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采購管理細則范文

時間:2023-07-28 17:4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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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采購管理細則

篇1

一、當前基層政府采購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采購單位依法采購意識比較淡薄,執行政府采購制度存在阻力

推行政府采購制度的目的就是要加強支出管理和治理腐敗,但是一些單位在認識上存在偏差,認為自己的錢該有自己支配,不主動申請政府采購,存在“先斬后奏”等規避政府集中采購的行為。先采購后補辦手續、不按政府采購規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購的行為屢屢存在,致使基層政府采購一直推進緩慢。

(二)政府采購的預算、計劃的編制相對滯后,規模和效益有待提高

基層采購單位的政府采購計劃觀念不強。雖然各單位每年都編制政府采購預算,但在預算執行過程中調整幅度較大,失去了預算的有效控制作用,往往存在事到臨頭才申請,這樣就制約了政府采購工作的有效開展,也直接影響了采購的效率,使政府采購的規模效益難以發揮。而且使外界對政府采購產生“時間長,效率低”的錯覺。

(三)政府采購范圍較窄、品種較少、采購方式不夠規范

目前基層政府采購項目一般依據當地《政府采購目錄》來進行采購。但是其范圍主要集中在常規化的有限的一些品目,較少涉及財政投入較大的工程建設類項目和其他服務項目。另外政府采購的主要方式有公開招標、邀請招標、詢價采購、單一來源性采購等,其中公開招標是政府采購法所規定的政府應采用的主要方式。而實踐工作中,各基層采購單位的采購活動多以協議采購、定點采購為主,公開招標等采購方式所占比例較低,影響了采購工作的公平和公正性。

(四)基層政府采購機構不健全,人員素質有待提高

雖然根據政府采購法的要求基層政府采購辦和政府采購中心隸屬于不同的政府機關有利于相互監督和制約,但具體管理過程中存在著管理職能交叉的問題,也存在著管理越位和缺位的現象。政府采購品種繁多,專業性、技術性強,這就要求政府采購人員能通曉相關領域的法規政策,熟悉國際國內貿易規則,掌握國內外市場動態。但是目前基層政府采購人員很少接受過這方面的專業和系統的培訓,很難適應當前政府采購工作的要求。

(五)基層政府采購管理基礎比較薄弱

基層采購單位普遍存在內部政府采購制度不健全,缺乏具體的實施細則和采購管理辦法,缺乏采購臺賬管理制度,缺乏采購檔案管理制度,單位的采購項目檔案資料保存不全等情況相當普遍,導致政府采購管理基礎薄弱。

(六)政府采購缺乏相關具體的法律依據

《政府采購法》雖然已經頒布施行10年,但相應的實施細則卻遲遲沒有出臺,對于具體的采購行為目前沒有明確的規定,使得政府采購活動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據,也沒有現成范例作為參考依據,基層政府采購管理機構職能邊摸索邊嘗試,這其中難免會出現這樣那樣的問題。

二、改進基層政府采購管理的幾點建議

(一)繼續加強政府采購的宣傳工作,強化依法采購的意識

基層單位對政府采購的抵觸情緒、規避政府采購、計劃觀念不強的主觀原因都同單位對政府采購認識不足有關。因此,繼續加強政府采購宣傳工作仍然是基層政府采購工作的重點??梢酝ㄟ^學習、培訓等形式,也可以利用新聞媒體、會議宣傳等方式宣傳政府采購的重要性,努力提高基層單位的政府采購意識和辦理采購業務的自覺性,為政府采購工作的開展營造一個良好的氛圍。

(二)要增強基層政府采購的計劃性,提高政府采購的規模和效益

基層采購單位必須從源頭上加強和提高政府采購預算編制的準確性和科學性,積極主動地編制細化的政府采購計劃。政府采購管理部門要加強對基層單位政府采購計劃的審核把關力度,限定計劃變更和調整的時間點,以利于優化采購組織方式、減少政府采購次數、擴大單次采購規模、節約采購時間、降低采購成本,提高政府采購的效益。

(三)要拓寬政府采購的范圍和項目,規范采購方式和程序

政府采購要向政府投入較大的基建和工程類項目拓展,對于招標限額以下的小額商品采購項目和服務類項目等采用定點采購的方式,以獲得資金的規模效益。要根據不同的適用條件選擇不同的采購方式,堅持以公開招標為主要采購方式,防止違規操作。進一步規范運作程序,制定各個環節的操作規程以及相應的管理辦法,確保政府采購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的落實。

(四)要堅強對政府采購工作的監管,提高從業人員的素質水平

財政部門要積極推進“管采分離”工作,集中精力對整個基層政府采購工作進行監督管理?;鶎诱少彂喾矫娴嘏囵B和吸納政府采購專業人員,采取以會代訓、工作研究、短期集訓等方法,大力開展基層采購業務培訓。打造一支采購人員專業隊伍,不斷提高政府采購工作的質量和效果。

(五)要加強基層政府采購的內部控制制度建設

政府采購的順利開展要依賴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因此各基層單位應在《政府采購法》的大框架內結合各單位的實際情況,建立各項配套的內部管理制度,健全政府采購的各類臺賬管理,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管理行為。

篇2

軍隊采購改革運行以來,隨著采購改革實踐的發展,軍隊物資采購審計的法規制度陸續出臺,逐步加強了軍隊采購事中監督、事后監督、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初步形成了審計監督體系,為進一步完善軍隊采購審計機制奠定了基礎。但目前軍隊物資采購審計仍存在一些問題,影響軍隊物資采購事業又好又快的發展。

(一)審計人員能力不足,績效考評體系缺失。

軍隊物資采購是一項政策性、法律性、專業技術性要求很高的工作,無論是要評價物資采購過程的真實性、合法性和經濟性,還是要審核采購項目的效率性、效果性,都要求審計人員不但要非常熟悉采購程序、方式方法,還要掌握計算機、網絡、法律、商貿等相關的知識。目前,部隊采購人員雖然接受過總部和大型單位組織的學習或培訓,但一些負責采購經濟監督的審計、財務、紀檢部門的人員基本沒有參加,對物資采購管理層面的理論和技術掌握還不多。采購審計人員如果沒有廣博的知識和過硬的素質,審計工作就難以真正落到實處。此外,對采購人員的獎懲、晉升、培訓缺乏一個系統的績效考評體系;對軍隊物資采購經濟監督的主體,包括各級審計部門、財務部門、采購管理部門和紀檢部門等,也尚未建立一套完善的采購績效考評體系,很難運用恰當的考評方法,對他們履行監督職能的情況進行定性和定量考評。

(二)采購法規不健全,缺少審計依據。

軍隊采購法律法規能夠規范軍隊采購活動的各個環節,為采購審計提供相應的監督和評價標準。目前,軍隊采購法律法規不夠健全,在將采購權交給采購機構的同時,對其責任和義務的規定卻顯得粗略,權、責的分離和不對稱使少數人能在法律約束之外謀求個人利益,侵害國家和軍隊利益;對采購中的損失沒有明確規定決策者和執行者的責任,責任主體不清而無法進行懲罰。從制度上看,物資采購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都對審計提出了要求,但審計內容不明確,措施不具體,針對性和操作性不強。特別是由誰牽頭審計、審計什么、怎樣審計以及審計時機等都缺乏具體規定。

(三)監督主體分散,缺乏監督合力。

按照《軍隊物資采購管理規定》和《軍隊招標管理規定》的要求,軍隊物資采購監督的主體主要有各級事業部門、財務部門、審計部門、紀檢部門以及采購管理部門,他們都有權監督軍隊物資采購活動。然而,所有這些監督主體缺乏相對的獨立性,各監督主體之間的運行規則也尚未完全統一?,F行的規定雖然賦予監督主體實施監督管理的權力,但沒有詳細規定進行監督的實施細則,使軍隊物資采購審計容易處于一種無序狀態。從實踐中看,各職能部門在履行職責時,往往各自為政,缺乏溝通,信息不暢,配合不力。相關部門實施監督各執一端、各行其是,還沒有形成一個有機協調運行的監督系統,這大大降低了物資采購審計的效力,造成了資源浪費,同時也影響了軍隊物資采購工作順利健康開展。

(四)審計手段落后,信息化程度不高。

軍隊物資采購內容的復雜性加大了審計難度。軍隊物資采購對象既包括后勤裝備、自動化設備、軍訓器材等設備器材,又包括被裝、藥品、油料、辦公用品等物資。采購內容不同,必然使得審計要求、審計特點、審計目標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別。對于審計部門而言,要正確把握這些差別,合理運用方式方法,組織實施審計,難度較大。隨著商品信息網絡化趨勢的發展,軍隊采購部門通過網絡了解商品信息,而且借助網絡進行采購。但審計部門還運用傳統的手工方法對其進行審查,便顯得無從下手。目前,傳統的手工作業存在效率低、信息難共享、過程難公開等弊病。因此,審計部門的信息化建設任務日益緊迫。

二、加強軍隊物資采購審計的對策

(一)提高審計人員素質,建立績效考評體系。

擴大采購業務人員的培訓范圍,特別要加大對采購審計部門人員的培訓力度,加強對采購專業知識的學習。通過參加函授、短期培訓等各種形式開展采購理論、電子商務、計算機及網絡的學習,開拓監督人員的視野,提高自身的業務素質和專業技能,適應物資采購審計工作的需要。從地方院校選拔懂得法律、經濟、管理和公關等知識的綜合型人才,充實部隊物資采購和監督隊伍。建立一套完善的激勵約束機制,以提高軍隊采購主體的整體績效,進而提高軍隊采購的軍事經濟效益。美軍國防采辦職業規劃的成功對建立我軍采購人員的考核制度具有借鑒意義。它將采辦職位分為16類,對每一采辦職位都有不同學歷文憑要求,并規定采辦人員在上任前必須到國防采辦大學接受相關專業培訓,在通過各種考核后方可取得上崗證書,并定期進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再從事采辦工作。

(二)健全監督法規,依法實施審計。

以《政府采購法》、《招標投標法》、《國防法》、《合同法》為依據,以《軍隊物資采購管理規定》、《軍隊物資招標管理規定》為基礎,盡快出臺如《軍事采購條例》、《軍隊采購道德規范》等,并形成一系列配套的法規,將軍隊物資采購的原則、目標、程序、管理、監督制約以及市場準入、社會中介組織、采購從業人員資格、采購投訴仲裁和信息與電子貿易等各方面的規定形成法規體系。補充完善現行規章制度,明確質疑、申訴程序和救濟機制,通過司法手段保證采購實體、供應商權利的實現,為軍隊物資采購審計奠定法律法規基礎,使監督者與被監督者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執行有力。物資采購審計部門要針對駐地特點和部隊實際,依據現有法律規章,制定實用、規范、可操作性強的管理規定,使審計工作經?;?。

(三)形成監督合力,發揮整體效應。

針對監督力量分散的情況,應運用系統觀思想整合審計、財務、紀檢、行政部門在軍隊物資采購中的審計職能,使之成為一個有機整體,以發揮軍隊采購審計的整體效應。這個監督體系是以審計監督為主體、財務和行政監督為基礎、紀檢監督為關鍵、社會監督為補充的“五位一體”監督模式。要使物資采購審計發揮整體效應,各監督主體就必須緊緊抓住系統目標,以整合監督系統為基準,提高監管合力為導向,對不同監管要素進行明確分工,不斷優化采購流程,利用多種監督手段,促使系統要素達到最優化組合。這些監督主體在履行監督管理職責時,除了對采購機構和采購過程實施監督外,彼此之間還存在相互監督關系,如財務部門對采購業務管理的監督,審計對財務和采購業務管理的監督以及紀檢部門對上述三個部門的監督。通過軍隊內部各監督主體與被監督者的關系,形成分布合理、有效監督的軍隊內部監督制度。

(四)利用信息技術,提高審計效率。

篇3

1.采購計劃管理組織運作模式。

經過近年的實踐與摸索,公司已基本建立省公司董事會審議批準省公司本級及所屬企業宏觀戰略及計劃、省公司管委會審定省公司本級及所屬企業具體制度和實施方案、各級企業管辦和其他業務部門負責落實細化的三級管理體制;建立以《管理委員會工作規則》及其《實施細則》為流程核心,以《采購管理程序》為流程依據,以信息系統為流程載體的三大管控體系,確保了全省采購工作的有效運行。

2.采購計劃管理與過程管控。

在計劃管理方面,采購辦要求各單位要嚴格按照年度采購計劃及其實施方案確定的采購項目、采購方式、采購金額實施采購計劃。在計劃執行過程中,對確實因為生產經營需要調整的項目,采購辦及時組織調研,召開專題會議進行分析評審,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進行申報、審批。在過程管控方面,采購辦以全國煙草行業貫徹落實《煙草企業采購管理規定》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為指導,嚴格執行行業、企業采購管理制度,加強對項目實施環節關鍵節點的控制,重點做好招標文件評審、攔標價格設置、評標辦法、評標標準、定標原則、評標過程管理以及檔案管理等工作。充分利用采購綜合管理信息系統,按照采購管理制度,加強對項目實施環節關鍵節點的控制,嚴格把關,嚴格落實“上一個環節沒有通過不得進入下一個環節”的工作要求,不斷強化程序的硬約束作用,確保董事會和管委會會議各項決議在實際執行過程中無偏差、不走樣。

二、采購計劃管理中的差距

1.采購計劃與投資計劃的銜接有待進一步加強。

對于卷煙工業企業的發展而言,技術改造起著相當關鍵的推動作用。以福建卷煙工業系統為例,十年來,公司投資項目量多面廣,投資量大,先后完成固定資產投資和信息化投資近百億元,技術裝備、基礎設施、科技研發和信息化水平得到了全面提升,因此,投資計劃中的采購項目是公司年度采購計劃中十分重要的部分。

1.1采購計劃與投資計劃編制范圍不同。

根據《煙草行業采購管理規定》要求,采購計劃編制的范圍為以合同方式取得的物資、工程(含信息化項目)和服務的所有采購項目,由各級公司的采購辦進行編制匯總;投資計劃編制的范圍為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整體改造、局部技改、生產設施、工藝設備、輔助生產設施、公用動力設施、科學教育設施、后勤保障設施、煙葉倉儲設施等)、信息化投資項目、多元化投資項目,不含建筑物的維護加固、設備的大修理等維護性工程及工器具、車輛、辦公家具、計算機軟硬件購置項目,由各級公司的投資管理部門進行編制匯總。

1.2采購計劃與投資計劃管理流程不同。

投資項目管理流程為:投資項目按照行業投資項目管理要求實行計劃管理,各級公司在每年9月份啟動投資計劃編制工作,省公司的生產制造中心、信息中心于10月份對新增項目中與生產相關的項目、信息化項目進行職能評審,投資管理處11月初匯總、初審各單位提交的年度投資計劃,經總經理辦公會、管委會、董事會審議后于12月上報國家局。國家局于次年2-3月份下達投資計劃,投資管理處根據國家局下達的投資計劃及時進行投資計劃分解,經總經理辦公會、管委會審議、董事會審批后下發投資計劃。采購計劃管理流程為:省公司于每年12月下發采購計劃編制通知,各單位根據下一年度生產經營目標于次年1月份報送采購計劃,采購辦匯總、初審全省采購計劃,并由財務、審計、法規、監察等職能部門進行集中評審后,經管委會審議、董事會審批后下發采購計劃通知,全省采購計劃方可生效實施。

1.3采購計劃與投資計劃信息傳遞相對滯后。

由于全省的投資與采購計劃,在計劃的編制起點、審批的權限、編制的范圍等方面均存在較大差異,同時基層企業投資管理部門與采購管理部門間對投資計劃調整的溝通相對滯后,信息化平臺尚未實現兩個系統的關聯,使得投資計劃與采購計劃目前無法實現實時的對接,無法在第一時間將審批后投資計劃的調整情況及時傳遞到采購計劃編制部門進行更新分解。

2.尚未建立采購計劃進度跟蹤與采購計劃執行情況考評體系。

采購績效評估是指通過建立科學、合理的評估指標體系,全面反映和評估采購政策功能目標和經濟有效性目標實現程序的過程。我司采購計劃實行按年度編制,分月實施的原則;在年度中期可對采購計劃進行半年調整,對下半年度擬新增、采購金額擬變更、采購方式擬變更及擬取消的項目在總計劃盤子中進行相應調整。雖然在采購實施方案的審定中對采購進度安排一并進行了評審,但對是否完成及是否按進度完成并未考核,尚未建立一套符合公司特性的采購計劃進度跟蹤與執行情況的考評體系,缺乏對項目實施過程中時間上的約束及獎懲激勵措施。某些項目,尤其是貨物及服務類項目,部分子公司或承辦部門在項目實施中存在時間上的松散性和隨意性,導致某一月份采購項目扎堆實施,某一月份采購項目零實施,或者到了年末才決定不予實施或結轉至下年度實施,進度計劃形同虛設,給采購辦工作人員組織采購帶來了不便,也為全省精益采購目標的實現和績效的提升帶來的阻礙。

3.采購計劃管理信息化仍存在可提升空間。

3.1尚未建立采購績效評估模塊。

對于采購計劃執行環節的評估,最直接的標準便是采購計劃執行的進度。目前省公司的采購管理信息化平臺尚未建立績效評估模塊,未能直觀、客觀的來衡量各采購部門的采購目標是否達成,缺乏對子公司采購計劃執行情況的實時比較與觀測。

3.2尚未建立采購計劃趨勢預測模塊。

采購預測是指企業在商品采購市場上調查取得的資料的基礎上,經過分析研究,并運用科學的方法來測算未來一定時期內商品或服務市場的供求及其變化趨勢,從而為采購決策和制定采購計劃提供科學的依據。通過信息化手段預測采購需求在公司的采購管理中尚屬空白,若能借助信息化平臺,對以往的采購信息進行整合,結合企業發展戰略,發現市場供求變化和規律,對各子公司、各類采購的項目的需求趨勢預測做到心中有數,將有助于提高采購計劃編制的準確性,確保全省采購策略制定的合理性,從而提高采購計劃編制精度,降低采購風險。

三、煙草工業企業采購計劃管理的優化策略與方案

1.通過專案調整,實現采購計劃與投資計劃的有效對接。

目前我司采購計劃實行按年度編制,分月實施的原則,除個別零星應急調整的項目外,均在年度中期對全省的采購計劃進行一次全盤的批量計劃調整。在采購計劃半年調整的現有模式上,針對投資計劃下達后所帶來的采購計劃的增減情況,可在每年的11月份將由各級公司的投資、采購部門將投資與采購計劃先行對接,于次年2-3月份投資計劃下達后及時進行一次采購計劃的專案調整。由各級公司的投資管理部門與采購部門共同牽頭,加強溝通,密切配合,對采購年度計劃中涉及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及信息化投資項目的項目數,項目金額,調整理由等進行對接與核實,由下至上匯總,由省公司采購辦向公司董事會統一申報專案調整計劃;由各級公司采購部門及時在系統中進行分解、錄入與維護,加快企業內部信息流的高效流動,以此實現投資計劃與采購計劃的無縫對接。

2.通過績效評估,建立采購計劃考評體系。

2.1對采購計劃考核標準進行界定。

將采購計劃執行率納入各部門績效考核指標,合理設置審批環節。明確各節點業務辦理和審批所需耗用的時間,測算出五種采購方式的采購項目從啟動實施采購計劃直至完成采購所有流程所需耗用的時間,以此作為采購計劃進度考評的依據,促進各承辦、職能部門提高工作效率。經公司董事會審定的采購項目執行計劃,應于當年全部完成。對于招標采購項目執行情況以招標公告送為項目完成節點;對于招標以外的其他采購項目以商務文件發送至談判對象為項目完成節點;對于已經完成招標所有程序但招標失敗或流標的項目,視同完成。

2.2對采購計劃進行進度分解。

省公司各部門及各子公司要嚴格按照制定的采購進度計劃完成采購的各環節工作,如無法按進度計劃完成的需向采購辦提交書面說明進行進度調整。在編制采購計劃時應注意:根據采購物資、工程或服務的規模和數量,具體的技術規范與規格,使用性能要求,對每批貨物、服務或工程從準備到交貨或結算需要多長時間做出安排。

2.3將采購計劃執行率納入年度績效考核。

對于沒有按照年度采購計劃完成計劃實施也未進行進度調整的子公司或省公司相關部門(政策性因素或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可由省公司采購辦通知企業管理處,企業管理部根據實際情況對責任部門績效進行考評。

3.通過優化信息化平臺,提高工作效率和改善作業流程。

3.1實現與投資系統的及時對接。

每年在國家局下達投資計劃后,由省公司嚴格按照國家局下達的年度投資計劃和擬建項目自主審批權限額度進行明細分解后,各級公司投資部門便可同時在投資管理信息系統中進行錄入維護,形成本年度準確的投資計劃。通過采購管理信息系統與投資管理信息系統的對接與關聯,由項目實施部門在采購信息系統的計劃管理模塊上直接對數據進行更新,實現針對投資計劃變更帶來的采購計劃變更的線上專案調整。

3.2實現績效考評。

采購績效指標體系包括采購計劃完成及時率、采購周期、采購從啟動實施采購計劃直至完成采購所有流程所需耗用的時間等。通過上述數據在系統中的體現,建立子公司或部門的績效評估體系,與采購實施過程關聯,在系統中動態、持續的進行評價,正確及時反饋考評結果。

3.3實現采購需求趨勢預測。

采購計劃是對未來計劃期內采購管理活動所做的預見性的安排和部署,以確定從組織外部采購哪些產品和服務,以最好的滿足企業內部的需求,而采購量與采購計劃金額提供的是代表采購支出情況的數字預報。為了使這些預測的數據體現出最大價值,采購管理系統中應當建立一個趨勢預測模塊,建立采購需求趨勢模型。以系統中存儲的現有歷史數據資料為基礎,通過指數平滑法等定量的分析方法進行橫向與縱向的對比,結合卷煙工業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及宣傳促銷計劃,反映采購需求,市場行情的變化,形成采購計劃編制的初步依據,為企業的采購決策提供支持。

四、結語

篇4

提高物資采購效率是企業降本增效的重要途徑,成本下降,利潤就上升。集中采購成為控制采購成本的重要手段,在企業的采購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集中采購是對于分散采購而言的,是指將集中采購目錄中的貨物、工程及服務集中進行采購,對同一類項目管理集中化采購來降低采購成本。

一、企業集中采購的特點

1、集中采購設立了專業的采購部門,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把業務歸口到一個部門來管理,降低管理成本支出的同時,也減少重復采購頻次、降低庫存、減少資金占用,提高企業整體購買力。

2、集中采購效益主要來自采購量的高度凝聚,大批量的采購,有利于采購管理部門對擬采購項目進行統一分類,對采購目錄進行梳理,對采購物資的規格型號進行標準化管理,制定統一的技術要求及售后、維護等采購要求,把需要采購的項目打包分類,集約化形成年度采購計劃進行有效實施。

3、大規模的集中采購,形成規模優勢,容易吸引核心的潛在投標人,形成優質的充分競爭條件,對提升企業采購質量有很大的促進作用。大規模的集中采購,對潛在投標人提出了更高要求,相比之前的分散采購而言,公司規模、實力相對較小的潛在投標人不具備承擔大型項目的能力,沒有能力承擔規模較大的集中采購項目。從而優化了潛在投標人的水平結構。

4、有利于規范采購行為,提高采購過程的透明度。集中采購遵循了市場經濟的規律,具有招標采購的特點。一方面,能夠在潛在投標人之間形成充分競爭,另一方面,招標人可對年度采購計劃進行匯總分類,依據需求對項目劃分標段,對項目售后及服務制定方案,對采購物資的生命使用周期提出要求,打包用戶的采購需求,一并進行集中采購整合,實現最佳資源配置的目標,而且還可大大節約采購費用。

二、加強推進集中采購的要點問題

推進集中采購的核心思想是管理控制權和采購決策權的集中,本質是集中采購體系的建立過程。

1、建立完善的管理體系

完善健全的管理體系是管理采購工作的前提和基礎,直接決定了集中采購工作的效率和方式?!皻w口管理,集中采購,統一標準”,由采購部門統一牽頭負責,采購人對擬采購項目情況進行需求提報,整合采購計劃,統一采購物資的標準。統一的集中采購有利于確保采購管理和實踐的一致性,顯著提升物資采購業務的專業化、規范化。

2、建立規章制度

“無規矩不成方圓”,采購管理的規章制度是集中采購工作的指導準則。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為藍本作為依據,結合企業自身進行完善,對集中采購制定規章制度。采購部門應對需求計劃進行認真梳理,采購方案的編制,采購方式的確定,采購供應商資格條件的確定,以及后期合同的簽訂,過程控制及后期的入庫結算等采購的關鍵環節。

按照制度管控內容與業務分類為原則,建立涵蓋招標集中采購、供應商管理、監督管理等關鍵采購業務環節的物資供應采購規章制度體系,制定物資集中采購的管理辦法與實施細則,嚴格按照規章制度辦事,有法可依,有制度可追溯,做到按制度辦事、按程序辦事。

3、優化業務流程

采購業務流程是制度的體現,業務流程體現了要怎么做。要有效實施集中采購業務應制定高效率的業務流程,對流程進行優化整合,避免重復操作流程。把規章制度在流程中進行體現,制度最大限度體現在業務流程中,實現采購業務流程制度化、程序化。將流程進行上下分層,逐層分解細化,適應不同層次的管理者需求。

4、完善供應商管理

供應商的選擇是采購的根本,供應商品質的好壞,直接決定了采購的成本、質量和采購效率。供應商管理也是企業采購管理風險控制的重要內容。潛在供應商數量未形成充分的競爭、考核體系不完善導致集中采購出現風險。應合理設置供應商準入門檻、對供應商的過程認證做好防控措施、制定供應商管理辦法。在合同中對供應商的違約進行合理風險防控,防止供應商因為違約成本低對企業利益造成損害。

通過集中采購促進供應商之間形成充分競爭,既可以幫助質優價廉服務好的供應商實現規模銷售、規模生產以降低成本,同時有利于引導一流的供應商充分了解企業的采購需求,提供更有針對性的、優質的產品和服務,推進深層次的合作。

5、集中采購信息化

近年來,隨著國內電子商務發展的日趨成熟,電子招標采購也逐漸規范化、科學化、信息化。集中采購電子信息平臺的應用,不僅可以縮短項目建設周期、降低運作成本,而且對規范采購流程的優化與規范起到了促進和支持作用。

6、對擬采購項目進行信息收集、統計和分析,突出采購的計劃性

集中采購項目多為大宗項目,在計劃提報過程中,組織各地區分公司對下一年的需求進行匯總分析,研究消耗規律,超前制定物資需求計劃,為集中采購提供前期計劃保障。計劃的準時上報及上報的準確性直接關系到集中采購的關鍵信息。計劃不能隨意改變,這樣才可以保障集中采購的準確無誤性,發揮集中采購的優勢。

7、加強自身隊伍的建設

一方面是加強采購人員的道德教育,引導從業人員樹立正確的價值觀、人生觀,廉潔自律、以身作則,嚴格職業操守。另一方面是提升采購人員的業務能力,通過專業培訓、參加職業資格考試,提升員工隊伍的凝聚力和業務水平。

三、結束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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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近年不斷推行政府采購制度,目前全國各地基本上實現了政府采購,取得了較好的效果,但也暴露出了一些問題,筆者結合自身工作經驗,從紀檢監察干部的角度對這些問題進行了一些思考,并提出一些解決的辦法,希望能為反腐倡廉大局貢獻一點綿薄之力。

一、政府采購制度中存在的問題

(一)落實不得力。政府采購制度在實施過程中,會涉及到許多部門的既得利益,部門的負責同志如果從本部門利益出發,對政府采購的認識模糊會影響采購制度的推進。比如,一些部門在利益的驅動下,采取先斬后奏甚至是斬而不奏的方式,把應進行集中采購的項目自行采購,不委托集中采購機構或采購機構。還有的單位不從實際出發,自行提高采購標準,采購的商品都要高檔配置,浪費了大量的財政資金,從而使政府采購工作難以落到實處。

(二)制度不健全。由于政府采購工作在我國還是一個新事物,雖然國外已有較完善的政府采購制度,但要建立適應我國的國情的政府采購制度,還需要不斷探索。《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出臺后,各地紛紛出臺了相應的實施細則,但太多側重于政府采購的實現,而監督制約方面還不是很健全,在具體執行過程中容易出現一些漏洞,從而滋生一些腐敗行為。并且從目前我國有些地區實行政府采購的情況來看,政府采購工作基本上是由采購中心包辦,使采購中心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從而容易引發一些腐敗行為。同時也缺乏有效的監督機制,看起來有很多部門都可以進行監督,但反而導致沒有一個部門能有效監督,往往無法將監督落到實處。

(三)信息不夠透明。制度公開透明是政府采購工作的重要原則,是達到采購效果的基本保證,同時也是有效限制權力濫用的必要手段,能保證政府采購工作達到預期目標。但在具體操作過程中,由于 受到各種因素的影響 ,有些地區和部門政府采購中存在“暗箱操作”現象。比如,應采取公開招標方式的政府采購項目不招標,而采取其他采購方式;采購信息不在指定媒介,人為縮小受眾媒介的范圍;對有投標機會的信息故意加以限制,使供應商不能平等獲??;對機密的競爭信息向特定的供應商提供等等。

二、解決問題的對策

(一)加大政府采購制度的推行力度。一是要加大宣傳力度。政府采購工作是一項牽涉面很廣的工作,涉及到許多部門關系的協調,如果這些部門的負責同志對政府采購的認識模糊,不愿甚至抵制政府采購,或者不明白政府采購應注意的一些問題,就會影響到采購制度的推行。因此我們一方面要加強對領導層政策、法規的宣傳力度,尤其要加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宣傳,使他們明白政府采購制度的意義所在和必要性,以及政府采購的嚴肅性。另一方面要轉變群眾的思想觀念,轉變他們停留在“政府買什么、怎么買是政府的事情”與自己無關的消極態度,而是通過視、聽等多種宣傳方式使他們自覺地站在市場經濟的角度參與到政府采購中來。二是要加大對不實行政府采購制度的單位和個人的懲處力度。對于應納入政府采購而由單位部門自行采購的,要嚴肅處理,對于主要負責人和有關責任人要追究責任,如果涉及違法違紀的,要從重從嚴處理。

(二)建立健全有關制度,完善監督機制。

首先,要建立內部監督制約機制。

一是建立政府采購的三個當事主體即管理者、操作者、使用者相分離制度。管理者是政府采購管理部門,主要負責制定政府采購政策,編制政府采購計劃,監督政府采購活動;操作者是采購中心或社會中介機構,具體組織實施政府采購招投標事宜;使用者是各行政事業單位,負責貨物的驗收及管理使用。

二是建立招標人、使用人與定標人相分離制度。招標人是采購中心或社會招標中介機構,使用人是各行政事業單位;定標人是由一部分專家組成的評標委員會,由專家獨立評標,公正定標。

三是建立采購、付款、驗收三分離制度。招標人負責采購,使用單位負責驗收,財政部門則根據采購合同和驗收簽單直接向供應商支付貨款。通過以上三項制度,逐步形成有關各方內部既相互聯系又相互制約的制衡機制。

篇6

1.有利于節約資金,緩解縣級財政困難。實行公共財政是緩解當前縣級財政領域出現的突出矛盾,切實解決縣鄉難題,確??h鄉財政正常運行的根本出路,而推行政府采購恰恰可以成為一個突破口。縣級財政收支矛盾一直比較尖銳,而在財源的培植和拓寬上又無法在短期內見效,所以就要在“節支”上下功夫。從我國各省推行政府采購的實踐看,節支率一般在10%左右,縣級政府采購因為剛剛起步,節資的空間應該更大一些。在全社會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今天,對財力有限的縣級財政來講,財政扶貧資金、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專項資金都是政府采購的范圍,對這些項目實施政府采購將會節約大量資金,從而緩解縣級財政困難的現狀。

2.有利于增強鄉鎮企業的競爭力,促進縣域經濟發展。政府采購是一個大的消費市場,不容忽視。政府通過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來采購價格低、質量高的產品,鄉鎮企業為了進入政府采購市場,就必然會在降低產品成本、規范經營管理、提高產品質量以及完善服務上下功夫,這一過程就增強了企業的競爭實力。通過政府采購有意識地引導他們經受市場的考驗,并通過調整政府采購規模來直接或間接地促進縣域經濟戰略調整,提升產業結構,增加就業機會,激發縣域經濟的活躍程度,推動縣域經濟良性發展。

3.可以抑制腐敗,促進縣級政府建立反腐倡廉機制。采購過程中沒有有力的監督措施,容易出現有意采購價格高的商品,拿提成回扣的腐敗現象,使本來就有限的財力更加困難。政府采購作為“陽光采購”,它以公開投標為主要形式,并依托法制來提高采購過程的嚴密性和公正性,避免了“暗箱操作”和由個人說了算帶來的尋租行為。通過制定規范來約束政府行為,提升基層政府依法行政的意識和高效廉潔的運作機制。

二、縣級政府采購中存在的問題

1.思想認識上有偏差,推行政府采購工作困難。一是有些人認為縣鄉實行政府采購沒有必要。政府采購就是財政拿出資金來購買產品,縣級財政大部分處于“吃飯財政”的局面,只能暫保人頭費,而不能保證公用經費的支出。既然政府拿不出錢來,各單位購買的物品,大都是本單位自己的錢,也就用不著政府采購了。二是認為縣級開展政府采購不大可能。因為縣級政府采購規模不大,價格就難以下降,不但達不到節約的目的,反而要政府或各單位拿出資金來供養采購機構的人員,增加了成本,失去政府采購的意義。正是這些認識上的偏差,導致縣級政府采購工作難以深入開展。

2.市場發育不規范,具體操作規則滯后?!墩少彿ā返膶嵤┐龠M了我國政府采購工作規范化的進程,但政府采購是市場經濟的產物,它依賴于市場經濟的發展程度。地方經濟條件發達,市場發育相對健全,政府采購工作就可以順利推行,反之,地方經濟欠發達,市場發育相對滯后,政府采購工作就難以開展。對于供應商來說,由于縣級采購規模比較小,又零星分散,再加上政府采購本身要求價格較低,除去成本無利可圖。所以縣級政府采購市場很難吸引較多供應商,尤其是資質好、業務大的企業,某些項目的采購供應商還達不到法定的三家,無法建立起一套功能齊全、信息暢通、運作規范的政府采購機制。另外由于政府采購實施細則程序滯后,政府采購法對縣級沒有明確的規定,縣級采購還沒有可遵循的規范或可推廣的成功模式,直接影響了政府采購工作的深入開展。

3.機構設置不明、工作職責不清。根據《政府采購法》的要求,縣級財政應設立政府采購辦公室,行使監督管理職能,政府采購中心可根據各地的實際情況而定,有條件的可脫離于財政部門,單獨設立,無條件的可委托上一級采購中心執行采購業務。但是,實際上,大部分縣采購辦是掛靠在財政局某個科室,而成立采購中心來實際履行集中采購任務,并規范、制定各種制度,建立信息庫、專家庫,負責采購的監督管理職責;有的縣采購中心和采購辦一套人馬兩塊牌子,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因為機構設置不合法、不規范,也就失去了開展政府采購的意義,不能體現政府采購的目的和優勢,采購單位不理解,采購人不接受,從而制約了采購工作的深入開展。

4.采購方式單一,采購程序不規范。受財力和采購規模的限制,縣級政府采購主要以詢價采購和邀請招標采購為主,公開招標采購因要采購信息,增加費用且時間較長而采用不多。這雖然節約了時間和費用,但不能形成規范效益,也有悖于《政府采購法》中“以公開招標為主,其它方式為主輔”的要求。在具體采購操作中,也是由采購單位向采購中心報采購計劃,由采購中心來確定采購方式,并具體實施采購行為。由于沒有形成規范的運行機制,采購沒有計劃,形成采購中心坐等采購單位報來臨時采購計劃的現象,造成了采購活動的盲目性和無序性。

5.發展不平衡,工作人員素質不高。由于政府采購是新生事物,政策性強,涉及面廣,不僅涉及到財政、財務管理知識,還涉及到商品質量鑒定,招、投標等知識,專業性很強,特別對于科技含量高、技術要求強的采購項目,更是陌生??h級采購中心一般只設3-5人,且都是從財政內部其它科室抽調去的,對于市場知識、法制知識以及政府采購知識懂得不多,對于一些本應納入政府采購目錄的采購因為缺乏相應的知識而未納入政府采購,例如:一些專用醫療設備、建筑材料、水利防洪工程、交通工程、綠化工程等。由些就大大縮小了政府采購的范圍,也為采購單位不進行集中采購找到了借口,不利于財政部門加強管理。

6.監督力量不足,監督力度不夠??h級財政由于編制不足,采購辦單獨設立的很少,采購中心既要組織采購活動,完善手續、程序,又要抽出力量配合監督科室對各采購單位政府采購執行情況檢查,力量明顯不足。由于財政部門內部對政府采購的職能設置不明確,手續程序不夠規范,對違紀問題的查處力度明顯不夠。例如,對應該納入集中采購的,由于年初沒有采購預算,也沒有有效的運行機制,預算科或國庫科將資金直接撥入單位在集中支付的賬戶而不撥入政府采購賬戶,單位自行采購后,在報銷票據或檢查時作為問題提出時,單位振振有詞,認為財政將資金撥入集中支付賬戶,單位認為就可以自行采購,致使采購工作始終處于被動,缺乏有效的、全方位的監督機制。

三、推進縣級政府采購工作的對策

針對縣級政府采購制度實施中存在的問題,要結合縣級的實際情況和特點,從基礎工作入手,建立科學規范的縣級政府采購制度,使《政府采購法》真正落到實處。

1.全面推行綜合預算,為縣級政府采購營造有利的外部環境。縣級的采購資金十分有限,不能只在預算內資金上做文章,更需要加強對預算外資金的管理,將政府采購工作與實行預算外資金管理結合起來?,F在的預算外資金管理還停滯在簡單粗糙的將資金入財政籠子,在支出時各單位認為是自己的錢,財政無權干涉,正因為財政對他們的支出沒有進行深入管理及有效的控制,造成政府采購時沒有足夠的資金,而預算外資金成了部門資金,改變了資金的性質,使推行政府采購沒有了基礎,也導致了人們認識上的偏差。

2.制定實施細則規范管理,推動縣級政府采購工作。針對縣級政府采購資金量少、規模小的特點,上級主管部門要盡快制定出切合縣級實際的政府采購實施細則,來規范和推動縣級政府采購工作。制定政府采購目錄要結合各縣的經濟狀況,認真篩選政府采購商品的范圍,既不能項目過于瑣細而難以操作,也要防止項目過于簡單而使采購單位有空子可鉆。實際操作中可以選擇幾個比較容易的項目進行采購,取得經驗,待時機成熟后,以點帶面,全面鋪開。

3.明確機構設置,建立有效的運行機制。縣級政府采購機構設置可根據各地的實際情況,因地制宜。既要保證縣級政府采購活動規范運作,又要考慮政府采購規模的大小及采購成本、機構人員編制等客觀因素。筆者認為縣級政府采購設立采購辦是非常必要的,主要負責履行監督管理職能,即編制、審批政府采購預算,制定政府采購計劃,制定政府采購制度、程序、手續,確定政府采購方式,批準采購資金的支付,保存備案的采購文件,履行對供應商和采購中心以及采購單位的監督檢查,受理投訴和質疑??h級是否設置采購中心,應以當地的政府采購規模作為重要的判斷標準,并采取多樣化的形式。對于一些集中采購程度高、規模大任務重的縣可設置獨立的集中采購機構;其它一些采購規模較小的地方,不必縣縣建機構,這些縣區的一般性采購項目可在政府采購管理部門的監督下,實行部門采購或區域聯合采購,對于一些大型或比較復雜的采購項目,可以委托上一級集中采購機構和其它機構采購。但縣級政府采購的機構無論是設還是不設,都要在管理與執行上形成制約機制,也要在管理機制和程序上與執行的運作機制和程序上形成制約機制。因此研究制定縣級政府采購管理機構內部制約機制是當務之急。

4.創新采購模式,擴大采購范圍。針對縣域市場狹窄、選擇余地小的劣勢,可以采取橫向聯合采購和縱向委托采購的辦法。橫向聯合采購即臨近的縣之間互通采購信息,對相同或類似的采購項目,自愿聯合組織實施采購,建立起縣際之間的協作制度??v向委托采購即縣級政府采購機構根據當年的政府采購預算和計劃,向市級政府采購機構報送,委托市級采購機構統一集中采購,對個別技術含量高的大宗商品,還可由省級政府采購機構采購。針對縣級政府采購資金量小,規模相對較小、采購零散的特點,打破縣、市區界限,建立以經濟區為特點的聯合政府采購體系。對零散的采購項目,包括一些辦公用品、電腦設備、較小的建筑工程、醫藥藥品等采購項目,可以由市級政府采購部門組織縣級采購部門,推行跨區域聯合采購,提高采購規模和采購資金量,節約采購成本,提高采購資金節約率。對小宗的、經常性的采購項目,要注重發揮市級政府采購規模大、成本低的優勢??h級采購部門可以委托市級政府采購部門進行采購,以最大限度地提高資金節約率,擴大政府采購的規模和影響,不斷拓寬政府采購的領域。

篇7

酒店采購工作細則一為使酒店的采購工作走上制度化、規范化,合理控制成本,加強內部工作協調和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采購管理制度:

一、采購管理部門

酒店設立專職采購部,隸屬酒店財務部管理,接受財務總監、成本控制、集團稽查部及其它部門的監督,全面負責酒店的采購工作.

二、采購部工作基本要求

1.所有采購項目均需董事會簽批授權及酒店財務部批準同意

2.所有采購物品均需比較至少三家的價格和品質,月結類物品每月每一類至少有三家供貨商提供報價單

3.所有采購物品的品質須保持一慣穩定

4.采購部工作人員須對自己采購物品的價格和品質負責

5.采購部須每半個月一次通過電話、傳真、外出調查、接待廠商等方式獲取酒店使用的各類物品主要品種的價格信息并整理成價格信息庫,以書面形式匯報給酒店財務部及董事會

6.所有供應商名片、報價單、合同等資料及樣品采購部須登記歸檔并妥善保管,有人員變動時須全部列入移交.上述資料及采購人員自購物品價格信息采購部每天須錄入至采購部價格信息庫.

7.采購時間要求:一般物品采購時間為3天;急用物品當天必須采購回來;印刷品、客房一次性用品、布草等使用部門須提前一個月下單采購

8.采購部禁止采購任何未下申購單的物品,否則財務部將不予以報銷

9.禁止使用部門自行采購物品或私自與供應商洽談采購事宜

10.采購部負責跟進各協作廠商的貨款及時簽批支付事宜.對到期的應付帳款,酒店應及時支付,以建立酒店良好形象,維護酒店財務信譽,同時也為日后的采購工作提供便利.

三、采購審批程序

1.申購單審批程序:

使用部門經理(倉庫主管)資產會計復查董事同意采購部詢價財務總監稽查部行政辦

董事會申購單返回采購部

2.單位價值1000元以下或批量價值在20XX元以下的由采購部現金自購的物品,采購部須事先貨比三家,并在申購單上注明詢價結果和選定的供應商,經董事會最后批準后方可采購.酒店財務部和集團稽查部將對價格及品質進行不定期抽查.

2.單位價值1000元以上或批量價值在20XX元以上的物品采購審批程序:

采購部尋找至少三家廠商比較價格品質評定小組確定供貨商采購部與供貨商共同草擬合同或采購協議

財務審批行政辦審批董事會審批蓋章或簽字

執行合同或協議

(評定小組由采購部、使用部門、財務部、主管副總、集團稽查組成)

3.賒購(月結)物品采購審批程序

蔬菜、肉類、凍品、三鳥、海鮮,水果由各廚主廚直接下單至采購部叫貨.其它物品按上述第1、2、3款程序執行.

各月結供應商選定辦法:采購部每月每類物品均應邀請至少三家供應商報價,采購部、使用部門、主管副總、財務部和集團稽查部組成供貨商評定小組,通力合作,進行價格及質量的比較和討論,選定供應商。采購部及上述相關部門可分頭或聯合組織市場調查,根椐市場調查的價格,與供應商確定固定的一個月的供應價,在此確認期間內,供應商將按此固定價格提供酒店所需的物料.

四、采購監督

采購成本的控制由財務部、采購部、使用部門及集團稽查部共同完成,平時各部門應及時到市場上了解價格行情,以促進酒店采購成本的控制與監督.

五、供應商管理

1.財務部應定期(每月或每季度)牽頭,組織財務部、采購部、使用部門及集團稽查部對供應商進行評估(酒店每類物品須有至少三家供貨商),淘汰部分不合格供貨商.

2.選用供應商角度采用1+2+N原則,所謂1+2+N是指一類商品一個主供應商、2個輔助供應商、N個考察供應商。這類商品只有一個主要供應商,大約70%的物資從他手中購買。2個輔助供應商提供大約20%的物資,一旦主供應商出現問題能有其他供應商立即頂替。數量不限的考察供應商既是輔助供應商的后備力量,也使酒店在采購極其特殊物資時無購買死角。

3.采購部要做好同供貨商的聯系和接待等工作,維護酒店形象.

酒店采購工作細則二1、制定采購計劃

(1)由酒店各部門根據每年物資的消耗率、損耗率和對第二年的預測,在每年年底編制采購計劃和預算報財務部審核;

(2)計劃外采購或臨時增加的項目,并制定計劃或報告財務部審核;

(3)采購計劃一式四份,自存一份,其它三份交財務部。

2、審批采購計劃:

(1)財務部將各部門的采購計劃和報告匯總,并進行審核;

(2)財務部根據酒店本年的營業實績、物資的消耗和損耗率、第二年的營業指標及營業預測做采購物資的預算;

(3)將匯總的采購計劃和預算報總經理審批;

(4)經批準的采購計劃交財務總監監督實施,對計劃外未經批準的采購要求,財務部有權拒絕付款。

3、物資采購:

(1)采購員根據核準的采購計劃,按照物品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位適時進行采購,以保證及時供應。

(2)大宗用品或長期需用的物資,根據核準的計劃可向有關的工廠、酒店、商店簽訂長期的供貨協議,以保證物品的質量、數量、規格、品種和供貨要求。

(3)餐飲部用的食品、餐料、油味料、酒、飲品等等,由行政總廚、大廚或宴會部下單采購部,采購人員要按計劃或下單進行采購,以保證供應。

(4)計劃外和臨時少量急需品,經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有關部門經理批準后可進行采購,以保證需用。

4、物資驗收入庫:

(1)無論是直撥還是入庫的采購物資都必須經倉管員驗收;

(2)倉管員驗收是根據訂貨的樣板,按質按量對發票驗收。驗收完后要在發票上簽名或發給驗收單,然后需直撥的按手續直撥,需入庫的按規定入庫。

5、報銷及付款

(1)付款:

①采購員采購的大宗物資的付款要經財務總監審核,經確認批準后方可付款;

②支票結帳一般由出納根據采購員提供的準確數字或單據填制支票,若由采購員領空白支票與對方結帳,金額必須限制在一定的范圍內;

③按酒店財務制度,付款30元以上者要使用支票或委托銀行付款結款,30元以下者可支付現款。

④超過30元要求付現金者,必須經財務部經理或財務總監審查批準后方可付款,但現金必須在一定的范圍內。

(2)報銷:

①采購員報銷必須憑驗收員簽字的發票連同驗收單,經出納審核是否經批準或在計劃預算內,核準后方可給予報銷。

②采購員若向個體戶購買商品,可通過稅務部門開票,因急需而賣方又無發票者,應由賣方寫出售貨證明并簽名蓋章,有采購員兩人以上的證明,及驗收員的驗收證明,經部門經理或財務總監批準后方可給予報銷。

采購部業務操作制度

1、按使用部門的要求和采購申請表,多方詢價、選擇,填寫價格、質量及供方的調查表;

2、向主管呈報調查表,匯報詢價情況,經審核后確定最佳采購方案;

3、在主管的安排下,按采購部主任確定的采購方案著手采購;

4、按酒店及本部門制定的工作程序,完成現貨采購和期貨采購;

5、貨物驗收時出現的各種問題,應即時查清原因,并向主管匯報;

6、貨物驗收后,將貨物送倉庫驗收、入庫,辦理相關的入庫手續。

7、將到貨的品種、數量和付款情況報告給有關部門,同時附上采購申請單或經銷合同;

8、將貨物采購申請單、發票、入庫單或采購合同一并交財務部校對審核,并辦理報銷或結算手續。

倉庫管理制度

1、倉庫的分類:

酒店的倉庫總的來說有:餐飲部的鮮貨倉、干貨倉、蔬菜倉、肉食倉、冰果倉、煙酒、飲品倉,商場部的百貨倉、工藝品倉、煙酒倉、食品倉、山貨倉,動力部的油庫、石油氣庫,建筑,裝修材料倉,管家部的清潔劑、液、粉、潔具倉,綠化部的花盆、花泥、種子、肥料、殺蟲藥劑倉,機械、汽車零配倉,陶瓷小貨倉,家具設備倉等等。

2、物品驗收:

(1)倉管員對采購員購回的物品無論多少、大小等都要進行驗收,并做到:

①發票與實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等不相符時不驗收;

②發票上的數量與實物數量不相符,但名稱、規格、型號相符可按實際驗收;

③對購進的食品原材料、油味料不鮮不收,味道不正不收。

④對購進品已損壞的不驗收。

(2)驗收后,要根據發票上列明的物品名稱、規格、型號、單價、單位、數量和金額填寫驗收單,一式四份,其中一份自存,一份留倉庫記賬,一份交采購員報銷,一份交材料會計。

3、入庫存放:

(1)驗收后的物資,除直撥的外,一律要進倉保管;

(2)進倉的物品一律按固定的位置堆放;

(3)堆放要有條理、注意整齊美觀,不能擠壓的物品要平放在層架上。

(4)凡庫存物品,要逐項建立登記卡片,物品進倉時在卡片上按數加上,發出時按數減出,結出余數;卡片固定在物品正前方。

4、保管與抽查:

(1)對庫存物品要勤于檢查,防蟲蛀、鼠咬,防霉爛變質,將物資的損耗率降到最低限度。

(2)抽查:

①倉管員要經常對所管物資進行抽查,檢查實物與卡片或記賬是否相符,若不相符要及時查對;

②材料會計或有關管理人員也要經常對倉庫物資進行抽查,檢查是否賬卡相符、賬物相符、賬賬相符。

5、領發物資

(1)領用物品計劃或報告:

①凡領用物品,根據規定須提前做計劃,報庫存部門準備;

②倉管員將報來的計劃按每天發貨的順序編排好,做好目錄,準備好物品,以便取貨人領取;

(2)發貨與領貨

①各部門各單位的領貨一般要求專人負責;

②領料員要填好領料單(含日期、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用途等)并簽名,倉管員憑單發貨;

③領料單一式三份,領料單位自留一份,單位負責人憑單驗收;倉管員一份,憑單入賬;材料會計一份,憑單記明細賬;

④發貨時倉管員要注意物品先進的先發、后進的后發。

(3)貨物計價:

①貨物一般按進價發出,若同一種商品有不同的進價,一般按平均價發出。

②需調出酒店以外的單位的物資,一般按原進價或平均價加手續費和管理費調出。

6、盤點:

(1)倉庫物資要求每月月中小盤點,月底大盤點,半年和年終徹底盤點;

(2)將盤結果列明細表報財務部審核;

(3)盤點期間停止發貨。

7、記賬:

(1)設立賬簿和登記賬,賬簿要整齊、全面、一目了然;

(2)賬簿要分類設置,物資要分品種、型號、規格等設立賬戶;

(3)記賬時要先審核發票和驗收單,無誤后再入賬,發現有差錯時及時解決,在未弄清和更正前不得入賬;

(4)審核驗收單、領料單要手續完善后才能入賬,否則要退回倉管員補齊手續后才能入賬;

(5)發出的物資用加權平均法計價,月終出現的發貨計價差額分品種列表一式三份,記賬員、部門、財務部各一份;

(6)直撥物資的收發,同其他入庫物資一樣入賬;

(7)調出本酒店的物資所用的管理費、手續費,不得用來沖減材料成本,應由財務部沖減費用;

(8)進口物資要按發票的數量、金額、稅金、檢疫費等如實折為單價人民幣入賬,發出時按加權平均法計價;

(9)對于發票、稅單、檢疫費等尚未到的進口物資,于月底估價發放,待發票、稅單、檢疫費等收到、沖減估價后,再按實入賬,并調整暫估價,報財務部材料會計調整三級賬;

(10)月底按時將材料會計報表連同驗收單、領料單等報送財務部材料會計;

(11)與倉管員校對實物賬,每月與財務部材料會計對賬,保證賬物相符、賬賬相符。

8、建立檔案制度:

(1)倉庫檔案應有驗收單、領料單和實物賬簿;

(2)材料會計的檔案有驗收單、領料單、材料明細賬和材料會計報表。

酒店采購工作細則三酒店采購應控制成本、接受財務監督及其他部門的監督、稽查,全面負責酒店的采購工作。

第一條采購工作基本要求

1、所有采購項目均需酒店總經理簽批授權、財務部批準同意。

2、所有采購物品均需比較至少三家的價格和品質,月結類物品每月每一類至少有三家供貨商提供報價單。

3、采購人員須對自己采購物品的價格、品質負責。

4、采購人員須每月通過電話、傳真、外出調查、接待廠商等方式獲取酒店使用的各類物品主要品種的價格信息并整理成價格信息庫,以書面形式匯報給酒店財務部及公司。

5、所有供應商名片、報價單、合同等資料及樣品采購部須登記歸檔并妥善保管,有人員變動時須全部列入移交。

6、采購時間要求:一般物品采購時間為3-5天,急用物品第二天必須采購回來,印刷品、客房一次性用品、布草等使用部門須提前一個月下單采購。

7、采購部禁止采購任何未下申購單的物品,否則財務部將不予以報銷。

8、禁止使用部門自行采購物品或私自與供應商洽談采購事宜。

9、采購部負責跟進各協作廠商的貨款及時簽批支付事宜,對到期的應付帳款,酒店應及時支付,以建立酒店良好形象,維護酒店財務信譽,同時也為日后的采購工作提供便利。

第二條采購崗位職責

1、了解各部門物品需求及各類物品市場的供應情況,掌握財務部對各種物品的采購成本及采購資金的控制要求,熟悉了解各種物品的采購計劃。降低物資食品采購成本,為酒店提供價格合理質量好的各類物資及食品。

2、了解部門和倉庫各類物品的消耗情況和庫存物資動態,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實際經營情況,合理、科學地根據采購計劃,對各種物品進行價格調查。

3、搜集市場上各類物質的價格信息,作好資料的存檔工作;積極配合搞好物資食品保管工作,做好物資平衡工作,及時處理呆滯物資,加速物資周轉。

4、大宗用品或長期需用的物資,根據核準的計劃可向有關的工廠、酒店、商店簽訂長期的供貨協議,以保證物品的質量、數量、規格、品種和供貨要求。

5、主動協調與酒店內其他各部門的關系,經常傾聽使用部門對物資采購工作的意見,及進改進采購工作。

6、協助客房倉庫作好物質的驗收工作,對質量不合格和價格不符的產品給予退換貨工作。對食品原料進庫前,要嚴格驗收,注意食品的生產期,不進保質期已過一半的食品,確保食品原料的新鮮度。

7、與有關供應商作好積極的溝通,保持良好的合作關系。

8、嚴格執行酒店財務制度,遵紀守法,不索賄、不受賄,在平等互利在原則下開展作業。

第三條臨時物品采購工作程序

1、臨時物品的采購申請:臨時采購物品必須是在營業部門運行過程中的某些突發需求(包括客人的某些需求和酒店本身產生的突發需求,例:工程維修配件等)部門申請人詳細填寫申購單,注明所需采購物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等

2、臨時物品的采購審批部門負責人簽字審核,檢查所需采購物品的名稱、數量、規格等必要時進行刪減和增補,并注明急需采購的原因。

3、臨時物品的采購實施:采購員根據部門所下的申購單直接采購,部門急用的物品采購必須當天完成;采購員將部門所采購物品購回后,需將申購單交給相關部門補簽手續。

2、臨時物品的采購驗證:采購購回物品后,倉庫及部門負責人驗貨給予優先及時驗收,驗收合格入庫后交與申請部門領用。

第四條采購物資驗貨流程

1、無論是供應商或是采購購回的物品必須先驗收再入庫,由庫房根據申購單驗收貨物,不允許直接將貨物交與使用部門。

2、對于不符合采購申購單的貨物,庫房人員有權拒收,供應商或采購人員辦理入庫驗收手續后,倉管應開入庫單,并將入庫單客戶聯交采購員或供應商辦理結算手續。

3、倉管在驗貨過程中對項目質量、規格等難以確認的情況下應主動請使用部門一起驗收。

篇8

關鍵詞:政府采購;問題;對策;財政監督

政府采購是經過200多年發展才逐漸形成的復雜而有效的一種財政支出制度,《政府采購法》的實施對政府采購管理監督發揮著重要作用。但是,從采購運行的實踐來看,在我國尚處在摸索實踐階段,還存在許多不完善、不規范的現象,其效果無論從采購規模上還是從行為的規范上,還沒有達到預期監督的目的。當前存在著一些必須著手規范和完善的問題,需要我們認真思考。

一、采購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一)采購單位意識不強

出現采購單位政府采購意識不強這種情況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政府采購法》實施時間不久,宣傳力度不夠,而原先出臺的制度又缺乏剛性,對采購人沒有法律約束力;另一方面是由于我國預算編制滯后,政府采購預算管理很難實施。有些單位政府采購項目的實施往往是領導說了算,想買什么就買什么,想什么時候買就什么時候買,想花多少錢就花多少錢。一些地方用政府采購計劃代替政府采購預算,很難體現集中采購的計劃性和規模效應。

政府對采購中心組織的開標活動監督意識不強,考核與現場監督流于形式,存在以下幾方面問題:一方面是對開標現場監督不得力,走形式走過場。有些監管部門限于人手少,只是象征性地走走場面,不參與全程監督,一味地尋找采購執行機構的問題,現場監督失去了應起的作用。另一方面是年度工作考核不規范、不科學。由于指導能力匱乏,監管部門對采購機構檔案管理、人員考核、進入標準、規章制度建設、糾紛處理措施等等考核內容未作政策上的規定,監管部門考核工作也只能走走形式,是對采購中心工作放任自流與不關心的表現。

(二)具體管理職責不清

多數政府集中采購機構都設在財政部門,為了精減機構,許多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與集中采購機構合署辦公,兩塊牌子,一套人馬,這種集裁判員與運動員于一身的操作模式,缺乏相互制約的機制,難以充分體現公開、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購原則。政府采購行為的執行者往往基礎性工作不到位,在不經意間把政府采購工作中出現的矛盾問題轉嫁給了采購中心。這種政府采購監管部門行政不作為或行政錯位的現象,導致的直接后果就是采購體制不順,許多應該事先解決的問題不能約定俗成,使采購中心工作被動。

監管部門采購資金審核不嚴,年度或季度、月度采購計劃不能準確執行,讓許多沒有采購資金的項目進入采購法定程序,致使供應商合同款項被無限期拖延,供應商怨聲載道,采購人卻毫無表情。雖然采購中心沒有直接責任,但項目是由其組織開標的,協調即使很困難卻也是份內事,采購資金不足的矛盾焦點明顯地轉嫁到了采購中心。采購監管部門不從源頭上遏制采購人的不規范行為,卻做起了老好人,贏取當事人好感,獲得行風評議選票,而把采購中心推上了風口浪尖。

(三)雙重標準操作執行不便

對涉及采購中心具體事務性問題,采用雙重標準,令采購執行機構困惑,理性邏輯混亂。對于限額標準以上的項目甚至超過幾倍的項目,監管部門初次就確定競爭性談判或詢價采購方式,置政府頒布的年度集中采購目錄于不顧。違背采購法規定的采購時限,邀請招標只給3、4天招標定標完成期,故意或變相幫助采購人“愚弄”采購中心,不能及時按規定方式采購完畢的還抓小辮子,而對于一些明顯可以采用詢價采購的配置型號固定的項目又要搞所謂的邀請招標,采購理念混亂。

采購內容審核階段也搞雙重標準,有時根據采購人行政權力權重大小以及與自己關系密切程度,對涉及采購具體內容(如定品牌與不定品牌)設置雙重標準,因人因時因地而隨機變幻,叫人摸不著頭腦。報賬審核把關時,對采購中心出具的付款申請與合同內容有時熟視無睹,如同廢紙,根本不尊重采購中心的勞作,大費周折地仔細查詢各方數據,讓報賬者實實在在地感受到威嚴二字的份量;有時根本不看任何證明材料,對采購中心根據工作實際而采用的比價定標形式不予認可,在供應商已供貨前提下,拒絕報賬;對某些供應商網開一面,約定好的工作機制會隨便更改,事先也不溝通,臨時突變,影響了采購當事人的合法權利。

(四)關注影響采購問題不夠

由于多數集中采購機構為事業單位,且人員大多從財政部門內部調劑使用,因此,這種并非為機構內部崗位設置而定向招募專業人員組成的采購員隊伍,很難達到《政府采購法》規定的要求。對影響政府采購的重大問題與事務不聞不問,任其發展,不能為政府采購事業的健康發展掃除障礙。然而實際情況卻是許多監管機構回避主要矛盾,避重就輕,敷衍塞責,借口種種理由,對影響政府采購的原則問題“顧左右而言他”。

這些問題主要體現在:政府采購的多頭執行體制導致采購市場混亂;會計事務所、造價中心、招標機構等搶占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內的采購項目;采管不分;工程采購未能納入集中采購范圍;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制定不完善以及準確執行不力;政府集中采購機構無工作陣地,機構納入行政服務中心熙熙攘攘的大廳中,工作保密性、方便性、發展空間嚴重受阻;黨政領導盲目指示與涉足投訴事件的處理;采購人不與采購中心簽訂委托采購協議,未約定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關系;中心人員素質結構與業務水平制約機構發展,采購中心成為領導安排富余人員的場所等。

(五)采購信息公開程度不高

采購信息不公開,暗箱操作嚴重,對執行機構存有欺騙行為。監管部門把握著政府采購起始與收購階段具體事務,即采購計劃審核和合同款或報賬單的最后簽字蓋章與撥付權,其間將會出現可以預料的腐敗與尋租行為。

監管部門根據領導意見,憑借人情關系網權重,置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于不顧,肆意讓“心儀”的采購人自行采購或變相自行采購(如由監管部門參與所謂現場監督的“議標”行為,不走政府采購程序),反正票據的報銷權掌握在自己手中,集中采購程序都可以跳開了,實際上集中采購機構已失去了作用,成為了監管者手中被任意玩弄與欺騙的對象。

(六)采購法規制度保障不力

由于各地在嘗試政府采購初期的認識不是很深,出發點站得也不高,出臺的一些政策制度,難免存在遺漏,甚至與《政府采購法》相左,亟須加緊修改、完善和補充。

比如,原先出臺的政府采購暫行辦法或制度中,很少提及政府采購如何保護民族工業、經濟不發達的少數民族地區的和環保型的企業;對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與政府采購機構的職責劃分不是很明確;對政府采購的預算管理要求不高;對政府采購方式和程序缺乏統一規范等等。

現在普遍有一種傾向,監管部門考慮到制定的法規要具有系統性、縝密性、創造性,勢必有一定難度,因此不敢為人先,怕承擔責任,抱著等待觀望態度,一切事關制度建設方面的工作都要等待上面來了文件再照搬照套,根本不愿創新。

(七)監管機構操作權力不當

由于缺乏有效的制度約束,一些地方的政府采購操作缺乏規范。招標文件不經政府采購監管部門審核就擅自發出,中標結果不在媒體公布,采購合同不報監管部門備案;該實行公開招標的政府采購項目,而擅用其他政府采購方式代替;不按規定聘請專家或聘請沒有專家資格的人員充當評委;評委組成人員的比例不符合規定;隨意突破政府采購預算;采購人與供應商擅自改變中標結果等等,讓人懷疑政府采購的公平、公正性。

監管機構越位操作,權力濫用,給采購中心工作制造壓力。有些監管機構卻以領導者自居,指揮著自己的“下屬”———采購中心的工作,涉足太深卻渾然不覺,如擁有定點采購招標時的定標權。

由于行政事業單位在設備配備上沒有統一、明確的配備標準,一些單位在政府采購活動中相互攀比,也在一定程度上給腐敗行為帶來可乘之機,直接影響政府采購所提倡的公開招標方式的采用和組織實施,使監督管理部門在政府采購活動中缺乏有效的制度依據。

二、規范采購操作程序的建議

(一)強化意識,更新觀念

一是縣級財政部門的主要領導應把政府采購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經常關注,專題研究。并利用媒體反映其新情況、新問題,宣傳其新辦法、新經驗,促進其健康發展良性循環。

二是政府采購的根本目標是節約成本、治理腐敗、規范管理。目前,有些人認為“節約了多少資金”、“完成了多少政府采購預算”是衡量政府采購工作的唯一標準,考核工作時作為重要指標,總結成效時大力褒獎。眾所周知:上述指標僅是政府采購帶來的經濟效益的具體體現,而非根本目的,治理腐敗、規范管理且與國際慣例接軌才是最終目標。

三是政府采購是促進財政支出優化的重要手段。規范政府采購行為對改善公共支出管理具有重要作用。實踐證明:在公共資源配置過程中,依靠道德和相互監督不能杜絕小集團與政府部門采購官員之間的謀私和腐敗現象,而公開競爭機制的引入大大降低了合謀的概率。

(二)規范運作,提高效益

一是規范運作是根本。規范運作必須做到“兩制定、兩公布”:第一是制定并公布《縣級政府采購辦法》及《實施細則》,并用專欄、媒體詳細公布政府采購的范圍、目錄、方法、程序和門檻價。第二是制定并公布《縣級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辦法》。凡達到公開招標起點金額的項目必須按照法定程序實行公開招標。對招標投標的程序(市場調查———招標公告———制作標書———評標———決標———簽約)以文件的形式固定下來,并在新聞媒體上公布。

二是提高效益是關鍵。第一要造就高素質干部隊伍。加強廉政建設,教育工作人員不為名所動,不為利所惑,常在河邊走就是不濕鞋。第二要借助專家智慧提升采購質量。建立采購評審專家庫,做到公開征集,嚴格審核,擇優選用,專業齊全,素質權威。在立項源頭、采購流程、現場管理、履約驗收各個環節上充分發揮專家智慧,全方位提升采購質量。

三是運用網絡技術提高采購效益。從標準產品入手,公開招標確定供應商和協議價目錄,并上網公示協議商品和價格,查詢展示樣品,網上定購,網上通知協議供應商送貨上門,縮短采購周期,提高采購效益。

(三)健全制度,強化管理

一是建立審批制度,強化資金控制。各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和財力情況,向當地財政部門申報年度采購計劃,財政部門根據資金支付能力,并區分輕重緩急提出意見,上報同級政府批準后實施。

二是建立操作制度,強化規范運作。依據《政府采購法》、《招投標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結合縣情制定《縣級政府采購操作規程》,明確采購機構、采購單位、資金管理部門、供應商的責任和義務,并實行相互牽制制度,采購過程中的各個環節:公開招標———網上定購或合同定購———驗收———付款———核算———決算崗位的工作人員明確分工,嚴禁串崗、,預防采購風險。

三是建立核算制度,強化財務管理。政府采購應單獨核算,實行“三?!?,即設立專戶,由國庫集中支付;安排專人,實行“四分開”:授權人員與批準人員分開,批準人員與執行人員分開,執行人員與會計人員分開,會計記錄人員與出納人員分開,有效堵塞管理中的漏洞;建立專賬,統一會計核算。

四是建立保證金制度,強化風險意識。建立投標保證金制度和履約保證金制度,有效防止“串標”、“流標”現象和“豆腐渣”工程。增強投標單位、中標單位的“主人翁”意識、風險意識,把政府采購風險降到最低線。

(四)編制預算,推進改革

現有的預算年度即公歷年度,從每年的1月1日到12月31日。由于我國的國情,至每年4月份甚至更晚,因此,應改革現有的預算年度,從每年的7月1日到次年的6月30日,作為一個完整的預算年度和會計年度。

另外,從財政下達預算控制數到上報正式預算只有不到1個月的時間,在這么短的時間內完成這么多工作,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可想而知。因此,必須從實際出發,延長預算編制時間為一年,即從每年年初即開始編制下一預算年度的預算,以確保部門預算乃至政府采購預算的真實、準確。

(五)深入研究,積累經驗

一是逐步完善政府采購管理辦法。對于實踐中探索出的具有創意新穎、操作可行、方法系統、實踐有效的政府采購管理辦法要善于歸納、總結、推廣,逐步完善縣級政府采購管理辦法。

二是健全采購機構內部監督機制。第一是合理設置內部機構,制定切實可行的崗位責任制;第二是合理安排工作人員,明確分工,定期輪崗;第三是強化內部稽核,做到相互牽制、相互監督,鏟除滋生腐敗的土壤。

三是公布招標結果接受社會監督。從分散采購到集中采購,人們最擔心的問題是會不會出現分散腐敗轉化為集中腐敗,為了消除人們的疑慮,必須將采購機構、采購人員、采購項目、招標結果向社會公布,接受所有供應商和社會的監督,杜絕不良行為的產生。健全法律體系要根據國際經驗,政府采購的立法工作不僅僅是制定一部《政府采購法》,而是要建立以“政府采購法實施細則”為核心的制度體系。

(六)完善體系,硬化指標

采購過程耗用的時間也應當作為衡量采購制度是否有效的一個重要指標,來考核采購機構的采購效率是否更高,是否能夠在時間上滿足采購人的需求,有無故意推諉,消極怠工現象。

應建立采購質量反饋信息制度,提高采購服務質量,便于對采購結果進行考核。增強“國貨”意識,購買國貨是政府采購制度的內在要求,在國際上,政府利用納稅人的錢購買外國產品沖擊本國企業,是不符合納稅人利益的。

我國《政府采購法》明確規定,政府采購應當采購本國貨物、工程和服務。因此,有關部門要抓緊時間制訂國貨的認定標準以及車輛、辦公家具等的配備標準。為了盡快將《政府采購法》落到實處,有關部門應當出臺原則性的認定標準,以指導實踐工作,方便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做到有章可循,執法有據。

參考文獻

[1]王文新。集中采購機構急待解決的五大問題[J].政府采購指南,2005(12)。

篇9

政府采購具有降低財政支出、調節宏觀經濟秩序、打擊犯罪等作用,是我國政府財政支出中非常重要的一環。完善的政府采購制度能有效平衡社會需求和供給,保護和扶持民族產業,支持科技創新,對于社會經濟和公益事業都能發揮明顯的促進作用。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和公共財政支出制度改革的逐步推進,現行的政府采購的立法現狀呈現出諸多弊端。本文從政府采購的定義入手,分析了政府采購的基本原則和主要功能,在此基礎上提出完善我國政府采購制度的若干建議。

一、政府采購的定義及內容

政府采購又稱為公共采購,在歐盟官方及歐洲各國泛指采用公共資金的各個國家機關、政治團體、社會機構、事業單位以及其他社會組織當有一定的公共利益的需要而要動用公共資金時,以法定的方式和程序購買、租賃商品、工程、智力成果及雇傭勞務或獲取服務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我國的政府采購則指的是各級各個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及合法的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二、我國政府采購制度的現狀和存在的問題

(一)政府采購需求量小、范圍狹窄、信息不暢

按國家規定的政府采購范圍,當進行政府采購時,應包括政府所有項目的購買支出預算。但根據我國目前各省市的實際采購數據情況分析,我國的政府采購主要集中在一些財政專項購買的設備、公共車輛和采購標額以上的一些易于調整并且符合一般標準化的產品,而例如辦公樓的工程土建采購、裝修維修費用及市政維護項目、市政設施等涉及的采購資金比較大的工程類項目等卻并未納入到政府采購范圍當中。

(二)核心目標實效性不強

政府采購的核心目的是公共資金使用效率的提高和廉政建設的推薦,但是在實際實行過程中,往往在公共資金使用和廉政建設方面問題頻出。政府采購的實效性與核心目標差距較大,在立法前存在的問題理發后依然存在。

(三)政府采購內容不廣泛、采購法律法規體系不健全

《中華人民政府采購法》和《招標投標法》是政府采購過程中的法律依據和準繩。但是這兩部法律本身就具有矛盾性,立法思維和立法技術存在沖突。

(四)政府采購隊伍素質不高,缺乏專業化人才

政府采購工作本身專業性很強,涉及面廣泛,業務復雜,商品的采購活動涉及到經濟,理工,法律等多方面的學科知識,這就要求采購管理人員具備較全面的政府采購實踐經驗和相關的法規政策知識。但目前,我國各地的政府采購隊伍素質偏低,并缺少大量通曉國際通行采購方式的采購管理干部和專業人員,采購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不能得到及時的處理和解決,制約了采購制度的全面實施降低了采購效益。

三、我國政府采購制度不完善的成因分析

(一)我國的行政主導立法模式導致存在漏洞

我國的行政立法模式為行政主導立法模式,其中心理念為行政機關通過行使立法提請權和法律草案擬定權主導立法。不論是《政府采購法》還是《招標投標法》,兩項立法內容都存在一定的缺陷,關于采購人、供應商的利益和訴求的機會并沒有包括在內。與此同時,政府的采購法制也存在諸多漏洞,譬如采購人或采購機構的操作不當導致供應商承擔嚴重結果,因為供應商繁瑣的救濟渠道而導致法律條款執行力變弱等等, 這些缺陷極易被有心者當做可乘之機,鉆法律漏洞,從政府采購過程中謀取個人利益。

(二)政府采購行為的監督機制存在問題

現行的監督模式過分強調監督權的執行,忽視政府采購過程中其他參與者的訴求和權利。為了保證制度貫徹執行的效果,就要建立有效的監督機制,沒有監督機制的保障,有的單位由此逃避制度的制約,嚴重影響了采購制度的公正性,違背了建立監督機制的初衷。

四、完善我國政府采購制度

(一)健全政府采購制度,規范運作程序

建立健全的政府采購制度需要完善的法律法規體系為保障,法制化管理是政府采購的主要保障,形成一套完整的由立法機關制定的采購法律與實施細則相結合的完整的采購體系,是實現政府采購的前提條件,可以有效的保證采購方式,采購行為,采購程序合理有序的進行。

(二)對現有的預算會計制度進行改革

政府應該實行統一的政府采購制度來保證采購程序的有序進行,因此,單位的預算和核算方式要準確無誤的進行,以適應建立政府采購制度的需要。在程序上的縮減使采購資金不用層層向下撥給用款單位,而是直接劃撥給供應商。

(三)加強培訓,全面提高政府采購隊伍素質

我國的政府采購制度推行時間較短,從業人員專業化程度較低,加強對人員的培訓,提高其政府采購法規的熟悉度,在實際操作中提高相應的綜合知識業務能力,是推進采購工作健康發展的必要條件。

(四)健全政府采購法律法規監督制約體系

各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是由人民政府的財政部門負責的,其對有關部門履行與政府采購活動有關的采購范圍,方式,程序,質疑投訴等負有監督管理職責。有力的監督檢查才能確保各采購單位有效執行相應的政府采購的項目。主要包括監管部門的素質、評標的過程和公平性,合同執行力,對重要的招標,投標和政府采購過程,需要紀檢、監察機關以及新聞媒體等的全程參與,這樣才能確保其有效進行。

篇10

湖北省漢江河道管理局屬湖北省水利廳直管單位,下轄十二個堤防、涵閘管理分局,五個局直單位,所轄單位分布在江漢平原七個縣市,擔負著漢江中下游752KM堤防的常年維護、管養及防汛任務。2008年,我局列入部門預算的政府采購項目經費571萬元,利用自有資金列入政府采購商品180萬元。項目經費571萬元包括堤防維護經費533萬元,正常防汛經費38萬元,按湖北省2008年政府采購目錄規定,堤防維護費和正常防汛費支出必須納入政府采購范疇,截止10月底,通過政府采購程序項目經費實際到位291萬元,未到達280萬元,包括1.4萬元正常防汛經費。堤防維護經費和正常防汛經費是我局完成年度堤防歲修養護、涵閘整修任務不可缺少的經費,資金到位的早晚對當年的安全渡汛影響極大,然而2008年汛期已過仍有近半的資金沒到位,由于資金不到位,有的分局仍沒能完成當年的堤防歲修計劃。此外利用自有資金采購商品實際申報112萬元,其中已下達政府采購計劃函70萬元,正在申請辦理政府采購確認函。因得不到及時批復,為了保持單位的正常運轉以及工作的順利開展,有的單位不得已對堤防管養所需的除草機、堤林翻耕機等急需物品未待批準自行采購。當前,政府采購工作已成為我局正常運轉的最大障礙,造成我局政府采購進展緩慢、執行困難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1、政府采購手續繁瑣,操作難度大

2007年湖北省根據《政府采購法》制訂了《湖北省政府采購工作規范》(以下簡稱《規范》),分采購程序、采購行為、采購文本三部分規范共22章,12.5萬字。其中采購程序就有預算管理、計劃管理、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詢價、單一來源采購、質疑和投訴、合同簽訂、履約驗收等程序,每一程序又有若干環節,具有較強的規范性,但是對基層單位(特別對省直、廳直在武漢市外單位)可操作性不大。依照《規范》我局各二級單位所需政府采購物品首先經漢江局匯總,再上報水利廳,然后由水利廳匯總上報財政廳,小到傳真機、碎紙機,大到工程項目,一概必須此程序,而現行《規范》明確規定,絕大部分協議供應商在武漢市區,我局所轄卻分布在江漢平原的七個縣市,包括詢價、協議等必須跑很遠的路,有的二級單位分散在偏僻的鄉鎮,這樣層層上報,層層下達,加之政府采購本身的繁瑣程序,大大增加了工作強度和運行成本,有的單位為幾百元的急需物品,也得跑出幾百元的申購費用。此外,按照《規范》,有的基層單位在加油、打印、會議費等支出根本無法實施政府采購。

2、政府采購行為滯后,造成隱患多

按照現行的財政改革要求,政府采購是部門預算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將各單位采購活動納入部門預算,而部門預算的編制本身就有“二上二下”的漫長過程,一般在次年的三月人大會通過后才得以實施,在部門預算沒有批復之前為保持工作的連續性,各級財政部門為各預算單位預撥經費,但政府采購卻只有在人大批準部門預算后方可執行。部門預算的批復在基層單位一般也就拖到四月份以后了,這意味著每年的前五個月無法購回所急需的辦公用品、設備等。我局2008年堤防歲修任務按原計劃撥付體制,應在前一個年度的冬季即預付開工,2008年汛前即已完工,然而今年汛期已過,卻有近半數的資金沒有到位,造成應維修涵閘無錢維修,很多堤壩無錢養護,這無疑加大了我局所轄的堤閘的隱患,對堤閘安全渡汛產生極為不利的影響。此外,有的管理段危房改造、維修項目因當年采購工作推遲而推遲,有的管養點用房甚至在房屋倒塌后仍沒有等到房屋整修的批復。

3、政府采購剛性有余,缺乏靈活性

按湖北省政府采購目錄,項目經費必須進行政府采購,而作為我局正常的堤防維護費和防汛經費即被納入政府采購的范圍,可是堤防維護費實際用于全局堤防日常維護,其開支主要有諸如堤面整修、堤身除草等項目,防汛費也是用于日常防汛檢查等支出,況且全長752公里的大堤分布在江漢平原的七個縣市,項目支出涉及到上百個點,無法集中實施政府采購。而政府采購的這一硬性規定,正是造成我局2008年項目經費無法及時到位的主要原因?!墩少彿ā芳捌洹兑幏丁冯m然對所須按政府采購的商品、工程、服務等進行了規范,但沒有對臨時性、突發性的采購行為作具體規范?!墩少彿ā返谌畻l提到了“采用招標所需時間不能滿足用戶緊急需要的”貨物或者服務,可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采購?!兑幏丁返谌乱仓惶岬健安粚儆谀甓日少忣A算的項目,采購人需要調整政府預算的,按照政府采購預算調整有關規定執行?!钡@只是使采購工作回到了重新申報的起點,無法起到指導作用。我局今年5月在水管爆裂的情況下,采取緊急措施,將本已納入2009年部門預算的水管項目提前開工,在申報政府采購時,水管改造已經完成,這暴露出了部門預算和政府采購缺乏靈活性。

4、采購單位對政府采購認識不足,重視不夠

《政府采購法》雖然頒布實施多年,但在基層才剛剛起步,有的基層單位對政府采購的認識十分膚淺,重視不夠,主要表現有幾點。一是認為自有資金不需辦理政府采購手續,隨意購買,自行其事仍很普遍。2008年各二級單位利用自有資金自行采購的設備、辦公用品等41.99萬元,沒納入采購計劃的項目工程70萬元。二是對政府采購與集體采購的概念沒有分清,以為只要是集體行為的采購就是政府采購。三是對政府采購工作人員配備不強,不能及時按《規范》程序辦理政府采購申報手續,造成已申報的政府采購材料多次被打回,有的詢價單不是真正由供應商參與填表,而是由采購單位一人完成,有的中標單位與發票開列單位不一,甚至銀行賬號也填錯,沒有采購小組簽名等等。四是政府采購計劃編制粗糙,沒有進行細致的市場調查。在編制年度政府采購計劃時,一定要對本單位所需商品進行初步的市場詢價,做到心中有數,如有的單位,需要10萬元的小車,在編制部門預算時,沒有認真作市場調查,結果在政府采購計劃下達后,再進行詢價才發現市場沒有所同價位的小車,致使當年的采購行為大打折扣。五是政府采購工作后續管理混亂,《政府采購法》第四十二條明確規定,政府采購資料保管期為十五年??墒怯械幕鶎訂挝辉诋斈晟陥笸瓿珊?就無法查找申報資料的蹤跡。

5、現行政府采購工作與有關法規相抵觸

依照《規范》,列入《政府采購目錄》范疇的商品、工程項目必須進行政府采購,這就包含了納入預算之內利用自有資金采購的《目錄》中規定的商品及工程項目。自有資金采購程序是:采購計劃申報,政府采購主管部門下達計劃函,基層單位再組織詢價、簽訂采購合同等,將此資料上報采購主管部門批準采購確認函。按規定的程序,確認函下過后,基層單位即可實施采購行為,在詢價、簽訂合同的申報材料中,規定必須附上采購發票,然而真正的采購業務并沒發生,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三條規定填開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在發生經營業務確認營業收入時開具發票,未發生經營業務一律不準開具發票。在實際工作中,許多基層單位為開發票的確犯難,特別是在現今發票管理越來越嚴的條件下。

二、對政府采購工作的建議

1、完善并創新《政府采購實施規范》

《政府采購法》雖已頒布實施幾年,但要達到其最終目標,必須經歷從實踐中來到實踐中去的不斷完善和創新的過程,只有經得起實踐檢驗并不斷創新的《政府采購實施規范》,才能真正發揮《政府采購法》應有的作用。省級預算管理部門應在《政府采購法》的框架內深入調查,制訂符合本省實際切實可行的《政府采購實施規范》。

2、省政府采購管理部門適當放權

政府采購管理部門應在“管而有序,放而有度”的原則上,適當下放當前政府采購目錄下的貨物、工程項目、服務等政府采購權。一是將用于堤防維修項目經費、防汛經費與重點工程項目經費分別對待,對納入部門預算的堤防維護費和防汛費可視同人員經費一樣,按工程進度撥付,或由上級主管部門直接審核即可。二是對利用自有資金采購的手續進一步簡化,探索并擴大分散采購的辦法,如將自有資金采購審批權改為屬地審批原則,這樣既節省了采購繁瑣的手續和時間,提高了政府采購效率,也節約了采購成本。事實上,《政府采購法》第七條明確了政府采購實行集中采購和分散采購相結合。這為分散采購行為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依據。

3、加強基層單位政府采購的基礎性工作

基層單位的政府采購執行的好壞,對政府采購工作順利推行影響極大,關系極深,必須加強基層單位政府采購基礎性工作。(1)加強對基層單位政府采購的宣傳,要把《政府采購法》、《湖北省政府采購工作規范》、《預算法》等財經法規以及當年《政府采購目錄》在基層單位進行宣傳貫徹,要在基層單位領導、職工中增強財政改革的觀念,使基層單位的政府采購行為日趨規范,杜絕違規采購行為。(2)加強對基層單位政府采購工作人員的培訓,提高其政府采購的政策水平和業務水平。政府采購程序多,牽涉面廣,采購對象涉及工程物質、一般性商品、服務等眾多類別,這對從事政府采購人員提出了相當高的要求,如從事政府采購工作的職工必須熟知招投標、合同法以及所購商品特性等相關知識,因而必須加大對政府采購工作人員的培訓力度。(3)基層單位要適時設立政府采購機構,配備專職政府采購人員。要根據財政改革要求,設立新的政府采購工作職能部門,逐步形成基層單位政府采購穩定隊伍,形成強有力的工作專班,促進基層單位在政府采購計劃、采購、驗收、檔案管理等方面的深入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