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保險風險管理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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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風險對于農產品產量和市場來說都是不可避免的,但這種風險是可以管理的(Wenner and Arias,2003)。發達國家的經驗已經證明:農作物保險和定價策略的結合可以有效地減少農產品產量和價格風險。即便如此,農業保險還是被公認為世界性難題;直到現在,世界上還沒有哪一個國家的農業保險計劃可以用保費收入來支付賠款支出和管理費用。我國在20世紀30年代初就開始試辦農業保險,但真正發展還是在1982年以后。隨著1992年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向商業化轉軌,1993-2003年間農業保險業務不斷萎縮。2004年開始,國家連續三個中央1號文件都提出要發展農業保險?;谶@種背景,本文從農業保險主體風險管理行為角度來闡述農業保險行為主體對農業保險發展的影響;并借鑒國外經驗,對我國農業保險的進一步發展提出政策建議。
一、主體風險管理行為對農業保險的影響
(一)農戶的風險管理行為對農業保險的影響
農戶的風險管理行為主要有多品種經營、尋求非農收入、自己承擔風險和政府救濟等手段。這些風險管理手段與農業保險之間存在著替代性,特別是非農收入的增加,使得農民收入中的農業收入所占比重越來越小,從1990年的50%下降到2004年的36%左右。這也意味著農業風險占農民所面對的總風險比重正在下降。此外,多品種經營又降低了農業風險的集中性,分散了一部分農業風險。農民規避風險手段的多樣化,農戶收入整體水平不高,加上現階段我國農業保險實行的初始成本保險(即生產成本保險)以及較高的保險費率,造成了農業保險的有效需求不足。
(二)保險機構的風險管理行為對農業保險的影響
由于農業風險在時間上和空間上的高度相關性、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現象嚴重、風險不能大范圍地分散等問題,造成農業保險的純商業化經營均以失敗告終(除了冰雹險、暴雨險等單一風險的經營成功之外)。保險機構經營農業保險基本上都是虧損的,這與保險機構的利潤最大化目標相背離。因此,保險機構純商業化經營農業保險的積極性很低。隨著城市保險市場的日趨飽和,保險機構不得不尋求新的市場——8億潛在客戶的農村保險市場,因此,效益較差的農業保險也成了獲得其他盈利性較好險種(例如家財險、壽險、健康險等)的“敲門磚”。即使經營農業保險,保險機構也會偏向那些盈利性較好的險種,這和農業保險的目標相去甚遠。
(三)政府的風險管理行為對農業保險的影響
政府的風險管理行為主要有農業生產補貼、價格支持和收入保護等手段,而自然災害補償機制是政府風險管理的重要內容。目前我國的農業自然災害補償方式還是以政府救濟和災害扶持為主(占總補償的90%以上),而保險賠款占總補償的比例很低。從1992年開始,由于一直經營農業保險的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商業化轉軌,農業保險在農村自然災害補償中的比例不斷下降,2003年農業保險賠款僅占總補償額的5%(曹前進,2005)。我國財力有限又決定了政府救濟和農業保險之間存在替代性,因此,目前政府以災害救濟為主的災害管理行為不利于農業保險的發展。
二、農業保險政策對主體行為的影響
2004年中央1號文件明確提出,加快建立政策性農業保險制度,選擇部分產品和部分地區率先試點,有條件的地方可對參加種養業保險的農戶給予一定的保費補貼;2005年和2006年中央1號文件又連續作出了擴大農業政策性保險試點范圍的政策規定。這些政策對農業保險主體行為有何影響呢?
(一)農業保險政策對農戶風險管理行為的影響
2004年全國農村固定觀察點辦公室的調查顯示:如果政府開辦了畜牧業保險,即使沒有補貼,農戶選擇愿意將飼喂的畜禽投保的占42.6%,不愿意的占57.4%;如果政府開辦了補貼性保險,選擇愿意將飼喂的畜禽投保的占73.4%,不愿意的占26.3%。從調查數據來看,如果政府給予一部分保費補貼,農民購買農業保險的積極性會提高。因此,在新一輪試點過程中,大部分試點地區或多或少地都給予了農民保費補貼。
(二)農業保險政策對保險機構風險管理行為的影響
由于有了政府補貼和其他一些優惠政策(如農業保險準備金制度和再保險),保險機構經營農業保險的積極性提高了很多。上海安信、吉林安華、黑龍江陽光互助、中華聯合財產保險公司、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等商業性保險機構都在經營農業保險,并且不斷擴大農業保險的覆蓋面,以尋求更多的風險單位來規避經營風險。如江蘇省淮安市和浙江省的一些保險機構則采取了與地方政府共擔風險的做法;上海安信、吉林安華兩家農業保險公司和中國再保險集團簽訂了再保險合同;黑龍江陽光互助保險公司按保費收入的10%提取巨災風險準備金等等。
(三)農業保險政策對政府風險管理行為的影響
農業保險政策實施的目的,就是轉變政府補償災害的方式;其目標就是由目前的政府救濟為主向農業保險為主轉變。為此,政府提供了保費補貼、經營管理費用補貼以及各種優惠政策等,以支持農業保險的健康發展。江蘇省和浙江省還采取政府與保險機構共擔風險的模式,減輕了保險機構的經營風險。除此之外,相關農業部門人員還參與到農業保險展業、查勘定損、理賠等工作中來,有力地支持了農業保險的發展。
三、行為主體對農業保險存在的顧慮
(一)來自農戶的顧慮
通過調查我們認為,農戶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顧慮:(1)如果在保險期內發生了災害,能否從保險公司拿到賠償、能拿到多少、得到賠償需要付出的成本有多大?(2)政府補貼多少、能持續多久?(3)如果幾年沒受災怎么辦?(4)保障水平有多高?在調查過程中我們還發現,農民普遍不太信任保險公司(因為在20世紀90年生過某保險公司因為不想理賠而退還保費的事情)。另外,保障水平太低也是制約農戶購買農業保險的重要原因,這與國外的一些研究結果相符。
(二)來自保險機構的顧慮
保險機構對經營農業保險的顧慮有四個方面。(1)對政策的顧慮。政府給予的一些政策能持續多久,包括以險養險、經營管理費用補貼、稅收優惠以及一些與農業保險相配套的政策(如生產貸款必須參與農業保險)?(2)對經營風險的顧慮。一方面是經營能否不虧損,即從目前農業保險的經營情況看,種、養業農業保險基本上都是虧損的,政府給予的經營管理費用以及以險養險能不能彌補這一部分的虧損;另一方面是規避經營風險的風險準備金制度和再保險能不能實現?(3)對政府財力的顧慮。如果保險機構選擇了與政府共保的模式,萬一出現大災,政府財力能否兌現其保險責任?(4)費率制定和操作的顧慮。由于缺乏相應的歷史數據,制定科學的費率難度較大,這也是很多商業保險公司不敢涉足農業保險市場的一個重要原因。
(三)來自政府的顧慮
政府顧慮有中央政府的顧慮和地方政府的顧慮兩方面。
中央政府的顧慮是:(1)政府支出的補貼資金需多少。由于目前農業保險規模不大,政府補貼資金還可以到位;但如果以后覆蓋面不斷擴大,政府的補貼資金能否到位。如果按照美國《農業風險保障法》的規定,政府每年給農業保險的財政支持將會超過30億美元,那么政府首先必須考慮財力問題。(2)補貼資金的效果如何。Nolson和Loehman(1987)認為,在理論上,農業保險是一種有效的農業風險分散機制,然而在實踐中,農業保險卻成為一種損失轉嫁給政府或者保險機構的成本高昂的風險轉移機制。如果情況跟Nolson和Loehman(1987)闡述的一樣,那么政府還不如采用救濟的方式,因為救濟帶有很大的隨意性,可以根據財力來控制救濟資金。(3)如果出現大災,政府所要負擔的賠款額會不會超過財政的承受能力。
地方政府的顧慮是:(1)中央政府的補貼和其他一些政策能持續多久?(2)地方財政隨著農業保險覆蓋面的擴大需負擔多少補貼資金?(3)如果出現大災,地方財政能否負擔得起政府兜底的責任?(4)怎樣確定政策性農業保險的產品范圍?是選擇關系糧食安全和地方社會穩定的農產品進行補貼,還是選擇效益較高、關系到地方經濟發展的農產品進行補貼?
四、國際經驗借鑒
發達國家發展農業保險的經驗可以總結為以下三個方面。
(一)較高的保費補貼和強制性保險與有條件強制性保險的實施,刺激農戶購買農業保險
在財政補貼方面,發達國家為了提高農業保險的覆蓋面,不斷地提高財政對農業保險的補貼力度。研究表明,即使農民收入較高的國家,如果沒有政府給予適量的保費補貼,農民對農業保險的自愿投保積極性也很低。墨西哥有關經驗表明:政府的保險費補貼若低于2/3,大多數農民不會自愿投保;美國的參保率則隨著補貼率的不斷上升而上升。因此,美國、日本、法國等農業保險比較發達的國家都給予農戶較多的保費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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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現代信息技術;防災減災聯動機制;農業風險宏觀管理體系
一、引言
黨的“十”把信息化提升列入“四化同步”并舉的總體發展戰略,對國民經濟建設具有總體指導意義。要深刻認識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對我國現代農業發展的重要性。信息技術手段為揭示風險運動的規律以及為提高農業生產經營風險決策效果起著關鍵作用。研究農業風險管理機制,建立風險管理體系,基于現代市場經濟管理理念,面對市場的日益擴大,提高農業經營中的預期收入,優化要素配置水平,揭示市場主體之間存在的風險偏好差異,需要提升各類農業生產企業和經管部門的風險管理決策水平,包括為政府的宏觀農業風險管理政策提供科學的決策依據。
21世紀以來,自然界和社會經濟環境中不確定性在增加,加上經濟全球化和世界經濟危機等多重影響,致使我國農業經濟發展和農村社會生態系統承受自然生態和社會經濟環境的壓力不斷增大。主要是自然災害頻繁,各種災害發生的頻率、強度和危害程度呈上升趨勢,市場波動加劇。在經濟全球化、市場國際化、貿易自由化趨勢日益增強的背景下,我國農業生產經營環境也已發生了重大變化。受多方面、多種類、多形式風險因素的影響,不僅直接關系農業產出的數量,還會引起農產品種類、規模及要素投入效果的變化,加速農業生產結構調整,進而影響農民收入穩定和農村經濟社會整體發展。因此,研究具有中國特色的現代農業風險管理體系具有重要實踐價值和理論意義。
二、國內外研究綜述
(一)關于風險決策
風險分析和決策首先把敏感性分析、概率論和模擬技術等廣泛用于風險識別和度量。Mclnerney(1969)構建了用于農場計劃的風險規劃模型;JoséA.Gómez-Limón等人(2002)依靠效用理論構建多屬性效用函數,利用多標準數學規劃來獲取農民的相對和絕對風險規避系數;MarkR等人(1998)利用VaR對不同作物及不同災害種類進行風險預測及有效評估;David Ripplinger等人(2008)開發保險定價模型,將糧食供應安全和財政補貼損失納入成本效益分析,利用天氣參數和地區差異計算保費公平值;Miguel Carriquiry & DanielE.O.(2008)為克服生產決策中信息不完全,引入指數保險和概率季節性預測作為風險管理工具。近年來,混沌經濟理論引入農業風險管理研究,隨機優勢抉擇、非線性方法、模糊數學、突變理論等成為新趨勢。
20世紀80-90年代中國的農業風險管理仍處起步階段。1994年在西北農業大學召開了國際農業保險學術研討會,出版《農業保險:理論、經驗與問題》文集;在農業風險的識別與評估方面,郭迎春(1998)對農作物受災級別進行了評估;中國氣象科學研究院李世奎等(1999)利用數理統計原理對農業災害風險進行評估與辨識,在分析農業氣象災害風險體系的基礎上定義了風險鏈以及風險體系兩個風險度,闡明了農業氣象災害風險的特點和基本分析方法;張建敏(1999)利用灰色預測模型、直線平滑平均模型、Logistic模型、正交多項式模型等來評估農業風險。
(二)針對災害應急管理
1982年美國出版《自然災害風險評價與減災政策》一書,應用風險分析技術給出美國1970-2000年災害的年期望損失,從理論上確定了減輕災害所涉及的各方面對策。2001年美國9.11事件和2004年印度洋海嘯以后,世界各國十分重視防災減災工作,應急管理迅速成為全球關注的焦點。
1987年我國成立災害防御協會。2003年、2004年成功應對“非典”、禽流感后,中央、地方政府以及專業部門相繼制定、《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預案”。2005年成立應急管理專業委員會;2007年通過并施行《突發事件應對法》;2008年舉辦了“中國災備管理戰略國際研討會”。在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發生一周年和首個國家“防災減災日”到來之際,中國政府發表了第一個防災減災工作白皮書《中國的減災行動》(2009年5月),較詳細介紹了中國減災事業發展狀況。近年來,我國應急管理體系建設速度加快,進一步加強應災減災的法制和體制、機制建設,大力倡導減災社會參與,行政應急體系的“一案(預案)三制(體制、機制、法制)”輪廓日益清晰,應災減災能力不斷提高。
(三)農業風險管理
農業風險管理的具體實踐方面,農業保險和農產品期貨市場建設作為西方農業風險轉移和分散的重要手段。德國首先建立了世界上最早的農業保險機構;法國建立了“金字塔”式農業互助保險;美國1938年實行多種作物的災害保險。1996年美國建立農業風險管理機構,利用風險評估公司幫助搞好農業風險管理。2000年6月,美國國會通過《農業風險保護法》;希臘利用國家建立公共保險組織;西班牙和葡萄牙建立“公私伙伴關系”系統;巴西農業保險體系是以國家財政出資組建國有農業保險公司為主渠道,其他商業保險公司參與農險業務,國家通過結合財政補貼及其他經濟政策(如農業信貸)措施,通過自愿與強制相結合擴大積累農業保險基金渠道,并利用國際再保險分散風險。美國從1993年就在俄亥俄州、依利諾斯州等地鼓勵農業進入CBOT的期權市場,購買玉米、小麥、大豆的看跌期權。2002年以后,可以稱為收入價格補貼政策階段。農業救濟作為常用的一種災害事后補救方式起到彌補風險損失的作用。
中國對農業風險管理的研究在加快。2007年中央開展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工作,截至2008年末,政策性農業保險覆蓋北京市農業資源的30%以上。陳璐等人(2008)研究了中國農業保險風險管理與控制;韋良、張文安等(2009)結合廣西的災害保險探討農業保險巨災損失分攤機制。在農業災害與風險管理系統研究方面,王?。?005)研究了農業生產經營風險管理的理論與方法;欒敬東,程杰(2007)研究基于產業鏈構建農業風險管理體系;王國敏,鄭曄(2007)對中國農業自然災害的風險管理與防范體系建設;楊衛軍,葉祥松(2008)探討了建立我國農業多層次風險防范體系;西愛琴、陸文聰(2007)提出基于MOTAD的我國農戶農業生產動態風險決策模型。
(四)新經濟時期的發展趨勢
西方國家農業風險管理一個突出的特征是加強農業市場信息系統建設,采用信息技術支持信息搜尋與實施風險管理。美國農業部的信息調查和內容就有12個系列,而且下設一個專門的農業風險評估局;歐盟借助于現代的交通和通訊條件,除對農業普遍實行各種保險措施,按照Cafiero,C.(2009)對歐洲農業風險和危機管理發展前景的分析,認為,利用金融工具有效地管理風險屬于私人的行為,然而,要克服私人間信息不完全帶來的公眾效率損失,必須建立無成本的信息傳遞體制構架?!敖⑿畔⑹占?、驗證和擴散的新機制,深入完善現行的知識產權(IP)機構,進一步整合保險和金融市場,以及適當界定營銷和金融產品征稅的體制環境”??梢?,一個新的發展趨勢是基于現代信息技術的應用。
三、研究框架初步構想
綜觀國外,對農業風險管理進行微觀研究的成果較多,針對農業風險宏觀管理系統的研究較少。尤其是,私有制下個人風險管理決策凸顯,社會風險管理過程協調機制缺失,應對措施匱乏。因此,當以信息技術為支撐,以農業風險評估和專業網站的開發為切入點,對農業風險的識別、風險衡量、風險決策和評價、風險管理措施進行系統深入分析,建立農業風險防災減災的宏觀科學管理體系。圍繞現代農業體系的建立,應進一步整合農業風險管理資源,完善農業自然災害與風險管理制度,提高農業風險決策水平。同時,由于我國農業風險管理主體因經營規模、管理素質等原因,還存在嚴重的風險意識和抗風險能力缺陷,農業風險管理重災后補救輕災前防預,農業風險市場還不健全,缺乏農業風險管理市場中介服務機構。因此,需要深入研究農業自然災害與風險管理的制度與機構建設,探索建立農業防災減災與風險管理的聯動機制,形成政府主導、市場牽引、農民和企業參與的農業風險管理組織運行模式。根據風險發生、積聚、傳遞、擴散的特征,把農業風險日常管理與災害防御和應急管理構成一個復雜巨系統。
風險管理系統本身是一個信息系統,防災、減災、救災各個階段的工作都以信息為基礎來展開。信息是風險防范的充分必要條件,從風險規避的角度看,風險的大小與獲取信息量的多少呈反方向變化。需要研究利用信息集成與擴散技術,開發多媒體綜合信息服務平臺,建立風險管理數據庫,利用網絡信息平臺支撐各種農業風險的識別、監測、評估和預警。協同風險管理機制,信息居于“神經中樞”地位起著指揮、協調與組織實施的作用。創新開發農業風險信息管理系統,開展農業風險識別、風險衡量、風險評價與風險管理的咨詢服務,需關注應災全過程,以協同學理論為指導針對多主體、多層級、多環節研究應災機制,對信息流程進行細致分析,促進信息多向溝通,構建相應的協同機制,提高現有應災信息管理的科學性和高效性。
總之,要立足我國風險管理現狀,借鑒國內外先進經驗。從風險信息管理入手,研究管理的協同、信息的協同,探求如何實現聯動應災,有效提升災害監測預警、防災備災、應急處置、災害救助、恢復重建等能力。研究利用現代信息技術開發農業風險管理網絡平臺,要有應對自然災害的風險管理兼容性,通過研究聯動響應機制,實現對災害的應急和日常風險的協同管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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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是立國之本,我國政府一直重視農業生產;農業保險的興起,在整個農業生產過程中所起到的保駕護航作用逐步凸顯,帶動著整個農業生產向規范化制度化方向發展,對穩定農業生產發展意義重大。但是,不可忽視的是,我國現階段的農業災害風險保障體系還存在一些問題,如下:
(一)缺乏新型的管理災害風險工具
目前,我國農業災害風險管理市場主要以農業保險為主,國際上比較流行的農業期權產品和天氣衍生品在我國仍處于理論研究探討層面,更難以說實踐。另外,就我國主要的農業災害管理工具――農業保險,其地位較低,雖然運作方式是商業保險公司負責,但是運作形式卻是政策性的,且其運作效果和效率都不盡如人意。
(二)相關利益為主的風險意識薄弱
從農民角度來看,參與保險的農民文化水平有限,對農業災害的預測意識不足,減災能力較低,且對部分保險條款理解能力欠缺,同時,農民經濟壓力大,大多數農民無法承擔巨災保險費用;從保險公司來說,承擔的巨災保險有其風險,而其對經營成本的考慮往往不愿意進行再保險;最后,政府過于以往的風險應對做法,則反映的對農業巨災保險風險分散的認知不夠全面。
(三)農業保險財政支持力度不足
我國地方基層政府財力不足,同時承擔較大的保費補貼。對經濟發展水平較低的省份來說,政策性農業保險的大范圍補貼勢必會造成基層政府財政資金緊張,這直接導致當地政府在推廣政策性農業保險業務時力不從心,使得農業保險的試辦無法開展。
(四)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
順利開展農業保險,離不開外部力量的支持,這就需要政府這個角色,提供政策和立法的保障,通過立法才能讓農業保險經營在法律約束下做出制度性安排使其良性發展,20世紀80年代,我國的農業保險開始恢復商業化經營,經過這幾十年的發展,專門的農業保險的法律體制仍不完善。建立相關的法律法規是我國開展農業保險應對自然災害風險管理有效手段。
二、國外農業災害風險保障體系構建
(一)美國模式――政府主導參與型
1.政府主導型的含義。美國是世界上最早實現農業現代化的國家。美國地廣人稀,農業災害種類多,如干旱、洪澇、龍卷風以及有害物種入侵等等,對農業生產產生極大的影響。為此,美國聯邦政府花費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經過多次的研究試點和探索發展,美國建立了在全球首屈一指的農業災害風險管理體系,保障了農業的穩健生產。
2.特點。??q??政府管理和政府支持。美國的農業補貼政策開展歷史悠久,在羅斯福期間,政府就開始加大對農業的重視力度,農業補貼政策逐漸形成,如今,美國對農業生產的補貼力度只增不減。??r??以政策性農業保險為主的市場風險管理工具。20世紀30年代末,美國成立聯邦農作物保險公司(FCIC),通過檢測風險管理工具的運作和評估當地農業風險,對農業保險運營過程中產生的問題不斷修正,與此同時還向農場主、私營保險公司宣傳其設計的農險險種,并且FCIC負責對農業災害風險的信息進行收集整理以及農業保險經營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以便統一規劃政策性農業保險的調整思路和調整方向。??s??第三方管理。指利益相關第三方參與農業保險經營管理的情況,第三方主要有公司、公估公司等,負責農業保險合同的溝通協調,防災防損工作安排以及查勘核損定損等工作。第三方管理運作能夠節約成本,提高保險公司的經營效率,同時還能有效的維護農民、政府以及和私營保險公司的公平利益,更加有效地進行農業風險保障。
3.成就。美國一直都十分重視農業風險管理,對農業補貼的政策工具手段細分到位,將農業補貼政策效用最大化。對于農業保險來說,FCIC負責統一管理全局,對險種的創新開發、規則制定以及制度指導等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另外,美國還建立了獨具特色的第三方管理模式,以及開發了天氣衍生品、農業期權等市場管理工具,使得農業災害風險管理制度建設更加完善,農業風險管理體系更加規范化、制度化??偟膩碚f,美國規范化、一體化的風險管理體系以及多種多樣、高效率的管理工具是其他??家不能企及的。
(二)日本模式――政府支持下的共濟分擔模式
1.政府支持下的共濟分擔模式含義。日本屬于季風氣候,農業經常遭受災害的襲擊,保障農民基本生活是日本政府以及相關部門亟待解決的重要課題,二戰過后,日本農業從零起步,用短短25年的時間發展,實現了農業現代化,當今日本的農業管理水平和農業生產技術已達世界先進水平。隨著農業現代化的不斷發展,日本逐漸形成了政府支持下的共濟分擔模式的農業災害風險管理體系。
2.特點。??q??健全的法律保障。日本政府一直以來都十分重視農業的基礎地位,頒布了一系列的農業法律、法規,如《重點農業區域建設》、《農業災害補償法》等等,在二戰過后半個多世紀期間,日本政府立足于本國的實際情況不斷修正完善法律、法規,獲得健全的法律保障。??r??農業保險。日本政府支持下互助會社模式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第一,日本的農業災害風險主要有農民、合作社、聯合會以及政府四方分擔,合理將農業災害風險分散。第二,日本農戶“自愿+強制”兩種入險方式整合融入農業保險體系中。第三,巨災發生時,日本的再保險制度將會發揮優勢,巨災造成的損失由政府、聯合會、共濟聯合三者共同承擔。經過多年的實踐,日本的農業保險制度已經相當成熟,有效合理地分擔、分散風險,減輕了農民的損失以及政府財政支出負擔。??s??農業政策。從21世紀初,日本就積極開展本國的農業政策,并一直不斷修正完善各種農業政策。具體做法有:第一,實行產品補助計劃,當流通的農產品價格低于政府制定的價格時,低于的部分資金政府將會補貼給農民。第二,實行價格保護制度,避免關系到農民生產生活的農產品價格跌落到政府規定的最低價格。第三,實行價格穩定制度,農產品價格過高過低時,政府都會有所作為以期穩定價格。
3.成就。通過多年的實踐,日本形成了由“政府+市場”雙手段組成的農業風險管理體系。健全的農業保險法律體系,細分的農業保險市場?;旧鲜敲恳环N保險險種都有與之相對應的法律作為支柱??偟膩碚f,日本獨特、成熟的農業風險管理體系建設在全世界范圍內處于一流地位。
(三)法國模式――政府和社會聯辦的互助保險模式
1.政府和社會聯辦的互助保險模式含義。19世紀中期,農業互助保險社成立;20世紀初,互助保險協會普遍化發展;有關保險行業組織的法律法規緊隨其后出臺,農業保險的發展進入一個新時期。20世紀60年代,法國再保險機構應運而生,保險公司的承保能力大大提高。與此同時,農業相互保險集團公司成立,并針對農業保險市場和農民多層次的需求,創新設計一系列新險種。
2.特點。??q??相關法律法規體系健全。健全的法律法規是確立完善的農業保險制度的重要基礎,法國政府先后出臺商法典,《農業互助保險法》、《農業指導法》等多部法律。近百年的發展,法國的農業保險法律、法規不斷完善健全。??r??制定審慎的經營策略。法國農業互助保險的經營模式獨居特色,主要有:第一,根據險種類型、風險損失的程度大小進行合理細分,政府、社會、保險社分別承擔不同的險種,分散風險,保證農業互助保險社的穩健經營。第二,險種開發慎重,對于新型開發的農業險種先進行可行性分析再試點,試點成功后才大范圍進行推廣。??s??政府進行大力支持。農業保險具有高風險性,法國政府對其的認知十分到位,給予的財政支持十分可觀。主要有以下幾點措施;第一,中央再保險公司為農業巨災風險“買單”,成為巨災風險的承擔者。第二,保費費率低,補貼力度大,以此鼓勵和調動農民購買保險的積極性。
3.成就。安盟集團是法國互助保險公司發展最好的,是其主力軍,以安盟公司為例,其組織結構和治理理念是以人為本。而這種治理結構和組織制度使得安盟保險公司發展迅速,安盟保險集團已經涉足多個國家和地區,2010年,公司資產總額為906億歐元,保費收入為174億歐元。這也表示法國的農業互助保險模式運營取得巨大成功,農業互助保險模式最初來源來自于農民,一直為農業的穩健發展所服務,保證了農民的穩定收入。
三、國外模式對我國的啟示
(一)建立農業保險相關法律
從上述國外建立農業保險制度來看,各國農業保險制度的確立都離不開相關法律法規的頒布。只有制定完善的保險法律法規,才能保障農業保險的可持續發展。如美國頒布的《聯邦農作物保險法》,先后多次修改,使得該保險法更好的為農業生產服務。
(二)政府實行保費補貼區別化
政府是帶有社會公益性質的屬性,為農民提供保費補貼是其職責所在,更是是促進農業保險發展。各國保費補貼都有其固定的標準,像美國,保費補貼力度與風險水平相掛鉤。日本農戶補貼與保險費率相掛鉤。法國政府實施低費率高補貼原則。因此,我國政府應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制定合理的差別化保費補貼政策。
(三)優化農業保險的經營策略
就目前而言,我國國內的農業保險公司在經營策略上存在問題;一方面,險種與險種之間劃分不明確,承保范圍不夠全面。另一方面,保險公司對保費資產缺乏專門的管理,投資增值渠道單一。因此,要向法國學習,保險公司應當將各個農業險種界限劃分明晰,積極優化農業保險經營策略,為建立農業災害風險管理體系提供保障。
篇4
[關健詞]自然風險管理 農業保險 天氣衍生品
天氣衍生品是農業保險創新的產物,它將金融工具的理念用于自然災害的風險管理,為農業生產者的風險轉移提供了新途徑。天氣衍生品的推出可以增強保險公司和再保險公司分散風險的能力,有助于提高農業自然風險的管理水平。
一、 天氣衍生品的產生與發展
第一例天氣指數保險于1997年在美國成功實行,最初并非應用于農險,而是應用于商業性的財產保險。它主要用于穩定大型能源公司由于氣候變化引起的需求波動而帶來的財務風險。至今全球天氣指數保險的交易額已達42億
美元。世界銀行把天氣指數保險應用于農業,是解決農業風險問題的倡導者。
二、天氣衍生品的自然風險管理功能
天氣風險影響的不僅僅是農業部門,還包括提供農業保險的保險公司/再保險公司、能源部門等。這些部門均可以通過天氣衍生品來消除因各種天氣因素所導致的收入和預算的不穩定性。
1.農業生產者的風險管理
(1)在農作物生產期間,農業生產者會擔心由于低溫霜凍導致農作物減產。此時,他可以選擇購買天氣保險來對沖低溫霜凍所造成的農作物損失。一旦溫度過低,那么農業生產者的損失可以通過期貨市場得到補償。
(2)如果農業生產者擔心雨水過多而出現澇災,那么他可以購買一份降水量買入期權來規避風險。而買權的賣方可能是雨具制造商或供應商等,因為陰雨連綿的天氣對雨具的銷售非常有利。相反,若農業生產者擔心雨水過少而出現旱災,那么他可以購買一份降水量賣出期權來規避風險。而賣權的賣方則可能是高爾夫球場,因為連續的陽光明媚對其經營非常有利。
(3)農業生產者也可以通過互換來規避自然風險。例如,農業生產者可與旅游企業進行風險互換。農業生產者的風險是由于生長期氣溫過低造成的,而旅游企業的風險則是由于氣溫過高而產生的,隨著氣溫的升高,旅游企業所接待的人數下降,使其收入下降。這樣,通過風險互換,當氣溫指數低于雙方約定的水平時,農業生產者將得到一定補償;相反,當氣溫指數超過雙方約定的水平時,旅游企業會得到一定補償。
2.農業保險公司/再保險公司
(1)提供農業旱災保險的保險公司/再保險公司可能擔心由于降水量過少而導致大面積的旱災出現,此時保險公司/再保險公司可以選擇賣出降水量指數期貨。一旦旱災果真出現,那么由于旱災給保險公司/再保險公司所帶來的損失可以通過降水量指數期貨加以對沖。
(2)提供農作物低溫保險的保險公司/再保險公司可能擔心由于氣溫過低而導致農作物減產,從而給其經營帶來宿命年。此時,保險公司/再保險公司可以選擇買入一個溫度賣出期權,該期權合約以確保農作物生長所必須溫度時數或最佳生產溫度天數為依據。如果天(小時)數低于一個約定的門檻時,賣出期權的賣方就要對保險公司/再保險公司給予補償。賣出期權的賣方可以是滑雪場經營者,因為低溫的天氣其經營非常有利。
(3)保險公司/再保險公司也可以通過互換來分散其經營風險。例如,農業保險公司可以和供熱公司進行風險互換。如果發生低溫霜凍,農業保險公司的賠付額增加,而對供熱公司而言,低溫將使供熱需求增加,公司的收入會隨之增加。通過互換,農業保險公司有效地分散了經營風險。
三、發展我國農業天氣衍生產品的構想
我國農業天氣災害多發,在財政救災能力有限、農業保險體系還不是很成熟的背景下,探索和發展天氣衍生產品市場對于有效管理和轉移農業天氣風險意義重大。
在我國,考慮到農業的重要性和我國金融市場發展的現狀,可以率先發展農業天氣衍生產品市場,以生長溫值(gdd,growth-degree-day)指數期貨為先導,待市場成熟以后再逐步推出其他相關天氣指數產品(如降水量、降雪量、風速等),并引入期權和互換交易,逐步建立完善的天氣衍生產品市場體系。
選擇以生長溫值(gdd)指數期貨為先導是基于以下考慮。
首先,生長溫值是影響農業生產的最重要的天氣因素之一。農作物需要一定的氣溫才能順利發育和繁衍。溫度的異常變化(冷災、寒害、霜凍等)是影響農業的主要天氣災害之一,有必要通過指數期貨進行風險管理和轉移。
其次,從國外天氣衍生產品的發展情況來看,與溫度相關的天氣衍生產品發育最為成熟,目前超過82%的天氣衍生產品都是與氣溫相關的。代表性的是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me)的日熱度hdd(heat-ing-degree-day)指數和日冷度cdd(cooling-degree-day)指數。這些比較成熟的氣溫衍生產品易于率先借鑒。
第三,從氣象數據的角度來看,關于氣溫數據由國家氣象中心,容易獲得,并且比較客觀,不易受操縱。同時我國氣溫的歷史數據很完整,已經積累了50年,這為氣溫衍生品種的研究開發、定價和上市提供了很好的條件。
最后,選擇期貨先行是因為期貨交易在我國已經有了一定的經驗和基礎,大連商品交易所、鄭州商品交易所以及上海期貨交易所在大豆、玉米、小麥、棉花、銅、鋁等期貨產品交易方面已經形成了比較成熟的交易合約和交易規則,市場監管也不斷成熟。
四、結論和政策建議
在我國開設和發展農業天氣衍生產品市場有其內生性的要求。農業的發展需要管理和轉移天氣風險。在現有的措施不能有效滿足這種需求時,創新就是必須的。天氣衍生品即是能有效地將農業天氣風險最終轉移給最愿意承擔和管理這些風險的人的創新。
要在合適的時機推出天氣衍生產品,還有很多工作要做。首先是要大力發展資本市場,逐步放松對資本市場創新的管制;二是加大對國外天氣衍生品市場的學習和借鑒,同時大力培養金融工程人才,增強衍生品研發能力;三是改進和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體系以及監管體系;四是培育和教育市場參與者。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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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政府地位 政府作用 農業巨災風險 市場失靈
一、引言
由于受自然災害、技術水平和市場環境等眾多因素的影響,使得農業本身成為一個具有高風險的弱質產業。近年來,洪澇、旱災、雪災和各種地質災害的頻發,對我國農業造成的經濟損失都是非常嚴重的。例如,2008年南方冰凍雪災導致農作物受災面積2.17億畝,絕收面積3076萬畝,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516.5億元;2010年初西南五省市持續干旱(部分地區自2009年就開始)對農業的沖擊。截止到2010年4月,短短幾個月的嚴重旱情就導致6420多萬人受災,農作物受旱面積1.01億畝,絕收面積110多萬公頃,直接經濟損失達246億多元。發生這樣巨大的農業災害損失,在現有的農民自擔大部分、政府財政撥款救濟為主,輔以社會救助的災后損失補償制度下,出現農民“因災致貧”和“因災返貧”現象,同時政府出現財政緊張狀況。面對社會壓力和財政壓力,政府希望通過向保險公司等風險管理機構購買服務將農業巨災風險轉嫁到市場上,從而擺脫或減輕農業巨災給自身帶來的壓力。然而政府這一主體在農業巨災風險分散機制中是不可以缺失的,究竟政府在農業巨災風險分散機制中應該處于什么地位以及發揮怎樣的作用,在學術界和實務界尚存在一定的分歧和爭論。
Grace & Klein(2009)研究了政策對美國佛羅里達州的私營保險市場的干預是怎樣影響市場平衡的,認為政府干預使得市場環境更為惡化,主張國家應該支持自由市場的發展。孫蓉(2006)認為當存在公共品、不完全競爭和外部性時,由于微觀主體的有限理性和機會主義傾向會造成市場失靈,市場機制難以起到有效配置資源的作用,政府此時進行干預的資源成本更低,效率更高。
本文從分析農業巨災風險分散機制中涉及客體及工具出發,研究政府與客體之間關系進而對政府在農業巨災風險分散機制中進行定位和其應發揮的作用。
二、政府與農業巨災風險分散機制客體的關系
(一)農業
農業是支撐國民經濟建設與發展的基礎產業,是工業等其他物質生產部門與一切非物質生產部門存在與發展的必要條件。農業在國民經濟中的重要地位還表現在它是整個國民經濟波動的起點和重要根源[3]。此外,農業是社會安定的基礎。根據馬斯洛需求層次理論,人最基本的需求是生理需求,即滿足水和食物等生存需要。農業生產與糧食安全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糧食安全作為國家重要安全戰略之一,必須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但是,農業也是一個具有高風險的弱質產業。農業生產是脆弱的,一旦發生自然災害,生產的恢復是困難的。這是因為農作物的種植跟自然氣候、技術條件等眾多因素有關,一旦錯過某一時期就不能再進行受災農作物種植。正是農業經濟生產的不穩定性和在國民經濟中的重要性之間的矛盾,決定政府必須采取一定的措施分散農業巨災風險。對于農業生產的政策扶持以及自然災害救濟補助等措施都是WTO成員國允許對農業采取的“綠箱”政策,所以政府必須制定農業巨災風險分散制度并給予農業巨災風險分散措施政策扶持。
(二)農村生產模式
從19世紀80年代初開始,我國農村實施,即農戶以家庭為單位向集體組織承包土地等生產資料和生產任務的農業生產責任制形式。目前,人均耕地只有1.4畝,有664個市縣的人均耕地在聯合國確定的人均耕地0.8畝的警戒線以下。按照每個家庭6個人估算,發現這種生產模式是狹小的,一方面地處城鄉結合地區的農民家庭的農業收入占家庭總收入的比例不高,另一方面地處交通不便的山區的農民家庭總收入不高。根據Anderson(2003),Hansson(2008)等人的研究,這種模式是不利于農業巨災風險分散工作的開展。他們認為經濟體越小,巨災對其影響越嚴重。農戶經營的范圍小,規模有限,承受風險的能力低。在巨災風險的沖擊下,就會更加厭惡風險從而選擇“風險低、回報低”的生產經營模式,進而導致農業生產缺乏創新動力。因為發生農業巨災時,城鄉結合地區的農戶可以通過進城務工等替代性收益手段彌補巨災帶來的農業損失,再加上政府的一定補助從而弱化了農戶參保農業巨災保險的意愿,而山區農戶由于本身家庭收入偏低,無力參與農業巨災保險。此外,由于農戶以家庭為單位,發生巨災時挨家挨戶地進行勘查、理賠等工作,加大了農業巨災保險的經營成本。我國是個農業大國,農村人口有9億。農民作為一國公民的重要組成部分,政府對其在生產、生活方面的幫助和保護責任是主觀的、非確定性的道義責任。政府基于社會責任,保障和提高農民的生活水平的目的使得政府必須參與農業巨災風險分散工作。
(三)農業巨災風險管理手段
農業巨災風險管理手段有很多種,常見的方式有:農業巨災保險、發行巨災債券、巨災期權、再保險和巨災基金等。下面以農業巨災保險為例,研究發現其具有正外部經濟性、準公共物品性和信息不對稱性等屬性,這些特性使得保險市場對農業巨災風險的分散作用是失靈的。
1.正外部經濟性。從表面上看,農戶購買農業巨災保險是為了發生災害后獲得財產損失的賠償,經營農業巨災保險的保險機構可能從中獲取一定利潤。但真正獲得利益的不只這兩者,還包括廣大的農產品消費者。這些社會成員在未支付任何風險分擔費用的情況下,享受農產品價格低廉、國民經濟穩定和物價平穩的益處[7]。因此,農業巨災保險的深層次功能是維護了整個社會的利益,而農戶作為投保人所獲得的個人效用遠小于農業巨災保險帶來的總效用。
在圖1中曲線D衡量的是農戶對農業巨災保險的邊際私人效益,MSB是農業巨災保險帶來的社會邊際效益,MC是每一份農業巨災保險的成本。根據邊際效益等于邊際成本,農戶的最大化效用是以P1的價格購買Q1份保單,但是購買農業巨災保險不僅僅為農戶帶來收益,也給農產品消費者等帶來效用,那么購買農業巨災保險的邊際社會收益等于購買農業巨災保險的邊際成本,有效產出就為Q*。只在市場條件作用下,農戶不能獲得農業巨災保險帶來的全部收益,以P1價格購買超過Q1份保單是不劃算的,結果市場均衡投保數量是低于最優投保數量的。需要鼓勵達到最有效率的承保水平,就需要更低的投保價格P*,這一點是市場作用無法調整到的,所以政府應該對農業巨災保險保費進行財政補貼。
2.準公共物品性。準公共物品是一種介于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之間的物品,具有消費的競爭性和非排他性或者是非競爭性和排他性。農業巨災保險具有準公共物品的特性。因為直接購買農業巨災保險的農戶在發生災害損失之后可以獲得相應的理賠,而未購買保險的農戶不能獲得與投保農戶一樣的損失補償,所以消費農業巨災保險具有一定程度的排他性。但是,在農業巨災保險消費過程中,同一地區未購買農業巨災保險的人可以免費享受到購買了保險的農戶帶來的好處。例如,在發生一段時期的干旱之后,保險公司為了減輕因干旱帶來的賠償對購買了農業巨災保險的農戶田地進行人工降雨。這樣該地區未購買保險的農戶因為降雨獲得災害程度下降的利益。從這個角度來看,消費農業巨災保險又不具有排他性。
農業巨災保險具有一定公共物品的屬性,使得增加一份農業巨災保險所帶來的邊際社會收益等于這份農業巨災保險給所有消費者帶來的邊際收益之和。在圖2中,社會農業巨災保險的需求曲線D就是消費者的需求曲線D1、D2和D3的縱向加和得出。因此,農業巨災保險的有效產出為Q。一旦農戶發現支付農業巨災保險的價格P取決于自己顯示的偏好,他們就是隱瞞自己的真實偏好以圖“搭便車”,這樣社會對農業巨災保險的需求曲線D就不會顯現出來,難以達到效率最優。根據科斯的產權理論,只有產權是明確的,市場效率才會是有效。正是因為農業巨災保險的非排他性帶來的相關正外部經濟,在產權分配不清晰的情況下農業巨災保險市場是失靈的,從而為政府介入市場提供了依據。
3.信息不對稱性。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市場體系不會有效地運作,由此產生因信息不對稱導致的市場失靈。
在圖3中,S高和D高是高風險的農戶的農業巨災保險供給曲線和需求曲線,均衡價格為P高,均衡投保數量為Q。S低和D低是低風險的農戶的農業巨災保險供給曲線和需求曲線,均衡價格為P低,均衡投保數量也為Q。由于信息不對稱,保險公司對農戶的風險狀況不了解,根據預測風險高低農戶的投保數量均為Q,提供供給曲線為S的農業巨災保險。在供給曲線為S時,高風險的農戶發現承擔的價格P比自己愿意付出的價格P高低,所以高風險農戶的投保數量增加為Q’高,需求曲線由D高右移至D‘高。而低風險的農戶承擔的價格P比自己愿意付出的價格P低高,所以低風險農戶的投保數量減少為Q’低,需求曲線由D低左移至D‘低。當保險公司察覺市場上風險高的農戶多于風險低的農戶購買保險,就提高保險的價格,升至P’,進而排擠出更多的風險低的農戶。這樣導致因為標的風險過高而無法得到有利的分散,保險公司無利可圖而不愿意進行承保,農業巨災保險市場失靈。
此外,信息不對稱還可能引發道德風險進而使市場失靈。購買了農業巨災保險的農戶與其未購買保險時的行為就可能發生改變。購買了農業巨災保險之后,或許會因為有保險保障而疏于田間管理,或者因為市場農產品價格下降而故意放任農作物的生長以期發生損失得到賠付。政府介入農業巨災風險的分散機制的關鍵作用之一就是謹防通過保險市場分散農業巨災風險而保險市場失靈的現象發生。
(四)農業巨災損失補償金
農業巨災的發生帶來的損失是巨大的,在我國保險業發展水平還不高的情況下,僅靠保險市場是難以有效地進行風險分散的。在例如美國這樣資本市場比較成熟的國家,巨災債券、巨災期權、巨災期貨等風險證券化工具被用來分散農業巨災風險。而我國當前資本市場還不足以支持農業巨災保險的融資需要,如果貿然將農業巨災風險與資本市場掛鉤,可能使二者都陷入困境。政府代表公共利益能夠通過稅收等強制性方式進行資源的分配,在融資方面渠道更廣、成本更低。因此,政府參與農業巨災風險分散的一個重要作用是為商業保險公司提供臨時的流動資金,防止在發生農業巨災時,保險公司因臨時保險資本有限而導致償付能力不足。
三、政府在農業巨災風險分散中的地位及作用
通過分析農業巨災分析涉及客體與政府之間的關系,得出政府介入農業巨災風險分散機制的必要性。進而將農戶、商業保險公司、再保險公司和社會組織等其他主體納入農業巨災風險分散體系中,構建了以政府為主導,商業保險和社會救助為輔助的農業巨災風險分散機制圖(如圖4所示)。在政府主導下的農業巨災風險分散體系是多層次、多主體、全方位的損失保障體系。圖4所構建的以政府為主導的農業巨災風險分散體系中政府主要發揮以下幾方面作用:
(一)政府主導地位下促進農業巨災風險分擔主體的多元化
政府可以通過保費補貼、稅收減免、強制政策等行政手段把農戶、商業保險公司、再保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以及社會組織等納入農業巨災風險分散體系中,使得過去的損失補償以農戶和政府撥款承擔為主,社會救助為輔的形式轉變為多主體共同承擔。
(二)政府主導地位下促進農業巨災風險保障方式的多維化
建立農業巨災風險分散制度的目的是為了把傳統的災后救濟轉變為災前預防和災前籌備,只有防患于未然才可以真正意義上減輕政府的財政壓力。其中,巨災風險基金是對農業巨災損失的重要補償來源之一,籌集渠道的多途徑形成了多維度的巨災風險基金融資方式?;鸬闹饕獊碓从谡斦①Y、商業保險公司和中國再保險公司的專項準備金提取、社會組織的無償救助資金以及通過基金管理運用產生的投資收益。
(三)政府主導地位下促進農業巨災風險管理法律體系的健全化
對于農業巨災風險管理中涉及的有關組織形式、會計核算制度以及經營方式等事項,目前我國法律還沒有專門的法律法規,從而實踐過程中遇到問題缺乏法律指導。如果沒有政府參與,單一根據商業保險公司反映的情況來制定相關法律法規,難免會讓人覺得缺乏公允性,制定的法律條文會被認作是一種對保險公司經營的保護。相比較于商業保險公司,政府對法律部門的督促和建議顯得更加具有效率,并且所提議的法律完善意見更加具有公正力。只有以政府為主導,在實踐當中掌握農業巨災風險分散所遇到的困難和瓶頸,才能夠更好督促法律部門進行農業法律法規的健全和為農業巨災風險管理行為提供法律支持。
四、結論
以政府為主導,商業保險和社會救助為輔助的農業巨災風險分散機制是一個多層次、多主體、全方位的損失保障體系。制度之間是存在互補性的,僅僅改革一種制度是遠遠不夠的,需要進行其他相關制度的安排。對于農業巨災風險制度的安排同樣也是如此,需要其他相關制度安排的匹配。此外,從長遠的角度來看,隨著保險市場和資本市場等市場的成熟化,政府的干預會慢慢淡出。但是,隨著政府干預力度的減弱,市場出現失靈促使政府再干預。因此,政府參與農業巨災風險分散機制在動態上遵循著“干預—自由—干預”的否定之否過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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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
一、農業信貸風險管理的主要問題
1.農業信貸風險管理體制不完善
問題主要表現:一是農戶信用小額貸款額度較小。隨著現代農業的發展和農村經濟結構的調整,0.2萬元到2萬元的小額授信農貸額度遠遠不夠,供求資金反差較大。二是農業貸款利率較高。目前農村信用社上浮貸款利率普遍在25%~100%之間不等,甚至還“上浮到頂”,與現實收益率較低的農業生產相比,農民根本無法承受,同時與國家的惠農政策相斥。三是農業生產周期與貸款期限嚴重脫節。由于現代農業已打破傳統農業的春種秋收模式,長周期發展、反向季節,很多特色農業的生產周期延長,而當前仍采取傳統的農業貸款發放辦法的農業基金部門,無論用途、貸款種類均實行2年內的貸款期限,早已無法適應現代農業經濟的發展規律。四是農業貸款抵押擔保難。目前縣級金融擔保體系尚未健全和完善,很大一部分縣市甚至還沒有成立一家金融擔保公司,且涉及農業方面的業務稀缺,大部分農村,小民營企業和種養業農民因缺少擔保而被拒絕于貸款大門以外。
2.農業信貸風險管理體系不健全
農業信貸對于商業銀行而言大多執行的是貸款首問責任制,即商業銀行工作人員對所發放貸款負有直接的第一責任,缺少風險大局管理意識與可行有效的風險管理系統掌控體系。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著風險管理條塊的分離,各種各樣的風險管理政策綜合協調程度很低,很難從整體上來測量與掌握風險所存在的狀況。我省在農村金融領域實施了一系列嚴格的管制方法,如設置較高的市場準入門檻、限制農村金融機構的業務圈子、對存貸款利率的監管等,取得了一定效果,但金融監管不當還是成為制約農村信貸健康發展的一個重要原因。過高的市場準入門檻,在機構、業務準入方面缺乏靈活性,造成了農村金融機構的壟斷,農村信貸市場運行效率很低。而嚴格的利率管制導致了農村資金的“城市化”。大量農村資金向城市轉移,使農村在資金創造功能本來就發展不良的狀況下,又面臨休克的問題。在利益目標和專業業務的沖突中,農村信用社選擇了“不貸”或“少貸”,致使農戶和農村中小企業貸款困難問題很多。現有規章制度也的確沒有把信貸風險的計量分析明確認定為常規性的工作,特別缺乏風險獨立報告秩序和缺乏對風險進一步深層次分析的辦法和模式。
3.風險補償轉移分擔機制缺乏
雖然農村信貸市場部分壟斷、信息又不對應、效率低下、高風險性所遇到的信貸給予不平衡可以通過第三方的風險承擔和機制轉移去解決,可我省當前的農村金融體系中政策性發放貸款、信用擔保機構和農業保險都沒有發揮農村信貸配給的作用。一是政策性貸款支持農業作用不明顯,普遍存在著范圍窄小、規模窄、增長速度慢、發放不規范、發放貸款質量和持續性差的缺點。農業發展銀行作為唯一發放政策性貸款的農村政策性金融機構,其政策性貸款一直受到國家嚴格限制。二是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F有中小企業金融信用擔保機構數量很多,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決中小企業擔保困難問題。但是,擔保機制自身存在的問題有待重視。三是農業保險空白。我省農業保險整體呈下降趨勢。農業保險規模少,險種減少,農業風險補償率低。農業保險的缺失加大了貸款風險度,高風險驅動,各大商業銀行出于利潤最大化的目標,紛紛從農村信貸市場撤離。
4.農業信貸業務單一
從信貸需求對象來看,我省的農業信貸需求主要是農副產業、農業企業、農業的基礎設施建設等。由于農戶和農業企業的性質、生產活動內容和規模不一,其信貸需求又表現出多方面特點。根據農戶的信貸需求特點,可分為貧困戶、溫飽型農戶和市場型農戶;農業企業可分為農業資源型小企業和龍頭企業。不同類型的需求主體,其信貸需求的方式、特點和滿足信貸需求的手段與要求也不同。從供給來看,黑龍江省農業金融體系十分薄弱,遠遠不能滿足農村信貸需求。一是農業金融機構結構不合理,農村資金供求缺口嚴重。二是農村經濟相對落后,基礎設施條件差。三是農村資金供求矛盾較多,農村資金外流異常嚴重。四是金融機構在農村支農供給量不足。五是獲得農業信貸支持低,農民貸款困難加大。由此看出,我省農業信貸不僅存在供求總數的矛盾,也存在著供求結構矛盾。從另一個方面看,這種差距還影響著農業信貸大發展和金融創新大發展的發展前景。
5.市場體系法律制度尚不完善
我省已初步建立起市場經濟法律體系,法律的獨立地位、作用的范籌和權威性都在逐步強化,但支持金融事業發展尤其是保護金融機構債權方面的法律制度還不夠完善。對民間金融機構的立法空白,使民間金融機構處于不利地位,民間金融得不到法律認可,而民間金融是中小企業和農戶小額貸款的重要來源,這就進一步加大了中小企業和農戶小額貸款的困難程度。
二、強化黑龍江省農業信貸風險管理的建議
1.完善農業信貸風險管理體系建設
一是鼓勵農業銀行等各大商業銀行加大支持農村的力度,把支持龍頭產業企業作為支持農業產業化經營的切入點,優先扶持一批有特色、有優勢、有前景的重點龍頭產業企業。二是改革現在的農業發展銀行等政策性金融機構,使之為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農業綜合開發業務服務,重點支持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支持保障體系結構建設,開辦糧食生產專項貸款、農業綜合開發貸款、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貸款和扶貧貸款等業務。三是在繼續加強改革和完善金融機構的發展的同時,引導和規范民間金融借貸,探索社區范圍內農民組成團結互助、合作經營的金融形式,以適應農民多樣化、復雜化的信貸要求。四是加快農村存款保險制度的建設,可以在農村探索建立存款保險體制。在加大對“三農”政策金融補貼的同時,繼續擴大農村貸款利率浮動程度,在農村首先實現利率市場化。
2.建立有效的信貸風險補償轉移分擔機制
一是針對政策性風險較大的農業貸款,實行既保留自有資金比例,又辦理風險保證金專存,根據貸款數量和承貸能力合情合理確定風險保證金提留比重和來源。二是對企業經營性風險很大的貸款,實行全體成員風險股份合作制,按照貸款對象承擔人的不同責任范圍,提交各自比例的風險基金專項存款,使貸款對象效益與經營者的利益直接相連,以提高企業的管理水平。建立完善以政府為主導、各個金融機構參與的農業保險制度和現代農貸保障制度。允許農業銀行和其他保險公司參與農業保險,對農業保險業務放寬稅收優惠,并適當減免相應所得稅。加強農業保險與農業信貸合作,對已經投保的農業項目與農產優先發放貸款。還可將受災農戶相應補貼改為經營自救型的保險補貼項目,增強農民的保險意識,更好地防范農業信貸風險。三是對市場風險和自然風險較大的貸款對象,在保持自有資金比例的同時,把貸款對象參加社會保險作為貸款條件之一,并根據借款人的承擔能力,選擇適當的風險金提留方式,還要注意加強農業貸款風險管理的法律保護機制。對信用貸款和已過訴訟時效期的部分擔保、抵押托欠農業貸款,及時補辦擔保抵押資料,以降低農業貸款的損失風險。
篇7
關鍵詞:農村合作金融;農村信用社;風險防范;策略
農村合作性金融是農村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合作性金融是建立在合作組成員互助合作基礎上的一種金融組織形式,一般是小規模資金所有者互通有無、資金互助的一種靈活而有效的形式?,F階段,該省農村合作性金融機構主要由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和農村信用社構成,主體是農村信用社,業務上受安徽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統一指導和管理。在安徽農村合作金融發展壯大的過程中,風險也與之相伴,如何防范金融風險,已成為政府經濟管理、決策部門首先考慮的重要課題。
一、安徽省農村合作金融發展現狀
(一)支農信貸有利支持和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
“十一五”以來,安徽省農村金融機構不斷加大對農業信貸資金支持力度,有力促進了農村經濟的持續快速發展。涉農貸款連續實現了增速、增量和占比高于上年的“三個高于”目標。截至2010年10月末,全系統涉農貸款余額為1254.2億元,占全部貸款總額(不含票據業務)的90%以上,余額和新增額均占全省金融機構的90%以上;中小企業貸款余額762.3億元,支持小企業21554戶。經營效益實現年增長50%以上,可持續發展能力不斷增強。特色支農產品主要有農戶小額信用貸款、農戶聯保貸款、農村產業化及農村經濟組織貸款。
(二)對中小企業貸款服務有所突破
中小企業長期以來的資金問題就是貸款難,全省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結合自身經營發展需要,積極組織研究地方市場,創新貸款方式,為小企業客戶量身定制了一大批特色金融產品,加大小企業支持力度,逐步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例如,馬鞍山農合行推出了“金色家園”計劃,在鄉鎮組織開展企業聯保貸款,并與世界銀行、德國復興信貸銀行等國際機構合作,開創了國內農村銀行機構參與“微貸”項目的先河;亳州市譙城區聯社在解決小企業、個體工商戶或其他自然人商業流轉、流動資金不足、生產費用等短期資金方面,將農戶小額信貸方式移植到小企業貸款中,開發了“商家樂”產品。截至2011年10月末,全省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小企業貸款余額達271.47億元,扶持小企業71089戶,有效緩解了小企業“貸款難”問題,實現了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的雙贏。
(三)農村合作性金融機構已成為農村金融服務的主力軍
在我國經濟體制改革開始以后,農村金融有了迅速發展。經過多年的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目前,安徽已初步形成了包括商業性、政策性、合作性金融機構在內的,以正規金融機構為主導、以農村信用合作社為主力軍的農村金融體系。商業性金融機構主要是安徽省農業銀行,政策性金融機構主要是安徽省農業發展銀行,合作性金融機構主要是安徽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盡管安徽省工商銀行、建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城市信用社每年也間或安排一定量的支農信貸資金,但因其所占支農信貸資金總量比重不足1%,除在吸納城鄉居民儲蓄存款方面與安徽省郵政儲匯局一樣占有較大比重外,對農業發展、農民增收、農村經濟繁榮沒有發揮實質性的直接支持作用。在支持“三農”發展方面,安徽省農村信用社開始扮演全省農村金融服務主力軍的角色。截至2010年11月末,安徽省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各項存款余額2546.9億元,比2004年末增加1835.3億元;各項貸款余額1851.9億元,增加1339.7億元,存貸款余額均躍居全省銀行業機構首位,比居第二位的省農業銀行高49個百分點。
二、安徽省農村金融信貸風險分析
目前,安徽省的農村金融的信貸發展現狀,主要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風險。
(一)自然災害造成信貸風險
農村信用社主要的服務對象是“三農”,安徽是農業大省,農業對經濟的影響比較大,每當自然災害的發生頻率較大時就會出現問題,由于農業本身抵御自然災害的能力比較差,所以每次的自然災害都會造成大量的貸款不能如期償還,造成了大量的信貸資金的沉淀。
(二)業務流程欠規范導致操作風險
業務流程欠規范主要表現為賬務處理風險和貸款發放違規。由于農村信用社機構分散,點多面廣,辦理的業務額小、量大,且工作人員偏少,存在一人多崗的現象,所以在日常業務操作過程中,內部規章制度不能得到有效貫徹落實,人為簡化賬務操作流程的現象比較普遍,容易誘發各類風險。再從貸款審查環節來看,在審查和調查時,信用社的工作人員的監管不是十分的仔細、合理,為了達到規模上的擴張,并沒有注重貸款的質量,在貸款之后也沒有及時聯系和檢查,放松了監管的力度。貸時審查流于形式,與核算人員相互依賴,責任不清,柜臺監督形式化,一些違規違紀貸款屢禁不止。
(三)信用缺失引發違約風險
目前,大多數農村信用社的大部分貸款以信用形式發放。隨著農村經濟的不斷發展,少數單位和個人道德觀念滑坡,誠信意識淡薄,產生賴債、逃債、廢債行為,一些欠貸戶互相觀望,長期拖欠貸款不還,給農村信用社業務帶來一定風險。加之近年來受國家宏觀調控和產業結構調整的影響,部分限制性行業及相關企業資金鏈斷裂,無力償還貸款,或者由于市場價格波動,企業盈利能力下降,使企業貸款到期后不能償還,不同程度地造成了農村信用社債務懸空,信貸資產頻頻出現劣變,不良率迅速上升,一些貸款已經形成損失。
(四)人員素質不高帶來合規風險
農村信用社基層網點員工學歷水平普遍偏低,既懂金融專業知識又熟法規、擁有風險意識的合規風險管理人才更少。由于歷史和管理體制的原因,農村信用社很多員工均沒經過考試、考核等用工程序就進入信用社工作,且很多是親屬關系,至使農村信用社里面很多管理者對員工很難實施有效監管。許多管理者和員工,對金融的業務知識、法律法規、職業操守等均沒達到應有的資格水平,所以管理水平較低。而合規管理只有在員工知法、懂法、守法的情況下才能發揮其應有的作用。因此,該省整個系統的合規管理意識不強。
三、安徽省農村金融信貸風險防范策略
(一)建立和完善農業保險制度
發展農業保險就是要增強農村經濟主體抵御因各種不可抗力所造成的風險或損失的能力,分散農村金融機構因開展此類信貸業務而引發的經營風險。為此,一要加強農業保險立法,用法律的形式明確政府在開展農業保險中應發揮的職能和作用。二要加快農業保險經營體制改革,把農業政策性保險業務從商業性保險業務中分離出來,政府按業務品種給予適當的保費補貼或免交營業稅和一定比例的所得稅,以調動商業保險公司開展農業政策性保險業務的積極性,使保險費率降至農戶可承受的范圍之內。三要鼓勵商業保險公司通過經營涉農商業保險來彌補政策性保險可能產生的損失。
(二)加快業務流程建設
以省聯社統一指導、法人行社統一實施,根據《安徽省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流程建設總體方案》,用3-5年時間,逐步建立以客戶為中心、以市場為導向、以風險控制為底線、以效益與效率為目標的組織和流程。重點規范和優化業務管理流程,建立風險管理三道防線清晰和前、中、后臺分離以及中后臺集中運作與管理的流程化組織體系,完善業務流程,制定操作手冊,清晰劃分各流程環節的崗位職責、風險要點、操作規范、合規要求,強化崗位相互約束與制衡,堅持關鍵崗位人員的輪崗輪調和強制性休假制度。
(三)強化合規風險管理
法人行社應將合規管理作為一項核心的風險管理活動。結合《安徽省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合規工作指導意見》、《安徽省農村金融機構合規風險管理機制建設三年規劃》,圍繞“雙建”等重點工作,進一步落實合規“三項制度”,推進合規管理“五項機制”建設,全面落實合規風險的識別、評價、監測和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包括建立合規管理協作機制,搭建各部門條線的溝通協作機制和信息共享平臺;建立合規信息管理機制,開發合規風險管理平臺,有效實施合規管理信息的收集、分析與評估;建立合規督導工作機制,在業務部門及分支機構開展日常的合規督導及履職考評;建立合規風險檢查機制,實施合規風險檢查與評價;建立合規風險管理監督考核機制,持續監督和定期考評各部門條線及分支機構的合規風險管理情況。
(四)營造良好的農村信用環境
良好的信用軟環境是農村金融發展的基石。因此,一要加快全省信用體系建設。完善信用中介機構企業和個人的信用評定,并將結果定期向社會公布。二要建立健全省市縣鄉四級信用擔保體系。重點發展由政府投資的政策性中小企業的融資擔保機構和非營利性的企業間互助式擔保機構,切實解決中小企業貸款和擔保抵押難問題。三要加強金融安全區的創建。廣泛開展創建信用企業、信用鄉鎮、信用村和信用農戶活動,加大對守信企業、村鎮和個人的信貸傾斜。四要嚴厲打擊逃廢金融債務行為。規范企業改制和破產程序,對逃避金融債務的企業法人建立責任追究制度,依法保護金融債權。
(五)提高從業人員整體素質
要幫助信用社全體員工提高自身素質,加強對員工上崗前和在職員工的多層次多方位的培訓,要把管理水平、規章制度、操作技術、職業道德、法律知識等方面的培訓有機結合起來,增強法紀觀念。提高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使他們懂得法律、精通業務、嚴格執行制度。要強化員工政治思想教育,不斷提高員工思想政治素質。以當前銀行業出現的一些反面典型案件并結合身邊發生的案例教育員工。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加強員工的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把好權力關、金錢關、人情關。要強化員工的法規制度教育,經常開展法紀教育學習,使他們知法、守法,遵守規章,按制度辦事,提高法規意識。增強他們的防腐拒變和自我控制能力,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使每個員工都知道在辦理業務時各個操作環節所應承擔的責任。要做好重要崗位人員的交流和定期輪換,形成人員優化流動機制,達到暴露問題和自我控制的目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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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
關鍵詞:TailVaR;經濟資本;RAROC
一、引言
保險行業是負債經營,在經營過程中要承擔比其他行業更大的風險。近年來我國保險業快速發展,隨之而來的是保險的償付能力問題。資本的多少是保險業償付能力的重要評判標準,國外的保險評級機構已經將保險公司資本充足率作為衡量保險企業信譽的一項重要指標。經濟資本作為一種先進的風險管理工具,可以逐步成為我國保險公司的風險管理核心。
國外學者對保險公司風險管理和風險防范技術方面有深入的研究。風險管理的發展從傳統風險管理發展至現代全面風險管理。北美非壽險精算師協會(2003)對全面風險管理理論的定義為:ERM是一個對各種來源的風險進行評價、控制、研發、融資、監測的系統過程,任何行業和企業都可以通過這一過程提升股東短期或長期的價值。國外的有關保險公司風險防范技術方面的研究開始較早,也比較深入。美國精算師協會 (2003)認為經濟資本的主要功能是保證保險公司擁有足夠的償付能力。Jeremy Scott(2004)從保險公司的角度認為經濟資本是保險公司持有的在一定置信區間內保證保險公司滿足一定償付能力的盈余。
在我國,保險企業以及財產保險企業的風險管理研究還在初期。張維功(2009)借鑒了國內外的研究成果,提出我國財產保險公司全面風險預警指標體系。陳兵(2006)認為,對于保險公司來說,經濟資本是指在規定的置信度和時間范圍內,公司自身所持有的資產數量大于負債的市值,以保證資產盈余大于零。魏迎寧、陳戈(2008)認為經濟資本是以公允價值計量的保險公司資產與負債的差額。通過財險公司業務線進行經濟資本的配置,可以了解各業務線的風險收益情況以便更好地采取承保策略和再保險策略。
二、經濟資本
(一)定義
經濟資本是指從金融機構內部來說,用于承擔業務風險所需要的合理持有資本。保險公司的經濟資本是指在某一置信水平上,大于某一分位點的損失的期望值。我們所關心的問題是經濟資本的計算和經濟資本是如何配置到各個部門的。本文運用TailVaR計算經濟資本。
(二)計算
基于TailVaR的經濟資本的計算:
在使用TailVaR計算經濟資本時,依然假設損失分布為正態分布。多風險下的經濟資本:
假設財產保險公司有N各保險產品,第j個產品的損失風險服從
假設各個業務線風險滿足正態分布,如果知道財產保險公司個業務線之間的協方差矩陣,就可以知道其經濟資本。
(三)配置
C為總體風險所需的經濟資本,
其中收入指保險公司包括保費收入和其他營業收入在內的總收入;預期損失指保險公司計算出的不同風險的預期損失之和;成本費用指保險公司日常經營中的各種成本。
三、財產保險公司經濟資本配置的實證分析
(一)樣本選取及數據處理
本文選取兩家規模不同的財產保險公司作為研究對象。
然后用TailVaR來計算經濟資本。并且進行經濟資本配置。最后計算各業務線的經濟資本占保費收入的比例以及RAROC,進行分析。
(二)假設及運算結果
1. 基本假設
(1)各業務線的風險服從正態分布;
(2)計算經濟資本時,不論是整體還是單獨業務線,置信水平定為99%;
(3)假設各業務線的經營費用為保費收入的30%,利潤為:
利潤=保費收入-期望損失-經營費用(30%的保費收入)。
2. 運算結果
按照以上過程對兩家公司的保費收入和保費支出進行計算,得到以下結果:
(1)公司A的RAROC分析
各業務線之間的相關系數為:
基于TailVaR計算的總體的經濟資本為:
基于以上計算得到的總體經濟資本數據來看,針對公司A,農業保險和短期健康保險不用配置經濟資本的,他們的配置額為負數,說明他們與公司的總體風險呈負相關,可以進一步擴大這些險種的規模,提高承保能力。同理可以應運于公司B的信用保險、農業保險和其他保險。
計算兩家公司的各個業務線的RAROC指標并進行分析:
(1) 公司A的RAROC指標
(2)公司B的RAROC指標
首先可以觀察得出,有些業務線的RAROC為正數,有些為負數。造成負數的原因有可能是利潤是正數,但是經濟資本是負數。
(三)財產保險公司RAROC的分析及對比
1.對比及分類
我們可以將保險業務線分為四類,第一類是優秀險種,是經濟資本為負數的險種,可以減少保險公司的風險;第二類是良好險種,是RAROC大于平均水平的險種;第三種是較差險種,是RAROC低于平均水平的險種;第四類是虧損險種,即利潤為負的險種,保險公司需要抑制其規模,加強管理。
兩家保險公司各個業務線分類如下:
2. 分析結果
可以看出公司A的優秀險種數量大于公司B的優秀險種的數量。并且整體的RAROC不論用哪種方式計算都是公司A的高于公司B。而且不同公司的險種劃分不同,說明不同公司的各業務線的風險程度不同。每個財產保險公司都有自己優秀的業務,而且這些業務的優勢有可能會隨著時間的變化而變化。
四、總結
本文研究了經濟資本和RAROC的計算和在我國財產保險公司的應用。從理論到實踐,基于TailVaR計算了總體經濟資本以及各業務線的經濟資本配置,并且計算了RAROC,從而得到業務線的分類依據,為財產保險公司的業務線進行分類。主要結論如下:
第一,各業務線的經濟資本配置可以使負數也可以是正數,經濟資本為負數的業務線可以作為保險公司拓展的領域進行發展;
第二,公司A在險種和規模上都勝于公司B,風險管理水平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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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災前:防范與早期預警,提高抵抗力
微型金融有助于降低農戶的旱災脆弱性程度,提高其抵抗力。微型金融可以幫助貧困農戶獲得必要的資金支持,保障基本生活穩定;并且通過平滑消費,增強其抵抗風險的能力。可以增強貧困農民的信用水平,增強其獲得資金幫助的機會。小額信貸有助于加強農田水利基礎設施的建設。農村水利、水電、農村電網改造等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薄弱是旱災脆弱性的主要原因。小微信貸的投入為水利建設提供強有力的金融支持和保障。小額保險公司提供的旱災保險品種,改變了單一靠政府財政救災的被動方式,通過實施市場化運作,更主動、更有效地減災救災,減輕旱災給農戶造成的損失。
(二)災中:減輕和適應,增強抗災能力
微型金融在抗災中發揮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如通過直接捐款和提供優惠貸款等形式,給受災群眾提供救災資金等。保證災中抗旱救災貸款需求和農業物資的供應。通過開設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和特色農業貸款等綠色通道,提升對農業企業和受災農戶的貸款服務水平。加大貸款力度,滿足農藥、化肥、種子等農業企業的貸款需求,保證災中農業物資的供應;優先滿足農戶抗旱救災的貸款需求,支持農戶興修水利、打井抗旱、購買農機具等抗旱救災工作。積極做好旱災保險理賠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災后損失。小額保險提供的保險賠償降低了旱災造成的經濟損失,提高了受災群眾的自救能力,極大地避免了受災群眾因災返貧,因災致貧。
(三)災后:恢復和重建,提高恢復力
農業作為弱勢產業,抗風險能力差,許多農民因旱致貧返貧。金融保障機制對災后的恢復和重建發揮著重要的作用。災后生活保障。如糧食因災減產甚至絕收,農戶收入減少,生活受到影響,然而由于信息不對稱和信用風險,銀行等正規金融機構可能不愿意貸款給農戶。在此困境下,微型金融機構不斷推進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合理配置資金,加大對災區困難人群的融資支持,提供配套金融服務,保障災區生活可持續發展。災后生產恢復。通過微型金融的各種渠道籌集資金,用于災后基礎設施和衛生教育設施重建。優先安排資金支持農作物種植的災后維護以及其他農作物的耕種;信貸支持農用機具的維修、灌溉設備的重新鋪設和修理等。
二、創新農村微型金融,實現農業旱災風險管理的可持續發展
1.微型金融機構的組織與管理創新,提高自身的抗災能力在災害發生時,微型金融機構只有自身抗災能力強,才能更好地為脆弱群體提供金融服務。因此,提高農村微型金融機構自身的組織和管理能力,增強其抗災能力至關重要。一是加強微型金融機構的內部管理,組建專業的農業旱災風險管理團隊,建立旱災災情數據庫和旱災預案體系,提高旱災風險分析能力;二是建立利益相關者旱災風險管理體系,密切聯系外界防災、救援等部門,及時跟蹤旱災預警信息,做好防災抗災工作。通過內部的完善與外部的協調溝通,促進微型金融機構獲得可持續發展。
2.微型金融信息技術創新,提高防旱抗旱能力金融業對信息技術要求高,特別是災害中的應急處理能力需要優秀的信息技術人才和完善的金融信息數據系統作為支撐。然而,微型金融機構往往面臨信息技術人才缺乏和信息技術薄弱等問題,嚴重影響運營效率,從而影響防旱抗旱的能力。因此,要運用信息和互聯網技術推動微型金融快速發展。一是加強硬件設施的投入力度。運用信息網絡技術,改造傳統運營流程,全面實現金融機構經營管理的電子化、網絡化,降低操作成本,提高機構的運營效率。二是加大對微型金融機構信息技術人才的培養。提高風險識別能力和電子化信息化操作能力,提高客戶的滿意度和忠誠度。
3.微型金融產品創新,幫助脆弱性群體災后的恢復重建在幫助貧困群體減輕旱災影響和脫貧方面,微型金融機構開發的緊急貸款、重建貸款、小額租賃等新產品,能有效幫助受災家庭迅速重置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在旱災頻發地區,微型金融機構還應該不斷開發各種新的金融產品,實現微型金融產品的多元化,為脆弱性群體提供最方便、最適合的產品,保證災后重建的順利實施。如發展農村小額保險,創新保險險種,提高農民抗風險的能力。
4.微型金融供給主體創新,拓寬旱災風險管理的投融資渠道促進微型金融供給主體多元化發展,緩解災區信貸約束狀況。一是拓寬民營資本進入微型金融領域的渠道和形式,鼓勵民營資本建立村鎮銀行,支持民營資本建立可以覆蓋農戶貸款的融資性擔保機構;放松民營資本參與微型金融的市場準入限制,以形成一種機構多元、適度競爭的普惠金融局面。二是通過民間金融“陽光化”促進微型金融發展,鼓勵民間金融由非正規金融向正規的微型金融機構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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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農戶小額信貸;四川省;風險防范
1四川農戶小額信貸現狀
目前四川農戶小額信貸市場的參與者主要包括兩類:一是農村信用合作社、郵政儲蓄銀行、農業銀行等銀行類金融機構;二是如小額貸款公司這樣的商業性非銀行類金融機構。但基于小額貸款公司的商業性,對貧困農戶基本不放貸,導致其業務發展有限。目前的大背景是銀行類金融機構作為小額信貸實施主體機構,其小額信貸業務發展非常迅速。四川農信社自成立以來,發放貸款數量占各項貸款總量的百分比如表1所示。農戶小額信貸截至2014年年末,四川農信累計發放涉農貸款4548億元,較年初新增694億元,同比多增67億元。
2四川農戶小額信貸風險
及時準確地找出農戶小額信貸風險產生的根源,對預防和降低農戶小額信貸風險意義重大。
2.1外部風險
2.1.1自然風險
自然風險是指由于自然力不規則變化所產生的現象,進而危害到人們的經濟活動、物質生產或者生命安全的風險。由于農業是弱質產業,對自然災害的免疫力不強。而且缺乏必要的風險轉移機制。近年來,四川省農業因災而絕收面積逐年上升。
2.1.2市場風險
由于農產品價格波動,導致以農產品銷售為收入主要來源的借貸農戶的收入出現不穩定,進而無法按期償還貸款,形成小額信貸市場風險。由于農戶在選擇農產品時,具有從眾心理,使得農產品種類相對集中且趨同,再加上市場信息不對稱、農戶運用金融工具的能力較低等原因,必然導致同種產品供大于求,價格下跌,農戶收入減少,小額信貸風險增加等問題。
2.2農戶信用風險
小額信貸的信用風險,是指由于借款人沒能按期償還貸款而給貸款發放機構帶來損失的可能。
2.3銀行操作風險
銀行操作風險主要是由于不完善或有問題的內部操作過程、人員、系統或外部事件而引起的,會造成間接或直接損失的風險。對于農戶小額貸款而言,操作風險主要是機構內部控制機制不健全所引發的逆向選擇、道德風險或尋租行為等形成的風險。
3四川農戶小額信貸風險的防范措施
3.1外部環境風險管理
3.1.1建設自然災害抵御工程
(1)加強水利工程建設。加強抗旱排澇能力以及水資源利用效率是關鍵,提高病險水庫除險加固的力度是重點,增強防洪和供水能力是主要出路。重點整治響水灘水庫、大黑龍灘水庫、白橋水庫等病險水庫。(2)助力地方動植物病蟲害防治。加強動物、植物病蟲害監測預警工作、檢驗監督工作、控制撲滅工作,完善動物、植物病蟲害防治物資保障系統,加快動物防疫體系、植保工程等工程建設。(3)提高農業機械化水平。發展農業機械化要因地制宜,立足中大型拖拉機、多功能高效聯合收割機及各種專用型農機產品的發展,不斷提高耕、播、管、收、運等環節的農業機械化水平。
3.1.2實行農業保險制度
為建立農業保險合作機制,信貸機構可與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華農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等具有可以開辦農業保險的地方保險公司合作,結合當地實際,針對因不可抗的自然災害,導致農戶不能償還貸款的情況,設計不同的農業保險。3.1.3強化政府支持力度政府要加大對農產品價格的支持力度。作為農業大省,四川省應加大對農產品價格的扶持和保護力度,當農產品市場價格低于政府所規定的最低收購價時,政府應根據農產品供給曲線和需求曲線求得均衡價格和數量,進行收購。防止“谷賤傷農”,促進農民增收,加強農產品抵御市場風險的能力。
3.2農戶信用風險管理
3.2.1建全農戶資信檔案
(1)首先要制定出細化的、符合本地實際的、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的分析評價體系。其次,對于符合貸款條件去申請小額貸款的農戶,進行誠信調查。最后根據調查結果設定該農戶的信用等級,并錄入農戶資信檔案系統。(2)對農戶信用檔案實施電子化管理,實現信息共享。建立政府、銀行、部門三位一體的工作機制,設立農戶信用信息管理系統,系統的維護、管理等由人民銀行負責。單位、個人查詢應提出申請,由人民銀行提供查詢服務。(3)實施農戶信用狀況公示制度,增強農戶信用觀念,樹立良好的信用環境。(4)開展對惡意逃廢貸款的公示活動,創建舉報失信農戶有獎制度,加強對失信農戶的社會監督及輿論譴責,有效防范貸款風險。
3.2.2加強貸款跟蹤檢查
在貸款發放后,為及時了解農戶的生產經營活動以及所貸款項的流向,信貸機構應做好貸款后的跟蹤檢查,并及時建立臺賬。信貸機構要派遣信貸人員下鄉進村,對每個貸款農戶進行回訪。同時,還要向貸款農戶所在村組干部和鄰居進行走訪,核實貸款農戶所述自身情況是否屬實。
3.3銀行自身風險管理
3.3.1提升業務素質,提高防范意識
一是提高四川信貸隊伍準入標準。選人和用人機制要公平、公正,以期選拔素質高、專業知識扎實的人員,不斷充實隊伍。二是加強四川信貸人員的培訓工作。由省級政府部門組織并定期對信貸人員進行培訓,增強業務知識,提升綜合能力。并組織相關考試,考核信貸人員對業務知識的掌握情況。三是提升信貸人員的風險防范意識。信貸機構可開展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動,為信貸人員敲響警鐘,杜絕信貸人員產生操作風險,從根本上防控農戶小額信貸風險。
3.3.2規范業務操作,實現全程監督
一是規范農戶貸前信用評級。二是加強貸中審核,審核貸款人的資格及手續是否齊全。三是強化貸后管理。貸后管理環節及貸后檢查至關重要,通過跟蹤監督檢查貸款情況,制定完善科學的貸后管理責任分解機制,實施有效合理的不良貸款清收方案,保障貸款及時足額收回。四是創建審貸分離約束機制,制定和實行“審、貸、查”三崗分設、定崗定責、相互制約、相互監督機制。
作者:張欣 單位:攀枝花學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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