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學文化范文

時間:2023-10-20 17:3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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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學文化

篇1

關鍵詞:考古學;區系類型學;文化

中圖分類號:K85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5312(2010)19-0100-02

考古學文化的區,指的是文化區。在考古學上的意義就是指一個考古學文化分布的地理空間范圍。一般情況下,一種文化分布的地理空間范圍(相對比較大的地理空間)就是一個文化區。研究它的首要目的,是為了區分各種考古學文化在一定時期內的空間分布,從而為進行較大范圍內的橫向考古學文化研究奠定基礎。

考古學文化的區、系、類型學是建立在文化遺存之間或遺址之間的比較之上的。比較是人類認識事物的最基本方法之一,也是人類思維中最經常的一類活動。有比較才有鑒別,沒有比較,人類認識事物的過程就不可能完善,人類的知識體系也無法存在。只有在研究中比較考古學文化的不同現象,才有可能發現出他們各自得內涵,才有可能對他們產生概念上的認識。區、系、類型的研究方法就是一種比較法,這里所指的比較不是潛在的、無意識的,而是刻意的、有意識的。世界上各事物都存在某種聯系與依托,同時,這些事物都處在一定的時間和空間范圍內,只有通過比較,才能使事物的特征更加鮮明。

由于不同地域的人類所處的自然環境,獲取生活資料的方法各不相同,生活方式也各有特色,因此,古人遺留下來的文化遺存或多或少地存在差異。這些差異,就是我們區分不同考古學文化或不同文化類型的關鍵依據。

我們在做判別和區分的時候,是離不開考古地層學和考古類型學來做依托的。首先,我們應根據考古地層學原理,與自然科學相結合,借助現代科學測年法,確定某一地區考古學文化發展的序列及相對年代;其次,在具體開展考古發掘和研究時,應先從單件的器物,或個體遺跡入手,從對遺跡遺物形態特征的研究,上升到聚落群體的研究,其中包括聚落內各遺跡之間的關系。接下來,從聚落之間的比較上升到聚落群的比較,通過聚落群之間相同或相似的文化因素的比較研究,確定文化區,這便是所謂的從器物本位上升到聚落本位,再上升到文化本位,最后上升都最高層次,即社會層次。在對某地區的田野考古發掘積累到一定量之后,根據一定數目的已發掘的遺址,設法搞清某種考古學文化的特征,包括墓葬、建筑、陶器、農業生產等。這樣一來,我們就可以通過考古類型學的研究,在更大范圍內比較不同遺址,從而認定同一考古學文化的分布范圍。要確定一個考古學文化區,一定要經過反復比較;同時,這些要比較的遺址,必須經過正式發掘并具備一定量的遺跡遺物基礎。在進行兩個遺址比較時,主體部分至少應有50%以上相似特征的文化因素,這樣才可確定兩個遺址或兩個遺址中的某個文化層屬于同一文化。如果僅有少量相似的文化特征,一般情況下,僅僅能視作是不同文化之間的交流,而非同一文化。

同時,在比較中,我們還應注意某一文化區周邊器物的其它文化區。在同一文化區內,最典型的文化特征集中的地區為中心地,即文化中心。而離文化中心最遠的地區為文化邊區地區。這些邊區的文化由于多數情況下處于兩種文化區的交界地,一般都是兩種文化的交界處,包含兩種或兩種以上的文化因素。因此,劃分邊區文化區的范圍十分繁雜,一定要格外留意,要經過正式發掘并且加以量的比較,才能比較準確地做出劃分。當然,確定文化區的中心也很重要。如果中心確定不準確,那整個文化區的范圍就會被劃大或是圈小。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文化區的范圍,即文化邊區不是一成不變的,它是動態的,是隨著時間的發展不斷變化的。因此,我們要通過精確的分期及大量的研究比較,才有可能確定出不同時期文化區的范圍。

考古學文化的系,是指文化發展的系統或者系列,也就是考古學文化縱向的發展脈絡。一般情況下,它是由若干個有時間發展關系的考古學文化構成的,是某一區域內文化發展的先后序列。世界上任何一種文化都有一定的時間范圍,與此同時,每種文化又一定與該地區先后的文化有著某種關系。反映到考古學文化上,則表現為每一種考古學文化都具有其產生淵源及發展方向。所以,每一個考古學文化系統都是由若干縱向發展關系的文化構成的,而要確定一個文化系統,也必須建立在考古地層學與考古類型學的基礎上。具體來說,考古地層學主要靠研究判斷在某地區內各種考古文化出現的先后順序,而考古類型學則是通過對具體的遺物的研究分析,以此來確定器物之間前后承襲的發展關系。

考古學文化的類型,指的是文化類型。關于它的具體含義,目前還存在一定爭議。多數學者認為它指的是在一個考古學文化的分布區域內由于微環境的條件差異,包括自然環境、地理條件、其它文化的影響等因素,在主體文化因素一致的前提下,表現出某種地域性的差異。這種地域性的差異通常就會用考古學文化類型來定義。當然,每種文化類型也存在一定的區域性。

一種考古學文化可能由幾種考古學文化類型(地區類型)構成,由分布在一個區域內相似的若干個遺址構成。因此,盡管文化類型也有時間上的差異,但更多的表現卻是空間上的不同。這種文化類型,也可以叫做文化分支,它對于進一步了解考古文化發展的復雜性,是相當有意義的。

在人類學研究中,人類文化即有普遍文化與亞文化之分,亞文化表現出不同的地域性、民族性、甚至是職業性。在文化的主題因素一致的前提下,文化類型就可以視為一種考古學文化的分支、或是類似于文化人類學上所說的亞文化。文化類型主要表達的,是一時期內不同空間上所表現得文化差異,而分期則注重表現相同空間內不同時期的文化差異,應該把它們的側重點搞清,不要混淆。

從理論上講,統計的器物類型越多越好,這種文化因素分析法是從具體的器物、遺址、到遺址群、再到文化區、最后再到不同文化區之間的文化因素比較,也包括早晚文化的比較,這樣才能建立出某一地區文化發展的時空框架。

在運用比較法的時候,我們不能僅依據某單一方面,如果因為客觀條件的限制,只能依據一個方面,也必須盡可能得從多角度全面加以分析。例如,一個考古學文化的陶器比較,我們要從紋飾、器形、陶質、陶色、制法等多方面,只有這樣才能比較準確地判別出文化的屬性及某些文化因素的來源與早晚關系,不能僅依靠簡單的比較就得出某兩種文化屬于同一考古文化或不同文化,一定要有一個全面的定性、定量的研究。

在考古學的研究中,無論是在史前時期還是在歷史時期,區、系、類型學都是一項基本的研究問題。在史前時期,尤其是新石器時代,它更是一項基本任務??脊艑W文化區、系、類型學框架的建立,為我們從宏觀上探討歷史文化,探究民族的形成發展以及民族文化的變化等重大問題奠定了基礎。區、系、類型學是從實踐中得出,再回到實踐中檢驗,并且在反復檢驗中指導更高層次的研究方法。確立區、系、類型學的基礎前提是正式發掘的大量田野考古資料。也就是說,只有當考古工作者通過考古發掘獲得了一定量的可靠的資料,才能設法確立出考古學文化的區、系、類型,同時,這個區系類型必須在日后的發掘中不斷檢驗并完善,并進一步指導更高層次的研究分析。要通過反復的驗證,不能拘泥不變,輕易下結論。我們知道,仰韶文化是我國第一個被確立的新石器時代文化。然而,自從它最初被確立開始,直到今天,有關它的認識都是隨著田野考古工作的不斷發展,資料的不斷豐富,以及研究的逐漸深入日益完善并改進的。并不是從它一經發現便得出今天的結論。我們對任何一種考古學文化的區、系、類型的研究,都要經過反復驗證,要掌握大量的真實材料,同時采取科學的態度。

任何文化都有一定的時空范圍。對于考古學文化區、系、類型學來說,區是塊、系是條、類型則是分支。這三個方面既有區別,又有聯系。在研究中,我們要從宏觀上加以注意,不能將它們割裂,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對考古學文化有一個更為科學的認識。

篇2

摘 要:石家河文化是新石器時代晚期分布于長江中游的考古學文化。本文主要依據肖家屋脊石家河文化遺存,在已分期的基礎上,重新把石家河文化早期晚段遺存分為前后兩組,基本能夠反映出石家河文化從繁榮到衰落的過程。同時結合文獻,指出石家河文化衰落到衰亡的原因與堯、禹征伐三苗有關。

關鍵詞:石家河文化;衰落;中原龍山文化;堯禹

石家河文化是新石器時代晚期分布于長江中游的考古學文化,其以巨大的城址、隨葬品豐富的大墓,較為濃厚的宗教遺存,使其成為新石器時代晚期文化獨特且發展水平不亞于同時期其他文化的區域文化中心。已有考古發掘顯示:石家河文化在經過早、中期繁榮之后,演變到石家河文化晚期,卻突然衰落下來,甚至其后衰落不存在。關于該文化的衰落,目前學術界主要集中于兩點,衰落的時間和原因探討。前一點學術界比較認同:在石家河文化晚期,其文化性質已經發生了變化。肖家屋脊發掘者更是認為,肖家屋脊晚期遺存“與早期文化有相當大的差別,與早期文化之間呈現出一種斷層想象”。[1]但也有學者曾獨到的認識到在石家河文化中期后段,石家河文化文化面貌已經在發生了較大的變化[2],這一點我們贊成。對于第二點,很多學者從不同角度對其進行了分析,如中原文化南下[3]、生態危機[4]、社會生產和社會組織發展呆滯[5]等,對于研究石家河文化的衰落原因起到很大的作用。本文愿在前人研究的基礎上,結合最近新的研究成果,去進一步探討石家河文化衰落的時間及其原因。不當之處,敬請方家指正。

一、石家河文化分期

石家河文化分布范圍較廣,北至漢水中游、丹江下游、南陽盆地、桐柏山、大別山一線,東至麻城、薪春、大冶、通城一線,南至洞庭湖南岸乃至湘中丘陵北部一帶,西至大巴山、武陵山、巫山山脈一線均發現有石家河文化遺存,江漢平原中北部特別是石河鎮石家河遺址群是其中心分布地帶。[6]

關于石家河文化的分期,這是我們討論問題的基礎。這方面的工作已經做的很多,如王勁[7]、李龍章[8]、何介鈞[9]、張緒球[10]等先生都對該問題有深入的探討,其中張緒球先生關于石家河文化三期說較有代表性,基本反映了石家河文化在該地區存在的各階段。我們暫且沿用張續球先生關于石家河文化三期說,參照石家河文化中心區域鄧家灣[11]、肖家屋脊等把石家河文化分為三期:

早期:典型遺存為鄧家灣一期;中期:分為兩段,早段相當于鄧家灣二期、肖家屋脊早期前段,七里河石家河一期晚段也歸入該階段。關于晚段遺存,可以細分為兩組:第一組以肖家屋脊H161、H434為代表,七里河二期應歸入該組,第二組以肖家屋脊H42、H43為代表,所謂七里河三房灣文化應該歸入該組;晚期:主要為肖家屋脊石家河文化晚期遺存。早中晚三期四段基本反映了石家河文化在腹心地區發展各個階段。

關于肖家屋脊石家河早期晚段遺存,其實發掘者在分期時已經注意兩組之間的不同,在分期時有意將兩者分開。查看灰坑登記表,我們發現其實兩者差距還是能夠分開的,現劃分為早晚兩組。

在第一組,該組以H434、H161等為代表,其器型主要有高領罐、中口罐A、BI、CI型、缸、臼、缽AI、BI、擂缽AI、豆、斜腹杯、罐型鼎、盆形鼎、壺形器、碗等。該組繼承了較多肖家屋脊石家河文化早期早段器型,如高領罐、中口罐A型、缸、臼、斜腹杯、鼎、碗、壺形器等,同時出現了一些新器型,如中口罐B、C型、缽、擂缽、廣肩罐等。

在第二組,以H42、H43為代表,原第一組較為常見器型數量已接近消失或器型沒發生變化,如高領罐、碗、壺形器、盆形鼎、小鼎等幾乎已經消失或者數量極少;缸、臼、罐形鼎、中口罐A型、斜腹杯等器型多無明顯變化;原第一組新出現的器型變化較為明顯,如中口罐B型、C型由第一組的鼓腹變成深弧腹,缽A型由深腹到淺腹,漏斗形擂缽由深盤口到淺盤口,另外該組還新出現了盤、高圈足杯、碟、三足杯等。

另外,從陶質、陶色來看,兩組遺存相差也較大,以H42、H43、H434、H161為例,雖兩組單位均有泥質陶、夾砂陶,且均以泥質陶為主,但是在第一組夾砂陶占有較大的比例,而在第二組夾砂陶數量很少,泥質陶占有絕對的比例;在泥質陶中,第一組以黑、灰陶為主,紅陶比較較少,到第二組,紅陶的比例較多,且多于泥質灰陶和泥質黑陶;另外在第一組還發現一定數量的夾炭陶,而第一組卻沒有發現。從紋飾來看,兩者均有較多的籃紋,一定數量的方格紋,少量弦紋、繩紋、鏤空、附加堆紋等,但是弦紋、附加堆紋等第一組數量稍多,且在第一組中沒有戳印紋、刻花紋、紅衣等裝飾。

二、從肖家屋脊遺址看石家河文化中期以來的變化

肖家屋脊遺址位于湖北省天門市西北約16公里處,南距石河鎮0.5公里,面積約15萬平方米。為深入了解江漢平原新石器時代文化的特點和譜系關系,以及探討石家河遺址群的內涵及其在長江中游新石器時代文化中的地位等問題,北京大學考古系、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于1987―1991年先后八次發掘肖家屋脊遺址。該遺址文化堆積厚薄不均,東周楚墓、石家河文化、屈家嶺文化三種文化遺存順次疊壓,以石家河文化遺存最豐富,共發現石家河文化房址6座、灰坑499個、灰溝23條、井1口、路3條、窯2座、陶臼遺跡7處、水塘遺跡1處和109座墓葬等大量遺跡。肖家屋脊遺址石家河文化遺存早晚期遺存,基本反映出石家河文化在江漢平原從繁榮到不斷衰落的全過程,對于它的研究,對于我們研究石家河文化的發展到衰亡的過程有著很重要的意義。

肖家屋脊石家河文化早期遺存(相當于石家河文化中期),分前后兩段。前段,其器型主要有高領罐、壺形器、盆、碗、豆、斜腹杯、高勸阻杯、小鼎、器蓋、缸等,其他如罐型鼎、盆形鼎等數量較少。在鄧家灣同時期遺存中,罐形鼎、盆形鼎較多,且罐形鼎、盆形鼎多為炊器,應是其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用具。對此,我們認為石家河文化盆形鼎、罐形鼎、小鼎、高領罐、壺形器、高圈足杯、缸、碗、豆、器蓋等應該為石家河文化腹地其最主要的器型。檢視該時期器型,其不僅在石家河文化早期發現較多,即使是比其更早的屈家嶺文化晚期也能到其淵源。

到了肖家屋脊石家河文化早期晚段(石家河文化中期晚段)第一組,其主要器型開始發生了變化,該時期器型有三個方面的變化:

第一.部分原石家河文化比較常見的器型到了該階段形制變化較為單一或數量很少,如碗、尊、高圈足杯、小鼎等。

第二.部分原石家河文化較為常見器型發生了較大的變化,如高領罐,原報告分為三型,觀察其變化,A型高領罐,早期多為寬凹沿,鼓腹,器身整體較高,到了晚段第一組,其多為直口,球腹,較為矮胖,另外B、C型高領罐也基本上略同該形制;紅陶杯,數量較多,整體來看,該時期胎壁較厚,腹腔變小;盆形鼎,在早期上腹壁向外斜直,到該段折沿,上腹壁向外斜弧,下腹內折起棱;缸,原報告分為三型,其中Aa型缸數量較多,變化較為明顯,在石家河文化早期其多為寬沿外撇,上腹壁斜弧,下腹內折起棱,到了該時期寬沿外折,上腹斜直,下腹內折起棱。另外罐形鼎、豆、長頸罐、盆、臼等較早期都有較大的變化。

第三.出現了一些新器型,缽、擂缽、廣肩罐、簋、橄欖形罐(中口罐B、C型);觀察新出現的器型,觀察起來源,應該是來自青龍泉三期類型無疑。以七里河遺址為例,缽,厚緣作風,石家河文化主要為圈足碗,如缽這樣的器型很少,而在七里河同時期發現較多,在比其較多的早段中也有較多的發現,可以肯定,應屬于青龍泉三期類型無疑。擂缽,從早到晚發展很明確,A型擂缽,出現在七里河石家河文化一期后段,一直延續到七里河三房灣文化;B型擂缽在七里河遺址發現更早,在石家河文化一期前段就發現較多。另外高領甕、簋在七里河遺址早期遺存中都能找到其淵源。

肖家屋脊遺址早期晚段(石家河文化中期晚段)第一組主要器型

1―11H552:1、H107:48、AT405③:1、JY7:4、H434③:17、H434②:72、H161①:7、H88:13、H394:1、H56:8、H434③:63

肖家屋脊遺址早期晚段(石家河文化中期晚段)第一組新出現器型

1―5H434④:3、H434②:71、AT604②B:2、H434③:9、AT7604②:13

相對于中期晚段第一組而言,到了第二組其變化更為明顯,涉及面更廣,表現在原從石家河文化以來較為流行的器型如高領罐、中口罐A型、壺形器、碗、高圈足杯、盆形鼎等已經接近消失,而缸、臼較為形制單一,且與第一組相差不大。第一組新出現的器型到了該組也有了較大的變化,如缽到該組變的較淺,擂缽在第一組多為深盤口,直筒形腹到該組盤口變淺,筒形腹上粗下細、簋等;同時出現了一些新器型如三足杯、高圈足杯、盤、碟等??偟膩碚f,到了該階段,原石家河文化文化因素已經發生了較大的變化。

肖家屋脊遺址早期晚段(石家河文化中期晚段)第二組主要器型

1―10H414:1、H43:21、H427:4、H42①:30、H116:6、H42①:9、H42①:34、H42①:150、AT3017:4、H42①:54

三、石家河文化衰落的歷史學觀察

從以上分析來看,在石家河文化中期早段,石家河文化基本保持自屈家嶺文化晚期、石家河文化早期的器物組合,但中期晚段開始,石家河文化開始逐漸發生變化,在中期晚段第一組,從石家河文化北部青龍泉三期類型文化傳播過來的擂缽、豆、高領甕開始出現并流行。到了第二組,這種趨勢更加明顯,具有北方青龍泉三期文化類型的因素更具強烈。石家河文化到了中期晚段第二組基本上原有石家河文化因素已經很少,以至于到了石家河文化晚期幾乎已經消失,而此時中原文化因素占據了重要的位置。

對此其變化的原因,許多學者多是從自身原因和自然環境變化去研究其衰落的原因,除此之外一個很大的原因應該是中原王灣三期文化南漸造成的??脊虐l掘顯示,王灣三期文化已經發展到很高的程度,如農業生產工具比較先進,形制復雜多樣,有鏟、撅、刀、鐮等;農作物種類較為豐富,有粟、黍和水稻等,、、觚形杯、等飲酒器具的大量出土,表明釀酒飲酒之風盛極一時,它應是農業生產發展到一定程度的反映。制陶業此時期已普遍采用了快輪制陶技術,燒制火候比較高,有的可達1000℃以上,另外還發現了青銅殘片。在此基礎上,在該時期還發現大量的城址,如后崗、孟莊、古城寨、新碧、王城崗、平糧臺、郝家臺等,尤其是王城崗面積,從而使王灣三期文化發展到足以影響及占據石家河文化的水平。

《尚書?堯典》,“竄三苗與三?!煜孪谭!边@是最早記載堯征三苗的文獻。另外《呂氏春秋?召類》:堯占于丹水之浦以服南蠻”?!墩摵?儒增》“堯伐丹水”。《帝王世紀》“諸侯有苗氏處南蠻而不服”,“堯征而克之于丹水之浦”?!赌?非攻(下)》記載“昔者三苗大亂……禹親把天之瑞令,以征有苗……苗師大亂,后乃遂幾。禹既已克有三苗,焉磨為山川,別物上下,卿制大極,而神民不違,天下乃靜”。文獻詳細記載了中原文化兩次大規模的征伐三苗的過程。第一次,堯征丹水,堯征服了唐白河流經的南陽盆地以及丹江中下游地區,迫使三苗勢力南退,從而使原石家河文化分布區的丹江中下游地區文化性質改變,大寺龍山文化遺存[12]應該就是堯征三苗后還保留較多的原石家河文化因素,原中原文化因素還不夠穩定的表現。而此時,在石家河文化中心分布區其文化性質還未改變,但是卻融入了較多的原青龍泉三期類型的因素,這正是三苗文化在堯占丹水后南退的反應。第二次,禹征三苗,徹底打破了原有石家河文化體系,以至于到了石家河文化晚期,在石家河文化的中心地區石家河文化因素已經很少,而王灣三期文化占據了主要的位置,這種文化面貌反應在豫東南楊莊遺址[13]甚至在鄂西石板巷子[14]種情況也依然存在,從而在較大范圍內文化面貌表現較為一致性的反應。(作者單位:鄭州大學歷史學院)

參考文獻:

[1] 湖北省荊州博物館等石家河考古隊:《肖家屋脊》,文物出版社,1999年。

[2] 白云:《關于“石家河文化”的幾個問題》,《江漢考古》1994年3期。

[3] 樊力:《略論三苗族及其文化在中華文明進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中原文物》1998年第1期。王紅星:《石家河文化形成和發展過程中的外力作用問題》,《中國考古學會第九次年會論文集》,文物出版社,1997年。

[4] 何弩:《可持續發展定乾坤――石家河酋邦崩潰與中原崛起的根本原因之對比分析》,《中原文物》1999年第4期。

[5] 童恩正:《中國北方與南方古代文明發展軌跡之異同》,《中國社會科學》1994年第5期。

[6] 郭立新:《石家河文化的空間分布》,《南方文物》2000年第1期。

[7] 湖北省博物館等:《房縣七里河遺址發掘的主要收獲》,《江漢考古》1984年3期。

[8] 李龍章等:《淺議石家河文化》,《江漢考古》1985年3期。

[9] 何介鈞:《長江中游原始文化初論》《湖南考古輯刊》第1輯。

[10] 張緒球:《石家河文化的分期、分布和類型》,《考古學報》1991年第4期。

[11] 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石家河考古隊:《鄧家灣》,文物出版社,2003年。

[12] 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青龍泉與大寺》,科學出版社,1991年。

篇3

我國東部沿海的大汶口文化、北辛文化、岳石文化、馬家浜文化、崧澤文化、馬橋文化等,都是這一時期命名的,正是在這樣的形勢下,蘇秉琦先生根據辯證唯物主義思想,提出考古學文化的“區、系、類型”理論,對于我國考古學向縱深發展,無疑具有積極的現實意義和長遠的戰略意義;對于我國新石器時代的考古學研究,無疑發揮著重要的指導作用。“區、系、類型”理論的前瞻性主要有二:根據“區、系、類型”理論,蘇秉琦先生將我國群星璀璨的考古學文化歸納為六大區,“區、系、類型”中的“區”不僅空間大于考古學文化區,而且“區、系、類型”中“區”的層次也高于考古學文化區。蘇秉琦先生從全新的高度將“考古學文化區”的概念上升為考古學文化的“區、系、類型”的“區”,不僅為考古學建立了更加廣闊的時空框架,也為宏觀地對考古學文化進行動態研究奠定了理論基礎;蘇秉琦先生在提出考古學文化的考古學“區、系、類型”理論的同時,還提出中國文明起源的“多元一體”模式、從“古文化、古城、古國”的觀點到“古國、方國、帝國”的理論和“原生型、次生型、續生型”為國家形成的三種模式等文明起源理論,因此蘇秉琦先生提出的“區、系、類型”理論實際上已成為通過考古學方法研究和探討中國文明起源的理論基礎③。考古學理論來源于考古學實踐,考古學理論應對學科研究具有實際的指導意義。

三十年過去了,當年蘇秉琦先生基于現有資料對新石器時代考古學文化區、系、類型理論的探索雖具有前瞻性,然這一理論在新石器時代考古學的實踐中也日漸顯現出理論的不完善和受考古資料的局限而出現一定的局限性??脊艑W文化“區、系、類型”理論的局限性主要有二:同一律和普遍性等基本概念不明確。“區、系、類型”理論中出現了考古學文化的“區”、考古學文化的“系”和考古學文化的“類型”,蘇秉琦先生對“區、系、類型”的定義如下:“在準確劃分文化類型的基礎上,在較大的區域內以其文化內涵的異同歸納為若干文化系統。這里,區是塊塊,系是條條,類型則是分支。”顯然,考古學文化的“區、系、類型”與原有的“考古學文化”、“考古學文化類型”等考古學專業名詞文字相同而概念或定義不同。根據蘇秉琦先生的定義,“區、系、類型”中的“區是塊塊”,屬于空間范疇;而考古學文化區也同樣屬于空間范疇。在蘇秉琦先生劃分的六大區系中,“東部沿海的山東及鄰省一部分地區”主要指“大汶口文化———龍山文化”的分布區,即海岱地區;盡管蘇秉琦先生認為膠東半島的新石器時代考古學文化屬另一個文化系統,實際上膠東半島的新石器時代考古學文化可歸屬海岱地區的一個亞區。而“長江下游地區”則包含了太湖地區的“馬家浜文化———良渚文化”、寧紹平原的“河姆渡文化”、寧鎮地區的“北陰陽營文化”和江淮西部的“薛家崗文化”等不同的考古學文化。

根據蘇秉琦先生的劃分,“東部沿海的山東及鄰省一部分地區”大致相當于“大汶口文化———龍山文化”的分布區;而長江下游地區卻包含著“馬家浜文化———良渚文化”、“河姆渡文化”、“北陰陽營文化”和“薛家崗文化”的分布區。因此“區、系、類型”的“區”似乎既可等同于一個考古學文化區,又可包含若干個考古學文化區。此外,考古學文化的“區、系、類型”的“區”,或以省命名,如“陜甘晉”“、山東”和“湖北”,或以流域或方位命名,如“長江下游”“、南方地區”和“北方地區”等??脊艑W文化的命名有考古學的基本標準④,而考古學文化的“區、系、類型”中“區”的命名,既無統一的標準,又無規律可尋?!皡^、系、類型”中的“系是條條”,顯然屬于時間范疇;而考古學文化的分期和文化的發展演進也同樣屬于時間范疇。根據蘇秉琦先生對大汶口文化發展演進為龍山文化和馬家浜文化發展演進為良渚文化的論述,“區、系、類型”中的“系”主要指文化與文化之間的發展演進而不包括考古學文化的分期。在考古學文化的發展過程中,文化分期屬于量變,而文化的發展演進則屬于質變,質變是由量變的積累而發生的突變。因此,“區、系、類型”中的“系”與文化分期、文化演進的相互關系的區分,“系”的時間概念與文化分期和文化演進的時間概念的區分,顯然存在著概念上的不確定性。在同一考古學文化中,由于分布范圍或文化面貌存在一定的差異,往往又分為若干類型,如仰韶文化的“半坡類型”、“史家類型”、“廟底溝類型”、“秦王寨類型”、“大司空村類型”和“西王村類型”等,而龍山文化則有“城子崖類型”和“兩城鎮類型”等。在蘇秉琦先生提出的“區、系、類型”中,“系是條條,類型則是分支”,顯然“區、系、類型”中的“類型”與考古學文化的類型有著不同的概念。

“系是條條,類型則是分支,”既然有分支,也必然有主干,主干與分支也同樣存在概念上的不確定性。綜上所述,“區、系、類型”的“區”不等同于考古學文化區的“區”“,區、系、類型”的“類型”也不等同于“考古學文化類型”。考古學理論既須以辯證唯物主義思想作為理論基礎,又須符合形式邏輯的基本原理。一個學科中用同樣文字的專業名詞表示不同的概念或有著不同的定義,似乎有悖于形式邏輯的基本規律———同一律??脊艑W理論應具有普遍性,應適用于不同時期的考古學研究?!翱脊艑W文化的區、系、類型”如僅適用于新石器時代考古學,似乎又缺乏普遍性。區系的劃分割裂了東夷民族文化區。受考古資料的局限,蘇秉琦先生在“區、系、類型”中劃分的六大區系是在尚存若干考古學文化空白區的情況下劃分的,尤其是淮河的中游地區與下游地區。因此六大區系的劃分出現局限性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江淮東部和江淮中部地區在當時還是考古學文化的空白區,還沒有龍虬莊、侯家寨、凌家灘、雙墩等遺址的發掘,還沒有龍虬莊文化、雙墩文化、侯家寨文化和凌家灘文化的命名。徐旭生先生根據對古史傳說的研究,劃分了華夏、東夷和苗蠻民族集團的空間分布范圍。其中將渤海灣以西到錢塘江以北劃為東夷民族的分布空間⑤(圖一)。而蘇秉琦先生將我國東部沿海劃分為“山東及鄰省一部分地區”和“長江下游地區”,顯然割裂了東夷民族文化的分布區,顯然強調了我國東部沿海地區新石器時代考古學文化的考古學屬性而忽略了區系劃分的民族學屬性。“‘考古學文化’是代表同一時代的、集中于同一地域內的、有一定地方性特征的遺跡和遺物共同體。這種共同體,應該屬于某一特定的社會集團的。由于這個社會集團有著共同的傳統,所以在它的遺跡和遺物上存在著這樣的共同性。

篇4

按認識規律和內在邏輯,把中國考古學的現狀和最新研究成果,客觀、系統、全面地揭示出來,并具有一定的前瞻性。

教材主要面向:

考古學一級學科內各專業在校本科生

本科階段非考古專業的考古學研究生

地方文博單位的業務人員

一、中國考古學研究的現狀

以1970年代中期為界,之前,中國考古學處在一個波浪式的發展階段。

之后,中國考古學則進入一個持續發展時期。

-田野考古規模不斷擴大,研究水平迅速提升。

-其原因,有外、內之分。

1970年代后期以來,各文化區新石器至早期青銅時代的文化發展序列和譜系的建構,是中國考古學的主軸和中心任務。

蘇秉琦先生的“區系類型”學說,順應和指導了這一階段中國考古學的發展。

這期間,各大區系一系列新的考古學文化得以面世和確立。

以五大區系為例-中原、海岱、環太湖、江漢、燕遼地區。

從1980年代中期以后,在以年代學為重心的文化史研究的過程中,中國考古學研究開始出現一些新的趨勢,如:

1985年,夏鼐先生《中國的文明起源》由文物出版社出版。

1986年,蘇秉琦先生提出“古文化古城古國”的問題。

此后一段時間關于中國文明起源的討論和研究逐漸增多。

稍前,張光直在北大、山大舉辦的系列講座,介紹了“聚落考古”等歐美考古新觀念。

在歐美“新考古學”的影響下,關于國內考古學所處階段、存在問題的討論。

1991年2月,“考古工作涉外管理辦法”正式頒布。

隨后,以區域調查和田野發掘為主的中外合作考古項目得以開展和實施。

到1990年代中期,以黃河、長江和西遼河流域為主的各大區系,考古學文化的發展序列和文化譜系基本建立起來。

此外,中國考古學研究進入一個轉型時期,即從以年代學為中心的文化史研究,向以人為中心、以經濟、社會、思想文化、環境、資源及其互動關系為基本內容的社會考古研究轉移。

要全面研究和揭示古代社會,客觀上需要更多的不同門類的新資料。

于是,采用聚落考古的方法,全面改進田野考古工作,引入各種有用的現代自然科學技術,以求在田野考古和后續的工作中,獲取更多的研究古代社會的信息和資料。

2009年版《田野考古工作規程》的內容,就是上述新發展和新情況的具體體現。

進入21世紀以來,中國考古學研究的轉型進展迅速,出現一系列新變化和新進展。

聚落考古-得到越來越多的考古學者的理解、支持和實踐。

區域系統調查,在全國各地迅速普及。并在實踐中結合中國各地的實際情況,因地制宜地予以調整和完善。

考古發掘方面的變化更多,聚落考古方法和社會考古研究,體現在考古發掘的各個階段和層面??梢垣@取有用信息和資料的所有手段,在田野考古發掘和后期研究中同等重要,所獲資料均為考古學研究之基礎。

在上述堅實的田野考古工作基礎上,綜合性的考古學研究得以向更為寬廣的領域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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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中國考古學會;第十五次年會;環渤??脊艑W研究;論文綜述

2012年11月21日至25日,由中國考古學會主辦,河北省文物局協辦,河北省文物研究所承辦的中國考古學會第十五次年會在石家莊市召開。來自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考古文博機構、高等院校等團體會員,中國考古學會理事會成員,以及河北省各文博機構列席代表共230余人出席了會議。會議開幕式由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所長、中國考古學會副理事長王巍研究員主持,河北省人民政府特邀咨詢孫士彬,中國考古學會理事長張忠培,故宮博物院院長、中國文物學會會長單霽翔,中國考古學會副理事長、國家文物局副局長童明康等出會開幕式,并分別致辭。大會共收到論文及摘要139篇,根據提交論文所涉及的歷史時段及研究方向,與會代表分六個小組進行了學術研討和交流。與會的專家學者本著百家爭鳴、暢所欲言的精神,圍繞大會主題“環渤??脊艑W研究和其他考古學問題”展開認真研討,會議討論氣氛熱烈,收獲頗豐。現就本次年會的主要研究內容作簡要綜述。

一、環渤??脊艑W研究

中國考古學會年會是第一次在河北省召開,而以環渤??脊艦橹黝}的考古學會議,自1986年由蘇秉琦提出以來,已先后在長島、臨淄、大連、石家莊、天津舉行了五次,這是第六次召開。

(一)整個環渤海地區

甘才超在《環渤海地區舊石器考古及相關問題探討》中,系統介紹了環渤海地區舊石器考古發現及研究狀況,歸納出了這一區域內舊石器時代文化的一些階段性特點,并探討了該地區舊石器文化發展與自然環境演變的關系。周向永研究了環渤海背景下的遼北史前考古學文化變遷的歷程。在《環渤海新石器考古學文化研究》一文中,霍東峰將環渤海沿岸地區劃分為六個地理單元,把該地區新石器時代劃分為三大階段五期,構建了環渤海地區新石器時代考古學文化的時空框架,并在此基礎上,從考古學文化、文化圈、文化系統三個不同的層次和角度,對該地區新石器時代考古學文化譜系的研究做了一次較為全面的歸納和總結。段天在《夏時期環渤海地區文化互動的考古學觀察》中,對環渤海地區夏時期諸考古學文化遺存進行了梳理,將其分成環渤海地區東部的泰沂山地、膠東與遼東半島、環渤海地區東北部的下遼河平原與遼東丘陵北部、環渤海地區北部的燕山以南地區、環渤海西部和南部的華北平原等文化區域,揭示了各區域的文化結構和特征,并考察了各區域間的文化互動與交流。姚樂音的《試析渤海文化中的漢文化因素》一文,從史籍記載的思想意識形態、、社會習俗和考古資料,如都城形制、墓葬形制、陶器類型等方面,展現了渤海文化的多元化,重點探討了渤海文化中的漢文化因素。王永波認真研究了黃、渤海兩岸考古學文化與古族關系。

(二)燕趙地區

關于燕趙地區的考古文化研究。郭明在《燕山南麓筒形罐遺存初探》中,對燕山南北出土的筒形罐進行了梳理,認為燕山南北地區人群的交流方式存在差異,在較早階段筒形罐特征的相似性是由于受到了來自北方地區持續影響的結果,而在相當于趙寶溝文化時期的第三期則表現出了燕山南北地區相互影響的態勢,最終燕山南麓地區逐漸脫離了筒形罐文化區。在《冀南豫北地區龍山時代早期文化初探》中,喬登云對冀南豫北地區龍山時代早期文化遺存的考古發現及研究現狀進行了梳理,探討了該遺存的文化內涵與特點、文化源流及年代、文化命名等問題。張曉崢在《試論邯鄲地區漳河型下七垣文化遺存》中,將邯鄲地區漳河型下七垣文化遺存分為六段,合并為早、中、晚三期:早期遺存年代定在二里頭文化二期至三期早段,中期遺存年代定在二里頭文化三期晚段至四期早段,晚期遺存年代定在二里頭文化四期晚段至早商文化一期。徐海峰根據夏至早商時期遺存的文化面貌,以唐河為界,將冀中地區分為南、北二區,冀中北區夏時期存在下岳各莊文化、夏家店下層文化及大坨頭文化,冀中南區以南馬遺址為代表的遺存地處太行山東麓山前平原地帶。石磊從燕的興起與滅亡、構成燕文化的要素、燕文化的特征等方面,闡釋了燕文化在長期的發展過程中和諸文化之間相互影響,不斷發展,并逐漸融合為一個整體,形成更大的統一。張星德在《西寨遺址陶器再認識――兼談趙寶溝文化起源》中,對西寨遺址出土的陶器進行了詳細分期,探討了其文化特征與趙寶溝文化早、晚期的對應關系,認為西寨遺址遺存屬于趙寶溝文化,而趙寶溝文化是興隆洼文化三期與磁山文化碰撞的結果。在《富河文化、小河沿文化、魏營子文化、凌河類型新考――關于遼西地區四種考古學文化遺存性質的再認識》中,趙賓福對遼西地區四種考古學文化遺存的性質提出了新認識:富河文化是趙寶溝文化分布在西拉木倫河以北的一個地方類型;小河沿文化與紅山文化中晚期同時,并且是紅山文化的平民遺存;魏營子文化是高臺山文化晚期拓展到遼西地區的一個地方類型;凌河類型是雙房文化拓展到遼西大小凌河流域的一個地方類型。趙曉剛在《新樂上層文化聚落形態初識》中,從對新樂上層文化遺址在分布和選址,聚落內部環壕、房址、墓葬、灰坑等遺跡形態和聚落布局等方面的分析,總結出了新樂上層文化聚落形態的一般特點,并對其中所反映出的人類行為或社會結構等進行了探討。張翠敏在《論雙砣子一期文化》中指出,小珠山三期文化與雙砣子一期文化是深受山東龍山文化強烈影響的同一文化譜系下的兩個不同發展階段,主體均屬于遼南土著文化系統,雙砣子一期尚未進入青銅時代。賈笑冰以近年在遼東廣鹿島小珠山、吳家村和洪子東遺址的考古發現為基礎,對遼東半島的史前文化序列和譜系問題提出了新的認識。朱乃誠根據之前的考古發現與反映紅山文化文明化進程有關的一些考古學現象,探討了遼西地區早期文明的特點及相關問題。楊建華在《夏家店上層文化與歐亞草原的遠程交往》中,將圖瓦阿爾然大墓與夏家店上層文化進行了比較,發現兩者具有很多相似的文化因素,說明了它們可能通過技術轉讓或者文化認同的方式進行了遠程交往,但它們的起源是各自獨立的。洪猛的《淺析冀北地區夏家店上層文化與玉皇廟文化的發展及其相關問題》,探析了以冀北地區夏家店上層文化與玉皇廟文化發展為中心的區域文化演進、生業變化和族屬等問題。在《昌平張營遺址與周鄰早期青銅文化的交流》中,郭京寧對北京市昌平區張營遺址進行了文化因素分析,比較其與夏家店下層、朱開溝、岳石、下岳各莊、晉中、下七垣諸考古學文化與地區的聯系,總結了張營遺址與外界交流的特點及原因。王嗣洲以遼東半島公元前3000年前后的考古學文化現象為基礎,分析了其文化發展的強弱態勢和內在關系。肖景全、鄭辰以撫順地區的考古資料為中心,探討了遼東地區青銅時代考古學文化的相關問題。

關于燕趙地區的遺址、城址研究。王法崗、謝飛在《泥河灣盆地泥河灣層中發現的舊石器時代遺址》中指出,泥河灣盆地泥河灣層內的舊石器時代遺址的石器工業可以歸為石片石器的工業類型,屬于中國北方以小石器為主的主工業類型,表現出很強的繼承性,體現出區域漸進的特點。盛立雙、王春雪在《天津地區舊石器材料及石器工業類型的初步研究――兼論與環渤海地區石器工業之間的關系》中,對天津地區舊石器材料及石器工業類型進行了研究,認為天津地區和泥河灣盆地、東北地區南部等環渤海地區在文化面貌上有著密切聯系,同屬于一個大的文化區,這種文化上的相似,應理解為類同,而非趨同,是某種文化特征在時空上連續分布所造成的傳播遷徙。趙春青在《動態解讀北福地一期聚落》中,探析了北福地一期聚落的布局、動態變化過程,認為北福地聚落開創了凝聚式、向心式聚落布局的先河。邢臺市文物管理處介紹了邢臺任縣南宋村商周遺址的考古發掘情況。廊坊市文物管理處對廊坊地區史前遺存的發現與研究進行了梳理。張童心、王斌對河北元氏龍正遺址與漢常山郡(國)發掘所出器物進行了比較分析,認為龍正遺址可能為常山郡(國)周邊一處制陶作坊遺址。張守義結合考古調查資料及相關史料,對太子山在地理上的定位進行了考證。白瑞杰對豐寧境內遼金時期的古城址、遺址、墓葬、塔址等進行了研究。田淑華、白瑞杰對承德遼金元時期的重要窖藏做了概述及考證。陳山、劉明對遼陽、沈陽、撫順境內的部分明代城址的規模、結構、功能和歷史沿革進行了研究。田立坤在《金嶺寺建筑址為“廟”說》中,對金嶺寺建筑址的年代及性質進行了研究,認為它的年代上限當晚于龍城始建的341年,是禮制性建筑,為“慕容廟”。胡強對州的歷史沿革及其官署遺址出土的建筑遺物進行了研究。劉子龍根據平泉會州城城址的現存遺跡、城內出土的文物和標本及附近的古遺跡情況,對其文化內涵和歷史價值進行了研究。徐文英對燕下都和靈壽故城的異同進行了細致比較,并分析了其形成原因。陳偉、雷建紅的《論戰國中山靈壽城的“市”》指出,《戰國中山國靈壽城:1975~1993年考古發掘報告》中九號、十號夯土建筑遺跡的性質為“市”,并依據城址出土的相關遺物和遺跡,進一步探討了靈壽城內“市”產生的原因。黃信在《論河北的宋元考古――陶瓷、城市、冶金》中,回顧了河北的陶瓷、城市及冶金考古發現與研究成果,并對進一步開展研究提出了看法。田建文通過對柿子灘遺址與南莊頭遺址進行細致比較,得出柿子灘遺址群可分三期的結論。

關于燕趙地區出土器物的研究。王繼紅在《玉皇廟文化青銅帶鉤研究》中,對玉皇廟文化的青銅帶鉤進行了分類及分型分式,并對其分布地域和分期斷代進行了研究,從而總結出不同類別的幾種主要型式的帶鉤在發展演變過程中的規律性特點,并就青銅帶鉤的起源及其相關問題進行了探討。在《略論大凌河流域商周窖藏銅器的年代及相關問題》中,胡傳聳考察了遼西大凌河流域的馬廠溝、北洞村、山灣子、小波汰溝等地先后發現的六處商周時代的銅器窖藏,對這六處窖藏集中形成于西周前期的觀點提出了質疑,認為它們可能分別形成于商代后期、西周前期和西周中期等三個時期。秦進才對滿城漢墓銅器銘文紀年進行了研究。相軍在《京津冀地區兩漢諸侯王墓隨葬陶器和車馬研究》中指出,西漢中期偏早階段的仿銅陶禮器在陶器構成中占有重要地位,西漢中期早段全國尚未形成明確統一的車馬隨葬制度,至西漢晚期,車馬隨葬制度逐漸統一。劉成文、孟繁峰研究了井陘盤龍冶爐前押官周承遂妻李氏墓隨葬的精美陶瓷器的具體出土地點、窯口、產地、特征、窯口性質、意義等,這對進一步認識井陘窯具有重要意義,且為唐與五代陶瓷器的形制演變和年代劃分提供了重要依據。王蔚波的《北宋皇陵出土定窯白瓷及其相關問題》認為,北宋早期定窯就已發明了覆燒工藝。在《我國北方瓷器出現及相關問題的初步研究――以窯址為中心》中,王建保通過對臨漳曹村窯和鞏義白河窯等北方早期窯址的考察和初步研究,認識到北方青釉瓷器有自己的發展路徑,而白釉瓷器則是沿著“化妝白瓷”和白胎白釉瓷器兩個軌跡發展。韓維龍、馮永驅在《河南境內發現宋金元時期磁州窯系瓷器的考古學觀察――以南水北調中線工程平頂山段考古發現為例》中,從種類、器形和裝飾等方面,將河南境內已發現的屬于磁州窯系的瓷器與河北觀臺磁州窯的瓷器進行了對比分析,探討了宋金元時期民族融合與文化交流問題。

關于燕趙地區墓葬及相關問題的研究。韓立森在《趙王陵陵園規制初探》中,從陵區選擇、陵園布局和形制、陵區的防御設施、陵園建筑和陵墓形制等方面,分析了趙王陵的陵園規制。成瑭重新審視了燕下都辛莊頭30號墓的年代與性質問題,認為該墓葬的年代應該在戰國晚期,墓主應該是與東北地區及朝鮮半島有密切聯系的燕國將領。滕銘予、張亮在《葫蘆溝墓地的年代及相關問題》中指出,葫蘆溝墓地的年代跨度大體上從春秋中期晚段到戰國早期,墓主很可能是與同墓地其他墓葬以及玉皇廟文化其他墓地墓主人不同的人群,二者之間既有很緊密的聯系,又有所區別。張瑞在《唐河北道南部地區隋唐紀年墓葬類型分析》中,從墓葬形制和神煞俑兩個方面,對唐河北道南部地區隋唐紀年墓葬的類型進行了詳細分析。郭濟橋在《河北隆堯唐陵平面格局暨名稱考略》中,介紹了河北隆堯唐陵的勘探成果,確定了其范圍、布局。梅鵬云在《宣化遼代壁畫墓樂舞“大曲”說辨析》中,分析和研究了宣化遼代壁畫墓樂舞的情況,對“大曲”說表示質疑,并提出了新見解。在《試論大興北程莊遼墓墓門建筑》中,于璞就北京大興北程莊墓地中發現的遼代墓門仿木建筑進行了探討,將墓門的建筑情況分為四型,提出墓門的結構、裝飾與墓葬的年代有關,可能是建墓時所參考的現實中的建筑有所差異造成的。張林虎對2003―2004年石臺子山城墓葬出土人骨進行了研究。

關于燕趙地區長城研究。李文龍在《河北北部戰國燕北長城的調查與研究――兼論東周燕文化的北漸》中,對河北北部戰國燕北長城的調查與研究進行了梳理,認為燕國北長城不是以“復線”的方式修筑了南北兩條,而只有南面一條,北側的“赤北長城”是秦代所修。鄭立新梳理了河北明長城碑刻,重點從功能和形制上對其進行了分類。鄭紹宗在《河北省古代長城綜合研究》中,詳細介紹了河北近年長城調查的情況,對明代之前的長城分布、走向以及長度、形制作了具體的介紹,特別是對長度的測量已十分精確。朱永剛探討了燕秦漢長城與東北早期鐵器時代考古學研究的若干問題。

關于燕趙地區動植物研究。羅運兵在《華北地區先秦時期鱷骨遺存解析》中,對鱷骨骸遺存進行了分類梳理,著重討論了鼉類在華北的生態分布及其開發利用情況,特別是有關墓葬中出土的鱷皮制品,并對相關的古史傳說(如豢龍、御龍)作了解析。高建強等在《中國家豬的起源馴化研究――來自磁山遺址古代豬遺存的信息》中,分析了河北武安磁山遺址距今約7400年的7個古代豬遺存的考古學信息和線粒體DNA,推測黃河中游以北的河北磁山遺址和以南的河南賈湖遺址范圍內,可能正是中國北方地區家豬的起源馴化中心。

(三)齊魯地區

關于齊魯地區考古文化的研究。劉延常、徐倩倩在《山東地區燕文化遺存分析》中,探討了燕文化與齊魯文化的關系。在《膠東地區周代地方文化遺存》中,王富強梳理了膠東地區周代地方文化遺存的聚落分布和特征,指出珍珠門文化晚期的一些遺址雖然發現了少量齊文化的繩紋陶器,但也只能看作是齊文化的影響所致,齊文化真正對東方的經營應該是從西周中期開始。

關于齊魯地區遺址、城址研究。曹斌的《試論高青陳莊遺址的性質》討論了該遺址的性質,認為是西周前期(武王至恭王)周公翦滅薄姑之后,將太公庶子封于此地堅守的邊防要地。高明奎、鄭同修則討論了高青陳莊西周祭壇的性質,認為它是祭祀地的社壇,城址為齊國卿大夫級的城邑,故社壇可能為“置社”。方輝從山東滕州前掌大遺址的地望、墓地延續時間入手,結合歷史文獻及海岱地區商末周初聚落形態的變遷,推斷其屬于商周時期的薛國遺存。在《營丘考疑――昌樂營陵城新探》中,魏成敏認為營陵故城不可能是太公所都之營丘,也不會是春秋時期杞國之都緣陵,營陵城營建于西漢早期,或為始建于西漢早期的營陵侯國之都城,或為北海郡所營建之郡城。

關于齊魯地區的器物研究。陳雪香、方輝介紹了濟南大辛莊遺址出土的商代陶范,曹錦炎對齊侯子仲姜鬲進行了考證。

關于齊魯地區的鹽業考古。黨浩在《齊國制鹽業探析――從昌邑鹽業調查看起》中,依據山東省昌邑市大規模的周代鹽業遺址群的調查材料,對周代齊國的鹽業發展狀況作了細致分析。

關于齊魯地區的動植物研究。宋艷波在《山東地區新石器時代出土魚骨研究》中,運用動物考古學的理論與方法,分析了山東新石器時代先民對魚的使用情況。王芬在《即墨北阡遺址大汶口文化先民的食物結構考察》中,提出北阡先民主要采用漁業和農耕為主、狩獵或養殖為輔的生活方式。靳桂云、王海玉在《海岱地區新石器時代稻作農業的植物考古證據》中,對距今5000年前后稻作農業才從長江流域傳播到黃河流域這一傳統的觀點提出了質疑,認為作為海岱地區核心地帶的山東高地周圍8000年前的遺址中已經有稻遺存出土。

二、其他考古學問題

本次年會除重點討論環渤海地區考古研究成果外,也涉及我國其他地區考古學研究的諸多領域和方面。

考古文化研究。馮小波以湖北省鄖縣人遺址和廣西百色盆地那賴遺址為例,總結了南方舊石器早期文化的特征。高峰、何林珊在《中國南方的新石器文化》中,對世界范圍的人類起源和南方最早的新石器遺存進行了細致分析,認為西方提出的“中石器時代”應該摒棄,重新解讀了“新石器時代”的概念,提出新石器起源于最后冰期最大值前后時期的中國南部和東南半島的北部區域,為掌握和平工業技術的北部邊緣人群,也即我們炎黃和百越民族的祖先的結論。何金龍探討了哀牢國的發展歷程,認為哀牢國在歷史上具有重要地位,是中國境內存在過的唯一由南亞語系孟高棉語族民族建立的古國。劉曉東認為,松花江上游的遺存主要有榆樹老河深上層遺存、永吉楊屯三期遺存、永吉查理巴墓葬,貫穿了勿吉后期至渤海建國時期,存在鮮卑、高句麗、三種文化因素,進而對遺存中文化因素進行了分期研究,并討論了這幾處遺存在文化中的年代位置,及各分期與各發展階段的對應關系。劉志巖梳理了金沙江下游地區新石器至漢代遺存,初步建立起了該地區考古學文化的發展序列和時空框架。陳淑卿以大南溝、姜家梁、哈喇海溝墓地為例,對小河沿文化性別進行了研究,認為前人所謂的小河沿文化“社會生產男主女從、社會地位男高女低”的結論并不成立。陳祖軍通過對曲貢遺址早期遺存出土的陶器在器物形態、類別等方面進行了比較,重新劃分了器物類別與型式,結合器物出土層位關系、組合與型式演變趨勢,認為曲貢文化可劃分為二期三段。趙東升研究了商王朝在長江中下游地區的進取模式和統治策略,以及隱藏在背后的社會、政治和經濟等深層原因。

有關遺址、城址研究。王新金、陸永福、李文鑫通過對貴州省貞豐縣魯容鄉灑若橋史前文化遺址所獲材料進行器物分類、特征描述、對比分析,探討了該遺址的文化特性。徐長青以靖安老虎墩考古發現為基礎,推斷老虎墩上層文化遺存可能是江西省一支新的古文化類型,距今約5000―4500年左右。林強對廣西近年出土的一種極富特點的大石鏟及相關遺址進行了介紹,并研究了其起源、原料選擇、加工技術、文化性質等問題。何艷杰在《商代祭祀中“毀廟”遺跡假說――從鄭州小雙橋遺址出土青銅構件談起》中,對鄭州小雙橋遺址出土建筑構件的實物形制、埋藏地點、廢棄原因等進行了分析研究,提出此建筑構件應該是檐飾,是人為廢棄的,廢棄原因一是因為商代可能存在“毀廟制度”,另一原因是“九世之亂”中的人為毀廟。潘玲對內蒙古、山西和吉林境內八個與鮮卑相關的遺存年代進行了探討。魏堅、張曉瑋從古城形制和建筑規模入手,對比居延地區調查測繪的漢代邊城考古成果,認為該城始建于漢代,并是漢代這一地區最早的行政建制,魏晉以后沿用。何繼英對上海志丹苑發掘的元代水閘進行了細致研究,梳理了文獻資料,對建筑工藝以及成就形成了結論。王元林對東亞早期建筑文化的傳播和發展進行了考古學考察。樓建龍對福州城市考古進行了綜述。王志剛重新審視了國內城的年代問題,認為城的始建年代應不早于4世紀。孟華平探討了石家河古城的形成與發展過程以及原因。王育龍對西漢時期的儋耳郡城與珠崖郡城城址的研究情況進行了綜述,討論了兩郡郡治尤其是珠崖郡治的具置。田亞岐從考古學視角分析了秦九“都邑”所顯現出的不同功能所形成的層次結構,提出它們分別是秦都城、秦城與秦邑三類。戴向明介紹了山西絳縣周家莊遺址近年發掘的主要收獲?;菹ζ浇榻B了滎陽官莊遺址2011―2012年的重要發現。何國俊就海南昌化江流域史前遺存考古調查的初步收獲做了簡述。高大倫介紹了米倉道考古探險調查的主要收獲。

出土器物研究。崔兆年對青海史前文化的玉石器進行了探討。李新全通過對神樹紋瓦當造型與紋樣的研究,揭示了天圓地方、兩極、統一等思想,并指出其源頭在古蜀國,而不是燕國。宮希成介紹了安徽出土的5件銅鐃,對它們的年代即“最早為商代,最晚為春秋”提出了質疑,認為應是商代晚期,并探討了銅鐃的功能,認為小鐃是用來演奏旋律的,大鐃是用于祭祀山川、湖泊、風雨、雷電、星辰之神器。聶菲對湖南地區楚墓所出漆器進行了全面梳理,在對楚漆器進行分區與分期的基礎上,對各區漆器的特點、區域內漆器所反映的文化特征進行了探討?;粑≡凇对囌摽脊虐l現的早期金屬器和“早期金屬時代”》中,對近年來考古出土的早期金屬器進行了考古學的年代學、類型學分析,認為從進入金屬器產生和流行的時代、金屬工藝的表現形式、金屬器所反映出的文化特征等各個方面,都與周邊地區大體上同步或僅僅稍晚,其間并不存在巨大的落差。梅建軍探討了我國北方系青銅器科學價值的意義,并提出了新看法。閆介紹了長寧遺址出土的細石器,比較了它與青海史前細石器之間的異同,認為長寧遺址出土的細石器歸屬于華北細石器傳統的延續,青海齊家文化的細石器傳統是一脈相承的,和甘肅武威皇娘娘臺等齊家文化的細石器工業存在著一定的差異,這種差異可能代表了青海齊家文化的地域特點。韓金秋在《從靴形器看騎馬術在北方地帶的出現和擴展》中,對1978年山西省柳林高紅墓葬出土的銅靴形器進行了研究,揭示出高腰皮靴的興起與北方地帶傳統的低腰皮靴沒有必然的聯系,而與騎馬術在北方地帶的興起有密切關系;高紅靴形器的出現與商周之際北方民族游動性增強的趨勢相符,以高紅墓葬為代表的人群可能直接導致了此后騎馬術在北方地帶的擴展;靴形器在中原的出現是趙武靈王胡服騎射影響的直接反映。黃錦前在《說“盞盂”――兼論楚系盞盂的形態與功能》中,從文字和器形兩方面加以考察,認為作為器物自名的、等字,應釋作“盂”,進而主要據楚系有自名的盞的有關材料,從器物形制、自名及古書的相關記載等方面作了綜合分析,認為盞與鼎、盆及盂等器類之間有著很密切的親緣關系,盞雖系楚系銅器中所特有的器類,但其部分類型明顯受同時期中原文化的影響,在禮器中的功用與地位大致與敦、相當。院文清對仿銅漆禮器的類別、造型、組合、性質及相關問題進行了探討。胡金華在對已發現的西漢黃金貨幣進行綜合分析的基礎上,通過對西漢麟形象的考證,重新對《漢書?武帝紀》中記載的西漢麟趾金進行了辨析。魏曙光在《漢代出土陶圓爐的發現與研究》中,對漢代黃河中下游地區出土的陶圓爐進行了梳理,認為陶圓爐的時空分布特點的形成是有一定的政治和經濟原因的,同時其時空分布的變化是與漢代氣候的變化相適應的,是人們適應氣候變化的產物。梁志龍根據帶扣外部扣環的形狀,結合扣舌的形制、位置及安裝工藝等的不同特征,將高句麗帶扣劃分為四種類型。丘剛依據海南島的出土文物,研究了南海海上絲綢之路。陳杰、夏浙新從考古實證與文獻資料兩方面,對歷史時期琮的意義進行了細致研究,認為琮在傳播的過程中雖然逐漸喪失了良渚文化時期原有的宗教觀念,但是作為玉禮器之一,卻被歷史時期的文獻典籍不斷強化,成為中國玉文化中一個重要的文化元素。林強、何安益根據歷年調查、發掘、研究的相關成果,從廣西永福窯田嶺窯址青瓷器所體現的工藝特征角度考察,嘗試梳理該窯址的青瓷器技術發展脈絡,認為窯田嶺窯址不應完全歸入耀州窯系。

墓葬及相關問題研究。蔣志龍分析了云南江川李家山墓地的結構,并在此基礎上進一步研究了石寨山文化的社會結構。史黨社探究了馬家塬戰國墓地發掘的意義。丁巖以咸陽原戰國秦陵園布局模式為例,認為王后合葬、妃子葬的形式是秦陵園布局模式的新發展,漢承秦制,西漢也實行帝后并穴合葬、妃子葬的陵園布局形式。孫偉剛從建筑結構、特點及管理等方面論述了秦漢帝陵寢園,認為秦漢帝陵的寢園開始于秦始皇帝陵,秦始皇帝陵封土北側西部的陵寢建筑遺址為秦漢帝陵寢園的雛形,為秦漢帝陵中結構最復雜、形制最完善的寢園建筑,并奠定了漢代及以后各朝代帝陵寢園的形制結構。申茂盛通過對秦陵地區考古資料的梳理、整合,認為在秦始皇帝陵園考古中必須建立起陵區、陵兆域、陵園、帝陵園的概念,明晰它們各自的范圍,理清它們之間的相互關系,秦始皇陵應該是四墓道的“亞”字形大墓。田正標對浙江先秦墓葬的形制變遷與越國墓葬制度的形成進行了分析。梁云對涇河上游西周時期的殷遺民墓葬進行了系統研究,指出這些墓葬的年代集中在西周早中期,墓主人的身份應是為周王朝戍守北疆的武士或周王朝直屬部隊的軍事將領,墓地的分布大致反映了王朝戍邊部隊的駐地范圍。郎旭峰、楊金東從土墩墓的形制與結構、隨葬品組合及其演變規律、墓葬疊壓打破關系等方面,探討了杭州蕭山柴嶺山、蜈蚣山土墩墓群的分期和年代,認為這批墓葬可分為七期,年代從商代中晚期延續到春秋末至戰國初期。李東通過對自己發掘的扶余明墓的整理研究,對以往所謂的“至正”款玉彩瓷器的年代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修正了將其認作元代器的觀點,認為岱吉屯、歡迎磚廠墓地和扶余油田磚廠墓地均為明代中晚期的墓地。吳松巖通過對內蒙古中部早期鮮卑墓葬的形制、葬俗、隨葬品以及文化因素的分析,并結合相關文獻的記載,認為這些墓葬是拓跋鮮卑聯盟時期的遺存,即以拓跋鮮卑為主體,同時包含匈奴、烏丸等其他民族在內的聯盟組織,年代應該在3世紀中葉至4世紀末。吳葒對河西魏晉墓葬的照墻進行了比較研究,探索了其墓葬特征及年代。趙永軍在《金墓中所見墓主人圖像釋析》中,對金墓中以壁畫、石刻等方式體現的墓主形象題材進行了排比、分析,認為對墓主人進行供養,是這類墓主人圖所折射出的基本主旨和內涵。王會民、馬冬青提出在中國古代夫妻墓葬中,由于男女各方面差異的存在和“男尊女卑”等觀念的影響,埋葬時的相對位置在不同的歷史階段展現出不盡相同的特點,主要經歷了一個從葬位尊卑不明顯到右尊主流再發展到左尊主流的漫長、曲折的歷史過程。

篇6

關于挹婁文化遺存的認識

《三國志》、《后漢書》有挹婁傳,對挹婁人活動地域有所記載,兩書內容基本相同,說挹婁在夫余東北千余里,東濱大海,南與北沃沮接,未知其北所及。目前的考古學研究,對夫余和沃沮文化遺存進行了比較可信的辨識。泡子沿晚期、老河深二期、大架山上層代表的夫余遺存的分布,北界可到黑龍江賓縣一帶,東至張廣才嶺,團結下層、新安閭下層、一松亭代表的沃沮遺存分布北界可抵穆棱、林口一帶。依據文獻記載和考古發現,可推斷挹婁人活動區域大致在張廣才嶺以東、穆棱河以北,東濱大海的廣大范圍內。目前這一地區發現的兩漢時期古代遺存面貌并不一致,分屬多個考古學文化類型,主要有滾兔嶺文化、東興文化、東康類型、橋南文化、波爾采—蜿蜒河文化(圖一)。滾兔嶺文化以雙鴨山市滾兔嶺遺址為代表④,大體分布在北至松花江,西到鍋盔山,南抵穆棱河,東至烏蘇里江、完達山一線的區域內。文化面貌以角狀把手罐為特色,陶器有罐、壺、碗、缽、杯等,皆為夾砂陶,呈紅褐、灰褐色等,少量為紅衣陶。素面為主,極少量有附加堆紋、凸弦紋等。皆為手制,器壁厚薄不均。石器較少。有罐、壺、碗、缽、杯等陶器,刀、鏃、刮削器、磨盤、磨棒等石器,刀、鑿、鏃、甲片等鐵器,房址為圓角方形的半地穴式。

東興文化分布范圍較小,在牡丹江中下游地區,以海林市東興遺址⑤為典型代表。該文化以大口小底深腹罐、斂口鼓腹罐為特色器物,陶器器紐發達,且柱狀、角狀并存,應是與滾兔嶺文化和團結文化有較多交流,受到二者較深刻的影響。陶器有罐、甕、甑、壺、碗、缽、杯、盆等,以夾砂陶為主,少量泥質陶,呈灰褐、紅褐、黑褐、黑色等。多素面,少量有附加堆紋、劃紋、壓印紋和乳丁紋。均手制,多采用泥條套接法。石器有斧、刮削器、鏃、磨盤、磨棒,鐵器有刀、鑿、鏃、等。房址為方形或長方形半地穴式。東康類型分布在牡丹江中游一帶,以寧安市東康遺址⑥為代表。陶器有甕、罐、缽、碗、豆、壺、杯等。陶質有夾砂和泥質兩種,呈紅褐、黃褐、黑褐色等。火候較低,陶質疏松,均為手制。素面為主,有紋飾器物極少。石器有斧、錛、鑿、刀、鐮、鏟、磨盤、磨棒等,其他還有骨、角、蚌、牙器。東康遺址還出土3件鐵器。房址均為半地穴式建筑。橋南文化遺存,目前僅發現位于依蘭縣城南牡丹江右岸二級階地上的橋南遺址⑦一處。遺存分早晚兩期,但時代相距較近且有明顯的繼承關系。文化面貌以小底飾多條凸弦紋的甕、罐和發達精致的骨制品為特色,陶器有甕、罐、壺、盆、缽,質地以夾砂為主,少量泥質,呈黃褐、灰褐、黑褐色,還有紅衣陶。紋飾有凸弦紋、指壓紋、附加堆紋、劃紋等。骨器有錐、針、鏃、鋤形器、魚鏢及一些飾品。二期遺存相較一期出現一些新器型,如帶齒狀附加堆紋口沿的陶罐、帶角狀把手的單耳罐、骨制回旋魚鏢等,同時二期遺存中出現鐵器,有刀、鑿、魚鉤等。房址均為方形或長方形半地穴式。波爾采—蜿蜒河文化以俄羅斯的黃陡崖、波爾采遺址⑧和我國綏濱縣蜿蜒河遺址⑨為代表,分布在黑龍江中下游沿岸直達入??冢蚰线_到俄羅斯濱海地區,在我國境內最南可至友誼縣境。這類遺存分3期,各期間有承襲關系。文化面貌以球腹喇叭口罐為典型特色,陶器多紋飾,有球腹罐、敞口短頸高體罐、敞口斜壁碗、淺腹橢圓形陶杯、角狀單把罐等,紋飾以方格紋、弦紋、附加堆紋、篦紋、細繩紋最常見。其他器類有石、骨、鐵、銅等。房址為方形或長方形半地穴式,其內為木結構。

《三國志•東夷傳》載:“東夷飲食類皆用俎豆,唯挹婁不,法俗最無綱紀也。”《后漢書•東夷列傳》也載:“東夷夫余飲食類皆用俎豆,唯挹婁獨無,法俗最無綱紀者也?!边@是最利于辨識挹婁遺存的史料。上述五種考古文化類型中,東康類型是有豆文化,可以認為不是挹婁遺存。其余四種文化都無豆。橋南文化只發現一處遺址,其文化性質有待進一步的確認,且其年代似乎也比其他幾種文化略早,研究表明它的存續年代約在戰國至西漢,從這個角度講,它是挹婁遺存的可能性很小。東興文化與滾兔嶺文化和團結文化都有較多交流,從其無豆、室內無煙道等特點及陶器的整體形態看,應與滾兔嶺文化有更近的親緣關系。滾兔嶺文化符合“在夫余東北千里、南與北沃沮接、無豆”的條件,但這一文化遺存的分布卻未能到達濱海地區。波爾采—蜿蜒河文化符合“在夫余東北千里、東濱大海、南與北沃沮接、無豆”的條件。綜合上述的分析,波爾采—蜿蜒河文化應該是最符合挹婁遺存標準的,但“東夷飲食類皆用俎豆,唯挹婁不”是否應該這樣解讀,“東夷民族飲食都用豆,只有挹婁沒有”。這樣,東興文化和滾兔嶺文化雖然每一個都不能完全符合文獻對挹婁記載的條件,但如果將它們與波爾采—蜿蜒河文化放到一個大的系統中考慮,則完全可以認為它們也是文獻中所稱“挹婁”的文化遺存。“在夫余東北千余里,東濱大海,南與北沃沮接,未知其北所及”。從《三國志》的這條記載看,作者是本著嚴肅的態度對歷史進行記錄的,“其北未知所及”說明不知道的東西沒有記,也可以證明“在夫余東北千余里,東濱大海”、“東夷飲食類皆用俎豆,唯挹婁不”等記載是可信的。有學者注意到,七星河流域漢魏遺址群的要塞遺址或設置在扼守七星河水道的七星河兩岸,或設置在防范松花江流域的北側,推斷當時地處松花江南、北岸的居民之間矛盾尖銳,且因此處松花江兩岸文化遺存面貌有較大差異,而認為波爾采—蜿蜒河文化不能與滾兔嶺文化同為挹婁遺存。其實并不能因此時松花江南北兩岸的對峙的局面而給二者是否同族下結論,正如不能因靺鞨時期粟末、黑水兩大集團的對抗而否認二者同族同源的關系。同一民族的文化遺存是可能包含不同考古學文化的。因此筆者認為,即使事實上分屬不同的民族,文獻中所稱“挹婁”的遺存至少應該包含波爾采—蜿蜒河、滾兔嶺、東興這三個考古學文化。亦即在古代歷史記錄者的認識中,留下上述三種考古學遺存的人群都是挹婁人。

靺鞨文化遺存

《舊唐書•北狄傳》載:“靺鞨,蓋肅慎之地,后魏謂之勿吉,在京師東北六千余里。東至于海,西接突厥,南界高麗,北鄰室韋?!膘呿H,在晉到南北朝時期稱勿吉,南北朝后期到隋唐時稱靺鞨。二者本是同族,在不同時期有不同的稱謂,關于這一點,可以從《北史•勿吉傳》對勿吉七部及勿吉的風俗記載大體與《隋書•靺鞨傳》相同看出來,雖然《北史》有從《隋書》取材的可能,但這也證明了在唐朝人的認知中,勿吉與靺鞨是同族。開元二年,唐鴻臚卿崔忻出使渤海冊封大祚榮,歸途中于旅順黃金山鑿井立碑記事,碑文為“敕持節宣勞靺羯使,鴻臚卿崔忻井兩口永為記驗,開元二年五月十八日”,有學者從音韻學的角度考證“靺”應從“未”聲,“靺羯”應讀“未羯”,與“勿吉”是音轉關系⑩,這也可作為二者為同一民族不同時期稱謂的一個證據?!侗笔?#8226;卷第一•魏本紀第一》載:“平文皇帝諱郁律,資質雄壯,甚有威略。元年,歲在丁丑。二年,劉武據朔方,來侵西部,帝大破之。西兼烏孫故地,東吞勿吉以西,控弦上馬將百萬。”北魏平文皇帝二年,正值公元317年,說明最晚在公元317年之前,已有勿吉的稱謂了。依據文獻考察,勿吉—靺鞨的發展大致可劃分為3個階段。一為勿吉早期階段,此時勿吉在高麗之北,夫余東北;二為勿吉南下階段,在此時期形成了勿吉七部,占領了原屬夫余的第二松花江流域,最南已抵長白山一帶;三為靺鞨階段,靺鞨之名最早出現的年代為《北齊書》記載的武成帝河清二年(公元563年),“是歲,室韋、庫莫奚、靺鞨、契丹并遣使朝貢”。由于文獻對勿吉、靺鞨有了較多的記載,且對靺鞨的社會組織結構及各部族的分布進行了描述,這也讓研究者對靺鞨活動的地域有了較為清楚的了解。目前靺鞨文化分布區內發現分布最廣泛的魏晉隋唐時期考古學文化為以綏濱同仁一期瑏瑡為代表的包括綏濱四十連遺址瑏瑢、特羅伊茨基墓地瑏瑣等一大批遺存,被稱為同仁一期文化。這類遺存分布在除三江平原以外的南至長白山,西到九臺、哈爾濱一線,北到黑龍江兩岸,東瀕大海的地域內。此類遺存以一種侈口鼓腹,口下飾齒狀花邊或重唇的陶罐為典型特色,陶器夾砂、泥質均有,手制、輪制并存,陶罐肩部往往飾有篦點紋、凸弦紋、水波紋,有的在頸、腹飾拍印的方格紋,陶器種類主要為罐,其他還有碗、斜口器等。遺存中出現了較多的鐵制品,主要有刀、矛、鏃、甲片、馬具及斧、錛之類的生產工具。遺存中還有少量石器的存在,主要是石鏃、礪石等物,遺存中還有數量較多的青銅帶具、牌飾和瑪瑙、料珠等飾品。房址一般為方形或長方形半地穴式,有的四壁有木制結構。墓葬多為土坑墓。過去的研究將這類遺存識別為靺鞨遺存,學界基本達成共識。除同仁一期文化外,靺鞨文化分布區內還存在三江平原地區以鳳林晚期遺存瑏瑤為代表的鳳林文化、牡丹江中游地區河口三期、振興三期瑏瑥為代表的河口遺存等年代相當的考古學文化遺存(圖二)。

鳳林文化陶器有甕、罐、壺、碗、缽、豆、盆、杯、盅、器蓋、紡輪、網墜等。以夾砂陶為主,次為泥質陶,還有少量紅衣陶和黑皮陶。均為手制,多為套接而成。素面為主,紋飾主要有拍印紋、戳印紋、刻劃紋、按壓紋等,有的缽器表飾有黑色彩繪圖案。部分器物有器耳,器耳有圓柱狀、角狀、乳丁狀等。少量器物有圈足或假圈足。另外還有陶制的豬、馬等動物形象。石器有刀、鑿、磨盤、磨棒等。骨角器較多,主要為生產工具和裝飾品。出土較多牛、羊肩胛骨制成的卜骨,上有較多明顯的灼痕。有一定數量的鐵器和銅器。房址有兩種形制,一種為設曲尺形火炕的房址,另一種則無火炕,但其灶的形制結構復雜多樣。部分房址沿穴壁內側亦有一周用于豎立木板的淺槽。河口遺存目前僅見于蓮花水庫淹沒區這一狹小的范圍內。該類遺存盛行乳丁狀紐為主要特色,陶器以大型筒形罐和缸居多,且口部多呈橢圓形,其他還有碗、杯、盅、舟形器、網墜、輪等。以夾砂紅褐陶、灰褐陶為主,泥質次之,還有少量的黑褐陶和灰陶,一些陶胎內摻有滑石粉。陶器手制為主,少量采用輪制技術。陶器多為素面,有極少量附加堆紋。骨角器較發達,石器和鐵器較少。房址為方形或長方形半地穴式。在河口、振興的遺址中,河口遺存直接疊壓或打破東興文化的遺跡;但從陶器群看,河口遺存與東興文化卻沒有明顯的承襲關系,反而和東康類型在陶器組合和主要風格方面更為接近,都以帶乳丁狀紐的深腹筒形罐、甕為主要器物。河口遺存應該是東康類型向北擴張的過程中產生的一種新的文化類型。同仁一期文化從文化面貌上看,與波爾采—蜿蜒河文化有較多的聯系,一般認為是由波爾采—蜿蜒河文化發展而來,由于目前考古發現的限制,二者之間尚存在缺環,缺乏直接連系的紐帶。但二者之間存在譜系關系,學界已基本達成共識。鳳林文化是在滾兔嶺文化的基礎上,吸收周邊地區的團結和波爾采—蜿蜒河文化因素發展而成的新的文化類型,這一點已有學者作了可信的分析和論述瑏瑦。

河口遺存在文化譜系上與東康類型存在承襲關系,可以排除在挹婁—靺鞨系統之外,在年代上大致相當于魏晉時期,與勿吉—靺鞨發展的早期勿吉階段大體相當。《北史•勿吉傳》載:“其傍有大莫盧國、覆鐘國、莫多回國、庫婁國、素和國、具弗伏國、匹黎爾國、拔大何國、郁羽陵國、庫伏真國、魯婁國、羽真侯國,前后各遣使朝獻?!痹谖鸺呿H的這一發展階段,勿吉附近還存在這樣12個非挹婁—靺鞨族系的國或族,河口遺存或與其中之一存在對應關系。同仁一期文化年代跨度較大,碳-14年代測定數據表明,最早的綏濱四十連遺址為公元前140±80年,最晚的特羅伊茨基墓地為公元1150±110年,其余數據大多在公元300~700之間,考慮到碳-14數據的誤差,一般認為此類遺存的年代在公元前后至公元1000年左右。這類遺存的上限至少可到東漢時期,下限達到唐代。同仁一期文化經歷了勿吉—靺鞨的發展階段。鳳林文化一般認為屬魏晉時期遺存,也相當于勿吉—靺鞨發展的早期勿吉階段,但從目前掌握的考古材料看,在鳳林文化的分布區內,鳳林文化之后,只存在少量的金代遺存,未發現靺鞨和渤海時期的遺存。這樣是否可以考慮鳳林文化以同樣的文化面貌在靺鞨時期繼續存在過一段時間呢,雖證據尚不充分,但鳳林城址中出土的帶齒狀花邊的侈口鼓腹罐還是留下了思考的線索。此型罐明顯帶有同仁一期文化類型陶器的風格,說明鳳林文化與同仁一期文化可能存在交流。此罐在形態上與樺林石場溝、海林羊草溝、二道河子等墓葬出土的同類罐較為接近(圖三)。喬梁先生對同仁一期文化的陶器進行過研究,將之劃分為4期9段,并根據測定的碳-14年代數據、器物類型演變以及相關歷史事件對各段遺存作了年代學的討論,文中認為樺林石場溝遺存的年代大體在唐代的中晚期(鳳林文化發表了一組碳-14數據,ZK—2842校正后年代為公元425~635年;ZK—2843校正后年代為公元714~1012年;ZK—2844校正后年代為公元261~441年;ZK—2845校正后年代為公元257~439年;ZK—2846校正后年代為公元437~641年;ZK—2847校正后年代為公元251~441年)。也表明了鳳林文化下限存在進入隋唐時期的可能性。通過前面的總結分析可以看出,在挹婁—靺鞨發展中,大體以牡丹江、松花江下游段、松花江匯入之后的黑龍江中段及烏蘇里江為界,存在兩個不同譜系的考古學文化,牡丹江以西、松花江、黑龍江北岸、烏蘇里江以東的區域為波爾采—蜿蜒河—同仁一期一系的考古學文化,牡丹江以東、松花江、黑龍江南岸烏蘇里江以西的三江平原地帶為滾兔嶺—鳳林一系的考古學文化。這兩系文化應該皆屬于文獻中所稱的“挹婁”、“靺鞨”的文化遺存?!端鍟?#8226;靺鞨傳》載:“自拂涅以東,矢皆石鏃,即古之肅慎氏也?!币舶凳局苑髂鶠榉纸?,東西兩個區域存在著不同的考古學文化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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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廣西壯族自治區文化廳、中國百越民族史研究會聯合舉辦,廣西博物館、廣西民族博物館、廣西文物考古研究所、廣西民族研究所等單位聯合承辦的“中國百越民族史研究會第十三屆年會暨百越文化國際學術研討會”,于2007年12月9~13日在廣西南寧舉行。本次年會是繼1981年在桂林舉辦的百越民族史研究會第二屆年會后16年,在廣西的考古學、民族學調查研究取得一系列重大收獲的背景下,再次回到西甌、駱越故地廣西。來自北京、上海、江蘇、浙江、福建、江西、廣東、廣西、海南、湖北等十多個省(市、區)和香港、臺灣等地,以及美國、越南等國家的92名專家、學者與會,除了會前收到論文中精選50篇編輯成67萬余字的論文集《百越研究》(第一輯),由廣西科學技術出版社2007年10月正式出版外,會議期間還有十多位境內外的學者向大會提交了精彩的民族考古調查研究新發現。老、中、青三代學者共聚一堂,緬懷百越先民,重溫東南歷史,大興學術爭鳴。這些成果既有百越民族文化的總體研究,更多的是百越各支系文化的深入探討,還有百越民族與其他系統民族文化關系、百越與當代華南民族文化關系的探討等專題,將百越民族史的學術研究推向了一個新的。

一、百越民族的總體或跨地域研究

近10篇論文是從全局或跨地域的角度對華南、東南百越文化的總體研究,不乏創新之作。如江瑜在《古代銅鼓社會功用再考察》中,認為古代銅鼓上的太陽紋和青蛙裝飾,并不代表對太陽神和青蛙的崇拜,太陽紋的作用是分散銅鼓受敲擊的力度和傳播的聲音的,青蛙是人們對農業豐收的向往,是人們對自身居住環境的觀察思考,而且不同時空的銅鼓涵義、功能是有很大的不同的,很有新意。周幼濤《論地域文化視野中的越文化研究》主張百越雖支系繁多,但又存在四個相對集中的地域文化系統,即江浙地區句吳、于越所在的“北系”,閩臺地區東甌、閩越所在的“東系”,兩廣地區楊越、西甌、駱越等所在的“南系”,云貴地區夜郎、滇所在的“西系”,體現了對百越文化譜系結構的深入思考。鐘《吳越水鄉地域古城形態之“夾城作河”構造初探――東南百越地域原生文化型式探索之一葉》,從淹城、蘇州、紹興、嘉定等城市平面中外濠、內塹兩重河道的“夾城作河”構造,不同于中原城市規劃傳統,是百越水鄉原生態的筑城形式。黃啟臣《先秦嶺南古越族土邦小國的社會性質》一文,全面鉤沉歷史文獻記載中存在于嶺南地區的驤頭國、縛婁國、陽禹國、儋耳國、雕題國、西嘔國、駱越國、伯慮國、蒼梧國等九個土邦小國社會,主張它們多是生產力水平低下、國多無君的部落社會。Barry Rolett在《中國東南與南島語族航海術的出現》一文中,認為東南史前航海術的出現、史前人類移民太平洋的主要原因,是全新世中期的海平面上升、沿海農耕地的較少所致。此外,高蒙河在《百越民族考古遺存考辨》、吳春明《東南漢民人文的百越文化基礎》、陳山漫《吳越竹文化述論》、盤立《百越文化區域中的“道緣”文化》等文也都有類似的全局角度。

二、百越各支系文化的調查與探索

西甌、駱越、夜郎、滇、南越、閩越、東甌、于越、句吳、干越等百越各支系的民族文化與考古發現、研究,占本次年會提交論文的半壁江山,其中西甌、駱越及相關的廣西考古研究自然是重頭戲,有不少新的觀點。

在西甌、駱越的關系與性質上,覃圣敏《西甌駱越新考》系統回顧西甌駱越研究中“同支說”、“異支說”之學術史的基礎上,主張兩說沒有矛盾,先秦時期兩族各自獨立,秦漢時期結成聯盟,他還把武鳴馬頭作為駱越古都、甌駱聯盟的中心,把越南河內的“古螺城”作為敗退南遷的新都。藍日勇的《駱越無國論》則從歷史文獻記載、元龍坡和安等秧山等墓地所反映的社會狀況、城防設施的缺乏等角度,論證駱越族還沒有建立起國家組織。

在西甌、駱越的文化方面,蔣廷瑜《西甌駱越青銅文化比較研究》首次以青銅器資料為據,系統論述“西甌文化”、“駱越文化”的內涵特征、兩支青銅文化的異同,反映了廣西青銅文化研究的新高度。李珍在《貝丘、大石鏟、巖洞葬――南寧及其附近地區先秦駱越文化的變遷》研究中,主張8000~5500年前的貝丘遺址、起于5000年前左右的大石鏟文化、起源4300年前左右的巖洞葬-文化,是一個文化系統的不同階段,是駱越人文化的三個階段。陳遠璋、熊昭明《廣西賀縣河東高寨四號墓及其文化因素分析》則運用考古學文化因素分析法,分析了河東高寨四號墓所出的陶器、銅器、玉器等所反映的秦、中原、越等文化因素組合。梁旭達《廣西甌駱文化淺析》系統描述了駱越的大石鏟、稻作、干欄建筑、銅鼓文化、圖騰崇拜等文化內涵。此外,謝日萬、何安益《桂南大石鏟應是駱越先民的文化遺存》、韋江、楊清平《廣西武鳴河流域先秦墓葬的初步研究》、林強《廣西都安北大嶺遺址出土的玉器及其族屬的初步探討》也就考古資料中駱越的大石鏟、墓葬、玉器等文化分別展開論述。

在西甌、駱越的社會習俗與經濟上,覃芳《廣西新石器時代葬制與古越族食人埋骨的關系》則根據廣西新石器時代屈肢葬、二次葬、肢解葬中的資料,結合文獻與民族復原古越人的食人埋骨習俗。彭書琳《廣西古代撥牙風俗》則收集研究了廣西巖洞葬的人骨標本,分析了起源商周時期、盛于宋元明清時期的廣西古代拔牙習俗的源流、分布與性質。陳桂芬《秦漢時期甌駱社會經濟發展述論》一文,闡述了文獻記載的秦始皇統一嶺南后,甌駱道路建設、郡縣設置、軍人與移民實邊、城市與商貿發展等。楊清平《略論東周時期嶺南越人的農業經濟》則更多從考古出土實物來說明類似的課題。

此外,也有一批論文涉及百越的其他支系。彭長林《滇文化族屬再探》運用考古學文化因素分析法,深刻分析了滇文化中濮、越、氐羌三大因素的構成,是迄今研究云貴高原越文化最深入、清晰的成果。鄭超雄《夜郎國的文化淵源及社會文明》一文,也以考古材料出發,分析夜郎國的文化淵源,主張濮就是越,并研究了夜郎的王權政治與社會文明。邱立誠《香港早期歷史――百越族群中的地緣與文化關系》,分析了上起萬年前后的打制石器時代,下迄秦漢南越與南??r期,香港考古文化與珠江三角洲的同源一體關系。蔣炳釗在《閩越的都城與“冶”》中,論證了史、漢所記閩越“二王二都”分別在崇安漢城和福州北郊漢城,而余善所都崇安漢城就是無諸王城“冶”。是閩越都城研究中的一個新看法。王煒在《試析虎林山遺址的文明因素》一文中,依據虎林山墓地出現的高等級墓葬、牙璋禮器、戈、矛武器、刻劃符號等,分析外力作用下的閩南早期文明進程。陸建芳在《江蘇無錫鴻山越國大墓發現的玉器》中,介紹了吳國地域范圍發現的越國大墓玉器內涵。

陳元甫《漢代東甌國的發現與研究》則介紹了浙南溫嶺塘山大墓及大溪古城的考古新發現,主張大溪古城就是東甌國都。徐長青在《江西靖安縣李洲坳東周墓葬》中,首次披露了這座重要的干越墓葬的考古新發現。張崇根《臺灣大坌坑文化來源初探》則提出了臺灣大坌坑文化來源于黃河流域大汶口文化的新看法。連照美在《從考古學論古代百越時空分布上的臺灣》,在總結臺灣史前文化與大陸關系之研究史的基礎上,重點探討了臺灣新石器文化譜系中東南沿海的卑南文化內涵及其與大陸史前文化的異同關系。

三、百越民族與周邊民族的文化關系

楚越關系歷來是百越民族周鄰文化關系研究的重要方面,朱燕英的《楚文化對江南百越文化的影響和融合》一文,運用考古學文化比較研究方法,比較系統地論述了楚文化對湘資流域楊越、長江下游吳越、贛鄱流域干越、閩江流域閩越、嶺南的南越與甌駱等百越文化的影響。丁蘭《紀南城周邊楚墓地出土青銅越式鼎現象初探》則談到了越文化融入楚文化、成為楚文化有機組成部分的考古證據。此外,石奕龍《兩周時期句吳與鄰族的經濟、文化聯系》,則從傳世文獻、銅器銘文、考古器物的角度,分析了句吳與鄰族的產品交換、技術交流與文化互動關系。熊傳善《論中原民族與南方民族的戰爭與融合》依據文獻記載,比較全面描述了五帝、三代、秦、漢時期中原王朝與南方民族間的和戰關系。漆招進在《新石器時代晚期洞庭湖農業文化的南傳》中,分析了湖南洞庭湖地區稻作農業文化通過越城嶺山區及湘桂谷地傳播到廣西地區的考古證據。

也有學者分析了百越文化的跨界(國)關系,如蔣遠金在《史前日本列島與百越先民文化傳播與交流的考古學觀察》一文中,提出新本列島的舊石器、細石器、新石器時代的陶器與農耕源于華南百越地區的看法,從而證明兩地的海洋文化交流。西村昌也《從民族史的觀點來理解越南北部的銅鼓》比較全面地分析了越南北部出土銅鼓的類型、年代與使用民族,并分析這些現象背后的民族間戰爭、饋贈、交易等民族關系史問題。鄧聰在《嶺南與北越弓形格銅劍文化圈》中,提出了弓形格青銅劍的時空分布所反映的嶺南地區與越南北部的先秦漢初文化交流。

四、百越后裔及現代南方族群的文化變遷

現代南方壯侗語族、苗瑤語族、南方漢人族群是百越的后裔或與百越源流關系密切的族群,是百越史研究中不可或缺的研究對象。馮孟欽在《廣東俚人遺存的考古學觀察》中,以洛湛鐵路沿線、高州、信宜、電白、廉江、遂溪、海南等地墓葬考古資料為據,討論東漢至唐代廣東、海南的越人后裔――俚人的陶器、鐵器、銅鼓、居址、墓葬等文化內涵。王獻軍在《黎族早期的物質文化》中,通過考古與文獻資料,論述了黎族的食物形態與飲食器具,服飾、耳飾與文身文化,船形腳屋等居室文化的內涵與特點。李勃《黎族來源新探》、王逍《畬族傳統文化稟賦述論――兼論畬族經濟轉型》,董建輝、林宏杰《族群認同與民族身份的確認――以金竹畬族鄉的成立為例》,也屬于類似的研究。

蛋民形成也與古代百越民族的海洋文化活動有關。黃向春在《福建閩江口“蛋民”研究――兼論百越民族史研究的理論與方法》中,闡述了閩江口越人后裔蛋民的分布、姓氏、生態與生計、習俗與社會組織、神靈廟宇、口傳記憶等,并提出閩越物質文化的民族考古學研究與蛋民認同“閩越”的符號意義之認知考古學研究同等重要。蘭達居在《百越海洋人文與福建區域人文模式》一文,在論述百越海洋文化內涵的基礎上,綜合了兩廣、福建、浙江、海南、臺灣等沿海作為百越海洋人文傳承者的水上蛋民文化,并提出福建百越海洋人文在當代傳承的三種模式――福州模式、湄洲模式、惠東模式。

此外,還有學者重視百越與南方漢人文化的傳承研究。吳春明《東南漢民人文的百越文化基礎》著力鉤沉當代東南漢民人文中的土著文化因素積淀,如海洋文化精神、土著宗教與慣習、越式聚落與喪葬、原始制陶與無紡樹皮布、漢語方言的越語底層等,并從文獻與考古資料中所見的越人漢化、漢人越化中尋找民族考古學的解釋。彭維斌《閩南民間信仰的文化分層與漢越文化融合》一文,將歷史層位分析法引入閩南民間社會文化研究中,探討了以天公、土地、星辰、龜、蛇、狗、虎等自然崇拜為代表的百越先民“萬物有靈”崇拜的底層特征,以吳本、媽祖、臨水夫人、清水祖師、三平祖師、王爺等救生神靈為代表的百越土著巫鬼信仰的核心,漢式佛道為代表的表層特征,并從民間信仰層位的形成過程研究漢越文化融合。林汀水則在《也談閩方言的形成與發展變化》中,提出閩方言源于江浙的吳方言、吳方言與古楚語是閩方言的底層、唐宋以后隨著中原漢人的南遷又重疊著上古中古漢語,這是現代漢語方言研究上的全新觀點。

五、多學科協作、多層面探討與國際性視野的學術盛會

在這次學術會議上,與會學者圍繞百越史研究的不同專題,從多學科、多層面和國際性的角度,百花齊放,百家爭鳴,展開了熱烈的學術研討,表現出如下三個方面的特點:

1 考古學、歷史學、民族學、歷史地理學、語言學等多學科的參與、協作。考古學是百越史研究的主要方法和知識源泉,考古學者的大量參與、考古資料和方法的全面運用是本次會議的重要特點。多數與會考古學者不再是簡單列舉考古文物資料,對歷史問題作出粗淺的說明和解釋,而能通過考古學文化區系類型研究、文化因素分析的方法探討百越族群文化的譜系、關系、性質,甚至還將考古類型學方法運用到當代民族文化的分析、研究中,體現了考古學研究在百越史研究中的深入和提高,象西甌與駱越青銅文化的區分、滇族的三種文化因素構成等研究都是這方面的成功作品。百越史的研究離不開歷史學,傳統百越史研究主要仰仗史、漢的若干篇章,這次會議上純粹歷史學的研究不多,但也不乏深度,如對先秦嶺南古越族九個“土邦小國”的歷史鉤沉,就是代表。民族學的研究成果是本次會議的薄弱環節,尤其是壯侗語族的民族文化的調查研究成果有限,但也有突破,尤其是將南方漢人的社會文化納入百越史的研究范疇,就是一個新的嘗試和亮點。在歷史地理學方面,從江南城市布局的地理變遷中,找尋吳越城市的“外濠內塹”的底層特征,很有新意。語言學方面,關于南方漢語的越語底層、閩方言的吳語特征等,都是對傳統語言學理論的挑戰。

2 多方面、多層面的探討。本次會議除了民族與文化性質、族群源流、文化譜系、文化因素分析與區域文化關系等基礎性時空關系研究外,還有百越社會、經濟與文化的多層面的探討。在物質文化層面上,吳越城址、建筑聚落、崖洞墓葬、航海舟筏、銅鼓、大石鏟、竹器與玉器等,都有不同程度的專題論述。在精神文化層面,百越的海洋精神、萬物有靈與巫鬼神靈等、圖騰崇拜、南方漢語方言與語言、婚姻習俗、拔牙習俗、食人埋骨習俗等內容,都有學者涉及。在社會與經濟層面,駱越的建國、南越的土邦小國、商代閩中的文明因素等國家文明問題,百越同秦漢王朝、荊楚文化的戰爭與融合問題,以及農業生產與經濟生活等問題,也都有爭論或討論。

篇8

所謂“文獻”和“實物遺存”,兩者的區別是顯而易見的。但在有的場合,兩者卻能得到某種程度的統一。這是因為所有的“文獻”總有一定的載體,不管是金文、石刻還是簡牘,都可以看作是一種實物遺存,成為考古學研究的對象。其次,研究對象的不同決定了研究方法的區別。歷史學家往往尋求并研究特定的歷史事件的記錄,然后加以比較和辨偽。將它們置于年代序列中,按照前因后果對事件進行解釋??脊艑W則以地層學和類型學為基本的研究理論和方法,①通過發現的遺跡和遺物,研究古代人類更廣泛領域的生活方式,力求全方位揭示人類活動發展變化的軌跡??茖W的考古學的真正要義在于超脫文獻而獨立研究物質遺存。但是考古學現在的主要理論方法地層學和類型學,只是整理材料的分析方法,大量考古發掘報告的器物羅列和描述不能有效地反映歷史信息??脊殴ぷ髡咴诮庾x考古遺存所蘊含的歷史文化信息能力上的欠缺,直接影響了考古發掘報告的科學性和實用性。比如在描述某一個器物的特征時,常出現“弧腹”、“微弧腹”、“腹稍弧”等詞語,除了報告的撰寫人外,讀者很難領悟到器物的具體形態特征。這也導致許多歷史研究人員無法讀懂考古報告,這種情況下文獻和考古發現難以契合。②

多數人對考古學的作用還局限于“正經補史”的階段,還停留在王國維“二重證據法”的認識上,從而忽視了考古學的本質就是超越歷史文獻,通過實物遺存反饋歷史信息。考古學最大的優勢在于可以從生態環境、生存方式、技術經濟、社會結構乃至意識形態等各個層次來全面分析歷史時期的各種演變,從而探尋影響社會文化的各種因素。③在進行考古工作的過程中,可以參考文獻材料,但是不能被其主導、引導,更要杜絕“先入為主”式的考古發掘,而是讓材料牽著鼻子走,④通過以物論史,透物見人,為中國的歷史與文化的研究作出新的貢獻。因此,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的羅泰教授在談論文獻和考古的關系時,認為文獻的甄別和與考古結合的工作不一定是考古學家一定要做的,考古學家的主要任務是要把物質文化研究清楚,然后把結果報告成歷史等學科的專家能夠使用的方式,然后讓文獻學和考古學的研究并立而存在,兩者結合的地方不一定能夠找到,當然兩者是同一個現象的不同側面。⑤這種觀點也是西方考古學界所共有的,也對現階段中國考古學發展有一定的指導意義。

在商品經濟的“唯利是圖”的大背景下,一些專門宣傳考古與文物收藏的欄目出現在大眾的面前,如《探索發現》、《鑒寶》、《尋寶》和《天下收藏》等,平面媒體的宣傳作用不容小視。隨即在全國范圍內,掀起了一股全民的考古以及文物收藏熱潮。中國傳統考古學還沒有完全適應這種快速的發展,從而帶來許多的被動和質疑。但是,中國考古學應該在自身學術規范健全的基礎上,去逐漸適應社會的發展和公眾的需求,并借機宣傳自己,一舉兩得。而如何向大眾展示規范的考古學,讓他們能接受考古的新發現,減少質疑和批評的聲音,這是我們下面討論的重點。首先,在田野考古發掘的過程中,規范考古發掘的流程,嚴格按照國家文物局頒布的《田野考古工作規程》⑥進行,杜絕挖寶式的考古和唯經費至上的搶救性發掘。其次,盡量避免破壞性的發掘,做好發掘后期的善后工作,給公眾留下良好的印象??脊胚z存是不可再生的資源,保護意識應貫穿著發掘工作的始終過程。發掘的遺跡是現場保護還是遷移保護,是現場展示還是就地掩埋,亦或就地回填等問題,需要妥善處理考古發掘與保護文物原狀的關系,還涉及到可移動文物的現場提取和保護問題,也包括不可移動遺跡的長期保護相關問題。為解決上述保護中存在的問題,考古工作者在發掘的過程中,邀請文物保護和科技相關人員參與到考古發掘中?!犊萍既請蟆诽峒暗摹拔奈锉Wo航母”就是在這種形勢下產生的,它是一個跨學科、跨領域、跨行業、跨部門的產物,由敦煌研究院、國家博物館、中國社科院、清華大學等單位共同研發的,是我國首個“文物出土現場保護移動實驗室”。自2009年起,先后多次出現在山西、陜西、山東和湖北等地的考古發掘現場,為考古工作提供比較系統的技術,并且及時地處理和保護了出土文物。⑦這種模式值得在全國范圍內推廣。

中國傳統考古學一直缺少與外界的有效溝通,在曹操高陵的世紀辯論中,甚至有考古人員提出“非專業人士不能質疑”的說法,遭到包括中國人民大學國學院副院長袁濟喜的強烈反對,他認為考古不僅是一個專業問題,還牽涉到共同的學術規范,而這些學術規范適用于任何一個學科領域。⑩這也就要求相關專家和部分在向公眾公布信息時,一定要做到全面、嚴肅,尤其是考古的結論,應避免學術的浮躁,經多方面考證確認為定論后,才能公布于世。英國考古學家特里格認為,如果把考古材料作為一種宣傳工具為政治和社會服務,其結果對我們是有害而無益的。尤其是曹操高陵的商業價值,有學者估算出每年能為當地帶來至少4.2億元的經濟收入。這就不免產生地方政府之間爭奪名人效應的現象。

通過以上論述,我們可以清楚地認識到,在當今日新月異的社會,中國考古學的學術規范性直接影響了學科的發展,對樹立考古學在大眾心目中的形象極為重要。每一名考古從業人員和研究人員都有義務維護其學術規范,從而促進中國考古學健康快速地發展。誠然,在進行考古學研究的過程中,道德規范是考古研究人員的學術操守,我們反對任何形式的學術抄襲和學術不端行為,并同時尊重不同的學術思想,積極開展健康的學術爭鳴,不為學術研究沾染任何功利性的色彩。在考古學文章成文的過程中,首先要忠于原始材料,引用第一手的材料,如考古報告和簡報等,避免因轉引造成不必要的錯誤和爭端。(本文作者:張倩單位:河南省濟源市濟瀆廟管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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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題】比較研究

【關鍵詞】李濟/蘇秉琦/鄒衡/考古類型學

在近八十年的中國考古學的發展過程中,形成了不同類型的考古類型學研究,這些各具特色的類型學研究不僅記錄了重要的考古資料,而且反映了學科方法論的發展歷程。從社會學的視角看這些類型學研究在認識和實踐方面存在的差別,一方面和研究者所處的學術環境以及考古學科發展狀況有關,與此密切相關的另一方面是研究者本人的學習經歷和知識體系結構。本文擬選擇三位在中國考古學史上產生影響但學習經歷不同的考古學家及其代表作,試圖從個體社會化差異方面探討造成學術研究方面差別的原因。

這三位考古學家及其代表作是:李濟《記小屯出土之青銅器·上篇》(注:張光直、李光謨編:《李濟考古學論文集選》,文物出版社1990年出版。),蘇秉琦《陜西寶雞縣斗雞臺發掘所得瓦鬲的研究》(注:蘇秉琦:《蘇秉琦考古學論述選集》,文物出版社1984年出版。)及《瓦鬲的研究》(注:蘇秉琦:《蘇秉琦考古學論述選集》,文物出版社1984年出版。),鄒衡《試論殷墟文化分期》(注:鄒衡:《夏商周考古學論集》,文物出版社1980年出版。)及《天馬——曲村(1980—1989)》[5]。

李濟《記小屯出土之青銅器·上篇》是對小屯10座墓葬中出土的76件青銅容器所作的類型學研究。他研究青銅容器形態時,像處理人頭骨數據一樣,把每個容器視為由若干部分即形態元素組成的復合體,為了便于研究他對容器的各部位進行了劃分,并列表給出各部位的名稱。

在此基礎之上再進行容器型式的劃分,起到了明顯的規范作用。至于青銅容器的形式劃分,作者仍沿用《殷墟陶器圖錄》提出的容器的分類標準,有以下四條:

(1)以最下部作為第一數的標準:圜底000—099、平底器100—199、圈足器200—299、三足器300—399、四足器400—499,……

(2)每目內再按照上部的形態,定0—99的秩序,大致依口徑與體高相比的大小容器的淺深為準;口大的,身淺的在前;口小的,身深的在后;中間又以周壁與底部的角度,唇緣的結構等作更詳細的劃分準則:向外撇的居前,向內拱的居后。

(3)他種形式上的變化,如周壁的曲線,最大截面所在;耳、把、鼻、柄、嘴、流等,附著品的有無,往往構成該件器物的個性;這些變化并無秩序可循,只能隨著具有這些附著品的器物一般的形制排列;序數后加羅馬字,分辨型別,表示它們的個性。

(4)在形制上可以獨立的器物,即構成一“式”,照所列秩序,予一數字,以為標本,名為“序數”;每一式內再分若干“型”,用羅馬字標明,以類別形制相近而有小異的標本。

李先生的分類,首先將容器整體分解成上部“容量部分”和下部“底或足”,也就是非容量部分;器物下部為分類的第一標準,根據形態特征分為五類,即五“目”,器物上部的幾何輪廓由倒梯形—寬扁長方形—正方形—高扁長方形—正梯形的順序用01至99加以區分。首先,每種器物外輪廓的基本形態以三位代碼的形式標記識別,編碼打破了整體器形的限制,如在三足目中305、313、325、368都是鼎形器,中間的310卻是爵形器,這種編碼的實質是對器物形態分類的一種管理手段,而不是對器形整體演進的排序。其次,同一序數標記的器物,以更細致的外形要素的特征,特別是通過測量和計算得出的數據作為區分型別的指標。如248式觚形器,用腹徑比體高的百分數得到高寬指數,數據區間為10.4至30.48,每進五點即設一個新型,由此得到P、Q、R、S、T由粗矮至細長五個型別。這種用數據的區間范圍劃分型別進行分類的方法,和自然科學研究的分類方法頗為類似,比如按光波的波長由長到短分為紅外線、可見光和紫外線三類。李濟稱:“這樣分目排列的辦法只具有一個極簡單的目的:便于檢查。至于這個排列的秩序是否可以看出形態上的關系出來,卻是另外的問題”。舉個例子,如M388出土的觚形器標記為248Q,其中第一位數字(2)和第二、三區位的數字(48)均為序數,第四位羅馬字(Q)為型別。

蘇先生首先從全器的結構和腹足的形式即基本形制特征研究如何分類,繼而提出從產生原型去探討不同形制陶鬲譜系的問題。后來他在《瓦鬲的研究》一文中又對這四個類型鬲的相互關系作了進一步的說明。前后兩篇文章使用的類型符號及其指代的陶鬲的命名對照見下表。

《瓦鬲的研究》用單個大寫英文字母表示型,與之對應的小寫字母表示亞型,兩個大寫英文字母表示中間型,大寫字母加阿拉伯數字表示組別。作者有著鮮明的追求歷史過程的研究取向,以進化論的思想按發生學的原則論述了瓦鬲由產生而經歷從A演進至B,從B演進至C,進而演進至D并最終衰亡的過程?!锻哓难芯俊芬晃摹敖Y論”里提出的陶鬲發生、發展及其譜系關系,充分表達了作者對于陶鬲的分類系統的認識。本文根據《瓦鬲的研究》一文“結論”的文字和附圖制成表5,結合這個表閱讀有關瓦鬲的論述就不難發現,作者先擬定出一條陶鬲進化的鏈條,每一類型下的組排列成具有演進關系的小鏈條,各個類型之間在通過中間型連接成更長的、較完整的鏈條。因此在陶鬲類型學研究中,作者排序的邏輯思維十分突出而分類的邏輯思維卻不很清晰,《陜西寶雞縣斗雞臺發掘所得瓦鬲的研究》提出的分組標準,既含有排序又含有分類,推測作者原本打算先把標本區分開,待找到確切的證據后再將其排序,但實際上并沒有做到。

鄒衡《試論殷墟文化分期》的類型學研究對象,是殷墟各地點的發掘報告中對于作者而言有分期意義的陶器和銅器。該文首創的表述器物型式的語言范式,已為當今中國考古學界普遍使用,即用漢字標示“類”,大寫英文字母標示“型”,小寫英文字母標示“亞型”,大寫羅馬數字標示“式”。例如陶器的型式有三種情況,最多見的是劃分型、亞型、式三個層次,其次是劃分型、式兩個層次,最少見的是只用式別來區分。按照作者對17種陶器研究的先后順序,歸納出陶器的類型學研究的體系結構,這一體系結構如左圖一所示。從圖中可以清晰地看出,這個類型學研究體系包括分型和分式兩部分核心內容,即分類和排序,換言之,分型就是分類,分式就是排序(注:陳暢:《試論考古類型學的邏輯和原則》,華夏考古,待刊。)。體系中的型式符號突出體現了標本之間的形態邏輯關系,但卻不能由型式符號得出標本的具體形態,也就是說,這種型式符號所代表的僅僅是一種抽象的關系。

如果要說《天馬—曲村》一書和《試論殷墟文化分期》一文在類型學研究方面的區別的話,前者是田野考古報告,首要的問題是準確真實地發表好資料,因此在這個前提下,報告編寫者著重考慮的是器物類型規范化的問題,主要表現在器物標本編碼體系和器物標本形態特征之間關系的探索,并以青銅容器和戈、圭、璋三種非容器作了實驗。

報告將青銅容器分為“底或襠”、“足”、“領、口或沿”、“肩”、“腹”五部分,分別將各部分的形態特征分類列表,并給予每類特征一個指定代碼,參見表6。所有青銅容器都按照以上五部分的順序用符號表示,形成該器物的型別編碼,這樣,一件青銅容器標本的整體基本形制特征的“標準化”通過其各個組成部分特征的“標準化”得以實現。例如如果將《天馬—曲村》與李濟《記小屯出土之青銅器》的類型學研究相比較,就會發現二者均以便于發表資料和研究為目的,按器物形態組成要素的特征進行分類,用大寫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數字為代碼標示。鄒衡將器物的組成部位大致按照非容器部分和容器部分分開,先列出底、襠、足的特征代碼,之后再由從上至下的順序列出領、口、肩、腹的特征代碼,似乎也是受了李濟的影響,但又有別于李濟的劃分方式,如《天馬—曲村》中銅甗M6069:2,型別為HFC01′,這件甗為弧襠、柱足,顯然“襠”是一種特殊的“底”,和“足”不能混淆,不同于《記小屯出土之青銅器》將甗歸入“三足目”的做法。二者最大的區別在于,《天馬—曲村》的分類系統采用面分類的方法,《記小屯出土之青銅器》則基本采用了線分類的方法,即分類模式的差別(注:關于面分類方法和線分類方法,陳暢:《試論考古類型學的邏輯和原則》,華夏考古,待刊。)。

考古類型學研究是研究者的思維能力尤其是抽象思維能力和方法的體現。而抽象思維能力是個人接受社會化的一個重要條件,抽象思維能力的形成與提高是和學校的教育與培養分不開的。從三位考古學家所接受的高等教育和學術成長過程的學科背景中可以領悟出他們各自的研究風格背后傳遞的學術思想。

李濟在清華學堂畢業后,先后在美國麻省克拉克大學學習心理學和社會學,后轉入哈佛大學學習人類學?!八闹鞠蚴窍氚阎袊说哪X袋量清楚,來與世界人類的腦袋比較一下,尋出他所屬的人種在天演路上的階級來”(注:張光直:《人類學派的古史學家——李濟先生》,李光謨編《李濟與清華》,清華大學出版社1994年出版。)。后來他對器物形態的研究深受量人腦袋的啟發,特別注重器物形態元素的組合方式,而其研究目的則深受美國人類學學科人本主義精神的感染,試圖通過器物分析探究社會文化而非考古學文化的變遷,即意在研究人。例如,他認為小屯出土的原始土質爵形器的器形脫胎于龍山文化,這一點符合文化傳承,滿足人們的審美要求;口部結構的演變則是工匠長期實踐不斷改進提高器物的實用功能的結果。李濟按器物形態元素特征分類的類型學體系,為早期的中國考古學的器物研究打下一個新基礎,并且一直影響到今天。

蘇秉琦畢業于北平師范大學歷史系,由于學習中國史學的經歷和史學傳統的學術背景,致使他認為“近代考古學的目標就是修國史”(注:蘇秉琦:《中國文明起源新探》,商務印書館(香港)1997年出版。)。他的考古類型學研究大都采取史學的研究方法,十分注重事件的因果關系及過程;而發軔于生物界的進化論理論,又恰好滿足了他以物的發展過程序列為研究目的的研究方式,于是進化過程和歷史因果關系,構成了他的研究特色。這種特色在《陜西省寶雞縣斗雞臺發掘所得瓦鬲的研究》1983年《補序》(注:蘇秉琦:《蘇秉琦考古學論述選集》,文物出版社1984年出版。)里表現得最為充分?!跋到y的類型學理論,是瑞典人蒙德留斯(OscarMontelius)在1903年出版的《東方和歐洲古代文化諸時期》第一卷《方法論》中開始建立起來的。在我國,至三十年代,蒙氏的書有了兩種中文譯本;四十年代以后,蘇秉琦先生則在大量實際分析、綜合考古新材料的工作中,從中國考古的具體研究出發,為正確運用和發展這種方法論,做出了奠基性的貢獻”(注:俞偉超、張忠培:《蘇秉琦考古學論述選集·編后記》,文物出版社1984年出版。)。超級秘書網

鄒衡最先考入北京大學法律系,兩年后轉入史學系,之后又學習考古學并取得碩士學位。他的類型學研究強調層位依據,即客觀證據,型式的邏輯嚴謹、結構清晰,很明顯同他最先學習法律有關系。從他的《我和夏商周考古學》(注:鄒衡:《我和夏商周考古學》,北京大學考古文博學院編,《考古學研究》(五),科學出版社2003年出版。)中了解到,他學習考古學的最初目的是為了解決史學問題,因此依然帶有強調因果過程研究的史學特征。他最先用考古學的方法來研究銅器,進而延伸到商文化的分期。他的類型學研究體系清晰地表現了分類和排序兩種思維模式,在以類型學研究為基礎的年代學研究中,他把考古學文化理解為由各種遺跡、遺物為元素組成的結構,不同文化具有不同的元素以及元素不同的結合方式,元素及其結合方式發生了變化,文化也隨之變化,這種以器物組合變化為依據進行文化分期的方法和李濟的類型學研究法反映了不同研究層次的同種思維模式。

二十世紀的一個時期里,中國大陸學術界對李濟大都回避甚至批判。但是現實中許多考古工作者的類型學研究,又往往不自覺地襲用李濟式的類型學模式,稱為“某式某型”,將李濟的“序號”和“類型”混同蘇秉琦的“順序”和“類型”,這樣一來,在一個適用于器物形態元素的分類系統里,導入器形演進的思維方式,其結果必然導致很長一段時間內類型學思想和概念的混亂。雖然鄒衡《試論殷墟文化分期》發表以后的很長一段時間才將分類思想和排序思想協調起來,并逐漸規范了類型學的研究模式和語言范式,但是至今還沒能徹底擺脫類型學研究中強調歷時過程和因果關系的史學影響,而李濟那種人本主義精神的考古學研究依然很難看到。

篇10

[關鍵字]漢書遺址;半山遺址;考古文化

漢書遺址位于吉林省大安市月亮泡鎮漢書村北,月亮泡南岸的大坎子上,是松嫩平原青銅時期考古學文化的一個標志。而青銅時期是社會生產力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它是繼金石并用時代之后,鐵器時代開始之前的歷史時代。其主要特征是青銅鑄造技術的發明和應用。由于人類發明了青銅冶鑄技術,并廣泛應用青銅金屬原料制作生產工具和生活用具,使社會生產力發生了質的變革,社會生活也由此出現了大的變化,標志著時代的進步,石器時代的結束??脊艑W界將青銅文化的出現,青銅工具的應用和鐵器還沒有出現之前的這段歷史時代,稱為青銅時代。

一、漢書遺址與漢書文化

位于吉林省大安月亮泡鎮漢書北村的漢書遺址,在1958年前稱為端基屯,為紀念在中英勇犧牲的時任五區區長駱漢書烈士而改名為漢書村。1960年第一次全國文物普查中,吉林省文物工作者發現了位于漢書村北,月亮泡水庫南岸的這處文化遺存豐富,分布面積較大的遺址,并定名為漢書遺址。1974年6月,吉林省博物館文物工作隊和吉林大學考古學專業師生組成聯合考古隊,由時任吉林大學考古系主任的張忠培先生為指導,對漢書遺址進行了科學發掘。共開探訪15個,發掘面積700平方米,發掘了房址、墓葬和窖穴等遺跡,出土了一批較為典型的文物,如陶器、骨器、青銅器及少量的石器、鐵器等。

根據考古隊發表在《東北考古與歷史》叢刊,1982年第一期《大安漢書遺址發掘的主要收獲》一文記載:漢書遺址的地層和文化內涵,初步區分漢書遺址有兩種不同的文化層相疊壓,其下層文化成為漢書一期文化,上層稱漢書二期文化[1]。根據吉林省《大安縣文物志》記載漢書一期文化時期,其歷史年代下限相當于我國歷史上的西周時期,在距今3100-2500年前后,而漢書二期文化相當于我國歷史上的西漢時期,在距今2000多年以前。

漢書一期文化的器物有泥質紅褐陶,器型為筒形深腹罐,罐上飾有幾何紋飾圖案;青銅器都為范制,有背面帶有橫梁的圓形銅扣及圓形銅片。這說明,漢書一期文化的居民已較廣泛地使用青銅器,漢書一期文化已進入青銅時代。

漢書二期文化遺物相當豐富,有陶器、骨角器、石器、青銅器及少量的鐵器。其出土的陶器既有生活用具,又有生產工具。生活用具有鬲、罐、缽、碗、權、支座、舟形器等。從陶的質地、顏色看,有泥質紅褐陶和彩繪泥質紅褐陶,只有極少數的陶器屬夾砂紅褐陶。施有紋飾的陶器較多,主要紋飾有繩紋、按壓紋、彩繪和錐刺紋。金屬器主要有青銅器和鐵器兩類。青銅器主要有刀、錐、扣以及屬于青銅短劍附件的石枕狀物。出土鐵器,主要有銎形斧和刀兩種,它的形制同于戰國至西漢時期內地居民使用的同類器物。在漢書遺址發掘中,未見冶鑄鐵器的遺存,這說明當時的冶鐵規模是極其有限的。

那么,在漢書遺址疊壓在一期文化之下的遺存,清理到一批晚于漢書二期的墓葬。2001年9月以吉林省考古研究所組成的考古隊對漢書遺址的第二次發掘說明了這一點。一期遺存以臺底罐、臺底缽為特征,屬于嫩江流域近年命名的小拉哈文化范疇,年代相當于夏商時期;二期遺存以大袋足鬲、深腹壺為代表,年代相當于商至周初[2]。

二、半山遺址與小拉哈文化

小拉哈文化是以我市肇源縣小拉哈遺址第二期遺存命名的,是松嫩平原上目前發現的最早的青銅文化遺存。陶器基本為素面,只有少數施附加堆紋或刻劃幾何紋,個別陶罐的口沿下面有一周附加堆紋或將口沿壓成鋸齒狀花邊,器型主要以直口圈足器為主,小拉哈遺址二期陶片的熱釋光檢測結果,其年代距今3830±340年,相當于我國歷史上的夏商時期[3]。而位于我市大同區和平牧場九隊的半山遺址是2009年4月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新發現的遺址,該遺址土質為黑褐細沙地,沿遺址四周踏查,從地表看,極為豐富,經探查,在該遺址西南角探測地表0.5米處發現大量的極為明顯的陶片71片,采集石器61件,動物牙齒5枚,骨器2件,人類頭骨殘片24片。那么,從半山遺址采集的文物看具有以下特點:一是采集的陶片質地、顏色看,有泥質褐陶、黑褐陶,只有極少數陶片屬夾砂陶,施有紋飾的陶片較少,主要紋飾有繩紋、按壓紋等,多數為素面,個別陶片口沿下面有附加堆紋或將口沿壓成鋸齒狀花邊等,這與小拉哈文化出的文物器型、紋飾和漢書一期出土的陶器類型有相同之處,這說明半山遺址與小拉哈文化、漢書文化屬同時期文化;二是采集的石器比較豐富,有石核、石葉、小犁園刮削器、圓頭窄身刮削器、高脊背圓頭刮削器,石鏃有窄身三角形凹身石鏃等,這與漢書二期文化還不相同,說明半山遺址的時期早于漢書文化的遺存;三是采集的骨角器比較少,骨器型有錐、鏃等,這與漢書二期文化遺存發現的骨器有相同之處,但沒有更多類型的器物出現;四是采集人類頭骨殘片分析,有墓葬址存在,但目前因沒有大規模發掘未發現墓葬址,但從頭骨殘片如將其復原,較其是一個完整的頭骨,但從下頜骨牙齒分析是柱狀牙齒,與漢書遺址發掘現場墓葬有相同之處,但牙齒不相同;五是鐵器、青銅器目前還沒有采集到,但漢書遺址發掘中也未發現冶鑄鐵器的遺存,這一點與漢書遺址目前還有相同之處。

盡管我對白金寶文化、小拉哈文化、漢書文化內涵研究有了進一步的加強,但對半山遺址的研究,應引起考古學界的高度重視。我國著名考古學家張忠培先生指示:“考古學族屬問題的研究,是一個相當復雜的問題。除了古籍所記族人是否等同于考古文化外,還存在文獻記載、疏、注及考證和對考古學遺存的認識問題”[4]。這如此豐富的古代遺存,不僅考古學家重視,也引起了歷史學家的極大關注。

參考文獻:

[1]吉林大學歷史系考古專業、吉林省博物館考古隊.大安漢書遺址發掘的主要收獲.東北考古與文化(1),文物出版社,1982,9.

[2]金旭東.田野考古集粹.文物出版社,2008,11.

[3]黑龍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黑龍江肇源小拉哈遺址調查簡報.北方文物,19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