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護存在問題范文
時間:2023-10-23 17:35:39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文物保護存在問題,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 青銅器之鄉――寶雞 青銅器保護中“粉狀銹”問題的研究 論寶雞地區出土的西周青銅器 寶雞青銅器國寶背后的故事(四) 寶雞青銅器國寶背后的故事(五) 寶雞青銅器國寶背后的故事(一) 寶雞青銅器國寶背后的故事(二) 寶雞青銅器國寶背后的故事(三) 淺談青銅器的科學保護 寶雞市蘋果產業發展存在問題與對策 寶雞市金臺區農業科技推廣工作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論基層文物保護工作存在的問題及解決的對策 談文物保護與利用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L市青銅器營銷策略SWOT分析 青銅器修復和保護方案的初探 淺論館藏青銅器的修復與保護 淺析楚青銅器的紋飾特征及意義 青銅器紋飾的裝飾性分析 中國青銅器裝飾藝術的審美分析 寶雞市古樹名木現狀及保護對策 常見問題解答 當前所在位置:堪稱一部不朽的青銅史書,留給后人慢慢品讀。
二.寶雞市青銅器文物保護存在的問題
(一)寶雞市青銅器博物館溫濕度掌控不嚴
青銅器文物保存的溫濕度環境是對青銅器文物保存環境中對文物脫變影響最大的因素。無論是青銅器展廳還是青銅器文物藏品庫,溫濕度晝夜變化都非常之大。寶雞市的大多數的青銅器博物館雖然設置有集中制冷或者集中供暖設施,可是青銅器博物館內溫濕度調控范圍設置的相對不合理,僅僅是為觀眾提供了一個相對舒適的觀賞和學習的環境,并未能按照不同材質,不同文物,不同藏品,不同時間段來分別調控不同的溫濕度。
(二)寶雞市青銅器博物館對光照技術控制欠缺
寶雞市的青銅器博物館展廳內的光照形式,主要的光源照射時以人工光源為主導,展館奶使用的照射燈光主要是以直射燈、光導纖維燈,管燈等等,很多寶雞市內小型的博物館在展廳采光上僅僅使用的是自然光和人工照明光相結合的方式,在采光問題上,為滿足旅游者觀看欣賞時的光線要求,將光線直接照射在博物館青銅器文物之上,對博物館的青銅器文物并未采取任何的保護措施,在這樣長時間的燈光直射照射青銅器文物的情況下,很有可能會造成青銅器文物表面或者青銅器文物的局部受熱膨脹收縮不均,致使出現裂痕或者裂紋,使空氣中的有害氣體、水汽進入其中,造成青銅器文物損壞。
(三)大氣環境對寶雞市青銅器文物的影響
對于青銅器文物而言,周邊的大氣環境的優劣是影響寶雞市青銅器文物保藏壽命的首要因素,隨著城市現代工業的快速發展,大氣環境中的氟氧化物、硫氧化物、二氧化碳、氟化氫,氟氣等等有害氣體的含量越來越多且成分越來越大,給博物館收藏的各種歷史文化遺產和物質文物都帶來了極其嚴峻的威脅。
(四)寶雞市青銅器文物發生病害和損壞得不到及時修復
寶雞市的青銅器文物在發生病害和損壞時,很多青銅器文物不到及時的修復和保護處理,導致其發生損壞。在寶雞市的一些青銅器文物收藏單位中,由于文物修復專業的專職人員相對不足,有些青銅器文物長年累月的得不到及時的檢查、整理和修護,給寶雞市青銅器文物帶來了不可估量的損失。
(五)寶雞市青銅器文物考古現場保護措施不利
由于長期處于一種相對缺氧、低溫的穩定環境下,大多數埋藏于地下的器物與周圍的埋藏環境也達到了一種相對穩定的平衡,文物腐蝕速度也相對比較緩慢。一旦文物被發掘出土,這種相對穩定的平衡狀態就被打破,文物存在環境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如果不能采取適當可行的保護措施,文物將很快l生氧化、皺縮、粉化等現象,使得很多有價值的歷史信息被破壞。
(六) 國家的重視程度和資金投入力度相對不足
在寶雞市的青銅器文物保護過程中,國家的重視程度和資金投入力度相對不足,對青銅器文物管理人員沒能做到法律監管實施有效,使得寶雞市的青銅器在被保護過程中有被盜取盜賣的現象。
三.寶雞市青銅器文物保護的對策
(一)加強博物館硬件設施建設
按照寶雞市青銅器文物的收藏數量和價值總量依次遞減,分別設置陜西省考古研究所寶雞市分所,寶雞市市級博物館,區級博物館,各地縣博物館和文物管理所幾個等級。在寶雞市的青銅器博物館庫房、展廳等大環境中建造溫濕度監測器。把監測環境的溫濕度變化作為日常的工作進行,設置合適的監測范圍,以此來摸清寶雞市青銅器博物館內溫度和濕度變化的規律,從而采取相應的措施對展廳及庫房進行溫濕度的調節。
(二)規范文物保護法律法規
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國有文物必須依法進行保護,尤其在現今,用切實可行的手段進行文物保護勢在必得,為此,寶雞市的文物保護工作不但要以《文物保護法》為要求和基礎,還需進國家一步加強對文物保護的法律法規體系的建設,并以切實可行的法律手段進行規范和加強對青銅器文物管理工作。
篇2
關鍵詞 園林植物;保護;問題;對策
中圖分類號 S43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7-5739(2014)13-0196-01
隨著人們對健康、生態及生存環境保護意識的日益加強,城市園林建設的地位更加突出。而園林植物保護是城市綠化管理的重中之重,關系著城市綠化美化事業有序和可持續發展的同時,也起著陶冶人的情操、傳播文化的作用,這一切使得保護園林植物成為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而植物保護就是采取生態治理、農業防治、生物控制、物理誘殺等綜合防治措施,平衡經濟、社會、環境、生態等因素,從而確保園林的可持續發展[1-3]。
1 園林植物保護存在的問題
1.1 病蟲害的發生
近年來,園林植物病蟲害發生種類較多,且呈上升趨勢。這主要是因為園林設計者由于知識水平的限制,設計缺乏科學性及合理性,例如沒有考慮植物的生長特性以及植物之間相生相克的關系,植物配置不合理,導致病蟲害的發生和流行。植物種植密度不合理,造成密度過大,影響植物生長環境,出現爭水、爭光、爭肥現象,導致發生病蟲害?;蛘呤侨狈χ参锒鄻有缘目紤],使植物過于單一,抵御病蟲害能力大大降低,致使病蟲害猖獗。還可能是因為盲目引進外來物種,無意散布了有害生物,引發病蟲害[4-5]。
1.2 植物保護規劃不到位,管理人員缺乏專業化
由于缺乏長遠和科學的理論指導,導致園林植物保護發展與現代化城市不協調。目前,我國一般采用全承包管理形式進行園林綠化管養工作。各承包公司獨立工作,致使無法對病蟲害進行統防統治,從而影響園林植物保護的整體效果[6-8]。園林管理一線人員多為臨時工,流動性大,缺乏專業培訓,對新藥物及先進技術了解甚少,對病蟲害不能及時鑒別,錯過最佳防治時機。
1.3 植物保護機構不完善,缺乏相應的檢疫機構
目前,我國園林系統植物檢疫意識淡薄,缺乏相應的檢疫機構,調運苗木時存在盲目性和隨意性,造成苗木在運輸過程中出現病蟲害傳播[6-8]。
1.4 化學農藥的危害
化學農藥防治害蟲見效快、成本低,但是如果盲目地使用農藥,不僅會使植物過分依賴化學農藥,也會使農藥殘留加重。例如,幾種常用藥劑連續使用一段時間后,有害生物會不斷向高級進化而獲得較強的抗藥性,從而使所需農藥濃度越來越高,加重了對環境的污染,同時也加大了對人體的潛在傷害[6-8]。
2 園林植物保護對策
2.1 科學合理地規劃設計園林,控制有害生物的發生
在園林設計時,認真權衡和分析植物病蟲害的相生、相克的關系,從尊重生態系統自我調節出發,遵循生物共生、循環、競爭的原則,既保證布局合理化,又保證觀賞價值。如以喬木為主,實行喬、灌、藤、花、草多種植物合理混配的林蔭型綠化,營造和諧、有序、穩定的園林植物群落,形成一個多品種、多層次、互促共存、遮蔭效果好的復層種植結構[6-8],從而有效避免植物發生病蟲害的隱患。此外,園林設計過程中,必須考慮種植密度,防止互相爭光、爭水、爭肥,滋生病蟲害,也縮短了植物更新期,導致綠化“時裝化”的不利結果。
2.2 增強國有部門的宏觀調控職能,加強科研人才和科研力量的培養,積極利用新技術
依據市場需求,制定長遠的苗木生產發展計劃,近期與遠期發展相結合,使植物保護發展具有后勁。如要把植物保護規劃列入城市總體規劃,認真實施,嚴格控制規劃的隨意性。政府應加大對園林植物管養的投資力度,徹底貫徹專項專管責任制,明確各部門的職能歸屬。要想保證環境綠化的高質量和植物保護的高效率,必須樹立長期發展的戰略思想,培養科研人才,人才是發展的最關鍵因素之一,建議政府有關部門在植物保護科研方面出臺一系列優惠政策,獎勵優秀科技人員,增加科研資金投入。此外,在城市園林植物保護中,應該促進植物體內、體表以及周圍環境中有益生物的增長,調整生態和微生態環境,從而控制園林植物中的有害生物[6-8]。
2.3 合理引進外來物種,選育及應用抗性植物品種
在引進外來物種時,要遵循植物的分布規律和植物適應性規律,立足本地資源,根據本地特有的生態環境引進一些外域資源,這樣既可以充分利用空間結構資源,同時還可以增加景觀的美感,又可以減少病蟲害的發生。此外,在選種時,應以鄉土樹種為重點,以適應城市生態環境,如抗干旱、耗水少、耐瘠薄和土實、抗污染、抗凍害、抗病蟲、耐粗放管理7個方面為樹種選擇的首要標準[6-8]。
2.4 采用先進技術,減小植物對農藥的依賴性
提高植物的機械裝置水平,更新施藥機械,提高農藥的利用率和減少藥物殘留的污染如光電利用、機電一體化、農藥回收等國內外先進技術。制定合理的施藥方案,從而減少農藥的危害。總之,隨著現代科學技術的發展,植物保護技術有了更多的發展,加強植物管理和病蟲害的防治尤為重要。在進行植物保護時,要利用園林生態中植物、病蟲害、天敵、環境等多種因子之間的相互關系,根據植物生物學特性和生態學特性,遵循植保原則,因地制宜,適地適樹,科學合理地配置園林植物,促進生態系統間的良性循環和生態平衡,使中國的園林植物保護工作能夠更好更快地進行。
3 參考文獻
[1] 孫英,高光林.我國城市園林設計的不足與建議[J].安徽農業科學,2006,34(24):6503-6505.
[2] 鄭丕捷.淺談城市園林設計與園林植物保護[J].現代物業:上旬刊,2012(6):187-188.
[3] 李開朝.園林植物保護趨勢的相關思考[J].吉林農業,2010(10):147.
[4] 丁明,鄒志榮.園林植物養護存在的問題及解決對策[J].北方園藝,2011(12):84-86.
[5] 考揚忠,鞏素霞,丁世民,等.城市園林植物保護存在的問題及相應對策[J].廣東園林,2008(3):72-74.
[6] 南中益.園林植物保護存在的問題與應對策略[J].科學之友,2012(4):151-152.
篇3
關鍵詞:風景名勝區 文物保護
風景名勝區的文物保護是指依照國家相關法律規定或規范性文件的要求,相關的旅游管理部門對風景名勝區的珍貴文物、名勝古跡或者其他珍貴的歷史文化遺產的維護和保管,使這些歷史文化遺產免受破壞。具體而言是對具有一定藝術文化、科學和歷史價值的古代建筑、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古壁畫、古石刻和古代石窟寺等;或者是與重大的歷史事件、著名人物或者革命運動有關聯的具有重要史料價值、教育意義或紀念意義的近現代重要代表性建筑、實物或史跡;或者是在歷史上各時代珍貴的工藝美術作品或其他藝術作品;或者是在歷史上各時代遺留的重要的文獻資料以及其他具有科學、藝術價值和歷史價值的圖書資料或手稿等;或者是反映了歷史各時代的各族社會文化制度、社會生活、社會生產的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實物;此外還包括具有科學價值的人類化石或古脊椎動物化石等文物的管理和維護。
一、我國重點風景名勝區在文物保護方面存在的問題
一般而言,對于文物的破壞因素主要來源于自然環境的侵蝕和破壞,在風景名勝區,文物的破壞因素除了自然條件的因素外還有人為的有意識或無意識的破壞。近年來,隨著社會經濟和旅游事業的發展,各風景名勝區文物的破壞更趨明顯。
1.自然因素的影響和技術、設備的落后。對于文物的破壞因素,首先來自于自然因素的影響,包括自然環境中的溶蝕作用、風蝕作用和流水切割作用,以及空氣的濕度、溫度的變化、地殼板塊移動和動植物的活動規律等。
2.旅游資源的開發和使用過程中對文物的破壞。旅游資源的開發在一定程度上會對風景名勝區的文物資源造成破壞。首先,風景名勝區的開發需要在景區內進行賓館、道路等基礎設施的建造,而工程的施工通常會破壞文物的保存環境;其次,由于部分旅游管理部門的規劃不到,過分地追求短期的經濟效益,對景區的文物進行掠奪式的開發和利用,使文物遭到了嚴重的破壞;第三,風景名勝區在開發過程中對文物進行不恰當的修繕或者任意地改造文物,使文物遭到了破壞;第四,在風景名勝區的開發過程中,忽視了旅游資源的文化內涵,過分熱衷于假文物的修建,從而破壞了風景名勝區中的歷史文化氛圍,從而使破壞到文物的社會文化價值。
在風景名勝區的使用過程中的管理不到位,造成文物的破壞。在風景名勝區的經營管理中,管理者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常常使游人的接待數量超出了合理的承受容量,破壞了文物的保存環境,從而造成文物的破壞。以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敦煌石窟為例,由于近年來大量游客的涌入,使得石窟內的濕度、溫度升高,二氧化碳含量增加,加上石窟內光線的增強以及游客照相機閃光燈的頻繁照射,使敦煌石窟壁畫中的某些顏料發生化學反應而變淡甚至消失,原本歷經千年仍然栩栩如生的壁畫因此變得黯淡模糊,不復光澤,讓人不禁扼腕嘆息,心痛不已。
3.風景名勝區的文物安全問題。建國以來,中國正在不斷富強起來,列強不再明目張膽地對我國文物進行掠奪,可是我國文物被盜現象卻依然存在。文物的流失、倒賣甚至已經形成國際一條龍的經營模式,犯罪分子的猖狂也給我國重點風景名勝區的文物保護造成困擾。
二、對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文物保護應當采取的措施
針對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在文物保護方面的問題,提出幾點措施,以供參考。
1.規范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文物保護工作。將國家重點風景區文物保護工作納入到各地區旅游事業長遠規劃之中,各地區相關管理部門在進行地區旅游事業的發展規劃時,對相關文物保護工作也要做出明確規劃;在進行文物管理工作方面要建立完善的規章制度,對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文物保護工作進行定期的檢查;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文物保護工作應當與相關部門保持密切的配合與合作。
2.控制景區游客數量,防止游客的破壞。超負荷的游客接待最容易造成文物的損害,破壞旅游環境質量,從而加快文物的侵蝕速度,因此各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應該注意控制景區游客的接待量,同時在景區做好宣傳、教育工作,防止游客對文物造成破壞。
3.加強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文物的科學保護。國家應加強對于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文物保護方面的相關科研投入,提高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文物保護的科技手段,從而有效增強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文物對自然環境侵蝕的抵抗力。
篇4
一、摸清全區文物家底,落實文物“四有”要求
目前,__區作為保山的一個典型文物大區,境內已公布的各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共計46項(其中:國家級2項,省級5項,市級7項,區級32項)。本著“搶救第一、保護為主、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針,進一步加強瀕危文物的搶救、保護和研究工作,充分利用我區豐富的歷史文化資源,挖掘我區深厚的歷史文化底蘊,結合工作實際,文管部門開展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為了在文物保護工作中做到依法保護,20__年依法樹立起了7項市級2項區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標志說明碑。其次,及時申報文物保護單位,在市區兩級文物部門的共同努力下,20__年光尊寺被省人民政府公布為重點文物保護單位。20__年,我區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太保山玉皇閣項目經國務院批準公布為國家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至此,我區國家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已有漢莊城址和太保山玉皇閣兩個重大項目,對這些文物保護單位都進行了依法保護。
二、強化責任意識,確保全區文物安全
__區對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特別是古代建筑的安全保衛、消防達標工作非常重視。20__年以來文物管理部門與公安部門配合每年于冬春兩季分別進行一次文物安全、消防安全大檢查,并開展了對轄區內文保單位的日常監測,及時整改安全隱患,強化責任意識,多年來,文物系統內未發生過一起安全責任事故,文管所的安全保衛人員張榮光同志曾獲得保山市消防安全先進個人獎。
三、嚴格執法程序,確保全區文物維修項目工程順利開展
我區在文物維修執法工作中認真貫徹《文物修繕辦法》,根據文物修繕資質要求和施工招標的有關法律法規辦事。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芒寬雙虹橋維修項目,總投資30萬元,設計規劃和施工方案經省廳批準后,于20__年9月已順利維修完工;對板橋光尊寺的斗姆閣及河圖鎮水月寺進行了屋頂大面積檢漏工作,檢漏面積約600余平方米,經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審批后予以實施;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板橋光尊寺維修項目,總投資1000萬元,現已完成設計規劃和施工方案,于20__年8月開工;國家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漢莊城址的保護開發,總投資1500萬元,現已完成勘探設計任務和保護規劃的制定。上述項目,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法》的規定和《文物修繕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按照文物的級別和管理權限依法逐級報批,各項手續齊全。同時還積極投入到龍王塘改造、新農村建設、農村林產改革及板橋青龍街改造、廖官屯古代民居調查、太保山部隊營區搬遷中的古建筑調查保護工作中,一部分準備修繕項目的論證和報批做到了處理及時、把關嚴格,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
四、加強文物執法隊伍建設,提高執法水平
__區文體局認真按照上級的統一安排部署,依法履行各項部門職能職責。20__年來,局、所分別派工作人員參加了云南省文物局在德宏組織的“全省文物安全執法培訓班”學習,提高了我區文物隊伍的文物執法能力和素質。
五、存在問題及整改措施
此次文物執法檢查中,也發現了一些存在問題,需要我們及時整改,進一步加強管理。
1、因客觀條件限制,一部分古代建筑目前還沒有完善的消防設施,存在一定的安全及消防隱患。針對這部分建筑,我們打算在今后的一兩年內,爭取文物保護經費,購置一部分安防器材,盡早盡快排除隱患。
2、個別文保單位建設控制地帶因歷史原因存在違法違章建筑。針對這種個別情況,我們將按照文物法的相關規定,積極與文物的使用單位和違章建筑物的相關單位和有關人員多方協調,進行清理。
3、部分群眾的文物保護法律意識淡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們將加大文物保護宣傳力度,采取多種途徑加大文物保護法律、法規的宣傳,使文物保護意識深入人心。
篇5
關鍵詞:文化遺產 尤溪縣 保護 開發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資源,但隨之歷史的更替,不少文物因各種原因已不復存在。為實現新時期文化遺產保護的可持續發展,使更多的文化遺產納入保護范圍 ,尤溪縣將按“十二五”規劃要求提升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1處、歷史文化名村1處、省級文物保護單位10處、縣級文物保護單位52處,年文保單位搶救修繕經費達100萬元以上,體現了尤溪縣對文化遺產保護高度重視。
一、前期尤溪文化遺產的保護和開發工作開展情況
1.落實文物普查,夯實基礎工作
1958年,為響應國務院在《關于在農業生產建設中保護文物的通知》中提出:“必須在全國范圍內對歷史和革命文物遺跡進行普查工作”。尤溪縣開展了第一次全國文物普查,這個時期因工作剛起步,專業人才缺乏,只發現了3處古文化遺址。1982年,尤溪縣開展了第二次全國文物普查,從1月11日起,歷時10個月,普查15個鄉鎮,179個大隊,251個自然村,征集文物300余件,重新查清古遺址39處,古建筑45處。其中最重要的是1982年4月13日在梅仙公社乾美大隊橋尾村朱熹后裔朱培清家發現的明刻本《紫陽朱氏建安譜》以及1983年后尤溪縣境內發現的17座之多的南、北宋時期的壁畫墓葬。2007年4月開始,開展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這次全國文物普查于2011年12結束,旨在全面掌握不可移動文物數量、分布、特征、保存現狀、環境狀況等基本情況,更好地保護文物。
2.加大監管力度,開展文物修繕
歷經三次的文物普查,使尤溪縣的文物資源得到充分的了解,尤溪縣共有文物保護單位64處,其中國歷史文化名村1處、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處,省級文物保護單位10處。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登錄不可移動文物點691處,其中復查111處,新發現580處。1、加大監管力度,分別與全縣文物保護單位簽訂文物安全責任書和配齊文物安全管理員,堅持每月文物安全巡視制度,重點在汛期、春節期間對全縣古建筑文物保護單位進行安全檢查,編撰了《尤溪縣文物保護管理工作手冊》和《保護文物,人人有責》宣傳單下發至各有關部門與單位,明確職責,規范制度管理。2、推進文物修繕工作。建立文物保護管理制度。制定了《各級文物單位修繕審批辦法》等10多項文物保護制度,責任部門及時掌握文物建筑的使用情況和修繕計劃,對于這些文物建筑的施工建設,文物部門嚴格按照《文物保護法》相關規定進行程序監督和業務指導。
二、尤溪文化遺產的保護與開發工作中存在問題
1.專門保護機構及專業文物保護工作人員匱乏
由于文化遺產保護涉及的專業性強,目前尤溪縣專業文物保護機構較缺乏,具有專業素養的文物執法工作人員較少,現有的工作人員缺乏全面精深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各鄉鎮文物保護工作人員身兼數職、精力分散,難以全力投入到文物普查和保護工作中,使得文物普查和管理工作得不到有力支持。
2.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機制不夠完善
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需要各部門各單位大力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進。根據市政府和上級文物部門的要求,全縣文化遺產的組織協調、統籌管理都需要科學完善的工作機制提供平臺,但尤溪縣的文化遺產保護的工作機制和制度還有待完善。
3.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專項費用相對不足
目前,尤溪縣有2個國家級、10個省部級、52個縣級文物保護單位,結合尤溪縣文物項目現實情況,文物修繕、管理、安防等保證工作深入開展的專項經費投入相對不足,影響到專項工作的進度和深度。
三、開展尤溪文化遺產的保護與開發的途徑分析
1.強化隊伍建設,提高工作人員職業素質
建立人才引進機制,打開用人渠道,從社會、高校、科學院等多方引進文物保護工作專業人才,充實縣級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隊伍;建立好專業管理人員信息檔案,將文物保護專業人員納入編制,在各鄉鎮設置文物保護專職管理人員;對工作中發現的新問題新情況及時進行培訓指導,提高管理人員的執行力和業務能力;建立管理人員責任督查制,把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納入鄉鎮文化活動中心考核體系。
2.完善工作機制,加強規范化管理
隨著文化遺產工作不斷推進下,要建立一套符合現實發展的工作機制和模式。一是繼續完善和健全文物保護機制,進一步收集和梳理重點歷史保護區、歷史保護文物的歷史發展資料,做好電子信息化錄入和網絡建設,開展重點課題調查研究,加強對縣內歷史保護建筑的綜合性修繕和功能性利用。二是設立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例會制。研究制定好文化遺產項目保護單位的具體管理辦法,規范項目申報、審批論證、資金使用等流程,對保護單位及傳承人的管理、傳承基地及傳承人工作室的建設等應有明確要求。三是建立文物保護專家委員例會制度,定期組織專家團隊對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提供專業指導和咨詢,針對棘手問題聽取專家意見,提高工作完成質量。
3.進一步加大財政投入,做好組織保障
《文物保護法》第十條規定,“國家用于文物保護的財政撥款隨著財政收入增長而增長?!?隨著文物保護工作的不斷推進和深入,文物保護工作的項目也隨之增加,行政主管部門要切實做好財政經費的落實工作。文物保護單位可以適當增加文物保護專項經費的申請,針對國家級、市級和縣級三個層面的重點項目和特別項目應投入相應的專項保護經費,力爭提高重點文物的保護補貼和修繕維護費,多渠道滿足保護需求。
參考文獻
篇6
關鍵詞 文物保護 存在問題 原因分析 建議
中圖分類號:F594 文獻標識碼:A
仙游縣從唐圣歷二年(699年)設縣迄今已有一千三百多年,燦爛的歷史文明造就了“文獻之邦,海濱鄒魯”的美譽。文物資源是先人留下的無價之寶,是歷史的見證。有效地保護和利用文物資源,是每一個部門、每一位公民義不容辭的責任。近幾年,在縣委、縣政府的關心重視下,在各級各部門以及全社會的共同努力下,文物管理部門堅持“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在政治穩定、經濟繁榮、社會進步的良好環境中積極開展文物保護工作,使我縣的文物保護管理工作步入了有序的發展軌道。
1我縣文物保護工作現狀
經過仙游縣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我縣至今錄入的不可移動文物有554處,其中國家級文保單位4處,省級文保單位11處,縣級文保單位169處,已公布的重要文物保護點102處。這些被各級人民政府公布或未公布的不可移動文物中,有古遺址36處、古墓葬65處、古建筑387處、石窟寺及石刻21處、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筑58處,類型齊全,歷史延續性強。尤其是明清時期古建筑的完好保存,體現了當時的民間傳統技藝和時代風格。
多年來,我縣通過財政撥款、上級文物部門補助和群眾自發集資捐贈等多種途徑,籌集了數百萬元資金,視各文保單位不同情況,已全面或部分整修了仙游文廟、天中萬壽塔、洪橋鄭紀祠、城內萬壽觀、城內林氏宗祠、龍騰玉新書院、麟山保和堂等十余處國、省、縣級文保單位和重要文物點。在維護和整修各級文保單位的同時,注重使用單位和專(兼)職管理人員的落實工作,加強定期檢查,即時提出保護意見及整改措施,使這些不可移動文物得到較為妥然的保護。
2我縣文物保護工作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2.1存在的問題
(1)文物保護單位存在人為破壞情況。目前,我縣各級文保單位及文物保護點,在文物保護中存在人為因素造成的破壞,如改造、污染、環境破壞等。如縣保單位南門橋,橋面用水泥重鋪,護欄用藍色涂料粉刷,嚴重破壞了原有面貌;霞街吳瑛碑亭,周邊擺滿攤位,遮雨棚架在石坊上,不僅破壞環境和景觀,還存在嚴重隱患;蔡京墓旁建養鴨場,鴨糞遍地,臭氣熏天,嚴重破壞環境等等。
(2)基層建設工程中文物保護艱難。隨著我國城鄉經濟社會的發展,我縣基本建設項目日益增多,面廣量大。而縣又缺少從事考古勘探、發掘的單位,況且許多建設項目開工前文物部門也無從知曉,加之現在的建設工程大多使用現代化的機械設備施工,數日之內土方工程就已完成,十幾分鐘甚至幾分鐘之內,就可以使地下埋藏文物毀于一旦,這都給基層建設工程中的文物保護工作帶來了困難和挑戰。有些縣級文物行政部門只能在項目開工后,在建設工地發現埋藏文物后,接到群眾舉報趕到現場,這時才與建設單位協商文物保護事項。但此時往往只能進行搶救性發掘,文物保護力度受到一定影響。
2.2原因分析
2.2.1對文物價值認識不足
一直以來,因有些文物受自然災害或人為因素的影響而破損,那些文物保護單位和普通百姓就認為,花錢修補不如重建一座高大宏偉、金碧輝煌的建筑,才能體現文物自身的價值。他們不能充分認識到文物是祖先留給我們寶貴的精神財富,是千百年來形成的歷史文化沉淀。它不僅是我們進行愛國主義和革命傳統教育的好素材,而且文物資源可直接或間接地為我縣經濟建設服務,是現代化建設中不可再生的寶貴財富。
2.2.2缺乏文物保護意識
從我縣情況來看,全社會普遍缺乏文物保護意識,一些地方領導和干部不重視文物保護工作,嚴重缺乏文物保護意識,認為文物保護是文物部門的事情,與當地政府無關,文物保護與否對其政績無任何關系,缺乏“守土有責”的責任意識。普通群眾則認為文物保護是政府的事情,與己無關,隨意地破壞文保單位的周邊環境風貌。如霞街吳瑛碑亭周邊的商販攤位,環境風貌遭到嚴重破壞。
2.2.3文物依法行政力度不足
文物保護雖然有《文物保護法》可依,但由于《文物保護法》規定文物執法的主體不是文物部門,而是工商、公安、規劃等執法部門,由于沒有協調處理好相互之間關系,所以造成文物被破壞情況發生時,往往得不到有效遏制或及時處理。如蓋尾石馬橋,文物部門無力處理,相關部門由于職責關系,相互推諉。
2.2.4文物部門的保護力量相對薄弱
文物保護是一項既困難又復雜的工作,而文物部門既無權又無人,更缺乏經費,根本無力實施對許多該保護的文物實施保護。
3加強文物保護工作的幾點建議
文物是不可再生資源,加強文物保護工作至關重要。針對目前我縣文物保護工作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下一步,我們將進一步落實“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堅持有的放矢,加大力度做好文物保護工作。歸納起來,主要以下幾個幾點建議:
一是加強文物保護工作的宣傳,增強全社會的文物意識與文物保護的法制觀念。做好文物保護工作,光靠業務主管部門的力量還不行,更主要的是要發動全社會的力量。因此要深入開展宣傳、貫徹、落實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及其《實施條例》,增強全社會的文物意識與文物保護的法制觀念。文物宣傳工作的形式可以多種多樣,如可在《莆田晚報》、仙游電視臺等新聞媒體上刊出、播出全面介紹仙游各級文物保護單位與重要文物保護點的資料,編輯、出版《仙游文物全集》,使全縣人民了解仙游文物事業的發展情況,了解仙游豐厚的歷史文化遺產,增強民族自豪感,激發熱愛仙游、建設仙游的熱情,為我縣各項事業全面發展共同努力。
二是要把文物工作列入各級黨委、政府重要議事日程,納入領導任期目標考核內容。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文物保護工作的通知》和《關于做好文物保護“五納入”工作的通知》精神,各級領導要重視文物保護工作,特別是黨政一二把手,要樹立“保護文物,守土有責”的意識,把文物保護工作納入各級黨委、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納入領導任期目標考核內容之一,同時對文物事業經費納入各級財政預算。
三是文物管理部門要與城市規劃、基本建設等有關部門密切聯系、共同協作,把文物的保護計劃納入新的建設之中。文物管理部門應當把縣域內的文物保護單位目錄,提交給縣規劃建設部門,提醒他們在建設規劃在能原地保護的劃出范圍,以便加以保護,如或是無法原地保護的,早做好搬遷或維護加固等措施。
四是加強文物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文物保護是一項專業性較強的工作,我縣文物機構設置較晚,工作人員從無到有,現有編制兩名,而且人員都是中途調入,專業知識相對薄弱,隊伍結構不盡合理,至今還沒有一名考古專業的專職人員和從事文物修補的專業人員。隨著當前高科技時代的到來,更是需要引進專業人才,盡快建立起一支既有專業知識、理論水平,又能吃苦耐勞、團結協作的高素質文物工作專業隊伍。同時要加強全縣文化站人員隊伍建設,調整人員,加強培訓,提高業余文化站人員素質,進一步動員全社會力量共同參與文物保護工作。
五是要充分做好文物利用工作。在做好文物保護前期下,要加強文物的合理利用工作,充分發揮文物在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建設中的作用。其一是要充分利用文我縣現有革命烈士紀念碑、礪巴寨戰爭遺址、“工農108團”成立舊址等革命文物,積極發揮革命文物對青少年愛國主義和革命傳統教育作用,以擴大社會影響力,使全社會認識到文物在精神文明建設中的作用。其二是要充分挖掘文物資源,為我縣旅游業服務。我縣文物資源較為豐富,除了以九鯉湖名勝、麥斜巖、菜溪巖、天馬山為代表的“仙游四大景”外,還有以濟川名勝為代表的濟川風景區,以百松古驛道為代表的書峰生態文化體驗,以無塵塔為代表的九座南少林文化景區等文物,是我縣歷史文化底蘊的體現,較具地方特色,文物部門應積極配合旅游部門充分發掘這些文物資源,把這些文物資源整合起來,為我縣旅游業服務,以彌補我縣旅游業缺乏文化內涵的弱點,從而發揮文物在我縣經濟建設中的作用,也可使人們充分認識到文物在經濟建設中的重要作用。
總之, 文物保護的目的就是因為它有用,能夠為今天和將來所用。文物的作用也就是根據它們本身的價值加以闡發運用,闡發出它們在歷史、藝術、科學方面的價值。加強文物工作,合理利用好文物,不但能使廣大群眾充分感受中國傳統文化的魅力,提高科學文化素質,而且還能使他們陶冶情操,豐富人們的精神內容,提升人們的精神境界,提高思想道德水平,促進人的全面發展。
參考文獻
篇7
[關鍵詞]新時期;不可移動文物;保護工作
不可移動文物是人類過去生活的象征,是人類活動的物質表現,是溝通人類與歷史的橋梁。上海市閔行區境現有147處登記不可移動文物,其中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處、上海市文物保護單位4處,閔行區文物保護單位34處。這些不可移動文物承載著千百年來這塊土地的歷史記憶,是一代又一代鄉人的精神家園,它不僅是記憶城市足跡的珍貴遺存,是城市文脈不可或缺的重要歷史資源,是值得我們倍加珍惜和開發利用的,更是我們在城市化進程中尋求心靈棲息和詩意存在的文化鄉愁。為了確保區域優秀歷史文化資源得到很好地保護與傳承,并以此激發區域居民自豪感和自信息,助力今天的城市發展,閔行區近年來在不可移動文物保護工作方面做了一些有益嘗試,收效明顯。
一、加強機制體制建設,確保文物管理工作高效有序
1.簽署文物安全目標責任書,層層明確文物安全責任
閔行區的147處不可移動文物分散在本區9個鎮、街道的各個行政村、居委及相關單位,為加強區域文物安全管理,明確各級政府、各類組織的文物安全責任,及時、準確掌握每一處文物的安全動態,完善文物安全制度,切實保護好閔行區優秀的歷史文化遺產,根據“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2012年,閔行區人民政府、區文廣局、文物分布點所在地鎮政府、街道街道辦事處及相應文化體育發展中心,四方共同簽署了《上海市閔行區文物安全目標責任書》。《文物安全目標責任書》明確了相關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為本轄區文物安全負總責。要求相關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充分認識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樹立安全意識、責任意識,把文物安全作為文物工作的首要任務,認真落實文物安全責任制,確保本轄區文物安全工作萬無一失。
在簽署目標責任書的同時,制定《閔行區不可移動文物保護管理辦法》?!豆芾磙k法》明確了區域不可移動文物保護的范圍、保護內容;明確了區文廣局在區域不可移動文物保護中應起到業務培訓、督查抽查和考核獎勵的作用;明確了相關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為所轄區域不可移動文物的安全負總責,負責落實所轄區域文物保護工作經費,負責組建本轄區文物工作信息員、文物安全巡查員隊伍,負責所轄區域不可移動文物的巡查、信息匯總及上報工作,按照文物保護法及相關規定,負責所轄區域不可移動文物保護過程中存在問題的整改?!豆芾磙k法》同時明確了文物工作信息員、文物安全巡查員的職責、巡查周期及信息上報周期等。
在區級層面簽署《文物安全目標責任書》,制定《管理辦法》的同時,區文廣局一方面爭取到一定的文物保護工作獎勵經費,另一方面,指導相應的鎮、街道,與文物所在地的村委、居委簽署了《文物安全目標責任書》,這樣,閔行區將不可移動文物保護的安全責任明確到最前沿。
安全責任書的簽署、獎勵經費的到位,促進了閔行區不可移動文物保護工作的有序、規范化管理。
2.建立文物安全聯席會議制度,明確職能部門保護職責
區域文物安全工作不僅是文物行政部門、各級政府、組織的職責,也是區內各行政職能部門的共同責任,為進一步加大區域不可移動文物保護工作的力度,建立文物安全監管長效機制,強化部門間協調配合,避免部門之間因協同不夠造成損傷文物事件的發生,經閔行區人民政府批準,在區級層面,建立了由區文廣局、區規土局、區房管局、區公安分局等12家單位(部門)為成員單位的《閔行區文物安全工作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制度》的主要職責是統籌全區文物安全工作;研究制定打擊文物犯罪、遏制文物行政違法行為、加強文物安全措施;指導、督促、檢查文物安全政策措施的落實;協調解決文物安全工作的重大問題,促進部門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辦理市、區兩級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聯席會議制度》明確了區文廣局為牽頭單位,區人民政府分管文化工作的副區長為組長,各成員單位負責人為聯席會議成員;明確了法律賦予的各成員單位保障文物安全的法定職責;明確了區文廣局可以根據文物安全的實際需要,組織由全體成員、部分成員并且邀請成員單位以外的其他部門參加的多種形式的聯席會議,確保文物安全。
在區級層面建立靈活能動的文物安全信息溝通與協調工作的長效機制,是閔行區在不可移動文物保護工作機制體制建設的又一舉措。這一舉措,明顯增強了職能部門的文物安全、文物保護和部門配合意識,形成了工程前、工程中始終與文物行政主管部門保持良好溝通的工作局面。
二、制定文物保護經費管理辦法,形成獎勵性工作機制
為切實落實《上海市閔行區文物安全目標責任書》及《閔行區不可移動文物保護管理辦法》的各項要求,充分發揮區文廣局在區域不可移動文物保護工作中督查抽查和考核獎勵的作用,使文物保護工作獎勵經費確實起到獎勵先進、激勵后進的作用,促進全區的文物保護工作形成激勵性工作機制,2013年,區文廣局與區財政局聯合制定《閔行區不可移動文物保護經費暫行管理辦法》?!段奈锉Wo經費暫行管理辦法》將基層長效性機制體制建設;是否具有一支穩定的文物工作信息員、文物安全巡查員隊伍;是否能夠按照《閔行區不可移動文物保護管理辦法》的要求及時準確上報文物動態信息;文物突發事件上報的及時性;基層文物保護工作紙質檔案管理的完整性;文物隱患整改的及時性等列為考核量化指標,同時對于文物保護經費的實施主體、發放辦法等也進行了詳細說明。
三、舉辦“兩員”隊伍培訓,提高從業者的文物安全保護意識
為了加強閔行區區域文物保護工作的規范化管理,提高文物工作信息員、文物安全巡查員(簡稱“兩員”)依法保護文物的法律意識和工作能力,使組建起來的“兩員”隊伍明確自己的工作職責、工作內容、工作要求,能夠按照《文物安全目標責任書》的相關規定,準確完成各階段的任務,切實做好區域不可移動文物保護工作,自“兩員”隊伍組建以來,閔行區每年定期舉辦“兩員”培訓,內容包括“兩員”職責解讀;《閔行區文物巡查信息表》、《閔行區文物巡查信息匯總表》填寫方法的輔導;《閔行區不可移動文物保護經費暫行管理辦法》的詳釋;《上海市文物保護條例》學習輔導;為了進一步提高“兩員”對于新時期文物保護工作重要性、急迫性的認識,閔行區在自行組織“兩員”培訓的同時,還邀請上海市文保專家對“兩員”進行了有針對性的培訓,提高從業者文物安全保護意識。
四、采取多種宣傳途徑,提高區域居民文物保護的整體意識
為提高區域居民保護文物的整體意識,在閔行區域內形成文物保護全民參與的氛圍,2013年起,閔行區一方面結合工作實際,把需要廣大居民了解、知曉的有關文物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制作成《博物館法規文件選編》宣傳冊,利用本區13個街鎮大型廣場群眾文化活動平臺向廣大居民發放,普及并提高居民文物保護的法律意識;另一方面,為增強區域居民對區域歷史、區域歷史文化的認知,激發居民自覺保護文物的意識,邀請上海市考古專家,先后在閔行區春申文化廣場、部分街鎮文體中心、學校開展文物保護與文化傳承方面的專題講座。
五、挖掘文物包涵的歷史故事,使人們在閱讀故事中形成保護文物的自覺
閔行區的147處不可移動文物,每一處文物都有其產生的時代背景,承載著珍貴的歷史信息,包涵著一段獨有的歷史故事。147個珍貴的歷史信息,147段獨有的歷史故事,形成了獨具閔行特色的歷史文化符號。為了使這些文化符號發揮其涵養歷史、激發民眾,使人們在閱讀故事中形成保護文物的自覺,閔行區首批從全國重點文物單位、上海市文物保護單位、閔行區文物保護單位入手,對每一處文物保護單位隱含的歷史故事進行了挖掘整理,出版“《閔行往事》――上海閔行文物保護單位故事集”圖書,講述每一處文物保護單位包涵的歷史故事。該書將以13個街鎮文體中心為平臺,免費向區域居民發放。
保護與傳承優秀的歷史文化資源與提高區域綜合實力一脈相承。近年來,閔行區的如何保護好區域不可移動文物保護工作方面,做了一些嘗試,有了一些成效,但是,保護傳承好這些優秀的歷史資源,使其真正發揮文化匯聚、精神凝聚的作用是一項潤物細無聲的系統工作,需要不斷地努力與探索。相信,隨著全社會對保護歷史文化資源的重視、全民保護意識的提高,不可移動文物這一特殊形式的歷史文化資源在新的歷史時期,會得到更好地保護。
篇8
一、充分認識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近年來,各地、各有關部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積極引導全社會參與文化遺產保護事業,穩步推進文化遺產保護、管理和利用工作,取得了明顯的成效。但是,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文化生態也正在發生變化,我市文化遺產及其生存環境受到嚴重威脅,各類物質文化遺產遭受人為和自然破壞的現象仍然存在,非物質文化遺產面臨著加速消亡和失傳的趨勢。因此,加強對我市文化遺產的保護刻不容緩。
文化遺產是民族傳統文化的重要載體,是維護國家統一及社會穩定的重要文化基礎,也是不可再生的珍貴資源。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強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全面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方針和“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方針,正確處理經濟建設與文化遺產保護的關系,努力構建科學有效的文化遺產保護管理體系,逐步完善政府保護為主、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文化遺產保護管理新體制,不斷開創我市文化遺產保護管理工作新局面。
二、扎實推進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
(一)強化歷史文化名城(街區、村鎮)保護規劃編制和實施。各級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要認真做好歷史文化名城(街區、村鎮)的推薦工作,依法按時完成已公布的歷史文化名城(街區、村鎮)的保護規劃,劃定重點保護區和傳統風貌協調區,明確具體的保護規定和控制指標。嚴格依據已批準的保護規劃開展歷史文化名城(街區、村鎮)的保護整治工作,注重保護文物古跡、歷史地段的真實信息,延續傳統風貌、格局和空間形態。市、縣區編制和調整土地利用規劃或城市、鄉鎮建設規劃時,應與當地歷史文化名城、歷史文化保護區規劃相銜接。
(二)加強對文保單位的保護管理。做好各級文物保護單位的推薦、公布工作,按時完成文物保護單位“四有”工作。各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建設控制地帶應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的強制性內容。規模較大、等級較高的文物保護單位應由所在地政府組織編制專門的保護規劃,并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確保保護、管理、利用的強制性內容。有關職能部門要定期組織巡查各級文保單位保護情況,加強對野外古建筑、古遺址等文物的安全防范管理,提高防盜、防火能力。
(三)加大對瀕危文物的搶救保護力度。分階段實施文物維修計劃,嚴格按照《中國文物古跡保護準則》和《文物保護工程管理辦法》規定實施文物保護維修工程,確保工程質量。堅決禁止借保護文物之名行造假古董之實,嚴格限制文物“復建”,確保把有限的人力、財力用于重要文物的保護項目。
(四)樹立文物保護優先原則??h區政府要妥善處理本行政區域內文物保護與經濟建設的關系,依法履行文物前置審批權。凡涉及文物保護單位建設控制地帶的建設活動,必須依法報經相應文物行政部門同意后,報規劃部門批準。凡涉及地下文物埋藏區和占地3萬平方米以上的基本建設項目,在項目劃定勘察設計紅線前,要由文物部門進行必要的考古調查、勘探和發掘,并落實文物保護措施和經費。投資渠道多元化的重大建設工程,在建設項目申報階段就要明確和落實文物保護責任主體。文物利用要堅持合理、適度的原則,未經依法批準不得擅自改變文物保護單位的管理體制和隸屬關系。各級政府在新農村建設過程中,要注重做好優秀鄉土建筑和歷史文化環境的調查和保護,要把文化遺產的保護作為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
(五)大力推進博物館建設。加快市、縣國有博物館的館舍建設工程步伐。積極扶持非國有博物館和民辦專題博物館的創辦,努力形成多元化的博物館網絡體系。堅持“三貼近”和社會效益為首的原則,強化精品意識,以拓展博物館的社會教育和服務功能為目的,全力打造市博物館的基本陳列,并以此帶動全市文物展覽展示水平的整體提升。全市國有博物館、紀念館在實行向未成年人、現役軍人、任教滿30年教師、70歲以上老人等特定群體免費開放的基礎上,逐步實現向所有社會公眾免費開放。加強館藏文物管理,從改善文物保護環境入手,依靠科技進步,切實解決館藏文物保存中的突出問題,文物保存和展示環境都要達到國家規定風險等級標準的要求。開展館藏文物數據庫建設,實現信息化管理。
(六)加強文物行政執法。結合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體制改革,進一步明確各級文物行政執法主體及其職責。文化綜合執法機構除依法承擔文化市場執法職能外,同時承擔不可移動文物和館藏文物等文物執法職責,并增掛文物監察支隊的牌子,明確內設機構和專職人員。因增加執法職能所需的人員編制,各地機構編制部門要根據實際需要予以支持,或從現有文物保護機構中調劑解決。嚴厲打擊破壞文物的各類違法犯罪活動,各級公安、工商及海關等部門要各司其職,共同維護我市文物保護工作的法律秩序。
三、全面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
(一)全面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工作。在我市民族民間藝術普查成果的基礎上,分地區、分類別制定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工作方案。組織調查,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市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的種類、數量、分布狀況、生存環境、保護現狀及存在問題。運用文字、錄音、錄像、數字化多媒體等各種方式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認真、系統、全面的記錄。3年內基本完成全市普查工作,建立好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檔案和數據庫??h級文化館、圖書館、鄉鎮文化站必須建有本地區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檔案和數據庫,對本區域內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予以全面的掌握。充分發揮各級文化館、圖書館、博物館和科技館等公共文化機構的作用,完善對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料和實物的征集和保管制度。
(二)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體系??h級以上政府要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分期分批公布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從2006年開始,市政府每兩年公布一批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申報國家級名錄的項目從列入省級名錄的項目中選擇,省級名錄從市級名錄的項目中選擇,市級名錄從縣區名錄的項目中選擇。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公布,并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備案。
(三)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科學研究,做好保護規劃。各級政府要在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普查的基礎上,組織專家科學論證,加強對重要理論和實踐問題的研究,注重科研成果和現代技術的運用。認真制定本地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明確保護范圍,提出長遠目標和近期工作任務,落實保護措施。對列入名錄的項目及其代表性傳人,要專門制定保護計劃,采取保護措施。
(四)加強完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法制化、規范化、制度化。嚴格執行國家有關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法律法規。加強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知識產權保護。結合本地實際,完善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研究、認定、保存和傳播制度,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家咨詢制度、公眾和輿論監督制度。
(五)做好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發展。逐步建立科學有效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機制。通過命名、授予稱號、表彰獎勵、資助扶持等方式,鼓勵和支持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團體)的傳習活動。重點抓好《湖筆制作技藝》、《百葉龍》、《掃蠶花地》等項目保護工作的同時,通過開展學校教育和社會培訓相結合的辦法,培養一批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通過開展創建民間藝術之鄉活動,在社區、鄉村廣泛進行民間藝術傳習,使我市優秀的民族民間藝術得以延續。大力培養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人才,造就一支懂業務、會管理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隊伍,確保優秀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發展。
四、完善文化遺產保護的政策措施
(一)加強對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領導。各級政府應依據法律賦予的職責,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領導,全面落實“五納入”,明確部門責任,加強工作協調,實行目標管理,切實把本行政府區域內的文化遺產保護好、利用好、管理好。市政府已成立**市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管理委員會,統一領導、協調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縣區政府也要成立相應機構。進一步理順市轄區的文物管理體制,繼南潯區的文物事權下放后按法定程序下放吳興區的文物事權。
(二)加大對文化遺產保護的經費投入。市、縣區政府要繼續加大對文化遺產保護的經費投入和對公益性文物事業單位的扶持,要安排專項資金,并隨財政收入的增長逐年遞增,主要用于文物保護、藏品征集、文物庫房、安全技防補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項目論證研究、開發利用、傳承培育、項目保護補助等。積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文化遺產保護,在堅持政府投入為主的前提下,通過政策引導等措施,鼓勵個人、企業和社會團體參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市政府《關于古橋保護協調會議紀要》(湖政專紀〔2002〕67號)已明確的古橋修復經費,各有關部門要落實到位。鼓勵文博單位拓展經營,完善服務,增加收入,增強自我發展能力。
篇9
目前,浙江現代作家故居的利用方式主要有博物館、住宅、辦公用房、商業用房、空置不用、拆除等,除被辟為博物館的故居外,其他大部分故居均未得到充分利用。即便是那些已經被辟為博物館的故居,也大都門庭冷落,參觀者寥寥。被用作辦公用房的故居保護也較好,一般采取在利用中保護的方式。但被用作商業用房尤其是私人住宅的故居,情況就極不樂觀,不僅私搭亂建和電線雜錯現象嚴重,有的還極大地改變了故居原有的格局和功能??罩貌挥玫墓示觿t大多破敗不堪,面臨倒塌的威脅。從調查來看,辟為“博物館”的故居多達29處,用作“住宅”的故居有10處,用作“辦公用房”的故居有2處,用作“商業用房”的故居有1處“,空置不用”的故居有7處,已經被“拆除”(或基本被“拆除”)的故居有7處。被列為各級文物保護單位(點)的故居一般辟為“博物館”,少部分用作“住宅”或“辦公用房”,而未被列為各級文物保護單位(點)的故居則很少被辟為“博物館”,大都用作“住宅”或“空置不用”,有的則已經被“拆除”。
二、浙江現代作家故居保護和利用存在的問題
(一)機制運行不暢故居保護的具體管理部門不夠明確,目前已經被列為各級文物保護單位(點)的故居主要由文物部門負責管理,但也有一些用作辦公用房的故居則由相關業務主管部門負責管理;而未被列為各級文物保護單位(點)的故居則基本處于無人問津的境地。即使是已經對外開放的故居,有的由專門的故居管委會管理,有的則由當地文管所管理?,F有的《文物保護法》、相關城市的《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等是故居保護的主要依據,但專門針對故居的具體規劃、實施細則等尚未出臺?,F有的宏觀政策和法律法規僅適用于已經被列為各級文物保護單位(點)的故居,未被列為各級文物保護單位(點)的故居在實際保護中則“無法可依”,再加上故居的評定、監督等的缺位,導致一些故居正在遭受建設性破壞,有的則已經在舊城改造中煙消云散了。2014年2月的《國家文物局2014年工作要點》中雖然明確提出要名人故居保護利用原則,國家有關部門要出臺《名人故居保護認定辦法》草案,但時至今日,尚未見相關文件出臺。
(二)產權關系雜亂故居的產權關系中,私有房產、辦公用房、租賃房屋等不一而足,因此,“既有國有財產、集體財產,又有私有財產,有的甚至沒有明確的產權歸屬。產權歸屬的凌亂,導致其適用對象也較為復雜。作為國有財產,故居的產權所有者是各級政府、各系統所屬的機關、企事業單位”②;作為集體財產,故居的產權所有者大多是街道、社區、鄉村;作為私有財產,故居的產權則大多屬于作家后代所有,有的甚至已經轉讓他人。
(三)管理模式陳舊很多故居一味采用早年的管理模式而不思創新,尤其是產權屬于國有的故居大都存在機制僵硬、管理落后的弊端,配有專門解說員的故居寥寥無幾。有的故居雖然配有講解員,但講解不夠到位,紕漏百出,無法吸引游客。大部分故居展陳形式單一,缺乏參與性和互動性。有的故居展陳主題思想不夠明確,有關文物、圖片的說明缺乏新意、內涵挖掘不深。有的故居展陳內容單調陳舊,因為無法征集到更多的文物,展陳的主要是圖片和文字。
(四)資金投入匱乏因為沒有建立長效的財政投入機制,致使經費問題已經成為故居當前面臨的最為棘手的難題。財政撥款只能解決工作人員的工資、故居日常的水電支出等,對其他業務活動大多鞭長莫及,致使故居年久失修、設施簡陋,展陳長年無法更新。正因為資金短缺,有些故居不得不視《關于全國博物館、紀念館免費開放的通知》于不顧,還在收取2-20元不等的門票。位于桐鄉烏鎮的茅盾故居屬于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理應免費向社會開放,進入故居雖然不用另行購票,但卻要購買150元進入東柵景區(當地打造的兩大景區之一,另一個為西柵景區)的門票方能進入參觀?;蚨嗷蛏俚拈T票,阻礙了部分打算前往觀瞻的游客的步伐。由此形成了一個惡性循環:故居為了生存而不得不收取門票,游客本就很少愿意參觀此類人文景點,何況還要“買票入場”,其結果就造成了故居的冷清。
三、浙江現代作家故居保護和利用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一)保護意識薄弱地方政府的文物保護意識不強,保護故居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不足。有些故居已經達到定級、對外開放的要求,但卻遲遲不申報,唯恐影響城市建設的開展。有些故居已經被列為各級文物保護單位(點),但在實際工作中,卻總是讓位于城市建設,肆意違規拆除故居。很多故居的所有者、使用人也沒有認識到故居的價值所在,更沒有保護的法律意識。故居是衡量一個城市的文化厚度的標尺之一。一處故居的被,丟失的不僅是一份歷史的見證,更是一個城市的文化積淀。
(二)宣傳力度不夠有些故居地處偏遠郊區,交通不便,而當地又沒有切實做好宣傳,開發好相應的交通路線,因此讓很多游客望而卻步。僅以金華艾青故居為例,離市區僅50公里,且無公交車直達。因為宣傳工作的不到位,即使身處故居周圍甚至故居內的群眾都不了解故居主人及其生平事跡,更不用說其他游客了。平面、視聽、網絡等媒體很少開設介紹當地歷史文化或作家的專欄、專題節目,也沒有在公共場所展示當地作家的事跡。
(三)認定標準缺位目前已經公布為各級文物保護單位(點)的故居,一般都是在全省乃至全國有一定影響力的現代著名作家。但即便是已經開發利用的故居,也存在故居主人層次懸殊的問題。一些作家資源較為豐富的城市,一般只開發了主流、一流作家的故居,其他文學影響力和貢獻稍低的作家的故居則尚無人問津;而那些作家資源貧乏的城市,則開發的是二、三流作家的故居。因此,故居開發目前存在一個當務之急,即故居的認定標準問題,怎樣的故居需要保護,由什么部門負責認定,具備什么條件可以籌建博物館,等等,都沒有明確的標準。故居認定標準的缺位,使得保護對象的范圍難以確定,保護工作難以有效開展,以至于一些很有價值的故居正面臨消亡的命運。當前各地在名人故居保護過程中,存在“祖居”“舊居”“寓所”“故居”等不同的命名,甚至同一名人也會在不同城市甚至同一城市有多處“故居”,這一命名上的混亂,也亟待盡快出臺故居標準加以厘清。
(四)利益群體角逐隨著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快,城市建設中出現了重開發、重效率的片面化傾向,城市規劃不得不“優先服務”于經濟建設。于是,在舊城改造的幌子下,一個個具有厚重文化氣息、重要歷史價值的故居成了一堆堆廢墟。作為公共物品,故居涉及眾多的利益相關者。很多故居處在城市的核心地段,這里正是一些地方政府樹立政績的“窗口”;這些寸土寸金的黃金地段,往往也為房地產開發商所看中,因此各種短視式開發層出不窮,導致很多故居已經被夷為平地。
四、浙江現代作家故居保護和利用的對策
(一)完善管理體制樹立“整體保護“”在利用中保護”等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理念,建立和完善政府強制保護和市場開發保護相結合的保護機制。加強組織領導,成立浙江省名人故居保護工作領導小組,統籌領導,組織協調。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省文物局,明確其作為名人故居保護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落實保護法規、處理日常工作等具體事務。建立政府相關部門間和故居間的聯席會議制度,推動立體式聯動保護。成立由文物、文化、旅游、規劃、建設、教育等職能部門,黨史研究室、地方志辦公室、文史研究館和社會團體相關人員,以及文物專家、建筑專家、相關學者、作家后代等參加的浙江省名人故居保護工作專家委員會,發揮顧問咨詢、科學研究、故居等級評定、綜合評估等職能。要盡快出臺名人、故居的認定標準,研究制定《浙江省名人故居保護條例》,明確保護原則、主要內容、申報程序、利用方式、資金來源、督促檢查等內容,讓作家故居保護有章可循。
(二)理順運行機制強化監管機制,構建故居動態監測體系,建立危機預警機制、危機處理機制和責任追究機制,加強危機管理,一旦出現破壞性拆除、損毀現象,就要嚴厲處罰責任方,并公開、透明、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當前急需由省文物局牽頭,各個城市的文物部門具體落實,對全省作家故居進行全面普查,摸清故居的數量及其分布情況,建立完整的故居檔案,分批篩選出須搶修和掛牌的故居名單,實行分級分類保護。建立由省文物監察總隊牽頭、各個城市文物監察大隊具體實施的督查機制,定期對故居進行巡查,以便發現問題,及時解決。設立上級評估(即政府機構評估)、主體評估(即故居內部評估)和客體評估(即游客評估)這一“三位一體”的績效評估體系,對故居保護工作實施績效評價。建立有效的群眾需求表達機制,搭建常態化的群眾需求表達平臺,鼓勵和引導群眾通過合理的渠道表達自己的意愿,讓文物保護工作接受群眾的監督。
(三)創新管理模式不同群體對旅游客源地的內容和質量會有不同的需求,因此,故居要著眼于群眾實際需求,從豐富展陳內容、改進展陳方式、創新展陳手段等方面深化故居的內部改革,合理選擇展陳內容和形式,按需提供講解服務,不斷提高服務的針對性和多樣性。要廣泛征集與作家相關的資料、文物,深入研究作家作品的價值,提升展陳內容的內涵。在展陳方式、手段上不斷創新,采用互動式、體驗式陳列方式,增強展陳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對故居進行整合和優化,構建資源共享平臺和數字化供給體系,改變故居旅游受到空間和時間局限的現狀。按照國際通行慣例,對故居實行掛牌保護。目前,同處浙江省內,但各個城市的故居標志牌五花八門。因此,可以由省文物局統一標志牌規格、文字格式等,對所有尚存或已經消亡、遷移的故居掛牌說明,注明故居主人生平、主要事跡和代表作等信息,以示紀念。在深化內部改革的同時,故居也應實行“走出去”策略,主動走進大中專院校、部隊、社區等宣傳故居,也可以與旅行社攜手聯合打造旅游線路。要不斷加強館際聯動、與周邊旅游景點間的聯動,優勢互補,實現資源共享,形成集群效應。
(四)加大開發力度采用多種模式,合理開發利用故居。一是文學傳播模式,即展出作家的著作、照片、私人物件等,向游客展示作家的風采??梢越Y合作家的背景資源,將故居打造成集學術研究、詩歌朗誦、文學沙龍、國學講堂等于一體的多元化文學傳播場所,并充分利用各種紀念日,開展征文、演講、講座等活動。二是教育修學模式,即整合各個故居進行集中包裝、提煉以形成特色主題,重在為學校文學教育提供感知教育場景、為科研人員提供研究資料。可以開展“名家名篇教學與作家故居”活動,讓青少年進入作家童年生活過的真實場景,從而更加深入地理解作品。可以將故居打造成為作家的研究中心和宣傳教育基地,發揮其文物資料收藏、學術研究和交流等作用。三是旅游體驗模式,即還原文本中的情景,讓游客身臨其境地體驗文學情境。整體打造作家故里,復原作家生活年代的風貌,道路、土特產店、餐館、客棧等均以作家或作品中的人名、地名等來命名,使游客深入了解作家的故鄉及其生活年代的社會風貌。四是商業開發模式,即將與作家作品有關的資源開發為旅游商品(產品)進行銷售。深入考察故居的市場前景,將浙江現代作家故居串聯成線,將部分單體的故居異址重建,融入附近的歷史文化街區,形成旅游景點的規模效應。同時,針對不同的游客群體,推出不同的旅游線路。
(五)籌集保護資金作為一項社會公共事業,各級政府要切實做好故居保護經費的統籌,保障經費投入。建立以政府投入為主、故居自籌和吸納社會捐助為輔的資金投入機制,在政府投入的基礎上,多方位多渠道籌集保護資金,為故居保護提供充足的經費保障。設立故居保護專項資金,并逐年加大投入,各縣市區也應相應增加投入。成立由文物、文化、文聯、建設、財政等部門負責人以及文學藝術家、社會知名人士、企業家、作家后代等擔任理事的浙江省故居保護基金會,采取政府引導、民間運作、社會參與的辦法,管理和運作海內外組織或社會各界人士自愿捐贈以及政府資助的資金和物資,并承擔籌集發展資金、推動文學傳播、扶植文學人才、促進文化交流等職能。還可以向社會開放經營管理權,或通過拍賣故居標志物制作權等方式,籌集保護資金。
篇10
一、整改內容和具體要求
(一)消防規劃和整改方案的制定完善
*、*兩個古村落消防專項規劃年底前要完成修編審批,確保古村落的火災隱患整改更具有科學性、計劃性和可操作性。南屏、關麓、屏山古村落的消防基礎設施建設計劃20*年1月10日前制定完成,并盡快付諸實施。
(二)消防水源和消防供水設施建設
*鎮在東方紅水庫引水工程建設的同時要制定古村落內消防供水管網建設方案,20*年12月31日前制定完成,爭取20*年6月底建成,引水工程貫通即可連接使用。在此期間,應保障高位水池的消防用水量。屏山、南屏、關麓古村落應在村落內和村邊修建消防水池和蓄水堤壩,并各配1-2臺消防手抬泵。水源的保護半徑為150米為宜。
(三)室內電氣線路改造
*古村落內應全面拆除改造后的舊線路。規范電話、電視等弱電線路的敷設安裝。加強用電管理,鞏固整改成果。*古村落內磚木建筑的室內電氣線路應在20*年12月20前全部按規范要求改造完畢。在此之前,所有建筑內影響安全的電線、開關、插座、電器等配件要全面檢查,及時維修更換,且必須規范安裝使用漏電保險和熔斷保險裝置。南屏、關麓、屏山古村落首期應對文物建筑、旅游景點電線規劃整改,20*年4月20日前完成。其它古建筑、一般磚木建筑室內電線改造可分期完成。
(四)建筑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配置
在*村選擇一棟古建筑,作為安裝消防自動報警設施的試點,視情普遍推廣。屏山、關麓和南屏古村落的文物保護建筑、旅游景點、商業網點,20*年底前按最低標準每棟建筑配置2具3-4公斤磷酸銨鹽干粉滅火器;*、*、屏山、關麓和南屏古村落內其它古建筑分期配置,20*年底前爭取配齊滅火器。
二、明確責任,強化職責
(一)進一步完善整改方案,落實整改責任制
有關鎮政府進一步制定完善古村落火災隱患整改方案,明確整改的項目、內容、措施、期限、經費、制度、職責等及整改期間的火災防范措施,并負責組織實施,鎮長為直接責任人;水利部門負責指導引水工程建設;電力公司負責電氣線路改造施工;文物部門負責指導整改期間的文物保護工作;*消防部門負責做好督查、指導和服務工作。各責任單位要進一步落實整改期間的安全防范措施和應急處置預案,加強巡視檢查,做到嚴防死守,確保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
各級政府、部門、責任人之間要簽訂《火災隱患限期整改責任書》,進一步明確整改責任,將整改任務分解落實到具體單位和責任人員。
(二)加強消防宣傳,提高村民消防安全意識
有關鎮人民政府要根據縣政府辦《關于轉發*局實施消防宣傳“4+1”工作方案的通知》(政辦〔20*〕142號)要求,結合當地實際,積極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消防宣傳、培訓、教育和滅火演練活動,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三)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加強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有關鎮人民政府、村委會、旅游公司、文管局和建筑物管理使用者,應根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履行法定職責。成立防火安全領導組織,明確具體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落實崗位防火責任制,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職責和應急處置預案,配置建筑消防設施和器材。定期開展消防宣傳和防火檢查活動,及時組織火災隱患整改,建立健全單位防火檔案。
(四)多方籌集資金,加大整改經費的投入,推進整改進程
各責任單位要加強調查論證,進一步完善整改方案,加大資金投入,盡快予以落實。電力、水利、*、文物、旅游、建設等部門要加大技術指導和服務力度,促進整改工作保質保量按期完成。
三、加強督查,確保整改到位
為強化對火災隱患督促整改工作的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由分管領導任組長,旅游、建設、*、安監、電力、水利、文物部門和有關鎮人民政府及旅游公司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督辦整改工作領導組。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縣*消防大隊。領導組不定期召開聯席會議,通報整改進展情況,分析存在問題,完善整改措施,促進整改進度,保障整改質量。各有關部門要明確責任,各司其職,加強工作協調指導,落實逐級整改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