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規章制度總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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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保證順利完各項產任務、經營目標、管理目標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二條:規章制度包括產制度、衛制度、考勤制度、獎懲制度、安全制度等
第三條:本規章制度適用本公司各部門每員工
第二章:行政辦公制度
第四條:根據公司實際運作情況定期召產計劃、產品質量、員培訓議
第五條:公司每位員工必須按公司要求參加議
第六條:衛管理制度
1.產操作員必須按照公司要求每做各自崗位衛清掃工作保持清潔整齊
2.各類原材料堆放必須各自直接使用者負責堆放整齊、安全、衛、清潔
3.每臺設備由直接操作者負責保養、基本維修、清掃工作
4.必須服公司統安排做公司環境衛工作保證廠容廠貌整潔
5.食堂衛、飲食清潔工作由食堂炊事員直接負責預防食物毒
第七條:公司辦公用品嚴禁使用與本公司關事宜
第八條:產、辦公場所嚴禁吸煙
第九條:任何員工能泄露公司商業秘密技術秘密
第十條:說任何利于公司損公司形象 第十條:作任何害公司事
第十二條:工作期間嚴禁串崗、離崗入廠物品員必須填寫入廠證同意核準進
第十三條:宿舍嚴禁聲喧嘩免影響休息嚴禁打架斗毆、聚眾賭博
第十四條:必須按公司值規定要求清掃宿舍保持其清潔衛
第三章:考勤制度
第十五條:嚴格遵守公司間準遲、早退發現遲、早退視間短作相應處罰
第十六條:事請假者必須向負責啟示批準同意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者作曠工處理
第十七條:任何請假影響公司產前提由所部門負責批準公司認休假強行要假
第四章:安全產管理制度
第十八條: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任何崗位都樹立安全第思想違反操作規程造者責任自負
第十九條:未經允許擅自操作崗位擅自操作崗位造者責任自負
第二十條:各自崗位操作員責任報告潛安全素便及發現、排除
第二十條:維修機器、電器、電線必須關閉電源或關機并由相關技術員或電工負責作業;
第二十二條:收工要整理機械、器具、原材料及產品等確認火、電、氣安全關門窗、門鎖
第五章:員工權利
第二十三條:平等業權利
第二十四條:參加企業民主管理權利
第二十五條:按勞取酬、勞、獎勤罰懶
第二十六條:按公司規定休息休假 第二十七條:享受勞安全、衛保護 第二十八條:請求勞爭議處理權利
第六章:員工義務
第二十九條:保質保量完工作任務各項產指標義務
第三十條:遵守家律規公司規章制度義務
第三十條:執行勞規程按規定操作義務
第三十二條:員工義務提高勞技能水平
第七章:獎罰制度
第三十三條:按民主選舉獲優秀職工者公司予嘉獎獎金:300元
第三十四條:整月全勤者獎勵全勤獎獎金100元
篇2
一、 總則
倉庫是公司物料供應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公司各種物資周轉儲備的環節。主要職能是:保管好庫存物資,做到數量準確、質量完好、確保安全、收發迅速,配合公司提高營運效率。
二、 物資驗收入庫存
1、 物資入庫存,倉庫員要親自同交貨人交接手續,核對清點物資名稱,數量是否一致,按物資交接單上的要求簽字,應當認識到簽收是經濟責任的轉移。
2、 物料入庫存,要如實填制“入庫規格單”,一式三份,做到貨單相符,一聯倉庫員存根,作為倉庫實物賬,其余一聯交財務部,一聯交客戶服務部。
三、 物料的儲存保管
1、 倉庫物料必須按類別,在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在固定位置堆放,注意留通道,做到整齊,成行成列,過目見數,檢點方便。
2、 庫內嚴禁火種,嚴禁吸煙,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庫存內。
3、 倉管員要認真做好倉庫安全工作,作業時要注意安全,經常檢查倉庫,認真做好防火、防潮、防盜工作。
4、 物料保管,倉管員一律不準擅自借出。
5、 倉管員要愛護物料,并注意物料清潔干凈。
6、 每月必須對庫存物料進行實物盤點一次。財務人員予以抽查或監盤,并由倉管員填寫制盤點表,一式三份,一聯倉庫留存,一聯交財務部,一聯交客戶服務部,以保證財務賬、倉庫實物賬和實物相符合。
四、 倉庫物料的出庫
1、 物料出庫按“推陳儲新,先進先出”原則發放,發料堅持一盤點、二核對、三發料、四減數的原則
2、 倉管員必須按送貨單發貨,遇到特殊情況要向領導請示。
3、 倉管員在發料時,必須清潔物料才出倉。
4、 倉管員發料要立即填制出倉單,一式三聯,一聯倉庫留存,一聯交財務部,一聯交客戶服務部,便予減數工作。
炸藥倉庫房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根據國家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有關規定和現實工作實際,特制定以下規章制度
一、 選址
要高度重視炸藥庫的選址工作對于炸藥庫選址很嚴格,要求炸藥庫周圍300米范圍內要遠離居民區,200米范圍內不能有公路,遠離公路選址需經宣威市公安部門同意批準
二、 庫房建設
庫房建設包括炸藥庫房、傳爆管庫房、警衛室、庫房隔離網、避雷針、進場便道等庫房建設、布局要按公安部門的要求建設傳爆管庫和炸藥庫要分開,炸藥庫和傳爆管庫周圍要用鐵絲網等全封閉隔離,設庫區大門警衛室設在庫房隔離網外面遠離傳爆管庫一側避雷針設在庫區周圍海拔較高的地方,并接線入地進入庫區的便道需修開闊平整,以防止炸藥傳爆管運輸過程中顛簸劇烈發生意外庫房周圍50米范圍內不得有林木生長,否則應予以清除,以防雷電傳遞
三、庫區安全消防設施配置
1、庫區安全消防設施配置工作,要做到人防、狗防、技防、消防工作全面到位庫區設管理人員1名,屬于項目部正式員工,且需接受當地公安機關的安全管理培訓并取證;庫區喂養警衛犬1只,加強戒備;炸藥庫和傳爆管庫庫房門口掛設報警器,當有異動時,報警器自行報警;庫區設置各類消防器材,消防砂、消防桶、消防鏟、消防水、滅火器一應齊全
2、視覺識別系統的設立,即標識標牌的安插懸掛進入庫區的便道左側設置庫房重地、閑人免進標識牌,警示閑雜人等遠離庫區;庫區大門左側樹立入庫人員須知,明確進入庫區人員資格、進入庫區注意事項;警衛室、炸藥庫、傳爆管庫門牌標識清楚,警衛室懸掛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庫房管理人員崗位職責和權限等標牌,庫區選擇合適位置設置多處防火標識等
3、庫房臺帳設置警衛室需設四本三表,即《出入庫人員登記本》、《炸藥類出入庫登記本》、《傳爆管類出入庫登記本》、《索類出入庫登記本》、《爆炸物品領用申請表》、《爆炸物品退庫登記表》、《爆炸物品現場使用登記表》,庫房內設置庫存標識牌,詳細列明庫存產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廠家,并每天盤點更新,做到帳、牌、實相符
四、炸藥購買和運輸入庫
1、民爆物資購買要首先填寫爆炸物品購買申請表,填寫購買品種、規格和數量,然后經轄區派出所和公安局審批后,公安機關給予開具購買證,持購買證到市民爆公司購買
2、到民爆公司交錢開出出庫單,持出庫單到民爆公司炸藥庫領取民爆物資
3、運輸由民爆公司負責送貨,直接送到庫房入庫,東屯水庫炸藥傳爆管倉庫承擔送貨運費
五、使用
1、領用人必須是持有公安部門核發爆破證的爆破員;
2、領用民用爆炸物品必須填寫經過作業隊負責人、現場項目技術負責人和項目專職安全員簽字確認的《民用爆炸物品領用申請表》;
3、到庫房后填寫《出入庫人員登記本》,然后開始辦理領用手續并簽字確認;
4、炸藥領出后,必須使用封閉完好、絕緣良好的交通車輛運輸,且傳爆管和炸藥分開運輸,不得同車同時拉運;
5、工地現場在項目部專職安全員的監督下使用,制定爆破方案,控制用藥量,設置安全警戒線,確保安全爆破,并由爆破員和專職安全員共同填寫并簽字確認《現場使用登記表》,詳細登記用藥量和傳爆管編號,當天使用未完,必須清退入庫,并由爆破員和庫房管理員共同填寫并簽字確認《退庫登記表》
6、庫房管理員嚴格把關,按照每天發生的入庫數量、出庫數量、退庫數量及編號及時填寫《炸藥出入庫登記本》、《毫秒電傳爆管出入庫登記本》和《火傳爆管出入庫登記本》,并簽字齊全,使每天的庫存一目了然,清晰準確
7、民用爆炸物品庫管理員每天對庫存進行一次帳實對照盤點,確保帳實相符項目專職安全員、安質部不定期對庫房和現場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嚴肅處理并在第一時間內加以改正確保民用爆炸物品使用的安全
爆破員崗位責任
1、必須嚴格遵守爆炸物品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必須嚴格執行本“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各項規章制度
3、必須嚴格按當天現場實際需要的藥量,領取爆炸物品,剩余部分必須當天退回倉庫
4、出的爆炸物品必須妥善保管,不得亂堆、亂扔、亂放,不得轉借或送人,如發現應追究當事者責任,嚴肅處理
5、服從安全監炮員的監督,如有特殊情況必須提前放炮或拖后放炮,則應求得監炮員的同意方可進行
6、在裝藥、加工起爆藥包、點火爆破和處理盲炮時要催促無關人員撤離操作現場在操作過程中,要接受安全監炮員的監督檢查
7、裝藥和爆破前,必須檢查現場警戒情況待安全監炮員發出點炮信號后方能點火進行操作爆破作業
8、爆破員只能在發證的公安機關轄區內承接爆破任務,原則上不跨轄區承接爆破任務跨縣、市實施爆破任務的爆破員,必須提供爆破員居住地派出所審查意見,經施爆地縣級公安機關治安部門許可后,方可承接爆破任務
爆破員安全操作規程責任書
1、嚴格執行本工種的崗位責任制,檢查作業面的安全情況,有不安全因素,要處理后才能上班作業
2、炮眼打好后,必須將炮眼內的漿、水、碎石等處理干凈,以免裝藥時脫節
3、由監炮員準備炸藥和爆破材料,并將其運至作業地點檢查炮眼質量,加工起爆藥包和炮眼裝藥,發出第一次警戒信號,任何人不得進入警戒區
4、裝藥時要用木棒材料將炸藥輕塞,不得用力過猛和使用金屬棒搗實發出第二次預備信號,非爆破人員全部退出工作地點
5、放炮必須要有專人指揮,起爆前要待施工人員、過路行人、船只、車輛全部進入安全地點后發出第三次點火信號方準起爆
6、爆破完畢,確認炮已響完,發出第四次解除信號,爆破人員方可進入,檢查是否有盲炮和殘藥要仔細聽清響炮個數,若有盲炮,要及時進行處理,確認安全后方準進入作業現場
安全監炮員崗位職責
1、必須嚴格遵守爆炸物品管理條例和各項規章制度
2、必須嚴格執行本“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各項規章制度
3、檢查爆破員對崗位責任制和安全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4、嚴格執行放炮時間規定,放炮前做好安全檢查,包括人員撤離,警戒區域布置,聯絡信號等有關規定
5、必須對本單位使用爆炸物品實行安全檢查監督,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采取措施加以解決,對違法違規行為及時報告單位領導和公安機關處理
6、要經常深入現場對爆破員的炮眼裝藥,制造起爆藥包,現場爆破,處理盲炮殘藥等實行安全監督
7、有權制止,并向公安機關檢舉揭發違反爆炸物品管理規定的人和事,在異常情況下有權停止或延期爆破,發生爆炸事故,除及時搶救外,要保護現場,立即報告本單位領導和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安全監炮員的操作規程責任書
1、嚴格執行本工種的崗位責任制,檢查作業面的安全情況,發現有不安全因素,提出處理意見
2、監督爆破員的安全規程的執行情況,如有違反可當場禁止操作,要檢查好炮眼質量,方可同意裝藥
3、當發出第一次信號后馬上布置警戒區域,嚴禁人員進入,第二次預備信號出后要檢查非爆破人員是否全部撤離,確認人員全部進入安全地點后方可發出第三次點火信號
4、要仔細聽清響炮個數,確認炮已全部響完,同爆破員一起進入作業面檢查安全后,方可發出解除信號
倉庫保管員崗位職責 一、熟悉、掌握所保管易爆物品的性質
二、嚴格按照爆炸物品有關管理規定,在劃定區域內按品種、間距要求堆放單一庫房的最大貯存量不得超過設計貯量
三、嚴格按危爆物品規定執行領發和多余退回制度、并建立臺帳,做到帳物相符
四、保持庫內場地清潔,嚴禁堆放任何雜物
五、發放炸藥傳爆管、導爆管等爆破器材時應輕拿輕放,分別發放,應按爆破器材出廠時間和有效期先后順序發放使用在指定或允許的地點加工爆破器材時,嚴禁擠壓、撞擊、磨擦、拋扔及混裝
六、炸藥、導火線的堆放不得超過規定的高度
七、對新購進的爆破器材應逐箱(袋)檢查包裝情況,按規定作性能檢查,變質和性能不詳的爆破器材不得使用
八、經常檢查庫區并做好庫內通風、防潮工作室內溫度不得超過35℃,相對溫度不得超過75%,存放黑火藥、硝酸銨、硝銨炸藥及導火索的室內,相對濕度不宜超過65
九、對失效、過期、有質量問題的爆炸物品,應另行堆放并做好記錄,妥善保管
十、庫區內嚴禁煙火,嚴禁明火照明,嚴禁無關閑雜人員入內
十一、嚴禁穿鐵釘和易產生靜電的化纖服裝進入庫房和發放間,開箱時,應使用不產生火花的工具,并在專設的發放間進行
十二、嚴格執行爆炸物品管理規定及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倉庫值班員崗位職責
1、值班員要忠于職守嚴防無關人員進入民爆物品倉庫,進入倉庫的人員嚴禁攜帶煙、火柴、打火機、槍、及易燃易爆物品
2、出入庫的爆破器材實物、數量、規格和貨單不符時,應予以扣留,并及時復查,如找不出原因,應立即向主管部門匯報處理
3、值班員應定時或不定時的巡回檢查,應注意倉庫門窗、消防、避雷等設施和倉庫區域有無異常情況
4、做好值班記錄,按規定時間準時交接班
5、收存民用爆破器材堅持四不:
(1)沒有公安機關簽發的《爆炸物品運輸證》或沒有其他規定的手續不入庫;(2)破器材的品種、數量不清不入庫;(3)庫存混存、超量不入庫;(4)過期失效、變質的民爆器材不入庫
6、收、發民爆器材要有登記帳目,做到日清月結,賬物相符發現丟失、被盜要立即報上級主管單位和當地公安機關,并認真查找
7、經常進行安全檢查,檢查的主要內容:
1 民爆器材的貨架、堆垛是否牢固
2庫內溫度、濕度是否正常;
3所存物品有無失效、變質現象;
4民用爆破器材有無短少、丟失或被盜;
5防火用具是否齊全有效,水源是否充足;
6庫房建筑、防護堤、圍墻是否完好;
7對消防設備、通訊設備、報警裝置和防雷裝置經常檢查是否處于良好狀態;
8及時清理易燃易爆物品,保持庫內整潔
8、民爆倉庫值班嚴格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度
安全員崗位職責
在項目經理的領導下,負責安全監控、安全培訓和技術推廣等工作,崗位職責:
1、認真貫徹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政策、法令,貫徹執行《民爆物品管理條例》《安全生產操作規程》《施工生產管理標準》和公司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2、參與編制輸水隧洞工程項目的專項施工方案和安全生產技術防范措施;
3、開展安全生產競賽、創優達標活動,安全生產大檢查;
4、參加調查處理重傷、死亡事故;
5、與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新工人安全技術培訓和特殊工種(爆破員安全監炮員倉庫值班員倉庫保管員)作業人員培訓、復審工作;
篇3
1.安全生產檢查內容包括;
a. 著重查思想。尤其是查領導是否重視安全生產
b. 檢查現場、查隱患。事故隱患是傷亡的前兆,大量的事故隱患存在必有傷亡事故發生;
c. 查管理、查制度。查各種安全管理制度、臺帳等;
d. 查事故隱患的整改情況。查事故隱患必須制定措施及時整改。
2. 安全檢查采取日常、定期、專業、不定期四種檢查形式;
A.日常安全檢查
a. 生產崗位的組長和生產工人應嚴格覆行交接班檢查制度及巡回檢查制度;
b. 非生產崗位的組長和工人,應根據本崗位的特點,在工作前和工作中進行檢查;
c. 各級領導和各級安全員,應在各自業務范圍內,經常深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和監督,發現不安全問題及時督促或則成有關部門、有關人員解決。
B. 定期安全檢查、季節性檢查;
是根據季節特點,為保障安全生產的特殊要求進行的檢查
a.春季安全檢查;
以雪雨季節安全用電、防火開工前安全教育、安全措施落實情況、防雷擊為重點;
b.夏季安全措施;
以防暑降溫、防汛、雨季生產用電、宿舍安全用電為重點;
c.秋季安全檢查;
以人員更換的安全教育、安全用電、防火工作為重點;
d.冬季安全檢查;
以防寒保暖、防凍防滑、放一氧化碳中毒、防火、宿舍安全用電為重點。
3.節假日安全檢查
a.節假日前后以防止職工紀律松散,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安全措施的交底、安全工作的安排、布屬等綜合情況進行檢查。
b.專業性檢查;
是為了調查了解某項專業性安全問題的技術狀況所進行的排查。每年對電氣、焊接、起重與運輸機械等進行安全附件、安全裝置可靠性的專項檢查。
c.不定期的安全檢查;
公司安全生產大檢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4.各種形式的安全檢查都應認真的填寫檢查記錄,并存檔備案。
5.各級檢查組織對查出的隱患,應及時反饋給負責任部門主管安領導,責成去落實整改,不得拖延。
6.對不能及時整改的隱患要做到“三定、一限”,即;
“定人、定措施、定整改方案和限定整改時間”。
7.對暫時不能整改的項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還應分別納入技術措施、安全措施或檢修計劃,限期解決。
8.對發現的重大隱患項目,要建立報告制度,寫出書面情況報主管領導批復。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范本第一章總則
安全生產是公司生產發展的一項重要方針,實行“防火、防盜、防事故”的安全生產是一項長期艱巨的任務,因此必須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全民動員”的方針,不斷提高全體員工的思想認識,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保證生產經營秩序的正常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令、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產組織架構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是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公司總經理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任安全生產小組組長,負責本公司的安全事務的全面工作;副總經理任副組長,具體負責安全事務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門負責人任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負責落實執行本部門安全生產事項。各部門設立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監督、檢查、上報安全事項。車間設立義務消防員,負責對突發火情的緊急處理。
第三章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人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把安全管理納入日常工作計劃。
4、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使生產經營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行業要求。
5、負責對本公司發生的重傷、死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6、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制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實施細則。
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職責
1、制訂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實施細則并負責組織落實。
2、落實本部門兼職安全員、消防員(車間)人選。
3、組織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
4、負責本部門的安全責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獎懲等制度以及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并督促實施。
6、協助和參與公司職工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產負責人反映和匯報本部門的安全生產情況。
8、在每周檢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時檢查各部門安全生產措施執行情況(安全生產責任區與5S管理工作責任區的責任人相同),在例會上通報檢查情況,及時做好安全總結工作,提出整改意見和防范措施,杜絕事故發生。
三、安全員崗位職責
1、具體負責相應區域(車間車輛、設備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傳工作。
2、每日巡查相應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況,定期檢查維護生產設備、消防器材、電路,確保設備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時糾正解決安全隱患,落實整改措施。
3、了解管轄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況,定期向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匯報安全生產情況。
4、及時匯報突發事故,協同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處理事故,維持事故現場,及時搶救傷亡人員,制止事故事態發展。
四、義務消防員崗位職責
1、接受安全員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體區域的安全生產工作。
2、由安全員組織,進行不定期的消防演習,確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員組織對公司安全生產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安全隱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員匯報。
4、協助安全員負責事故現場的處理工作。
五、員工的安全生產職責
1、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的學習活動,增強安全法制觀念和意識。
2、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遵守勞動紀律和公司的規章制度。
3、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4、及時向公司有關負責人反映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第四章安全會議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例會制度,每月的工作總結各部門要求有安全生產方面的內容,定期分析安全生產狀況,對重大安全生產問題制訂對策,并組織實施。
第五章安全培訓
1、公司全體員工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
2、本公司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車間、班組安全知識教育。員工在公司內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的車間或班組安全教育。
3、公司對全體員工必須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按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
4、本公司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作業、廠內機動車輛駕駛、機械操作者等),必須接受相關的專業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有資格后方可安排上崗。
第六章安全生產檢查
一、公司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車間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班組安全生產檢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應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一)、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員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后才進行操作。內容包括:
1、設備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范;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二)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主要內容是:
1、是否有職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組織對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第七章生產場所及設備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衛生規定、標準,為員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生產經營場所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經營場所應整齊、清潔、光線充足、通風良好,車道應平坦暢通,通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2、在生產經營場所內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3、生產、使用、儲存化學危險品應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4、生產作業場所、倉庫嚴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產設備及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設備必須進行正常維護保養,定期檢修,保持安全防護性能良好。
2、各類電氣設備和線路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規范,電氣設備要絕緣良好,其金屬外殼必須具有保護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險的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要使用防爆型電氣設備。
3、公司對可能發生職業中毒、人身傷害或其它事故的,應視實際需要,配備必要的搶救藥品、器材,并定期檢查更換。
三、特種設備必須按下列檢驗周期進行安全性能檢驗:
1、溶解乙炔氣瓶,每三年進行一次檢驗。
2、液化石油氣鋼瓶,出廠滿四年進行第一次檢驗;出廠滿七年進行第二次檢驗;出廠九至十三年的,每兩年檢驗一次。
第八章職工安全衛生保護措施
1、公司必須建立符合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職工加班加點應在不損害職工健康和職工自愿的原則下進行。
2、公司應根據生產的特點和實際需要,發給職工發需的防護用品,并督促其按規定正確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滿16周歲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工從事有毒、有害、過重的體力勞動或危險作業。
4、公司應通過衛生部門防疫站對生產工人進行上崗前體檢和定期體檢,采取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九章傷亡事故管理
1、勞動過程中發生的員工傷亡事故,公司必須嚴格按規定做好報告、調查、分析、處理等管理工作。
2、發生職工傷亡事故后,公司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搶救傷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善后工作,并報告集團公司。
篇4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獨資經營企業法》,投資方有限公司(或個人)決定在_________投資設立外資獨資有限公司。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第二條 本公司的名稱為:
中文:_________
英文: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第三條 投資方名稱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
第四條 本公司為中國法人,受中國法律管轄和保護,其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_________市的條例、規定并遵守。
第二章 經營范圍與規模
第五條 本公司的經營范圍_________。(法律、法規和國家外商投資產業政策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規定需要專項審批和國家外商投資產業政策限制經營的項目,未獲審批前不得經營;法律、法規未規定專項審批且國家外商投資產業政策未限制經營的,自主選擇經營項目,開展經營活動。)
第六條 本公司的生產規模:_________。
第三章 投資總額和注冊資本
第七條 本公司投資總額為_________人民幣。
第八條 本公司注冊資本_________人民幣。
第九條 公司出資方式為_________。
第十條 公司在經營期間,不得減少注冊資本。
第十一條 投資方繳資計劃:第一期_________元,公司成立后3個月內繳齊,全部注冊資本在_________年內繳齊。繳足出資后,經會計師事物所驗資并出具驗資報告。
第十二條 投資方增資,或本公司吸收其它方參資,或以公司自身積累部分用于再投資等形式來擴大注冊資本時,須經董事會同意并報原審批機關批準。
第十三條 公司若要轉讓資本,不論全部或部分,須經投資方書面同意,并經原審批機關批準。
第十四條 經投資方同意,并經審批機關批準,本公司可與國外其它經濟組織建立合資、合作公司以及在國內其它地方設立分支機構。
第四章 董事會
第十五條 本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為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十六條 董事會由___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長一名,由_________方指定,副董事長_________名,由_________方指定。
第十七條 董事任期_________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十八條 董事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下列事項需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決定:
1.修改公司章程;
2.解散公司;
3.調整公司注冊資本;
4.一方或數方轉讓其在本公司的股權;
5.一方或數方將其在本公司的股權質押給債權人;
6.公司合并或分立;
7.抵押公司資產。
第十九條 董事長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不能履行其職責時,應授權他人代為履行,董事長未明確授權的,由副董事長。
第二十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年會),在公司住所或董事會指定的其它地點舉行,由董事長召集主持會議。經_________名(全體董事人數的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應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召開董事會會議的通知應包括會議時間和地點、議事日程,且應當在會議召開的10日前以書面形式發給全體董事。會議記錄歸檔保存。
第二十一條 董事會年會和臨時會議應當有名(全體董事人數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能舉行。每名董事享有一票表決權。
第二十二條 各方有義務確保其委派的董事出席董事會年會和臨時會議。董事因故不能參加董事會會議,應出具委托書,委托他人代表其出資會議。
第二十三條 如果一方或數方所委派的董事不出席董事會會議也不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會議,致使董事會_________日內不能就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章程)所列之公司重大問題或事項作出決議,則其它方(通知人)可以向不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及委派他們的一方或數方(被通知人),按照該方法定地址(住所)再次發出書面通知,敦促其在規定日期內出席董事會會議。
第二十四條 前條所述之敦促通知應至少在確定召開會議日期的60日前,以雙掛號函方式發出,并應當注明在本通知發出的至少45日內被通知人應書面答復是否出席董事會會議。如果被通知人在通知規定期限內仍未答復是否出席董事會會議,則應視為被通知人棄權,在通知人收到雙掛號函回執后,通知人所委派的董事可召開董事會特別會議,即使出席該董事會特別會議的董事達不到舉行董事會會議的法定人數,經出席董事會特別會議的全體董事一致通過,仍可就公司之重大問題或事項作出有效決議。
第二十五條 不在公司經營管理機構任職的董事,不在公司領取薪金。
與舉行董事會會議有關的全部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五章 管理部門
第二十六條 公司設若干經營管理部門,由董事核定。
第二十七條 公司設總經理一名,副總經理_________名,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請。
第二十八條 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向董事會全面負責,執行董事會議決,主持領導公司的日常生產、技術和經營管理工作。
總經理的具體職責如下:
1.按照公司的章程,執行董事會會議通過的各項決議、規定和一系列制度,組織公司的生產經營活動。
2.組織編制公司的發展規劃、年度經營計劃,各項經營目標和利潤目標,送交董事會審議,并經董事會批準后負責執行和實施。
3.主持制定公司的經營管理規章制度,財務制度、勞動工資制度、職工考勤、獎罰制度等草案提交董事會審議,經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4.提出公司資金籌措,年度預算、決算草案、基建規劃等交董事會審議批準。監督控制公司的財務收支狀況。
5.按董事會通過的經營目標和年度經營計劃,組織編制年、季、月生產開發和經營進度表組織實施,負責完成量事會提出的各項技術經濟指標。
6.提出適合公司管理的結構設想,送交董事會審議批準,訂立下設部門的職責條例,聘用部門經理,報董事會備案,并按董事會通過的有關規定,決定該類人員的工資等待遇、福利獎懲和提升。
7.負責向董事會提出年度工作報告及其它報告,接受董事們質詢。
8.按各主管部門的要求提交統計報表。
9.負責做好其它應做的經營管理工作,全權處理董事會授權范圍內的有關正常業務,以公司的名義簽發各種文件處理董事會委托的其它事宜。
10.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當總經理不在時,總經理的職責。
第二十九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它經濟組織的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不得參與其它經濟組織對本公司的商業競爭。
第三十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或其他高級職員請求辭職應提前_________天向董事會提出書面報告,經董事會討論獲準后,交接工作完結方可離任。以上人員如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為的,或有損本公司利益活動的,經董事會決議可隨時解聘,并追究其經濟責任。經董事會考核認定不稱職者董事會亦可對其予以撤換。
第六章 財務會計
第三十一條 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應遵照獨資企業財務會計制度和_________市府的有關規定,并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
第三十二條 公司的會計年度采用公歷年制,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度。
第三十三條 公司的一切憑證、賬簿、報表均需專人妥善保管,任何人不得隨意涂改、銷毀。
第三十四條 公司采用分幣種真實記賬,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外幣同人民幣換算以實際發生之日國家外匯局公布的匯價計算,合營公司采用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賬法記賬。
第三十五條 公司財務會計記賬法應記載如下內容
1.公司所有的現金收入,支出數量。
2.公司所有的物質出售,購入及庫存情況。
3.公司資產及情況。
4.公司注冊資本的交納時間,增加及轉讓情況。
5.公司在與其它經濟組織合資或合作的公司中出資、收益、負債情況。
第三十六條 公司年度會計報表應經中國注冊的會計師審核后提交董事會、投資方、_________市有關部門各一份。
第三十七條 公司董事會或董事有權隨時查閱當月、季、年度會計報表,投資方有權聘請審計師查閱公司賬簿,查閱時合營公司應提供方便。
第三十八條 公司應按中國有關規定,制定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和開辦費的攤銷年限。
第三十九條 公司應在_________市經中國政府批準的銀行開設人民幣及外幣賬戶。
第四十條 公司一切外匯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列》和_________市有關規定辦理。
第七章 利潤分配
第四十一條 公司所提取的儲備基金,公司發展基金和職工獎勵基金,應在公司依法交納所得稅后的利潤中提取,提取比例由董事會確定。
第四十二條 公司依法交納所得稅和提取各項基金后剩余的利潤的分配方案,由董事會確定。但經董事會一致同意另行規定者除外。
第四十三條 公司上一年會計年度虧損未彌補前,不得分配利潤;上一個會計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并入本會計年度利潤后進行分配。
第四十四條 公司的稅后利潤或儲備基金、公司發展基金轉為擴大注冊資本或儲備基金轉為擴大注冊資本或參資其它經濟組織需經董事會,討論得一致同意后方可進行。
第八章 職工
第四十五條 公司職工的雇傭、解雇、辭職、工資、福利勞動保險、勞動和勞動紀律等事宜,在遵守_________市有關部門有關規定的前提下結合本公司的具體情況辦理。
第四十六條 本公司招聘職工,按_________市的規定辦理,職工進入公司要有試用期進行考查,試用期間要訂立試用合同,試用期滿轉為正式雇傭,應訂立勞動合同,合同上應包括工資待遇、應遵守的事項和雇傭雙方簽名等內容。
第四十七條 公司有權對違反本公司制度、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中規定事宜的職工給警告、記過和降薪等處分,對情節嚴重者,可給予辭退、開除、對開除的職工應報_________市勞動人事部門備案。
第四十八條 職工的福利、獎金、勞動保護和勞動保險等事宜,公司將分別在各項制度中加以規定,確保職工在正常條件下從事生產和工作.
第四十九條 公司待遇,原則上參照_________市現工資制度和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訂,具體方案由董事會審議確定。
第九章 期限終止清算
第五十條 公司經營期限為_________年,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五十一條 公司的投資方若同意延長經營年限,經董事會決議,公司可在經營期滿的六個月前向原審批機關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能延長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變更登記手續。
第五十二條 公司一致認為終止經營符合最大效益時,可提前終止經營。公司提前終止經營由董事會召開會議作出決定并報原審批機關批準。
第五十三條 公司經營期滿或提前終止經營時,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令和_________市的規定,組成清算委員會,對公司財產進行清算。
第五十四條 清算委員會的任務是對合營公司的財產、債權和債進行清算,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目錄,制定清算方案,提請董事會通過后執行清算,清算期間如有必要,清算委員會代表公司起訴。
第五十五條 清算費用和清算委員會的酬勞應從公司的現存財產中優先支付。
第五十六條 清算原則。
1.對公司的資產應根據賬面折舊程度,參考當時的價格重新估價。
2.對公司的債務全部清償后,其剩余的財產歸屬投資方或按經董事會討論后一致通過的分配方案進行分配。
第五十七條 清算結束后,公司應按原審批機關提出報告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銷手續,繳交營業執照,同時對外公告。
第十章 規章制度
第五十八條 公司應通過董事會審議批準的規章制度。
1.經營管理制度,包括管理部門的職權和工作規程;
2.職工守則;
3.勞動工資制度;
4.職工考勤、升級與獎懲制度;
5.職工福利制度;
6.財務制度;
7.公司解散時的清算程序;
8.其它必要的規章制度。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五十九條 本章程的修改補充,必須經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并報審批機關批準。
第六十條 本章程用中文書寫,正本一式_________份。
第六十一條 本章程須經投資方法定代表同意和簽字后,并報政府審批機關批準后正式生效。
投資方(蓋章):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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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小區物業管理服務協議書一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業主管理委員會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____ 物業管理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加強____________小區(大廈)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____市物業管理方面的法規和政策,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物業管理內容
(一)甲方將位于____區____路的____范圍內的物業委托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
(二)管理事項包括:
1.房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物業范圍的公用設施、設備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設備、路燈、走廊、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和管理;
3.清潔衛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娛活動場所;
6.便民服務網點及物業范圍內所有營業場所;
7.車輛行駛及停泊;
8.物業檔案管理;
9.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第二條 委托物業管理形式
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委托乙方實施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撥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0.5%)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月租金____元租用,并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元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五條規定的目標和指標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托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停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作業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協調乙方與行政管理部門、業主間的關系;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二)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際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并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后,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領取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賬目的監督并報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區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布一次管理費收支賬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著高效、精干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機構和人員;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并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
9.有權依照甲方委托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并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第五條 物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一)各項管理指標執行物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后____年內達到____標準。
(二)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____萬元,合理支出____萬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作為經營收入。
第六條 風險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二)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后3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于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并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四)如由于乙方過錯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并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第七條 獎罰措施
(一)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如有節余,甲方按節余額____%獎勵乙方。
(二)如該住宅區被評為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幣____元(全國)、____元(省)、____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得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四)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至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戶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 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為準。
(二)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于期滿前3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三)合同終止后,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
第九條 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臺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物業管理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四)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訴請人民法院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016小區物業管理服務協議書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于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_區
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管理、維修養護。
第五條 道路、排水管道等公用設施的使用管理和維修養護。
第六條 公用綠地、花木等的養護和管理。
第七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八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九條 維持公共秩序,巡視、門崗執勤。
第十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一條 協助社區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二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
2.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設施日常維修費;
3.停車費;
4.裝璜垃圾清運費。
第十三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托時,乙方應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費。
第十四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并根據情節輕重,采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等措施,并報有關執法部門處理。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五條 委托管理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并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議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和房屋及設施維修計劃;
6.按《_________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條例》向乙方提供物業用房,其租金用于物業管理;
7.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8.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協助做好協調和思想工作,幫助乙方催交。
第十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和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筑物、構筑物、設施、設備 、綠化帶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并負責監督;
7.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8.每年第一季度底,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布上年度相關管理經費的使用情況;
9.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后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實施;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十八條 乙方按《_________市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等級參考標準》中________級服務等級標準實現目標管理,具體詳見附件。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十九條 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
1.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務費,按全額收取;
3.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的,按下列方法處理:
從逾期之日起每天應按費用的千分之一交納滯納金。
第二十條 公共設施日常維修費
房屋的共有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日常維修、養護費用由乙方按多層住宅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收取,非住宅按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__收取,并按照下列標準執行:日常小修、養護費用,從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設施日常維修費中承擔;大中修費用、更新費用,由乙方制定計劃,報甲方審核,由全體業主共同承擔。
第二十一條 車位使用費由乙方按照《_________市區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停車收費辦法》和《住宅小區機動車地下停車收費標準》規定,由乙方向車位使用人收取,收入用于彌補物業管理成本。
第二十二條 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發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標準須經甲方同意。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梢杂脮嫘问胶炗喲a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條 合同期滿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績優秀,業主、物業使用人反映良好,甲、乙雙方可續訂合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__頁,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街道辦事處、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 因房屋建筑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并作善后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鑒定為準。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_________街道辦事處、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
第三十三條 合同期滿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合同期滿______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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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運包車管理規定如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我市包車客運行業管理, 全面強化包車客運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和服務水平,提高包車客運企業的服務質量和競爭力,規范包車客運市場秩序,確保行業穩定和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等相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我市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的包車客運企業從事包車客運經營活動的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包車客運是指以運送團體旅客為目的,將客車包租給用戶安排使用,提供駕駛勞務,按照約定的起始地、目的地和路線行駛,按行駛里程或者包用時間計費并統一支付費用的一種客運方式。
第四條 廣州市交通委員會(簡稱市交委)是本市包車客運的主管部門。市及相關區、縣級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按照職能分工負責具體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條 鼓勵包車客運企業做大、做強、做優,實行規模化、集約化、公司化經營,形成優勝劣汰機制,共同推動包車客運市場的健康發展。
第二章 經營許可
第六條 包車客運按照其經營區域分為省際包車客運和省內包車客運,省內包車客運分為市際包車客運、市內區(縣級市)際包車客運和區(縣級市)內包車客運。
第七條 申請從事道路客運經營的,應當按照下列規定提出申請:
(一)從事區(縣級市)內包車客運經營的,向區(縣級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二)從事市內區(縣級市)際包車客運經營的,向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第八條 申請從事包車客運經營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與其經營業務相適應并經檢測合格的客車:
1.客車技術要求:
(1)技術性能符合國家標準《營運車輛綜合性能要求和檢驗方法》(GB18565)的要求;
(2)座位數在13座及以上,外廓尺寸、軸荷及質量符合國家標準《道路車輛外廓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值》(GB1589)的要求;
(3)從事高速公路客運或者營運線路長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運車輛,其技術等級應當達到行業標準《營運車輛技術等級劃分和評定要求》(JT/T198)規定的一級技術等級;營運線路長度在400公里以上的客運車輛,其技術等級應當達到二級以上;其他客運車輛的技術等級應當達到三級以上。
(4)燃料消耗量應當滿通行業標準《營運客車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測量方法》(JT711)的要求,車輛型號為交通運輸部公布的達標車型。
2.客車類型等級要求:
從事高速公路客運、旅游客運和營運線路長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運車輛,其車輛類型等級應當達到行業標準《營運客車類型劃分及等級評定》(JT/T325)規定的中級以上。
3.客車數量要求:
經營省際包車客運的企業,應當自有中高級營運客車20輛以上、客位600個以上;經營省內包車客運的企業,應當自有營運客車5輛以上、客位100個以上。
(二)從事客運經營的駕駛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取得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1年以上;
2.年齡不超過60周歲;
3.錄用前三年內無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責任事故記錄,無交通違法記分滿分記錄,無酒后駕駛、超員20%、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或12個月內有三次以上超速違法記錄。
4.經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有關客運法規、機動車維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識考試合格而取得相應從業資格證。
本規定所稱交通責任事故,是指駕駛人員負同等或者以上責任的交通事故。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符合安全生產標準化的要求。
第九條 根據我市經濟發展的總體需求,按照國家、省相關政策要求,綜合考慮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級、質量信譽情況、安全事故情況和經營條件,科學制定包車年度發展計劃。
第三章 企業管理
第十條 包車客運企業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建立現代企業管理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健全崗位責任制和其他各項管理規章制度,推行安全生產企業主體責任制。
第十一條 包車客運企業應當落實車輛“五個統一”管理要求,由企業統一對所有車輛進行管理,由企業統一負責安排生產調度車輛,由企業統一購置車輛保險,由企業統一安排專人對車輛運行情況進行實時監控、由企業統一建立車輛技術檔案。
第十二條 包車客運企業應當自有(或長期租賃)停車場地,面積不少于全部車輛投影面積的1.2倍,安排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車輛“出車前”和“回場后”的安全檢查,統一集中車輛停放,并做好日常出入和檢查記錄。
每20輛營運車應當至少配備1名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最低不少于1人。
第十三條 包車客運企業應當建立車輛維護、檢測和年度審驗制度,保證車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技術規范以及企業的相關規定,在具備維修資質條件的車輛維護企業進行車輛二級維護、綜合性能檢測和技術等級評定,確保車輛符合安全技術條件。
逾期未年審年檢或年審年檢不合格的車輛禁止上路行駛。
第十四條 包車客運企業應當落實對駕駛員“五個統一”的管理要求,即統一由企業負責入職招聘、統一由企業與駕駛員簽訂勞動合同、統一由企業安排生產調度、統一由企業安排安全培訓考核、統一由企業建立人員管理檔案。
第十五條 包車客運駕駛員應當持證上崗,證件真實有效;持外省從業資格證的駕駛員,且在本市從業時間超過3個月的,應當到服務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登記備查,納入服務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屬地管理。自初次取得從業資格證件滿一年的,可申請從業資格管理檔案轉籍。
第十六條 包車客運企業應當對新入職駕駛員的駕駛證件和從業資格證件進行把關,確保證件合法有效,對不符合準入條件的駕駛員禁止錄用,新入職駕駛員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入職培訓。
第十七條 包車客運企業應當定期組織和督促本企業的在職駕駛員和班組長參加教育培訓,并做好記錄。
第四章 經營管理
第十八條 包車客運企業應當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從事合法的經營活動,按照許可的經營范圍營運,嚴禁超越許可范圍經營,嚴禁無《道路運輸證》或營運手續不齊全的車輛擅自營運,嚴禁使用失效、偽造、變造、被注銷等無效的道路客運許可證件從事營運活動,嚴禁未辦理省際包車客運標志牌的車輛出省營運。
第十九條 包車客運企業應當按照約定的時間、起始地、目的地和線路運行,隨車攜帶合法規范的包車票或者包車合同,嚴禁沿途招攬包車合同外的旅客乘車,嚴禁按照班車經營模式在固定的起始地點、固定時間滾動發班、招攬散客。嚴禁以“一日游”等招攬散客的形式開展包車業務。嚴禁在學校門口或相關道路違規組織上車,嚴禁車輛沿途上落客、組織散客、四處兜客。
第五章 安全管理
第二十條 包車客運企業要按照《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規范(試行)》要求,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做好安全生產基礎保障,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成各項安全生產目標考核工作。
第二十一條 包車客運企業應當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或領導小組),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委員會(或領導小組)工作會議,每月召開一次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分支機構工作例會。
第二十二條 包車客運企業應當嚴格按照交通運輸部《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實施方案》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新組建企業應于正式運營6個月內提出初次考評申請。
第二十三條 包車客運企業應當按照要求為所有營運車輛安裝帶衛星定位汽車行駛記錄儀,加強車輛實時監控力度,安排專人對運行車輛進行實時監控,對違規車輛及時提醒,及時整改。嚴禁車輛超速、超載、疲勞駕駛、長期不在線、不按規定線路行駛等違規行為。
第二十四條 包車客運企業應當制定防止駕駛員疲勞駕駛制度,安排運輸任務時嚴格要求駕駛員在24小時內累計駕駛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4個小時,每次停車休息時間不得少于20分鐘;單程運行里程超過400公里(高速公路直達客運超過600公里)的客運車輛配備2名以上駕駛員;對夜間行車的長途客運,駕駛員連續駕駛的時間不能超過2小時,每次休息的時間不少于20分鐘??瓦\車輛夜間行駛速度不能超過日間限速的80%;安排經驗豐富、入職時間較長的駕駛員開行省際包車。
第二十五條 包車客運企業應當制定隱患排查工作方案,每月開展一次隱患排查,發現隱患及時治理,建立隱患排查和治理記錄臺賬。
第二十六條 包車客運企業應當制定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發生事故立即按照要求啟動應急預案,事故發生后按規定將事故情況上報主管部門。每年至少開展一次綜合性應急演練。
第二十七條 包車客運企業應當落實“出車前”告知制度,提前掌握行駛路線的道路狀況、天氣狀況、風險控制點等信息,出車前安排專人對駕駛員進行培訓學習,告知相關信息,并做好記錄,由駕駛員簽名確認。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八條 包車客運企業違反本辦法的,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門依據現行交通運輸法律、法規和規章給予相應的處罰。
第二十九條 對車輛違法違規嚴重的,安全管理混亂的,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發生重大以上交通安全責任事故的、重大服務質量事件的、重大群體性事件的,在規定期限內安全生產標準化未達標的企業,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責令整改;整改不達標的,質量信譽考核不合格的企業,依法進行停業整頓,整頓后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依法吊銷其包車客運經營資質。
第三十條 對年度內三次以上違法違規的包車客運企業和車輛按處罰上限予以處罰;對使用偽造牌證、暴力抗法的企業和人員,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移交公安部門嚴肅處理。
第三十一條 存在三年內發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負同等以上責任的,交通違法記分有滿分記錄的,以及有酒后駕駛、超員20%、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12個月內有三次以上超速違法記錄的包車客運駕駛員,企業未按要求調離駕駛崗位的,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責令企業整改。
駕駛員發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且負主要以上責任的,發現重大事故隱患,不立即采取消除措施,繼續作業的,由發證機關吊銷其從業資格證件。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所稱高速公路客運是指營運線路中高速公路里程在200公里以上或者高速公路里程占總里程70%以上的道路客運。
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有關法律、政策依據變化或有限期屆滿,根據實施情況依法評估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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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營運車輛管理辦法最新版全文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加強對本市出租汽車的管理,維護出租汽車乘客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保障出租汽車正常營運秩序,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經營出租汽車的企業、個人以及出租汽車駕駛員、設立出租汽車營業站的單位、出租汽車調度員,均須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北京市出租汽車管理局是本市出租汽車管理作的主管機關,負責對本市的出租汽車進行管理、監督和檢查。
工商行政、稅務、物價、公安、公安交通、技術監督等管理機關,按照各自的職責,依法對出租汽車進行監督管理。
第四條 本市出租汽車的發展和管理應當堅持全面規劃、統一管理、鼓勵競爭、協調發展的原則。
第五條 出租汽車的營運服務應接受社會監督。
第二章 資格管理第六條 出租汽車經營者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經檢驗合格的符合規定數量的車輛;
(二)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相應的車輛停放場地;
(三〕有合格的駕駛員;
(四)有相應的管理人員和管理制度。
第七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本市常住戶口,取得正式駕駛證3年以上;
(二)男60歲、女50歲以下,身體健康;
(三)遵紀守法,解除勞動教養的、刑滿釋放的,須期滿5年以上;
(四)經出租汽車管理機關考核并取得合格證書。
第八條 出租汽車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一)經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檢驗合格;
(二)符合本市規定的車型和車身裝飾;
(三)6座(含6座,下同)以下的車輛安裝出租汽車標志燈、安全隔離裝置和準確有效的計價器;
(四)在車輛前風擋玻璃右側上方張貼營運證件,在車內張貼車輛收費標準,并備有空車待租標志和停運標志;
(五)車輛整潔衛生。
第九條 申請經營出租汽車的,必須按照下列規定辦理申報審批手續:
(一)申請者是單位的,持上級主管部門的證明,向出租汽車管理機關提出書面申請;申請者是個人的,持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的證明,向出租汽車管理機關提出書面申請。申請者應當填寫《出租汽車經營申請表》,寫明經營規模、范圍、從業人員和車輛、停車場地、營業站及管理制度等情況。出租汽車管理機關自接到申請書之日起30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
(二)申請者持批準文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領營業執照,向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
(三)申請者取得營業執照和辦理稅務登記后,按規定對營運車輛進行車身裝飾,安裝隔離裝置、計價器等,辦理第三者責任保險和乘客意外傷害保險;營運車輛按規定經檢驗合格后,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申領車輛號牌。
(四)申請者取得車輛號牌后,向出租汽車管理機關報送車輛、經營場所、停車場地、駕駛員和管理制度等情況;經檢查合格后發給出租汽車營運證件、駕駛員《準駕出租汽車證》和《服務監督卡》。
(五)個體出租汽車經營者雇用他人駕駛出租汽車營運載客的,應當報出租汽車管理機關批準。
第十條 出租汽車管理機關對出租汽車經營者的經營資格和出租汽車駕駛員及營運車輛狀況每年復審一次。經復審合格的,方可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 出租汽車經營者增加、減少或者更新營運車輛,應當報經出租汽車管理機關批準。出租汽車經營者歇業的,須經出租汽車管理機關批準后,再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有關手續。
經批準歇業或者減少營運車輛的,須向出租汽車管理機關繳銷營運證件,并對不作為出租汽車使用的車輛去除車身裝飾和車內的營運設施。
第三章 營運管理第十二條 出租汽車經營者應當建立健全營運管理制度,為乘客提供方便、及時、周到、安全的服務。
第十三條 出租汽車經營者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接受出租汽車、工商行政、稅務、物價、公安、公安交通、技術監督等管理機關的監督檢查;
(二)執行物價管理機關制定的收費標準,使用經稅務機關監制的專用發票,不得擅自改變收費標準或者使用其他收費憑證;
(三)按照安全第一、優質服務的原則,制定服務標準、服務規程、駕駛員守則以及車輛檢修、安全行車等規章制度,并認真貫徹落實;
(四)與駕駛員簽訂勞動合同和承包合同,依法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五)不得允許無《準駕出租汽車證》或者被暫扣、吊銷、注銷《準駕出租汽車證》的駕駛員從事出租汽車營運;
(六)對本單位從業人員加強法制教育、職業道德教育和專業培訓,建立學習和業務培訓制度;
(七)應當建立健全群眾投訴受理制度,配備專門人員負責群眾投訴的調查處理;
(八)執行市出租汽車管理局協調營運業務的措施;
(九)企業法定代表人和有關管理人員必須按規定參加出租汽車管理機關組織的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出租汽車管理機關頒發的合格證書后,方可上崗;
(十)按規定期限和要求向出租汽車管理機關如實報送營運報表,接受出租汽車管理機關對其營運資料和票證的查閱;
(十一)按規定標準和期限向出租汽車管理機關繳納管理費。
第十四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在營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服飾整潔,文明禮貌,服務規范;
(二)安全行車,嚴格遵守交通管理法規;
(三)攜帶《準駕出租汽車證》上崗,并在車內規定位置放置《服務監督卡》;
(四)在準許停車的路段實行招手停車載客或者停車下客,車內無客時必須顯示空車待租標志(包車除外);
(五)因故暫時不能營運的,必須在車內規定位置顯示停運標志;
(六)滿足乘客提出的使用或者不使用車內服務設施、行駛路線等合理要求;
(七)按照最佳路線行駛,不得故意繞行;
(八)正確使用計價器,嚴禁利用計價器弄虛作假;
(九)不得議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乘客多收費,不得向乘客索要財物;
(十)收款后必須給乘客開具項目填寫齊全并與實收金額相符的專用發票;
(十一)遇有計價器失靈、失準、無專用發票或者標志燈發生故障以及車輛號牌污損、不全等情形時,不得營運載客,本項所列情形在載客過程中發生時,應當立即告知乘客,并與乘客協商合理的解決辦法;
(十二)出本市或者夜間去遠郊區、縣營運,須按規定向*本單位登記或者到就近的營業站登記;
(十三)在營業站候客時,必須按序排隊,順序走車,服從調度員的調派,不得欺行霸市;
(十四)乘客遺失在車內的物品,應當及時歸還失主;不能歸還的,應當交所在單位或者有關管理部門處理,不得私自隱匿;
(十五)不得將營運車輛交他人駕駛;
(十六)不得利用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十七)接受出租汽車管理機關和其他管理機關的監督檢查。
第十五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在營運中應當待乘客上車后再詢問乘客要到達的目的地,除下列情形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載客或者中途甩客:
(一)乘客在禁止停車的路段攔車;
(二)乘客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以及污損車輛的物品乘車;
(三)醉酒者、精神病患者在無人陪同下乘車;
(四)看客要求出本市或者夜間到遠郊區、縣而不按規定隨駕駛員到就近的出租汽車營業站登記;
(五)要求駕駛員作違反出租汽車管理、道路交通管理、治安管理規定的行為或者其他不當行為。
第十六條 乘客對出租汽車經營者、駕駛員侵犯其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向出租汽車管理機關或者出租汽車經營者投訴。乘客投訴應當自權利被侵犯之日起30日內提出,投訴時提供侵權者的姓名和單位的名稱、車輛號牌、出租汽車專用發票或者其他明顯特征。
第十七條 出租汽車管理機關和出租汽車經營者受理乘客投訴后,應當及時調查處理,并在30日內將處理結果答復投訴人。
第四章 營業站管理第十八條 出租汽車營業站和停車場地,應當按照本市城市規劃、道路交通和出租汽車管理等有關規定設置。
第十九條 機場、火車站、飯店、賓館或者客運業務較集中的公共場所,由該單位或者公共場所的主管部門設立出租汽車營業站,并選派調度員,對出租汽車的營運進行調度和管理。
第二十條 設立營業站的單位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建立管理責任制度,維護營運秩序,保障營業站的安全暢通和乘客用車,并制止和糾正違反管理秩序的行為;
(二)對所有乘客和出租汽車開放,做到公正調派;
(三)對調度員加強法制教育、職業道德教育和業務培訓;
(四)發生重大或者緊急情況時,應當妥善處理并及時向出租汽車管理機關報告;
(五)接受出租汽車管理機關的指導和監督。
第二十一條 調度員應當由出租汽車管理機關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由出租汽車管理機關發給統一制式的《調度員證》。
第二十二條 營業站調度員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服飾整潔、文明禮貌、服務規范,為乘客提供周到方便的服務;
(二)佩戴《調度員證》上崗,堅守工作崗位,按序派車,并做好派車記錄;
(三)維護營業站秩序,保持營業站安全、暢通,對違反營業站管理秩序的行為進行制止和糾正;
(四)對出租汽車出本市或者夜間去遠郊區、縣營運的進行登記;
(五)秉公派車,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牟取私利或者幫助駕駛員私攬業務;
(六)在營運調度工作中發生重大或者緊急情況時,應當及時向本單位報告。
第五章 法律責任第二十三條 單位或者個人未經批準擅自經營出租汽車業務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暫扣車輛,責令停止經營活動,沒收非法所得,并按每輛車處以1萬元至2萬元的罰款。超過15日不交付罰款的,將車輛公開拍賣抵交罰款。公安交通、出租汽車管理機關發現無照經營出租汽車業務的,可暫扣車輛,并在5日內移送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處理。
第二十四條 出租汽車經營者不經出租汽車管理機關批準,擅自增加出租汽車營運車輛的,公安交通、工商行政、稅務等管理機關不予辦理有關手續;擅自減少或者變相減少營運車輛的,由出租汽車管理機關對出租汽車經營者處以每減少一輛20xx元的罰款,并責令限期改正。
第二十五條 出租汽車管理機關在監督檢查時發現出租汽車經營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其警告、限期改正,并處以1000元至1萬元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7天至10天。
(一)未按規定建立健全或者未認真執行各項管理規章制度的;
(二)未按規定建立投訴受理制度或者未按規定辦理乘客投訴的;
(三)個體出租汽車經營者未經出租汽車管理機關批準擅自雇用他人駕駛出租汽車營運載客的;
(四)允許無《準駕出租汽車證》或者被暫扣、吊銷、注銷《準駕出租汽車證》的駕駛員從事出租汽車營運的;
(五)不執行出租汽車管理機關協調營運業務的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六)拒絕出租汽車管理機關或者有關管理機關的監督檢查的;
(七)未按規定期限和要求報送營運報表的;
(八)拒絕出租汽車管理機關對其營運資料和票證查閱的;
(九)不按規定參加出租汽車管理機關組織的培訓的。
第二十六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違反本辦法的規定,拒絕載客或者中途甩客的,由出租汽車管理機關對駕駛員處1000元罰款,在其《準駕出租汽車證》上作違章記錄,并暫扣《準駕出租汽車證》3個月至6個月。
第二十七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違反物價管理規定,多收費、亂收費或者擅自改變收費標準的,由物價管理機關依法處理。
出租汽車管理機關在檢查、管理中發現上述行為的,責令駕駛員將所收費中屬于多收費、亂收費的部分退還給乘客,在駕駛員《準駕出租汽車證》上作違章記錄,同時暫扣《準駕出租汽車證》3個月至6個月。
第二十八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不使用經稅務機關監制的出租汽車專用發票、利用專用發票弄虛作假或者非法轉讓專用發票的,由稅務機關依法處理。
出租汽車管理機關在檢查、管理中發現上述行為的,在駕駛員《準駕出租汽車證》上作違章記錄,同時暫扣《準駕出租汽車證》3個月至6個月。
第二十九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在營運中擅自拆除計價器鉛封、私自改裝計價器或者在計價器上弄虛作假,致使計價器計量失準的,由技術監督機關依法對其進行處罰,出租汽車管理機關吊銷其《準駕出租汽車證》。
第三十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在營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出租汽車管理機關對其給予警告、批評教育,并處以100元至1000元罰款,在《準駕出租汽車證》上作違章記錄、暫扣《準駕出租汽車證》1個月至6個月,情節嚴重的,吊銷其《準駕出租汽車證》。
(一)服飾不整、車容不整潔衛生、服務不文明規范的;
(二)不按規定攜帶、放置、使用營運證件或者標志的;
(三)故意污損或者摘除車輛號牌、營運證件、營運標志的;
(四)將營運車輛交予他人駕駛的;
(五)不按規定滿足乘客合理服務要求、故意繞路行駛或者有毆打、辱罵乘客行為的;
(六)與乘客議價或者不使用、不正確使用計價器的;
(七)收費后付給乘客填寫項目不全或者與收費金額不符的專用發票以及向乘客索要禮品或者小費的;
(八)不按規定進行登記出本市或者夜間去遠郊區、縣營運的;
(九)妨礙出租汽車營業站管理秩序,不按序排隊、不服從調派,私自攬客,欺行霸市的;
(十)拒不接受出租汽車管理機關以及其他管理機關監督檢查的。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一年內違章記錄累計達到2次或者被暫扣《準駕出租汽車證》的時間累計達6個月的,由出租汽車管理機關對其進行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崗。
出租汽車駕駛員違章記錄一年內累計達3次,被暫扣《準駕出租汽車證》的時間累計達12個月或者在被暫扣《準駕出租汽車證》期間繼續營運載客的,以及不接受出租汽車管理機關年度審驗的,由出租汽車管理機關吊銷其《準駕出租汽車證》,并責令其5年內不得重新申領《準駕出租汽車證》。
第三十二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發生嚴重服務質量事故、駕駛作風惡劣影響極壞、利用出租汽車進行犯罪活動或者為違法犯罪活動提供方便的,由出租汽車管理機關吊銷其《準駕出租汽車證》。
第三十三條 違章的出租汽車駕駛員超過規定期限3個月不到指地點接受處罰的,出租汽車管理機關注銷其《準駕出租汽車證》。
第三十四條 出租汽車經營者因經營管理不善,本單位駕駛員違反規定拒絕載客、多收費、亂收費、私自改裝計價器、不使用專用發票或者在專用發票上弄虛作假等違章現象嚴重,服務質量低劣,由出租汽車管理機關對出租汽車經營者處以1000元至1萬元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可責令其停業整頓10天至30天。整頓后仍無明顯改進的,提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其營業執照。
第三十五條 出租汽車經營者不按規定的標準和期限繳納管理費的,按日加收應繳額1%的滯納金,逾期30日仍不繳納的,責令其暫停營運。
第三十六條 設立出租汽車營業站的單位違反本辦法,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出租汽車管理機關給予警告、限期改正,并處以20xx元至1萬元罰款。
(一)獨占營業站,壟斷業務的;
(二)對調度員管理不善,使得服務質量低劣、調度員違章問題嚴重或者營業站秩序混亂的;
(三)在調度工作。中發生重大或者緊急情況時,不妥善處理、未及時向出租汽車管理機關報告,造成不良后果的。
第三十七條 出租汽車管理機關的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收受賄賂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六章 附則第三十八條 本辦法執行中的具體問題,由市出租汽車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九條 本辦法自1995年8月1日起施行。1988年12月6日市人民政府的《北京市出租汽車管理辦法》(京政發[1988]112號)和1991年4月30日市人民政府的第13號令《北京市個體出租汽車管理若干規定》同時廢止。
運營車輛基本內容按照我國1986年出臺的《公路運輸管理暫行條例》規定:公路運輸分為營業性、非營業性兩種。營業性運輸指為社會提供勞務、發生各種方式費用結算的公路運輸;非營業性運輸則指為本單位生產、生活服務,不發生費用結算的公路運輸。因此,交通局某專業人士認為,發生了各種方式的費用結算,收取報酬的運輸應屬營業性運輸,反之,則屬非營業性運輸。
篇8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
主任: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企業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_(物業名稱)委托于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狀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區(市)縣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四至:東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
占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甲方應當要求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根據業主公約履行本合同中相應義務,承擔相應責任,并遵守本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 委托管理服務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筑本體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墻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_________.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干線、供暖鍋爐房、高壓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央監控設備、建筑物防雷設施、_________.
第六條 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_________.
第七條 共用綠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_________.
第八條 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____.
第九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_________.
第十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_________.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公共場地停放車輛,停放人應與乙方簽訂專項合同。
第十一條 維護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
前款約定的事項不含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與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責任,乙方與業主、使用人另行簽訂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_________.
第十三條 根據業主委員會的委托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托時,乙方原則上應接受委托,但收費由當事雙方協商。
第十五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并根據情節輕重采取報告規勸、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條 其它委托事項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七條 委托管理期限為_________年(不超過3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業主、使用人的合法權益;經常聽取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并及時將這些反饋給乙方;協調業主、使用人、乙方之間的關系;
2、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業主公約及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管理制度;采取措施督促業主、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用;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
4、檢查監督乙方物業管理方案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
、維修養護計劃和財務預算及決算報告;
6、審批物業維修專項資金的使用預算,并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竣工驗收;審查乙方提供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書面報告;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的經營性商業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8、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物業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9、與乙方辦理物業管理驗收手續時,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備設施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_________;
(2)_________;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及完成物業管理各項管理目標;
12、負責本物業維修專項資金的籌集,督促業主繳納物業維修專項資金;
13、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對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14、_________.
第十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方案,自主開展物業經營管理服務活動;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及時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及其附屬建筑物、構筑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注意事項和禁止行為,訂立書面約定,并負責監督;按養護計劃和操作規程,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狀況進行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或險情及時排除;
7、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并于每年_________月,以_________方式向甲方提出這些計劃和報告。
8、每_________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布一次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用收支帳目和物業維修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將物業管理服務項目、收費標準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
9、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改善配套項目,須與相鄰業主協商同意并征得業主大會同意后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實施;不得擅自改變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由甲方提供的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全部檔案資料;
11、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的變更情況;
12、接受業主、使用人、甲方、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等的監督,不斷完善管理服務,定期向甲方報告本合同履行情況;
13、_________.
第五章 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質量
第二十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
2、設備運行;
3、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
4、公共環境衛生;
5、綠化;
6、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7、公共秩序維護與協助消防;
8、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急修、小修;
9、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_________.
上述1~8項物業管理服務質量不低于物業管理服務的行業指導標準,具體見附件二。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一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用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的相關規定;
2、本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住宅由業主按其擁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納;非住宅由業主按其擁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納,具體是_________;
3、本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每_________[月]/[季]/[半年])交納一次,每次交納費用時間為_________.
4、本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標準的調整[由甲方召開業主大會討論決定后,乙方據此向物價主管部門申報并獲核定的標準進行調整]/[甲方召開業主大會決定標準,甲乙雙方協商調整].
5、空置、空關房屋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分別由_________按其擁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納。
6、業主出租其擁有的物業,其應承擔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由業主交納,業主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業主應將此約定送乙方備案并負連帶繳納責任;
7、業主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該業主應承擔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
8、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中未計入的共用設施設備運行、能耗費用,按_________[該幢]/[該物業]住戶實際用量共同分攤;
9、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按以下第_________項處理;
(1)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元交納滯納金;
(2)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應交管理服務費的千分之_________交納滯納金;
(3)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車位使用費不得高于有權核定部門規定的現行標準,由車位使用人按下列標準向乙方交納:
1、露天車位:每日:
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2、車庫: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3、摩托車: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4、自行車: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5、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乙方受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委托對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的費用,由當事人自行約定。
第二十四條 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其它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本物業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的日常養護費用,由乙方在收取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中列支,其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費用,在本物業維修專項資金中列支。共用的專項設備運行的能耗,應設獨立計量表核算,據實際用量合理分攤計收費用。
第二十六條 經甲方同意,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將本物業當年度需用維修專項資金移交給乙方代管的,乙方應當定期接受甲方的檢查與監督。
第二十七條 乙方發生變換時,代管的維修專項資金帳目經甲方審核無誤后,應當辦理帳戶轉移手續。帳戶轉移手續應當自雙方簽字蓋章起十日內送當地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和甲方備案。
第二十八條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保險由乙方代行辦理,保險費用由全體業主按各自所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積比例分攤。
業主、使用人的家庭財產與人身安全的保險由業主、使用人自行辦理;
_________.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八條第_________款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約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_________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達到合同約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一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費用,退還利息并按_________支付違約金;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二條 甲方違反協議,未能讓業主按其擁有房屋建筑面積按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標準和時間交納費用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向業主催促補交并從逾期之日起按_________交納違約金或_________.
第三十三條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_________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對超過部分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四條 因房屋建筑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乙雙方向開發建設單位索賠。
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關主管部門的鑒定為準。
第三十五條 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十六條 因違約而需解除本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合同自書面通知到達對方時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內辦理交接。如有異議,可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根據甲方委托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八條 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采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業主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九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期滿后,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法院。
第四十五條 甲乙雙方應將本物業的《業主公約》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業主轉讓物業時,應當將《業主公約》與本合同作為轉讓合同的附件,并告之受讓人關于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用等費用的交納情況。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本合同期滿______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自_________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成都物業管理委托
合同范本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為加強_________小區(大廈)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_________市物業管理方面的法規和政策,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物業管理內容
1.甲方將位于_________區_________路的_________范圍內的物業委托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
2.管理事項包括:
(1)房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物業范圍的公用設施、設備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設備、路燈、走廊、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養護和管理;
(3)清潔衛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娛活動場所;
(6)便民服務網點及物業范圍內所有營業場所;
(7)車輛行使及停泊;
(8)物業檔案管理;
(9)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第二條 委托物業管理形式
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委托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撥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并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條規定的目標和指標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托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停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業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協調乙方與行政管理部門、業主間的關系;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2.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并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后,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領取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并報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區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布一次管理費收支帳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著高效、精干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機構和人員;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并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
(9)有權依照甲方委托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物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并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第五條 物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1.各項管理指標執行物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后_________年內達到_________標準。
2.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_________元,合理支出_________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_____%作為經營收入。
第六條 風險抵押
1.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后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于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并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4.如由于乙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并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第七條 獎罰措施
1.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如有節余,甲方按節余額_________%獎勵乙方。
2.如該住宅區被評為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幣_________元(全國)、_________元(?。?、_________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得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4.
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_____至_____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戶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 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為準。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于期滿前三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合同終止后,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臺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附件1、2、_________、_________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3.本合同正式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物業管理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4.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可提請物業管理部門調解,或訴至人民法院。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篇9
1總則
1.1目的
為了規范氣象災害防御活動,加強對氣象災害事故的預防,杜絕重特大事故的發生,降低事故損失,建立事故情況下快速搶險和應急處理機制,保障企業職工生命及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生產和工作秩序,特編制本預案。
1.2依據
本應急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規定》、《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等國家和電力行業的法律、法規,以及中國華能集團公司《電力生產事故調查規程》、《中國華能集團公司重大突發事件(事故)應急管理辦法》等制定。
1.3適用范圍
本應急預案適用于中國華能集團公司各產業公司及所屬各企業單位的氣象災害防御及應對工作。
1.4氣象災害定義
指熱帶氣旋(含臺風)、暴雨(雪)、雷電、寒潮、大風、干旱、大霧、高溫、低溫、龍卷風、冰雹、霜凍、連陰雨等災害性天氣、氣候造成的災害。
1.5工作原則
根據“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在華能集團公司的統一領導下,實行分類管理、分級負責的應急管理體制,落實各級行政領導責任制,認真落實各項預防措施,快速、有效地組織事故搶險,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損失,保證公司系統職工、在公司所屬區域作業的外來人員的生命安全,保障設備安全。
2危險因素與風險分析
中國華能集團公司主要從事電力資源的投資、建設、經營和管理;具有信息、交通運輸、新能源、環保、貿易、燃料等相關產業、產品的投資、建設和生產經營活動。公司各企業遍布全國,各地氣象差異極大,各類氣象災害都可能對企業的正常運行與人員、設備的安全構成威脅。
氣象災害發生時可能影響安全的危險點有:主廠房、輸煤通道、倉庫、辦公區域、食堂等主要建筑物;升壓站;臨時構筑物;廠區大型露天設備如:斗輪機、龍門吊、港口設備等;露天堆放的各種材料、設備;各類車輛、船舶等。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集團公司成立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下稱“領導小組”),是集團公司處置重大氣象災害應急的最高指揮機構,由集團公司領導和集團公司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集團公司主要領導擔任組長。
領導小組下設應急辦公室。設在集團公司安監部,部門負責人擔任主任,成員由其他相關部門的負責人組成。
3.1.1集團公司辦公室電話:
3.2集團公司所屬各產業公司、各發電廠等企業單位成立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總指揮由各單位行政正職擔任,副總指揮由該單位分管領導擔任,成員由各職能管理部門、主要生產部門負責人組成,并成立相應的事故應急工作小組,負責事故應急工作。3.1.2集團公司應急值班室電話:62291877、62291777、62291666。
3.3各部門職責:
3.3.1集團公司重特大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相關部門職責
3.3.1.1應急領導小組:提出修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負責定期組織演練,監督檢查各單位在本預案中履行職責情況。對突發氣象災害事件啟動應急預案作出決策,及時組織、調動應急力量,指揮應急工作的進行。
3.3.1.2安監部:負責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變更,跟蹤落實應急措施的執行。監督應急預案演練及緊急救護培訓。事故發生后參與應急工作,提出應急工作指導意見供領導小組決策。應急工作結束后收集有關原始材料,組織進行分析、整改工作。
3.3.1.3辦公廳:負責應急響應的組織、調配及日常檢查,及時向有關部門通報險情及處理情況,負責應急工作的信息傳遞與通訊聯絡。
3.3.2重特大事故應急現場組織機構及部門職責
3.3.2.1應急現場領導小組:在集團公司重特大事故應急領導小組領導下全面負責現場的應急組織指揮工作。
3.3.2.2安全生產部門:在集團公司重特大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指導下組織實施應急工作。協助總指揮做好事故報警、情況通報及事故處理等工作。
3.3.2.3行政事務管理部門:負責事故現場通訊聯絡和對外聯絡工作,交通車輛統一調度工作。
3.3.2.4保衛、消防部門:負責滅火、警戒、現場保衛、治安保衛、疏散、道路管制等工作。
3.3.2.5衛生部門:負責現場醫療救護及受傷人員搶救和護送轉院等工作。
3.3.2.6物資部門:負責事故所需應急物資保障。
3.3.3事故應急工作小組職責:
3.3.3.1警戒疏散引導小組:負責事故現場治安,交通指揮,設立警戒線以防止與事故現場無關人員進入警戒區,指導群眾疏散,物資保衛等。
3.3.3.2技術咨詢組:負責研究確定現場事故搶救、搶險方案,提出應急的安全技術措施,為現場指揮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3.3.3.3現場搶救小組:負責開展現場事故搶救、搶險工作,及時控制危險源,積極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
3.3.3.4后勤保障小組:負責交通運輸,保障運送搶險救援人員、物資器材所需的車輛,保障搶險道路的暢通;負責提供搶險救援的器材和物資;負責監測現場有毒有害氣體和物質,提供應急所需的有關防護用品;負責生活保障,提供休息場所、食物及其它生活必需品等。
3.3.3.5事故調查善后處理小組:參與由事故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部門組成的事故調查善后處理小組,負責提供相關原始資料,做好善后處理相關事宜。
3.3.3.6宣傳報道對外接待組:由行政部門負責人牽頭,如實、客觀向上級機關和新聞媒體反映災害損失和現場救援情況,接待與應急事件相關的人員。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與預防
4.1.1建立健全企業防止氣象災害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制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完善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責任追究制。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工作獎懲規定》,使每位職工明確自己在工作中所負的安全責任。
4.1.2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教育培訓計劃,教育職工不斷提高安全意識意識,開展安全教育和安全生產技能培訓,切實提高職工自我保護能力和規避事故風險的能力。
4.1.3每年定期舉辦氣象災害應急演練,使職工熟悉應急工作過程,掌握應急工作要領,通過演練發現應急準備工作方面存在的問題,及時整改。
4.1.4組織開展防氣象災害專項檢查,重點檢查各部門防氣象災害準備工作、防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和責任制落實情況、防氣象災害重點監控部位、防氣象災害物資儲備情況等。
4.1.5加強對生產現場安全設施檢查,按《安全設施標準》統一要求,進一步完善現場安全設施和標志。改善勞動作業環境,使生產現場具有較強的抗御氣象災害的能力。
4.1.6編制防氣象災害特殊運行方式及反事故預案,并組織學習、演習。
4.1.7在各類氣象災害季節到來前負責對全廠防汛排水設備、泵房排水系統、潛水泵、應急照明設施等應急機械設備、電氣設備進行一次全面維護。
4.1.8在熱帶氣旋(含臺風)、暴雨(雪)、雷電、大風、龍卷風、連陰雨等災害性天氣氣候發生前必須實施如下的預防措施:
4.1.8.1露天設備如斗輪機、龍門吊、港口設備等應調整位置、鎖定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防止可能發生的移位、撞擊甚至傾覆事故。
4.1.8.2海輪、拖輪、船駁等船只應在可靠地點錨定或在避風港避風。
4.1.8.3主要建筑物的門窗應及時關閉,生產區域的閥門井、污水坑(池)、污油坑(池)應有足夠的排水設施,防止水位異常升高,引起設備被淹甚至損壞。
4.1.8.4廠區內應有足夠的排水設施,防止地表水位上升,雨水倒灌至車間、地下設施,造成設備被淹損壞,機組被迫停運的事故。
4.1.9在雷電災害性天氣氣候發生前必須檢查電氣、控制設備的接地與防雷電的安全措施。
4.1.10寒潮、低溫、霜凍等災害性天氣到來前必須檢查所有的防凍、伴熱措施。
4.1.11大霧災害性天氣發生前必須利用停電機會,對室外電氣設備清洗,做好防污閃措施;對電器絕緣進行檢查。
4.1.12高溫天氣到來前,應布置開展夏季防暑降溫安全大檢查。
4.2預警行動
4.2.1集團公司及所屬各單位根據不同業務及其階段性、季節性特點,結合環境、氣象災害預報信息,按照早預想、早通報、早布置的原則,開展各類氣象災害相關風險的分析、評估。在得到下列極端氣象警報后,啟動預警。
4.2.1.1臺風黃色預警信號:24小時內可能受熱帶風暴影響,平均風力可達8級以上,或陣風9級以上;或者已經受熱帶風暴影響,平均風力為8~9級,或陣風9~10級并可能持續。
4.2.1.2暴雨橙色預警信號:3小時降雨量將達50毫米以上,或者已達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
4.2.1.3高溫橙色預警信號:24小時內最高氣溫將要升至37℃以上。
4.2.1.4寒潮橙色預警信號:24小時內最低氣溫將要下降16℃以上,最低氣溫小于等于0℃,平均風力可達6級以上,或陣風7級以上;或已經下降16℃以上,最低氣溫小于等于0℃,平均風力達6級以上,或陣風7級以上,并可能持續。
4.2.1.5雷雨大風黃色預警信號:6小時內可能受雷雨大風影響,平均風力可達8級以上,或陣風9級以上并伴有強雷電;或者已經受雷雨大風影響,平均風力達8—9級,或陣風9-10級并伴有強雷電,且可能持續。
4.2.1.6大風黃色預警信號:12小時內可能受大風影響,平均風力可達8級以上,或陣風9級以上;或者已經受大風影響,平均風力為8—9級,或陣風9—10級并可能持續。
4.2.1.7強沙塵暴橙色預警信號:12小時內可能出現強沙塵暴天氣(能見度小于500米),或者已經出現強沙塵暴天氣并可能持續。
4.2.1.8冰雹橙色預警信號:6小時內可能出現冰雹伴隨雷電天氣,并可能造成雹災。
4.2.2預警命令由各企業安全監察部門,經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簽發后以傳真形式報集團公司安全監督與科技環保部、辦公廳、地方政府有關部門。預警命令也可由各產業公司安全監察部門,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簽發后以傳真形式報集團公司值班室并抄送各有關企業的安全監察室、行政部。
4.2.3進入預警狀態后,預警區域的有關單位應當采取如下措施:
4.2.3.1按照各應急預案的要求檢查確認各類用于應急的防護用品、醫療設備、交通用具、通訊裝備、消防設備、生產和照明的備用電力設備、檢測設備及器材,各種應急材料、設備等,必須配備齊全。
4.2.3.2檢查確認各種通訊工具的報警方法、聯絡方式和信號使用規定,確認各種救援隊伍熟悉掌握事件發生后所要采取的對應方法和步驟。
4.2.3.3檢查確認人員疏散通道、集合地點安全可靠,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地區的人員,并進行妥善安置。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的場所,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作業或活動。
4.2.3.4應急領導小組開展工作,召集應急工作小組、應急搶險隊伍進入現場。
4.2.3.5做好與電網調度的聯系協調。
4.3信息報告
4.3.1即時報告
4.3.1.1重特大氣象災害事件發生后,有關單位應立即逐級向集團公司、產業公司和本單位主要負責人、事故單位所在地政府有關部門報告。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單位、事故發生的時間、詳細地點、事故類別、簡要經過、傷亡人數、設備財產損失以及現場救援所需的專業人員和搶險設備等。
4.3.1.2即時電話報告程序規定如下:
1)事故單位現場負責人向主管部門、安全監察室報告,主管部門、安全監察室向分管副經理(副廠長)、經理(廠長)報告;
2)事故單位安全監察室向產業公司安全監察室、電監會區域電監局或地方電監辦、地方安監部門、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報告,事故單位行政部門向產業公司總經理工作部門報告,事故單位經理(廠長)或分管副經理(副廠長)向產業公司分管副總經理報告;
3)產業公司分管副總經理向總經理報告;產業公司安全監察室向集團公司安全監督與科技環保部、電監會區域電監局報告,產業公司總經理工作部門向集團公司辦公廳報告,產業公司總經理向集團公司分管副總經理報告;
4)集團公司安全監督與科技環保部向電監會、國家安全監察總局報告。
4.3.2事故快報
4.3.2.1重特大氣象災害事件發生后,引起重特大人身傷亡事故、重特大設備事故、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事故單位在完成即時報告后,應在4小時內用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向產業公司、集團公司、電監會上報事故書面快報,快報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
2)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設備損壞初步統計;對社會是否造成影響等情況;
3)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
4)事故發生后應急響應情況、采取的措施以及事故控制情況。
4.3.2.2事故快報內容、報告時限及報告流程
1)事故單位安全監察室向產業公司安全監察室報告;
2)產業公司安全監察室向集團公司安全監督與科技環保部、電監會區域電監局、產業公司分管副總經理報告;副總經理向總經理報告;
3)集團公司安全監督與科技環保部向電監會、集團公司分管副總經理、總經理報告。
5應急響應
5.1響應分級
按照事故級別,華能集團公司因氣象災害導致事故的響應分級如下:
5.1.1一級響應:因氣象災害導致特大人身事故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特大火災事故、特大設備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2000萬元以上,為省級應急,集團公司、省市級政府、產業公司事故單位組織事故應急工作。
5.1.2二級響應:因氣象災害導致重大人身事故一次重傷和死亡3人至9人,其中人身死亡3人及以上、重大火災事故、重大設備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500萬元以上,為地市級應急,集團公司、產業公司、地市級政府、事故單位組織事故應急工作。
5.1.3三級響應:因氣象災害導致一般人身事故、一般火災事故、一般設備事故,為企業級應急,事故單位組織事故應急工作。
5.2應急響應程序
5.2.1應急啟動
5.2.1.1集團公司安全監督與科技環保部在接到氣象部門氣象災害預報后,立即通知有關單位做好預防措施,發出預警。在接到事故單位事故即時報告后,根據領導小組組長的指示,立即啟動本預案并通知有關人員迅速趕赴現場實施救援。
5.2.1.2事故單位重特大事故應急工作在集團公司重特大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現場總指揮全面組織指揮事故的應急工作,按救援需要及時通知專業隊伍施救。
5.2.2實施應急救援
5.2.2.1事故應急工作小組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按照事故應急預案,做好本職工作。各職能部門,按照應急預案要求組織實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諉。有關部門應當立即采取必要措施減少事故損失,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5.2.2.2應急指揮部根據氣象災害實際情況,成立必要的應急專業組,展開救援工作。
5.2.2.3針對不同類型的氣象災害,各單位啟動有關的應急專項預案。
5.2.2.4根據研究確定的事故人員搶救、工程搶險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實施事故人員搶救、工程搶險,并有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
5.2.2.5確保通訊暢通。包括事故指揮者與應急隊員之間、應急隊員之間、應急系統各機構之間、應急指揮機構與外部應急組織之間、應急指揮機構與新聞單位之間的信息暢通。
5.2.2.6盡可能降低人員傷亡。確保物資供應、防護用品供后勤供應。
必要時可充分利用集團公司的資源,及時調配,盡可能降低損失。
5.2.2.7當事故對人員造成威脅,應注意緊急避險。
5.2.2.8當事故對運行設備造成威脅,應立即采取措施,包括緊急停止設備運行,盡可能避免設備損壞。
5.2.2.9當事故有擴大傾向,現場無法消除,必須盡快向上級匯報,擴大應急范圍,及時采取補充應急措施。
5.3應急結束
現場應急人員搶救、工程搶險工作完成后,現場總指揮應盡快了解各部門、各有關單位人員搶救、工程搶險工作情況,根據現場實際做好次生、衍生事故隱患的消除工作,布置好現場警戒,并將有關情況逐級向集團公司主要領導進行匯報。安監部門人員應做好現場的保護、取證、事故調查等善后工作。經事故應急指揮機構批準后,應急結束。
應急工作結束后,事故單位應著手準備事故應急工作材料,主要內容包括事故情況,人員搶救、工程搶險工作情況,索賠資料,損失報告以及經驗教訓總結等。
6信息
集團公司系統發生氣象災害事件引起的重特大損失后,有關事故處理情況的信息由集團公司辦公廳負責,并統一向新聞媒體通報。
發生事故的單位應當將事故調查、搶險、搶救以及恢復處理的實際進展情況,定期逐級向集團公司報告。發生社會影響較大、涉險人數30人以上或者可能造成很大經濟損失的特別重大未遂事故,應當及時將未遂事故的有關情況、處置情況、調查結論和防范措施等向集團公司報告。集團公司有關部門應當及時跟蹤了解有關情況,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實。
7后期處置
7.1發生重特大氣象災害事件后,集團公司有關部門及主管領導應及時趕赴現場指揮,了解事故情況,安撫遇難人員家屬,看望慰問傷員和事故搶險人員,組織并指導生產恢復工作。向有關政府部門匯報氣象災害事件及其救援情況。
7.2事故單位研究確定生產恢復方案,上報集團公司重特大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經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同意后實施,盡快恢復生產。
7.3集團公司辦公廳、安全監察部門及事故單位的有關部門對事故搶險過程和應急能力進行評估,提出應急預案的修訂、完善意見。
7.4事故調查及追究,按照集團公司《事故調查規程》執行。
7.5及時補充應急物質。
7.6及時辦理保險索賠。
8保障措施
8.1通信與信息保障
建立通信與信息網絡,保證信息上傳下達暢通。明確與應急工作相關的單位和人員通信聯系方式和方法,建立信息通信系統及維護方案。確保應急期間信息通暢。
8.2應急隊伍保障
為確保氣象災害應急工作快速、正確、有效地開展,最大限度減少傷亡和損失,根據集團公司業務重點和危險有害因素及事故的類別,重特大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組建專家組,具體研究確認事故搶險方案和各項安全技術措施。
各企業根據實際情況組建消防隊和義務消防員隊伍、以及階段性兼職應急搶險救災隊伍。
8.3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集團公司所屬各企業按照企業各類氣象災害應急預案配置應急所需的各類物資和裝備,其類型、數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責任人及其聯系方式應列入各類專項應急預案。在每個氣象災害發生周期到來之前,必須準備就緒,應急工作小組應作專項檢查。
8.4經費保障
集團公司所屬各企業氣象災害事故應急所需資金由“事故檢修維護費用”中列支,按實撥付,具體參考“成本管理辦法”,確保應急狀態時應急經費的及時到位。
8.5其他保障
根據集團公司氣象災害事故應急要求,集團公司所屬各單位應制定相應應急預案及專項應急預案,落實保證安全的各項措施。
9培訓與演練
9.1培訓
集團公司所屬各單位氣象災害應急培訓要訂立計劃、根據當地的氣象特點,開展針對性的專項培訓,教育職工不斷提高安全意識,提高防范惡劣氣象災害和規避事故風險的能力。
9.2演練
每半年舉行一次氣象災害應急演練,使職工熟悉應急工作過程,掌握應急工作要領,通過演練檢查各部門的應急準備工作,發現應急準備工作方面存在的問題,正確評估企業應急工作能力,及時整改存在的隱患。
10獎懲
10.1對在重大突發事件應急工作中有下列突出表現之一的單位或個人,應當給予表彰或者獎勵。
10.1.1出色完成重特大氣象災害事故應急任務的;
10.1.2對重特大氣象災害事故應急工作提出重要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10.1.3其他應予表彰或獎勵的情形。
10.2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對直接責任人員和主管人員進行通報批評或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0.2.1負有應急責任的人員在應急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
10.2.2對重特大火災事故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的;
10.2.3有對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為的。
11附則
11.1預案修訂和更新
應急預案應當根據變化和實施中發現的問題每三年修訂一次,補充完善,經集團公司組織審批后生效。。
11.2應急預案備案
本預案報國家電監會、國家安監總局和國資委備案。
11.3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集團公司制定并負責解釋。
篇10
有關于物業服務合同范本
甲方: 業主大會;
執行機構: 業主委員會,負責人: ;
乙方: ;
法定代表人: ;
住所地: ;
資質等級: ;
證書編號: 。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為 (物業名稱)提供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
物業類型 ;
坐落位置 ;
建筑面積 。
物業管理區域四至:
東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1)。
第二章 服務內容與質量
第二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2);
(二)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3);
(三)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四)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五)車輛行駛、停放管理;
(六)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范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七)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八)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第三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一) ;
(二) ;
(三) 。
第四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執行以下第 項質量標準:
(一)乙方提供的服務質量按《石家莊市物業服務等級標準》 級執行。 (服務等級標準見市價[24]69號《石家莊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 。
(二)乙方提供的服務質量執行雙方約定的物業服務質量標準,具體為:
。
第五條 單個業主可委托乙方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務費用
第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
(一)包干制
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別墅: 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 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 元/月.平方米;
物業: 元/月.平方米。
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法定稅費;
9、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1、 。
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并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盈余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二)酬金制
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別墅: 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 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 元/月.平方米;
物業: 元/月.平方米。
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由物業服務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構成。
物業服務支出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 。
乙方采取以下第 種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 (每月/每季/每年) 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 (每月/每季/每年)按應收的物業服務資金 %的比例提取。
物業服務支出應全部用于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后結余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后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
第七條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由乙方按 (年/季/月)向業主收取,或者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地點由業主向乙方交納。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第八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并每年 次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決:
物業服務合同示范文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 ,資質證書編號: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______ (物業名稱)的物業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建筑區劃(以下簡稱本建筑區劃)基本情況
建筑區劃名稱:
建筑區劃類型:_____(住宅、別墅、商務寫字樓、醫院、學校、商業、工業、車站、碼頭、機場、其他物業類型)
座落位置:成都市_______區(市、縣)_______路(街道)_______段(巷)_______號附_______號;
四至范圍(規劃平面圖):
東 南
西 北
占地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
總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平方米;
物業構成見附件一,建筑區劃劃分意見書見附件二。
第二條 乙方為本建筑區劃配備的物業服務力量情況,詳見附件三。
第三條 甲方應于 (具體時間)向乙方提供物業服務用房。物業服務用房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位于 _______.
物業服務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四條 建筑物專有部分損壞時,業主、使用人可以向乙方報修,也可以自行維修。經報修由乙方維修的,維修費用由業主、使用人承擔。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公共服務事項和質量應符合下列約定:
(一)建筑物共有部位及設施設備的使用、管理和維護,詳見附件四;
(二)公共綠化的維護,詳見附件五;
(三)公共區域環境衛生的維護,詳見附件六;
(四)公共區域的秩序維護,詳見附件七;
(五)物業使用中禁止行為的告知、勸阻、報告,詳見附件八;
(六)物業維修、更新、改造費用的帳務管理,詳見附件九;
(七)物業服務檔案和物業檔案的保管,詳見附件十;
(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承接本建筑區劃的物業服務時,甲方應當配合乙方對建筑物共有部分及其相應檔案進行查驗,并按規定向乙方移交物業檔案、物業服務檔案、業主名冊等物業服務所必需的相關資料。
甲方、乙方、原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對查驗、移交中發現的問題及相應解決辦法應采用書面方式予以確認。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十三。
第七條 乙方根據物業的使用性質和特點及下述約定,按房屋建筑面積向業主收取物業公共服務費用。
1、住宅建筑區劃內:
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集中供熱、供暖等系統的運行與維護費、建筑物附屬設施設備按規定需強制檢測的費用,依據其實際支出,由業主在上述物業服務費用外合理分攤,具體費用標準由甲方、相關業主與乙方另行約定。
在本合同期內,業主擅自將住宅用房改為非住宅用房的,該房屋應分攤的物業公共服務費用為 元/月·平方米。
2、別墅建筑區劃內:
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內,業主擅自將住宅用房改為非住宅用房的,該房屋應分攤的物業公共服務費用為 元/月·平方米。
3、 建筑區劃內:
非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住宅(別墅除外)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內,業主擅自將住宅用房改為非住宅用房的,該房屋應分攤的物業公共服務費用為_____元/月·平方米。
本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不含物業保修期滿后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在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中列支,并按業主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比例分攤。
第八條 業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本合同的約定足額繳納物業服務費用。
第九條 按照價格法相關規定,依據上年度成都市物價指數標準及物業服務質量的年平均業主滿意度情況,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可以相應上浮或下調;具體調整比例由甲、乙方雙方另行約定。
第十條 本合同有效期間,乙方按下述第_____種計費方式確定物業服務費用:
(一)包干制。由業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盈余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條約定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下述第_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結余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
1、每 (月/年)在應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按_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 (月/年)在應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提取 元的酬金。
(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 (年/季/月)交納,業主應在 (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業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違約金的支付約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每年 月 日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并接受 審計監督。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決:
(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本建筑區劃內按規劃配建的停車場(庫)、位,由乙方進行管理和維護的,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范設置相關標識,并按照相關規定做好停車場(庫)的照明、消防、環境衛生等工作。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十一。
第十四條 停車場(庫)收費分別采取以下方式:
(一)依法屬于全體業主共有的停車場(庫),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車庫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費用。
乙方按以下第 種方式提取報酬:
1、按 元/月;
2、按費用收入 %/月。
乙方提取上述報酬后所剩下的停車場(庫)的經營收益,歸全體業主所有。
(二)機動車停車場(庫)屬于開發建設單位所有的,應當首先滿足本建筑區劃內的業主、使用人停車需要;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費用。
委托乙方管理的,乙方按以下第 種方式提取報酬:
1、按 元/月;
2、按費用收入 %/月。
(三)機動車停車場(庫)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車位承租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費用。
第十五條 停車人對車輛停放有保管要求的,由停車人與乙方另行約定。
第十六條 本建筑區劃內下列共有部分委托乙方經營的,其經營收費約定如下:
(一)網球場:
(二)游泳池:
(三)電梯轎廂:
(四) :
(五) :
(六) :
上述經營收入扣除乙方經營成本后,收益按下列約定分配: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應當就上述共有部分的經營所得收入單獨列帳,并至少每半年在建筑區劃內書面公告經營所得收入的收支情況。經營所得收入扣除乙方經營成本、收益后,其剩下收益歸全體業主或者相關業主所有。
第十七條 物業服務費計費方式采用本合同第十條第二項或者第三項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中按實結算的部分年終結余或不足的處理方式:
(一)年度結算結余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轉入下年繼續使用;
2、直接納入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年度結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由業主于次年第一個月底之前,按照其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的比例追加補足;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 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的,乙方應當按照相關規定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甲方提出下一年度維修計劃和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使用方案。
甲方應當將維修資金使用方案等在建筑區劃內向全體業主或者相關業主公布,并每 個月定期向全體業主或者相關業主公布一次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使用情況。
第十九條 本建筑區劃內,乙方、業主應按照規定向供水、供電、供氣、信息、環衛等專業單位交納水、電、氣、信息、環衛等有關費用。業主自用的,由上述專業單位向業主收取;乙方使用的,由上述專業單位向乙方收取;部分業主共同使用的,由相關業主分攤;全體業主共同使用的,由全體業主分攤。
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信息、環衛等專業單位的委托代收水、電、氣、信息、環衛等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協助業主配合有關部門、單位作好建筑區劃內計劃生育、流動人口管理、犬只管理等工作。
第二十一條 甲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決定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使用、續籌方案,并監督實施;
(二)在其制定的《管理規約》中向業主明示物業裝飾裝修中的注意事項、禁止事項等事項;
(三)督促業主、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對業主或使用人違反《管
理規約》的行為予以勸阻、制止;
(四)授權乙方對業主、使用人違反《管理規約》的行為,依照《管理規約》的約定進行勸阻、制止;
(五)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和計劃的實施,并每年對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物業服務情況進行一次全面考核評定;
(六)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約定內容所進行的物業服務活動;
(七)協助乙方做好物業服務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二十二條 乙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負責本建筑區劃內的日常物業服務工作,并配備本合同第二條所列物業服務力量履行本合同;
(二)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開展各項物業服務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權益;
(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或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通過合法有效的方式解決拖欠物業服務費用的問題;
(四)按照相關規定,建立健全“辦事制度、辦事紀律、收費項目和標準”等信息公開制度。
(五)接受甲方、業主委員會的監督,定期向甲方報告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情況,及時向甲方公告本建筑區劃內的重大物業服務事項;采取酬金制計費方式的,應當每 個月在本建筑區劃內公布一次按實結算項目的物業服務資金收支帳目;
(六)結合本建筑區劃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服務方案、年度服務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等;
(七)可選聘專業公司承擔本建筑區劃內的 、 的專項服務,但不得將本建筑區劃內的整體服務責任轉讓給第三方,并對專業公司的服務行為承擔連帶責任;
(八)協助有關部門制止違法、違規的行為;
(九)將房屋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書面告知業主,并按規定與業主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十)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本建筑區劃內共有部分的用途;如需在本建筑區劃內改、擴、重建或完善配套項目,應與甲方協商并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后,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實施;
(十一)本合同依法解除、協商解除、單方解除或者期滿終止時,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退出本建筑區劃的物業服務,并按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辦理移交手續和項目退出手續;
(十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 時起至 年 月 日 時止。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 日,甲、乙雙方應就是否另行簽訂物業服務合同進行協商;經雙方協商未能達成協議的,乙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后 日內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自解除之日起 日內,甲、乙雙方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終止、解除時,乙方應將物業服務用房、物業檔案、物業服務檔案、業主名冊等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并按照《成都市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辦理移交和項目退出手續。
乙方逾期不按約定、規定辦理移交工作、退出項目的,由乙方向全體業主每日支付違約金 元,并從本合同第三十三條約定的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抵扣。
第二十七條 在物業服務中發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擔責任。
(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服務中斷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建筑物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三)因維修養護建筑物共有部分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附屬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四)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信息、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附屬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 乙方的物業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的,應以本合同第七條第____項約定收取的物業服務費用為基數向全體業主或相應業主支付________元的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業主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的,對超出標準的部分,業主有權拒絕支付;已經支付的,業主有權要求乙方____倍返還。
第三十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或者發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繼續從事物業服務活動的其他情形,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的,甲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并有權要求乙方按其減少的服務支出予以賠償;乙方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或物業服務費用應當返還給相應業主、使用人。
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當在甲方通知的 日內與甲方及其新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完成交接手續。
第三十一條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物業服務,導致業主、使用人人身、財產損害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賠償金可從本合同第三十三條約定的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抵扣。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十二。
第三十二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的,乙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全體業主應以本合同第七條第 項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為基數向乙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全體業主應予經濟賠償。
第三十三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
元,作為乙方履行合同的保證。
本合同期間,乙方交納的履約保證金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被動用后,乙方應當自上述履約保證金被動用之日起15日內足額補存。
本合同期限屆滿后,甲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之日起30日內將履約保證金本息余額如數退還乙方。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履行本合同,有違約行為發生的,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條約定的違約金 元,從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抵扣。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其他相關違約責任的約定:
(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六條 凡因本合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選擇下列第 (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
第三十八條 補充協議及本合同的附件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一份由乙方向物業所在地區(市)縣房產管理部門備案。
自本合同備案之日起5日內,甲、乙雙方應就本合同備案情況和本合同約定的內容在本建筑區劃內公示,公示期限不低于30天。
第四十條 本合同自 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業服務合同怎么寫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名稱:______________業主大會
受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名稱:
物業管理資質等級證書編號: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選聘(或續聘)乙方為______(物業名稱)提供物業管理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管理區域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用途:
座落:
四至:
占地面積:
總建筑面積:
委托管理的物業范圍及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二章 物業服務內容
第三條 制定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材料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樓蓋、屋頂、外墻面、承重墻體、樓梯間、走廊通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泵房、自行車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公共區域的綠化養護與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維護公共秩序,包括門崗服務、物業區域內巡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維持物業區域內車輛行駛秩序,對車輛停放進行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消防管理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設備的維護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電梯、水泵的運行和日常維護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其他委托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物業服務質量
第十五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質量按以下第___項執行:
1.執行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的《北京市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京國土房管物字[20xx]950號)規定的標準一,即普通商品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執行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的《北京市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京國土房管物字[20xx]950號)規定的標準二,即經濟適用房、直管和自管公房、危舊房改造回遷房管理服務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執行雙方約定的物業服務質量要求,具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 物業服務費用
第十六條 (適用于政府指導價)物業服務費用執行政府指導價。
1.物業服務費由乙方按____元/平方米.月向業主(或交費義務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積計算,房屋建筑面積包括套內建筑面積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
其中,電梯、水泵運行維護費用價格為:____;按房屋建筑面積比例分攤。
2.如政府的指導價有調整,上述價格隨之調整。
3.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按照乙方與保險公司簽定的保險單和所交納的年保險費按照房屋建筑面積比例分攤。乙方收費時,應將保險單和保險費發票公示。
第十七條 (適用于市場調節價)物業服務費用實行市場調節價。
1.物業服務費由乙方按____元/平方米.月向業主(或交費義務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積計算,房屋建筑面積包括套內建筑面積加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
其中,電梯、水泵運行維護費用價格為:____;按房屋建筑面積比例分攤。
2.物業服務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維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其它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適用于包干制)物業服務費如需調整,由雙方協商確定。
4.(適用于酬金制)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費中提取____%作為乙方的酬金。
5.(適用于酬金制)物業服務費如有節余,則轉入下一年度物業服務費總額中;如物業服務費不足使用,乙方應提前告知甲方,并告知物業服務費不足的數額、原因和建議的補足方案,甲方應在合理的期限內對乙方提交的方案進行審查和作出決定。
6.(適用于酬金制)雙方約定聘請/不聘請專業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進行審計;聘請專業機構的費用由全體業主承擔,專業機構由雙方協商選定/(甲方選定、乙方選定)。
第十八條 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從專項維修資金支出。
第十九條 停車費用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p>
1.露天車位:________
2.車庫車位(租用):________;其中,物業管理服務費為:________
車庫車位(已出售):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 乙方對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費用另行收取,乙方制定的對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收費價格應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
第五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二十一條 甲方權利義務
1.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
2.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情況;
3.按照法規政策的規定決定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管理;
4.(適用于酬金制)審查乙方提出的財務預算和決算;
5.甲方應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或組織移交以下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各專業部門驗收資料;
(5)房屋和配套設施的產權歸屬資料;
(6)物業管理所必須的其它資料。
6.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物業管理用房,管理用房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用房按以下方式使用:
(1)乙方無償使用;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當業主和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時,督促其交納。
8.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遺留問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協助乙方作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管理工作。
10.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甲方的業主委員會作為執行機構,具有以下權利義務:
1.在業主大會閉會期間,根據業主大會的授權代表業主大會行使基于本合同擁有的權利,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按照法規政策的規定必須由業主大會決議的除外)
2.監督和協助乙方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3.組織物業的交接驗收;
4.督促全體業主遵守《業主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
5.督促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限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6.如實向業主大會報告物業管理的實施情況;
7.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甲方的授權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在本物業區域內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2.有權要求甲方、業主委員會、業主及物業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務行為;
3.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
4.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制度的行為,有權根據情節輕重,采取勸阻、制止、________等措施;
5.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物業的整體管理委托給第三方;
6.每年度向甲方報告物業管理服務實施情況;
7.(適用于酬金制)向甲方或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當甲方或業主對公布的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提出質詢時,應及時答復。
8.本合同終止時,應移交物業管理權,撤出本物業,協助甲方作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專項維修資金及帳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 合同期限
第二十四條 委托管理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 日止。
第七章 合同解除和終止的約定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滿,甲方決定不委托乙方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決定不再接受委托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甲方沒有將續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見通知乙方,且沒有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乙方繼續管理的,視為此合同自動延續。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終止后,在新的物業管理企業接管本物業項目之前,乙方應當應甲方的要求暫時(一般不超過三個月)繼續為甲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甲方業主(或交費義務人)也應繼續交納相應的物業服務費用。
第二十八條 其他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 因甲方違約導致乙方不能提供約定服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且嚴重違約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 乙方未能按照約定提供服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嚴重違約的,甲方經業主大會持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權的業主通過后有權解除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一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二條 業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繳費用萬分之____加收違約金。
第三十三條 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四條 乙方在合同終止后,不移交物業管理權,不撤出本物業和移交管理用房及有關檔案資料等,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委托期限內平均物業管理年度費用____‰的違約金,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五條 為維護公眾、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情況,乙方因采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六條 其他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根據甲方委托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____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方式解決。
1.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但業主拖欠物業服務費用的,乙方可以直接按照有關規定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第四十條 本合同自______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業主委員會)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