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和改進社會管理 促進社會穩定和諧

時間:2022-12-10 02: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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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和改進社會管理 促進社會穩定和諧

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是在我國改革發展關鍵時期召開的一次重要會議。在這次全會上,以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站在時代和歷史的新高度,深刻分析了新世紀新階段我們黨和國家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科學總結了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黨領導社會主義建設的實踐經驗,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布局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全局出發,高瞻遠矚,審時度勢,居安思危,未雨綢繆,作出了《中共中央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這是深入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大戰略舉措,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史上具有重大意義。

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的思想路線,堅持用改革的精神、發展的辦法、創新的思路研究解決影響社會和諧的突出矛盾和問題,是《決定》最為突出的特點?!稕Q定》在總結以往成功經驗的同時,立足于解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經濟社會發展面臨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著眼于從更高層次上維護和促進社會穩定和諧,創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新觀念、新思路、新舉措,洋溢著鮮明的時代特點,體現了與時俱進的政治勇氣。《決定》的“亮點”很多,其中一個重大貢獻就是明確提出了加強改進社會建設和社會管理的歷史任務,這不僅具有重大的理論意義,而且具有重大的實踐意義。

必須看到,在世界多極化、經濟全球化和社會信息化的時代背景下,社會問題不僅已成為影響各國國內局勢的一個重要因素,而且已成為影響世界和平與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新世紀新階段,我們面臨的發展機遇前所未有,面對的挑戰也前所未有,我們所處的既是一個發展機遇期,又是一個矛盾凸顯期。面對新形勢、新任務對社會管理工作提出的新挑戰、新要求,我們必須科學判斷、準確把握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國際國內環境,科學判斷、準確把握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階段性特征,以與時俱進的精神,轉變社會管理理念,創新社會管理體制機制,整合社會管理資源,完善社會管理法律法規,提高依法管理社會的能力和水平,切實加強和改進社會管理工作,維護和促進社會穩定和諧。

一、加強和改進社會管理,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一項重大任務

當前,我國已進入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和改革攻堅的關鍵時期,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我國經濟社會生活正在發生復雜而深刻的變動,迫切需要我們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歷史進程中,把加強和改進社會管理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

面對我國社會結構的劇烈變動,只有切實加強和改進社會管理,才能有效化解各種社會矛盾,保持社會安定有序。28年的改革開放不僅極大地改變了中國的面貌、改善了中國人民的生活,而且深刻地改變了中國的社會結構,我國的經濟結構、城鄉結構、產業結構、階層結構發生了重大變化,經濟成分、就業方式、分配方式、組織形式日趨多樣化。我國經濟結構發生重大變化,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在市場競爭中共同發展的局面基本形成;我國城鄉結構發生顯著變化,城市化水平從2000年的36%上升到“十五”時期末的43%,城鎮人口從4.59億增加到5.6億;我國社會階層結構發生深刻變化,在新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中,出現了民營科技企業的創業人員和技術人員、受聘于外資企業的管理技術人員、個體戶、私營企業主、中介組織的從業人員、自由職業者等新的社會階層;我國社會組織形態發生了新的變化,目前,就業方式日趨靈活,已有60%以上的城鎮從業人員在新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中工作,越來越多的“單位人”變成了“社會人”。我國社會結構的劇烈變動,有力地推動了經濟社會發展,同時也帶來了一系列社會矛盾和社會問題,要求我們必須切實加強和改進社會管理,既充分激發社會活力,又確保社會安定有序。

面對我國利益格局的深刻調整,只有切實加強和改進社會管理,才能統籌協調各種利益關系,從根本上減少社會沖突。從一定意義上講,深化改革的過程,也是利益格局不斷調整的過程。當前,我國改革發展面臨的社會背景和社會基礎發生了重大變化。從改革內容來看,我們需要推進的主要是一些涉及面寬、利益調整層次深、配套性強、風險比較大的改革,社會利益關系更趨復雜,統籌協調各方面利益關系難度加大。從改革動力來看,改革初期,人心思變和較低的社會預期激發著人民群眾的改革熱情,社會的動力與政府的牽引力緊密結合,推動著改革快速推進。隨著改革不斷深化,人們對改革發展的社會預期普遍提高,對改革發展成果的分享要求明顯增強。如何在利益格局的調整過程中,切實加強和改進社會管理,統籌協調好各種利益關系,妥善處理好各種利益矛盾,不僅直接關系到社會穩定和諧,而且直接關系到鞏固黨執政的社會基礎。

面對我國公共需求的急劇增長,只有切實加強和改進社會管理,才能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趨多樣化的物質文化需求,維護和保障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我國正處于并將長期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會生產之間的矛盾仍然是我國社會的主要矛盾,必須毫不動搖地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緊緊抓住發展這個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聚精會神搞建設,一心一意謀發展。同時,必須看到,在新的歷史條件下,我國社會的主要矛盾表現出一些新的形式和特點,其中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公共產品、公共服務需求同公共產品、公共服務供給不足之間的矛盾日趨突出。近年來,城鄉居民在教育、醫療、社會保障、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公共需求大幅上升,人民群眾的公共需求正逐步由生存型向發展型升級,我國公共需求呈現出增長迅速、主體多元、結構復雜、需求多樣的特點。但是,滿足人們的公共需求是一個隨著經濟社會發展而漸進的動態的歷史過程。如何在進一步加強和改善公共服務、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產品的同時,對人們迅速提高的公共需求加以正確引導,切實防止超越階段把人們的“胃口”吊得過高,已成為加強和改進社會管理的一項重要任務。

面對人們思想觀念的重大變化,只有切實加強和改進社會管理,才能有效引導各種社會思潮,不斷擴大社會共識。隨著我國社會結構的深刻調整,我國利益主體日益多元化,不同的社會階層與利益群體必然會產生不同的價值觀念、不同的利益訴求、不同的利益表達和利益維護方式,人們思想活動的獨立性、選擇性、多變性和差異性明顯增強。特別是隨著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人民群眾的民主法制意識不斷增強,政治參與的積極性明顯提高,維護自身權益的要求日益強烈,對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對實現自我價值、促進人的全面發展有著更高的期待。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我國社會生活多樣、多元、多變的特征日益凸顯,信息流動更加頻繁,各種思想文化相互激蕩,影響人們思想和行為的因素增多、渠道擴大、程度加深。如何切實加強和改進社會管理,在求同存異中形成社會共識,在包容多樣中擴大社會認同,已成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認真研究的一個重大課題。

面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階段性特征,只有切實加強和改進社會管理,才能在新的起點上推進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從根本上說,我國改革發展遇到的所有矛盾和問題,都同我國工業化、城市化的獨特性密切相關。人類迄今為止的工業化、城市化進程,經歷了二三百年,先后有六十多個國家和地區進入了工業社會,但所有這些國家和地區的人口不到十二億、約占世界人口的20%,而我國擁有十三億多人口、占世界人口的22%。一個十三億多人口的國家要在不到一百年的時間跨度內實現從農業社會到工業社會的轉變,這是人類歷史上史無前例的偉大變革。我國要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一百來年走完西方發達國家二三百年才走完的工業化、城市化歷程,這就意味著西方國家漸次出現的矛盾和問題,在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可能會集中出現。特別是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二十年內,由于我國要加快推進工業化、城鎮化進程,由此帶來的矛盾和問題將會更加凸顯。從一定意義上說,這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階段性特征的集中反映。我們必須立足于這一特殊的背景,勇于正視和善于解決由此產生的各種矛盾和問題,切實加強和改進社會管理,在新的起點上推進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

二、轉變管理理念,創新體制機制,全面加強和改進社會管理

總書記明確指出:“只有建立起與社會主義經濟、政治、文化體制相適應的社會體制,才能形成與社會主義經濟、政治、文化秩序相協調的社會秩序?!蔽覀儽仨毞e極順應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發展的客觀要求,把加強和改進社會管理放在深刻變化的國際國內大背景下來思考,放在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的歷史進程中來籌劃,作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大現實課題來部署,推動建立政府調控機制和社會協調機制互聯、政府行政功能和社會自治功能互補、政府管理力量和社會調節力量互動的社會管理網絡,形成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社會管理格局,在服務中實施管理,在管理中體現服務。

(一)堅持以人為本,創新社會管理理念。以人為本是科學發展觀的本質和核心,也是社會管理必須堅持的根本原則。在加強和改進社會管理中堅持以人為本,必須關注社會困難群體,保障他們的基本生活,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尊重他們的人格尊嚴,體現社會主義人道主義和人文關懷;必須實現成果共享,使構成我們社會的各個階層,參與社會發展的不同群體,都能夠實現各盡其能、各得其所、共同發展,使不同階層、不同群體共享經濟社會發展的成果;必須整合社會資源,充分借助各種社會力量,培育發展各類社會組織,最大程度地整合各種社會資源,共同參與社會治理;必須著力減少社會發展的成本,通過制定和實施科學有效的社會政策,維護社會公平,實現社會公正,努力降低社會發展的成本,在更高層次上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實現人的全面發展。

(二)加快推進政府職能的轉變,更加注重履行社會管理職能??偫砩羁讨赋觯覈洕鐣l展中存在的深層次矛盾和突出問題,主要原因在于體制不完善,特別是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滯后。要按照轉變職能、權責一致、強化服務、改進管理、提高效能的要求,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優化機構設置,加快政府職能的轉變,在繼續抓好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的同時,更加注重履行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把人力、物力、財力等公共資源更多地向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傾斜,把工作著力點更多地放在解決社會矛盾和社會問題上。要以發展社會事業和解決民生問題為重點,優化公共資源配置,注重向公共服務薄弱的農村、基層、欠發達地區傾斜,逐步形成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著力解決就業、就學、就醫、社會保障、社會治安、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真正從根本上減少和化解各種社會矛盾。要按照預防與應急并重、常態與非常態結合的原則,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有效應對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提高危機管理和抗風險能力。要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善于運用法律手段處理各種社會矛盾和社會問題,既不能失職不作為,又不能越權亂作為。要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增強全社會的法律意識,引導公民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達利益訴求,依法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三)積極完善社會政策,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一個國家、一個社會,只有具備完善的社會政策,才能實行科學、有效的社會管理。完善的社會政策,對于協調利益關系,化解社會矛盾,提高社會發展的質量,保障社會良性運行,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要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作為社會政策的重要取向,正確處理公平和效率的關系,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在經濟生活中把效率放在第一位,在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中把公平放在第一位。堅持著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調節過高收入,加強對收入分配的宏觀調節,科學調整不同階層的利益結構,逐步扭轉城鄉差距和地區差距擴大的趨勢。社會保障是社會穩定的“安全網”、經濟運行的“調節器”,對調節收入分配、促進社會公平、擴大國內需求、拉動經濟增長具有重要作用,要堅持從我國的基本國情和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出發,逐步建立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慈善事業相銜接的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積極倡導和弘揚慈善精神,強化全社會的慈善意識,借鑒國外行之有效的經驗,完善社會捐贈免稅減稅政策,加快發展慈善事業,充分發揮慈善事業的重要作用。要正確處理社會政策的穩定性、連續性和與時俱進、適當調整的關系,既要適應當前我國利益格局的深刻變動適時進行調整,又要保持相對穩定;既要防止因政策朝令夕改引發新的矛盾,又要防止因政策明顯不合時宜且遲遲未改激化矛盾;既要瞻前顧后,又要考慮左鄰右舍。同時,在社會政策的制定過程中,必須注重公眾參與。要通過各種途徑、方法,將擬制定的社會政策向社會公開,使人民群眾對于同自身利益密切相關的社會政策設計有著充分而廣泛的民意表達,確保社會政策的有效性、合理性和科學性。

(四)堅持培育發展和監督管理并重,吸納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加強和改進社會管理的過程,是政府與整個社會的互動過程。只有科學整合各種社會資源,充分調動全社會的力量,探索多元化的社會治理機制,才能有效解決目前復雜的社會矛盾和社會問題。社會組織具有提供服務、反映訴求、規范行為的積極作用,把它們的作用利用好、保護好、發揮好,有利于降低政府社會管理的成本,增強公民的社會認同感,有利于促進社會穩定和諧。要堅持培育發展與管理監督并重的方針,完善培育扶持的政策措施,支持各類社會組織承擔社會事務,參與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發展和規范律師、公證、會計、資產評估等機構,鼓勵社會力量在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社會福利等領域興辦民辦非企業單位。發揮行業協會、商會、聯合會等社會團體的社會功能,為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發展和規范各類基金會,促進公益事業發展,發揮各類基金會關愛社會、服務大眾的積極作用。同時,要創新管理機制,健全管理手段,加強法制建設,嚴格落實違規處罰措施,引導各類社會組織加強自身建設,嚴格行業自律,規范從業行為,承擔社會責任,提高自律性和誠信度,增強透明度和公信力。

(五)統籌協調利益關系,妥善處理社會矛盾。利益關系是一切社會關系的基礎。抓住了利益關系,就抓住了事物的根本;統籌協調好了利益關系,就把握住了工作關鍵。必須始終堅持把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黨和國家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必須把不斷改善人民生活作為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關系的重要結合點,必須切實找準最大多數人的共同利益和不同方面群眾具體利益的切入點,必須把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作為重點,正確把握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現階段群眾的共同利益和不同群體的特殊利益的關系,提高改革決策的科學性,增強改革措施的協調性,統籌兼顧不同地區、不同階層、不同行業、不同群體的利益,統籌兼顧不同方面群眾的經濟、政治、文化、社會權益,統籌兼顧國家、集體與個人的利益,統籌兼顧發展能力強的群體與發展能力弱的群體的利益,統籌兼顧改革中得益較多的群體與得益較少的群體的利益,使改革中利益受損的群體得到合理補償,讓發展帶來的利益增量為多數群眾所共享,使社會不同群體互惠互利、共同發展。

當前,我國許多社會矛盾和社會問題,已經明顯地集中到與人民群眾基本民生問題密切相關的環節。這對各級黨委和政府統籌協調各種利益關系、有效化解各種社會矛盾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必須嚴格遵循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原則,建立健全科學有效的利益協調機制、訴求表達機制、矛盾調處機制和權益保障機制,積極化解各種矛盾糾紛。改革方案的設計,必須充分考慮社會的承受程度,妥善照顧各方面群眾的關切;政策措施的調整,必須廣泛聽取各方面群眾的意見,充分考慮不同群體的利益要求;大型項目的實施,事前必須認真進行科學論證,準確把握人民群眾長遠利益和現實利益的平衡點;有限資金的投向,必須首先用于解決低收入階層特別是最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問題。這是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和諧的客觀要求,是鞏固黨的執政基礎、實現黨執政的歷史任務的必然選擇。

三、緊緊圍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總目標,充分發揮政法機關在加強和改進社會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政法機關承擔著維護國家安全、化解社會矛盾、預防懲治犯罪、維護社會公平、促進社會公正、服務改革發展的重要職責,在加強和改進社會管理、維護和促進社會穩定和諧中擔負著重大政治和社會責任。政法機關的性質、特點和擔負的職責、任務,決定了必須緊緊圍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總目標,深化維護穩定工作認識,完善維護穩定工作思路,創新維護穩定工作機制,加強維護穩定工作薄弱環節,努力促進社會和諧。

(一)深化維護穩定工作認識。我們所要構建的和諧社會是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前提下的和諧社會,是在深化改革、加快發展、擴大開放條件下的和諧社會;我們所追求的和諧,是創造中的和諧、發展中的和諧,是社會改革、社會變遷中的和諧。和諧社會這種動態性的特征,要求我們必須把穩定工作放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目標中來研究,把穩定工作提升到促進社會和諧這個更高層次上來追求,使整個政法工作著眼于和諧、致力于和諧,有利于激發整個社會的創造活力,有利于促進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協調發展。要把是否有利于促進和實現社會和諧作為檢驗一個地方社會穩定工作的重要標準。凡是有利于社會和諧的事,就要全力以赴去做;凡是不利于社會和諧的事,就要毫不遲疑去改。檢驗一個地方維護社會穩定工作的績效,不僅要看這個地方管理是否嚴格,而且要看這個地方的黨政部門特別是政法部門服務是否到位;不僅要看這個地方是否安定有序,而且要看這個地方是否充滿了活力;不僅要看這個地方是否保持了穩定,而且要看這個地方是否促進了和諧。要把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能力作為檢驗各級黨委和政府執政能力、執政水平的重要標志,不斷提高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管理社會事務、協調利益關系、開展群眾工作、激發社會創造活力、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的本領。

(二)完善維護穩定工作思路。社會和諧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屬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核心在于促進社會和諧。這就要求所有政法工作必須緊緊圍繞這個核心,堅持執法為民,拓寬維護穩定工作視野,完善維護穩定工作思路,找準維護穩定工作著力點。一是既要著力消除不和諧因素,又要著力增加和諧因素。不斷消除不和諧因素是完全必要的,但不斷增加和諧因素更具有根本性、基礎性和主動性、自覺性。我們必須科學分析影響社會和諧的矛盾和問題,更加積極主動地正視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不斷促進社會和諧。二是既要著力打擊敵人、懲治犯罪、保護人民,又要著力維護社會公平,促進社會公正。打擊敵人、懲治犯罪、保護人民,是我國政法機關的性質決定的,必須毫不動搖地堅持。但是,必須適應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對政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深入推進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加強和改進政法隊伍建設,實現懲治犯罪與保護人權、嚴格執法與熱情服務、追求效率與實現公正、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三是既要著力解決影響社會穩定的突出問題,又要著力研究治本之策。如果不見微知著、積極主動地去解決影響社會穩定的突出問題,社會大局穩定的局面就難以保持。但是,要從根本上確保社會安定有序,必須牢牢把握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目標要求,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積極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中存在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有效抑制和減少影響穩定的各種社會消極因素。四是既要著力發揮政法機關的職能作用,又要著力統籌各種社會資源,狠抓綜合治理各項措施的落實。政法機關在維護社會穩定中擔負著重大責任,必須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全力以赴維護社會穩定,同時,必須適應我國經濟基礎和社會結構的重大變化,積極探索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維護社會穩定的新辦法,更加注重發揮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的優勢,更加注重堅持專群結合、依靠群眾,更加注重狠抓綜合治理責任制的落實,更加注重統籌各種社會力量,共同維護社會穩定。

(三)創新維護穩定工作機制。要著眼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目標要求,認真研究新形勢下維護社會穩定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掌握社情民意變化的新趨勢、新特點,積極探索維護社會穩定工作的新機制、新方法。一是建立健全訴求表達機制。建立健全科學有效的訴求表達機制,是統籌協調各種利益關系、維護社會穩定和諧的前提和基礎。必須拓寬社情民意的表達渠道,推行領導干部接待群眾制度,完善黨政領導干部和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系群眾制度,健全信訪工作責任制,建立國家信訪信息系統,建立黨和政府主導的維護群眾權益機制,為人民群眾平等表達利益訴求提供制度化的平臺,把人民群眾的利益訴求逐步納入規范化、法制化的軌道。二是建立健全輿情匯集和分析機制。在我國經濟社會生活日趨多樣化、復雜化的新形勢下,及時準確把握社會心態和群眾心理的發展變化,對維護社會穩定和諧具有重要意義。必須深入到經濟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深入到不同地區、不同階層、不同行業、不同群體之中,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層次、動態性的社會信息反饋網絡,努力獲取深層次、預警性的社會信息,并加強對社會輿情的綜合分析和研判,加強對各種不穩定因素發展變化趨勢的預測,切實提高社會預警能力。三是建立健全多渠道的矛盾糾紛調處機制。當前,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司法需求與司法能力不相適應的矛盾日趨突出。必須從矛盾糾紛多發、判決難以定紛止爭的實際出發,充分發揮調解在化解矛盾糾紛中的重要作用,把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有機結合起來,綜合運用法律、政策、經濟、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協商、疏導等多種辦法,統籌化解矛盾糾紛。四是要建立健全經常性的嚴打工作機制。要根據各地社會治安的時空規律和特點,確定打擊的重點和方式,真正做到什么犯罪突出,就重點打擊什么犯罪;什么治安問題嚴重,就重點解決什么問題;哪里治安混亂,就重點整治哪里;用什么方式更為有效,就采用什么方式,始終保持對刑事犯罪活動的高壓態勢,堅決遏制刑事犯罪活動的高發勢頭。同時,要從有利于緩解社會沖突、減少社會對立、促進社會和諧的高度,實施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改革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積極推行社區矯正。

(四)加強維護穩定工作薄弱環節。當前,社會管理的復雜程度不斷提高,管理難度不斷增大,必須主動適應社會管理面臨的新形勢,著力加強維護穩定工作薄弱環節。一要切實加強對“社會人”的管理。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把對“社會人”的管理作為社區工作的重要內容,充分發揮社區自治組織的功能,把每個人都納入到社會組織管理之中,做到既服務好“社會人”,又管理好“社會人”。二要切實加強流動人口的管理。要積極探索適應新形勢的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的新路子,重點抓好流動人口的社會服務、法制教育和技能培訓,完善出租房屋管理協作機制,既有力維護流動人口的合法權益,又堅決打擊混跡其中的違法犯罪分子。依法加強境外在華經商、旅游、工作、定居等人員的服務與管理。三要切實加強對犯罪多發人群的管理。遏制刑事犯罪的高發態勢,關鍵是要減少社會上的犯罪人員。要加強對流浪兒童、服刑人員子女的關心教育,強化吸毒人員的感化和管理,改進刑釋解教人員幫教安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誘發滋生違法犯罪的社會消極因素。四要切實加強對互聯網的管理。要明確職責,落實責任,理順管理體制,創新工作機制,引導互聯網業界實行行業自律,有效防范、打擊利用和針對信息網絡的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做到既順應社會信息化發展的大勢,又能有效解決“虛擬社會”管理中出現的各種復雜問題。五要切實加強社區建設。社會管理的難點在基層,重心在基層。要積極推進社區建設,健全新型社區管理和服務體制,實現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區自我管理有效銜接、政府依法行政和居民依法自治良性互動,把社區建設成為管理有序、服務完善、文明祥和的社會生活共同體。要以創建和諧社區為載體,大力加強基層基礎建設,實施社區警務戰略,實現社會管理重心下移,筑牢維護穩定的第一道防線,打造服務群眾的第一線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