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稅評估報告范文
時間:2023-05-04 13:13:59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涉稅評估報告,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一、實施納稅評估的動因
納稅評估是稅務機關依據國家的稅收法律法規,對納稅評估對象依法履行納稅義務情況進行審核、分析、評價和處理的管理活動。納稅評估作為重大建設項目過程管理中的關鍵環節,對于提高稅源監控能力、降低異常申報率、堵塞管理漏洞、提升控管質效起著積極的作用。加強重大建設項目納稅評估,有著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一是強化稅基管理的需要。重大建設項目既是經濟發展的重要推動力,也是稅收收入的重要來源。從去年底開始,各級黨委、政府先后采取了一系列加大投資、拉動內需的政策,一大批重點建設項目相繼開工。借助管理軟件支撐,采取人機結合方式進行專業化評估,可進一步改進管理手段、拓展控管范圍、提高監控效果,切實把經濟增長點轉化為稅收增長點。二是盤活數據資源的需要。日常控管中,稅收管理員重征收管理、輕評估分析,對大集中系統、重大建設項目稅收管理軟件中現有的數據信息以及相關合同資料,未能有效整合運用,建立經常性評估分析制度,造成數據資源利用率不高,直接影響到數據變稅源、稅源變稅收。三是凝聚控管合力的需要。經過調查發現,由于征管基礎和人員素質的差異,不同重大建設項目管理力度和控管質效不均衡。在“大集中”系統管理框架下,只有按照新的稅源控管模式的要求有效整合數據資源,深入開展案頭分析評估,分析查找征管中的薄弱環節,加強部門崗位間的配合聯動,才能形成評估、征管、稽查等環節的良性互動,構筑起重大建設項目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的高效運轉機制,提高稅收征管質效。
二、主要作法
篇2
關鍵詞:信息技術;財會規范和稅收防范;稅收風險
一、了解信息技術風險
日常財務工作方面,了解信息技術環境以及與財務報表相關的信息系統,對信息技術使用情況進行摸底排查,進而獲得信息技術使用與財務報表相關性有關的信息。同時也要了解信息技術在財稅風險方面的運用是否處于一個可控的狀態,相關的應對體系是否已經建立健全,以幫助企業應對相關信息技術風險。有意識地進行風險點的識別,了解哪些風險類別是相關風險,哪些是不相關的風險。然后才能針對識別的相關風險評估應對體系。
二、了解信息系統相關風險
(一)信息系統一般控制
信息系統根據其設定的程序進行的日?;顒蛹次覀兯姷臉I務層面控制,這些活動直接或間接對實現預定的操作目標產生影響。在信息系統的制造、更新、維護、訪問控制這4個環節得到有效的保證。
(二)信息系統應用控制
信息系統應用控制為業務的持續有效運行和財務報表的編制提供直接或間接基礎和支持。每個企業在各個業務流程的應用控制各不一樣,需要在財務報表編制過程中,從每個財務報表科目余額或交易的重大財務錯報風險出發,在業務流程中識別是否有相關的系統支持存在。
(三)企業對使用信息系統所帶來的風險的應對體系
一個是信息技術使用和管理的大環境及基調;一個是業務層面,即應用控制體系;一個是基礎層面,即信息系統一般控制體系。企業的內部控制體系是企業實現全面風險應對的全面控制體系。前者是后者的有機組成部分,并伴隨著企業信息化程度的提升而在內控體系中的地位日益提升,重要性不言而喻。
三、從財務管理角度看稅收風險
在財務管理的過程中,在信息經濟學中,風險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概念。隨著財務理論的不斷完善,風險則是由于各種因素的隨機性、變動性、復雜性的影響,使實際結果和預期結論的差異所產生的不確定性的損失和機會。稅務風險是指國家在組織稅款收入過程中,緣于政策制度等因素的影響而引起稅收減少的可能性。財政部頒布的《小企業內部控制規范(試行)》第十五條,將“稅、費管理”列為內部控制的重點管理領域之一。伴隨稅收征管的“大數據”時代悄然而至,企業經營信息、辦稅人員信息、開票信息、第三方涉稅信息等與企業的申報內容息息相關,極大壓縮了稅務機關對數據分析運用的時間。企業信息化信用體系的日趨完善,特別是國家稅務總局對稅收“黑名單”懲戒智能信息系統,在當前“大數據治稅”與國家稅務總局“聯合治稅”的大環境下,企業面臨涉稅風險的挑戰是空前的,應對上需要極盡思考,謹慎從事,稍有差池,便有稅收風險。以信息技術為依托,內部控制為手段,企業應當設置稅收風險管理部門,以納稅遵從最優化為導向,平時開展預備性稅收評估,財務核算體系建立健全,防止涉稅風險。各業務職能部門加強分工協作,全面落實風險管理導向,科學制定稅收風險管理規劃。
四、涉稅風險分析與內控措施探索
目前,稅務機關對企業開展納稅評估已經成為一種常態。企業一般會針對風險點開展自查,如估計自己確實有稅務風險,就要提前思考如何保證賬務和稅務合規作出制度安排,進行系統性防控,挖掘出潛在的稅務風險,及時應對。結合實務操作的經驗教訓、企業稅務風險管理人員對存在的風險點,分稅種進行分類、分析,探索企業內控措施,促進涉稅風險早預知、早預防、早控制,以達到提高稅收遵從度,減少負面風險的目標,分析、測評、應對工作包括:
(一)信息收集與風險評估
根據稅務局對納稅評估的模型特征,注重稅收風險情況的采集、分析、量化、歸類和共享,交換等工作。包括:提高情報共享來源渠道,形成上下聯動,橫向互通的工作機制。構建和完善信息采集平臺,規范方法和程序、制定信息收采制度,篩選、量化、歸集稅收風險信息,形成標準化的風險管理體系,保證稅收風險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明確分工,及時反饋,加強內部協調,結合政府網絡平臺,定向專家咨詢,歸集數據,內容包括年度納稅申報表、若干年稅務檢查和納稅評估情況、財務會計報表、內部控制制度、企業所得稅納稅調整明細、鑒證報告等重大事項等信息,開展風險識別,及時將風險評估發現的涉稅問題推送相關職能部門進行自查自糾,匯總整理,形成風險評估報告。
(二)應對措施
對存在涉稅金額大、風險高的情況,稅收風險管理部門逐一進行核查、驗證,稽核。進行控制測試和實質性測試程序。及時匯總情況,并要求相關人員在風險確認后的資料上簽字,確認已曉和確保改進。各職能部門對稅收風險管理部門的建議,對存在的稅收風險進行核實處理,及時將企業整改落實情況上報稅收風險管理部門。歸口職能部門分析稅務風險的性質和成因,提出稅務風險有針對性的控制建議。對稅收風險管理工作進行梳理、概況和總結,對管理中發現的薄弱環節,提出改進措施,并報告上級領導部門。由于稅法本身的復雜和深奧,企業要在較短時間內從容面對稅務機關難度較大。在財務信息技術的基礎上,可以采用稅務中介的力量,因為他們在專業領域和稅收理論知識方面有豐富的實踐經驗,可以幫助企業進行納稅自查,中介機構的公正性和獨立性能起到幫助企業規范核算、獨立證明等作用。
篇3
(一)稅收法規規定的計價、攤銷原則,國家稅務總局2000年5月16日頒發的《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以下簡稱《扣除辦法》)第一次明確了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五項原則:權責發生制原則、配比原則、相關性原則、確定性原則和合理性原則。對包括無形資產在內的資產計價,明確了歷史成本原則;對費用支出,要求必須嚴格劃分經營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而無形資產的開發與受讓支出,當然屬于資本性支出,因此,必須按稅收法規規定分期攤銷。上述各項計稅原則,有的原則雖然與會計原則名稱相同,但其目標不同,計稅或稅前扣除原則,是為了規范稅收征管;會計準則中的財務會計一般原則,是為了規范會計行為,提高會計信息質量。當企業財務會計的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原則與稅收法規規定不一致時,則需要稅務會計進行納稅調整。
(二)無形資產價值攤銷的涉稅處理。《扣除辦法》第29條規定:“納稅人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給國家或其他納稅人的土地出讓金應作為無形資產管理,并在不短于合同規定的使用期間內平均攤銷?!蓖恋厥褂脵嘧鳛槠髽I的一項無形資產,其價值應接納稅人支付給國家或其他單位的出讓金確認,但其價值攤銷則受合同規定的使用期限制約。納稅人當然希望攤銷期短而使用期長,即攤銷期短于使用期,但稅收法規規定不得短于使用期,因此,納稅人只有按合同規定的使用期平均攤銷。對外購(合并)商譽,各國都將其作為無形資產予以確認,而且基于財務會計原則,一般都在一定時期內進行價值攤銷(在理論上,也有主張作為一項永久性資產保留,即不進行價值攤銷)。對自創商譽,有不同意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記錄的,也有主張應予確認、計量和記錄的(持此意見者日見增多)。而《扣除辦法》規定,企業不論外購商譽、還是自創商譽,均不得進行價值攤銷,也就是說,即使財務會計進行了價值攤銷,計稅時,其攤銷額也不得在稅前扣除,要作為一項永久性差異在當期進行納稅調整。國家稅務總局可能是認為商譽價值攤銷費用不符合稅前扣除原則(如確定性原則),才作出不得稅前扣除的規定。根據我國現行稅收法規的規定,從節稅考慮,我認為自創商譽當然是不予確認為好,至于外購(合并)商譽也不宜高估。商譽本來是諸多因素長期影響、綜合影響的結果,其“無形性”更強,如果能夠在其他無形資產中體現,對納稅人不是更為有利嗎?
(三)無形資產計價的涉稅處理?!犊鄢k法》第28條、第30條規定:“納稅人外購無形資產的價值,包括買價和購買過程申發生的相關費用”;“納稅人自行研制開發無形資產,應對研究開發費用進行準確歸集,凡在發生時已作為研究開發費直接扣除的,該項無形資產使用時、不得再分期攤銷”;“納稅人購買計算機硬件所附帶的軟件,未單獨計價的,應并入計算機硬件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單獨計價的軟件,應作為無形資產管理”。在無形資產會計中,不論是通過何種渠道增加的無形資產,其入帳價格必須根據真實、合法的會計憑證確認。只有在企業合并、分立或改組時,才能根據具有評估資格的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對無形資產價值確認并入帳。如果不是上述情況,而是有關機構應委托單位之邀或其每年例行對最有價值品牌進行研究評估,盡管這種評估也是采用公認的科學方法,也有一定的權威性和認知性、可見的"品牌效應",但企業是不能據以入帳的。
由于無形資產的特殊性,企業帳面上一般并不反映企業實際存在的無形資產的種類初價值。從納稅人節稅的角度看,無形資產的計價則不是入帳價值大就對企業有利,這與對外宣傳自己的無形資產價值是兩碼事。因此,與購買無形資產相關的費用支出,如果能夠作為期間費用而不計入無形資產價值,對企業當然有利;在購入無形資產的同時,如果也購進有形資產,其相關費用分攤應是具有彈性的,納稅人應該正確判斷。在購買計算機硬件時,其所附帶的軟件,是單獨計價、還是合并計價,這要從作為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與作為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孰長、孰短考慮,還要考慮固定資產折舊要預計殘值,而無形資產價值攤銷一般則是攤完為止,企業應該事先測算,然后作出有利于企業的決策。
二、無形資產投資與轉讓的涉稅處理
(一)無形資產轉讓的涉稅處理。無形資產轉讓有兩種方式,一是轉讓使用權,二是轉讓所有權。在轉讓過程中,除了按轉讓合同金額雙方計交印花稅外,轉讓方還要按轉讓金額計算繳納營業稅。如果是以無形資產交換其他非貨幣性資產,則雙方都是購銷雙重身份,印花稅要按兩份合同計稅,無形資產轉讓方除了按轉讓金額計交營業稅外,作為換回的貨物,其入帳金額中可能含有消費稅,并視存貨或固定資產,在價外或價內反映增值稅。對無形資產轉讓收入,在扣除無形資產轉讓過程中發生的相關稅費及被轉讓無形資產所有權時的無形資產帳面凈值后,要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企業在轉讓之前,應充分考慮在各種轉讓方式、轉讓價格下。企業要納的稅種,以求整體稅負最輕、轉讓凈收益最大。
(二)無形資產投資的涉稅處理。根據《扣除辦法》規定,“納稅人對外投資的成本不得折舊和攤銷,也不得作為投資當期費用直接扣除,但可以在轉讓、處置有關投資資產時,從取得的財產轉讓收入中減除,據以計算轉讓所得或損失”。因此,企業以無形資產對外投資,由無形資產轉化為長期投資后,在投資期間不得對該項無形資產進行價值攤銷。企業以無形資產對外投資時,對評估確認價值大于投出無形資產帳面價值的差額,貸記“資本公積(資產評估增值)”;對評估確認價值小于投出無形資產帳面價值的差額,借記“營業外支出(資產評估減值)”。在該項投出資產沒有收回或轉讓之前,對上述投資評估差額,企業不能轉增資本,也不能在稅前扣除,不存在稅收影響問題。
如果企業以未入帳的無形資產對外投資,應先確認為一項無形資產后,再按上述要求進行價值評估和進行相應的會計處理。一般有兩種情況:一是當初的研究開發費用己記入當期損益,沒有作為一項無形資產予以確認?,F在要將其作為一項無形資產(如專有技術)對外投資,企業要先確認其入帳價值,然后按確認價值借記“無形資產”,貸記“管理費用”。當初的研發費用究竟是多少,因為是隨時記入各期損益的,實難準確確認,既然由企業自行確認,是應高估還是低估,企業從納稅利益考慮,不難作出結論。因為它的入帳價值高低,與對外投資時進行價值評估沒有必然聯系。二是用當初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對外投資,按國家有關規定,企業應先補交土地出讓金。這種情況,不存在稅務籌劃的余地。
三、無形資產捐財與受捐的涉稅處理
(一)無形資產受捐的涉稅處理。由于內資企業與外資企業對接受捐贈無形資產的稅收法規規定不同,其會計處理也不相同以《扣除辦法》規定,內資企業接受捐贈的無形資產不得進行價值攤銷。企業接受捐贈時,貸記“資本公積”,不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年終時,對財務會計所作的受捐無形資產的價值攤銷,要調整增加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在企業轉讓(出售)該項受捐無形資產或企業清算涉及受捐無形資產時,應進行企業所得稅的稅務處理,若轉讓或清算價格低于接受捐贈無形資產時的入賬價值,應以接受捐贈時的人帳價值作為應稅所得或清算所得;若轉讓或清算價格高于接受捐贈時的入帳價值,應以轉讓收入扣除相關費用后的余額作為應稅所得或清算所得。企業按上述確認原則確認的應稅所得或清算所得,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外商投資企業接受捐贈無形資產時,應按同類無形資產的市場價格或有關憑證以及發生的相關費用,借記“無形資產”,貸記“待轉捐贈資產價值”(如果還發生了相關費用支出,還應貸記“銀行存款”等);年終,企業應按“待轉捐贈資產價值”的帳面余額,借記該帳戶,按接受捐贈無形資產應交的所得稅或以彌補虧損后的差額計算的應交所得稅,貸記“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按接受捐贈的無形資產扣除應交所得稅后的差額,貸記“資本公積”。如果企業接受的無形資產捐贈在彌補虧損后的數額較大,經批準可在不超過5年的期限內平均計入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企業應在年終按轉入應納稅所得額的價值,借記“待轉捐贈資產價值”,按本期應交的所得稅,貸記“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按轉入應納稅所得額的價值扣除本期應繳所得稅的差額,貸記“資本公積”。在這種情況下,企業不論接受無形資產捐贈、還是接受固定資產捐贈或其他非貨幣性資產捐贈,都應該與企業的所有非貨幣性資產一樣,照常進行價值攤銷、計提折舊或結轉成本。
(二)無形資產捐贈的涉稅處理。企業對外捐贈分公益、救濟性捐贈和非公益、救濟性捐贈兩種形式;從捐贈的內容劃分,有貨幣性資產捐贈和非貨幣性資產捐贈,而非貨幣性資產,又分捐贈“流動資產”(不是全部流動資產,是財務會計中的各類存貨,即稅法中所稱的“貨物”)和“長期資產”(僅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我國現行稅收法規對兩種形式的捐贈有明確規定,對符合稅法規定條件的公益、救濟性捐贈可按納稅人應納稅所得額的3%在稅前扣除,超過部分不得在稅前扣除,非公益、救濟性捐贈一律不得在稅前扣除。對捐贈內容的稅收規定,明確規定企業捐贈各類貨物(存貨)和不動產要視同銷售(不論財務會計如何處理),即要計算、繳納流轉稅(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印花稅、契稅、所得稅;而其余的捐贈,目前并未明確計稅。因此,企業捐贈無形資產,只需借記“營業外支出(捐贈支出)”,貸記“無形資產”。既然捐贈時不計稅,在年終所得稅匯算清繳時,該項支出要作為永久性差異進行納稅調整。如果捐出無形資產符合公益、救濟性捐贈條件,也應該根據稅法規定,按納稅人應納稅所得額的3%在稅前扣除??梢姡瑯邮蔷栀洘o形資產,符合稅法規定條件的公益、救濟性捐贈對納稅人較為有利。
從上看出,同樣是接受捐贈無形資產,內、外資企業在稅收規定和會計處理上都不一樣。外資企業要一次性計入企業當年收益,而內資企業只有在日后轉讓或清算時才予確認收益。顯然,后者比前者的納稅環境較為寬松。
篇4
論文關鍵詞:納稅評估經驗借鑒
納稅評估是稅務機關根據掌握和獲取的各類涉稅信息資料,依據國家的稅收法律、法規,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運用信息化手段和現代化管理技術,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履行納稅義務、扣繳義務的準確性、合法性、全面性進行審核、分析和綜合評定,及時處理納稅行為中的錯誤,并對出現問題的原因進行調查研究和分析評價,對征、納情況進行全面實時監控的一項動態管理活動,是強化稅源管理的一個重要手段。納稅評估作為國際上通行的一種做法,被看作是強化征管的有效手段之一,引起了越來越廣泛的關注。新加坡、香港等地在納稅評估工作方面(包括評稅)有許多成功的經驗,值得中國大陸借鑒。
一、新加坡、澳大利亞、香港與中國大陸納稅評估制度的比較
(一)、從開展納稅評估的歷史來比較
新加坡、澳大利亞、香港開展納稅評估的歷史相對較長,有比較完善的納稅評估制度,積累了相當豐富的經驗。而中國大陸近幾年才開展納稅評估工作,納稅評估尚處于摸索階段,有關制度有待建立和完善,總結出來的經驗和典型案例并不多。
(二)、從納稅評估的組織機構來對比
新加坡、澳大利亞、香港的納稅評估設置專門的評估機構和專門的評估人員,納稅評估機構與稽查機構的界限比較清晰,而且逐步形成了比較健全的激勵納稅評估人才成長的機制。譬如,新加坡稅務局的評稅部門主要有:
稅務處理部,其職能是發放評稅表,處理各種郵件、文件和管理檔案;
納稅人服務部,其職能是對個人納稅人的當年申報情況進行評稅;
公司服務部,其職能是對法人納稅人的當年申報情況進行評稅;
納稅人審計部,其職能足對以往年度評稅案件和有異議的評稅案件進行復評。而稽查機構則設有稅務調查部,專門負責對重大涉稅案件進行調查。
如果上述評稅部門在評稅中發現重大涉稅問題,必須轉入稅務調查部進行調查。澳大利亞也專門把納稅評估機構和稽查機構分設,以維多利亞州稅務局為例,總共400人的隊伍,除70人從事稽查,160人從事電話服務以及信息處理工作、60人從事內部管理以外,其他130人都從事納稅i’F估工作。香港為納稅評估人員設置了評稅主任、助理評稅主任等一系列職位階梯,形成了一個良好的育才、留才的機制,納稅評估方面人才輩出。
中國大陸這幾年開展的納稅評估并沒有設置專門的評估機構和專門的評估人員(除北京市地稅局等少數稅務部門專門設立納稅評估處室或科室之外)。征收系列的納稅評估主要由稅收管理員兼辦,稽查系列的納稅評估主要由稽查員兼辦。目前稅務機關的稅收管理員普遍平均管戶400至500戶左右(未算個體戶、臨時經營戶),常常忙于應付案頭工作,根本無暇開展納稅評估;而稽查員每人每月只主查一戶納稅人,他們通常把納稅評估作為稽查的前置程序,納稅評估深度與納稅面遠遠不能滿足稅收管理的要求。
(三)、從對納稅評估的定位來對比
新加坡、澳大利亞、香港把納稅評估定位在管理和服務上。納稅評估是一種非現場的檢查,與現場檢查的稽查有一定的區別。如前所述,新加坡、澳大利亞、香港的納稅評估機構與稽查機構的界限比較清晰,前者側重稅源管理,后者側重執法打擊。這些國家(或地區)普遍認為??桃馓佣惖募{稅人畢竟只是少數,大部分納稅人是想誠信納稅的,不希望被稅務機關追究違法責任,出現稅收問題多是對稅法沒有正確理解與把握。如果為了打擊少數刻意逃稅的納稅人而傷害了大部分誠信納稅的納稅人,這是不值得的。通過納稅評估,一旦發現問題及時通知或輔導納稅人糾錯,如納稅人仍置若罔聞,那么此事將由無知事故定性為主動事故,處理方法電由納稅評估轉為稽查。這種重過程服務、輕結果處罰的管理理念,比較符合現代稅收管理的要求,這從他們人員的配置上可以看出來,例如香港稅務部門負責評稅工作的人數為570人。負責稅務稽查的只有160人,兩者比例超過4:1。
中國大陸這幾年納稅評估主要定位為稽(檢)查的前置程序,是作為打擊偷逃稅的手段,納稅評估和現場稽查往往相混淆。納稅評估力量也傾斜到稽查部門,稽查部門人員往往占到全部稅務人員的30%左右。這兩年在推進新一輪稅收征管改革進程中,試行稅收管理員制度后。雖然也強調把納稅評估作為稅源管理的手段,但由于在制度、機構、人員等力‘畫未得到有力的保汪,征收管理部門的人員真正能從事納稅評估工作的寥寥可數(與香港的情況剛好相反),納稅評估對稅源管理的作用只是停留在理念階段。
(四)、從納稅評估的手段來比較
新加坡、澳大利亞、香港已建立比較完善的計算機評估系統,可憑借大量的涉稅信息,運用計算機程式進行納稅評估,再通知或輔導納稅人補稅,其評估的效率和可靠性很高,稅源管理也非常到佗。
中國大陸這幾年的納稅評估主要依靠評估人員的經驗、業務水平和對涉稅問題的敏感度進行人工評估,雖然個別稅務機關如北京市地稅局、山東省國稅局等在某些行業探索制定了一些評估指標體系。但由于信息共享性較差,加上評估人員的水平參差不齊,這項工作開展起來還不盡理想。
(五)、從納稅評估的方式來比較
新加坡、澳大利亞、香港一般主要采取先由納稅人自我評估或聘請稅務進行評估,然后由稅務機關專門評估機構的評估人員通過評估信息系統評估決定是否收稅或退稅。譬如,澳大利亞采用建立在相互信任基礎_Jt的自我評估系統。納稅人自我評估后,在評估通知書上提出繳納或退回的稅款金額。稅務部門根據納稅人的自我評估報告進行收稅或退稅。納稅人的納稅情況如何,最終由稅務來定論。如果一個企業企圖在自我評估時弄虛作假,出現偷逃稅記錄,它將因得不到銀行的信任而難以籌措貸款,還口丁能失去客戶的信任而影響企業經營。如果個人有偷逃稅不良記錄,他將冒失去社會信用的風險、會面臨巨大的社會壓力,其就業、職位提升、個人信貸甚至人際關系都將因此受到影響。因此,很少有人愿意冒這個險。
(六)、從納稅評估的效果來比較
新加坡、澳大利亞、香港納稅評估的廣度和深度都比較高。例如,香港稅務局在1999至2000財政年度做出的利得稅評稅40多萬宗,年內評定涉及的稅額合共361億元(注意:361億元不完全是查增稅額,而是審查后確認全年應納稅額,其中含有查增稅額),在1999至2000財政年度共處理超過7萬4千宗反對評稅個案。
中國大陸這幾年的納稅評估工作主要由稽查部門承擔,納稅評估只是作為稽查的一種輔助手段,由于稽查局不直接掌握納稅報表、財務報表等涉稅信息,納稅評估帶有很大的盲目性,單獨采用納稅評估、質疑約談方式補繳稅款的金額和典型案例并不多。雖然征收管理部門掌握納稅報表、財務報表等涉稅信息,對納稅人的情況也比較了解,而目.圍家稅務總局也將納稅評估作為稅源控管的重要手段,但囿于人力所限.這些重要的涉稅信息并沒有被充分利用來開展納稅評估。
二、改進中國大陸納稅評估工作的建議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新加坡、香港等地納稅評估工作(包括評稅)成功的經驗可用來改進中國大陸的納稅評估工作。
(一)、健全完善信息資料獲取手段和制度
納稅評估最重要的基礎和前提是獲取涉稅信息資料,而信息資料的準確、順利獲取,不能僅僅寄希望于納稅人的誠信度,而需要有合理化、規范化、制度化的手段予以保障。首先,完善信息獲取手段,針對不同行業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新設計納稅申報表,設定邏輯關系更加嚴密、具有更高相關性的數據申報項目,保證申報數據和信息的準確性和完整性,從而在基礎環節最大限度的避免申報信息遺漏或者虛假申報等情況的發生其次,健全納稅申報附送財務報表制度,使評估機構得以通過企業附送的財務報表掌握企業收入、成本的變動情況和資金流向,實現申報信息的即時比對,為建立科學、合理、有效的納稅評估指標體系奠定基礎,實現對稅源的動態監控。
(二)、調整納稅評估的環節和重點
在中國大陸當前國家所有制結構占較大比重的經濟大背景下,組織稅收收入中大部分是由大型企業特別是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繳納的,這砦企業的老總、財務負責人并不是產權人,不是偷逃稅款的直接受益者,理論上他們不存在偷逃稅款的主觀動機。這些企、l的稅收問題多為對稅法是否正確理解與把握,而人為偽造、隱匿財務數據的情況較少。針對這種情況,事后稽查對這些企業不利,因為一旦發現問題,處罰較重,對這些企業的負面影響較大;如果能通過納稅評估,把稅收管理的“關口”前移,及時收集倉業涉稅信息,建立一個對涉稅信息進行納稅評估分析的有效平臺,并按現代審計方法進行審核,一旦發現問題便可及時告知企業糾錯,這種重過程服務,輕結果處罰的管理理念和機制,不僅企業歡迎,稅收管理效率的質量肯定也會大大提高。
(三)、成立專門的納稅評估機構
中國大陸新一輪稅收征管改革推出的“稅收管理員制度”明確規定,納稅評估是稅收管理員12項工作職責之一,同時義是一項比較新、難度較大的工作。它要求稅收管理員蟄有較豐富的稅收經驗、有較高的業務水平時對涉稅問題有較強的敏銳性。
目前稅收管理員的水平參差不齊,加上人均管戶400至500戶左右(未算個體戶、臨時經營戶),精力有限,納稅評估很容易流于形式而夠深入,從而影響稅源監控。應該組建納稅評估機構,賦予納稅評估機構合法而完整的權限。包括在稅務機關內部從其它相關部門獲取數據信息的權力,以及納稅評估機構從稅務機關之外的相關職能部門獲取有用信息的權力。另一方面,制定正當程序以規范評估機構的查詢行為,從而以保證權力行使的正當性和合法性。而且可借鑒新加坡設置納稅人審計部對以往年度評稅案件和有異議的評稅案件進行復評的做法,通過納稅評估機構定期對一些納稅人進行納稅評估(或復評),在評估納稅人的同時,評估稅收管理員的二[作質量,有利于強化對稅收管理員的監督制約。
(四)、建立納稅評估典型案例庫
建立納稅評估典型案例庫,可參照MBA案例教學法的模式培訓廣大稅務人員,提高他4r]開展納稅評估的實際操作水平。一方面可激發廣大稅務人員的榮譽感和成功感,提高他們鉆研納稅評估業務的熱情。另一方面,可以為納稅評估人員實行能級管理提供評價、晉升的依據,從而建立起育才、留才的機制。
(五)、建立完善的指標體系
可以參照新加坡、香港等地納稅評估的先進經驗,將有用數據和信息進行整合,確定近期、中期、遠期目標,分階段、有目標地逐步建立科學、合理、有效地納稅評估指標體系。
首先是前期籌備階段,要實現涉稅信息資料獲取手段的完善,保障納稅評估基礎信息的完整真實。這還需要有完備的社會外部條件作為支持:
一是要有行之有效的集中給付制度。國際上的趨勢是用無紙化的電子支付方式逐步代替現金支付,通過銀行結算掌握資金的流量。
篇5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股權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管理的通知》國稅函〔2009〕285號和《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于加強稅務工商合作實現股權轉讓信息共享的通知》(國稅發〔2011〕126號)發文后,某市地稅與市工商管理局建立了良好的信息共享制度,定期將企業股權變更信息下發至各地稅管理分局,一年多的實踐中,股權轉讓稅收的征管取得了顯著成效,但在實際征收工作中還存在一些問題,現就征管中的難點談談個人看法。
一、共享信息后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征管中存在的問題
(一)股權轉讓信息在稅收征管利用率不高
工商部門與稅務部門對股權轉讓信息的要求與審核重點不同。從工商部門的傳遞到地稅部門的某縣2013年4季度至2014年1季度380條股權變更的信息看,全部是原價轉讓。其原因是工商部門變更登記時要求股權轉讓人之間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且只要提供轉讓協議書、股東會決議、股權變更確認書、股東身份證明等文書,便可進行變更登記。對其是否進行原價或溢(折)價轉讓,則不作為工商部門審核要點。即注重程序性審查,不對股權轉讓人實質性進行審查。而稅務部門除程序性審核外,重點審核交易價格,而公平交易價格的往往與工商部門文書中所提供的價格有一定的出入,不能完全利用其股權轉讓協議書的價格。
(二)法律和管理制度上界定不明晰
1、自然人股權轉讓是否以工商部門變更登記必要條件,沒有明確規定。“股權交易各方在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并完成股權轉讓交易以后至企業變更股權登記之前,負有納稅義務或代扣代繳義務的轉讓方或受讓方,應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扣繳)申報,并持稅務機關開具的股權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或免稅、不征稅證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保▏惡?009〕285)該條款將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前置于變更登記之前,但是沒有明確不辦理變更登記是否應征收個人所得稅。 “公司應將股東的姓名或名稱及其出資額向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辦理變更登記,未經登記或變更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保ā吨腥A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指出了事實上存在未變更登記的情形。
2、工商部門在變更股權登記時沒有規定以完稅或免稅證明作為必要資料。“持稅務機關開具的股權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或免稅、不征稅證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國稅函〔2009〕285) 對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并沒有約束力,實際也未執行。國稅發〔2011〕126號規定“(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向稅務部門的提供的信息……”也就是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只有提供信息的義務,并沒有“先稅后變”的把關義務。
(三)自然人股權轉讓,計稅依據難以核實
⒈“凈資產按規定自然人股東轉讓價格偏低,就可按照企業當期每股凈資產(即企業所有者權益合計額)和個人股東享有的股權比例所對應的凈資產份額核定其股權轉讓額,計算其應納的個人所得稅?!笔聦嵣嫌胁糠制髽I核定征收稅款,沒有不建立或不健全財務賬簿,提供不了凈資產數據,而對于企業凈資產份額稅務部門更無法進行科學、合理的認定。在核定計稅依據時“對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房屋、探礦權、采礦權、股權等合計占資產總額比例達50%以上的企業,凈資產額須經中介機構評估核實。(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27號)”稅務部門不但要承擔中介機構的評估費用,還可能出現納稅人不認可該中介的評估價格,而提供其他中介機構評估價的尷尬局面。
⒉自然人股東轉讓股權收付款真實憑證,難以取得。大部分納稅人轉讓股權時由于金額較大且便于分清責任,采取了銀行轉賬形式,但是稅務部門通知其申報股權轉讓稅收時,都沒有提供轉賬憑證,表示采取了現金交易方式。而稅務部門只有在調查稅收違法案件時,對案件涉嫌人員的儲蓄存款經設區的市、自治州稅務局(分局)局長批準才能查詢個人儲蓄存款賬戶。因此基本上很難通過第三方(銀行)確認股權轉讓真實價格。
二、加強股權轉讓稅收征管的對策及建議
(一)完善工商變更登記提供的資料,加大共享信息利用率。在工商管理法律法規有關股權轉變更變登記應增加提供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企業凈資產的清算或評估報告的規定。參照每股凈資產或納稅人享有的股權比例所對應的凈資產份額核定股權轉讓收入,據以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就具有操作性,既減少稅務機關執法風險,納稅人也容易認可。
(二)明確稅收要素相關規定在稅收法律法規中明確應于簽訂轉讓協議完成轉讓交易辦理變更登記時,發生納稅義務。將變更登記作為股權轉讓的必要條件,以確定納稅發生時間。對于未在工商登記而實際擁有且轉讓股權的,而在工商登記的股東沒有持股比例變化的,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取消國稅函[2009]285號文第一條規定將提供股權轉讓所得完稅憑證或免稅、不征稅證明作為股權變更登記的前置條件。
(三)從規范性文件的層面規定對于不提供中介機構清算或評估報告的,被轉讓股權的企業正常經營而所得稅實行核定征收的,其自然人轉讓股權時按轉讓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征收個人所得稅,大體分行業核定征收比例,如比照房產轉讓個人所得稅核定征收比例1%至3%核定,計算簡便直接,利于有效實施到位。
篇6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積極探索發展財源經濟的有效途徑,創新財源建設的政策體系,完善財源建設的工作機制,挖掘潛在稅源、開發增量稅源、統管存量稅源,努力實現財政收入總量、質量和增幅同步提高,為科學發展、和諧發展、率先發展提供強大的財力保障。
二、目標任務
(一)以壯大稅源為根本,構建財源建設政策新體系。整合財政支持經濟發展的政策、資金,重點支持我市企業做大做強,支持我市大企業以商招商,支持重點產業項目落戶我市,最大限度地延伸產業鏈、稅收鏈。
(二)以開發稅源為導向,構建財源建設籌劃新機制。充分調動市場、政府等各類資源,促使進入榮成市場從事生產經營等經濟活動的企業在我市納稅,進一步擴大我市稅基。
(三)以綜合治稅為手段,構建稅源信息共享新平臺。對稅源實行全覆蓋監控,進一步加大綜合治稅力度,切實堵塞稅收征管漏洞,努力做到應收盡收,促進財政收入持續快速增長。
(四)以增強合力為措施,構建職能部門聯動新機制。建立職責明確、齊抓共管的財源建設工作機制,采取有效措施,調動各級各部門發展財源經濟的積極性、主動性,形成財源建設工作的新合力。
三、工作重點
(一)整合政策資源,夯實稅源基礎
1、實施骨干企業膨脹政策。認真貫徹威海市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骨干企業發展的專題會議紀要精神,對全市企業三年內銷售收入過100億元、貢獻過5億元,且繳納的地方稅收增幅超出全市平均增幅的企業,市政府將給予重點培植,同時在爭取上級有關扶持政策和扶持資金方面給予重點傾斜。
2、優化企業發展財稅環境。認真貫徹落實市政府《關于扶持和鼓勵企業發展的若干政策規定》和《關于在全市開展評選創業明星和創業新星工作的意見》,年內不再研究出臺新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并減、免、緩和暫停征收18項涉及企業的收費項目,對投資超億元項目除優先安排用地指標外還將給予一定獎勵;開展創業明星和創業新星評選工作,市政府對企業法人代表按貢獻大小分別給予獎勵。
3、促進企業上市融資。按照市政府《關于鼓勵和扶持企業上市的意見》,對在境內外發行股票上市和實現再融資的上市公司進行獎勵。市財政每年在預算中安排上市工作經費,建立和完善企業上市資源庫,積極開展企業上市培訓,優化企業上市環境,促進更多的企業上市融資。對企業買殼或捆綁上市,注冊地為榮成并在我市納稅的,給予企業一次性獎勵。
4、大力支持企業自主創新。按照威海市政府《關于實施品牌戰略獎勵辦法的意見》和榮成市政府《關于鼓勵和扶持科技創新加快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的規定,整合各級用于應用技術研究與開發、制造業技術創新、節能減排、品牌建設等項資金統籌使用。進一步加強對重點產業、技術領先行業、重大科研項目的扶持;大力支持企業開展技術創新活動和企業技術中心建設,對新認定的企業技術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重點實驗室,按級別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對獲得中國名牌產品和中國馳名商標、山東名牌產品和山東省著名商標的企業,按品牌級別給予一次性獎勵。
5、加快推進服務業發展。認真貫徹落實威海市委、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和榮成市政府《關于大力推進民營經濟發展的意見》,促進現代服務業加快發展。積極爭取上級政策和資金扶持,重點用于扶持現代物流、商貿流通、文化旅游、房地產、科技與信息服務等服務業發展中的關鍵領域、新興行業和薄弱環節,支持服務業中的重點行業和企業發展。
6、支持鼓勵鎮域經濟發展。認真貫徹落實威海市政府《關于建立激勵機制促進鎮域經濟發展轉移支付辦法》,堅持促強扶弱帶中間,通過分類獎勵、補助和扶持,調動鎮區發展經濟、組織收入的積極性,促進鎮域經濟發展,壯大財源。
7、積極推進大項目建設。按照市政府《關于鼓勵工業發展的暫行優惠政策》的有關規定,對投資強度達到200萬元/畝、總投資5000萬元(外資500萬美元)以上的國家產業政策鼓勵的工業項目(含技術改造項目),在土地出讓、行政收費、融通資金等方面給予政策優惠。根據市政府《關于加快我市船舶配套產業發展的意見》,用足用活相關優惠政策,促進企業提高自主創新能力,為企業提供寬松的融資渠道;對獲得國內外船級社認證的企業、年內采購市內配套產品及帶動本地船舶配套產業發展作用突出的企業分別給予獎勵。
8、強化房地產市場政策調控。根據市政府《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和《關于進一步加快推進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實施意見》,增加房地產企業融資渠道,減輕企業資金壓力;減、免、緩收價格調節基金、環境影響評價費、土地交易費、房地產企業社會咨詢服務、相關配套設施配套費及攤銷費、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等涉企收費;建設部門全面簡化市政設施及各類管線竣工驗收手續,并負責統一組織驗收。
(二)整合政府資源,培植存量稅源
1、發揮建設項目招投標監管平臺作用,聚集稅源。建設、交通、水利等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責,對所負責的建筑、交通、市政公用以及水利工程,在行業管理、市場準入環節加強納稅監督,嚴把源頭關。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選用我市企業,優先使用我市企業生產或銷售的產品。建設、交通、水利等項目主管部門要建立外地企業入駐登記制度,凡在我市承建工程的外地企業(包括外國企業),必須依法辦理相應的稅務登記,在我市依法納稅。建設招標主管部門每季度要將進入招投標平臺的外地企業名單報市財政和稅務部門,國稅、地稅部門要及時跟蹤其納稅情況。對在我市承建工程但未辦理稅務登記的外地企業,由項目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糾正。
2、發揮政府采購平臺作用,擴大我市企業產品銷量。凡我市范圍內的政府采購和城建工程項目,在同等條件下要優先采購我市企業生產或銷售的產品、提供的服務,擴大我市企業產品銷量,促進我市企業發展。
3、發揮政府性資金存款的調控作用,優化信貸環境。將財政專戶資金、社會保障基金等政府性資金存款的30%,與金融機構節減財政支出、增加利息收入情況掛鉤,根據各金融機構上年度節減財政支出、增加利息收入情況,分配下年度政府性資金存款額度,提高金融機構對地方財政節支增收的積極性;將財政專戶資金、社會保障基金等政府性資金存款的30%,與金融機構上年度繳納地方稅收情況掛鉤,根據各金融機構上年度對地方稅收貢獻的權重,分配下年度政府性資金存款額度,提高金融機構增加對地方稅收貢獻的積極性;將財政專戶資金、社會保障基金等政府性資金存款的40%,與金融機構支持政府融資情況和支持中小企業貸款情況掛鉤,根據各金融機構上年度支持政府融資建設和中小企業發展的新增貸款情況,分配下年度政府性資金存款額度,提高金融機構支持政府投資和中小企業發展的積極性。
4、努力破除中小企業短期融資瓶頸,促其發展。市財政設立1億元企業臨時還貸扶持資金,主要用于幫助貸款到期經努力籌集仍難按時償還的企業還舊貸新,扶持對象為符合條件的成長型企業,借款期限為1—10個工作日。市財政局、貸款銀行、企業主管部門、企業之間要建立嚴密的扶持資金使用管理制度,幫助企業及時完成還貸、再貸款業務,防止企業因資金鏈斷裂而影響發展。
(三)整合企業資源,培植增量稅源
1、充分發揮我市大企業的市場影響和主導作用。吸引以下三類外地企業來我市設立具有法人資格的分公司或銷售公司:一是為我市大企業提供主要原材料、生產配件(非本地產品)的生產企業;二是為我市大企業提供物流、設計、廣告、咨詢、融資、中介等配套服務的服務企業;三是為我市外貿出口企業提供出口產品的生產企業。凡來我市設立具有法人資格的分公司或銷售公司的上述三類外地企業,經財稅部門核實其確屬在外地注冊3年以上的,按其在我市繳納地方稅收(所得稅除外)的40%,市政府從扶持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中補助我市相應企業;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經財稅部門核實后,市政府從扶持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中補助來我市設立具有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同時,在落實市政府《關于在全市開展評選創業明星和創業新星工作的意見》進行創業新星、創業明星評選時,對我市大企業引進的上述外地企業,其來我市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分公司或銷售公司在我市納稅額,視同我市大企業納稅,合并計算。
2、以大中型企業為重點促進二三產業剝離經營。依法推進二三產業發展,以三產促二產,延伸形成產業鏈,壯大地方財源。凡屬我市上述企業因二三產業剝離經營后新增的地方稅收,經財稅部門核實后,市政府按照新增地方稅收40%的比例安排資金用于補助該企業。因二三產業剝離經營后導致企業總體稅負增加,且給予上述40%相應補助后仍不能彌補部分,由市政府對照該企業因二三產業剝離經營后新增的地方稅收予以補足,以激勵本地企業加快推進二三產業剝離經營。對運輸業務較多的大中型企業,可利用企業自備車輛注冊成立分公司,吸收本地和外地車輛掛靠該分公司,實現對社會零散車輛公司化管理,分公司繳納的地方稅收增量部分,經財稅部門核實后,市政府參照二三產業剝離政策,按照40%的比例補助該大中型企業。
3、通過優惠政策來吸引總部經濟納稅。對總部設在我市的大中型企業,其榮成以外分支機構所得稅分享比例的確定,需報我市財政、稅務部門核準,對于企業主動向總部實行稅收傾斜,且經上級有關部門和我市財稅部門核準的,按其所增加的地方稅收,政府從中提取40%用于補助該企業;對引進外地企業來我市設立具有法人資格的總部、營銷中心、結算中心繳納的經財稅部門認定的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市政府按10%的比例從扶持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中安排用于獎勵引薦單位,40%用于獎勵來我市設立總部、營銷中心、結算中心的市外企業。
上述扶持政策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期限暫定三年。財政部門設立財源建設補助資金,專項用于上述補助。企業獲得的補助資金,應主要用于技術改造、研發創新或擴大再生產。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納稅信息反饋制度。國稅、地稅等部門要將市財源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提供的涉稅信息及時納入監控征管范圍,并提供相應的稅收入庫資料,尤其要對新投產大項目、新登記企業納稅情況進行追蹤管理和信息反饋,形成涉稅、征稅、護稅的良性循環。
(二)建立招商引資財稅評估制度。要進一步完善招商引資評估體系,對擬引進的招商引資項目,由稅務、財政部門對項目拉動經濟和對地方財政收入貢獻情況進行預測和評價,并形成財稅預期效益評估報告,凡沒有財稅預期效益評估報告的項目,不得列入規劃,堅決杜絕“只占資源、沒有效益”的項目上馬。
(三)建立社會綜合治稅調控機制。
1、市財政局負責全市財源建設的組織協調工作,協助稅務部門依法征稅,搞好綜合治稅部門之間的職能銜接。
2、市建設局、交通局、公路局、水利局、國土資源局負責對在我市范圍內從事房地產開發和建筑施工企業的資格確認工作。在行業管理、市場準入環節加強納稅監督,嚴把源頭關,理順企業在我市的法人資格。
3、市發改局、環保局、外經貿局等項目審批部門要嚴把項目立項審批關。新引進項目立項前,由財稅部門實行經濟效益評估,重點評估其對拉動地方經濟、帶動地方相關配套產業、地方稅收預期貢獻率及法人納稅主體等,建立完善的招商引資評估體系。
4、市國資局、國土資源局、房管局、文體局、海洋與漁業局、*局負責本部門審批項目納稅落實工作,在辦理項目登記、過戶、年審等工作過程中,通過職能調控,規范各類涉稅行為。
5、市外經貿局、經貿局、臺辦、工商聯、船舶工業促進局、機械工業促進局、食品工業促進局負責對本行業市內企業(總公司)在外地設立的分支機構或外地總部企業在我市設立的分支機構實行全面監管,防止外地分支機構因變更企業性質而造成的稅源流失,同時,要積極爭取外地總部企業在我市設立的分支機構變更企業性質,注冊本地法人,就地納稅。
6、市工商局要嚴把年檢環節企業法人資格審查關,對外地企業來我市新注冊或變更為本地法人資格的,給予積極配合和協助,并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簡化審批手續;協助市經貿局對我市企業在外地設立總分機構的情況進行監管。
7、市工商局、人民銀行、金融上市辦負責金融保險企業在我市的注冊和監管工作。工商部門對來我市注冊法人或變更為法人的金融保險企業盡最大能力給予注冊協助,對擬在我市成立分支機構的金融保險企業注冊登記工作實行嚴格審查、審批制度。市工商局、人民銀行、金融上市辦負責調控和引導我市的非法人金融機構在我市注冊法人資格,市工商局、金融上市辦負責理順我市的非法人保險機構的法人資格。
8、市經貿局、外經貿局、人民銀行、金融上市辦、各行業主管局負責掌握在同等條件下引導企業購買本地企業的產品,企業的貸款和保險業務在具有我市法人資格的金融和保險機構辦理。
9、市文體局、衛生局、藥監局、旅游局等部門積極理順歸口管理的市內非法人分支機構注冊變更工作,上述部門在批準進駐我市的相關企業時要嚴把非法人分支機構的市場準入關,引導企業注冊本地法人,就地納稅。
(四)建立涉稅信息共享制度。進一步加強信息網絡平臺建設,建立涉稅信息共享機制,實現對涉稅信息的全覆蓋管理。財政、國稅、地稅、人民銀行等部門要盡快實現網絡互聯互通,實現涉稅信息共享,創建稅源控管新機制。建立財稅部門與工商、國土、房管、*、文體、統計、海關、檢驗檢疫、經貿、外經貿、建設、人民銀行等部門協作監控機制,有關部門要及時向財稅部門提供涉稅信息。納稅人須持有財稅部門的完稅證明,方可辦理股權轉讓登記、房產及土地過戶登記、文化娛樂經營許可證年審、車船年審等;工商部門每月初向國稅、地稅部門提供上月業戶開業、變更、注銷、吊銷登記信息;統計部門按季向國稅、地稅部門提供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產品銷售收入、企業增加值、利潤等主要經濟指標;海關、檢驗檢疫部門在每月初向國稅、地稅部門提供上月企業進口設備資料,包括設備名稱、來源國、金額、國內企業名稱、合同書等,加強對進口設備安裝業務的稅收管理;市經貿局按季向國稅、地稅部門提供投資額500萬元以上的設備改造項目資料,包括改造項目名稱、單位名稱、工程施工合同、設備金額等,加強對重大設備改造項目的稅收管理;市外經貿局按季向國稅、地稅部門提供外派勞務情況,包括派出機構名稱、目的國、外派人員明細表等,每半年提供一次勞務輸入大國分行業、分類型勞務人員工資薪金所得參數,加強外派勞務人員個人所得稅管理;國土、房管部門每月向財政部門提供應稅土地及房屋產權交易情況,加強耕地占用稅、契稅征管;財政部門每年年底前向地稅部門提供年度應稅行政性收費及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扣繳資料,完善應稅行政性收費及個人所得稅征繳管理;建設項目主管部門在建設項目招投標工作完成后5日內,將工程標書復印件提供給市地稅局,由市地稅局納入全市稅收控管系統;市地稅局、國稅局要加強與代扣代繳部門的溝通與協調,重點協調國稅部門開展代開增值稅發票環節地方小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的代扣代繳工作。
五、組織領導
(一)明確職責分工。市政府成立財源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附后),負責制定全市財源建設工作思路和政策措施,確定成員單位工作職責及目標任務,檢查總結全市財源建設工作情況和成員單位履行職責情況。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財政局,負責日常組織協調工作。各成員單位要確定一名業務能力強、有責任心的聯絡員,具體負責銜接和協調本部門所屬的各項工作。各鎮區、各部門要切實增強財源建設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加強協調,密切配合,采取有力措施,形成共同引進和開發稅源的新局面。
篇7
關鍵詞:國際經驗;稅源管理;分類管理
稅源管理是以現行稅法為基礎,實現納稅人的納稅申報的稅收收入最大化所進行的管理活動,既是稅收征管的基礎性工作,也是稅收征管工作的核心。世界各國普遍重視稅源管理工作,積累了很多寶貴經驗,這些國際經驗對中國的稅源管理工作有著很大的借鑒作用。
一、國外稅源管理的經驗
1.科學配置機構,降低稅收成本。國際上,稅務管理機構的設置不完全按照行政區劃進行,通常根據經濟區域范圍、稅源集中和分散程度、納稅大戶的分布情況、納稅人的分類情況,設置區域性稅務機關及其派出機構以及若干稅收征收(服務)中心。新加坡設立常規的稅源評估部門,有對個人評估的納稅人服務部、對公司法人評估的公司服務部、對重大稅案調查的稅務調查部等,是按照納稅人對象來設置機構。阿根廷國家稅務局下轄24個分局,其中在稅源集中、經濟發達的布宜諾斯艾利斯省設9個,依據稅源分布跨省設15個,其設置稅務機構的根據就是稅源分布和經濟區域來劃分。 對納稅人分類管理、提高稅收效率。很多國家為提高稅收管理效率,通常對納稅人進行分類管理,對不同的類別采用不同的管理辦法。澳大利亞稅務局按照規模將公司分為三類(大企業、中小企業、更小企業)進行監控。成立專門的機構對大型企業進行管理,一方面為這些大公司提供優質的納稅咨詢服務;另一方面增強對其監控的力度。荷蘭把納稅人分為個人、中小公司、大公司、從事進出口業務的公司等四種類型,并分別設置管理機構進行管理,使管理更有針對性,強化了對重點稅源的監控。阿根廷是將納稅人按大、中、小戶歸類,側重抓好年納稅額占全國稅收總額過半的大戶,不僅成本低而且效果好。 強調納稅風險評估和分析。納稅風險評估被作為新加坡稅務局的稅源管理核心工作,貫穿于稅款征收、日常管理等各環節,是對納稅人進行稅源管理和監控的最有效手段。澳大利亞國稅局認為納稅人實行自行申報、自行審核后,效率提高的同時風險也增大了,因此必須對納稅人資料進行分析,重點是進行納稅風險評估,評估人員將來自稅務當局數據信息庫、銀行、海關、移民局、證券市場的內、外部信息輸入由專家設定的標準模型中,自動生成評估報告,主要有財務分析、欠稅情況分析、征收情況分析、營業行為報表等,得出分析結論。把納稅人按風險大小分級,實行區別管理。對遵從度高的納稅人主要是自我管理、自行申報、自行審核的策略,稅務機關只是簡單的監督與觀察;而對于抵觸稅法、遵從度較低的納稅人,管理具有強制性。 多渠道交換信息,重視稅源管理信息化。澳大利亞不但在全國稅務機關內部全面運用計算機系統管理納稅申報、辦理出口退稅、處理公文流轉等日常管理工作并實現了全國聯網,而且與政府的有關部門如海關、保險、金融及大企業實現了互聯,為其有效實施稅源管理及有針對性地開展稅務審計打下了堅實的基礎。美國稅源管理智能化程度比較高,計算機電子化系統由東海岸國家計算中心和按地區設立的十個稅務征收中心組成,納稅人的報稅資料輸入電腦后,電腦會自動進行邏輯審核,并以此估算其稅款,自動進行評估,旨在追求納稅評估的有效性、公平性和權威性。 加強宣傳、實現納稅服務經?;c多元化。為納稅人提供廣泛、周到、多元化的稅法宣傳和優質納稅服務,為稅源管理創造條件,提高納稅遵從度是世界上許多國家常用的做法。除傳統宣傳方式以外,稅法宣傳廣泛運用高科技手段,如多媒體、flash、dvd軟件、網絡等,還注重個性化的宣傳。在澳大利亞,稅務機關每年都會派出高級官員與前三十名的集團公司進行溝通,討論公司重大經營活動及稅收遵從問題。稅務機關還定期邀請行業和經濟方面的專家參與稅源管理工作,使稅務官員們更好地了解大公司在經營中所處的經濟和行業環境,以增強稅務官員的管理能力。
德國成立了納稅人協會,辦有《納稅人》月刊,并建立了專業數據庫,每天24小時不間斷地為會員提供稅務信息服務。
二、對中國稅源管理的啟示
1.以稅收風險管理為導向,合理配置機構和資源。稅收風險管理是稅務機關以納稅遵從最大化為目標,科學實施風險目標規劃、識別排序、應對處理和績效考評,力求最具效率地運用有限征管資源不斷降低納稅遵從風險、減少稅收流失的過程。結合社會環境、經濟發展程度、經營者素質、企業效益等因素綜合評價確定高風險稅源點的區域、行業、企業。分行業、分稅種、分區域進行橫向縱向比較,確認為稅源管理風險點。根據風險發生的規律,通過建立風險特征指標和風險特征庫,對風險數據信息進行掃描、分析和篩選,找出遵從風險易發生的領域、環節和納稅人群體。按照稅收風險管理的需要,建立起適應風險管理的稅源管理機構和崗位,在合理的稅源管理機構和崗位的基礎上,建立縱向互動、橫向聯動、內外協作、運行順暢的立體化運行機制,實現有限征管資源的有效整合、優化配置。以是否有助于促進稅收征管質量和效率的不斷提高,是否有利于最具效率地降低納稅風險、促進納稅遵從來規劃和展開,并以此作為衡量、檢驗資源整合配置、流程改造是否成功的標準。 加強稅源信息交換,實現信息來源多元化。與納稅人稅源相關的信息多種多樣,由許多不同層次和不同地區的稅務機關以及相關部門掌握的,涉及到工商、海關、財政、統計、土管等行政部門以及銀行、電力、審計、評估等機構和企業的數據。因此,加強稅源管理必須保證相關部門所掌握信息的有效交換傳遞。目前,中國稅務部門已著手于稅源管理手段的信息化進程,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如金稅工程、評估系統、防偽稅控、稅控收款機等。但是,由于中國稅源管理信息化工程起步較晚,與西方國家相比還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體現在:現有稅源管理采集數據的深度和廣度都不夠、稅源管理信息分析應用水平較低、對數據的挖掘利用程度不高。為了更好地應用信息化手段對稅源管理進行強化,建議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1)加快網絡社會化進程。網絡社會化,就是使計算機網絡從稅務部門向社會各部門延伸,實現各部門的數據共享,使稅務機關充分了解納稅人的各項納稅資料。(2)建立稅源管理信息系統。建立以稅源信息采集、加工、利用(包括稅收風險評估分析)為主線的稅源管理信息系統,以增強稅務部門的信息采集、利用、管理能力,加強稅收風險的分析和評估。(3)建立稅務決策分析系統。建立起功能齊備、協調高效、信息共享、監控嚴密、安全穩定的稅務決策分析系統,充分利用采集、整理的數據資料,向決策層提供有價值的決策信息。 專業化的分類管理。按照納稅人的稅源規模、稅收風險、納稅遵從的不同進行稅源分類,進行分類管理,將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把納稅人按風險大小分級,實行區別管理,將稅源管理指向由管理所有納稅人轉為管理有風險的納稅人,將有限的稅收管理資源由用于管好所有納稅人轉為優先用于遵從風險較高的納稅群體和領域,可加強管理的有效性和針對性。針對不同稅收風險的納稅人進行不同的稅收監控和審計措施。對遵從度高的納稅人采取寬松措施,由納稅人進行自我管理、自行評估,稅務機關只是簡單的監督與觀察;對稅收風險高、納稅遵從度低的納稅人采取嚴厲措施,實行全程監控、全面跟蹤、全面審計。針對不同規模的納稅人設計不同的稅源監控、管理方案。將大型企業集團集中到國家稅務總局進行管理,對他們實行稅務審計為主的管理措施。對中、小型企業實行以納稅風險評估為主的稅源監控辦法,對這些企業仍然采用屬地管理辦法。 加大宣傳力度,提供優質納稅服務。涉稅宣傳近年來在中國得到不斷改進,涉稅宣傳的方式也發生了不少變化,充分學習借鑒發達國家這方面的經驗,運用免費電話服務、免費提供納稅手冊、利用廣播電視等宣傳媒介、開設稅務課程等方式,為納稅人提供全方位和詳盡周到的納稅服務,真正建立起“為納稅人服務”的現代稅收征管基礎。稅源管理的最終對象是納稅人,要高度重視納稅人納稅主體地位,沒有良好的服務體系作保障,沒有廣大納稅人的積極配合,就不可能搞好稅源管理。因此要建立以納稅服務為中心的工作模式,將現有的重征管、輕服務的征管模式,轉變為重服務、重稽查的模式,加快由單純執法者向執法服務者角色的轉換;為納稅人提供經?;投嘣娜躺娑惙?。
在稅務局與納稅人所打交道中,應加強與納稅人的溝通,充分了解納稅人的愿望與要求,對納稅人進行細分,使納稅服務在普遍化的基礎上兼顧個性化,為納稅人提供個性化服務。
:
[1]郭弛.澳大利亞稅務管理的經驗及借鑒[j].涉外稅務,2004,(8):50-53.
高春發,王靜梅.從阿根廷稅務狀況看中國稅收征管[j].黑龍江財會,2001,(11):50-51.
吳潔蕙.澳大利亞稅源管理及對中國的啟示[j].涉外稅務,2007,(3):48-51.
李中華.發展中國家稅源控管的經驗借鑒[j].當代財經,2004,(4):54-56.
嚴明,越祥蘭.借鑒國際經驗加強稅源管理[j].稅收征納,2003,(1):9-10.
吳潔蕙,葛敬書.美國稅源管理經驗[j].經濟縱橫,2007,(6):66-67.
篇8
1、納稅評估制度的起源
納稅評估制度源于美、日、德的稅務審計制度,英美法系的訴辯交易程序制度和日、韓的行政指導制度,是這3種制度的綜合體。
(1)美、日、德的稅務審計制度
美、日、德3國稅務機關的工作重點是稅務審計,其中,美國稅務審計人員約占稅務機關人員的1半以上。稅務審計主要分為辦公室審計和實地審計兩大類。納稅人自行申報后,審計人員首先進行辦公室審計,審計的主要內容是檢查申報表中所列各項是否正確,對同行業、同規模的公司進行比較,并考慮其過去的記載和其他已掌握的資料等,通過信息的分析尋找企業偷稅的疑點。實地審計即研究公司賬簿保存、會計記錄保存、商品庫存的實際狀況,對賬簿進行詳細的檢查,它是在辦公室審計結果所顯示的稅額不太確定時進1步采取的審計程序。需要說明的是,美、日、德3國稅務審計制度都是以強有力的信息化為支撐的。
(2)英美法系的訴辯交易程序制度
所謂訴辯交易,是指控訴方因掌握被告人的犯罪證據較少,并且收集證據比較困難或代價較為高昂,為了節約訴訟成本,提高訴訟效率,在法官許可的前提下,控訴方和被告人或者辯護律師經過談判和討價還價來達成被告人認罪以換取較輕定罪或刑罰的協議。此協議1經法官批準即產生定罪效力。訴辯交易程序的精神實質是可以獲取被告人對法律的信任,最大限度地減少刑罰所帶來的負面效應,給人以希望。
(3)日、韓的行政指導制度
日本、韓國的行政指導是指行政機關在其職責范圍內,為適應復雜多變的經濟和社會需要,實現1定的行政目的,對行政相對人采取的符合法律精神、原則、規則或政策的指導、勸告、建議等行為。行政指導具有非強制性,不直接產生法律效果。日本、韓國認為市場經濟本質上是1種民主和積極的管理形態,而行政指導具有簡便性、溫和性和實效性的特點,是在政企雙方共同受益基礎上采取的民主而積極的行政管理手段,符合現代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
以上3種制度的有關具體規定及其所蘊含的有關法律精神,為納稅評估制度的建立奠定了重要基礎。
2、國外納稅評估的通行做法
納稅評估工作在我國還是剛剛起步,而國外發達國家(地區)及部分發展中國家(地區)在這方面已有比較成熟的做法。
(1)美國的納稅評估判別系統
美國國內收入局(irs)下屬各級檢查部負責納稅申報資料準確性、真實性的評判工作,首先由西弗吉尼亞州的計算中心自動對申報資料分類,然后通過篩選過程(tax return selection processes)去核實納稅人是否正確,并以此估算其稅款。具體由5種常用方法:
1.判別函數系統(discriminant function system,dif):此為計算機實現的模型系統,通過對歷史數據的分析,選出最可能有不遵從行為的納稅人。
2.納稅人遵從測度程序(taxpayer compliance measurement program,tcmp)①:即通過數理統計方法給出判別函數系統的參數估計值。
3.資料完善程序(document perfection program):通過此程序檢查出申報表填寫計算錯誤,并通知納稅人irs重新計算后的應納稅額。
4.信息匹配程序(information-matching program):該程序通過和銀行、勞工委員會的相關資料與納稅申報表對比,檢查遺漏和不正確的項目。
5.特殊審計程序(special audit program):irs運用由計算機和定期改變的手工選擇標準而設計的很多特殊審計程序,比如針對退稅額、所申報扣除額、調整后的毛所得等的特殊審計程序,旨在納稅評估的有效性、公平性和權威性。
(2)澳大利亞的納稅風險評估
澳大利亞國稅局(ato)認為納稅人實行白行申報、自行審核后,效率提高的同時風險也增大了,因此必須對納稅人資料進行分析,重點是納稅風險評估,主要有以下過程:
1.收集整理納稅人的信息。信息來源分為內、外兩部分,外部信息主要是稅務人員甄別后的舉報和銀行、海關、移民局、證券市場信息,以及外部商用數據庫(該數據庫能提供澳大利亞1000戶企業、母公司的財務等多方面信息)。內部數據主要是稅務當局數據信息庫,包括納稅人申報資料、歷史評估資料、審計資料等。這些信息全部錄入計算機網絡數據庫,供評估人員調用。
2.分析信息。ato的納稅評估人員將采集的內、外部信息輸入由專家設定的標準模型中,自動生成評估報告,主要有財務分析、欠稅情況分析、征收情況分析、營業行為報表等,然后根據個人分析和經驗修正,得出公平、合理、權威的結論。
3.納稅風險的判定與對策。把納稅人(企業)按風險大小分級,實行區別管理。對遵從度高的納稅人主要是自我管理、自行評估策略,稅務機關只是簡單的監督與觀察,而對于抵觸稅法、遵從度較低的納稅人的管理具有強制性,通常采用納稅審計和移送法辦的措施。
ato在評估結果確定后會以面談、電話或信函方式給納稅人1個解釋的機會,以達到節約時間、增加政府執法透明度、改善征納關系的目的。如果納稅人解釋不清或解釋不能讓評估人員滿意,則進入實地審計程序,并將結果和納稅評估資料錄入數據庫。
(3)新加坡的評稅規程
新加坡當前的評稅管理工作主要依托計算機系統進行,評稅的依據是評稅人員通過各種渠道搜集的情報信息以及納稅人申報表中提供的信息。新加坡稅務局使用的評稅方法主要為核對法和財務分析法,核對法即評稅人員通過掌握的各種情報、信息,通過函調或面談的形式,對納稅人申報表中內容進行核對,是評稅工作中的核心方法。財務分析法即評稅師根據已掌握的各行業財務指標的標準值即平均值,通過財務分析的方法找出偏離標準值的個體,通過函調和面談的方式來核定其應納稅額。評稅工作是新加坡稅務局的核心工作。它貫穿于稅款征收、日常管理和納稅檢查各環節,是對納稅人進行監控的最有效手段。新加坡稅務局制定了嚴密的評稅工作規程,要求評稅人員嚴格執行。
新加坡稅務局的評稅部門主要有:①稅務處理部,其職能是發放評稅表,處理各種郵件、文件和管理檔案。②納稅人服務部,對個人、納稅人的當年申報情況進行評稅。③公司服務部,對法人的當年申報情況進行評稅。④納稅人審計部,對以往年度評稅案件和有異議的評稅案件進行復評。⑤稅務調查部,對重大涉稅案件進行調查。
根據評稅工作規程,新加坡的評稅工作分為兩部分,1部分是納稅人服務部或公司服務部對當年的納稅人申報情況進行評估,另1部分是納稅人審計部對以前年度的評稅完畢案件或納稅人有異議的案件進行復評。如果在評稅中發現重大涉稅問題,必須轉入稅務調查部進行調查。無論納稅人審計部或稅務調查部對納稅人作出什么樣的處理結果,其評稅表仍然由納稅人服務部或公司稅務部來制作。
(四)英國的納稅評估制度
英國各稅種的稅收征管1般都要經過納稅申報、納稅評估、稅款交納和稅務檢查等程序,納稅評估是其中的重要環節。英國不同稅種的納稅評估方式有所不同:增值稅和資本利得稅實行自行評估,其他稅種由稅務機關評估。在自行評估過程中,納稅人有責任及時登記、遞交納稅申報表并繳納稅款。如果稅務當局認為納稅人在某1時期的納稅申報中有錯誤或遺漏,可以對其簽發納稅評估通知單。其他稅種的評估過程與自行評估的過程大相徑庭,如對所得稅的評估,稅務當局會對納稅人提交的納稅申報表和1些其他文件進行檢查,如果未發現問題,就以此為依據計算出納稅人的應稅所得和應付稅款。如果稽查人員發現納稅人有應稅所得未被計入或者獲得了不應獲得的減免,可以對納稅人簽發補繳稅單。
(五)愛爾蘭的稅收評估體系改革
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愛爾蘭進行稅制改革,改革的重點就是改進其納稅評估體系。到90年代,愛爾蘭的直接稅納稅評估體系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所有直接稅(對雇員收入的預扣稅除外)的評估都由傳統的直接評估改為納稅人自行評估。應當看到,愛爾蘭稅制改革的內容與其國內經濟背景有密切的聯系。80年代中后期,愛爾蘭存在嚴重的財政赤字。90年代初期,愛爾蘭在稅收遵從和稅收征管方面存在嚴重問題。愛爾蘭有關部門將巨額赤字和大量存在的欠稅歸咎于稅收征管不力,并認為長期實行的稅收直接評估體系有鼓勵納稅人逃稅、避稅或拖欠稅款的傾向,是征管效率低下的重要原因。具體而言,原有的納稅評估體系存在嚴重漏洞,為逃稅大開方便之門,而懲罰明顯偏輕,實際上鼓勵了納稅人的稅收不遵從行為,導致了大量的拖欠稅款現象。愛爾蘭稅制改革專門委員會針對原有納稅評估體系的問題,提出了評估體系改革的原則和具體措施,其中最重要的措施就是有步驟地將絕大多數稅種的評估改為納稅人自我評估。在原有體制下,由稅務機關確定納稅人的納稅額并通知納稅人;在新制度下,納稅人按照規則自行確定納稅額并通知稅務機關。這1措施降低了稅收行政管理成本,提高了稅收行政資源的使用效率。作為配套措施,愛爾蘭制定了關于稅務中介的資質、作用的新規范,更加重視稅務中介的作用。與此同時,愛爾蘭還對稅務機關進行了機構改革,并加強了對評估體系的監督和審計。
(六)印度的所得稅評估程序
印度的所得稅法案(ita)規定了所得稅評估的具體程序:
1.自行評估。根據所得稅法草案第104a節規定,每個被評估人應根據所提交的所得申報自行評估應納稅額,并按該數額向稅務部門繳納稅款。如果被評估人未能繳納自行評估的稅款,將被認為是未履行其義務,會受到相應的處罰。
2.1般評估。當被評估人按照規定進行申報后,稅務官員將根據ita的相關條款對被評估人的稅款進行評估。根據納稅人提交的所得稅申報,稅務官員應當向納稅人發送通知,告知其應繳納或者退還的稅額或利息。
3.最佳判斷評估。即評估官員不能不誠實地或報復性地或任意性地進行評估,而應根據最佳判斷進行評估。最佳判斷評估有兩種類型:第1,強制性最佳判斷評估,由稅務官員在納稅人不合作或者延遲提交信息時采用;第2,任意性最佳判斷評估,即在評估官員質疑納稅人賬戶的正確性或完整性,或者在納稅人沒有采用常規和1致的方法進行賬戶記錄時,可以適用任意性最佳判斷評估。稅務官員在做出最佳判斷評估前,應當給予被評估人員陳述的機會。
4.預防性評估。如果不清楚所得的接受者為何人,評估官員可以啟動針對相關人的程序,以決定他們中誰負有繳納稅款的義務。
5.重新評估。如果評估官員有理由相信任1應納稅所得在任1納稅年度內逃避了評估,即可對該項所得重新評估,也可以對任何其他逃避評估且在程序中發現的應納稅所得進行評估。
(七)俄羅斯的室內審計
俄羅斯稅法典詳細規定了稅務審計的類型,以及實施稅務審計的方法和條件。法典第87條規定,稅務機關實行室內審計和實地審計(也稱全面審計)兩種形式。室內審計適用于所有納稅人,由稅務機關強制實施。其主要依據是稅務機關掌握的納稅人的經營活動材料和納稅人提供的報稅單和其他稅收憑證。立法規定,室內審計必須在納稅人提交申請書后的兩個月內進行,因此,大部分公司的室內審計至少每季1次。稅務機關對某些稅收項目進行初審,如果審查中發現填報錯誤或所提供的材料和憑據相矛盾,稅務機關要通知納稅人在規定的期限內予以更正。如發現偷稅漏稅,則對納稅人下發補稅和罰款通知書。
3、發達國家(地區)與我國納稅評估制度的比較
將國外納稅評估的通行做法與我國納稅評估制度的現狀進行具體比較,有利于進1步完善我國納稅評估制度,提高納稅評估工作的質量和效率。以下比較主要集中在納稅評估的定位、納稅評估的組織機構和人員配備、納稅評估的手段等方面。
(1)對納稅評估定位的不同
發達國家(地區)1般把納稅評估定位在管理和服務上,納稅評估是1種非現場的檢查,與現場稽查有1定的區別,納稅評估機構與稽查機構的界限也比較清晰,前者側重稅源管理,后者側重執法打擊。發達國家(地區)普遍認為,刻意逃稅的納稅人畢竟只是少數,大部分納稅人都是誠信納稅的,不希望被稅務機關追究違法責任,出現稅收流失問題多是對稅法沒有正確理解與把握,是1種無知性稅收不遵從行為,如果為了打擊少數刻意逃稅的納稅人而挫傷了大部分誠信納稅的納稅人的積極性,是得不償失的。通過納稅評估,1旦發現問題及時通知或輔導納稅人糾錯,如納稅人仍置若罔聞,那么這種不遵從行為也就由無知性不遵從定性為知覺性不遵從,處理方法也由納稅評估轉為稅務稽查。這種重過程服務、輕結果處罰的管理理念,比較符合現代稅收管理的要求,這也可以從其人員配置上看出來,例如香港稅務部門負責評稅工作的人數為570人,負責稅務稽查的只有160人,兩者比例近4∶1。我國近幾年將納稅評估主要定位為稅務稽查的前置程序,是1種打擊偷逃稅的手段,納稅評估和現場稽查往往相混淆。納稅評估力量也傾斜到稽查部門,稽查部門人員往往占到全部稅務人員的30%左右。在試行稅收管理員制度后,雖然也強調把納稅評估作為稅源管理的手段,但由于在制度、機構、人員等方面未得到有力的保證,征管部門的人員真正能從事納稅評估工作的寥寥可數,納稅評估對稅源管理的作用還只是停留在理念階段。
(2)納稅評估組織機構和人員配備的差異
如前文所述,新加坡稅務局的評稅部門有稅務處理部、納稅人服務部、公司服務部、納稅人審計部和稅務調查部,各部門職能界限明確,各司其職。澳大利亞納稅評估機構和稽查機構分設,以維多利亞州稅務局為例,總共400人的隊伍,除70人從事稅務稽查、160人從事電話服務以及信息處理、60人從事內部管理以外,其他110人都從事納稅評估工作。德國稅務審計機構比較完整,自成體系,其稅務審計的最高權力機關是聯邦財政部和各州的財政局,聯邦財政部下設的稅務審計局,負責大型企業及公司的稅務審計;州財政局下設的稅務審計局,負責中小型企業的稅務審計。法國設有專門的稅務審計機構,分為中央級、大區級和地區級,其內部審計以各級稅務局的管轄范圍為界,各負其責。香港為納稅評估人員設置了評稅主任、助理評稅主任等1系列職位階梯,形成了1個良好的育才、留才機制,納稅評估方面人才輩出。我國近年開展的納稅評估工作中,稅務部門1般不設置專門的評估機構和評估人員,征收系列的納稅評估主要由稅收管理員兼辦,稽查系列的納稅評估主要由稽查員兼辦。目前稅務部門的每個稅收管理員平均管理納稅人400戶至500戶左右,常常忙于應付案頭工作,根本無暇開展納稅評估,而稽查員每人每月稽查的納稅人戶數有限,且通常把納稅評估作為稽查的前置程序,納稅評估的廣度和深度遠遠不能滿足稅源管理的要求。
(3)納稅評估手段的優劣
納稅評估所需的涉稅信息量非常大,如果僅靠手工手段就會事倍功半,效率低下,難以完成對所有納稅人的評估,這就需要計算機手段的廣泛應用。另外,在運用計算機對納稅人的納稅情況進行對比分析時,必須依靠客觀準確的納稅評估指標體系,只有這樣才能使評估結果客觀真實。發達國家(地區)稅源管理信息化程度較高,可憑借大量的涉稅信息,運用計算機程序進行納稅評估,再通知或輔導納稅人補稅,評估的效率和可靠性很高。目前,美國聯邦稅收收入約有82%是通過計算機系統征收上來的。納稅人自行申報后,稅務計算中心通過程序自動對納稅人納稅申報情況進行分類、編碼、審核和信息匯總,并根據從第3方所獲取的信息,對納稅人的納稅申報實施自動審核。在美國,大約有90%以上的案件是通過計算機分析篩選出來的。對比之下,我國信息化建設總體水平不高,納稅評估所需的涉稅信息不全面。目前我國稅務部門的評估數據資料僅包括納稅人稅務登記資料、納稅申報表及其附報資料、金稅工程的有關信息資料及企業財務會計報表。這些資料主要由納稅人提供,缺乏社會相關部門提供的資料,這主要也是因為我國稅務部門的信息系統沒有與社會相關部門如銀行系統聯網。另外,納稅評估指標體系尚待完善,雖然個別稅務機關如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山東省國家稅務局等已針對某些行業探索制定了1些評估指標體系,但由于信息共享性較差,加上評估人員的水平參差不齊,工作開展還不盡理想。
四、進1步完善我國納稅評估制度的對策建議
通過以上比較分析可以看出,我國的納稅評估制度在組織機構、工作流程、信息來源以及人員素質等方面與發達國家(地區)還存在1定差距,需要進1步加以完善。有效率的納稅評估制度是1項系統工程,按照系統論的觀點,有效率的納稅評估系統取決于組織機構、工作流程、信息傳遞以及人員素質等要素的優化和完善。
(1)完善評估組織體系,分清權限職責
首先,各級稅務部門要根據工作需要,設立專門的納稅評估組織機構,具體負責評估指標體系的建立、評估范圍和評估手段的確立、評估內部工作管理等事項,保證納稅評估工作的有效開展。即便不設立專門的納稅評估機構,也要從健全職能設置入手,對納稅評估體系中各個機構的職責分工問題做出明確的規定。各級納稅評估機構的具體工作分工為:省(市)局評估機構主要負責納稅評估工作的組織協調工作;制定納稅評估工作業務規程;建立健全納稅評估規章制度和反饋機制;指導基層稅務部門開展納稅評估工作;明確納稅評估工作職責分工、定期對評估工作開展情況調查并總結和交流;根據相關數據設立評估指標及其預警值,研究評估方法、評估模型等?;鶎蛹{稅評估機構負責本轄區納稅人的評估工作;維護更新稅源管理數據庫;采集納稅人生產經營信息;為建立評估指標體系,開發評估模型提供基礎信息等。
其次,合理界定稅款征收、納稅評估與稅務稽查的職能分工,加強3者之間協調與合作,建立有效的評估協作機制。具體說來,1是加強征收部門與評估部門的銜接,評估部門分析、處理涉稅信息后,要及時反饋到征收部門,為征收部門提供信息支持;2是加強評估部門與稽查部門的銜接,評估部門發現有偷逃稅嫌疑的線索應及時提供給稽查部門;3是稽查部門要充分發揮稽查對評估的促進作用,在查案中發現的新問題及稽查結果要及時反饋給評估部門。
(2)科學界定工作步驟,優化納稅評估流程
根據納稅評估的目標要求,基于流程各個環節分工負責、彼此促進、權力制衡的控制原則,應用反饋控制、前饋控制和預防控制的方法,可將納稅評估流程分為信息采集、篩選重點評估對象、案頭評估分析、約談舉證、實地核查、評估處理及評估結果反映等七個環節。具體說來,信息采集是納稅評估系統正常運行的前提,主要為計算評估指標和預警值提供足夠的基礎數據支撐。信息采集的方法主要包括手工錄入數據、條碼掃描數據、外部導入數據和企業財務報表調整等。篩選重點評估對象是指評估機構利用包括納稅人申報資料在內的各渠道來源信息,參照納稅人所屬行業、經濟類型、經營規模、信用等級等因素,結合各項評估指標及預警值,利用先進的計算機、數學模型和人工智能技術選擇重點評估對象,并能夠定性給出主要疑點原因,為后續的評估工作提供案源,以提高納稅評估工作的質量和效率。案頭評估分析是指評估人員結合其專業知識與積累的工作經驗,利用各種涉稅信息,采取人工分析或人機結合分析等方法,對篩選出的重點評估對象或者外部舉報的評估對象,使用預先設定好的評估指標對納稅評估信息系統保存的評估對象的納稅信息進行評析,以確定納稅人申報資料及附報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并進而求證疑點的過程。稅務函告、約談舉證是指稅務部門對經案頭評估分析發現的涉稅問題和疑點不能確定或需進1步核實的,通過信函解釋或約請納稅人到稅務部門進行陳述申辯,評估人員根據函告回復或約談情況,對疑點問題進1步確認,并作出定性、定量判斷,以決定如何采取進1步的征管措施。實地核查是指對經函告、約談舉證環節后疑點問題仍無法排除的,或者納稅人拒不接受約談的,由評估人員到納稅人生產經營場所、貨物存放地,對疑點問題進行調查核實的過程。評估處理是評估人員根據評估分析、稅務約談和實地調查核實各階段反映的情況對篩選出的疑點問題進行綜合評估,按照相關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確定具體評估對象疑點問題的性質并作出相應處理。成果反映是對評估結果信息、稽查部門和上級稅務部門反饋的信息進行分析,反映納稅評估工作和征管整體狀況,找到問題癥結,對稅收征管工作提出建議的管理活動。
(3)完善稅收信息網絡,實現信息共享
納稅評估工作是1個獲取信息、分析信息、使用信息的過程。充分獲取客觀、準確的涉稅信息是保證納稅評估準確、高效的基本前提。當前,我國納稅評估的1個制約“瓶頸”便是涉稅信息獲取渠道不暢、信息量不足、信息可靠性較差,其根本原因在于信息不對稱。要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關鍵是建立部門之間信息共享的順暢機制,其物質載體便是四通八達的稅務信息網絡。具體說來,1是盡快實現國稅、地稅網絡的互聯互通,資源共享。2是逐步實現稅務系統內部網絡向外部的延伸,實現與財政、國庫、海關、銀行、公安、統計、房管等第3方網絡的銜接,提高各部門間涉稅信息的共享程度。3是為實現稅務系統內聯網、外聯網與互聯網的3網集成和協調組合進行前期準備工作,這是未來的發展方向。
篇9
一、強化職能,深入整頓和規范稅收秩序
依托綜合征管信息系統和各類管理監控系統,發揮稽查職能,堅持依法治稅,認真組織開展日常稽查、專項檢查、專案稽查和協查工作,整規工作成效顯著。
(一)規范稅收執法行為,推行稅收自查補報引導納稅遵從。今年我們以稅收執法管理信息系統作為規范執法行為的載體,全面落實稅收執法責任制,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稽查執法權,加強對稽查執法過程的考核監控,嚴格過錯責任追究。同時,為認真貫徹落實總局稽查局關于企業自查補繳稅款入庫工作的通知精神,對納入日?;橛媱澋闹攸c納稅企業推行了“查前預告、企業自查、案頭分析、重點檢查”新的稽查方式。取到了化解矛盾,消除阻力,提高效率,引導納稅遵從的效果。上半年,我局日常選案稽查36戶,共查補入庫190萬元。其中,組織企業自查收入187.8萬元,稽查局查補入庫稅款0.17萬,罰款0.36萬,加收滯納金1.09萬元。
(二)扎實開展稅收專項檢查,整頓行業稅收秩序促進收入增長。2009年根據省市局和縣局的統一部署,我們突出重點抓重點行業,重點戶和重點環節進行重點稽查,制定專項檢查方案,開展了大型連鎖超市;建筑安裝業;辦理出口貨物退(免)稅業務的重點企業;煤炭經銷企業;醫藥醫療器材品牌企業及生產銷售企業;酒類企業及生產銷售企業;品牌經銷及分銷商七個行業的專項檢查。目前我們已對七個稅收專項檢查行業中的出口退(免)稅重點企業、煤炭經銷企業;醫藥醫療器材生產銷售企業、品牌經銷及分銷商四個行業5戶納稅人實施了專項檢查,檢查5戶,已結案4戶,在審理1戶,結合重點企業的自查補繳稅款工作,查補入庫稅款、罰款、滯納金796789元。
(三)密切相關部門合作,積極開展打擊制售假票據和非法代開票據專項整治行動,減少和堵塞稅源流失。按照省、市局《開展打擊制售假票據和非法代開票據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縣局今年確定把票據專項整治工作作為基層抓收的重要渠道,一方面,加強與縣公安局經偵大隊的協調配合,健全稅警協作機制,及時查處涉票違法案件,在打擊“賣方市場”的同時,依法嚴厲打擊“買方市場”,保持對各類票據違法活動的高壓態勢,我們稽查局結合行業稅收專項檢查對轄區內的醫藥、家具、建材、文具、手機、電腦、大中型商場、連鎖店及農副產品收購等重點行業實施重點檢查,依法從嚴查處使用虛假票據的行為。另一方面督導各分局票據檢查小組對分局轄區從事各種經營活動的企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進行全面清理檢查,從檢查進展情況看,我們稽查局結合專項檢查和日?;闄z查了34戶,其中票據有問題戶數7戶,涉及未按規定開具票據2戶,涉案票據份數8份;未按規定取得票據4戶,涉案票據份數35份,其中涉嫌假票據25份(目前在調查處理之中),分局移送票據違法案件3戶(涉案票據份數42份在查核實),票據違法違章已經了處罰5戶,罰款12800元,已入庫12800元;分局統計檢查票據戶數288戶,其中票據有問題戶數47戶,罰款5760元.檢查移交稽查局查處3戶。
(四)積極拓展案源,查深查透協查和舉報案件。2009年,我們充分利用金稅工程協查系統和稽查舉報案件管理系統,加強對受托協查案源和舉報線索的分析梳理,尋找辦案突破口;落實催辦督辦、集體會審機制,積極組織精干力量查深查透協查和舉報案件,每起案件做到“五及時”:及時做好登記、及時下達稽查任務、及時實施稽查、及時向上級局和舉報人反饋檢查結果、及時將案卷整理成冊專柜保管。上半年,我局共受托紙質協查案件2起,涉案票據5份,涉案金額19.83萬元,稅額2.9萬元。經查涉案票據為真票、業務正常、票款結算正常、稅款計繳正確。受理舉報案件2起,認定偷稅立案2起,查補入庫稅款99700元,罰款40530元。協查、舉報案件按期回復率均達到100%。
二、科學管理,不斷提高稽查工作質效
我們堅持以“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為目標,規范操作,實現稽查質量和效率的平衡;加強溝通,理順稽查四環節的工作銜接;夯實基礎,推進案卷標準化建設,落實考核,保障稽查工作順利開展。
(一)探索科學選案有效途徑
選案是稽查工作的首要和關鍵環節,我們逐步調整選案思路,將稽查質效控制的關口前移,認真分析篩選三大主體軟件系統(征管、評估、協查)數據信息,按省市局稽查面達查帳征收企業納稅人總戶數20%、選案準確率達到85%的總體要求,確定上報2009年稽查計劃60戶,上半年實現稽查計劃48戶,在實際執行過程中,選案的針對性和準確率有了明顯提高。
(二)實行案件分類管理、三級督辦
按照案源性質和輕重緩急的原則,將案件分為三類,實施案件三級督辦制度。一類案件為上級稽查局交辦案件,上級稽查局定期督辦;二類案件為重大偷騙稅案件,縣局案審委常設機構法規股督辦;三類案件為一般稅收違法案件,由我們稽查局明確督辦工作責任人;對所有案件我們堅持定期列出《催辦清單》,提醒檢查人員落實進戶檢查時間,抓緊案件的查處,加強案件過程管理,有效減少了積案的產生。
(三)完善績效考核激勵機制
2009年,我們依據市局下達的綜合績效考核指標,結合縣級稽查工作實際,進一步完善細化內部考核指標,調整稽查基本工作量,突出質效指標,鼓勵工作創新,注重方向引導,把績效考核結果作為年度公務員評優評先的重要依據,并拿出一定的稽查辦案經費對績效考核的先進股室、先進個人適當給予獎勵,使其成為推動稽查工作的內在加速器。
(四)夯實管理基礎推進案卷標準化
通過加強稽查四環節之間的溝通,統一稽查案件取證結案要求、賬外經營檢查取證要求,規范《稅務稽查報告》制作版式,建立稽查常見問題適用法規庫,完善相關稽查工作制度,明析稽查工作操作流程,切實把稽查案卷歸檔工作做在平時,進一步推進我局稽查案卷的標準化、規范化工作。今年,在推行企業自查補繳稅款入庫工作中,我們先后召開了四次專題會,動員、分析討論具體工作落實,并在全市稽查系統率先解決了自查補繳稅款入庫上線操作問題,為確?;槭杖肴霂旌突榘妇碚砉ぷ靼押昧岁P,此項工作的有序開展得到市局稽查局的充分肯定。
三、以人為本,打造高素質稽查團隊
(一)全面開展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主題活動。自開展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以來,我們稽查局黨支部迅速行動,精心組織,及時制定了詳細的學習計劃,在與縣局同步進行集中學習的同時,積極開展寫讀書筆記、談心得體會、作討論交流等形式多樣的學習活動,提高了黨員干部的學習興趣,增強了學習效果。每位黨員、干部都分別作了1萬字以上學習筆記,撰寫了2篇心得體會。在實踐科學發展觀上,我們緊密聯系稽查工作實際,把理論學習化為實踐的動力,采取切實措施,提高依法稽查工作水平,努力提升全體干部職工完成全年稅收查補收入任務的信心和決心。
(二)全面創新業務學習方式。一是以全國稅務稽查人員業務考試為契機,認真抓好考前學習、培訓,積極組織稽查人員參加全市稽查業務考試培訓,我局稽查人員參訓率、參考率均達到了90%以上,有10人業務考試成績在100分以上,總體排名在全市稽查系統中名列前茅,此次業務培訓考試大幅度提高了我局稽查干部的整體業務素質。二是以崗位練兵為抓手,按照學用一致、按需施教的理念,針對今年稽查的行業、項目開展針對性的查前培訓;三是依托省局內部網絡構建稽查人員業務交流平臺,提高辦案能力和辦案技巧。四是繼續鼓勵和適當獎勵稽查干部參加注冊稅務師、注冊會計師、司法資格以及各類業務能手競賽等學習培訓和考試。
(三)全面抓好稽查行風、作風和廉政建設。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戰略方針,緊扣“依法稽查、廉潔處事”主題,從大處著眼,從細處入手,不斷加強黨風廉政建設。針對稽查運行各個環節,建立健全警示教育干部的“防范型制度”,規范干部行為的“約束型制度”,促進廉潔執法的“措施型制度”,今年我們以稅收執法管理信息系統作為執法監控窗口,把開展稅收執法責任制考核評議工作與市局年度案件復查工作有機結合,切實完善稽查過程監督,避免人情案、關系案的發生,以機器監控來根除執法上的隨意性。上半年我局未發生1件稅收執法違紀行為和廉政上的違紀行為,稅收執法管理信息系統顯示稽查執法過錯事項為零。:
四、整合信息,加大宣傳,發揮“以查促管、以查促查”的實效
(一)以稽查局網頁和FTP網絡傳輸系統為載體,做好稽查信息宣傳和調研工作。進一步加大信息編報力度,充實稽查網頁內容,開展形式多樣的國稅稽查新聞宣傳,擴大國稅稽查工作影響,注重和加強稽查執法工作調研,豐富調研成果,按照上級局要求,講究質量及時報送月季年度的各類稽查報表,保證每月上報的稽查信息不少于兩則,每季稽查宣傳稿件不少于兩篇。今年四月份,省局稽查局張武副局長一行四人來我局開展稽查報表季報改月報工作調研,對我局稽查報表的編報質量和稽查案卷質量給予了高度評價。
(二)推行稽查征管互動,實施雙向監控
2009年我們在加強對查結企業查補稅款入庫、賬冊調整初步把關的基礎上,以“稅務稽查建議”的形式,要求征管部門督促企業進行正確的賬冊調整和納稅申報,實行二次把關。上半年,我們分別向相關征管單位送達稽查建議書11份;征管分局累計向稽查局提交納稅評估報告、移送涉稅違法案件3戶次。
(三)積極開展“一案雙查”工作
篇10
一、納稅評估的定義
目前,對納稅評估概念的界定比較有影響的觀點主要有以下幾種: 國家稅務總局在《關于加速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推行征管改革的試點工作方案》中提到的納稅評估是“指利用信息化手段對納稅人申報資料的全面性和真實性進行審核,進而對納稅人依法納稅的程度和信譽等級作出評價、提出處理意見的綜合性管理工作”。有學者則認為“納稅評估是根據納稅人的各種納稅申報資料和日常稅收征管資料,運用信息化手段,通過一定的工作程序,對納稅人的納稅情況進行審核、分析,對納稅人依法履行納稅義務的準確程度進行綜合評定,督促納稅人自查自糾,及時發現、糾正和處理納稅行為中的錯誤和異常申報問題的一項管理活動?!币灿袑W者認為,“納稅評估,就是根據稅收征管中獲得的納稅人的各種相關信息資料,依據國家有關法律和政策法規,運用科學的技術手段和方法,對納稅情況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進行審核、分析和綜合評定。通過檢查或稽查,及時發現、糾正和處理納稅行為中的錯誤,并對異常申報等專項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和分析評價,為征收、管理、稽查提供工作重點和措施建議,從而對征納情況進行全面、適時監控的一項管理工作?!?/p>
可見,關于納稅評估的定義見仁見智,無論在我國的理論界還是實務界尚未形成共識。究其原因,還是因為納稅評估是一個舶來品,它的界定往往受特定國家和地區的法律傳統、管理體制、技術水平、稅收制度、征納關系等多種因素的制約?;蛘哒f,并不僅是對于納稅評估本身的界定,而是具體的制度設計。不同國家和地區間基本上不存在對彼此納稅評估無條件克隆的可能,所謂借鑒只能是立足于本國國情基礎上,批判性地吸收和修正。對納稅評估作精確界定,除了根據邏輯學要領,揭示其區別于其它事物的本質屬性外,還要結合我國國情作必要的修正。
通過對上述定義的分析,納稅評估的界定主要涉及到評估對象、評估方法、評估范圍、評估目的等方面,以下就此進行探討。
二、納稅評估的對象
從理論上來講,信息資料占有率直接影響到評估的實效。對于稅務機關來說,應盡可能地收集納稅人的相關信息數據。但從邏輯學的角度來說,定義是種抽象思維,缺乏同質性的列舉對準確定性沒有意義,應當找出上述各類資料之間的本質聯系。更為重要的是,在稅收征納法律關系中,在課稅資料的獲取上存在著嚴重的信息不對稱,稅務機關處于劣勢一方。這意味著要準確地核課稅收,應盡量要求納稅人全面提供課稅資料?!抖愂照鞴芊ā分幸苍O置了相關條款(如第25條強調了納稅人無條件全面提供課稅資料的義務。因此,實踐中,為了對納稅人進行有效評估,稅務機關往往會要求納稅人提供除了日常申報資料以外其它的課稅資料,這從《稅收征管法》和有關納稅評估的法律文件的字面規定來看也并不抵觸。
但筆者認為,這種看法值得商榷。雖然征管法規定納稅人有提供納稅資料的義務,但這是對義務的應然性宣告,并不能就此認為納稅人應當無條件迎合稅務機關無度索取資料的要求。其次,在稅收執法的工作流程中,不同階段稅務機關和納稅人的權利義務結構也是不一樣的。在日常的征納關系中,除了納稅申報資料外,稅務機關對其它資料并不當然具有索取的權力,只有當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立案稽查時,才有權要求納稅人提供除申報資料以外的其它課稅資料。納稅評估本身并不應當獨立成就某種執法行為,而是為實現有效征管和稽查提供線索。
比如對于存貨周轉率,不少稅務部門在進行納稅評估時都將其設定為一個評估指標,但這個指標一般是無法通過財務報表來獲取的。而各個企業的財務核算都自有其特點和要求,可能不會對這個指標財務管理指標進行計算并配套相應的管理措施。這意味著稅務部門所提出的要求已經不僅限于某種課稅資料,而是對于財務核算甚至生產經營施加的某種影響,這種義務的課加是否具備法律上的正當性就很值得懷疑了。事實上,即使是申報資料,由于納稅評估部門所處的特殊工作環節,它的直接來源也不是納稅人,而是征管部門。所以,對于納稅評估的對象,只要符合與稅收核課的相關性原則,自然可以無限制列舉。關鍵是在資料的來源上,應審慎地定位于稅務部門已有的和通過納稅人以外的其它途徑獲取的,否則與稅務稽查就很難區別了。
三、納稅評估的方法
如果拋開信息技術,僅從評估目的和效果來考察,納稅評估早已有之。在原來的專管員管戶制度下,其實并不缺乏根據納稅人的財務申報資料對其納稅申報繳納情況進行的評估,只是這種評估主要是依靠專管員的個人經驗,缺乏系統性和規范性。所以,運用信息技術進行的納稅評估是區別于以前的專管員評估,信息技術的運用能夠部分地將稅收執法人員的經驗法則轉化為計算機能夠識別和運用的數學語言,不過,至少在目前,還是難以替代人腦的經驗判斷。這意味著通過計算機所作出的評估結論,在實踐中并不太可能直接用來置疑納稅人,而是要通過執法人員的經驗進一步梳理出具有更高蓋然性的工作線索。而且納稅評估是一個過程,信息技術的價值只是在于對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的情況進行或然性判斷,對于評估前的信息資料采集、評估報告的撰寫等工作,作為有限。
所以,納稅評估工作應當,也可以依賴于很多其它的手段。因此,在對納稅評估進行界定時,不能僅僅將其限定為運用信息化手段,否則不便于其他手段的使用和未來工作的開展。
四、納稅評估的范圍
對于納稅評估的范圍,目前主流的認識是對真實性、準確性進行全面綜合評估,這一點在有關納稅評估的法律文件中已有表述,也有學者認為還要進行合法性評估。這些說法在理論上其實都值得商榷。
首先,從法律上來講,真實性和準確性沒有本質的區別,準確性只是真實性的延伸。因此在美國等國家關于納稅評估的表述中,只將真實性作為評估的范圍。至于合法性評價,與真實性和準確性之間往往存在必然的聯系,區別只是在于處理結果上的出入。其次,有學者從法律事實與客觀事實的角度來對真實性和準確性的提法證偽。這種論述其實意義也不大。因為法律上的真實性只能是針對客觀真實而言的,我們
無法斷定有關真實性和準確性的提法表述的就是客觀真實。對于稅收征管或者稅務稽查而言,其定性的事實依據也只能是法律事實。因此,那種認為納稅評估在證明標準上有著“客觀真實”的觀點未免牽強。此外,從定義的角度來說,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情況的真實性、準確性也是稅務稽查的工作范圍,不能作為其區別于納稅評估的本質屬性。
事實上,納稅評估進行的只是一種或然性或者說可能性判斷,依據諸如行業稅負等類型化標準作出的評估結果更是如此。對于通過約談舉證認定的事實,本質上已經不是評估的核心價值,而是其工作效果在征管環節的自然延伸,移送稽查更是如此。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通過納稅評估作出真實性和準確性甚至合法性的判斷,很容易造成工作的被動。
所以,對于納稅評估的范圍,筆者認為將其界定為“納稅申報的合理性或者邏輯性”則可以有效避免上述問題,這可以為稅務工作的開展留有充分的余地,不會帶來法律適用上的隱患。一般來說企業的生產經營、財務指標、耗能耗材、稅負等總有一個相對正常的區間,納稅評估的實質是利用各種標準值和參照物對納稅人是否偏離這個區間進行測算分析,估斷是納稅申報是否正常,這正屬于對其合理性的評價范疇。
五、納稅評估的目的
關于納稅評估的目的,簡單地說,存在優化內部管理和促進納稅人依法申報納稅兩種取向,也有觀點認為兩者兼而有之。促進納稅人依法申報納稅還存在兩種彼此出入的觀點。一種觀點從納稅服務的角度出發,以納稅人遵從的假設為前提,認為納稅評估督促納稅人自查自糾,及時發現、糾正和處理納稅行為中的錯誤和異常申報問題的一項管理活動。另有觀點則認為,既然通過納稅評估發現納稅人的違法或者不當行為,對這類行為依法處理自是題中之義。
筆者認為,兩種觀點其實在價值追求上是同一的,都是為了促進納稅人依法申報納稅。處理或者處罰與否本身都不是目的。問題是涉稅法律文件繁冗復雜,變動頻繁,其中不少還彼此沖突,讓納稅人做到精確的申報納稅非常困難。基于這一認識,很多斷然的觀點在實踐中都會變得似是而非。目前理論上和實踐中都已證明,一味的懲罰并不能帶來申報率和準確率的上升,通過優化服務反而更能達到效果。另外,任何問題的形成總是內外因合力而為的,納稅人自身的問題也提示著稅收征管上的改進之處;對于稅務稽查來說,納稅評估的結論更是其優質的案源。所以,筆者更接受前一種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