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范文

時間:2023-09-05 17: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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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建設部第124號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對施工分包定義如下:施工分包是指建筑業企業將其所承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中的專業工程或者勞務作業發包給其他建筑業企業完成的活動。施工分包分為專業工程分包和勞務作業分包。

《企業會計準則——建造合同》第二十二條規定,采用累計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預計總成本的比例確定合同完工進度的,累計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不包括下列內容:(1)施工中尚未安裝或使用的材料成本等與合同未來活動相關的合同成本;(2)在分包工程的工作量完成之前預付給分包單位的款項?!镀髽I會計準則——建造合同》第二十三條規定,在資產負債表日,應當按照合同總收入乘以完工進度扣除以前會計期間累計已確認收入后的金額,確認為當期合同收入;同時,按照合同預計總成本乘以完工進度扣除以前會計期間累計已確認費用后的金額,確認為當期合同費用。第二十四條規定,當期完成的建造合同,應當按照實際合同總收入扣除以前會計期間累計已確認收入后的金額,確認為當期合同收入;同時,按照累計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扣除以前會計期間累計已確認費用后的金額,確認為當期合同費用。

根據上述規定可以理解為:《企業會計準則——建造合同》要求總包單位將累計實際發生的施工分包成本納入累計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計算確定合同完工進度,并將施工分包價款納入總包單位合同總收入,計算確認當期合同收入。

二、《企業會計準則——建造合同》規定的相關探討

筆者認為,《企業會計準則——建造合同》要求總包單位將施工分包價款納入總包單位合同總收入計算確認當期合同收入的規定值得商榷。

(一)施工分包價款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對收入的定義 雖然分包工程發包人和分包工程承包人就分包工程對建設單位承擔連帶責任,但不能改變施工分包價款的代收代付性質。施工分包價款于分包工程發包人也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對收入的定義?!斗课萁ㄖ褪姓A設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分包管理辦法》)規定,分包工程發包人和分包工程承包人就分包工程對建設單位承擔連帶責任。但《分包管理辦法》也規定,專業工程分包除在施工總承包合同中有約定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即分包工程的工期、質量和安全標準、造價等主要經濟技術指標在建設單位、分包工程發包人、分包工程承包人面前是完全透明、公開的,施工分包價款的代收代付性質十分明顯。而《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第三十條對收入的定義是:收入是指企業在日?;顒又行纬傻?、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而施工分包價款,分包工程發包人收取后必須支付給分包工程承包人,僅涉及其債權債務的變動,不會導致其所有者權益的增加。

(二)納稅人的營業額不包括施工分包價款 《營業稅暫行條例》規定,納稅人將建筑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其支付給其他單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額為營業額,即納稅人的營業額不包括施工分包價款??偝邪瞬皇欠职こ痰臓I業稅納稅人,也不是分包工程營業稅的唯一法定扣繳義務人。但是,2009年1月起施行的《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對總承包人的扣繳義務未再作明確規定。實務操作中部分省、市、自治區的稅務主管部門,如海南省、廣西壯族自治區,也允許分包工程承包人憑分包合同自行繳納營業稅,并向總承包人開具分包發票,然后由總承包人憑分包合同、分包工程承包人提供的營業稅完稅憑證和分包發票復印件到稅務主管部門開具總包發票。所以,施工分包價款只能列作分包工程承包人的營業額,分包工程承包人才是分包工程的營業稅納稅人??偝邪瞬皇欠职こ痰臓I業稅納稅人,也不是分包工程營業稅的唯一法定扣繳義務人。

(三)相關法規限制了工程轉包行為 《分包管理辦法》規定,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須具有相應的資質,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業務。嚴禁個人承攬分包工程業務。建設單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依法實施的分包活動進行干預。專業工程分包除在施工總承包合同中有約定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專業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須自行完成所承包的工程。分包工程承包人應當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其承包的工程向分包工程發包人負責。

《分包管理辦法》禁止將承包的工程進行轉包。不履行合同約定,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發包給他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發包給他人的,屬于轉包行為。分包工程發包人將工程分包后,未在施工現場設立項目管理機構和派駐相應人員,并未對該工程的施工活動進行組織管理的,視同轉包行為。

《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五條中,營業稅扣除適用范圍由原來的“工程分包或者轉包”改為“建筑工程分包”。也就是說,納稅人將建筑工程轉包給其他單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營業額,不能扣除其支付給其他單位的轉包價款。

(四)將施工分包價款納入總包單位合同總收入不利于企業所得稅的計征將施工分包價款納入總包單位合同總收入,不便于保障實行核定征收方式繳納企業所得稅的總包單位的合法權益。目前,建筑市場上仍然存在部分會計核算欠規范、賬冊不健全的建筑企業,地方稅務主管部門對其應交企業所得稅一般都采用核定征收方式,即按照其主營業務收入或工程發票開具金額的一定比率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將施工分包價款納入總包單位合同總收入,容易導致實行核定征收方式繳納企業所得稅的總包單位企業所得稅計稅依據的管理混亂,不便于保障其合法權益。

(五)由非法人分支機構直接管理的工程不能列入施工分包行為 國家稅務總局國稅函(2010)156號文《關于跨地區經營建筑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問題的通知》對由總機構直接管理、二級或二級以下分支機構直接管理的項目部的稅務管理要點摘錄如下:

所以,以法人總機構名義簽訂施工合同后,由非法人二級或二級以下分支機構直接管理的,與企業內部管理體制、會計核算體系有關,不能列入施工分包行為。

三、施工分包業務核算設想

綜上所述,筆者建議針對施工分包行為,總包單位應在“工程施工-分包成本”賬戶下單獨反映累計實際發生的施工分包成本的同時,在“工程結算”賬戶下反映施工分包價款,在工程竣工交付、辦理決算后將“工程結算”、“工程施工”賬戶余額對沖結平,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作出充分披露。

[例]2011年1月,宏遠建筑公司承接一項工程,工期10個月,合同總收入8000萬元,其中水電安裝部分專業工程分包給大地建筑公司施工。宏遠公司自營工程的合同收入6000萬元,分別為人工費1800萬元、材料費3322萬元、機械使用費150萬元、其他直接費80萬元、間接經費100萬元、計劃利潤300萬元、專項基金50萬元、營業稅金及附加198萬元,累計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為5082萬元,分別為人工費1700萬元、材料費3122萬元、機械使用費120萬元、其他直接費60萬元、間接經費80萬元。

大地公司分包工程的合同收入2000萬元,分別為人工費800萬元、材料費954萬元、機械使用費20萬元、其他直接費30萬元、間接經費40萬元、計劃利潤80萬元、專項基金10萬元、營業稅金及附加66萬元,累計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為1720萬元,分別為人工費750萬元、材料費900萬元、機械使用費15萬元、其他直接費25萬元、間接經費30萬元。

為簡便起見,假設該工程于2011年11月按期竣工交付并辦理了工程決算,大地公司的營業稅金及附加由其自行繳納,未由宏遠公司代扣代繳。宏遠公司的賬務處理如下:(單位:萬元)

(1)支付為完成自營工程累計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

借:工程施工——人工費 1700

工程施工——材料費 3122

工程施工——機械使用費 120

工程施工——其他直接費 60

工程施工——間接經費 80

貸:銀行存款、原材料等 5082

(2)按月向建設單位申報已完工作量,辦理工程結(決)算

借:應收賬款——建設單位 8000

貸:工程結算 8000

(3)與大地公司辦理分包工程的結(決)算

借:工程施工——分包成本 2000

貸:應付賬款——大地公司 2000

(4)向大地公司支付施工分包價款

借:應付賬款——大地公司 2000

貸:銀行存款等 2000

(5)確認自營工程的收入、費用和毛利

借:主營業務成本 5082

工程施工——毛利 918

貸:主營業務收入 6000

(6)計提自營工程的營業稅金及附加(按3%稅率營業稅)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198

貸:應交稅費——營業稅 180

應交稅費——城市維護稅12.6

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5.4

(7)將工程施工、工程結算賬戶余額對沖結平

借:工程結算 8000

貸:工程施工——人工費 1700

工程施工——材料費 3122

工程施工——機械使用費 120

工程施工——其他直接費 60

工程施工——間接經費 80

工程施工——毛利 918

工程施工——分包成本 2000

(8)繳納自營工程的營業稅金及附加

借:應交稅費——營業稅 180

應交稅費——城市維護稅12.6

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5.4

貸:銀行存款 198

大地公司的賬務處理如下:

(1)支付為完成分包工程累計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

借:工程施工——人工費 750

工程施工——材料費 900

工程施工——機械使用費 15

工程施工——其他直接費 25

工程施工——間接經費 30

貸:銀行存款、原材料等 1720

(2)按月向宏遠公司、建設單位申報已完工作量,辦理工程結(決)算

借:應收賬款——宏遠公司 2000

貸:工程結算 2000

(3)確認分包工程的收入、費用和毛利

借:主營業務成本 1720

工程施工——毛利 280

貸:主營業務收入 2000

(4)計提分包工程的營業稅金及附加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66

貸:應交稅費——營業稅60

應交稅費——城市維護稅 4.2

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 1.8

(5)將工程施工、工程結算賬戶余額對沖結平

借:工程結算 2000

貸:工程施工——人工費 750

工程施工——材料費 900

工程施工——機械使用費 15

工程施工——其他直接費 25

工程施工——間接經費 30

工程施工——毛利 280

(6)繳納分包工程的營業稅金及附加

借:應交稅費——營業稅60

應交稅費——城市維護稅 4.2

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1.8

貸:銀行存款 66

期末,宏遠公司須在會計報表附注中對本施工分包業務作出充分披露。

另,勞務作業分包的總承包人和分包工程承包人,可以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國稅函(2006)493號文《關于勞務承包行為征收營業稅問題的批復》精神、參照專業工程分包進行賬務處理。

參考文獻:

篇2

律師:分包單位必須具備相應的施工資質?!督ㄖā返诙艞l規定:“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禁止總承包單位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也就是說,分包單位必須具備相應的施工資質。

結合《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五條相關規定,不論是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還是勞務分包,承包人均只能在持有的資質證書許可的業務范圍內承接工程。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法釋[2004]14號)(下稱《施工合同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無資質或者超越資質等級承接工程所簽的合同為無效合同。同時,根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違法分包的分包人及接受違法分包的承包人,均將面臨行政處罰。

不得就工程總承包范圍內的主體結構進行分包。《建筑法》第二十九條規定: “……施工總承包的,建筑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總承包單位自行完成……”。根據該規定,總承包單位不得將建筑工程的主體結構進行分包,即只能對主體結構以外的專業工程或勞務工程進行分包。

專業工程的分包必須經發包人同意。發包人基于對承包人施工能力、專業技術及管理水平等綜合因素的信賴選擇其承建工程,最終目的是獲得符合合同約定要求的建筑產品。專業工程的質量及施工進度影響著整個工程的質量及進度,因此,發包人對是否同意分包有著決定權。故《建筑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是,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發包人認可……”《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專業工程分包除在施工總承包合同中有約定外,必須經發包人認可。專業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須自行完成所有承包的工程。勞務作業分包由勞務作業發包人與勞務作業通過勞務合同約定。勞務作業承包人必須自行完成所承包的業務?!睋?,專業工程的分包必須經過發包人的同意,勞務作業分包則無需經過發包人同意。

讀者:違法分包主要存在哪幾種情形?

律師:分包人不具備相應的施工資質。如前所述,專業工程的分包人及勞務作業的分包人應取得按照《建筑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中設立的資質證書,并在該資質證書許可的范圍內承接業務。如分包人不具備相應的施工資質,即構成違法分包。

未經發包人同意分包專業工程。對于發包人同意分包的專業工程施工范圍既可約定在招投標文件中,也可約定在雙方的施工合同中,還可根據施工的實際情況在過程中達成同意分包的補充協議,且必須有相應的書面文件或者其他證據予以證實,否則將構成違法分包。

將總包范圍內的主體結構進行分包?!督ㄖā返诙艞l明確規定,主體結構工程只能由總承包人自行實施完成。如果總承包人將主體結構分包的,構成違法分包,還可能構成非法轉包。

就依法分包的工程或勞務作業再分包。專業工程的承包人或勞務作業的承包人,將承接該項分包內容后,不得將所承接的分包工程或勞務作業進行再分包,否則構成違法分包。

讀者:違法分包會產生哪些法律后果?

律師:分包合同無效。根據《施工合同司法解釋》第三條及第四條的相關規定,承包人違法分包與他人簽訂施工合同的行為無效,行為無效則分包合同無效,但如果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的,雙方仍然可以參照合同約定結算工程價款。

收繳已經取得非法所得。一是工程的利潤,二是違法分包的發包人收取的管理費。一般情況下,承發包雙方均會約定一定的管理費。如該費用已由分包工程的發包人實際取得,則依法應予以收繳。

行政處罰。違法分包的承發包雙方均面臨行政處罰。對于實施違法分包的發包人,按照《建筑法》《招標投標法》及《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予以處罰;對于接受違法分包的一方當事人,則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p>

篇3

關鍵詞:海外項目 工程施工 分包

項目的分包管理工作是確保工程項目得以順利進行、項目成本得到較好控制的重要途徑。尤其是隨著我國工建設企業向海外發展,國外的工程項目建設數量不斷增加。但是,因為國外工程項目建設具有其獨特性,在施工管理對象、人文環境、法律環境等方面都存在較為明顯的差別。因此,有必要結合當地的具體施工環境,通過深入的調研分析并借鑒相關施工經驗教訓的基礎上,積極探索新模式、新方法,更好的實現對國外項目分包管理的目的。

一、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一)重視合同的審查與簽訂

當分承包商確定分包價格之后,工程項目項目部經營部門以公司國外分包合同的標準文本以及招標文件當中所附的合同具體條款為根據,通過與分承包商談判之后,形成分包合同的初稿,之后由工程項目管理部門報送相關分管單位審核、簽字確認之后予以下發。當需要對內容進行實質性的修改時,相關項目經營部門與分承包商進行溝通,在雙方達成共識之后,確認形成最后的正式文本。

對于國外項目的合同管理,尤其是針對當地分包合同項目的執行管理工作,必須由單位的合同項目執行管理人員授權簽字之后進行統一的編號,同時加蓋項目合同專用章,交由各分公司相關部門進行存檔、管理。

國外的項目分包合同必須由相關的項目執行單位授權人簽字確認之后,上交工程公司管理部門,加蓋發包合同專用章之后方能進行登記、發放。

(二)分包管理經濟文件

對于分包管理中的所有經濟文件,諸如分包簽證、結算書、工程實物量統計表、分包進度預算、分包產值總量報表、分包付款審批表格等文件上,都必須明確標出分包合同的相關編號。

(三)分包合同的執行管理

對于分包合同,必須在工程項目開工之前商談并簽訂完成,若出現個別條款暫時存在分歧時,雙方應該對已經達成一致的條款進行對應合同框架的簽訂,在其他存在分期的條款達成一致之后再對補充條款進行補充、完善。

當需要對合同中的相關調控進行變更、提前終止時,可以由項目部的經營管理部門與分包商進行談判,在雙方同意的基礎上確定并形成最終的變更、終止合同文本,并將之上報相關部門進行審批,形成最終的變更、終止合同。

(四)工程建設檔案的管理

對于國外項目建設中與當地簽訂的分包合同,可以根據駐當地分公司的合同管理辦法進行對應的管理。通常,要求國外項目的分包合同必須由公司的檔案管理部門將所有簽章生效的合同進行統一的連續編號,在將之與合同相關文件資料統一存檔、整理之后進行保管。

二、注重施工分包策劃

通常,一個大規模的工程項目包括若干個單獨的小項目。以某大型電廠鍋爐的安裝施工工程為例。項目部在施工前期對項目部的總體分包情況進行了詳細的策劃,按照慣例可以將五臺鍋爐一般交由兩個分包商承擔,這樣的好處是風險得到一定程度的降低,但存在成本增加、人員管理難度大等不利因素。因而項目部組織專人積極探索分包新模式,在充分調研印度分包市場,綜合分析隊伍資質和人員素質的基礎上,提出了將五臺鍋爐全部承包給一個工程施工單位的設想。在進行論證分析過程中,認為該公司在當地具有相對豐富的施工管理經驗,資質過硬、實力雄厚、隊伍人員素質高,且分包商投標報價相對不是很高。在工程項目施工完成之后,結果表面該公司最終高水平完成了五臺超臨界機組鍋爐的安裝工作,進度、安全、質量控制居印度同期同類型機組之首,同時為項目部節省了管理費用和分包成本。

三、對分包模式進行靈活化的處理

靈活多樣的分包模式是海外EPC項目成本控制的關鍵環節和重要手段。目前,項目部在分包模式上不僅僅局限于小EPC、包部分輔材、包清工等分包模式,還采取了新的分包模式。由于我國當前大部分的工程項目建設工作都在第三世界國家或者是工業基礎發展相對薄弱的地區,這些地區存在著分包隊伍工作效率比較低,適合負責技術含量低、單純機械化的項目;而中國員工工作仔細認真、效率高、且經驗豐富。因而,項目部結合施工工期,綜合分析比較兩者的施工特點,采取了突破傳統的單一隊伍施工方式,將兩國的員工組合起來,形成施工合作小組的方式,實現了分包管理的新模式。實踐表明,該種模式取得良好效果,尤其是在大型專業化程度較高的項目施工過程中,由中國員工負責關鍵的材料加工、下料等工作,而當地員工進行安裝對接施工,這種施工發包模式不但提高了施工進度,而且大量的節省了工程分包費用。

四、施工方案優化及材料的替代使用

項目部高度重視施工方案的優化和結合現場施工情況的再設計,由于國內設計與現場實際存在一定的差異,項目部認真研究設計圖紙,通過精密計算、反復比較、優化配置,在確保不降低質量標準的前提下對部分設計方案進行了優化,以及對部分材料了進行替代。例如在工程施工中的回水溝內壁所使用的涂料,施工過程中通過采用當地生產的環氧樹脂漆材料來替代工程設計方要求使用的國產涂料,在保證施工質量的基礎上,不但節省了購置費用,而且減少了國際運輸的成本。

五、加強文化溝通,增強分包模式執行力度

在對分包商進行管理的過程中,工程項目管理人員要注重通過指導、從旁協助等方式來健全其自身的管理體系,提高管理水平,通過加強溝通的方式將他們逐步引入、融入到工程項目的管理范疇當中,使得其逐步達到施工標準及要求。而在加強溝通的過程中,可以從當地的文化入手,尊重當地的和民俗,同時按照當地的法律規定對重要的宗教節日放假,通過提前溝通的方式確保工程施工不受影響。通過這種管理機制不但可以培養長期的戰略伙伴,而且還能夠使得分包管理長期處于受控范圍。

參考文獻:

篇4

一、認真履行職責,嚴格遵守工程發承包管理的各項規定

建筑工程實施專業分包或勞務作業分包的,施工總承包企業應按規定辦理施工分包合同備案。施工總承包企業不得將主體工程肢解后以分包名義轉讓給其他企業施工,不得將專業工程和勞務作業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施工隊伍。分包工程承包人不得將承接的分包業務轉包或再次進行分包。工程建設單位不得強令施工總承包企業進行施工分包,或以發包人的身份將施工總承包合同范圍以內的專業工程分包給其他施工隊伍施工。工程監理單位應認真審查施工現場各專業施工隊伍的資質、發承包合同備案、管理人員到位情況,發現問題的要及時督促整改,對拒不整改的要及時向區建工局和區建筑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站書面報告。

二、堅持誠信發展,嚴格遵守“雙清”工作的各項規定

1.自覺遵守建筑市場誠信備案登記制度。建筑施工企業在我區承接施工業務前,須到區建工局辦理市場誠信備案登記。區外建筑施工企業市場誠信備案登記以單個工程為對象,企業在參加工程投標或簽訂工程承包合同前,須持《外地建筑施工企業市場誠信備案申請表》(附件1)及該表中要求提供的各項證明資料,到區建工局辦理市場誠信備案登記。區內建筑施工企業市場誠信備案登記每年開展一次,企業在每年的第一個季度末前,持《區內建筑施工企業市場誠信備案申請表》(附件2)及該表中要求提供的各項證明資料,到區建工局辦理市場誠信備案登記。建筑施工企業未按規定辦理市場誠信備案登記的,原則上不予參加我區建筑工程的招投標、直接發包或施工分包活動,不予辦理施工合同備案。

2.積極貫徹“雙清”工作的各項規定。工程建設單位須按合同約定支付施工總承包企業的工程款,并應監督施工總承包企業按合同約定兌付分包工程款和按規定支付民工工資。各施工企業在辦理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備案前須與區建工局簽訂預防與清理拖欠民工工資責任書,施工過程中須依法與所使用的民工簽訂勞動用工合同,按規定為民工辦理工傷保險,督促施工項目部貫徹落實民工權益告知、民工工資計酬手冊等制度,并按規定支付民工工資。工程監理企業要定期檢查施工總承包企業支付分包工程款情況和各施工企業支付民工工資情況,督促整改各類拖欠行為。施工過程中發生拖欠工程款或民工工資問題的,相應責任主體應積極妥善加以處置。

三、加強動態監管,逐步推動“雙清”工作步入長效化管理

1.加強宣傳教育。區每年的第一個季度召開一次專題會議,動員和部署全年的“雙清”工作,并由區清理拖欠工程款與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特稱區清欠辦)與區內各建筑施工企業、外地建筑施工企業駐區項目部、相關建設單位簽訂“雙清”工作目標責任書;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備案過程中,區建工局要向工程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發送《“雙清”工作須知》(附件3),宣講“雙清”工作的注意事項和相關要求;在日常建筑市場檢查巡查中,區建工局要做好“雙清”工作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工作,要通過各方面的宣傳教育,逐步在我區建筑市場營造誠信發展、和諧發展的良好氛圍。

2.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區建工局要把建筑市場專項執法檢查作為一項常規工作來抓,建立執法檢查層級管理制度,落實項目包干負責制。對每一個建筑工程,要確保執法檢查的次數不少于4次。要把建筑工程施工分包備案情況、施工企業依法與民工簽訂勞動用工合同并為民工辦理工傷保險情況、民工工資發放情況等作為執法檢查的重點內容,以便準確掌握各建筑工地的“雙清”工作動態。對執法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責令施工企業限期整改,并跟蹤監督整改到位,對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建筑施工企業,要在每季度的建筑市場專項執法檢查通報中給予通報批評。對以往在我區出現過拖欠民工工資問題的企業所承建的建筑工程,區建工局要適當加大執法檢查的頻次。

3.強化拖欠隱患排查治理。建筑工程在進行主體驗收和竣工驗收前,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和施工總承包企業須聯合開展一次工程款和民工工資支付情況排查,發現拖欠隱患要及時加以整改,整改到位后將排查整改情況如實填寫入《工程款和民工工資支付情況排查登記表》(附件4),然后提交區建工局。區建工局收到《登記表》后,應安排專人對自查自改情況進行抽查,確認無重大拖欠隱患的,在《登記表》中“抽查情況”欄內簽署抽查意見,并將《登記表》轉交區建筑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站。經簽署抽查意見的《登記表》是建筑工程主體驗收和竣工驗收的重要條件,區建筑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站要將其納入工程質量監督檔案保存。

四、實施失信懲戒,強化拖欠問題的處置力度

1.對出現拖欠民工工資問題,且未在區清欠辦及區清欠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工作人員限定時間內妥善處置到位的建筑施工企業及施工項目負責人實行限期整改制度。整改限期根據企業及施工項目負責人拖欠問題的嚴重程度和在處置拖欠問題中的誠信度決定,原則上不少于6個月。整改期內,建筑施工企業及施工項目負責人不得在我區承接新的建筑工程施工業務。建筑施工企業因拖欠問題未及時處理到位而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直接清出我區建筑市場。

2.對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的建設單位實施失信懲戒。工程主體驗收和竣工驗收前,建設單位未按合同約定兌付施工企業工程款的,原則上該工程主體驗收和竣工驗收暫停實施。建設單位存在拖欠工程款行為,且到辦理新的工程施工許可手續前仍然未解決的,原則上不予批準新工程的施工許可。

五、加強部門聯動,全力做好突發性事件的處置工作

區建工局要加大對工程款支付的監督力度,按照本通知的規定,綜合運用各項法律和行政手段,督促建設、施工單位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或分包工程款。區勞動保障部門要加大監察執法力度,依法查處拖欠民工工資的違法行為,對涉及拖欠民工工資的勞動爭議案件,要優先受理、快速處理。區司法部門要引導和發動法律服務人員,積極參與建設領域糾紛當事人之間的非訴訟調解活動,對農民工申請法律援助的審查,要簡化程序,快速辦理,對于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要盡快辦理有關手續并指派法律服務人員。區公安機關要嚴厲打擊攜款潛逃、擾亂社會公共秩序和惡意討薪的違法行為。

附件1:《外地建筑施工企業市場誠信備案申請表》

2:《區內建筑施工企業市場誠信備案申請表》

3:《“雙清”工作須知》

4:《工程款和民工工資支付情況排查登記表》

附件1:

外地建筑施工企業市場誠信備案申請表

南京市*區建筑工程管理局:

我公司計劃在你區參與工程的(招投標/直接發包/施工分包)活動,現申請辦理市場誠信備案,相關資料附后,目錄如下:

1.企業法人委托書(加蓋企業法人、法定代表人印章,內容包括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證號碼等);

2.受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企業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分公司營業執照、分公司稅務登記證、《南京市建筑業企業信用管理手冊》、在南京繳納民工工資保障金的證明的原件與復印件;

4.企業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企業外出施工介紹信原件(省外企業,由所在省的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

5.企業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企業近兩年無重大安全質量事故、拖欠民工工資問題和企業擬派建筑造師無在建工程的證明原件;

6.企業法人出具的不拖欠民工工資承諾書原件(內容包括工程名稱,發生拖欠民工工資問題時企業和施工項目部負責處置人員的姓名、聯系方式,發生拖欠問題且未按限定時間處置到位時自愿接受*區建筑工程管理局根據相關文件實施的失信懲戒等)。

法人代表印章或簽字:

(單位印章)

年月日

¬¬¬¬¬¬

備案號:[]第號

受理人意見:審核人意見:

此表一式三份,區建工局工程管理科、招標辦、行政服務中心各執一份

附件2:

區內建筑施工企業市場誠信備案申請表

南京市*區建筑工程管理局:

我公司現向你局提出市場誠信備案申請,相關申請資料附后,目錄如下:

1.企業法人委托書(加蓋企業法人、法定代表人印章,內容包括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證號碼等);

2.受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企業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南京市建筑業企業信用管理手冊》、在南京繳納民工工資保障金的證明的原件與復印件;

4.區招標辦、安全質量監督站出具的無失信行為的證明;

5.企業法人出具的不拖欠民工工資承諾書原件(內容包括工程名稱,發生拖欠民工工資問題時企業和施工項目部負責處置人員的姓名、聯系方式,發生拖欠問題且未按限定時間處置到位時自愿接受*區建筑工程管理局根據相關文件實施的失信懲戒等)。

法人代表印章或簽字:

(單位公章)

年月日

¬¬¬¬¬¬

備案號:[]第號

受理人意見:審核人意見:

此表一式三份,區建工局工程管理科、招標辦、行政服務中心各執一份

附件3:

“雙清”工作須知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保障工程建設單位、施工企業及其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現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就共同做好我區建筑業領域預防與清理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資問題的有關事項告知如下,請你們在工程建設過程中認真貫徹落實。

1.工程建設單位不得將工程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施工隊伍,不得強令施工總承包企業進行施工分包,或以發包人的身份將施工總承包合同范圍以內的專業工程分包給其他施工隊伍施工;

2.工程建設單位應按合同約定支付施工總承包企業工程款,并監督總承包企業按施工分包合同約定支付分包工程承包人工程款,督促施工現場各施工企業依法與所使用的民工簽訂勞動用工合同,按規定支付民工工資;

3.工程監理單位應認真審查施工現場各專業施工隊伍的資質、發承包合同備案、管理人員到位情況,發現問題的要及時督促整改,對拒不整改的要及時向我局工程管理科、安全質量監督站書面報告;

4.施工總承包企業不得讓其他企業或個人掛靠本企業資質施工,不得將主體施工部分進行轉包或將主體工程肢解后以分包名義轉讓給其他企業施工,不得將專業工程和勞務作業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施工隊伍。施工總承包企業實行分包的,應按規定辦理施工分包合同備案;

5.分包工程承包人不得將承接的分包工程轉包或再次進行分包;

6.施工企業應依法與聘用民工簽訂勞動用工合同,按規定為民工辦理社會保險(目前南京市強制推行建筑業領域農民工工傷保險制度,企業在建設單位交納社會保障費后,應及時為進入施工現場的民工辦理工傷保險注冊),依法支付民工工資;

篇5

【關鍵詞】工程;經濟;管理;風險;防范;招投標

引言

隨著我國工程建設市場的不斷擴大,市場競爭力也逐漸擴大,企業在市場中就會面臨著多種風險。如果企業能夠科學的對存在的經濟管理風險進行預測和避免,加強對風險的管理和控制,降低工程成本,那么企業就能夠實現可持續發展。

1工程經濟管理常見風險

1.1工程的設計階段

在建設工程中,設計階段是工程造價的影響是比較大的,對工期的長短和費用都有著決定性的作用。在建設工程的設計階段常見的經濟風險有:不能夠選擇恰當的工藝技術,在工程方案、關鍵設備的選擇和工藝的流程方面還存在著一些不成熟;設計準備工作進行得不充分,沒有做好工程設計計劃的編制工作;沒有進行多設計方案比較優選,匆忙設計,甚至不計成本設計;在設計方面,還存在一些疏漏,甚至錯誤,后期更改頻繁,或者沒有準確編制設計概算,造成設計浪費。

1.2招投標階段

招投標階段造成的經濟風險也主要是針對業主的,在這個階段常見的經濟風險是:在招標之前,沒有對招標單位進行嚴格地資質審查,所以導致一些資質低下、信譽差的施工企業也能參與投標;招投標活動沒有標底,所以就有一些投標單位進行不正當競爭,通過串標圍標等非法手段將中標價抬高,從而使得合同的價格遠遠高于工程的實際造價。

1.3項目融資階段

對于大型的建設項目來說,一般需要施工企業具有很強的融資能力,有的還要求施工企業自己墊付一定比例的資金,這部分資金包括流動資金和實體建設資金。因為建設工程的耗資大,而且建設周期長,所以資金不能夠在很短的時間內得到回報,所以給施工企業帶來了一定的經濟風險。比如,在房地產行業調控日趨嚴厲的境況下,一些房開公司資金周轉困難,甚至因資金鏈斷裂而倒閉,造成開發項目爛尾,勢必給參與墊資施工的承包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1.4合同簽訂階段

這個階段的風險主要是針對施工企業而言的,在業主與施工承包商簽訂的合同中,業主通過一些條款約定,將許多可能存在的經濟風險全部推到施工承包商的身上,比如,當施工企業不能按期完成工程建設或者出現一些不可避免的質量問題時,工程量的增加由施工承包商一方承擔,所以給施工企業帶來很大的經濟風險。

1.5項目施工階段

施工階段是工程建設的最重要階段,這一階段的經濟風險也是針對施工企業而言的。比如:①施工企業在施工過程中,沒有進行嚴格地質量管理和控制,結果出現工程質量問題,造成返工或罰款,引起經濟損失;②由于施工管理不善,停工、窩工現象頻繁,導致延誤工期,遭遇業主索賠,費用增加;③當施工企業在施工之前沒有做好相應的施工準備和施工組織設計,沒有科學安排施工計劃,導致施工的進度過慢,而延誤工期,遭遇業主索賠;④當建設工程施工企業沒有對項目進行有力的施工控制,對項目的施工質量沒有進行有力監督,對項目的財務管理存在漏洞時,也會在一定程度上給施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2工程經濟管理風險的防范策略

2.1加強對工程經濟管理的認識

正確認識工程經濟管理,我們要做到以下三點:①正確處理工期和效益的關系,摒棄“重進度,輕效益”的傳統觀念,使企業進入良性循環發展的軌道;②加強造價工程師參與施工方案的研究,使工程技術與經濟管理共同發揮作用;③提高企業員工的經濟意識,加強企業成本控制,實現安全質量并重,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共贏的新局面。

2.2轉移、預防或控制風險

轉移風險是規避建設工程經濟風險常常采用的一種策略,它是指將一部分風險轉移到其他的部門或者單位。在建設工程中,承包單位可以通過合同條款約定業主在工程建設中應該承擔的經濟風險,比如,業主不得違約,不能逾期支付工程款,否則承包商就可以向業主提出索賠。再者,為了減小自身承擔的經濟風險,承包商可以為自己的項目投保,與保險公司簽訂施工保險合同,一旦發生工程事故,比如施工人員人身傷亡、發生自然災害或者遭遇第三方面的破壞時,產生的經濟風險可以全部或者部分獲得保險公司賠償。另外,施工企業還可以通過銀行或者政府擔保,當合作伙伴出現資信危機時,能夠轉嫁一部分經濟風險。施工企業還可以通過預防風險和控制風險,降低由于經濟風險產生的損失。預防風險是指在施工之前,采取一些技術手段,避免經濟風險事件的發生。施工企業可以通過開發新技術、安裝監控設備、提高管理經驗、提高施工人員素質等,將一些可以避免的經濟風險防患于未然??刂骑L險是指減少或者降低一些經濟風險因素,在工程建設施工之前制定一系列安全計劃,防災減災計劃,做好應急預案等,降低經濟風險產生的損失。當然,建設單位也可以通過預防和控制風險,減少項目經濟損失,降低投資成本,提高投資效益。在控制風險的各種方法工具中,項目工程經濟分析是最常用的。在實踐中,必須對工程經濟進行分析和運用,才能讓項目成本得到有效控制,獲得預期效果。

2.3強化工程分包的規范招標管理,有效防范工程分包過程中出的經營風險

針對企業以往在工程分包管理方面存在的諸如:分包方資質不全、資信及履約能力差、多分公司入圍等問題。①制定完善相關管理制度。為進一步規范工程分包招標管理,應制定下發了《工程分包管理辦法》、《建設工程施工分包招投標管理辦法》和《建設工程施工招投標管理辦法的補充規定》等文件,進一步明確工程分包及分包招投標管理的職責、分包方進入和退出機制的運行、合格分包方信息庫的建立等相關要求。為防范工程分包風險管理提供制度保障。②嚴格資質審核,強化基礎管理。根據公司文件規定,從提升工程分包管控能力入手,強化工程分包基礎管理工作,在防范工程分包風險、預防糾紛等方面下功夫。嚴格對分包方資質材料的審核,特別是“建筑施工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真偽和有效期進行清查,確保分包隊伍的合法性和合規性。③實行優勝劣汰,建立分包方的準入和退出機制。根據公司文件規定:a.對分包方的入圍本著平等、自愿、公開、公正的原則,需通過自愿報名、申請入圍、推薦、資質審核、考核評價、評審打分、頒發入圍證書、信息錄入和、招投標選用等一套完套的準入評審程序方可入圍。b.對分包方和分包方所承擔的分包工程實行動態評價。通過日常考核和年度再評價,今年會同公司技術質量、工程項目、安全保衛、市場經營、企劃等相關管理部門,完善并細劃《分包工程項目綜合考核評價表》的評分標準,并下發到有關工程項目部,對工程分包方所承擔的分包工程項目進行考核評價和打分。④強化對委托方提供標底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管理。鑒于工程分包的招標定價主要是參照標底,因此標底的合理與否至關重要。為避免標底的不透明,維持其權威和真實性,加大對其標底測算責任制的落實,實行標底與主合同同時提供并掛鉤,所提供標底一律由編制人、審核人、批準人簽字生效。實現工程分包和分包招標管理分包審批有據可查、分包招標操作規范,分包隊伍履約行為有考核監督的系統聯動管理機制。

2.4防范采購風險

建立物資采購市場價格信息平臺,制定完善相關管理制度,有效防范采購風險:①制定下發《物資采購價格信息平臺使用管理辦法》和《物資采購招投標管理辦法》等文件,為公司的物資采購市場價格信息平臺建立提供制度保障。②建立內部價格信息和查詢平臺,將收集的網刊價格、網站價格、各生產廠出廠價格、市場銷售價格、各單位的現行采購價和經招標確定的價格等各方面的價格信息進行分析、歸納整理,形成各類材料市場采購價格信息參考表,定期和即時在公司價格信息平臺,供各單位實施采購和工程招投標時參考使用,避免物資采購和工程招投標時的盲目性,有效的防范風險

2.5實行定額建設,加強責任成本管理

加強定額管理是解決工程質量差,投資成本高,建設市場亂的有效途徑。為了提高施工企業的管理水平,控制施工企業的經濟風險,在施工企業中可以實行定額建設,對于材料、機械和員工等進行限額控制和實行動態管理,恢復材料限額卡、派工單、司機運轉日志、工號等的班組管理制度,加強施工企業的責任成本管理,降低施工企業的成本,嚴格控制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成本增加問題。從理論上講,工程項目成本控制要堅持四個原則成本最低化原則、全面成本控制原則、目標管理原則、責、權、利結合的原則。

2.6實行項目合同風險管理

項目管理者需要提高自己的風險意識,對于合同的每一項條款,都要加強風險分析與管理,全面了解項目可能會遇到的經濟風險。建設工程的合同就是項目的法律文件和企業進行風險管理的最重要的依據,所以作為建設工程相關企業,一定要加強項目的合同風險管理。比如,作為建設單位,可以通過下列措施規避合同風險:①成立建設施工合同管理小組,建設單位應設施工合同管理小組,小組人員要具備相應的法律法規知識和運用法律法規的能力,熟悉合同簽訂、變更和索賠的程序,同時還要具備工程管理的知識。②建立合同管理制度,采用統一的合同文本,合同起草、簽訂、審核各司其責,選擇有實力、有誠信的施工單位,進行合同價格可調范圍約定以減少價格風險。

3工程建設經濟風險實例分析

某建設單位準備建一座檔案館,建筑面積7000m2,預算投資1500萬元,建設周期為18個月。工程采用公開招標的方式確定承包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的相關規定,建設單位編制了招標文件,并向當地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招標申請,得到了批準。但在招標之前,該建設單位的主要領導就已經與甲施工單位進行了工程招標溝通,對投標價格、投標方案等實質性內容達成了一致的意向,但是沒有對甲施工單位的資質進行嚴格地審查。后來,在招投標活動中,甲施工單位如愿中標。但是,由于甲施工單位資質低、技術差、裝備落后,直到合同工期結束,并沒有如約交付工程,而且在工程質量方面也存在較多問題,需要返工。在這個建設工程案例中,工程出現經濟風險的主要原因是建設單位在招投標階段沒有做好經濟風險規避的工作,對施工單位沒有進行嚴格地資質審查,所以出現了經濟損失。其實,在建設工程的各個階段都隱藏著巨大的經濟風險,如果工程建設單位或者業主沒有做好相應的風險規避,那就會給自身帶來嚴重的損失。

4結語

建設工程的規模大、工期長,因而在建設過程中存在很多的不確定因素,這些因素的存在會給企業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因而,在工程項目管理中,加強工程經濟管理風險防控,對可能遇到的經濟管理風險進行科學的預測,采取有效的風險防控措施,控制和消除風險,保證建設工程獲得預期的經濟效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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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趙東麗.淺談市政工程經濟管理存在的風險及防范措施[J].現代經濟信息,2011(24):67~68.

篇6

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結構復雜的建筑工程,可以由兩個以上的承包單位聯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對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擔連帶責任。

2、《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七條規定:“共同承攬人對定作人承擔連帶責任,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3、《招標投標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兩個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組成一個聯合體,以一個投標人的身份共同投標。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相應能力;國家有關規定或者招標文件對投標人資格條件有規定的,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規定的相應資格條件。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聯合體各方應當簽訂共同投標協議,明確約定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并將共同投標協議連同投標文件一并提交招標人。聯合體中標的,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就中標項目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

4、《經營性公路建設項目投資人招標投標管理規定》第二十條規定:“兩個以上的國內外經濟組織可以組成一個聯合體,以一個投標人的身份共同投標。聯合體各方均應符合招標人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標準。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投標的,應提交聯合體各方簽訂的共同投標協議。共同投標協議應當明確約定聯合體各方的出資比例、相互關系、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聯合體中標的,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項目投資協議,并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

5、《水利工程建設監理規定》第七條第二款規定:“兩個以上具有資質的監理單位,可以組成一個聯合體承接監理業務。聯合體各方應當簽訂協議,明確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并將協議提交項目法人。聯合體的資質等級,按照同一專業內資質等級較低的一方確定。聯合體中標的,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項目法人簽訂監理合同,就中標項目向項目法人承擔連帶責任。

6、《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試行辦法》第八條規定:”?。勐摵贤稑耍荨蓚€及以上項目管理企業可以組成聯合體以一個投標人身份共同投標。聯合體中標的,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業主方簽定委托項目管理合同,對委托項目管理合同的履行承擔連帶責任。聯合體各方應簽訂聯合體協議,明確各方權利、義務和責任,并確定一方作為聯合體的主要責任方,項目經理由主要責任方選派。

第九條規定:“ [合作管理] 項目管理企業經業主方同意,可以與其他項目管理企業合作,并與合作方簽定合作協議,明確各方權利、義務和責任。合作各方對委托項目管理合同的履行承擔連帶責任?!?/p>

7、《水運工程機電設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投標人可以單獨投標,也可由兩個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組成一個聯合體,以一個投標人的身份共同投標。聯合體中各制造商均應當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相應能力,聯合體成員間須簽訂協議,明確牽頭人以及各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并將協議連同投標文件一并提交招標人。聯合體中標的,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就中標項目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

8、《鐵路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第二十九條規定:“聯合體中標的,聯合體牽頭人應對中標工程質量負總責。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就中標項目工程質量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

二、合法分包法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是,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施工總承包的,建筑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總承包單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按照總承包合同的約定對建設單位負責;分包單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總承包單位負責??偝邪鼏挝缓头职鼏挝痪头职こ虒ㄔO單位承擔連帶責任。禁止總承包單位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2、《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規定:“ 建設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負總責??偝邪鼏挝灰婪▽⒔ㄔO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分包合同中應當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義務??偝邪鼏挝粚Ψ职こ痰陌踩a承擔連帶責任。”

3、《對外援助成套項目安全生產管理辦法(試行)》第五條規定:“ 承擔援外工程實施任務的勘察設計企業、設計監理企業、施工企業和施工監理企業(以下統稱為援外工程實施企業)必須遵守本辦法的各項規定及受援方當地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保證援外工程安全,承擔援外工程的安全責任,不得轉包和違法分包援外工程。經商務部同意進行分包的,援外工程實施企業和分包企業對分包工程的安全生產承擔連帶責任。

4、《鐵路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第二十九條規定:“ 依法分包的專項工程,分包單位應當對分包工程的質量向總承包單位負責,總承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質量承擔連帶責任。

5、《公路建設市場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規定:“ 施工單位可以將非關鍵性工程或者適合專業化隊伍施工的分部工程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并對分包工程負連帶責任。允許分包的工程范圍應當在招標文件中規定,分包的工程不得超過總工程量的30%。分包工程不得再次分包,嚴禁轉包。

6、《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分包工程承包人應當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其承包的工程向分包工程發包人負責。分包工程發包人和分包工程承包人就分包工程對建設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7、《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 建設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負總責??偝邪鼏挝粦斪孕型瓿山ㄔO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偝邪鼏挝灰婪▽⒔ㄔO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分包合同中應當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義務??偝邪鼏挝缓头职鼏挝粚Ψ职こ痰陌踩a承擔連帶責任。分包單位應當服從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分包單位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8、《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二十七條規定:“ 總承包單位依法將建設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分包單位應當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其分包工程的質量向總承包單位負責,總承包單位與分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質量承擔連帶責任。

9、《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條規定:“發包人可以與總承包人訂立建設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別與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訂立勘察、設計、施工承包合同。發包人不得將應當由一個承包人完成的建設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幾個承包人??偝邪嘶蛘呖辈?、設計、施工承包人經發包人同意,可以將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與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三、違法分包、轉包法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六十七條規定:承包單位將承包的工程轉包的,或者違反本法規定進行分包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

承包單位有前款規定的違法行為的,對因轉包工程或者違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規定的質量標準造成的損失,與接受轉包或者分包的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2、《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二條規定工程總承包企業不得將工程違反規定發包、分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個人,否則應承擔清償拖欠工資連帶責任。

篇7

關鍵詞:勞務分包結算管理措施

中圖分類號:C93文獻標識碼: A

1、引言

隨著建筑業飛速的發展,建筑勞務市場也有了長足的發展,總結當前勞務分包的特點,主要分為三類:清包工、擴大勞務分包與綜合擴大勞務分包,以下就三種分包不同承包方式、結算形式、現場管理中容易存在的問題,及相應的管理措施進行分條說明。

2、分包內容與特點

2.1、單純勞務分包:即通常所說的清包工,指勞務隊伍只提供勞動力作業,對施工所用的小材料及中小型工具均由總包提供(工人的手用工具如錘子、鋸等除外),通常此類型勞務隊伍規模較小,缺少施工資質,施工中承包的范圍也較小,一般只做一個單項,如模板、鋼筋等。

2.2、擴大勞務分包:工程發包單位為總包方,承包方為勞務公司,承包的內容較清包工面廣,除提供勞務作業外,包括部分小型耗材如:綁扎絲、鋼筋墊塊、脫模劑、密封條等,以及小型的施工機械,如鋼筋切斷機、彎曲機、調直機、木工電鋸、三級配電箱等。工程主體、裝修材料及中大型機械均由總包方提供,此類型分包方式是當前主要的、最常見一種,勞務公司一般有資質,承包的范圍也較廣,可以做建筑主體結構、二次結構、精裝修等。

2.3、綜合擴大勞務分包:相比前兩種此承包面更廣,內容也最多,主要包括施工勞務、耗材、部分施工材料、施工機械等。耗材包括鐵絲、墊塊、脫模劑、模板、木方、鋼管、安全網等,施工材料可以包括磚、砂石、水泥(主要用于二次結構)、網格布等(注:施工材料均需由總包方指定或監控)、施工機械有鋼筋切斷機、攪拌機、彎曲機、個別可以包含塔吊等大型機械等。此種分包模式,在市場中較常見,一般在中大型的總承包企業采用,分包單位一般為有一定資質的勞務公司或總承包公司,承包的范圍也最為廣泛,房建、市政、路橋等行業均有,專業范圍更廣可以做主體、裝修、精裝修等。

3、不同分包模式的計量結算情況

3.1清包工主要是人工費一項,費用范圍較單一,計價方式一般有如下幾種:

a、綜合工日計算法:按圖紙工程量套相應地區的預算定額,計算施工項目的相應綜合工日乘以約定的工日費用單價,所得為勞務費用,再由勞務分包方對內部工人進行結算,與施工工人的結算一般由總包方進行監管。此法雙方結算時計算工程量比較煩瑣,雙方定額項目選擇稍有不同則計算的結果就出現偏差從而產生爭執,整個結算過程也較長,對于完工后想盡快結算的發承包雙方都比較麻煩,故此計價法05年以前使用較多,在近年很少采用了。

b、單價法:在簽訂分包合同時,發承包雙方根據工程實際情況,雙方按不同分部的分項工程(如:鋼筋、模板、混凝土、砌筑等,基礎、主體、二次結構等不同分部),分別商談一個單價清單,在中間計價或最終結算時,按工程量計算規則算出工程量,再按單價清單套出最終工程款。此類結算方式是現階段清包工承包方式最常用的一種計價方式,特點是結算方便,按計算規則進行工程量計算,爭議較少,單價清單在簽訂合同時一塊簽訂,不存在異議,最終結算便捷;對總包單位,工程量一般在施工前均進行初步計算,價格確定后,可以很方便計算出工程直接成本,便于成本控制及施工管理。

c、建筑面積法:分包單位在投標時按照工程圖紙初步計算所承包的項目需要的費用,折算到每平米建筑面積中的價格,進行竟標,中標后按平米單價與總包方簽定分包合同,施工中間計價及最終結算時按施工的建筑面積進行計算費用,此類計價方式,最便捷,可快速結算,缺點是:投標時一般時間都較緊,對費用的核算不準確,易漏算或錯算,存在一定的風險,對總包方的成本控制要求較高。此類計算法的便捷性,在當前市場中有相當的施工企業采用。

3.2擴大勞務分包計價方式:

擴大勞務分包的費用組成主要人工費、耗材費、小型機械費、稅費(按約定),費用計算較清包工復雜,計價的方式主要有如下兩種。

a、單價法:總分包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合同約定,按不同的單項工程商定不同的單價,單價中可以含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也可把材料費、機械費單獨列項,匯總后按建筑面積進行計價,(一般房建工程,耗材費及小型機械費一般為10元/m2左右),工程結算時按國家規定的計算規則算出工程量,再結合單價算出工程費用,此類計價方式按項進行計算,計算較詳細,工程量計算按國家規則執行,不存在爭議,對分包方而言,按工程量進行結算,所承擔的費用風險較小,總包方對成本管理方面,需要在施工前對工程量有基本準確的計算結果,以方便施工成本的控制與管理,由于其計價的特點,該分包計價方式在當前采用較多。

b、建筑面積法:與清包工的計算方式基本相同,只是其中平米單價中添加了耗材及小型機械費用,最終結算時按規則計算出建筑面積乘以單價即為分包價格。此類計算法的便捷性但對發承包雙方均存在投標時工程量計算不準風險,在當前市場中有相當的施工企業采用。

3.3綜合擴大勞務分包計價方式:

綜合擴大勞務分包的費用組成主要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等,費用項目較多,計算較復雜,計價的方式主要有如下兩種:預算定額法、清單計價法兩種。

a、預算定額法:費用結算主要按預先商定的地方定額及當地的材料調差及人工調價后進行結算,由于該方法的計算需考慮措施費、材料調差及各種取費等,所計取的項目較多,結算煩雜,用時較長,故當前采用較少。

b、清單計價法:總分包在簽訂分包合同時可按總包提供的清單進行報價,按分項工程將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及利潤匯總后進行統一報價,按中標的價格簽訂合同,結算時按圖紙、清單計價規則進行結算,此種計價法結算相比預算法快捷簡便,預定單價、按規則計算工程量,對發承包雙方均較方便,故當前綜合擴大勞務分包大多采用該方法進行承包。

4、不同分包模式的管理措施

4.1、清包工分包模式的管理

清包工主要提供勞動力,所有材料及施工機具均為總包方提供,這樣在施工過程中就易使的清包工人員所關注的只有自已的勞動量,對材料使用的節省與浪費,工器具使用的是否愛惜都不太關心,更有甚者會為節省一點勞動量而浪費材料與損壞工具,所以對清包工的管理應該精細化,細到對單獨的班組、工人,主要措施如下:

a、嚴把進場關,優選高素質的施工隊伍;b、制度化管理,對施工現場制訂詳細的管理制度,按制度進行作業與管理;c、精細化管理,隊伍進場后的教育培訓、班前會、作業現場、完工后檢查,應該每一步都進行明確落實到位,特別是過程檢查、完工驗收,必須由專業管理人員進行驗收,合格后與下一工序辦理交接方可通過。

對清包工的管理不僅要求總包方必須面對每一個施工班組,而且對總包方現場管理人員的素質要求也更高,不但要掌握本專業知識,還應學習了解其它專業相關的知識并且能熟練的運用到現場管理中,能在生產過程及時的發現與解決問題,對不合格或浪費的現像及時發現予與改正?,F場管理量很大、很煩瑣,管理不善就容易造成現場混亂、窩工損失,但是相對于其它兩種分包方式,此種價格最低,對于總包方而言利潤最高,針對于當前建筑公司一線管理人員匱乏的現象,此種方式為數不多的公司采用,但考慮利潤的關系,會有越來越多的公司采用。

4.2、擴大勞務分包模式的管理

擴大勞務分包的費用組成主要人工費、耗材費、小型機械費三種,勞務隊伍的管理人員配置也相對齊全,對于總包方而言,既可以把主材、設備的利潤拿回,又可以相對減少項目管理人員的配置,利于工程成本的控制,相對于清包工模式利潤雖少,但成本的風險相對也減少,因此勞務擴大分包的模式在一定時期內有很大的市場。

擴大勞務承包公司組織小的專業班組進行施工,項目部管理人員對勞務公司的管理人員,再由勞務公司管理人員進行落實,所以在分包隊伍的選擇上一定要高標準、嚴要求,分包隊伍素質跟不上必然會帶來“砸牌子”的風險,管理應注意如下幾點:

a、嚴把隊伍選擇關;由于直接與施工小班組存在合同關系,現場管理中處于直接管理的地位,所以對管理要求及措施的落實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隊伍整體素質要過硬、施工能力強、管理能力過關、信譽度好,這樣的隊伍在實際生產中方可按總包方的要求進行施工,另外現場管理中總包方與分包方可以進行互補避免問題發生。

b、盡量選擇要有一定經濟實力的施工隊伍,當總包方因甲方或其它原因不能按合同約定及時付款時,在一定時間內擴在分包隊伍應有實力保證正常生產。

c、健全管理機構、明確職責、制度化管理,總包方的管理人員主要針對勞務隊管理人員,故此進行現場安排、檢查時,宜按制度要求進行操作,現場約定及要求應按文件下發,避免分包方過期不認帳。

d、加強過程中總包方的服務職能,計價、付款、 結算等嚴格按合同要求進行,技術、過程指導、后勤等,給分包隊伍提供一個可靠的充滿溫情的平臺,以利于工程的開展。

4.3、綜合擴大勞務分包管理

綜合擴大勞務分包模式, 分包方承包的范圍廣更廣,分包的管理機構也更完善,承擔的風險也更大,總包方變相的將不可預見風險轉移了一部分給分包,對此種模式的分包管理個人總結出以下幾點:

a、建立健全管理機構,明確職責:從事分包管理工作需掌握經濟、法律、技術等多方面的知識,其涉及面之廣、綜合性之強,設立專門機構實施管理變得非常必要,應該合理地設置管理機構并實施有效地管理。機構設置應從公司層面開始,明確部門主管分包企業的審批及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工程分包工作,并協調公司各相關部門參與管理,并加強信息溝通,其他相關部室及項目部按照公司管理辦法規定的職責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在各部門的團結協作、相互配合下共同對分包企業實施控制與監督管理

b、嚴格審核及考核分包企業資質,完善合格分包企業名錄:綜合擴大分包企業選擇的好壞, 直接影響到整個工程,因此選擇具有相應資質并具備豐富施工經驗的分包來完成施工任務是工程的關鍵因素之一。在選擇時就做好如下幾點:①審查企業營業執照、資質、安全資格等證書,確定分包企業有能力從事該工作,另外,還應審查分包方的項目經理是否屬于該企業,杜絕掛靠承包。②審查分包企業人員素質、機械設備、資產狀況,以此判斷履約能力。③調查分包企業以前的業績,了解其生產能力及以前的履約情況。④建立合格分包方檔案。

c、加強過程控制,進行全面、有效的監督管理:合同簽訂后,項目部組織分包方開工,在施工過程中,對分包的現場環境、文明施工、質量、安全進行全面的監督管理,加強現場的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要求分包方按整改意見進行整改,工程結束后項目部對分包方進行考核,反饋到公司記錄到檔案,以便后序工程考核使用。

5、勞務分包市場的改進與展望

多元化的分包管理的模式正在逐步走向正軌,針對以前工程中發現的問題與不足,今后還應加強如下幾項工作:

a、進一步加強與規范分包現場管理:項目部要進一步完善對分包的現場管理,加強培訓教育及過程控制,使其規范化、秩序化。

b、加大在施工過程中的考核獎罰力度:將監督考核作為一種強制性的管理措施,制定切實可行的考核標準,做到有理有據、公正、客觀進行,按考核結果進行相應獎罰。

c、強化合同的約束作用,總分包間的合同應公司及項目部各部門共同參與審核,加強成本的管理,明確總分包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按合同約定管理。

d、督促加強分包企業的自我管理水平,隨著分包企業的發展,分包企業也將趨向于更加完善的自我管理,自身內部也對所屬人員實施有效、全面的管理,努力提高綜合素質,以適應當前市場的需要。

e、總承包、勘察設計、監理、政府部門等應為分包企業提供一個培訓學習的良好平臺,做好對勞務人員的技能培訓和能力考評,并督促分包企業加強員工的培訓工作,為勞務企業的成長營造一個良好的環境。

篇8

【關鍵詞】公路工程;監管;施工;質量

“十二五”時期是我國經濟、社會、城市發展的重要時期,為完成我國“十二五”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的各項指標和任務,建設系統應當在其中發揮更大的作用。公路基礎設施建設是一個城市的重要組成部分,其質量安全是否可靠將直接關系到“民生工程”。就我區而言,一個面積280平方公里,50萬人口的小縣城,在2007-2012年期間,完成投資超過80億,建成(在建)一級公路43公里,其中不乏特大橋等結構復雜,技術難度高的項目,如何在施工期間把好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關,將是我們監督部門所面臨的一項艱巨任務。

一、公路工程監管現狀分析

(一)筑市場機制尚不完善,政府監管服務功能有待加強

在市場準入和清出、政府各相關部門的監管關系、建設單位的質量安全責任、建筑務工人員的權益保護和建筑節能等方面的法規制度還比較薄弱;在監管對象、監管內容、監管方法和監管程度等方面,存在著“缺位”與“越位”問題;建筑市場秩序仍不夠規范,工程轉包、資質掛靠、違法分包和招投標中的圍標、串標等違法違規行為依然存在;對不同投資性質的工程沒有形成不同方式和不同程度的監管模式。

(二)施工全過程安全監督和全方位監管尚未全部落實,監管體系需進一步強化

1、政府監管水平尚需進一步提高。部分監管部門工作主動性、預見性差,對安全生產形勢分析不夠,對事故的防范措施不夠有力,政府監管存在盲點;未能合理組織利用建設系統各種管理資源和充分發揮各個管理層次、環節的整體效能,未形成安全生產的監管合力,對有關方面起不到震懾作用:在監管體制方面,由于相關法規規定的職責存在交叉,界定不清,各部門之間的關系沒有理順,安全監管工作受到一定影響。

2、在市場環境方面,一些建設項目不履行法定建設程序,企業間的惡性競爭,以及轉包、掛靠、違法分包等現象,都直接影響安全生產的正常開展。施工安全形勢不容樂觀,建筑施工傷亡事故總量仍然偏高,“十二五”期間我市交通工程發生多起傷亡事故。

(三)施工單位水平漁目混珠

在建筑市場里,在施工安全與施工質量方面,各責任單位在管理方面還存在著很多的問題。一些建設單位不遵守建筑方面的相關法律法規,不按施工企業的資質要求來承接業務,使得建筑市場混入了很多不合格的施工企業。特別是有些以街道為業主的投資規模相對較小的項目,不實行招、投標,或施工單位與中標單位根本不同一家,這就折射出一些有資質的施工單位為了收取管理費,允許沒有資質的施工單位掛靠其名下,以他的名義承攬工程,但事實上這些施工單位沒有技術和資質,其管理水平也很低,是有名無實、虛有其表的偽施工企業。這些管理問題都是導致質量安全事故發生的原因,也給工程監管工作帶來很大難度。

(四)建筑材料質量參差不齊

建筑材料的質量是整個工程質量控制的決定性要素,直接影響到工程結構的安全使用功能和工程使用者的人身安全。因此選擇并合理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是施工質量控制的重要環節。目前,材料質量問題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1)鋼材引起的工程質量事故,一方面是鋼材本身材質的問題,另一方面是沒有嚴把質量檢驗關。(2)半成品或成品材料質量不穩定。拿橋梁橡膠支座為例,有一省道工程交工驗收時,競然有超過60%的橋梁橡膠支座不合格。(3)機械設備包括設計設施、施工機具、檢測設備等,這些設備是現代化工程建設和質量管理中不可缺少的設施。但在施工中未進行動態管理,未及時更新和檢修設備,定期校核計量用具、機械設備故障,這也給工程質量埋下安全隱患。

二、提高公路工程監管的幾點建議

針對公路工程中存在的種種監管問題和不足,為了提高公路工程的施工質量、施工效益,保證施工中的安全監管和建成公路的使用質量,在施工中必須要要對工程施工進行合理、科學的監管,從而保障道路工程的正常使用。其在施工中常見的加強措施和建議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制定切實可行的管理規章

2012年,隨著省政府300號令的頒布,省廳相繼出臺了《浙江省交通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管理辦法》、《浙江省交通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實施細則》、《浙江省交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實施細則》、《浙江省公路水運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實施細則》等配套規定,這些都為我們以后在工程監督管理提供依據。工程質量保證體系是貫穿整個工程建設全過程必不可少的組成部分,制度應跟隨著時代的進步而不斷更新,我們盼望相關的管理規章制度,是集工程開發、質量監督、工程監理三種管理方法之優點,能實現工程質量形成過程各階段各自職能與其參建施工單位之間的內部聯系并行成一個完整的質量保證體系,使其能在工程管理和施工管理中互相配合和互相傳遞信息,從保證工程整體最佳效益出發,在施工準備、建材采購、工序控制、檢驗試驗、工程竣工驗收、工程產品保護等各質量環節中有效地發揮其監督和指導作用[1]。

(二)加強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管

根據《浙江省公路水運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標志和安全防護設施設置暫行規定》、《浙江省公路水運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管理辦法》嚴格監管施工現場,加強對安全生產人員的安全教育管理,特別是一線班組人員的安全交底程度等,規范安全生產臺帳的管理,監理應嚴格審批施工單位提供的施工方案,不走過場,從源頭把關。審查施工單位是否建立了以項目經理為第一責任人的安全管理組織體系;是否配備了足夠的經過安全知識培訓的安全管理人員;是否提供了負責安全的人員名單及聯系方式;安全管理人員崗位職責是否明確;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安全施工措施是否得力;施工安全標志標牌準備是否規范齊全等,對準備不充分,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施工單位,不予審批。充分發揮企業自查和安全監督的作用。

(三)充分利用中介機構和社會力量做好工程質量監管

隨著市場經濟的逐步發展,監督管理工作應及時調整思路,省政府300號令的亮點之一就是在工程交(竣)工驗收階段引入了檢測數據市場化,重要部位的檢測數據交由中介機構來完成。突出建設單位是工程實施的主體責任單位。建設單位要重視對施工圖審查機構、監理公司、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發展的支持,充分依靠、發揮它們對質量監督的技術輔助作用,同時也要加強對其履行質量責任情況的監督力度,以此來達到施工圖設計文件以及實體質量符合強制性標準的目的。也就是說,政府工程質量監督機構不應對工程質量作任何直接的合格評價,而是通過對施工圖審查機構、監理公司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所作合格結論進行抽檢核查的方式來間接達到調控目的。

(四)加強對施工單位的安全教育

公路施工的安全問題“無時不在”,施工管理人員的疏忽大意就可能導致事故的發生,只有現場監督管理人員及全部施工人員都把安全意識徹底落實到自身身上,才能有效的杜絕道路施工中安全事故的發生。路政大隊應定期召開施工安全會,組織施工單位學習公路施工作業環境的特點、違章施工作業的危害性以及《公路施工安全管理辦法》、《公路養護安全作業規程》等施工安全方面的有關規定規程。提高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要求其掌握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時刻緊繃安全弦,使安全培訓教育工作真正做到規范化、制度化、有效化、經?;痆2]。

(五)加強質監機構的力量

從事公路工程監督管理的工作人員,不同于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的專業人員,對執法人員的綜合素質要求比較高,不僅要求具有與所從事專業相適應的理論知識,要有工程一線施工經驗,還要有一定的法律知識和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我省縣級質監督機構起步晚,力量弱,加強人才引進和提高專業水平是今后發展的重點。

三、結束語

公路工程監管是一項綜合性工作流程,也是一項技術性很強的監管工作。在公路工程中,通過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采用科學的監測技術標準,提高監管工作人員的工作素質、業務能力和技術水平,使得監管工作形成影響系統化的管理流程,進而保障公路工程質量和施工效益。

參考文獻

篇9

關鍵詞:中國尊;工程總承包;超高層;組織結構

建筑,是人類創造的最壯麗的地球景觀。而鋼結構是建筑美的直接體現。鋼結構具有強度高、自重輕、抗震性能好、綠色環保等特點,是超高層建筑的必然選擇。從1884年106.4m的美國曼哈頓人壽保險大廈,至2010年828m的阿聯酋迪拜哈利法塔,人類不斷刷新著超高層建筑高度的新紀錄。

中國各地的超高層也如雨后春筍般不斷聳立,而中國尊作為北京擬建第一高樓,也是首座建筑高度在500以上的超高層建筑,建筑高度達528m,位列全球超高層高度第七位,是北京地區首座采用巨柱+鋼板剪力墻結構的鋼結構建筑,總建筑面積達43.7萬平米。

北京地處華北地震帶上,對抗震等級要求高,本工程抗震設防烈度達8度。工程主塔樓為筒中筒結構,內部為型鋼混凝土核心筒,外筒由巨型支撐和巨型框架以及次框架組成,總用鋼量約15萬噸。由于本工程具有建筑結構高、體量大、結構復雜、抗震性能要求高、施工難度大等特點,所以對項目管理提出了巨大的挑戰。

中國尊的項目管理通過對現有管理模式的研究,尋找并分析存在的問題,設計出一套適合中國特色的超高層鋼結構項目管理方案,形成一套國際先進的管理理論,滿足經濟的發展、技術的更新,以及人們對工期的期望,對成本、質量的要求。

圖1 中國尊項目結構圖

1 中國尊的管理模式

1.1 借鑒分析國際化管理模式

國際建設工程項目的主要管理模式包括:施工管理模式(Constriction Management 簡稱CM)、設計施工模式(Design―Build 簡稱DB)、建設―經營―轉讓模式(Build―Operate―Transfer簡稱BOT)、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模式(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 簡稱EPC)、項目管理承包(Project Management Contractor 簡稱PMC)、項目管理組(Project Management Team 簡稱PMT)等。

通過對項目組織中合同關系、工作范圍、介入項目的時間、責任和風險、需業主介入項目管理的程度等方面綜合分析,比較出四種主要管理模式的適用范圍。

表一 管理模式適用范圍

管理模式 適用范圍

CM 建設周期較長,工期緊,“邊設計、邊施工”或規模大、技術復雜、缺經驗的項目。

DB 技術不太復雜,以土木工程為主的工程項目

EPC 工期緊、技術復雜而且又不想增加協調管理以及其它工作量的工程項目

PMC 投資規模巨大,工藝比較復雜或多方業主且不熟悉技術工藝的項目

1.2 中國尊的管理模式

國內常用的高層鋼結構管理模式包括兩種:施工總承包和工程總承包。施工總承包工程管理模式,業主只選擇一個鋼結構施工總承包商;鋼結構工程總承包管理模式,業主委托總承包商對鋼結構工程設計、采購、加工、施工、試運行(竣工驗收)等實行全過程或若干階段的承包。

中國尊項目充分考慮各項內外部因素所帶來的影響,結合高層常用管理模式,建立了一套適用于中國特色高、精、尖項目的鋼結構工程總承包管理模式。

1.2.1 搭建合適的組織結構。新的施工技術加上多標段招標,幾十個單位共同協作。充分利用矩陣結構機動、靈活,可隨項目的開發與結束進行組織或解散;發揮有專長的人才作用的特點,搭建適合中國尊項目的矩陣結構管理模式。明確項目管理責任,從項目經理至各小組成員都有明確的個人責任。同時建立有效的責任制考核機制和績效考核管理辦法,細化考核指標。

圖2 矩陣式管理組織結構

1.2.2 施工進度計劃管理方案。施工進度計劃管理需開展工期履約風險的識別,從施工項目工期管理的系統性和實用性出發,圍繞工期目標、進度計劃優化、實施過程管控、工期延誤及索賠等有關工期管理的一系列問題,建立并有效實施了“一主控、四配置”計劃體系,即以進度計劃為主線,全面保障鋼結構構件配置、資源配置、技術配置、資金配置,為項目工期節點的按時完成,提供有力保障。分解工作目標,制定中國尊項目三級施工計劃:一級計劃的制訂是為項目指出最終進度目標;二級計劃針對性地對某一階段、某一專業承包公司的生產任務做出安排;三級計劃的制訂是將二級計劃進一步細化到日常的施工安排中。施工資源的合理配置是工程高效運行的關鍵所在。可根據平面部署和分區及流程部署,合理配置資源。

圖3 中國尊地下室結構施工分區分段圖

1.2.3 中國尊深化設計管理方案。深化設計不僅對整個施工過程起到承上啟下的作用,還對各相關環節進行協調和綜合起到重要作用。深化設計的管理要具體界定業主、總包商、分包商、設計方的行為規則和責任,并由各專業人員對本專業進行深化設計。建立深化設計組織結構并明確崗位職責;梳理深化設計管理流程,分解深化設計進度計劃,并采取合理規劃加工安裝順序、根據施工動態調整資源配置、派駐原設計院、加工廠和施工現場技術服務人員協調深化設計問題等措施,保障深化設計的進度;通過“自審、互審、專業審核”的三級審核制度、制定應急方案等措施確保深化設計的質量。

圖4 深化設計的組織結構圖

1.2.4 加工制作管理方案。中國尊的加工制作管理要求極為苛刻,加上狹小的作業場地,這些給構件的制作計劃管理及發運計劃管理提出了很高的挑戰。結合施工進度計劃管理,編制加工制作三級計劃管理,加強制作廠每個工區的進度監控,及時協調制作與業主、總包、設計、建立的各方問題是加工制作成敗的關鍵。

1.2.5 技術管理方案。技術管理作為商務管理的依托,生產管理的指導,作用不言而喻。從管理思想、建立制度、工作內容、技術措施編制與執行這幾個環節進行技術管理與控制。項目在成立初始就確定了科技進步獎、科技示范、技術總結和研發方面的管理目標。建立了健全的技術管理制度,包括圖紙會審制度、施工組織設計管理制度、技術交底制度、等相關管理制度。注重收集過程成果資料,申報科技成果,保護知識產權;重大施工技術方案層層審查,并組織召開外部專家論證會確保方案完整、規范、安全可行。

1.2.6 BIM技術的管理方案。應用BIM技術,對中國尊項目全生命周期進行全方位管理,實現施工資源的合理使用、施工現場的科學布置、施工進程的精確掌握,實現建設項目生命周期各階段的信息共享和充分利用。中國尊項目部根據組建了BIM團隊,結合自身的情況和現場布置,對BIM設計、深化設計、制作加工、運輸和安裝等全方位應用BIM技術。通過BIM技術,建立3D模型,發現圖紙疑問、各專業的碰撞問題,展現施工現場布置情況,為高空安全吊裝提供數據。

1.2.7 質量和安全管理方案。明確質量管理和安全管理目標,通過建立完備的管理體系保障目標的順利實現,做到按流程辦事,用制度管人。質量建立獎罰制度、三檢制、首件驗收等制度規范質量行為,同時按照質量風險制定專項的管理措施,包括項目專業分包質量水平、原材料及構件制作的質量、特殊工序質量、資料管控等,避免風險產生。安全管理應按照風險管理的方法來進行,中國尊鋼結構施工的風險很多,但重大的風險主要是兩點,一是焊接或者切割作業時因焊渣或者熔渣的掉落而引發的火災;二是鋼結構施工屬于高空作業施工。加強人員資質審核,施行操作前交底、加強教育、建立制度等管理行為。

1.2.8 商務管理。建筑工程成本管理與控制是實施建設工程全過程管理的重點,它始終貫穿于項目實施的全過程。從施工企業項目管理的角度出發,嚴格按照企業項目管理制度,加強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其它直接費、間接費等費用控制。同時,在施工的不同階段制定管理的重點。合同管理則是工程項目管理的核心。施工單位作為合同的乙方,在合同簽訂后的項目實施過程中,必須嚴格履行合同規定的各項責任與義務,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第一,合同評審與合同管理策劃;第二,合同技術資料管理;第三,履約中的施工現場管理。

2 工程總承包的作用

2.1 優化資源配置

中國尊項目鋼結構工程總承包模式充分發揮了鋼結構公司對業主的服務職能和對各項專業分包的管理職能,同時為各專業分包提供一個高效運作、交流暢通的管理平臺,充分發揮各專業公司的專業能力,把工程進度、質量、安全等方面發揮到最優水平。

2.2 提高全面履約能力

工程總承包最便于充分發揮大承包商所具有的技術力量、管理能力和豐富經驗的優勢??刂朴绊戫椖抗芾淼膬韧獠坎焕蛩?,著重對組織管理、設計管理、加工制作管理、施工管理、技術管理、質量管理、安全管理、物資管理、商務管理等方面進行優化和控制。由于各建設環節均置于總承包商的指揮下,因此各環節的綜合協調余地大大增強。

2.3 促進建筑管理企業規?;l展

工程總承包模式優化了組織結構并形成規模經濟,促進建筑企業向規?;较虬l展。一是能夠重構工程總承包、施工承包、分包三大梯度塔式結構形態;二是在組織形式上實現從單一型向綜合型、現代開放型的轉變,最終整合成資金、技術、管理密集型的大型企業集團;三是增強了整體的運營能力。同時有利于推動管理現代化。工程總承包模式作為協調中樞必須建立起計算機系統,使各項工作實現了電子化、信息化、自動化和規范化,提高了管理水平和效率。

3 結語

中國尊項目創新了組織管理結構形式,提出矩陣式管理結構,使項目管理更加機動、靈活,任務更加清楚,目的更加明確;提出“一主控、四配置”的項目計劃體系;應用建筑工程最前沿科技BIM技術,對中國尊項目進行全生命周期的信息化管理;超高層鋼結構管理仍在不斷發展中,形成一套有指導意義的、可執行的全過程管理理論,應用BIM等先進技術進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將是未來發展的必然趨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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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康學偉,牛素杰,任英超等.對建筑工程項目管理的創新方法探討[J].城市建設理論研究(電子版),2013(6).

[6] 賈珍珍,馬錚錚.淺議建筑工程項目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對策[J].科技信息,2009(34).

篇10

第一條為規范我區工程建設領域民工工資管理,保障民工合法權益,建立和完善預防拖欠民工工資的長效機制,根據《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完善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機制的意見》、《市區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機制的意見》等相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在市區住建局報建從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的項目。

本辦法所稱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及室內外裝修工程。

本辦法所稱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氣、熱力、園林、環衛、污水處理、垃圾處理、防洪、地下公共設施及附屬設施的土建、管道、設備安裝工程。

第二章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

第三條區范圍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民工工資保證金的收取,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分別按照建設工程造價的5%足額繳納民工工資保證金,實行財政專戶管理。

第四條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作適當調整:

(一)農安房和拆遷安置項目,可免收農安戶和拆遷安置戶的保證金,但施工單位須按工程造價的5%足額繳納民工工資保證金。出現民工工資拖欠案件時,所在鄉鎮、街道主動予以調解。

(二)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建設單位可免收保證金,但施工單位須按工程造價的5%足額繳納保證金。出現民工工資拖欠案件時,建設單位或其主管部門主動予以調解。

(三)招商引資項目和房地產開發項目(含商業項目),建設單位應交保證金超過100萬元的,可采取現金與擔保函相結合的形式,收取現金額不低于100萬元,超出100萬元的部分可由在市住建局已備案的擔保公司出具擔保函補足。施工單位按工程造價的5%足額繳納保證金。

(四)信譽良好的施工企業繳納的保證金超過100萬元的,可采取現金和擔保函相結合的形式,收取現金額不低于100萬元,超出100萬元的部分可由在市住建局備案的擔保公司出具擔保函補足。

第五條企業發生工資拖欠時,首先啟用調解程序督促企業及相關單位進行清欠支付。在企業確實無力支付或拒不支付且工資拖欠事實清楚核實無誤后,由區住建局會同區人社局、區財政局等相關部門啟用民工工資保證金。待工資拖欠問題解決后,責成該企業在5個工作日內補足。

第六條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后,建設單位(項目業主)和施工單位按有關規定向區住建局提出退還保證金申請,并提供竣工驗收備案書、繳納民工工資保證金發票原件及復印件、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標通知書、施工單位承諾書,交由項目管理部門、所在鄉鎮、街道同意后,由區住建局和區財政局審核,審核通過后,由區住建局予以退還。

第七條建設單位在組織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時,應無民工工資拖欠現象,否則暫緩驗收。

第三章工資發放

第八條各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在合同中應當明確將工資與工程款分離,分離后工資支付不足的,由施工企業或勞務分包企業補足,項目主管部門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監督。

第九條施工企業統一制發工資表,每月5日前,以施工班組為單位進行填報,用工單位或勞務公司用1天時間審核簽字后,交施工企業項目部審核并在施工現場醒目處公示不少于5天,無異議后,項目部向建設單位(項目業主)申請從專用帳戶中撥付工資,于當月15日前將上月應發工資直接向民工進行現金或工資卡發放。原則上不得由包工頭分配工資或由班組長代領、工資。如通過包工頭分配或班組長帶領工資而發生拖欠行為的,由施工企業先行承擔責任。

第十條施工單位應對各班組及人員登記造冊,每月的工資發放情況和資料于次月20日前交到所在鄉鎮、街道國土建管所和勞保所或園區規劃建設部備案。

第四章拖欠工資調處

第十一條成立以分管副區長為組長的建設工程領域民工工資管理聯動工作小組,區住建局、區監察局、區人社局、區財政局、區司法局、區政府法制辦、區總工會、區維穩辦、區委群工部、區公安分局、區法院、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園區管委會為成員單位,工作小組辦公室設在區住建局。項目所在鄉鎮、街道、園區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分別下設民工工資調解小組。

第十二條區建設工程領域民工工資管理聯動工作小組辦公室,每季度對項目所在鄉鎮、街道、園區的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和業務指導。對各鄉鎮、街道、園區上報的較重大及以上案件,領導小組辦公室迅速召集相關成員單位共同協商并形成解決方案。相關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主動作為,積極參與調處。對專案和重特大上訪案件,立即啟動處置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第十三條鄉鎮、街道及園區管委會調解小組,負責民工工資日常投訴上訪調處工作。掌握可能出現拖欠民工工資的情況,并做好民工維權宣傳。對于涉案較小并在職能職責范圍內的投訴個案,一般應在3個工作日內結案。對于涉案較大可能影響社會穩定和超出職能職責范圍內的投訴案件,應及時移交區建設工程領域民工工資管理聯動工作小組辦公室,同時做好穩控工作,并協助調處。

第十四條對新開工的工程項目,由區住建局統一發放民工工資維權宣傳手冊,并在施工現場醒目處張帖投訴、維權電話。

第十五條對上級交辦的專案、發生的突發事件及重特大上訪案件,區建設工程領域民工工資管理聯動工作小組辦公室迅速召集各成員單位制定應急預案、擬定解決方案。在數據準確核實后,先啟動民工資保證金或擔保資金進行清欠,或向專業承包(勞務分包)企業直接責任人、施工總承包企業責任人等進行追討。對涉及惡意拖欠等行為的案件依法進入司法程序處理。

第十六條出現責任人攜款潛逃的重特大維穩案件,建立欠薪應急墊付專項資金制,由區財政局籌措并設立專賬,實行專賬核算、??顚S?。欠薪應急墊付機制啟動后,工程項目所在地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首先向法院申請,依法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資產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再由區財政局撥付應急墊付專項資金。同時,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房產暫停辦理房屋產權登記或變更手續,公安機關及時偵辦涉嫌犯罪的逃逸責任人,以確保欠薪應急墊付資金的及時收回。

第十七條各園區管委會,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加強對工程建設的監管,負責牽頭處理發生未報建而導致拖欠民工工資的事件。

第十八條園區規劃建設部、各鄉鎮(街道)國土建管所每個月對在建工地民工工資發放情況的進行督查。

第十九條區住建局定期或不定期對在建工地的民工工資發放情況進行督查,對不按時上報發放情況、發放不到位或弄虛作假的,將不予進行基礎、主體的驗收備案。

第五章部門職責

第二十條區監察局負責督查區在建項目的民工工資保證金收取情況,負責農民工工資工作的監督和問責。

第二十一條區住建局負責牽頭全區建設工程領域拖欠民工工資調處工作,按規定收取及退還民工工資保證金,并協助做好民工工資支付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協調相關部門依法實施相應的查封、抵押等措施。

第二十二條區人社局負責牽頭監督檢查用工單位勞動合同的簽定,審核確認竣工驗收前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配合處置投訴案件。

第二十三條區財政局配合區住建局做好工資支付保障工作。負責保障落實區建設工程領域民工工資管理聯動工作小組調解拖欠民工工資案件的工作經費。

第二十四條區公安分局、區法院、區維穩辦、區司法局、區委群工部等相關部門負責維持社會治安秩序,配合相關單位依法處理突發事件中的違法人員,嚴厲打擊涉嫌犯罪的欠薪逃匿、惡意討薪等不法行為。

第二十五條有建設項目的區級相關部門負責監管所屬建設工程項目,防止民工工資拖欠行為的發生。

第二十六條各園區管委會、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按照屬地管理和分級管理相結合的原則,負責轄區內建設工程項目民工工資日常監督管理工作,配合處理所轄區域內拖欠民工工資案件。

園區管委會負責牽頭處理其辦理建設手續建設項目拖欠民工工資的案件,并按規定收取和退還民工工資保證金。

第六章企業職責

第二十七條按照“誰承包、誰負責”和“誰用工、誰負責”的原則,對民工工資支付日常管理實行施工總承包企業全面責任制和專業承包(勞務分包)企業連帶責任制。任何企業均不得以工程款或分包款被拖欠等經濟合同糾紛為由拖欠或克扣民工工資。

第二十八條施工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勞務分包企業)和建設單位在銀行共同設立“民工工資支付專用賬戶”。建設單位應隨時保證專用賬戶內的資金能足夠支付民工工資。在支付民工工資時必須由開設賬戶的甲乙雙方法人代表簽章方可取用。

第二十九條監理單位應當將民工工資支付情況納入監理日志內容,督促按時支付民工工資。

第三十條各用工單位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與農民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集體合同,明確工作時間、地點、崗位、工資等,實施實名制管理,建立職工名冊、考勤記錄、工資支付等管理臺賬,規范用工檔案資料,送區人社局備案。

第七章信用管理

第三十一條信用等級評價:對在建工程項目的施工企業要建立信用檔案并實行信用等級評價。每年檢查無不良信用記錄的可以評為一級信用單位;每年檢查不良信用記錄在1至3次的可以評為二級信用單位;每年檢查不良信用記錄超過3次的評為三級信用單位。對每年不良記錄超過3次的,禁止進入市場,取消其招投標資格,停發施工許可,直至整改完成。情況特別嚴重的,依法進行行政處理或實施行政處罰。信用評級每季度更新一次,并向社會公示。

第三十二條企業信用管理:對三級信用單位和被取消信用資格后重新列入信用單位的企業應被納入重點監管的對象;對二級信用單位應加強日常監管。

第八章罰則

第三十三條建筑施工企業、房地產開發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未達到要求的,納入重點監管企業,作為不良行為記入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信用檔案,依法對其市場準入、招投標資格和新開工項目施工許可等方面進行限制。

(一)使用零散農民工的;

(二)未設立“農民工工資支付專用賬戶”,未按規定公示“農民工工資支付公示表”,未按要求及時發放農民工工資的;

(三)房地產開發企業因拖欠工程款等經濟合同糾紛造成拖欠農民工工資的;

(四)用人單位虛假上報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拒絕提供相關資料以及其他嚴重干擾、阻撓、抗拒監督檢查的。

第三十四條施工總承包企業將勞務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勞務企業的,依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施工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規定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保障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農民工勞動報酬的;

(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農民工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法向農民工支付經濟補償的。

第三十六條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章附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