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疏導與穩控措施范文
時間:2023-11-08 17: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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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緊扣“平安”主題,緊緊抓住矛盾糾紛的突出問題,緊緊抓住社會面安全防范及內保單位安全防范等工作,進一步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提升公眾安全感,努力創造一個更加穩定有序的社會環境。
二、工作目標
此次矛盾糾紛重點地區集中整治活動的目標任務是:1、排查農村、城市征地拆遷等引發的矛盾糾紛;2、農村土地、山林、水利、礦產等資源權屬問題引發的矛盾糾紛;3、農村宗族勢力活動引發的矛盾糾紛;4、經濟債務、勞務工資方面的糾紛;5、環境污染問題引發的矛盾糾紛;6、婚姻、家庭、鄰里等問題引發的矛盾糾紛;7、交通事故、醫患糾紛、食品藥品安全等可能引發的矛盾糾紛;8、校地、企地周邊問題引發的矛盾糾紛;9、企業改制遺留問題引發的矛盾糾紛。
三、工作措施
為確保這次集中整治活動取得實效,組成2個專項行動組。
1、院內小區矛盾糾紛整治。對其中生活困難的人員,要想辦法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問題;對其中可能挑頭、上訪的人員,切實把他們穩控在當地;對個別重點人員該教育訓誡的,要教育訓誡;尤其是對違法人員,要依法嚴肅處理。二是對“上海墾民”、老上訪戶,要加大穩控工作力度,切實落實“一幫一”、“幾盯一”等措施,加強思想、法制教育疏導工作,堅決防止其越級異常訪或出現有影響的事件。三是對重點涉法涉訴上訪人員及纏訪人員,要嚴格落實息訪穩控責任。
2、各基層民爆站矛盾糾紛整治組。由潘圣才任組長,劉江勇、魯期文任副組長,各安全員組成。主要任務:一是對各礦業主是否按要求進行規范操作,對爆炸物品是否按要求履行日清月結手續。二是對周邊環境、社會治安環境進行整治,是否按要求規范經營和存在矛盾糾紛等問題進行整治。
四、實施步驟
這次集中整治行動月活動,從5月6日開始,到6月6日結束,共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準備階段(時間為5月6日—5月8日)通過宣傳欄、宣傳標語等途徑為集中整治開展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制定專項行動具體實施方案5月9日前交縣集中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集中整治階段(時間為5月9日至6月2日)組織開展對院內小區、各基層民爆站點等集中統一行動,排查矛盾,著力解決突出問題。
(三)鞏固提高階段(時間為6月3日至6月6日)通過此次集中整治活動,積極探索矛盾糾紛工作的長效措施,切實提高防范,尤其是對存在赴省、進京非正常訪苗頭的重點人員確保不脫離視線,及時有效堵控,嚴防失控。
五、組織領導
這次矛盾糾紛重點地區集中整治活動,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縣綜治委牽頭,有關部門共同參與。
六、工作要求
1、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專項行動小組要高度重視這次矛盾糾紛集中整治活動,切實按照整治內容和要求抓好各項工作落實,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認清開展這次社會矛盾糾紛整治必要性,切實增強開展此項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確保當前社會治安穩定。
2、緊密配合,形成合力。此次集中整治行動任務重、工作要求高,要樹立“一盤棋”的思想,按照職責分工,細化措施,緊密配合,扎實工作。
篇2
一、綜合治理工作方面
(一)加強矛盾糾紛調處排查工作。鎮綜治辦堅持排查矛盾、化解糾紛、分析原因、妥善處理、消除隱患等工作措施,努力構建維持社會穩定的堅固防線,切實做到了排查矛盾、化解糾紛、穩定人心、鞏固穩定的工作目標。
一是堅持預防為主,教育疏導,依法治理,防止激化的原則,杜絕了所有因矛盾激化而釀成的惡性或群體性案件。
二是健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鎮綜治辦定期組織各村街營長召開矛盾糾紛排查分析會,做到了早發現和早處理,徹底將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
三是完善制度,結合部門實際,建立健全檢查監督、責任追究、請示匯報、獎懲等管理制度,使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走上了規范化、制度化的軌道。
四是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把矛盾調處工作拿在手上,抓出成效。截止目前,我鎮已上報調處各類矛盾糾紛95起,涵蓋農村宅基地建設、土地承包、鄰里糾紛、賠償糾紛、婚姻糾紛、權屬糾紛、經濟糾紛及其他事故糾紛等,其中屬重大矛盾糾紛5起。通過鎮綜治辦牽頭,聯合公安、司法等部門會同相關村兩委一道,及時將各類矛盾糾紛進行有效化解,避免了一系列重特大安全隱患發生。司法所安置幫教21人,報到3人,社區矯正9人,并全部與之均簽署了承諾書,同時每月開展一次集中教育和集中宣傳。
(二)加大問題解決力度。年初以來,因處疫情管控期間,群眾在自由活動空間上受到制約,為此,我鎮各類問題頻發。部分群眾利用網絡等多媒體手段進行網上,給我鎮問題解決增加了難度。為此,鎮綜治辦及時與上級相關部門進行溝通協調,形成了信息及時溝通共享機制,同時加大重視網絡辦理平臺的作用,及時了解渠道信息,使各類案件得以及時疏解。目前,我鎮已解決案件4起,具體涉及到鄰里糾紛及土地拆遷等領域。
(三)注重晚間值班巡邏工作。鎮在制定村街晚間值班巡邏制度基礎上,制定了《鎮2020年1-5月/6-10月村(街)晚間值班巡邏安排表》,及時與公安部門溝通,增加配備各類巡邏器械,以保障巡邏工作得以實施開展。并要求村街在具體巡邏值班的基礎上,要注意信息收集,并及時上傳各類巡邏動態圖片。通過鎮村聯動,村街具體開展,半年來,我鎮總體治安形勢穩定,未發生一件盜搶偷等事件。
(四)進行法制安全知識宣傳。我鎮通過鎮村聯動方式,已出動宣傳車20余次,發放宣傳品3000余份,張貼海報64處,通過會議等方式宣傳30次,同時對鎮村干部進行相關知識的問卷作答。同時加強與公安司法安監等部門聯動,利用“六.一”兒童節期間在長沖小學開展安全知識教育宣傳。
(五)做好國家安全宣傳工作。鎮綜治辦通過展板宣傳、張貼海報、村街顯示屏及廣播宣傳等方式,進行常態化國家安全知識宣傳。
二、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方面
為扎實做好全鎮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我鎮及時召開黨委中心組學習和部署會,制定相關文件,成立掃黑除惡工作專項斗爭領導組,切實做好掃黑除惡相關工作。
一是廣泛加大宣傳攻勢。鎮出動宣傳車30余起,累計發放宣傳品1500余份。同時要求村街利用廣播、顯示屏等形式進行不間斷、滾動播報,形成掃黑除惡強大的宣傳攻勢和氛圍。
二是深入挖掘掃黑除惡線索,全面摸底排查。要求村街每月摸排線索并進行適時上報。鎮綜治辦及時同派出所、司法所聯動,在村街協助基礎上,通過召開座談會、小組會等方式,了解動態、掌握輿情。
三、開展平安創建工作方面
一是進一步提升群眾“安全感滿意度”工作宣傳。鎮綜治辦通過發放問卷、網絡微信、QQ等方式及時向群眾進行安全感滿意度知識宣傳和教育,引導群眾了解安全感滿意度方面的知識和政策落實。同時充分利用鎮“1+1”扶貧工作模式深入群眾開展面對面、心對心交流,強化雙提升工作的落實。
二是強化反工作力度。鎮綜治辦通過年初工作計劃安排,制定了相關文件,并通過與公安、司法部門協調,會同村街兩委對全鎮各類情況進行上門摸底排查,及時了解掌握信教人員的心理動態,切實做好防范工作。同時要求各村街不定期通過顯示屏、廣播等形式進行宣傳。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進一步加強矛盾糾紛的排查化解力度,健全工作機制、創新工作方法,強化宣傳力度,力促我鎮群眾滿意度安全感雙提升。
篇3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分級負責、歸口辦理”和“屬地管理”的原則,各村、各單位要加強矛盾糾紛和隱患的排查工作,全面掌握不穩定因素;對矛盾糾紛和隱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化解,確保不發生新的重大重復訪戶,徹底解決一批復雜疑難問題,化解積案,減少存量;按照“大事不出,小事減少,管理嚴格,秩序良好”的要求,確保實現到區以上非正常訪和集體訪“雙零”指標。
二、工作任務
(一)積極預防
1、源頭預防,評估風險。各村、各單位在研究重大決策和實施重點工程建設前,做到工作前置、關口前移,充分聽取各方面的意見,深入分析論證,評估矛盾糾紛,最大限度地反映不同群體的合理要求,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問題發生。
2、超前排查,提前化解。堅持基層周排查、鎮月排查和重點敏感時期天天排查相結合,將矛盾糾紛和隱患全部納入工作視線,建立臺賬,掛賬處理。對確定的重點矛盾糾紛及隱患逐級實行領導包案,加大解決力度。做到“排查不留死角,化解不留積案”。
3、加強辦理,妥善解決。各村、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初信初訪工作,對一般性的問題,要專人負責,按程序辦理;對影響較大的問題,要實行領導包案,成立工作組,相關部門共同參與辦理,確保初信初訪一次性解決,避免發生重復訪。
4、完善預案,積極穩控。對突出問題的重點人員、纏訪人員,責任單位與公安部門密切配合,研究制定穩控預案,明確責任人,加強動態監控,嚴密盯防,死看死守。按照“誰包案、誰負責”和“一包到底”的原則,研究制定積案的解決方案,加大化解力度,確保年內妥善化解。
5、加強宣傳,正確引導。大力宣傳《條例》等法律法規、學法守法先進典型、促進社會和諧的經驗做法等,適時對非正常訪典型案件進行曝光,教育和引導群眾依法反映訴求。相關部門要加強奧運宣傳,增強群眾特別是非正常訪人員的愛國熱情和民族意識,自覺規范行為。
(二)處置化解
1、加強信息預警工作,及時啟動應急預案
發揮鎮三級調處工作網絡中信息員的作用,加強信息預警報送工作,做到信息靈敏。一旦發現訪苗頭,要立即向鎮黨政辦、辦、派出所等相關部門報送情況,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加強處置和勸返工作,將訪群眾穩控在鎮內。
2、對發生到區以上集體訪的處置工作
發生群眾到區集體訪或圍堵區委區政府大門時,責任單位主要領導必須及時趕到現場與公安、綜治、等部門做好現場處置。
3、對發生越級訪的處置工作
發生群眾越級訪時,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責任單位主要領導必須趕到現場,與公安、綜治、等部門共同做好處置、勸返工作。發生問題突出、情況緊急、規模較大的越級進京集體訪時,鎮主要領導要及時趕到現場,做好處置、勸返工作。
4、對非正常訪的處置工作
派出所要依法將群眾勸離;對到區委、區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集體訪,要對組織、煽動、幕后操作人員進行訓誡談話;對到國家重點地區的非正常集體訪,要逐一進行訓誡談話,對違反法律規定的,要依法嚴肅處理;加強對非正常訪重點人的防范,避免發生重復訪。
5、對到區以上集體訪、聯名信和隱患、苗頭性問題的化解
派出所、綜治辦和辦等有關部門與責任單位要認真分析研判,對集體訪、聯名信等突出問題,責任單位要積極與相關部門協調,聯合辦理。對隱患、苗頭性問題,要采取“雙向承諾”和入戶走訪等多種形式,把矛盾糾紛控制在基層。能當時解決的,要立即解決;一時難以解決的,要向群眾講清原因;不能解決的,要做好群眾的思想教育疏導工作。
6、建立工作平臺,加強相互溝通
每月5日前,由鎮主管領導牽頭,組織鎮“無重大重復訪戶”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共同分析矛盾隱患,研究會商重大疑難復雜問題的解決方案。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基層排查出的矛盾糾紛和隱患,實行月匯總、月通報制度,對發生的突出問題形成工作動態,及時報鎮主要領導和區相關部門,為領導決策提供第一手資料。
三、相關單位工作職責
鎮辦:負責實現“無重大重復訪戶”的牽頭工作;組織協調全鎮各部門、各村、各單位積極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負責對排查出的重點矛盾糾紛建立臺帳,明確包案領導、責任單位、工作職責;督辦各部門、各單位的控制化解工作;對于發生的越級訪和非正常訪,負責啟動勸返預案,開展勸返工作,并負責與區有關部門協調,最大限度減少社會影響。負責對領導包案及重大重復訪案件重點督辦,確保案件辦理落實到位。
鎮紀委:負責對群眾反映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等問題的調查處理;負責對農村干群矛盾和兩委干部違法違紀問題的調查處理;對因工作不利引發突出問題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嚴肅追究責任。
鎮組織部:負責抓好全鎮農村基層組織建設,解決好基層組織建設中存在的矛盾和問題;加強農村兩委干部的教育和管理,提高解決矛盾糾紛的能力和水平;與相關部門協調配合,調查處理農村干群矛盾及兩委干部違法違紀問題。
鎮宣傳部:負責宣傳《條例》等法律法規、學法、守法先進典型和做好工作的經驗做法;加強奧運宣傳,增強群眾特別是非正常訪人員的愛國熱情和民族意識,自覺維護國家形象。
農發辦:負責黨在農村各項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源頭預防和減少矛盾糾紛;負責涉及農村政策問題的排查化解工作。
鎮司法所:負責法律宣傳、教育和援助,積極引導群眾依法有序訪;在各村設立法律工作站、調解室等,配備調解員,使司法調解與人民調解、行政調解有機結合,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
鎮社保所:負責摸排全鎮勞務用工情況,嚴格執法,確保不出現企業惡意拖欠、損害職工利益而影響社會穩定的問題。
鎮村建科:負責對違反土地政策行為的查處和糾正;負責土地權屬管理,依法化解土地權屬糾紛;協調化解土地糾紛的歷史遺留問題。
鎮社會事務管理科:負責指導城鄉基層政權建設和群眾自治組織建設,源頭預防和減少矛盾糾紛;掌握部隊退役人員的思想動態,按政策妥善安置,避免引發退役人員訪;排查化解社會福利、農村自治組織建設等方面存在的矛盾糾紛和隱患。
派出所:負責維護秩序,制止違法行為;加強對圍堵鎮、區政府大門集體訪和進京非正常訪的處置、勸返工作;與責任單位配合,做好重點訪人員的穩控工作。
經濟管理科:負責對全鎮村級財務、土地收益使用分配、土地承包合同的規范化管理,加強對村干部任職期間的審計,源頭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解決好農村土地承包、集體資產管理使用等方面存在的矛盾和隱患。
篇4
一、指導思想
開展“大走訪”活動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廣泛了解社情民意,及時化解矛盾糾紛,解決突出治安問題,深化基層平安創建,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努力開創平安建設工作新局面,為實現平安崛起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二、工作目標
“大走訪”活動范圍要覆蓋轄區所有的機關、企事業單位、學校、門店、醫院、市場、社區、居民家庭,走訪率要達到100%。通過開展“大走訪”活動,廣大人民群眾的合理訴求及時得到表達,存在的矛盾和問題及時得到有效化解,平安建設基層基礎工作得到進一步加強,公眾安全感和執法滿意度得到進一步提升,社會大局更加和諧穩定。
三、組織形式
大走訪形式分以下兩種:居民戶大走訪活動由縣委政法委統一組織抽調縣鄉干部、政法干警,辦事處負責實施,具體要做到“一村一干一警一員”,為了確保工作進度,辦事處今年將組織機關干部職工參與居民戶的走訪工作,走訪的同時,指導各居委會走訪臺帳的整理,及具體問題的調處工作。
街道所轄的企業、學校、醫院、市場、主街道門店商戶的大走訪活動由黨工委、辦事處統一領導,綜治辦具體組織協調開展,組織抽調街道綜治委各成員單位和街道干部職工組成工作小組分行業劃區域實施。企業由工辦負責,同志牽頭;學校由中心校負責,同志牽頭;醫院由公療醫院防保站負責,同志牽頭;市場由協稅部門負責,同志牽頭;主街道門店商戶的走訪任務按照各居委管轄區域由各居委按區域劃分實施,各分包居委領導牽頭。
四、走訪方式
開展“大走訪”活動,要堅持規范有序、方便群眾、解決問題的原則??h抽調的干部、干警每半月走訪一次,時間不少于2天;走訪工作由縣鄉指派的包村干部、干警和信息員共同開展。大走訪活動4月上旬在轄區全面展開,分上半年和下半年兩次進行,上半年要在6月上旬前全部完成;下半年在11月上旬前全部完成。為促進大走訪活動的深入開展,全縣擬于5月中旬和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在全縣范圍內組織開展集中大走訪活動,屆時我辦事處將統一組織所有抽調人員對所走訪對象集中開展大走訪活動。
開展“大走訪”活動的主要方式有:
(一)入戶走訪。縣及辦事處抽調干部、干警及各居委治安主任要深入到每戶群眾家中,發放“一村一干一警一員”聯系卡,認真填寫《走訪情況登記表》,詳細了解他們的個人信息、家庭情況、反映問題、需求需要、意見建議等,并做好專門走訪記錄(走訪情況登記表附后)。
(二)問卷調查。開展社會治安問卷調查,調查內容包括治安突出問題、治安亂點、影響安全感的因素、對平安創建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對社會治安的安全感和執法滿意度等。對群眾不滿意或滿意度不高的原因要詳細登記,找出存在問題的癥結。
(三)帶案下訪。選擇一些復雜矛盾糾紛和省、市、縣交辦的案件,深入實地了解情況,廣泛聽取群眾意見,剖析問題癥結,研究工作措施,確保問題解決。
(四)定點接訪。在矛盾比較突出、治安問題存在較多的地方,進行定點接訪,發放印有治安防范小常識和技防產品宣傳單,增強群眾自我防范意識和能力,收集梳理群眾反映的問題,及時解決合理訴求。
(五)電話問訪。通過電話定期與重點人員、重點對象聯系,了解掌握思想動向;及時將反映問題的解決情況向群眾反饋,沒有解決到位的要向群眾說明原因,做好解釋工作。
(六)定期回訪。對已辦結的案件和已調處的矛盾糾紛要全部進行回訪,通過回訪及時掌握當事人的思想動向、理順當事人的思想情緒,確保群眾反映的問題得到妥善解決。
五、走訪重點
開展“大走訪”活動要在全面走訪的基礎上,重點做到“十個走訪”,即:走訪貧困戶,訪貧困原因,幫助尋求致富路;走訪刑釋解教人員,訪生活和就業情況,做好安置幫教工作;走訪上訪戶,訪上訪原因,幫助解決合理訴求;走訪受災戶,訪受災情況,幫助協調臨時救濟;走訪農民工,訪工資保障情況,幫助維護合法權益;走訪留守青少年,訪生活學習情況,有效預防違法犯罪;走訪流動人口,訪實際困難,提升管理服務水平;走訪特殊群體,訪思想動態,做好教育穩控工作;走訪學校、訪青少年思想動態和校園內外治安環境,做好學校及周邊治安環境治理工作;走訪企業商戶,訪企業發展環境和職能部門履行職責情況,為企業發展創造良好外部環境。
六、工作任務
(一)了解掌握社情民意。要深入基層、深入群眾,在聽民聲中拉近與群眾的距離,在察民憂中樹立隊伍形象,在維民權中贏得群眾滿意。要把收集平安建設、反、維穩等工作信息作為信息員的重要職責,明確工作要求,給予合理報酬,充分調動和保護其工作積極性,切實做到各種不穩定信息早發現、早報告。
(二)聽取意見改進工作。要認真聽取群眾關于社會治安狀況的反映,切實掌握影響群眾安全感的重點因素和突出治安問題,廣泛征求群眾對社會治安的意見和建議。在此基礎上,分析存在問題,查找薄弱環節,提出改進工作的具體措施,增強工作的針對性。要根據群眾需要,不斷推出便民利民惠民措施,提供多角度、全方位的優質服務,為群眾辦好事、辦實事、解難事,讓群眾得到更多的實惠。
(三)排查化解矛盾糾紛。對在走訪中發現的矛盾糾紛,要積極主動開展調處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和矛盾上交。對可能引發、集體上訪的苗頭隱患,要及時報告黨委、政府,積極依靠黨委、政府,千方百計解決問題、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把問題解決在當地、把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
(四)維護良好治安秩序。對走訪中了解到的突出治安問題和治安亂點,要及時報告黨委、政府,并配合相關部門,開展集中整治,實行綜治治理,限期改變治安混亂局面。組織由綜治協管員,社區保安、志愿者、村干部等力量參加的巡邏小隊,開展治安巡邏工作,切實降低犯罪案件的發生。指導群眾安裝和利用物防、技防設施,全面提高治安防范能力。
(五)加強法制安全教育。通過提供法律咨詢、印發宣傳資料、舉辦法制講座、懸掛宣傳標語等形式,向群眾宣傳知識,提高群眾的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經常性開展安全防范教育,積極傳授侵害、防事故的安全防范常識,不斷提高群眾自我安全防范意識。
(六)教育疏導理順情緒。要帶者責任和感情耐心聽取群眾反映的訴求,對訴求合理的,要協調有關方面盡快解決;對訴求不合理的,要耐心細致地做好解疑惑和情緒疏導工作;對纏訪鬧訪的,要加強法制教育;對重點人員,要做好教育穩控工作;對生活確有困難的,要通過幫扶、救濟等辦法盡力幫助解決。
(七)創新社會管理工作。要通過大走訪活動,把所分包村委情況摸清,并分門別類建立臺帳,幫助村委做好群眾工作,建立維護群眾權益機制,形成科學有效的利益協調機制、訴求表達機制、矛盾調處機制、權益保障機制;加強和完善流動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務;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加強和完善基層社會管理和服務體系,加強兩委班子建設,夯實基層組織、壯大基層力量、整合基層資源、強化基層工作。
(八)開展平安創建活動。要廣泛動員、深入發動,不斷提高群眾參與平安創建的積極性。通過開展平安行業、平安家庭、平安校園以及“零發案”社區、村莊和單位等多種形式的創建活動,擴大平安建設的覆蓋面,推動平安建設各項措施在基層的有效落實,維護基層的平安穩定。
七、工作制度
(一)建立工作臺帳。對在“大走訪”活動中,排查出的各類矛盾糾紛、治安亂點和突出治安問題要逐項登記造冊,分類建立臺帳,明確分包領導,落實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制定化解方案,明確解決時限和要求,確保問題解決在基層和萌芽狀態。重大矛盾糾紛要上報縣部門統一組織力量調處。涉法涉訴問題上報縣委政法委督查室解決。辦事處綜治辦要對群眾的公眾安全感調查、對政法機關執法滿意度調查和職能部門執法情況調查結果統一匯總后上報縣綜治辦。辦事處綜治辦要對走訪中統計的出租房屋、流動人口和留守青少年、刑釋解教人員等重點人員情況統一建立相應的數據信息庫,落實管理和幫扶措施。
(二)定期懇談制度。各居委每月要召開一次民意懇談會,由“一干一警一員”和部分群眾代表共同參加。懇談會召開前,要提前將會議的時間、地點、參加范圍、主要內容等情況公示,方便群眾了解和參與。懇談會主要是聽取群眾意見、了解民情民意,及時將工作開展、解決問題等情況向群眾反饋,會議內容要形成記錄,以備查閱。
(三)工作例會制度。辦事處每半月召開一次工作會議,集中聽取各居委“一干一警一員”走訪情況匯報,幫助包居委干部和干警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每次工作例會由綜治辦負責形成會議紀要,以備上級督查檢查。
(四)領導包案制度。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由辦事處分包居委領導及各居委書記包案,落實包掌握情況、包解決化解、包思想教育、包群眾滿意的“四包”責任制。
八、工作要求
篇5
一、民生保障措施得到落實
(一)全力抓好社會救助創優工作。為積極抓好社會救助規范化建設創優活動,我局先后下發了《縣社會救助規范化建設創優活動實施方案》,《縣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目標管理考核方案》、《關于規范社會救助檔案管理的通知》、《關于規范敬老院集中供養人員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年度縣農村敬老院目標管理考核實施方案》,并在今年以縣政府辦的名義下發了《縣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縣城鄉困難居民臨時救助暫行辦法》、《縣農村五保供養工作實施細則》。成立了社會救助規范化建設“創優”活動領導小組,召開了動員大會,建立了考核機制。
(二)全面推進社會救助“陽光行動”。全面貫徹全省社會救助“陽光行動”會議精神。召開了專門會議進行了布置,成立了“陽光行動”領導小組,并下發了《縣年社會救助“陽光行動”實施方案》,采取了內部監督與外部監督相結合的方式,對社會救助資金發放實行嚴格管理,確保社會救助資金的安全運行。同時,聘請了行風監督員,在全縣設立了舉報電話,各鄉鎮設立舉報箱,對舉報社會救助不公的,依規進行處理,并實行舉報獎勵制度,對實名制舉報,并查證屬實,予以獎勵。6月份我們結合“陽光行動”的要求對享受城鎮低保的老對象和農村低保對象進行重新評議,對農村五保進行了年檢年審。共動態管理取消城鎮低保786人,農村低保1157人,取消五保對象309人,新增五保對象259人。
(三)城鎮低保制度不斷完善。城鎮低保制度進一步得到了完善,實現了應保盡保且保障標準不斷提高。全縣享受城鎮低保對象5245戶,10131人,共保障11.8萬余人次,發放城鎮低保金及補貼2037萬元,人均月補差水平達到172元。
(四)農村低保進行提標。進一步加大了農村低保工作力度,對農村低保進行了擴面提標。全縣有農村低保對象8074戶,2.35萬人,全年共保障28萬余人次,保障率達到3.5%。月發放金額125萬元,發放低保金及補貼1623萬元,人均月補差水平達57.89元。同時,對于新增低保對象全部實行村級評審申報,確保公開、公平。通過健全民主評議、張榜公示和審核審批等制度,確保了農村低保制度穩健運行。
(五)農村五保戶供養服務體系健全完善。按照政府實事的要求,全面完成了柏市鎮敬老院改擴建工程,新增了入住五保老人50人。全縣五保集中供養率達到29.5%,超過了實事規定的集中供養率達到28%的要求。提請縣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通過,將分散五保對象供養標準由每年1200元提高到1700元,集中供養年標準達到3912元,全年共發放五保供養金及補貼757萬元。此外,為把全縣敬老院建成“花園”、“家園”、“樂園”的三園目標,下發了《關于在全縣敬老院開展“我要健康、我要快樂”活動的意見》,規定從年開始,在較長時期內在全縣敬老院開展主題為“我要健康、我要快樂”活動,實現包括老有所養、老有所醫在內的“六個老有”目標。積極組織全縣各醫院免費送醫、送藥入院活動,組織社會慈善人士進行慰問和義務幫工活動,組織文藝團體、中小學生入院進行慰問演出活動。
(六)切實抓好城鄉醫療救助工作。全縣建立了以資助對象參合參保、門診醫療救助、住院醫療救助、臨時醫療救助和慈善醫療援助“五位一體”的醫療救助模式。一年來,全縣已救助農村低保戶、五保戶757人,發放救助金額153.69萬元,資助農村低保戶、五保戶參合資金55.62萬元;救助城鎮低保戶152人,救助金額31.425萬元,五保門診醫療救助95萬余元,救助其他特困患大病對象1186人。資助部分城鎮低保戶參保資金47.97萬元,因病通過慈善救助670余人,救助金額216萬元。此外,縣政府出臺了《縣城鄉困難居民臨時救助暫行辦法》,春節前夕,已下撥臨時救助資金150萬元到各鄉鎮用于解決城鄉低保戶、低保邊緣戶及其他城鄉特困居民生活困難問題。
(七)認真做好救災救濟工作。在第二個“防災減災日”,配合縣應急知識宣傳周活動,廣泛宣傳應急管理法律法規、應急知識科普宣教宣傳及防災減災知識,實現了防災減災知識進課堂、進社區,安全意識傳萬家。及時做好了報災核災工作,縣、鄉、村制定和完善了自然災害預案。年內共發生5次強降雨天氣,給我縣部分群眾的生產生活造成了重大的影響,是全省的重災縣之一,全縣受災人口17.8萬人,倒塌居民住房401戶,損壞居民住房1002戶,農作物受災面積17.6萬畝,絕收面積3.96萬畝,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億元。面對災情,我們立足防大汛、抗大災、抗多災,全力組織了抗災救災。受災期間安排了五個工作小組對因災倒房戶進行了核查,并把需重建的倒房戶全部納入災后重建進行改造,全年共下撥各類救災救濟資金710萬元(其中:安居工程300萬元,災民倒損房屋修繕重建資金380萬元,春荒冬令生活補助30萬元)。幫助農村困難戶建房300棟,災后重建340棟,幫助解決農村困難群眾3.2萬人春節期間的基本生活困難問題。此外,認真做好了老區建設扶持工作。對4個鄉鎮的5個項目進行了扶持,投入老區項目扶持資金10萬元。
(八)有效推進慈善工作。在全縣范圍內積極開展“天天慈善一元捐”活動及玉樹地震募捐活動。共接受捐款504.7萬元(其中玉樹捐款80萬元),救助困難群眾2293人次,投入救助款398.6萬元(其中用于資助學生就學90萬元)。選擇在大型超市、賓館、銀行和娛樂場所設立了9處固定募捐點,布置了募捐箱。召開了全縣慈善會會長會議,回顧總結了過去一年來的慈善工作開展情況以及下一階段慈善工作的設想,會議進一步明確了慈善工作的重要性,同時初步形成了政府支持慈善、社會關注慈善、公眾參與慈善的新局面。
二、基層民主建設有力推進
(一)大力推進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認真抓好了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制度的貫徹落實,縣、鄉(鎮)兩級政府均成立了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每個村都成立了村務公開監督小組和民主理財小組,從而形成了從上到下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h民政局與各鄉鎮簽訂了目標考核責任書,把村務公開工作民主管理納入了全縣鄉村干部的政績考核和鄉鎮民政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制定下發了《縣村務公開考核評分細則》對年度村務公開提出了具體的標準和要求。在全縣范圍內落實了40個村務公開示范村。
(二)努力抓好農村社區建設工作。繼續抓好等村的農村社區建設試點工作,依托“三創四化”的工作平臺,確立把農村社區建設與組織建設、新農村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結合一起抓的思路,切實加強對農村社區建設試點工作的檢查和指導,不斷改善社區基礎設施條件,促進社區管理和服務,扎實推進農村社區建設試點工作,從而打造縣特色的社區建設模式。
三、服務民眾力度不斷加強
(一)積極做好優撫安置工作。為幫助優撫對象解決基本生活問題,全年共下撥重點對象定撫定補資金1598萬元,實施臨時解困225萬余元。為優撫對象逐步解決“醫療難”問題,根據《縣優撫對象醫療保障辦法(暫行)》對全縣所有重點優撫對象納入了醫療救助,在農合辦報銷結算后,自己負擔部分按30%—40%給予了第二次報銷,全年共辦理172人。此外,針對農村復員退伍軍人無房戶和危房戶的實際情況,縣、鄉兩級想方設法解決優撫對象住房難問題,在安居工程中優撫對象切塊1/3的比例確定安居對象。與此同時,認真做好了退伍安置接待工作。全年共接待復員退伍兵346人,其中城鎮退伍軍人41人、轉業士官2人、農村退伍兵303人。對他們的檔案進行了登記、整理,實行了微機管理。全年共辦理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手續48人,發放安置金和待安置期間的生活費121萬元。對年以來的91名轉業士官實行了崗位聘用,其中40名轉業士官與用人單位簽訂一聘三年的勞動合同。根據上級的要求,加強了烈士陵園的維修與網嶺六十分紀念碑的修繕工作。此外,我們還進一步加大了復退軍人穩控工作力度,深入排查,隨時掌握動態,完善應急預案,及時化解不穩定因素,對參與上訪人員耐心細致做好教育疏導工作,有效維護了社會穩定。針對優撫對象來信來訪,我們不折不扣地落實各項優撫政策,沒有政策的做好解釋工作,領導督辦件、批示件答復率達到100%,各級領導對我局所做的涉軍維穩工作給予了充分的肯定。
(二)認真抓好社會事務管理工作。年內,專門組織召開了一次社會團體“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會議,對治理社會團體“小金庫”工作進行了專門的部署,并在之后聯合相關部門對全縣51家的社會團體“小金庫”的治理工作進行了專門的督查。嚴格依法對80個社團組織進行年檢工作,對3個社團組織依法進行了登記。完成了縣-醴陵-茶陵,縣-江西(蓮花,湘東)等17個界樁的聯合檢查工作。認真做好沿106國道村標設置工作,安裝完成了沿106國道的村標。結合我縣實際情況,出臺了《縣貫徹殯葬管理條例實施辦法》,草擬了《縣貫徹殯葬管理條例實施方案》,成立了縣殯葬改革領導小組,年內殯儀館主體工程已全面完工,將盡快投入使用。嚴格按照《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始終堅持自愿受助、無償救助的原則,全年實施救助流浪乞討人員489人次,救助資金34000余元。福利彩票連續四年突破千萬,全年共完成福利彩票發行任務1800萬元。正常開展婚姻登記和收養登記工作,年內,共辦理婚姻登記9103對,其中結婚登記7323對,離婚登記1139對,補婚登記641對。收養登記53例,無一例違法登記,登記合格率達100%,同時,積極落實計生綜治工作的考核工作,做好了免費婚前檢查有關政策的宣傳工作。與此同時,我們強化了民政資金的監管。5月份,聯合財政局組成檢查組對全縣20個鄉鎮的民政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發出了整改通知書,進一步規范了民政資金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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