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合同范文
時間:2023-03-23 04:5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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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為深入貫徹實施《勞動合同法》,進一步提高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年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春暖行動”的通知》(人社廳函〔〕54號)要求,決定于年月下旬至月中旬繼續在全省開展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春暖行動”?,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標任務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繼續以建筑業、采礦業、制造業、住宿和餐飲業、居民服務業為重點,在鞏固規模以上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的基礎上,著力推進小企業勞動合同簽訂工作。通過集中開展“春暖行動”,推動城鎮規模以上企業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90%,力爭小企業中相對穩定就業的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有較大提高。各地還要結合本地區實際,抓好鄉鎮企業、村辦企業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工作。
二、行動措施
(一)進一步加大勞動合同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結合《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的貫徹落實,組織力量,深入各類就業服務機構、大量招用農民工的企業和工業園區、居民服務業相對集中的街道(社區),集中開展法律宣傳工作。通過宣傳,進一步推動企業落實主動簽約履約責任,增強農民工依法簽約維權意識。
(二)繼續推廣使用簡易勞動合同文本。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進一步在大量招用農民工的行業和企業推廣使用省廳制定的農民工勞動合同文本。有條件的地區要印制一些勞動合同文本,免費供小企業和農民工使用。省廳制定的農民工勞動合同文本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下載使用。
(三)積極指導企業規范勞動合同簽訂行為。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深入到企業特別是招用農民工比例大、勞動合同簽訂率低的小企業,幫助、指導企業依法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要指導企業在招用農民工一個月內依法訂立勞動合同,防止因管理不到位而產生支付兩倍工資的違法成本,指導企業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和崗位特點,合理確定勞動合同期限;督促企業落實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各執一份的規定。要重點加強對建筑施工、采礦企業勞動合同簽訂工作的指導和服務,確保在工程(業務)或經營權發包過程中,由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企業與農民工本人簽訂勞動合同。
(四)進一步加大對勞動合同簽訂情況的監察執法力度。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大對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通過開展日常巡查、書面審查、舉報投訴專查和專項檢查等方式,督促企業及時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對不依法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的,要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處罰。各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機構要依法處理企業與農民工因勞動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切實維護爭議雙方特別是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五)加強企業勞動用工備案制度建設。在開展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春暖行動”中,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按照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建立勞動用工備案制度的通知》(勞社廳發〔2007〕51號)要求,督促企業建立包括勞動者姓名、性別、身份證號、戶籍地址及現住址、聯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時間、勞動合同期限等內容的職工花名冊,并及時辦理勞動用工備案手續,實現對用人單位使用農民工的動態管理,準確掌握本地區企業戶數、農民工人數及勞動合同簽訂情況。
三、組織實施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高度重視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工作,切實加強領導,認真制定專項行動計劃和具體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和工作措施,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充分發揮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的獨特作用。為確?!按号袆印蹦繕藢崿F,此次行動具體分為3個步驟:
(一)宣傳行動階段(月日-月日)。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按照要求,研究制定方案,印制宣傳資料,廣泛宣傳《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等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并抽調人員,明確責任,按整體行動要求,有計劃、有步驟的推進“春暖行動”。
篇2
名稱:法定代表人:
地址:電話:
乙方(農民工):
姓名:性別:年齡:文化程度:
住址: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根據《勞動法》及《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于進一步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問題意見的通知》規定,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或者工作(工程)結束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分配乙方在崗位擔任職務(工種)。在正常情況下乙方應當完成生產(工作)任務,具體生產(工作)任務和質量標準為:
三、工作時間
1、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工作制;如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不定時工作制,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后實行。
2、因生產工作需要,經協商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甲方按規定支付工資。日加班不超過3小時,月加班不超過36小時。
四、勞動報酬
甲方按月足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日為發薪日。工資制度和分配形式按下列第項執行:
1、實行計時工資制,乙方完成生產工作任務,每日工資元,每月工資元;
2、實行計件工資制,具體標準為:
五、勞動保護
1、甲方按照自治區人民政府的規定參加工傷保險,乙方因工負傷、致殘、死亡依法享受因工傷亡待遇。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自治區有關勞動安全、職業衛生規定的作業場所和防護設施;
3、乙方遵守甲方的安全規定和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操作。
六、其他約定的事項
七、違約責任
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嚴格履行。一方違反本合同,應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依法賠償相關損失。
八、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均可以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簽章):
年月日
鑒證機關(章):鑒證人(簽章):
年月日
關于制發建筑施工企業農民工
勞動合同書的通知
篇3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越來越多的農民進入城市稱為“農民工”,他們為城市的建設發展做出了巨大的貢獻。但是,長期以來“農民工”沒有一個明確的法律主體地位。一方面,農民工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事件時有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成為頑疾;另一方面由于廣大農民工沒有城市戶口,無法納入城市社會保障體系之中,因此給一些企業有了可乘之機,同時農民大多數文化程度較低,導致缺乏勞動合同的概念,不知道用法律去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因此社會上存在著大量的由于工資所引發的勞動爭議以及,這對于社會秩序的問題以及法制化建設都存在著極為不利的影響。從現有的條件出發,探索和建立適合農民工工資支付的保障機制是解決這一問題的有效出路。
一、農民工勞動合同糾紛問題的分析
近年來,國家、政府、社會各方對于農民工工資問題給予了極大的關注,無論是從法律政策的層面上,還是從社會輿論的層面上都給予了農民工很大的幫助,但是,令人感到困惑的是農民工工資問題并沒有得到有效地解決,年終欠薪事件屢屢發生。因此,我們必須深入到這一現象的底層之中,去找尋其發生的根源,從而有效地解決農民工的工資問題。
(一)體制方面
正如之前所言,農民工并沒有成為單獨的、明確的勞動法上的主體??陀^來講,現階段的廣大農民工仍然具有明顯的計劃經濟烙印,仍然被現行的二元戶籍制度所羈絆。農民工按照勞動法應該享有其作為勞動者所應有的權利與義務[1]。但是,從勞動法的層面上來看,由于戶籍制度的限制,農民工與城市工人的社會地位存在著巨大的差異,尤其是在行業的準入以及社會保障方面,農民工受到政策上的歧視,因此其權利非常容易受到侵害。在計劃經濟體制與二元戶籍制度的制約之下,用人單位利用這種政策上的漏洞,以及農民工法律意識的淡薄,從而規避其責任,這是農民工工資問題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法律層面
盡管,我國已經建立了農民工權益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其中是針對最為嚴重的農民工工資的拖欠問題,不斷加大懲治力度和制度建設水平,并且一直在不斷地積極完善之中。但是,法律法規的完善始終與經濟發展速度存在著一定的差距,這種勞動保障法律制度的不健全和滯后性所導致的制度缺失,也是成為影響農民工合法權益保護的重要因素之一。1、盡管我國的《勞動合同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明確規定了用人單位的責任,但是我們不能忽略的實事是農民工自身法律素質的低下以及其所處的弱勢地位,讓其根本就無力與用人單位討價還價。同時,用人單位所提供的合同文本,大多是格式條款,有些就是我們通常所言的霸王條款,農民工沒有足夠的法律知識,因此很容易落入合同陷阱之中,等到想要維權時,才發現其已經處于不利的地位。一旦發生侵權損害,用人單位應該承擔什么樣的責任,承擔到什么樣的程度,法律都沒有對此問題進行細化,法律不僅僅要做到形式上的公正,更應該從實質上保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但是,從目前的法律制度來看,仍舊存在著很大的缺失。因而,給用人單位留下了可乘之機,給農民工造成了不利的影響。2、從《勞動合同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對于用人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所應該承擔的法律后果來看,勞動行政部門在處理此類問題時,并沒有從法制的角度出發,沒有盡到其應盡的責任。因此,用人單位對于違法行為往往沒有太大的顧忌,最多只是罰款等,對于行政處罰并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例如,從規定中,我們不難發現法律并沒有給予行政部門強制用人單位執行賠償金的權力,這也是導致行政主管部門往往從“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出發,本著“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工作理念,在處理糾紛的過程中,只要用人單位“認錯”態度較好,能夠主動支付拖欠的工資,就不在要求其進行賠償。這種工作態度,直接影響了執法的公正性與嚴肅性,同時也讓用人單位更加得無所忌憚。又如,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對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予以行政處罰,但是在實際的操作中,在剛才我們所提到的那種心態的指導下,勞動行政保障部門很少會為了那些受到侵害的勞動者去追討經濟補償以及賠償金,對于違法企業最多就是罰款了事,根本就沒有起到足夠的震懾作用,因而勞動違法情況屢屢發生,屢禁不絕[2]。3、從現行的《對〈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來看,法律在設置單位延期支付工資的條件、程序等方面過于寬容,明顯偏向于用人單位,而沒有考慮到農民工的合法權利。例如在規定中“用人單位如果發生生產經營等方面的困難,資金周轉受到影響時,只要征得本單位工會同意,即可暫時延長支付農民工工資”。但是,現實情況是農民工大多數沒有自己的工會,也不知道存在這樣的法律規定,即便存在工會的,由于缺乏獨立性,根本無法代表工人與用人單位進行博弈,同時,法律對于拖延的最后期限也沒有明確的界定,給企業留下了可乘之機。
(三)監督方面
我國的社會誠信制度以及信用體系并沒有完全的建立。由于缺乏社會信用體制的監督,所以對于企業拖欠工資,似乎是司空見慣的,并沒有想到將這些缺乏誠信的單位列入誠信“黑名單”之中,這也就助長了企業對于拖欠工資的心安理得。社會對于企業的這種行為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當農民工被迫上演一幕幕“跳樓”鬧劇時,才進行一番疾風暴雨式的批判,最后也往往不了了之,并沒有從整體上去理解這個問題,從制度上去解決這個問題,這也是農民工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重要原因之一[3]。
(四)管理方面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于用人單位的監管缺乏主動性,而農民工往往缺乏勞動維權意識以及維權知識。因此,一旦出現被侵權的情況,不知道該向誰去告,怎么去告,或是由于擔心公正以及成本等問題,要么忍氣吞聲,要么走上極端。同時,行政管理部門監管不力,一些地方存在著勞動保障監察資源緊缺的情況,這也是制約其起到行政監管作用的重要原因之一。不少縣級政府的勞動保障監察機構缺乏獨立性,其工作經費的來源很大程度上依靠的是地方企業的財政稅收支出,這讓其開展監管工作陷入了很大的被動與制約。由于行政監督的缺失,導致了不少企業存在著大量非法用工情況,以及嚴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違法情況,卻長期得不到有效解決。
二、農民工勞動合同糾紛解決的法律機制建構途徑
農民工工資支付問題直接關系到社會的和諧問題,因此是當前法律工作的當務之急。切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問題,必須完善法律制度,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依靠政府、企業、以及社會各方力量的相互協調與配合。只有建立起完善的工資支付制度,才是最終解決這一問題的出路。
(一)強化監督機制的建構1、完善工資支付監督檢查制度。勞動保障監督部門應該加強日常的巡查工作,擴大巡查的范圍,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并且加強對農民工進行法律方面的宣傳與教育,尤其是針對勞動密集型企業,例如建筑行業等,應該加強監管的力度。督促企業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要求企業提供勞動合同的副本,以備核查其是否存在違法的情況。督促用人單位依法經營,規范勞動用工情況。對于存在違法情況的企業,必須加強處罰的力度。同時,建立起通報舉報機制,向社會公布舉報投訴電話,并且做好舉報投訴的接待工作以及保密工作,切實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對于舉報情況應該積極予以查實,并且對于違法違規企業建立起長效的監管機制。在日常巡查的基礎上,勞動保障部門還可以聯合其他有關部門繼續開展專項檢查,從而有效地減少欠薪事件的發生。2、實施“工資保證金”制度。這是一項主要適用于建筑施工領域內的專項制度,一般在新項目開工前,要求企業按照工程合同的價款,在指定銀行內預存工資方面的保證金,由勞動保障部門對這部門資金進行監管,企業如果發生拖欠工資的情況,行政部門有權動用保證金,用以支付農民工的工資。如果項目完工后,并未發生拖欠情況,這部分資金將歸還給企業。這一制度在保證農民工合法權益方面起到了十分積極的作用,因此應該擴大其覆蓋面。國家應該對工資支付保證金的提取和使用進行統一的規范,在提取比例的設置上應該做到合理,對于專門賬戶的使用、管理以及資金的支取情況,應該公正、公開與透明。同時,施工企業也應該積極履行其法定義務,足額繳納一定比例或是限額的保證金。“工資支付保證金”制度的實施,應該從企業實際情況出發,對于那些長期以來,始終能夠積極履行勞動合同的企業,或是無違反勞務用工管理規定的企業,可以考慮適當減少或是減免其保證金的支付[4]。盡管,這一制度在不少地區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是各地方對于這一制度的規定,大多停留在規范性文件的層面上,而沒有賦予其實體法的資格,因此法律效力較低,缺乏強制執行力。因此,這一制度的推廣必須要有實體法的支持,因而必須加強其立法進程。3、建立工資支付誠信制度。建立工資支付誠信制度有利于改善企業的誠信意識,有利于推進社會信用體系的建立。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可以將企業納入到地方信用體系之中,根據其在工資支付等勞動問題上的表現,給予其不同的等級評定。遵紀守法,認真履行合同義務的企業,可以將其評為信任企業,并且在稅收上給予一定的獎勵;對于屢教不改的企業,將其列入黑名單,并且進行長效監管,向社會公布情況,讓勞動者能夠辨別。
(二)強化立法層面的工作解決農民工工資支付問題,必須完善立法,規范工資支付行為,加強違法懲罰力度。從完善勞動保證法律法規入手。清理其中陳舊的,不合時宜的規定,切實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拋棄落后的身份等級觀念,平等對待農民工。同時,從保障民生的高速,積極落實憲法中關于保障勞動權與生命權的規定,從立法的層面上保證職工的勞動報酬權,提高企業的違法成本。對于那些長期存在惡意欠薪的企業,應該在《刑法》中增加惡意欠薪罪。對于惡意欠薪的認識應當明確,不能夠姑息養奸,從而有效地打擊這種擾亂市場經濟秩序的行為,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利,維護社會的穩定。
(三)強化相關法規的執行力度首先,勞動行政主管部門應該增強自己的法律意識,加強勞動行政執法力度。要采取有效的法律措施,對于用人單位違規支付工資的問題應該引起足夠的重視。同時,應該進行不定期抽查,對于存在不良記錄的企業應該予以重點檢查。其次勞動行政主管部門應該做到權責相稱。也就是說勞動行政主管部門的執法行為,不僅僅是一種行政權利,同時也是其作為行政主體所必須要承擔的義務,如果行政主管部門沒有盡到應盡的義務,那就是一種行政不作為,因而需要承擔行政責任[5]。這不僅能夠有效地發揮行政主管部門的執法力度,同時能夠有效地督促其認真執法。對于那些違規情況嚴重的企業,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將其公布上網,對于不接受處理的企業,情況嚴重時可以吊銷其營業執照,甚至限制或是剝奪其再次開業的權利。
(四)強化第三方協調架構的建設職工工資水平直接關系到職工的切身利益,企業應該尊重職工的意愿,建立工資集體協商機制,與職工代表就企業內部的工資分配制度、工資分配形式、以及工資水平等問題進行平等協商,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勞動協議。從全國總工會公布的資料來看,建立工資集體協商制度能夠有效地保障工人的合法權益,縮小市場經濟中一些不合理的收入分配差異,工資的增長水平應該與企業的發展相適應,讓職工能夠公平地享有企業發展的成果,從而更加積極地為企業提供服務。建立工資集體協商制度能夠有效地維護勞動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系的良性發展。同時,各地應該積極發揮協調作用,鼓勵企業開展集體工資協商制度,尤其是在中小企業或是勞動密集型企業,積極開展區域性、行業性的工資協商,從而切實保障農民工的工資待遇。
篇4
甲方(建筑施工企業):
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姓名: 性別: 年齡: 文化程度:
住址: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根據《勞動法》及《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于進一步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問題意見的通知》規定,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 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或者 工作(工程)結束止。
二、 工作內容
甲方分配乙方在 崗位擔任 職務(工種)。在正常情況下乙方應當完成生產(工作)任務,具體生產(工作)任務和質量標準為:
三、 工作時間
1、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工作制;如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不定時工作制,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后實行。
2、因生產工作需要,經協商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甲方按規定支付工資。日加班不超過3小時,月加班不超過36小時。
四、 勞動報酬
甲方按月足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 日為發薪日。工資制度和分配形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實行計時工資制,乙方完成生產工作任務,每日工資 元,每月工資 元;
2、實行計件工資制,具體標準為: 五、 勞動保護
1、甲方按照自治區人民政府的規定參加工傷保險,乙方因工負傷、致殘、死亡依法享受因工傷亡待遇。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自治區有關勞動安全、職業衛生規定的作業場所和防護設施;
3、乙方遵守甲方的安全規定和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操作。
六、 其他約定的事項 七、 違約責任
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嚴格履行。一方違反本合同,應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依法賠償相關損失。
八、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均可以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鑒證機關(章): 鑒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關于制發建筑施工企業農民工
篇5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 姓名: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籍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全民所有制企業招用農民合同制工人的規定》及省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限為_____年。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為—個月。
二、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崗位,為____工種。具體的工作任務為_________。三、生產(工作)條件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法規、標準,提供勞動保護設施,按照同工種城鎮合同制工人標準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乙方離開企業時,應將勞動保護用品歸還甲方,或由甲方作價賣給乙方。
四、勞動紀律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各項規章、制度,乙方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廠規廠紀,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五、工作時間及勞動報酬
1.乙方每月工作____天,每天工作____小時。如雙 方和工會同意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加班給予報酬,加班費每小時________元。
2.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_______元。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定級。工資標準為:______________
3.除國家另有特別規定外,乙方享受的獎金、補貼、津貼與本單位從城鎮招收的合同制工人相同,具體的標準為:____________
六、保險福利待遇
1.乙方享受的節假日、婚喪假、探親假、女職工產假,與甲,從城鎮招收的合同制工人相同。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給予乙方________個月的停醫療期。此期間的醫療待遇和病假工資,與甲方從城鎮招收的合同制工人相同。醫療期滿后因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被解除合同的,甲方發給相當于本人基本工資三至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
3.乙方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甲方發給喪葬費____元,一次性供養親屬救濟費____元。
4.乙方因工負傷,甲方給予免費醫療。醫療期間,乙方原工資照發。醫療終結經醫院證明,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的,送回農村妥善安排,甲方按下列辦法發給乙方因工致殘撫恤費:
(1)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每月發給____元,直至乙方死亡;
(2)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乙方原工資的70%發給,直至乙方死亡;
(3)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一次性發給____元。
5.乙方因工死亡的,甲方按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家屬喪葬補助費____元,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____元。
6.甲方按規定的時間和標準為乙方交納退休養老金。如乙方回鄉時未到退休年齡,甲方將養老保險金以回鄉補助金的形式一次發給乙方。如乙方轉為城鎮合同制工人,甲方將這筆款項轉人養老保險金專戶。
7.乙方糧戶關系不轉人甲方所在地。甲方按同工種固定工標準為乙方向糧食部門辦理加價糧供應登記手續,糧食差價部分由甲方負擔。
8.乙方因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執行,或屬于第七條第2款第(3)項和第(4)項解除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乙方工作每滿一年(滿半年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發給一個月基本工資的生活補助費,但最多多不超過本人十二個月的基本工資。
七、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和續訂
1.在下列情況下,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甲方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轉產、調整生產任務,或者由于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的;
(2)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已經修改的;
(4)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2.下列情況,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無故不能完成合同所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4)甲方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須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
(5)按國家有關規定應予辭退的
3.下列情況,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2款規定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屬于全部或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乙方為女職工,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4.下列情況,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生產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的;
(3)經甲方同意,乙方自費考人中等專業以上學校學習的;
(4)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法律、政策,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5.合同期滿后應即終止執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在征得乙方同意的條件下,雙方可以續訂合同。一方不同意續訂的,另一方不得強迫。合同期滿一個月之內既不終止,又不履行續訂手續的,視本合同為續訂同一期限的合同。
6.乙方被依法開除、勞動教養、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7.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必須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合同手續。但試用期經發現不合格的、因辭退解除合同的除外。此外,符合第七條第4款(1)、(2)、(4)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八、雙方需約定的事項
1.甲方為乙方提供住房,房租、水電費由乙方自理(_________)。甲方發給乙方住房補貼(每月___元)。
2.甲方因生產、經營條件變化,以及_________等情況,經乙方同意,可以在不變更合同條款的情況下,安排乙方從事本合同規定以外的工作。
3.乙方在其戶口所在地應征人伍以及_________等情況,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4.甲方因調整生產任務而富余生產人員,乙方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以及_________等情況,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付給對方違約金____元。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十、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效的,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旨在確定甲乙雙方勞動關系,明確雙方責權利。有關條文的具體實施,甲方在不違背國家現行法律、法規、政策的前提下制定實施細則十三、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用鋼筆或毛筆填寫,涂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鑒證機關(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6.乙方被依法開除、勞動教養、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7.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必須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合同手續。但試用期經發現不合格的、因辭退解除合同的除外。此外,符合第七條第4款(1)、(2)、(4)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八、雙方需約定的事項
1.甲方為乙方提供住房,房租、水電費由乙方自理(_________)。甲方發給乙方住房補貼(每月___元)。
2.甲方因生產、經營條件變化,以及_________等情況,經乙方同意,可以在不變更合同條款的情況下,安排乙方從事本合同規定以外的工作。
3.乙方在其戶口所在地應征人伍以及_________等情況,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4.甲方因調整生產任務而富余生產人員,乙方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以及_________等情況,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付給對方違約金____元。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十、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效的,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旨在確定甲乙雙方勞動關系,明確雙方責權利。有關條文的具體實施,甲方在不違背國家現行法律、法規、政策的前提下制定實施細則十三、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用鋼筆或毛筆填寫,涂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鑒證機關(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篇6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湖南省勞動合同規定》等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為_________天。
二、工作崗位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職要求,乙方同意在_________崗位工作,擔任_________工種或職務,具體工作內容為:_________。
(二)甲方根據國家、行業和地方的勞動定額標準和質量驗收標準,制定科學合理的工作任務;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按質按量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三)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對乙方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三、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元/月。
(二)試用期滿后,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執行以下第_________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金額分別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全額計件工資:甲方應根據自身情況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為_________。
3.崗位工資:乙方的崗位工資標準為_________元/月;如乙方的工作崗位調整,按新崗位所對應的工資標準執行。
4.其他工資形式。具體辦法在本合同第十條中明確。
(三)甲方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________日,不得克扣或者拖欠。
(四)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頒布的最低工資標準。
(五)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乙方工資。
四、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社會保險
甲方應按照國家和省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為乙方辦理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甲乙雙方均按統籌地區規定的費率及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可按有關規定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二)福利待遇
1.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待遇和停工治療期間的病假工資和疾病救濟費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2.乙方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親屬撫恤費等,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工作時間
1.標準工作制:乙方每天工作_________小時,每周工作_________天,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統一安排。
2.不定時工作制: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超過部分按加班加點計發工資。
3.綜合計算工作制: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超過部分按加班加點計發工資,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統一安排。
(二)休息休假
1.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節日假、公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有薪假期。
3.甲方因施工生產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長工時、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甲方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三)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需的勞動工具、勞動保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定期進行健康檢查,改善生產、生活條件,切實保障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四)甲方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實行持證上崗制度;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并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五)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可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勞動紀律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二)乙方在合同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權對乙方執行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和獎懲。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方因簽訂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必須提前15天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符合條件的一方可以單方面變更本合同的相關條款: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經修改或失效
2._________
3._________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勞動規章制度的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的約定應當解除勞動合同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泄露商業秘密,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經考核不能勝任本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六)甲方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職工而與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必須按國家、省有關企業經濟性裁員規定所確定的程序進行。
(七)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五)、(六)項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的
(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工資的;
4.甲方拒不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5.甲方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資的;
6.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九)除上述第(八)項規定外,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超過30日甲方應當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十)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的;
2.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_________;
3.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4.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任何一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沒有提前30日通知對方或通知時間不足的,應當按相差的天數,以解除或終止合同前一個月的日平均工作為標準,支付賠償金給對方。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并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1.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2.本合同期限屆滿后,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系,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出現本條第2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金與賠償
(一)有關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政策與標準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統一辦理。
(二)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賠償費用:
1.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賠償費用;
2.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25%的賠償費用。
(三)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四)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七條第五項第一點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不低于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還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癥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五)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六)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二)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__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
十三、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和省新頒布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簽名)
年月日
乙方:(簽名)
年月日
鑒證機關:(蓋章)鑒證人:(簽章)
年月日
附件
勞動合同續訂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續訂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續訂類型為_________期限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簽名)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簽名)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同意,對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書作如下變更: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簽名)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簽名)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一、此勞動合同書是一個示范性文本,不作為強制性文書。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簽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后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三、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應由本人簽字或蓋章。
四、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十條中寫明。
篇7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湖南省勞動合同規定》等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為_________天。
二、工作崗位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職要求,乙方同意在_________崗位工作,擔任_________工種或職務,具體工作內容為:_________。
(二)甲方根據國家、行業和地方的勞動定額標準和質量驗收標準,制定科學合理的工作任務;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按質按量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三)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對乙方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三、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元/月。
(二)試用期滿后,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執行以下第_________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金額分別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全額計件工資:甲方應根據自身情況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為_________。
3.崗位工資:乙方的崗位工資標準為_________元/月;如乙方的工作崗位調整,按新崗位所對應的工資標準執行。
4.其他工資形式。具體辦法在本合同第十條中明確。
(三)甲方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________日,不得克扣或者拖欠。
(四)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頒布的最低工資標準。
(五)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乙方工資。
四、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社會保險
甲方應按照國家和省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為乙方辦理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甲乙雙方均按統籌地區規定的費率及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可按有關規定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二)福利待遇
1.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待遇和停工治療期間的病假工資和疾病救濟費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2.乙方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親屬撫恤費等,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工作時間
1.標準工作制:乙方每天工作_________小時,每周工作_________天,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統一安排。
2.不定時工作制: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超過部分按加班加點計發工資。
3.綜合計算工作制: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超過部分按加班加點計發工資,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統一安排。
(二)休息休假
1.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節日假、公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有薪假期。
3.甲方因施工生產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長工時、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甲方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三)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需的勞動工具、勞動保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定期進行健康檢查,改善生產、生活條件,切實保障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四)甲方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實行持證上崗制度;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并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五)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可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勞動紀律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二)乙方在合同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權對乙方執行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和獎懲。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方因簽訂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必須提前15天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符合條件的一方可以單方面變更本合同的相關條款: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經修改或失效
2._________
3._________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勞動規章制度的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的約定應當解除勞動合同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泄露商業秘密,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經考核不能勝任本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六)甲方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職工而與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必須按國家、省有關企業經濟性裁員規定所確定的程序進行。
(七)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五)、(六)項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的
(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工資的;
4.甲方拒不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5.甲方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資的;
6.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九)除上述第(八)項規定外,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超過30日甲方應當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十)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的;
2.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_________;
3.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4.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任何一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沒有提前30日通知對方或通知時間不足的,應當按相差的天數,以解除或終止合同前一個月的日平均工作為標準,支付賠償金給對方。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并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1.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2.本合同期限屆滿后,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系,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出現本條第2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金與賠償
(一)有關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政策與標準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統一辦理。
(二)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賠償費用:
1.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賠償費用;
2.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25%的賠償費用。
(三)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四)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七條第五項第一點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不低于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還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癥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五)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六)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二)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__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
十三、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和省新頒布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簽名)
年月日
乙方:(簽名)
年月日
鑒證機關:(蓋章)鑒證人:(簽章)
年月日
附件
勞動合同續訂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續訂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續訂類型為_________期限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簽名)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簽名)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同意,對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書作如下變更: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簽名)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簽名)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一、此勞動合同書是一個示范性文本,不作為強制性文書。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簽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后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三、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應由本人簽字或蓋章。
四、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十條中寫明。
篇8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改善農民進城就業環境工作的通知》([2004]92號)精神,加強建設等行業農民工勞動合同管理,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農民工勞動合同管理工作
通過勞動合同確立用人單位與農民工的勞動關系,是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重要措施。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以使用農民工較集中的建筑、餐飲、加上等行業為重點,明確農民工勞動合目管理工作職責,切實把農民工勞動合同管理工作擺到重要日程。建設等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和工會組織要協助勞動保障部門采取有力措施推進勞動合同制度的落實,不斷完善勞動合同管理政策,推動各類用人單位依法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提高勞動合同簽訂率。要指導和督促用人單位加強內部勞動合同管理,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勞動合同管理制度,實現勞動合同動態管理。
二、規范簽訂勞動合同行為
用人單位使用農民工,應當依法與農民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并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用工備案。簽訂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用人單位不得采取欺騙、威脅等手段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不得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收取抵押金、風險金。
勞動合同必須由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用人單位與農民工本人直接簽訂,不得由他人代簽。建筑領域工程項目部、項目經理、施工作業班組、包工頭等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不能作為用工主體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
三、完善勞動合同內容
用人單位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應當包括以下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采取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三種形式。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要明確勞動合同的終止條件。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明確起始和終止時間。雙方在勞動合同中可以約定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半年以內的,一般不約定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半年以上1年以內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0日;勞動合同期限1至2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0日;勞動合同期限2年以上的,試用期最多不得超過6個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勞動合同中要明確農民工的工種、崗位和所從事工作的內容。工作時間要按照國家規定執行,法定節日應安排農民工休息。如需安排農民工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必須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建筑業企業根據生產特點,按規定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后,可對部分工種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用人單位要按照安全生產有關規定,為農民工提供必要的勞動安全保護及勞動條件。在農民工上崗前要對其進行安全生產教育。施工現場必須按國家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的規定,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用人單位為農民工提供的宿舍、食堂、飲用水、洗浴、公廁等基本生活條件應達到安全、衛生要求,其中建筑施工現場要符合《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JGJ146—2004)。
(四)勞動報酬。在勞動合同中要明確工資以貨幣形式按月女付,并約定支付的時間、標準和支付方式。用人單位根據行業特點,經過民主程序確定具體工資支付辦法的,應在勞動合同中予以明確,但按月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已建立集體合同制度的單位,工資標準不得低于集體合同規定的工資標準。
(五)勞動紀律。在勞動合同中明確要求農民工遵守的用人單位有關規章制度,應當依法制定。用人單位應當在簽訂勞動合同前告知農民工。
(六)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勞動合同中應當約定違約責任,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要按《勞動法》等有關法律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篇9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施工工地地址:_________
在京住所地通訊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甲乙雙方選擇適用)
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___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項目名稱)工程中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種)上崗證號碼為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三條 甲方應當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當天對乙方進行入場三級安全教育,并組織對乙方學習成果的書面考試,考試結果甲方應保存在施工現場備查,考試不合格的不得在現場施工。
甲方應當對從事電氣焊、土建、水電設備安裝等特殊工種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乙方取得相應的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第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五條 甲方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保險待遇
第六條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每日_________元,試用期滿后日工資為_________元。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甲方應在每月_________日前計發乙方的工資,并由乙方簽字確認。
甲方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后應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_________。
第七條 甲方應為乙方辦理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手續,并為乙方繳納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費用。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八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打架斗毆、偷竊、、擅自停工等違紀行為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不服從甲方正當工作安排的;
(五)嚴重違反總包單位和甲方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_____日(不超過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離職。
六、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一條 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__。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工地所在的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甲方的規章制度及_________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外一份留在乙方務工的建筑施工工地備查。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篇10
勞動人事廳制
甲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有制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工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年齡:_______民族: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務工許可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勞務市場介紹,同意招用____為臨時工。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如下條款:
一、合同期限:
自一九__年__月__日起至一九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滿,本合同自行終止。如甲方需要繼續留用,經乙方同意,雙方可以續訂合同,并辦理鑒證手續。
二、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崗位,承擔__臨時生產(工作)任務。乙方若同意,須服從。在合同期內甲方因調整生產(工作)任務,需要變更乙方的崗位和任務,需經乙方同意。如乙方不同意,可提出辭職,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三、勞動時間與勞動報酬:
(1)勞動時間:甲方實行每周__日,每日__小時工作制。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確因生產(工作)需要加班加點的,甲方應從流水作業和臺機人員的操作等問題考慮,提前通知乙方并征得同意,按規定發給加班加點費。
(2)勞動報酬: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單位的實際情況,根據乙方的崗位和承擔任務,甲乙雙方協商定為每日____元×25.5天=每月____元。加班工資,按不低于國家規定的標準執行。獎金,根據單位效益和勞動貢獻,定期發給。實行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按計件單價結算。具體辦法在本合同雙方約定欄中約訂。從事夜班的,應發給夜餐費____元。
(3)在合同期間,如發生停工待料情況,甲方每天發給乙方基本生活費____元。
四、勞動保護、保險福利待遇:
(1)從城鎮招用的臨時工,實行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保險金繳納辦法與本單位勞動合同制工人相同。臨時工本人負擔標準工資的百分之三,先由甲方統一支付,后在其當月工資中扣除。
(2)根據工作崗位需要,并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甲方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____、勞動保健食品費____元。從事起重、電焊、司爐等特殊工種作業的,需持有關部門核發的《專業崗位操作證》方可上崗。
(3)在合同期內,臨時工或農民工發生工傷、致殘、工亡或非因工傷、殘、亡以及疾病的,其待遇應分別按國務院第41號令、第87號令及人民政府第29號令的有關規定執行。
(4)合同期間,甲方發給乙方每月副食品補貼____元。冬季取暖期間,按規定每月發取暖津貼____。
五、勞動紀律:
乙方在合同期必須遵守以下紀律:
(1)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保證生產。
(3)愛護單位財產,不無故損壞公物。
(4)上班工作(生產)時間不得做私事不得做與生產工作無關的事。
(5)聽從指揮,服從調動。
(6)保質保量完成任務,不得投機取巧。
(7)有事及時請示報告,不得擅自主張。
六、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和辭職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①雙方一致同意的;
②符合本合同第六條第三項和第六條第四項規定的;
③乙方培訓(熟練)期滿,不符合錄用條件或本人不愿意供職的;
④乙方非因工負傷,治療終結仍不能復工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①甲方宣告破產;
②乙方被除名開除、勞動教養或判處徒刑的。
(3)乙方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辭退;
①嚴重違犯勞動紀律,影響生產、工作秩序的;
②違反操作規程,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③服務態度惡劣,損害消費者利益的;
④有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等違法行為,尚未構成刑事責任的;
⑤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嚴重影響社會秩序或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辭職:
①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無有效勞動保護措施,嚴重損害工人身體健康的;
②甲方不按合同規定發放工資或連續兩個月不支付工資的;
③人格受到甲方負責人侮辱的;
④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勞動法律、政策,侵害工人合法權益的;
⑤自費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學習的;
⑥經國家批準應征入伍的。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①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第六條第3項情況之一的;
②患有職業病和因工負傷在治療期限內未能治愈,屬于全部或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③女工在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內的。
(6)甲方或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除第六條2項所列情況外,必須提前半個月通知對方。并辦理有關手續。
七、違反合同的責任:
甲方違反合同有關條款或無正當理由在合同期內辭退乙方的,按乙方實際損失予以賠償,具體數額由雙方協商。
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可根據實際損失情況要求乙方予以賠償。具體數額由雙方協商。乙方不經甲方同意私自離單位的,賠償甲方____元,否則甲方不予辦理離單位手續。
八、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1.
2.
3.
4.
5.
九、本合同經勞動仲裁部門鑒證即生效。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變更。合同履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經鑒證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解決,或經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自治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簽名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
鑒證經辦人(簽字或蓋章):
鑒證機關蓋章:
年月日
注:①本合同書適用于機關、事業單位及群眾團體招用的臨時工。
②試用期一般為一個月。
③本合同期滿、經雙方同意可續訂合同,續訂合同必須重新鑒證。
④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1
續訂勞動合同情況
續訂期限:自年月日
至年月日
續訂勞動合同有關事宜:
用工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簽字(蓋章)
____工人:簽字(蓋章)
年月日
鑒證機關蓋章
年月日
附2
續訂勞動合同情況
續訂期限:自年月日
至年月日(共年)
續訂勞動合同有關事宜:
用工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簽字(蓋章)
____工人:簽字(蓋章)
年月日
鑒證機關蓋章
年月日
附3
勞動合同內容變更情況
用工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簽字(蓋章)
____工人:簽字(蓋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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