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治理的實施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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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一、指導思想: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行動指南,以“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確立目標、做好規劃;明確職責、增加投入;強化管理,狠抓落實”為工作原則,并狠抓各項工作措施的落實。
二、XX鎮江河衛生的現狀及存在問題。
(一) 江河支流總體分布概況
XX鎮位于XX市西北部,總面積168.7平方公里,總人口3萬人。境內河溪眾多,主要有豐溪河,大江水河等。全鎮河溪總集雨面積250k?,河流總長25km,流經轄區內除XX、XX以外的11個村委會。
(二)江河衛生狀況
江河中塑料袋、泡沫盒、紙張、化纖等懸浮物常充斥河中,存在亂挖亂采的非法采沙、非法占用河灘地、棄置土渣垃圾導致河堤受損的現象。
(三)造成江河衛生污染的主要原因
1、餐飲服務業廢水和居民生活污水這些生活廢水未經處理而直接排放所致;
2、鎮衛生院的醫療衛生廢水沒有經過消毒處理就直接排放到河中,醫療垃圾沒有經過處理倒入河中造成污染;
3、農業生產和生活廢棄物如農藥化肥袋瓶、包裝泡沫、薄膜等污染。
三、整治江河衛生的主要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XX鎮黨委、政府要將江河衛生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充分認識到抓好江河衛生工作,對于提高廣大群眾的健康水平,保護和美化生態環境,改善XX鎮的投資環境,促進當地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全面實現小康社會,均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鎮政府成立了“XX鎮治理江河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長擔任組長,主管環保工作領導任副組長,并根據人動,及時對領導小組成員進行調整,切實加強對這項工作的領導。并要求沿河各村委會也要成立相應機構,抽調專門人員共同把這項工作抓緊、抓好、抓落實。
同時,XX鎮還切實抓好江河衛生的調查研究工作,為制定江河衛生整治工作的決策提供依據。加大環保宣傳力度,通過各種會議、廣播電視、張貼標語、出專欄、中小學生環保知識課等形式,大力宣傳江河整治的意義和有關環保的方針、政策、法規。并指導各村制定了環保村規民約,提高全民環保意識。推廣無公害種植技術,減少農藥等對河流的污染。
(二)確立目標,做好規劃。
XX鎮按照上級有關要求,制定了《XX鎮江河衛生整治工作實施方案》,方案按時間分啟動階段(2003年12月前),主要是成立工作機構,制定實施方案等;實施階段(2004年1月——2007年12月),主要是建章立制、完成相應的各個江河衛生治理項目的硬件建設;結案階段(2007年1月——7月)三個階段,主要是對照有關要求進行自查,接受上級有關部門的結案檢查。實施方案的制定確保了XX鎮江河衛生整治工作有目標、有組織、有步驟地穩步推進。
切實做好整治規劃,實施“清水河”工程。鎮環保所每年要制定年度環保工作規劃,將實施“清水河”工程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去抓落實,在全鎮范圍內,開展保護母親河行動;對固體垃圾進行無害化處理,防止垃圾倒入河流污染水源。
(三)明確職責,增強投入。
江河衛生整治工作涉及面廣,需要各村委會、各部門、各機關單位的通力合作,齊抓共管,才能如期實現整治目標。XX鎮明確規定,XX鎮治理江河衛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是江河衛生整治工作的責任人,負責結合實際將《XX鎮江河衛生整治工作實施方案》落到實處。鎮環保所作為主要職能部門,加強對飲食服務業排污的監督管理,嚴格按照“三同時”制度,把好建設項目的環保關,防止新污染源的產生。
江河衛生治理工作是一項民心工程,是造福子孫后代的一項長期性工作任務,必須有人力,物力、財力的保證。結合山水田林路整治,通過“幾個一點”的方式籌集資金,加大投入,保證江河衛生整治工作的順利實施。
篇2
(建設局副局長) 副組長:xxx (建設局副局長)
xxx
(建設局副局長)
xxx (建設局副局長) 成 員:xxx
(拆遷辦主任 )
xxx (環衛處主任)
xxx
(排水管理處主任)
xx
(建管科主任)
xx (熱力公司經理)
xx
(液化氣公司經理)
xx
(建設局辦公室主任)
xxx
(綜合開發辦副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建設局辦公室,聯系電話:xxxxxxx 2、 落實任務,強化責任,做好配合。 各相關單位、科室要根據責任分工,落實各項措施,確保各項指標落實到位。同時要加強信息交流,以創建模范城市為主要內容,加強宣傳,營造創建工作的良好氛圍。同時要樹立全局觀念,從全區環境保護、經濟發展、社會進步的大局出發,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與政府各相關部門密切配合,確保我區創建目標的實現。同時,園林處和城管中隊要根據區政府統一部署,制定出《城市綠化方案》和《城市容貌綜合治理方案》。
篇3
緊密圍繞和省會中心城市建設大局,全面貫徹落實農村環境“以獎促治”、“以獎代補”政策,統籌規劃,突出重點,集中資金,整村推進,連片整治,解決我區重點流域和區域最為突出的農村環境問題。通過連片整治示范,在農村環保體制建設、政策機制創新、農村環保實用技術推廣等方面形成典型示范經驗,實現農村環境綜合整治與我區重點流域、區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以及統籌城鄉建設等工作的有機結合,為海峽西岸省會中心城市建設提供環境安全保障。
二、連片整治重點示范區域
(一)示范區域選取原則
1、已有一定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基礎(包括已經基本完成農村土地整理、農村公共基礎設施基本建成等),連片綜合整治示范工程在1~2年可以取得明顯成效。
2、環境問題相類似,通過集中連片治理可使多個村莊同時受益或通過建設集中的大型污染防治設施,可以同時輻射受益。
3、示范片區可在一個鄉鎮行政區范圍,也可跨鄉鎮行政區實施。
4、優先支持新農村建設示范區以及災后恢復重建的集中安置區等。
5、優先支持鄉鎮政府積極性高,配套資金有保障,組織機構、管理人員落實,管理措施到位,方案編制科學合理的示范區。
(二)重點示范區域
選擇飲用水水源保護任務重、農村環境問題突出、畜禽養殖污染較嚴重以及農村生活污水和垃圾的治理難度大的江流域和敖江流域為我區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范區域。
三、工作重點、預期目標與示范效應
(一)工作重點
按照國家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范工作部署及全省、全市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范工作重點,我區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范工作重點是實施“三清”示范工程。即:以保護農村飲用水源為重點的“水源清潔”示范工程;以整治集中連片村莊生活污水和垃圾為重點的“家園清潔”示范工程;以整治農村畜禽養殖和面源污染為重點的“田園清潔”示范工程。
(二)目標任務
1、農村飲用水源地保護示范工程
通過實施“水源清潔”示范工程,全面完成示范區內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飲用水源保護設施和分散式飲用水水源地截污設施基本完善,取締保護區范圍內排污口,逐步搬遷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內村民,使農村飲用水衛生合格率達到95%以上。
2、農村生活污水和垃圾處理示范工程
通過實施“家園清潔”示范工程,建設一批適合農村特點的、相對完善的、集中和分散相結合的污水處理和垃圾收集處置設施,使得示范片區農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得到妥善處理,并建立長效管理機制,治理設施長期穩定運行,污水達標排放。整治村莊的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70%以上,生活垃圾清運率和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0%以上。
3、畜禽養殖污染整治示范工程
通過實施“田園清潔”示范工程,使得示范片區村莊畜禽養殖布局符合當地政府劃定的畜禽養殖“兩禁”區要求,做到人畜分離、畜禽集中養殖、集中治理,養殖廢棄物做到無害化處理處置和資源化利用,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和廢棄物綜合利用率達到90%以上。
通過集中力量實施以上示范工程,在三年時間內,集中連片整治一批環境問題最為突出、群眾反映最為強烈的“問題村”,使當地環境污染問題得到有效解決,農村生態環境持續改善,群眾切實得到實惠。
(三)示范效應
通過開展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范工作,在有效解決示范片區的農村環境突出問題的同時,取得以下示范效應。
一是建立完善農村環保工作機制。通過示范工程實施,促進農村環保工作機制的建立和完善,制定有益農村環保的經濟政策和投融資政策,創新項目管理模式,建立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長效機制;
二是強化資金效益。在改善農村環境狀況的同時,為農民增加收入或降低生產成本創造條件,提高農村環境連片整治對區域環境質量改善的貢獻能力,實現資金效益和環境效益的“雙贏”;
三是推廣農村環保實用技術。以示范工程為載體,推廣一批低成本、高效率、易維護的農村環保實用技術。
四、配套資金籌措
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范工作資金由中央、省、市和地方政府共同承擔,其中中央補助50%,省級配套40%,市、區配套10%。原則上,整治項目地方配套資金按市、區各承擔50%的比例配套。區發改、財政等相關部門在項目和資金安排時優先支持示范片區,共同形成合力,支持示范區完善配套設施。
五、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
為確保我區農村連片整治示范工作的順利開展,區政府成立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范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負責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范工作實施的指導、協調和督促、檢查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環保局。
1、市區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范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區政府副區長
副組長:區政府副調研員
成員:區發改局副局長
下設領導小組辦公室
主任:區環保局局長
副主任:區財政局主任科員
成員:各有關部門主管科室負責人
區政府將視農村環境連片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適時增加有關鄉鎮和部門領導作為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組成人員。
2、職責分工
根據市里工作要求,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范工作實行市政府統一領導、統籌安排,市直部門抓點促面、督促檢查、協調指導,區政府總體負責、組織落實,區直部門協調落實配合開展有關工作,鄉鎮政府具體負責、組織實施。
區政府對轄區內農村環境連片整治工作負總責,并根據《農村環境連片整治工作目標責任書》要求,建立專門工作機構,負責本轄區連片整治工程的組織落實、協調推進和考核驗收。示范片區所在鄉鎮政府對本轄區整治工程具體負責,設立專門工作機構,負責片區篩選,實施方案編制,落實責任人和責任單位并組織實施。
區環保局負責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牽頭制定示范項目管理辦法。會同區財政局負責示范片區的申報、下達,落實環保配套資金。指導推動飲用水源地保護示范工程。負責對飲用水源地保護示范建設工程的篩選、實施方案編制的技術指導,負責示范工程建設過程的督促、協調和指導檢查。并負責指導1個連片整治典型示范點。
區財政局負責牽頭制定示范項目資金管理辦法。牽頭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市級配套資金,督促鄉鎮配套資金的及時足額到位,統籌中央和省、市級配套資金的安排使用,加強資金監督管理,發揮資金使用效益。并負責指導1個連片整治典型示范點。
區農林水局指導推動“田園清潔”示范工程和“水源清潔”示范工程涉及農村飲水安全建設工程。在“田園清潔”示范工程建設方面,負責對農村畜禽養殖的治理,農業面源污染治理、養殖廢棄物的無害化處理處置和資源化利用整治片區的篩選、配套資金的落實和安排、實施方案編制的技術指導,負責示范工程建設過程的督促、協調和指導檢查。并負責指導1個連片整治典型示范點。在“水源清潔”示范工程涉及農村飲水安全建設工程方面,負責對農村飲水安全建設片區的篩選、配套資金的落實和安排、實施方案編制的技術指導,負責示范工程建設過程的督促、協調和指導檢查。并負責指導1個連片整治典型示范點。
區國土資源分局指導推動“水源清潔”示范工程涉及礦山污染農村飲用水源整治工程。負責對礦山污染農村飲用水源整治建設片區的篩選、實施方案編制的技術指導,負責示范工程建設過程的督促、協調和指導檢查。并負責指導1個連片整治典型示范點。
區城管執法局指導推動“家園清潔”示范工程。負責對農村環境連片整治村莊的農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整治片區的篩選、實施方案編制的技術指導,負責工程建設過程的督促、協調和指導檢查。并負責指導1個連片整治典型示范點。
區發改局結合統籌城鄉工作,配合各部門推進連片整治示范工作,合力打造示范亮點。
其他相關部門依照各自職責,按照區政府的總體部署要求,協調配合,形成合力,確保相關政策的貫徹落實、整治任務的全面完成并達到連片整治的預期效果和目標要求。
(二)措施保障
1、加強領導,強化責任。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范工作由區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范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示范片區所在地政府負責農村環境連片整治工作的組織落實,并把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范工作納入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在人力、物力、財力等方面為示范工作的組織實施提供各項保障條件;有關部門依照各自職責,負責做好協調、指導和督促檢查。
2、健全隊伍,抓好落實。區環保局應設立負責農村與生態保護工作的專門機構,并配備專門人員負責農村環保工作。有關鄉鎮也必須設立環保管理機構,指定專人負責,安排必要的工作經費,確保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范工程有專人管理、推動和落實。
3、科學規劃,認真實施。按照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范工作的總體目標要求,科學制定整治規劃,明確年度工作目標、細化工程項目,制定工作方案,認真組織實施。
4、加強管理,監督考核。區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范工作領導小組對示范工程的組織管理、整治任務、項目經費的落實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示范片區所在鄉鎮政府要建立通報制度,由鄉鎮政府每季度向區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本轄區內項目實施情況;區環保、財政、農林水、城管執法、國土資源等部門對示范工程進展和成效、資金使用、設施運行、群眾滿意程度等進行考核,并予以通報。
篇4
各村委會、企事業單位:
為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根據《xx縣2020年臭氧污染天氣管控方案》結合渠岸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VOCs、氮氧化物管控為重點,通過調結構、強措施、嚴管理,落實“一縣一策”團隊臭氧管控要求,督導企事業單位做好管控措施,構筑全民共治的環保體系。
二、管控時間
自方案印發之日起至9月30日
三、主要管控措施
(一)優化綜合治理
1.強化源頭管控。全鎮禁止新增生產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劑型涂料、油墨、膠粘劑等項目。(企業辦、環保站負責)
2.嚴格實施工業企業錯峰生產。按照縣鐵霾辦通報的重污染天氣預警級別,在管控期間實施錯時錯峰生產。如出現空氣質量惡化或與考核目標差距較大時,可視情況提前或延長實施工業企業錯峰生產。對已納入錯峰生產方案而未落實錯峰生產措施的企業,在夏防期間一律實施停產。對各類污染物不能穩定達標排放、未達到排污許可證管理要求的工業企業,采取錯峰生產措施,倡導企業高溫時段減少生產。(企業辦、環保站負責)
3.加強聯防聯控。預測到將出現重污染天氣時,按照縣鐵霾辦的預警信息,及時準確按級別啟動應急響應。(環保站負責,衛生院、學校等相關單位參與響應)
4.禁止露天焚燒秸稈等生物質。加強輿論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媒體宣傳臭氧污染危害,嚴厲打擊隨意焚燒的行為。(環保站負責、xx派出所配合)
5.加強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管理。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內禁止銷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擴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設施,已建成的應當在政府《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實施方案》規定的期限內改用電、天然氣、液化石油氣或者其他清潔能源。(環保站負責)
6.強化煙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管控。擴大煙花爆竹禁放區范圍,渠岸鎮西銅高速路以西,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9月1日起開始實施管控。(xx派出所負責)
7.規范和提升餐飲業油煙治理水平。建立動態管理清單,加大日常檢查督查力度,重點解決因治理設施處理能力不足、不正常運行等原因造成的超標排放問題。對轄區內露天燒烤、夜市、串串和流動餐飲攤點要宣傳引導,逐步安裝凈化設備,對不符合環保規定的一律取締到位。(食安所負責)
8.嚴格施工揚塵監管。配合縣住建、水利、交通部門建立房屋建設、拆遷、水利、交通、供熱、市政工地項目動態清單,揚塵管理要納入項目管理范圍。建筑工地落實“六個100%”抑塵措施,實行“紅黃綠”牌管理,安裝揚塵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設備,并與有關主管部門監控平網。施工現場的非道路移動機械需符合國三及以上排放標準。禁止在施工現場拌和混凝土、砂漿、三七灰土、露天噴涂、刷漆作業等行為。(城建辦負責)
四、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提高政治站位,要把打贏藍天保衛戰放在重要位置,黨政主要領導是本行政區域第一責任人,要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實施方案,細化工作任務,指揮協調進度,確保各項工作有力有序完成。各村、各相關部門要根據本方案,制定本部門配套專項實施方案,進一步細化任務,落實“一崗雙責”。
2.加大巡查力度。開展VOCs整治專項檢查行動,嚴厲打擊違法排污行為,公布違法企業名單,實行聯合懲戒。對應領排污許可證而未按期申領的,一律按無證排污實施停產。重點涉氣工業污染源全部安裝煙氣在線監控設施,將煙氣在線監測數據作為執法依據,加大超標處罰和聯合懲戒力度,未達標排放的企業依法停產整治。
3.加強網格化環境監管。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全面覆蓋、責任到人”的原則,完善“3+1”環境監管網格體系。加強網格員隊伍建設,由村干部作為村級網格員,建立一套完整的考核、激勵、獎懲等網格化監管體系,規范監督管理運行機制。
篇5
一、總體要求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省、市相關實施方案為要求,堅持全面整治、扎實推進、綜合治理、科學有效,嚴格落實混凝土攪拌企業環境綜合整治措施,提升環境管理水平。通過集中治理和優勝劣汰,促使全縣各商品混凝土企業達到綠色環保、文明生產水平,現場環境管理水平顯著改觀。
二、工作步驟
(一)準備階段(2014年6月底前)。各生產企業要結合實際制定環境治理方案,明確目標,強化責任,建立健全環境治理資料檔案。
(二)檢查階段(2014年7月底前)。開展轄區內混凝土攪拌站檢查,全面摸清攪拌站污染情況。
(三)整治階段(2014年10月底前)。編制混凝土攪拌站污染防治管理臺賬;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治目標、時間、任務和措施。
(四)驗收階段(2014年12月底前)。完成商品混凝土企業環境綜合整治的目標,全縣各商品混凝土企業達到環境綜合整治條件,并應通過環保部門環評驗收。
通過不斷治理和推進,到2014年底,全縣各商品混凝土企業環境治理步入規范化、標準化軌道。同時,將環境治理情況納入企業年度考核,作為誠信考核的重要依據,充分調動企業文明生產的積極性,確保環境治理工作得到長期、有效的持續推進。
三、整治要求和標準
(一)混凝土攪拌站圍墻、排水和場地要求。
1.混凝土攪拌站采用封閉式管理,護應使用磚砌圍墻或彩鋼板圍墻,高度應≥2M,并確保牢固和整治,出入門符合規范要求。
2.應在出入門口內側水平距離1M范圍內以及混凝土站區域內設置排水溝槽,排水溝槽的設置應滿足區域內總排水量并達到連環貫通;應設置與排水溝槽相連通的污水、廢漿水沉淀池,經沉淀處理后的廢水應重復使用,做到少排放或零排放。未經沉淀處理且不達標的廢水不得排出,沉淀池應及時清理,清理物應回用或及時運走妥為處理。
3.混凝土攪拌站內道路路面及生產作業區、物料堆放區的地面應作硬化處理。
4.圍墻四周、生活區、辦公區內未硬化的裸土空地應設置綠化。
5.為評價商品混凝土企業整治成效,在整治驗收及日常監管時,對混凝土企業進行分級評定,由好到差共分1-3級,其中1級90分及以上為優良,2級70分及以上為合格,3級70分以下為不合格。(詳見附件)
(二)場地控塵和環境要求。
1.出入門口應配置車輛清洗設備和人員,駛出混凝土攪拌站的運輸車輛應沖洗清潔。
2.配備專門的保潔人員,保持混凝土攪拌站道路及場地清潔,車輛行駛時無明顯環境。
3.混凝土攪拌站內各類混凝土生產需用的骨料堆場,均應分類加裝控制環境的封閉式庫房,確保骨料堆置于庫房中。
4.攪拌車裝料后,或從工地卸料后均應對車輛進行沖洗,保持外觀清潔,嚴禁帶泥上路,杜絕“跑、冒、滴、漏”現象的發生。
(三)設備控塵和環境要求。
1.應對混凝土攪拌樓生產工藝過程中的上料、配料、攪拌等環節實施封閉,并配置噴灑設施,達到粉塵排放指標的要求。
2.攪拌主機、粉料筒倉應使用集塵設施除塵,除塵設施應保持完好。攪拌樓、粉料筒倉及泵拌車等應保持標識完整和外觀整潔。
3.混凝土攪拌樓主體二層以上部分應密閉,其內部照明應采用易除塵的光照設備。
4.混凝土攪拌站應設置膠凝材料漿水回收利用設施,并通過計量等手段在保證混凝土質量的前提下重復使用。
(四)生產設施要求。
1.密閉作業。骨料配料倉應采取封閉式筒倉或料倉。粉料筒倉及骨料筒必須配置除塵設施,粉料筒倉除吹灰管及除塵器外,不得再有通向大氣的出口。吹灰管應采用硬式密閉接口,不得泄漏。
2.密閉輸送。骨料輸送管道必須全密閉,運行時無出口與大氣環境相通,杜絕骨料輸送過程中粉塵外泄現場。
3.密閉存儲。骨料堆放場除車輛進出口外應全密閉,實現骨料裝卸、裝運、配料在室內完成。骨料堆放場車輛進出口和卸料區必須配置噴灑設施除塵或負壓收塵等裝置。盡量避免現場破碎石料和篩分砂石,若確需現場作業,應在全密閉的廠房內完成,并配置噴灑設施降塵或負壓收塵等裝置。對少量、臨時性物料堆場,應設置高于物料堆的圍擋并進行覆蓋。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根據工作要求,成立由縣住建委、環保局、發改委、經信委等相關單位參加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建管局,具體負責綜合整改相關事宜。
(二)嚴格監督檢查。縣住建委和相關單位部門按規定時間對混凝土企業組織監督檢查驗收,督促企業按要求抓緊進行環保設施和配套設備技術改造,將綠色生產納入企業管理體系文件,規范綠色生產內部管理。將商品混凝土企業整治成效與政府建設工程相掛鉤,政府投資的建設工程項目優先用整治達標情況較好企業提供的產品。
篇6
虞政辦發〔2014〕151號
有關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直有關部門和單位:
為切實加快東進閘排澇河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全面提升和改善東進閘排澇河水環境質量,按照《上虞區“河長制”管理實施方案》(區委辦〔2014〕2號)文件精神,結合東進閘排澇河實際,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實施范圍
東進閘排澇河,起點驛亭西陡門至終點新東進閘,全長21.8公里。其中驛亭鎮約0.6公里,小越鎮約4.5公里,謝塘鎮約3.9公里,百官街道約2.0公里,蓋北鎮約2.2公里,杭州灣上虞經濟技術開發區約8.6公里。
二、目標任務
通過全面落實東進閘排澇河“河長制”管理,加強東進閘排澇河水環境綜合治理,東進閘排澇河主干河道兩側各200米和沿支流上溯500米河道兩側各200米范圍內達到無雜物漂浮、無違章設置、無護岸坍塌,無污水直排、無污泥淤積“五無”目標,努力營造水清流暢、岸綠景美的東進閘排澇河新環境。
三、職責分工
東進閘排澇河“河長制”實施按照屬地管理、部門配合的原則進行,具體實施單位為驛亭鎮、小越鎮、謝塘鎮、百官街道、蓋北鎮、杭州灣上虞經濟技術開發區,區科技局為聯系部門,區農辦、水利局、環保局、農林漁牧局、財政局、國土局、建設局、交通運輸局、城管執法局、水務集團等部門為成員單位,政協辦、黨校、法院、檢察院、人武部、建設局、規劃局、交通運輸局、商務局、文廣局、廣電總臺、審計局、安監局、城管執法局、服務業發展局、圍墾局、港務局、城改局、公積金中心、國土局、供電局、聯通公司、民生銀行、人保公司等為分段聯系單位。
各成員單位具體職責如下:
⒈驛亭鎮、小越鎮、謝塘鎮、百官街道、蓋北鎮、杭州灣上虞經濟技術開發區等6個鄉鎮(街道、開發區)作為東進閘排澇河水環境治理的責任主體,要對本區域東進閘排澇河水環境質量負總責,負責做好轄區內東進閘排澇河主干河道和支流的垃圾、雜草、漂浮物的清除和攔截;負責東進閘排澇河主干河道兩側各200米和沿支流上溯500米河道兩側各200米范圍內的各類污染源、違章建筑(含污染源)、排污口的整治工作和東進閘排澇河主河道兩側200米和沿支流上溯500米河道兩側各200米范圍內以及河岸內灘涂陸域的日常保潔和沉船打撈工作。
⒉區科技局為工作聯系部門,負責上情下達、信息收集報送等聯系工作;按照總體工作目標和要求,根據實施單位上報計劃,負責東進閘排澇河“河長制”實施方案細化、任務分解落實,開展督促考核。
⒊區農辦負責農村生活污染排放管網建設,加快東進閘排澇河沿線村莊生活污水納管;負責指導監督農村生活垃圾處理工作;按照美麗鄉村建設要求,加強沿線農村環境整體建設。
⒋區環保局負責東進閘排澇河沿線污染防治的統一監督指導;負責水質監測的設點和定期檢測工作;做好污染源治理計劃的編制,著重抓好工業污染治理;嚴厲查處各類環保違法行為。
⒌區農林漁牧局負責牽頭指導有關鄉鎮(街道)開展東進閘排澇河主干河道兩側各200米和沿支流上溯500米河道兩側各200米范圍內的農業面源和水產養殖污染治理以及做好漁籪的管理工作,指導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和政策制訂;負責原國營農場水面保潔工作。
⒍區水利局負責牽頭指導有關鄉鎮(街道)開展東進閘排澇河主干河道兩側各200米和沿支流上溯500米河道兩側各200米范圍內的河道違章搭建清理、河道清淤整治和配合有關部門及鄉鎮水面保潔等工作;負責水體置換工作。
7.區交通運輸局根據自身職責配合開展東進閘排澇河水環境綜合治理。
8.區財政局根據自身職責配合開展東進閘排澇河水環境綜合治理。
9.區城管執法局根據自身職責配合開展東進閘排澇河水環境綜合治理。
10.區國土局根據自身職責配合開展東進閘排澇河水環境綜合治理。
11.水務集團配合建設局、各有關鄉鎮(街道)開展東進閘排澇河水環境治理中的截污工程建設。
區級其他有關部門單位,根據《上虞區“河長制”管理實施方案》(區委辦〔2014〕2號)文件精神,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調聯動,共同推動“河長制”工作落實。分段聯系部門要加強日常聯系支持,確保東進閘排澇河治理工作績效。
四、內容及措施
⒈加強對工業污染源執法監管。認真執行建設項目環保審批,嚴把水污染項目落戶。持續實施產業轉型升級,對重污染行業產業轉型升級進行量化考核、綜合排序和分行業排序,對排名靠后的企業依法實施排污權指標削減和限期整治等綜合措施,倒逼轉型升級。組織開展各類環保專項行動。依法采取高額罰款、追繳超標排污費、停產整改、媒體曝光、人員拘留等嚴厲措施,不斷加大對東進閘排澇河沿線水環境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及時清除沿線排污口。
⒉加快工業污水收集處理。加快驛亭鎮、小越鎮、謝塘鎮、百官街道、蓋北鎮、杭州灣上虞經濟技術開發區工業污水收集管網建設,切實提高污水納管率。
⒊清理整治沿線畜禽養殖和水面養殖場所。限期清理關停東進閘排澇河主河道兩岸100米畜禽養殖禁養區內畜禽和水面養殖場所,整治限養區內主河道兩側200米及支流縱深500米兩側200米范圍內的畜禽和水面養殖場所。限養區內存欄200頭以上的生豬養殖場實行全面治理,配套農牧循環處理設施,實行生態養殖;存欄200頭以下的生豬養殖場應結合“三改一拆”專項整治逐步實施關停。
⒋加快生活污水收集處理。加快百官街道、驛亭鎮、小越鎮、謝塘鎮、蓋北鎮等集鎮污水管網建設,加強“六小行業”污水整治,努力提高集鎮污水收集處理率。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則,有序推進村級生活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加強對農村生活污水的收集處理。
⒌全面清理、整治東進閘排澇河兩側河道環境。全面清理、整治東進閘排澇河主河道兩側各200米支流河道上溯500米兩側200米各類違章建筑、沿河瓜棚、非法漁業養殖設施、垃圾集中收集點、廁所,及時清理河面打撈上來的垃圾堆放點。
⒍切實加強河道保潔管理。進一步健全東進閘排澇河河道長效保潔機制,東進閘排澇河水域范圍和主河道兩側200米范圍內的日常保潔由區域所在鄉鎮(街道、開發區)具體負責。區財政按年度考核得分情況,“以獎代補”的形式進行補助,具體補助標準為3000元/公里·每年,不足部分由鄉鎮(街道、開發區)配套〔東進閘排澇河各鄉鎮街道保潔長度匯總表見附件3〕。
7.確保河道安全暢通排澇。按計劃加強東進閘排澇河河道清淤常態化管理,實施河道沉船打撈、魚籪、魚網(魚箔)、船屋整治任務,保障河道排澇順暢。
8.加強東進閘排澇河水體水質監測。在東進閘排澇河沿線各鄉鎮、街道設立固定監測點,加強水質監測,掌握水質動態變化情況,力求斷面水質逐年好轉。
五、時間安排
⒈調查摸底階段(1月6日——4月24日)。完成東進閘排澇河主干河道兩側各200米和沿支流上溯500米河道兩側各200米范圍內工業污染源、農業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分布狀況和沿河河道環境情況的調查。
2.動員部署階段(2月1日——2月15日)。召開動員大會,啟動整治工作方案。
⒊綜合整治階段(4月25日以后)。根據《東進閘排澇河 “河長制”管理一河一策實施方案》,按照責任和分工要求,逐年開展東進閘排澇河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按計劃完成工業污染源、農業污染源、生活污染源治理和沿河河道環境整治。
六、工作要求
⒈加強領導,形成合力。成立以胡文煒常委為組長,各相關單位主要領導為成員的東進閘排澇河 “河長制”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科技局,陳榮榮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成立相應的工作小組,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逐年列出整治計劃,按期推進實施。各成員單位要加強溝通、支持和配合,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促進“河長制”管理工作順利推進。
⒉嚴格執法,營造氛圍。要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堅決查處各類環境污染違法行為,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鞏固河道綜合整治成果,減少邊治理邊污染的現象。要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和網絡等各種媒體和宣傳平臺開展東進閘排澇河“河長制”工作宣傳,增強全體群眾保護水環境的意識,使人民群眾真正了解并參與支持東進閘排澇河整治工作,形成良好氛圍。
⒊規范制度,強化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東進閘排澇河轄區“河長制”實施工作進行考核,對工作進展、整治措施落實情況及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以明查、暗訪等形式強化督查,定期通報,督促落實,并建立起“河長制”聯席會議制度。各單位要落實目標責任制,逐級抓好落實,并將工作開展情況于每月底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考核結果與“以獎代補”資金和干部實績掛鉤,并作為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對東進閘排澇河“河長制”工作成績突出、成效明顯的單位及“河長”給予獎勵。對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力的單位及“河長”,實行“一票否決”取消評優評先資格。
附件:1.東進閘排澇河 “河長制”管理實施工作責任分解表
2.東進閘排澇河各鄉鎮(街道、開發區)段污染源數量明細表
3.東進閘排澇河各鄉鎮(街道、開發區)保潔河道長度匯總表
4.東進閘排澇河2014年—2016年水環境治理工作計劃表
5.東進閘排澇河水環境治理2014年度工作任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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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以創建省級環保模范城市和省級生態縣為目標,堅持以人為本,科學發展,強化環境保護意識,加大執法力度,切實提高監管水平,徹底整治環境污染存在問題,有效遏制石油煤炭生產污染環境的現象,確保經濟社會健康持續發展。
二、整治內容
開展油區清潔文明井場建設活動,恢復井場植被,建設井場圍墻、邊溝、排洪渠道、三池一槽,加強原油運輸管理,防止原油跑、冒、滴、漏。積極推進清潔文明礦井建設,控制煤炭企業生產過程中造成粉塵、揚塵污染,治理煤矸石堆放造成的二次污染,合理處置生產生活污水,采取有效措施,恢復礦區植被。完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配備必備的應急設備,加強環境保護應急演練。
三、組織領導
成立縣石油煤炭環境污染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縣長藺治斌任組長,副縣長劉佑彪、馬彥東任副組長,縣環保局、安監局、林業局、國土局、工業局、石油協調辦、橋北林業局、張家灣鎮、直羅鎮、牛武鎮等部門鄉鎮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環保局,由縣環保局局長郭相虎同志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整治的日常工作。
四、目標任務和工作安排
經過一年的努力,大力建設清潔文明井場和清潔文明礦井,綜合整治石油煤炭企業存在的環境污染問題,使石油煤炭企業環境保護合格率達到95%以上。
(一)宣傳動員階段。采取懸掛橫幅、張貼標語、制作展板、召開培訓會及媒體宣傳等多種形式,積極開展環保宣傳教育,動員石油煤炭企業廣大干部職工增強環保意識,投入到環境整治工作之中,形成人人參與環境保護的良好氛圍。
(二)組織實施階段。直羅采油廠和各煤礦分別召開企業環境污染整治工作動員會,安排部署環境保護整治工作,制定整治方案,成立整治工作機構,建立健全清潔文明井場和清潔文明礦井建設制度,明確責任,落實措施,加大整改力度,確保達到整治標準。縣環保局每月要組織不少于2次的監督檢查,并常年輪流蹲守指導,要求縣石油、煤炭企業一定要夯實責任,明確專人,認真排查各種影響環境的隱患,加大投入,限期整改。
(三)自查自糾階段。直羅采油廠和各煤炭企業要認真對照省市清潔文明井場建設標準進行自查自糾,逐場逐井認真排查,對檢查出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h環保局要對整改的問題對照方案逐一核實,確保達到整改目標。(四)申報驗收階段。由縣石油煤炭環境污染整治領導小組組織各成員單位全面檢查驗收,認真評估,對達到清潔文明標準的井場和煤礦給予掛牌明示,達不到清潔文明標準的,下發限期整改通知書,要求及時整改。
五、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傳力度??h環保局要積極組織,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環境保護的重大意義以及環境污染對群眾身心健康帶來的嚴重危害,進一步提高群眾對環境保護的認識,動員全社會力量積極投入到環保和污染治理活動之中,有力推動污染治理工作向規范化、科學化發展。直羅采油廠和各煤炭企業要在企業附近主要路段設立治理污染和環保宣傳牌,在各井場刷寫和張貼整治污染和環境保護固定標語,使廣大干部職工把污染治理工作時刻放在心上、落實在工作中。
(二)夯實工作責任。石油和煤炭企業一定要認真組織,統籌安排好本次整治工作。縣環保局要嚴格按照環保法律、法規要求,加強監督檢查,全程指導清潔文明井場建設和環境污染治理工作。各相關部門負責人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抽調專門人員負責參與本次整治活動,確保環境污染治理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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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領導重視,精心組織
為切實開展好“行業規范、質量提升”專項行動工作,確保工作有序地開展,我局成立了局長任組長,分管副局長任副組長,相關科室為成員的專項領導小組,制定了具體的實施方案,監察支隊負責專項行動工作的協調、督促和指導。制定了具體實施方案,全力以赴狠抓實施方案及各項工作措施的落實,做到認識上高度重視,思想上高度警覺,行動上高度負責,措施上細致入微,確保工作到位,責任到人。
二、突出重點,確保檢查工作取得實效
結合我市實際情況,我局組織執法人員對白酒生產企業進行逐個排查,突出重點,確保完成此次專項行動目標任務。
1、嚴格企業生產許可
檢查企業證照是否齊全,對企業環評許可、排污申報登記、企業排污許可證辦理情況進行核查。對于證件、手續不全的責令限期整改。
2、加強環保法律法規執行情況檢查
對企業環境保護“三同時”執行情況、企業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情況定時巡查,不定期突擊檢查。一是未建成生產廢水治理設施的,采取斷電、封堵排污口、封存產污設施,暫扣主要生產工具、掛紅牌和依法予以高限處罰等措施進行整治。二是對生產廢水收集管網存在問題、生產廢水不能進入污水處理設施、設施運行不正?;蛏米酝_\等環境違法行為的,采取封存產污設施、限期改正和行政處罰措施。三是對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正常的,檢查是否做到達標排放,未達標進行限期整改。
三、接受監督,完善舉報投訴制度
暢通“12369”舉報投訴電話,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接到舉報投訴電話時,做好記錄,妥善保存,并依法進行核實、處理、答復,不屬于本部門職責的,移交有權處理的部門,并告知舉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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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項目建設情況。一是按照項目實施方案要求,按期完成;二是工程建設質量合格,達到工程建設相關標準,有完備的工程質量驗收材料。
(二)項目治理成效。項目治理成效按照《農村環境綜合整治“以獎促治”項目環境成效評估辦法(試行)》的要求執行。
(三)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項目資金管理和使用符合《省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范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及有關規定。一是示范建設資金專款專用、專項核算;二是地方配套資金足額到位;三是執行縣級財政報賬制,報賬程序規范,財務檔案完整;四是資金撥付及時,無截留、擠占和挪用現象;
(四)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維護情況。一是明確農村環境連片整治設施管理主體,確保治理設施長期穩定運行;二是落實后續運行管理費用,確保環境連片整治的持續效果;三是制定了工程維修、養護、運行等各項規章制度。
(五)項目招投標與公示、公開情況。按照國家和省工程建設項目管理有關規定,執行招投標程序。示范村對項目實施及資金使用情況進行了公示,向當地群眾公開,保障群眾的環境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二、考核驗收程序
農村環境連片整治考核驗收由省環保廳會同省財政廳組織,實行縣級自驗、市級復核、省級驗收。
(一)申請考核驗收條件
1.縣級自驗。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范項目完成建設任務、達到預期整治目標的,由所在縣(市、區)人民政府組織自驗,經自驗合格的可向市級環保部門提出復核申請。
2.市級復核。市級環保部門協同財政部門對提出復核申請的示范項目進行復核,并出具市級復核報告。
3.省級驗收。經縣級自驗和市級復核后的示范項目,可向省環保廳提出考核驗收申請,并提供完備的驗收材料。省環保廳會同省財政廳組織專家對示范村進行現場考核??己蓑炇詹扇嵉夭炜?、抽查記錄、召開座談會,民意測驗以及會議評審等形式進行。
(二)申請考核驗收材料
申請示范項目的申報材料匯總后裝訂,一式兩份,包括:
1.省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范村考核驗收表;
2.縣級人民政府申請驗收報告;
3.縣級自驗報告;
4.市級復核報告;
5.項目實施方案;
6.工程質量驗收材料;
7.經評審的財務決算報告;
8.資金使用管理情況說明;
9.其他證明材料,包括縣級及縣級以上環境監測單位出具的監測報告、縣級財政報賬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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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以改善全鎮水環境質量,保障群眾生產生活用到合格水為目的。通過若干年的不懈努力,實現我鎮石材加工企業污水零排放,確保我鎮一流的水質環境。
二、目標任務
保障群眾飲用水源地水質量安全,保障農村、農民、農業有合格的生活用水和生產灌溉用水。
三、整治范圍與重點
我鎮所轄行政區范圍,重點為轄區范圍內向及其支流直排污水的石材加工企業。
四、方法步驟
專項行動分五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發動,制定方案(4月8日至4月12日)
制定切實可行,便于操作的實施方案,做好行動前的宣傳,將我鎮水污染形勢宣傳到各個石材加工企業及各階層群眾,使大家充分認識做好水環境污染整治工作的嚴肅性與必然性,增強環境憂患意識和責任意識。充分發揮公眾參與和社會監督作用,加強對水污染整治工作的宣傳及時報告治理進程,營造全社會參與環境保護的良好氛圍。各村及工業園必須利用板報宣傳欄、標語等形式廣泛宣傳。
(二)摸清底數,確定對象(4月12日至4月15日)
各村委會、工業園要與供電、工商等部門協同配合,對全鎮范圍內企業、重點行業、涉水排污企業和飲用水源地進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數,掌握情況,建立詳實準確的基礎檔案數據庫。
1、工商局負責調查提供涉水排污企業經營執照情況。
2、各村委會、工業園負責各自轄區內石材加工企業名單,并按規模大細分三級歸類報。一類指全倉庫加工企業。二類指精加工企業。三類指民用建材加工企業。并與供電、稅務部門協作調查企業用電情況及污水排放情況。
(三)啟動建設,全面實施(4月16日至7月31日)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照數據庫確定的整治對象,全面啟動排污企業污水處理設施工程建設,補辦證照(排污許可證,營業執照),規范排污口設置,并加強對重點領域,企業排污監測管理工作。
1、所有未建污水治理設施的涉水排污企業單位必須整改,按照要求建設污水處理設施。鎮政府請環保局提供技術指導,并進行驗收。
2、鎮政府將配合縣環保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和《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對涉水排污單位征收污水排污費。污水治理達標且循環使用者免征;污水治理達標但不能循環使用者按標準征收;污水治理不達標者征收超標準排污費并責令停止生產,限期整改達標;拒絕治理者,供電、工商、環保等部門將按星府辦〔2007〕65號文件執行,直至關閉。
3、對有污水處理設施,但不正常使用或擅自閑置污水處理設施者,督促企業改進管理辦法,加強監測管理,并責令改正且按有關規定處罰;對污染物超標排放造成嚴重環境污染的,進行限期治理,限產限排,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依法予以關停。
4、企業排污口按照環保要求規范化設置。
5、經環保驗收合格且未辦理相關證照的企業單位(個體),補辦排污許可證、營業執照。
6、鎮政府將數據庫中42戶規模企業或污水排放量較大的石材加工企業,列入重點整治對象,并安排責任領導、鎮干部、村干部負責整改,監管到位直至達標排放。其它加工企業按屬地管理原則,由蹲村領導及所屬村工作組、村干部負責整改監管到位。
(四)強化監控,檢查驗收(8月1日至9月31日)
1、對所有涉水排污單位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及運行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排查,符合要求的逐個驗收。
2、對排查中發現未完成或不符合要求的催促加快進度和依法整改,拒不整改的要予以曝光,直至關停。
(五)總結提高階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
對專項行動進行全面總結、找出問題、總結經驗、制訂加強管理的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