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體管理制度范文

時間:2023-10-07 18: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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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體管理制度

篇1

一、村(組)內的集體企業、魚塘、鋪位、山地、荒坡地等集體資產和水利設施、道路、學校等公益事業工程項目的發包方案以及續包或延長承包期限、增加工程項目預算,按照民主決策的有關程序,通過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后,均實行公開招標發包。

二、村成立招標領導小組,負責招標的組織實施工作,方案在開標前十天張榜公布。對工程造價50萬元以上項目,要進入縣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公開招標,任何人不得以權壓價和壟斷承包。對工程造價50萬元以下的項目要報經鎮招標領導小組審核,然后按有關程序進行公開競標。招標后的工程合同,由村委會或村民小組向村民公布,接受群眾監督。工程竣工時,由招標領導小組會同專業部門進行工程驗收。驗收合格后要及時做出結(決)算,辦理固定資產交接和入帳手續。

三、村委會和村民小組干部不得弄虛作假,不得利用不法手段取得經營權或承包權,不得利用職權指定承包單位或個人。

四、村委會和村民小組要加強承包合同的管理。承包合同須到鎮農辦或鎮司法所進行鑒證,指定專人負責抓好承包合同的跟蹤服務和管理,并對承包項目,承包數量和金額指標等,實行造冊登記。每年在承包合同到期前的一個內,認真檢查合同兌現情況,及時清收到期的承包款,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避免糾紛。

篇2

【摘要】

對于企業財務管理工作來說,支票管理是其重要的組成部分,這一舉措既是規范資金使用、杜絕資金混亂、防止過多現金使用不安全產生的一項有效的方法,也是企業健全財務管理規章制度、強化內部監管理念的重要保障。本文就目前一些企業在支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探討,并提出加強支票管理的幾點措施,從而促使支票管理制度規范化,進而完善企業內部支票管理制度。

【關鍵詞】

企業;支票管理;問題;對策

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以及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高速發展,我國的企業得到了前所未有的發展。企業及個人的支票業務也得到了快速發展并不斷被人們所接受,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也得到了加強。然而,從目前企業及個人支票管理所暴露出來的一些問題可以看出,企業對支票使用的管理工作仍須加強。

一、支票管理制度上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支票業務的管理工作得不到重視,并缺乏相應的制度措施

許多企業及個人沒有意識到支票管理是企業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規范資金使用、杜絕資金混亂、防止過多現金使用不安全的一項有效的方法,是維護國家和人民利益的有效途徑。許多企業沒有建立相應的支票管理制度,支票管理混亂,缺乏有效監督。

(二)對于支票業務的管理工作落后

隨著我國經濟、社會制度、科學技術的快速發展,促使計算機得到了普及,并逐步應用于財會領域。會計工作的電算化已經被人們接受,并逐步替代了傳統手工記賬、算賬和報賬等工作,其所帶來的好處是毋庸置疑的。而目前,多數企業以及個人對支票的領用、發放、核銷、查詢等管理工作仍然采用人工辦理的方式,支票業務的辦理依然沒有擺脫繁雜的重復性勞動。

(三)支票使用不規范

主要表現在:不少支票持有人未經正規業務培訓,對支票的正確使用缺乏足夠的認識,對“支票法”和相關的稅務知識知之甚少,以至于在支票的填寫過程中出現內容不齊全、隨意涂改、上下聯次不一致、字跡模糊不清、隨意轉借支票等現象。由于一些企業的財會人員對企業支票的收支性質存在認識模糊,不能有效的辨別財政性收入、經營性收入和一般往來款項,對公司財務的收支不能按支票的使用范圍開具。

(四)支票的購、領、繳、存等管理環節存在漏洞

對于有些企業和個人來說,在支票的管理和使用過程中責任心不強,其使用支票在購、領、繳、存等環節存在嚴重漏洞。支票的領用、核銷手續也同樣存在著嚴密的漏洞,于此同時處置作廢、退費支票時其相關的辦理手續不全,對支票的內部核銷控制制度不夠嚴密;企業對無法收回的支票處罰力度不夠,造成支票的回收和收繳款不及時;支票管理人員更替移交不清,責任不明等。

二、加強支票管理的新思路

支票管理制度的良好邢,對規范企業的資金回籠、杜絕資金混亂和防止大量現金使用不安全現象的產生,縮短資金回籠的時間,促進企業資金可以高效運轉,更加有力地保障企業各項收支的平衡,這些對完善企業支票管理控制制度,均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建立健全支票管理制度

支票管理是企業及個人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企業及個人進行社會經濟往來的有效途徑。企業應建立健全支票的管理制度,制定收費支票管理的暫行規定,明確支票管理的職責和權限??捎善髽I財務部門進行企業支票收支的管理,也可聘請專人具體負責企業個人支票的領取、檢查、回收、保管、核銷等管理工作,并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人員進行監督檢查,從而促使企業的支票管理制度有章可循有理可依。

(二)推行支票電算化管理

隨著計算機技術的應用愈發普及,支票的收支以及定期的匯總等程序都可以由相應的電算化軟件來實現,以此達到實時高效而準確地進行支票的管理。這樣對于支票的數據詳盡全面的管理,可以成立一個支票的各類數據庫,使得相關信息的查詢、統計、修改變得輕松快捷而又準確,極大地節省了人力物力。

當然,這些數據庫的建立,還有利于對支票的發放及繳銷等實時管理,在其中的某個環節出現錯誤時,能夠及時發現,并提醒管理人員做出相應的決策及措施;這樣也就使得整個支票的管理信息化、智能性提高,在數據庫的數據不斷更新以及備份的過程中,保證數據的可靠存儲;同時方便查詢和修改,而且使得操作具有一定的自檢性,在具有事件追憶等功能時,保證操作的準確性和可追憶性,支票管理工作也變得更為高效。

(三)加強支票管理的宣傳和培訓

對于支票這種財務票據的保管,個人和企業都有自己相應的責任,尤其是相關財務部門要做好相應政策的宣傳工作,通過各種渠道進行宣傳;使用支票的個人也要積極主動的學習相關法律法規及使用知識,對自身的支票實施有效地管理。同時,這樣做也可以避免支票使用、管理中的違規行為發生。這就要求企業的財務部門內部的管理要做到責任心強,辦事認真細致,對支票的使用與開具有理可依有規可循。并促使企業設立專門針對支票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制度,對支票開具收入人員進行培訓并做到培訓時間、內容及方法都充分因地制宜,在保證財務部門支票管理業務技能的同時,也要使得每個個體提高支票管理的基本素質;增強各自的責任感。確保企業在支票的使用和管理過程中規范有序。

(四)加強支票的稽核工作

作為財務部門的一個內部支票考察制度,支票稽核地位十分重要,財務信息化只是支票管理的技術手段,而要真正做到財務可靠,還要對每個個體進行行之有效的監督考察,對收支數據進行全面檢查或者定期的抽檢,對其中的程序進行規定的監督,包括其中的詳細內容與格式:比如支票的填寫格式,金額甚至上下聯一致情況。同時還需有專業復核人員對支票的收支進行復核,做好企業中的各項收支數據的第二道稽核防線。隨著會計電算化愈加成熟,企業財務核算系統中可以分設專門的支票復核子系統、

總之,加強支票管理對規范企業支票使用行為、保證資金合理合法而有序的流動、減少大量資金流入流出安全隱患等現象的產生,保證企業的資金運轉健康透明以及可持續性都有著舉足輕重的意義。企業應制定一系列的支票管理控制制度,促使支票管理制度規范化,從而完善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為企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做足重要的財務保障環節。

參考文獻:

[1]郭磊.商業銀行個人支票業務推行過程中的問題及對策探討[J].中國農業銀行武漢培訓學院學報,2003,02:2124

篇3

關鍵詞:土地管理制度;矛盾問題;對策

幾十年來我國土地管理制度伴隨著社會經濟制度不斷地發展變化著,人們對傳統意義狹義的土地制度理解上已經改變,注重對土地管理制度廣義概念上的理解,特別是我國推行以后,農村經濟得到快速的發展,這一制度改變了農村舊的經營管理制度,解放了生產力,極大的調動了農民的生產經營積極性。農村經濟得到發展,土地所有制度、土地使用制度、土地國家管理制度得到重視的同時,土地也得到了充分的利用,在這種新形勢下產生了新的土地發展關系。一方面土地管理制度促進了農村經濟的發展,但在發展過程中隨著社會的變遷另一方面也表現相對不足的地方,其中突出問題就是農民收入增加的減緩,主要原因即是受到制度的制約,所以在土地管理制度上我們還要進行積極地改革,解決現今土地管理制度存在的問題,進而促進農民各項收入都能得到快速地增長。

1我國現今土地制度

目前我國土地制度已不是狹義上的概念,不是人們理解的僅僅局限于土地的國家管理制度、所有制度和使用制度,更是一種廣義上概念,實際意義上它不僅是一種法權制度,還是一種經濟制度,同時反映出人與人、人與地之間關系的重要制度。廣義上的土地制度囊括了一切土地問題,包括土地的所有權及土地利用的所有土地關系的總稱。

2我國現今土地管理制度存在的問題分析

1)土地所有權與經營權之間的矛盾問題。我國《憲法》、《農業法》、《土地管理法》及《民法通則》都有條例明確表明農村的土地屬于集體所有,而土地所有權里的“集體”一詞定義較為模糊,沒有指定是哪一級別的集體,就會有土地所有者上的缺位,加上土地關系的法律法規不清晰及農民們各自的不同理解,土地權屬問題更是形成了混亂的局面,農民對土地使用權上會產生許多疑問,這會直接影響到農民土地經營的熱情,可能就會導致土地的荒置,土地鹽堿化、沙化、荒漠化等惡劣現象逐漸加重,筆者身處內蒙古,目前草原退化、土地沙化、荒漠化現象已經越來越嚴重。土地所有權與經營權之間的矛盾尖銳,亟待政府進行來改變這一現狀。2)土地承包經營與土地使用率的矛盾問題。隨著科學的進步,時代的不斷發展,現代農業較多已經開始采用規?;a和專業化分工的生產模式,規模化生產加大了農業生產規模,專業化分工則是生產組織內部的資源的優化配置,兩者的結合極大地提高了農業生產率,進而使農業經濟效益得到大幅度提升。時代變遷而目前我國沿用的《土地制度法》是根據當時具體情況制定的,現在已經出現了一些弊端與漏洞,土地承包時在土地使用審批管理方面有所偏重,缺乏與土地經營管理有關的明文條例,土地有償期限抵押、轉讓、出讓等方面規定也比較含糊,對現在的土地承包經營不能起到統一規范的作用。土地歸集體所有為基礎的土地制度已經不適合現在市場經濟的需要,土地不能通過市場而流動,整體來說土地沒有真正流轉起來,應運而生了土地承包經營與土地使用率的激烈矛盾。3)農民利益與征地補償制度之間的矛盾問題。我國《物權法》里確定對農用地進行補償范疇主要有勞動力安置補償費、土地補償費、土地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社會保障費,農民其他方面的損失不予補償。征地補償是按照土地原用途的年產值的倍數來進行補償的方式,沒有體現出土地潛在收益和利用價值,沒有考慮土地對農民承擔著生產資料和社會保障的雙重功能,從而導致農民利益得不到保障,更沒有體現土地市場供需狀況,不符合現今市場經濟規律,實屬不完整的補償標準,在市場經濟的大背景下顯得很不科學。

3討論問題的對策并完善土地管理制度

1)完善土地管理制度。珍惜國土資源為前提,為了維護好農民的切身利益,更快更好的發展農業經濟,我們必須要制定出適應生產力發展的土地制度與相關法律法規。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核發證書還沒得到全面的開展的情況下,為了防止政府強占土地所有人的地權,國家可設立專門的農村土地管理機構,發給土地所有者地權證,對全國土地進行統一編碼的工作,積極全面負責農村用地的分配、經營及管理。同時國家應建立土地調查機構,并派監督人員對土地調查機構人員進行監督,進一步健全且嚴格規范農村土地管理制度,確保全方位且準確地提高國家對土地資源及其利用的掌控。2)改革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制度。改變農村用地的抵押權的現狀可以解決農村剩余勞動力的問題,比如農村用地可以抵押的話,即能保證農戶在土地流轉中的主體地位,這樣一來其一可以有助于提高土地的生產效率,其二可以加快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轉移。因此面對前面闡述的相關矛盾,能解決問題的關鍵在于農村土地在集體范圍里的自由流轉,以“依法、有償、自愿”為原則,擴大土地經營規模,看準時機實現農村用地在農民間的自由流轉與規模經營。3)繼續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作用。依據市場原則,征用農村集體土地應依法給予公平補償,增加農民收入,其中公平補償是按照反映出土地真實價值的市場價格標準來進行的,補償標準制定后,還要全面考慮,即有土地用途補償,又要有土地用途轉化后的補償差異,著實充分為農民的生產權益和發展權益著想。

4結論

結合上面的闡述,土地是農民賴以生存的根本,土地與農民密不可分,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要切實從農民的切身利益出發。文中對我國目前土地管理制度中存在的些許問題做了詳細的分析,并提出了相對應的可行的對策,希望能給有關工作人員一些建議。政府工作人員在改革和完善土地管理制度時,從農民利益出發的同時還要把各條款落到實處,最后達到促進國家農業經濟發展,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及社會經濟健康發展的目的。

作者:韓飛 單位:內蒙古阿拉善盟額濟納旗國土資源局

參考文獻:

[1]楊春玲.我國農村土地管理制度存在的問題及完善對策[J].產業與科技論壇,2014,08:45-46.

篇4

關鍵詞:建筑工程;質量監督;原因分析;措施

Abstract: : the engineering quality supervision management, not only is the embodiment of the function and value engineering quality of the product itself, also be the mark of social credit and government credit. Currently in our country combined with own work experience, then this paper, the construction quality, construction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of the analysis of existing problems, and puts forward the measures of construction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control, for peer reference.

Keywords: building engineering; Quality supervision; Root cause analysis; measures

中圖分類號:D922.59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2095-2104(2013)

1 建筑工程質量現狀

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城市建設的規模日益擴大。但是從總體方面來看,目前建筑工程質量的水平并不樂觀。這方面的問題歸納起來。有以下表現:

(1)相當一部分工程質量不合格,嚴重影響其使用功能;

(2)許多工程結構隱患嚴重,甚至導致建筑倒塌;

(3)裝飾工程質量低劣,給排水、電氣、燃氣、消防等設施不能滿足安全防護要求;

(4)尚未建立相應的機構與可行的運行程序。廣大群眾對建筑住宅質量問題,經常投訴無門,無人受理;尚未在建筑部門就貫徹《 產品質量法 》 制訂可行的實施辦法。如關于建筑住房質量事故的賠償標準及索賠程序、關于建筑工程質量的仲裁機構及仲裁程序等。沒有切實可行的實施辦法,沒有建筑工程質量的法制管理,尚未形成經常性的社會監督機制。目前對建筑工程質量監督還只是停留在喊一陣、抓一陣的狀態,風頭一過,又恢復原狀。

2、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存在的問題

2.1招投標的監督管理問題。

《建筑法》規定,工程建設項目要實行招標、投標制度。但是由于長期受到計劃經濟的影響,人們的思想觀念跟不上改革的發展,或者出于工程建設主體各方自身的利益,對這一制度采取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做法,擾亂了建筑市場秩序,給工程質量埋下了隱患。而名義上的公開招標,實際上的私下議標。有的業主為了達到把工程發包給某個施工單位的目的,利用自身的便利條件,雙方私下作出交易。有的承包商與業主串通,找幾個陪襯單位參與競標,工程到手后本身不具備相應資質就找個公司掛靠。其后果一是給腐敗分子提供了機會,二是給監督管理帶來許多麻煩,互相扯皮和經濟糾紛增多。

2.2 設計質量問題。

設計質量直接影響工程質量。錯、漏、碰是設計上的通病,有的甚至危及結構安全。這類問題只有專業技術人員才能發現。所以對重大工程項目建設,從設計階段就應開始實行監理,監理公司從方案設計到施工圖設計進行全面檢查。對一般的工程項目建設,監理工程師要特別重視施工圖設計交底,在詳細閱讀圖紙的基礎上,針對涉及公眾安全、防火、隔音、節能、環保等內容進行審查,必要時對工程結構的力學計算進行復核。對檢查出的問題提交業主和設計單位,由他們研究解決。

2.3 施工階段的問題。

目前的建筑隊伍相當大的一部分來自農村,他們設有經過系統的專業培訓,技術基礎知識非常有限,缺乏責任心,不按規范操作的現象時有發生。許多工程質量問題都是由于施工人員素質低下造成的。有的施工單位出于自身的利益或者外部壓力所迫,偷工減料以次充好,不顧施工質量。有的建筑隊伍自身技術水平低,缺乏技術裝備,質保體系不完善,組織措施不落實,必要的技術質量人員和等級工數量達不到要求,掛靠某個建筑公司承包工程建設,公司對其管理不到位,工程質量沒有保障。

2.4 材料、施工工藝的監督管理問題。

材料(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構配件) 是工程施工的物質條件,其質量是工程質量的基礎。施工工藝和方案,是進行科學施工的措施和手段,對工程質量影響較大。施工工藝和方案,包含建筑施工整個周期內所采用的技術方案、工藝流程、組織措施、檢驗手段、施工組織設計等的控制。這些方面的問題往往會對施工質量造成嚴重影響,必須慎重監督。

3、加強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的對策

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強化政府對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是在工程建設領域中對建筑市場的宏觀管理的重要手段。自20世紀80年代初,結合我國國情,參照國際慣例,政府對工程質量實行監督。相繼建立健全了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在全國形成了質量監督體系,有效地把工程質量納入法制管理軌道,加強了企業質量管理,促進了工程質量的穩定提高。

3.1 完善監督檢驗機構。

隨著《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工程質量監督工作導則》的出臺,目前關于質量監督的法律、法規已基本健全。依據法律法規對業主的建設程序是否規范、各方主體資格與所有承擔工程是否相適應、主體各方從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工程建設材料的質量控制和保證體系的建立是否完善、工程建設資料是否真實和完整、各方主體的職能及其從業人員是否到位等,建立起有效的監督管理體系,以確保工程質量的全過程受控。完善檢驗機構,廣泛深入地開展工程質量檢測工作,在建筑工程質量檢測工作中占有重要的地位。通過科學方法鑒定建筑工程中使用的材料,結構構件成品和半成品的質量情況。通過檢驗,試配合理地使用原材料,推廣新技術。目前,我國多數企業檢驗基礎薄弱,檢驗機構不全,檢驗人員數量質量都滿足不了工作的需要,檢驗儀器不足,有些小企業和鄉鎮企業根本沒有檢測手段,無法對產品進行嚴格檢驗,在施工企業中,有部分企業沒有試驗等,缺乏有效的檢測手段,為了有效地檢測工程質量,近幾年,各地、州、市建設局都建立了檢測機構,正式開展工作與工程質量監督站進行檢測和質監相互配合,開展監督檢驗工作。

3.2 加強對項目法人行為的監督

項目法人是投資者的代表,對工程質量負總責。加強對項目法人行為的監督應注意:加強合同管理,避免項目法人在建筑設計、施工中簽訂各種虛假合同,逃避國家的監督。加強對工程招投標的監督,嚴格審查建設單位是否依照法定程度和方式進行了公開招標;是否公正地擇優選擇了中標單位。嚴格施工許可證制度,建設單位必須按有關程序,經過嚴格的審批,領取了許可證方可開始施工。嚴格項目竣工驗收,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項目不準交付使用、不辦理產權登記、不準進入市場交易。

3.3 嚴格資質審查,把好建筑市場準入關

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加強對參與基本建設全過程的各責氣單位的資質審查,嚴格建筑市場準入制度。凡無資質或資質較低的建筑設計、施工單位,計劃部門不予立項,規劃部門不發建筑許可證,建筑安全管理部門不發施工許可證。全面推行質量認證制度,由國家質量監督機構對建筑設計、施工、監理、建筑材料生產企業的產品質量或質量保證體系進行檢驗和檢查,考核合格后,以頒發產品質量證書、標志等方法,確認和證明企業生產的產品已達到某一質量水平,企業在特定的產品范圍內具有必要質量保證能力。未經認證或認證不合格的建筑設計、施工、監理、建筑材料生產企業,不允許從事相應業務。當前應重點查處無證、越級、超范圍承接建筑設計施工、監理業務行為;掛靠承包、轉包、非法分包行為;同體監理行為;認真組織對建筑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資質年檢,取消出現重大責任事故的單位從事相應業務的資格或降低其資質等級。

4、結束語

隨著建筑業的高速發展,人民群眾對建筑工程的質量監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工程質量問題貫穿于土建工程的整個進程。這需要我們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共同研究和改進,達到進一步提高和完善質量監督的目的,使建筑工程質量再上一個新臺階。

參考文獻:

篇5

關鍵詞:民辦高校;學生管理制度;問題及對策

一、民辦高校學生管理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1.學生管理工作思想僵化,管理制度落后

目前,大多數民辦高校講“以人為本”的管理口號,但事實上卻多是傳統封閉式和半封閉式的管理模式,并制訂了一系列針對學生生活和學習方面的需要學生遵守的規定。因為思想觀念保守,致使對學生的管理是重管理,輕服務。殊不知民辦高校學生也多是成年人,對很多事情都有著自己的思想和看法,加上他們的個性鮮明,喜歡自由和不拘一格,這樣做的結果更容易壓抑學生張揚的個性,甚至會激起學生的逆反心理而使效果適得其反。

2.管理重心偏移,且方法單一

民辦高校的學生管理工作是一個系統性的工程,管理的內容主要分為學籍管理和日常生活管理兩部分,現實中,我們的民辦高校學生管理工作重心偏重于學生的日常生活管理。就管理方法而言,目前民辦高校的學生管理主要表現為管理過于精細化,不僅給管理人員帶來了諸多麻煩,給學校增加了許多不必要的開支,也在某種程度上限制了學生的自由,壓抑了學生的個性發展。

3.學生心理需求高與高校辦學層次低的矛盾

民辦高校的學生年齡多處于18~24歲之間,正處于身心成長成熟的關鍵時期,學生管理工作顯得特別重要。由于多數學生意識到自己高中成績與公立大學里的同學之間存在著差距,內心會產生一種自卑或者自我否定感,感覺自己和同類高校的學生有差距,他們的身心有著強烈的被肯定和被接收的需求感,整體上缺少成就感和歸屬感,思想上的包袱會影響到他們的成長和學業。不僅如此,剛進大學時的期待、好奇和憧憬,也逐漸被現實和這些思想觀念逐步消磨,諸多疑問和困難在學校里也得不到有效解決。長此以往,會變得精神低迷,隨波逐流,慢慢地開始放棄學業而混日子。這種思想和心理方面的學生管理工作往往被忽視,這也是目前民辦高校學生管理工作所亟須加強的。

二、完善民辦高校學生管理的對策

1.管理與服務并重

民辦高校應該秉承“一切為了學生,為了學生一切”的宗旨,堅持以人為本,以學生為中心。改變傳統的管理機制,扭轉思想觀念,增強服務意識,讓更多的“管理”轉化為更多的“服務”。在學生管理制度的制訂上,切實從學生的年齡和思想觀念的現實出發,使得相關制度更加符合學生成長的天性,更加能夠被學生所接收。學校在學生管理過程中,應充當宏觀方向指導人的角色,不應該過多插手生活細節的管理。在管理學生的同時,依賴學生、尊重學生、相信學生,使他們可以深切感受到來自學校的貼心服務。

2.學校管理與學生自我管理相結合

發揮學生的主觀能動性、積極性,讓有著強烈被認同和被肯定需求特點的民辦大學學生參與到自身管理中來,放開學生的話語權和自,不僅有利于他們的自信心、自尊心、責任感及合作意識和突發事件應變能力等這些能力的培養,使他們可以更快適應社會,同時也有利于節省學校經費開支,提高學校學生管理工作的開展和效力。讓學生“自治”――自己管理自己,放手讓學生去發揮自身的特長和優勢資源,會使得學生管理工作取得突破和意想不到的效果,也有利于激發學生的潛能和熱情,即使出現錯誤也應正確看待,在失敗和不足中總結經驗教訓,從而凝練出更有效的學生管理工作方法和技巧。

3.加強學生工作管理隊伍建設

一方面,民辦高校應該不斷優化學生管理隊伍的年齡結構,降低年齡偏大而又思想保守的老教師的比例,加大年輕又擁有豐富經驗的教師和輔導員所占比重,使他們成為學生管理工作的主力軍。另一方面,當前民辦高校的學生管理工作主要由輔導員擔任,而輔導員不僅要負責學生管理和思想教育,還要負責學生日常生活管理,使得他們的工作不能質量與數量并重。故對輔導員工作的精簡,不僅可以提高學生管理工作的管理水平,而且可以提高其管理質量。另外,民辦高校還應該加強對教師的培訓教育和財力投入力度,提高教師課堂管理及對學生言傳身教及“傳道”與“解惑”的能力。

參考文獻:

[1]倪勝巧.我國高校學生管理的現狀與對策[J].黑龍江高教研究,2013(1):87-89.

[2]馬燁.民辦高等學校學生管理問題分析及途徑探討[D].長春:吉林大學,2011.

篇6

關鍵詞 農村集體建設用地 流轉 改革

中圖分類號:D922 文獻標識碼:A

一、引言

自20世紀90年代末以來,全國尤其是沿海發達地區的城市化進程明顯加快,成為經濟高速增長的驅動力,其中地方政府發揮了主導作用,土地扮演了舉足輕重的角色。政府通過壟斷土地一級市場,限制集體建設用地市場化,低價征收農民土地后,以市場交易價格出讓土地,獲得了巨額的土地收益。土地出讓金成為了地方政府財政預算外收入的最主要來源。許多城市土地出讓收入及相關的房地產收入已經占到了其地方財政總收入的40%以上,有些地區甚至高達60%~70%。此外,土地交易采用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的形式也從根本上刺激了政府更多地出讓土地,為城市擴張和基礎設施建設提供資金來源。

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是從過去政府“以地生財”向提高農民財產性收入的根本性轉變。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減少了土地征收對于農民土地財產權益的侵害,把城市化帶來的土地級差地租歸還給農民,可以緩解目前土地征收過程中產生的農民和政府的對立性緊張關系。減少土地征收,也可以抑制城市蔓延,提高城市土地的集約利用水平,提高城市基礎設施使用效率和減少城市基礎設施投資需求。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毫無疑問,將直接減少土地征收數量,減少政府的土地出讓收入。這就要求政府要轉變城市土地經營的思維,從依賴土地出讓收入轉變為提高城市管理和服務水平,通過提高城市土地質量和改善人居環境,來提高城市的綜合競爭力,加快城市土地資產的保值和升值。通過實現城市的產業結構升級以及土地的合理配置,最終增加城市的土地收益。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減少政府土地出讓收益來源,并不意味著政府不能“以地生財”。 實際上世界上很多發達國家也都依靠“土地財政”,但國外主要通過對存量土地征收物業稅、房產稅等方式創造財政收入,這樣既體現了公平性,也保證了政府有相對穩定的財政收入。從某種程度而言,物業稅本質并不是為打壓房價而設計,而是旨在為地方政府提供穩定稅源,改善區域內的公共服務,促使地方政府從“土地財政” 向“公共財政”轉型。

二、管理改革的前提:保證集體建設用地來源的合法性

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是集體建設用地市場化和土地所有權在經濟上得以實現的過程。由于土地非農開發收益遠高于農業用地收益,因此必須嚴格控制農地轉用,落實嚴格保護耕地和嚴格集約利用土地的政策。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應充分發揮土地利用規劃的作用,使之成為土地用途管制的前提和依據。凡是土地利用規劃上沒有確定為建設用地的,就不能使之成為集體建設用地流轉。土地利用規劃必須按照生產布局的要求來配置土地資源,規劃確定的土地用途不可能按照各個土地所有者的要求來平均分布,其受到自然、經濟、社會環境和區位條件的制約。劃分為基本農田的地區,其單位面積土地利用的經濟產出低,劃分為城鎮用地的,其單位面積土地利用的經濟產出高。即使同為城鎮用地,商業用地的土地資產價格也高于工業用地。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對于同一個區域中的土地確定為不同的用途,實際上是賦予了不同的開發權利。為了維護社會公平,必須要建立起不同土地用途之間的利益均衡機制。對于土地利用收益高的土地非農開發,應該適當征收土地增值稅,使因土地規劃而形成的土地級差收益歸公。例如,英國規定所有土地的開發權都屬于政府所有,土地開發都必須經過政府許可,要繳納土地增值稅,實際上是落實“漲價歸公”。相反,對于土地規劃規定只能作為基本農田保護的地方,實際上是通過土地利用規劃剝奪了其土地開發權,政府應該給予合理的經濟補償,即購買土地開發權。至于土地規劃公布實施以后,有的土地使用者要求要改變土地用途,或者提高土地開發強度,實際上是對于土地開發權的再分配,政府在維護土地利用權威性的同時,應該容許不同土地使用者之間進行土地開發權交易。土地用途由農用地轉變為工業、商業或住宅用地的,或者要求提高土地開發強度(建筑容積率)的,在不影響區域生態環境質量的前提下可以容許其購買土地開發權;相反,愿意保持農業用途和生態用地的,或者要求降低土地開發強度(建筑容積率)的,或放棄土地開發權的,應該從周圍地塊開發權增加而獲得的級差地租中給予補償。

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應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只有符合規劃的集體建設用地流轉才能視為合法。土地利用規劃的實施,必須兼顧土地所有者的合法土地財產權益,建立起不同的土地用途之間的土地開發權的經濟補償機制,使土地開發在促進工業化和城市化健康發展的同時,能夠兼顧社會公平,促進和諧社會的建設。只有實現每個農民擁有平等的土地利用開發權利,或者在實際獲得的土地利用開發權利不一致時能夠獲得經濟補償,農民才不會違背土地利用規劃使用土地,土地利用的違法現象也必然減少。

三、管理改革的重點:維護農民的長遠利益

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必須以提高農民的收入和生存發展能力為前提。以浙江省寧波市為例,其農民就業非農化程度較高,土地已經從以農民生存發展需要的農業生產資料功能為主轉變為以農民的社會保障功能和土地資本功能為主。上述情況的出現,并非是指其在寧波農業地位的下降,而是由于目前當地農業經濟收入占農民經濟收入的比例已經下降到一個較低水平,農業也主要依靠外來人口和邊際勞動力支撐,寧波農業發展對于寧波農民的重要性程度降低。寧波工業化和城市化程度高,基礎設施配套條件好,特別是改革開放30年來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培育了許多創新機制,使之能夠成為企業家的搖籃,形成了中國社會經濟發展最需要和最難得的資源。如果讓寧波能夠擁有更加多的建設用地,寧波就可以興起更加多的、具有市場活力的企業,將可以吸引更加多的外來人口在此就業,也就能夠為全中國的農業剩余勞動力的轉移和農業生產率的提高做出貢獻。因此,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是為了擴大城鎮化和工業化需要的建設用地供給,為企業家提供發揮才能的空間。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不僅是為了增加經濟收入,而是為了吸引更加多的資金,加快產業經濟結構升級和經濟增長方式轉變,使經濟發展更快更好,農民對于農業的依存程度更小,農業不再成為農民的生存負擔,而是成為享受自然和生態文明的源泉。

在倡導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的同時,應嚴防外來剩余資本通過招商引資進入,并憑借資本優勢直接占有鄉土社會資源,從根本上擠占本土農民的發展空間。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應成為外來投資促進本土開發,增加農村居民財產性收入的催化劑,而非成為農民獲取土地收益的絆腳石。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必須保證土地流轉收益能夠長久維持,為農民的生存和發展提供可靠保證,這就要求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直接入市時不能投機,而必須采取非常穩妥的策略,即農民建設用地應以作價入股的方式從事基本建設,以租賃的方式與工商企業結合。由于基本建設可以長期獲取收益,土地投入的風險較小。無論是建車站、碼頭還是建水廠或電廠,農民土地作價入股后都可以占有相當比例的收益,它不僅降低了基本建設用地的成本,并且開辟了農民收入的來源。但是,針對工商企業,農民絕不可出讓土地,更不能把土地作價入股,由于農民本身的局限性,很難在土地出讓后獲取長遠利益。目前我國很多工商企業的平均生命周期不到三年,因此農民把土地賣給工商企業也就存在風險,如果企業破產,農民不僅得不到分紅,并且有可能損失賴以為生的土地資源。在當前我國農村社會治理結構還不盡完善,腐敗現象并不鮮見的情況下,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應警惕上述現象的發生。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決不應成為金融資本對于農民剝奪的最后方式。

此外,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還承擔著為農村基礎設施籌集資金的任務。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的有償使用可以為實行無償劃撥的農村公共設施用地及公益性用地提供保障。只有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能夠獲得足夠的經濟收益,農村才有可能投入足夠的建設用地用于公共設施建設和公益性事業發展。因此,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要處理好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與農村公共設施建設和公益性事業發展的關系。

四、管理改革的措施:建立完善的市場化服務體系

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應建立完善的市場服務體系,應結合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的現實需要,對于已經建立的土地交易有形市場進行擴容和完善,盡快把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納入土地交易有形市場的服務范圍,健全交易規則,提供相關服務,形成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土地使用權公平、公開、公正交易的市場環境。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要實行交易許可制度和交易預報制度,對于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的入市條件進行必要的審查,未獲得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三分之二以上農戶同意,不符合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條件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不得入市交易。

土地交易市場要將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入市交易的全程公開、透明深入貫徹到實際工作,著重把公開辦事程序、公開業務規則、公開交易信息作為實現陽光操作和市場平等競爭的基礎。要通過公告欄、告知單、互聯網,以及公布交易活動即時信息、設立咨詢投訴電話等多種形式,把地塊信息、操作流程、進度安排、參與方式、注意事項、咨詢答疑等內容充分、及時地予以披露,確保交易當事人對土地交易中的每個步驟、環節以及流程都能清晰地了解和掌握。此外,還應加大土地市場信息披露力度,各地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計劃、土地公開交易信息、土地公開交易結果等,必須及時和準確地向社會公布。要加強對土地市場的動態監測,及時了解市場、分析市場,研究完善調控土地市場的政策措施,科學地進行土地價格管理,有效地防止集體土地資產的流失。要加強對有形市場的監督管理,對不按規定進入有形市場交易或不按規則進行交易的行為適時進行糾正,對拒不改正者,不予辦理土地變更登記手續,并按違法用地查處。對政府部門或土地交易機構人員在辦理土地交易過程中接受賄賂、、泄漏機密、的,按情況給予紀律處分,對構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機關處理。建立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完善的土地市場服務體系,可以創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避免人為地抬高公開交易競爭門檻,提高土地交易的成功率,也可以降低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交易成本,通過公平、公開的市場競爭,獲得滿意的土地成交價格,能夠使農民的土地財產權益得到充分和有效的維護。

五、結束語

綜上所述,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是政府從土地財政向公共財政轉變的根本途徑,必須依照土地總體規劃的要求保證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的合法性,通過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來維護農民的長遠利益,并結合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的現實需求,建立土地交易許可制度和交易預報制度,保證土地市場交易的公正、公開、透明,形成完善的市場化服務體系。

(作者單位:浙江大學公共管理學院)

參考文獻:

[1]陳美球.我國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入市的思考.江西農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9(1).

[2]陳勇鳴.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確保經濟平穩較快發展.黨政論壇,2009(3).

[3]高圣平.集體建設用地進入市場:現實與法律困境.管理世界,2007(3).

[4]高中杰.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中的收益分配研究.經濟師,2008(11).

[5]龍開勝.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的再思考.國土資源,2009(1).

篇7

關鍵詞:建筑質量,監督管理,存在問題,解決對策

Abstract: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our economy and the improvement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 has developed rapidly, has become China's national economy continues to increase the important guarantee. Important project, quality first,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quality question has been the focus of attention, engineering quality decided the project life, any enterprise unit only in ensuring the quality of projects, under the premise of to seek better development. Therefore, strengthen and improve the construction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work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This paper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in building the problems and solve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countermeasures for your reference.

Keywords: quality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the existing problems, solutions

中圖分類號:F253.3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建筑質量監督管理是一個比較系統的管理工作,其監督管理的好壞直接影響到企業的經濟效益,也是關系到人們安危的大事,保證和提高建筑質量,是市場競爭日益激烈的要求,也是企業對人民和社會的責任所在。隨著我國建設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建筑質量監督已經取得了一定程度上的進步,基本形成了有法可依的局面;但是隨著社會的進步以及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完善,建筑質量監督管理在一定程度上還存在著一些問題。因此,加強這方面的研究工作還是很有必要的。

1 建筑質量監督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1 建筑質量監督管理部門責任不明確

由于各級建筑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數量較多,單單政府主管部門就有大到省級、市級,小到縣級、鄉級,所以建筑質量監督管理權責混亂,存在很多交叉和模糊地帶,很多監管部門都是抱有你管而我也可以管的心態,還有一些單位既掌管著建筑質量控制工作,又進行建筑質量監督工作,這種現象普遍存在于各級建設主管部門。另外,目前,我國建筑質量監督部門組成主要是事業單位,這些單位的質量監督經費很容易收到有關部門體制改革的影響,經常發生經費削減的情況,導致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經費很多時候難以維持工作的需要,嚴重影響到了建筑質量監督機構的正常運行,因為經費削減了,造成有關部門誰都不管的情況也時有發生,這些都造成了建筑質量監督管理責任無法落實到位,對建筑質量監督工作影響甚大。

1.2 建筑質量監督工作從業人員管理不規范

人才是一個企業、一個國家興旺發達的重要保障。我們都知道,建筑質量監督工作人員的職責就是對建設、施工、設計等參與建筑工程的單位的行為進行監督的工作,這就要求建筑質量監督人員不但要在設計、施工等方面比一般建筑人員有著更加豐富的專業知識和實踐經驗;還要有著較高的綜合職業素質。實際上,很多建筑質量監督工作人員在這方面都有著很大的不足,甚至有點地方質量監督部門裙帶關系嚴重,隨便安插一些人員進入,根本不考慮他們的專業知識、工作經驗和職業素質。

1.3 施工企業的選擇上把關不嚴

近年來,由于建筑施工企業體制改革還不深入,大多國有施工企業都存在著固定資產嚴重流失,培養人才但卻留不住人才的現象,最后采取皮包公司的管理模式,留下少數幾個工作人員來守住公司資質證書,然后將資質借給那些沒有資質但又需要的公司或個人,來收取管理費以維持企業的生存。在這種情況下,許多包工頭披上了勞務公司的外衣來從事建筑施工行為,造成了許多有資質但無施工能力的荒誕現象發生。有關部門對這種現象卻聽之任之,包括在業主招投標的時候也很大程度上看關系而不看施工能力,這些都嚴重的影響到建筑工程的質量。

1.4 建筑質量監督管理范圍過于狹隘

目前,我國許多工程質量監督機構主要是針對于施工階段進行監督管理工作,而且忽略了許多細節方面,僅僅依靠對工程主體質量的監督,對于策劃階段、設計階段和建筑后期運營階段的質量監督不夠重視,這違背了政府針對建筑質量宏觀、全面的監督控制原則。

1.5 建筑質量監督管理信息傳達不通暢

在建筑質量監督過程中,傳統的建筑質量監督管理信息傳遞阻塞,不利于建筑質量監督過程公開、公平和公正原則的實施,緊靠人工、紙質的傳遞監督信息,既影響到其準確性,又工作效率低下,不利于建筑質量監督接受全社會監督目標的實現,目前,許多建筑質量監督管理主體都還沒有建立健全建筑質量監督信息系統。

2 加強建筑質量監督管理的對策

2.1 提高監督管理人員水平、素質,加大考核力度

百年大計、質量第一,必須保證建筑質量監督管理人員專業技術水平過硬、建筑質量監督實踐經驗豐富,能夠熟悉相關法律、法規、工程經濟知識,熟練掌握建筑質量監督的方法,以保證在實踐工作中能夠及時發現、鑒別、解決建筑質量問題,充分發揮其監督的職能,以達到提高建筑質量的整體目標??沙掷m發展作為現代社會發展基本原則,建筑質量監督管理事業要實現這一基本原則就必須加強監督管理人員的技能、素質的培訓工作,并把這一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同時,還要建立健全相關有效的激勵考核機制,定期進行技能、素質考核,爭取吸引更多擁有高水平、高能力、高素質的專業人才,還要將建筑質量監督工作公開、公平化,讓社會、人們來對工作人員的能力、職業道德進行考核,通過考核成績來淘汰不符合標準、達不到崗位要求的人員。

2.2 明確部門權責,深化體制改革

近年來,隨著我國建筑行業持續、穩定的發展,建筑行業的責任主體不明確、建筑質量交叉監督的現象已日益突顯出來,究其原因,主要是我國原有的建筑質量監督管理體制造成的。因此,只有深入改革管理體制,明確各部門權利、責任,才能進一步的發揮建筑質量監督的工作職能。筆者認為可以實行社會監督體制,將監督工作面向人們,秉著公開化的原則,在工程建設前期就對各項工作進行質量監督管理,以促進建筑質量的提高。

2.3 建立健全質量管理信息系統

在建筑工程施工質量管理中,應當與時俱進,運用現代化的信息技術,將工程的質量問題與計算機網絡等先進技術緊密聯系起來,這樣可以很好地為工程的質量管理提供準確的情報,同時還需加強質量監督 管理人員對相關軟件的使用。質量監督管理作為工程施工管理中的重要環節,涉及到各方面大量的信息,且具備實施難度高、綜合性強等特點,由此也決定了信息技術在質量監督管理方面的優越性。與其他手段相比,質量監督管理軟件的工作時間短,運算的準確性高。因此,建立一個有效的質量管理信息系統,無疑對現場施工質量評審與控制有很大效果,比如說生成各類質量評審報表,繪制各類質量評審函數,甚至從各種實際數據中對子項目工程質量的等級進行審核等等,都表現得游刃有余,最終為工程質量的動態控制實施提供了可靠的信息保證。

2.4 完善建筑質量監督范圍

建筑質量監督范圍不僅包括施工階段的,還應包括策劃、設計和運營階段。其中,策劃階段是質量監督管理的基礎,是整個工程項目的關鍵,它決定著建筑質量是否滿足相關法律法規要求。比如在唐山大地震中,許多建筑由于選擇的地段地質不符合要求,導致建筑坍塌嚴重。設計階段是建筑質量監督管理的關鍵,如果連設計都存在質量問題,即使施工質量再怎么好也建設不出來精品工程。運營階段也對建筑的質量影響較大,一旦建筑在次階段受到破損、污染等損害,即使設計和施工階段再怎么完美,也只能是功虧一簣。比如,如今許多建筑都在搞再裝修,其實這對建筑的損耗特別大,因為大部分從事裝修工作的人員沒有建筑質量意識,常常為達目的不顧后果,嚴重影響了建筑的整體質量。

3結語

總而言之,以為的建筑質量監督管理模式還有待提高,只有通過不斷總結,深入改革,加強管理力度,將建筑質量監督工作公平、公開化,才能提高建筑質量,建造更多滿足社會經濟發展和人民群眾物質生活需要精品工程。

參考文獻

[1]陸慶.我國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現狀與對策[J].山西建筑,2007(7).

[2]王振江.淺談現代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管理[J].中國高新技術企業,20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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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高等院校 國庫集中支付 現狀 問題 對策

中圖分類號:G64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0)10-097-02

國庫集中支付制度作為財政改革的重要內容,是構建公共財政框架的重要環節,自2004年起,全國高校陸續實施國庫集中支付以來,國家對教育投入的財政性資金撥付方式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對高校的財務管理產生了重大影響,故對這一問題進行認真的研究與探討是十分必要的。

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是指以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為基礎,對財政性資金(包括預算內和預算外資金)從預算分配到資金撥付、資金使用、銀行結算,直至資金到達商品或勞務提供者賬戶實施直接監控的一種管理制度。高校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變了長期以來高校經費自行支付的狀況,經費支付主體由預算單位變成財政部門,經費賬戶由預算單位基本賬戶變成了國庫單一賬戶,單位經濟活動的資金結算不必經過支出單位而由國庫管理部門根據高校細化的部門預算,從國庫單一賬戶直接支付的方式,改變了過去財政性資金層層撥付、單位自由支配的現狀。

一、高校實施國庫集中支付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實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后高校財務管理諸多方面如經費繳撥方式、經費支配權限、財務報銷方式、財務管理重心等都發生了的變化,對強化高校的預算管理,規范財務管理,監督財務支出,防范財務風險和加快財務工作信息化進程都具有重要的意義和影響。由于高校運行的特點與高度集權的國庫集中支付制度不相適應,所以也存在著一些不足之處,自實行以來,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高校的管理與運行,集中表現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1.不利于法人地位的確立,與高校辦學自相矛盾。將高校的預算內和預算外資金全都納入國庫統一管理,由財政部門對高校從預算編制到辦理支出實施全程監督,高校的資金不再劃撥到高校開設的銀行賬戶,而僅僅是可使用指標。高校的每一筆支出,必須經財政部門批準后方可使用,打破了原來由學校按照財政下達的預算指標自主使用經費的財務管理格局,財務管理職能成為單一的預算管理和執行活動,高校的財務自一定程度上被限制,高校獨立法人地位也難以落在實處。不利于高校辦學自的發揮,不符合《高等教育法》關于高校辦學自和獨立法人地位的規定,與《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關于“逐步建立政府宏觀管理、學校面向社會自主辦學的體制”的要求相違背,也與國家相關法規相矛盾。

2.削弱了高校的籌資能力,與高校財務制度的矛盾。改革前,財政性資金可以直接撥付單位賬戶,高校可以根據自身的需要,利用資金的時間價值,合理調配和自主使用財政性資金,通過調劑各銀行的存款額度,來吸引銀行提高服務質量和提供配套服務。同時,由于高校辦學資金來源渠道和辦學形式的多元化,以及資金運行“收入的集中性和支出的分散性”特點,每年秋季開學周期性的資金沉淀成為金融機構十分看好,并向高校積極投資的主要原因。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后,資金權向財政集中,高校必須在商業銀行開立零余額賬戶,且由財政部門指定,高校的學費、住宿費收入也將直接上繳財政專戶,減少了高校的存款額度和對資金的調度權,高校的存款變成了一種額度,資金直接由財政支付,降低了資金的流動性,高校財務因此將出現無“貨幣資金”的形態。①高校失去了短期資金沉淀的優勢,賬戶上沒有了存款資金的誘惑力,也就自然失去了與銀行交易的法碼,削弱了高校與金融機構合作的基礎,影響到銀行對高校的服務質量與投資的積極性,學校資金運作和經費籌集難度加大。高校作為法人實體籌資能力降低,在目前大部分高校負債辦學的情況下,對高校的建設貸款、助學貸款、高校資信評級都造成一定程度的負面影響,甚至因此影響到學校的正常運行。

3.降低了高校管理的效率,與現行會計制度相矛盾。從1998年開始,高校取消了預算內和預算外分別核算模式,實行“大收大支”的綜合財務預算,打破了預算內資金與預算外資金之間的界限,收入按來源劃分,支出按性質和用途劃分,財政按月將財政性資金直接撥付到各高校的基本賬戶上,資金由學校自行掌握使用,學校在預算控制范圍內對結存資金進行合理調度。改革后,預算內和預算外資金一律納入國庫集中支付范圍,高校沒有資金的調配權,必須按月編制和上報用款計劃,待財政廳批復后,方可通過零余額賬戶辦理支付。眾所周知,由于高校學費收入季節性的特點,全年3/4的時間,即1―9月僅有按月撥付的財政撥款,使得大多數高校在這個期間,資金極為短缺,運轉困難。為了維持正常運轉,上半年的教學活動、教師課時費、學生管理支出等,不得不用其他專項資金進行墊支(有的是經辦人墊支)。而財政部門為了防止高校資金被變相挪用,規定預算單位的零余額賬戶資金“不得向本單位其他賬戶和上級主管單位、所屬下級單位賬戶劃撥資金,”②造成高校本身及二級單位或個人墊支的資金將無法歸還,使學校的內部往來結算成為難題。

4.不利于政府管理職能的轉變,與提高工作效能相矛盾?!吨袊逃母锖桶l展綱要》將政府直接行政管理高校轉變為宏觀調控,要求深化高等教育體制改革為主。目前高校已基本形成“財、稅、費、產、社、基、科、貸、息”等多渠道籌措資金的新格局及辦學形式多樣性的特點,由于高校資金來源和支出的多樣化,使得高校進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改革相對于政府機關和其他事業單位就困難得多。根據我國高等教育的現狀與世界高等教育發展的趨勢,政府完全沒有必要也沒有能力對高等學校的辦學行為管得過于具體,更不可能對高等學校的每一項經濟行為進行審核與控制。政府按照行政部門的管理模式,將高校辦學資金納入國庫集中支付管理,通過預算的編制與執行,實施對高校具體事務的直接管理,間接地控制了高校的“財權”與“事權”,同時也使政府陷入了繁雜的具體事務之中,不利于政府管理職能的轉變,削弱了政府從宏觀上對教育事業的管理職能,它所帶來的正面效益,遠比控制高校支出而帶來的負面效益要小得多,有悖于《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提出的高等教育“逐步建立政府宏觀管理、學校面向社會自主辦學的體制”的改革要求,不利于理順國家、社會、高校三者之間的關系。

二、完善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幾點建議

部門預算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是公共財政體制改革的重要舉措,但必須正視這些不足,如果這些問題解決得不好,勢必將會對高校的正常運行帶來負面影響。因而,針對上述問題,建議采取以下措施來完善國庫集中支付制度。

1.提高認識,轉變觀念。雖然高校國庫集中支付在實行中存在著一些問題,但國庫集中支付改革是我國財政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是構建公共財政體系、加強預算管理、促進廉政建設的需要,對國庫集中支付制度這一新生事物涉及面廣,問題較多,情況復雜,改革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會遇到困難和工作中的一些不足。因此,高校應從大局出發,積極溝通、互相配合,充分認識這項改革給高校財務管理帶來的機遇與挑戰,提高認識,轉變觀念,與時俱進,集思廣益,支持改革。進一步加強政策宣傳與業務培訓工作,充分認識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深刻理解和把握國庫制度改革的內涵,并積極宣傳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積極推進這項改革。

2.修訂法規、完善機制。一是針對高校行業特點突出、核算較為復雜的特點,結合國庫集中支付改革的需要,及時修訂現有的《高等學校財務制度》和《高等學校會計制度》,滿足實行國庫支付后財務管理的需要;二是取消基本建設投資核算主體,將基建會計核算并入高校會計核算中,配合部門預算與國庫集中支付改革,在高校會計制度中增設相應的基本建設核算科目;三是對于高校零余額賬戶與校內二級獨立核算賬戶之間劃撥資金的具體問題,可以根據學校簽訂的有關協議,經財政廳批復后,允許高校用財政資金歸還因事業發展墊支的自有資金和歸還的銀行貸款;③四是修訂完善與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相適應的預算管理辦法、會計核算辦法、財務管理辦法和內控制度等相關法規、制度及管理辦法,杜絕不合理支出;五是賦予高校作為獨立法人享有更多自主管理和自主使用經費的權利。

3.細化部門預算,強化預算執行。部門預算是國庫集中支付的基礎,國庫集中支付是部門預算執行的必要保證,預算編制的好壞,將直接影響到預算的執行。首先,要高度重視預算編制工作。積極推進部門預算改革,采取穩健的財政政策,嚴格預算安排順序,保證??顚S?落實“四個確?!薄R凑召Y金的來源和性質區分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盡可能細化到每一個預算項目,要全面反映高校經費需求狀況和支出安排方向,確定哪些項目是財政直接支付,哪些項目是財政授權支付。其次,要強化預算的執行。要建立財務公開制度,提高財務預算和支出的透明度,嚴格預算的執行,增強預算的嚴肅性和剛性,預算一經確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更改,校內各用款單位及相關資金管理部門要密切配合,準確、按時報送用款計劃,使資金嚴格按計劃支付,杜絕無預算的支出,維護預算的嚴肅性。

4.簡化審批手續,提高工作效率。加強國庫集中支付系統技術與政策的改進。對目前國庫集中支付系統存在的墊支問題、向學校其他賬戶劃撥專用基金、專項資金問題等作出技術與政策上的改進;對于高校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以后,造成籌集資金困難、財務風險凸現問題,政府部門應通盤考慮,給予政策上的支持,應做到保證資金安全,簡化用款計劃、改進零余額賬戶使用規定,給高校更多的自主支配資金的使用權,建議將學費等預算外資金及其他資金由財政轉入學校的基本賬戶中,高校可根據墊支的實際情況,報財政部門審批后,可以向校內其他賬戶和二級獨立核算賬戶內劃轉資金,以適應高校內部“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需要,既便于高校的財務管理和細化的會計核算需要,又能滿足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的支付需要,確保用款計劃的及時報批和支付申請的渠道暢通,并做好年終資金結轉對帳工作,弄清楚財政授權支付額度、支出數、額度結余數等,從而提高高校財務工作的效率。

5.財政部門應積極配合高校,爭取銀行對高校工作的支持。在當前高校貸款數額多,還貸壓力大的形勢下,高校、銀行、財政三者應形成互動合作與良性發展新機制。政府有關部門應通過立法、規劃、撥款、監督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來調控高等教育的發展規模與速度,不斷提升辦學質量與效益,真正按照《高等教育法》的規定,建立面向社會自主辦學的法人實體。財政部門應積極發揮其財政職能,建立高校按時償付銀行貸款本息的機制和評級授信新辦法,拓寬高校融資渠道,消除銀行的顧慮,爭取銀行對高校貸款工作的支持。

6.加強信息化體系建設,提高會計人員素質。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會對高校的會計核算方法與核算體系產生一系列的影響,會計科目、預算項目、用款計劃、年末結余及賬務處理都將發生改變,財政部門、教育管理部門、銀行和高校需要建立信息互通平臺,以實現統一、規范和系統的基礎信息。同時還要重視和加強高校財務人員的現代財政經濟管理知識、會計電算化及金融管理等綜合知識的業務培訓,以適應不斷變化的新形勢,規范會計操作,提高管理和核算水平。

注釋:

①劉天佐.高校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認識誤區及負面影響.湖南師范大學教育科學學報,2005(9):34

②河南財政廳關于印發《省級財政國庫管理改革資金支付管理辦法方案的通知》.2003年5月8日,豫財庫[2003]13號

③張慶偉等.國庫集中支付的度在高校實施中的問題及完善措施.科技管理,2007(2):9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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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職位分類管理;問題;對策

[中圖分類號]D630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9 ― 2234(2016)1 ― 0050 ― 04

公務員分類制度是公務員制度體系中一項十分重要的基礎性制度。正如20世紀著名的西方行政學家懷特指出的“當代的人事管理有兩大支柱:一是選拔人才,一是職位分類,兩者缺一不可”。我國公務員法實施以來,一直采用“大一統”的單一公務員管理模式,這種模式與全面深化改革、政府職能轉型及依法治國方略要求極不適應,日益暴露出管理上的弊端和不足,迫切需要加快推進公務員職位分類管理制度改革。深化公務員分類改革、健全職位分類管理體系,是我國黨的建設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是轉變政府職能、建設服務型政府的現實需要,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舉措。實行公務員分類管理,有利于拓寬公務員職業發展空間,形成多渠道、暢通式的職業發展通道;有利于優化公務員隊伍結構,激發干部隊伍活力,增強依法行政和公共服務本領;有利于提高公務員隊伍管理科學化水平,著力建設高素質、專業化、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隊伍,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奠定堅實的制度基礎和人才保障。

一、當前我國公務員職位分類管理制度存在的問題、不足及原因

我國從法律層面上明確了職位分類管理的制度,但到目前為止一直按綜合管理類進行管理,不同類別、層級的公務員,無論從事綜合管理、政策研究,還是一線執法、輔助崗位,全部混同招錄、選拔和使用,“考核一根尺、升遷一把梯”,這種單一的管理模式帶來了許多弊端。當前,公務員管理突出存在著職位分類缺乏配套法規支撐,職務管理手段單一,內部激勵機制不足等問題。

(一)公務員職位分類管理缺乏相關配套法規和制度設計

公務員法實施后,從上到下先按照公務員范圍對符合條件人員進行了入軌登記、依法確定了公務員身份,納入法制化管理軌道;后制定了公務員考核、錄用、獎勵、調任、職務任免與職務升降、申訴、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任職定級、日常登記等配套政策辦法,縱向建立了單一的職務和級別序列,橫向僅制定了綜合管理類非領導職務設置管理辦法。對按職位分類改革一直處于試點階段,推進比較緩慢。

到目前為止,有關職位和職位分類在公務員法的基礎性地位還沒有上升到法律高度,有關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細化的管理辦法還沒有出臺,各類別適用范圍、進入方式、職位設置、職務與級別、職務任免與升降等沒有明確,在不同地方和系統進行的試點以及形成的分類管理制度還需深入調研論證。一系列以人為本的制度性安排在基層、執法一線等單位都還沒有提及,如,基層公務員怎么發展晉升,尤其是高學歷人才到基層后,發展瓶頸怎么解決?總體來說,當前我國公務員職位分類管理還沒有具體的單項法規,與公務員法相配套的職位分類法、各類別管理辦法還需要繼續突破,職位分類的頂層設計還需進一步加強。

(二) 公務員范圍寬泛,職務序列單一,尚未突破“大一統”管理模式

1.范圍寬泛,分類交叉。從公務員法適用范圍看,既有七類機關又有群團部門,還有參照管理單位,只要有法律法規授權的職責,都按照公務員法甚至爭相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這必然導致政府機構臃腫、公務員隊伍膨脹、財政負擔過重。從列入公務員范圍看,七類機關,既有權力機關又有權力執行機關,還有審判、檢察機關,都按公務員法統一管理,不利于形成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行政運行機制。從公務員分類方式看,我國雖然明確了職位分類原則,但現實中更多是品位分類,即按職務進行管理,存在明顯“官本位”色彩;同時對選任制、委任制、聘任制公務員實行統一管理,發揮不了各自作用。

2.職務單一,通道不暢。公務員職務只有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這種僅以職務序列進行管理的方式,既引起各單位千方百計增加領導職數的沖動,又導致公務員千軍萬馬走“獨木橋”競爭行政職務的無奈,不但進一步強化了“官本位”意識,還導致公務員“跑官要官”、“拉關系”、唯上是從、不安心工作,同時不利于高層次、專業性人才的培養。特別是縣鄉基層和市以下公安、工商、稅務等執法單位,處于基層一線,人數眾多、職數較少、職級很低,發展空間十分有限,產生大量壓職壓級、年齡知識老化、隊伍結構不合理等問題。如鄉鎮層級,一般核定領導職數7-9名,領導職務最高正科,一名公務員長期在鄉鎮工作、晉升順利的話,6-7年就能達到正科級,再向上就沒有奔頭了;況且鄉鎮領導職數少,工作一輩子還是科員的現象比較普遍。

3.管理粗放,執行不嚴。沒有科學的分類就沒有精細的管理。在公務員考錄上,對職位所需資格條件沒有加以分析、沒有明確的職位說明,導致公務員不知崗位職責,人崗相適度不高,“高分低能”現象普遍,基層公務員特別是艱苦邊遠地區考錄機制還不夠合理;考錄與遴選沒形成合理搭配,不同層級的考錄、遴選交叉進行,導致基層公務員無法安心工作,“干得好不如考得好”。在公務員考核上,沒有區分不同類別崗位的工作性質、沒有根據崗位職責設置具體科學的考核指標,也沒有把平時考核與定期考核有效結合起來,導致考核程序化、“大呼隆”,最后“唯票”、“唯分”,沒有引導到改進公共服務、為民執政上。在公務員任用上,沒有形成職業發展的“多車道”,“專業的人未做專業的事”,導致“半路出家”、“角色客串”,造成人才資源極大浪費,政府治理專業化程度不高;強調公務員“凡進必考”,導致其他渠道不暢;領導職務任期制執行不到位,存在領導職務終身制現象;對干部隊伍管理失之于寬、失之于軟等等。

(三) 公務員內在激勵機制不足,地域之間、上下之間不平衡

1.體現在職務晉升上。受傳統“官本位”及當前社會評價影響,公務員從政擔任領導職務愿望強烈,這與92%以上為科級職務的現實相比反差巨大。一方面僧多粥少,就那么幾個領導職數,受益面很窄;另一方面機構級別很死,尤其是基層縣市,一般是科級,再就是處級,上升空間很小,這些因素給予基層公務員的往往是“負向”激勵,容易滋生浮躁心態,“當一天和尚撞一天鐘”。

2.體現在工資待遇上。公務員工資由職務、級別工資和工作津貼、生活補貼構成。從全國看,職務和級別工資標準一致、但基數較小,工資差別主要體現在津補貼方面,區域經濟實力及個人職務起決定性作用。以職務確定職務工資,職務對應級別和津補貼標準,級別對工資影響不大;工資晉升按考核年度稱職結果每2年晉一檔、5年晉一級的正常晉升機制時間跨度較大。區域之間層級的差異,從部委到省級再到縣鄉級,工資呈倒金字塔結構,以職定薪的格局帶來工資正向激勵作用小,導致基層公務員工資普遍晉升不上去、享受不到改革發展成果。

3.體現在權責均衡上。基層處于改革發展穩定的最前沿,政策落地、為民服務的第一線,與省級以上機關形成鮮明對比,基層工作任務重、責任壓力大、條件比較艱苦,與可支配的資源、所處的社會地位以及公共權力不相稱,權責利不對等,“人往高處走”、“孔雀東南飛”現象普遍,導致基層公務員來源不足、隊伍不夠穩定、能力素質和思想作風不適應等問題。

二、完善我國公務員職位分類管理制度的對策建議

當前,我國發展進入新階段,改革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對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指出:實現黨的十確定的各項目標任務,關鍵在黨,關鍵在人,關鍵在于建設一支宏大的高素質干部隊伍。因此,加強公務員隊伍分類管理,充分調動各級各類公務員積極性,必須切實加強不同類別職位研究,及時出臺相關管理辦法,形成職位分類管理的法規體系,健全完善內部激勵機制,加強不同類別間公務員交流,不斷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公務員制度體系日臻完善,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堅強組織和法律保證。

(一)加強頂層設計,及時研究出臺行政執法類、專業技術類公務員職位管理辦法

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要以科學完備的公務員制度體系和高素質的公務員隊伍作支撐、作保證。推進公務員制度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領域廣、環節多、有些還牽涉到利益格局調整,必須從宏觀、全局和戰略上統籌謀劃。當前,最緊迫的就是要按照十八屆三中全會部署,把深化公務員分類改革作為公務員制度建設的重點,充分吸取公安系統、深圳等地試點經驗,著手文件起草,廣泛征求意見,充分聽取基層聲音,盡快出臺《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管理規定》、《專業技術類公務員管理規定》和相配套的有關辦法,加快形成專業技術類、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管理制度。

同時,兩項法規出臺后,抓緊按照自上而下、先易后難、穩妥推進的原則,結合各部門和地方實際,科學界定職位范圍,根據條件成熟程度逐步入軌實施,盡快把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從綜合管理類公務員分離出來,實現不同類別公務員分渠道發展、精細化管理,徹底改變以往“大一統”的粗放管理方式,切實解決公務員職業發展通道單一、千軍萬馬擠獨木橋、薪酬待遇不公等問題,努力提高公務員隊伍專業化水平。

(二)加強調查研究,健全完善公務員職位分類管理的政策法規體系

十八屆四中全會強調: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應實現立法與改革決策相銜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據、立法主動適應改革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當前,深入推進以轉變政府職能為核心的行政體制改革、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迫切要求立法先行,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從以下三個方面進行健全完善:

1.適時修改,縮減公務員法適用范圍。將公務員范圍七類機關中審判、檢察機關單列出來,實行統一、分類管理,推進法官、檢察官等法治專門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取消參照管理單位,與事業單位改革同步推進,將已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剝離出去,全部推行崗位管理和聘任管理,減少公共財政負擔,增加向基層轉移支付力度。

2.加快建設,形成職位分類法規體系。在完善公務員法基礎上,牢固樹立問題導向,結合我國職位分類管理模式的推進和實踐經驗,借鑒西方比較成熟的職位分類法律制度,把加強頂層設計和摸著石頭過河結合起來,堅持整體推進和重點突破,及時研究出臺《職位分類法》,細化完善與之相配套的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行政執法類等管理辦法,加強不同類別不同職位分析研究,按照十八屆四中全會要求,明確職位資格、規格、職責、權限、責任等具體標準,切實推進公務員機關的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法定化,規范黨政主要領導干部職責權限,形成各級各類公務員“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制度,構建起以職位分類法為主體、以綜合管理類等管理辦法為支撐的立體式職位分類體系,保證各類公務員分渠道發展、精細化管理和專業化建設,為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提供制度保障。

3.注重立法公開透明。公務員法規定:專業技術類、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職務設置、與級別的對應關系等,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另行規定。在推進公務員分類管理特別是涉及到基層公務員分類管理的制度體系建設上,更應認真聽取基層聲音,汲取人民智慧,把公正、公平、公開原則貫穿立法全過程,增強法律法規的及時性、系統性、針對性和有效性。

(三)建立健全制度,激發黨政機關各類干部隊伍活力

1.推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職級與待遇掛鉤制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將“推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職級與待遇掛鉤制度”上升到國家政策層面,主要目的就是在基層縣市職務晉升難的情況下,通過強化職級規范提升公務員的工資福利待遇,調動基層公務員的積極性。

(1)普遍提高公務員基礎工資。在國家經濟實力增強的基礎上,在全國范圍內統一提高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水準,縮小不同職務間工資差距;規范地區間津補貼發放標準,實現東西部、上下級之間動態平衡,防止差距過大;建立工資正常增長與GDP增長、CPI漲幅正向浮動機制,確保改革發展成果同步共享。

(2)改進公務員職務設置辦法。突破公務員法“鄉鎮不設科級非領導職數”的規定,按照綜合管理類公務員非領導職務設置辦法,適時在鄉鎮設置主任科員以下非領導職數,將符合條件晉升、暫時不適合擔任領導職務的公務員予以調整提拔。改進當前領導職務多、非領導職數少的現狀,適當精簡領導職數,擴大非領導職數設置比例,如調研員、主任科員按正處級、正科級1:1配備,副調研員、副主任科員按副處級、副科級1:1.5配備,把非領導職務成為晉升領導職務的必要臺階,實行擇優競爭晉升,確保即使晉升不上領導職務也可以享受有關待遇。

(3)實行職級與待遇掛鉤。當前,在公務員法規定的制度框架、保持現有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晉升制度不變的情況下,建議改變工資晉升2年1檔、5年1級為1年1檔、3年1級,建立依據任職年限、工作實績、考核結果等條件晉升職級的制度,堅持職務和職級“兩條腿”并行,強化職級在確定干部工資、福利等方面的作用。

2.加快建立行政執法類、專業技術類公務員和聘任人員管理制度

(1)科學劃分職位范圍。將機關中單純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為機關履行職責提供專業技術支持和服務的公務員,如法醫、刑事技術鑒定等人員,劃為專業技術類公務員進行管理;適應政府職能轉變和轉型期機關工作對專業化要求越來越高的實際,進一步拓寬專業技術類職位設置范圍,如宏觀經濟部門經濟學方面專家、環保部門環保方面專家、衛生計生部門醫保計生方面專家、權力機關法律方面專家,都可以實行專業技術類管理,確保讓“專業的人專心做專業的事”,實現“適才適用”。將機關中依照法律、法規對行政執法相對人直接開展征收、稽查、強制、處罰等一線執法人員,劃為行政執法類公務員進行管理,實行單獨的職務序列。

(2)建立符合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職位特點的管理制度。專業技術類公務員,重點是建立符合專業性人才成長規律的引進、培養、選拔、評價和使用制度,形成“擇天下英才而用之”的任用制度,解決機關急需的專業人才引不進、管不好、留不住的問題。行政執法類公務員,重點是通過精細化管理,優化執法隊伍,提高執法效能和公共服務水平。通過設立與綜合管理類對應但有區別的職務與級別晉升制度,使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獲得除行政級別提升外更多的發展空間和通道;通過建立相應考核體系激發公務員安心本職工作、提升技術等級、提高工作效率,從內部激發公務員積極推進政府從全能政府、管制型政府向有限政府、法治政府、服務型政府轉變,為社會、群眾提供更好更優的公共服務。

(3)完善聘任人員管理制度。著眼為機關少量專業性較強的職位和輔職位提供更為開放靈活、高效便捷的用人方式,打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各方面人才順暢流動的制度通道,明確聘任職位范圍,完善職位聘任配套制度,創新聘任合同管理,形成“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人才制度優勢和聘任制公務員管理制度體系,增強制度的吸引力。

3.完善公務員特別是基層公務員錄用制度,實施分類考錄、分類考核、分類培訓,形成務實管用、簡便易行考錄機制

(1)改進考錄管理機制。公務員考錄作為黨政機關補充工作人員的主渠道,必須堅持依法科學考錄,把考錄各個環節的作用都充分發揮出來。繼續把“凡進必考”和“陽光考錄”放在首位。特別注重報名前職位分析和資格條件設置,堅持職位、條件、政策、程序和結果“五公開”,堅持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突出“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用人標準,注重錄用公示和試用環節,發揮考錄各個環節有序銜接、同頻共振的整體效能。改進考錄管理機制。暢通考錄和遴選機制,考錄主要面向社會沒有公務員身份的人員報考,遴選由市級以上機關面向基層機關公務員進行競爭性轉任,暢通基層公務員上行通道;考錄每年組織一次、遴選每2年組織一次,不同層級遴選交叉進行,確?;鶎影残墓ぷ?。改進省市縣鄉四級聯考機制。基層鄉鎮錄用公務員,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可以授權由設區的市統一組織考錄,便于降低考錄成本,提高考錄質量。

(2)完善基層錄用制度。基層公務員是黨在基層的執政骨干,是黨和政府聯系群眾的橋梁和紐帶。做好基層公務員錄用工作,有利于提高公務員隊伍整體素質,改善公務員隊伍來源結構。針對完善基層公務員考錄、適當降低進入門檻,中央近期制定了《關于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提出了降低職位學歷、放寬專業限制、調整報考年齡、擴大報考范圍、合理確定開考比例、單獨劃定分數線等6方面舉措,應在基層公務員考錄中切實落到實處。當前,應加大從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定向考錄比例,組織從優秀村黨支部書記(主任)、縣鄉事業單位人員、非干部身份人員和“兩新組織”等一線人員考錄鄉鎮機關公務員,確保把熟悉基層情況、安心基層工作、為民服務意識濃的“永久牌”干部選拔到基層工作。

(3)推進分類管理配套制度。公務員分類入軌實施后,及時加強分類考錄、培訓、考核等相關配套政策研究。把好公務員進口,分類確定不同職位資格條件,分類設置考試測評內容,真正把機關、職位需要的人才選。加強公務員考核,根據不同類別公務員崗位職責,設置符合職位特點的科學合理的考核指標,把考核用在平時,堅持定期集中考核,用好考核指揮棒,充分發揮考核的管理、導向、激勵、約束功能,為公務員培養和任用提供依據。堅持分類開展培訓,圍繞堅定理想信念、加強黨性修養、提升職業道德水平,改進工作作風、增強履職能力和更新知識,開展有針對性的培訓,提高公務員專業化水平。

(四)堅持黨管干部原則,突出好干部標準,實現不同職位公務員有序交流

1.堅持黨管干部。我們黨是執政黨,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用人權是最重要的執政權。貫徹黨的干部路線方針政策、堅持黨管干部原則,是我國公務員制度區別于西方國家公務員制度的首要特征,是我國公務員制度具有中國特色的重要體現。因此,公務員職位分類改革的入軌實施、法規及配套政策的出臺及公務員隊伍科學管理等,都需要在黨的領導下依法進行,都必須緊密結合中國實際,不允許走“兩官分途”、政務官和事務官分設那一套,真正把黨管干部原則和依法管理有機結合起來,鮮明地體現公務員職位分類管理的社會主義性質和中國特色。

2.突出好干部標準。高素質公務員隊伍是由一個個好干部組成的。在2013年全國組織工作會議上提出的好干部“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20字標準,是德才兼備在當今形勢下的具體化,必須貫徹到建設高素質公務員隊伍的全過程。分類改革后,應把好干部標準精準落實到不同職位類別、不同層級公務員行為理念中,成為每名公務員的堅定信仰,落實到公務員管理的方方面面。分類入軌實施后,要在黨的領導下,切實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風上過得硬、人民群眾信得過的好干部選拔到各級領導崗位,特別注意選拔原則性強、一身正氣、不跑不要,一心工作、敢抓敢管、口碑好、貢獻大的干部,牢固樹立起重品行、重基層、重實績、重公認的用人導向。

3.推進各職位公務員有序交流。交流是優化公務員隊伍結構、豐富工作履歷、提高素質能力的有效舉措。公務員職位分類管理入軌實施后,在一個單位內部既有綜合管理類公務員、又有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必須統籌把握各類別公務員職位特點,建立健全不同職位類別公務員有序交流的激勵機制,保持各職位類別公務員在相對穩定的基礎上,推進各職位公務員分渠道發展、專業化建設,推進實現精細化管理、有序化交流,充分調動每一名公務員積極性,凝聚起推進全面深化改革、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強大合力。

〔參 考 文 獻〕

〔1〕張柏林.《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釋義〔M〕.北京:中國人事出版社,2005:03-04.

〔2〕公務員法學習讀本〔M〕.北京:光明日報出版社,2005:39-41.

〔3〕《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實施方案〔Z〕.2006:24-35.

〔4〕袁Z.淺論深圳市公務員的分類管理改革〔J〕. 魅力中國,2011,(21):239.

〔5〕徐莉萍.我國公務員職位分類制度研究〔D〕.昆明:云南大學,2010:18-19.

篇10

【關鍵詞】醫院財務管理;問題;解決措施

一、概念界定

醫院財務管理是指以醫院的財務報表以及其他資料為根據和起始點,運用專門的方法,對醫院過去以及目前的經營活動、財務基本狀況以及變動原因進行系統的分析和評價,其目的是為了解醫院的過去,評價現在,預測未來,幫助其他方面了解醫院的現狀,從而為醫院的管理者做出科學正確的決策提供有力的依據。也就進一步促進了會計核算的繼續發展。也是經過對醫院的會計核算相關資料進行加工、分析,以便了解、查證和評價醫院的實際財務狀況、經營效果以及現金的流量,這樣才能滿足領導的需要。我國經濟飛速發展,使得醫療改革繼續深入,市場間的競爭也進一步加劇,所以財務管理的重要性在醫院管理中顯得愈加突出。醫院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就是財務分析,它充分的利用了醫院的經營計劃、相關財務報表、統計資料以及其它資料,對醫院相當長時期內的運行情況進行分析、判斷、比較和研究。經過分析,能夠總結醫院在經濟運做中取得的有效成績,也能揭示存在的不足之處,從而提出更加合理化建議和意見,為醫院領導科學決策提供依據,并且對醫院的持續發展起到指導性的作用。

二、目前公立醫院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醫院的管理層缺乏充實的財務知識

對醫院財務管理及分析的重視程度不夠主要是因為公立的主要負責人是由組織部門來委派的,他們代表政府來管理和進行醫院經營,就現在的情況來看,他們大多數懂的是醫療,而對于財務知識則是不精通甚至是不太懂。財務知識欠缺,就會導致不重視對財務的分析和管理,也就認識不了財務管理的重要作用,在日常工作中,主要把精力放在醫療上,沒有兼顧財務管理,一旦經費不夠則多向政府要,這就是公立醫院經營管理中的缺陷。

(二)醫院的管理層缺乏重視財會隊伍建設

醫院的領導對財務分析和管理在醫院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認識不深,或專業知識不足,就會導致領導不重視財會隊伍的建設以及影響財務人員專業素質的提升。在日常工作中,如果任用那些并不具有專業知識的人擔任財會工作,或者任用非財會人員來從事財會工作,就會導致財務管理的無序性以及無效性。

(三)運用財務分析,療法單一

在運用財務分析時,方法單一就會影響財務報告的質量。因為財務人員的專業素養比較低,在分析工作中,不能夠熟練的使用財務分析及管理的其他有效方法,比較分析法和比率分析法用得較多,但是相對復雜的因素分析法以及動態分析法用的不多,就會影響到財務分析報告的質量。

(四)跟不上時代要求,不能夠充分的利用財務現代管理技術

在當今時代,計算機這一項新技術、新創造、新發明,在各行業都得到了比較充分的利用,但是在有的醫院,計算機軟件只是簡單的用在電子病歷生成、醫生工作站管理、叫號系統、收費系統、財會記賬和報表生成方面,并沒有在其他方面進行創新性的使用及開發,這就使得先進的財務管理技術得不到利用,醫院的經營活動也就跟不上時代的步伐。

三、在新會計制度下做好醫院財務管理的幾點建議

(一)領導要提高對財務管理的重視程度

領導對財務管理的重要性深知的同時還要進一步完善制度。醫院領導要大力支持財務分析工作,并協助解決好財務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對于財務工作中遇到的問題,要及時采取措施,首先是擬好財務分析管理制度,規定好財務分析的流程,用制度保證工作的進行;其次是在保證商業秘密的前提下,聘請外部機構來及時協助財務管理分析工作,從而確保財務工作的質量,使得財務分析可以及時給領導給出高效率、適應性強的決策信息。

(二)財務人員的專業素質要進一步提高

搞好財務分析管理工作,除了領導的重視、制度的保證以外,財務人員的專業素養也須進一步提高。財務分析管理工作主要是由財務人員來承擔,其專業素養的高低直接決定著財務工作的質量,因此醫院領導必須要重視財會隊伍專業素養的提高。一是財務工作要由那些具有專業素質的人員來擔當;二是要定期的對人員進行專業培訓,提高他們專業素質以及勝任工作的能力。這樣才能夠保證財務分析工作的順利進行,財務的分析報告質量才會有良好保證。

(三)綜合運用多種財務分析管理方法,進行趨勢分析

目前來說,在某些醫院里,因為財務人員對財務分析管理的重視程度不夠高,或根本就是缺乏專業的知識,財務分析不深刻,財務分析的方法較單一,不能夠對醫院進行動態的趨勢分析,這就很難使得財務分析發揮其應有的作用。要揭示醫院經營活動的規律,在數據中找出聯系,財務人員就要綜合的運用多種財務分析管理方法,如比因素分析法、比率分析法、平衡分析法、動態分析法,來對數據以及資料進行總結,從而發現數據間的邏輯關系,從而找出醫院的經濟增長點,為醫院長遠發展未雨綢繆。

參考文獻:

[1]陳曦妍.財務分析在醫院經濟管理中的重要性及分析方法[J].中國衛生經濟,2008.10

[2]徐迅.構建公立醫院財務評價指標體系的探討.醫院管理論壇[J],2007.07

[3]陳丹.加強財務分析,提高醫院經濟管理水平[J].中國醫藥導報,2007(28)

[4]姚潔.關于加強”兩權分離”改革衛生院財務監管工作的思考[J].中國現代醫生,20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