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投資的優缺點范文

時間:2023-06-05 17:59:05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風險投資的優缺點,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關鍵詞】風險投資;退出方式;比較分析

一、引言

風險投資的退出,是指風險投資機構在所投資的創業企業發展相對成熟或不能繼續健康發展的情況下,將所投入的資本由股權形態轉化為資本形態,以實現資本增值或避免和降低財產損失的整個環節。從風險投資的運行機制可以看出:風險投資的退出是整個風險投資運行過程中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退出是風險資本流通的關鍵所在,它既是過去的風險投資行為的終點,又是新的風險投資行為的起點。當風險投資從創業企業順利撤出資本后,它將尋找新的投資機會,進入新的創業企業,從而實現風險投資資金的良性循環。所以,風險投資的成功與否取決于其能否順利退出創業企業。

目前風險投資的退出路徑主要有四種:

1.在創業板市場上首次公開發行(IPO);2.創業企業或創業家股份回購;3.創業企業被兼并收購;4.創業企業清算。

二、不同退出方式優缺點

1.首次公開發行(IPO)

首次公開發行(Initial Public Offering,IPO)是指風險投資公司通過將所投資的創業企業的股票首次公開發行上市,出售其所持有股份,以實現退出和資本增值。這種方法可以使風險投資家的資本安全退出,并有可能獲得高額回報,同時還使公司獲得了在證券市場上持續籌資的渠道。通過股份上市退出企業,是風險投資家最經常采用的一種方式。

IPO的優點:(1)為創業企業的發展籌集大量資金。創業企業在發展過程中需要大量資金,特別是在企業發展的中后期,通過股票上市可以籌集大量的社會資金,并為企業今后利用證券市場進行多次籌資打下良好的基礎。(2)具有高收益型。風險投資支持的企業公開上市后,有時會取得驚人的回報,高達初始投資50倍甚至更高的回報也時有發生,這使得這些企業的投資者一下子獲得了巨大收益。風險投資經濟學家的研究表明,最優吸引力的退出方式是IPO。(3)有利于企業控制權的轉移。在企業進行風險資本融資時,創業家需要給予風險投資家一定的控制權。按照契約最初給予風險投資家的重要控制權以及一些特殊的控制權將在IPO時終止或減少,風險投資家只保留較弱的控制權,控制權將移交給創業家。所以,如果創業企業實現IPO,重新獲得控制權的機會會給企業有力地激勵。(4)有利于增強企業員工的凝聚力。IPO退出方式能實現風險投資家與創業家控制權的順利轉移,從而有效地避免了運用其他退出方式時,企業核心員工隨企業家一起退出企業的尷尬局面,從而保持原來企業的核心競爭力。(5)有利于提高創業企業的知名度。公司因所發行的股票上市而成為上市公司,提高了企業知名度。上市后,公司會不斷規范自身運作,提高財務透明度,改善經營管理效率,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使創業企業更具有發展潛力和發展空間。(6)分散投資風險。上市之前,企業的投資風險全部由創業家和風險投資公司承擔。上市后原來控股股東只需保留一定比例的股權,就可控制上市公司的經營活動,實現運用社會資金來發展企業的目的。今后即使公司投資遇到損失,創業家和風險投資公司也僅承擔公司風險的一部分,其余風險則由其他股東分擔。

IPO的缺點:(1)公司受強制信息披露制度的制約。創業企業上市要受股票交易所的監管,還須向公眾披露創業企業大量的內部信息,而有些信息是極不愿意讓外人知道的。公司的競爭對手和客戶可以從這些公開信息中了解到許多有用的資料,這會使公司在競爭中處于不利地位。(2)不利于創業企業原有大股東把持公司控制權。一方面,上市公司的股東必須達到規定的最低人數以上,從而使股份分散,另一方面,股票上市后提供了被人收購的機會,這對無力絕對控股又想繼續把持公司控制權的創業家來說,是一個極大地威脅。(3)受上市股票出售限制。創業企業上市后,其大股東所持有的股票的出售在股票上市初期有一定的比例限制,這會延長風險投資的退出時間。(4)上市過程費時費力。要進行首次公開發行,就必須做大量的準備工作,申請程序較復雜,所需時間較長,律師費、會計師費和承銷費用等上市費用往往高得驚人,使關聯交易的空間也會大大縮小。(5)IPO受二級市場影響較大。二級市場走勢的好壞直接影響到退出回報率的高低乃至IPO本身的成敗。上市后管理成本增大,一旦公司經營業績下降,股民就會爭先恐后拋售公司股票,使股價一路下跌,這也會大大影響公司的市場形象。

2.股份回購(Buy-back)

股份回購是指創業企業或者創業家本人采取現金或票據等支付形式,或通過建立一個員工持股基金,來買斷風險投資者持有的創業企業的股份。

股份回購的優點:(1)股份回購只涉及創業企業或企業家與風險投資機構兩方面的當事人,產權關系明晰,操作簡單易行。(2)股份回購幾乎不受管制,風險資本可以迅速退出,并取得合法、可觀的收益。(3)股份回購可以將外部股權全部內部化,使創業企業保持充分的獨立性,并擁有足夠完整的資本進行保值增值,預留了巨大的升值想象空間。

股份回購的缺點:許多風險投資者在考慮回購時仍有不少顧慮,因為它往往要求風險資本投資于企業之初就簽訂回購協議,而如果到期時企業經營得更好,回購協議就會限制風險投資者獲取更高的收益。

3.兼并收購(M&A)

兼并收購(Mergers & Acquisition)是指一個公司通過產權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權(包括資產所有權、經營管理權等),以實現一定經濟目標的經濟行為。有時創業家也可以與風險投資家一起把整個創業企業出讓給另一家公司,即創業企業被另一家公司兼并收購。通過公司兼并收購,不僅風險投資家可以收回投資并達到退出創業的目的,而且創業家頁可以收回其投資并實現其高額的風險投資利潤。

兼并收購的優點:(1)直接現實性。兼并收購的最大優勢在于,風險投資機構在風險資本退出時,可以拿到現金(或可流通證券),而不僅僅是一種期權。同時,交易的復雜性較低,花費的時間也較少,風險資本可以迅速從創業企業中撤出。與企業回購一樣,并購能比IPO更快地收回投資,且適用于大多數不能上市的創業企業。(2)完全、徹底性。在創業企業發展過程中,創業企業家有時愿意與風險投資機構聯手,將創業企業整體出售,換取足夠的自有資本,并重新用自有資本開辦其他企業,在完成原始積累后,徹底擺脫風險投資公司的束縛。(3)靈活性。兼并收購的退出方式,給予了投資人以最大的靈活性來撤出資本,以保證資金的贏利與循環。只要風險投資公司愿意,他們可以在種子期、起步期、成長期、擴張期和成熟期的任一階段,將自己擁有的某一項目的股權隨時變現,來調整投資組合或修正投資戰略,從而使整個公司的收益最大化。一般來說,應該選擇在企業未來投資收益的現值比企業的市場價值高時把企業出售,這樣有利于和購買者進行價格談判,從而有利于風險投資機構賺取最大的投資收益。

兼并收購的缺點:(1)創業企業在發展到一定規模以前,圈外人士往往難以判斷企業的經營前景,因而難以對創業企業進行合理的估價。(2)創業企業的公司管理層通常并不歡迎這種退出方式,因為創業企業一旦被一家大公司收購,其獨立性就會大大削弱,公司原有管理層的權利也會受到影響。(3)投資收益率低。據統計,同IPO的退出方式相比,其投資收益率大約只有IPO方式的1/5。

4.破產清算

清算是指當創業企業經營每況愈下且難以扭轉時,為避免更大的損失,對其進行破產清算以收回部分投資。

由于高科技創新所具有的巨大的不確定性和高風險性,大部分的創業企業不是很成功,相當一部分創業企業最終會以失敗而告終。特別是對于處于萌芽階段的創業企業,失敗的比率非常高。對于風險投資家來說,一旦確認創業企業失去了發展的可能或者成長太慢,不能給予預期的高回報時,就要果斷地撤出,將能收回的資金用于下一個循環;若不能及時抽身而退,只能帶來更大的損失。因此,從降低風險、減少損失以及避免由于資金沉淀而造成的機會成本的角度看,清算也屬于風險投資一個必不可少的退出渠道。據統計,以清算方式退出的風險投資占全部風險投資項目的32%,而且這種清算一般只能收回原來投資的64%。

以公司清算的方式退出,對風險投資家來說是十分痛苦的,但這是在企業經營狀況惡化的情況下必須采取的措施。公司清算的意義在于,避免風險投資對沒有前途的項目投入過大,以免將更多的資本變成死賬、呆賬;同時,也只有通過大量痛苦的清算退出,風險投資家才能在眾多的高風險項目中積累寶貴的經驗教訓,尋求真正的市場機會。從這個意義上講,公司清算退出反映了市場淘汰劣質項目的過程,大量的公司清算為捕捉高回報的市場機會開辟了道路,具有積極的現實意義。

三、不同退出方式的比較

1.退出機制比較

對風險投資的幾種退出機制作了比較,如表1。

表1 風險投資退出機制比較

退出方式 平均持有期(年) 平均投資額(千美元) 平均收入(千美元) 回收倍數 所占比例(%)

首次公開發行 4.2 814 5804 7.1 20

收購 3.7 988 1699 1.7 25

企業回購 4.7 595 1268 2.1 10

二次出售 3.6 715 1431 2.0 25

清算 4.1 1030 198 0.2 20

數據來源:盛立軍:《風險投資操作、機制與策略》,上海遠東出版社

很明顯,在剔除一系列因素后,僅就退出收益而言,IPO退出方式獲取的回報較其他非IPO退出方式更高,大約是其他方式的3倍左右。據美國風險投資業的統計,風險投資的各種退出方式的年平均回報率是:破產清算為0,回購和并購為14.9%,IPO最高,平均在30%~60%之間。創業企業的上市使風險投資獲得了其他退出方式所不能比擬的巨額投資回報。

2.退出績效比較

風險投資的退出績效是指風險投資的資本增值是否順利、如期實現以及所實現的創業資本增值程度的高低。其績效的評價標準應該包括效益標準和效率標準兩個方面。具體評價指標包括退出收益、退出價格、退出成本、內部控制權激勵效應、現金偏好性、退出時效性、退出市場容量。統計結果如表2。

表2 風險投資兩種退出方式的績效評價指標體系

評價標準 評價指標 公開上市 出售或收購

率 退出效益 高 低

退出價格 欠靈活、高風險 靈活、低風險

退出成本 高 低

內部控制權激勵效應 高 低

性 現金偏好 高 低

退出時效性 低 高

退出市場容量 低 高

對比整個指標體系(見表2),從影響風險投資退出績效的回報率和流動性來看,首次公開發行回報率遠遠高于其他退出方式,流動性比其他退出方式稍差。綜合來說,首次公開發行退出績效高于企業并購。但從不同的風險投資個案以及風險投資發展的不同時期來看,這一結論并不一定具有普遍意義。

3.綜合比較

根據美國風險投資發展的歷史,統計了相關數據和資料,如表3。

表3 風險投資退出方式比較

背景 退出方式 轉讓

客體 轉讓對象 市場性質 投資

年限 回報倍數 發生概率(%)

完全失敗 清算 資產 企業家 產權市場 4.1 0.2 20

情況一般 轉售 股權 風險投資機構 產權市場 3.6 2.0 10

比較成功 企業回購 整體或大宗股票 創業公司 產權市場 4.7 2.1 25

并購 大公司 產權市場 3.7 1.7 25

完全成功 IPO 股票 股民 股票市場 4.2 7.1 20

從表3的統計,可以看出,盡管IPO的退出方式回報倍數最高,但其發生的概率在各種退出方式中僅占20%,與此同時,并購占25%,企業回購占25%,轉售占10%,清算占20%。這表明,相當多得創業企業在風險資本退出時得不到公開上市的機會,非IPO得退出方式仍占有相當重要的地位。

參考文獻:

[1]胡海峰,胡松明.風險投資學[M].北京: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2011.

[2]盛立軍.風險投資操作、機制與策略[M].上海:上海遠東出版社,1999.

篇2

關鍵詞:風險投資;退出渠道;出售或回購

伴隨著知識經濟時代的來臨,高科技產業成為了中國產業升級中的一個焦點,在高科技成果產業化進程中,風險資本作為一種金融資本,它需要在高科技項目之間靈活的進入和退出實現自身價值增值,為高科技成長提供助力。所以退出是進入的先決條件。中國風險投資自發展以來,退出渠道不暢通一直是制約其發展的瓶頸所在。

一、風險投資退出渠道是風險投資成功與否的關鍵

所謂風險投資,根據美國全美風險投資協會的定義,是指由職業金融家投入到新興的、迅速發展的、有巨大競爭潛力的企業中的一種權益資本。風險投資也可以理解為一個動態循環的過程。風險投資者以自身的相關產業或行業的專業知識與實踐經驗,結合高效的企業管理技能與金融專長,對風險企業或風險項目積極主動地參與管理經營,直至風險企業或風險項目公開交易或通過并購方式實現資本增值與資金的流動性。一輪風險資本投資退出以后,該資本將投向被選中的下一個風險企業或風險項目,這樣循環往復,不斷獲取風險資本增值。

所謂風險投資退出,是指風險企業發展到一定階段以后,風險投資者認為有必要是時候將風險資本從風險企業中退出,因而選擇一定的方式(公開上市、出售或回購、清算)通過資本市場將風險資本撤出,以求實現資本增值或者降低損失,為介入下一個項目做準備。高收益是通過風險投資成功的退出而實現的,可行的退出機制是風險投資成功的關鍵。

二、幾種退出渠道

一般而言,按照法律條款限制、交易市場環境制約以及企業發展階段的不同,退出渠道一般可以分為:競價式轉讓——股份公開上市;契約式轉讓——出售或回購;強迫式轉讓——清算。以下根據不同方式逐一比較分析。

(一)競價式轉讓——股份公開上市(IPO)

股份公開上市(IPO)是指風險投資者通過風險企業股份公開上市,將擁有的私人權益轉換成為公共股權,在獲得市場認可后,轉手以實現資本增值。股份公開上市被一致認為是風險投資最理想的退出渠道,其主要原因是在證券市場公開上市可以讓風險資本家取得高額的回報。

風險企業股份上市離不開“第二證券市場”的作用,這類證券市場以發行高科技風險企業的股票為主,發行的標準低于一般的證券“主板”市場,只要風險企業的規模和資金達到了一定的標準就可以在這類市場上上市公開發行股票。在歐美發達國家中,著名的“第二證券市場”有:美國專為沒有資格在紐約證券交易所等主板市場上市的較小的企業的股票交易而建立的0TC(柜臺交易)市場以及在此基礎上發展起來的NASDAQ(全國證券自營商協會自動報價系統);英國于1980年建立的USM(未正式上市公司股票市場);日本政府于1983年在大阪、東京和名古屋建立的“第二證券市場”等。

(二)契約式轉讓——出售或回購

美國風險投資以契約式方式退出有兩種形式——股份出售或回購。股份出售是指一家一般的公司或另一家風險投資公司,按協商的價格收購或兼并風險投資企業或風險資本家所持有的股份的一種退出渠道,也稱收購。股份出售分兩種:一般購并和第二期購并。一般購并主要是指公司間的收購與兼并;第二期購并是指由另一家風險投資公司收購,接受第二期投資。股份回購是指風險企業或風險企業家本人出資購買風險投資企業家手中的股份。隨著兼并的第五次浪潮的開始,風險資本更多的采用回購或出售的方式退出。

(三)強迫式轉讓——破產清算

眾所周知,相當大部分的風險投資不會很成功,當風險企業因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被依法宣告破產時,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組織股東、有關專業人員和單位成立清算組,對風險企業進行破產清算。對于風險資本家來說,一旦確認風險企業失去了發展的可能或者成長太慢,不能給予預期的高額回報,就要果斷地撤出,將能收回的資金用于下一個投資循環。

三、幾種退出渠道的比較分析

(一)幾種退出渠道自身優缺點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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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出渠道│優點│ ────────────┤

││(1)投資獲益最高,往往是投資額的幾倍甚│

││至幾十倍,有的甚至更高;(2)企業獲得大量│

││現金流入,增強了流動性;(3)提高了風險企│

││業的知名度和公司形象,便于獲得融資便│

│公開上市(IPO)│利;(4)對參加回購計劃的職員,股票上市乃│

││是很大的激勵,可以留住核心層人員并吸引│

││高素質人才進入;(5)風險投資家以及風險│

││企業的創始人所持有的股權可以在股票市│

││場上套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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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這種契約式轉讓最大的優點在于符合風│

││險資本“投入——退出——再投入”的循環,│

││投資者可以在任意時期將自己擁有的投資│

│出售或回購│項目股權限時變現,使風險投資公司的收益│

││最大化;(2)操作相對IPO簡單,費用低,可│

││以實現一次性全部撤出且適合各種規模類│

││型的公司;(3)股份的出售或回購還可以作│

││為風險投資企業回避風險的一種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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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是風險投資不成功時減少損失的最佳的退│

││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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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出渠道│缺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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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上市限制(具體參見表5);(2)對出售│

│公開上市(IPO)│股權的限制會影響創始人投資收入的變現;│

││(3)上市成本很高,上市的費用十分昂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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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于收購方太少,導致企業價值被低估,│

││收益率與公開上市相比明顯偏低,只有它的│

││大約1/4到1/5;(2)就出售而言,風險企業被│

││收購后就不易保持獨立性,企業管理層有可│

││能失去對風險企業的控制權;(3)對回購來│

│出售或回購│說,如果企業創紹人用其他資產(如其他公│

││司股票、土地、房產等)和一定利息的長期應│

││付票據支村回購,涉及變現及風險問題;(4)│

││我國許多高科技企業是從原國有企業或研│

││究機構中誕生,產權界定不清,再加上國產│

││權交易市場還不發達,產權成本過高,阻礙│

││這種退出渠道的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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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擔很大程度上的損失,這是投資失敗│

││的必然結果;(2)我國《公司法》要求在出現│

│清算│資不抵債的客現事實時才能清算,從而很可│

││能錯過投資撤出的最佳時機,也就無形中擴│

││大了風險企業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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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幾種退出渠道的國別分析

1、美國

美國是世界上最早發展風險投資事業的國家,30年代美國就有了第一家風險投資公司。在政府、法律、稅收方方面面的幫助支持下,美國風險投資蓬勃發展,為美國經濟增長做出了突出貢獻。時至今日,美國已經毫無疑問的成為了世界上風險投資最發達的國家。美國風險投資多元化的退出渠道,發達健全的產權市場,一直是世界各國爭相模仿的對象。美國的風險企業既可以通過NASDAQ市場公開上市,也可以在不同發展時期在私人權益市場上以出售或回購的方式實現退出。

所謂NASDAQ是全美證券商協會自動報價系統(NationalAssociationofSecuritiesDealersAutomatedQuotations)的英文縮寫,但目前已成為那斯達克股票市場公司(NasdaqStockMarket,Inc.)的代名詞,其職能是操作并維持NASDAQ報價系統的運轉,并提供各種金融服務。1999年NASDAQ成交額11萬億美元,首次超過紐約證交所,占美國三大股市的51%。雖然2001年以來,世界市場對NASDAQ的影響很大,但也不能改變影響它在世界金融領域的重要地位。

NASDAQ是全世界風險投資公開上市最大的市場,90年代美國通過風險基金和原始股上市等途徑進行的風險投資每年都在450億至650億美元之間,其中NASDAQ吸納的約占半數。更有微軟、英特爾、西斯科、戴爾、雅虎等等著名的風險企業都在NASDAQ實現了成功退出和再度融資。NASDAQ不僅是美國的創業板市場,更是世界優秀風險投資企業展示自己的舞臺。版權所有

所謂私人權益資本市場是指不必經過美國政權交易委員會審批登記的,在私人之間或各金融與非金融機構之間交易的權益資本。最常見的權益資本投資是普通股和可轉換的優先股或帶有優先權及認股權證的次級貸款。這些有價證券可能是上市公司發行的,但大多數是由私人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發行的。美國私人權益資本市場是整個資本市場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私人權益資本其中又包括了風險資本和非風險資本。私人權益市場一般具有四種形式:有組織的私人權益資本市場;天使市場;非正式的私人資本市場以及144法規資本市場??梢哉f私人權益資本市場是為風險投資進行出售或回購提供了廣闊的舞臺。

以下是對各種退出渠道的分析(見表2)。

表2美國風險投資退出渠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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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出渠道│背景│轉讓客體│轉讓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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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上市│完全成功│股票│社會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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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購并│比較成功│整體或大股股票│大公司│

├─────┼────┼───────┼──────┤

│二次購并│情況一般│股權│風險投資機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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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層回購│比較成功│整體或大股股票│風險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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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清算│完全失敗│資產│企業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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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性質│投資年限│回報倍數│發生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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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板市場│4.2│7.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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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權市場│3.7│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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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權市場│3.6│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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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權市場│4.7│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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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權市場│4.1│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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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根據《美國風險投資》2003年3-8期的相關資料整理而成

由表2可看出,在風險投資最發達的美國第二種退出方式——出售或回購達到了60%(一般購并25%,管理層回購25%,二次購并10%,共60%),成為最主要的退出渠道。這種方式投資年限是最短的,報酬率中等,但是對于風險投資企業來說,要注重投資資本的贏利性和流動性的統一,才能達到收益最大化,所以多數的風險投資企業會選擇這種退出渠道。公開上市回報率最高,達到了7.1,屬于完全成功,但只占到了20%。破產清算是無奈之舉,不僅長期占用資金而且成本都只能回收20%,試想如果沒有這么高的風險,豈不是人人都來涉足風險投資,所以正是存在很高的失敗率,才能保證風險投資者的高收益。

2、中國

80年代初,隨著改革開放,國人開始了解美國的“硅谷神話”?!爸嘘P村電子一條街”的興起標志著我國高科技產業步入了探索和發展的階段,同時也開始了我國風險投資的探索之路。短短十幾年,中國的風險投資取得了長足的發展(見表3)。

現行的條件下,當前我國風險投資退出渠道中,出售和回購占據絕對優勢。風險企業可以通過回購、直接被上市公司收購、被跨國公司兼并甚至風險企業之間進行重組達到退出的目的(見下頁表4)。

表31994-2001年全國創業資本增量和總量的年度比較(單位:萬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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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1994│1995│1996│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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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資本│││││

│總量│221800│301800│360800│76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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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創業│││││

│資本││80000│59000│400950│

篇3

[關鍵詞]風險投資退出機制渠道

一、我國風險投資退出的現狀

風險投資(Venturecapital),又稱創業投資、風險資本,是一種由專門的投資公司或專業投資人員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通過科學評估和嚴格的篩選,把資金投向有潛在發展前景的創新或市值被低估的公司、項目、產品,并以其長期積累的經驗、知識信息往來輔導企業經營以獲取資本增值的投資行為。

風險投資本質是一種追逐高利潤、高回報的金融資本。風險投資的目的不是單純為了獲取股息而長期持有風險企業股份的投資行為,而是通過退出投資賺取與之承擔的高風險相對應的高額利潤。風險投資家對風險企業經過一段時間的經營管理與培育之后,選擇一種合適的退出方式實現投資收益,并將投資再投入到下一個風險企業中去,在不斷的“投資—退出—再投資”的過程中實現資本的持續增值。因此在投資的風險企業成功后將風險資本變現至關重要。所以風險企業需要選擇一定的方式通過資本市場將風險資本撤出,以求實現資本增值或者降低損失,為介入下一個項目做準備。

我國的風險投資業開始于20世紀80年代,被稱為創業投資。1985年1月11日,我國第一家專營新技術風險投資的全國性金融企業——中國新技術創業投資公司在北京成立。經過近10年的發展,到90年代中期步入迅速發展階段。這期間涌現了大批的風險投資公司和風險投資管理公司,參與投資了大量的高新技術項目和高新技術企業。到2002年,我國風險投資的資金總量創造了歷史新高。但到了2003年風險資金的總量不但沒有增長反而出現了下滑趨勢。

到20世紀90年代,風險投資在我國經過10余年的發展,許多風險資本到了從風險企業退出實現收益的階段,但我國證券市場發展的不完善、多層次資本市場的不健全,使得這些早期投入雖已到了收獲季節的資金無法及時變現,風險投資公司難以融到新的資金進行新的投資,追求的高風險高收益無法實現,造成許多風險投資公司無力進行風險投資,也不愿再進行風險投資。我國的風險投資退出機制,已成為我國風險投資發展的瓶頸。

二、風險投資常見的幾種退出渠道

從風險投資的發展歷程來看,目前,風險投資的變現回收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1.公開上市

公開上市(InitialPublicOffering,簡稱IPO),是指風險投資的股份通過資本市場第一次向公眾發行,從而實現投資回收和資本增值。

上市一般分為主板市場和二板市場。主板上市又稱為第一板上市,是指風險投資公司協創業企業在股票市場上掛牌上市,從而使資金退出。二板上市又稱為創業板市場,主要服務于中小企業的股票市場,其相對于主板市場而言,上市的條件比較寬松,企業進入門檻較低,比較適合于新興的中小企業,尤其是具有增長潛力的高科技企業。

公開上市是金融市場對企業經營業績的一種確認,這種方式不但保持了企業的獨立性,而且有助于企業提高聲譽、樹立形象,并能為企業后續發展提供順暢的融資渠道。

2.兼并與收購(M&A,MergerAndAcquisition)

兼并與收購是風險資本退出的比較常用的一種方式,是投資商通過并購的方式將自己在風險企業中的股份賣出,從而實現風險資本的退出。兼并是只有一家實力較強的公司與其它幾家獨立的公司合并組成的新公司,而實現較強的公司占主導地位;收購則是指企業通過證券市場購買目標公司的股份或者購買目標公司的產權從而達到控制目標公司的行為。

風險企業被兼并收購通??梢苑譃閮煞N方式,即一般收購和二期收購。一般收購,是指創業者和風險投資者將風險企業完全賣給另一家公司。這種方式通常是高科技創業者不愿意接受的,因為這意味著將完全喪失獨立性。而二期收購則是指風險投資者將其所持有的股份賣給另一家公司,由其繼續對風險企業進行后續投資,創業者并不退出風險企業。

3.管理層收購(MBOManagementBuy—outs)

管理層收購是在風險投資退出時,風險企業的管理層為了不使股份被其他公司擁有,采取主動回購風險投資家手中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公司管理層可以以個人資信做擔保,或以即將收購的公司資產做擔保,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入資金,將股份買回,風險投資家成功退出。在風險投資的導入期和成長期,風險投資所占風險企業的股份額不是太大,比較適合采用這種途徑退出。管理層收購,雖然使風險企業保持相對獨立性,管理層仍持有對風險企業的控制權,避免因風險資本的退出給運營造成的震動,但是,其最終的實現,取決于管理層的收購意愿和實力。

4.清算(Write—off)

清算退出是在風險投資不成功或風險企業成長緩慢、未來收益前景不佳的情況下所采取的一種退出方式。對于風險資本家來說,一旦所投資的風險企業經營失敗,就不得不采用此種方式退出。因為投資在不良企業中的資金存在一定的機會成本,與其被套牢而不能發揮作用,倒不如及時收回資金投入到下一個更有希望的項目中去。因此,清算退出雖然是迫不得已,但卻是避免深陷泥潭的最佳選擇。清算有三種方式:解散清算、自然清算和破產清算。

三、我國風險投資退出渠道分析

1.IP0方式退出困難

在常見的退出方式中,公開上市通常認為是最理想的退出方式。據美國風險投資業的統計,風險投資的各種退出方式的年平均投資回報率為:并購為15%,而發行股票上市為30%~60%。公開上市不僅為投資人和創業人帶來豐厚的回報,而且為風險企業的后續發展創造了廣闊的空間,如果條件許可大部分風險投資者都會選擇上市退出。但上市退出必須有完善發達的資本市場做支撐,尤其是要具備面向中小高科技企業全面開放的二板市場,如美國的納斯達克(NASDAQ)市場、加拿大溫哥華股票交易所的創業板市場、比利時的EASDAQ市場、英國的AIM市場,以及1999年第四季度開始正式運作的香港創業板市場等。其中以美國的NASDAQ市場最為成功,約30%的美國風險投資都經由這一市場退出。較早的計算機硬件公司如蘋果公司、微軟公司、英特爾公司等,較近的有電子商務公司如雅虎公司、亞馬遜公司等。這些成功典范使得股份上市成為風險投資家首選的資本退出方式。

我國在2004年5月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通了中小企業板,但其上市標準和準入條件與主板市場一樣,還未真正成為為中小企業服務的二板市場,因此很難為處于高速成長期的中小風險企業提供進入證券市場進行交易的機會。所以在我國風險企業的資產規模和盈利水平都很難達到上市要求的情況下,風險投資選擇公開上市退出是不現實的,也是難以實現的。

2.風險資本股權轉讓退出受到限制

股權轉讓依賴于成熟的產權交易市場、發達的資本市場,我國產權交易市場、資本市場的不發達已經成為風險資本股權轉讓退出的重要障礙,導致企業并購形式單一,加大了企業并購的難度和風險。同時由于企業被并購后影響其已有的地位和聲譽,可能會反對并購。

3.管理層收購是目標公司管理層利用借貸所融資本購買本公司的股份,從而改變公司的所有權結構或控制權結構,進而通過重組目標公司,實現預期收益的一種并購行為。它對明晰企業產權制度、改善公司治理結構、建立合理的公司激勵機制等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在實際運作中也暴露出許多與原始設想相背離的情況,如企業管理層利用職務之便進行暗箱操作侵占國家資產問題、內部人控制問題、MBO后企業的后續發展問題等,都使人們對管理層收購在我國的實踐提出質疑。

4.清算退出比例偏低

清算作為風險投資止損的一種有效手段,風險投資者應該有一個明確的認識,應摒棄我國長期以來人們只賞識成功而唾棄失敗的思想,勇于面對失敗,重視機會成本,在風險投資達不到預期目的時應及時止損,將損失降到最低。

通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每一種退出渠道都各有其優缺點。因此,不能絕對地去評判某種退出渠道的適合與不適合。作為風險投資公司,在決定退出投資時,應根據風險企業的自身特點和當時的外部環境,靈活地選擇方式。

目前,在我國風險投資的退出活動還十分活躍,風險投資退出機制的不完善和不暢通已成為制約我國風險投資發展的瓶頸。風險投資作為一個亞新生事物,還需要我們在今后的實踐中不斷總結經驗教訓去發展去完善。

參考文獻:

[1]王玲玲:我國創業投資推出機制的國際借鑒及其現實選擇[J].北方經貿,2006(01)

[2]邱艷:風險投資退出機制研究[J].華東師范大學學報,2005(07)

[3]桑蕙吉小銳:對我國風險投資退出的最佳選擇[J].甘肅農業,2006(07)

篇4

關鍵詞:天使投資;天使組織;運行模式

中圖分類號:F830.5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98(2009)20014602

1引言

以天使組織的形式進行投資,能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信息不對稱問題,提高天使投資者的管理水平和能力,提高天使投資的成功率,促進天使投資的發展。

2天使組織的形式

2.1種子融資公司

種子融資公司是為初創企業提供種子創業資金及后續融資服務的專職金融機構。他們一般是以有限合伙制和有限責任公司的形式存在,參與者擁有共同的投資理念、偏好和經濟外動機,并且基于相互的信任聚集到一起。與風險投資公司、基金的主要區別是:它們一般步尋求外部融資,以合伙人或股東自身的天使資金組合起來投資。

2.2天使投資聯盟

天使投資聯盟是指一些志同道合的天使投資者基于自己的投資需求自發地組織在一起,如共同天使(Common Angels)、天使樂團(the Band of Angels)等。借助天使投資聯盟,天使投資者可以在小范圍內實現信息共享、資源共享、風險共擔與強強聯合。通常是其中一個天使投資者提出他所支持的投資項目,然后大家以其討論該項目的優缺點,進行盡職調查,最終支持的人一起投資。

2.3營利性的中介匹配機構

相對來說,這類天使投資組織的服務最完備,服務對象的范圍也最廣,不但對天使投資者服務,而且對企業家也提供匹配服務。這種天使投資組織的信息主要來源于同天使投資者、企業家的面談或者其他公開出版的資料。

2.4非營利性的中介匹配機構

在這種組織中,創業者提交創業計劃,同時繳納一定的費用得以展示;經過公證達到一定標準的天使投資者交費注冊成為會員,進入數據庫查詢創業計劃,對于自己鐘意的項目即可進行聯系投資。這類組織中最為典型的如美國的天使資本電子網絡(ACE-Net)、歐洲的商業天使網(EBAN)等。

2.5天使投資俱樂部或投資論壇

這類組織通常給他們的成員提供一系列的服務:舉行天使投資者和創業者的見面會、聚餐會;舉行某方面的教育講座,給予一定的指導;給予一定的投資技術咨詢等。

3天使投資者加入天使組織的投資運行機制

3.1天使投資者加入天使組織進行投資的運行模式框架

整個投資運行模式大致可以分為三個階段:

3.1.1天使投資者加入某種天使組織

由于各種天使組織的功能和運行機制是不一樣的,所以天使投資者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來選擇適合自己的天使組織。例如,對于那些經驗豐富的成功企業家,他們進行天使投資時缺乏的是良好的項目源,這時他們可以加入天使投資家俱樂部,來收集更多的投資信息。對于那些投資經驗不是很豐富的投資者來說,他們可以加入天使投資聯盟,與其他經驗豐富的天使投資者一起討論研究項目的優缺點,一起進行投資,實現信息、資源共享,風險共擔,提高投資的成功率。

3.1.2天使組織為天使投資者提供投資建議

從而確定要進行投資的天使投資者和要投資的項目。在這個階段,通過天使組織的項目篩選或天使組織會員的共同討論,每個天使投資者根據自己的投資需求和投資原則決定是否進行投資,可能是一個天使投資者對某個項目進行投資,也可能是幾個天使投資者對同一個項目進行投資,還可能是幾個天使投資者對幾個項目進行投資。

3.1.3天使投資者進行項目投資

天使組織為天使投資者提供的個性化投資服務涉及天使投資的各個階段:為天使投資者分析自己的特征,以制定適合自己的投資標準、策略;為天使投資者和企業家牽線搭橋;為天使投資者進行細致的盡職調查,提出合理的投資建議,擬定詳細的投資合約;參與天使投資者與企業架的談判,是天使投資者取得更有利的談判地位,占據談判主動權,簽訂雙贏的合約;天使投資者參與企業管理、監督,評定企業家的業績,充當天使投資家的“預警系統”,并且可提供后續投資建議,為企業尋找更合適和經營管理者;為天使投資者制定完美的退出策略,甚至直接聯系并購對象,充當投資銀行的角色。所有這些服務使天使投資者能夠節約時間、精力,并使其交易更有效率。

3.2天使組織的具體投資流程

這種投資運行模式還有其他一些優點:(1)天使投資者加入天使組織,可以更容易地找到適合的投資企業,投資企業也更容易找到愿意投資的天使投資者,這節約了投資雙方的對接成本和時間成本。(2)促進了辛迪加天使投

資的發展,分散了天使投資者的風險。

4該運行模式的在我國的應用分析――以上海天使投資管理公司為例

4.1公司簡介

上海天使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簡稱VCAngel)是由一群年輕的企業家發起,致力于在國內外挖掘商業機遇和優秀人才,專門從事天使投資管理的公司。

4.2天使投資管理團隊組成

VCAngel的管理團隊都是由來自國內外眾多優秀企業家、技術和管理專家以及風險投資專業人士組成。VCAngel的團隊不僅有豐富的投資和財務運作經驗,而且還具有成功創建公司的經驗、扎實的管理及技術背景,同時也有多次創業的經歷。這些單個天使投資者聚集在一起,不僅優勢互補,還擴大了項目來源的渠道。

4.3投資方式

該公司是采用集體決策的投資模式。當有了新項目,首先,通過執行團隊的盡職調查和投票決定是否有投資價值;然后通過公司的一般性會議討論,并由顧問團隊給出相關的建議;然后,團隊成員根據項目的預期投資利潤、自己的投資標準等來決定是否要進行投資;最后,團隊成員進行項目投資管理,并在適當的時候通過某種退出方式退出項目。

5結語

上海天使投資公司就是典型的天使組織投資模式。通過這個例子我們可以發現,這種運行模式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優點:

(1)投資雙方對接方便。由于天使投資者是以組織的形式存在,且宣傳較多,因此,企業很容易找到天使投資者。同時,由于組織內部不同的成員可能有機會接觸到不同的項目源,因此,擴大了組織的項目來源渠道。

(2)辛迪加投資較多,資金規模較大。由于天使組織成員較多,容易達成辛迪加投資,因此,也擴大了對企業的投資資金規模。而且對于那些剛進入天使投資行業的潛在天使投資者來說,可以從其他活躍天使投資者那里學習到很多天使投資的經驗。

(3)投資決策更加合理。由于組織內部的成員可能有著不一樣的投資經歷,投資能力也各不相同,因此,優勢互補,使整個組織的投資經驗更加豐富,使投資決策更加謹慎、合理。

篇5

「關鍵詞風險投資主體法律制度 有限合伙 公司制風險投資機構

風險投資主體是指從事風險投資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組織,即風險投資機構。風險投資機構將憑借自己的信譽籌集到的出資人的資本,以權益資本的形式投入到預期可獲得巨大收益但蘊藏著高風險的項目或企業中,并以其豐富的資本運營和管理的經驗對創業企業提供技術、經驗及資本支持,期望實現投資項目高增長預期并最終通過股權轉讓獲得巨額收益。風險投資主體在整個風險投資體系中起著決定性作用,她負責風險資本籌集與運營,是風險投資的主動參與者。風險投資的成敗主要決定于風險投資主體運作的成敗。風險投資主體法律制度就是關于風險投資機構組織形式及運作機制的制度,以期保護風險投資的出資人、資本運營者以及其他相關主體的合法權益。

培育和發展風險投資體系首先要培育和發展適合我國的風險投資主體制度。為此我們應該借鑒其他國家尤其是風險投資已經取得巨大成功的國家的風險投資主體法律制度。

一、 各國風險投資主體法律制度

(一)主要發達國家和地區的風險投資主體法律制度

從世界范圍看,不同國家在技術創新的力度、政府參與風險投資業的程度、資本市場的融資方式和相關法律等方面各不相同,因此各國結合自己的國情形成了各具特色的風險投資主體法律制度。

1、美國:

美國是最早開始風險投資的國家。1946年世界上第一個風險投資公司美國研究發展公司( American Research & Development Corp.)成立,標志著風險投資開始專業化和制度化[1].美國的風險投資主體有以下幾類:

(1)、獨立的有限合伙制風險投資機構,美國國會制定了《統一有限合伙企業法》規定以有限合伙形式設立的風險投資機構,無須受1940年《投資公司法》和《投資顧問法》的制約,可以獲得高額業績增長報酬,而且免繳公司稅,這樣極大的刺激了有限合伙的建立。

(2)、金融公司附屬的風險投資公司,包括金融機構管理的風險資本有限合伙和銀行持股公司附屬的小企業投資公司。

(3)、工業公司附屬的風險投資企業包括工業公司附屬的小企業投資公司。

(4)、獨立的小企業投資公司。為了克服高新技術企業中資金不足的障礙,1958年,美國通過了《中小企業投資法案》(Small Business Investment Act 1958)規定了中小企業管理局審查和核發許可證的小企業投資公司可以從聯邦政府獲得非常優惠的信貸支持,這極大的刺激了美國風險投資的發展,使得大量的小企業投資公司涌現。但是到1990年為止,由于有限合伙幾乎壟斷了美國80%的風險資本,小企業投資公司逐漸在減少。

美國的風險投資總量迅速增長的同時,資金來源始終保持著多元化的特色。美國的風險資本主要來自機構投資者。1979年美國國會對1978年《雇員退休收入保障法》ERISA謹慎人(prudentman )條款進行修改,允許養老基金介入風險投資,使之成為最主要的資金提供者。其次是基金會和捐贈基金,再次是銀行和保險公司以及家庭和個人。美國的風險投資業一開始就定位于私人商業化運作,因此絕大部分風險資本是由風險投資機構籌集,以民間資本的形式運營。美國政府只在法律、政策上給予引導、扶持。例如:在稅收方面,1975年,美國修改《國內收入法》(Internal Revenue Code )第1224條,允許向新興風險企業投資達2.5萬美圓的投資者從其一般收入中沖銷由此項投資帶來的任何資本損失,從而降低了其稅收負擔;1978年的ERISA、 1981年的《經濟復興稅法》、1986年《稅收改革法》和1987年《投資收益稅降低法案》先后大幅度降低投資收益稅。在其他方面,1980年《小企業發展法》給予風險投資機構更多的義務豁免。1982年《小企業股權投資激勵法》允許小企業管理局為風險投資機構提供發行長期證券擔保。1981年《股票期權激勵法》(ISOL) 允許風險企業以及風險投資機構采用股票期權作為酬金且給予大量稅收優惠??梢娒绹娘L險投資主體法律制度具有官助民營、多元化投資主體、多元化融資渠道等特點[2].

2、日本:

日本的風險投資業與其他商業領域一樣,政府在其中扮演了極其重要的角色。為了解決高技術企業資金不足的情況,1951年日本政府成立風險企業開發銀行,向高技術企業提供低息貸款。1963年,日本仿效美國制定了《中小企業投資法》成立了“財團法人中小企業投資育成社”。1974政府成立了風險投資企業中心,而后政府又出資成立了信用擔保協會,為高新技術小企業提供信用擔保,并全額出資組建中小企業信用保險公庫,對擔保協會進行再擔保。在民間1972年成立了“京都企業開發社”為日本第一家民間的風險投資機構[3].然而日本的風險投資機構多屬于大財團、銀行、證券公司或貿易商的附屬機構,最早6家風險投資機構出自三菱銀行、野村證券、第一勸業銀行等大財團。就出資者而言,日本絕大多數是金融機構及企業,個人也有出資,但銀行所屬的風險投資機構占這個行業的75%左右。長期以來日本在法律上不承認有限合伙,幾乎沒有其他機構投資主體參與風險投資,結果70%的風險投資方向是貸款而不是股權投資,提供資金的金融機構實際上承擔了無限責任。因此,日本大量風險投資追求短期利益在效果上不如美國成功。日本為了克服這種局面,1998年11月在立法上正式承認有限合伙制,也開始風險投資主體多元化進程??傊涍^近半個世紀的發展,日本的風險投資主體法律制度的特點是官民結合、主體單一、以公司制為主,資金投入短期性特點。

3、歐洲:

歐洲的風險投資不發達,政府參與、主體單一,大企業聯合[4].投資主體往往限于公司制投資機構,資金多來自大企業及銀行。養老基金這樣長期資金不投向風險投資領域。政府一般把貸款、貸款貼息、擔保和股權投資作為支持風險投資業發展的重要金融手段。例如:英國為了推進風險投資業的發展實行了稅收減讓為核心的《企業擴張計劃》(BES);意大利根據第317/91號法律規定,國家扶持高技術產業和風險投資業的發展,除了提供貸款外,更多的采用減稅的措施。英國1981年推行了具有法律效力的信貸擔保計劃(LGS)支持銀行為風險企業提供中長期貸款。法國、德國、瑞典等國家也向中小企業提供擔?;蛘叩拖①J款??梢姎W洲的風險投資趨向于提供貸款而非股權投資,這是歐洲風險投資業不發達的原因之一。

4、我國臺灣地區:

臺灣風險投資自80年代開始,其主管機關是財政部,管理機構是由財政部委托行政院開發基金管理委員會代管。臺灣的風險投資都是以投資公司形式設立和運作的。一般來說,私人創業投資公司是風險資本運作的主要載體。風險投資公司的模式有3種[5]:(1)、自設經營團隊,自行管理投資(2)、不設經營團隊,委托另一家管理顧問公司管理投資(3)、不設經營團隊,委托另一家自行擁有經營團隊的風險投資公司管理投資。資金來源為臺灣島內法人(77.43%)且主要來自產業界,并逐年上升,國內個人(15.56%)、國外法人(16.65%)和國外個人(0.37%)。1994年起臺灣當局允許保險公司,民間銀行投資風險投資領域。臺灣政府以獎勵和管理并行的方式推動風險投資事業,主要從租稅減免和資金融通方面給予支持。因此,臺灣的風險投資形成了以公司制為主的投資主體,資金來源趨向于多元化,政府大力扶持的風險投資主體法律制度。

(二)、風險投資主體的組織形式

綜觀世界各國的風險投資主體法律制度,風險投資主體依據組織形式可分為公司制、合伙制兩類。采用公司制的國家比較多,有限合伙制的國家目前只有英美法系的國家,尤其是美國最為成功,但有限合伙制被認為是最適合風險投資的組織形式。

1、公司制風險投資機構

公司制是出資人發起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通過公司機構的商業化運作運用自有資金進行風險投資,出資者作為公司股東分享公司利潤的一種形式。

公司制風險投資機構資金規模比較大,運作穩健且透明度比較高,運作風險小,資金安全。公司制的缺陷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制約與激勵機制不健全,成本高,運作效率低[6].公司制有董事會、股東會、監事會三方共同保證公司的安全穩健運營,因此運作時趨向于規避風險,尋找那些風險小且能產生正現金流的項目投資,這就違背了風險投資的初衷,因為風險投資承認項目的風險,投資于高風險帶來的高收益,一般投資于中小高新技術企業,這些企業在長時間里是不能產生正的現金流,且潛在風險巨大。公司制激勵機制不足,員工利益與公司利益銜接不緊密,加上信息不對稱導致的各種風險,使得公司制風險投資機構運作效率比較低。

(2)、不利于培養投資家階層。風險投資是專業投資行為,需要投資者具有金融、科技、法律等多方面的知識以及敏銳的洞察力和豐富的投資經驗。目前我國極需這樣的職業投資家,而公司制是一種機構決策機制,且沒有很好的激勵機制,不利于風險投資家的培養。

(3)、雙重納稅義務。由于公司是一個法人實體,股東和公司要對公司的利潤交納雙重的所得稅,無疑對于鼓勵更多的資金介入風險投資領域不利。

2、有限合伙制風險投資機構

有限合伙制是美國最主要的風險投資主體。在美國近些年的經濟和科技發展中起了舉足輕重的作用。無論是政府支持的風險投資,還是有獨立市場主體運作的風險投資,有限合伙都成為發展風險投資的主要的組織形式。有限合伙一般由風險投資機構發起,作為普通合伙人,吸收其他出資者如企業、社會保險基金、保險資金、銀行、私人投資者的出資,作為有限合伙人,同公司的股東一樣,只承擔有限責任。有限合伙制是最適合風險投資的組織形式,它克服了公司制的上述缺陷具有以下優點[7]:

(1)、機制靈活、效率較高。有限合伙制不需要專門的董事會、股東會、監事會這樣的制約機構,其運營機構由普通合伙人組成,有限合伙人只負責出資,而普通合伙人都是由專業的風險投資家組成,人數上無固定限制,但比起公司制來說要少得多,這樣在決策上十分迅速,效率非常高。

(2)、有利于培養風險投資家階層。

(3)、稅收優惠。有限合伙不是獨立的納稅主體,只有出資人對合伙的收益繳納所得稅。這樣避免了雙重納稅義務。

(4)、有限合伙最大的優勢在于其完善的激勵和約束機制。有限合伙制通過對出資、管理、風險及收益、承擔責任的設置來實現激勵與約束,使得成本降到了最低點。普通合伙人全面負責資金的使用、經營和管理,可以從每年的經營收入中提取相當于資金總額3%左右的管理費,項目成功而收益倍增時,可以從收益中分得20%左右。普通合伙人因參加管理而承擔無限責任,有限合伙人不參加管理只以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這種責任設置恰恰解決了出資者與資產管理者的信息不對稱而產生的各種成本和風險,使得出資人與資金管理人的利益都得到了有效保護。另外普通合伙人往往都是具有豐富經驗的職業風險投資家,良好信譽使其籌集到資金與其他有限合伙人合伙。一旦其投資操作失敗,風險投資資金虧損嚴重,那么他將可能再也籌集不到足夠的資金進行投資。因此這種機制完美地解決了出資人與管理者之間的矛盾,更有利于風險投資的運作,有利于培養風險投資家階層。

有限合伙制也有一定的缺陷,其資金風險比較大,存在時間比較短,往往和特定的投資項目共存。需要專業從事風險投資且擁有一定資產和信譽的風險投資人才,對于中國這樣資本市場不健全,投資人才缺乏的發展中國家來說,成立有限合伙制風險投資主體需要更多的軟件準備。

隨著社會及經濟制度多元化進程以及社會各個方面不同程度的需要,風險投資領域也呈現多元化特征,投資主體組織形式和融資渠道趨向于多元化,各國風險投資主體制度先后確立了公司制、有限合伙制等組織形式,政府參與與政府扶持相結合,先后允許多種資金進入風險投資領域,發揮各方面的優勢,共同推動風險投資事業的發展。

二、 我國風險投資主體法律制度現狀及目標模式

(一)、我國風險投資主體法律制度現狀及其缺陷

我國的風險投資開始于80年代中期,1985年9月,國務院批準成立了我國第一家風險投資公司-中國新技術創業投資公司,開始了風險投資的探索。經過十幾年的探索,我國風險投資體制形成的基本特點是:國家參與,主體單一。目前我國風險投資機構都是政府撥款成立的公司制投資機構,有的甚至沒有合法規范的組織形式,而采取了計劃經濟條件下事業制組織形式。這種出資者為國家,資本運營者為公司的模式,目前表現出如下缺陷:

1、資金來源主要集中與國家財政,導致資金嚴重不足,政府職能劃分不清,政企不分。

2、公司制或事業制組織形式導致資金運作效率低下。

3、民間資本介入太少,導致整個社會閑置資本太多。

4、制度上力求規避風險,導致介入高科技領域資金太少。

5、配套制度不完備導致風險投資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

(二)、我國風險投資主體法律制度的目標模式

我國正在實施科教興國戰略,風險投資作為科教興國戰略的一個組成部分,已引起社會各界的高度重視。加大科技投入,引導社會資金參與科技開發,建立和完善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的風險投資機制,逐步形成多元化的風險投資體系,已提上了黨和政府的議事日程,這是我國順應時代潮流的必然要求。風險投資主體制度,是風險投資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國現行風險投資主體制度不適應經濟的發展,需要培育和發展全新高效的風險投資主體制度,這也是建立有中國特色的風險投資體系的基本目標之一。新的風險投資主體法律制度一直是理論界及實踐界探討的焦點,我們認為應該建立一個官助民營,政府適當參與,多元化的風險投資主體法律制度。

在這一主體制度中應該呈現如下特點:

1、商業化運營。保證風險投資主體和其他商業主體一樣平等地參與市場競爭,以盈利為目的參與風險投資。

2、國家支持但不控股,引導但不干涉。國家尤其是地方政府應該明確在風險投資中的作用,應該通過立法、稅收及各種金融政策支持促進風險投資的發展,引導風險投資的流向,建立多元化的投資退出機制,規范完善中介服務市場,提供完備的信息服務體系。總之,政府不應該直接以財政或行政性貸款直接參與風險投資。

3、出資人多元化。讓風險投資的籌資渠道多元化,逐步放開各種保險資金,社會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及其他資金進入風險投資領域的限制,鼓勵民間閑置資本投向風險投資領域。

4、風險投資主體組織形式多元化。允許公司制、有限合伙制投資機構發揮各自的優勢,適應市場的不同需要,參與風險投資。

三、我國有關風險投資主體的現行法律之缺陷

一套新的制度的建立,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在這一過程中需要各方面的配合,法律上的認可是極其重要的方面。我國風險投資立法一直落后于風險投資實踐,在相當長的時間里風險投資一直無法可依,無法實現法律的規范、保護作用,同時風險投資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也無法得到保障。顯然,這一新的主體制度與我國現行的部分法律是相沖突的,換句話說現行的部分法律不適合新的風險投資主體制度的建立,在現行法律條件下無法建立起適合我國經濟發展的風險投資主體制度。

新的風險投資主體制度需要確定的法律制度以及我國現行法律與之的沖突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規范公司制風險投資機構的法律制度。

公司制風險投資主體主要依據《公司法》成立,其創立、經營、解散以及各方面的權利和義務都要依據《公司法》。我國《公司法》并沒有考慮風險投資的特殊性,它所規定的一些具體的制度不適合風險投資的運作。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注冊資本制度。我國《公司法》推行的是實繳資本制,固然實繳資本制確保了公司資本的真實可靠,有利于保護債權人利益,維護社會經濟安全,防止公司設立中的欺詐、投機等不法行為。但是,由于實繳資本制要求在公司設立之初,股東按公司章程規定足額繳納各自認繳的出資額或全部認足股份或全部募足股款。這一制度對于風險投資來說是不適合的,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1)風險投資機構進行風險投資時首先要對若干創業項目進行評估,選出其中的幾個進行投資,投資額大小要根據具體項目來確定,那么公司需要的資金數量是不確定的,采取實繳資本制對于投資機構來說將導致部分資金閑置,不利于社會資源的有效配置。風險投資機構一般在確定投資項目后再向出資者請求出資,這樣避免了大量的資金閑置。也有利于其他資金如保險基金、社會保障資金介入公司制風險投資機構。(2)實繳資本制將導致風險投資機構資本閑置而從事證券、房地產投機等非法經營活動,同時阻礙風險投資家根據風險經營項目進展情況,盈利能力和經營目標是否實現來決定是否繼續投資及何時投資、投資多少等,因此,有必要創新股東出資制度,用折衷資本制取代實繳資本制。折衷資本制介于實繳資本制與授權資本制之間,公司設立時,須在公司章程中確定注冊資本總額,但股東只需認足法律所要求的最低數額,公司即可成立。其余的注冊資本,由各股東作出繳款承諾,并授權董事會根據風險投資的實際情況分次募足。

2、公司資本運作制度。我國《公司法》第12條規定“公司向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資的,出國務院規定的投資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所累計投資額不得超過本公司凈資產的50%.”對于風險投資機構來說,其對外投資額肯定會超過凈資產的50%,而且也不限于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因為風險投資公司的宗旨就是將籌集到的風險資本以股權資本的形式向風險企業投資,且在選擇投資企業時以能夠取得最大利潤為標準而不是以企業責任形式為標準。因此,現行《公司法》關于公司對外投資對象的規定以及對外累計投資額不得超過本公司凈資產的50%的規定不利于風險投資主體制度的建立。

3、股權分類。我國現行《公司法》只允許發行普通股,雖然普通股可以分享企業增長帶來的收益,受資企業也不用付固定的利息,但普通股權益方面不夠靈活,安全性較差,普通股權也容易稀釋。為了調動風險投資者的積極性,有效保證投資者的利益,同時便于風險投資家監控企業經營,盡可能控制風險,有必要設置靈活多樣的股權形式。這方面,美國的做法值得我們借鑒,美國高科技公司股份分為風險投資人股、創辦人股和雇員股[8],其中投資人股為可轉換優先股,后兩者為普通股。優先股與普通股相比,投資風險小,它具有優于普通股的財產權利,包括約定的股利率優于普通股領取固定股息,若當年可供分配的利潤不足以支付時還可從以后年度的可供分配的股利中領?。ǚQ累計優先股),當公司終止清算時,優先股優于普通股股東取得公司剩余財產。優先股依據不同的標準,可以進行不同的分類:以是否享有表決權,分為有表決權優先股和無表決權優先股:以優先股股東是否參與固定股息之外的盈余分配分為參與優先股和非參與優先股;以優先股的股息能否可以跨年度積累,分為累計優先股和非累計優先股;以優先股能否按規定的條件轉換為普通股分為可轉換優先股和不可轉換優先股。風險投資高風險高收益、分階段投入及退出機制的特點,要求《公司法》規定多種形式的優先股,以方便風險投資的進行。

4、股票期權。公司制風險投資主體最大的缺陷是沒有完善的激勵與約束機制。為克服這一缺陷,近些年來產生了一種新的制度,即股票期權制度[9].股份期權或者股票期權特別是高級管理人員股票期權已被國外實踐反復證明是一種有效的激勵制度。股票期權是一種未來以確定的價格購買公司股票的權利。倘若公司股票價格上漲,超過確定的認購價格,股票期權享有者可以以確定的價格購買股票,因而獲得收益??梢姡善逼跈嘀贫瓤梢约罡呒壒芾砣藛T包括風險投資運作人員努力工作,注重公司長遠利益及中長期發展規劃,這樣更加有利于培養風險投資家,提高風險投資的成功率。我國目前許多公司也實行股票期權制。但是現行《公司法》還找不到此項制度的法律依據。

(二)規范合伙制投資機構的法律制度。

1997年2月23日第八屆人大常委會第24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同年8月1日起實施。然而由于種種原因,該法沒有對有限合伙作出規定,使得有限合伙沒有法律上的存在依據。然而當我們在討論高科技風險投資企業組織形式時發現,有限合伙是高科技風險投資的最好形式,于是對有限合伙的立法呼吁越來越大,針對高科技風險投資的客觀緊迫性,有限合伙立法也被再次提上立法日程。為了有利于新的風險投資主體法律制度的建立,應該確立以下幾個重要方面與現行《合伙企業法》相區別。

篇6

1.1建立短期財務預警系統產生財務危機的根源是對財務風險的不當處理,財務風險是企業面對市場競爭的必然產物,尤其是在我國市場經濟發育不健全的情況下更是不可避免,因此,加強企業財務風險管理,建立和完善財務預警系統尤其必要。

1.2編制現金流量預算就短期而言,企業理財的對象是現金及其流動性,企業能否維持下去,并不完全取決于是否盈利,而取決于是否有足夠現金用于各種支出。企業有利潤是預警的前提,對于經營穩定的企業,由于其應收,應付賬款及存貨等一般保持穩定,因此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一般應大于凈利潤。

準確的現金流量預算,可以為企業提供預警信號,使經營者能夠盡早采取措施。

1.3結合實際采取適當的風險策略建立了風險預警系統后,企業對風險信號監測,如出現產品積壓,應收帳款增大,質量下降,成本上升,要根據其形成原因及過程,指定相應切實可行的風險管理策略,降低危害程度。

2加強財務活動的風險控制

市場經濟中,籌資活動是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起點,管理措施失當導致籌集資金的使用效益有很大的不確定性,由此產生籌資風險。此外,還有資金組織和調度風險,經營風險,外匯風險。

企業通過籌資活動取得資金后,在進行投資風險決策時,基本原則是既要敢于進行風險投資,獲取超額利潤,又要克服盲目樂觀和冒險主義,盡可能避免或降低投資風險。

企業財務活動的第三個環節是資金回收。造成資金回收風險的重要方面是應收賬款,有必要降低它的成本。

收益分配是企業一次財務循環的最后一個環節。收益分配包括留存收益和分配股息兩方面,留存收益是擴大規模來源,分配股息是股東財產擴大的要求,二者既相互聯系又相互矛盾。

2.1企業籌資過程中的風險控制在提高借入資金對自有資金的比例時要充分考慮財務風險的大小。所以要通過各種途徑努力搞好籌資風險的控制,即確定最佳資本結構。

2.1.1進行籌資效益的預側分析企業在籌資前必須針對各種方案進行籌資效益預測分析,以最小的籌資資本實現最大的綜合經濟效益。投資收益和籌集資金的資金成本是決定應否籌資和籌資多少的重要因素,因此必須事先做好籌資效益分析。不同的資金來源有不同的資金方式,企業為了減少支出,需要分析各種籌資方式的資金成本,進行合理配置,具體方法可以計算綜合資金成本率指標(即不同資金來源所占比重乘以該項資金來源的資金成本之和)。

2.1.2確定合適的籌資方式、資金結構和還款期限確定合適的籌資方式,企業應比較各種籌資條件和籌資機會,確定合適的籌資方式。企業籌資的每種方式都有優缺點,并與金融市場密切相關,企業籌資時機的把握,籌資對象的確定,證券發行的價格,發行期限,發行方式以及利率的確定,付款方式和回收期限等的設立,都會對企業籌資成功與否,籌資成本大小,籌資風險的強弱產生不同程度的影響。所以必須對各種籌資機會進行比較研究,通過計算其相關因素進行比較,以降低籌資風險。

確定合理的資金結構,企業應根據本企業財務狀況,確定一個合理的資金結構。企業可以通過資產負債率、各種籌集資金所占比例及各種資金成本比率等因素來確定最佳籌資結構比率,從而控制企業籌資風險。

確定合理的還款期限,企業應采用還款期限稍長于項目投資回收期的籌資方式,還款期限太長,可能造成長期借款短期使用,利率太高,增加資金成本;反之會造成企業資金周轉困難,無力償還負債。因此企業必須做好預期的核算工作,來確定還款期限,降低企業籌資風險。比如企業通過對預期資產回報率的計算企業可以更好的確定回款數額和日期,從而更好的確定還款期限,以減少損失。

2.1.3確定合理的借款額度,確保借款償還能力負債能否償還是建立在投資未來的收益上,只要未來的收益大于資金成本,應該說,舉債是安全的。財務管理上用稅息前盈余和每股收益分析法來確定企業合理的負債資本比例,這種分析法實際上說明企業收益能力對負債規模的影響。對于一個企業來說,在確定合理的負債規模時,還要考慮企業的經營風險、所處行業的經營特點、企業銷售的穩定性、企業籌資能力和資產變現能力等因素.對于經營周期性波動小、預期收入樂觀、籌資能力強的企業可適當擴大負債規模。企業應根據資金使用期限、預期現金流量狀況,確定借款期限,并要運用流動比率、速動比率、負債資產比率、長期適合率等因素指標的計算來衡量。

2.2企業投資過程中的風險控制市場經濟條件下,投資風險的存在是客觀的、必然的。一個企業要在市場中生存、發展并取得收益,就必須敢于冒風險,富于開拓精神,善于捕捉時機,以便掌握主動權,取得較高的收益,但同時要學會控制風險,以最低的風險或代價,取得最高的收益。相反,不去冒險,過于謹慎小心,反而會使企業失去更多的機遇,從而抑制了企業的發展。

所以,在實際工作中,必須在風險和收益之間合理取舍并加以適當控制,才能增強企業的競爭力,進一步提高企業的財務管理水平,增加企業的經濟效益。

2.3企業營運過程中的風險控制

2.3.1合法經營,規避資金使用風險合法經營是確保資金安全的前提,也是規避資金使用風險的第一要素。企業必須知道和明確界定哪些業務活動是合法的、可以進行的,哪些是被禁止的。像有些公司,在做進口時,不了解整個業務的全過程,對于客戶只收取費,而報關、對外付款等手續都沒有真正了解,這樣由于企業對所做行業沒有真正了解,企業不僅應該獲得的收入沒有獲得,甚至還可能虧本經營,使企業資金使用風險增大。再比如對于創業投資公司,國家明文規定其不能從事房地產投資,那么即使房地產行業的利潤再高,企業也不應該直接涉及。同時企業在進行風險投資時以及貨物賒銷時,應該充分考慮資金回收及回收期限問題。因為回收期限越長,企業所承受的利息負擔越大,利潤越低,并且企業要對賬款計提壞賬準備金,這樣企業又損失了所計提的壞賬準備金的機會成本。新晨

2.3.2加強資金運作的程序化、規范化管理,降低資金使用風險對嚴禁從事的業務活動及財務活動,企業各部門要嚴格把關,不得從事。對于那些可以從事的業務活動,企業則一定要按規定章程辦事,這也是防范資金使用風險的最重要、最具體的措施。業務部門,要由業務員和主管部門的會計人員對客戶的資信情況進行了解,并按照還款情況進行信用等級評定。根據不同的信用等級,來核定出與各客戶的貿易條件、發貨限額和還款賬期,制定相應的監控程序和政策。

2.3.3全過程監控資金使用,防范資金使用風險付款以后,要對資金的活動情況進行全過程的監控,這是有效地防范資金使用風險的重要環節.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全過程監控,要有業務部門的主管會計對客戶的應收款項做好原始記錄,隨時了解客戶的回款情況。同時可以通過相關因素分析,監督資金使用情況。如進行存貨周轉率,總資產周轉率等因素指標的計算分析,查看資金使用情況。

參考文獻:

篇7

關鍵詞:高科技企業,私募股權,融資

引言

中國的中小型高科技企業和其他所有中小企業一樣,都面臨資金短缺的問題,伴隨著我國金融資本市場的不斷開放,私募股權投資作為一種重要的融資方式在我國迅速發展,內資、外資、民間和官方都在積極參與和推動私募股權。為了讓更多的高科技企業獲得發展所需的資金支持,讓企業家更清晰的了解私募股權的內容和過程,本文從企業的角度,對企業進行私募的模式進行分析,總結出我國高科技企業私募的特點,指出融資所帶來的利弊,為正在和將要進行私募股權的企業提供幫助和借鑒。

2.中小高科技企業股權私募融資模式

國內科技企業私募融資分為兩種模式:

1.風險投資+私募股權

第一類企業從初創階段就接受風險投資,公司的管理者對資本市場較為熟悉,了解相關規則和資本行業。企業管理者多數是歸國留學人員,曾在國外高科公司就職,在自身的專業領域積累類了不少經驗,有的擁有科研成果。他們有著在發達完善的資本市場環境中的工作經歷,了解熟知資本工具和其中的規則,所以創業初始就開始運用風險資本,在獲得充裕發展資金的同時,從一開始就以規范的管理和完善的結構運作企業組織。在經過創業和成長期之后,就很自然的采取私募股權的方式進一步謀求發展。

2.自主創業+私募股權

第二類企業屬于自主創業,在企業創立發展階段,沒有借助于外來資金,完全靠自有資金投入、積累和發展。這種類型的企業家通常沒有海外的學習工作經歷,對資本市場了解較少,在企業進入成熟階段,希望借助資本市場來進行跳躍時的發展,加速業務或市場的擴張。該類型的企業由于對私募股權缺乏了解,往往容易導致兩種情況出現,對私募盲目追捧且充滿熱情,或則十分小心謹慎充滿戒備,甚至有的企業管理家拒絕風險投資和私募股權的幫助。

兩種模式企業的構成基因和成長經歷導致在私募融資階段關于股權、份額等問題的思維和態度迥然不同。被投企業的多元化投資亦是PE所忌諱的,另一方面,中國的私募基金因為對早期投資的技術趨勢和管理技能缺乏準備,多把資金投資于Pre-IPO的階段,對真正的創業中的中小企業反而投資不多。怎么樣能夠讓股權、債權融資配合起來,也許是中小型高科技企業融資的下一個話題。

3.中小高科技企業私募股權融資分析

3.1 國內中小高科技企業私募融資的內外驅動力

1.外在驅動力

私募資本在我國并沒有私募概念和相應的法律法規的情況下存在由來已久。為了解決中小企業、民營、私營企業融資難的問題,以及解決他們由于規模所限,無緣公開發行股票上市或發行企業債券的融資困難,一些企業與民間金融機構進行了創新和創造。私募就是在此情況下發揮了其他融資方式無法起到的作用。國內私募基金的投資對象是已經形成一定規模并產生穩定現金流的成熟企業,具有上市潛質,主要投資形式是對具有上市潛力的公司進行投資。

90年代中期以來,私募在我國進入新的高速發展階段。各方面的動力進一步推動了私募資本市場的發展:長期形成的民間資金拆借市場隨著藏富于民的現象愈發明顯而規模越來越大;海外風險投資理念的引入,大量海外投資公司的進入和本土風險投資機構的發展,很多大型企業集團也紛紛介入到風險投資領域,它們的經驗對眾多中小企業的成長幫助更大;國內股票市場的發展也使金融意識深入人心,客觀上促進了私募融資的發展。

2.內在驅動力

高科技成果產業化率低是我國的一個老大難問題,其中一個重要制約因素就是缺乏產業化資金。雖然國家的各類科技扶持性基金和科技擔保公司的出現為高新科技企業的成長做出了一定貢獻,但所能提供的資金非常有限。同時,由于高科技成果在產業化過程中存在較大不確定性,在成果擁有者和投資者之間存在較大的信息不對稱,就使得高科技成果很難從正式的金融部門獲得資金,此時私募就能起到相當大的作用。私募既可以突破正式金融對融資者的信用記錄、規模、贏利性、擔保等方面的限制,又能夠以靈活的條款設計來吸引投資者和補償投資風險,所以能成為高科技產業化融資的一個好方式。

私募資本有利于民間企業的發展。我國民間企業很難從正式金融獲得資金,這種狀況不可能在較短的時期內就得到扭轉,即使金融市場極為發達的國家,小企業也較難從正式金融受益。適當發展私募資本市場,能夠在這方面有所彌補。私募還是企業發展到一定階段后引入戰略性投資者的重要手段。建立戰略性合作關系,對于那些已經具備一定規模的企業,在尋求與國際大公司合作的過程中可充分考慮使用私募的手段。

和國內高科技企業分布的情況一樣,真正實施私募股方式融資的高科技企業。目前集中在經濟發達的東南沿海城市,主要集中在計算機行業,其中已互聯網尤其引人注意。中小高科技企業大多數是自主創業,人員組成以科技研發人員為主,許多公司的負責人同時又是核心研發技術人員。他們有的只懂技術,有的還了解市場,但是既懂技術又懂經營管理還懂得資本運作的人是少之有少,不光是國內的科技人才,很多海外歸國的高科技人才也同樣如此。]在他們面對資本市場,進行資金管理、融資操作的時候就不得不聽從于資方,資本運作的復雜和晦澀難懂的專業工具讓他們很難作出準確的判斷。

高科技企業在中國出現和發展的時間還并不長,企業往往以技術研發為主,擁有自主的知識產權和技術優勢,人員以高學歷的技術型人才為主,企業的核心競爭力為技術研發能力。為了獲取企業發展的資金,勢必要和社會各方面機械接觸和交流,接受知名私募基金投資的企業不僅獲得充裕的資金,更在邁向更高層次的資本市場方面做出了很好的鋪墊和準備。從2004年深圳交易所創立中小板以來,深圳交易所中小板已經進入全球三大中小板之一。截止2009年5月底,在深圳交易所掛牌上市的中小企業有273家,273家公司總市值達到9730億元,有205家是科技企業,有135家公司承擔了國家級項目。中小板培育了一批優質企業,也對促進產業結構升級發揮了重要作用。

3.2 高新技術企業私募融資特點分析

針對我國的法律環境和高新技術企業的特點,我國高新技術企業私募融資具有如下特點:

1.私募融資建立在廣泛協議基礎之上。因為在我國,不管是《公司法》,還是《證券法》都沒有規范私募融資行為,因此私募關系都通過各個階段訂立相關協議而建立起來的。

2.私募融資信息披露很不規范。私募最重要的特征是發行人可以不必向投資者進行詳盡、全面的信息披露,而且對所披露的信息也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這是私募的一大優勢。但是,因為在融資中涉及到公司內部員工和其他外部非機構投資者,他們沒有機會和發行公司的管理層進行全面的溝通,處于信息劣勢,虛假、夸大或者遺漏的信息披露往往導致非機構投資者做出錯誤的投資決策。

3.在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利益方面無法可依。與公募市場相比,私募市場信息更加不流暢,大股東和小股東之間的信息不對稱程度更加嚴重,出現小股東利益受到侵害情況時,小股東將處于更加不利的地位,很多小股東往往在私募融資的過程中就被迫退出企業。

4.科技企業往往需要多次融資。科技企業在人力資源、技術產品研發等方面需要持續投入,一次融資往往無法滿足企業的需要。

5.私募融資協議中不僅有對賭條款的限制,還存在技術和研發成果的或有轉讓。被私募方選中的科技企業多數都具有獨有的專利或者特殊的研發成果,私募方會要求在企業沒有達到預定的收益指標時,形式對專利或衣服成果的預定權力。

4.我國中小高科技企業私募股權融資的利弊

企業往往是私募資金的需求方,多數時候也是私募行為的發起方,所以首先從企業的角度來分析高科技中小企業私募的得與失。

4.1獲得穩定的資金來源,優化資本結構,為上市融資奠定了基礎

公募與私募及用戶貸款相比給企業帶來的優缺點,私募股權完成企業可以獲得3-5年的發展資金支持,時間長于中小企業貸款,起到穩定企業發展和補充融資渠道的作用。私募的投資者他們更看重企業的長期收益,不會因企業一時的失敗而做出撤出資金等對企業不利的事情。相反,因為已經形成事實上的利益共同體,他們往往會盡自己所能幫助企業渡過難關,關鍵時刻還會追加投資。新股東的加入,結束了股權資本單一的局面,使企業開始向多元化的股權結果發展,更加符合資本市場的要求和規范。資金的運用也將更加規范,使用的效率將大幅提高。

4.2改善公司的內部組織結構,提高企業運作效率,增強自身實力

私募股權融資作為一種新型融資方式,以其獨特的融資優勢成為了成長中的中小高科技企業解決資金瓶頸的重要融資手段。同時,由于私募股權投資者與所投資的企業之間存在直接利益關系,促使私募投資者必須為中小民營企業引進現代公司治理機制,提高企業管理水平,在創新中小企業組織結構、財務管理方面提供智力支持與服務,為中小企業的成長及最終進入證券市場融資打下堅實的管理基礎。企業能在比較短的時間內改善企業的收入和成本結構,提高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并最終帶來企業業績的提升,迅速增強民營企業的實力。[17]

私募股權基金通常具有在多個行業和領域的豐富投資經驗,擁有成熟的管理團隊和控制特定市場的能力,能為企業提供前瞻性的戰略性指導,能利用自身的聲譽和資源為企業推薦適合的管理。這些支持對于中小企業的發展都是至關重要的。更重要的是進行私募本身就是對企業自身具有管理能力的挑戰,想要突破現狀,企業自身就有內在的提升業績和加強經營管理的迫切要求,私募的從外在更加嚴格的提出了要求。

4.3防止喪失企業控股權,企業被迫改變戰略方向甚至消亡

和任何交易一樣,獲得私募資金必然要付出相應的價值。企業看似只出讓了部分股權,其實出讓的是部分經營管理權力和未來的部分收益。私募方通常不會直接參與日常經營管理活動,但是會通過董事會影響企業的重要經營決策和長期戰略規劃。在董事會的權利、義務則體現董事會在重大事項上的決定權,甚至會引導發展或者左右企業方向。一些國外企業背景的私募基金,最終目的就是獲得我國同類企業的控股權,變相進行自己的擴張,獲取企業的核心技術和研究成果,或者借助企業進入中國市場。

參考文獻

[1] 宋曉燕.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組織模式分析.財經研究,2008,10.

[2] 王琳.淺談我國私募股權投資發展形勢.金融經濟,2008,11.

[3] 蘇寧,劉虹,私募股權投資及其在中國的發展現狀.全國商情,2008,13.

篇8

關鍵詞:金融危機  企業財務  風險控制

        1 利用財務預警分析指標和現金預算制度

        1.1 建立短期財務預警系統 產生財務危機的根源是對財務風險的不當處理,財務風險是企業面對市場競爭的必然產物,尤其是在我國市場經濟發育不健全的情況下更是不可避免,因此,加強企業財務風險管理,建立和完善財務預警系統尤其必要。 

        1.2 編制現金流量預算 就短期而言,企業理財的對象是現金及其流動性,企業能否維持下去,并不完全取決于是否盈利,而取決于是否有足夠現金用于各種支出。企業有利潤是預警的前提,對于經營穩定的企業,由于其應收,應付賬款及存貨等一般保持穩定,因此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一般應大于凈利潤。準確的現金流量預算,可以為企業提供預警信號,使經營者能夠盡早采取措施。 

        1.3 結合實際采取適當的風險策略 建立了風險預警系統后,企業對風險信號監測,如出現產品積壓,應收帳款增大,質量下降,成本上升,要根據其形成原因及過程,指定相應切實可行的風險管理策略,降低危害程度。 

        2 加強財務活動的風險控制 

        市場經濟中,籌資活動是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起點,管理措施失當導致籌集資金的使用效益有很大的不確定性,由此產生籌資風險。此外,還有資金組織和調度風險,經營風險,外匯風險。 

        企業通過籌資活動取得資金后,在進行投資風險決策時,基本原則是既要敢于進行風險投資,獲取超額利潤,又要克服盲目樂觀和冒險主義,盡可能避免或降低投資風險。 

        企業財務活動的第三個環節是資金回收。造成資金回收風險的重要方面是應收賬款,有必要降低它的成本。 

收益分配是企業一次財務循環的最后一個環節。收益分配包括留存收益和分配股息兩方面,留存收益是擴大規模來源,分配股息是股東財產擴大的要求,二者既相互聯系又相互矛盾。 

        2.1 企業籌資過程中的風險控制 在提高借入資金對自有資金的比例時要充分考慮財務風險的大小。所以要通過各種途徑努力搞好籌資風險的控制,即確定最佳資本結構。

        2.1.1 進行籌資效益的預側分析 企業在籌資前必須針對各種方案進行籌資效益預測分析,以最小的籌資資本實現最大的綜合經濟效益。投資收益和籌集資金的資金成本是決定應否籌資和籌資多少的重要因素,因此必須事先做好籌資效益分析。不同的資金來源有不同的資金方式,企業為了減少支出,需要分析各種籌資方式的資金成本,進行合理配置,具體方法可以計算綜合資金成本率指標(即不同資金來源所占比重乘以該項資金來源的資金成本之和)。

        2.1.2 確定合適的籌資方式、資金結構和還款期限 確定合適的籌資方式,企業應比較各種籌資條件和籌資機會,確定合適的籌資方式。企業籌資的每種方式都有優缺點,并與金融市場密切相關,企業籌資時機的把握,籌資對象的確定,證券發行的價格,發行期限,發行方式以及利率的確定,付款方式和回收期限等的設立,都會對企業籌資成功與否,籌資成本大小,籌資風險的強弱產生不同程度的影響。所以必須對各種籌資機會進行比較研究,通過計算其相關因素進行比較,以降低籌資風險。 

        確定合理的資金結構,企業應根據本企業財務狀況,確定一個合理的資金結構。企業可以通過資產負債率、各種籌集資金所占比例及各種資金成本比率等因素來確定最佳籌資結構比率,從而控制企業籌資風險。

  確定合理的還款期限,企業應采用還款期限稍長于項目投資回收期的籌資方式,還款期限太長,可能造成長期借款短期使用,利率太高,增加資金成本;反之會造成企業資金周轉困難,無力償還負債。因此企業必須做好預期的核算工作,來確定還款期限,降低企業籌資風險。比如企業通過對預期資產回報率的計算企業可以更好的確定回款數額和日期,從而更好的確定還款期限,以減少損失。

        2.1.3 確定合理的借款額度,確保借款償還能力 負債能否償還是建立在投資未來的收益上,只要未來的收益大于資金成本,應該說,舉債是安全的。財務管理上用稅息前盈余和每股收益分析法來確定企業合理的負債資本比例,這種分析法實際上說明企業收益能力對負債規模的影響。對于一個企業來說,在確定合理的負債規模時,還要考慮企業的經營風險、所處行業的經營特點、企業銷售的穩定性、企業籌資能力和資產變現能力等因素.對于經營周期性波動小、預期收入樂觀、籌資能力強的企業可適當擴大負債規模。企業應根據資金使用期限、預期現金流量狀況,確定借款期限,并要運用流動比率、速動比率、負債資產比率、長期適合率等因素指標的計算來衡量。

篇9

關鍵詞:金融危機 企業財務 風險控制

1 利用財務預警分析指標和現金預算制度

1.1 建立短期財務預警系統 產生財務危機的根源是對財務風險的不當處理,財務風險是企業面對市場競爭的必然產物,尤其是在我國市場經濟發育不健全的情況下更是不可避免,因此,加強企業財務風險管理,建立和完善財務預警系統尤其必要。

1.2 編制現金流量預算 就短期而言,企業理財的對象是現金及其流動性,企業能否維持下去,并不完全取決于是否盈利,而取決于是否有足夠現金用于各種支出。企業有利潤是預警的前提,對于經營穩定的企業,由于其應收,應付賬款及存貨等一般保持穩定,因此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一般應大于凈利潤。準確的現金流量預算,可以為企業提供預警信號,使經營者能夠盡早采取措施。

1.3 結合實際采取適當的風險策略 建立了風險預警系統后,企業對風險信號監測,如出現產品積壓,應收帳款增大,質量下降,成本上升,要根據其形成原因及過程,指定相應切實可行的風險管理策略,降低危害程度。

2 加強財務活動的風險控制

市場經濟中,籌資活動是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起點,管理措施失當導致籌集資金的使用效益有很大的不確定性,由此產生籌資風險。此外,還有資金組織和調度風險,經營風險,外匯風險。

企業通過籌資活動取得資金后,在進行投資風險決策時,基本原則是既要敢于進行風險投資,獲取超額利潤,又要克服盲目樂觀和冒險主義,盡可能避免或降低投資風險。

企業財務活動的第三個環節是資金回收。造成資金回收風險的重要方面是應收賬款,有必要降低它的成本。

收益分配是企業一次財務循環的最后一個環節。收益分配包括留存收益和分配股息兩方面,留存收益是擴大規模來源,分配股息是股東財產擴大的要求,二者既相互聯系又相互矛盾。

2.1 企業籌資過程中的風險控制 在提高借入資金對自有資金的比例時要充分考慮財務風險的大小。所以要通過各種途徑努力搞好籌資風險的控制,即確定最佳資本結構。

2.1.1 進行籌資效益的預側分析 企業在籌資前必須針對各種方案進行籌資效益預測分析,以最小的籌資資本實現最大的綜合經濟效益。投資收益和籌集資金的資金成本是決定應否籌資和籌資多少的重要因素,因此必須事先做好籌資效益分析。不同的資金來源有不同的資金方式,企業為了減少支出,需要分析各種籌資方式的資金成本,進行合理配置,具體方法可以計算綜合資金成本率指標(即不同資金來源所占比重乘以該項資金來源的資金成本之和)。

2.1.2 確定合適的籌資方式、資金結構和還款期限 確定合適的籌資方式,企業應比較各種籌資條件和籌資機會,確定合適的籌資方式。企業籌資的每種方式都有優缺點,并與金融市場密切相關,企業籌資時機的把握,籌資對象的確定,證券發行的價格,發行期限,發行方式以及利率的確定,付款方式和回收期限等的設立,都會對企業籌資成功與否,籌資成本大小,籌資風險的強弱產生不同程度的影響。所以必須對各種籌資機會進行比較研究,通過計算其相關因素進行比較,以降低籌資風險。

確定合理的資金結構,企業應根據本企業財務狀況,確定一個合理的資金結構。企業可以通過資產負債率、各種籌集資金所占比例及各種資金成本比率等因素來確定最佳籌資結構比率,從而控制企業籌資風險。

確定合理的還款期限,企業應采用還款期限稍長于項目投資回收期的籌資方式,還款期限太長,可能造成長期借款短期使用,利率太高,增加資金成本;反之會造成企業資金周轉困難,無力償還負債。因此企業必須做好預期的核算工作,來確定還款期限,降低企業籌資風險。比如企業通過對預期資產回報率的計算企業可以更好的確定回款數額和日期,從而更好的確定還款期限,以減少損失。

2.1.3 確定合理的借款額度,確保借款償還能力 負債能否償還是建立在投資未來的收益上,只要未來的收益大于資金成本,應該說,舉債是安全的。財務管理上用稅息前盈余和每股收益分析法來確定企業合理的負債資本比例,這種分析法實際上說明企業收益能力對負債規模的影響。對于一個企業來說,在確定合理的負債規模時,還要考慮企業的經營風險、所處行業的經營特點、企業銷售的穩定性、企業籌資能力和資產變現能力等因素.對于經營周期性波動小、預期收入樂觀、籌資能力強的企業可適當擴大負債規模。企業應根據資金使用期限、預期現金流量狀況,確定借款期限,并要運用流動比率、速動比率、負債資產比率、長期適合率等因素指標的計算來衡量。

2.2 企業投資過程中的風險控制 市場經濟條件下,投資風險的存在是客觀的、必然的。一個企業要在市場中生存、發展并取得收益,就必須敢于冒風險,富于開拓精神,善于捕捉時機,以便掌握主動權,取得較高的收益,但同時要學會控制風險,以最低的風險或代價,取得最高的收益。相反,不去冒險,過于謹慎小心,反而會使企業失去更多的機遇,從而抑制了企業的發展。

所以,在實際工作中,必須在風險和收益之間合理取舍并加以適當控制,才能增強企業的競爭力,進一步提高企業的財務管理水平,增加企業的經濟效益。

2.3 企業營運過程中的風險控制

2.3.1 合法經營,規避資金使用風險 合法經營是確保資金安全的前提,也是規避資金使用風險的第一要素。企業必須知道和明確界定哪些業務活動是合法的、可以進行的,哪些是被禁止的。像有些公司,在做進口時,不了解整個業務的全過程,對于客戶只收取費,而報關、對外付款等手續都沒有真正了解,這樣由于企業對所做行業沒有真正了解,企業不僅應該獲得的收入沒有獲得,甚至還可能虧本經營,使企業資金使用風險增大。再比如對于創業投資公司,國家明文規定其不能從事房地產投資,那么即使房地產行業的利潤再高,企業也不應該直接涉及。同時企業在進行風險投資時以及貨物賒銷時,應該充分考慮資金回收及回收期限問題。因為回收期限越長,企業所承受的利息負擔越大,利潤越低,并且企業要對賬款計提壞賬準備金,這樣企業又損失了所計提的壞賬準備金的機會成本。

2.3.2 加強資金運作的程序化、規范化管理,降低資金使用風險 對嚴禁從事的業務活動及財務活動,企業各部門要嚴格把關,不得從事。對于那些可以從事的業務活動,企業則一定要按規定章程辦事,這也是防范資金使用風險的最重要、最具體的措施。業務部門,要由業務員和主管部門的會計人員對客戶的資信情況進行了解,并按照還款情況進行信用等級評定。根據不同的信用等級,來核定出與各客戶的貿易條件、發貨限額和還款賬期,制定相應的監控程序和政策。

2.3.3 全過程監控資金使用,防范資金使用風險 付款以后,要對資金的活動情況進行全過程的監控,這是有效地防范資金使用風險的重要環節.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全過程監控,要有業務部門的主管會計對客戶的應收款項做好原始記錄,隨時了解客戶的回款情況。同時可以通過相關因素分析,監督資金使用情況。如進行存貨周轉率,總資產周轉率等因素指標的計算分析,查看資金使用情況。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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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伴隨券商直投業務的批準,券商的經營模式經營模式將發生變化,通過分析券商直投的歷史、現狀了解該項業務推出后所產生的影響。

隨著中信、中金兩家公司取得券商直接投資業務試點資格,那么就解除了自2001年4月以來對證券公司從事私人資本類投資的禁令,這意味著與凱雷投資集團等西方競爭對手采用相同模式的國內投資公司誕生了,從而券商的經營模式由此可能會帶來一些變化,同時對創投也會帶來一定的沖擊。

一、國內券商直投的發展歷史

從2001年證監會嚴禁證券公司進行風險投資到2006年2月國務院頒布《國務院關于實施〈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允許證券公司在符合法律和有關監管規定的前提下開展創業風險投資業務。這6年前后的“一收一放”,折射出資本市場發展形勢的不斷變化和演進。6年前,床頭也普遍因為網絡股泡沫破裂進入谷底,國內證券市場開始走熊,券商通過各種方式進行的直接投資大都變成了巨額不良資產。6年后,國內券商經過了一場生死輪回,股權分置改革完成,促使市場進入全流通時代,股市更是一路上沖,股權投資行業也進入新時期。單就國內私募股權投資(PE)市場而言,2007年上半年就有83家中國大陸企業得到PE投資,投資總額達到48.03億美元,PE推出活動保持活躍,共36筆推出,其中25筆通過上市實現推出。

二、國外券商直投的發展狀況

券商直投業務不僅長期以來是國際券商的重要收入來源,而且利潤極為豐厚。統計資料顯示,國際券商直投收入一般占總收入的60%以上,在資本市場最發達的美國,則超過70%。美國大型私人股權基金的收益能達到40%-50%,而券商直投的回報則動輒幾倍甚至數十倍。像高盛投資工商銀行、收購西部礦業,摩根士丹利投資蒙牛乳業,這些精典案例都為投資方獲得了幾十倍甚至上百倍的超值回報。

三、國內券商直投的現狀及機會

而由于中國以往的證券市場體制結構存在“只能做多,不能做空”的問題,券商對市場行情的依賴很嚴重,即都在“靠天吃飯”,始終走不出“牛市賺錢,熊市賠錢”的宿命。根據數據顯示,本土券商的收入構成中,經紀業務仍是其主要來源。據對26家券商的統計,2007年26家券商64%的營業收入來源于經紀業務,券商自營業務占比26.7%,承銷業務和委托理財占比不足5%。中小券商經紀業務收入更是占了主營業務的絕大部分。國內券商主要依靠經紀業務維生,這在收入結構上是明顯失衡的。如今券商直投業務的開展,不僅將加快本土投行與國際市場接軌,即“投行+投資”盈利模式轉型,從而改變“生存基礎單一、盈利模式單一”、“靠天吃飯”的被動局面。而且這一轉變將迫使投行加快提升自身綜合素質及業務能力,從單純的“為人作嫁”的“一站服務”向“陪上嫁妝”后“扶他上馬,送他一程”的“跟隨服務”轉變,從而無疑將對其運營服務產生深遠影響。由于直投業務不僅收益遠高于傳統的證券承銷,而且十分有利于深層次地挖掘客戶價值,進而帶動后續融資業務和并購業務的發展。同時,由于投資和融資周期往往交替出現,直投業務和承銷業務有周期性互補的作用,從而可以增強投行的抗風險能力。此外,在證券公司內部的自營、投資、固定收益、收購兼并、代辦股份轉讓業務等業務部門都和直接投資有著相關性等等。券商參與直接投資業務已被廣泛作為自身發展戰略的一部分。

四、推動PE市場競爭

券商股權投資與PE類似,都是投資于非公開發行公司的股權,投資收益通過日后出售股權或企業上市兌現。因此,券商直投業務啟動后,將進一步推動PE市場的蓬勃發展,同時加劇參與各方,尤其PE、VC和券商直投部門的競爭。與國際PE和國內創投機構相比,在直接投資業務上,券商的優勢主要體現在因投行承銷業務而帶來的項目資源優勢,以及深層次地挖掘和延伸客戶投資價值,幫助企業實現再融資和并購價值等。其劣勢在于擬議的試點方案中,證券公司還只能以自有資金投資。PE的優勢在于專業投資經驗的豐富積累和人才儲備,對于外資PE機構來說,還有雄厚的外來資金的背景優勢。PE機構普遍在以往的投資項目中積累了豐富的運作經驗,從企業調研評估方法,到業務發展推進,以及走向資本市場上市或并購,都有專業的方法支撐和相對固定的業務合作伙伴來共同完成。VC的優勢是可以不受三年的期限約束,在企業初始階段、成長階段或成熟階段自主介入,從而可能獲得更好的投資機會,獲得更高回報??傊?,在直投業務上,PE、VC和券商有競爭,但也可以有合作。因為三者的優缺點具有互補性,完全可以通過合作,共同打造一條共同的價值鏈。因而從整體上看,券商做直接股權投資是非常有助私募股權投資市場的健康發展的。

五、催發本土投行轉型

目前國內投行已經漸次進入近乎充分市場化的競爭格局。在美國,所謂投資銀行業務,早已超過了傳統意義上的上市輔導和股票承銷領域。通常情況下,投行所提供的服務都已大大超過專業之外,如前面所述的直投業務和戰略咨詢等。值得注意是,這領域的服務,已不是單純可以以專業能力論英雄,而將是一場綜合能力的較量。在直投業務開閘后,僅僅使企業達到上市已不是投行的唯一目標。上市后的跟隨服務,包括專業輔導、完善公司治理、幫助企業持續再融資等,使得企業通過自身發展與收購提升業績,最終使企業做強已成為投行的主要任務,包括幫助企業制定發展規劃,健全治理結構,充當企業的戰略顧問,協助企業建立良好的內部監督控制和會計核算體制等等。有一句話說得好,“一切高級競爭,都在專業之外”。在當今人才流動趨于市場化和自由化的生態環境下,所謂專業技能,在同業人士中已難分高下。在投行領域,競爭一樣越來越取決于技術產品創新和專業之外的能力。從短期看,技術,包括產品設計和服務等專業領域的創新起到關鍵作用,但從長期看,專業之外的能力,包括文化、思維、戰略、投資等需要通過自身培育而不是模仿而來的系統處理能力,才是真正可以持久的核心競爭力。

總之,券商直投業務是中國資本市場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結果,其對中國資本市場的影響將是深遠的。這個影響從中信證券、中金國際等中外大中小券商的轉型及動向可以清楚得到印證。

參考文獻

[1]匡志勇,券商直投,餡餅還是陷阱,第一財經日報,20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