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信用評價管理辦法范文

時間:2023-10-08 17:2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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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信用評價管理辦法

篇1

全州共有20個國省干線項目1192.8公里公路進行了招投標,總投資為69.4億元;共有1399條縣鄉村公路11094.1公里和橋梁88座3058延米進行了招投標,總投資為57.37456億元。

二、招標組織形式

我州公路工程建設項目均按《招投標法》和國家、省、州的相關規定依法進行招投標,招標組織形式嚴格按照各級發改部門核準的招標形式進行。

10月以前全州所有公路工程項目招標都是按各級發改部門核準的招標組織形式和招標方式進行。招標組織形式均為委托招標,招標方式為公開招標,部分投資在200萬以下的項目采用公開比選的方式進行。

10月以后,我州成立了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州、縣發改部門核準的工程項目招標組織形式為自行招標,招標方式為公開招標。自行招標由招標人和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按《招標投標法》、《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30號令)、《省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條例》、《省人民政府關于嚴格規范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工作的意見》(府發〔〕14號)等規定組織開展招標投標活動。

招標人在指定媒介(省建設網)和州政府網站招標公告。招標人自愿,也可同時在其他媒介招標公告。

招標文件編制按《省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人使用標準文件進一步要求》(發改政策〔〕666號和《〈標準施工招標資格預審文件〉、〈標準施工招標文件〉》(國家發展和改革委等九部委第56號)嚴格執行。

評標委員會按《省評標專家庫管理辦法》(辦發13號)的規定成立。

招標人通知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對開標、評標、定標進行監督。

招標人對中標候選人進行公示。

省發改部門核準的工程項目招標組織形式為委托招標,招標方式為公開招標。

三、業主參與情況

全州公路項目的招投標工作,項目業主均全程參與監督,未進入評標委員會。評標專家均在省評標專家庫中隨機抽取,按規定組成評標委員會。州、縣招投標監督單位參與專家抽取和評標監督。

四、評標報告

在項目評標工作中,嚴格執行廢標條款,對不符合要求的投標,全部進行廢除。在我州全部項目的招投標工作中,在招標時產生的廢標主要有兩個原因,一是投標人未達到法定要求的投標人數,即投標人數不夠三家;二是投標人不響應招標文件要求。

所有項目的招標文件及評標報告文件均進行了備案。

五、招投標投訴情況

在出現招投標投訴后,由招投標監督部門調查后進行回復,并嚴格按照國家招投標法及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并無包庇情況出現。

六、招標時限的執行情況

招標時限嚴格執行《招標法》及相關規定。

七、項目執行情況

在工程項目的執行工程中,沒有出現擅自改變項目建設規模和標準的現象;在試驗檢測上嚴格以實驗檢測數據控制工程質量,沒有單位偽造檢測報告或檢測結論;嚴格要求監理單位認真履行監理職責。

在我州管理的公路建設項目中,中標單位能落實質量、進度保障體系和制度,具有合同約定的投資控制能力。大部分中標單位能按投標文件和合同約定進行履約,只有小部分中標單位的履約能力稍弱,這些單位的機械、設備能按投標文件和合同的要求進行落實,主要是人員不能滿足投標文件和合同要求。

中標單位與項目業主的配合較為融洽,對出現的矛盾和糾紛能按合同約定進行解決,未出現過對項目業主投訴等情況。

在后期的運營中,能切實落實質量缺陷責任,很少存在推諉、扯皮的現象。

八、存在的問題、原因分析和工作建議

篇2

關鍵詞 公路;造價控制;造價管理

中圖分類號 U415.1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4-6708(2009)10-0036-02

公路項目造價控制是建設管理的三大目標之一,貫穿于投資決策、設計階段和實施階段等各階段。公路項目實施階段造價控制,是指工程施工招標至竣工驗收期間的造價控制,主要包括招標文件(合同條款)編制、招標控制價(標底)編制、設計變更費用審批和工程決算審核(審計)等。

有關資料表明,公路項目造價控制的關鍵和重點在設計階段,但在實施階段由于涉及施工、監理、業主(代建單位)、設計和社會團體等各方利益,時間較長,以及受風沙、雨水等自然環境等多種因素干擾,造價控制難度很大。因此,公路項目實施階段的造價控制與管理,是將來較長時間內需研究的課題之一。本文分析當前公路項目實施階段造價控制中存在的某些現狀問題,并對相關解決對策、措施進行探討。

1 實施階段造價管理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1.1 招標文件條款編制不嚴謹和欠規范

目前,以《公路工程國內招標文件范本》的合同條款,以及工程量清單市場投標報價為基礎的單價合同(類型),是公路項目實施階段造價控制與管理的重要手段。但是,隨著建設市場的發展,發現也存在不少影響造價管理的問題。

招標文件條款不規范、不嚴謹,對將投標不平衡單價評標審查不重視,變更工程計價等條款欠明確、不完善,變更工程計量支付比例偏大,是致使項目造價控制與管理存在問題的主要原因。

雖然各承包商管理水平不同,效益不一,但各細目投標單價不會與定額法編制的控制(細目)價相差很大,可見是一種投標策略。承包商大幅度的不平衡報價投標策略,將會引起工程項目結算大大突破合同總價。不平衡報價是在總價不變的情況下承包商通過有意識地提高某些單價和降低一些單價,來實現工程利潤最大化,其中時間不平衡報價是利用承包合同的早期施工、早計量支付的規則,通過適當提高先期施工、降低后期施工分項的單價來獲取資金時間價值的方法。而數量不平衡報價是通過分析圖紙、計量法則以及現場考察等技術經驗判斷,適當調高或調低可能增加或減少數量的清單單價,從而可能在合同履約時獲得更大經濟效益。不平衡報價以及計價條款不明確,給業主造價管理帶來較大困難。

1.2 編制招標控制價(標底)不夠規范、控制價不合理

控制價,是業主單位招標造價控制基準,是社會平均生產力下的造價成本,也是“合理低價法”和“最低評標價法”的評標關鍵點,以防止惡意低價竟標發生。對控制價認識不夠,出現編制不規范,存在控制價不合理問題,控制價沒有相應的公路工程專業造價工程師編審把關,或有的以施工圖批復預算建安工程費簡單折扣作為招標控制價,出現招標控制價過高、較大漏項的造價偏低情況。

1.3 設計變更及索賠管理問題

由于受項目設計的客觀條件和主觀因素的影響變更難以避免,但設計變更管理欠規范,變更隨意性較大,對設計變更的經濟性、技術性論證不充分,或受主觀性影響大;設計變更審批權限不明,審批程序控制不嚴,設計變更嚴肅性不高等情況,是突破項目造價主要問題之一。

低價中標承包商把索賠作為提高利潤的重要途徑,甚至以設計變更等情況進行惡意索賠等,或業主被動應對施工索賠,而忽視反索賠條款的應用等問題,對索賠管理不善,引起工程造價失控。

1.4 勘察設計質量不高

有的項目勘察設計質量不高,隨著施工測量及分項工程進入實質性施工,發現勘察設計與實際不符,設計文件中存在錯、磁、漏、缺部分,需設計調整或修改等設計變更是突破工程造價的問題之一。

目前,由于勘察設計逐步市場化,設計管理法規不健全,信用評價管理體系未完善等情況,企業偏重經濟效益目標,勘察設計趕時間、要進度,部分項目出現大企業投標中標,小企業進場的轉包分包行為,造成勘察設計深度不足,設計質量不高。此外,建設單位管理不到位,以及勘察設計單位對設計審查或審批意見不重視,沒有很好地分析研究及修改落實,由此引起在實施階段設計變更較多,造成工程費用增加嚴重。

1.5 相關法規制度體系不健全

工程造價管理法規體系尚不完整,目前國家還沒有專門的工程造價管理法規,無法指導、規范造價管理工作。對于部分企業和有關人員有意變更,惡意增加造價,牟取非法合同價款等問題,也無法可依,這些都是對工程造價管理非常不利的因素,應對其嚴罰。

2 改進公路建設項目造價控制的措施

對于以上公路項目實施階段出現的工程造價問題,不僅要從認識上予以高度重視,并采取以下幾方面措施,不斷完善、改進造價控制與管理。

2.1 規范招標文件,完善合同計價條款

編制嚴謹、規范的招標文件,完善合同計價條款,合理確定變更單價,是造價控制與管理的關鍵。完善招標文件中合同計價條款,明確變更單價原則和方法;

在招標文件增加限制惡意不平衡報價條款;完善投標造價評標規定,除了對投標總價進行評審外,重視投標單價分析評審,選擇平衡合理的報價承包商。

對于投標單價分析評審,在投標價不變下,可將投標單價限制于控制單價的一定范圍內,如在中標浮動率±10%以內,將有效控制不平衡合同單價。按照與投標合同總價水平一致的原則,來確定變更新增工程項目單價;根據中標合同價與控制價(標底)浮動比率,以及控制價的主要材料價格及取費標準等編制計算細目單價,再按中標浮動比率計算確定變更細目單價。由于當前建筑材料等物價波漲幅大,應增加材料價格補差(調整)的具體條款規定等。總之,規范招標文件,制訂嚴密的合同價款條款,是實施階段造價管理與控制的重要措施。

2.2 規范施工招標控制價(標底)的編制

編制工程招標控制價,是工程招標和造價管理的重要環節??刂苾r不合理,難以準確確定工程成本,影響評標的公平結果。編制合理工程招標控制價,應做到:首先,選擇好造價人員,應具有公路專業造價從業資格、豐富的本行業工作經驗;公路類造價工程師如缺乏本行業工作經驗(施工、監理),或土建造價工程師不熟悉公路建設,都會造成控制價編制不合理;其次,要排除各種非技術因素的影響,在合理時限內,通過調查工程現場、熟悉施工環境情況下,編制控制價;最后,編制完控制價要經行業主管造價部門組織審查,以避免造價人員技術誤差影響編制結果。

2.3 強化設計變更和索賠管理

變更設計應遵循相關設計變更管理程序和管理權限的規定,以變更的重要性(類別)及投資變化額度,按交通主管部門和業主(項目法人或代建單位)分級管理模式管理。

加強變更設計方案的合理性、經濟性比選,除了進行方案的技術合理性論證外,還要進行造價分析。造價人員參與變更方案、變更工程造價審查 ,對變更工程進行多方案分析,避免超標準、超規模的不合理變更工程發生。在工程造價臺賬基礎上,對在建項目的造價管理進行動態跟蹤,直到項目竣工決算。在項目實施階段,通過嚴格按批復初步設計概(預)算實行靜態控制、動態管理、全程監控 ,實現造價的有效控制。

完善合同索賠有關條款,加強索賠管理;充分發揮現場技術管理人員作用,及時發現可能引起索賠因素,或收集、保存現場圖片和有關記錄等原始資料,做好索賠預防和反索賠管理,有效控制造價。

2.4 提高設計質量,減少設計變更

通過規范設計招標、完善招標文件及合同管理提高設計質量。完善合同條款,調整加大設計費在施工期支付比例,通過經濟杠桿等手段,提高設計質量,保證設計服務質量。全面推行市場化設計監理和設計審查,通過完善設計減少工程變更,控制造價。嚴格執行設計審批制度,注重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審批意見的落實,有效減少工程變更。主管部門加強設計企業動態信用管理,加大設計違約處罰力度,以強化設計內部管理,提高設計質量。

2.5 健全造價管理法規制度

建立健全適應我國經濟建設的工程造價管理法規體系,制定、頒布適應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公路工程造價管理辦法。完善造價管理機制,明確業主、設計、施工、監理和中介咨詢等各方應承擔的責任,規范各方的行為,有效地控制工程造價,進一步完善由業主、施工、監理、造價咨詢和政府監督等互相制約的造價控制機制,充分發揮市場經濟下的造價咨詢與監督等作用。

3 結論

公路項目實施階段工程造價控制與管理,通過建立有關管理法規制度,完善公路工程造價管理法規體系,有效減少參建各利益團體制約,以高質量的勘察設計成果為基礎,完善的合同文件為前提,合理編制控制價,強化設計變更和索賠等合同管理,實現工程造價的有效控制與管理。

參考文獻

[1]羅杏春,等.公路工程項目招投標成本價控制方法研究[J].中外公路,2005,25(1):105-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