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專業的劣勢范文
時間:2023-11-09 17:45:59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法學專業的劣勢,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一、問題的提出
隨著我國高等教育大眾化進程的加快,法學也經歷超速、超規模發展,呈現出一片貌似“繁榮”的景象。然而,“盲目繁榮”缺乏層級性差異性的法學教育,在不能滿足社會對法律人才的不同需求,同時出現了法學人才“過?!?,一些特殊需求的法律崗位苦于招不到合適法律人才,而法科學生就業遭遇前所未有的艱難。2009年6月10日,麥克思公司了《中國大學生畢業就業報告(2009)》,這本被稱之為就業藍皮書的報告讓諸多媒體得出了一個結論:法學是目前高校中就業率最低、失學率最高的專業。法學專業嚴峻就業形勢,并不能簡單地歸咎于法學辦學規模,不同層次的法學專業無差異的培養模式也是造成法學人才過剩的重要原因。目前,絕大多數獨立學院開設了法學專業,其法學專業人才培養目標、模式一般套用母體院校:人才目標定位相同或高度相似,培養方案幾無差異,課程體系和專業教材并無二致,忽視了獨立學院自身特色、學生的個體特性及其自身教學師資保障等因素,使獨立學院法科畢業生在與普招法科學生形成“同質”競爭中處于不利或劣勢境地。不少獨立學院法學專業萎縮,有的獨立院校不得不停辦法學專業,并非是獨立院校法學專業沒有生存與發展空間,而是獨立學院法學專業培養目標定位模糊或定位不合理情況下,法學人才培養模式、人才培養方案缺乏個性與特色,課程體系設計和教材選用不合理,教學方法傳統缺乏探究互動的教學理念所致。
二、獨立學院法學專業人才培養目標定位現狀分析
人才培養目標定位及基于目標定位下的人才培養方案設計、課程體系安排、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等要素形成特定的人才培養模式。獨立學院法學專業因設立的歷史較短,缺乏相應的辦學經驗的積累,法學專業人才培養沒有反映獨立學院自身特點,沒有與其他法學專業人才形成一定的層級性、差異性。當前,獨立學院法學專業人才培養目標、人才培養方案設計、課程體系構建基本上套用母體院校,因缺乏應有層次差異性,所培養出的法學專業人才在嚴峻的就業競爭中處于明顯劣勢。
首先,獨立學院法學專業人才培養目標定位不清。當前,三本法學專業人才培養目標定位普遍存在“高而空”現象。人才培養目標定位是人才培養模式制訂的基礎,什么樣專業的培養目標決定了什么樣的培養模式。目前,我國獨立院校法學人才培養目標定位主要存在兩種錯誤傾向:一是定位過高。絕大多數獨立學院法學專業依附于母體院校辦學,在人才培養目標上多套用或照搬母體院校,導致兩者之間人才培養目標定位趨同,沒有反映獨立學院自身法學教學資源與生源基礎的實際情況。如將獨立學院法學專業人才培養目標定位為:旨在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的優秀法律人才,要求掌握法學的基本理論知識,了解國內外理論前沿,能夠從事法律實務、法律教學科研等方面的工作。此培養目標定位相對于獨立學院法學專業人才培養而言,顯得太籠統、太抽象,因目標“高而虛”,培養出來的人才成了“夾生飯”,既不是理論人才也非應用人才,其人才培養目標最終無法落實。二是定位過低。有的獨立學院將法學專業人才培養目標定位與民辦職業院?;焱?,只強調某一司法技能(如速記技能、調解技能、執行技能)的訓練和培養,將法學本科人才培養與大專、中?;焱?,降低獨立學院法學專業人才的培養質量。所培養的法科畢業生過于大眾化普法人員,既不具有必要法律職業所需的法治理念、基本理論基礎,又不具有必要法律職業素養和法律執業技能,不能很好地滿足社會需求。
其次,趨同的人才培養目標反映在課程設置缺乏必要的差異性和特色性。由于獨立學院法學專業人才培養目標定位沒有體現其層級差異特征,反映在課程設置上簡單套用母體院校課程體系。教育部頒布了《全國高等學院法學專業核心課程教學基本要術》,明確了14門課程的基本知識點、基礎理論和基本應用。實踐證明這些課程對培養理論性、復合型法學本科人才有效,但對獨立學院三本法學人才培養而言,理論課程偏多、法律職業技能課程較少,有的課程社會聯系不夠緊密,如中國法制史、外國法制史等課程,而相關課程內容在實踐中根本用不上。此外,課程結構不合理,理論與實踐技能課比例安排失調,目前獨立學院法學專業理論課程與實踐課程比在2∶8或3∶7左右,普遍存在理論課程較重、實踐課程偏輕的傾向。此外,課程體系中選修課設計不合理。選修課相對必修課來講,所占比例太小。在選修課程中,限選專業課較多,實用性選修課較少。這種課程體系設置束縛了學生個人特長的發展。選修課的設置旨在讓學生自主選擇課程,照顧到不同學生的不同興趣、愛好、特長,滿足其個性發展的需要。但為數不少的獨立學院由于硬件設施和師資的限制,選修課開出困難,學習內容過于固定統一,導致學生沒有足夠的時間、精力根據個人興趣和特長進行自主選擇和個性發展,培養出來的學生缺乏差異性。
再次,趨同的人才培養目標還反映在教學內容、方法和教材選用上存在不合理。在教學內容上,理論說教內容為主,法律職業技能實踐教學內容較少。教學方法上多課堂教學,一般采取“一言堂”講授式,沒有引入探究式教學方法,教學缺乏互動性,學生缺乏學習的主動性、獨立性、參入性。專業課程教材基本上沿用母體院校教材,多為針對普通法學本科專業的統編教材。目前,三本使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學專業本科教材內容過于理論化,缺乏案例分析,缺乏法律職業技能訓練內容的教材。
三、獨立學院法學專業人才培養目標定位及實現途徑
獨立院校法學專業要培養出核心競爭力法學專業人才,需根據自身資源與優勢,對三本法學人才培養目標作出合理層級定位,由此進行系列有針對性地改革和創新,以契合社會不同層級差異法學專業人才需求和地區行業需要。
首先,合理確立獨立學院法學專業人才培養目標。獨立學院法學專業人才培養目標應定位為培養滿足社會層級需求的法學應用型職業人才。該目標的實現需構建差異化具有特色的法學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獨立學院法學專業人才培養目標定位不準,人才培養方案特色不鮮明,與其他法律專業人才培養目標混同,導致法學專業人才同質競爭激烈,加劇獨立學院法科學生就業競爭劣勢,壓縮了獨立學院法學專業生存和發展空間。法學應用型職業人才培養目標定位使獨立學院法學教育能揚長避短、發揮自身優勢,培養出滿足社會多元需要的法學人才。圍繞法學應用型職業人才培養目標,制訂差異化特色人才培養方案,打造出契合社會需求的“差別產品”,拓展獨立學院法學專業發展空間,使獨立學院法科學生在人才競爭中勝出。
其次,構建應用型法律職業人才培養方案的課程體系。一是減少理論課時,增加實務性實踐教學課時。一般法學院校法學專業理論課時與實踐課時比例一般設定在8∶2或7∶3左右。獨立學院法學專業理論課時與實踐課時比例可擴大至6∶4或5∶5左右,依據獨立學院法學專業人才培養目標,著重訓練三本法學學生法律職業素養與技能。二是取消原來專業方向限選課,增設實用性強的選修課,尤其是增加法律職業技能選修課,學生必須從中選修最低要求的學分。三是充分發揮課內課外、校內校外教學活動對學生能力的培養??蓢L試面向地區、面向法律實務部門、具體崗位需求與當地相關部門或行業聯合辦學,試行“學徒式”實踐教學。四是結合社會行業需求,法律專業方向更加細化,按不同專業方向需求開設相關的具有行業特色的實用課程。
篇2
當前,我國近一半的理工院校開設了法學專業,增強了該類高校學科設置的綜合性。但不可否認,與專門的政法院校和綜合性大學的法學專業相比,理工類高校的法學專業在師資隊伍、教學管理經驗、學術底蘊等方面都存在不足,再加上理工院校固有的專業環境和辦學傳統的影響,使得理工類高校法學教育的發展受到嚴重制約。
同時,我們也應看到,理工院校的多學科優勢為其法學專業教育提供了更多的發展機會和創新空間。因此,如何充分利用理工類高校的特殊背景和條件,變劣勢為優勢,化被動為主動,實現法學教育的機制創新,對理工類高校辦好法學教育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發展思路的創新
(一)培養目標的定位
應用復合型法律人才的培養應成為理工類高校法學教育最基本的目標定位??v觀世界高等教育學科和專業的改革,學科相互交叉、滲透、綜合發展發展的趨勢越來越明顯,專業間的界線逐漸淡化。理工類高校的法學教育應強調法學學科與理工類學科的相互交叉與融合以傳統法學專業教學模式為基礎,以理工類高校專業為依托,立足市場,培養應用復合型人才。
“如果只設有工科專業……不利于培養高素質、厚基礎、寬口徑、強能力的人才與復合型人才?!睉鸩綄崿F法學與工、理、經、管、文等領域學科的結合,尤其是法學與電子商務、知識產權、信息技術等科學技術領域的結合。在法學專業人才的知識結構的培養上,不僅要注重基本知識、基本理論的傳授,更要注重學生對特定領域法律問題解決能力的培養,只有這樣,才能滿足各行各業用人單位的需要。
(二)辦學思路的更新
結合本校特點,實現特色辦學。理工類高校的法學教育的發展,要從從學校的實際情況出發,憑借所在學校重點優勢學科,依靠現有資源,于學科間交匯點上將一個或數個優勢學科作為主攻方向,不斷探索法學發展的新興領域和研究方向,形成合理的學科結構和布局,創設既符合自身條件,又體現學校特色的法學專業,有側重地培養具有自身的獨特品格與不可替代性的法律人才。
二、教育模式的創新
縱觀全球法學教育的模式,一種是通識教育,另一種是職業教育。從目前專門政法院校和綜合性大學法學專業的思路和做法來看,中國的法學教育已不再局限于傳統的以法學理論知識的課堂傳授為主的通識教育,而是更加注重以案例教學和法庭教學等實務教學方式為主的職業教育。
大多數理工類高校的法學教育也是以之為效仿對象。但問題在于,理工類高校,特別是地方理工類高校在法學專業的辦學規模、師資力量、學術影響、社會資源等各方面,與政法院校和綜合性大學存在較大差距,因此在職業教育上存在短板,無法達到預期效果。而通識教育如果在課程設置上不體現差異化,則無法顯現出競爭力。
鑒于理工類高校法學本科生畢業后進入公檢法系統的比例較低,絕大部分是進入其他企業和事業單位從事與法律相關的事務。因此,本文認為,基于理工類高校的特殊情況,無論是通識教育還是職業教育都不應只是針對純法律職業而進行知識儲備,而應根據自己的辦學條件、學校特色探索一條有競爭力和廣泛發展空間的道路。在通識教育方面,除了向學生講授法學基本理論和制度,培養其批判性和創造性的法律思維之外,可根據各校理工科背景專業的特長,確定一到兩個特別法專業方向進行教學。
這樣有利于拓展學生的知識面,為畢業后從事法官、律師之外的非傳統法律職業作好知識儲備。在職業教育方面,可以說案例分析、法庭旁聽等普遍采用的職業教育方法仍然只是針對傳統法律職業進行的技能培訓,雖然目前很多理工類高校職業教育都是以司法考試為核心進行課程安排和教法更新,但這并不是理工類高校法學職業教育的全部?;谄洚厴I生的就業分布特點,我們認為理工類高校法學職業教育還應著眼于法律專才的培養,不僅要強調傳統法律職業技能的培訓,還要關注法律職業技能在其他職業領域中的運用。這就需要在教學過程中認真設計教學環節,尤其通過實踐教學環節使學生掌握理工學科相關職業的特點、內容、工作程序等,為學生畢業進入非公檢法單位工作打下基礎。
三、課程體系的創新
理工類高校法學專業的課程設置要實現創新,就必須在傳統法學教育課程體系的基礎上有所突破。基于培養目標和教育模式的定位,理工類高校院校法學專業教育適宜實行“3+1”人才培養模式, 即前三年進行法學專業基礎教育, 后一年進行法律職業實踐教育。理論課程體系方面, 分為兩大部分,法學基礎課程和法學特色課程。課程設置應以國家教育部規定的法學專業14門核心基礎課為主干,既要保持課程設置的相對穩定性,又要結合本校的優勢專業,體現一定的靈活性和開放度。此外專業方向課程的設置要體現特色,重點是結合理工類課程,體現出層次性和方向性,可以部分設為選修課程,由學生依興趣自主選擇。
實踐課程體系方面,應設置一套以培養學生法律思維,提高學生法律實務操作能力和以目標就業崗位為指針的實踐課程體系。規范的實踐課程設置主要包括學年論文(階段論文)、畢業論文、實習三種。教師通過指導和評判學生學年論文和畢業論文,從而考察學生對所學知識的掌握程度和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而實習則是法學職業教育的關鍵環節,又可分為專業見習和畢業實習。專業見習是組織學生到法律實務部門見習,了解法律工作的方法和程序的學習活動。畢業實習則是對學生知識和技能水平的綜合考察。實習應在校外實習基地完成。值得注意的,理工類高校法學專業的實習基地建設應該更加多元化,不能僅限于檢察院、法院、律師事務所和政府部門,還應當向企業和事業單位進行拓展,為學生提供更廣闊的實習空間。
四、教學方法的創新
由于教學方法是當前法學教育中相對薄弱的環節,因此在理工類高校法律教育的機制創新中,教學方法的創新顯得尤為重要。理工類高校法律人才培養以應用復合型為基本目標定位,故而實踐型的現代教學方法應貫穿于法學教學的全過程,而不僅僅局限于某一個教學環節。具體而言,在課堂教學中,首先要明確教學目標,把培養學生法律職業思維,形成分析和解決具體法律問題的能力作為教學的主要目標, 力爭專業知識同步轉化為職業能力。同時,倡導互動式教學,以可采用案例教學法和疑案辯論教學法,引導學生獨立思考, 克服學生因被動接受灌輸形成的學習惰性。
通過案例教學,增強學生運用基礎理論分析、解決復雜問題的能力。通過辯論教學,鍛煉學生的口才和應變能力。在實踐教學環節,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方法:其一,社會調查。社會調查的目的是使學生深入基層、認識社會,從一個法律人的角度看待和分析社會現象。培養學生人際溝通能力以及運用法律思維觀察社會、解決問題的能力。其二,觀摩法庭庭審。庭審觀摩教學可以增加學生對法律的感性認識,特別是使學生對庭審程序有直觀的了解。其三,模擬法庭教學。通過模擬庭審,可以增強學生對訴訟參與人的了解和認知,使學生將理論知識融會于實踐,對提高其法律實務操作能力大有益處。其四,診所式法律教育。該方法的最大特點在于讓學生親身參與真正的法律實務,真切感悟課堂所學理論知識的深刻內涵, 發現自己的不足,并由此掌握基本的法律實踐操作技能和法律職業精神。
五、師資建設的創新
為適應應用復合型法律人才培養目標的定位, 師資隊伍建設也要實施機制創新,其核心在于:加強理論型師資的引進和培養的同時,要重視實踐型師資的隊伍建設。理工類高校,尤其是地方理工類高校的法學專業教師隊伍普遍存在學歷和職稱偏低的現象。缺乏具有深厚法學理論素養的教師,會直接影響法學基礎理論的教學,同時也影響專業科研水平的提高,從而無法進一步促進整體教學水平的提升。這成為制約理工類高校法學教育上層次、入主流、可持續發展的瓶頸。要解決這一問題就必須首先加強理論性師資的引進和培養。一是要引進高端法學人才。我國部分重點理工類高校的法學專業近些年得以快速發展,很大程度上仰賴于國內著名法學教授等學科領軍人物的引進。
如清華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等名校。因此理工科高校應將的法學人才的引進作為學科發展的重要驅動力。鑒于普通理工類高校相對于名校在學校級別和聲望上存在差距,且國內高端法律人才稀缺,因此在人才引進上要采取區別對待的政策,在經費支持和配套政策等方面要高于其他學科,這樣才能吸引科研能力強、教學經驗豐富的高層次法律人才加盟。二是鼓勵現有教師攻讀博士學位。理工科高校的理工專業教師的學歷和職稱結構已趨于合理,而法學專業教師的學歷層次仍有提高的空間。因此理工類高校在教師的培養政策上同樣也需區別對待,法學專業教師在攻讀博士學位期間的工資、福利,以及職稱評定都應享受與理工專業攻博人員不同的差別待遇。
建設實踐型師資隊伍應采取以下幾項措施:第一,加大實踐型人才的引進。第二,教師應親身參與法律實務,主動獲得法律實踐經驗。有律師資格的教師可以通過案件提高實踐能力。還可以參與媒體、政府部門組織的咨詢和培訓和活動以獲得實踐經驗。第三,深化與法律實務部門的交流和協作。可以建立與政府和企業的雙向崗位交流機制,使教師在實務部門的工作中獲得實踐經驗。第四,建立法律實務人員兼職教師的機制。法律實務人員相比專職教師具備更多的實踐經驗,讓他們走上講臺,對于豐富實踐教學的內容大有裨益。但對聘任兼職教師的經費來源、教學管理等問題需要認真考量。
篇3
關鍵詞:獨立學院;法學專業;本科生導師制
一、我國獨立學院法學本科教育存在的問題
我國的獨立學院在逐年普及的同時,大學生的整體素養包括專業能力與獨立思考能力等卻有逐漸下降的趨勢。這就產生了一種尷尬的現象:一邊是源源不斷的畢業生需要就業,而另一邊卻是企業在抱怨無可用之人。這樣的矛盾對于獨立學院法學專業的學生來說更為尖銳。因為獨立學院法學專業一直都是較難就業的一個專業學科,這就提示我們要對獨立學院法學本科教育存在的問題有清醒的認識。
對于獨立學院法學本科階段的教育,首先,從學校招生方面看,很多獨立學院都設置了法學專業,以致于每年我國獨立學院法學專業招生數量龐大,但高校教育資源卻相對緊缺, 這就使得獨立學院法學本科教育質量低下的問題日漸突出。其次,在法學本科階段的課程設置方面,我國大部分開設法學專業的獨立學院對法學本科教育中課程的開設都是要求學生必修14門法學核心課程,選修若干其他部門法課程,導致學生對專業課的學習較為粗淺,是“蜻蜓點水式”的泛泛而學,不能形成一個系統。最后,在輔導員設置方面,獨立學院中大多數的輔導員是不授課的,只是在生活上對學生進行指導。輔導員個人的精力有限,很多時候并不能對學生如何合理安排生活與學習起到真正的引導作用, 這讓很多剛入學的學生變得無所適從,不清楚大學期間如何合理安排自己的學習與生活,既造成了日常生活的紊亂,也影響了對專業知識的學習。這些問題都是導致法學專業學生質量不高的重要原因。
二、在獨立學院法學本科教育中全面推行導師制的必要性
1、有利于實現對獨立學院法科學生的個性化輔導
“傳統的高等教育是單向的知識傳遞,以相對封閉的、靜態的和單一的標準要求、評價和衡量學生,培養出來的學生都是統一規格的,綜合素質、實踐能力不強,缺乏創造和創新能力?!钡F代社會需要專業基礎扎實、素質全面、具有科學創新精神的人才,因此,應改革人才培養和管理模式,因材施教。設置本科生導師制度,可以打破以往獨立學院法學專業教學與指導分離的教學模式。給本科生確定導師后,導師可以根據學生的實際情況因材施教,利用自身積累的專業知識與經驗對學生選課、選擇專業方向以及學習方法、科學研究、職業生涯規劃等方面進行指導。這樣,既有利于學生對專業課的學習與掌握,也有利于對不同專業方向感興趣的學生在導師指導下進行深入研究,從而實現個性化的培養與輔導。
2、有利于培養卓越法律人才
2011年底,基于“我國高等法學教育還不能完全適應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的需要,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還不夠深入,培養模式相對單一,學生實踐能力不強,應用型、復合型法律職業人才培養不足的考量,教育部和中央政法委員會決定聯合實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培養造就一批信念執著、品德優良、知識豐富、本領過硬的高素質法律人才。實行本科生導師制后,有專業老師對學生進行指導,有利于學生掌握扎實的法律知識,有利于學生進行法律實踐,更有利于學生樹立正確的法律價值觀念,從而培養出優秀、卓越的法律人才。這樣使學生的法律理論知識與實踐運用能夠很好地結合起來,具備成為卓越法律人才的基本素養。
3、有利于實現現代大學教育的目的
現代大學以學術獨立、思想自由著稱,因此,高等教育不僅要提高學生的文化水平,更要提高學生的獨立思考能力??梢哉f,現代大學教育的目的主要有兩個:一是讓學生掌握專業知識,即通過大學本科階段的教育使學生能夠掌握一定的專業領域的知識,能夠從專業角度去思考問題。二是培養學生的獨立思維能力,即要求通過大學本科階段的學習,學生能夠獨立地思考和處理問題,掌握科學、合理的學習方法。大學本科四年的法學教育要求學生不僅要具備法學專業知識,而且要有獨立思考能力。但對于剛剛踏入大學校園的大學生而言,讓他們獨自去學習以前從未接觸過的法學專業方面的知識是較為困難的。再者高中階段的應試教育都是被動地接受知識,大學一開始就要求他們獨立地思考問題,也讓很多大學生無所適從。因此,在本科階段推行導師制,有利于實現現代大學教育的目的。
三、獨立學院法學專業本科生導師制的構建
1. 建立合理的導師遴選與管理機制
在校內導師的遴選上,但筆者認為,校內導師的選擇不應有職稱的限制。一則是因為獨立學院法學專業高級職稱者人數不多,二則本科生導師不同于碩士生導師,其更多地是予以學習方向和方法的指導,而剛剛畢業的年輕教師在考研、公務員考試和學習方法指導方面甚至比具有高級職稱的老教師更有經驗。因此,在校內導師的遴選上應該不問職稱,只問德才。在校外導師的遴選上,更應看重候選導師的品格和修養,候選導師應通過所在單位和學校的雙重考察,避免學生受社會上一些不良風氣的影響。在導師的構成上,應按學生就業方向分組,每組配備具有相應專長的導師4-5名。在校內外導師的構成比例上,從加強學生的實踐能力考慮,校內外導師應各占50%為宜。
2、選配導師的時間安排
從導師的配給時間看,各校的做法不盡相同,從大一、大二、大三甚至大四開始的都有。但就獨立學院而言,其法學專業以就業為導向的導師制實施的最佳時間為大二上學期。如果配給時間過早,學生對于專業知識了解太少,專業興趣和就業方向也難以確定,對導師的選擇就比較盲目,自然會對后續的學習產生不利影響。相反,如果導師配給的時間過晚,學生的思維方式和行為模式已基本形成,老師在短時間內難以施加有效影響。再加上學生考研、考公務員以及找工作的壓力,學生更多是按照自己的想法規劃最后一年的大學生活,這時導師的介入是起不到實質作用的。而選擇在大二上學期配給導師,一方面,法學最核心的課程已經開設,學生的學習興趣逐步顯現,對未來的就業也有了初步的想法,以就業為導向的導師制具備了實施的基礎條件;另一方面,這時候也是最需要導師進行引導的時候,而且導師制實施的期間是三年,這為導師對學生的全面塑造和施加良好影響提供了時間保障。
3、導師制的評價與激勵機制??茖W合理的評價與激勵機制是導師制能夠切實實施的制度保障,獨立學院法學專業應根據自身情況制定一套多元的導師制評價體系和激勵機制。評價體系的多元化首先表現在評價主體的多元化,包括學生評價、導師自評和管理者評價,其中應以學生評價為主,學生評價應占總分60%以上,而且必須采用如問卷、座談等多樣化的評價方式,使學生評價能夠自由地、真實地反映出導師的工作狀況。其次,評價的內容也應該是多元的,既要評價導師的“導”,還要評價學生的“學”,不僅評價導師指導的結果,還要評價導師的指導過程。當然,作為以就業為導向的導師制,導師對學生就業所進行的指導以及學生最終的就業狀況應該是重要的評價因素。對于考核優秀的導師,應通過物質和精神激勵的方式,比如作為評優、年終考核和職稱晉升的重要參考因素等,以改變目前部分院校出現的“導與不導一個樣,導好導壞一個樣”的局面,使導師制能夠真正造福學生。
參考文獻
[1] 王 偉.比較優勢:西部地方性理工類院校法學教育的困境與出路[J].中國法學教學研究,2007,(3).
[2] 劉濟良.本科生導師制的癥結與超越[J].教育研究,2013,(11).
篇4
一專升本科院校法學本科專業人才培養的定位和特色
目前,中國大學生就業難是一個突出的社會問題,而法學本科生就業在文科專業中最低,出現了熱門專業和就業困難的悖論和強烈反差。這和辦法學本科教育一哄而上,法學本科生盲目擴招有一定的關系,1977年恢復高考時只有三所法律院系進行法律教育,到2007年全國已有603所院系培養法學人才,每年數萬名法學畢業生,同時,也和本科教育沒有突出特色,人才規格單一,實踐能力差更有著直接的聯系。對那些剛剛升格為本科院校的法學本科專業來說,面臨著辦學思路的選擇,如果走傳統法律本科生培養的路子,它們的法學本科畢業生將面臨更加尷尬的局面,一方面,新辦本科院校培養的法學本科人才不如傳統本科院校、特別是政法院校,這些院校有著長期辦法學本科教學的經驗,有的學校形成了自己的辦學特色,他們有一批理論功底比較扎實的師資隊伍,有的學校還有碩士點和博士點,培養的學生有著較為扎實的理論功底和素養,這是專升本院校難以比擬的,也是短期無法超越的;另一方面,專升本院校培養的法學本科人才又不如高職院校的應用性人才有特色,很多法學高職院校是原來的中專轉變過來,有培養應用性人才的傳統和優勢,比如由司法學校和警官學校升格的高職院校都有幾十年培養應用型法律人才的經驗。同時,法學本科只有單一的法學專業,而高職則有法律文秘,律師實務、行政事務等專業方向,具有較強的應用性,更符合社會的需求。如北京政法職業學院在升格之后,走出了一條培養法律應用型人才的路子,形成了自己特色,其培養的學生既有法律基礎,又有速錄專長,能勝任文書校對,庭審紀錄等多項職責,技能很強,學生受到用人單位的普遍歡迎,北京市法院系統上千名書記員有百分之七十來自該學校。專升本院校法學本科的生存和發展之道在哪?法律院校的功能定位是中國法律人才培養首要問題,也是今后發展的關鍵,我們認為,其關鍵是新辦本科院校要認識自己的優勢和劣勢,從而確立自己人才培養規格的定位,并能在此基礎上形成自己的辦學特色,這樣才能變劣勢為優勢,從而求得生存和發展。
其實,換一個思維角度,新辦本科院校的劣勢也是其優勢,也是可以辦出其特色的。一方面,和傳統本科院校相比,專升本院校培養的人才的理論功底稍遜,但和高職院校相比其培養的人才有著較扎實的理論功底;另一方面,要贏得同傳統本科相比較的優勢和特色,要突出應用型和復合型的特征。傳統法學本科教育往往只注重對學生進行法律原理、立法思想和專門法的基礎性理論教育,對法學本科生的實際操作能力和司法實踐經驗留待法學本科之后進行,特別是1997年教育部對法學本科教育進行了調整,法學專業只開設法學本科一個專業,并規定了法學專業的十四門主干課程,法學本科再沒有設置專業方向,法學本科的特色培養受到一定限制。因此,如果不對其進行調整,只突出法學本科的共性,按照這種模式培養的人才實際操作能力很有限,知識結構單一,而傳統本科院校大多是按這個模式進行的。正是因為其強調法學理論的培養,其法學本科生成為研究生教育的后備軍,這是傳統本科院校培養人才的優勢,其實,也是其劣勢,因為這個培養方式不太注重學生實務能力的培養,學生的動手能力比較差。新辦本科院校培養人才則可以在應用性和復合性上下功夫,做文章,這是它們贏得同傳統本科院校相比較優勢的關鍵,也是其生存和發展之道。所以,新辦本科院校生存和發展之道既在于其理論性,更要突出其應用型和復合型,專升本院校要在培養什么樣的法學本科人才,怎樣培養法學本科人才上突出其應用型和復合型的特色,從而贏得自己人才培養的優勢。
從國外來看,就法學教育是職業教育,還是通識教育;是普法式教育,還是精英式的定位存在激烈的爭論,有著不同的選擇。不同的定位決定了法學人才培養模式的不同選擇,主要有三種培養模式:一是英國和歐陸模式,即在高中畢業生中招收法律本科生;第二種模式是北美模式,這種模式把法學教育放在大學本科之后,即在我們所說的研究生層次上進行,要求那些希望進法學院讀法律的人必須首先有一個非法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然后經過嚴格考試才可以進人法學院,學制三年;第三種模式是澳大利亞模式,即把本科教育和與其他本科教育同時進行,學生經過五到六年左右的學習獲得法律和其他專業的雙學士學位。北美和澳大利亞模式突出復合性,強調法學專業人才知識結構的綜合性,能夠解決復雜的法律問題,更能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11英國和歐陸模式與我國的模式相近,其局限性很明顯。其實,北美和澳大利亞模式是堅持通識教育和職業教育相結合,這是其優點,是我國法學人才培養模式應借鑒的地方,有很多學者主張采納北美模式,主張取消現在的法學本科教育,法學只辦研究生教育,特別是辦好法律碩士這一復合型和應用型的人才的培養,這樣既可以培養法官、檢察官和律師等法律人才,也為研究型法律人才(法學博士)提供后備軍,這種模式突出了法律人才的精英化,是我國今后法學人才培養模式的方向。但就目前而言,這種模式不符合我國的國情,主要是學制長,成本太高,很多中國的家庭難以接受。同時,采納這一方案的成本太高,一旦取消法學本科和??平逃?,這么多法律院系何去何從,也會造成大量資源特別是師資的浪費。其實,官方也在進行相應的嘗試,1997年教育部對法學本科教育進行了調整,在法學專業只開設法學本科一個專業的同時,借鑒美國的法學人才模式,實行法律碩士的培養模式,即法律碩士只招收非法學本科的學生。從現實的情況來看,結果并不理想,法律碩士沒有受到社會的普遍歡迎,這說明這種模式目前和中國的實際不完全相適應。目前最現實的選擇可能應偏重澳大利亞模式,即把本科教育和與其他本科教育同時進行,學生經過五到六年左右的學習獲得法律和其他專業的雙學士學位。正如醫學類人才的培養模式,法學本科人才要注重理論性,更要注重實務性、應用性。但應根據各校的具體情況作出不同的選擇,如研究型大學側重素質教育和通識教育,但大多數院校應向實務型和職業化轉變。很明顯,對于專升本院校而言,實務型和職業化是其現實的選擇。
從法律職業的構成來看,包括三種類型:一是應用型法律人才,主要是實踐型和復合型人才;二是學術類法律人才,主要法學教師和法學研究人員;三是輔助類法律人才,主要是輔助法官、律師、檢察官工作,其分工如醫師與護士,工程師和技術員。與法律人才結構相適應的是兩種類型的法律教育:一是普通法律高等教育,主要是培養法官、檢察官和律師,其最低層次為法律本科教育,其法律本科生可以成為法學研究生主要來源;此外,還有一些院校及研究所培養學術類法律人才(法學教師和法學研究人員),其最低層次是法學研究生教育;二是高等法律職業教育,主要培養輔助類法律人才[z]。傳統本科院校,尤其是政法院校,既要培養應用型法律人才,又要培養學術類法律人才;高職院校主要培養輔助類法律人才;對于專升本院校法學本科的培養目標的定位只能是應用型法律人才為主(包括實踐型和復合型人才),以培養輔助類法律人才為輔,雖然也可以為學術性法律人才提供后備軍來源,但其主要方向還是培養應用型法律人才,不可能、也沒有必要所有法律本科人才都成為學術性法律人才,因而,專升本院校要贏得同傳統法律院校的優勢只能是培養復合型和應用型人才,要贏得同高職類院校的優勢只能是突出人才的理論修養。
二專升本院校法學本科特色專業人才培養
辦學思路厘清之后,專升本院校法學本科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的制定和實施是關鍵,要在人才培養規格、要求和目標上突出應用型和復合型的特色。在課程的設置,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上服從和服務培養規格、要求和目標。
1、在人才培養規格、要求和目標上以及課程設置上突出應用型和復合型的特色,這是培養應用型和復合型人才的核心
人才培養方案集中體現了一個學校辦學思路和辦學特色,人才培養方案的制定是培養特色人才的關鍵和基礎性環節,學校要依據國家關于法學本科人才培養的基本要求,從本校的具體實際出發,在對社會需求進行大量深人細致的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科學制定。人才培養規格既要符合國家要求,也要適應社會需求,還要突出自己的辦學特色,這樣的人才才具有競爭力。
專升本院校要在人才培養規格、要求和目標突出應用性和復合性的基礎上,科學設置課程。在課程體系上,要夯實專業基礎課的學習,要按照教育部的要求,開好14門主干課程,對學生進行系統的法學理念和法學基礎理論的教育,這是法學本科人才培養的核心,是專升本院校法學本科專業人才優于高職類法律類人才的地方。在此基礎上,要突出專業方向和特色課程的開設,特色課程的比例要占整個課程比例的25%以上,這要在選修課上下功夫,做文章。選修課要根據本校的特色采取多個方向,以體現和突出特色,如醫學類院校開設醫學類課程,突出醫學特色,學生就業后可從事醫療方面的法律工作;傳統師范院校升格的學校突出其優勢學科,利用其中文的優勢,可以設置法律文秘方向,如有體育學科優勢,可突出體育法制特色;工科院??梢酝怀龉た祁愓n程,如環保課程,學生可從事環境方面的法律事務;經貿類院校升格的院??赏怀鰰?、證卷、保險的課程,學生可從事這些方面的法律事務等。
2、在學歷教育和職業資格上,實行二者并舉和融通,堅持主修和輔修相結合,第一學歷和第二學歷并舉的方針,突出人才的復合性
現在,國家對職業實行準人制度,如果學生既能獲得學歷證書,又能獲得本專業和其它專業的職業資格證書,這既突出法學本科的理論優勢,又突出了復合性和應用性,學生就能在就業市場上贏得優勢,受到用人單位的普遍歡迎。對法學本科生而言,如能通過司法考試,獲得法律資格證書,其就業基本不成問題,但能通過司法考試的人畢竟是少數,不能只抓司法考試,有的學校甚至成為司法考試的“培訓班”,這是一個誤區。學生也要獲得其他方面,如教師資格,會計證、報關員等方面的證書,突出法學人才的復合性,但也要防止學生“不務正業”,把精力放在資格證書的取得上,影響專業課的學習,為此就要實行學歷教育和職業資格融通,在選修課的設置上要考慮相關課程的設置,還可以考慮主修和輔修相結合,學生根據其方向和興趣,在主修法學的同時,可以輔修如中文、證券、保險等課程。學生修完有關主干課程之后,學校可以發給輔修證書,同時,可以鼓勵學生進行第二學歷教育,如參加自學考試,有條件的學校,還可以爭取發第二學位證書。學校要為學生這方面的工作提供方便和服務,搞好有關的信息服務和培訓工作。為了防止學生影響專業的學習,學校盡量把培訓和第二學歷的教育放在雙休日和寒暑假。
3、從教學方法來說,要突出實踐教學環節,增強學生的動手和實際操作能力,突出人才的應用性
在教學上,堅持基礎知識、專業知識傳授和能力的培養、素質的養成、技能訓練相結合,采取課程教育+專業實習十社會實踐十科學研究的培養模式。為此,不僅要實行教學方法的改革和創新,而且還要采取探究式、討論式,特別是案例式的教學模式,達到師生互動,提高學生的興趣,增強其積極性、主動性,從而打下扎實的法學理論功底,特別要突出實踐教學環節,讓實踐成為專升本院校法學本科專業人才培養的一個亮點和關鍵環節,因為只有通過實踐,才能把學生的知識變成能力和技能,培養具有實務操作能力的高技能人才。因而,要改變法學教育中重理論、輕實踐以及理論和實踐脫節的弊病。除了傳統的課堂傳授外,特別要注重學生實際能力的培養,如接待當事人、調查事實、收集證據、參與談判、調查分析案情、撰寫法律文書、訴訟、出庭、庭審紀錄、法庭速錄等。
在課程體系上,實踐環節要占整個課程比重的20%以上,因此,既要搞好校外實習基地,也要搞好校內實習基地。校內實習基地可以為學生實習提供有效、穩定的實習場所。律師事務所和模擬法庭就好像是工科的實驗室,為學生就近訓練提供場所和機會,為此,學校要搞好模擬法庭的建設,為學生實習提供機會和場所,還可以嘗試自辦律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可以采取以教師合伙出資為主,學校和院系給于適當資助的方式設立。這樣為教師提供實踐機會,使他們在教學上堅持理論和實踐相結合。同時,在具體實踐中上可以實行導師制,一名教師(律師)可以帶幾名學生,作為律師助理,這樣,學生的實踐能力就可以得到鍛煉,其動手能力必然增強。此外,還要搞好校外實習基地建設,處理好學校和企業等其他部門的關系,實現人才培養和社會需求的對接。學校要協調好公檢法的關系,在那里建立長期、穩定的基地,學生利用空閑和寒暑假到那里實習。通過實習,溝通用人單位,了解他們的人才需求,及時調整專業設置和人才培養方案,盡可能探索和用人單位進行“訂單式”的人才培養模式。
篇5
關鍵詞:財稅法課程;特殊性;改革對策
一、財稅法課程的特殊性分析
財稅法是一門比較特殊的課程,其特殊性在于法學和經濟學兩者融為一體,而且不同質的知識特性相互滲透的深度是其他哲學社會科學難以比擬的,以至于在筆者所親歷的幾所各具特色又頗具代表性的高校中,財稅法本科教學顯示了鮮明的個性特點。
1、財經類高校擁有得天獨厚的財經類學科、教學、科研等方面比較豐富的資源。不僅有財經類師資力量、專業圖書和刊物、實踐場所、設施設備等都具有極強的學科專業特性,而且將財稅法納入財經專業,尤其是CPA、財稅專業的課程設置及其結構體系之中,財稅法課程就不得不在經濟的氛圍中,被經濟學原理、宏觀經濟理論、微觀經濟理論、數理邏輯、數學模型、計算公式、技巧、方法等工具進行全方位的翻來覆去地梳理與解讀,使初來乍到本不具有專業方向及定位的知識背景的本科生,不僅因其激情、興趣與偏好,還與經濟霸權脫離不了情感瓜葛,更源自于經濟學的話語,理論與學術氛圍,似乎到財經校園,時時都能呼吸到流動清新的經濟氣息,處處都能覺察到財富的價值形態變幻無窮的奇妙,財經類本科學生早已在一個被設計成固定模式的財經類專業知識框架體系里被熏陶,使其思維方式無不打上經濟或算計的烙印。因而,財經學校之財經專業本科生在理解財稅法時,其思路似行云流水般對財稅法的認知也能充分擴充其價值損益的想象空間和來龍去脈。
當然,財經專業本科學生對經濟的悟性和敏感,并不能掩蓋其對法律規范和法學理論之技術和技巧同樣深地介入財稅法之中給財經專業學生造成的艱澀與困惑。即是說,在教學的過程中,筆者也明顯地感到財經學校財經類專業的本科生對法、法律及其規范的理解和反應就較之本校經濟法學專業的本科學生遲鈍,這使得他們在把握法律主體及行為的界定上比較困難,這類學生追詢的問題,大都是涉及法理學的基礎理論問題。不過,同一所學校,經濟法學專業的本科學生在財稅法課程的教學過程中,其進度相對明顯地慢于前者,效果也明顯不如前者。由此可見,財經學校內的財經專業與經濟法學專業的本科生在財稅法教學過程中,并不能因為在校園踏內同一塊草皮而相得益彰和發展得比較平衡,這里當然涉及到教學計劃的設計與課程的科學合理安排問題。
2、政法類高校擁有法科教學與科研的最高話語權。在高校復招之初,政法類財稅法意識形態化,其教材及理論體系,課程內容、設置、教學計劃等基本要素與眼下的財稅法理念截然不同而無法相提并論,前者更多的是人治和計劃經濟遺留的產物,后者系法治和市場經濟轉型時期的理論與實踐,前者的內容被后者所替代其形式的表象也就失去了內力的支撐。為此,一方面,如今政法類高校的財稅法教學應追逐法治和市場經濟的理念,將法權的人人享有和應有的公平、正義道德基礎價值貫穿其中,不僅要有描述,更應該增加評價和倡言駁論。雖然,財稅法只是稅收、預決算等法律關系的行為規范,但解讀現代法治自古羅馬法漫長的進化歷程所構建的實存法律的有機整體,并不能孤立地去看待某一法律規范的地位、功能和作用,否則“設想美國法律實際上或者可以不受財政權衡的影響,這種設想只能使我們對權利保護的政治現實熟視無睹。盡管讓人心痛,但是很現實,權利的成本意味著提取和再分配公共資源的政府部門實質上影響著我們權利的價值、范圍以及可行性”。所以,尤其是法理性解讀財稅法需要旁征博引去揭示和充實納稅義務背后的東西――權利。
另一方面,如今政法高校之財稅法課程的開設不必復言是法治經濟的要求,而不可不說的是政法高校的財稅法講授仍停留在法律基本概念、原則、理論等抽象的話語上,至少于市場對稅務人才的需求是格格不入的。財稅法貫穿始終的計算公式、技術、技巧設計,不可能因為重復千萬次公平、公正原則就能使公平賦稅、納稅人的權利得以保障、稅收征管等諸多問題迎刃而解。他們必須接受經濟學思維方式和計算的技術技巧等方面的強化訓練。否則,如果說只懂計算,不知概念,就可能是那種自己被賣了還幫別人數票子的人;那么只懂概念,不知計算,則無異于那種被“忽悠”之后還如數奉送謝意。在教學實踐中,法學專業的學生對財稅法中有關法的東西耳熟能詳,對鉆文字、概念牛角尖有濃郁的興趣,每逢闡釋、界定之內容,他們總是眼亮嘴快,津津樂道,然而一遇到實務性、操作性問題,就明顯感覺到一臉茫然,思維瞬時停頓。培養這樣的學生,一旦步入社會難免不背上“光說不練”、“動手能力差”之罵名。當然,這與學校教學計劃、課程設置和內容要求、師資的知識結構和素養是否合理和科學是密切相關的,只有學科交融,資源互補,財稅法的教學才能躍上一個新的臺階,而不論是財經類大學,還是政法類大學概莫如此。
二、財稅法本科教學平臺的市場定位
相同的財稅法教材和課程,不同的區域、學校、學科、教學資源配置、市場需求和不同制度安排下的不同專業學生對財稅法課程的反應是不同的。綜合分析上述元素,可以梳理出財稅法需要明確的與WTO全面接軌的方向和市場經濟的定位,以及因應的教學改革對策。
財稅法本科教學平臺定位于何方?換言之,財稅法本科教學之內容雖屬國內法的范疇,但他的理念卻理應是以人為本的,而不應被區域和專業學科個性化所分割出現明顯的差異。從資源配置上,不應存在嚴重的“瘸腿”現象。自我國引入和確立“公共財政理論”和“納稅人”概念,以及加入WTO時起,就義無反顧地踏上了遵循國際規則的法治經濟之路,而不能讓傳統意識形態成為經濟、貿易、金融,科技、文化、教育等領域發展的桎梏。由此,在實務上應盡可能擴展眼界,多了解別國的經驗和操作辦法,在比較和分析研究中尋求資源的最優配置:在理論講授上,則要堅持“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不僅應在專業課程教學計劃的結構組合上,采取兼容并包的不同理論流派并存的差額選課制度,而且還應提倡良好的學術批判精神。畢竟,理論只有在批判中,才能確立其自身的恒久價值。
納稅人的普遍性及其義務和相應的權利的法定化便注定了財稅法制繼往開來,發揚光大的廣闊的未來前景。縱使不致家喻戶曉、人人皆知,那也至少不能不為其提供全面履行納稅義務和主張相應權利所需要的精通專業知識人才的儲備,而且,法治經濟對這一專業人才資源的需求總是隨著經濟的發展和法治的進步而不斷增強,
因而,財稅法本科階段著眼于培養社會應用型人才,其教學定位當是法治經濟的內生性與外生性的統一。
一國財稅法之效力及于本國疆界之內的所有不同區域之公民,除了國家根據宏觀層面的特殊情況在財稅法中作出差異性制度安排之外,作為納稅人的國民對財稅法的受用并不存在因文化而出現的實質性差異,故而在社會層面普遍適用且屬于應用型和操作性的本科財稅法,不僅應有法意和法理學的規定性,而且還要有可操作性,前者遵從稅收征納法定原則,而后者則取向于立法之規范層面上技術技巧的合理安排和運用。
不論本科生自己的偏好怎樣,對財稅法的感受如何,原本就不影響財稅法作為普適性的法律應用于企業、集體和公民個人將產生的征納法律關系,財稅法知識結構及其深度的特殊性亦不會也不應該因難度而被削弱,盡管納稅人的義務還有待其他權利的伸張、落實和保障來支撐,但即使是這種實然性狀況,也反證了財稅法知識的普及程度還不足以達到或上升到具有民主國家公民納稅人意識的思想境界,而要建立良好的財稅法法治秩序,作為本科段凡開設財稅法課程的專業教學計劃的設計,無疑都應當身體力行地承擔起傳播和應用財稅法,服務于稅收法治的重任。從實然走向應然。
特別需要提及的是:我國加入WTO意味著其規則對國內各主體具有約束力,國內不僅要揚長避短、強其自身、增強國力,而且還要努力提升本國國民的國民待遇,包括經濟的和政治的;不僅要在社會活動中體現平等,而且應當納入財稅法教學內容,這也是體現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制度優越性的內在要求,否則,在國內的壟斷或非公平競爭,何談樹立作為義務主體的納稅人意識呢?
三、財稅法本科教學改革的對策
綜觀財稅法本科教學的現狀和存在的問題,筆者認為:要培養既有一定財稅法學理論功底,又側重于嫻熟自如地運用財稅法技術技巧的實務人才,財稅法本科教學改革應有以下對策。
1、財稅法所涵蓋的知識結構。財稅法不僅具有一般法及法律淵源意義上的界定、概念、規范、解釋等抽象的知識及體系結構,而且稅作為國家向企業、集體或個人征收的貨幣或實物,其表現形態并不像一般人們所理解的看得見摸得著的有形物體,而是要在商品和勞務的價值化形態中去作紛繁復雜的甄別與計算才能得出賦稅的量化指標,這個量化指標無疑是本科法學專業學生倍感困擾之所在。當然,這絲毫不意味著財經專業的學生在稅法法理學的知識結構中沒有迷惑或偏好劣勢,只是因為法律的規范性較為客觀和穩定,而不顯得不可捉摸而已,因而財稅法本科教學照本宣科是對學生隱性知識結構失衡缺乏認知的表現,這意味著財稅法本科教學的起點,就應針對不同學校、不同專業學科環境形成的不同偏好或差異性取長補短,強化應對其環境可能存在的“軟肋”的教學計劃設計,適當增加其輔助課程、課時、教學和實踐環節,以達致“扭虧為盈”的知識結構的平衡。
2、財稅法課程的教學長期陷入困境。皆因財稅法自身獨特而又要求較高水準的法學和經濟學知識結構,而國內長期缺乏基于財稅法專業人才及師資的培養所致。實際上,不論是財經類大學的財經專業,還是政法類大學的財會專業,或是綜合性大學的經濟學、管理學專業,都存在著缺乏法理學及部門法學方面的專門訓練的思維單一的問題;相反,不論是政法類大學的法律專業,還是財經類大學的法律專業,或是綜合性大學的法律專業,同樣免不了存在經濟學及財稅知識的短缺問題。現有的財稅法師資均是通過各種途徑和方式施以“惡補”之后轉化而成的,即使如此,實踐中也很難否定有帶著“一條腿”上講壇的。因此,財稅法師資的培養,不僅應從高校中自身培養財稅法專業的知識結構兼具的專門人才,而且還應當引入相關實務部門培訓師資(高級人才)的議事計劃,以矯正現有財稅法教師知識結構不合理的狀況,最終使財稅法師資隊伍形成一支知識兼備、年齡、層次結構合理的獨立的力量,以適應市場經濟社會不斷發展的需要。
篇6
財稅法是一門比較特殊的課程,其特殊性在于法學和經濟學兩者融為一體,而且不同質的知識特性相互滲透的深度是其他哲學社會科學難以比擬的,以至于在筆者所親歷的幾所各具特色又頗具代表性的高校中,財稅法本科教學顯示了鮮明的個性特點。
1.財經類高校擁有得天獨厚的財經類學科、教學、科研等方面比較豐富的資源。不僅有財經類師資力量、專業圖書和刊物、實踐場所、設施設備等都具有極強的學科專業特性,而且將財稅法納入財經專業,尤其是CPA、財稅專業的課程設置及其結構體系之中,財稅法課程就不得不在經濟的氛圍中,被經濟學原理、宏觀經濟理論、微觀經濟理論、數理邏輯、數學模型、計算公式、技巧、方法等工具進行全方位的翻來覆去地梳理與解讀,使初來乍到本不具有專業方向及定位的知識背景的本科生,不僅因其激情、興趣與偏好,還與經濟霸權脫離不了情感瓜葛,更源自于經濟學的話語,理論與學術氛圍,似乎到財經校園,時時都能呼吸到流動清新的經濟氣息,處處都能覺察到財富的價值形態變幻無窮的奇妙,財經類本科學生早已在一個被設計成固定模式的財經類專業知識框架體系里被熏陶,使其思維方式無不打上經濟或算計的烙印。
因而,財經學校之財經專業本科生在理解財稅法時,其思路似行云流水般對財稅法的認知也能充分擴充其價值損益的想象空間和來龍去脈。
當然,財經專業本科學生對經濟的悟性和敏感,并不能掩蓋其對法律規范和法學理論之技術和技巧同樣深地介入財稅法之中給財經專業學生造成的艱澀與困惑。即是說,在教學的過程中,筆者也明顯地感到財經學校財經類專業的本科生對法、法律及其規范的理解和反應就較之本校經濟法學專業的本科學生遲鈍,這使得他們在把握法律主體及行為的界定上比較困難,這類學生追詢的問題,大都是涉及法理學的基礎理論問題。不過,同一所學校,經濟法學專業的本科學生在財稅法課程的教學過程中,其進度相對明顯地慢于前者,效果也明顯不如前者。由此可見,財經學校內的財經專業與經濟法
學專業的本科生在財稅法教學過程中,并不能因為在校園踏內同一塊草皮而相得益彰和發展得比較平衡,這里當然涉及到教學計劃的設計與課程的科學合理安排問題。
2.政法類高校擁有法科教學與科研的最高話語權。在高校復招之初,政法類財稅法意識形態化,其教材及理論體系,課程內容、設置、教學計劃等基本要素與眼下的財稅法理念截然不同而無法相提并論,前者更多的是人治和計劃經濟遺留的產物,后者系法治和市場經濟轉型時期的理論與實踐,前者的內容被后者所替代其形式的表象也就失去了內力的支撐。為此,一方面,如今政法類高校的財稅法教學應追逐法治和市場經濟的理念,將法權的人人享有和應有的公平、正義道德基礎價值貫穿其中,不僅要有描述,更應該增加評價和倡言駁論。雖然,財稅法只是稅收、預決算等法律關系的行為規范,但解讀現代法治自古羅馬法漫長的進化歷程所構建的實存法律的有機整體,并不能孤立地去看待某一法律規范的地位、功能和作用,否則“設想美國法律實際上或者可以不受財政權衡的影響,這種設想只能使我們對權利保護的政治現實熟視無睹。盡管讓人心痛,但是很現實,權利的成本意味著提取和再分配公共資源的政府部門實質上影響著我們權利的價值、范圍以及可行性”。[1]所以,尤其是法理性解讀財稅法需要旁征博引去揭示和充實納稅義務背后的東西——權利。
另一方面,如今政法高校之財稅法課程的開設不必復言是法治經濟的要求,而不可不說的是政法高校的財稅法講授仍停留在法律基本概念、原則、理論等抽象的話語上,至少于市場對稅務人才的需求是格格不入的。財稅法貫穿始終的計算公式、技術、技巧設計,不可能因為重復千萬次公平、公正原則就能使公平賦稅、納稅人的權利得以保障、稅收征管等諸多問題迎刃而解。他們必須接受經濟學思維方式和計算的技術技巧等方面的強化訓練。否則,如果說只懂計算,不知概念,就可能是那種自己被賣了還幫別人數票子的人;那么只懂概念,不知計算,則無異于那種被“忽悠”之后還如數奉送謝意。在教學實踐中,法學專業的學生對財稅法中有關法的東西耳熱能詳,對鉆文字、概念牛角尖有濃郁的興趣,每逢闡釋、界定之內容,他們總是眼亮嘴快,津津樂道,然而一遇到實務性、操作性問題,就明顯感覺到一臉茫然,思維瞬時停頓。培養這樣的學生,一旦步入社會難免不背上“光說不練”、“動手能力差”之罵名。當然,這與學校教學計劃、課程設置和內容要求、師資的知識結構和素養是否合理和科學是密切相關的,只有學科交融,資源互補,財稅法的教學才能躍上一個新的臺階,而不論是財經類大學,還是政法類大學概莫如此。
二、財稅法本科教學平臺的市場定位
相同的財稅法教材和課程,不同的區域、學校、學科、教學資源配置、市場需求和不同制度安排下的不同專業學生對財稅法課程的反應是不同的。綜合分析上述元素,可以梳理出財稅法需要明確的與WTO全面接軌的方向和市場經濟的定位,以及因應的教學改革對策。
財稅法本科教學平臺定位于何方?換言之,財稅法本科教學之內容雖屬國內法的范疇,但他的理念卻理應是以人為本的,而不應被區域和專業學科個性化所分割出現明顯的差異。從資源配置上,不應存在嚴重的“瘸腿”現象。自我國引入和確立“公共財政理論”和“納稅人”概念,以及加入WTO時起,就義無反顧地踏上了遵循國際規則的法治經濟之路,而不能讓傳統意識形態成為經濟、貿易、金融,科技、文化、教育等領域發展的桎梏。由此,在實務上應盡可能擴展眼界,多了解別國的經驗和操作辦法,在比較和分析研究中尋求資源的最優配置;在理論講授上,則要堅持“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不僅應在專業課程教學計劃的結構組合上,采取兼容并包的不同理論流派并存的差額選課制度,而且還應提倡良好的學術批判精神。畢竟,理論只有在批判中,才能確立其自身的恒久價值。
納稅人的普遍性及其義務和相應的權利的法定化便注定了財稅法制繼往開來,發揚光大的廣闊的未來前景。縱使不致家喻戶曉、人人皆知,那也至少不能不為其提供全面履行納稅義務和主張相應權利所需要的精通專業知識人才的儲備,而且,法治經濟對這一專業人才資源的需求總是隨著經濟的發展和法治的進步而不斷增強,因而,財稅法本科階段著眼于培養社會應用型人才,其教學定位當是法治經濟的內生性與外生性的統一。
一國財稅法之效力及于本國疆界之內的所有不同區域之公民,除了國家根據宏觀層面的特殊情況在財稅法中作出差異性制度安排之外,作為納稅人的國民對財稅法的受用并不存在因文化而出現的實質性差異,故而在社會層面普遍適用且屬于應用型和操作性的本科財稅法,不僅應有法意和法理學的規定性,而且還要有可操作性,前者遵從稅收征納法定原則,而后者則取向于立法之規范層面上技術技巧的合理安排和運用。
不論本科生自己的偏好怎樣,對財稅法的感受如何,原本就不影響財稅法作為普適性的法律應用于企業、集體和公民個人將產生的征納法律關系,財稅法知識結構及其深度的特殊性亦不會也不應該因難度而被削弱,盡管納稅人的義務還有待其他權利的伸張、落實和保障來支撐,但即使是這種實然性狀況,也反證了財稅法知識的普及程度還不足以達到或上升到具有民主國家公民納稅人意識的思想境界,而要建立良好的財稅法法治秩序,作為本科段凡開設財稅法課程的專業教學計劃的設計,無疑都應當身體力行地承擔起傳播和應用財稅法,服務于稅收法治的重任。從實然走向應然。
特別需要提及的是:我國加入WTO意味著其規則對國內各主體具有約束力,國內不僅要揚長避短、強其自身、增強國力,而且還要努力提升本國國民的國民待遇,包括經濟的和政治的;不僅要在社會活動中體現平等,而且應當納入財稅法教學內容,這也是體現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制度優越性的內在要求,否則,在國內的壟斷或非公平競爭,何談樹立作為義務主體的納稅人意識呢?
三、財稅法本科教學改革的對策
綜觀財稅法本科教學的現狀和存在的問題,筆者認為:要培養既有一定財稅法學理論功底,又側重于嫻熟自如地運用財稅法技術技巧的實務人才,財稅法本科教學改革應有以下對策。
1.財稅法所涵蓋的知識結構。財稅法不僅具有一般法及法律淵源意義上的界定、概念,規范、解釋等抽象的知識及體系結構,而且稅作為國家向企業、集體或個人征收的貨幣或實物,其表現形態并不像一般人們所理解的看得見摸得著的有形物體,而是要在商品和勞務的價值化形態中去作紛繁復雜的甄別與計算才能得出賦稅的量化指標,這個量化指標無疑是本科法學專業學生倍感困擾之所在。當然,這絲毫不意味著財經專業的學生在稅法法理學的知識結構中沒有迷惑或偏好劣勢,只是因為法律的規范性較為客觀和穩定,而不顯得不可捉摸而已,因而財稅法本科教學照本宣科是對學生隱性知識結構失衡缺乏認知的表現,這意味著財稅法本科教學的起點,就應針對不同學校、不同專業學科環境形成的不同偏好或差異性取長補短,強化應對其環境可能存在的“軟肋”的教學計劃設計,適當增加其輔助課程、課時、教學和實踐環節,以達致“扭虧為盈”的知識結構的平衡。
2.財稅法課程的教學長期陷入困境。皆因財稅法自身獨特而又要求較高水準的法學和經濟學知識結構,而國內長期缺乏基于財稅法專業人才及師資的培養所致。實際上,不論是財經類大學的財經專業,還是政法類大學的財會專業,或是綜合性大學的經濟學、管理學專業,都存在著缺乏法理學及部門法學方面的專門訓練的思維單一的問題;相反,不論是政法類大學的法律專業,還是財經類大學的法律專業,或是綜合性大學的法律專業,同樣免不了存在經濟學及財稅知識的短缺問題?,F有的財稅法師資均是通過各種途徑和方式施以“惡補”之后轉化而成的,即使如此,實踐中也很難否定有帶著“一條腿”上講壇的。因此,財稅法師資的培養,不僅應從高校中自身培養財稅法專業的知識結構兼具的專門人才,而且還應當引入相關實務部門培訓師資(高級人才)的議事計劃,以矯正現有財稅法教師知識結構不合理的狀況,最終使財稅法師資隊伍形成一支知識兼備、年齡、層次結構合理的獨立的力量,以適應市場經濟社會不斷發展的需要。
篇7
[關鍵詞]法律文化 復合型 法科人才
[中圖分類號] C961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2095-3437(2015)07-0170-03
卓越法律人才指的是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需要的高素質法律人才。依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各高校法學院系應根據自身的基礎和特色實施分類培養。浙江師范大學行知學院法學分院試點實施了“雙專業交叉模式[1]”的復合型法科人才培養模式,以法律人才“會寫”和“會說”的技能作為交叉學科的融合點。在這一人才培養創新模式的推行過程中,雖能立足于自身特色、學生個體特性、自身教學師資保障等現狀,突出法律職業技能的培養、鍛煉與進一步拓展,但是在圍繞復合應用型法科人才培養之時,開始意識到法律文化在法科人才培養中的欠缺,時下大部分高校的法學教育改革,均未能真正意識到法律文化對人才培養的重要性。筆者以期自己的拙見能求教于同仁大家,為所在院校卓越法律人才培養盡一份綿薄之力。
一、現狀分析
法律文化作為與法律相關的物質性、精神性和制度性的全部文化現象,為立法、司法實踐提供指導性和方向性的作用。法律文化作為社會文化的一個特殊部分,是一個涵蓋法律領域的多種現象和因素的、多方面的范疇。[2]法學院校作為法律文化傳播和法律人才培養的機構,其傳播什么樣的法律文化和培養什么樣的法律人才,以及如何傳播法律文化和培養法律人才,在很大程度上是由社會主流法律文化所決定的。其間主流法律文化――法治文化的法治化進程和司法改革能否走上可持續性發展的道路,法學教育下的法律人才培養對其影響甚大。但實際上,高校各法學院系特別是獨立學院的法學院系在設計法科人才培養計劃時,對自身的優劣勢了如指掌,與其他高校法學院系相比更能充分運用卓越法律人才培養計劃中的分類培養指導精神,更多是立足法律服務市場需求的多層次性,注重專業技能,追求復合應用型法律職業人才培養,鮮少考慮或是引入法律文化。以浙江師范大學行知學院法學分院為例[3],主要表現有:
(一)未能有效厘清素質教育與職業教育的關系
為了適應市場化、社會化的需求,法學分院主張對法學專業人才培養要職業化,將法科教育定位為法律職業教育。為了能貫徹這一教育定位,進一步凸顯法律職業教育的職業性,在對整個法科教育類型進行設計時,更多的注意力集中在職業技能與理論知識兩方面的教育關系處理上,這兩類教育的此消彼長,已經讓設計者頗感棘手。而對于素質教育,確實存有一定考慮,但是與理論教育、技能教育相比,往往是被置于其后的,甚至是作為被平衡的空間,素質教育在整個法科教育內容上所占的比例很少。誠然,時下法學專業人才培養目標與法律職業需求存有脫節,職業化教育確實需要,但只重視職業教育不僅很難培養出高水平、高素質的法律職業人才,還可能因此忽視對學生法律理論的訓練,從而降低法學教育內容的理論厚度。
(二)人才培養方案中缺少對法律文化教育的設計
法律文化(法治文化)是由法律意識形態及與之相適應的法律認知、法律規范、法律制度、法律體系、法治理想和法律設施等軟硬件構成的經歷、觀念、態度、評價和信仰的總和,是培植社會法治理念,引導人們合法行為的重要載體。[4]法科人才的培養不僅僅是使法科學生掌握法律理論體系,還應該具有法治思維、法治理念、法治價值。法學分院在設計法科人才培養方案的時候,其素質教育更多是通過通識課程來完成的,而在專業課程中鮮有與之對應的內容。法律文化教育主要集中在法理學、中國法制史、法律邏輯這些課程上。
(三)專業教師缺乏對法律文化教育的關注與投入
專業教師在授課過程中,更注重的是課程基礎理論知識的傳授。教師在授課過程中更多講解的是概念、特點、關系比較、規則或制度的具體內容等等。多數的課堂教學,仍然是常規的“一言堂”式,填鴨式的知識灌輸現象仍然存在。教師積極從事著結構式、內容式說明,鮮少說明解決問題時的法律思維,所應追求的法律價值,作為法律人在對相關法律事務處理時應該有怎樣的操守和倫理道德等。雖然法學分院正在進行學生學業評價性教學改革,但是任課教師對這改革的信心并不強烈,更多的是擔心平時分考查比重的增加會極大的影響理論知識的授課進度,擔心在課程知識不扎實、不全面的基礎上很難組織起有效的、有益的討論,這樣的學業評價成效難遂人意,更不用說在對法科學生進行平時考查時增加對法律文化教育的關注與投入了。
二、法律文化引入法科人才培養中的意義
一般而言,法科人才不僅應具有系統的法學基本理論知識,而且還應具有健全的公民人格和良好的道德操守。卓越下的復合型法科人才還應該具備成為法律人的法律意識、法律信仰、法律素質,具有吶喊精神,為權吶喊,為民吶喊,為公平與正義吶喊。因此,將法律文化引入卓越復合型法科人才培養中意義不凡。
(一)法律文化的價值取向一定程度上會左右法科人才培養模式的定位
現今主流法律文化――法治文化,追究正義,倡導正義,通過法律的適用,通過法治建設來實現正義。而對法律的適用也好,對法治建設也罷,都離不開人,都需要有與之匹配的法律職業人才。因此法律文化的價值取向勢必會影響高校法學院系的法學教育價值觀,左右著法學專業人才培養模式的定位。
(二)法律文化是法科人才培養,尤其是當下卓越復合型法科人才培養模式內容的來源
不論是靜態的法律文化(法律理論、法律制度等),還是動態的法律文化(新觀點、新學說、新學派運動等),對其最專門最系統的傳承方式就是法學教育中的人才培養。法學教育者是一種人格化了的法律文化,法學教育教學資料是符號化了的法律文化,培養的學生則是法律文化的承載者。整個法學專業人才培養過程就是教育者將所掌握的法律文化成果傳遞給受教育者的過程。
(三)法律文化決定了復合型法科人才培養模式的課程設置與教學方法
法律文化中的法律觀念和法律思想影響著人才培養中施教者與受教者的法律觀念和法律意識,培養的專業人才所需具有的智慧、素養、品格等要求直接反映于專業人才培養模式的課程設置與教學方法中。
(四)法律文化影響著專業人才素養的形成,成為社會法治文明進程的助推器
法律文化通過對法學教育的促進,來提高法學專業人才的整體素質和法律素養,而這些具有專業素質和能力的專業人才不僅會傳播法律文化,還會通過自身的法律實踐和科學研究創造出新的法律文化。法律文化通過對專業人才的促進,繼而助推整個社會法治水平的增強,促進整個社會的發展。
三、引入法律文化后欲達到的目標
法學分院意識到復合型法科人才培養意欲達到卓越的培養效果,理應將法律文化引入法學專業人才培養當中。在對法科人才培養時,應以社會主流法律文化――法治文化為先導,以法律文化與法學教育間的良性互動為出發點,以學生為本,以知識為本,以實踐為本,立足自身實際,力求對現有復合型法科人才培養進行改革,力爭實現以下具體目標。
目標一:以法律文化的核心價值――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維模式的確立為藍本,以雙專業交叉模式的復合型人才培養層次為出發點,力求在原有法科人才培養目標之上,進一步明晰法科人才成為法律人的基礎,即雙專業交叉模式的復合型法科人才應具有:1.解決問題;2.法律分析與推理;3.事實調查;4.溝通;5.咨詢;6.協商;7.訴訟和非訴訟程序;8.組織與管理法律工作;9.解決道德困境等職業技能和職業素養。
目標二:以法律文化價值理念的精髓――保障人權和公民的基本權利,尊重人的主體性和個體性,以人的權利為出發點和歸宿為依據,確立復合型法科人才培養內容為素質教育(由基本概念、基本理論、基本知識所形成的邏輯嚴密的教學體系),職業技能教育(法律職業者所具有的技術理性和判斷)和職業道德教育(理解和掌握法律制度背后的法律意識、法律精神、法律價值,形成相應的法治信仰、司法理念、法律思維、法律倫理等)。
目標三:通過目標一與目標二同時帶動法學教育者自身的復合型法科人才培養意識與思想認識,以法律文化的主流文化――法治文化為基點,主動進行課程改革和教學手段創新,優化培養手段與方法,建立一支結構合理,具有一定理論或實務背景的師資隊伍。
四、法律文化引入下法科人才培養改革的舉措
法學分院作為法律文化傳播機構之一,對雙專業交叉下的復合型法科人才培養應考量法律文化的影響與法律服務市場需求的多層次性,立足自身本科教學的層次,充分整合辦學資源,主動適應環境,改革現有復合型法科人才培養模式,進一步夯實復合型的內涵與外延。這樣不僅能樹立自身特色,還能適應就業市場競爭,增強培養人才的市場競爭力。法學分院在現有的復合型法科人才培養模式基礎上,加以改革,具體措施如下。
(一)從法律文化與人的關系出發,改革現有的復合型人才培養計劃,從而使培養出來的學生更能符合社會發展的需要
法律文化中的人形形,法律人僅是其中之一。同為法律人,因其從事領域的不同各有不同側重,例如法律學術研究者、法學教育者、法官、檢察官、行政執法者(公務員)、商務精英、基層法務工作者、城市社區或農村法律工作者等等。而法學分院的法科教育僅為本科教育,是法科教育中最為基礎的教育階段,并且因為國家教育政策的規定、自身的原因等諸種狀況,缺乏延伸本科教育的平臺,也就是目前還不具有獨立招收法學碩士、專業學位法律碩士的資格,更不用說法學博士這樣的長遠發展平臺。鑒于此,欲使培養出來的學生能具有職場競爭力,便需注意復合型法科人才應該具有不同法律服務層次共同需求的通識性基礎專業技能,也就是在法律文化的引入下,進一步加強“會說”與“會寫”這兩大專業基本技能在雙專業交叉中的融合培養。如此一來,不僅能使法學分院的法學教育揚長避短,發揮自身優勢,而且能進一步滿足社會多元化法學人才的需要,能夠打造出契合社會需求的“差別產品”,能進一步拓展法學分院法學專業的發展空間。
(二)進一步修正現有的人才培養方案,對復合型法科人才的培養應符合法律文化的要求
法學教育既要用現有的法律文化來培養法律人才,又要打造出符合法律文化要求,契合社會需求的“產品”,因此需制訂符合自身特色又不同于一本法科教育與高職高專法學教育的人才培養方案。法學分院擬對現有復合型法科人才培養方案予以修改,在人才培養方案中明確培養內容――素質教育、職業技能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并對素質教育、職業技能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予以合理的比例分配,構建卓越下的復合型法科人才培養的課程體系。充分運用第一、第二和第三課堂平臺,積極拓展法學學生法律職業素養與技能培養的渠道。增設實用性強的選修課,結合社會行業需求開設相關的具有行業特色的實用課程。
(三)創新教學方法,形成法律文化新的生長點
法學教育不僅要適應法律文化,而且還要創造法律文化,尊重重視思索的法治文化教育理念。同時,結合自身法科學生的特點,創新教學方法,探究互動性教學,一改以往法律辭典式教學方法,把法律學習變成人的主體性、能動性、獨立性不斷生成、發展、提升的過程。尊重學生的獨立性,讓學生學會動手、動腦和動心,以此培養學生的行為技能、認知技能和情感技能。教學雙方在互動過程中能進一步激發彼此的主動性和探索性,從而提高教學效果,形成法律文化新的生長點。
(四)多元化師資隊伍的搭建,進一步提升人格化的法律文化
現有法學教育師資力量,從整體上來說,相對較為薄弱,尤其缺乏實務型和理論與實務兼備的師資力量。教師作為人格化的法律文化,自身的素養直接關系到法律文化的傳播與人才培養質量,因此需要搭建一支多元化的師資隊伍以滿足法學教育的需要。應在現有理論型教師基礎上,一方面鼓勵理論型教師多參加法學實踐,提高自身實踐教學能力,豐富自身的社會閱歷;另一方面充分發揮獨立學院教學管理的靈活性,從社會引進專家型人才如特聘教授、法官、檢察官、律師等一線實務法律工作者來充實專業師資隊伍,以確保師資隊伍能迎合實用型法律職業人才培養的需要。
(五)通過評估提升法學教育質量,推進法律文化發展
通過各項教學活動的開展,實施有側重的評估活動,建立系統科學的法學教育評估系統。實現教育過程與評估過程的有機統一,突出法學教育的優勢與特色,更為有效的培育法學師生創新、質疑、反思等綜合能力,實現法律文化的代際傳遞,從而促進人的發展,促進社會的發展。
[ 注 釋 ]
[1] 浙江師范大學行知學院法學分院的“雙專業交叉模式”指的是在新生入學時便將法學與其他學科交叉融合而直接設置一個單獨的教學行政班,根據這種交叉融合設置相對應的獨立課程體系進行培養,四年修滿規定學分獲得法學本科學歷和學士學位,同時頒發第二課程證書?,F有的試點分別為“法學+漢語言文學”、“法學+工商管理”.
[2] 孫國華.弘揚法治精神、深化法學教育、構建法律文化[J].朝陽法律評論,2013(1).
篇8
很多針對人文科學留學生的就業指導文章中,第一條就是——“修一門有助于就業的第二專業,比如商科或者計算機科學”。
學習人文學科,確實更不容易找到飯碗。打開與經濟、商業相關的美國網站,指導畢業生找工作的文章看上去比中國網站的還多。拿美國就業最差的歷史專業來說,在搜索框打入“歷史專業畢業生如何找工作”,出來的結果相關性非常高,而且足以讓任何看到這些信息的人遠離這個專業。不僅是歷史學,很多針對人文學科學生的就業指導文章中,第一條就是——“修一門有助于就業的第二專業,比如商科或者計算機科學”。
多少文科學生看到這里會有罵人的沖動?不過還是有不少人帶著理想選專業,對于這些文科生,美國《福布斯》雜志的建議是,越早準備越好。
在《福布斯》網站上介紹的幾個成功案例中,一位弗吉尼亞理工大學的文科畢業生Jenna,為了能進入廣告業,足足堅持了16個月,最終被一家網絡公司錄取。這期間,Jenna和她的父母想盡了一切辦法,“我媽媽連觀看我妹妹的籃球比賽時,都會和周圍人談論我在找工作的事兒。”
不論你留學哪里,文科生就業就是難
出國學文科,因為對語言的要求更高,所以不僅申到好學校難,想留下找份好工作更難。不過,文科生就業的窘境不僅僅是針對外國學生,而是普遍現象。看看美國應屆畢業生的抓狂和失落,也許就不會再埋怨自己接到了拒信。
Jackie馬上就要從大學畢業了,這個社會學學士曾計劃一畢業就在巴爾的摩市找一份專業對口的工作,靠自己的工資還助學貸款,租一套公寓,再買一個新手機。不過她現在還只是一個沒有固定新手的實習生,并且和父母住在一起。
“要是有人在我大一選專業的時候告訴我畢業時是這個境況,打死我也不信?!钡F在,Jackie不信不行了,她發出了20封求職信,希望能在政府當差;卻只接到一個錄取,該職位后來還被取消了?!拔覐娜ツ甏禾炀驮谡夜ぷ?,以為可以順利就業,現在卻陷入了僵局?!?/p>
盡管經濟復蘇讓美國的就業市場顯得景氣了點,但對于應屆畢業生來說,仍然是艱難時期。尤其聯邦政府削減了支出,不僅導致政府崗位縮水,一些私人雇主也減少了福利。待遇不高的公務員職位也緊俏起來。
一些學生為了不待業,甚至開始接受無薪崗位。當然,對于中國學生來說,這并不少見。
Samantha也是今年的應屆畢業生,心理學專業,她也曾計劃盡快進入職場,好還清助學貸款。不過一次次的面試失敗,讓她不再抱有最初的期待,只希望能找到一份帶薪實習。然后她想再做一份兼職,攢了錢明年讀碩士。
“我發現沒有碩士或者博士學位,很難有什么大發展。”Samantha和同學們都發現自己高不成低不就,處境非常尷尬?!艾F在只要能有一份工作我就謝天謝地了。但我還是希望能夠和我的專業相關?!?/p>
美國并不是所有行業都如此低迷,比如健康科學和商業,這些行業不僅就業強勢,而且提高了應屆生的起薪。美國大學與雇主協會調查發現,2013年,美國的平均起薪將達到4萬5千美元,比去年平均水平高5%。
隨著金融業的復蘇,金融專業畢業生的日子越來越好過了。光是在美國的里士滿一個城市,金融部門的雇員就比2009年時增加了12%,那里的第一資本金融公司提供了近1萬1千個崗位。
高學歷回國不敵“土鱉”
不管是什么專業,綜合看來,美國的失業率在今年5月還是小有攀升。但這些新聞都不足以和中國699萬應聘大軍拼頭條。而這699萬高校畢業生中,有一部分就是拿了外國學歷的海歸。今年,他們一部分壓力來自自己搭了大把時間、金錢換來的“高學歷”。
“你太優秀了,我們無法提供相符的崗位。而且,即使留下了,你也做不長?!鼻舐殨r聽到這句話,有可能是客氣的謊言,也有可能是發自真心,無論怎樣,這都意味著游戲結束。所以,從劍橋大學讀研回國的小林,找工作時只肯說自己是南京大學的本科生,對留學經歷避而不談。
還有的時候,“海歸”意味著不合群,即便找到了工作,在與同事的相處和競爭中也備受煎熬。同樣從英國回來的Yan,在回國一年半以后,才跟公司簽了正式合同。從國內名校畢業后,Yan申請到了英國卡迪夫大學的國際新聞學碩士,紀錄片方向。在英國拍了一年的片子,Yan畢業后回到家鄉珠海,一心想找個專業對口的工作大展拳腳。
“我做夢也沒想到,我一個海歸的就業市場,還比不上珠海本地普通院校的畢業生,”堅持理想的Yan花了大半年才找到了一份無薪實習,在這之前,投了若干簡歷的她已經準備憑借自己英語和日語優勢,找個薪水高一點的餐廳端盤子了。
更考驗意志的是,這份實習似乎無休無止,遲遲沒有人通知她轉正。期間還有另一個海歸實習生,做了一段時間后果斷退出了?!拔以诓块T里的學歷最高,這反而成了一個劣勢,成為被孤立的理由。”周圍的同事們學歷相當,經歷類似,不少還是校友,更合得來。而Yan則被認定是“曲高和寡”或是“勁敵”,只有在需要語言上的幫助時,才會被想到。
為什么不主動示好呢?喜歡逛街、喜歡星座,Yan和同齡的女同事們本應有許多共同語言。“試過啊,但是很容易被誤解成是在‘曬’啊?!北热缈釔坌亲腨an不喜歡看翻譯過來的星象預測,都是直接登陸英文網站,分享的信息自然會不同。主動提供語言幫助,也有了炫耀之嫌。
漸漸地,除了努力工作、爭取轉正之外,Yan開始利用業余時間做英文家教?!皰赍X唄,真沒想到要靠副業養活自己?!苯K于在堅持了10個月之后,東家遞來了合同,至于工資嘛,“副業還是不能丟?!?/p>
扭轉就業頹勢要靠高校
一邊是中國應聘者像“隱婚”一樣隱瞞學歷,另一邊BBC則多次肯定了英國高學歷人才的就業機會。英國一家調查公司倫敦收入資料局(IDS)預測,今年畢業生的就業機會將比去年多8% ;尤其是零售業,招聘崗位可能多出30%;不過各行業的起薪并不會增加。
更讓應聘者雀躍的是,不少工作機會來自大公司的高技術含量崗位,但這些崗位對于學生們的社會經驗要求也更高。聽起來太諷刺了。對應屆生要求工作經驗,向來是讓人咬牙的事兒。
還好,一些大學提前為學生們做了準備,比如蘇格蘭大學就和中小企業聯盟建立了合作。這個合作不是提供實習機會,而是工作崗位。
蘇格蘭的經濟主力是中小企業,他們提供了就業市場一半的機會,招聘時卻因為名不見經傳而招不夠人才。另一方面,應屆畢業生們卻因為缺乏實踐經驗而找不到工作,或在爭奪相對少數的大公司的名額時落敗。
蘇格蘭大學的這個合作項目,就是通過學校的就業指導中心,讓學生對中小企業有更多的了解,也讓這些企業能夠在和大公司的競爭中搶占先機。
太平洋的另一端,弗吉尼亞大學法學院也在驕傲地為應屆生就業代言。眾所周知,美國的本科沒有法學專業,所以從法學院畢業的至少是碩士,不折不扣的高學歷。這個學院去年的就業率還只有50%,今年則達到了99%,打敗了哈佛、耶魯、斯坦福、哥倫比亞這些法學名校。
弗吉尼亞大學法學院的院長助理Kevin將這歸功于“早作打算,在入學的第一年就準備就業?!边@和之前提到的《福布斯》雜志的就業建議是一個聲音。
Kevin介紹道,“很多人剛進法學院的時候,根本不了解法學各個分支間的不同。我們會坐下來,幫助他們認識、分析各個領域需要的技能,以及它們的就業方向?!?/p>
也許正因如此,《大西洋月刊》在評價弗吉尼亞法學院的就業情況時,專門在工作機會之前加上了“有意義”三個字?!镀樟炙诡D評論》則將弗吉尼亞法學院的排名升至第一,因為該院的學生獲得了“更高質量的學習生活和就業前景”。不過弗吉尼亞法學院表示,無論排名高低,“我們都不在乎?!?/p>
圖表1美國《福布斯》雜志2012年11月評選的美國十大最差專業
第1名:人類學與考古學
應屆畢業生失業率:10.5%
有工作經驗的員工失業率:6.2%
第2名:攝像與攝影藝術
應屆畢業生失業率:12.9%
有工作經驗的員工失業率:6.7%
第3名:美術
應屆畢業生失業率:12.6%
有工作經驗的員工失業率:7.3%
第4名:哲學與宗教研究
應屆畢業生失業率:10.8%
有工作經驗的員工失業率:6.8%
第5名:人文科學
應屆畢業生失業率:9.2%
有工作經驗的員工失業率:6.2%
第6名:音樂
應屆畢業生失業率:9.2%
有工作經驗的員工失業率:4.5%
第7名:健身與公園娛樂休閑研究
應屆畢業生失業率:8.3%
有工作經驗的員工失業率:4.5%
第8名:商業藝術與平面設計
應屆畢業生失業率:11.8%
有工作經驗的員工失業率:7.5%
第9名:歷史學
應屆畢業生失業率:10.2%
有工作經驗的員工失業率:5.8%
第10名:英語語言與文學
應屆畢業生失業率:9.2%
有工作經驗的員工失業率:6.2%
(應屆畢業生年齡范圍是22~26歲,有經驗的員工年齡范圍是30~54歲。2013年5月,美國失業率升至7.6%)
圖表2英國高等教育統計局(HESA)2012年 的調查
英國就業率最高專業 Top 10
排名 專業名稱 就業率(包括繼續深造)
1 牙科和獸醫學 99.4%。
2 教育 94.8%
3 醫學相關專業 94%
4 法律 91.9%
5 農學及相關專業 91.3%
6 生物科學 90.9%
7 語言(第二外語) 90.3%
8 歷史與哲學研究 90.1%
9 數學科學專業 89.9%
10 物理科學專業 89.9%
篇9
論文摘 要:經濟法是經管專業學生必修的學科平臺課,其目標在于通過本課程的學習,使學生了解我國現行經濟法律法規,能運用所學經濟法律知識分析、解決現實問題,并在今后的實際工作中,確立正確的法律觀念,自覺守法、護法。作為一門面向經管專業學生的法律課程,教師恰當運用教學方法實施教學、實現教學目標是教學的核心問題之一。目前我們課程現有的各種教學方法既存在優勢,也存在劣勢。教師應當在分析課程特點、教學對象、教學目標的基礎上,合理運用并改進教學方法,以取得令人滿意的教學效果。
經濟法是專為財經、管理類專業開設的學科平臺課,其開設目的是讓經管專業學生了解和掌握從事經濟管理工作所必需的法學基礎理論和常用的經濟法律規則,以提升經濟專業人才的法律素養。經濟法教學所面臨的一個重要問題就是:作為一門以非法學專業學生為對象的法學課程,教師如何運用和設計適當的教學方法進行教學以實現教學目標、取得良好教學效果。為此任課教師進行了不斷探索,將各種教學方法運用于課堂教學,但這些方法并非與經管專業經濟法課程的特點完全鍥合,其適用性和實效性有待檢驗。經濟法課程教學方法的改革仍是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
一、目前經濟法課程教學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1.不同專業經濟法課程的教學內容雷同
教師在授課過程中應該因材施教,即使使用的教材相同,也應把握好不同的側重點。而在教學實際中,教師往往忽視了這一點,將相同的教案套用于不同專業的學生,忽視了不同專業學生知識結構的差異性,沒有將學生最需要的知識傳授給他們,收不到好的教學效果。
2、案例教學效果較差
經濟法是一門實用性很強的法律學科,它跟現實生活結合的十分緊密,是促進社會經濟穩步、健全發展的一門重要學科。因此在經濟法的教學過程中,案例教學的辦法是極其重要的,不僅可以增添課堂上學生們學習的積極性,培養學生們學習經濟法的濃厚興趣,還可以用案例分析的教學手段切合實際的將書本知識轉化成應用知識。而目前,我們的經濟法教學工作很難把握住這一特點,很少有經濟法的課堂教學能將案例恰當好處的納入進來,即使應用的案例教學辦法,也是浮皮潦草,沒有起到融會貫通的效果,學生們很難理解,結果對于經濟法學科的學習,一般是以背書為主,沒有真正的學會實際應用的能力。
2、成績考查辦法不合理
目前,高校的經濟法在經管學院都是必修課程,因此都是閉卷考試,都是以最為傳統的成績考核方式為基本的。再加上高校教學工作中是以學生卷面成績來評估的,一般比例都占總成績的百分之七十,學生們為了順利通過考試,只有認真背書,有些學生甚至能夠一字不差的將經濟法課程中的考試內容背下來,有些學生圖一時省事,采用作弊的辦法來應付考試,無論是以上的任何一類學生,他們的目的都是一樣的,都是為了順利通過考試,而根本沒有考慮到自己到底學到了什么,什么是經濟法,經濟法中的具體應用有哪些全然不知,他們關心的只是成績,而非應用。結果導致了學科考試的高成績,而實際應用中的無知者。
二、對經濟法教學改革的思考
1.教學內容的改革
經濟法課程涉及的法律法規多,在教學中不可能將條文一一介紹清楚,因此教師必須針對不同專業學生的特點,有選擇、有重點地加以介紹。比如對于財會類學生應重點介紹會計法、稅法方面的法律,對于電子商務類學生應重點介紹電子合同、網上交易安全方面的法律,對于市場營銷類學生應重點介紹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方面的法律法規等等。這就要求教師在教學中不斷探索,不斷改革教學方法,對每一章節的內容都要進行精心的設計與安排,以提高教學質量。
2、利用案例教學法把理論和實踐相結合起來
案例教學是指在課堂講授中, 采用理論、案例、問題夾敘夾議的方式, 即“以案說法”形式,在講述相關具體法律制度前先以案例為引導, 再以本節課要講述內容為問題設問,最后以小結方式對核心問題分析總結,前后照應,幫助學生理解和掌握所學法律知識,體現邊教、邊練、邊學的特色。案例教學第一要注意案例的精心選擇,要選擇典型的、能解釋法律問題的、具有實用性的案例;第二要注重通過案例分析培養學生把握案件關鍵點以及綜合運用法律的各項規則的能力;第三要注意法律理論的講解和闡釋同等重要,只有理論與案例緊密結合,才能使理論變得生動活潑。例如在經濟法的基本概念部分,我們主要采取課堂講授的方法,給學生打好理論基礎。而在一些法律的應用上,我們設計了一些經濟糾紛。比如說,我們就合同成立是否代表合同有效這個問題設計案例引導學生利用所學的知識、自己的想象力和分析思維能力,去分析解決,使學生在積極參與中,鍛煉了自己的能力、掌握了所學的知識、提高了學習興趣、達到了很好的教學效果。
3、采用多媒體等現代化方式教學
使用多媒體等現代化教學手段,對于學生來說直觀、生動,對于教師來講可以節省板書時間??梢詫⒚空碌陌鍟?、典型案例等內容科學地融為一體,提高課堂授課效率,便于教師講解和學生理解,增強授課感染力,提高學生學習的興趣。
4、組織模擬法庭
在經濟法學習過程中, 模擬法庭是學生親身感受審判程序、收集證據、書寫法律文書、練習法庭辯論的最好方式,也是加強學生實務技能培訓的重要方式,這種教學方式的特點是形象、直觀,學生印象深刻。在模擬法庭活動中,學生通過角色扮演,站在各自的立場上,據理力爭,教師不再是單方面地傳授知識,學生成為真正的課堂主角。模擬法庭教學不僅有利于學生把握復雜的客觀現象與法律事實、法律關系,掌握解決法律糾紛的程序要求,更有利于提高學生的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鍛煉學生的膽量和駕馭現場及相互配合的能力。
5、加強師資力量的培養
當今的世界教育既是開放的,也是充滿國際性的。但是,其穩定性和確定性本身卻不足以為我們提供一個行之有效的、富有生命力的法律制度。法律還必須服從社會進步所提出的正當要求。所以,在教學活動中,我們也要追求這種正當性。這就需要師資力量的不斷健全,不斷加強師資的改進,教師在課堂上應該充分發揮主導作用,積極引導學生們在參與教學的過程中學會如何學習,如何理解理論知識的真諦,如何恰當好處的應用所學知識于實際問題當中。這需要教師在教學中時時關注國際最新成果、教學方式,考慮引入國際最新教學模式,讓經濟法教學走出傳統課堂,使學生們在新的教學模式嘗試中,提升經濟法學理論水平和實踐能力。
6、完善考試考核制度
傳統考試考核方式重理論、輕技能,重閉卷、輕開卷等不利于激發學生的求知欲,不利于教師教學方法的改進和教學效果的提高。我們應該推行教、考分離的制度,即任課教師只負責講授課程,考試試卷由教研室統一命題或建立試題庫,由計算機隨機抽樣組題, 最后由教研室教師統一評卷,分析總結, 實施規范化管理,以減少和杜絕考試考核中出現透題、漏題、感情分等問題,創公平、公正的競爭環境。
參考文獻:
[1]漆多俊.經濟法學[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1.
[2]應飛虎.經濟法研究方法的思考[EB/OL].法律教育網,2006-02-16.
篇10
關鍵詞:法學教育;臨床法學;法制建設
中圖分類號:F24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4)13-0084-03
中國現正處于重點轉型期,在這一時期,作為社會主體的人,也步入重點轉型階段。因此,中國教育的意義、目標成為更多學者所關注的問題。法學作為中國教育的重點學科,高校如何確定法學教育目標,如何將學生個人主體性融入法學教育,如何更好地推進高校法學教育改革,成為法學教育的重點問題。而高校臨床法學教育即診所式教育為我們提供了可鑒經驗。
一、中國法學教育的目標
研究高校法學教育現狀,首先應了解法學教育的目標。目標是一切行為的方向和動機。法學是一門專業性要求非常高的應用型科學,法學教育承擔著對學生進行理論傳授和職業教育的雙重使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說,法學教育已經成為衡量社會文明程度和法治建設進程的重要標志。因此,筆者認為,法學教育的目標應該是培養專業知識型與實踐應用型相結合的人才教育,即具有全面法律知識、法律實踐與法律道德修養的法律人。法律人才的素質是一個眾多素質要素構成的綜合體系。因此,這就對高校的法學教育提出了高層次的要求。
二、中國法學教育的現狀
隨著中國法制建設的不斷發展,中國高校的法學教育取得了巨大的成就與進步。但與此同時,法學教育中存在的一些問題也逐漸地凸顯出來。受到傳統教育方式的影響,中國高校法學教育似乎只注重知識的傳遞與灌輸,而忽視了學生的實踐能力鍛煉與素質的修煉。法學教育的受教育者,尤其是高校受教育者,是未來的法律工作者,他們必須具備較高的實戰經驗、能力以及較好的道德修養。而實際學習中,受教育者卻忽略了這一方面。早在兩年前,面對記者發出的“法學院離法院有多遠”的疑問,身在法院的呂忠梅教授就回答說“非一步之遙”。由此可見,中國的法學教育確實存在一些問題。筆者認為其具體表現為:
1.從教育者方面來看,首先,在課程開設上,主要是以部門法學科的劃分或者是國家頒布的一些主要法律為標準。但是關于培養學生的實踐操作能力的課程卻開設的比較少,加之學生很少有機會接觸到社會生活中的實際案件,這就使得學生從學校畢業后仍然需要相當長的一段時間來學習和培養如何處理實際案件的能力。其次,在教師的教授內容和方式上,是以講解法學的基本理論、體系、相互間的邏輯關系等理論知識為主,同時闡釋法律條文以推出相關案例的解決辦法。這其中所能涉及到的案例大部分也只是適應特定法律條文規定的案件,而非實際生活中復雜的案件。這對于學生的思考能力、實踐能力的培養會造成一定程度的限制。
2.從受教育者方面來看,一方面,作為受教育者的學生,對于學習內容缺乏主動性。教育是教育者與受教育者之間一個相互作用的活動。學生與教師一樣,都處于教育過程中的主體地位。受教育者的學習主動性是否得到充分的調動,對于教育的效果更是起到一個決定性的重要作用。因此,教育應當是一種積極參與性的教育,而不能是一種被動接受性的教育。在中國的傳統教育中,學生的主體地位不僅得不到應有的重視,其學習的主動性也得不到充分的發揮,這會影響到學生法學思維能力的培養,法學教育的效果就會相應地減弱。另一方面,受教育者缺乏創新性思維。在傳統的以傳授知識為主的灌輸式教育模式下,被動的學習方式會使學生缺乏創新性的思考。而法律案件卻又是實際生活中的問題,具有復雜性和多樣性,要對其進行分析解決就更需要善于思考以及主動創新的精神。這之間存在的差距就導致了教育與實踐的銜接出現了問題。當作為受教育者的學生接觸到實際生活中的法律案件時很難做到嫻熟的思考與操作,難以滿足工作以及社會的需要。
對于法學這門應用性很強的學科,理論知識的積累是無可替代的,扎實的理論知識是實際應用的基礎,實際操作的能力與理論知識的積累同樣都是十分必要的。而從上述兩點來看,無論是教育者或是受教育者,在法學的教學過程中都是比較注重理論知識的積累,而忽略了對于實際應用和操作能力的培養。這就與法學教育的目標,即培養專業知識型與實踐應用型相結合的法律人才相距甚遠。如此下去,將會導致中國的法學教育目標越來越難以實現。因此,法學教育的模式亟待創新。
三、改變現狀的路徑――臨床法學教育
臨床法學教育即診所式法律教育,是一種新型的法學教學方法,興起于20世紀六七十年代美國的法學院。臨床法學教育模式出現前,在美國占主導地位的法學教育模式是案例教學法,這種教學法培養了學生與高智力化的訴訟有關的法律推理能力,但卻忽略了法律實踐中諸如接待、談判、起草文件等法律從業技能,同時也忽略了對學生進行職業道德方面的培養。在這種缺陷出現后,法學教育家們開始了將醫學院的診所教育模式借鑒到法學教育模式的探索,并在20世紀六七十年代形成了比較成熟的臨床法學教育模式。作為一種新的教學方式,它更突出診所的特點,彌補了案例教學法的不足。臨床法學教育模式通過各種形式的法律職業實踐訓練活動,來實現培養學生良好的職業技能和職業道德的目的。從臨床法學教育的興起到現在雖然只有五十年的時間,但它已從美國發展到世界,成為了法學教育模式的一大發展的趨勢。
此趨勢發生的原因在于臨床法學教育更加有助于培養出社會所需要的具有實踐性德法律人才。臨床法學教育的優勢表現在:第一,臨床法學的模式能夠增強學生的職業技能。臨床法學教育的教學過程中,學生會在面對和解決真實案件的思考和解決中鍛煉思辨能力,提高自身價值和法律正義的追求,同時有助于培養學生的職業責任心,使學生更好地理解律師這一職業在社會中的角色和作用。第二,臨床法學教育強調個性教育。臨床法學教育,突破了傳統的教師和學生的關系,教師和學生都參與到同一案件之中,共同思考和解決所面臨的問題。這使學生由被動的聽者轉變成為主動的辦案者,較之傳統教育,學生更能積極和主動地參加到教學的過程中,學習和操作的主動性充分調動起來,學生的個人潛能可以得到挖掘和開發。這種教學模式肯定了學生的價值,尊重了學生的個性。第三,臨床法學教育提高了學生的創新能力。在臨床法學的教育中,學生面對的是復雜的真實案件,沒有固定的答案與解決方法,這就要求學生自己進行分析和思考,在寬松自由的環境中,培養創造性的思維。同時,通過與其他同學或老師的思路方法進行溝通的對比,幫助學生進行客觀的分析,并且反思自己的優勢與劣勢,綜合提高創新能力。
四、臨床法學教育與中國傳統法學教育的沖突
在美國福特基金會的支持下,中國人民上學、北京大學、復旦大學、清華大學、華東政法大學、武漢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的法學院于2000年9月開始,分別開設了臨床法學教育的課程。自此,臨床法學教育的模式被引入中國,其所具有的獨特優勢開始得到展現,受到了越來越多的關注。很多法學院校也逐漸加入到臨床法學教育中來,為法學教育注入了新鮮活力,為法律人才的培養提供了新的模式。
與此同時,由于臨床法學的教育模式不同于中國的傳統教育模式,在與中國傳統教育以及現狀的融合中難免會出現一些沖突,致使臨床法學教育的發展受到一定的制約,限制了其作用的發揮。其表現如下:
第一,時間制約。由于歷史以及所屬法系的原因,中國的法系教育采用的是大陸法系教育習慣,即采用講座式的教學模式,注重強調法律的抽象概念性、邏輯性和理論性?;诖朔N模式,在法學教學過程中,注重課程的理論性,大部分的課時都安排在這些理論課程上。對于實踐性課程的課時安排較少。而實踐性課程本身卻是需要充足的時間來做保證的。臨床法學教育的整個過程,包括資料的搜集準備、案件分析及模擬、討論和總結這一系列的活動,都需要一個較長的處理周期。無論是教師還是學生都需要足夠的時間來做準備。如果只把臨床法學教育作為一門課程來安排課時是不夠的。按照一般的課時安排,一學期臨床法學教育的課時只能完成幾個案件,這對于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很難達到一個良好的效果。這樣就會使得臨床法學教育的目標流于形式。
第二,案源制約。中國的一些知名法學院校,在引入臨床法學教育模式后,不僅開設相關課程,還面向社會,為弱勢群體提供法律服務和幫助。學生在鍛煉處理案件能力的同時,也幫助到了社會中的弱勢群體,使他們享有到應有的訴訟權利,也使學生在案件的過程中鍛煉實踐能力,也能增強社會責任感。這對于學生和社會是雙贏的。如果這種方式能夠順利進行,對于臨床法學教育的案件來源是一個保障。但是實際情況并不如此,畢竟學生不是律師,學生在辦案過程中在諸多方面會受到身份的影響,沒有法定的職業身份,在辦理案件時難度增大。而且當事人在尋求法律幫助時,更傾向于尋求經驗豐富的律師來給予幫助,而對于缺少經驗又稚嫩的學生就很難建立起信任的委托關系。這就個臨床法學教育的案件來源帶來沖擊。除此之外,學生所能接觸到的真實案件也只能是由教師通過行為來提供。但這就難免會涉及到當事人的利益問題。沒有真實的案件,學生的實踐能力很難得到鍛煉。因此,案件來源也會限制臨床法學教育的發展。
第三,師資制約。臨床法學對于教師有較為嚴格的要求,不僅需要教師具備較高的理論水平,同時也需要具備豐富的實踐經驗來給學生加以指引。臨床法學教育是一種具有較強實踐性的教學模式。它將實際處理案件的整個過程運用到教學過程中來,既包括接見來訪的當事人、起草法律文書,也涉及到出庭的等諸多方面。在這其中教師就要對學生的表現予以指導,這就要求教師具備相當豐富的司法實踐經驗和臨場處理問題的能力。由此可以看出,教師的理論及實踐經驗對于臨床法學教育的成功與否起著決定性的作用。而在實際的法律教育中,一些教師或是欠缺理論知識或是欠缺實踐經驗,能夠符合臨床法學教育要求的教師人數并不多。臨床法學教育的教師隊伍建設有待加強。
第四,經費制約。臨床法學教育模式的特殊性要求充足的經費來解決師資、案源以及場地等相關問題,而法學院用來支持此種教育的經費并不充足。學生在辦理真實的法律援助案件時,在這個過程中是需要充足的物質條件做保障的。此外,學生在具體辦案中可能面臨的風險也必須要有一定的物質基礎。而這部分經費,法學院校并沒有足夠的經濟基礎來支持,更不可能讓教師或是學生來負擔。在一定程度上,經費問題也就制約了臨床法學教育的發展。
五、臨床法學教育與中國傳統法學教育的沖突化解機制
臨床法學教育與中國傳統法學教育相比,它打破了傳統課堂上老師講授,學生被動接受的“滿堂灌”教育模式。更加注重學生主體作用的發揮,充分調動其積極性和創造性,是一種獨具特色的法學教育模式。雖然美國、德國等國家的臨床法學教育模式比較完善,但是由于中國不具有美、德等國相對完備的法學院以及司法體系,對于他們的經驗我們不能完全地套用。這就要求我們針對臨床法學教育與中國傳統教育的沖突,找到適合中國國情的化解沖突的機制。
本文認為針對臨床法學教育與中國傳統法學教育的沖突,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對二者的關系進行調節,以促進法學教育質量的提高和法律人才的培養。
1.加強與社會結合,培養學生實踐能力。中國法學教育的一個主要問題就是對學生的教育與社會實際需求脫節。這一問題也是化解臨床法學教育與傳統法學教育沖突的基礎。學生是社會中的人,如果僅僅在象牙塔中學習理論知識,終究只能成為知識型的受教育者。受到專業對于實踐的特殊要求,法學學生如果不走進社會,參與到實際的法律案件中,其所學知識也就無用處了。所以,針對這一問題,高校的法學院應正確引導學生進入社會來進行實踐鍛煉。法學院校可以積極與司法部門進行溝通與聯系,或直接建立實踐教學基地,加強合作配合教學;或多聘請司法各界人士參與到臨床法學的教育教學中,給學生以指引,逐漸讓學生參與到真實的實踐案件中。這一基礎問題能否得到很好的解決,也關系到臨床法學教育與傳統法學教育沖突的其他問題的解決。
2.增加課時比例,保障教育目標實現。對于法學教育來說,理論與實踐居于同樣重要的地位。因此,在給予學生理論知識傳授的同時,也要增加臨床法學教育課程的課時比例。從中國高校法學教學的現狀來看,法學理論知識的教學安排基本上占據了學生在校學習的全部課程時間,而留給學生進行實習,接觸社會實踐的機會很少。針對時間限制這一問題,法學院校應該在理論課程和實踐課程的時間安排上做出調整,讓學生學習法學理論知識的同時,有更多的機會將所學知識應用于實踐之中。法學院校可以像醫學院校那樣,通過增加高校法學專業的學制,讓學生在畢業前經過充分的實踐鍛煉,來掌握實際辦理案件的方法和技巧;或是將基礎理論知識的課程安排緊湊,將診所式實踐課程穿插其中,用學到的理論知識指導實踐活動。這些途徑都是為了讓學生有更多的時間來培養實踐操作的能力,促進法學教育目標的實現。
3.加大媒體宣傳力度,解決案源及經費問題。臨床法學教育不僅為中國的法學教育提供了新的教學思路,也提供了一種新的法律援助的模式。因此,要利用好媒體的宣傳作用,將臨床法學的這種法律援助方式進行宣傳和推廣。這樣不僅給法學學生提供充足的案件來源,帶來實踐鍛煉的機會,培養職業道德和社會責任感。更重要的是,也能使社會上的弱勢群體得到幫助,實現其應有的權利,同時有助于保障社會公平正義的實現。加大宣傳力度,可以引起社會對于法學教育和法律援助的認識和認同,一定程度上也可以為法學院?;I募更多的資金,來解決經費問題。同時,通過宣傳也可以加強與法律援助中心等組織的合作,使學生的援助工作得到社會支持。
參考文獻:
[1] 霍憲丹.法學教育的歷史使命與重新定位[J].政法論壇,2004,(4).
[2] 享華,呂忠梅.法學院離法院有多遠[J].南風窗,2006,(4):18-19.
[3] 陳建民.從法學教育的目標審視診所法律教育的地位和作用[J].環球法律評論,2005,(3):281-287.
[4] 周世中,倪業群.法學教育與法科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M].北京:中國法制出版社,2004.
[5] 李曉安,武建英.初探法律診所教育[J].山西財經大學學報(高等教育版),2004,(9):29.
[6] 秦祖偉.高校診所式法律教育的探索與思考[J].繼續教育研究,2011,(2):131.
[7] 李正新.試論法學教育的“臨床”培養――診所法律教育本土化困境及其應對[J].教育法制,2012,(2):48-52.
[8] 劉慧.法學“診所式”教學模式的困境與出路[J].法制與社會,2009,(20):333-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