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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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1

一、消防監督抽查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二)《消防監督檢查規定》

(三)公安部61號令《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四)《關于切實做好消防產品質量月活動的通知》(浙公消〔*〕50號)

(五)關于深化消防產品質量月活動的通知(浙公消〔*〕110號)

(六)《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344號令)

(七)省廳消防局《關于危險化學品消防安管理有關問題的批復》(浙公消〔*〕132號)

二、消防監督抽查時間

*年7月1日至*年12月31日

三、消防監督抽點范圍

(一)轄區內設有固定消防設施的單位。

(二)全區范圍內大型商場、集貿市場、賓館飯店(家庭式小旅館)、公共娛樂場所等公眾聚集場所。

(三)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高層建筑、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管理場所以及重要的政治、經濟、文化、新聞等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

(四)生產、儲存、經營、運輸、使用和廢棄處置危險化學物品的場所和單位。

(五)存在“多合一”現象的建筑(企業),重點是在鄉鎮(街道)和行政村范圍內的企業、城郊結合部出租房、家庭作坊等。

(六)轄區內正在建設的高層建筑、地下工程、大型公眾聚集場所和“*”期間國家、?。ㄊ校┘壛㈨椀墓こ添椖康?。

四、消防監督抽點內容

(一)已經被確定為政府掛牌重大火災隱患單位的隱患整改情況。

(二)建筑固定消防設施的運行狀況是否良好;維護、管理體系是否健全;產品是否合格;施工企業是否具有相應施工資質;消防系統檢測報告是否合法、合理以及消防系統運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責任所在,并對*年上半年尚未整改完畢的問題進行督促整改。

(三)轄區內化危品場所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消防設計審核和消防驗收情況。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情況,從業人員的消防安全培訓情況。

(四)存在“多合一”現象的建筑(企業)的用火、用電、用油、用氣情況,疏散通道、樓梯、安全出口的通暢情況,建筑消防設施、消防器材的配備、使用和管理情況。

(五)正在建設的高層建筑、地下工程、大型公眾聚集場所和“*”期間國家、省(市)級立項的工程項目等所選用的消防產品(含建筑工程中尚未安裝的消防產品)情況,重點抽查消防應急燈具、有襯里消防水帶、防火門、防火電纜。

五、消防監督抽查要求

符合本次監督抽查范圍的各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要按照有關的法律法規,對照本單位的實際情況進行一次全面的自查,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狀況和消防措施,逐一落實單位消防安全責任制、特殊工種及用火、用電、用油、用氣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疏散通道、樓梯、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設施、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單位內部防火巡查檢查、火災隱患整改、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等制度。對自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須落實整改責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確保安全。

六、消防監督抽查程序

(一)*年7月1日至*年8月31日為單位自查階段。

篇2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安全第

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按照“基層基礎建設年”的要求,進一步落實企事業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健全和完善“三項制度”,全面深入細致排查各類安全隱患,嚴厲打擊安全生產領域各種違法違規行為,提高職業健康監管水平,杜絕重特大事故,遏制較大事故,減少一般事故,確保我縣在國慶*周年期間的安全穩定。

二、組織領導

我縣安全百日集中整治活動由縣安委會負責統一組織、協調、督促和檢查。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按要求組織開展百日安全集中整治活動;縣安委會辦公室具體負責百日安全集中整治活動的日常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要成立相應的百日安全集中整治領導機構,制定具體工作方案,認真組織落實。

三、整治時間

20**年7月1日—10月10日。

四、整治重點

(一)危險化學品和其他化工行業

1.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和其他化工企業:一是要進一步深化安全生產承諾制,規范和完善“三項制度”,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二是要加大檢查、處罰力度,杜絕“三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現象的發生。三是要繼續深入開展隱患排查整治活動,使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和常態化。四是要加強對租賃、承包生產的企業的安全監管,嚴防租賃、承包方不及時進行安全投入或故意減少安全投入。五是要嚴厲打擊各種非法、違法生產行為,杜絕證照不全或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開工生產。六是要及時修訂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按規定報有關部門備案,定期開展事故應急救援演練。七是要按照“四不放過”和“實事求是、依法依規、注重實效”的原則,認真核查本企業曾經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整改情況。八是要嚴格履行化工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許可程序要求,建設項目試生產前,要組織設計、施工、監理和建設單位的工程技術人員進行“三查四定”(查設計漏項、查工程質量、查工程隱患,定任務、定人員、定時間、定整改措施),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標準、規范的要求和試車方案組織試生產。九是要根據所涉及危險化學品的種類、特性,設置相應的安全設施,積極開展自動化控制改造,逐步實現化工裝置聯鎖開車、過程安全聯鎖、緊急聯鎖停車等,提高本質安全程度。

2.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一是嚴禁超許可范圍、超許可期限的非法經營行為,嚴格執行“一書一簽”(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化學品安全標簽)制度。二是要嚴格執行劇毒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購買劇毒化學品的單位應當依法辦理相應的購買許可證件,銷售單位必須實行嚴格的銷售登記制度。三是要整治加油(氣)站防火距離不足和檢維修管理問題。四是要強化充裝單位的裝載和防護工作。

3.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一是要嚴格準入制度和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并嚴格執行安全管理制度。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駕駛人員和押運人員必須取得上崗資格證,學習并掌握相應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管理知識,遵章守紀,提高應急處置能力。二是要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二級維護制度和定期檢驗制度,運輸車輛、罐車罐體和配載容器必須取得質監部門認可的檢驗機構的檢測檢驗合格證明。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要按規定安裝齊全的安全監控車載終端、標志燈、標志牌和配備應急處置器材及防護用品。

(二)煙花爆竹

1.整治安全生產基礎條件不完善問題

煙花爆竹儲存、經營企業:倉庫設施的建筑結構、內外部安全距離及其防護屏障、消防、防雷、防靜電等安全設施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要求;企業儲存能力是否與其經營規模和產品品種相適應;儲存庫區是否按規定落實了“人防、犬防、技防”等防范措施;零售點的安全條件、儲存量是否符合有關規定要求。

2.整治企業的違規行為

煙花爆竹儲存、經營企業:是否存在非法轉讓、租賃、承包、分包煙花爆竹倉庫以及經營行為;危險品儲存倉庫的標志標識、危險等級、定員定量是否與經審批的圖紙相一致;是否存在超量儲存、違規儲存(如將單位個人產品裝藥量40g以上產品儲存入C級倉庫、煙花爆竹的儲存方式不符合規范要求)、超許可范圍經營和違規購入含有氯酸鉀等違禁藥物及非法生產的煙花爆竹的現象;購入的煙花爆竹產品質量、包裝及標志是否規范、完整,并符合《煙花爆竹安全與質量》等國家標準規定;煙花爆竹零售網點的從業人員是否經過了安全知識培訓,并持證上崗;是否存在銷售非法的煙花爆竹,以及違規銷售應由專業人員燃放的煙花爆竹。

3.整治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不落實問題

企業是否完善并嚴格落實了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定期開展了隱患排查工作,并建立了規范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機制和排查檔案,對排查出的問題是否按時進行了有效的整改;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是否完善,并切實可行。

(三)道路交通

1.交通管理。集中整治超速、客車超員、貨車超載、貨運車輛違法載人、無牌無證、假牌假證、疲勞駕駛、酒后駕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工作情況;公路危險路段隱患排查治理和養護維修作業安全措施、交通疏導和施工安全監管的情況。

2.公路運營。一是要加強橋梁隧道管理。建立橋梁責任制體系,明確橋梁養護管理責任單位和監管單位,完善橋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對

三、四類橋梁要確定專人管理,每周檢查不少于兩次,并把每次檢查情況記錄在案,發現情況要立即上報,并及時采取應急處理措施;對出現的危險橋梁要安排專人進行檢查和看護,實行全天候動態管理,采取周密的保護措施。二是要加強養護施工中的安全管理,規范現場管理,提高施工路段通行能力。三是認真分析公路的技術狀況對行車帶來的影響,積極實施安保工程,努力提高公路設施的安全水平。

3.道路運輸。一是旅客運輸企業必須嚴格執行《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強化客運(旅游)包車管理,加強農村客運班車源頭監管,鼓勵引導營運車輛安裝使用汽車行駛記錄儀和GPS衛星定位系統。二是二級以上客運站全部實行運管機構駐站管理,安檢人員及安檢設備配備到位,“三不進站、五不出站”制度落實到位。二級以上汽車客運站全部實行封閉管理。三是運輸車輛按規定的周期和標準進行強制維護和技術等級評定,車輛技術檔案健全,營運車輛技術等級和類型劃分符合營運要求。四是建立營運駕駛員誠信考核和“黑名單”制度,采取措施防止駕駛員超速超載、疲勞駕駛、違章操作,依據有關規定對發生交通違法和交通事故以及因交通違法違規行為記滿12分的駕駛員進行教育處理。五是加強個體車站和個體運輸車輛管理。各鄉鎮政府及運管部門要明確職責,防止出現監管盲區。

(四)消防

1.排查整治人員密集場所火災隱患

一是場所是否經過消防審核、驗收和開業前消防安全檢查,是否存在無證經營現象。二是場所內頂棚、墻面、地面裝修材料以及窗簾、幕布的燃燒性能等級是否符合國家標準要求。三是建筑消防設施是否正常運行,滅火器材的品種、數量是否滿足要求。四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設置形式是否符合規定;疏散指示標志、火災事故應急照明數量、照度等是否符合規定。五是是否開展“四個能力”建設;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健全;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是否落實;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是否持證上崗;員工是否經過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是否制定了滅火及應急疏散預案并組織演練;是否建立了專(兼)職消防、保安隊伍;是否在疏散通道的顯著位置的消費場所設立了消防提示標牌和專欄。

2.排查整治建筑火災隱患

(1)建筑情況:建筑用途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建筑或者場所是否依法經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開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合格;高層建筑外墻保溫材料是否具備防火性能;是否擅自改變建筑防火分區,高層建筑管道井封堵等豎向防火分隔措施是否落實。

(2)消防設施: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暢通,防煙、封閉樓梯間是否正常,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是否運行正常;室內外消火栓是否正常好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防煙排煙系統等自動消防設施是否運行正常;消防控制室設備運行是否正常;賓館、飯店等大型公共場所是否配置供自救使用的避難救生器具;滅火器器材配備是否符合規定。

(3)消防管理:消防安全責任人、重點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明確、責任是否落實;用火、用電、用氣、用油等消防管理制度是否落實;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是否雙人值班、持證上崗;建筑消防設施定期維護、檢測制度是否落實;疏散和滅火應急預案是否制定并定期組織演練。

(4)滅火救援條件: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并符合登高作業等使用要求;消防電梯功能是否正常;消防水泵接合器是否好用。

3.排查整治在建工程施工工地火災隱患

一是施工現場要設置消防通道并確保暢通。二是施工現場要按有關規定設置消防水源。三是施工現場應當配備必要的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四是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與作業區應當分開設置,并保持安全距離。

4.排查整治“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火災隱患

全面排查整治“三合一”、“多合一”(“三合一”、“多合一”建筑是指集生產、儲存、經營場所與居住為一體的三種或三種以上用途的在用地上建筑物)建筑物(企業)。重點對象是出租房,家庭作坊,有員工集體住宿的歌廳、洗浴、美容美發、商場門市等經營場所。

5.排查整治重大火災隱患

加大對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單位、出租房、城中村以及城鄉結合部等重點場所和重點部位的檢查力度,發現火災隱患,要堅決責令整改。重大火災隱患,要實行政府掛牌跟蹤督辦,并做到責任單位、整改措施、整改資金、整改期限和應急預案“五落實”;對舉辦的大型群眾性活動要嚴格審查,沒有消防安全保障的,不得舉辦。

(五)建筑施工

一是對于腳手架工程、模板支撐系統、深基坑工程和建筑工程起重機械設備等危險性較大的分項工程,未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的,未按照規定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應該進行專家論證而不經過論證的,不按照專項施工方案進行施工的。二是施工企業和工程項目未按照有關要求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起重機械、高處墜落、坍塌等多發性事故專項整治工作的。三是建設工程各方責任主體未按照要求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等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四是未按規定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和未進行現場演練的。五是施工現場安全防護不符合法律法規要求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規范的。六是施工現場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的。七是從事特種作業人員不持證上崗的。八是施工現場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等安全防護用品的采購、查驗和使用管理不符合要求的。

(六)特種設備

1.嚴格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督促企業落實特種設備安全主體責任,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生產、人員培訓、維護保養等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保證特種設備管理、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2.開展特種設備抽查和執法檢查。一是檢查特種設備產品安全質量駐廠監督檢驗制度落實情況,產品安全質量能否得到保證。二是以特種設備安全狀況現場檢查為主要形式,開展好執法檢查活動。嚴厲打擊“三非”(非法制造、非法安裝、非法使用)行為,杜絕“三違”(違規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和“三超”(超壓力、超溫度、超能力)現象。三是檢查氣體充裝站安全管理各項制度落實情況。

3.加大車用氣瓶、冶金起重機械、壓力管道元件等特種設備專項整治力度。

(七)農業機械

一是嚴禁無牌證拖拉機等農用機械行駛、作業。二是對不按要求參加年檢的拖拉機等農用機械進行整治,排查事故隱患。三是強化對駕駛操作人員安全教育和培訓,嚴把駕駛員考試發證關。加強操作人員的安全宣傳教育,注重培訓效果,切實提高機手技術水平和安全意識。四是整治事故隱患。重點排查整治無牌無證、超速超載、違法載人、安全設施不全、帶病行駛作業等安全隱患,制止駕駛員違法違章作業。

(八)學校

1.消防:消防設施、應急照明、指示標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標準。

2.交通:中小學、幼兒園是否租用拼裝車、報廢車和個人機動車接送學生和幼兒;高校自有班車、中小學校購買或租用專門用于接送學生的機動車輛是否經檢驗合格并定期維護和檢測,駕駛員資質是否符合有關規定。

3.設施設備:鍋爐、燃氣、水電氣、體育場地與器材等重要設施設備的使用、維護情況,放射物質、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質存放設施,以及游泳池、實驗室、禮堂、學生食堂、宿舍、廁所等重要場所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4.建筑物:全部拆除D級危房,及時加固檢修B、C級危房,校舍是否位于可能受到塌方、河水危害的位置并采取了切實有效的防范措施。

5.食品衛生安全:加強學校的衛生設施、餐飲設施、日常飲用水、自備水源及二次供水設施的管理。食堂管理、食品留樣、入庫索證登記、從業人員健康狀況等是否符合規定。

(九)水利

一是加強防汛度汛安全管理。建立水庫大壩安全責任制和病險水庫除險加固責任制,制定汛期調度運用方案和度汛預案,落實防汛救援隊伍和各項防汛物資,嚴防挎壩失事和群死群傷事故。

二是治理水利工程運行安全隱患。加強工程運行安全管理和應急管理,落實水利工程運行管理安全責任制,完善水利工程安全運行各項措施,執行水利工程運行安全管理的法規規章和技術標準,嚴格水利工程管理人員持證上崗,確保工程安全運行。三是治理在建水利建設項目安全隱患。加強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項目安全監管,完善水利工程建設質量與安全管理體系和制度,積極做好水利工程項目安全“三同時”工作,加大安全投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有效治理和糾正“三違”現象。

(十)城市基礎設施

一是城市燃氣、供排水、道路橋梁等基礎設施的管理、運營維護和安全監管責任主體是否明確,承擔維護保養、檢查評估等日常管理的單位是否確實履行了職責,設施狀況記錄(臺帳、檔案、數據庫等)是否健全。二是產權單位是否建立制度化的安全隱患排查評估機制,對涉及安全的重要參數是否長期堅持監測跟蹤和定期分析;對結構、材料、環境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風險是否進行過全面、系統的分析并做出結論;對存在的重大隱患能否及時發現,且是否采取了有效防范、補救措施。三是基礎設施設計、施工、維護依據的國家或行業標準、規范、規程,與當前實際運行狀況是否存在明顯差異,是否嚴格執行了強制性標準、規范。四是基礎設施應急管理體制和機制建設是否到位,防范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和其他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是否齊全,應急措施和救援力量是否滿足快速響應和緊急處置的需要。

除以上十個重點行業和領域外,縣氣象局要加強自然災害的預警預報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風暴潮、冰雹、雷擊等自然災害,給人們生命財產帶來的損失。各鄉鎮政府、縣政府各部門要針對各自的特點,確定自己的檢查范圍和重點,認真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百日集中整治活動。

五、整治步驟

(一)自查自改(7月1日至8月31日)

各企事業單位按照有關要求,深刻吸取以往事故的教訓,結合實際制訂具體方案,認真開展自查,全面整治安全隱患,一時難以整治的要求嚴格實行治理責任、措施、資金、期限和應急預案“五落實”,嚴防整治期間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各鄉鎮、縣政府各部門要將自查自改情況按照隸屬和監管關系,及時上報縣人民政府和縣安委辦。

(二)自查自改督導檢查(9月1日至9月10日)

各鄉鎮政府、縣政府各部門要組成由分管領導和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的督導組,對開展安全生產集中整治工作情況進行督導檢查。主要內容包括:一是查企事業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二是查自查自改工作到位情況、存在問題和應急措施制訂情況;三是查安全生產投入和整治資金落實情況;四是查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對已發生事故的處理情況;五是查打擊非法建設、生產和經營情況。

六、責任分工

(一)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并督導檢查轄區內所屬企事業單位的百日安全集中整治工作。

(二)縣公安局(含消防、交警、治安)、安監局、交通局、建設局、水務局、質監局、農業局、教育局、供銷社、文化局、工促局、氣象局等縣政府各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并督導檢查所屬企事業單位的百日安全集中整治工作,負責職責范圍內重點企事業單位的督查工作。其他安委會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分工,組織實施本行業的百日安全集中整治和督查工作。供電公司、縣屬重點企業負責組織并督導檢查本系統企業內的百日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新晨

(三)縣安委辦負責全縣百日安全集中整治活動的組織、協調和檢查驗收工作。

七、有關要求

(一)各鄉鎮政府、縣政府各部門要認真組織開展百日安全集中整治行動,制定詳細的集中整治和督導檢查方案,明確分工、責任到人,在督促企業搞好自查自改的基礎上,加強政府和部門督查,確保集中整治行動扎實、有效,確保三個百分之百(十個重點行業和領域的企事業單位集中整治行動覆蓋率達到百分之百,檢查出的隱患整改率達到百分之百,縣政府對各鄉鎮、各部門的檢查驗收達到百分之百)。

(二)各鄉鎮、縣政府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百日安全集中整治工作,保證整治期間人、財、物落實到位,把握組織檢查、查處隱患、監督整改三個關鍵環節,及時協調解決整治工作中的問題,確保百日整治活動取得實效。

(三)各企事業單位要切實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認真開展自查自改活動,不走過場、不留死角、不留后患,切實做到百分之百地檢查、百分之百地整改,堅決消除各類安全隱患,確保在建國*周年慶典期間不發生較大生產安全事故。

篇3

一、物業消防安全管理存在問題及原因探析

目前,尤其是社會化服務程度欠發達地區的物業消防安全管理情況不容樂觀,物業服務企業在日常消防檢查、巡查、消防設施維護保養以及消防培訓演練方面均存在著諸多問題,究其原因,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物業與開發商交接不規范。

《物業管理條例》中明確規定實行“房地產開發與物業管理相分離”的原則,物業服務企業在承接物業時,應當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全面而細致的查驗,理清關系,分清職責。但現實中,大多物業企業是由房地產開發公司衍生出來的,物業企業的現場查驗工作成為“走過場”,形同虛設,可能在存在建筑消防設施不能正常使用、室外消火栓管網沒有建設到位等等先天火災隱患的情況就接手物業,對開發商應移交的有關消防手續也把關不嚴,埋下先天隱患,極易同開發商推諉扯皮,損壞業主合法權益。

第二,物業消防安全職責不明晰。

物業服務企業既承擔民事責任,又擔負行政職責,具體到消防安全職責,一是以行政法律法規形式明確的行政職責,二是以民事合同形式明確的民事責任。 可以看出,物業消防安全職責的界定存在兩個問題:一是消防法律法規對物業擔負消防安全責任的重要性認識不到位不全面,《消防法》中僅對居民住宅區的物業企業消防安全職責進行了規定,關于商住樓、綜合樓的物業企業并未提及;二是行政職責同民事職責往往是不相對應的,一些物業企業僅將職責局限于合同中寫明的民事職責,從而導致行政職責不明晰,落實不到位,不能及時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

第三,物業過于重服務輕管理。

2007年修訂的《物業管理條例》將“物業管理企業”修改為“物業服務企業”,強調更多的是業主自治管理和物業服務,但有的物業企業過分強調對業主的服務,疏于日常管理。從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規定可見,物業服務企業對業主的消防違法行為可以采取“勸阻”、“制止”的方式責令其改正,但事實上效果欠佳,物業對消防違法行為管理的“無力”致使其負責區域內的消防違法行為屢禁不止。

第四,物業從業人員素質較低。

國家對從事物業管理活動的企業實行資質管理制度,從事物業管理的人員還要取得職業資格證書,但是在物業服務企業中,從事消防安全管理的人員主要涉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保安以及水電維修人員,其中只有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按照國家規定必須經消防專門培訓后才能持證上崗,其余人員均不需要經消防專門培訓,這就造成了從事消防安全管理的人員整體素質較低,大多不懂得消防安全基本常識,不學習消防法律法規,更不懂得建筑消防設施的基本原理及日常維護,不會發現消除火災隱患,使得防火管理盲區較多,基本處于失控漏管的狀態。

第五,消防機構監管存在盲區。

從消防機構監管角度來講,主要存在以下問題:一是消防機構將日常監管的重點放在火災危險性較大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公眾聚集場所以及人員密集場所,側重于對一個個社會單位的監督檢查,而對于居民住宅區、商住樓、綜合樓這樣的綜合體的監管相對而言要少得多,并且對肩負這類場所安全重任的物業企業也管理較少;二是消防機構對物業未履職行為沒有有效的懲罰手段,不能督促物業發揮其作用;三是直接管理業主力不從心。若物業怠于履職,將責任、困難和矛盾交由消防機構予以解決,事實上消防機構警力有限,根本管不過來。

二、解決物業消防安全管理問題的對策

第一,確立物業服務企業消防主體責任。

要改變物業服務企業的情況,第一要在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借助公安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制定一系列物業服務企業的規章制度,明確物業的責任。其次,物業服務企業要將消防安全管理作為重要內容納入其日常管理中去,按照行政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符合管理實際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第三,物業服務企業應主動同縣鎮、街道辦事處、居(村)委會及公安等有關職能部門建立聯動,當發現難以解決的火災隱患時,應及時報告有關職能部門,盡量將火災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

第二,形成對物業服務企業監督的合力。

住建(房管)部門作為物業服務企業的行業主管部門,應當嚴格履行對物業服務企業的審批、管理職責,將物業服務企業消防安全管理能力納入企業資質審查的內容,形成物業企業消防安全監管的長效機制;建立物業管理人員消防資質培訓體系,在“物業管理人員職業資格統一考試”的培訓內容中加強對從業人員的消防安全業務培訓。其次,房管部門應當建立聯合執法和信息通報等工作機制,會同消防部門以及鄉鎮、街道辦事處、居(村)委會等有關部門對物業服務企業開展全方位的監督指導,使其充分確立責任意識。此外,要由政府出面,指導加強業主自治組織建設,充分發揮業主委員會監督、維權和協調的作用,保證業主自覺維護公共消防安全秩序,可以更好地對物業服務企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進行監督。

第三,轉變對物業服務企業消防監管思路。

消防機構對物業服務企業承擔的消防安全重任應引起足夠重視,轉變監管思路,加強對物業服務企業消防管理情況的監督檢查,派出所要負責對多層住宅、無自動消防設施的物業服務企業開展檢查,積極主動介入,引導物業管理人員及時發現存在問題,提出整改意見,結合實際情況,督促其盡快加以改善、解決;同時,還應積極地指導物業管理層制定相應的工作制度、安全管理措施。此外,消防機構要對物業服務企業消防違法行為從嚴查處,特別是對其擅自關停消防設施、擅自改變或同意改變建筑物和場所使用性質的,要責令改正并依法嚴格處罰。同時,對于物業服務企業在維護公共消防安全秩序中遇到的業主無理阻撓、拒不配合行為,消防機構及派出所要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消防宣傳教育,對于情節嚴重的違法行為要依法進行處罰,支持物業服務企業的服務與管理。

第四,加強對業主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篇4

【關鍵詞】福利機構;消防;調查

作者簡介:蔡東(1981-),男,安徽人,工作單位:壽縣消防大隊

1社會福利機構消防安全狀況

消防監督機構先后組織11個督查檢查組,先后排查養老院、福利院等社會福利機構231家,其中小型場所(50人)82家,中型場所(51-150人)147家,大型場所(151-200人)2家,發放宣傳資料800余份,開展消防安全知識培訓16期,參訓人員426人,督促整改火災隱患142處,增配滅火器500余只。在檢查中,消防監督人員發現多數養老院、福利院等社會福利機構的消防安全現狀令人擔憂,存在的主要問題如下:一是消防基礎設施缺乏。231家社會福利場所僅有6家按規范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室內外消火栓系統等消防設施,并通過消防部門審核、驗收;8家單位設置有室內外消火栓系統等;224家單位僅設置有滅火器或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志,個別單位僅配備2只滅火器且已經過期失效,有的根本就沒有消防安全制度,沒有制訂消防安全措施。二是從業人員素質偏低。經監督人員詢問,40%的養老院、福利院等社會福利機構的工作人員不懂撲救初起火災及組織疏散逃生的基本知識,52%的工作人員對消防知識一知半解,存在應付思想,責任心不強。三是自衛能力較低。福利場所都是未成年小孩及智障人士,養老院、敬老院里均是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差,一旦遇到火災危害,整個群體應對火災的體力、能力都非常有限,極易釀成悲劇。四是誘發火災因素較多。檢查中,消防監督人員發現1家養老院公寓樓吊頂采用塑料扣板裝修;73家存在亂拉電線,1家單位用銅絲代替保險絲;112家單位老年人在宿舍內吸煙;138家單位老年人在在房間內使用電飯鍋、酒精爐等,火災隱患較多,極易誘發火災事故。

2加強對福利機構消防安全管理的對策

針對發現的問題,結合工作實際,筆者認為應從以下幾個方面督促單位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落實安全措施,強化監管。

一是加強對福利機構的消防安全監管。養老院、福利院等社會福利機構主管部門應積極發揮系統管理優勢,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社會福利機構管理內容,與日常工作同檢查、同考評。同時,嚴格執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意見》(國發[2006]15號)“對擬開辦福利院未獲得公安消防部門審查通過的,民政部門不得批準”的規定,將消防審批作為前置,努力從源頭減少火災隱患。

二是規范社會福利機構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置。《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第8.4.1條規定“老年人建筑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由于筆者所在地區經濟較為薄弱,本條在執行中存在一定困難,尤其是鄉鎮小規模養老院。建議規范管理部門研究出臺配套政策,對不同規模養老院、福利院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具體措施。

三是定期開展福利機構的消防安全檢查。各級地方政府及村(居)委會等要利用本地治安防控、夜間巡邏等優勢,加強對福利機構及周邊環境的消防安全檢查。加強用火、用電、用氣的消防安全管理,配置完善消防基礎設施,保持消防通道暢道。

四是經常開展消防安全知識教育。采取多種形式對福利機構工作人員及弱勢群體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1)要對福利機構工作人員進行消防培訓,使其意識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提高消防安全管理能力,能夠主動加強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定行之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付諸于實施。同時,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護理人員崗前培訓的護理證的考核范圍,使護理人員熟練掌握如何預防火災,如何報火災,如何組織疏散逃生等消防安全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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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原則,加強政府對消防安全工作的領導,深化消防安全綜合整治,進一步推動政府和監管部門建立消防安全長效管理機制,社會單位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全市消防安全環境得到改善,全民消防安全意識明顯提高,社會化消防工作網絡更加健全,亡人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的原則。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要求,各鄉鎮政府負責屬地消防安全綜合管理,各主管部門依法加強日常監管。

(二)堅持統分結合、共同監管的原則。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規定,公安消防部門依法履行消防監督管理和滅火職責,其他各主管部門分行業、分系統負責。

(三)堅持層層把關、全程監管的原則。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規定,各審批主管部門要嚴格消防涉及事項審批,從源頭上控制火災隱患增量,堅決杜絕出現“不批不管”、“未批失管”等不良行為。

三、職責分工

(一)各職能部門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監管職責。

1.各職能部門、各行業系統主管部門行政負責人對本行業系統消防安全監管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依據有關規定,要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本行業系統工作內容,實行同部署、同檢查、同落實、同考評。

2.發改部門負責將消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年度計劃,協助做好重大項目前期消防工作和項目建設管理工作;在建設項目審核工作中,將消防相關要求納入核準內容,確保消防設施投資納入建設項目概算,保證消防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3.經貿部門負責排查商貿企業的消防安全隱患,規范商貿企業消防安全行為規則。

4.農村工作部門負責將消防工作納入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工作,做好指導、督促落實農村消防事業發展。

5.教育部門負責將消防教育列入國民教育計劃,將消防知識納入教育教學課程,排查所屬學校、幼兒園等場所的消防安全隱患。

6.科技部門負責會同公安等部門組織開展消防科技研究開發,組織有關科技項目實施,將消防科技知識宣傳列入科普重點內容。

7.民宗部門負責排查寺廟、道觀、教堂等宗教活動場所的消防安全隱患,并對宗教教職團體和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

8.公安部門負責對消防工作實施監督管理,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公安派出所按照有關規定負責居民住宅區的管理單位、村(居)委會和非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日常消防監督檢查和消防宣傳教育。

9.監察部門負責對有關部門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參與有關火災事故調查處理,依法依紀對有關失職、瀆職人員進行責任追究。

10.民政部門負責排查直屬社會福利企業、直屬福利機構等場所的消防安全隱患;對滅火搶險救援中犧牲或致殘人員做好褒揚撫恤工作。

11.司法部門負責將消防法律法規宣傳教育納入法制宣傳總體計劃,做好消防工作法律服務。

12.財政部門根據國家現行財政體制和消防部隊管理體制,按照事權劃分原則,負責將消防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并加強管理和監督,促進消防事業發展。

13.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將消防知識納入職業培訓機構的教學培訓內容,指導消防職業技能培訓工作。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對相關消防從業人員實行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

14.國土資源部門負責違法占地涉及消防安全問題的排查。

15.規劃建設部門負責組織制定并督促落實消防專項規劃,將消防安全納入城市建設項目的規劃選址、建設用地的定點和建設工程規劃方案的審定工作內容;負責非違法占地的違法建筑涉及消防安全問題的排查;負責規范建筑工程消防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和施工許可行為,排查整治房屋建筑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隱患。

16.市政園林部門負責落實城鄉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維護,負責城鎮燃氣消防安全隱患和戶外廣告設置涉及消防安全問題的排查。

17.海事部門負責排查內河水域航行、停泊、作業的民用船舶和水上設施的消防安全隱患。

18.交通部門負責易燃易爆化學物品運輸車輛及運輸單位的資質審查、押運等從業人員的上崗培訓考核和從業資格管理;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協助重大火災搶險救援工作。

19.文化廣電新聞出版部門負責排查圖書館、文化館、影劇院、文物保護單位和文藝演出等文化娛樂活動的消防安全隱患;配合公安消防機構監督管理文化經營場所的消防安全。

20.衛生部門負責排查所屬醫療衛生機構的消防安全隱患;組織協調醫療衛生機構,保障重大滅火搶險救援的醫療救護。

21.房管部門負責規范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行為,負責直管公房消防安全隱患和300平方米以上非住宅室內裝修涉及消防安全問題的排查,對物業服務企業落實消防安全責任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22.水利部門負責河道范圍內違章占用河道涉及消防安全問題的排查。

23.體育部門負責排查體育場館的消防安全隱患,加強大型體育活動期間的消防安全管理。

24.旅游部門負責監督落實轄區內的旅游行業消防安全管理規范,排查風景名勝區及其所屬企事業單位的消防安全隱患。

25.安全監管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將消防安全列入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重要內容,協調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配合公安消防機構督促消防安全隱患整改;督促企業建立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將消防安全納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內容。

26.人防部門負責排查公共人防工程的消防安全隱患。

27.港航部門負責排查水上交通工程建設、港口碼頭與港埠企業的消防安全隱患。

28.工商部門配合鄉鎮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排查市場、個體工商戶的消防安全隱患,對流通領域的消防產品實施監督管理;規范有消防前置審批條件的單位營業執照核發行為;根據職能部門建議,依法吊銷不具備消防安全條件經營者的營業執照。

29.質監部門負責依法做好生產領域消防產品質量監督工作,依法查處違反消防產品質量法律法規的行為,管理、指導消防產品質量監督檢查和產品質量仲裁的有關檢驗、鑒定工作,組織實施消防產品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

30.電力部門負責保障重要建筑、場館、設施、項目以及重大滅火搶險救援的消防用電,監督管理城鄉供電設施的用電安全;開展用電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

31.總工會負責指導開展職工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維護職工消防安全權益,參與有關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32.通信系統負責消防通信設施的規劃、布點、建設,保障火警電話和其他消防通信線路的暢通有效,優先傳遞火情信息。

33.保險系統負責依法開展火災公眾責任保險,負責對各投保單位消防安全條件進行審查和檢查,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通過保險經濟杠桿,督促各投保單位落實消防安全措施。

34.新聞宣傳部門負責做好消防宣傳教育工作,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識,負責消防工作重點時期和重大活動的宣傳報道。

(二)鄉鎮政府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職責。

1.鄉鎮政府對本轄區內的消防工作負責。鄉鎮長為本轄區消防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對消防工作負總責,分管負責人具體負責,其他負責人分線負責。

2.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制度,落實消防工作措施,協調解決消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負責排查整治本轄區居住出租房、“三合一”企業等火災易發場所的消防安全隱患,對拒不整改火災隱患或者存在較為嚴重火災隱患且一時難以整改的場所,牽頭開展聯合執法,并通過媒體宣傳,警示社會。

3.依法組織編制并實施消防規劃。組織制定火災事故應急預案,根據預案要求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4.根據本鄉鎮經濟社會發展和消防安全工作需要,建立社會消防組織,提高火災自防自救能力。

5.組織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督促指導所轄村(居)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6.按照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的部署,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和消防安全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三)村(居)委會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職責。

1.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制定防火安全公約。

2.協助鄉鎮政府和有關部門開展消防安全基本情況排摸、監督檢查和宣傳教育,及時反映群眾關于消防安全方面的意見、建議和要求。

3.根據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隊等消防組織,開展群眾性自防自救工作。

4.協助有關部門開展火災撲救、人員疏散、火災現場保護和火災事故處理工作。

(四)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公安(邊防)派出所依法履行消防監管和滅火救援職責。

1.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公安(邊防)派出所要依照《消防法》、《消防監督檢查規定》、《浙江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檢查實施辦法》、《*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檢查規定》等有關規定,認真開展消防監督抽查。重點監督公眾聚集場所、“三合一”企業和居住出租房等單位(場所)的法定代表人和業主是否履行消防責任,監督行業主管部門對火災隱患排查和消防監管與宣傳是否到位,監督鄉鎮政府對火災隱患的牽頭排查整治、聯合執法和消防宣傳是否到位。對檢查發現或者行業主管部門、鄉鎮函告的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業主的法律責任。

2.加強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火災易發場所的消防安全監管,督促其按照消防安全責任制的要求建立管理制度,落實消防措施,消除火災隱患。如責任單位拒不整改或未能按期整改完畢,公安消防機構認為其不具備安全營業條件的,應當及時函告相關審批或主管部門吊銷相關證照。

3.負責對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業務工作進行檢查指導;對專職消防隊、志愿消防隊等消防組織進行業務指導;對居民住宅區的管理單位、村(居)委會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業務指導。

4.負責使用領域消防產品的監督檢查,推廣應用消防新技術、新產品。

5.組織開展消防法律、法規、規章及消防安全技術、知識的宣傳、教育、培訓和咨詢服務,提高全社會的消防安全意識。

6.嚴格執勤備戰制度,制定滅火作戰預案并開展實地演練,提高火災撲救和應急救援能力。

7.負責調查火災原因,統計火災損失,依法追究法定代表人或業主的法律責任,定期分析火災形勢,掌握本轄區火災規律和特點,及時向社會相關信息。

8.對需要政府協調解決的重大消防安全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并提請公安機關報請市政府協調解決。

四、工作機制

(一)建立火災隱患分工排查機制。違章簡易棚和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由屬地鄉鎮政府牽頭組織,公安消防、公安派出所、房管、國土資源和規劃建設等有關部門配合;高層建筑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由房管部門牽頭組織,公安消防部門配合;“通天房”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由屬地鄉鎮政府牽頭組織,有關部門配合;“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由屬地鄉鎮政府牽頭組織,企業主管部門和公安消防、安全監管等部門配合;公眾聚集場所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由公安消防部門牽頭組織,工商、文化等有關部門配合;其他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由屬地鄉鎮政府牽頭組織,有關主管部門配合。同時,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臺帳,實現信息互通、資源共享。

(二)建立火災隱患告知公示機制。對排查發現的消防安全隱患,屬于本部門職權范圍內的,應及時書面通知責任單位落實整改或依法查處;不屬于本部門職權范圍內的,也應通知責任單位落實整改,同時將隱患情況及時函告公安消防等部門依法查處。發現重大火災隱患時,應將重大火災隱患場所或單位在報刊、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上公布,推動其整改,讓廣大人民群眾享有對火災隱患的知情權。同時,進一步完善群眾舉報受理工作機制,設立并通過新聞媒體公示舉報電話(62522*9)、電子信箱,明確舉報受理負責人和工作人員,保證24小時有人受理。嚴肅舉報紀律,做到有報必查,屬實必獎,并做好對舉報人的保密工作。

(三)建立火災隱患綜合整治機制。發現火災隱患后,鄉鎮政府或監管部門要依法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明確整改責任人、整改內容、整改措施、整改期限等。對重大火災隱患或整改重點難點問題,要堅持屬地鄉鎮政府統一領導,部門聯合執法,采取經濟、法律、行政等多種手段,進行綜合整治。

(四)建立消防安全長效管理機制。隱患整治完成后,要加強經?;?、制度化和規范化管理,建立長效管理機制,防止反彈。

五、責任監督和責任追究

(一)市政府與鄉鎮政府、市政府與有關部門、各鄉鎮政府與其辦事處和村(居)委會、有關部門與其直屬單位都應當通過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等形式明確消防安全責任范圍、責任期限、目標任務、工作措施、考核和獎懲辦法等內容。

(二)市政府將消防工作納入對鄉鎮政府和有關部門的年度責任目標、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建設等考核內容,每年組織考核,實施獎懲。

(三)鄉鎮政府和有關部門不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的,市政府給予通報批評,并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造成嚴重后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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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組織師生按時返校情況。教職員工是否及時到崗;學生是否按時返校。

2. 落實學生資助政策情況。是否積極落實國家資助政策;是否出現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3. 教師結對幫扶貧困學生活動機制和計劃方案建立情況。鄉鎮以下學校是否存在“有編不補”“有編難補”問題;特崗教師的津補貼(含取暖、降溫補助及鄉村生活補助)和“三金一險”落實情況;特崗教師聘期內職稱評定、繼續教育和周轉房落實情況。

4. 教室、實驗室及實習、實訓保障情況。學校教室建筑、環境噪聲、室內微小氣候、采光、通風、照明以及黑板、課桌椅等是否達到標準;高校實驗室、實習場所及其設施設備配置是否符合教學需要,運行維護是否符合國家規范;職業院校落實《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情況以及校內實訓基地和校外實習基地條件是否滿足教學計劃需要,管理制度是否健全,“雙師型”教師是否滿足教育教學需要。

5. 后勤保障情況。學校網絡、多媒體設備、教學終端等各種教學設施設備及生活設施設備是否經過檢修維護;飲食、住宿、水電暖、廁所衛生等各項后勤保障工作是否到位。

6. 經費保障機制落實情況。是否統一城鄉義務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并落實資金,是否對學生規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學和教學點按100人核定公用經費;是否落實高職生均撥款制度,是否采取措施保障今年生均財政撥款標準不低于12000元。

7. 開學主題教育活動情況。是否認真落實《中小學生守則(2017年修訂)》,做到上墻、入屏,并開展愛學習、愛勞動、愛祖國“三愛”和節糧、節水、節電“三節”教育活動以及安全防范主題教育活動;高校是否做好新生心理健康狀況普查和心理危機排查工作。

二、校舍安全管理

8. 校舍隱患排查情況。是否建立中小學校舍安全年檢制度,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并將排查信息錄入全國中小學校校舍信息管理系統,消除所有D級危房;是否建立高校危舊房屋排查整治臺賬,對D級危房是否及時封存并落實拆除措施。

三、食品飲水安全與衛生防疫管理

9. 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學校是否建立以校長為第一責任人的學校食品安全和傳染病防控工作責任制及其管理機構;學校食堂《餐飲服務許可證》及從業人員健康證持證情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及培訓情況;學校食堂內外環境及衛生設施配備情況;落實食品留樣與食品原、輔料索證索票情況;餐飲具清洗消毒情況;食品采購、貯存、加工、供餐等環節操作情況;食品添加劑管理和使用情況。

10. 生活飲用水衛生。自備水防護、消毒情況和水質檢測報告;二次供水消毒及直飲水、桶裝水設施清洗情況和水質檢測報告;桶裝水生產企業持有效衛生許可證和從業人員是否持有有效的健康體檢培訓合格證明等。

11. 學校傳染病防控。開學季流感、手足口病等流行性傳染病預防衛生知識的健康教育情況;入托入學兒童預防接種證查驗情況;傳染病報告、晨檢、缺課登記及預防控制措施落實情況;學校內設醫療機構(衛生室)執有效執業許可證、醫護人員持有效執業資質證書、藥品使用管理情況;學校保健室開展衛生保健情況;學生健康體檢情況;衛生(保?。┤藛T、校醫配備、培訓情況等。

四、校車安全管理

12. 管理制度建設情況。是否制定校車安全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校車管理機構及協調工作機制是否健全。

13. 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和校車安全管理情況。是否存在使用拼裝車、報廢車、未取得校車使用許可車輛接送學生,以及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人員駕駛校車、超速、超員、不按許可路線行駛等違法行為;是否按照要求設置校車站點,校車運營是否按照要求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學校門口道路是否設置警示牌、減震帶;是否針對不同季節交通安全特點,完善事故應急處置預案,開展事故逃生演練和應急處置演練。

五、校園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

14. 學校“三防”建設落實情況。學校是否配齊必要的安全防護、應急處置裝備,校園重點部位是否安裝視頻監控;寄宿制校園是否設專職宿舍管理員;校園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

15. 重點領域治理情況。是否按照要求切實加強學生預防溺水事故的宣傳教育;是否采取措施有效防止校園擁擠踩踏事故,維持好高峰時段學生上下樓秩序;是否強化校園消防安全防控,進行電器火災綜合治理,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定期檢查消防設施和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況,組織開展消防演練和應急疏散演練。

16. 高校校園安全穩定情況。是否落實反恐怖工作責任制要求,強化反恐防范知識宣傳教育,全面清繳恐怖音視頻,完善反恐防范工作預案,強化應急處突工作準備,加強網絡安全和輿情引導,確保高校安全穩定;是否加強高校實驗室安全管理,構建由學校、二級單位、實驗室組成的三級聯動安全管理責任體系,建立實驗室全生產周期安全運行機制,建立實驗室安全準入制度,開展實驗室重大危險源專項定期檢查,開展實驗室安全應急能力建設,建立實驗室安全年度報告制度等,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17. 防范非法入侵校園導致學生傷亡情況。各地各校是否制定健全輿情信息分析安全預警快速反應和排查化解聯動處置機制和工作責任制;是否加強安全保衛工作隊伍建設;是否經常性對師生開展法治教育、公共安全教育和反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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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貫徹《消防法》和《省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全面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和“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消防工作原則,完善消防工作機制,深化消防工作責任,加強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全面貫徹《全民消防宣傳教育綱要》,切實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識,努力提升全社會本質安全度,有效預防和杜絕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為我市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健全各級消防安全責任體系

(一)加強對消防工作的組織領導。市、鎮(街道)兩級成立消防安全委員會,協調解決消防安全重大問題。各鎮(街道)安監所負責轄區內消防安全工作,增掛“消防工作辦公室”的牌子,作為鎮(街道)消防安全委員會的常設機構,并根據工作需要配備1—2名專兼職消防工作人員,所需辦公場所、人員編制和相關經費由各鎮、街道協調解決,日常工作受市公安消防大隊業務指導。

(二)加強部門依法監管聯動執法。健全并落實各有關部門消防安全定期會商、聯動執法、隱患抄告、信息共享等制度,形成消防監管合力。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將消防安全作為行業管理的重要內容納入考核評議和日常監管范疇,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

(三)加強村(社區)消防管理工作。根據國家有關要求,全面開展《農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標準》、《社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標準》達標活動,全市40%以上的鎮(街道)和60%以上的城市社區(行政村)達標;全市鎮(街道)和城市社區(行政村)全部達標,積極創建“零亡人火災鄉鎮(街道)”和“零火災社區(行政村)”。

三、著力整治消防安全薄弱環節

(四)深入推進“清剿火患”戰役。以人員密集場所、高層民用建筑、工業廠房、建筑工地、商業“三合一”和小旅館、小商店、小餐館、小網吧等“九小場所”,以及山林防火為重點,建立網格化火災隱患排查機制,深入開展“清剿火患”戰役,全力整治消防安全問題突出的區域和行業,達到一般火災隱患整改率100%。對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政府掛牌督辦整改率100%。建立健全錯時檢查、跟蹤復查、督察督導、協查聯動、倒查問責等長效管理機制。

(五)加大高層建筑消防管理力度。注重高層建筑消防管理工作,特別是要加強高層建筑消防設施和內部裝飾材料、外墻保溫材料管理,切實提高高層建筑自身的火災防控能力。強化業主(居民)、物業服務企業的消防安全責任,落實業主(居民)的住宅消防安全責任,依法履行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積極參與消防疏散演練。物業服務企業要履行消防服務管理責任,維護和保養共用消防設施,保障疏散通道和消防車道暢通、消防設施完好;各鎮、街道和居(村)委會要組織轄區物業服務企業和居民,開展經常性消防宣傳和消防疏散演練。房管部門要加強對物業服務企業的履行消防職責監督管理,對物業服務企業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情況定期進行考核并納入企業誠信檔案。

(六)加大消防宣傳教育工作力度。認真貫徹落實、公安部、民政部、教育部等八部門聯合下發的《全民消防宣傳教育綱要》,市宣傳、公安、教育、民政、文化、衛生、廣電和安監等部門要依法履行消防宣傳工作職責,著力加強消防宣傳教育隊伍建設、設施建設,突出重點場所、重點人群的宣傳教育,扎實推進全民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各鎮(街道)要因地制宜推進消防宣傳陣地建設,設立公益消防廣告牌,督促所屬行政村和社區建立消防宣傳角,組建消防志愿服務隊,定期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消防宣傳教育活動。

(七)加大社會單位消防管理力度。全市各企事業單位要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責任和職責,明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落實特殊崗位持證上崗、消防設施日常維護和專業檢測制度,開展全員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切實提高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賓館飯店、公共娛樂場所、商場市場、醫院、學校等五類場所要全面實施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

(八)加大社會消防創新管理力度。要把消防安全管理作為社會管理創新的重要內容,加快城市火災遠程報警監控系統建設和應用,逐步把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高層住宅小區和重點單位接入城市火災遠程監控系統。在全市70歲以上獨居老人家庭免費安裝家庭火災智能救助系統。積極推動火災公眾責任保險參保工作。加強對建筑消防設施的監管和消防檢測技術服務企業的管理,提高建筑消防設施完好率和中介服務企業服務質量,確保建筑消防設施在火災預防和初期火災撲救中發揮應有的作用。

四、切實加強滅火救援體系建設

(九)強化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按照《市消防總體規劃》要求,加快已規劃消防站建設,完善配置用于撲救高層建筑、石油化工、大跨度建筑等特殊火災和處置各類應急救援事故的特種消防裝備和個人防護裝備。各鎮、街道要及時修訂城鎮消防規劃,制訂年度實施計劃分步落實公共消防設施建設任務,加強消防水源和道路建設,提高消防應急供水和消防車應急通行能力。

(十)強化多種形式隊伍建設。鞏固發展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在政府專職消防隊試點推廣職業化運行模式,把正在建設的利港消防中隊建成一支石油化工類消防專業救援隊伍,全力構建完善以現役消防中隊為龍頭、政府專職消防中隊為骨干、派出所和企業專職消防隊為補充的三級滅火救援網絡體系。

(十一)強化滅火救援能力建設。消防大隊要加強對高層建筑、地下空間、石油化工、大跨度建筑等特殊復雜火災的滅火技戰術研究,完善各類滅火救援預案,強化復雜惡劣環境適應能力和先進裝備應用能力的特訓,努力打造一支“攻無不克,戰無不勝”的消防鐵軍,確保關鍵時刻發揮作用。加強應急救援力量和裝備建設,完善應急救援指揮體系和聯動機制,不斷提高全市綜合應急救援水平。

(十二)強化消防保障能力建設。將消防事業經費、宣傳教育經費、裝備器材購置經費和應急救援經費列入政府年度財政預算,并隨經濟發展保持適度增長。根據火災撲救和應急救援需要,加快消防戰勤保障庫室建設,強化消防戰勤物資儲備,確保滿足各類突發事故應急需要。建立合同制消防員經費逐年增長保障機制,確保合同制消防隊伍健康穩定發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形成監管合力。各地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加強對消防工作組織領導,層層簽訂消防工作責任狀,定期分析研判消防工作形勢,協調解決消防重大問題,努力形成消防監管合力。

篇8

各村(社區)、鎮直有關單位:

為深刻吸取近期省內接連發生的較大事故教訓,切實做好我鎮安全生產工作,為全鎮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地安全生產環境,根據《阜陽市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的緊急通知》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檢查時間

2013年4月26日至5月8日

二、檢查范圍及方式

1、檢查范圍:消防、建筑施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校車、交通運輸、工貿等重點行業領域的生產經營建設單位。

2 、檢查方式:各企事業單位開展全面自查;鎮政府組織對各單位檢查情況進行督查。

三、檢點內容

1、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安全生產管理和隱患排查治理情況;事故查處和責任落實情況等。

2、 道路交通方面:交管站牽頭鎮派出所、交警四中隊配合,檢查交通運輸營運車輛超速、超載、超員的;駕駛人無證駕駛、無從業資格證、疲勞駕駛車輛或者駕駛證與所駕車型不符的;非客車違法載人的;非法改裝車輛從事運輸的;.224省道、劉莊礦進礦路、潘謝路、謝夏路、聯絡路、二路、謝土路、共建大道、礦友大道等出行干道,由鎮城建辦牽頭,沿路各社區、村負責檢查是否存在危險路段和事故黑點;是否存在危橋;是否設置警示標志;是否存在占用路面隨意堆放建筑材料和雜物等危險行為。

3、消防安全方面:鎮派出所消防中隊牽頭,涉及單位和各社區、村配合負責檢查公共聚集場所、超市、教會、生產儲存類企業、板材加工業、大跨度廠房、倉庫和勞動密集型企業等消防設施設備是否齊全和正常運行、應急預案是否制定、消防措施是否落實到位、責任人是否在崗等。中心校負責組織人員對各中小學校教室、圖書閱覽室、實驗室、寄宿生宿舍、食堂等人員比較集中場所消防安全情況和體育健身設施器材安全情況進行檢查;鎮民政辦、婦女協會負責對張莊社區五保老人集中供養點、鎮留守兒童之家等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和娛樂健身設施器材安全情況進行檢查。

4、 建筑施工方面:建筑施工各方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情況,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施工安全防范和監控情況,城鎮規劃區內打擊非法違法建設情況;農村農民建房安全管理情況。

5 、非煤礦山方面:各社區、村負責檢查屬地內的磚窯廠、粉矸廠等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實情況,從業人員安全防護情況等,同時重點檢查各磚窯廠對因燒磚取土形成的坑、塘的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到位,是否配備安全人員、是否設置警示標志等,切實防范溺亡悲劇發生。

6、 危險化學品、煙花炮竹方面:成立由鎮安全辦、鎮派出所、工商所、交管站組成的聯合執法組負責加大對?;吩谠瞎⑸a、經營、運輸、儲存等環節的監管檢查力度,切斷非法生產經營鏈條,打擊非法制售販賣行為。

7 、校車安全管理方面:由鎮安全辦、派出所、交管站、中心校負責檢查各學校、幼兒園、托兒所使用校車安全制度落實情況、駕駛員工作和培訓情況、校車超載超速情況、隨車管理人員履職情況、車輛消防器材配備情況。

8 、特種設備方面:鎮安全辦牽頭,工商、質檢單位負責檢查鍋爐、氣瓶充裝站點、人員密集場所和化工企業使用的特種設備安全運營情況;張莊公園游樂設施安全狀況;特種設備安全檢驗情況、操作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9 、食品、藥品、公共衛生安全方面:由鎮安全辦牽頭,中心校、中心醫院、防疫站、畜牧獸醫站、各社區、村參與配合負責檢查學校、醫院、車站、旅館、飯店、物資交流大會等人員較為集中場所的食品、藥品、公共衛生安全情況。特別要加大對各中、小學校食堂餐桌餐具的消毒、食品衛生情況的檢查力度。時值春末夏初,氣溫回升較快,大量蚊蠅孳生,加之禽流感疫情發生,對群眾生活環境和生命健康構成嚴重威脅。為此,各社區、村要切實負起責任,嚴格檢查,嚴厲制止亂丟亂棄垃圾行為,對群眾生產生活中產生的垃圾要集中送往鎮垃圾焚燒站進行無害化處理。中心醫院、防疫站要加強對禽流感疫情的監測,對畜禽養殖場要強化消毒,對上市出售的活禽和畜禽產品要加強檢疫。

10、燃氣方面:工商所負責檢查無證、證照 不全或過期從事燃氣經營的;關閉取締后,又擅自經營的;非法充裝倒賣石油液化氣的。尤其要加大對個別商販采用車載氣瓶,走村竄戶流動充氣等違規經營行為的查處和打擊力度。

11 、用水用電方面:謝橋供電局負責檢查公共電路設施的安全運行情況,各機關企事業單位、社區、村負責檢查本單位的用電線路是否老化,各種電器設備等是否按要求使用。水利站牽頭負責對鎮域內的溝、橋、涵、閘進行一次全面排查除險,對排查出的險情,不能立即排除的,要安排專人看守并設置警示標志。同時工商、質檢、水利站負責檢查鎮域內各水廠生產和上市桶裝的水質量是否達到飲用水標準。

12、兩礦采空區住房安全方面:鎮地礦辦牽頭,蘭廟、化中、張莊三個社區及路莊村要分別迅速組織人員對采空區群眾住房進行安全檢查,對已經損毀和可能損毀的房屋按照結構、面積、居住人口情況、損毀程度等分類登記造冊,既為保護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也為有效推進分批安置工作夯實基礎。

四、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單位、社區、村要深入貫徹落實全縣安全工作會議精神,把大檢查作為當前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任務,加強領導,組織力量,層層落實責任和措施。主要負責人要親自研究部署,分管負責人要組織實施,各單位要齊抓共管。

2、迅速部署,精心組織。各單位、社區、村要根據本方案的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細致的檢查方案,并立即落實到具體單位企業和責任人,增強檢查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各單位、社區、村檢查方案于4月30日前報鎮安全辦公室。

3 、深入檢查,及時整改。堅持邊檢查邊整改,以檢查促整改,對檢查發現的隱患和問題,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暫時不能整改的,要立即制定落實整改措施,指定專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蹤落實;對隱患嚴重不能保證安全的生產經營單位,要責令立即停產停業整改。各單位、社區、村要將檢查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通報鎮政府,并做好整改情況的跟蹤督導。

4 、嚴明紀律,嚴肅責任。各單位、社區、村要嚴肅安全檢查紀律,嚴明檢查責任,深入基層、深入作業一線進行徹底排查。要結合實際,采取聽匯報、查閱資料、隨機抽查、實地查看等方式,全面檢查工作部署和落實情況。對安全監察走過場、整改工作不落實等問題的責任人,要予以嚴肅處理。

各單位、村(社區)要在深入開展工作的基礎上,及時進行客觀全面的總結,形成有情況、有分析、有措施、有建議的總結報告,于5月10日前報鎮安全辦公室,5月中旬鎮將組成督查組對重點單位進行督查。確?!拔濉ひ弧逼陂g不出現重大安全事故,讓謝橋鎮群眾度過一個安定祥和的節日。

篇9

當前建筑工地普遍存在的火災隱患如下:

一是建筑工地大量存放易燃、可燃物質。如各種木料、油漆、油料、瀝青、架板、各種裝飾材料、復合管材、焊接用的氫氣瓶、氧氣瓶、乙炔以及生活取暖用的燃料等。這些物質的存在,使建筑工地具備了燃燒產生的一個必備條件——可燃物。

二是使火災發生具備的另一個重要條件——引火源。在建筑工地隨處可見,建筑工地做飯、冬季取暖、進行電氣焊切割、防水烤瀝青、明火焰大量存在,加之圖方便,臨時亂接亂拉電氣線路在建筑工地司空見慣,由此產生的線路短路、超負荷現象一旦遇到合適環境就會形成火災。

三是建筑工地人員混雜,流動性強,人員安全意識淡薄。大多數建筑工地的人員來自農村,年齡大小不一,文化程度低,基本上沒有經過消防知識培訓,缺乏消防知識,安全意識差,不懂國家法律法規,技術單一,顧此失彼現象嚴重,這都是導致火災事故頻發的重要因素。

四是許多建筑工地由于場地限制,人員住宿、建材存放以及食堂集中在一起,無明顯分隔,甚至一些工地存在三合一現象,加之管理跟不上,人員素質跟不上,從員工到管理人員大都缺乏最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識,這就給火災的發生提供了條件。

而要解決這些問題,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和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就必須加強管理,平時要多下功夫,做好日常防火安全知識宣傳教育,不斷提高從業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制定落實切實可行的預防措施,才能盡可能的降低火災事故發生的概率。

一是抓好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宣傳教育。使每一個工作人員具備必要的防火、滅火基本知識,會報火警,能利用滅火器材撲救初起火災。對于外出打工人員,各地在進行技術培訓時必須加入消防常識內容,提高務工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從而減少人員流動對消防宣傳教育帶來的不利影響;大型建筑工地必須對員工和管理人員進行消防知識培訓,把消防培訓當成一項重要的工作來抓。專人分管,嚴格人員管理,制定切實可行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層層簽定《消防安全責任書》,成立必要的義務消防隊和安全組織,定期督促檢查各工地的消防安全狀況,總結考評,納入考核范圍,與經濟掛鉤。

二是對建筑中使用的易燃、可燃材料要嚴格管理。盡量做到分開存放,專人負責管理,存放和使用都要遠離火源;對一些需要高溫或有火源場所使用的可燃材料必要時要進行阻燃處理,條件允許時,可盡量用難燃或不燃材料替代;易燃、可燃材料庫或存放地點要設醒目禁火標志。距施工現場一定要保持安全距離,避免工地、庫房、人員食宿聚集在一起。在施工區、人員生活區、庫房等重要部位,根據防火安全要求,設置必要的滅火器材設備。必要時還要配備滅火毯、滅火沙、水池、防火溝等等,提高自防自救能力,防患于未燃。

篇10

消防安全管理系統功能

消防安全管理系統應提供電子地圖平臺形式的網格劃分功能。其劃分原則為:“大網格”以街道、鄉鎮為單元,“大網格”之間按照行政區劃在地圖上予以標注;“中網格”以社區(行政村)為單元,仍以行政區劃予以標注;“小網格”以片區、社會單位為單元,根據行政指令或“七戶聯防”等聯防形式確定的行政區劃予以標注。為使各層級網格之間所屬關系能夠直觀體現,電子地圖平臺應提供層級分解功能,即將一定行政區域以大、中、小三級圖層進行分解。以某縣為例,登錄消防安全管理系統的網格化管理平臺后,電子地圖平臺應首先出現反映該縣全部“大網格”分布的“大網格”圖層,點擊某“大網格”后,進入下一級“中網格”圖層,繼續點擊后進入“小網格”圖層,再點擊“小網格”內的某單位,應為查詢人員提供詳細的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信息。

消防安全管理系統應提供全面的通用性和精確性網格消防管理信息。所謂“通用性”信息,是指大、中、小網格均應包括通用性的消防安全管理基本情況,主要包括:網格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網格消防監督責任分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公共消防設施配置及日常管理情況、消防宣傳教育、火災隱患分析研判和移交信息、部門聯合監管機制落實、定期考核情況等。所謂“精確性”信息,是指根據大、中、小網格各自特點,應分別具備的具體化信息。其中,大網格“精確性”信息主要包括:大網格內各級消防安全管理組織、網格內火災高危單位和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情況、鄉鎮“四有”消防隊和火災高危單位志愿消防隊建設情況、每月消防安全檢查及所屬中網格每周消防安全檢查信息、定期目標考核等情況;中網格“精確性”信息主要包括:中網格內及其所屬小網格消防安全管理組織、每周消防安全排查及所屬小網格每日消防安全檢查信息、網格內消防安全重點管理單位、“六有”社區(有工作站、消防器材、消防宣傳欄、消防警示牌、防火巡查、防火檔案)和“八有”農村(有專兼防火員、義務消防隊、防火公約、消防宣傳欄、消防水源、消防設施器材、防火巡查、防火檔案)建設情況等;小網格“精確性”信息主要包括:小網格內聯防組織各成員單位和片區的詳細信息(地址、聯系人、聯系方式、消防設施器材配備、志愿消防組織)、弱勢群體名單及扶助措施、網格內消防安全重點地區、每日防火巡查、聯合演練開展情況等。

消防安全管理系統的網格化管理平臺,應堅持平臺管理機構(公安機關或消防機構)和大、中、小三級網格“縱向貫通、橫向互聯”的原則。在“縱向貫通”上,應特別把握以下環節:一是對火災隱患的層級整治。在各層級網格分別建立火災隱患信息庫的基礎上,建立分級督辦和移交制度,即在落實“大網格月查、中網格周查、小網格日查”過程中,各網格應及時將排查整治情況錄入信息系統。在此基礎上,系統應自動將小網格自身難以解決的隱患上報中網格;對中網格仍難以解決的,上報大網格;仍難以協調解決的,由大網格移交平臺管理機構依法整治。二是對各網格消防管理組織的層級管理??梢劳芯W格化管理平臺,實現大、中、小網格消防管理組織之間的層級管理。平臺管理機構和大網格可根據消防工作的需要,通過平臺逐層下達消防工作任務,及時對下一級網格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調度和綜合考評。三是對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的層級落實。一方面,可建立對社會公開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系統,向群眾普及消防常識;另一方面,可利用QQ群、微博等信息技術組織開展消防宣傳教育的定期互動活動,向人民群眾、消防志愿者以及網格內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就消防安全問題釋疑解惑。在“橫向互聯”上,要加強以下建設:一是對本級網格消防安全形勢的綜合研判。各級網格應定期對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情況進行分析研判,從中找出本網格消防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從而增強消防安全管理的針對性。二是加強平臺管理機構和大網格內部溝通。在平臺管理機構和大網格分別建立消防安全委員會,將綜治、民政、工商等部門的基層機構納入成員單位。在大網格管理平臺中,建立以落實消防安全責任為主線的運行機制,通過平臺系統,及時向成員單位下達工作任務,努力形成網格化管理和整治火災隱患的合力。

社會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動態管控平臺

消防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是社會單位。面對當前龐大的管理對象,消防監督專門機關應利用信息技術建立對社會單位消防安全管理狀況的動態管控。主要提供以下服務:(1)開發社會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平臺。消防機構應根據消防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分類別開發供各類社會單位使用的消防安全管理平臺。將有關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以表單等形式做條目化處理。例如:在對公共娛樂場所動態管控中,應將消防疏散、消防設施、用火用電管理等要求以表單形式列出,分別明確防火檢查巡查的頻次,由社會單位對照開展檢查巡查,結果錄入管理平臺。(2)對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視頻監控和消防設施運行狀況的實時管控。目前,由消防機構或中介服務單位實現對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和消防設施的監控服務已得到有效普及。筆者認為,該服務方式可依托互聯網,納入社會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平臺系統。此外,應積極整合現有各種監控資源,可利用城市街道、居民小區、社會單位視頻監控系統,將消防安全納入實時監控范圍。依托街道、鄉鎮平安建設網,提高基層消防工作動態管理水平。(3)為社會單位主動申報消防管理情況提供平臺。消防安全管理平臺應結合網格化管理所提供的數據平臺,逐單位建立專檔,為社會單位提供消防安全管理人備案申報、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消防安全自我評估“三項制度”申報和對口管理平臺。#p#分頁標題#e#

消防安全管控平臺由消防專門機關、社會單位和消防中介服務單位共同參與運行。管控平臺應由消防專門機關開發,并依托互聯網面向群眾、社會單位和中介服務單位公開。消防專門機關應對社會單位和中介服務單位的工作實施動態監控。其基本運行模式為:由社會單位按照平臺提供的條目化表單管理內容實施有針對性的消防安全管理;由消防中介服務單位為社會單位提供消防安全服務,其服務質量通過平臺系統定期申報;由消防專門機關定期對社會單位管理結果和中介單位服務質量進行分析評估,不定期深入單位開展抽樣性監督檢查。這樣,既可以充分發揮社會單位做好消防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和針對性,又可以實現科學用警,收到事半功倍的管理效果。

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平臺可分為靜態平臺和互動平臺。靜態平臺主要為群眾提供單向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內容,由群眾自行瀏覽學習;互動平臺采用QQ群等集群信息技術,以雙向交流的方式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培訓互動平臺應與網格化平臺在建立集群方面相結合,使大、中、小網格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參與人(單位)全部加入宣傳教育培訓集群。在此模式下,一方面,消防專門機關可通過互動平臺向各集群第一時間有關消防工作信息、通知等文件;另一方面,既可組織集群內工作交流,又可開展集群間的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同時,對促進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也將發揮推動作用。可利用的信息技術(1)注冊消防微博。“博主”一般由消防專門機關工作人員擔任,負責第一時間消防微博信息,回復群眾訴求。(2)組建消防QQ群。“群主”由各層級網格化管理負責人擔任,負責組織開展群內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和互動交流。(3)建立社會單位消防微空間。由各社會單位分別建立微空間,組織本單位內部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活動,以圖片等形式記載活動開展情況。(4)組建電子郵局。用于第一時間向具體單位傳達消防工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