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查擺找補創整改措施

時間:2022-10-27 05: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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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查擺找補創整改措施

按照全市“查細節、擺問題、找原因、補措施、創實效”活動的統一要求和我辦統一安排,現將各部門查擺剖析階段梳理的問題以及相關整改措施一并公布,并公開征集意見。

業務處

存在問題

1、招投標體制改革過程中需要進一步明確招投標職能界定,以保障招投標市場協調運轉。

2、在招投標實踐中,如招投標項目進場范圍、更改交易方式等審批程序不明確,影響了招投標項目的時效性。

3、相關項目需求不明、材料不齊、手續不全,影響了招投標活動進程。

4、由于工作量大,開評標場所資源有限,按正常招投標流程,會影響大建設項目辦結時間。

整改措施

1、將招投標市場與建委、工商、土地、房產等部門在招投標工作中存在的職能交叉問題形成專題報告,上報市政府、市編辦,要求給予明確

2、關于民營、國有(集體)資本投資實施的招投標項目是否集中進場交易、改變交易方式的審批程序等形成專題報告,提請市招標投標市場管理委員會給予明確。

3、出臺《合肥招標投標中心開標管理暫行規定》和《合肥招標投標中心評標管理暫行規定》,加強開、評標過程管理,從制度上統一開標、評標工作程序。

4、出臺《政府采購實行誠信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簡化保證金往來手續,方便投標人參與招投標活動,同時加強招投標市場誠信體系建設。

5、制定業務聯系提示單、溫馨提示單等,明確招標人的責任和義務,建立起雙方友好協商、互連互通的工作機制;制定流標項目登記制度,分析流標的原因,完善相關工作手段,降低流標率。

6、建立大建設項目招投標“綠色通道”機制,明確大建設項目范圍和操作方式,并建立業務運行時效督查制度,保障大建設項目順利推進,實現大建設項目招投標提速提效。

督察處

存在問題

1、在依法監督,規范招投標行為方面,除依據現行法律法規外,缺少多手段、多方式的機制。

2、對三縣招投標工作指導不夠,構建全市大的招投標統一市場工作還需進一步加強。

3、開評標現場監督不夠,違法違規監督查處力度需加強,特邀監督員數量不能滿足日益增加的開評標項目的需求。

4、招標文件備案程序、時限還需進一步優化、增加透明度。

5、學習形式較單一,應采取多種形式,提高學習興趣,增強學習的實效性。

整改措施

1、健全完善招投標監督相關制度。制定《合肥招標投標投訴處理暫行辦法》、《合肥市違反招標投標責任追究暫行辦法》、《招投標特邀監督員工作管理辦法》等,以制度規范招投標市場。

2、健全完善市場信用體系建設。梳理、歸納招投標及政府采購不良行為表現形式,建立信用檔案庫,向社會披露相關信息,建立誠信獎勵、失信懲罰機制,規范招投標市場主體行為。

3、加強對招投標過程的監督。在已邀請的特邀監督員基礎上,再向社會各層面邀請一批監督員,擴大充實監督力量。同時加強對專家評委評標行為的監管,對不能正確履行職責的,堅決清理出專家評委庫,有效防范不規范招投標行為的發生。

4、認真辦理投訴案件,切實維護招投標雙方利益。建立健全以“投訴有門、辦理有效、結果透明、督查到位”等為主要內容的招投標案件投訴工作長效機制,切實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糾。

5、優化工作流程,提高辦事效率。從細節入手,實現流程再造。取消中標單位公示、專家評委抽取備案環節;將公告時需同時提供招標文件和資格預審文件改為先招標公告,公告期間報送招標文件和資格預審文件備案。

6、加強對三縣的業務指導工作。為保證全市招投標監管工作的一致性,注重對三縣、三開發區及政務新區業務工作進行指導,針對各縣、區的具體情況,在監督的內容和形式上進行指導,幫助解決工作中實際問題。

7、提高素質,創建學習型部門。努力提高工作人員思想覺悟和理論水平,抓好業務知識學習,熟練掌握招投標監管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辦案程序,將業務學習與工作實踐緊密結合,提高業務能力和工作水平。

綜合處

存在問題

1、工作計劃性不夠。因行政管理事務工作繁雜,加之人手少,實際工作中缺乏條理。

2、行政管理職能沒有切實履行,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工作的順利開展。

3、相關行政管理制度沒有及時出臺。

4、工作上存在服務不到位的現象。

整改措施

1、全面梳理處室工作并進行分類,視具體事項的輕重緩急,合理確定內部分工,努力提高辦事效率。

2、加強對具體工作實施準備的調研,盡可能掌握事務處理過程的相關情況,及時向辦領導匯報反映工作的必要性和緊迫性,強化工作的執行率。在此基礎上,努力與服務對象做好溝通和交流,使服務工作落實在每一件事上。

3、根據行政管理工作需要和我辦實際應時出臺相關管理制度。

財務處

存在問題

1、對外服務需要細化,服務窗口功能需要增強,并理順內部程序傳遞,逐步提高辦事效率。

2、財務崗位職責需要建立和明確。

3、往來帳款管理需要進一步細化,力求做到帳目清晰、內容完整。

4、財務內控措施需要逐步完善。

整改措施

1、調整窗口服務職能,設置開具發票、開具收據、財務咨詢等三個功能明確的服務窗口;財務處內部建立業務傳遞單,通過網絡進行傳遞,便于供應商和開發商及時投標和查詢。

2、制定出納、保證金收退、出具票據、總帳會計等崗位工作職責,健全并加強內控制度和財務監督機制建設。

3、細化往來款項明細帳設置,建立投標單位、招標項目數據庫與各項往來資金相對應,保障外來帳款安全;嚴格票據審核,使審核后差錯率降到最低。

4、強化內部控制,有效降低核算單位運行成本和費用;完善相關財務管理措施和辦法,有效加強財務的監督管理職能,對投標保證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5、樹立服務理念,把“群眾需要的,就是我們要做的”作為服務宗旨,全面推行崗位責任制、服務承諾制、限時辦結制、首問負責制、AB崗工作制、失職追究制、否定報備制等制度,拓寬服務領域,提高服務質量。

業務一部

存在問題

1、辦事流傳不夠簡明。

2、開評標場所分散,管理服務難到位。

3、服務意識還待進一步提升,主動上門服務活動連續性不夠,給招標工作信息交流帶來不便。

4、建設工程施工、監理招標文件示范文本需進一步修訂完善。

5、清單編制水平不高,清單編制人員與設計單位、招標人對接、交流不夠,出現缺項、漏項等問題。

6、學習的自覺性不夠,少數同志有重業務、輕理論,運用理論指導實踐促進工作上還有差距。

整改措施

1、強化大局意識、責任意識、服務意識和效率意識,對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導致影響辦事效率、貽誤工作的行為,予以嚴肅處理。

2、優化辦事流程,提高辦事效率。按照提速再提速的工作方針,對招投標業務流程重新梳理,制定新的招投標業務流程、辦事指南,剔除影響大建設速度的辦事環節,使辦事各環節環環相扣,實行特事特辦制,以最短時間、最簡潔程序做好招標工作。

3、大力推行政務公開,從“實際、實用、實效”出發,公開辦事制度、程序、內容、結果,公開服務承諾、時限,健全完善崗位職責,實行首問責任制,同時,加大檢查督促落實力度,堅持每周一工作例會,提高招投標服務質量和水平。

4、積極主動服務業主。受理業務后,要求項目負責人和工程量清單編制人員主動與招標人聯系溝通,上門服務,踏勘現場,了解建設單位招標意圖和目標、圖紙的設計深度,就招標文件、資格預審文件編制等進行會商,避免招標工作走彎路。

5、實行工程量清單會審制。造價咨詢單位清單編制完成后,組織建設單位、設計單位、造價咨詢單位、監理單位“四方會審”,解決清單中缺項、漏項、控制價不準確等問題。

6、修訂完善招標文件范本。成立專門小組,邀請專家、招標人和投標人對招標文件范本進行認真修訂,使范本更加科學實用。

7、整合優化開評標場所。實行開評標場所功能相對集中,配備必要的評標設備,更好提升評標效率。

8、加強學習,進一步提高綜合素質。認真開展創建學習型機關相關活動,積極引導全體工作人員鉆研業務、加強學習。堅持每周集中組織全體工作人員學習,及時掌握招投標方面的新知識、新要求,不斷提高自身的業務水平。

業務二部

存在問題

1、招標文件的編制不夠細致,如保證金繳納方式及時間、付款的步驟、項目聯系人的聯系方式等,主要原因是部分項目負責人思想認識上沒有足夠重視,工作責任心不夠強。

2、員工結構較年輕,新聘人員多,部分項目負責人現場協調控制能力不足,造成一些項目開標、評標過程不夠流暢,部分項目的現場較為混亂,影響了項目的評審工作。

3、服務方面還沒有達到嚴要求、高標準、熱情服務的標準。

4、一些項目負責人對政府采購法律法規掌握不全面,業務流程還不夠熟練,學習的主動性和積極性還不夠高。

5、部分業務流程手續繁瑣。尤其在當前大建設項目多、時間、緊的情況下,一些既定的操作流程已無法適應項目要求。

整改措施

1、修訂完善招標文件及范本。審查梳理并修改采購范本,對一些容易產生誤導的表述和詞句進行修改,修改完善中標結果公告、中標通知書、招標文件,增加采購結果聯系函,明確項目負責人在招標文件的編寫過程中對因招標文件明顯錯誤引起的質疑投訴要承擔責任。

2、加強員工學習培訓。組織員工交流學習,對一些開評標的重要過程和環節進行重點說明和交流。采取幫扶的形式加強對新員工的教育,用一對一的模式讓老員工帶領新員工進行采購工作。每周不少于一次利用下班時間組織員工進行業務學習,通過對典型案例的講解說明加深員工對法律法規的掌握和了解。

3、強化效能建設,熱情主動服務。推行項目進度記錄制度。各項目負責人要將項目的進度予以記錄,形成一套完整的項目進度檔案。及時對項目進行梳理,加強對項目的把握控制;嚴格遵守限時辦結制。所有項目下達后,項目負責人要及時聯系采購需求,絕不允許出現“壓單”現象。項目下達3天內要與業主溝通聯系,10天內要發采購需求聯系單確認采購需求,中標通知書發出30天內要督促雙方簽訂采購合同。其中詢價項目正常在需求確認3個工作日內完成采購工作。談判項目正常在需求確認10個工作日內完成采購工作;推行友情提醒制度。針對目前招標工作中出現的流標現象,制定“招標友情提示”,對招標文件的失誤、投標遲到、投標注意事項做了說明和提示,以減少供應商不必要的失誤和損失;推行雙休日加班工作制,保證項目在采購中心及時采購。

4、細節入手,簡化環節手續,提高工作效率。(1)項目負責人在項目結果公示后,主動辦理未中標保證金退還手續。(2)部分項目開評標過程中,因有效投標人不足三家的而要流標的項目,項目負責人根據項目情況,對符合規定的項目立即請示后直接改為談判方式進行操作,相關申報手續待項目完成后予以補充。有效避免因流標造成的采購時間延長。(3)項目報名過程中,對一些報名資料要求簡單的項目允許投標人通過電話傳真、網上審核的方式進行報名。(4)協助推行誠信保證金管理制度。中心及時修改已有采購范本,變通保證金繳納手續,積極主動與誠信保證金管理制度進行銜接。

業務三部

存在問題

1、理論學習不主動、不深入。部分員工理論學習不主動,自覺性不高,理論鉆研不深,系統性不強。對一些政策文件學得不夠全面、深入,掌握和運用政策不能得心應手。

2、業務流程過于復雜,部門之間配合不順暢。業務流程過于復雜,業務運作效率不高,時效性無法體現。工作中仍然存在部門之間溝通不暢、信息傳遞不對稱、對外協調力度不強,項目操作過程中審批環節過多等問題。一方面造成市場機會丟失,另一方面也影響了工作人員的積極性、主動性。項目執行過程中各部門之間職能分配模糊,沒有貫徹最大化提高效率的原則,出現專業技能不足或承攬了過多的職能,妨礙項目有效執行。

3、員工綜合素質服務質量有待提高。部分員工一定程度上存在得過且過和“大鍋飯”的思想,只求完成任務,對如何更多更好地做好工作考慮不多。

整改措施

1、合理安排各項工作。注意統籌兼顧,精心謀劃,科學安排,進一步提高全體員工的業務技能和服務質量。

2、優化工作流程。進一步細化、優化、簡化審批流程,同時對業務職能交叉、職責不清等進行梳理、整合,優化日常工作流程,健全完善崗位職責。

3、建立長效機制。立足長遠,完善各項制度,建立嚴格的工作制度,制定簡潔高效的工作流程,進一步鞏固和擴大效能建設的成果,形成不斷提高行政效能的長效機制。

誠信項目公司

存在問題

1、學習方面。忽視了員工知識能力的培養再造,學習的自覺性、主動性不強,知識結構單一,不善于研究思考問題,不善于理論聯系實際。

2、思想解放力度不大。對當前改革及合肥大建設浪潮中的新生事物的認識還不夠到位,工作中循規蹈矩,按部就班,缺乏主動性和創造性,還不能用全新的思維和方式去做開創性的工作。

3、精神狀態表現不佳。不能很好地適應形勢發展的要求。工作熱情有所降低,精神狀態不佳,安于現狀,造成工作上不夠積極主動,不求有功,但求無過,還需要進一步增強員工事業心和責任感的培養。

4、開拓創新意識不強。在思維方式上,有時習慣于憑經驗去考慮問題,去想事情。在工作時,往往只立足實際,大膽探索的方式方法比較少。

5、工作作風不夠扎實。樹立為經濟發展服務之意識不夠深刻,與時俱進、創新意識不夠健全;雖能熟練掌握本職工作,但是靈活性掌握的不夠適當;工作不深入,埋頭日常工作時間較多,深入項目中的調查研究時間較少,很少發現實質問題。

6、服務意識有待增強。貫徹落實“熱情服務、微笑服務、主動服務、耐心服務、文明服務”的要求還不夠自覺,個別時候還做不到“來有迎聲,問有答聲,走有送聲”;有時還做不到受理、咨詢一樣熱情,生人、熟人一樣和氣,干部、群眾一樣尊重,忙時、閑時一樣耐心。

7、合肥市大建設項目時間緊,任務重。招投標工作環節多,時間長,按照常規程序,不能滿足大建設項目建設工期要求。

8、在招標工作中,我們嚴格按照國家、省、市相關的法律法規執行,但對招標人的需求了解不夠,與招標人溝通不足,服務意識還不夠強。

9、部分項目工程量清單編制質量不高,清單編制前與業主溝通不夠,工程范圍界定不清,工程量計算不準確,項目特征描述不清,給招標后簽訂合同及工程管理工作帶來問題。

10、清單編制單位對招標中心內部工作流程不了解不熟悉,造成工作配合不好,影響工程量清單編制質量和時效性,甚至影響和滯后項目開標時間。

11、公司內部工作交流不足,工作中發現的問題不能得到及時反饋,影響工作進展。一些常見問題在不同項目上重復發生。

整改措施

1、加強學習,提高員工整體素質。注意學習方式,系統、全面地學習,不斷適應時展的要求,掌握新環境下招標工作的流程、法律法規等相關業務知識,注重學以致用,理論聯系實際。

2、解放思想,適應工作需求。解放思想,創新觀念,以適應新時期工作的需求。要求員工正確對待個人得失,不計名利,不講價錢,不圖虛名,不事張揚,勤勤懇懇,扎扎實實做好各項工作。

3、增強意識,加大協作力度。在以后的工作中,要堅持科學的態度和求實的精神,兢兢業業地做好各項日常工作,樹立強烈的時間觀念、效率觀念、質量觀念,樹立工作的高標準。

4、周六周日正常上班,以配合合肥市大建設的需要。對技術要求不高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采用資格后審的招標方式進行招標,在一定程度上縮短招標時間。對于大建設項目,在履行相關手續后,適當縮短招標時間。

2、組織高新區、政務區、經開區、濱湖區、重點工程建設管理局、新站區、市屬四區等業主單位召開業務交流會,虛心聽取業主單位的想法、意見、建議和批評。對于合理的意見建議,逐一研究落實;對不可行、不合理的要求,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耐心進行解釋溝通,征得業主單位的理解。

3、對于工程量清單編制中存在的問題,推行工程量清單編制前現場踏勘和工程量清單會審制度。在工程量清單編制前,組織業主、設計單位和清單編制單位進行現場踏勘,由業主和設計單位進行交底,然后再進行工程量清單編制工作。工程量清單編制完成后,再召開四方碰頭會議,對工程量清單的編制范圍、編制質量、存在的問題統一解決,確保清單編制質量。

4、建立工作例會制度。每周日召開工作例會,進行業務學習,加強公司內部交流,梳理項目進展情況。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時解決,避免久拖不決的現象。

5、召開造價咨詢單位工作會議,向其宣講政府有關法律法規,合肥招標投標中心工作程序,過去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并聽取造價咨詢單位的意見,增進交流,做好配合,共同做好工程量清單和控制價編制工作。建立造價咨詢單位工作評價制度,對于清單編制質量差、服務不及時的單位,進行優勝劣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