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金融市場風險范文
時間:2023-11-01 17:2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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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互聯網金融是金融領域與互聯網領域的結合,是兩者結合的新興領域,英文翻譯為InternetofFinance,簡稱IOF,這種互聯網金融定義的角度是基于互聯網與移動互聯網的統一環境?;ヂ摼W金融并不是簡單的“互聯網”與“金融”的簡單的壘砌或是金融領域在互聯網領域內的簡單融合,而是一種基于思維的角度,是互聯網思維的金融,技術雖然作為互聯網金融的有效支撐,但是互聯網金融的產生、運營與發展都是超越互聯網本身的。在一定程度上,互聯網金融可以視為是一種交叉網絡、關聯網絡,核心是主體“參與人”而不是互聯網技術?;ヂ摼W金融可以視為一種全新的互聯網參與形式,而不是對傳統金融領域計算機技術的簡單升級。
(二)互聯網金融的特征
互聯網金融特征可從三個方面予以解釋:首先,從移動支付的角度來看,互聯網金融之所以在最近幾年發展的如此迅速也主要得益于互聯網移動客戶端的普及、使得參與主體可以廣泛納入。例如基金的申請購入,支付清算手段的電子化與移動化等。其次,互聯網金融信息處理的網絡化,憑借著大數據時代云計算技術的支撐,互聯網金融可以使得信息處理更加精確,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對風險進行有效的防控。最后,“互聯網平臺”媒介可以使得各種金融資源聚集,供需雙方可以更加便利、便捷的進行交易,這也提高了充分交易的可能性。
(三)互聯網金融在中國的發展現狀
近年來,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十分迅猛,不僅體現在互聯網金融機構數量的不斷增加,也體現在互聯網金融機構規模的壯大。同時,在不斷發展的過程中,互聯網金融也發展了許多不同模式,如:第三方支付、P2P等等。以下是對幾種互聯網金融發展模式的對比分析:(見表1)隨著互聯網金融的不斷發展,近兩年,除了以上列出的六種主要的發展模式外,互聯網金融模式不斷得到創新和豐富,互聯網金融交易成本呈現下降趨勢,互聯網交易過程中信息不對稱現象也在降低,互聯網金融交易成功率不斷提高。比如:傳統銀行也開始介入互聯網借貸領域,傳統的線下申請、審核、放貸等程序也開始轉向線上辦理,通過銀行+電子商務平臺”,人們可以直接通過“網上申請、在線審批、發放貸款”,傳統銀行這種模式的轉變也正說明了互聯網金融對傳統銀行的改革提供了動力。第三方支付工具也由之前的“單打獨斗”角色轉向與基金合作,以提升自身的穩定性,爭取客戶對其的信任,進而提高自己在市場的占有率。而發展十分迅速的P2P也由之前簡單的中介定位轉向與擔保公司等其他公司進行合作,采用線上與線下相結合的模式,債權轉讓等方式發展。
二、互聯網金融風險評估
對互聯網金融市場風險的論證,“欲速則不達”這句話可以很形象的運用于此。任何事物都要遵循這一規律,都是在成長的過程中不斷完善?;ヂ摼W金融發展速度如此之快,在發展的過程中也存在不穩定性,而不穩定性有可能會造成潛在的風險。
(一)技術性風險
在對技術性風險進行分析時,其參照對象主要是具有相對獨立安全的傳統商業銀行進行對比,傳統的商業銀行有著較為健全、安全的通信網絡,這種傳統的商業銀行相對來說是封閉的,或者開放性不強。而互聯網金融開放性較強,是一種開放式的通信系統,這種系統兼具網絡性、交叉性以及互通性。因而,一旦互聯網金融出現病毒現象,整個系統都有可能癱瘓。在傳統金融領域業務中,技術風險帶來的損失是局部范圍的,是可控的。而在互聯網金融業務中,技術風險可能會導致整個金融系統出現風險,進而在整個系統內會造成巨大的損失,而這種損失規模有可能無法控制。
(二)信用風險
信用是對交易雙方的評估,傳統的信用系統相對較為完善,通過線下“面對面”的溝通與交流,可以有效的對客戶信用進行有效的了解。而在互聯網金融領域下,對信用的評估很少能通過“面對面”的交流,因而對交易雙方的信用了解的也不是很透徹,這就存在一定的信用潛在不穩定性。同時,有的公司利用互聯網非法吸收存款或非法集資也會存在損害用戶信用的可能性。因而,這種潛在的影響因素會危及整個社會信用體系,從而也不利于互聯網金融的健康發展。
(三)法律法規風險
目前,在互聯網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規建設還有不足,在很大程度上是因為互聯網金融發展的速度之快,與其相配套的法律法規尚不完善,這種現象也就使得互聯網金融存在法律風險。從機構和投資者的角度來看,在這種法律環境下,人們也有可能會進行投機取巧的行為,又或者互聯網金融企業和投資者不按規章制度辦事,不能有效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從而產生負面效應。同時,互聯網金融機構的后臺監管也存在法律漏洞,甚至在某些方面存在空白。
三、互聯網金融風險的防范與對策
(一)加強互聯網金融管理,提高互聯網金融效率
互聯網金融是在互聯網技術的基礎之上發展的,憑借著對互聯網技術的迅猛發展和廣泛運用,互聯網金融發展十分迅速,而對其管理的缺陷則折射出目前我國對互聯網金融的管理缺失,沒有跟上互聯網金融發展的節奏。通過以上對互聯網金融發展模式的分析,互聯網金融所發展出的不同模式應予以區別管理對待。雖然傳統商業銀行已經向網絡化進行轉變,但其在運營模式沒有實質性的改變,應將其與其他發展模式進行區別。同時,互聯網金融對效率的追求可以依靠其內在的互聯網云計算、大數據分析等進而提升效率,節約成本。
(二)完善信用審查指標,推進信用體系建設規范化
完善的信用體系是互聯網金融發展的基本保障,因而,保障互聯網金融的健康有序發展需要不斷完善信用體系。就完善信用體系來看,需要注意信用體系考核指標建設、信用體系結構搭建、信用體系評估等。信用體系考核指標應當較為完善,完善的信用考核指標可以更好的對客戶進行評估,將提前規避風險。體系搭建需要注意多方位、注重完整性。信用體系也要對自身進行評估,也可以通過第三方對其進行評估分析。
(三)完善監督和防范體系,推進互聯網金融穩健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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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互聯網金融;監管;策略
引言
互聯網金融時代的到來為我國金融市場經濟的發展提供了有利的保障,但同時也帶來了較大的互聯網金融風險[1]。因此,要保證互聯網金融市場的有序發展必須要求政府有關部門予以重視,采取相應的措施和策略,嚴加監管互聯網金融。
1. 互聯網金融概述
互聯網金融的發展主要經過了三個階段:首先,在20世紀末期和21世紀初期,互聯網金融以網絡保險、網絡銀行等為形式開始獲得發展,我國也在這一時期推出了第一家網上銀行-招商銀行[2];其次,2010年前后,互聯網金融獲得進一步發展,這一時期的互聯網金融形式更加豐富,互聯網金融技術也更加發展,社交網絡、大數據以及電子商務等開始以各種各樣的形式滲透到互聯網金融市場范圍內;最后,近年來,隨著信息技術的高速發展,互聯網金融范圍進一步擴大,由過去的電子商務、社會網絡等逐漸擴展為證券行業、各大銀行以及保險行業,同時互聯網金融的模式也更加多樣化,有眾籌模式、P2P模式以及三方支付模式等。
2. 互聯網金融風險特征分析
互聯網金融的出現對于推動我國金融市場經濟的發展有著重要的意義,但是也容易形成嚴重的金融風險,給金融市場和相關主體帶來不利的影響?;ヂ摼W金融風險主要包括有操作性風險、技術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系統性風險以及法律和市場風險等。其中,操作風險指的是由于人員的操作失誤或者由于內部系統、程序不夠完善造成的互聯網金融風險;信用風險指的是借貸人沒有根據履行自己的義務進行及時還款而產生的風險[3];流動性風險指的是憑證無法流通、無法及時變現而產生的財務風險;市場風險指由于市場價格的變化而導致放款人利益受損的風險;法律風險則是指金融機構或者平臺因為對稅法法律進行錯誤的解讀而造成巨大財務損失和稅務負擔的風險。
新時期互聯網金融有可能出現的風險是多種多樣的,這要求互聯網金融機構在經營和發展過程中能夠加強對金融風險的重視,并且要求政府有關部門能夠加強對聯網金融市場的監管,采取有效監管策略,穩定互聯網金融市場發展秩序。
3. 互聯網金融監管策略探討
3.1完善互聯網金融監管制度
要保證互聯網金融市場正常的發展制度,避免出現互聯網金融風險必須要求有關部門制定完善的互聯網金融監管制度,以加強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首先,政府應該要完善互聯網金融監管的法律建設,建立健全相關的法律法規。政府根據互聯網金融當前的實際發展情況和發展中出現的問題修改或者增加有關法律條例,為互聯網金融的健康發展提供一定的法律基礎;其次,要求完善技術監管制度。如政府可以建立健全的信息披露機制,要求各互聯網金融主體必須披露有效信息,保證信息的公開性和有效性,這樣可以避免出現網絡投機事件的發生,從而避免出現更大的互聯網金融風險[4];最后,建立健全的身份認證體系?;ヂ摼W金融風險的產生大多是由于互聯網技術的虛擬性所引起的,在網絡世界中,雙方對對方的了解不夠充足,也無法保證對方的真實信息。因此,互聯網金融放款人員和機構必須要加強對借貸人身份認證的重視,保證對方的身份信息真實、有效,這樣才能夠避免出現互聯網金融風險,保證雙方的合法利益。
3.2 明確互聯網金融監管主體
當前我國互聯網金融監管的主體仍然不夠明確,這對于防范互聯網金融風險、加強互聯網金融監管十分不利,因此要求國家能夠加強對互聯網金融監管主體的重視,重新確立互聯網金融監管的主體。如,政府可以設立互聯網金融監管機構,分散互聯網金融監管的任務,提高互聯網金融監管的效率和質量。
3.3 創新監管模式和方法
要加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還需要有關部門能夠在過去監管的基礎上進行監管方法和模式的創新,切實保障互聯網金融的效果?;ヂ摼W金融監管一般包括三種形式,即市場準入監管、市場退出監管以及運作過程監管,對每個環節進行嚴格的監督、管理和控制是預防互聯網金融風險的重要前提[5]。此外,在互聯網金融過程中,政府也需要給互聯網金融一定的發展空間,在保證互聯網金融發展的基礎上對金融風險進行預防和及時地應對,這是我國政府當前需要重點把握的問題。
4.結語
綜上所述,互聯網金融風險包括操作性風險、信用風險、市場風險以及法律風險等。雖然互聯網金融的出現能夠給我國金融經濟帶來一定的發展空間,但是其帶來的風險也不可小覷,因此要求有關部門要在保證互聯網金融發展的基礎上加強對金融風險的監管,明確監管主體、創新監管方法,增強監管效果。
【參考文獻】
[1]上海金融學院互聯網金融團隊. 互聯網金融與金融互聯網相關問題的探討[J]. 上海金融學院學報,2014,03:47-55.
[2]劉俊棋. 基于利益相關者保護視角的互聯網金融監管研究[J]. 鄭州航空工業管理學院學報,2014,05:117-124.
[3]何文虎,楊云龍. 我國互聯網金融風險監管研究――基于制度因素和非制度因素的視角[J]. 金融發展研究,2014,08:48-54.
篇3
一、互聯網金融的相關概述
所謂互聯網金融,主要是借助互聯網技術,將金融機構與互聯網企業兩者結合起來,逐漸實現金融信息的共享,為企業的進一步發展提供相應的資金通融服務,并能為企業提供在線支付投資和信息中介服務,從而推動金融行業的進一步發展。
二、互聯網金融過程中存在的風險
第一,網絡安全方面的風險應該屬于互聯網金融風險的一個重點內容,互聯網金融需要借助互聯網平臺來實現金融活動,再加上互聯網本身就具有一定的開放性,在實際的互聯網金融交易過程中,很容易出現網絡黑客的侵入,對互聯網金融活動造成一定的安全威脅,影響著金融活動的順利開展。第二,市場競爭方面的風險主要是指在互聯網金融發展過程中,出現了各種類型的互聯網金融行業,各個行業之間存在著一定的市場競爭,對互聯網金融的進一步發展帶來了競爭風險。第三,企業信譽方面的風險主要是指互聯網金融企業屬于一種新興行業,借助網絡化的手段來獲取經濟利益,從而實現金融活動,這本身就具有一定的虛擬性。
三、提高互聯網金融風險管理水平的策略
(一)研發新的互聯網技術
在科學技術快速發展的今天,互聯網金融行業要想獲得長足的發展,就需要加大對新技術研發的資金投入力度,研發出更多符合互聯網金融發展實際的風險管理機制,確?;ヂ摼W金融行業的健康發展。
(二)更新企業經營管理理念
互聯網金融相對于傳統的金融行業來說,是根據時展和技術發展的潮流而出現的一種新的金融行業,具有鮮明的時代性?;ヂ摼W金融在發展的過程中,要根據金融市場的實際情況,及時的更新金融管理理念,引入先進的經營方法,逐漸優化互聯網金融風險管理的成果,從而推動互聯網金融行業的進一步發展。
(三)建立相應的社會信用制度
國家要根據互聯網金融的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社會信用制度,盡量避免出現一些不必要的社會信譽事件,這樣還能進一步減少金融行業的成本風險。
(四)健全相關的金融法律法規體系
要想維護互聯網金融市場的發展秩序,法律規章制度是必不可少的。政府要及時根據互聯網金融市場的實際情況,出臺和完善相應的互聯網金融法律制度,建立起相應的金融監督法治機制,逐漸實現互聯網金融的法制化發展。
(五)增強企業的風險管理意識
由于信息全球化趨勢的不斷深入,我國的金融行業在發展過程中,面臨著巨大的挑戰和機遇,各種類型的互聯網金融產品在市場上快速的流通,這也產生了一些互聯網金融市場風險,需要企業管理人員具備超強的風險管理意識,能及時的對金融活動中可能出現的風險事件進行防范,確保金融活動的正常進行。
篇4
【關鍵詞】互聯網金融;影響;路徑
互聯網金融是近年來金融行業發展的重點,在互聯網的推動下,金融行業的業態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與傳統金融業務相比,互聯網金融在核心功能和契約交易的精神內涵沒有發生變化,而交易成本卻大大的降低,其能夠實現普惠的金融理想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實現。在當前移動互聯網迅猛發展的背景下,互聯網金融產品的邊界變得越來越模糊,互聯網金融產品與其他軟件產品的融合使得其更加的多元化、軟件化?;ヂ摼W金融的發展給普通民眾的生活帶來了巨大的便利,也給宏觀經濟的發展帶來了更多的活力,但是其對經濟發展帶來的不確定性也值得思考。
一、互聯網金融發展給經濟增長帶來的作用
互聯網金融是一種有異于傳統金融的金融業態,其帶來的最大的影響就是提高了資金配置的效率,從而給傳統金融帶來了巨大的競爭沖擊。資金配置效率的提高可以更快的實現企業融資,也直接的降低了企業在市場中的生產效率,這樣的效率提升將直接為經濟發展提供充足的動力。
(一)互聯網借貸方式
傳統的借貸過程中,資金的需求者和資金的供給者雙方不能直接完成交易,需要通過專業的中介機構來實現信息的交互,而以銀行為代表的中介機構則在專業優勢的支持下對不同的風險投資者提供服務,為不同的資金需求者提供資金。而在互聯網金融環境下,由于資金擁有者和資金的需求者雙方能夠通過互聯網平臺進行信息的直接交互,減少了信息的不對稱。資金的供求雙方在借貸的時限等內容上及時溝通、更新,極大的降低了交易成本?;ヂ摼W金融平臺以其較低的資金門檻要求獲得了很多的市場客戶,大量的小額資金可以毫無障礙的進入市場,而互聯網金融平臺提供的服務也非常的到位,完全能夠滿足資金供求雙方的交易鏈條中的所有需求。
(二)互聯網理財方式
傳統的貨幣資金進行理財起點要求很高,因此在現實生活中往往能夠滿足有大量資金的客戶,但是對于大量的小額閑散資金擁有者來說,這就不能滿足他們的投資需求。在互聯網金融興起之后,理財方式也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線上的資金聚集過程在互聯網的幫助下變得容易,而這些資金在聚集之后又與線下的資金需求相聯系,這種高效率的模式對傳統的金融機構帶來了絕大的沖擊。這種理財模式有著巨大的優勢,首先是這種理財模式能夠將中小投資者的低成本資金進行匯集,為中小投資者提供了非常適用的理財產品;其次在另一方面,這種理財方式能夠為大量的企業帶來豐富的融資渠道。二者的結合就是互聯網理財公司運用了網絡平臺的低成本和人群聚集的優勢,不僅滿足了中小投資者的投資需求,也滿足了市場資金需求者的需求。在這個過程中,社會中大量存在的資金就被有效的利用起來,為經濟的發展提供了大量的可用資金,直接推動經濟的繁榮和發展。
二、互聯網金融對金融穩定的影響
互聯網金融是一種新興的金融形式,與傳統的金融機構相比有著非常大的差別,同時與純粹的互聯網企業相比也有著明顯的區別,而且目前在我國的法律體系中,互聯網金融的監督還處在不確定的情境中。這些因素就直接導致了互聯網金融在目前仍然有著非常大的風險。
(一)違約風險
與傳統的金融機構不同,互聯網金融平臺是虛擬的,因此會產生很多風險。在這個虛擬的借貸場所,放貸人和借款人的信息都沒有經過嚴格的核實或者說存在作假的風險,對于借款人來說資金的風險很大,因為對于借款人的資金用途沒有辦法進行實地的考察,因此如果出現資金的違規使用也不能得到監督;同時在互聯網金融平臺上交易的資金也沒有得到有效的監督,存在風險。如果互聯網金融平臺機構在運營出現障礙之后,直接使用平臺內的資金,那么將帶來巨大的危害。
(二)銀子銀行風險
我國的資本市場主體比較的單一,銀行當仁不讓成為了主要的壟斷方,在銀行主導市場的前提下,以中小企業為代表的市場主體因為無法達到銀行的融資要求而被迫轉向銀子銀行金融資金的籌融。而互聯網金融的興起使得這種銀行銀行有了更多的主體參與進來,互聯網金融公司在市場中充分充當著民間資金借貸的中介角色,同時由于業務范圍很廣,互聯網金融企業也承擔著理財中介的角色,這樣互聯網金融企業就成為了真正意義上的銀子銀行。而在互聯網金融企業融資放貸的過程中,互聯網金融企業并不能對資金的流向就行核實和監督,只能按時的將資金進行回收,因此這種監督方式并不能有效的實現資金的管控,因此給金融市場帶來了風險,尤其是在互聯網金融市場體量不斷增加的當下。
(三)市場壓力迫使商業銀行從事高風險資金項目
互聯網金融模式帶來的高效率不斷的吸收了市場中的閑散資金,同時由于互聯網能夠以較低的成本獲得市場資金,而資金的擁有者為了從金融市場中獲得較高的收益也會選擇將更多的資金投入到互聯網金融市場中去,因此會有很多的市場主體選擇將資金從商業銀行轉入到互聯網金融機構中去。
三、互聯網金融效用增強的策略
從當前的市場發展狀況看,互聯網金融對于提高市場資源配置有著非常好的作用,對于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有著非常顯著的效果,但是同時互聯網金融也是一把雙刃劍,會給市場帶來巨大的風險,尤其是在當前缺少有效監督的情況下。因此建議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有效發揮互聯網金融的作用。
首先是要加強對于互聯網金融的監督,必須加強對于我國現有的互聯網金融機構的監督,提高互聯網金融企業自身的治理能力,有必要將互聯網金融企業納入統一監管范疇。
其次是要完善立法,尤其是在互聯網金融環境下投資理財的投資者的保護,同時也要加強金融知識的普及,尤其是互聯網金融知識的普及,打消群眾對于互聯網金融的迷信和誤解。
再次是要支持對不具有金融中介功能的互聯網金融企業創新金融服務模式,促進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1] 武志.金融發展與經濟增長:來自中國的經驗分析[J].金融研究,2010 (5):58-68
[2] 黎歡,龔六堂.金融發展、創新研發與經濟增長[J].世界經濟文匯,2014(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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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國互聯網金融近年來在中國發展規模急速膨脹,但金融風險的潛滋暗長始終都是中國互聯網金融人繞不開的一道難題,在此期間,監管的缺失和競爭的無序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互聯網金融項目的穩定發展,國家為了實現對互聯網金融的有效監督,先后出臺了多項監管措施,通過深化金融改革,促進金融創新發展,擴大金融業對內對外開放,構建多層次金融體系,實現對互聯網金融環境的維護。
二、互聯網金融風險影響因素分析
1.互聯網的高技術性帶來的系統風險。傳統的金融行業通常具有一定的風險,隨著互聯網的快速發展,互聯網也影藏著風險,互聯網與金融的結合自然而然將會給用戶帶來更多的風險,如,通過互聯網泄漏了金融業務的客戶數據,不僅對于客戶的資金安全情況造成影響,同時由于互聯網具有聯動效應,隨著互聯網風險的發生將進一步促使了互聯網金融機構的信用產生影響,導致互聯網金融風險的影響范圍最終擴展至整個行業內,嚴重時甚至影響到整個金融體系。
2.市場選擇風險。選擇互聯網金融市場風險是由于信息不對稱導致從事互聯網金融服務機構面臨逆向選擇和所造成的商業道德風險的風險。在一方面,由于互聯網和金融服務的結合使得其服務具有虛擬性,通常非法分子通過虛擬的服務將會采取各種犯罪手段,最終造成客戶的隱私遭到泄漏,造成金融機構的信用評價比較差等多方面的負面形象的產生。除此,客戶也可以采用不真實的信息進行金融業務的辦理,最終將不利于互聯網金融服務的良性發展。另一方面,金融市場的信息風險將會使得互聯網金融市場成為“檸檬市場”。由于互聯網金融服務是種虛擬性的服務模式,同時由于中國互聯網發展比較晚,那些客戶量比較小的金融服務業務,會使得互聯網金融提供商降低自己的服務水平,維持較低的成本以提供具有競爭力的市場價格。但金融服務相對較差的網絡質量不能被客戶接受,高品質的互聯網金融服務供應商的服務供應商又會受到市場擠壓,根據“劣幣驅逐良幣”的格雷欣法則,如果未來仍無監管互聯網金融將成為次品市場。
3.互聯網金融立法的滯后。通?;ヂ摼W金融相關的法律風險包含兩種,內在風險和外在風險。其中,內在風險是指互聯網金融的主體,如金融機構和互聯網企業不遵守現有法律規定的義務,如銀行內部人員泄露客戶有價值信息,互聯網企業故意隱瞞理財產品的高風險等行為,這類風險類似于傳統金融業務。外在風險是指我國仍處于互聯網金融法律的相對空白區,有關網絡借貸、安全支付的法律與現實金融環境相比嚴重滯后。盡管我國相繼出臺《電子簽名法》、《網上銀行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網上證券委托管理暫行辦法》、《證券賬戶非現場開戶實施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但并不能只用于日新月異的互聯網金融。另外,關于互聯網金融的準入門檻、支付安全認證、用戶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規仍然缺位。
三、完善互聯網金融監管的優化措施
1.完善市場準入機制。完善市場準入機制應該處理好產品創新與市場監管之間的關系。通?;ヂ摼W金融的準入條件可以從以下四個方面考慮:一是要具備能夠為用戶提供穩定、安全、便捷服務的互聯網設備;二是要把控互聯網金融的技術關鍵,尋求其不確定的風險,進行風險控制;三是具備安全的互聯網金融體系,確??蛻糍Y料的安全;四是具備完善合法安全的交易流程,符合行業操作的規范性要求。
篇6
關鍵詞:互聯網金融;市場準入;法律規制;市場準入;市場
由于目前我國尚未針對互聯網金融市場建立相關的市場準入門檻及相關行業規則,因此其市場競爭較為自由,同時缺乏一定的公平性。市場準入規則作為防范金融市場風險的重要環節,一旦缺乏對此環節的有力監控,將極易導致金融市場動蕩,為后續的有效監管增加難度。因此,在法律層面圍繞互聯網金融市場建立多角度的市場準入機制迫在眉睫。
1完善互聯網金融市場準入法律規制的必要性
目前,互聯網金融市場中主要包括P2P網貸、第三方支付以及大數據金融等6種發展模式[1]。本文將主要以P2P網貸以及第三方支付作為對象展開相關研究。十四中全會提出,要將中國建設成一個兼重形式與實質的法治國家。自此,法治一詞開始頻繁出現在網絡及報端。法治與人治相對應,指一種極為理想的社會組織狀態。亞里士多德認為,社會的運行應建立在良好的法律基礎之上,人民應普遍尊重并且服從法律。由此可見,亞里士多德關于法治的理論主要包含以下兩個層次:首先,建立良好的法律基礎;其次,民眾普遍服從法律[2]。法治國家作為一種極為理想的社會狀態,有助于充分保障國家及公民的利益。我國建立P2P網貸平臺的要求較低且手續簡單,成立P2P網貸平臺,僅需成立人到工商管理部門進行注冊并依照相關法律登記,再去工信部申請經營許可證,并將經營范圍選為互聯網信息服務類,最后換領營業執照便可開展網貸業務。隨著新版公司法的出臺,成立公司的條件隨之降低,僅需一元錢便可簡單注冊一個開展金融類業務的公司。盡管成立P2P網貸平臺公司與成立普通公司的操作類似,但仍具有獨特性與新穎性,使其區別于傳統金融行業,不必接受傳統金融機構必須接受的嚴格監管。因此,P2P網貸行業亂象叢生,嚴重損害了公民與集體的利益,e租寶便為典型案例之一。目前,我國已形成了以銀行為主要監管機構、相關法律政策為主體的金融監管體系,對金融市場的市場準入規則進行了詳細規定,一定程度上保證了金融市場的穩定。但就P2P網貸行業而言,目前的金融法律體系難以對其進行有效監管與約束。近年來,第三方支付行業發展迅速,并快速在我國金融領域占據重要地位,對我國經濟發展作出了重大貢獻,不僅改變了傳統金融業的發展模式,且推進了我國電子商務的迅猛發展。但就整體而言,我國目前的法律法規體系難以滿足維護第三方支付市場金融安全的需求,且無法切實保護消費者的權益,顯然與建設法治社會的要求相違背。由此可見,應盡快對第三方支付行業的市場準入機制進行明確規定。綜上所述,從法律層面盡快對以P2P網貸、第三方支付行業為代表的互聯網金融領域市場準入進行規制已極為必要。
2當下互聯網金融市場準入法律規制的不足
2.1P2P網絡借貸平臺市場準入法治缺陷
2.1.1金融監管法律法規有所欠缺目前,我國就P2P網貸平臺行業尚未設立相關的法律法規體系。盡管P2P網貸行業已經歷了長時間的發展,但此前該行業長期處于欠缺相應市場準入規則的狀態。申請建立P2P網貸平臺的標準較低、且注冊程序簡單、資金成本低等因素均導致P2P網貸行業的不穩定性不斷累積。此外,由于P2P網貸平臺的準入門檻較低,且缺乏相應的法律法規的約束,而且我國對于進入P2P網貸平臺資金的管理較為寬松,導致P2P網貸行業各大網貸平臺質量良莠不齊,各類問題層出不窮,極易引發各種金融風險。
2.1.2平臺的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我國管理暫行辦法規定,P2P網貸平臺的全部信息數據及運行情況皆應及時報送相關監管機構。其中,審計報告由P2P網貸平臺自行聘請會計事務所進行年度審計獲取。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由于在該披露制度下,對P2P網貸平臺缺乏相對嚴格的監管,導致P2P網貸平臺所披露的數據及信息指標極易產生信息披露不完整的情況,從而引發道德風險[3]。因此,該披露制度并不具有充分的可行性。此外,部分平臺為獲得較好的評級而進行信息偽造,甚至可能在審計過程中出現欺瞞欺詐行為,導致監管部門對該平臺的市場準入資格的評估并不準確。
2.1.3監管主體的身份有待明確P2P網貸平臺行業尚處于興起階段,其經營主體及性質尚不明確,P2P網貸平臺在作為普通工商企業的基礎上,由于其經營貨幣資產業務,因此具備部分金融機構的性質。由于其經營性質尚未明確,導致P2P網貸平臺長期以來缺乏明確的監管主體。盡管我國已于2017年將P2P網貸平臺明確規定為一種非銀行金融中介機構,并明確規定其監管主體為銀監會及其分支機構,但由于P2P網貸平臺在區域及市場發展背景方面存在一定的差異,因此銀監會對該行業的監管標準仍需進一步修改。
2.2第三方支付機構市場準入法治缺陷
2.2.1準入條件設置不科學盡管我國已針對第三方支付市場初步制定了相應的市場準入規則,并在實施過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由于第三方支付行業長期處于動態變化中,加之我國現有的金融監管體系存在一定缺陷,導致先前設立的市場準入規則未能完全發揮應有的效用,且逐漸不再適應現實發展的需要。我國現行的非金融機構管理辦法僅對非金融機構的業務以及最低注冊資金進行了劃分,且僅將第三方支付機構簡單分為兩個等級,上述區分方式并不具有科學性。按照我國現行的管理辦法規定,第三方支付機構可選擇從事的業務種類包括三種,申請機構可依據自身的實力狀況選擇一種或多種業務種類同時開展。由于不同形式的業務種類所需要的經營成本以及發展方向均有所不同,因此,不同的業務種類在我國金融市場中均發揮著不同的作用。例如,預付卡業務本身可自行形成一個封閉的資金循環系統,而網絡支付涉及多個主體,其中包括交易雙方以及第三方支付機構等,顯然,網絡支付相對于預付卡業務而言更具有風險性,更易導致違法犯罪行為的產生[4]。因此,在確定第三方支付機構的注冊資本時,應將第三方支付機構的經營類型納入考量標準。
2.2.2公眾守法意識較薄弱我國第三方支付市場中存在的問題與我國金融市場的構成存在缺陷以及相關主體守法意識的缺失密不可分。近年來,我國第三方支付市場的業務范圍逐漸擴大,且其業務形式更加多樣化。因此,出現了部分第三方支付機構經營業務超出原本市場準入規則所規定的范圍的現象,更有甚者為了追求高利潤而出現嚴重的違法亂紀行為。首先,用戶備付金的數額巨大,普通人難以抵制其誘惑,外加市場監管的缺失,為第三方支付機構的犯罪行為提供了便利。其次,我國關于守法方面的宣傳力度仍有待加強。部分第三方支付機構存在利用法律漏洞為自身謀取利益等行為,甚至存在利用法規漏洞進行詐騙等犯罪行為。因此,在建立并完善市場準入機制的同時,政府應加強對公眾守法意識的宣傳,可以利用互聯網技術進行守法意識的宣傳??傮w而言,我國針對第三方支付機構相關體制的完善仍需長時間的努力。
3互聯網金融市場準入法律規制的改進建議
3.1完善市場準入法律依據,填補法律空白
我國目前僅有一部《網貸辦法》為針對P2P網貸行業的市場監管制度而設立的。而P2P網貸機構的成立可參照《公司法》以及《投資基金法》等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因此,在《網貸辦法》的修訂過程中,首先應明確界定P2P網貸平臺市場準入規則,以及相關風險監控機制、注冊資金以及人員比例等方面的標準。而地方的監管機構應根據中央出臺的法律制定相關的網貸平臺監管制度,并在結合當地實際情況的基礎上,制定既滿足中央要求又適應當地情況的監管標準。其次,應加強P2P網貸平臺的自我監管意識,制定相應的自律規定,明確其市場準入資格,實現P2P網貸平臺設立的規范化,提高P2P網貸平臺的準入門檻,進而實現整個P2P網貸行業質量的提高。完善P2P網貸行業的市場準入規定,有助于充分發揮市場準入規定在保護金融市場方面的作用,為P2P網貸行業的規范監管奠定基礎。完善P2P網貸行業市場準入的相關法律法規主要包括以下兩個步驟:第一,應加快完善互聯網金融業的法律體系。目前我國尚未對此制定專門的法律法規,且其相關規定分散在各個針對傳統金融業的法律體系中。為適應互聯網技術的發展速度,為互聯網金融業的監管提供依據,政府應結合互聯網金融特征,及時對互聯網金融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修訂,并重點關注互聯網金融監管方面的法律規定。就完善互聯網金融市場準入方面的法律法規而言,可根據《公司法》對互聯網金融企業與普通企業進行明確劃分,規定互聯網金融企業的經營范圍以及經營主體,并在此基礎上增加相應的法律條款。第二,應在刑法中設立與互聯網金融犯罪相關的法律條款,加大對互聯網金融犯罪的監管懲治力度,重點打擊利用市場準入規則漏洞進行投機犯罪的行為。P2P網貸平臺時常出現非法集資以及詐騙等犯罪行為。因此,應將上述行為列入刑法監控范圍,在刑法中明確滿足犯罪構成要件的具體規定,或單獨對此設立相關的法律條文。目前,P2P網貸平臺尚未在我國實現大規模發展,因此不應在互聯網金融業務的拓展過程中將其扼殺,在制定互聯網金融犯罪相關的法律條文時,應降低對P2P網貸平臺的打擊力度,避免出現影響互聯網金融業進一步創新發展的情況。
3.2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構建信用評價體系
強化信息披露力度,可幫助降低因互聯網信息不對等導致的風險。投資主體只有在充分了解互聯網金融產品時,才可幫助投資主體作出正確的判斷以及正確的投資行為。因此,應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加強信息披露力度,實現信息透明化,對于未按規定及時作出披露或未能如實作出披露的互聯網金融企業應進行嚴厲的懲罰。此外,可充分借鑒美國等發達國家的做法,要求金融機構對客戶進行有關風險的提示。同時,P2P網貸平臺相關的信息披露以及風險評估應立足于真實準確的數據,充分體現平臺的真實交易情況,維護投資者知情權以及財產安全。最后,應強制P2P網貸平臺定期披露審計報告及財務報告,對于進行審計工作的會計事務所,當地金融監管部門同樣應對其加強監管,確保審計報告的真實性,以便為大眾披露準確、真實的P2P網貸平臺交易數據及財務指標,實現網貸平臺的信息透明化,從而更好地維護投資者的利益。除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之外,由于監管制度的不完善以及監管力度的不足,導致線上虛假交易以及詐騙現象頻頻出現,嚴重侵犯了消費者的權益,導致互聯網金融的信用危機愈發嚴重,若不加以監管,互聯網金融將難以實現長遠健康的發展。因此,應及時建立互聯網信用體系。隨著互聯網信息技術的不斷發展,可充分利用大數據等手段幫助監管部門進行監管,并結合云計算技術快速高效地整合數據資源以及信用信息,以便后續進行深層次的數據解析,推動互聯網信用體系得以完善,幫助互聯網金融業提高信用服務能力。與此同時,通過權威的信用評估機構,在規定時期內及時公布各個互聯網金融公司的信用評級報告,有助于實現對互聯網金融機構的有效監控。此外,監管部門應加強與P2P網貸平臺協會的合作,共同建立P2P網貸平臺信用評級機構,或聘請專業機構對P2P網貸平臺進行風險評估,并及時向公眾披露評估結果、風險預警,幫助公民更好地了解各個平臺的發展現狀。
3.3明確P2P網絡借貸法律層面監管主體
由最新的網貸辦法可以發現,今后應實行中央與地方相結合的監管模式。在中央部門層面,應主要以銀監會為監管主體進行監管,地方層面則應由銀監會派出的機構及地方財政司法部門進行監管。此前,在網貸辦法中并未對市場準入監管進行明確的規定,在具體進行監管時可根據監管主體進行變通。此外,可借鑒美國等發達國家的監管方式對P2P網貸平臺進行監管。同時,應充分發揮行業自律組織的作用,形成行政監管與自律監管相結合的監管模式,保證網貸平臺的高質量發展,維護互聯網金融市場的長期健康發展。3.4設置科學的第三方支付分級注冊資本標準長期以來,我國立法機關混淆了注冊資本與運營資本,但實際上維持一個機構正常運營的重要支撐為運營過程中的持續性資本。因此,可適當降低第三方支付機構的準入門檻,在設定資本額度時,應將第三方支付機構所經營的業務類型以及地區因素納入綜合考慮。我國現行證券法規定,證券公司的成立主要根據經營業務的種類確定最低注冊資本金,第三方支付機構的市場準入金同樣可參照此標準實施。例如,經營單一的預付卡業務的機構可降低準入金額,而對于經營多種業務或經營人民銀行規定的其他業務的金融機構可適當調高準入資金門檻。此外,我國對于第三方支付機構的資金要求始終處于靜態層面,但整個互聯網金融行業始終處于動態變化過程中。因此,第三方支付機構的風險以及經營范圍將隨著整個行業的變化而變化。對此,國家應及時建立一個動態的資金要求機制,如保險金制度。建立保證金機制,有助于用戶在第三方支付機構出現財務危機時,可向相關機構索取保證金以維護自身利益。為建立行之有效的保證金制度,需引進一定比例的第三方支付機構的自有資金作為保證金,保證金的具體額度應根據第三方支付機構的業務種類及范圍進行調整。
3.5加大第三方支付機構與用戶守法宣傳力度
為真正實現第三方支付機構市場準入的法治,機構自身及使用者應自覺建立強烈的守法意識。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要建設法治中國。一個法制國家不僅要求國家具備完善的法律體系,而且要求全體公民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營造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社會氛圍。因此,相關部門應加大對守法意識的宣傳力度,促進全社會公民樹立法治思想,以便更好更快地建成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此外,立法者應及時更新立法理念,以保證出臺的政策法規適應時展的需求。因此,對于立法者而言,其自身首先應具備較高程度的專業素養,以確保所立法律條文的可行性與科學性。對于執法者而言,應不斷提高自身素養,共同打造一支專業的公務員隊伍。而身為司法者,則應明確司法標準,努力營造良好的法律氛圍,幫助公民樹立守法意識。就普通民眾而言,可采取社區講座等方式對其進行法律宣傳,且應確保宣傳的內容緊跟時展趨勢,具有較強的時效性。
篇7
一、當前我國的互聯網金融及風險類型
對于互聯網金融的概念,學術界一直沒有一個標準的定義。有的專家認為,互聯網金融主要是以搜索引擎、大數據、云計算等為代表的互聯網高新技術與傳統金融業相結合的新型發展模式,也是通過互聯網媒介來實現資金的優化配置與樹立全新金融發展模式的重要方法。有的學者認為,互聯網金融可以從廣義與狹義上進行區分。在狹義上,互聯網金融是指借助于具備了金融數據及業務流程的互聯網平臺,以用戶終端為基本操作平面的一種新型金融發展模式。在廣義上是指,互聯網金融包括了與狹義上相關的金融市場等一些外部發展環境。第三種觀點則認為互聯網是信息科技時代所誕生的新型金融模式,它能夠給用戶提供全新的服務體驗。本文認為,當前的互聯網金融是采取互聯網技術,并通過互聯網思維來提供具有創新精神的金融產品與金融服務,是互聯網與金融有機結合在一起的一種新型發展模式?;ヂ摼W金融的誕生,對傳統金融業務產生了重大的影響,使得金融交易的方式正在發生改變?;ヂ摼W有其自身開放性的特點,進而使得在新的金融發展模式下,金融業在具備傳統金融風險的基礎上,還增加了新的安全風險。這些風險類型主要有法律風險、監管風險、技術風險、網絡安全風險等等。法律風險主要體現在互聯網金融在創新方面與現行滯后的法律之間存在沖突,進而導致了風險的誕生。由于近年來我國的互聯網金融發展過快,進而導致了我國傳統的金融法律體制已經無法滿足當前互聯網金融創新發展的監管需求。新的法律體制還在醞釀之中,使得消費者的權益得不到有效的法律保障。監管風險是指,我國的傳統金融監管模式主要是進行分業經營與分業監管。在互聯網金融中,大多存在跨界經營的現象,而且由于互聯網的虛擬性、信息多且雜的特征,進而使得傳統的監管模式無法實施全面監管,往往會造成監管漏洞。技術風險是指互聯網金融對互聯網信息技術的依賴性較強,但互聯網由于自身的系統缺乏完備性,像會出現電腦故障等情況。進而使得用戶無法正常開展互聯網金融業務,從而使用戶的經濟利益受到損害,不利于互聯網金融業的持續穩定發展。網絡安全風險則是指,當前的網絡環境較為復雜,而網絡安全是互聯網金融業務得以順利開展的關鍵所在。因此,黑客攻擊、網絡病毒等網絡安全風險也威脅到了互聯網金融的實際生存空間。嚴重時還會導致業務癱瘓,給企業與客戶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
二、我國的互聯網金融產生風險的原因
(一)缺乏有效的法律監管
在我國互聯網金融飛速發展的同時,我國在立法與監管方面還存在相對滯后的現象,進而使得我國的互聯網金融風險得不到有效地監控。在我國現行的金融法律體系中,還沒有對互聯網金融法有明確的規定,在監管規則上面也處于無法可依的現象,進而使得互聯網金融市場得不到有效地監管。在一方面,互聯網金融在發展過程中,需要全權保護消費者的基本權益,并且還要建立健全相應的信息網絡安全維護體系、社會征信體系及金融隱私保護體系等等。在另一方面,部分存在的互聯網金融監管制度一般為宣示性的條款,這些條款沒有對違規行為制定相應的處罰機制。進而使得互聯網金融法律監管流于表面,不利于規制互聯網金融風險。我國的互聯網金融發展由于缺少必要的法律制度來進行規范與監管,使得目前在發展過程中存在諸多問題,進而影響了金融業的社會形象。
(二)沒有明確的監管機構
我國目前還沒有形成與建立相應的互聯網金融監管機構。當前我國的互聯網金融監管機構還是沿用了傳統的金融監管體系,這種體制是分業金融管理體制,互聯網金融采用這種體制難以進行全面有效的金融監管。分業監管無法實現互聯網金融對交叉性創新業務監管的現實需求,并且存在監管能力較為分散的現象[4]。與此同時,金融監管機構無法從根本上解決互聯網金融跨市場、跨區域、跨業務所帶來的監管難題,還會產生監管缺失與監管重疊的現象。除此之外,監管機構不明確,監管執法不合理也使得現行的監管體制無法真正對互聯網金融主體起到監管作用,甚至出現多頭監管或無人監管的現象。
(三)互聯網金融誠信缺失
當前我國的互聯網金融誠信體系還沒有真正納入到銀行的征信系統中,像一些電商小額貸款機構與P2P等新型信貸平臺的信貸數據還游離于征信體制之外,無法實現對征信信息的共享與征信系統的使用。進而導致金融機構對借貸人的信用情況缺乏深入的了解,從而導致壞賬現象的發生,增加了互聯網金融的安全風險。與此同時,一些自發組織或是依靠市場化運營的共享平臺,他們的信用信息還無法滿足互聯網金融業務的現實發展需求。
(四)互聯網金融自身特性
互聯網由于其自身存在開放性的特點,使得其存在的巨大經濟利益為不法分子所覬覦。進而使得當前的互聯網金融中存在大量違法犯罪行為。首先是容易產生非法集資,像P2P與眾籌運作模式,由于缺乏必要的監管,就會使得其成為了非法集資的重要工具,進而給投資者帶來巨大的安全風險,影響了互聯網金融秩序的穩定。還有就是互聯網金融由于其具有信息量復雜且龐大的特點,容易成為不法分子進行網絡犯罪或是洗錢的工具。由于目前虛擬貨幣的交易形式日趨多樣化,使得其成分與類型較為復雜,在轉讓的過程中缺乏必要的監管,就會導致虛擬貨幣成為網絡犯罪與洗錢的工具?;ヂ摼W金融自身的特性還有支付方面存在風險,由于互聯網金融資金在使用過程中缺乏有效的監管,進而導致在清算支付資金時,會造成一定比例的資金沉淀。如果這些沉淀的資金被互聯網金融企業所挪用,甚至開發出了金融衍生品的話,就會帶來巨大的支付風險。除此之外,還有市場風險,互聯網金融增加了金融市場風險傳播的可能性,使得金融風險傳播的速度更快、范圍波及更廣,而且還容易引發交叉感染。在目前我國互聯網金融缺乏必要制度保障的情況下,互聯網金融更容易引發市場失控。最后是資金風險,互聯網具有開放性的特點,但其網絡技術還不夠完善,在安全管理方面還存在諸多漏洞,進而使得病毒破壞、黑客攻擊、網絡詐騙等行為頻頻發生,給消費者造成了重大的經濟損失。
三、互聯網金融風險規制發展路徑研究
(一)強化互聯網金融監管立法
美國目前正在不斷加強對互聯網金融的立法監管力度,在承認眾籌方式可以作為直接融資方式后,還針對眾籌平臺缺乏監管的現象制定了相應的規章制度。對眾籌融資平臺進行管理要從風險防范、如何有效保護投資人權益等方面來對業務風險進行監管。法律中對P2P進行了詳細的規定,要及時披露信貸條款,禁止信貸歧視、禁止不公平交易或欺騙性條款及做法、采取相應的反洗錢措施、保障消費者的個人權益等等。強化互聯網金融監管立法,有利于互聯網金融交易行為真正做到有法可依。能夠不斷規范互聯網金融市場,使得金融發展更加規范化、合理化、科學化、法制化。強化互聯網金融監管立法,可以有效保障消費者的個人權益,嚴厲打擊互聯網金融犯罪行為,進而促進我國互聯網金融業又好又快發展。
(二)建立完善的金融監管機構
目前來講,國外大多都已經建立了較為完備的互聯網金融監管機構,像美國建立的兩級多頭監管體制,可以從聯邦與州兩個層面上來對第三方的支付平臺進行有效地監管。在聯邦層面上,聯邦存貸款保險公司還可以為有需求的客戶提供必要的存款延伸保險機制,進而實現對沉淀資金的有效監管。各個州的不同監管部門也可以根據本州的法律來采取不同的聯邦監管措施。這些國外的互聯網監管機構的設計方式也可以為我國所借鑒,我國建立健全完善的金融監管機構有利于實現對資金流轉的監控,保障消費者的經濟利益。監管機構還可以通過對互聯網金融交易行為的監管來防止網絡犯罪行為的發生,有效規范互聯網金融交易秩序,從而帶動整個互聯網金融體系的良性運轉。
(三)提升企業及用戶的安全意識
我國的互聯網金融監管不能僅僅只依靠政府與國家來完成,還需要金融企業與個人用戶積極參與其中,強化自身的自律、自治行為。進而通過消費者自身的努力與金融企業之間建立有效的溝通機制來確立相應的行業標準,從而形成相應的行業規范。作為一種新型的金融發展模式,互聯網金融無疑促進了我國經濟的飛速發展。但是作為直接的使用者與受益人,則需要不斷加強自身的法律意識與安全防范意識。能夠及時發現自身在互聯網金融交易過程中所存在的問題,并采取相應的解決措施來保證交易順利進行。提升企業及用戶的整體安全意識,需要國家及政府加強宣傳與引導作用,讓他們認識到規范使用互聯網金融的重要性。并能夠熟練掌握規制互聯網金融風險的方法,從而構建一個安全高效的金融交易平臺,帶動我國經濟社會的不斷前進。
四、結語
篇8
【關鍵詞】余額寶;風險分析;對策研究
一、概述
(一)余額寶概況
余額寶,又叫增利寶,于2013 年6 月17 日正式推出,是由阿里巴巴旗下的第三方支付平臺支付寶推出的一款余額理財服務。余額寶通過推廣由天弘基金公司出品的增利寶,吸收用戶存在支付寶中的閑散資金,進行資金融通。用戶在支付寶官網上將資金轉入余額寶被視為自愿購買增利寶貨幣基金,在享受比銀行活期存款高得多的利潤同時余額寶內的資金還能隨時用于網上購物、轉賬等支付功能。
(二)余額寶性質與法律地位
余額寶工作人員曾明確表示,余額寶實際上僅僅是支付工具,而天弘基金才是真正的基金銷售者。用戶在將資金轉入余額寶的同時,默認購買了增利寶基金,而在用戶消費或轉賬時,相當于基金的贖回。余額寶服務協議中限定了余額寶只是根據用戶委托“進行相關理財產品(包括但不限于保險、基金、股票、債券等,下同)交易資金的劃轉、支付及在線進行理財產品交易、信息查詢等服務”,即僅僅是委托支付關系中的受托人。
二、余額寶的風險分析
(一)法律監管風險
“余額寶”在監管方面面臨的主要問題就是支付寶公司只有基金第三方支付牌照,并沒有取得基金銷售牌照,但在實踐上已在扮演第三方代銷的角色。即通過把增利寶基金的銷售定義為直銷,業務流程嚴格按照直銷來設計,從而使資金的所有權在此流程中不會轉移給支付寶,并把從基金公司獲得的收益作為支付寶提供第三方交易平臺的對價,在名稱上界定為“管理費”,這樣就成功規避了監管風險,打了直銷的球。根據目前相關的法律規定,這種第三方代銷行為既不合法也不違法,處于監管的邊緣地帶。因此,“余額寶”的命運具有相當的不確定性,受央行及其相關監管部門的政策影響的可能性較大。2013年6月7日,央行公布《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存管辦法》。阿里巴巴公司為了規避該條例,減少增資壓力,保證支付寶控制權的需要,推出“余額寶”并將原有的沉淀資金轉移出銀行。從整體上看,支付寶由央行監管,但是央行在實際操作中并無現場檢查等監管機制,存在監管真空問題。實際上,沉淀資金從備付金轉化為貨幣基金的投資資金后,無法從根本上消除原有的相關風險,只是形式上的變化而已,監管缺位的問題仍然存在。與傳統金融相比其虛擬性、傳播速度快、信息量大,導致監管難以跟進,這也進一步加大了監管的難度。
(二)流動性風險
貨幣基金是一種開放式基金,投向貨幣市場,以投資于債券、央行票據、回購等安全性極高的短期金融品種為主,從而形成杠桿效應來提高基金的整體收益。為了保護投資者的利益,《貨幣市場基金投資、估值等相關活動實施細則》規定,貨幣基金最高融資杠桿限定為20%,一旦出現預期外的緊縮貨幣政策,收益很可能就低于預期,從而導致市場上大規模的贖回。
在傳統的金融市場中貨幣基金采用T+0的贖回方式是相當普遍的。天弘基金的增利寶從理論上說也應當是T+0的贖回方式。而與增利寶掛鉤的余額寶為了使任意時段的T+0贖回得以實現,就必須在非交易時段由天弘基金或余額寶使用其部分頭寸先行墊付,然后再在基金交易時間內進行結算,實際上真正結算還是要等到交易時間。余額寶的T+0贖回機制,換一種說法,就是利用天弘基金或余額寶的部分頭寸匯聚成了一個“資金池”,在非交易時段,這部分資金不會有任何損失與收益,也不受任何市場風險影響。但是,如果在非交易時段發生大量資金的同時退出,這一部分資金池則有可能難以應對,從而使余額寶難以實現資金的隨時支取。在具體的操作中,正是由于余額寶的收益是在每天貨幣基金收盤以后才能結算,阿里集團的支付寶平臺就得在此外其他時段為余額寶墊付。如果天弘基金在結算時沒有及時將相應的收益填入支付寶墊付的部分,支付寶的資金流動也會出現風險。
(三)市場風險
余額寶的收益來源于對應的貨幣基金收益,因此如果貨幣市場的表現不佳,會導致余額寶收益率隨之下降。在金融市場中,貨幣基金的收益率可能因為種種原因而產生波動,比如公司的運作是否得當,公司的發展方向是否正確等等,如果金融市場的大環境不利,尤其是當股票市場出現牛市時,相對與股票市場的高風險高回報,貨幣基金的競爭力會被削弱。貨幣需求量下降,則也相應地也會使貨幣基金收益率下降,余額寶的收益也會受影響。此外,由于中國的利率在不斷地市場化,銀行的存貸款利率也不再堅挺,如果銀行的活期存款利率大幅度調高,余額寶可能因此流失一部分用戶,其收益率也可能因此受到影響。
(四)互聯網安全風險
作為一項收益與其他貨幣基金相掛鉤的互聯網金融理財產品,余額寶的管理存在著網絡技術風險,加上網絡上的眾多不可控因素,余額寶并非“萬無一失”。余額寶上市至今已有多起余額寶被盜問題,金額從1000元到100000元不等,這反映出余額寶的網絡確實存在漏洞?;ヂ摼W支付密鑰的技術管理以及TCP/IP 協議的安全性,對承擔金融活動中資金主體的資金安全性來說也面臨考驗。由于余額寶活動的交易信息完全通過網路傳輸,在這過程中存在著非法盜取、篡改以及泄露個人信息的風險。此外,在技術支撐上,國外進口的互聯網軟硬件設施對我國金融信息安全存在的隱患也不容忽視。
就消費者來說,消費者方面的操作風險也是十分重要的一環。4G、無線技術的普及,免費wifi、二維碼掃描成為電信欺詐的重災區。大眾缺乏對免費wifi安全情況的識別,不法分子正是掌握了這個薄弱點,假冒wifi站點。一旦客戶成功連接這個站點,銀行賬號以及密碼等個人信息就會被盜取。例如近期經常發生的利用銀行短信提示要求客戶進行密碼更改,或是登陸指定網站完成升級,造成了大量的資金損失。這一類案件的偵破極其困難,這對消費者資金安全造成了嚴重損害。
三、針對余額寶風險的對策
(一)監管對策
1.加快立法進程。余額寶銷售基金的合法性目前仍是疑問,因此應當制定有關互聯網金融支付與管理的法律法規,重視網絡信用信息的采集并將其納入到社會征信體系中,并對網絡上的個人信息進行多重保護。另外,針對互聯網金融安全問題,尤其是網絡的信息與資金盜竊、泄密、詐騙等行為,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并逐漸形成有法律許可、法律約束和法律保障的互聯網金融環境。明確相應的立法機關與監管部門以及完善法律制度,對于防止法律風險及監管風險十分有效。
2.互聯網安全風險監管。余額寶依托的是發達的互聯網,因此互聯網的優點和缺點也將相應地被其繼承,互聯網存在的缺陷也可能給余額寶帶來風險。阿里巴巴雖然是較大的商業公司,但是也無力獨自承擔巨額的資金損失。針對此種互聯網風險首先應當健全互聯網企業內控機制,設立專門的風險控制機構并對互聯網金融活動進行實時監控和識別,針對風險做到事前預防、事中控制、事后補救。對應的監管部門應積極協助與促成互聯網金融企業間建立起防范互聯網風險的合作機制,這不僅可以使防范技術的整體水平提高,同時還可降低企業防范風險的成本,實現互聯網風險管理的規模效應。
3.流動性風險防范。余額寶里的資金目前暫無強制監管,一旦出現風險則由投資人或消費者承擔。為保障廣大投資者利益,首先要把主要的資金托管從支付網站剝離,根據現有網絡交易的流程完善銀行的資金托管方式??梢孕Х聜鹘y金融機構的存款準備金制度,余額寶等貨幣市場基金投資的銀行存款同樣可以設立存款準備金制度,或者可以由各大銀行共同設立貨幣基金托管商業機構,與余額寶簽訂資金托管合同以完善互聯網金融投資者基金保障制度。
(二)投資者應當注意的問題
《余額寶服務協議》規定:“用戶須同意且認可支付寶最終的補償行為并不代表用戶資金損失可歸責于支付寶,亦不代表支付寶為此承擔其他任何責任。此項規定有一個明顯不合理的地方在于:支付寶強調自己承擔的是補償責任而不是賠償責任。由于是格式合同,投資者不得不同意該條款,或者是大部分人沒有注意到這一點,使得支付寶有機可乘。賠償和補償在法律上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賠償責任重在對違反義務的懲罰,而補償責任是公平原則的體現。支付寶通過這種設計巧妙地規避了自身的責任,實質上是在利用格式化合同實現自身免責,而且在其他規定當中也存在著類似條款。
在有關部門加強對余額寶監管的同時,作為互聯網金融投資者,也應當在選擇金融產品時,注意了解雙方權利義務以及企業的信息披露狀況,識別虛假宣傳;在使用金融產品時,注重安全措施與身份驗證措施使用,養成良好的上網習慣,防止上當受騙,從根源上避免損失。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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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
一、互聯網金融對小微企業融資模式創新現狀及國際比較
1.互聯網金融對小微企業融資模式創新現狀。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背景下,中央提出要不斷地發展普惠金融,綠色金融,積極發展互聯網金融,互聯網金融模式也逐步為小微企業融資打開了新的渠道,目前互聯網金融融資模式主要有以下五種:P2P(Peer-to-Peer)是指借助第三方互聯網平臺對資金借、貸雙方進行匹配,通過網站平臺可以把有資金需求的小微企業有償匹配給資金充裕的出借人,這是一種常用且發展迅速的小微企業互聯網借貸融資模式。該模式下,借款人可以比較不同條件信息,最終選擇有吸引力的利率條件進行交易。眾籌是指大眾籌資或群眾籌資。借助互聯網平臺,發起人面向廣泛的投資者可以用實物、股權、期權、可轉債等回報方式來為其項目融資的模式。除了回報眾籌之外,還包括捐助眾籌債券股權眾籌形式。眾籌模式自2009年出現在公眾視野以來在國內外取得飛速發展。對于小微企業來說,眾籌降低了小微企業的融資門檻,解決了小微企業融資困難問題,同時也為小微企業的產品宣傳提供了很好的平臺。第三方支付是指有資金實力和信譽保障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擔任第三方中介為收付款人提供服務的模式。除了預付卡發放、銀行卡收單還具有網絡支付與受理等其他支付服務。在小微企業沒有能力或提供資產抵押不足的情況下,該模式主要為小微企業解決信用問題,提供信用融資、信用評級和授信額度等服務,來緩解小微企業小額資金的需求困難。大數據金融是指面對海量數據,通過互聯網、云計算等信息化處理方式,利用大數據開展的金融服務。主要包括供應鏈金融和平臺金融。兩種模式都是以信用貸款模式取代傳統金融的抵押貸款模式,根據在供應鏈或者平臺提供的信用行為即使抵押或銀行授信額度不足的條件下,也可獲得融資。在這種模式下,小微企業資金使用效率得到有效地提升。互聯網金融門戶是指借助互聯網門戶為其門戶網站的各類參與主體提供多樣化的金融服務平臺。主要是金融產品的銷售、金融服務信息的提供、客戶信息與資源的匯集、網絡搜索服務、金融產品的比較等??焖侔l展的互聯網金融門戶網站每天為大量客戶進行咨詢、交易和服務,同時也為小微企業提供諸多融資產品和選擇機會。
2.互聯網金融對小微企業融資模式創新存在的問題及國際比較。①分業經營造成系統兼容難度大。目前我國金融行業主要呈現“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格局,即使在部分金融機構實行多元化經營,但仍然要按不同行業單元及業務領域的規則開展業務,單獨注冊,以獨立的企業法人存在,采取獨立的業務運營模式,形成金融控股集團的業務管理模式。原本聯接的業務板塊隨著金融市場的分割而分割,整體金融市場呈現散片狀態,針對用戶的消費需求也無法一鍵滿足,出現信息錄入的重復也大大地削減了行業的規模優勢和整體競爭力。相比之下,國外則采用混業經營模式,同時經營多種互相滲透的業務。以英國的金融網站為例,該網站采用混業經營模式,提供的所有業務都從消費者需求和便利出發;考慮到普通人群對電費、煤氣費、網費、電話費繳納的便捷,網站不僅包含銀行業務、保險業務,還增加了公共服務,同時針對這些業務還提供價格比較服務。因此該網站成為了英國發展最快的價格比較服務網站。②網絡金融服務落后,政府扶持力度不夠。網絡金融業務發展迅速,但相應的網站服務卻不匹配。一方面針對個人而言,大部分人缺乏投資和理財的觀念。因此,不同的金融網站理應更好地作出宣傳和服務,為普通群眾普及關于投資理財以及網絡金融的知識。相比較國外的做法,美國的金融市場,在個人信貸方面,美國有完備的個人信用體系,因此市場風險的不確定性較少,業務人員可以針對信用記錄無“污點”的潛在客戶群放心地推廣、銷售自己的產品,高效地為客戶辦理業務。另一方面,針對小微企業融資,缺乏直接有效平臺。由于小微企業自身抗風險能力弱,在經營管理以及相關融資知識方面經驗不足。國內的金融機構較少專門針對小微企業開發互聯網金融產品。相比,國外小微企業受到政府的推動力度較大。日本的小微企業有專門的政府為其建立的金融服務機構;美國為扶持小微企業的發展,則不斷推出大量的政策,同時為小微企業搭建有效的直接融資平臺。③相關法律法規不完善,金融監管盲區多。主要存在以下三方面:a.商業信息、隱私泄漏。大數據時代下的互聯網金融,主要通過在海量數據中提取、加工有價值的信息為金融服務。而部分掌控信息所有權的互聯網金融機構,通過把優質借款人的詳細信息到網站上,以獲取投資人的信任。對網貸平臺的商業信息以及金融投資者和消費者隱私的安全性都將造成不同程度的后果。b.金融犯罪。部分互聯網金融機構為了業務發展和盈利壓力,在客戶身份識別缺失、交易記錄保存不完整以及存在可疑交易分析報告等情況下,利用高風險交易模式,觸及非法經營、非法集資等“底線”:利用網上銀行實施網絡炒匯、炒金,網絡傳銷,證券期貨違法犯罪活動,利用第三方支付平臺轉移或非法集資等犯罪資金。
二、互聯網金融背景下小微企業融資發展建議
1.支持互聯網金融運營模式的創新。在網絡時代,網絡金融服務使得提供商成本下降,大幅度地降低了行業進入門檻,加劇了行業間的競爭力度,也使得客戶的可選擇性增加,因此,金融服務提供商為了謀求盈利和發展,只有更好地滿足消費者的個性化需求,為消費者謀求更多的便利。具體做法有:第一,在風險管理和融資模式等方面,支持互聯網金融企業面向小微企業提供更多靈活性的產品和服務。同時,鼓勵互聯網金融企業積極探索建立針對中小微企業發展的結合線上、線下的投融資服務體系。第二,鼓勵互聯網金融企業利用全社會金融資源,加強與傳統金融機構、創業投資機構展開密切合作,給包括小微企業在內的不同企業提供多樣的融資需求。第三,支持互聯網金融企業,加強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方面的創新,做大做強互聯網金融產業鏈。同時,開展多樣化的網絡營銷模式。支持面向網站用戶體驗的網絡營銷模式創新,鼓勵開展針對消費者需求和便利的混業經營模式。
2.改善金融服務,加強政府扶持力度。第一,網絡金融服務的品牌化培養。國內許多金融網站初始階段依靠自身在金融業務方面積累的聲譽被大眾熟悉,現在許多用戶更愿意接受有聲譽的金融公司提供的服務。因此加快國內網絡金融發展進步的動力之一就是要靠這些公司不斷積累起來的品牌信譽。第二,網絡金融信息服務理念的改善。借鑒國外的網站服務經驗,在服務流程以及售后服務過程,打造人性化的服務,為幫助消費者更好的體驗,同時也在流程中提供專家幫助。第三,我國政府可學習國外經驗,政府加強對小微企業的扶持。具體做法:①針對小微企業設置融資風險補償機制??紤]到小微企業管理規范程度低、有較大的信貸風險、在融資過程中風險較高,為利于金融機構幫助小微企業渡過融資風險,政府能夠從財政收入中提取部分資金,成立相關的風險補償基金。②為小微企業融資建立相關的服務機構。政府可以設置融資服務機構,針對小微企業經營管理經驗、融資知識方面的不足,為小微企業推送專門的融資信息、傳授相關融資經驗技巧等。③構建直接有效的融資平臺。國內可以效仿美國的柜臺場外交易市場,將全國范圍內的信息、資金等資源積聚起來,使小微企業更有效地獲取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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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互聯網金融;農村金融;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根據趙昌文、朱鴻鳴[1]的定義,我國金融體系具有攫取性強、市場化程度低的特點。這個特點在農村金融市場更加突出:農村存款量很大,但都流入了城市;農村貸款主要靠政府通過各種政策性手段推動,貸款主體的積極性不高,缺乏創新的動力。這個問題延綿多年,在傳統金融體系下看似無解,現在引入互聯網金融,有望進行突破。
一、農村金融發展限制因素
對農村金融的限制因素,可以從四個角度來說。一是從農戶角度來說,農戶財富水平較低,形成了有限責任風險[2],即銀行清楚地知道農戶最大還款能力就是他的所有財富,而低財富水平就決定了農戶可獲得貸款量少,難以得到有效的金融支持增加財富,形成一種惡性循環。二是從市場信息角度來說,如果信息完全,那農戶的生產經營行為只要預期現金流折現值為正,就會有金融資源補上資金缺口,但現實中農村金融市場的信息不對稱是很嚴重的,而且是雙向的,農民不了解金融產品,金融機構不了解農業,難以對現金流作出準確評估,限制了貸款投放。三是從政策角度來說,中央的農村金融政策目標具有多元性,包括促進經濟發展、支持“三農”、保障金融安全等多項,但中央并不直接控制金融機構,政策往往會遭遇選擇性執行[3],政策目標相對模糊的“金融服務全覆蓋”就比目標明確的“金融機構全覆蓋”容易完成。四是從風險防控來說,既因為耕地處置難、估值低而缺少銀行認可的抵押品[4],也缺少保障能力強、覆蓋種類充足的保險產品,導致農業產業應對市場風險能力較弱。
二、互聯網金融創新之道
吳曉靈認為,互聯網金融是利用互聯網技術和移動通信技術為客戶提供服務的新型金融業務模式,既包括傳統金融機構利用互聯網開展金融業務,也包括互聯網企業利用互聯網技術開展的跨界金融業務[5]。
(一)特點
互聯網有兩個特點:固定成本高,但邊際成本低;網絡外部性顯著,即參與者獲得的效用與網絡規模存在明顯的正相關性。由這兩個特點,形成了互聯網金融的三種創新:一是拓展信用理論的邊界。傳統金融機構主要通過財務指標來判斷借款人資質,互聯網金融主要通過實際交易行為來評估,實現了信用評價從靜態往動態的發展。二是拓寬金融交易的邊界。互聯網金融聚集大量小而散的資金,這些資金難以通過傳統金融渠道進行投資,但通過P2P、余額寶等互聯網金融平臺則可以實現,金融服務對象覆蓋范圍得到擴大。三是金融服務連續性顯著增強。服務時間上,可以24小時受理業務;資金規模上,一般不設準入門檻,1元起投;服務范圍上,理論上通過網絡可以覆蓋到任何地域。吳曉求[6]認為,互聯網的進入將推動金融體系的“二次脫媒”,提高金融服務的效率,解決金融服務的結構性匹配問題,讓金融服務在相對安全的基礎上更靈活、快捷,覆蓋更廣泛人群。
(二)應用于農村金融的可行性
從宏觀層面看,互聯網金融的應用有兩個條件[7],一是金融抑制,二是一定規模的體量和一定速度的增長。這兩個條件在我國“三農”領域一直存在:傳統農村金融市場受到政府的強力干預,但由于政策并不能強制規定金融機構的行為或政策本身的不科學,往往起不到預期效果,反而降低了信貸資金配置效率,我國農村金融市場供需結構的失衡情況沒有得到根本性改善。我國農業總產值全球領先,并且一直保持著中高速增長。從微觀層面看,互聯網金融應用有三大動力[8],一是技術驅動下優化風險控制機制和業務流程,二是人本取向下提升用戶體驗,三是監管缺位下享受監管套利。對于“三農”而言,人本取向下的用戶體驗改善是最重要的,這也是長久以來傳統金融機構服務“三農”的最大痛點,互聯網金融通過消費金融、小額貸款等工具,讓普通農戶和新型經營主體體驗到了前所未有的便捷。
三、現有模式
目前,互聯網金融切入農村市場,主要有四種方式:滿足農戶生產與生活需求的消費金融,專注于小額信貸的P2P,由互聯網巨頭、龍頭企業主導的供應鏈金融,以及眾籌模式。
(一)消費金融
在農村市場,消費金融一直是傳統金融機構沒有深度介入的領域,但是需求又十分巨大,互聯網金融一進入就取得了顯著效果。無論是用以滿足農村夫妻店周轉需要的信用貸款,支持農戶購買生產經營資料和設備的融資,還是幫助農民工提升消費水準的產品,都是此前農民很難享受到的服務??梢哉f,消費金融廣泛提高了農村金融服務的覆蓋面,有效提升了農戶的獲得感。
(二)P2P
服務農村的P2P主要由產業龍頭和大型國企控股、參股設立。P2P既滿足了農戶資金需求,又滿足了城市居民的投資需求,受到廣泛歡迎,發展速度很快。P2P可以有效借助龍頭企業資源,在其供貨商、客戶群中挑選優質貸款對象,降低貸款損失風險,提升不良資產處置效率。同時,通過靈活的貸款期限設計,降低借款者融資成本,并可以讓投資者享受到較為滿意的回報。
(三)供應鏈金融
供應鏈金融的核心是產業龍頭和互聯網巨頭,致力于打造產業的閉環。一個較為常見的模式是龍頭企業上游種養殖戶以龍頭企業訂單向互聯網金融公司申請融資,同時購買信用保證保險。授信通過后,互聯網金融公司定向支付給其相關的農資農具平臺,確保貸款不被挪用。種養殖戶利用相關平臺提供的產品進行生產,產成品由龍頭企業進行收購和加工,最終在互聯網平臺進行銷售,銷售所得優先償還貸款??梢哉f,互聯網金融通過供應鏈等手段,形成了一個農戶、龍頭企業、農資企業和互聯網平臺的閉環,有100萬個農戶加入,就是100萬個小閉環,進而形成一個大的閉環。這種模式既重視農戶個人信用,又以龍頭企業本身強大的信用能力作基礎,具有較強的風險控制能力。
(四)眾籌
農業眾籌也是目前一個蓬勃發展的領域,這最先見于美國、澳大利亞等國,我國自2014年開始逐漸出現專門從事農業眾籌的網站[9],淘寶、京東等也開設了農業眾籌平臺?;灸J绞前l起人在平臺上項目,出資人給予資金支持,項目成功后發起人按約定給予出資人回報。眾籌可以有效聚集人氣,為出資人和發起人之間建立情感紐帶,契合互聯網金融的人本取向優勢,同時可追溯的機制也讓農產品質量安全得到更好保障。
四、應注意的問題
在“三農”這個傳統金融機構服務的薄弱地帶,互聯網金融很好地起到了補充完善作用。同時,也要清醒地認識到,互聯網金融并不能包打天下,在使用過程中需要對可能存在的風險保持警惕,以防發生系統性風險。一是單純依賴交易數據形成信用評價的風險。交易形成的動態大數據體系具有很高的價值,但也不可避免地存在大數據的普遍問題,即信息價值密度低。侯本旗指出[8],現有互聯網數據模型沒有經過足夠長時間的檢驗,沒有可靠的PD、LGD參數來測算風險成本,可以作為客戶篩選和反欺詐的有效工具,但還不能作為風險管理的核心。同時,由于大數據存在的軟信息喪失、虛假信息的難以避免、競爭約束、隱私保護等問題[10],對大數據的迷信將帶來嚴重的信用評價失真。二是交易邊界拓展帶來的風險。農戶的金融知識、風險識別和風險承擔能力比較欠缺,互聯網金融服務的農戶數量增長較快,風險積聚也較快。投資者對農業不了解,投資決策基本基于平臺信用,缺乏足夠的風險意識。一旦發生風險,將形成較大的負外部性。同時,互聯網金融為擴張規模、獲得投資,有鼓勵主體過度負債的傾向,或向償債能力弱的主體提供融資,積累金融風險,造成資源錯配。三是相對價格優勢難以形成的風險。在城市,互聯網金融較少鋪設網點,但在農村,互聯網金融的推廣模式還是村里布點或找合伙人進行地推,其成本相當高。這說明互聯網金融在農村和城市的邏輯還是不一樣,城市可以通過微信推送、網絡廣告起到充分的宣傳效果,在農村還是必須要依托網點和熟人社會關系網絡。當然這些網點并不是單純的金融網點,往往還兼具銷售、物流、倉儲職能,也是建立與農戶感情紐帶的橋梁。合伙人更涉及委托成本的問題,并帶來道德風險、逆向選擇等隱性成本。這就導致從長期來看,互聯網金融難以形成對傳統金融的相對價格優勢。特別是目前農行、郵儲均成立了三農金融事業部,發力態勢明顯,它們本身充足的網點、資金和人員相對互聯網金融是巨大的優勢,啟動慢但后勁足。
五、方向
張曉樸、朱太輝[11]提出,金融體系發展對經濟增長發揮的作用存在倒U型的“閾值效應”,一定范圍內的金融發展可以促進經濟增長,超過一定范圍可能會妨礙經濟增長,因此金融發展應以實體經濟為錨。目前,我國農村金融體系的主要問題是發展不足和結構性失衡,互聯網金融的進入將帶來資金、技術和理念,有效促進農村金融發展,進而推動農業農村經濟更好發展。當前及今后一個時期,著眼于結構調整、綠色發展、創新驅動、農村改革和穩定糧食生產等領域的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是農村農業經濟工作的主線,這既是破解當前農業供需結構失衡的必然選擇,也是提高農業綜合效益和競爭力的必由之路。目前,隨著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穩步提升,消費需求日益多元化,國際國內市場深度融合,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生產基礎、引導動力和發展空間都已具備。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這既需要農業行業部門的努力,也亟須充足的金融支持,這也為互聯網金融的可持續發展提供了空間。下一步,互聯網金融應該牢牢抓住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機會,用支持農業產業升級的理念去發展,才能保持長久的生命力。比如生豬、玉米、橡膠、糖料等重要產業,不缺產能,缺的是資本整合、產業升級的力量。一方面,互聯網金融需要將視野拓寬到產業鏈外延性擴張領域,即支持農業產業兼并收購,改善農業直接融資能力偏弱的情況。當然,這一步可以說是“驚險一躍”,因為這與互聯網金融偏好短、平、快的習慣有所差異。另一方面,互聯網技術可以利用大數據技術優化物流倉儲流程。一個產業,是由上下游以及中間的連接機制組成?;ヂ摼W技術的應用有望打破傳統農業流通模式,為生產者找到運輸距離最合適的加工者,為加工者找到最合適的供貨商,全面優化運輸半徑。未來,互聯網金融服務“三農”的成熟狀態將是通過互聯網技術、供應鏈金融等產品和產業升級思維,把產業鏈上縱向和橫向的人和物連在一起,通過產業鏈內生的風險對沖機制來降低風險,構建更有效率、更加公平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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