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機構直接融資的特點范文
時間:2023-11-16 17:27:23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金融機構直接融資的特點,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關鍵詞:金融創新 供給側改革
在全球經濟一體化的大背景下,金融在經濟發展過程中的核心地位日益顯著。從供給側改革的角度講,金融行業在經濟發展過程中是否發揮了重要作用,就要看金融體制和機制安排是否有利于將勞動力、土地、資本、技術等要素高效率地組合起來,讓資源充分發揮作用形成較高水平的生產能力。當前我國經濟發展面臨三期疊加、經濟增速放緩,而銀行業間接融資為主導的金融體系下,資源配置更偏向穩定、保守和傳統優勢行業,既不能滿足經濟結構優化升級的要求,也不能滿足廣大人民群眾日益增長和變化的金融需求。因此,金融創新勢必成為供給側改革的重要環節,金融改革也將打破和重新梳理束縛生產力發展的生產關系。
一、當前金融體制和機制對供給側改革的影響
(一)金融結構偏重間接融資
以銀行業金融機構間接融資為主導一直是我國金融體系的顯著特點。截至2015年末,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總資產超150 萬億元,機構總數4千多家,占總融資規模的65%,而十家上市的銀行資產規模就超過100萬億,貸款超50萬億元。與此相對比,近三年來我國才陸續批準5家民營銀行進入金融行業,資產規模不能與傳統銀行相比。傳統銀行業的資產分布特點是對公貸款占比70%以上,其中大企業、政府和銀行機構貸款占據主要部分。金融機構的首要任務是服務實體經濟,但由于傳統銀行業占據體制和機制的優勢,競爭意識和憂患意識不強,服務意識更是落后于實體經濟的發展需求。隨著民營銀行的誕生,互聯網金融開始崛起,依托互聯網技術,民營銀行將支付、云計算、社交網絡等互聯網工具融合,快速實現了資金、支付和各種應用場景的融合,開發出一系列使用便捷、成本低廉和符合需求的新興金融服務和金融產品,間接推動了銀行業金融機構快速跟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主要目的是解決供給不足、供需錯配問題。但只要銀行業服務的主要對象是大企業、政府和金融機構,其產品創新動力就不會有很大改變。即使被迫做出某些應對,其主動性和積極性也難以為繼。
(二)直接融資市場發展不充分
一直以來,我國大力支持資本市場的發展,持續提高直接融資的比重。截至2012年末,我國股票總市值已名列全球前茅,債券發行規模也保持了高速增長,2012年廣義的直接融資占比達到40%,扣除影子銀行業務融資額,直接(股債)融資也占到了18.8%,比起當初的10%左右有了較大發展。但從資本市場發展的邏輯看,為了開創直接融資市場的良好局面,保障居民的切身利益,先進入直接融資市場的企業往往是效益比較好、規模比較大的企業??稍诳陀^上導致大部分中小企業、新興企業被拒之門外。12年后我國股市開始走向低迷,股權融資規模也呈現萎縮狀態。直至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要求健全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后,一系列推進提高直接融資比重的政策措施相繼出臺,三板市場震蕩前行,中小企業和新興企業有個更多的融資機會。
(三)金融創新是改變現狀的重要手段
供給側改革的目標是“去產能、去庫存、去杠桿、降成本、補短板五大任務”,金融行業在供給側改革中的主要任務是限制過剩產能資金供給,提高實體產業的資金利用效率,盡可能將潛在產能快速轉化為實際產能。通過金融創新幫助解決因結構問題而產生的產能過剩問題,提高供給質量與效率、改善供給結構,點燃創造熱情、激發創新活力。
二、金融創新支持供給側改革的政策建議
(一)金融體制改革創新
體制創新我國金融發展創新的首要任務。體制創新主要是通過頂層設計建立防控風險與鼓勵發展創新的體制,鼓勵金融競爭主體的多元化發展。長期以來,我國金融供給側主體結構單一化問題一直存在,金融領域的競爭僅限于相同或相似類型主體之間的競爭,優勝劣汰的機制基本上沒有發揮作用。由于缺少強有力的競爭對手,傳統銀行業金融機構內部創新意識、憂患意識不強,其結果是一方面新興企業、創新企業急需啟動資金和發展資金,而另一方面是金融機構雖有資金但缺少與之相匹配的金融產品,貸款難、貸款貴、難貸款的情況非常常見。所以政府必須有決心進行深刻的體制變革,通過體制改革改變金融從業者的意識狀態,讓其主動改變自己適應社會的變革需求。
(二)管理機制變革創新
銀行業金融機構的主要特點就是大,即便是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和村鎮銀行等較小的金融機構與社會上一般的企業相比也是比較大的。而且其管理機制上更是體現了大的特點,就是不管這個銀行資本有多少、人員有多少、地方有多偏,在管理上都體現的符合上級要求、聽從上級指揮的特點。近年來,國家以及各金融機構多次出臺政策措施鼓勵滿足中小企業融資需求,但效果均不理想的原因就在于銀行機構在管理上基本沿襲了傳統的國有大銀行條線管理機制。導致基層分支機構、基層網點雖然了解對客戶的需求、地方的特色、產業發展的狀態,但是沒有能力進行產品開發設計、沒有權限突破規定。因此,金融機構必須重新審視自己的管理模式,在龐大的運作機構中根據機構層級的不同特點設計出保持基層機構靈活性的管理制度,以適應不斷變化的市場需求。
(三)產品開發設計創新
一方面是金融體系內的資金充裕貸不出去,一方面是企業缺少發展資金,這最直接的反映出金融產品供給無法滿足企業融資需求的矛盾,這也是金融在供給側改革中急需解決的問題。
由于市場競爭不充分,傳統銀行機構內的人員沒有足夠動力了解眾多小微企業和客戶的需求,溝通他們遇到的各種限制,也就不會進一步思考如何通過他們的優勢來化解風險,進而創造出新的金融產品來。未來成功服務眾多小微企業、新興企業和廣大居民最終靠的一定不是誰得機構最大、誰的網點最多,而是誰最了解其客戶需求并及時提供符合客戶需求的產品。
參考文獻:
篇2
關鍵詞:中小金融機構;中小企業;融資;信息不對稱
中圖分類號:F830.2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5)20-0223-02
隨著我國國有企業改革的不斷深入,中小企業在我國經濟發展中占據著越來越重要的位置。中小企業是推動國民經濟發展,構造市場經濟主體,促進社會穩定的基礎力量。特別是當前,在確保國民經濟適度增長、緩解就業壓力、優化經濟結構等方面,均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國中小企業的發展經營過程中經常出現一些問題,尤其是融資困難的問題,常影響著中小企業發展經營的順利進行,需要引起大眾的重視,并采取積極的措施改變中小企業融資難的現狀,促進其健康有序發展。
一、中小企業融資困難問題的成因分析
(一)中小企業直接融資渠道不暢通
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主要有直接融資、間接融資兩種,但是我國中小企業的這兩種融資渠道都不算暢通,都存在著一定程度的問題。直接融資是指通過買賣有價證券、預付定金或賒銷商品等形式,不通過銀行等金融機構,需要融入資金的單位與融出資金的單位通過直接協議后所進行的貨幣資金的轉移。
在直接融資過程中,資金提供者在讓渡資金時會相當看重企業的信息透明度。當企業的信息透明度高時,資金提供者讓渡資金時所要求的風險補償就低,企業就不必過多的負擔額外的風險補償。但是對于我國大部分中小企業來說,他們的信心透明度都普遍較低,導致他們在進行直接融資時,往往需要承擔比大企業高出許多的資金成本。這些資金成本無疑是一種超額的負擔,只有那些高風險、高收益的高科技企業才能承受的起,可是我國的中小企業大多屬于勞動密集型行業,所以許多企業被拒絕在直接融資的市場之外。
(二)中小企業間接融資同樣困難
中小企業不僅是直接融資渠道不暢通,間接融資一樣存在困難。間接融資是指擁有閑置資金的單位通過存款,購買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的有價證券,將資金先行提供給這些金融中介機構,然后再由這些機構以貸款、貼現或購買需要資金的單位所發行的有價證券等形式,將資金提供給這些單位,從而實現資金融通的過程。
首先,間接融資對于中小企來講并不是可以順利完成的過程。進行間接融資需要有合適的抵押擔保,但是中小企業本身的固定資產少,可用來提供的抵押物少,他們的資信和抵押擔保能力都很低,而且在辦理抵押貸款時,環節多且復雜,需要繳納較多的費用,導致具有貸款額度小、時間性強、頻率高特點的中小企業的單位貸款的交易成本很高,使中小企業根本無力承擔這些成本,無法貸夠必需的資金。
其次,一些中小企業在進行抵押貸款時抱有僥幸的心理,用多頭開戶、無效擔保等方式騙取銀行貸款,或借改制、破產等名義進行逃廢、使銀行債務懸空。這些行為大大降低了自身的信用度,使銀行在給中小企業提供貸款時變得更加謹慎小心,更不利于中小企業獲得貸款。
另外,在間接貸款時常常出現中小企業找不到擔保人的問題。一般效益不好的企業,銀行會不允許其做擔保人,而效益好的企業又不太愿意為其他企業作擔保。而且隨著銀行業競爭的日益激烈,在贏利動機的驅使下,大家會偏愛收益較大的大客戶,大型金融機構更樂意為大型企業提供融資服務,而輕視中小企業的融資需求。
二、中小金融機構在幫助中小企業融資方面的優勢
(一)可有效緩解銀行與中小企業信息不對稱的問題
目前,中小企業在融資時遇到的最大阻力就是銀企間的信息不對稱。我國金融學專家林毅夫、李永軍研究指出,信息不對稱是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關鍵,在銀行體系高度壟斷的情況下,建立“二板市場”、在國有銀行中設立中小企業的信貸部門等措施都不能徹底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問題,只有建立中小金融機構可以有效解決企業與銀行間信息不對稱的問題。中小金融機構由于源于基層,對地區的中小企業的熟悉程度較高,有很強的人緣和地緣,且只是在一定的地域范圍內展開業務,所以可以較快了解中小企業的實際情況與融資需求,有效避免信息不對稱的問題。另外,中小金融機構還具有機制靈活、鏈短、產權明晰、風險控制能力好的機制優勢,可以將中小企業的融資工作進行的又快又好。
(二)中小金融機構的成本較低
由于中小金融機構的規模較小、層級較少,所以機構的成本較低,而且出于業務范圍小的原因,銀行和企業間一般都會保持密切的聯系,借貸雙方獲取信息的成本也較低。此外,銀行通過對借貸人信息的掌握和處理,可以迅速及時地了解貸出款項風險性的變化,并可及時地采取相應的應對措施,有效地解決了中小企業信息不透明的問題。中小金融機構的這一成本優勢是諸多大型金融機構所不具有的。
(三)中小金融機構的隱形擔保機制有利于解決中小企業缺乏抵押擔保的問題
中小企業缺乏抵押擔保是企業融資難的重要原因,而中小金融機構在擔保方面的靈活性和適應性可有效解決這一問題。因為金融機構和中小企業的地理位置較近,受地方風俗習慣的影響,以往一些不被大型金融機構接受的帶有風俗特性的財務在中小金融機構那里就可以作為擔保物進行抵押擔保。而且,由于借貸雙方都處在一個相對較小的地理范圍之中,同時也將處于一種相同的社會關系和信用關系之中,使得市場上會形成一種隱形的社會擔保機制。這種擔保機制會使借貸雙方受到社會關系的共同制約,也在潛移默化之中受到社會關系帶來的精神和物質收益。這樣一來,中小金融機構便可在擔保方面有較強的適應性,可以做出靈活的安排,解決中小企業面臨的缺乏抵押擔保的問題。
三、發展中小金融機構支持中小企業融資的建議
(一)創造寬松的政策環境,加大對中小金融機構的扶持力度
中小企業大多是勞動密集型企業,對資金的依賴性較強,面對這一經濟結構,我國政府需要在政策上對中小企業的發展提供扶持和幫助。首先,政府需要建立財政支持體系,完善我國金融體系,加大對中小金融機構的發展支持。其次,取消中小金融機構增加營業網點的相關限制等不利于中小金融機構發展的政策規定,開放貨幣市場允許更多的中小金融機構參與。再次,增加對中小金融機構的資金支持。要求中央銀行在中小金融機構出現短期再支付困難或信貸資金季節缺口時給予資金的支持,并在再貸款和再貼現政策上中央銀行應該一視同仁,平等對待中小金融機構。另外,政府還需要采取多種措施減輕中小金融機構的負擔,例如,在稅收上為中小金融機構提供優惠,允許他們多提壞賬準備,降低他們的營業稅和所得稅收率,為中小金融機構的經營發展提供一個相對寬松、平等的市場環境,幫助中小金融機構擺脫困境。
(二)建立多層次的金融機構
目前大多數的發達國家都設有專門為中小企業服務的中小金融機構,例如,韓國的東南銀行、國民銀行,日本的中小企業金融公庫、中小企業投資扶持 株式會社,德國的大眾銀行、合作銀行等都是專門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服務的金融機構。但是在我國,這方面的工作才剛剛起步,專門為中小企業提供服務的,與其規模、制度都相稱的金融機構設立的很少,我國金融市場仍是以國有銀行為主體、高度集中的體系。所以,要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問題,適應經濟發展多元化的要求,就必須組建專門為中小企業服務的中小金融機構,并大力扶持現有的中小金融機構,建立多層次的金融機構,以增強中小金融機構的市場競爭力,并使資金得到有效的分流,發揮中小金融機構在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便利方面的優勢。建立多層次的金融機構,就需要大力發展多形式、多成分的地方性中小金融機構,尤其是建立直接服務于或者以為中小企業為服務重點的中小商業銀行,并放寬對資本市場準入的限制,允許民營資本參與到銀行市場中來,進一步完善中小金融機構的股權結構和股東構成,推動中小金融機構產權多元化發展,打破大銀行或地方財政的壟斷局面,并打破原有行政 管制上的地域限制,使中小企業的間接融資渠道得到擴寬。另外,還需要完善信息披露創新,將中小金融機構的經營信息通過多種渠道進行公開。
(三)提高中小金融機構自身素質,重視專業隊伍建設
中小金融機構要以為中小企業服務為宗旨,按照現代公司制度規范自身的發展,注重提高自身素質,建設專業金融人才隊伍。首先,中小金融機構需要加強對金融專業人才的培養。招聘既有專業金融理論知識,又熟悉當地經濟狀況,實踐能力較強的專業人員,并不斷對機構員工開展專業培訓活動,促進在職工作人員養成終身學習、不斷進步的意識。加強企業內部制度建設,提高員工的整體綜合素質,防止道德風險的發生。加大內部管理力度,建立可行的控制制度,明確貸款責任,做好跟蹤服務,提高貸款質量,并完善對員工的激勵機制,從而提高員工的服務效率。另外,中小金融機構需要積極營造信用環境,通過完備的立法征信與擔保體系,進行有效預防、提前控制,促進中小金融機構與中小企業建立良好有序的關系型貸款聯系,減少雙方因業務關系發生爭執的概率。其次,中小金融機構還應該積極探索為中小企業服務的新渠道、新方式。例如,根據中小企業的實際情況和融資需求,嘗試新型貸款方式,設計專門為中小企業服務的金融產品;或開辦信托、保險、投資銀行業務等中間業務和表外業務,使業務模式多元化,以吸引更多的中小企業,提升自身的市場競爭力等。提高中小金融機構的自身素質,建設專業金融人才隊伍,同樣有助于提高公眾對中小金融 機構的信心,以維護金融穩定。
結語
中小企業是繁榮我國經濟市場,促進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又快又好發展的重要因素。針對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問題,發展中小金融機構是最佳解決方式。文章中具體列舉了造成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具體原因,并提出了發展中小金融機構對解決融資困難的優勢,從而提出了相應的更具體的實施建議,希望可以為我國中小企業提供切實有力的幫助,以更快更好地解決融資困難的問題,實現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1] 羅維奇.試論村鎮銀行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可行性[J].經濟研究導刊,2011,(7).
[2] 何振宇.淺談政府及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融資政策的改革思路[J].財經界:學術版,2010,(10).
[3] 高明華.再論中小金融機構發展與中小企業融資[J].金融理論與實踐,2008,(10).
篇3
隨著貨幣流動性寬松和資產荒現象加劇,優質企業在與金融機構融資談判中,越來越有議價空間。因此,企業在融資合同商務談判中,應關注用途、期限、利率、提款和還款安排、利率調整機制、違約事項等要點,以降低資金成本、規避融資風險。
融資合同作為企業生產經營中重要的資金融通類合同,具有金額大、期限長、金融機構提供制式合同的特點。過去企業通常處于相對弱勢的一方,議價能力不高,只能被動接受制式合同,較難通過雙方協商體現自己的意志。隨著金融體系改革和貨幣流動性寬松,出現大量資金追逐優質資產的局面。一些優秀企業在融資談判中占據優勢,具備與金融機構談判的議價能力。本文從企業角度探討融資合同中需要關注的要點及規避風險。
二、融資合同核心條款
核心條款通常指需要雙方當事人權衡和決策的核心事項。融資合同,一般包括融資用途、金額、期限、利率、計息周期、提款與還款安排等條款。
(一)融資用途
所融資金一般可用于指定項目建設、補充企業流動性和歸還金融機構存量貸款。金融機構會根據自身對行業的年度準入政策,在合同中明確約定禁止使用的領域,一般包括;不得違反保監會、銀監會等監管機構的限制級禁止性規定(住宅類房地產及土地儲備貸款),也不得通過直接或間接的方式將融資資金用于高污染、高能耗或產能過剩行業,亦不能用于償還存在明顯瑕疵或風險隱患的存量融資;同時通過監管使用、受托支付、將違規使用資金列入違約事項要求承擔違約責任等方式進行風險控制。
作為企業,通常需要兼顧資金使用的合規性和靈活性。資金使用合規是確保融資行為合規的重要條件,資金使用靈活則可避免有息債務資金長期閑置賬面,有助于降低實際利率。企業在談判中,應提前與金融機構溝通資金到賬后可列支的項目范圍、銀行審核支付的條件及形式要件等要素。對于監管特別嚴格的政策性銀行貸款(如國開行貸款、進出口銀行貸款),應充分考慮資金使用不靈活對實際利率的影響,進而要求在資金價格上有所折讓。實施資金集中管理的集團公司,對于有明確項目用途的融資資金,即使金融機構不做嚴格監管,也不能歸集使用,從而杜絕違規使用融資資金的風險。
(二)融資金額與分次提款安排
大型集團公司單個融資合同的標的金額可能高達數十億元乃至上百億元,對于金融機構而言,單筆融資合同標的額大,有助于攤薄管理成本,如盡職調查費用、內外部評級費用、法律顧問費等;對于企業而言,有助于降低單位融資額需要投入的人力物力,從而降低資金成本。
企業資金需求是逐步發生的,需要根據實際資金投放需求分次提款,以降低賬面閑置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企業應提前與金融機構溝通合同的有效授信期限,爭取在有效授信期限內根據企業用款需求分次提款。金融機構一般會提出類似分次提款上限等限制條件,企業可根據自身資金情況決定是否接受或爭取更高的提款頻次。
(三)融資期限與到期雙方選擇權安排
企業在考慮融資期限時,一般會在投融資期限匹配的基礎上統籌考慮期限與成本的平衡關系。鑒于當前利率處于歷史低位,且不同期限之間利率的利差較小,企業一般傾向于選擇較長期限的融資,從而避免貨幣政策變化給短期融資到期償還帶來的流動性壓力。而金融機構基于負債端資金成本的壓力,以及對未來中長期利率可能上升的判斷,傾向于投放短期資金,從而與企業的需求構成矛盾。
實務中,為滿足企業的期限偏好,金融機構往往設計結構化的期限安排,如3+2年期、5+3年期等。以3+2年期為例,上述第一階段3年期期限滿之后,附加的第二階段2年期期限的生成條件是雙方達成一致方可續期或企業單方行權即可續期。若為雙方選擇權,利率一般將根據當時的利率水平、貨幣寬松情況等重新設定,其本質相當于3年期融資,金融機構內部亦按照3年期資金進行配置。對企業而言,企業擁有單方選擇權的情況下,3+2年期融資相當于5年期融資,可視為5年期融資進行相應的資金投放安排。
(四)融資利率與計息周期
融資利率一般可分為固定利率和浮動利率,浮動利率又可細分為基準利率上下浮動一定比例或基準利率加減一定基點兩類。企業可根據自身的生產經營特點選擇固定利率或浮動利率。對于主要精力放在主業,更關注鎖定資金成本以期鎖定目標利潤的企業,可選擇固定利率;對于資金密集型企業,鑒于資金成本對企業成本影響較大,該類企業可在合理預判利率走勢的情況下,靈活選擇固定利率或浮動利率,如果預判利率處于下降通道,應選擇浮動利率,若預判利率處于上升通道,應選擇固定利率。
對于同一融資利率,不同計息周期將影響實際利率。年度內付息頻次越高,實際利率越高。企業在利率談判時,應充分考慮付息周期對實際利率的影響,作為議價條件進行商議。對于大型集團公司而言,由于合同筆數較多,不同金融機構的付息周期不同,會導致企業付息的時間節點分布不同。企業可根據自身的現金流分布特征,選擇集中或分散結息,從而實現集中或分散支付利息,最大程度與現金流分布情況匹配,提高資金的精細化管理程度。
對于融資租賃售后回租合同,不僅應考慮租金,還應將期初繳付的保證金、費用等統籌考慮,將XIRR作為最終的實際利率進行議價。
對于部分非標融資合同,涉及期初一次性收取部分費用的,亦相當于提高了實際利率,可選擇與金融機構協商,綜合考慮折現因子。
三、融資合同附屬條款
附屬條款通常指非核心條款,對雙方權利義務進行補充說明的條款,及對出現不可抗力、違約事項等例外情況時作出的機制安排。
(一)提前還款的相關安排
在利率處于下行通道時,企業為避免固定利率對資金成本的負面影響,通常會與金融機構協商提前還款的條款安排。一般情況下,根據議價能力的高低,金融機構會在半年或一年禁止期滿后給企業提前書面通知即可無條件提前還款的優惠條款,相當于企業多取得一個美式期權,在到期日前可根據利率下行情況隨時行權。為取得該期權,企業會在利率方面適當調升以對金融機構進行一定補償。
(二)利率調整機制安排
浮動利率方式下,利率調整機制可分為對日調整、對月調整、對季調整或對年調整。在頻繁調整利率的年度,企業可根據利率上行或下行,x擇頻次較高的或較低的調整方式,以加速或推遲利率調整對企業資金成本的影響。如2015年基準利率頻繁下調,企業選擇對日調整,則有利于最大程度享受利率下行所帶給企業資金成本的好處。但這需要企業對經濟形勢和貨幣政策高度敏感,并具有良好的判斷能力和較強的議價能力。
(三)違約條款
有的企業不太關注違約條款,認為發生違約事項的概率極低,簡單采用金融機構的格式范本。實務中忽視違約條款,往往是造成企業資金鏈困難時,發生連鎖債務危機的重要因素。企業尤其需要關注違約條款中,金融機構對可能導致違約事項的自由裁量權,否則很容易在經營困難但并未發生實質性違約的情況下,被金融機構以可能導致違約的理由提前收貸,進而造成實質性違約,從而導致不同融資合同項下交叉違約,企業資金鏈破裂的嚴重后果。
綜上所述,企業在融資合同談判時,應充分關注核心條款和附屬條款下不同選擇對企業資金成本及風險的影響,爭取最佳的條款安排。
四、結語
篇4
關鍵詞:小微企業;融資;支持對策
中圖分類號:F830.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4)05-0-01
一、小微企業在促進國民經濟發展中的積極作用
(一)小微企業的發展促進了城鄉的充分就業
小微企業發達的南方地區,城鄉居民的就業率和財產收入明顯偏高。小微企業在很大程度上促進了就業,推動了經濟的增長。數據顯示,經工商登記注冊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有大概4000萬戶,占中國企業總數的95%,提供了85%的城鄉就業崗位。
(二)小微企業是經濟技術改革的先鋒隊
小微企業通常是改革實驗田。小微企業創業及管理成本相對較低,社會波動小、新機制引入迅速,還有經營方式靈活、進退市場便捷等優勢,使它在經濟技術改革時動作更快,效率更高,反應更迅速,改革的結果也更能適應當今瞬息萬變的市場和消費者追求自我的需求,這是大企業無法比擬的。再加上小微企業投資領域大多數是第三產業,貼近群眾,活躍在市場競爭最為激烈的領域,小微企業的改革成果,為大企業的改革實踐提供了有益經驗,因此小微企業的技術改革勢必促進整個市場經濟技術的改革。
二、我國小微企業的融資現狀及原因分析
現階段在全球經濟疲軟的背景下,小微企業的生存現狀并不樂觀。資金短缺依然是制約小微企業生存發展的軟肋,據有關學者統計,小微企業在爭取外部融資時希望的融資選擇為:向銀行貸款、向親戚朋友借錢、民間借貸、向小額貸款公司借款、向供應商賒賬等。可以看出向銀行貸款依然是企業希望的第一選擇,但是很多因素卻制約了其成功取得貸款。
(一)小微企業內部因素
從小微企業自身來說,與大企業相比,小微企業資本規模和經營規模小,信息觀念淡漠,生產技術水平落后,產品結構單一且科技含量低,抵御風險能力差,經不起原材料或產品價格的波動,這種產業屬性決定了小微企業在競爭性較強的市場領域中具有較大的經營風險。以上的種種原因導致小微企業難以達到金融機構貸款審查的要求,進而銀行偏好于向大企業貸款,而不愿意向小微企業貸款。
(二)外部因素
1.金融機構對小微企業融資的限制。(1)金融機構對小微企業貸款的不重視。在目前的金融體制下,小微企業根本無法與大型企業進行抗爭,也不具備和金融機構議價的資本,很難引起金融機構的“關注”。另外,正規金融機構分布范圍窄,比如在鄉村一級基本沒有專業金融機構的身影。而小微企業的特點就是數量多分布廣,所以很難進入金融機構的服務半徑。據統計盡管近些年來對小微企業的扶持度持續加大,但能夠從銀行獲得貸款的小微企業仍然只占到約1%。(2)專業性小額貸款人員的短缺。就銀行信貸人員自身來說,更愿意從事大企業、大項目融資。在對小微企業貸款時,銀行的高層不直接參與小微企業的經營活動,對借款人的信息,尤其是小微企業的具體資料掌握片面,主要還是靠信貸人員自己收集匯總,個人發揮的作用大,承擔的責任也大,因此大部分銀行員工不愿意從事小微企業貸款業務。2.國家政策對小微企業融資的限制。政府針對小微企業扶持的很多政策因為缺乏政策細化和有效的配套措施而效果不佳。其次,小微企業所承擔的稅負較大。再次,穩健的貨幣政策勢必會很大程度上影響小微企業的融資,也就是說,在信貸資源短缺的情況下,銀行更傾向于將信貸資源分配給大企業,從而引致小微企業融資困境的加劇。
三、解決小微企業融資現狀的對策
(一)繼續強化政策性金融扶持力度
對小微企業中科技含量高、發展前景和經營狀況看好的產業,應加大政策性金融扶持力度。更重要的是,它能夠向各類企業很好地發出政府在一定階段特定意圖的信號,引導資金、技術、人才的轉向。間接的成為國家宏觀調控的有力補充手段,調整市場產業結構。小微企業的繁榮與群眾生活息息相關,社會功能突出,應該繼續深化政策性金融扶持體系。
(二)量身定制小微企業評級授信體系,實現貸款流程簡單化
根據小微企業面廣、量多、需求急的特點,對現行小企業信用等級評定內容作調整修訂,量身定制一套小微企業信用等級評定和授信體系,并開發評級授信模塊,對小微企業實行評級、授信、信貸審批和貸后管理“四合一”,簡化信貸流程。
(三)拓寬小微企業融資渠道
1.逐步擴大融資工具。逐步擴大小微企業集合票據、集合債券、短期融資券發行規模,積極穩妥發展私募股權投資和創業投資等融資工具。進一步推動交易所市場和場外市場建設,改善小型微型企業股權質押融資環境。積極發展小型微型企業貸款保證保險和信用保險。發行小微企業轉向金融債。2.鼓勵企業在證券市場進行直接融資,大力發展經營良好的小微企業上市,直接融資會大大的降低融資成本。在我國的直接融資市場,小微企業占比接近零。直接融資對一些走高科技路線的小微企業最為適合,如果操作妥當的話,會快速緩解資金壓力提高生產水平。3.創新多層次的融資產品。商業銀行要更多地了解、研究小微企業的特點,要根據各行業、各個生產周期階段的小微企業不同的融資需求,打造出更多適合的融資新產品。
(四)加大縣域金融機構對小微企業的支持
建議銀行監管部門在商業銀行機構準入審批時采用“城鄉結合”的原則,引導各家商業銀行在縣域設立新的分支機構,增加農村地區的營業網點,提高農村地區金融機構覆蓋率,縮小縣域金融機構網點數與全國平均水平之間的差距。加快發展村鎮銀行、農村資金互助社等新型縣域金融機構,鼓勵按照市場化、規?;?、可持續的原則,多渠道籌集資本金,批量布局,統籌管理,促進我國村鎮銀行快速健康發展。將村鎮銀行、農村資金互助社的貸款戶納入全國統一征信系統;鼓勵地方政府出臺政策對在縣域設置A T M、P O S機等支付結算設備的金融機構給予財政補貼;降低銀聯在村鎮銀行的入會費或給予銀聯財政支持,推動村鎮銀行卡業務發展,便利小微企業主支付結算。
參考文獻:
[1]余莉娟.我國商業銀行小企業貸款定價模式的研究,[D].安徽大學科技出版社,2010.
篇5
一、企業融資
(一)融資的概念
融資就是指資金的融通。從狹義上來講,融資就是指融入資金,通過各種渠道來獲得資金,來維護企業的正常運作;從廣義上來講,融資包括兩個方面,一個是資金的融入,另一個是資金的支出,具體來說就是資金的雙向流動。企業就是依照自身發展運營狀況,選擇合適的融資渠道進行融資,為保證企業正常的運轉籌措資金。
(二)融資方式
企業的融資方式分為兩個大類,一類是直接融資,是通過購買股票和之安全等金融產品,在交易過程中就是直接融資,一般來講就是證券市場;直接融資是以吸收社會閑散資金為主,在集中投放到企業生產經營之中,是資金雙方通過某種金融工具所形成債務關系的融資方式。另一類就是間接融資,這一融資手段 要通過金融中介機構,進行有償的融資關系,金融機構在其中起到調劑作用。
(三)融資特點
(1)企業融資規模較小,融資頻率較高
(2)比較依賴銀行貸款
(3)企業自身實力較弱,自備資金較少
二、企業融資的主要困難
(一)企業融資困難的具體體現
1.融資渠道方面
如金融機構借貸、發行債券、上市發行股票等多種融資渠道都是高要求、高門檻,基本不對中小企業施行政策傾斜,這些融資渠道是為大型企業,資金實力雄厚的企業所使用的,導致企業融資方式只有依靠銀行貸款單一的融資渠道進行融資。當然,這也是由于中小企業用于做擔保和抵押的資產較少,不能夠進行借貸、發行債券、股票等方式融資。
2.融資條件限制
銀行貸款作為中小企業融資的渠道,但是由于企業具有低的穩定性讓銀行不愿意給企業貸款,加之企業的規模較小,對于收集資訊和市場分析的投入較少,就更容易受到金融環境的影響。另一個原因是企業自身的資金儲備不足,沒有可以用于抵押擔保的抵押品,因此,企業很難從銀行貸到款。
3.融資期限和數量的限制
對于中小企業來說,會有融資的期限和數量上的限制,數量體現在5-20萬元,和融資期限在6個月到24個月,有這些限制都是因為中小企業的抗風險能力較弱。
4.融資的成本較高
企業融資的年利率在四成到五成,有較高的年利率,導致融資成本增高,使得企業面臨資金短缺、發展停滯的危險,導致企業轉戰向民間融資轉移選擇融資,但是月利率高達3%,而且民間融資一般以半年以下為主。
(二)融資困難的原因分析
1.企業自身原因
企業經營不善,經濟效益較差,自身資金儲備又較少,企業抗風險能力較低,生產技術能力較低,企業規模較小,這種種因素導致企業在面臨激烈的市場競爭,處于劣勢。另一方面就是中小企業有很多逃避銀行債務、多頭抵押的情況,企業的信用狀況較差,銀行不愿意貸款給企業。
2.我國金融體系的原因
(1)金融體系結構失衡。我國金融體系結構中是國有大型商業銀行在企業信貸融資中占主要地位,相對的商業銀行更傾向于對于信譽狀況良好,企業經營狀況好、企業規模較大的企業放貸,對中小企業的貸款少之又少。
(2)直接融資渠道閉塞。前文分析過直接融資方式在企業融資中占的比例較小,這是由于非正規的債務集資面臨非法集資的風險,所以,向銀行等金融機構貸款籌集資金是我國大部分企業的主要融資渠道。因此,我國中小企業面臨直接融資渠道閉塞,間接融資渠道不暢通的情況,阻礙企業的融資,影響企業的經濟發展。
3.我國政府的原因
(1) 對中小企業的扶持力度較小。地方政府偏向于扶持大型企業融資的壯大,對于中小企業繁榮扶持力度較小,主要表現在,對中小企業融資工作不支持,還處處設置障礙,使得中小企業融資困難,但是對于大型企業融資卻一路綠燈。這也是由于大型企業帶來的經濟效益要多于中小型企業,能夠提高政府業績。
(2)對地方性金融機構管理缺失。地方性金融機構主要有農商行。農商行等由地方財政部門或大型國有企業設立的,作為地方獨立的金融機構,地方金融機構主要受到政府的管理和引導,但是由于政府對其引導工作的缺失,導致地方金融機構也為大型企業而服務,對于中小企業的扶持工作不到位。
三、企業融資困難的解決對策
(一)企業加快自身發展,提高企業自身的信譽度
隨著中國經濟高速發展,市場經濟發展迅速,這都離不開中國企業的發展,為中國經濟發展貢獻自身的力量。但是由于中小企業在市場競爭中處于劣勢地位,企業融資面臨直接融資渠道閉塞,間接融資手續麻煩且困難,不能及時得到貸款,但是中小企業有自身的優勢,比如說中小型企業規模較小,容易管理,能夠做到開源節流,可以強化企業管理、節省企業不必要的開支,中小企業可以根據市場經濟的發展狀況,及時調整發展方向。企業融資難的問題想要得到徹底解決,企業自身必須重視自身信譽度的建設,提高在銀行的信用等級,使得企業融資便利,同時促進企業自身的發展。
(二)完善財務信息系統,拓寬融資渠道
中小企業完善財務信息系統,拓寬自身融資渠道。隨著我國經濟發展,金融市場的發展出現細化和復雜化的傾向,企業為了適應新形式發展的情況,實現企業轉型,提升企業自身管理水平,以自身發展實際情況為基礎,完善財務信息系統,及時了解市場經濟動向,有效規避經濟風險。
中小企業拓寬融資渠道,優化企業資產結構。中小企業通過向民間借貸。職工參股、向其他單位借貸、找個人借貸等多種方式擴大融資渠道。
(三)政府加大對企業的扶持力度
政府在市場經濟發展中扮演調節者的角色,對于市場經濟中出現的問題,要及時進行調整和政策干預。如政府提高中小企業的扶持力度,施行一定的優惠政策,對于有發展潛力的企業要大力扶持,政府對于中小企業面臨融資困難問題時,要出面采取一些調控手段,幫助企業渡過難關,促進中小企業的壯大發展,政府的干預可以為企業提供一個良好的發展環境。
四、結束語
總而言之,筆者在文中涉及到企業融資困難的原因和解決對策兩個大板塊進行論述。企業具有發展規模較、市場競爭力也較弱、企業自身抵御經濟風險的能力較弱、資本風此案較高等問題,但是中小企業還是作為中國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其作用是不能忽視的,國家和政府也要重視對中小企業的扶持工作,幫助企業融資,促進企業的發展。企業自身也要有危機意識,在危機來臨前采取正確的措施,規避風險,建立良好的企業信用度,拓寬自身融資渠道,抓準時機,促進自身發展。
參考文獻:
[1]周亮.探析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成因及解決對策[J].中國商論,2016,(14):68-69.
篇6
(一)宿遷市現有農業科技型企業自身實力不強,融資吸引力低目前,宿遷市大部分農業科技型企業的整體實力不強,規模偏小,資金實力不足,技術力量薄弱,缺乏科技型人才,核心競爭力不強,所面臨的風險較大,融資吸引力偏低。并且大部分農業科技型企業缺乏金融機構的所認可的抵押品和質押品,難以滿足其較為嚴格的信貸條件,因此增加了獲得銀行信貸的難度。同時,也因為農業科技型企業自身整體實力不強而難以達到在主板市場或創業板市場上市融資的基本條件,并且對對風險資本也難以形成較大的吸引力。另外,大部分農業科技型企業成立時間不長,還沒有建立起完善的現代企業制度,存在著管理水平不高、財務管理不規范、缺乏現代化的財務管理信息系統等問題,這也增加了農業科技型企業獲得金融支持的難度。
(二)目前宿遷市支持農業科技發展的金融服務不足目前,宿遷市農業科技型企業直接融資比例偏低,主要以間接融資為其主要的融資渠道。而農村金融機構在支持農業科技發展方面還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1.農村金融機構缺乏專業的農業科技信貸管理部門及農業科技信貸管理制度目前,宿遷市大部分農村金融機構缺乏專業的農業科技信貸管理部門,缺乏了解農業科技創新與推廣情況的專業人才。銀企之間信息不對稱問題較為嚴重,農村金融機構對一些農業科技項目的技術水平及應用前景缺乏準確的判斷,影響到了信貸的投放。并且原有的主要依據借款人財務數據信息和抵押品的信貸審批管理體制,也增加了農業科技型企業從銀行獲得信貸資金的難度。另外,農村金融機構原有的的信貸考核激勵機制也不利于發揮信貸人員發放農業科技型貸款的積極性。2.農業科技信貸產品創新不足,科技貸款門檻較高目前,宿遷市農村金融機構所提供的信貸產品大多期限在一年以內、額度偏小,并且需要滿足嚴格的抵押、擔保等條件,這與農業科技型企業資金需求所呈現出來的的周期長、額度大、風險高的特點不相適應,難以滿足農業科技型企業的資金需求。由于農業科技所面臨的高風險性,農村金融機構為了防范風險往往設置了較為嚴格的農業科技貸款條件。從政策性金融看,農業發展銀行所發放的農業科技貸款,在管理上采用商業貸款管理辦法,貸款必須滿足抵押等條件,評審必須上報二級以上分行,同時經過銀行及科技部門雙重審批。從商業性金融來看,為了防范風險農村商業性金融機構對農業科技型企業貸款發放較為謹慎,貸款必須滿足擔保、抵押等條件。
(三)缺乏有效的農業科技風險分散機制農業科技的創新與推廣伴隨著較高的投資風險、技術風險和市場風險,需要有分散和轉移風險的機制和方法,來為農業科技發展提供風險保障,而中國目前缺乏有效的農業科技風險分散機制。農業保險發展較為滯后,由于政策傾斜力度不夠,農業保險保費政府補貼較低,制約了保險人和投保人的積極性,再加上農業保險市場上存在著較為嚴重的信息不對稱問題,制約了農業保險的發展。并且由于農業科技面臨的高風險性,影響到了保險公司開發、設計相關保險產品的積極性,使得農業科技保險產品更為缺乏。同時,其他的農業科技風險分散機制還不夠完善,增加了農業科技型企業獲得金融支持的難度。
二、對策與建議
(一)促進農業科技型企業做大做強,增強資金吸引力加快建立農業科技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用緊密結合的技術創新與推廣體系,充分發揮農業科技企業在技術創新決策、研發投入、科研組織和成果轉化中的主體作用。引導和支持人力、資本等創新要素向農業科技企業集聚,使其成為農業科技創新的主要載體及農業科技推廣的主要平臺,提高企業用于科技的資金投入。要通過對農業科技型企業采取一些扶持措施,比如采取貼息、補貼、投資參股等方式,進一步加大扶持力度,提高科技含量,增強產品質量,提升市場競爭力,提高農業科技型企業抗風險的能力。做大企業規模、增強企業實力、打響企業品牌、增強輻射帶動能力,增強企業的盈利能力。促進農業科技型企業做大做強,切實提高自身的綜合實力和科技水平,真正增強對資金的吸引力,吸引風險投資、信貸資金及民間資本更多地流向農業科技型企業。同時,進一步完善農業科技型企業的現代企業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使用現代化的財務管理信息系統,為獲得金融支持創造良好的條件。
(二)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1.建立有利于農業科技發展的金融機構體系建立有利于農業科技發展的金融機構體系,形成政策性農村金融機構、商業性農村金融機構、合作性農村金融機構并存的相互補充、相互競爭的農村金融機構體系。進一步明確政策性金融的功能定位,擴大政策性金融支農的服務范圍,重點滿足農業科技園區、農業科技示范基地中一些基礎設施等方面的資金需求,優化農業科技發展的生態環境。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要在保證傳統糧棉油等信貸投放的基礎上,把農業科技創新與推廣納入政策性金融服務的范圍。對涉農企業研發及科技育種、農產品改良、土地改良、高效灌溉等基礎性農業科技發展的資金需求執行政策性貸款的標準,簡化貸款程序、延長貸款期限。提高商業性金融支持農業科技發展的資金比例,商業性金融重點滿足商業性的、應用性的、具有較強轉換能力和經濟效益的農業科技資金需求,主要包括農業科技轉化主體及社會化農技服務組織在農業科技推廣應用中的資金需求。進一步促進合作性金融的發展壯大,大力推動農民資金互助合作社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發展,主要滿足一些農業科技專業合作社及科技型農戶的資金需求。2.增設農業科技信貸部門,完善完善農業科技信貸管理制度為了更好地滿足農業科技型企業的資金需求,促進農業科技的發展,有必要增設農業科技信貸部門,積極培養擅長農業科技型業務的信貸人員,打造專業化、一站式的農業科技服務機構。農業科技信貸管理人員與通過企業管理人員及財務人員密切溝通,深入了解農業科技型企業的經營情況、現金流狀況及融資需求情況,建立農業科技型企業信息數據庫并及時更新,在盡可能滿足農業科技型企業融資需求的基礎上,提供專業咨詢、財務顧問等更多金融服務,建立穩定的銀企合作關系。同時,為與農業科技信貸管理部門相適應,還要完善相應的農業科技信貸管理制度。進一步優化信貸審批管理體制和流程,根據農業科技企業資金需求特點單列信貸計劃、單獨客戶認定與信貸評審,確定專門的授信評級體系,提高服務效率和質量。打破傳統參考客戶財務數據和抵押品的準入機制,單獨建立基于“企業團隊+產品+模式+市場+財務經營數據”綜合評價準入機制。建立以價值發現法為核心的農業科技型企業融資能力評價體系,淡化財務因素的比重,增強企業團隊、技術前景等因素的比重。創新“專家聯合評審選貸機制”,可成立由科技主管部門、農業部門、農業科研院所及高校、金融機構等多方參與的家聯合評審選貸小組。3.創新支持農業科技發展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金融機構要在加強與農業科技企業的日常溝通、深入了解客戶的基礎上,結合農業科技企業所處生命周期的不同特點開發系列金融產品組合,來更好地滿足處于不同發展階段的農業科技企業的融資需求。在保證農村金融機構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適當降低農業科技的信貨準入門檻,延長貸款期限,簡化貸款手續,更好地滿足農業科技發展的資金需求。不斷創新符合農業科技企業特點的抵(質)押擔保方式和融資工具,探索以農業科技企業的股權、專利權、商標權等為質押進行貸款融資。另外,還可以綜合利用金融租賃等方式進一步加大對農業科技發展的支持力度。4.加大直接融資支持力度,建立多元化的融資渠道進一步發展債券融資、上市融資等直接融資體系。鼓勵農業科技型企業運用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中小企業集合票據、超短期融資券、區域集優債等直接融資工具。鼓勵符合條件的農業科技型企業增加直接融資的比例,尤其要充分利用創業板市場和新三板市場。金融主管部門、地方財政部門和農業科技型企業要相互溝通,共同研究解決企業改制上市過程中遇到的難點問題,為農業科技型企業上市融資提供幫助。同時充分發揮民間資本、風險投資等資金在促進農業科技發展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完善農業科技風險分散機制為應對農業科技創新及推廣的高風險性,為此需要建立多元化的農業科技風險分散機制。通過大力發展農業保險和建立農業科技貸款風險補償基金、發展政策性信用擔保體系等方式來降低農業科技所面臨的風險性,以有效增加農業科技對資金的吸引力。保險作為一種經濟補償機制,主要是針對農業科技產業化前期的創新研發、成果轉化以及產品市場銷售等方面提供全面的風險保障。繼續加大農業科技保險政策扶持力度,進一步提高中央、省級財政對保費的補貼比例,減輕農業科技型企業保費負擔,促進農業科技保險的快速發展。同時保險公司要利用自身的風險管理優勢,要積極探索適合農業科技風險特點的保險產品,為農業科技創新與推廣提供風險保障。將科技育苗、農業機械、農作物及畜牧品種改良、標準化養殖等涉及的農產品納入政策性農業保險范疇,鼓勵發展農業科技人員人身保險等保險品種。農業科技貸款風險補償項基金可以由政府、農村金融機構、農業科技型企業按一定比例共同出資,為發放農業科技貸款的金融機構提供風險補償。大力發展政策性信用擔保體系,為農業科技型企業融資創造一些有利的條件。
篇7
關鍵詞:中小企業 民間融資 正規金融
1 概述
民間融資是泛指非金融機構的自然人、企業以及其他經濟主體之間以貨幣資金為標尺的價值轉移及本息支付,即在國家正規金融機構以外的借資雙方轉讓資金使用權并支付約定利息為交易目的,采取借貸、票據融資、有價證券融資、私募集資等形式的金融活動。
西部大開發戰略實施以來,大量企業、資金和人才落戶新疆,新疆中小企業發展迅猛。中小企業以投資少、見效快、市場適應能力強、管理與就業便捷等特點成為新疆經濟領域的一只生力軍。新疆99%以上的企業是中小企業,數量達50多萬家,從業人員380余萬人。但作為經濟社會中最具活力和創新性的微觀群體,融資不暢一直成為阻滯中小企業發展的“短板”。除少數中小企業可以從銀行獲得信貸資金外,絕大多數中小企業因為規模小、缺少抵押物等原因無法獲得銀行信貸資金,只能通過民間金融市場融資以彌補經營所需的流動性不足。民間融資在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提高社會資金使用效率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但由于缺乏制度保障和監管也存在著一些風險和問題。為了保障金融秩序的穩定、促進新疆中小企業發展,盡快規范民間融資成為當前亟待解決的一個問題。
2 新疆中小企業民間融資存在的原因
2.1 商業銀行信貸門檻高。商業銀行與企業之間由于存在著信息不對稱,會出現逆向選擇與道德風險,銀行會從自身風險的角度出發,普遍存在著“喜大嫌小”。銀行對中小企業的融資條件過于苛刻,絕大多數中小企業根本無法或很難達到現有金融機構信用貸款的評級要求,很難提供符合金融機構規定的抵押物種類或足額抵押物,在中小企業融資過程中,還存在抵押物折價過低且貸款數量少的問題。在此融資環境下,中小企業貸款難是必然現象。貸款無門的中小企業只有另尋出路,期限靈活、手續簡便的民間借貸恰好適應了中小企業對資金的“需求急、總量少”的特點。這是民間融資合理存在的土壤。
2.2 民間投資意愿和負利率環境。我國銀行存款利率多年來一直保持在相對較低的水平上,有閑置資金的居民會在存入銀行或是直接借貸之間進行權衡,以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客觀上推動銀行資金體外循環。根據中國統計年鑒數據,2011年新疆地方投資增長40.9%,民間投資增長48.4%,增長速度高于城鎮固定資產平均增速。新疆生產總值從2004年的2300多億元增加到2012年的7500億元,按可比價格計算,8年增長了近2.3倍;新疆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從2004年的7503元增至2012年的17921元(見圖1),收入平均增速11.55%,遠遠高于全國同期平均水平6.08%。從圖1可見,新疆國民經濟一直保持平穩較快增長,城鄉居民收入增速高于全國平均水平。在“新疆效率”引領下,城鎮居民收入的持續增長,以及內地私營業主的大量資金輸入為中小企業民間融資的產生和發展提供了充足的資金供給,激發了民間資本的投資意愿。
2.3 緊縮的貨幣政策。從緊的貨幣政策下正規金融信貸規模會相應緊縮,利率水平和信貸政策會相應調整,會影響到民間借貸的發展。在宏觀調控、流動性收緊的背景下,銀行為了保持利潤水平提高企業貸款利率,出現扣留部分貸款作為“存款”轉貸給其他企業的現象,延長了還與貸之間的間隔,一些銀行甚至抽貸、壓貸,導致企業不得不轉向民間借貸或者被迫利用高利貸過渡并陷入危機。雖然2010年初銀監會提出“兩個不低于”目標,但由于2011年實施信貸緊縮,“兩個不低于”并未被嚴格執行。截至2013年5月末,全國小微企業貸款余額16萬億元,占全部貸款比重的22.22%。我國中小微企業創造了80%的就業、60%的GDP和50%的稅收,而小微企業獲得的貸款在全部貸款中的比例僅占22%。就新疆而言,截至2012年一季度末,轄區銀行業金融機構各項貸款余額7100.58億元,其中中小企業貸款余額2330.23億元,占全部貸款的32.82%??梢姡覈行∑髽I的銀行貸款規模比重很小。當前銀行業“錢荒”的出現,使中小企業向銀行貸款融資更是難上加難。
2.4 直接融資限制。我國現階段對企業在資本市場上公開發行股票和債券有著嚴格的條件限制,中小企業由于受到各種因素的制約,很難達到規定的上市門檻。由于有限的市場容量以及過高的市場準入條件使中小企業通過資本市場融資的愿望落空。
發達國家的企業融資中直接融資占70%,而我國中小企業直接融資比例還不到5%。能不能安全地將資本從中小企業撤出,也是風險投資家考慮的重要因素。中小企業由于其較高的退出壁壘限制了較多資本的介入。直接融資比例過低、渠道過窄,已成為我國中小企業成長的制約瓶頸。
2.5 新疆中小企業自身原因。其一,中小企業治理結構不健全。多數新疆中小企業沒有建立起科學的現代產權企業內部溝通不暢,組織僵化,效益低下。投資者權益得不到保障,創業初期很難引入風險投資。其二,財務制度不健全,缺少內控機制,增加了財務風險;同時很多財務人員缺乏專業性,導致會計信息失真現象常常發生,難以保證資本的安全度。其三,規模小、實力弱,使中小企業在市場競爭中處于劣勢,企業抗風險能力弱。這些都導致新疆中小企業從正規金融機構融資困難重重,唯有尋求民間金融市場解決資金缺口。
3 新疆中小企業民間融資存在的問題
3.1 民間融資隱含風險。首先,中小企業在民間借貸過程中由于擔保機制不健全可能引發債務糾紛的風險較高。民間融資隨意性大、規范性差,多是無擔保、無中介、無正規手續,操作方式不規范,一旦出現違約,極易引發一些民事、經濟糾紛或訴訟案件。其次,隱含著信用風險。初期主要建立在私人關系基礎上的民間信貸往往隱藏著巨大的違約道德風險。隨著民間借貸的發展,中介機構日趨活躍,民間借貸已經突破熟人或朋友范圍,規模迅速膨脹,違約率也隨之上升,所積累的風險越來越大。但至今對民間借貸中介機構沒有出臺相應的法律法規,以致其經營處于無法可依狀態。
3.2 法律制度不健全。一方面,我國民間融資的法制建設嚴重滯后,相關法規缺乏協調性,對民間融資沒有明確統一的界定。目前一些涉及到民間融資的政策、法規,往往散落在有關部門法律或規定中,還沒有形成全面系統的體系,法律層次低,可操作性弱,中小企業的合法民間融資活動得不到法律保護,必然制約中小企業的可持續發展。另一方面,由于缺乏專門為民間融資服務的中介機構,導致新疆中小企業民間借貸目前處于一種自由而混亂的狀態。同時,由于內地大量投資者涌入新疆,他們建立的一些民間融資機構在缺乏監管情況下,正逐步演變為“地下錢莊”。一些地區的民間借貸中介機構或個體商戶甚至以民間借貸的名義非法吸收社會公眾存款,造成新疆很多地方的民間融資活動在“合法”和“非法”的邊緣徘徊。因此,
國家應盡快制定相關政策法規,讓民間融資活動有法可依。
3.3 缺乏監管。新疆中小企業民間融資的不斷增長,使大量資金長期在體外循環,游離于常規的金融監管之外,缺乏必要的監管、有效的擔保和必要的法律約束,資金流向也不受限制,因此蘊藏巨大的風險,相對應的民間借貸風險控制手段單一。由于多數從事民間借貸活動的企業和居民缺乏放款的經驗和專業技術,更談不上熟悉國家產業政策和宏觀調控政策,規避市場風險的能力很弱,即使利益受損也很難得到法律的保護。
目前,在對高利貸的界定上就很模糊,雖然最高人民法院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利率的四倍,中國人民銀行也有“雙方協商的利率不得超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不含浮動)的4倍,超過上述標準的,應界定為高利借貸行為?!钡囊幎?,但在實施過程中卻無法保證。比如新疆中小企業民間借貸利率一般在15-30%,最高可達40%。利率如此之高自然隱含諸多風險。溫州高利貸崩盤警示我們,如果缺乏相關法律制度規范和監管,新疆民間融資市場也可能引發高利貸危機。
4規范新疆中小企業民間融資發展的建議
4.1 推進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開放多種形式的直接和間接融資渠道,引導民間資金流向。組建以主要吸收民間閑散資金包括民間借貸資金參股、為中小客戶服務、市場化運作為特征的中小金融機構,鼓勵創建風險投資公司、典當行等多層次的融資機構,引導中小企業規范融資。多層次資本市場可以滿足中小企業融資需求,改變傳統的單一依賴以金融機構貸款為主導的間接融資的融資結構。同時,商業銀行應制定符合中小企業客戶特點的市場戰略,不斷創新金額產品,盡量滿足有市場、守信用的中小企業的融資需求,簡化貸款手續,降低融資成本。
4.2 出臺規范民間融資發展的法律法規。目前民間融資的隨意性和盲目性都是由于缺乏法律制度的約束,或者說是法律制度的盲區造成。國家應盡快出臺規范民間融資發展的法律法規,對民間融資主體雙方的交易方式、契約條件、期限利率、違約責任、權利保障等方面加以明確,以規范和保護正常的民間借貸行為,引導民間融資走上“陽光化”軌道。
4.3 加強外部監管。新疆中小企業政府管理部門,應建立中小企業民間融資監測系統,定期采集有關數據,加強對民間融資動向的監測和調研。當宏觀政策做出重大調整或新疆經濟運行中出現一些突發性因素時,及時組織力量開展專題調查,給銀行業、企業和城鄉居民做出風險提示和“窗口”指導。
4.4 增強新疆中小企業融資能力。首先,中小企業應進一步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完善企業治理結構、保證會計信息真實性等,提高信用級別,以取得金融機構的信用和信貸支持。其次,政府部門牽頭組建信用中介公司、擔保公司等多類型的中介管理公司,為正規金融機構和其他部門提供信用擔保和法律咨詢和服務,引導和規范新疆中小企業民間融資運作。第三,拓展融資渠道,國家應放寬直接融資條件,鼓勵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通過以發行債券、股票方式進行直接融資。最后,搭建信息化平臺,建立行業投資信息、區域投資信息制度,為中小企業民間融資雙方牽線搭橋,減少民間融資的分散性和盲目性。
參考文獻:
[1]曹麗麗.淺析民間融資在中小企業發展中的作用及規范措施[J].經濟研究,2012((4).
[2]羅忠貴.我國縣域民間融資的特點與規范建議[J].海南金融,2008(6).
篇8
在面對民間融資合法與非法的界限、非法集資犯罪構成要件的解釋、違法吸收資金故意與詐騙故意的判斷等疑難問題時,刑法理論往往難以通過全面且有效的論證在刑法規范條文與民間融資現實沖突之間化解個案爭議或者彌合制度斷裂。對此,筆者認為,刑法理論有必要超越民間融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等非法集資犯罪案件的傳統規范思維框架,從此類案件頻發的金融動因,即市場融資需求的角度出發,拓展刑法規范分析視野,將所有與民間融資有關的犯罪——融資犯罪作為一個整體進行深度剖析。融資犯罪是指非法從事融資活動,嚴重侵害金融市場機制與投資者權益,根據刑法規定應當予以刑事處罰的犯罪行為。根據非法融資犯罪行為形式以及融資犯罪所侵害的金融市場機制進行區分,融資犯罪包括直接融資犯罪與間接融資犯罪兩種類型。直接融資犯罪是融資者與投資者直接就資金吸收與交付非法達成協議,侵犯直接融資市場機制的犯罪行為。我國刑法第160條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第179條擅自發行股票、債券罪,第225條非法經營罪以及第192條集資詐騙罪等分別從保護證券發行核準與合規制度、直接融資業務國家許可經營制度以及嚴厲打擊通過發行證券形式詐騙投資者資金等角度對直接融資犯罪進行規制。間接融資犯罪是融資者通過欺騙或者詐騙手段獲取金融中介機構資金,或者以金融機構名義從事融資業務或者變相從事融資業務,侵犯間接融資市場機制的犯罪行為。我國刑法第175條第3款騙取貸款罪、第176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第225條非法經營罪、第192條集資詐騙罪以及第193條貸款詐騙罪等分別從保護銀行存貸款業務許可經營制度與存貸款資金安全以及嚴厲打擊通過公開吸收存款方式詐騙投資者資金等角度對間接融資犯罪進行規制?,F階段我國社會經濟生活中出現的融資犯罪,本質上是民間合法融資與投資渠道不暢通、金融市場競爭不充分、民間融資中介服務受限制、金融信用與風險防控機制不健全等一系列金融行政法律規范缺位與錯位現狀下融資主體對刑法規范文本的僭越。然而,我國融資犯罪立法與司法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結構性紊亂,對于涉嫌融資犯罪的行為違法性判斷機制在實踐操作中受到扭曲,金融風險分配與控制在刑事立法與司法過程中也未引起重視,這實質性地加深了對融資犯罪刑事處罰合法性、合理性以及公平性的質疑。對此,筆者認為,以融資犯罪的整體規范視角分析當前合法、非法或者構成犯罪的民間融資行為,有助于全面把握我國刑法規制各類直接或者間接融資犯罪的規范功能與結構,動態地考察與反思當前融資監管行政法律規范與融資市場機制刑法規范之間的缺位、越位、錯位問題,在融資制度改革①的背景下對刑事立法與司法實踐優化融資犯罪刑事處罰規范提出理論前瞻與實踐建議。
融資犯罪刑事控制:結構性紊亂與失衡
融資是一種支付超過現金的資金成本取得相關資產的金融行為。[5]其中,直接融資是不經由銀行等金融中介而通過出售股票、債券等形式直接獲得投資者資金;間接融資則是通過銀行等金融中介機構間接地獲取金融機構從金融市場中吸收的投資者資金。我國刑法對融資市場及其相關法律制度設置了以四個不同層面的刑法規范為基礎的高強度保障機制。第一層次:證券發行核準制度與吸收存款審批制度刑法保障。根據我國證券法的規定,公開發行證券,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并依法報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核準;未經依法核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公開發行證券。同時,根據我國商業銀行法等金融法律的規定,商業銀行、城鄉信用合作社等非銀行金融機構可以經營吸收公眾存款業務,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以及任何非金融機構和個人則不得從事吸收公眾存款業務。未經核準擅自發行證券或者違反法律規定從事吸收公眾存款業務的,分別構成我國刑法規定的擅自發行股票、債券罪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第二層次: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市場的資本權益刑法保障。無論是直接融資還是間接融資,基于保護投資者資金安全的現實需要,融資方獲取投資方資金必須進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嚴重違反證券法、公司法、商業銀行法等法律有關融資信息披露規則,在招股說明書、認股書、公司、企業債券募集辦法中隱瞞重要事實或者編造重大虛假內容,發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數額巨大、后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構成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票據承兌、信用證、保函等,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構成騙取貸款罪。第三層次:證券業務與銀行業務審批許可經營制度刑法保障。我國對證券與銀行業務實行審批許可經營制度,違反國家規定,未經批準從事股票承銷或交易等證券業務或者存貸款、資金結算等銀行業務,嚴重擾亂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市場秩序的,構成非法經營罪。第四層次:投資者與金融機構財產權以及金融安全刑法保障?;诜欠ㄕ加心康?通過以發行證券、吸收公眾存款等形式使用詐騙方法獲取投資者資金的,構成集資詐騙罪;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蛘咭云渌椒?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構成貸款詐騙罪。單純從靜態角度分析我國刑法四個層次的融資機制規范保障體系,完全可以得出刑法規制結構完整、罪名配置對稱均衡等結論。但是,如果從刑法規范動態運作的角度進行深度解析,可以發現我國融資犯罪刑事控制實踐在以下兩方面存在明顯的結構性失衡:其一,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犯罪偏向性刑事保障。公安部統計數據顯示,2008年至2010年,全國公安機關破獲非法集資類案件5000余起;2011年1月至9月,全國就立案非法集資類案件1300余起,涉案金額達133.8億元。[6]可見,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與集資詐騙罪為核心的間接融資刑法規范在刑事司法實踐中被廣泛且深度地予以適用。反觀直接融資刑事司法實踐,除了以發行證券形式從事集資詐騙以及開展非法證券業務等嚴重侵害投資者利益與國家金融管制的案件之外,欺詐發行、擅自發行證券等直接針對金融市場投資者實施的直接融資犯罪極少能夠予以查處。在近年來僅有的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個案中,不僅融資犯罪者刑事制裁強度較低,而且存在投資者利益無法及時且全面彌補問題。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為代表的間接融資犯罪強化規制與以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為代表的直接融資犯罪低度控制之間形成強烈的反差,深刻地反映出立法機關基于平等保護融資市場各方合法利益而制定的融資犯罪刑法規范適用過程中出現了明顯傾向間接融資市場保護的失衡,而間接融資市場實際上是以金融壟斷為基礎的利益集中平臺。其二,融資犯罪主觀與客觀要件證明壓力失調性配置。分析融資犯罪刑法規范體系的縱深結構可知,欺詐發行、擅自發行證券犯罪以及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騙取貸款罪系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且在行為上表現為欺詐的直接或者間接融資犯罪;集資詐騙罪、貸款詐騙罪是基于非法占有目的且使用欺詐方法的直接或者間接融資犯罪。欺詐與詐騙、非法融資目的與非法占有目的分別從客觀與主觀構成要件的角度確定了融資欺詐犯罪與融資詐騙犯罪的界限。只有符合詐騙行為與非法占有目的主客觀雙重核心要件的非法融資行為才能認定為融資詐騙犯罪,而其中的非法占有目的顯然應當是一個主觀見之于客觀的證明過程,故理論上融資犯罪客觀構成要件的證明壓力應當略強于主觀構成要件。然而,就現階段融資犯罪刑法理論與實踐中的爭議焦點來看,各方觀點集中于非法占有目的的推定與反駁問題[7]。對于詐騙行為的論證存在明顯不足,這實際上導致融資犯罪主觀構成要件證明壓力過大。盡管司法解釋在很大程度上強調通過客觀事實推定非法占有目的,但融資者主觀上的犯罪目的更傾向于一個基于個案具體情形下的區別化判斷規則論證問題,司法解釋有關非法占有目的的規定仍然存在過于原則、過于依賴實質判斷或者價值判斷、以客觀結果機械化反推主觀目的等重重弊端。
融資犯罪刑法規制路徑優化:平等保護與壓力分散
當前刑事司法實踐高度重視針對侵害間接融資市場機制的融資犯罪的刑事控制,致力于將其認為嚴重擾亂間接融資金融秩序的行為納入刑事責任追究程序。反觀直接融資市場中的欺詐與詐騙行為,不僅刑事控制強度不足,而且缺乏有效的民事救濟措施,廣大投資者的利益無法通過司法途徑進行全面的救濟。融資市場刑事司法的資源與效率都是有限的,在金融市場信息加速生成的時代背景下,以刑事控制為主導或者核心強力維持金融中介壟斷利益的法律規制模式的公平性質疑將愈發明顯。調整融資市場的安全性與效率性,更應充分發揮融資市場本身外部性、獨立性、效率性的特點,將民事訴訟作為融資市場規范監管的核心機制,而非主要依托刑事司法及其承載的刑罰強0制力頻繁介入間接融資市場金融集團利益的刑事控制模式。同時,融資犯罪相關刑法條文本身實際上對融資欺詐犯罪與融資詐騙犯罪之間的界限設定了確定的主觀與客觀構成要件標準,刑事司法實踐應當充分運用準確的司法解釋予以深入闡釋,不能異化融資犯罪構成要件的應有之義。其一,是否存在詐騙犯罪行為是界分融資欺詐犯罪與融資詐騙犯罪的第一層甄別機制。刑法理論與司法實踐中一般認為,貸款詐騙罪、集資詐騙罪與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騙取貸款罪之間在客觀上的差異并不明顯,均表現為不同欺騙形式的非法融資行為,區別的關鍵在于行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但是,我國刑法融資犯罪條文實際上嚴格區分詐騙方法與欺詐(欺騙)方法。對于侵害間接融資市場機制的貸款詐騙罪而言,我國刑法第193條明確將詐騙行為類型化為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蛘叱龅盅何飪r值重復擔保的以及其他與上述行為手段具有同質性的貸款詐騙行為,疑難問題表現為我國刑法第192條以及近期司法解釋均未細化規定或者解釋的集資詐騙罪中的“詐騙方法”。①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詐騙解釋》)第3條盡管將集資詐騙罪中的“詐騙方法”規定為“行為人采取虛構集資用途,以虛假的證明文件和高回報率為誘餌,騙取集資款的手段”。但是,由于《詐騙解釋》內容上的原則性以及詐騙犯罪司法解釋文本上的頻繁更迭性,造成集資詐騙犯罪司法實踐習慣性忽視該司法解釋對“詐騙方法”的規范解釋,從而導致部分存在不符合《詐騙解釋》規定的“詐騙方法”情形,在沒有經過充分法理論辯的情況下被直接認定為構成集資詐騙犯罪中的詐騙行為。筆者認為,融資詐騙犯罪在客觀行為上的實質特征在于編造不存在或者無法成立的資本運作項目或者資金經營計劃,以給付高額融資利益為誘餌騙取融資款項。其中,貸款詐騙方法具體表現為隱瞞確定壞賬或者高度壞賬風險,騙取金融機構貸款;集資詐騙方法具體表現為虛構根本不存在的集資用途或者完全不可能盈利的投資計劃,騙取社會公眾集資款。因此,司法解釋有必要對集資詐騙罪中的詐騙方法予以類型化,建議將以下行為方式認定為詐騙方法:虛構投資項目,以后續投資者資金作為盈利給付先前投資者②;嚴重資不抵債,編造經營項目,以集資款項歸還債務①;惡意建構投資或者經營項目,誘使投資者購買不具有使用價值或者交換價值的實物資產或者金融資產②。其二,應當將客觀行為作為核心依據分析與判斷融資者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根據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非法集資解釋》)第4條的規定,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一)集資后不用于生產經營活動或者用于生產經營活動與籌集
篇9
(東北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黑龍江哈爾濱150030)
[摘要]中小企業作為我國國民經濟發展的主力軍,在推動科技創新、帶動經濟發展、促進就業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中小企業卻一直面臨著融資困難等問題,這嚴重制約了中小企業的可持續發展、競爭力的提高。針對目前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等問題,本文采用歸納分析的方法,以分析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原因,提出了充分調動市場積極性、大力發展資本市場、提高中小企業自身素質、營造良好的融資環境,加強金融創新等對策。
[
關鍵詞 ]中小企業;融資;金融;融資結構
[DOI]10.13939/j.cnki.zgsc.2015.04.015
1融資方式概述
1.1內源融資和外源融資
內源融資指來源于公司內部的融資,即公司將自己的資金(未分配利潤和折舊等)轉化為投資的融資方式。內源融資企業不必向外支付借款成本,因而風險很小。外源融資指來源于公司外部的融資,即公司吸收其他經濟主體的資本,使之轉化為自己投資的融資方式,包括發行股票、發行債券、向銀行借款,公司獲得的商業信用、融資租賃也屬于外源融資的范圍。外源融資具有速度快、彈性大、資金量大的優點。外源融資的缺點是企業需要負擔高額成本,因此產生較高的風險。
1.2股權融資和債權融資
股權融資是指公司以出讓股份的方式向股東籌集資金,包括配股、增發新股等方式。債權融資是指公司以發行債券、銀行借貸方式向債權人籌集資金。股權融資與債權融資的最根本區別在于所有權的區別,即股權融資是股份制企業有償發放給投資人的企業所有權的過程。而債權融資只是企業有償發放給投資人的企業債權的過程。
1.3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
直接融資是指資金盈余者與短缺者相互之間直接進行協商或者在金融市場上由前者購買后者發行的有價證券,從而資金盈余者將資金的使用權讓渡給資金短缺者的資金融通活動。直接融資包括股票融資、公司債券融資、國債融資、不通過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貨幣借貸等。直接融資能最大可能地吸收社會游資,直接投資于企業生產經營之中。間接融資是指擁有暫時閑置貨幣資金的單位通過存款的形式,或者購買銀行、信托、保險等金融機構發行的有價證券,將其暫時閑置的資金先行提供給這些金融中介機構,然后再由這些金融機構以貸款、貼現等形式,或通過購買需要資金的單位發行的有價證券,把資金提供給這些單位使用,從而實現資金融通的過程。
2中小企業融資現狀
2.1融資渠道窄、方式單一
依目前情況來看,我國的中小企業融資渠道還是相對狹窄,以銀行借貸等間接融資方式為主,而且中小企業的資金來源絕大多數是依靠自身的資本積累即主要依靠內源融資。同時中小企業很難通過資本市場在社會公開募集資金,主要是由于證券市場的要求比較高,發行證券的條件也比較嚴格。中小企業一般不能達到上述標準,因此只能依靠內源和間接方式融資。
2.2融資貴
融資貴即融資成本高。中小企業現金流量比較小,資金來源靈活性差,財務風險增加,直接導致其在向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貸款時成本高,手續復雜,且要求抵押的條件也比較苛刻。
2.3融資難、過多依賴民間借貸等非正規融資渠道
由于中小企業難以從合法融資渠道融資,同時民間信貸活動異常活躍,導致很多中小企業鋌而走險。民間借貸是隨著中小企業的發展而起步的,中小企業在創立之初資產規模有限。因此,來自親戚朋友的借貸以及自身的資金積累便可解決資金需求問題,隨著生產規模的擴大對資金需求越來越大,而從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獲得貸款較難的情況下,中小企業多依賴于企業之間的信用以及民間的高利貸來獲得流動資金。
3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分析
3.1中小企業自身條件限制
中小企業管理結構混亂、市場風險識別能力低、盈利能力極其不穩定、信用風險意識薄弱等都是導致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因素。我國多數中小企業沒有形成有效科學的公司管理結構,公司管理制度混亂是存在于中小企業的普遍現象。
管理方式落后、缺乏科學的公司組織形式、操作程序不規范等問題突出,又由于部分企業財務制度混亂、信息不透明、財務報表缺乏有效的審計,這些問題都增加了銀行對企業的審查難度、企業貸款的風險,使得銀行面對中小企業融資時存在惜貸現象。同時,這些問題也影響了中小企業的形象,制約了中小企業的發展。
缺乏可用于抵押的財產是中小企業的另一特點。商業銀行追求穩健經營,在授貸過程中具有嚴格內控機制、審核標準。在這一背景下,即使銀行具有大量可貸資金,然而由于中小企業資產規模普遍較小、自身資金積累不足等原因導致難以獲得銀行貸款的支持。
3.2金融市場發展不全面,資本市場不發達
由于我國處于金融改革的關鍵期,目前金融管制現象較多。金融管制自然具有一定的合理性,然而不適當的金融管制不僅阻礙了金融市場的發展,而且又阻礙了融資活動的正常開展。國有企業等大型企業可以通過政府主導的信貸配給獲得融資,而中小企業則不得不求助于不規范的其他途徑融資,結果進一步加大了金融市場監管的難度,形成惡性循環。
我國資本市場的建立與發展是伴隨著經濟體制改革進行的。由于改革制度設計不配套等歷史原因,我國資本市場還存在著一些深層次的結構性問題。目前我國資本市場主要包括上交所、深交所兩個股票市場、深交所中小企業創業板市場等。與西方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的企業債券市場、中小企業股票市場尚處于起步階段,對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的幫助尚未達到應有的水平。與美國等西方發達國家相比,我國資本市場層次太低,遠遠不能滿足中小企業融資的需要。我國企業債券市場的建立還處于空白階段,股票市場上市要求標準過高,為中小企業設立了較高的入市門檻。銀行作為我國金融市場最大的金融主體,往往忽視了中小企業的資金融通需求。面對以上窘境,中小企業的發展受到了嚴重的資金約束,難以發揮其原本的經濟職能。
4對策與建議
4.1充分調動市場積極性、大力發展資本市場
據有關數據顯示,我國中小企業融資供應中直接融資僅占2%左右。在這種融資方式下,中小企業越來越依賴商業銀行等間接融資方式。因此,開辟直接融資渠道緩解資金需求壓力成為必然。我國要大力發展直接融資,以解決企業對銀行資金過度依賴的問題。另外直接融資具有許多間接融資不具有的特點,例如能使資金需求者獲得長期資金來源,以通過多種直接融資方式能夠擴大中小企業長期資金的比例。而且多樣化的融資方式選擇會整合現行企業的融資結構單一化的狀況,改善企業資金的使用效率弱化資金需求壓力發展直接融資會帶來企業股份化、資產證券化、證券市場化程度的提高,一些有內在聯系的企業就可通過互相參股、控股形式來組織生產和進行市場運作這將有利于提高企業自有資金的配置效率。要拓寬直接融資渠道當務之急就是要改革中國資本市場,資本市場發展程度越深企業融資方式越多樣化,更有助于企業融資結構的合理化。
4.2提高中小企業自身素質
我國中小企業囿于不科學的內部管理機制、信用觀念薄弱、會計信息質量不高等原因難以融資。因此,中小企業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提高自身素質:首先,改善企業內部治理結構,大力吸收引進高級管理人才,提升公司管理的科學性,同時要完善企業內部控制機制,有效防范企業經營過程中的風險。其次,要建立健全中小企業的內部財務管理制度、提高自身會計信息質量。嚴格按照會計規章制度,建立規范的企業會計制度,科學合理地根據企業自身情況,進行企業賬目的設立。在企業財務管理過程中,要確保會計財務數據的真實可靠。最后,增強信用觀念,強化信用意識,加強企業資產負債管理水平,樹立良好的信用形象,進一步提高自身融資能力。
4.3營造良好的融資環境,加強金融創新
互聯網金融模式的出現為中小企業融資開辟了新的道路。在當下,包括互聯網的融資環境的塑造,必然需要政府以及相關監管機構的扶持和引導。政府有義務從多方面進行努力,建立專門為中小企業服務的政策性金融機構,制定相關政策解決中小企業融資渠道不暢、融資信息獲取難等問題,同時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實現中小企業融資的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篇10
關鍵詞:資源型城市;轉型;金融支持
中圖分類號:F832.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3544(2011)05-0022-03
一、資源型城市轉型發展中的六大矛盾
資源型城市是以資源開采為主導產業的城市。有關資料表明,我國共有資源型城市118座,總人口1.54億人。在計劃經濟體制下,資源型城市憑借資源優勢,通過資源產業的助推作用,為國家的經濟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但是,建立在資源高消費、環境高污染基礎上的以高投入、 低產出為特點的經濟增長方式,導致了資源的過度開采和大量浪費,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資源型城市的生存和發展面臨著嚴峻挑戰。 盡管不同的資源型城市面對的問題可能在程度上有一定差異, 但其在轉型發展中普遍存在以下六個方面的矛盾。
一是實現經濟持續快速增長與資源產業支撐力下降的矛盾。從資源型城市經濟增長的動力結構看,資源產業是推動地區經濟增長的主要動力。 無論是地區工業產值的增加, 還是財政收入的增長和就業的擴大,都主要依賴于資源產業。而“因礦而興、礦竭城衰”是很多資源型城市發展的共同軌跡。由于資源型城市所依賴和倚重的自然資源都是不可再生資源, 當資源過度消耗面臨枯竭時, 經濟增長動力不足、缺乏可持續發展后勁的問題便凸顯出來。在我國經濟增速下降的總體宏觀經濟背景下, 資源型城市增長乏力, 已經成為制約國民經濟穩定快速增長的重要因素。 從這個意義上說, 資源型城市的經濟增長,事關國家宏觀經濟發展的全局。與此同時,保稅收、促就業也要求資源型城市保持較快的經濟增速。但資源產業的衰退, 導致資源產業對經濟增長的支撐力和推動力明顯下降, 使資源型城市保持較快的經濟增速變得很困難。
二是推進經濟結構轉型與產業結構單一性的矛盾。推進經濟結構的戰略性調整,是“十二五”時期我國經濟工作的中心任務。而資源型城市的結構轉型,對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夯實可持續發展的基礎,實現經濟又好又快發展至關重要。 從資源型城市的產業結構看,大多是工業獨大,資源產業在城市經濟中居于主導地位, 其他產業特別是以現代化服務業為主體的第三產業發展嚴重滯后。 這樣一種失衡的產業結構,導致資源型城市的產業鏈條較短,各產業之間關聯度不高, 而且產品結構中初級產品占有絕對優勢,科技含量和附加值較低。在開放經濟條件下,這種產業結構還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由美元走勢、競爭與供求關系、 市場投機等因素導致的國際大宗商品價格變動, 因為這種變動必然會帶來國內同類資源產品價格的波動, 從而影響資源型城市經濟運行的穩定性。 由于資源型城市產業結構單一性導致的結構失衡問題較之非資源型城市更加突出, 因而其推進結構轉型的難度更大,任務也更加艱巨。
三是推進經濟結構轉型與就業壓力增大的矛盾。我國20世紀中期建設的國有礦山,有60%多已經進入“老年期”。由于資源衰竭,好多企業或是開工不足或是停產, 大量工人下崗。 在結構轉型的新形勢下,資源型城市承受的結構轉型壓力更大,因為“兩高一剩”行業主要集中在資源產業,是結構調整的主要對象。一些“兩高一?!毙袠I所屬企業將不得不關閉或被限產,從而形成新的失業人口,這進一步增大了資源型城市的就業壓力。而且,資源型城市大多第三產業和民營經濟不發達, 現有的接續替代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尚未形成氣候, 導致就業渠道較為狹窄,限制了就業擴大的空間。
四是發展低碳經濟與城市生態環境脆弱的矛盾。發展低碳經濟,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 是實現經濟結構轉型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客觀要求,是提高國民幸福指數、建設幸福中國的客觀要求,而資源型城市的資源產業如煤炭開采、有色金屬開采、石油煉化等,對大氣、土壤、水體、生物鏈等負面影響很大,其二氧化碳排放量高,惡化了城市生態環境。特別是煤炭企業,在煤炭生產過程中排出的煤矸石、礦井水和煤層氣,遠遠超過了城市正常新陳代謝所能承受的限度, 并由此引發了很多的環境問題。還需要注意的是,資源性城市往往偏重于資源開發而忽視環境保護, 在環境保護和建設方面的投入嚴重不足。 城市生態環境的脆弱和環境保護的欠缺,成為資源型城市發展低碳經濟的重要掣肘因素。
五是改善民生與社會事業發展緩慢的矛盾。長期以來,在“先生產、后生活”的經濟建設方針指導下,資源型城市的投資大量向資源產業傾斜,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及文化、教育、衛生等社會事業方面的投資嚴重不足。近年來這種情況雖然有所改善,但和經濟發展水平較高的非資源型城市相比, 差距仍然很大。改善民生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要求,是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核心內容, 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石。 資源型城市社會事業發展緩慢的現狀與改善民生、 提高國民福利水平的要求很不適應。
六是轉型發展需要金融強力支持與金融生態環境不佳的矛盾。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資金是企業的血液。資源型城市的轉型發展,迫切需要強有力的金融支持。但資源型城市多為經濟不發達地區,金融發展水平較低,金融生態環境不佳。主要表現為:一些重要的金融總量指標偏低、金融結構不健全,銀行不良貸款占比偏高,金融意識不強,金融開放程度不高,誠信的社會信用體系尚未形成,金融法制環境、金融人才發展環境迫切需要優化,等等。由于金融生態環境不佳, 阻礙了資源型城市金融機構金融資源配置規模的擴大, 限制了企業等經濟主體融資能力的提升, 遏制了金融對資源型城市轉型發展推動功能的發揮。
二、金融支持資源型城市轉型發展的對策
推動資源型城市轉型, 提升其可持續發展的能力,是金融機構必須承擔的使命和責任。而資源型城市的地方政府也必須從本地區實際情況出發, 制定科學的產業政策,優化產業結構,加快發展接續替代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 擺脫對資源產業的高度依賴,為經濟保持穩定較快增長提供持續動力。同時,努力為金融發展提供有利的外部環境, 充分發揮金融對資源型城市轉型發展的推動作用。
第一,制定金融發展規劃。資源型城市的政府部門應根據城市經濟社會發展“十二五”規劃和轉型發展的目標任務, 結合未來一段時間內國內外經濟與金融形勢可能的發展變化,制定科學的、具有可行性的金融發展規劃, 確定城市金融發展的中長期目標和短期目標, 以及金融支持城市轉型發展的具體任務和對策措施。在制定金融發展規劃時,要注意與城市產業發展規劃及其他發展規劃的銜接。
第二,大力優化金融組織結構,完善金融組織體系, 為金融支持資源型城市轉型發展提供堅實的組織保證。 受經濟發展水平和可組織的金融資源規模的制約, 資源型城市金融組織結構的健全程度和層次化程度不是很高, 金融機構的密度和集中度較之經濟發達地區也存在很大差距。相應的,資源型城市金融競爭的強度以及經濟主體通過金融競爭所能享受到的金融福利水平也受到很大制約。所以,健全金融組織機構,構建多元化金融組織體系,是資源型城市優化金融結構、提升金融發展水平的重要方面。考慮到國有商業銀行實行一級法人制度且其分支機構在信貸政策、 資金調度等方面更多地受制于總行的實際情況, 資源型城市應把優化金融組織結構的重點放在發展地方金融機構上。應通過增量改革,發展壯大地方金融組織體系。 應支持城商行擴大資本規模,增強資本實力,通過走差異化、特色化經營之路和實行精細化管理,更好地服務地方經濟發展。應加大農村信用社改革發展力度, 把一些具備條件的農信社抓緊改造成農村商業銀行, 增強其融資能力和抗風險能力。要加快發展村鎮銀行、農村資金互助社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和小額貸款公司, 積極進行社區銀行的試點, 加快形成以發展地方經濟為己任的普惠金融機制。 大力發展多種所有制形式的融資擔保組織,建立完善的地方融資擔保體系。資源型城市的政府還應通過有效的改革激勵和積極的溝通協調, 吸引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和國內規模較大的城商行來本地設立分支機構,同時,鼓勵保險公司、證券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賃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設立分支機構或代表處,拓展金融業務。
第三,調整和優化銀行信貸結構,使信貸資金投放向接續替代產業、 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第三產業傾斜。 金融機構要根據國家產業政策和資源型城市產業結構優化的目標和任務, 積極支持資源型城市用現代高新技術改造原有傳統產業,延長產業鏈條,促進產業升級,提高附加價值,同時,大力支持資源型城市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第三產業。 通過調整信貸資金投向和投量,推動資源型城市的結構轉型,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
第四,優化融資方式結構,擴大直接融資規模。近年來,我國直接融資發展迅猛。去年企業IPO融資額居全球第一位,企業債券、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的發行規模也急劇擴大, 直接融資在社會融資總量中的比重已接近30%。但就資源型城市的情況看,直接融資發展緩慢,規模偏小,有的地級市甚至至今沒有一家上市公司。 這和一些經濟發達地區上市公司云集的狀況形成了極大反差。 直接融資在社會融資總量中的占比過低, 已經成為資源型城市的融資“軟肋”和致命的融資結構性缺陷。這種狀況的存在,固然有資源型城市經濟發展水平較低的因素, 但也與地方政府對直接融資重視不夠有關。實際上,一些資源型城市盡管經濟不發達, 但也擁有可以開發利用的潛在上市資源。在資本市場的場所結構、融資工具結構和交易方式結構逐步健全、 層次日趨多樣化的今天, 一個地區上市公司數量的多寡和直接融資規模的大小, 直接關系到其金融資源的配置程度和金融對經濟社會發展促進作用的發揮程度。應該指出,企業上市并非僅僅可以實現資本融通和資本的持續補充,依托資本市場做大做強,或許更應看重的是其對一個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所起到的拉動作用。上市公司多是其所在行業的“排頭兵”,經營業績、市場份額和市場影響力在行業內處于前列。 資源型城市的企業上市, 可以有效發揮這些企業的行業龍頭和產業吸附作用, 帶動相關上下游產業形成產業集聚效應, 進而促進本地區這類行業的發展并最終成為地方主導產業。而且,企業上市有利于增加所在地區財政收入和擴大就業, 有利于提升所在地區知名度和市場競爭力。 資源型城市應建立專門的政府機構,挖掘和培育上市企業資源,加強對企業上市的政策扶持和組織協調。 特別要支持符合本地區產業政策, 有利于推動本地區結構轉型的行業內的企業上市。應建立擬上市企業的備選庫,并形成與股權投資公司有效對接的機制,使擬上市企業能夠及時、迅速地尋找到投資伙伴, 盡快改善股權結構和經營業績以滿足上市條件。 要支持企業創造條件利用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中小企業集合票據、企業債等方式融資,拓寬企業直接融資渠道。圍繞政府確定的主導產業和重點產業,設立產業投資基金,解決這些產業發展的資金需求。 資源型城市還應學習經濟發達地區的做法,抓緊設立政府引導基金,發揮政府資金“四兩撥千斤”的“引導”和“放大”作用,帶動更多民間資本進入創業投資領域,增加創業投資資本供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