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選拔任用考察材料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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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一、加強學習,認真貫徹執行
我單位召開專題會議,認真學習《干部選拔條例》和四項監督制度,并作廣泛宣傳,在領會、掌握精神的基礎上,認真貫徹執行,把精神落實到工作實處,務必取得成效。
二、對照文件,規范選拔任用
我單位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嚴格按照《干部選拔條例》和四項監督制度規定確定干部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和任職資格,經過民主推薦確定考察對象,進行考察預告??疾旃ぷ鲊栏癜匆幎ㄟM行,考察材料的內容符合《干部選拔條例》要求,按規定醞釀、討論決定干部。在干部任職前進行公示,虛心接受群眾監督。
三、加強監督,嚴防不正之風
我單位十分重視干部選拔任用的監督工作,加強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檢查監督,加大工作力度,防止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主要采取2項措施,一是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每道程序,都有紀檢監察干部參加,加強程序監督;二是公開干部選拔任用情況,破除干部選拔任用神秘化觀點,凡應當公開的,都公開,接受群眾監督。由于加強監督,嚴防不正之風,我單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取得較好成績,群眾反映良好。
四、認真做好“一報告兩評議”工作
我單位十分重視“一報告兩評議”工作,及時向本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報告2014年本單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一報告兩評議”結果,向中層干部通報“一報告兩評議”結果。召開專題會議,對“一報告兩評議”結果進行綜合分析,廣泛聽取班子成員、中層干部和群眾的意見與建議,把這些意見與建議采納到實際工作中。我單位還就存在的不足問題召開專題會議進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徹底整改到位。
五、仔細自查,切實整改提高
我單位始終認為干部選拔任用是一項嚴肅認真的工作,要以對黨、對人民負責的態度切實搞好,要用發展的眼光看待自身存在的不足與差距。為此,我單位對2012年度本單位執行《《干部選拔條例》情況進行自查。通過自查,發現了存在的問題,主要是聽取班子成員、中層干部和群眾的意見與建議時,記錄不全,對意見與建議梳理、歸納欠仔細欠完整,影響了采納與整改。這些情況作了認真整改,在2013年度本單位執行《《干部選拔條例》時作了加強,取得較好效果。
六、落實“四權”,提升認可程度
篇2
一、人選提出
第一條選拔任用機關部門中層干部必須按照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批準的內設機構和中層干部職數進行選配。
第二條機關部門中層干部職數出現空缺,或因輪崗、交流、回避等需要充實調整的,黨委(黨組)書記和行政主要負責人應事先協商,取得一致意見。
第三條選拔任用機關部門中層干部,必須經過民主推薦提出考察對象。民主推薦包括會議投票推薦和個別談話推薦。民主推薦由黨委(黨組)組織。
民主推薦由下列人員參加:
(一)機關部門領導班子成員;
(二)局機關內設機構全體人員;
(三)機關直屬單位、派出機構負責人;
(四)其他需要參加的人員。
民主推薦應當經過下列程序:
(一)召開推薦會,公布推薦職務、任職條件、推薦范圍,提出有關要求;
(二)填寫推薦票;
(三)對不同職務層次人員的推薦票分別統計,綜合分析。
第四條黨委(黨組)對民主推薦的結果進行綜合分析后,研究確定考察對象。確定考察對象時,民主推薦的結果是重要依據之一,防止簡單地以票取人。沒有經過民主推薦或民主推薦不集中的,不得列為考察對象。
第五條個人向組織推薦機關部門中層干部人選,必須負責地寫出推薦材料并署名。經黨委(黨組)審核后,按照規定程序進行民主推薦。所推薦人選不是所在單位多數群眾擁護的,不得列為考察對象。
考察對象人數一般應當多于擬任職務人數。
二、考察
第六條考察由組織人事科(或承擔組織人事職能的科室,下同)負責。
第七條考察中層干部擬任人選,應當經過下列程序:
(一)組織考察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
(二)向單位黨委(黨組)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匯報考察工作方案;
(三)根據考察對象的不同情況,通過會議或書面的方式在機關內或所在單位干部考察預告,將考察對象、考察時間、考察方式和內容以及考察組成員、聯系方法等內容預先向考察對象所在單位公告;
(四)采取個別談話、發放征求意見表、民主測評、實地考察、查閱資料、專項調查、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法,廣泛深入地了解情況;
(五)考察組將考察情況進行綜合分析,提出中層干部調整初步意見,由組織人事科向黨委(黨組)書記和行政主要領導匯報后,提出任用建議方案。
第八條考察擬任人選,個別談話和征求意見的范圍一般為:
(一)機關部門領導班子成員;
(二)機關部門中層及以上干部;
(三)考察對象所在科室(單位)全體成員;
(四)其他有關人員。
對需要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考察對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審計。
第九條考察組由兩人以上組成??疾烊藛T應具有較高的素質和相應的資格??疾旖M負責人應由思想政治素質好、有較豐富工作經驗并熟悉干部工作的人員擔任。
實行干部考察工作責任制。堅持誰考察誰負責原則??疾旖M必須堅持原則,公道正派,深入細致,如實反映考察情況和意見,并對考察材料負責。考察材料必須寫實,全面、準確、清楚地反映考察對象的情況,內容包括:基本情況,德、能、勤、績、廉方面的主要表現和主要特長,主要缺點和不足,以及民主推薦、民主測評情況。
三、醞釀
第十條中層干部職務擬任人選在提交黨委(黨組)討論決定前(或呈報前)應充分醞釀。屬雙重管理的中層干部任免,主管方應事前征求協管方意見,進行醞釀。
第十一條黨政主要領導分設的部門在黨委書記、局長、黨委副書記中醞釀,其他的在黨委(黨組)書記、副書記中醞釀,根據醞釀情況提出黨委(黨組)會干部調整討論方案。
四、討論決定
第十二條選拔任用機關部門中層干部,由黨委(黨組)會集體討論作出任免決定(任免意見)。
第十三條黨委(黨組)會由黨委(黨組)書記主持,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員到會。分管干部工作的領導或組織人事科長介紹干部討論方案形成情況、調整、任用理由及考察情況。到會成員就干部任免事項進行討論應逐人逐個表明意見,應當發表同意、不同意或緩議等明確意見;表決可采取口頭表態、舉手表決或無記名票決等方式進行。如意見分歧較大或有重大問題不清楚的,應暫緩表決。對影響作出決定的問題,會后應當及時查清,避免久拖不決。
第十四條黨委(黨組)有關干部任免的決定,需要復議的,須經二分之一以上的黨委(黨組)成員同意后方可進行。
第十五條黨委(黨組)對紀委副書記、組織人事科科長、副科長、監察室主任等職務任免的意見需報市委組織部審批。報批時必須呈報黨委(黨組)的請示并附干部任免表、干部考察材料、本人檔案和黨委(黨組)會議紀要、討論記錄、民主推薦材料。
不準臨時動議決定干部任免。未經組織考察的擬任中層干部的人選,黨委(黨組)會不予討論決定。
黨委(黨組)討論決定中層干部任免會議須由專人用專用記錄本記錄,具體要求按照市委組織部《關于進一步規范黨委(黨組)討論決定干部任免會議記錄的通知》(溧組發[**]40號)執行。
五、通氣談話
第十六條由黨委(黨組)書記、行政主要領導、分管領導或委托組織人事科室負責人與被任免的中層干部見面談話。
調整、任用的機關部門中層干部的見面談話,應反饋組織考察情況,肯定成績,指出不足,提出要求。
六、辦理任免
第十七條實行機關部門中層干部任職前公示制度。對擬提拔任用的干部在黨委討論決定后、下發任職通知前,在本機關部門或所在工作單位內公示,公示時間一般為7天。公示內容和要求參照市委《關于黨政領導干部任前公示制的試行意見》(溧委發[2000]68號)規定。公示結果不影響任職的,辦理任職手續。
第十八條黨委(黨組)決定任免的機關部門中層干部,由黨委(黨組)或行政行文任免。并按規定及時報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備案。
第十九條競爭上崗是中層干部選拔任用的方式之一,在機構改革中內設機構重新設置或內設機構中層干部三分之一以上作調整時,必須實行競爭上崗,競爭上崗應當經過下列程序:
(一)公布職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基本程序和方法等;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三)統一考試、民主測評;
(四)組織考察,研究提出人選方案;
(五)黨委(黨組)討論決定。
具體程序仍按溧委辦[1999]49號文件執行。
篇3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任前公示制,是指將市委或市委組織部集體討論研究確定的擬提拔任用的干部的有關情況,通過一定的形式,在一定的范圍和期限內公布,廣泛聽取群眾對公示對象的反映和意見后,再正式實施對干部任用的工作制度。
第三條領導干部任前公示,由市委組織部負責組織實施。
第四條實施任前公示的對象,是市委及市委組織部擬提拔任用的二級局副職以上的干部人選(特殊崗位除外)。
第五條任前公示的內容一般包括公示對象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籍貫、學歷學位、政治面貌、現任職務等情況。
第六條任前公示的范圍分別為:擬提拔任職的領導干部人選,原則上應面向社會公示;擬提拔擔任非領導職務的人選,一般在本單位或本系統內公示,根據崗位情況也可在更大范圍內征求群眾意見。
第七條公示方式主要有:
(一)以文件形式發出公示通知并通過有關會議公開傳達;
(二)在擬提拔任用干部的工作部門、工作單位所在地張貼公告;
(三)通過新聞媒介(包括報紙、電視臺、廣播電臺)等公告。
以上公示方式,可以單獨采用,也可以合并采用。
第八條任前公示的期限一般為7天左右,也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延長公示時間。
第九條公示程序由四個步驟組成:
(一)市委或市委組織部按干部管理權限研究確定擬提拔任用人選;
(二)市委組織部以一定方式實施公示;
(三)以市委組織部為主受理群眾意見,調查核實群眾反映的問題,并向署名或當面反映問題的群眾反饋有關情況;
(四)根據調查核實情況,由市委或市委組織部按管理權限決定是否實施對干部的任用。
第十條任前公示期間,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可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向市委組織部反映公示對象在德、能、勤、績、廉等方面存在的問題,但不得捏造事實,誣陷他人。對故意誣告陷害公示對象的,視情節輕重予以嚴肅處理。
公示對象要正確對待公示,以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的態度,正確對待群眾意見,自覺接受群眾監督,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撓群眾反映情況,更不準打擊報復。
市委組織部在實施任前公示過程中,要注意調動群眾參與的積極性,保護好敢于反映真實情況的群眾。對群眾反映的問題要做好建檔保密工作。調查核實要切實做到重事實、重證據,注意方式、方法,防止在做出正式調查結論前由于信息擴散而對干部造成不良影響。
第十一條對公示期間群眾反映的問題,區別不同情況作如下處理:
(一)對組織上已經掌握的或作過結論的問題,如果沒有新的實質性內容,不再重復調查;
(二)對組織上沒有掌握的一般問題,由市委組織部進行調查核實;
(三)對性質嚴重、內容具體、線索比較清楚的重大問題,由市委組織部會同市紀檢監察及相關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進行調查核實。
第十二條群眾反映的問題經過調查核實后,對公示的擬用人選區分不同情況作如下處理:
(一)所反映的問題失實的,或屬于一般性缺點、錯誤不影響提拔任用的,辦理任用手續;
(二)對在政治立場、思想品質、廉潔自律等方面存在嚴重問題的,按管理權限經市委或市委組織部復議后不予任用,其中屬于違紀違法的,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三)反映的問題性質比較嚴重,一時難以查實但又不能輕易否定的,暫緩任用。暫緩任用的時間一般不超過三個月。三個月內仍未查實的,由公示對象本人寫出負責任的書面說明,經市委或市委組織部研究認為不影響任職的,可辦理任職手續,并將有關材料歸入個人檔案備查。以后如經查實反映的問題確屬存在并影響任職的,解除所任職務并按照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第十三條任前公示是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程序的一個重要環節,在干部選拔任用中必須全面地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暫行條例》,認真做好民主推薦、考察、醞釀、討論等工作,不能因實施任前公示而簡化干部選拔任用的程序和方法,也不能用任前公示代替對干部的民主推薦和組織考察。
篇4
一、基本原則
1、黨管干部原則;
2、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原則;
3、群眾公認、注重實績原則;
4、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原則;
5、注重發展潛力、重視培養提高原則;
6、結構優化、動態管理、備用結合原則。
二、名額分配辦法
本次主要推薦分局中層副職(非副科級副所長、副中隊長,以下同)后備干部人選,具體分配名額為:財源、岱廟、泰前執法所各分配2個名額,上高、徐家樓、省莊執法所和戶外廣告執法中隊、分局機關各分配1個名額。
三、中層副職后備干部的資格和條件
中層副職后備干部除具備《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資格和條件以外,還應具備以下資格和條件:
1、政治堅定,品德高尚,身體健康。
2、參加工作兩年以上。
3、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
4、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均在稱職以上等次。
四、推薦程序和辦法
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黨政領導班子后備干部工作規定》的有關規定,按照安排部署、資格審查、民主推薦、討論呈報、組織考察、研究確定、公示反饋等程序進行。
(一)安排部署。召開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會議,印發《區分局民主推薦中層后備干部實施方案》,對分局中層副職后備干部調整補充工作進行安排部署。
(二)資格審查。由各推薦單位對符合條件的人選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時,要與上級人事部門溝通,進一步核查干部的年齡、學歷和近三年考核結果等信息。對資格審查合格者在本單位進行公示。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選拔的全過程,如發現有弄虛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參選資格。
(三)民主推薦。各單位根據分配的名額,按要求組織開展民主推薦工作。參加民主推薦的范圍為本單位全體干部隊員。實際參加民主推薦的人數要達到應參加人數的80%以上,推薦得票率達到60%以上者,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四)討論呈報。各單位根據民主推薦情況和平時掌握情況,充分醞釀討論,集體研究,按分配名額提出后備干部建議人選名單,以正式文件報分局黨總支。上報材料包括:推薦報告(推薦報告中要寫明參加民主推薦的范圍、得票及排名情況,并附《中層副職后備干部民主推薦情況匯總表》)、《中層副職后備干部人選情況登記表》、《中層副職后備干部推薦人選名單》及中層副職后備干部推薦人選的現實表現材料。
(五)研究確定。對各單位呈報的建議人選分局黨總支進一步核實其個人信息,并綜合民主推薦、現實表現等情況研究確定,列入中層副職后備干部庫。
(六)公示反饋。對分局黨總支研究確定的分局中層副職后備干部人選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對沒有不良反映或有反映但經查證無影響的,列入分局中層副職后備干部名單,并由分局黨總支以書面形式向推薦單位反饋。
五、紀律要求
1、各單位要切實遵守干部人事紀律,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嚴格審查資格條件,認真組織開展民主推薦和考察工作,對不按規定程序、資格條件和要求推薦的單位,要追究主要領導的責任。
篇5
一、選拔任用條件
局系統中層干部職務實行委任制,基層水利農機站站長參照中層正職規定執行。中層干部人選,原則上在公務員中選拔產生。確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況的,也可在事業人員中產生。
(一)基本條件
l、思想政治素質好,政治立場堅定,認真學習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組織觀念和大局觀念強,廉潔自律。
2、事業心強,工作勤奮積極,實績比較明顯,在群眾中有較高的認可度。
3、有一定的組織領導能力,具備勝任中層干部職務所需的文化水平、專業知識和工作經驗。
4、身體健康。
(二)資格條件
1、初任中層正職(或享受正職待遇)的,一般應在水利農機系統工作五年以上,且任副職兩年以上;初任中層副職(或享受副職待遇)的,一般應在水利農機系統工作三年以上。
2、初任中層正職(或享受正職待遇)的,男年齡一般應在四十四周歲(含)以下,女年齡一般應在四十二周歲(含)以下;初任中層副職(或享受副職待遇)的,男年齡一般應在四十二周歲(含)以下,女年齡一般應在四十周歲(含)以下。
3、初任人員應具有大專以上學歷。
4、德才表現較好,近三年年度考核評定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且在機關考核得分中名列前茅。
5、參加系統內中層崗位競爭上崗的人員,應符合設定的其他具體條件。
6、特別優秀的年輕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破格提拔按照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二、選拔方式
(一)直接選拔
中層干部的選拔任用一般采用直接選拔的方式進行。
1、民主推薦。民主推薦包括投票推薦和個別談話推薦,特殊需要的崗位人選,可以由組織推薦提名。局黨委在民主推薦的基礎上,研究確定考察對象。民主推薦結果在一年內有效。
2、組織考察。局人教科會同有關科室依據干部選拔任用條件和不同崗位的職責要求,采取個別談話、發放征求意見表、民主測評、實地考察、專項調查、同考察對象面談等各種方式,多角度、多層次、多渠道地全面考察和識別被選拔干部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情況,重點考察思想政治素質和工作實績,最后形成書面考察報告。
3、黨委研究。局黨委成員討論決定任免事項,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到會,在聽取對擬任人選考察情況介紹并充分討論的基礎上進行表決,贊成人數達到應到會人數半數以上的為通過。未通過人選一般不再提名為同一職位人選,確需再次提名為同一職位人選的,原則上應在一年以后。
4、談話和公示。對決定任用的中層干部,由局黨委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會同職能科室負責人同本人談話。擬任人選通過有關途徑公示,公示期一般為七天,公示期內對公示人選有異議的,由有關部門對反映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并將結果報局黨委研究。公示結果不影響任職的,辦理任職手續。
5、辦理任用手續。由局黨委主要負責人簽署任職文件,在公布后將任職文件送市人事局(編辦)備案,并及時將《干部任免審批表》歸入干部本人檔案。
(二)競爭上崗
結合我局內設機構及人員變動情況,在核定的中層干部職數內,對部分空缺職位和新組建職位,可采取競爭上崗的方式進行選拔任用。競爭上崗方式的具體條件、實施辦法等,在組織競爭上崗前確定和公布。
三、任免
(一)試用期制
新任的中層干部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為12個月。在試用期間工作出現重大失誤或犯有嚴重錯誤不宜繼續試用的,提前結束試用期,并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二)任免時間的計算
中層干部任免時間以局黨委集體討論決定任命之日起計算,并在文件中注明。
(三)任用調整
1、調整的有關程序,參照上述任用程序中的黨委集體討論決定、談話方式進行。免職文件視為擔任職務的終止。
2、中層干部在任職期間,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過以上處分的;或年度考核為不稱職;或連續兩個年度考核為基本稱職的;連續三個年度考核排名為末位的;或無正當理由并經反復教育仍拒不服從組織有關決定的,根據情況應予以降職或撤職。
3、在任職期間,因故不能繼續履行職務或個人提出辭職要求的,應予以調整或解職。
辭職分為自愿辭職、引咎辭職和責令辭職。干部因個人或者其他原因,可以申請辭去現任職務或公職;干部因工作嚴重失誤、失職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影響,或對重大事故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等,不宜再擔任現職,本人應引咎辭去現任職務;干部因工作態度、能力及其他原因不適合擔任現職的,責令其辭去現任職務。
辭職應按照干部管理有關規定辦理,在辭職辦理審批期間或者組織決定其暫緩辭職期間不得擅自離職。
4、降職、引咎辭職、責令辭職的干部,在局系統新的崗位工作兩年以上,實績突出,符合選拔任用條件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重新聘任為中層職務。
5、到齡退職
①局系統中層干部退職年限為男滿五十周歲,女滿四十八周歲。
②中層干部到齡退職手續一般一年辦理一次。
③中層副職干部到齡退職后,原則上在所在退職單位安排工作;中層正職干部由局協調安排工作。
④特別優秀的中層干部由局黨委視工作需要專門商定延長任職時間。
四、日常管理
(一)教育培訓
根據中層干部需求和崗位要求,把理論學習、知識拓展、能力培養、黨性鍛煉四個方面內容貫徹其中,不斷加強理論和業務知識的學習,切實提高適應崗位的能力水平。局黨委將根據中層干部狀況擇機進行集中培訓。
(二)年度考核
中層干部選拔任用后,局每年組織一次考核測評,考核形式包括述職述廉等活動。對年度考核排名末位或情況不佳的,及時采取談話、誡勉等教育措施。年度考核材料歸入干部個人檔案。
五、交流輪崗
(一)條件
現任中層干部只要符合以下三個條件中之一的,原則上要進行交流輪崗:
1、在同一職位連續任職滿十年的;
2、經考核認定不適宜繼續在原職位任職的;
3、其他需要交流輪崗的。
(二)途徑
1、中層干部的交流輪崗,一般在局機關不同科室之間或機關與基層之間或基層與基層之間進行。
2、同一科室或站的正副職一般不同時交流輪崗。
篇6
一、選拔
(一)選拔任用開發區黨委下屬的辦、局、公司干部職工,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1、黨管干部原則;
2、德才兼備、任人唯賢原則;
3、群眾公認、注重實績原則;
4、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5、民主集中制原則;
6、依法辦事原則。
(二)選拔任用辦、局、公司干部要定向選拔,不能因人設事,不能隨意增加職數。
(三)各辦、局、公司的干部應從同級后備干部中擇優選拔,提任正職的,一般應經過副職崗位的實踐鍛煉;提任副職的,一般應有兩年以上工作經驗,并具有高中、中專以上文化程度,身體健康。
(四)各辦、局、公司干部應逐級提拔,特別優秀的中青年干部或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破格提拔的應按有關規定辦理。
二、民主推薦
(一)選拔任用辦、局、公司干部,應當經過民主推薦。黨委要在民主推薦的基礎上集中研究確定考察對象,民主推薦結果作為確定考察對象的重要依據。得票過少者,一般不能確定為考察對象。
(二)民主推薦參加對象由分管領導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三)推薦辦、局、公司干部,可以采取組織推薦、群眾推薦、個人自薦和考試、考核相結合的方法。
三、考察
(一)考察對象人選數一般應多于擬任職務人數。
(二)考察內容根據不同職務工種,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績,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和思想政治素質。
(三)考察應縱橫結合,采取多種方式、多層次、多渠道地進行,要廣泛地聽取有關方面的意見和反映。
(四)考察應當經過下列程序:
1、采取個別談話、民主評議或民意測驗、同考察對象面談、查閱有關檔案資料等方法,廣泛了解情況,掌握第一手資料;
2、綜合分析考察情況,對考察對象德才素質做出評價;
3、撰寫考察資料;
4、考察組應以書面材料向開發區黨委匯報考察情況;
5、考察必須堅持原則,公道正派,實事求是地反映考察情況和意見,并對考察意見負責。
四、討論決定
(一)干部的選拔任用,由黨委集體討論作出任免決定,或者決定提出推薦意見。
(二)黨委討論決定任免事項,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員到會,到會成員對任免事項應發表同意、不同意或暫緩等明確意見,意見分歧較大或者有重大事項不清楚時,應暫緩作出決定,對影響作出決定的事項要及時查清,提交下次黨委會討論。
(三)黨委討論干部任免,以應到會黨委過半數同意形成決定。
(四)經集體討論決定任免的干部,黨委成員個人有不同意見,可以保留或向上級反映,但無權否決。如原擬任人選被否決,應按照規定程序重新提出人選,不能臨時動議。
(五)對決定任免的干部,由黨委指定專人同其談話。
五、交流、回避
(一)實行干部輪崗交流制度。輪崗交流的主要對象是:因工作需要輪崗交流的;需要通過輪崗交流豐富領導經驗、提高領導水平的;因其他原因需要輪崗交流的。
(二)擔任機關科室領導職務滿5年,或在同一科室擔任副職、正職滿8年的,一般應當輪崗交流。
六、紀律與監督
(一)選拔任用辦、局、公司干部,必須嚴格按照本制度的各項規定執行,并應遵守以下紀律:
1、不準以領導圈閱等形式代替黨委集體討論決定干部任免;
2、不準臨時動議決定干部任免;
3、不準個人決定干部任免,個人不能改變黨委集體作出的干部任免決定,有關干部任免的決定,在通知下發之前需要復議的,必須經黨委二分之一以上領導成員同意方可進行;
4、不準以任何方式向外泄露醞釀、溝通、討論干部的情況;
(二)對拒不服從組織調動和交流決定的,依照有關規定就地免職或者降職使用。
(三)對選拔任用干部工作中的違紀行為,可向上級黨委及組織人事部門、紀檢監察機關檢舉、申訴。
篇7
加強對干部的管理與監督,為了全面、客觀、公正、準確地考核中層干部政治業務素質和履行職責的情況。推動基地的改革與發展。根據《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暫行規定》結合年度工作計劃,經研究決定近期對經理(含)以上中層干部進行年中考核,為做好這項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核工作原則
⒈客觀公正原則:考核采取定量分析與定性評價相結合方式,力求對干部進行客觀公正評價。
⒉注重實績原則:依據干部的任前目標和崗位職責,實事求是地對其德、能、勤、績、廉進行考察,重點考察干部的工作業績和作風方面的情況。
⒊群眾公認原則:在群眾中對干部進行民主測評,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增強定性評價的準確性和真實性。
二、考核程序
⒈考核的準備??己斯ぷ髟诨仡I導下進行,成立考核工作組,主要負責考核辦法的實施??己斯ぷ鹘M負責民主測評,發放、收取民主測評表,統計民主測評情況;聽取群眾意見及組織意見反饋工作;向基地匯報考核結果;有關材料的歸檔工作。
⒉進行民主測評。民主測評以無記名填表投票的方式進行,評議中層干部的德、能、勤、績、廉等情況以及能否勝任現職位的工作。民主測評表由考核組收回,測評結果實行量化計分。
⒋填寫《年半年干部考核情況評價表》。
⒌考核結果的認定及反饋??己私M在綜合分析測評情況、與分管領導溝通后,提出初步的考核意見,報審批,評定出考核等級。干部考核結果分為優秀、稱職、基本本文來自轉載請保留此標記。稱職、不稱職四個等次。考核結果書面通知考核對象,并相應地填入每份考察對象考核表中??己藢ο髮己私Y果若有異議,可以提出申訴。
三、考核時間
年半年干部考核工作從月中旬開始。
四、考核內容
此次考核采取組織考察、民主評議相結合的方式,主要從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對基地中層干部進行考核。
⒈德:指政治品德、思想品德和社會品德等,主要包括政治敏感性、原則性、求實精神、正直性、民主性、責任感、改革意識、全局意識、大局觀念、群眾觀念等方面。
⒉能:指管理能力、組織協調能力、決策能力、創新能力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等,主要包括學習理解和運用政策的水平、對上協調和對下服務的水平等。
⒊勤:指工作態度和勤奮敬業精神,主要包括事業心、責任心、奉獻精神、勤思篤學、投入精力、任勞任怨、服務精神、紀律性等。
⒋績:指完成工作業績和崗位職責所規定工作的數量質量、效率情況等,主要包括完成工作計劃和基地下達的任務以及對基地全局性工作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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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檔案;電子化管理;問題
為了使干部檔案管理向電子化、信息化發展,應從幾下方面下功夫。
一、干部檔案管理電子化必備因素
一是硬件投入方面。檔案是非常重要的信息資源,這是不容置疑的。所以存放干部檔案的場所首先要達到標準。在檔案庫房建設方面要做到科學規劃設計,加大資金的使用和投入,依據干部檔案室標準化達標建設規范的要求,能進行技術改造的進行一些技術改造,沒有改造價值的應重新選址進行新建,使其在面積要求上、庫房結構劃分上必須依照現代化標準設置,有專用閱檔室和檔案庫房。密集架安裝規范合理,按照年實際檔案增加冊數預留合理的空置空間。還應下大氣力、大手筆投入經費,有重點的購置檔案信息化處理設備和檔案信息化處理方面的軟件。像專業服務器、彩色掃描儀、網絡交換機、磁盤存貯器、打印機、復印一體機等硬件設備是必備的。二是人員投入方面。專業檔案管理人員的配備是干部檔案電子化的關鍵因素,沒有人才做為保證,再好的設備和硬件資源也不會發揮作用,這一點是不庸置疑的。在進行檔案電子化處理過程中,我們可以將現有人員按各人專業分成若干工作小組,進行統籌安排。如會電腦操作的青年負責檔案原件的掃描處理,年紀稍長的同志負責分析歸類,有體力的同志負責運送和登記上架,科長主任負責把總,各司其職,這樣可以在保證準確無誤的前提下加強工作進度。三是制度保證方面。嚴格的制度是做好干部檔案管理的重要保障。干部檔案是一種特殊財富資源,也是干部成長過程的全方位的文字記錄,對干部的選任、核查、調轉等都具有憑證性作用。因此在管理干部檔案過程中,必須有鐵的制度來約束。在需要查證干部檔案時,不允許檔案本人接觸檔案原件,應該由單位出具介紹信或者發函由單位人事部門選擇責任心較強的人員履行這樣的職責,確需本人到場的應先調取電子檔案進行查詢。干部檔案管理室人員要切實遵守制度規定,對組織內部的人員提出的查閱申請,也只能是讓其查看電子檔案,進行網上閱詢。
二、建立健全干部檔案電子化監管約束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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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省委組織部有關文件精神,經市委同意,對鄉鎮(街辦)黨委書記、鄉鎮長(街辦主任)實行備案管理。鄉鎮換屆時,任免前報市委組織部備案,平時個別調整實行任免后備案。
一、任免前備案管理的程序
鄉鎮(街辦)領導班子換屆任免前備案一般按下列程序辦理:
1、縣市區委按照規定的程序,經過民主推薦、組織考察、書記辦公會醞釀、常委會研究后,對擬任或推薦任鄉鎮黨政正職人選與換屆領導班子調整方案一并報市委組織部備案。
2、市委組織部召開部長辦公會,對備案任免事項進行審核,提出審核意見,以書面形式予以回復。
3、縣市區委常委會及全委會議審議表決。
4、鄉鎮黨代會或人代會選舉后,將選舉結果書面報市委組織部。
二、任免后備案管理的程序
鄉鎮(街辦)黨政正職個別調整時,縣市區委按規定程序,在辦理任免手續或履行法律程序后,將任免文件及相關干部任免材料書面報市委組織部備案。
三、備案審核的主要內容
鄉鎮(街辦)黨政正職任免備案審核的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班子職數和結構。包括班子職數、年齡、性別、學歷、專業結構等是否符合有關要求。
2、任職條件和資格。審核擬任或推薦人選的任職條件和資格,破格提拔的是否符合有關規定。
3、任免程序。審核干部任免程序是否符合有關規定。
經審核,對不符合規定和要求的任免事項予以糾正。
四、任免備案材料
任免備案采取書面形式,備案材料按一式六份報送。
任免前備案材料包括:備案請示、縣市區黨委常委會議紀要、干部任免審批表、民主推薦測評情況、群眾反映問題的調查核實材料、需要說明的學歷材料以及其他有關材料。
備案請示標題為《關于××縣市區鄉鎮黨政領導班子換屆人事安排方案的備案請示》。內容包括:換屆人事安排方案的指導思想和原則、換屆方案形成情況、黨政正職調整方案,原任職人員不再繼續提名的應說明原因和安排意向,同時,附黨政正職任免名冊。
備案請示以縣市區委文件報送。
鄉鎮(街辦)換屆時,事前備案材料應在黨代會、人代會召開前一個月內報送;個別調整事后備案材料,應在辦理任免手續或履行法律程序后一個星期內報送。
五、有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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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寫鑒定材料是干部考察工作的重要內容。鑒定材料質量如何,不僅是考察工作精準度的體現,更關系著干部選拔任用的精準度。筆者認為,提高鑒定材料質量,應在“準、實、真”上下功夫。
要拓展視角,力求寫準。鑒定材料反映的是考察對象的一貫表現,不能簡單地停留在一時一事上。目前,鑒定材料內容的“單一化”問題仍然存在,一些鑒定材料重視干部本年度或近年度的表現,忽視干部成長軌跡。做到寫準,首先要細化撰寫層次,將鑒定材料拓展為個人基本情況、履職經歷、人崗相適程度、德行表現、特點特長、存在不足或缺點、民主測評、談話推薦等內容,增加鑒定材料信息量。其次,要把握撰寫重點,注重從團結配合協作、解決實際問題、執行落實能力、個性特點等方面多用筆,重點體現工作業績和適崗能力。再次,要改進撰寫方式,減少概念化描述,對確立的評價觀點采取例證法,運用具體事例加以說明,增強鑒定材料的說服力。
要多方比較,力求寫實。干部考察是對干部做“體檢”,必須實事求是地反映干部的真實表現。在實際工作中,一些同志認為考察對象經過了民主推薦,存在考察工作就是走過場、走形式的思想誤區,把撰寫鑒定材料變成“好詞好句”的堆砌。做到寫實,關鍵要做到多方比較。一要堅持定性評價與定量分析相比較。辯證分析測評結果和談話情況,防止簡單“以票取人”和以偏概全。二要堅持領導評價與群眾評價相比較。綜合分析不同群體談話情況,客觀研判各方面認可程度,重點甄別干部是否存在“為官不為”“為官不正”等問題。三要堅持評價重點與崗位職責相比較。區別正職、副職和非領導干部,根據個人職責分工,重點反映作用發揮情況,真實反映被考察對象有哪些優點、為什么可以在這個崗位用,又搞清楚存在什么問題、用了之后會有什么不良反應。
要生動刻畫,力求寫真。干部鑒定材料的形成過程,是文字直觀描述的過程。如何避免鑒定材料出現“一頂帽子眾人戴”“像你像他像大家”的問題,需要參與考察的同志煉就“文字寫真”的基本功,提高“畫像”的精準度。一要注重客觀化,堅持“兩點論”,對干部的優缺點辯證分析。如,“有較為強烈的進取意識,但工作中存在急功近利的傾向”,避免優點濃墨重彩、缺點輕描淡寫。二要注重形象化。減少“高大上”的抽象定性式表述,運用白描手法直觀表達。如,“下鄉開展工作不在村里吃飯”,客觀地反映了考察對象自我約束的特點。三要注重個性化。緊扣考察對象工作方式、性格特征的差異性,多用“大白話”“家鄉話”。如,“指到哪兒做到哪兒”,體現了對待工作的認真踏實態度;“平時言語不多,但能說在點子上”,使注重思考的個性特點躍然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