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高校中的腐敗現象要從源頭抓起
時間:2022-07-19 05: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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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腐敗現象在一些部門和領域仍呈易發多發的狀況,反腐倡廉建設面臨不少新情況、新問題。遏制高校中的腐敗現象,要在堅決懲治腐敗的同時,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預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設,不斷拓展從源頭上防治腐敗工作領域,努力形成拒腐防變教育長效機制、反腐倡廉制度體系、權力運行監控機制,把高校中的腐敗現象遏制在萌芽狀態。
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為重點,推動高校黨風廉政建設健康發展。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是搞好高校黨風廉政建設的正確方向。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高校黨風廉政建設就必須堅持圍繞教育事業發展改革的大局,搞好服務,保證政令暢通;就必須全面、協調、可持續地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健康發展,把腐敗現象遏制在萌芽狀態;就必須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在堅決懲治腐敗的同時,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預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設;就必須加強高校紀檢監察隊伍自身建設,不斷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同時還必須密切結合本單位、本地區的實際,堅持創新體制機制制度,開拓高校黨風廉政建設新局面。
以樹立正確的權力觀為重點,切實加強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工作。進一步完善黨委統一領導,紀檢監察、宣傳、組織等部門共同參與反腐倡廉宣傳教育工作格局。以樹立正確的權力觀為重點加強對領導干部理想信念、黨風黨紀、廉潔從政和艱苦奮斗教育,牢記黨的性質和宗旨,忠誠黨和人民的教育事業。認真貫徹執行中央紀委關于嚴格禁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若干規定,切實糾正在廉潔從政方面存在的問題。健全領導班子科學民主決策機制,加強對財務、基建、采購、科研經費、校辦企業的管理和監督,提高校務公開化、制度化和規范化水平。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全過程的監督,嚴禁跑官要官、買官賣官、拉票賄選、突擊提干等行為,為高校營造一個風清氣正的良好環境。高校領導干部要嚴格執行教育部黨組提出的“六不準”,即不準利用職權違規和插手建設工程、大宗物資設備采購招投標;不準接受與其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個人的現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不準配偶、子女、親屬以及身邊工作人員利用領導干部職務的影響謀取私利;不準利用職務和工作便利越權干預招生錄取、職稱評聘、科研項目評審等工作正常開展;主要領導不準擔任社會上經營性實體的獨立董事;不準擅自決定學校對外融資或進行股票和風險性債券投資。這六條對高校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工作有較強的針對性,關鍵是要抓好落實。
以解決損害群眾切身利益的突出問題為重點,加強教育行風建設。高校招生和收費涉及千家萬戶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要堅持高校招生“陽光工程”,真正做到招生政策公開、高校招生資格及考生資格公開、招生計劃公開、考生咨詢及申訴渠道公開、錄取信息公開、重大違規事件處理結果公開的“六公開”,力求高校招生公平、公正,并在杜絕招生亂收費、違規錄取、中介詐騙三項重點治理上取得明顯成效。同時要嚴禁高校利用招生之機搞不正之風,向考生收取國家規定之外的其他費用。嚴禁招生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進行違紀違法活動。建立健全有效的信息公開制度、強有力的內外監督機制和自我約束機制,對違反招生收費政策的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留情。
以查處違紀違法案件為重點,努力遏制腐敗現象滋生蔓延。認真查處違紀違法案件是嚴肅黨紀政紀、加強黨風廉政建設、保護教育改革發展順利進行、有效遏制高校中的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重要舉措。懲治有力才能增強教育的說服力、制度的約束力和監督的威懾力。首先要嚴肅查處高校領導干部和人財物關鍵崗位上干部利用職權和職務便利謀取私利,侵害群眾利益的貪污、賄賂、挪用公款案件,同時還要針對教育行業的特點認真查處招生考試、教育收費中的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案件。加強信訪舉報工作,建立完善案件線索集體排查制度,建立糾正和預防不正當交易行為的長效機制和預防職務犯罪的預警機制,不斷提高查辦案件質量和執紀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