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調解協議范文

時間:2023-10-26 17:54:18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法律援助調解協議,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法律援助調解協議

篇1

截至2011年10月28日,揚州市共辦理法律援助案件4351件(其中民事4177件占96%、刑事169件占3.89%、行政5件占0.11%),接待來電來訪咨詢15464人次(其中來訪8724人次、來電6721人次、來信5封、網上咨詢14件),挽回經濟損失近4000萬元,受援人滿意率達到或接近100%。揚州、儀征市中心各有1件案件分別入選“2010年度江蘇省十大優秀法律援助案件”和提名案件。揚州、寶應兩家法律援助中心分別被省司法廳批準為第一批“江蘇省法律援助機構示范窗口”,前者還被省殘聯和省司法廳共同表彰授予“十一五”期間“江蘇省殘疾人維權工作先進單位”稱號。

在這可稱輝煌的成就中,揚州市法律援助成功的經驗——“非訴調解”、“司法確認”、“訴調結合”值得所有從事法律援助事業人的重視和借鑒。

在2012年度江蘇省高等學校大學生實踐創新訓練計劃基金立項“省重點項目”的走訪調查中,作者發現揚州市針對本地勞資糾紛等增多、人多事急等特點,按照"調解前置,和解隨時,換位思考,實現雙贏"的工作思路、按照"應援盡援"的要求,創新推出了“非訴調解”的模式:能調解的不訴訟,在受理法律援助申請后,在提供訴訟法律援助之前,先進行調解,以減少當事人訴累,提高援助效率。同時積極組織律師、在校大學生、法律援助志愿者等社會力量參與化解矛盾糾紛,高效、便捷地幫助困難群眾維護自身權益。在近3年來的萬余件援助案件中,有70%的案件通過“非訴調解”的模式結案,調解成功率超過95%。僅2011年揚州市運用該模式共為3000多名受援人成功維權,挽回經濟損失2000多萬元,贏得錦旗近50面。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就是2009年來自貴州、河南等地的15名農民工通過“農民工法援綠色通道”在揚州市法律援助中心領到了拖欠的62120元工資,一起群體性討薪糾紛在揚州市司法局"非訴調解"下,在短短24個小時內得到化解,為農民工討回了拖欠的工資。

在進一步的工作中,揚州市不斷推陳出新,又創造了將“非訴調解”與“司法確認”相結合的新形式。即辦案人員首先固定證據形成權利憑證,通過“非訴調解”引導雙方當事人協商調解,采取財產保全方式保證調解結果,形成調解協議書,再由人民法院對調解書進行司法確認,最終在債務人不履行義務的情形下通過執行程序達到協議目的。通過這種形式,幫助了恒豐鞋業案件中的職工最終獲得142萬元工資及社保金,在飛翔帽廠案件中工人的工資款26.5萬元,剩余欠薪3.5萬和經濟補償金20萬在有保全財產的保障下通過強制執行程序將獲得賠償。

“非訴調解”、“司法確認”的同時,揚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聯合揚州市檢察院制定《關于對相關法律援助案件支持的暫行辦法》,農民工遭遇欠薪時,可申請檢察院民行部門支持。檢察機關經審查認為符合支持條件,且當事人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人的,檢察機關在決定支持的同時聯系法律援助中心為當事人提供法律幫助,由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師幫助其打官司。該辦法實施以來,已有100多名困難群眾得到法律幫助。如2012年1月,宿遷來揚州打工的4位農民工陳某、馮某、馬某、葛某在揚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幫助和揚州廣陵區法院新城法庭的支持下,拿到了被拖欠了2年的工資。該事件就是在揚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立案后,積極采用“非訴調解”的方式,試圖化解糾紛,而對方拒不配合的情況下,揚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就果斷啟動訴訟程序。通過法律武器維護了農民工的權利。

此種“非訴調解”、“司法確認”、“訴調結合”模式不僅能更好、更高效地解決糾紛、化解矛盾,而且能更大限度的節省司法資源,同時人民群眾的權益也得到了維護、社會的秩序也得到了保障。

目前,“非訴調解”、“司法確認”、“訴調結合”的揚州市模式已叫響全省,走向全國,成為揚州市法律援助的品牌,也將成為展開法律援助更加創新高效局面的大旗。

項目: 江蘇省大學生實踐創新訓練計劃“省重點項目”

篇2

上任伊始,我首先面對的是如何拓寬工作思路,提高中心人員的思想認識。我通過集中學習,使大家終于認識到,只要增加一份社會責任,法律援助工作是能夠解決大問題的;只要我們用真心換真情、用有為換有位,通過一件件成功的案例、一滴滴辛勤的汗水,在百姓心中鑄起“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豐碑,就一定能夠提高法律援助工作在群眾心中的地位和威望。

上任第一年,我爬山涉水、走鄉串村地把法律援助材料和典型援助案件,向社會向農民尤其是弱勢群體進行了廣泛宣傳。經過近半年時間的努力,終于讓當地的老百姓對法律援助工作有了一定的認識。由此,許多人才開始知道找法律援助中心來幫助他們解決各種糾紛。

2003年9月,一個雙手拄著拐杖的中年殘疾人走進我的辦公室。經詢問得知他叫張某,曾是陜西省府谷縣某電石廠的一個臨時工,在做工時因受命去維修橫車道上出故障的纜繩而掉下去受傷,頭部嚴重受傷、胸部骨折已成殘疾,幾乎喪失了勞動能力,且病情尚未穩定。由此引發妻子絕情出走及兩個未成年子女生活無著落到處漂流。他本人多次向雇主索賠,卻只在被迫協議的情況下得到少許醫療費。張某講的聲淚俱下、痛不欲生。我被張某的不幸遭遇深深打動后,立即受理了這個案件,并及時趕到電石廠了解情況。但是雇主以已經協議解決為由,拒不再出一分錢。我找當時在場的工人取證,可有的已另謀出路不知去向,留下的則害怕廠方刁難而拒絕作證,調查取證十分困難。我和同事上苛嵐、去榆林、到太原,走訪了十多個單位,尋訪了三十多個知情人,耗費了兩個多月的時間,才最終取得了充分的證據,把雇主電石廠告上法庭。經過一年多的漫長訴訟路,當張某拿著獲得賠償的判決書時,激動得說不出話來。當張某通過我的大力幫助,通過強制執行手段拿到四萬二千多元的賠償費時,更是激動得滿縣城宣傳法律援助的好處。

兩年多來,我一共辦理各類援助案件50多件,其中類似上述疑難案件8件。

維護法援對象的合法權益,并不都要通過訴訟途徑實現。我通過工作實踐發現,有時候,通過調解也是保護其合法權益的一個重要的途徑。同時,通過調解方式解決糾紛,不但迅速簡便,而且可以很好地起到減訴息事的作用。于是,兩年多來,我充分發揮在公證處工作期間練就的調解本事,共居間主持調解解決糾紛并制作調解協議書18份,而且基本上都得到了履行。只有1件因對方當事人不履行協議而被訴至法院。最后經法院審理,因調解協議符合法律要求而被法院判決維持。

兩年多來,我向弱勢群體散發法律援助傳單近8000份,其中利用集會在街頭散發放5000份,利用雙休日上門發放3000份;解答咨詢200多人次,其中在街頭解答20多人次,上門解答30多人次;寫作協議、訴狀、申請等法律文書近70份,其中上門代書20份;調解各種民事、經濟糾紛17件,其中上門調解8件;上門回訪20多次。

經過艱苦的努力贏得百姓的一個好口碑,是我全身心投入工作的最大動力。為此,*年畢業*大學法律系的我,2002年離開為之奮斗了五年,已經因成績突出被省廳授予文明公證處的*縣公證處后,便主動請纓,放棄經濟收入優厚的社會律師工作,承擔起振興*法律援助工作,發揮法律援助中心的基本職能,按期完成構筑*法律援助大廈的基礎工程的重任。

到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后,我幾乎每天早上都是第一個到縣司法大樓上班的人,同時又幾乎每天晚上都是最后一個離開辦公大樓的人。由于我幾乎每天的工作時間都超過十個小時,而且雙休日從來都是正常上班,所以經常遭到妻子的怨怪。坐在辦公室上班期間,又往往是一方面前來咨詢的人絡繹不絕,另一方面法律咨詢熱線響個不停。

由于我縣地處晉陜蒙三角交界處,礦產資源較為豐富,加上連續五座功能各異的跨黃河大橋提供了非常便利的交通條件,所以往來中轉的人多,外來務工的人多,由此而發生的交通事故賠償案、廠礦雇員受傷賠償案及婚姻家庭糾紛問題比較突出。我中心與此有關的案件占到所有案件的八成。如果政府沒有部門、沒有人來妥善解決問題的話,一方面影響*社會治安穩定,影響縣政府的形象,而且外來人員也會有看法。所以,積極從事法律援助這項工作,正能夠很好地利用我的專業知識;為這批需要幫助的群眾提供服務,也能引導廣大群眾依照法律手段去解決問題。

中心受理法律援助案子后,我和同事堅決按法定程序,為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當事人提供法律幫助,并減免收取法律服務費。我還結合*實際,倡議實行周六、周日假日值班并回訪當事人等一系列制度,以最大限度的方便于群眾、服務于群眾。每一個來訪者來到法援中心,我都會親自給他們遞上一杯茶水;他們反映情況時,我會仔細傾聽,耐心引導,積極幫助他們依照法律途徑解決問題。在工作中我深深感到,我幫助群眾打官司、提供法律服務的整個過程中,群眾都對我非常尊重,非常理解。很多群眾在我幫他們打完官司后,回家鄉之前都來跟我道一聲別。這使我在受感動、受鼓勵之余,進一步認識到了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性,也更堅定了為法律援助工作奮斗的信心。

為了使法律援助工作深入社區方便群眾,我在先后促成縣婦聯、工會、殘聯成立了法律援助站后,又促成城關街道辦成立了“社區法律援助站”,專門為城區婦女兒童、老弱病殘和家庭困難者答疑解惑。實現了即時援助、就近援助,以援助介入案件、以調解解決矛盾,更好地實現了對弱勢群體權益的有力保障,從而形成了以縣法律援助中心為樞紐,以律師事務所、公證處、基層法律服務所、各社團和街道辦為基礎的*縣法律援助組織網絡,促進了法律援助向深度和廣度發展。

篇3

日前,**縣司法局在開展“四聯四幫、黨員干部大深入”活動中,充分發揮部門職能,針對**鎮**村提出需要法律服務的需求,深入到一線、深入到村組開展實打實的法律服務幫助,并在現場舉行了法律服務咨詢和解惑答疑。

“我們村近兩年在鎮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大力發展果蔬經濟和生態旅游,全村群眾的腰包都鼓了,全村人均純收入去年達到了4000多元,比全縣農民人均純收入還要高幾百元?!?*鎮**村支書**感概地說到。“但是由于我們對法律知識了解太少,在生產生活中合法權益受到損害和吃了虧自己都還不知道?,F在張科長們一行把法律服務送到了我們家門口,大家都別提有好高興了,都感覺底氣更足了。”

“**主任,我丈夫今年在**打工受了工傷,工地老板進行簡單醫治后,給了我老公2000元錢的賠付和路費后就不再管了,現在我丈夫回來后不能做體力活兒,整日在家都不想出門。請問**主任這種情況我們該怎么辦?”**鎮**村村民**向**縣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咨詢到。**根據**所說當場就給她作出解釋和建議:“像這種情況首先是通過工會進行協商解決,若解決未果,可向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工傷仲裁,通過傷殘鑒定后根據標準賠償,其中的過程和申訴渠道可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請免費援助?!碑敿?,**還向**表示,遵義市司法系統在**設立有法律聯絡點,可為**辦理好法律援助事務。

“**律師,我侄兒是我大哥家獨子,現在結婚后就不管他父母了,他父母也沒有很好的辦法,請問通過法律渠道有什么辦法?”

“**主任,我家隔壁修房子后侵占了我們的土地,幾次通過村委會調解都沒得結果,請問通過法律渠道怎么辦?”

“**主任……”

在現場,村民們“七嘴八舌”的法律咨詢把本次**縣司法局四聯四幫活動推向了。

據悉,**縣司法局為能夠長期向**村民提供規范、系統的法律服務,方便該村群眾的法律需求。與該村簽訂了《“四聯四幫”法律服務協議書》,并明確約定六條協議:

司法局要指導該村人民調解委員會開展好人民調解工作,涉及重大、復雜、疑難的民間糾紛,司法局應該村人民調解委員會請求,可派員協助開展案件調解工作。

司法局要深入該村開展法律宣傳教育活動,向農民群眾講解法律知識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對群眾提出的法律問題進行全面詳細解答,努力提高該村群眾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

司法局要按照國務院《法律援助條例》和《**省法律援助條例》的規定,根據該村經濟困難村民的申請,免費指派法律援助人員為該村村民辦理民事、刑事和非訴訟案件。

司法局要對該村回歸的“兩勞人員”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和幫教工作,讓“兩勞人員”回歸后安心生產和生活,成為社會有用之人。

篇4

近年來,云南省昆明市五華區以推進法治政府、規范執法行為、維護公平正義、促進安定和諧、規范市場經濟、深化民主法治、強化法制宣傳、提供高效服務、加強法治監督為重點,不斷創新工作理念,強化建設措施,打造特色品牌,全面推動法治五華建設,為五華科學發展、和諧發展、跨越發展提供了堅強保障。強化措施創新推動法治五華建設開創新局面

作為推動經濟社會科學發展、和諧發展、跨越發展的重要保障和主要內容,五華區始終高度重視法治建設,不斷推動法治五華建設開創新局面。

五華區扎實推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首創綜治督導整改機制,構建“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管理格局。通過進一步健全各種調解相配合的機制,探索構建“大調解”格局。同時積極開展安置幫教、社區矯正工作,使幫教率達到100%。并通過率先推行區級領導接待日預接訪制度等,暢通群眾利益表達訴求機制。

積極開展法治街道、民主法治社區創建活動。區級“民主法治社區”創建完成率達100%。2014年先后舉辦各類普法教育597場次、參加人數92251人次。按照“誰主管誰普法、誰執法誰普法”的原則,推進法律宣傳教育,擴大宣傳教育覆蓋面。此外,還通過在全省乃至全國首創漫畫季刊《生活與法》、全省首建月牙塘法治主題公園、法治長廊、法治廣場、法治“一條街”、巡回調解服務快車等方式,打造法治宣傳文化品牌。

特色鮮明亮點紛呈,構建法治建設中的“五華元素”

縱覽法治五華建設工作,不難發現,五華區創造了眾多“第一”、“首創”,真正打造出了五華特色

在安置幫教、社區矯正工作中,在全市率先建成社區矯正監控指揮中心,在全省首家制定社區矯正分級動態管理辦法,將社區服刑人員全面納入司法部信息平臺進行動態管理;依托12個安置就業基地,積極開展社區矯正人員過渡性安置,一所一基地促進刑釋解教人員再就業,2014年接收的刑釋人員全部簽訂了安置幫教協議書,保證各項安置幫教工作要求落到實處。

為確保社會矛盾糾紛化解及時有效,五華區還在全省率先探索第三方介入調處醫患糾紛新機制,在全省率先建立人民調解進商會委員會,在全省率先開通個人調解微博、微信,打造“個人精品調解室”。在全區推廣“李學工作室”調解品牌建設經驗。在全市率先推行人民調解網格化管理體系。在新浪網設立了311個街道調解微博,創新開展“巡回調解服務快車”,擴大了人民調解的影響力。2014年,全區共建有調解組織176個,有調解員1493人,受理調解各類民間糾紛7041件,調解成功7038件,調解成功率為99.9%,協議涉及金額1.03億元。

法律服務取得新突破。組織律師參與區領導接待日、綜治維穩宣傳月、農民工維權、特殊人群法律服務活動和區紀檢監察接待群眾來信來訪工作。公證工作緊密圍繞全區工作大局,努力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對公證服務多方面、多層次的需求。在全市首家制定下發了《五華區法律援助“應援盡援”惠民工作實施方案》,進一步放寬了經濟困難標準,擴充了法律援助范圍事項。按照省相關文件的要求,分別在區屬12家律師事務所和五華區看守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并正式掛牌運行。積極開展法律援助窗口專項整治活動,加強法律援助機構的窗口建設,切實以窗口建設提升服務能力。

篇5

一、基本職能

根據鄭州市司法局的統一部署,20__年5月我所順利完成了司法所、法律服務所兩所合并任務,使司法所職能得到加強。具體職能是:[文秘站網文章-

1、協助鄉鎮政府開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執法檢查監督工作;

2、指導管理人民調解工作,代表鄉鎮人民政府處理民間糾紛,參與重大疑難民間糾紛調解工作;

3、組織開展普法宣傳和法制教育工作;

4、組織開展對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過渡性安置和幫教工作;

5、組織開展法律援助和“148”法律咨詢服務工作;

6、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7、做好基層法律服務工作(協辦公證、訴訟、庭外調解等);

8、完成鄉鎮人民政府和上級司法行政機關交辦的其他有關工作。

二、司法所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機遇

(一)自身職能的強化

1、基本職能由虛到實。一是各級依法治理辦公室設在同級司法行政機關的,在同級人大常委會的領導下,由司法行政部門牽頭,會同有關部門,依法進行行政執法檢查監督。二是根據20__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關于加強新時期人民調解工作的若干意見》,鄉鎮人民調解委員會在當事雙方自愿、調解的依據和程序合法的前提下形成的調解協議,效力優先。即:在調解協議簽定生效后,當事人一方仍向人民法院提訟的,法院不予受理或采信原協議,維持協議的效力優先權。三是根據20__年11月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關于人民法院實施法律援助政策的若干規定》,凡是法律援助中心(站)作出援助決定,指定的律師事務所或法律服務所必須為援助對象提供無償的法律服務,人民法院必須無條件受理援助對象的訴訟請求,免收一切費用。

2、職能下放和法定。主要指公證業務,基層司法所可以協助公證處辦理公證業務。20__年3月1日即將實施的《公證法》明確地將公證職能下放和法定化。所謂下放,一是指國家和省不再設立同級公證機構,只在設區的市和縣設立,將公證職能下放。二是公證機構沒有隸屬關系,即在設區的市和縣(區)設立的公證機構沒有行政隸屬關系,公證事項和效力同等。因此,在縣(區)設立的公證機構權利擴充較大,可以辦理涉外、國家招標等業務。所謂法定,一是即將實施的《公證法》一大特點是,將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該辦理公證的事項(如土地掛牌出讓、政府采購、國家工程招投標等政府行為)由法人自愿變為法定(強制、必須)。二是公證書上載明有強制執行的條款,當事人可申請法院直接強制執行,而不必另行判決。(當然,若公證事項有誤或不合法,由公證機關單獨承擔法律責任的除外)

3、主要職能轉移。是指司法所職能的發展。在我國中西部地區完成3年建設司法所的目標和完成修改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的任務后,基層司法所的主要職能將轉移為社區矯正。社區矯正是與監禁矯正相對的行刑方式,是指將符合社區矯正條件的罪犯置于社區內,由專門的國家機關在相關社會團體和民間組織以及社會志愿者的協助下,在判決、裁定或決定確定的期限內,矯正其犯罪心理和行為惡習,并促進其順利回歸社會的非監禁執行活動。根據我國現行法律的規定,社區矯正的適用范圍主要包括下列5種犯罪:1、被判處管制的。2、被宣告緩

刑的。3、被暫予監外執行的,具體包括:(1)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2)懷孕或者正在哺育自己嬰兒的婦女;(3)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的。4、被裁定假釋的。5、被剝奪政治權利,并在社會上服刑的。目前全國已有19個省、直轄市試行,正在擴大試點范圍。

(二)鄉鎮政府職能的轉變

隨著鄉鎮政府的社會管理職能的不斷強化和村級政權自治程度的提高,依法治理和人民調解工作將得到進一步的重視和加強。

(三)弱勢群體的法律需求

弱勢群體的利益越來越受到黨和政府的關注。針對他們的經濟和社會保障體系日益完善,其中包括法律保障,政府通過實施法律援助來實現“有理無錢也可以打官司”的目標,讓弱勢群體有理也可以講出來。

(四)構建和諧社會的需要

和諧社會不是沒有矛盾的社會,而是一個建立有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制度和體系、能夠及時有效運轉、依法消除危害因素的社會。當前,社會處于轉型期,也是各種矛盾凸現期,歷史遺留的和經濟社會發展帶來的大量矛盾糾紛有85是非訴訟案件,需要化解調處,鄉村兩級組織維護穩定的任務越來越重,依法解決矛盾是大勢所趨。今年,我市正在整合政法資源,在各鄉鎮設立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中心,建立大排查、大調處格局。

三、20__年工作打算

(一)工作思路

以創建省級依法治理先進鄉鎮和國家級文明司法所為載體,突出人民調解和法律援助兩大服務主題,按照“打基礎、找位置、樹形象、創佳跡”的要求,全面推進司法行政和法律服務工作的專業化、規范化、效能化建設,為維護穩定、構建和諧發揮好職能作用。

(二)工作目標

1、人民調解。充分發揮鎮村兩級調解組織的作用,積極配合部門和各管區,深入持久地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活動,發現一起調處一起,調成率達到100。

2、法律援助。積極為城鎮低保、農村低保和五保戶及符合援助條件的群體辦理法律援助案件,做到有一起援助一起,立案率、辦案率、群眾滿意率均達到100,爭取辦理1——2起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3、普法依法治鎮。制訂20__年至20__年“五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鎮工作規劃;利用農村廟會、大集,開展大型普法活動,做到逢會必辦;在全鎮中小學中積極開展法制教育活動,設立法制課堂、創辦法制園地,使中小學校開課率達到100。

4、兩勞幫教。做到回來一個幫教一個,并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做好登記、建檔、回訪、安置、監控等工作,將本轄區兩勞回歸人員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下。

5、法律服務。在抓好常規業務的同時,注重公證業務的開發和企事業單位法律顧問點的拓展,在5—8個企業設立顧問點。

6、信息報道。全年向上級刊物和信息部門報送有價值的信息5篇,全方位宣傳新村有關工作,吸引媒體聚焦新村、有關領導關注新村。

(三)采取措施

1、宣傳到位。普法宣傳的重點由國家干部轉為農村居民和中小學生;制作印制有“新村鎮人民政府主辦、司法所、法律服務所承辦、勞保、計生、、土地、安全等部門協辦”標識的大型普法主題背景掛圖,到各村、各企事業單位巡回展出;改變普法宣傳的單一模式,普法宣傳要與職能業務宣傳、現場法律咨詢、現場受理糾紛、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現場播放光碟等相結合。在鎮電視差轉臺上開辟法制教育欄目,播放國家普法辦制作的光碟,深入淺出,以案說法。

2、培訓到位。聘請省市專家對鎮村兩級調解員進行全方位業務培訓,每季度開展一次。培訓出一批通曉法律、熟悉業務、掌握技巧、熱心為民的骨干分子。

3、協調到位。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調解、兩勞幫教等工作需要政府各部門、市直駐新村派出機構、各行政村的廣泛參與和大力支持,司法所將加強同有關部門的橫向聯系和溝通,切實增強服務意識、協作意識,互相增光補臺。

4、人員到位。積極向市局反映,爭取1—2個司法干部下派名額;征得鎮黨委、政府支持,充實1名機關干部;落實法律工作者無償參與重大糾紛調處和提供法律援助制度;進一步建立健全人民調解、兩勞幫教、普法和依法治村領導組織和隊伍建設,達到“事有人管,活有人干”。

5、硬件到位。盡快完成陣地建設的后續工作,搞好墻體粉刷、燈具安裝、庭院綠化、辦公用品配備、調解大廳布置等工作,使硬件盡早投入使用、盡早發揮作用。

6、轉變作風。變坐等為上門。切實轉變工作作風,身子沉下去,到各村組、各企事業單位去開展業務、發現問題、化解矛盾,現場辦公,挖掘案源。

7、規范管理。一是規范人員管理,嚴格按照有關工作條例和紀律開展工作,依法守規。二是規范辦案程序,依法有序。三是規范卷宗制作,實行微機管理。

8、創新方法。引入考查試用機制,凡是新開發的企事業單位法律顧問點,免收頭三個月聘金。在學校設立的法律顧問點,免收一切費用。

四、建議

1、整合政法資源,設立新村鎮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中心。

2、落實新鄭市人民政府20__(40)號文件精神,設立法律顧問組或顧問團,建立健全律師或法律工作者顧問制度。

3、在北城區設立法制科。一是履行法律顧問職責;二是把關合同文書;三是解決遺留經濟糾紛;四是應對新聞、上級職能部門和當地群眾的無理要求,為政府、為企業服務,凈化投資環境。

4、落實20__年司法所普法經費。按照鄭州市、新鄭市有關文件規定,普法經費按全鎮人均0.2元計算。

篇6

“叮——”電話聲響起。

調解員陳鈺蓉抓起電話,一個急促的聲音傳過來:“你們快來,他們說要把醫院炸了?!?/p>

放下電話,陳鈺蓉一溜煙沖了出去。

現場

醫院門口被患者家屬及圍觀者堵得水泄不通。有人拉著“還我孩子,還我健康”的橫幅,還有些人大包小包地背著鋪蓋,像是做足了長期堅守的準備;相關工作人員與當事醫生更是被家屬包圍在一個角落里,不敢出聲。

見此情形,陳鈺蓉大聲喊道:“大家不要急,我是醫患糾紛調處中心的調解員,來為你們做調解?!?/p>

“你們是一伙的吧?”患者家屬質問。

“我們與醫院、衛生行政部門沒有隸屬關系……”陳鈺蓉解釋起來。

近年來,各種各樣的醫患糾紛在渝中區日益增多,由醫患糾紛引起的矛盾和安全隱患十分突出?!坝逯袇^聚集了全市近50%的三甲以上醫院,來看病的人多,糾紛自然就多?!标愨暼卣f。

處理醫患糾紛通常有三種途徑:一是“官了”,通過衛生行政部門調解解決?!暗颊哒J為,衛生行政部門和醫院就像父子關系,所以不愿‘官了’?!标愨暼卣f。二是打官司,通過訴訟解決。“訴訟費時費錢又費力,患者一般也不愿采用。”陳鈺蓉說。三是“私了”,醫患雙方協商解決。“一些患者認為,小鬧得小錢,大鬧得大錢,不鬧就沒錢,于是,通常都采用極端方式大鬧醫院?!标愨暼卣f。

針對這一情況,2012年11月25日,在渝中區政府主導下,由區司法局牽頭,區衛生局、區人民法院、區公安分局以及醫學鑒定機構和保險機構共同參與的渝中區醫患糾紛調處中心應運而生。這是全市首家集人民調解、法律援助、巡回法庭、保險理賠等服務功能于一體的第三方調解機構。

從咨詢、申請法律援助,到調解、理賠,這里可以“一站式”解決。

沖突

這起醫患糾紛的起因是——孕婦因早產被送到醫院。急救中,醫生告知患者家屬:“情況危急,需要搶救,要打3000元一支的針藥?!?/p>

“行?!被颊呒覍俅饝?。

搶救結果——小孩沒保住,藥單上卻出現了9000元針藥費。

“說的是打一支,藥單上卻變成了三支?!痹袐D的丈夫立馬就火了。

“我們不可能用一支就出來問一下你們,這樣會耽誤搶救時間?!贬t生說。

“沒耽誤時間,那你們怎么沒保住孩子?”孕婦的丈夫憤怒得像頭獅子。

醫患雙方在陳鈺蓉面前爭吵起來。

通過觀察,陳鈺蓉發現患者家屬中有兩個核心人物,一個是孕婦的丈夫,一個是孕婦的外公。

“你們跟我來一下。”陳鈺蓉把他倆帶到一旁。

“娃兒沒保住,還用了這么多冤枉錢……”不等陳鈺蓉開口,孕婦的丈夫就開起了“機關槍”。

“是為了搶救孩子才用的那么貴的藥。”陳鈺蓉說。

“一用就是三支,我們得賣多少斤菜才賺得回來喲!”孕婦的外公抹著眼淚說。

“那藥有沒有必要用,你們也都問了,是不是?現在孩子的媽媽身體虛得很,你們這么鬧起,不是讓她想起娃娃更難受嗎?”陳鈺蓉勸解道。

家屬們不說話了。

陳鈺蓉順勢提出:“你找100多人來堵醫院,只會激化矛盾,讓事情越來越復雜。”

“我們就是覺得委屈,你說哪個愿意花了錢,人還沒了嘛!”說話間,孕婦的丈夫眼睛紅了。

“我很理解你們的心情,但要解決事情還得心平氣和地坐下來談?!标愨暼乩^續勸慰說。

“行!聽你的?!痹袐D的外公說。

經過陳鈺蓉一番勸說,患者家屬終于安靜下來。

調解

下午1點,陳鈺蓉將醫患雙方代表帶到醫調中心醫調委辦公室。

醫調中心下設醫調委、巡回法庭、法律援助站、保險理賠中心四個服務平臺。醫調委由區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員組成,巡回法庭由區法院法官組成,法律援助站由區法律援助中心律師組成,保險理賠中心由保險公司工作人員組成?!懊總€服務平臺挑選的都是行業好手。”陳鈺蓉說。

“現在,我們來商討一下補償經額?!标愨暼卣f。

話音未落,孕婦的丈夫就高喊起來:“100萬元!”

“手術存在風險,你們是簽了字的。如果這么胡鬧,我們一分錢都不給?!痹悍酱碚f。

“不賠就去告你們,把你們告到關門!”孕婦的丈夫脖子上青筋爆起。

“好,你們要告,我帶你們去見律師?!标愨暼丶⒄f。

陳鈺蓉起身把孕婦的丈夫和外公帶到隔壁的法律援助站。

“從整個事件來看,院方并沒違反規定,如果打官司,別說100萬元,就連賠償金都不太可能爭取到。”李勇律師分析道。

孕婦的丈夫不說話了。

“以‘補償’而不是‘賠償’的名義跟醫院談,可能還會得到更多的利益?!崩钣抡f。

孕婦的外公也泄了氣。

陳鈺蓉見狀,再次激將:“你們還告不告?。扛舯诰褪茄不胤ㄍ?,我帶你們去。不過,走這個程序最快也要三個月才能判決。”

“不告了,我們聽你的,陳老師?!痹袐D的外公連忙說。

陳鈺蓉回到醫調委辦公室,找到院方代表:“他們若繼續鬧下去,會影響醫院的名聲。再說,打三支針藥,你們確實沒告知他們,娃兒也沒保住,所以,你們還是應該適當給予補償?!?/p>

“好吧?!痹悍酱睃c頭同意。

下午4點,醫患雙方代表又重新坐到一起。半個小時后,雙方達成協議——醫院補償患者兩萬元。

陳鈺蓉立馬帶著醫患雙方代表來到渝中區人民法院,簽訂協議書、和解書,院方當場支付補償金。

篇7

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決定》著眼于實現我國經濟社會協調發展、著眼于黨和國家長治久安,提出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這一新概念。司法行政機關擔負的法律宣傳教育、法律服務、法律保障三大職能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特別是指導管理人民調解工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服務工作、對違法犯罪人員的教育改造工作和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以及社區矯正工作等是保障基層社會穩定的重要工作。司法行政機關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工作中責任重大,義不容辭。

作為一名科長,我認為做好基層行政工作必須具備兩個條件:

一是愛崗敬業的工作態度

司法所面向群眾,貼近基層,工作瑣碎繁雜,必須具備愛崗敬業的工作態度,才能做好基層司法行政工作。近年來,周口店鎮改革發展不斷加快,隨之引發的矛盾日益復雜、頻繁。為妥善解決好各類矛盾糾紛,必須本著維護團結穩定的大局,對黨和人民負責、對事業負責、對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負責的態度和精神,才能真正把工作做好,為黨委、政府分憂,為群眾解決問題。

二是扎實過硬的基本功

作為一名司法所長,沒有一身扎實的基本功是很難勝任的。為此,必須抓緊一切可以利用的時間進行學習,通過幾年的努力我順利地拿到法律本科的文憑。

回顧這幾年的學習經歷,我深深覺得,學習意義已超出了學習的本身,這何嘗又不是對自己意志的一種磨練呢?使我在磨練中練就了我一身扎實的基本功,使我在工作中更加游刃有余。我憑著較為扎實的基本功,愛崗敬業的工作態度,樸實的工作作風,在自己平凡的崗位上努力工作,贏得了黨委、政府的好評,人民群眾的贊譽。

第一、大力加強人民調解工作,及時排查化解基層單位矛盾糾紛

人民調解工作是人民群眾自我管理、自我協調的自治性活動,是把矛盾糾紛消滅在萌芽狀態、化解在初始階段、解決在基層單位的有效手段。當前,我市指導管理人民調解工作的重點是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一個意見”、“兩個規定”和省市有關加強新時期人民調解工作的文件精神,拓展人民調解工作領域,努力提高人民調解工作的質量和水平。要繼續抓好鄉鎮、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建設,鞏固加強農村、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建設,推進企事業單位、原創:行業性、區域性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建設。力爭做到人群集中的地方,有化解矛盾糾紛需求的地方都有人民調解工作。要按照《人民調解工作若干規定》的要求,堅持任職條件,選好配齊調解員。推行調解員持證上崗、首席調解員制度。要總結人民調解庭和調解小分隊建設及開展工作的經驗,適應人民調解與訴訟制度相銜接的要求,提高人民調解協議的規范化水平。要加強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在積極調解傳統的常見性、多發性糾紛的基礎上,對公民與法人、公民與其他社會組織的矛盾糾紛,特別是對社會熱點難點糾紛和群體性矛盾糾紛,人民調解組織要充分發揮調處功能、法制宣傳教育功能、矛盾糾紛預防功能和信息報告功能。要積極介入諸如因城市拆遷、農村征地、企業改制、民工工資等引發的、重大事件的調處,全力把矛盾糾紛消除在萌芽狀態,解決在基層單位。要通過提高調解率、調解成功率和協議履行率,提高人民調解的社會公信力。

第二、加大基層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力度,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矛盾糾紛

基層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基礎工作。要進一步加強農村基層民主法治建設,抓好“民主法治示范村”創建活動。要抓好社區民主法治建設,繼續推進“法律進社區”工作,落實“五個一”要求。要大力開展憲法以及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有直接指導意義和密切關系的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公民遵紀守法,尊重社會公德。要加強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法律法規宣傳力度,提高企業經營管理者依法管理、依法經營、依法維權的能力和水平。要抓好青少年法制宣傳教育基地建設,進一步加強未成年人的法制宣傳教育,提高青少年分辨是非善惡的能力。要做好行政復議、申訴等合法解決糾紛方法的宣傳工作,使群眾了解、掌握和選擇正確的訴求表達方式,預防和減少群體上訪、進京上訪、越級上訪事件發生。

第三,進一步加強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工作,引導公民和法人通過合法途徑解決矛盾糾紛

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工作能夠有力促進矛盾糾紛的正確及時解決。要進一步規范和拓展法律服務,不斷提高服務質量,為公民和法人處理各類糾紛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實現法律服務的政治效果、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機統一。要努力解決“群眾打官司難”的問題,促進各類矛盾糾紛通過合法途徑解決。積極開展法律服務進社區,方便居民的法律服務需求;引導基層法律工作者為農民群眾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務。

法律援助要繼續做好“建網、擴面、提質、解熱”的工作。“建網”就是要按照“三有”標準抓好法律援助機構建設,向街道(鄉鎮)、農村(社區)延伸,形成法律援助網絡體系?!皵U面”就是要努力擴大法律援助的覆蓋面,使更多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及時得到法律援助,以此解決困難群眾和弱勢群體請律師難、打官司難的問題。“提質”就是要依法建立和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的基本制度,以此促進法律援助工作者提高職業道德素質,提供優質服務,保證辦案質量,力求以最低的成本、最高的工作效率取得最好的社會效益,為實現社會的公平和正義發揮重要的作用?!敖鉄帷本褪且o緊圍繞中心工作,著重解決諸如民工請求支付工資等社會熱點問題。

第四、認真做好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努力減少社會不穩定因素

做好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預防減少重新犯罪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重要內容。加強對安置幫教實體的整頓、認證、管理工作,促進安置幫教實體的發展,擴大安置就業能力。要積極扶持建立過渡性安置基地。要加快刑釋解教人員信息管理系統建設,利用計算機網絡技術強化對刑釋解教人員的銜接管控工作。要加強對刑釋解教人員流散社會、不落戶和人戶分離等問題的解決和對“三假人員”(假姓名、假身份、假地址)的查找,最大限度地減少脫管漏管。要加強協調,拓寬安置幫教渠道,積極引導、扶持刑釋解教人員就業,并做好對刑釋解教人員的社會保障工作。

第五、大力加強司法所建設,完善基層社會治安防控體系

鄉鎮、街道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機關的基層單位,擔負著指導人民調解、安置幫教、開展法制宣傳、法律服務、法律援助等法定職責。當前在司法所建設上要全面落實幾個方面的要求,一是各鄉鎮街道全部成立司法所;二是司法所所長由副科級干部擔任;三是司法所由三名以上工作人員組成,其中政法專項編制要專編專用;四是理順司法所管理體制;五是解決司法所的辦公場所和其他經費保障問題。

第六,加強社區矯正試點工作,加大對不穩定因素的監管力度

篇8

第二條律師應當根據《律師法》、《法律援助條例》的有關規定履行法律援助義務,為受援人提供符合標準的法律援助,維護受援人的合法權益。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應當根據司法部《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辦法》和有關基層法律服務業務的規定,積極開展與其業務范圍相適應的法律援助工作。

第三條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每年應當接受法律援助機構的指派,辦理一定數量的法律援助案件。承辦法律援助案件的年度工作量,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行政機關根據當地法律援助的需求量、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數量及分布等實際情況確定。

第四條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承辦法律援助案件,應當接受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協會和法律援助機構的業務指導和監督,接受受援人和社會的監督。

第五條法律援助機構指派法律援助案件,應當通過律師事務所、基層法律服務所安排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承辦。

律師事務所和基層法律服務所接到指派通知后,應當在24小時內,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和需要,安排合適人員承辦。

第六條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應當在接受案件指派后的3個工作日內與受援人或其法定監護人、法定人簽訂委托協議。

第七條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在日常業務工作中發現當事人符合法律援助條件時,可以將當事人的有關案件材料轉交其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機構進行審查。法律援助機構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做出是否提供法律援助的決定。

第八條承辦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應當根據承辦案件的需要,依照司法部、律師協會有關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規范的要求,盡職盡責地履行法律服務職責,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第九條對重大、復雜、疑難的法律援助案件,律師事務所、基層法律服務所應當研究,確定承辦方案,確保辦案的質量和效果。

律師事務所、基層法律服務所應當對本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質量進行監督,發現問題的,應當及時糾正。

第十條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自法律援助案件辦結后15日內,應當向指派案件的法律援助機構提交下列承辦案件的材料,接受法律援助機構的審查;對于不符合要求的,應當要求其改正:

(一)法律援助指派函和律師事務所(基層法律服務所)批辦單;

(二)委托協議及其他委托手續;

(三)書、上訴書、申訴書或者行政復議(申訴)申請書、國家賠償申請書等法律文書副本;

(四)會見委托人、當事人、證人談話筆錄及其他有關調查材料;

(五)答辯書、辯護詞或者詞等法律文書;

(六)判決(裁定)書、仲裁裁決書、調解協議或者行政處理(復議)決定等法律文書副本;

(七)結案報告;

(八)其他與承辦案件有關的材料。

法律援助機構應當自收到結案材料之日起15日內完成審查,并將材料退還,由承辦人員所在的律師事務所、基層法律服務所負責歸檔保管。

第十一條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按照當地人民政府制定的法律援助辦案補貼標準,自收到結案材料之日起30日內,向承辦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師或者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支付辦案補貼。

第十二條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在承辦法律援助案件過程中,發現受援人有《法律援助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列舉的情形時,應當及時向法律援助機構報告,由法律援助機構負責審查核實,決定是否終止該項法律援助。

第十三條法律援助機構應當采取對結案材料審查、辦案質量反饋、評估等方式,督促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盡職盡責地開展法律援助工作,確保法律援助服務的質量。

律師協會應當按照律師協會章程的規定對實施法律援助工作予以協助,指導律師和律師事務所不斷提高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質量,維護律師在開展法律援助工作中的合法權益。

第十四條對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律師和律師事務所、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和基層法律服務所,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協會應當給予表彰、獎勵。

第十五條律師和律師事務所有違反《法律援助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本辦法規定行為的,由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協會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或者行業處分。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和基層法律服務所有違反《法律援助條例》以及本辦法規定行為的,由司法行政機關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第十六條法律援助機構、律師協會應當建立法律援助工作投訴查處制度。對受援人或者相關部門的投訴,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及時調查處理,并告知其查處結果;經調查,認為對被投訴人應給予行政處罰的,應當及時向司法行政機關提出建議。

第十七條法律援助機構安排本機構工作人員、指派社會組織人員承辦法律援助案件的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

篇9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和縣委十三屆七次全體(擴大)會議精神,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緊緊圍繞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治污先行”的總體要求,全面履行司法行政法律宣傳、法律服務、法律保障職能,努力當好“五水共治”的法制宣傳員、矛盾調解員、法律服務員,為“五水共治”作順利推進保駕護航。

二、作重點、措施及職責分

(一)開展“五水共治,法治同行”主題宣傳活動

1.編制印發“五水共治”法制宣傳資料。圍繞《水法》、《環境保護法》、《水污染防治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省河道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和普及,制作法制宣傳教育掛圖,編制法制宣傳讀本。

2.組建“五水共治”法律法規講師團。聯合環保、水利等部門,動員政法干部、律師等隊伍,組建“五水共治”法律法規講師團,確定主講老師和主講課題,并結合“法律六進”活動,開展菜單式、點題式宣講活動。

3.開展“五水共治”法律知識宣傳咨詢活動。結合省法治宣傳月、全國法制宣傳日等宣傳紀念日,充分發揮“農村法律指導員”的作用,組織法律服務作者開展宣傳咨詢活動。利用方言普法欄目“老王說法”、律師答疑信箱“王律師信箱”、“普法微影”微電影和官方微博“司法”等多種載體,積極宣傳“五水共治、治污先行”的政策,全面引導廣大城鄉居民自覺遵守法律法規,積極投身到“五水共治”的行動中。

4.開展以“五水共治”為主題的法制宣傳展示展評活動。在鄉鎮(街道)及村(社區)建設以“五水共治”為主題的法制宣傳欄和法制宣傳長廊,并進行展示展評。通過對“五水共治”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解讀,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宣傳“五水共治”的內容,宣傳居民的權利和義務。

責任科室:宣教科、各司法所

(二)開展“五水共治,法律保障”優質服務活動

1.充分發揮政府法律顧問職能作用。組織政府法律顧問對黨委、政府研究制定涉及“五水共治”的重大決策、重大政策等,協助開展法律論證,提出切實可行的法律意見和建議;對政府及職能部門規范性文件的出臺,協助進行合法性審查;對涉及“五水共治”的疑難問題,積極參與并提供法律建議,協助有關部門化解難題;對參與防洪設施建設、污水治理、供水設施建設等涉及“五水共治”項目的建設單位提供法律咨詢和法律服務,引導其依法、規范施,提高人民群眾滿意度;對涉及“五水共治”的重大項目,提供法律評估、風險預警、協議起草等方面的法律服務,為政府科學決策、依法行政當好“法律智囊團”。

2.充分發揮農村(社區)法律顧問職能作用。組織農村(社區)法律顧問定期到農村(社區)開展“五水共治”法律服務,協助農村(社區)按照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部署,依法實施“五水共治”,積極做好群眾作,幫助農村(社區)解決“五水共治”作中遇到的法律問題,并積極為涉及“五水共治”的“一事一議”事項提供法律咨詢和建議,確保“五水共治”的部署要求在基層依法貫徹落實。

3.充分發揮企業法律顧問作用。組織企業法律顧問在為企業提供法律服務的同時,加大對企業“五水共治”法律法規宣傳教育,積極引導企業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積極配合和支持政府開展“五水共治”作。特別是擔任存在排污情況的企業法律顧問,要進一步加大對企業“五水共治”的宣傳力度,讓廣大企業自覺治水護水,全面做好排污治污作,保護好水資源和生態環境。

4.充分發揮公證的前置性預防作用。選派素質過關、精通業務的公證員,積極配合黨委、政府做好“五水共治”作中證據保全公證、合同協議公證、現場監督公證、程項目招投標公證等服務,確保服務高效優質。

5.充分發揮法律援助作用。對涉及“五水共治”的法律援助案件,法律援助機構要優先接待、優先受理,并指派政治素質好、執業經驗豐富的法律援助律師提供法律援助。特別是對涉及“五水共治”的,要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開通“綠色通道”及“一站式”服務,穩定人員情緒,迅速開展法律援助,防止事件和矛盾進一步擴大。

責任科室:公管(律管)科、法律援助中心、公證處、各司法所

(三)開展“五水共治,糾紛調處”定紛止爭活動

1.做好矛盾糾紛排查。指導基層各級人民調解組織及時收集、分析、研判涉及“五水共治”的矛盾糾紛,協助相關部門做好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主動深入到矛盾問題多、作難度大的村(社區)和企業中去,排查出一批重大矛盾糾紛,并進行分級預警。

2.開展矛盾糾紛化解。對排查出來的涉及“五水共治”的矛盾糾紛,指導各調解組織根據具體情況,實行分類化解。對一般性矛盾糾紛,及時開展調處化解;對于復雜、疑難、涉及人數多的重大矛盾糾紛,建立化解班子,制定化解計劃,限期進行化解;對可能引發、引發越級上訪或集體上訪的矛盾糾紛,要在第一時間向當地黨委、政府匯報,落實領導包案調處,實現案結事了,把矛盾糾紛消除在萌芽狀態,化解在基層。

3.探索環境污染糾紛調處機制。圍繞“五水共治”可能出現的矛盾糾紛,加強與環保、水利等部門聯系,積極探索環保糾紛專業人民調解組織建設及環境污染糾紛調處機制,及時有效化解環境保護領域的矛盾糾紛。

責任科室:基層科(人民調解指導辦)、各司法所

三、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各負其責。成立“五水共治”法律服務作領導小組。

篇10

摘 要 農民工討薪一直是備受關注的社會話題,處在經濟轉型時期的中國,農民工討薪維權的艱辛,時常受到媒體關注并曝光。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糾紛浮出水面之后,卻很少有行之有效的方法幫助農民工總結維權。農民工討薪問題關系社會民生、合理解決由此引發的糾紛則關系法治建設,因而應當從多個角度結合多種社會力量尋求解決之道。

關鍵詞 多元化解紛機制 ADR 勞動爭議仲裁 訴訟

2011年1月28日播出的《焦點訪談》,實錄了一期農民工工資不容拖欠的案例。1月下旬在河北唐山打工的30多位農民工離開工地,來到北京華宸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的辦公室,討要他們被拖欠已久的工資。這些農民工2010年5月與華宸公司簽定協議,在唐山市三孚硅業化工廠工地上干活,2010年10月份完工,三孚硅業化工廠也已經把工程款付給華宸公司,但是華宸公司沒有把工資支付給工人,這些農民工總共被拖欠了148萬元①。他們先后找過華宸公司注冊地和用工所在地的勞動監察行政部門,被告知采用司法途徑。但是在建筑工程經過層層分包之后,農民工不知道承包方是誰,打官司也缺乏有力的證據。最后,這些農民工離近春節也沒有拿到錢回家過年。

《焦點訪談》曝光的只是拖欠農民工工資萬千案例中的一個,這樣的案例屢見不鮮。筆者將結合此類糾紛的特點,整合多種解紛資源逐一分析解決之道。

一、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糾紛特點

1.債權債務關系明確。農民工討薪多以用工單位以各種理由為借口拖欠工資、寫欠條等形式出現。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事實,用工單位很難否認,因為農民工在工地上風吹日曬長時間干活,積累了很多人證物證。所以債務方大多承認欠錢,債權債務關系明確。

2.糾紛雙方實力不平等。所謂農民工,就是進城“打工農民”,指的是戶籍仍在農村,常年在城鎮企業務工的一個特殊社會群體②。農民工文化程度和收入低,而債務方通常是建設工程上的項目經理或包工頭,往往勢力強大而且背景復雜,使農民工討工資難度更大。尤其面對黑勢力的包工頭,農民工軟硬兼施也不奏效,更有甚者反而受傷。糾紛雙方的社會地位不平等使矛盾很難通過心平氣和的方式化解。

3.討薪成本高。勞動者向企業或老板討還工薪的成本是非常昂貴的,尤其是農民工。他們要三番五次找老板或工頭,欠薪者則經常躲避不見。為討工資農民工要犧牲交通費、食宿費、誤工費等等。如果工資欠得不多,少于成本,則討薪劃不來;如果放棄討薪,讓欠薪者白白占了便宜,就等于農民工為對方白白干活。討薪甚至要付出生命的代價,我們經常能從媒體上看到農民工為討薪不成自殺的報道。

4.糾紛的社會影響范圍大,得不到有效解決不利于社會和諧穩定。農民工賺的是血汗錢來之不易,很多論理不成的農民兄弟,往往一氣之下以暴制暴,結果造成一方受傷或兩敗俱傷的悲劇。農民工兄弟維權迫切的心理能夠得到理解,但是由于懂法太少,又缺乏有效的解紛方法,不僅使權益得不到實現,而且因維權手段的非法性更不利于社會秩序的穩定。

二、ADR方式解決

1.調解。調解是在第三方協助下進行的,當事人自主協商性的糾紛解決活動③。近年來,“調解熱”被重新掀起,值得肯定的是,在債權債務關系十分明確的情況下,調解費用低、效率高,程序不繁雜,確實適合農民工討薪。但是美中不足的是,調解協議不具有強制執行力。這對于強勢并無所畏懼的包工頭,協議很容易變成一紙空談,農民工還是可能要不回工錢。所以選擇調解的時候,一方面要注重發揮權威中立的第三方作用,盡量選擇司法所、街道辦或勞動保障部門,中立的組織從中斡旋約束力量更大;另一方面,從糾紛心理出發,要判斷糾紛主體主觀上是否具備了善意的解紛愿望,是否能夠理智的對待糾紛。如果不能正確對待糾紛,調解之后不履行義務,既浪費解紛資源又不利于疏導矛盾。

2.自行解決與和解。和解是指糾紛主體在自愿互諒的基礎上協商談判,不借助第三方的幫助下自行解決爭議。大多數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糾紛,開始總是不能以和解的方式解決,因為債務方的強勢力和硬做派往往無法促成和解。然而隨著糾紛發展到后階段,由于矛盾的演變而勞力傷財,糾紛主體不免重新想到和解。選擇和解的農民工,可以與用工單位協商,有工會的單位,可以向工會反映,通過工會與用人單位交涉;用人單位暫時沒有成立工會的,農民工可以集體聯合起來,采用集體協商的方式向用工方施加壓力。糾紛雙方能夠自行解決,無疑是節約解紛資源的最好方式。

3.勞動爭議仲裁。包工頭在招工時,不一定會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有的甚至是口頭協議,商量好了就去干活。農民工若能證明與用工方屬于勞動關系,討薪糾紛則應當先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才能提訟,我國現行勞動爭議處理機制可以概括為“一調一裁兩審”的體制④。如果農民工不能證明勞動關系,則討薪糾紛類似于一般的債權債務,農民工可以選擇訴訟也可以選擇仲裁。但是需要提醒,農民工一定要盡量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簽訂,代表勞動關系的確立,這有利于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日后一旦發生勞動糾紛,有關部門處理起來相當困難。

三、訴訟解紛

農民工與包工頭社會實力不平等,訴訟是最接近司法的力量。選擇訴訟能為當事人提供對等的訴訟地位,有利于農民工挺直腰桿說主張。訴訟的優勢在于嚴格的程序生成權威的判決,判決具有強制執行力。但是由于訴訟資源寶貴,審案效率不高,走司法程序,有時長達一兩年,很多農民工表示拖不起。這也是司法資源的稀缺性帶來的弊端??上驳氖?,為了更好的利用司法力量幫農民工討薪,現在不少法院簡化訴訟程序,開通“綠色通道”,提出優先立案、優先審理、優先執行,集中時間辦理,并且盡可能減交、緩交和免交訴訟費和申請執行費??梢姡赞r為本、為民司法的理念正在我國民事訴訟程序中慢慢彰顯。所以農民工在遭遇欠薪后,可以先向當地法院了解,是否設置了為農民工討工資傾斜的“綠色通道”。有高效率的司法力量作為保障,對討薪者而言是最有力的后盾。

四、其他社會資源

1.律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在解決此類糾紛中,可以發揮重要功能。民工維權往往需要律師的協助,近年來農民工為討薪慢慢成為律所的門前客。筆者所知一個優秀的律所,在幫助民工討薪的領域受到夸贊。該所每到年關推出為農民工免費討工資的法律服務,包括免費咨詢、免費和仲裁,并承諾接受社會監督,策劃非常具體。由于推行這類業務是同城之首,許多媒體發現新聞點后幫助宣傳。加上律所本身容納了一批優秀的律師資源,和媒體監督雙管齊下,許多討薪疑難案件屢屢破冰??梢?,這類活動不僅實現了律所自我價值與社會價值的融合,還為許多農民工實實在在的討回了工資,產生的社會效應可謂是雙贏。

2.法律援助,是由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組織法律援助人員,為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人給予減免收費提供法律服務的一項法律保障制度。《湖南省法律援助條例》明確規定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因經濟困難無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用的公民,可以就追索勞動報酬的事項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或者案件發生地的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另外《湖南省法律援助條例》擴大法律援助事項后,明確將農民工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納入援助范圍。農民工討工資申請法律援助已經得到條例的明確認可。這是法律賦予的一項公民權利,也是對弱勢群體的傾斜保護,農民工應當積極行使。

農民工討工資一直是社會的“老大難”問題,解決它沒有放之四海而皆準的真理,訴訟或ADR都不是“萬金油”。僅僅依靠制度而缺乏配套體制的保駕護航,這樣的維權體制并不合理。所以究竟如何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將不僅是對制度功能的思考,更是對整個維權機制聯動的考驗,唯有調動多方面的社會資源珠聯璧合才能根治。

注釋:

①省略.2011.01.28.CCTV.

②章越松,梁涌.論農民工是工人階級隊伍的一部分.理論月刊.2004(1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