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合同管理范文

時間:2023-04-19 08:2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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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合同管理

篇1

關鍵詞:建設工程,合同,管理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合同是法制建設的載體,是信用經濟的保證。施工合同是承發包雙方為實現建設工程目標,明確相互責任、權利和義務關系的協議,是承包商進行工程施工、發包人支付價款、建設過程中控制建設項目進度、成本、質量的依據,進而保持工程建設活動順利進行的重要法律保障。施工合同作為一種典型合同,具有它自身的特殊性和復雜性,標的物特殊、履行周期長、條款內容多、涉及面廣。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促進參與工程建設各方履行合同約定義務,確保建設目標的重要手段。因此,加強合同管理對建設單位具有重要的意義。

一、建設單位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1、在現代工程項目中,施工合同已越來越復雜。對于建設單位來講,有建筑合同、裝修合同、安裝合同、專業分包合同、采購合同等等,一般每個項目都有幾份,甚至幾十份。同時,施工合同文件多,包括中標通知書、協議書、投標文件、招標文件、圖紙、規范、工程量清單等,合同條款越來越多,合同生命期長,實施過程復雜,合同過程中爭執多、索賠多。所以要求專業化的合同管理。

2、合同將工期、成本、質量目標統一起來,規定合同參與各方面的責任和權利。如承包商必須按施工圖紙和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向建設單位提供符合約定質量標準的建筑產品。發包人則必須按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及時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中間驗收,及時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和辦理竣工結算等。合同中約定的各項權利和義務是承發包雙方的最高行為準則,是雙方履行義務、享有權利的法律基礎。

3、合同是處理建設項目實施過程中各種爭執和糾紛的法律依據。建設項目由于建設周期長、合同金額大、參建單位多,以及各項目之間接口復雜等特點。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建設單位與承包商之間、不同承包商之間、承包商與分包商之間,以及建設單位與材料供應商之間不可避免地產生各種爭執和糾紛。而調處這些爭執和糾紛的主要依據和尺度,就是承發包雙方在合同中事先作出的各種約定和承諾,如合同的索賠與反索賠條款、合同價款調整變更條款等等。

二、建設單位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合同文本不規范。國家工商局和建設部為規范建筑市場的合同管理,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全面體現雙方的義務、權利和風險。有些建設單位在簽訂合同時為了回避義務,不采用標準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規范的文本進行簽約。通過自制的、籠統的、含糊的文本條件,避重就輕,轉嫁工程風險。有的甚至采用口頭委托的方式下達任務,待工程完工后,再補簽合同,這樣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約束作用。

2、合同文字不嚴謹。依法訂立的有效的合同,應當體現雙方的真實意思,而這種體現只有靠準確明晰的合同文字。有些建設單位的合同管理者或因為不專業,或由于不嚴謹,導致所簽訂的合同在后期履行中遇到種種困難,引起爭議。不嚴謹就是不準確,容易發生歧義和誤解,可以說,合同就應該講究咬文嚼字。

3.合同執行力度不夠。施工合同作為維系承發包雙方的紐帶,任何一方均須按合同執行。有些建設單位對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認識不夠,對合同風險保管缺乏防范意識,不認真履行合同,或隨意修改合同,造成施工中矛盾重重,致使項目不能按期交工,合同管理流于形式。

4、合同管理人員素質不高。一般情況下,合同的簽訂者就是合同的管理者。但由于工程建設專業性很強,很大一部分建設單位缺乏專業的工程師或咨詢工程師,一般合同管理人員思想品德不過硬,技術業務不精通,缺乏專業的法律知識,對合同涉及的法律問題難以作出正確判斷,無法對合同進行有效的管理。

三、建設單位加強合同管理的措施與方法

1、高度重視合同管理

建設單位應加強合同管理體系和制度建設,落實合同管理機構設置和合同歸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簽訂、合同審查、合同授權、合同公證、合同履行的監督管理,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進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避免造成各部門權責不分明,意見不統一,有權力大家爭,有責任大家推的局面。

2、嚴格把好合同簽訂關

建筑工程具有投資大、工期長、結構復雜、受場內場外環境影響大、不可預見性因素多的特點。在訂立施工合同之前,建設單位應對合同條款進行事先審查,保證合同訂立的合法性、全面性和準確性,做到事前監督、防患于未燃。主要檢查合同文件是否齊全、程序是否合法、內容是否完整全面、條款是否公平合理、定義是否清楚準確、風險是否合理分擔等等。施工合同應盡量做到內容細致、條款清晰、措辭嚴謹。對采用標準合同文本,還是采用特設合同文本,應事先研究,以防止缺少或遺漏必需的履約條款。

3、及時做好合同跟蹤

對合同文件和各種工程資料進行分析整理,通過對施工現場的了解,對照分析工程實施狀況與合同文件的差異和差異程度。如未完成合同責任、工期拖延、造價增加、質量不合要求等。及時分析工程中存在的問題,評價合同履行情況,提出分析報告。對各種來往信件、請示、會議紀要、索賠文件和合同變更做好審查和控制,并記錄在案或及時回復,預防各類糾紛的產生。

4、充分利用社會專業咨詢機構進行合同管理

篇2

關鍵詞:事業單位 合同管理 審計 問題

目前,事業單位合同管理審計部門對合同管理進行日常安排,由經營管理科負責人帶頭對合同簽訂、審查、管理等內容進行處理,并由質量技術部、施工勘察部門、資產財務部以及分管領導進行監督,在事業單位主管領導的帶領下,以及經營管理科的極力配合下對合同管理審計內容進行核實。合同管理的公章可以由經營管理科負責,以此來保證了合同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同時可以由事業單位的財務室對合同進行存檔,經營管理部門必須對合同保留副本,以此來保證合同的安全。

一、事業單位合同管理審計的涵義

事業單位合同管理審計能夠改善事業單位的內部管理,對事業單位的管理風險起到預防的作用,從不同程度上讓事業單位的合法權益得到維護,保證了事業單位的價值,同時也促進了事業單位合同管理問題的目標實現。根據目前事業單位合同管理審計的具體情況,可以從審計管理和增值型內部審計兩個方面對事業單位合同管理審計工作加以探討。由于目前事業單位合同管理審計的基本研究才剛剛開始,因而事業單位合同管理審計的相關理論指導和實踐經驗還比較欠缺,這就導致了事業單位的合同種類的選擇上需要進一步加強,而且也要及時的對事業單位合同管理審計中出現的問題加以解決,以此來促進事業單位合同管理審計的完成。

二、事業單位合同管理審計出現的問題

事業單位合同管理審計的臺帳和登記情況也都要就拿下有效的控制。然而,目前事業單位合同管理審計仍然存在很多問題。具體論述如下:

(一)相關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

事業單位合同管理審計的相應制度還沒有建立起來,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審計并不完善。而且很多內部控制的審計制度沒有詳細的內容。主要表現在財務管理制度、設備物資管理制度和勞動人事管理制度的審計三個方面。首先,財務管理制度只是單純的介紹了相關的執行資料,卻并沒有健全審查制度,包括計劃、資金、收入等等都不夠健全。其次,設備物資管理制度的審計是事業單位合同管理審計的重要環節,但是目前這一環節進行的并不健全,而且分工也不夠明確。最后,勞動人事管理制度的審計上,由于事業單位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存在很多不恰當的情況,這就導致勞動人事制度的審計工作對事業單位員工的工作熱情沒有好處,甚至會產生沒有負責人的情況。

(二)財務項目結算大部分無結算依據

事業單位合同管理審計中,財務項目結算工作都沒有按照嚴格的規定進行合同條款的簽署,而且經常使用的結算方式都是通用條款,導致事業單位的造價提高。而且經常會產生這種結算沒有任何依據的情況,這是導致財務項目結算產生的重要原因。再加上沒有依據的結算導致合同違約,甚至對結算款不能及時償還等情況,都是導致財務項目結算的重要原因。

(三)合同變更程序執行不到位

事業單位合同管理審計的合同變更,會產生程序執行不到位的問題,主要表現在合同條款的約定并不按照規定的條款原則進行確定,同伙私也沒有履行合同規定中的各個條款,產生違反原有規定的質量問題,或者是變更前已經簽署了最終確認合同等情況,都是導致事業單位合同管理審計問題的重要原因。

三、事業單位合同管理審計的對策

(一)優化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存在很多不夠完善之處,因而需要進行及時的優化和修訂。《工程項目管理規定》雖然對合同管理制度進行了詳細的要求,然而卻存在內容分散,條款單一等等情況,對合同管理制度造成一定的影響。因而,要想讓事業單位合同管理審計順利進行,必須對合同的變更、落實等進一步優化,體現出各部門負責的執行制度,以此促進審計工作的自覺性。

(二)加強財務結算管理

事業單位合同管理審計中有關財務結算管理的相關工作必須要進一步加強。要對合同中設計的單價合同,進行及時的清算,對工作量不同的合同也要加強財務結算。尤其是要由各事業單位主要負責財務結算工作,要保證事業單位有具體的部門對財務結算管理進行備案,以此來促進財務結算金額能夠得到及時確認,避免了合同管理的毫無根據。要保證人員的收入穩定,加大調節力度,避免存在合同風險等問題,以此促進合同的正常運行。加強財務結算管理同時可以讓事業單位的結算條款更加的清晰,促進結算條款的正確性,讓合同項目與事業單位的預算相一致,保持了結算的穩定性和可靠性,同時也能避免其他單位從中獲得不合法的經濟利益。

(三)明確法律對合同變更的規定

針對事業單位合同管理審計中產生的合同變更問題,要通過相關法律來進一步明確和落實。目前事業單位合同管理審計具有不夠完善的合同變更或者解除的依據、條件及需要的相關手續問題。這就需要事業單位通過具體的法律制度機械能落實,以此來增強負責人的責任心??梢酝ㄟ^具體的規范文本對合同加以規定,而且要嚴格依據合同變革的具體規定進行。同時,在合同變更過程中,要保證每一個程序都按照嚴格的法定程序進行,要在法定代表人簽字的情況下,才能加以變更。而且對事業單位的公章也要加強管理,通過具體的法律制度對合同變更加以規定,以此避免事業單位合同管理審計問題的產生。

四、結束語

目前情況下的事業單位合同管理審計工作,作為事業單位控制管理的重要手段,日漸被接受,成為提高管理水平和防范風險投資的重要保障,對于事業單位來說,面對激烈的市場競爭,找到合理的合同管理對策,其實踐意義將更加明顯。

參考文獻:

篇3

在實踐中,為了使合同管理制度的上述意義得到充分發揮,在制度構建過程中,需要特別考慮如下幾個因素:

1.1合法合規性

對于一切單位內部制度的構建而言,合法合規性都是首要前提。具體來說,軍工企事業單位合同管理制度的合法合規性應至少包含以下三個方面:首先,制度要符合法理特別是合同法一般規則。構建合同管理制度的前提是對法理和合同法一般規則的正確掌握,并確保制度內容與其一致。其次,制度要符合國家、地方、行業、上級主管部門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因此,單位在構建合同管理制度的時候,必須深入研究相關規定,避免制度與這些規定的沖突。再次,制度要與本單位其他相關制度協調、銜接。合同管理制度的構建要在合理統籌規劃的制度體系中進行,并經過縝密的前期調研以及相關部門充分商討論證,確保制度之間的協調、銜接。

1.2符合科研生產經營情況實際

軍工企事業單位的科研生產經營情況實際,是制度賴以產生、生存進而發揮作用的土壤,脫離這一實際的制度只會淪為空中樓閣。在實踐中,制度難以得到有效執行的主要原因往往也正是“脫離實際”。因此,為實現合同管理制度與科研生產經營情況的符合性,制度的構建要重點考慮以下幾個問題:首先,制度中體現的合同簽訂審批流程、合同履行流程,都不能太過形式化、表面化,要體現出清晰明確的管理層次和職責權限,充分發揮經辦業務部門合同法律風險防范的主體作用,形成法律部門與經辦業務部門相互協調配合的工作機制。在這一點上,有些企事業單位的制度流程就非常清晰合理,在合同全過程的各節點上,將管理層次和職責權限根據職能部門的業務范圍進行細分,法務、財務、生產、技術、質量、安全等各個部門各負其責,各司其職,使得制度流程貼合實際進而有效發揮作用,強化合同過程參與人員的風險防范意識和責任意識。以合同審批流程為例,制度可以規定:各個審批節點的責任部門應在意見欄準確、全面地概括提供幫助進行風險評估的信息,而不能只有簡單的“同意”二字。其次,制度的構建要考慮執行制度所要付出的效率成本。從工作實踐來看,員工規避甚至不遵守制度的重要原因之一正是制度大大降低了效率。構建制度的初衷是通過統一、規范員工的行為范式而提升管理效率,而執行制度的高昂成本將使得制度運行駛入荒謬的怪圈。因此,一套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必須理順自身與效率的關系,針對每一個會產生效率成本的規定,都要論證其必要性與合理性,特別要摒棄那些效率成本過高卻沒有實際效用的規定。再次,根據法律風險管理“事前防范為主”的原則,合同管理制度與單位實際的符合性還應以這種方式有所體現:在科研生產經營過程中主動調查、識別和評估合同法律風險,總結已造成重大法律風險事件的經驗教訓,進而在制度中提出有針對性的風險防范建議與措施,對重大風險點進行特殊預警。用構建制度的手段主動防范特定的風險,一方面有利于風險防范的制度化和規范化,另一方面也豐富了制度的內涵,提高了制度的針對性和可執行性。

1.3動態管理而非靜態規范

制度,從靜態角度來看是“規范”意義上的,從動態角度來看是“管理”意義上的。一套理想的合同管理制度要體現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的合同管理,不僅要關注合同的簽訂和審查,還要重視合同的談判、評審、履行、中止、變更、解除、歸檔、臺賬、糾紛處置等環節。制度文本不僅要覆蓋到所有這些環節,還要考慮到這些環節之間的邏輯關系,從實時監控、適時調整等動態管理的角度考慮制度的可執行性。

2.合同管理制度的執行

合同管理制度設計得再完美,也必須得到有力、有效的執行才能實現制度的意義。為實現這種有力、有效的執行,要重點做好以下三點。

2.1重視制度的宣貫和法治宣傳教育

在實踐中,特別是制度運行初期,很多經辦人員對制度并不知悉,往往是“走流程”的時候遭遇障礙才了解制度,甚至有時候具有審批權限的人員也并沒有深入領會制度,導致制度執行消極、不到位。因此,制度制定部門應當通過多種形式主動進行制度的宣貫。一種比較有效的形式是將制度宣貫與業務培訓結合起來,讓制度真正深入人心,并且在制度宣貫中貫穿進行法治宣傳教育,提升員工風險防范意識。當全員法治思維、風險防范意識逐步形成并成熟后,制度執行的成本和阻力也會大大降低。

2.2加大責任追究和處罰的力度

制度文本中的責任追究和處罰條款必須真正落到實處,才能提升制度的有效執行力。責任追究和處罰條款的目標并不在于追究、處罰本身,而在于促使員工形成遵守制度的行為習慣。相應地,應加大合同管理考核評價激勵體系的建設力度。

2.3領導層率先垂范,確?!傲憷狻?/p>

由于眾多復雜的、基于行業特點和歷史傳統的原因,很多時候,合同管理制度執行不力是因為單位領導層對制度的突破和逾越。這種來自領導層的“例外”是對制度最大、最根本的破壞,其本質而言,制度體現的是單位內部的“法治”,用以制衡領導層的權力,填補“人治”的缺陷和弊端。要真正落實制度運行的“法治化”,單位領導層必須率先垂范,避免自身“例外”行為,自覺捍衛制度權威,推動營造制度氛圍。這不僅取決于領導層的個人素質和管理理念,也依賴于制度質量和運行方式。保證制度的合理可行性,用信息化流程替代人工紙質審批,建立高管權力監督約束機制,都是提高制度在領導層層面執行力的可行舉措。

3結語

篇4

關鍵詞:風險;動態管理;合同管理

中國分類號:TL372+.3文獻標識碼:A

緒論

由于經濟不斷的發展,建筑行業的發展速度也十分的迅猛,導致建筑市場的競爭非常激烈,而隨著建筑市場的管理體制的逐步完善,管理者對于預防風險的意識也就隨著加強,而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就開始備受重視,這主要是由于建筑合同在項目建設的整個過程中,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也是一個可以有效的控制風險的手段。

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工作主要是包括兩個部分,其一是合同簽訂前期工作,其二就是合同簽訂后進入施工階段的管理工作。在施工合同進行管理的過程中,除了需要相關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具體操作以外,還需要有具備同樣專業的人員對于管理工作過程進行審計,這樣才可以達到工程本身預期的效果。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前提就是需要做好施工合同的簽訂工作,需要嚴格按照相關的規定執行標準,同時對于合同需要嚴格的評審,經過三個過程的評審后,才可以正式的簽訂合同。

對于招標文件以及投標書的評審工作

由于施工單位每天都會接觸數量很大的關于工程項目的數據以及信息,那么為了能夠提高自身的中標率,就需要對于這些數據信息進行合理的篩選和評審,除此之外,也就需要更加深入的了解項目工程的情況,比如當地的一些情況,比如與其相似的項目的情況,比如當地的材料供應和價格的變化。同時需要根據自身企業的經營路線,考慮自己的優勢以及特點,以此為基礎再仔細研究招標文件的各項條款和要求的含義,施工單位要相應招標文件中的各項要求,對于文件中的內容需要進行評審,比如其合法性、合理性等等,對于風險因素需要作出有效的回避和應對,同時要選擇合理的投標策略,確保標書編制符合科學性和嚴密性,防止由于一些不合理的因素而遭到拒簽的情況,這樣就會造成被沒收投標保證金,對于企業的信譽和經濟效益同樣是一種傷害。

簽約合同階段的評審

3.1合同簽訂雙方必須處于同等的地位下,而合同的制定和內容也必須履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需要符合相關的合同法以及行業法規等原則,如出現不公平的內容和條款,那么該合同本身就屬于違法的合同,當然也就沒有法律效力,不受法律的保護了。對于合同書的文字語言表達,也需要做到準確、嚴密、詳細等要求,不可以出現含糊不清的情況,對于沒字每句甚至到標點符號都必須要精準,如果稍有偏差,就很可能會出現對于含義理解的不同,造成不同解釋的情況,合同內容中不可出現模棱兩可的文字書寫,這些都可能會造成時候雙方的爭執焦點,所以嚴格的把好文字內容關,是相當重要的,而執行合同的人也必須對于合同的含義做到充分理解,要嚴格按照合同的規定去一一執行,為項目建設管理打好基礎。合同不可出現前后矛盾的現象,比如前部分的條款關于挖土運土方規定的是體積包干價,而后面的內容則規定探照臺班計算價格,這樣的矛盾最終會導致結算賬款的時候出現爭執。

3.2合同主要的條款,包含承包范圍、承包方式、質量要求、工期要求、計價方式、結算方式、進度款、結算審核期限、付款方式、期限、雙方權利、義務、雙方違約責任、設計變更與現場簽證的程序、資料移交等均等約定完整、從而能不斷總結經驗,不斷完善合同條款。對于一些要求行業內容,為了避免日后可能會出現糾紛的情況,應該要注意編制和解釋,而對于工期等要求,如果有縮短工期的要求,則也需要進行明確的約定關于費用的問題,而材料的采購問題上,雙方哪一方提供或者定牌定價等,最后關于結算的問題,如果無法及時的回款,需要如何處理,關于仲裁機構的名稱都需要具體寫明,防止出現類似的問題。

4.合同簽訂后施工準備期合同管理

在施工單位已經簽訂了合同之后,施工單位必須依據合同建立起完善的管理制度,對于合同需要進行交底,要明確的規定公司以及各項目部門對于合同履行權利、異物、職責等等,這將合同管理任務的責任和任務需要落實到每個部門的負責人身上,這也是為了正式進入施工階段提高合同管理工作做好充分的準備。

5.施工階段的合同管理

5.1索賠工作的管理

施工企業有效的整合各項資源,利用自身的特點和優勢,采取有效的手段和策略在競標中順利中標,對于現場進行詳細的考察后,對于招標文件中的文字和條款、圖紙等都需要進行詳細的分析和研究,要尋找在實際施工中可能會由于哪些原因引起索賠的可能,要著眼于施工的索賠情況而獲得額外利潤的策略,這樣的策略及合法同時也合理。而其他原因可能會導致承包商索賠的情況,比如合同文件的缺陷、當地的自然環境或者人為造成的影響和障礙、業主的主要責任比如水電的供應等等,設計圖紙等的錯誤,以及任何不正常的變更都會導致施工承包商出現索賠的情況。如果施工單位的合法權益受到的損害,按照合同的規定業主需要給于恰當的賠償,但是如果施工一方沒有及時的提出索賠的要求和證據,出現過期的情況,就會使得施工方變主動為被動,無法得到有效的保護,同時提出索賠就會被認定為無效。施工期間施工單位需要利用所有合理合法的理由進行索賠,而合法得到有效的經濟賠償可以充分體現出企業較高的管理水平,而業主則需要在收到對方的索賠證據和報告后,進行詳細的分析和研究,收集反駁其理論和證據的論據,同時復核索賠值,起草提出反索賠的證據報告。最終雙方在進行索賠問題的談判時,對于索賠內容中所涉及的一切問題進行處理。

索賠以及反索賠的證據和論據需要符合真實性、合法性、及時性,對于符合規定的材料需要進行完整的記錄,這其中主要包括對于招標文件以及和合同、圖紙等的分析和研究。同時對于會議記錄和雙方往來的信函和通知答復等也要詳細的分析。在施工現場需要做記錄,而工程的款項都需要有日期和金額的記錄,材料進場憑據等要認真的收集整理,這些都是索賠的重要依據和證據,最后對于索賠的要求,需要詳細計算出索賠價值,起草索賠報告。

5.2合同動態管理

由于工程的施工過程會收到很多內在以及外部的影響,這些干擾事件的發生會直接影響到合同出現變更的情況,甚至是頻繁變更的情況,所以合同的實施的過程中,也需要按照發展變化進行不斷的調整,所以合同在履行的時候,對于其控制和變更要進行詳細的分析和商討,要重視合同的變化,這也就是合同的動態管理工作的核心內容。

5.3竣工合同管理

在工程竣工后,需要進行相關的驗收工作,這時候對于合同的管理尤為重要,應該對于相關的施工合同、標書等進行一個整理的歸檔,從新在做一次分析,對于施工過程中以及結束后的各個階段進行研究,最終結束工程竣工研究工作,這樣才算是徹底結束合同管理的工作。

6.結束語

通過上述的關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分析,相信大家都了解到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合同管理其實是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的核心和重點,所以相關的單位必須加強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研究以及意識,提高企業合同管理的能力,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工作的系統體制,這樣才管理的方法以及手段上能夠得到逐步的提高,同時需要正確運用合同管理工作,來為工程建設把好質量關,同時做好合同管理工作也可以有效提高企業的信譽和經濟效益,在激烈的市場中,提高自身的競爭力,同時為我國建設施工行業發展提高更大的幫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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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工程監理單位;合同管理;財務管理

隨著國內市場規范化、社會化的不斷發展,工程監理在社會經濟建設中的作用越發的突出。自1988年我國工程建設監理事業起步以來,經過近30年的推廣和完善工作,工程監理單位逐步成為工程建設中的管理者和協調者,并承擔起了協調施工單位和業主之間管理的重要角色。同時,工程監理單位在保障工程項目建設中實現“投資、質量和進度目標”三要素的統一上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工程項目建設由于涉及資金規模巨大的特殊性,直接關系到了地區經濟、行業發展和國家穩定等眾多問題。

一、工程監理單位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根據我國《建筑法》中的法條規定,建設單位與監理單位之間應以書面形式訂立相關的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監理合同是保證監理單位獲得建設單位正式授權的重要依據。如果工程監理單位的管理體制中存在合同管理不當的問題,在建設項目開展過程中就容易出現腐敗孳生、糾紛不斷等現象,同時也會加大監理單位開展工程項目協調管理工作的難度。因此,注重監理單位合同管理工作,對工程監理單位和建設施工單位雙方都有著重要的意義。

(一)加強合同管理是監理目標實現的基礎

通過規范工程監理單位和建設施工單位之間的合同管理工作,實現合同簽訂、履行和管理等步驟的有序、穩定,是工程監理單位獲得監理授權的重要保證。只有嚴格制定在建項目合同,并按照法定的程序要求監理單位和建設單位進行合同的簽訂和合同中文本條款的履行,才能督促監理單位更加積極、規范地開展監理活動,為在建項目實現規范化建設提供更好的保障。嚴謹的合同內容是建設單位可以在建設項目中事中保證計劃投資、工程進度和建設質量能夠按照預期的建設項目目標完成的保證,可以實現在建工程項目建設的效率、進度和質量總體上的提高。

(二)合同管理規范管理是實現監理工作的順利開展的保障

工程監理單位同建筑單位之間的合同具備的法律效力是實現監理工作開展的主要依據和最權威的文件,也是有效保障監理單位和建設施工單位雙方各盡其責、共同完成項目建設的法律約束效力。由于市場因素在經濟發展和項目建設中的滲透,監理單位和項目建設施工單位受到市場競爭和自身利益因素的影響,在實際的建設項目進行過程中,業主、建設施工單位等項目涉及的單位之間存在一種相對緊張的博弈關系,如果缺乏全面、科學、有效的合同,必然使得各方在工程項目建設進行過程中分別以自身的利益為先,導致工程建設項目監理失效、經濟秩序混亂的情況出現。因此,工程監理單位作為第三方組織,通過規范的合同管理程序和合同履行監督程序將能有效地對項目建設過程中各方的行為進行有效地協調和約束作用,從而保證工程項目能夠有條不紊地進行。

二、工程監理單位如何加強合同管理

(一)參與合同的談判和制定過程

為了保證工程監理單位在建設項目進行過程中工作的開展順利,工程監理單位應在項目工程業主和項目工程施工單位簽訂合同、施工方與監理單位簽訂授權合同之前就積極地投入到項目工程合同的準備、談判和制定過程中去。工程監理單位參與合同談判和制定過程,將為合同管理工作奠定優良的基礎。例如,有些業主在實際的工程項目進行過程中其實并不歡迎監理公司的進入,而是由于政府法律法規等相關工作規定,不得不請監理單位進行監理工作。這些業主企業在實際項目進行過程中將監理視為累贅,同時認為付給監理單位的監理費用是一筆額外的資金負擔。因此,業主單位認為既然監理單位是自己花錢請來負責監督工程進度和工程質量的,監理單位只需要根據自身的需求做好相應職責即可,人為性地將監理單位排斥在業主決策和利益分配的過程之外,導致了監理單位在實際的工程建設過程中處于相對被動的地位。為了加強監理單位在工程建設項目中的實際作用,監理單位需要首先融入到監理合同談判和制定的過程中去。通過在合同準備和制定期間的全程參與,監理單位可以盡量避免合同中出現文本不規范或者合同條款和項目不清楚造成的經濟責任風險和違約責任風險等問題。同時,積極參與合同的談判過程,也方便監理單位及時掌握后期合同管理的第一手資料和信息,通過規范合同管理的方式,杜絕違法合同的制定與簽訂,并自覺起到維護合同訂立過程中以及后期項目建設開工后各方的責任和義務。

(二)對合同項目內容進行分析

在項目工程合同簽訂后,監理單位要及時認真組織對合同內容和各項目條款盡心認真的分析和研究工作。項目建設工程中,部分施工材料,如三大主材、管材和部分裝飾材料等將由施工方供給,監理單位需要確切地掌握這些材料的來源、采辦過程,才能加強對投資控制和項目工程監理的工作效率。在捋順合同條款和弄清合同內容的基礎上,對合同中所包含的各個項目條款進行有條理的分類研究和解釋。通過研究分析,及時找到合同中的缺陷和合同在實際項目建設操作過程中的弱點,并組織建立相應的應對方法預案。通過對合同內容及條款項目的分析,監理單位能夠提前預測到建設項目進行過程中可能發生風險的關鍵點,并根據合同內容督促簽訂合同的雙發嚴格履行合同條款中標注出的義務和責任,防止風險出現和擴大的可能。同時,對于實際建設項目中出現的對合同部分項目管理條款有爭議的地方,監理單位可以在預防該類情況發生和處理其發生后的索賠事件時掌握更多必要的有效信息。

(三)提高監理隊伍的專業性

為了保證監理單位合同管理的科學性和規范性,提高監理單位監理工程師的專業性和合同管理的能力是目前保證監理工作中合同管理能力提高的重要保障。因此,工程監理單位為了保證能建立一支專業水平高、應變能力強并且堅持合同內容原則的高素質人才隊伍,就要通過積極開展和舉辦監理工程師在職專業基礎知識培訓課程和工程實踐經驗講座等培訓工作,全面提升各類監理人員的專業技能水平。在這一過程中,監理單位應加強監理工程師對新技術和新工藝的學習、加強對新的管理模式和管理系統的了解,并加深對當前新型建筑材料的認識,讓新的建筑理念通過監理工作進入到業主單位和具體的施工單位之間,從而不斷提高行業的發展。同時,還要不斷加強對監理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和個人素養的提高,積極鼓勵和約束監理人員能夠公平公正地處理工程項目建設合同管理中出現的各類問題。

(四)對合同的履行情況進行跟蹤和檢查

在工程項目進行過程中,監理人員要時刻注意合同中各個項目和條款的履行情況,對違反合同規定中的行為和內容應予以及時的指正,并責令其整改,對于已經造成不良后果的行為,要及時予以仲裁并提出相應的解決方案。然而,目前一些工程建設項目中,業主認為自身已經將工程監理項目委托給了項目監理公司,那么自身只需要向工程監理單位要質量、要工期即可。在實際的工程項目進行中并不同監理相互配合,而是采取遇事則拖,拖不過再解決的方針,一旦出了問題就是監理單位的責任。為了盡可能的避免這種情況的出現,監理單位應積極主動同業主單位溝通,根據合同履行的情況和跟蹤檢查的結果,及時向業主單位回報,對于其中發現的問題,責令業主單位按照合同中規定的相應內容進行履約,確保合同內容執行的履行效率。因此,監理單位在合同的執行過程中要嚴格把握和審查合同執行的情況及執行過程中產生的問題,盡量提高合同的履行率,從而保障工程建設項目能夠按照既定計劃順利完成。

(五)審核并處理合同有關的索賠工作

對于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和違反合同規定的行為,監理工程師在發現后應按照合同內容對違反合同的情況進行鑒定和審查,并在審核后提供公正公平的賠償方案。按照相關程序和法律內容,及時處理好工程項目進展過程中出現的索賠工作。在審核并判定索賠事件成立后,監理工程師還應按照合同內容對承包方提出的賠款額度進行計算和進一步的核查,以保證提出的賠償數額正確、合理。作為第三方的調解機構,監理單位在工程建設項目中不單單要確保索賠工作審核和執行的順利,同時還要制定并采取相應的防過度索賠的機制和措施,減少無理索賠事件的發生概率及其影響,從而保障項目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

(六)加強合同資料歸檔管理工作

通過對工程建設項目的合同進行分類、整體、編碼和歸檔,不但能起到監理單位對合同文件的科學性、系統性的分管的作用,還能實現工程項目的規范化并提高合同管理工作的效率。合同資料的分類整理和歸檔工作是監理單位發揮其合同管理職能的最后一環,也是對合同管理工作的必要總結,方便今后的備案、存檔和利用。監理單位在實行項目工程建設的合同管理工作中,不單單要重視合同簽訂前的管理、簽訂后的分析、履約情況的落實和針對性管理措施的實施,同時還要加強對合同管理歸檔和管理經驗的總結和歸納,才能實現監理單位專業能力在實踐中不斷增長的發展戰略。

三、工程監理單位加強財務管理的重要性

財務管理工作對于加強工程監理單位資產的完整性與安全性、會計信息的準確性和有效性有著重要的意義。所謂財務管理工作,就是以財務資金運作為對象、以提高經濟效益為目的、以科學管理決策為手段進行的經濟管理活動。目前,隨著國家經濟建設步伐的逐步加快,工程項目監理單位作為新興的服務行業,其服務中心集中在對工程項目的投資、進度和工程質量的監督和控制上。因此,工程監理單位的服務內容和性質決定了其在實施監理活動時必然要加強其自身的會計核算能力與財務管理的規范化,才能進一步保障工程監理單位在實際應用中的有效性。

四、工程監理單位如何強化財務管理

為了實現工程監理單位在行業技術增長和市場競爭環境日趨激烈的環境中獲得更好的發展,加強工程監理單位財務管理工作主要可以從資金管理、資產管理、債權管理和風險管理四個方面入手。

(一)資金強化管理

資金管理是工程監理項目中財務管理的中心環節。而加強財務資金管理的主要方式是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因此,從資金管理角度上來說,為了提高工程監理單位的財務管理能力,首先要加大對資金的管理和考核力度。通過加強對建筑項目中資金使用的具體情況、款項的收支情況入手,嚴格審核每一筆自己的使用,對預算外的資金支出要進行審核和原因的分析,從而保障資金的安全使用。其次,加強資金管理要實現對建筑項目中的資金的集中化管理,通過資金的資金集中管理,能夠實現對建筑項目進行過程中的限制資金進行集中利用,從而更好地實現項目資金的高效、靈活的運行。再次,在監理單位資金管理工作中,要做到盡量減少和避免資金的在途時間和資金分散的情況,從而實現對項目中各項資金的更好地控制。為了實現監理單位強化資金管理的目的,監理單位可以選擇加強同項目進行過程中同各大銀行之間的交流和業務流量,從而起到擴大建筑項目進行過程中的融資空間,不斷通過對資金管理的加強來保障項目資金鏈的彈性和現金流使用效率。

(二)資產強化管理

監理單位的資產具有分布分散、項目資產使用率較低等問題。目前監理單位的資產管理中存在著資產管理無法實現動態化、資產處置不夠規范等問題,造成了監理單位資產管理中的弱項。由于監理單位資產的管理效率和管理安全均關系到監理單位的穩定和所有資本的增值情況,監理單位的資產是實現工程監理項目進行的重要保障。因此,在監理單位的資產管理工作中,不但要根據相關的政策和法律法規,做好當前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同時還要加強項目資產的評估工作,推動監理單位資產管理制度不斷走向健全和完善。在項目進行過程中,監理單位要指派專人固定對資產進行專項處理,準確地合適工程監理項目中的資產問題,并對資產進行準確的核實,尤其是要根據監理項目中的人員編制情況和實際業務的需要,對監理項目的辦公用地、職工宿舍、交通運輸設備、專業設備等進行統計核算和調配工作,實現監理單位固定資產的集中管理工作,和項目資產的優化配置和資產使用效率的全面提高,從而保障項目資產的安全和資產管理運營中的有效性,確保工程監理項目的順利開展和實施。

(三)債權強化管理

項目監理過程中出現的工程款拖欠的現象是工程監理項目中債權形成的主要原因。因此,為了保障工程監理項目的順利進行,就要加強監理項目的債權管理,并形成合法合規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機制。在監理項目的債權管理工作中,要保證債權計算的準確和各項手續的完整,并采取定期和不定期對債券進行確認和金額核對的辦法來加強管理,從而減少壞賬產生的可能。隨著建設工程項目的增加和工程監理行業競爭的日趨激烈化的發展現狀,債權問題給項目監理單位帶來的財務風險很大程度上影響了工程監理單位的生存和發展。因此,工程監理單位不但要做好債權管理工作,同時還要對欠款方的信資狀況做好調查和管理工作,進一步降低項目進行過程中應收賬款的增加給工程監理工作帶來的風險。

(四)風險強化管理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市場競爭日益激烈,監理單位在進行項目工程監理過程中面臨著更大的財務風險。一方面,隨著監理單位行業的擴大和市場風險的增加,工程監理單位財務管理的外界風險在逐步增長。另一方面,由于工程監理單位本身財務信息系統不夠完善、內部控制體系尚未健全、內部審計工作無法得到保障,隨著建筑工程項目設計資金額度的快速增長,監理單位自身的內部財務風險也在不斷提高。為了應對來自外部風險和內部風險的雙重財務風險的壓迫,工程監理單位需要全面提高財務風險的識別的應對能力、建立健全完善的財務風險評估體系、并將加強對監理項目進行中財務風險關鍵點的控制作用,從而降低監理活動的運行風險。作為監理單位的財務管理人員,更應積極地投入到財務風險管理的工作中去,既要找到風險發生的源頭,也要控制項目監理實施過程中風險發生的因素,才能全面降低建筑項目實施過程中風險發生的概率。

五、結語

綜上所述,工程項目在進行決策過程中就需要慎之又慎。工程監理單位可以通過為建設單位提供有價值的項目修改意見和建設方案等,規范工程項目建設和發展,從而避免和減少當前建設工程不合理和盲目投資的概率,降低經濟泡沫產生的可能。為了提高監理單位在實際建設工程項目中的作用,不斷加強監理單位合同管理能力和財務管理能力能將成為新的經濟環境下推動監理單位發展的核心動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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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黃健雄. 建設工程監理行業發展的影響因素分析[D].華南理工大學,2013.

[3]龐宏利. 工程監理合同研究[D].中國政法大學,2009.

[4]鐘曉宇. 淺談如何加強工程監理單位的財務管理與合同管理[J]. 財經界(學術版),2015,23:266+395.

篇6

【關鍵詞】工程建設 合同管理施工民擾法律風險

中圖分類號:X70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軌道交通工程作為現代城市的重要標志正在隨著城市化建設的發展呈現出日新月異的變化,其建設規模與建設速度前所未有。以地鐵為代表的軌道交通工程因其投資規模大、建設周期長、涉及專業繁雜并與周邊環境影響密切也日益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特別是地鐵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因為規劃選址、線路走向、建設施工、設備運行等對周邊建構筑物及其環境造成了一定的影響和潛在的危害。因此,因地鐵工程建設引發的擾民與民擾現象已經成為工程建設中的焦點與難點。作為工程建設組織管理者的建設單位不但要承擔因民擾制約工程進展的不利后果,還有可能面臨建設工程合同相關主體進行的因合同執行不力引發的工期索賠與費用索賠。換言之,民擾給建設單位帶來了較大的法律風險。本文將從合同管理角度分析如何化解因施工民擾給建設單位帶來的法律風險。

鑒于施工民擾往往都發生在施工單位進場以后組織工程建設過程中,特別是圍護結構、基坑開挖和盾構施工階段,各類設備噪音,揚塵污染,短路斷交乃至周邊建筑物傾斜、開裂等易激化矛盾。同時,這類民擾往往與周邊環境和施工單位項目管理水平有關,因此不能在招投標和合同階段得到有效重視。筆者接觸天津地鐵在5、6號線建設過程中,就是與施工單位通過簽訂《維穩責任狀》(以下簡稱《責任狀》)這種補充協議的方式明確施工擾民法律責任。盡管《責任狀》已經囊括了從施工前準備到施工過程直至竣工驗收進入尾保的各個階段雙方的權利義務,但是以補充協議本身黨的效力就有待商榷。主要原因在于作為合同組成部分的招投標文件、合同協議、通用條款、專用條款對施工擾民及民擾關于責任范圍、責任主體、承擔方式、費用計算及違約方式等無明確約定。因此在已經生效的施工合同后簽訂無對價補償的《責任狀》稍欠公允。一旦發生爭議,合同對方完全可以無相應對價支付和責任一邊倒的顯示公平為由對合同效力產生異議。因此,為有效化解建設單位在工程建合同中因引發的法律風險,需從如下幾方面入手加強合同管理。

1.土建施工合同

1.1 招投標及合同簽訂階段

根據《招投標法》和《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目前地鐵工程的設計、施工、監理、材料采購、設備安裝及第三方監測等均需要通過公開招標進行。施工招標文件作為建設單位向潛在投標人發出的要約邀請,本身應當包括與完成施工合同相關的一切內容,特別是《責任狀》中約定的因施工產生擾民或民擾制約工程建設有關的責任應當分布在招標文件的不同章節中要求投標單位有實質性響應。具體表現在:(1)在資格預審或后審中將工程維穩工作人員納入投標單位項目組織機構人員 “實名制”的范圍,高標準進行管理;(2)在商務標部分要求投標單位考慮維穩的相應措施(包括不限于風險源評估與鑒定,專項應對方案,證據保全等)并以措施費或者暫定金等形式列支費用,且在評分中給予一定權重分值;(3)在履約保函之外要求提交維穩保證金或保函,并明確約定保函類型、提交時間、使用方式及補足等條款;(4)將《責任狀》中相關條款納入招標文件的合同協議書或專用條款中,確保進行合同備案的正式文本中囊括《責任狀》主要內容,提升相應條款法律效力;(5)在技術標部分可要求投標單位按照主管部門及建設單位頒布的相關管理規定,組織對施工影響范圍內的地上、地下建(構)筑物進行詳細勘察,并制定風險源評估報告和專項應對方案,對有必要的點位做出保全鑒定方案,并對報告與方案的科學合理及可操作性進行評分;(6)要求投標單位結合施工周邊環境制定建設綠色環保工地的專項方案,要求突出工程建設各階段的達標措施,包括不限于有效控制噪音、震動、揚塵、渣土撒漏、水污染、夜間燈光污染、短路斷交等,該專項方案將在技術標中占一定權重分值。

1.2合同履行階段

建設單位應當建立起規范的合同履約評價體系,并將防止施工民擾納入工程管理的一部分進行常態化管理,而非一事一議的應急管理。這就要求一方面要專人負責。在防施工民擾工作體系中,可能涉及到工程管理、技術管理、合同管理、現場接待等不同專業管理人員,無論是建設單位還是施工單位,都應當按照實名制的要求建立起規范的責任體系,如人員確需變更,應當有嚴格的審批手續,禁止隨意更換,臨時變更,否則建設單位應當注意留存證據,作為施工方違約的證明文件。另一方面則是嚴格履行交底和方案申報與審批手續。施工中涉及到勘查技術資料交底、施工圖交底、文明施工與環境保護方案交底必須依法合規進行,手續完備。各類需要施工單位申報的專項方案、應急預案、保全性鑒定、完工監測和安全鑒定報告都必須按照規定的流程報相關主體進行審查審批。否則建設單位有權追究施工單位違約責任,相關人員應當注意收集留存相應證據。最后則是建立動態的合同履約評價機制。施工合同項下各責任主體都應當按照業務分工各司其職,對其主要工作內容和相對應的施工管理人員進行定期評價,并注意完善手續,搜集整理相關證據,對因違反合同規定引發或可能引發社會風險的情況做好追究違約責任的準備,包括但不限于使用維穩保證金、啟動履約保函、扣除相應工程費用或質保金,追訴一定數額違約金或賠償金等等,以維護建設單位合法權益。

2.第三方監測合同

第三方監測是通過第三方對施工監測點位的監管、復核和獨立進行第三方布點監測預警并有效發現和預防風險的重要方式。在第三方監測合同的執行過程中,一方面需要根據風險評估報告和現場勘察資料對布點范圍進行認真研究,從化解建設單位法律風險角度而言,布點應當涉及到因施工對周邊建構筑物產生影響的所有點位且持續至工程竣工驗收投入試運行,并在監測項目累計變化值接近或超過報警值時自行加密。同時對監測數據進行收集整理和研究分析,并對可能產生的風險進行預警。另一方面,對施工單位自行布點監測進行嚴格的審查把關和監管復核,因施工單位監測不到位引發任何風險時,第三方監測單位應當采取一定干預措施并留存相應資料,作為建設單位追究施工單位合同履約不利的有效證明材料。

3.保險合同

目前,天津地鐵5、6號線工程通過建安險和三責險在一定程度上轉嫁在施工程因各種自然災害、意外事故和第三方原因導致的財產損失。就建設單位而言,需要將施工民擾因素逐步納入工程保險的范疇。例如目前執行較好的對房屋安全鑒定發生的費用專項列支保險費。而對經風險評估報告、保全性鑒定及安全監測發現可能引發周邊建構筑物發生危險,甚至不具備安全使用功能的情況下,要注意材料的搜集和證據整理,并通過全損推定保障在人員無傷亡的情況下減少或彌補財產損失。同時,地鐵5、6號線已經將房屋開裂納入保險承保范疇,盡管有很多限制性條件,但較之前僅對建構筑物倒塌、毀壞等全損或推定全損下的理賠有一定進步。下一步,可針對類似規劃選址、線路走向、標準調整等先天性缺陷而后期無法彌補的情況進行集中研究,通過工程保險的方式逐步轉嫁建設單位風險。

【參考文獻】

篇7

作為一個以服務政府為核心主體的公益類事業單位,產出是公共物品,大多數公共物品具有非競爭性、非排他性的特點,無需通過市場就可以消費。這種無形的產出無法直接用數字計量,難以量化個人的貢獻份額,這就使人力資源績效考評和管理難度加大,因此人力資源進行績效評估就存在一些技術上的困難?!妒聵I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中對崗位職責和考核規定:崗位應當具有明確的名稱、職責任務、工作標準和任職條件;事業單位應當根據聘用合同規定的崗位職責任務,全面考核工作人員的表現,重點考核工作績效;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依據《條例》精神,信息中心在現代人力資源管理思想的指導下,利用現代化信息手段,結合實際工作需求,建設了一套與部門工作密切相關,符合工作需求的考核系統,對全單位人員工作進行績效考核。從而實現全中心個人績效考核的網上填報、查詢、統計匯總等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二、系統整體描述

本系統主要實現在線績效考核和匯總分析功能。個人績效考核指標主要包括個人品德、工作能力、工作實績、課題研究和項目建設、工作成果、考勤情況等六部分,考核包括月度、半年度和年度考核三類。個人最后測評結果是匯總自我測評和領導測評的得分。中心每個員工都能實時在線查詢、統計分析各自的考核結果,中心主任和副主任、辦公室主任能夠查詢、統計分析所有員工考核結果,處長能夠查詢、統計分析本處員工考核結果,而處室員工只能查詢、統計分析自己的考核結果。

三、系統考核設置

個人績效考核指標主要包括個人品德、工作能力、工作實績、課題研究和項目建設、工作成果、考勤情況等六部分,根據指標性質分為月度、半年度和年度三類,考核方式包括個人測評和領導測評兩類。每年根據具體情況,能調整考核指標和分值。中心通過對月度、半年度和年度考核對個人績效進行考核,并生成月度、半年度和年度考核表三類。其中月度考核表根據每位職員本月的工作日志填寫情況由處長填寫本處員工本月的月度考核表。半年度考核表包括個人品德、工作能力、月度績效得分三個方面的自我評價和處長評價生成半年度績效考核分數。年度考核表除了匯總員工半年度的績效得分之外還將根據課題研究、項目建設和工作成果情況生成分數,最后匯總得到年度績效總分。

四、系統功能介紹

中心個人績效考核管理系統功能設計主要包括在線考核、數據查詢、數據維護、統計分析、統計報表、用戶管理和角色管理等功能。其中在線考核可以實現用戶分權限在線對相應的考核內容進行評分,提交數據傳至后臺保存,在線評分因考核指標不同設有不同時間限制。數據查詢功能可以按照員工姓名、年度和月度等條件進行查詢。統計分析功能可以對個人績效考核數據進行統計。處室可以分年度或月度統計個人績效考核結果。另外,系統還能進行各處室同一年度或月度的橫向比較,同一處室多年度或多月度的縱向比較。統計報表功能可以生成個人績效考核詳細情況報表,主要包括個人月度、年度、半年度的績效考核報表。

五、系統運行情況

篇8

Abstract: After analyzing the problems of management in present survey units, this paper takes CQISP as an example to establish the integrated 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 with the information technology, which has significantly raised the regulation and level of management for survey units, and focus on general design, main functions, specialty, effect, etc.

關鍵詞: 綜合管理信息系統;企業信息化;SOA

Key words: integrated 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enterprise information;SOA

中圖分類號:TP3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4311(2013)03-0167-02

0 引言

近年來,隨著測繪地理信息事業的發展,全國各地的勘測單位在人才、裝備等方面都得到了極大的改善,業務范圍和來源也大幅增加,單位內部的日常管理也日漸龐雜,業務部門之間以及業務部門與職能部門之間的信息交換日益頻繁,單位領導和各部門的辦公以及決策使用的信息需更加豐富、準確、及時。而當前,大多數勘測單位的各類管理辦公模式還停留在比較落后的、人工的、高消耗的傳統模式,或僅僅實現了部分辦公自動化(即OA),普遍存在信息流轉高度依靠人力,信息傳遞介質基本依賴紙張,信息傳遞速度慢,部門之間聯系不緊密等缺點,容易造成以下后果:①管理方式效率低、成本高;②信息安全和可追溯性差;③制約管理、決策的效率和質量。急需借助信息技術手段,將辦公管理、業務管理、科技管理、質量管理、人力資源等各種管理類型集成起來,在一個系統中通盤管理。

鑒于上述原因,本文提出建設綜合管理信息系統以降低辦公成本,規范勘測項目管理,加強信息安全,從而提高管理效率,產生經濟效益。

重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勘測規劃院是重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直屬的事業單位,擁有國家地籍測繪等7項甲級資質,2項乙級資質,主要開展了以遙感監測、地理信息資源為基礎的“3S”技術集成服務,以城鄉統籌為核心的土地利用調查規劃創新型服務和以土地勘測、房屋面積測算為重點的便捷化服務。

至2012年8月,全院設有5個職能部門,10個業務部門,11個派出機構,2個科研平臺,并下設國有高新技術企業1個。

1 總體思路與框架

1.1 系統建設的指導思想 深入理解勘測單位的組織架構、業務特點和工作流程,充分利用現有的網絡資源、設備和已有基礎,本著急用先行、先易后難、先簡后繁、逐步完善的原則,以辦公管理為首,分步實施,穩步推進,最終形成適合本勘測單位特點的綜合管理信息系統。

1.2 系統的體系結構 綜合管理信息系統采用系統化、一體化、標準化的思想,首先建設網絡支撐平臺,以及相應的軟硬件設備,為系統提供基礎支撐;然后在此環境上搭建工作流引擎、智能表單設計器與報表生成器等通用組件以及與其他應用系統集成的外部接口,最后在此基礎上建設辦公管理等模塊,體現在各自的專題門戶中。

2 系統主要功能

綜合管理辦公平臺主要在辦公管理、業務管理、科技管理、人力資源管理、質量管理、財務管理、黨團管理、工會管理等8個方面都實現了設計的功能。(圖2)

2.1 辦公管理 辦公管理模塊是日常使用的重點,除實現傳統的收文和發文等功能外,還包括上級指示(電話)、政務督辦、固定資產管理、低值易耗品管理、辦會申請、會議室管理、車輛管理、公共信息管理等功能,實現了辦文、辦會、辦事的網上流轉。

2.2 業務管理 業務管理是整個系統的核心,按照勘測項目管理的全流程進行設計,同時以此為核心,納入了質量管理和財務管理。

主要包括項目立項子模塊、項目實施子模塊、經費管理子模塊、檔案調閱子模塊和臺賬管理子模塊等。

2.3 科技管理 科技管理也是該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業務管理模塊的基礎上,結合科技工作的特點進行了設計,也納入了質量管理和財務管理的內容。

主要包括項目申報子模塊、項目實施子模塊、經費管理子模塊、成果管理子模塊、科技論文管理子模塊和臺賬管理子模塊等。

2.4 人力資源管理 人力資源管理是系統運行的基礎,實現了人力資源信息的統一監管和實時更新。主要包括職員信息管理子模塊、日常事務管理子模塊和薪酬管理子模塊。

其余的模塊其功能特點相似度較高,限于篇幅,就不一一贅述。

3 系統主要特色

3.1 SOA框架 系統統一的設計和實現完全基于SOA面向服務構架,將人員機構管理、授權管理、任務管理等各共有的基礎組件功能封裝成粒度合理的服務,盡可能實現基礎功能的復用。

3.2 文檔編輯安全控制技術 綜合管理信息系統使用Microsoft Word 作為文件的編輯器,擬稿、審核、修改等工作均可以在線完成,系統可以根據用戶的權限限制用戶的編輯行為,同時提供了“修改痕跡”功能,可以隨時查閱領導修改和批注的要點,也可以隨時恢復公文的修訂過程。

3.3 業務流程的構建和優化 綜合管理信息系統的建立必須依賴計算機程序化的流程,但現實工作中并沒有現成的流程圖可供使用,因此必須將現有的管理流程進行梳理,初步構建起符合單位特點的流程框圖,然后再結合實際情況和信息技術的特點進行優化,如針對擬稿類型多樣的情況,單設了“材料起草”流程,交由辦公室來判斷文件的類型,從而啟動相應的發文流程。

3.4 內部邏輯關系和數據分析的實現 對于勘測單位而言,人力資源管理、業務管理等都涉及到很多數據,以前依托手工進行處理的情況極易造成前后不一、上下脫節等問題,現在通過加入判斷語句,可以迅速實現預警預報。通過數據的集中管理,可以快速實現月度產值分析、質量動態監管等管理功能,可有效地進行決策支持。

4 結束語

運用信息技術推進勘測單位綜合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對于提高辦公效率、加強內部管理、增強執行力具有重要作用。一是能夠全面梳理各個管理環節的需求,進一步明確崗位職責,促進管理的程序化和規范化。二是能通過信息化手段,提高文件處理的時效性和準確性,促進事件的高效運轉。三是能保障院內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促進協同辦公。四是基本上實現了管理的無紙化運轉,節約了辦公經費,產生了明顯的經濟效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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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彭帆,宋宇.城市規劃測繪綜合管理信息系統的設計與實現[J].科技創新與應用,2012(1):10.

篇9

被告:張某

[基本案情:]

被告張某于2011年4月23日入職某公司從事資材管理工作,并于2011年5月1日與某公司簽訂期限自2011年5月1日起至2014年4月30日止的勞動合同。合同到期后,某公司未與被告張某續訂勞動合同。2015年2月17日,被告張某因個人原因離職。

之后被告張某向當地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以下簡稱仲裁委)提起勞動仲裁,要求某公司向其支付:2014年5月1日至2015年2月12日期間未簽訂勞動合同兩倍工資差額32416元。2015年5月18日,仲裁委出具裁決書,裁決某公司自裁決書生效之日起3日內支付被告張某2014年5月1日至2015年2月12日期間未訂書面勞動合同兩倍工資差額32416元。裁決作出后,某公司不服該裁決向法院提訟:主張被告張某存在虛假學歷,故雙方勞動關系應屬無效,某公司不應支付被告張某未續簽勞動合同兩倍工資差額。

[審理結果:]

經法院審理,某公司未能就其主張提供確實有效的證據予以證實。同時,在張某入職時并未對其學歷作出特別要求,且張某工作期間能夠勝任工作。

當地人民法院于2015年8月20日作出民事判決:一、原告某汽車配件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七日內支付被告張某未續簽勞動合同兩倍工資差額人民幣32416元;二、駁回原告某汽車配件有限公司的訴訟請求。宣判后,某公司向當地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中級人民法院于2015年11月5日以同樣事實作出民事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評析意見:]

隨著勞動者知識水平的普遍提升,我國勞動力市場的日益活躍,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雙向選擇也越發多元化,在一些高、精、尖的專業領域,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學歷水平要求頗多,因此,勞動者的學歷與過往的工作履歷很多時候成為勞資雙方互相選擇的重要依據。這便促使一些低學歷勞動就業人員為了獲取更好的工作機會,鋌而走險,偽造高學歷證書或者知名院校學歷證書,由此引發的勞動爭議也較為常見。勞動者學歷造假的行為顯然與我們提倡的誠實守信的基本原則相悖,普遍受到道德輿論的譴責。勞動者學歷造假情況下對勞動合同效力的影響也日益成為勞資雙方以及司法實踐中考慮的重要問題。

對于此種情況下勞動合同的效力問題,在實踐中一直存在兩種截然相反的觀點:

一種觀點認為,只要勞動者存在學歷造假的情形,用人單位均可以此為由主張勞動合同關系無效?!秳趧雍贤ā返诎藯l明確賦予勞動者對于用人單位有權了解的基本情況,有如實陳述的義務。勞動者在與用人單位的雙向選擇中采用欺詐手段,利用虛假的學歷足以使用人單位產生錯誤的認識,進而導致意思表示的不真實,侵害了用人單位意思自治的權利。同時,虛假學歷與社會誠實信用的道德準則相違背,理應對于學歷造假行為給予否定性評價。據此,雙方勞動關系應當自始無效,用人單位亦可就勞動者造成的損失要求賠償。

另一種觀點則認為,對于此類案件應就個案具體分析,用人單位不能單純以勞動者學歷造假為由主張勞動關系無效。這種觀點認為,學歷并非所有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的必備要件,很多情況下,用人單位的一些崗位并不要求勞動者學歷,或者用人單位看中的僅僅是勞動者學歷之外的實際工作能力。更何況《勞動合同法》允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一定的試用期,以對勞動者的工作能力進行更為全面、系統的評價:如果用人單位認為勞動者符合崗位要求,則繼續留用;反之,則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因此,該種觀點認為除非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學歷存在特殊要求,否則用人單位單純以學歷造假為由主張雙方勞動合同無效,不應支持。

不可否認,很多情況下學歷對于用人單位作出是否錄用勞動者的決定確實屬于一個重要的參考因素。然而,并非所有用人單位在招聘時均對勞動者學歷有所要求,對于一些較為注重勞動者身體條件及經驗條件的崗位,例如:保潔、保安、司機、銷售及其他非技術型公司的工作崗位,用人單位在招聘過程中更加注重勞動者的工作經驗及工作能力,并未向勞動者提出關于學歷方面的要求,此種情況下,勞動者學歷高低或者是否存在學歷造假的行為均不影響用人單位作出與其訂立勞動合同的主觀判斷。

可見,勞動者學歷造假構成“欺詐”行為的重要前提之一在于勞動者入職時,用人單位根據招聘崗位特征對勞動者學歷有所要求并將該要求明確告知勞動者。

實踐中,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入職過程中未對學歷有所要求,而有些勞動者雖然確實存在學歷造假的情形,但是在工作過程中完全能夠適應工作環境及工作要求,用人單位也未發現勞動者有任何不足之處。此時,如果一概賦予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力,或者隨意主張勞動關系無效,顯然不利于勞資關系的和諧穩定,對于勞動者亦有所不公。

篇10

(1997年12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54號令修正并重新)

第一條為了維護本市勞動力市場管理秩序,加強對單位使用外地勞動力的管理,根據《上海市外宋流動人員管理條例》,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部隊所屬單位和個體工商戶(以下統稱單位)使用外地勞動力的,必須遵守本規定。

前款所稱外地勞動力,是指年滿18周歲。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體健康、在本市務工且不具備本市常住戶口的人員。

第三條市勞動局是本單位使用外地勞動力的行政主管部門。各級政府有關職能部門

應當按各自職責,做好單位使用外地勞動力的管理工作。

第四條本市對單位使用外地勞動力按供需狀況進行總量調控。

第五條根據本市外來務工總量控制規劃和分類管理原則,結合行業特點及勞動力供需狀況,由市勞動局會同有關部門確定行業和單位使用外地勞動力的控制比例。

第六條單位申請使用外地勞動力,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招聘本市常住戶口的勞動力不足的;

(二)具備向外地勞動力提供食宿等基本生活條件的。

外地勞動力的食宿等基本生活條件的具體標準,由市勞動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

第七條單位申請使用外地勞動力,必須提供足以證明具備本規定第六條所列條件的有關材料,并按下列規定提出書面申請:

(一)中央部屬單位、部隊所屬單位或者市屬單位,向市勞動局申請;

(二)區和縣屬單位、私營企業、鄉鎮企業、個體工商戶,向所在地的區、縣勞動局申請;

(三)外商投資企業,按外商投資企業管理權限,向市或者區、縣勞動局申請。

(四)外省市在滬單位成立時由市級部門批準的,向市勞動局申請,成立時由區、縣級部門批準的,向區、縣勞動局申請。

第八條市或者區、縣勞動局對單位使用外地勞動力的申請,應當在接受申請之日起十五大內作出審批決定。

第九條獲準使用外地勞動力的單位,必須到本市指定的勞動力市場招收外地勞動力。

有特殊原因的,經市勞動局批準,可以直接到外省市招收勞動力。

第十條外省市駐滬勞務中介服務機構和勞務輸出機構的設立,須經市勞動局批準。

外省市駐滬勞務中介服務機構可以從事勞務中介活動,不得從事勞務輸出活動。外省市駐滬勞務輸出機構可以從事勞務輸出活動,也可以從事勞務中介活動。

第十一條單位使用經外省市駐滬勞務中介服務機構或者外省市駐滬勞務輸出機構介紹的外地勞動力的,由單位與外地勞動力簽訂勞動合同。單位使用經外省市駐滬勞務輸出機構直接提供的外地勞動力的,由單位與該勞務輸出機構簽訂勞務合同。

單位直接到外省市招收勞動力,應當與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指定的勞務輸出機構簽訂勞務合同。

勞務合同或者勞動合同中的務工期限不超過兩年;需延長期限的,由使用單位報市或者區、縣勞動局批準。

第十二條被單位使用的外地勞動力,由單位向市或者區、縣勞動局統一申領《上海市外來人員就業證》(以下簡稱《就業證》)。

《就業證》由市勞動局統一印制。

第十三條單位向市或者區、縣勞動局申領《就業證》,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批準使用外地勞動力的文件;

(二)勞務合同或者勞動合同;

(三)外地勞動力本人的身份證、學歷證明、戶籍所在地縣以上勞動行政部門核發的就業登記卡以及本市公安機關核發的《暫住證》。

前款第(三)項中提及的《暫住證》,還需由外地勞動力暫住地的鄉鎮衛生院或者街道醫院加蓋健康檢查合格章,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加蓋計劃生育驗證合格章。

第十四條使用外地勞動力的單位,必須對外地勞動力進行上崗前的技術、安全培訓和法制等方面的教育,落實勞動保護、衛生防疫和對從事有害作業人員的定期健康檢查等措施。

第十五條單位使用外地勞動力,應當保護外地勞動力的合法權益。履行勞務合同過程中發生勞務爭議的,雙方當事人可以自行協商解決,可以提請市或者區,縣勞動局進行調解,也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訟。

第十六條市和區、縣勞動局應當根據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對單位使用外地勞動力實行勞動監察。

第十七條單位使用外地勞動力,應當按期繳納外地勞動力務工管理費等有關費用。

第十八條單位使用外地勞動力,有違反本規定行為的,由市或者區、縣勞動局按照各自權限予以處罰:

(一)未經批準使用外地勞動力的,責令限期清退,并按每使用1人處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二)雖經批準,但未辦理《就業證》申領手續使用外地勞動力的,責令限期補辦,并按每使用1人處以100元罰款;

(三)超過務工期限,未經批準繼續使用外地勞動力的,比照本條第(一)項規定處理;

(四)擅自設置外地勞動力市場,或者擅自從事外地勞動力中介活動的,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可處以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第十九條市和區、縣勞動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應當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收繳罰款應當開具市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罰款收據。罰款收入上繳國庫。

第二十條單位不服市或者區、縣勞動局所作的具體行政行為的,可以按《行政復議條例》和《行政訴訟法》的規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單位對行政處罰決定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復議或者不提訟,又不履行的,由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市或者區、縣勞動局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二十一條在執行本規定時,市和區、縣勞動局工作人員應當嚴格遵守法紀,秉公執法。

對、索賄受賄、違法執行者,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二條市政府過去有關規定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為準。

第二十三條本規定的具體應用問題由市勞動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有關進滬承接施工任務的外地勘察、設計、施工企業的管理,由市勞動局和市建設委員會按本規定的精神;另行制定實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