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的審計報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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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固定資產的審計報告,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關鍵詞 破產審計 審計風險點 破產審計報告
一、破產審計的概念及目標
破產審計指人民法院依照破產申請人申請,在履行相關程序,作出破產申請受理裁定后,指定會計師事務所對被申請破產企業(以下簡稱“債務人”)進行破產前審計,并在規定時間內出具審計報告。
審計目標為審查債權(務)人提出破產申請時,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不抵債的證據是否充分。
二、破產審計相關利益方
(一)人民法院
屬于委托和受托關系,應定期或不定期向法院報告工作進度,凡遇債務人重大事項和異常交易無法解決時,應及時向法院匯報。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專項審計報告。
(二)破產管理人
注冊會計師必須密切與破產管理人關系,必須依靠破產管理人提供審計資料和必要的條件。共同從事債權、債務審核確認、資產盤點清查等工作,對出現的審計難點,應及時與破產管理人聯系、溝通。
(三)資產評估事務所
注冊會計師必須密切與資產評估事務所關系,與管理人、資產評估事務所三方協同完成資產盤點清查工作,審計報告應當利用資產評估結果。
(四)債務人
注冊會計師應當充分對債務人及其環境進行了解。了解債務人歷史沿革和股權結構、管理層和治理層、審計期間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主要客戶和供應商、關聯方關系等。
(五)職工、稅務、銀行等債權人
應當取得申報破產時職工名冊,核實入職年月,了解欠薪、社會保障費和職工補償金,以便充分預估職工內債;應與稅務部門取得聯系,了解各項欠稅款項;應取得銀行等債權人資料,和管理人共同審核、確定債權人申報債權金額,確定債務人外債。
三、整體評估的主要風險點和化解方法
(一)審計期間的確定
委托審計時,人民法院對債務人的審計期間一般不作要求,由注冊會計師自主確定。按照《破產法》相關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一年內,涉及債務人財產五種特別行為,管理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因此,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一年,為重點審計期間。
但大多數債務人被申請破產前一年,均已停業,不再有相關交易發生。如果只審計一年,往往不能取得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和資不抵債的充分證據,無法了解債務人面臨破產主要原因和相關經濟責任。所以,審計期間的確定構成了破產審計一項審計風險。這里建議將審計期間確定為三年加一期,也就是資產負債情況立足于法院破產裁定受理日,損益審計除本年外,再向前追蹤三年,必要時,再予以追溯審計。
(二)債務人財務資料的完整性和核算的規范性
債務人面臨破產,通常伴隨內部管理不善、財務資料不完整、會計核算不規范、資產和負債賬表不符,賬實不符等情況,導致審計證據不易取得。建議采取下列策略,以降低審計風險。
第一,如存在會計報表、會計賬冊和憑證、重要經濟合同和協議缺失的,應評估資料缺失所造成的影響,必要時在審計報告中予以披露。
第二,注冊會計師要善于利用現有資源展開工作,認清破產審計是一種高風險審計。首先,應當充分了解債務人及其環境,多向治理層、管理層和財務人員了解債務人面臨破產的主要原因及相關背景。其次,通過風險評估,識別出可能出現重大錯報風險的主要領域和項目。再次,制定詳盡審計計劃,加大實質性程序檢查力度,用詳查代替抽查。遇有無法實施審計程序、無法查清的重大疑點和交易事項,應與管理層、治理層充分溝通,必要時向管理人、法院匯報。如通過上述途徑,仍不能取得審計證據的,應當在報告中充分披露問題實質和無法查清的理由。
四、實質性程序審計要點及注意事項
(一)審計基準日的確定和基準日報表的形成
審計基準日一般為人民法院破產受理裁定日,債務人應當編制基準日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
(二)資產審計
審計對象包括對貨幣資金、應收賬款、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款、存貨、固定資產、在建工程、長期股權投資和無形資產等。
第一,貨幣資金。注冊會計師應核對賬面現金余額與出納保管的現金是否相符,銀行存款賬面余額與銀行存款函證金額是否相符。對于不相符的情況應查明原因,應按相應規定進行處理。在對貨幣資金項目進行審計時,還應特別關注是否存在賬外小金庫。
第二,應收賬款、預付賬款和其他應收款。一是應收款項,應重點關注賬齡是否超過二年和關聯方往來,查清應收款項形成原因,采用發函詢證和檢查等手段,并結合管理人債權催收情況,確定可回收金額。同時應關注有無近一年內主動放棄債權的情形。二是預付賬款,應詢問相關經辦人員,是否存在已收貨未開票情形,可采用發函和檢查手段,加以確認。
第三,存貨、固定資產、在建工程和無形資產。注冊會計師可與資產評估師、管理人一起對存貨、固定資產、在建工程和無形資產執行盤點程序。
一是存貨,注冊會計師可先將財務數量金額賬與倉庫數量賬進行核對,對出現的差異應分析原因。并索取相關發貨單或入賬單。盤點前,應先將不屬于債務人資產分開,如已開票未提貨、客戶寄存等,然后逐一倉庫按一定順序全面盤點,粘貼盤點單并連續編號,對明顯過時、毀損、過期的,應加以備注。按相同規格、名稱匯總,形成盤點清冊,再與調整后的財務賬進行核對,注冊會計師應對盤盈、盤虧情況查明原因后進行會計處理。關注是否存在存放外地的存貨,對出現嚴重盤虧的,應予匯報破產管理人和法院,予以追究。若資產評估后,存貨賬面價值高于評估值的,應予計提存貨減值準備,以確定存貨實有價值。二是固定資產、在建工程和無形資產,注冊會計師應根據具體情況,首先排除不屬于債務人的相關資產,如:經營性租入固定資產、借入固定資產,關注是否有借出的固定資產。然后采取以賬對物或是以物對賬的方法,與資產評估師和管理人共同對所有的固定資產、在建工程進行逐一盤點,并對盤盈、盤虧情況查明原因后調整入賬。對出現嚴重賬實不符的,應予匯報管理人和法院,予以追究。應關注固定資產折舊是否足額計提,如未正常提取的,應予補提;盤盈的固定資產,應按評估值調整入賬。調整后固定資產賬面凈值如果高于評估值的,應予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對于未完工工程,如賬面價高于評估值的,應予計提在建工程減值準備;對于無形資產出現減值的,應予計提無形資產減值準備。三是注冊會計師應重點關注存貨、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等抵押情況,有無近一年對沒有財產擔保的債務提供財產擔保的情形;重點檢查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證,是否存在未登記、未領證情形;重點關注有無為逃避債務而隱匿、轉移財產;近一年內無償轉讓財產的情形。
第四,待攤費用和遞延資產。由于企業已處于停產狀態,原企業保留下來的待攤費用、遞延資產等,應直接費用化。
第五,長期股權投資。應索取被投資企業投資協議、章程及財務報表,考察長期股權投資是否存在減值情形。
(三)負債審計
審計對象包括銀行借款、預收賬款、應付賬款、其他應付款、應交稅費和應付職工薪酬的審計。應重點查證有無虛構債務或者承認不真實債務;近一年內對未到期的債務提前清償的情形。
第一,銀行借款??赏ㄟ^發放銀行詢證函并根據銀行債權申報表予以確認所欠本金和利息。
第二,預收賬款。應注意檢查相關合同,結合存貨盤點情況,弄清是否存在已交貨未結轉收入情形。如需結轉收入,應注意補交相應稅費。
第三,應付賬款和其他應付款。由于會計核算不規范,一般不發函詢證,以免不必要的債務糾紛,應結合債權申報進行。出具審計報告前,與管理人一道將獲取的債權申報信息與賬面數核對、確認。對于尚在申報期的債權而企業暫未申報的,應暫保留賬面數,對于無需支付款項,予以轉出。應重點注意關聯方債權申報情況。
第四,應交稅費。該部分應以稅務部門申報數并結合審計情況予以確認。
第五,預計負債的確認。對于因敗訴、因擔保而承擔連帶責任的預計負債,應與管理人一起重點審查相關文件后確認。
第六,員工工資、養老保險和離職補償金。充分與人事部門溝通聯系,弄清所欠工資、社會保險總額,并依《勞動法》有關規定計算職工離職補償金。
(四)所有者權益審計
審計對象包括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的審計。
第一,應結合往來賬款的審計,識別是否存在抽逃注冊資本的情形。
第二,理清資本公積和盈余公積形成原因及其合理、合規性。
第三,結合多年利潤表審計,查核是否存在利潤分配,確定未分配利潤真實性。
(五)期間利潤表審計
利用審計期間收入、成本逐月縱向比較分析情況,結合銷售合同、發票、出貨單等檢查,重點查明有無以明顯不合理的價格交易行為,如有關聯方交易,要關注其交易是否在商業上有必要,價格是否公允;結合應收賬款、預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等科目的審計,查明是否存在虛增收入或隱瞞收入的情形;結合待攤費用、預付賬款和應付賬款等科目的檢查、發出存貨計價測試等,查明是否存在少計費用和成本的情形;結合固定資產和累計折舊審計,檢查折舊計提是否正常;通過期末存貨減值測試和資產評估結果,分析是否存在存貨跌價準備的情形。
廣泛征詢財務、采購、銷售和行政等部門,理清破產受理日止的應付、未付費用。逐月分解期間費用變化情況,重點檢查大額異常費用支付的合理、合法性。
五、破產審計報告參考格式
企業破產審計雖然廣泛存在,但是卻沒有相關的審計指引,因此破產審計報告并不像年度財務報表審計具有專門的報告格式。下面介紹一種常見的審計報告格式(詳式報告)。
(一)標題
審計報告的標題可為“審計報告或專項審計報告”
(二)引言段
說明接受人民法院委托,對xx公司破產受理日資產負債表和xx期間利潤表進行了審計。破產管理人和債務人的責任和注冊會計師的責任等。
(三)債務人概況及破產受理情況
第一,披露債務人注冊登記情況,實收資本到位情況,經營情況和歷史沿革。
第二,法院破產受理情況。
第三,破產受理日資產負債情況。
第四,審計資料接手情況等注冊會計師認為需要披露的其他信息。
(四)導致保留意見的事項
主要說明受審計資料不完整、審計范圍和審計程序限制,注冊會計師未能審查清楚的問題、未決訴訟及財產抵押等事項,針對問題和事項性質,必要時,提請管理人和法院另案追究和審理。
(五)保留意見
除上述導致保留意見的事項外,審計后債務人資產總計為xxx元,負債總計xxx元,所有者權益總計xxx元,其中:實收資本xxx元,未分配利潤xxx元。
(六)審計后資產負債表注釋
由于破產審計主要關注審計后資產、負債和凈資產情況,因此建議僅對審計后資產負債表進行注釋。
破產審計報告應包括以下附件:審計前后資產負債表、審計前后利潤及利潤分配表、審計調整匯總表和審計前后資產負債表科目明細清單等。
(作者單位為上會會計師事務所江蘇分所)
參考文獻
[1] 鄧青.破產審計風險及控制[J].三峽大學學報,2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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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上市公司 年度報告 年報分析
中圖分類號:F23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2-5812(2016)16-0075-02
015年3月26日,博元投資因涉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偽造變造金融票據罪,被證監會依法移送公安機關。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28日起暫停上市。2016年3月21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做出終止博元投資上市的決定。博元投資成為中國證券市場第一家因重大信息披露違法被終止上市的公司。在公司股票將要被暫停上市時,機構投資者如長安國際信托、信托等紛紛將其持有的博元投資股票賣出,而個人投資者成了最終的接盤人,截至2016年3月31日,博元投資前十大流通股股東均為自然人,公司股票的市值也是“跌跌不休”。毫無疑問,個人投資者成了博元投資違法案件的最終受害者。如果個人投資者能夠從公司披露的年報數據中甄別公司業績的真假,加強風險防范意識,或許就不會成為最后的接棒者。筆者以博元投資為例,總結了識別公司年報造假的幾條線索,以期為個人投資者提供幫助。
一、關注年度報告首頁“重要提示段”的異常事項
通常情況下,上市公司年度報告首頁“重要提示段”要求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年度報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但是,博元投資2014年年度報告開篇卻是“本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無法保證年度報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留,并不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緊接著是“公司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無法保證本報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理由是:鑒于公司的現狀。”;最后表述是:“公司負責人許佳明、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李紅及會計機構負責人李紅聲明:無法保證年度報告中財務報告的真實、準確、完整”。試想,如果公司決策領導、財務主管都無法保證年報披露的內容是真實的,那么這樣的公司還值得信賴嗎?如果這家公司不值得信賴,投資者的投資可能付諸于流水,所以個人投資者即便是看不懂公司財務報表中的復雜數據,也應當看看年度報告首頁的“重要提示段”是否有異常事項。
二、關注公司是否更換會計師事務所以及事務所出具審計報告的意見類型
一般情況下,上市公司和會計師事務所之間的業務關系是比較穩定的。如果上市公司更換會計師事務所,那么投資者要關注更換的原因。以博元投資為例,2007―2013年年度財務報告的審計機構為中興華會計師事務所,2014年年度財務報告的審計機構變更為大華會計師事務所,2015年年度財務報告的審計機構變更為亞太(集團)會計師事務所。根據公司公告,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原因之一是中興華會計師事務所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原因之二是與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的合約到期。
如果投資者再仔細分析中興華會計師事務所與博元投資的關系就會發現:中興華因在對博元投資2007年和2008年年報審計中未發現公司虛增銀行存款等舞弊行為,于2011年受到證監會的處罰??墒窃诒惶幜P之后,中興華依然繼續承擔了博元投資的年報審計工作,直至2015年1月中興華出事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博元投資才不得不改換會計師事務所。在中興華擔任博元投資審計機構的7年時間里,中興華對博元投資出具的審計報告意見類型均為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而之后改聘的大華會計師事務所一來就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也許是不滿意審計報告的意見類型或其他種種原因,博元投資并沒有續聘大華會計師事務所,次年又改聘了亞太(集團)會計師事務所,但依然拿到的是一份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從審計專業角度,我們知道,審計意見類型共有四大類,分別為無保留意見、保留意見、否定意見和無法表示意見,其中無法表示意見性質最為嚴重。所以個人投資者如果能在翻閱公司年報時關注為公司財務報表出具審計報告的會計師事務所是否發生變更、為什么變更以及審計報告的意見類型,就可以早一點發現博元投資糟糕的財務狀況。
三、關注公司是否被立案調查
根據證監會2014年頒布的《關于改革完善并嚴格實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見》,上市公司因欺詐發行或重大信息披露違法行為受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或被移送公安機關,應暫停上市,暫停上市后一年內若無例外情形發生,則強制退市。如果公司暫停或終止上市,投資者將面臨巨大損失,所以投資者對于被立案調查的上市公司應謹慎投資。博元投資涉嫌違反證券法規,于2006年8月31日、2009年7月8日、2010年2月1日、2014年6月多次被證監會立案調查,每一次被立案調查,上市公司均會予以公告,年度報告中也會予以披露。個人投資者對上市公司公告被立案調查的事項應予以高度重視。
四、對于扭虧為盈的公司關注其盈利的來源是否具有持續性
我國退市制度規定,連續四年虧損的上市公司將被終止上市。為了避免被退市,一些上市公司在連續三年虧損后會采用重組等方式,在第四年扭虧為盈。個人投資者往往會覺得這家公司有重組題材、股票可能會暴漲,于是不管重組會不會成功,也不管重組后公司是否真的有持續經營能力,就瘋狂買進,結果往往被套牢。以博元投資為例。博元投資2004―2006年連續三年虧損,2007年通過重組、新股東無償捐贈某公司的股權獲得捐贈收入2.7億元,一舉扭虧為盈。投資者如果不仔細分析公司盈利的來源,就會誤以為2007年的盈利是公司重組成功后交出的一份漂亮答卷。實際上這樣的盈利只是曇花一現,大股東再有實力,也不能年年捐贈,于是2009―2011年公司陷入主營業務收入為零的窘境。所以個人投資者如果想對重組題材的股票進行投資,需要充分分析公司重組后的經營能力,識別扭虧為盈中的“盈”是否是曇花一現。
五、關注公司的資產負債率和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凈流量
資產負債率是衡量企業償債能力的一項指標,即負債總額除以資產總額。如果公司資產負債率達到或超過100%,就說明這家公司已資不抵債了,公司面臨較大的經營風險。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凈流量是指經營活動現金流入減去經營活動現金流出后的凈額。如果經營活動現金凈流量為負數且金額較大時,表示公司可能處于開創期或衰退期。博元投資資產負債率近五年來一直處于接近甚至超過100%的狀態。資產負債率2011年12月31日為88%、2012年12月31日為84%、2013年12月31日為189%、2014年12月31日為403%。2011―2014年資產負債率不斷攀升,充分反映出公司已資不抵債、陷入巨大的債務危機。2015年12月31日公司資產負債率降為54%,主要是公司將股東無償捐贈的某公司股權8.58億元計入資本公積,導致股東權益增加、資產負債率降低,而不是公司真正增強盈利能力償還債務所致。博元投資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凈流量除2013年和2015年為正數外,2011、2012年度、2014年度均為巨額負數。證監會在對博元投資立案檢查時發現,公司應收票據涉嫌造假。因此對于此類資產負債率畸高、經營活動現金凈流量為負、不斷靠捐贈等伎倆美化財務報表的公司,投資者一定要謹慎。上市公司的“資產負債率和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凈流量”不需要投資者自己計算,公司在年度報告的“第二節主要財務指標”會有數據披露,也可以在股票交易軟件中點擊“公司財務分析”、輸入公司代碼,即可查找公司各年度資產負債率和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凈流量。
六、關注公司固定資產是否存在畸低現象
固定資產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運輸工具等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使用時間超過12個月的,價值達到一定標準的非貨幣性資產。一般情況下,固定資產由于自身價值較高,所以在資產總額中會占有相當的比率。2010年,博元投資重組、珠海華信泰投資有限公司成為公司第一大股東之后,固定資產賬面價值一直出現畸低的情況。2012―2013年固定資產略有增加是因為合并了一家子公司,相應把這家子公司的固定資產并入博元投資報表所致,而這家子公司在2014年不再納入合并報表范圍,因此博元投資賬面的固定資產又跌至幾萬元。試想一下,一家上市公司固定資產只有幾萬元,連一間所有權屬于自己的房屋、一輛運輸工具都沒有,只有一點點辦公設備,如何進行正常的經營?很明顯,華信泰2010年入主博元投資,看中的只是上市公司的殼資源,希望通過所謂的空手套白狼的游戲分得資本市場的一杯羹,并不是從長遠經營角度來扶持博元投資。于是乎,證監會檢查發現,2011―2014年博元投資偽造銀行承兌匯票、虛構用股改業績承諾資金購買銀行承兌匯票、票據置換、貼現、支付預付款等重大交易虛增資產、收入、利潤。如果說投資者對于公司連環套的虛構交易很難識別的話,那么從公司披露的年報資產負債表中,就有“固定資產”這個報表項目,可以一目了然地看到公司擁有的固定資產金額。如果這個項目畸低,就應引起高度重視,很可能是一家皮包公司。對于這樣的皮包公司,是否值得投資,值得商榷。
綜上所述,投資者在對上市公司股票進行投資時,應高度重視公司年報的信息披露。從公司年度報告首頁重要提示段是否有異常事項、主審會計師事務所是否發生變更以及事務所出具審計報告的意見類型、公司是否被有關部門立案調查、扭虧為盈的業績來源是否具有持續性、資產負債率是否畸高、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凈流量是否長年處于負值、固定資產是否畸低等角度分析公司是否具有投資價值,以降低投資風險,提高投資能力。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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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醫院 會計 制度 變化
文章編號1008-5807(2011)05-022-02
為適應醫療衛生體制和財政、財務管理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2011年1月18日財政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事業單位會計準則》出臺了新的《醫院會計制度》及《醫院財務制度》,將于于2011年7月1日起在全國試點城市執行,2012年1月1日將在全國范圍內執行。新的《醫院會計制度》,更加全面地體現了公立醫院的特點,為加強醫院財務收支管理和成本核算,推行績效考核,更好的規范醫療機構運行有著重大的意義。
通過學習新的《醫院會計制度》,我們發現新制度與以往的制度相比有很大的變化主要體現在:
一、新《醫院會計制度》最根本的變化是明確了醫院會計核算的基礎是權責發生制原則,規定醫院會計要素包括資產、負債、凈資產、收入和費用五要素
在原制度中“醫院的會計核算除采用權責發生制以外,均按照《事業單位會計準則》和本制度的要求進行”。原制度雖然也采用了權責發生制對醫院會計要素進行核算,但同時又沿用《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中的收付實現制,全部會計處理既存在權責發生制,又有收付實現制,這種會計核算基礎成為了醫院會計制度的一大特色。它即強調了醫院雖然是事業單位,但和其他的事業單位又有著很大的區別。而這次新制度是完整地將權責發生制引入到醫院會計核算中,徹底取消了收付實現制,使醫院會計核算幾乎基本近似于企業會計核算。
實行權責發生制是正確反映醫院權利和義務、資產和負債的需要。所謂權責發生制是以權利和責任的發生來決定收入和費用歸屬期的一項原則,在這種核算方式下,凡是應屬本期的收入和費用,不論其款項是否收到或付出,都作為本期的收入和費用處理;反之,凡不屬于本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在本期收到或付出,也不應作為本期的收入和費用處理。
與權責發生制相對應的收付實現制(又稱現金制或實收實付制)則是以現金收到或付出為標準,來記錄收入的實現和費用的發生。按照收付實現制,收入和費用的歸屬期間將與現金收支行為的發生與否緊密地聯系在一起。現金收支行為在其發生的期間全部記作收入和費用,而不考慮與現金收支行為相連的經濟業務實質上是否發生。采用這種核算方法,會計核算不能全面準確地記錄和反映負債狀況、也不能反映出跨年度會計業務所引發的風險、更不能有效分析資金運用情況和效果。
新《醫院會計制度》采用權責發生制,實現了收入和費用的配比,避免了收付實現制核算方法帶來的不足,可以更好地推動醫院正確地進行成本核算,提高經濟管理水平,為內部各部門以及整體工作業績進行考核,推行績效考評,加強醫院經濟活動的財務控制提供更可靠的會計核算資料,也更符合會計核算原則中謹慎性和配比性原則的要求。是新醫院會計制度向企業會計制度趨近的一個標志,也是一個重大的變化。
二、改變了對“固定資產”核算,取消了“固定基金”科目,新設了“累計折舊科目”
原制度對固定資產核算,在除有融資租購入固定資產外,固定資產科目余額等于固定基金科目余額。固定基金和專用基金相對應,購置資產的資金支出和固定資產沒有對應關系。和其他行政事業單位核算固定資產相同,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這也是行政事業單位會計核算區別于企業會計核算的一個重要特征。在這種會計核算方式下,固定資產自購置直至核銷一直都以原值反映,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只是反映購置時固定資產的歷史成本,形成了固定資產原值與現實固定資產的真實價值差距。因為隨著固定資產的使用,固定資產也在不斷的磨損,形成固定資產的實體在磨損,即固定資產的有形損耗,而且還隨著技術進步及外部經濟環境的影響,形成固定資產的無形損耗。所以,用原值反映的固定資產已不能體現其本身真實價值,不正確反映固定資產價值的會計核算方法已不能適應新的會計核算要求。正因為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固定資產在使用過程中的損耗不能體現出來,也就不能正確地反映出收入中所包含的成本和費用,而固定資產在醫院運行資產中占有很大的比例,如果這部分資產損耗不反映出來,正確地核算成本費用就是一句空話,同時也不符合會計核算中的謹慎性原則要求。
新制度改變了固定資產的核算,取消了固定基金科目,固定資產科目反映固定資產原值減去固定資產折舊后的余值。新制度還規定了為增加固定資產的使用效能或延長其使用壽命而發生的改建、擴建或大型修繕等后續支出,應當記入固定資產及其他相關資產;為維護固定資產的正常使用而發生的修理費等后續支出,應當計入當期支出。
新制度增加了關于固定資產折舊的核算。按照新制度規定,固定資產應當提取折舊。具體規定為: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提折舊,從下月起計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仍計提折舊,從下月起不提折舊;已提足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不再計提折舊。大型修繕確認標準由各地方財政部門會同其他有關單位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
順應固定資產核算方法的改變,新制度對無形資產核算也設置了累計攤銷科目,用以核算無無形資產在使用過程中的攤銷額,準確地反映無形資產賬面價值,也增加了成本費用核算的準確性。具體是:無形資產從取得當月起,在法律規定的有效使用期內平均攤入管理費用,法律沒有規定使用年限的按照合同或單位申請書的受益年限攤銷,法律和合同或單位申請書都沒有規定使用年限的,按照不少于十年的期限攤銷。
三、新醫院會計制度取消了“修購基金”科目
原制度規定,醫院在提取修購費時:借記“醫療支出(藥品支出、管理費用)―修購費”,貸記“專用基金―修購基金”。這樣也會造成凈資產的虛增。而且在實際工作中會存在著對某項固定資產的一般修購費累計多提和少提,致使其不能正確反映醫院的醫療收支和藥品收支結余的實際問題,不能真實地反映醫院財務狀況;同時,虛增了醫院凈資產,和會計核算中的穩健原則不符,影響醫院資產負債表中資產負債率的真實性。新制度取消了提取修購基金的會計處理,增設了累計折舊科目,這樣才能更準確地反映出固定資產的損耗以及相應應攤銷的成本費用。
四、新醫院會計制度明確了醫院財務報告是醫院某一特定日期的財務狀況和某一會計期間的收入費用、現金流量等的書面文件,與原制度僅為“財務報告由會計報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組成”也有明顯的不同
新制度所指財務報告是由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組成。而會計報表也不再是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總表、基金變動情況表、和有關附表組成,而相應改變為資產負債表、收入費用明細表、現金流量表、財政補助收支情況表。財務報告中的會計報表部分中最大的改變在于新增了現金流量表,它和企業會計制度中的現金流量表趨同?,F金流量表是反映醫院在某一會計年度內現金流入和流出的信息。現金流量表是綜合反映醫院一定期間資金來源和資金運用途徑的動態財務報表。通過編制現金流量表,醫院管理者可以了解醫院各部分現金是否合理,判斷財務狀況好壞,預測醫院未來現金流量以及未來的發展情況,從而為合理調度現金,做出正確的經營、投資和籌資決策提供有力保證。財務管理是醫院管理的重要內容之一,而資金管理又是醫院財務管理的重中之重。通過現金流量表可以了解醫院現金的來路和出路,為醫院管理層提高醫院管理水平提供準確的會計資料。
隨著醫療改革的深入和推進,醫保病人也會不斷增加,醫保后付制的范圍越來越大,因為醫保病人看病是只支付自付的部分,其他的大部分將由醫保中心支付,這樣就形成了大量的應收款。應收款也將會占醫院總收入的大部分比例,這樣勢必影響醫院資金周轉。在這種情況下醫院必須要對應收款加強管理。通過提高對資金流量的管理以提高醫院資金使用效率。正因為現金流量表則可以出反映醫院資金變化情況,可以為醫院管理者提供資金管理所需要的數據,因而對于現金流量表,醫院管理者應引起高度的關注。
五、新醫院會計制度引入了注冊會計師對醫院財務報告審計制度
新醫院會計制度第五條規定:醫院財務報告是反映醫院某一特定日期的財務狀況和某一會計期間的收入費用、現金流量等的書面文件。醫院財務報告由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組成。同時在第六條中規定動作了醫院對外提供的年度財務報告要經過注冊會計師審計。又在第八條中說明醫院會計報告中的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收入費用總表、現金流量表、財政補助收支情況表以及有關附表。注冊會計師對醫院財務報告的審計也就主要是對會計報表的審計,通過對醫院會計報表的審計正確地反映出醫院資產負債信息、資金結構、收入支出,以及現金流入流出等情況。
篇4
資產清查工作審計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6號)的有關要求,順利完成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任務,會計師事務所應組織業務的骨干參與資產清查工作。根據資產清查的目的及特殊性,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資產清查工作。
一、基本情況
本次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按照“統一政策、統一方法、統一步驟、統一要求和分級實施”的原則,由各級財政部門按財務隸屬關系組織本級政府管轄范圍的行政事業單位開展資產清查工作。
財政部將成立“全國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小組”,統一領導全國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并組織開展中央級資產清查工作。工作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開展資產清查工作。
地方各級財政部門(或財政部門會同相關部門)成立資產清查工作小組和辦公室,負責本地區資產清查工作的組織和實施。具體組織機構和職責,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執行確定。
二、審計目的
根據財政部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相關文件的規定,資產清查的審計目的是會計師事務所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的要求,對行政事業單位的現行內部控制制度及其執行情況進行了解,在行政事業單位以20xx年12月31日為基準日全面清查資產、負債及收支的基礎上,對相關會計記錄和資料進行審計,并在此基礎上對清查出的各項資產損溢、資金掛賬的準確性、可靠性發表審計意見,并出具資產清查專項審計報告及管理建議書。
三、審計范圍
(一)被審計單位
根據財政部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相關文件的要求,行政事業單位納入本次資產清查范圍的單位包括:
1、20xx年12月31日以前經機構編制管理部門批準成立的、執行行政、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制度的各類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
2、執行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并同財政部門有經費繳撥關系的社會團體等單位。
行政單位附屬的未脫鉤經濟實體,執行企業財務會計制度的事業單位,以及事業單位興辦、具有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圍,但須根據本方案規定上報相關數據。
(二)審計資料范圍
1、資產清查基準日的會計報表。
2、各單位資產管理、會計核算等內部控制制度。
3、各單位會計賬簿、會計憑證及相關文件等。
4、各單位按照資產清查文件規定編制的基礎表、報表及申報清查損溢的相關證明材料。
5、資產清查審計過程中需要的其他資料。
四、審計責任
會計師事務所協助、配合資產清查部門做好政策、規定解釋;協助行政事業單位進行資產清查工作。
會計師事務所要完成對主管部門及其所屬單位的審計工作,并出具各單位資產清查專項審計報告和匯總資產清查專項審計報告。
會計師事務所對其出具的資產清查專項審計報告和單位申報的損溢及經濟鑒證意見的準確性、可靠性承擔責任,對個別事項出具經濟鑒證意見。
五、工作要求
(一)資產清查工作機制
財政部門與各會計師事務所之間建立定期溝通制度、固定聯系人制度與重大問題請示報告制度。
1、定期溝通制度
會計師事務所定期(具體按照本級財政部門有關要求執行)將資產清查的工作情況通過電子郵件或書面形式進行匯報。內容主要包括各參審所(審計小組)目前的工作進度,審計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及需要資產清查部門協調的事項。
如遇重大問題,財政部門可隨時召集會議。
2、建立固定聯系人制度
會計師事務所應明確資產清查審計工作的總負責人和對各單位進行審計的項目負責人。?
3、重大問題請示報告制度
各項目小組在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緊急的、需及時與有關各方溝通及協調處理的問題,經各會計師事務所資產清查審計總負責人提出初步意見后,以重大問題報告的形式隨時向財政部門提交。
(二)會計師事務所的工作職責
1、對被審計單位進行咨詢和指導;
2、按照資產清查部門制訂的總體審計方案完成專項審計工作;
3、及時向被審計單位提交事務所經濟鑒證證明、資產清查專項審計報告、管理建議書等有關資料;?
?4、完成資產清查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審計主要依據
(一)?國家有關政策、法規:
1、《行政單位財務規則》
2、《事業單位財務規則》
3、《行政單位會計制度》
4、《事業單位會計制度》
5、《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
6、《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
7、《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 則》
(二)?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有關規范性文件:
1、《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暫行辦法》
2、組織資產清查的組織單位制定的相關文件
七、審計方法
本次資產清查審計主要采取盤點、函證、檢查、計算、詢問等審計方法。
1、銀行存款、往來款項、投資及借款主要進行函證,對于銀行存款及借款要求全部進行函證。
2、實物資產主要進行盤點。
3、資產損溢主要進行檢查、復核、鑒證、盤點等,對資產損溢要求一筆一審。
八、重點審計領域
(一)資產類
1、貨幣資金
主要是確定貨幣資金是否存在;貨幣資金的收支記錄是否完整;庫存現金、銀行存款賬戶的余額是否正確。
(1)對庫存現金的清查,應當查看庫存現金是否超過核定的限額,現金收支是否符合現金管理規定;核對庫存現金實際金額與現金日記賬戶余額是否相符,如有差異,應說明原因;編制庫存現金盤點表及現金倒軋表;對庫存外幣依幣種清查,并以資產清查基準日中國人民銀行外匯市場匯價的中間價折合為人民幣金額。
備用金余額加上各項支出憑證的金額應等于當初設置備用金數額,對單項備用金余額較大的,應由持備用金的相關人員予以簽字確認。
(2)對銀行存款,主要清查各單位在金融機構開立的人民幣基本存款賬戶、一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專用存款賬戶,以及經常項目外匯賬戶、資本項目外匯賬戶的情況。檢查各單位在開戶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各種存款賬面余額與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中該單位的賬面余額是否相符;根據銀行存款對賬單、銀行詢證函、存款種類及貨幣種類逐一查對、核實銀行存款金額。檢查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中未達賬項的真實性;檢查非記賬本位幣折合記賬本位幣所采用的外匯市場匯價是否正確,折算差額是否已按規定進行賬務處理。
?a.?存款明細要依不同銀行賬戶分列明細,應當區分人民幣及各種外幣;
?b.?定期存款應當索取銀行定期存款單予以檢查,并取得復印件;
?c.?各項存款應當由銀行出具證明文件如詢證函回函、對賬單等;
?d.?外幣存款應當按外幣幣種及銀行分列;
e.?銀行存款列有利息收入時應當詳加注明。
2、應收款項(暫付款)應收款項的清查內容包括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預付賬款。
(1)清查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和預付賬款(暫付款)時,索取各單位與對方單位金額核對一致的對賬確認單或向對方單位發函詢證;對有爭議的債權要認真清理、查證、核實,重新明確債權關系;對長期拖欠款項,要查明原因,了解催收情況。中介機構要做好有關取證工作;
(2)索取各單位職工個人借款明細表,對借款金額較大的應由該個人簽字確認;
(3)分析應收及預付款項的賬齡、檢查回函確認或不確認的情況以及壞賬損失的確認情況,索取壞賬損失的相關依據。
3、對外投資
(1)對國庫券、各種特種債券、股票及基金進行清查,取得股票、債券及基金賬戶對賬單,與明細賬余額核對;盤點庫存有價證券,與相關賬戶余額進行核對;
(2)對其他單位投資的清查,索取有關投資的合同、協議、章程,以及有關政府部門或上級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確認目前擁有的實際股權、原始投入成本、所占股權比例、歷次分紅情況等;
(3)對已納入匯總、合并范圍的法人主體,需單獨進行資產清查,編制資產清查報表并出具資產清查報告。
?4、存貨(庫存材料)
存貨的清查范圍主要包括:原材料、輔助材料、燃料、修理用備件、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等。
(1)要求各單位配合中介機構認真組織清倉查庫,原則上要求對所有存貨全面清查盤點;
(2)對長期外借未收回的存貨,可以進行實地盤點或向對方單位實施詢證,并查明未收回原因,檢查各單位催收情況及是否按規定作價轉讓;
(3)代保管物資要各單位提供代保管單位確認的清查明細表;
(4)重點核實存放時間長、閑置、毀損和待報廢的存貨。
5、固定資產
固定資產清查的范圍主要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設備、專用設備、交通運輸設備等,要求各單位配合會計師事務所認真組織清查,原則上對所有固定資產全面清查盤點。
(1)對固定資產要檢查固定資產原值、待報廢和提前報廢固定資產的數額及固定資產損失、待核銷數額等;關注固定資產分類是否合理;詳細了解固定資產目前的使用狀況等;
(2)對出租的固定資產要檢查相關租賃合同;檢查各單位賬面記錄情況,檢查是否已按合同規定收取租賃費;
(3)對臨時借出、調撥轉出但未履行調撥手續的和未按規定手續批準轉讓出去的資產,要求各單位收回或者補辦手續;
(4)對清查出的各項賬面盤盈(含賬外資產)、盤虧固定資產,要查明原因,分清工作責任,提出處理意見;
(5)檢查房屋、車輛等產權證明原件并取得復印件,關注產權是否受到限制如抵押、擔保等,檢查相關取得的相關合同、協議;
(6)對批量購進的單位價值低的圖書等,如果被資產清查單位無法列示明細金額的,按加總數量清查核對實物,按總計金額填列固定資產清查明細表,并注明總數量。
(二)負債類
負債的清查包括各行政事業單位的流動負債、長期負債,以及賬外負債,要求核查負債的性質、種類、金額和合法性。對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作為本次清查資產損溢處理。
1、借入款項
借入款項包括向財政部門、上級單位、金融機構的借款和向其他單位借入有償使用的各種款項。借入款項清查的內容主要包括向銀行和其他債權人單位發函詢證;索取相關借款協議或財政部門、上級單位的相關文件;核實借款數額、借款條件、借款日期、還款日期、借款利率;測算借款利息計提是否充分,有無欠息與逾期未還情況,如有欠息是否已足額預提。
2、應繳預算款
應繳預算款主要包括應繳財政預算的各種款項,如非營利組織的預算管理基金、行政性收費收入、罰沒收入、無主財物變價收入和其他按預算規定上繳預算的款項。應繳預算款清查時重點關注是否按照財政規定的繳款方式、繳款期限及其他繳款要求及時辦理繳庫,有無緩繳、截留、挪用或自行坐支的現象。
3、應繳財政專戶款
應繳財政專戶款清查的內容主要包括應上繳財政專戶的各種預算外資金,按預算外資金的類別列示明細。核點同“應繳預算款”。
4、應付款項(暫存款)
應付款項(暫存款)清查的內容主要包括行政事業單位在業務活動中與其他單位和個人發生的待結算款項,應按暫存款項的類別或單位、個人列示明細;與對方單位進行對賬,核實金額和性質。重點關注是否將應納入單位收入管理款項列入暫存款項,是否存在長期掛賬未及時清理結算的情況。
5、應交稅金
應交稅金清查的內容主要包括應交納的各種稅費,按應交納的稅費種類列示明細;查閱相關納稅認定、納稅通知、納稅優惠等文件;核對有關會計期間完稅證明,對期末未交稅金余額復核其是否正確,列示是否允當;關注是否存在稅收罰款的情況。
(三)收支類
收支類清查的內容主要包括檢查資產清查期間的收支數額是否真實反映會計期間的收支情況,對重大跨期現象予以調整。
(四)其他事項
1、各單位資金往來
以資產清查基準日為時點,采取倒軋的方式對各項賬務進行全面清理,要求各單位做好內部賬戶結算和資金核對工作。要做到內部各部門之間、上下級單位之間往來關系清楚、資金關系明晰。
單位內部往來款項原則上不能作為資產清查損溢申報。但為全面摸清行政事業單位及其控制單位的“家底”,如實反映單位存在的矛盾和問題,真實、完整地反映單位資產狀況,內部的單方掛賬在同時取得下列證據時可以作為資產清查損溢:
(1)單方掛賬產生的內部證據,包括:會計核算有關資料和原始憑證;相關經濟行為的業務合同;形成單方掛賬的詳細原因;
(2)債務方提供的不承認此筆掛賬的理由;
(3)中介機構對該筆掛賬的經濟鑒證證明。
2、資產損溢
中介機構在資產清查中發現的資產損溢,應按照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有關政策的規定予以確認;
對清理出來的各種由于會計技術性差錯造成的錯賬,應當根據會計制度關于會計差錯調整的規定自行進行賬務調整。
3、文物作為一種特殊形態的固定資產,由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組織管理和收藏的單位負責清查登記。對文物原則上只登記實物量。一些有價文物可以按照國家文物局、財政部(89)文物計字第877號文的《文物、博物館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辦法》第28條的規定辦理:“對現有文物藏品,凡能夠估價的都要估價入賬;無法估價的,可登記品種、等級和數量。對于新征集的文物,應按實際收購金額入賬;對接收捐獻的文物可估價入賬”。
4、或有事項
審閱對外借款合同、協議等,以發現對內或者對外的或有負債、擔保情況、財產抵押和司法訴訟等線索,根據實際情況分類編制情況說明。
九、審計關注的重點
為確保此次資產清查審計質量,確定本次資產清查的審計重點如下:
1、按申報金額排序,重點關注盤盈及報損額較大、證據不全及特殊的擬個案處理的項目
資產清查的重點應放在單筆報損金額較大、證據不全及特殊的擬個案處理的報損項目上。具體操作時可先對各單位通過初步自行清查提出的擬申報盤盈及報損清單中按金額及證據情況分為abc三類,a類是金額較大、影響較大或比較特殊可能需個案溝通處理的項目,會計師事務所應予以重點關注,督促各單位集中力量進行重點取證,收集材料,并積極與資產清查部門溝通;c類是金額不大或性質不重要的項目,對于此類項目,可予以適當關注;b類是界于a類與c類之間的項目,予以一般關注。
2、保證時間進度
會計師事務所按資產清查時間進度和審計內容制定審計計劃,保證資產清查工作按期完成。
3、其他關注方面
會計師事務所關注已交付使用但長時間未轉固的基建工程、以及已報廢、毀損或丟失未銷賬的固定資產情況,同時應對資產出租、出借、對外投資、擔保等情況進行必要關注。
十、對會計師事務所的要求
1、為了控制審計風險,保證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專項審計報告的質量,資產清查部門向各會計師事務所就有關事項下發審計工作要求,各會計師事務所應按要求及時提交有關資料。
2、為了保證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審計工作總體進度,各會計師事務所及時就審計工作進度、重大事項向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部門溝通。
3、各會計師事務所建立重大問題的及時反饋、匯報機制,資產清查中遇到的重大問題,特別是一些資產損溢,與規定的標準不相符的,要及時將問題反饋、報告給同級財政部門。
重大問題主要包括:
(1)?導致會計師事務所和管理人員意見不一致的重大損溢申報;
(2)?難以評估確定價值的資產;
(3)?對資產清查中發現的產權歸屬不清、有爭議的資產等問題;
(4)?與資產清查部門要求報告不一致的事項;
(5)?任何影響資產清查報告期限的事項;
(6)?其他重大問題。
?4、各會計師事務所必須在指定的時間內將要求的資產清查專項審計報告(被審計單位如未申報任何清查損溢,參審所仍應按要求出具報告)、管理建議書和重要事項報告等上報資料及時報送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部門(包括紙版、電子版和報表數據庫)。報送的資料要求簽章齊全、裝訂成冊,索引號、頁碼標示規范、清晰。
5、各會計師事務所項目負責人必須有相當的審計經驗,熟悉行政事業單位業務,熟悉資產清查政策,能充分勝任所從事的工作。會計師事務所應將負責審計的各行政事業單位名稱及其項目負責人、聯系方式等資料及時報給同級財政部門。
?十一、審計費用
資產清查專項審計費用,按照“誰委托、誰付費”的原則,由委托方承擔。參與中央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專項審計工作的社會中介機構所需費用,由財政部統一支付。參與省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專項審計工作的社會中介機構所需費用,由財政廳統一支付。
二0xx年二月十二日
中介機構審核鑒證
1、會計師事務所對各單位清理出來的各項損益及提供證據的真實性,可靠性進行核實確認;
2、會計師事務所等有關社會中介機構對個別事項出具經濟鑒證證明;
3、會計師事務所對申報有資產損益的單位出具《資產清查事項審計報告》和管理建議書。
中介機構出具經濟鑒證證明的內容及要求
(一)委托社會中介機構進行經濟鑒證的情形
1、單位雖然取得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證據,但其損失金額無法根據證據確定的;
2、單位難以取得外部具有法律效力證據的有關不良應收財款和不良投資損失;
3、單位損失金額較大或重要的單位存貨、固定資產、在行程(如適用)的報廢、損毀;
4、單位各項盤盈和盤虧資產;
5、單位各項資金掛帳損失。
(二)社會中介機構進行經濟鑒證應實施的必要程序
1、督促和協助單位及時取得相關損失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證據;
2、在單位難以取得相關損失及資金掛帳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證據時,社會中介機構及相關工作人員應當要求單位單位提供相關損失的內部證據;
3、社會中介機構赴二作現場進行深入調查研究,取得相關調查資料;
4、根據收集的上述材料,社會中介機構進行職業推斷和客觀評判,對單位相關損失的發生事實和可能進行鑒證;
5、通過認真核對與分析計算,對單位相關損失的金額進行估算及確認;
6、對收集的上述資料進行整理,形成經濟鑒證材料;
7、出具鑒證意見書。
(三)社會中介機構出具的經濟鑒證證明應符合的要求
1、對于單位的相關損失應按照類別逐項出具鑒證意見;
篇5
關鍵詞:事業單位;財務呈報;存在問題;改革措施
中圖分類號:F27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2)02-0-01
一、財務呈報的定義與作用
財務呈報又名財務報告,財務報告不僅包括財務報表,還包括傳遞直接或間接的與會計系統所提供的信息有關的各種信息的其他手段,也就是我們平時所說的列報和表外披露一起構成了財務報告。在我國,人們習慣把財務報告與財務報表看成沒有差別的概念,在必要的時候加入附表或補充報告。財務呈報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財務呈報應該全面分析企業的盈利能力、償債能力、投資收益和發展前景,便于企業管理者了解本企業各項任務指標的完成情況,評價管理人員的經營業績,以便及時發現企業存在的問題,調整企業經營方向。
(二)財務呈報應該全面揭示企業一定時期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提供有助于投資者、債權人和其他有關各方掌握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情況,為他們制定措施、做出經濟預測和決策提供依據。
(三)財務呈報應該對本企業的財務報表等資料進行全面的匯總和分析,便于滿足財政、稅務、工商、審計等行政管理部門監督企業經營情況,宏觀調控經濟運行,優化資源配置,保證國民經濟穩定持續健康發展。
二、目前我國事業單位財務呈報存在的問題
事業單位財務呈報是事業單位對外提供會計信息的重要資源,它對于事業單位自身以及國家的宏觀調控、投資決策、監督與管理至關重要,隨著新經濟時代的到來,事業單位財務呈報也日益呈現出了許多問題。
(一)事業單位財務呈報體系不夠健全。財務呈報體系包括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表及附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目前我國事業單位財務報告體系比較單一,許多重要的附表沒有作出規定,只是對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作了簡略的提示,這樣一來不僅立法機關和社會公眾難以進行監督,就連財政部門也缺少宏觀決策所需要的重要信息,財務報告難以全面揭示事業單位的財務狀況。
(二)事業單位財務呈報缺乏時效性。目前我國事業單位財務呈報大多側重于對歷史財務數據的統計,尤其是一些事業單位的財務呈報周期較長,時限過寬,年度報表要求年度末四個月報出,這是一種非實時性的記錄,其時效性受到很大的影響。這對于一個處于信息時代的企業和投資者而言,意味著可能有無數寶貴機會在財務信息尚未披露前就與其擦肩而過,基于這樣的信息所做的決策的可靠性也就大大降低了,從而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敗下陣來,財務呈報的決策價值也大打折扣了。
(三)事業單位財務呈報的數據缺乏準確性。譬如,現行事業單位財務呈報中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日常只反映賬面價值,但事實上隨著固定資產的使用,其使用價值會越來越低,相應的價值也是逐漸減少,如此一來,導致固定資產虛置,固定資產賬面價值與實際價值背離,形成賬實不符,從而違背會計核算的真實性原則,而且,如果固定資產的使用能帶來一定的收入,不提取固定資產折舊還會造成收支不相匹配,不能體現會計核算的配比性原則。事業單位財務呈報提供的數據缺乏準確性和客觀性,將給事業單位的財務審核和管理帶來一定的麻煩。
(四)事業單位財務呈報的信息缺乏預見性。隨著知識經濟時代的到來,事業單位內外環境均發生了變化,事業單位財務呈報的使用者大大增加,除了事業單位直接投資者、債權人外,還有政府、社會伙伴、社會公眾等。由于目前事業單位財務呈報大多側重于歷史財務數據的總結,只是對各種報表、數字的羅列,這種基于歷史成本的財務呈報無法對未來發展狀況進行分析,無法預見可能出現的經營風險,缺乏預見性。并且目前我國事業單位財務呈報雖然經過會計信息的處理和分析,但是忽略其他重要信息的披露,這些信息一方面包括事業單位現金流量情況、資產負債的分析等財務信息;一方面還包括事業單位的社會聲譽和社會責任。目前的事業單位財務呈報缺乏預見性,財務呈報的使用者無法全面了解企業的財務狀況,不能為財務呈報的使用者做出經濟預測和決策提供依據。
三、我國事業單位財務呈報的改革措施
(一)改進會計科目的核算方法。改進會計科目的核算方法,使財務呈報提供的數據更能真實地反映事業單位各項經濟活動的實際。譬如,首先在會計核算中反映固定資產的新舊程度,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在資產負債表中的“固定資產”項目下,增設“固定資產原值”、“累計折舊”和“固定資產凈值”項目;其次積極推進事業單位無形資產的轉讓和產業化,重視無形資產的核算,準確反映無形資產的取得成本,真正實現無形資產的價值。從而提高事業單位財務呈報的數據準確性。
(二)建立制定會計核算基礎。合理規定事業單位的活動成本范圍、成本項目、成本計算方法和費用支出分配辦法,建立修正的權責發生制,即原則上采用權責發生制,但對某些特定業務,如政府撥款、捐贈收入和獎勵支出、贊助支出等采用收付實現制為會計核算基礎,預算也采用收付實現制為會計核算基礎,即預算文件中按收付實現制為核算基礎編制現金流量表,這樣有利于信息處理的簡化和預算制度的穩定,真實、可靠、準確、完整地核算事業單位活動的資源耗費情況。
(三)在財務呈報中增加現金流量表?,F金流量表是以現金或現金等價物為基礎編制的財務報表,編制現金流量表有利于對事業單位現金流入、流出情況進行分析、利用。隨著我國財政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政府管理部門需要根據政府預算的執行情況對財政年度資金的流動情況進行分析評價,現金流量表所提供的信息能全面反映事業單位在一定會計期間內現金的變動情況及原因,可以準確的反映事業單位的償債能力、支付能力和變現能力等信息,有利于政府管理部門進一步了解事業單位的現金結存情況和增減變動原因,評價事業單位的償債能力、支付能力和變現能力。
(四)規范對會計報表附注的說明。事業單位應在現行的財務分析指標體系基礎上創新深入的分析指標和方法,建立起適應新形勢下比較通行的指標模版,規范會計報表附注的說明,增加有用信息,取消無用信息,完善財務呈報中的會計信息披露,在執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情況下,對現階段難以用貨幣計量的信息及不穩定的特殊信息進行披露,便于財務呈報的使用者對事業單位的財務狀況有更為全面的了解。事業單位財務呈報的目標是為國家、債權人、事業單位、公眾提供準確、真實、及時、完整的財務信息。事業單位還要及時提供財務呈報,盡可能縮短財務呈報的提供期限和周期,保證所提供財務信息的及時性。
(五)在財務呈報中增加政府審計報告。審計報告是政府審計機關對政府所屬的事業行政單位分別就其經費收支、財政收支情況及結果實施審計監督而形成的一種書面文件,但我國的審計報告與事業單位的財務報告往往是相分離的,審計報告并不對公眾公開,并且,由于缺乏相關的監督機制,我國的審計報告與事業單位及財政機關的財政收支活動是否合理,財政資金使用是否節約并產生應有的效果以及政府工作是否有效率都難以知曉。因此,無法取得社會公眾的信任,缺乏真實可信度。為加強對事業單位的資產管理,提高事業單位資金使用效益,有必要逐步完善我國事業單位財務呈報的鑒證工作,在財務呈報中增加政府的審計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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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股份制施工;企業上市;財務準備
Abstract:Andconsummatesalongwithourcountrysocialistmarketeconomicsystem''''sgradualestablishment,State-ownedbusiness''''stransformationdynamicsalsograduallyenlarges,themajorityenterpriseswithstrengthenandsoonthroughthecorporationtransformationaswellasmanagementsystem''''sconsummation,hassteppedontothebenigndevelopmentpath,thepartialachievementgoodenterpriseintegratesthestockmarket,putsundereconomiclevers''''function.Thestate-ownedconstructionenterpriseisourcountryeconomicstructureimportantcomponent,lookingfromthepresentoverallcondition,alongwithourcountryeconomicpotentialityunceasingstrength,itsprospectsfordevelopmentisoptimistic.Certainly,afterjoiningWorldTradeOrganization,thestate-ownedconstructionenterpriseisalsofacingthesternchallenge.Inordertodealwiththenewchallengeandtheopportunity,causesmoreinvestorstopayattentiontothisdomain,supportsthestate-ownedconstructionenterprisetomakethejointstocksystemtransformationandgoesonthemarketinthesuitablesituationbecomesoneconvenientandtheeffectivepath.Theauthoractsaccordingtoits,intheconstructionenterpriseappliesforinthegoingonthemarketprocessthepracticalexperience,beforechattingthejointstocksystemconstructionlistingthefinancepreparatorywork.
keyword:Jointstocksystemconstruction;Listing;Financialpreparation
一、社會審計
股份制施工企業在上市前必須接受社會審計,審計前的準備工作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一)審計前的資料收集
我們知道,股份有限公司上市需要符合一系列條件,財務方面的要求主要有:公司股本總額不少于人民幣5000萬元;開業時間3年以上,最近3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而設立的,或者在《公司法》實施后新組建成立、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可連續計算;公司在最近3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等。因此股份有限公司必須提供充足的材料來證明,并通過有審計上市公司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查核實,出具相關的審驗報告才有資格上報財政部申請上市。因此,資料的準備十分重要。
國有施工企業因其生產經營方式的特殊性,下屬的會計獨立核算單位比較多,人員流動性強,要準備三年的資料工作量十分巨大,這就需要提早做好準備,以避免出現接受社會審計過程中資料準備不全的被動局面,影響企業的上市進程。總的來說,國有施工企業需要準備的資料有近三年的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科目余額表、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固定資產臺賬、固定資產增減變動情況及其相關說明、債權債務明細資料(包括發生時間、賬齡、金額、對方單位、款項內容或產生原因、債務風險程度等)、審計報告期的銀行存款對賬單及余額調節表等。也可以這樣說,只要是審計報告期內公司賬面上反映的數據,都要提供相關的資料,而且要真實、詳盡。
(二)詢證函的收發
詢證函是為證明企業在審計報告期債權、債務及貨幣資金狀況而向款項對應單位或個人發出的書面證明材料。其格式一般由進行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提供,由企業根據賬面記載情況向有關單位或個人發出,經對方簽字蓋章后退回,交給會計師事務所作為檢查企業賬款真實性的原始依據,并作為申報上市資料的重要組成部分。詢證函可分為賬款詢證函和銀行存款詢證函兩大類。前者主要是對債權、債務單位發出,后者是對企業開戶銀行發出。對施工企業債權、債務要根據審計報告期賬面反映的數據逐筆填列并按單位逐個發函。這是一項繁重而復雜的工作,一是因施工企業流動性大,涉及的單位數量太多,在地理位置上覆蓋面廣;二是需要對方單位積極配合。因此一定要與對方單位加強聯系,盡量縮短詢證函的往返時間。當然,在日常工作中應盡可能及時結清往來賬項,也是加速該項工作的基礎。
(三)審計前的自查核實
資料收集全面以后,要有一個自查與整理的過程,這項工作要在接受社會審計前完成,并保證向會計師事務所提供的資料信息真實、完整、有序。清查核實的重點可以依據施工企業自身的情況而定,主要是施工企業的資產、債權、債務及收益事項等。
對于股份制施工企業來講,常常出現資產與負債同步虛增的不良狀況,主要原因是存貨尤其是在建工程數額較大,債權類資產掛賬數額大、時間長。較為突出的是,作為企業資金主要來源渠道的“應收賬款”回收期太長,無法在短期內變現,跨年度甚至跨幾個年度收回的也時有發生,有的已成為呆賬或壞賬,給企業帶來經濟損失及資金運作上的不利影響。負債方面多是短期債務,如未付的工程款、材料款、設備款等。資產負債表左右兩側同時虛增不但對企業無益,也會給未來的投資者帶來不利影響。資產的虛增使施工企業手中的實物資產并不多,再加上短期債權得不到變現,無法償還短期負債,因而出現資金緊張的局面。清查核實工作就是要將企業賬面反映的虛增部分徹底剔除。
當然,由于我國經濟法規還有待完善,解決這些問題不是單憑施工企業自身的努力就能夠做到的,但應盡其所能,將“水分”減少到最低限度,如加強已完工工程的計價工作,把掛賬的在建工程數額及時轉入當期損益,如果因某些原因不能按時從業主方收回價款,可按照建造合同關于收入與成本費用的有關規定進行賬務處理。對于應收賬款的處理,是一項比較復雜而艱難的工作,往往是因為業主資金不到位造成不能及時收回,這雖然不是施工企業自身原因所致,但資金長期收不回,很可能成為呆賬、壞賬,給企業帶來損失。企業應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催款辦法,在這一方面有的企業已經取得了比較明顯的成效。至于債務方面,施工企業的主要構成內容是應付工程款及購貨款兩大部分,有的單位還有短期借款。債務產生的主要原因是資金問題,此外,企業自身也會因管理不善,對施工隊伍工程量的核實不嚴格與計價制度不健全,對外購設備、材料價格調查不細致,從而導致負債產生。因資金緊張而形成的債務應加強“資金收支兩條線”的管理,做到“收有保證,支有主次”。因管理不善而形成的債務除對責任人予以嚴懲外,還要加強管理和明確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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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會計報表附注信息利用應注意的事項
會計報表附注是企業會計信息的載體,是分析財務報表的重要工具。單純的從會計報表中獲取的財務信息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不能反映企業經營活動的全貌。因此,會計報表附注就成為企業利益相關者與財務信息之間的橋梁和紐帶,發揮著極其重要的作用。
(一)注冊會計師審計意見 審計報告是評價被審計單位財務報表合法性和公允性的重要工具,也是注冊會計師對會計報表真實性發表的書面意見。審計報告一般分為四種:一是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說明企業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被審計單位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財務報表信息真實可靠。二是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表明了企業可能存在導致對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的事項或情況,會影響財務報表的數據。三是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說明被審計單位的財務報表沒有按照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的規定編制,不能信賴。四是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表明注冊會計師的審計范圍受到限制,企業可能存在未對存貨進行監盤、內部控制極度混亂、會計記錄缺乏完整性等一系列問題。只有在閱讀了審計報告的基礎上,了解財務報告的真實性,會計報表附注信息才會體現出價值。
(二)不同行業會計核算的特點 在不同行業的企業中,由于業務性質和經營種類的不盡相同,會計核算的方法也各不相同。按照行業的劃分,會計可以被分為工業企業會計、金融證券會計、行政事業會計、小企業會計等。因此,不同的會計主體在編制財務報表的時候會有很大區別,導致會計報表附注的形式也會有所差異。財務報表使用者在利用不同行業會計報表附注信息之前,應該學習并區分不同行業會計的核算方法和要求,確保自己所分析的科目金額的正確性和可靠性。否則,會計信息可能嚴重失真,導致決策失誤。例如,工業會計和商業會計的最大區別在于,工業企業比商業企業在核算時多了個生產環節,體現在賬務處理上就是多了個成本結轉的環節。在分析會計報表附注披露的相關科目核算方法時就不會出錯,避免不必要的失誤。
(三)公司整體情況 財務報表使用者在利用會計報表附注信息之前,首先應該對公司整體情況有一個系統的了解,這是分析會計報表附注的基石。只有充分熟悉企業所處行業的特點、產品銷售渠道、經營范圍以及生產概況等情況之后,才會在市場環境中對企業進行一個定位,然后根據會計報表附注信息里面披露的非財務信息和重大事項說明,結合企業整體情況,對企業財務狀況和發展潛力進行評價。
(四)附注具體披露事項 會計報表附注信息具體披露事項包括會計報表重要項目說明和重要事項揭示,應該重點進行關注。
會計報表附注重要項目說明的主要內容應逐項關注:一是應收賬款(不包括應收票據),應當注意應收賬款的確認標準以及壞賬準備的計提方法和計提比例。二是存貨的核算方法,主要關注存貨分類、取得、發出、計價以及低值易耗品和包裝物的攤銷方法,可變現凈值確定依據等。三是固定資產計價和折舊的方法,主要關注固定資產的分類、計價和折舊方法以及在建工程轉入、出售、置換、抵押和擔保等情況。另外,對于投資的核算方法,重點掌握當期發生的投資凈損益以及股權投資差額的攤銷方法等;對于無形資產的計價和攤銷,適當注視無形資產的種類結構及其增減變動情況;對于長期待攤費用的攤銷方法,應密切關注長期待攤費用的種類結構及其增減變動情況。
對重要事項揭示的解讀,應關注以下問題:一是或有事項的披露,關注或有負債的類型及影響,或有負債預計產生的財務影響和或有負債將獲得補償的可能性。另外,如果或有資產很可能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則應注意其形成的原因及產生的財務影響。二是所得稅的會計處理方法,主要關注所得稅的會計處理是采用應付稅款法還是納稅影響會計法,如果采用納稅影響會計法,還應注意采用的是遞延法還是債務法。三是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包括調整事項和非調整事項,都會在會計報表附注中有所披露。調整事項會影響企業財務報表的金額。比如,資產負債表日后發現了財務報表舞弊和差錯,企業應該在會計報表中進行更正。而非調整事項不影響財務報表金額,財務報表使用者應仔細關注這些信息,才能準確理解企業狀況,以免影響決策。比如,對一個企業的巨額投資、自然災害導致的資產損失以及外匯匯率發生較大變動。
二、會計報表附注信息分析技巧
在閱讀財務報表時,為了充分獲取財務信息的內容,對財務會計報表附注信息的發掘是不可或缺的。一般說來,會計報表附注信息越詳細明了,財務報表的真實性越強。因此,對會計報表附注信息的解讀要有的放矢,把握其利用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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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關于審計目標的較多,實務中各國對審計目標的表述也不盡相同。
美國注冊師協會公布的第一號《審計準則說明書》將財務報告審計的總體目標表述如下:“獨立審計師對財務報告實施一般檢查的目標是對財務報告的編制是否符合公認會計原則、公允的反映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動狀況表達意見。”國際審計準則規定,財務報告審計的目的在于使審計人員能夠對財務報告編制中所確認的會計政策結構表示意見。英國公司法對審計目標的表述是,審計是對財務報告的獨立檢查,目的是對這些報表的反映是否真實和公允并符合相關法規表示意見。我國《獨立審計基本準則》規定,獨立審計的目的就是對被審計單位財務報告的合法性、公允性和會計處理的一貫性發表審計意見。
通過比較,我們可以看出,各國都認為審計目標是要對財務報告發表意見,不同之處在于對財務報告的要求不同。是只強調報表反映的公允性,還是除公允性外,還要求真實性、合法性、一貫性?在這些要求中孰先孰后?筆者認為,審計目標是在特定的環境下,人們通過審計實踐活動所期望達到的根本目的和要求,它是隨審計環境的變化而不斷變化的。審計目標的確定,除受審計對象的制約以外,還取決于審計主體的性質和審計授權或委托者的要求,要反映生活對審計的客觀需要。各種因素不同,審計目標的定位也就不同。從我國的實際情況來看,將審計目標定位于合法性、公允性更為恰當。
(一)財務報告審計的合法性目標
在審計目標時,必須重視因素的影響。總的來說,每個國家的審計都受到法律因素的影響。但由于各種原因,其影響的方面、方式和程度在不同國家卻有所不同。世界法律制度可以分為兩大法系:一種是以英美等國為代表的普通法法系,也叫英美法系;另一種是歐洲大陸法系。普通法系是以少量的成文法為基礎,由法庭加以解釋,并建立大量的判例法作為補充。判例法的目的在于為具體案例提供答案,而不是制定面向未來的一般規則。歐洲大陸法系則在法律中制定有詳細的規劃,法律結構包括基本原則和細則,從到體系包羅萬象,自成一體,形式比較完整,內容廣泛,法律條文具有完整性和系統性。在普通法系國家,主要依據傳統和慣例對會計、審計進行規范,即使某些法律涉及對會計的要求,通常也只是一些原則性的規定,因此,這些國家一般是由民間機構制定相關準則。而在大陸 法系國家中,會計、審計準則受法律和政府的影響非常廣。
我國的法律具有大陸法系的一些基本特征,包括 會計、審計活動在內的整個社會經濟管理活動都處于 國家法律的管制之下,會計制度、審計準則等受法律的 影響非常深遠。不僅通過《注冊會計師法》、《審計法》、《會計法》等進行制約,在相關的法律里,如《公司法》、《證券法》中也作了相應的規定。因此,在財務報告審計中要特別強調合法性。
(二)財務報告審計的公允性目標
公允性既是一個會計概念,也是一個重要的審計概念。關于“公允性”的含義,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公布的《審計準則說明書第5號》作過原則性說明,它認為公允性只有聯系到公認會計準則才富有意義。審計師對公允性表示正面意見,意味著對財務報告具備下列特征所持的一種信念或信任:(1)所選擇和運用的會計原則得到普遍接受;(2)會計原則切合實際;(3)財務報告,包括其注釋的內容反映了影響使用、理解和揭示財務報告的重大事項;(4)財務報告中反映的信息已作合理分類、匯總,即詳略得當;(5)財務報告在可接受限定范圍內對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之變化所作的表達反映了基本事實與交易。“可接受限定”是指財務報告允許的合理的和現實的限定。在美國,審計職業界將公允性審計目標與公認會計原則相聯系。在我國,審計判斷的依據則是企業會計準則和國家其它有關財務會計法規的規定。也就是說,在公允性目標下,審計工作就是驗證被審計單位遵循企業會計準則和國家其它有關法規的程度。
由上述“公允性”概念解釋我們可以看出:
1.“公允性”并不排斥“真實性”,“真實性”作為“公允性”的子目標更為恰當。
財務會計報告是以簿記系統加工生成的信息為基礎,并按照會計信息使用者的要求進一步予以加工,形成一級既可靠又相關的會計信息。信息的可靠性是指被確認的項目的信息是真實的、可驗證的和不偏不倚的。這要求會計確認的資財、債務或其他事項的影響必須具有足夠的真實性,基本上沒有大的錯誤,而且在引導投資者、信貸者和其他信息使用者做出決策上基本上不存在偏向。信息的相關性意味著該信息具有反饋價值、預測價值,并能及時提供。具有相關性的信息能夠影響投資者和其他用戶作出決策。隨著經濟的,公眾對會計信息的要求在可靠性的基礎上,更強調相關性。因此,審計目標也由傳統的“真實性”發展為現在的“公允性”。
公允性給了審計人員專業判斷的空間和余地。企業的會計核算如果遵循了企業會計準則和國家其它有關財務會計法規的規定,則可以認為財務報告公允地反映了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反之,則相反。企業會計準則和國家其它有關財務會計法規的規定包括某一特定時間里可以接受的會計作法的慣例、規定和程序。因此,他們不僅只局限于權威性文告,還應包括在業務中通過共同使用而得以接受的具體做法。
在企業會計準則和有關財務會計法規中包含著許多會計估計,而會計估計合理與否決定了核算結果的合理性。如果不同會計人員對同一經濟事項采取不同的方法進行核算,或在同一方法中選用不同的參數進行核算,就會帶來核算結果的差異。例如,對固定資產定期進行價值評估并據以提取減值準備。是新企業會計制度的一個重大突破。但我們知道,一方面,在對固定資產進行評估時,選用的評估方法不同、參數不同,會對評估價值產生很大影響;另一方面,固定資產期末的貼面價值,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對折舊方法、折舊年限、折舊基數的選擇和對凈殘值的估計。這就給審計人員的判斷帶來了困難。因此他們并不聲明在可供選擇的原則中,企業作了最好的選擇,而是說企業作出的選擇是可以被接受的。
可見企業會計準則和有關財務會計法規本身不具有精確反映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能力,如果以“真實性”作為審計的一般目標顯然不夠全面,“真實性”作為“公允性”的子目標更為恰當。
2.公允性包含了會計信息充分揭示
公允性要求企業財務報告和其附注必須包括對重要財務信息的充分揭示。顯然,要做到充分揭示,先要判定什么是重要財務信息。重要性的判斷標準有兩條-性質特殊和金額巨大。一般而言,如果某項信息會使信息使用者在知道前后作出不同的判斷,那么這項信息就應該披露。隨著經濟發展,會計信息揭示充分與否的要求越來越詳盡。它不僅僅是簡單地列示財務報告余額,還包括許多附加注釋和明細表,甚至包括了許多非財務性的資料;不僅包括在資產負債表日已經獲知的信息,而且包括在會計期末之后出現并可能對包含在財務報告中的信息產生影響的那些信息。
在這些要求中,很重要的一條就是要披露在編制財務報告時遵循的政策,包括存貨的計價、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無形資產的攤銷政策等。財務報告使用者希望了解的是由于企業的經營活動而引起的各項變化,而不是由于會計政策、方法的改變而造成的經濟變化。如果企業在固定資產折舊的方法。存貨計價方法之間經常變來變去,那么各期財務報告就很難進行比較。因此,企業一旦決定采用某種會計政策、方法,它就應該對以后發生的具有相同特征的經濟事項都采用一致的會計政策和方法。如果不同,應說明理由。從這個意義上講,“公允性”的含義中也包含了對“一貫性”的要求。因此,財務報告審計目標中沒有必要再把“一貫性”作為總目標單獨列出。
3.“公允性”一詞更符合客觀實際情況
審計人員的責任不僅在于判斷企業財務報告是否公允地反映了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而且還在于以自己的審計報告是否公允地反映審計的性質、范圍和意見,防止審計報告閱讀者產生誤解。過去審計行業比較多的是站在專業的角度來理解審計報告,因此,在審計報告措辭方面往往忽視了上的嚴謹性,采用諸如“真實”、“準確”等容易引起審計報告使用者誤解的詞匯,為以后的法律糾紛埋下隱患。而使用“公允”。“重大”一類比較個性的詞匯,既客觀地反映了審計過程與審計判斷,又不會妨礙報告的使用,從一定程度上限定了審計職業界所面臨的審計風險,所以用“公允性”來表達審計目標更為恰當。
通過以上我們可以看出,不論是從審計自身的技術特點出發,還是從維護經濟健康持續的需要出發,都應將審計目標定位于公允性。
二、不同審計主體的合法性與公允性目標
審計目標是審計行為活動的出發點和歸宿點。在將審計目標定位于合法性和公允性后,我們就可以圍繞二者來展開收集與評價審計證據的活動,并將結論反映到審計報告中。按審計主體不同,審計可以分為國家審計、注冊會計師審計和內部審計。隨著審計授權或委托者的不同,審計報告使用者的需求不同,審計對象和范圍也不相同,審計目標的側重點也會隨之變化。
1.國家審計的合法性與公允性
國家審計是由審計機關代表國家依法行使審計監督權,保證公共責任的全面有效履行。政府作為公共資源的管理者,必須遵守法律法規,及時準確地編制財務報告,保證最有效、最經濟地管理和使用公共資源,以期達到最大效用。當前,我國國家審計的重點放在被審計單位資產、負債和損益的真實性上,強調真實、合法和效益并重。我們認為,作為一種高層次的綜合性經濟監督,國家審計是在財政、稅務、銀行等監督的基礎上的一種綜合性經濟監督,它雖不直接提供財務報告,卻對財務報告的信息質量和信息系統提出要求,并且還要向政府行政、立法部門和公眾反饋審計信息。由于國家審計的這種特殊性質,確定被審計方的經濟活動是否與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相一致,一直是國家審計的一項主要業務。在各國的國家審計準則中,都強調審計工作與法律、制度的一致性。因此在國家審計中合法性是第一位的,并且合法性的含義較一般財務報告審計更廣泛。除了要遵循企業會計準則以及國家其它有關財務會計法規的規定外,還包括國家的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地方性法規、規章等。只有在合法性的前提下,才能對被審計單位財務報告的公允性作出評價。
在國家審計過程中,每個步驟都要以政策、法律。法規為依據來收集和評價審計證據。比如在財政預算執行審計中,就要對預算資金籌集、分配和管理全過程進行審計,特別要關注一些地區和部門只顧局部利益,違反規定亂開減收增支口子,違規減免稅收,挪用財政專項資金等忽視和損害國家整體利益的現象。在財經法紀審計中,更是通過監督檢查被審計單位貫徹執行財經政策、法令、制度的情況和存在的,來維護國家財經紀律,維護國家經濟秩序,促進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
但是我國法制還不夠健全,加上在市場經濟改革中又涌現出不少新情況、新問題,原來的法律、法規可能不盡符合實際情況,因而出現一些合理不合法的事情。也存在一個遵守法律、法規的程度問題,應增加公允性審計目標。國家審計現行的真實性審計目標有一定的缺陷,不宜作為一般目標,可作為具體審計目標。在審計實踐中,真實性與完整性是一對同時出生的“孿生姊妹”,缺一不可。如果只強調真實性目標,不強調完整性目標,對財務報告使用者來說是不完整的。例如某企業為了特殊的需要,故意隱瞞不報一些重要的信息,我們能夠說它提供的信息是虛假的、不真實的嗎?因此,國家審計也應做到合法性和公允性的結合。
2.注冊會計師審計的公允性與合法性
注冊會計師審計是為保證責任的全面有效履行,一方面審查受托人社會責任的履行情況;另一方面審查社會責任報告是否公允地反映了社會責任的履行情況。注冊會計師審計報告的使用者包括企業所有者。經營者、貸款者、供應商、政府部門、企業職工等等,相當廣泛。他們或多或少都要借助于對財務信息的了解來維護自身的利益。不同的審計報告使用者關注的報表信息可能大不相同。因此,審計判斷的標準不能僅站在某類報告使用者的角度,在注冊會計師審計中應體現公允性優先的特點。
注冊會計師對財務報告進行審計,并不是專門為了發現違法行為。注冊會計師的責任是根據獨立審計準則的要求,編制和實施審計計劃,評價和報告審計結果,充分關注可能對財務報告產生重大的違反法規行為。在注冊會計師審計的評價依據中,會計準則和有關財務會計法規的權威性相當強。隨著經濟的發展,出現許多新業務、新問題,企業對會計準則和有關財務會計法規的理解和運用就會出現分歧,甚至出現審計人員找不到判斷依據外情況。因此在注冊會計師審計中應體現公允性優先的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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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把好組織領導關。把經濟責任審計放到重要位置,每一個經濟責任審計項目有一名局領導班子成員參與,加強組織領導,強化項目管理,提升審計質量。
二是把好審計環節關。嚴格把住經濟責任審計各個環節,制定并統一了城固縣審計局經濟責任審計報告形式及后附表格的范圍、內容,確保做到不同鄉鎮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報告形式上、審計范圍上基本一致。
三是把好審計監督關。加強審計監督,年初,該局及時與縣委組織部對接,確定一年內任中經濟責任審計名單,變離任審計為離任和任中相結合進行審計。根據單位工作性質,分別從財政財務收支、重要經濟事項決策等入手,分析評價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履行情況,提出合理化建議。
四是把好審計整改關。對審計報告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及有關財政、財務收支整改意見的落實情況及時進行審計回訪,監督檢查意見、建議落實情況,加大對審計問題的跟蹤督查,把審計成果運用到干部監督管理中,增強審計監督的實效性。
(賈斌)
鎮安縣審計局及時為撤并鄉鎮財務把好最后一道關
鎮安縣審計局積極配合鄉鎮機構改革工作,快速行動,抽調12名審計干部組成6個審計組,由領導親自帶隊于今年3月底分別前往6個即將撤并的鄉鎮開展審計工作。這次鎮安縣審計局采取鄉鎮黨政主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捆綁式”審計的形式,認真履行審計監督職能,為即將撤并的鄉鎮把好財務關,為全縣鄉鎮機構改革承擔應盡的義務。
在這次審計中,著重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注重審查各鄉鎮財政財務支出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審查是否存在利用虛假支出套取資金,以及亂支亂花、鋪張浪費、突擊花錢等違紀違規問題。
二是核實各鄉鎮各個方面的資產負債情況。認真核實各鄉鎮賬面或賬外固定資產情況、債權債務情況,核實鄉鎮政府及其下屬單位,村集體的各種固定資產、各種債權債務,認真填寫領導干部離任經濟事項交接手冊,防止出現人為隱瞞固定資產及其收益,隱瞞或者弄虛作假擴大政府債務等現象。三是嚴格審查各種強農惠農資金、民政資金、以及其他各項專項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核實撥付的各種專項資金的種類、金額;已兌付資金的種類和金額;現有結余資金的類別、金額和應兌付對象名冊,并將以上信息列入移交事項,防止交接不清引發新的矛盾。同時審查是否存在擠占、挪用、滯留以上專項資金的現象。
篇10
第一條為加強農村財務管理,保障農村集體資產不受損失,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村集體經濟健康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農村財務管理是指村民委員會和村民小組的財務管理。本市行政區域內農村財務管理均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市、縣(市、區)農業行政管理部門對農村財務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負責本條例的組織實施。
鄉(鎮)人民政府主管本鄉(鎮)的農村財務管理工作,日常工作由鄉(鎮)農業經濟管理機構負責。
農村會計工作應接受財政部門的監督、指導。
第四條農村財務管理的原則是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個人三者之間的利益關系;實行財務公開、民主管理;堅持為發展集體經濟服務。
第五條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務是依法、合理籌集資金,加強經濟核算,搞好收益分配,監督指導所屬企業事業單位的財務活動。
第六條在農村財務管理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由人民政府或農業行政管理部門給予表彰、獎勵。
第二章財會人員職責
第七條村民委員會應配備財會人員。
村民小組根據實際情況,配備財會人員,也可建立聯組會計,分組設立帳目。
會計不得兼任出納。
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的主要負責人及其近親屬不得擔任本單位的財會人員。
第八條農村財會人員的職責是:
(一)遵守財經紀律,協助管好用好集體資產;
(二)做好會計業務,搞好會計核算和分析;
(三)實行會計監督,拒絕不合理開支;
(四)參與擬訂經濟計劃、財務計劃,考核、分析預算和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
(五)整理、保管會計憑證、帳簿、報表等財務檔案資料;
(六)完成有關資料的統計、匯總、上報工作;
(七)辦理其他會計事務。
第九條會計、出納實行持證上崗制度。
會計、出納應經會計業務培訓,由市財政部門會同農業行政管理部門考試、考核合格后,按照有關規定頒會計證。
第十條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的會計的任用,應分別經過村民會議、村民小組會議選舉產生。
第十一條財會人員離任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辦理交接手續時,由村民委員會或村民小組的主要負責人、民主理財組織成員和鄉(鎮)農業經濟管理機構派員監交。
第三章財務管理
第十二條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應當根據國家和省會計制度的規定,設置會計科目,使用借貸記帳方法,采用統一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和會計報表。
農村財務的會計核算事項,必須取得合法的原始憑證。手續不完備或不符合財務制度的憑證,不得入帳。
第十三條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應當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加強對庫存現金和存款的管理,及時核算現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結,帳款相符。
農村財務實行帳款分管制度,非出納人員不得經管現金。
第十四條農村財務管理必須建立健全財務開支審批制度。
財務開支由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主管財務的負責人審批。但下列開支項目應經領導成員會議提出意見,由該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小組會議討論決定:
(一)購買高檔非生產性固定資產;
(二)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補貼人員的范圍和標準;
(三)超過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負責人審批限額的。
第十五條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的集體資金,在不改變所有權和保證正常開支的前提下,可以委托農村合作基工會管理,在合作基金會會員內部融通。
第十六條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當地實際情況,提取公積金、公益金等專用基金。
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每年度終了應向村民會議、村民小組會議報告專用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
第十七條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的有價證券由出納保管,除在會計分類帳上設立帳戶外,應設立證券登記簿。有價證券兌付后,本息及時轉入現金帳。
第十八條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應當建立固定資產明細帳,定期盤點,做到帳物相符。
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按規定提取固定資產折舊費。固定資產折舊費應用于固定資產損耗價植的補償和重置更新。
第十九條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的大、中型固定資產的變賣和報廢處理,應分別經村民代表會議、村民小組會議討論決定。
第二十條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的固定資產實行承包經營或租賃經營的,應當根據入帳價值或評估價值合理確定承包金或租金,并把固定資產的保值、增值納入承包或租賃合同。
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的主要生產經營項目和固定資產的承包方案及承包指標,應分別經村民代表會議、村民小組會議討論通過。
第二十一條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應建立資產登記制度,并確定專人管理。
第二十二條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每年年終應全面核算本年度的收入和支出,清理財產和債權、債務,搞好承包合同的結算和兌現,準確地計算出可分配收益總額,按國家有關規定編制收益分配分方案。收益分配方案應經村民會議或村民小組會議討論通過。
第二十三條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財會人員應當在每個會計年度終結,將財會資料分類整理、及時歸檔。不得散失、損壞、涂改或擅自銷毀財務檔案。
財務檔案的銷毀,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四章財務監督
第二十四條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必須在每季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體村民張榜公布財務收支情況;年度終了得向村民會議、村民小組會議報告年度財務決算情況并張榜公布。
第二十五條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應成立民主理財組織,負責財務監督工作。
民主理財組織的成員由村民會議或村民小組會議選舉或推舉產生。
第二十六條民主理財組織對本單位的下列財務活動進行監督:
(一)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的執行情況;
(二)財務計劃和收益分配方案的實施情況;
(三)重要的財務收支項目的實施情況;
(四)專用基金的提取與使用情況;
(五)承包合同及其他經濟合同的履行情況;
(六)現金、存款、固定資產、產品物資庫存情況;
(七)其他重要的財務活動。
第二十七條民主理財組織在監督中發現有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有權要求調查處理。調查處理結果應向民主理財組織通報。
第二十八條市、縣(市、區)農業行政管理部門、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有計劃地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村民委員會和村民小組財務制度的建立、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第二十九條市、縣(市、區)農業行政管理部門、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農村財務審計工作。
農村財務審計的具體工作由鄉(鎮)農業經濟管理機構負責。對重大問題及(鎮)農村合作基金會的審計,由縣(市、區)農業行政管理部門負責。
農村財務審計人員,經培訓、考核合格后按規定發給審計證,方可從事審計工作。
第三十條農村財務審計的范圍:
(一)農業綜合開發資金、扶貧資金、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等專項資金的使用及決算情況:
(二)村提留,村、組企業上交資金和承包金、租金等收入及使用情況;
(三)委托農村合作基金會管理的集體資金的收益及收益使用情況;
(四)村、組負責人和財會人員的離任經濟責任;
(五)集體資產的驗證和使用管理情況;
(六)按規定需要審計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一條農村財務審計結束后,應向同級人民政府提出審計報告,重大審計事項的審計報告還應當按規定報送上級農業行政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
第三十二條負責審計的單位應當根據審計報告作出審計結論,提出處理意見,報經同級人民政府同意,通知被審計單位,并向被審計單位的全體村民公布。
被審計單位應當按處理意見糾正違法、違紀行為。被審計單位對處理意見有異議的,可按規定申請復核。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三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這一的,由鄉(鎮)人民政府或市、縣(市、區)農業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糾正,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通報批評:
(一)未按規定配備或者隨意撤換財會人員的;
(二)未按規定建立健全會計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的;
(三)對應經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小組會議決定的事項而未提請討論擅自決定的;
(四)未建立民主理財組織的;
(五)未按規定定期公布帳目和報告財務決算情況的;
(六)未將財會資料整理歸檔的;
(七)擅自提高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負責人補貼標準,擴大補貼范圍的;
(八)挪用生產性資金用于非生產性支出或將專用基金挪作他用的;
(九)村民委員會平調村民小組集體財產的。
第三十四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鄉(鎮)人民政府或市、縣(市、區)農業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糾正,追還被侵占或挪用的資金,造成損失的,責令其賠償損失,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通報批評,可以并處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對多次違反拒不糾正的,可建議免去或撤銷其職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擅自決定借出款項或擅自核銷欠款的;
(二)擅自決定變賣或報廢處理固定資產的;
(三)違反財務開支審批制度擅自批準財務支出的;
(四)不如實提供財務帳目及有關資料的;
(五)非法占有集體資產的;
(六)涂改、偽造、毀滅帳簿、憑證的;
(七)擅自銷毀財務檔案的;
(八)打擊報復財會人員的;
(九)挪用、克扣救災防災、撫恤救濟等專項資金和物次的;
(十)拒絕、阻撓依法進行財務監督、檢查或拒不糾正違紀行為的。
第三十五條違反本條例的行為,同時又違反其他法律、法規的,有關主管部門還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罰。但同一違法行為不得重復罰款。罰款一律繳同級財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