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教育方針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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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第一條為了保障殘疾人受教育的權利,發展殘疾人教育事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和國家有關教育的法律,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實施殘疾人教育,應當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并根據殘疾人的身心特性和需要,全面提高其素質,為殘疾人平等地參與社會生活創造條件。

第三條殘疾人教育是國家教育事業的組成部分。

發展殘疾人教育事業,實行普及與提高相結合、以普及為重點的方針,著重發展義務教育和職業教育,積極開展學前教育,逐步發展高級中等以上教育。

殘疾人教育應當根據殘疾人的殘疾類別和接受能力,采取普通教育方式或者特殊教育方式,充分發揮普通教育機構在實施殘疾人教育中的作用。

第四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殘疾人教育事業的領導,統籌規劃和發展殘疾人教育事業,逐步增加殘疾人教育經費,改善辦學條件。

第五條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主管全國的殘疾人教育工作??h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殘疾人教育工作。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殘疾人教育工作。

第六條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及其地方組織應當積極促進和開展殘疾人教育工作。

第七條幼兒教育機構、各級各類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應當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實施殘疾人教育。

第八條殘疾人家庭應當幫助殘疾人接受教育。

第九條社會各界應當關心和支持殘疾人教育事業。

第二章學前教育

第十條殘疾幼兒的學前教育,通過下列機構實施:

(一)殘疾幼兒教育機構;

(二)普通幼兒教育機構;

(三)殘疾兒童福利機構;

(四)殘疾兒童康復機構;

(五)普通小學的學前班和殘疾兒童、少年特殊教育學校的學前班。

殘疾兒童家庭應當對殘疾兒童實施學前教育。

第十一條殘疾幼兒的教育應當與保育、康復結合實施。

第十二條衛生保健機構、殘疾幼兒的學前教育機構和家庭,應當注重對殘疾幼兒的早期發現、早期康復和早期教育。

衛生保健機構、殘疾幼兒的學前教育機構應當就殘疾幼兒的早期發現、早期康復和早期教育提供咨詢、指導。

第三章義務教育

第十三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殘疾兒童、少年實行義務教育納入當地義務教育發展規劃并統籌安排實施。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對實施義務教育的工作進行監督、指導、檢查,應當包括對殘疾兒童、少年實施義務教育工作的監督、指導、檢查。

第十四條適齡殘疾兒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依法使其子女或者被監護人接受義務教育。

第十五條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入學年齡和年限,應當與當地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入學年齡和年限相同;必要時,其入學年齡和在校年齡可以適當提高。

第十六條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組織開展適齡殘疾兒童、少年的就學咨詢,對其殘疾狀況進行鑒定,并對其接受教育的形式提出意見。

第十七條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可以根據條件,通過下列形式接受義務教育:

(一)在普通學校隨班就讀;

(二)在普通學校、兒童福利機構或者其他機構附設的殘疾兒童、少年特殊教育班就讀;

(三)在殘疾兒童、少年特殊教育學校就讀。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逐步創造條件,對因身體條件不能到學校就讀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采取其他適當形式進行義務教育。

第十八條對經濟困難的殘疾學生,應當酌情減免雜費和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殘疾兒童、少年特殊教育學校(班)的教育工作,應當堅持思想教育、文化教育、勞動技能教育與身心補償相結合;并根據學生殘疾狀況和補償程度,實施分類教學,有條件的學校,實施個別教學。

第二十條殘疾兒童、少年特殊教育學校(班)的課程計劃、教學大綱和教材,應當適合殘疾兒童、少年的特點。

殘疾兒童、少年特殊教育學校(班)的課程計劃和教學大綱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制訂;教材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審定。

第二十一條普通學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招收能適應普通班學習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就讀,并根據其學習、康復的特殊需要對其提供幫助。有條件的學校,可以設立專門輔導教室。

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殘疾兒童、少年隨班就讀教學工作的指導。

隨班就讀殘疾學生的義務教育,可以適用普通義務教育的課程計劃、教學大綱和教材,但是對其學習要求可以有適度彈性。

第二十二條實施義務教育的殘疾兒童、少年特殊教育學校應當根據需要,在適當階段對殘疾學生進行勞動技能教育、職業教育和職業指導。

第四章職業教育

第二十三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殘疾人職業教育納入職業教育發展的總體規劃,建立殘疾人職業教育體系,統籌安排實施。

第二十四條殘疾人職業教育,應當重點發展初等和中等職業教育,適當發展高等職業教育,開展以實用技術為主的中期、短期培訓。

第二十五條殘疾人職業教育體系由普通職業教育機構和殘疾人職業教育機構組成,以普通職業教育機構為主體。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需要,合理設置殘疾人職業教育機構。

第二十六條普通職業教育學校必須招收符合國家規定的錄取標準的殘疾人入學,普通職業培訓機構應當積極招收殘疾人入學。

第二十七條殘疾人職業教育學校和培訓機構,應當根據社會需要和殘疾人的身心特性合理設置專業,并根據教學需要和條件,發展校辦企業,辦好實習基地。

第二十八條對經濟困難的殘疾學生,應當酌情減免學費和其他費用。

第五章普通高級中等以上教育及成人教育

第二十九條普通高級中等學校、高等院校、成人教育機構必須招收符合國家規定的錄取標準的殘疾考生入學,不得因其殘疾而拒絕招收。

第三十條設區的市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需要,可以舉辦殘疾人高級中等以上特殊教育學校(班),提高殘疾人的受教育水平。

第三十一條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會同廣播、電視部門,根據實際情況開設或者轉播適合殘疾人學習的專業、課程。

第三十二條殘疾人所在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的殘疾人開展文化知識教育和技術培訓。

第三十三條掃除文盲教育應當包括對年滿15周歲以上的未喪失學習能力的文盲、半文盲殘疾人實施的掃盲教育。

第三十四條國家、社會鼓勵和幫助殘疾人自學成才。

第六章教師

第三十五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重視從事殘疾人教育的教師培養、培訓工作,并采取措施逐步提高他們的地位和待遇,改善他們的工作環境和條件,鼓勵教師終身從事殘疾人教育事業。

第三十六條從事殘疾人教育的教師,應當熱愛殘疾人教育事業,具有社會主義的人道主義精神,關心殘疾學生,并掌握殘疾人教育的專業知識和技能。

第三十七條國家實行殘疾人教育教師資格證書制度,具體辦法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行政部門制定。

第三十八條殘疾人特殊教育學校舉辦單位,應當依據殘疾人特殊教育學校教師編制標準,為學校配備承擔教學、康復等工作的教師。

殘疾人特殊教育學校教師編制標準,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行政部門制定。

第三十九條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有計劃地舉辦特殊教育師范院校、專業,或者在普通師范院校附設特殊教育師資班(部),培養殘疾人教育教師。

第四十條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將殘疾人教育師資的培訓列入工作計劃,并采取設立培訓基地等形式,組織在職的殘疾人教育教師的進修提高。

第四十一條普通師范院校應當有計劃地設置殘疾人特殊教育必修課程或者選修課程,使學生掌握必要的殘疾人特殊教育的基本知識和技能,以適應對隨班就讀的殘疾學生的教育需要。

第四十二條從事殘疾人教育的教師、職工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享受殘疾人教育津貼及其他待遇。

第七章物質條件保障

第四十三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殘疾人教育的特殊情況,依據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性標準,制定本行政區域內殘疾人學校的建設標準、經費開支標準、教學儀器設備配備標準等。

第四十四條殘疾人教育經費由各級人民政府負責籌措,予以保證,并隨著教育事業費的增加而逐步增加。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可以根據需要,設立專項補助款,用于發展殘疾人教育。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用于義務教育的財政撥款和征收的教育費附加,應當有一定比例用于發展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

第四十五條國家鼓勵社會力量舉辦殘疾人教育機構或者捐資助學。

第四十六條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殘疾人教育機構的設置,應當統籌規劃、合理布局。

殘疾人學校的設置,由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審批。

第四十七條殘疾人教育機構的建設,應當適應殘疾學生學習、康復和生活的特點。

普通學校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為殘疾學生入學后的學習、生活提供便利和條件。

第四十八條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采取優惠政策和措施,支持研究、生產殘疾人教育專用儀器設備、教具、學具及其他輔助用品,扶持殘疾人教育機構興辦和發展校辦企業或者福利企業。

第八章獎勵與處罰

第四十九條有下列事跡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由各級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門給予獎勵:

(一)在殘疾人教育教學、教學研究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

(二)為殘疾人就學提供幫助,表現突出的;

(三)研究、生產殘疾人教育專用儀器、設備、教具和學具,在提高殘疾人教育質量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

(四)在殘疾人學校建設中取得顯著成績的;

(五)為殘疾人教育事業做出其他重大貢獻的。

第五十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有關部門對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

(一)拒絕招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應當招收的殘疾人入學的;

(二)侮辱、體罰、毆打殘疾學生的;

(三)侵占、克扣、挪用殘疾人教育款項的。

有前款所列第(一)項行為的,由教育行政部門責令該學校招收殘疾人入學。有前款所列第(二)項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行政處罰。有前款所列第(二)項、第(三)項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章

篇2

我們__市近三年來,連續被評為全國特殊教育先進縣市。這足以說明特殊教育是社會全面進步和諧發展的突出表現。我市聾啞學校在政府有關部門特別是教育局以及社會各界、各校的扶持和關懷下,逐步發展,不斷完善,已經初步成為了一所讓學生滿意、家長放心、社會有關方面稱贊的聾人教育學校。實踐證明,用愛心把學校營造成學習的樂園,以真誠培育聾啞兒童成材,是辦學學校的根本出發點。

一、倡導“三愛”的教育理念,不斷提高學校辦學品位。

我市聾啞學校創辦于1990年10月。建校初期,學校借用__師范的兩間破舊教室開學,首屆招收23名聾兒入學,最小年齡為11周歲,最大年齡達18周歲,1992年9月,遷入新教學大樓,1995年8月師生宿舍樓落成。20__年底,具有現代化的宿舍實驗樓投入使用。具備普通學校的教學條件外,還擁有聾人教育的專用設施,如律動室、聽力測試室、語言康復訓練室、耳模制作室等。同時政府全額撥款實行全免費的九年義務教育,這些辦學條件給師生們的學習和生活帶來了極大的方便和快樂。

多年來,我校一直堅持“愛我學校,愛我學生,愛我老師”的三愛教育理念,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全面執行有關特殊教育的政策法規。以“夯實基礎,注重能力,殘而成材”為培養目標,努力補償因聽障致殘的生理的心理缺陷。堅持以教育教學為中心,以創新能力為重點,以素質教育為主題課,以良好的后勤服務體系為保障,培養聾生良好的道德品質,培養自尊、自信、自強、自立的意識,養成文明禮貌、遵紀守法的行為習慣,具有適應社會的基本能力。

二、豐富多彩的校園生活,不僅給聾兒學生帶來了樂趣,也為他們創造了美好的人生。

我們工作的目的,就是把殘疾兒童、少年培養成為有一定文化,有一定勞動技能的自食其力進而服務社會的有用人才,學校教育的核心就是把聾兒培養成為能夠立足生活,立足社會的殘而不廢的人才。不再是家庭的負擔,社會的包袱。圍繞這一目的,由于聾啞學生腦靈、眼敏、手巧,思維簡單,自卑感強,記憶能力差,個性差異大,針對這些聾人的生理、心理特點,主要通過四條渠道對聾生進行有效的培養、教育。

(一)強化陶冶,進行思想道德和良好行為習慣的教育。德育是一個系統工程,在實施德育過程中,我們建立起“以學校教育為主體,家庭教育為基礎,社會教育為依托”三結合的教育網絡。在發揮課堂主渠道作用的同時,也把校園營造成一個充滿德育氛圍的“大課堂”,創設各種情景,通過各種途徑,盡可能多地讓學生們在相互交往中,良好的環境中潛移默化地培養健康的思想品德和良好的行為習慣。堅持周集中教育制度和班級晨間談話制度、周一國旗下講話制度、節日教育、文明值日崗、班級寢室星期評比、社會實踐、軍訓活動、法制教育等等,寓教育活動之中。

(二)針對學生的差異,進行文化知識教育。首先從每個學生的實際情況出發,充分考慮個體差異,從學生一入學,就根據其智力和聽力分別建立“個人檔案”,并在每學期初,由任課教師結合學生的情況,提出“個人學習計劃”,根據計劃采取不同的輔導方法,力求讓每個學生都在原有的基礎上有所進步。其次是以分層次,分組的教學模式,在“綜合型”的課堂教學中,運用多種教學方法,百教不厭地對學生進行教學。

篇3

第一條為了實施科教興國戰略,發展職業教育,提高勞動者素質,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根據教育法和勞動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本法適用于各級各類職業學校教育和各種形式的職業培訓。國家機關實施的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專門培訓由法律、行政法規另行規定。

第三條職業教育是國家教育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和勞動就業的重要途徑。

國家發展職業教育,推進職業教育改革,提高職業教育質量,建立、健全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社會進步需要的職業教育制度。

第四條實施職業教育必須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對受教育者進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傳授職業知識,培養職業技能,進行職業指導,全面提高受教育者的素質。

第五條公民有依法接受職業教育的權利。

第六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發展職業教育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行業組織和企業、事業組織應當依法履行實施職業教育的義務。

第七條國家采取措施,發展農村職業教育,扶持少數民族地區、邊遠貧困地區職業教育的發展。

國家采取措施,幫助婦女接受職業教育,組織失業人員接受各種形式的職業教育,扶持殘疾人職業教育的發展。

第八條實施職業教育應當根據實際需要,同國家制定的職業分類和職業等級標準相適應,實行學歷證書、培訓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

國家實行勞動者在就業前或者上崗前接受必要的職業教育的制度。

第九條國家鼓勵并組織職業教育的科學研究。

第十條國家對在職業教育中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第十一條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負責職業教育工作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宏觀管理。

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勞動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在國務院規定的職責范圍內,分別負責有關的職業教育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職業教育工作的領導、統籌協調和督導評估。

第二章職業教育體系

第十二條國家根據不同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和教育普及程度,實施以初中后為重點的不同階段的教育分流,建立、健全職業學校教育與職業培訓并舉,并與其他教育相互溝通、協調發展的職業教育體系。

第十三條職業學校教育分為初等、中等、高等職業學校教育。

初等、中等職業學校教育分別由初等、中等職業學校實施;高等職業學校教育根據需要和條件由高等職業學校實施,或者由普通高等學校實施。其他學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門的統籌規劃,可以實施同層次的職業學校教育。

第十四條職業培訓包括從業前培訓、轉業培訓、學徒培訓、在崗培訓、轉崗培訓及其他職業性培訓,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分為初級、中級、高級職業培訓。

職業培訓分別由相應的職業培訓機構、職業學校實施。

其他學?;蛘呓逃龣C構可以根據辦學能力,開展面向社會的、多種形式的職業培訓。

第十五條殘疾人職業教育除由殘疾人教育機構實施外,各級各類職業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及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接納殘疾學生。

第十六條普通中學可以因地制宜地開設職業教育的課程,或者根據實際需要適當增加職業教育的教學內容。

第三章職業教育的實施

第十七條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舉辦發揮骨干和示范作用的職業學校、職業培訓機構,對農村、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其他社會組織及公民個人依法舉辦的職業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給予指導和扶持。

第十八條縣級人民政府應當適應農村經濟、科學技術、教育統籌發展的需要,舉辦多種形式的職業教育,開展實用技術的培訓,促進農村職業教育的發展。

第十九條政府主管部門、行業組織應當舉辦或者聯合舉辦職業學校、職業培訓機構,組織、協調、指導本行業的企業、事業組織舉辦職業學校、職業培訓機構。

國家鼓勵運用現代化教學手段,發展職業教育。

第二十條企業應當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有計劃地對本單位的職工和準備錄用的人員實施職業教育。

企業可以單獨舉辦或者聯合舉辦職業學校、職業培訓機構,也可以委托學校、職業培訓機構對本單位的職工和準備錄用的人員實施職業教育。

從事技術工種的職工,上崗前必須經過培訓;從事特種作業的職工必須經過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

第二十一條國家鼓勵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其他社會組織及公民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舉辦職業學校、職業培訓機構。

境外的組織和個人在中國境內舉辦職業學校、職業培訓機構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十二條聯合舉辦職業學校、職業培訓機構,舉辦者應當簽訂聯合辦學合同。

政府主管部門、行業組織、企業、事業組織委托學校、職業培訓機構實施職業教育的,應當簽訂委托合同。

第二十三條職業學校、職業培訓機構實施職業教育應當實行產教結合,為本地區經濟建設服務,與企業密切聯系,培養實用人才和熟練勞動者。

職業學校、職業培訓機構可以舉辦與職業教育有關的企業或者實習場所。

第二十四條職業學校的設立,必須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一)有組織機構和章程;

(二)有合格的教師;

(三)有符合規定標準的教學場所、與職業教育相適應的設施、設備;

(四)有必備的辦學資金和穩定的經費來源。

職業培訓機構的設立,必須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一)有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

(二)有與培訓任務相適應的教師和管理人員;

(三)有與進行培訓相適應的場所、設施、設備;

(四)有相應的經費。

職業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的設立、變更和終止,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接受職業學校教育的學生,經學??己撕细瘢凑諊矣嘘P規定,發給學歷證書。接受職業培訓的學生,經培訓的職業學校或者職業培訓機構考核合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給培訓證書。

學歷證書、培訓證書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作為職業學校、職業培訓機構的畢業生、結業生從業的憑證。

第四章職業教育的保障條件

第二十六條國家鼓勵通過多種渠道依法籌集發展職業教育的資金。

第二十七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制定本地區職業學校學生人數平均經費標準;國務院有關部門應當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本部門職業學校學生人數平均經費標準。職業學校舉辦者應當按照學生人數平均經費標準足額撥付職業教育經費。

各級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部門用于舉辦職業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的財政性經費應當逐步增長。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挪用、克扣職業教育的經費。

第二十八條企業應當承擔對本單位的職工和準備錄用的人員進行職業教育的費用,具體辦法由國務院有關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或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依法規定。

第二十九條企業未按本法第二十條的規定實施職業教育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收取企業應當承擔的職業教育經費,用于本地區的職業教育。

第三十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按照教育法的有關規定決定開征的用于教育的地方附加費,可以專項或者安排一定比例用于職業教育。

第三十一條各級人民政府可以將農村科學技術開發、技術推廣的經費,適當用于農村職業培訓。

第三十二條職業學校、職業培訓機構可以對接受中等、高等職業學校教育和職業培訓的學生適當收取學費,對經濟困難的學生和殘疾學生應當酌情減免。收費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國家支持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其他社會組織及公民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立職業教育獎學金、貸學金,獎勵學習成績優秀的學生或者資助經濟困難的學生。

第三十三條職業學校、職業培訓機構舉辦企業和從事社會服務的收入應當主要用于發展職業教育。

第三十四條國家鼓勵金融機構運用信貸手段,扶持發展職業教育。

第三十五條國家鼓勵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其他社會組織及公民個人對職業教育捐資助學,鼓勵境外的組織和個人對職業教育提供資助和捐贈。提供的資助和捐贈,必須用于職業教育。

第三十六條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將職業教育教師的培養和培訓工作納入教師隊伍建設規劃,保證職業教育教師隊伍適應職業教育發展的需要。

職業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可以聘請專業技術人員、有特殊技能的人員和其他教育機構的教師擔任兼職教師。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提供方便。

第三十七條國務院有關部門、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以及舉辦職業學校、職業培訓機構的組織、公民個人,應當加強職業教育生產實習基地的建設。

企業、事業組織應當接納職業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的學生和教師實習;對上崗實習的,應當給予適當的勞動報酬。

第三十八條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建立、健全職業教育服務體系,加強職業教育教材的編輯、出版和發行工作。

第五章附則

篇4

目前,國外如美國等國家對聾人英語教學研究的成果較多,但多是屬于第二語言方面的論述。對于中國聾人學生來說,手語是第一語言,漢語是第二語言,而英語則是第三語言。國外聾生二語教學的研究成果可以借鑒,但無法很好地適用于國內的聾生英語教學,這需要我們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進行這方面的探索。本世紀以來,國內聾生英語教學的研究逐步發展,對具體的教學實踐起到了指導和促進作用,本文將對此進行回顧和思考,以期為進一步的研究提供參考。

2國內聾人學生英語教學研究現狀

2.1文獻的收集與分析

筆者于2013年9月以“聾人英語”、“聾校英語”、“聾生英語”、“聾兒英語”、“聾啞英語”、“聾英語”、“聽障英語”、“聽殘英語”作為篇名在中國知網期刊類檢索相關文獻,時間選擇“從1949年到2013年”,來源類別選擇“全部期刊”,選擇學科領域為“全選”,匹配為“模糊”。經過收集整理,選擇關于我國聾生英語教學的文章53篇作為本文的研究對象。從上表可以看出,近幾年關于聾生英語教學研究的文獻逐漸增加,這是我國聾人教育水平提高及重視英語教學的結果。從文獻的研究方法來看,大多是經驗介紹和思辨性的總結,只有三篇文章是調查研究,沒有實驗性的定量研究。從文章的質量來看,有四篇文章發表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目錄中教育類的《中國特殊教育》上,而外語類的所有期刊至今未見有關于這方面的文章。這說明聾人的英語教育研究正處于起步狀態,還沒有引起外語界乃至語言學界的關注。從文獻的研究內容來看,探討最多的是教師的教學方法,其次是對聾生英語學習方面的研究,再次是對聾校英語課程設置和聾生英語教師發展的論述,還有一部分是關于教育技術設備在教學中的應用等,以下將對這四個方面的研究內容進行回顧分析。

2.2研究內容歸納分析

2.2.1聾生英語教學方法

教學法分為三個層次:途徑(Approach或methodol-ogy)、方法(method)和技巧(technique)。途徑是指語言教學的理念,基于對語言本質的認識;方法是依據途徑來有序教授語言的總體規劃,途徑是公認的指導理論,方法是理論應用的過程,一種途徑可有多種方法實現;技巧是教學中所運用的具體手段,如用工具、計策及小謀略來直接實現教學目的,技巧必須和方法、途徑保持和諧一致[6]。(1)聾生英語教學的途徑。聾生英語教學中存在口語教學和手語教學兩種不同的觀點。如楊瑞霞堅持聾生必須學習英語發音,這樣可以提高中國聾生英語口語包括讀話的能力,雖然聾生的口語可能不是很清晰,但這可以通過發音訓練得到改善[7]。而鄧鴻雁認為教師可用中國手語進行聾人的英語教學,中國手語可加深聾生對英語的理解,并可讓聾生用美國指語表示26個英語字母;但他并不完全排斥英語口語教學,因為通過口語教學可讓聾生看到教師的口型,從而理解英語發音[8]。在聾教育領域,手語教學和口語教學是長期爭議的話題,兩者在對立和調和中發展,這體現了對聾人語言學習本質的不同認識。而對健聽人來說,英語教學途徑的研究相對來說比較容易,因為他們習得的第一語言就是本族語的口語和書面語,英語是第二語言,可以根據語言習得的特點采用聽說教學。對聾人來說,各地中國手語一般是當地聾兒首先習得的第一語言,漢語是第二語言[9],英語是聾人的第三語言,對聾生第三語言及其教學本質的認識還未有深刻的研究,所以在聾生的英語教學中,盲目堅持手語教學、排斥口語教學或只是采用口語教學的觀點、拋棄手語教學的方式并不可取。目前來看,比較合適的做法是兩種途徑結合,在不同的英語學習階段各有側重,這樣可以提高教學效果。(2)聾生英語教學的方法。教學法在外語教學領域占有重要地位,從語法翻譯法、聽說法、交際法等到任務型教學法,過去一百多年的語言教學史上出現了幾十種不同的外語教學法[10]。這些針對健聽人的教學方法無法照搬到聾生英語教學上,但可以根據聾生的特點進行借鑒改編,如許磊把奎恩教學法作為教初學英語聾生的一種手段,教師可用動作、表情、實物等促進聾生的視覺學習能力,培養聾生對英語的感官認識[11];張大利認為,聾生的英語學習有其特殊之處,他們主要是靠視覺器官,以動覺、觸覺進行輔助學習,可用“三合一”教學法進行施教,即把教學內容用英語講述,再翻譯成漢語和手語,最后可把英語用板書或多媒體呈現出來,同時輔以“讀話”方式[12];丁祖保根據聾生的心理特點為初學者設計了“音標-音素-字母”三位一體教學法,26個英語字母的教授不是按照字母順序進行,而是采用了同一音素的字母歸為一個教學類別來進行教學[13]。從上述對聾生的英語教學方法來看,雖然能根據聾生的實際進行創新,但還未能結合語言學理論使教學法多樣化和系統化。(3)聾生英語教學的技巧。技巧在聾生英語教學中最為豐富多樣,如楊小玉探究了提高聾高中英語詞匯教學的四種方法:一是借助視覺觀察、教具和課件等發揮聾生的視覺特色,增加聾生的記憶渠道;二是用情景教學法、游戲等提高聾生的識記熱情;三是幫助聾生了解構詞規律,提高記憶效率;四是用美國手語加深記憶[14]。李梅提出,根據英漢語各自的特點,先把復雜的英語句子分割開來,用英漢語對照講解,讓漢語輔助聾生學習英語[15]。馬同梅則通過圖表比較、英漢翻譯比較、形體語言比較等技巧來教授聾生英語語法[16]。這些技巧的運用充分體現了聾人的認知特點和學習方式。

2.2.2聾生英語學習特點

長期以來,人們注重對語言本身(特別是對語言的描寫)和教學方法等學習客體的研究,后來人們逐漸認識到學習者作為學習主體的重要性,只有研究個體學習者才能抓住問題的要害[17]。健聽人的外語教學研究重點從“如何教”轉向“如何學”,聾生的英語教學研究也對學習者進行了初步的探討。作為聾人,楊軍輝、陳少毅介紹了聾人學習英語的經驗,即要樹立信心、培養興趣、選擇好教材、持之以恒便可成功[5,18]。余婧分析了聾生英語學習出現的典型錯誤,并提出教學對策;由于聾生缺少發音的幫助,受手勢語的影響,常會出現“詞語記憶模糊”、“語句成分殘缺”、“語言理解歧義”等錯誤,這需要對聾生進行語言方面的強化刺激,包括提高他們的中文水平[19]。張松柏用觀察、問卷和訪談等方法調查了影響聾人英語學習的因素,得出如下結論:中國聾人的英語學習主要靠視覺輸入和文字輸出;英語對中國聾人來說既是外語,又是第三語言;漢語和中國手語共同輔助英語學習[20]。胡孟用問卷調查了浙江省聾人高職英語學習的現狀,發現聾生的英語學習沒有明確的目的,對英語學習不感興趣,不滿意教師的教學方式和教材的編寫,課外也不進行預習和復習[21]。與健聽人英語學習的研究相比較,對聾生英語學習的動機、策略和自主性方面還缺乏深層次的探討。

2.2.3聾校英語課程設置與聾生英語教師發展

課程是連接教師和學生的紐帶,教育方針的貫徹、人才培養目標的實現以及教學實踐的改進都必須以課程為載體才能得到實現[22]。普通大、中、小學校的英語課程設置體系漸已成熟,師資隊伍也日臻完善。而聾人英語課程設置還存在諸多問題,如季蓉芳對上海市九年段聾校英語教學狀況進行調查后發現:各聾校英語課程設置的年級起點不一致,課時安排也不同;所調查的四所聾校使用的教材各不相同,且都是普通學校使用的教材;四所聾校的九名英語教師中只有兩位是專職聾生英語教師,其他的都是兼任聾生英語教學工作,這些教師大部分不是英語專業畢業;其中只有一所聾校形成初步的英語教學體系[23]。李響認為,很多聾校沒有建成完善的英語課程體系,主要障礙是聾校缺乏英語專任教師以及現有的教師在聾人英語教學方面的素質還有待于提高等;應該加強對聾人英語教師的培訓,推行特殊教育教師資格證制度等提高教師的專業素養等[24]。如何解決聾校英語課程設置中的問題,謝蓉提出:要轉變傳統的聾校英語教學模式,把英語與音樂、美術等課程進行整合,實現學科互補,增加聾生的英語學習興趣[25]。章蘇妮介紹了上海第四聾校啟蒙英語課程的總目標、英語能力和情感能力的分目標,對課程內容、課時安排、課程實施等作了詳細的論述[26]。關于高等特殊教育學校的英語課程設置,馬宇論述了高等特殊教育學校開設英語課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對課程開設所需的教材、師資、教學考核等提出了建議[27]。

2.2.4教育技術設備在聾生英語教學中的應用

現今,各種先進的現代技術設備層出不窮,普通學校的英語教學課堂基本上普及了多媒體教學,課外英語自主學習網絡的建設為外語學習者提供了便利。但這些健聽生使用的教學設備并不完全適合于聾人的英語教學,聾人教師們可以選擇改造一些設備在課堂使用。耿曉麗、宋博等把交互式電子白板應用于聾生英語課堂,取得了較好的效果;該設備集白板、投影儀、感應筆和計算機于一體,可以刺激學生的視覺,提高學習興趣,教師可根據學生的要求和課堂教學實際,即時、靈活地編輯調用資料,解決了PPT課件的固化問題;電子白板還可以讓聾生重溫教師上課的過程,補充完善課堂筆記,有利于聾生復習鞏固所學內容[28-29]。在多媒體應用方面,孫志芳等認為多媒體技術可以較好解決聾生的英語學習困難;聾生是通過“看話”而不是“聽話”的方式學習語言,多媒體可以強化視覺刺激,加深對英語的印象;聾生的邏輯思維能力較差,形象思維較強,可以用多媒體把教學內容形象化,實時將教師的口型、面部表情和手勢等放大投射,因為聾生對教師的動作記憶比文字要強,擅長記住看到的口型和手勢[30]。在利用計算機虛擬技術方面,朱雷、邢偉把計算機虛擬現實技術系統應用到聽障學生的英語項目學習中,實踐證明該系統能激發學生的英語學習興趣,發揮學生的視覺補償優勢,促進聽障生的英語教學模式改革,提高教學質量[31]。隨著網絡信息化的發展,英語教學與教育技術的結合已從計算機輔助語言教學(Computer-AssistedLanguageLearning,簡稱CALL,起始于20世紀中期)轉入技術改良的語言教學階段(TechnologyEnhancedLan-guageLearning,簡稱TELL,起始于20世紀90年代),即從輔助語言學習提升至支持語言學習的層次[32]。而國內對于教育技術在聾生英語教學中的應用研究大多還停留在CALL階段,這需要聾教育研究工作者盡快更新觀念,在使用先進的網絡信息技術為聾生的英語學習提供便利方面進行更多的探索。

3中國聾人學生英語教學研究的不足

我國的聾人英語教學處于起步階段,由于條件所限,我們對聾生英語教學的實踐和研究還存在以下三個方面的問題。

3.1缺乏對中國聾生英語教育政策的討論

國家的教育政策直接影響著聾生的英語教學實踐和研究,而我們對政策的了解和執行不能很好地為聾人英語教學服務,如2011年制定的《中國殘疾人事業“十二五”發展綱要》指出:普通高校要創造條件擴大招收殘疾學生規模,完善盲、聾、重度肢體殘疾等特殊考生招生、考試辦法,聾人參加各類外語考試免試聽力[33]。但參加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的聾人大學生們并沒有在聽力項目上得到照顧,這需要我們根據現有的殘疾人教育政策制定聾人英語教學測試的具體辦法。另外,國家對聾人大、中、小學校的英語教學還沒有進行系統的政策指導,從事聾人英語教學的工作者可以開展調查研究,為相關的教育部門提供決策參考。

3.2沒有建立中國聾生的英語教學理論體系

中國聾生的英語教學實踐和研究多是參考健聽人第一語言習得或第二語言習得的理論,雖然根據聾人的學習特點做出了改進創新,但只是停留在具體實踐的層次,沒有上升到理論的高度。造成這一現象的原因首先在于研究者對中國聾人英語本體的認識存在偏差,具體表現在有些研究以美國聾人的英語學習作為中國聾人英語教學的依據,但中國聾人的英語是第三語言,美國聾人的英語是第二語言,兩者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較大差異;其次從研究方法來看,應用語言學中的實驗和語料庫等科學的量化實證并沒有在聾生英語教學研究中得到應用,因此,方法的滯后再加上對中國聾人英語本體的認識不清導致很難提升研究的層次,不能夠發現創新理論。

3.3低層次的重復研究多

從期刊上發表的關于中國聾生英語教學的文章來看,多數文章是經驗總結,雖有具體的事例,但無深入的論證。如不少文章討論提高聾生英語學習者的興趣,只是提到了具體的教學技巧,未對聾生學習英語的需求、動機等進行探討,雖然在課堂上提高了聾生的英語學習興趣,但可能只是在短時間內起到效果;另外,一些文章大同小異,有的甚至稍作變化在不同刊物發表,這也可能是教學科研工作考核中量的要求導致的結果。在中國聾人英語教學實踐和研究中還存在一些具體問題,如沒有對聾生進行分類,因為有的聾生是先天性耳聾,有的是后天性耳聾,有的帶有一定的聽力和說話能力,他們對英語的感知和心理加工應該是有所不同,這也需要我們在以后的研究中加以注意。如何解決中國聾人英語教學研究中存在的上述問題,筆者建議從如下四個方面進行深入研究,以為宏觀層面的理論創新和決策打下基礎。

4未來研究建議

4.1加強聾校英語課程設置的研究

目前,關于聾校英語課程設置,問題已經不是設置與否,而是如何設置?,F在招收聾人的高校、甚至高中都把英語作為必考科目,高校的聾人學院則把大學英語作為必修課程。但對于英語在基礎教育的哪一個階段開設、課時多少等問題,各聾校還沒有達成共識,畢竟對聾生義務教育階段來說,英語是一門選修課,也沒有必要保持一致,但我們可以進行討論,提出一個較好的方案,供各聾校參考。作為一門課程,最關鍵的是教學內容,也就是教材,而教材正是聾生英語教學最薄弱的環節,除個別聾校正逐步開發自己的聾生英語教材外,大部分聾校用的是普通學校的教材,普通教材注重的多是聽說能力的培養,而這正是聾人不可逾越的障礙。近年來,國內雖然有聾人英語教材問世,但無法與普通教材的系統性和成熟性相比,還沒有普及推廣。國外如美國雖有供聾人用的英語教材,但使用的是美國手語編寫,并且英語對他們的聾人來說相當于我們聾人的漢語,所以我們也很難借鑒改編他們的教材。由于聾人英語教材用戶量少,開發困難,對出版社來說無經濟效益,這就需要聾英語教學研究者積極爭取教育主管部門的幫助,教育主管部門應對聾英語教材的開發項目上進行投入支持。開設課程的第二個關鍵是師資。從現有的調查來看,聾生英語課程的師資來源面臨困難,英語專業畢業的教師很難與聾生交流,僅接受過特殊教育的教師對英語教學專業知識知之較少,目前還沒有專門的聾生英語師資培訓項目,所以,聾生英語教師多是非英語專業的教師兼職,聾高等教育也是如此。筆者認為,應該探討如何培養英語專業畢業生的特殊教育能力,提供相關的培訓項目,列入外語教育規劃,這樣能更好地提高未來的聾生英語教育師資質量。課程的第三個方面是測試,測試是教學的指揮棒,如何測、測什么決定了教師如何教和教什么。張松柏的調查發現,我國針對聾人的英語測試體系不完善,各聾校教師們大多是以招收聾生的幾所高校的英語試題為指揮棒[20]。那么到底如何進行聾生英語測試呢?根據聾生的特點,聽說不應該作為測試內容,應以寫作、閱讀理解或翻譯為主?,F有的測試尤其是聾人高考英語試卷多是英漢兩種文字,而在平時英語教學中,手勢語卻是最重要的交流形式,雖然在課堂上教師的唇形是英語發音的樣子,但手勢大多是中國手語,而聾人最關注的卻是教師的手勢,所以可再探討把測試與教學形式協調一致,在測試中增加手語。另外,我們未檢索到關于聾人英語測試方面的研究,聾人高等教育的英語入學考試只是按照幾所聾校達成的共識而自行出題,沒有形成一個完整的測試體系。當然,課程的研究并不只是上述幾個方面,更重要的是一門課程要有其系統性,首先要有一個總的科學的教學目標,然后再確定每個階段的教學要求,這樣才能更好地指導課程設置、師資培訓和教學測試等。可以說,深入探討關于課程設置問題可為國家的聾人外語教育政策的制定提供依據,促進聾生英語教學水平的提高。

4.2重點探討聾生的英語學習特點和規律

對聾生英語學習的研究缺乏廣度和深度。聾生的英語輸入主要是視覺形式,而輸出是以閱讀和寫作的形式,應該說,對聾生英語輸入方面的研究稍多一些,而對于輸出涉及的較少,僅有余婧歸納了在教學中發現的聾生在英語輸出中的典型錯誤,并進行了初步分析[19]。我們可以進一步擴大聾生英語輸出的研究范圍和深度,例如,可以用閱讀理解的形式看聾生的英語輸出;也可以搜集聾生的英語寫作文本,建立中國聾人英語語料庫,對庫中的文本進行更加細致的分析,再與輸入結合起來,探索聾生對英語心理加工的過程,為改善教學提供參考;還可以用手語翻譯、書面翻譯來對比手語和漢語在理解英語上有何不同等。除了上述對聾生產出的語言分析之外,還要對聾生的學習策略、自主學習、人格特征、家庭環境以及未來工作中的外語需求進行討論,這樣可以加深對聾生英語本體的認識,為我國聾人英語教學理論的建立打好基礎。

4.3深入探索聾生英語的教學方法

目前來看,我國聾生英語教學的關鍵是解決如何教的問題,聾生和健聽人不同,他們不能通過聽、說來學習英語,也很難從家長、同學處獲得幫助,一般的健聽人更是無法指導他們的英語學習,聾生特別是初學英語的聾生只能依靠懂手語的特殊教育老師的教學來學習英語。即使到了高校,聾生的英語水平提高,可以進行自學,但教師的指導也必不可少。所以,聾生英語教師的教學方法就顯得非常重要。健聽人英語教學法的研究已到了“后方法時代”,不再拘泥于某一種方法了,但聾人的英語教學有必要探索一個合適的系統方法,供所有的聾生英語教師參考,避免少走彎路。以上文提到的教學法的途徑、方法、技巧三個層次為例,對于健聽人來說,英語教學研究是從途徑到技巧,而對于聾人來說,應該是從技巧到途徑,先著眼于教學法的技巧層次,才能讓聾生接受一門新的語言,提高學習興趣。我們目前對聾生英語教學法的研究正是側重于技巧層次,這方面的文章多是論述用何種方式讓聾生了解、學會英語,例如,用中國手語、漢語注解、美國指語、美國手語等幫助聾生學習,這正是目前聾人英語教學所普遍采用的方法。但是,我們應該知道,中國手語、漢語、英語、英語手語等相互之間截然不同,各成體系,書面語和手語之間還存在矛盾。所以在這方面還要進一步加深研究,用歷時的實證研究獲得數據來證實它們之間的關系,以及對聾生英語學習的作用程度,從而科學地使用這些方法,取得更好的教學效果。在聾生英語教學“口語法”運用方面,除楊瑞霞[7]之外,也有教師認為應該教聾生把英語學成“讀”和“說”的語言,如李梅經過探索實踐,可以讓聾生不需紙筆和手勢而能夠“讀”和“說”英語[34],當然這種“讀”是“唇讀”,“說”主要是做“口型”,這種教學付出的努力是常人難以想象的,更需要我們對此進行更多的研究。另外,普通英語教學強調的是文化教學,但聾人現剛進入雙語(手語和漢語)雙文化(聾文化和主流文化)的階段,我們是否考慮聾人英語教學側重于應用性,而不是強調文化的學習,以免給他們造成更大的負擔??梢钥闯?,聾人英語教學理念在很多方面與普通英語教學差異較大,這都值得進一步探討。

4.4結合現代教育信息技術開展聾生英語教學

聾人作為一個特殊群體,由于生理上的缺陷,無法與常人一樣學習一門新的語言,但現代科技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幫助聾人克服英語學習上的困難。目前,聾人英語教學設備運用方面的研究還略顯不足,主要是由于資金、設備等條件所限,一些先進的設備還未應用到課堂上。從現有的聾人教育的設備使用情況來看,可以多進行實時字幕、電子筆記等支持服務系統輔助聾人英語教學的研究,如果強調英語聽說教學的話,人工耳蝸的輔助作用值得探討;在聾人自學方面,網絡輔助的作用不可忽視;在全納教育方面,同伴輔導和手語翻譯等支持還需要加強完善。網絡信息技術的進步更新了教育理念,歐盟國家在聾人外語教學中應用網絡技術方面取得了較為豐富的成果:歐洲2006年開始研究的DEAL項目(Deafpeo-pleinEuropeAcquiringLanguagesthroughE-Learning)應用網絡技術為歐洲國家聾成年外語初學者創設了一個職場培訓平臺[35];2010年,希臘、意大利等國實施在Education2.0環境下利用個人視頻網和Web2.0工具進行聾人外語教學[36];2012年,奧地利、芬蘭等國家推行基于網絡的英語文本與手語視頻結合的“SignOn”聾人外語教學模式[37]?,F在,我們進入了Education3.0和慕課(MassiveOpenOnlineCourse,簡寫為MOOC)時代,完全可以進行國際合作、借鑒國外的平臺研究建立中國的聾人英語網絡教學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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