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與社會經濟范文
時間:2023-10-31 18: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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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當前,我國正處于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的階段。在這個過程中,傳統的管理模式已經遠遠不能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而新的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管理模式還在探索之中,因此,整個社會的經濟秩序出現了一定程度的混亂。例如,經濟欺詐現象較為嚴重,逃、廢債行為相當普遍,債權人利益不能得到有效維護,金融詐騙、逃匯騙匯、騙取出口退稅等違法犯罪行為仍較為猖獗;假冒偽劣商品愈演愈烈,不僅損害廣大消費者的利益,而且也危害了許多人民群眾的身心健康;地方保護、地區封鎖和部門壟斷依然存在,并妨礙了統一市場的建立。這些混亂現象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損失,敗壞了國家信譽和改革開放形象,嚴重妨礙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正常發展,也給人民群眾和廣大消費者造成了損害。當前,整治混亂秩序、規范市場行為是關系到黨和國家的根本利益,關系到改革開放順利進行的重大問題,也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項緊迫的重要任務。
整治混亂秩序、規范市場可以有兩種手段供我們選擇,一種方式是強化行政管理、擴大行政權限、加強行政處罰;另一種方式是強化法律規范和嚴格執法、依法行政。前一種是行政手段,后一種則是法律手段。我認為,當前單純依靠強化行政手段來治理混亂秩序并不能夠取得應有的效果,其主要原因在于,盡管改革已經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我國仍處于從集中型的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過渡的階段,政府雖然在很多方面采取了各種簡政放權的措施,但政府享有的行政權限與市場經濟的需求相比,仍然過大。例如,政府各種名目繁多的審批和處罰、對交易自由和財產自由所設定的各種不合理的限制,都在一定程度上妨礙了市場主體所應當享有的必要的自由,也障礙了市場經濟的正常發展。所以,與市場經濟的要求相比,行政權力不是應當強化,而是應當逐漸弱化,這一點已經形成了社會的共識。而強化行政權力,不僅會在一定程度上妨礙市場主體所應享有的自主自愿,而且與改革的方向和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是不符合的。另外,強化行政權力,不能從制度完善上來解決市場秩序混亂的問題,有可能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在短期內或許能夠見效,但從長期來看,難以產生應有的效應。
我認為,整治混亂秩序、規范市場必須要強化法律手段。也就是要通過加強立法和執法,強化依法行政,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法治秩序,盡快地使我國從一個人治社會向法治社會過渡。我國憲法已經確立了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我國的基本治國方略。當前我們所需要的就是要進一步將規范市場與依法治國戰略目標結合起來,作為依法治國戰略目標的組成部分。事實上,只有加強法治,強化法律的規范和管理,才能真正建立市場經濟的規范和秩序,其理由在于:第一,市場經濟本身就是法治經濟。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交易主體是平等的,其利益是多元的,資源也是不斷流動的。因此,市場經濟要求實行自由的交易和公平的競爭,這些必須要靠法律來維持正常的秩序。例如,在計劃經濟時代,可以通過行政的調處、領導的平衡和干預來解決各種經濟糾紛和民間糾紛,但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這些形成于舊體制的解決爭議的方法已被證明無法適應變化了的社會的需要。在一個開放的、自由平等主體的交易構成的市場經濟中,平等主體之間的經濟行為必須要靠法律來規范,而其產生的糾紛也必須主要應當靠最終解決爭議的機構——人民法院來解決,這就是說,要通過法律手段來形成秩序。第二,從目前市場中出現的一些混亂現象來看,盡管相當一部分是由于轉型時期社會變動的負作用,需要靠體制改革的深化和制度的重建來解決,但相當多的問題仍然是法治不健全、執法不嚴、違法不糾等原因造成的。例如,假冒偽劣現象難以得到有效的根治,很大程度上就是由地方保護主義、以罰代刑和處罰不力造成的。第三,通過法律手段來整治秩序,這就是要從制度建設入手,建立長期、穩定的市場監管體系,解決市場混亂的問題,真正使市場經濟形成良性的循環。
通過法律的手段來規范市場,建立市場法治秩序,需要加快立法的步伐,這是解決市場混亂的根本途徑。
一、進一步完善民事立法
據統計,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有關市場經濟方面的民事法律已經超過40多部,民法通則、民事訴訟法、證法、保險法、票據法等規范市場主體、調整市場行為、維護市場秩序等方面的法律相繼出臺,為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提供了法律依據。然而,迄今為止,我國還沒有頒布一部系統的民法典,因此調整市場經濟的基本法律仍然缺乏。所以,應盡快頒布民法典,建立市場經濟所需要的最基本的法律規則。我國民法典的制定自50年代初期以來,曾為無數的學者所呼吁和企盼。迄今為止,我國幾個重要的法律部門如刑法、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都已制訂了較為系統完備的法律。它們盡管在名稱上未被稱為法典,但實際上已具備了法典的特點和功能。然而,民法典至今仍未出臺,實為一大缺憾。許多學者曾呼吁,在刑法典的修改工作完成以后,民法典的起草工作應盡快地提上議事日程。我認為,民法典制訂的必要性并不僅僅在于法律工作者的熱烈企盼,而主要在于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迫切需要。民法典的制訂,正是實行依法治國戰略,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法律體系的重要標志。通過制訂民法典,可以全面地將公民、法人的民事權利法定化、明確化,充分保護其合法權益,并使人民法院審理民事、經濟案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通過制訂民法典,可以為交易當事人從事各種交易行為提供明確的行為規則,使其明確自由行為的范圍,逾越法定范圍的后果和責任,從而對其行為后果有合理預期,這就能從制度上保障市場經濟的良性運轉,從而有利于市場經濟秩序的建立。通過制訂民法典,還能夠弘揚人格獨立、人格平等、契約自由、責任自負等理性的精神,這些都是建立法制社會所必須的。
隨著我國《合同法》的制訂頒行,市場經濟中的合同活動的規則由以前紛繁、復雜、沖突與落后的狀態走向統一、和諧與完善。作為民法典重要組成部分的《合同法》的出臺,是我國民法典制訂工作的一個重要步驟。在《合同法》制訂以后,如何加快民法典其他部分的制訂步伐呢?考慮到我國民法典不太可能采取“一步到位式‘的法典編撰方法,而只能采用分段制訂最后通過匯編整理修訂的方式來完成,因此,當前需要盡快制訂物權法。物權法不僅是確認和保護所有制關系的法律,而且是規范市場經濟的基本法律規則,因為任何交易的前提是交易的當事人享有物權,而交易的結果是物權發生移轉。所以,物權法首先要確認各類物權,從而確認交易的前提。同時,物權法的一系列規則,如公示公信原則、所有權移轉規則、善意取得制度等都是直接服務于交易關系的。物權法的建立和完善對于維護交易安全,整治市場秩序具有重要的作用。當前,市場交易中存在的一些混亂現象,的確與物權法不完善有關。例如,在商品房買賣中,由于登記制度不健全,一些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房時,不能通過查閱不動產登記了解該房屋是否已經設定抵押或者出售等情況,從而在交易中可能上當受騙和蒙受巨大損害。極少數不法行為人將一物數賣,或以已經出售的財產作抵押,以騙取他人財產,甚至從事金融欺詐行為,造成經濟秩序混亂,社會信用降低。
要進一步完善破產制度,這對于建立市場經濟法治秩序也是十分必要的。目前,我國現有的企業破產法適用范圍太窄,僅限于國有企業。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化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市場主體得到了極大的發展,各種類型的企業以及自然人的破產問題都急需立法規制。尤其是原有的破產法僅從國有企業的角度規定破產,既缺乏完善的破產程序的規定,也對重組等制度缺乏規定,因此在實踐中缺乏操作性。我認為,當前完善破產法的一個重要任務是保護債權人的利益。從實踐來看,假破產和利用破產逃債的問題相當突出(例如,在欠了巨額債務以后,本來有資產清償債務,卻立即向法院申請破產,并迅速將資產轉移到新成立的公司之中,最后因為宣告破產而使債權人的債權得不到清償),甚至個別地方的政府機關也默許這種假破產的行為。一些債務人在欠下大量債務后,仍然通過關聯交易等方法轉移財產,還有一些債務人,在破產宣告后隱匿資產、逃避債務,或拒不提交或提交不真實的財產狀況說明書和有關財務報告,這些行為都損害了正常的債權債務關系的實現。可見,破產制度直接關系到市場經濟秩序的維護和交易的安全,也是建立和維護正常的信用經濟的基礎。所以,完善破產法對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治秩序非常重要。
二、完善經濟行政立法
篇2
經濟法與社會法關系的研究是當下的一個熱點問題,這一問題之所以會引起廣泛關注,是和我國改革發展狀況有關,因為中國經過二十多年來的改革開放,雖然經濟飛速發展,取得了突出的成績,但社會各項事業的發展卻明顯滯后,各種社會問題日益突出,三農問題、就業問題、社會保障問題等等大量存在,嚴重阻礙了經濟的發展。如果經濟和社會不能協調發展,就可能產生劇烈的社會沖突從而制約和諧社會的建構。而經濟法和社會法具有突出的社會整合功能,怎樣發揮這兩個法部門的功能來積極促進社會經濟協調發展既是一個社會問題也是一個重要的法律問題,因此討論兩者的關系也具有很大的現實意義。
一、經濟法的涵義
經濟法作為一種法律現象,其產生有著深刻的政治、經濟原因和法律文化背景。傳統的個人自由觀念與民商法的建立息息相關,而關于社會公正的觀念則是經濟法賴以產生的理論基礎。這種追求社會整體利益而使用的手段就是國家干預,因為只有國家才能為這種社會整體利益、公正提供有力、有效的公權力保障??梢姡洕ǖ谋举|特征就在于國家干預經濟法是國家干預經濟運行之法.國家干預是經濟法的基本內涵。為糾正 “市場失靈”而進行的國家干預是經濟法產生的根本原因,經濟生活需要國家干預。國家干預要適度,而經濟法無疑是國家適度、謹慎干預的基本法律保障。
二、社會法的涵義
二十世紀中后期,西方國家的法學家明確提出了社會法的概念。德國對社會法的定義與社會保障法類似,因此是一種狹義的社會法。在法國和日本,社會法的范圍就比德國要略微寬泛,除社會保障法外還包括了勞動法。而在英美國家,社會立法被解釋為對具有普遍社會意義的立法的統稱。由此可見,社會法的內涵不甚明確,根據國家地區、不同學者的理解,其內涵、范圍亦不同,可以說尚未形成公認的概念與內涵的界定。本文為了明確研究內容,認為社會法是解決社會問題和促進社會公共事業的基本法律形式, 將其與經濟法的概念加以區分,即采用社會法與經濟法是并行的部門法,以便于進行進一步的探討。
三、經濟法和社會法的區別
雖然經濟法與社會法都是以社會公共利益為本位,都是具有獨特調整對象的部門法,有許多相同之處,但是在法律規范的具體內容、公平觀念等方面仍有許多差異。
(一)規范內容的差異
盡管社會法與經濟法的本位都是以社會利益為出發點,但是在法律規范的具體內容上,卻存在著微妙的差別。其中,社會法內容中體現的社會利益主要包括弱勢群體利益、社會整體的穩定以及社會保障事業的發展,通過對這些公共利益的保障與調整,保護由于人們在能力、天賦等自然條件方面天然存在的差異和財富差距的增大等原因導致社會不安定重要因素的弱勢群體,通過對這些群體的偏向性保障,達到社會整體和諧穩定發展的目的。而經濟法體現的社會利益主要是維護經濟運行的秩序、安全和穩定發展,通過對經濟資源的合理配置,消除市場失靈帶來的對經濟運行的不良影響,從而達到經濟的良性、可持續的發展。
(二)公平觀念的差異
社會法與經濟法的差異,還體現在其作為法律的重要性質——公平觀念的差別上。經濟法體現出的社會公平觀是一種積極的、主動的社會公平觀,雖然在其法律規范的具體內容中,也存在著保障弱勢群體、推動社會福利增加與合理配置的內容,但是其主體思想是通過引導經濟利益主體,在雙向而非單向的作用機制的基礎之上,在權責雙方的共同努力之下,達到維護社會公平的目的。與之相反,社會法在維護社會公平、保障弱勢群體利益、優化社會福利的配置過程中,更多體現的是一種消極的社會公平觀,即通過建立一種后發性的社會保障機制,以利益的平均分配為原則,對已經形成的社會問題起到一個糾正而非事前預防的作用。社會法與經濟法之間這種社會公平觀的差異直接導致了其調整方法上存在著較大的差異。
(三)調整方法的差異
篇3
[關鍵詞]《經濟法》;價值;和諧社會
[中圖分類號]D6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6432(2011)1-0153-02
近些年來,黨和政府把發展作為“第一要務”,堅持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人們生活水平普遍得到提高,貧困人口迅速減少。同時,在成就背后也存在著一些不和諧的因素,各個階層之間利益發生了變化,差別和矛盾還大量存在。貧富差距不斷擴大,分配不公,不正當競爭行為普遍存在等。構建和諧社會需要全社會的努力,需要充分發揮《經濟法》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的作用?!督洕ā纷鳛橐幹剖袌鼋洕姆?它的基本理念是平衡協調國家、社會和個人之間的關系,執行和遵守《經濟法》,對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意義重大。
1 《經濟法》的價值分析
法的價值在于體現公平、正義,《經濟法》作為一個獨立的法律類型也應把公平正義作為它的基本價值取向,由于《經濟法》調整特殊的經濟關系,在其運行過程中也有獨特的價值目標。與《民法》相比較,《經濟法》的特有價值表現在實質正義價值,經濟民主價值和經濟增長價值。
第一,《經濟法》的實質正義價值?,F代社會的正義的含義:一是平等,包括倫理上人格平等,政治上權利平等,經濟上消除兩極分化實現分配上的平等;二是大公無私,即以社會公共利益為最終目標;三是正當合理,理即情理、公理、真理。正義有實質正義與形式正義之分,以《民法》等為代表的私權法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強調個人在法律上一律平等,《民法》的這種私法性決定了它體現法的形式正義價值。而《經濟法》是協調個人與個人、個人與國家、企業與國家等經濟主體之間的經濟關系,兼有公法與禮法的特點,《經濟法》的這種社會性決定了《經濟法》的實質正義價值。《經濟法》的實質正義價值要求根據特定時期的特定條件來確定《經濟法》的任務,以實現最大多數人的幸福、利益和發展,體現了的價值觀、正義觀和歷史觀。
第二,《經濟法》的經濟民主價值。經濟民主,在宏觀上是指在將現代民主國家的理論原則、人民貫徹到經濟領域,使各項經濟制度安排依據大多數人民的利益而建立和調整。經濟民主在微觀上,旨在促進企業內部的民主管理,依靠勞動者的創造性來達到經濟效率的提高,《經濟法》上的經濟民主是在經濟自由的基礎上提出的,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經濟自由體現在市場主體參與競爭的自由、契約自由和經營自由,過多的經濟自由會對經濟發展帶來很多問題。經濟民主是在充分尊重經濟自由基礎上的多數決定及在經濟平等理念下的財富共享。包括經濟主體的主人地位和主動地位、經濟過程的廣泛參與、經濟成果的平等分配等內容。經濟民主不僅與國家行政權、國家所有權、企業經營權、法人財產權、勞動者的民主參與權以及獲得物質利益的權利緊密相關,這些權利本身就是經濟民主實現的法律形式。
第三,《經濟法》的經濟發展價值。經濟發展是相對于經濟增長而提出的,經濟增長反映一國的總體經濟水平,但不能反映一個國家的貧窮問題、就業問題和貧富分化問題,而要解決上述問題,就需要國家干預,通過《經濟法》的財政、社會保障方面的法規來協調。只有這些問題解決了,才可以說經濟發展了。《經濟法》以社會整體利益為基點,經濟發展價值正是《經濟法》社會本位的體現。發展不等于經濟增長,發展應是全面發展。發展的根本要求不僅是追求經濟增長,而且更是強調質量和效益,以求速度、結構、質量、效益相統一。經濟發展的衡量標準就是平衡,是經濟、社會、文化、環境和人的全面、協調、健康、可持續的發展。
2 《經濟法》的價值與構建和諧社會
第一,《經濟法》的實質正義價值與和諧社會。《經濟法》的實質正義價值強調針對不同的人、不同的情況予以不同的法律調整,體現正義的本來含義?!督洕ā芳仍诤暧^層面調整全局性和公共性的社會關系,也在微觀層面調整平等主體之間不平衡的經濟利益關系,并強調對消費者、勞動者、被限制自由競爭的經營者等弱勢群體具體人格的保護,這不僅體現了《經濟法》的社會本位立場,而且充分表明《經濟法》剝去了所謂“人格抽象平等、權利機會平等”的外衣,對具體人格而非抽象主體進行真實具體的價值關懷。《經濟法》作為一種法律制度以實質公平、整體秩序、理性自由作為對實質正義特有的解釋和價值構成。這與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對正義的要求強調權利的公平、機會的平等、分配的公平在本質上具有一致性。
第二,《經濟法》的經濟民主價值與和諧社會。經濟民主打破了信息不對稱,防止經營者對所有者的利益侵害,保障勞動者的權益,建立和諧的勞資關系,增強企業的向心力,使企業真正擁有作為法人應有的權利,實現公平與效益的統一。經濟民主協調了國家、經營者、勞動者的關系,平衡了三方的經濟利益,使《經濟法》主體的權、責、利、義達到了有機的統一。只有把經濟民主落到實處,才能實現社會管理完善、社會秩序良好、人民群眾安居樂業、社會安定團結,這正是我們所要構建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第三,《經濟法》的經濟發展價值與和諧社會。我國改革開放以來取得的經濟建設成就舉世矚目。但我們也應當看到,隨著人們不斷創造和積累物質財富,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也日益暴露出來,這說明我們應從側重物質財富的增長,轉變為側重人們各種需求的滿足以及人的全面發展。從我國經濟發展的現實狀況來看,經濟體制改革已深入到完善現代市場經濟體制的新階段,必然要求健全法制、公平競爭。社會發展已進入到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新階段,要求盡快減少貧富差距,要求城鄉、區域、經濟社會共同進步,同時,要保護資源和環境,實現自然、社會、人的和諧發展,構建和諧社會。
3 《經濟法》的社會本位價值取向與構建和諧社會
篇4
關鍵詞:智慧城市;城市經濟發展;智慧產業;信息整合
信息時代的今天,科技的發展早已今非昔比。隨著網絡技術的廣泛應用,新事物與新思潮的出現與涌入,潛移默化地改變著社會的發展,智慧城市早已不是一個只出現于紙上的概念。本文結合近年來智慧城市的發展狀況,進而分析了城市經濟的發展。并提出了智慧城市如何更好的促進城市經濟發展的對策,以期能夠讓人們引起足夠的重視。
1智慧城市建設行業概況
1.1智慧城市發展現狀
在我國,智慧城市這一概念從提出到發展至今,已經明顯提升了各個城市的發展速度,實現了城市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我國目前已經在很多城市都成立了智慧城市試點建設,截至到2018年,我國范圍之內的副省級及以上的城市當中的95%、地市級城市當中的83%,數量累計高達500個,均在《政府工作報告》或者“十三五”規劃中明確提出了或者正在建設智慧城市。而目前也已經有了290個城市入選了我國首批智慧城市試點建設。從2013年開始,我國的智慧城市建設就已經邁入了建設高峰期,建設步伐不斷加快,對我國的社會發展以及經濟發展做出了舉足輕重的貢獻。
1.2發展歷程及意義
在1990年的時候,美國舊金山舉辦把“智慧城市、全球網絡”當成主題相關議會,把智慧城市的相應思想第一次公開到人民的視野當中。在2008年的時候,IBM公司結合自身的發展情況把“智慧地球”公開與人民的視野當中,第一次把“智慧地球以城市為基準”相應思想公開到人民的視野當中。在2009年的時候,北京把智慧城市當作一個全新的目標進行相應的建設,“智慧北京”、“智慧南京”等不同形式的智慧城市不斷發展起來。在2010年的時候,在“十二五規劃”當中作出如下解釋,把“智慧城市”融入人民的日常生活當中的。在2014年的時候,在我國的范圍之內累計總共由400多個大眾型城市開始把智慧城市當作重點目標進行建設,“智慧城市”所表達的相應理念被融入城市規劃當中,成為十分重要的建設目標。
1.3我國智慧城市建設存在的問題
1.3.1缺乏統籌規劃
目前智慧城市的建設如火如荼,我國的智慧城市在建設過程中也面臨著諸多的挑戰,智慧城市的發展速度也曾一度滯緩,其中問題主要表現在:缺乏長遠規劃,各個不同領域之間信息分割明顯,智慧城市建設過程中,各個城市的標準不一,沒有統一的建設要求體系。這將會導致不同城市所建設的智慧城市系統多少存在差異,彼此之間信息無法共享、整合、分析。當城市之間或者跨地區產業、跨產業合作企業之間信息無法共享,在全國范圍內的智慧城市系統管理上帶來不便。
1.3.2政府角色的定位不夠準確
在智慧城市的建設中,由于政府角色的定位不夠準確,在很多方面政府干預過多,減緩了智慧城市建設的發展進程。政策不落實,智慧城市建設工作就無法順利開展,所以,應當以智慧城市建設企業為主,讓企業之間形成良性競爭,而政府主要是做好引導工作即可,宏觀上做好調控,這樣才可以實現資源的高效配置,才能夠充分發揮市場的作用,實現智慧城市的科學發建設。
1.3.3智能產業發展不均衡
智慧城市的建設與發展需要依托于智慧產業,首先就是科技行業的發展,也就是高端智能產業。但是目前我國的智慧城市發展中,存在很嚴重的智能產業發展不均衡。傳統制造業的發展相對平穩,但是物聯網、云計算等高新技術的發展相對滯后,無法更好的為智慧城市建設做服務。
2我國城市經濟發展狀況
2.1城市經濟發展現狀
隨著我國經濟的整體發展,在制造業、工業等領域的發展也取得了重大進步。目前我國城市經濟的發展主要有兩個特點:一方面,由于科學技術的進步,帶動了其他領域的技術發展與革新,如生產制造業、服務業、電子科技行業等領域,越來越多的科學技術的到應用;另一方面,我國的工業產業得到了快速的發展,目前已經完成了從傳統工業模式向新興產業模式的轉變,不僅如此,技術產業也日漸發展壯大,已然成為了工業領域中的主導型產業。
2.2國家計劃投資規模
在政策方面,我國科技部已經在不斷加大對循環經濟的支持力度僅僅在“十一五”的前三年就投入了40億元,國家發改委也將發展循環經濟作為擴大內需的重要方面。在發展科技與經濟上,我國越來越關注可持續發展領域的經濟與科技問題,智慧城市恰恰結合了這些要求,發展經濟的同時可以節能減耗,是最佳的可循環經濟模式。
2.3城市經濟發展遇到的問題
2.3.1擁擠的城市交通
由于在城市建設之初,城市規劃不夠完善,導致了城市在自身的后續發展當中產生了各種不同形式的交通問題,交通擁堵就是經常會發生的問題。在1980年以來,中國在特大型的城市市區當中機動車保有量十分巨大,讓平均時速從20公里降至了12公里。在許多大型的城市中心,機動車的平均時速降至了8-10公里。在我國的范圍之內擁有31個人口超過百萬的特大型城市,他們當中絕大多數在交通流量負荷方面已經達到了飽和的狀態,一些城市在中心地區的相應交通處于半癱瘓的狀態。
2.3.2城市環境嚴重污染
空氣污染已經成為目前城市污染最為嚴重的問題之一,尤其是霧霾。我國把煤當作最主要的能源來進行使用,但是煤在燃燒的過程當中會讓數量十分龐大的煙塵擴散出來,同時會產生二氧化硫等不同的污染物,讓大氣被嚴重污染。我國在實施城市化的過程當中,在機動車方面的保有量不斷得以增加,讓機動車所釋放出的相應尾氣對城市產生了極為嚴重的影響。
3智慧城市促進城市經濟發展的分析與對策
3.1智慧城市促進智能產業發展
3.1.1促進作用
智慧城市涵蓋了智慧交通、智慧政府、智慧環保、智慧學校、智慧港口、智慧能源、智慧社區、智慧醫院、智慧物流、智慧生活、智慧企業、智慧銀行等,讓這些不同的智慧行業能夠在跨行業當中實現有效的合作,并開發出相應的應用程序。智慧城市建設涵蓋的智慧產業領域十分廣泛,此些都同城市相應的發展水平、在經濟發展當中表現出的相應水平、在科技發展當中表現出的相應水平、在區域當中表現出的相應競爭力等息息相關。因此,大力發展智慧城市建設,有利于城市科技水平的提升,促進城市經濟發展,提升城市競爭力。
3.1.2大力發展智能產業
如此多的智慧行業要得以實現,必須把智能產業當作主要的事業進行發展,智能產業在相應的科技領域是比較高端的,舉例來說,傳統制造業、其他的新興產業。實際上,很多行業都會涉及到高端智能產業。并且,高端智能產業在我國的“十二五”規劃中已經被定位為重點項目,該產業旨在一方面,讓傳統的行業實現真正意義上的轉型升級提供符合相關要求的對應重大成套設備,例如:自動化領域、節能降耗方面以及智能化等;另一方面,開發建設重大工程當中符合相關要求的相應成套設備,例如核電、能新能源工程、智能電網等工程項目的發展。新興產業的發展,可以有效緩解能源消耗以及環境污染的問題,通過智慧城市發展新能源、核電能以及智能電網等工程項目,減少煤的消耗,減少大氣污染,給地球空氣質量保駕護航。
3.2智慧城市促進實體經濟發展
3.2.1智慧城市在經濟發展中的輻射范圍
智慧城市的建設與發展將會輻射到很多的行業領域,智慧城市囊括了經濟、政治、技術、文化等許多不同方面的相關內容。智慧城市能夠借助相關的數據、結合相應的信息、使用各種形式的通信技術對城市的核心系統進行整合,進而對公共安全、醫療、民生、環保、工商業活動、城市服務等不同領域所提出的相應需求做出一系列的智能響應,給人們的城市生活帶來便利,打造一個更加高效、便捷、高科技的城市宜居環境,提高人們的生活質量。
3.2.2政府應當發揮平臺作用
智慧城市是由實體經濟與虛擬經濟相互作用結合而成的產物,發展智慧城市將會間接的推動城市各方面經濟的發展,也會給城市醫療、生活、交通、管理方式等諸多領域帶來前所未有的變革與發展促進。要想進一步發展智慧城市的建設工作,就需要打破各個行業以及各個部門之間的條塊分割,進一步帶動城市實體經濟的發展。政府部門應當做好引導與服務,充分發揮平臺作用。通過推動改革和創新,將各個部門之間原本分割開來的數據,進行整合,實現跨界的多方面合作,同時,要將這些數據分析對社會公眾進行開放,讓其能夠為社會提供相應的作用。
3.3智慧城市促進信息消費增長,緩解交通擁堵問題
3.3.1促進信息消費增長
智慧城市將城市各類信息整合到了一個平臺上,這就需要寬帶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技術能夠滿足智慧城市建設的需求。構建泛在、寬帶、安全、融合的下一代信息基礎設施,讓信息相應的消費內容變得更為豐富,建設出“透徹感知、全方位互聯、高度智能化”的智慧城市群,讓信息消費能夠又快、有好的得以發展。電信行業會為此投入數量十分龐大的資金,全力推進光網城市、暢通網絡、寬帶無線城市、信息中心、數字民生、數字產業、電子政務、數字園區等不同的信息化重點工程。智慧城市建設,將會促進城市信息化的發展,促進城市信息消費。將加快“寬帶城市、智慧城市”建設,打造“智慧政府、智慧民生、智慧產業”,推動城市信息消費快速增長。
3.3.2統籌規劃,整合智慧交通信息緩解交通擁堵
智慧城市建設之初,建設者要做好規劃工作,考慮到未來城市發展可能出現的需求,編寫好詳細的方案。在智慧交通的建設之初,要對城市的車輛持有量以及預計城市未來車輛的持有量進行調查,對城市道路分布、城市建筑群特點、早起城市建設規劃圖等資料進行詳細調查,要重視智慧交通信息系統的建設,完善城市交通信息整合平臺,參考這些數據制定出更加準確的智慧城市建設方案,從而有效緩解城市交通壓力。
篇5
關鍵詞: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和諧社會
中圖分類號:F121.23 文獻識別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6)015-0000-02
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過程中,經濟發展是基礎,因此我國大力推行社會主義非公有制的發展。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構建適應了我國改革開放的需求,也符合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非公有制是在公有制的基礎上,面對人民群眾繁重的就業壓力與生活壓力發展起來的,這是非公有制生存和發展的基礎所在,所以在解決民生方面發揮了不可代替的作用,不僅促進了一部分人的就業,而且使人們的收入水平也得到大大的提升,進而提高了生活水平。因此要從我國的實際情況出發,有效的調動起一切積極的因素,實現和諧社會以及非公有制經濟的共同發展。
一、非公有制經濟服務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現狀分析
(一)非公有制經濟的經營理念忽視了對社會利益的管理
非公有制企業在經濟發展理念方面存在的問題主要有三個方面,首先,很多非公有制企業的員工沒有經歷過系統的培訓,因此在職責以及意識方面存在非常淡漠的現象,只是為了工作而工作,為了賺錢而工作;其次,非公有制企業員工在面對消費者的過程中,沒有太多的責任意識,經常出現的問題是產品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現象嚴重,由此誠信經營有待社會的考察和檢驗;最后,非公有制經濟在面臨資源與環境的過程中缺少保護意識,我國要建立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但是一些企業經常出現亂開發、亂排污以及重污染的現象,與此同時,偷稅、漏稅現象更是較為普遍,對法律和人民社會的利益沒有充分的考慮,對自己的責任和義務也沒有十足的履行[1]。
(二)非公有制中的勞工權益存在問題
首先,非法使用未成年人童工,限制員工的人身自由,有時還會出現辱罵、體罰員工的現象;根據企業的需要,在不征求員工意見的前提下,無理由、隨意的延長員工的工作時間,經常出現超過上班時間、加班加點、不支付任何加班費的現象。
其次,隨意扣押工人的工資,隨意降低工資標準,并且工資低于地方政府的最低工資標準,特別是扣押農民工工資的現象非常嚴重。很多企業為了自身的利益考慮,在用人期間不簽訂任何用工合同,即使簽訂合同,履行合同的效率也非常低。工人的工作環境差,安全和衛生條件根本得不到保障,發生職業病的概率大大提升。還有一些企業存在嚴重的性別以及地域歧視,員工得不到培訓與晉升的機會等等[2-3]。
二、非公有制經濟對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構建的促進作用
(一)非公有制經濟促進民生問題的解決,縮小城鄉差距
非公有制是在公有制的基礎上,為了更好的解決人們的生產、生活、就業壓力而逐漸衍生和發展的,所以對于民生方面的關注和問題的解決方面發揮了不可代替的作用。在這種情況下,非公有制經濟已經成為人們工作和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為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了幫助[4]。非公有制經濟成功的縮小了城鄉之間存在的巨大差距,促進了農村經濟發展以及農民生活水平的提升,為實現區域經濟奠定了基礎。例如,很多地區的農村開始發展非公有制經濟,建立了多種類型的企業,在吸收富余勞動力的同時還使城鄉一體化的腳步加快了,因此非公有制經濟在區域發展方面發揮了極大的效用。
(二)非公有制經濟解放生產力并發展生產力
非公有制經濟企業為了能夠讓自己在競爭中立足,能夠在市場上占據有利的位置,為國家和人民做出更大的貢獻,其開始在實踐中不斷的充實自己,引用先進的科學技術,提升勞動生產率。由此可見,在解放生產力和發展生產力方面,非公有制企業做出了很大的貢獻,并且將社會上一些剩余的勞動力集中在一起,轉化成現實的生產力,為社會以及人民創造了很多的財富,不僅使城鄉經濟得到了優化和補充,更直接且有效的解決了建設和諧社會過程中的主要矛盾。同時,非公有制經濟使多種經濟成分共同存在。我國改革開放以后在公有制經濟發展的基礎之上開始發展非公有制經濟,這樣的發展形式讓我國的經濟成分變得更加多樣化,社會的經濟結構得到了優化,并且非公有制在經濟上補充了公有制經濟上的某些不足,和公有制一同為國家經濟的增長做出了貢獻,另外經濟結構的多樣性也推動了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基本經濟制度的發展[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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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經濟法,社會本位
“本位”是一種工具性的分析方法,或者稱之為研究范式。就其核心內涵而言,無非是指“中心”,當然還包括基本觀念、基本目的、基本作用和基本任務等派生性內涵。人們常說權利本位或義務本位,意即以權利或義務為中心,以權利或義務為基本觀念、基本目的、基本作用和基本任務,構筑法規范體系。以主體價值的選擇為標準,法大致可以分為三種本位-國家本位、個人本位和社會本位。國家利用法實現其政治統治,建立和維護有利于統治階級利益的秩序,這種以“國家中心”為價值取向的法就是“國家本位”的;主張個人至上,個人利益神圣不可侵犯,認為法是為了維護和促進個體自由的秩序,這種以“個人中心”為價值取向的法就是“個人本位”的;追求社會公共和總體利益的最大化,注重社會整體發展的均衡,保障社會整體效率的提升,這種以“社會中心”為價值取向的法就是“社會本位”的。社會本位假定人作為社會成員彼此之間是聯系(連帶)的,因而強調,法應當以維護社會利益為基點。經濟法是社會化的產物,是適應經濟和市場社會化的迫切要求,為解決社會化引起的矛盾和沖突應運而生的。它是社會價值的體現,重在維護社會經濟總體結構和運行的秩序、效率、公平、正義,側重于從社會整體角度來協調和處理個體與社會的關系,并超越統治階級的“國家利益”,而關注真正的社會利益,其固有的基本價值取向是社會本位。
一、從西方法律思想的視角認知法的社會本位理念
1755年,法國空想社會主義者摩萊里(Morelly)在《自然法典》的第四篇“合乎自然意圖的法制藍本”中列出了“分配法或經濟法”的十二條內容。1843年,另一位法國空想社會主義者泰奧多爾·德薩米又在《公有法典》的第三章,以“分配法和經濟法”為標題進一步闡述了自己的思想。盡管空想社會主義是在“不成熟的資本主義生產狀況、不成熟的階級狀況下,產生的一種不成熟的理論”,但是,“在空想社會主義的法律思想里,甚至包涵了極為豐富的經濟法律觀點”。我們認為,摩萊里和德薩米的“經濟法”理想里已經閃現出“社會本位”的火花。例如,摩萊里的“分配法或經濟法”第十條:“每個城市、每個省份的剩余物品運往缺乏這類物品的地區,或者儲存起來以備將來需要?!钡滤_米在“分配法和經濟法”中指出:“每個公社至少每年一次將其全部收獲、工藝產品等的報表送交中央產業管理局?!鼻罢唢@示了物資調劑和物資儲備的思想,后者則透露出產業管理和宏觀調控的思想??傊?,《自然法典》和《公有法典》都隱約地表現出對社會經濟進行平衡協調和對社會利益給予統籌兼顧的“社會本位”理念。摩萊里和德薩米對經濟法實是冥會暗通,在很大程度上把握了經濟法的本質。
1865年,法國著名經濟學家和政治家蒲魯東(P.J.Proudhon)在其著作《論工人階級的政治能力》中提出,法律應當通過普遍和解來解決社會生活矛盾,為此需要改組社會,由“經濟法”來構成新社會組織的基礎。因為公法會造成政府過多地限制經濟自由,私法則無法影響經濟活動的整個結構,必須將社會組織建立在“作為政治法和民法之補充和必然結果的經濟法”之上。在此蒲魯東精辟地論證了“經濟法”是社會本位的法,即“經濟法”是和解社會矛盾的產物,是改組社會組織的基準,是為克服公法(政治法)和私法(民法)的缺陷應運而生的??梢姡话俣嗄昵捌阳敄|就對經濟法的性質作出了精準的定位,這種極富前瞻性的預見確實難能可貴。
自由資本主義時期,功利主義的創始人、分析法學的先驅邊沁(Jeremy Bentham)認為,政府的職責就是通過避苦求樂來增進社會的幸福,“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乃是判斷是非的標準。”這是一種抽象的、寬泛的“社會本位”思想,模糊地把政府職責與社會幸福聯系在了一起。資本主義發展到壟斷階段以來,社會法學興起,他們強調社會、社會連帶(合作)、社會整體利益;在權利和義務的關系上,相當一部分法學家強調義務,傾向于社會本位。社會法學的出現是20世紀西方法學領域最重大的事件和最突出的成就。其中,利益法學提出,必須把法律規范看成是價值判斷,亦即“這樣一種看法:相互沖突的社會群體中的一方利益應當優先于另一方利益,或者該沖突雙方的利益都應當服從第三方的利益或整個社會的利益?!边@是從利益沖突的角度反映出“社會本位”的法律價值理念。從某種意義上講,這已經觸及到了“社會本位”的精髓-社會整體利益優先。社會連帶主義法學的創始人萊翁·狄驥(Leon Duguit)認為,國家沒有主權,而只有實現社會連帶關系的義務;個人也沒有權利,而只有服從社會連帶關系的義務。這是從國家、個人和社會的關系來認識“社會本位”的,其重要意義在于把社會置于國家和個人之上,提出基于社會連帶關系的社會最高準則-“客觀法”,高于由國家制定的“實在法”,“實在法”的作用在于表示或實施“客觀法”,而且必須服從“客觀法”。
美國社會學法學的創始人和主要代表人物羅斯科·龐德(Roscoe Pound)以“通過法律的社會控制”或者說社會控制論作為其法律思想的核心內容,把利益分為三類:個人利益(包括在個人生活中并從個人的角度提出的主張、要求或愿望)、公共利益(包括在政治生活中并從政治生活的角度所提出的主張、要求和愿望)和社會利益(存在于社會生活中并為了維護社會的正常秩序和活動而提出的主張、要求和愿望)。他強調,在三類利益中社會利益是最重要的利益,并指出對利益進行分類是為了有效的利用法律保護社會利益,首先利用法律確認社會利益的范圍,可稱之為立法保護;然后再尋找保護的方法,可視為司法保護。同時,他為了說明法律的目的和作用,把法律的發展劃分為五個階段-原始法階段、嚴格法階段、衡平法和自然法階段、法律的成熟階段、法律的社會化階段,并指出從19世紀末以來,法律從抽象的平等過渡到根據個人負擔能力而調整負擔,法律的重點從個人利益轉向社會利益,法律的目的是以最少的阻礙和浪費盡可能地滿足人們的要求。另外,他還在1959年出版的《法理學》一書中補充了第六個階段-世界法階段,即“一個世界范圍的法律秩序”(一種新的萬民法,旨在發展人類的合作本性,控制侵略本性)。也許,這種“世界法”的性質就是“社會本位”的必然趨勢-“人類本位”吧。龐德的社會法學思想是“社會本位”法律理念發展的里程碑,這既符合了“法社會化的時代潮流”,又極大地推動了社會法的理論和實踐。他創立的社會學法學自上世紀30年代以來幾乎成為了美國法庭上的官方學說,時至今日,仍然是在美國占支配地位的法學流派之一。
美國法律哲學家埃德加·博登海默(Edgar Bodenheimer)指出,法律試圖通過把秩序與規則性引入私人交往和政府機構運作之中的方式,在兩種社會生活的極端形式(無政府狀態與專制政體)之間維持一種折衷或平衡。似乎也沒有一個社會能夠消除公共利益的理念,因為它植根于人性的共有成分之中。正義提出了這樣一個要求,即賦予人的自由、平等和安全應當在最大程度上與共同福利相一致。我們應當堅持認為,社會取向如果要在裁判法律問題方面起到一種適當尺度的作用,就應當是一種強有力的和占支配地位的趨勢。博登海默從秩序和正義的高度,把社會正義視為對個人自由的限制,把社會整體利益作為一種追求平等與自由的均衡,并且預見到“社會正義觀的改進和變化,常常是法律改革的先兆”。現代經濟法不正是法律基于社會正義的改進和變化而進行改革的產物嗎?目的法學派的創始人耶林也認為,法律的目的就是社會利益,社會利益是法律的創造者,是法律的唯一根源,所有的法律都是為了社會利益的目的而產生。而美國20世紀初期現實主義法學家卡多佐則認為,法律的最終起因是社會福利??偠灾麄兊姆伤枷攵紭O大地豐富了社會本位的理念,既影響了西方法律思想的走勢,也為現代經濟法的產生和發展做了充分的思想準備。
二、從法律理性的視角審視經濟法的社會本位特征
如果說國外“以社會法學派為代表的法哲學群體以‘社會化’為基調對法律進行了新的觀察和理解,突破了近代社會傳統的法觀念的局限,擴展了法律理論和實踐的范圍,為現代經濟法的產生提供了必須的新的法觀念。”那么如今國內法學界則對經濟法的社會本位特征給予了高度的重視,并初步達成共識。
法理學家認為:“公法與私法的相互滲透,不僅造成了公法與私法的復合領域,而且開拓了既非公法又非私法的新領域。例如,經濟法即是民法與行政法相結合的產物。按照傳統的法律觀點,現代經濟法既不歸屬于公法,也不歸屬于私法。事實上,經濟法既不以國家利益為本位,也不以個人或者個體利益為本位,而是以社會公共利益為本位,即社會福利本位。法的這種變化是與市場經濟的發展趨勢相適應的。因為無論是傳統的公法或是傳統的私法都已經無法達到調整社會關系的目的。私法的作用已經無法滿足控制壟斷和不正當競爭的要求,而公法的過多運用則會影響市場競爭主體的自由和平等,只有將兩者的特殊作用結合在一起產生一種新的法律部門,才能適應市場經濟和現代社會日益發展的需要。現代法律是‘交往’的,權利義務的配置來源于參加者的‘交往’。隨著社會公共關系的發展,社會公共利益作為一種獨立的利益形式也就日益突出,成為人們共同關注的問題?!边@段話精辟地闡釋了經濟法的“社會本位”性質。沈宗靈教授認為,“在我國體現公私法混合性質的法律主要是通稱為經濟法這一部門法、勞動法與社會保障法、環境法等”。張文顯教授認為,勞工法、社會保障法、環境保護法、公共交通法、經濟法等社會立法不斷制定出來,“法律的社會化”(socialization of law)成為時代的潮流。毫無疑問,法律是社會的調整器,法律要有效地調整社會必須適應時代精神和社會要求。當公私法建構的社會基礎業已發生巨大變革,而我們依然抱殘守闕,固守公私法的二分法標準,不能正視公私法融合的發展態勢,顯然是無法對現實作出合理解釋的。
目前,國內經濟法學界對經濟法本位的認識有所不同。漆多俊教授認為,“經濟法適應生產社會化要求而產生。它是關于國家調節社會經濟之法,以社會為本位。”李昌麒教授認為,“經濟法所強調的,應當是國家對全局經濟生活的干預,因此,它體現的是社會本位。”潘靜成和劉文華二位教授認為,“經濟法迫于社會化要求,為調和個別主體或私人間的利害沖突,使社會不至毀于一旦而產生,由此決定了其社會本位特性?!蓖醣浣淌谡J為,“經濟法的調整對象是以社會公共性為根本特征的經濟管理關系,即政府以全社會的名義對經濟進行適度干預時所發生的社會關系?!敝芰直蚪淌谡J為:“經濟法主要調整政府、企業和個人之間有關社會公共利益的社會關系?!薄ⅰ敖洕ǖ哪繕耸墙鉀Q個體營利性與社會公益性的矛盾,兼顧效率與公平,促進經濟的穩定增長和社會良性發展?!笔冯H春教授認為,“現代經濟法為消除無度追求私人利益所生流弊,以組織協調、平衡發展、公有精神之追求為己任,平衡協調原則作為經濟法之社會本位的體現和基本要求,無論在宏觀抑或微觀領域的調整中均發揮著基本指導準則的作用?!眲⑷饛徒淌谡J為,“國家獲得了‘共同的即社會的機能’。在形式上,國家的‘社會機能’與‘階級機能’分離了。隨著經濟壟斷化的發展,要求立法反映‘社會公共利益’、‘社會福利’、‘社會經濟的健全穩定的發展’、‘社會責任’、‘社會經濟秩序’等,并將其強制地規范化?!睏钭蠠@教授認為,“經濟法作為國家協調本國經濟運行之法,以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為主。”劉隆亨教授認為,“在我們社會主義國家,處理‘利’的原則是兼顧國家、集體和勞動者個人三者的利益,這是社會主義制度本質和社會主義物質利益規律的反映,是社會主義國家制定經濟工作方針政策的一個基本出發點,也是經濟法的一個基本原則?!钡牵容^多的經濟法學家認為經濟法屬于社會法,即以社會為本位的法。雖然也有一些學者仍舊認為經濟法屬于公法,但他們并不否認經濟法主要是維護和保障社會的共同利益,這實質上是受到了傳統公私法劃分的思維定式的影響,同時也是我國經濟管理和調控“行政化”在經濟法領域的縮影。畢竟我國的市場經濟才起步不久,許多經濟現象被打上了“轉軌”的烙印,我們不能苛求學者們在這樣一個不成熟的經濟環境下創造出一套成熟的經濟法理論。
《捷克斯洛伐克社會主義共和國經濟法典》(1964年)第二十五條規定:“對法律行為的條件的解釋,必須始終符合國民經濟發展中整個社會的利益,符合社會主義組織共同協作的要求”?!段含攽椃ā窂娬{“經濟生活”的社會成分,處于這一憲法傳統之上的《德國基本法》第20條第1款和第28條第1款都規定,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是一個社會聯邦國家。依據這一“社會國家原則”,德國的經濟行政只能為公共利益、共和國利益服務,必須將其行為放到謀取共同富裕、共同幸福上。日本的金澤良雄認為,“經濟法為滿足經濟性-社會協調性的要求,不僅采取公法的規制,同時也采用了私法方面的規制。從這種意義上說,經濟法正是跨于公法、私法兩個領域,并也產生著這兩者相互牽連以至相互交錯的現象。”丹宗昭信、厚谷襄兒認為:國家“必須用具有社會屬性的具體的人的集團(勞動者、中小企業、消費者等)來代替現代私法上抽象的‘人’,以這種具體的人作為法律主體,構成保護這些法律主體的實在法”、“這些法律在修正私法這一點上與私法不同,并且和傳統公法(即國家對私人)的兩面構造也不同,在采取了公私法混合形態這一點上,也不屬于公法,可以說形成了第三個法律領域。當今這種法律領域被稱之為社會法?!绷硗猓ぷ谡研藕鸵翉膶捲谄渥钚轮鳌督洕傉摗分性敿毜卣撌隽恕敖洕ǖ纳鐣ǖ男愿瘛?。德國的拉德布魯赫、法國的阿萊克西·雅克曼等人,則以實在法嚴格劃分法律部門為背景,借助于公法與私法劃分的理論,從資本主義社會經濟演變入手,指出傳統私法的不足以及經濟法產生及存在的合理性,認為從市民法到經濟法,是法律隨時代變遷而變遷的歷史軌跡;經濟法為現代法,是對傳統民商法的補充與修正;傳統私法的不足及社會化,是經濟法的法文化基礎;民商法以個人為本位,經濟法以社會為本位。的確,民商法是以“經濟人”亦稱“理性人”為基本假設的。利己性和有限理性是“經濟人”行為的兩個基本特征,其中利己性是“經濟人”的靈魂?!敖洕恕钡娜诵匀毕莶豢杀苊獾貙е率袌鼋洕a生種種市場失靈,因此國家愈來愈多地利用手中的權力調整經濟,以彌補市場作用之不足。這正是經濟法產生的初衷,也從一個方面說明了經濟法存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面對日益加快的社會化進程,傳統法律部門民法和行政法也在力求適應并作出變革,但由于它們固有的屬性使它們并不能完全做到。民法是個人本位、私權本位、自我救濟和意思自治的法;行政法是調整公共行政管理關系、以政府為本位、實現國家利益和規范公共行政管理行為的法。民法所信奉的“個體權利本位”思想常常孤立地片面強調社會個體的意志和權利,而忽視甚至對抗社會整體的意志和利益;往往片面強調社會個體的權利和自由,而忽視其為國家、社會所承擔的義務和責任,將權利與義務割裂開來。所以,民法無法對整個社會經濟生活進行全面、綜合、系統的調整。行政法所信奉的“行政權力本位”就是以國家行政機關的意志為主導,并通過行政管理體制和上下隸屬關系,形成的命令與服從為特征的調節機制。這在行政領域是絕對必須確立和實行的,在經濟領域也是不可或缺的,但完全用它作指導調節社會經濟,則常常會造成違背經濟規律,影響市場經濟的良性運行、協調發展等不良后果。因此,行政法也無法達到保障社會經濟協調、穩定、發展的目的。
總之,隨著市民社會與政治國家的相互滲透,某些私人利益受到普遍的公共利益的限制而形成社會利益。私法與公法的相互交錯,出現了作為第三法域的中間領域、兼具私法和公法因素的社會法。經濟法以社會為本位,立足于整體利益,促進社會經濟穩定協調發展。它以維護社會整體利益為根本使命,體現了對我們共同生活的社會的終極關懷。在經濟法的眼中,公權力的行使只有有利于社會整體利益,才是必要的、可行的;私權利的行使,只有不違背社會公共利益,才是自由的。傳統私法所標榜的所有權神圣、契約自由,在經濟法面前得到了修正,競爭法對壟斷契約的禁止是典型例證;傳統公法中至高無上的國家權力,在經濟法看來,僅僅是服務社會的工具而已。可以說,經濟法在某種程度上使傳統的公法和私法達到了一種均衡。
另外,也有人提出民法向社會本位發展的觀點,例如有學者認為,19世紀中期以后,出現了各種嚴重的社會問題,民法思想為之一變,由極端尊重個人自由變為重視社會公共福利,并對三大原則有所修正,于是形成社會本位的立法思想。觀之將來民法之趨向,惟有在個人與社會之間,謀求其調和。由法律制度之進化過程觀之,民法系由義務本位進入權利本位,最后進入社會本位。我國制定民法典應體現權利本位與社會本位相結合,以權利本位為主,社會本位為輔的立法思想。但是,民商法朝社會本位所做出的一切努力,最終也只能保證個體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時不得損害他人利益。它向社會本位的邁進是有一定限度的-對個體私利的關懷并不必然意味著社會公益的成就;對社會公益的消極尊重也不能替代積極推進。所謂民商法的社會本位,僅僅是對意思表示的外部限制,外在強行性規范的增加以及形式主義的發展。
就我國現有的法律而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條明確規定:“為了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權益,……,制定本法?!边@表明民法以個體為本位,首先保護的是私權利。盡管《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七條也規定:“民事活動應當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钡?,這說明民法對社會利益的保障是位居其次的,因為個體利益的實現僅以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為要件,而并未促成社會公共利益的增加。與此相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一條規定:“為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制定本法?!痹摲ǖ谖鍡l第1款規定:“國家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第六條第1款規定:“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绷硗?,《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一條規定:“為了加強對產品質量的監督管理,明確產品質量責任,保護用戶、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制定本法?!边€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一條規定:“為保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鼓勵和保護公平競爭,制止不正當競爭行為,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制定本法。”該法第三條第1款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制止不正當競爭行為,為公平競爭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钡谒臈l第1款規定:“國家鼓勵、支持和保護一切組織和個人對不正當競爭行為進行社會監督?!鄙鲜鋈糠沙浞终f明:首先,經濟法以保護社會整體的利益為首要價值目標;其次,國家(政府)以保障社會整體利益為職責;再次,全社會擁有保證前述目標和職責順利實現的權利。由此可見,經濟法的社會本位觀開始成我國經濟立法和司法的基調,盡管這種價值取向無法在我國的經濟基本法中得到凸顯,但是我們從當前正在起草的《反壟斷法》的定位以及社會各界對“王海打假”的反映等各個方面已經看到了這種不可逆轉的趨勢。
三、從毗鄰學科的視角探索經濟法的社會本位內涵
經濟法產生于19世紀末20世紀初,這個時代的特定社會背景是:受近代啟蒙哲學和古典經濟學深刻影響的近代法律體系在商品經濟高度發達的壟斷資本主義時期,已經暴露出嚴重的局限性。崇尚個人自由的法哲學思想和自由放任的經濟學理論是近代民主政治和法律體系的兩大理論支柱。從認識論的角度來看,經濟法的產生正是對傳統法哲學和經濟學以及建立在這一理論基石上的近代法律體系反思的結果。經濟法產生和形成獨立部門法的社會根源在于由生產高度社會化引起的社會經濟調節機制和現代國家職能的變化,即國家調節機制和國家經濟調節職能的形成和發達。由此產生對于保障國家調節的法律部門的需要,經濟法于是應運而生??梢姡洕óa生的最深刻的經濟根源在于生產的高度社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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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職教育是“以就業為導向,以能力為本位,以服務為宗旨”的一種教育類型,承擔著為生產、管理、服務一線培養高素質技能技術人才的重任,是區域經濟發展的“助推器”。貴州作為全國經濟社會發展的“洼地”,面對經濟結構的戰略轉型,亟需大批高素質的技術技能人才,職業教育尤其是高職教育在此過程中責無旁貸,任重道遠,是貴州經濟實現后發趕超的重要元素。
一、貴州經濟社會發展的狀況與趨勢
中央辦公廳主任指出“貴州地處云貴高原,是地理海拔的相對“高地”。由于自然條件等因素制約,在發展上長期處于相對‘洼地’,經濟社會發展主要指標都處在全國靠后位置。”僅以“十一五”初年即2006年為例,貴州用僅占1.8%的國土面積,卻供養了占全國3.0%的人口,但生存質量不高、生活水平偏低、人口素質較差。例如貴州部分主要經濟社會指標僅占全國的比重為:人均生產總值僅為全國的36%。從人口素質上看,其中一、二、三產業分別為1.6、1.0、1.1%;財政總收入1.2%,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額1.1%,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0.9%,進出口總額0.1%,實際利用外資0.3%,外商直接投資0.1%,在校研究生數0.7%,普通高校在校生數13%, 2007年的“人口素質”這項指標的小康實現程度才達到57.1%,至于廣大農村的“人口素質”指標小康實現程度更是低達22.7%。
可見,人口素質低是妨礙我省經濟發展,提高小康水平的“短板”,“十一五”時期,由于自然、歷史等原因,貴州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在全國仍處在掛末位置。進入“十二五”,省委、省政府確定了“兩加一推”戰略布局,吹響了又好又快、更好更快發展的號角,在構筑精神“高地”,沖出經濟“洼地”的激勵聲中,全省各族人民在各級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緊緊抓住中央出臺支持貴州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國發2號文件”等政策機遇,充分利用自然資源、人力資源優勢和后發優勢,厚積薄發、彎道超車、錯位發展,各項經濟指標較以往有了突然猛進的增長,尤其是GDP增速濟身全國三甲并保持穩定增幅,貴州掀起了追趕發達地區的浪潮,并響亮的提出了“十二五”確保國民生產總值達到8000億元,力爭翻一翻、突破一億萬元的目標。貴州經濟社會發展速度如此迅猛,一方面為教育更好更快的發展奠定了基礎,另一方面又進一步明確了教育尤其是高職教育的時代責任。
二、貴州高等職業教育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經濟要發展、教育須先行。要實現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歷史性跨越的宏偉目標,就必須繼續實施教育優先發展戰略。作為教育重要組成部分的高等職業教育,擔負著經濟社會生產服務一線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培養、科學研究、服務社會和傳承文化的重要職責,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省委、省政府實施“兩加一推”主基調、“四化同步”主戰略,這對與經濟社會發展最緊密聯系的職業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是促進職業教育大發展的極好機遇。“十二五”乃至“十三五”,是我省與全國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經濟社會發展對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的需求日益擴大。加快職業教育的發展力度,培養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是緩解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面臨的人才短缺,提高人才儲備數量和質量,促進就業再就業,助推區域經濟發展的重要措施。
(一) 我省經濟社會發展趨勢要求高等職業教育必須加快發展
高等職業教育是當今經濟社會發展的“助推器”和社會進步的“發動機”。一個國家和地區的繁榮與發展,根本的決定性因素在于教育發展水平,根本的核心在于其賴以依存的產業競爭力,高等職業教育就是為提高產業競爭力培養人才的教育,二者的相互依存度尤為緊密。職業教育本身也是現代服務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其發展對優化產業結構,提升產業競爭力,壯大經濟實力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大力發展職業教育,不僅能夠有力地推動相關產業投資,帶動經濟發展,而且將有力地促進地方經濟社會建設和發展。
(二) 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對全面推進“兩加一推”主基調、“四化同步”主戰略的實施具有重要的作用
貴州貧困和落后的根本原因在于工業化、城鎮化、農業產業化發展滯后。為此,省委、省政府審時度勢,提出要大力推進工業化、城鎮化、農業產業化、信息化“四化同步”戰略。目前,貴州缺乏技術技能型人才,據人力資源部門統計,“十一五”末,貴州省僅有專業技術人才資源78.42萬人,技能人才資源54.51萬人,農村實用人才資源30.19萬人,人才資源總量占在業人口的比重僅有8.59%。根據《貴州省 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部署,到2020年,貴州省技術人員、農村技術人員資源分別要達到91萬、88萬和80萬人,人才資源總量占在業人口的比重要達到11%。這就要求更加重視和加快發展職業教育,將大量人力資源轉化為技術技能人才,為“四化同步”發展提供人力支持。
(三)大力發展職業教育,是貴州實現脫貧致富的迫切需要
按1274元扶貧標準測算,2010年全省貧困人口418萬,占全國2688萬的15.6%,居全國第一。按2300元測算,全省貧困人口有1764萬人,占全省常住人口近一半,兩項指標均為全國第一。2014年,按人均收入2300元人民幣的國家扶貧標準,全省農村貧困人口還有700多萬人。在“兩加一推”的進程中,要解決就業問題,既需要發展產業增加就業崗位,也需要通過職業教育和培訓,提高勞動者的技術技能和市場競爭力,使他們能夠從事一項技術要求較高的產業或順利外出發展。也就是說,只要一個孩子進入職業院校就意味著帶動家庭脫貧,真正實現“培養一個,就業一人,脫貧一家”,讓每個貧困家庭都至少有一名靠技術技能吃飯的人,早日脫貧致富。
(四) 大力發展職業教育,是完善職業教育自身特性的需要
職業教育以就業為導向、以服務為宗旨辦學,在國民教育中與經濟社會建設聯系最為直接和緊密,是脫貧致富的“直通車”。職業教育就是就業教育,而就業是最大的民生。貴州用包括超過10萬平方公里的喀斯特和石漠化土地、僅占全國1.8%的土地面積,供養占全國3%的人口。人多地少是基本省情,就業問題在貴州是一個不可回避而且必須解決的大問題。目前,貴州有800萬人常年在外務工,全省城鎮每年需要就業的勞動力有數十萬人,還有大批農村富余勞動力需要轉移出來。大力發展職業教育是解決上述問題的一種重要手段。
三、貴州經濟社會發展迫切需要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作支撐
“十二五”以來,貴州進入了一個需要人才,創造人才的時代。隨著西部大開發戰略進入第二輪實施階段,“國發2號文件”加大了對我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支持力度,以國家級開發區貴安新區為龍頭,一大批工業園區、產業園區和項目建設上馬,城鎮化建設進度加快,隨著全省支柱產業、特色產業、主導產業、新興產業創新持速發展,對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的需求日益旺盛,尤其是各行各業生產、建設、經營、管理、服務一線的技術技能、應用、實用型人才更是緊缺,急需要職業院校提供源源不斷人才支撐和智力支持。
然而,我省高職院校數量不足、規模不大、辦學水平撐支不齊的情況一定程度上制約了人才培養的質量和水平。2012年末,高職院校也只有24所,高職在校生規模只14萬人,僅占高等教育在校生38萬中的36.8%,2014年,高職院校為29所,在校生16萬人,也僅占高等教育在校生41.9萬中的38.2%,高職院校生均校舍面積和儀器設備值在全國處于掛末位置。高職教育的質量和水平與市場需求存在脫節現象,因此,必須創造條件增加優質教育資源,擴大高職教育辦學規模,提高辦學質量,不斷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對智力和人才的需求,把我省巨大的人口壓力變為人力資源優勢,把人力資源優勢轉變為人才資源強勢,為我省經濟社會實現后發趕超提供強有力的人才支撐。
四、采取多種措施培養符合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
“十二五”末期,是我省實施“兩加一推”、“四化同步”戰略進入攻堅的深水期,更是制定“十三五”發展規劃,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承上啟下的關鍵時期,全省面臨著全面提升產業核心競爭力和經濟發展水平的內在需求,更需要大量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職業院校尤其是高職院校要勇于擔當,在辦學體制機制、人才培養模式上實行全面深化改革,主動尋求創新突破,培養更多合格人才,助推“兩加一推”、“四化同步”戰略實施取得實效。
(一) 強化完善制度建設
以人事制度改革和績效工資制度深入實施為重點,全面推進事業單位崗位管理制度的全覆蓋,調動全體教職工積極主動干事創業、甘于奉獻、教書育人、愛崗敬業的熱情,在學生就業促進制度,定期舉辦和參與全國全省職業技能大賽制度,教師貢獻激勵獎勵制度等方面出臺新舉措,搭建新平臺,適應新形勢,滿足新要求。
(二) 加大辦學資金的措籌力度
營造“有為有位”的工作環境氛圍,主動爭取上級關心支持,享受國家和省有關職業教育各項政策投入,通過“向上要、財政給、社會融、企業投、對口幫、自己創”等舉措加大融資力度,形成和完善辦學經費良性投入機制。
(三) 著力實施二級管理體制機制
通過辦學宏觀統籌,在全面實行精細化科學管理基礎上,試點下放并賦予二級單位管理的辦學自主權,激活各級辦學主體的內生動力,強化后臺管理的智能化和指揮的高水平,提高前臺服務的精細化和高效率,做到人人都是主人,層層都有活力,營造科學、健康、創新、綠色的和諧發展氛圍。
(四) 創新人才培養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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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高校將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課程作為會計學專業教學體系中的一門專業課,任課教師以講授法為主,通過考試的方式定期檢查教學效果。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課程的教學對象是大學生,他們已經具有一定的知識積累,知識積累可以用于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在講授法下,由于過分強調記憶,不利于學生對課程興趣的培養。研究表明:當情緒高昂,大腦皮層處于興奮狀態,而情緒低落,大腦皮層則處于抑制狀態。大腦的興奮活動有助于創造思維的形成。講授法過分強調知識的傳授和機械記憶,阻礙了學生學習興趣的培養和創新能力的發展。而且講授法下,教師作為知識結果的傳授者,在課堂上具有絕對的權威性,可能拘束作為被動接受者的學生超出常規的創造性活動。
講授法作為一種單向傳播式的教學方法,使得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課程在“一本教材、一支粉筆、一塊黑板”和教師反復說教的情況下開展。它強調教師在教學過程中的主導地位,而學生處于被動學習的狀態,教師以專家的身份將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知識講授給學生,學生將其聽到的相關信息轉化為記憶,并通過頻繁課考強化記憶。在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課程教學過程中,講授法直接導致了教師和學生之間的信息溝通渠道受阻,因而針對某一具體的法律條文或某一會計問題,教師與學生難以進行廣泛討論。在課程考核上,教師也很少考慮學生期望得到的知識,而是按照教學大綱組織試題。在整個過程中,教師始終是主導者,課程的內容、課程的進度和課程的考核等都由教師決定,對所學知識缺乏感性認識,其學習積極性逐漸消減。在整個過程中,學生作為被動接受者,只了解該課程的知識點,卻不懂應用,創新意識不斷降低。
二是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課程中教學方法新選擇。
第一是案例教學法。案例教學法的本質在于教師利用典型案例為學生設立問題情境,引導學生在情境中討論案例,從而掌握理論知識和總結實際規律。該教學方法是為了實現課程的教學目標,教師和學生共同采取的行為方式。案例教學法的基本指導思想是給予學生發揮主觀能動性的情境,讓學生擁有充分的創新思維空間,激發學生自主學習。在教學過程中,案例提前發到學生手中,學生有充足時間研究案例,以自己的觀點參與案例討論。學生運用所學到的會計等理論知識分析和解決現實問題,討論的過程也給學生創造了一個表達個人觀點的廣闊空間,在這個空間里,學生通過信息交流與爭論,創新思維能力將得到發展。與此同時,在學生充分參與教學活動的情況下,教學考核就可以在事中進行,通過學生對案例的準備、參與案例討論的論據充分性、最終解決辦法的可行性等進行評分,從而克服傳統講授法重視教學結果、忽視教學過程的缺點。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課程一般安排在第五或第六學期,此時,學生基本熟悉并掌握了會計學基本理論和法律基礎知識等。我國資本市場上涉及到財經法規和會計職業道德不勝計數的案件給該課程的教學提供了豐富的素材庫。在這種條件下,可以將案例教學法運用到技術操作性強的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課程上。學生掌握了會計基礎理論之后,以“當事人”的主體身份參與案例的討論和解決,鍛煉了學生運用會計等理論知識分析和處理會計實務問題的能力。另外,資本市場中的案例為學生提供了現實情境,學生必須處理所面對的實際問題, 分析案例中的會計材料、運用會計判斷并進行決策等。如果案例成功解決,學生可以從中掌握應對復雜會計問題的方法和思路。反之,案例解決失敗,學生能夠深刻認識會計工作中的固有風險,體會會計理論與實踐的不同。
第二是問題教學法。問題教學法的本質在于教師通過設立問題來激發學生學習的積極性與主動性,從而掌握理論知識、實踐技能和提高自主學習能力與創新意識。與案例教學法相同,問題教學法也是為了實現課程的教學目標,教師和學生共同采取的行為方式。問題教學法的基本指導思想是引導學生認識“問題”在學習過程中的重要性, 在學習中發現已有知識與未知之間的距離,讓學生在已有知識的基礎上認識未知的世界, 激發學生的創新思維,提高學生的創新能力。在教學過程中,首先需要一個疑難的情境,在此情境下,教師引導學生發現問題,讓學生通過已經積累的知識確定問題的關鍵所在。其次,學生提出解決問題的不同假設,并通過推理判斷哪一個假設能夠解決所發現的問題。最后,搜集數據驗證假設,從而得出結論,該結論即為掌握的新知識。問題教學法下,在問題不斷的提出和解決過程中,學生不僅鞏固了已有知識,掌握了新的知識,理解了本課程知識與其他知識間的內在聯系,而且能夠使學生認識到問題是激發創造性思維的媒介,善于發現和提出問題是探索未知的前提。與案例教學法的教學評價相同,問題教學法下教學考核也可以在事中進行,通過對學生分析問題、討論問題和解決問題等進行評分,可以克服傳統講授法教學評價的缺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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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7月,《2012中國高等職業教育人才培養質量年度報告》在北京正式,引發了積極的社會反響,數十家媒體爭相報道,對我國高職教育承擔的社會責任及其在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方面的價值給予了中肯的評價,尤其是“近三年來全國800多萬家庭出現了第一代大學生”這樣的字眼,確實非常有助于社會去發現高職“不一樣的價值”。教育部袁貴仁部長專門批示充分肯定該報告,認為報告內容全面深入,對于成績、效果以及面臨挑戰的描述都相當完整、準確,并建議《中國教育報》全文轉發該報告;魯昕副部長也批示肯定該報告的體例、結構、文字,并要求深度研究報道高職質量報告成果,同時還親自策劃了《2012中國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發展與就業報告》。自此,國家職業教育質量年報制度的建立開始走上完整、系統、規范、制度化的軌道。今年7月,《2013中國高等職業教育人才培養質量年度報告》又如期,進一步推出了各地區高職學生學雜費負擔、生均財政教育經費投入水平等評價排序,以及培養質量“計分卡”,期待能夠更客觀地描述高職教育發展狀況,如實反映新的一年來高職教育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的人才培養質量有何新的“增量”。
作為中國歷史上第一次面向全社會的教育質量報告,兩份高職質量年報是受全國高職高專校長聯席會議和教育部職成教司的委托,由上海市教育科學研究院和麥可思研究院作為第三方研究機構聯合調研編寫的。上海市教育科學研究院副院長馬樹超研究員作為主編之一,指出從高等教育服務經濟社會的宏觀視野出發,高職院校必須主要定位于服務高等學校面向區域經濟社會的基礎層面,面向以往那些難以為高校所顧及的廣大低端服務領域,只有這樣才能充分發揮高職教育的特色和優勢,才能接地氣、聚人力、助發展,實現地方與學校共生共長、合作共贏的全新局面,為經濟發展方式轉型和“新四化”建設提供重要的技術和人力資源支撐,報告中有很多生動的案例都有力地說明了這一點。
馬樹超,1953年5月生,現任上海市教育科學研究院副院長、高職教育發展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員,中國職業技術教育學會副會長、學術委員會副主任、科研項目規劃工作小組常務副組長,中華職業教育社常務理事、專家委員會委員,全國高職高專校長聯席會議顧問,國家示范性高職院校建設工作協作委員會副會長,上海市職業教育協會副會長、咨詢專家委員會主任,上海師范大學職業技術教育學專業博士生導師,同時也是世界銀行中國職教項目短期專家、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職教短期專家顧問。他多次應國務院和教育部等中央部委邀請主持或參與國家重大決策咨詢研究工作,著有《新世紀職業教育走向抉擇》《中國高等職業教育——歷史的抉擇》《高等職業教育——跨越·轉型·提升》《區域職業教育均衡發展》等學術專著,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獎勵,曾獲得過教育部、國家發改委等七部門聯合頒發的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個人等榮譽稱號。
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要求教育更好更多地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特別是與“新四化”聯系最直接的職業教育,更應該接地氣。近年來,職業教育特別是高等職業教育快速發展,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特點和作用逐步顯現。我國高等職業學校具有地區分布均衡的優勢,超過50%的院校在地級市及以下地區,能夠扎根基層、深入一線,接地氣、助發展,在培養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服務區域協調和產業升級等方面已初見成效,成為高等教育為中小城市、小城鎮和農業現代化發展提供人才的重要平臺。
一、助力地方產業結構提升
國家著力建設現代產業發展新體系,要求各地積極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先進制造業健康發展。區域特征十分明顯的高職教育,在地方政府和產業部門的統籌下找到了施展身手的更大空間。不少高職院校的辦學與區域產業布局對接、教學與行業用人單位對接,很好地滿足了地方產業升級在人力資源規格與規模上的新需要。
位于西部地區的四川省德陽市,作為國家重大技術裝備制造業基地,計劃投入6億元,以四川工程職業技術學院為主體建設“德陽重大裝備技術制造業產學研示范園”。德陽市政府秉承“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理念,破除管理體制障礙,在非其所屬的四川工程職業技術學院設立裝備制造業產業集群技術創新服務中心,機械工業電氣、數控、焊接技術應用與培訓中心,裝備制造業產業集群和中小企業“窗口”服務平臺等,有效提升了高職教育服務德陽重大裝備制造產業的能力。高職院校對接產業的示范引領,也使得德陽地區集聚了更多的優質職業教育資源。市長陳新有說:“如果沒有各類職業院校培養的成千上萬的技能型人才,德陽的工業經濟,特別是重裝基地建設不可能取得這么好的發展?!?/p>
世界高鐵看中國,中國高鐵看華東。南京鐵道職業技術學院與中國鐵路同行,服務華東地區高鐵與地鐵發展,取得突出成效。學院與上海鐵路局實施戰略合作,共建全國一流的高鐵綜合實訓基地,培養復合型的高鐵技術技能人才,助推上海局率先實現鐵路現代化;與各鐵路企業合作建成真實設備、仿真運行的國內首家高鐵教學站場,擁有與鐵路正線對接的1200米線路和2個車站,大幅度提升了教學、培訓、鑒定、研發和服務水平。學院與南京地鐵聯合成立全國首家地鐵學院,在為其輸送員工的同時也為長三角其他城市地鐵公司培養人才。學院發展贏得了國際聲譽,是歐亞(太)交通高校國際聯合會副主席單位,成為著名高校韓國交通大學的交流生合作院校。
二、助力“三農”發展
農業現代化發展需要直面農業、深入農村的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高校涉農類專業能否服務“三農”,畢業生能否“下得去、用得好、留得住”,關系到縣域經濟轉型、農業現代化發展和新農村建設的成敗。全國人口普查資料顯示,2000―2010年,畜牧類技術人員中具有??茖W歷的比例由9%提高到20%,增長幅度在一產和二產各類專業技術人員中領先,反映了高職院校畜牧類專業畢業生就業具有較好的對口率、穩定率和服務“三農”貢獻率。
江蘇農牧職業學院服務現代農牧產業發展取得顯著成效。學院與泰州市政府合作,投資3.3億元在農業綜合開發區、經濟開發區、醫藥高新區分別打造了江蘇現代畜牧科技園、倍康藥業有限公司和中藥科技園三個產學研基地,培養現代畜牧業技術技能人才。由教師、學生、行業技術骨干組成六大科技創新“混編”團隊,實施“品種+基地+技術”服務模式,僅2011年就推廣“蘇姜豬”種豬4366頭、銷售商品豬21.2萬頭、“蘇牧1號”白鵝62.9萬只。近3年來,學院為畜牧行業培養和輸送了12000多名高素質技術技能型人才,就業率平均在98%以上,為地方產業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人才支撐。
貴州銅仁職業技術學院學生1/3來自銅仁,1/3來自省內其他地區,1/3來自省外,專業教學內容對接當地產業發展,80%的畢業生留在銅仁,為當地發展和新農村建設提供支撐。學院通過開設農技“120”服務、“惠農快車”廣播電臺欄目、“農民之友”手機短信等,搭建“立體”農業科技信息網絡服務平臺,通過舉辦種植和養殖技術、茶葉加工技術及家政服務技能等短期培訓,培養了一批產業大戶、種養能手和創業致富典型。學院一批專業教師受聘縣鄉政府和企業任“技術幫手”“技術總監”和“技術顧問”等,發揮了科研服務“三農”的重要作用。學院實施“一師一班一村一品”服務工程取得明顯成效,近三年選派500多名師生開展進村服務活動,協助創建省、市和縣級新農村建設示范村48個,例如松桃苗族自治縣水竹村得到學院服務工程助力,人均純收入從2007年600元增長到2011年4260元,成為省級新農村建設示范村。
三、助力高質量城鎮化建設
高質量城鎮化將是未來十年我國經濟發展的主動力。高職院校落戶中小城市、落戶小城鎮甚至鄉村辦學的人口集聚效應,及其具有的人才吸納、人才回哺與服務地方經濟發展的功能,使高職教育成為新時期高質量城鎮化建設的重要基礎力量。
辦在寧安市橋頭村的黑龍江農業經濟職業學院,堅持鄉村辦學不進城,堅持直接服務“三農”,為現代化大農業發展持續貢獻力量。學院畢業生劉彩華回鄉創建大型農業合作社,2012年合作社產糧3600噸,創效益1000多萬元,成為全國五大種糧標兵。學院發展促進了當地鄉村發展,形成了高職校區、人文社區和科技園區“三區融合”的良好格局,以此拉動溫春鎮整體搬遷至學校所在地橋頭村,以吸納農村人口為主形成8萬人的規劃規模;而依托學院發展的新鎮,則將成為聯結牡丹江市與寧安市之間同城化發展的關鍵節點,助推區域城鄉一體化、城鎮化的發展進程。
德陽市的羅江縣引進民辦高職學院,成為縣城社區發展的重要基地。該縣在新城建設過程中,把支持民辦的四川工業管理職業學院建設作為重要抓手,將其放在縣域經濟社會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總體戰略中加以謀劃。縣政府與學院簽訂政校合作協議,投入2450萬元在學院內共建圖書館、體育館、體育場等,既為師生所用又向市民開放;為優化學院周邊環境投入1700萬元修建了大學路、濱河公園,并開通了城市公交車;2012年縣校共建四川省級“羅江高職教育園區”,縣政府協調解決建設難題并給予稅費優惠,如僅以拆遷成本四分之一的低價提供學院建設用地。三年來,學院在校生達到11000人,實現全縣3.5萬人次農民工培訓。“縣校一體,共建共享”,帶來了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隸屬蘇州市的太倉是一個東部發達地區縣級城市,戶籍47萬人口中非農業人口20萬,卻聚集了過百家的技術密集型德資企業。究其原因,正是由于發達的高職教育已成為太倉市招商引資的一張名片而吸引了大量德資企業入駐。市政府堅持“瞄準產業設專業,建好專業促產業”的辦學思路,根據區域產業結構及時調整專業結構設置,并根據眾多德國企業在太倉的聚集和迅速發展需要大量本地優秀技工的實際情況,主動出擊打造職業教育的“雙元制”本土化新模式,在滿足德企需求的同時也走出了一條依托職業教育實現高質量城鎮化的道路。市政府充分發揮健雄職業技術學院等教育資源的優勢,強化社會培訓,拓展國際合作,為高質量城鎮化發展提供了良好的人力資源環境。
四、助力中小微企業發展
隨著區域經濟發展逐步均衡,一批民營小微企業異軍突起,但其技術技能人才匱乏、技術創新力量薄弱、管理水平不高等問題也逐步顯現。高職院校主動對接產業,調整專業結構,強化技術研發服務,培養緊缺人才解決企業難題,有效幫助化解了制約小微企業發展的人才和技術瓶頸。2012年,全國在300人以下規模企業就業的高職畢業生有近六成,在50人以下規模企業就業的高職畢業生約三成,成為促進區域產業向中高端發展,推動中小微企業產業集聚發展的一支生力軍。
廣東的中山職業技術學院探索“一鎮一品一專業”的“政校企行”合作育人模式,成為“地方產業升級發展的給水泵”。學院圍繞全市15個省級產業鎮、27個國家級產業基地,把發展之根深植于鎮區、企業的沃土,在專業鎮區建立“南區電梯學院”“古鎮燈飾學院”“沙溪服裝學院”“小欖工商學院”等產業學院,緊貼地方產業需要優化專業、培養人才。學院96%以上畢業生在本地中小微企業就業,被企業稱為“能干活、留得住、善創新”,為中山市改革開放初期依靠加工為主的產業結構轉型提供了人力資源支持。
甘肅的武威職業技術學院優化專業結構、服務地方經濟取得成效。學院圍繞地方新興產業,新增光伏發電技術及應用、太陽能光熱技術及應用、設施農業技術、綠色食品生產與檢測等15個新專業,優化專業結構,為本地經濟社會發展培養留得住、用得上的高端技能型人才,畢業生就業做到“雙九十”,即畢業生就業率超過90%,本地生源畢業生留本地就業的比例超過90%,服務企業發展,助力武威市“城鄉融合”“工業強市”和“生態立市”戰略,形成與區域發展相生相伴的良好態勢。
浙江的溫州職業技術學院立足當地經濟主戰場,主動服務中小微企業,與民營經濟互動,與行業企業共贏。學院與當地35個行業協會、307家民營企業開展全方位合作,設有省輕工機械技術創新服務平臺、市服裝行業科技創新服務平臺、市材料成型工藝與模具技術重點實驗室等省、市和院級研發服務機構38個,對接區域產業發展需要和轉型升級,為中小微企業服務,助推產業轉型升級。學院還與永嘉縣政府、瑞安市政府共建永嘉學院、瑞安學院,助力縣域經濟轉型,服務縣域經濟發展。
篇10
【關鍵詞】職業教育;社會經濟 ;勞動力再生產
國家要發展,社會要進步,民族要提高,這是任何民族、任何社會制度都必須正視、重視和需要解決的問題。而無論國家、社會還是民族其重要組成因素無疑是人--是勞動者!人的素質決定著民族的素質,民族的素質影響著國家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由此,以人為本,提高勞動者的整體素質,理應大力發展職業教育,這是推進我國工業化、現代化的迫切需要,是促進社會就業的重要途徑,也是完善現代國民教育體系的必然要求。
德國是目前世界上經濟和科學最發達的國家之一。人們在探索德國科學技術與經濟迅速發展的奧秘時發現,德國人所具有的文化素質和發達的職業教育是促成該國強盛的關鍵所在。在德國,企業界人士更是認同職業教育就是產品質量保證--是德國經濟發展的柱石。國民經濟的各行各業不但需要一大批科學家、工程師和經營管理人才,而且迫切需要數以千萬計的高技能人才和數以億計的高素質勞動者。我國人口多,勞動力多,特別是農民多,就業問題是一個不可回避而且必須解決好的大問題,需要大力發展職業教育,提高城鄉勞動力的就業和創業能力。
1 職業技術教育是勞動力再生產的手段
培養和訓練新的勞動力必須通過教育尤其是職業技術教育才能實現。一方面,職業技術教育可以再生產人的勞動能力。馬克思說過“教育會生產勞動能力”,“工人階級的再生產,同時也包括技能的世代傳授和積累”。另一方面,職業技術革新教育可以改變人的勞動能力的性質和形態。馬克思在《資本論》中指出:“要改變一般的人的本性,使它獲得一定勞動部門的技能的技巧,成為發達的和專門的勞動力,就要有一定的教育和訓練”。的確,職業技術教育正好可以把一個簡單的勞動力、一般性質的勞動力,加工訓練成為一個復雜的和專門的勞動力,即工程師、技術人員等。
2 職業技術教育是生產力再生產的重要途徑
馬克思說過“生產力里面也包括科學技術”,一方面職業技術教育是有傳遞、積累、發展和再生產科學的社會功能。另一方面,職業技術教育具有使科學轉化為生產技術的中介作用。職業技術學校(院)是使科學變為技術、變為直接生產力和現實生產力的重要途徑。
3 職業教育能促進社會經濟的發展進程
恩格斯曾經提出并論述了人的全面發展的教育內容,即智育、德育、美育、技術教育、體育。這里提出的“技術教育”,就是要“保證多方面的技術訓練和科學教育的實踐基礎”。職業技術革新教育是真正意義上的教育與生產勞動相結合的教育形式,因此最能有效地實現人的全面發展。
實現了“全面發展”的人,作為一種“人力資本”能有效地促進社會經濟的進步。美國芝加哥大學經濟學家西奧多•W•舒爾茨把“人力資本”描述為“體現在人身上的體力、知識、技能和勞動者熟練程度的總和?!边@本身就包含在“人的全面發展”的內涵之中。舒爾茨還指出:人力資本的積累是社會經濟增長的源泉。因此,能有效促進人的全面發展的職業技術教育,同樣能促進社會經濟的發展進程。
4 職業技術教育能提高勞動生產率,促進經濟的發展
首先,職業技術教育依據人的身心發展規律,傳授系統的技術知識,訓練科學的生產技能,有計劃循序漸進地開發個體在職業方面的潛力。從而使個體獲得職業所需要的知識、技能以及自我學習的能力,能促進個體在職業崗位上提高勞動生產率。
其次,職業技術教育通過提高勞動力的技術水平,發展其智能,使勞動者提高運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的能力,并能使勞動力有更多的技術革新與生產創新。
第三,職業技術教育能塑造勞動者的政治觀念,職業道德、專業思想,影響著勞動者的勞動態度,從而間接影響勞動生產率。
第四,職業技術教育能通過塑造勞動者的現代人格,實現勞動力的現代化,從而使勞動力能認同現代企業文化,能與現代管理要求相一致。積極配合現代管理的施行,提高現代管理的效能,從而提高勞動生產率。
參考文獻
[1] 《國務院關于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決定》
[2] 《在全國職業教育工作會議上的講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