文體局行政審批自查工作報告
時間:2022-01-04 04: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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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縣文化市場經營的文化項目有:網吧、游戲機、歌舞廳、音像制品出租零售、圖書出租零售等。其中大部分集中在縣城。文化市場經營項目有:網吧15家、游戲機廳8家、歌舞娛樂經營場所13家、出版物經營單位(包括音像、圖書)12家、文藝表演團體1個。今年已受理的許可事項有4項,分別為:娛樂場所更名1項、娛樂場所設立1項、高危險性體育項目1項、演出場所備案1項。
一、審批管理
不存在越權審批或擅自設立行政審批事項的行為;不存在消極、推諉行為,嚴格履行行政審批職責;嚴格按照行政許可事項提交技術材料;審批流程規范,未增設行政審批環節的行為;按照法定期限作出行政決定。
根據縣委縣政府相關文件精神,以及借鑒其他兄弟市縣的相關經驗,清理整合我局的審批項目。例如將三年無辦理事項的,公共服務類事項的進行取消,屬于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類的審批事項進行擱置;屬于審批事項性質相近或者相同的進行合并。經過清理,將我局原有的35項審批事項整合為12項,并已向我縣法制辦及政務中心通報。
二、制度及檔案管理
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在政府網站和辦公場所公開行政許可的相關事項;配備了審批工作的相關人員和辦公設施;每項行政許可項目建立相關檔案;按時將文化經營單位的信息錄入全省文化市場行政執法辦公系統;健全了行政審批監督機制和責任制度,公開舉報電話;對審批業務人員進行了相關業務培訓。
三、許可證管理
根據省廳的要求,文化行政許可證件由我局自行印制;未有盜印、偽造、涂改文化經營許可證的違法行為,不存在證件超出有效期的問題,許可證原件懸掛在顯著位置;安排統一時間對全縣文化市場的許可證進行年檢,對已經不營業的或申請取消許可證業主,及時向工商、公安等部門通報,對無證經營行為或超出核準經營范圍等違法行為及時抄告公安、工商等部門并予以查處。
四、嚴格依法行政,規范審批工作
明確行政審批事項的實施條件、程序和時限要求,完善各環節工作流程;進一步完善公示聽證辦法;文化市場行政審批業務統籌到縣政務中心,并安排專人負責政務中心的窗口服務工作。完善了“一門受理、統籌協調、規范審批、限時辦結”的運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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