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計劃通知范文

時間:2023-03-19 05:2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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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計劃通知

篇1

為全面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云南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進一步提高安全生產監管監察人員依法監管能力,提高企業經營管理者安全管理意識、水平,提高企業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意識、安全生產知識和安全生產技能,規范企業安全生產行為,為實現全市安全生產狀況明顯好轉打下堅實基礎。特制定20__年安全生產培訓計劃,請遵照執行。

一、培訓對象

(一)各縣區安監局、鄉鎮、街道辦事處安監站監管監察人員;

(二)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高危行業從業人員;

(三)特種作業人員;

(四)企業職工和農民工。

二、培訓內容

(一)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有關行業的規章、規程、規范和標準;

(二)安全生產管理的基本知識、方法與安全生產技術,有關行業安全生產管理專業知識;

(三)事故隱患排查、事故防范、應急救援組織及事故調查處理方法,重大危險源管理與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原則;

(四)職業衛生知識、職業危害及預防措施;

(五)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六)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及其他。

三、培訓計劃

(一) 加強安監系統人員培訓,提高依法監管能力。

1、根據工作需要,本文來源:文秘站 年內擬派40名左右市、縣安監局安全生產監管監察人員參加國家總局及省局組織的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應急救援、重大危險源、安全質量標準化、作業場所職業安全衛生健康體系等安全監管業務培訓,時間及班期以國家安監總局及省局通知為準。

2、舉辦兩期共120人參加的全市各縣區安監局、部份鄉鎮、街道辦事處安監站監管監察人員培訓班,擬在上半年和下半年各舉辦一期。

(二)繼續開展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的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質量標準化、事故應急救援、作業場所職業衛生健康體系等專業知識培訓,計劃培訓800人。

(三)大力開展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計劃培訓3000人。

(四)大力開展企業職工和農民工培訓,計劃培訓20__0人。

四、培訓方式和要求

(一)參加國家總局、省局舉辦的各類培訓和本系統內(包括鄉鎮安監站)安全監管監察人員培訓,由市局法規信息教育科負責組織實施。

(二)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新取證和復審換證培訓,由××市勞動保護科學技術學會負責組織實施,市局法規信息教育科負責考核發證。

(三)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年度繼續教育培訓和企業職工、農民工培訓由各縣區安全生產四級培訓機構或企業負責組織實施,市局法規信息教育科和各縣區安監局負責監督落實。

篇2

附件1

“國培計劃”示范性集中培訓項目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國培計劃”示范性集中培訓項目(以下簡稱:示范性集中培訓項目)管理,根據《教育部財政部關于實施中小學教師國家級教師培訓計劃的通知》(教師〔2010〕4號)和國家有關規章制度,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示范性集中培訓項目的目標任務是:通過對全國中小學、幼兒園骨干教師和教師培訓者的集中培訓,培養一批“種子”教師,引領和推動“國培計劃”中西部農村中小學骨干教師培訓項目和幼兒園教師培訓項目以及各地教師培訓工作的開展。

第三條 示范性集中培訓項目由中央財政專項經費支持,教育部、財政部組織實施。

第二章 培訓對象

第四條 示范性集中培訓項目的培訓對象為全國中小學和幼兒園骨干教師、骨干班主任教師及骨干教師培訓者等。

第五條 示范性集中培訓項目的參訓教師原則上應具備高級職務,年齡一般不超過50歲。

第三章 培訓內容

第六條 示范性集中培訓項目的培訓內容,按照《教育部關于印發〈幼兒園教師專業標準(試行)〉、〈小學教師專業標準(試行)〉和〈中學教師專業標準(試行)〉的通知》(教師〔2012〕1號)要求和國家相關規定,結合教師專業發展的需求確定。

第七條 培訓任務承擔機構應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實施〈“國培計劃”課程標準(試行)〉的通知》(教師廳函〔2012〕5號)要求,科學設計培訓課程內容,以問題為中心,以案例為載體,實施主題式培訓,為學員提供具有針對性和實效性的培訓,提升教師教育教學能力,促進教師專業發展。

第四章 培訓機構

第八條 教育部評審認定示范性集中培訓項目培訓院校(機構)資質,并根據培訓績效和項目需要對具備資質的院校(機構)進行動態調整。

第九條 示范性集中培訓項目通過招投標方式,由教育部擇優遴選具備資質的院校(機構)承擔培訓任務。

第五章 學員選派

第十條 省級教育部門根據教育部下達的年度培訓名額和培訓對象條件要求,推薦參訓學員,優先選派承擔中西部農村中小學骨干教師培訓項目和幼兒園教師培訓項目及本地教師培訓任務的骨干教師。

第十一條 參訓學員選派應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采取教師申請、學校推薦、省級教育部門審核的程序進行。省級教育部門要充分考慮學員地域分布均衡性,原則上參加過示范性集中培訓項目的教師3年內不再推薦參加同類項目。

第十二條 省級教育部門要通過“國培計劃”網站(),及時報送參訓學員信息。教育部將對各省報送的學員信息進行審核,對不符合條件的學員,取消參訓資格,并網上通報。參訓學員資格認定后,培訓任務承擔機構要會同省級教育部門通知學員按時參訓。教育部、財政部將根據各省報送的學員信息質量、學習效果等因素,核定下一年度培訓名額。

第六章 培訓管理

第十三條 培訓任務承擔機構要認真做好培訓需求調研,科學研制培訓實施方案。

第十四條 示范性集中培訓項目實行首席專家制,首席專家負責培訓方案研制、統籌指導等工作,原則上為培訓任務承擔機構人員。培訓任務承擔機構要根據項目要求,遴選熟悉中小學、幼兒園教育實際的學科專家和一線優秀教師、教研員,組建培訓專家團隊,原則上省域外專家不少于35%,一線優秀教師、教研員不少于50%。

第十五條 培訓任務承擔機構要充分利用“國培計劃”資源庫,整合優質資源,同時注重培訓過程中產生的資源的開發和利用,擇優遴選生成性資源參加“國培計劃”資源評審,原則上每學科(領域)報送資源不少于1件。

第十六條 培訓任務承擔機構要注重培訓方式方法創新,采取參與式、研討式、案例式、情境式、體驗式等多種方式,將專題學習與現場觀摩實踐相結合,注重學員參與,充分調動學員學習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第十七條 培訓任務承擔機構要為學員提供良好的培訓場所、培訓設備、食宿條件等,為學員培訓期間的學習生活和實踐提供保障。

第十八條 培訓任務承擔機構要加強對培訓過程的監管,制定教師考核、學員評價等相關制度,確保培訓質量。

第十九條 培訓任務承擔機構要有效利用遠程教育平臺和現代教育技術手段,采取課題合作研究、跟蹤指導等手段,做好學員訓后服務。原則上訓后跟蹤服務期不少于3個月。

第七章 職責分工

第二十條 教育部、財政部負責示范性集中培訓項目的總體規劃、統籌管理和績效考核等工作。成立“國培計劃”專家委員會,負責研制相關標準,進行項目指導、咨詢和評估工作?!皣嘤媱潯敝行W骨干教師培訓項目執行辦公室負責項目組織實施的具體協調和管理工作,利用“國培計劃”網站和項目信息管理系統進行信息收集、整理、和支持服務工作。

第二十一條 省級教育部門負責學員選派和管理工作。要將學員學習情況與其考核獎勵掛鉤,采取有效措施,發揮學員“種子”教師的輻射帶動作用。

第二十二條 培訓任務承擔機構成立項目領導小組,主要負責人主管“國培計劃”實施工作,指定項目統籌管理部門,組織協調教師教育水平較高的院(系、所)或部門承擔培訓任務,完善項目內部管理機制,建立健全項目管理制度,確保項目順利實施。

第八章 績效考核

第二十三條 教育部、財政部負責項目績效考核工作,采取網絡匿名評估、專家實地考察評估和第三方評估等方式對培訓承擔機構工作績效進行考核??冃Э己藘热葜饕ㄅ嘤枌嵤┓桨笀绦星闆r、學員滿意度、培訓效果、經費使用管理情況等??己私Y果將及時反饋培訓任務承擔機構,并作為資質調整、任務分配的重要依據。

第二十四條 培訓任務承擔機構要按照項目實施相關要求,認真做好績效自評工作,并于每年12月底前向教育部報送績效評估報告、學員評價表等總結材料。

第九章 經費管理

第二十五條 示范性集中培訓項目經費,主要用于支付培訓期間發生的住宿費、交通費、專家勞務費、教學資源費、場地設備租用費和宣傳費。培訓任務承擔機構須按要求編制項目預決算,教育部分期將項目經費撥付到培訓任務承擔機構。

第二十六條 教育部、財政部對培訓任務承擔機構的項目實施、預算執行、資金使用效益和財務管理等情況進行不定期抽查或專項監督檢查。檢查結果將作為調整項目預算安排和核撥經費的重要依據,并作為以后年度審定“國培計劃”項目承擔任務的重要依據。

第二十七條 培訓任務承擔機構要加強對培訓經費的管理,確保??顚S?。要嚴格遵守國家財經紀律,自覺接受財政、教育、審計、監察等有關部門的監督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對于違規違紀問題,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章 附 則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由教育部、財政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附件2

“國培計劃”示范性遠程培訓項目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國培計劃”示范性遠程培訓項目(以下簡稱:示范性遠程培訓項目)管理,根據《教育部財政部關于實施中小學教師國家級培訓計劃的通知》(教師〔2010〕4號)和國家有關規章制度,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示范性遠程培訓項目的目標任務是:通過對全國中小學、幼兒園骨干教師和教師培訓者的遠程培訓,培養一批“種子”教師,開發優質課程資源,引領和推動“國培計劃”中西部農村中小學骨干教師培訓項目和幼兒園教師培訓項目以及各地教師培訓工作的開展。

第三條 示范性遠程培訓項目由中央財政專項經費支持,教育部、財政部組織實施。

第二章 培訓機構

第四條 教育部通過專家評審確定遠程培訓項目培訓院校(機構)資質,并根據培訓績效和項目需要對具備資質的院校(機構)進行動態調整。

第五條 示范性遠程培訓項目采取招投標方式,擇優遴選具備資質的院校(機構)承擔培訓任務。

第六條 培訓任務承擔機構要按照示范性遠程培訓項目要求,做好培訓專家團隊組建、培訓課程資源開發、骨干培訓者集中培訓、遠程教學與輔導、學員學習支持服務等環節的工作。

第三章 學員選派

第七條 省級教育部門根據教育部下達的年度培訓名額和培訓對象條件要求,推薦骨干培訓者和參訓學員。

骨干培訓者要遴選教育技術能力較強的骨干教師或優秀教研員,年齡原則上不超過45歲。

參訓學員選派要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采取教師申請、學校推薦、省級教育部門審核的方式進行。省級教育部門要充分考慮學員地域分布均衡性。

第八條 省級教育部門要通過“國培計劃”遠程培訓監測與管理平臺(),及時報送骨干培訓者和參訓學員信息。教育部將對各省報送的學員信息進行審核,對不符合條件的學員,取消參訓資格,并網上通報。參訓學員資格認定后,培訓任務承擔機構要會同省級教育部門通知學員按時注冊和學習。教育部、財政部將根據各省報送的學員信息質量、學習效果等因素,核定下一年度培訓名額。

第四章 課程資源

第九條 培訓任務承擔機構要按照《教育部關于印發〈幼兒園教師專業標準(試行)〉、〈小學教師專業標準(試行)〉和〈中學教師專業標準(試行)〉的通知》(教師〔2012〕1號)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實施〈“國培計劃”課程標準(試行)〉的通知》(教師廳函〔2012〕5號)要求和國家相關規定,科學設計培訓課程內容,開發建設課程資源。

第十條 培訓任務承擔機構應按照模塊或專題設計課程內容,應包含專家授課、文本解讀、案例分析、研討主題、學員作業等。視頻與文本課程、必修與選修課程要搭配合理。視頻課程(包括專家講座和案例)學時原則上不少于培訓總學時的50%。

第十一條 培訓任務承擔機構要擇優報送課程資源參加“國培計劃”資源評審,原則上每學科(領域)報送資源不少于1件。各機構提交的課程資源數量和質量將作為績效考評的重要依據。

第五章 教學與輔導管理

第十二條 培訓任務承擔機構要認真做好培訓需求調研,科學研制培訓實施方案。

第十三條 示范性遠程培訓項目實行首席專家制,首席專家負責培訓方案研制、統籌指導等工作,原則上為培訓任務承擔機構人員。培訓任務承擔機構要根據項目要求,遴選熟悉中小學、幼兒園教育實際的學科專家和一線優秀教師、教研員,組建培訓專家團隊,負責培訓方案設計、課程資源開發、骨干培訓者培訓、教學引領、集中輔導答疑、培訓簡報編發等工作。原則上按生師比不高于500∶1配備,每學科(領域)團隊成員原則上不少于10人,省域外專家原則上不少于35%,一線優秀教師、教研員原則上不少于50%。

第十四條 省級教育部門要統籌指導市(地)、縣級教育部門遴選骨干培訓者,組建地方輔導教師團隊,按生師比不高于100∶1配備。地方輔導教師團隊負責網絡班級的教務管理、研討組織、輔導答疑、作業批改、班級簡報編發等工作。

第六章 骨干培訓者集中培訓

第十五條 培訓任務承擔機構負責對骨干培訓者進行不少于30學時的集中培訓。培訓內容包括:解讀培訓方案和學科培訓主要內容;講解網絡平臺功能與操作流程,包括平臺注冊、在線學習、交流研討、簡報制作、作業提交及評價等環節的操作方法;講授遠程培訓學員管理的職責與技能等。

第十六條 培訓任務承擔機構要采取專家講授、研討交流、操作演練等方式開展培訓。培訓期間應組織不少于3學時的網上操作演練,特別是在遠程培訓開始前,應安排不少于1次的遠程演練。培訓結束后,各機構須向教育部提交不少于1期的集中培訓工作簡報。

第七章 遠程教學與輔導

第十七條 培訓任務承擔機構要組織教學專家團隊認真做好遠程培訓的教學引領工作。實施專家在線值班制度,原則上每天安排不少于3名專家值班,引領學員交流,包括主題研討、作業點評等方面。定期開展集中輔導答疑,原則上每10學時不少于1次,要利用視頻、音頻等手段,核心專家須全程參與。編寫培訓簡報,原則上平均每10學時不少于1期,反映學習效果,解答學員關注的共性和重難點問題,點評優秀作業,引領下階段學習等。

第十八條 培訓任務承擔機構會同省級教育部門組建網絡班級開展教學,原則上每班不超過100人。地方輔導教師團隊負責網絡培訓班級的教學管理工作,組織學員按進度學習、參加集中輔導答疑,進行班內交流研討等;解答學員疑問,評閱學員作業并推薦優秀作業,推薦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0%;編發班級培訓簡報,原則上平均每10學時不少于1期。培訓任務承擔機構要建立教學專家團隊與地方輔導教師的交流協作機制。

第八章 技術支持與服務

第十九條 培訓任務承擔機構的遠程培訓平臺,要為教學專家團隊、地方輔導教師團隊、參訓學員等提供課程學習、教學引領、輔導答疑、互動交流、培訓簡報、作業評價、問卷調查等方面支持。原則上要具備視音頻雙向互動交流答疑功能;要提供項目主頁、區域主頁、學科主頁、班級主頁和個人主頁等多種主頁,便于遠程培訓管理;要提供平臺操作手冊。

第二十條 遠程培訓平臺要監控學員學習過程,加強信息監測與反饋管理功能,及時反饋學員注冊、學習過程和培訓效果等信息。

第二十一條 培訓任務承擔機構要配備專職管理和技術服務團隊,設立服務熱線,及時解決問題;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規范服務流程;定期向教育部和各省級教育部門報送培訓工作監測報告,原則上每周不少于1期。

第九章 職責分工

第二十二條 教育部、財政部負責示范性遠程培訓項目的總體規劃、統籌管理和績效考核等工作。成立“國培計劃”專家委員會,負責研制相關標準和審核課程資源,進行項目指導、咨詢和評估工作?!皣嘤媱潯敝行W教師遠程培訓項目執行辦公室負責項目組織實施的具體協調和管理工作,利用“國培計劃”遠程培訓監測與管理平臺進行信息收集、整理、和支持服務工作。

第二十三條 省級教育部門負責學員選派和管理工作,對項目實施工作進行指導、監管、評估,并按時報送工作簡報和培訓總結報告。

第二十四條 市(地)和縣級教育部門負責本地項目組織管理工作,主要職責包括管理地方輔導教師團隊的工作和參訓學員的學習;協調有關部門,整合資源,為學員提供良好的學習環境和條件;做好本地項目的總結評優工作;將參訓學員學習情況納入教師考核。

第二十五條 培訓任務承擔機構要按照項目實施相關要求,組建教學專家、管理與技術服務團隊,認真做好教學指導、技術支持與服務工作;會同各地教育部門做好地方輔導教師團隊的管理工作;建立學員學習檔案,對參訓學員學習情況進行全面評價。

第十章 績效考核

第二十六條 教育部、財政部負責項目績效考核工作,采取網絡匿名評估、專家實地考察和第三方評估相結合的方式對培訓任務承擔機構工作績效進行考核??冃Э己藘热葜饕ㄅ嘤枌嵤┓桨笀绦星闆r、學員滿意度、培訓效果、經費使用管理情況等??己私Y果將及時反饋培訓任務承擔機構,并作為資質調整、任務分配的重要依據。

第二十七條 培訓任務承擔機構要按照國家相關要求,認真做好培訓績效自評工作,并向教育部、財政部報送培訓績效評估報告、學員評價表等總結材料。

第十一章 經費管理

第二十八條 示范性遠程培訓項目經費,主要用于支付培訓期間發生的住宿費、交通費、專家勞務費、教學資源費、場地設備租用費和宣傳費。培訓任務承擔機構須按要求編制項目預決算,教育部分期將項目經費撥付至培訓任務承擔機構。

第二十九條 教育部、財政部對培訓任務承擔機構的項目實施、預算執行、資金使用效益和財務管理等情況進行不定期抽查或專項監督檢查。檢查結果將作為調整項目預算安排和核撥經費的重要依據,并作為以后年度審定“國培計劃”項目承擔任務的重要依據。

第三十條 培訓任務承擔機構要加強對培訓經費的管理,確保??顚S?。要嚴格遵守國家財經紀律,自覺接受財政、教育、審計、監察等有關部門的監督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對于違規違紀問題,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章 附 則

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由教育部、財政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附件3

“國培計劃”中西部農村中小學

骨干教師培訓項目和幼兒園教師培訓項目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國培計劃”中西部農村中小學骨干教師培訓項目(以下簡稱:中西部項目)和幼兒園教師培訓項目(以下簡稱:幼師國培)管理,依據《教育部財政部關于實施國家級教師培訓計劃的通知》(教師〔2010〕4號)、《教育部財政部關于實施幼兒教師國家級培訓計劃的通知》(教師〔2011〕5號)和國家有關規章制度,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中西部項目和幼師國培的主要目標任務是:通過對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和農村幼兒園教師進行有針對性的專業培訓,提高教師教育教學能力和整體素質,引導各地規范教師培訓管理,為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普及學前教育提供師資保障。

第三條 中西部項目和幼師國培由教育部、財政部統籌規劃,安排專項資金支持和引導,省級教育、財政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第二章 培訓對象和模式

第四條 中西部項目分為置換脫產研修、短期集中培訓和遠程培訓三種模式。

(一)置換脫產研修對象為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具有良好發展潛力的中青年骨干教師,年齡原則上不超過45歲。采取院校集中研修和優質中小學“影子教師”(參訓教師與指導教師如影隨形,全方位參與備課、授課、研課等教育教學全過程,下同)實踐相結合的培訓方式,組織高年級師范生或城鎮教師到農村中小學校頂崗實習或支教,置換出農村骨干教師到具備資質的院校進行3個月左右的脫產研修(院校須組織教師到優質中小學進行不少于1個月的“影子教師”實踐),為農村學校培養一批在深入推進課程改革、實施素質教育和開展教師培訓中發揮輻射帶頭作用的優秀教師。

(二)短期集中培訓對象為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骨干教師。采取集中培訓方式,組織骨干教師到具備資質的院校(機構)進行10~20天的培訓,著力解決農村教師在教育教學中的實際問題,提高教師教育教學水平,促進專業能力發展。

(三)遠程培訓對象為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采取網絡遠程培訓和線下研討實踐相結合的混合培訓方式,遴選具備資質的院校(機構),對教師進行80學時左右的專項培訓,幫助教師解決教育教學中的實際問題,提高教師教育教學水平,培養教師遠程學習的能力,促進優質資源共享。

第五條 幼師國培分為置換脫產研修、短期集中培訓和轉崗教師培訓三種模式。

(一)置換脫產研修對象為農村幼兒園具有良好發展潛力的中青年骨干教師,年齡原則上不超過45歲。采取院校集中研修和優質幼兒園“影子教師”實踐相結合的方式,組織高年級學前教育專業師范生或城鎮幼兒園教師到農村幼兒園頂崗實習或支教,置換出農村幼兒園骨干教師到具備資質的院校進行3個月左右的脫產研修(院校須組織教師到優質幼兒園進行不少于1個月的“影子教師”實踐),為農村培養一批在促進學前教育發展、開展教師培訓中發揮輻射帶頭作用的優秀教師。

(二)短期集中培訓對象為農村幼兒園園長、骨干教師。采取集中培訓方式,組織農村幼兒園園長、骨干教師到具備資質的院校(機構)進行10~20天的集中培訓。項目針對學前教育實踐性、操作性強的特點,以“參與式培訓”為主,重視優質幼兒園觀摩實踐,促使幼兒園教師更新教育觀念,解決教育中的實際問題,提高科學保教能力,促進教師專業發展。

(三)轉崗教師培訓對象為農村幼兒園未從事過學前教育工作的轉崗教師和非學前教育專業的高校畢業生,優先培訓新入職的轉崗教師。以院校集中培訓與優質幼兒園實踐為主,組織轉崗教師和高校畢業生到具備資質的院校(機構)進行120學時左右的集中培訓,可根據需要輔以遠程培訓方式,遠程培訓學時原則上不超過三分之一。幫助教師樹立學前教育專業思想,掌握學前教育基本技能和方法,提高科學保教能力。

第三章 職責分工

第六條 教育部、財政部負責中西部項目和幼師國培的總體規劃、統籌管理和績效考核等工作?!皣嘤媱潯表椖繄绦修k公室負責項目組織協調具體工作。

第七條 省級教育、財政部門負責中西部項目和幼師國培的組織實施工作,根據“國培計劃”總體要求,制訂項目規劃和實施方案,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項目工作機制,監督檢查項目工作進展情況。

第四章 組織實施

第八條 每年5月,省級教育、財政部門根據教育部、財政部確定的年度工作計劃和專項經費預算,從本地區農村幼兒園和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實際出發,制訂培訓方案。

采取招投標方式,遴選符合資質條件的院校(機構)承擔培訓任務。要發揮省域內外高水平院校的作用,承擔集中培訓任務的省外院校比例不少于25%。各?。▍^、市)的招投標通知要在“國培計劃”網站()公布。

第九條 省級教育、財政部門要及時將年度實施方案和招投標結果報送教育部、財政部審核。經審核通過后,按照培訓方案啟動實施培訓工作。

第五章 培訓管理

第十條 省級教育部門要核定承擔中西部項目和幼師國培任務的院校(機構)資質,指導各地遴選優質幼兒園和中小學作為教師實踐基地。

第十一條 各地教育部門要明確參訓學員條件要求,采取教師申請、學校推薦、教育部門審核的方式確定選派教師。要充分考慮學員地域分布均衡性,原則上參加過集中培訓項目的教師3年內不再選派參加同類項目。要加強學員管理,為學員提供必要的學習生活條件。

第十二條 各地教育部門要加強培訓課程管理,按照《教育部關于印發〈幼兒園教師專業標準(試行)〉、〈小學教師專業標準(試行)〉和〈中學教師專業標準(試行)〉的通知》(教師〔2012〕1號)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實施〈“國培計劃”課程標準(試行)〉的通知》(教師廳函〔2012〕5號)相關要求,優化課程設置,增強培訓內容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第十三條 各地教育部門要加強教師培訓者隊伍建設,組建專家團隊,設立首席專家,負責方案設計和統籌指導等工作。要優先遴選“國培計劃”專家庫專家,省域外專家原則上不少于35%,一線優秀教師、教研員不少于50%。

第十四條 省級教育部門要加強培訓課程資源整合,根據“國培計劃”課程標準要求,開發建設新資源,加工利用生成性資源,充分利用“國培計劃”資源庫,促進優質資源共建共享。

第六章 績效考核

第十五條 教育部、財政部采取網絡匿名評估、專家實地考察評估和第三方評估相結合的方式對各省(區、市)項目實施工作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將作為中央專項經費分配的重要依據。

第十六條 省級教育、財政部門要加強自我評價和對培訓任務承擔機構的績效考核,要將考核結果作為資質調整、任務分配的重要依據。各?。▍^、市)要于每年12月底前向教育部、財政部報送項目實施工作總結,主要包括: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培訓任務承擔機構培訓工作簡報(每單位不少于5期)、績效考評報告、學員信息統計表等,績效考評報告須報送文本及電子版,其他材料報送電子版。

第七章 經費管理

第十七條 中央財政安排專項經費,支持中西部項目和幼師國培實施,主要用于支付培訓期間發生的住宿費、交通費、專家勞務費、教學資源費、場地設備租用費。財政部、教育部根據各?。▍^、市)農村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數、項目績效評價結果、省級教師培訓經費投入力度等因素核定年度專項資金預算。

第十八條 農村中小學教師外出參加培訓的交通費,按照《財政部教育部關于印發〈農村中小學公用經費支出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教〔2006〕5號)有關規定,從學校公用經費中列支。

第十九條 培訓任務承擔機構要按照有關要求,向省級財政、教育部門提出撥付經費申請,經審核通過后,由省級財政部門將項目經費撥付至培訓任務承擔機構。

第二十條 培訓任務承擔機構要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將專項經費納入單位財務統一管理,單獨核算,??顚S?,自覺接受財政、教育、審計、監察等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二十一條 省級教育、財政部門要加強專項經費使用管理,對培訓任務承擔機構預算執行、經費使用和財務管理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于違規違紀行為,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教育部、財政部對各地專項經費使用管理情況進行不定期抽查或專項檢查,檢查結果作為下一年度預算安排的重要依據。

第八章 附 則

篇3

【關鍵詞】審計 信息化 培訓 網絡 體系

審計教育培訓是加強審計機關自身建設、依法有效履行監督職責的基礎性工作,對于國家審計機關抓好隊伍建設,提高審計干部的思想素質和業務能力,推進依法審計,促進廉潔政府、儉樸政府、法治政府建設都具有明顯的積極意義。但從現實情況看,審計教育培訓仍然存在著內容不系統、無法滿足個性化培訓需求、“工學矛盾”突出、效果不明顯及對教育培訓工作缺乏有效的考核監督機制等問題,導致審計業務與教育培訓存在“一手硬、一手軟”的現象,致使教育培訓整體推進機制建設滯后。

而要解決審計教育培訓當前存在的問題,有效發揮此項工作在審計監督中的基礎性作用,筆者認為,國家審計機關近年來持續開展的金審工程建設提供了有效路徑。金審工程包括審計管理系統(即OA系統)和審計實施系統。OA系統除具有對審計業務支撐、審計辦公管理、領導決策支持、審計信息共享等管理內容和技術功能外,還有具備資源共享和無距離限制等巨大優勢的審計培訓資源。運用好OA系統下的審計培訓資源,對抓好當前審計教育培訓工作具有極大的促進作用。

一、依托OA系統構建信息化知識技能培訓體系的特色

信息化時代催生網絡培訓,而新時期的審計教育培訓也必須順應這一趨勢。而OA系統內的網上培訓定位于審計干部的在職后續教育,具有及時更新、緊貼需求、跨多學科等特點,可以說是審計機關在新時期開展教育培訓的好形式。而依托OA系統建立的信息化知識技能培訓體系,對比集中組織的教育培訓,此種方式具備以下幾方面特色。

(1)培訓內容豐富。目前,各地審計機關所配備課程不大一樣,僅就筆者所在單位OA系統內的審計培訓課程共有8類352門課,涵蓋政治思想、政策法規、審計實務、個人素養等諸多方面,不管是新進審計干部,還是經驗豐富的審計高手都有幫助作用。就筆者而言,不僅對筆者學習審計及相關知識起到了較好的輔導作用,而且對本職工作也有明顯的指導作用。但可惜的是,經筆者了解,大多數審計干部從未或很少利用OA系統進行學習,絕大多數教學資源仍處于閑置狀態。

(2)學習行為自主 。此項教育培訓方式,便捷性不言而喻。OA系統下的網上培訓,具有在線學習、學習信息、選課退課、網上考試、學習統計、討論答疑6大功能,審計干部學員在點擊“審計培訓”即可選課,選課后即可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學習課程內容,并可自主掌握學習進度。在自主學習的環境下,在學習方式上變“集中式”為“分散式”,在學習模式上變“灌輸式”、“填鴨式”為“菜單式”、“點餐式”,學習進度主要由學員自己把握,充分發揮學員自身的內在動力和潛力,使學習活動由“要我學”轉變為“我要學”。這種因人、因時、因勢而異的自主學習,有效調動學員的主觀能動性,體現出了教員的主導作用和學員的主體作用,使學習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適應現代教育和終身教育的需求,確保學習的深入和持久。

(3)學習方式靈活多樣。以往的集中教育培訓模式下培訓的形式多數是集中上課輔導,教學方式單一,師資力量不足,培訓人數受限,學習效果評估主要來自學習成績或學習體會,不能做到客觀。學習時間安排緊、內容多,練習及復習時間安排不足,審計干部即使參加學習也因為記不住、跟不上、事情多及學習環境、條件的差距而難以專心學習,甚至產生厭學情緒。但利用OA系統學習,顯然更適合在職人員的培訓要求。既使自己的“八小時內外”的各種閑暇時間得到充分利用,又能提升自身素質,還能有效緩解“工學矛盾”。

而在OA系統下建立的信息化知識技能培訓體系組織網絡培訓,相對而言,在學習方式上則有以下幾方面優勢。一是教學內容在廣度和深度上有極大拓展,不僅課程多,而且不少課程講授內容長達幾十個學時,力求講清講透,而這是傳統教育培訓模式下是不可想象的;二是教學師資力量強,課程大多由專家教授進行主講,部分主講人還是某些領域的權威專家;三是教學方式靈活,課程采用標準課件、音頻、視頻及三分頻等方式講授,學習重點突出,內容歸納清晰;四是便于進行考核,OA系統可以實現完整的系統跟蹤學習記錄,并根據學員的學習時間、進度及測試成績等因素,給出相應的學分,以保證學習效果。

此外,利用OA系統組織網絡培訓,不僅省卻了租用教室、聘請老師及來回奔波等麻煩,避免了“利用了外部資源,閑置自身資源”的尷尬,具有低碳、簡樸及節約成本的特點,適應當前建設節約型社會的需求。

二、審計機關建立健全信息化知識技能培訓體系的亟待解決的問題

利用OA系統建立健全信息化知識技能培訓體系,作為適應現代審計教育培訓的一種有效方式,盡管在審計機關已成體系,但在實際應用上卻不得不遭遇以下幾方面的難題,亟待。

(1)缺乏有效的激勵機制,造成網絡學習資源閑置。審計發展需要教育培訓,教育培訓促進審計發展,教育培訓與發展的互動作用就是激勵。而在網絡培訓上,審計機關還缺乏有效的激勵機制,只重視表揚等正強化措施,忽視批評等負強化措施,沒有與一定的任職資格、條件及評先評獎掛鉤,既達不到剛柔相濟的效果,也難免使人產生“學與不學一個樣”的心理。在審計干部已經具備了基本的學習能力的前提下,決定審計教育培訓效果的關鍵因素恰恰是“愿不愿學”。學習態度影響甚至決定學習效果,而健全的激勵機制能夠使審計干部產生積極性,并利用這種積極性調控自己的學習行為,主動參與學習,最終收到培訓的預期效果。

(2)思想觀念落后,對網絡培訓存在排斥心理 。在網絡培訓條件下,教員與學員之間及學員與學員之間不能進行充分有效的溝通和互相學習,還缺乏一個從眾的學習環境,使部分學員學習積極性和自主性下降,甚至覺得無人約束、自主學習反而坐不住。同時,在OA系統下進行網絡培訓還需要掌握一定的技能,才可方便快捷的學習,而載入和控制課程還需要一定的緩沖,有時還會受網速及硬件條件的制約,使某些學員產生厭煩心理。

(3)培訓資源還有缺陷,增加了學習的難度 。在時下的網絡培訓環境下,講授多,練習少,手頭沒有教材,資料在大多數情況下不能下載,學員只能被動聽課,不便于復習和交流。同時,網絡培訓的課程更新較慢,部分課件在教學方式上仍然是“滿堂灌”的填鴨式,不適應自主學習的需要。

此外,網絡培訓如何管,對審計機關主管教育培訓的機構也提出了新的挑戰。

三、克服上述問題的相關對策

就目前而言,審計機關可從以下幾方面著手糾正上述問題,以加快利用OA系統開展教育培訓,促進審計干部素質的提升。

(1)納入議事日程,建立健全激勵機制。得當的激勵方式會產生良好的積極效果,審計機關應實際情況正確選擇激勵方式,積極穩妥把握培訓控制與激勵的平衡點,注意正強化與負強化的配合使用,尤其注意與任職和評先評獎掛鉤。只有相對硬性的規定,才能促使審計干部在參加培訓的過程中通過努力達到所培訓機構所要求目標。

(2)轉變觀念,加大網絡培訓應用力度。在自主性的網絡培訓的學習環境中,學習過程和學習評價是保證教育培訓質量兩個至關重要的環節。審計機關應從傳統教育的以教員為主體的觀念轉變為以教員為主導和以學員為主體的觀念,增強服務意識,強化對學習過程的跟蹤督導,注意避免出現“為了學習而學習”的情況,保證網絡培訓順利推進。同時,對學習效果應進行持續評價,可以參照績效審計做法。學習效果評價主要包括兩方面,一是質量綜合評價,從培訓方案、實施保障、效果等方面開展;二是課程評價,從教學內容、方法、效果等方面開展。通過評價,總結經驗做法,發現存在問題,并及時進行糾正和調整,使教育培訓工作整體上不斷提高。此外,作為學員應對“能力不足”的風險應有正確認識,增強學習的緊迫感,樹立“終身學習”的理念,從被動依賴地學習轉變為主動自覺地學習,盡快養成自我約束、自我管理、自我學習的習慣和能力。

(3)充實培訓資源,提供良好學習環境。OA系統內的網絡課程設置上應在強化基礎知識和技能的基礎上,刪除陳舊、滯后的內容,加快課程更新,創新教學方式,適當地把公共課和專業課中比較成熟及相對前沿的觀點、做法(尤其是經典案例)引進課堂,少搞知識灌輸,注重啟發引導,并結合審計轉型引導學員結合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自己的解決辦法及處理方式。這不僅能提高學習興趣,還能達到學以致用的目的。同時,OA系統還應加快學習指導、答疑、討論、搜索、測試等功能的完善,這樣才能對學員提供有效的網絡學習支持。另外,各級審計機關可以根據審計干部的學習需求,在可能的情況下征訂教材。網絡課程的下載權限應進一步放寬,以便與后續的學習。

(4)網絡培訓應與其他的培訓方式相互融合,以發揮合力。網絡培訓不是要完全取代傳統的培訓方式,而是各自的場合內發揮不同的作用。相對而言,比較高端的學習交流比較適合集中面授和學習討論,而基礎性知識、技能使用網絡培訓則更為便捷高效。同時,OA系統內的網絡培訓也應與公務員網絡培訓相結合,做到在管理上統籌兼顧,在內容上互為補充,在效果上共同提升。?

總之,建立健全信息化知識技能培訓體系,既是構筑審計干部終身學習體系的重要手段,也是國家審計工作適應經濟社會不斷發展的現實選擇。只要各級審計機關按照審計署隊伍建設的相關要求,充分利用好OA系統內的培訓資源,就可以較為有效的解決存在的問題,形成規范有序的教育培訓整體推進機制,使審計干部更好地適應當前形勢的需要,煉就“火眼金睛”,發揮“免疫系統”功能,當好公共資金的“守護者”,促進經濟社會的又好又快發展。

篇4

各縣、市、區應急管理局:

為認真貫徹落實應急管理部、省廳相關會議精神,總結分析當前?;飞a安全形勢,安排部署今年危化品重點工作,經局黨組同意,決定召開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工作座談會?,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會議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3月30日全天

(二)地點:市應急管理局局一樓視頻會議室

二、會議內容

(一)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工作座談會(9:00-12:00)

1、各縣市區應急管理局、化工園區分管領導圍繞安全監管面臨的重難點問題進行工作座談發言(每人不超過6分鐘);

2、市應急管理局領導講話。

(二)危化品監管人員培訓會(14:00—16:00)

1、省廳危化品登記中心潘恒作培訓輔導;

2、市局領導作總結講話。

三、參會人員

各縣、市、區應急管理局分管領導和危險化學品監管股主要負責人,化工園區安全分管領導和安全內設股室主要負責人。

四、有關要求

(一)各縣、市、區應急管理局要結合轄區監管實際,談面臨形勢、談安全風險、談管控做法、談經驗教訓、提建議意見。

(二)請各地將參會名單于3月25日上午12:00前報送?;?,聯系人:占桂林,電話:8822582,電子郵箱:hgyjwh@163.com。

(三)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參會人員要佩戴口罩,積極配合做好入場前的測溫、消毒等措施,共同做好防護工作。

附件:參會人員報名表

黃岡市應急管理局

2021 年3 月23日

附件

參會人員報名表

填報單位:

姓名

性別

單位及職務

篇5

一、總則

1、本方案以系統性為特征,目的是完善本公司的基層管理人員的管理能力和員工培訓效果。

2、為公司儲備人才的長期培訓或短期培訓,均需依本章所列之條例進行。

二、培訓目的

1、改進在職人員的工作效率;

2、通過培訓改進員工工作表現;

3、為在職人員未來發展或變動工作做準備;

4、通過培訓使員工有資格晉升;

5、為減少意外,加強安全的工作習慣;

6、為改善在職人員的工作態度,尤其是減少浪費的習慣;

7、打破生產技術上的瓶頸現象;

8、培養在職人員的指導能力,以便在公司擴充時,指導新進員工。

三、培訓形式

1、在崗培訓;

2、指定規定的場所做為培訓室,采用實地工作培訓和教室授課相結合的方式;

3、采用實地工作培訓和函授課程以達成培訓目的;

4、組織受訓人員到其他企業學習觀摩;

四、教學方法

采取投影講述培訓和光盤視頻培訓。

五、培訓視聽教具

1、一本教導手冊(培訓計劃大綱);

2、培訓資料(PPT)或相關培訓視頻光盤;

3、生產過程現場產品的圖片或照片,放大作為教學案例。

六、培訓設備

會議室或培訓室、筆記本、投影儀、音響。

七、培訓時間

1、培訓月份為5月、6月、7月。

2、無特殊情況每周四晚上18:30—20:30,有臨時變動的由人力資源部下發通知更改。每月4—6課時共計12—18課時。

3、8月份進行結業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合格人員上崗,不合格人員下崗(培訓期間會跟據公司的發展會提拔各免職部分人員)。

八、教師的指定

1、受訓者所屬的領導;

2、精良的技術人員;

3、外騁培訓師。

九、受訓人員的選擇

1、各部門主管以下的在職管理人員;

2、生產一線的儲干、多能工、技術工;

3、試用期間的所有管理人員;

4、有晉升想法的員工(自愿參加)。

十、培訓計劃

見附件

十一、公布培訓計劃

1、培訓計劃完成后,須公開以便引發員工的進取意識。

2、在開班前一周內向全公司員工發出相關的通知。

3、將培訓時間、地點、方法形成制度性文件下發到各部門。

4、培訓結束后發放結業證書。

篇6

一、培訓目標

通過開展公共衛生專項培訓,提高村衛生室人員9大類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能力及掌握應急基本知識,進一步保障醫療安全,提高醫療質量。

二、培訓范圍和內容

(一)培訓范圍

全市9個縣(區)、1833所村衛生室各培訓1名衛生人員,共1833人。未列入行政區劃的開發區(新區)的鄉村醫生到當地接受培訓。

(二)培訓內容

根據《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2011年版)》有關內容,主要學習建立居民健康檔案、健康教育、兒童保健、孕產婦保健、老年人保健和高血壓、Ⅱ型糖尿病、重癥精神病管理等,并包括2學時疫情上報程序及傳染病防治技能等應急知識培訓。培訓對象為獲得國家規定執業資格的鄉村醫生或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由縣(區)衛生局、開發區(新區)社發局負責組織村衛生室人員集中接受培訓,為期5天。有條件的縣區可以采取視頻教學等培訓模式組織村衛生室人員在鄉鎮衛生院進行集中培訓。

三、培訓形式與資金安排

(一)培訓形式

各縣(區)衛生局、開發區(新區)社發局要按照《關于轉發衛生部辦公廳<中央補助地方公共衛生專項資金農村衛生人員培訓項目管理辦法>的通知》(贛衛辦農衛字[2009]20號)的要求組織實施本項目,各縣(區)衛生局、開發區(新區)社發局主管科技教育的科室負責做好協調和配合工作,并確定培訓機構及師資。同時,指定專人負責,將工作落到實處。

(二)資金安排

按平均每人每天40元的標準給予補助,人均補助200元。2011年市村衛生室人員培訓人數及資金安排表(見附表1)。

四、培訓時間:

各縣(區)衛生局、開發區(新區)社發局按照本培訓計劃的要求,制定具體實施計劃,填寫《2012年市村衛生室人員培訓計劃安排表》(見附表2),于2012年2月30日前報市衛生局科教處,全部培訓工作于2012年9月底以前完成。

五、培訓監督與評估

(一)經費管理

各縣(區)衛生局、開發區(新區)社發局要嚴格按照省財政廳、省衛生廳下發的《省衛生事業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贛財社[2004]60號)的規定,加強項目經費管理,確保專款專用,切實發揮培訓資金使用效益。嚴禁將財政補助直接發給受訓村衛生室人員,也不得另行向受訓人員收取培訓費用。各縣(區)衛生局、開發區(新區)社發局所需管理、督導和評估等方面的工作經費由同級財政統籌安排,不得擠占中央財政補助資金。

(二)注重考核

各縣(區)衛生局、開發區(新區)社發局要研究制定培訓工作考核辦法,引進績效考核機制,經費補助要與培訓效果掛鉤;對培訓計劃實施進行考核、評估和總結。加強培訓資料管理,具體包括:上級或本級項目實施方案、財政和衛生部門下撥經費的文件、培訓時間表、培訓地點、培訓教材、教案、課程安排、考試(考核)成績、試卷、學員和教師名單、有關圖片資料、進修鑒定、經費使用憑證等。人員培訓考核結果記入本人業務技術檔案。

篇7

1、首先明確時間、地點、人員。通過溝通協調,首先提前把培訓開展的時間、地點、人員等三個最基本的信息確定下來。

2、通知到位。通過郵件或公告欄發放或張貼正式的培訓通知,并打電話給培訓講師和受訓人員,確保將培訓信息通知到相關人員。

3、課前作業或調查問卷。這個根據培訓計劃或課程/講師的需要,有時候也需要在培訓前讓學員提前做好并上交。

4、培訓開場前準備。培訓當天,提前一個小時到達現場,做好接待引導、秩序維護、督促簽到、做好主持或開場工作。

(來源:文章屋網 )

篇8

論文關鍵詞:人力資源,戰略,年度培訓計劃

1背景及關鍵問題分析

C企業是一個以農業與食品及風險管理領域經營為主業的大型跨國企業,其南通分公司的經營業務主要涉及大豆的壓榨、精煉和淀粉產品的加工及銷售。C企業對其戰略目標的描述為:“到2015年,本公司將成為業界首選合作伙伴,并以擁有最優秀的人才而著稱”,并進一步將這一目標分解為五個重點:以客戶為重、創新、人才管理、合作和責任??梢?,C企業不僅將員工的學習和發展看作實現公司戰略目標的途徑和手段,而是作為目標本身。自然,C企業南通分公司(為簡潔起見,下文簡稱“公司”)年度培訓計劃編制的目標應該設定為滿足組織運營及發展的需求,以及員工發展和成長的需求。在明確了上述目標之后,則應次第展開以下流程:(一)培訓需求調查及分析;(二)培訓方案設計;(三)培訓效果評估及總結。

2培訓需求分析

培訓需求分析是指通過收集組織及成員現有績效的有關信息,確定現有的績效水平與應有績效水平的差距,從而進一步找出組織及其成員在知識、技術和能力方面的差距,為培訓活動提供依據。它既是確定培訓目標、設計培訓方案的前提,也是進行培訓評估的基礎,因而成為培訓活動的首要環節。

2.1需求調查

調查分兩方面進行,一方面根據公司的政策、戰略目標、相關規章制度及各部門工作安排,理清公司方面各種例行及額外的培訓需求,并直接列入計劃。另一方面是員工的培訓需求調查、鑒別、分析及確認,這一工作面廣量大,相對復雜,下文將主要針對這一方面的需求分析進行討論。據統計報表顯示,公司目前有員工354人,其中碩士研究生學歷者5人,本科學歷99人,大專學歷92人,高中學歷44人,職高/中技/中專學歷102人,初中學歷12人。公司所有職位總數共163種,其中83.4%為管理或技術崗位,對員工知識及技能的更新有一定要求;其余事務型崗位也對員工的責任、安全或創新意識有一定要求。同時,受企業文化氛圍影響,多數員工都有視學習成長為工作組成部分的習慣。因此,員工樂于展現和討論其培訓需求,并懂得有效表達自身的培訓需求,員工培訓需求的調查方式是通過收集員工的年度《個人發展計劃》報表中的相關信息來完成的。

針對調查的統計顯示(公司的財政年度以5月為年底,因此通常于當年5月收集相關報表,作為下一財年的計劃依據),2009-2010年度,所有員工均已填寫《個人發展計劃》報表,其中338人對下一年度的培訓需求有所規劃,所有需求描述共718條(多數員工的培訓需求超過一項),經簡單分類處理后大致歸結為以下幾類:崗位相關資格證書獲取(占比10%),崗位技能培訓(占比37%),英語技能提升(占比23%),管理通識培訓(占比30%)等4類。

2.2需求鑒別

需求的鑒別工作一般由員工的部門領導采用座談形式完成,所涉及內容包括確定其需求的準確表達、需求本身的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之所以由部門領導而非人力資源工作人員主持該項工作,其原因有三:

1.人事行政部門人手有限,約談所有員工將牽制過多精力,影響其它工作的開展,并且需求鑒別工作本身的進度也將變得緩慢,由各部門領導分別進行,效率更高;

2.由部門領導和員工直接探討培訓需求,可以增進彼此之間的溝通,使部門領導更深入地了解下屬工作中的疑難、技能上的欠缺或者發展的志趣與方向,以便日后針對性地進行指導和協助;

3.部門領導對本部門業務需求更為熟悉,在培訓需求的適用性和可行性方面,其鑒別更為準確,所提改進意見也更為中肯。

經過座談討論之后,培訓需求鑒別基本完成,部門領導收集經修改的報表,與人事行政部進行交接。

2.3需求確認

經過鑒別的需求應該通過員工與公司以書面形式進行確認,其過程為員工向公司遞交經部門領導簽署意見的培訓申請,人事行政部對照公司規章制度及各部門預算額度予以審批。總部對于員工培訓政策規定,普通員工每人每年預算為人均3000元,主管及以上為人均8000元,預算額度的審核以部門為單位,即單個員工可以突破其平均額度,只要其所在部門總培訓額度低于所有員工的額度之和即可。經員工與公司雙方確認的需求,即成為編制培訓計劃的依據及員工個人的年度培訓目標。

3培訓方案設計

培訓方案的設計主要遵循以下原則:

1.系統性,即將培訓看作全員性、全方位、貫穿員工職業生涯始終的系統工程。

2.制度化,建立和完善培訓管理制度,把培訓工作例行化、制度化,保證培訓工作的真正落實。

3.主動性,強調員工參與和互動,充分發揮員工的主動性。

4.多樣化,即充分考慮受訓對象的層次、類型,考慮培訓內容和形式的多樣性。

5.效益性,培訓是價值增值的過程,應該有產出和回報,即有助于提升公司的整體績效。

3.1培訓方式選擇

基于上述原則,在培訓方式上可以根據公司內外部條件,進行靈活的選擇,可供選擇的形式有:在職培訓、內部培訓、外部培訓、繼續教育等。

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因其與員工的本職工作關系密切,可以選用在職培訓或內部培訓的方式,培訓講師通常由業務嫻熟的內部員工或部門領導擔任。英語能力的提升及以資格證書獲取為目標的培訓,一般由員工本人或人力資源工作人員尋找相關社會培訓的供給信息,選擇合適的課程,進行外部培訓。管理通識的教育,在所有從事管理類崗位的員工中擁有廣泛的需求,因此采用內部培訓的方式。少量以獲取學歷為目標的培訓需求,一般由公司資助部分學費,采取繼續教育的形式,此類需求在本年度并無出現,故不單獨列出。管理進階的培訓,通常采用外聘外部咨詢公司專業講師至公司進行培訓。對于專業技能提升方面的培訓需求,一般為需求者尋找外部專業培訓咨詢公司的公開課。

3.2培訓內容及實施流程設計

對于外部培訓及繼續教育,人事行政部對培訓時間、期限及結果等相關信息進行跟蹤即可;在職培訓的內容及進程通常由部門領導制定和掌握,人事行政部所作的主要是與部門領導進行必要的溝通。顯然,對于以上各種培訓方式的內容和流程,人力資源工作人員的職責在于關注與跟蹤而非設計,因而在此不作贅述。人力資源工作人員的主要設計任務在于內部培訓。

內部培訓設計遵循5W1H準則:

What—根據需求分析的結果,確定需要組織何種內部培訓。按照內容區分,內部培訓一般分為兩類:標準培訓和非標準培訓。標準培訓通常包括內容相對固定、歷年來需求人數眾多的培訓,或者公司規章制度所規定的例行培訓,如管理基礎培訓、溝通技巧培訓、安全教育等。非標準培訓的內容相對冷僻,或者年度需求數量較少,一般根據歷年累積需求,不定期開設。

Why—論證開展該內部培訓的必要性、可行性與經濟性,如果論證通過,則列入培訓計劃,否則考慮其它培訓形式或遞延到下一年度。

Who—獲準開設的內部培訓必須確定培訓組織人員、受訓人員、聯絡人員與培訓講師。

Where—培訓的地點或場所,由培訓組織人員根據培訓的參與人數、課程所需的教學設施、場所租用價格、交通條件等因素,依據性價比最優的原則統籌確定。

When—這里的時間包括培訓之前確定所有相關事項的系列日程、培訓通知的時間點、培訓的開始時間、培訓中的各種時間點、培訓結束時間以及培訓效果總結評估時間等。

How—在各種準備工作完成后,培訓實施過程中,培訓組織人員的主要任務,包括培訓過程的互動、跟進、考勤、相關服務的落實與安排、意外情況的處理等。為保證培訓平穩有序進行,并取得預期效果,培訓組織人員須對培訓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各種困難有所估計,并制定相應的應急處理方案。

4培訓效果評估

培訓效果評估分以下兩個方面:一、對培訓本身,即其組織狀況及課程內容的評估;二、關于員工對受訓知識、技能接受程度的評估。準確及時的評估,有利于總結培訓的得失,找出相應的原因,作為改進的依據。

4.1對培訓本身的評估

對培訓本身的評估通常采用問卷調查的形式,即在培訓完成后,向受訓者發放問卷,調查關于課程及培訓組織的滿意程度。問卷因具體培訓而有所不同,但大致包括如下方面:

1.對課程難易、深淺程度的評價;

2.對培訓講師教學能力、教學方法的評價;

3.對培訓場地、設施及其它配套服務的評價;

4.對培訓組織者協調、溝通能力的評價;

5.對類似培訓的建議。

人事行政部在收集問卷后,盡快統計各方面信息,并將信息反饋給有關方面,例如向培訓講師或其所屬機構反饋關于教學方法的意見或建議;向場地出租方提供關于場地布置、設施供給及其它服務的意見或建議等;各種評價也可用作今后對相應事項作選擇時的決策依據。

4.2對接受程度的評估

關于受訓員工對培訓知識或技能接受程度的評估方法較為多樣,常用的有座談、測試等。

對于某些全員參與的例行性內部培訓,通常采用測試的方法來評估培訓效果。根據測試時間及測試對象的不同,測試分為以下幾類:

1.全員正規測試,即在培訓結束后立即或者某個預先通知的時間對全體受訓者進行測試,以檢測受訓者的接受效果,這種測試方法可以檢查并促進受訓員工在培訓中的學習態度;

2.隨機測試,在事先不作通知的前提下,對隨機抽取的部分受訓者進行測試,該方法更有利于檢查普通受訓者對于培訓知識或技能的實際掌握狀況;

3.志愿測試,在不作事先通知的情況下,對測試對象不作指定,采用現場志愿報名的形式,對志愿者進行即時性的測試,此類測試通常對參與者或成績優良者有一定物質獎勵,可以調動員工在日常工作之余自覺復習相關知識或技能的積極性;

以上三類測試可以結合所培訓內容的特點,因地、因時、因人選擇。

對于部分接受程度不適宜量化考核的培訓,可以采用部門領導與受訓員工座談的形式進行評估。座談的內容或問題通常是開放性的,多數涉及受訓員工通過培訓所獲得的技能或素質提升,對于培訓的心得體會或感受等方面。相關部門領導可以通過談話,了解員工的成長及收獲,以增進彼此的溝通,并對員工的技能狀況或發展方向有更深入的了解。

5總結

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要做好人力資源的培訓開發工作,收取良好效益,使企業的培訓成本獲得預期的產出,就必須設計一份完善、合理的培訓計劃。在制定培訓計劃的過程中,需求分析、方案設計、效果評估是其中的關鍵環節,牢牢把握這些環節,才能使培訓得以平穩、和諧、有的放矢地開展與運行。

參考文獻1 肖勝萍. 員工再培訓手冊[M]. 北京:中國紡織出版社,2003

2 姚裕群. 人力資源開發與管理[M]. 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7

3 王娟. 華北石油總醫院員工培訓方案設計研究[D]. 河北工業大學,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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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實施范圍和目標要求

實施范圍:本辦法適用于市委管理的縣(處)級干部以及市直部門(單位)、城區鎮(鄉)科級干部參加的由組織人事部門安排和認可的各類在職教育、培訓、學習。

目標要求:本辦法從**年起,以5年作為一個周期進行積分,縣處級干部5年內累計完成90學分以上,科級干部累計完成60學分以上。其中,脫產學習累計學分不得低于總學分的70%。原則上,干部每年應完成總學分的五分之一。特殊情況下未完成年度規定學分的,可在以后補齊,但每個五年周期內必須達到規定學分。

除按上述要求完成培訓任務外,還要按照有關規定完成各項法定培訓。

二、學分登記標準

學分是考核領導干部參加各類學習培訓數量和質量設立的計算單位,原則上培訓1天(8學時)為1學分。學分以脫產學習學分和獎勵學分兩種形式進行登記。

(一)脫產學習學分

1、參加市級以上黨校、行政學院和組織人事部門委托(認可)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其他培訓機構舉辦的培訓,以調訓計劃、培訓通知、結業證書等為依據,按實際培訓天數登記學分。

2、參加中央和國家有關部委舉辦的培訓,以及本系統上級主管部門組織的培訓,以正式培訓計劃、培訓通知、結業證書等為依據,按實際培訓天數登記學分。參加出國(境)培訓,以出國(境)任務通知書、國(境)外培訓機構頒發的結業證書等有關證件為依據,按實際培訓天數登記學分。

3、參加全市統一組織的各類專題講座、知識更新培訓,以培訓計劃、培訓通知、考核合格證書等為依據,按實際培訓天數登記學分。參加本單位自行組織的并經組織人事部門認可和備案的知識更新培訓、業務培訓等,每次脫產培訓3天以上的,以正式培訓計劃、培訓通知、結業證書等為依據,按實際培訓天數計算學分,時間在3天以下的,每參加1天按0.5分登記學分。

(二)獎勵學分

1、學歷學位教育。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專、本科學歷(含函授學歷),以畢業證書為依據,一次性登記5學分;參加研究生課程進修學習取得結業證書或畢業證書的,以結業證書、畢業證書為依據,分別登記7、10學分;取得學士、碩士、博士學位,以學位證書為依據,分別登記7、10、12學分。同時取得學歷和學位的,按照學位證書標準登記學分。同等學歷(學位)只登記一次。

2、在職自學。按照干部年度理論學習安排和單位理論學習制度規定要求進行自學。自學情況年終由上級主管部門或所在單位組織考核(考核可采用考試、撰寫論文和學習筆記等方式進行)達到要求者,登記3學分。

3、學習成果。干部年內在國家級、省部級、市級正式出版物上發表的理論文章、調研文章、學術論文等(文章須在1500字以上,新聞、信息類不計),每篇分別登記5、3、2學分。

4、考核達標。參加全市統一要求的達標類培訓考核,如電子政務、計算機、法律、普通話等基本技能考核,未經培訓直接參加考試并獲得合格證書的,每項登記3學分。

未列入本辦法的培訓內容及培訓方式,視情況給予登記學分,計分標準由市干部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適時公布。

三、學分登記辦法

1、市直各部門(單位)、各縣(區)組織部門要建立本單位實施學分制管理的領導干部學習培訓檔案,準確詳細地登記領導干部參加培訓所得學分。學分登記使用由市委組織部統一印制的《領導干部學習培訓學分登記表》和《領導干部學習培訓學分登記證》。《領導干部學習培訓學分登記表》一式兩份,一份由所在單位或各縣(區)組織部門留存,一份年終審驗時隨同《領導干部學習培訓登記證》報市委組織部備案。表、證記錄的內容必須一致,否則不予認定學分。

2、《領導干部學習培訓學分登記證》是記載領導干部學習培訓經歷及認定學分的重要證件,實施學分制管理的領導干部人手一證,每五年更換一次,由個人妥善保管。參加脫產培訓結束時,將《領導干部學習培訓學分登記證》交培訓機構登記蓋章,并在培訓結束后15天內主動到所在單位或縣(區)組織部門申請登記。所在單位或縣(區)組織部門認真審核后,測算登記學分并蓋章。市直各部門(單位)、縣(區)組織部門每年12月底前,將審核的本單位領導干部學分登記表、登記證和參訓專業證書、合格證書等相關培訓資料,以及領導干部年度完成學分匯總情況報市委組織部審驗。市委組織部對照培訓(調訓)計劃及相關證件進行驗證后認定學分并蓋章。上年度的12月1日至本年度1月1日為一個培訓登記年度。

四、組織實施

學分制管理辦法由市干部教育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實施,市委組織部門負責領導干部學分登記情況審核,并確認驗證。市直各部門(單位)相關科室和各縣(區)組織部門具體負責本單位本縣(區)實施學分制管理干部的學分登記工作。

各單位要按要求嚴格做好學分登記工作,不得虛報瞞報。每年底,市干部教育領導小組將對各單位培訓的落實情況和領導干部學分登記情況進行一次檢查、抽查,對沒有完成培訓任務或弄虛作假的單位責令改正,在全市范圍內通考,并在年終考核時酌情扣分。領導干部完成學分情況作為其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據,無特殊原因未完成年度培訓任務者,原則上年度考核不能評為優秀等次,并不能提拔使用。5年內完不成培訓任務的,要通過統一調訓進行脫產補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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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適應律師行業發展的需要,提高律師隊伍的職業素質和執業水平,根據我所律師隊伍知識結構的狀況,經合伙人會議研究,制定2019年度律師培訓計劃。

一、內部業務培訓計劃

(一)培訓內容:

1、繼續結合新法律法規、司法解釋的頒布,由在執業律師、實習律師、律師助理每周五在例會時結合各法進行講座。

2、職業律師對辦案經驗、辦案技巧進行業務交流。

3、組織典型案例、重大疑難案件的研討學習,由主辦律師主講。

4、加強律師職業道德與職業紀律規范學習,忠于憲法和法律,應當珍視和維護律師執業聲譽,模范遵守社會公德,注重陶冶品行和職業道德修養。

(二)業務培訓要求:

每周五集體業務培訓時間由主任安排,由辦公室提前通知,要求全體律師、實習律師、律師助理必須參加,遇有特殊情況,必須向主任及行政管理人員請假。 

二、外出業務培訓計劃

1、積極參加司法部、全國律協、地方律協以及各專業領域舉辦的業務培訓活動和業務研討活動,安排律師積極參加相關的業務培訓和研討。

2、為適應開展新業務的需要,學習其它律所的有益經驗,繼續選派部分律師到外地學習與交流。

3、參加外出培訓及學習與交流的律師回所后應向全體律師傳達會議精神以及在境外學習、交流情況,并舉辦相關內容的講座。

三、繼續教育計劃

1、積極鼓勵律師參加繼續教育,提高學歷層次。在去年我所律師參加法律本科和在職研究生學習的基礎上,繼續鼓勵更多律師參加更高層次的教育,

2、對參加繼續教育的人員,在經濟和待遇上給予保障和支持。

3、對在繼續教育中取得優異成績的人員按照本所獎懲辦法給予表彰和獎勵。

四、實習律師、律師助理的培養計劃

1、繼續按照2018度對實習律師的培養計劃實施對實習律師、律師助理的培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