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工作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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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工作方案

篇1

關鍵詞:科學編制 審計工作方案 審計質量

審計工作方案是一份說明開展審計業務時所應遵循的步驟的文件。設計和編制審計工作方案是開展審計活動必不可少的前提,目標明確、重點突出、可操作性強的審計實施方案,對全面指導審計工作、規范實施程序、提高審計質量起到關鍵性作用。

根據《審計機關審計項目質量控制辦法(試行)》的規定,一個標準的審計實施方案應符合下列條件:審計目標具有可行性;重要性水平確定和審計風險評估具有合理性;審計范圍、內容和重點具有適當性;審計步驟和方法具有可操作性;時間安排具有合理性;審計分工具有恰當性。

一、如何才能編制一份切實可行,又能高效實現審計目標的審計實施方案,要掌握以下幾點

(一)制定切實可行的審計目標

審計目標就是審計的方向,它不僅影響審計方案的制定,還影響審計的實施和報告,在一個審計項目中,只有確定了審計目標,審計人員才有了審計的方向,審計最終才會得出結論。

(二)確定審計范圍

根據審計項目的總體要求及審計目標,確定審計范圍、內容和重點;再根據確定的審計范圍、內容和重點所要求的工作量和工作標準,確定可操作性強的審計步驟和方法以及合理的工作時間,然后,根據確定的審計方法、步驟及工作時間,結合審計組成員的業務能力、職業道德水平等情況,恰當地進行審計分工。

(三)確認應該檢查的技術、風險、過程和交易

合理確定重要性水平和評估審計風險。對重要性水平的評估是審計人員的的一種專業判斷,在確定重要性水平時,不但要從金額和性質兩個方面綜合評估總體及總體各組成部分錯弊的嚴重程度,還要充分考慮審計目的、信息使用者的需要和其所關注的事項;審計風險由固有風險、控制風險和檢查風險構成,審計在進行風險評估時,應當保持應有的職業謹慎,合理運用專業判斷,并采取相應的審計測試措施,以將審計風險降至最低。

(四)建立在測試內部控制基礎上的審計工作程序

建立在測試內部控制基礎上的審計工作程序就是為了避免不必要的勞動,對審查經營活動的每個方面都進行實質性測試是沒有必要的,因為這樣反而會增加工作量。測試內部控制的審計方案應該:被調整以適用于每種經營活動審計。在初步調查以及編制審計方案后,應評估時間預算以確定是否進行修訂。

(五)記錄內部審計師在開展業務過程中收集、分析、解釋并記錄信息的步驟

制定審計方案時間應在完成現場調查后,著手進行審計工作方案的制定。制訂審計工作程序屬于制定審計項目計劃的一部分,應當在計劃階段進行。

二、編制審計工作方案應注意的問題

(一)采用標準化的內部審計方案,未根據項目所處環境變動和條件不同而導致的差異應在審計工作程序上進行考慮

審計工作方案應該:針對每項經營活動審計的具體情況而專門編制。因為通用的方案不能針對由于環境和條件變化而導致的會計核算變化。經濟環境和條件是千變萬化的,對所有場合都適用的通用程序是難以實現的。在經濟環境比較穩定的情況下,不存在太多不可按的因素,適用于標準化的內部審計工作程序,如在多個地方進行類似經營的情況下,審計工作方案和步驟可以通用,適合采用標準化的內部審計方案,而經營環境比較復雜多變,則不適用采用標準化的內部審計方案,因為審計目標和相應的工作步驟可能不再相關。

(二)工作實施方案的制訂未將企業內部控制、業務流程、重大決策等方面納入調查范圍,難以快速發現重大問題線索。

制定審計工作實施方案應將內部控制、業務流程、重大決策程序作為主要的測試內容。這樣才可能根據測試中發現的內部控制的薄弱環節制定審計重點,同時將對測試后,將內部控制健全、執行有效的環節簡化,只需要檢查那些可能消除問題和差異的部分。

(三)執行與編制脫節,審計工作盲目性強,隨機性大,憑經驗辦事問題突出。

(四)審計工作方案的調整隨意性大,沒有履行必要的審批程序,同時也存在審計工作完成后調整審計實施方案的問題

三、如何發揮審計實施方案的全面指導作用

(一)以充分利用審計資料為出發點。審計就是通過資料查找問題,審計的成敗取決于占有資料的多少,收集與審計事項相關的各類資料,不但可以了解企業基本情況,也可以鎖定審計調點。

(二)以制定切實可行的調查提綱為切入點。如同戰前偵查要有一個好的偵查方案,審前調查同樣要制定目標明確、操作性強的調查提綱,保證審前調查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以內部控制測試為突破點。內部控制測試著重審核制度設計是否合理、執行是否有效,從中了解內部控制的缺點或薄弱環節,發現重大問題線索。

篇2

一、審計目標

通過審計,全面摸清領導干部任職期間對其所在部門、單位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有關經濟活動應當負有的責任,揭示存在的問題,分清領導者所應承擔的經濟責任,對其作出全面、客觀、公正的評價。切實加強對領導干部的監督管理,正確評價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促進領導干部廉政勤政和促進黨風廉政建設,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為組織、人事部門對領導干部考核管理提供決策依據。

二、審計對象和范圍

根據市委組織部委托書,審計對象和審計范圍如下:

1、xx同志任xx鎮鎮長期間經濟責任審計。審計時間范圍:2003年1月至2005年12月。

2、xx同志任xx鎮鎮長期間經濟責任審計。審計時間范圍:2003年1月至2005年12月。

3、xx同志任xx鎮鎮長期間經濟責任審計。審計時間范圍:2003年1月至2005年12月。,全國公務員共同天地

4、xx同志任xx衛生局局長期間經濟責任審計。審計時間范圍:2003年1月至2005年12月。

5、xx同志任xx市經貿局局長期間經濟責任審計。審計時間范圍:2003年1月至2005年12月。

四、審計重點和主要內容

一、財政財務收支情況

(一)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或者財務收支計劃的執行情況和決算審計。此項審計是財政財務收支審計基本內容。主要以真實性為重點,把握好三個關口或關鍵控制點,即預算的編制、預算的執行和決算的編制。

(二)預算外資金的收入、支出和管理情況。主要審查其來源是否合法,是否認真執行了“收支兩條線”,有無隱瞞、拖欠、截留、坐支問題,是否嚴格按收支計劃使用資金并納入決算報表體系,有無損失和浪費等問題。

(三)往來帳項的管理和清理情況。首先審查往來帳項的真實性,要摸清往來帳項所反映的實際內容,是否存在收入掛往來科目的情況,其次是要重點關注資金數額大、時間長的往來帳項,尤其要關注呆帳、死帳的情況,是否存在資金損失掛往來的情況,對呆帳和死帳,是否采取必要的手段進行了認真、積極地清理。對于有問題甚至有個人行為的往來帳項,要摸清其來龍去脈,并在此基礎上認真分析原因,落實經濟責任。

(四)內控制度建立和執行情況,即內部控制系統評審。通過評價內部控制系統來確定審計的范圍和適當的程序,能夠顯著地提高審計的效率和質量;二是借助內部控制系統評價的結果,能夠有效地發現管理中的薄弱環節和問題,并促進其加以改進和完善。

(五)專項資金的管理及使用情況。對該部分資金的審計,主要審查是否按規定的用途使用,開支是否嚴格履行了審批程序,是否存在擠占、挪用和損失浪費的問題,資金的使用是否達到了預期的效果。

(六)資產管理情況。主要審查資產的日常管理是否到位,資產的產權關系是否明晰,資產的處置是否履行了相應的報批程序,是否存在因管理不嚴而造成人為丟失、毀損的情況,是否存在個人或小集體長期無償占用國有資產的情況,資產的處置中是否因處置不當而造成國有資產的流失,國有資產的收益是否得以體現等。

二、投資項目及重大經濟決策事項

對投資項目的審計,首先要摸清投資的性質和種類,然后有重點地選擇幾個項目(好的和差的典型)有步驟地審計其可行性論證和立項情況,投資方案情況,資金來源和使用情況,項目預決算情況,投資效益及效果情況。對重大經濟決策事項的審計,首先也要摸清在領導干部任期內,都有哪些經濟決策事項,選擇重大的事項審查其決策的背景、決策的過程、決策的執行和落實情況,決策的效果情況。以此來確定和評價領導干部的任期經濟責任。

三、行業經濟指標或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經濟指標完成情況

要把定性和定量兩個方面有機的結合起來考慮,即首先選擇一套能夠科學反映經濟成果的經濟指標體系,通過審計或采集,進行量化的綜合比較分析,在此基礎上,再作出準確的定性結論。必須結合本部門、本地區的實際,選擇使用那些最能綜合地反映領導干部業績的經濟指標。對于部門領導的經濟責任審計,要結合本部門的特點,圍繞本部門的主要工作任務,選擇財政財務收支數額較大、運作時間較長、政策性較強的資金,采取多層次、多形式的方法,收集數據資料,并在此基礎上進行匯總、整理、歸納和比較分析,以全面、準確的評價領導干部的業績或責任。

四、領導者本人執行廉政紀律情況

通過對帳務的審計,審查領導干部本人是否違規報銷應由個人負擔的各項費用,是否存在私設“小金庫”為個人或小集體發放各種錢物的問題,甚至挪用、貪污公款的行為,是否存在個人長期無償占用、甚至侵占公共財產的行為。

五、審計組織和要求

(一)通過局務會討論,局長辦公會研究決定按項目情況分五個審計小組,各小組組成人員為:

1、xx同志任x鎮鎮長期間經濟責任審計。審計組長:xx,成員:xxxxxxxx。

2、xx同志任xx鎮鎮長期間經濟責任審計。審計組長:xx,成員:xxxxxxxx。

3、xx同志任xx鎮鎮長期間經濟責任審計。審計組長:xx,成員:xxxxxxxx。

4、xx同志任xx市衛生局局長期間經濟責任審計。審計組長:xx,成員:xxxxxxxx。

5、xx同志任xx市貿局局長期間經濟責任審計。審計組長:xx,成員,全國公務員共同天地:xxxxxxxx。

(二)各審計小組務必于2006年5月15日至16日進駐被審計單位,并認真開展好審前調查,掌握詳細資料,報批各項目審計實施方案。

(三)在審計實施過程中,各審計小組應根據被審計單位實際情況,注意抓重點,對審計中發現的重大問題或傾向性問題,要及時報告。

篇3

一、指導思想

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關于“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樹立紅線意識和安全發展理念,緊緊圍繞加強消防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切實做好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從源頭上消除火災隱患。以“消防審驗要依法,化解風險在萌芽”為主題,開展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宣傳活動,強化消防工程各方參建主體及人員的遵法守法意識和消防安全意識,依法做好相關新、改、擴建工程消防設計審查及施工質量,為常態化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活動時間

4月19日至23日。

三、活動內容

(一)活動形式多樣。采取印發傳單、普法教育、案例警示、業務培訓、知識講座等靈活多樣形式,廣泛深入開展《消防法》、《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行規定》、《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細則》、《省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査驗收管理行辦法》等法律、規章、規范性文件宣傳貫徹活動。

(二)強化系統學習。組織全體審驗人員進行一次消防審驗業務專題學習;開展一次集中觀看《正風防腐就在身邊》第三集一州市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的警示教育。通過系統學習,加深對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備案相關法律規定、政策要求的理解,提高全體人員依法行政意識、依法審驗能力,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開展消防審驗工作,從源頭杜絕遺留火災隱患的可能。

(三)優化服務環境。在政務服務中心設置懸掛消防審驗宣傳橫。在辦事窗口顯著位置張貼審查驗收的申報要件、辦事流程、完結時限、咨詢電話、投訴電話、常見問題解答等,讓辦事群眾熟恐法律法規要求,為辦事群眾提供優質服務,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

(四) 提升運行水平。為社區內大型商業綜合體辦公樓、臨街商鋪等經營性單位和場所發放消防審驗知識問答和業務咨詢電話,提示他們在進行新、改、擴建時需要辦理消防審驗手續,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利用住宅小區的宣傳欄、櫥窗,因地制宜宣傳建設工程消防審驗常識暢通“生命通道”的重要意義、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管理制度等安全知識促進廣大社區商戶和業主將依法辦理消防審驗手續轉化為強烈的自覺意識,有效提升社區這一社會最小細胞的消防安全運行水平。

(五)組織系列活動。在施工現場設立消防安全宣傳欄,向工程參建人員發放消防安全知識資料;在公共部位張貼消防安全提示標語,組織實施“三個一活動”,即組織一次《消防法》關于注法律責任的宣講活動,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部署一次消防安全自查自糾活動,化解消防安全隱患;督促施工現場舉行一次滅火疏散演練活動,提升火災自救能力。通過消防宣傳教育活動,明確各方參建主體和人員消防質量安全責任,預防和降低施工現場消防安全事故及群死群傷事故發生概率。

四、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將建設工程消防審計審查驗收工作宣傳活動納入年度工作計劃,與業務工作同謀劃、同部署、同檢查、同落實,確保宣傳活動有力有序有效開展。

篇4

以服務創業、富民興贛為主題,以打造中部地區乃至全國最優創業環境為目標,以開展“建設五型機關、提高服務水平”主題實踐活動為載體,著力解決影響創業和發展機關作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努力建設學習型、服務型、創新型、務實型、廉潔型機關,進一步營造科學發展的良好環境,樹立機關“為民、務實、清廉”的良好形象。

二、主要內容

1、努力建設學習型機關。大力倡導學習之風,強化學習意識,完善學習制度,創新學習方式和效果,爭做學習型干部。認真組織廣大機關干部深入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學習中央、省委關于科學發展的重大決策精神,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要引導黨員干部努力增強黨的意識、帶著責任學,增強實踐意識、聯系工作學,增強探索意識、帶著思考學,增強表率意識、領導干部帶頭學。要廣泛開展讀書活動,多渠道、多層次加強干部教育培訓。要本著“干什么學什么、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加強崗位練兵和技能培訓,為創業服務。要按照科學理論武裝、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規律、富有創新精神的要求,推進學習教育的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不斷提高機關黨員干部服務經濟建設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服務創業、服務基層、服務群眾的能力,使各級機關成為學習型機關,各級領導班子成為學習型領導班子,黨員干部成為學習型黨員干部。要認真學習貫徹《廉政準則》,納入宣傳教育工作總體部署,列入黨組(黨委)中心組學習和黨性黨風黨紀教育的重要內容。省直機關工委將按照省委的總體要求和部署,研究制定加強學習型機關建設的指導意見,適時召開全省機關學習型組織建設經驗交流會。(責任部門:省委宣傳部。配合部門:省委組織部、省直機關工委)

2、努力建設服務型機關。大力倡導服務之風,強化服務意識,完善服務機制,把握服務重點,爭做服務型干部。動員和組織萬名黨員干部走出機關,深入基層,深入群眾,積極宣傳、落實創業政策,營造創業氛圍和環境,幫助基層和群眾解決創業中的實際困難和問題。組織萬名群眾就機關服務創業的意識、效率和質量等進行評議,廣泛聽取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黨風廉政建設特邀監督員和基層群眾以及創業者對機關服務創業的意見建議,進一步找準并切實解決群眾反映突出的問題,對損害創業者利益、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和行政不作為、慢作為和亂作為情況進行明察暗訪、督促整改。(責任部門:省直機關工委。配合部門:省紀委省監察廳、省統計局)

3、努力建設創新型機關。大力倡導創新之風,創新發展思路,創新工作機制,創新服務方式,工作敢于突破、敢于負責、敢于爭取,爭做創新型干部。總結推廣試點工作經驗,動員和引導省、市、縣、鄉四級機關與鄱陽湖生態經濟區基層廣泛開展“四級聯動、攜手共建”活動,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推進鄱陽湖生態經濟區建設的重大決策部署上來,通過組織共建、城鄉資源共享、困難群眾共幫、生態經濟區共創,組織機關黨員干部、青年志愿者和機關婦女積極投身推進鄱陽湖生態經濟區建設的偉大實踐,促進各級機關的優勢資源向鄱陽湖生態區流動,促進生產要素和資源的優化配置,努力把機關資源優勢轉化為服務鄱陽湖生態經濟區發展的優勢。要把“四級聯動、攜手共建”當作錘煉作風、增長才干的基地和舞臺。鼓勵機關黨員干部立足本職創新、創業、創造。(責任部門:省直機關工委。配合部門:省委組織部、省委宣傳部、省人保廳)

4、努力建設務實型機關。大力倡導務實之風,強化為民意識,建立責任機制,爭做務實型干部。帶頭厲行節約,降低行政成本,以節約型機關建設帶動節約型社會建設,以厲行節約的黨風政風引領社會風氣。進一步完善有關工作機制體制,努力簡化機關行政審批工作程序;進一步改進文風會風,縮減會議和文件;深化文明創建,大力倡導文明節儉之風,使節電、節水、節油、節能成為機關和黨員干部的自覺行動;繼續組織機關黨員干部開展新春植樹,改進機關賀年方式。(責任部門:省直機關工委。配合部門:省紀委省監察廳)

5、努力建設廉潔型機關。大力倡導廉潔之風,帶頭遵紀守法,嚴守各項紀律,廉潔自律,爭做廉潔型干部。抓好黨風廉政責任制落實,防止和克服平庸之風、庸俗之風、鉆營之風。嚴格遵守《廉政準則》各項規定,嚴格按照《廉政準則》提出的要求和規定,認真分析本地本單位本部門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方面存在的薄弱環節,進一步規范領導干部從政行為,著力解決涉及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的突出問題。加強黨紀條規和警示教育,積極開展廉政文化進機關活動。完善和健全制度,形成靠制度管權、靠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的規范廉潔從政的機制。大力推進黨務、政務公開,確保權力陽光運行。加強監督檢查,對辦事拖沓、效能低下、有礙創業服務的人和事進行告誡和責任追究。(責任部門:省紀委省監察廳。配合部門:省直機關工委)

三、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深化機關作風建設是全省“創業服務年”五項重點工作之一,是優化創業環境的載體。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做到思想到位,組織到位,措施到位,切實抓好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

2、加強溝通配合。責任部門和配合部門之間要形成定期信息反饋和情況交流機制,及時通報工作情況,分析研究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提出解決辦法,

篇5

成立XX縣林業局財務檢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

第一檢查組成員:

第二檢查組成員:

車輛安排: 第一組車輛

第二組車輛

二、檢查的具體內容

1、是否設立單獨的財務核算機構,擔任財務核算管理工作的人員是否具備會計從業資格。

2、是否制定單位內部會計核算體系,是否按照財務管理制度的規定制定相應的分工管理職責。重點檢查單位內部控制制度、稽核制度和財務報銷制度是否健全。

3、現有銀行賬戶是否符合開設賬戶的規定,未經批準的銀行賬戶和過渡戶是否及時取消,銀行留存印件是否由財務人員分開保管,是否按月與銀行核對經費余額。

4、會計報表數據是否真實、完整,編制與報送是否及時。下撥的林業各項資金報賬是否及時。是否形成項目資金堆積情況。

5、是否制定了單位票據領購、保管、使用、核銷等具體的管理規定,重點檢查票款是否相符,必要時將開展延伸檢查。

6、是否存在轉讓、出借和代開財政票據情況,是否存在偽造和使用偽造財政票據、收據等情況,重點檢查使用“三聯單”情況。

7、各林場(站)是否每年進行年初經費預算編制,預算編制是否完整,是否存在超預算、超標準支出情況,重點檢查項目經費支出是否嚴格按照《作業設計》使用資金。

8、行政事業性收費是否按照物價、財政部門核定的項目、范圍和標準收取,重點檢查自立項目收費、繼續收取已明令取消的收費項目和提高標準、擴大范圍進行收費。

9、森林植被恢復收入、育林基金收入、森林病蟲害防治費收入、各項罰款和沒收財物是否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是否存在亂罰款現象。是否按照有關規定收取,是否存在擅自減免、降低標準情況,重點檢查是否“收支兩條線”,繳入國庫或財政專戶,是否存在截留、決策管理坐支、挪用情況;是否存在收款、收費收入不入賬,重點檢查私設“賬外賬”和“小金庫”.

10、國有資產處置是否按規定程序辦理,是否存在未經批準擅自處置固定資產、降低變價收入。財務分析的一般方法重點檢查房屋出租、出借收入管理是否規范,是否存在將單位有關費用直接沖抵租金收入。固定資產帳、卡、實物是否一致。

11、是否存在單位、個人亂拉贊助、亂攤派等不合理收入支出情況。

12、借節日假之便是否存在亂發錢、物企業信用風險管理手冊是否符合國家規定。

13、政府采購項目是否按規定程序辦理,重點檢查違反政府采購規定和未經審批利用財政性資金購置車輛和辦公設備等有關資產。

14、林業專項資金在使用過程中支出延伸檢查,具體到戶、到個人情況是否真實合理。特別是涉農資金的到戶情況。

15、會計檔案是否按照相關規定進行收集、整理、存檔。

16、每轉自k560年對歷年往來款項,特別是單位、個人借款的催收催繳工作是否在進行。

17、其他與財務管理活動有關的事項。

三、檢查的方法和步驟

采取自查自糾階段、重點檢查階段、整改處理階段、建章立制階段相結合的方法,分四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自查自糾階段20xx年3月20日至20xx年3月30日各林場站所資金自查階段。由各單位對照本次有關規定認真進行自查,填報《財務檢查自查情況表一、表二》(見附件)。針對查出的問題認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見,寫出自查報告。表格和自查報告由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后于4月5日前報XX縣林業局財務股徐紅燕處。自查率要達到100%.

第二階段,重點檢查階段(4月6日-4月26日)檢查組到各林場站所檢查資金階段。在各單位自查的基礎上,由林業局成立檢查組對各林場站進行重點檢查。重點檢查對象:1、自查不認真、數字不真實、情況反映不全面和整改不落實的單位;2、群眾舉報財務管理有違規行為的單位;3、檢查組認為應實行重點檢查的單位。重點檢查率不低于80%.

第三階段,整改處理階段(5月1日-5月20日)。處理的依據和原則:1、對在大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對照《違反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行政處分暫行規定》(國務院令第281號),《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XX縣林業局財務管理辦法》(香林【20xx】34號文件,《會計法》,等林業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篇6

一、審計時間

從2013年8月1日至2013年10月20日(各村審計時間見附件)

二、審計范圍

自2011年1月至2013年7月本屆村干部任期內的村集體財務收支及有關經濟活動。

三、審計內容

(一)財務收支情況及貨幣資金管理

審計收入是否按規定全部入賬,包括發包收入、租賃收入、財政補助收入、上級單位撥入資金等;檢查非生產性支出是否合理,包括招待費支出總額是否超標、大額開支是否按規定程序辦理等。

審計村集體經濟組織貨幣資金管理是否執行財務管理制度,是否落實庫存現金限額制度,是否存在多頭開設銀行存款賬戶,是否實行財務印鑒分開管理,是否存在公款私存、白條頂庫等現象。

(二)集體資產管理

審計村集體資產處置,是否依法依規、按規定程序處理;集體資產是否增值是否流失;承擔和租賃等重大經濟事項是否經集體討論決定,標的較大的是否引入了招投標機制;是否按合同約定及時收繳各類承包款項;有無因管理不善造成集體資產損失的現象。

(三)債權、債務管理

審查債權、債務增減變化,梳理債權、債務產生原因;審查有無借款用于不合理的非生產性開支,有無盲目舉債情況,有無未履行民主程序、未簽訂借款合同將集體資金擅自借給個人、企業和外單位,有無擅自為個人、企業和外單位提供擔?;虻盅旱?;重點審查集體資金被拖欠、占用情況。

(四)土地發包、承包

審計“四荒”等資源型資產的發包是否采取招標、拍賣、租賃和公開協商等方式,是否簽訂規范的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填寫、發放是否規范;村級項目、基建工程建設有否公開招標,有無“人情包”或“權力包”等。

(五)專項資金管理

審計上級撥劃或接受社會捐贈的資金和物資的管理、使用情況;土地征收補償費的管理、使用、分配情況等。

(六)民主監督和財務公開

審計村級組織是否按要求建立村務監督等組織,財務公開是否全面、真實、及時、規范;村內“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的程序是否規范,資金收取是否超標準、超范圍以及資金的使用情況等。

篇7

為認真做好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分析檢查階段的各項工作,根據縣委《關于開展第二批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的實施意見》的要求,經局黨組研究決定,現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把科學發展作為分析檢查的核心內容,緊扣“堅持科學發展,建設生態名縣”總載體及本局“加強學習,提升素質,牢固樹立科學審計理念,充分發揮‘免疫系統’功能”的實踐載體,圍繞“征求意見、找準問題、分析原因、理清思路、明確方向”主要任務,以“開門納諫,集思廣益,謀劃審計發展新舉措”為抓手,認真總結以來科學發展觀在本單位的實踐,深入查找不適應、不符合科學發展要求的體制機制,制約科學發展的突出問題和應對金融危機中反映出來的突出問題;深刻剖析存在問題的根源,真正找準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的切入點和突破口,明確本單位科學發展的主要方向、總體思路、工作要求和主要舉措。

二、具體安排

分析檢查階段工作集中在5、6兩月開展。具體安排如下:

1.征求意見建議(5月底前)。在認真梳理分析學習調研階段征求意見的基礎上,通過開展民主懇談活動、召開各類座談會、發放征求意見表、設立征求意見箱等多種渠道,認真聽取干部職工、被審計對象、“兩代表一委員”、專家學者和基層黨員群眾的意見。黨員干部個人也要通過上門走訪、座談、談心等方式,主動聽取和征求群眾的意見。對征集到的意見建議,進行原汁原味地梳理匯總,為本局領導班子開好民主生活會、撰寫分析檢查報告、抓好整改落實提供依據,并要深入分析研究,分輕重緩急,突出重點,即知即改,意見建議的辦理情況通過一定渠道及時向反映對象反饋。辦公室在5月底前將梳理匯總好的建議意見,上報縣委學習實踐活動辦。

2.開好專題民主生活會和組織生活會(6月10日前)。對照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要求組織開展局領導班子專題民主生活會。會前,要做好充分準備,局黨組書記要找班子成員談心,班子成員之間要相互談心。在虛心聽取群眾意見的基礎上,領導班子成員要認真撰寫民主生活會發言材料,進行自我檢查。會上,要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開誠布公地談問題、找原因、提建議。按照縣委“領導班子專題民主生活會可適當擴大列席范圍”,除邀請縣紀委、縣委組織部的同志例席外,還邀請縣委學習實踐活動督導組和評議團的有關同志參加。同時,要以黨支部為單位,組織黨員參加以科學發展為主題的組織生活會,黨員領導干部要參加雙重組織生活會,分析查找自身的差距和不足,明確努力方向。

要把學習宣傳“全國模范檢察官”金啟和同志先進事跡,作為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的重要內容。要學習金啟和同志“老老實實做人、兢兢業業工作、清清白白執法、默默無聞奉獻”的精神,對照典型分析查找不足。

3.撰寫分析檢查報告(6月20日前)。分析檢查報告重點是檢查分析問題、理清科學發展思路。要全面總結回顧本單位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情況,深刻分析當前嚴竣經濟形勢對本單位帶來的挑戰和不利影響,進一步找準存在的突出問題,理清科學發展思路,提出推動科學發展和加強領導班子自身建設的具體措施。組建專門人員起草分析檢查報告,黨組書記全程主持起草工作。分析檢查報告形成初稿后,以適當方式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并召開黨組擴大會議充分討論,反復修改完善,使之充分反映本單位實際情況、充分體現黨員干部群眾意愿、充分凝聚集體智慧,真正成為本單位推動科學發展的指導性文件。領導班子分析檢查報告形成后,經縣委學習實踐活動督導組和評議團審核通過后,在6月20日前以文件形式分別報縣委和縣委學習實踐活動辦。

4.邊查邊改貫穿始終。要堅持邊學邊改、邊查邊改,按照學領〔〕11號文件的要求,以“送服務、破難題、抓落實、促發展”專項行動為載體,扎實開展“蹲點調研回訪督查落實”活動、“五保六提升”專項工作落實活動、“服務企業、服務項目、服務農村”活動、“破難攻堅”活動和作風建設長效機制落實活動,跟蹤解決一批學習調研階段遺留的問題,重新梳理解決一批影響和制約科學發展的突出問題,辦好幾件群眾普遍期待的實事好事,并將解決問題的成效作為評選“科學發展示范班子、表率干部、先鋒黨員”的主要依據,讓群眾看到各級領導班子解決問題的決心,看到學習實踐活動帶來的新變化,使活動黨內黨外都贊成、干部群眾都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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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審計項目;審理工作;審計質量

中圖分類號:F23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06-0-01

一、開展審計項目審理的有效程序和方法

(一)項目審理程序

目前通用的審計項目審理采用三級審理工作程序,即:審計組長審理、內審部門的專職審理人員審理、審計審理委員會審理。實際審理過程中,可以將二級審理的審理關口前移,在不影響審計組正常工作的情況下,將二級審理貫穿到審計項目實施的全過程中去,實現一級審理和二級審理的有機結合,實現二級審理由事后審理到事中審理的轉變,從而將審理、指導、監督與審計項目的審計查證過程緊密地結合起來。

(二)項目審理方法

在進行審計項目審理時,應根據項目的具體特點選擇審理工作方法,可以針對審理對象的不同特點以及審理內容的不同側重要求,采用報送審理、實地審理、專門業務會議審理等方式進行。

1.報送審理

報送審理是現場審計結束后,審計組將審計項目審計資料上報審理機構或審理人員進行審理。審理人員對審理過程中發現的疑問,可以直接向審計組相關人員詢問,也可以向被審單位調查、了解、核實。

2.現場審理

現場審理是在審前準備和實施過程中對審計項目進行審理。對審計項目的審前調查、審計實施方案、審計通知書、審計工作底稿、審計證據等應多采用現場審理方法,審計組長主要以現場審理的方式履行審理職責,審理機構或審理人員可采取抽查的方式對審計組的現場審計工作進行審理。對經濟責任審計、管理效益審計等影響較大的重要審計項目,審理機構或審理人員應當采用現場審理和送達審理相結合的方式,前移審理關口。

3.專門業務會議審理

業務會議審理是以召開業務會議的形式對審計項目進行審理。審計項目審理會議由審計部門領導主持,審理人員、審計組全組人員參加,必要時可邀請審計項目相關專業人員參加,對審計項目情況和發現的問題進行充分討論、剖析、檢查。對審計實施方案、審計報告可多采用業務會議審理,以達到較好的審理效果。

二、審計項目審理的關鍵環節

(一)審計實施方案審理

審理人員要認真檢查編制的審計工作方案是否有助于實現審計目標,是否結合了被審計單位的行業特點,確定的審計內容是否全面、重點是否突出,是否考慮了審計項目類別的特點,以及被審計單位風險管理、控制與治理過程的充分性和有效性;同時,還要審查方案編制的程序是否合規;是否在審前初步了解和掌握了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存在問題的主要環節;是否對調查取得的資料進行初步分析性復核,是否將草擬的審計工作方案提交審計組討論,重要項目的審計工作方案是否經業務辦公會討論;審計工作方案是否經過主管領導審批。

(二)審計工作底稿審理

審計工作底稿是記錄審計實施過程及審計查出問題、得出審計結論并最終形成審計報告的依據,審計工作底稿質量高低直接決定審計報告的質量。進行審計工作底稿審理是確保審計質量的核心和關鍵。審計工作底稿審理要對審計工作底稿的編制、整理和復核進行檢查,檢查審計工作底稿的規范性、準確性和完整性。重點檢查審計實施方案確定的審計內容是否全部實施審計,有無漏審事項;工作底稿格式是否規范,確認的事實是否清楚、客觀,條理是否清晰,定性是否準確,審計結論是否恰當,引用的法律、法規、規章是否適用,每一事項是否有相應的審計證據;工作底稿是否經過復核并簽署復核意見,復核后需要修改的底稿初稿是否作為附件保存;是否對審計工作底稿統一編號;是否經被審單位相關人員簽字確認并加蓋公章。

(三)審計報告審理

為了提高審計報告的質量,對審計報告的審理,主要從以下方面進行:

1.審計報告的結構、格式是否合理規范,要素是否齊全;

2.審計項目實施方案確定的審計目標是否已實現;

3.審計報告是否做到內容完整,事實描述清晰;是否做到文字簡練、表述準確、措辭恰當;

4.審計報告反映的問題是否與審計工作底稿、審計日記相一致,重點是否突出,是否存在重大問題遺漏的現象;

5.審計報告對揭示問題的定性是否準確、恰當,審計問題的定性是否有充分的法律、法規依據和事實依據;

6.審計評價是否客觀、公正;

7.審計處理意見是否合理、合規;審計建議是否可行,是否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建設性。

(四)審理和審定審計意見或審計決定

審計組根據審定簽發的審計報告,在限期內(一般3個工作日)草擬審計意見書或審計決定書。經審計組長及時審理后,上報審計部門審理機構或審理人員進行審理。審計部門審理機構或審理人員在限期內(一般在審計報告簽發之日起的10個工作日內)對審計意見書或審計決定書進行修改,經分管領導審核后,報經審計部門負責人或審計部門所在單位主要行政負責人審定后簽發。

(五)審理督導審計整改

審計部門下達審計意見書或審計決定書后要督促被審單位落實整改,被審單位在限期內(一般在下達審計意見書或審計決定書后60個工作日內)將整改落實情況書面上報審計部門,經審計組長、審理機構或審理人員逐級審理,徹底落實查出問題的整改后,報審計部門負責人審核。審計部門將被審單位整改落實情況上報所在單位分管領導審閱后,作出是否進行后續審計的決定。

三、結束語

綜上所述,審理工作貫穿于審計項目的全過程,并且存在客觀的審理風險,要做好審計項目的審理,審理機構或審理人員要保持嚴、準、細、實的工作作風,努力提高自身的綜合素質,不斷探索審理工作的技術和方法,切實提高審理工作水平,嚴格把好審理關,切實提高審計質量。

參考文獻:

[1]審計機關審計項目質量控制暫行辦法(試行).(審計署第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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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審計周期上,實行集中性審計與日常性審計相結合。由于審計機關受本級政府委托向人大常委會作“審計工作報告”的時間一般在每年的7月,而審計機關要在每年的1月至7月對上一年度本級預算的執行情況進行審計又受到時間上的局限,因此,可以根據一般在每年7月受政府委托向人大常委會作“審計工作報告”的實際情況,把每年上半年和上年下半年(剛好一年)作為一個審計周期。每年上半年的集中性審計,按照為人大常委會審查和批準上一度本級財政決算服務的要求,主要審計“上一年度”的、“本級”的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與人大常委會審查和批準財政決算的年度、級次保持一致;對上年下半年的日常性審計,則將相關事項審計至審計實施當月,主要通過分析、歸納,把與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有關的審計情況作為每年上半年集中性審計的有效補充,目的在于進一步加大整個審計揭示的力度。這既能較好地保證審計的時效性,又能適當地豐富“審計工作報告”的內容,并使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走上經?;能壍?。

二、在審計方案上,實行統一性與特色性相結合。在本級預算執行審計中,審計工作方案起著確定和分解審計目標、分配和協調各專業審計力量、規劃和落實審計內容、設計和規范審計過程的作用,對整個審計工作的成敗至關重要。為此,在制定審計工作方案時,要針對預算執行的系統性、專業性特點,對整個審計內容、具體審計分工實行有效組合。在方案的文字部分,從財政部門、預算部門兩個層次的“對接”上,將整個審計內容歸納為若干個方面,使財政處對財政部門具體組織執行省級預算的審計與其他業務處對預算部門執行本部門預算的審計形成整體合力,體現審計的統一性;在方案的表格部分,以區分每個業務處,將具體審計分工細化到審計哪些預算部門、哪些重點資金(或項目)、哪些主要問題,充分發揮各業務處的專業優勢,突出審計的特色性。在實施審計工作方案過程中,正確處理統一性和特色性的關系,既抓好總體協調,實現步調一致,又根據新的情況,適時進行調整。實踐證明,這一結合可以成功地實現對財政收支過程中存在問題的系統性揭示,有效地提高審計的整體效能。

三、在審計內容上,實行橫向審計與縱向延伸相結合。從審計對象的主體看,本級預算執行審計主要是審計具體組織本級預算執行的財政部門、參與組織本級預算執行的稅務、國庫等部門、組織本部門預算執行的各預算部門。但從審計對象的客體看,由于本級預算資金存在與下級財政部門的下撥和上繳、本級稅款需要通過各級稅務部門和國庫分解和劃撥、本部門預算資金包括本部門和所屬單位在內,僅審計本級的這些部門是遠遠不夠的,所以要提高本級預算執行審計的整體效果,還必須對與本級預算資金運動有關的下級部門進行必要的延伸。延伸的內容,可以是某項預算資金在下級有關部門的管理和使用情況,也可以是下級相關部門涉及上級預算資金的分解和劃撥情況。延伸的方式,可以是單獨的審計調查、專項審計,也可以與下級財政決算審計、有關經濟責任審計、財務收支審計結合。只有適應本級預算資金運動的特點,采取對本級各部門的審計和對相關事項的延伸相結合,才能較好地體現全面審計、突出重點,保證審計質量。

四、在審計報告上,實行宏觀著眼與微觀入手相結合。審計報告的形成過程,實際上是在充分占有各種審計信息基礎上的審計分析過程。“審計工作報告”是在各類審計報告的基礎上形成的,所以在形成“審計工作報告”的過程中,充分認識單個審計報告、行業或專項審計報告、“審計工作報告”之間的層次性,正確把握各層次之間宏觀與微觀的辨證關系,著力層層從宏觀著眼、微觀入手進行審計分析或再分析,是提高“審計工作報告”質量的有效途徑。因為,實行層層從宏觀著眼與從微觀入手相結合的方法進行審計分析,不但能從更高層面和視野上揭示經濟運行中存在的問題,而且能從完善制度和機制上提出解決這些問題的辦法。只有在各層次的審計報告上正確把握這一點,才能使行業或專項審計報告在相應的領域發揮各自獨有的功效,又使最后形成的“審計工作報告”更具全局性,從而發揮促進加強宏觀管理、深化財政改革的高層次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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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審計項目計劃,是指審計機關按年度對審計項目和專項審計調查項目預先作出的統一安排。

審計項目計劃一般包含上級審計機關統一組織項目、授權項目、領導交辦項目和自行安排項目等。

第三條審計項目計劃管理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制。審計署負責管理審計署統一組織的審計項目計劃和署本級審計項目計劃,指導全國審計項目計劃管理工作??h級以上地方各級審計機關分別負責本地區審計項目計劃管理工作。

第四條編制審計項目計劃,要依據國家社會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和審計工作發展綱要,嚴格執行審計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法律法規和審計準則,確保履行法定職責。

第五條編制審計項目計劃,要緊緊圍繞政府工作中心,明確具體審計目標,合理選擇審計重點,注重提高審計成果的質量和水平。

第六條編制審計項目計劃,要根據審計資源狀況,量力而行,留有余地,統籌協調,合理均衡地安排任務,避免重復,減少交叉。

第七條審計機關編制審計項目計劃,除上級審計機關統一組織的審計項目外,應當在規定的審計管轄范圍內安排。

第八條上級審計機關直接審計下級審計機關審計管轄范圍內的重大審計事項,要列入本級審計項目計劃,并及時通知有關地方審計機關。

第九條審計署統一組織的審計項目計劃,由署各專業審計司于每年11月提出安排意見,并填制統一印發的審計項目工作量測算報表,辦公廳匯總提出計劃草案,經審計長會議審定后下達。

署各專業審計司提出的審計項目計劃安排意見,應在充分調查研究,認真聽取地方審計機關和署各派出機構意見的基礎上,對擬安排審計項目的審計目標、重點內容、主要方法、實施時間、地域分布、所需審計人員數量和工作量等,進行詳細說明和測算,科學、合理、均衡地安排全年工作任務。

省級審計機關根據審計署統一組織的審計項目、授權審計項目和當地實際情況,編制本地區審計項目計劃,于4月底前報審計署備案。

第十條審計項目計劃下達后,審計機關應當及時編制審計工作方案。審計實施前,有關審計組應當依據審計工作方案,結合實際情況編制審計實施方案。

審計署統一組織項目的審計工作方案,由署有關專業審計司編制,經審計長會議審定后下達。

地方審計機關組織的審計項目的審計工作方案,經廳(局)長會議研究確定。

第十一條授權審計項目計劃,由下級審計機關提出申請,報上級審計機關統一協調后依法審批。授權審計項目的確定,要從有效利用審計資源和有利于加強對上級所屬基層單位的審計監督出發,注意上下結合,重點解決一些帶有普遍性、傾向性的問題,不斷提升審計成果的質量和水平,更好地發揮審計監督作用。

第十二條審計署對中央審計項目的授權,實行統一管理,一年一定的原則,一般在每年年初集中審批一次。省級審計機關應于每年1月底前向審計署提出授權審計的請示,同時抄送審計署有審計管轄權的派出機構。授權申請應說明審計或審計調查的目的、理由、范圍和內容等。署辦公廳負責匯總審核,統一征求有關部門意見,報審計長審定后,批復地方審計機關執行。

第十三條中央審計項目只授權給省級審計機關,由省級審計機關統一組織實施。省級審計機關應切實加強領導,建立審計質量責任制,嚴格按照審計法、審計準則以及授權審計通知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執行,確保審計質量。

第十四條審計署授權項目審計結束后,省級審計機關要及時向審計署報送審計情況綜合報告。審計署每年對上一年度授權審計工作情況進行通報。

第十五條審計署每年有重點地對中央授權項目的審計質量進行抽查。對未按規定認真履行職責,或審計質量未能達到要求的地方,予以通報批評,并暫停對其授權。凡因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工作失職、瀆職等造成重大審計質量問題的,要依法追究有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

第十六條地方審計機關授權審計項目計劃的具體管理辦法,由省級審計機關制定。

第十七條審計署派出機構在確保完成署統一組織審計項目計劃的基礎上,如確有余力,可在各自審計管轄范圍內,向署申報自行安排審計項目計劃。自行安排的審計項目必須有明確的審計目標,符合審計署確定的年度審計工作重點,并且從嚴加以控制。

第十八條審計項目計劃一經下達,原則上必須確保完成,不得擅自變更。如確有必要調整,應當按照下列程序報批:

(一)審計署統一組織審計項目計劃的調整,由署有關專業審計司提出意見,送署辦公廳協調辦理,報署領導審批后,通知有關單位執行。

(二)授權地方審計機關審計項目計劃的調整,由省級審計機關提出意見,報審計署審批。

(三)地方審計項目計劃的調整,由下達計劃的審計機關審批。

(四)領導交辦項目及時報批、調整。

第十九條審計機關實行審計項目計劃執行報告制度。

審計署統一組織審計項目計劃的執行情況,由審計署有關專業審計司和省級審計機關分別于每年7月和次年2月向審計署提出上半年及全年計劃執行情況的綜合報告。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計劃執行進度、審計的主要成果、計劃執行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與建議等。

第二十條各級審計機關應當對審計項目計劃執行及管理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檢查和考核的主要內容包括:計劃編報及計劃執行情況報告的及時性、完整性,計劃安排的科學性、合理性,計劃完成的質量和效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