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安全專項整治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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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標題:全縣藥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全縣藥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全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根據《龍游縣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龍政辦發〔20xx〕133號)和《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藥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浙政辦發〔20xx〕63號),并針對當前我縣藥品、醫療器械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按照縣政府的統一部署,決定自20xx年8月下旬至12月底在全縣開展4個月的“藥品安全整治專項行動”,具體方案如下。
一、工作任務和目標
(一)藥品生產環節專項整治
工作任務:加強對藥品生產企業的監管,要求藥用輔料生產企業必須從符合規定的單位購進物料,并按照規定檢驗合格后投入生產使用;要求生產企業必須嚴格按照藥用輔料質量標準進行生產、檢驗,嚴把產品質量關。對每批出廠的產品均應有銷售記錄,其銷售記錄應有可追蹤性。
工作目標:藥品生產應確保重要的生產過程能達到連續穩定地運行。確保按規定履行每種物料、中間產品、成品檢驗采用的標準及方法,按規定實行檢驗及留樣。確保按規定獨立履行對物料抽樣,不合格物料不準投入生產、不合格產品不準放行,不得使用無文號管理的原料。
(二)藥械經營環節專項整治
工作任務:1、全面開展藥品經營企業監督檢查。對藥品經營企業的監督檢查覆蓋面必須達到百分之百。著力解決藥品經營中的掛靠經營、超方式和超范圍經營問題。完善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與公安機關的協調機制,依法對監督檢查中發現問題的企業和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符合移送條件的案件,必須堅決移送。2、嚴格藥品經營準入管理。按照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對藥品批發企業、藥品零售企業進行全面檢查。對達不到法定條件和要求的,要建議上級有關部門依法收回《藥品經營許可證》。3、加強藥品經營行為監管。嚴格禁止藥品零售企業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轉讓柜臺,教育和監督藥品零售企業加強銷售人員管理。藥品零售企業經營非藥品產品的,必須設立非藥品產品專售區域,設置明顯的分區標志。4、強化農村藥品監管和廣告專項整治。繼續推進農村藥品監督網和供應網建設,著重在長效機制上下功夫,探索、總結和發展適合本縣農村實際的藥品監管模式。大力整治虛假違法廣告,對違法廣告的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嚴格依據《藥品廣告審查辦法》的規定,采取行政控制措施,力求年底前使違法藥品廣告得到整治。5、加強植入性醫療器械的專項檢查。專項檢查的內容:使用的植入性醫療器械的經營單位是否備案,使用單位是否從采購、驗收、使用、跟蹤檢查都有記錄。是否建立醫療器械不良監測記錄,是否存在使用無產品注冊證的醫療器械現象。
工作目標:到今年年底,基本解決掛靠經營、超方式和超范圍經營藥品問題;禁止并取締以公眾人物、專家名義作療效證明的違法藥品廣告。
(三)藥械使用環節專項整治
工作任務:加強藥械使用環節監管。加強藥品、醫療器械不良反應監測工作,建立藥品安全性信息預警機制和控制處理機制,進一步加大臨床合理用藥的宣傳、教育、管理與監督,規范處方使用行為,提高臨床合理用藥水平,推動藥品分類管理,促進全社會合理用藥和安全用藥意識的提高。
工作目標:提高臨床合理用藥和安全用藥水平。
二、工作內容:
(一)藥品、醫療器械安全專項整治。整治重點內容如下:
1、藥品專項整治
(1)強化藥品經營行為監管,查處批發企業掛靠經營、過
票現象。嚴厲打擊藥品零售企業出租或轉讓柜臺,以及用食品、保健食品等冒充藥品和醫療器械等違法行為。(2)開展藥品購進票據專項檢查,查處醫療機構從非法渠道或農村個體診所向零售藥店購藥、以及藥品批發企業向無證照單位供應藥品等違法違規行為。(3)開展學校藥械質量專項檢查。聯合縣教育局對學校醫務室藥品采購渠道、藥品養護、人員資質、效期管理進行檢查、建立長效監管機制。(4)對全縣醫療機構規范藥房深化建設進行督查,推進醫療機構藥品規范化管理。(5)開展疫苗質量專項檢查。對全縣相關單位疫苗的進貨渠道、儲存條件、設施設備、管理水平進行檢查,有效確保疫苗質量。(6)開展進口參類專項檢查。通過對口岸檢驗報告、進口藥材批件等檢查入手,查處假冒進口參類的行為,整治滋補藥品市場。(7)嚴格執行藥品廣告審查辦法,聯合縣工商局大力整治虛假違法藥品廣告,查處以患者、公眾人物、專家名義作療效證明的違法藥品廣告,并做好相關違法案件的移送工作(縣工商局、縣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8)加強對藥品生產企業的監管,加大檢查力度,督促企業按法定標準生產工藝組織生產,做到物料平衡,偏差處理及不合格品處理情況及時。(9)開展藥品企業準入管理專項 檢查。按照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對藥品批發企業、藥品零售企業進行全面檢查,對達不到要求的上報省、市藥監局依法收回《藥品經營許可證》。(10)開展處方藥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專項檢查。查處藥品零售企業處方藥購進來源、處方藥憑處方或登記銷售;藥師在崗制度的執行,處方是否有配伍禁忌或超劑量銷售情況等。
2、醫療器械專項整治:
(1)開展植入性醫療器械專項檢查。檢查使用的植入性醫療器械的經營單位是否備案,使用單位是否從采購、驗收、使用、跟蹤檢查都有記錄。是否建立醫療器械不良監測記錄,是否使用無產品注冊證的醫療器械。(2)重點加強對骨科植入器械等高風險產品、隱形眼鏡、助聽器的質量監控,以及對質量可疑產品開展質量監督抽驗。繼續督促各級醫療機構建立完善高風險醫療器械使用和管理制度,進一步規范高風險醫療器械的采購、使用行為和質量跟蹤管理。(3)開展藥品不良反應監測、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加大對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的宣傳力度,普及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方面的知識,正確認識、科學對待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
(二)建立健全長效機制
1、建立健全《藥械零售企業記分管理辦法》促進企業誠信自律。建立健全《藥械零售企業記分管理辦法》、《藥品零售企業星級評定實施辦法》和《星級藥店評定標準》。對監管中發現違法違規企業除給予行政處罰外還將給予不良行為記分,并依據分值大小,對企業違法違規行為通過記錄在案、媒體曝光、強制培訓、建議取消醫保定點藥店等形式,予以警示和懲戒。對全年累計沒有記分的企業,優先推薦為“三星級藥店”的候選單位。以此推進醫藥行業誠信體系和自律機制建設,提高監管效率,促使藥品質量保障水平不斷提高。
2、深化規范藥房建設保障農民用藥安全有效。一是細化服務指導。制定《龍游縣醫療機構規范藥房建設工作指南》,從藥房設置、管理制度、人員資質等方面明確管理要求。同時加強對農村醫療機構藥房的監督、檢查、指導,促進藥房真正實現規范化管理。二是部門協作加強督促。與縣衛生局聯合下發《關于進一步深化規范藥房建設的通知》和《規范藥房設置標準》等文件,將規范藥房建設納入衛生局對醫療機構的年度考核,對新開辦的村衛生室、個體診所要求首先通過規范藥房驗收,共同督促個體診所、醫療機構的規范藥房建設。
3、制定《龍游縣植入性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加強高風險醫療器械監管。對高風險醫療器械的采購、使用等環節進行明確規定:要求醫療機構做好采購單位資格的審核,證件的索取,驗收臺帳的記錄,不良反應的跟蹤。每家醫療機構確定專門的人員落實這項規定的執行。同時加強植入性醫療器械的采購及使用檢查,并要求每家醫療機構的專職或者兼職的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的監測人員,對植入性醫療器械的使用情況進行跟蹤,及時發現,及時上報。
三、工作進度和時間安排
藥品整治行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8月30日至9月5日)
深入學習領會國務院領導的重要指示精神,統一思想認識,明確指導思想、目標任務、整治重點和工作任務。成立組織機構,明確職責分工,結合實際研究制定整治行動方案和專項整治計劃。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等媒體及舉辦專欄、專題訪談等形式,宣傳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宣傳《特別規定》和有關藥品監管法律法規,公布投訴舉報電話,形成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全社會廣泛關注、積極支持、共同參與的良好氛圍。
(二)專項整治階段(9月6日至11月30日)
在動員部署的基礎上,按照《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藥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浙政辦發[20xx]63號)、《龍游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藥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以及《龍游縣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精神,突出重點、全面出擊的方式,大力開展藥品整治行動。
9月1日—9月15日對全縣藥品市場進行調查摸底
9月16日—9月30日對全縣縣級醫院進行專項檢查
10月8日—10月20日對鄉鎮衛生院進行專項檢查
10月21日—11月21日對全縣村衛生室進行規范藥房檢查指導
11月22日—12月15日對全縣藥品批發、經營單位開展專項檢查
(三)總結提高階段(12月15日至12月30日)
對整治工作進行分析、總結,開展“回頭看”行動,查漏補缺,并于12月5日前完成總結報局辦公室,局辦公室于12月10日前上報縣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此次藥品專項整治行動必須與去年7月份國務院部署開展為期一年半的整頓和規范藥品市場秩序專項行動以及我局今年開展的“作風建設年、狠抓落實年、農村食品藥品整規年”活動相結合、相銜接,在短時間內集中解決影響藥品安全的突出問題,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藥品安全關系到廣大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關系到政府和國家的形象,關系到經濟健康發展和社會穩定。因此,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專項整治行動意義重大。為確保本次整治行動順利進行,打好這場整治行動的特殊戰役,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龍游縣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總體要求,成立以縣藥監局、縣衛生局、縣質監局、縣工商局、縣教育局、縣公安局等部門和單位為成員的龍游縣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協調組,由縣藥監局局長錢先鳳任組長,縣藥監局副局長張金壽任副組長,相關部門分管領導任工作協調組成員。藥品安全整治工作協調組聯絡科室設在縣藥監局辦公室,聯系電話:7111623,負責日常聯系、協調及工作信息報送等工作。
(二)明確任務,落實責任。
縣食品藥品監管局要切實加強藥品研制、生產、流通、使用全過程的監管,依法嚴厲查處各種違法違規行為??h衛生局要加強對醫院藥房的管理,嚴格要求醫療機構遵守藥品質量管理的各項規定,落實醫療機構對藥品終端消費安全的責任??h工商局要嚴厲查處虛假違法藥品廣告,加大打擊力度,有效遏制虛假違法藥品廣告屢禁不止現象,嚴格管理城鄉集貿市場銷售中藥材的行為??h教育局藥要求學校醫務室切實按照規范藥房標準采購、使用、保管藥品,教育引導師生不斷增強藥品安全意識。有關行政執法部門要及時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犯罪的制售假劣藥品案件,縣公安機關要深挖制售假劣藥品的犯罪網絡,加大對制售假劣藥品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宣傳部門要加大藥品安全宣傳教育的力度,指導新聞單位配合藥品監管部門做好藥品安全宣傳工作,積極引導廣大生產經營企業誠信守法,提高公眾的藥品安全知識和安全意識,營造良好的藥品安全輿論環境。
(三)嚴格執法,加強力度。
要嚴格依照《特別規定》和《藥品管理法》等相關法律的要求,履行監督管理職責,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從嚴查處制售不符合假劣藥械的違法行為;要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對涉嫌構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按規定移送公安機關;對重大制假售假違法行為和造成嚴重后果的違法犯罪分子,要依法嚴懲。要堅持抓大案要案,加大查處案件力度,落實“四不放過”“四個一律”。對違法情節嚴重的,堅決依法嚴懲,對重大典型案件的查處要及時公布查處結果,嚴肅處理有關責任人。
(四)加強協調,密切配合。要圍繞本次專項整治的工作目標和重點,充分履行職能,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做到令行禁止,密切配合,搞好銜接,建立上下聯動、部門聯動、區域聯動的工作機制,形成嚴密的監管網絡。在縣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群策群力,積極工作,對重點藥品、重點單位、重點區域和重點問題,集中時間,集中力量,聯合打擊查處。
(五)加強宣傳,暢通信息。在整治過程中,強化正面引導,樹立藥品生產經營者為藥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意識,讓經營者自覺承擔藥品安全責任,積極配合、自覺參與到整治工作來。要積極爭取新聞單位的配合,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作用,大力宣傳整治成果。對典型案件和大要案予以曝光,形成社會共同關注和參與藥品安全整治的良好氛圍。及時向縣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及其辦事機構提供準確、科學的藥品安全信息,做到信息暢通、步調一致,確保專項整治工作扎實穩步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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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原則與指導思想
藥品安全專項整治檢查評估工作遵循“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標準量化、促進提高”的原則。通過開展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檢查評估,促進鄉鎮、街道(工業園區),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強藥品安全監管,把藥品安全工作作為重要的民生工程,堅持標本兼治、著力治本。落實“地方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企業是第一責任人”的藥品安全責任體系,健全藥品安全監管機制,杜絕重大藥品安全事故發生,促進醫藥產業又好又快發展,確保公眾用藥安全。
二、檢查評估對象及實施機構
(一)檢查評估對象是各鄉鎮、街道(工業園區),各相關監管部門,藥品(含醫療器械,下同)研制、生產、流通、使用各環節的企事業單位。
(二)區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檢查評估領導小組(附件1)負責組織實施全區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檢查評估,指導各有關單位開展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自查自評;組織對全區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行檢查評估。
三、檢查評估的內容及標準
(一)各鄉鎮、街道(工業園區)及相關監管部門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重點檢查評估組織領導、整治重點、安全保障、宣傳信息等方面工作開展情況和整治工作的成效。檢查評估標準詳見《區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檢查評估表》(附件2)。
(二)藥品質量狀況評估。以省級藥品質量公告為依據,重點檢查評估轄區內基本藥物、特殊藥品及血液制品、生物制品、注射劑等高風險產品的生產、經營、使用各環節質量狀況。
(三)藥品安全群眾滿意度。主要包括對國藥準字公信力的評價、對打擊假藥的看法、對政府工作的滿意度、對藥品廣告的意見、對安全用藥知識的掌握。
(四)企事業單位自查自評情況。主要包括各類生產經營企業對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GMP)、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GSP)標準的執行情況、生產經營基本藥物和高風險產品企業風險控制情況、電子監管碼實施情況、質量受權人制度落實情況、企業自主創新能力、藥品醫療器械研發資料的真實性、誠信建設、規范醫院制劑使用和臨床用藥管理等。
四、檢查評估的方式方法
(一)檢查評估方式:采取自查自評與上級檢查評估相結合的方式。
(二)檢查評估方法:采取聽取匯報、查看資料、現場檢查、召開座談會、問卷調查等方法,全面了解被檢查評估對象開展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情況。
1.聽取匯報。聽取各鄉鎮、街道(工業園區)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和各相關監管部門的工作匯報。
2.查看資料。查閱專項整治工作文件、會議紀要、工作報表以及有關工作制度規定、違法犯罪案件查處卷宗、新聞宣傳等資料。
3.現場檢查。隨機選擇轄區內藥品生產經營企業、醫療機構、藥品研發、檢驗機構等單位進行實地檢查,抽查各類型單位均不少于2家。
4.召開座談會。召開企事業單位、行業協會和群眾代表參加的座談會。
5.問卷調查。對社會公眾、經營單位營業人員、醫療機構藥品管理人員、基層執法人員等進行隨機訪問和調查。
(三)評分辦法:采取具體工作量化評分的方法,分項加權匯總,共分以下四個部分:
1.綜合評估。主要評估各鄉鎮、街道(工業園區)及相關監管部門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完成情況。分值100分,權重0.6。
2.藥品(含醫療器械)質量狀況評估。以省級質量公告和抽驗結果為依據,自我評價質量狀況。分值100分,權重0.2。
3.藥品安全群眾滿意度調查。組織網上問卷調查或發放問卷(不少于100份),自我評價群眾滿意度。分值100分,權重0.1。
4、企事業單位自查自評情況。在生產、經營、使用單位自查自評基礎上,抽查轄區內各單位自查報告,自我評分。各企事業單位(包括藥品、醫療器械的研發、生產、經營、檢驗單位及醫療機構)每類別不少于1家。分值100分,權重0.1。
以上4項中,第1項由區檢查評估組參照各參評單位自查自評報告、按照評分標準內容檢查評分;第2、3、4項直接采納各參評單位自查自評報告中的相關數據并隨機抽查核實。各項評分加權匯總后,得出總評分,滿分100分。根據各參評單位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的突出成績和明顯不足,在總評分的基礎上可適當加減分,分值為5分。最后得分95分以上為優秀,85分以上為良好,80分以上為合格。
五、工作進度安排
(一)上旬,結合轄區內實際情況,制定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檢查評估實施方案。
(二)上旬,組織藥品研發、生產、經營、檢驗單位及醫療機構進行全面自查自評,形成自查自評報告。藥品研發、生產、經營、檢驗單位和醫療機構的自查自評,由區食品藥品監管分局負責組織。
在各單位自查自評的基礎上,組織開展轄區內自下而上的檢查評估工作,并形成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自查自評報告和工作總結,于前提交市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中旬,迎接市政府檢查評估組的檢查評估。
(四)下旬,迎接省政府檢查評估組的檢查評估。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鄉鎮、街道(工業園區),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藥品安全專項整治檢查評估工作的組織領導,按照“全區統一領導、地方政府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工作格局和屬地化管理的原則,進一步強化政府責任。要切實加強領導,精心部署,周密安排,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真正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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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體目標
以確保公眾用藥安全為目標,以解決影響藥品安全的突出問題和深層次矛盾為重點,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則,進一步落實“地方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企業是第一責任人”的藥品安全責任體系,切實提高標準、嚴格準入、強化監管、落實責任,深入推進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和各項監管措施的落實,進一步優化醫藥產業結構,完善藥品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和質量標準,強化藥品市場準入管理和安全監管,使藥品質量安全控制水平顯著提高,企業安全責任意識和誠信意識顯著增強,藥品生產經營秩序顯著好轉,杜絕重大藥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安全用藥水平。
二、重點任務
(一)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藥品的違法犯罪行為。建立聯合打假工作機制,重點打擊利用互聯網、郵寄等方式制售假藥的行為。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嚴厲查處重大案件。
(二)整治非藥品冒充藥品。大力整治以食品、消毒產品、保健食品、化妝品等冒充藥品上市的行為。嚴厲打擊仿冒藥品,堅決維護藥品市場秩序。
(三)整治違法藥品廣告。加大違法藥品廣告查處力度,重點監測和打擊利用互聯網虛假廣告和虛假宣傳的行為,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網站的主辦者,嚴格落實藥品廣告主、廣告經營商和媒體的責任。
(四)整頓和規范藥品市場秩序。加快醫藥產業結構調整,嚴格控制新開辦藥品企業。嚴格規范非藥品物流企業儲存配送藥品的行為,嚴厲打擊在中成藥、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化學藥物的行為。
三、整治措施
(一)落實藥品安全責任。各鎮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對轄區藥品安全負總責,切實加強組織協調,完善工作機制。要建立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機制,健全應急處置工作程序,及時消除藥品安全隱患。要配合相關部門做好轄區內藥品經營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依法取締制售假劣藥品的黑窩點,確保轄區內無非法藥品集貿市場。
(二)建立完善聯合工作機制??h食品藥品監管、公安、衛生、工商等部門要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建立聯合打假工作機制,嚴厲查處制售假劣藥品的重大案件。工商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完善多部門聯合打擊違法藥品廣告的工作機制,加大違法藥品廣告查處力度,依法查處虛假藥品信息行為。
(三)完善醫藥產業發展政策??h經濟和信息化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醫藥產業發展政策,推進醫藥產業結構調整、優化升級和技術進步。引導、規范創制新藥,鼓勵發展現代醫藥物流和藥品連鎖經營,鼓勵藥品企業同行業兼并重組,促進藥品企業規?;?、集約化發展,鼓勵農村藥品供應網建設??h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按照企業開辦標準,嚴格控制新開辦藥品批發企業數量,按照合理布局的原則從嚴審批零售藥店。
(四)建立國家基本藥物生產供應和質量保障機制。要根據國家建立基本藥物制度的統一部署,加強對基本藥物生產供應、流通、配備、使用和定價報銷各環節的監管??h經濟和信息化部門要加強行業管理,保證我縣藥品生產企業基本藥物的生產供應??h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加強對基本藥物的監管,確?;舅幬镔|量安全??h物價部門要加強對基本藥物零售價格的指導和監管??h衛生部門要加強對基本藥物使用的管理,確保醫療機構優先合理使用基本藥物。
(五)強化藥品生產、流通監管??h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加強對高風險藥品和醫療器械的監管,嚴格實施藥品質量管理規范,嚴厲查處“掛靠經營”、“走票”等違法違規行為,嚴格規范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委托非藥品物流企業儲存配送藥品的行為,推行藥品電子監管,監督企業完善質量追溯體系。
(六)強化藥品技術監督。要加大藥品技術支撐能力建設資金投入,完善藥品和醫療器械質量抽驗機制,加快藥品和醫療器械標準實驗室建設,進一步完善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與報告制度,不斷提高風險監測和預警能力。
(七)加強臨床用藥管理。縣衛生部門要加大對醫療機構用藥管理力度,加強合理用藥知識宣傳與培訓,推進臨床藥師制實施,規范用藥行為,促進臨床合理用藥。要監督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嚴格按照《處方管理辦法》和說明書使用藥品,防止超適應癥、超劑量用藥。縣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強藥品使用環節的質量監管,規范醫療機構的藥品購進、儲存和質量管理工作。
四、方法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4月底前)??h里研究制定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召開相關會議對藥品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動員部署。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層層召開會議,制定工作方案,對專項整治進行安排部署,切實把思想認識統一到全縣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要求部署上來。
(二)集中整治階段(5月上旬-6月上旬)。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對照任務要求,全面梳理排查,找準薄弱環節,突出工作重點,深入開展藥品專項整治工作,確保專項整治取得實際效果,為迎接上級的檢查評估做好準備。
(三)督查驗收階段(6月中旬-6月下旬)。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對藥品專項整治工作進行認真總結,于6月10日前將工作總結報縣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并認真準備相關檔案資料,在各自職責范圍內組織好迎查現場。屆時,縣政府將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督導檢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深刻認識開展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把藥品安全專項整治作為一項重要任務納入工作日程。為切實加強對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縣里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食品藥品監管局。各級各有關部門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確任務,突出重點,精心組織,狠抓落實,確保專項整治取得實效。
(二)分工協作,明確責任。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
加強溝通協作,形成整治合力??h經濟和信息化部門負責牽頭制定醫藥產業發展政策,縣衛生部門負責牽頭制定醫療機構合理用藥整治方案,縣工商部門負責牽頭制定違法藥品廣告整治方案,縣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牽頭制定非藥品冒充藥品整治方案,并認真組織實施。要嚴格落實藥品安全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在專項整治中責任不落實、監管不到位、失職瀆職、包庇縱容制售假劣藥品行為的有關責任人要嚴肅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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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行動,打擊非法行醫、非法采供血,整治違規醫療廣告、違規開展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違規開展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等違法犯罪活動,進一步清理違規設置審批醫療機構,進一步加強醫療機構的規范化管理,使醫療服務市場秩序得到明顯好轉。
(一)嚴厲打擊各種非法行醫、非法采供血、非法醫療廣告、非法開展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非法開展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等行為,依法取締無證行醫,嚴懲非法行醫違法犯罪活動,對犯罪分子起到震懾作用。
(二)加大對醫療服務市場的監管力度,規范醫療機構執業行為,提高醫療質量,保障醫療安全。
(三)依法依紀嚴肅追究有關違法違規行為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
(四)建立完善專項整治行動和日常監管相結合的長效監督機制和措施,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健康權益。
二、工作重點
(一)嚴厲打擊無證行醫行為。重點打擊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開展診療活動的“黑診所”,打擊農村集貿市場和城鄉結合部等重點區域內無行醫資格的游醫、假醫。
(二)嚴肅查處醫療機構聘用非衛生技術人員行醫及超范圍行醫的違法行為。
(三)嚴肅查處醫療機構出租、承包科室的行為。重點查處醫療機構將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給非本醫療機構人員或者其他機構,打著醫療機構的幌子利用欺詐手段開展診療活動的行為。
(四)嚴肅查處非法從事性病診療活動的行為。重點查處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開展診療活動的“地下性病診所”和未經審批擅自從事性病診療活動的醫療機構。
(五)嚴肅查處利用b超非法鑒定胎兒性別和選擇性別的終止妊娠手術的行為。重點查處醫療機構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的工作人員非法為他人進行胎兒性別鑒定或選擇性別的終止妊娠手術的行為。
(六)嚴肅查處非法從事醫療美容診療活動的行為。重點查處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從事醫療美容診療活動的單位和個人,以及未經審批擅自從事醫療美容診療活動的醫療機構。
(七)嚴肅查處醫療機構超出登記范圍開展診療活動的行為。
(八)嚴肅查處醫療機構違法醫療廣告的行為。要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強醫療廣告監督工作,定期向社會公布醫療廣告監測及查處情況。
(九)嚴肅查處醫療機構違規開展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及醫療技術臨床應用活動的行為。
(十)嚴厲打擊非法采供血行為。要以確保血液安全和獻血者(供漿者)身體健康為工作目標,進一步規范采供血機構的執業行為和醫療機構的臨床用血行為,加大對采供血機構獻血者(供漿者)管理情況、偏遠地區醫療機構血液來源等進行核查,嚴肅查處冒名頂替、超采頻采等違法行為,堅決杜絕醫療機構自采自供血液行為。
三、工作安排
(一)第一階段(2009年6月20日至7月1日)為動員部署階段。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對本轄區內開展專項整治行動進行全面動員部署。
(二)第二階段(2009年7月1日至9月10日)為組織實施階段。按照專項整治行動方案,認真組織落實專項行動工作,針對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采取有效措施,嚴肅查處非法行醫、非法采供血、非法醫療廣告、非法開展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非法開展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等行為,堅決取締無證行醫。
(三)第三階段(2009年9月10日至9月20日)為總結上報階段。
對專項行動進行認真總結,建立和完善對醫療服務市場專項整治工作的長效監管機制,并按要求上報工作總結。
四、工作要求
按照《2009年云南省醫療服務市場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轄區醫療服務市場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及早部署落實。
(一)進一步提高認識,推進和深化醫療服務市場專項整治工作。
將依法嚴厲打擊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醫、非法采供血、非法醫療廣告、非法開展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非法開展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等行為,作為關心群眾、優化醫療執業環境、規范市場秩序、促進社會和諧與發展的大事,擺上重要議事日程。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增強工作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履行職責,嚴格監督管理。
(二)繼續保持高壓打擊態勢,嚴格執法,加大案件查處力度。
嚴肅查辦案件是確保醫療服務市場專項整治工作順利進行的重要手段,也是專項整治行動取得成效的重要標志。要高度重視,把查辦案件工作作為一項重要職責,切實提高依法辦案的能力和水平。繼續認真受理群眾投訴舉報,并以投訴舉報和違法醫療廣告為線索,主動開展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非法行醫、非法采供血、非法醫療廣告、非法開展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非法開展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等行為,特別是對嚴重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群眾反映強烈、性質惡劣的重大案件要掛牌督辦。重點抓好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不認真履行監督管理職責和醫療機構非法行醫行為兩類案件的查處。對在日常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不管涉及到誰,都要一查到底,保證做到案件調查清楚、依法查處到位、責任追究到位、整改措施到位。要注重運用典型案件開展警示教育,查找制度、管理中的漏洞和薄弱環節,不斷完善相關制度規定,發揮查辦案件的治本功能。
(三)加大督查和稽查力度,落實責任,保證工作落到實處。
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進一步落實打擊非法行醫、非法采供血、非法醫療廣告、非法開展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非法開展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等行為的工作責任,嚴格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開展專項行動,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責任到人。要將工作重心向農村、向城鄉結合部、向城市社區延伸,實現監督重心下移。對未履行職責,疏于、怠于監管,當地醫療服務市場混亂的,要依紀依法追究有關行政部門監管不力的責任。
(四)完善長效監管機制,標本兼治,鞏固專項行動成果。
在加大打擊力度,規范醫療服務市場秩序的同時,本著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原則,建立完善長效監管機制。積極探索從源頭上整頓和規范醫療服務市場秩序、規范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執業行為的途徑和辦法,針對專項行動中發現的突出問題,認真分析醫療服務市場違法問題存在的深層次原因,深入推進體制、機制、制度創新,完善法律法規制度建設,強化監管措施。把醫療服務市場專項整治工作與加強日常管理、監督和規范審批行為緊密結合起來,把醫療服務市場專項整治工作與醫院管理年活動和治理醫藥領域商業賄賂等工作結合起來。建立審批管理與監督的銜接機制,加強衛生監督隊伍建設,完善監管措施,切實加強對醫療服務行業的日常監管,逐步實現監管的制度化、規范化和經?;?。
(五)加強宣傳教育,擴大聲勢,保持高壓嚴打的輿論氛圍。
重視發揮新聞媒體作用,廣泛宣傳衛生法律法規和安全就醫常識,提高人民群眾的自我保護意識。積極推行政務公開和院務公開,及時向社會公示醫療機構、醫務人員審批、注冊信息,便于群眾查詢和監督;定期公示專項行動取得的成果,對取締無證行醫黑診所、查處非法行醫典型案件、吊銷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證書等情況進行公開曝光,并組織新聞媒體進行報道,加強社會監督。通過舉辦培訓班、專題講座等形式,開展對醫療機構負責人、有關管理人員和醫務人員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的宣傳培訓,增強依法執業的自覺性,規范執業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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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推動我縣違法藥品廣告專項整治工作深入開展,嚴厲打擊違法藥品廣告等不法行為,根據《違法廣告藥品專項檢查工作要求》,結合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縣違法藥品廣告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稽查科,辦公室主任由沈珂同志兼任,負責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聯絡、協調溝通和信息上報等日常工作。
二、整治目標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藥品管理法》、《廣告法》、《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藥品廣告審查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為依據,堅持標本兼治、打防并重,集中整治藥品廣告方面的突出問題,凈化藥品市場秩序,營造良好的用藥環境,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健康權益,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三、整治重點
(一)未經批準或備案的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廣告;偽造廣告批準文號、擅自篡改廣告審批內容的行為。
(二)以公眾人物、專家、患者名義為產品功效作證明等嚴重虛假違法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廣告。
(三)任意擴大適應癥范圍的嚴重虛假違法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廣告。
(四)治療癌癥、冠心病、糖尿病、腎病、肝病、肺病、白癜風、帕金森病、性病等處方藥在大眾媒介的廣告。
(五)投訴舉報集中,違法情節嚴重的藥品廣告。
(六)其他嚴重虛假違法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廣告。
(七)已被采取暫停銷售措施的違法廣告藥品,但仍在繼續違法廣告或繼續銷售的。
四、整治步驟
專項整治工作分三個階段實施: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階段(2014年6月1日至6月30日)
成立縣違法藥品廣告專項檢查工作領導小組,統一安排部署全縣專項整治工作,制定專項整治工作具體實施方案。
第二階段:組織實施階段(2014年7月1日至8月15日)
(一)自查階段。將專項整治工作要求及時告知轄區內所有行政相對人,發動、指導和督促其開展自查自糾工作。與廣告媒體簽訂《廣告誠信承諾書》;與涉藥企業簽訂《廣告誠信責任書》。
(二)執法檢查。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執法人員對轄區內各種媒體的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廣告進行監測,對涉及廣告藥品單位進行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并督促相關單位限期整改。
(三)整改復查。對相關單位的整改情況予以復查,對整改不到位的單位進行嚴肅處理。
第三階段:總結階段(2014年8月15日至8月31日)。
對專項整治情況進行總結,認真填寫《違法廣告藥品專項檢查統計表》,并形成書面報告,及時報送市局稽查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科室要從落實科學發展觀、保障人民群眾用藥安全的大局出發,充分認識此次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將開展專項整治工作作為一項民心工程,列入重要議事日程。
(二)突出重點,狠抓落實。各科室要按照本方案的總體要求,明確工作目標,突出工作重點,強化工作措施,著力解決藥品廣告存在的突出問題、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以及社會危害嚴重的問題。組織執法人員對縣內電視臺、廣播電臺等媒體的廣告進行監測,對監測發現的違法廣告,嚴格按照國家局“七個一律”的要求,分別采取移送工商查處、公告警示消費、約談違法廣告企業、責令企業整改、暫停銷售違法廣告產品等措施。對查證屬實的違法廣告藥品及時上報省局采取暫停銷售措施,并同時移送工商部門進行查處;對藥品經營單位進行檢查,一經發現被暫停銷售藥品仍在銷售的,一律按《省藥品監督管理條例》予以嚴肅查處;對違法廣告嚴重的品種進行針對性抽驗;認真做好違法廣告藥品專項檢查數據統計工作。同時,要高度重視群眾投訴舉報案件線索,對群眾的投訴舉報要做到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回音。
(三)多頭聯動,完善機制。通過本次“違法廣告藥品專項檢查”行動,積極引導和督促各有關單位建立有效的廣告管理和違法廣告責任追究制度,強化媒體、企業和廣告申報人員的法律意識、責任意識。繼續加強與宣傳、廣電、工商等部門的聯系,形成整治合力,使在我縣虛假違法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廣告的現象得到更加有效的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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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督導中發現,雖然規范診療行為專項整治活動,全區醫療機構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醫療安全方面仍然存在隱患和薄弱環節,個別醫療機構重視程度不夠,工作仍停留在文字層面。負責人不直接參與參與,規范診療行為活動成為“旁觀者”,導致主動性和積極性不夠高。
2、抗菌藥物整治力度有待加大,部分醫療機構建立抗菌藥物專項整治管理小組,但分工不明確,抗菌藥物不合理選用較為突出,分級管理落實不到位,須進一步加強業務學習和培訓力度。
3、部分醫療機構護理人員主動服務意識不強,基礎護理不到位。醫護人員應急反應和處置能力、綜合救治能力有待加強,以適應突況下應急搶救工作的需要。
4、少數醫療機構存在投訴無專人接待管理,投訴電話未公開,處理糾紛化解矛盾的能力較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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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體目標
(一)整治與規范相結合,制售假劣藥品違法行為得到及時查處和有效遏制,藥品市場秩序實現規范有序,全區無重特大藥害事故發生。
(二)藥品質量穩步提高。藥品監督抽驗合格率達到95%以上。
(三)有效解決藥品經營企業經營、超方式、超范圍經營藥品行為。清理和查處藥品零售企業出租或轉讓柜臺銷售藥品行為;配合工商部門查處虛假違法藥品廣告,藥品廣告違法行為得到有效遏制。
二、整治重點
(一)藥品研制生產環節
1、完善藥品包裝、標簽、說明書管理。依法查處未經備案的藥品說明書、擅自在藥品說明書增加適應癥或功能主治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重點加強對2012年10月1日以后生產藥品的標簽和說明書的監督檢查。
2、加強對特殊藥品監管。完善特殊藥品監控信息網絡建設,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和網絡監控,對發現的異常情況和警報信息,及時跟蹤調查,嚴防各類不安全問題發生。
(二)藥品流通環節
1、全面開展藥品經營企業監督檢查。重點對2006年以來新開辦的藥品批發企業進行監督檢查;嚴厲查處藥品經營中的掛靠經營、超方式和超范圍經營行為;嚴厲打擊藥品生產、經營企業為他人以本企業的名義經營藥品提供場所、資質證明文件、票據掛靠經營、體外循環等違法違規行為。
2、嚴格藥品經營企業管理。加強藥品零售企業行為監管,嚴格禁止藥品零售企業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轉讓柜臺。監督和教育藥品零售企業加強銷售人員管理,藥品零售企業經營非藥品產品的,必須設立非藥品專售區域,設置明顯的分區標志。
3、大力整治虛假違法藥品廣告。嚴密監測夸大療效、誤導消費、危害群眾身體健康的虛假藥品廣告,及時上報并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處。對嚴重欺騙和誤導消費者的虛假違法廣告藥品采取行政強制停售措施。
4、加大《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GSP)跟蹤檢查力度。重點加大對藥品零售企GSP跟蹤檢查力度,對違反GSP現場檢查驗收標準三項(含三項)以上關鍵項者,現場收回GSP證書。對檢查發現問題情節嚴重的,責令其停業整頓;對不符合藥品經營準入條件及GSP規定,被責令整改而逾期不改正,繼續從事經營活動者,報上級主管部門依法吊銷藥品經營許可證,撤銷GSP認證證書。
5、深化農村藥品“兩網”建設。建立健全鄉(鎮)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機構建設,大力開展農村藥品“兩網”建設,適時開展“兩網”建設評價工作,確保全區農村藥品監督網覆蓋率達100%,農村藥品供應網覆蓋率保持在98%以上。
(三)醫療器械環節
1、進一步強化醫療器械生產監督檢查。繼續開展國家重點監管企業、省級重點監管企業、發生嚴重不良事件企業和被舉報存在違規行為企業的質量管理體系專項監督檢查。強化醫療器械生產企業日常監管,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查封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醫療器械產品和生產企業。
2、整頓醫療器械流通秩序。進一步加強醫療器械上市產品的質量監督,對高風險產品和市場檢查中發現的質量可疑產品進行重點檢查,加大對醫療器械制假售假行為的打擊力度,嚴肅查處無證經營和銷售、使用無證產品以及擅自擴大適應癥等醫療器械流通領域的違法違規行為。
(四)藥品使用環節
1、按照《省藥品使用條例》的要求,對全區藥品使用單位,特別是農村醫療機構進行全面檢查。重點檢查藥品購進渠道是否合法,購進記錄是否規范,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對中藥材、中藥飲片、急救藥品和常用藥品以及生物制品等品種進行重點檢查。
2、加強對醫療制劑室的監督檢查。禁止醫院制劑對外銷售;加強藥品(醫療器械)不良反應事件的監測。
三、實施步驟
專項整治行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自查自糾(2012年9月上旬-9月14日)。召開全區“藥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動員部署會議,制定“藥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采取多種形式,加大宣傳力度,督促企業對存在的問題認真開展自查自糾。
(二)拉網檢查,全面整改(2012年9月15日-10月15日)。按照“職權法定、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結合本地實際,突出抓好重點地區、重點單位、重點環節、重點產品的拉網式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逐一提出整改意見,督促限期整改。對違法行為,堅決依法予以查處。
(三)集中整治,重點攻關(2012年10月16日-12月31日)。根據監督檢查的結果和存在的突出問題,確定集中整治重點單位、重點環節、重點產品。按照“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則,采取強有力的措施,集中解決專項整治行動中發現的重大隱患和突出問題,建立長效監管機構,切實規范藥品市場秩序。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成立以局長為組長的全區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組織開展專項整治活動,并對重大問題進行協調,對專項行動進行督導,對整治情況進行總結,并提出建立長效機制的意見。
(二)落實責任。根據各執法組監管區域劃分,按照“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進一步明確目標,落實責任,統一調度,密切配合,突出重點,強化措施,抓好對責任區域內的所有涉藥單位的監管,確保檢查覆蓋率達到100%。工作情況列入年度崗位目標考核。
(三)加強協調。要切實發揮好牽頭作用,主動與衛生、工商、公安等部門搞好協調,建立部門間的信息溝通和工作協調機制。特別是對上級督辦的案件,要加大工作力度,確保落實到位。
(四)創新機制。結合專項行動,不斷創新監管新機制,對屢查屢犯的違法企業,建立“黑名單”制度,實行重點監管。要進一步健全完善日常監管責任制、實時監控制、誠信管理、聯合執法等制度。積極推行并建立藥品監管人員“駐店”、“駐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制度,實施劃片包干、分工明確、責任到人的監管機制,有效杜絕各類不安全問題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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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
為建立長效管理機制,特成立地區學校、幼兒園及周邊公共衛生單位專項整治工作小組。
此次專項整治行動,由工作小組統一領導,各縣區衛生局、開發區新區社發局(或衛生辦)具體組織實施。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及屬地管理原則進行。
集中整治期間,對學校、幼兒園周邊小旅店、美容美發店等公共場所經營戶進行整治,督促整改,規范經營行為,對違法行為依法查處;對無證診所堅決取締,涉嫌非法行醫刑事犯罪的案件依法移交公安部門進行查處;對學校內公共場所、生活飲用水衛生、醫療機構傳染病疫情監測及報告情況進行全面監督檢查。
二、工作步驟
此次集中專項整治行動分為四個階段進行:
(一)摸清情況,宣傳教育,限期整改
從即日起至5月10日前完成。在此階段,首先對學校、幼兒園及周邊小旅店、小美容美發店等公共場所經營戶及小診所進行逐戶調查,摸清底數和情況,同時開展以下工作。
1、對經營戶宣傳告知整治的目的、意義、發放衛生標準和宣傳資料,依理、依法、依情做好經營戶的思想工作,勸其守法經營。
2、對小旅店、小美容美發店等公共場所經營戶按照《公共場所管理條例》及實施細則進行檢查,對存在問題的單位下達監督意見書,限期整改。
3、對校園周邊無證診所情況摸底排查,依法查處。
4、市、縣區衛生監督機構要采取多種形式對在校學生開展健康教育活動,重點就公共衛生安全知識、如何識別非法診所及到非法診所就診的危害性等方面進行宣傳,增強廣大學生自我保護意識,共同維護校園及周邊秩序。
(二)集中整治,打擊震攝,取締無證
5月10日至5月20日完成。在上一階段整治基礎上,指導幫助經營戶整改,督促整改到位,對符合衛生條件的經營單位依法依規許可,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無證公共衛生單位依法查處,同時列出詳細的明細表,報當地綜治委及校園周邊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學校、幼兒園生活飲用水衛生、醫療機構傳染病疫情監測及報告情況監督檢查發現的問題,通報給各縣(區)集中整治領導小組及相關教育主管部門,并依法進行查處。各縣(區)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和綜治委的統一部署下,對重點問題、難點問題集中整治、現場辦公,市、縣(區)聯動、部門聯動、校地聯動的方式,進行徹底解決。
(三)抓鞏固,防反彈,建章立制
5月21日至5月31日。在專項整治基礎上加強日常性監督管理,并制定出切實可行的長效管理措施,做到責任到人包干到片。對此次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總結分析,對存在問題及時整改,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常抓不懈,防止反彈。
(四)接受檢查驗收
接受集中整治領導小組對整治成效的檢查驗收。各縣區、開發區新區要通過前三個階段的整治,確保檢查驗收達標。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此次專項整治行動,省、市領導高度重視,反映了群眾的呼聲,各縣區(開發區新區)和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本次專項整治活動,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認真履行職責,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制定工作方案,把整治工作抓緊抓好。工作人員要以法律、法規為依據嚴格執法,遵守工作紀律,聽從指揮、密切配合、統一步驟、不走過場,確保整治工作的成效。整治期間,工作小組對整治情況將進行明查暗訪,對不按要求開展整治工作的將進行通報。
(二)依法整治,文明執法。
各縣區(新區、開發區)和有關單位一定要嚴格依照法律、政策辦事,講究工作方法。要加強法制宣傳工作,工作中堅持說服教育和耐心疏導為主,切忌簡單蠻干,在師生和群眾中產生對立情緒,要堅決防止因工作失策、處置不當發生影響穩定的事端。
(三)信息暢通,及時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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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來,根據職能及績效考評工作的目標要求,我局進一步落實科學發展觀,創新科學監管理念,提高科學監管水平;進一步完善食品藥品監管體系,穩步鞏固農村藥品“兩網”工作,加大對藥品違規行為的查處,加強對國家基本藥物進行全面抽檢;加大對虛假、違法藥品、醫療器械廣告的監督;鞏固藥品、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誠信建設體系。全面完成全年藥品、醫療器械市場監督工作任務。同時做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克服人員少,監管對象多的困難,突出重點,抓住熱點,做好學校食堂、大型聚餐活動等重點餐飲保障,到現在為止無大的食品安全事件發生。依照《食品藥品安全績效考評標準》開展工作總結如下:
一、組織實施《廣西食品安全行動計劃》
(1)指標要求:實施年度食品安全監測計劃
完成任務情況:已制定縣內食品安全監測計劃并組織實施,在規定時限內向北海市食品安全辦報送監測報告。
(2)組織開展本轄區內十大食品安全專項整治
完成任務情況:根據我縣實際情況開展九大專項整治(轄區內食品進出口貿易歸北海管),組織縣食安委成員單位制定食品安全整治方案并組織實施,目前九大專項整治工作已結束。
存在問題:餐廚廢棄物及廢棄油脂的整治,轄區內無餐廚廢棄物及廢棄油脂統一回收企業,且餐飲企業推行油水分離池,油水分離器和廢棄油脂回收裝置無政策、資金支持,很難啟動。
措施:加強協調質監、工商、食藥監等部門就目前條件下對餐飲企業地溝油使用的監管,同時請縣政府組織發改、質監、工商、財政等部門盡快出臺我縣餐廚廢棄物及廢棄油脂回收的政策,提供資金及技術支持。
二、完成食品藥品監管機構改革工作
(1)落實“一專三員”機制
完成任務情況:已將“一專三員”建設工作納入2013年食品安全目標考核體系,層層簽訂責任狀,“一專三員”建設按“六有”標準開展建設工作,完善相關工作制度。已于2013年5月—7月開展對縣內“一專三員”進行培訓,目前整個工作開展正在進行中,欠缺部分主要是資料收集整理。
存在問題:由于少部分鄉鎮不夠重視以及缺乏必要的資金支持,雖然面上的工作我局已經開展,但在“一專三員”具體參與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中缺乏積極性,效果不明顯。
措施:監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強“一專三員”工作開展力度,加大對其業務知識的培訓,加強宣傳力度,使其認識到參與食品安全監管的重要性,同時請縣財政安排一定資金以支持該項工作的開展。
三、組織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專項整治
(1)加強食品添加劑整治
為保障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整治工作的有序進行,著力建立長效監管機制,我局制定了《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方案》。以加強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和嚴厲打擊非法添加行為為重點,組織開展“地溝油”、“瘦肉精”等專項檢查,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共監督檢查餐飲服務、學校食堂等單位80多間。
四、實施食品藥品安全日常監管
(1)創建示范學校食堂
完成任務情況:確定合浦縣師范學校食堂為創建示范學校食堂,目前創建工作已經完成。
(2)完成轄區內餐飲服務監管抽驗工作
完成任務情況:于2013年4、6、8月組織3次餐飲食品批樣,完成133批次,已完成全年任務,已完成抽檢臺賬報市局。
(3)藥品、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
完成任務情況:截止2013年11月5日,完成藥品不良反應上報530例,醫療器械不良事件87例,化妝品不良反應15例,已完成今年工作。
措施:與縣衛生局積極協調,聯合發文對未完成任務的醫療機構進行通報,督促相關醫療機構采取措施,已提前完成任務。
(4)電子監管工作
完成任務情況:已制定2013年藥品電子監管工作方案,向藥監局上報全縣電子監管對象62個。電子監管前期工作已完成,自我評價工作正在開展中。
存在問題:自我評價工作正在開展中,區局配備電腦因于11月19日才到位,尚未安裝及進行人員培訓。
措施:增加人手、加大工作力度,保證年底完成任務。
五、食品藥品安全事故處置完成任務情況:
至目前為止無大的食品藥品安全事件發生。共處理投訴舉報18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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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重點
專項行動的工作重點仍圍繞《行區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方案》確定的工作目標開展工作:
(一)依法打擊各種非法行醫行為,取締無證行醫和地下窩點,嚴懲違法行醫犯罪活動,凈化醫療服務市場。
(二)依法嚴肅查處縱容、包庇和支持非法行醫活動的相關人員。
(三)加大對醫療市場的監管力度,規范醫療機構執業行為,提高醫療質量,保障醫療安全。
(四)探索建立健全專項行動和日常監管相結合的長效機制和措施,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健康權益。
二、組織領導
加強專項整治行動工作的組織領導,設立鎮打擊非法行醫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見附件一),辦公室設在鎮創建辦。
三、職責分工
創建辦:具體負責專項整治行動的綜合協調;會同宣傳部門、文廣站負責宣傳打擊非法行醫專項活動,協調組織各職能部門開展取締非法行醫的聯合執法活動;組織落實相關長效管理措施;召開各村分管干部會議,收集非法行醫信息并與衛監分所及時溝通。
衛生監督所:結合日常監督,掌握轄區內無證行醫的動態,及時向鎮創建辦上報信息;配合鎮綜治辦開展專項檢查,查處無《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和無任何行醫資格擅自開展診療活動的行為、查處醫療機構出租承包科室的行為、查處非法從事性病診療活動的行為、查處未經備案核準的義診活動等的違法違規行為;做好取締信息的匯總上報;收集宣傳資料,配合政府組織開展宣傳活動。
派出所:與衛監所等部門配合,依法嚴厲打擊非法行醫的犯罪行為,查處暴力抗法行為,對拒絕、阻礙有關部門依法執行公務的人員,要依法予以嚴厲查處,對構成犯罪的,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食藥監所:參與取締行動,查處醫藥分離中藥品存放點的收繳。
綜治辦:組織協調各職能部門、人員開展聯合取締行動,并參與整治行動。
外口辦、城管所:加強對外來人員的管理,做好信息統計;配合參與聯合執法行動。
工商所:配合參與聯合執法行動,加強對非法行醫的打擊力度。
房管辦事處:對租賃當事人利用租賃房屋從事非法行醫等違法行為的,依據市政府《市居住房屋租賃管理實施辦法》(滬府發【29】號)的規定依法予以處理。
鎮清除黑色廣告專業隊伍:負責清除保潔道路兩側張貼的非法行醫黑色小廣告。
通過各類媒體宣傳,加強群眾的法制意識,自覺抵制非法行醫。
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加大對外來流動人員約定醫院的宣傳工作,特別加強外來孕產婦的管理,以優質的服務吸引外來人員到約定醫院就診。
計生辦:負責開展對外來孕產婦分娩點的宣傳工作,與村(居)委、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共同抓好外來孕產婦的管理。
各村委、居委:積極開展宣傳工作,發放宣傳資料,提供就診信息;組織衛生、計生干部、綜合治理管理服務隊開展排摸,嚴格執行零報告制度,密切關注地下孕產婦接生窩點等無證行醫信息;負責對地區內的非法行醫者張貼的黑色小廣告的鏟除;積極配合參與專項整治行動;負責組織落實地區內的相關長效管理措施。
四、考核
把無證行醫內容納入年度鎮對村(居)委的精神文明考核中,考核內容有:組織網絡、基礎檔案、摸底上報情況、宣傳發動、整治成效等。(見附頁二)
五、具體措施
(一)根據排摸掌握的名單,由鎮創建辦會同綜治辦每月組織1-2次的聯合取締行動。
(二)由鎮社事辦、區衛生監督所共同組織每季度召開一次聯席會議,通報前期的整治取締情況,商議后期的工作開展。
(三)每年12月由鎮社事辦、區衛生監督所共同做好對村(居)委的考核,并完成年度的工作總結、考核匯總。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切實加強對專項行動的領導
開展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是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體現以人為本理念的具體體現,是規范醫療執業行為、打擊非法行醫的重大舉措。各村、各部門一定要從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從講政治、保穩定、促發展的高度,充分認識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各部門主管領導要親自掛帥,將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作為一項民心工程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設立專項行動領導機構,加強領導,精心部署,周密安排,運用法律、行政等手段,切實抓緊、抓細、抓出實效。
(二)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形成合力
要按照“統一領導、政府協調、部門牽頭、各方聯合”的工作要求,迅速開展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各村(居)委要按照屬地化管理的原則落實責任,各有關部門必須充分發揮各自職能作用,相互支持,主動配合,齊抓共管。要加強工作中的聯系、協調與配合,建立定期聯席會議制度、信息通報和溝通制度等。加強各村、各部門間的溝通配合,形成上下聯動、部門聯動、地區聯動的綜合整治局面和強大的整治合力。
(三)突出重點,狠抓專項行動的落實
嚴厲打擊無證行醫行為,重點打擊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開展診療活動的“黑診所”,打擊無任何行醫資格的游醫、假醫。要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保證不走過場。要及時掌握工作進展情況,發現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四)加大執法力度,依法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各部門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加強監督執法檢查,特別要做好對重點地區、重點環節的突擊檢查,及時發現問題,責令限期整改,依法嚴肅處理,要重點查處大案要案。加強部門之間的聯系,對需要移送的案件,做好各部門間的銜接工作。
(五)標本兼治,建立完善長效監管機制
要按照整頓與建設并舉、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與規范化管理相結合、日常監督執法與開展專項行動相結合的原則,立足建立健全長效監管機制。衛生部門要認真做好流動人口基本醫療服務工作,切實為流動人口提供質優、價廉的醫療服務。要通過專項行動,認真總結經驗教訓,查找根源,強化依法行政意識。
(六)加強宣傳,形成高壓嚴打的輿論氛圍
要充分發揮媒體的輿論導向作用,大力宣傳、普及衛生法律法規和醫學科普知識,提高人民群眾的自我保護意識,大力宣傳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外來流動人員約定醫院和浦江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外來孕產婦分娩點的醫療服務和優惠政策,引導群眾正確擇醫,同時要加大非法行醫行為的曝光力度,震懾不法分子,要營造強大聲勢,動員全社會共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