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工程安全守則范文

時間:2023-12-14 17:4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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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工程安全守則

篇1

關鍵詞:通航安全 沉管 隧道 問題 安全保障措施

軌道交通五號線在珠江東橋上游約28m處采用沉管隧道的方式穿越沙貝海。由于隧道的施工將對水上船舶航行造成一定影響,因此須對隧道的建設進行船舶航行安全論證工作,并提出相應的安全保障措施,利于船舶安全航行。

1.工程所處水域通航條件

(1)港口現狀

廣州港管轄范圍從北邊流溪河的白坭大橋開始至桂山島珠江干流兩側,以黃埔為界,其上游為內港片,其下游為外港片。隨著區域經濟及城市的發展,以及船舶運輸大型化的要求,廣州港也逐步由內向外發展。內港片碼頭的功能隨著城市規劃建設、珠江堤防建設的實施而逐步削弱。

在工程處上游約60m的左岸是南岸油庫碼頭,隧道下游約28m是珠江大橋東橋,下游約800m是如意坊輪渡碼頭和大坦尾輪渡碼頭。

(2)水域航道現狀

廣東省內河航道規劃目標,從“九五”期間開始,經過四、五個五年計劃的建設,形成以西江水運主通道和珠江三角洲“三縱三橫”千噸級及以上的航道為骨干,三、五百噸級航道為基礎的三角洲航道網,并以該航道網為中心,北江、東江等航道輻射周邊地區的干支相通、江海直達的高標準的珠江水系內河航道網。

珠江從白鵝潭逆流而上,被大坦沙分為東西兩水道,擬建過河隧道工程穿越東水道,為東西走向,上、下游航道微彎。擬建工程所處水道的航道等級為Ⅳ級,目前,上游航道寬80m,上游直線段距離為235m,航道轉角為11.24°;下游160m直線段航道寬80m,航道在工程位置下游160m以下拓寬至100m,并且航道偏轉15.66°。

隧道所處水道的航道等級為Ⅳ級。白泥水道屬廣東省航道規劃中的基礎航道。

(3)水域導助航標志

珠江大橋東橋(鐵路橋)在通航孔上下游兩側設置內河橋涵標志,在通航孔橋墩上設置有燈標,通航孔上方架設了鋼結構的限高裝置。珠江大橋上下游過江管線處有管線標。

在建的廣佛放射線珠江東橋建設單位已經委托了廣州海監局航標設計研究所進行了專項導助航標志設計,按照國家規范標準設置橋涵標、水尺等導助航標志。

(4)錨地現狀

該河段下游到大坦尾止,有兩處錨地,都是泊候裝卸候拖船,連續分布在河流左岸,在隧道上游左岸為候裝卸候拖船的錨地,距岸限泊距離為50m,在隧道上游右岸為內河小船的錨地,距岸限泊距離為15m。隨著珠江堤防的改造和“一江兩岸”景觀建設,上游的這些錨地功能作用逐漸消退。

(5)工程所處水域橋梁位置關系

本隧道工程從水底橫穿過江與下游廣佛放射線珠江東橋A線凈距約28m。在隧道下游有在建的廣佛放射線珠江大橋東橋(A線和B線)和既有珠江大橋東橋(鐵路橋)。珠江大橋東橋(鐵路橋)由鐵路橋及兩側人行道和機動車道組成,全寬為24.5m。廣佛放射線珠江大橋東橋布置在珠江大橋東橋(鐵路橋)兩側(上游側為A線,下游側為B線),A線、B線與鐵路橋的凈距均為6.4m。廣佛放射線珠江大橋東橋單線全寬15.0m。目前珠江東橋單孔雙向通航,按要求,廣佛放射線珠江東橋建成后,將增加一個通航孔,變為雙孔單向通航。

2.存在問題

(1)隧道基槽開挖安全

隧道基槽開挖施工應注意與周邊建筑物的安全。隧道基槽開挖邊坡部分進入了珠江大橋東橋橋孔里,施工安全與橋梁安全須引起足夠的重視,另外設計資料顯示隧道基槽開挖邊坡為1∶3,在淤泥中此邊坡偏陡,建議適當放緩;基槽開挖、浮運通道浚深、澆注內襯場所開挖均應注意岸坡的穩定。

(2)隧道施工對鄰近碼頭的影響

在隧道上游左岸數十米是南岸油庫碼頭,隧道的施工將影響該碼頭作業。

(3)隧道施工進度與東橋施工進度的協調

目前東橋正在施工,僅有一個橋孔通航。按要求,該橋竣工后應為雙孔通航。若隧道基槽開挖時東橋仍為單孔通航,則基槽開挖通航孔處基槽時需進行封航施工。

3.安全保障措施

(1)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上水下施工作業通航安全管理規定》向海事主管部門申請《許可證》,獲得《許可證》后方可施工。施工前,應由海事部門主持召開有業主、施工單位、航運部門、港口主管部門及相關部門人員參加的專題協調會議,明確各方安全職責及溝通聯系方式、方法。

(2)在通航水域施工作業,勢必占用一定的通航水域,使航道的有效通航尺寸變小,且施工作業的燈光對夜間航行船舶的了望會產生一定的影響,因此應在施工作業區域設置標志和顯示信號,以標明施工作業區的界限。船舶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避讓規則》的規定,工程船舶應按規定顯示相應燈號。施工過程中,不得將廢棄物丟棄于通航水域,作業完成后應對相應水域進行清理并檢查,不得遺留任何妨礙航行的物件。

(3)施工期間,需申請海事部門現場監管,在施工區上下游適當距離各設置一艘警戒船,負責維護船舶通航秩序和現場應急指揮。對穿越施工作業區上下游的船舶實行交通管制,并禁止船舶在施工作業區水域對遇和追越。

(4)制定相關應急預案,在施工作業區上下游各設置應急臨時錨泊區和臨時調頭區。油碼頭裝卸作業與現場施工的協調管理也須制定相應安全管理措施。

(5)制定施工安全守則,施工機具、錨泊系統必須保持正常狀態,按章操作。在珠江東橋附近挖泥要選擇合適的機具,急流、大風等不利條件時,不能靠近橋梁施工,避免碰撞橋梁。

(6)施工期間,如遇臺風影響施工區域時,施工單位應做好防臺工作,船舶應遵守《廣州港船舶防臺規定》,并相應做好防臺工作。

(7)施工期間,施工照明燈光應盡可能避免影響船舶夜間航行。

(8)適時航行通告,特別是施工封航時間和變換施工作業區域時應及時通報,同時,通告應附有施工位置和可通航區的示意圖,并確保施工機具、錨具不占用通航水域及其空間。

(9)在霧季,航行船舶應遵守《關于船舶在廣州港區霧季航行及停泊規定(試行)》,現摘錄“限速和禁止航行”的規定如表1。

(10)隧道施工封航期間需要使用白沙河航道的船舶,無論是上行船或下行船,均應事先了解和熟識珠江西橋區的通航情況,特別要注意掌握橋梁凈空高度、本船最大高度、吃水情況、橋區潮高和潮時等,同時,應嚴格掌握通過橋區的高度和時間,避免碰撞橋梁的事故發生;并自覺遵守橋梁通航管理規定,避免在橋區與他船形成追越和并行的局面,堅守單船單孔航行原則。

(11)隧道范圍應標明禁止拋錨,禁止采砂。

(12)隧道上、下游河段采沙將改變河床的沖淤特性,隧道水域應定期測量,監測河床的沖淤變化,確保隧道上部覆蓋層的厚度滿足設計要求。

4.結語

通過分析,得出結論如下:

(1)擬建工程處河道穩定,沖淤基本平衡,隧道的埋深合理。不影響河道行洪和未來可能的航運發展的需要。

(2)擬建工程施工期間需要沙貝海水道部分封航或限制性通航,斷續封航的總時間不長,受封航影響的船舶不多,水線以上高度小于5.7m的船舶可經珠江西橋通過,施工封航對航運影響程度和范圍不大。

(3)隧道施工直接影響南岸油庫碼頭作業,應協商解決以策安全。應關注施工對岸坡穩定和橋梁安全的影響。施工期間部分通航對過往船舶通航安全造成一定影響。

(4)隧道范圍應設置禁止拋錨,禁止采砂等標志。對隧道水域需進行定期測量,監測河床的沖淤變化,確保隧道上部覆蓋層的厚度滿足設計要求,以保證隧道本身的安全。

參考文獻:

[1]廣州軌道交通五號線珠江隧道工程通航安全技術論證報告[Z].廣東省航運規劃設計院,廣東省航海學會.二四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