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決定和審計報告的區別范文

時間:2023-11-16 17:5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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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決定和審計報告的區別

篇1

關鍵詞:國家建設項目 竣工決算審計 財務決算審計

由于國家建設項目的建設模式較多,如建設單位公開招標確定施工方;建設單位直接發包給施工方等確定投資方,投資方又確定施工方等,這些建設模式的合同內容不同,結算方式不同,會計核算也不盡相同,所以竣工決算審計也不相同。同樣,一級行政預算其審計內容、審計方法及處理處罰等也不一樣。

一、兩種決算審計的區別

(一)概念的區別

國家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是對以在初步驗收后對該項目竣工決算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進行的審計。

單位財務決算審計:財務決算是對預算經費執行情況的總結,與部門預算不可分割。財務決算一般指年度決算。單位財務決算審計就是對一個部門或單位年終財務決算的審計。

(二)審計內容的區別

國家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的主要內容與實行企業管理的單位財務決算審計內容等都各有不同。比如實行企業管理的單位財務決算審計內容主要包括:會計報表、賬簿、憑證的真實性、合法性、合規性審計;對企業流動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等的安全完整、保值增值的審計;對企業債權債務的審計;對所有者權益等的真實性、合法性、合規性審計;對損益情況的審計。

在實際工作中,單位財務決算審計既包括建設單位自身的財務決算,同時也包括某個項目的財務收支,但項目的決算審計只包括與該項目有關的財務收支、工程造價等。比如對財務的審計,在單位財務決算審計時,涉及的有營業稅、增值稅、消費稅、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代扣代繳施工方建安營業稅,但若只對某項目進行決算審計,所涉及的有代扣代繳施工方營業稅、投資方稅金、施工方、設計、咨詢單位營業稅(營改增的企業繳增值稅)等。也可就供貨方相關稅金進行審計。但投資方稅金目前全國無統一規定。僅就四川成都而言,在BT模式下:投融資人只負責提供資金,不參與項目施工管理,則對其取得的資金投資回報按照“金融保險業”稅目征收營業稅。

(三)審計方法的區別

財務決算審計的方法有順查法、逆查法、抽查法等。

但工程竣工決算審計方法除與財務決算審計方法有部分相同外,另有:材料價格市場詢價方法;造價有疑難問題使得審計方法;到編制定額的造價站咨詢,以此依據計入審定造價;工程量的審計方法:如用GPS定位測距;鉆芯取樣測厚度及材質;皮尺測量長、寬、高等;綜合單價的審計方法包括:

(1)同類及相似項目按中標單價計價;

(2)變更項目按有關規定重新組價;

(3)同類及相似項目當結算工程量超過中標工程量15%以上的另行組價。

如對某項目審計,除運用單位財務決算審計的方法對項目財務收支進行審計外,還要對工程造價進行審計,就要運用造價的審計方法:工程量的審計方法(GPS定位測距)、綜合單價的審計方法(變更項目的重新組價)等。

(四)處理處罰的區別

財務決算審計依據規章以上的法律、法規進行處理處罰,若無文件規定,則不能處理處罰,應向上級部門匯報,以便今后制定政策時使用;工程決算審計中,概算、預算、招投標、多計造價等問題依據審投發【1996】105號文件執行。

在對某項目決算審計時,如發現財務收支方面存在的問題,則處理處罰在引用法律法規上面是一致的;但其他方面,如“四算三超”、高估冒算等方面,那么依據就不一樣了。

(五)法律效力的區別

實際工作中,國家建設項目結算審計大多利用審計報告及函的形式,很少采用審計決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規定:“審計報告的依法出具不能代替審計決定的法律效力?!睂徲媹蟾婕昂从车膯栴},對于被審計單位而言,可執行,可不執行,如不執行,審計也就失去了它應有的意義和作用。而單位財務決算審計中,一般根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規定進行處理處罰,小問題及建議上審計報告,而大問題上審計報告并作出審計決定。

審計實踐中,筆者認為,無論是單位財務決算審計,還是項目決算審計,都應該出具審計報告及審計決定,既保證審計文書的規范化,又保證所有的問題的都應由被審計單位執行。

(六)審計時間的區別

國家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是某項目在初步驗收后就可實施審計,而單位財務決算審計一般是年終決算報表出來以后才開展財務決算審計。

只有完成了竣工決算審計,甲方、投資方、乙方才可以進行工程款最終結算,而僅有工程結算審計報告,建設單位是無法辦理真正的竣工決算。只有對項目進行決算審計,被審計單位依據審計報告和審計決定執行以后,才能辦理真正的項目決算。若單位財務決算審計時,某項目未完工,則不便于對某項目相關內容進行審計;但某項目未完工,也可對其進行在建工程審計或者過程控制審計。

二、兩種決算審計的聯系

(一)審計的意義和作用有聯系

兩種審計的意義和作用都是貫徹國家政策,維護國家利益,嚴肅財經紀律,促進加強管理和廉政建設,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二)審計內容和范圍有聯系

單位財務決算審計可以延伸至有關單位,如設計方、施工方等,但項目決算審計,根據審計署有關規定,必須要對投資方、設計方、施工方、供貨方、尾工工程、移交工程等進行審計,其審計內容有聯系;但項目決算審計的內容要寬泛得多。

(三)財務收支審計中存在問題,處理處罰依據相同

兩類決算審計在財務收支審計中發現的違反財經法規的問題,在處理、處罰依據上基本是相同的。

(四)會計科目有聯系

工程項目的財務收支、往來、現金、存款與該單位的非工程項目資金的收支、往來、現金、存款有時有密切的聯系,會計分錄之間的經濟往來也有聯系。

(五)審計方法也有相同點

如對現金的盤點、存款與對賬單的核對、往來款項的函證等。

三、建議

審計署盡快出臺相關文件,明確項目決算審計或結算審計,對于審減的工程造價這個問題,必須出具審計決定,否則,即使后續審計,被審計單位不執行審計報告,而按合同付款給施工方或投資方,在國家資金流失的同時,審計的權威性無法體現,投資審計的作用也就毫無意義而言了,審計部門實質上變為施工企業的結算公司了。

各級審計部門要注重資源整合,防止對項目先審計財務,后再對該項目決算進行審計,這樣,無論是時間、資源等方面都浪費了。還可在項目決算審計中,利用原有對項目的財務審計結果 ,以及上級審計部門對財務審計的成果,避免重復審計。

篇2

經濟效益審計是指由審計機構對被審計單位的財務收支或經濟活動的效益性所進行的審計。其目的在于對經濟活動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以及對實現經濟效益的程度和途徑做出評價,借以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需要指出的是,經濟效益審計與由統計、財會或其他管理部門所進行的分析與檢查,在性質上是截然不同的,前者是一種具有獨立性的經濟監督、評價活動,而后者則是有關部門結合各自業務工作所進行的一種管理活動,二者存在著明顯的區別。

二、企業經濟效益審計的特征

企業經濟效益審計是一種新的相對獨立的審計形式,它具有獨特的外延和內涵,與真實性、合法性審計有著必然的聯系,但也不等同于傳統的財務審計和財經法紀審計。歸納起來,經濟效益審計主要特征有以下七個方面:

一是企業經濟效益審計的主體具有獨立性。必須具有法定資格的專業審計機構和人員,這些機構和人員在審計中必須保持獨立的地位和身份,保持客觀公正的工作態度。

二是企業經濟效益審計的客體具有廣泛性。包括企業各種資金及使用資金的部門,甚至使用資金的計劃、管理等各個環節。

三是企業經濟效益審計的依據具有規范性。包括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和制度、計算、預算、方案,業務規范、各種標準、技術經濟指標及本單位和國內外同類行業歷史水平。

四是企業經濟效益審計的程序具有獨特性。主要表現為審計工作結束后只出具經濟效益評價審計報告及審計建議書,一般不需作出審計決定。

五是企業經濟效益審計的方法具有多樣性。除常規審計方法外,還包括一些現代經濟管理技術。如經濟活動分析、管理會計、統計分析、管理咨詢、經濟預測等領域內所使用的方法和技術。

六是企業經濟效益審計的作用具有建設性。主要是核實公共資金的效益,評價經濟運行過程及其結果,明確其經濟責任,提出審計建議。

七是企業經濟效益審計目的具有宏觀性。主要是通過對企業資金使用的經濟、效率、效益性的評價,以促進企業資金支出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提高。

三、企業經濟效益審計的基本程序

與其他審計程序一樣,企業經濟效益審計也包括準備、實施和結束三個階段。但是,在這三個階段中,經濟效益審計所進行的具體活動,與財務審計和財經法紀審計是有所不同的。首先,企業經濟效益審計在準備階段要搜集更為全面和內容比其他審計更多、更復雜。其次,企業經濟效益審計需要編制更具體和細致的審計計劃及其實施方案。因此經濟效益審計工作實際操作難度更大。第三,企業經濟效益審計不采取突擊審計的方式,在實施審計工作前,要給被審計單位下達審計通知書。第四,企業經濟效益審計報告采取詳式報告,審計報告所反映的內容與其他審計有較大的區別。審計報告中要對被審計單位的經濟效益狀況進行系統分析,指出制約經濟效益提高的因素,提出具體的建議和措施。

企業經濟效益審計除了要運用財務審計和財經審計的方法外,還要運用其他方法。專門運用于企業經濟效益審計工作中的方法包括經濟活動分析方法、經濟預測方法、現代管理方法等等。經濟活動分析方法是對企業的經濟活動進行定量分析和評價的一種方法,它運用運籌學的原理和方法,分析企業經濟活動的數量和質量指標,并透過各項指標及其關系,分析經濟活動的各個環節及各環節之間的內在聯系,評價企業的經濟管理狀況,擬定挖掘企業內部潛力和改善經營管理的措施。經濟預測方法是運用統計分析的方法,分析預測經濟效益的狀況。此外,企業經濟效益審計所運用的現代管理方法還有決策管理法、統籌法、價值工程等。

四、企業經濟效益審計的主要內容

1、總體經濟效益評價

總體經濟效益評價主要是考察被審計單位是否取得了預期的經營成果、完成了計劃任務等??傮w評價主要審查內容:(1)確定已實現的經營成果水平。主要是確定所實現的營業收入、營業利潤、利潤總額、社會貢獻總額、上繳利稅總額、資金利潤率等各項經濟指標水平。(2)審查計劃目標的完成情況。主要是將被審計單位實際數與計劃數、目標數相比較,確定完成程度。(3)與相關指標進行比較,進而總結其成績并揭示其存在的差距。通過與被審計單位不同歷史時期經濟指標的比較,或者與其它單位、同行業先進水平等進行比較,可以發現存在的差距與不足和取得的成績,為進一步提高經濟效益明確方向。

2、主要業務經營活動審計

業務經營活動直接影響經濟效益。業務經營活動的審計主要是將有關指標的實際水平與計劃、定額、先進水平等進行比較,作出評價。具體包括:常規經營活動的審計,即對采購、存儲、生產和銷售等業務的審查。(1)采購業務審計。主要審查采購計劃制定的正確性,采購計劃的完成情況,采購方式的合理性,采購批量確定的科學性,采購成本水平的變化以及采購費用水平的高低等。(2)存儲業務審計。主要審查儲備定額制定的科學性,儲備計劃的完成情況,儲備場地的利用情況,倉庫管理制度的健全與有效性,材料物資的保證程度等。(3)生產業務審計。主要審查生產計劃制定的科學性及其完成情況,生產任務與生產能力的平衡狀況,生產過程的組織與管理水平,產品質量水平,生產成本水平等。(4)銷售業務審計。主要審查銷售計劃制定的科學性及其完成情況,銷售方式的合理性,銷售費用的高低,銷售收入水平等。

3、專項經濟活動的審計

專項經濟活動的審計包括對外投資、固定資產購建與改造、新產品開發、市場開發等活動的審查。

4、主要經濟資源利用的審計

企業經濟效益是指投入與產出的比例關系??疾煨б嫠降母叩停纫串a出的多少,也要看投入的高低,而經濟活動中的投入主要是指企業所占用和耗用的經濟資源。所以資源利用效益的高低也是企業經濟效益審計的重要內容。審查資源利用效益主要是分析各種經濟活動中所消耗資源的大小,計算資源利用效益的指標并與相關標準進行對照,從中找出資源利用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合理利用資源及提高資源利用效益的措施。經濟資源利用效益審查的內容主要有:原材料利用效益、勞動力利用效益、固定資產利用效益、資金利用效益、能源利用效益等。

五、企業經濟效益評價

一是要選擇適當的評價標準,確立評價指標體系。確定審計項目后,應結合對被審計單位的審前調查,了解主要業務的特征、生產工藝和技術特點、管理方式等,在遵循科學、有效、相關、可操作性原則基礎上,確立審計評價的指標體系。評價指標的設置應該簡略、清晰,便于操作和考核。指標內容和計算,均力求簡單,易于使用。

二是針對不同的效益審計項目,靈活運用審計指標體系。在實施經濟效益審計的評價活動時,可能采用某一項標準,如當期的經營計劃;也可能在同一項目或對其中不同的審計事實采用幾個不同的標準,如既采用當期的經營計劃,又依據歷史最好水平,并考慮國內外同行業的先進水平等,來評價企業經濟活動體現的效益優劣,并由此找出差距,發掘潛力,提高效益。

由于各企業的具體情況不同,在考核企業經濟效益時,所運用的考核指標也不同。就某一項具體的指標而言,其運用過程和要求也是有區別的。在考核企業經濟效益時,應注意將上述指標作為一個完整的指標體系來運用,防止片面地、僵化地運用這些指標。否則,便不能得出正確的結論。為了使評價標準更適合被審計單位的實際情況和便于將來審計建議的落實,在確立審計評價標準時應與被審計單位溝通,聽取被審計單位的意見,認真分析研究評價標準對被審計單位的適用程度。在指標的使用上要考慮所使用的指標是否與被審計單位的業務活動緊密相關,要選取那些確實能反映其經濟效益水平的指標來進行評價。在數量水平的選擇上要具有先進性,同時也要具有可行性。

評價標準的建立是一個長期的復雜的過程,需要審計人員作大量細致的工作。企業內部審計人員要注意經驗的積累,積極收集有關經濟活動資料,必要時要開展專項審計調查,努力把經濟效益審計的基礎資料搞扎實。有條件的內審機構可以指定專門人員負責評價標準的測算和建立工作。

三是做出恰當評價結論。根據審計項目所取得的審計證據進行歸集、整理、綜合分析之后,就需要對照選定的評價標準,做出各個審計重點或分項目乃至整個項目的評價結論。

審計評價中凡涉及審計結論的重大問題,都要具體說明相關的標準、結果及原因,對審計報告中的審計建議,也應詳細列明理由,便于與被審單位交換意見和部門領導審閱。審計結果是對履行經濟責任的證實或是涉及對事、對人的處理,必須保持職業謹慎,充分聽取被審計單位意見,對不當之處進行修改。但是被審計單位提出的意見不合理、不符合事實的,審計人員應堅持原則,維持原有的審計結論。必要時可將被審計單位的意見與有關審計證據作為審計報告的附件,以供審核該報告和做出處理決定時參考。

六、企業效益審計成果的利用

篇3

    內容摘要:隨著內部控制配套指引的出臺,內部控制審計越來越被關注,內部報表審計與內部控制評價、財務報表審計內部控制評審之間的關系容易被混淆,論文重點分析以上幾項之間的聯系與區別,以便深入了解內部控制審計。

    中圖分類號:F270   文獻標識碼:A

    內部控制在防范財務信息失真,預防重大的會計舞弊方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但是,任何一個好的制度都需要強有力的監督才能發揮積極有效的作用,才能對由此產生的財務信息的質量進行合理保證。所以利用注冊會計師,對企業內部控制進行外部審計,出具合理保證的審計報告,已經成為全世界的共識。隨著美國SOX法案(《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的頒布,絕大部分國家都意識到了內部控制審計的重要性。我國在2008年5月由財政部、證監會、審計署、銀監會、保監會聯合《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2010年4月,上述5部門又頒布了《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

    《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指出,內部控制審計是指會計師事務所接受委托,對特定基準日內部控制設計與運行的有效性進行審計。注冊會計師在執行內部控制審計工作中,應當獲取充分、適當的證據,為發表內部控制審計意見提供合理保證。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表審計意見,并對內部控制審計過程中注意到的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在內部控制審計報告中增加“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描述段”予以披露。

    內部控制審計與內部控制評價、財務報表審計中的內部控制評審等工作既有密切聯系,又有本質區別。弄清它們之間的關系,對于充分認識內部控制審計的獨特作用,切實推進內部控制審計工作的開展,具有重要意義。

    內部控制審計與內部控制評價之間的關系

    內部控制評價是指由企業董事會或類似權利機構對企業內部控制有效性進行評價,形成評價結論,出具評價報告的過程。董事會或類似權利機構通常指定內部審計部門為內部控制評價部門,圍繞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內部監督等控制要素的設計與運行情況進行全面評價,并指出控制缺陷包括設計缺陷和運行缺陷,形成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

    企業董事會對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內部控制自我評估報告的真實性,是指內部控制自我評估報告是否如實反映了企業內部控制設計和執行的有效性;內部控制自我評估報告的合法性,是指內部控制自我評估報告的編制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法律、規章的要求(吳秋生,2010)。

    (一)內部控制審計與內部控制評價的區別

    1.范圍不同。內部控制審計以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為主。內部控制審計的范圍,直接決定著審計的質量、成本和責任,決定著審計的可行性。為了遏制內部控制的各種可能的缺陷滋生,為財務報表使用者提供盡可能多的相關信息,促進被審計單位全面加強內部控制建設,內部控制審計應當以整個內部控制為審計范圍。但是,以整個內部控制作為內部控制審計的范圍,既不明確,也不好把握,容易產生審計風險,審計的可行性會有問題。所以,目前內部控制審計只能突出重點,重點解決內部控制弱化可能產生輸出虛假財務信息的問題,內部控制審計范圍應當限于與財務報告有關的內部控制(楊瑞平,2010)。

    按照《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指引》,內部控制評價圍繞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內部監督等控制要素確定內部控制評價的具體內容,建立內部控制評價的核心指標體系,對內部控制設計與運行情況進行全面評價。

    2.性質不同。內部控制審計是企業外部對企業的內部控制審計,是會計師事務所對企業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的審計,是一種獨立的鑒證業務。內部控制評價是企業內部管理層對企業的內部控制評價,通常情況,授權內部審計機構對企業內部控制進行評價,是一種相對獨立的服務業務。

    3.目的不同。內部控制審計目標是對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自我評估報告的真實性和合法性發表審計意見,為內部控制自評報告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提供合理保證。內部控制評價是管理層通過內部控制自我評估報告對企業內部控制進行的一種自我評價,一方面,在評價的過程中可以發現企業內部控制缺陷,及時改善企業內部控制情況,進而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另一方面,投資者、社會公眾等企業利益相關者根據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可以了解企業內部控制水平,評估企業抗風險能力和持續經營能力,從而為投資決策和正確行使相關權利提供資料依據。

    4.責任主體不同。《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規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實施內部控制,評價內部控制的有效性是企業董事會的責任。按照該指引的要求,在實施審計工作的基礎上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表審計意見,是注冊會計師的責任。企業內部控制責任是由企業承擔的,而內部控制審計責任是由注冊會計師承擔的。兩種責任的分離決定了企業和注冊會計師在分別實施內控自評和內控審計時必須按照不同的規則獨立完成,兩者之間不能夠相互替代和免除(金靈,2011)。

    5.評價依據不同。內部審計評價依據《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指引》進行評價,而內部控制審計依據《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進行審計。

    (二)內部控制審計與內部控制評價的聯系

    1.評價對象相同。內部控制評價與內部控制審計都是對企業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評價,只不過兩者對于內部控制的范圍各自有所側重。這兩種評價必然存在內在的關聯性,所以往往也依賴同樣的證據,遵循類似的測試方法并使用同一基準日。

    2.內部控制評價滋生了內部控制審計工作。對于執行內部控制基本規范的上市公司或其他中小企業,按照《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及配套指引的要求,企業內部控制必須委托會計師事務所開展內部控制審計,內部控制評價報告與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同時對外披露或報送。由此,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催生了內部控制審計的產生。

    3.內控審計的實施過程中可以適當利用企業內控自評工作。內部控制審計執行審計工作時,注冊會計師應當對企業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工作進行評估,判斷是否利用企業內部控制評價相關的工作以及可利用的程度,相應減少可能本應由注冊會計師執行的工作。

    綜上所述,內部控制審計和內部控制評價既有本質的區別又有相應的聯系。需要強調的是,注冊會計師雖然可以利用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所形成的結論,但需對其本身發表的審計意見獨立承擔責任,該責任不因企業內部控制評價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的工作而減輕(王曉麗,2011)。

    內部控制審計與財務報表審計中的內部控制評審之間的關系

    財務報表審計中的內部控制評審,是指為編制審計計劃能夠準確確定審計重點和抽樣規模提供可靠依據,進而進一步確定實施實質性程序的范圍、性質,注冊會計師在進行財務報表審計時應當首先了解審計單位內部控制,且出現下列兩種情況時注冊會計師應當對內部控制實施控制測試:

    在評估認定層次重大錯報風險時,預期控制的運行是有效的;僅實施實質性程序不足以提供認定層次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

    (一)內部控制審計與財務報表審計中的內部控制評審的區別

    1.直接目的不同。內部控制審計是出于管理方面的需求,從公司層面對企業整個內部控制系統尤其是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進行全面的評價,以促進企業經營管理措施的實施及目標的實現,表現形式為對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自我評估報告的真實性和合法性發表審計意見。而財務報表審計中的內部控制評審是為了滿足審計方面的需要,評價那些可能對財務報表可靠性有重要影響的內部控制,判斷其可依賴程度,從而合理確定審計程序,保證審計質量,提高審計效率。

    2.性質不同。內部控制審計是一項獨立的鑒證業務。而財務報表審計中的內部控制評審是財務報表審計工作中的一部分,一個重要的環節,而非單獨的一項業務。

    (二)內部控制審計與財務報表審計中的內部控制評審的聯系

    1.審計對象相同。內部控制審計與財務報表審計中的內部控制評審都要對與財務報告相關的內部控制進行審查,審查財務報告相關的內部控制設計的合理性,執行的有效性。

    2.審計方法相似。針對相同的審計對象,內部控制審計與財務報表審計中的內部控制評審在審計方法上相似,都需要運用檢查書面文件和記錄、詢問有關人員、穿行測試等方法。

    正因為兩者的相似點,現階段內部控制審計與財務報表審計就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的評價可以開展整合審計,即由同一會計師事務所的不同項目組執行同一委托單位的內部控制審計和財務報表審計,整合有利于注冊會計師之間的溝通,方便協調各自的工作進度,互相借助對方的工作成果,可以大大加速審計時間,節約審計費用,降低審計成本,有利于促進內部控制審計順利開展。當然在整合審計過程中,應同時實現如下的目標:獲取充分、適當的證據,支持其在內部控制審計中對內部控制有效性發表的意見;獲取充分、適當的證據,支持其在財務報表審計中對控制風險的評估結果。

    一方面,注冊會計師在進行財務報表審計中的內部控制評審時可以直接利用內部控制審計報告中對內部控制有效性的結論作為對控制風險的評估,最終確定實質性程序的性質、時間和范圍。因為在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中,注冊會計師要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表意見并承擔法律責任,關于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的結論是較為精確和可靠的,因此在財務報表審計中可以利用財務報告的內部控制審計結果來評價控制風險。

    另一方面,注冊會計師提出內部控制有效性審計結論時,應考慮財務報表審計控制測試的結果,若財務報表審計的結果表明相關認定中存在重大錯報,而內部控制不能防止或發現并糾正重大錯報,則通常表明內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注冊會計師要充分利用財務報表審計中的內部控制評審結論,再進行補充和擴大內部控制測試范圍,以收集更充分的有關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有效性方面的證據,最終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有效性作出合理評價。

篇4

一、內部控制審計與會計報表審計的聯系與區別

1.兩種審計的聯系。內部控制審計與會計報表審計的聯系,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1)對內部控制有效性的定義和評價方法相同,并且都要對內部控制進行測試。

(2)二者的最終目的相同。雖然內部控制審計與會計報表審計的審計目標側重于不同方面,但它們的最終目的一致,即提高會計報表的可靠性,為會計報表使用者提供可靠的會計信息。

(3)二者的審計模式都是以風險為導向。被審計單位首先聘請注冊會計師對本公司的內部控制進行風險評估,注冊會計師針對重大缺陷或錯報,重點進行評估和識別。

(4)二者都要對重要交易類別、重點賬戶等進行識別。在內部控制審計過程中,注冊會計師應當對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是否涵蓋了重要交易類別、重點賬戶進行評價。在財務報表審計過程中,注冊會計師應當對重要交易類別、重點賬戶是否存在重大錯報進行評價。

(5)兩種審計確定的重要性水平一致。

2.兩種審計的區別。內部控制審計與會計報表審計的區別,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1)測試范圍不同。在內部控制審計過程中,注冊會計師不能繞過某些審計領域的測試程序;而在會計報表審計過程中,注冊會計師可以繞過某些審計領域的測試程序。即后者的測試范圍小于前者的測試范圍。

(2)測試目的不同。內部控制審計的測試目的是對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評價,發表審計意見。會計報表審計的測試目的則是為了判斷是否可以適當減少實質性程序的工作量。

(3)控制缺陷的評價要求不同。在內部控制審計過程中,注冊會計師應當嚴格評估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存在的缺陷。而在會計報表審計中,對內部控制缺陷的區分沒有那么嚴格。

(4)審計報告的內容不同。在內部控制審計報告中,注冊會計師應當對外披露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在會計報表審計報告中,則一般不對外報告。

(5)測試結果所要求的可靠程度不完全相同。在內部控制審計過程中,對測試的可靠性要求較嚴。而在財務報表審計過程中,要求則相對比較低。

二、整合審計的可行性與必要性

整合審計,即同一家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審計和會計報表審計均委托給同一家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通過整合計劃和實施審計工作,可以同時實現二者的目標。

1.整合審計的可行性。整合審計具有可行性。首先,二者的根本目標相同,即改善會計信息質量,為會計報告使用者提供高水平的會計信息,這從根本上決定了二者的整合具有可行性;其次,將二者進行整合對于實現審計目標、適當節省審計成本、控制審計風險等都有利;最后,兩種審計業務中有大量相近甚至相同的工作,將二者整合可以減輕工作量,改善工作質量。

2.整合審計的必要性。二者的審計理念都是風險導向型,同時也都基于責任方的認定。內部控制審計和會計報表審計關系密切,因此,有必要對二者進行整合,整合審計的優點主要體現在以下幾點:提高審計的整體效率;提高上市企業會計信息質量;在一定程度上能規避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風險。

三、整合審計的思路與要點

《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明確指出企業內部控制的五大目標:(1)保證經營管理合法合規;(2)保證企業資產安全;(3)保證企業會計報告及其他信息真實可靠;(4)注重改善企業經營效率和經營效果;(5)促進企業進一步發展。而會計報表審計的目標主要是對被審計單位出具的會計報告的合法性、公允性以及會計處理方法的一致性,信息披露完整性等內容發表審計意見。因此,兩種審計目標的整合的重點是提供高質量的會計信息以及提高會計報表的可靠性。

整合審計的審計思路是自上而下的風險導向型思路,主要可以分為以下幾個步驟:

(1)對財務報表進行分析,初步評估內部控制整體風險。

(2)進一步了解和測試被審計企業整體層面的內部控制。

(3)識別重要交易類別、重點賬戶的列報及其相關認定。

(4)深入探索被審計單位潛在錯報的根源并識別相應的控制措施。

(5)最后,對潛在風險和錯報選擇擬測試的控制。

四、整合審計的實施設計

在整合審計的實施設計過程中,主要考慮整合審計的四個模塊:目標;計劃;實施過程;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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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計風險、審計失敗與經營失敗的含義

審計風險,即審計報告存在重大缺陷,而審計人員又做出錯誤結論的風險。包括財務報表總體上是公允合理的揭示而審計人員卻認為未公允合理揭示的風險,或者財務報表未公允合理揭示而審計人員卻認為已公允合理揭示的風險。

審計失敗,顧名思義,即審計人員沒有遵循公認的審計準則而提出了或形成了錯誤的審計意見。通常表現為在企業會計報表存在重大錯報或漏報的情況下,注冊會計師發表了無保留審計意見。

經營失敗,指客戶在經營過程中,因為不能有效控制經營風險而導致預期經營目標不能實現。發生經營失敗的責任主要是企業的經營者、管理者和決策者,而不是企業的審計人員。

二、審計風險、審計失敗與經營失敗關系分析

(一)審計風險和審計失敗的關系

審計失敗是審計風險的極端表現。在審計實務中,除非注冊會計師拒絕接受委托,否則就不能控制由于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的不實表達或經營失敗所帶來的審計風險。而審計風險和審計失敗的核心都是因為審計意見表達不當造成的。審計風險和審計失敗的重要界限在于審計人員是否在審計過程中正確遵守了審計準則。如果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沒有遵循審計準則,則審計風險很可能會被認定并轉化為審計失敗,從而造成經濟損失。

雖然審計風險和審計失敗兩者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約的,但兩者也存在區別:第一,審計風險是一種可能性,而審計失敗表現為一種事實,通常由相關監管部門調查認定后作出決定。第二,審計風險是由客觀原因,或審計人員并未意識到的主觀原因造成的,強調的是客觀性;而審計失敗是由審計主體主觀因素造成,表現為過失或欺詐。第三,審計風險具有損失的可能性,而審計失敗是認定后的事實,必然會導致審計損失。

(二)審計失敗和經營失敗的關系

當企業經營出現危機或者失誤時利益相關者會更多關注企業的財務報告和審計報告,當審計報告存在表述不當時,人們會考慮到追究審計的責任。特別是當相關部門認定審計報告不實是注冊會計師主觀過失或欺詐原因造成時,審計失敗即成事實。

當企事業單位的經營出現失敗時,審計人員的執業行為是否遵守審計準則和職業規范是判斷審計失敗的唯一標準。當企事業單位發生經營失敗時,審計失敗可能發生也可能不發生。而兩者之間的責任主體不同――前者的主體是審計人員或承擔審計任務的會計師事務所,而后者是公司及治理者。

三、以銀廣廈事件為例分析審計風險、審計失敗和經營失敗之間的關系

銀廣廈事件又被稱為中國的安然事件。2001年,銀廣廈虛構財務報表事件被曝光,引起中國股市的“強地震”。

在銀廣廈造假事件中,首先是公司的高層管理層和治理層對企業的經營失敗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在企業的經營過程中,企業管理者不僅沒有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經營風險,反而虛擬報表,偽造憑證,虛增企業的資產和利潤,使企業的經營狀況利益糟糕,虧損連年增加,企業預期經營目標不能實現。

而在企業審計過程中,審計風險客觀存在,而且由于銀廣廈責任人虛擬造假,使審計風險客觀放大。作為公眾利益受托人和看護者的中天勤會計師事務所及相關注冊會計師,在審計過程中不僅在專業勝任能力方面嚴重違反審計準則的相關要求,而且在職業道德方面也存在重大過失。如:注冊會計師未有效執行應收賬款函證程序和分析性測試程序,對不符合稅法規定的異常情況,審計人員未予以應有關注,甚至審計項目負責人是由非注冊會計師擔任。正是這些疏漏,審計人員不僅沒有有效控制審計風險,反而使審計風險顯性化,最終導致審計失敗的發生,并使信息使用者做出錯誤決策而遭受經濟損失,而相關審計人員及中天勤事務所也因此承擔了相應的審計責任。

由上面的分析及案例我們可以看出:會計報表的不真實表達主要來自企業的錯誤或舞弊,或者二者兼而有之,這就是潛在意義上的審計風險。注冊會計師審計的目的在于通過其審計對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的可靠程度做出合理保證。在被審計單位的會計資料存在錯誤或舞弊的情況下如果注冊會計師按照獨立審計準則的要求進行了審計,并發表了恰當的審計意見,那么審計失敗就難以形成;如果注冊會計師不嚴格按照獨立審計準則的要求進行審計,沒有查出被審計單位的錯誤、舞弊行為發表了不恰當的審計意見,那么他就會遭到指控,并可能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審計失敗就發生了。注冊會計師只對因審計失敗給委托單位和有關利益方帶來的損失承擔法律責任,不對企業的經營失敗負責。企業經營失敗出現時,審計失敗可能存在也可能不存在。即如果注冊會計師在審計的過程中,嚴格遵守了獨立審計準則要求,沒有過失或欺詐行為,無論被審計單位是否發生經營失敗,都不能追究注冊會計師的審計責任,都不會形成真正的審計失敗;如果注冊會計師缺乏應有的職業關注,沒有相應的執業能力,沒有嚴格按照獨立審計準則的要求進行審計,甚至試圖掩蓋被審計單位的經營危機,出具與事實不符的報告,就會導致審計失敗,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并賠償相應的損失。

四、規避審計失敗、避免經營失敗的措施

針對企業在經營過程中面臨的經營風險,企業應該采取必要的措施控制經營風險,規避經營失敗。

當某企業經營失敗時,遭受損失的企業利害關系人會找到“替罪羊”,來挽回他們遭受的損失。這時,為企業出具審計報告的注冊會計師及其所在會計師事務所,很容易成為他們的“靶子”,被指責沒有及時發現、披露經營風險,出具錯誤報告,甚至被要求賠償經濟損失。注冊會計師更要學會運用法律武器自保。評估客戶信譽,謹慎承接審計業務;嚴格執行審計程序,關鍵程序不能省略;規范審計執業,避免惡性競爭;凈化經濟環境,提高被審計單位的信息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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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審計意見;影響;貸款續新

中圖分類號:F239.6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7217(2010)02-0074-05

一、引言

我國銀行業自20世紀90年代開始嘗試建立“統一授信、審貸分離、分級審批、責任明確”的授信管理體制,后來又逐步引進了客戶信用評級體系和貸款風險分類制度,整個銀行業對貸款風險管理的重視程度在逐漸加強。1997年東南亞金融危機和2007年美國次貸危機的深刻教訓告訴我們,規避信貸風險對保證國家經濟安全,促使國民經濟保持持續、平穩、健康和快速的發展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而深入了解借款人信息(包括財務信息和非財務信息)是降低信貸風險的重要舉措。那么,審計意見作為企業信息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否為銀行所識別、理解和運用呢?也就是說不同類型的審計意見對是否貸款的續新以及貸款續新的數額具有決策價值。

二、文獻回顧

從文獻來看,對信貸決策中審計意見信息含量的研究主要采用針對銀行信貸官的實驗研究法,也散見問卷調查法和多元回歸法。早期學者從債權關系的視角考察審計意見對銀行信貸資源配置的影響多采用試驗研究的方法,且結論不一。如Estes和Reamer(1977)向貸款主管寄發問卷調查,問卷模擬了現實貸款決策情形,統計結果表明:不同類型的審計意見對貸款主管的決策程序并無顯著的影響。而Firth(1978)采用同樣的方法卻發現無保留意見公司被給予的“最高貸款額”顯著大于持續經營和資產計價兩類保留意見公司;“偏離公認會計原則”保留意見公司被給予的“最高貸款額”顯著大于持續經營和資產計價兩類保留意見公司。在以后的試驗研究中,Gul(1987)、Bamber 8L Stratton(1997)、林志軍(2003)、楊臻黛和李若山(2007)等人的結論支持審計意見在商業銀行信貸續新中的決策有用性,即審計意見的“潔凈”程度會在一定程度上使信貸人員對財務報告的可靠性評估產生影響;而Libby(1979)、Houghton(1983),Johnson(1984)、AbdelKhalik et a1,(1986)、Elias&Johnson(2001)、Bessell&Umar(2003)等人的結論則顯示審計意見與貸款續新無顯著相關性。

在問卷調查研究中,結論較為一致。Antonio(2003)曾對西班牙的銀行業做過一個問卷調查,結果發現,在銀行進行信貸限額、貸款期限、貸款利率、貸款擔保等決策中,審計意見皆是重要的考慮因素。胡奕明等(2007)的問卷調查發現,銀行在審貸過程中除了要求借款人提供一般信息外,還要求提供近3年經審計的財務報告。有的銀行甚至還對審計師提出了資格要求,如要求審計師具有一定的規模、較強的業務能力和經驗等。非常負面的審計意見可能導致貸款申請失敗。審計意見在某些銀行是內部評級的一個指標,且占有相當高的權數。

審計意見與貸款續新關系的多元回歸研究較少,相近的研究多見于財務指標與貸款續新,如Peterson和Rajan(1994)發現,銀行偏向于給予規模更大的上市公司較低的利率及更多的續新貸款;而對存在擔保、訴訟的企業,銀行會通過提高貸款利率、減少續新的政策保護自身利益。Blackwell etal(1998)針對經過審計和未經審計的差別,考察銀行在對小型私人企業的循環貸款決策時的審計意見價值,研究發現與未經審計的企業相比,經過審計的企業在貸款續新方面更具優勢。胡奕明、周偉(2006)利用1999~2002年的上市公司數據考察了銀行貸款政策與企業財務狀況之間的關系,審計意見被作為一個控制變量,發現審計意見與銀行貸款決策之問的關系不明確與不一致。

三、研究設計

(一)研究假設

由于人類的有限理性、契約的不完備性、會計報告模式本身的局限性等原因,會計信息并不能消除信息不對稱。同時會計被廣泛運用于“決策”領域和“政策”領域,使之具有“經濟后果”。而審計可以降低信息不對稱和減少企業成本(Jenson和Meckling,1976)。審計意見是對企業財務信息的斷言和聲明,潔凈的審計意見是審計師向銀行傳遞的“好信息”,是對審計師站在獨立的第三方立場對企業財務信息的肯定。不潔凈的審計意見表示被審計單位的會計處理或財務狀況是有問題的,銀行對此類客戶會有負反映。因此。提出如下假設:

假設1: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獲得潔凈審計意見的公司比獲得不干凈審計意見的公司更容易得到貸款續新,且授信額更高。

為了增強審計報告的可理解性,審計報告準則經歷了2次大的修訂。2003年對1996年頒布的第7號具體審計準則《審計報告》進行修訂,2006年對2003年的《審計報告》進一步完善。2006年之前的《審計報告》準則專業性很強,審計意見隱藏于審計報告之中,其類型不易識別,尤其是帶解釋說明段(或強調事項段)的審計報告,業外人士很難識別意見段之前帶說明段與意見段之后帶說明段在審計意見類型上的區別。而2007年開始實施的新《審計報告》準則在各段之前增加了標題行,審計意見類型在標題上直接體現。因此,提出如下假設:

假設2:新《審計報告》準則比舊準則在貸款續新方面更具決策價值,即更具信息含量。

(二)樣本選取

由于2006年上市公司年報實施舊準則,2007年開始實施新準則。為兼顧比較新舊《審計報告》準則的可理解性,以下選取2005~2008年的我國A股上市公司的年報數據。樣本均來自于CSMAR數據系統,并參考了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網站、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官方網站披露的有關上市公司的數據與信息。由于是為驗證上年審計意見對次年貸款續新的影響,因此,剔除4年中IPO的公司樣本284家,同時剔除4年中數據不全的樣本公司累計476家和信息不可比的金融類公司48家。最終選定4962家樣本公司,其中潔凈審計意見4516家,不潔凈審計意見446家。公司治理指數來源于南開大學公司治理研究中心的“中國上市公司治理指數”(CCGINK)。

(三)模型設計

根據阿爾特曼(1977)的ZETA評分模型以及胡奕明(2004,2005,2007)等人的研究,銀行貸款續新決策主要取決于客戶的財務評估和非財務評估兩方面,財務評估主要從企業的盈利能力、償債能力、

營運能力、發展能力等角度進行,非財務評估則從企業的行業背景、治理結構、管理水平等方面進行。據此建立以下審計意見與貸款續新的基本模型:

TLOAN=a0+a1Opion+a2EPS+a3ROE+a4DEBTRT+a5CURTRT+a6CASHCD+a7TERNTA+a8LnTOAT+a9EXFU+a10SUE+a11CCGI+ε

(四)變量解釋

1 因變量

TLOAN為貸款續新。計量方式為公司新增總銀行借款(本年年末銀行總借款一上年銀行年末總借款)除以年初的總資產。為檢驗新舊審計報告準則對貸款續新決策影響的不同,文中分別以TLOAN、TLOAW、TLOAN2代表全樣本(2005~2008年)、舊準則樣本(2005~2006年)和新準則樣本(2007~2008年)。

2 自變量

OPION為審計意見,當公司上年收到潔凈審計意見時取O,收到不潔凈審計意見(包括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保留意見、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和無法表示意見)時取1。預期符號為負數。

3 控制變量

EPS為上一年的每股收益,每股收益反映企業的獲利能力,已有的研究表明,企業獲利能力越高,越易獲得銀行借款,預期符號為正。ROE為上一年凈資產收益率,是衡量企業收益能力的重要指標,同理預期符號為正;DEBTRT為上一年的資產負債率。企業資產負債率高則償債能力低,不易獲得銀行借款,預期符號為負;CURTRT為上一年的流動比率。企業流動比率高則償債能力強,易獲得銀行借款,但另一方面,流動性強的企業,對銀行借款的需求會較低,因此,預期符號不確定;CASHCD為上一年的現金流量負債比,是經營活動現金流量與流動負債之比?,F金流量負債比越高說明償款風險越低,更容易獲得銀行的青睞。同樣,充足的現金流量也可能會降低企業對借款需求,因此,預期符號不確定;TURNTA為上一年的總資產周轉率。企業總資產周轉快則營運能力強,容易獲得銀行借款,預期符號為正;LNTOAT為上一年企業總資產的對數,表示企業規模。企業規模越大,越容易獲得銀行貸款續新,預期符號為正;EXFU為銀行借款以外的融資渠道。如公司上一年發生配股、增發或者發行債券的取1,否則取0。公司外部融資能力越強,意味著資本實力越強,償債能力進一步提高,會增強銀行對企業的正面評價,但獲得外部融資可能會減少對銀行借款的依賴性。因此,預期符號不確定;SUE為訴訟仲裁案件,公司如果在上一年末存在有訴訟,則取1,否則取0。涉及訴訟事項,將使銀行對企業產生負面評價,使企業不易獲得銀行貸款,因此,預期符號為負CCGI為公司治理水平,計算公式為公司治理指數/100。公司治理指數水平越高,越容易獲得貸款續新,因此,預期符號為正。

四、統計分析

(一)獨立樣本T檢驗

獨立樣本的T檢驗結果顯示:潔凈意見組與不潔凈意見組在很多解釋變量特征上存在顯著差異。(1)潔凈意見組的貸款續新顯著高于不潔凈意見組。在全部樣本公司中,總銀行借款(TLOAN)最大值0.7880,最小值-1.7564,均值為0.0284。潔凈組TLOAN的均值為0.0486,顯著高于不潔凈組0.0139。初步驗證了假設1。(2)新準則樣本(TLOAN2)中兩組的差異要大于舊準則樣本(TLOAN1)中兩組差異。TLOAN2的均值在潔凈意見組是0.0561,在不潔凈意見組是0.0194;但TLOAN1均值在兩組中差異較小,顯著性水平也低于TLOAN2。這初步印證了假設2,即新審計準則具有更強的信息含量。(3)潔凈意見組之所以更容易獲得貸款續新是因為潔凈組的財務指標和公司治理指標普遍好于不潔凈意見組,潔凈組的每股凈收益、凈資產收益率、資產負債率、流動比率、經營活動現金流量負債比、資產周轉率、企業規模、外部融資能力、公司治理指數都優于非潔凈組。這說明企業財務狀況和公司治理是銀行貸款決策的重要參考。(4)企業訴訟在潔凈組和非潔凈組并不具有統計意義上的差異性。

(二)回歸結果分析

多元回歸結果顯示,在控制了財務指標和公司治理指標后,貸款續新與總樣本(2005~2008年)的審計意見在1%的水平下顯著負相關(參見表2)。這說明,獲得不潔凈意見的企業銀行借款增加得少,而獲得潔凈意見的企業銀行借款增加得多。審計意見在貸款續新決策中具有價值相關性,這支持了本文的假設1。筆者按年份對樣本數據分別進行回歸發現,新準則樣本(2007~2008年)比舊準則樣本(2005~2006年)更具價值相關性,新準則樣本貸款續新與審計意見在1%的水平下顯著相關,而舊準則樣本兩者只在5%的水平下相關。是因為審計報告準則的格式與行文的改進提高了審計意見的信息含量。舊準則的審計意見蘊藏在審計報告之中,晦澀的專業術語使業外很難辨別其類型,2007年實施的新報告準則在各段前加上相應小標題,明示相應段落主要內容。這使審計報告觀點更明確,結構更清楚。使用者只要瀏覽一下標題即可知審計意見的類型,方便使用者閱讀、分析和理解?;貧w分析表明,審計界的這種努力為銀行所知曉與運用。因此,本文的假設2也得到支持。

數據還顯示,每股收益、凈資產收益率與銀行貸款續新顯著正相關,說明獲利能力越強,銀行評價越高,越容易獲得貸款;資產負債率與銀行借款續新顯著負相關,說明資產負債率越高,償債能力越低,越不易獲得銀行借款;流動比率與貸款續新顯著負相關,說明流動比率越高的企業,對銀行借款需求越低;經營活動現金流量負債比與貸款續新在5%水平下正相關,說明銀行對經營活動現金流量指標的重視?,F金凈流量是現實的還款資金來源,可以據以測算貸款的回收期和各期還款額以及投資項目的報酬率。而經營活動現金流量是現金凈流量的重要組成部分,經營活動現金流量負債比也就成為銀行衡量企業償債能力的一個重要指標;總資產周轉率與銀行貸款續新在1%水平下顯著正相關,說明良好的企業運營能力可以獲得銀行的積極反應;企業規模與貸款續新不存在統計意義上的相關性,這與預期不一致。有文獻指出,我國信貸資金重點投向“大城市、大企業、大項目”。這種現象可能的解釋是在非上市公司范圍內,銀行可能存在大公司喜好;而在上市公司本身就是一個優質客戶的信號,可以將其與非上市公司分離出來。外部融資與貸款續新在1%的水平下顯著正相關,這意瞇著企業成功進行了增發、配股、發債等外部融資行為,資本實力進一步增強、償債能力增強,也意味著有關資金提供方對企業資質的認可,銀行對其會有更為正面的評價,企業更容易獲得銀行借款。此外,企業在獲得股權融資后,可能還需要配套的銀行借款來支持有關項目的投入和運營。新準則樣本的訴訟仲裁與銀行貸款續新在10%的水平下負相關,而舊準則樣本和總樣本公司不存在相關性。這體現出銀行越來越對存在訴訟事項的企業財務風險和經營風險的擔憂,因此,此類企業更不容易獲得銀行借款。公司治理指數與貸款續新僅僅在10%水平正相關,且相關系數很小。這說明現階段在銀行信貸風險評估指標體系中,公司治理尚不是一個重要的考慮,或銀行對企業公司治理有其自身的一套評價體系。

五、結論與建議

本文對審計意見在我國銀行貸款續新決策中的價值有用性進行實證考察,以期為銀行信貸決策行為的經濟理性現狀提供一個微觀佐證,也為新審計報告準則的改善效果提供經驗證據。研究結果顯示,銀行因不同類型的審計意見而作出不同的貸款決策,說明審計意見在銀行貨款的決定過程中能發揮一定的作用。審計報告行文格式的通俗化提高了可理解性,能夠勝任減少信息不對稱的媒介。

篇7

【關鍵詞】內部控制審計;報表審計;整合審計

根據財政部《關于印發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的通知》規定,《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以下簡稱審計指引)自2011年1月1日起在境內外同時上市的公司施行,自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施行;在此基礎上,擇機在中小板和創業板上市公司施行。實施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是促進企業尤其是上市公司扎實貫徹《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和《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注冊會計師行業開拓執業領域、進一步做大做強新的業務增長點。

《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第五條規定,注冊會計師可以單獨進行內部控制審計,也可以將內部控制審計與財務報表審計整合進行。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在整合時要注意兩者的區別,因為內部控制審計和傳統的財務報表審計在很多方面存在不同。

一、審計目標

審計目標是指在一定的歷史環境下,審計主體通過審計實踐活動所期望達到的境地或最終結果。不同形式的審計活動,其審計目標也不相同。

(一)內部控制的審計目標

審計指引對內部控制審計有明確的定義,即會計師事務所接受委托,對特定基準日內部控制設計與運行的有效性進行審計。在實施審計工作的基礎上,注冊會計師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表審計意見。因此,內部控制審計的目標是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如果在收集了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之后,注冊會計師不能證明企業的內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就可被認為是有效的;否則,則認為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無效。

(二)財務報表的審計目標

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01號準則指出,財務報表審計的目標是注冊會計師通過執行審計工作,對財務報表的下列方面發表審計意見:財務報表是否按照適用的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定編制;財務報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被審計單位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由此可知,財務報表審計的目標是對企業的財務報表的“合法性”和“公允性”發表意見,“合法性”是針對會計準則等相關制度是否得到遵循而言,“公允性”則是針對財務報表是否公允反映被審計單位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而言的。

(三)兩者的比較

通過對比內部控制審計和財務報表審計的對象,不難發現兩者目標的差異。內部控制審計是對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的審計,而財務報表審計是對被審計單位財務報表情況的審計,對被審計單位的關注點不同,也就形成了不同的審計目標。

二、對企業內部控制的側重

(一)內部控制審計對內部控制的側重點

內部控制審計活動中,對企業內控涉及和運行有效性發表意見是了解和測試內部控制的直接目的。內部控制活動就是內部控制審計的對象,因此對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情況進行了解和測試,是必須也是必要的。了解和測試內部控制是整個內部控制審計過程的重點,因此對內部控制測試結果可靠性的要求較高。

(二)財務報表審計對內部控制的側重點

財務報表審計采用風險導向審計模式。了解和測試內部控制是為了實現對重大錯報風險的評估,最終服務于對財務報表發表審計意見。財務報表審計中,對企業內部控制的測試并非必須,只有在兩種情況下才要求必須對內部控制測試:即在評估認定層次重大錯報風險時,預期控制運行是有效的;或者僅實施實質性程序并不能夠提供認定層次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

(三)兩者的比較

內部控制審計和財務報表審計并非是完全割裂開來的兩種審計活動,對內部控制的共同關注是兩者的重要契合點,因此有必要對兩種審計活動在內部控制方面側重進行分析。

注冊會計師應當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表審計意見,對內部控制審計中注意到的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在內部控制審計報告中增加“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描述段”予以披露。財務報表審計時控制測試中的控制對象即財務報告內部控制,而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是財務報表審計時所不考慮的。

三、審計方法

(一)內部控制審計方法

《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規定注冊會計師應按照自上而下的方法實施審計工作。這就要求在業務層面之前,審計人員應首先了解并測試企業層面的控制。利用企業層面的評估結果,可以確定其他必要的測試。通過評估企業層面內部控制,顯示內部控制設計良好且運行有效,對業務層面的控制測試就可適當減少。通過這種方法,審計人員將注意力集中于內部控制的高風險領域。

(二)財務報表審計方法

財務報表審計采用風險導向審計模式,審計人員了解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要通過詢問、觀察、檢查文件或記錄、等審計程序,并評估出被審計單位報表層次和認定層次的重大錯報風險,并實施總體應對措施以應對報表層次重大錯報風險,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序以應對認定層次重大錯報風險。

(三)兩者的比較

兩種審計都是風險導向審計,都對企業的風險分為兩個層面,不同的是,內部控制審計的兩個層面分別是企業層面和業務層面的控制,財務報表審計是報表層次和認定層次的風險??傮w上,兩種審計在審計方法的整體思路是一樣的。

四、審計報告

(一)內部控制審計報告

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可分為四種意見類型,包括標準審計報告、帶強調事項段的審計報告、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和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類型。內部控制審計發表意見并對外披露企業內控是否有效時應采用正面、積極的方式。

(二)財務報表審計報告

財務報表審計報告的意見類型有標準審計報告、帶強調事項段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和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財務報表審計的審計報告向外披露,但是財務報中通常不對外披露企業內部控制的情況,除非是內部控制影響到對財務報表發表的審計意見。審計人員沒有義務實施專門審計程序以發現內控缺陷,但當發現內控缺陷時,應當向企業管理層或治理層提交管理建議書說明情況。

(三)兩者的比較

內部控制審計意見類型比報表審計意見類型少了一個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類型,原因可能是內部控制審計是對注冊會計師對企業內部控制設計和執行“有效性”發表意見,而并不是對企業已經自評過的文件或制度發表意。當實施了必要的審計程序后,未發現重大缺陷可發表無保留意見過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審計意見,發現了重大缺陷即發表否定意見,審計范圍受到限制即發表無法表示意見;而報表審計情況則不同,企業管理層已聲明的財務報告是“合法的”、“公允的”,注冊會計師是對企業已做出結論的財務報告發表意見,可以對企業已經做出的結論發表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和財務報表審計報告均對外披露。內部控制審計報告評價了企業內部控制有效性,而財務報表審計報告對財務報告合法性和公允性的鑒證,通常不對外披露企業內控情況,這是兩種審計的目標所決定的。

五、結論

財務報表審計是為了提高財務報告的可靠性而實施的,重在對“結果”審計;內部控制審計是對企業內控設計和執行的有效性進行的審計,重在對“過程”審計。審計對象、重點等的差異,使兩者在具體的審計目標、審計實施過程的側重點、審計報告類型等方面存在實質性差異。在技術層面,兩者審計模式、程序、方法等存又有相通之處。因此,內部控制審計和財務報表審計可以進行整合,但是要注意兩者的異同,避免混淆內部控制審計和報表審計中的控制測試。

參考文獻

[1]財政部,證監會,審計署,銀監會,保監會.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J].2010,4.

[2]劉玉延,王宏.提升企業內部控制有效性的重要制度安排——關于實施企業內部控制注冊會計師審計的有關問題[J].會計研究,2010(7).

篇8

 

關鍵詞:司法會計 鑒定 財務報表 審計 差異

 

司法會計鑒定是指司法鑒定人依照法定條件和程序,運用會計、審計專門知識對訴訟中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審查、鑒別和判斷工作,并出具司法鑒定意見書的鑒證活動。常規財務報表審計是指會計師事務所及注冊會計師依照獨立審計準則,運用檢查、觀察、詢問、函證、重新計算、重新執行、分析性程序等科學審計方法,對被審計單位財務報表的合法性、公允性進行審計并發表審計意見的鑒證活動。本文依據國家司法部公布的《司法鑒定程序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令第107號,以下簡稱鑒定通則)和財政部批準實施的《中國注冊會計師執業準則》(財會【2006】4號,以下簡稱審計準則)的有關規定,比較司法會計鑒定規則與常規財務報表審計規則的主要異同,目的是引起司法鑒定人在進行司法會計鑒定工作中注意其同常規財務報表審計主要規則的差異,審慎執行《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的規定,保證司法會計鑒定的工作質量,滿足司法訴訟審理的需要。 

 

一、鑒證委托與受理規則差異 

 

1、鑒證委托 

《鑒定通則》規定,司法鑒定機構接受鑒定委托,應當要求委托人出具鑒定委托書,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證明,并提供委托鑒定事項所需的鑒定材料;鑒定委托書應當載明委托人的名稱或者姓名、擬委托的司法鑒定機構的名稱、委托鑒定的事項、鑒定事項的用途以及鑒定要求等內容。《審計準則》沒有要求委托人出具鑒證委托書的規定,委托審計業務成立的唯一標志是委托人與受托的會計師事務所簽訂了審計業務約定書。 

2、對委托事項的審查 

《鑒定通則》規定,司法鑒定機構收到委托,應當對委托的鑒定事項進行審查,對屬于本機構司法鑒定業務范圍,委托鑒定事項的用途及鑒定要求合法,提供的鑒定材料真實、完整、充分的鑒定委托,應當予以受理;對提供的鑒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的,司法鑒定機構可以要求委托人補充;委托人補充齊全的,可以受理?!秾徲嫓蕜t》規定,在接受委托前,注冊會計師應當初步了解業務環境,評估獨立性和專業勝任能力,查看是否符合鑒證業務特征,并與委托人、被審計單位就審計業務約定相關條款進行充分溝通,達成一致意見。該工作環節上,兩者規定相似,只不過司法會計鑒證對委托事項的審查專業性更強。 

3、受理時限 

《鑒定通則》規定,司法鑒定機構對符合受理條件的鑒定委托,應當即時做出受理的決定;不能即時決定受理的,應當在七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并通知委托人;對通過信函提出鑒定委托的,應當在十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并通知委托人;對疑難、復雜或者特殊鑒定事項的委托,可以與委托人協商確定受理的時間?!秾徲嫓蕜t》沒有受理時限的規定。 

4、不得受理的情形 

《鑒定通則》規定了七種情形,分別是:(1)委托事項超出本機構司法鑒定業務范圍的;(2)鑒定材料不真實、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3)鑒定事項的用途不合法或者違背社會公德的;(4)鑒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鑒定執業規則或者相關鑒定技術規范的;(5)鑒定要求超出本機構技術條件和鑒定能力的;(6)不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九條規定的;(7)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情形的。《審計準則》有實質內容類似的規定。兩者的差別體現在司法會計鑒證的專業性要求上。 

5、鑒證業務協議書 

《鑒定通則》規定,司法鑒定機構決定受理鑒定委托的,應當與委托人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司法鑒定協議書。協議書包括委托人和司法鑒定機構的基本情況、委托鑒定的事項及用途、委托鑒定的要求、委托鑒定事項涉案的簡要情況以及委托人提供的鑒定材料的目錄和數量等五方面主要內容?!秾徲嫓蕜t》規定了審計業務約定書的十五項具體內容。 

《審計準則》體現了鑒證業務協議書的通用內容,而司法鑒定協議書的五方面內容更突出專業性。 

 

二、鑒證實施規則差異 

 

1、鑒定人的責任 

《鑒定通則》明確司法鑒定實行鑒定人負責制度。《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01號—審計報告》第四條規定注冊會計師對出具的審計報告負責。&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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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差異:盡管規則中都有“負責”二字,但司法鑒定實行鑒定人負責制度無疑是更高層次責任的一種規定,構成了兩種規則的根本性差異。 

2、鑒定人執業人數 

《鑒定通則》要求對同一鑒定事項,應當指定或者選擇二名司法鑒定人共同進行鑒定;對疑難、復雜或者特殊的鑒定事項,可以指定或者選擇多名司法鑒定人進行鑒定;對需要到現場提取檢材的,應當由不少于二名司法鑒定人提取,并通知委托人到場見證。《審計準則》沒有類似的規定,只是在審計報告的參考格式中列示有兩名注冊會計師簽名并蓋章。 

3、回避原則 

《鑒定通則》規定,司法鑒定人本人或者其近親屬與委托人、委托的鑒定事項或者鑒定事項涉及的案件有利害關系,可能影響其獨立、客觀、公正進行鑒定的,應當回避。《審計準則》有類似的規定。 

4、利用專家的工作 

《鑒定通則》規定,司法鑒定過程中,遇有特別復雜、疑難、特殊技術問題的,可以向本機構以外的相關專業領域的專家進行咨詢,但最終的鑒定意見應當由本機構的司法鑒定人出具。《審計準則》規定,如果專家工作結果致使注冊會計師出具非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在審計報告中提及或描述專家的工作,包括專家的身份和專家的參予程度等。 

兩種規則均規定可以利用專家的工作,但《鑒定通則》明確最終的鑒定意見應當由司法鑒定人出具;《審計準則》則允許在專家工作結果致使注冊會計師出具非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情況下,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在審計報告中提及或描述專家的工作??梢姟秾徲嫓蕜t》對鑒證人員利用專家工作結果的責任低于《鑒定通則》的規定。 

5、鑒定時限 

《鑒定通則》規定,司法鑒定機構應當在與委托人簽訂司法鑒定協議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完成委托事項的鑒定?!秾徲嫓蕜t》沒有類似的規定。 

6、出庭作證 

《鑒定通則》規定,司法鑒定人經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應當出庭作證,回答與鑒定事項有關的問題?!秾徲嫓蕜t》沒有此項規定,僅在《會計師事務所質量控制準則第5101號――業務質量控制》第六十八條中將“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會計師事務所為法律訴訟準備文件或提供證據”排除在“對業務工作底稿包含的信息予以保密”的范圍以外。 

7、鑒證的復核 

《鑒定通則》規定,委托的鑒定事項完成后,司法鑒定機構可以指定專人對該項鑒定的實施是否符合規定的程序、是否采用符合規定的技術標準和技術規范等情況進行復核,發現有違反本通則規定情形的,司法鑒定機構應當予以糾正?!稌嫀熓聞账|量控制準則第5101號――業務質量控制》要求制定審計業務項目組和會計師事務所兩個層次的業務復核政策和程序,業務完成后的復核是審計報告出具前的必備程序?!秾徲嫓蕜t》的復核要求嚴于《鑒定通則》的“可以”復核的條款。

三、鑒證文書規則差異 

 

1、鑒證文書的格式 

司法鑒定文書有固定的文書規范和要求,其基本格式是:(1)標題;(2)編號;(3)基本情況;(4)檢案摘要;(5)檢驗過程;(6)檢驗結果;(7)分析說明;(8)鑒定意見;(9)落款;(10)附注。審計報告包括下列要素:(1)標題;(2)收件人;(3)引言段;(4)管理層對財務報表的責任段;(5)注冊會計師的責任段;(6)審計意見段;(7)注冊會計師的簽名和蓋章;(8)會計師事務所的名稱、地址及蓋章;(9)報告日期。 

主要差異:司法鑒定文書除在檢案摘要、檢驗結果、分析說明等處有特殊要求外,同通用目的審計報告的最大區別是報告的意見段上,司法鑒定文書要求檢驗結果“寫明對委托人提供的鑒定材料進行檢驗后得出的客觀結果”,鑒定意見“應當明確、具體、規范,具有針對性和可適用性”;通用目的審計報告的意見段要求對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的合法性、公允性發表意見,即財務報表是否按照適用的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定編制,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被審計單位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應特別注意這里使用的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等概括性術語。 

2、鑒證意見分歧的處理 

《鑒定通則》規定,司法鑒定文書要求由司法鑒定人簽名或者蓋章,多人參加鑒定,對鑒定意見有不同意見的,文書中應當注明?!秾徲嫓蕜t》要求在審計報告上注冊會計師簽名并蓋章,其同司法鑒定文書略有差異。《審計準則》還規定注冊會計師應對財務報表存在重大錯報的可能性進行討論,在整個審計過程中持續交換有關財務報

表發生重大錯報可能性的信息,對出現的審計疑難問題或爭議事項,審計項目負責人應當及時實施復核,以使重大事項在出具審計報告前能夠得到滿意解決?!稌嫀熓聞账|量控制準則第5101號——業務質量控制》第四十九條明確“只有意見分歧問題得到解決,項目負責人才能出具報告”,沒有允許參加審計的注冊會計師在同一報告中表達不同審計意見的規定。 

 

四、對規則差異的進一步分析 

 

1、“司法鑒定實行鑒定人負責制度”是司法會計鑒定規則與通用目的財務報表審計規則的根本性差異。正是司法會計鑒證實行鑒定人負責制度,才產生了:(1)對同一鑒定事項,應當指定或者選擇二名司法鑒定人共同進行鑒定;對需要到現場提取檢材的,應當由不少于二名司法鑒定人提取;(2)司法鑒定過程中,可以利用專家的工作,但最終的鑒定意見應當由司法鑒定人出具;(3)司法鑒定人經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應當出庭作證,回答與鑒定事項有關的問題;(4)委托的鑒定事項完成后,司法鑒定機構可以(注意:這里使用的是“可以”而不是必須)指定專人對該項鑒定的實施情況進行復核;(5)司法鑒定文書要求檢驗結果“寫明對委托人提供的鑒定材料進行檢驗后得出的客觀結果”,鑒定意見“應當明確、具體、規范,具有針對性和可適用性”;(6)多人參加鑒定,對鑒定意見有不同意見的,鑒定文書中應當注明等有別于通用目的財務報表審計規則的特殊規定。 

2、通用目的鑒證業務與專業性鑒證業務的差別?!吨袊詴嫀熻b證業務基本準則》將注冊會計師鑒證業務劃分為歷史財務信息審計、歷史財務信息審閱、其他鑒證業務等三大類。盡管司法鑒定業務規則是由國家司法部,其執業管理工作受到地方司法鑒定協會監管,但由于司法會計鑒定人的資格門檻即要求是注冊會計師,故其仍然屬于具有司法鑒定人資質的注冊會計師進行的其他鑒證業務。所不同的是,如果說注冊會計師鑒證業務是一個專業性很強的業務,而司法會計鑒證業務更是“專業”中的“專業”,這一點在:(1)簽訂司法鑒證業務約定書前需要委托人出具鑒定委托書;(2)對委托鑒定事項審查中有司法專業的要求;(3)司法鑒定協議書中包括委托人和司法鑒定機構的基本情況、委托鑒定的事項及用途、委托鑒定的要求、委托鑒定事項涉案的簡要情況以及委托人提供的鑒定材料的目錄和數量等五方面特定內容;(4)鑒定文書的特有格式等方面均有體現。因此,《中國注冊會計師鑒證業務基本準則》第五十八條規定“注冊會計師執行司法訴訟中涉及會計、審計、稅務或其他事項的鑒證業務,除有特定要求者外,應當參照本準則辦理”。司法會計鑒定的“特定要求”就是國家司法部的《司法鑒定程序通則》及有關文件。實務中,司法會計鑒定業務的更專業性特征決定司法會計鑒定人執業規則應當參照《中國注冊會計師鑒證業務基本準則》的原則,恪守《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的有關規定。 

 

參考文獻: 

[1]司法鑒定程序通則(司法部令第107號,2007年8月7日). 

篇9

[論文摘要]獨立性是注冊會計師行業存在的基石,是注冊會計師的靈魂。本文在綜述了審計質量,審計的獨立性涵義基礎上,討論了審計獨立性的影響因素、審計質量的影響因素,最后提出了審計的獨立性對審計質量的影響。 

 

一、審計質量 

對于審計質量的概念,尚沒有明確的限定或權威性的闡述。目前主要有兩種觀點:一種觀點認為,審計質量最終反映在審計報告的質量上,因而審計質量就是審計報告的質量。審計活動雖然不是生產物質產品,但它同樣有“產品”,即“審計報告”。至于審計報告是如何產生的并不包含在審計質量的范疇之內。另一種觀點認為,審計是包括了審計計劃、取證、判斷和報告的一個系統過程,因而審計質量是整個審計活動過程的優劣程度。審計報告需要一系列的審計工作來支持,沒有審計證據收集、審計判斷,也就不存在審計報告這一書面文件。審計結果僅僅是審計過程內容的一部分,它同審計過程中的其他工作內容有密切聯系。 

審計質量是指審計人員遵循審計準則的優劣程度,即審計結果達到審計目的的有效程度。具體表現為審計人員的質量和審計過程的質量,最終體現為審計報告的質量。其核心就是審計工作在多大程度上遵循了獨立審計準則的要求。而筆者認為,這只是審計質量的一方面,即單項審計業務的質量。審計質量還包括另一方面,即會計師事務所總體執業質量,它體現為特定會計師事務所在一定時期內所有審計業務的質量。這兩者之間有聯系也有區別,會計師事務所總體執業質量取決于其一定時期內單項審計業務的質量;另一方面,人們通常認為,總體執業質量較高的事務所,預期其單項審計業務質量也較高,當然,這種預期并不總是等于現實。 

西方已有的研究將注冊會計師審計質量的范圍擴大得很廣,主要涉及專業勝任能力和獨立性這兩項質量要素的聯合檢驗。其中專業勝任能力要素是指注冊會計師在執業過程中發現客戶不當行為的概率,即在每一項具體的審計活動中注冊會計師發現客戶有錯報、漏報等不當行為的概率,這是注冊會計師執業最起碼應具備的專業素質;獨立性因素是注冊會計師發現客戶不當行為后進行報告的概率(瓦茨和齊默爾曼,1986)。 

 

二、審計的獨立性 

獨立性從字面意義而言,是指某一個體與周圍群體的關系,是指不依賴于外力,不受外界影響、引導、控制或束縛。那么究竟如何理解審計的獨立性呢?對此國內外學者看法各不相同。美國《公認審計標準》強調審計獨立性為一種精神狀態:“在執行有關工作時,審計人員必須保持獨立的意識與態度?!泵绹堵殬I道德規范》中則強調審計人員及其事務所形象上的獨立性。最高審計機關國際組織在《利馬宣言》中,將審計獨立性分為審計機構設置的獨立性,審計機構財務獨立性和審計機構成員的獨立性三個方面。 

審計獨立性是指注冊會計師受各方面的影響和壓力,仍做出無偏估計決策。因為涉及市場經濟的利益公平,獨立性被職業界視為審計的靈魂,其對審計工作來講至關重要??扑紝徲嬑瘑T會的報告中指出:“獨立審計人員的任務通常是說服管理當局做他們想做的事情,然而在許多情況下,處于力量優勢的一方是管理當局,而不是審計人員。如何提高審計人員抵制管理當局的能力,是需要繼續解決的問題。”所以筆者認為,我們應該從一個更為合理的角度來認識審計的獨立性。 

審計的獨立性奠定了審計的地位也是社會公眾對審計信賴的根本保證。但現實工作中,缺乏獨立的審計,給公眾帶來了太多的傷痛。國內的瓊民源、銀廣廈、中航油;國外的安然事件、世界通訊、環球通訊、朗訊事件等,我們都從中或多或少看到了審計獨立性受到損害的事實。如何更好的進行審計,獨立性是至關重要的問題。 

 

三、審計獨立性的影響因素 

審計的獨立性包括兩個方面:形式上的獨立性和實質上的獨立性.兩者必須結合起來,才是真正的獨立。獨立性是審計行業生命所在.一旦失去獨立性,審計意見的真實性、公允性必然大打折扣。

筆者認為以下幾個方面因素會使審計獨立性受到影響: 

(一)組織關系不獨立 

現階段,從組織獨立性的角度來衡量,我國的會計師事務所只是處于形式上獨立而實質上未獨立的狀態。具體表現在:改制后的會計師事務所由于自身資金積累有限,抵御風險能力差,造成其與從前的掛靠單位有一定的依賴關系;掛靠單位利用此種關系將其視為創收的渠道,事務所也唯恐失去掛靠單位而減少客戶來源。這種關系經常會形成暗箱操作。一旦行業、地區利益與其他利益發生矛盾,會計師事務所自然難以擺脫所屬行業或地域部門自身利益的束縛,客觀公正的天平就會發生傾斜。 

(二)市場競爭無序 

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會計的信譽與職業道德變成了各種交易中一個微不足道的籌碼。從個體而言缺乏職業道德的約束和有效監督.從整體而言缺乏法律的有效制約和職業道德自律機制的有效運轉.使得職業道德與利益驅動在市場競爭的天平中趨向了利益驅動。由于現實中會計市場供求狀況是供大于求,事務所為保住和擴大市場份額、爭取或穩定已有客戶。在競爭中必然相互壓價.為了在低廉的收費中保持一定的利潤空間,事務所愿意支付的審計成本必然降低。這樣,會計師在審計過程中就會減少甚至省略必要的審計程序,弱化甚至放棄謹慎性這一會計師最基本的職業操守。 

(三)面臨的更換壓力 

lennox的研究結論表明雖然更換審計師的公司在審計意見的改善方面并沒有顯著地好于未更換審計師的公司.但是更換了審計師的公司實際收到“清潔”審計意見的比率卻顯著地高于這些公司。如果在保留原任審計師的情況下可能會收到“清潔”審計意見的比率。因此.公司通過審計師更換對后任審計師的獨立性造成了一定的影響。 

(四)審計費用支付方式不合理 

在美國,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業務是受股東委托形成的。在我國則是被審對象自己委托會計師事務所,由被審對象支付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費用。換句話講是上市公司而不是上市公司的財務報表使用者花錢聘用注冊會計師。從自身經濟利益考慮,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完全可能為上市公司提供一切服務,包括合法的或違法的服務。 

四、影響審計質量的因素分析 

要進行審計質量控制,必須分析影響審計質量的因素。審計人員及其組織、被審計單位、審計程序、審計標準、審計方法手段等都可能對審計質量產生影響,我們再次將其概括為以下三個方面: 

1、審計人員的獨立性。獨立性是指審計人員在執行審計業務出具審計報告時,應當在實質上和形式上都獨立于委托單位和其他機構。審計人員獨立于委托單位,才能以客觀、公正的態度發表審計意見。獨立于其他外部機構,才能得到社會公眾的信任。注冊會計師審計是受托審計,但現實中,審計委托人和被審查客戶同為被審計單位的管理當局,這種異化的受托關系使得會計師事務所在承受客戶巨大的壓力和在不菲的經濟利益的誘惑下,很難保持獨立性。 

2、審計人員的執業經驗和職業態度。審計工作是一項實踐性很強的工作,審計人員的經驗是至關重要的。審計經驗決定著審計人員進行職業判斷和收集審計證據的效率和效果。經驗豐富的審計人員在審計工作中更可能找到審計風險高的領域,降低審計的風險,提高審計的質量。審計人員的職業態度是他們對待審計工作的整體心態的外露。審計人員要保持勤勉盡責謹慎的職業態度,時刻有一個為信息使用者提供高質量的審計服務、負責的心態,才可能減少工作中的失誤,提高工作的質量。 

3、審計信息有效需求不足與審計質量。注冊會計師審計服務的主要對象是資本市場,上市公司的年報審計是獨立審計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國證券市場處于初創時期,現實中真正的審計信息的需求者主要有公司的股東(包括控制股東和小股東)和債權人(銀行和其他債權人)。從股東方面來看,無論對于國有獨資公司還是股份公司,國有股東缺位現象嚴重,控制性股東實際上控制著董事會,而廣大小股東短期投機動機使他們沒有形成對審計信息的強烈需求,因此,審計信息的需求者主要是國有股東和控制性股東。債權人主要是銀行,對審計信息有一定的需求,但考慮我國銀行的國有性質,這種需求要打折扣。因此,最終的主要需求者是證券市場的監管部門,這種需求可以說是政府監管導向性需求。對高質量審計信息的有效需求不足。 

 

五、總結 

獨立性是注冊會計師審計的靈魂。會計師事務所的獨立性決定了其在審計報告中披露客戶會計報表錯報和漏報的概率,它是影響審計質量的關鍵因素,也是提高審計質量的難點所在。各國獨立審計準則和職業道德規范都高度重視對事務所獨立性做出要求。 

可以說,獨立性因素是審計質量的決定性因素,也是審計的本質要求及靈魂所在。誠實、正自、不偏不倚、客觀、公正、可靠等用以解釋審計獨立的概念,表示的都是一種人的精神狀況,或者是主觀立場和一致的選擇。在實踐中,審計師精神上的獨立與否是非常難以觀察和直接評判的,因而也就難以讓人相信的。尤其是,當審計師與委托人——被審計單位之間存在某種利益關系時,精神上的獨立性更難以得到認可。為了使審計的獨立性得到外界認可,審計師除了要在精神上保持獨立之外,還要在第三者面前呈現出獨立的形象,即在可以觀察的利益關系方面與其客戶保持獨立。在審計理論中,前者稱為實質上的獨立或事實上的獨立,后者為形式上的獨立。實質上的獨立性是一種精神狀態,要求審計人員在執業過程中不依賴和屈從于外界壓力和影響;形式上的獨立性是指審計人員必須與被審計單位或個人沒有任何特殊的利益關系,即在他人看來審計人員是獨立的。審計質量是這些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就審計本質而言,需要實質上的獨立性,但形式上的獨立性也必不可少。這不僅在于形式獨立的可能影響,更為重要的是,當形式缺乏時,實質即使存在也無法讓人相信。正因為如此,各國審計管理機構都將審計師形式上的獨立這一“唯一可以被衡量的審計品質”予以高度的重視。 

 

參考文獻: 

[1]王曉燕,會計師事務所任期與審計質量關系研究[d]。中國海洋大學,2006。 

[2]張志華,注冊會計師審計獨立性及影響因素研究[d]。湖南大學,2006。 

篇10

(一)會計電算化對審計準則和審計依據的影響。

各國的審計界在以往的審計工作中已經建立了一系列的審計標準和準則,如審計人員標準、現場作業標準、審計報告標準、職業道德規范等等。由于會計電算化的新特點,需要針對新的特點制定相應新的工作標準,這些新的工作標準,也構成了會計電算化信息系統條件下新的審計依據。面對日茸發展的會計電算化系統,應加快制定有關針對性的審計標準和準則,建立一系列與新情況相適應的審計標準和準則,包括系統設計、開發、運行等標準以及相適應的內部控制制度,以規范會計電算化審計,維護審計的獨立性、客觀性和公正性。

(二)會計電算化對審計風險的影響。

會計電算化環境下,傳統的會計崗位職責被打破,內部控制制度發生了變化,安全已不是企業內部所能完全控制的。以數據庫為基礎的實時審計發展使審計風險中包含的固有風險、控制風險、檢查風險日益復雜化。由于會計數據處理的電算化,在計算機輔助系統的控制下,固有風險基本得到控制,但是由于網絡會計模式的開放性和會計信息資源的共享性,會計資料被非法修改和竊取的可能性增加了,會計信息被他人非法拷貝和篡改、會計數據在傳輸過程中被競爭對手截取和惡意修改等使得會計數據的安全、完整性控制難以保證;同時,計算機病毒和網絡黑客也在危害著會計信息的安全。因此,控制風險更難確定。在電算化會計條件下。會計資料是存儲在磁性介質上的,修改起來不留痕跡,因此舞弊行為較難發現,從而增加了審計人員的檢查風險。

(三)會計電算化對內部控制的影響。

現代審計是以評價內部控制度為基礎的抽樣審計, 即審計人員把對被審單位內部控制的審查和評價作為制定審計方案和決定抽查范圍的依據。在電算化會計系統中, 會計信息的處理和存貯高度集中于計算機, 使手工會計系統中的某些職責分離, 牽制力下降。如在手工方式下, 內部控制中帳證相符、帳帳相符、帳表相符等一系列核對控制措施, 基本上都是由手工處理完成的。但實施電算化后, 憑證即是帳,帳即是憑證, 二者的區別不過是數據排列方式的改變而已, 也就是說不存在帳證不符的問題。會計系統內部的這些控制, 尤其是程序化控制,是企業實行會計電算化后審計工作面臨的新課題。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 A ICPA )認為: 如果客戶在其會計系統中使用了電子數據處理, 無論是簡單的還是復雜的, 審計人員都要充分了解整個系統, 并能識別和評價系統的基本會計控制的特點。因此, 作為審計人員必須全面了解電算化系統的特點和風險, 掌握會計電算化系統的控制目標、應有的內部控制及審查方法。程序化控制是指在編寫應用程序中由計算機執行的控制, 其審查實際上是對系統應用程序控制功能的審查, 一般要利用計算機進行審查。對電算化會計信息系統內部(文秘站:)控制的弱點, 審計人員要心中有數,發現問題應及時向被審單位提出。

(四)會計電算化對審計線索的影響。

在傳統的手工會計系統中,審計線索非常清楚,從原始憑證到記賬憑證,由過賬到財務報表的編制,整個財務處理過程由不同職責分工的人員來共同完成,每一步都有文字記錄和經手人簽字,這些書面資料為審計提供了清晰的線索,審計人員在對會計報表進行審計時就可以根據需要對這些審計線索進行順查或逆查、詳查或抽查。而在會計電算化系統中,傳統的賬簿沒有了,取而代之的是磁介質,這些磁介質上所存儲的會計資料不能為肉眼所直接識別,修改不留痕跡。同時,由于數據處理過程的自動化,業務數據進入計算機系統之后,全部會計處理均由計算機按程序指令自動生成,傳統的審計線索在這里中斷了、消失了。傳統的查賬方法。對電算化的會計個體已不完全適用。為此,在電算化會計系統的設計和開發時必須注意要留下充分的審計線索,使審計人員能順利完成審計任務。例如,要留下每筆經濟業務的詳細記錄,而不能只留下更新后的當前余額。暫存文件,則應拷貝,以便查尋。

(五)會計電算化對審計技術的影響。

在手工會計處理的條件下,審計可根據具體情況進行順查、逆查或抽查。審查一般采用審閱、核對、分析、比較、調查和證實等方法。所有審查工作都是由人工完成的。在會計電算化條件下,會計的特點決定了審計技術的改變。對電算化會計信息系統的審計,如果仍然采用常規的手工系統的那一套審計技術,就不可能達到審計的目的。由于審計的內容擴大到電算化系統程序、系統的設計與開發、數據文件等方面,迫使審計人員在采用傳統各種審計技術的同時,采用計算機輔助審計技術,用日益先進的計算機審計軟件去對付單機、網絡、多用戶等各種工作平臺下的會計軟件。

(六)會計電算化對審計內容的影響。

在手工條件下,審計內容主要是對人的審查,采用的方法主要是對紙面信息進行核對和檢查。責任容易確定,結果也較直觀。在計算機審計的條件下,審計人員應該從查核財務會計報表及賬簿記錄的真實性和正確性的基礎上,把重點放到被審計單位所用信息系統是否合法、合規和第一次輸出的信息是否真實、正確,以及當運行環境發生變化,或經過系統維護后,輸出信息的真實性、正確性上。

二、會計電算化對審計工作影響的對策

(一)加強對會計電算化系統可靠性的審計,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審查數據流程圖對經濟業務流程的描述是否正確;

2.審查系統設計是否科學、模塊的劃分是否合理;

3.檢查系統對輸人數據是否進行了必要的檢測,系統的輸出是否滿足目標的要求;

4.審查處理過程及程序對處理過程的描述是否準確無誤。

(二)積極培養復合型知識結構的審計人員。

1.加強廣大審計人員計算機知識及應用能力的培訓,逐步擴展和更新現有的計算機知識,提高操作水平,以達到能夠對數據庫等電算化會計處理系統進行操作來獲取審計證據的目的。

2.合理配置審計小組人員,充分考慮審計專家和計算機專家的緊密配合,合理分工,相互溝通。

3.在高校財經類專業的教學中重視計算機正規知識的教育,除開設計算機基礎、程序設計、會計電算化等課程之外,還要開設計算機輔助沒計等相關課程,使高校成為培養計算機審計后備人才的搖籃。

(三)加快審計軟件的開發。

審計軟件是會計電算化環境下審計不可缺少的 技術工具,沒有良好的計算機審計軟件是很難開展實際的自動化審計工作的。審計軟件的功能應具有針對會計程序本身合法性,正確性的審查功能;具有對機內會計數據文件的一致性、正確性的檢查功能;具有驗證會計報告的可信程度及會計軟件內部控制措施的可靠;具有審查審計報告、審計文書自動編制整理功能等。通過這些功能,進而解決審計電算化滯后的實際問題,做到審計技術與會計電算化同步。

(四)加強對內部控制制度的審計,對被審計單位應用會計軟件的資格進行審查目前,國際上審計是以系統為基礎的審計,即把對會計系統內部控制制度進行的審查和評價,作為制定審計方案和決定抽查范圍的依據。進行內部控制制度審計是降低審計風險,從源頭上防止違法、舞弊的手段,也是幫助被審計單位建立健全科學的內控制度的有效途徑。

(五)采用新的審計方法,掌握審計線索。

為了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和正確性,防止假賬真作,非法篡改程序等舞弊行為產生,還要采用新的審計方法,利用計算機對會計賬務處理進行測試和檢驗。根據各單位開展會計電算化工作的不同階段選用不同方法,具體有以下方法:

1.計算機聯網審計。聯網審計方法是利用計算機網絡傳輸進行審計,為審計部門利用計算機通過審計線路來檢測財務部門計算機財務處理的全過程,隨時檢查處理賬簿的正確性、合法性。其特點是具有不受時間限制,效率高的特點,并保證了審計的質量。

2.重新處理法。為審查計算機數據處理結果是否正確,使用原來的程序和數據在審計人員的參與和監督下,重新處理一遍,看其是否與原來的結果一致。

三、針對不同會計標準出具審計報告

(一)對執行新準則的企業出具的審計報告中,“管理層對財務報表的責任”和“審計意見”段。應分別有“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編制財務報表,是__(單位名稱)管理層的責任”和“XX(單位名稱)財務報表已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編制? ”的文字表述。

(二)對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單位出具的審計報告中,上述“按照? ”、“已按照? ”應分別改為“按照2003年以前的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編制會計報表”和“已按照2003年以前的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編制? ”。

(三)對執行其他會計制度的企業出具的審計報告巾,上述“按照? ”、“已按照? ”應分別改為:“按照適用的企業會計準則和《小企業會計制度》(或XX行業會計制度,下同)的規定編制會計報表”和“已按照適用的企業會計準則和《小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編制 ? ”。對于出具的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審計意見段相關表述則應作相應變更。

四、使用會計電算化后審計工作應采取的對策

(一)積極培養具有復合型知識結構的審計人才。

由于會計電算化系統比手工系統復雜得多,使得審計的內容和范圍更為深入和廣泛。審計人員除了要具有豐富的財務會計、審計等方面的知識和技能外,還要掌握一定的計算機知識與應用技術。因此,必須建立一支計算機審計專業隊伍,具體做法可從以下二方面入手:

1.有計劃、有步驟地對現有審計人員進行計算機知識、會計電算化系統及計算機審計技等知識的培訓,使他們掌握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特點、審計軟件的應用和維護,從而能夠勝任新的審計工作。

2.應積極培養具有復合型知識結構的審計系統開發人員,讓計算機技術人員學習會計和審計知識,使他們也加入到審計隊伍中來,成為電算化審計的專業人員。同時要學習會計和審計的基本知識,掌握審計的基本原理。

(二)給審計人員以工具軟件的強有力的支持,積極開展計算機輔助審計在計算機審計的手段方面有兩種做法:一是由專業人員或軟件公司開發計算機審計軟件,審計人員的任務是經過培訓會操作這些軟件;二是由審計人員根據審計工作的要求,借助軟件工具來完成審計工作。與此同時,審計人員應積極開展計算機輔助審計,因電算化會計系統的規模會日益龐大,審計工作的任務、內容變得更為復雜、手工難以實現有效審計,使用計算機則是解決這一難題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