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范文

時間:2023-03-29 12:19:25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

篇1

一、普查工作目標

全面掌握各類污染源的數量、行業和地區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狀況、污染治理水平和治理費用等情況,為污染治理和產業結構調整提供依據。建立xx市各類重點污染源檔案和各級污染源信息數據庫,促進污染源信息共享機制的建立,為污染源的管理奠定基礎,為制定社會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政策、規劃提供依據。通過普查工作的宣傳與實施,動員社會各界力量廣泛參與污染源普查,提高全民環境保護意識。

二、普查時點、對象、范圍和內容

(一)普查時點

普查時點:xx年12月31日。

時期資料:xx年度。

(二)普查對象與范圍

污染源普查對象為xx市境內有污染源的單位和個體經營戶。污染源普查范圍包括:工業污染源、農業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和其他產生、排放污染物的設施。

1、工業源。主要普查《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第二產業中除建筑業(含4個行業)外39個行業中的所有產業活動單位。工業源普查對象劃分為重點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分別進行詳細調查和簡要調查。重點污染源范圍:

(1)有重金屬、危險廢物、放射性物質排放的所有產業活動單位;

(2)11個重污染行業(造紙及紙制品業、農副食品加工業、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紡織業、黑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食品制造業、電力/熱力的生產和供應業、皮革毛皮羽毛(絨)及其制品業、石油加工/煉焦及核燃料加工業、非金屬礦物制品業、有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中的所有產業活動單位;

(3)16個重點行業(飲料制造業、醫藥制造業、化學纖維制造業、交通運輸設備制造業、煤炭開采和洗選業、有色金屬礦采選業、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業、石油和天然氣開采業、通用設備制造業、黑色金屬礦采選業、非金屬礦采選業、紡織服裝/鞋/帽制造業、水的生產和供應業、金屬制品業、專用設備制造業、計算機及其它電子設備制造業)中規模以上企業。

一般污染源是指工業源中除重點污染源以外的工業企業。

2、農業源。主要普查第一產業中的農業、畜牧業和漁業。

農業源普查范圍主要是結合優勢農產品區劃,針對谷物種植業、油料和豆類作物種植業、棉麻等種植業、蔬菜及花卉種植業、茶果類及中藥材種植業的主要產區開展肥料、農藥和農膜污染調查。

畜牧業和漁業源普查范圍是人工飼養的規模化畜禽養殖嘗養殖小區和養殖專業戶、淡水養殖常

3、生活源。主要普查第三產業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單位和城鎮居民生活污染。

第三產業普查范圍主要是具有一定規模的住宿業、餐飲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包括洗染、理發及美容保艦洗寓攝影擴英汽車與摩托車維修與保養業)、醫院、具有獨立燃燒設施的機關事業單位、機動車、民用核技術利用和大型電磁輻射設施使用單位。

城鎮居民生活污染普查以明水城區、建制鎮為單位(不包括村莊和集鎮)進行生活能源消耗量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的調查。

4、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普查范圍是xx市污水處理廠、xx市垃圾處理廠。

(三)普查內容

1、工業源

(1)企業的基本登記信息及其它相關情況,包括企業排污口情況、排水去向等;

(2)原材料消耗情況,包括水的使用和消耗量,能源(煤、油、電、氣等)結構和消耗量,燃料含硫量,主要有毒有害原輔材料消耗量等;

(3)生產產品情況,包括該企業主要產品的種類、產量等;

(4)產生污染的設施情況,包括排放大氣污染物的鍋爐、窯爐等設施,產生廢水、固體廢物的設施,以及這些設施的種類、數量和規模;

(5)各類污染物產生、治理、排放、綜合利用情況,各類污染治理設施建設、運行及投入情況等;

(6)污染物排放監測情況,包括監測點位、時間、頻次,污染物種類和排放濃度、排放量等。

2、農業源

(1)樣本的基本情況,包括經濟規模及用水排水情況等;

(2)產、排污情況,包括肥料、農藥施用情況,農膜使用和秸稈處理情況,飼料餌料投放情況,畜禽養殖糞便及其他主要污染物產生、殘留和排放情況等;

(3)養殖業污染治理情況,各種污染治理設施的治理效率、污染物去除情況、投入和運行情況等。

3、生活源

(1)排污單位基本情況,包括第三產業單位注冊的基本登記信息,各類污染物的產生、排放情況,污染治理情況等;

(2)以城市為單位的機動車排氣污染情況等;

(3)城市(鎮)生活能源結構及其消費量、污染物排放情況,生活供水量、排水量及污染物濃度等。

4、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

普查內容包括單位基本情況,污染治理設施情況和運行狀況,污染物的處理處置量等情況,滲濾液、污泥、焚燒殘渣的產生、處置及利用情況等。

(四)普查污染物種類

按照全面普查、突出重點的原則,本次污染源普查的污染物種類為對環境影響較大、對污染防治具有普遍意義的污染物。具體是:

1、廢水:化學需氧量(cod)、氨氮、石油類、揮發酚、汞、鎘、鉛、砷、六價鉻、氰化物;造紙、農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飲料制造業廢水中增加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城鎮污水處理廠增加總磷、總氮、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2、廢氣:煙塵、工業粉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電解鋁、水泥、陶瓷、磨砂玻璃行業廢氣中增加氟化物;機動車排氣污染普查增加一氧化碳和碳氫化合物。

3、工業固體廢物:包括危險廢物(按照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分類調查)、冶煉廢渣、粉煤灰、爐渣、煤矸石、尾礦、放射性廢渣等類別。

4、脫硫設施產生的石膏、污水處理廠產生的污泥和危險廢物焚燒的殘渣。

5、伴生放射性礦物開發利用和民用核技術利用企業產生的放射性污染物,放射源。

6、農業源中還包括:總磷、總氮、總銅、總鋅及毒性高、用量大且難降解的農藥和魚藥。

三、普查技術路線和步驟

(一)普查技術路線

按照現場監測與物料衡算及排污系數計算相結合,技術手段與統計手段相結合,上級指導、地方調查和企業自報相結合的原則確定普查的技術路線。

1、對工業源中占xx市污染物排放量80%的污染源、集中污染治理設施,同時采用現場監測和物料衡算與排污系數等方法,并按照規定程序核定污染物排放量。

對其他工業源,采用分類抽樣監測的方式,核對物料衡算與排污系數測算的污染物排放量。對污染物排放量孝排放形式簡單的,也可以用排污系數法直接計算排污量。

篇2

一、普查工作目標

全面掌握各類污染源的數量、行業和地區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狀況、污染治理水平和污染治理費用等情況;為污染治理和產業結構調整提供依據。建立國家與地方各類重點污染源檔案和各級污染源信息數據庫,促進污染源信息共享機制的建立,為污染源的管理奠定基礎。掌握污染源的總體樣本,為建立科學的環境統計制度、改革環境統計調查體系、提高統計數據質量創造條件;根據普查結果,建立新的“十二五”環境統計平臺。提高各級環保行政主管部門,尤其是基層環保部門的管理能力,健全各級環境統計、環境監測、環境監督和執法體系。通過普查工作的宣傳與實施,動員社會各界力量廣泛參與污染源普查,提高全民族環境保護意識。

二、普查時點、對象、范圍和內容

(一)普查時點

普查時點:2007年12月31日。

時期資料:2007年度。

(二)普查對象與范圍

污染源普查對象為福建省境內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業源、農業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

1.工業源

主要普查《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第二產業中除建筑業(含4個行業)外39個行業中的所有產業活動單位。

工業源普查對象劃分為重點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分別進行詳細調查和簡要調查。

重點污染源范圍:(1)有重金屬、危險廢物、放射性物質排放的所有產業活動單位;(2)11個重污染行業(造紙及紙制品業、農副食品加工業、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紡織業、黑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食品制造業、電力/熱力的生產和供應業、皮革毛皮羽毛(絨)及其制品業、石油加工/煉焦及核燃料加工業、非金屬礦物制品業、有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中的所有產業活動單位;(3)16個重點行業(飲料制造業、醫藥制造業、化學纖維制造業、交通運輸設備制造業、煤炭開采和洗選業、有色金屬礦采選業、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業、石油和天然氣開采業、通用設備制造業、黑色金屬礦采選業、非金屬礦采選業、紡織服裝/鞋/帽制造業、水的生產和供應業、金屬制品業、專用設備制造業、計算機及其它電子設備制造業)中規模以上企業。

一般污染源是指工業源中除重點污染源以外的工業企業。

2.農業源

主要普查第一產業中的農業、畜牧業和漁業。

農業源普查范圍主要是結合優勢農產品區劃,針對谷物種植業、油料和豆類作物種植業、棉麻等種植業、蔬菜及花卉種植業、茶果類及中藥材種植業的主要產區開展肥料、農藥和農膜污染調查。

畜牧業和漁業源普查范圍是人工養殖的規?;笄蒺B殖場、養殖小區和養殖專業戶、淡水及近海灘涂養殖場。

3.生活源

主要普查第三產業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單位和城鎮居民生活污染。

第三產業普查范圍主要是具有一定規模的住宿業、餐飲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包括洗染、理發及美容保健、洗浴、攝影擴印、汽車與摩托車維修與保養業)、醫院、具有獨立燃燒設施的機關事業單位、機動車、民用核技術利用單位和大型電磁輻射設施使用單位。

城鎮居民生活污染普查以城市市區、縣城、建制鎮為單位(不包括村莊和集鎮)進行生活能源消耗量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的調查。

4.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

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普查范圍是城鎮污水處理廠、垃圾處理廠(場)和危險廢物處置廠等。

(三)普查內容

1.工業源

(1)企業的基本登記信息及其它相關情況,包括企業排污口情況、排水去向等;

(2)原材料消耗情況,包括水的使用和消耗量,能源(煤、油、電、氣等)結構和消耗量,燃料含硫量,主要有毒有害原輔材料消耗量等;

(3)生產產品情況,包括該企業主要產品的種類、產量等;

(4)產生污染的設施情況,包括排放大氣污染物的鍋爐、窯爐等設施,產生廢水、固體廢物的設施,以及這些設施的種類、數量和規模;

(5)各類污染物產生、治理、排放、綜合利用情況,各類污染治理設施建設、運行及投入情況等;

(6)污染物排放監測情況,包括監測點位、時間、頻次,污染物種類和排放濃度、排放量等。

2.農業源

(1)樣本的基本情況,包括經濟規模及用水排水情況等;

(2)產、排污情況,包括化肥、農藥施用情況,農膜使用和秸稈處理情況,飼料餌料投放情況,畜禽養殖糞便及其他主要污染物產生、殘留和排放情況等;

(3)養殖業污染治理情況,各種污染治理設施的治理效率、污染物去除情況、投入和運行情況等。

3.生活源

(1)排污單位基本情況,包括第三產業單位注冊的基本登記信息,各類污染物的產生、排放情況,污染治理情況等;

(2)城市(設區市)為單位的機動車排氣污染情況等;

(3)城市(鎮)生活能源結構及其消費量、污染物排放情況,生活供水量、排水量及污染物濃度等。

4.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

單位基本情況,污染治理設施情況和運行狀況,污染物的處理處置量等情況,滲濾液、污泥、焚燒殘渣的產生、處置及利用情況等。

(四)普查污染物種類

按照全面普查、突出重點的原則,本次污染源普查的污染物種類為對環境影響較大、對污染防治具有普遍意義的污染物。具體是:

1.廢水:化學需氧量(COD)、氨氮、石油類、揮發酚、汞、鎘、鉛、砷、六價鉻、氰化物;

造紙、農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飲料制造業廢水中增加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城鎮污水處理廠增加總磷、總氮、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2.廢氣:煙塵、工業粉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電解鋁、水泥、陶瓷、磨沙玻璃行業廢氣中增加氟化物;機動車排氣污染普查增加一氧化碳和碳氫化合物。

3.工業固體廢物:包括危險廢物(按照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分類調查)、冶煉廢渣、粉煤灰、爐渣、煤矸石、尾礦、放射性廢渣等類別;

4.脫硫設施產生的石膏、污水處理廠產生的污泥和危險廢物焚燒的殘渣;

5.伴生放射性礦物開發利用和民用核技術利用企業產生的放射性污染物,放射源;

6.農業源中還包括:總磷、總氮、總銅、總鋅及毒性高、用量大且難降解的農藥和魚藥。

三、普查技術路線和步驟

(一)普查技術路線

按照現場監測與物料衡算及排污系數計算相結合,技術手段與統計手段相結合,省里指導、地方調查和企業自報相結合的原則確定普查的技術路線。

1.對工業源中占全省污染物排放量65%的污染源、集中污染治理設施,同時采用現場監測和物料衡算與排污系數等方法,并按照規定程序核定污染源排放量。

對其他工業源,采用分類抽樣監測的方式,核對物料衡算與排污系數測算的污染物排放量。對污染物排放量小、排放形式簡單的,也可以用排污系數法直接計算排污量。

2.對農業源,采取面上調查和分類抽樣實地監測相結合的方式,結合全國農業普查結果和有關農業統計資料,測算全省的農業面源污染情況。

3.對生活源,第三產業中的調查單位采取面上對基本情況進行調查,結合分類抽樣監測與排污系數測算的方法核定污染物排放量。

居民生活污染調查根據統計人口、生活用水量、能源結構和消耗量,通過排污系數測算污染物的排放量。

(二)普查步驟

普查工作總體時間安排為2006年10月至2009年7月,分為三個階段進行。

1.準備階段(2006.10~2007.12):

(1)組建機構(2007年3月~2007年8月)

省、設區市、縣(市、區)逐級建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以及下簡稱“普查機構”),抽調專職人員從事污染源普查工作。

(2)落實經費(2007年3月~2007年9月)

各級普查機構根據工作需要編制污染源普查經費預算,向同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申報,各級財政部門按國務院和省政府通知要求,核定經費,納入預算,按時撥付。

(3)技術準備(2007年3月~12月)

--制定普查方案,確定普查技術路線,各地普查機構根據需要制定本地區普查實施方案(2007年3月~9月);

--開展污染源監測,各級環保局組織對占全省污染物排放量65%以上的污染源開展監測,污染源單位建立、整理排污臺帳和原始記錄(2007年3月~12月);

--制定各類污染源普查有關技術規范,編印普查技術手冊(2007年3月~12月);

(4)培訓(2007年8月~12月)

培訓工作分級負責,各級普查工作人員都必須經過培訓,持證上崗。

(5)普查指導員、普查員的聘用(2007年8月~12月)

各級普查機構從環境管理、科研、監察、監測等部門及行業、企業環保人員中抽調有一定業務能力、責任心強的同志任普查指導員,負責指導與審核普查員的工作;普查員可從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街道辦事處和鄉鎮政府工作人員、環保協管員、大專院校在校學生及具有一定學歷的社會青年中招聘,經考核合格后聘用。

(6)污染源清查及普查前的準備工作(2007年11月~12月)

各級普查機構做好普查表填報前的準備工作,包括清查企業及其它污染源普查單位的名錄;普查對象要整理原始記錄和臺帳,核查主要生產設備的狀態和生產能力等情況。

(7)宣傳動員(2007年3月~12月)

各級普查機構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并印發“污染源普查宣傳方案”,開展宣傳動員工作,宣傳工作要貫徹普查工作的始終,包括全面普查和總結階段。

2.全面普查階段(2008.1~2008.12)

(1)各級普查機構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力量對普查單位進行調查和檢查,要關注鄉鎮產業活動單位、生活污染源和農業源,防止漏報,為普查資料的填報做好充分準備(2008年1月~2月);

(2)全省各普查單位填報普查表,市、縣普查機構進行數據錄入,各級普查機構進行數據審核、匯總(2008年2月~6月);

(3)省、市普查機構分別按一定比例對污染源普查質量進行抽查,抽查不合格的地區要重新進行普查(2008年4月~6月);

(4)各設區市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將本地區污染源普查數據審核和匯總,報省級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2008年6月底前);

(5)省級普查機構匯總全省污染源普查數據,報國務院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2008年7月底前);

(6)配合國務院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我省污染源普查數據進行抽查,基本完成全省污染源普查數據的審核和匯總。(2008年8月~12月);

3.總結階段(2009.1~2009.7)

(1)各級普查機構對污染源數據進一步校核、匯總,建立污染源普查數據庫,建成污染源管理信息系統,編制工作總結和技術報告;普查結果。

(2)各級普查機構進行工作總結和技術總結,開展自下而上的驗收和評比。

四、普查組織及實施

(一)基本原則

全省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地方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

(二)組織機構

省政府成立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負責普查的組織和實施工作。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在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環保局,負責普查工作的業務指導和督促檢查,主要職責是:

1.組織擬訂全省污染源普查方案,經省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審定后組織實施;

2.制定和組織實施全省污染源普查各階段工作方案;

3.組織開展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宣傳報道和培訓;

4.對各設區市的污染源普查工作進行業務指導、督促檢查和驗收;

5.向省領導小組提交普查報告,根據省領導小組決定普查數據。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設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按照省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的統一規定和要求,負責組織實施本地區的污染源普查工作。

普查中,可在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居民委員會有關教育單位臨時聘用部分普查員,并充分發揮農村國土、建設、規劃、環保協管員的作用。

(三)部門分工

普查工作由全省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加強部門分工協作。省環保局牽頭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負責擬定全省污染源普查方案和不同階段的工作方案,制定有關技術規范,組織普查工作培訓,負責污染源的監測,對普查數據進行匯總、分析和結果,組織普查工作的驗收。領導小組其他成員單位參與編制和審議污染源普查方案及各階段工作方案,并按照部門職責分工,負責指導和督促檢查地方污染源普查工作,推動本系統參與污染源普查工作,協調落實相關事項:

宣傳部門負責組織污染源普查的新聞宣傳工作,配合辦好新聞會及有關宣傳活動;

經貿部門、發展改革部門共同配合做好工業源的普查及污染源普查成果的分析、應用;

公安部門配合做好機動車排氣污染的普查及相關普查成果的分析、應用;

財政部門負責普查經費預算審核、安排和撥付,并監督經費使用情況;

建設部門參與生活源普查,會同環保部門負責城鎮污水處理廠和垃圾處理廠(場)普查;

農業部門、海洋漁業部門、環保部門負責農業源的普查;

工商部門負責提供污染源企業的基本登記信息;

環保部門負責工業源、生活源和危險廢物處置廠的普查;

統計部門負責審定污染源普查表,參與普查總體方案設計,協同環保部門做好數據統計和分析工作;

省軍區后勤部負責按全國的統一要求,組織軍隊、武警部隊所屬單位污染源和環保設施的普查。

(四)培訓

省級普查辦負責各級普查辦負責人和骨干以及省、設區市級普查培訓教師的培訓。設區市普查辦負責本級和縣級普查辦普查工作人員的培訓。做到所有普查工作人員都要經過培訓。

培訓內容主要是:污染源普查方案的內容,普查范圍和主要污染物,普查技術路線,普查方法,各類普查表格和指標的解釋、填報方法,普查數據錄入軟件的使用,數據庫的管理和普查工作中應注意的問題等。

(五)質量保證

省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國務院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規定,制定專門的普查數據質量控制文件,確定普查工作評價的標準,指導全省普查質量控制工作。

地方各級污染源普查機構應當根據省里的統一規定,建立污染源普查數據質量控制責任制,設立專門的質量控制崗位,并對污染源普查實施中的每個環節實行質量控制和檢查驗收。

省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污染源普查數據的質量核查工作,在各主要環節,按一定比例抽樣,抽查結果作為評估全省及各地區污染源普查數據質量的依據。數據質量達不到規定要求的,必須重新組織調查。

(六)宣傳動員

各級污染源普查辦公室要按照國務院、省政府通知精神和《全省污染源普查宣傳方案》的要求,深入開展污染源普查的宣傳工作,為污染源普查順利實施創造良好的輿論氛圍。要根據普查不同階段宣傳的重點,加強領導,明確責任,精心策劃,落實經費,采取生動活潑的形式,確保宣傳效果。要突出主流新聞媒體的作用,組織開展一些有影響力的宣傳活動,把宣傳動員工作貫徹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始終。

廣泛動員和組織社會各界力量積極參與并認真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重點調查產業活動單位應當設立污染源普查機構,負責本產業活動單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報工作。其他各類法人單位應當指定相關人員負責本單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報。各有關單位應當積極推薦符合條件的人員擔任普查員。

五、普查經費

全省污染源普查所需經費由各級人民政府共同負擔,并列入相應年度的財政預算。各市、縣(區)級人民政府要認真落實普查作經費并列入相應年度財政預算,確保污染源普查各項工作的順利完成。

省級財政安排的經費主要用于:普查工作的組織和協調;制定總體方案、編制各項普查技術實施方案;編印全省各類污染源普查表格、普查員工作手冊和培訓教材,對各級普查辦負責人和普查骨干以及省、設區市級普查培訓教師的培訓;開展宣傳工作;普查數據的匯總、加工、分析和建檔;建立省級污染源動態數據管理系統;省級環境監測部門承擔的國控、省控重點污染源數據的采集、分析測試、質量控制。

各市、縣(區)普查經費按任務分工由各級財政部門安排,主要用于:各地普查方案制定,組織動員、培訓,入戶調查與污染源的數據采集、分析測試和質量控制工作,設備購置,數據錄入、校核、加工、檢查驗收、總結、表彰等。省級財政對享受財政一般轉移支付的縣、市以及財力困難的縣、市所需普查經費給予適當的支持。

六、普查資料的填報和管理

篇3

污染源數據是重要的基礎環境數據。開展污染源普查是為全面掌握和了解各類企事業單位與環境有關的基本信息,建立健全重點污染源檔案和污染源信息數據庫,為制定經濟社會政策提供依據。搞好全縣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準確了解污染物的排放情況,有利于正確判斷我縣環境形勢,科學制定環境保護政策和規劃;有利于有效實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劃,切實改善環境質量;有利于提高環境監管和執法水平,保障縣域環境安全;有利于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促進經濟結構調整,推進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

二、普查時間、對象、范圍、內容和污染物種類

(一)普查時間。

污染源普查總體時間為3年(20*年10月-2009年12月),普查正式開始時點:20*年12月31日24時。

時期資料:20*年度。

(二)普查對象及范圍。

凡在我縣所轄區域內排放污染物的工業源、農業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均屬普查對象。流動污染源不作為此次普查對象。

1.工業源。

主要普查《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第二產業中除建筑業(含4個行業)外39個行業中的所有企業。包括:采礦業、制造業、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3大門類39個大類524個小類。工業源普查對象劃分為重點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兩部分,分別進行詳細普查和簡單調查。

重點污染源范圍:重點工業源主要分以下3類,對重點工業污染源需進行詳細普查。

(1)有重金屬、危險廢物、放射性物質排放的所有工業企業。

(2)11個重污染行業所有工業企業(見附件2)。

(3)16個重點行業中規模以上企業(除11個重污染行業外,污染物排放量占全縣工業污染物排放量1%以上的行業,見附件2)。

一般污染源是指工業源中除重點污染源以外的工業企業。這類企業數量多,且大部分規模小、污染源排放總量少、企業填報能力差。對這類污染源進行簡單調查。

2.農業源。

主要普查第一產業中的農業、畜牧業和漁業。

農業普查范圍主要是結合優勢農產品區劃,針對谷物、油料和豆類作物、蔬菜及花卉等種植業,果類、中藥材和煙葉種植業主要產區開展農藥和化肥污染調查。

畜牧業和漁業普查范圍以人工養殖為主,主要是針對規?;B殖場和淡水養殖場展開污染調查。

農業源調查的內容包括污染來源、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排放規律、污染治理設施及其運行情況等指標。

3.生活源。

主要普查第三產業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單位和城鎮居民生活污染。

第三產業普查范圍主要是具有一定規模的住宿業、餐飲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行業中具有一定規模的洗染、理發及美容保健、洗浴、攝影擴印、汽車與摩托車維修與保養等經營單位,醫院,具有獨立燃燒設施的機關、企事業單位,民用核技術利用單位和大型電磁輻射設施使用單位。

城鎮居民生活污染普查以縣城、建制鎮為單位(不包括村莊和集鎮)進行生活能源消耗量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的調查。

4.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

包括城鎮污水處理廠、垃圾處理場和危險廢物處理廠等。

(三)普查內容。

1.工業源。

(1)企業的基本登記信息及其他相關情況。包括企業經濟規模、主要產品、登記注冊類型、行業代碼、所有制、排水去向等。

(2)原材料消耗情況。包括水的使用和消耗量、能源(煤、油、電、氣等)結構和消耗量、燃料含硫量、主要有毒有害原輔材料消耗量等。

(3)生產產品情況。包括企業主要產品的種類、產量等。

(4)污染設施情況。包括排污口數量、排放濃度、鍋爐窯爐數量等。

(5)各類污染物產生、治理、排放、再利用情況。

(6)污染物監測和污染治理設施情況。包括監測點位、時間、頻率、污染治理設施投入和運行情況等。

2.農業源。

(1)樣本基本情況。包括經濟規模、主要產品、生產經營類型和規模、用水情況、排水情況等。

(2)產、排污情況。包括化肥、農藥施用情況,農膜施用和秸稈處理情況,飼料餌料投放情況,各種污染物產生、殘留和排放等情況。

(3)養殖業污染治理情況。各種污染治理設施的治理效率、污染物去除情況、投資和運行情況等。

3.生活源。

(1)排污單位基本情況。包括第三產業單位注冊的基本登記信息,各類污染物的產生、排放情況,污染治理情況等。

(2)城市(鎮)生活能源結構及其消費量、污染物排放情況,生活供水量、排水量及污染物濃度等。

4.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

單位基本情況,污染治理設施情況和運行狀況,污染物產生量、處理處置等情況,滲透液、污泥、焚燒殘渣的處置及利用情況等。

(四)普查污染物種類。

按照全面普查、突出重點的原則,本次污染源普查的污染物種類是對污染防治具有普遍意義的污染物,主要是《國家“十一五”環境保護規劃》和重點流域區域污染防治規劃所涉及的,以及國家現行環境統計報表中調查的各類污染物。

1.廢水:化學需氧量(COD)、氨氮、BOD5、揮發酚、六價鉻、氰化物。

2.廢氣:煙塵、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

3.工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按照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分類調查)、粉煤灰、爐渣、煤矸石、尾礦、放射性廢渣等。

4.農業源中總磷、總銅及毒性高、用量大且難降解的農藥和魚藥。

三、普查技術路線和步驟

(一)普查技術路線。

按照現場監測與物料衡算及排污系數計算相結合、技術手段與統計手段相結合、國家指導與地方實施相結合的原則確定普查技術路線。

1.工業污染源中占全縣污染物排放量65%的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采用現場監測和物料衡算與排污系數等方式測算污染物排放量,并按照規定程序和方法相互校驗、核定污染物排放量。

其他工業源,采用分類抽樣監測的方式,并用產排污系數法核算污染物排放量。在無法采用實際監測法和產排污系數法核算時采用物料衡算法。對污染物排放量小、排放形式簡單的,也可以用排污系數法直接計算排污量。

2.農業源采取對部分種植業面源污染進行典型抽樣調查的方式,結合目前正在進行的全縣農業普查和有關農業統計,推算全縣農業面源污染情況。

養殖業采取對部分養殖企業進行典型(抽樣)調查的方式,根據養殖規模采用排污系數法直接計算排污量。

3.生活源第三產業中的調查單位采用分類抽樣監測方式,核對物料衡算與排污系數測算污染物排放量。

居民生活污染調查根據統計人口、生活用水量、能源結構和消耗量情況,通過排污系數測算污染物排放量。

(二)普查步驟。

本次污染源普查分3個階段進行。

1.準備階段:成立機構,落實經費,開展宣傳,進行組織動員;制定普查方案和技術規范;驗證排污系數和物料衡算方法;開展普查培訓。

2.普查階段:對排污企業和單位進行檢查和調查,填報普查表,完成審核錄入工作,建立污染源檔案。

3.上報階段:完成全縣污染源普查數據的審核和匯總,建立全縣污染源數據庫,接受市環保局審核驗收,上報普查數據。

四、普查組織實施

(一)基本原則。

全縣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各方共同參與。

(二)組織機構。

成立*縣第一次全縣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普查組織實施工作。普查工作在領導小組領導下進行。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環保局,領導小組辦公室由縣環保局抽調人員組成5個組(宣傳教育綜合協調組、監測與技術組、現場調查組、數據處理審核組和農業組)開展工作,對全縣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由縣環保局法制科負責,工作時間為3年。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職責:

1.組織擬訂全縣污染源普查方案,經全縣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審定后組織實施。

2.制定和組織實施全縣污染源普查各階段工作方案。

3.組織開展全縣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宣傳報道。

4.向領導小組提交普查報告,根據領導小組決定上報普查數據。

5.承辦*縣第一次污染源普查辦公室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部門分工。

普查工作由全縣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和協調??h環保局牽頭組織全縣污染源普查工作,負責撰寫全縣污染源普查方案和不同階段的工作方案,制定有關技術規范,組織普查工作培訓,對普查數據進行匯總、分析和上報。領導小組其他成員單位參與編制和審議污染源普查方案及各階段工作方案,指導和督促檢查污染源普查工作,參與和支持第一次全縣污染源普查工作,并按照各自職責協調落實相關事項。宣傳部門負責組織污染源普查的宣傳和新聞工作。發展改革部門(經貿部門)配合做好工業源的普查及污染源普查成果的分析、應用。財政部門負責普查經費預算審核、安排和撥付。環保部門、建設部門負責生活源、城鎮垃圾集中處理設施普查。農業部門、環保部門負責農業源的普查。工商部門負責提供污染源企業的基本登記信息。統計部門負責審定污染源普查表,參與普查總體方案設計,協同環保部門做好數據統計和分析工作。

(四)時間安排。

普查工作總體時間安排為20*年10月至2009年12月(工作時間為3年),分為3個階段進行:

1.準備階段:20*年10月-20*年12月。

(1)啟動(20*年10月-20*年4月)。

組建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召開第一次領導小組會議。開展第一輪宣傳報道活動。成立普查工作辦公室。

(2)技術準備(20*年1月-12月)。

制定普查方案,確定普查技術路線;

開展污染源監測,對占全縣污染物排放量65%以上的污染源開展監測,污染源單位建立、整理排污臺帳和原始記錄(20*年4月-12月)。

(3)培訓與動員(20*年4月-12月)。

成立相關普查機構(20*年3月-4月)。

組織相關人員參加省、市污染源普查培訓(20*年5月-11月)。

完成普查數據的上報(20*年9月-12月)。

收看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電視電話動員會議;開展第二輪宣傳報道活動(20*年10月)。

做好普查填報前的準備工作,包括清查企業、調查單位的名錄,整理原始記錄和臺帳,核查主要生產設備的狀態和生產能力等情況(20*年11月-12月)。

2.全面普查階段:2008年1月-12月。

(1)縣污染源普查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力量對排污企業情況進行調查和檢查,要關注鄉鎮企業和第三產業污染源和農業面源,防止漏報,為普查資料的填報做好充分準備(2008年1月)。

(2)組織開展全縣各排污單位填報工作,進行數據錄入,建立污染源檔案(2008年2月-8月)。

(3)接受市普查辦公室對數據的抽查和審核(2008年6月-12月)。

3.上報階段:2009年1月-12月。

縣普查辦公室對數據進行校核、匯總,建立全縣污染源普查數據庫。經過分析、加工,形成報告,普查數據上報市普查辦。

(五)培訓。

1.全面普查前的培訓(20*年5月-11月)。

對普查機構和普查人員進行培訓,使其能及時正確地開展普查和上報數據。培訓內容包括污染源普查方案的內容,普查范圍和主要污染物,普查技術路線,普查方法,各類普查表格和指標的解釋、填報方法,普查數據錄入軟件的使用、數據庫的管理和普查工作中應注意的問題等。

2.全面普查開始后的培訓(2008年1月-6月)。

根據普查中發現的問題,有針對性地開展培訓。培訓內容主要包括普查數據匯總、審核,普查數據錄入和污染源數據庫的建設,普查的質量保證,普查成果的開發利用等。

(六)宣傳動員。

縣污染源普查辦公室要按照《通化市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方案》和《*縣第一次全縣污染源普查方案》的要求,開展污染源普查宣傳工作,為污染源普查順利實施創造良好的輿論氛圍。要根據不同階段普查宣傳重點,加強領導,明確責任,精心策劃,落實經費,采取生動活潑的形式,確保宣傳效果。要突出主流新聞媒體作用,組織開展一些有影響力的宣傳活動,把宣傳動員工作貫穿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始終。

五、普查經費

(一)經費來源。

所需經費由縣財政負擔。財政部門要把污染源普查所需經費列入年度財政預算,按時撥付,確保到位。

(二)經費預算。

縣污染源普查辦公室要根據普查工作方案編制普查總體經費預算和年度經費計劃,經財政部門審核后,作為污染源普查專項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分年度按時撥付。

(三)經費管理。

污染源普查經費由縣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管理,??顚S?,嚴格執行預算范圍和財政制度,從嚴控制支出。

六、普查資料填報和管理

篇4

創建各類重點污染源檔案和各級污染源信息數據庫,推進污染源信息共享機制的建立,掌握污染源的總體樣本,為建立科學的環境統計制度、改革環境統計調查體系,根據普查結果,建立新的十二五”環境統計平臺。提高全區各部門、各街辦環境保護管理能力,健全環境統計、監測、監督和執法體系。通過普查工作的宣傳與實施,動員社會各界力量廣泛參與污染源普查,提高全民環境保護意識。

二、普查時點、對象、范圍和內容

(一)普查時點

普查時點:今年月日。

時期資料:今年。

(二)普查對象與范圍

污染源普查對象為區行政區域內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業源和生活源。

1.工業源。

主要普查《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第二產業中除建筑業(含4個行業)外39個行業中的所有產業活動單位。工業源普查對象劃分為重點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分別進行詳細調查和簡要調查。

重點污染源范圍是(1)有重金屬、危險廢物、放射性物質排放的所有產業活動單位;(2)11個重污染行業(紙制品業、農副食品加工業、食品制造業、電力/熱力的生產和供應業、皮革毛皮羽毛(絨)及其制品業;(3)16個重點行業(飲料制造業、醫藥制造業、化學纖維制造業、交通運輸設備制造業、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業、通用設備制造業、紡織服裝/鞋/帽制造業、水的生產和供應業、金屬制品業、專用設備制造業、計算機及其它電子設備制造業)中規模以上企業。

一般污染源是指工業源中除重點污染源以外的工業企業。

2.生活源。

主要普查第三產業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單位和城鎮居民生活污染。

第三產業普查范圍主要是具有一定規模的住宿業、餐飲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包括洗染、理發及美容保健、洗浴、攝影擴印、汽車與摩托車維修與保養業)、醫院、具有獨立燃燒設施的機關事業單位、機動車、民用核技術利用和大型電磁輻射設施使用單位。

我區居民生活污染普查以各街道辦事處、區農村工作局和各總公司為單位進行生活能源消耗量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的調查。

(三)普查內容

1、工業源。

(1)企業的基本登記信息及其它相關情況,包括企業排污口情況、排水去向等。

(2)原材料消耗情況,包括水的使用和消耗量,能源(煤、油、電、氣等)結構和消耗量,燃料含硫量,主要有毒有害原輔材料消耗量等。

(3)生產產品情況,包括該企業主要產品的種類、產量等。

(4)產生污染的設施情況,包括排放大氣污染物的鍋爐、窯爐等設施,產生廢水、固體廢物的設施,以及這些設施的種類、數量和規模。

(5)各類污染物產生、治理、排放、綜合利用情況,各類污染治理設施建設、運行及投入情況等。

(6)污染物排放監測情況,包括監測點位、時間、頻次,污染物種類和排放濃度、排放量等。

2、生活源。

(1)排污單位基本情況,包括第三產業單位注冊的基本登記信息、能源消耗情況、各類污染物的產生、排放情況、污染治理情況等。

(2)醫院基本情況,能源消耗、各類污染物的產生、排放、污染治理、醫療廢物的處置等情況;醫用輻射設備使用情況。

(3)配合市上完成以全市為單位的機動車排氣污染情況,包括燃料油使用、在用車分年度和類別的使用情況等。

(4)城市生活能源結構及其消費量、污染物排放情況,生活供水量、排水量及污染物濃度等。

(四)普查污染物種類。

按照全面普查、突出重點的原則,本次污染源普查的污染物種類為對環境影響較大、對污染防治具有普遍意義的污染物。具體是:

1、廢水?;瘜W需氧量(cod)、氨氮、石油類、揮發酚、汞、鎘、鉛、砷、六價鉻、氰化物;造紙、農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飲料制造業廢水中增加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城鎮污水處理廠增加總磷、總氮、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2、廢氣。煙塵、工業粉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電解鋁、水泥、陶瓷、磨砂玻璃行業廢氣中增加氟化物;機動車污染普查增加一氧化碳和碳氫化合物。

3、工業固體廢物。包括危險廢物(按照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分類調查)、冶煉廢渣、粉煤灰、爐渣、煤矸石、尾礦、放射性廢渣等類別。

4、脫硫設施產生的石膏、污水處理廠產生的污泥和危險廢物焚燒的殘渣。

5、伴生放射性礦物開發利用和民用核技術利用企業產生的放射性污染物,放射源。

三、普查技術路線和步驟

(一)普查技術路線。

按照現場監測與物料衡算及排污系數計算相結合,技術手段與統計手段相結合,國家和省、市指導,區政府組織調查和企業自報相結合的原則確定普查的技術路線。

1、對工業源中占全市污染物排放量65%的污染源、集中污染治理設施,同時采用現場監測和物料衡算與排污系數等方法,并按照規定程序核定污染源排放量。

對其他工業源,采用分類抽樣監測的方式,核對物料衡算與排污系數測算的污染物排放量。對污染物排放量小、排放形式簡單的,也可以用排污系數法直接計算排放量。

2、對生活源,第三產業中的調查單位采取面上對基本情況進行調查,結合分類抽樣監測與排污系數測算的方法核定污染物排放量。

居民生活污染源調查根據統計人口、生活用水量、能源結構和消耗量,通過排污系數測算污染物的排放量。

(二)普查步驟

本次污染源普查分三個階段進行。

1.準備階段

(1)成立機構。

成立區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以下簡稱“普查機構”),抽調專職人員從事污染源普查工作。

(2)落實經費。

區普查機構根據工作需要由區財政部門編制污染源普查經費預算,核定經費,按時撥付。

(3)普查指導員、普查員的聘用。

區普查機構從環境管理、科研、監察、監測等部門及行業、企業環保專干中抽調有一定業務能力、責任心強的人員任普查指導員,負責指導與審核普查員的工作;普查員可從街道辦事處環保專干和大專院校在校學生以及具有一定學歷的社會人員中選聘,經考核合格后聘用。根據我區實際,擬聘普查員150人,普查指導員15人;建立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信息網絡和分片包干責任制;區普查機構于今年月日前完成普查指導員、普查員的聘用工作。

(4)培訓及考察。

培訓工作由區普查機構負責,普查工作人員都必須經過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5)污染源清查及普查前的準備工作。

區普查機構清查企業及其它污染源普查對象,月開展模擬普查試點;普查對象要整理原始紀錄和臺帳,核查主要生產設備的狀態和生產能力等情況。區普查機構于今年月日前完成普查清查單位名錄庫(或名錄冊)的建立,同時報市級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6)宣傳動員。

制定印發區《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宣傳方案》,開展宣傳動員工作;建立定期簡報制度,及時向普查領導小組和相關普查單位通報普查進展情況。宣傳工作要貫徹普查工作的始終,包括全面普查和總結階段。

2.全面普查階段

(1)區普查機構于年月日前,完成普查前期所有準備工作。

(2)年月至月,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采取分組、分區域、分行業、分類型、分片區包干的方法,對排污企業和普查對象實施現場調查,月底完成入戶調查。

(3)年月至月,區普查機構審核、填報普查表和進行數據錄入,月底前區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將本轄區污染源普查數據,報市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4)在普查實施全過程中,區普查機構將組織對普查分組質量進行檢查、審核、監控和驗收,對抽查不合格的地區要重新進行普查。

(5)年月底前,配合市普查領導小組完成對全區污染源普查數據的審核和匯總工作。

3.配合全市驗收階段

配合市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受國家審核驗收。

4.總結階段

建立全區污染源數據庫,普查數據,開發利用普查成果,總結驗收普查工作。

四、普查組織及實施

(一)基本原則。

全區統一領導,各部門分工協作,地方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

(二)組織機構。

區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區普查領導小組)負責普查的組織和實施工作。區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環保分局,負責普查工作的業務指導和督促檢查,主要職責是:

1.組織擬訂全區污染源普查方案,報市政府普查領導小組審定后組織實施;

2.制訂和組織實施全區污染源普查各階段工作方案;

3.組織開展全區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宣傳報道和培訓;

4.對全區污染源普查工作進行具體業務指導、督促檢查和驗收;

5.向市普查領導小組提交普查報告,根據市政府普查領導小組決定普查數據。

(三)部門分工。

普查工作在區普查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加強部門分工協作。環保分局牽頭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全區污染源普查工作,負責擬定全區污染源普查方案和不同階段的工作方案,制訂有關技術規范,組織普查工作試點和培訓,負責污染源的監測,對普查數據進行匯總、分析和結果,組織普查工作的驗收。領導小組其他成員單位參與編制和審議污染源普查方案及各階段工作方案,并按照部門職責分工,負責指導和督促檢查區污染源普查工作,推動本系統參與污染源普查工作。

環保分局負責工業源、機動車排氣污染源、醫院、具有獨立燃燒設施的機關事業單位、民用核技術利用和輻射污染源,以及危險廢物處置廠的普查;

區統計局負責審定污染源普查表,參與普查總體方案設計,協同環保分局做好數據統計和分析工作;

各街道辦事處負責對轄區內生活源中的住宿業、餐飲業、居民服務和其它服務業及城市居民生活污染的普查;

(四)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的選聘。

選聘合格的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是搞好普查工作的基礎,區污染源普查機構要認真、細致地做好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的選聘工作。

1.普查員的數量配備原則。

(1)每10個重點工業污染源至少配備2名普查員;

(2)每40個一般工業污染源或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至少配備2名普查員;

(3)每60個農業污染源至少配備2名普查員;

(4)每80個生活污染源至少配備2名普查員。

2.普查指導員的數量配備原則。

每10名普查員配備1名普查指導員

。

(五)污染源清查。

單位清查是污染源普查的一項基礎性工作,確定普查總體樣本數,確保普查對象不重不漏,保證普查順利實施。

清查所需基礎資料由區普查機構中相關成員單位(工商分局、區統計局、發改委、環保分局等)共同提供,同時電力部門、水利部門、稅務部門等相關單位也要給與配合,以各地基本單位名錄庫為基礎,經區普查辦公室進行整理和核對,形成我區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清查基礎資料庫(冊)。

以清查基礎資料庫(冊)為依據,按照地域原則進行清查登記,所有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個體經營戶一律按經營所在地進行清查。參考工商企業名錄、經濟普查產業活動單位名錄、中小企業名錄、本地污染源監管記錄等信息,按行政區域逐戶發表清查。

(六)培訓。

培訓教員可從區污染源普查機構的業務骨干中選調。以教員面授為主,結合討論、練習、測試等方式進行。培訓中要著重對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進行調查技能的訓練,以達到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普查員培訓不得少于2天,普查指導員培訓不得少于3天。力爭做到所有普查工作人員都經過培訓。

培訓內容主要是:污染源普查方案的內容,普查范圍和主要污染物,普查技術路線,普查方法,各類普查表格和指標的解釋、填報方法,普查數據錄入軟件的使用,數據庫的管理和普查工作中應注意的問題等。

(七)質量保證

區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專門的普查數據質量控制文件,確定普查工作評價的標準,指導全區普查質量控制工作。

按照全市的統一規定,建立全區污染源普查數據質量控制責任制,設立專門的質量控制崗位,并對污染源普查實施中的每個環節實行質量控制和檢查驗收。

制定污染源普查各項技術規定,吸收相關行業或領域的專家參加,對污染源普查方案和重要技術規定進行評審和論證,確保污染源普查各項技術方案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

區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污染源普查數據的質量核查工作,在各主要環節,按一定比例抽樣,抽查結果作為評估全區污染源普查數據質量的依據。數據質量達不到規定要求的,必須重新調查。

(八)宣傳動員。

區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按照《通知》要求,深入開展污染源普查的宣傳工作,為污染源普查順利實施創造良好的輿論氛圍。要根據普查不同階段宣傳的重點,加強領導,明確責任,精心策劃,落實經費,采取生動活潑的形式,確保宣傳效果。要突出主流新聞媒體的作用,組織開展一些有影響力的宣傳活動,把宣傳動員工作貫徹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始終。

廣泛動員和組織社會各界力量積極參與并認真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重點調查產業活動單位應當設立污染源普查機構,負責本產業活動單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報工作。其他各類法人單位應當指定相關人員負責本單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報。各有關單位應當積極推薦符合條件的人員擔任普查員。

五、普查經費

普查所需經費由市、區財政共同負擔。區政府將污染源普查所需經費列入相應年度的財政預算,按時撥付,確保到位。普查經費,用于本級普查方案制訂,組織動員、培訓,入戶調查與現場監測,設備購置,數據錄入、校核、加工、檢查驗收、總結、表彰等。

篇5

一、普查目的

更全面地掌握我市各類污染源的數量、行業和地區分布,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情況,主要污染物種類及其排放量和排放去向等與環境有關的基本信息,建立污染源檔案和信息數據庫,為科學編制各類規劃、優化區域產業結構、科學制訂環保和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政策提供重要依據;通過普查工作的宣傳與實施,提高全民環保意識,提高各部門、各鎮(區)和各企事業單位環境預警應急能力,確保我市環境安全。

二、普查的時點、范圍、內容和污染物種類

(一)普查時點

污染源普查的時點為*年12月31日,普查資料的時期為*年度。

(二)普查范圍

污染源普查對象為*市轄區內的工業源、農業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

1、工業源

主要普查《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第二產業中除建筑業(含4個行業)外39個行業中的工業污染源。工業源普查對象劃分為重點普查對象和一般普查對象,分別做詳細調查與簡要調查。

重點普查范圍:(1)有重金屬、危險廢物、放射性物質排放的產業活動單位;(2)11個主要污染行業(造紙及紙制品業、農副食品加工業、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紡織業、黑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食品制造業、電力/熱力的生產和供應業、皮革毛皮羽毛/羽絨及其制品業、石油加工/煉焦及核燃料加工業、非金屬礦物制品業、有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中重污染類別的產業活動單位;(3)16個重點行業(飲料制造業、醫藥制造業、化學纖維制造業、交通運輸設備制造業、煤炭開采和洗選業、有色金屬礦采選業、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業、石油和天然氣開采業、通用設備制造業、黑色金屬礦采選業、非金屬礦采選業、紡織服裝/鞋/帽制造業、水的生產和供應業、金屬制品業、專用設備制造業、計算機及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中重污染類別的規模以上企業;(4)各級環保部門重點監控的工業污染源。

一般普查范圍是指工業源中除重點普查范圍以外的工業污染源。

重污染類別的劃分標準由國務院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公布。我市可根據本地區產業結構特點、污染源普查的需要和實際能力,增加重點普查范圍。

2、農業源

主要普查第一產業中的種植業、禽畜養殖業和水產養殖業。

種植業污染源普查范圍:糧食作物(包括谷類、薯類和豆類)、經濟作物(包括水果、花卉、糖料以及棉、麻、茶、煙草、中藥材等)和蔬菜作物(包括葉菜類、瓜果類、茄果類、根菜類、豆類、花菜類)主要產區。

禽畜養殖業污染源普查范圍:舍飼、半舍飼規模養殖場、養殖小區和養殖專業戶。

水產養殖業污染源普查范圍:池塘、網箱、圍欄、淺海、灘涂、工廠化養殖廠(區)。

3、生活源

主要普查第三產業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單位和城鎮居民生活污染。

第三產業普查范圍:(1)具有一定規模的住宿業、餐飲業;(2)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中具有一定規模的洗染、理發及美容保健、洗浴、攝影擴印、汽車與摩托車維修與保養業等經營單位;(3)醫院;(4)具有獨立燃燒設施的機關、事業單位;(5)民用核技術利用單位和大型電磁輻射設施使用單位。

第三產業規模劃分標準由國務院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公布。

城鎮居民生活污染普查以城市市區、建制鎮為單位(不包括村莊和集鎮),進行生活能源消耗量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和機動車污染情況的調查。

4、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

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普查范圍:城鎮污水處理廠、生活垃圾處理廠(場)、危險廢物處置廠、工業區集中污水處理廠等。

(三)普查內容

1、工業源

(1)企業的基本登記信息及其它相關情況,包括企業排污口情況、排水去向等;

(2)原材料消耗情況,包括水的使用和消耗量,能源(煤、油、電、氣等)結構和消耗量,燃料含硫量,主要有毒有害原輔材料消耗量等;

(3)生產產品情況,包括該企業主要產品的種類、產量等;

(4)產生污染的設施情況,包括排放大氣污染物的鍋爐、窯爐等設施,產生廢水、固體廢物的設施,以及這些設施的種類、數量和規模;

(5)各類污染物產生、治理、排放、綜合利用情況,各類污染治理設施建設、運行及投入情況等;(6)污染物排放監測情況,包括監測點位、時間、頻次,污染物種類和排放濃度、排放量等。

2、農業源

(1)種植業主要普查糧食作物、經濟作物和蔬菜作物生產過程中污染物的產生情況。包括:肥料和農藥的名稱、有效成分及其含量、施用量、施用方法、施用期等;農膜的地膜厚度、覆蓋面積、使用量、回收量等;秸稈的產生量、直接還田量、露天焚燒量、隨意丟棄量、飼料使用量、回收量等。

(2)禽畜養殖業主要普查豬、奶牛、肉牛、蛋雞、肉雞在規模養殖條件下污染物的產生情況。包括:禽畜種類、養殖組織模式、存欄量、出欄量、飼養階段、禽畜體重、采食量、精粗飼料主要成分含量,糞便和污水產生量、清糞方式、利用方式、利用量、排放量,糞便污水處理設施的處理方式、處理能力、運行時間和運行狀態等。

(3)水產養殖業主要普查魚、蝦、貝、蟹等在規模養殖條件下污染物的產生情況。包括:養殖種類、養殖方式、養殖模式、養殖產量、養殖面積,餌料、肥料、魚藥的使用情況,養殖進排水等。

3、生活源

(1)排污單位基本情況,包括第三產業單位注冊的基本信息,各類污染物的產生、排放情況,污染治理情況等;

(2)以城市(地區)為單位的機動車排氣污染情況等;

(3)城市(鎮)生活能源結構及其消費量,生活污染物排放情況,生活供水量、排水量及污染物濃度等。

4、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

單位基本情況,污染治理設施情況和運行狀況,污染物的處理處置量等情況,滲濾液、污泥、焚燒殘渣的產生、處置及利用情況等。

(四)普查污染物種類按照全面普查、突出重點的原則,本次污染源普查的污染物種類為對環境影響較大、對污染防治具有普遍意義的污染物。

1、廢水:化學需氧量(cod)、氨氮、石油類、揮發酚、汞、鎘、鉛、砷、六價鉻、氰化物;造紙、農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飲料制造業廢水中增加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城鎮污水處理廠增加總磷、總氮、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2、廢氣:煙塵、工業粉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電解鋁、水泥、陶瓷、磨砂玻璃行業廢氣中增加氟化物;機動車排氣污染普查增加一氧化碳和碳氫化合物。

3、工業固體廢物:包括危險廢物(按照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分類調查)、冶煉廢渣、粉煤灰、爐渣、煤矸石、尾礦、放射性廢渣等類別。

4、脫硫設施產生的石膏、污水處理廠產生的污泥和危險廢物焚燒的殘渣。

5、伴生放射性礦物開發利用和民用核技術利用企業產生的放射性污染物,放射源。

6、農業源中還包括:總磷、可溶磷、總氮、硝態氮、銨態氮;種植業增加地膜殘留量及毒性高、用量大且難降解的農藥1~2種等;禽畜養殖業與水產養殖業增加cod、銅、鋅等。

三、普查機構職責分工

(一)基本原則。本次普查遵循“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

(二)普查機構職責。我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由*市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統一領導,負責普查的宣傳、組織、實施和驗收工作。市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普查辦”)設在市環保局,負責擬定*市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和實施細則,組織普查培訓、開展監測和驗收等工作,籌備相關會議,匯總和分析污染源普查數據,并按規定普查相關信息。

(三)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分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參與編制和審議普查方案及其實施細則,安排專人協調具體工作;按照部門職能分工,指導和檢查污染源普查工作,推動本系統積極參與本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具體分工如下:

宣傳部門:負責組織協調新聞單位做好污染源普查的宣傳及新聞會相關工作;

經貿部門:配合做好普查成果的分析和應用,指導產業結構調整,優化產業結構;

*部門:負責提供機動車登記基本信息,配合做好機動車排氣污染的普查及相關普查成果的分析、應用;

財政部門:負責普查經費預算審核、安排和及時撥付,并監督經費使用;

國土資源部門:負責提供伴生放射性礦物開發利用單位基本情況;

建設部門:提供污水處理廠和垃圾處理場(廠)名單,會同環保部門開展污水處理廠和垃圾處理場(廠)普查,參與城鎮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調查;

農業部門:負責農業污染源普查,協調海洋漁業和環保部門完成農業源普查工作;

衛生部門:提供本系統射線裝置以及放射性同位素使用情況資料,配合做好醫療污染源普查工作;

環保部門:負責工業源、生活源和危險廢物處置廠的普查,協助宣傳部門開展普查宣傳工作;

廣電部門:配合做好廣播、電視發射設施的污染普查工作;

統計部門:配合環保部門,提供與普查相關的基礎信息,協助培訓普查員,協同環保部門做好數據審核、統計與分析工作;

工商部門:負責提供工商登記基本信息;

海洋漁業部門:負責水產養殖業污染源的普查;

教育部門:配合環保部門提供與普查有關的基礎信息,負責教育系統污染源普查;

*軍分區:負責按全國的統一要求組織軍隊所屬單位污染源和環保設施的普查;

武警*支隊:負責按全國的統一要求組織武警部隊所屬單位污染源和環保設施的普查。

四、組織實施與保障

(一)組織保障

為確保圓滿完成我市普查任務,各鎮政府、區辦事處要按照省人民政府《轉發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的通知》(粵府〔*〕128號)的要求,成立本鎮區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加強組織、協調和檢查,層層落實責任,及時發現和解決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要充分利用街道辦事處、居委會(村委會)等基層組織機構,廣泛動員和組織社會各界力量積極參與污染源普查工作。重點調查產業活動單位可設立污染源普查機構,負責本單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報工作,其他各類法人單位應當指定相關人員負責本單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報,各有關單位應當積極推薦符合條件的人員擔任普查員,確保圓滿完成本鎮區的普查工作。

(二)技術保障

技術路線———現場監測與物料衡算及排污系數計算相結合,技術手段與統計手段相結合,國家指導、地方調查和企業自報相結合。

1、加強監測

為了加強污染源普查監測工作,市普查辦成立了市污染源普查監測小組,對重點污染源進行監測,及時掌握重點污染源監測情況,建立監測臺賬和數據庫,定期向上級普查辦報告污染源監測情況。

2、加強宣傳動員

加強污染源普查宣傳工作,制定污染源普查宣傳方案,充分利用電臺、電視臺和報刊等宣傳媒介,采取多種形式積極開展普查宣傳;根據普查的不同階段,突出宣傳重點,把宣傳動員工作貫穿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始終。通過宣傳使普查對象和社會公眾充分了解污染源普查的目的、意義、權利和義務,積極參與并認真配合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

3、加強培訓,建立普查底冊

采取分級培訓的形式,省普查辦負責對各地級市普查技術人員的培訓,市普查辦負責各鎮(區)普查技術人員的培訓,各鎮(區)普查辦負責本級普查員及普查對象的培訓,確保所有普查工作人員都經過培訓。各普查辦必須根據統計、工商等部門提供的企業基本信息,確定重點普查對象,建立普查底冊。

4、加強數據審核

市普查辦組織開展污染源普查數據的質量核查工作,在各主要環節,按一定比例抽樣,抽查結果作為評估各鎮(區)污染源普查數據質量的依據。數據質量達不到規定要求的,必須重新調查。各級要建立污染源普查數據質量控制責任制,設立專門的質量控制崗位,并對污染源普查實施中的每個環節實行質量控制和檢查驗收。

5、驗收

市普查辦將制定污染源普查驗收方案和評分標準。完成普查工作后,各鎮(區)按要求向市普查辦申請驗收。市普查領導小組驗收各鎮(區)污染源普查工作,各鎮(區)普查領導小組驗收所轄區的污染源普查工作。驗收不合格的必須整改,直到通過驗收。

(三)法律保障

認真貫徹《全國污染源普查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對違法行為按規定嚴肅處理。

(四)經費保障

我市污染源普查所需經費由市、鎮區共同負擔。各普查辦根據普查工作方案編制普查總體經費預算和分年度經費使用計劃,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后,作為污染源普查專項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列入各相關部門的部門預算中,分年度按時撥付。

經費主要用于:普查方案制定與評審,宣傳與培訓,現場監測,入戶調查,專用設備購置,數據錄入與處理,數據庫維護,檢查、驗收等過程的費用(包括差旅費、會議費、印刷費、辦公費等)。

五、時間安排

本次污染源普查以全面普查的方式展開。全面普查工作由市普查辦負責組織實施,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準備階段(*年12月底前)

1、成立機構,落實經費(*年10月底前)

各鎮區要在*年10月底前按要求成立普查領導機構,明確普查工作的具體承辦部門,落實普查經費。

2、制訂普查方案(*年10月底前)

各鎮區普查辦根據國家、省和市的普查工作方案,結合我市實際,制訂本地區的普查工作方案,并在*年10月底前報省普查辦備案。

3、普查監測(*年12月底前)

市監測站統一開展普查監測工作,建立污染源監測原始記錄臺賬及檔案,及時上報污染源監測情況,并在*年12月底前完成普查監測數據的整理匯總工作。

4、宣傳動員(*年9月開始)

市和各鎮區普查辦要分階段突出重點,開展普查宣傳工作。

5、清查企業、建立底冊(*年12月底前)

衛生、統計、工商、建設等相關部門在*年10月底前向本級普查辦提供普查基礎資料,由該普查辦在*年12月底前建立本級重點普查及一般普查的污染源底冊。

6、選配普查員,開展普查培訓(*年8月-*年12月)

各鎮區要根據重點普查及一般普查的污染源數,按適當比例選配普查員。市普查辦統一對全市的普查技術人員和普查員進行培訓,培訓工作在*年11月前完成。

(二)全面普查階段(*年1月-*年7月)

1、組織填報普查表(*年1月-*年3月)

采取集中輔導與入戶調查相結合的方式,組織普查報表填報工作,于*年3月底前完成報表填報工作。

2、建立鎮、區污染源數據庫(*年3月-*年4月)

各鎮區要及時審核、錄入、校驗污染源數據,建立本地區污染源數據庫。

3、建立市污染源數據庫(*年4月-*年5月)

完成對各鎮區的普查驗收工作,建立市級污染源數據庫。

4、上報數據(*年5月-*年7月)

市普查辦5月底前完成全市污染源普查數據審核與匯總,報廣東省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總結階段(*年8月-2009年7月)

建立*市污染源數據庫,上報和普查數據,開發利用普查成果,總結驗收普查工作。

六、普查資料管理

篇6

一、工作目的

緊緊圍繞全區污染源普查工作的總體部署,大力宣傳污染源普查的重要意義和相關政策,努力消除普查對象的顧慮,通過開展污染源普查宣傳活動,取得廣大市民、社會各界,特別是各級領導對污染源普查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努力營造領導重視、群眾參與、社會關心的良好氛圍,為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順利開展打下堅實的基礎。

二、內容和形式

要深入廣泛地宣傳污染源普查工作的意義、重點和要求,介紹與污染源普查有關的方法、知識以及如何申報普查項目、履行公民的義務等。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廣告、網絡等形式,通過會議、培訓、街頭宣傳、電子屏、張貼宣傳畫等多種媒介,大力開展污染源普查宣傳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準備階段

1、擬定宣傳工作計劃。

2、召開全區污染源普查宣傳工作會議、部署有關工作。

(二)實施階段

1、組織全區干部職工學習領會國家、省、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的會議精神和有關領導講話精神。

2、以各街辦(鎮)為中心,組織轄區內的企事業單位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動員廣大市民積極配合污染源普查工作。

3、向全社會各界發放“第一次迎澤區污染源普查知識答卷”。

4、在全區各主要街道和社區張貼宣傳畫、懸掛標語,組織宣傳咨詢,使人民群眾進一步了解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及登記方法。

(三)考核階段

1、制作宣傳匯報片。

2、上報宣傳工作總結。

四、有關要求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全區各部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宣傳工作,把開展宣傳工作作為落實《國務院關于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的一項重要工作,切實加強對普查宣傳工作的領導,營造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就是為了保障人民群眾環境安全的良好社會輿論氛圍。

篇7

一、充分認識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和艱巨性。

為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切實加強環境監督管理,提高科學決策水平,實現“”污染物總量控制目標,國務院決定于年-年利用三年時間開展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這也是國務院確定開展的一項重大的國情調查。近年來,隨著經濟持續快速發展,結構調整步伐加快,企業數量快速增加而且變動頻繁,資源能源消耗量大幅上升,新的工業污染源不斷增多,現有的環境統計調查已難以滿足形勢的需要。開展全面的污染源普查,對提高環境監督執法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加強污染源綜合管理、減少污染物排放意義重大,是做好新時期環保工作、建設環境友好型社會的重要保障。

按照國務院、省政府和市政府有關要求,此次普查的對象包括全縣區域內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業源、農業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處理設施,以編辦、工商、民政等部門審批的名錄為基礎,普查工作分清查和普查兩個階段,清查階段要按照清查細則要求逐一查清全縣區域的所有污染源,清查結束后從清查名錄中整理出普查名錄,并于近期正式啟動普查。

此次全國性的污染源普查工作涉及面廣,質量要求高,時間要求緊,關系到環保工作的長遠發展,同時又具有鮮明的時代特征和現實意義。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到普查的重要性、艱巨性和復雜性,做好充分的思想準備?!扒Ю镏?,潰于蟻穴”,一項工作進度滯后、一批企業數據失真、一個環節疏忽錯漏,都會影響污染源普查結果的整體質量。要堅決克服麻痹大意、敷衍應付的思想,高度重視,從嚴要求,在每一個工作細節上都精益求精,確保普查工作高效高質完成。

二、切實加強污染源普查工作的組織領導。

國務院高度重視此次污染源普查工作,下發了《關于開展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國發36號),出臺了《全國污染源普查條例》等文件,省政府也出臺了相關文件,市政府辦公室專門印發了《關于做好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制定了我市的普查方案,按照市政府通知和方案的要求,結合我縣工作的實際,制定了《縣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方案》。為了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我縣成立了由我任組長本文來自轉載請保留此標記。、相關部門負責同志參加的全縣污染源普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普查工作的統一組織和實施。普查和清查階段的所有工作均要求普查員逐戶進行。在年月底前,要向國家普查辦和市普查辦上報第一次數據錄入結果;年月底前完成第二次數據上報。會后,縣直各相關部門要抽調1-2名業務精熟的同志專門配合普查工作,組成縣污染源普查工作辦公室,協調組織全縣污染源普查工作。各相關部門一定要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加大工作力度,盡快成立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隊伍,并加強培訓,為下一階段的普查工作打下良好基礎。

三、凝聚合力,力求取得污染源普查工作取得實效。

篇8

一、普查工作目標

全面掌握港閘區各類污染源的數量、行業和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狀況、污染治理水平和治理費用等情況,為產業結構調整和節能減排提供依據。建立各類重點污染源檔案和污染源信息數據庫,為污染源的科學管理奠定基礎,為環境管理能力的提高創造條件。通過普查工作的宣傳與實施,提高全民環境保護意識。

二、普查時點

普查時點為2007年12月31日,時期資料為2007年度。

三、普查對象與范圍

污染源普查對象為港閘區境內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業源、農業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

(一)工業源

工業源普查《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第二產業中除建筑業外39個行業中的所有產業活動單位。

(二)農業源

農業源普查第一產業中的農業、畜牧業和漁業,對象為分散農戶、專業戶、養殖場。

(三)生活源

生活源普查第三產業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單位、城鎮居民生活污染和機動車排氣污染。

(四)城鎮污水處理廠等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

四、普查內容

(一)工業源包括:1.企業的基本登記信息及其它相關情況;2.原輔材料消耗情況、能源結構和消耗量等;3.生產產品情況;4.產生污染的設施情況;5.各類污染物產生、治理、排放、綜合利用情況;6.污染物排放監測情況;7.污染物排放在線監測情況。

(二)農業源包括:1.種植業中作物主產區的肥料、農藥、農膜和秸稈等污染物的產生和排放情況;2.畜禽養殖業中規模養殖場點的糞便、污水的產生和排放情況;3.水產養殖業中規模養殖場點的餌料、魚藥、肥料等污染物的產生和排放情況。

(三)生活源包括:1.普查范圍內的第三產業單位的基本登記信息,各類污染物的產生、排放情況,污染治理情況等;2.以城市為單位的機動車排氣污染情況和以區為單位的農機排氣污染情況等;3.以建制鎮街為單位的城市生活能源結構及其消費量、污染物排放情況,生活供水量、排水量及污染物濃度等。

(四)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包括:單位基本情況,污染治理設施情況和運行狀況,污染物的處理處置量等情況,滲濾液、污泥、焚燒殘渣的產生、處置及利用情況等。

五、普查污染物種類

按照全面普查、突出重點的原則,本次污染源普查的污染物種類為對環境影響較大、對污染防治具有普遍意義的污染物。

(一)廢水

化學需氧量、氨氮、石油類、揮發酚、汞、鎘、鉛、砷、六價鉻、氰化物;造紙及紙制品業、農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飲料制造業廢水中增加五日生化需氧量;城鎮污水處理廠增加總磷、總氮、五日生化需氧量。

(二)廢氣

煙塵、工業粉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水泥、陶瓷、磨砂玻璃行業廢氣中增加氟化物;機動車排氣污染普查增加一氧化碳和碳氫化合物。

(三)工業固體廢物

危險廢物(按照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分類調查)、冶煉廢渣、粉煤灰、爐渣、煤矸石、尾礦、放射性廢渣等類別。

(四)污染處理設施

脫硫設施產生的石膏、污水處理廠產生的污泥和危險廢物焚燒的殘渣。

(五)核與輻射

伴生放射性礦物開發利用和民用核技術利用企業產生的放射性污染物,放射源。

(六)農業源

1.種植業。地表徑流包括總磷、可溶磷、總氮、硝態氮、銨態氮以及毒性高、用量大、難降解的農藥;地下淋溶包括總氮、硝態氮、銨態氮、農藥;地膜殘留量等。

2.畜禽養殖業。污水包括化學需氧量、銨態氮、總磷、總氮、銅、鋅、pH等;固體廢物包括含水率、總磷、總氮、銅、鋅等。

3.水產養殖業。養殖水體中的化學需氧量、總磷、總氮、銨態氮、硝態氮、銅、鋅等。

4.農機類:農用機動車排氣污染情況

六、普查技術路線和步驟

(一)普查技術路線

按照現場監測與物料衡算及排污系數計算相結合,技術手段與統計手段相結合,省、市級指導、地方調查和企業自報相結合的原則確定普查的技術路線。

1.工業源。工業源中占全省污染物排放量65%的污染源和集中污染治理設施,同時采用現場監測和物料衡算與排污系數等方法,并按照規定程序核定污染源排放量。

對其他工業源,采用分類抽樣監測的方式,核對物料衡算與排污系數測算的污染物排放量。對污染物排放量小、排放形式簡單的,也可以用排污系數法直接計算排污量。

2.農業源。采取面上調查和分類抽樣實地監測相結合的方式,結合全國農業普查結果和有關農業統計資料,測算全省農業源污染物的產生、排放情況。

3.生活源。第三產業中的調查單位采取面上對基本情況進行調查,結合分類抽樣監測與排污系數測算的方法核定污染物排放量。居民生活污染調查根據統計人口、生活用水量、能源結構和消耗量,通過排污系數測算污染物的排放量。

(二)普查步驟

1.普查準備階段(2007.9-2008.1)

成立機構,落實經費,開展宣傳,進行組織動員;制訂普查實施方案、質控制度;開展清查摸底和普查培訓工作。

2.全面普查階段(2008.1-2008.12)

(1)現場填報階段(2008.1-2008.4)

組織力量對排污企業和單位進行普查表的填報并完成數據錄入前的邏輯審核。

(2)審核錄入階段(2008.4-2008.5)

完成填報數據的復核、錄入、校驗工作,建立污染源檔案。在5月31日前將原始數據上報國家、省、市污染源普查機構。

(3)抽查補正階段(2008.5-2008.6)

根據上級普查機構的抽查復核結果,對第一次上報數據進行補齊修正,在6月30日前將補正后的數據再次上報。

(4)匯總階段(2008.6-2008.7)

區普查工作辦公室將全區污染源普查數據匯總,經區普查領導小組審查后向國家、省、市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

(5)報告編制階段(2008.7-2008.12)

區普查工作辦公室對匯總數據進行校核、加工、分析,形成總體報告。

3.總結階段(2009.1-2009.7)

建立區級污染源數據庫,上報和普查數據,開發利用普查成果,總結驗收普查工作。

七、普查組織實施

(一)基本原則

普查按條塊結合的方式進行,即:由區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統一領導,街道(鄉)分級負責,職能部門分類推進,各方共同參與。

(二)組織機構

區成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負責全區普查工作的組織與實施,領導小組下設普查辦公室,負責全區普查日常工作的組織協調與推進,普查辦人員由區政府辦、統計局、環保局、農經局、發改委、商貿局等部門抽調專人組成,辦公地點設在區政府七樓中會議室。

區污染源普查辦公室下設綜合協調、質量控制(含數據處理)和現場普查3個工作組。綜合協調組由政府辦牽頭,各成員單位的分管領導組成,負責普查日常工作的組織協調與進度督查;質量控制組由統計、環保、農經等部門的技術負責人及外聘行業專家組成,負責區、街道(鄉)普查員、指導員的業務指導,對填報數據和錄入數據進行復核和質量抽查;現場普查組由統計、環保、發改、農業、商貿及外聘技術人員組成,負責入戶調查、普查表填報等工作。

各街道(鄉)相應成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和工作組,其工作人員從各街道(鄉)機關以及村委會(居委會)中抽調。各街道(鄉)普查辦專職從事污染源普查的人員不得少于3名,現場普查期間,各街道(鄉)、村(居)專職從事污染源普查的人員配置,按《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工作細則》中的相關規定執行。

(三)部門職能

普查工作在區普查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實行街道(鄉)分級負責,部門分類推進。

領導小組負責編制污染源普查實施方案、質控措施及各階段工作方案,按照分工指導督促檢查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開展。

宣傳部門負責組織污染源普查的新聞宣傳工作,組織協調有關宣傳活動。

環保部門負責工業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普查工作的推進,協同街道(鄉)開展工業污染源的普查。

工商、商貿、衛生、城管部門負責生活源普查工作的推進,協同街道(鄉)開展生活源的普查。

農經部門負責農業源(包括農機源)普查工作的推進,協同街道(鄉)開展農業源的普查。

統計部門負責審定污染源普查表,參與普查總體方案設計,協同環保部門做好數據統計和分析工作。

發改委配合做好工業源普查及普查成果的分析、應用。

公安部門配合做好機動車排氣污染的普查及相關普查成果的分析、應用。

財政部門負責普查經費預算審核、安排和撥付,并監督經費使用情況。

(四)具體分工

化工、印染、造紙、水泥、電力、供熱、電鍍、醫藥等行業的重點工業污染源、集中式污染處理設施以及機動車排氣污染源的現場填報和數據審核由區或區級以上負責。其他的工業源、農業源、生活源的現場調查與填報由街道(鄉)負責,數據錄入、復核、匯總上報由區或區級以上負責。

(五)質量控制。

所有普查工作人員都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執證上崗。普查人員應當依法直接訪問普查對象,指導普查對象填報污染源普查表。普查人員入戶調查污染源時,不得少于2人。

各街道(鄉)普查辦要建立質控機制,設質量控制崗位,對污染源普查實施中的每個環節實行質量控制和檢查驗收。

(六)宣傳動員

深入開展污染源普查的宣傳工作,為污染源普查順利實施創造良好的輿論氛圍。要突出主流新聞媒體的作用,組織開展一些有影響力的宣傳活動,把宣傳動員工作貫穿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始終,廣泛動員和組織社會各界力量積極參與并認真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

八、普查經費

普查所需經費由各級財政自行安排,列入年度財政預算,確保到位。

其經費主要用于普查方案制訂,組織動員、培訓,入戶調查與現場監測,設備購置,數據錄入、校核、加工、檢查驗收、總結、表彰等。

各級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普查方案編制普查總體經費預算和分年度經費使用計劃,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后,作為污染源普查專項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強對預算編制的指導和經費使用情況的監督。

九、普查資料的填報和管理

篇9

各鄉鎮(街辦、景區管委會)工業園區管委會、水庫管理局以及各有關部門要全力配合環保部門和農業部門的污染源普查動態更新調查工作,配備專人負責協調,確保污染源普查動態更新調查工作順利開展。污染源普查動態更新調查工作是充分利用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的效果,利用兩年時間,全面摸清“十一五”末污染源情況,為合理確定“十二五”污染物減排基數,切實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加強環境監督管理,提高科學決策水平,全面推進污染物減排奠定基礎。

二、發表調查對象、內容及污染物種類

(一)發表調查對象

工業源以市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產業活動單位名錄為總體,按污染源個體排污量大小降序排列,篩選出占總排污量(固體廢物以產生量計)85%以上的企業為重點調查單位。篩選項目為:廢水、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塵、粉塵、固體廢物等。只要其中有一項被選上,該企業就為重點調查單位。同時根據實際情況增加年和年新、改擴建企業。廢水中發生重金屬類物質的企業、發生危險廢物100噸以上的企業、全部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和經過清庫整理(核實上年環境統計數據庫,刪除關停企業、非工業企業、企業群和其他不符合實際的企業)后的環境統計重點調查單位作為動態更新重點調查對象,依照篩選方法篩選所轄區內重點調查單位,篩選的重點調查單位名單包括國家、省級和市三級重點調查單位和企業。

農業源的重點調查對象包括規?;笄蒺B殖場(戶)養殖小區和水產養殖場。生活源此次不對單個三產活動單位進行調查,只調查城鎮居民生活。

(二)調查內容

一是工業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包括污染源的基本情況、污染物的種類、數量和濃度、污染治理設施及其運行情況等指標;二是農業污染源排放的廢水污染物,包括基本情況、污染物種類等指標;三是城鎮生活污染源排放的以污水和廢氣為主的污染物等指標;四是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排放的污染物,包括基本情況、污染物種類數量和濃度、污染治理設施及其運行情況等指標。

(三)調查污染物種類

1工業源

1廢水: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總氮、石油類、揮發酚、汞、鎘、鉛、砷、六價鉻、氰化物。

2廢氣:煙塵、工業粉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3工業固體廢物:包括危險廢物(依照《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分類調查)冶煉廢渣、粉煤灰、爐渣、煤矸石、尾礦等類別。

2農業源

1種植業:總氮、總磷、硝態氮。

2畜禽養殖業:污水中包括化學需氧量、銨態氮、總氮、總磷、銅、鋅、PH等;固體廢物中包括有機質、含水率、全氮、全磷、銅、鋅等。

3水產養殖業:水產養殖過程中進入自然水體中的化學需氧量、總氮、總磷、銅、鋅。

3生活源

城鎮居民生活中污水包括:生活污水量、化學需氧量、氨氮、總氮、總磷、五日生化需氧量、動植物油;廢氣包括:廢氣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塵;固體廢物包括:生活垃圾。

三、動態更新調查的時間布置

兩年連續開展污染源普查動態更新調查工作。年調查規范時點為年月日;年調查規范時點為年月日。

開展動態更新調查的前期準備,重點是工作部署、編制工作方案、組織培訓、篩選調查名單等。

組織開展現場調查表填報。

組織開展調查表完善填報,數據審核。

數據錄入、數據匯總、數據分析。

工作總結和上報等。

迎接省環保廳及環保部華東督查中心對更新調查數據質量進行核查。

四、調查技術路線

依照現場監測、物料衡算與產排污系數計算相結合,技術手段與統計手段相結合,依照國家指導、現場調查和企業自報相結合的原則確定調查的技術路線。

(一)對工業污染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采用現場監測、物料衡算與產排污系數相結合測算污染物排放量。

(二)對農業源和生活源,規模化畜禽養殖場、畜禽養殖小區和規模化水產養殖場污染物排放由本市發表調查并采用產排污系數進行核算,其他農業源污染物排放以本市為單位,統一采用產排污系數進行核算;城鎮居民生活污染調查根據統計人口、生活用水量、能源結構和消耗量,通過產排污系數測算污染物排放量。

五、動態更新調查的組織和實施

全市范圍內開展污染源普查動態更新調查工作,涉及范圍廣、參與部門多、普查任務重、技術要求高、工作難度大。各相關部門要采取“實事求是態度,認真做好組織實施工作,對動態更新調查工作中遇到各種困難和問題,要及時采取措施,切實予以解決。

為了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由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負責動態更新調查的組織和實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環保局。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依照各自職責落實相關工作事項:

市環保局牽頭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全市污染源普查動態更新調查工作,負責擬定全市普查實施方案,組織普查動態更新技術培訓,負責動態調查更新調查的業務指導和督促檢查,負責組織開展工業源、生活源動態更新調查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數據進行匯總、分析和結果。

市統計局負責提供統計人口、生活用水量、能源結構和消耗量等生活源和農業源有關測算參數;

市農業局和畜牧水產局負責全市農業源普查動態更新調查、數據匯總等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動態更新調查經費安排和撥付,監督經費使用情況;

市工商局負責提供污染源分類企業的基本登記信息。

六、數據質量與考核

環保部督查中心和省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對各地上報的更新調查數據按一定比例進行抽樣檢查,抽查結果作為考核各地動態更新調查數據質量的依據并將有關情況進行通報。數據質量達不到規定要求的必需重新調查。因此,市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動態更新調查中的每個環節要實行質量控制和審核,各方面數據匯總后,要組織力量對更新調查數據核查,確保數據質量。

篇10

拼搏之年。省級有關部門及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年是市實施“十二五”計劃的關鍵之年。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1號文件和市委九屆五次會議及省市農村工作會議精神,深化農村各項改革,認真落實各項支農、惠農政策,以人為本,堅持“多予、少取、放活”方針,加快現代農業發展,積極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市農業農村能源環保工作得到快速發展。

一、主要工作

1.農村能源建設。

節柴改灶推廣10000眼,年全市計劃建設農村戶用沼氣池10000口。沼氣綜合利用10萬畝,培訓技工和農戶50000人次,實施村容村貌整治50個自然村。截止年5月31日,全市共完成農村戶用沼氣池建設11628口,占年計劃的116.28%;節柴改灶8559眼,占年計劃的85.59%;沼氣綜合利用推廣5.5萬畝,占年計劃的54.96%;培訓農戶21353人次,占年計劃的42.7%。新建沼氣的總產氣量達465.12萬立方米,節約薪柴2.3萬噸,相當于4萬畝薪炭林一年的生長量,減少水土流失3.7萬噸,減排二氧化碳1.9萬噸,二氧化硫158噸,節約燃料費、電費406.98萬元,同時為農戶增收節支930.24萬元,促進了庭院經濟發展,增加了農民收入。沼氣建設是生態農業建設的紐帶,既能提供生活用能,又可提供優質有機肥料,改善生態環境,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推廣節柴改灶年可節柴0.86萬噸。

截止到5月31日,開展沼氣綜合利用、培訓農戶。全市共完成沼氣綜合利用5.5萬畝,培訓農戶2.14萬人次,共施用沼肥40萬噸,為農戶節約了農藥和化肥,為我市推廣生態農業和沼氣綜合利用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2.完成中央擴大內需新增沼氣建設項目。

對年中央擴大內需新增農村能源建設項目進行了自查。根據《省農業廳關于開展年農業建設項目專項檢查工作的通知》云農(計財)字〔〕115號要求。

年下達我市農村戶用沼氣建設計劃2906口(石林1373口、東川733口、祿勸800口)農村沼氣鄉村服務網點建設計劃54個(石林36個、東川18個)農村沼氣養殖小區和聯戶沼氣12個(東川2個、祿勸10個)。

分別是五華(市五華區眾維奶牛養殖專業合作社)官渡(羊甫聯合牧業有限公司)石林(神龍育種有限公司)嵩明(農生種豬科技有限公司)安寧(惠嘉托佩克育種有限公司)原種場)畜禽養殖廢棄物治理和綜合利用工程。年下達我市農村戶用沼氣建設計劃5291口(東川2291口、富民1000口、祿勸1000口、尋甸1000口)大中型沼氣工程建設5座。

農村戶用沼氣、農村沼氣鄉村服務網點、農村沼氣養殖小區和聯戶沼氣項目及大中型沼氣工程屬于國家拉動內需新增的國家重點項目,根據中央要求。年新增投資在今年4月底前全部完工。年新增投資要求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時間緊、任務重,局在省農業廳召開項目啟動會后,已要求項目縣全力投入到項目建設中,經過九個縣區的奮力拼搏,市共完成農村戶用沼氣池建設967口,其余的正抓緊時間建設。大中型沼氣工程有3家已完工,有4家正在建設中。

3.完成了農作物秸稈資源調查與評價工作的培訓

為了更好地開展我市農作物秸稈資源調查與評價工作,根據《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全國農作物秸稈資源調查與評價工作方案的通知》農辦科〔〕7號)和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的通知》云政辦發〔〕82號)要求及省農業廳的安排。確保我市技術人員能夠正確掌握秸稈資源調查與評價方法,邀請了省農業廳有關領導和老師為我市業務技術人員分別對秸稈資源調查、評價工作方案、調查與評價方法、入戶調查技巧、調查數據統計、數據處理及審核上報等工作作了認真、細致的講解。

4.完成《滇池“十二五”防治規劃》中農田徑流控制項目方案

明確我局負責滇池流域范圍內農業污染防治工作及農田徑流方面的污染防治工作。分工明確后,根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第153期會議紀要。根據會議紀要的要求,局已完成了滇池流域農田徑流污染控制示范工程實施方案》已上報省農業廳和市政府辦公廳六處。

5.起草《市建設大中型沼氣工程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規范項目建設,為加強我市大中型沼氣工程項目的管理。確保建設質量和投資效益,結合我市實際,起草了市大中型沼氣工程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6.起草《市沼氣服務網點建設實施意見》討論稿)

為鞏固農村沼氣建設成果,隨著農村能源戶用沼氣池建設規模的不斷擴大。加強項目建后管理,確保又好又快發展,根據《市農村沼氣管理辦法(試行)起草了農村沼氣服務網點建設實施意見》討論稿)

7.建立市農業節能減排目標責任制

認真對照年目標責任書的任務分解,為進一步做好年節能減排目標責任現場評價考核。準備相關材料,迎接市節能減排領導小組的考核。

結合我局工作實際,根據《市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下達市年節能目標任務的通知》昆節減辦發〔〕5號)精神。將年市農業局節能目標任務進行分解。

8.編制《市農業節能減排規劃》

也是唯一的特大型中心城市,省會城市。為充分發揮省會城市對現代農業的帶動作用,市委、市政府提出把打造成帶動全省、輻射西南、溝通全國,面向東南亞和南亞的農產品信息流通中心、農產品精深加工中心、農業博覽會展中心和農業科技研發推廣中心。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實踐活動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農業農村節能減排工作,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總體部署,把農業農村節能減排作為統籌城鄉發展、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和全面推進現代農業建設的基礎工程。目前農業發展正處于現代農業的初級階段,充分認識到農業節能減排工作的重要性,將目前單純追求高產的農業增長模式逐步轉變為農業發展與社會、環境相協調的增長模式,最終實現發展生態農業的目標,就是要在農業農村工作中落實科學發展觀。農業節能減排是促進農民增收的需要,減輕資源和環境壓力的需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需要,滇池水污染治理的需要。

9.編制完成《十二五”市農村能源規劃》

加強生態文明建設,黨的十七”大提出。改善西部地區的生態環境,為我市農村能源建設提供了良好的機遇,同時也對這項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市農業和農村經濟正處于一個新的發展時期,充滿機遇和挑戰。認真貫徹“十七”大精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以增加農民收入為中心、推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為主線,將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作為我市“十二五”規劃重點目標之一,確保我市農業的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步驟。實現“生態家園富民計劃”實施農村能源與環境健康、協調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戰略意義,為此,市農村能源建設以“因地制宜、多能互補、綜合利用、講求效益”為方針,經過市級有關部門認真調查研究、科學分析,提出了市20112015年農村能源建設發展規劃》

10.村容村貌整治工程

省級建設資金510萬元(每村10萬元)截止年11月底,年省級下達我市村容村貌整治工程村51個。省級建設資金已全部到位,建設項目已基本完成。年5月,按照農業廳《關于上報年村容村貌整治工程和村集體經濟發展項目總結的通知》云農辦經字〔〕91號)進行了檢查總結。全市51個項目村共完成投資3453.21萬元,除省級補助510萬元外(每村補助10萬元)引導投入資金2943.2萬元,占總投資的85%3003.21萬元拉動資金中,市、縣、鄉投入1007.68萬元,占拉動經費的33.6%社會資金624.39萬元,占21%;群眾自籌集資1311.15萬元,占43.7%群眾累計投勞46739個。通過整治工程,項目村完成村莊道路硬化49346.21米,新建村莊道路22060.74米,支砌排灌溝渠12362.37米,安裝人畜引水管道25189米,種植綠化樹161604棵,綠化花草27635平方米,安裝路燈247盞(其中,太陽能LED路燈40盞)建設文化室67個2618.9平方米、公廁73座、垃圾收集點139個,項目村村容村貌整治取得明顯成效。

省級下達我市村容村貌項目村建議數50個,年。控制數60個。市組織縣區申報省級村容村貌項目57個,項目正在申報中。

11.農業污染源普查工作

省農業組和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按照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市農業組已按照全國污染源普查辦公室的有關要求完成了工作,數據上報及普查檔案整理工作已通過省級質量驗收,目前,現正在進行普查數據開發及撰寫普查技術報告工作。

普查范圍涉及14個縣(市)區,市農業污染源普查共涉及種植業、畜禽養殖業、水產養殖業及滇池流域農村生活源四個污染源。127個鄉鎮,330個行政村。全市完成農業污染源普查對象22715個(其中:種植業污染源7229個、畜禽養殖污染源6464個、水產養殖污染源1694個、滇池流域農村生活污染源7328個)

普查結果顯示:

占全流域總排放量10130.01噸的22.54%工業和城鎮生活污染排放占77.46%工業和城鎮生活污染為主的格局沒有變化。①滇池流域總氮總磷合計:農業生產及農村生活排放量2283.31噸。

畜禽養殖業排放的8844.75噸COD基本上沒有處理,②滇池流域化學需氧量(COD排放量:農業生產及農村生活排放量占總排放量的62.36%主要是農村生活污水產生的15718.18噸。而城市污水COD處理率達到產生98038.02噸,去除83096.5噸)84.76%相比之下,農業生產及農村生活化學需氧量(COD排放所占的比重相對較大。

占總量的80%農業生產及農村生活占20%總磷的污染農業生產及農村生活占60%工業和城鎮生活占40%化學需氧量(COD由于城市污水去除率較高,③滇池流域總氮的污染以工業及城鎮生活為主。農村污水幾乎沒有處理,農村生活比重占40%農業生產占22%工業和城鎮生活占38%農村生活污染應引起高度重視。

二、存在困難和問題

市年農村能源建設及農業環保工作雖然取得了可喜成績,市委、市政府和省農業廳的正確領導下。但也還存在著不少的困難和問題。一是農民增收難的問題依然不容忽視。農民家庭經濟收入與發達地區比差距較大,縣區與縣區之間,鄉鎮與鄉鎮之間,農民現金收入和現金支出增長不平衡,自籌能力低;二是國家投入不足,農業農村基礎設施薄弱,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低,影響沼氣池的推廣;三是科技支撐能力不強,缺少發展后勁。

三、下半年工作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