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發達地區構建和諧社會的著力點
時間:2022-12-12 11: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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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貫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全過程的長期歷史任務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大現實課題,體現了全黨全國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對于欠發達地區而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面臨更加艱巨的任務,需要付出更大的努力。在實踐中,應注意抓好以下工作。
以加快發展謀和諧。構建和諧社會是一個漸進的過程,必須按照中央要求,立足本地實際,抓住主要矛盾,從最需要解決的問題著手,從能夠辦得到的事情做起,扎扎實實地加以推進。欠發達地區基礎薄弱、實力有限,發展相對緩慢,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會生產之間的矛盾相對突出。經濟發展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基礎。因此,欠發達地區推進和諧社會建設,必須牢牢把握發展這個第一要務,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聚精會神搞建設,一心一意謀發展。
以科學發展促和諧。經濟發展水平較低是欠發達地區的劣勢,但這也使一些在經濟發達地區暴露得比較充分的問題在欠發達地區尚不明顯或不嚴重。欠發達地區堅持科學發展,努力減少乃至避免那些不利于社會和諧的問題,有助于加快和諧社會建設的進程。實現科學發展,一應積極探索適合當地實際的發展路子。不顧實際照搬別人的發展模式,不僅無法實現發展,還會帶來許多矛盾和問題。應堅持從實際出發,積極探索適合自己的發展路子。二應避免短期行為。目前,發達地區的一些傳統產業開始向欠發達地區轉移,這為欠發達地區提供了發展機遇。但在抓住機遇加快發展的過程中,必須注意避免只注重眼前利益而忽視長遠利益、只注重經濟增長而忽視節能降耗和保護環境,努力實現可持續發展。三應更加注重社會事業發展。經濟落后,無法建成和諧社會;僅有經濟發展,也不能自動實現社會和諧。因此,欠發達地區在大力發展經濟的同時,要把社會發展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多種措施發展教育、文化、醫療衛生、社會保障等社會事業,努力實現經濟社會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以社會穩定保和諧。保持社會穩定,是經濟發展的前提和保障,也是社會和諧的前提和保障。目前,我國已進入改革發展的關鍵時期,社會利益關系更加復雜,各種深層次矛盾日益凸顯,影響社會和諧的問題明顯增多。尤其是欠發達地區,改革發展的任務很重,維護穩定的任務也很重,更需要做好維護穩定的各項工作,努力化解各種社會矛盾,以穩定保障和諧。為此,應抓好一些關鍵環節。一是注重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從源頭上減少矛盾。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堅持依法決策和科學決策,使決策最大限度地符合人民群眾的利益。在出臺一些重大改革措施時,充分考慮人民群眾的承受能力;對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問題的決策,充分聽取人民群眾的意見,尊重人民群眾的意愿。二是堅持依法行政、按政策辦事,不斷化解社會矛盾。實踐證明,我們黨的方針政策是符合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的。認真貫徹落實黨的方針政策,就能有效推動科學發展,不斷促進社會和諧。對于社會生活中出現的一些矛盾和問題,要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政策規定妥善處理、積極化解。同時,做好宣傳教育工作,引導人民群眾切實增強法治觀念,合理表達利益訴求,依法維護自身權益。三是加強和改進信訪工作,防止矛盾激化。變“堵”為“疏”,暢通信訪渠道,建立長效機制,為人民群眾反映問題、表達意愿提供條件。對在信訪工作中玩忽職守、拖延推諉,進而引發嚴重事件、危及社會穩定的,嚴格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