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機構范文
時間:2023-04-12 05: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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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公司治理是有關公司控制權的一系列正式和非正式的制度安排,涉及公司內部各利益主體和外部利益相關者的權力分配,單純從公司內部討論公司治理結構已不能完全解釋清楚公司治理的諸多問題,公司治理不僅限于通過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及管理層所構成的治理結構為基礎的內部治理,而且是公司內外所有利益相關者通過一系列內部機構和外部機制來實施的共同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比較制度分析
(一)國際上典型的公司治理模式
1、市場導向型
以英美為代表,該模式一般被視作公司治理的經典模式,它是基于股東價值觀的狹義公司治理。其特點為,公司內部只設立單層董事會、非執行董事(外部董事)和執行董事共同參與公司治理,外部董事所占比重較大。所有權比較分散,股東對管理層的監督相對困難,易于出現“弱勢股東和強勢管理層”的問題。
2、銀行導向型
以德日為代表,該模式的特點是,具有完整的雙層董事會(執行和監督董事會),所有權相對集中,銀行在公司治理中具有關鍵性作用,公司注重利益相關者之間的協調,這是基于利益相關者價值觀的廣義公司治理。例如,日本的公司治理實行法人交叉持股和監督的主銀行體制,這種銀企關系確保了銀行扮演監管人的角色,從而有助于克服管理者和企業之間的問題。
3、家族監控型
以東亞和拉美國家為代表,該模式的特點是,股權主要集中于家族,家族成員廣泛參與公司的管理、決策和控制。譬如,在韓國的公司中,家族是整個公司治理結構的核心:家族控制董事會,董事會決定管理層的任免。該模式在公司初創階段具有決策效率高的特點,但隨著企業規模日益擴張,家族可能難以控制整個公司,家族股東與外部股東之間將會逐步產生矛盾甚至沖突。當前,韓國的公司治理已開始拋棄這種模式,轉向外部監控為主導的治理模式。
4、轉軌經濟型
以俄羅斯和中東歐為代表,其共同特點是國有企業眾多,產權界定不清晰,同時法律體系較為混亂。其中,俄羅斯的公司治理兼具市場導向型和銀行導向型的某些特征,是轉軌經濟中所特有的的混合型模式,其公司治理的最大問題就是內部人控制。目前俄羅斯也正在采取諸如引入外部股東等形式來解決內部人控制問題。
(二)我國特有的公司治理模式
1、國家控制型
國有企業的所有權主要集中在國有股東,多數研究對其股權性質、集中度與價值、績效之間的實際分析結果傾向于負面評價,認為該模式存在諸如所有者缺位、股權結構不合理、內部人控制嚴重、董事會形同虛設、監管機制失靈、公司激勵不足、資源低效配置等特點。
2、法人控制型
法人企業的股權相對集中在各類法人股東,仍以集中為主,但法人股東在公司內部治理方面相對積極,在公司外部控制權市場上面臨著更多的收購和兼并威脅。與國有企業相比,該模式的公司治理更加有效一些。
3、家族控制型
家族企業的權力機構呈現出保守型、封閉式的特點,企業創業者本人或創業者夫妻、兄弟、父子等擁有或共同擁有公司全部的所有權,所有權高度集中。家族企業的內部機制主要是家族成員之間的權力的分配和制衡。
4、過渡控制型
過渡性企業均為我國轉型經濟中的特殊企業,例如,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是因政策的特殊規定而存在的公司,其產權安排是強制性的,而非市場化選擇的結果,隨著時間的推移,可能發生重大變化。
二、轉軌時期我國金融結構治理狀況
1、金融機構的內部治理結構存有較多缺陷
我國目前的金融資源絕大多數控制在國家手中,在金融機構中,國家股“一股獨大”的現象尤為突出,接收、管理和處置母體銀行劃轉不良貸款的四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也完全是國有獨資,導致產權主體虛置、內部人控制等問題。
2、金融機構面臨更加復雜的委托-關系
對于一般公司而言,委托-關系主要體現在股東(出資人)、董事會和管理層這三者之間。對于金融機構而言,委托-關系則更加復雜。
3、金融機構涉及更多利益相關者的利益
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金融機構的經營狀況關乎宏觀經濟的健康運行,金融機構的風險損失以及由此引致的巨大金融風險將嚴重威脅社會經濟生活的各個方面,因此,金融機構的治理應更多考慮利益相關者的利益。
4、金融機構的內部治理機構尤為復雜
我國目前的金融機構內部治理結構帶有明顯的行政性。金融產業的市場結構普遍處于不完全競爭甚至寡頭壟斷的格局,銀行獨特的資本結構,使得債權約束作為外部治理機制中的重要一環對于銀行的作用相對較小;金融機構所面臨的監管在相當長時期內實際上是一個確定的外生變量,從而限制了金融機構的創新活動,并購成本的巨大也會制約并購機制這種外部治理機制的作用。因此,國有金融機構的內部治理結構較之一般國有企業更為復雜。
5、金融機構更易出現各類道德風險
商業銀行可能的道德風險行為表現為:低于或變相低于國家規定利率向儲戶支付利息,貸款發放過程中的以貸謀私行為,經營管理活動中高息攬存、盲目擴張機構資產等;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在不良資產處置過程中的未盡職調查待處置資產等。
三、我國金融機構的治理路徑選擇
1、盡快建立現代金融企業制度
作為現代金融企業的實現形式,國有金融機構可以通過股份制改造,引進戰略投資者,改變過去“一股獨大”的結構型缺陷,形成多元化產權主體,全體股東共同組成股東大會,股東大會選舉董事會,董事會委托管理層管理,并建立對董事會和管理層的進行監督的監事會,進而逐步構建包括股東大會、董事會、管理層和監事會之間相互制衡的規范的內部治理結構。
2、不斷完善董事會和監事會功能
構建的具體方法有兩種,一是引進外部非執行獨立董事以增強董事會的權威性和獨立性,并建立獨立董事評價制度;二是設立專門委員會(主要包括風險管理委員會、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和提名委員會)以使董事會對公司高級管理層的領導和監督具體化。從我國的實際來看,獨立董事將囿于供給量的缺少和社會聲譽機制的匱乏,難以充分發揮作用,而專門委員會的作用將大于獨立董事的作用。監事會在金融機構治理中的職責應該是對股東負責,代表股東監督董事會和管理層。確保監事會享有明確權力,對董事會和管理層擁有監督權和任免的投票權。
3、持續強化內部控制體系建設
遵循合法性、有效性、審慎性、全面性、及時性、獨立性和成本效益的原則,通過營造良好的控制環境,建立可行的風險評估模型、具體實施控制活動、統計分析信息和進行內部審計,檢測部門之間相互制衡的水平,可以有效地強化內部控制體系,進而改善金融機構的內部治理結構。
4、大力培育和開放資本市場
我國的資本市場正在發生重大變化,一是開放速度加快。作為我國金融自由化戰略的必然產物,QFII對于改善金融機構的外部治理機制將起到積極作用。二是資本市場的轉變。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國際投資者陸續進入國內市場,加之我國證券市場自身的不斷調整,理性的投資理念逐步形成,資本市場作為資源配置手段的有效性持續提高,由此將淘汰那些治理結構不佳的金融機構。
5、及時轉變政府角色定位
為了保證政府履行好社會事務的管理者、出資者兩種職能,就要實現政府的社會公共管理職能和出資人職能分開行使,政府應成為一個有限的但同時又是有效的政府,有所為而有所不為。
篇2
引言
作為金融機構,無論商業銀行還是非銀行金融機構都需要一套有效的管理機制。管理是為了實現金融機構的目標,然而金融機構總目標對于金融機構內各個層次、各個職能部門的具體人員而言,并不都是清楚可見的。金融機構內部需要一套把每個員工的行為都引向金融機構總目標的系統,而績效評價系統恰恰可以通過衡量的內容在事前引導員工的行為;通過衡量的結果(同時配以獎懲激勵制度)在事后促使員工改進自己的行為,從而在“下一輪”工作中表現得更加符合金融機構的目標。因此,績效評價系統是實現金融機構目標管理控制過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環節。
金融機構作為以貨幣為經營對象的非凡企業,是面向廣大社會大眾的“準公共部門”,其經營的好壞可能影響到整個國家或社會經濟的發展,這使得對金融機構績效評價的評價內容跟其他企業有所不同。就拿銀行來說,假如有一套好的銀行經營績效評價體系,及時發現商業銀行的經營風險和財務風險并采取適當的策略,那么,1997年始發于泰國的亞洲金融危機就不會如此的曠日持久,也不會帶來如此大的影響。作為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股份制保險公司也是我國金融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比如養老保險、人壽保險等,這些保險業務的好壞也涉及到國計民生和國家經濟的發展。本文選擇較為典型的商業銀行、中信實業銀行新華人壽保險公司上海分公司現行的業績評價體系進行比較分析,揭示其優劣,并著重分析我國金融機構業績評價體系應該改革的方向,希望能夠對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符合我國金融體制改革戰略目標的金融機構業績評價體系有所幫助和啟迪。
一、我國商業銀行現行的業績評價體系
商業銀行是重要的金融機構,這已經是經濟理論界的一種共識。如新古典綜合派代表薩繆爾森認為摘要:“銀行以及其他金融機構很像別的企業,它們被組織起來是為了它們的所有者賺錢。一個商業銀行就是一個相對簡單的企業,它為顧客提供某種勞務而以這種或那種形式從顧客那里接受報酬費。”新凱恩斯學派代表人物斯蒂格利茨對金融中介機構的界定是摘要:“這是一些介于有額外資金的儲蓄和需要資金的借款者之間的企業,最重要的金融中介機構集團是銀行……”可見,從經濟學角度分析,商業銀行本質上是企業。從法律角度看,商業銀行是依據《公司法》設立的企業法人。既然商業銀行是法人企業,那么企業的財務效益目標就是績效評價的核心。
我國商業銀行建立的評價體系各有特色,主要包括兩類摘要:一類是以專項業務為考核對象的評價體系;另一類是以經營機構為考核對象的評價體系。下面筆者就這兩種評價體系分別介紹典型的評價方法。
(一)以專項業務為考核對象的中國工商銀行上海市分行
中國工商銀行是國有商業銀行的典型代表,它的評價系統以專項業務為考核對象。中國工商銀行上海市分行為進一步推動全行各專項經營計劃的完成,確保全行經營利潤計劃的實現,根據全行效益創造的推動因素設立專項業務業績評價項目,具體體現在摘要:維護存量市場、拓展增量市場、控制資產風險、激發組織活力、做大中間業務。具體的評價設計包括獎勵項目設定及獎勵費用預算布置兩大類。獎勵項目分為專項獎勵(專項獎勵、信貸資產質量、資金增值運作等)、市場拓展(貸款日均維護和拓展、存款日均維護和拓展等)、中間業務(工資業務、財險業務等)三類,并對每類項目具體確定目標金額和獎勵費率。
中國工商銀行上海市分行認為專項業務業績考評是分行績效評價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支行行長經營績效評價的補充,可以進一步促進各專業部室有效管理本專業業務的發展。因而,中國工商銀行上海市分行把績效評價的重點放在各項專業業務上,為每個具體業務制定具體的評價標準,并以各行部(部門)為評價對象,由各行部(部門)負責將業績評價獎勵落實到直接有關人員。
(二)以經營機構為考核對象的中信實業銀行上海市分行
和中國工商銀行上海市分行不同,中信實業銀行上海市分行為健全經營機構激勵和約束機制,提高各機構經營管理和創利水平,鼓勵先進,鞭策后進,充分調動各經營機構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科學化,規范化的管理水平,促進和完善責、權、利相統一的經營管理體制,真正做到獎優罰劣,首先把績效考核的對象確定為開業一年以上的所有經營機構,制定了等級機構評定指標體系,機構等級的評定指標體系包括效益、規模、質量、資產(客戶)結構、業務和平安等六個方面;然后對各方面具體指標確定權重、基本分、金額及其評價的計算模式;最后得出機構評定結果并和機構行長年薪掛鉤。
二、股份制保險公司的績效評價
作為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股份制保險公司也是我國金融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就是其中之一。其績效評價管理方法是在平衡記分卡制度的指導思想下制定的、一種比較新的制度。
美國會計專家羅伯特·卡普蘭教授和戴維·諾頓創制了“平衡記分卡”(BalancedScorecard),該卡由財務、顧客、內部經營過程、學習和成長四個方面組成。之所以取名為“平衡記分卡”,是因為要平衡兼顧戰略和戰術、長期和短期目標、財務和非財務衡量方法、滯后和先行指標以及外部和內部的業績等諸多方面。傳統的績效評估關注外部財務數據,已經快速地失去功能,不能為信息時代企業提供有效的規劃工具。平衡記分卡首先在美國的眾多企業得到實施,現在已經推廣到全球很多國家的企業中。實施過平衡記分卡項目的中國企業的高級經理們談及戰略和績效管理時,都非常稱贊平衡記分卡對其實踐所做出的巨大貢獻。
新華人壽上海分公司的績效評價管理方法是在平衡記分卡制度的指導思想下制定的,平衡記分卡的財務、顧客、內部經營過程、學習和成長四方面貫穿于十個部門的績效評價標準中。新華人壽上海分公司對營銷服務部、辦公室組織、人力資源部、計劃財務部、核保核賠部、客戶服務組織部、營銷業務部、培訓組織部、團體業務部、銀行業務部等十個部門分別制定相應的績效評價標準和具體的考核標準,取得了較好的成果。
三、比較和分析
(一)傳統績效評價系統存在的不足
1.傳統的業績衡量系統建立在傳統會計數據的基礎上,以財務衡量為主
這些數據對有形資產的刻畫淋漓盡致,但在對無形資產和智力資產的確認、計量、記錄、報告方面卻顯得捉襟見肘。而恰恰是無形資產和智力資產(包括員工技能、員工干勁和靈活性、顧客忠誠度、專利權和商標權、專有技術、商譽等等)對當今企業在競爭激烈的環境中獲得經營成功起著舉足輕重的功能。
2.傳統業績衡量系統注重企業內部,這在賣方市場情況下的確奏效,但是在買方市場條件下,廠商之間存在著激烈的競爭,他們無法再狂傲自大,否則便會失去顧客
因此,在業績衡量系統中,除了把視野投向內部經營過程外,還必須投向外部利益相關者,關注如何吸引顧客、如何令股東滿足、如何獲得政府的支持和贏得公眾的好口碑。
3.傳統的業績衡量系統偏重于對過去活動結果的財務衡量,并針對這些結果作出某些戰術性反饋,控制短期經營活動,以維持短期的財務成果
這導致公司急功近利,在短期業績方面投資過多,在長期的價值創造方面,非凡是在有助于企業成長的無形的知識、智力資產方面投資過少,甚至削減這方面的投資,以至于抑制了企業創造未來價值的能力。而今天的企業面臨的是快速多變的經營環境,因此需要主動把握未來,努力提高未來績效。換言之,企業必須主動制定長遠戰略,作出“前饋性”反應。因此,企業業績衡量系統也應衡量未來業績的驅動因素。
(二)商業銀行和新華人壽的比較
相比于新華人壽上海分公司,中國工商銀行上海市分行和中信實業銀行上海市分行的績效考核體系內容顯得有些單薄,他們之間的差別主要在于摘要:
1.中國工商銀行上海市分行和中信實業銀行上海市分行的績效考核體系中指標計分方法不夠科學。中國工商銀行上海市分行在定量計分中過于注重對專項業務的考核,而對系統性的、整體上的定量幾乎沒有考慮到;和之相反,中信實業銀行上海市分行雖然從整個體系上進行考核,但沒有注重到具體的業務。然而,我們知道,業務和整體的考核是不可分割的。
2.定量指標和定性指標未能有效結合。兩家銀行的績效考核體系中的定量指標和定性指標是一種離散型的結合,未實現有機地融合,而只是不同層面的一種補充和被補充的松散結合關系。而定性指標處于對定量指標的補充位置,這就不能像新華人壽的平衡記分卡一樣實現定量指標和定性指標的有機結合。
(三)我國商業銀行績效評價系統存在的不足
近幾年來,從銀行長遠發展考慮,我國商業銀行對系統內部的經營績效評價新問題進行了積極有效的探索和實踐,但隨著經營環境變化和內部管理的深化,現行的評價體系也逐步暴露出一些不足。
1.評價定位模糊
目前商業銀行內部經營績效評價存在定位不明確新問題,集中表現為摘要:對所屬分支機構的業績評價和所屬分支機構負責人工作成績的評價不分;內部評價和內部考核不分,導致評價側重點和目的被扭曲,評價過程的主觀成份增大,影響內部績效評價的客觀公正。
2.評價指標的設置游離于經營目標
(1)在指標的設置和權重的分布上未能真正實現“三性”的協調統一,往往顧此失彼;(2)過度重視短期財務結果,易助長一些分支機構管理者的急功近利思想和投機行為,最終影響經營效益的持續增長;(3)缺乏對分支機構成長性和貢獻度等經營性指標的衡量,降低了資源配置的效率;(4)評價指標的設置過于僵化和趨同;(5)缺乏對當今競爭環境下非財務因素的反映和關注,更是目前評價體系的缺失。
篇3
一、農村金融機構管理思想的轉型
1、關于農村金融機構的功能定位
目前對農村金融機構的功能定位要解決幾個關鍵性的問題:(1)農村金融機構資產特別是非剛性的資產要指令性地向農業轉移;(2)在低梯度的地區信貸重點應以種養業為主的簡單再生產和擴大再生產來配置資金;(3)調整不同類型的農村金融機構資產占用結構,調整非農貸資產運用結構比例;(4)資產轉移到農業要形成國家對農村金融機構有效的契約約束并加以固定;(5)農村金融機構資產轉移所造成供給主體交易成本上升要以國家公共資金給予彌補。
2、關于管理者思想轉型及處理好幾個關系
(1)農村金融機構經營對象和服務主體必須是“三農”,其最重要的任務是把其資產在充分滿足農民需要的前提下,根據各地的具體情況配置到基礎農業和現代農業中去,因此,必須盡快解決農村金融機構金融資產配置向其它產業異化和向資產集中度高的城鎮企業轉移問題。(2)現階段農村金融機構的監管模式、政策、標準不能簡單從商業性金融機構移植,除了考慮農村金融機構的運營特點外,必須重視資產的流向、流量、流速和對需求主體的服務性。(3)經營信息和管理信息的失真比信貸缺損的破壞性更強,因此農村金融機構管理者不能只游動在管理的中間層,僅聽經營者的意見而排斥服務對象的呼聲,應當密切與農民群眾的關系,建立信息反饋機制,拓寬規范的信貸行為所需信息的渠道。(4)依不同區位經濟特點實行分類指導。要解決不同經濟結構和不同發展水平農村地區“農民貸款難”問題,應當進行分類指導,實施不同的管理政策。分類的主要相關經濟衡量指標有:農業產值占GDP比重、種養殖業占農業總量的比重、農民人均收入、經濟作物的占比、人均耕地面積、農村人口的恩格爾系數、勞動力向城市轉移比率、生產周轉資金自給化程度、農村金融機構供應資金能力、土地資源利用系數、產業化速度等結構性指標。上述系列指標體系直接反映了不同區位中業已存在的農業信貸資金的供求關系,決定了信貸政策必須實行分類指導,以促進非產業化地區農業產業的均衡和產業化地區結構的升級。
二、農村金融機構管理政策的調整
1、信貸投向政策調整
(1)制定《農業信貸政策綱要》,對不同地區、不同農業產業領域實施重點、一般、限制、禁止投入的信貸政策,并強制性地規定優先支持投入對象的投入總量和增速以及配套政策,使農村金融機構的資產在運用中迅速向重點農業領域轉移。(2)農村金融機構資產多元化問題。按照不同區域各個產業比重狀況,規定農村金融機構非農業等方面資產運用比例,縮小農村金融機構自用固定資產投資、非農業投資、上存資金、有價證券投入等占比,通過調整農村金融機構的資產運用結構以加大農業產業的投入增量。(3)中央銀行支農再貸款這個貨幣政策工具要成為平衡不同農業比重地區信貸投入的調節器。要改變支農再貸款的供應方式,農業產值占比大、農業信貸短缺的地區要有重點地集中投入,反之可以少投甚至不投。特別是高梯度的已基本完成由農業產業向工業化轉移過程的地區,再使用支農再貸款將使這個貨幣政策工具失效。中央銀行從管理上要把支農再貸款投向和收回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
2、服務政策調整和服務方式的改造
信用證的發放。對直接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民全面發放信用證,對從事農業輔助生產和服務的農戶根據生產情況也要擴大信用證的發放范圍;要廣泛建立農民經濟檔案和完善農村自然人的經濟狀況評估體系;要調整農戶不良貸款風險權重的評估方法。根據目前農村狀況,農村金融機構的授信額應提高其標準:欠發達地區可提高到3000元,一般地區5000元,高梯度地區10000元,對發給信用證的農民貸款不能再附加擔保或抵押、質押及其他條件。
農村貸款保證制度。廣泛調查的數據表明,從事農業生產特別是從事傳統種植業生產的農民貸款,償還率在95%以上,其誠信度遠高于企業。
因此,不能苛刻地把評估企業的風險指標和要求一般企業應當履行的保證條件強加給農民,要重新制定對農民小額貸款的保證制度,對農業生產需要的基本生產要素的小額貸款可采取信用放款;對大額的從事種養業擴大再生產貸款可采取農戶聯保貸款和村委會保證貸款;對農產品的加工、運輸和商品流通的貸款也要降低抵押、質押和擔保層次。
合理確定貸款期限。要根據農業地區中種植業和養殖業的生產周期以及漁區和牧區的生產特點確定不同的貸款期限,防止把經營性虧損通過縮短貸款期限加大農民借款成本的途徑轉嫁到農民,這樣,一方面可以挖掘農民潛在的貸款需求并遏制高利貸活動,另一方面可以準確體現各類貸款的風險權重和收益性。農村金融機構職工收入分配與農貸放款質量的利益協調機制。目前考核農村金融機構職工的經營績效并與其收益掛鉤只有兩項指標,即:存款額和貸款收回額,但對農戶貸款面和貸款額無論是農村金融機構的法人或職工都沒有考核,更沒有收益水平的制約。要把對農戶的放款面和放款額這兩項指標作為農村金融機構最重要的經營考核指標。要制定信貸員對農戶《服務基本職責手冊》,包括服務的程序、時間、方式、成效等等,以制約信貸員服務行為的偏軌和遏制“尋租”傾向,重新彌合借貸雙方主體相對固定的信貸關系。
拆除人為設置的非規范的貸款屏障。許多農村金融機構對農戶的貸款程序設置不是定位于風險因素,而是無理地增厚了其行政行為強度,借以產生“派生”收益。必須拆除這一貸款屏障,廣泛地把農民潛在的借款需求變為現實的借款需求,要拓寬柜臺辦理信用貸款的對象和額度,擔保、抵押、質押中的一些非規范又不能平抑風險的規定和環節應盡快取消,特別是對信用度高的村(鎮)的農戶貸款、農戶聯保貸款、老貸款戶貸款更應當做到方便、快捷。
3、內部管理政策調整
建立農業不同領域生產活動的差別利率體系。國家規定了部分農村金融機構存貸款利率的浮動區間,而部分農村金融機構逆向運用這一杠桿抑制農戶的貸款行為,從而使農村經濟組織、企業法人和農戶三個不同主體的貸款利率體系成為“倒三角形”,農戶貸款的高利率愈來愈使從事傳統種養業生產的農民背上重負。遏制這種行為首要手段是依照《農業信貸政策綱要》,建立農業不同領域生產活動差別利率體系。
篇4
1)金融借款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內容:借款種類、借款幣種、借款用途、借款數額、利率、借款期限、還款方式。
2)合同訂立要注意的問題
①借款人應在訂立合同時負擔如實申報義務。
②借款人在訂立合同時應依約提供擔保。
3)貸款人的義務
①按期、足額提供貸款的義務。依據《合同法》第200條的規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借款人有權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并計算利息。由于貸款人未足額提供借款給借款人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②保密義務。作為貸款人以方金融機構,對于其在合同訂立和履行階段所掌握的借款人的各項商業秘密,有保密義務,不得泄密或進行不正當使用。
4)借款人的合同義務
①按照約定的日期和數額收取借款?!逗贤ā?01條規定,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和數額收取借款的,仍須按照合同約定的借款日期和數額向貸款人支付利息。
②按照約定用途使用貸款
③按期支付利息。如果按照合同或者交易習慣不能確定利息支付期限,借款期間不滿1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借款期間在1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1年時支付,剩余期間不滿1年的,應當在返還款借款時一并支付。
④按期返還借款
⑤容忍義務。在貸款人按照約定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時,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向貸款人定期提供有關財務會計報表等資料。該項義務給予約定產生,未作約定的,借款人有權拒絕貸款人對貸款使用狀況進行檢查、監督的請求。
金融機構借款合同的特征
金融機構借款合同為借款合同的一種,具有如下特征:
有償性
金融機構發放貸款,意在獲取相應的營業利潤,因此,借款人在獲得金融機構所提供的貸款的同時,不僅負擔按期返還本金的義務,還要按照約定向貸款人支付利息,利息支付義務系借款人使用金融機構貸款的對價,所以金融機構借款合同為有償合同。在這一點上,該合同與自然人間的借款合同有所不同,后者為無償合同,當事人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
要式性
金融機構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采取書面形式,當事人雙方就該合同的存在產生爭議的,視為合同關系不成立。如果雙方沒有爭議或者一方當事人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合同仍然成立。在要式性上,該合同也與自然人間的借款合同不同,對于自然人間的借款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不采用書面形式。
諾成性
金融機構借款合同,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時,合同關系即可成立,依法成立的,自成立時起生效。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在雙方當事人沒有特別約定時,不需以貸款人貸款的交付作為要件,所以金融機構借款合同為諾成性合同。自然人間的借款合同則有所不同,該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
金融機構借款合同的終止
金融借款合同終止的原因,主要有如下幾種情況:
1、借款合同因期限屆滿雙方履行合同而終止。借款合同期限屆滿,雙方當事人未約定對合同繼續展期的,則合同終止,借款人應依約定將借款及利息返還給貸款人,借款合同因此而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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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銀行的宏觀金融管理最近也受到了嚴重挑戰:上海銀行間隔夜拆借利率一路高漲到了聳人聽聞的地步,所謂的錢荒使得一場兌付災難近在咫尺。和美聯儲不同,央行并沒有及時采取措施化解流動性困局。央行此舉的潛在邏輯是:人工制造出一場可控的小規模流動性危機,以改變商業銀行的風險意識。不管這種史無前例的舉措是否有效,這樣做等于宣告央行的流動性創造功能會突然消失,現代金融體系的根基之一被動搖了。如果這種情況持續太久,有可能引發全面金融危機,而且是一場基礎信貸資產尚未大規模出現嚴重問題的情況下人為引爆的金融危機,從而徹底砸爛信貸資產的質量。央行當然不會希望這種情況發生,問題是多久算太久呢?
如果我們回顧最近一段時間的新聞,不難發現央行的激進措施是一系列旨在防范金融風險的監管舉措的。例如,之前的銀監會8號文,試圖對銀行理財產品等非標債務做出規范。長期以來,商業銀行通過期限錯配從事理財產品資產池業務,更有一些銀行借道同業業務拉高杠桿。這些游離于監管灰色地帶的業務給銀行帶來了高額利潤,也蘊含著無法準確量化的風險。并且商業銀行在利潤驅使下,總是有反監管的創新能力。8號文雷霆萬鈞,然而已經有銀行想出了破解之道:資產證券化產品不在非標債務之列,銀行可以將信托受益權做成資產證券化產品,然后買入。如果自己買入太明目張膽,幾家銀行之間可以互相買入。
管理層不僅擔憂商業銀行的信貸風險,同樣也擔心商業銀行的投資風險。2013年早些時候開展的債市稽查行動,直指丙類戶代持現象。貨幣市場基金或者商業銀行通過找丙類戶代持,可以違規持有流動性差、評級低的債券,從而獲取高收益。簡單粗暴的代持行為,規避了風險監控,同時滋生了腐敗。
可以看到,在銀行和監管機構貓捉老鼠的游戲中,銀行總是有強烈的動機進行反監管創新。這些天來,央行出人意料的行動,也許可以解讀為對這種游戲的厭煩。然而,如果我們仔細梳理監管機構和金融機構之間的緊張互動,不難發現:似乎從事一線工作的金融機構并沒有意識到風險,而監管者卻嗅到了風險的味道,這是為什么呢?
答案是中國債務信貸市場的萬惡之源:剛性兌付。7萬億元信托資產,30萬億元債券,最后出問題的都是大新聞,可見剛性兌付的威力。遠如福禧投資,近如山東海龍,債務問題最終皆大歡喜。既然有人兜底,債權人為什么要關心風險呢?當地方政府成為擊鼓傳花的參與者,可以動用政府資源保證鼓點繼續響起,商業銀行自然不擔心接到最后一棒了。監管者從全局的視角,當然能看出這種情況不能持續,但是各金融機構看到的是不管多爛的賬,總是能如期兌付,因此二者就產生了矛盾。于是我們看到了奇怪的一幕:監管機構大聲提醒,債務投資者卻不為所動。在這種情況下,即使利率市場化了,也仍然很難實現對資金的有效調配。收緊流動性可以懲罰商業銀行中的冒進者,但是無法強迫信貸市場實現真正的市場化??梢哉f剛性兌付一日不除,監管死結一日不解,金融改革一日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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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農村金融機構存在的問題
(一)金融機構網點數量少,服務“三農”效果不明顯
銀監會曾明確表示要按“先努力解決服務空白問題、后解決競爭不充分問題”的原則和步驟來進行試點。由此,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應當考慮選址在村鎮等與縣城相比金融服務更加空白的地點,使網點與農戶的距離較近,方便農戶的咨詢、人力成本的浪費等。然而事實上,我們所調查的結果顯示,村鎮銀行和小額貸款公司在村鎮上的數量很少甚至幾乎沒有,大多數的村鎮銀行設立在縣城以上的地點而且縣城里的村鎮銀行數量也屈指可數,似乎他們不是向“村鎮”發展而是向“城鎮”發展的。目前村鎮銀行不僅規模較小、輻射范圍有限,市場還主要集中在縣城內,對真正有資金需求的農戶所所提供的服務十分有限,偏離了政策初衷。
(二)資金規模有限,降低了信貸供給的總量
我國農業從業人員數量巨大、農村經濟水平過低,致使農村資金需求量十分巨大,雖然農村金融取得了一定發展,但由于農民金融需求日趨旺盛,且趨向多樣化,農村金融體系難以完全滿足農民的金融需求。且國家可用于農業的資金量是有限的且要保證貸款資金的風險限度,每年各個地區農村信用社可貸資金數額與農民真正的需求量相比都相差一定距離。而且,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資金短缺問題也十分明顯,自身規模小,實力有限,村鎮銀行常常面臨吸儲難而發放貸款需求大的矛盾。農民收入較低,可存款數額有限,再加上很多農戶對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缺乏了解,對其存在排斥心里,認為他的信譽度不高,擔心資金安全性問題,導致村鎮銀行的存款的吸收能力無法與其他商業銀行相比較。
(三)服務對象集中在中高收入群體
從調查情況看,村鎮銀行和小額貸款公司的貸戶主要集中在縣城周邊的村莊。由于靠近縣城,工商業發達,農戶已不是傳統意義上的農業生產者,經濟條件都屬于上等,靠近縣城的優越位置為他們提供了參與市場的機會,打工、運輸、農業貿易等成為他們的主要收入來源,貸款人早已不是傳統意義上的“農民”,而是已經“市民化”的農村人口。而且除了資金互助社是設在鄉村中的新型金融機構外,目前占新型金融機構絕大部分的村鎮銀行和小額貸款公司都是建立在鄉鎮以上的地方,主要是縣城,這就使“低端農村客戶”遠離了這些新型金融機構,而“高端客戶”成了新型金融機構服務的主要對象。
二、發展農村金融機構的建議
針對于我國現有狀況,為使村鎮銀行更好地服務三農,并在服務三農的過程中實現自身不斷發展壯大的目標,以下我將從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發展方向和農村信用合作社未來走勢兩方面提出具體的建議。
(一)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發展方向
各級政府加強政策扶持,降低新型農村機構運營成本,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未來的發展狀況,是影響我國農村金融市場改革成敗的重大問題,政府必須正確引導,采取有效措施進一步規范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健康發展。有關部門應給予村鎮銀行必要的政策支持。一是上級銀行應給予更多的支農再貸款支持,以擴大村鎮銀行的資金實力;二是放松利率管制,允許村鎮銀行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資金供求狀況、債務人可承受能力自主確立貸款利率,從微觀層面解決貸款難問題;三是對初創階段的村鎮銀行減免營業稅和所得稅,支持其發展壯大;四是加快建立農業政策性保險機構,為村鎮銀行的資金安全提供切實保障;五是建立必要的風險補償機制,建立村鎮銀行服務三農和支持新農村建設的正向激勵機制;六是監管部門應出臺政策,支持村鎮銀行與農村信用社進行適度的有序競爭,增強村鎮銀行的活力。
(二)農村信用合作社發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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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金融;農信;支農
Keywords:FinaniceRuralFinanice,Marketeconomy
一、農村信用社當前支農工作中面臨的主要矛盾。
1,自有資金不足和農村、農業發展大量資金需求的矛盾。受政策因素和自身內部管理以及外部傳染風險影響,農信社組織資金日益困難,缺乏支農后勁。在政策方面,我國許多現行制度不利于銀行間公平競爭。如國家規定國有大中型企業、財政預算外資金、事業單位、保險公司的有關款項不允許存在信用社。在自身內部經營方面,農村信用社服務手段單一,信用工具落后,金融創新困難重重,市場競爭力弱。在外部經營環境上,由于受清理整頓農金會的影響以及部分商業銀行不正當的競爭宣傳,農信社信譽受到貶損,公眾支持率下降,存款逐步向商業銀行轉移,市場份額呈下降趨勢。同時,地方政府行政干預依然存在,縣聯社和農信社回旋空間不大。以上三個因素使農信社組織資金難度加大,自有資金不足,只有依靠人行發放再貸款支農。一旦人民銀行收回再貸款,農信社則釜底抽薪,發展步履艱難,而農村和農業經濟發展,不僅需要農藥、化肥等生產資料資金,而且還需要供銷、加工等環節資金需求。農信社自有資金短缺,直接制約了農業投入,無法保持農村和農業經濟發展的持續性、穩定性。
2、貸款的手續繁瑣與農業生產的及時性的矛盾。盡管我們鼓勵積極發放擔保和小額信用貸款,但由于風險因素的制約,目前農信社貸款種類仍然是以質押貸款為主,擔保貸款為輔。農信社目前過分集中貸款審批制度,相對于大額貸款而言也許可以降低經營風險,但對于農戶小額貸款而言,并沒有降低風險,卻增長了經營成本,降低了效率。因為農業生產呈周期性、及時性特點,農戶要求即時貸款,及時投入,而貸款的手續繁瑣往往貽誤農時,使農戶陷入尷尬境地。
3、農業產業化水平低和農信社自身效益最大化的矛盾。目前我國大部份地區特別是中西部份地區,農業經濟發展相對滯后,農業的產業化、集約化經營仍處在起步階段,農業生產的商品化尚未形成,離產業化的要求還有差距。農業產化水平低直接增加了貸款管理難度,造成農戶貸款風險較高,回報率低。而農村信用社按照“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獨立核算”的性質,必須以效益為目標。這就造成農業的高投入與農業低產出矛盾,直接制約農村信用社經濟效益提高。
4、廣大農戶需要優化金融服務與農信社經營劣勢凸現的矛盾。目前,國有商業銀行分支機構和業務正在逐步收縮,集中向大中城市和大系統、大客戶發展??h城國有金融結構在服務設施、現代化服務手段、資金實力、抗風險能力等方面日趨弱化。而農信社與國有銀行相比,更顯不足。隨著廣大農戶金融意識普遍提高,他們需要多樣化、優質化的金融服務。因此,如何克服農信社經營劣勢,促進農信社穩健發展,支持其為“三農”提高優質金融服務,已成為農村信用社支農過程中亟需研究解決的理論和實踐課題。
5.農業結構調整的多樣性與農村信用社金融供給的單一性、有限性的矛盾。當前及今后一段時期內,農業結構的調整,迫切需要多種多樣的、多層次的金融服務。然而,隨著國有商業銀行逐步向大中城市收縮,部份權限的上收,經營活力不夠,活躍地方經濟存在一定難度。而農村信用社的自身金融服務的弱化和業務范圍的局限性,使農信社業務萎縮,資源枯竭。金融供給方式與內容的單一性、有限性和由此造成的金融資源配的不合理性,已成為阻礙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業結構調整的重要因素。
6、農民群眾貸款難與農村信用社惜貸、不貸、投向偏差并存的矛盾。目前在基層農村,農民貸款難依然是相當普遍的現象。主要原因:一是經營偏離“三農”方向。不是深入基層了解情況積極探討農業貸款新思路,而是簡單認為農業貸款風險大,管理困難,不按國家有關農村金融政策進行經營。二是支農的認識上有偏差。一些地方在信貸考核上存在偏頗,責任和利益不對稱,只罰不獎。貸款責任仍無統一明確的定性標準和可操作性的定性方向,隨意性較大,獎勵措施不配套。三是信貸人員少,貸款服務跟不上,這在貧困地農村信用社更為突出。
7、發揮農村信用社支農“主力軍”政策取向與歷史包袱沉重的根本矛盾。農村信用社是農村金融的主力軍,其政策取向和市場定位就是為“三農”服務。但農村信用社要真正擔此重任依然任重而道遠。主要原因是自身包袱積重難返。一是資產質量低下,歷史沉淀多。二是前些年農村信用社支付的保值貼息無從彌補;三是農村信用社與農行“脫鉤”后的資金幾經清理協調,仍未能得到有效解決等等。
8、現代金融管理要求與人員素質低下的矛盾。農村經濟結構調整的多樣化、復雜性,出現的一些新情況、新問題,都會給農村信用社人員提出了新的考驗和挑戰。受區域和人緣關系的影響,農村信用社人員的構成大多為照顧性招工的家屬子弟。這種近親繁衍的用人方式,加上農村信用社在學習、進修和培訓等方面的條件差,造成了員工整體素偏低,缺乏人才技術保障。這與市場經濟發展尤其是農村經濟可持續發展要求相去甚遠。
9、地方政府和農村信用社的關系未有理順與農村信用社自身經營的矛盾。目前部分地方政府在農村信用社支農過程中存在兩種極端。一是行政干預嚴重。有的地方行政部門不是積極引導群眾謹慎選擇項目,謹慎使用貸款,而是利用行政權力,干預貸款,盲目投向下。二是放任不理。地方政府缺乏引導,如何把農村經濟的發展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有機結合起來的思考缺乏具體藍圖。對農信社的風險化解及貸款清收要求指導參與幫助不夠。有的甚至相互推諉,個別行政干部甚至唆使或暗示直屬企業逃廢債,使農信社陷入進退兩難的境地。
二、解決支農工作矛盾的現實選擇
上述問題和困難,不僅是農村信用社支農工作中的現實矛盾,更主要的是已成為農信社持續發展的嚴重阻礙。只有通過政府、人民銀行和農信社自身努力,積極探索化解支農工作矛盾的新方案、新途徑,在化解農信社風險過程中解決支農所存在問題,在支農過程中促進農信社穩健發展。
具體對策和建議:
1,提高認識,增強對農村信用社改革的緊迫感。目前,國有商業銀行逐步向大中城市收縮,農村信用社已基本成為農村經濟發展中的主要資金融通渠道。從某種意義上來說,要搞活農村經濟,必須首先搞活農村信用社,要發展農村經濟,必須首先發展農村信用社。所以盡管我國金融體制改革面臨的任務還很重,但農村信用社改革應作為當務之急來抓。
2,整相關經濟金融政策,盡快落實對信用社扶持政策,為農村信用社支農創造寬松的經營環境。一是調整利率和稅收政策,降低農信社稅收,減或免征營業稅和所得稅。適當提高農村信用社存款準備金利率和貸款利率浮動幅度,增加信用社自身積累和經濟效益水平。二是落實化解信用社包袱政策。建議一:采取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聯合出資核銷,人行對等金額發放專門的無息再貸款實行資產剝離,從政策上消化沉積的包袱。建議二:參照商業銀行做法,組建農村信用社資產管理公司,剝離不良資產。三是加大再貸款支持力度。人民銀行的支農再貸款,其期限不能太短,并以一年以上為宜。要適應農產品生產周期,允許跨年度使用。且當農村遭受自然災害時,允許延期歸還,從實質上體現中央銀行對農信社的扶持。
3、轉變觀念,加大支農投放,在支農工作中,要突破舊意識、樹立嶄新的市場經濟觀念。一是要樹立貸款營銷觀念,放下架子,轉變作風。二是要樹立貸款效益觀念,幫助農戶正確分析市場走勢,確保貸款投放出去能產生效益。三是樹立貸款風險觀念,要把握好貸款投向,根據農村產業結構的調整相應調整信貸結構,及時避免和防范化解風險。
4、要梳理好地方政府與農村信用社關系。需要建立一種激勵相容的制度安排,使地方政府把農村信用社看作當地農村經濟發展的重要因素,用優惠政策支持農村信用社化解風險,而不對信用社業務過度干預。同時,端正政府行為,作農村信用社的堅強后盾,對那些有償還能力,但逾期不還的單位和個人,政府要給信用社作主,運用宣傳、整治、法律等手段,作出嚴肅處理。為農村信用社支農工作解決后顧之憂。
5、加快合作金融立法過進程,建立農村信用社健康發展的保障機制。金融體制改革深入進和農村結構調整,使業內人士對信用社立法的呼聲日益高漲,因此,建議國家及早頒布《合作金融法》,若能盡早立法,對農信社風險化解,指明改革方向,促進社會進步和農村穩定、農村經濟繁榮提供政策保障。
6、完善支農配套措施。一是改革內部管理體制;二是積極探索法人機構治理的新路子;三是以人為本,大力實施素質教育和人才工程,增強農村信用社全面發展的內在動力;四是努力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以增強農村信用社自我發展能力,使農村信用社逐步走出困境,重顯生機和活力
參考文獻
1,謝平,2002,“中國農村信用社體制改革的爭論《金融研究》2002年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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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金融機構 碳金融 節能減排
低碳理念是現代時節發展的主題之一,世界的各個國家經濟發展處于不同的階段,因此,不同國家的節能減排情況也都會存在較大差別。目前,一些國家雖然具有排放限額,但是實際上并不具備減排能力,在這樣的大背景下,碳排放權則被商品化了。
一、金融機構參與碳金融的作用
(一)促進低碳經濟發展
企業在發展過程中面臨這收益與減排成本之間的對比,目前,我國企業的低碳生產成本偏高,低碳排放獲的回報收益偏低,這成為了阻礙一些有意愿參與低碳經濟的企業的壁壘。而近幾年,隨著金融機構嘗試參與到碳金融領域中,碳金融機構得到了發展,降低了節能減排成本,提高我國在排放權上的價格優勢。此外,促進了“低碳”理念的傳播,對我過節能減排的發展也有著重要意義。
(二)完善金融體系
金融機構交易標主要是風險、信用等虛擬產品,因此對于這一類產品交易都必須要完善的法規體系與制度對其進行保障。碳金融是一種新型的金融模式,在交易過程中具有傳統金融所補具有的風險,這對我國金融體系來說是一種挑戰。金融機構參與碳金融會使我國的金融體系發生變動,使我國金融體系變得更加完善。
(三)保護企業利益
企業參與到碳交易過程中面臨的主要問題確定價格、尋找合作者、風險管理等多個方面的風險。
金融機構參與碳金融程度的逐漸加深,有關碳金融交易的中介機構將會變得更加成熟,中介機構可以以更加低廉的價格向參與結構提供準確的信息,并且價格的定位將變得更加合理。證券、銀行等金融機構都能夠通過多項渠道進行融資,確保企業低碳運行過程中的需要的資金,確保項目的順利開展,確保了企業的經濟利益。
二、金融機構參與碳金融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市場分配與利益分割
市場分配長期以來都是我國碳金融發展過程中的一項關鍵問題。政府在金融市場發展過程中為了確保當地利益能夠得到保障,在交易過程中會設置壁壘。建立碳金融市場后,商家進入市場做生意需要通過各種途徑實現。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面對壁壘與國家政策上的調控,我國諸多地區在市場分配上的趨勢都越演越烈,這增加了金融機構參與碳金融市場的難度。
(二)泡沫化風險
碳金融目前展現出了良好的經濟收益,并在很多面都呈現出了不錯的前景。但是,依據過去金融所衍生出的產品的發展經驗分析,碳金融的發展交會面臨許多問題有待解決。依據相關人員的對碳金融的研究,當期發展到較高層次時,碳交易衍生產品交易過程中會面臨較大風險,并且可能會導致我國的金融市場出現泡沫風險。在此背景下,金融機構如果參與到碳金融中,為了避免風險進一步擴大,必須要采取合理的措施進行控制,避免我國金融市場面臨沖擊,使其遭受破壞。
(三)碳減排目標
目前,從我國的碳金融發展情況來看,在獲得經濟利益的同時,實現節能減排目標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而從碳金融的發展情況來看,雖然情況十分緊張,但是仍然有利可圖,主要注意問題是不能完全節能減排;然而目前環境問題日益嚴重,許多環境問題不是單純的依靠金錢能夠解決的,因此在發展過程中必須要注重對環境的保護。節能減排與碳金融發展之間的矛盾可以說是不可調和的,這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金融機構參與的難度。
三、金融機構參與碳金融的合理對策
碳金融的發展既存在風險,也有積極的一面。在發展過程中,找到發展平衡點是金融機構參與的關鍵。金融機構在分析與處理金融市場問題表現除了不錯的成績,但是由于碳金融具有較強特殊性,因此如果在一個小問題上處理不當,也會對其發展造成不良影響,因此為了確保金融機構能夠更好的參與到碳金融中,需要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成立交易所
目前在我國天津、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已經成立了以碳金融為主體的交易所,在這些交易所中,主要針對各項排放權的交易進行經營。碳金融在未來我國一段時間的發展過程中,碳交易排放權的交易平臺可能主要集中在這三個大城市的中的交易所中,不僅可以使市場價格職能得到充分體現,而且也可以使交易雙方得到準確的信息。通過交易所,可以使參與交易雙方的交易變得更加便捷,減小了交易成本,從而降低了金融機構參與到碳金融中的難度。
(二)合理的利用保險公司
我國保險公司行業正處于不斷完善中,目前其已經成為了保險業務、金融業務、服務業務等多項業務與一體的功能全面的金融機構,同時其與交易所和商業銀行之間有著緊密的聯系。保險公司參與到碳金融中,可以適當的推行信用保險,通過調查與分析發現潛在客戶,并適當的對保險業務進行拓展。利用保險公司,可以為碳金融的發展構建一道強有力的屏障,避免由于市場自身調節問題,而造成較大的經濟損失。此外可通過保險公司還可以進行責任保險,也就是針對責任風險進行保險,關注雙方在交易過程中的需求。合理的保險業務可以使碳金融的發展朝著健康發展發展,具有穩固保障后,可以解決碳金融在發展過程中遇到的諸多問題,從而促進其發展。
(三)商業銀行
商業銀行的地位不低于交易所和保險公司,是我國的一個重要金融機構,其對我國的很多金融機構的業務都會產生一定影響。碳金融的正常運行,需要大量資金支持,如果在運行過程中資金出現短缺問題,勢必需要通過多種渠道融資,銀行貸款是其一個主要的渠道。商業銀行在發展過程中,對市場進行調研,通過市場需求相應的貸款業務和貸款產品。此時業務的開展需要具有針對性,同時要創新產品。例如,將貸款先發放給綠色循環經濟行業,對高污染、高能耗的行業的貸款進行一定的限制。在缺少足夠的資金支撐或資金鏈發生斷裂時,碳金融中的高污染和稿能耗模塊將會受到一定的限制。這樣以來,金融機構對碳金融的發展就起到了一定的促進作用。商業銀行在經營過程中,除了可以進行貸款之外,還可以做一些中介業務,使自身優勢能夠得到體現。
四、結束語
金融結構參與到碳金融市場中,可以使碳金融市場的資源配置得到合理優化,并且與我國碳金融的發展相適應??偠灾?,應當通過合理的方式,推動金融機構參與碳金融,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推動“低碳”的傳播,使更多人和企業了解“低碳”理念,促進我國節能減排、低碳排放的氣氛的形成。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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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退出機制;清算
自從中銀信、中農信、海發行等事件以來,金融機構市場退出問題就層出不窮,隨著金融體制改革進一步深化及國家隱性擔保逐漸弱化,四家國有大型商業銀行經過股份制改造和公開上市,以及具有獨立市場主體地位的中小銀行業金融機構快速發展,尤其是隨著入世過渡期的結束,銀行業全面對外開放和市場競爭日趨激烈,優勝劣汰的市場機制將會使一部分不適應市場競爭的金融機構被淘汰。
金融機構的市場退出包括四個方面的內容:風險預警機制、風險救助機制、清算制度和市場退出的問責制。近幾年來,國家替關閉清算的金融機構和商業銀行不良資產總共投入5萬億元,約占GDP的1/3。主要有1998年發行2700億元特別國債,用來補充四家國有商業銀行資本金;治理金融“三亂”給各省補貼2000億元左右;從四大商業銀行剝離1.4萬億元不良資產;四家資產管理公司從央行再貸款6700億元;向中行、建行、工行注資600億美元;股改中核銷不良資產和免稅絕對超過1萬億元;給農信社兌付票據1700億元及補助200億。國家對金融穩定付出巨大成本的一個重要原因是沒有建立完善的市場退出機制,而對這些金融機構實施了過度救助。
通過對有關金融機構市場退出的典型案件加以分析發現我國金融機構在市場退出過程中明顯地有以下幾個主要特征:一是行政手段取代市場手段。對問題金融機構的過度救助不但不利于金融機構的治理結構的提升,反而助長了道德風險,鼓勵或者誘發金融機構的惡意經營行為,不利于加強居民和企業的風險意識。我國的中央銀行不但承擔整個金融行業的系統性風險,而且也承擔個別金融機構的非系統性風險。以證券業為例,2004年至2005年,證券業風險頻發,從南方證券接管到東北等證券公司挪用客戶保證金、資金區分不清、非法委托理財等一系列問題的產生后,央行無一例外地采取了撤換機構負責人、通過再貸款彌補機構虧損的做法,而大部分金融機構最終還是沒有能力償還這些再貸款的,從而實際上是把金融機構風險損失轉嫁給了公眾,最終可能導致通貨膨脹,對金融穩定造成不利影響。二是兼并重組代替市場退出。市場退出是完全性淘汰機制,兼并重組是優化機制,總體上不產生市場退出的淘汰機制,如果簡單地用行政兼并代替市場退出,實質上是以犧牲效率為代價來為問題嚴重的金融機構救助,反而進一步積聚風險,不能從本質上化解和分散風險,不利于我國金融機構依據發展和競爭的需要積極開展戰略性重組和通過收購兼并來迅速擴大規模。三是不能真正保優汰劣,只有強強聯合才能產生優勢,強弱聯合只能導致優勢和效率遞減。金融機構的失敗意味著局部喪失效率,只有對喪失效率的部分進行適當處理,才能保持整個體系的高效運轉。結合上述分析,筆者認為要做好以下幾方面:
第一,要選擇適合我國國情的金融機構市場退出模式。借鑒國際成功經驗,根據問題機構的現實狀況,選擇行政接管、重組并購、關閉清算等多種市場退出方式,以盡可能小的處置成本和公共資源,最大限度地保護存款人、債權人和納稅人的利益,并堅持以下原則:1、適時原則。及時、恰當處理有問題金融機構,可以有效降低處理風險的成本。推遲有嚴重問題金融機構的解決不會有好的結果,不穩健的金融機構繼續經營,往往會采取風險更大的做法,會削弱原來是穩健的競爭者而增加全系統發生危機的可能性,在金融機構明顯的缺陷暴露之后才采取措施,這對于保護失敗金融機構債權人的全部利益來說經常是為時已晚。對危機金融機構的處理必須準確果斷,同時注意選擇市場退出的時機。以海南發展銀行為例,關閉是資產總額154.7億元,賬面損失43.8億元,加上中央銀行為救助該行的再貸款37.9億元及自拆17.35億元,資產損失率高達55.4%,因拯救或處理不及時增加的損失大約50億元,占海發行總資產的30%,根據統計,自1996年以來全國關閉銀行機構的資產總額超過1000億元,按海發行30%計算,由于我國橢圓處理的做法導致最終關閉的機構損失增加超過300億元。從另一方面講,假如及時救助就可以減少300億元的損失。2、適度原則。從宏觀角度市場退出是一種“效率轉移”的指示器,可增進金融制度的效率貢獻并能獲取帕累托效率。但它畢竟有著相當大的社會經濟成本,因而又是具有非帕累托效應。因此就應堅持加強金融監管為主,市場退出為輔的盡量少破產原則,為了最大限度地減少社會震蕩,對于金融機構市場退出,可以區分不同性質的銀行,采取不同的退出方式。3、風險最小化原則?;诮鹑跈C構的特殊性,金融機構市場退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說是一種兩難選擇。市場退出的關鍵意旨在于化解風險,但這一行為本身又不可避免地引發一定范圍和區域內不同程度的金融震蕩。
第二,要做好對資產與負債的處理。首先是對資產的處理,抵押優質貸款應該不被清算且繼續保留在金融系統中。其次是對債務的處理,要加強對中小存款人和債權人的保護,機構破產會導致對其他金融機構的危機傳染和擠兌,即使是在最有效系統中,破產清算通常都不是金融機構倒閉尤其是銀行倒閉最優的退出機制。與破產清算或行政關閉不同的方案包括私人部門的清算方案,比如兼并和收購,以及私人和公共部門結合的清算方案,如收購和接管交易、保險存款轉移等。盡管純粹的私人部門清算方案不涉及任何公共部門和存款保險資源,但是其他管理部門積極參與退出清算仍然是十分必要的。收購和接管交易意味著在撤銷失敗金融機構之前,只有受損資產和某些債務留在倒閉銀行等待被清算和處置,而將其資產和優先債務向其他金融機構轉移。對資產的收購接管交易既可以使實現資產的貶值最小化和風險傳染最小化,因為存款人僅僅在很短的一段時間內不能使用他們的資金,而貸款也并沒有離開金融系統。如果能夠及時處理金融機構危機,在資產價值低于負債之前清算,可以采用完全的私人部門清算方案。如果優質資產不足以用來償付職能部門希望轉移的債務,就需要利用存款保險或其他公共資源,通過私人和公共部門結合的方式予以清算。其處置方法有兩種基本形式,即存款清償法和購買與承擔法,以前者方式下破產機構的運營價值將基本全部喪失,因此只使用于特許權價值和組織價值比較小且資產比較差與無買主的機構。美國RTC用此方式處理機構總數約11.3%,資產總量約3.0%。后者是指由較好的金融機構購買其部分或全部資產,并承接其全部存款。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和RTC的做法是有本部門專家或委托專業機構對破產機構清算價值進行估計,然后進行投標,并將最高標價與事先估計的清算價值比較,高于清算價值的,則達成交易,否則,采用存款清算法進行處理,亦稱最小成本原則。表1統計了美國在處理80年代金融危機過程中處理失敗商業銀行的統計,從中可以看出美國大量使用了市場化的購買與承擔方式,處理的商業銀行分別占處理總數的73.5%和61.5%,處理的資產比重分別達67.4%和78.7%。不同的方法對金融機構價值損失影響的差異十分明顯。根據上面的處理方法選擇原則,實際上的失敗金融機構的質量決定處理方法,而處理方法影響處理成本,購買與承擔法的確有效減少了金融機構價值的損失。
第三,采用激勵相容的金融機構退出機制設計方案,通過激勵相容強化對金融機構的市場約束和監管約束,減少道德風險。比如日本長期對銀行業的過度救助,導致規模競爭代替質量競爭,效率下降以及壞帳擴大。美國高級經濟顧問Jeffrey A.Frankel指出正常的金融制度甚至應時不時地有金融機構倒閉的發生,雖然嚴格市場退出約束有可能導致有效率的機構被錯誤關閉,但造成的損失遠小于實施該政策獲得的總效率。1、激勵相容的金融機構市場退出機制應該是公開的、明確的。2、需要確定激勵相容的損失分配方案。應該在事前確定結構化的損失分配方案,在事進行嚴格監督執行。3、需要對有問題金融機構及時糾正和清算。當金融機構陷入困境,對經營失敗金融機構的及時糾正和清算尤為重要。對失敗金融機構的及時干預還會避免因其進行不正當市場競爭所產生的扭曲效應。失敗金融機構試圖通過高利率吸取更多的存款資源,冒險擴張他們的貸款組合擴大了金融脆弱性,還會導致其他金融機構的逆向選擇。退出機制的設計還需要避免過度利用公共資源對失敗金融機構進行救助和寬容態度來拖延清算時間。
第四,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目前對存款保險制度的構造中的一些關鍵細節還存在著技術上的難題和利益上的取舍。對參保金融機構的費率設置是目前關鍵的一個技術難題,如果實行統一費率那么對規模較大和質地較好的金融機構就存在逆向選擇的可能。在此問題上,筆者認為關鍵是看對金融業分類監管和評級能否有效運作,而且需要在市場中形成符合金融規律的分類評級制度。在賠付問題上,如果金融公司發生破產清算界,如果比例過低,那么存款人的存款就會在賠付率的零界點分散到多家金融機構,反過來又影響了金融機構存款結構問題,而且造成存款短期化的傾向。由于中國的銀行是主要的融資市場,一旦出現存款短期化現象,很可能會影響銀行的風險資產的配置問題。在此不能過多地參照發達國家的賠付率,這主要考慮到國外銀行主要提供的中短期貸款服務,企業的長期資金和固定投資主要來源于資本市場。在存款保險體系中,不僅要考慮金融機構的風險分散問題,同時也要考慮存款人的風險承受壓力。同時建議盡快從隱形存款保險制度轉換到明確存款保險制度,因為我國的隱形保險制度已經顯示出嚴重的高成本性和脆弱性,如央行為救助海南商行提供的再貸款占其存款總額的66.5%,還有招行沈陽分行1999年因辟謠導致13天擠提存款的6.2%。
事實上,中國金融業在退出機制的風險處置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證券公司的退出機制方面,一些問題券商可能被摘牌,2004年以來部分高風險券商相繼被行政接管或托管。銀行業方面,加大了資金投入,置換了大量不良資產,減免了部分營業所得稅等,為解決市場退出創造了有利條件,一些停業整頓的金融機構轉入撤銷或合并重組,處置工作取得一定進展。繼佛山市商業銀行退出之后,銀監會表示要爭取用一年時間清理掉最差的城商行。2006年9月末,全國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數量由原來的60000多家減少為24000多家,還通過多種方式分類處置了83家城市信用社使之減少至245家,其中69家改制為農村信用社,9家組建城市商業銀行,5家被商業銀行收購。另外,信托投資公司、財務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的市場退出工作有了新成果,系統性風險基本得到控制,在已獲得重新登記的信托投資公司中,有5家停業整頓,租賃公司有3家停業整頓,1家進入破產程序。雖然一些關鍵問題上的意見存在著多方利益的激烈博弈,畢竟政策資源、行業監管資源對市場資源的合規性的影響關系到今后金融業運行中利益分配格局和風險分擔格局的溝通和協調效力。筆者認為只要參與各方明晰各方的責權利間的關系,理順在這一問題上的一些關鍵性細節,對各金融利益集團博弈要照顧到利益上的平衡,就會使得金融機構退出機制更加全面和富有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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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
截至2004年5月末貸款存量、流量的增長軌跡與結構變遷表明:宏觀調控效應開始顯現,貸款在增幅放緩中出現了結構變化;但金融機構貸款和資產運用的總量變動和結構調整,也隱含著金融機構長期風險的潛在加大。
1.在總量上,新增貸款同比少增,貸款余額增幅明顯放緩。
2.在期限結構上,一是短期貸款及票據融資同比少增,中長期貸款同比多增,新增貸款期限拉長;二是金融機構各項貸款余額中短期貸款占比進一步下降,中長期貸款占比進一步上升,金融機構各項貸款余額中短期貸款增長快于中長期貸款增長的趨勢得以延續,中長期貸款占比低于短期貸款占比的幅度的收窄趨勢進一步發展。
3.在資產運用結構上,1997年至今,一是人民幣短期貸款余額中農業占比除2000年外穩定上升,商業占比除2001年外持續下降,工業占比在波動中自2002年開始下降,建筑業占比在2002年達到峰值后開始回落,其他短期貸款占比除1998年外穩定提高;二是人民幣中長期新增貸款中,基建貸款占比逐步上升,個人中長期消費貸款占比逐步下降,其他中長期貸款占比在上升中于2004年前5個月回落;三是貸款向發達地區、大城市、大企業、大項目集中的趨勢更為明顯。
4.在資產組合結構上,有價證券及投資的占比自2002年開始下降,外匯占款占比自2001年開始穩步上升,貸款占比在下降通道中于2004年前5個月有所回升。
金融宏觀調控政策要注意結構制約和不對稱性效應
1.從信貸供給看,金融機構資產運用并非其完全自主選擇。雖然擴大金融機構貸款利率浮動區間賦予金融機構貸款定價權,但現有的金融結構和實體結構以及整體上的利率管制決定了金融機構更多地是通過調整資產組合來傳導貨幣政策。金融機構的資產運用可選擇空間有限。
2.從信貸需求看,中國現行金融結構的制約,導致中國國內非金融機構部門的投融資手段主要依賴銀行存貸款。由于不同結構的實體機構獲得貸款的能力不同,高度依賴金融機構貸款往往意味著統一的貨幣信貸政策對實體經濟具有不對稱性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