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法律知識培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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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法律知識培訓

篇1

商業銀行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設立的從事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辦理結算等業務的企業法人。它是一種特殊的金融企業,自它成立之曰起,風險就與之相伴,可以說商業銀行的成長與風險的存在是一對孿生兄弟。在商業銀行經營過程中主要有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價格風險等風險,法律風險往往被忽視,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2004年6月《巴塞爾新資本協議》的出臺才引起重視。新的巴塞爾資本協議首次將法律風險列入金融風險的范圍之內,并將其定義為:合約不具有法律約束力或未準確地訴諸于文件。也正是因為法律風險所造成的危機和后果的嚴重性,巴塞爾新資本協議才將其列入其中。我國學者對此作了擴大的解釋,但無論怎樣定義,法律風險在商業銀行經營過程中客觀存在則是一個不爭的事實,表現在商業銀行業務的各個領域和各個環節中,它所造成的危機和后果甚至超過了其他金融風險的程度。法律風險一旦在商業銀行形成,不僅會造成大量資金的損失,更致命的是使商業銀行信譽降低乃至于喪失,甚至導致商業銀行的倒閉。現代經濟是信用經濟,同時也是法治經濟。沒有好的法治環境,一切經營活動都無法順利進行。法律法規在市場運行中保障大多數經濟主體的正當權益,如果商業銀行在經營活動中違反了法律規定,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就會直接受到經濟上和名譽上的損失,也會失去客戶的信任,使業務量和利潤驟減而間接地發生損失。有關一家商業銀行的法律問題可能會對整個行業產生廣泛的影響。在開拓新業務時或交易對象的法律權利未確定時,銀行尤其容易受到法律風險的影響。因此商業銀行應該正視法律風險的客觀存在,并且盡可能地降低或者消滅法律風險。這是我們商業銀行對待法律風險的惟一正確態度。

二、商業銀行法律風險的表現形式

我們可以引用著名法學學者張煒的觀點將法律風險定義為商業銀行因交易合同的內容在法律上有缺陷而無法履行,或因合同內容存在歧義及因法律、法規的修改變動等而使銀行蒙受不利的糾紛后果的風險。因此我們可以對商業銀行法律風險的表現形式做出如下的闡述:

(一)合同及憑證的法律風險是合法有效規范的憑證,這些憑證不僅表明債權債務關系,也意味著法律意義上的權利和義務合同、憑證的法律風險就是指商業銀行在日常經營活動中的交易憑證首先必須是真實有效的,如果出現假造的合同、憑證,如假鈔,假票據,假信用證,假存單等,商業銀行工作人員沒有能夠及時識別鑒定這些假造票證的話,就會給銀行造成極大的損失。其次是規范完整。如果合同,憑證在措辭上出現不確切,定義不清楚,前后不一致等問題,從而為以后的相關業務操作帶來極大的隱患,甚至引發法律糾紛,干擾銀行的正常經營,造成銀行名譽或經濟上損失的可能,如信貸合同,租賃合同和信用證等。

(二)違反法律法規的法律風險依法經營是每家商業銀行必須遵守的原則之一,必須無條件地嚴格遵守。在日常經營活動中,商業銀行的行為不僅要受到法律的約束,而且要遵守監管部門的法規。商業銀行在經營活動中除了要遵守《商業銀行法》外,還必須遵守《公司法》、《稅法》、《證券法》以及《票據法》、《擔保法》等這些與商業銀行業務密切聯系的法律及其他法律。另外,其他的相關法規和我國參加的國際條約和國際慣例都要遵守。這是我國商業銀行穩健經營的基礎條件和必要保證。如果商業銀行在經營活動中故意違反法律法規,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在實際生活中,商業銀行違法違規現象相當嚴重,但承擔的法律后果和帶來的損失也是相當巨大的。如著名的海南發展銀行倒閉案。此外,還要特別注意的是商業銀行在進行金融業務創新時,一定要對創新業務的合法性和可行性進行分析研究,使之合法且可行,避免法律風險的產生。總之,商業銀行必須依法經營,否則將自食其果。

(三)司法權管轄沖突法律風險在國內業務中,一般不會發生司法管轄權沖突法律風險問題。這種法律風險主要發生在涉外業務中,也包括港澳臺地區,是指當交易發生糾紛時,適用哪一國家的法律,采用何種解決方式所產生的風險。由于世界各國的法律制度千差萬別,這就導致了適用法律的選擇問題,因此在發生業務前就要確定一個有利于自己的解決方式與適用法律顯得十分必要。如果沒有統一的國際條約可以適用或者事先沒有約定適用的法律,這就會由于司法權的歸屬問題造成損失,也就是說如果以另一司法權為根據進行裁決,就可以避免此種損失或者使損失程度減小,那么就可以說是發生了司法管轄權法律風險。這種風險所帶來的損失有時是無法估計的,所以各級商業銀行應當予以高度重視,不可掉以輕心。

(四)交易方資格的法律風險在商業銀行的正常交易活動中,雙方當事人都應當具備法律認可的資格。如果一方當事人沒有法律認可的資格,那么另一方當事人就有可能承擔因為交易事項不具有法律效力而受到損失的風險。對于商業銀行來說,只要依照銀監會核準的成立條件和經營范圍經營業務,它就具有合法的經營資格,所進行的交易活動就會受到法律的保護。這就要求商業銀行在交易時要認真審核對方當事人是否具備交易資格,及時發現,及時解決,避免因當事人不適格而導致交易事項不受法律保護所帶來的損失風險。如果商業銀行本身不具備交易資格而從事交易活動,那它就要承擔交易主體不適格的法律風險后果。如果是故意進行違法活動,就會受到更加嚴厲的法律制裁,就要承擔較高的風險損失。商業銀行的審慎經營原則也應當體現這一點。

三、商業銀行法律風險的防范與控制

商業銀行的本質決定了它必須承擔和管理各種風險,這是它的職能之一。對于法律風險的防范和控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樹立法律至上,風險至上的經營理念商業銀行法律風險形成的原因多種多樣,但主要原因就是沒有對法律風險的重要性給予充分的重視。首先要提高商業銀行高級管理人員的法律意識和風險意識,帶頭自覺遵守法律法規,樹立風險防范意識。銀行機構頻繁發生大案要案,很多是當事行的管理人員違法違規和防范風險意識差造成的,我們應當充分吸取教訓,防微杜漸。其次是要教育員工學習法律知識和金融風險防范知識,不斷提高員工的法律素質,牢固樹立依法合規經營,防范法律風險的理念,并自覺地將其運用于日常的業務活動中,以達到防范風險的實際效果。商業銀行應該充分認識法律風險防范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樹立團隊精神,從上到下,意識統一,經營理念清楚,這樣才能達到良好的防范法律風險效果。

(二)建立健全法律風險防范機制隨著商業銀行業務的不斷發展,必須加強制度建設,完善業務規章,健全操作程序,確保業務經營活動有章可循,合法合規,從制度上減少和消滅引發銀行法律風險的因素。要根據銀行業務的特點,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和商業銀行內部管理行為的法律評價制度,使商業銀行的每一項業務活動有法律依據,有制度保障,有監督制約。商業銀行管理部門,監督部門應經常從法律角度對這些制度進行分析評價,進行改良完善,形成有效的法律風險評價防范機制。

篇2

一、基層央行行政執法概況

長期以來,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全面推進依法行政,按照科學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的要求,積極推進基層央行法治化建設進程,不斷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進一步建立健全科學化、民主化、規范化的行政決策機制和制度,進一步明確行政執法權限,完善執法程序,提高執法水平,廣泛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評議考核制,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當、高效便民、誠實守信、權責統一?;鶎友胄懈鶕笤O立了行政處罰委員會、行政復議委員會等常設機構,配備了專業的條法干部負責日常的法律事務,行政執法工作不斷向規范化、專業化方向邁進?;鶎友胄袊栏駡绦小吨袊嗣胥y行執法檢查程序規定》(中國人民銀行令[2010]第1號)和《中國人民銀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辦法》(銀辦發[2006]116號),建立了行政執法責任制度,形成了內外相結合的監督體系,進一步規范了行政執法行為和執法程序,明確行政執法責任,保障行政執法的合法與公正,使依法行政工作穩步推進。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行政許可法》、《人民幣管理條例》、《行政處罰法》、《現金管理暫行條例》、《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金庫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金庫條例實施細則》、《反洗錢法》、《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金融違法行為處罰辦法》、《會計法》、《統計法》、《統計法實施細則》、《金融統計管理規定》、《外匯管理條例》、《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規定》、《境內外匯賬戶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目前基層人民銀行行政執法內容主要有如下幾個類別:一是存款準備金管理,二是中國人民銀行特種貸款管理;三是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銀行間債券市場管理;四是人民幣管理;五是國庫行為管理,六是清算管理;七是反洗錢管理;八是財務會計管理;九是調查統計管理-十是外匯管理。

從上述行政執法依據及內容來看,近年來,人民銀行基層行行政執法工作總體而言有逐步規范的趨勢,對于執法行為和行政處罰行為有明確的法律依據,對于檢查程序和行政處罰有嚴格的要求,嚴格遵守行使行政處罰權的告知、聽證、處罰與執行等程序,做到有法可依,法治央行的建設在不斷深化,但行政執法工作取得進步的同時,也存在諸多的問題。

二,基層央行行政執法存在的問題

(一)相關法律法規立法滯后,出現“法律真空”或法律沖突

基層人民銀行作為行政處罰依據的金融法規、規章未及時修訂,這使基層央行在行政執法過程中依據不明,困難重重。如1994年制定的《銀行賬戶管理辦法》對開戶主體、開戶條件、開戶程序、賬戶設置種類、賬戶管理手段的界定等與現實的經濟生活相脫節,無法滿足賬戶管理的需要,一些支付結算中的風險點及新興業務仍沒有系統的法律法規對其加以約束,如對大額支付、電子支付工具及網上支付業務的監控等。1985年頒布的《國家金庫條例》及其實施細則,整個思路和框架是計劃經濟體制的產物,沒有體現國庫風險防范的需要。一些重要的國庫業務如國庫監管、國庫退庫、國庫撥款,以及一些新的國庫業務,如支付系統往來、國庫內部往來和橫向聯網等,沒有明確的管理操作規定,使國庫業務陷入制度盲區。由于無法可依或法制不健全,金融機構各行其是,基層央行在執法過程容易引起糾紛,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基層人民銀行行政執法的效力與權威。《反洗錢渤規定:對不建立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或者為客戶開立匿名賬戶、假名賬戶的金融機構,金融監督管理機構可以取消其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任職資格。但是對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管理是由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承擔的,作為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的人民銀行僅有建議權,只能建議有關金融監督管理機構給予紀律處分。這使得基層人民銀行處于一種雖行使反洗錢監督管理職能,但行政處罰權卻受到限制的尷尬境地。

此外,總行出臺部門規章或行政執法操作指南,大區分行、省會中支及部分地州中支也相應出臺執法檢查指南,各操作指南雖然有相同之處,但有時部分法律文書格式有所差別,對程序要求也非完全重合,甚至出現自相矛盾的情況,在上級行進行檢查時會適用不同的檢查標準,這給基層央行適用何種行政執法指南造成疑惑。

(二)“重實體,輕程序”,未嚴格遵守行政執法程序

1.對程序的執行力度有所欠缺。公正的程序比不公正的程序更能產生公正的結果,這是程序存在的價值,但目前基層央行執法過程中沒有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操作,隨意減少執法環節。筆者進行依法行政監督檢查和案卷評查工作檢查時發現,行政執法檢查工作時經常出現如下問題:未及時調整法律事務工作領導小組人員;因調離人行、執法證遺失等原因未及時收回和注銷執執法證;不發送行政處罰意見告知書,直接將行政處罰決定書發給當事人;行政處罰意見告知書中,未告知當事人有陳述、申辯的權利;做出數額較大的行政處罰時,未告知當事人聽證的權利等;時間順序顛倒,如調查取證日期早于立案日期、處罰決定書送達日期早于行政處罰決定的日期等,基層央行所檢查單位的工作人員為熟知人員時未及時出示執法證件;新行員無執法證便進行執法檢查;個別行政許可公示內容不夠完整,未公示與行政許可事項有關的業務辦理流程;單位人動后末及時調整行政處罰委員會、行政復議員會等內設法律事務部門組成人員。

2.對證據收集重視程度不夠。在實際工作中,部分基層人民銀行在進行行政執法檢查過程中,執法人員未及時按檢查程序要求收集賬表、票據、證人證言、憑證等原始證據,或是收集證據不全,未形成強有力的支撐,未形成完整的證據鏈,這就給行政執法行為帶來隱患,一旦被處罰人提起行政訴訟,則作為行政處罰主要判斷依據的證據由于不全,其效力就會受到質疑,甚至陷入敗訴的境地。

3.送達程序及手續不完備,法律文書送達困難?;鶎友胄性趫谭ㄟ^程中往往會不嚴格執行有關法律規定的形式履行相關手續等,不按法定程序送達問題比較突出,容易出現應當直接送達的文書未送達當事人或送達后沒有送達依據;應當直接送達當事人的文書不直接送達當事人,而讓其他人代收轉交;文書能夠送達到當事人卻以公告送達方式進行送達;遇當事人拒收,留置送達不規范等問題。

(三)執法環境不夠理想,易受外部環境干擾

基層央行大多由于受地域因素限制,人際關系較為微妙,行政執法工作易受當地人文環境的影響,執法環境不夠理想,很難做到公平、公正、公開的執法。在縣支行,執法活動受到這些因素影響特別明顯。究其原因,部分源于基層人民銀行自身,部分來自于其他單位和個人。在部分經濟欠發達的地區,由于金融機構自身經營狀況較差,金融機構負責人或主管部門認為對其進行處罰將加重金融機構的負擔,個別地方政府從地方保護主義的角度出發,對人民銀行行政執法行為施加壓力。目前,很多基層央行的執法報告中體現出的多為次要問題,例如在人民幣管理、賬戶管理、反洗錢管理進行執法檢查中暴露出較為嚴重的問題常常不列入書面報告,存在重大法律風險,不利于依法行政工作的開展。

(四)執法人員專業素質有待提高,法律知識運用能力有所欠缺

多數業務部門執法人員為非法律專業人士,較少接受過專門系統的法學教育、培訓,對法律專業知識掌握不夠,法律素養長期得不到提升,行政執法隊伍建設跟不上新形勢下央行行政執法工作需要。以人行怒江中支為例,縣支行未配備有法律專業的條法干部,在行政執法檢查工作中會形成法律風險,執法隊伍年齡結構、知識結構呈老化趨勢。形成熟悉法律知識者具體業務知識不足,業務崗位人員法律知識缺乏的局面,部分執法檢查人員沒有在依法行政、履行職責、提高檢查監督有效性的角度出發,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深入分析,剖析存在問題的原因,提出切實有效的整改意見,未及時進行宣傳、解釋、引導,未進行跟蹤監測后續的整改工作。這導致行政執法檢查中,重視檢查實效少,流于形式多,屢查屢犯現象時常發生。

(五)行政執法案卷存有問題,規范化程度不高

按照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的規定,要健全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制度,建立健全行政處罰案卷評查長效機制,相關執法機構要定期或不定期對執法單位處罰案卷進行抽查,并及時將評查情況進行通報,指出案卷中存在的問題和改進措施,并將案卷評查結果作為年底重要考核依據。為此,多數基層人民銀行自2006年開始,每年均會對行政執法形成的案卷資料進行評價,通過監督檢查主要存在如下問題:

1.案卷材料填寫不規范。一般按照立案、調查取證、告知、聽證、決定、送達、執行、結案的順序,案卷內的文書材料應按照辦案的時間先后程序進行歸檔,兼顧文書材料之間的內在聯系進行排列。但在評查中,筆者發現部分縣支行行政執法資料沒有目錄,或沒有編碼。另外法律文書中的書寫用語不規范,有的部門在法律文書中使用繁體字或口語化的用語表述案件。案卷材料應該嚴格規范全面填寫,但在評在中筆者發現部分執法單位案卷材料填寫不規范,有錯填、漏填現象,個別執法單位在文書中被處罰對象名稱不一致或名稱填寫錯誤,處罰決定書送達回證沒有送達人簽字。

2.未注明處罰所依據法條的具體內容。由于行政相對人自身法律知識所限,對行政執法單位的行政處罰決定和強制措施所依據的法律具體條文并不熟悉,在文書中列明法律具體條文內容,可以起到說理勸服的作用,強化當事人自覺守法的意識,也可以保護相對人的合法權益,但部分基層央行在執法文書中未列明法條具體的內容。

3.執法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引用錯誤。法律法規是處罰決定和其他行政執法行為的依據和支撐,但部分基層央行在處罰決定書或其他文書中由于疏忽或理解錯誤,所引用的法律法規名稱或具體條款出現偏差。例如將法律的具體第幾項看作第幾款,或是直接將法律條款引用錯誤。

三、對策建議

(一)建立健全相關法律法規。執法操作指南要統一規范  應重新梳理過去制定的有關行政執法的各種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制度,尤其是那些涉及到行政執法的規章、制度,從中找出相互之間的矛盾之處,并及時加以修改和完善,使之形成一個完整、規范的行政規章,彌補行政執法中相關法律法規不一致的問題。各有關法律法規的銜接要一致,特別是對涉及兩個以上部門共同負責查處的違法案件,應明確界定參與方的權利、職責和義務,從而提高法規的執法力度,避免“法律真空”和法律沖突問題的出現??傂屑跋嚓P部門要建議或主動對不適應新形勢的法律法規、部門規章或執法相關的制度進行修訂或者廢除,要盡快出臺一些與《中國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銀行業監督管理法》、《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相適應的實施細則或相應的司法解釋、配套規章,修改《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國家金庫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嚴重滯后于社會經濟發展的法律法規,提請國務院盡快修訂《金融違法行為處罰辦法》等規范性文件。

在處罰依據和適用范圍上盡量細化規定,以增強基層執法的可操作性。建議總行出臺統一的執法操作指南,各大區分行、省會中支及部分地州中支出臺的行政執法指南要與總行的行政執法指南一致,避免出現因各行政執法指南之間產生沖突,從而使基層央行開展行政執法檢查時使用何種執法指南造成困惑的情況。

(二)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重視行政執法程序規定

基層央行要嚴格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執法檢查程序規定》(中國人民銀行令[2010]第1號)等法律法規,相關執法部門要加強與法律事務部門的溝通聯系,相互配合、各司其職,對于執法相關程序要認真進行檢查前的學習與領悟,在必要時,法律事務工作人員要對執法人員進行必要的檢查前的執法培訓,要求其掌握行政執法的程序以及要完成的相關法律文書,將制度執行到位,保證結果未出、程序先行,高度重視程序公正,避免“重結果,輕程序”的情況出現。

(三)加強行政執法管理,進行有效監督制約

1.構建法律、紀檢、內審部門相互配合、各司其責的監督格局。根據行政執法行為的風險點和風險程度,定期或不定期組織開展對行政執法工作檢查、案卷評查、監察和審計,將執法中存在的問題及時通報轄內各單位及執法部門,進行風險預警。建立和完善行政執法監督機制。各基層央行要成立由辦公室、紀檢監察室人員組成的金融行政執法督察組,負責對本行行政行為程序的合規性、行政處罰案件的合法性、法律文書制作和使用的準確性及行政行為人員的公正性和廉潔性進行督察,及時糾正不合規行為。完善執法責任制,實現責、權、利的統一。對執法人員在執行公務過程中,故意或過失地違反法律法規,造成重大執法錯誤所引起的法律責任要予以追究,從根本上改變有法不依、執法不力的狀況。

2.進一步健全和完善行政綜合執法制度。行政綜合執法綜合集中檢查的方式能促進金融機構認真執行法律規定,降低執法成本,提高執法效率,緩解執法力量不足,提高執法信息共享度,減輕被查金融機構的負擔。嚴格執行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復議備案制度,對于擬進行的行政處罰、行政執法檢查要進行備案審查,保證執法權力的正當行使。

3.嚴格執行行政執法立項審批制度。對于行政執法項目(包括

縣支行)要由中心支行以上的法制工作部門進行充分的研究和論證,減少執法項目安排上的隨意性,保證執法質量。加強本單位法律事務部門與執法部門之間的聯系,將法律審核范圍擴大到行政許可決定、現場檢查意見書等行政文書,及時揭示執法風險,將問題及時進行預防。

(四)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著力提高執法人員法律素質

切實提高基層央行執法人員的職業素質,建立一支高素質的行政執法隊伍,是解決行政執法中存在問題的最有效方法。

1.提高行政執法人員在辦理具體案件過程中的實際操作能力。加強基層央行執法隊伍建設,認真開展以法律業務知識和操作技能等為主要內容的“應知、應會、應能”培訓,建立一支責任心強、政法合格、紀律嚴明、業務精通、作風過硬的金融行政執法隊伍。通過加強業務培訓,建設高素質的依法行政隊伍,使依法行政人員的法律和遵紀守法觀念明顯增強,業務水平、理論水平和操作技能有較大的提高,為依法行政和強化監管打下堅實的基礎。

2.加強法制學習,更新執法理念?;鶎尤嗣胥y行要認真組織員工學習修改后的《中國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行政復議》、《中國人民銀行執法檢查程序規定》以及與基層央行業務相關的法律法規,認真學習《中國人民銀行關于貫徹(全面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的意見》,使干部職工樹立以人為本、執政為民、依法行政的理念,努力營造崇尚法治、遵守法律的氛圍,實現基層人民銀行的行政執法行為的程序化、法律化。

3培養專職的法制干部,向專業化方向邁進。由于社會法制化進程的加快,基層央行的法制工作也變得越來越復雜,工作量也越來越大,工作的要求也越來越高。但從目前縣支行的現狀來看,不僅人員不到位情況較為普遍,法律事務工作大多由非法律專業人員擔任。此外,專職的條法干部除從事法制工作外,還要從事辦公室其他的事務,無法將全部的精力投入基層央行的法制工作中來。為此,縣支行要配備有法律專業背景的條法干部,專門從事行內法律知識的培訓、法律事務的咨詢和法律業務的辦理工作,做好行政行為的合法性、準確性、公平性的監督審查工作,及時發現和糾正行政執法行為中存在的問題,防范和化解行政執法產生的法律風險。

(五)加大案卷監督檢查力度。保證檔案資料完整規范

1.充分發揮法律事務辦公室和行政處罰委員會的職能。法律事務辦公室、行政處罰委員會和行政執法科室要實現良性互動,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發揮作用,同時法律事務辦公室和行政處罰委員會要加強對執法科室和縣支行的行政執法的監督與檢查,為執法部門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務;同時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對相關執法部門及縣支行進行依法行政監督檢查和案卷評查工作,對于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提出,并要求責任部門按時整改,保證基層央行的行政執法所形成的案卷完整規范。

篇3

工作計劃在我們的實際工作中是非常實用的,可以讓我們能夠認真的去思考自己的崗位工作。從廣義上講,在工作的方方面面都會涉及到工作計劃,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職員在職工作計劃2022,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職員在職工作計劃1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黨的精神,以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緊緊圍繞金融改革、發展,深入開展金融法制教育,為維護全轄金融業發展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

二、目標要求

(一)通過普法學習宣傳教育,培養廣大干部職工樹立權利義務對等的現代法制觀信念,法律意識與法律素質進一步提高。

(二)領導干部、金融監管部門和其他金融執法部門工作人員依法監管、依法行政意識和水平有較大提高,能熟練掌握和運用與本職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逐步實現金融管理由注重行政手段向注重法律的規范化、程序化轉變。

三、主要內容

(一)深入學習《憲法》、《中國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行政處罰法》、《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合同法》、《公司法》、《金融違法行為處罰辦法》、《商業銀行中間業務暫行規定》、《網上銀行業務管理暫行辦法》、《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以及今年新頒布的金融法律、法規和規章。其中,《中國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行政處罰法》、《金融違法行為處罰辦法》以及今年新頒布的金融法律、法規和規章是普法學習的重點。

(二)以《中國人民銀行干部法律知識讀本》、《中國人民銀行行政執法指南》為基本教材,重點學習金融監管法律制度、中國人民銀行依法行政等內容。

四、組織實施

(一)明確職責分工。學教活動由辦公室負責督促、檢查和指導,組織征訂有關普法教材。各業務部門負責有關金融規章的普及學習和宣傳教育。

(二)明確普法重點對象。今年普法的重點對象是各部門負責人、監管部門工作人員。要抓好重點對象金融法律知識的培訓,結合人民銀行系統崗位任職資格培訓,建立學法考核登記制度。

(三)充分發揮大眾傳媒作用。利用電視、報紙、廣播等向社會各界廣泛宣傳《中國人民銀行法》等有關金融法律法規,增強社會公眾的金融意識和金融法制意識。

(四)開展“12?4”全國法制宣傳日活動,利用多種形式向干部職工宣傳憲法及有關與職工工作、生活密切相關的基本法律制度,增強遵紀守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和民主參與、民主監督的意識。

(五)開展金融法律知識培訓,包括以會代訓,提高監管職能部門的依法監管水平。

(六)開辟金融法律宣傳專欄,分析和探討金融熱點法律問題。

(七)完善行政處罰法律審核制度,組織開展金融執法監督大檢查,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行為。

職員在職工作計劃2一、加強內控制度建設,防范風險的發生

1、定期召開由行長及網點主管參加的內控、制度、風險分析會議,提出業務處理中出現的問題并解決,同時形成會議紀要對一些各網點不規范的業務進行統一落實。

2、會計結算部負責著全行的本外幣會計、出納、資金清算、人民幣結算業務的管理;

組織落實相關制度、辦法及柜面業務核算和管理;負責人民幣結算中間業務的收入;負責綜合業務系統參數表的統一管理;負責全行會計憑證的統一管理,包括領取、分發、保管與銷毀的管理;負責會計專用印章的領取、分發、回收和銷毀工作;負責全轄現金、有價單證等貴重物品保管、調運業務的管理。這些業務的每一個環節都存在著風險點,要求我們按照制度規定加強對每一個環節的控制。

3、加強對全行所有網點在制度執行及業務操作中的監督檢查工作,并落實專人負責,發現問題及時提出并督促對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定期通報會計結算部的檢查結果并跟蹤落實,杜絕同樣問題在網點的二次發生。

二、加強會計核算工作,提高工作質量

1、繼續執行柜員績效考核機制,績效考核對我行的臨柜人員產生了一定的積極作用。

2、對在我們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除進行通報處理外,我們將繼續執行對臨柜人員的經濟處罰手段,以及差錯人員的業務學習與考試。

促使柜員重視業務差錯的發生,努力減少差錯。

3、有罰有獎,按照全行臨柜人員的差錯考核情況,對全年無差錯及工作表現好的柜員進行獎勵,以促進柜員的工作積極性。

4、定期、準確、及時地向市分行會計結算部上報各種會計結算報表。

三、加強業務培訓,提高臨柜人員的業務處理能力

1、制定出培訓計劃,我們準備對我行股改上市后的會計制度、支付結算辦法、新會計科目以及綜合業務系統新版本等業務知識以及各種新興業務進行培訓。

及時讓柜員吸收新的業務知識,幫助她們跟上我行的變革速度。

2、加強與其他各部門之間的聯系,在業務培訓上做好互通有無,通過邀請其他各部門的業務人員為會計結算柜員講課,或講業務知識,或講自己的工作經驗,以加深相互之間的了解,從而相互學習,以提高柜員的業務素質,更好地做好服務。

3、好市分行會計結算部下達的各項會計結算工作,如版本升級、測試驗證、帳戶管理、計劃任務等各項工作安排,并及時將業務信息向下轄網點傳達,以更好地完成市分行的工作任務。

4、加強對營業經理的考核與考評工作,使營業經理能發揮潛力,履行好職責,提高我行的會計核算質量。

職員在職工作計劃3__年馬上就要結束了,行政部作為公司的后勤保障部門,在過去的一年中為公司的發展默默的付出著,在集團領導的帶領下,做出了一些成績,但也存在一些困難和不足之處,現將__年行政部工作匯報如下:

一、檔案管理方面

1、歸檔

檔案管理一直是行政工作中比較薄弱的一項工作,__年第四季度開始,行政部依據相關規定并結合各部門工作中的實際情況,逐漸確定了各部門檔案的歸檔范圍和檔案管理的規范性。

2、管理

根據公司管理制度要求,檔案實行統一領導、集中與分級管理相結合的管理模式。行政部對檔案室重新做了調整,檔案柜也重新分配,并且設定了兼職檔案管理員,負責對本部門所存檔案及時歸檔和借閱等工作,并做有檔案借閱登記。

二、辦公設備管理方面

為了統一管理、控制成本,公司所有辦公設備由行政部經過貨比三家后,統一采購驗收入庫后按需配置到各部門,并且監督管理。公共辦公區域辦公設備由行政部統一管理,所有辦公設備的耗材皆由行政部管理配備。

三、辦公用品管理

公司各部門的辦公用品都實行由部門按需申報,行政部統一后按需采購、入庫,各部門按要求領用。辦公用品的發放、采購和管理,建立辦公用品臺賬和領取記錄。

四、會議管理

會議管理是行政工作的一部分,做好公司會議及其他各部門會議的組織和后勤服務工作。落實各類會議的會前準備、會后的會議紀要的整理及發送各部門等工作。

五、制度的建設

配合總經理在原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基礎上進一步補充和完善,包括《辦公用品管理辦法》、《公司車輛管理辦法》、《辦公區域衛生管理辦法》、《招待用品管理辦法》、《辦公室用電安全規范》、《文件簽批流程》、《證照管理標準》、《網購管理辦法》、《印章的管理標準》、《辦公室衛生檢查扣分管理制度》、《會議管理辦法》等等。根據企業現狀,進行修改和完善,近期已將公司新的規章制度制定出來,下一步就需要相關領導進行會審。

六、車輛管理

為領導和員工提供便利的交通工具是行政部重要工作內容之一,后勤保障更是一項重要工作,__年開始,行政部保障了各部門員工外出工作的便利,員工滿意度也得到提升。一年來,行政部結合工作實際,在車輛管理的方面,達到一車一人,定期保養,責任到人的管理方式,車輛的高效管理,為公司各項工作的開展創造了良好條件。

七、網絡管理

為了保障集團的日常辦公,加強公司現代化辦公需求,本年度OA辦公進行試用階段。對各部門辦公設備的配置保養和維修。保證各部門的通訊和網絡暢通。

八、總結:存在的困難與不足

(一)困難:

1、行政部較頻繁的人員流動,帶來工作不連續的問題。

1)人員的變動造成個別工作的中斷,如:工作交接的不順暢,各項記錄的不完善。

2)辦事風格的不同,也容易引發多方面的不適應。

2、公司的階段性發展帶來的整體認識偏差及重視程度不足的問題。

1)各方面還是更習慣把行政部作為單純的服務職能來對待,

2)公司目前所處的階段,有規范管理的必要性,但這種必要性還沒有達到普遍感到“急迫”的程度。在整體氛圍可有可無的情況下,工作推進的難度可想而知。

3、現行及試行制度本身尚待完善,由此可能引發的問題。

例如:工資福利制度的改革、財務報銷制度的改革等。

(二)不足:

1、團隊建設、內部管理尚有不足。

1)由于行政部管理幅度較寬(行政部現在涉及的工作已經越出了單純一個部門的范圍)、事務性強,需要部門員工普遍做到一專多能,且相互之間有團隊、補位意識。這一點上還需進一步加強。

2)行政部內部管理,如車輛、人員管理、文件傳遞等,仍有提高的余地。

2、責任心、責任感有待進一步加強。

1)行政部工作“即時重要”的性質,決定了工作瑣碎但責任重大的特點。

2)部門內個別崗位尚存在人員不足等問題,

3、服務意識與服務水平尚待提高。

1)目前部門個別崗位服務意識不足,需要提高工作責任心。

2)服務水平與服務技能有直接關系,好在部門員工普遍悟性較強,且大部分均有上進心。

九、小結

行政部在公司安排的任何工作中一定要首當其沖。困難是存在的,現實的,難免的;我們的不足也是顯而易見的。但行政部有決心也有信心迎難而上,在伴同公司發展壯大的過程中整體提升!__年已經過去,在新的一年里,我們將繼續圍繞公司中心工作,克服缺點,改進方法;深入調研,掌握實情;加強管理,改進服務;大膽探索行政部工作新思路、新方法,促使行政部工作再上一個新臺階,為公司的健康快速發展做出更大的貢獻!

職員在職工作計劃4一、管理制度制定

1.質檢部門的管理制度與質檢部門職責要在二月完成初稿,并先行實施。

2.要在四月中旬完成檢驗規范、檢驗標準和檢驗規范細則的文本文件并報領導審批。

3.明確質檢部門人員職現責與分工(包括進料、半成品、成品、電子電器設備及各部分檢驗流程和測試步驟等)。

4.明確質檢部門的人員考核標準(要求文本文件)。

二、加強產品檢驗及抽力度

1.為了確保產品質量,首先要加強原材的進貨檢驗,原材料進廠是質量管理的首要關口,只有把原材料的質量控制到位,才能保證后續的正常生產,越早發現問題損失就越小。

對供貨商的提品質量要求形成文件化,形成質量協議,提高、保證入廠原料質量穩定性,減少不必要的浪費和損失,達到共贏的目的。再次是與供應商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進行質量反饋,讓供應商對其提供的產品有明確的認知。

2.加大檢驗力度。

為了加大檢驗力度并做到全方位的檢驗工作,需要考慮增加質檢部人員。

3.為了更好的產品檢驗,需要為質檢部門配備產品檢驗測試場地。

4.配備質檢部門用的測試工具。

三、與其他部門相互配合

質檢部有責任與義務要求采購部、設計部、生產部和計劃部門配合與協調,以便更好質檢目標。新的一年,質檢部將按照公司制定的新目標,將質量工作向各部門深入的開展,提升質量管理人員的素質,即時跟進新產品、新標準。在質量控制上加強對產品檢驗手段、方法的分析研究和策劃,加強質量目標的統計和質量異常的跟蹤。切實做好年的質量管理、嚴格質量控制,確保公司產品的質量能滿足客戶的需求。

職員在職工作計劃5__年,我們質量管理辦公室將根據公司的年度工作要點,緊緊圍繞公司“改革、發展、質量、效益”的總體要求,認真做好質量體系的管理工作,積極開展質量管理活動,確保公司員工教育與培訓質量管理體系持續、有效的運行。

一、加強部門管理工作,努力提高部門人員的綜合素質和管理水平

本年度將根據公司學習計劃的總體安排,認真組織部門所屬人員進行技能學習,使部門人員能深入公司的路線、方針、政策,關注時事,與時俱進。并結合部門工作特點和實踐經驗,不斷強化服務意識、質量意識,在提高管理水平的同時,認真學習質量體系文件,深入研究質量管理的新方式、方法,不斷提高綜合素質,努力推動我部門的質量管理工作再上新臺階。

二、加大質量體系的執行力度,進一步強化全員質量意識

本年度,質管辦將在開展各種質量管理活動中,對各受控部門進一步加強體系文件的宣貫和學習指導,并要求各受控部門及分承包方對所屬人員定期進行集中學習,對新引進人員、轉崗人員及時進行質量培訓。通過各種形式的宣貫,努力使各受控部門和人員能及時、準確地掌握外審后修訂的文件、新增部分乃至整個體系文件的內容和特點,嚴格按文件規定的要求開展日常工作,進一步強化全員質量意識,確保公司質量體系得到持續、有效的運行。

三、認真組織內部審核和管理評審工作,嚴格實行質量管理

根據公司內部質量審核程序和管理評審程序的規定,本年度我部計劃安排兩次內部審核和一次管理評審工作,質管辦將從質量活動的組織、開展形式、內容和審核、評審過程等各個環節進行規范化,嚴格執行文件要求和質量管理。內審的重點是審核體系文件的符合性和貫徹培訓情況,檢查質量管理記錄填寫的情況和不合格項糾正的情況,檢查質量體系運行的有效性和連續性。同時,協助有關職能部門,對分承包方提供的服務開展評估工作。在內審中發現的不合格項和缺陷情況時,將及時督促糾正。在管理評審中,將對質量體系運行的有效性予以分析、評價,研究并改進內審中出現的問題,分析不合格項產生的原因及體系運行方面的缺陷等。并將通過管理評審工作總結經驗,為下一年開展質量管理工作提供借鑒。

四、做好各項預備工作,推進質量管理全員化

篇4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法治環境就是經濟發展環境、抓依法行政就是抓發展的理念,突出抓好干部學法、完善決策機制、嚴格行政執法、化解矛盾糾紛等重點工作,堅持“依法審計、服務大局、圍繞中心,突出重點,求真務實”的審計工作方針,不斷提升審計工作制度化、規范化、法治化水平,為推進贛南蘇區振興發展,建設人文、開放、創業、平安、幸福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二、主要任務

(一)努力培育公務員的法治思維,提高運用法治方式解決問題的能力

1、落實領導干部學法制度。采取局務會會前學法、法制講座等幾種方式,落實領導干部學法制度,全年集中學法不得少于4次,要把領導干部學法用法情況、法律素質和依法執政能力,作為個人年終考核的重要內容。

2、組織依法審計和依法行政知識培訓。嚴格按照《縣審計局2014年法制宣傳教育和業務學習培訓計劃》的內容和要求,認真組織干部職工積極參加縣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組織的依法行政法律知識培訓、審計專業法律知識培訓。特別要抓好新修訂后的《審計法實施條例》、《國家審計準則》和《省審計條例》為重點的學習培訓工作,使審計人員及時正確掌握主要內容和精神實質,要求每一位審計執法人員不僅要掌握審計法律法規,還要掌握與審計法相關的國家法律、法規。我局將采取講學與自學相結合的方式,認真學習與審計處理、處罰相關的《行政處罰法》、《會計法》,與財政、稅收審計相關的《預法算》、《稅法》,與金融審計相關的《銀行法》、《商業銀行法》,與資產審計相關的《公司法》、《票據法》和《擔保法》等。除了法律以外,審計人員必須掌握與審計相關的財務、會計、國資管理、工程投資、計算機應用等專業知識,防止發生和損害被審計單位合法權益的行為,保證審計人員熟練運用法律、法規。

3、加強法制宣傳和普法教育。充分利用“12.4”全國法制宣傳日活動,開展以《審計法》、《國家審計準則》和《審計法實施條例》為主要內容的法律法規知識宣傳,營造良好的審計執法環境;構建網絡培訓平臺,充分運用OA系統培訓學習欄目,將有關知識培訓的內容在局域網上,供全局干部職工自行安排學習計劃,并適時安排集中講解。全局行政執法人員全年法律和業務知識更新學習不得少于10天。學法情況和考試成績記入檔案,作為審計人員考核、任職、定級、晉升的重要依據。

(二)努力增強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效能,促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1、提升審計成果運用。將審計監督與制度完善相結合,從體制機制制度和管理層面入手,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有效的意見建議;進一步加大對重大違法違紀、經濟犯罪和腐敗問題的查處力度,促進經濟社會健康運行;實行激勵制,打造審計精品,撰寫審計綜合報告獲得上級領導批示或全文批轉的,給予適當的獎勵。開展優秀審計項目和審計能手的評選活動,通過對審計執法案卷評查,滿意度測評等方式,綜合考核審計人員的執法能力和水平。激勵審計人員提高審計質量,爭創優秀審計項目。

2、進一步規范審計行為,提高審計質量。公開審計執法程序,促進審計人員嚴格執法、規范執法、文明執法。一是建立和完善崗位責任、學習培訓、執法程序、復議應訴、違法責任追究和考核獎懲等制度,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實行審計通告公示制、審計廉潔和審計質量風險控制雙向承諾制、錯案責任追究制和審計廉政情況備查制度;二是推行陽光執法,提升審計公信力。建立和完善《縣審計局審計業務操作規程》,進一步規范審計行為,提高審計質量,規避審計風險;三是建立科學的依法行政考核評價體系,對依法行政和依法審計進行量化考核,減少執法中的隨意性,杜絕有法不依現象的發生;四是嚴格對審計項目的處理實施三級復核制,召開業務會議,采取集體定案制度,審定審計報告,提出處理意見,力求定性準確,處理實事求是,寬嚴適度,使審計質量和依法審計的水平穩步提高;五是規范審計處理處罰行為,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認真監督審計組和審計人員嚴格執行審計程序,對審計執法的各個環節,各個步聚和審計監督的權限、方式、文書格式等,必須嚴格執行《審計法》等法律法規的具體規定;六是對一些重大審計項目的審計質量實行跟蹤監督檢查制度,對在審計中不依法審計,隱瞞審計查出違紀事項或馬虎應付了事造成審計工作被動的,將該審計組負責的審計項目移送到局紀檢監察室復審,對復審中發現有審計人員違反審計紀律,隱瞞問題不報告,視情節輕重,給予責任人相應黨紀政紀處分;

3、進一步規范決策程序,促進依法行政。加強行政決策程序建設,健全重大行政決策規則,推進行政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堅持對重大行政決策實行聽取意見、聽證、集體討論決定、合法性審查、實施情況跟蹤評價和行政決策責任追究制;二是堅持和完善審計業務會議制度,特別是對處理重大違紀問題和局機關的重要事項需提交局務會進行民主決策;三是優化行政決策責任追究,要堅決制止和糾正超越法定權限,違反法定程序的決策行為,對每項審計的處理,必須經局務會集體研究決定,才能下達審計決定,對審計人員及相關責任人私下與被審計單位商定審計處理處罰事項的,一經發現,視作違紀論處,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4、推行行政執法權力清單制度。對行政執法權力進行全面梳理,積極收集行政執法權力目錄,明確行政執法權力名稱、執法依據、執法主體、執法對象、執法內容、執法方式、執法程序和監督辦法,加強對行政執法權力的管理,嚴格規范行政執法行為。

(三)加強監督,全面推進法治化進程

1、認真開展“六五”普法中期督查工作。將按照縣普法辦的要求,對“六五”普法規劃的落實情況進行全面檢查考核,總結“六五”普法以來的成績和經驗,找出問題,制定措施,及時改進,確保普法依法行政工作的順利開展。

2、開展貫徹執行審計法律法規準則和審計業務質量檢查。認真貫徹執行審計法律法規準則,不斷提高審計業務質量。通過檢查和考核,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提升執法水平。

(四)積極完善行政復和行政調解工作機制,增強依法防范和化解社會矛盾效力

1、及時妥善辦理事項,保障人員的合法權利。任何人不得借口壓制、限制人民群眾和舉報,不得打擊報復和舉報人員,不得將舉報材料及有關情況透露給被舉報人。對不屬于審計管轄的、舉報信件要及時轉呈有關部門處理。

2、對于舉報有關單位和個人涉嫌違反財政、財務收支私設“小金庫”,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偷漏國家稅收、擠占挪用扶貧、救災等專項資金的事項以及因審計事項引起的、舉報事項等必須依法、依規妥善處之,維護社會穩定。

3、著力抓好本單位有關矛盾的化解排查工作,做到早發現,早化解,促進和諧平安建設;進一步落實行政復議和聽證制度,規范審計處罰程序,保證審計質量,維護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4、加強行政復議規范化建設,完善行政調解工作配套制度和推進措施,及時解決行政復議中反映出來的行政執法問題,注重行政調解與司法調解、人民調解的銜接,有效整合調解資源,提高行政調解工作效率。

三、加強領導,狠抓落實

(一)加強組織領導,確保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的順利開展。調整普法和依法行政執法責任制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分管副局長任副組長,其他班子成員和各股室負責人為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

篇5

[摘 要]國際保理業務在我國商業銀行業務中尚屬于新興的金融服務品種,這一配合賒銷等商業信用方式的綜合性的結算方式,可以改善交易條件,有著廣闊的發展空間。本文擬從我國商業銀行國際保理業務與國際發達國際保理業務的差距出發,分析差距的原因,并就商業銀行如何更好地開展、推廣這一項金融服務提出一些對策。

[關鍵詞]國際保理;我國商業銀行;差距;原因

[關鍵詞]國際保理;我國商業銀行;差距;原因

[中圖分類號]F740.4[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5-6432(2012)22-0068-03

[中圖分類號]F740.4[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5-6432(2012)22-0068-03

隨著全球市場的不斷擴大,世界貿易的不斷發展,貿易競爭日益激烈。各國出口企業在產品推銷、市場開拓、款項回收、資金周轉等方面面臨很多困難。國際貿易的支付條件日益成為影響競爭優勢的一項重要條件。國際保理業務的廣泛開展,使各國出口商可以獲得貿易融資、賬務管理、壞賬擔保等多項服務,也給進口商帶來減少資金占壓、降低費用的便利,受到各國進出口商的歡迎,國際保理業務在一定程度上已取代了信用證結算方式,成為許多國家銀行的主營業務。我國商業銀行于1992年引入國際保理業務,經過了若干年的發展,雖然國際保理業務也得到了飛躍式的發展,但相比歐美發達國家,卻仍有很大差距。因此,在國內外金融市場競爭環境越來越激烈的背景下,探究我國商業銀行國際保理業務與發達國家國際保理業務的差距及原因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隨著全球市場的不斷擴大,世界貿易的不斷發展,貿易競爭日益激烈。各國出口企業在產品推銷、市場開拓、款項回收、資金周轉等方面面臨很多困難。國際貿易的支付條件日益成為影響競爭優勢的一項重要條件。國際保理業務的廣泛開展,使各國出口商可以獲得貿易融資、賬務管理、壞賬擔保等多項服務,也給進口商帶來減少資金占壓、降低費用的便利,受到各國進出口商的歡迎,國際保理業務在一定程度上已取代了信用證結算方式,成為許多國家銀行的主營業務。我國商業銀行于1992年引入國際保理業務,經過了若干年的發展,雖然國際保理業務也得到了飛躍式的發展,但相比歐美發達國家,卻仍有很大差距。因此,在國內外金融市場競爭環境越來越激烈的背景下,探究我國商業銀行國際保理業務與發達國家國際保理業務的差距及原因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1 我國商業銀行國際保理業務與發達國家國際保理業務的差距現代國際保理業務在我國還是一項較新的業務,雖然近年來我國國際保理業務額快速增長,但相比發達國家其業務有明顯差距:

1 我國商業銀行國際保理業務與發達國家國際保理業務的差距現代國際保理業務在我國還是一項較新的業務,雖然近年來我國國際保理業務額快速增長,但相比發達國家其業務有明顯差距:

首先,在保理模式上。目前雙保理模式已經在諸多發達國家得到了普遍的運用,在我國銀行作為保理商,為了規避風險,大都采用單保理模式,這種模式存在出口保理商與進口商之間信息不對稱的問題,而且出口保理商不能通過進口保理商對債務人核準的信用額度來彌補自己可能承擔的業務風險,這就不利于我國保理商與各國保理商進一步合作與發展,從而也不能充分展示國際保理業務中的資信調查、應收賬款管理等綜合服務的優勢。

首先,在保理模式上。目前雙保理模式已經在諸多發達國家得到了普遍的運用,在我國銀行作為保理商,為了規避風險,大都采用單保理模式,這種模式存在出口保理商與進口商之間信息不對稱的問題,而且出口保理商不能通過進口保理商對債務人核準的信用額度來彌補自己可能承擔的業務風險,這就不利于我國保理商與各國保理商進一步合作與發展,從而也不能充分展示國際保理業務中的資信調查、應收賬款管理等綜合服務的優勢。

其次,在保理業務內容上。在歐美發達國家,保理業務品種十分豐富,按業務品種的業務量顯示排名,無追索權保理業務量最大,其后是追索權保理、發票貼現、債款回收、出口保理、進口保理。而我國銀行目前由于信用制度不完善及自身防范風險的目的,所能提供的保理業務服務項目主要集中在為客戶提供融資和賬款托收方面,而就融資功能來講,由于我國多為到期保理,當進口商到期未能付款時,保理商在到期后第90天才無條件支付給出口商,這就有悖于國際上通行的融資保理做法。

其次,在保理業務內容上。在歐美發達國家,保理業務品種十分豐富,按業務品種的業務量顯示排名,無追索權保理業務量最大,其后是追索權保理、發票貼現、債款回收、出口保理、進口保理。而我國銀行目前由于信用制度不完善及自身防范風險的目的,所能提供的保理業務服務項目主要集中在為客戶提供融資和賬款托收方面,而就融資功能來講,由于我國多為到期保理,當進口商到期未能付款時,保理商在到期后第90天才無條件支付給出口商,這就有悖于國際上通行的融資保理做法。

最后,在保理業務范圍上,在我國保理業務主要是國際保理業務,并且僅限于國際出口保理業務;由于保理空間狹窄,不如歐美保理商視進口保理與出口保理互為統一體來共同發展。

最后,在保理業務范圍上,在我國保理業務主要是國際保理業務,并且僅限于國際出口保理業務;由于保理空間狹窄,不如歐美保理商視進口保理與出口保理互為統一體來共同發展。

2 我國商業銀行國際保理業務與發達國家國際保理業務差距的原因我國商業銀行國際保理業務與發達國家國際保理業務的差距主要由于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

2 我國商業銀行國際保理業務與發達國家國際保理業務差距的原因我國商業銀行國際保理業務與發達國家國際保理業務的差距主要由于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

2.1 在業務開展的時間上起步較晚,經驗少

2.1 在業務開展的時間上起步較晚,經驗少

保理業務最早起源于18世紀的英國,并在20世紀50年代的美國和西歐國家逐漸發展成型。目前,國際上的保理業務大多由專業的保理公司從事,他們中90%以上是國際保理商聯合會的會員,有著相同的行業準則和標準化的業務平臺,形成一個完整的國際保理商體系,互相為對方的出口商提供資信調查服務。作為一種新穎的貿易融資方式,近20年來,保理業務在世界各國的國際貿易,和國內貿易中都得到了廣泛運用。

保理業務最早起源于18世紀的英國,并在20世紀50年代的美國和西歐國家逐漸發展成型。目前,國際上的保理業務大多由專業的保理公司從事,他們中90%以上是國際保理商聯合會的會員,有著相同的行業準則和標準化的業務平臺,形成一個完整的國際保理商體系,互相為對方的出口商提供資信調查服務。作為一種新穎的貿易融資方式,近20年來,保理業務在世界各國的國際貿易,和國內貿易中都得到了廣泛運用。

我國引進保理業務時間短,1987 年,中國銀行與德國貼現和貸款公司簽署了保理總協議,標志著國際保理業務進入了中國大陸市場。1992年中國銀行在我國率先推出國際保理業務,并于1993年加入了FCI。2000年以后,開辦保理業務的銀行不斷增多,業務量大幅增長。雖然國內各家商業銀行在拓展保理業務方面都做出了積極的嘗試,但由于我國開展國際保理業務的時間不長,可借鑒的經驗做法不多[1],與世界知名保理公司交流少,國內銀行大多仍滿足于以往的傳統服務方式。

我國引進保理業務時間短,1987 年,中國銀行與德國貼現和貸款公司簽署了保理總協議,標志著國際保理業務進入了中國大陸市場。1992年中國銀行在我國率先推出國際保理業務,并于1993年加入了FCI。2000年以后,開辦保理業務的銀行不斷增多,業務量大幅增長。雖然國內各家商業銀行在拓展保理業務方面都做出了積極的嘗試,但由于我國開展國際保理業務的時間不長,可借鑒的經驗做法不多[1],與世界知名保理公司交流少,國內銀行大多仍滿足于以往的傳統服務方式。

2.2 認識不足,宣傳力度不夠

2.2 認識不足,宣傳力度不夠

現今我國國際保理業務使用量雖然有所增長,但是由于種種原因與其他結算方式相比仍沒有太大優勢。基于這種情況,多數銀行會基于自身利益考慮,選擇一直擅長的傳統結算方式作為主要業務,保理業務在銀行內部一般被認為是銀行的“副業”,將其業務安排在任意科室或部門,并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銀行在國際保理業務交易中基本是進出口商主動提出要開展國際保理業務才進行相應的活動,很少有中國的銀行主動的推廣保理業務,所以導致了我國進出口商還是采取很多傳統的交易方式。不但流失了客戶而且也失去推廣國際保理業務的經驗和教訓。

現今我國國際保理業務使用量雖然有所增長,但是由于種種原因與其他結算方式相比仍沒有太大優勢?;谶@種情況,多數銀行會基于自身利益考慮,選擇一直擅長的傳統結算方式作為主要業務,保理業務在銀行內部一般被認為是銀行的“副業”,將其業務安排在任意科室或部門,并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銀行在國際保理業務交易中基本是進出口商主動提出要開展國際保理業務才進行相應的活動,很少有中國的銀行主動的推廣保理業務,所以導致了我國進出口商還是采取很多傳統的交易方式。不但流失了客戶而且也失去推廣國際保理業務的經驗和教訓。

2.3 我國國際保理業務的專業人才缺乏

2.3 我國國際保理業務的專業人才缺乏

國際保理業務跨度大、周期長、綜合性強,兼具國際結算、貿易融資、應收賬款管理、催收、信用擔保等多種功能,并涉及國際貿易、銀行、法律、計算機等多個業務領域,因此要求從事國際保理業務的人員不僅必須具備熟練的英語應用、計算機操作能力,還要有較豐富的國際金融知識、法律知識,熟悉相關國際慣例、國際貿易交易規則和習慣等。但從實踐上看,我國目前從事保理業務的工作人員大都未經過專業的國際保理業務培訓,目前我國只有幾百名拿到FCI資格證書的專業保理人員,由于保理理論知識的缺乏,加上我國開展此項業務時間不長、業務量少,從業人員在實務操作上的鍛煉機會少,因此保理從業人員在辦理保理業務過程中業務不熟練,工作效率較低,工作不得力。這種欠缺具有高素質和業務水平人才的現實困難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我國商業銀行國際保理業務的發展。

國際保理業務跨度大、周期長、綜合性強,兼具國際結算、貿易融資、應收賬款管理、催收、信用擔保等多種功能,并涉及國際貿易、銀行、法律、計算機等多個業務領域,因此要求從事國際保理業務的人員不僅必須具備熟練的英語應用、計算機操作能力,還要有較豐富的國際金融知識、法律知識,熟悉相關國際慣例、國際貿易交易規則和習慣等。但從實踐上看,我國目前從事保理業務的工作人員大都未經過專業的國際保理業務培訓,目前我國只有幾百名拿到FCI資格證書的專業保理人員,由于保理理論知識的缺乏,加上我國開展此項業務時間不長、業務量少,從業人員在實務操作上的鍛煉機會少,因此保理從業人員在辦理保理業務過程中業務不熟練,工作效率較低,工作不得力。這種欠缺具有高素質和業務水平人才的現實困難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我國商業銀行國際保理業務的發展。

2.4 銀行開展國際保理業務的法律法規不健全

2.4 銀行開展國際保理業務的法律法規不健全

首先,沒有針對保理業務的法律法規或司法解釋。國際保理涉及的法律問題很多,如各國的合同法、擔保法、破產法、銀行法、公司法等。雖然我國從1992年就開展國際保理業務,但是至今為止我國保理業務還遠沒形成類似信用證結算方式那樣建立一套指導國際保理業務發展的完整的法律保障體系。

首先,沒有針對保理業務的法律法規或司法解釋。國際保理涉及的法律問題很多,如各國的合同法、擔保法、破產法、銀行法、公司法等。雖然我國從1992年就開展國際保理業務,但是至今為止我國保理業務還遠沒形成類似信用證結算方式那樣建立一套指導國際保理業務發展的完整的法律保障體系。

其次,保理的監管立法在我國嚴重缺失。目前,我國已經接受了國際保理界公認的“兩規一約”,即《國際保理慣例規則》、《國際保理仲裁規則》和《國際保理服務公約》,但這些規則尚不能直接用于指導監督我國保理業務的具體實施。我國現行金融法律法規中對保理商的資格、成立條件和程序、保理商的性質和法律地位及保理行業的管理等未做明確規定。

其次,保理的監管立法在我國嚴重缺失。目前,我國已經接受了國際保理界公認的“兩規一約”,即《國際保理慣例規則》、《國際保理仲裁規則》和《國際保理服務公約》,但這些規則尚不能直接用于指導監督我國保理業務的具體實施。我國現行金融法律法規中對保理商的資格、成立條件和程序、保理商的性質和法律地位及保理行業的管理等未做明確規定。

沒有相應的法律保障,使相關利益方利益受損、要援引法律時遭遇困難,也使國際保理業務無法可依,有法難依,一旦遇到業務糾紛,銀行很難保障自己的利益,我國商業銀行國際保理的發展遇到重大問題。

沒有相應的法律保障,使相關利益方利益受損、要援引法律時遭遇困難,也使國際保理業務無法可依,有法難依,一旦遇到業務糾紛,銀行很難保障自己的利益,我國商業銀行國際保理的發展遇到重大問題。

3 我國商業銀行國際保理業務的發展對策

3 我國商業銀行國際保理業務的發展對策

國際保理作為一種新型的貿易融資結算方式,以其獨特的應用優勢順應了當今貿易發展的趨勢;大力發展國際保理業務是國內商業銀行所面臨的一項緊迫任務,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和廣闊的市場前景。筆者認為我國商業銀行要進一步發展國際保理業務目前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國際保理作為一種新型的貿易融資結算方式,以其獨特的應用優勢順應了當今貿易發展的趨勢;大力發展國際保理業務是國內商業銀行所面臨的一項緊迫任務,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和廣闊的市場前景。筆者認為我國商業銀行要進一步發展國際保理業務目前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3.1 提高認識,加大對國際保理業務的宣傳

3.1 提高認識,加大對國際保理業務的宣傳

首先,銀行應該充分認識到發展國際保理業務的戰略意義。隨著國際貿易項下生產經營的專業化和集約化程度的不斷加深,國際貿易已由賣方市場轉變為買方市場,使得結算方式的選擇比較遷就于買方[2],尤其隨著商業銀行傳統資產負債業務的贏利空間的不斷縮小和同業競爭的進一步加劇,銀行迫切需要發展中間業務,尋求新的利潤增長點。作為一向贏利能力較強的中間業務,發展保理業務對商業銀行來說無疑十分重要。

篇6

    加入WTO對我國金融監管體系的挑戰

    (一)金融全球化、綜合化對我國現行金融監管體制的挑戰

    隨著經濟金融的全球化,銀行業加快調整、兼并、合并和金融創新已使分業經營和分業管理名存實亡,金融業由分業經營向混業經營的趨勢進一步加強。加入WTO后,盡管對進入我國的外資銀行仍可限制其經營業務,讓其只能從事一個行業的經營,但由于外資銀行可以利用境外的后援體系發展綜合運營的優勢,其業務的國際性、金融交易的復雜性,將使我國銀行監管中慣用的行政手段不再適用。同時,隨著我國金融業與國際金融業日趨融合,走混業經營的路子已是必然趨勢。這些都對我國目前實行的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金融監管體制提出了挑戰。

    (二)監管內容標準化對我國現行金融監管內容的挑戰

    在金融國際化不斷發展的趨勢下,不同國家金融監管的內容出現趨同趨勢,如逐步統一的資本充足性的國際標準等。在金融監管內容方面,發達國家監管當局均實行以風險為基礎的監管,并通過反饋和溝通等方式修正監管策略和工具,而我國金融監管雖正在向風險性監管轉變,但總體上仍以合規性監管為主要內容。同時,隨著金融創新和計算機網絡技術的發展,自助銀行、電話銀行、網上銀行以及其他金融新業務層出不窮,金融業經營范圍日益擴大,使應納入監管的內容擴大,這對加入WTO后我國金融監管當局如何合理界定金融監管內容,擴大金融監管范圍提出了挑戰。

    (三)金融監管手段現代化對我國現行金融監管方式的挑戰

    金融監管的內容決定金融監管的方式,發達國家金融監管的內容以風險監管為重點,因此監管方式以非現場監管為主,現場監管為輔,同時充分利用審計師事務所對金融機構實施外部監管。在監管技術手段方面,有些國家的監管當局已實現了通過電子聯網進行業務實時監管。加入WTO后,外資銀行進入中國,中資銀行也將增加海外分支機構,必然要求我國金融監管方式向國際看齊,采用國際通行的監管準則。

    (四)金融監管對象復雜化對央行監管隊伍的挑戰

    隨著我國商業銀行逐漸與國際金融業接軌,其經營范圍將逐步擴大,金融創新加快,這對監管人員的金融理論和業務知識、法律知識、外語和計算機技能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時,加入WTO后,國內金融機構的經營將暴露在更多的國際、國內的不確定因素中,承受更多的風險,客觀上要求加強對金融機構經營風險的識別、預警和防范,這也對監管人員的素質提出了更高要求。

    目前我國金融監管存在的問題

    一、嚴格的分業經營和多元化監管模式限制了商業銀行的發展空間,也使金融監管不能適應現代金融發展的需要。

    目前,我國在實施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分業經營的基礎上,建立了銀行、證券、保險分業監管的體制框架,分別由人民銀行、證監會和保監會對銀行業、證券業和保險業實施監管。這種分業監管的體制在前幾年對加強金融監管特別是糾正金融業的“三亂”,防范金融風險方面起到了很大作用,但其局限性也是明顯的:其一,降低了監管效率,提高了監管成本。我國的存款類機構(銀行、信用社)、證券機構和保險機構在資金融通、清算上都由人民銀行管理,其外匯業務也由外匯管理局監管,在業務上有一定交叉,由于各監管機構之間的協作和信息交流問題未能很好解決,往往造成有的金融業務得不到有效監管,出現監管“真空”。或有的金融創新得不到監管當局的認可,阻礙了金融業的發展;其二,限制了我國銀行業的發展空間。全球金融正呈一體化、綜合化發展趨勢,分業經營使我國銀行不能開展綜合業務,今后很難與國外銀行平等競爭,制約了國內銀行的發展步伐;其三,不符合國際金融業發展和監管趨勢。目前,許多國家為適應金融一體化趨勢,紛紛對過去的多元化監管體制進行改革,建立了單一的監管機構,如英國、澳大利亞、日本和韓國等。事實表明,這種做法提高了監管效率,降低了監管成本。在我國,已允許證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進入同業拆借市場進行拆借、債券回購,以股票質押從商業銀行取得貸款;允許保險公司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進行回購交易,允許保險資金通過證券投資基金進入股市等??梢灶A見,加入WTO后,我國金融業將進一步融合,分業經營的局面不會持續太久,分業監管將失去存在的基礎,成為制約我國金融業發展的障礙。

    二、金融監管內容重點不突出,監管內容不全面。

    一是對商業銀行的監管偏重于合規性監管,忽視風險性監管。二是對商業銀行的監管內容過窄,仍局限于存貸款、結算、信用卡等業務,已不能涵蓋全部金融業務;對金融創新業務的監管滯后,一些新的金融業務未及時納入監管視線。三是金融監管范圍縮小,一些準金融機構和準金融業務未納入監管范圍,如將彩票市場、社會集資等監管業務逐步移交給其他部門監管;社會保障體系中涉及的準金融業,如社會養老保險、失業保險、農村養老保險等,分散于不同的部門經營和管理,未納入統一的金融監管范疇。在部門和地方利益驅使下,這些業務開展的狀況十分混亂,有的地方出現地方政府挪用養老保險金的現象。這些問題不解決,必然隱藏較大的金融風險。

    三、金融監管方式過分依賴行政審批和現場監管,監管手段陳舊。

    首先,在市場準入、業務范圍、日常業務監管、市場退出等方面,過分依賴行政審批和現場監管,雖然近兩年開始試行非現場監管,但其方式還不完善,監管的有效性很低。其次,監管手段陳舊,科技水平低,與被監管機構未實現電腦聯網,無法實現實時監控,使監管人員忙于監管資料的收集和層層上報工作,效率低,成本高。第三,對金融機構退出市場的監管經驗不足,尤其對有問題的金融機構退出市場的處理缺乏成熟經驗,許多法律和制度建設滯后。第四,利用社會力量對金融機構進行監管尚未起步,對外部審計師的利用幾乎是空白,對如何利用外部中介機構實行金融監管缺乏相應的制度和法規。

    四、監管人員素質不全面,高素質人才缺乏。

    尤其是基層人行,隊伍結構上存在“四多四少”現象,即中低學歷者多,高學歷者少;了解傳統金融業務的人多,掌握現代金融業務的人少;從事具體業務操作的人多,從事金融監管研究的人少;具有某項知識和技能的人多,全面掌握金融、法律、外語、計算機知識的人少。

    加入WTO的應對之策

    加入世貿組織,對我國的沖擊和震蕩將是全面的、深刻的、久遠的。我們要抓住這一歷史性機遇,直面挑戰,勇于開拓,學習借鑒國際先進的監管經驗,結合我國實際,迅速提高央行金融監管水平。

    (一)加強對國際金融知識、國外金融法律、國際金融監管原則、國際金融組織規定等知識的學習和研究。要改變目前對國際金融發展和監管動態的研究集中在人民銀行總行的現狀,人行各大區分行要加強這方面的研究,增加對國際金融形勢的了解;各基層人行要有計劃、有組織、有步驟地學習研究國際上關于銀行業監管的有關規定,特別是要根據我國金融工作的實際需要,學習、研究、借鑒國際清算銀行關于銀行業監管的有關規定;對巴塞爾委員會制定的《有效銀行監管的核心原則》等國際通用的監管準則,要認真學習和研究,并結合我國實際制定出具體的、操作性強的監管細則,指導我國的銀行監管工作。

    (二)修改完善現有法律框架?,F行《商業銀行法》和《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的部分條款已不適應加入WTO后我國銀行業的發展和對銀行業監管的需要。要根據金融市場開放的現狀、加入WTO后外資銀行的設立和經營情況、國際金融監管趨勢的變化,進一步修改、完善現有法律框架。

    (三)改進和完善多元化的金融監管體制。應加強人民銀行與證監會、保監會在金融監管方面的協調工作,合理劃分各監管機構的監管范圍和職責;同時,在保持分業的基礎上加強各監管機關的溝通,避免出現監管“真空”和重復監管。針對金融業必將實行混業經營的趨勢,未雨綢繆,為金融監管實現混業監管做好法律上、制度上、組織上和人才上的準備。

    (四)合理確定監管內容,改進監管方式,鼓勵金蜀t創新。首先,要轉變監管理念,將謹慎的風險監管確定為央行監管目標,對金融機構法人以風險監管為主,實行并表監管,對其分支機構以合規監管為主。其次,要實現監管方式由行政審批和現場監管為主向非現場監管為主的轉變,一方面建立健全完善的非現場監管網絡,加強對金融機構法人的風險監管,及時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另一方面,減少金融管制,正確區分金融創新和金融違規,保持金融機構的競爭活力。第三,擴大金融監管范圍,將金融創新業務和準金融業務納入監管范圍,加強央行對全社會金融風險的防范能力,防范金融創新和準金融業務可能導致的金融風險。第四,要盡快實現金融監管手段的現代化,加強金融監管的電子化建設,充分發揮計算機輔助管理,尤其是實時清算系統在金融監管中的作用。第五,要充分發揮外部審計師在金融監管中的作用,制定相應的法規和程序,促進非現場監管、現場監管和外部審計的有機結合。

篇7

一、合規風險正成為銀行主要風險

巴塞爾委員會會計工作組主席arnoldschilder先生說過,“發展和實施合規風險管理的挑戰不亞于實施巴塞爾新資本協議所面臨的挑戰”。20__年,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了“合規與銀行合規部門”文件;20__年,該機構公布了對21個國家或地區銀行業合規原則實施狀況的調查報告。

調查結果表明,有20個國家或地區提出了合規要求,一些國家已將合規作為全面風險管理框架的一部分。大部分國家將合規部門作為銀行重要風險管控部門,強調“合規從高層做起”以及合規部門的獨立性。這表明合規管理的重要性已得到廣泛認可。調查報告指出,引發合規事件最為明顯的原因是:不能持續強化全面合規的政策和程序,合規文化、意識和培訓不足,不能有效識別或確認已發生的合規風險。報告指出,合規建設是一個長期持續的過程,必須從各個方面得到加強。

銀行業合規管理工作是一項需要持續進行的重要工作。早在20__年,中國銀監會主席劉明康就從中國銀行業經營管理發展角度強調了合規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他指出,“國內外銀行業金融機構不斷暴露重大違規事件,機構業務受到限制,財務損失數量驚人,機構聲譽嚴重受損,危及公眾對銀行業的信心,大量合規失效的案例足以說明合規風險正成為銀行業主要風險之一,銀行業金融機構正面臨著巨大的合規性挑戰。而機構的規模越是龐大、綜合化和國際化程度越高,發展和實施合規風險管理的難度就越大,投入的資源就越多,花費的成本也就越高?!?/p>

二、商業銀行合規制度存在的問題

根據銀行監管部門要求,商業銀行需根據合規管理的相關規定,對本行現有的管理制度進行梳理,并報當地銀監局備案。從商業銀行合規制度梳理的結果分析,因合規制度建設缺乏自上而下的總體安排,導致總體架構混亂現象,這也成為影響合規管理實質效果的重要因素。下面,以筆者調查的多家商業銀行合規制度為例,進行簡單剖析:

首先,制度體系有待合理化。具體表現為三個方面,一是規章制度建設存在繁多籠統現象。有些銀行直接套用監管規則,并沒有根據本行具體流程和特點進行細化,因而形成“雞肋”制度,造成制度規章缺乏可操作性而難以執行的后果。有些銀行的某些制度,在總行層面已經相對細化,具有較強的可行性,但各個分支行依然盲目進行制度重建,僅重述總行相關規章,不僅徒增內部制度數量,也對相關執行人員的工作造成困擾。二是合規制度體例和形式欠缺合理性,某些時效性較強的年度決策性規定也列入制度范疇,不利于制度建設的長期性和持續性。三是個別未列入銀監會重點監管范疇的制度更新速度慢,與銀行業務發展實踐不匹配。

其次,制度建設脫離具體運營環境。在銀行組織架構體系有待改進的狀態下,某些制度建設任務需要一個較長的周期。也就是說,在銀行首先進行組織架構體系建設前提下,才有望設立并出臺具有高度執行力的合規制度,否則,將因為制度建設脫離具體運營環境而成為一種徒勞的文字游戲。例如,某商業銀行制定了信息管理制度,涉及首席信息官的職能要求,但該商業銀行并沒有從董事會層面設置專門委員會和首席信息官職位,導致該制度建設形同虛設,也不可能從根本上符合銀行監管部門的合規要求。

最后制度執行力不足。例如,根據某商業銀行規章制度要求,“合規管理的基本制度應當由董事會審批”。但在具體執行過程中,該行內部所有制度普遍由合規部或各業務部門、分支機構制定,并經經營管理層通過之后即進入執行階段,并未提交董事會決議。這種做法既不符合該商業銀行章程的要求,又不符合銀監會監管要求中關于“合規政策由董事會審議批準”的規定。

三、商業銀行合規制度建設建議

上述商業銀行合規制度建設存在的問題,深刻反映了我國銀行業目前合規管理從理念、建設到執行環節所存在的深層次問題。建議銀行同業考慮從以下五個方面改善合規管理工作,提高合規管理水平。

(一)商業銀行應樹立全面合規建設理念

首先,合規制度內容不僅應重視專業性,更要兼顧全面性。

根據監管要求,合規的“規”,既包括對現有的外部法律法規、行業準則和自律組織的規定,也包括銀行內部的規章制度。也就是說,商業銀行的合規建設,屬于廣義的范疇,相對于合法而言,范圍更廣,要求更高,既要合“外規”,也應合“內規”。因此,銀行同業不僅需立足金融機構的特殊角度,強化專業性的合規制度建設;也要從企業管理角度重視規章制度設置,建立完備的合規制度體系。從合規建設內容角度,商業銀行應重視全面性,不僅要涵蓋所有業務、各后臺部門、各分支機構,更要涵蓋全體工作人員;不僅重視專業合規,還應涵蓋非專業合規。

據筆者了解,很多商業銀行目前普遍偏重銀行業務和產品、部門分支機構及崗位職責、日常業務it系統等方面管理制度的清理、梳理、整合和優化工作。即使從日常的合規管理角度,也更側重業務與機構、業務部門和分支機構的合規管理。而在后臺支

持部門的合規運作、勞動用工管理、知識產權管理等非金融企業特有的制度建設方面,其合規建設甚至有所欠缺,凸現出商業銀行法律意識、合規意識建設深度和廣度的不足。

其次,合規管理體系應注重完整性。

合規管理體系從內容角度,表現為商業銀行企業管理、日常經營管理合規和員工執業行為合規等多方面內容的有效整合;從執行力角度,合規管理應涉及商業銀行決策、執行、監督和反饋等不同工作環節;因此,合規建設及管理應成為商業銀行全行的工作,而不僅是合規部門及其高管的任務。目前,很多商業銀行的合規管理并沒有實現自上而下、完全滲透到全部日常經營和管理中的理想狀態。主要表現為:事前決策和事中執行的合規抓得緊,而事中監督和事后反饋環節的合規力度相對較弱;側重預先的風險防范,但對于合規績效考核、合規問責制度、誠信舉報制度等需持續改進的后續制度建設體系,相對弱化甚至不完整;合規管理的長效機制建設工作有待深化。

例如,商業銀行在公司治理方面的合規內容,應注意涉及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獨立董事在履行決策、監督職能時的內容;在商業銀行日常經營管理的合規制度設置方面,應考慮合規制度貫徹的可行性因素,細化銀行的法律部門、合規部門、內部審計等不同部門需要重點負責的相關合規要求,從而實現銀行員工立足本職工作,全方位樹立自覺防范風險的合規意識,最終提高商業銀行全方位合規經營,規范發展的高效執行能力。

(二)商業銀行應注意法律與業務人才在合規管理工作中的的協作

根據銀監會監管要求,銀行合規管理人才需要具備“多面手”的特點,即法律知識和銀行專業知識并重。合規管理人才既要理解法律內涵,也應了解本行業務,需要具備較高的綜合素質。筆者認為,這一要求,也反映了合規與合法的關系,銀行合規內含了對合法性審查的要求,合法是合規管理的基礎。銀行要做好合規管理工作,就必須重視法律人才與業務人才的相互融合、充分協作。只有這樣,才有可能形成具有高度執行性的全面合理合規管理機制。

目前,某些商業銀行依然處于法律與合規部門分設狀態。法律部人員主要由法律專業人士組成,一般負責訴訟與合同條款的審查,基本屬于銀行合規管理的事后處理部分。合規部門的員工基本由風險控制部、業務部門的金融專業人員組成,這些人員普遍具有業務專業知識強,而法律常識相對欠缺的特點。也有的銀行雖然部門合設,但法律人才與業務人才的分工也依然過分清晰,與部門分設環境下的工作效果類似。在這種模式下,合規建設與管理人員,既要判斷業務是否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又要判斷是否符合行業的規則、自律規則和內部制度。從人力資源合理配置角度,形成對金融專業人員的法律素質要求高于法律專業人員的不合理狀態。

上述工作模式,將“合法”,這一合規管理的基礎工作安置在合規建設的后期,導致銀行實務工作中,合法性判斷與合規性審查難以有效對接,不利于提高銀行整體工作效率。

(三)商業銀行應優化合規監管機制,實現全行協作合規監管效果

要實現合規管理的最佳執行效果,需要商業銀行全行協作,各有側重,建立合規管理的層層防線,提高合規風險的管控能力。要達到上述效果,要求銀行合規監管制度建設細化,實現責任和義務的統一。

據調查,從合規制度建設角度,商業銀行的分支機構及其部門業務負責人,普遍被賦予了對其管轄范圍內經營活動的首要合規監管職責。但在實際工作中,很多業務主管人員只履行合規監管報告職責而弱化合規監管的初步識別任務。究其原因,從合規監管機制角度,合規部門是負責合規性審查的最終機構,業務主管人員并不是合規監管的主要負責者。業務主管經常因更重視商業機會而從某種程度上忽略了合規責任的履行。

(四)商業銀行應重視合規人才的培育和發展

銀行業務創新是銀行業擺脫同質化競爭,進行市場拓展和提升競爭力的重要途徑,而這也對合規建設和管理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合規管理人員能力不足,導致其對合規風險的判斷難以把握:一方面因忽略風險而埋下風控隱患,另一方面又可能因過分夸大風險而影響本行的發展。從這一實務角度,對銀行合規人員提出比銀行監管機構更高的要求,除具備法律、業務知識以外,還要求其具有很好的學習和領悟能力。合格的合規工作人員,應能夠做到及時、正確把握法律、規則和準則的最新發展動態及其內涵,分析其對銀行業經營的影響,并及時提出規避風險的解決方案或建議。

據調查,目前很多商業銀行的合規人員水平有很大提高,但依然難以滿足上述要求,因此,商業銀行應重視在合規人才的吸收、培養方面加大投入。

篇8

【關鍵詞】 授信業務 案件風險 防治

授信業務所產生的利息收入是我國商業銀行的主要收入來源,但授信業務案件涉案金額高、危害大,也是當前商業案件風險防控工作的重點。

1. 授信業務案件風險的主要表現形式、案發趨勢

1.1授信業務案件的主要表現形式

授信業務是指商業銀行向非金融機構客戶直接提供的資金,或者對客戶在有關經濟活動中可能產生的賠償、支付責任做出的保證,包括貸款、貿易融資、各項墊款等表內業務,以及票據承兌、開出信用證、保函、未使用的不可撤消的貸款承諾等表外業務。根據法律法規及銀監會《銀行業金融機構案件處置工作規程》對案件的定義,授信業務案件主要有貸款詐騙案、騙取貸款(票據承兌、金融票證)案、違法發放貸款案、違法出具金融票證案、用帳外客戶資金非法拆借案、以及高利轉貸案六種表現形式,當前公安機關的立案標準是貸款詐騙案金額在2萬元以上,其他案件的立案標準是金額在100萬元以上或給銀行造成損失20萬元以上的事件。

1.2當前授信業務存在的主要案件風險特點及趨勢

1.2.1外部信貸欺詐呈上升勢頭。信貸客戶故意提供銀行虛假情況,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誘使銀行作出錯誤意思表示的,銀行應認定為信貸欺詐行為。目前,欺詐手段越來越隱蔽;國家重點調控涉及的領域信貸欺詐現象明顯增加,甚至出現地方政府部門參與或默許造假的現象,內部欺詐日趨嚴重。

1.2.2內外勾結,內部管理不作為。每一例得逞的外部欺詐事件背后,往往都能發現銀行員工不作為的問題。內部管理不作為導致多個風險防控環節的失效。

1.2.3外部環境誘發的案件及民間高息借貸風險值得警惕。當前,一些受調控政策影響領域的客戶,難以在原行業維持經營,而轉向高風險的行業,他們利用原有企業的資信情況,從銀行獲取資金,用于民間借貸或轉到資金短缺的房地產市場、大宗商品貿易市場、資本市場。

1.2.4商業銀行存在的操作風險引發市場風險。貸前調查不盡職,缺乏監督制約機制;貸款合規性審查和審批缺乏獨立性,存在少數人影響審批決策現象;貸后管理不到位,風險緩釋措施不落實,存在貸款發放進度和項目實際進度不匹配,實際資金用途與借款合同的約定不符,甚至挪作他用或者流入資本市場的現象。

1.2.5部分違規操作的背后隱藏著利益輸送。一些授信業務的操作風險事件很難用疏忽、操作不當、能力不足等理由來解釋,這其中不乏直接或間接利益輸送的現象,通過違規操作為小集體或個人牟取利益。

2. 授信業務案件風險成因分析

2.1授信管理體制不完善是案件風險的根本原因

近年來,隨著授信管理體制和制度的不斷完善,國有商業銀行的授信風險控制水平有所提高。但垂直的風險管理體制和獨立的授信審批機制還沒有真正建立起來,在業務經營中,依舊存在著偏重業務擴張、盲目追求發展速度、忽視風險控制、粗放經營等造成銀行資金巨額損失的現象,給銀行帶來了很大的風險。這暴露出商業銀行授信業務中缺乏先進的信貸文化和科學規范的操作規程,在征信、授信和貸后管理機制存在薄弱環節,缺乏規范的盡職要求和獨立的后調查評價機制。

2.2授信業務從業人員合規經營意識淡薄是案件風險的深層次原因

現實案例中,一些授信業務從業人員只知道其做法違反了銀行業務制度的規定,不知道實際已觸犯了《貸款通則》、《商業銀行法》等國家法律法規,只是尚未達到公安機關的立案標準而沒有被立案查處;部分基層機構管理人員只重視搶劫、盜竊、貪污等經濟案件的防范,對因調查、審查、經營等環節的工作失職造成的案件風險認識不清、重視程度不夠;有的從業人員錯誤地認為只要不造成重大損失就不構成案件,而對違法發放貸款在一百萬元以上即達到刑偵立案標準等規定并不知曉,存在重信用風險、輕合規風險的思想,合規意識淡漠。

2.3過度營銷是授信業務案件風險的利益驅動因素

當前,金融市場的競爭日趨激烈,對經營業績的過分追求導致一些基層機構在信貸經營過程中的“過度營銷,過度授信,過度服務”,一方面助長了客戶的欺詐行為,另一方面一些內部人員還為了“小集體”或個人私利,故意隱瞞不利信息,提供假數據或無事實依據的主觀判斷,甚至協助、勾結客戶造假,人為地制造了一些案件風險隱患。

3. 防治授信業務案件風險的措施

授信業務案件風險的發生,不僅給銀行帶來財產、聲譽上的損失,而且也給員工本人和家庭帶來巨大的傷害。因此,強化內控管理,防治授信業務案件風險是現階段重中之重的工作。

3.1建立穩健的授信風險管理組織架構,培育良好的信貸文化

要建立獨立的授信風險垂直管理體系,整合業務流程和管理流程。一是垂直設立各級授信管理部門,對授信風險實行自上而下垂直性監督管理。在此基礎上,建立專業化、技術型和不受行政影響的獨立授信審批制度,提高授信決策的科學性。二是完善客戶信用評級標準、程序和方法。對客戶提供的信息資料進行盡職調查,多方面強化監控、制衡與糾偏機制。三是完善風險預警機制。要科學設定和持續監控關鍵風險控制點,前瞻性地發現客戶潛在風險并通過風險預警快速反應機制,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化解授信風險。

3.2加強教育,提升員工合規經營意識

結合案例,在信貸人員中積極開展《貸款通則》、《商業銀行授信工作盡職指引》以及《刑法》相關內容的學習和警示教育活動。要將相關法律知識納入客戶經理等崗位的資格考試的范圍,使授信業務條線員工知法、懂法、守法,提高合規操作意識。

3.3加強真實性管理,提升信貸反欺詐能力

在剖析信貸欺詐典型案例基礎上,通過案例匯編、內部專欄宣講等方式,加強正面經驗介紹和反面警示教育,提高全員反欺詐的警惕性和敏感性。尤其要加強信貸人員的反欺詐培訓,落實授信業務真實性管理的精細化要求,提高反欺詐專業技能。

無論從內部因素還是外部原因,授信業務案件的發生都直接與授信業務真實性管理不到位有關,離開了虛假客戶身份、虛假交易背景、虛假押品等虛假授信材料,授信業務案件幾乎可以杜絕;而且,授信業務從客戶營銷到信貸放款,需要經過較為復雜的流程,涉及到客戶經理、風險經理、分管行長等多個角色,單人作案的可能性很小,從這一點上來講,授信業務案件風險防控工作并不是一件難事,關鍵是要加強授信業務基礎管理,層層落實授信業務真實性管理的各項要求,這是防范授信業務案件風險的利器。

3.4嚴格落實“三個辦法一個指引”,強化貸后管理

要保持專業敏感性,對于存在違背經濟規律、財務邏輯、行業慣例、投資規律等疑點的客戶,要做認真分析和甄別,審慎決策。合理確定授信期限,防止客戶將還款資金挪為他用。要嚴格貫徹落實銀監會“三個辦法一個指引”相關要求以及銀行相關政策制度規定,加強對貸款發放與支付的審核。落實資金監管賬戶管理措施,對銷售資金回款計劃和房地產銷售進度嚴重滯后的借款人要重點關注,做好跟蹤監測工作。加強貸后管理,對風險隱患做到早發現、早處置。

3.5建立罰則約束機制,加大違規人員成本

篇9

論文關鍵詞: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商法教學創新;實訓

當前,我國的高等職業教育發展迅速。但是,高職法律專業的現狀卻令人堪憂。據(2009中國大學生就業報告》顯示,2008年高職高專法律類畢業生就業率為75%,在所有高職專業中排名倒數第一,工作與專業對口率為29%,排名倒數第一。法學專業就業難,有社會大環境的因素,但是學校在人才培養方面,沒有體現職業教育的特色,難以適應社會對高職法律人才的要求是一個不爭的事實。高職法律教育必須結合自身特點找準專業定位,切實強化實踐環節教學,提升其適應社會需求的能力。商法是法律專業的主干課程,商法教學改革是法律專業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筆者結合自己的商法教學實踐,談一談商法的職業化教學問題。

一、高職商法教學存在的問題

首先,高職法律專業以培養具有法律實際運用能力的實用型人才為目標高職商法教學與本科商法教學應當體現出差異性,如果說法學本科應偏重學術教育還是職業教育尚存爭議,對于高職法律專業是職業教育應當沒有異議。培養目標上的差異必然導致教學內容、教學方法上,教科書選擇等方面的差異。但實踐中,高職商法教學成了本科商法教學的縮編版,除內容簡單點,課時少了點外,沒有體現出職業教育的特色。多數學校在教學過程中以講解法律條文、法學理論為主,缺乏與實踐的銜接。學生只重視法學理論的掌握,卻不知在實踐中如何利用這些理論知識,面對個案不知如何著手。而案例教學,小組討論,模擬法庭、法律實訓側成了形式主義走過場,不是在課時上保障不了,就是資金保障不到位,導致教學效果低下。

其次,商法是一門與金融學、經濟學、管理學等密切相關的學科,又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商法的實踐化教學操作起來并非易事,它要求教師具有豐富的實踐經驗和多元化的知識背景。而現在高職法學教師隊伍基本是理論型的而且從發展趨勢看,越來越朝清一色的理論型、研究型發展,這不利于職業教育的發展。教師因為所學專業的局限缺乏對法律之外的經濟專業知識的了解,另一方面沒有律師、法官、公司業務等實務經驗,教學內容與實踐脫節,難以對學生進行職業技能訓練。

再次,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具有扎實的民商法專業理論知識的應用型法律人才在法律人才中的需求比例將越來越大,民商法是有利于學生就業的課程。因此在高職院校應當確立民商法學在教學中的基礎性地位,加大課程比重。但目前的實際情況并非如此。在高職院校,往往重視理論課的開設而輕視應用部門法課程的開設,在部門法課程中,民商法課程所占比重并不大。以我院為例,商法課程為64學時,內容包括商法總論、公司法、破產法、票據法、保險法,內容多,時間緊。教師在教學中講述原理和條文后,往往沒有時間進行實際操作技巧的訓練。

最后,是關于商法教材建設的問題。雖然一些學院根據高職教育的特點編寫了一些教材,但是這些教材或多或少有一些摘抄本科教材的痕跡,教材的內容根本不能突出高職的特點,適應不了市場的需求,跟不上法制發展的步伐。另外,隨著經濟的發展,商法的重心也發生轉變,從貿易法轉到企業法再轉到金融法。公司融資、并購、金融衍生工具的膨脹、電子商務等都成為商法的新課題。與此同時,傳統的票據制度已隨著交易電子化的發展而萎縮,在商法體系中的地位在逐步下降,為適應這種變化,高職商法課程在教材上應體現出來。目前的情況是,教材老化,授課重點不突出,直接影響了教學的效果。

二、高職商法教學改革的建議

商法教學改革應體現出思想性、知識性和實踐性,其實際運用不僅有助于學生學習任務的完成,并且應當有助于學生在學習期間形成對未來工作至關重要的學習能力、理解能力和實踐能力,為了實現這一目標,筆者認為應著力做好以下幾點。

(一)改善商法教學隊伍的知識結構

調整教師隊伍知識結構。高職法律專業培養的是技能型人才,而培養這樣的學生需要有既懂理論又會實務的法學教師隊伍。因此,要使法學職業教育適應這樣的教育目標,就必須改造現行的法學教師隊伍。因此,要加強教師培訓,與其他院校進行交流、合作、學習。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的商法課程是全國唯一的商法國家級精品課,江西財經大學的商業法律網絡模擬課程十分新穎,都值得我們學習借鑒。同時我們要與其他高職法律院校合作,共同探索高職法律教育的發展路徑。鼓勵教師參加社會實踐,允許教師適度兼職,從目前我國的國情看,主要是兼職律師,從發展趨勢看也可兼職法官、檢察官。筆者主張有條件的學??梢耘嘤栆慌鷮B殢氖路蓪崉展ぷ鞯?、類似理工科的實驗教師,專門帶領、指導學生從事法律實務模擬訓練。除此而外,還可聘請優秀的法官、檢察官、律師擔任兼職教師。

(二)大力加強教材建設

促進教學內容不斷豐富與更新,教學內容要涉及學術前沿,如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引起的法律問題,電子商務,法律全球化等問題。要鼓勵教材不斷更新,強化教材對實踐法律運用技巧的講解。推出更多、更適用的商法案例教材。關于教材編撰的問題,雖然目前統編和自編的商法教材數量很大,但是,深入反映商法實踐中的問題、信息量大、視野開闊、適合高職教學的教材卻為數很少。筆者主張高職院校商法教師應當與司法實踐部門合作編撰適合高職教學的經典化教材。推出符合職業化教育需求的特色教材,除傳統的基本概念說明、主要學說梳理外,特別需要突出判解研究的說理、示范功能,以及重大實務問題的指引和動態研究。

(三)改進教學方法

變教師講、學生聽這種單向的教學方法為教師學生交互式教學方法,應提倡提出問題,由學生自己解決問題,鼓勵學生發表不同的見解,進而改善學習態度,學會自主發展,提高實際能力。課堂講授要從純理論的講授方法向理論結合實際的講授方法轉變。商法教學中應當吸收實踐性的內容,商法教師應當注意收集分析司法實踐中具有新穎性、典型性、可議性的商法案例的裁判規則,把這些典型案例運用到商法教學中去。案例教學法的目標,不僅是使學生通過對案例的討論所得結論來深化對理論知識的理解,更重要的是使學生感受獲得這些法律知識的過程,體驗法律職業的思維方法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的具體運用,從而獲得職業技能方面的發展。改進教學手段,教學手段的現代化不僅是解決學時少課時緊的方式之一,更是提高教學質量,培養學生能力的重要途徑。法學的內容包羅萬象,要加強高職法學教學的趣味性和吸引力。同時要充分運用各種教學媒體和教學手段、如幻燈、投影錄像、計算機教學軟件等,這將會大大提高課程的教學質量。

(四)進行商法課程設置改革,提高商法地位

目前看來,商法課程所占課時仍然偏少,急需加強。筆者認為應當把商法分為三門課,商法一(總論、公司法、合伙企業法),商法二(證口法、票據法),商法三(破產法、保險法)。每門課48學時,都是必修課,二年級第一學期開設商法一,第二學期開設商法二和商法三,這樣可以把商法各部分講透,也有充裕的時間進行案例教學。除此以外,還應當在三年級開設金融法選修課,內容包括信托法、期貨法、電子商務法、銀行法等內容,以適應商法發展和創新的實際需求。還應當鼓勵開設實踐性、技術性強的法律運用課程,如律師訴訟技巧、商務法律實用非訟處理、談判技巧等課程。

(五)開展商法實訓

篇10

李青云:推動銀信合作,提升私人銀行服務

大約六年前我就開始關注私人銀行財富管理問題。最初一段時間,我對私人銀行這種只為高端人士服務的金融業務能否在國內順暢發展還有一絲困惑,但一位業內資深人士的話語堅定了我對這一業務的信心,他說:我們當然首先要服務大眾,但精英階層永遠是金融機構不能忽視的群體。

到目前為止,國內尚沒有關于“私人銀行”的明確定義。我所理解的私人銀行業務,粗略地講是為高端個人客戶提供個性化、私密性的綜合財富管理服務。對于高端客戶的界定,各家銀行一般都會設置相應的資產標準,比如金融資產在100萬美元以上乃至500萬美元以上。私人銀行業務具備兩個顯著特征:一個是個性化服務,滿足客戶多樣性的財務需求,某種意義上講私人銀行為客戶提供的服務貫穿客戶整個生命周期,從幼時的教育規劃到晚年的財產傳承;另一個特征就是高度的私密性,注意保護客戶隱私。

在持續關注海外私人銀行業務多年后,我發現這些業務在國內開展是比較有難度的,難點主要表現在三方面。

難點之一:理念。

在研究過程中我親身接觸了高端層面的眾多客戶,發現客戶的需求普遍集中在投資與保障兩個方面。而在發達國家,高端客戶的服務需求實際上包含三方面的內容,即財富積累、財產保護與財產傳承。

財富積累是高端客戶重要的財富管理目標,也是最受關注的問題。但用什么樣的工具才能實現財富的有效積累呢?國內銀行所能提供的基本上都是標準化、格式化的產品,并沒有特別針對高端個人客戶特點設計的專門產品。事實上,不同的客戶在投資偏好及風險承受力等方面存在較大差別,如果高端客戶與普通客戶投資于同一產品,其投資目標未必能有效實現。顯然,銀行目前提供的標準化服務與產品不可能滿足高端客戶的個性化財富積累需求。

高端客戶的第二個重要需求是財產保護?,F實生活中,有多種情況可能導致高端客戶的財產損失。首先如不合理的資產配置:眾多案例表明,許多中國企業家對于資產配置的概念并不了解。他們往往單一、集中地持有某一種金融產品,從而導致收益隨產品的波動而大幅波動,甚至因特殊情況而導致資產急速縮水。此外,在對浙江、福建、廣東等地企業家的調研中發現,他們往往會存在另一種資產配置不合理的問題,如99%的資產價值是以其所擁有企業的股權形式體現,大量財產都在企業名下而非個人名下。在這種情況下,一旦企業出現風險,就會極大影響個人財產總值。進一步來看,即便他的公司沒有出現任何經營問題,也可能會有潛在風險――根據新的《公司法》規定,如果公司股東濫用有限責任機制損害債權人利益,將要承擔連帶責任,因此有限公司并不完全意味著有限責任。在此,我們建議一定要對個人/家庭名下的資產和企業所屬資產進行有效的配置和隔離,兩者之間一定要有防火墻。其次是稅收方面的問題:企業在經營過程中需繳納企業所得稅,稅后利潤再分紅時,股東還需繳納個人所得稅,由此承受雙重稅負;此外不動產、高檔消費品等等都會涉及大量的稅收問題,如何進行稅收籌劃就成為財產保護的重要內容。除此之外,還有如何規避過度消費、防范資產流失等方面的問題。

高端客戶的第三個服務需求在于如何實現財產的平穩傳承。最高人民法院最近幾年的公告顯示:每年我國因婚姻家庭繼承等問題引發的訴訟案件高達100萬件以上。這顯然說明,隨著個人財富的增加,由此引發家庭財產糾紛的可能性也在增加,高端客戶需要財產傳承安排以消除潛在糾紛。同時,財產傳承安排還要解決傳承的有效性,我們在調研中發現,廣東有一種被稱為“二世祖”的情況:父輩可能是卓越的企業家,但沒有時間和精力教育子女,子女除了浪費錢財外一無所長,那么家庭資產未來要不要交給子女?給是加快浪費,可是不給又能如何?浙江還有一種情況,父輩是一個低端行業的企業主,子女接受高端教育后對低端產業沒有興趣,若把企業股權傳承給他,他就會毫不猶豫地變賣,父輩對此難以接受,但是沒有解決辦法。

以上是我們通過調研總結的高端客戶財富管理需求,我們發現這些需求是現實存在的但客戶往往本身還沒有意識到。事實上,銀行理財經理們可能也沒有意識到客戶的這些需求,也就談不上去發掘這些潛在需求了,這就是理念問題。

難點之二,產品與服務。

從綜合服務角度講,私人銀行應為客戶提供多樣化的產品;從個性化角度講,私人銀行應提供個性化的或者定制的產品。但這些要求我們的銀行目前很難滿足,以財產保護為例,所提供的產品必須要有風險隔離功能,但普通產品難以做到這一點??傮w來看,銀行為客戶提供的產品以增值型產品為主,財產保護和傳承產品難覓蹤影;即便如此,提供的也多為統一的標準化產品。因此,產品提供是當前亟待解決的問題。除此之外,私人銀行服務往往還涉及到稅收、法律等方面,這些并非傳統商業銀行的擅長領域,但客戶往往存在這方面的需求,如何提供此類服務顯然也是我國銀行面臨的難題。

難點之三,監管機制。

我國目前仍處于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局面,但私人銀行服務需要向客戶提供綜合性金融服務,不僅要有存貸款銀行服務,還要有證券、保險、信托等多種服務。但在分業經營的體制下,私人銀行在提供服務時難免束手束腳。

講到這里,我們可以提出問題了:這樣的背景下,如何實現私人銀行的有效服務?如何實現跨行業的有效合作?我的想法是大力推動銀信合作。

3月1日,銀監會頒布的新《信托公司管理辦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管理辦法》生效,這是一個非常好的銀信合作契機。信托新“兩規”主要有以下幾個變化:

第一,引入了合格投資者概念。只有合格投資者才有資格參與集合資金信托投資。所謂合格投資者需滿足下列三項標準之一:(1)投資一個信托計劃的最低金額不少于100萬元人民幣;(2)個人或家庭金融資產總計在其認購時超過100萬元人民幣,且能提供相關財產證明的自然人;(3)個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內每年收入超過20萬元人民幣或者夫妻雙方合計收入在最近三年內每年收入超過30萬元人民幣,且能提供相關收入證明的自然人。合格投資者的界定實質上是把信托計劃定位于面向特定高端投資人的產品。在實務操作中,讓客戶提供收入證明和財產證明的操作性欠佳,所以被廣泛采用的往往只是一個標準――投資單個信托計劃最少金額100萬元。

第二,委托人數量。在合格投資者基礎上,新“兩規”又進一步規定單個信托計劃的自然人委托人不能超過50人,機構投資者人數不受限制。這意味著集合資金信托計劃成為一種面向少數投資人的產品。

第三,發行方式。新“兩規”將原規定中的信托產品“不得通過報刊、電視、廣播和其他公共媒體進行營銷宣傳”修改為“不得進行公開營銷宣傳”,事實上防止了信托公司利用變通方式公開營銷的可能。

因此,集合資金信托計劃基本上就可被看成標準私募產品了。而從國際經驗來看,私募產品恰好是解決高端客戶財富積累需求的最有效工具。

信托業向來因為信用水平不高而倍受爭議,銀監會這次出臺的新辦法中還有一個很好的地方在于,信托計劃的受托資金必須要由銀行保管,由銀行來解決信托資金的安全問題。

這些規定為銀信合作奠定了基礎。從銀行方面來看,各大銀行雖然陸續開展了高端客戶的財富管理服務,但產品的匱乏導致其無法很好地滿足客戶需求。而信托一方面可以利用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的私募功能實現高端客戶的財產增值需求,一方面可以通過單一信托的方式滿足高端客戶的其他個性化需求。單一信托的運行可以依賴《信托法》的規定進行,其主要特點是條款可以定制,可根據客戶的個性需求為其提供包括遺產管理、婚姻家庭等方面的財富管理。

因此,銀行可以通過銀信合作實現向高端客戶提供個性化服務的目的,解決產品匱乏問題。從信托公司方面來看,通過銀信合作可以使信托公司借用銀行解決資金安全問題,彌補信用短板。銀信合作發揮了信托公司和銀行各自優勢,具有雙贏的效果。具體到合作形式上,我認為目前最實際的方式是利用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發行信托型私募基金,部分銀行和信托公司已經開始嘗試這種方式的合作。另外一種方式是單一信托,這種合作形式目前可能難度較大,但未來前景十分廣闊,比如子女教育、財產傳承等服務,這是真正反映私人銀行屬性的項目。

如果我們的銀行機構繼續發掘高端客戶并開拓其理念,大力培養合格私人銀行客戶經理,并充分利用集合資金信托計劃或單一信托這類信托工具,我想私人銀行業務在我國的發展將會十分順暢。

(作者單位:特華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北京東方華爾金融咨詢有限公司)

尹龍:中國的私人銀行業務要做出自己的特色

對于私人銀行業務未來在中國的發展,有三句話可以概括之:一要有信心,二要有區別,三要有特色。

首先是要有信心。國內商業銀行目前開展私人銀行業務存在很多機遇和優勢,既然商業銀行都在涉足這一領域,說明這個問題已經被論證得很透徹了,但除此之外,我們還要看到,私人銀行業務對商業銀行而言不光是機遇還是挑戰。事實上,做不做私人銀行業務已經不是商業銀行自我選擇的結果,而是在市場選擇下商業銀行不得不去做。為什么這樣說,我們知道私人銀行業務的發展已經歷經幾個世紀,但一直以來私人銀行業務都是藏在深閣,以往我們很少看到私人銀行業務被放在世界范圍內討論,這可能也和私人業務早期起源于對貴族的服務因而要保持相對低調有關。到了20世紀90年代,情況發生了轉變,私人銀行業務似乎變成所有金融機構都在做的一項業務。這里面最主要的原因就是隨著金融市場和科技信息技術的發展,導致了金融競爭的加劇,金融競爭加劇最直接的結果就是壓縮過去商業銀行傳統業務的盈利空間。舉一個例子,企業短期融資券發行以后,原本商業銀行以為能夠從中賺取發行費用,但后來卻發現,這些企業通過發行短期融資券融得資金以后,首先要做的就是償還銀行貸款,因為銀行貸款費用要高于短期融資券的發行費用,加上能夠發行短期融資券的公司一般是商業銀行優質大型客戶,這勢必對商業銀行的資產業務和盈利產生影響。在這種情況下,保證銀行的長期發展和生存問題就不得不引起商業銀行的思考。

90年代商業銀行領域有一個很有名的發現,也就是所謂的“二八規律”,也就是說銀行80%的利潤是20%的客戶創造的。于是大家突然醒悟過來,以往我們強調客戶多多益善的做法是錯的,這么做并不經濟,因為大部分的客戶對銀行沒有利潤貢獻度,多增加這樣一個客戶銀行就多一份虧損,所以90年代對利潤的追求使銀行扭轉了整個經營管理的理念。從過去盯資產、盯規模、盯客戶數量,轉為盯客戶結構,盯客戶的忠誠度。道理很簡單,如果一個銀行高端客戶比例從20%變成30%、40%乃至50%,這家銀行長期生存發展的問題就解決了;如果一個銀行高端客戶越來越少,低端客戶越來越多,雖然規模很龐大,但仍然會有生存發展的問題。

中國入世以后,國內普遍預期外資銀行進入國內市場以后勢必會搶客戶、搶存貸份額,現在回過頭看,發現沒有幾家外資銀行致力于做國內企業的貸款業務,反而是積極向零售業務領域拓展,這一點在外資銀行人民幣業務全面放開以后表現得更為明顯。為什么?道理很簡單,公司客戶交易費用遠遠低于個人客戶,但他的忠誠度卻要低于個人客戶。所以從這一點來講,中資銀行將來要發展離不開理財業務,離不開私人銀行業務,因此發展私人銀行業務是商業銀行必然要走的路。

但現在的問題是,既然私人銀行業務是國內商業銀行必然要走的路,為什么一直到今天都發展不起來呢?我想大概有這么兩個原因:一是私人銀行業務涉及財富管理、理財、資產管理,這些業務的開展面臨一些法律方面的問題。比如說到理財,就必然要涉及到信托,但我國的商業銀行法規定得很明確,商業銀行不能做信托,這樣一來商業銀行在開展私人銀行業務時就有許多地方存在法律上的疑問。2005年銀監會在出臺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管理辦法時也面臨這個難題,如何讓商業銀行既能做這個業務,又不違法,因此在制定這個辦法的時候采取了變通的方式,將理財業務和信托業務分開。但是我們都知道,世界上還沒有哪一個國家說理財業務不是信托,但因為在我國存在這樣的法律障礙,而修改法律又是一個很漫長的過程,因此只能采取一些技術性解決方案,好在解決得還不錯,既不違法,又把業務推出來了。但是上述處理方法在理財業務上還好辦點兒,到私人銀行業務還會引發一些問題。

發展中國的私人銀行業務,除了法律制度體系有待于進一步完善以外,我們的政策制度體系也有待于進一步完善。現在很多銀行對私人銀行都很重視,但重視歸重視,要各家銀行下決心加大投入來發展這個業務,還需要一個認識的過程。私人銀行業務需要長期投入,其見效也是長期性的,而目前中國的利差水平約是國際水平的三倍左右,如果銀行高管不考慮這家銀行的長遠發展而是只考慮自己任期內的銀行經營狀況的話,發展資產負債業務仍是首選。另外我們也看到在一些國家,也有過在公司業務盈利比較高的同時,零售業務、理財業務、私人銀行業務也發展得比較好的現象,什么原因呢?因為他們的銀行體系競爭比較激烈。而目前中國的情況是,雖然我們一直在說銀行有競爭壓力,事實上,由于銀行牌照沒有放開,目前的銀行競爭并不充分,基本上有了銀行牌照就可以盈利。這也表明政策給銀行的壓力還不足。

私人銀行業務在我國沒有發展起來的第三個原因,就是我們的文化。跟理財業務不同,私人銀行業務必然含有信托關系,以信任為前提,這種信任表現在委托人層面就是他所有收入和財產要一定是合法的,中國目前的高收入者有相當一部分的收入是灰色收入,加上中國人歷來講究財不外露,這種文化背景和收入結構也是導致私人銀行業務在中國發展緩慢的原因之一。除了上述三個方面的客觀原因之外,由于從基層到高管到董事會,對私人銀行的認識還有一個層層遞進的過程,各個經營層面對這個問題的認識還需要時間。

既然目前有這么多的原因影響私人銀行業務在中國發展,為什么講我們還要對私人銀行業務未來的前景有信心呢?原因在于兩個方面。一是政策和法律層面的因素,二是市場層面的因素。未來在這兩個層面因素的作用下,私人銀行在中國還是有較大的發展前景。從政策面看,起碼從銀監會這個層面,對私人銀行業務和理財業務持非常積極的態度,銀監會提出的監管原則叫規范與鼓勵并重、發展與防險并重。并且會就目前存在的法律方面的障礙,提供一些技術層面的解決方案。比如在QDII實施以后,就能夠實現跨地區地投資買賣有價證券。至于市場層面的因素,未來變化最大的就是利率市場化的步伐將越來越快。利率市場化步伐加快的最直接的結果就是國內利差將與國際接軌,在這種情況下,商業銀行都會慢慢重視起包括財富管理、私人銀行業務在內的各項業務。因此私人銀行業務未來在中國的前景是十分廣闊的。對這一點,業者應有充足的信心。

第二點,做私人銀行業務還要有區別。這個區別指的是私人銀行業務與我們以往的理財業務以及傳統業務還是存在較大的差別,因此在經營上也要區別對待。其實區別理財和私人銀行業務一個比較簡單的辦法就是如果你的產品是面向特定客戶群的,那么我們就叫它做財富管理;如果你的產品是面向特定客戶的,即一對一的,那么就可以稱作是私人銀行業務。為什么要在這里強調開展私人銀行業務要講區別呢?因為我們發現一些銀行很容易把私人銀行業務做成理財業務的升級版,但事實上這兩種業務在服務方式、服務對象、風險管控等方面都有不同。因此我們的銀行必須在觀念上認清這兩種業務的區別,否則在目前的法律制度環境還不是很完善的情況下,可能就會碰到很多問題,乃至就做不下去。

最后一點,我們做私人銀行業務要有特色。我們都在提到怎么跟外資銀行競爭,這是不是意味著我們也要走向國際,我想目前除了中國銀行有這個條件之外,其他任何一個銀行如果非要走國際私人銀行發展之路,注定會失敗。原因很簡單,我們如果把私人銀行業務重點放到國外去,諸如外幣管制、資金流動、法律管轄等等都是非常棘手的問題。將來中國私人銀行還是要發揮自己本土銀行的特點,提供符合自身銀行條件的特色服務,要借鑒外資銀行的經驗但不能照搬別人的模式,只有這樣,私人銀行業務在中國才能真正發展起來。

(作者單位:中國銀監會創新監管協作部)

王良:發展私人銀行業務是完善銀行服務體系的需要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金融行業發展迅速,特別是近幾年,無論是金融資產規模還是金融產品的創新,乃至金融內部結構調整,都取得了突飛猛進的變化。具體到銀行業的發展,這些年取得的變化和進步也更為突出。比如說過去銀行主要以對公業務為主,現在各家銀行都在轉型,大力發展零售業務;過去以做存貸款業務為主,現在都大力發展中間業務;在零售業務方面,過去都是以儲蓄存款為主,現在儲蓄已經不是零售業務的主要話題。零售業務的發展呈現出三個支柱:一是財富管理,它包括基金、信托、保險、證券、理財等等內容,儲蓄只是財富管理的一個方面;二是銀行卡業務,這里面包括信用卡和借記卡,近幾年銀行卡業務呈現出爆發式的增長;三是消費信貸。

在各家銀行都在高度重視和大力發展零售銀行業務的同時,很多銀行又開始研究和探討私人銀行業務。為什么大家這么關心、關注研究私人銀行呢?目前商業銀行零售客戶,從數量來講,呈現出“金字塔型”,大眾客戶人數很多,越高端的客戶數量越少。但是從財富的數量上看,卻又呈現“倒金字塔型”:一小部分人擁有的財富要超過人數眾多的普通客戶。但是從銀行盈利結構來看,高中低端客戶對銀行的利潤貢獻呈現出“紡錘型”,并不是最高端和最低端客戶對銀行貢獻大,而是中端客戶。那么既然中端客戶對銀行利潤貢獻最大,為什么各家銀行還在研究探討私人銀行,探討為最有錢的人提供服務這個問題呢?我認為開展私人銀行業務具有三個方面的意義:

一是完善銀行服務的體系。銀行提供的服務有中端、有低端,也就必須有高端,提供私人銀行服務是是完善銀行服務體系的需要。

二是提高高端客戶對銀行忠誠度的需要。因為私人銀行業務為客戶提供的服務,可以貫穿到客戶整個人生歷程,甚至包括下一代,這樣更有利于提高高端客戶對銀行的忠誠度。

三是形成營銷慣性的需要。如果一家銀行能夠為高端客戶提供最滿意、最好的服務,產品、技術、研發都能滿足高端客戶的需要,那么為中端客戶、低端客戶提供服務就相對比較容易了。因為高端客戶的服務需求比較復雜、個性化比較強,而對中端和低端客戶提供的服務和產品則更加大眾化和標準化。同時,滿足高端客戶的服務需求還能產生一種示范效應,當一家銀行滿足了高端客戶的服務需求時,他同時也證明了自己服務大眾客戶的能力,比較容易取得大眾客戶的信任,產生營銷勢能,形成營銷慣性,這樣更有利于銀行得到更廣泛的客戶群體的認可。

結合目前國際國內的發展態勢,應該說私人銀行業務的發展呈現出以下幾個趨勢:第一就是機構越來越集中。諸如匯豐、花旗、UBS等跨國性的銀行,在私人銀行業務領域積累了相當豐富的經驗,專業團隊和高端客戶數量遠超過其它在此領域剛起步的銀行,因此可以說已經擁有一定程度的壟斷優勢。這些銀行基于自身龐大的金融系統,其壟斷優勢可以在全球范圍內發揮作用,并最終形成私人銀行服務機構集中化的趨勢。第二個趨勢是區域越來越集中化。在亞洲,私人銀行業務多集中在香港和新加坡這樣的地區,國際上私人銀行業務在倫敦、瑞士、紐約這樣的發達金融中心的集中度也比較高。

面對機構集中化和區域集中化的趨勢,中國的私人銀行高端客戶很容易向境外、向外資銀行機構流失。對于國內已經或者將要開展私人銀行業務的銀行機構來說,如何在這種趨勢下贏得自身業務拓展的機會,我認為要把握住以下幾點:

第一,目前國內商業銀行綜合化經營趨勢需要進一步加快。由于私人銀行業務涉及的領域并不僅僅限于銀行業務,還涉及到證券、基金、保險、信托等多個領域,在目前分業經營的模式下,商業銀行在提供一攬子金融服務方面還有相當大的難度和局限性。而綜合化經營則能解決商業銀行開展私人銀行業務諸如產品、人員等方面的問題。從這個角度看,實現商業銀行綜合化經營是私人銀行業務發展的基本前提。

第二,商業銀行需要樹立私人銀行服務的品牌。目前國內商業銀行所能提供的產品大多還是標準化的,私人銀行服務的特點就是產品的個性化,一定程度上要做到能為客戶量身定做,這就對銀行的產品研發能力和系統技術支持提出了較高的要求。除此之外,還有特別重要的一點是,國內銀行發展私人銀行業務還要建立客戶經理隊伍,這支客戶經理隊伍并不是我們通常意義上的客戶經理,而需要通曉金融、保險、稅收多方面知識的經驗豐富的金融專家。盡管各家銀行都在積極探討發展私人銀行業務,但是人才匱乏卻是各家銀行共同面對的最嚴峻的問題。為此,如果哪家銀行能夠盡快解決產品、技術、人才問題,樹立起自己的私人銀行業務品牌,就可以在國內市場上搶得先機,在該領域分得一塊非常大的蛋糕。

第三,從國內商業銀行來講,要盡快建立區域性的私人銀行中心。私人銀行業務不可能像其他業務那樣,在全國各個城市展開,而應該選擇較為發達、資金密集的城市,這些城市對于其他地區的資金有吸納作用,在國內像北京、上海、廣州,這樣的地方應該說能夠成為未來國內私人銀行業務發展的中心。當然,要形成私人銀行業務發展的中心還需要地方政府提供一些政策面的支持。為什么新加坡、香港私人銀行業務能夠發展得這么好,就是因為在稅收等方面有各種優惠,私人財產可以得到安全的保障。除此之外,私人財產保密制度也非常嚴格,這一點在瑞士表現得尤為明顯。像我們中國這些發達的城市能否成為中國的私人銀行中心,甚至將來能否成為亞洲的私人銀行中心,就要看其能否在稅收政策、金融政策、法律環境、個人財產保護等方面具備其他城市所沒有的競爭力。如果沒有這樣的競爭力,中國私人銀行高端客戶就很可能把自己的財產轉移到香港、新加坡,或者歐美。因此我們希望盡快建立適合中國私人銀行發展的區域中心,提高我們國內的私人銀行的競爭力。

(作者單位:招商銀行北京分行)

龐紅:時代開啟了中國私人銀行業的大門

中國銀行業全面開放后,高品質的金融服務和科學的金融風險管理,已成為中外商業銀行競爭的兩大焦點。私人銀行業務的開展,不僅直接體現了商業銀行高端金融服務水準和穩健的風險防范機制,更重要的意義在于它提升了整個中國銀行業的兩大核心競爭力,為商業銀行業務發展起到了示范效應。

為高端人群打理私人財產,保值增值,在中國將變得越來越重要。根據波士頓咨詢公司業務主管德朱尼亞克預計,中國富裕家庭的流動資產總額將從2004年的8250億美元增長到2009年的1.6萬億美元,增幅近一倍,到2015年在全球個人金融資產的全部增加額中,中國將占到10%。根據經驗,私人銀行業務帶來的利潤能夠達到大眾市場零售部門平均水平的10倍左右。中國國有商業銀行在逐步完成股改上市后,面臨著改變長期以來以存貸利差為主要盈利模式的改革要求,追求更加優化的資產和收入結構,發展私人銀行業務已成為當務之急。

由于中國的財富管理市場仍處于初步發展階段,對中國高收入階層來講,私人銀行業務是一種全新的概念。中國銀行業整體實力和經驗水平較低,與理財產品相匹配的金融市場還不夠發達,通曉金融精髓,熟悉多個領域的一線財富管理人員相當匱乏,以及理財產品過于單一和同質化,這些都從不同程度上制約著中國本土私人銀行業務的發展。

與外資銀行相比,中資銀行在私人銀行業務領域還缺乏長期優質服務所積累的信用和市場經驗,沒有信任就沒有私人銀行業務,而信任是需要時間培養的。

私人銀行業務的發展,對銀行業監管部門提出了一系列的要求,因為高端人群的財富在傳承、轉移、避險、增值、捐贈中會存在大量的法律糾紛、洗錢風險和聲譽風險等問題,所以全新完整的風險監管就變得格外重要。同時,私人銀行業務涉及的領域非常廣泛,包括商業銀行、貨幣市場、證券市場、基金市場、外匯市場、期貨期權市場、拍賣收藏市場、QDII、離岸業務等,因此,建立健全一個多層次的金融市場也是中國發展私人銀行必須要解決的問題。

(作者單位: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

黃金老:充分利用自身優勢,開展私人銀行業務

相比較國際上已經較為成熟的私人銀行業務模式,私人銀行業務在中國處于剛起步階段,不僅如此,還面臨來自有著這方面豐富經驗和成熟運作模式以及團隊的外資銀行的挑戰。那么對于已經或將要開展私人銀行業務的國內商業銀行來說,目前在競爭中有何優劣勢,如何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私人銀行服務,這是需要我們討論的。

國內商業銀行在私人銀行業務這一塊起步較晚,并且面臨來自外資銀行的競爭,目前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第一,拓寬渠道。發展私人銀行業務首先要有渠道,簡單地說就是要有客戶基礎。作為國內的商業銀行,還是有一定的客戶基礎的,但是缺乏對客戶進一步的細分和營銷。

第二,打造一支精英團隊。我們看到,紐約的一些大的私人銀行,基本上都擁有8000名左右的專家顧問,其客戶經理基本上擁有25年左右的從業經驗。而中資銀行的客戶經理人才專業化水平不是很高、經驗也不夠豐富。一個簡單的比較,在瑞士的私人銀行客戶經理的年齡一般都超過40歲,到新加坡年齡就降成35歲了,到香港就是30多歲了,到中國客戶經理的年紀更小,與客戶經理低齡化相對應的是,人員經驗不夠豐富、專業化水平不夠。此外國內私人銀行客戶經理的流動性往往非常的頻繁,不易于維系客戶情感,這也是客戶經常抱怨的。我們看到,在國外由于多數私人銀行以獨立法人的形式存在,其中不乏家族式的私人銀行,這些銀行尤其強調服務。從這個角度看,未來在國內私人銀行業務競爭中,外資的競爭優勢要強一些。還有一點,我們看到在新興市場國家,私人銀行業務中外資也占相當大的份額,因為本土銀行體制不穩定,財產往往有不確定性,所以外資占的份額比較大,但在中國,中國銀行業發展至今,由于有國家信用為保障,帶給存款人本息損失的可能性被降到最低,這也是中資銀行的一個優勢。

第三,私人銀行業務要強調增值服務。前面大家都提到了,私人銀行業務所涵蓋的內容并不限于財富管理,包括客戶從搖籃到墳墓的整個生命周期。比如在中國,子女教育問題是最受重視的,相關教育服務也應該包括在私人銀行服務的內容。從這個角度看,由于中資銀行在國內擁有廣闊的關系網,因此在提供相關增值服務方面,比外資銀行擁有優勢。此外,在交易成本上,中資銀行也比外資銀行有優勢。由于國外的客戶很多財產是繼承得來的,他對資產增值的要求不是很高,強調資產保護和服務,中國的高端客戶的財富積累一般開始于改革開放以后,很少是通過繼承得來的,這部分人對交易成本十分敏感。由于外資銀行實行全球統一的成本管理模式,相比較中資銀行,其收取的管理費用較高,中資銀行收取的較低的交易成本更容易被國內的高端客戶所接受。

通過以上的分析,我們看到在拓展私人銀行業務方面,與外資銀行相比,國內銀行業還是有優勢可循的,但是也要看到,未來中資銀行還應該在以下兩個方面加快步伐。

其一是產品開發。私人銀行服務提供的產品區別于目前銀行提供的大多數的標準化的產品,私人銀行的服務具有一對一的特點,要體現出客戶的個性,目前中資銀行私人銀行服務產品開發不足。特別是在外資銀行進入以后,面對突然加劇的競爭,在人員儲備上捉襟見肘,由于缺乏好的研發隊伍和管理團隊,目前很多銀行提供的私人銀行服務產品大多數并不是自己開發的,而是“貼牌銷售”別的銀行的產品,并沒有體現出自身的特色。

第二就是咨詢顧問服務??蛻粜枰y行給他們提供涉及金融、會計、法律、稅收等多方面的咨詢顧問服務,但是我們大多數的銀行目前還沒能很好地滿足客戶的這一需求。為此,國內商業銀行未來要著重提升在咨詢顧問方面的服務能力。

(作者單位:中國銀行)

于洋:理想的私人銀行模式應該獨立于商業銀行之外

就私人銀行業務的傳統來說,歐洲私人銀行業務做得最強,因為經過了幾百年財富的傳承積累,這些地區私人銀行業務開展的時間也比較早。目前這些歐洲銀行通常在香港或者新加坡設立分部,并建立一個團隊,到中國來做客戶,并且對客戶有著嚴格的挑選機制。外資銀行在華從事私人銀行業務的另一種模式就是通過設立分行的方式,但無論在境內還是境外,大多數的外資銀行還是以理財來帶動私人銀行業務的發展。

當然也有采取別的模式的外資銀行,比如說富通銀行,就是以顧問和個性化的理財來帶動私人銀行業務的發展,而不是像有些銀行主要是以理財產品帶動私人銀行業務的發展。在這里我想簡單地介紹一下富通銀行的私人銀行業務模式供大家參考。私人銀行業務的具體內容可以分成兩塊,一個是廣義信托業務,這里和理財業務有相通的地方,都是通過財富管理公司或者是私人銀行,進行集合或單一的資金管理,或者讓其購買銀行集中發行的產品。第二種內容是提供一些高端的專業顧問服務,替客戶提供諸如稅務、財產安排、法律等多方面的咨詢服務。因此集合的資金管理、單一和個性化的資金管理以及高端顧問是富通銀行在華開展私人銀行服務的主要內容。

但是對于私人銀行業務,目前我們仍需要明確的一點是,是不是因為被稱作私人銀行業務,就把它當成是商業銀行附屬的業務呢?事實上,私人銀行業務不完全是銀行業務,在國外他有他的稱謂,有他的發展歷史,只不過來到國內我們冠之以銀行的稱謂。國內說到銀行大家都理解成商業銀行,事實上在國外除了商業銀行,還有很多的機構可以用銀行這個名義,所以不能單純把私人銀行業務簡單地理解成為銀行業務,也不能單純理解成為理財業務。我們看到,私人銀行業務與商業銀行其他業務相比,需要有自己獨立的團隊、獨立的服務體系、獨立的運作機制、并應當設定有獨立的考核指標。它所涉及的內容相對銀行其他業務要專業得多也復雜得多,他的客戶并不是銀行其他業務的客戶的簡單復制。因此我們需要考慮把商業銀行的私人銀行業務部門從商業銀行中獨立出來,單獨運營和核算,私人銀行業務提供的產品并不限于本行的產品或本國的產品,而是完全站在高端客戶的立場上,這才是私人銀行較為理想的模式。

另外,私人銀行所涉及到的具體內容是非?,嵥榈?,私人銀行業務提供的顧問服務不僅限于理財方面,還涉及到其生活的方方面面,就是通過這些瑣碎的但充滿個性化和人性化服務,才讓客戶慢慢積累起對你的信任度,從而成為你的終身客戶,可以說各方面瑣碎的業務構成私人銀行業務的基礎。

關于未來中國私人銀行業務的前景,我想可能在于“三個突破”、“兩個決勝”和“一個合作”?!叭齻€突破”首先是服務模式的突破,主要是建立獨立的第三方理財的體制,讓私人銀行成為一個獨立的主體,建立一個“1+X”的體制,即,以私人銀行業務為核心,由商業銀行、保險、信托、基金、證券、房地產投資等作為業務的一個業務模式。其次是發展方向的突破,目前中國私人銀行業務發展的方向不應該僅僅局限在人民幣業務上,這本質上是不利于中國客戶充分享受全球經濟增長成果,我們現在已經有了QDII,應建立一個中長期的計劃,能夠實現國內資產與國外資產的雙向交流。事實上,由于歐美等國已經經過一個穩定的長期發展,法制的狀況比較完善,有相對成熟的財富管理模式,金融產品較為全面,出于分散風險的考慮,亞洲客戶多數都會把一定比例財富放在西方,特別是放在歐美。第三個突破就是細節的突破。比如信托登記、對于信托的稅收優惠、私人外匯的嚴格管制等。最廣義的信托恰恰是私人銀行本色。還有一個細節上的問題,為什么外資銀行具有在中國境內推進私人銀行業務的優勢呢?因為大家覺得將財富放在外資銀行會更安全、更有保障,很多高端客戶對于國有銀行存在一種內心深處的不安全感。以上三個需要突破的問題決定未來哪家商業銀行將優先占據國內私人銀行的領先地位。

兩個決勝。大家都在做私人銀行業務,那么差別在什么地方,是什么因素決定孰優孰劣。如何在競爭中決勝,我想決勝之一在于三三制的產品結構(集合資金、單一資金、專業顧問服務),這我們前面已經說過了。其次則決勝于高層。我們知道有的商業銀行業務是決勝在基層,有些決勝于中層,有些決勝于高層。而私人銀行業務就是決勝在高層。比如說通過高層與頂級的客戶的交談,會讓他們對這家銀行有信心。高層的這種容易取得客戶信任度的優勢是中層和基層的客戶經理無法具備的。當然隨著中層或基層客戶經理職業素質的提高,將來也可能決勝在中層或基層,但在初期一定是決勝在高層。如果高層可以帶動起團隊積極拓展私人銀行業務,那么其相關的領先優勢將很快顯現出來。

一個合作。就是指我們的商業銀行從滿足客戶服務需求的角度出發,通過與境外相關金融機構的合作,力圖提供最全面的服務。這一點和我們的高端客戶業務和資產是全球化的,但我們的商業銀行的經營網絡、配套措施往往不能同步有關。以滿足客戶需求為出發點,國內商業銀行可以在銀行卡、財富管理、營銷網絡以及其他個人金融業務上與外資銀行開展密切合作,把服務網絡延伸出去。這是國內銀行完善自身服務的需要也是目前很多外資銀行所希望的。

(作者單位:北京富通浩信財富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渠海雷:發展私人銀行業務亟待解決的三個問題

需要強調的是,我國各商業銀行要發展現代財富管理意義上的私人銀行業務還面臨著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主要集中于人才、產品、服務等方面。

第一,人才問題。近年來,各商業銀行都在提供面向高端客戶的貴賓理財服務,比如招行推出的金葵花理財,北京農村商業銀行也推出了鳳凰理財。而能夠發現并解決客戶理財需求的,是那些高素質的理財客戶經理或理財專家。何謂高素質?可能各銀行的衡量標準不一,但起碼要具備貨幣與資本市場的金融和法律知識,要有一定的理財資格和經歷。以北京農商行為例,盡管我們非常重視理財隊伍建設,總行成立了理財業務團隊,各支行也正在建立理財工作室或服務中心,但是高素質的理財客戶經理還是不夠。同樣,各商業銀行要通過自身努力在短期內建立一支經驗豐富的理財隊伍,也是非常困難的。怎么辦?除了銀行內部挖掘和培養外,還要做好其他金融機構的人才引進工作,如證券基金、保險、信托等。而且銀行要為高素質理財客戶經理隊伍的建設提供較有競爭力的薪酬體系和職業規劃,因為他們掌握著銀行高端客戶資源,客戶與他們的業務關系是長期可持續性的。

第二,產品問題。目前,市場上推出的理財產品較為單一,產品的同質化現象嚴重,缺乏為客戶提供個性化、差異化的產品。當然,除了與我國銀行開展理財業務時間短,水平不高外,這種同質化現象與我國實行的金融分業經營模式,對其他金融行業的產品在銀行發行進行限制以防范風險的措施有一定的關系。國外經驗表明,私人銀行業務的發展依靠銀行具有很強的產品開發能力,能為客戶提供多樣化的產品,不同的投資組合和設計方案等。這就要求銀行很好地與基金公司、證券公司、保險公司、信托投資公司等金融機構充分溝通交流,合作開發出適合不同層次需求的多樣化理財產品。

第三,服務問題。私人銀行是高層次金融服務,其核心是高端客戶的財富管理。這就需要我們銀行更新服務理念,要有針對性,在安全性和私密性的前提下,根據各高端客戶所擁有的金融資產和需求設計出個性化的理財規劃,要有人文主義色彩,還要考慮各高端客戶不同的投資與風險偏好、個人意愿、風俗等。這不像傳統的零售業務服務,零售服務很少考慮客戶的個性化需求,只提供大眾化無差別的產品服務。

(作者單位:北京農村商業銀行)

張秋林:私人銀行業務在中國前景看好,難題不少

為什么目前中國的本土銀行如此熱衷于開展或者籌劃開展私人銀行業務?我們看到,就混業經營模式下的國際幾個大的銀行集團的發展歷程看,基本上支撐其業務發展的是投行業務、公司銀行業務、商業銀行業務、零售銀行業務以及私人銀行業務這五大業務線。但是反觀我們的國內商業銀行,雖然目前實施的是分業經營的模式,但在混業經營已經成為未來發展趨勢的情況下,商業銀行已經開始涉足諸如投行業務等領域,惟獨私人銀行業務目前還處于非常初級的發展階段,因此打造一個我們本土銀行的私人銀行業務品牌成為很多國內從事私人銀行業務研究或實際工作者的一個志愿。當然,判斷私人銀行業務未來在中國的發展前景并不是靠著一腔熱情,而是靠對客觀事物的判斷。國內經濟發展到今天,確實締造了一批私人銀行業務的目標群體,而這個群體自身也確實對私人銀行業務存在服務需求。對于離岸(off-shore)和在岸(on-shore)私人銀行業務,我有以下看法:這些客戶根據其業務發展需要將其財產分布在境內或者境外,盡管外資銀行已經迅速推出了各類離岸私人銀行服務,但在與大量中國富裕階層接觸后,發現他們對于在岸和離岸的私人銀行服務有著同樣的渴望和需求,而且這兩類服務是相互無法替代的。而20世紀90年代以來的實際情況也表明,從全球金融發展的角度看,在岸私人銀行的發展遠遠快于離岸私人銀行業務發展。因此,可以說私人銀行業務在中國是有發展前景的。

私人銀行業務在中國有發展前景只是好的一方面,在這個前提下,我們詮釋私人銀行業務,發現即便在目前分業經營的模式下,發展在岸的私人銀行業務仍大有可為。但在實際操作中,在目前的市場、制度與法律環境下,還是存在不少現實的問題。就以往的經驗來看,私人銀行業務可以分為六大類,包括:(1)基本的商業銀行服務;(2)財富管理服務;(3)國際資產傳承規劃服務,其中包括個人信托、合理避稅、遺產安排和移民計劃;(4)綜合授信服務;(5)金融咨詢服務;(6)各種增值服務。其中財富管理服務、融資咨詢等方面的服務目前都已經在逐步發展起來,但是涉及個人信托、合理避稅、遺產安排和移民計劃方面的服務尚未起步。我們以往涉及的大多是集合類的信托,而私人銀行客戶大多數需要的是個人信托。我們的信托法對于個人信托并沒有十分明確的規定。目前各類國際性銀行都是通過專業信托公司,為客戶提供注冊離岸公司的業務,該業務受信托公司注冊地信托法的保護,在這種情況下就可以完全把客戶的財產納入信托管理當中。但是諸如此類的業務,目前中資銀行還做不了。此外,在這類業務中,還涉及相關中間服務的收費問題,相關費率的標準是什么,現在都還難以確定。以上是中資銀行在開展私人銀行業務中在政策上或法律上遇到的瓶頸問題。

除了政策上的問題,我們看到私人銀行業務為客戶提供的融資服務中,要為以客戶作為授信主體或者以企業作為授信主體進行融資時提供信貸支持,目前該項業務大概占到私人銀行業務總收入的15%到20%,以后還會有擴大的趨勢。但是在實際操作中,我們發現相關抵押物的抵押登記問題、抵質押物的變現問題并不能很好解決。

此外,對于私人銀行業務在商業銀行內部的角色定位問題,以及其與財富管理的關系問題還需要進一步理清。私人銀行不是財富管理,財富管理曾經是私人銀行服務的核心部分,但是隨著金融業發展和客戶需求的多樣化,財富管理在私人銀行業務中所占的比重越來越小。其實,私人銀行從來沒有一個確切的定義,通俗地講,它是一個“從搖籃到墳墓”的金融服務,是專門針對富人進行的一種私密性極強的全方位的金融服務。要根據客戶需求量身定做投資理財產品,要對客戶投資的企業進行全方位投融資服務,要對富人及其家人、孩子進行教育規劃、移民計劃、合理避稅、信托計劃等服務。“私人銀行的服務是滲透到客戶生活的每一階段、每一個細節、每一個角落的服務?!北緛碓诙ㄎ簧虾蜆I務范圍上有著區別的私人銀行業務和財富管理,在目前多數商業銀行內部,還存在業務分割不明的問題。什么業務應該歸口到財富管理,什么業務應該歸到私人銀行業務,這種利益權衡恐怕是很多國內商業銀行面臨的問題。

除了上述問題,諸如如何突破私人銀行業務的人才瓶頸,如何讓國內的高端客戶進一步認識私人銀行服務,如何打造國際化標準的服務,都是未來國內在開展私人銀行業務時需要進一步探討和解決的。

(作者單位:中信銀行)

馮麗華:五大因素制約我國私人銀行業務發展

我認為目前私人銀行業務在中國的發展主要面臨以下五個方面的問題。

首先是管理體制和制度上的障礙。隨著外資銀行的進入,國內在開展私人銀行業務時對中國銀行業向混業經營方向發展的要求更加迫切。原因就在于,和其他業務不同,私人銀行業務涉及面更廣,客觀上要求為客戶提供銀行、保險、稅務、資產管理等多方面綜合的財富管理業務。目前國內銀行的這種分業經營模式在開展私人銀行業務時,很難在資產的靈活配置運作和市場風險控制能力等方面與外資銀行成熟的私人銀行業務相提并論,因此,混業經營對于開展私人銀行業務顯得尤為重要。

其次是對私人銀行業務在經營管理理念和方式上的理解和認識有待于進一步提高。不能把私人銀行業務簡單地理解為向高端客戶推銷各種金融理財產品,而是要根據客戶人生各個階段的需求和目標,為其量身訂做并提供最適合的金融產品和服務,以及一生的財務規劃。概括地說,包括三個階段,即:財富創造階段。依據客戶的風險偏好,為其最大限度地實現財富的增長;財富積累階段。按照客戶的要求,幫助客戶在投資風險和收益、投入和回報中取得最佳平衡點,從而確保其資產得到保值和不斷積累;財富轉移階段。根據客戶的意愿,使其財產以最理想的方式得以保護和傳承。

第三,專業化的人員素質不高、人才儲備不足。在國外私人銀行的客戶經理叫做private banker,這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看出,私人銀行的客戶經理有別于我們傳統的客戶經理的概念,私人銀行業務對客戶經理專業素質、從業經驗、職業操守的要求要遠遠高于傳統業務。發展私人銀行業務最關鍵的環節是發現客戶需求,并拿出適合客戶要求的最佳解決方案,這有賴于高素質客戶經理及其背后的專家顧問團隊。目前國內普遍面臨專業人才不足問題,特別是專業的私人銀行家稀缺。私人銀行家應精通個人財富管理、企業財務管理,熟悉國際金融市場及衍生金融產品,了解資本市場運作的一般規則,以及保險,稅收、信托的規則和運作等等。私人銀行的骨干人員應是在投資銀行、公司銀行、個人銀行等領域工作多年的資深從業人員,他們不僅具備扎實深厚的理論知識,還要有豐富的實戰經驗。國外銀行在注重培養和引進的同時,大都設計了有競爭力的薪酬體系和職業規劃。國內銀行可以通過建立開放式的產品平臺,組織采購全球的金融產品,但專業化隊伍建設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誰動手早就能在未來的市場競爭中占得主動和先機。

第四,系統建設不到位。在運營體系上構建集成高效的IT系統和開放式的產品平臺,是私人銀行業務發展的重要保障。無論是對客戶的管理、資訊的獲取、產品信息的傳遞以及交易的處理,都需要功能強大的IT系統支持。國際知名私人銀行都建有強大的開放式的產品平臺,通過這個平臺,客戶可以獲得全球的金融產品、投資服務以及綜合的解決方案。國內銀行目前雖然在客戶關系管理、客戶交易處理、分析客戶資產狀況、評價客戶經理業績等方面建立起相應的系統,但系統大多處于分散狀態,不能更好地滿足客戶綜合、高效的財富管理需求。

最后一個問題就是私人銀行業務組織體系的構建以及運作模式的選擇問題。私人銀行業務客觀上對集約化管理模式要求較高,業務流程設計要簡捷、快速、方便、高度人性化、有足夠的安全性和私密性。目前,國內銀行大多實行的是總、分、支行經營管理模式。這種模式以基層為利潤核算單位,各分、支行獨立運作、分散經營,各區域市場相互分割,致使銀行的資源配置過于分散、效率低下,難以發揮整體競爭優勢。目前國內一些銀行的私人銀行業務采取的是總行垂直化管理模式,這種模式與傳統的運作模式在業務管理和業績考核等方面存在著一定的交叉,界定起來有一定難度。因此,國內私人銀行業務采取怎樣的經營管理模式,這些都是值得大家去深入探討的問題。

(作者單位:北京銀行財富管理部)

趙樂峰:私人銀行業務的關鍵是了解客戶所需

私人銀行業務中,客戶的主要需求多集中于財富積累、財產的保護以及財產的傳承三方面。但是我們也看到,目前在中國內地,私人銀行不論是服務需求還是服務內容多圍繞財富積累來展開,所涉及的財產保護以及傳承方面的服務并不多。這可能也和私人銀行業務與信托業務在結合上存在法律障礙有關系。因此,內地目前應該加快完善信托登記制度,因為即使信托業務可以開展了,在信托登記制度不配套的情況下,任何第三者債權人都可以追討相關的信托財產。信托登記制度是我們中國內地開展私人銀行業務重要的制度基礎之一。

我本人在臺灣從事過將近19年的財富管理和信托研究,通過觀察這些年來私人銀行業務在臺灣的發展歷程,我們發現,臺灣銀行業中私人銀行業務也是有一個逐漸演進的過程的。因為客戶對理財的概念有逐步認識的過程,他們對于財產處置的習慣以及相關的服務需求也非產生于一朝一夕,在這種情況下,開展私人銀行業務就不能直接照搬歐美那一套,而應該接合本土客戶需求的特點,提供個性化的服務。比如,首先要對客戶的需求及等級進行劃分,譬如說擁有現金資產人民幣100萬元以上的可能就是私人銀行或財富管理需要關注的客戶,而現金資產30萬元人民幣的就可以將其列入理財業務客戶的范疇。有著亞洲最佳的財富管理銀行之稱的臺灣中信銀行基本上將其理財業務分為三級:個人理財、財富管理和私人銀行。與此相對應的,對客戶經理也進行分級,資歷稍淺的主要從事個人理財服務,專業性強又資深的就劃歸到私人銀行服務部門。這樣也能夠為客戶經理的成長提供一個空間,因為我們不可能要求客戶經理一下子什么都懂,這里面時間和經驗的積累相當重要,同時也能夠在一定程度上解決私人銀行人才儲備的問題。

我們都在說,私人銀行所提供的服務與其他銀行服務相比其中的一個不同點在于,私人銀行所提供的是非常富有個性化的,甚至可以說是一對一的服務。而能否做到服務個性化的關鍵在于你到底了解客戶多少,為此國外的財富管理業務中出現了一個英文名詞KYC(Know Your Customer)。在財富管理KYC的流程中,客戶經理要根據既定的流程在一個月之內了解客戶的基本數據、投資意向、風險承擔能力等,并得出其適合何種產品的結論。KYC的重要性就是在于了解客戶,而私人銀行業務開展的基礎正是了解客戶的需求。在了解客戶的基礎上,我們再用相關指標對客戶加以區分或歸類,一般來說可以通過三個方面加以判斷:客戶的財力、客戶跟銀行的往來程度和客戶對銀行的貢獻度。為什么KYC很重要,因為通過它,就可以對客戶按以上三個指標進行評價。對于那些三個指標都得到H(high)評價的客戶,顯然就可以成為該銀行私人銀行業務的重要客戶,應當成為重點營銷的對象。如果僅是財力高、來往度高,貢獻度卻很低,這樣的客戶只能算作是中級水平的客戶。在對客戶進行完諸如此類的區分以后,就能有針對性的為其提供相應的產品和服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