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氣安全及處罰細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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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關鍵詞 城市燃氣 危險化學品 儲運 使用
中圖分類號:TU996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引言
危險化學品是指對人體及周圍環境有較大危害作用的有毒、腐蝕、易燃易爆的物品等,危險化學品的種類比較多,有硫酸、炸藥、城市燃氣等,而城市燃氣比較有代表性。這是因為,隨著西氣東輸工程的順利進行,我國的城市燃氣事業近幾年發展比較迅速,壓縮天然氣、液化石油氣、煤氣等各種燃氣的用量不斷增加,這一方面對經濟的快速增長起到了巨大的推動作用,使居民的生活質量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提高,并且減少了環境污染,但頻繁發生的燃氣事故也給城市居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帶來了很大的威脅,給燃氣事業的發展造成了不利影響。本文以城市燃氣為例主要論述了危險化學品的儲運方式,并對其中相關的安全使用問題進行了分析。
城市燃氣的儲運使用及安全隱患分析
考慮到運輸成本和安全性等問題,不同類型的危險化學品適合采用不同的運輸方式。目前我國城市燃氣等危險化學品儲運方式多樣,但綜合來看,除了液化石油氣以罐裝的形式運輸外,城市燃氣主要采用的是管道運輸的方式。
1.1 城市燃氣的管道運輸
管道運輸一直是一種很理想的危險化學品運輸方式,尤其適用于城市燃氣的輸送,它的優越性也是顯而易見的:
(1)它可以實現連續運輸,理論運輸時間每天可達24小時,具有其它運輸方式難以比擬的高效率。
(2) 受外界因素(例如,氣候條件的變化、河流等的阻隔)影響小,容易實現在空間上的長距離運輸,這主要是因為管道一般深埋地下,地面因素一般影響不到。
(3)對環境造成的污染少,環境效益好, 這主要是因為封閉式地下運輸幾乎不排放有害物質, 產生的噪音也可以忽略不計。
(4)投資少, 管理方便, 運輸成本低。
盡管利用管道進行城市燃氣的輸送有著上述幾個明顯的優點,但現有的燃氣管線由于服役的年代太久、部分管道中的超壓腐蝕現象比較嚴重、有的地區打孔盜氣的現象比較猖獗,給正常運行帶來了巨大的安全隱患。燃氣管道的安全隱患主要集中在以下三個方面:
(1)我國的市政規劃總體來說相對發達國家落后很多,集中體現在各種市政管線的布置缺乏統一合理的規劃,管線與管線的交叉現象比較嚴重。特別是最近幾年,隨著城市燃氣事業的迅速發展,已有的燃氣管網的輸送能力遠遠滿足不了居民日益增長的用氣需求,需要鋪設新的燃氣管線,于是就形成了地下燃氣管線與通信、給排水及電力管線交叉并行的現象。這樣就使得管線間的安全距離、覆土厚度和防腐絕緣等達不到安全運行的要求,給投產以后的正常運行帶來了安全隱患。
(2)城市中現有的燃氣管線大部分都處于城市交通的主干線附件,管線長期受交通車輛的碾壓,非常容易形成管線附近的路面塌陷及井斜等現象,這增大了管道破裂和閥門受損的可能性,容易形成不可控的風險。
(3)城市中燃氣管道的材料大部分是鋼管或PE管,PE管的材料耐腐蝕性較好,是目前城市燃氣中主要使用的管道。但由于種種原因,在城市燃氣管道中仍有一部分鋼質管道,在鋼管埋設的過程中,經常出現防腐措施不到位的情況,這不僅會大大降低管道的使用壽命,而且還會使管道由于腐蝕而發生泄漏的風險大大增加。
1.2 城市燃氣的倉儲
倉儲是危險化學品集中儲存的場所,按其儲存的方式可分為儲罐儲存和倉庫儲存兩種。城市燃氣的倉儲方式主要是儲罐儲存,儲存的場所主要是天然氣場站。天然氣場站有儲配站、調壓計量站、汽車加氣站及門站等。天然氣場站是城市燃氣輸入和輸出的中轉機構,聚集的能量巨大,潛在的危險性也比較高。
天然氣場站的安全隱患分為兩種,即內在危險因素和外來危險因素。內在危險因素主要包括場站的儲氣設施存在缺陷、場站的選址不當、噪聲危害、電危害等;外來危險因素主要有人員錯誤性指揮、明火、電化學腐蝕等等。
1.3城市燃氣的使用
城市中使用的燃氣種類包括管道燃氣和罐裝燃氣,管道燃氣在工業上和居民用氣中都占有較高的比例,罐裝燃氣主要是液化石油氣,主要在居民的日常生活中使用。在燃氣使用的過程中雖然發生事故的可能性要小于燃氣的儲運過程中,但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視的風險。
在燃氣的使用過程中存在的風險有以下幾種:用戶缺乏室內的燃氣泄漏檢測設施,在燃氣發生泄漏的情況下沒有預警措施;在使用燃氣的過程中操作不當,沒有遵守“火等氣”的原則;燃氣鋼瓶使用時間過長、沒有按時檢驗,使鋼瓶中的燃氣隨時有發生爆炸的危險等。
2、城市燃氣的故障原因分析
由上文的介紹可知,城市燃氣在運輸、儲存及使用的過程中都存在著一定的安全隱患,這些安全隱患是造成城市燃氣事故的主要原因,在眾多的風險因素中,我們必須找出造成城市燃氣事故的主要原因,這樣才能夠采取有效的措施對事故進行預防。
以2012年7月為例,我國經過新聞報導的燃氣事故一共是113起,其中包括天然氣事故64起,液化石油氣事故43起,未知氣體的事故6起。在這些事故中有很多都造成了嚴重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如2012年7月2日在佳木斯一戶居民樓中發生的氣罐爆炸造成了三人死亡。造成這些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人為外力破壞、施工質量、操作問題等,各種原因引起事故的比例如表1所示。
表1 2012年7月我國城市燃氣事故原因統計
從表中可以看出,我國城市燃氣事故最主要的原因是人為外力破壞造成的,占比一半以上;人為外力破壞、施工質量和管網故障三個原因導致的事故占了約80%,均是造成城市燃氣事故的主要原因。
3 減少城市燃氣事故的措施
基于城市燃氣事故給人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的損害,必須采取措施對燃氣事故進行預防、控制和處理,具體來說,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努力。
2.1 科學制定燃氣管線規劃,嚴把施工質量
市政管理部門在進行天然氣管線的規劃時必須要考慮到未來很長一段時間內城市燃氣的需求,使管道的輸送能力能滿足城市用氣需求,在布置管線的走向時要和電力、電信、給排水等部門進行協商,確立管線的合理走向。在管線的施工過程中必須按照要求施工,防止施工過程對舊有管線造成破壞,要嚴格控制施工質量,使投入運營后的管線質量及安全得到保證。同時,加快有安全隱患的舊管線的改造工作,盡快淘汰鑄鐵等不耐腐蝕材質的管線。
2.2做好已建管線的保護與維護工作
不管建設的質量標準有多高,布置走向有多合理,在外力的破壞下,仍然無法避免發生事故,由此可見,做好已建設和運營中的管線的保護工作是多么地重要。做好以下幾點,將大大減少因外力破壞等原因造成的事故。
篇2
第一條為加強城市管理,統一處罰標準,規范執法行為,保障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順利實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在臨沭縣開展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批復》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在臨沭縣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實施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人員在執法工作中,必須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按照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根據違法行為的性質和危害程度,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第四條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機關對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人員實施行政處罰產生的后果承擔法律責任。因執法人員違法行使職權給管理相對人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機關按《國家賠償法》的規定予以賠償,事后應當責令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責任人員承擔部分或全部賠償費用。
第二章市容環境衛生管理
第五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據《山東省實施〈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按下列規定處以罰款:
(一)隨地吐痰、便溺、亂扔污物、亂倒污水的,處以10元以下罰款;
(二)在城市建筑物、電線桿、汽車站點等設施及樹木上亂貼、亂畫、亂寫、亂刻或者未經批準張掛、張貼宣傳品的,處以100元以下罰款;
(三)在臨街建筑物陽臺和窗外,堆放、擺設或吊掛有礙市容的物品的,處以20元以下罰款;
(四)不按規定的時間傾倒垃圾、糞便的,個人每次罰款5元至20元,單位每次罰款50元至200元。不按規定的地點傾倒垃圾的,處以每立方米50元罰款,污物不足1立方米的,處以50元以下罰款;
(五)不履行衛生責任區清掃保潔義務或者不按規定清運、處理垃圾和糞便的,處以10元至500元罰款;
(六)貨運車輛不作密封、包扎、覆蓋,造成泄漏、遺撒的,按污染道路面積處以每平方米1元罰款;
(七)攤點的經營者不能保持周圍環境整潔衛生的,處以20元以下罰款;
(八)醫院、療養院、屠宰場、生物制品廠等單位對產生的含有病毒、病菌和放射性物質的廢棄物不按規定進行專門處理的,處以1000元至2000元罰款;
(九)在公共場所和公共垃圾容器內焚燒樹葉和垃圾的,處以50元以下罰款。
第六條臨街工地不設置圍擋,停工場地不及時整理并作出必要覆蓋或者竣工后不及時清理和平整場地,影響市容環境衛生的,依據《山東省實施〈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辦法》第二十七條第(七)項規定,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500元至1000元罰款。
第七條未經批準擅自飼養家畜家禽影響市容環境衛生的,依據《山東省實施〈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辦法》第二十八條規定,責令限期處理或者予以沒收,并按每只禽20元、每頭畜50元處以罰款。
第八條未經有關部門許可,擅自設置大型戶外廣告,影響市容的,依據《山東省實施〈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辦法》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規定,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清理、拆除,并處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第九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據《山東省實施〈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清理、拆除或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處以罰款:
(一)未經批準,擅自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所堆放物料、亂搭亂建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影響市容的,按占地面積處以每日每平方米5元至10元罰款;
(二)未經批準,擅自拆除環境衛生設施的,處以2000元以下罰款;未按批準的拆遷方案進行拆遷的,處以500元以下罰款。
第十條在城市規劃區內隨意傾倒、拋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依據《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第二十六條規定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對單位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200元以下罰款。
第十二條處置建筑垃圾的單位在運輸建筑垃圾過程中沿途丟棄、遺撒建筑垃圾的,依據《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第二十三條規定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第十三條施工單位未及時清運工程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環境污染的,依據《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第二十二條規定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第十四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據《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第二十條規定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處以罰款:
(一)將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
(二)將危險廢物混入建筑垃圾的;
(三)擅自設立棄置場受納建筑垃圾的;
單位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行為之一的,處300O元以下罰款;有前款第三項行為的,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個人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行為之一的,處20O元以下罰款;有前款第三項行為的,處3000元以下罰款。
第十五條凡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環境衛生標準的建筑物或者設施,依據《山東省實施〈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辦法》第三十條規定,責令有關單位和個人限期改造或者拆除;逾期未改造或者拆除的,依法組織,并處以2000元以下罰款。
第三章城市規劃管理
第十六條在城市規劃區內,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違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包括新建、擴建、改建等),依據《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辦法》第四十九條規定,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拆除或者沒收違法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設施;影響城市規劃,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責令限期改正,并處以土建工程造價的3%至10%的罰款。
第十七條經批準在城市規劃區內進行臨時建設的,依據《山東省城市臨時建設、臨時用地規劃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規定,必須在批準的使用期限內拆除;逾期不拆除的,責令限期拆除;仍不拆除的,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在批準臨時使用的土地上建設永久性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設施的,依據《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辦法》第五十一條規定,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拆除或者沒收所建工程設施。
第十八條在城市規劃區內,未經批準擅自設置建筑小品的,依據《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辦法》第五十二條規定,責令限期拆除。
第十九條在城市規劃區范圍內,損壞或者拆除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確定保護的傳統建筑物、構筑物、街區,占用或者破壞保護規劃確定保護的道路、園林綠地、河湖水系的,依據《山東省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責令停止違法活動,限期采取補救措施,并可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章城市綠化管理
第二十條城市綠化工程的設計方案未經批準或者未按照批準的設計方案施工的,依據國務院《城市綠化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責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
第二十一條未經批準,擅自占用城市綠化用地的,依據《山東省城市綠化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規定,責令限期退還、恢復原狀,并可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二條未經批準,擅自在城市公共綠地內開設商業、服務攤點的,依據國務院《城市綠化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責令限期遷出或者拆除,可以并處罰款。
對不服從管理的商業、服務攤點,給予警告,可以并處罰款;情節嚴重的,取消其設點申請批準文件,并可以提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第二十三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據《山東省城市綠化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責令停止侵害,可以并處罰款:
(一)損壞樹木花草的,處以賠償費1至3倍的罰款;
(二)擅自修剪樹木的,處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因擅自修剪造成樹木死亡的,處以樹木賠償費3至5倍的罰款;
(三)擅自砍伐樹木的,處以樹木賠償費3至5倍的罰款;
(四)砍伐、擅自移植古樹名木或者因養護不善,致使古樹名木受到損傷或死亡的,處以每株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五)損壞綠化設施的,處以賠償費1至3倍的罰款。
第二十四條在城市綠地范圍內進行攔河截溪、取土采石、設置垃圾堆場、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對城市生態環境造成破壞活動的,依據建設部《城市綠化管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責令改正,并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五條擅自侵占游樂園綠地的,依據建設部《游樂園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第(一)項規定,責令改正,并可處以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六條在風景名勝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據《山東省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恢復原狀,可并處5萬元以下罰款:
(一)開山、采石、建墳的;
(二)損壞文物古跡的;
(三)砍伐、損毀古樹名木或者擅自砍伐樹木的;
(四)捕獵野生動物和采集珍貴野生植物或者破壞野生動植物棲息、生長環境的;
(五)在主要景點設置商業廣告的;
(六)在非指定地點傾倒垃圾、污物的;
(七)在禁火區內吸煙、生火、燒香點燭、燃放煙火爆竹的。
第二十七條在風景名勝區內未領取風景名勝區建設選址審批書或者建設設計方案未經審查同意擅自建設的,依據《山東省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責令停止建設,限期補辦手續,可并處5萬元以下罰款;屬不準建設的項目,責令限期拆除,恢復原狀,可并處10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八條未經批準在風景名勝區刻字立碑、設立雕塑的,依據《山東省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補辦手續,并可處以5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九條未經批準在風景名勝區從事商業、食宿、廣告、娛樂、專線運輸等經營活動的,依據《山東省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規定,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并處5000元以下罰款。
第五章市政公用事業管理
第三十條在城市道路設計、施工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據國務院《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責令停止設計、施工,限期改正,可并處3萬元以下罰款;已經取得設計、施工資格證書,情節嚴重的,提請原發證機關吊銷設計、施工資格證書:
(一)未取得設計、施工資格或者未按照資質等級承擔城市道路的設計、施工任務的;
(二)未按照城市道路設計、施工技術規范設計、施工的;
(三)未按照設計圖紙施工或者擅自修改圖紙的。
第三十一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據《山東省城市建設管理條例》第四十九條規定,責令限期改正,并處以1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一)擅自挖掘城市道路,或者經批準挖掘城市道路后未及時清理現場并恢復城市道路原狀的;
(二)占用城市主要道路作為集貿市場和停車場及擺攤設點的;
(三)未對設置在城市道路上的各種管線的檢查井、箱蓋及城市道路附屬設施出現的破損、移位或者丟失及時修復、正位或補缺的;
(四)在集中供熱區域內擅自建設分散供熱設施的;
(五)在公共供水管道上直接裝泵抽水的;
(六)擅自在城市供水、排水、供熱管道及設施安全距離范圍內修筑建筑物、構筑物和堆放物品的;
(七)擅自建設城市雕塑的。
第三十二條在城市道路范圍內,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據國務院《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以2萬元以下罰款:
(一)履帶車、鐵輪車或者超重、超高、超長車輛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駛的;
(二)機動車在橋梁或者非指定的城市道路上試剎車的;
(三)在橋梁上架設壓力在4公斤/平方厘米(0.4兆帕)以上的煤氣管道、10千伏以上的高壓電力線和其他易燃易爆管線的;
(四)擅自在橋梁或者路燈設施上設置廣告牌或者其他掛浮物的;
(五)未在城市道路施工現場設置明顯標志和安全防圍設施的;
(六)擅自在城市道路上建設建筑物、構筑物的;
(七)未按照批準的位置、面積、期限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或者需要移動位置、擴大面積、延長時間,未提前辦理變更審批手續的;
(八)緊急搶修埋設在城市道路下的管線,不按照規定補辦批準手續的。
第三十三條在城市道路照明設施管理方面,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據建設部《城市道路照明設施管理規定》第二十一條規定,責令限期改正,并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一)擅自拆除、遷移、改動城市道路照明設施的;
(二)在城市道路設施附近堆放雜物、挖坑取土、興建建筑物及有礙城市道路照明設施正常維護和安全運行活動的;
(三)擅自在城市道路照明燈桿上架設通訊線(纜)或者安置其他設施的;
(四)故意打、砸城市道路照明設施的;
(五)私自接用路燈電源的;
(六)偷盜城市道路照明設施的;
(七)不聽勸阻和制止,非法占用城市道路照明設施的。
第三十四條擅自占用或者毀壞市政公用設施、環衛設施、園林綠地的,依據《山東省城市建設管理條例》第五十三條規定,責令限期退還,恢復原狀,并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五條擅自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城市道路的,依據國務院《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第四十條規定,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以并處工程造價2%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六條未辦理有關手續向城市排水管網及其他設施排放污水和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或者易堵塞管道的物質的,依據《山東省城市建設管理條例》第五十條規定,責令停止排放,采取補救措施,并處以1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七條未獲經營許可,擅自從事城市公用事業生產經營的,依據《山東省城市建設管理條例》第五十一條規定,責令限期改正,并處以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八條擅自拆除、遷移或者毀壞水工程及堤防、護岸有關設施和防訊設施的,依據《山東省水資源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采取補救措施,可以并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九條未經批準,新建、改建、擴建燃氣工程項目的,依據《山東省燃氣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可處以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據《山東省燃氣管理條例》第五十條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對個人用戶可處以5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用戶可處以5000元以下罰款:
(一)盜用燃氣、損壞燃氣設施的;
(二)用燃氣管道作為負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線的;
(三)擅自拆卸、安裝、改裝燃氣計量裝置和燃氣設施的;
(四)傾倒燃氣鋼瓶殘液的;
(五)在不具備安全使用條件的場所使用瓶裝燃氣的。
第四十一條在燃氣設施的安全保護范圍內,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據《山東省燃氣管理條例》第五十一條規定,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恢復原狀,并可處1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一)建造建筑物、構筑物的;
(二)排放腐蝕性液體、氣體的;
(三)未經批準開挖溝渠、挖坑取土的;
(四)未經批準打樁或者頂進作業的;
(五)未經批準動用明火作業的。
第四十二條未取得相應的資質證書,從事燃氣器具安裝維修活動的,依據《山東省燃氣管理條例》第五十四條規定,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逾期不改正的,可處以1萬元以下罰款。
第六章環境保護管理
第四十三條在城市建成區內建設施工,違反下列規定的,依據《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辦法》第四十一條規定,責令限期改正,處以3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3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對逾期仍未達到環境保護規定的,可以責令停工整頓:
(一)施工工地周邊應當設置高度1.8米以上的圍檔,不得高空拋撒建筑垃圾。對土堆、散料應當采取遮蓋或者灑水措施;
(二)建筑垃圾應當及時清運,日產日清,裝卸車不得凌空拋撒,車輛不得沾帶泥土駛出施工工地;
(三)混凝土澆注量超出規定的建設項目施工工地,應當使用預攪拌混凝土。采用現場攪拌的,必須采取防止揚塵污染措施;
(四)拆遷造成揚塵的,應當隨拆隨灑水;
(五)在道路上施工應當實行封閉式作業。施工棄土、廢料必須及時清運。堆放施工棄土、散料的,應當采取灑水或者遮蓋等措施防止揚塵污染。
第四十四條在城區內進行建筑施工作業產生的噪聲或者其邊界噪聲超過國家規定標準造成環境噪聲污染的,依據《山東省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責令改正,限期治理,并可處以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五條在城區范圍內,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據《山東省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責令改正,并處以罰款:
(一)非經批準排放偶發性強烈噪聲的,給予警告,造成嚴重污染后果的,處以3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二)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通過其他高噪聲的方式招攬顧客,擅自使用車載高音喇叭巡回播放,造成環境污染的,給予警告,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三)進行家庭娛樂、身體鍛煉以及飼養動物產生噪聲干擾他人正常休息生活,或者在午間和夜間從事產生噪聲污染的裝飾裝修、貨物裝卸等活動,或者在夜間和午間高聲喊叫,嚴重干擾周圍居民生活的,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改正。經批評教育仍不改正的,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六條未采取密閉措施或者其他防護措施,運輸、裝卸或者貯存能夠散發有毒有害氣體或者粉塵物質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條第(三)項規定,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七條未采取防燃、防塵措施,在人口集中地區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的,根據不同情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條第(四)項規定,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給予警告或處以5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八條在人口集中地區,焚燒瀝青、油氈、橡膠、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七條第一款規定,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以2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九條在城市人口集中地區、交通干線附近以及城市市區內露天焚燒秸桿、落葉等產生煙塵污染的物質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七條第二款規定,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可處以200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條在城市市區內從事露天燒烤食品的,依據《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辦法》第四十條規定,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可以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處以5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一條城市飲食服務業的經營者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排放的油煙對附近居民的居住環境造成污染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條第(四)項規定,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二條對向城區河道、水面傾倒工業廢渣、城市垃圾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九條第(四)項規定,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可以處1萬元以下罰款。
第七章工商行政管理
第五十三條對在城市道路、公園、廣場、蒼源河兩岸(城區內)等公共場所從事經營活動的無照商販,依據《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第九條、第十四條第一款規定,可以查封扣押專門用于從事無照經營活動的工具、設備、原材料、產品(商品)等財物,并沒收違法所得;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并處2萬元以下的罰款。
無照經營行為規模較大、社會危害嚴重的,并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無照經營行為危害人體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威脅公共安全、破壞環境資源的,沒收專門用于從事無照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材料、產品(商品)等財物,并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四條對擅自改變指定的經營場所,隨意在城市道路、公園、廣場、蒼源河兩岸(城區內)等公共場所設點經營,不服從監督管理的,依據《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給予警告,可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
第八章公安交通管理
第五十五條機動車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條規定,在城市道路上不按規定地點停放,或者在禁止泊車的人行道上停放,影響車輛和行人通行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的規定,予以警告并責令立即駛離;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拒絕立即駛離的,處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并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指定的地點。
第五十六條機動車違反規定,在禁止通行的人行道上行駛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的規定,處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七條機動車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關于臨時停車的規定,有下列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條的規定,處以警告或者罰款,并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指定的地點:
(一)在設有禁停標志、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臨時停車的;
(二)交叉路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梁、陡坡、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臨時停車的;
(三)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臨時停車的。
第五十八條非機動車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九條的規定,在城市區內不按規定地點停放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的規定,處以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第五十九條故意毀損、移動、涂改城市道路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夠刑事處分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的規定,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條在城市道路兩側及隔離帶上種植樹木、其他植物或者設置廣告牌、管線等,遮擋路燈、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妨害安全視距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六條的規定,責令行為人排除妨礙,拒不執行的,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并強制排除妨礙。
第六十一條依法行使有關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第九章城區河道管理
第六十二條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四十五條和《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辦法》第二十六條、二十七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除責令其糾正違法行為,采取補救措施外,可以并處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
(一)在城區河道管理范圍內棄置、堆放阻礙行洪物體,種植阻礙行洪的林木或者高桿植物,修建圍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的,對個人處以50元至2000元罰款,對單位處以1000元至1萬元罰款;
(二)在堤防、護堤地建房、放牧、開渠、打井、挖窯、葬墳、曬糧、存放物料、開采地下資源、進行考古發掘以及開展集市貿易活動的,對個人處以50元至3000元罰款,對單位處以1000元至1萬元罰款;
(三)未經批準或者不按照國家規定的防洪標準、工程安全標準整治河道或者修建水工程建筑物和其他設施的,對個人處以50元至3000元罰款,對單位處以1000元至1萬元罰款;
(四)未經批準或者不按照河道主管機關的規定在城區河道管理范圍內采砂、取土、棄置砂石或者淤泥、爆破、鉆探、挖筑魚塘的,對個人處以50元至3000元罰款,對單位處以1000元至1萬元罰款;
(五)未經批準在城區河道灘地存放物料、修建廠房或者其他建筑設施,以及開采地下資源或者進行考古發掘的,對個人處以50元至2000元罰款,對單位處以1000元至1萬元罰款;
(六)違反規定,圍墾城區河流的,對個人處以50元至3000元罰款,對單位處以1000元至1萬元罰款;
(七)擅自砍伐護堤護岸林木的,處以違法所得3倍至5倍的罰款;
(八)損毀堤防、護岸、閘壩、水工程建筑物,損毀防汛設施、水文監測和測量設施、河岸地質監測設施以及通信照明等設施的,對個人處以100元至3000元罰款,對單位處以1000元至1萬元罰款;
(九)在堤防安全保護區內進行打井、鉆探、爆破、挖筑魚塘、采石、取土等危害堤防安全的活動的,對個人處以100元至3000元罰款,對單位處以1000元至1萬元罰款。
第六十三條違反《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分別給予沒收漁獲物和違法所得,沒收漁具,并處以罰款:
(一)在城區河道范圍內炸魚、毒魚的,處以50元至5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500元至5000元罰款;
(二)未經批準使用電力捕魚的,處以200元至1000元罰款;
(三)使用禁用的漁具或使用不合格網具進行捕撈的,處以50元至1000元罰款;
(四)在禁漁區、禁漁期進行捕撈,非機動漁船處50元至5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500元至5000元罰款,機動漁船處以1000元至5000元罰款。
第十章附則
第六十四條本暫行規定所規定的事項,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六十五條臨沭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可根據本規定制定實施細則。
count:2.0"align=left>第四十九條在城市人口集中地區、交通干線附近以及城市市區內露天焚燒秸桿、落葉等產生煙塵污染的物質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七條第二款規定,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可處以200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條在城市市區內從事露天燒烤食品的,依據《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辦法》第四十條規定,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可以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處以5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一條城市飲食服務業的經營者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排放的油煙對附近居民的居住環境造成污染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條第(四)項規定,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二條對向城區河道、水面傾倒工業廢渣、城市垃圾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九條第(四)項規定,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可以處1萬元以下罰款。
第七章工商行政管理
第五十三條對在城市道路、公園、廣場、蒼源河兩岸(城區內)等公共場所從事經營活動的無照商販,依據《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第九條、第十四條第一款規定,可以查封扣押專門用于從事無照經營活動的工具、設備、原材料、產品(商品)等財物,并沒收違法所得;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并處2萬元以下的罰款。
無照經營行為規模較大、社會危害嚴重的,并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無照經營行為危害人體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威脅公共安全、破壞環境資源的,沒收專門用于從事無照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材料、產品(商品)等財物,并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四條對擅自改變指定的經營場所,隨意在城市道路、公園、廣場、蒼源河兩岸(城區內)等公共場所設點經營,不服從監督管理的,依據《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給予警告,可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
第八章公安交通管理
第五十五條機動車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條規定,在城市道路上不按規定地點停放,或者在禁止泊車的人行道上停放,影響車輛和行人通行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的規定,予以警告并責令立即駛離;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拒絕立即駛離的,處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并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指定的地點。
第五十六條機動車違反規定,在禁止通行的人行道上行駛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的規定,處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七條機動車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關于臨時停車的規定,有下列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條的規定,處以警告或者罰款,并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指定的地點:
(一)在設有禁停標志、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臨時停車的;
(二)交叉路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梁、陡坡、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臨時停車的;
(三)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臨時停車的。
第五十八條非機動車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九條的規定,在城市區內不按規定地點停放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的規定,處以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第五十九條故意毀損、移動、涂改城市道路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夠刑事處分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的規定,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條在城市道路兩側及隔離帶上種植樹木、其他植物或者設置廣告牌、管線等,遮擋路燈、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妨害安全視距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六條的規定,責令行為人排除妨礙,拒不執行的,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并強制排除妨礙。
第六十一條依法行使有關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第九章城區河道管理
第六十二條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四十五條和《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辦法》第二十六條、二十七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除責令其糾正違法行為,采取補救措施外,可以并處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
(一)在城區河道管理范圍內棄置、堆放阻礙行洪物體,種植阻礙行洪的林木或者高桿植物,修建圍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的,對個人處以50元至2000元罰款,對單位處以1000元至1萬元罰款;
(二)在堤防、護堤地建房、放牧、開渠、打井、挖窯、葬墳、曬糧、存放物料、開采地下資源、進行考古發掘以及開展集市貿易活動的,對個人處以50元至3000元罰款,對單位處以1000元至1萬元罰款;
(三)未經批準或者不按照國家規定的防洪標準、工程安全標準整治河道或者修建水工程建筑物和其他設施的,對個人處以50元至3000元罰款,對單位處以1000元至1萬元罰款;
(四)未經批準或者不按照河道主管機關的規定在城區河道管理范圍內采砂、取土、棄置砂石或者淤泥、爆破、鉆探、挖筑魚塘的,對個人處以50元至3000元罰款,對單位處以1000元至1萬元罰款;
(五)未經批準在城區河道灘地存放物料、修建廠房或者其他建筑設施,以及開采地下資源或者進行考古發掘的,對個人處以50元至2000元罰款,對單位處以1000元至1萬元罰款;
(六)違反規定,圍墾城區河流的,對個人處以50元至3000元罰款,對單位處以1000元至1萬元罰款;
(七)擅自砍伐護堤護岸林木的,處以違法所得3倍至5倍的罰款;
(八)損毀堤防、護岸、閘壩、水工程建筑物,損毀防汛設施、水文監測和測量設施、河岸地質監測設施以及通信照明等設施的,對個人處以100元至3000元罰款,對單位處以1000元至1萬元罰款;
(九)在堤防安全保護區內進行打井、鉆探、爆破、挖筑魚塘、采石、取土等危害堤防安全的活動的,對個人處以100元至3000元罰款,對單位處以1000元至1萬元罰款。
第六十三條違反《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分別給予沒收漁獲物和違法所得,沒收漁具,并處以罰款:
(一)在城區河道范圍內炸魚、毒魚的,處以50元至5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500元至5000元罰款;
(二)未經批準使用電力捕魚的,處以200元至1000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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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特殊危險作業 施工現場 監督檢查
中圖分類號:P38.1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6)29-0028-01
0 引言
為了規范大港油田公司特殊危險作業安全許可管理,加強特殊危險作業項目風險控制,有效防止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制定了特殊危險作業安全許可管理辦法。該辦法規定了特殊危險作業管理職責、分類與分級、風險識別、安全措施制定、作業許可證申請、書面審查、現場核實、審批、延期、實施、關閉、網上辦公等內容。適用于油田公司所屬各單位和外部承包商。
---《特殊危險作業安全許可管理辦法》
1、正文
1、 大港油田公司特殊危險作業管理現狀
1.1 特殊危險作業的定義:指涉及人員、設備、環境等危險因素復雜、風險程度高的作業項目。作業特點具有流動性、交叉性、非常規性以及使用特殊裝備或工藝。
1.2 眾所周知,石油行業是高危行業,而在石油行業中,現場施工作業又存在著多種風險,發生安全事故的幾率較大,而特殊危險作業又是現場施工作業中危險性最大,發生安全事故最高的作業,為了控制風險,防止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大港油田公司制定了《特殊危險作業許可管理辦法》。2007年11月28日,大港油田公司在采油一廠召開“特殊作業管理匯報推動會”,特殊危險作業管理系統正式在大港油田公司開始運行,會議要求認真貫徹《油田公司特殊作業安全許可審批管理辦法》,嚴格落實特殊作業管理規定;全面實施《特殊作業項目管理系統》,充分發揮系統的有效作用;2011年1月29日,根據集團公司?《作業許可管理規范》(Q/SY1240-2009)及《進入受限空間安全管理規范》(Q/SY1242-2009)等九項標準,結合管理實際需求,油田公司重新修訂了相關特殊危險作業項目管理作業文件,根據新規定,特殊危險作業許可管理分為風險評估、書面審查、現場核查、現場審批、延期關閉、存檔等環節。該系統只用于書面審查與存檔,其余環節均在現場進行。優化升級后的V3.0版特殊危險作業項目管理系統自2011年3月16日正式運行。
2、大港油田公司特殊危險作業存在的問題
特殊危險作業管理系統在油田已經運行了兩年多了,規范了油田特殊危險作業,從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的影響等方面對特殊危險作業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進行闡述,并對每個危險危害因素制定了風險控制措施,減少了事故的發生,使現場施工作業安全監督管理有了針對性的依據,但是從運行效果看,還存在一些問題。
2.1 特殊危險作業分類
大港油田公司特殊危險作業分為44項,其中通用類9項,專項類35項。 通用類特殊危險作業項目,包括:動火、進入受限空間、高處作業、臨時用電、挖掘作業、化學清洗、移動式起重機吊裝作業、腳手架作業、管線打開等共九項,并建立專門的管理制度。專項類特殊危險作業項目:經油田公司確認并的、具體的特殊危險作業項目。
2.2 特殊危險作業許可證辦理存在問題
2.2.1不辦理特殊危險作業票:
某石化檢修罐區施工現場一輛吊車在沒有辦理吊裝作業票的情況下進行起吊作業,使特殊危險作業失去過程控制。
2.2.2作業票過期:
某聯合站輸油管道調整改造工程附近兩處管線焊接現場提供的動火作業許可證已過期失效,且現場均未配備可燃氣體檢測儀。
2.2.3特殊危險作業票施工人員不教育,不簽字:
某井安裝抽油機施工現場,施工人員沒有佩戴安全帽,特殊作業票沒有施工人員簽字。
2.3 特殊工種作業人員現場不能提供有效證件
某工程現場作業的電工未提供有效證件;管道焊接施工現場作業的氣焊工和單斗挖掘機操作手均未持有效證件作業。
2.4 施工現場安全隱患問題
2.4.1、臨時用電現場安全隱患問題依然突出,主要是電纜違規私搭亂接,漏電保護器不檢測,手持電動工具沒有漏電保護器,多臺用電設備共用1個漏電保護器或斷路器,電纜直接綁在腳手架上,配電箱的進出電纜處沒有護管等情況還很普遍。
2.4.2、安全防護不到位的情況比較嚴重,主要是高空作業人員不系安全帶,使用機械旋轉部位沒有防護罩,腳手架操作面的腳手板未滿鋪,動土作業溝壁沒有設置支撐等。
2.4.3、設備設施及附件管理的問題時有發生,表現在設備設施缺失安全防護裝置,如乙炔氣瓶沒有安裝回火阻止器,混凝土攪拌機的傳動輪無防護罩,安全附件不檢測,安全設施不安裝等。
3.特殊危險作業存在問題分析
3.1、建設單位履行安全監管職責不到位
單位主管領導和主管部門對特殊危險作業安全監管沒有引起高度重視,“直線管理”和“屬地管理”責任仍然只停留在口頭和表層,沒有按中油集團公司和油田公司的要求嚴格監管,因此危險施工作業現場違章和隱患問題比較突出。
3.2 安全監督檢查不到位:項目主管部門不負責安全監督檢查工作,主要依賴安全監督部門來查糾違章和督促隱患整改;對施工項目監督檢查不到位,項目所在單位特殊危險作業施工檢查也不到位,及時。
3.3 處罰舉一反三不到位:各單位安全監管部門雖然對施工現場存在的違章和嚴重隱患問題也進行了考核處罰,但力度較小,導致同樣的隱患問題重復發生。
3.4 安全投入不到位:特殊危險作業施工現場存在較多的安全隱患和違章行為,其重要原因是施工單位注重眼前經濟利益,對安全的投入達不到安全生產的要求。
4、下步整改建議(加強危險作業管理的幾點小建議)
4.1 認真履行安全環保主體責任
各單位要認真細化對特殊危險作業安全監管的具體實施細則,要將反違章和隱患整治作為安全管理的重點。
4.2 持續加大監督檢查力度
各建設單位項目主管部門和安全監管部門,要持續加大對特殊危險作業施工現場監督檢查力度,有計劃有針對性的監督檢查,嚴格落實安全施工方案,規范臨時用電、高處作業、動火作業等特殊危險作業許可管理。要全面識別設備設施存在的安全隱患,嚴肅查糾“三違”行為。
4.3 進一步加大考核處罰力度
油田公司各級項目主管部門和安全監管部門,嚴格執行安全獎懲制度,對不認真執行HSE規定、安全施工方案不落實、有嚴重違章行為和安全隱患不整治的特殊危險作業,要堅決采取責令停工整改和按規定處罰等措施。
4.4 進一步加強對教育和培訓
各單位安全監管部門對特殊危險作業的施工單位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將油田公司的HSE規定和有關要求向他們講解清楚,做到風險識別到位、安全措施到位,安全監督到位,逐步形成自我安全約束機制,確保油田公司HSE目標的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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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則
1、根據上級有關指示精神,為加強對施工項目部消防管理,保障施工任務的順利完成,結合《威建集團安全保衛管理標準》和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2、認真執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努力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3、各分公司專(兼)職保衛人員對本單位各項目部的消防工作實行監督和檢查,并建立消防檔案,各項目部對消防工作都要有原始記錄資料。
4、公司所屬各單位、各項目部、各工種都必須執行本規定。
二、項目部實施細則
1、建立健全消防組織機構,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
1)集團公司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委員會,主要領導負總責,各相關部室負責人為成員。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公司武裝保衛部。
2)各分公司、項目部要成立消防領導小組,人員組成要求分公司(項目部)經理為組長,生產經理(施工員)為副組長,相關科室負責人及有關負責人為成員。
三、施工現場防火規則
1、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規定
1)管理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人員,應熟悉和掌握各種物品的性質,并會采取不同的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法。
2)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應保持通風良好,揮發性油料應裝入密閉容器內妥善保管,不準和其它物品混放,庫內安裝的電氣設備必須符合防爆要求,門窗要牢固可靠,易燃易爆物品出入庫時要按規定搬運。
3)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不準存放其它可燃物品,嚴禁動用明火,嚴禁吸煙和帶火生產,并要設置防火器材,涂寫醒目火警標志。
2、用火用電防火規定
1)可燃物品場地、車間、倉庫等部位,不準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品,不準吸煙和動用明火,不準亂拉電線,可燃物品與熱源要保持一定距離。
2)生產、生活用電的安裝、檢修必須由專業電工操作,電器設施靠近熱源的地方要進行隔熱措施,電器著火時,應先切斷電源,再進行滅火。
3)凡必須在易燃、可燃物品倉庫、木工間、油漆間、配電室等部位動用明火的施工工種,應通知項目部防火負責人,辦理動用明火審批手續,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后,方可進行,并派專人監護,配足適用的滅火器材。
4)夜間護場,生產照明使用的大功率燈具,要遠離可燃物,并且要安裝牢固。
3、木工操作防火規定
1)各種木材進入施工現場,要選擇遠離熱源的安全地方存放,有專人管理,及時清除木材周圍的可燃雜物,防火禁區嚴禁吸煙,不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準隨便動用明火。
2)存放木材的倉庫、車間及木工棚等應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并設置醒目的防火警告標志牌。
3)木材堆垛間要留有一定距離的消防檢查通道,棚房、倉庫內的木材,必須堆垛整齊,垛間應留有能進入檢查的間距,木材場地要經常清理樹皮、枝叉、腐朽木及廢木渣等。
4)木工機械操作時,要控制好速度,特別是硬質木、節支較多的木材,更應注意降速,防止產生火花引燃木屑,刨花、木糞等。
5)機械設備的電動機、開關、配電箱等電器設備應設防護裝置,并定期檢修和經常清掃,保持潔凈。
6)木制作車間、木工棚等場所,班后要進行清掃,木屑、木糞堆存處不準積壓過多,要定期清掃,防止自燃。
4、油漆工防火規定
1)各種油料應專庫專存,嚴禁煙火,不準同室存放其它易燃易爆物品;
2)油漆使用噴燈火焰,應先清除周圍易燃物,沾染油漆的破布、廢紙等應收集在金屬容器內,及時處理好;
3)油漆操作時不準吸煙,近距離內不得有明火出現。
4)油漆作業時應根據實際情況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
5、焊割作業防火規定
1)進行焊割作業時,要在適當的位置懸掛防火警告標志牌。
2)各種氣瓶應有明顯的標志,乙炔瓶、氧氣瓶的距離應大于5米,并有防震膠圈和防爆、防曬措施。
3)焊割作業時,應先清除周圍的可燃雜物。下班要拉閘斷電,氣閥關閉。
4)電焊機、氣焊等設備必須由專人負責,嚴禁無證者進行操作。
6、職工宿舍及倉庫防火規定
1)物資倉庫內不準混放易燃易爆等危險品,要在適當的位置設置滅火器材和涂寫防火標志。
2)不準在倉庫內吸煙,嚴禁明火出現。
3)倉庫、職工宿舍及伙房內不準使用電爐子,不準亂接亂拉電線,各種電器要做到人離電斷。食堂使用的燃氣罐應單獨設置存放間且存放間通風良好。
4)職工宿舍內不準使用液化氣等明火燒水、做飯,不準隨意點燃各種物品。
7、消防器材維修、保養管理規定
1)消防器材要放在通風、干燥,取用方便、布局合理的地方,周圍不準堆放其它物品。
2)項目部消防器材要實行定位、定人、定責任管理,滅火器材要保持整潔,不準露天設置,要采取冬季防凍、夏季防曝曬雨淋措施。
3)消防器材不準挪用,嚴防丟失和損壞。
4)項目部消防負責人對消防器材要經常檢查,不符合要求的立即進行相應的處理。
5)防火部位要設置醒目的火警標志,不得挪動、涂改、遮擋,始終保持顏色鮮明。
四、附則
1、各分公司、項目部負責人和專(兼)職防火負責人都要重視消防工作,經常檢查,發現火險隱患,要及時通知整改,決不拖延,并有檢查整改記錄。
2、發生火警、火災在報火警(119)的同時,要立即組織滅火,滅火后要保護現場,待現場勘察結束后,經有關部門同意,方能清理現場,恢復生產,并把有關資料送交公司武裝保衛部存檔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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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_年,縣城建監察大隊在建設局的正確領導下,緊緊圍繞創建國家衛生縣城的工作目標,以創建群眾滿意執法大隊為契機,內強素質,外樹形象,扎實工作,拼搏進取。在外部管理中,堅持依法治城,積極發揮城市管理主力軍的作用,不斷加大執法力度,組織打好市容市貌集中整治和拆除違法建設硬仗,促使城市面貌明顯改觀,為我縣招商引資提供了一個整治、有序的城市環境;在內部行風建設工作中,積極開展系列創爭活動,不斷強化隊伍建設,促使隊伍整體形象明顯改觀,城建監察工作步入了法制化、規范化的軌道,較好地完成了上級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主要情況是:
一、市容管理工作取得了新業績。今年,大隊緊緊圍繞創建國家衛生縣城的宏偉目標,面對創建任務重、時間緊、標準高、困難多的情況,大隊根據建設局下達的創建工作任務,迎難而上,積極開展對市容環境綜合整治活動。
1、開展違章攤點、店外經營(作業)、夜市攤點專項整治。大隊首先把取締城區22條主次干道、重點區域和重點部位的流動攤點、店外經營(作業)作為市容整治重點,采取了大隊領導分片包干,集中整治與日常管理相結合,堵與疏相結合的方法,先后取締了影響市容市貌的不規范攤點群4處,城區主干道店外占道經營(作業)得到有效遏制。南城根路改造后大隊及時跟上,狠抓了南城根路的店外經營、流動經營,并規范設置了大橋攤點群,目前南城根路市容環境有了明顯的好轉。其次,安排專門力量加強對夜市攤點管理,今年先后取締了四通路夜市大排檔、大車站等42處攤位。
2、開展戶外廣告、亭棚專項整治。我們以“創建國家衛生城市”為契機,加大對戶外廣告和橫條幅的整治力度,422處的各類不規范的戶外廣告牌和4520處的破舊橫(條)幅依法進行拆除,清除“牛皮癬”近20萬張。尤其在創建園林城市過程中,因創建工作需要,我們抽調精干力量,僅用3天時間就完成了對南門大街的188戶雨陽蓬的拆除任務。針對部分路段亭棚嚴重影響市容市貌的情況,我們克服種種困難,不等不靠,迎難而上,對城區安宜南路、淮江路等長期占據主、次干道的56個亭棚進行搬遷和拆除。
3、開展城鄉結合部環境整治。我們積極與工商、公安、交通、安宜鎮等部門、單位密切配合,對寶應大道、安宜東路寶工橋段、運河大橋等城鄉結合部的違法建設、店外占道經營、戶外廣告、車輛亂停亂放等行為進行了20余次集中整治,有效改變了城鄉結合部“臟、亂、差”的現象。
通過各項整治,城區市容市貌有了較大改善,為我縣創建國家衛生縣城打下堅實基礎,為我縣組織的14次重大活動提供了強有力的市容保障。今年共取締流動攤點486個,取締店外經營(作業)15200戶,安排下崗職工再就業500余人次。
二、規劃監察工作取得了新成效。我們繼續采取劃片包干、假期輪休等措施,做到全天候、全方位的對城區進行規劃監察,有力的將違法建設控制在萌芽狀態。全年共查處1105件違法建設399314m2(工程建設294100m2),處理1097件398660m2,違法案件的發現率100%,處理率達99%以上。
三、城鄉燃氣管理取得了新進展。今年,我們把燃氣管理的著力點放在抓源頭管理,抓秩序規范管理,建立并完善了檢查、巡查、抽查制度,強化了對氣源源頭管理的力度,同時,以“四統一”為抓手,推進了全縣燃氣供應企業經營行為的規范。目前已建立了三級監控網絡,落實了三級監控措施,配置了三級監控相關設備。扎實有效地開展打擊非法倒灌、使用超過期或未檢測、報廢鋼瓶充裝、無證經營、擅自設點等違法行為。到目前為止,大隊會同局燃辦召開安全專項會議3次,安全檢查整治50余次,暫扣液化氣瓶10余只,沖氣槍30多把,磅秤1臺,發送《責任整改通知書》11份,有效改善了全縣的燃氣管理秩序。
四、隊伍建設取得了新突破。為適應新形勢的城市管理要求,按照內強素質、外樹形象的標準,我們緊緊圍繞“政治合格、業務過硬、紀律嚴明、作風優良、保障有力、人民滿意”的隊建目標,狠抓內部管理,使隊伍整體素質有了明顯提高。
一是狠抓教育培訓。去年底,經局黨委批準,大隊進行了內部改革,建立了政治思想教育網絡,專門配備了政治教導員、指導員,建立了政工例會制度,堅持集中教育每月不少于一次,中隊每周堅持半天的政治學習制度。同時還積極開展“我為三城同創立新功”、“為大隊增輝,給城建添彩”、“如何樹立
城管新形象”等主題討論活動,陶冶了隊伍的政治情操,提高了隊員團結奮進,樂于奉獻的思想覺悟。為進一步提高隊員的行政執法水平,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大隊繼續實行“每月一法,每月一考”制度,定期對執法人員進行業務知識培訓的教育,還組織執法人員旁聽法院的行政審判和開展執法案卷觀摩評比或法律知識競賽。同時,為嚴把執法關,我們在各個中隊配備1-2名法制員,具體負責行政處罰把關和卷宗整理。二是狠抓督查獎懲。去年底,大隊進一步強化督查機制,實行二級考核制度,將考核結果做到“四掛鉤”,即:與中隊(科室)、個人的考核獎和獎金掛鉤,拉大考核獎分配差距;與爭先創優掛鉤,連續兩個季度得分排名最后的取消個人年終評先資格;與干部任用掛鉤,對連續6個月工作上平平的中隊(科室)干部進行誡勉談話;與隊員的量化考核掛鉤,對連續四個季度排名處于最后3名的實行離崗培訓。同時,為調動廣大干部隊員的積極性,激發大家的工作熱情,大隊以“創建群眾滿意執法大隊”為契機,開展了內部爭創“執法能手”“管理標兵”“優勝隊室”“紅旗車駕駛員”等系列活動,通過正確引導,極大調動了隊伍的積極性,在管理工作中涌現了一大批先進典型,在全大隊形成了積極向上、奮勇爭先、奮發有為的良好氛圍和工作環境。
20__工作打算
20__年,是全縣力上下全力沖刺“三城同創”目標,強力推進“工業化、城鎮化”戰略的關鍵之年,也是建設系統開拓創新、再創新高的改革之年。我大隊將緊跟形勢,奮力拼搏,勇爭一流,20__年的工作目標總體為“12345”,具體為:
一即圍繞一個中心。20__年,我大隊將緊緊圍繞“管理上規范、隊伍樹形象”為中心,全力完成縣委、縣政府和建設局下達的各項目標任務,在管理上抓長效,在改革上謀發展,在機制上敢創新,在形象上求突破。
二即積極拓展城建監察兩方面內涵。一是積極拓展建設工程領域監察工作,內容涵蓋招投標、施工圖審查、竣工驗收、城建檔案備案等方面;二是積極拓展集鎮建設領域監察工作,進一步為我縣新農村建設的做好服務工作。
三即強化三方面基本職能工作。一是強化市容管理。20__年,大隊將進一步提高市容管理標準,加大市容管理力度,通過加強日常管理和錯時錯休管理,切實達到“全覆蓋、經常化”,為縣重大活動提供過硬的市容保障;二是強化規劃監察。20__年,大隊將在違法建設的發現率、處理率上下功夫,并建立健全“控制率”考核,努力將違法建設控制在萌芽狀態,同時采取切實有效措施,進一步加大拆違整治力度;三是強化戶外廣告管理。20__年,大隊將進一步規范戶外廣告設置行政許可行為,研究落實大型戶外廣告泊位拍賣事宜,建立健全并實施戶外廣告年審制度。
四即建立內部管理四項措施。一是加強隊伍思想教育。20__年,大隊將多渠道、多形式、多方面地開展思想教育,使隊員牢記宗旨,不忘使命、不辱身份,逐步營造“隊榮我榮、隊恥我恥”的氛圍;二是強化業務培訓。今年,大隊將組織法制培訓15次以上,受訓率達到100%,并鼓勵隊員參加各類自學、函授的學習,經常不斷組織案件分析會,做到學有所獲,此外還將開展多種形式的崗位訓練,強練基本功,力求做到法規人人運用熟練,提高大隊行政執法技能。大隊還將繼續實行“每月一法”、“每月一考”制度,并經常性開展執法工作觀摩評比;三是實行鋼化量化督查。今年大隊制定了科學合理,注重高效的《鋼化量化督查考核細則》,為激發廣大隊員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事業心和責任感,大隊取消固定考核獎勵,考核細則推行按崗定績,按績取酬的新機制,確保大隊各項工作的整體推進;四是深化系列“爭先創優”活動。大隊將繼續開展系列“爭先創優”活動,每季度評選一次執法能手、管理標兵和先進隊室,充分發揮典型示范作用,達到激勵全隊的目的,除此,20__年大隊還將在“五.一”、“七.一”、“十.一”期間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文體活動,不斷提高隊伍的合力與活力,進一步提升隊員的團隊精神和集體榮譽感。
篇6
一、施工項目及施工道路交通事故情況
為進一步完善交通基礎設施,提升道路通行能力,自2017年起,珠海市先后推進一批優化交通路網結構的交通工程和一系列民生工程建設,占道施工審批數量逐年增長,2019年,經珠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審批的占道施工有265處,2020年約有400處,增長率為50.9%。與此同時,施工道路交通事故安全形勢日益嚴峻。如香海大橋支線(105國道段)工程從2019年7月開始施工建設至今,發生傷亡交通事故10起,共致3人死亡、9人受傷;黃楊大道災毀重建工程從2020年3月開始建設至今,發生傷亡交通事故6起,共致1人死亡、5人受傷,其中1起涉及施工單位責任。
二、占道施工道路管理問題
涉及占道施工的交通事故增多,暴露出的各種管理問題和安全隱患制約著珠海交通建設與發展,主要體現在施工單位和政府職能部門兩方面。施工單位對占道施工的交通組織方案設計、申請審批以及施工期間的管理等均存在諸多方面問題。一是交通組織方案設計不符合標準,一些施工單位提交的交通組織方案與施工方案混淆、弄虛作假、與實際施工情況不一致,方案參考標準及設施布設不符合國家標準,對交通影響缺乏客觀評估。二是交通安全設施設置不規范,施工單位安全責任意識淡薄,隨意設置交通安全設施、未按規范落實交通安全設施及加強施工道路巡查維護,造成已經損壞、失效的交通安全設施未能及時修復,不及時清理道路上的施工障礙物,形成交通安全隱患。三是違法占道施工,一些施工單位未經審批擅自占道、開挖道路,不按方案施工等普遍存在,在施工過程中超范圍、超期施工,為節省施工時間對管線、管網不提前勘查或勘查不仔細,野蠻開挖致路口信號燈及管線癱瘓,造成交通擁堵。部分企業管理單位對施工單位要求不高、管理不嚴、放任而為,對交管部門發出的交通安全整改意見不落實。在涉及占道施工的規劃審批、巡查監管及執法處罰等方面,政府職能部門管理工作也存在一些問題。一是缺乏統籌施工規劃,重復開挖施工,如“香洲區前山河流域綜合整治提升”工程項目開工后,把原來已升級改造的道路再次開挖,甚至有些道路升級還未到半年被重新開挖,造成政府資源浪費和居民生活體驗感差。二是巡查監管缺位,監管職責不清,占道施工涉及多部門審批,存在多頭管理、權責不清等情況,一些部門存在“審批通過了就是監管到位”的認識錯誤,對占道施工事中、事后的監管缺位。此外,現有的城管執法隊伍資源有限,難以完成快速增長的施工巡查監管工作。三是違法過錯成本低,配套法律缺位。按照現有規定,珠海市擅自開挖道路將被處以最高2萬元罰款,這相對部分上億的交通項目來說,處罰力度微乎其微?,F行法律法規對占道施工交通安全設施設置不到位等問題沒有明確的管理細則和處罰指引,相關職能部門無法可依。
篇7
關鍵詞:高速公路文明施工 創造優質 高效安全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of civilization is the comprehensive reflection of the level of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is the site management of a comprehensive management work. Civilized construction is an important symbol of modern construction, is a basic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management, adhere to the construction of civilization has important significance.
Keywords: Highway Construction of civilization to create high quality safety
中圖分類號:U412.36+6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一、文明施工管理組織與目標
為規范高速公路工地建設,創造優質、高效、安全、環保的作業環境,改進作業條件,優化資源配置,實現集約化、工廠化生產,提高管理水平,保證工程質量,我單位將嚴格按照省有關建筑施工現場管理規定,高起點、高標準地布置項目部駐地。為了確保文明施工中的各項工作能夠順利地貫徹落實,項目經理部在項目安全文明施工及消防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設專職文明施工管理員1名,負責施工現場及各專業分包隊伍的文明施工管理。
二、整體規劃
項目駐地、現場施工區域主要道路及材料堆場進行硬化處理,并留設排水坡度。在項目駐地、材料堆場、施工道路、攪拌站及建筑物四周均設置排水溝。在大門入口設洗車槽和沉淀池,進出載重車輛均用高壓水沖洗輪胎,做到不帶泥砂及其它污物出場;運出的散料進行覆蓋,作到沿途不遺撒。生產污水及生活污水須經過處理達標后再排放?,F場道路要求通暢整潔、無雜物亂堆亂放,并由專人定期打掃。施工現場按總平面規劃種植花草樹木進行綠化,美化環境,減少污染。施工現場的成品、半成品、各種料具均要按施工平面布置圖指定位置分類碼放整齊、穩固,做到一頭齊、一條線。
在現場設置兩個封閉式垃圾池,所有建筑垃圾均臨時存放于垃圾池中,不得隨處堆放,垃圾池定期派人進行清理。在辦公區和生活區均勻設置一定數量的不銹鋼垃圾桶,所有生活垃圾必須裝入垃圾桶,定時派人清理。
三、文明施工保證措施
1、駐地建設要求
1)駐地選址。在主線兩側垂直距離1km內,考慮交通、通訊、工作、醫療、生活便利等條件。并滿足:(1) 不受洪水威脅;(2) 避開塌方、落石、滑坡、高壓線等地段;(3) 避開取、棄土場;(4) 距爆破區500m以外;(5) 不占用互通區、服務區等永久占地。
2)駐地建設面積不小于5000m2。
3)駐地庭院布局采用封閉式管理,辦公區、停車區、生活區等布局合理,符合“消防、治安、衛生、環?!钡囊?。設置通透型護欄圍墻,墻高185cm,基礎高25cm,大門寬度6m;院內進行綠化,除綠化區外,采用厚度10cm的C20砼硬化或采用彩色水泥磚鋪砌,停車位劃線標示,擺放垃圾箱并及時清理;設置通暢的排水系統,采用蓋板排水溝(寬30cm、深40cm),并排放至指定位置。
4)駐地房屋用同一顏色的阻燃、隔熱、防火、防震、抗傾覆的彩鋼板搭建,堅固、實用、美觀、隔熱通風。門窗為開啟式,室內地面用水泥混凝土硬化,會議室和項目經理室鋪設地板磚;室內布設做到統一吊頂、統一線槽敷設電線,統一空調等設施安裝、統一辦公桌椅。
5)駐地標志性建筑設置。
(1)在大門口或庭院內醒目位置設置企業標志、旗桿等標志性建筑。
(2)標志性建筑基座采用大理石貼面,正面鑲貼項目部名稱。
(3)旗桿采用3根高度為7~9米不銹鋼材質制作,分別是中間懸掛國旗、左側彩旗(企業標志)、右側彩旗(發包人徽標),懸掛國旗符合相關規定。
(4)駐地大門力求簡潔大方,采用自動伸縮門或鐵藝門,門口設置警衛室及專職門衛。
6)公示欄、宣傳櫥窗設置。在駐地設置項目工程簡介、管理制度、“十公開”、施工場地布置等公示欄、宣傳櫥窗。
7)在國、省干道進入項目經理部路口處明顯位置設指路牌;指路牌采用鐵皮制作,藍底白字、白箭頭,規格:140cm(長)×100cm(高),腿高120cm。
8)駐地房屋安裝避雷裝置。
2、部室設置
項目部設“六部、五室”,即工程技術部、安全環保部、物資設備部、計劃合同部、財務部、綜合部、會議室、項目經理室、總工室、工地試驗室、資料檔案室。
1)房間面積。會議室120㎡,項目經理室、總工室60㎡,其余各部室辦公室至少各設1間,面積30㎡;工地試驗室見專項規定。辦公室不得同時兼做宿舍。
2)會議室配備吊裝投影。
3)辦公設施配置齊全,實現寬帶接入,包括微機聯網和軟件,以滿足信息化管理的需要。
4)資料檔案室遵照《河北省高速公路建設項目檔案管理辦法》等要求執行。要防火、防潮、通風、抗震、防盜、防水、防塵、防鼠、防高溫、防強光,須有檔案存放架(柜),并設具有2年以上檔案管理工作經驗的專人負責。
5)部室門牌統一采用不銹鋼板制作,黃底(或白底)紅字,尺寸為:30cm×10cm。統一在門口右上角安裝。
6)各部室辦公人員均設桌牌,采用透明塑料板制作,內容:姓名、崗位、職稱、辦公電話,右上側貼2寸照片,規格:20cm(長)×12cm(高)。
7)管理、技術人員工作期間佩戴上崗證,并統一著裝。
(1)上崗證內容:單位名稱、姓名、職務、編號、照片;格式:藍底白字,字體為黑體,小二寸紅底照片,尺寸為 15cm(高) ×10cm(寬),塑封制作。
(2)安全帽顏色:施工人員為黃色、管理人員為紅色。
3、項目部配套設施
項目部配套設施包括宿舍、食堂、浴室、文化活動室、廁所等,具體要求見下表。
配套設施要求一覽表
同時滿足以下要求:
(1)設置開啟式門窗,建筑材料須耐火、阻燃、防水、防震。
(2)宿舍內掛設治安、衛生、防火管理制度,夏季有消暑、防蚊蟲叮咬措施,冬季有保暖和防煤氣中毒措施。生活用品放置整齊,室內用電無私拉亂接現象。
(3)制訂食堂衛生管理責任制度,具備衛生許可證。炊事員(包括工作人員)有健康證,工作時穿工作服。食堂配備必要的排風設施和冷藏設施。燃氣罐單獨設置在通風良好的存放間內,嚴禁存放其他物品。
(4)廁所須指定專人負責衛生工作,定時進行清掃、沖刷、消毒,防止蚊蠅孳生,化糞池覆蓋并及時清掏。并在相關位置設置廁所指路牌。
(5)配備消防器材設施,并在明顯位置設置滅火器標志。
4、文明施工檢查措施
項目文明施工管理組每周對施工現場作一次全面的文明施工檢查,檢查內容為施工現場的文明施工執行情況,檢查依據《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評分標準》、《建設工程施工安全條例》、公司“文明施工管理細則”等。檢查采用評分的方法,實行百分制記分。每次檢查均認真作好記錄,指出其不足之處,并限期整改。對每次檢查中做得好的進行獎勵,做得差的進行處罰,并敦促其改進。
篇8
一、領導高度重視,投入穩步增加,城管工作開展順利。
1、各級領導充分重視,城管工作煥發生機與活力。今年,在區第六次黨代會、第七次人代會上,提出了大力推進“中提升”戰略,實現城市管理向精細化、網格化、人性化發展,進一步提升中心城區管理水平的工作目標,為城市管理注入了強勁動力。一是領導重視程度高。在國際女排賽事、國際兒童電影節、全國衛生城市復查、浙洽會等重大活動保障中,區各級領導多次親臨現場督促和檢查城市管理工作,針對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多次召開部門協調會議,明確各部門職責分工,并形成會議紀要。分管城市管理工作的副區長,多次主持召開聯席會議,及時解決工作中出現的急事、要事,每月聽取一次工作匯報,年初主持召開了20*年全區城市管理工作會議,部署全年城市管理工作任務。今年9月,我局召開了*城管執法大隊成立五周年慶典大會,市、區各有關領導都參加了會議,并作了重要指示,為下階段我局的城管執法工作進一步指明了方向;二是協調破解城市管理難題。*大同村是一個較典型的城中村,周邊群眾生活環境較差。為此,區委書記陳利幸曾先后數次組織相關部門人員到大同村蹲點調查、現場辦公。在區委主要領導的支持下,我局與區建筑工務局、新碶街道共同制定了大同村河道污染治理方案。把河道污水通過新鋪設管道輸入城市污水管網,對無法進入管網的河道污水,用吸污設備抽出來并對河道進行定期清淤和沖洗,以減少河道污染對群眾生活的影響。為防止農用車在運輸垃圾的過程中對環境造成的二次污染,區政府在調研后決定投資200萬元,專門建造了高塘片垃圾中轉站,由我局負責實施。建成后的生活垃圾中轉站占地3畝左右,將有效解決高塘片區的垃圾清運問題;三是建立執法協調機制。為進一步推進城市管理執法權下放工作,落實我區《關于強化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基層行政執法工作的實施意見》,20*年8月份,在區委區府統一協調下,我局在*戚家山街道新成立了一支街道行政執法隊伍,使我局的城市管理工作在街道鄉鎮得到了進一步的拓展與延伸。在借鑒大港綜合警務室推行多部門聯合執法成功經驗的基礎上,今年5月在區委常委會的協調下,我區又在高塘片成立了由區公安、新矸街道、區城管局共同派員組成的高塘綜合警務室,進一步深化了公安協同城管執法的快速反應機制;四是考核機制進一步完善。在城市管理工作向鄉鎮城鄉外延式發展的同時,進一步加強管理,將城市管理工作納入各街道鄉鎮目標管理考核,占街道(鄉鎮)年終目標管理考核的4分。首次將街道(鄉鎮)自聘的城管隊員納入執法中隊考核,對城管隊員的行為準則作了詳細規定,嚴防城管隊員言語粗暴、管理野蠻等現象的發生。根據區委、區府對我局20*年度工作目標管理考核意見,強化了局屬各事業單位的目標考核管理,制定了《20*年度事業單位目標考核方法》,逐項分解指標,充分發揮干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
2、理順體制,積極構造“和諧城管”新格局。在區領導的協調下,逐步理順城市管理機制。針對我區污水處置管理相對混亂的局面,經區政府研究決定,將*開發區巖東污水處理廠建設有限公司與*開發區巖東污水處理廠合并,更名為**巖東排水有限公司。同時,將開發區污水管理處更名為*區(開發區)排水管理處,劃歸*城管局管理,徹底解決了原來多部門重復管理的局面,使我區污水處置工作的管理體制真正得到理順;結合全國衛生城市復查的有利契機,在區創衛辦的支持下,與華山小學、東海實驗學校等五所學校組建了“少年城管學?!?,與杜鵑社區、牡丹社區等多家社區簽署了“共建公約”,與*最大的企業—申洲公司開展了多次聯合專項整治行動。通過學校、社區、企業三位一體的齊抓共管,一種全方位、立體式城市管理模式已具雛型,“文明家園手牽手,和諧城市心連心”的全社會共建*美好新家園的和諧氛圍正在形成。
3、轉變理念,努力構建“服務型”城管。今年全國“兩會”以來,關注民生、共建和諧社會已成為各地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為緊跟時代節拍,根據*區委、區府相關精神要求,結合我區城鄉結合部及工業區周邊的流動設攤現象難以根治問題,局黨委在區領導的支持下,經細致調研多方論證,在大力推行路段分類管理的基礎上,從人性化管理、服務廣大群眾的角度出發,投資100萬元,在位于*城鄉結合部的高塘村建立兩個臨時市場,把高塘區域周邊的流動攤販和大排檔納入市場進行有序管理,從而滿足低收入人群的購買需求,實現城市管理從“硬堵”向“巧疏”轉變,將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緩和城市管理與特困人群流動設攤之間的矛盾。目前,該項目已進入收尾階段。與此同時,*城管局面向市民推出了5張極富特色的“城管名片”。五張名片由“市政聯系卡、停車導向圖、燃氣安全卡、社區聯絡卡、城管服務卡”組成,在管理和執法過程中向市民發放。目前已累計向沿街經營戶、企業、學校、社區、城中村發放各類“城管名片”共2萬余張,極大方便了市民群眾的日常生活,暢通了市民與城管部門之間的聯系,在城管與市民之間架起了一座連心橋。
4、加大城市維護經費投入,切實提高維護管理力度。為確保城市維護經費落實,基本滿足正常的設施維護、綜合執法需求,根據區財政部門的要求,年初編制并上報城管系統年度部門預算,制定全年城市維護費的分配方案,確保管理資金到位。20*年我區下達城市維護費項目經費預算指標4450萬元;區預算追加369.6萬元;長江路與明州路等路口改造工程860萬元,駱霞線改造一期(長江路—珠江路)改造工程784萬元,駱霞線輔道644萬元,黃山路拓寬工程393萬元,駱霞線(珠江路—海河路)拓寬工程349萬元,太平洋工業區道路改造工程782.5萬元。全年用于道路、綠化改造資金共計8632.1萬元,比去年(7130.6萬元)增長21%。
二、加強管理與養護,城市配套服務設施不斷完善。
1、市政設施暢通化。以實施市政道路專項改造為重點,不斷加強市政設施管養工作。根據區財政1000萬市政設施專項維修資金的安排,我們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啟動了20*年市政配套設施改造項目,分三期進行改造,主要改造項目為人行道改造、路面改造、停車場改造、背街小巷改造等市政工程共17個工程,涉及30多條道路。目前,第一、第二期項目已基本完成,第三期項目已正式啟動。20*年市政處以方便群眾出行為出發點,重點解決了群眾行路難問題。投入專項資金共311.7萬元完成了對鎮小路、農技弄、公安路、幼苗路、愛國路等小街小弄的專項改造,解決了城區小街小弄路難行、深積水問題,方便了廣大群眾日常通行。繼續對橋梁實行“一橋一卡”電腦化管理工作,并對新增橋梁進行添加。全年共完成通途路太河橋接坡、明州路規劃河橋接坡等橋梁接坡改造9座。完成了大路村、鳳洋村等6個村的撤村改居道路照明工程。至11月底,市政設施專項改造共完成砼路面11840平方米、瀝青路面3283平方米,新鋪人行道17575平方米,安裝路燈400桿,改造下水道683米。相比2006年底,*城區新增道路4條,增加道路長度4.4KM,增加道路養護面積15萬M2,其中增加人行道面積2.2萬M2。各項主要設施擁有指標仍列市區前茅,經綜合評定市政設施完好率達90.4%。全年市政設施人行道改造共獲得單項獎3項并獲得*市市政工程協會城區組市政設施管理優良獎和市政設施資料管理規范獎。20*年城管局市政處被評為省市政行業協會先進單位。
2、綠化景觀精品化。實施“增色添香”工程,全年共投入資金963萬元,對恒山路(錢塘江路—富春江路)機非隔離帶、黃山路(新大路—鳳洋一路)中間綠化帶、龍角山路等道路共25個綠化工程進行了綠化升級改造,完成總改造面積14.1萬平方米。積極做好裸地排查和補種復綠,今年1—11月份累計補種喬木29421株、灌木152274株,補種草坪17357平方米,綠地恢復6400平方米,新種綠地面積2萬余平方米。加強與群眾生活息息相關的城區公園綠地的改造與升級,投資250萬元建設太河沿河公園綠地2.3萬平方米;投資20萬元,完成小山公園的園燈改造,統一配備了節能燈具;投資15萬元,新增中河路小游園1530平方米,有效地提高了城區公園景觀效果,為市民提供如詩如畫的休閑養身環境。繼續抓好園林式居住小區、園林式單位的復查工作,由區綠化辦牽頭對7個園林式居住小區、14家園林式單位進行了復查,指導新建設小區開展園林式居住小區創建工作。今年共投入500萬元,完成了對金港花園、華恒公寓、桃源里小區、景第公寓等四個小區綠化、自來水、管線綜合升級改造。20*年3月,*區城管局下屬園林處被(市)評為園林綠化管理先進單位。
3、市容環境優美化。根據市城管局提出的大城管、全覆蓋的目標及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總體要求,我局通過二年的探索和實踐,先后制定并出臺了《*區全面推進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制度實施方案》、《*區建筑垃圾處置管理實施細則》、《*區建筑垃圾處置管理實施意見》、《*區餐廚垃圾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等一系列規范性文件,逐步完成了對全區街道、鄉鎮市容環境衛生目標考核工作,形成了全區市容環境衛生城鄉一體化管理機制,使全區街道、鄉鎮市容環境衛生面貌得到了明顯改善。首先,加大了投入。今年投入460萬元在新矸和亞浦街道新建了2座垃圾中轉站,全區共投入384.3萬元在各街道鄉鎮新增各類環衛車輛共16輛,其中8噸以上5輛,使保潔面積進一步擴大至城鄉結合部和背街小巷。截止11月份,我區城區保潔面積達290萬平方米,18小時保潔面積250萬平方米,18小時保潔率達到76%,比去年同期上升16個百分點,機掃面積為201萬平方米,機掃率達到65%,比去年同期上升5個百分點;其次,規范了各類垃圾處置。1—11月份*城區98家主要餐飲單位中已有80家餐飲單位實施了餐廚垃圾集中清運處置,處置率達到81.6%;全區共規范化處置生活垃圾13.8萬噸,處置糞便2.5萬噸,查處各類渣土案件65起,處置裝潢垃圾18594噸,調劑回填裝潢垃圾約6000噸。所有垃圾都在垃圾中轉站實行處理分類,妥善處置。全區8座垃圾中轉站均設置有有效除臭系統,基本實現了垃圾清潔化處理。再次,完善公廁管理。進一步將社會公廁納入區環境衛生管理處考核范圍規范管理,全年共完成簡易公廁改造8座,城區有4座公廁實行24小時免費開放,達22%。其中*城區海韻園、海晨園、星中路公廁率先在全市公廁范圍內提供免費手紙,這一方便往來群眾的細節創新,成為我區今年公廁管理過程中的亮點,將進一步在城區范圍內推廣。
三、文明管理,嚴格執法,城管執法水平不斷提高
1、創新執法機制,落實執法責任。一是執法機制不斷完善。落實執法管理責任制,實行定時、定員、定崗、定職責、定獎懲的五定考核制度,使工作職責落到實處。推行路段分類管理、明確標準,建立健全巡查機制,加強重要路段的執法力度。實行定點管理與徒步巡查相結合、路段管理與機動巡查相結合的管理形式,初步實現了工作范圍的全覆蓋。二是抓好隊伍培訓。為轉變城管執法理念和工作方法,強化執法能力,提高執法水平,利用每月一次的中層例會,經常性地開展執法工作研討;建立以大隊案審科為主的執法培訓工作小組,定期對各中隊進行執法培訓,參訓率達100%,不斷提高基層執法隊員執法水平。三是不斷創新執法方式。針對城區新疆羊肉攤販屬于少數民族、言語不通、難管理的狀況,執法大隊率先在全市范圍引入“城管課堂”的做法,請精通維語的老師有針對性地給執法隊員授課,讓每一位執法隊員都能掌握簡單實用的對話語句,有效解決了這一困擾城區環境的老大難問題;結合*城區小山公園地處城中村,人員相對復雜、夏天夜間流動攤販人滿為患的局面,采取靈活機動的“提前介入、教育為先”的做法。在通過發放告知書、宣傳冊教育的同時,讓執法隊員在晚間還末形成市場之前介入蹲點,發現一起,勸告一起,既避免了夜間強行整治可能引發的肢體沖突又收到了極好的效果,為小山公園附近城鄉居民營造了一個溫馨的休閑娛樂環境。
2、重視隊伍建設,加強督察力度。一是加強執法隊伍建設。為切實加強隊伍管理,大隊完善了督察工作方案,建立了一套保障廉潔的監督機制,維護形象的督察機制,獎勤罰懶的獎懲機制及過錯追究責任機制。對隊員行為規范、到崗到位責任落實、執法效果和形象、依法辦理案件情況進行每月一次的督察,每季度一次綜合考核,每半年一次全面考核,并及時將每一次的考核結果反饋給隊員,保障和監督各中隊執法隊員依法履行職責、遵守紀律,防止不作為、亂作為等行為出現。為完善中隊內部管理,在對4名中層進行輪崗的同時,在大隊內部新選拔任用了6名中層干部,使一批德才兼備、富有一線工作經驗的隊員脫穎而出,充分調動了干部職工的積極性和工作熱情。20*年9月,*城管局又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了15名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隊員,并在12月初完成了培訓上路執勤,不僅為行政執法隊伍注入了新鮮血液,更如初升的旭日,賦予年輕的城管以朝氣與活力。二是以人為本開展工作,在服務中管理,在管理中執法。從人性化管理的角度出發,以服務市民為中心,在服務中堅持原則,嚴格管理;在管理中,講究方法,嚴格執法;在執法過程中,堅持注重日常的宣傳教育、服務先行,實行文明管理;對屢管屢犯,視城管法規于不顧的人員,堅決依法處理。相繼開展了違章建筑、流動攤販、夜間施工、渣土亂傾倒等專項行動,使執法隊伍進一步得到錘煉,城管形象進一步得以提升。三是健全投訴處理督辦機制,解決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為使群眾投訴辦理情況做到“件件有回復,事事有著落”,執法大隊始終堅持接到舉報30分鐘內趕到現場,并及時將處理結果反饋給舉報人,指揮中心做到24小時專人值班,通過建立禮貌接聽、準確記錄、每日匯總、領導批辦、全程督辦、征求舉報人意見等工作程序,快速、高效地辦理了各類投訴,全年共受理各類投訴2737起,無一起重復投訴案件,多次受到區領導、區效能辦的通報表揚,多次收到群眾表揚信件。20*年*執法大隊城區中隊先后獲得了*區青年志愿服務先進單位、市裝備管理先進單位和綠地認養管理先進單位等榮譽稱號,新矸中隊被評為省級保護母親河先進集體。
3、加強法制建設,提高辦案質量。以市城管系統優秀案卷評比和星級辦案能手評選為契機,健全案件審核制度,對中隊承辦個案進行打分,提高隊員對案件質量的重視。強化法制指導和服務,案審科定期對疑難復雜案件和難點熱點問題進行分析,向各中隊提供法律幫助,提出指導性意見。注重執法公開透明,案件審理工作堅持公開、公正和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原則,使辦案人員的自由裁量權受到社會監督。重大、重要行政處罰案件的審理實行例會制度,由大隊領導召集各中層干部集體討論決定。同時,還建立了行政執法錯案追究制、行政處罰備案制,進一步完善了處罰程序,要求各中隊的執法案件定時上報。從而,既提高了辦案效率,又使執法情況得到有效的監督,避免關系案、人情案的發生。大隊案審處全年沒有發生一起錯案,也沒有發生一起行政、行政復議案件,保證了辦案質量。截止11月底,執法大隊共查處各類案件1868起,罰款164.845萬元,其中一般程序477起,罰款158.957萬元。簡易程序1391起,罰款5.888萬元,機動車違停抄告1105起,錄入交警聯網949起,接受處理680起。執法文書制作、案卷裝訂整潔規范,在區行政執法案卷評比中被區政府法制辦通報表揚。
4、加強裝備管理,充實裝備力量。為了進一步規范裝備管理,我局制定了裝備使用登記制度、裝備操作規程、裝備出行申請制度,大隊裝備實行分級管理,裝備管理責任落實到各中隊,建立健全裝備管理臺帳,中隊裝備管理實行裝備日清點制,大隊綜合科按月對各中隊所使用的執法裝備進行核查,將裝備使用、管理情況納入考核范圍,使各項裝備管理工作責任明確、條理分明。為改善執法環境,在區政府的重視下,不斷加強執法隊伍裝備力量,新購置了執法指揮車1輛,皮卡車4輛,手提式無線調頻對講機12部,數碼相機4臺,攝相機4臺,大大提高了執法通訊的便捷和高效。全年累計投入裝備經費100.45萬元,比去年同期(68.28萬元)增長了47.1%。
四、服務于民,公用行業管理不斷規范。
1、節水型城市創建有序推進。在“中國水日”、“中國水周”、第十六個“城市節水宣傳周”中,通過在行政大樓、海韻公園、城區各主要路段設立節水廣告宣傳圖片、發放節水手冊、展示節水器具,開展節水知識有獎問答等活動,全方位、多層次地進行節水宣傳,大力推進節水型城市創建工作。通過一年的努力,繼玉蘭社區里仁花園、芝蘭社區明州花園之后我區海棠社區新艷公寓創建節水型小區順利通過了*市供節水辦考核驗收。
2、燃氣管理進一步加強。始終堅持為群眾服務意識,在區政府的關心和協調下,為通途路以南拆遷安置小區美好家園、濱海錦苑等共計7000戶居民安裝了天然氣管道,解決了居民用氣難問題。多次召開*區瓶裝液化氣市場安全管理工作會議,不斷強化“安全第一”意識。對我區5家液化氣經營公司、41個液化氣供應點和8個瓶組氣化站及3家儲灌站進行了地毯式檢查。區燃氣辦會同城管執法部門不間斷地進行突擊性檢查。全年共取締無證液化氣供應點20家、暫扣鋼瓶80只、罰款15000元;加強燃氣安全宣傳,組織開展“關愛生命、安全用氣”的咨詢活動,在海韻園內擺放各類燃氣知識安全圖片,分發宣傳資料,接待群眾咨詢,聽取群眾意見,受到了群眾的好評,今年我區3家瓶裝煤氣公司全部被評為市級星級儲灌站。
篇9
一、縣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單位和各鎮(場)安全生產監管職責
(一)縣委宣傳部。
1、負責指導、協調新聞單位對我縣安全生產工作的宣傳報道。
2、配合縣政府,參與我縣重大安全生產會議、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新聞工作。
(二)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1、承擔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工作。具體職責是:組織全縣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負責組織全縣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組織協調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
2、綜合監督管理全縣安全生產工作。負責職責范圍內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企業和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安全初步審查;核發《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
3、依法行使全縣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按照分級、屬地原則,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職能;對各鎮(場)安監站進行業務指導。
4、負責全縣安全生產信息,綜合管理全縣生產安全事故統計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分析工作。
5、組織實施對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條件的檢查,監督檢查社會中介組織對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的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安全培訓、安全咨詢等管理工作。
6、組織、指導全縣安全生產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
7、依法監督全縣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并查處違法行為。
8、依法監督檢查職責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依法監督檢大危險源監控、尾礦庫管理、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
9、承辦*縣人民政府、*縣安全生產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縣監察局。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七十七條、第七十八條,《廣東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規定》等有關法律規定,對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單位和各鎮(場)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安委會成員單位和各鎮(場)安全生產責任人及其工作人員履行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情況實施監察。
2、督促行業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監管責任的落實,糾正、查處安全生產監管中存在的不依法行政、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的問題。
3、受理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關、國家公務員和其他工作人員失職瀆職、違法違紀行為的投訴與控告。
4、參與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督促落實責任追究。
5、參與對各鎮(場)和縣直有關部門安全生產責任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情況的考核和縣安委會組織的安全生產大檢查。
(四)縣發展和改革局。
1、負責把全縣安全生產工作納入我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促進安全生產工作為經濟社會協調發展保駕護航。
2、對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工程項目,尤其是?;方ㄔO項目進行可行性研究和立項審批時,必須嚴格審查其條件。
(五)縣經濟貿易局。
1、在審大技改工程項目(設施)可行性研究報告和竣工驗收時,必須列入安全生產專項內容。
2、負責中小型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3、負責民用爆炸物品儲存、銷售等環節的安全管理。
4、參與縣安委會組織的安全生產大檢查。
(六)縣科技教育局,
1、組織制定全縣教育行政部門、各類學校(技工學校除外)和校辦企業的安全監督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組織指導上述單位開展安全生產知識法制宣傳教育。
2、督促上述單位加強對在校學生、教職員工的安全教育,提高他們的安全意識和防范事故能力。
3、加強對學校在開展勞動技能教育和參加公益勞動等社會實踐活動中的安全監督,確保學生安全。
4、嚴禁學校以任何形式、任何名義組織學生從事接觸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物品的勞動或者其他危險性勞動。
5、嚴禁學校將校內場地出租作為從事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場所。
6、配合公安消防部門,督促學校、幼兒園整改火災隱患。
將消防知識納入教學內容,保證每學期安全教育不少于3課時。
7、負責制定教育系統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8、協助安全生產綜合監管部門并參與教育系統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全縣本系統的安全事故統計分析工作。
9、參與縣安委會組織的安全生產大檢查。
(七)縣公安局。
1、依法組織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等法律、法規。
2、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五條第(二)項及公安部《劇毒化學品購買和公路運輸許可證件管理辦法》,負責危險化學品的公共安全管理,依法許可劇毒化學品的購買和運輸,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實施監督。依據《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指導、組織實施《民用爆炸物品運輸許可證》、《爆破作業單位許可證》、《爆破作業人員許可證》的行政許可,并實施監督檢查;積極配合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非煤礦山、露天采石場等生產經營單位,暫停許可供應炸藥、雷管、導火索等民用爆炸物品o負責打擊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行為。
3、在政府的組織領導下,與有關職能部門共同負責道路交通、火災和爆炸事故的搶救,維護事故現場秩序。組織或參與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全縣道路交通事故統計、分析工作。
4、依法監督檢查文化娛樂場所、大型商場、小商品市場、賓館、學校、幼兒園、醫院等公共場所的安全工作。
5、負責制定道路交通、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6、縣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大隊在遭遇暴力抗法行為時,應及時組織警力趕赴現場救援。
7、參與對各鎮(場)和縣直有關部門安全生產責任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情況的考核和縣安委會組織的安全生產大檢查。
(八)縣總工會。
1、依法組織職工參加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維護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合法權益。
2、依照法律規定對新建、改建、擴建生產經營單位和技術改造工程中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進行監督。對工會提出的意見,生產經營單位應當認真處理,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3、工會對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不提供安全生產條件,侵犯從業人員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要求糾正。
4、發現生產經營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或者發現事故隱患時,有權提出解決的建議。生產經營單位拒不改正的,工會可以請求當地人民政府作出處理。
5、發現危及從業人員生命安全的情況時,有權向生產經營單位建議組織從業人員撤離危險場所,生產經營單位必須立即作出處理。
6、依法參加事故調查,向有關部門提出處理建議,并要求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7、參與對各鎮(場)及縣直有關部門安全生產責任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情況的考核和縣安委會組織的安全生產大檢查。
(九)縣財政局。
1、負責做好全縣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部門的安全生產宣傳專項經費、安全生產考核專項經費、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和其他安全生產必要經費的年度財政計劃,并列入財政預算,切實保證安全生產經費的落實。
2、協調有關部門按照《廣東省社會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規定計提用于工傷預防宣傳、教育和安全生產獎勵經費。
3、負責對安全生產納入收支兩條線管理的各項資金的管理、使用進行監督檢查。
(十)縣人事局(縣編辦)。
1、參與對各鎮(場)及縣直有關部門安全生產責任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工作。
2、負責全縣安全生產綜合監管系統和執法機構人員編制調研、建議及工作人員的招錄、工資和職稱管理工作。
(十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的規定,對生產經營單位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及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等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落實工傷預防宣傳、教育經費;做好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監督用人單位遵守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和休息休假制度,保障職工的身體健康。
3、按照“先培訓后上崗”的要求,加強各類職業學校安全教育,把安全生產知識納入職業學校的教學計劃。
(十二)縣國土資源局。
1、組織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第二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廣東省礦產資源管理條例》、《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等規定,在頒發《采礦許可證》之前,應嚴格審查礦山開采范圍和開采技術條件。
2、負責打擊取締非法采礦行為,對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礦的,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第三十九條、《廣東省礦產資源管理條例》第五十九條的規定從嚴處罰。
3、負責做好地質災害的預防工作。
4、加強與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聯系,及時溝通信息,準確提供相關數據。
5、參與縣安委會組織的安全生產大檢查。
(十三)縣建設局。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城市燃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建筑行業的安全生產許可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等21項制度落實情況實施專項監察。
2、規范建筑市場,嚴格建筑市場準入、工程招標、工程監理以及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管理;核發《燃氣經營許可證》;指導、監督城市燃氣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重點落實燃氣經營門店、所站的安全監督管理。
3、組織開展對建筑行業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法制宣傳教育培訓。
4、指導建筑行業制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5、協助安全生產綜合監管部門并參與全縣建筑系統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全縣建筑系統生產安全事故的統計分析工作。
6、參與縣安委會組織的安全生產大檢查。
(十四)縣交通局。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八條、第二十二條、《廣東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廣東省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制度》等規定,對申請從事客(貨)運經營的企業,應嚴格審查其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實。
2、組織、指導本縣公路、水路交通行業安全生產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規范交通行政執法行為。
3、負責公路運輸、水路運輸、城市公交、出租車行業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4、負責地方公路交通安全設施的設立、維護與管理。
5、查找地方公路、公路運輸、水路運輸行業的重大事故隱患,并提出相應對策,督促落實。
6、指導道路運輸企業制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協助安全生產綜合監管部門并參與全縣交通系統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全縣交通系統生產安全事故的統計分析工作。
8、組織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維護轄區水上交通安全秩序。
9、參與縣安委會組織的安全生產大檢查。
(十五)縣水利局。
1、組織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負責縣內水利設施(水庫、水電站、水閘、岸線、堤壩等)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切實加強對病、危、險水庫的管理,防止決堤、垮壩事故的發生。
2、負責全縣水利系統安全生產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組織汛期水利安全大檢查。
3、制定重大汛情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協助安全生產綜合監管部門并參與全縣水利系統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全縣水利系統生產安全事故的統計分析工作。
5、參與縣安委會組織的安全生產大檢查。
(十六)縣農業局。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機械化促進法》的相關規定,加強對農產品生產、農業機械的安全管理,做好拖拉機的檢驗、檢測、年審工作。
2、組織、指導全縣農業系統安全生產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3、協助安全生產綜合監管部門并參與全縣農業系統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全縣農業系統生產安全事故的統計分析工作。
4、參與縣安委會組織的安全生產大檢查。
(十七)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1、依據《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第四條、第八條、《印刷業管理條例》、《電影管理條例》、《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和《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的規定,協助公安消防部門做好對上述經營場所的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對圖書館、博物館、群眾藝術館、劇院、電影院等單位的安全監督管理。
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六十七條的規定,負有進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的義務,有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輿論監督的權利。
3、參與縣安委會組織的安全生產大檢查。
(十八)縣衛生局。
1、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五條第(六)項的規定,負責危險化學品的毒性鑒定和危險化學品事故受傷人員的醫療救護工作。
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負責對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職業病的預防、保健、檢查和救治。
3、負責對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管理,對未取得職業衛生技術服務資質認證擅自從事職業衛生技術服務的,或者醫療衛生機構未經批準擅自從事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的,由衛生行政部門依法查處;規范職業病的檢查和救治。
4、負責生產安全事故的醫療救護;負責職業衛生評價及化學品毒性鑒定工作。
5、協助安全生產綜合監管部門并參與全縣衛生系統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全縣衛生系統生產安全事故的統計分析工作。
6、參與縣安委會組織的安全生產大檢查。
(十九)縣環境保護局。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對建設項目中防治污染設施的“三同時”制度(防污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實施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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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總結是對這一年的工作,進行一次全面系統的檢查、評價、分析以及研究,從而分析不足,得出可供參考及改進的經驗。小編為大家準備了設備管理個人工作總結范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設備管理個人工作總結范文參考一
設備動力部20xx年年初成立,在公司總經辦的領導和各部門、車間的支持和配合下,設備動力部的全體同志緊緊圍繞完成全公司生產任務的中心目標,認真執行服務、監督、指導、協調的工作職能,確保了全公司的設備在良好、穩定、安全、有效的狀態下運行,較好地滿足了生產的需要?,F將設備動力部20xx年的工作總結如下:
一、夯實設備的基礎管理,不斷提高設備的動態管理。
1、我公司x廠是新建廠,基礎管理工作是一片空白。設備動力部成立后,陸續制定了機械設備、電氣設備、特種設備、運輸設備、公共設備、辦公設備、炊事設備等臺帳、年檢卡和設備技術資料等。
2、新制定、補充、完善了各種設備的管理制度、操作規程,設備動力部各級人員的職責、工作標準和核細則等。
設備動力部承擔著我公司壓力容器質量保證體系中的設備和檢驗與試驗裝置、計量質控系統的保障工作。在今年x月份國家質檢總局對我公司壓力容器三類資質的評審時,對我部承擔的工作表示認可,我公司也順利的拿到了三類壓力容器制作的資質證書。
二、加強計劃檢修的執行力度,保證設備的穩定運行。
設備動力部承擔著全公司設備的檢修工作,由于檢修組力量薄弱,只有一名鉗工,一名電工,再加七廠的設備全是役齡在xx多年的老設備,檢修任務非常繁重。針對設備的實際狀況,為了確保設備的安全、穩定運行,我設備動力部要求每一位人員要認真負責,服從命令,聽指揮,不推諉,不扯皮,勇于承擔責任,增強團隊的協作意識和處理各種問題的能力,規定設備管理人員和檢修人員每天到生產現場巡回檢查四次,對生產現場出現的各種設備、電氣、購置、質量、操作調試等問題,要求必須在第一時間到現場及時處理,基本做到了小事不過時,大事不過夜。
1、根據設備的實際情況,每月制定設備的檢修計劃和維護保養計劃,檢修計劃的完成率都>;100%以上。
2、對各車間、各外協施工工段存在的只使用,不維護保養設備的弊端,我們給各車間和外協施工工段下達了各臺設備的維護保養計劃,并督促檢查、核,確保了設備的滿負荷,穩定生產。
3、我公司配給四個外協施工工段的立柱焊接機、電焊機、空氣等離子切割機、小跑車埋弧焊接機等主要設備全部是無償使用。四個工段普遍存在只使用不維護保養和拼設備的短期行為,為此,我們專門制定了《設備租賃及外借管理規定》,對常用的易損件和因責任而造成設備事故的損失費用必須由借用方全權承擔的規定,進一步增強了外協施工工段操作人員的責任心和維護保養力度。
4、堅持每周(星期五)一次的全廠設備例行檢查制度。對各車間、外協施工工段出現的設備問題,檢查完進行講評,并限期整改。
5、為了貫徹執行公司的“6S”管理體制,落實各項設備管理的獎罰制度,做到獎罰分明,經周檢月評,對設備管理差的單位給予經濟處罰,對管理好的單位分別評出“設備維護保養先進班組”“先進機臺”和“先進個人”等給予獎勵,獎金雖然很少,但卻較大地調動了職工努力操作好設備和維護保養好設備的積極性。
6、對現場出現的設備責任事故,按“設備事故四不放過”的原則,召開事故現場分析會,分析事故原因,落實防范措施,全公司通報批評并給予處罰。舉一反三,采取有利措施,進一步提高操作工人的技能和責任心,徹底消除設備操作中的不良習慣和不安全行為。
7、設備動力部暫管的供氣站,負責全廠公用設備的運轉,為我廠的生產和生活提供壓縮空氣、氧氣、二氧化碳氣、氬氣、天燃氣、生產(活)用水和噴砂噴漆等。不論全廠哪個車間和工段晚上加班,他們隨叫隨到,有求必應,確保了全廠的正常生產和生活需要。
三、參與設備的全期管理,確保固定資產的投資效益。
設備動力部參與了新建x廠工程指揮部所需設備的選型、比價、招投標、安裝、調試驗收及使用等全部過程。雖說大型設備是交鑰匙工程,但廠家只是派一、二個工人來安裝,什么工具都不帶,還需我公司檢修組的全力配合。再加資金,廠家制造質量,操作工人責任事故造成損失等原因,給新裝設備的穩定運轉帶來了極大的困難。
1、廠家來我廠負責安裝的設備,由于只派安裝的工人最多只有2名,人少力薄,很難勝任。檢修組的全體人員通力配合,圓滿地完成了各臺設備的安裝。他們的配合精神,也得到各廠家安裝人員的好評。
2、嚴把新購設備的到廠和安裝設備的驗收關。新設備到廠開箱檢驗嚴格按照合同、技術協議的規格型號進行檢驗,規格型號不符,不予以驗收。設備安裝、調試完后,先由生產車間試驗收,能達到技術性能,可安全正常使用,能滿足生產需要,且圖紙、資料、隨機配件齊全、操作工人已經廠家培訓等全部合格才予以驗收,并辦理驗收手續。
3、因生產廠家的制造質量問題或操作工人操作不當造成的損壞,負責采購的人員積極與廠家聯系,盡快要求廠家派人員來廠里處理,減少損失,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轉。
4、我公司成立配置的制造設備是當前國內比較先進的設備,技術含量較高,絕大部分都是微機數字化控制,操作難度較大。
為了能使用好、修好這些設備,我們先后協助生產廠家舉辦了12期培訓班,受培訓的人員達到96人次。參加培訓的人員主要有設備動力部的管理人員、檢修工、設備操作工、設備所在的車間主任、技術員等。對有些操作難度比較大的設備,諸如數控等離子切割機等,一次培訓操作人員難以掌握,我們就二次請廠家技術人員再次進行培訓,使這些設備能夠正常生產,出現故障能及時消除,保證了設備的正常運轉。
設備管理個人工作總結范文參考二
時光飛逝,充滿收獲的20xx年即將過去,總結今年的設備管理工作基本完成了公司預定的設備管理工作計劃和設備修理維護計劃中的各項指標,設備沒有出現重大問題,沒有發生重大人身安全事故及設備安全事故,現就具體工作做如下工作總結:
一、年初生產繁忙發揮老設備效率。
今年我隊重新啟用了32鉆機,32鉆機是老設備,安全系數較低,設備比較落后,但是職工對這套設備比較熟悉,使用起來比較得心應手,且老設備自身磨合十分充分到位,固一直以來未出現大的設備事故。從平時的生產管理來講,每口井開鉆前的設備安全檢查都是設備管理工作中的一個重要內容,在完整統計好檢查中提出的整改內容的同時,對提出整改的問題當日組織整改,不能馬上整改的,通過書面形式及時反映給有關部門是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我隊嚴格按照此標準和要求,高效率發揮設備性能,順利生產。7月份,70鉆機在汊澗安裝試運行,使得我隊重新接觸了70鉆機,再次安裝70d鉆機問題發現不少,一是設備的長時間打包,使得一些設備不能平穩運行,隊部在對設備進行調試和安裝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討論部署,最終完成新設備的安裝調試和投產工作;二是職工生疏操作,不能很快轉型。另在日常設備運轉過程中要做到定時定期跟蹤檢查。杜絕設備安全隱患。使得我隊安裝、生產兩不誤。
二、項目嚴格巡回檢查確保設備看管到位。
12月份,公司開拓域外項目,我隊接手xxx3井,這是一大喜訊,這是提升隊伍水平的大好機會,同時又極具挑戰性,就設備方面而言,主要存在以下問題:一是長途搬運對設備具有一定的破壞性,二是設備安裝調試存在困難,且安裝時間長,重量大,危險因素多。但是我隊堅持高要求、標準操作嚴格關,加上職工努力克服重重困難最終順利一開xxx3井。而其中最為關鍵的內在條件在于我隊設備維護、保養工作到位以及之前的汊澗試安裝工作到位。
今年我隊無因保養不到位、不及時或超保、漏保而造成的設備事故發生。同時,我隊重點加大了設備管理中的各項制度的執行力度。對于崗位坐崗以及巡回檢查要求更是重中之重,班組會議強調需利害深井坐崗制度的重要性,需謹記設備良好運行環境的重要性。一系列措施的執行使得我隊域外項目建設保持著良好狀態。
三、齊準全設備運轉資料確保設備有案可尋。
報表資料規范填寫記錄,確保設備在正常保養周期內得到良好保養,關乎于整個生產過程的安全可靠。并作為依據,有案可尋。
四、提高職工思想意識,從主觀角度設立設備管理中心思想。
設備就像人的身體一樣,平時要仔細呵護,這樣才能長久健康,如若等到出了問題再大修大整,勢必也會影響設備的運行可靠性以及工作效率。思想認識極為重要,一切問題幾乎都可以歸結為人員的思想認識不到位。玩忽職守,存在僥幸心理,這才是隱患。每次班前班后會,本人都強調思想意識的重要性,設備是死的,人腦是活的,出了問題不是設備問題,而是人的問題。
總之,源于狠抓落實設備管理,才有今年的良好生產局面,同時也是一項吸引招商引資的重要手段,不能萬事俱備只缺東風,腳踏實地,穩步前進,才是正確的選擇。
設備管理個人工作總結范文參考三
20xx年公司繼續推行精細化管理,實現降耗增效目標。機電處嚴格按照公司方針目標積極完成設備的各項維修和技改任務,保證了20xx年公司的生產任務圓滿完成,同時為20xx年的生產打下了堅實的基礎;進一步提升公司設備管理的整體水平。針對20xx年的工作情況作出以下總結:
一、班組管理
1、安全重于泰山,時刻牢記"防患于未然"。通過每周班組長會議宣傳強調安全作業:高空作業必須有監護人;必須配帶安全防護用品;對高空作業車進行定期檢查保養;特種設備做到了定期檢驗。通過大家的努力,20xx年設備處未發生一起重大安全事故。
2、6S管理。通過制定規章制度和員工的考核制度,規范了員工行為。在日常工作中,組織班組長學習要強調班組清潔衛生管理,并制定了每天清潔值班人員安排表,落實責任人,做到事事有人管,充分調動起每一位員工的積極主動性和責任心。
二、設備管理
1、每個月定期對車間設備進行日常保養檢查。隨時監督員工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設備操作,杜絕違章操作,發現隱患要求現場整改;要求車間做好設備日常保養記錄。
2、設備的保養、維修工作。
(1)重視保養,減少維修。按照制定的設備保養計劃對公司行車、涵管車間旋滾設備、總裝生產線、攪拌設備、鋼筋調直設備等全面進行二保維護工作車間設備二保,做到了及時發現并徹底排除故障隱患,二保完成率達100%。
(2)對重點設備維修做到搶修及時。要求維修人員在針對總裝車間設備維修時必須5分鐘到現場,并協調車間安排操作工配合維修人員在最短的時間內搶修好設備,并現場進行監督,確保維修質量,順利完成了各項搶修、維修工作。
(3)特種設備管理。完善了壓力容器和起重設備的臺帳,配合質檢部完成壓力表和安全閥的定期檢查,按照國家標準做到了定期對其進行檢驗。
(4)叉車管理。重新制完善了叉車日常保養制度,進一步規范了叉車操作工的安全操作和日常保養。通過每周定期的檢查,督促叉車工必須每周對叉車進行保養和。對違反操作規程的人員進行了相應的處罰,做到了有章可循。
3、設備項修工作。按照日常點檢和維修中發現的隱患進行了相應的整改,對貨箱車間折彎機、剪板機,沖壓車間800T進行了項修,整改后設備使用正常。
4、配件管理。對全廠的設備配件進行清理和統計,制定了設備配件最低庫存量,并與物資部溝通協調,與物資部系統聯網,隨時保證配件的庫存,保證了今年生產維修及時性。
5、公司安全質量標準化達2級工作。20xx年8月份公司起動安全質量標準化達2級工作,機電處人員會同各車間和部門在4個月內積極完成設備設施的各項整改項目,為公司順利達級做好了堅實的基礎工作。公司順利通過2級達標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