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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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方案

篇1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牢固樹立“安全責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全面貫徹落實全國、自治區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和哈密市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緊緊圍繞“抓安全、保穩定、促發展”大局,依法行政,強化監督,狠抓落實,努力實現哈密市非煤礦山安全生產企業形勢的根本好轉。

二、整治目標

(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強化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完善落實企業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和各項規章制度,積極推進安全生產責任確認制度,進一步提高非煤礦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和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技能。

(二)通過整治使非煤礦山企業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安全設施,最大限度減少企業傷亡事故的發生,努力實現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根本好轉。

(三)、認真按照非煤礦山“六個規范”要求,進一步規范企業安全生產行為。

1.規范礦容礦貌。要有明顯的企業名稱標牌,在施工現場及危險區域內必須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相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必須上墻,并懸掛整齊。生活垃圾定點填埋。

2.規范安全教育。必須建立安全教育制度,規范檔案管理?;緝热荩旱V長培訓、持證情況;特種工培訓、持證情況;三級安全教育提綱(計劃);職工三級安全教育實行一人一卡制,如實記錄職工學習的時間、內容、考核成績、生產班組安全臺帳等。

3.規范礦山開采設計。礦山企業必須具備規范性的開采設計方案。開采設計方案必須經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設計。

4.規范危險化學品、火工品管理。使用危險化學品、火工品的礦山企業,必須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規定,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火工品使用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危險化學品、火工品必須儲存在專用的倉庫、專用場地或專用儲存室,儲存方式、方法與儲存數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并專人管理。按照〈〈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的規定,開展儲存、使用裝置、設施安全評價;辦理登記手續。

5.規范勞動保護用品發放、使用管理。建立勞保用品管理制度。按規定給職工發放和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建立職工勞動保護用品發放記錄卡。

6.規范隱患治理。寬山企業必須建立事故隱患治理臺帳,對檢查單位和自查中提出的事故隱患及整改情況主義登記,主要內容包括檢查時間、檢查人員、限期整改要求和時間、整改完成程度等。

(四)全面推進非煤礦山企業安全評價工作。提高企業安全程度,減少和控制非煤礦山基建、生產中的危險、有害因素,降低安全生產風險,預防事故發生。年底基建、生產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率達到100%。

三、 整治重點

(一) 積極推進非煤礦山安全評價和認證工作,堅持先進行安全評價,后進行認證

的原則,嚴把關口。依法取締無證開采的非法礦山:依法關閉經停產整頓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金屬、非金屬小礦山及粘土礦、砂石場;嚴厲查處“明停暗建、明停暗采、以建代產”礦山,對以關閉的礦井(采場)又私自恢復生產的,要堅決依法取締。

(二) 非煤礦山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對壓案不報、私自處理事故的,安監部門要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依法予以嚴懲。同時要建立舉報機制。

(三) 對新建、改建、擴建礦山要嚴格按照“三同時”要求予以施工建設,對不按照“三同時”設計施工的礦山,存在安全隱患堅決不予以驗收,并根據《礦山安全法》予以必要的處罰。

(四) 由于冬季停產,農民工返鄉,企業春季開工后,企業要對礦山職工嚴格執行“三級安全教育制度”,必須保證每位員工熟悉掌握各崗位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特種工崗位必須持證上崗,一經查出有無證上崗情況將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嚴懲。

(五) 哈密市非煤礦山專項整治的重點礦區,黃山礦區、M 1033、1044、M1053、

M1037、金貴鐵礦、金窩子礦區、大青山礦區、開山公司磁南鐵礦、南戈壁

各金礦點、阿拉塔格礦區列為重點整治礦區。

四、 專項整治工作方法和步驟

哈密市非煤礦山專項整治工作,在市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由

市安監局牽頭,市國土資源局、公安局、工商局等部門配合實施,哈密市非煤礦山專項整治辦公室設在市安監局,辦公室主任由孫發員(市安監局局長)兼任,成員從市國土資源局、公安局、工商局、安監局等部門各抽調組成。

專項整治工作由2004年元3月1起至11月30日結束,分三階段進行。

(一)宣傳動員階段(3月1日-6月30日),各主要部門采取多種形式,大力宣傳

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重要意義、目標、重點和政策措施。加強《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學習貫徹,積極組織動員廣大干部職工積極參與。

(二)排查、治理階段(7月1日至9月30日)對市屬非煤礦山企業進行摸底、排查,找出在安全生產方面存在的問題,并根據排查結果,對存在事故隱患的礦山企業下達整改通知書,責令其限期整改;對逾期達不到要求的要依法做出停止作業,停止使用、關閉等行政處罰。

(三)總體驗收階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各主管部門要加強協作按照“相互配合、分工協作、職責明確、聯手互動、重拳出擊”的原則進行安全生產專項整治驗收工作,對驗收不合格的非煤礦山企業將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五、項整治的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我市非煤礦山點多面廣,安全基礎薄弱,實現非煤礦山安全狀況的根本好轉,需要付出長期艱苦的努力。因此,各有關部門和礦山企業,要從保障礦區安全秩序、維護社會穩定的大局出發,增強深化專項整治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切實加強領導,堅持不懈地抓基層、抓基礎,一級抓一級,層層落實責任制,確保深化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二)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進一步提高全民的安全生產意識

各相關部門,有關鄉鎮要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

宣傳教育活動。特別是要在6月份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的基礎上,加大安全生產和防范安全事故先進典型的宣傳,用典型事例進行暴光,形成從講安全、從抓安全的氛圍。同時舉辦結合實際各類礦山安全知識培訓班,加大對特種工作業人員的培訓工作,做到持證上崗對職工要做好“三級安全教育”工作,努力提高非煤礦山企業各類人員的安全技術素質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三)落實責任,協調行動。深化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是一項較為復雜的系統工程,要堅持依法整治、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凡是不具備基本安全生產條件、證照不全以及國家產業政策、環保法規和自然資源法規明確禁止開采的礦山企業,應依法予以取締。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發證,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安監部門要切實發揮牽頭作用,主動協調有關部門,及時調度整治情況;監察部門要依法依紀加大對事故責任的追究力度;公安部門要加強對非煤礦山爆炸物品的管理;國土資源部門要集中清理采礦許可證,查處無證開采和超層越界開采等違法行為;工商行政部門要清理非煤礦山營業執照,查處無照經營活動;環保部門要加大環保監察力度,糾正非煤礦山開采破壞生態環境和造成環境污染的行為;供電單位要停止對已關閉非煤礦山的供電,查處非煤礦山違規接電行為。

篇2

一、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督促礦山企業加大安全投入,建立有關制度,健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隱患;進一步強化礦山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切實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技能和素質,杜絕“三違”現象(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進一步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應急設施,提高事故應急救援和防御能力;進一步加大對“死灰復燃”無證礦點的打擊取締力度,確保打擊取締率達到100%。

二、整治范圍

1、鞏固已開展的打擊取締成果,防止已取締的無證礦點、關閉的礦山“死灰復燃”。

2、取締、關閉以下各類礦山:

(1)無《采礦許可證》擅自非法采礦的礦山;

(2)越界開采的礦山;

(3)安全生產監督部門決定關閉的礦山;

(4)破壞資源、污染環境的礦山。

3、整治存在安全隱患的持證礦山。

4、加大宣傳教育力度,提高礦業主安全生產意識。

三、整治標準

持證礦山整治標準:按照礦山開采設計說明書做好安全設施建設,按照開發利用方案進行規范開采,嚴格按照環保、水土、林業等要求做好環境生態保護工作,做好礦山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工作人員持證上崗。

無證礦點取締標準:采礦人員、采礦機械、運輸車輛撤出礦區,采礦固定設施(起吊設備等)、工棚等全部拆除到位。

四、實施步驟

1、調查摸底階段

各鄉(鎮)要集中時間,集中力量,對本轄區所有持證礦山和無證礦點進行全面排查、登記造冊并報區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

2、整治階段

由各鄉(鎮)組織、各有關單位積極配合,集中打擊取締無證開采礦產資源的違法行為,規范持證礦山開采,對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的礦山企業進行全面整治。

3、驗收階段

各鄉(鎮)要及時總結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成效,開展專項整治自查工作,認真撰寫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區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將對各鄉(鎮)開展的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情況進行全面檢查驗收。

五、工作要求

(一)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這次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確保整治工作順利開展,決定調整充實市區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領導工作小組,具體名單如下:

(二)職責分工

1、各鄉(鎮)人民政府、各部門要認真對照《國務院關于全面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的通知》(國發28號)要求,根據《市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通知》(政254號)精神,結合本地實際和行業特點,精心部署,做到責任明確,整治目標清楚,整治措施有力,整治成效明顯。

2、各鄉(鎮)人民政府、各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增強做好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積極、主動地深入開展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務必要加強對礦山生產日常監督管理,積極牽頭組織有關礦山監管部門持續開展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規范持證礦山開采行為,徹底打擊取締無證礦點。

3、各監督管理部門必須各負其責,充分運用行政、經濟和法律等各種手段,積極配合鄉(鎮)人民政府嚴厲打擊取締無證礦點,同時,加大對持證礦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力度。公安部門對非法買賣、使用民爆物品的持證礦山及無證礦點要嚴厲查處非法使用民爆物品當事人的責任,并追究非法民爆物品的源頭;電力部門必須停止向無證礦點供電,發現盜電或原已切斷電源現沒有批準又恢復供電的,必須追究盜電者及管理人員的責任;安監部門對無安全生產合格證開采的礦山要嚴肅查處,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持證礦山要責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吊銷安全生產合格證,并處以罰款;國土資源部門對無證采礦、越界開采行為必須巡查到位、打擊有力,發現無證開采或越界開采的,必須以書面形式及時報告當地人民政府并函告有關部門;交警、農機部門對無牌無照的農用車、手扶拖拉機等礦山運輸車輛要堅決取締;林業、環保、水土、工商等其他有關礦山管理部門也應根據各自的職責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共同依法打擊取締無證采礦行為,實現我區無證采礦打擊取締率達到100%的目標,確保和期間礦山生產安全。

4、各鄉(鎮)、村、各有關部門都要明確每處持證礦山、每個無證礦點的具體監管責任人,確保有人抓、有人管,把責任落到實處。

(三)時間要求

這次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攻堅行動任務重、時間緊,各鄉(鎮)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務必高度重視,組織精干人員,切實開展整治行動。各鄉(鎮)人民政府于1月20日前向區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調查摸底情況表,2月20日前必須按整治標準整治到位,2月25日前向區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專項整治工作總結。

(四)宣傳教育

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在本轄區內礦山主要道路路口、群眾聚集場所采用懸掛橫幅、張貼標語等形式開展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教育,要及時將整治情況采用簡訊等形式報送區領導小組辦公室;廣電部門要及時宣傳報道專項整治開展動態,要將典型事例予以曝光,樹立正面,打擊違法囂張氣焰,營造良好社會氛圍。各鄉(鎮)人民政府在專項整治期間,每周五下午前向區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領導工作小組辦公室書面報送當周專項整治開展情況。

(五)責任追究

區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將不定期組織督查并將督查情況予以通報,對工作不落實、職責履行不到位的單位及責任人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

篇3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以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為主線,規范開采行為,落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以安全生產執法檢查為重點,督促企業排查、整改和消除隱患,改善安全生產條件;以推進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為抓手,強化礦山企業基礎管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以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審查為契機,提高礦山安全生產保障能力,促進全市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

二、工作目標

(一)杜絕較大以上事故,控制一般事故,確保全市非煤礦山今年不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

(二)嚴格礦山安全生產條件,所有礦山持證依法依規生產。

1、采石場:嚴格實行分層(臺階)開采、中深孔爆破和鏟裝作業。要求運輸道路先上山頂,先剝離后開采;臺階布置由上而下,逐級開采;使用潛孔鉆打眼、中深孔爆破;裝巖實行機械鏟裝、汽車運輸。

2、井工礦山:按照批準的設計進行建設或生產;礦井通風、供電、運輸、排水及采掘系統完善,鐵礦、硫鐵礦、泥炭礦、高嶺土礦達到四級以上安全質量標準化礦井。

3、尾礦庫(磷石膏庫):健全每庫一表(基本情況調查表)、一案(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一證(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一狀(與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一檔(一套完整的檔案);按照批準的設計規范建設或運行;四等以上尾礦庫建立尾礦壩安全觀測系統。

4、礦山爆破施工單位:必須具備《民用爆炸物品使用許可證》等資質;與服務的礦山企業簽訂爆破作業合同和安全協議;按照有關規定和開采設計,編制爆破設計或爆破作業規程;嚴格依照設計和作業規程實施爆破作業。爆破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5、重大隱患:大面積采空區、水害等重大隱患和重大危險源100%得到治理和監控。

三、整治重點

(一)重點單位:未實行規?;?、規范化、機械化開采的采石場;水文地質條件復雜,存在大面積采空區的地下礦山;安全度確認為危庫、險庫、病庫的尾礦庫、磷石膏庫、排土場;未實行規范管理,不依法依規作業的爆破施工單位。

(二)重點隱患:采石場高邊坡、一面墻;地下礦山大面積采空區、水患。

(三)重點區域:松木坪鎮、枝城鎮、王家畈鄉、潘家灣土家族鄉、五眼泉鄉、姚家店鄉、高壩洲鎮和紅花套鎮。

四、整治標準

為確保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落到實處,各鄉(鎮)要嚴格按照市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檢查驗收標準(附后)認真組織轄區內非煤礦山的專項整治工作;各非煤礦山企業要迅速開展自查自改工作,對照標準,逐項整改到位,然后向所在鄉(鎮)提出驗收申請。市政府將組織專班,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規和驗收標準,逐礦進行現場檢查驗收。驗收評分達到90分以上的視為合格;70分至90分為基本合格,基本合格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再次驗收仍達不到合格標準的,市政府將依法予以關閉;70分以下為不合格,不再整改,直接依法予以關閉。

達到國家一級、二級安全質量標準化的礦山(尾礦庫),由企業提供自查自改報告,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核準后,可不組織現場驗收,直接定為合格礦山。

五、整治步驟

全市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活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2年5月上旬。5月上旬召開會議,對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動員部署。

(二)實施整治階段:2012年5月至10月。各鄉鎮5月10日前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任務,落實整治責任。5月11日至10月31日全面實施非煤礦山專項整治。

(三)總結驗收階段:2012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市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從11月1日開始,將對全市所有非煤礦山逐一現場檢查驗收。

六、主要措施

(一)嚴格安全準入,提高辦礦門檻。按照控制礦山總量,優化產業結構,提高生產規模,增強保障能力的原則,根據上級有關要求,結合我市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實際情況,新改擴非煤礦山設計生產能力必須達到以下規模:

1、采石場(建筑、水泥用料)、玻璃用硅砂巖礦、鐵礦:10萬噸/年以上;

2、硫鐵礦:6萬噸/年以上;

3、高嶺土、泥炭礦:3萬噸/年以上;

4、大理石、建筑飾面石材:3000立方米/年以上;

5、零星礦種:方解石、重晶石等:1萬噸/年以上。

原則上新改擴建礦山占有礦產資源可采儲量要滿足5年以上服務年限。凡是達不到以上開采規模和儲量的新改擴建礦山項目,相關部門一律不得批準建設和投產。

(二)強化日常監管,嚴格行政執法。一是對獲證后放松安全管理、安全生產條件降低、隱患嚴重和事故多發的企業,暫扣其安全生產許可證,責令限期整改。整改驗收不合格的,依法依規吊銷其安全生產許可證,市政府依法關閉;二是凡發生一次死亡2人及以上事故的,企業負責人及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必須向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說清楚”;三是基建及探礦企業必須嚴格按照設計施工,嚴禁邊建設、邊生產,以采代掘、以采代探;四是水文地質復雜的礦山,必須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采);存在大采空區及殘礦復采的礦山,必須建立監測監控和應急預案;五是加強對采掘施工單位的安全監管,所有外包的采礦、探礦工程必須由具備安全生產許可證資質的單位施工;六是達不到整治工作目標的礦山爆破施工單位,市相關監管部門要責令停業整頓;凡是在今年年底前經整改仍達不到目標的礦山爆破施工單位,市政府將予以取締。

(三)開展安全檢查,治理事故隱患。各鄉(鎮)要對轄區內所有礦山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檢查,著重加強采石場高邊坡開采、大采空區、水患(老窯積水、溶洞水)和病、危尾礦庫、磷石膏庫、排土場等重大隱患的排查治理,建立重大隱患登記檔案,實行掛牌督辦,防范大面積冒頂、崩塌、透水和潰壩等重特大事故發生。對水文地質條件復雜、存在水患的礦山,要加強供電及排水系統的隱患排查,在滿足排水能力的同時,必須實行雙回路供電或自備匹配的發電機組;對地壓活動明顯、老礦山進行殘礦復采和存在大采空區等隱患的礦山,必須加強技術力量,聘請專家進行技術服務和指導,完善治理方案和防范措施;要加強礦井主要提升裝置等特種設備設施隱患排查及檢修,按規定周期進行檢測檢驗,確保安全運行。

(四)推行適用技術,促進科技興安。一是露天采石場強制實行中深孔爆破、臺階式開采技術,機械鏟裝、液壓錘二次破碎工藝;推行非電起爆系統等安全性能好的起爆器材,淘汰導火索、火雷管;二是鼓勵尾礦庫改進選礦工藝,推行尾礦干式排放、充填和綜合利用等技術,提高安全度;三是積極推廣地下礦山建立視頻監控系統、人員定位系統、井下避難所等,提升安全管理現代化水平;四是推廣水患礦山帷幕注漿技術和大采空區礦山地壓監測監控技術的應用,提高防災能力。

(五)建立完善制度,探索長效機制。一是開展礦山安全生產誠信承諾活動,促進企業落實主體責任;二是加強企業基礎管理工作,全面落實《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型金屬非金屬礦山(尾礦庫)安全基礎工作改善安生產條件的指導意見》;三是繼續推進安全標準化創建工作,全年計劃完成1個省級、6個宜昌市級、60個市級安全標準化企業的的核準及考評工作;四是加強非煤礦山負責人及特種作業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全年培訓人員300人以上;五是督促企業完善應急預案,加強演練,提升應急能力。

(六)打擊非法生產,規范開采秩序。相關部門要開展聯合執法,堅決打擊違法違規開采生產行為,堅決取締關閉資源枯竭、達不到規模生產能力、不具備基本安全生產條件、災害嚴重、事故多發的礦山,堅決淘汰落實生產能力。要對礦業權設置不合理、一證多礦點、超層越界開采、以及不同礦井開采系統互連互通的非煤礦山進行整合關閉,規范礦山安全生產秩序,創造礦山安全生產的有利環境和條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決定成立宜都市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陳紅林同志任組長,市安監、國土、公安、監察等部門為成員單位,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安監局。各鄉(鎮)人民政府要立即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和工作專班,認真組織實施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活動。

(二)落實工作責任。各鄉(鎮)、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制訂整治方案,建立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責任制,落實工作職責,建立健全分工負責、協調配合、齊抓共管的聯動機制;圍繞工作目標,突出階段性工作重點,加強督促檢查,認真研究和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確保工作整體推進。

篇4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堅持“安全發展”指導原則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認真落實兩個主體責任,緊緊圍繞“治亂、治散、治差”的工作要求,以隱患排查治理為重點,標準化建設為目標,強化行政執法為手段,進一步深化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不斷加強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管理,改善安全生產條件,減少事故總量和死亡人數,堅決杜絕較大以上事故,繼續推動我市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整治目標

(一)嚴厲打擊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行為,努力建立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法治秩序;

(二)全面排查非煤礦山違法違規生產行為,對查出的問題,落實整改責任和整改措施,抓好整治工作,消除隱患;

(三)依法取締和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山;

(四)建立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長效機制;

(五)杜絕較大以上事故。

三、整治重點

以強化安全生產基礎為前提,改善安全生產條件為立足點,有效防范事故,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目標。地下礦山重點整治通風管理、提升運輸、頂板邊幫三大關鍵環節;露天礦山重點消除一面坡和傘檐開采,消除高陡邊坡,杜絕違規爆破。

(一)通風系統

1、強制推行機械通風。建立完善機械通風系統,制定通風管理制度,保證機械通風系統正常使用;

2、配備通風檢測儀器。地下礦山必須配備風機性能檢測儀器和通風檢測儀器,礦山主要用風工作面必須配備風質、風速檢測儀器;

3、建立完整的測風測塵制度。用風工作面、爆破點及其周邊巷道的風質、風量、風速按規程要求檢測并應符合安全要求;

4、存在粉塵危害的地下礦山必須采取有效措施防塵降塵。

(二)提升運輸系統

1、提升運輸系統要符合設計要求;

2、嚴禁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提升設備設施;

3、提升裝置、提升鋼絲繩等應由有資質的檢測檢驗機構嚴格按規定的檢測周期進行檢測檢驗;

4、嚴密防范跑車事故。防跑車要做到一坡三擋,設有躲避硐室;防跑車的阻車器和信號設施要隨時保持有效;

5、斜井提升和放礦車時,井底車場嚴禁作業或有人員停留,井筒內不得有人員行走;

6、提升運輸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合格才能上崗。

(三)頂板管理

1、制定和落實頂板管理制度,建立重點采掘工作面和采空區頂板邊幫管理制度;

2、爆破面及其周邊頂板邊幫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制度;

3、工程地質復雜、有地壓活動的礦山要做好地壓管理和監測;

4、頂板不穩固的采場要及時采取監控手段和處理措施,頂板破碎的要做好支護;

5、加強采空區管理。制定和落實采空區管理制度和處理方案。

(四)露天礦山

1、有開采設計,并按設計要求開采;

2、強制實行自上而下分臺階(分層)開采,嚴禁高陡邊坡、一面坡和傘檐違規開采;

3、除生產型材和規模很小、臺階不高的露天礦山外,強制推廣使用中深孔控制爆破。杜絕掏底崩落、擴壺爆破等違規爆破作業;

4、推廣液壓錘二次破碎、機械化鏟裝作業,嚴禁高陡邊坡和浮石下冒險作業;

5、爆破作業必須符合規程要求,爆炸物品管理必須符合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爆破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合格后才能從事爆破工作;

6、加強邊坡穩定性監測,對有變形和滑動跡象的,采取有效措施,治理隱患;每次爆破后,必須認真清理浮石方能組織生產;

7、加強排土場管理。排土場的排土工藝參數應符合設計規定;按《金屬非金屬礦山排土場安全生產規則》要求建立完善排土場監測系統,排棄土巖時不致因大塊滾石、滑坡、塌方等威脅工業場地(廠區)、居民點、道路等設施安全。

四、具體實施方案

本次專項整治采取宣傳動員、企業自查自改、縣區安監局檢查驗收、市安監局抽查驗收四個階段進行,12月底前結束。

第一階段:宣傳動員,成立領導小組,制定專項整治實施方案,4月底前結束。各縣區安監局要成立非煤礦山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本縣區范圍內的實施方案,明確目標和重點,作出具體要求和時間安排,并組織非煤礦山負責人學習掌握專項整治任務要求,各縣區具體實施方案于4月20日前報市安監局一科。 第三階段:縣區安監局指導、檢查、驗收階段,9月底前結束。各縣區安監局要認真對企業自查和整改情況進行復查,指導和幫助非煤礦山企業開展專項整治,隨時跟蹤和掌握非煤礦山企業專項整治進展情況,并在9月底前組織對非煤礦山專項整治的驗收,驗收結束后,寫出專題驗收報告,報市安監局非煤礦山專項整治辦公室。

第四階段:市安監局督查、抽查、驗收階段,10月底前結束。市安監局成立非煤礦山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方玉明,副組長師尚佳,成員李東洋、楊立志、羅本剛,領導小組設辦公室在監管一科,由楊立志負責辦公室日常事務。在非煤礦山專項整治期間,辦公室適時組織對各縣區開展非煤礦山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督查和指導,并在11月份組織對各縣區非煤礦山專項整治工作的驗收,寫出驗收報告,報省安監局,同時做好省局對我市非煤礦山專項整治的驗收準備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非煤礦山專項整治是有效預防和控制事故的重要手段,各縣區安監局和礦山企業要緊緊圍繞國家“安全生產年”的工作部署,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科學發展觀的要求上來,統一到國家安監總局和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上來,進一步增強大局意識、憂患意識,增強責任感、緊迫感和使命感,扎扎實實地開展好非煤礦山專項整治工作,確保整治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過場。

(二)制定方案,落實責任。各縣區安監局要明確任務,穩步推進專項整治工作,確保非煤礦山專項整治工作扎實推進、富有實效。各縣區安監局制定的具體實施方案,要將整治目標分解到非煤礦山企業;各非煤礦山企業制定的整改實施方案,要針對本企業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突出重大隱患排查與治理、重大危險源監控,要對關鍵工藝環節、重點部位和要害崗位的隱患制定明確可行的整改方案。

(三)突出重點,狠抓落實。專項整治重點內容是地下礦山的通風管理、提升運輸、頂板邊幫三大關鍵環節,露天礦山的高陡邊坡和違規爆破。凡上述環節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縣區安監局要一律下達整改指令,到期不整改的,一律停產整頓或提請政府予以關閉。整改指令應于6月底前下達完畢,提請政府關閉的企業名單應于8月底前上報完畢。

(四)掛牌督辦,重點整治。實行專項整治掛牌督辦制度和企業黑名單制度。凡在整治中發生較大以上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嚴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企業,一律實行掛牌督辦,隱患沒有消除的,一律不予換發安全生產許可證,提請政府向社會公布。重大隱患和重點企業,由縣區安監局掛牌督辦。

(五)加強協調,強化執法。各地要建立政府統一領導、相關部門共同參與的專項整治聯合執法機制,明確和落實相關部門工作職責,規范工作程序,及時協調整治工作中出現的各種問題,用法治手段推進非煤礦山專項整治工作。

篇5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堅持“安全發展”指導原則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認真落實兩個主體責任,緊緊圍繞“治亂、治散、治差”的工作要求,以隱患排查治理為重點,標準化建設為目標,強化行政執法為手段,進一步深化非煤礦山安全整治工作,不斷加強非煤礦山安全管理,改善安全生產條件,減少事故總量和死亡人員,堅決遏制重大事故的發生,推動我縣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形勢持續好轉。

二、整治目標

(一)嚴厲打擊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行為,努力建立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法治秩序。

(二)全面排查非煤礦山違法違規生產行為,針對查出的問題,落實整改責任和整改措施,抓好整治工作,消除隱患。

(三)依法取締和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山。

(四)建立非煤礦山安全專項長效機制。

三、整治重點

以強化安全生產基礎為前提,改善安全條件為立足點,有效防范事故,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目標。地下礦山重點整治通風管理、頂板邊幫等二大關鍵環節,露天礦山重點消除一面坡和傘檐開采,消除高陡邊坡,杜絕違規爆破。

(一)露天礦山

1、有開采設計,并按設計要求開采;

2、強制實行自上而下分臺階(分層)開采,嚴禁高陡邊坡、一面坡和傘檐違規開采;

3、除規模很小、臺階不高的露天礦山外,強制推廣使用中深孔控制爆破。杜絕掏底崩落、擴壺爆破等違規爆破作業,實施中深孔爆破技術開采的,礦山分層高度不得超過20米,安全平臺不少于4米,分層鑿巖平臺寬度不得小于4米,最終邊坡角最大不得超過70度;我縣除昌裕糖業公司回良采石場、謝光偉采石場外全部采石場必須實施中深孔爆破技術;

4、推廣液壓錘二次破碎,機械化鏟裝作業,嚴禁高陡邊坡和浮石下冒險作業;

5、爆破作業必須符合規程要求,爆破物品管理必須符合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爆破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合格后才能從事爆破作業;

6、加強邊坡穩定性監測,對有變形和滑動跡象的,采取有效措施,治理隱患;每次爆破后,必須認真清理浮石方能組織生產;

7、對2009年安全生產許可證到期的小型露天礦山,沒有按要求進行開采設計,又不推行中深孔爆破技術的,一律不予換發許可證;對發生一般死亡事故的露天礦山,必須及時暫扣其安全生產許可證,責令其進行技術改造,采用中深孔爆破技術開采。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不進行技術改造且發生死亡事故的小型露天采石場,要吊銷其安全生產許可證,依法實施關閉。

8、露天取土場(磚廠)要采用機械取土作業,原則上不采用爆破作業,并按照《小型露天采石場安全生產暫行規定》規定形成自上而下臺階式開采。

(二)地下礦山(通風系統)

1、強制推行機械通風。建立完善機械通風系統,制定通風管理制度,保證機械通風系統正常使用;

2、配備通風檢測儀器。所有地下礦山必須配備風機性能檢測儀器和通風檢測儀器,礦山主要用風工作面必須配備風質、風速檢測儀器;

3、建立完整的測風測塵制度。所有用風工作面、爆破點及其周邊巷道的風質、風量、風速按規程要求檢測并應符合安全要求;

4、所有存在粉塵危害的地下礦山必須采取有效措施抑塵降塵;

5、每個礦井都要建立專項臺帳,詳細記錄每天風機運行情況和每次通風檢測情況。

(三)頂板管理

1、制定和落實頂板管理制度,建立重點采掘工作面和采空區的頂板邊幫管理制度,并做好原始記錄;

2、爆破面及其周邊頂板邊幫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制度;

3、工程地質復雜、有地壓活動的礦山要做好地壓管理和監測;

4、頂板不穩固的采場要及時采取監控手段和處理措施,頂板破碎的要做支護;

5、加強采空區管理。制定和落實采空區管理制度和處理方案。

四、整治方法

(一)安排部署。為做好我縣非煤礦山專項整治工作,成立××縣非煤礦山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楊明祥(縣安監局局長)

成員:王立齋晉崇榮陳學才

(二)制定××縣非煤礦山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工作的重點是采石場、石膏廠、金礦、鉛鋅礦山,并在四月初召開全縣非煤礦山法人會議進行安排部署。

(三)企業開展自查。各非煤礦山企業要依據法規、規程和標準對專項整治的重點內容逐條進行全面徹底自查,并將自查情況報縣安監局。對查出的問題,企業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治理資金、期限和責任人,上報時間為5月30日。

(四)縣安監局要對重點企業進行重點檢查,督促企業制定整治方案,監督企業進行整治。11月縣安監局對企業專項整治工作進行檢查驗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非煤礦山專項整治是有效預防和控制事故的重要手段,縣安監局和各非煤礦山企業要緊緊圍繞上級的工作部署,進一步增強大局意識、憂患意識、增強責任感、緊迫感和使命感,扎扎實實開展好非煤礦山專項整治工作,確保整治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過場。

(二)制定方案,落實責任。突出安全生產環境整治,對本縣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要有明確的對策措施。非煤礦山企業專項整治實施方案要針對本企業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突出重大隱患排查與治理、重大危險源監控,要對關健工藝環節、重點部位和要害崗位的隱患制定明確可行的整改方案。

(三)突出重點,狠抓落實。專項整治重點內容是地下礦山的通風管理、頂板邊幫等二大關鍵環節,露天礦山的高陡邊坡和違規爆破。凡上述環節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縣安監局要一律下達整改指令,到期不整改的,一律停產整頓或提請縣人民政府予以關閉。

(四)掛牌督辦,重點整治。實行專項整治掛牌督辦制度和企業黑名單制度。凡在整治中發生較大以上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嚴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企業,一律實行掛牌督辦,隱患沒有消除的,一律不予換發安全生產許可證,提請縣人民政府向社會公布。重大隱患和重點企業,由市安監局掛牌督辦。一般隱患和其他問題,由縣安監局掛牌督辦。

(五)加強行政執法

1、強化行政許可工作。新建非煤礦山,要按照《普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規范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及申辦安全生產許可證有關問題的通知》(普安監[20*]166號)要求和程序辦理行政審批手續,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后方能生產。

2、用行政執法手段推動安全生產工作,凡是露天礦山應推行中深孔爆破技術而沒有推行的,地下礦山沒有實行機械通風的,頂板邊幫管理不到位的,要下達整改指令書,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達標的實行停產整頓、罰款或依法提請政府予以關閉。

(六)加大非煤礦山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力度

加大非煤礦山安全教育培訓,強化培訓工作的針對性和實用性,提高培訓質量,確保培訓效果;在去年對非煤礦山從業人員培訓的基礎上,今年內對全縣非煤礦山從業人員全部進行一次培訓,基本做到非煤礦山從業人員持證上崗。

(七)協調,強化執法。明確和落實相關部門工作職責,規范工作程序,及時協調整治工作中出現的各種問題,用法治手段推進非煤礦山專項整治工作。

篇6

一、加強領導,增強做好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責任感

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及非煤礦山企業要充分認識加強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從科學發展觀和以人為本的執政理念出發,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使命感,切實加強對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實行嚴格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真正把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到每一個單位、每一個管理者和每一個工作環節,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多發的勢頭。

為進一步加強全省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決定在全省開展非煤礦山安全綜合整治活動,成立以付雙建副省長為組長,省國土資源廳、省安監局、省監察廳、省公安廳、省工商局、省發展改革委、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省電力公司等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的*省非煤礦山安全綜合整治領導小組,組織協調全省非煤礦山安全綜合整治和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各市、縣(市、區)也要成立主管領導任組長的非煤礦山安全綜合整治領導小組,對本轄區的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統一領導。

二、突出重點,深入扎實地開展非煤礦山安全綜合整治工作

(一)安全綜合整治總體目標。非煤礦山安全綜合整治分為礦產資源管理秩序和安全生產兩個方面。通過礦產資源管理秩序整治,堅決取締一證多家開采、一個井田多家開采、重疊開采、越界開采、非法轉包以及無證開采等違法采礦的礦山,整合礦權,建立規范的礦產資源管理制度,實現礦產資源管理秩序的根本好轉;通過安全生產整治,依法取締、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非煤礦山,加強非煤礦山企業安全基礎管理,提高企業安全技術裝備水平,逐步形成持續改進的安全生產長效機制,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實現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礦產資源管理秩序專項整治。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省集中治理整頓礦產資源管理秩序方案的通知》(辦字〔*〕247號)明確的指導思想、總體目標、范圍和內容、方法和步驟,對礦產資源管理秩序進行專項整治。

(三)安全生產專項整治。

1、建立健全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

2、企業要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有具有資質的設計單位設計的開采設計和附圖,并嚴格按設計要求施工開采。

4、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要經專門的培訓、考核取得相應資格證書;其他從業人員要按規定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并經考試合格。特別是新入礦的工人,要落實“三級安全教育”制度。未經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從事非煤礦山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5、每個礦井至少有兩個獨立的能行人的直達地面的安全出口,其間距不得小于30米。每個生產水平和各采區至少有兩個能行人的安全出口,并與直達地面的出口相通。提升豎井作為安全出口時,必須有保障行人安全的梯子間。井上、井下(含各中段)必須有可靠暢通的通信聯絡設施和措施。

6、礦井應當采取機械通風,其風質、風量、風速應當符合有關規定的要求。

7、礦井提升運輸系統有防過卷、防跑車、防墜等安全保護和獨立、完好的聲光信號系統裝置,嚴禁普通箕斗提人。

8、礦井井口的標高必須高于當地歷史最高洪水位一米以上,水文地質條件復雜的礦山,必須在井底車場周圍設置防水閘門,有水害防治措施,井下主要排水設備的型號和數量應當滿足井下排水的要求。露天采場的總出入溝口、平硐口、排水井口和工業場地等處必須采取妥善的防洪措施,深凹露天采場有專用防洪設施。

9、露天礦山應當按設計由上而下分臺階開采,嚴禁掏采。臺階高度必須符合有關規定。對現有不能采用自上而下分臺階開采且最大開采高度小于50米的小型采石場,應當按設計采用自上而下分層、按順序開采。

10、相鄰礦井之間、礦井與露天礦之間、礦井與老窯之間必須有足夠的安全隔離礦(巖)柱,并不得擅自開采各類保安礦(巖)柱。

11、有自然發火傾向的礦山應有具體可靠的防滅火措施。炸藥庫、油庫(儲油點),主要進風巷、井架、井口建筑物和井下機電設備硐室等使用可燃性建筑材料的應有防滅火具體措施和設施。

12、井下電器設備必須有安全可靠的防漏電、防觸電的設施和措施。井下電器禁止接零。井下必須設低壓照明專線,工作面、天井、井筒應為安全電壓照明。

(四)安全綜合整治時間安排。礦產資源管理秩序專項整治工作由省國土資源廳牽頭,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監察、公安、工商、發展改革、勞動和社會保障、電力等部門參加,從現在開始到*年底全部結束。

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由省安監局牽頭,省國土資源、監察、公安、工商、發展改革、勞動和社會保障、電力等部門參加,從現在開始到*年底結束。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分兩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從現在起至*年6月,為深化整治階段。要全面完成評估分級工作,其中A級非煤礦山數達到30%以上;完成90%以上的非煤礦山整治驗收;力爭在2003年礦山總數的基礎上再關閉8%以上;推進安全生產質量標準化工作,培育和發展安全質量標準化樣板礦山;遏制非煤礦山事故上升勢頭。

第二階段:從*年7月至*年底,為鞏固提高階段。要全面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要求,健全和完善非煤礦山安全監管機制和體制;按評估結果對非煤礦山企業進行分級管理、分類指導、動態監控;對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非煤礦山企業,加強查處力度,嚴禁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抓好典型,總結推廣安全質量標準化樣板礦山的先進經驗,在全省非煤礦山行業基本實現安全質量標準化。到*年底,全面完成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驗收工作;經過整治,A級礦山企業達到50%以上,C級礦山企業應低于8%,淘汰D級礦山,實現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狀況穩定好轉。

(五)安全綜合整治的驗收。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按照非煤礦山綜合整治目標、內容和時間的要求,加強督導,嚴格驗收,確保整治取得實效。由國土資源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分別組成由有關專家和部門參加的驗收工作組,堅持標準,嚴格程序,按照規定的時間,對非煤礦山企業逐礦審查、核定,逐礦驗收。

非煤礦山安全綜合整治和驗收工作實行分級負責。各設區市要對市屬及以上的非煤礦山企業進行驗收;各縣(市、區)要對縣屬及以下企業(含非公有制企業)進行驗收。上一級要對下一級的驗收情況進行抽查。

三、建立長效機制,實現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形勢的穩定好轉

(一)落實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企業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必須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非煤礦山企業要依法加強和改進安全生產管理,全面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要積極采用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認證、風險評估、安全評價等方法,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要保證安全生產的必要投入,按國家有關規定足額提取安全費用,安全費用按照礦山維簡費的20%或固定資產折舊費的20%提取,專項用于安全生產;實行風險抵押金制度,足額提取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根據危險程度,地下礦山按每人5—10萬元提取,露天礦山按每人2—5萬元提取;提高企業生產安全事故傷亡賠償標準,增強企業負責人自覺保障安全投入的積極性,凡發生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礦山企業對死亡職工的賠償標準每瞬壞玫陀詰鋇氐蹦昶驕?工資的20倍,最低不少于15萬元;依法參加工傷保險,要按照規定的費率,及時為從業人員足額繳納保險費??

(二)建立健全規范的礦產資源管理制度和勞動合同用工制度。在礦產資源管理秩序專項整治的基礎上,建立健全規范的礦產資源管理制度,確保在采礦權的設置、延續和變更過程中嚴格依法審批;確保礦山規模、布局、開采方案科學合理并符合規定;確保越層越界等非法開采的行為得到有效遏制。要進一步加大礦權整合力度,通過招標、拍賣、掛牌等方式,力爭在三年內取消規模以下礦山,實現一個礦體只發一個采礦許可證。只有一個法人的目標。建立健全規范的礦山企業用工制度,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建立礦山勞動力市場,加強和完善工傷保險體系建設,加大工傷保險收繳力度。

(三)加快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進程。各級安監和有關部門要組織企業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按照省安監局制定的《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檢查表》和《非煤礦山安全質量標準化手冊》,指導企業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各市、縣(市、區)要培育一批安全質量標準化樣板礦山,并加大推廣力度。爭取*年全省非煤礦山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率達到30%,*年達到50%。

(四)嚴格落實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凡新建、改建、擴建的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從可行性研究報告到竣工驗收、投入生產和使用,都必須嚴格按照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要求進行建設與管理。安全設施設計未經審查同意的,不得進行施工;安全設施建設竣工后未經驗收合格的,不得投入生產和使用。要加強非煤礦山建設項目的安全監督管理,杜絕邊建設、邊生產現象。

(五)依法實施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制度。各級安監部門要依照《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國家安監局令第9號)和《*省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冀安監管〔*〕7號)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嚴格審查非煤礦山企業的安全生產條件,把好市場準入關,消除安全隱患。要通過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發放工作,淘汰一批安全投入不足、工藝裝備落后、管理水平差的非煤礦山企業。

(六)加大安全培訓力度。要加強安全生產技術培訓,整合培訓資源,完善培訓網絡,強化培訓質量,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素質。取得國家、省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資質認可的培訓機構,要嚴格按照安監部門批準的培訓范圍和國家制定的安全培訓大綱培訓,認真審查被培訓人員資格,嚴格程序,確保培訓質量;各級安監部門要加大對培訓機構的監管力度,加強對培訓機構的評估審核,促其依法培訓。

(七)依法加大事故查處力度。嚴格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四不放過”原則,對事故單位和事故責任者作出嚴肅處理。對發生一般事故的責令限期整改,發生重大事故的責令停產整頓,發生特大事故的予以關閉,并由有關部門吊銷各種證照。

(八)實施“科技興安”戰略。要加大科技投入,推動安全生產科技創新。選擇基礎工作扎實、積極性高的企業,開展安全科技示范工程試點。特別是在露天邊坡和尾礦庫穩定性監測、頂板地壓監控以及超層越界勘測等環節,率先采用科技含量高、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術、新工藝和新設備,以提高我省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科技含量和監管能力,提升非煤礦山企業本質安全水平。

(九)建立健全非煤礦山應急救援體系。充分發揮省非煤礦山應急救援指揮中心作用,使其切實擔負起全省非煤礦山救援的指揮、協調、管理工作;相關設區市要在*年內建立完善礦山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負責本轄區礦山救援的指揮、協調、管理工作。各級各部門要根據各自在應急救援工作中的職責,合理安排應急救援組織正常經費及必備的應急救援設備物資購置和更新等資金,出現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所需應急救援工作經費必要時由同級財政預備費解決。加強非煤礦山專業救援隊伍建設,整合救援隊伍,全省培育2—3個救援基地和省級重點救護隊伍;非煤礦山企業要制定應急救援預案,按規定建立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生產規模小的非煤礦山企業可以不建立事故應急救援組織,但應當指定兼職的應急救援人員,并與鄰近的事故應急救援組織簽訂救護協議。

(十)建立健全社會監督機制。各地、各部門和非煤礦山企業應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對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充分發揮工會、新聞媒體和社會公眾的監督作用,進一步落實生產安全事故舉報獎勵制度。

四、明確職責,狠抓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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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嚴厲打擊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行為,努力建立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法治秩序;

(二)全面排查非煤礦山違法違規生產行為,對查出的問題,落實整改責任和整改措施,抓好整治工作,消除隱患;

(三)依法取締和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山;

(四)建立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長效機制;

(五)杜絕較大以上事故。

三、整治重點

以強化安全生產基礎為前提,改善安全生產條件為立足點,有效防范事故,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目標。地下礦山重點整治通風管理、提升運輸、頂板邊幫三大關鍵環節;露天礦山重點消除一面坡和傘檐開采,消除高陡邊坡,杜絕違規爆破。

(一)通風系統

1、強制推行機械通風。建立完善機械通風系統,制定通風管理制度,保證機械通風系統正常使用;

2、配備通風檢測儀器。地下礦山必須配備風機性能檢測儀器和通風檢測儀器,礦山主要用風工作面必須配備風質、風速檢測儀器;

3、建立完整的測風測塵制度。用風工作面、爆破點及其周邊巷道的風質、風量、風速按規程要求檢測并應符合安全要求;

4、存在粉塵危害的地下礦山必須采取有效措施防塵降塵。

(二)提升運輸系統

1、提升運輸系統要符合設計要求;

2、嚴禁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提升設備設施;

3、提升裝置、提升鋼絲繩等應由有資質的檢測檢驗機構嚴格按規定的檢測周期進行檢測檢驗;

4、嚴密防范跑車事故。防跑車要做到一坡三擋,設有躲避硐室;防跑車的阻車器和信號設施要隨時保持有效;

5、斜井提升和放礦車時,井底車場嚴禁作業或有人員停留,井筒內不得有人員行走;

6、提升運輸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合格才能上崗。

(三)頂板管理

1、制定和落實頂板管理制度,建立重點采掘工作面和采空區頂板邊幫管理制度;

2、爆破面及其周邊頂板邊幫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制度;

3、工程地質復雜、有地壓活動的礦山要做好地壓管理和監測;

4、頂板不穩固的采場要及時采取監控手段和處理措施,頂板破碎的要做好支護;

5、加強采空區管理。制定和落實采空區管理制度和處理方案。

(四)露天礦山

1、有開采設計,并按設計要求開采;

2、強制實行自上而下分臺階(分層)開采,嚴禁高陡邊坡、一面坡和傘檐違規開采;

3、除生產型材和規模很小、臺階不高的露天礦山外,強制推廣使用中深孔控制爆破。杜絕掏底崩落、擴壺爆破等違規爆破作業;

4、推廣液壓錘二次破碎、機械化鏟裝作業,嚴禁高陡邊坡和浮石下冒險作業;

5、爆破作業必須符合規程要求,爆炸物品管理必須符合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爆破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合格后才能從事爆破工作;

6、加強邊坡穩定性監測,對有變形和滑動跡象的,采取有效措施,治理隱患;每次爆破后,必須認真清理浮石方能組織生產;

7、加強排土場管理。排土場的排土工藝參數應符合設計規定;按《金屬非金屬礦山排土場安全生產規則》要求建立完善排土場監測系統,排棄土巖時不致因大塊滾石、滑坡、塌方等威脅工業場地(廠區)、居民點、道路等設施安全。

四、具體實施方案

本次專項整治采取宣傳動員、企業自查自改、縣區安監局檢查驗收、市安監局抽查驗收四個階段進行,12月底前結束。

第一階段:宣傳動員,成立領導小組,制定專項整治實施方案,4月底前結束。各縣區安監局要成立非煤礦山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本縣區范圍內的實施方案,明確目標和重點,作出具體要求和時間安排,并組織非煤礦山負責人學習掌握專項整治任務要求,各縣區具體實施方案于4月20日前報市安監局一科。

第二階段:企業自查和整改階段,7月底前結束。各非煤礦山企業要依據有關法規、規程和標準對專項整治的重點內容逐條進行全面徹底自查,礦山企業自查工作必須在5月底前結束,并將自查情況報縣區安監局;對查出的問題,企業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資金、期限和責任人,抓緊時間進行整改,整改工作必須在7月底前結束,并寫出報告,報縣區安監局驗收。

第三階段:縣區安監局指導、檢查、驗收階段,9月底前結束。各縣區安監局要認真對企業自查和整改情況進行復查,指導和幫助非煤礦山企業開展專項整治,隨時跟蹤和掌握非煤礦山企業專項整治進展情況,并在9月底前組織對非煤礦山專項整治的驗收,驗收結束后,寫出專題驗收報告,報市安監局非煤礦山專項整治辦公室。

第四階段:市安監局督查、抽查、驗收階段,10月底前結束。市安監局成立非煤礦山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方玉明,副組長師尚佳,成員李東洋、楊立志、羅本剛,領導小組設辦公室在監管一科,由楊立志負責辦公室日常事務。在非煤礦山專項整治期間,辦公室適時組織對各縣區開展非煤礦山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督查和指導,并在11月份組織對各縣區非煤礦山專項整治工作的驗收,寫出驗收報告,報省安監局,同時做好省局對我市非煤礦山專項整治的驗收準備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非煤礦山專項整治是有效預防和控制事故的重要手段,各縣區安監局和礦山企業要緊緊圍繞國家“安全生產年”的工作部署,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科學發展觀的要求上來,統一到國家安監總局和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上來,進一步增強大局意識、憂患意識,增強責任感、緊迫感和使命感,扎扎實實地開展好非煤礦山專項整治工作,確保整治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過場。

(二)制定方案,落實責任。各縣區安監局要明確任務,穩步推進專項整治工作,確保非煤礦山專項整治工作扎實推進、富有實效。各縣區安監局制定的具體實施方案,要將整治目標分解到非煤礦山企業;各非煤礦山企業制定的整改實施方案,要針對本企業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突出重大隱患排查與治理、重大危險源監控,要對關鍵工藝環節、重點部位和要害崗位的隱患制定明確可行的整改方案。

(三)突出重點,狠抓落實。專項整治重點內容是地下礦山的通風管理、提升運輸、頂板邊幫三大關鍵環節,露天礦山的高陡邊坡和違規爆破。凡上述環節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縣區安監局要一律下達整改指令,到期不整改的,一律停產整頓或提請政府予以關閉。整改指令應于6月底前下達完畢,提請政府關閉的企業名單應于8月底前上報完畢。

(四)掛牌督辦,重點整治。實行專項整治掛牌督辦制度和企業黑名單制度。凡在整治中發生較大以上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嚴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企業,一律實行掛牌督辦,隱患沒有消除的,一律不予換發安全生產許可證,提請政府向社會公布。重大隱患和重點企業,由縣區安監局掛牌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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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十八屆三中全會和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切實增強“底線”思維和“紅線”意識,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提出的各項工作,堅持抓基層,打基礎,苦練基本功。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和安監部門綜合監管,屬地政府屬地監管責任,進一步深化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以點帶面推進礦山企業“五化”建設,提升安全生產保障能力,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建設富裕和諧秀美創造良好安全的生產環境。

二、目標任務

堅決杜絕較大以上安全生產事故,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雙下降”。

三、工作任務

(一)抓管理,進一步提高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1、強化培訓教育。①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班組長必須持證上崗,對以上“四類”人員進行全面清理,采取人對證,證對人辦法,堅決杜絕掛靠,昌名頂替,有名無實等現象;②從業人員必須先培訓后上崗,做到有培訓資料,有考試卷;③主要負責人每二個月召開安全生產會議,分析、查找存在的安全生產問題。

2、強化隱患排查。①牢固樹立“紅線”意識、樹立隱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安全就是企業生命的觀念;②要建立隱患排查長效機制,發現隱患要按“五落實”的要求進行整改,建立好隱患排查臺賬;③建立隱患排查月報制度,每月15日向縣鄉安監部門報送報表;④加強安全管理人員辦公室建設,辦公室做到檔案資料齊全,檔案柜、電腦、打印機、辦公桌齊全,安全管理人員必須一名做到專職專用。

3、強化企業技術力量建設。要配備一名懂礦山相關知識的技術人員,為企業提供技術支撐,規范礦山開采。

4、以點帶面,做好非煤礦山“五化”建設。按照國家省市要求,大力推進非煤礦山“五化”即規模化、標準化、科學化、機械自動化、信息化建設,全縣各個鄉鎮選1-2個礦山先行試點,在試點基礎上總結經驗,全面推廣,進一步提升安全生產保障能力。

(二)繼續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和六大系統建設,提高企業本質安全生產水平。

按照省局要求,今年所有在生產的非煤礦山,50%的選礦廠必須達到安全生產標準化最低以上等級,六大系統建設2014年前所有在生產非煤礦山企業按規范建設到位。按照市局要求,凡是2013年底前未達標的非煤露天礦山必須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停產整改。因此,①凡未達標的企業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大整改力度,加快標準化創建工作;②已達標的企業要堅決按照標準化工作運行,鞏固提升標準化建設成果,提升企業本質安全生產水平,省局將制定標準化復審辦法。

(三)加大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力度,進一步規范生產建設行為。

1、進一步深化非煤礦山“一面墻”整治,鐵手懲治非法違法行為。重點整治內容:無開拓公路、未修路上山、頂部未剝離、未實行自上而下分層分臺階開采。嚴厲打擊:系繩無作鑿巖平臺作業,底部作業,高陡邊坡底部裝運等行為。今年上旬將按省局要求對未經“三同時”的礦山,聘請專家進行設計,進一步規范企業開采行為,使企業開采施工有針對性。

2、強力整治爆破作業,維護周邊村民生命財產安全。①加強爆破隊伍建設,每家礦山培訓1-2名真正能夠掌握爆破新技術的爆破員;②做好全縣礦山爆破單體設計,杜絕爆破的隨意性,火工產品的領取不能突破設計上限;③爆破作業單位,要嚴格按照規程操作,做好爆破前的驗孔,警戒等工作,凡是違反設計要求的,一律不得爆破作業;④嚴格執行公安部門取消電雷管規定,凡是爆破對周邊村民房屋有影響的礦山一律推廣使用高精度雷管,并實行分段爆破。

3、深化地下礦山采空區坍塌、冒頂片幫、中毒窒息、火災爆炸專項整治。企業要成立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嚴格落實規范要求,對照設計開展自查自糾,對查出的問題要嚴格按照“五落實”要求進行整改。具體整治內容按省市要求進行。

(四)以露天礦山延期換證為契機,進一步做好整頓關閉和打非治違工作。

按照縣人民政府2012-2015年整頓關閉工作方案要求,我縣總計要關閉22家,最終保留51家礦山,2013年我縣已關閉11家,還有11家任務。今年我縣大部分礦山9月份需延期換證。對相鄰礦山安全距離不夠、“一面墻”開采、多年停產企業將按市局要求一律不予換證,并報請縣政府予以關閉。繼續對“打非治違”工作保持高壓態勢,重拳打擊國務院安委辦公布的非煤礦山領域12種非法違法行為,進一步規范、維護全縣的非煤礦山開采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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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強化政治引領,落實、總理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深入開展縣自然資源局安全生產整治三年行動,把解決問題、推動責任落實作為整治的關鍵,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監管體系,提高執法水平,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營造安全穩定的生產環境。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為期三年的安全生產整治行動,結合安全生產日常監管工作,進一步強化全縣國土空間規劃管控措施,推進全縣礦產資源開發,持續整治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加強地質勘查、測繪行業管理,全面提升全縣自然資源領域安全生產管理水平,規范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秩序,切實維護好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三、組織領導

為加強縣縣自然資源局安全生產整治三年行動的組織領導,成立縣縣自然資源局安全生產整治三年行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四、工作內容和重點任務

(一)強化國土空間規劃管控。組織編制縣級國土空間規劃并組織實施,在國土空間規劃的指導和約束下,落實好安全生產的相關要求。做好全縣范圍內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消防基礎設施等高危行業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審批工作。(負責任股室:國土綜合利用股、行政審批股)

(二)推進礦業開發轉型升級??茖W編制實施縣第四輪礦產資源規劃,提高我縣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規?;?、集約化水平,大幅減少小型(生產規模)礦山數量,加快推進綠色礦山建設,引導礦山企業加大科技創新投入,淘汰落后開采技術與設備,推進建設數字化礦山,提升礦山企業安全生產水平。(責任股室:自然資源綜合管理股)

(三)加強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監管。完善安全生產和辦公室管理制度、健全非煤礦山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制度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制度,貫徹落實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監督管理文件,進一步規范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秩序。深入排查我縣非煤礦山存在的安全生產隱患,建立問題臺賬,明確整改要求和時限。結合日常監督管理工作,嚴格落實“雙隨機,一公開”制度,積極推進“強監管嚴執法”、露天礦山綜合整治、礦產衛片執法等專項工作,重點整治無證勘查開采、持勘查許可證采礦、越界勘查開采以及非法轉讓探礦權、采礦權等違法違規行為。嚴格地下開采礦山主體資格管理,嚴禁以分包、轉包等工程建設名義開發利用礦產資源。做好我縣地質勘查、測繪行業日常監督管理。(責任股室:自然資源綜合管理股、政策法規及執法監督股)

(四)提高“打非治違”執法水平。加強礦產資源執法培訓力度,提高執法水平。加強我縣礦山監督檢查工作,按照停產整頓、關閉取締、上限處罰、追究法律責任“四個一律”嚴格執法,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嚴格執行行政處罰裁量標準,防止隨意執法、標準不一,確保執法公開、公平、公正、標準、合法。強化行政執法處罰、行刑銜接、失信聯合懲戒、約談警示、公開曝光等措施,嚴格責任追究。(責任股室:自然資源綜合管理股、政策法規及執法監督股)

五、時間安排

從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為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2020年6月)。按照州自然資源局、縣安委會總體安排和要求,制定縣自然資源局安全生產整治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確定工作目標,明確各股室的責任分工,全面部署和開展專項整治行動。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

各責任股室依照本方案要求,結合日常工作,全面排查我縣非煤礦山安全生產隱患,建立問題臺賬,明確整改責任和整改要求,及時完成整改任務;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堅(2021年)

根據工作進展情況,及時總結歸類,明確整治的重難點及下一步方向,加大重點問題專項整治攻堅力度,落實和完善治理措施,促進我縣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水平上臺階,確保打非治違工作取得實效,國土空間利用格局得到進一步優化。

(四)鞏固提升與成果匯報(2022年)

采取措施鞏固縣自然資源局安全生產整治三年行動所取得的成果,確保隱患不反彈;將行動取得的成果收集整理,形成年度工作報告及時上報。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加強縣自然資源局安全生產整治三年行動的組織領導,成立縣自然資源局安全生產整治三年行動領導小組,堅持問題導向,明確問題清單、任務清單、責任清單、效果清單,定期聽取工作情況匯報,研究推動重點工作,確保各項任務穩步推進、按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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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月,我市職責范圍內共發生各類生產安全事故起,死亡人,受傷人,直接經濟損失萬元,與去年同期相比分別上升%、%、%、%。事故死亡總數占總控指標的%。其中:交通事故死亡人,占該項控制指標的%;工礦企業死亡人,超出該項控制指標的%;建筑安全死亡人。

二、安全生產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切實履行職責,精心組織安排,全面加強安全生產領導。

安全生產工作事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事關改革開放穩定大局,事關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進程,也是我們黨先進性和執政理念的重要體現,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全面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地區安全生產工作部署,依法履行職責,與經濟工作同安排、同檢查、同落實,全面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一是全面安排部署安全生產工作,下發了全市安全生產工作安排意見、專項整治總體實施方案、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實施意見及“安全生產月”活動實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二是先后召開了次全市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及時傳達上級有關會議精神,全面分析研究解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對各項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再安排再部署;原創:同時針對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多發的勢頭,召開了次全市非煤礦山專題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全力推進整治工作深入開展。三是在節假日和重大社會活動期間,及時成立督查組,加強監督檢查,督促、指導各部門單位企業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工作。

(二)全面落實責任,及時跟蹤督查,強化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追究體系管理。

今年,我市按照地區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要求,狠抓落實,進一步強化了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追究體系管理。一是制定了《××××年綜合目標管理責任書》,并簽訂到各鄉鎮、街道、市直各系統黨委黨組,同時各鄉(鎮)、街道、部門又把安全生產責任制簽訂到了所轄村(居)委會、站所和基層企業,并督促企業將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到了一線各環節和各崗位,從而進一步強化了基層黨委、政府、村(居)委會、企業的安全生產責任。二是制定了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實施意見,對全市安全生產考核實行“一票否決”。三是由市安委辦組織相關部門,對各鄉(鎮)、街道、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季度督查,并就存在的問題在全市進行了通報。四是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對道路交通、非煤礦山、建筑等生產安全事故認真組織開展調查,采取行政、經濟、法律等各種手段,嚴肅追究責任者,并及時召開通報會,警示教育企業業主和從業人員,增強防范事故的責任意識和主動性。

(三)強化監管整治,狠抓措施落實,深入開展專項整治和大檢查。

按照地區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檢查要求,今年我市各部門及時制定檢查整治方案,明確目標,突出重點,采取有力措施,嚴格檢查嚴格整治,全面推動項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深入開展,大力開展“百日安全生產”活動,并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了次安全生產大檢查。在檢查整治中,我市始終把非煤礦山和道路交通安全作為檢查整治重點,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加大對非煤井建及生產許可礦山的日常監管力度,嚴格控制非煤礦山采礦許可的審批發放,嚴厲整治無證開采、不具備基本安全生產條件、未取得井建及生產許可礦山;加大對國道線、省道線和市區道路交通的安全監管;加大對消防、建筑、?;⑹称沸l生、農機、教育、工業企業等行業的安全監管整治。

截止目前,全市專項整治和大檢查工作已累計檢查各類機動車輛萬多臺次,糾正違章萬多人次,處罰違章萬多起;檢查各類企業、商戶多家(次),其中:非煤礦山企業多家(次),危化從業單位多家(次),食品經營戶多家(次),工業、建筑企業多家(次),人員密集場所多家(次),個體工商戶多家(次)。下發各類整改指令達多份,提出整改意見達多條。

(四)積極營造氛圍,狠抓宣傳教育,努力提高全民安全素質。

今年我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以冬季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安全生產月”活動為契機,大力營造宣傳教育氛圍,突出道路交通、非煤礦山、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規及生產、生活常識,全方位多層次開展了各種形式的安全生產宣傳活動。一是在全市“安全生產月”期間,緊緊圍繞“遵章守法,關愛生命”這一活動主題,在認真配合地區開展安全咨詢日、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演練和安全校園項活動的同時,結合我市實際情況,以政府副市長在電視新聞媒體安全生產的講話為序幕,組織公安、經貿、建設、機關工委等部門及各鄉(鎮)、街道、企業開展了演講比賽、知識競賽、廣告宣傳、培訓教育、消防文藝晚會、宣傳車上街、少年消防警校、小手拉大手交通法規同遵守、“應急演練進企業”、安全社區、鄉鎮、企業等項活動,將宣傳教育活動覆蓋到全社會。二是積極開展冬季百日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交通安全“五進”、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及農機安全等宣傳教育活動。三是在自治區《安全生產法》執法檢查組檢查期間,加強對《安全生產法》的宣傳,在主要街道懸掛宣傳橫幅,發放宣傳單。四是加強非煤礦山、建筑等高危行業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力度。五是充分利用廣播、電視新聞及有線電視網絡等宣傳媒體,多渠道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各類活動累計組織群眾、職工、干部觀看安全音像制品和安全課多場次,出動宣傳車多車次,開展救火演習場次,指導企業開展應急救援演練家次,發放各類宣傳資料萬多份,懸掛橫條幅多條次,彩球個,展出各類宣傳圖版達多場次,張貼事故宣傳畫多張,培訓特種工、企業負責人達多人。

(五)認真組織籌備,協調聯動配合,全力開展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為有效檢驗《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效性,我市組織安監、公安、衛生、建設等部門聯合行動,在認真分析研究事故應急救援演練各要素、各環節的基礎上,將人員密集公眾場所領先大廈作為實地救援演練單位,認真組織籌備,制定切實可行的實地演習方案,并于月份多次組織開展實地模擬演練,×月×日正式開展應急救援演習。通過演練,真實模擬了事故報警、人員疏散、重特大生產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啟動及部門協調組織開展事故應急救援的全過程,有效檢驗了我市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企業應急預案的可行性和操作性,進一步明確了各相關救援部門在應急救援工作中的責任和任務,增強了各救援部門的配合銜接能力,并使企業職工和觀眾學習、掌握了火災事故應急逃生技能,起到了擴大宣傳的作用;同時通過演練查找出應急救援預案報警、人員疏散、救援配合、保護措施及事故恢復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對修改完善應急救援預案,提升我市對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處理的能力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六)落實防范措施,立足隱患治理,確保重大社會活動和隱患單位安全。

在節假日和重大社會活動期間,我市加強安全監管力度,對元宵花燈展及各部門、單位、企業舉辦的各類較大公眾聚集活動,都組織公安、安監等相關部門強化交通、消防等安全監管,并按照“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責令活動單位制定應急救援預案,落實人員措施加強組織管理,確保活動正常有序開展;同時針對友誼路批發市場、豐茂市場、領先商廈等重點公眾聚集場所和重大隱患單位,由市公安消防、安監等部門落實人員措施,深入企業經營場所,全面檢查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落實情況,并督促企業及時開展自檢自查,規范安全經營行為,加強市場商廈日常安全管理。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車輛駕駛員存在僥幸心理,違章超速、逆向行駛;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識淡薄,遵紀守法自覺性不高,造成道路交通事故頻發。二是對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監管力度不夠,防范措施落實不力,致使生產安全事故頻發。三是企業管理負責人安全責任落實不到位,規章制度流于形式,“三違”現象在企業不同程度存在。四是非煤礦山企業點多、面廣、線長,企業職工流動性大,專業技術人員不足,安全設施投入不足。

四、今后工作重點

(一)進一步深化九大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和大檢查工作,突出抓好非煤礦山、道路交通、公眾聚集場所消防安全、危險化學品等領域安全整治。非煤礦山整治要嚴格落實《關于加強哈密市非煤礦山安全與生產管理的決定》和專項整治要求,加大非煤礦山安全監管;道路交通要充分發揮交警、協管員作用,加大國道線、省道線、市區道路監管力度,遏制事故多發的勢頭;原創:消防安全和危險化學品安全要加大對重點單位的監管整治。

(二)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動態管理,及時開展安全生產責任制督查,督促各簽約單位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指導、幫助各簽約單位總結創新工作思路,落實各項措施,依法開展安全生產檢查整治,并做好年終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

(三)繼續利用各類宣傳媒體,全力做好道路交通、非煤礦山、消防、農機、建筑等安全生產政策、法規及安全常識的宣傳教育,積極引導和推動全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深入開展。

(四)督促、指導各鄉(鎮)、街道、部門、重點企業開展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演練,進一步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