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政策的原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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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政策的原則

篇1

CEPA本質上也屬于自由貿易協定(FTA),其精髓在于把內地與港澳的經濟合作-q交流提升到制度化建設的層面,減少和消除了內地和港澳投資貿易方面的制度性障礙,為內地與港澳企業的發展提供更大的機遇和空間,提高經貿合作的層次和水平,促進經濟融合,實現共同發展。海峽經濟區的構建可以借鑒港澳CEPA在洽簽和實施過程中累積的豐富經驗,有前例可循,推動起來事半功倍。

一、推動構建海峽經濟區,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統籌規劃、協調推進的原則

兩岸應通過某種適當渠道,就構建海峽經濟區全面經濟合作機制進行協商,共同制定長遠發展規劃,促進區域資源優化配置和產業合理布局,引導生產要素的合理流動。在制度性的溝通管道尚未建立之前,可以民間對民間、行業對行業的方式進行溝通協調,靈活、務實地處理有關事宜。同時,也可通過國共兩黨所設立的兩岸經貿論壇以及雙方建立的保護臺商權益工作平臺與兩岸產業標準論壇等取得積極成果。

2.經濟合作與文化交流同步推動的原則

在海峽經濟區內,實行更加寬松開放的文化交流政策,推動兩岸文化的實質性對接和深度融合,實現兩岸同胞對中華文化在更廣、更深的領域和層面上的共同傳承。這有利于增進兩岸同胞的相互了解,增強臺灣 同胞對祖 國大陸的認同感和對兩岸關系和平發展的信心 .為海峽經濟區的構建和發展提供強大的精神動力。

3.向臺灣“三中”(中低階層、中小企業及中南部)傾斜的原則

在目前兩岸的經濟交流與合作中,從具體的項目、參與的對象和獲益的程度來看,普遍存在上層人士多中下階層民眾少、大型超大型企業多中小企業少、北部泛藍地區多中南部泛綠地區少的情況。這不利于我們全面開展爭取臺灣民心的工作,應該加以改變,讓更多的臺灣企業和島內民眾從兩岸的經貿交流中受益,共享經濟合作的成果。在構建海峽經濟區、推動海峽西岸地區與臺灣的經濟整合過程中,可以有意識地扶助臺灣中小企業,更多照顧中南部地區和中低階層民眾。

二、推動構建峽經濟區的若干具體建議:

1.加強重點產業和領域的合作,特別是農業和金融合作

海峽西岸地區和臺灣的農業具有很強的互補性,近年來,在大陸惠臺農業政策引導下 ,海峽西岸地區內的兩岸農業試驗區、林業實驗區、臺灣農水產品集散基地 、臺灣農民創業園等建設不斷推進,一批臺灣先進農業技術設備得到推廣應用,合作水平逐步提高,在兩岸農業交流合作中走在了前列。雙方應在已有合作成果和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結合雙方的各自優勢,擴大農業合作。

可以在海峽經濟區內開展兩岸金融合作試點,逐步開展兩岸貨幣直接兌換 ,在區內協商成立金融監管機構;參照內地與港澳 CEPA的規定 ,放寬臺灣銀行 、保險和證券業進入門檻;允許兩岸銀行業共同提供擔保、融資等服務;在平等互利 、互惠共贏的原則下,商討開展兩岸金融機構之間的業務交流與合作。與此同時,積極創造條件,鼓勵和服務業進入海西市場,積極推進在機械、石化、電子信息、旅游等領域的深度合作。

2.密切與其他 區域經濟體之間的合作

目前 ,長江三角洲是我國和東亞的重要經 濟、金融和貿易區 ,特別是先進制造業和先進服務業基地,而珠江三角洲是全球性的外向型制造業基地和廣深高新技術產業帶。海峽經濟區耍明確自己的目標定位,并加強同這些地區的合作,積極拓展發展空間,著力實施項目帶動 ,加快實現產業的集聚,增強綜合 實力和競爭力。

3.加強重大項 目和基礎設施建設

首先要設立相應的資金扶持和融資渠道,可以考慮設立海峽經濟區發展專項基金,來源可以包括中央和地方財政資金、國際和地區性金融機構援助、企業和個人捐助等多種渠道。要加快交通、能源和信息等基礎設施建設,首先是大力推進海峽西岸基礎設施建設。然后逐步實現海峽兩岸基礎設施的共建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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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會計政策和經濟政策的內涵

會計政策分為宏觀(政府)會計政策和微觀(企業)會計政策兩個層次。宏觀會計政策主要指一國或一個地區的會計實務規范的可選擇空間,通常體現為有關會計法規、會計準則和會計原則的制定。微觀會計政策指在既定的可選擇的領域內,根據企業的目標、會計人員的偏好,對可供選擇的會計原則、方法、程序進行定性、定量的比較分析進而選擇的過程。我國具體會計準則財會字[1998]2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會計差錯更正》中將會計政策解釋為“企業進行會計核算時所遵循的具體原則以及企業所采納的具體會計處理方法?!辈浑y看出,該定義的會計政策主要指微觀層次上的會計政策選擇。可見,宏觀和微觀會計政策是指會計政策的制定和選擇兩個不同的方面。本文所說的會計政策包括宏觀會計政策,也包括微觀會計政策。

經濟政策是為實現既定的目標,政府制定的在一定時期內組織、調節、控制經濟活動的行為規范和準則,一般地,經濟學分為宏觀經濟學和微觀經濟學,宏觀經濟學主要通過分析國民經濟中有關經濟總量之間的關系,研究如何在整個社會范圍內充分利用資源;而微觀經濟學通過分析與單個經濟單位的經濟行為有關的經濟變量之間的關系,研究合理配置資源。相應地,經濟政策也包括宏觀經濟政策和微觀經濟政策。宏觀經濟政策主要包括財政政策、貨幣政策、國民收入分配政策、投資政策、產業政策、科學技術政策、國際收支政策、會計準則等。微觀經濟政策主要包括賒購政策、賒銷政策、價格政策、股利政策、會計政策等。

由上述定義可以看出,宏觀經濟政策包括宏觀會計政策(會計準則),微觀經濟政策包括微觀會計政策。可見,會計政策是經濟政策的有機組成部分,它與其他經濟政策手段相互配合,促進經濟健康、有序、穩定地發展。

二、會計政策選擇應服務于經濟政策

這是會計理論傳統研究方法中經濟學家的觀點。該方法認為,會計政策選擇要能反映對宏觀經濟指標變動的控制能力的影響,應關注“一般的經濟福利”。比如,在物價上漲的情況下,企業為了謹慎起見,對存貨的發出就應該選擇后進先出法(LIFO),而不是先進先出法(FIFO)進行核算,對固定資產就應該采用加速折舊法。同時,會計政策選擇應考慮行為性影響和“宏觀經濟后果”,體現政府宏觀經濟政策預期目標。正如郝金斯所指出的:“公司報告準則應當能引導個體經濟行為與國家宏觀經濟目標相一致……會計準則要符合政府宏觀經濟目標和經濟計劃。”

1、會計政策和會計程序應充分反映經濟現實。經濟政策是孕育會計政策的土壤之一,是影響會計政策制定和選擇的重要因素。經濟政策是政府對經濟現實進行管理的意圖,反映了政府對宏觀經濟的調節及對產業機構調整的方向。從國家制定的經濟政策可以看出,哪些行業和行為是被限制的,哪些行業和行為是受支持和鼓勵的。經濟政策的貫徹實施離不開會計政策和其他政策的輔助。政府會計政策的制定,企業會計政策的選擇都應該充分體現經濟政策,反映經濟現實,只有這樣,經濟政策才可能得到貫徹,政府對宏觀經濟的管理才得以實現。比如,1962年美國國會提出了《收入法》法案,其中規定:技術改造投入的固定資產可以按成本的一定比例扣減后再繳納所得稅。其中的扣減辦法有兩種:流進發(固定資產購買當年全部扣完)和遞延法(固定資產分年抵扣)。當時美國的經濟政策是大力鼓勵固定資產投資,以促進經濟發展。根據這一經濟情況,最終選擇了流金法扣除。此后,又出現了自我保險和大災難公積金,債務重組、通貨膨脹、外幣變動等會計政策。在我國,會計準則的制定從來就是依賴于政府部門。會計準則體現的是政府的意志,因此,會計準則的制定就成了政府宏觀調控的手段之一。我國《企業會計制度》別規定,企業核算應遵循實質重于形式原則。就是說企業應當按照經濟業務的實際內容而不是各種形式來確定會計處理方法。如果僅僅依靠經濟業務事項的某種形式來確定會計處理方法,難免會造成會計信息失真。這一會計政策的出臺,不可否認是多種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其中也有它的經濟政策背景。企業特別是上市公司的會計信息失真嚴重,誠信遇到危機。在這種大環境下,國家倡導2002年為“誠信年”,所以實質重于形式原則是順應了加強企業誠信建設的這一經濟政策。

2、會計方法和技能的選擇要充分考慮經濟后果。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會計信息會導致社會資源重新配置,社會財富重新分配,因此,會使一部分集團和個人得利,另一部分集團和個人失利。所以會計政策的制定、會計方法和技能的選擇就成為各個利益集團斗爭的焦點所在。如何權衡各個利益集團的得失,是會計準則的制定和會計政策的選擇不得不考慮的問題。

在這里,引用廈門大學會計系陳華在《經濟后果觀與美國會計準則的制定》一文中提到的一個例子。1975年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頒布了財務會計準則第八號公告(SFAS8),要求跨國企業的外匯折算采用時態法,且折算利得或損失計入當期損益。該準則一經頒布,立即成為眾矢之的,其中反映最強烈的要數企業的管理人員,有些企業甚至在報表附注中對SFAS8的理論基礎表示懷疑。事實上,單純從理論角度看,SFAS8完全符合購買力平價理論和利率平價理論。但使企業管理層最為惱火的是其易變和不可控的外匯折算差額必須進入損益表,這勢必影響企業管理層的薪酬計劃。同時,波動的會計利潤向市場傳遞的是企業發展不穩定的訊息,從而影響企業在資本市場上對資金的籌集。迫于各方的壓力,六年后FASB頒布了SFAS52,規定改用現行匯率法,并將外匯折算差額作為一個單獨的項目列入所有者權益,平息了企業管理層的強烈反對??梢姡蚪洕蠊拇嬖?,使理論上更為完善的SFAS8無法實施,而理論基礎欠缺的SFAS52卻因兼顧了管理層的利益而得到廣泛認可。所以,在會計政策制定和選擇時,應充分考慮行為性影響和由此帶來的經濟后果。另一方面,有些人為了達到自己希望的經濟效果而利用會計政策選擇來實現。比較典型的例子是,若CEO的報酬計劃以收益為基礎,管理人員存在“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傾向,則管理人員更有可能使用能增加收益的會計程序,以求個人效用(福利)最大化:(1)將報告收益由未來期間,提前至本期確認;(2)若企業發生虧損,將未來可能虧損提前至本期注銷,以提高未來收益;(3)若分紅計劃包括認股權,則選擇“拉平”收益的會計方法,以保持股票價值的穩定增長。

篇3

水工業是傳統的給水排水工程,在具有中國特色的市場經濟條件下,為適應社會的可持續發展而形成的一項新產業。水工業既然作為一項產業,就應該有相應的政策作為其發展的保障,其中水工業的經濟政策就是水工業政策的一項重要內容。目前,我國正在逐步建立和完善有中國特色的市場經濟,市場機制在經濟活動中的基礎性作用也正日益加強,如何加快建設市場機制下我國的水工業經濟政策體系,更有效地利用經濟手段來促進水工業的發展和完善,盡快地與國際機制接軌就成為一個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1.我國現行水工業經濟政策分析

1.1我國的現行水工業經濟政策基本狀況

在我國,傳統的水工業管理政策是以政府的直接行政干預和控制為基礎的,其中的經濟手段只是法規制度(尤其是排放標準)的輔助工具。目前,所使用的水工業經濟政策本身沒有形成一個獨立和完善的體系,政策內容主要包括排污收費制度、綜合利用水資源、水資源保護收費制度及民用水和工業用水的收費制度等。

1.2現行水工業經濟政策存在問題

目前實施的排污收費制度和綜合利用水資源等政策雖然對我國的水環境保護起到一定的作用,但這些制度和政策都是在計劃經濟體制或經濟體制轉軌時期提出的,依然存在許多問題,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①指令性的自來水水價的問題,由于自來水的水價不是按商品的價值規律制定的,歷史的原因造成了自來水的價格相當低,結果自來水公司因沒有足夠資金進行擴大再生產或重大技術改造,導致城市缺水狀況日趨嚴重,自來水公司多在虧損或微利的情況下運營。

②隨著市場經濟的逐步建立,已有的水工業經濟政策就存在一個如何適應市場機制的問題,如排污收費的有償使用和貸款豁免本身就不符合“污染者付費”的原則。由于我國當前合理用水水平還較低、單位取水量產生的經濟效益與發達國家相比差距還有很大,所以水工業經濟政策沒有真正體現價值規律(如排污收費大大低于污水廠的運行成本),同時,也未引入市場競爭和政府宏觀調控相結合的水資源分配機制。

③現行水工業經濟政策缺乏系統性,還沒有形成有利于實施可持續發展思路的水工業經濟政策體系。在制定政策時,往往局限于在水工業管理系統的內部考慮,較少從政府的宏觀調控職能向更多地應用經濟手段轉換的角度來制定水工業政策。

④已行的經濟政策本身需要重構或改革,尤其是排污收費制度。我國現行的排污收費制度從嚴格意義上講是一種違章超標罰款制度,在標準的制定、排污費的征收、資金管理和使用等方面存在許多亟需解決的問題。

2.市場經濟條件下的水工業經濟政策研究

筆者認為,在當前以建立市場經濟為目標的改革大潮中,應不失時機地加快建立適合市場機制運行的水工業經濟政策體系。該體系應包括價格、稅收、投資信貸和微觀刺激以及綜合的水工業經濟核算制度等主要政策。

2.1水工業的價格政策

水工業是集產、供、銷及回收于一體的行業,也是唯一對產品用過后進行回收的行業。自來水就是一種具有“二重性”的商品。因此,自來水的價格,就應該將“二重性”商品的特點包括進去,按市場經濟的原則來制定。這樣,水價除水資源價格外,不僅要把自來水公司以及水廠等一切設施的修建經營、折舊以及擴大再生產所需要的費用包括在內,同時必須把所有廢水的收集、回收以及最后排放等全部設施的相應費用也應包括在內。

而且我國水資源價格普遍偏低,在今后的價格改革中,應逐漸把水資源直接投放市場,根據價格規律和供需關系來調整水資源價格,使市場價格準確地反映水資源成本,最終建立一個可持續性水資源價格體系。

建議可以采取的政策主要有:

①根據全成本費用確定水價格,對那些明顯不利于水工業持續發展的產品征收附加稅,使這些產品準確反映經濟再生產過程中的水工業成本。

②根據地區和質量差異實行差別價格政策,鼓勵節約用水。

③在國家或企業制定水資源的開發投資計劃時,采用經濟價格以取代低于長期邊際成本的市場價格或指令性價格;

④權衡價格調整的替代影響,充分利用其它刺激(如稅收或使用收費)措施,以消除價格上漲對主要用戶(如城市居民)的不利經濟影響。

2.2水工業的稅收政策

在完善水價格體系的同時,對一切開發利用水資源的單位和個人按其對水資源開發利用程度或產生污染行為征收一種稅收。目前,正值稅收體制改革的關鍵時期,有關部門應盡快研究和建立適合我國國情的水工業稅收體系。建議該體系應包括下列內容:

①建立和實行稅收差異或優惠政策,扶持、引導水工業的發展,近期可以在現存稅種的稅率基礎上實行。

②對于廢水綜合利用和清潔生產給予一定稅收優惠,在一定期限內免交全部或部分稅收。

③對于結合水源保護區管理,開展多種經營的收益,也應給予稅收或減免優惠。

2.3水工業的投資和信貸政策

保護水源有很強的社會效益性,為了持續發展水工業,需要政府在財政預算、投資渠道和信貸市場方面給予扶持。政府部門應加快建立一個長期穩定的投資信貸體系,使更多的資金投放水工業生產過程中。建議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①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建立國家水工業基金或國家水工業投資公司,在國家政策性銀行(如開發銀行)中設立國家水工業專項貸款基金。

②國家也可以通過中長期債券,籌集大型水工業工程建設所需的資金。國家應對水工業投資項目的貸款利率、還貸條件和折舊等實行優惠政策。

③全面推行水工業投資有償使用,包括政府財政撥款、排污費和資源補償費等。地方水工業投資公司可以通過多種渠道吸收資金,包括中長期債券、股票或利用外資等。

④利用市場機制提高投資效益,如把水工業盡早推向市場,對水工業工程實行招標承包,推行自來水廠、污水廠的企業化經營。

2.4基于市場的水工業刺激政策

在建立宏觀和中觀層次上的水工業經濟政策之后,必須有相應的微觀層次的水工業經濟刺激手段與其相配套,以真正體現“污染者付費”原則。除去前面提到的排污收費和水工業稅收政策外,在我國還可以實行以下水工業經濟刺激手段:

排污交易制度:國家應在一些地方試點的基礎上,總結經驗,盡快推出有關排污許可證交易政策或規范,在其成熟時向全國推廣。該項制度需要與現行的排污收費、限期治理和集中控制等政策相協調。

水工業的保險制度:條件成熟時建立水工業保險制度,解決由于無過失污染事件引起的經濟賠償和治理污染的經濟責任問題。

2.5水工業與經濟核算制度

水工業經濟與水資源核算對于確定真實的國民財富價格,全面客觀地評價社會經濟發展狀況和未來發展潛力,以及正確協調長期發展與短期增長,經濟增長和水資源之間的關系等方面具有重大的意義,建議采用如下措施建立該項制度:

建立水工業與水資源的核算理論與方法體系,完善、改革現行的國民經濟核算體系,選擇適當的部門和地區進行水工業經濟綜合核算制度的試點,把水資源核算以及水污染損失納入到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建立水工業與水資源的再生產活動為一個獨立產業部門的核算體系。

3.結論與建議

現有的水工業經濟政策已很難有效的適應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目前,正值建立市場經濟的關鍵時期,政府部門應抓住機遇適時制定和實施有關與市場機制相適應的水工業經濟政策。而且,我國的大部分有關水的法規和管理制度都是在計劃體制或轉軌時期建立的,在新的形勢下,應加快市場機制下的立法、管理體制重構或創新,為實施有關水工業的經濟政策提供相應的法律保證和配套措施。由于我國各個地區的經濟發展不均衡,市場發育和管理存在著較大的差異,國家應允許地方政府根據本地區的情況制定和實施有利于水工業發展的經濟政策,并及時總結經驗加以推廣。當務之急,還應盡快著手制定價格政策、水工業稅收政策、投資信貸優惠政策,并對這些制定或實施水資源的政策進行預評估和跟蹤評價,以便及時調整政策措施或完善實施條件。這樣,才能使我國的水工業適應具有中國特色的市場經濟的不斷需求,進而推動整個國民經濟的持續穩定的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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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環境;經濟政策

中圖分類號: TE08 文獻標識碼: A

引 言

節能減排是當前我國落實科學發展觀、實現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中央任務。“十二五”期間,全國化學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比上一個五年計劃要實現持續消減,而要達到既定目標,推動企業污染減排,僅靠行政強制手段是不夠的,必須出臺有利于節能減排的環境經濟政策,發揮市場調節機制的作用,調動企業積極性。

1.我國環境經濟政策現狀

從1979年開始執行污染賠款、罰款政策以來,隨著環保事業的不斷深入,我國已初步建立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及環境保護要求的環境經濟政策體系。目前我國實行的環境經濟政策主要包括:(1)排污收費政策。它是“污染者負擔原則”在污染防治領域的具體化,是中國環境管理制度和經濟刺激手段中最核心的組成部分。現行的排污收費已覆蓋廢水、廢氣、廢渣、噪聲、放射性等五大領域和113個收費項目;(2)征收資源稅的政策,包括超額使用地下水的收費、征收礦產資源稅、征收土地稅和實行土地許可證制度等;(3)獎勵綜合利用的政策,包括對開展綜合利用有顯著成績和貢獻的單位及個人給予表揚獎勵、對開展綜合利用的生產建設項目實行獎勵和優惠、對開展綜合利用生產的產品實行優惠;(4)環境保護經濟優惠政策,包括稅收優惠政策、價格優惠政策、財政援助政策(國家撥款和財政補貼)、銀行貸款等;(5)關于環保資金渠道的政策。雖然我國環境經濟政策對生態環境問題的解決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由于市場機制發育不完善,經濟手段并未受到足夠重視,政策的系統性也不強,沒有形成環境經濟政策的合力。

2.我國環境經濟政策中存在的問題

2.1財政政策方面

我國用于環境投資的公共資金相當有限,目前全國環保總投資僅為GDP的1.3%,這其中還包括企業投資、民間個人投資以及其他資金,真正的財政資金不到GDP的1%。相比之下,國際上一般國家用于環保的支出約占當期GDP的1.5%,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財政對環保的投入占GDP的比重一直在0.5%―0.7%之間,明顯低于國際平均水平。而且近年來我國生態環境保護的財政支出一定程度上還只是“問題”導向的應急投資。從總體上看,國家環境財政政策缺少連續性,效率不高,無法保障公共利益。

2.2環境稅收政策方面

雖然我國現行稅收政策已經形成了鼓勵資源節約、保護環境、限制污染的政策導向,在減輕或消除污染、節約和合理利用資源、加強環境保護、促進我國可持續發展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但同時我們也應該看到我國環境稅收政策還存在許多不足:(1)現行環境收費項目繁多,而實際意義上的環境保護稅種缺位,導致政策的規范性不強,政策的有效性偏低。(2)資源稅稅制不合理,征收定額太低,不能對使用者起到制約,難以充分發揮其促進資源合理開發和可持續利用的作用。(3)消費稅在促進環境保護方面的力度不夠,一些高污染、高能耗的產品沒有納入征收范圍,部分代稅目、稅率結構不能體現“高污染、高稅收”的特點,難以充分發揮引導環保型消費的作用。(4)部分稅種存在稅負偏輕或稅負不公的現象,難以適應資源環境保護的需要。(5)稅收優惠政策不盡合理,如增值稅優惠過多,減免方式多樣,使稅制復雜化,不僅增加了征納成本,也容易形成征管漏洞;所得稅優惠形式單一,缺乏針對性和靈活性,免稅范圍窄,這些都影響稅收鼓勵作用的有效發揮。(6)缺乏針對污染、破壞環境的行為或產品的專門稅種,即環境保護稅缺位。(7)現行稅制在引導經濟結構優化升級方面還存在著一定的不足,尚未能很好地從促進經濟增長方式轉變這一宏觀層面來實現對生態環境的有效調節。

2.3環境資源有償使用政策方面

我國現有的環境有償使用制度不僅收費范圍狹小,而且收費標準偏低:收費遠遠低于資源本身的價值,無法通過供求關系反映其稀缺性,使得自然資源利用效率低下,浪費嚴重,許多國有自然資源基本處于任意、無償使用的狀態。比如,現行的排污收費制度收費標準過低,且只對超標排放污染物的企業征收,難以激勵企業最大限度地降低污染的排放,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

2.4金融政策方面

我國現在實行的環境金融政策包括:信貸政策(《關于貫徹信貸政策與加強環境保護有關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發【1995】4號))、環保產業融資、環境污染責任保險。但由于缺乏相關配套措施,這些政策的實施效果很差。

3.我國環境經濟政策改革的方向

國家環??偩帜壳罢陂_展環境經濟政策試點,主要包括如下6個方面的內容,這也是我國環境經濟政策的重點發展方向:

一是設計環境保護經濟政策體系框架。結合國家社會經濟發展趨勢、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對環境保護的需求,研究提出新形勢下完整的環境經濟政策框架體系。框架體系設計的主要目的是為環境政策改革創新提供一個中長期的技術路線導引,起到環境經濟政策總綱的作用。

二是完善環境公共財政政策體系。進一步明確中央和地方環境保護事權的劃分,根據“環境事權和環境財權對應”原則,明確中央和各級地方政府的環境公共財政支出范圍、對象、規模,建立環境公共財政投入績效評估體系和政府綠色采購制度,探索建立中央環境保護基金的可行性,提高公共財政在環境保護投入中的比例以及公共財政投入的環境效率。

三是開展環境稅收政策設計與試點。研究提出中國環境稅收政策框架,包括獨立型的環境稅方案和融入型的方案。融入型環境稅方案要重點研究提出促進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稅收政策方案。

四是開展生態補償政策設計與試點。生態補償機制的建立要特別注意中央和地方職責的界定,要重點研究提出國家生態補償政策框架體系;結合國家主體功能區劃,提出自然保護區和重要生態功能保護區的生態補償政策方案;提出基于水源地保護的流域生態補償機制政策方案,建立流域生態補償機制的政策需求及法規保障體系;研究設計礦產資源開發生態補償示范政策方案,選擇重點資源開發區域進行試點;選擇跨省跨市典型流域開展流域生態補償政策試點研究。在試點的基礎上,提出生態補償政策的國家實施方案。

五是開展排污交易政策設計與試點。排污交易制度是目前國際上環境經濟政策的熱點。要結合我國污染減排的形勢,研究提出排污權有償取得和排污交易的法規制度,建立排污權有償使用和排污交易管理平臺,實現排污權有償使用和排污權交易的科學、動態管理。財政部和環保總局準備在太湖流域和電力行業分別開展水污染物COD和大氣污染物SO2排污交易試點,建設試點企業重點污染源排放自動監測系統、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管理網絡系統。在試點經驗總結的基礎上提出排污交易試點與推廣方案。

六是開展綠色資本市場政策設計與試點。綠色資本市場在發展環保產業、綠色能源、綠色產品中有著很強的支持作用。創建綠色資本市場一方面可以從源頭上盡可能消除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另一方面也可以有效促進社會投資者和廣大公眾參與環境保護。

4.結語

總體來講,當前我國的環境經濟政策已有不少應用,但它們仍然只是法規制度和行政命令的補充,市場機制發育不完善,沒有進行全面系統的環境經濟政策研究。在全面完善市場經濟的形勢下,環境保護政策與市場機制的結合還有待進一步提高和完善。因此,我們應從堅持科學發展觀和人與自然和諧相處出發,抓住當前建設環境友好型社會、全國節能減排的有利時機,積極開展環境經濟政策制定和試點,逐步建立中國的環境經濟政策體系[5]。

參考文獻:

[1]曾文.新時期我國的環境經濟政策[J].環境,2007(12).

[2]蘇明,傅志華,劉軍民,張維.中國環境經濟政策的回顧與展望[J].經濟研究參考,2007(27).

[3]丁世敏,王里奧,封亨華,胡武洪.我國環境經濟政策評述[J].中國西部科技,2007(5):6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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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經濟政策;企業經營管理;影響

一、經濟政策概述

在現代經濟發展中經濟的穩定與持續發展是重中之重,雖然全面的建設市場經濟體制能夠有效地利用市場的價值,但是畢竟市場存在著不確定性的特點,因此在必要的時候還需要國家出臺一些政策對市場進行調節,而經濟政策便是市場調節過程中的重要手段。經濟政策指的是國家或政府為了達到充分就業、價格水平穩定、經濟快速增長、國際收支平衡等宏觀經濟政策的目標,為增進經濟福利而制定的解決經濟問題的指導原則和措施。從經濟政策的具體制定和實施來看,其需要保持連續性,因為左右搖擺的經濟政策會導致政策實施的無序或者是無效,最終會對經濟發展形成不利影響。再者,就現階段的經濟政策來看,其制定與實施存在著一定的“彈性”,所以在政策執行的時候需要基于實踐做相應的調整與優化。

二、經濟政策與企業經營管理的關系

經濟政策與企業經營管理之間的關系非常的密切,就目前來看這種關系體現在兩個方面:其一是經濟政策是企業經營管理決策中需要參考的重要因素。企業的經營發展不僅受自身條件的影響,更與社會大環境息息相關而經濟政策是影響社會大環境的重要因素,所以企業想要有很好的發展,必須要對社會大環境的基礎現狀做分析和理解,必須要以經濟政策為根本。其二是企業的經營管理會為經濟政策的規劃和制定提供依據。經濟政策的制定者制定政策的目的是為了穩定社會經濟的發展,而一些企業的經營管理者在有時候會基于自身利益考慮做一些與經濟政策相悖的管理策略從而導致經濟結構相對失衡。所以經濟政策的制定者在制定經濟政策的時候會以企業的經營管理實踐為基礎,參考各行各業經濟利益出發點,這樣政策的制定和實施會更具針對性。

三、經濟政策對企業經營管理的影響

經濟政策對企業的經營管理、經營決策有著非常大的影響,對企業經營管理做具體的分析與研究后不難發現經濟政策對其影響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以下是三個方面的具體分析與討論。

(一)對企業經營管理策略的影響

首先是經濟政策對企業的經營管理策略會產生影響。企業的經營管理策略對企業自身的發展有重要的作用,如果策略制定和實施與經濟發展的大環境相悖,不僅策略執行的難度比較大,策略所發揮的效用也十分的有限,所以在實踐中要制定科學、合理的企業經營管理計劃。企業不僅要充分認識自身的實際情況更需要對當下的相關政策、社會環境、經濟環境乃至國際經濟格局做出分析與研究。使企業的經營管理策略和社會發展的大趨勢保持一致性,使策略執行的有效性會更加的突出。舉個簡單的例子,基于可持續發展戰略我國十分重視綠色經濟的發展,因此提出綠色經濟的理念。綠色經濟是一種以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經濟為主要內容,資源消耗低、環境污染少、產品附加值高、生產方式集約的一種經濟形態?;诖耍瑖揖铜h保、節能制定了一系列的財政補貼及稅收優惠等鼓勵政策,并積極推進了相關立法的實施。這些政策措施實際上屬于微觀經濟政策的內容。無論是相關政策鼓勵還是立法的推動,這一政策將會推動相關企業經營管理方向和經營管理模式的轉變,從而推動企業對自身的產業結構、產業發展模式等進行規劃和調整。總之經濟政策對企業的經營管理策略有著非常重要的影響,所以制定具體的企業經營管理策略除了需要了解具體的經濟政策還要牢牢地把握經濟發展趨勢,才能使企業經營管理策略的規劃和制定更科學。

(二)對企業投資方向的影響

其次是經濟政策會影響企業的投資方向。從企業發展角度來看,企業對外投資是企業長期發展的重要方式,對于企業的風險防范有積極的作用。但是從實踐分析中不難發現,很多企業的投資不容易達到預期的效果,有的還會出現投資失利的情況?;诖朔N情況進行分析研究發現其主要的原因有兩個:其一是企業的投資方向與我國現階段執行的經濟政策不一致甚至相悖。企業經營與國家政策的一致性對于企業發展有利,反之則會影響企業的經濟利益和長期發展。部分企業的投資失利就是沒有正確地理解經濟政策沒有清晰地認識到未來經濟的發展方向。其二是企業的投資管理存在問題。每個企業對于自身的投資管理方式和理念不盡相同,此處不做評判。舉個簡單的例子,在過去的幾年里房地產行業發展如火如荼,各種房地產企業如雨后春筍般涌現。有些企業無論規模大小,資金充裕與否均向房地產市場投入了大量的資本,導致房價不斷上漲形成了較為嚴重的經濟泡沫。因此,國家出臺了大量的政策規范房地產行業并對其進行嚴格監管,同時制定了相關的經濟政策和貨幣政策。這一系列政策的實施,直接導致大量投資過快的地產企業陷入了資金困境。同時很多企業的投資方向也發生了改變。在各種財政政策的影響下,縱觀目前的經濟不少企業的投資開始向科技型實體經濟轉變。

(三)對企業管理改革的影響

最后則是經濟政策對企業的管理改革產生的影響。在現代化發展中企業的管理水平要做進一步的提升,必須要讓自身的管理更具現代化和時代性,而各類型企業的具體管理內容各異。因此在做具體管理改革的時候,需要對管理內容的先后順序做分析研究。從當前經濟政策來看,企業管理實踐中的財務管理是企業管理的核心內容,因為自2018年9月20日,國家稅務總局印發《關于進一步落實好簡政減稅降費有關工作的通知》減稅降費也已不再是一句口號,而是實實在在的落實到了稅率降低上,增值稅稅率經過多次降低最高的已經比之前降低了4個百分點。財務管理與國家的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等有直接或者是間接的聯系,所以在具體的管理實踐中,需要基于國家經濟政策的發展方向對企業的相關管理內容進行改革。簡言之企業的管理改革對于企業的發展與進步有重要的促進作用,但是企業的管理改革實施需要一步步實現。不過在具體的改革中,先后內容的確定卻與經濟政策有著明顯的關聯,所以說經濟政策會影響到企業的管理改革。

四、結語

綜上所述,經濟政策與企業的經營管理之間存在著密切的聯系,把握這種聯系不僅對企業的經營管理發展有重要的作用,對國家經濟政策的有效制定也有重要的作用,所以做好相關分析現實意義顯著。文章在經濟政策概念明確的基礎上做相關的分析,并就經濟政策對企業經營管理的影響做具體探討,旨在明確影響,從而為企業發展實踐提供幫助。

參考文獻

[1]鐘凱,程小可,肖翔,等.宏觀經濟政策影響企業創新投資嗎——基于融資約束與融資來源視角的分析[J].南開管理評論,2017(6).

[2]程文濤.全面“營改增”對物流企業經營管理的影響及對策探析——以H物流公司為例[J].商業經濟研究,2018(7).[3]李成建.企業財務管理對企業經濟效益的影響分析[J].建材與裝飾,2017(43).

[4]陳鋒,張宇田.輸配電價改革對電網企業財務管理的影響及對策分析[J].商業經濟,20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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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經濟法政策性的重新解讀

1.法律與政策的一般關系。二者在制定主體、制定程序、調整范圍、表現形式、實施方式、社會功能、穩定性等諸方面都有著不同,同時二者又有密切的聯系。在無法可依的情況下,國家政策可以起到法律的作用。一般地說,政策是法律的基礎,國家法律的一部分就是對成熟政策的法律化,而法律化后的政策具有了強制執行及穩定性,給予市場主體更大的合理預期。另外,法律也不能取代政策,法律具有普遍性、抽象性、時滯性。因此需要保持政策的靈活性和具體化以在現實生活中發揮積極作用。

2.經濟法與經濟政策的特殊關系。經濟法按照它的性質來說,是為了從經濟政策上來滿足經濟法社會協調性的要求,由國家進行干預立法。經濟政策是國家或政黨為指導、影響經濟活動所規定并付諸實施的準則和措施。是政府為達到自己的目的在經濟事務中的有意識的干預。經濟法根源于國家對經濟生活的自覺調控與參與,需及時應對瞬息萬變的經濟生活,以求興利避害,促進經濟快速平衡發展。它的任務是實現一定經濟體制和經濟政策的要求,從而獲得了比其他任何法律部門更為顯著的政策性特征。經濟法與經濟政策都是國家(政府)經濟意志的體現,都是上層建筑的范疇,都要反映并服務于經濟基礎。從某種程度上說,經濟法是經濟政策的法律化,而法律化后的經濟政策更具有規范性和強制性。應保持經濟法(律)的穩定性及經濟政策的靈活性來共同應對社會經濟生活的復雜多變。所謂制度,無非是形形的法律和組織安排以及經濟政策。所以經濟法與經濟政策互動整合于經濟制度,以共同服務于我國的市場經濟體制。政策性的內涵相當豐富,涉及政治、經濟、文化、軍事等各個方面,其綜合性比較強,若將其歸為經濟法的特征,顯然與經濟法的內在本質不相符合。雖然理論界對經濟法的本質仍存有爭議,但有一點是已經達成共識的,即經濟法是以經濟為主線的。如果單純地得出政策性這一特征,未免過于武斷、不夠嚴謹,因此要明確政策性與經濟政策性的差異。作為干預一國或地區的經濟法律規范的總稱,其體現某一時期的政策,必然也應當是與國民經濟密切相關的政策。故不能簡單地將廣義的政策性與狹義的經濟政策性相等同,這是進一步研究經濟法特征的前提和基礎。

二、經濟法存在基礎的經濟政策性

經濟法學界通常認為,經濟法的產生是市民社會與政治國家相滲透、融合的產物。經濟政策與經濟法的產生原因有著不可忽視的聯系。關于經濟法的產生原因,可以從政治、經濟以及法律自身三個角度來分析,但其中政治方面的原因無疑是經濟法的存在基礎,換句話說,政府失靈現象的存在為經濟法的產生提供了條件和機會。根據市場經濟運行的原理,其在運行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會出現失靈,而為了彌補這部分缺陷產生了對政府干預的需求,這也為戰后許多市場經濟國家的經濟成就所證明。在眾多缺陷中,政策效率遞減是最為基礎的一項,該問題的解決直接影響到尋租行為、官僚機構膨脹等問題的解決。政府干預經濟的手段主要是通過制定和實施經濟政策,而任何政策在實施過程中會遭遇到效率的問題,一方面,政府的效率會隨著機構層次的龐大而遞減;另一方面,政策的效率會受到地方主體規避行為的限制。政府缺陷是因政府彌補市場缺陷而存在的,因此,無論是回過頭轉向市場機制還是依靠政府自身都無法根本解決這一問題,這就為法律的存在和發展提供機會和土壤,使法律成為解決這些問題的新途徑。經濟政策不但是經濟立法的基礎,而且深深地影響著經濟執法與司法。法律較之政策的穩定性主要來自于其原則性抽象化的概括。因此,成文法存在的合理性就在于其蘊含有不確定性。同時,法律還具有滯后性。

三、經濟法制度建構的經濟政策性

法于政策無疑是屬于不同的范疇,經濟法于經濟法政策同樣也是。但這并不表示二者毫無關系,經濟政策是國家基于現實的經濟狀況,以誘導經濟向某一方向發展的有意識的行為。換句話說,是作為經濟行政單位的政府的行政原理。經濟法體系中無論就市場規制的角度,還是就宏觀經濟管理的角度,政府適度干預經濟一方面可確保法人、公民的權利;另一方面可對其設定一定的義務。首先,從市場規制法律制度的角度看,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反壟斷法作為市場規制法律制度的核心組成部分,二者可統稱為競爭法。事實上,競爭法與一國的經濟政策密切相關,是實現國家競爭政策的根本手段,因此,它必然以競爭政策的目標作為自己的基本內容,而其實施實質上就是競爭政策的實現。為了使競爭能夠真正成為調節攻擊和優化資源配置的根本手段,各國制定的保護競爭的政策和法律一般對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規制:限制競爭措施、濫用市場優勢地位、國家援助和企業合并控制。

四、經濟法目標價值的經濟政策性

經濟法與其他部門法相比,確實具有突出的“經濟性”,因為它與經濟活動、經濟規律、經濟機制、經濟體制、經濟政策、經濟杠桿、經濟制度等都有著直接而密切的聯系。經濟法所追求的目標是公平與效率的兼顧,是對私人利益與社會的協調保護,是經濟與社會的良性運行和協調發展,因此,經濟法既不同于注重保護私人利益的傳統私法,也不同于強調保護國家利益的傳統公法,它更追求一種從資源配置到財富分配、從調整手段到調整目標的和諧或協調,這種追求是經濟法的一種基本理念,是經濟法不同于傳統部門法的一種基本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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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與政策的一般關系。二者在制定主體、制定程序、調整范圍、表現形式、實施方式、社會功能、穩定性等諸方面都有著不同,同時二者又有密切的聯系。在無法可依的情況下,國家政策可以起到法律的作用。一般地說,政策是法律的基礎,國家法律的一部分就是對成熟政策的法律化,而法律化后的政策具有了強制執行及穩定性,給予市場主體更大的合理預期。另外,法律也不能取代政策,法律具有普遍性、抽象性、時滯性。因此需要保持政策的靈活性和具體化以在現實生活中發揮積極作用。

2.經濟法與經濟政策的特殊關系。經濟法按照它的性質來說,是為了從經濟政策上來滿足經濟法社會協調性的要求,由國家進行干預立法。經濟政策是國家或政黨為指導、影響經濟活動所規定并付諸實施的準則和措施。是政府為達到自己的目的在經濟事務中的有意識的干預。經濟法根源于國家對經濟生活的自覺調控與參與,需及時應對瞬息萬變的經濟生活,以求興利避害,促進經濟快速平衡發展。它的任務是實現一定經濟體制和經濟政策的要求,從而獲得了比其他任何法律部門更為顯著的政策性特征。經濟法與經濟政策都是國家(政府)經濟意志的體現,都是上層建筑的范疇,都要反映并服務于經濟基礎。從某種程度上說,經濟法是經濟政策的法律化,而法律化后的經濟政策更具有規范性和強制性。應保持經濟法(律)的穩定性及經濟政策的靈活性來共同應對社會經濟生活的復雜多變。所謂制度,無非是形形的法律和組織安排以及經濟政策。所以經濟法與經濟政策互動整合于經濟制度,以共同服務于我國的市場經濟體制。政策性的內涵相當豐富,涉及政治、經濟、文化、軍事等各個方面,其綜合性比較強,若將其歸為經濟法的特征,顯然與經濟法的內在本質不相符合。雖然理論界對經濟法的本質仍存有爭議,但有一點是已經達成共識的,即經濟法是以經濟為主線的。如果單純地得出政策性這一特征,未免過于武斷、不夠嚴謹,因此要明確政策性與經濟政策性的差異。作為干預一國或地區的經濟法律規范的總稱,其體現某一時期的政策,必然也應當是與國民經濟密切相關的政策。故不能簡單地將廣義的政策性與狹義的經濟政策性相等同,這是進一步研究經濟法特征的前提和基礎。

二、經濟法存在基礎的經濟政策性

經濟法學界通常認為,經濟法的產生是市民社會與政治國家相滲透、融合的產物。經濟政策與經濟法的產生原因有著不可忽視的聯系。關于經濟法的產生原因,可以從政治、經濟以及法律自身三個角度來分析,但其中政治方面的原因無疑是經濟法的存在基礎,換句話說,政府失靈現象的存在為經濟法的產生提供了條件和機會。根據市場經濟運行的原理,其在運行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會出現失靈,而為了彌補這部分缺陷產生了對政府干預的需求,這也為戰后許多市場經濟國家的經濟成就所證明。在眾多缺陷中,政策效率遞減是最為基礎的一項,該問題的解決直接影響到尋租行為、官僚機構膨脹等問題的解決。政府干預經濟的手段主要是通過制定和實施經濟政策,而任何政策在實施過程中會遭遇到效率的問題,一方面,政府的效率會隨著機構層次的龐大而遞減;另一方面,政策的效率會受到地方主體規避行為的限制。政府缺陷是因政府彌補市場缺陷而存在的,因此,無論是回過頭轉向市場機制還是依靠政府自身都無法根本解決這一問題,這就為法律的存在和發展提供機會和土壤,使法律成為解決這些問題的新途徑。經濟政策不但是經濟立法的基礎,而且深深地影響著經濟執法與司法。法律較之政策的穩定性主要來自于其原則性抽象化的概括。因此,成文法存在的合理性就在于其蘊含有不確定性。同時,法律還具有滯后性。

三、經濟法制度建構的經濟政策性

法于政策無疑是屬于不同的范疇,經濟法于經濟法政策同樣也是。但這并不表示二者毫無關系,經濟政策是國家基于現實的經濟狀況,以誘導經濟向某一方向發展的有意識的行為。換句話說,是作為經濟行政單位的政府的行政原理。經濟法體系中無論就市場規制的角度,還是就宏觀經濟管理的角度,政府適度干預經濟一方面可確保法人、公民的權利;另一方面可對其設定一定的義務。

首先,從市場規制法律制度的角度看,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反壟斷法作為市場規制法律制度的核心組成部分,二者可統稱為競爭法。事實上,競爭法與一國的經濟政策密切相關,是實現國家競爭政策的根本手段,因此,它必然以競爭政策的目標作為自己的基本內容,而其實施實質上就是競爭政策的實現。為了使競爭能夠真正成為調節攻擊和優化資源配置的根本手段,各國制定的保護競爭的政策和法律一般對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規制:限制競爭措施、濫用市場優勢地位、國家援助和企業合并控制。

四、經濟法目標價值的經濟政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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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地方政府行為;管理體制改革;縣域經濟發展

一、地方政府在國家整體經濟發展中的重要作用

從我國的行政區劃來講,地方政府與中央政府的關系是隸屬關系,并對中央的政策精神進行上傳下達,執行中央的各種經濟政策,并努力實現自身特色經濟的構建。從作用上來看,地方政府在國家整體經濟發展中的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地方政府是國家整體經濟發展中的重要組成部分

由于我國的整體經濟是由多個經濟區域組成的,每一個經濟區域中都包括了各級地方政府,從根本上講,地方政府是國家整體經濟發展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如果沒有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協調,國家的整體經濟發展很難得到快速的推進,也就談不上快速增長。

2、地方政府促進了國家總體經濟政策的貫徹和執行

由于地方政府的積極作用,國家的總體經濟政策在地方得到了良好的貫徹和執行,并取得了積極的成果。從目前經濟發展來看,許多經濟政策都是依靠地方政府不折不扣的推進來完成的。所以,地方政府在國家的經濟發展中正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

3、地方政府的發展,推動了國家整體經濟的增長

由于地方政府是國家整體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地方政府的發展推動了國家整體經濟的增長,實現了區域經濟發展帶動整體經濟發展的局面。因此,我們在理解地方政府作用的時候,要看到其為國家整體經濟做出的巨大貢獻,我們要積極的發揮這種積極作用。

二、影響地方政府經濟行為的原因分析

1、利益因素

人們進行經濟活動的目的就是為了獲取經濟利益, 各經濟經營者運用自身掌握的物質、經濟條件, 通過經濟活動的實踐獲得相應的物質利益, 這是經濟運行的重要動力機制。同樣, 地方政府作為地方特殊利益的代表機關, 也存在著自己相對獨立的經濟利益, 存在著追求政績的政治利益, 同樣是在面對各種經濟環境中根據比較利益原則去調節自己的經濟行為。

2、權力因素

地方政府作為中央管理地方事務而設置的下屬行政機關, 中央政府擁有許多對地方政府的管轄控制權。地方政府的這種行政隸屬地位決定了地方政府經濟行為具有某種程度的被動性、服從性, 中央政府經濟行為則具有一定的主導性、權威性。這主要表現為地方政府必須執行中央政府的政令, 推行中央政府的政策, 并且中央政府有權監督地方政府的工作, 有權糾正地方政府不適當的行為。

3、信息因素

如果說利益因素使行為者愿意有所作為, 權力因素使行為者能夠有所作為, 那么信息因素則可以決定行為者怎樣作為, 決定行為的效果。在滿足利益因素與權力因素的條件下, 行為者能否對外部環境作出反應,反應的速度與效果如何, 就完全取決于行為者能否得到事件變動的信息以及接受信息的速度和信息的可靠性程度。

三、我國地方政府經濟行為的特點分析

從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地方政府在經濟發展中受到一系列客觀因素的制約,但是這并不能影響地方經濟行為發揮其正常的作用。從目前地方政府的經濟行為來看,其特點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地方政府的經濟行為必須在中央經濟政策的總體指導下發揮作用

從目前地方政府的經濟行為來看,不管地方政府的體制改革如何進行,都必須在中央經濟政策的總體指導下才能發揮作用,任何脫離中央經濟政策的行為都是不合適的。這就為地方政府的經濟行為和體制改革指明了發展的方向,使地方政府的經濟行為更加明確。

2、地方政府的經濟行為促進了中央經濟政策的改革

地方政府的經濟行為在某些時候是中央經濟政策的一種探索,可以從結果上為中央經濟政策提供結果反饋,為中央經濟政策的改革提供素材和思路,使中央經濟政策進一步豐富和完善。所以,地方政府經濟行為的一個特點就是為中央經濟政策的改革起到了促進作用。

3、地方政府的經濟行為為中央經濟政策的制定提供了基礎的依據

通過對地方政府經濟行為的分析,以及經濟發展結果的判定,中央經濟政策會適當的做出調整。在這一過程中,地方政府的經濟行為為中央經濟政策的制定直接提供了基礎的依據,起到了關鍵作用。因此,地方政府的經濟行為在中央經濟政策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四、如何優化地方政府行為推動縣域經濟發展

在地方政府的經濟發展中,縣域經濟是重要的組成部分,如何優化地方政府行為推動縣域經濟快速穩定發展,已經成為了目前我們研究的重要領域。從目前地方政府的經濟行為來看,要想有效優化政府行為推動縣域經濟發展,就要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1、合理對地方政府進行分工,明確縣級地方政府職責

要想努力推動縣域經濟快速發展,就要在地方政府的經濟行為中,對工作任務進行分工和細化,明確哪些職責由縣級政府負責,哪些職責由上級政府負責,明確了權利和責任之后,縣域經濟的發展將更有著力點,更有利于縣域經濟的整體發展。

2、 縣級地方政府的經濟行為要跟隨國家的宏觀調控而隨之調整

在縣域經濟的發展中,縣級地方政府的經濟行為必須要和國家的宏觀調控步調一致,必須要緊緊跟隨國家的經濟政策而行,只有這樣,縣域經濟才能保證正確的發展方向,才能在發展中突出自己特色,及時在發展中做出調整,保證與國家政策的一致性。

3、地方政府應進一步規范經濟行為,并構建縣域經濟體系

目前縣域經濟已經成為了整體經濟發展中的重要元素,縣域經濟發展的速度關系到了區域經濟及總體經濟的發展。從目前來看,縣域經濟應在規范經濟行為的同時,努力構建縣域經濟體系,使縣域經濟能夠形成良好的整體架構和系統發展,提升整體發展質量。

五、結論

通過本文的分析可知,地方政府在國家整體經濟發展中具有重要作用,我們在發展縣域經濟的時候,必須及時優化地方政府行為,通過一系列的改革措施,保證地方政府的經濟行為準確有效,為縣域經濟的發展提供有力的支撐。所以,我們要認識到地方政府經濟行為的重要性,要保證地方政府的經濟行為符合國家的總體經濟政策,并在中央政策的指導下實現改革和優化,最終實現推動縣域經濟發展的目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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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吳志遠;屈超;;縣域經濟發展中的金融功能異化問題探討—以江西為例 [J];四川行政學院學報;2011年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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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經濟在追求效率的同時,也需要平衡兩種公平,即“市場內公平”和“市場外公平”;

只有在經濟和社會政策的共同作用下構

建和諧社會,才能保證市場經濟運行所需要的秩序;

由于社會政策對經濟的內聚作用,為構建和諧社會,應使社會政策真正成為社會發展的基石。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我國社會發展的戰略目標。提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解決當前影響社會和諧的突出矛盾和問題的迫切需要,而這些矛盾的解決很大程度上有賴于我國經濟政策和社會政策的平衡。深刻認識這一問題,還需從市場經濟本質的角度進行解讀。

市場經濟的核心問題之一,是商品價值的實現。而從產品到商品的轉變,單純依靠市場的自由競爭、自動均衡很難實現,或者說這種實現是低效率的,是與市場經濟追求效率這一特征相違背的。市場經濟以競爭政策為核心,但這一核心是建立在市場每一個個體思想和行動充分自由和公平的基礎之上的,這樣才能保證市場中的各個環節更有效率。哈耶克在關于市場經濟本質特征的論述中就曾說到:“人們在市場上應當能夠自由地按照能找到的交易對手的價格進行買賣,任何人都能夠應該自由生產、出售和買進任何可能生產或出售的東西,重要的是從事各種行業的機會應當在平等的條件下向一切人開放,任何人或集團通過公開或隱蔽的力量對此加以限制,均為法律所不許可?!睆闹锌梢钥闯鍪袌鼋洕谧非笮实耐瑫r對于公平的要求,公平是市場經濟和諧發展的內在要求和本質特征。

市場經濟在追求效率的同時,需要平衡兩種公平,即“市場內公平”和“市場外公平”,這二者有助于推動社會生產總效率的提高。因而,在市場經濟的初期,為促進經濟發展,“市場內公平”即交易規則公平和交易機會平等受到極大的重視,政府由此出臺一系列經濟政策對其加以保護,加速刺激效率的提高和經濟的增長。但是,追求效率的過程必然伴隨著收入分配和貧富差距的拉大。按照凱恩斯的說法,收入越高者消費傾向越低,如果這種差距導致社會兩極尖銳分化,最終結果是社會消費需求的急劇萎縮,經濟效益的喪失。因此,市場經濟的發展還離不開“市場外公平”,即分配公平和社會福利公平的調解,這就需要社會政策來解決。正如克洛特·古特曼所說的那樣,市場經濟所創立的政策框架使得競爭過程得以產生,但是社會平等原則在市場經濟中應得到充分的認識和尊重,因為“市場只能根據人們在市場中的表現來分配收入,還不能考慮到人的社會因素”,“這些社會政策是用來幫助由于各種原因未能積極參與經濟活動的人們,免受非他們自身的過錯引起的生活窘迫”。也就是說,“市場外的公平”單靠市場本身是難以解決的,這種被稱之為“市場失靈”的現象就需要政府在就業(最低工資和工作環境保障)、教育、住房、醫療等方面制定社會保障、社會福利、社會救濟等社會政策來調解。

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剛剛起步的初級階段,主張“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對計劃經濟下的平均主義觀念產生了強大的沖擊,為中國市場經濟的發展打開了一個新的思維領域。當時的當務之急是通過效率機制把社會財富的總量迅速積累起來,加速經濟發展。但在市場發展的實踐中,投機取巧、坑蒙拐騙、制造偽劣產品、偷稅漏稅、粗放經營、破壞環境、地方保護等屢有發生,這實際上是對“市場內公平”的破壞。長期單一地追求效率還使得“場外不公平”變得更加嚴重。世界銀行估計中國的基尼系數為0.41,中國學者估計為0.458。可見,收入分配差距問題必須得到高度重視。

一直以來,在一些人的觀念中都認為經濟目標優于社會目標,單純追求GDP的增長,從而給中國經濟和社會的發展帶來諸多矛盾:資源和環境制約、發展不平衡、社會發展滯后、社會矛盾比較突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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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銀行監管;宏觀審慎;系統性風險

Abstract:The macro-prudential supervision has been proposed for a long time. Since this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crisis, further strengthening macro-prudential supervision and sticking to the combination of micro-prudential supervision and macro-prudential supervision have become a trend among world’s major financial regulators. In this paper,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latest researches of domestic and foreign experts,proposals have been made on how to promote the implementation of macro-prudential supervision in order to inspire China’s banking supervision.

Key Words:banking supervision,macro-prudential supervision,systemic risk

中圖分類號:F830文獻標識碼:B文章編號:1674-2265(2010)06-0045-03

“宏觀審慎監管”并不是一個新概念,早在二十世紀70年代末,國際清算銀行就意識到僅加強單個金融機構的監管不足以維護金融體系的穩定。二十世紀80年代,“宏觀審慎監管”一詞正式出現在國際清算銀行的公開文件中,之后開始受到廣泛關注。2009年4月,20國集團倫敦峰會《強化合理監管,提高透明度》的工作報告提出:作為微觀審慎監管和市場一體化監管的重要補充,各國應加強宏觀審慎監管。

一、加強宏觀審慎監管的必要性

審慎原則是金融監管的核心價值,但傳統的監管理念體現為微觀審慎,注重對特定金融機構風險的防范和控制,而缺乏對宏觀經濟環境與政策以及金融市場的關注。歷次金融危機證明,對單個金融機構的監管是非常必要的,但微觀審慎監管卻不能保證整個金融系統的穩定。隨著金融創新步伐的加快、場外交易規模的增加和金融動蕩的加劇,國際組織、各國政府和學術界逐步認識到,作為微觀審慎監管的補充,一國的金融監管者應該加強宏觀審慎監管,后者可以更有效地監測和及時解決金融系統中過度的流動性、杠桿率、承擔風險等有可能導致金融不穩定的潛在因素。宏觀審慎分析的重點是整個金融體系的健康狀況和穩定性,而微觀審慎分析則以單個金融機構為重點。加強宏觀審慎監管,并將其與微觀審慎監管有機結合,標志著金融監管理念和方式的調整,將是后危機時代各國金融監管的主要發展趨勢。

二、宏觀審慎監管的含義

宏觀審慎監管著眼于整個金融體系,以減少金融危機事件對宏觀經濟造成的損失為目標,關注各家金融機構的風險暴露,并認為整體風險是由單個金融機構的行為累積引起的,采用自上而下的方法進行監管。也可以說,宏觀審慎監管是把整個金融體系當作一個投資組合進行管理,注重的是對整體尾部風險的控制,而微觀審慎監管考慮的是各機構的尾部損失,對單個金融機構損失對系統的影響關注較少。此外,宏觀審慎監管認為金融機構之間能夠相互影響,而且能進一步作用到金融資產價格、交易量和活躍程度等方面。微觀審慎監管將風險看作外生因素,認為單個金融機構的決策和運行對市場的資產價格、市場借貸和經濟活躍情況影響較小,習慣采用對一家機構的指標進行一系列分析,忽略了其對經濟的作用(見表1)。

三、宏觀審慎監管對風險的測度方法和指導原則

宏觀審慎監管對風險進行測度時,主要考慮了風險在橫截面上的分布和在時間上的延續:一是特定時間內風險如何在金融體系內傳播,二是整體風險如何隨時間推移累積變化。

(一)橫截面上風險的分布及其指導原則

橫向層面上,宏觀審慎監管面臨的是如何處理金融機構間共有風險,這些風險可能是金融機構直接暴露的共同風險,也可能是機構間業務交互而間接暴露的共同風險,共同風險解釋了多家機構同時倒閉的原因。宏觀審慎監管者應關注此類風險,將金融體系損失風險控制在局部,防止“尾部風險”的發生,從而減少實體經濟損失。與之相應的指導原則是使之與單個機構對系統性風險的影響相匹配,監管上采用自上而下的方式,對系統性尾部風險進行量化,計算出單個機構對此風險的貢獻度,再相應地調整審慎監管工具,這意味著對那些造成較大影響的機構應采取更嚴格的監管標準。

(二)時間層面上風險的累積及其指導原則

金融系統性風險會隨時間的推移而累積變化,金融體系內部相互作用以及金融體系與實體經濟間的相互作用會放大系統性風險,呈現順周期性。其本質是風險的內生機制,在經濟擴張時,風險認知能力下降、融資約束減弱、杠桿率提升、市場流動性提高、資產價格激增以及支出增多等因素相互作用,導致金融機構資產負債表規模過度膨脹。反之,經濟不景氣時則加重金融危機。此外,金融制度的設計也具有順周期性,如:信用評級、公允價值會計準則、盯市原則和巴塞爾新資本協議內部評級法等,這些順周期行為和制度會與實體經濟相互作用,放大經濟波動,產生加速效應,在危機時會加劇經濟和金融市場的下挫幅度。因此,宏觀審慎監管應關注的主要問題是如何抑制金融體系內在的順周期性。與之相應的指導原則主張調整監管工具以鼓勵在經濟運行良好時建立更多的資本緩沖以備危機出現時使用,使整個金融體系具備更強的承受力以減少金融危機的損失。此外,建立資本緩沖等在某種程度上類似限速的裝置,可限制經濟擴張時期的風險追逐行為,在第一時間降低金融風險發生的概率。

四、宏觀審慎監管的政策架構

宏觀審慎監管和微觀審慎監管在監管框架中是相輔相成的兩個方面,對宏觀審慎監管而言,要對其兩個層面的風險進行指導和調控,都會涉及到單個金融機構的相關指標和運行情況。強化宏觀審慎監管不但需要微觀主體的配合,更需要政策層面的協調和支持。

(一)宏觀審慎監管要與銀行逆周期監管有效結合

首先,對金融機構要提出差異化的資本充足要求。對不同資產規模和風險特點的銀行機構提出不同的資本監管要求,這是增強銀行抵御潛在金融風險和損失能力的重要手段,在經濟下行時期則可以下調資本充足率要求。監管當局也可以根據宏觀經濟金融形勢的發展,針對特定的業務提出特殊的資本要求,對銀行貸款的首付比例、抵押品、還款期限、保證金比例等提出新的監管要求。其次,實施動態撥備政策。當經濟出現好轉時,擴張信用的內在沖動會促使房地產、股票等資產價格快速上漲。因此,在經濟上升時期,監管當局可以要求銀行機構提高撥備水平,以限制信貸資產擴張;在經濟下行時期,可以要求銀行機構降低撥備水平,以擴大資產規模,加大對國民經濟的支持力度。

(二)宏觀審慎監管要與宏觀經濟政策協調配合

從宏觀審慎監管的政策工具上看,不僅包括傳統的銀行監管政策,而且還包括貨幣政策、財政政策、匯率政策等宏觀經濟政策。中央銀行可以通過事先設定貨幣供應量的增長速度目標來實現政策目標,也可以通過提高利率來控制資產價格泡沫;財政部門可以通過調整房地產交易稅、證券交易印花稅、利息稅等稅率,在減緩泡沫的程度、促進金融穩定方面發揮獨特的作用。此外,金融危機造成的最終損失基本上由國家財政買單是財政部門參與宏觀審慎政策的另一重要理由,而且一國財政的中期穩健性對金融體系的穩定至關重要。

(三)宏觀審慎監管要有科學果斷的相機抉擇政策

一旦確認能夠造成系統性風險的資產泡沫正在積聚,且判斷出金融系統內的非均衡現象已經上升到較危險水平,監管當局就可以對銀行業自上而下地直接采取干預行動,如,提高銀行資本充足率、現金儲備水平,提高流動性要求,提高房地產貸款首付比例,對投機性的金融交易提高交易保證金要求,提高損失撥備等,從而限制信貸投放的速度和水平。

(四)及時有效的宏觀信息共享機制和預警機制

不同的宏觀經濟管理部門間在確保一國金融穩定方面,既要有明確的分工,又要有宏觀政策之間的協調配合,要加強境內外金融監管信息和宏觀經濟信息的交流,特別是在金融機構房地產市場風險、市場集中度風險、跨境資本流動風險等方面,要做到信息及時共享。要建立跨地區、跨部門的風險預警機制,共同提高危機防范能力。

五、幾點啟示

(一)銀行監管應關注宏觀經濟環境,尤其是宏觀經濟政策對金融穩健的影響

建立在實體經濟之上的金融業風險狀況與宏觀經濟狀況聯系緊密,宏觀經濟的狀況勢必影響到金融業的穩健運行。宏觀經濟受到市場效率和宏觀經濟政策的雙重影響,不適當的宏觀經濟政策會造成金融業的風險隱患,因此,為維護金融體系的平穩運行,監管視野應當囊括宏觀經濟環境和宏觀經濟政策。進一步講,要做好地方銀行業審慎監管,也必須了解和掌握區域內的經濟運行情況和行業發展特點。

(二)銀行監管不應僅以金融機構為重點,還應加強對金融市場的關注

傳統的審慎監管以金融機構為主要監管對象,缺乏對金融市場風險狀況的關注與判斷?,F代金融業發展表明,風險不僅存在于金融機構中,也潛藏在金融市場中,如,1997年的亞洲金融危機最初由匯率風險引發,但匯率本身并不體現在銀行的資產負債表中,因此,僅通過監管金融機構無法全面、真實地衡量風險。目前,國際社會已就加強對金融市場監管達成共識,G20倫敦峰會提出“擴大監管措施的適用范圍,將所有對整個金融系統來說都十分重要的金融機構、金融工具和金融市場涵蓋在內”。可見,監管視野從機構向市場拓展是未來金融監管發展的重要趨勢之一。

(三)宏觀審慎監管要防范外部風險的傳染和保持金融機構的內部穩定

當今金融危機的危害首先表現在其傳染的迅速性,在金融機構之間存在緊密業務聯系或相互持有大量頭寸的情況下,危機具有傳導性,尤其是對同類機構的信任危機會導致市場交易萎縮和流動性枯竭,原本穩健的機構也會受到沖擊。金融風險兼具外生性和內生性特征,金融機構自身的穩健程度是其能否有效抵御外部風險沖擊的關鍵所在。因此,在宏觀審慎原則的指導下,監管機構不應僅在特殊情況下對危機進行及時有效處理以防止風險的傳染,同時,更應在日常監管中重視維護金融機構的安全與穩健。

(四)宏觀審慎監管應關注金融創新產品的市場準入和運行情況

傳統的審慎監管關注的重點是對金融機構已有風險的化解,并通過防止風險擴散防范系統性風險,對風險的起源―金融產品缺乏應有的審查和控制。隨著金融創新的發展,各類金融產品種類和數量增多,傳統監管視野的缺陷日漸暴露。因此,銀行監管不僅應關注已暴露風險的規制和監管,還要對金融創新產品的準入設置必要的審查機制,對風險過高的金融產品應設置必要的交易限制條件和定期審查機制,在宏觀審慎監管的要求下,適時抑制金融創新過分而脫離實體經濟發展需求的勢頭。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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