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審計外包論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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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審計外包論文

篇1

【摘要】在經濟快速發展的今天,內部審計的目標、職能的要求越來越高,由于經濟管理和審計發展水平的局限,內部審計外包在我國尚處于探討階段。本文介紹了內部審計外包的發展現狀及外包形式,分析了內部審計外包的優勢和弊端,探討內部審計外包在我國發展的可行性,以及需要特別關注的問題。

【關鍵詞】內部審計;內部審計外包;優缺點;可行性

現代意義上的內部審計是20世紀經濟快速發展的產物,它作為一個職業被人們所認識也是近半個多世紀以來的事情。今天,內部審計在全面開放的國際市場中,已經成為了最激動人心的、最具活力和挑戰性的職業之一。

1內部審計外包的基本狀況

內部審計外包(InternalAuditOutsourcing),是指企業從外部聘請專業人員來執行企業內部部分或全部內部審計工作。內部審計外包最先是由曾經全球知名的會計師事務所安達信、安永、畢馬威等提出的。他們將內部審計解釋為企業的一個成本中心,隨著市場環境的不斷變化和企業之間競爭的日益激烈,內部審計的傳統職能已不能滿足企業增加價值的需求。為適應企業經營管理的需求,內部審計職能應逐漸向風險管理和戰略管理方面拓展,此時,企業將面臨高額的成本。他們極力說服企業關注自身的競爭優勢,而將內部審計業務交給外部咨詢機構來完成。

2內部審計外包的利與弊

2.1內部審計外包的優勢

(1)提高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同外部審計一樣,內部審計也要求其審計師客觀、獨立地完成工作。內部審計師的目標是由企業管理層、董事會以及專業準則所決定的。通常他們的目標是審查整個企業經營的效率和效果,遵循性以及內部控制的充分性和有效性。在通常情況下,內部審計師主要是對管理層負責。內部審計部門作為企業的一個職能部門,其實際工作與管理層總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管理層可以以直接或間接的方式干預內部審計師,而外部審計師獨立于企業的所有者和經營者,與他們沒有利益沖突或聯系,有一套公認審計準則需要遵循,還有職業道德的約束,其工作只對社會公眾和合伙人負責,因此能夠更為客觀的報告審計結果,相比之下,獨立性更高。

(2)提高內部審計質量:現代審計要求審計人員具有廣博的知識,外部審計組織具有先進的審計技術,豐富的審計經驗,一流的審計人員,與已經習慣特定程序審計的內部審計人員相比,更能適應日益發展的現代內部審計要求。另一方面,由于競爭機制的存在,外部審計機構因為生存與發展的需要,一直處在不斷的學習、進取之中,綜合素質相對內部審計人員更為優良。

(3)節約內部審計成本:現代內部審計人員除需要及時、準確的向企業管理當局報告有關查錯防弊、資產保護的信息之外,更重要的任務是協助管理人員更有效地管理和控制企業的各項活動,合理有效地配置資源,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為此,企業將面臨高額的成本。企業建立自己的內部審計部門,需要為內審部門的運轉,內審人員的薪金,培訓支出,市場調查支出,管理費用等等支付一大筆費用,并為了應對不斷變化的市場需要不斷培訓人才,招攬新的專業人員。而通過內部審計外包,企業只需支出一筆固定的費用,就可以完成上述一系列工作。此外,電子商務的發展是內部審計部門要面對的一個新問題,為了適應網絡環境下的內審工作,企業需要研發新的審計軟件,處理審計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如果將內部審計外包,外部審計機構可以將這筆費用分攤到多個客戶,節約了開發成本。

(4)可以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為了適應不斷發展的市場要求,需要大批專業技術人員(例如,工程技術、計算機網絡、稅務、營銷策劃等等)參與到企業的內部審計活動中。通過內部審計外包,企業可以不用自己額外招攬人才,而通過外部審計機構享受到這些服務。而且,由于外部審計機構的活動廣泛,企業還可以了解到最新的市場信息,及時做出反應。

2.2內部審計外包的弊端:內部審計外包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問題。

(1)外部審計人員缺乏對企業足夠的了解:對企業而言,配備專業審計人員是一種從長遠出發的理性選擇。外部審計師非固定員工,所以對企業的忠誠度可能不及企業專業內部審計人員來得高,外部審計人員對企業內部情況的了解程度也很難與專業內審人員相比,由于要處理的事務較多,在處理企業內部審計業務時難免存在一些問題。

(2)可能導致企業競爭優勢的降低:如果長期只依賴外部審計人員而不發展自己的內部審計人才,企業將疏于知識的積累,而且如果沒有自己的內審機構,如果想要獲得有價值的咨詢服務,就需要將自己的核心機密透露給外審機構,這就給企業的生存發展帶來了潛在的威脅,可能會影響企業的競爭優勢。

(3)不利于內部控制環境的優化:從某種意義上說,內部審計是對其他內部控制的再控制。內部審計在幫助企業管理層改善企業內部控制方面發揮著積極重要的作用,將其外包不利于將企業的內部控制環境優化,也不利于其手段和方法的改進。

3內部審計外包對我國的啟示

3.1我國內部審計外包的可行性

(1)從成本效益的角度來看:

企業需要設置相應的內部審計部門,配備專業的內部審計人員來開展內部審計工作。這對于規模較大的企業來說并不困難,但對于規模較小的企業來說,很可能就承擔不起這筆費用,考慮到成本效益原則,小規模企業一般不設置內審機構,而直接委托會計師事務所提供內部審計服務。而在我國,由于種種原因,中小規模企業較多,在我國實行內部審計外包是完全有市場的。

(2)從優化資源配置的角度來看:我國會計師事務所的服務結構非常單一,非審計服務的發展則明顯不足。如果事務所積極開展外包業務,就能夠在一定程度上緩解這種淡旺季不均的狀況,不僅降低了運行成本,增加了事務所的市場份額,也有利于其穩定發展。

(3)從提高審計獨立性的角度來看:我國現代內部審計的起步較晚,主要是在國家審計推動下作為國家對國有企業經營管理狀況進行監督的工具而產生的,作為企業內部審計部門的自覺性不夠高,內部審計力度不夠大,受企業影響較多。聘用外部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內部審計,由于其完全獨立于企業,有職業行規的約束,能夠為企業提供更為獨立、客觀的服務。

(4)從改善審計工作質量的角度來看:隨著我國融入世界經濟舞臺的步伐進一步加大,市場競爭將愈來愈激烈。企業管理層必須更加關注企業各項經營活動的有效性、風險管理水平的高低,資源使用的合理性,對內審人員的知識結構和綜合素質的要求也越來越高。而我國目前顯然還沒有足夠數量的合格內審人員。我國的注冊會計師行業經過20多年的發展,應對了激烈的市場競爭,形成了較強的專業素質,熟練的業務水平,加之在管理咨詢服務領域的實踐,其業務素質和專業能力遠勝于內部審計人員。

3.2內部審計外包應注意的問題

(1)加強我國內部審計職業的監管,規范行業準則:在內部審計外包問題上,國外已經出現了許多嚴重的問題。2001年以來,美國爆發一系列財務虛假案,使得安然、世通等巨型公司破產,也導致安達信這樣一個有著90多年歷史的世界級會計師事務所飽含屈辱地退出審計市場。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因為內部審計外包,安然公司將內部審計職能外包,由外部審計事務所——安達信負責該公司的內部審計職能。

為此,美國于2002年7月25日通過了《公眾公司會計改革和投資者保護法》,簡稱為《薩賓納斯——奧克斯萊法案》,這部法案對美國乃至對世界各國會計、公司治理、證券市場,都產生了相當大的影響?!端_賓納斯——奧克斯萊法案》對審計獨立性作了新的規定,包括對注冊會計師提供非審計服務的限制,其中有一項就是一家會計師事務所不得同時既承擔企業的外部審計又承擔企業的內部審計。

(2)選擇合適的內部審計外包形式:在選擇內部審計外包時,企業應該根據自身情況,選擇適合自己的外包形式。對于大中型企業而言,按國家規定要設置內部審計部門,可以選擇補充,部分外包,合作審計幾種形式。根據實際需要,通過外部審計咨詢機構進行適當地補充,部分外包內審業務,或聘請外部審計機構與其內部審計人員進行合作審計。而對于一般小型企業而言,內部審計任務不多,設置企業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負擔較重,可以選擇將其內部審計職能全部外包,隨著企業的發展壯大,逐步設立其內部審計職能和內部審計人員。

(3)加強我國國際注冊內部審計師的培養:雖然內部審計外包的實施在我國完全是有可行性的,從優化資源、節約成本的角度來考慮,可以選擇補充、部分非關鍵領域外包、合作審計,但對于內部審計完全外包,只能是企業在過渡時期節約成本、提高效益的一種選擇。

美國內部審計師協會(IIA)曾了一份題為“關于將內部審計技術外包的觀點”的報告,在這份報告中,IIA的主要觀點認為:

一個由訓練有素的員工恰當組成的、勝任的內部審計部門,能夠比合約規定的審計服務更有效率和效果的執行內部審計職能。只要內部審計員工精通業務、工作有效率,并且對企業管理當局負責,企業就應該自己保留內部審計職能,并使之更好地服務于企業。

實行內部審計外包,不是為了取代內部審計部門,而是為了讓內部審計職能得到更好地發揮,我們不能長期依賴外包來執行企業內部審計職能,還是要著力于發展自己的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加強我國國際注冊內部審計師的培養,縮小和國外內部審計機構在職能定位等方面的差距,努力培養自己的內部審計人才。

篇2

論文關鍵詞 審計委員會 薩班斯法 公眾公司 引言

公眾公司審計委員會(Public Company Audit Committees )制度在公司治理領域中是一項比較復雜的制度,審計委員會不但涉及公司法,還涉及證券法、審計制度與內部業務規范,可以說是一個十分煩瑣而又徹頭徹尾的交叉領域。一般認為審計委員會起源于英國,如今在美國已經發展成為一項比較成熟的內部監督制衡機制。1939年,紐交所提出由“非雇員董事”組成的委員會挑選外部審計師(會計師事務所)的政策建議。1940年,美國證監會提出:外部董事提名外部審計師,股東投票選聘由外部董事提名的會計師事務所。不過直到20世紀60年代末,審計委員會的做法并沒有普及開來。1972年,美國證監會了一個正式以“由外部董事組成的常設性的審計委員會”的通知,第一次明確要求所有公眾公司設立由外部董事構成的審計委員會。1975年美國律師協會在其“公司董事指導手冊”中提出,審計委員會作為公司董事會和外部審計師之間的一種溝通機制,對于公眾公司具有重大價值。審計委員會同時可以提供一種監控公司財務報告和內部控制的有效手段。該報告同時建議,審計委員會由非管理層董事組成,并且有權在需要的時候聘請他們自己的律師、會計師和其他專家。1977年紐交所正式推行其“審計委員會”政策,每一個在紐交所上市的公司都必須在1978年6月底之前,設立由獨立董事組成的審計委員會。隨著審計委員會在美國的發展,英國、加拿大等國也在公司治理結構方面展開了一場靜悄悄的革命,亞洲金融危機之后,韓國、新加坡、香港等國家和地區也強制上市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期望通過審計委員會的功能,來減輕問題對資本市場所造成的危害。由此可知董事會下設審計委員會已經成為許多國家公眾公司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必備條件。但是該制度在得到人們贊許的同時,隨著時間的推移審計委員會也逐步淪為董事會的橡皮圖章(Rubber stamp),而其制度缺陷也逐步暴露出來。

一、審計制度改革的起因

2001年安然(Enron)的轟然倒下,引起了人們對公司內部審計制度的憂慮。安然本身是一家高負債且現金流出現問題的公司,正是因為內部審計師與外部審計師不當履行職責,僅利用交易模型虛構財務報表,結果在資本市場上投資者對其趨之若鶩。其中的根本原因就是公司的董事會和審計委員會未能有效的行使公司治理責任以及內部審計業務外包。將部分或全部內部集合工作外包,是自1990年代以來的日漸流行的趨勢,根據內部稽核協會的一項調查結果顯示。1996年的美國與加拿大,大約有25%的受訪組織將至少部分的內部稽核工作外包(Outsourcing),而會計師事務所是主要的外包對象。外包的理由包括了節省成本、員工稽核專業考量與趁外包機會將不適用的內部稽核人員解雇,其中最后一個理由占了回應的百分之十。內部與外部審計人員原本一直是兩個分開且獨立的資源,外部審計人員負責評估組織內部控制系統是否完善縝密,以及財務報告是否合乎實地反映組織之實際狀況,內部稽核人員則提供組織的管理層許多其他不同而向的服務。從1990年代初期開始,負責外部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開始逾越地負擔起企業內部稽核的功能,因為許多大型企業開始將企業的非核心工作“外包”給所謂的專業公司。除此之外,企業認為外部審計人員負責的工作十分重要,如編制財務報表;而內部稽核所負責的工作,如審核相關工作或文件是否符合內部控制規定則較為不重要。在這樣的背景下,必然會產生內部審計機構與外部審計機構相趨同的情況,即某會計事務所既處理該公眾公司的內部審計機構的業務,同時在這個內部審計報告出臺之后,又由其本身來審計。內部審計機構應當監管著公司內部財務與制度的運行,而外部審計就是作出獨立的判斷,以牽制內部財務的違規情況。雖然外包行為減少了公司的運營成本,但這樣做的結果卻是公司聘任的會計事務所自己在監管自己,而更糟糕的是審計委員會實際上也是默許了這種做法。造成這樣的結果不但公眾公司應承擔責任,而美國會計事務所的自我管理組織美國會計師協會也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由于大型公眾會計事務所在高額利益的誘使下對AICPA施加壓力,AICPA也未能采取有效的監管措施來抑制這種現象。因而在美國國會的激烈辯論中雖然AICPA一再維護自己的利益,但議員們最終還是意識到AICPA沒有有效的履行其職責而最終站到了SEC一邊。

二、SOX對公眾公司審計監管制度的改革措施

由于AICPA未能有效監管會計事務所對公眾公司進行獨立的財務審計。SOX法案直接授權SEC設立獨立的公眾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來行使AICPA的此類權力。AICPA本來負責美國注冊會計師的認證與考試事宜,因而所有在美國執業的會計師必須到AICPA進行注冊,并受AICPA的監督指導。為公眾公司進行財務、審計、咨詢等服務的公眾會計師同樣要向其進行登記,同時承擔此類服務的公眾會計事務所也要受其監管。SOX法案的效力在于將監管公眾會計師及公眾會計事務所的權力從AICPA中剝離出來。同時根據SOX法案,由SEC設立一個非盈利的公眾組織來行使該項權力。設立后的PCAOB不是美國政府的部門或機構,該委員會因其履行該職責所雇用的任何成員或人或其人,均不應視為聯邦政府的官員、工作人員或機構。同時其擁有獨立的監督、管理權,所有為公眾公司服務的公眾會計師要重新向PCAOB來進行登記。但是在該項制度中,形式上SEC依然保有某些最高的權力,即該委員會是由SEC所委任的五名委員所組成的,并且其中三人必須是非會計師的民間人士,這就意味著在PCAOB中避免了會計師的利益主導地位。

三、SOX的審計制度改革對審計委員會的影響

SOX主要為審計制度的相關規定,卻直接或間接的對公眾公司的內部治理結構產生了重要影響。根據SOX對審計委員會的定義為:(A)指為監督發行人的會計和財務報告過程及其財務報表的審計,由發行人的董事會組建并由董事會成員組成的委員會(或同等機構);及(B)發行人尚未設立該等委員會的,指其董事會全體。雖然在SOX頒布之前決大多數的公眾公司已經設立了自己的審計委員會,但是其發揮的作用卻不盡如人意。

最終出臺的SOX對審計委員會的組成人員及相關人員提出了幾乎苛刻的要求。首先,只有獨立董事才能成為審計委員會的成員,董事會必須披露審計委員會的成員中是否包含了至少一名證券交易委員會界定的財務專家。其次,審計委員會獨立負責外部審計師的聘用和薪酬,監督參與財務報表審核的審計師。最后,外部審計師直接對審計委員會負責,未經該委員會的提前批準,他們不得提供其他服務。具體而言,SOX法案對審計委員會主要產生了以下四方面的影響:

(一)強化審計委員會的獨立性

如前所述SOX明確規定所有的審計委員會成員必須由獨立董事擔任,其目的就是為了保持審計委員會成員的獨立性,切斷其與公司之間的利益關系。SOX明確規定:為達到獨立性的要求,發行人審計委員會成員除以發行人審計委員會、董事會或董事會其他委員會成員身份外,不得從發行人處收受任何咨詢費、顧問費或其他報酬,亦不得成為發行人或其任何子公司的關聯人。全美證券交易商協會(NASDAQ)和紐約證交所(NYSE)出臺的上市公司治理原則中也已經規定:所有上市公司的董事會中獨立董事必須占多數;所有上市公司必須評估董事的獨立性;某些獨立性要求不但適用于上市公司的雇員,也適用于上市公司董事。……這些原則也適用于業務主管人員和直系親屬,并規定他們在雇傭、審計關系或所屬關系終止有三年內,不得出任獨立董事。由此可知,審計委員會的獨立性是獨立董事獨立性發展的必然結果。

(二)明確審計委員會的章程及其職責

SOX明確規定審計委員會的主要工作在于建置程序來接受(recieve)、保留(retain)、并處理(treat)、投訴事項(complaints),以及處理經由舉發者的可疑會計與審計活動。也就是說,審計委員會基本上必須變成一個完全獨立分離的單位,而非每年或每季乘坐飛機去某個度假盛地開會一天,隸屬于傳統的董事會之下的橡皮圖章。

如同公司一樣,審計委員會也有自己的章程,而且SEC對公眾公司的審計委員會章程也有相應的約束機制。紐約證交所在1999年提議制定正式的審計委員會規章,并將提升審計委員會獨立性、運作與效率的建議包括在內,沙氏法案更進一步強制要求每個審計委員會制定正式規章,并需公布于年度股東會說明書(Annual Proxy statement)。在審計委員會章程的內容上,并沒有嚴格的要求,但一般來說審計委員會的規章旨在定義有關下列事項的審計委員會職責:財務風險與不確定性的辨認、評估與管理、財務系統的持續改善等。

(三)明確審計委員會與內部審計部門的關系

在SOX法案以前,內部審計部門要向許多公司部門來負責和匯報工作。即主要向首席行政官和首席財務官來匯報工作,同時又要接受董事會和審計委員會的監管。當管理層對審計部門提出某些異議時,審計部門由于處于其領導之下必定要遵從其意思,因而無法獨立行使其職責。SOX施行后明確規定公司內部審計直接向審計委員會報告工作情況,審計委員會負責處理內部審計和管理層之間的分歧。因為如果內部審計部門在持續遵循中發揮重大作用且同時對首席行政官和首席財務官負責,那它可能并不是真正獨立的。確立了審計委員會的獨立性后,即排除了其他公司機構對審計委員會的不當影響。而讓內部審計部門直接向審計委員會負責,也可以排除公司其他機構對內部審計部門的影響,有利于審計部門獨立的行使其職責。

篇3

論文關鍵詞:內部審計;獨立性;機構設置

1 國外關于企業內部審計獨立性的研究成果

1.1 國外內部審計的發展階段

隨著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內部審計的職能也從以查找錯誤為導向,單純的監督、控制以及保護企業財產的“警察”角色,發展至今日以企業風險管理為導向。

1.1.1 以“控制”為導向的內審階段

20世紀40至60年代,在內審制度產生的初期,企業只在總公司一級設立內審機構,實行自上而下的巡回式審計,一般由會計部門領導,實質上履行的是會計監督職能。

1.1.2 以“流程”為導向的內審階段

內審職能到了20世紀70至80年代,變成以業務流程為關注點,對組織內關鍵業務流程的設計、效果和效益進行評價。

1.1.3 以“風險基礎”為導向的內審階段

演進至20世紀80到90年代,隨著國際金融一體化進程加快,以“風險基礎”為導向的內審應時而出,主要關注對企業關鍵業務流程以及關鍵控制的風險的辨識,從而采取措施,降低組織面臨的風險。

1.1.4 以“企業風險管理”為導向的內審階段

到了上世紀90年代后期,企業對風險的認識產生了較大的轉變——認為企業所面臨的是包含了財務管理、業務經營、流程管理以及戰略管理等多方面的風險,是企業的整體風險,而不是局限于某一部分、某一功能或某一區域。

1.2 國外內部審計獨立性的研究現狀

早在1947年,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IIA)就將內部審計界定為一種“獨立評價活動”,此后,內部審計的定義雖幾經變遷,但“獨立”作為內部審計的顯著特征一直被包含在有關定義中。根據IIA2001年提出的內部審計最新定義,認為內部審計是一項獨立、客觀的保證與咨詢活動,目的是為組織增加價值并提高機構的運作效率,從而幫助組織實現其目標。

IIA(2003)也指出,恰當的報告關系對實現獨立性、客觀性及在組織中的地位是至關重要的,它們是內部審計有效履行其義務的必要因素。IIA進而提出“雙報告模型”。IIA建議:CAE在職能上應向審計委員會、董事會或其他適當的治理機構報告并負責;CAE的行政性報告應當面向CEO或另一位具有充分權利的高級管理人員,以使日常審計工作得到適當的支持。

2 我國關于企業內部審計獨立性的研究成果

2.1 我國內部審計的發展階段

第一階段(1983年-1994年)為我國內部審計初步建立的階段。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成立后,就一直依靠行政力量推動企事業單位建立內部審計制度。1983年國務院批轉了審計署《關于開展審計工作幾個問題的請示》,首次提到了內部審計監督問題;1985年國務院頒布《關于審計工作的暫行規定》;1989年審計署了《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這是我國第一部關于內部審計的部門規章。這一階段通過行政法規確立了內部審計的基本制度,促使我國內部審計走上了依法審計的軌道。

第二階段(1994年-2002年)為我國內部審計立法進一步完善的階段。1994年8月頒布了《審計法》;1995年7月審計署了《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1998年經審計署批準,中國內部審計學會更名為中國內部審計協會,使其成為對企業、事業行政機關和其他事業組織的內審機構進行行業自律管理的全國性社會團體組織。2001年中國內部審計協會開始實行國際上通行的行業自律管理,推動我國內部審級逐步走向職業化。

第三階段(從2003年開始至今)為我國內部審計法規體系全面建立健全的階段。2003年3月審計署頒發了《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這一新規定的頒布,是我國內部審計逐步走上法制化、規范化軌道的重要標志。

2.2 我國企業內部審計獨立性的研究現狀

近年來,隨著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經濟的快速增長,經濟行為越加國際化,我國企業內部審計也得到了較快的發展,目前已具備了一定數量的組織機構和人員,它在維護國家財經法紀、改善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等方面都發揮了積極作用。但同時我們也要看到,企業內部審計在認識、地位、人員素質等方面還存在著一些問題。

3 影響我國企業內部審計部門獨立性的主要因素分析

由于我國經濟發展的特殊形式我國內部審計的發展是先天不足。

3.1 公司治理結構存在缺陷

在我國的上市公司中,比較常見的公司治理結構缺陷主要表現在股東大會形同虛設、董事會難以對經理層進行有效約束、獨立董事難以發揮作用、監事會未能充分發揮監督作用等方面,這就嚴重影響了內部審計部門職能的發揮。

3.2 內部審計的機構設置不完善

目前,我國企業內部審計的報告關系呈現多元化狀態。盡管一些企業建立了審計委員會,并規定了內部審計部門對審計委員會負責。但是對于內部審計機構對財會部門負責,多數的內部審計機構則對總經理負責,內部審計機構對董事會負責這樣的機構設置,就嚴重的影響了內部審計部門的獨立性,使其職能的發揮受到很大的限制。

3.3 內部審計人員缺乏獨立性

內部審計人員作為單位的一名成員,他們的工作、工資、其它福利等受本公司有關負責人的支配。這就使得內部審計人員在履行其監督和評價職能時有很多的顧慮。另外,由于領導的重視程度不夠,內部審計被不切實際的精簡,人員隊伍不穩定,從而使內部審計人員對在審計部門的前途缺乏信心,嚴重影響了內部審計人員的獨立性。

3.4 內部審計機構缺乏獨立性

在我國現階段,上市公司的內部審計機構多是在本公司主要負責人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的,直接對公司負責人負責,其人員配置、職務升遷、工作地位及工資福利待遇等都由本單位負責人決定。這也就引出了一系列的問題,首先,內部審計機構在經濟上不夠獨立;其次內部審計人員執紀執法的程度直接受公司負責人的影響,缺乏獨立性。所以,我們從現階段我國上市公司機構設置的現狀發現,內部審計機構缺乏獨立性,這就使得該機構的整體職能難以發揮。

4 提高我國企業內部審計獨立性的對策

4.1 提高內部審計機構的獨立性

內部審計獨立性的一個最主要標志,就是內部審計機構設置的獨立性??茖W、有效的內部審計機構設置是內部審計發揮作用的保障。內部審計機構在企業中處于什么樣的地位,內部審計部門與業務部門及其他各職能部門之間存在著怎樣的制衡關系等因素,最終決定了內部審計工作的獨立性程度。

4.2 實行統管統派制度,強化內部審計的獨立性

為了強化內部審計人員的獨立性,部門、單位的內部審計人員可由內部審計部門統一委派,內部審計部門向委派單位收取一定費用,用以支付派出內部審計人員的工資和福利。內部審計人員實行統管統派制,從行政上和經濟上解除了內部審計人員對委派單位(或稱服務單位)的依存關系,消除了內部審計人員的后顧之憂,增強了內部審計人員的獨立性,擴大了內部審計人員的自主權。內部審計部門為了監控審計質量,考核內部審計人員的政績,要求他們定期制訂審計計劃,并報送內部審計部門;另一方面要規定內部審計人員的試用期(如一年或二年),如果在試用期間不合格或不能取得相應的職稱者,除進行必要的教育外,必要時可以撤換。制定內部審計輪崗制度,保證內部審計人員定期輪換,內部審計人員長期負責對某一部門或單位的審計工作,人情因素不可避免,影響其客觀、公正地履行審計職責。

4.3 提高內部審計人員的獨立性

審計獨立性除了要求內部審計機構具有獨立性,還要求內審人員在精神上保持獨立性、客觀性和遵守職業操守。我國《內部審計準則》規定: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應保持其獨立性和客觀性,不得參與被審計單位的任何實際經營管理活動。

目前,我國多數企業在任用內審人員時,僅僅考察其是否具備財務知識。因此,我國大多數內部審計人員是從企業財務部門分離出來的。而財務收支審計是內部審計的基礎性內容,這種狀況造成內部審計人員的獨立性較差。要提高內部審計人員的獨立性,必須對內部審計機構實行專職化的人員配備。對從事內部審計工作的人員在實行嚴格準入制度的同時,也要對其進行職業道德教育,使之對審計事項的判斷和決定不屈從于他人的意志,不受外界的干擾,保持客觀性和公正性。

4.4 內部審計的外部化

除了提高內部審計機構和內部審計人員的獨立性之外,內部審計外部化也是提高內部審計獨立性的一種有效途徑。它主要有外包與合作兩種形式,前者指企業將其內部審計工作全部或大部分外包給外部審計組織,后者指企業在開展內部審計工作時,根據需要借助外部審計力量,共同完成內部審計工作。形式上的獨立有助于提高實質上的獨立。內部審計外部化后,內部審計工作全部或部分地由外部審計人員行使,他們既獨立于所有者,又獨立于經營者,能夠站在客觀、公正的立場上對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管理狀況、內部控制狀況進行監督和評價。因此,適當的條件下,內部審計外部化有利于提高內部審計工作的獨立性。企業應當將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有機地結合起來,實現兩者的優勢互補,促進內部審計獨立性的提高,從而推動內部審計的發展。

篇4

筆者希望本篇論文能夠體現上的創新性和指導審計實踐的功能,并能夠反映內部審計理論動態與變化的特征。

〖關鍵詞〗: 現代企業 管理審計 內部控制審計

〖Abstract〗: object of this study is modern enterprise. I used the newest idea of audit in world, analyzed all concepts about internal audit of modern enterprise synthetically, appraised the difference and connection among management audit、operational audit and internal control audit. On this base, I analyzed some unsuitability of these conceptions because the influence of changing environment, then I put forward the new idea “internal management audit”, drought the scope of “internal management audit”, defined that “internal management audit is the developing and extending of internal control audit. ”Internal management audit“ conclude internal control audit、governance audit and risk management audit and so on. This paper built a new mode of internal management audit. I hope this paper brings forth new ideas in the theory and has the function of guiding practice, I hope it can reflects the developing and changing characteristic of internal audit theory.

〖Key words〗: modern enterprise management audit internal control audit

現代企業的內部審計是否具有管理功能?審計理論界對這個的研究尚未形成統一的觀念和意見,實務界也在觀望與彷徨之中左右搖擺,認為內部審計具有管理功能的企業,大刀闊斧地進行企業組織改革,通過優化公司治理結構,提高內部審計在公司中的層級,擴充內部審計力量,從而提升內部審計在公司中的權威性,為改善公司治理環境、提高治理效率奠定了良好的基礎;而主張只進行內部財務審計的企業,其管理者卻從企業業務流程的改良和經營管理職能的組合排列中將內部審計斥之于公司之外,紛紛將內部審計職能外包給專業公司,弱化了人們對內部審計重要性的認識,從而,使內部審計停留在微觀審計層面,使在公司內從事內部審計工作的人員成為了企業的臃贅。國外實踐如此,國內也有效仿之傾向?,F代企業內部審計何去何從?公司治理是否因內部審計的進入而更加有效率?這是一個值得探究的問題。

一、關于現代企業內部審計的幾種認識

衍生于授權管理之需要的企業內部審計,根植于傳統企業環境,經過幾十年的發展,已經基本形成了固有的模式和完整的體系格局。但當傳統企業演變為現代企業之時,原有的內部審計理論和實務發生了碰撞,許多既定的內部審計內容和,顯得難以適應新的企業環境。尤其是針對公司治理發展的迫切需要,學術界和實務界掀起了對現代企業內部審計適當定位的熱潮。什么是現代企業的內部審計?這是我們必須首先思考的問題。就這個問題,當前比較集中的觀點有如下幾種:

1、管理審計(Management Audit)。英國的李斯特?R?赫伍德在其論文《管理審計基礎》中指出,管理審計是指企業的董事會為了檢查了解本部門及分支機構的管理是否始終健全,以便高效地加以組織和經營,而委托專門的審計機構(人員)進行的一種活動。日本松田修一也曾經指出,所謂“管理審計”(Management Audit),是與公司的經營業績和經營活動無關的獨立第三者,即管理審計人員通過對公司的收益力、資金力和組織力進行個別的分析研究,來表明公司經營妥當與否的綜合性批判意見,旨在維護股東、債權人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利益(松田修一, 1999)。我國管理審計的倡導者王光遠教授將由內部審計人員開展的管理審計稱之為內向型管理審計,按照他的觀點,內向型管理審計是對組織內部的各種管理活動進行獨立的、客觀的、綜合的、建設性的、面向未來的檢查和評價,以幫助管理當局這一資金受托人改進決策,提高獲利能力和經營能力,更好地完成受托管理責任(王光遠, 1996)。

2、經營審計(Operational Audit)O.美國D?L?弗萊什 S?西沃爾特在《經營審計及其起源》中談到,經營審計并非財務審計,它的目的是評價一個公司或者公司某個職能部門的管理組織極其效率。它是一種建設性的評價活動。 D?J?開斯勒、J?R?克勞開特對經營審計下了一個比較長的定義,即:經營審計是評價一個組織管理當局控制下的經營活動的效果、效率和經營的性,并將評價結果和改進建議,報告給有關人員的有系統的過程。有些學者還認為,“經營審計”與“現代內部審計”實質上是同義的。戴維?S?科沃克瑞克早在1987年就在其編著的《現代經營審計》一書的序言中指出,經營審計指的是在許多不同公司中的內在事物,無論你怎樣稱呼它,它總是一種方法論,一種思維方式。在我看來,經營審計就是內部審計。

3、內部控制審計(internal control audit)。COSO報告指出,內部控制主要是管理層的責任,但組織中的每一位成員都應共同來承擔這一責任。內部審計的作用是幫助管理層監督控制結構,并提醒管理層注意內部控制各環節的強弱(COSO報告,1992)。成功的企業經營來自全體人員的努力。內部審計是整體人員中的成員,負責檢查企業各層次為經營需要而建立的各項控制。審計人員評價這些控制如何聯合才能最有效、最有利地服務于整體經營。簡而言之,審計人員的任務就是保證這樣一種管理,那就是合理地設計企業的經營控制。國際內部審計是協會在《內部審計職責說明》中指出,內部審計是一種控制,它的作用在于檢查和評價其他控制的適當性和有效性。這些觀點,從多個方面強調了內部審計與內部控制的關系,意味著內部審計人員必須關注各管理層可能建立起來的或執行的所有控制形式。

二、針對上述觀點的評述

我認為,上述三種關于內部審計的描述具有本質上相同的特征。之所以產生這樣三種概念,完全是因為定義內部審計時選擇的角度不同。企業經營,即是在一定的制度、一定的環境下,借經營手段的援助,以多數人的協調,繼續不斷地實現經濟財產的生產與分配的一種動態活動。管理是人和技術的“系統安排。古典管派代表性人物法約爾認為,管理不同于經營,它只是經營的六種職能活動之一。管理的最終目的是通過組織整體的活動,以有效的方式達成經營目標。由此我們可以看出,經營與管理既有區別,也有聯系,相對而言,管理是手段,但從另一個角度來講,管理與經營又不能割裂開來,管理滲透在企業經營活動之中,沒有經營活動所支撐的企業管理不成為管理,反之,沒有管理的經營活動也難以實現其預期目標,經營活動融合到了管理的四大職能之中。這樣說來,管理審計與經營審計的范圍和內容基本是一致的,從審計涵蓋面上看,二者都涉及到經營活動全部;從職責上看,二者都通過管理職能體現出來。管理審計、經營審計,是一個問題的兩種形式的論述。內部控制既是管理的一個主要職能,又以管理活動為依托加以實現控制的功能?,F代管理審計將其核心放在了針對內部控制而開展的內部審計方面,從一定意義上來說,二者實際內涵的核心意義是相同的。因此,我認為,無論是上述的哪一種審計,盡管名稱叫法不同,但其本質涵義是一致的,體現了內部審計從財務審計發展到管理審計的縱向維度,符合現代企業內部經營與管理的現實需要,因此,就現代企業而言,沒有必要對上述三個概念進行苛刻的區分,從規范的角度界定,管理審計,更加清晰明了。

三、內部管理審計構造

現代企業環境下發展的內部審計管理審計理論,需要我們在這樣一些方面有所建樹:

1、重塑現代企業內部管理審計的目標。目標是人類所有行為的指南,是特定系統的特定任務。每個系統都有各自的目標,它們應清楚地加以規定而且是可以衡量和可以達到的,目標是系統目的的具體化。審計目標是審計活動的出發點與歸宿,是對審計事項與設定標準或一定要求的相符合程度進行的確認?,F代企業內部審計,從管理審計到治理審計,首先表現為內部審計目標的變化,它不是一種“擯棄”的過程,而是不斷“兼容”的過程。

傳統審計將其目標鎖定在“幫助管理者最有效地管理組織的業務活動(IIA,1947)方面,但內部管理審計的目標,其實質是幫助組織增加價值和提高組織經營效率(IIA,1999)。它通過系統化、規范化的方法,評價和改進風險管理、控制和治理程序的效果,幫助組織實現其經營目標?,F代企業內部審計目標的轉換,意味著內部審計必須更多地參與未來事件,參與管理層規劃現在與未來的決策工作。因環境快速變遷,組織所需要的是對風險發生的可能性時時關注。內部審計目標本與組織目標、作業及改變作更進一步的鏈接,將內部審計的重點置于組織全體,強調內部審計主要關心組織整體目標的達成,而非個別作業部門或個人。現代企業內部管理審計已經不能僅將焦點置于控制系統之審計,也不能置于單位決策之外,應該更積極了解、確認單位風險并加以評估、管理,而風險管理審計則可以提供內部審計整合風險管理的利器。內部審計也將因提供單位附加價值的服務而更接近單位的價值鏈,其專業形象將更加肯定。

2、拓展現代企業內部管理審計的內容與范疇。審計內容要服務于審計目標(譚勁松等,2002)。企業內部審計目標的演變過程是從最初的查錯糾弊,到幫助管理者更好地履行職責,再到幫助企業增加價值,與之相應,企業內部審計也從財務審計到內部控制審計,再到財務審計、內部控制審計、風險管理審計和治理程序審計。財務審計是指在評價內部控制的基礎上檢查憑證、帳冊、報表,核實貨幣資金、財物物資,查證各項財務收支及債權債務,判斷財務成果、財務狀況是否真實、可靠,從而對被審計單位的財務活動是否合法合規,作出恰如其分的評價(秦榮生,2000,P81)。無論企業形式如何變化,其財務審計始終是基礎,現代企業內部審計也不例外。“控制”一度曾為管理審計的核心,它將內部審計的焦點由財務及遵循性控制轉換為管理控制,但這與內部治理審計的要求還有一定的距離,圍繞增加價值展拓的內部管理審計,除了應包括原來在管理審計理論框架下的內部控制審計之外,還應向風險管理審計和企業發展治理審計方向延伸。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的專業指導小組頒發的新定義向我們發出了警示:現代企業內部審計不注意風險管理和治理程序這一領域是不行的,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要為內部治理審計這一職能的發展起到指導作用。所以,現代企業內部治理審計主要包括內部控制審計、風險管理審計和管理審計等相關部分內容。

四、實施管理審計,必須關注的若干

1、關注審計的獨立性問題。實施管理審計,必然會涉及到獨立性與審計風險問題。如何保證管理審計不與之相互摩擦呢?我認為必須從如下方面進行努力:

(1)內部審計人員在實施管理審計時,只提出建議,不要求經營者必須執行,管理決策本身是經營者的事,內部審計人員不承擔經營責任。

(2)為避免發生利益沖突,或潛在的利益沖突,參與了管理決策審計的內部審計人員最好不要再繼續從事決策執行情況的審計,如果受客觀條件限制不能做到這一點的話,則有必要要求決策執行情況的審計與決策審計的時間間隔應比較長,至少,它不對審計人員提供審計建議造成,這是保證審計獨立性的一種良好舉措。

2、關注審計人員的勝任能力問題。內部審計人員應提高其業務能力,具備與管理審計相關的專業知識。與傳統審計不同,管理審計本身涉及到戰略管理知識、財務管理知識、人力資源管理知識等,內部審計人員如果還把自己的知識能力鎖定在財務知識方面的話,顯然是不合適的,所以,內部審計人員應注意吸收與管理有關的專業知識,以具備適當的勝任能力。

3、關注管理審計功能定位問題。必須界定內部審計的“咨詢服務”功能與“審計監督”功能之間的差異。從實際效果上看,管理審計更多地體現了內部審計的“咨詢服務”功能,那么,當咨詢服務功能與傳統的審計監督功能并存于同一部門的職責范疇之內時,我們就要警惕二者之間的沖突與碰撞,注意保持審計的審慎性,不對審計結論作出絕對的保證。

4、關注組織保證問題。實施管理審計必須改革組織模式,使內部審計在企業內部具有較高的組織地位,從而具有實施管理審計的組織保證?!肮镜慕M織機構中,應給予內部審計師適當的地位,使他們可以不受限制地審查本公司經營的所有方面。內部審計師應向組織中的一個人負責,這個人應有充分的權威能保證審計師進行廣泛范圍的審計,并能對他們的建議采取行動(庫克 溫克爾 1986)?!睆奈鞣絿业钠髽I內部審計機構的領導關系上看,內部審計機構可能有四種設置方式:一是設在董事會或董事會所設的審計委員會之下;二是設在最高行政官之下;三是設在高級管理層之下;四是設在主計長之下。從實施管理審計的要求上看,以第一種組織模式為最佳,這是因為內部審計師向最高權力機構作報告,可以提高他們的獨立性,能夠把檢查、評價企業經營情況的信息直接傳輸給企業的主要決策者,以助于其恰當決策。還有人指出,內部審計師應向財務副總裁或主計長負責。處于這種地位的人通常與生產經營無直接關系,能客觀地考慮審計師的調查結論和建議,同時也深為熟悉由最高管理當局所規定的目標、計劃、程序和控制。重要的是內部審計師向之作報告的有權威的人,要能根據審計師報告中的建議采取行動。當前,還有一種觀點說:內部審計應同時向董事會和股東大會負責。從上來說,這應該是最佳選擇,但在實際操作中面臨許多困難,這些人員由于不能接近日常經營,因而,難以評價內部審計師的調查結果和建議,也許不能及時采取必要的改革措施。但是,如果我們能夠將內部審計與監事會的功能鏈接起來,則可以使這種模式的效能達到登峰造極的境界。我認為,這種模式更加適合于集團公司,它能夠延伸監事會的職能,同時提高整個組織的工作效率。無論怎樣說,外部審計師的獨立性,也是內部審計師需要具有的。只有這樣,才能使審計目標不受干擾。企業管理當局能做不少工作去樹立這種獨立性,諸如準許審計師有充分的自由去選擇特定業務加以,并通知那些經營負責人在審查中全面支持審計師的調查。不論內部審計師在組織系統中處于什么地位,他們應具有聲譽、地位和最高管理當局的支持,使他們能夠在全公司中隨時取得審計報告所需的信息。他們應該具有與管理主管人員接近的權力,這些主管人員能對審計師的意見和建議做出迅速而恰當的考慮。由于每個公司的組織結構不同,在公司的組織地位中,內部審計將成為一個參謀職部門。

5、關注審計問題。實施管理審計,要求審計時間前移,變事中、事后審計為事前審計,真正其到“事前反饋”的作用。

6、關注管理層的主要興趣。因為管理審計的目標是幫助組織增強持續的能力,所以,企業內部審計人員必須設想自己既處在總體管理的位置上,也處于部門管理的位置上,為企業提供建設性的服務。任何部門或職能管理的基本目標都是要達到總體管理制定的總目標。作為一個企業來說,最高管理當局最關心的莫過于如下問題:(1)加強經營、加強經營控制及有助于實現目標等方面的建議;(2)向上級報告和說明經營結果的方法;(3)有關經營的總政策、指令和分配方法的影響。因此,企業內部審計人員在按照企業內部審計的總體目標要求實施企業內部審計時,必須針對上述問題有個明確的回答和解釋,以便于董事會在進行企業決策予以考慮。

7、關注業績評價。雖然內部審計人員必須考慮管理問題,但也需牢記內部審計人員不是經理或經理的監督人,審計人員在企業中的地位和作用類似于醫生、診斷師、顧問和參謀,他們的基本職責是隨時隨地地提醒管理當局在作出決策時應盡可能地使用足夠充分的信息,并注意到企業的經營管理活動是否都行之有效。審計人員應從理論和實務上對企業的經營行為進行評價,幫助經營管理者更好地履行其職責,提高經營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8、關注所有利益相關者的利益。管理審計必須關注所有利益相關者的利益,尤其是顧客的利益。以顧客為起點的戰略模式將逐漸代替傳統企業的戰略思維模式。傳統企業的管理模式以“資產驅動型”思維為基礎,由此而導引的運營方式是:資產投入產品服務渠道顧客;今天,受新觀念的影響,我們的戰略理念應有所改變,以顧客為起點的戰略模式正好與傳統模式反其道而行之,即:顧客渠道產品服務投入資產。

在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中,顧客扮演著極為重要的角色。企業所提供的產品或服務,必須滿足用戶的需求,離開了用戶,企業就失去了存在的意義,更不用說企業的發展了??梢哉f用戶是企業的“衣食父母”。從產品的研究開發至生產銷售的整個過程,都要對用戶的需求、偏好、購買動機等進行。因而,內部審計也應轉變管理審計的重點,更加關注利益相關者問題,尤其是顧客問題。

五、結語

內部管理審計概念是在企業研究背景下形成的,它反映了內部審計動態發展的基本趨勢和變革之傾向,關注內部審計的發展,將內部審計與企業治理緊密地結合起來,是我們必須要認真面對的一個問題。當然,也不能否認,未來的企業治理,還將進一步帶動內部審計的發展,內部審計機制的不斷完善,也將促進公司治理之進程。從逐步完善管理審計體系,預示著內部審計發展的主流方向。

1. 王光遠,《內向型管理審計研究》,《財會月刊》,P3,2002、06;

2. 項俊波等,《國外績效審計》,P362,審計出版社,1999;

3. 科沃杰瑞克, 《現代經營審計》,P4,中國審計出版社,1987;

篇5

內部審計是現代組織自我監督、自我約束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結構的內在需要。1999年,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Institute of Internal Auditors,以下簡稱IIA)對內部審計作出了新的定義,強調內部審計在增加價值和改善組織的運營中的作用;2002年,IIA在提交給美國國會的一份題為《改進公司治理的建議》的報告中指出:內部審計師是建立有效公司治理的四大基石之一。這些定義和建議的出臺,讓公眾更為清晰地認識到內部審計的作用,也標志著內部審計迎來了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隨著內部審計的重要性及作用的日益突顯,內部審計質量控制問題成為內部審計理論界與實務共同關注的熱點。因此,研究如何構建內部審計質量保障體系,全面提升內部審計的質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內部審計質量直接影響內部審計職能的實現程度,影響組織高層對內部審計的信任以及內部審計在組織中的聲譽。從20世紀90年代中期起,國際上一些大型企業為了降低成本,增強對市場的快速反應能力,紛紛對內部組織機構進行調整和再造,將部分非核心管理活動改由外部專業化公司執行(王光遠、瞿曲,2005;韓洪靈、陳漢文,2008)。在此背景下,內部審計部門必須通過持續改進、提升服務質量(Ziegenfus,2000 ;Dascalu、Turlea 和Nicolae,2009),在組織中獲得聲譽,突顯其存在的價值 (Sawyer,1995),才能避免被企業邊緣化(蔡春、陳孝,2006)。Mihret 和Yismaw(2007)認為,內部審計質量是內部審計人員的專業知識、溝通能力、審計服務的范圍和程度、審計計劃執行度等因素的函數。多數國內學者以內部審計部門所在的組織為分界點,將影響內部審計質量的因素劃分為外部因素與內部因素。其中,外部因素包括組織所面臨的法律環境、政治環境、經濟環境、文化環境,以及內部審計行業管理情況等;內部因素包括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內部審計人員素質、內部審計質量控制體系、內部審計技術方法等(黃國瑞,2007;吳昊旻、王華;2010)。對于如何提升內部審計的質量,學者們認為,首先是要提高內部審計部門在組織中的地位。因為,內審機構設置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內部審計的獨立性,缺乏獨立性保障的內部審計部門,無法保證內部審計工作的自主性和權威性,因而無法保證內部審計的質量和規避審計風險(畢秀玲、薛巖,2005)。保證內部審計部門在組織中的地位,是高效內部審計部門的首要特征(錢伯斯,2011)。其次,內部審計部門如何構建一個完善的內部審計質量控制體系也是學者們關注的重點(趙保卿,2001;饒慶林、譚文浩,2010),學者們認為一個完善的內部審計質量控制是全過程的控制,包括計劃、實施、報告等各個階段。第三,無論是理論界還是實務界都強調內部審計人才隊伍的建設對提升內部審計質量的重要性,具體措施包括:加強內部審計團隊建設,強化對內審人員的職業道德及相關審計責任 (包括職業責任和法律責任) 的教育,做好對內審人員的后續培訓工作等(Hawkes和Adams,1995)。自1983年內部審計制度建立以來,經過二十多年的發展,我國在內部審計質量研究領域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績。目前,我國已具備了比較完備的內部審計法規體系,包括:《審計法》、《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內部審計基本準則》、《內部審計人員職業道德規范》和若干具體準則等。這一系列法律法規,對確保內部審計人員依法行使職權,規范內部審計行為,提高內部審計質量,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2008年7月,“中國版薩班斯法案”——《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的出臺,更是加速了中國內部審計事業的發展。這些都表明我國內部審計所面臨的外部環境越來越規范。2006年,《我國內部審計情況調查》顯示:內部審計機構歸口管理部門是董事會的組織(或下設審計委員會)占到樣本總數的46%,而這一比率在10年前僅為10%,說明我國內部審計獨立性正在逐漸增強(王大力、李瑞紅和王雙彥,2006)。

在內部審計所面臨的外部環境越來越規范、越來越多的內部審計部門在組織中擁有合理地位(能夠保證內部審計的獨立性與客觀性)的情況下,提升內部審計質量研究的重點也應該將目光轉移到審計部門內部,從個人與組織兩個層面探討如何構建內部審計質量保障體系。

二、構建內部審計質量保障體系:基于個人層面

提升內部審計人員的專業勝任能力,是構建內部審計質量保障體系的基礎。內部審計人員是內部審計活動的主體,運用專業知識和判斷能力對企業的各種信息進行加工。在信息的收集和加工活動中,內部審計質量的高低必然受到信息加工者即內部審計人員專業勝任能力的影響。2010年,IIA通過全球審計信息網絡,開展的關于“內部審計工作十項重大變化”調查顯示,隨著內部審計重要性的提升,越來越多的年輕人加入到內部審計隊伍中,增加培訓,提高內部審計人員的從業水平十分重要。因此,構建內部審計人員的專業勝任模型,并以此為基礎形成培訓體系,促進內部審計人員專業勝任能力的提升,從而讓內部審計質量在內部審計師個人層面得到保障。

(一)內部審計人員專業勝任能力模型 20世紀70年代初,戴維·麥克萊蘭德在《測量勝任力而非智力》一文中提出勝任力概念。學者們在戴維·麥克萊蘭德研究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出專業勝任能力的概念,包含了兩個方面的含義,一是“專業能力”,是指個人所掌握的、能夠確保完成本職工作的特質(專業知識、專業技術、專業價值、道德和工作態度);二是“勝任能力”,是指有能力使工作達到一個既定標準。IIA在1999年的《內部審計專業勝任能力框架(CFIA)》中,從認識技能和行為技能兩個方面,分別探討了內部審計入門者、勝任的內審人員和內審管理者所應具備的技能和品質。其中,認知技能包括技術能力,分析、設計技能和鑒別技能;行為技能包括個人技能、人際技能和組織技能。王光遠(2007)認為:框架的制定不單單是一個專業技術問題,更是一定階段多方利益均衡的產物?,F行框架只是確保審計質量的最低要求,只涵蓋了內部審計人員必須具備的基本知識要求,因而依然需要內部審計人員在遵守準則的同時,結合實務,創造性地開展工作。例如,風險導向內部審計還強調內部審計人員心理方面的能力及特征。

因此,在IIA《內部審計專業勝任能力框架(CFIA)》的基礎上,結合《中國注冊會計師勝任能力指南》和國內外學者的觀點,將內部審計人員的專業勝任能力劃分為職業道德、職業技能和知識體系三個部分,并在對各部分內容闡述的基礎上形成了內部審計人員專業勝任能力結構表,詳見表1。職業道德是指符合內部審計職業特點所要求的道德準則、道德情操與道德品質的總和,是對內部審計人員在職業活動中行為的要求,有助于內部審計人員進行職業判斷,并在職業行為中考慮企業和社會的利益。具體包括:價值觀、職業操守和職業進取。知識體系是指能夠讓內部審計人員在日益復雜、不斷變化的職業環境中勝任的工作知識結構與框架。內部審計師需要具備的專業知識是不斷變化和擴展的,應當保持知識的不斷更新。具體包括:為職業生涯提供核心技術的基礎知識;為職業技能的運用提供有關客戶運營及其環境的職業環境知識;為職業提供合理判斷與有效實務的職業技能知識。職業技能是指對不同層次的內部審計人員的知識和能力的客觀要求,是衡量內部審計人員技術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的尺度。根據IIA的相關規定,從認識技能與技術技能兩個維度進行衡量。

(二)內部審計人員專業勝任能力模型培訓體系 基于專業勝任能力的員工培訓,是對比培訓對象和其職位所需的關鍵勝任素質間的差距,選出其中差異較大的特征,作為培訓的關鍵內容(具體步驟如圖1所示)。首先,在內部審計專業勝任能力模型的基礎上,進一步細化各個層級的內部審計師專業勝任能力和培訓方案設計,使各層級的培訓目標設定與崗位要求之間高度匹配,形成動態匹配機制,即培訓目標設定能及時隨業務變化而變化。其次,通過對比分析,發現內部審計師實際能力及崗位能力要求之間差距,并以此為基礎設立培訓目標、明確培訓重點,使培訓目標與內部審計師能力提升需求高度匹配。第三,在培訓方案設計過程中,不僅要關注不同崗位內部審計人員需求的差異,而且要充分關注和認可同——崗位上不同內部審計師間的培訓需求和目標設定的差異,形成以多個課程面對不同水平的課程體系,提高最終培訓效果;此外,培訓方案設計還應與內部審計師職業生涯發展緊密結合,利用職業生涯這個有效的激勵手段來促進培訓效果的最大化。最后,培訓效果評價是培訓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環節。可以運用美國學者柯克帕特里克的四級評估,即:反應評估、學習評估、行為評估和結果評估,對培訓計劃執行的情況進行評估,將評估的結果作為下次培訓的需求,實現內部審計人員培訓的良性循環,逐步提升內部審計人員人專業勝任能力。

基于專業勝任能力的審計人員培訓,不僅能夠有的放矢地突出關鍵內容,提高培訓的效果,而且可以幫助審計人員彌補自身的“短板”、量身定做培訓計劃,增強員工適應未來環境的能力和發展潛能,為企業創造更多的經濟效益。與傳統的培訓相比,基于專業勝任能力的培訓更加關注改變態度、構建技能以及提供知識,使員工個人的發展和組織長遠目標結合起來。因此,構建基于專業勝任能力的內部審計人員培訓體系,要從激發內部審計人員的學習動機出發,使各個層級的內部審計人員明確了解本崗位關鍵勝任要素,并以此為基礎擬定培訓目標,分析企業內部審計工作重點與培訓的需求,對比內部審計人員專業勝任力現狀,針對內部審計人員的不足進行有意識的培訓和提升,從而讓內部審計質量的構建在內部審計師個人層面得到保障。

三、構建內部審計質量保障體系:基于組織層面

提升內部審計質量,不僅要從個人層面入手,提升內部審計師的專業勝任能力,形成內部審計質量保障體系的人才基礎,更需要從組織層面入手,引入管理理念與管理工具等具體的質量提升措施,提升內部審計部門的管理水平,讓內部審計質量保障體系的建立落到實處。內部審計在我國的發展歷史相對于西方發達國家而言較短,因此企業可以從標桿管理入手,學習與吸收國外先進企業在內部審計方面的管理經驗,促進內部審計管理水平的提升;此外,身處信息時代,企業也可以充分利用信息化技術,引入審計管理信息系統、時間管理系統,在遵循成本效益原則的基礎上加強內部審計的部門管理,合理分配審計資源,實現審計部門人員的知識管理與知識共享。

(一)提升管理水平的標桿管理 標桿管理是20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美國公司在學習日本公司的運動中逐步發展起來的一種現代經營方略。標桿管理是一種有目的、有目標的學習過程。通過學習,企業可以重新思考和設計自己的內部審計模式,借鑒先進的模式和理念,再進行“本土化”改造,創造出適合自己的最佳內部審計模式。這實際上就是一個模仿和創新的過程,包括:確立標桿管理的目標、選擇比較對象并確認標桿指標、構建系統學習機制、對標桿管理績效進行評價四個步驟。一是確立標桿管理的目標。實施標桿管理,必須要有明確的目標,才能獲得最佳的管理效率和效果。內部審計部門在實施標桿管理過程中,要站在組織的高度,堅持整體最優化的原則,并非只追求審計部門本身的優化。內部審計部門以組織優化、成本效益、審計質量和人才培訓為目標,力求避免在實施標桿管理過程中的盲目性。二是選擇比較對象并確認標桿指標。標桿管理在選擇比較對象過程中,應優先選擇那些能夠為企業提供有價值的知識、經驗和技術的組織,并且便于企業的模仿和借鑒。例如,香港中電控股有限公司的內部審計部在實施標桿管理過程中,向其股東方之一的埃克森·美孚公司學習,將內部審計管理方面的一些成功經驗(立足提升企業管理水平的內部審計定位、保證審計獨立性的組織構架、風險導向的審計模式等)移植到企業來,通過與??松っ梨诠緝炔繉徲嫴慷喾矫娼涣鳎瑢Ρ葍蓚€企業的內部審計的管理績效、找出自身存在的差距、明確標桿指標,并在此基礎上制定中電公司內部審計部門努力奮斗的目標和目標達成的期限。三是構建系統學習機制。標桿管理必須以標桿對象的最佳經營活動作為學習目標,必須能學到新技能、新方法和新思想。這種學習不是某個人或某個部門的學習,而應該是決策層、管理層和操作層全身心投入的全員學習。例如,香港中電控股有限公司與??松っ梨诠窘⒘硕ㄆ诘膶W習交流制度,通過“引進來(請對方公司的內部審計高層領導來公司做專題研討)、派出去(定期派員工到對方公司學習、進修)”與標桿企業零距離接觸,向標桿企業學習,努力使香港中電控股有限公司的審計活動與審計質量達到并超越標桿企業,從而增強組織的創造力和競爭力。四是對標桿管理績效進行評價。實施標桿管理要經過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不能一蹴而就,需要內部審計部門建立標桿管理的績效評價制度,圍繞著標桿管理所確立的目標,采用部門自評與同行評審相結合的方法,定期對部門的績效進行評價。分析部門取得的實際績效與標桿管理目標之間的差距,并為新一輪的學習奠定基礎。內部審計部可以針對存在的問題制定詳細的改進計劃,改進計劃在獲得公司高層的批準后開展實施并在限定期限內完成,完成情況及效果需經公司高層確認并在下一次同行評審時接受再次驗證。通過這樣一套循序漸進的過程和機制,使內部審計工作質量得到了持續改進,與標桿管理目標之間的差距逐步縮小。

(二)提高管理效率的信息化工具 在內部審計實踐中,職業謹慎和成本效益是審計人員經常遇到的一對矛盾。過度的職業謹慎雖然能降低審計失敗風險,但是也會導致審計成本增加,占用大量審計資源,降低審計效率;反之,過度強調成本效益會導致審計風險的提高,審計錯弊發生的可能性增大。信息技術的發展已經對內部審計產生了全面的影響,先進的IT審計管理信息系統被越來越多地運用到日常的內部審計工作中,在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時,緩解了職業謹慎和成本效益間的矛盾問題。(1)審計管理信息系統。審計管理信息系統是實現審計業務信息的集中管理,為審計項目實施和審計工作流程管理提供支持的工具。內部審計部門在工作中引入審計管理信息系統,可以幫助部門更好地履行內部審計職能,在實施審計項目、進行審計管理的過程中,獲取和記錄有關審計業務操作與管理的各類信息,并根據需要對信息進行深入的加工和利用。以TeamMate審計管理系統為例,包括:風險管理、項目計劃管理、人員管理、審計項目管理、業務經營分析、現場稽核、內部控制管理、報表管理、業務考核等模塊的內容。TeamMate系統最初使用單位多為會計師事務所,目前越來越多的內部審計部門開始引入該系統,如大亞灣核電內部審計部門于2010年引入了TeamMate系統。通過TeamMate軟件的應用,大亞灣核電內部審計部對審計項目實現了標準化管理,使審計人員將更多的時間投入到為公司提供增值服務的工作中,具體表現為:實現了工作底稿標準化管理,提高了審計工作效率和審計質量,分級復核也得到了進一步加強;審計工作在編寫、整理和審閱等低增值環節上的時間明顯縮短;實現了 TeamMate平臺的分工協作,多個審計程序可以同時開展;促進了審計人員間的知識共享??偠灾雽徲嫻芾硇畔⑾到y有助于企業實現內部審計工作標準化管理,使內部審計工作效率更高、質量更優。(2)時間管理信息系統。在審計項目管理中,審計時間(或進度)、審計成本與審計質量是辯證統一的。審計質量需要充分、足夠且合理的時間來保證。內部審計人員的審計行為受到企業財政預算的嚴格約束,審計資源不是無限的。審計資源的稀缺性要求內部審計人員在履行審計監督職責的過程中,合理利用有限的審計資源?;趯徲嫊r間與審計成本、審計質量的辯證統一關系,科學合理的審計時間管理可以合理配置審計資源,滿足審計質量的要求。如果完成既定的審計任務花費的審計時間管理不夠合理,過多的審計時間只能是審計資源的過度消耗,以審計效率的降低為代價。因此,要提升審計項目的審計質量,必須在保證審計目標實現的前提下,合理管理審計時間,優化審計資源配置,以合理的審計成本完成審計任務,實現審計用戶滿意的最終效果。引入時間管理軟件,通過工作時間數據的積累,能夠達到如下效果:可以準確的統計審計資源在公司內各部門的分配,能為未來審計業務成本管理奠定基礎;有利于總審計師(審計負責人)及時查詢審計項目各分項的資源使用情況,了解各小組成員承擔的工作負荷,保證項目按計劃進度順利開展;可以對已實施項目進行工作量的統計,可以準確了解各項目的資源需求,為未來將要實施的審計項目資源分配做好合理的安排;有助于分析審計師的工作效率狀況及實際的工作安排,針對各審計師工作情況給予相應鼓勵、提醒、指導和幫助。

質量是內部審計工作的生命線,直接影響審計監督的效果,影響內部審計事業的生存與發展,內部審計質量的好壞受到多方因素的影響。內部審計作為一項專業性、技術性強的工作,審計人員的素質是決定審計質量的關鍵,在構建內部審計質量保障體系時,應該樹立以人為本的質量觀,建立起基于專業勝任能力的員工培訓體系,優化內部審計人材的結構、提升內部審計人員的能力。此外,還要學習西方發達國家企業或組織在內部審計管理方面的先進經驗,充分利用信息技術與管理信息系統,實行標桿管理與時間管理,全面提升內部審計部門的管理水平,將提升內部審計質量的工作落到實處。

[本文系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71201086)、江蘇省政府公派出國留學基金和江蘇高校優勢學科“審計科學與技術”階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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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

論文摘要:2002年美國出臺的針對上市公司的薩班斯一奧克斯利 Sarbanes-Oxley Act)法案,強調嚴格而精細化的監管。這會極大改善投資環境。盡管在公司層面上,企業會在實施法案的前期增加行成本,但改善的公司治理結構、良好的內部控制、全面的風險管理都會使企業提高核心競爭力并可持續發展。

美國的資本市場一直以來被認為是受到最為嚴格的監管。在1929年的經濟危機以后,美國先后在1933年頒布《1933年證券法》,在1934年頒布《1934證券交易法》(陸建橋,2002)。該兩部法案即對上市公司有嚴格的信息披露要求。美國資本市場的快速發展離不開其體系完備的監管。伴隨美國在20世紀末的經濟繁榮,很多上市公司成為投資者追逐的熱點。2001年12月,Enron公司申請破產保護。接踵而來的是WorldCom,Tyco,Adelphia等公司涉嫌財務舞弊案。這些財務欺詐事件使投資者對上市公司的信任從高峰驟然降到谷底。

為了重振人們對上市公司的信心,維護美國資本市場健康有序的發展,美國的參眾兩院議員聯合提議出臺《薩班斯一奧克斯利法案》( Sarbanes-Oxley Act of 2002,本文簡稱薩班斯法案)。值得提及的是,該法案能在很短的時間內被簽署,與當時美國國內的政治時局分不開的。

2002年7月美國布什總統簽署該法案并由國會審批通過。布什總統稱該法案是大蕭條后,美國商界最有影響力的法案。并認為該法案使得“低標準和虛假利潤的時代結束了”(Haidan et a1.2004)o

為了配合薩班斯法案的新條款,美國SEC(證券交易委員會),新成立的美國公眾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PCAOB)和美國反虛假財務報告委員會下屬的機構COSO都相應地制定了新的準則和規章。

薩班斯法案要求所有在美國上市的公司,包括外國公司在美國上市的,都要按照該法案有效披露信息。目前中國有越來越多的企業開始尋求在海外資本市場的資金支持,其中就有大量企業期望或已經在全球最發達的美國資本市場上市而成為公眾公司。比如中國聯通、中國移動已經成功在美國上市。成功發行股票后,這些在美國上市的中國企業也要面對精細復雜的披露要求。一些企業積極響應,把這當作是改善企業內部控制制度,規范財務報告披露的極好機會;還有一些企業,因為種種原因,放棄在美國上市的愿望,改為他處融資。一些在華經營的外國公司,也因母公司在美上市而實施薩班斯法案規定的要求。盡管薩班斯法案頒布在太平洋的彼岸,但在開放的中國我們也能感覺到其強大的影響力。

從2002年開始頒布到現在已經8年多的時間,薩班斯法案的實施是否真能實現人們對它的期待?實施薩班斯法案帶來的收益是否能超過其產生的成本呢?本文通過對薩班斯法案的深人探討,分析其實施的直接和間接成本,以及其帶來的收益,并對按照薩班斯法案實施的企業提出建議。本文分為以下幾個部分:首先,介紹薩班斯法案及其益處;其次,分析各種實施成本;最后,對策和建議。

一、薩班斯一奧克斯利法案

薩班斯法案( Congress,2002 )共11章67節。其中對上市公司影響最大的有以下幾個條款:

1.設立公眾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Public Company Accounting Oversight Board,lPCAOB)}基于以往的財務舞弊案中,一些外審的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并沒有稱職地完成審計鑒證。新設立的PCAOB專門負責對從事上市公司審計的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的監管。該機構屬于非政府組織,其主要職責“包括審計準則的制定、會計師事務所的注冊、對CPA行業的監督、對審計事件的查處”。其經費主要來源于上市公司,從而保持制定政策的獨立性(常勛,常亮2008)0

2.202條款。在薩班斯法案出臺前,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從事的財會記賬外包業務、管理咨詢業務、會計信息系統設計和實施、精算業務、估價業務等非審計業務有擴散蔓延之勢。更有甚者,一些注冊會計師事務所提供非審計業務的收人超過提供審計業務的收入(Yousefet a1.,2008)為此,薩班斯法案禁止從事外部審計的注冊會計師事務所開展非審計業務。

3.302條款。要求CEO和CFO在季度和年度財務報表披露時,簽署聲明文件來證明對財務報表擔負主要責任。

4.404條款。404條款是薩班斯法案的核心內容。薩班斯法案要求所有上市公司要確立和維護內部控制體系并保持其有效。強調精細化的內部控制,有效的控制過程。做到有據可查。CEO和CFO要對內部控制框架的有效擔負全責,并且要在信息披露前對內部控制框架的有效性進行測試。同時,外審的注冊會計師事務所要出具針對該公司的內部控制框架有效的鑒證報告。

5.設立內部審計委員會。薩班斯法案要求上市公司必須設立內部審計委員會。該委員會所有成員都是獨立審計師并且要至少有一人是財務專業人士。

6.加違規違法的懲罰。薩班斯法案已成文法的形式,加大對白領人士,尤其是公司高管負責人從事財務欺詐的懲戒力度。具體來說,新法案規定最高可罰款500萬美元和20年徒刑。

除上述重要的幾點以外,還有諸如上市公司內部交易要披露、非合并公司的表外項目要披露等條款。

綜上所述,薩班斯法案重在強化了企業內部控制,可以說是強制性地要求企業內部控制。同時要有效地證明企業確實按照內部控制的要求運作(文宗瑜,李銘,2006);重新設定外部審計的職能部門及其監管要求;加大懲戒力度。

所有這些努力的益處是:為提高財務信息披露的質量,避免財會欺詐事件的發生,恢復美國投資者的信心,增強資本的流動,保持資本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

二、蒼于薩班斯法案的成本分析

薩班斯法案的精細化內部控制勢必也給企業帶來了更加復雜的崗位設置和財務程序,更多的人員以及更多時間等資源投人。薩班斯法案在給整個社會帶來利益的同時,其高昂的執行成本也越來越成為爭論的焦點。任何收益都離不開投入的成本,但是,執行薩班斯法案衍生出來的成本是否過大乃至成為企業的負擔呢?

Romano(2005)指出,實施薩班斯法案的成本遠超過其帶來的任何收益;;Zhang(2007)證明,源于應對薩班斯法案的合規給美國公司帶來統計意義上的顯著負收益;A.S.Ahmed( 2010)論證,薩班斯法案給公司帶來成本上的影響,尤其給小公司帶來很大的影響。

本文從實施薩班斯法案的執行成本來詳細分析各種成本。概括地說可以包括直接成本和間接成本。

直接成本是為達到該法案的合規要求,按照法案規定重新設計財務流程和實施內部控制,以及委托審計師審計等各種經濟活動而擔負的耗費。404條款要求建立有效的內部控制體系,企業要明確各個崗位職責并使崗位設置細化,相關崗位要發揮互相監督、職能分離的作用。同時增加新的崗位,比如首席合規官。崗位的增加,使得雇傭員工增加;在完善內控機制過程中,強調控制的過程,這也要求各個環節的過程文件填列內容更加明細化,增加每個環節的工作量。

強化的內外審計環節,也給企業增加額外的審計費用。美國Financial Executives Internatioual(2006)估計僅2004年,每家公司在薩班斯法案合規方面的花費高達400多萬美元。美國SEC(證券交易委員會)曾預測在法案合規上的工作將使每個公司每年耗費9.1萬美元( Yousef,et a1.,2008 )

除直接成本外,還有大量難以量化的間接成本。

A.S.Ahmed ( 2010)等認為薩班斯法案中,注冊會計師事務所不能為被審計的上市公司從事各種非審計業務。而且外部審計的注冊會計師事務所要每五年更換。原本注冊會計師事務所與企業開展長期業務活動中獲得經濟上的規模效應,由干定期更換制度而減少,從而增加上市公司的成本;由于法案中加大了對企業高管違法行為的懲罰力度,使得企業高管對法案反應過度,體現在經營上愈加變得保守;為了避免招到起訴或背負制造虛假賬目的嫌疑,一些原本應該投資的項目被拖延或取消。

更值得關注的是,按照法案,CEO和CFO對公司的內部控制和財務報告的有效性負責,使得CEO和CO不得不從經營活動中抽取部分時間和精力來關注該法案的合規工作(A.S.Ahmed et a1.,2010)

為了規避美國嚴厲信息披露的監管,一些上市公司選擇退出美國資本市場,轉向其他資本市場—倫敦或中國香港上市。還有些公司,選擇從公眾公司還原為原本的私人公司形態。這也是實施薩班斯法案的一個負面影響。

三、對策和建議

我國的很多企業還沒有對有效的內部控制加以重視,忽略財務風險管理,內控形式化。針對這些表現,本文提出以下對策和建議:

1.建立健全企業內部控制體系。COSO是美國反虛假財務報告委員會下屬的機構。CO50在1992年制定的《內部控制—整體框架》的基礎于2004年又出臺了《企業風險管理—整體框架》。其主要內容包括:“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監督”等部分(文宗瑜,李銘,2006)。這也成為美國企業實施內部控制的主要標準。而我們的企業在內部控制方面還主要僅限于設定各種規章制度,在內部控制實施的良好外部環境,精確化的風險管理,內部控制過程的有效把握,信息的通暢交流以及有效的監管等方面還有很大的改進空間。我們國家可以參考COSO制定的內部控制框架,結合我們國內的實際情況,最終期望也能出臺操作性強、內容具體的“中國版的薩班斯”法案,從而有效地防范財務風險。

2.明確企業管理層的職責。公司高層應該擔負有效地報告企業財務信息的責任。公司高管保證財務信息的真實和公允,不存在虛假報告。并通過法律明確規定違反上述職責所應追究的責任。

3.采取靈活性高,針對性強的監管政策。強化的內部控制,精細的信息披露勢必會增加企業的披露成本,應該采取靈活的措施,針對不同的公司采取不同的政策。可以按照公司的規模大小,已有內控的有效程度,實施難易程度等方面分類對待。

篇7

摘要:傳統的教學方法創新、雙師型教師培養、雙導師制、強化實習實驗等方法因為不能將校外教師的教學活動融入教學計劃、計劃內課程教學內容落后于實際等原因無法達到滿意的效果。為了培養應用型人才,本文通過對相關問題的理論思考,提出將企業引進校園、將專業選修課程和實踐教學環節外包給合作企業的改進建議,希望能夠為應用型本科財會人才的培養提供參考。

關鍵詞:應用型人才 人才培養 企業引進校園 教學外包

015年10月,教育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印發了《關于引導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應用型轉變的指導意見》,號召各地各高校要從適應和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服務創新驅動發展的大局出發,把辦學思路真正轉到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上來,轉到產教融合、校企合作上來,轉到培養應用型技術技能型人才、增強學生就業創業能力上來,全面提高學校服務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和創新驅動發展的能力。本文結合應用型本科財會人才培養的現實探討具體實施方案的設計。

一、人才培養現狀和相關研究分析

我國一些學者對應用型本科財會人才培養問題進行了相關研究,并提出了具有參考價值的對策建議,如優化課程設置,編寫適用教材,通過案例教學、課堂討論培養學生應用能力;請企業專家為學生開設講座和學術報告,引導學生接觸企業實際問題;配置雙導師實現對學生理論和實踐能力的二元培養;學校教師深入企業,培養“雙師型”教師;設置3+1教學模式,將學生的最后一年安排去企業(校外實習基地)實習;強化課程模擬實訓和綜合仿真崗位模擬實踐教學;引導學生考取各種職業證書。

筆者認為,現行財會專業本科培養方案和相關研究建議存在的根本問題在于:一是高校的教學內容落后于實際應用;二是校企合作不能切實落實到人才培養方案中。教學內容方面,當前,企業的會計核算已經普遍采用會計信息化技術,上市公司必須按照XBRL格式提供財務會計報告,很多集團公司已經建立了財務共享服務中心,建立了業務財務一體化的信息化系統進行網上成本管理、資金管理、費用報銷和報表合并。但是高校財會類專業現行教學計劃中的課程設置卻相對落后,這樣培養出來的財會人才即使非常精通手工條件下的會計核算和會計管理,也不具有信息化條件下的財會應用技能。校企合作方面,無論是配備雙導師還是請校外專家,由于是教學計劃之外的安排,不僅不能切實保障這些教學活動的剛性安排,而且無法切實考核學生的應用型技能掌握情況;學校教師到企業掛職,培養雙師型教師,雖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升教師的實際業務能力,但受制于教學內容與時間的矛盾,也無法將實際業務工作深入體現到教學過程中;各種模擬實訓和仿真教學無法超越實驗室的虛擬場景限制,不能跟上實際工作中不斷進步的技術手段;學生去企業實習,無法真正地介入到企業的實際財會工作之中,從而使得校外的專業實習流于形式。

二、應用型本科財會人才培養的理論思考

筆者認為,解決應用型財會人才培養問題的關鍵是要通過對相關問題的理論分析,找出制約這一問題解決的根本因素,進而制定整體的方案。

(一)關于應用型人才

早期的文獻基本上是將應用型人才與一線生產工人聯系起來,片面地引用教育部《關于加強高職高專教育人才培養工作的意見》來定義,例如,“所謂應用型人才是指熟悉現有生產技術過程,能熟練地應用已成熟的技術來解決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的人才”?!皯眯腿瞬攀侵改軐I知識和專業技能應用于所從事的專業社會實踐,適應生產、建設、管理、服務第一線需要的,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高等技術應用性人才”。其實,教育部的這份文件是針對高職高專教育人才培養,并未將應用型人才僅僅定位于一線生產工人。

近年來,有學者將應用型人才擴充成多層次的人才體系,指出其包括高技能型人才、應用型本科人才和應用型高端人才。換句話說,應用型人才的培養不是培養只能進行一線基層崗位業務工作的技術工人,而是應該培養既能夠完成相應專業一線基層崗位業務工作,又能夠總結和掌握一線基層崗位業務工作規律、從更高層次和更大范圍上研究和提升本崗位工作效率與效益、促使本崗位與相關崗位協調作用實現單位總體目標的高素質人才。同時,所謂一線基層崗位業務工作也是多種多樣的,有單純的操作工作,也有需要一定綜合素質的管控工作,更有需要一定創新能力的研究助理工作等。應用型人才的培養也應有一定的面向,適應學生個性化發展的需求,建立多層次、多維度的培養方案。

(二)關于應用型本科財會人才

應用型人才是一個多層次的群體,具體又可以分成應用型操作人才、應用型技術人才、應用型研發人才。所謂應用型操作人才是指能夠熟練進行一線生產、建設、管理、服務等程序性工作的人才,其核心特點是主要進行程序化的簡單重復性勞動,以熟練高效為目標來完成具體的操作性工作任務。所謂應用型技術人才是指能夠利用基本理論和技術完成某一方面操作和管控工作的人才,其核心特點是主要進行現有技術運用的操作與管控工作,不僅可以完成操作性工作任務,還可以對操作性工作進行組織、指揮和管控,對不復雜的非程序化事務進行決策或支持決策。所謂應用型研發人才是指能夠利用現有的科學知識研究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的人才,推動科學知識的技術轉化,形成新的社會生產。與三個層次對應的人才培養任務應該分別交由高職高專、應用型本科、應用型碩士與博士來培養。

具體到財會專業,應用型人才的三個層次應該分別對應能夠進行程序化的財務會計核算工作的人才、能夠在掌握會計核算的基礎上從事會計管理和信息收集分析以及提供具體業務決策支持的人才、能夠根據財會理論和相關科學理論進行企業(單位)財會政策和戰略制定的人才。這三類財會人才基本上相當于共享財務、業務財務、戰略財務。顯然,財會本科專業要培養的對象主要是業務財務這一層次的應用型人才。業務財務人員被安排到采購、研發、設計、生產、銷售等各業務領域,深入到業務一線,與業務單位緊密合作,成為公司各業務領域管理者身邊的財務參謀,他們不從事具體的會計核算,但是擁有業務管理者相當的數據權限,負責執行政策和反饋政策當中出現的問題。例如,公司為每個產品的生產配備業務財務人員,他們跟蹤生產過程的財務信息,幫助進行產品成本過程控制;為每個研發項目配備研發業務財務人員,從財務角度收集相關數據,分析整個項目的經濟可行性,控制研發成本;為產品銷售部門配備業務財務人員,對營銷人員提供商務報價及營銷效益考核的支持。顯然,應用型本科財會人才要根據當前財會人才發展需求,培養既能夠掌握一般會計核算方法,又能夠履行業務財務的決策支持任務,并具有未來成長為戰略財務基礎的高素質專業人才。

(三)關于通才與專才

隨著社會的發展進步,“互聯網+”逐漸滲透到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財務、會計、審計等專業的日常工作也受到了極大影響,產生了崗位的分化,形成了各個不同的具體業務面向:面向企業具體業務活動進行基本會計核算的核算會計師(即共享財務人員中的核算人員);面向企業會計信息系統進行設計、維護、升級的會計信息化工程師;面向企業各項具體業務工作并為該工作的主管領導提供決策支持的業務財務與會計師(即業務財務人員);面向整個企業(企業集團)整體財務、會計和審計及內部控制等規劃設計的戰略財務與會計師;面向企業資金鏈進行資金規劃和資金調控的財務理財師;面向企業內部具體業務過程風險管控的企業內部審計與風險控制師……這些不同業務方向的工作人員,并不在一起辦公,他們具有的共同要求是能夠清楚會計工作的基本流程、掌握會計信息的經濟含義和生產方法、正確及時地處理財務與會計信息。但是,他們的具體業務工作又是完全不同的,導致對他們的知識與技能也有著完全不同的要求。核算會計師要求能夠對所有的經濟業務進行會計核算;信息化工程師要求能夠對企業信息化系統的設計和運行提供保障;業務財務與會計師要求能夠對相關業務工作(如采購、銷售、生產、研發等)所涉及的財務與會計信息進行收集整合并針對當前業務工作的狀況為該項業務的決策者提供管理建議;戰略財務與會計師是企業(企業集團)高層次的管理人員,負責整體設計和戰略管理;財務理財師要求能夠時刻分析和預測企業資金供給與需求狀況,為企業發展運營提供資金保障,以及合理籌劃資金使用,提高資金利用效益;內部審計與風險控制師要求能夠根據企業運營和財務信息發現問題或風險,通過糾偏管控保證企業運營的持續化低風險高效益進行。財務會計工作的變化必然要求財務管理、會計學、審計學等專業在人才培養方面進行相應調整,以便能夠培養出適應社會需要的人才。專業面向的分化和工作要求的相應提高,在客觀上要求本科教學要培養具有基本財會理論知識素質、依據專業面向精通某個具體業務方向工作要求的應用型人才。

(四)關于人才培養的保障條件

一般來說,人才培養的保障條件包括師資隊伍、實習實踐手段、管理制度等。

對于師資隊伍建設,現有研究基本上立足于培養自有的教師隊伍,引進的企業教師只是承擔一些課外任務。這樣不僅不能滿足教學需要,而且也不能充分發揮企業教師的作用,特別是無法將企業的實際業務引入到教學計劃中。筆者認為,應在上述做法的基礎上,將企業教師引入到學生的專業選修課程教學中,由企業教師結合實際業務工作開設專業選修課,與校內教師共同完成應用型人才的理論知識與實際工作能力培養。

關于實習實踐手段,現有研究基本上是主張建立配套實驗室和校外實習基地。筆者建議,在繼續做好傳統實踐教學的同時,可以將企業引進校園,讓企業將其業務活動的一部分或全部設置于校園之中,形成以實際業務為支撐、學生深入到具體實際業務中去的實習實踐環境,真正培養學生的實際業務能力。

對于管理制度改革,現有研究缺乏將企業引進校園、由企業教師承擔專業課程條件下的制度安排。筆者建議,應設計相應的制度體系,保障企業引進校園和專業選修課由企業教師開設的順利實施。

(五)關于相關方的合作共贏

將企業引進校園,并由企業教師承擔專業選修課程的教學,就必須設計保障學校、企業、學生、教師合作共贏的制度機制。這種方案設計需要學校為企業提供場地和教學費用,但是可以提高學生的培養質量和就業質量,提升學校的知名度和美譽度,從而吸引更優秀的學生就讀。從企業的角度,企業進入校園運營,雖然需要承擔學生的培訓任務和降低一些工作效率,但可以節省場地費用并獲得學校支付的教學外包收入,降低人工成本。從學生的角度,雖然可能支付略高的學費,但可以學到更具有實際應用性的業務能力,通過勞動賺取豐厚的收入。從教師的角度,校企合作進行教學活動,校內教師和企業教師密切配合,既可以提高企業教師的理論水平,也可以提升校內教師的實際業務操作能力,極大地節約了學校的師資培養成本,降低了教師的工作強度。

三、應用型本科財會人才培養的方案設計

(一)教學培養計劃方案

應用型本科財會人才培養方案將大學四年的教學活動分成兩大塊:前三年完成教育部規定和學校人才培養要求開設的全部必修理論課、公共選修課和課程實驗等實踐教學環節,由校內教師開設理論性較強的部分專業選修課;最后一年引入對口企業教師與本校教師共同開設專業選修課程,組織綜合實習和畢業設計(論文)教學環節。最后一年的專業選修課程按照未來可能的專業工作方向設計,形成不同的專業方向模塊課程。每個模塊課程引入一家對口企業合作培養,完全按照當前企業實際工作要求和社會認證需要進行教學,實現面向專業方向需要的應用型人才培養模式。

應用型本科財會人才培養的具體課程安排是:必修課除了安排高等數學、思想政治、外語、體育、計算機、大學語文、創業指導等公共性課程之外,開設管理學、經濟學、統計學、經濟法、稅法、基礎會計、財務會計、成本會計、管理會計、財務管理、審計學、內部控制學等專業理論課;選修課程除開設預算會計、金融會計、專業外語等理論性較強的專業選修課以外,由合作企業分ACCA、CMA、CPA、CIA、會計信息化、稅務籌劃、公司理財、企業會計實務等專業模塊分別開設大量的專業選修課程,結合企業實際工作進行應用能力培養。

進入大四學習時,由畢業生根據當前的社會市場專業方向需求狀況和自己的就業意向,自主選擇一個專業方向模塊學習專業選修課程,通過企業培訓教師和校內合作教師的共同培養,達到理論與實際工作緊密結合的效果。

引入的企業作為學校教學外包的長期合作伙伴,承擔教學計劃內的專業選修課教學與實踐環節教學任務,接受學校的教學管理,獲得學校支付的教學外包培訓費。

(二)合作企業選擇制度

為了保障教學活動的開展和教學效果,必須對合作企業進行選擇。筆者所在學校采用的是資質審查和競爭性選聘相結合的辦法,首先對國內能夠提供相應教學服務的企業情況進行全面考察,選擇具有較高資質和業務能力的企業全面邀約;其次根據企業的反饋情況進行進一步的資質審查,選定入圍企業;再由入圍企業進行競爭性報價,對服務質量、服務價格、為學生提供的回饋等方面做出保證;最后選定最具競爭性的企業作為合作伙伴,將其引入到校園中。

(三)教學質量保障制度

由于引入合作企業進行教學活動,除了原有的教學管理制度以外,還必須建立新的制度。筆者所在學校繼續落實原有的教學管理制度,保障每個教學環節和每門課、每堂課的教學秩序與質量。同時,建立了學生自由選擇專業模塊和合作企業淘汰機制,有效地保證了教學質量的持續提高。學生自由選擇專業模塊是指所有財會類專業學生在大三下學期,根據自己的興趣、未來職業面向和規劃,在開設的8個模塊中自由選擇1個模塊作為自己的專業選修課程模塊,大四時打破學生自然班級的限制按照模塊組織教學,實現了按需培養和個性化發展。合作企業淘汰是指如果因為企業提供的專業選修課程和實踐教學環節不能滿足學生需要,導致其開設的模塊沒有或不足開課人數選擇,則該企業將被淘汰。這兩項制度的建立,使得各個合作企業要在全體學生中競爭招生,客觀上迫使合作企業必須提供能夠讓學生滿意的教學服務,不斷提高教學和服務質量。

參考文獻:

[1]李慧媛.高等院校本科財會人才培養建議[J].經營管理者,2015,(8).

[2]羅艷妮.以就業能力為導向的財會人才培養模式探究――以陜西省應用型本科院校為例[J].商業會計,20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