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合同范文

時間:2023-03-20 08:3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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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合同

篇1

借款方:__(單位或個人);

保證方:__

(借款合同中是否應有保證方,應視借款方是否具有銀行規定的一定比例的自有資金和適銷適用的物資財產,或者根據借貸一方或雙方是否提出擔保要求來確定。)

借款為進行___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并聘請__作為保證人,貸款方業已審查批準,經三方(或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貸款種類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元整

第四條^借款利率^借款利息為千分之___利隨本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定計算。

第五條^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__年零__個月,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借款分期如下:

貸款期限^貸款時間^貸款金額

第一期^年^月底前^元

第二期^年^月底前^元

第三期^年^月底前^元

2.還款分期如下:

歸還期限^還款時間^還款金額^還款時的利率

第一期^年^月底前^元

第二期^年^月底前^元

第三期^年^月底前^元

第六條^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

2.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品由貸款方退還給借款方。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5.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6.由于經營管理不善而關閉、破產,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的,在處理財產時,除了按國家規定用于人員工資和必要的維護費用時,應優先償還貸款。由于上級主管部門決定關、停、并、轉或撤銷工程建設等措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經向貸款方申請,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情況嚴重的,在一定時期內,銀行可以停止發放新貸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并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篇2

簽訂借款合同注意事項:

(一)明確借款用途。

借款人的借款用途關系到銀行的風險以及審核是否通過,借款人應在合同上注明借款用途并且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這樣可以使銀行以及擔保人知道借款的真實用途,對保護擔保人的權益而言更為公平。

(二)借款合同要由借款人填寫。

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借款合同是雙方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雙方當事人就合同的主要內容、條款達成合意的,借款合同即告成立。

銀行合同一般都是格式合同,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也就是銀行,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立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因此,借款合同應由借款人填寫,可以讓借款人理解合同內容、條款,銀行對條款負有解釋的義務,這樣可以防止因理解不同發生糾紛。

(三)簽訂合同后要注意履行方式。

在實踐中,提前還貸的現象越來越多,而是否同意借款人提前還貸銀行可以根據貸款的具體情況來決定。貸款行向借款人收取補償金是一個總體原則。

銀行借款合同標準范本

貸款種類: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貸款人: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傳真: 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

受托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托人)與乙方簽訂的____委托協議,由乙方代委托人向甲方發放____貸款,并在受托范圍與甲方協商后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甲方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將用于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第四條 貸款利率和利息

貸款利率按____息____計算,按____結息。

貸款利息自貸款轉存到甲方帳戶之日起計算。在合同有效期內,如委托人調整貸款利率,自利率調整之日起按調整后的利率執行。

第五條 用款計劃甲方的分次用款計劃為:

____年__月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萬元;

____年__月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萬元;

____年__月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萬元;

____年__月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萬元;

第六條 還款計劃

甲方的分次還款計劃為:

____年__月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萬元;

____年__月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萬元;

____年__月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萬元;

____年__月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萬元;

第七條 付息方式

甲方應在結息日前將資金匯入在乙方開立的存款戶內,以便于乙方按期、按規定收取利息。甲方不能按時付息時,按規定計收復利。

付息戶帳號為:

第八條 扣款方式

甲方保證按第六條、第七條確定的還款計劃歸還借款和借款利息,若不能按期歸還,又未取得委托人書面同意的,則甲方同意由乙方委托人從甲方的銀行帳戶中直接扣收借款本金、利息及有關費用。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2.貸款到期,由于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甲方經過努力仍不能還清借款的,可以在借款到期前__日內向委托人申請展期,經委托人書面同意并通知乙方。甲、乙雙方簽訂展期還款協議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3.甲、乙任何一方發生合并、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轉制變更時,由變更后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和享有應有的權利。

第十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進行承包、租賃、合并和兼并、合資、分立、聯營、股份制改造等改變其經營方式時,應提前__日向委托人報告并通知乙方。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委托方的計劃及所供資金發放貸款;

2.甲方應在乙方開立存款戶;

3.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歸還全部貸款本息;

4.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不得將貸款挪作他用;

5.甲方應按乙方要求提供其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等資料;

6.乙方有權檢查貸款的使用情況;

7.乙方有權對甲方的資金及經營情況進行監督;

8.乙方應按委托方的計劃及所供資金及時發放貸款。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乙方將停止發放貸款,同時向委托人報告,并按其書面意見處理。

2.甲方未按期或超過本合同約定分次還款計劃未償清的貸款為逾期貸款,乙方有權按委托人規定對逾期貸款加收__的利息。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完畢后終止。

第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其授權人) (或其授權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中國建設銀行人民幣委托貸款合同(參考格式)使用說明

一、適用范圍:本合同格式適用于建設銀行各級行委托業務中受托與借款單位簽訂的各類人民幣委托貸款合同。

二、貸款依據必須填寫清楚。合同中委托人、委托協議名稱、貸款科目必須寫全稱。如煤代油基建貸款須填寫根據國家計委(以下簡稱委托人)與乙方簽訂的煤代油基建貸款委托協議,由乙方代委托人向甲方發放煤代油基建貸款,并在受托范圍與甲方協商后訂立本合同。

三、合同中第一、二、三、四、五、六條均應按委托方的文件和規定填寫。

四、第九條、2中借款到期前__日需認真測算后填寫。為便于會計帳務處理,一般不少于30天。

篇3

簽訂合同單位:

借款單位:___________(簡稱借款方)

貸款單位:中國人民建設銀行_______行(簡稱貸款方)

根據《建筑流動資金貸款辦法》(以下簡稱《貸款辦法》)的規定,借款方為保證施工生產正常進行,向貸款方申請建筑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發行,為明確各方權責,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規定____年貸款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萬元,用于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方和貸款方必須共同遵守《貸款辦法》,有關貸款事項按辦法規定辦理。

第三條 貸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收利息,利率為月息___‰,超計劃貸款的,超過部分利息為月息___‰,逾期還款的加計利息___%,挪用貸款的,對挪用部分加收罰息__%.

第四條 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貸款方如因工作差錯貽誤放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損失時,應按直接經濟損失,由貸款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檢查時,借款方對調閱有關文件、帳冊、憑證和報表,查核物資庫存和施工生產情況等,必須給予方便。

第六條 借款方如違反合同和貸款辦法的規定,貸款方有權停止貸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第七條 借款方的擔保人是________,對借款方歸還貸款本息承擔連帶責任。借款方未按期清償貸款本息時,擔保方應在接到貸款方還款通知后___個月內負責歸還。

第八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19__年__月__日起,至19__年__月__日為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__份,借款方、貸款方、保證方各執1份,副本__份,__、_____、_____等單位各[文秘站:]執1份。

借款方:(公章) 貸款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簽名) 法人代表(簽名)

開戶銀行及帳號:

擔保方:(公章)

地址:

法人代表(簽名)

開戶銀行及帳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篇4

甲方(即貸款人,又稱抵押權人)中國銀行_____ 分(支)行

法定地址:

負責人:

電話:

郵政編碼:

乙方(即借款人,又稱抵押人或購房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郵政編碼:

丙方(即保證人)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郵政編碼:

鑒于:

1. 乙方愿意將其擁有的本合同第十九條所列的房產及其全部權益(下稱“抵押物”)抵押予甲方,作為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并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向甲方申請借款;

2. 丙方愿對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債務按本合同約定的方式承擔責任;

3. 甲方愿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向乙方提供貸款。經三方協商,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貸款及用款

第一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同意向乙方發放購房抵押貸款。 貸款金額: 元(大寫: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貸款的用途限于乙方支付其購買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之房產的購房款。

第三條 貸款期限: 年,從貸款發放之日起 月。

第四條 乙方滿足以下前提條件后,甲方將在五個工作日內發放貸款:

(1) 乙方已向甲方提供已監證生效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或《房地產證》原件;

(2) 乙方已支付了不低于購房總價 %的首期款項;

(3) 與本合同相關的費用已經付清;

(4) 已辦妥抵押物的投保手續,并將甲方列為保險的第一受益人;

(5) 本合同已生效,乙方已簽署《借款借據》;

(6) 已辦妥抵押物的抵押備案或抵押登記手續;

(7) 乙方已在甲方處開立還款專用的購房儲蓄活期存款戶;

(8) 乙方未出現或無潛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情形;

(9) 甲方指定的其他條件。

利息計算方法及還款方式

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人民幣貸款利率按貸款發放日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的貸款利率執行,當前月利率為 ‰;外匯貸款按貸款發放日中國銀行公布的 個月浮動期外匯貸款利率執行,當前月利率為 ‰;

在本合同發履行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或計息管理辦法,甲方將按有關規定做相應調整,調整時甲方毋須專門通知乙方。

第六條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當前利率管理辦法,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包括一年)的,遇法定利率調整,本合同項下人民幣貸款利率不作高調整;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調整,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將從次年1月1日起按當日人民銀行的貸款利率作相應調整,并以此確定甲方新的月供款項。

第七條 如遇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調整,如無另行約定,本合同其他約定不作改變,只限于調整每期還本付息金額。

第八條 乙方未按還款計劃還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與甲方達成協議,即構成逾期貸款。甲方有權就逾期貸款部分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逾期利率計收利息。

第九條 供款方式由甲、乙雙方約定采用下述第 種方式:

1、 等額本息還款法,即在貸款期內每月以相等的額度平均償還貸款本息,每月供款額計算公式如下:

2、于___ 年___ 月___ 日一次性償還貸款本息。

3、其他方式;

第十條 若采用等額本息還款法,乙方在貸款發放次月起逐月還款,供款總期數 . 每月還款日為20日(如遇國家規定節假日則順延)

第十一條 乙方在貸款期限內的貸款本金和利息以甲方貸款分戶賬面數字為準,首期 及最后一期供款額應按實際貸款本金余額及用款天數作相應調整。

第十二條 乙方保證在每月的還本付息日之前,將每月供款額存入或劃入第五十五條乙方在甲方開立的還款賬戶,否則,甲方有權直接從乙方在甲方(包括其分支機構)處開立的其他賬戶中扣還任何到期應付款項。若因乙方賬戶余額不足,未能在規定日期還本付息,甲方將就逾期金額和實際逾期天數按人民銀行規定的逾期利率計收逾期利息。

第十三條 如乙方連續三期或累計三期未能按本合同約定還本付息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貸款并按本合同約定處分抵押物。

提前還款

第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一年后,乙方中途有足夠的款項來源,經甲方同意可提前償還全部或部分貸款本息。在部分提前還款的情況下,每次提前償還金額不少于一萬元的整倍數;部分提前還款只限于歸還按還款計劃從后算起的貸款本金,機時不能沖減即將到期的貸款本息。

第十五條 乙方必須在預定提前還款日一個月前書面向甲方得出申請。該申請書一經發出即不可撤銷。

第十六條 提前還款能免去所提前時間的貸款利息,但利率仍按原貸款期的同期利率執行。

第十七條 提前還款時,乙方須按提前還款金額和提前還款時的貸款利率支付一個月利息作為對甲方的補償。

貸款抵押及相關約定

第十八條 乙方愿以本合同第十九條所述之房產及其全部權益設定抵押,作為乙方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當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的情況下,甲方除繼續向乙方追討外,有權按本合同約定俗成的方式處分抵押物,并從中優受償。

第十九條 抵押物基本情況如下:

房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樓宇名稱、座別及房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積: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平方米

購房總價:(小寫)________ 元

(大寫) ____仟___ 佰___ 拾___ 萬___ 仟___ 佰___ 拾___ 元整

商品房預售合同(或房地產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并同意;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價值為本合同第十九條所述的購房總價。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抵押期限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兩年止。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之抵押權設定后,應將《商品房預售合同》(或《房地產證》和《他項權證》)及其他文件的正本交甲方執管,直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清償完畢時止。

第二十三條 乙方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負責維護保養,保證抵押物的完好無損。甲方有權對抵押物狀況進行了解,乙方對此有義務給予合作。

第二十四條 抵押期間由于乙方的過錯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乙方應在三十天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其他擔保。 第二十五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立即處置抵押物:

(1) 乙方失蹤、死亡或喪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除非乙方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同意承繼本合同全部權利義務并按本合同規定履行,或乙方的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愿意代其繼續履行本合同并經甲方同意。

(2) 甲方依據本合同的有關規定提前收回貸款;

(3)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六條 乙方及丙方應協助甲方或甲方委托的機構辦理備案或登記手續;在抵押期間內乙方已按期或提前歸還借款本息后,甲方應出具書面證明協助乙方辦理抵押登記/備案的撤銷手續,并將已由甲方執管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或《房地產證》和《他項權證》)及其他文件的正本交還乙方。

抵押物保險

第二十七條 乙方應向甲方指定的保險公司為抵押物購買以甲為第一受益人和財產險,投保金額應不低于本合同項下貸款總額的120%,保險期限應不短于本合同第三條所定貸款期限。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對抵押物辦理連續不斷的財產保險,保險單證原件由甲方執管。如乙方中斷保險,甲方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及由此產生的利息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向乙方和丙方追償。

第二十九條 當保險賠償發生時,甲方有權以第一受益人的身份接受和支配保險賠償金,并優先用于清償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如保險賠償金不足以賠付乙方所欠甲方貸款本息時,甲方有權繼續向乙方或丙方追償。

第三十條 如發生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保險索賠事件時,乙方應在五天內通知保險公司和甲方。

第三十一條 上述投保的保險費及因保險索賠事件而發生原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乙方和其他義務

第三十二條 除本合同第十九條所列房產抵押外,同意以乙方名下的其它全部財產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提供不可撤銷的擔保。

第三十三條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抵押物出租、轉讓或以轉售、贈與、再抵押等方式處理,也不得將本合同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經甲方同意轉讓抵押物的,所得價款應該存入甲方指定的賬戶,并優先用于歸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乙方以繼承或遺贈的方式處分抵押物的,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分割處理。

第三十四條 乙方出租抵押物必須滿足: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其出租。租金收入優先用于償還本合同項下債務,需與承租人訂立書面租賃合同并訂明:“出租人已將該房產抵押給中國銀行,出租人未清償中國銀行到期的債務,中國銀行發函通知承租房屋之日起三十日內,承租人須無條件遷出且租賃合同自發函之日起自動終止。

第三十五條 如有或將有針對乙方的法律訴訟或仲裁發生,或不動產或其他財產(包括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被扣押、凍結、沒收或強制性收購時,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第三十六條 當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因乙方未按約定履行還款義務而導致發生如本合同第四十九條約定的債權轉讓行為時,乙方須同意解除原與房屋出賣人(即本合同的丙方)簽定的《商品房預售合同》并放棄對甲方轉讓債權的抗辨權。

第三十七條 維護抵押物幫結構完整和對抵押物進行必要的維修保養;按時繳交有關部門對抵押物征收的稅費、水電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等;協助甲方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對抵押物進行檢查;在更改聯絡地址或電話號碼時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合同的擔保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由丙方為乙方在本合同項下貸款提供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若乙方不能向甲方還貸款本息或因乙方違約而被甲方要求提前清償貸款本息和費用時,丙方將承擔連帶的清償責任,甲方有權依據擔保條款直接向丙方追索。

第三十九條 保證期間,甲、乙雙方調整還款計劃,不影響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

第四十條 保證期間,經甲方同意后,乙方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及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時,不影響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

第四十一條 丙方承諾本合同項下已抵押商品房(即抵押物)將按期按質建成并合法交付使用。一旦發生違反該承諾的情況,丙方須從知悉或應當知悉這一情況之日起十日內書面通知甲方與乙方,由此而產生對乙方合法權益的違約責任及損失均由丙方承擔。

第四十二條 丙方保證在本合同項下已抵押商品房(即抵押物)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十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在商品房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三十天內到房地產登記主管機關辦理《房地產證》,協助甲方以及購房人補辦抵押登記,并將《房地產證》和《他項權證》正本交由甲方執管。

第四十三條 丙方發生公司章程,合同的修改和補充,股份的調整、轉讓和清算,以及重大的人動等情況時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第四十四條 丙方保證在合同履行期間,不減少注冊資本,涉及產權制度、經營制度、資產運用等方面的重大變化,必須在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后進行。

第四十五條 丙方接受甲方的信貸監督、檢查并承諾以充分的配合,保證按甲方的要求向其提供真實、完整、合法、有效的經營情況、

財務報表等文件和資料。

第四十六條 上述擔保是連續和有效的,其保證責任不因甲方給予乙方和/或丙方任何寬容、寬限或優惠或延緩行使權利而影響、修改損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利和權益,也不視為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的放棄;在乙方和甲方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變更時繼續有效,并被視為丙方已重復作出。

第四十七條 上述擔保為不可撤銷,其法律效力不受乙方與丙方及其他第三方簽訂的任何協議合同等文件的影響,也不因乙方收入減少、失業、失蹤、死亡以及支付等事實而可撤銷或變更。

第四十八條 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下列第 項所述之期限止(如未選擇,則視為選擇第(2)項)

(1) 甲方取得并正式執管本合同工項下抵押物的《房地產證》及《他項權證》正本之日。

(2) 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清償之日。

(3) 其他;

合同債權的轉讓

第四十九條 甲方與乙方、丙方商定并同意:當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其到期債務時,在甲方認為必要的情況下,丙方必須無條件接受甲方的債權和抵押權轉讓,轉讓價格為屆時乙方所欠甲方的貸款本息、逾期利息、罰息、違約金及相關費用之和;在債權轉讓時,乙方、丙方自動放棄抗辨權。

第五十條 在甲方發出要求丙方和乙方接受上述債權轉讓的書面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該債權轉讓的價款由丙方向甲方一次性清付。 第五十一條 乙方與丙方均同意,在丙方支付了該債權轉讓的價款后,將由乙、丙雙方協商解決原簽訂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有關的問題。

第五十二條 上述債權轉讓的約定在本合同第四十八條所約定的保證期間內不可撤銷。

費用

第五十三條 因訂立本合同而發生的印花稅、契稅、律師費、公證費、保險費、抵押登記/備案/撤銷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十四條 甲方因催收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仲裁、訴訟等到法律等程序催收而產生的執行費、律師費用、或依法處置抵押物而發生的任何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乙方授權

第五十五條 乙方授權甲方從乙方名下在甲方處開立的賬號為 的存款賬戶內扣收并用以支付本合同項下的到期貸款本息、逾期利息、罰息及相關費用;甲方有權從該賬戶上直接劃收乙方應付的貸款本息、逾期利息、罰息及相關費用。

第五十六條 乙方授權甲方將本合同項下的貸款以支付購房價款的名義直接付至房產出賣人在甲方處開立的、或經甲方同意的其他悵戶。

第五十七條 乙方授權委托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中介機構辦理本合同公司及抵押物之抵押登記備案注銷手續,領取《房地產證》、《他項權證》等文件。

第五十八條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上述授權委托及的關承諾不可撤銷。上述授權委托有效期至乙方在本合同中的全部責任和義務完全履行完畢之日止。

違約及處理

第五十九條 任何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和以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取得貸款行為,均屬違約行為。在此情況下,守約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的有關約定和法律的規定,視違約情節輕重,采取下列全部或部分措施維護其合法權利:

(1) 要求違約方限期糾正其違約行為,采取適當的補救措施并賠償損失;

(2) 停止守約方合同義務的履行,包括停止發放貸款;

(3) 經守約方催告,違約方在限期內仍未糾正其違約行為,或違約方的違約行為已使守約方不能實現其合同目的的,守約方可書面通知違約方解除合同、要求丙方承擔擔保責任或承讓債權、處分抵押物、申請強制執行及提訟等任何措施維護其合法權利。

第六十條 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發放貸款,則應按未發放的貸款金額、遲延天數及約定貸款利率上浮20%計算違約金予乙方。

其他約定

第六十一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給予乙方和丙方在任何寬容、寬限或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也不視為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

第六十二條 當乙方清償了本合同項下的全部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后,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抵押注銷手續,并退回《商品房預售合同》或《房地產證》和《他項權證》,以及抵押物保險單。

第六十三條 乙方或丙方如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還款或擔保義務,愿意直接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甲方可據本合同辦理強制執行公證文書,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或丙方的財產。

第六十四條 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糾紛,三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第六十五條 本合同經甲方、乙方及丙方三方簽字、蓋章并辦理公證、抵押備案/抵押登記后生效。

第六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丙方、公證處、產權登記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十七條 下列文件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 貸款申請表;

(2) 借款借據;

(3) 抵押物保險單正本;

(4) 《商品房預售合同》/抵押備案證明或《房地產證》/《他項權證》;

以上合同的約定,特別是對免除或限制甲方責任的合同條款,乙方和丙方已經充分了解并愿意接受這些約定,本合同是在乙方和丙方明確其權利義務及其法律后果的基礎上自愿簽署的。

甲方(公章) 乙方:

授權代表: 身份證號碼: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篇5

貸款人 (全稱) 中國農業銀行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借、貸雙方當事人充分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以下內容貸款

1、借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借款金額(大寫) 人民幣

4、借款與還款期限:

(1)借款與還款期限見下表。表中欄目不夠填寫而增寫的附表,作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借款還款

年月日金 額年月日金額

(2)本合同記載的借款金額、借款日期、還款日期如與借款憑證記載不相一致時,以借款憑證記載為準。借款憑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借款人提前還款,應當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并征得貸款人同意。提前還款是利率不變,貸款人有權按本合同的預定的借款期限計收利息。

5、利息計付:

(1)本合同項下借款年利率為-____ %.短期貸款按本合同利率執行;中長期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一年一定,第一年按本合同利率執行。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____(季/月)結息,結息日為每_____(月/季末月)的第20日。

第二條 除非滿足以下先決條件,否則貸款人有權拒絕提供本合同項下貸款:

1、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________ 帳戶,并通過該帳戶辦理與本合同項下貸款有關的往來結算和存款。

2、每次提款時,借款人已填妥有關借款憑證,并根據貸款人要求提供有關文件、資料。

3、若本合同項下貸款有抵押、質押擔保,則借款人已根據貸款人要求辦妥登記及/或保險等法律手續,且該擔保、保險持續有效。

第三條 貸款人權利和義務

1、貸款人有權了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物資庫存和貸款的使用等情況,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財務報表等文件、資料和信息。

2、按照本合同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逾期利息、復利和其他借款人應付費用時,貸款人均可直接從借款人任何帳戶中劃收。

3、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規定義務的前提下,按期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第四條 借款人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取得和使用貸款。

2、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如遇特殊情況,借款人不能在借款到期日歸還借款而需展期的,應在借款期限屆滿15日前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后,雙方簽訂借款展期協議。

3、 借款人應在結息日向貸款人支付應付利息。

4、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不擠占、挪用貸款。

5、按月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務報表或其他相關資料、信息,并積極配合貸款人對其生產經營、財務活動及本合同項下貸款使用情況的檢查。

6、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未全部還清之前如采取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并、兼并、分立、合資、資產轉讓、申請停業整頓、申請解散、申請破產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債權債務關系變化或影響貸款人貸款債權實現的行動,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貸款人,并經貸款人同意,同時落實債務清償責任或提前清償債務,否則不得采取上述行動。

7、借款人發生除上款所述事件之外對其正常經營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其他事件,如停產、歇業、被注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從事違法活動、涉及重大訴訟活動、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等,均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并落實還款措施。

8、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借款人為他人債務提供保證或以其主要財產向第三人抵押、質押,可能影響其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能力的,應當提前書面通知貸款人并征得貸款人同意。

9、借款人及其投資者不得抽逃資金、轉移資產或擅自轉讓股份,以逃避對貸款人的債務。

10、借款期間借款人發生名稱、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經營范圍變更等事項,應當提前書面通知貸款人。

11、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人出現停產、歇業、注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破產以及經營虧損等情形,部分或全部喪失與本借款相應的擔保能力,或者作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擔保的抵押物、質物、質押權利價值減少,借款人應當及時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措施。

12、借款人應當承擔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擔保有關的律師服務、保險、運輸、評估、登記、保管、鑒定、公證等費用。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規定義務的提前下,貸款人未按期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人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利息的計算方式相同。

2、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任一條款,貸款人均有權采取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本息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3、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貸款本金的,貸款人有權對逾期貸款根據逾期天數按日利率萬分之_________(大寫)計收逾期利息。

4、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貸款人有權對違約使用部分在違約使用期間按日利率萬分之_____(大寫)計收罰息。

5、對應付未付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計收復利。

6、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人違反擔保合同約定義務,經貸款人指出仍不改正的,貸款人有權對借款人采取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7、 因借款人違約致使貸款人采取訴訟方式實現債權的,借款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為此支付的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六條 借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合同另行簽訂。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雙方協商解決;若通過訴訟解決的,由貸款人往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八條 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借貸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當事人各一份,擔保人一份,____ 份,效力相同。

第十一條 提示

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注意對本合同各印就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借款人的要求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

借款人(蓋章) 貸款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

或授權人 或授權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6

1.定義與結構

2.貸款與擔保

3.先決條件

4.提款

5.還款

6.提前還款

7.利息

8.增加成本

9.非法性

10.付款

11.債務證明書

12.陳述與保證

13.約定事項

14.違約救濟

15.成本與費用

16.行

17.比例受償條款

18.補償

19.抵銷

20.累積權利與棄權

21.通知

22.協議用語:英語

23.條款的無效

24.協議利益

25.法律適用

26.管轄權承認

本協議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下述各方之間訂立:

1.abc一家在(_________)國成立的公司,注冊辦公地點為(_________),作為“借款人”

2.附錄列明的數家銀行,作為“貸款人”,以及

3.xyz銀行,作為“行”。根據以下協議條款與條件,貸款人在此特同意向借款人提供一筆累積本金金額不超過usd_________$的貸款:現在此同意如下:

第一條 定義與結構

1.01 本協議中,除非另有規定:

“行”指以貸款人的人資格從事活動的xyz銀行,或任何根據16.09條任命的繼任行。

“銀行工作日”指銀行同業市場進行美元交易的一個工作日,以及紐約市與新加坡銀行從事營業(包括外幣存款與兌換業務)的一個工作日。

“借款人”指abc公司及其權利繼受人。

“貸款承諾”,關于各貸款人,指附錄上在各貸款人的名字旁列明的本金數額。

“美元”和“¥”指美國此時及以后的法定貨幣。

“違約條件”指構成14.01條所指的違約事件的任何事件或情事,“預期違約事件”指任何由于發出通知和/或隨著時間流逝和/或任何其它條件之滿足將構成一項違約事件的事件或情事。

“最后還款日期”指提款日起60個月后的那一日。

“指示小組”指其貸款參與份額或累積參與份額等于或超過當時貸款總額的50%的一個貸款人或數個貸款人,或者,如果尚未提供提貸款時,其貸款承諾或累積貸款承諾超過可供支付款項50%的一個貸款人或數個貸款人。

“銀行同業市場”指新加坡銀行同業存款市場。

“利息支付日”指任何利息期的最后一天。

“利息期”指由7.02條確定的一個利息期。

“貸款人”指附錄中列明的數個貸款人以及其相應繼受人和被允許的受讓人,亦指上述作任何一人。

“貸款”指由貸款人貸給借款人的(_________)美元,或依貸款協議上下文規定,指當時未償付的累積本金數額。

“利差”指(1)就開始于提款之日起60個月后的那一日或該日之前的任何利息期或其它期間而言,為百分之二(2%);及(2)就開始于上述日期或該日之后的任何利息期或其它期間而言,為百分之一(1%)。

“提款通知”指一份依照附錄i規定的格式給予行的通知。

“未償付債務”指在任何時候在本協議下及根據本協議,借款人所欠貸款人的所有款項。

“參與份額”,關于各貸款人,就貸款或所欠貸款人的其它任何金額而言,指當時及以后任何時間的貸款或所欠該貸款人的其它任何金額的份額比例。

“報價日”就確定貸款利率的任何期間而言,指通常由銀行同業市場的主要銀行就在上述期間的第一天提供美元存款報價的日期。

1.02 本協議中,除非協議文本另有所指:

一個州或政府的“人”包括任何部門、機構、理事會、局、委員會、部委、法定公司(不管匿名與否)或其它執行部門或由上述州或政府控制或擁有的任何公司或實體。

一項“授權”包括任何及所有批準、同意、許可、允許、特許經營權、認可、登記、宣告和豁免。

“法律和規章”和“法律或規章”包括所有憲法性條款、條約、協定、成文法、法令、法律、規章、條例、輔助及附屬立法、命令、具備法律效力的規則和規章、民事和普通法及衡平法規則、指令、指示、通知、公告、政策聲明和指南(不論是否具備法律效力),及其它類似性文件。

一個“月”指一個日歷月。

一項“命令”包括任何法院仲裁庭作出的判決、禁令、決定或裁決。

一個“人”包括任何個人、法人、公司、法人團體或非法人團體、合伙、企業、合營、信托或任何聯營體、州或其附屬機構或、任何政府人。

一家公司的“子公司”、“控股公司”、“關聯公司”應按照1985年重版新加坡公司法第5節和第6節解釋。

“稅”包括當前及以后施加、征收、預提或評估的任何性質的稅費、強制貸款、費用、預提或扣除,“稅收”亦應相應解釋。

1.03 本協議中,單數用語亦包括復數,反之亦然;對任何詞性的所指也包括其它任何詞性。條款標題及小標題僅為方便指示而用,在解釋條款時應忽略不計。參考條、款及附錄,意指參考某條、該條的各款,以及由此所指的附錄。

第二條 貸款

2.01 根據協議條款及本協定規定的條件,各貸款人分別地而非連帶地同意向借款人提供等價于其貸款承諾的本金。

2.02 提供貸款應用于為借款人融通流動資金之需要。

第三條 先決條件

3.01 在行收到下述文件時,貸款可供借款人提?。氉駨牡谒臈l規定):

(1)一份借款人公司章程和章程細則的副本,由借款人的一名經授權的官員證明其為真實、完整、最新的副本;

(2)被授權履行本協議的當事人的簽名樣本,由借款人的一名經授權的官員認證;

(3)由行任命的律師就與本次交易提出的關于新加坡法或其它相關法律事項的行認為必要的法律意見書。

3.02 上述每一份3.01條所指文件均須在形式和實質上令行滿意。

第四條 提款

4.01 根據本協議;

(1)在貸款提取日(或其它任何行為上述目的而同意的時間)以前第三個銀行工作日不遲于上午十時之前具備3.01條所指的條件;

(2)根據提款日的事實和情況,借款人在此作出的所有陳述與保證在提款日確屬真實和正確;

(3)違約事件或預期違約事件尚未發生(除非貸款人已事先棄權或借款人已事先補救),或將不會在提款日發生;和

(4)行應在提款日以前第二個銀行工作日不遲于上午十時之前(或行同意的其它較遲時間)收到由借款人或為借款人利益而恰當和送達的提款通知書;

借款人應在從該日期開始的一個星期內任何一個銀行工作日一次性提取貸款款項。如果在上述一個星期結束之后尚未提款,則貸款人對借款人履行貸款承諾的相應義務亦被取消。

4.02 收到提款通知書后,行應即通知各個貸款人,各貸款人應在根據l0.01條確定的日期通過行使其貸款承諾的款項可供借款人使用。

4.03 提款通知書是不可撤銷的,借款人應在僅僅滿足第三條和第4.01條規定之條件的情況下提取款項。盡管發出提款通知書,如果由于借款人無法提取貸款的原因,或因為第三條和第4.01條列明之條件未獲得滿足的原因而致使貸款未被提取,則借款人應負責憑要求向行支付每名貸款人確證的(上述證明對借款人是終局性和有拘束力的)用于賠償因未提取貸款而給貸款人造成的直接或間接損失或費用所必需的款項(如果有的話),在不影響上述規定的情況下,該款項包括所有的利潤損失,以及因清算所獲得的用以提供或融通貸款的資金或以低于借款人應付利率的利率重新安排該筆資金所產生或將要產生的任何損失或費用。

第五條 還款

本筆貸款應以_________期季度還款方式清償,每期償還_________美元。第一次還款應在第一次利息支付日支付,隨后的每期還款應在隨后的每期利息支付日支付。

第六條 提前還款

6.01 根據以下規定,借款人可在任何利息支付日向行提前償還全部(而非部分)貸款,只要:

(1)借款人不少于60個銀行工作日之前書面通知行其將提前還款,并指明具體還款日期;及

(2)根據本項規定提前償還的貸款須同時支付提前償付部分的應付利息及根據本協議應付的其它款項。

6.02 借款人根據本條規定發出的任何提前還款通知書均是不可撤銷的,借款人必須依該通知書提前還款。

6.03 在不符合本協議明文規定的情況下,借款人不得提前償還全部或部分貸款,提前償還的款項不得再重新提取。

第七條 利息

7.01 借款人應根據本條以下規定按貸款人比例向行支付利息。

7.02 提款日與最后還款日之間的期間應被分為連續的以3個月為一組的期間(每個期間被稱為“利息期”),每個利息期(第一個利息期除外)應在上一個利息期的最后一天開始。

7.03 適用于每個利息期的貸款利率應為行確定的年利率,由下述兩種利率累積而成:(a)利差;(b)由一家或數家銀行同業市場的主要銀行在上述利息期的報價日或未報價時的隨后日期的上午十一時,就與貸款數額和期限均可比的一筆美元存款報出的利率,或如不只一個報價時則采用以算術平均值法(必要時采取四舍五入)求得的與0.5%最為接近的整數倍的利率。

7.04 行就任何利息期內的利率及應付利息額向借款人出具的證明是終局性的和有拘束力的。根據本條規定確定的利率應由行立即通知借款人和貸款人。

7.05 由上述利率確定的利息應逐日計算,并在實際天數及一年360天的基礎上計算,應包括利息期的第一天,但不包括最后一天,利息應在累積至每個利息支付日支付。

第八條 增加成本

借款人應憑貸款人要求向其以美元形式補償所有因其貸款或履行本貸款協議項下義務而增加的成本或減少的已收或應收款項,其原因乃基于任何法律、法規、條約之簽訂或任何改變、解釋,或貸款人須遵守任何政府或機構之指令、要求或請求(不論有無法律效力),包括但不限于,由于(a)任何稅收之征收或修改;(b)任何儲備金、針對資產或負債的特別存款或類似要求、為該貸款人之帳戶或貸款所保持的存款之征收或修改。

第九條 非法性

如果任何貸款人在任何時候認為任何法律、法規、條約,或其中任何改變,或其解釋、適用將使該貸款人參與貸款或保持貸款參與權或要求、收到任何其它應付款項成為非法,該貸款人應書面通知借款人上述確定。如果上述通知在付出該貸款參與份額之前發出,則該貸款人的義務于發出通知時解除。如果在付出貸款參與份額之后發出,則借款人應在緊接通知日之后的利息支付日全額預付該部分參與貸款,或如果貸款人要求在上述利息支付日之前提前償還,則借款人應按該貸款人的要求將截止于該提前償還日的該參與貸款份額的應計利息及其他應付款項一并支付給貸款人,但無須支付溢價。

第十條 付款

10.01 借款人在本協議下的每筆付款應通過紐約銀行間支付清算所系統或行認為符合紐約國際美元融資交易慣例的其他系統以美元形式償還,在上述付款日的紐約時間上午十一時存人行帳戶(帳號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或存入行通知借款入的其它帳戶。

10.02 任何指定或到期的付款日或利息支付日應與下述一個特定的月份中的一天相對應,如果沒有上述對應日期,則應以該月的最后一天作為付款日或利息期結束日(視情況而定)。如果指定或到期的付款日,或指定或結束的利息期當日不是銀行工作日,則應在下一個銀行工作日付款或結束該利息期,除非該下一個銀行工作日在另一個不同的日歷月,此時則應在下一個日歷月的第一個銀行工作日付款或結束利息期。

第十一條 債務證明書

11.01 行應按其慣常做法在帳簿上記錄貸出款項金額和屬于其所有的金額。

11.02 在任何產生于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法律訴訟或程序中或為上述目的的其它情況下,上述帳戶的記錄在沒有明顯錯誤的情況下,其存在及由此記錄的借款人義務之數額與幣種對借款人具有終局性和約束力。

第十二條 陳述與保證

借款人在此向每個貸款人陳述和保證:

(1)借款人合法存在且有完全能力,并正當地、無條件地取得任何政府部門或其它機構的授權,該授權具有完全的效力,根據該授權借款人有權擁有其資產及簽署、履行本協議項下交易;

(2)簽署、交付本協議及履行其它任何交易均未違反限制或影響借款人任何資產的任何協議、文件、法律、判決、命令、許可證、同意或允許,亦未構成違約;

(3)本協議不需要登記、記錄、備案或公證,亦不需要支付任何稅款(除印花稅外)和采取其他行動以保證其借款人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和責任,或貸款人的權利在新加坡具有合法性、可強制性或優先性;

(4)未發生構成,或經通知和/或隨著時間流逝和/或將構成對限制或影響借款人任何資產的任何協議或文件的違反,該等違反或違約將對借款人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造成重大和不利的影響;

(5)沒有現存的或將要來臨的任何單獨地,或與任何其它同類程序相結合,將對借款人履行或遵守本協議項下的義務構成重大和不利的影響的訴訟、仲裁、行政程序或索賠,或就借款人的所知、信息及確信,不存在任何威脅借款人或其任何資產的訴訟、仲裁、行政程序或索賠;

(6)所有必要納稅申報表均由借款人送交相關稅務機構,或為其利益送交之,借款人沒有不支付任何重大數額的稅款,亦無與未向每名貸款人披露的與稅收有關的任何重大爭議;

(7)借款人提供的任何與本協議有關的信息均未包含不真實的陳述,或遺漏任何陳述,而該遺漏結合其所在環境下將構成誤導;而且信息包含的對期望、意向、相信或意見的表述,均由借款人在正當和仔細的詢查之后方在合理的基礎上誠實地作出;

(8)借款人已書面向每名貸款人充分披露了其知道或理應知道的與本協議項下各貸款人有重大關系的所有事實;

(9)自_________[日期]以來,借款人的合并財務狀況無重大的不利變化。

第十三條 約定事項

借款人向貸款人保證,自本協議之日起至其全部解除本協議項下義務時為止:

(1)借款人將僅為2.02條列明的目的使用該筆貸款;

(2)借款人將使所有相關授權(包括政府的授權或其它的授權)保持其全部效力并予執行,并將立即取得任何履行本協議期望之交易所必需的進一步授權;

(3)如果借款人知曉一項違約事件已經發生,他將立即通知各貸款人,并向貸款人詳細提供其為了救濟或緩和違約事項的結果或與之相關的影響而采取的,或考慮采取的任何步驟;

(4)如果借款人為了取得借款或信用條件而作為借款人或擔保人在其財產上創設或允許創設任何留置權或擔保物權,則上述留置權或擔保物權將平等地和按比例地用以擔保本協議項下的所有應付款項,但是,本條規定不適用于以下情況:

(a)任何在購買財產時對財產產生的僅作為支付價款之擔保的留置權;

(b)任何在正常融資交易過程中產生的,擔保一項自產生之日起不超過六個月到期的債務的留置權。

第十四條 違約事件

若發生下列事任何事件則構成違約事件:

(1)借款人未在到期日或未應要求支付本協議項下任何應付金額;

(2)除付款義務外,借款未能遵守或履行他在本協議項下或在與本協定有關的任何承諾或安排項下的任何義務,并且未在14天以內予以補救;

(3)借款人在本協定所作的(或承認已作的)任何陳述、保證或聲明,或者包含在本協定規定中的或與本協定有關的任何證書、聲明、法律意見書或通知中的任何陳述、保證或聲明經證明在任何重大方面是錯誤的,或者如果任何陳述、保證或聲明在任何時該被重復而參照當時存在的事關及環境將在所有重要方面是不準確的;

(4)基于任何理由,本協定的任何條款是或者成為無效或不可執行的;

(5)借款人轉讓或處分,或者威脅要轉讓或處分,其資產的重要部分;

(6)借款人的任何債務在其規定的期限屆前到期或可以被宣布到期,借款人的任何擔保責任或類似義務在到期日或被要求時仍未解除,或者借款人不履行或違反與上述任何債務、擔?;蚱渌x務有關的任何文件或協議;

(7)借款人的一切或任何部分的資產,被抵押權人占有,或被指定受托人、接收人或類似人員;或者借款人的該財產被扣押或以類似形式被執行或向法院提出;或者借款人的該財產被扣押或被以類似形式執行或向法院提出請求而且在被扣押、執行或提起要求后7日內未撤銷;

(8)借款人召集其債權人或者計劃或實行任何安排,或者與其債權人妥協或為其利益讓渡財產,或者被請求于借款人破產時或為對借款人執行接收命令而委托受托人;

(9)在任何管轄地法律下發生類似于第(7)(8)規定的事件;

(10)發生被指示小組認為嚴重地影響借款人履行本協定項下義務的能力的任何環境惡化事件;

則:行可以,或者按指示小組的要求,通知借款人:(1)宣布終止各貸款人在本協定項下的義務,該義務因此宣告而終止;(2)宣布本協定項下原本在終止日后到期的借款人的一應付金額立即到期并應即支付,止類金額應當因此立刻到期并支付,無須提出付款要求,支付要求或是任何形式的提款要求或通知,借款人于此明確放棄這些要求。

第十五條 成本和費用

15.01 應行或任何貸款人要求,無論是否動用任何部分的貸款,借款人應立即向行或該貸款人支付足以全額補償行或該貸款人在本協定的談判、準備及執行中所發生的一切成本、應付款、費用的款項(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費用、印刷、通訊、廣告、旅行及其他一切付現費用)。

15.02 若有的話,借款人應支付本協定或在此提及的任何其他證書或文件在任何管轄地被征收或收起的,在目前及將來發生的一切印花稅及其他類似稅費,及一切登記、記錄及其他類似費用。

15.03 本條項下借款人的義務在償還貸款及支付一切到期利息后繼續保留。

第十六條 行

16.01 (1)各貸款人授權行代表其實施本協定特此委托給行的權力及其他一切合理的附屬權力。行和各貸款人的關系僅為人和本人的關系,此處任何規定不得視為行構成任何貸款人的信托人,或者對行附加此處明示條款規定以外的任何義務。

(2)無論行或其董事、職員、雇員或其他人都不對下列事項承擔任何責任:(a)任何借款人未履行本協定項下任何義務的行為;(b)在本協定或本協定提及的任何其他相關文件中所作的陳述與保證的真實性;(c)本協定的有效性和強制執行性。

(3)無論行或其任何董事、職員、雇員或其他人對與本協定有關的作為或不作為不負任何責任,重大過失或故意的不良行為除外。行有權出于善意相信其認為真實的,并由適當人員遞交或簽署的任何文件,相信其選擇的任何獨立的法律顧問或其他專業顧問的意見,并且不因上述信賴的任何結果對任何其他當事人承擔責任。

(4)各貸款人已經對借款人的資信狀況進行丁其認為對于參加貸款而言是適當的和謹慎的調查和評估。除在此明文規定外,行沒有義務向任何貸款人提供關于借款人的任何信用或其他信息,不論這些信息是在撥付貸款之前或之后得到。

(5)行應立即(a)向各貸款人轉送其收到的借款人寄給各貸款人或要求各貸款行采取行動的通知或其他文件;(b)將送達行的任何文件的副本交給各貸款人。

(6)行沒有任何義務對借款人履行本協定項下的義務提出詢問,但是,行應當立即向各貸款人通知其作為行而獲悉的任何違約事件,或者將由于給予通知或時間界滿或兼有兩種原因而構成的違約事件。

(7)除本協定另有明確規定外,行沒有義務向任何貸款人說明它或其附屬機構關于維持任何貸款而獲得的金額或有關的利潤。行及其附屬機構無任何義務向任何貸款人說明,即可向借款人提供貸款,從借款人處接受存款,并一般地參與同借款人開展的各種營業活動,正如其并非行一樣。

(8)禁止按指示小組的任何指示開始任何由本協定產生或與本協定有關的法律訴訟程序,直到對于行遵照該指示而發生的一切損失、毀損、罰金、訴訟、判決、控告、成本、索賠、賠償、費用(包括一切法律費用)它已獲得賠償或補償擔保。

(9)行可以在任何時候辭職并以書面通知貸款人和借款人,或者由指示集團向行發出通知予以撤換,通知可說明理由或不說明理由。在作出上述任何一種通知時,指示小組應有權指定一家繼任行。若作出該通知的30天內繼任行未被指定或沒有接受該指定,則卸任的行可以指定一家繼任行,該繼任行必須是一家合并資產和盈余至少達到5000萬美元或其它等額外幣的貸款人,或者該貸款人的一個附屬機構。繼任的行一經接受指定為行時,即應接替并被賦予卸任行的一切權利、權力、特權及責任,卸任行應被解除協定項下的義務。盡管卸任銀行辭職或被撤換,為確保該行的利益,本條的各項規定對它根據本協定作為行時的作為或不作為應繼續適用。

16.02 補償的約定事項

貸款人同意就借款人未予補償的部分,按照各貸款人各自參加貸款的比例,或者若貸款各部分都尚未支取則按照貸款人各自貸款承諾中能有效支取貸款的額度的比例,償付行一切與本協定,或在此所考慮到的其他證書或文件,或貸款的安排,或與此處相聯系的任何證件、聲明或行為,或行在行使或維護貸款人在本協定及其他此處考慮到的證書、文件下的權利時的作為或不作為有關的,或由之引起的,為行所負擔、承受或主張的無論任何種類的責任、義務、損失、毀損、罰金、訴訟、命令、控告、成本、費用(包括法律費用和全額補償基礎的付出款),以及付款。任何貸款人對于行故意的不良行為或重大過失所直接導致的此類責任、義務、損失、毀損、罰金、訴訟、命令、控告、成本、費用或付款的任何份額都不承擔責任。

16.03 行未收到的資金

(1)除非行在本協定的付款到期日前已經收到借款人的書面通知聲稱借款人不打算在該到期日全額支付,行可以推定借款人在到期日已經支付。并且根據上述推定,行可以(但不應被要求)在該付款日向各貸款人提供與該行對該推定金額有權享受的比例相等的金額。如果借款人事實上并未支付行該款項,則一經要求,上述貸款人應即向行償付其所提供的金額,連同從支付日起(包括該支付日在內)到償付日(不含該償付日在內)每日的利息,年利率按該日同業銀行市場的美元存款的行貸款隔夜利率計算,并由行確定。

(2)在支付之日行應有權推定各貸款人(但已向行發出相反通知且行已在支付日之前收到該通知的任何貸款人除外)已經按4.02條的要求向行提供資金。并且根據上述推定,行可以(但不應被要求)將資金貸記于借款人的帳戶,貸記金額等于行未收到其上述通知的所有貸款人各自的貸款承諾的總額。如果未發出上述通知的任何貸款人未按第4.02條要求提供資金,而行已將等價于該銀行貸款承諾的金額貸記人借款人的帳戶,行應有權選擇從該貸款人或者從借款人處(不損害借款人對上述銀行的權利)立即索還上述金額,連同按此金額計算從支付日起(含支付日在內)到索還之日(不含索還日)的利息,年利率按該日銀行同業市場的美元存款的行的貸款隔夜利率加上0.5%計算,并由行確定。

第十七條 比例受償條款

如果某貸款人(“分攤貸款人”)由于行使其法律權利,包括(但不限于)抵銷權,而獲得付款(無論自愿或非自愿)或獲得超過其份額的任何金額(“多余金額”),則

(1)該分攤貸款人應向行支付等價于多余金額的款項,行應將該款項及行接受該款項通知借款人;

(2)行應將該付款視為借款人由于對前述貸款人所欠款項而進行的付款,并相應地對該款項予以分配;

(3)就借款人和分攤貸款人之間,多余金額應被視為未支付,而就借款人和各貸款人之間而言,應被視為在該貸款人收到的部分已被支付。

第十八條 補償

借款人應全額補償行及各貸款人鑒于違約事件,或未按提款通知,或本協定項下或與本協定相聯系的預先付款通知借款而導致的各種費用、損失、毀損或責任(金額由行或該貸款人不存在指示錯誤的證書最終確定)。在不損害其普遍性的情況下,前述補償應擴展至由于為了結轉未付金額而借入的資金所發生的任何利息、費用或其他任何已付或未付的款項,以及在清算中或使用為了提供、維持或融通貸款而獲得的第三方存款中可能發生的任何損失(含利潤損失)、額外費用、罰金或費用,或者本協定項下其他到期或將到期的金額。

第十九條 抵銷

發生違約事件后,行或任何貸款人無須通知借款人即可將借款人在行或該貸款人的全部或任何帳戶予以合并,可以抵銷或劃撥該帳戶貸方金額以補償在本協定項下借款人對行或該款行的負債,即使該帳戶余額與負債可能并非由同一貨幣表明,也可以這樣做。該貸款人在此被授權按行或該貸款人本身當時現行的匯率進行必要的換算。

第二十條 累積性權利和棄權

各貸款人在本協定項下各種權利具有累積性,只要該行認為合適即可時常運用,并且是一般法律權利的補充。各貸款人關于本次貸款的權利(無論來源于本協定還是來源于一般法律)除非以書面明示放棄或變更,否則不得放棄或變更。特別是,任何未行使或遲延行使任何權利均不構成對該權利或任何其他權利予以放棄或變更;任何引起偏差地或部分地行使任何權利均不損害其進一步行使該權利或任何其他權利;該行或代表該行的任何行動、行為或談判過程無論如何均不對該行行使該權利構成阻礙或構成任何該權利的中止或變更。

第二十一條 通知

本協定項下或與本協定有關的任何通知或消息必須采用書面,并且必須親自送達,或以郵寄、電傳或電報送交至本協定列出的地址或者收件人已經用書面通知其他當事人的其他地址。投寄或發送的證明應被視為收到的證明:

(1)使用信件的,視為投寄后第三個工作日收到;

(2)使用電傳或電報的,視為緊接著發送日的后一個工作日收到。

第二十二條 協議用語:英語

本協定項下或與協定有關的所有通知或消息應當采用英語,或者采用其他語言的應附英文翻譯。在英語文本與其他語言文本發生沖突時,英語文本優先。

第二十三條 任何條款的無效

如果本協定的任何條款依任何相關法律失效、違法或無法執行,其余條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及可執行性無論如何不受影響或損害。

第二十四條 協議的利益

各貸款人的可以轉讓本協定項下或其任何部分的權利,并且/或在借款人同意之下(借款人不得無理拒絕),以協定條款為限轉讓本協定項下或其任何部分的義務,并且為實現此目的各貸款人可以向潛在的權利受讓人或義務承擔人揭示已為該貸款人所知的關于借款人的信息。在貸款人轉讓全部或部分義務時,借款人應執行在該義務轉讓的范圍內解除貸款人的義務,及接納受讓人作為一方當事人加入該貸款所必需的合理的文件。借款人不得讓與本協定項下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 法律選擇

本協定適用英國法,并依該法予以解釋。

第二十六條 管轄權承認

(1)借款人

(a)不可撤銷地服從英國法庭的非專屬管轄權;

(b)不可撤銷地同意以郵寄或有關法律文件的任何其他方式送達傳票。

(2)借款人為在任何時刻送達傳票設有一名人。該人是(_________)。借款人保證不撤銷對上述人的授權。如果基于某種原因,該人不再作為借款人收受送達傳票的人,借款人應立刻指定另一名人,通知行上述事項,并迅速向行遞交該行接受其指定的通知。

各當事人于合同開端所述日期以對當事人有約事力的方式正式簽署協定,以資證明。

借款人:_________ 行: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附件:

表一

銀行名稱 貸款承諾

xyz銀行: 5,000,000美元

def銀行: 5,000,000美元

篇7

b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借款人”),擬借款作改造(“項目”)之用。由a銀行所安排的銀團,同意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貸款。a銀行作為行及安排行及各貸款人(其名稱詳列在下述貸款協議附表一)在_________簽訂貸款協議,貸款人同意按貸款協議的規定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元貸款(“貸款”)。

c有限公司鑒于貸款人同意按貸款協議規定向借款人提供貸款,我司(以下簡稱“擔保人”)愿意向貴行a銀行(“人”)(代表其本身即安排行及行及作為各貸款人的人,行、安排行及貸款人以下統稱“債權人”)為此項貸款提供擔保,內容如下:

1.在借款人未能按貸款協議規定支付到期應付款項時,擔保人在任何時間在人書面要求下,無條件地及時以借款人在貸款協議下的應付貨幣支付及清償借款人在貸款協議項下到期應付但未償還的所有款項(上述款項以下統稱“債務”)。

2.在第1條所述責任之范圍內,擔保人須在收到人書面還款要求時即時支付本擔保書內擔保人承諾支付的所有債務。若擔保人未按時支付款項,擔保人必須支付到期未付的應付款項的利息。利息計算日期自人書面要求擔保人清付債務之日起至該款項完全償還之日為止。年利率按貸款協議第6.4條規定有關債務逾期利息計算,到期應付而未還清的利息每月累積成為債務之一部分。

3.作為一獨立保證及在不影響本擔保書第1條的前題下,擔保人無條件及不可撤銷地承諾及保證擔保人將按第l條的規定,在人要求時,即時賠償所有人及債權人因借款人未有按時償還債務或履行其在貸款協議項下的責任而蒙受的、相等于債務金額的一切損失。若本擔保書第1條所規定的擔保因任何原因變成無效,沒有約束力或不能執行,本條款的賠償責任將依然生效并對擔保人仍具約束力。

4.擔保人承諾及確認由人或其授權職員簽署并列明確定債務數額及到期的文件對擔保人有約束力,有明顯錯誤除外。

5.人及債權人可將在本擔保書收到的款項放人一個獨立的暫記帳戶,而不須即時將該等款項用于償還債務。一旦借款人或任何人士破產或清算或解散或重組時,人及各債權人可以向清算人索償借款人或該人士的所有債務,而無須扣除在暫記帳戶的款項。但無論如何,若人及/或各債權人由此共得之款項超過借款人所欠的債務,余額須歸還擔保人。

6.擔保人在本擔保書和其在本擔保書項下的一切責任和義務,均不會因下述情況而解除、減輕或受到影響:

(a)人及/或任何債權人給予借款人或任何其他人士以時間寬限或付款延期;

(b)借款人或擔保人清算或破產;及/或

(c)人及/或任何債權人持有借款人或其他人士就債務償還作出的其他抵押、擔?;虮WC;及/或

(d)人及/或任何債權人對借款人或任何人士處分、行使、不行使、放棄、解除或改變任何貸款協議或其他就債務償還作出的保證書或抵押書所賦予的權力(包括放棄任何貸款協議規定的貸款先決條件或其他條件)或權利或抵押權;及/或

(e)貸款協議或其他就債務償還所作擔保書或抵押書項下的任何責任變為不合法、無效或不可執行或借款人或任何人士無權力簽署或履行貸款協議或該擔保書或抵押書下的責任;及/或

(f)任何如沒有本項的條款將導致本擔保書或擔保人的責任解除、減輕或受到影響的行為或事件的發生;

但無論如何,如果人和/或債權人與借款人對貸款協議作出任何修改和/或變動,從而會增加了擔保人在本擔保書的義務和責任,人須得到擔保人確認后該修改和/或變動方為有效。

7.擔保人在此向人(作為債權人的人)作出以下聲明和保證:

(a)擔保人是依照_________法律正式成立及有效存在的_________,具有獨立法人地位,能夠以其本身名義起訴和應訴及擁有其資產和經營其現在或計劃經營的業務;

(b)擔保人有充分的法定的權利、權力和權限簽訂本擔保書和履行本擔保書下的責任;

(c)本擔保書在貸款協議生效時同時生效,即對擔保人構成合法、有效和具約束力的義務,可以按其條款付諸實施,并可以隨時在_________法庭執行;

(d)擔保人在簽署及/或履行本擔保書都不會違反或觸犯任何法律或條例、或擔保人的章程或成立文件或違反或觸犯擔保人簽訂的任何契約或協議或對擔保人本身或其任何資產有約束力的文件;或超越擔保人借款或擔保的權限(不論是受擔保人的章程或其他協議所限制的),或超越擔保人董事會的權限,或導致或迫使在其本身的任何資產上設置任何抵押;

(e)擔保人沒有拖欠任何應付之其他貸款本金和利息,亦未在擔保人已簽下的任何契約、信托契約、協議或其他文件中發生或因任何事情的發生和存在而構成任何文件中所定下的違約事件;

(f)沒有人正在在任何法院、裁判所、仲裁處或政府機關對擔保人或其資產提出訴訟,此訴訟將會嚴重影響擔保人的財務、業務、資產及其他狀況;

(g)除法定的優先債務以外,擔保人在本擔保書下所承擔的責任為直接的及無條件的,而其付款責任均在任何時間與其他無抵押的債務享有同等地位;

(h)擔保人在本擔保書簽署之日時并未違反任何有關借款的協議,或不履行或違反任何其他協議,該等違約會對擔保人有不利影響;

(i)擔保人已經向人及債權人充分和準確地披露了其在本擔保書簽約日時存在的全部實際的重要債務;

(j)擔保人向人及債權人提供的最近審定的年度財務報表已經按照_________法律與條件以及公認的常用會計原則編制妥當。上述財務報表連同其所附記錄均真實和清楚地反映了該報表所涉及期間擔保人的財務狀況,同時自上述財務報表完成后,擔保人的營運、業務、資產、債務或(財務或其他)狀況未發生實際不利變化;

(k)擔保人沒有任何未在其最近審定財務報表或其所附記錄未予以披露的任何重要債務或任何重要的未實現的損失或預期的損失;

(l)擔保人向人及債權人提供(不論是否遵循本擔保書的任何條款而提供)關于擔保人的一切資料,均在提供資料的當日為真實的、完全的和準確的;

(m)擔保人在本擔保書項下的全部應付款項無任何稅項引致的扣減或預扣。

8.擔保人在此向人(作為債權人的人)陳述、保證和承諾,在本擔保書有效期內:

(a)第7條款所包含的每一項陳述與保證,就當時存在的事實與情況而言,在實質方面每一天都將是真實與正確的;

(b)擔保人將以恰當及有效的方式維持和經營其業務;

(c)擔保人將盡快(但無論如何不遲于本擔保書簽約日后擔保人的每個財政年度結束后的一百八十(180)天將擔保人在該年度經審核的年度財務報表副本(連同有關的董事和會計師報告副本)交付人,上述副本須經擔保人的任何一名董事證明為其各自原文的真實副本;

(d)擔保人將迅速向人交付人及/或任何債權人可能不時合理要求的有關擔保人的財務資料或其他資料;

(e)如發生任何事情從而影響擔保人在本擔保書內的責任能力時,擔保人將盡快通知人;

(f)擔保人將維持與履行其在本擔保書內的一切權利與義務,及確保本擔保書的有效性及合法性并取得所有需要的批準,同時使這些批準保持完全有效,遵守與任何上述批準有關的一切條款、條件與限制(如有的話);

(g)擔保人將不會在未經人的書面同意前(人在此不會無理地拒絕擔保人的請求)將其全部或大部分資產設定抵押、或出售或轉讓(不論通過單一交易或若干有關或無關交易,也不論一次或在一段時間內交易);

(h)擔保人將不會在未經人的書面同意前(人在此不會無理地拒絕擔保人的請求)與任何其他公司或人士合并或并入任何其他公司或人士;

(i)擔保人將不會在未經人書面同意前(人在此同意不會無理地拒絕擔保人的請求)將其營業性質作重大改變,不論這種改變是通過單一交易或若干有關或無關交易,一次或在一段時間及通過出售、轉讓、收購或其他任何方式,但如該改變不會削弱擔保人的擔保能力則無須經人同意,但擔保人須盡快以書面通知人;

(j)擔保人將不會在未經人書面同意前(人在此同意不會無理地拒絕擔保人的請求)回購或減少其發行的股份或將其資本或資產分配給其股東。

9.本擔保書由擔保人獨立承擔責任。若有第三者為借款人向人及/或任何債權人出具擔保書或抵押,則本擔保書是完全獨立及不受該等擔保書或抵押影響。

10.擔保人在此聲明和承諾放棄要求人及/或任何債權人首先向借款人或其他人士采取法律訴訟,或將抵押物先行變賣之權利。

11.擔保人在此承諾,在貸款債務未還清以前,它不會行使及在此放棄因法定原因而擁有的代位權或向借款人(不論是否與本擔保書下的責任有關與否)作出索償。擔保人亦不會與人和債權人在借款人的破產或清算的索償中競爭,人和各債權人將優先于擔保人向借款人追索債款。擔保人將不分享及不要求分享人和債權人在所持有其他抵押品及擔保所享有的權益和權利。如擔保人違反本條款的規定所收的任何款項(不包括擔保人向借款人收取的擔保費用及律師費用),它將會以信托人的身份代人和債權人持有該筆款項以作為債務的持續擔保。

12.如擔保人與債權人之間達成任何解除本擔保書或其他和解的協議,該擔保解除或和解協議的條件是借款人或其他人士向債權人所出具之擔保、或所支付的款項沒有因任何有關破產、清算、關閉、解散或無法償還債務的法律或法規而遭取消、禁止或減值。若人或任何債權人需按法律的要求退還任何有關債務的款項予付款人,擔保人在此的責任將繼續有效。而在計算擔保人所應付的款項時,該些債權人曾經收過但要退還給付款人的款項將不計算在內。而人及債權人可在本擔保書解除后或和解協議簽訂后繼續執行本擔保書及向擔保人追討欠款。

13.擔保人在本擔保書項下應付之一切款額必須如數支付給人及債權人,不得從中抵銷或反索借款人欠擔保人的任何款項,亦不得從中扣減現行的或將來的任何稅項(人及債權人本身的總利潤應課稅項除外)或其他費用或預扣稅。

14.凡按本擔保書規定的應付款項,應以債務原幣支付,如擔保人以其他貨幣支付,應以可即時使用及自由兌換的貨幣,按人或各債權人當天匯率折算,匯予人或各債權人。

15.本擔保書是持續性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并將連續保持有效,直至借款人在貸款協議下所欠之一切款項全部償還給債權人為止。但是,擔保人的擔保責任隨貸款額的歸還而相應減少,并且在債務全部清還給債權人時解除。本擔保書為附加保證,但不取代人和債權人現在或將來所持有的有關債務的任何其他擔保及抵押品。擔保人承諾及同意當人及債權人在追討擔保人欠款或執行本擔保書時,人及債權人無須先追討借款人或第三者欠款或提出訴訟,亦無須先對人和債權人持有的其他抵押品或其他擔保作出處分或強制執行。

16.若擔保書內某些條款在將來被宣布或被裁定為不合法、無效或法律上不能執行,該等條款應視作為并未列入本擔保書內,而不影響本擔保書其余條款之有效性。

17.人及各債權人因追討本擔保書之到期款項而支出的一切費用(以全數償還為準)及所蒙受的一切損失,由擔保人負責賠償。擔保人承諾在人的書面要求下須即時支付和清償該等款項。

18.(a)本擔保書對簽訂雙方權利和義務的規定對各當事人各自的繼承人及受讓人均有效和有約束力。惟擔保人不得將本擔保書下的任何權利、利益及責任轉讓他人。

(b)如任何貸款人按貸款協議的條款,轉讓其于貸款協議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益,該貸款人也可將其于本擔保書下的全部權益或有關部分同時轉讓予受讓人,而在此情況下所有本擔保書下所指的貸款人將包括該受讓人。

(c)擔保人于本擔保書下所作之聲明、保證、承諾及安排將不會受任何貸款人轉讓本擔保書或貸款協議的權益所影響,任何貸款人名稱之更改或其合并,或被吞并等情況亦不影響擔保人在本擔保書下的責任。

19.(a)本擔保書項下須發出或提出的每一項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訊應采取書面形式,并按下述地址由專人遞送或用掛號郵寄(或收件人在三天前預先通知其他各方指定的其他地址)方式通知對方:_________。

(b)本擔保書項下發出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訊,在下述情況下應被視為已經有效送達:a)如由專人遞交,在遞交時由收件人簽收后即為送達;b)如用掛號信發出,在郵寄后兩個工作天即為送達。

(c)除非人另有規定,否則任何一方就本擔保書向另一方發出或提出的每項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訊,及一方在本擔保書項下需要交付予另一方的任何其他文件或契約須以英文或中文書寫。

20.(a)除非人與擔保人以書面簽署確認,否則本擔保書任何條款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b)人或債權人不行使或延遲行使其在本擔保書規定的權利和權益均不會構成或被視為其對該等權利的放棄。而人或債權人在某次行使權利或部分的權利將不會妨礙或影響其日后行使其余的權利或權益。人或債權人可以同時行使,亦可以分別行使,亦可以累積,上述權利、權益和賠償辦法,故此將不會排除法律所賦予人或債權人的權利及其他賠償辦法。

21.本擔保書受_________法律管轄并按_________法律進行解釋。擔保人和人在此不可撤銷地同意與本擔保書有關的任何法律行動或訴訟可在_________法院進行,并不可撤銷地服從_________法院的管轄權。但這不損害或限制人及各債權人及擔保人在擔保人或其資產所在的任何管轄地區的所賦予的權利和權力。

22.本擔保書用中文書寫,一式兩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擔保人及人各執一份。

c有限公司(蓋章):_________

篇8

法定代表人:

交通銀行 行

法定代表人:

應借款方于 提出的借款申請,貸款方愿意提供固定資產外匯貸款。現借貸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借款合同條例》以及交通銀行的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經過平等協商,達成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借款幣種、金額和期限

1 借款

2 借款金額:(大寫: )其中備付:(大寫: )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 年,自第一筆之日起算。

借款用途

1 借款限用于

2 備付款限用于支付建設期各期。

1 借款方按規定的借款額或/和開立信用證均必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后方可進行:

(1)已提供項目投資列入國家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的證明;

(2)已提交貸款方認可的項目預(概)算資金已全部落實的證明,包括撥款和發行股票、債券的批準件;各類已簽署生效的中小企業融資合同副本;自有資金已落實的證明;

已提交貸款方認可的《工貿還匯協議書》或銷售渠道已落實的其他證明;

(4)已提交貸款方認可的;抵押合同已辦妥登記及公證手續;

(5)自籌資金已按貸款方要求或按計劃投入使用或到帳;

(6)未發生第1條款所列任何一種違約行為;

(7)其它:

2 期限為 個月。自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算。在期限內,借款方應按下列計劃。

────────────────────────────┬─────

│ 計 劃 提 款 │ 金 額 │

├──────┬────

3 各年(季)度計劃借款方應在當年(季)第一筆前一個月提交貸款方。

4 分年和年(季)度計劃如需調整,應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并經貸款方同意。

借款方辦理,應提前 個銀行營業日提交有效借款憑證。

6 期到期,未提貸款部分即自動注銷,但事前已經貸款方書面同意延展期限者除外。

和費用

每 計收一次,結息日為 。

計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為一年,按貸款余額和實際用款天數計收。

4.2 承諾費。如借款方未按第3條款所述季度計劃提用貸款,又未按第4條款規定提前通知調整計劃,對該未提或超計劃部分,貸款方有權按未提或超提金額的 一次性收取承諾費。

4.3 管理費。借款方應在第一次時按合同借款金額的 %一次性向貸款方支付管理費,管理費以人民幣支付(以支付當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中間價折算)。

4.4 借款方應于結息日主動支付,如結息日為非銀行營業日,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營業日支付,屆時未付,貸款方有權主動從借款方的存款帳戶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對應付未付,貸款方可計收復利。

4.5 凡因簽訂和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屬文件而發生的其他費用均由借款方承擔。

4.6 除4.3條款項下費用外,其他各項、費用均以所借幣種支付。

5.1 來源為 及其它可用于的資金。

5.2 借款方應在第條款規定的期限內以所借幣種歸還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歸還一次,分 期還清;第一期在第一筆日后 個月進行,各期金額見下表:

────────────────────────┬─────────

│ 期 序 │ 金 額 │

├────┬────┬────┬────┬────┼─────────┤

│ 序 數 │ 年 │ 季 │ 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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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期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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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期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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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期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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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期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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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期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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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期 │ │ │ │ │ │

├────┼────┼────┼────┼────┼─────────┤

│ 第7期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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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期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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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期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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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期│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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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期│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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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期│ │ │ │ │ │

├────┼────┼────┼────┼────┼─────────┤

│第13期│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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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期│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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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期│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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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期│ │ │ │ │ │

├────┼────┼────┼────┼────┼─────────┤

│第17期│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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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期│ │ │ │ │ │

├────┼────┼────┼────┼────┼─────────┤

│第19期│ │ │ │ │ │

├────┼────┼────┼────┼────┼─────────┤

│第20期│ │ │ │ │ │

────┴────┴────┴────┴────┴─────────

5.3 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內不能按期歸還貸款,應在計劃還日前一具月提出調整計劃申請,經貸款方同意并對第5.2條款作出修訂后執行。貸款到期(指分期計劃中的最后一期),借款方因客觀因素無力歸還,最遲應在貸款到期日前一個月提出展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貸雙方就本合同中的貸款期限、利率和計劃部分作出補充和修訂,展期貸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應利率檔次確定。

5.4 借款方未按第5.2條款規定的分期計劃按期如數,又未經貸款方同意調整計劃,對未還貸款部分貸款方有權從計劃日后的第一天起在原訂利率基礎上加收20%的。

借款方提前應經貸款方同意方可辦理,并應提前 個銀行營業日通知貸款方,提前應在結息日并應按第5.2條所列期序的倒序進行,而不能抵沖即將到期或下一期的。

6.1 本借款由 提供(具體內容見附件)。如借款方未能履行,貸款方可行使上述項下的權利。

6.2 借款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將第8.4條款所述本貸款項下所有各期保險單項下的權益無條件抵押給貸款方,保險單以貸款方為第一受益人,保險單正本交由貸款方保管,貸款方有權參與定損定責及索賠工作。如借款方未能按期歸還貸款本息,發生保險賠償時,貸款方有權從保險賠償金中扣收貸款本息。

7.1 借款方向貸款方陳述并保證:

(1)借款方是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的、獨立的企事業法人,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資格和能力;

(2)借款方已辦妥簽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批準和授權手續,并切實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簽署和履行本合同與對借款方資產具有約束力的任何合同或抵押權并無抵觸之處;

(4)借款方提供的一切報表、資料和情況是真實準確的,自向貸款方提出本貸款申請以來,借款方的綜合財務狀況未發生重大不利變化或未損害借款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

(5)借款方未隱瞞任何已發生或即將發生的影響貸款方權益的下列事件:

A.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B.未結案的訴訟仲裁事件;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權益和資產抵押以及各類債務承諾;D.各類舉債、欠債;E.其他重大事件。

7.2 第7.1條款所述第一項,亦作為借款方在每一日和每一支付日作出的。

8.1 借款方應按貸款方要求開立本外幣往來戶和/或專戶。本合同項下開證、付款等應在貸款方辦理,并接受貸款方的審核。

8.2 本合同簽訂后,借款方應按計劃對外訂貨,進口訂貨卡片應交貸方審核,貿易合同副本應交貸款方,貸款方憑以開證、付款,借款方在本合同簽訂后 個月內未能簽訂進口合同,貸款方有權撤消本貸款。

8.3 借款方同意無條件接受貸款方的信貸監督和檢查,并為之提供工作便利。貸款方有權參與招標、商務談判、竣工驗收等活動,有權參加借款方有關工程建設、生產經營、計劃財務等方面的重要業務辦公會議或列席董事會,有權參與貸款方認為有必要參加的其他重大活動和會議。借款方應將上述重要活動和會議事先通知貸款方。借款方應按貸款方要求及時報送與項目建設、貸款使用和生產經營有關的各類重要設計文件、統計財會報表、各年計劃及其執行情況的書面報告、董事會重大決議和決定(包括人事安排方面)。借款方應保證上述報表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貸款方有權調閱原始憑證,審查借款方的資產和財務狀況。

8.4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在借款方建設和經營期間,借款方應將本貸款項下財產以所借幣種向貸款方指定的保險公司按期連續投保有關險種。保險額應為財產原值的110%。如原值低于市場價時,應按重置價投保。借款方如中斷保險,貸款方有權主動代為保險,一切費用由借款方負擔。

8.5 借款方應將本貸款項下未參與周轉的全部折舊基金積累和不低于 %的其他專項基金存入貸款方,將不低于 %的各類結算業務交由方辦理。

8.6 借款方對本貸款和其它同類債務的清償,應按照比例平等原則進行。如果今后為其他建設項目采取抵押方式籌措建設資金,借方應同比例地向貸款方提供抵押品。借款方不會與第三方簽訂任何有損貸款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或影響借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協議。

8.7 借款方發生下列事件應事先征得貸款方的同意:

(1)以資產和收入為其他單位提供信用或設定抵押權;

(2)出售、轉讓、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以本貸款購置的設施、設備、器具及其他任何固定資產。

1 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事件,借款方即構成違約:

(1)借款方未能按、規定按期如數支付各項應付款項;

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項下應由借方履行或遵守的任何,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發生之后30天內沒有得到補救或糾正;

(4)借款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或在遞交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被證明其在作出、重復作出時,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真實、不準確的、或使人誤解的;

(5)借款方未能履行與第三者簽訂的其他任何借款和中小企業融資合同中的義務而被采取信貸制裁措施;

(6)人喪失資格或能力、或抵押品現值比原估價減少15%以上,

而借款方在接到貸款方有關通知后一個月內沒有按貸款方要求提供或補充新的;

(7)停止項目建設或生產經營;

(8)借款方(被)申請破產。

2 貸款方未能按計劃及時供應貸款即構成違約,但由于國家經濟政策和信貸政策變更者除外。

3 如借款方違約,貸款方有權立即同時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種或數種措施:

(2)對第1(2)條款所述違約事件,將挪用部分從挪用之日起在原訂利率基礎上加收50%的罰息,并限期收回被挪用貸款;

對第1、1(4)、1(6)條款所述違約事件,從違約之日起按違約發生日借款余額和違約天數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于萬分之五的違約金,直至違約行為糾正之日止,對其中無法糾正的行為則按違約發生日借款余額一次性收取不高于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5)宣布貸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償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采取的任何措施。

4 如貸款方違約,借款方可從違約之日起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天向貸款方收取不高于萬分之五的違約金,直至違約行為糾正之日為止。

第十條

10.1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申請書、年(季)度調整計劃、借款憑證、付息憑證、財產權益抵押合同、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協議、催收貸款通知等均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借貸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10.2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補充均須雙方協商并訂立補充條款或修改協議,修改、補充協議無論是否明示,均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對借貸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并絲毫不影響本合同未變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10.3 本合同對借貸雙方以及各自的繼承人和受讓人均具有法律約束力。貸款方可自主決定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但應及時通知借款方。未經貸款方書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轉讓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行為均屬無效。

10.4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貸款方規定辦理;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另行協商訂立補充條款。

10.5 借貸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有爭議,應盡量通過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圓滿解決時,應向貸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訴訟。

10.6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全部應付款項清償完畢之日失效。

10.7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借貸雙方各執 份,人執一份。

篇9

銀行抵押貸款合同范文一一、首部基本條款

合同編號:

貸款抵押人(貸方): ,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抵押權人(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擔保人: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貸款作為 資金。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 (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貸款額給甲方。在貸款期限內,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抵押權,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前,乙方為抵押權人。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二、貸款內容

(1)貸款總金額: 元整。

(2)貸款用途:本貸款只能用于 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貸款進行違法活動。

(3)貸款期限:

在上訴貸款總金額下,本貸款可分期、分筆周轉審貸。因此,各期貸款的金額、期限,由雙方分別商定。從第二期貸款起,必須有雙方及雙方法定人簽字蓋章的新的抵押貸款合同。

第一期貸款期限為: 個月,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貸款利率:本貸款利率及計算方法,按照中國 銀行的規定執行。

(5)貸款的支?。?/p>

各期貸款是一次還是分次提取,由雙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應提前 天通知乙方,并經乙方的信貸部門審查認可方可使用。

第一期貸款 次提取。

(6)貸款的償還:

甲方保證在各期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甲方歸還本貸款的資金來源為本公司生產、經營及其他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他來源歸還貸款,須經乙方同意。

第一期貸款最后還款日為 年 月 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三、抵押物的事項

(1)抵押物名稱:

(2)制造廠家:

(3)型號:

(4)件數:

(5)單件

(6)置放地點:

(7)抵押物發票總金額:

(8)抵押期限: 年(或為:自本貸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四、甲乙雙方的義務

(1)乙方的義務:依據合同約定按期、如數向甲方發放貸款。在甲方到期還清貸款后,抵押物權消滅。

(2)甲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乙方可通知甲方當即改正或終止貸款,并追償已貸出的貸款本息。

3、甲方應合理使用作為抵押物的,并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

保養及有關稅賦等費用。

4、甲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 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無法提供新的抵押擔保物時,乙方有權相應減少貸款額度,或解除本合同并追償已貸出的貸款本息。

5、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 保險公司投保,以乙方為保險受益人,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管,保險費由甲方承擔。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公司的賠償金中收回抵押人應對償還的貸款本息。

五、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自身過錯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違約責任;須向甲方支付相當于違約款項 %的違約金并賠償因遲延付貸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支付違約金并不影響乙方繼續按約履行借貸合同。

(2)甲方如未按《銀行貸款抵押合同》規定使用貸款,一經發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并對挪用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 %的罰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或其他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貸款,并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已貸的本息。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任何銀行開立的賬戶內扣收,并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貸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 %的利息。

(4)甲方如按期付息還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于抵償還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經發放的貸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甲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經法院裁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后,無力向乙方償付貸款本息。

3、甲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甲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喪失合同書中規定的條件。

(2)乙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的報表和資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有關合同費用的承擔

有關抵押物的評估、登記、證明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八、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系經市公證處公證并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乙雙方如任何乙方不履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14條規定,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自公證書簽發之日起生效,公證費由甲方承擔。

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經雙方同意可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未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 (章) 乙方: (章)

代表人: (簽字) 代表人: (簽字) 地址: 地址:

擔保方:

代表人: (簽字)

地址:

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銀行抵押貸款合同范文二貸款人(抵押權人): 分行

法定地址: 電話

法定代表: 電話

借款人(抵押人) 電話

住址:

本人有效身份證編號:

借款人為購買 (以下稱“房產商”)的 (以下稱“房產”),向貸款人申請貸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以及交通銀行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幣種、金額和期限

1.1 貸款幣種:

1.2 貸款最高額為 元(大寫 元)整。

1.3 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 年。自一九 年 月 日至一九 年 月 日止。分 期等額歸還。

第二條 利率和利息的計算

2.1 貸款利率為“倫敦銀行同業拆放利率”加 個百分點(LIBOR+ %)。每期計息日的 的LIBOR為 貸款利率的LIBOR,但每筆放款的第一個計息期的LIBOR為該貸款發放日的LIBOR。LIBOR采用 個月浮動。

2.2 貸款利息以貸款的實際發放天數計收,以360天為一年。

第三條 貸款條件

3.1 借款人必須向貸款人提供下列資料:

a.《房產抵押貸款申請書》和《貸款申請人資料》;

b.與房產商簽訂《預購房屋合同正本》或《購房契約》;

c.房產商出具的購房預付款的憑證。

3.2 借款人到貸款人指定銀行開立購房專戶,今后有關購房費用,均通過該帳戶結算。

第四條 提款

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根據“預購房合同”規定,當貸款人收到房產商付款通知書后,主動將貸款劃入房產商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帳戶,并借記借款人帳戶。向借款人發出付款通知書。

第五條 還款

5.1 借款人應遵照本合同1.3條款規定,按時償還。

5.2 每次還款日前十五天之內,借款人應將本期歸還的貸款和支付的利率存入購房專戶。由貸款人在還款到期日,主動在購房專戶中扣除其款項,無須事先通知借款人。

第六條 提前還款

6.1 借款人如果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必須在三十天前書面通知貸款人。

6.2 提前還款只限于還款期序的倒序進行,而不能抵沖即將到期的貸款或下期的還款。

6.3 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向貸款人支付提前還款金額的0.5%至1%補償金。

a.借款人在貸款不足一年(含一年)內提前還款,應向貸款人繳付提前還款金額的百分之一補償金;

b.借款人在獲得超過一年后提前還款,應向貸款人繳付提前還款金額0.5%的補償金。

第七條 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7.1 手續費:貸款合同簽訂后,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簽訂后 日之內向貸款人支付貸款金額的 %手續費。

7.2 在購房與貸款過程中所涉及的契稅、保險、法律手續、抵押登記、抵押物的處置等費用,均由借款人支付。

7.3 由于借款人違約行為使貸款人遭受損失及由此產生的一切有關費用,均由借款人承擔。

第八條 保險

借款人必須按貸款人規定的時間和指定的險種到 保險公司 分公司辦妥 抵押物的保險手續,投保金額不得低于抵押物的總價值,投保期限應長于貸款期限1-3個月,保險單正本須注明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并將保險單正本送交貸款人。

第九條 借款人的保證

9.1 保證按合同規定,按時按金額還本付息。

9.2 向貸款人提供一切資料真實可靠,無任何偽裝和隱瞞事實。

9.3 抵押房產的損毀,不論任何原因,均須負責賠償貸款人的損失。

第十條 貸款人的責任

10.1 按合同有關規定,準時提供貸款予借款人。該貸款人以購房者的名義轉入房產商在貸款人處的帳戶。

10.2 借款人按合同規定,付清貸款總額,利息以及其它應付款項之后,將抵押的《房產買賣契約》或《房產權證書》交還給借款人。

第十一條 違約及處理

11.1 下列事項構成違約:

(1)借款人在付息日、還款日未能或未能足額支付應歸還的本金及應付的利息,造成貸款逾期和欠息;

(2)借款人失去執行合同的能力或某些事件之發生使得本合同之執行成為違法或不可能;

(3)借款人違反本合同或附件的其他條款。

11.2 違約的處置:

(1)當借款人發生上述11.1(1)的行為時,貸款人從借款人違約之日起按逾期和欠息金額在原定利率的基礎上加收20%的罰息;

(2)當借款人發生上述11.1(1)和/或11.1(3)的行為時,經貸款人書面通知后從違約之日起60天內借款人仍不糾正;或借款人發生11.1(2)行為,貸款人有權宣布全部貸款到期,同時,要求借款人償還已發放的貸款金額及利息。

第十二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并按其解釋。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

需經借款人和貸款人簽字,并經公證處公證后生效。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須雙方簽署書面協議。

貸款人(抵押權人):借款人(抵押人) :

年月日:

銀行抵押貸款合同范文三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甲方的借款申請,為加強存單抵押貸款管理,明確雙方的經濟責任,按照國務院頒發的《借款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合同。

一、貸款種類、金額及用途

乙方同意貸給甲方儲蓄定期存款存單抵押小額人民幣貸款_________元整,用于解決儲戶存款未到期時急需使用資金的困難。

二、貸款的期限和利率

貸款利率按月息_________‰計收。貸款期間如遇利率調整,在貸款期限內利率不變。

三、貸款的償還

存單抵押貸款原則上甲方應按期歸還,利隨本清,若甲方貸款提前還款按原定利率和實際借款天數計息。

四、貸款的展期申請

甲方因特殊原因而無法按期歸還貸款,抵押存單到期或部分未到期,甲方應提前10天向乙方提出正式展期申請,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累計貸款期限不超過一年,且不超過抵押存單到期日。

五、違約責任

1.如甲方到期不能如數歸還貸款,在逾期一個月以內(含一個月),甲方同意從貸款到期之日起,對逾期部分加付20%的罰息,超過一個月,甲方同意部分和全部抵押存單的存款抵償貸款本息。

2.在借款合同規定的范圍內,乙方及時向甲方提供貸款。

3.乙方應妥善保管被抵押的存單,如乙方保管不妥造成丟失、損壞由乙方承擔責任。

4.抵押的存單在抵押期內,甲方不得申請掛失、轉讓存單保管收據,如發生上述行為,乙方有權立即處理其抵押存單。

六、其他條款

1.甲方死亡、其財產合法繼承人依法辦理存款過戶和繼承手續,并繼續履行甲方簽訂的抵押貸款合同,如無繼承人履行合同,乙方有權處理抵押存單,抵償貸款本息。

2.甲方所提供的貸款申請,抵押存單資料等書面證明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發生糾紛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4.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借款本息還清后本合同自動失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

篇10

貸款人 (全稱) 中國農業銀行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借、貸雙方當事人充分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以下內容貸款

1、借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借款金額(大寫) 人民幣

4、借款與還款期限:

(1)借款與還款期限見下表。表中欄目不夠填寫而增寫的附表,作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借款還款

年月日金 額年月日金額

(2)本合同記載的借款金額、借款日期、還款日期如與借款憑證記載不相一致時,以借款憑證記載為準。借款憑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借款人提前還款,應當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并征得貸款人同意。提前還款是利率不變,貸款人有權按本合同的預定的借款期限計收利息。

5、利息計付:

(1)本合同項下借款年利率為-____ %.短期貸款按本合同利率執行;中長期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一年一定,第一年按本合同利率執行。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____(季/月)結息,結息日為每_____(月/季末月)的第20日。

第二條 除非滿足以下先決條件,否則貸款人有權拒絕提供本合同項下貸款:

1、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________ 帳戶,并通過該帳戶辦理與本合同項下貸款有關的往來結算和存款。

2、每次提款時,借款人已填妥有關借款憑證,并根據貸款人要求提供有關文件、資料。

3、若本合同項下貸款有抵押、質押擔保,則借款人已根據貸款人要求辦妥登記及/或保險等法律手續,且該擔保、保險持續有效。

第三條 貸款人權利和義務

1、貸款人有權了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物資庫存和貸款的使用等情況,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財務報表等文件、資料和信息。

2、按照本合同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逾期利息、復利和其他借款人應付費用時,貸款人均可直接從借款人任何帳戶中劃收。

3、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規定義務的前提下,按期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第四條 借款人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取得和使用貸款。

2、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如遇特殊情況,借款人不能在借款到期日歸還借款而需展期的,應在借款期限屆滿15日前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后,雙方簽訂借款展期協議。

3、 借款人應在結息日向貸款人支付應付利息。

4、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不擠占、挪用貸款。

5、按月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務報表或其他相關資料、信息,并積極配合貸款人對其生產經營、財務活動及本合同項下貸款使用情況的檢查。

6、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未全部還清之前如采取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并、兼并、分立、合資、資產轉讓、申請停業整頓、申請解散、申請破產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債權債務關系變化或影響貸款人貸款債權實現的行動,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貸款人,并經貸款人同意,同時落實債務清償責任或提前清償債務,否則不得采取上述行動。

7、借款人發生除上款所述事件之外對其正常經營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其他事件,如停產、歇業、被注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從事違法活動、涉及重大訴訟活動、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等,均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并落實還款措施。

8、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借款人為他人債務提供保證或以其主要財產向第三人抵押、質押,可能影響其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能力的,應當提前書面通知貸款人并征得貸款人同意。

9、借款人及其投資者不得抽逃資金、轉移資產或擅自轉讓股份,以逃避對貸款人的債務。

10、借款期間借款人發生名稱、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經營范圍變更等事項,應當提前書面通知貸款人。

11、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人出現停產、歇業、注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破產以及經營虧損等情形,部分或全部喪失與本借款相應的擔保能力,或者作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擔保的抵押物、質物、質押權利價值減少,借款人應當及時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措施。

12、借款人應當承擔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擔保有關的律師服務、保險、運輸、評估、登記、保管、鑒定、公證等費用。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規定義務的提前下,貸款人未按期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人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利息的計算方式相同。

2、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任一條款,貸款人均有權采取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本息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3、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貸款本金的,貸款人有權對逾期貸款根據逾期天數按日利率萬分之_________(大寫)計收逾期利息。

4、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貸款人有權對違約使用部分在違約使用期間按日利率萬分之_____(大寫)計收罰息。

5、對應付未付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計收復利。

6、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人違反擔保合同約定義務,經貸款人指出仍不改正的,貸款人有權對借款人采取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7、 因借款人違約致使貸款人采取訴訟方式實現債權的,借款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為此支付的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六條 借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合同另行簽訂。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雙方協商解決;若通過訴訟解決的,由貸款人往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八條 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借貸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當事人各一份,擔保人一份,____ 份,效力相同。

第十一條 提示

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注意對本合同各印就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借款人的要求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

借款人(蓋章) 貸款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

或授權人 或授權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