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履職報告范文

時間:2023-04-06 03:25:52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部門履職報告,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部門履職報告

篇1

一、加強領導,確履職盡責自查報告

根據教育局關于開展履行崗位職責 規范從政行為主題教育活動的實施方案》精神,我校在第一階段學習動員的基礎上,對照崗位職責,認真開展了自查自糾工作,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F將自查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二、加強領導,確保組織工作和管理工作取得成效 。

為了認真抓好第二階段的工作,我校成立了由姚校長為組長的自查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對照五個方面的自查要求,帶頭自查,帶頭征求意見,落實責任,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先從領導班子成員查起,然后到每一位教職工,分層分級組織進行。按照權責對等的原則,逐項逐條展開自查,找出差距廣泛聽取意見,真誠采納意見和建議。

1、行政班子說職責

學校行政班子成員重點自查做的不足的方面并提出整改措施。隨后,討論明確各自的崗位職責,并對職責范圍進行了局部調整。會上,大家還一致認為,作為組織者、管理者,必須從傳統辦學觀念中解放出來,增強創新意識,提高自身的管理能力和科研能力。

2、班主任說職責

班主任首先分年級組,集中圍繞帶好一個班,教好每一個學生,聯系好每一個家庭來談體會,談師德,談職責。大家普遍認為,班主任職責在于調查研究學生情況,了解學生的家庭情況,思想品德情況,學習情況,身體情況,以及個性心理特點、興趣特長,做好家訪工作;組織管理班級集體,班主任要依據教育方針、教育任務和學生實際情況制定本班集體建設的目標,建立班級常規,培養良好的班風,搞好班主任如下的日常組織管理工作;協調教育力量,溝通各種渠道,要負責聯系和組織科任教師商討本班的教育工作,協調各種活動和課業負擔,聯系本班家長和社會有關方面的支持、配合,共同做好學生的教育工作;要訂好班主任計劃,檢查計劃執行情況,做好總結工作。會后要求每一位班主任撰寫自查自糾報告。

3、科任教師說職責

科任教師分備課組開展了履職情況匯報,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活動,然后分科組圍繞備好每一節課,上好每一節課,改好每一本作業來談體會,談師德,談職責。大家一致認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突出特色,是每一位教師的歷史使命。

二、加強學習,為自查工作奠定牢固的思想基礎。

我校把加強執行力的學習貫穿始終,召開由年級組長、教研組參加的會議,重溫教育局和學校下發的相關文件的精神,深入學習《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等教育法律法規及有關文件,多渠道收集并學習好的經驗和做法,牢固樹立依法行政、依法辦學、依法從教的觀念,為自查做好了充分的思想準備。

篇2

一、海安開展法人履職評估工作情況

(一)開展法人履職評估工作的動因

1、機構編制責任審核存在盲區。海安縣機構編制責任審核工作從2008年2月份開始,并取得了顯著成效。但是,機構編制責任審核主要是針對各區鎮、部門的黨政正職領導干部(包括主持工作的副職領導干部),在任職期間部門(區鎮)職能的執行情況。并未涵蓋到絕大部分事業單位的職能履行情況。

2、事業單位管理缺乏有效載體。目前對事業單位進行管理主要工作集中在設立審批階段,后續管理措施相對薄弱。不少事業單位依法登記后,拿到法人證書就萬事大吉,該變動的登記事項不主動申請變更,登記數據的準確性得不到保障。事業單位實際運行的狀況更是難以掌握,少數單位不能按照宗旨和業務范圍正常開展工作,單位之間職責交叉、推諉扯皮的情況時有發生。這些僅靠年檢報告根本不能準確了解情況。因此,機構編制部門迫切需要一個有效載體來加強對事業單位的監督管理。

3、懲處措施沒有威懾力。雖然對事業單位違反《條例》規定的處罰手段有“警告并通報其舉辦單位”、“暫扣《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及單位印章”、“撤銷登記并收繳《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及單位印章”等方式,但在實際中動真碰硬執行起來有難度,加之缺乏有力的措施保障,更使處罰工作流于形式。

(二)開展履職評估的基本做法

1、確定評估對象和內容。在前期調研的基礎上,確定第一批評估對象,涵蓋各種不同單位類別和經費管理類型的事業單位,既具有較強的代表性,又與民生休戚相關。為引導事業單位正確履行職能,海安縣著重從按職能職責和核準的業務范圍開展活動情況、遵守機構編制管理相關規定情況、遵守事業單位法人相關規定情況三個方面對事業單位法人履職情況進行綜合評估。

2、實施履職評估的操作流程。一是宣傳發動。將《實施方案》和評估通知及時發給單位及其主管部門。二是單位自評。事業單位接到評估通知后,按要求準備好各類文件資料并形成自評報告。三是召開進點會。與會人員包括:評估組工作人員,舉辦單位的分管負責人,被評估單位領導班子成員、中層干部,無內設機構的事業單位全體干部均應參加。會上先由評估組負責人作動員講話并通報履職評估實施方案,再由被評估單位法定代表人作履職自評報告。四是廣泛收集情況。開展履職測評。評估會議結束后,被評估單位與會人員按要求填寫《事業單位法人履職測評表》,表格當場收回;對主管部門領導、單位班子成員、中層管理人員及相關服務對象代表進行個別座談;發放《事業單位法人履職情況調查問卷》,了解各方面情況;查閱相關臺賬資料。五是形成報告并反饋。認真分析履職評估情況,形成事業單位法人評估報告。及時向被評估單位反饋評估情況,并提出限期整改意見。

3、評估結果的運用。綜合各方面情況,確定被評估單位履職等次,并合理運用評估結果。對被評為優秀等次的事業單位法人進行通報表彰。對不合格的單位發出書面整改通知,在規定期限內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對其進行機構編制調整,直至撤銷法人登記。

二、履職評估的初步成效及存在的問題

從目前開展的事業單位法人履職評估情況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增強了事業單位公共管理服務水平。開展履職評估,對事業單位履職情況進行了有效的監督,有利于引導事業單位自覺增強法治理念和履職意識,規范自身行為,不斷提高依法履職、高效服務的能力和管理水平。二是提升了機構編制管理效能。有效地檢驗了事業單位是否有機整合了內部資源,是否最大程度激發了各要素的創造活力,是否有效產生了單位的綜合效能,為科學調整事業單位宗旨和業務范圍,切實管住、管好、管活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創造了有利條件。三是優化了經濟發展環境。開展履職評估,有效遏制了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亂拉贊助的現象。一些單位減少了辦事審批環節,簡化了辦事程序。企業、群眾滿意度不斷提高。

同時,因事業單位法人履職評估涉及面廣、工作量大、業務性強,在具體的評估工作中,面臨著突出問題:

(一)少數事業單位無法依法運行。主管部門的牽制使部分事業單位不能獨立對外開展社會活動,主管部門長期習慣將下屬事業單位按其內設機構進行管理,擔心事業單位成為獨立的法人后,削弱了主管部門對事業單位的控制權,一些事業單位長期依附于主管部門,人、財、物不獨立,根本不具備成為法人的資格;雖然目前市場經濟已經深入到各個階層,但是一些事業單位仍然存在著靠主管部門行政命令和指令性計劃開展工作的不正?,F象,造成這些事業單位參與市場競爭、走向社會化的意識十分淡?。粋€別法人單位無視國家、省、市有關政策、法規,無視機構編制部門界定的職責和登記管理機關核準的宗旨和業務范圍,見利就上,無利就讓,不能嚴格按照職責范圍開展工作;有的單位成立于上世紀七八十年代,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不斷完善,職能逐漸萎縮,長期“有崗無為”,不能發揮作用。

(二)兼職現象影響履職。部分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對機構編制及登記管理方面的法規和政策知之甚少,缺乏履職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履行職能的能力較低。對機構編制部門開展事業單位履職評估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缺乏理解,草草準備,應付了事,影響了評估工作的有效開展。在評估工作中我們還發現,事業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兼職情況比較突出。主要表現在兼職范圍廣,兼職時間長,兼職人數多,而且這種發展趨勢還有繼續蔓延擴大之勢。一些事業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有的由行政人員兼任,有的由舉辦單位領導兼任,有的一人身兼多個事業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兼任者由于工作多、精力有限,不可能全身心撲在事業上,這樣勢必會不能正常履職,影響事業單位健康、有序地發展。

(三)評估主體過于單一。當前履職評估工作,考慮到起步階段工作難度較大,故對自身力量倚重較多,其他力量在評估工作中總體而言分量不足、權重偏低。此舉固然有利于迅速打開工作局面,但長此以往,將導致舉辦單位、職能部門和社會公眾的功能弱化,不利于實現評估主體多元化的目標。

(四)評估指標操作性不強。實踐中,我們發現:不論各職能部門工作人員,還是參評的社會方方面面代表,均對所評估的事業單位了解不多,特別是對一些機構編制、登記管理方面的業務性較強的問題,更是一頭霧水。盡管我們采取了提供自評報告、詳細介紹情況等辦法,但憑印象打分、憑感覺打分的問題仍然存在,影響了評估的準確性。評估過程中,如何突出重點、抓住要害,精簡指標體系,這些問題有待進一步探討。

(五)評估結果運用范圍有限。目前我們對評估結果的應用,形式還比較單一,局限性較大,運用范圍很有限。事業單位法人履職評估的主導性和權威性不夠,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評估工作的實效性。

三、提升履職評估效果的對策措施

(一)積極宣傳,增強對評估工作的重視度。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廣泛宣傳開展事業單位法人履職評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積極營造有利于此項工作開展的濃厚氛圍。同時要積極向主要領導匯報事業單位法人履職評估工作開展情況,爭取領導重視,把評估結果納入事業單位年終目標管理考核重要內容,做到開會不忘討論、下基層不忘檢查、平時不忘過問,使部門負責人和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在思想上時刻繃緊職能履行這根弦,變被動接受檢查為主動關注職能履行工作。

(二)科學設置,提升評估工作準確性。一是注重評估內容的全面性。要跳出單純的機構編制工作,站在全局的高度來科學設置指標,準確反映事業單位規定職能的履行情況,綜合考慮履行職能的績效和社會滿意度。通過目標明確的評估內容,引導事業單位增強公共管理服務水平,不斷優化發展環境。二是注重評估過程的連貫性。要注意日常評估和年終評估相結合,特別要結合事業單位年檢工作,全面掌握相關情況。評估工作不僅要通過日常工作了解法人履職情況,而且要通過年終綜合考核全面了解法人在一段時間內的履職績效。日常評估重在平時表現,并逐漸積累形成整體印象,為年底評估提供詳細的基礎資料,從而有效地克服了年度評估走過場的可能,更準確地評估法人履職情況。三是注重評估指標的可操作性。對不同層次或不同類型的評估對象的評價,指標應不同對待。在這個前提下,評價指標要細分為“個性指標”和“共同指標”、“定性指標”和“定量指標”。要根據不同機構的特點和職責,設置一些詳細的指標,每項指標應有具體和詳細的說明,以增強參評人員對評估指標的理解度。

(三)加強聯動,拓寬評估工作渠道。實施事業單位法人履職情況評估,必須堅持多部門聯動。建立健全由編辦牽頭、財政、審計、人社等部門參與的工作責任機制。 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工作出實效,各部門之間要主動溝通信息,健全工作網絡,整合相關資源,合理調配力量,形成分工明確、各負其責、相互配合、運轉協調的整體聯動機制,進一步提高評估工作的水平。一是多層面邀請人員參加評估。在具體評估工作中,不應局限于被評估單位內部,應擴大到其管理或服務對象和關聯單位,聽取了解相關單位及群眾的反應和評價,同時,還要聘請社會各界人士,從各個層面反映事業單位的履職情況和社會反響,增強評估的真實性和說服力。二是建立健全民意反映機制。為暢通事業單位履職評估工作渠道,擴大社會監督范圍,強化事業單位履職評估工作的嚴肅性,要建立健全“簡便、安全、高效”的民意反映機制,擴大“12310”舉報電話和網上舉報信箱的知曉面,充分發揮黨員干部群眾及輿論等方面的作用,使履職工作始終在有效的監督下正確行使。特別是推行政務公開活動,使權力在陽光下運行。三是構建履職評估工作信息網絡。從黨政群機關和社會各界熱心關注機構編制工作的監察干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中聘任特約監督員,聘期一般為兩年,期滿后視情況續聘。對監督員要明確權利和義務,加強業務培訓,對工作成績突出,實績較為明顯的監督員,進行表彰獎勵;對因各種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職責的,由機構編制部門及時予以解聘。

(四)固本強基,提升評估工作水平。一方面,加強履職評估隊伍建設。要把那些事業心強、有責任感和進取精神的同志,選拔到事業單位履職評估工作上來。通過學習交流和考試,做到持證上崗,并加強考核和獎罰。另一方面,增強評估對象依法履職能力。開展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培訓。精選培訓內容,創新培訓方式,通過學習不斷增強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的法制意識、責任意識和市場風險防范意識,自覺規范事業單位的行為,維護合法權益,提高的管理水平。

篇3

一、基層工商干部履職風險的類型

近幾年來,隨著我國反腐、反失職、反瀆職力度的加強,法律法規對工商干部履職的要求也越來越明晰。目前,就基層而言,履職風險來源主要是散見于法律法規以及地方政府的行政性規定。這些法律法規和規定,主要是從五個方面對工商業務干部的履職標準進行了細化和具體化。如果對它們理解不深、重視不夠,履職的風險將會大大增加。

1、行政許可行為引起的履職風險。就注冊登記條線而言,風險主要來源于四個方面:一是對前置審批把關不嚴謹。表現在工作上就是需要前置審批文件的,沒要;不需要的,亂要。這兩種行為,一方面可能是業務不熟;另一方面,就是個別人員,存在靠山吃山和雁過拔毛的卡、要思想。二是對登記事項把關不嚴謹。對需要審查的事項輕易放過,更有甚者,幫助企業做假。例如,不認真審查有限公司的出資行為,甚至幫助、參與公司的虛假出資行為。三是對細節審查不嚴謹。雖然法律法規對工商部門的要求是形式審查,但是,如果是很明顯就能看出存在問題的,工商部門的審查責任將無法回避。四是對許可審批的具體環節不清楚。不在規定的時限內,按規定的程序辦理手續。目前,較容易出現問題的是不按規定辦理變更、注銷、吊銷手續。

2、行政處罰行為引起的履職風險。從工商部門的實際情況看,一是因行政處罰程序不當帶來的風險。如在行政處罰中不按程序進行送達,在做出責令停業、吊銷營業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之前,不按規定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等。二是在處罰中的不廉行為帶來的風險。一些執法人員經不住當事人的不擇手段的利誘,接受當事人的吃請和禮品,被拉下了水,不按規定進行處罰。三是隨意增減處罰幅度帶來的風險。一些執法人員,濫用自由裁量權,隨意加大或減少處罰的幅度,結果是以罰代管,當事人繼續從事非法經營行為。

3、行政強制措施引起的履職風險。在現有的法律法規中,只有《行政處罰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商標法》、《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投機倒把行政處罰條例》、《直銷管理條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等10余部法規,賦予工商部門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的權力。實際上,一些執法人員為了辦案方便而超范圍采取行政強制措施的行為普遍存在。這種不按規定采取強制措施的行為,一旦給當事人帶來嚴重的經濟損失,必然會引發行政訴訟,一旦敗訴就會有一個責任追究的問題。

4、行政確認行為引發的履職風險。工商部門的行政確認行為主要是對外或提供證明。近年來,工商部門在探索新的監管思路上有了很大突破,尤其在信用監管方面。對單位和個人來講,我們監管信息,必須有根有據,必須有的權利,特別是在一些有關企業商業信譽的事項時,要慎之又慎。在企業檔案查詢方面,要嚴格按照檔案查詢的管理辦法,認真審查查詢人員的資格,不能將企業的商業隱私供無關人員查詢。在對外出具證明時,只能就事論事,就材料而出具證明,不能超過職權,隨意為企業的經營情況或產品作擔保。從事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人員,更不能有向社會推薦企業產品的行為。

5、行政監督行為引發的履職風險。工商部門除市場準入和行政執法外,還承擔著許多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在許多高危行業、重熱點行業監管上,責任不可小視。例如,在對危化品銷售監管上,必須認真監管到位,保證檢查的質量和數量,在職責范圍內,確保檢查工作落實到位,切不能閉門造車,該檢查的不檢查,該簽字的不簽字,出了事故,后悔莫及。

二、基層工商干部履職風險的形成原因

研析上述風險的類型,我們不難發覺履職風險形成的兩大重要原因:

(一)客觀原因

一是法律法規分工的不完善。隨著《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行政許可法》等法律法規的相繼頒布實施,工商部門的職能領域得到了擴展,但同時也帶來越來越大的執法風險。在這些法規中,有些條文對部門責任的規定并不明確,導致部分不應由工商部門承擔的責任卻往往由工商部門“買單”。由于工商部門監管的領域太廣,承擔的責任太重,且無證與無照存在前扣關聯性,多數地方都會將責任劃給工商部門,而其他許可審批部門卻依然可以穩坐“釣魚臺”。二是某些政府部門的壓力。某些政府部門為了招商引資,對一些并不符合條件的企業予以登記。有的地方專門出臺文件,限制甚至阻止工商部門對一些企業進行正當的執法檢查。如果工商部門不遵守當地的“規矩”就要承受極大的壓力,如果違心地執行“規矩”則又會承擔瀆職風險。三是執法軟硬件條件的限制。目前市場上銷售的日用商品品種繁多,單是容易引起責任事故的食品就有上百種,要在現有的人力狀況下實現對轄區流通領域內所有商品類別的監管幾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在裝備方面,工商部門無產品檢測機構,嚴重地制約了工商部門職能的發揮。

(二)主觀原因

主觀原因主要是六個方面:一是部分人員思想素質差。部分執法人員自身素質低下,不能正確對待自己的身份和權力,忘記了自己的職責,從而走向犯罪的道路。除此之外,外界的利益誘惑也對一些意志薄弱的執法人員產生了不良的影響;二是認識上不夠重視。當前,多數工商干部沒有樹立起責任風險意識,認為無論是行政賠償還是職務犯罪離自己都還很遙遠;三是工作責任心不強。雖然目前建立了各種責任制度,但真正能夠落實的寥寥無幾。由于責任追究制并未落實到人頭上,導致部分工商干部責任心不強;四是工作程序不到位。基層工商部門普遍存在“重實體、輕程序”的現象,認為不管是白貓還是黑貓,只要能夠完成上級下達的目標任務就是好貓;五是業務素質不夠高。有一部分工商干部不加強業務學習,不及時更新知識,干什么工作都憑借老經驗或是跟著感覺走。六是小團體利益作祟。某些單位負責人為了小團體和個人利益不惜鋌而走險,必將導致責任的追究。

三、工商干部規避風險的思考及對策

有崗必有權、有權必有責、有責必有險,法律法規既然賦予了每個工商干部監管市場秩序的權力,責任當然不可推托。當然,只要我們依法行政,認真履職、盡職,再大的風險也是可以避免的。

就組織而言,可從四個方面幫助干部規避風險:

一是分清責任,建議地方政府進一步明確各部門之間的權責。今年以來,泰州工商系統積極向泰州市委、市政府建言獻策,出臺了《泰州市無證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明晰了各個部門在查處取締無照經營方面的職責,并進行了廣泛的宣傳,這就有利于從法律上保護基層一線從事監督的工商干部。

二是進一步做好政務公開工作,強化政務督查。將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辦事程序、辦事時限及承辦人員基本情況等信息及時向社會公示,實行“陽光政務”,盡可能避免暗箱操作。同時,要加大政務督查力度,抓好“三個結合”:督查與交叉檢查相結合、自查與他查相結合、明查與暗查相結合,對登記材料、案卷等及時進行隨機抽查,提高工作人員的責任意識。

三是建立執法權力制約制度。實行案源發現錄入報告制。辦案單位要建立案件登記臺帳,詳細記載案件來源、發現時間、匯報時間、立案時間、調查人員、經辦人等,便于在發現問題時及時向相關人員追究責任。同時實行執法過程相互制約,即嚴格落實兩名以上執法人員共同操作的法律規定。推行重大案件集體會診制。以合理把握處罰尺度,做到公正合理,防止個人或少數人說了算,克服行政處罰中畸輕畸重現象的發生。實施強制措施規范管理制。對查封、扣押及罰沒物資建立詳細的清單,采取專人專管,指定場所保管,以避免出現違規使用等情況。

四是適時開展警示教育。對本系統內的職務犯罪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使執法人員不能抱有任何僥幸心理。對本系統執法人員中出現的違紀、違規傾向也不能輕易放過,要通過思想教育、勸戒引導等方式方法及時糾正干部的錯誤觀念和思想。

就個人而言,可從四個方面,自覺規避履職風險:

一是樹立掌權為民、執法為公的思想。我們工商干部的職權是組織上賦予的,組織賦予我們權力,是為了讓我們更好地為人民服務,為經濟發展服務。如果我們把它異化為個人撈取好處的權柄時,就違背了組織授權的初衷,與依法治國的原則背道而馳。作為基層工商干部,直接接觸各類管理對象,受到的誘惑、面對的人情更多,更復雜。在這樣的環境下,要時刻自我警省,勿以惡小而為之,自覺加強職業道德的學習,切實做到警鐘長鳴。

二是加強法律法規和各項規范性文件的學習。法律法規和政府的各項規定,是我們從政行為的準繩,我們每一項行為的作出,都必須于法有據。所以,加強法律法規的學習,對每一位工商干部來說,尤為重要。必須認真地學習它,理解它,在工作中運用它、執行它,嚴格按規矩辦事,再大的風險,都能避免。

篇4

一、銀行業金融機構高管人員履職行為監管的現狀及存在問題

在過去的監管實踐中,由于缺少有效的監管手段、方式、方法和措施,監管部門未能建立起一整套適合高管人員履職行為監管的有效管理模式,‘重審批、輕管理”現象普遍,使監管僅僅滯留在任職資格管理上,缺乏后續行為監管措施,形成監管真空,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監管工作的效果。目前,這方面問題仍然存在。

(一)現行監管制度對銀行業金融機構高管人員履職行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健康發展。

(三)缺乏量化指標,高管人員履職行為難評價。現實工作中,監管部門對高管人員的日常監管多采取質詢、約見談話、調查走訪、現場檢查等考核的方式,但在考核評價中,采取定性東西多,定量指標少,考核內容也僅限于其分管的工作完成情況和是否存在違規違紀行為,一般情況下被考核的高管人員均能順利通過,很難全面對高管人員履職期間業務能力、管理能力、經營業績等履職行為進行綜合評價

(四)信息渠道不暢,履職行為監管出現斷層。由于對高管人員履職行為監管的相關信息多數從金融機構報送的資料中獲取,不足以全面及時反映高管人員情況,影響履職行為監管效果。同時,對高管人員的監管目前還未實行計算機信息化管理,未實現全省以至全國高管人員監管信息共享,對高管人員跨地區、跨省干部調動,造成監管信息斷層,加大了高管人員異地任職的監管成本,也使監管的連續性受到影響,給一些違規高管人員制造了可鉆空子。

(五)高管人員履職行為監管存在表面現象。目前,從省、市分局層面來看,對高管人員的監管分散在各監管處室,且普遍沒有單獨設立機構高管監管崗位,而是由其他崗位工作人員負責此項業務。由于這部分人員既要承擔非現場監管報表收集、匯總、分析和上報,還要承擔繁重的現場檢查任務,工作量相當大,難以集中力量、集中時間專心搞好履職行為監管,使這方面監管工作流于形式。

二、銀行業金融機構高管人員履職行為監管的內容和方式設想

(一)履職行為監管考核評價內容。鑒于履職行為監管的內容十分豐富,監管考評應建立一套健全的考核評價體系,對高管人員履職過程進行全方位監管,突出重點,著重考核經營績效。據此,可以將監管考評內容歸結為以下幾個方面:

1.履職期間基本素質的完備性,包括高管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法制觀念;道德品行、行為操守、民主工作作風,是否誠信、廉潔、遵紀守法等;現代銀行經營管理知識的掌握程度和管理能力;勤政廉政情況;家庭重大事項,包括財務收支,直系親屬經商辦企業、出境學習工作情況等方面。2.履職期間內控制度的健全性,包括各項規章制度是否完備并得到有效遵守;機構設置和人員配置是否科學合理,崗位職責及培訓制度是否明確;是否明確規定各部門、各崗位的風險責任;風險管理、內部控制效果等方面。3.履職期間業務運行的合規性,包括各項政策法規是否得到貫徹落實,業務開展過程中各個程序、環節是否符合法律和制度規定;有違規經營、重大案件等方面。4.履職期間的業務經營有效性,即表現為經營績效,主要體現為是否完成了上級行下達的各項經營指標,是否取得預期結果;機構資產質量(不良資產升降)狀況,撥備提取及盈利等重要的風險和經營指標變化情況等方面。

(二)履職行為監管考核評價方式。在監管工作中,監管部門可依據監管的內容并結合被監管者的實際情況采取多種多樣的履職行為監管方式,在傳統約見談話、考試、現場檢查、質詢的基礎上,加大履職行為調查力度,對高管人員在履職期間的表現進行專項或全面了解,并作出對其任職行為的綜合評價。

1.制定考評辦法,進行量化考評?,F行辦法雖規定把高管人員的任期考核納入任職資格管理的范圍,但對考核內容與考核方法均未有明細規定。要從個人品行、工作作風、管理能力、業務經營等方面,通過指標量化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實行履職行為考評,構建起包括任職資格審核、任職期間考核和任職資格取消的全方位、動態監管體系。2.堅持現場測評、監管評價和專家評審相結合。考評工作分為現場測評、監管部門評價和專家組評審三部分分別組織評審,將定量評價與定性評價結合起來,對被考評人員分別給出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等不同評審結論,并對基本稱職、不稱職高管人員提出改進和處理意見。3加強考核評價落實,強化履職行為后續監管。要將考評結果反饋給被考評人征求意見,充分尊重其申辯的權力,促使考評依法合規進行。對考評中發現的問題、相應的改進意見要分別送給被考評人員及其上級相應管理部門,并督促其落實整改,對未落實整改,工作無明顯改進或連續兩年被評為不稱職的,則建議有關部門予以調整或撤換。

三、加強銀行業金融機構高管人員履職行為監管的對策及建議

(一)完善對高管人員監管的法律法規體系。《銀行業監督管理法》明確規定監管部門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董事、高管人員實行任職資格管理,相應要制定具體管理辦法,便于操作掌握。針對目前管理現狀,一是建議盡快制定《銀行業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增加和細化履職行為監管相關內容,使基層監管部門有章可循,增強基層監管部門的可操作性。二是出臺配套相關規章制度,進一步補充和完善對高管人員任職資格的審查和履職行行為監管的規定,從制度上建立起完善的監管體系。

(二)樹立以人為本理念,資格審查和履職行為監管有機結合。1.要嚴格市場準人,把好任職資格審查關,防止不合格的人員進入金融機構高級管理層。一是嚴格考試談話制度,著重考察擬任高管人員的金融政策水平;二是嚴格調查走訪制度,著重考察擬任人的思想品質和經營管理能力;三是嚴格離任審計制度,對離任審計中含糊不清的重大問題進行現場檢查;四是實行任職資格公告公示制度,把金融高管人員任職資格的審批置于社會監督之下,增強工作的透明度。2.加強履職行為監管,建立高管人員動態監管體系。一是要完善和落實各項管理制度。包括高級管理人員定期匯報制度、重要事項報告制度以及年度談話、提醒談話與誡勉談話制度,對在非現場監管及現場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或潛在隱患,對高管人員及時進行誡勉、警告、限期整改等,把金融風險消除在萌芽環節;二是嚴把考核關,明確并細化考核形式、考核內容和考核標準,定性考核與量化考評相結合,使監管部門對高管人員的考核有依據、監管有標準、處罰有尺度。任職資格管理不能等同于干部考核,但可以把于部人事制度改革中好的經驗引入對高管人員任職資格管理,使高管人員的任期考核工作能真實、準確、全面地反映被考核人的實際情況;三是嚴把評價關,對于年度評價為稱職的高管人員要建議其主管部門給予獎勵,對于評價為基本稱職和不稱職的高管人員要實行降職、勸辭和免職處理,保持高管人員監管的嚴肅性。3.要嚴格市場退出,誰撞“紅線”就處理誰,促使高管人員嚴格自我管理和約束。

(三)完善高管人員監管檔案內容,實行微機管理。一是要進一步完善高管人員監管檔案內容,拓寬信息收集來源,特別要增加高管人員履職期間行為監管的資料;二是開發銀行業金融機構高管人員檔案管理軟件,對監管檔案實行計算機管理,對高管人員及時將高管人員任職期間的違規違紀情況、責任案件或事故等記錄在案,并作為對高管人員履職考評的重要依據,以此增強高管人員履職考評的科學性和準確性。同時要實現全國范圍內的資源共享,提高對高管人員監管的效率。

篇5

目前,我國已建立起以“一個基本規范”為綱目,“三個配套指引”為支撐的企業內部控制框架。財政部近期下發的《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框架規范》,對改進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水平,促進廉政風險防控發揮了積極作用,但并沒有徹底根治我國內部控制“重企業輕公共部門”的失衡現狀。以我國公共部門職能性質特點為切入,以統攬內部控制全局的視角,提出了內部控制“三類并行”主體、“三層五類”目標、“五位一體”要素、“三點一線”評價、“一統三分”制度的具體內容,為公共部門內部控制理論研究、實踐探索及制度整合提供參考。

關鍵詞:

公共部門;內部控制;基本框架

中圖分類號:

F2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98(2014)23010702

按照公共部門內部控制框架“五個體系”的構建思路,我們分別每個體系的內容進行闡釋介紹。

1 主體界定:公共部門內部控制的分類體系

公共部門內部控制的分類體系,主要是解決公共部門內部控制的主體標準、參與范圍和行為邊界三個問題。我們認為:公共部門內部控制分類體系以我國公共部門主體分類為標準,分三類并行。

(1)公共部門內部控制主體分三類。按照國家學說理論、我國法律規定的公共部門職能性質及任務,我國履行公共服務職能的公共部門可分為:國家及各級權力機關、各級行政單位、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公益性社會組織和司法執法等機關。結合目前頒布的《關于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指導意見》的有關內容,可以將公共部門內部控制的主體分三類:第一類是政府部門,包括立法單位、行政單位、司法單位,以及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后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這類單位涉及到行政決策權、執行權和監督權的內部控制。第二類是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這類單位主要由政府設立、監管,履行基本及一般性公益職能。第三類是社會公益組織及非營利部門,這類單位主要由社會財力投入設立、自行管理,受政府監督,包括各種社會團體、行業協會、慈善機構、社會服務機構等。

(2)公共部門內部控制覆蓋全員,公共部門內部控制也是全員參與的,除了包括政府部門、非營利部門、從事公益服務事業單位等法人和非法人單位、部門、機構、組織外,還包括在公共部門內從事工作的自然人,如行政單位的黨委決策成員、單位內各個部門、機構的管理人員以及部門、機構內的工作人員。

(3)公共部門內部控制行為邊界。主要是指影響到公共利益及公共部門職能任務實現的公共部門行為對象、行為活動和行為關系邊界,它們是內部控制的對象。其中,行為對象是公共部門為實現職能任務所作用的人、財、物、組織機構、信息資源等客體對象;行為活動是公共部門發生的預算編制、資金收支、物資采購、工程建設、債務償借、合同立廢、會計核算、決算報告等業務活動;行為關系指公共部門履職涉及的經濟關系、人事關系、權責關系等。

2 三層五類:公共部門內部控制的目標體系

公共部門內部控制絕不是單純地“為了控制而實施控制”,其目標源起于公共部門受托履職目標,落腳于消除公共履職風險,確保公共利益及公共部門職能目標實現,包括三個層次五類。

(1)第一個層次初級目標,包括配置目標、合規目標和安全目標三類。初級目標是確保公共部門正常運作,并發揮應有職能的內部控制目標,適用于各個層級公共部門。包括三類:首先,配置目標。是對公共資源配置的控制。是指通過控制措施,合理保證公共部門能夠公平、公正、公開地科學配置公共資源,提供公共產品,做到權責對等,起點、過程和結果同步公平,決策、執行、監督合理公開。這一目標對于以行政指令方式配置資源的政府行政單位意義重大。其次,運作目標。是對公共部門運行的控制。是指通過控制措施,合理保證公共部門的行為對象、行為活動和行為關系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做到有法必依、合法運作。其三,安全目標。是對公共資源保管使用的控制。是指通過控制措施,消除公共資源在保管使用中的不當毀損、流失風險,確保公共資源安全。

(2)第二個層次中級目標,具體指強制報告目標。適用于中央、省、市等相應層級公共部門。由于公共利益具有衡量標準多元模糊、涉及主體復雜分散,實現風險多樣綜合的等特點,致使公共受托監督非常困難。強制報告目標,是指通過控制措施,以法定方式要求公共部門強制披露履職情況,及時綜合地報告公共部門在運行管理、履職盡責,提供公共產品服務、配置公共資源等方面全過程、全內容、全領域的受托責任信息,強化公共部門受托責任履行。

(3)第三個層次高級目標,具體指戰略保障目標。適用于中央、省級公共部門。是指通過控制措施,為公共部門各個層級、各類性質主體有效實現公共部門整體層面、科層層面、個體層面、行業層面、項目層面等戰略目標提供合理保證。確保公共利益實現和公共資源配置效益長效提升。

3 五位一體:公共部門內部控制的要素體系

按照內部控制一般理論,結合公共部門職能特點及控制實施的特有規律,公共內部控制要素包括公共部門內部環境、公共履職風險評估、公共部門控制措施、信息溝通和內部監督。這些要素五位一體,聯系緊密,是公共部門內部控制設計和實施的對象。

(1)公共部門內部環境。指公共部門內各類人員開展工作的環境,包括組織體制、人力資源政策、公共部門文化等內容。組織體制是關于公共部門決策治理結構、內部機構設置和職能權責劃分的法定體制安排,包括各級政府部門的預算委員會和領導辦公會議,非營利組織中的執行委員會等機構、相關管理部門及其權限劃分。人力資源政策是為實現公共職責,對公共部門工作人員的聘用、培訓、辭退與辭職;薪酬、考核、晉升與獎懲;關鍵崗位的強制休假和定期崗位輪換;掌握秘密人員離崗限制等進行的法定規定。公共部門文化,是指公共部門預期要達到的使命、遠景、宗旨以及公職人員必須具備的價值觀、團隊精神、管理意識和服務理念等。內部環境是公共部門內部控制的基礎,決定了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必須注重內部環境優化,是確保內部控制措施更好落實的前提條件。

(2)公共履職風險評估。是指對公共部門履職中的各類風險進行合理分層、分類識別、系統分析和綜合評估的活動。第一,公共部門風險分宏觀和微觀兩個層次。宏觀層次風險主要是戰略發展風險、信息報告風險、資源配置風險以及風險等。微觀層次風險主要指預算管理、工程建設、集中采購、基金運營、非稅資金收支等公共業務處理與流程運作風險。第二,風險分類識別,主要指區分經濟形勢、行業政策、政治環境、技術進步、自然災害等外部因素和編制調整、機構人動、管理創新等內部因素,實施風險分類識別。第三,風險系統分析,就是從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和影響程度兩個方面,依據風險可能造成的損失以及規避風險所需的經濟、社會、政治成本等,對公共部門整體層面風險承受能力和業務層面可接受風險水平等進行分析衡量。第四,風險綜合應對。就是依據風險成因、結合公共部門業務流程、風險重要性水平及其應對策略等,通過設立風險清單,建立風險數據庫的方式,實施風險規避、風險降低、風險分擔和風險承受等應對策略。

(3)公共部門控制措施。是公共部門根據風險評估及應對策略,采取一定的控制措施和方法,將風險控制在可承受范圍之內的活動,包括授權審批、不相容職務分離、預算控制、會計系統控制、財產保護控制和績效考評控制等方法。公共部門內部控制應以預算控制為主線,以資金資產等財產控制為核心,以會計控制為支撐,強化預算控制與會計控制的協調。其中,預算控制側重對公共資源配置使用等決策活動實施控制,綜合采用授權審批、不相容職務分離、預算執行控制等方法,力求決策與執行、監督既相互聯系又相互制約。會計控制側重對會計信息和會計工作等實施重點控制,包括對會計憑證、賬簿、報表的登記編制等基礎工作實施標準化控制,對公共資源配置、變動、使用和管理等核算信息實施跟蹤控制,對會計報表、專項報告等匯總信息實施綜合控制。

(4)信息溝通。就是通過文件化、數據化、制度化和流程化的溝通形式,通過建立常態化信息采集、傳輸、共享機制,全面收集、整理、共享公共部門組織機構、業務運作等方面的內外部信息,并對信息進行篩選、核對和整合,提高信息的有用性,為內部控制實施提供數據基礎。

(5)內部監督。就是通過內部審計、紀檢監察、績效考核、內部報告等方式,對公共部門內部控制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進行監督檢查與評估,及時發現內部控制缺陷,形成書面報告并做出相應處理,確保內部控制體系有效運行。其中,內部審計以國家審計署、各省市審計廳局為主體,單位內部審計為重要補充。紀檢監察主要由相關職能部門定期對國家行政機關和公務人員實施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績效考核重點是依托政府績效考評指標,對履行公共職能的各級單位、部門、機構和人員等工作績效進行評價,并將結果應用于崗位責任管理。內部報告主要是采用例行報告、實時報告、專題報告、綜合報告等方式,向公共部門主管單位和領導反映公共履職情況,增強內部管理的時效性和針對性。

4 三點一線:公共部門內部控制的評價體系

公共部門內部控制評價體系是指公共部門相關職能部門、內部管理層及負責人,圍繞統一的評價程序方法“這一線”,對單位、部門、機構的內部控制設計的健全性、內部控制實施的有效性和內部控制的整體績效“這三點”進行評價,以此綜合判定內部控制目標的實現程度。

第一,內部控制設計評價。主要是評價公共部門內部控制設計階段,整體籌劃的科學性,要素設計的完整性、制度體系的完備性等,目的是看內部控制設計思路是否貫徹了內部控制的目標要求。

第二,內部控制實施評價。主要是評價內部控制實施階段,單位組織結構和職責分工的健全狀況;各項內部控制制度、業務處理、管理程序的落實情況;各項業務實施中授權、批準、執行、記錄、核對、報告等手續的完備程度;崗位職權劃分、責任管理和獎懲落實程度等。

第三,內部控制績效評價。就是利用政府績效評價指標,按照建立評價機構、開展評價調查、實施評價測試、組織單位評價、編寫評價報告等程序對內部控制的整體運作效益、效率和效果實施綜合評判,得出改進和成果應用結論。

5 一統三分:公共部門內部控制的制度體系

著眼公共部門內部控制與企業內部控制的有機融合,趨于一體的發展趨勢,應按照企業內部控制“一個基本規范+三個配套指引”的制度結構,參考《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內容,按照“一統三分”的體系結構,統籌公共部門內部控制制度,為內部控制設計、實施和評價提供法律依據。

第一,《公共部門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屬于內部控制總綱和概念框架,在整個制度體系中起統馭作用。內容包括公共部門內部控制的概念原則、基本目標、基本要素、總體程序、質量標準等。是其他內部控制法規制定的依據。

第二,《公共部門內部控制部門規范》。主要以政府部門、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及非營利機構等三類公共部門為對象,分別制定符合其職能特點、業務性質、工作范圍、風險水平等實施細則,為三類公共部門開展內部控制業務與事項提供規定指引。

篇6

金美鳳,海寧市第十三屆、十四屆、十五屆人大代表。自2007年首次當選人大代表,因其舍我其誰的擔當和盡心盡力的履職,不僅成了選民心中完美的“代言人”,也成了同級其他人大代表履職的“榜樣”,還是政府及其職能部門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秘密武器”。當了10年人大代表,領銜提出議案建議71件,截至目前,已解決或基本解決68件,提出率和解決率在同級人大代表中排名前列。

在新常態之下,新一屆縣鄉直選代表該如何履職?有人認為,代表就是為選出他的選民服務,也有人認為,代表不僅要立足選區,更應跳出選區,用更高更廣的視角,更多的手段去履職。面對新常態,海寧這位人大代表的履職實例,或許能給我們一些啟發。

我為我的選民代言

“我是選民選出來的,不為他們代言,何謂‘代表’?”在金美鳳看來,自己的背后是11000位選民,為他們履職是自己的法定職責和本份所在,因為身兼代表與社區負責人雙重身份,因為來自基層,所以她的履職也在基層,老人、孩子、病人、城市環境、城市管理是她關注最多的。

10年的履職讓金美鳳最大的感悟是:對于直選代表,履職不能僅限于“提建議”,還得為自己所提建議找支撐。而她的“支撐”往往源于她自己的實踐。2007年海寧市剛提出“居家養老”概念,金美鳳所在社區正是全市老年人最多的社區,為此她決定在自己社區先行試驗該養老方式,“有親身經歷,就更知道‘要什么、缺什么、怎么去完善’?!彪S后幾年,金美鳳每年以自己的實踐經驗為市政府推行居家養老提建議支實招,從服務設施落地、服務項目完善,到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引入。如今,9年過去了,海寧社區養老成功化解全市90%以上老人的養老難題,由代表建議催生的社區居家養老新模式登上了央視新聞聯播。

每月15日是金美鳳所在選區的代表接待日。每次接待選民時,她都比其他代表多一項內容――向選民匯報履職情況,重點匯報選民反映問題的辦理情況。80歲的范仲元反映,最近新調整的公交路線比原來不方便了。為此,她帶著老范坐上公交車去“體驗”了一下,Y果發現沿線中轉車變少了、??奎c變少了、線路繞遠了。這些問題她即時向交通部門作了反映,第二天交通部門反饋因中途有工程才臨時調整了線路,兩個月后線路便可恢復正常。10年里,金美鳳從不缺席代表接待日活動,還走訪了所在選區的每家每戶,共收集到問題建議300多件,目前已基本得到解決。

“我們平時都喜歡找她幫忙,能解決的,她一定會盡早給我們回音,不讓我們一直等一直等!”這是選民對她的評價。

“她總是會把工作放在第一位,經常來不及吃飯,所以我們變著花樣給她帶過來,監督她把飯吃好。”這是選民對她的另一種褒獎。

我為海寧的市民履職

“走出選區,我還是海寧市的人大代表,海寧市民的事就是我的事?!痹诮鹈励P看來,作為代表不僅要立足選區,更應跳出選區,用更高更廣的視角去發現問題,維護本級百姓的切身利益。然而,人大代表履職也會遇上瓶頸,特別是當信息資源不足時。為此,2012年,金美鳳玩起了微博微信,成為海寧市首位實名注冊的人大代表,她的履職也接入了“互聯網+”:“執行代表職務,需要大量的調研做基礎,當自己的眼、耳、手、腦不夠用時,就要想辦法加上別人的。好在現在工具多、平臺多,只要會用,不怕沒信息,掌握得越多,履職越有底氣。”翻開金美鳳本屆五年的履職檔案,參加人大或政府的各類座談、征求意見等活動26次,醫療、城建、新居民、養老……她的調查報告和發言材料總能點到政府最短處、百姓最想處。

在金美鳳的近萬名微博粉絲中,很多人已經習慣了一有問題就“@”她。吳瑞鳴說:“上次發現海寧蒙努大橋下人行道的路燈不亮,就‘@’金美鳳,她馬上就轉到供電局的微博,結果兩天后供電局就派人換上了?!?/p>

“職能部門在哪里?河里的浮萍又不能做菜吃,為什么金家浜河道還沒有專人負責打撈?”“塘南東路群利小區門口水管爆裂,是不是因為流的不是自家自來水,自來水公司就不管了?”……金美鳳的微博言語犀利,常令一些政府部門負責人頗為難堪?!坝行┤苏J為我生性潑辣,有了微博這個平臺更是‘無法無天’。但提出促使政府部門認真對待群眾的意見建議,是我們人大代表的責任。”對此,她理直氣壯。

“五水共治”之初,借著人大代表的公信力和網絡的力量,金美鳳拉起了一支“網絡治水監督團隊”,通過手機隨手拍,在微博發起了曝光海寧黑臭河行動。她在線上收到博友爆料后,馬上反饋相關部門去實地查看,并督促其解決相關問題。從許村到袁花,再到丁橋,直至整個海寧,一條又一條的黑臭河,在社會各界力量的聯動下,得到了整改。在代表監督已治理的河主題活動中,金美鳳不僅自己認領河道、監督治水,還通過博友認領河道的方式,引導博友和市民積極投身到全民保水、護水、治水的行動中去。在這個300多人的團隊里,有她的選民,有海寧市民,還有各級人大代表,他們分成18支監督分隊,分布在海寧市各個鎮、街道,形成了覆蓋全市的網格化監督網絡。

后來,金美鳳還將這支監督團隊延伸至嘉興地區各縣、市、區的人大代表和博友:“因為水是流動的,治水自然不能單打獨斗,可以利用網絡,聯合周邊力量共同推動整個嘉興地區的治水工作,開創區域聯動網絡治水新模式?!?/p>

我與市長、局長互相“@”

10年的履職,讓金美鳳切身感受到,人大代表與政府其實并不對立,當一些選民與政府部門之間就某些問題無法達成一致意見時,人大代表往往能很好地發揮“劑”作用。

這不,2016年以來,金美鳳在每月接待選民時又“拉”入了新成員――政府部門負責人。在代表聯絡室里,代表、部門負責人與選民面對面溝通,既澄清誤會,也接受監督、聽取意見,當面受理、即時解釋。如此一來,監督者與被監督者之間少了“火藥味”,多了“人情味”。

“‘五水共治’以來,環保局長經常@我,要求幫助跟蹤已摘帽的河的后續治理情況,這在以往是很難想象的。仔細想想,正因為大家目的一致,都想把事情做好?!苯鹈励P認為,當政府部門感覺到代表不是在挑刺,而是實實在在地為選民,為城市發展辦實事,便會主動向代表拋出橄欖枝。

“特別需要這樣的問題反映方式和監督方式,我們正與金代表聯系開通城市管理方面的監督通道?!苯鹈励P的這個“網上聯絡室”引得海寧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趙亞鋒上門來“洽談業務”。 在與金美鳳互相關注的微博里,有海寧市的很多局長、副局長和一些鄉鎮的書記、鎮長,甚至還有市長、副市長和人大常委會主任、副主任等。

海寧的南關廂是省級歷史文化街區,可由于缺乏系統保護,該街區內房屋破敗不堪。為做好歷史文化遺產保護,2008年海寧市政府決定對南關廂歷史街區進行整體修繕。歷時5年,南關廂終于還原了歷史風貌。然而,細心的金美鳳發現,連通南關廂的一座拱橋沒有殘疾人通道,管理人員說是為了保持歷史原貌,但她認為從關愛殘疾人的角度考慮,讓殘疾人多一個休閑場所,改建一個殘疾人通道很有必要,她馬上“@”了海寧市分管城建的副市長。副市長覺得金美鳳的想法很有道理,立即要求城建部門結合實際情況進行論證。結果,不到一個月,這座橋上就新辟出了一條殘疾人通道。

篇7

1.綜合性述職述廉報告:是指報告內容是一個時期所做工作的全面、綜合的反映。

2.專題性述職述廉報告:是指報告內容是對某一方面的工作的專題反映。

3.單項工作述職述廉報告:是指報告內容是對某項具體工作的匯報。這往往臨時性的工作,又是專項性的工作。

從時間上劃分

1.任期述職述廉報告:這是指從任現職以來的總體工作進行報告。一般來說,時間較長,涉及面較廣,要寫出一屆任期的情況。

2.年度述職述廉報告:這是一年一度的述職述廉報告,寫本年度的履職情況。

3.臨時性述職述廉報告:是指擔任某一項臨時性的職務,寫出其任職情況。比如,負責了一期的招生工作,或主持一項科學實驗,或組織了一項體育競賽,寫出其履職情況。

從表達形式上劃分

1.口頭述職述廉報告:這是指需要向選區選民述職,或向本單位職工群眾述職的,用口語化的語言寫成的述職述廉報告。

篇8

關鍵詞:

會計人員工作業績必須量化,這不僅能夠落實財會崗位工作職責,再造工作動力,提高工作效率,體現會計人員價值,更能夠有效地構建激勵與約束機制,確保財會工作整體效率的提高。以下就會計人員工作業績考核管理方法做以探討。

一、會計人員工作業績考核的主要內容

會計人員工作業績考核應該以重點業務完成時間、履職情況及效果、基礎會計工作規范、勞動紀律、培訓與考試為基礎構建考核體系??己私Y果應該量化成分值,滿分為100分,由財務部門主管按月對財會人員進行考核,年度累計計算。

二、重點業務完成時間的考核

重點業務完成時間應以財務部門制定的財務工作控制時點為考核標準,考核分值權重可設為20分,財務工作控制時點可參考以下簡表形式:

財務工作時點控制

序號

作業內容

截止時點

責任人

1

月度財務快報

月末最后一日

 

2

資產盤點表

月末最后一日

 

3

車間成本月度互轉

每月27日

 

4

往來對賬

每月4日

 

5

會計檔案歸檔

月度15日

 

6

月度資金調度例會

每月27日前

 

7

季度財務滾動預算

每季開始前1日

 

8

資金日報

每天8點30分

 

9

電子文檔備份

每周五下班前

 

10

稅金申報

每月10日前

 

11

月度崗位分析報告

每月4日

 

12

公司財務分析報告

每月6日

 

13

……………

……………

 

考核時,對未按作業內容、作業截止時點要求完成,且未影響到財務部門整體工作完成時點的,可扣相關崗位財會人員1分,當對財務部門整體工作造成影響時應扣相關責任人2-3分。

三、履職情況及效果的考核

履職情況及效果的考核應以會計科目責任制為基礎,按確定的各崗位主要職責進行考核??己朔种禉嘀乜稍O為40分,崗位主要職責及會計科目分解負責內容可參考以下簡表形式:崗位名稱

負責人

分管科目

崗位主要職責

成本核算

 

 

基本生產

1

負責基本生產車間的成本核算

2

參與半成品、在產品盤點

3

進行成本分析

4

編制產品成本報表

5

負責質量成本培訓及核算

重點項目

 

 

 

 

 

在建工程

1

負責公司基本建設的財務核算和管理,嚴格按照公司項目立項、驗收管理規定開設和結清相關賬務,負責整理工程投資的財務審計驗收資料并及時移交生產和資料歸檔

3

嚴格執行公司工程付款、費用報銷管理制度,票據規范,審核嚴密

4

負責工程投資的月度分析

5

每月到工程現場實地了解工程施工進展情況

……….

 

 

 

………

..

篇9

(一)走訪人民群眾,收集社情民意。走訪選民,聯系群眾是發揮代表主體作用最重要最常用的渠道。為此,我鎮要求每位市代表聯系15戶以上選民,2家以上部門和企業,全鎮共發放便民聯系卡1200多張,要求人大代表定期和不定期走訪選民,在走訪中收集社情民意,走訪中宣傳政策方針,聯系群眾中解決實際問題。例如農村安全飲水問題,事關群眾切身利益,也是群眾最期盼解決的,代表們收集整理后形成建議積極向人大會反映,爭取重視,協調解決。其中2015年上級安排項目解決兩個村近3000居民的安全飲用水問題,回應了群眾關切。近三年來我鎮組織人大代表深入到村組、學校、企業,調查了解鎮域經濟發展中面臨的困難,宣傳各級政府惠民措施在本地區的落實情況。收集意見和建議共200多條,分別在市鎮人大會上反映,暢通了民生政情的交流渠道,凝聚發展活力。

(二)規范陣地建設,搭建履職平臺。按照市人大關于建設代表小組聯絡活動室要求,根據我鎮實際,搭建起市鎮代表履職平臺。以代表小組為單位,分別在羊古(第一代表小組)、黃荊坪(第二代表小組)、農大(第三代表小組)、鴨頭(第四代表小組)、山田等(第五代表小組)村(社區)建立了代表小組聯絡活動室,每個活動室做到“八有三公開十上墻”,

建立了代表接訪制度和代表接訪臺賬,設立代表接訪回音壁。自代表小組活動室創建以來,共開展各類活動50多次,解決實際問題90多項。第一代表小組開展了集中走訪、代表述職等活動。第四代表小組開展了經驗交流、知識培訓等活動。2014年分別組織了第一代表小組張國平代表和第二代表小組周慈英代表向選民述職活動。在推進代表履職的規范化和常態化邁出了可喜的一步。

(三)加強政策宣傳,普及相關知識。轄區內市人大代表積極發揮自身優勢,把黨和國家的政策向群眾進行宣傳解讀。十以來,鎮人大多次組織市代表宣傳十、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帶頭宣傳執行計劃生育、醫療保險、養老保險政策。同時,突出依法治國方略,開展法制教育宣傳。督促部門開展了《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宣教。

(四)深入調查研究,加強建議落實。代表小組組織市代表針對群眾密切相關的農村水利交通設施完善、生態環境保護、集鎮建設等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進行調研。引導代表在調研中提出問題,提準建議,在促進問題解決中掌握業務,提升履職水平。近三年來,市十六屆人大二、三、四次會議期間市代表形成、提出批評、意見和建議共65條。而市代表在本級人大會議期間提出的批評、意見和建議,政府安排相關職能部門答復解決,督促各承辦單位與代表面對面進行交流,重點提高面商率、辦結率、滿意率。

(一)做好工作評議,督促依法行政。近年來,一是多次組織市代表參加《行政許可法》等法律法規培訓活動,并對城管、計生、林業等相關部門執法情況進行檢查,促進了依法行政、執法部門公正、文明執法。二是積極組織市代表做好對市直單位的工作評議。近三年,組織我鎮市代表參加對市人社局等13家市直單位的專項工作評議。并提出了批評、意見和建議150多條,均得到各部門的回應、重視和解決。關于加快金陽大道建設步伐盡快隧道入城的建議均得到市政府相關部門的解決和回應。

(二)聽取工作匯報,掌握工作

進展。聽取和審議政府工作報告是人大代表的一項重要權利,體現代表對政府工作監督中的理解、支持。每年7月份組織全體市代表參加市政府半年情況通報會,同時,2013年7月各代表小組分別聽取鎮政府工作半年情況通報。2014年8月全體市鎮代表集中參加政府半年工作通報會,會上,向代表征求了政府半年工作意見并進行了測評,同時對各站、辦、所和駐鎮單位進行了群眾滿意度測評,有效促進了部門的服務提升和作風改善,為優化環境,提高效能、助推發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三)組織代表視察,推動工作落實。近年來,鎮人大組織市代表就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優化發展環境、教育、文化、衛生、社保事業的發展等開展視察,組織市代表開展了《社會保障法》、《義務教育法》執法檢查、食品安全跟蹤監督、環境保護監督等專項行動。2014年8月份組織全體市代表對我鎮社區矯正工作進行了現場觀摩。11月份對農田水利暢通工程建設、獅巖村河道治理、高田村示范屋場建設、山田集鎮亮化等重點項目進行視察,提出建設性意見和建議,今年人大會期間,我鎮組織全體市鎮人大代表對全鎮重點項目進行了觀摩。有效助推項目建設,促進地方經濟發展。

(一)認真調研當群眾意見的代言人。按照“三聯”活動要求,將代表便民聯系卡分發到戶,并進行定期走訪,認真聽取群眾意見,對群眾反映的意見、建議及時予以解釋和答復,問題解決率達95%以上,切實維護了群眾利益,當好了群眾意見的代言人,部分代表因為贏得了群眾的信任,擁有了良好的群眾基礎,村級換屆選舉時被選為了村干部。如市代表周慈英當選為鶴源社區主任,成為了村級管理的主要負責人之一。張晚魁、戴檢芝、朱書仲、張國平、周慈英等代表又是村(社區)書記或主任,在服務群眾、夯實基層、改善民生、推進村民自治方面發揮了引領作用。

(二)自主創業當勤勞致富的帶頭人。積極找準人大工作與經濟工作的結合點,鼓勵代表自主創業,充分發揮代表在新農村建設中的引領作用。全鎮15名市代表中,朱書仲等代表從事烤煙栽培、油菜栽種,在主導產業升級上起帶頭作用;吳丹、周慈英、王武良、戴勝等代表自主創業,在謀求帶頭發展上起示范作用。田孟良、楊文傳等代表從事企業管理,在規范管理、提升服務、促進現代企業制度建立起助推作用。全體市代表積極投身經濟建設,是全鎮民營經濟迅速崛起的一支重要力量,成為當地勤勞致富的帶頭人。在市場經濟大潮中較好地展示了人大代表的風采。

(三)熱心公益當回報社會的有為人。我鎮積極為人大代表創建聯系社會各界的活動載體,通過“三聯”(即聯部門、聯企業、聯群眾)活動,最大程度地發揮了作用。一是組織市代表開展幫扶農村偏遠學校“十百千”捐款活動,我鎮共籌資31.2萬元,發放2萬元助學金,重點支持向坪學校、洞庭學校建設。二是組織代表支持公益事業,關心關愛困難群體、弱勢群體。如張晚魁代表每年自掏腰包定期慰問樓古醫院住院患者,他的優秀事跡曾在紅網《書記去哪兒》欄目專題播出。還有部分市代表都確定了幫扶對象,以生活物資或慰問金進行幫扶,近兩年代表們共走訪慰問困難群眾達150多人次,最大程度地體現了代表對弱勢群體的幫助和關愛。

目前,就我鎮而言,人大代表在履職行權過程中存在以下不足:

(一)重選舉,輕管理,履職意識不強。

從工作中看出,一部分代表覺得一旦當選就和選民無關了,簡單認為履職只要參加一下會議就行。有的甚至把代表身份當成是一種個人政治榮譽,認識不高,定位不準,僅在會議期間才啟用代表身份,甚至把代表工作視為額外負擔。平時也很少主動聯系選民,導致與選民關系疏遠,被稱為掛名代表。有的代表參加人代會是“奉命行事”,甚至因外出經商、辦企業,對參加會議“不感興趣”;有的代表對閉會期間的視察、檢查、調研、評議等活動被動應付;有的代表討論發言是人云亦云;宣傳貫徹黨的方針政策、反映人民群眾的意志要求消極被動,履職意識淡薄。

(二)重本質,輕業務,履職能力不強

代表素質的高低直接關系到履職水平的高低。一部分代表不能適應新要求,沒有掌握新業務,憑威信說話,靠經驗做事,甚至部分代表即使了解民意面臨新情況,受自身各方面能力約束,說不上事,更解不了難。

(三)重現實,輕長遠,履職眼界不高

部分代表對為民辦實事是很熱心,但由于工作、生活范圍的局限,往往把職責理解得非常簡單。對鄉鎮人大的性質、地位、作用認識不足,對事關全鎮的重大問題知之不多,對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難點、熱點問題了解不透,對人大代表履職行權應該顧全局、抓重點、議大事把握不到,缺乏引導和調研,會議發言,建議,批評、意見的提出,往往停留在為本村(組)、本家族爭取具體的、現實的利益上,甚至帶有“私事”色彩和個人情緒。不能著眼全局,立足長遠,展望未來。

(一)加大培訓力度,提高代表素質。要加強對代表的履職培訓,使代表們能及時了解新形勢、新情況,學習新的政策和法律、法規,還可通過邀請老代表現身說法,介紹工作經驗等形式,增強代表履職能力,以便更好地開展工作。

(二)完善監督機制,加強代表監督。要加強對代表的監督,建立健全代表向選區選民述職制度。代表在每屆任期內至少做一次述職,這樣在保障選民知情權的同時,更有效地保障了選民的監督權,也有利于提高代表的參政議政責任意識。其次是建立健全監督制度。制定代表履職考核制度,通過定期開展批評、勸誡不作為代表等形式,提高代表履職意識,杜絕代表干與不干一個樣,干好干壞一個樣的現象。

篇10

風險防控的首要環節是準確識別阻礙基層人民銀行安全健康發展的風險。內審部門以風險評估為起點開展工作,通過聚焦評估、聚焦選題、聚焦重點,進一步優化審計監督領域,提高審計發現問題的質量,深人揭示對外履職和內部管理中蘊含的風險隱患。

(一)聚焦評估,增強風險應對能力。在對淮南中支24項業務職能、94項業務領域、883個風險事件進行系統風險評估時,突出關注新業務、新系統、新工具的風險。采用全面收集梳理資料、內外聯動、多方討論分析等方法,強化數據錄人的完整性、合理性,明確各業務領域的風險級別,最大限度提高風險評估的科學性和可用度,內審部門出具的風險評估報告助力淮南中支管理層進一步了解單位、部門所處的風險狀況,關注內控薄弱環節和關鍵風險點,有的放矢地制定針對性風險防范措施,提高內部管理控制實效。如會計財務部門積極采納風險評估結果,在全轄組織開展采購立務風險排查,及時完善了相關采購管理制度。

(二)聚焦選題,科學規劃審計項目。內審部門結合風險量化評估結果,緊貼淮南中支履職目標和黨委中心工作,密切關注內外部形勢變化,跟蹤不同時期和階段的業務發展變化和管理要求,圍繞履職重點、難點、要點開展精準審計,將有限的審計資源聚焦于風險防控的薄弱環節,實現了“風險引導審計、審計關注風險”。近年來,對淮南中支機關開展了合同管理、ACS業務連續性、依法行政、預算管理、安全生產管理、國債管理等審計,著力揭示法律、資金、安全生產管理等方面的風險隱患;對轄內縣支行開展了基建維護改造項目、合同管理、內部控制等審計,持續關注縣支行管理的薄弱環節,促進強化內部管理,防控風險隱患。

(三)聚焦重點,發現深層管理問題。牢固樹立價值增值理念,在圍繞“用錢”“用權”“安全”等重點業務領域實施審計監督時,深化審計內容,將審計重點和發現問題更多地轉移到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有效性方面,著力揭示管理性問題和機制性障礙,將內審目標提升到完善組織治理、實現基層人民銀行目標的層次。如開展合同管理審計,在關注合同審核、簽訂、履行等環節規范性的同時,重點關注勞務外包、應簽未簽合同等重要風險事項,尤其是圍繞勞務派遣轉勞務外包、駕駛服務外包等事項,注重從風險管理的角度思考問題,深入挖掘問題背后的管理層面缺陷和薄弱環節,結合背景、現狀和未來形勢,提出規范管理的思路,形成有價值的審計成果,贏得了審計對象的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