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多樣性對人類的意義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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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多樣性對人類的意義

篇1

關鍵詞:生物多樣性原因可持續利用保護對策

引言

生物多樣性是人類社會賴以生存和發展的環境基礎,也是當今國際社會環境和發展的研究熱點問題之一。中國是全球生物多樣性最豐富的家之一,它有的生物物種數量約占全球的十分之一,是全球生物多樣性保護的重要地區。但是由于自然、人為及制度方面的原因,中國的生物多樣性正遭受著嚴重的損失和破壞,保護生物多樣性已成為擺在人們面前的急中之急、重中之重的事情。本文旨在通過對這些原因的分析,提出建設性意見,以資探討。

1.生物多樣性概述

1.1生物多樣性的概念、含義

1992年6月召開的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上各國簽署的《生物多樣性公約》第二條對生物多樣性作如下解釋:

所有來源的形形生物體,這些來源除其他外包括陸地、海洋和其他水生生態系統及其所構成的生態綜合體。

1994年我國政府制訂并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行動計劃》對生物多樣性作如下概念:

所謂生物多樣性就是地球上所有的生物、植物、動物和微生物及其所構成的綜合體。

但上述對生物多樣性的概念缺乏全面性、準確性和簡練性,故本文將生物多樣性定義為反映地球上所有生物及其生境和所包含的組成部分的綜合體。

生物多樣性包含三層含義,即遺傳多樣性、物種多樣性、生態系統多樣性。三者之間既有區別又有聯系。遺傳多樣性是指某個物種內個體的變異性;物種多樣性是指地球上生命有機體的多樣性;生態系統多樣性是指生物圈內生境、生態群落和生態過程的多樣性以及生態系統內生境差異、生態過程變化的多樣性。三者之中生態系統多樣性是基礎,而物種多樣性是關鍵,遺傳多樣性含有的潛在價值最大。

1.2生物多樣性的意義

生物多樣性與人類的生存和發展有著密切的關系,每個層次生物多樣性的都有著重要的實用價值和意義。物種的多樣性為人類提供了大量野生和養殖的植物、魚類及動物產品;遺傳多樣性則對培育新品種、改良老品種有著重要的作用,如人們可利用一些農作物的原始種群、野生親遠種和地方品種培育高產、優質和抗病的作物。在生態系統中的最重要的作用就是改善生態系統的調節能力,維持生態平衡。因此生物多樣性不僅能為人類提供豐富的自然資源,滿足人類社會對食品、藥物、能源、工業原料、旅游、娛樂、科學研究、教育等的直接需求,而且能維持生態系統的功能、調節氣候、保持土壤肥力、凈化空氣和水,從而支持人類社會的經濟活動和其它活動。此外生物多樣性直接影響著中國的文化多樣性.

1.3我國生物多樣性現狀

我國在1987年公布的《中國珍稀瀕危保護植物名錄》第一期中,公布的瀕危種類有121種,受威脅的158種,稀有的110種,共計389種,其中一類保護植物8種、二類的157種、三類的22種。另據中國紅皮書的估計顯示,超過1/10即500多種脊椎動物物種和15%~20%即400~500種高等植物已經受到威脅。而我國對境內的物種及其數量尚無確切的統計數字,尤其對瀕危物種的調查尚不全面。出現的問題是有些國家未列入瀕危物種名錄的物種面臨生存威脅,有的甚至瀕臨滅絕,而另一些則由于人為的保護、繁育、利用而使種群數量有所增減,因而有必要調整其保護級別或劃出、劃入保護之列,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藥用動植物,如黃草,急待保護。

此外,近年來野生生物貿易已經對中國的生物多樣性產生了較大影響。由于糧食、中醫藥、服裝等對野生生物的需求日益增加,野生動植物的非法交易也急劇增長,對幾種瀕危動植物物種以及一些沒有列入國家保護名單之內的動植物物種數量已經構成威脅。如:藏羚羊。

2.生物多樣性損失的主要原因

生物多樣性的喪失,既有自然發生的,也有因自然發生的,但就目前而言,人類活動(特別是近兩個世紀以來)無疑是生物多樣性的損失的最主要原因。此外制度特別是法律制度的不健全,則是引起損失的另一主要原因。

2.1自然原因

一是物種本身的生物學特性。其一是物種的形成與滅絕是一種自然過程,化石記錄表明,多數物種的限定壽命平均為100~1000萬年。其二是物種對環境的適應能力或變異性、適應性比較差,在環境發生較大變化時難以適應,因此而面臨滅絕的危險。如大熊貓,其瀕危的原因除氣候變化和人類活動以外,與其本身食性狹窄、生殖能力低等身體特征有關。二是環境突變(天災),如地震、水災、火災、暴風雪、干旱等自然災害。

2.2人為原因

由于人類對生物多樣性對人類的重要性認識不夠,同時又過多的重視經濟發展,而對生物多樣性保護意識淡薄,從而導致生境破壞時有發生;對生物資源開發過度,有些甚至是掠奪式的開發;環境污染嚴重;對外來物種入侵問題重視不夠以及制度的不健全,這些都是導致生物多樣性減少的主要原因。

2.2.1生境的喪失、片斷化、退化

棲息地破壞和片段化已成為我國一些獸類數量減少、分布區縮小和瀕臨滅絕的主要原因。伐木和占地是中國生境被破壞的兩大主要原因。天然林的大幅度減少直接威脅到從苔蘚、地衣到高等物種的生存。此外伐木也是導致森林火災的一個主要原因,中國在過去25年內因森林火災共損失了860萬公頃的森林。以農業和建設為目的的占用森林、濕地和草原則是生境破壞的另一個原因。據估計,中國目前農田的1/3本來是處女林,這一問題在中國熱帶地區尤為嚴重。而在過去的半個世紀里,沿海濕地的一半左右已經發生改變,高原湖泊周圍的濕地也損失嚴重。另外,1950~1980年間中國湖泊面積減少1/10。

生境的片斷化是指一個面積大而連續的生境被分割成兩個或更多小塊殘片并逐漸縮小的過程。多種人類活動都可能導致生境的片斷化。如鐵路、公路、水溝、電話網絡、農田以及其他可能限制--生物自由活動的分隔物,和自然保護區內修筑公路等人為設施。特別是由于這些人為設施的建立,使得動物的活動受到限制,從而影響其覓食、遷徙和繁殖,而且植物的花粉和種子的散布也會受到影響。因而引起動植物種群數量下降并引起局部滅絕。同時由于生境的片斷化,陽光、溫度、濕度及風的變化,也會導致一些物種瀕危、甚至滅絕。另外生境的片斷化有助于外來物種的入侵,進而威脅到原由物種的生存。

生境退化則是生境部分的失去原有功能,如由于經濟發展、過度放牧等原因,使得草場退化嚴重,引起草原生物生理機能衰退,從而對其生存構成威脅。

草原的退化。

2.2.2掠奪式的過度開發

許多生物資源對人類具有直接的經濟價值。隨著人口的增加和全球商業化體系的建立和發展,人類對之的需求隨之迅速上升,其結果導致對這些資源的過度開發并使生物多樣性下降。

而當商業市場對某種野生生物資源有較大需求,通常會導致對該種生物的過度開發。典型的實例是人類對海洋鯨類的獵捕活動與鯨類數量的消長之間的關系。我國許多藥用植物,如人參、天麻、砂仁、七葉一枝花、黃草、羅漢果等,野生的植株都已經很有限了,如果仍不加限制必然導致滅絕。其中偷獵、濫挖走私野生動物行為對生物的多樣性威脅最嚴重。

2.2.3環境污染

2.2.3.1水體污染

水體污染能夠對水生生物(特別是魚類)生命周期的任何發展階段,產生亞致死或致死作用,影響他們的捕食、尋食和繁殖。其中亞致死的水體污染對水體生物多樣性的影響更為突出、普遍、久遠。在這種環境中的生物繁殖能力下降、生長緩慢或者死于環境脅迫有關的疾病。而水體富營養化能使水體生物多樣性顯著下降,昆明滇池即是一例。

2.2.3.2土壤污染

土壤污染通常會使當地植被退化,甚至變成不毛之地,同時土壤動物也會變的稀少甚至絕跡,其生物多樣性比未受污染區顯著下降。如礦區、尾礦堆積地一、礦區廢棄地以及垃圾填埋廢棄地都少有樹木生長。

2.2.3.3空氣污染

人類排放到大氣中的各種有毒有害物質均能對生物體產生不同程度的損失,并對生態系統構成危害。經各種途徑進入空氣的二氧化硫、氨、臭氧等能直接殺死生物。來自冶煉廠廢氣中的有毒金屬能直接毒害植物。而由于臭氧空洞、酸雨以及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的所引發的溫室效應等造成的生物多樣性損害、減少越來越受到國際社會關注和重視,特別是溫室效應引起的全球變暖和酸雨對生物多樣性的影響。

2.2.4外來物種入侵

外來物種入侵對生物多樣性造成了很大威脅。其入侵方式有三種:一是由于農林牧漁業生產,城市公園和綠化、景觀美化、觀賞等目的的有意引進或改進,如在滇池泛濫的水葫蘆、轉基因生物;二是隨貿易運輸旅游等活動傳入的物種,即無意引進,如因船舶壓倉水、土等帶來得新物種;三是靠自身傳播能力或借助自然力而傳入,即自然入侵,如在西南地區危害深廣的紫莖澤蘭、飛機草。在全球瀕危物種植物名錄中,大約有35%~46%是部分或完全有外來物種入侵引起的。2002年來自南美洲亞馬遜河的食人魚又名食人鯧在我國掀起軒然大波。其一旦流入某一水域達到一定規模時,可能會大量屠殺其他魚類,給生態平衡和生物多樣性帶來危機,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失。

2.3制度原因

雖然我國在保護生物多樣性方面取得一定成績,但由于制度特別是法律制度的不健全,使生物多樣性遭受了不必要的損失。主要表現在:雖然國家已把環境保護的成效納入政績考核之中,但有些地方政府并未把此真正納入工作計劃;對生物多樣性有影響的重要部門(如農業、林業、漁業、科研機構等)對此重視夠,缺少相關具體實施細則、行動及專業人員。自然保護區是保護物種及其生境的有效方法,我國已建立數目眾多的保護區,但相對與國土總面積而言是不夠的,而且部分保護區管理混亂、土地權屬不清等也需要完善。在法律制度方面,雖已實施《自然保護區條例》多年,但畢竟在法律效力上位階較低,調整面窄,處罰力度不夠,故需要進行新的立法以保護自然保護區、物種及其生境。而在外來生物入侵問題上,雖有一些法規涉及,如《進出境動物檢疫法》但沒有專門法規對此做相應調整,法律漏洞較大。

此外,由于經濟發展;新的城鎮、水壩、水庫、礦區的開發、建設;旅游活動以及國際合作不充分也會對生物多樣性構成威脅。

3.保護對策

保護生物樣多性不僅需要加快治理環境污染,把保護工作納入國民經濟發展計劃,更重要的是在生態系統水平上采取保護措施,傳統的做法主要是建立自然保護,通過排除或減少人為干擾來保護生態脆弱區,在一般情況下,確是保護某些物種或生態系統的有效途徑。但存在許多問題,需要加以完善,有必要通過立法的途徑解決,主要是對自然保護區進行立法。鑒于外來物種對生物樣多性的影響日益嚴重,而我國卻沒有專門立法保護措施,故建議建立外來物種管理法規體系。而且隨著人口和用地的不斷增長,被動的保護已很難真正達到保護的目的,為此提出可持續利用生物資源。同時生物多樣性對全人類都有著深遠的意義,需要各國政府和人民的積極參與,故特別強調國際合作和加強國民教育。

3.1建立、完善自然保護區和制定《自然保護區立法》

自然保護區是具有保護自然環境和自然資源的雙重性質,并且是一定的空間范圍的區域。在我國指對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態系統、珍惜瀕危野生動植物物種的天然集中分布區和具有特殊意義的自然遺跡等保護對象所在地的陸地水域和海域,依法劃出一定面積予以特殊保護和管理的區域。

據《世界資源》1997年的統計,全世界已建立較大面積的保護區1.04萬個多,其無論在保有物種、遺傳、生態系統的多樣性還是在保護物種生境上都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各國也意識到,由于缺法相關法律保護,自然保護區建設、管理混亂,保護區內開發與保護矛盾突出,亂砍、濫挖偷獵行為時有不斷,造成一些自然保護區破壞嚴重。

因此,許多國家對自然保護區和國家公園進行了專門立法。如,英國《國家公園和鄉土利用法》,日本的《自然公園法〉澳大利亞的國家公園與野生生物保護法》加拿大的《國家公園法》,韓國的《自然公園法》等。另外,一些國家制定了自然保護區或生物多樣性保護方面的綜合性法律,并將自然保護區納入其中。例如,日本的《自然保全法》、新西蘭的《自然保護法》、韓國的《自然環境保護法》等。這些法在保護生物多樣性上取得很大成效。

所以無論是按國際通行做法還是從我國國情出發,都有必要抓緊制定一部《自然保護區法》,對由于自然保護區的保護、建設、管理、開發和利用而產生和存在的社會關系進行調整。建議在原有法規中法律制度:如審批制度、分級分區制度、管理制度、檢查應急制度的基礎上,修改和完善相關法律制度,如分類性保護和管理制度、監督管理體制、投入保障制度,借鑒國外相關先進經驗,創設新的法律制度,如功能區劃制度和社會影響評價制度。

3.2防止外來物種和建立外來物種管理法規體系

外來物種入侵不僅對當地生物構成威脅,同時對經濟和人體健康帶來不可估量的損失,因此一些國家對此進行了立法。如美國先后頒布或制修訂了《野生動物保護法》、《外來物種預防和執行法》、《國家入侵生物法》、《外來有害生物預防和控制法》、《聯邦有害雜草法》等;新西蘭《生物安全法》等。

我國雖有一些法律法規涉及外來物種管理,如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法》(1988)農業和林業局分別建立了水生和陸生野生動物引進審批制度;《野生植物保護條例》(1996)、《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動物防疫法》和《植物檢疫條例》。但是目前尚無針對外來物種入侵的專門法規。《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行動計劃》涉及到外來入侵物種物種,但未制定專門針對外來物種入侵的行動計劃,所以中國急待制定相關法律法規以確保生態安全和保護本國生物多樣性。如設立引種許可證制度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建立外來物種入侵預警機制。

另外,對外來物種進行普查和有計劃清除,也很有必要。

3.3在保護中持續利用生物資源

雖然全世界已建立眾多自然保護區、國家公園等多形式保護方法方式,但相對于地球生物圈而言,其保護的生物多樣性是有限的。因此人們認識到,有效和長期可信的保護生物多樣性的方法是持續利用生物資源。指對生物資源的利用應以使生物多樣性在所有層次上得以保護、再生和發展。對保護而言,沒有合理利用也就沒有保護。利用自然保護和發展旅游業就是一例。不但有經濟效益,實際上也是宣傳群眾、教育群眾,從而獲得廣大人民群眾的廣泛支持。這本身就是社會效益的體現,也是自然保護的價值體現。

另外建議對生物多樣性有影響的重要部門(如農業、林業、漁業、科研機構)制定生物多樣性保護規劃,并將其納入他們的生產計劃中,鼓勵生物的資源利用方式的多樣化。包括根據當地資源的實際情況實施傳統的農業和林業措施;推進科研與教育;采取必要的辦法使保護區免受人類活動的影響和進行遷地保護。

3.4國家合作與行動

在生物多樣性問題上,世界各國的共識是生物多樣性問題不是局部的、地區的問題,而是全球性的問題。聯合國有關組織、世界科學界和各國政府部門認為國際合作是推進生物多樣性保護的重要方面。因此我國政府應積極的參與國際合作加入協定,聯合打擊跨國非法貿易與捕獵。加強科研協作,但要注意與產權問題。

我國已加入的公約協定有《瀕危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國際捕鯨公約》、《生物多樣性公約》、《熱帶木材協定》、《關于保護特別水禽的重要濕地公約》等等,為了更好的保護我國生物多樣性,應積極的開展國際合作,并制定相關的實施計劃與細則,在必要的情況下制定相關行政法規或法律。

3.5加強環保教育

從整體和局部看,國民素質的高低直接關系到生態環境及生物多樣性的好壞,大量資料表明,凡是受環保教育程度越低的國家和地區,通常生態環境破壞頻率越高、程度越深、問題也越多。而對生物多樣性的可持續發展這一社會問題來說,除發展外,更多的應加強民眾教育,廣泛、通俗、持之以恒地開展與環境相關的文化教育、法律宣傳,培育本地化的親生態人口。特別值得重視和提倡的是利用當地文化、習俗、傳統、信仰、宗教和習慣中的環保意識和思想,如民族地區的龍山、鳳水,進行宣傳教育。另建議在中小學中專門開設環境課程或在自然、化學、生物、地理及中進行環保教育,尤其值得重視的是課外活動。

此外,加快對全國生物多樣性的清查;根據實際情況變更動植物保護級別;恢復破壞的生態系統;及對一些重點珍稀瀕危物種進行人工繁育和擴群工作,也很有必要??傊?,一個物種的消亡往往不是單個因素作用的結果,而是多個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所以,生物多樣性的保護工作是一件綜合性的工程,需要各方面的參與,不僅需要政府,更需要民眾;不僅需要單個學科,更需要多學科;不僅是一個國家或地區,而是全球的共同參與與合作。

參考文獻:

[1]王羲國際環境法法律出版社1998

[2]韓德培主編環境保護法教程法律出版社1998

[3]曹志平生態環境可持續管理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2001

[4]毛文永、劉劍平全球環境問題與對策中國科學技術出版社1993

[5]伊武軍資源環境與可持續發展海洋出版社2001

[6]熊治延環境生物學武漢大學出版社2000

[7]中國外來物種黑名單科學生活2004(3)

篇2

地球資源是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礎,隨著人口不斷的增長和科學技術日新月異,它的開發強度日益增強,不少地區已呈現資源枯竭和生境退化的趨勢,難以再承受下去來滿足人類的要求,因此,實施生態發展推行可持續發展戰略就成為一項急迫的任務[1-3]。眾多的國際生態公約就是在這種背景條件下產生的,它們的主要目的在于指導人們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安排和限制急功近利的短期行為,以維護子孫后代的利益。這些被稱為是法律旗幟的各種公約都不是單純由法學家們單獨完成的,必需要廣泛征詢涉及自然保護的專業人士的意見,總結自然保護第一線從事實際工作的人們以及生產戰線上廣大公眾的經驗教訓,才可能制定這些涉及全社會利益的許多規定。本文就擬簡要地探討一下它們的意義和作用,以期我國能完善和健全有關自然保護和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的法律體系,來適應已踏入生態發展文明時代門檻的迫切要求。

1生物多樣性公約

生物多樣性是一個綜合的概念,它既是生物之間以及與其生存環境之間復雜相互關系的體現,也是生物資源豐富多彩的標志。它是對自然界生態平衡基本規律的一個簡明科學概括,也是衡量生態發展是否合乎客觀規律的主要尺碼。一個區域保持得是否完整在很大的程度上要以其生物多樣性的保護和持續利用是否合理來決定。因此,它的保護對象是全方位的,要從物種及其遺傳資源、生態系統和景觀多樣性各個方面著手。這個公約不僅闡述了防止物種滅絕和生態系統遭受破壞的問題,也強調要關注人類發展的目標和策略。它提出要把生物多樣性的保護、持續利用和利益公平分享三者密切結合來考慮工作,才能達到預期的目標;實踐證明,缺乏其中任何一個環節,工作就難以持續下去。它要求各締約國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制定符合自己要求的生物多樣性保護戰略和行動計劃,對生物多樣性的就地保護、遷地保護和離體保存作出全面的安排。“公約”經過多年的討論和多次的修改,1992年6月在巴西召開的聯合國環境與發展會議上簽署,于1993年12月29日正式生效。這說明世界人民終于認識了由于人類本身的管理失誤所造成的地球生境退化、資源枯竭所帶來的災難,決心采取共同行動制定有約束力的并起綜合作用的國際公約?,F在,生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利用已成為各個國家最重要的任務之一??梢钥闯觯?rdquo;公約并不是一紙空文,但與其說是一次性產物,不如把它看為一個長期的過程,因為許多問題未能得到很好的解決。例如1.如何做好野生物種種群和被傳統農業與本地人民廣泛應用的物種及其變異的就地保護和遷地保護問題,2.發達國家如何落實支援發展中國家保護和持續利用生物多樣性的責任;3.如何通過技術轉讓和交流實施生物多樣性有效保護和持續利用的戰略;4.生物資源利用者如何落實酬報各地從事保護工作者和提供傳統利用知識人們的責任。這些問題雖經多次討論,但不易取得協議。

我國于1993年1月7日作為第7個國家正式批準加入“公約”,由環境保護部牽頭組成國家履約協調組,統一規劃各項工作,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事務,可見國家對生物多樣性保護的重視和認真態度。許多學術單位建立了生物多樣性委員會、研究機構來規劃研究和宣教事宜;還出現了非政府組織“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和綠色發展基金會”,它組織社會各界人士和廣大公眾協助政府有關部門開展工作。10多年來完成了大量工作,除了按“公約”規定完成必需做的基本項目,例如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行動計劃、中國生物多樣性國情研究報告、中國生物多樣性數據庫外,還出版了系列叢書和許多研究報告。建立了許多生物多樣性就地保護、遷地保護和離體保存實體。主要經驗有下列三點:1.保護和發展必需密切結合,利益公平分享是關鍵;2.統一協調分散管理的方針是正確的,但需要進一步完善;3.基礎性和綜合性研究不斷加強,才能不斷向前發展。在2010年國際生物多樣性年期間,國家頒布了新的“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戰略和行動計劃(2011-2030),”明確今后20年我國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目標、任務和保障措施,并將之看為是維護生態安全和糧食安全保障的大事。因為,當前資源過度利用、工程建設與全球氣候變化的影響問題并未解決,生物多樣性受威脅的狀態一時難以解除。它要求完善相關政策和法律基本體系,將生物多樣性納入國家和地方計劃;開展重點區域生物多樣性調查研究,評估、監測、人才培訓和能力建設,加強就地保護、遷地保護和離體保存,例如保護區、動物園、植物園和種質基因庫的建設和完善,把保護和發展密切結合;重視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防止外來入侵物種的蔓延和完善,完善群眾參與和深化國際合作等方面工作[4-8]。

2卡塔赫納生物安全議定書

卡塔赫納生物安全議定書是關于改變了遺傳性質的活有機體跨境轉移的一個協議,它旨在充分確保它們的轉移、處理和使用。它的文本由生物多樣性締約國會議來討論和確定,已有100個以上締約國批準,于2003年9月11日正式生效。所以,可以說,它是生物多樣性公約的一個議定書。文本中詳細論述了安全轉移、處理和使用憑借現在生物技術所獲得的可能對生物多樣性保護和持續利用產生不利影響的改變了遺傳性質的活有機體的保護措施,同時顧及對人類健康所構成的風險。這意味著,已改變了遺傳性質的活有機體從一個國家跨境轉移必需符合議定書的規定,出口者必需提供充足資料使進口者能做出知情決定,確保所有貨運有議定書要求的文件記錄,即使進口者不是締約國也要按議定書要求辦理。我國于2005年4月27日批準了議定書,顯示我國在執行國際條約和加強生物安全管理方面的承諾,并大大增強該議定書的份量。同時,制定了中國國家生物安全框架,對國家生物安全管理政策體系、法規體系、轉基因活有機體及其產品風險評估和管理技術準則、生物安全管理國家能力建設作了具體規定和說明。

3拉姆薩爾濕地公約

濕地是指內陸和海岸地帶水深6m以下的水域、沼澤和草甸地帶。這些地區是調節水分循環、維護水禽和水生生物生存的重要棲息地,具有巨大的經濟、社會和環境價值,但是長期以來,人們沒有真正意識到這一點。隨著經濟的發展,大片濕地被改變為農地、養殖場甚至城鎮,導致許多物種消失,常出現一雨便成災的可怕事件,威脅著人類的生存和發展。為此,原亞洲濕地局、國際水禽與濕地研究局、美洲濕地局三個濕地組織合并為濕地國際,并在濕地公約的制定和技術支持中發揮了中堅作用,大大促進世界范圍主要地區濕地和濕地物種現狀的評估和研究,加強與政府和當地社區的合作方面開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濕地公約于1971年2月2日在伊朗的拉姆薩爾簽訂,所以常稱為拉姆薩爾濕地公約。它通過傳播信息資料、提高公眾意識、開展培訓活動和在各地建立濕地管理項目、支持和促進區域和各國濕地保護和濕地資源持續利用和行動計劃的制定等發揮了巨大的作用。各國凡是在生態學、生物學、湖沼學和水文學上具有國際意義的濕地都可申請加入濕地公約所建立的國際濕地名錄,加入國際濕地名錄的濕地應建立保護區,加強對物種和棲息地的管理,管理好者可得到相應的獎勵;反之會受到批評。中國加入濕地公約會后,認真履行締約國的義務和責任,為了適應濕地保護形勢發展的需要,調動全社會的力量投入濕地保護,1994年9月由林業部牽頭聯合17個部委制定一個廣泛參與、切實可行、符合國際規范的“中國濕地保護行動計劃”,確定了中國濕地保護和合理利用的目標、內容、優先領域和項目,使之走上了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的軌道,以確保采取協調一致的行動,進一步推動中國濕地保護事業的發展。許多科教部門建立了濕地研究中心,開展了大量的研究,出版了眾多的專著和研究論文和報告[10]。迄今,我國已有37個濕地保護區分五批加入了國際濕地名錄,并開展大量保護和持續利用的工作。#p#分頁標題#e#

4世界遺產公約

世界遺產是指具有世界價值的獨一元二的自然和文化區域以及許多非物質的文化和精神遺產,是各個國家精華中的精華。作為具有世界價值的自然和文化區域可從以下列幾點來判斷:(1)表征地球進化歷史的主要階段的典型代表或獨特的地理景觀類型;(2)表征具有重要意義的不斷進化的生態過程或生物進化和人與環境相互影響的典型事例和杰出的代表;(3)具有極為特殊的自然風光和文化特色的區域;(4)具有世界價值的生物多樣性豐富的區域或眾多受威脅物種的棲息地。符合四個標準之一的區域可申請列入世界遺產名錄(包括自然遺產、文化遺產和自然與文化雙遺產三類)。世界遺產公約、生物多樣性公約和拉姆薩爾濕地公約三者被認為是國際保護生境(棲息地)的三大公約。世界遺產公約是1972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正式通過制定,1978年正式生效。這說明大多數國家都認識到有責任來保護那些具有特殊價值的自然和文化區域,把它們看為是人類遺產的一部分。這是第一個認可和保護文化景點的國際法律條約,它把傳統的文化生活方式和自然資源管理體系之間建立了密切的聯系,拓寬生物多樣性和文化多樣性相互關系的思維,并制定協同計劃來保護它們[11-14]。

隨著我國經濟多年的持續增長,人們的生態保護意識也在不斷提高,并深深體會到自然與現代化共存、經濟建設和生物多樣性與文化多樣性保護共存的偉大目標是實施可持續戰略和建設和諧社會的基礎。這樣,加入和認真實施世界遺產公約,建立比較完善的世界遺產地系統,就成為政府的一項必不可少的任務。許多省市建立了申報世界遺產辦公室,促進自然保護、文化組織和文物系統各方面的專家認真考慮,提出具體的計劃和方案。截至2010年底,我國已有自然遺產地8處、文化遺產地25處、自然與文化雙遺產4處,還有文化景觀3處,總共40處?,F在打算申報的區域還有100多處,估計每年只有自然和文化遺產各1處獲得批準。但是,人們已認識到這項工作的重要性,不是為申報而申報,而是決心通過完善管理,爭取支持,使之更加壯大,以適應社會、文化、經濟迅速發展的要求,那時申報將是水到渠成之事。主管自然和文化遺產工作的分別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和國家文物局。

值得指出的是,有悠久歷史的全球農業系統,是人類長期生存和發展過程中所創造的,既有自然的成分,也是人類文化多樣性的一部分。但是,人們在發掘自然和文化遺產保護時,卻忽略了這個方面,以致傳統的農業耕作制度及其豐富多彩的傳統優良品種的基因多樣性在現代化過程中大量流失。聯合國糧食與農業組織及時認識到這個問題的嚴重性,于2003年建立了“世界重要農業文化遺產系統中心”,旨在開展全球重要文化遺產項目的申報工作,以期建立一個全球共識的持續發展的動態系統,彌補了不足之處。我國浙田縣的稻魚共生系統被列為全球第一批五個全球重要農業文化遺產之一。其實,我國還有許多項目符合其標準,需要大力發掘、繼承和發揚[15-18]。

5瀕危野生動植物物種國際貿易公約

野生動、植物的保護與持續利用是緊密地聯系在一起的,只注意保護,不允許任何利用是不科學的,必然是行不通的;當然,過度的利用,不注意保護必然導致破壞。這個公約的目的就在于監測商業開發的主要物種,對一些已陷入受威脅狀態的物種,通過貿易限制達到保護與合理利用的要求。這個公約1973年3月于美國華盛頓簽訂,1975年7月正式生效。它把控制貿易的物種劃分為三類作為其附錄,附錄1是指那些受到和可能受到貿易影響而有滅絕危險的物種。這些物種的對外貿易必需獲得出口國科研機構認可,管理機構發放出口許可證,進口國也確認是如此才能進行;進口國將之再出口也照此辦理。附錄2是指那些目前雖未瀕臨滅絕,但如對其貿易不嚴加管理,以防止不利其生存的利用,就可以變成有滅絕危險的物種。這些物種也必需得到出口國家科研機構的認可,管理機構發放出口許可證才能進行出口貿易。附錄3是任何一個締約國認為屬其管轄范圍內應進行控制開發利用,而需要其它締約國合作管理貿易的那些物種;它們的出口貿易同樣需要出口國管理機構發放出口許可證才能進行。前兩類物種需經全體締約國大會討論通過,后一類物種只需各締約國自己認定,報公約秘書處備案即可。附錄中所列的物種是重點管理對象,但它們的地位不是永遠不變的,而是要隨其種群傳播和消長而有所調整,所以需要對它們進行長期的研究和監測。這樣,每一個締約國都要建立專門的科學委員會和進出口管理辦公室來負責專司其事。前者負責研究確認各個種的基本情況,提出處理的意見;后者即專司具體管理業務,發放出口許可證??梢钥闯?,這個公約不是要禁止野生動植物包括瀕危物種及其衍生物的貿易,而是制定各種措施保證可持續貿易,不引起它們走向滅絕;目前,它已建立一個世界性的控制野生瀕危物種及其衍生物的國際貿易系統,為物種的保護和發展做出了巨大的貢獻。1980年12月25日,我國提交參加“公約”的交存書,1981年4月“公約”對我國正式生效,1982年正式建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瀕危物種進出口管辦公室”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瀕危種科學委員會”,分別掛靠在國家林業局和中國科學院內,開展有效的研究和管理,成果壘壘??磥?,大力培養熟悉“公約”的科研和管理人員,進一步弄清和宣傳“公約”各條款的實質內容,加強對瀕危野生物種的研究,提供其消長規律和具體情況,監測貿易現狀,編制控制貿易的物種名錄及其識別手冊和圖譜,制定合理開發利用的指標,提高進出口管理水平,防止過度開拓而造成物種滅絕應是一項長期的任務[19-20]。

6遷徙物種公約

物種的生存和分布不受邊界的限制,特別是遷徙物種的生活周期可能遍歷多個國家,但各國的保護和管理水平不盡相同,難免會遭受獵殺,因此必需通過國家政府間的共同努力來加以保護,既要保護物種本身,也要保護其棲息地。保護區在這些方面發揮著巨大的作用。這個公約于1979年簽訂,1983年正式生效,100多個國家參與并共同關注這些獨特物種種群的保護,效果明顯。我國簽署這個公約以后,許多保護區承擔了這些遷徙物種的保護,無論在科研監測和合理利用方面都做出了巨大的貢獻。例如,山東長島保護區累計環志各種候鳥128種21萬多只,其中猛禽22種6萬多只,占全國猛禽環志總量80%以上;回收國內外環志鳥231只,最長回收為8年,為鳥類遷徙規律與科學研究提供了重要的科學依據,成績明顯[21]。由于“公約”所關注的物種獨特,沒有任何公約能代替其作用,實際上,它成為生物多樣性公約必要的補充和起具體的輔助作用。#p#分頁標題#e#

7氣候變化框架公約

這個公約是全球許多國家的政府為解決地球氣候潛在變化可能引起的眾多問題而聯手進行的一項努力。它的一個重要概念在于集體執行“公約”所制定的各項規定。它于1992年5月9日在紐約聯合國大會上獲得通過,1994年3月21日正式生效。我國于1993年1月批準了這個公約,是最早的10個締約方之一。“公約”要求所有締約方在農業、林業等相關部門注意減少和防止人為引起的溫室氣體排放的技術開發、應用和推廣;開展技術轉讓等各種合作,促進可持續發展,保護和增強所有溫室氣體的吸收匯和儲存庫,例如不同類型的保護區等;在適應氣候變化的情況下,制定水資源保護和合理利用、綜合農業的發展、關注受干旱、荒漠化和洪澇影響地區的保護和恢復工作;在可行的范圍內,將氣候變化納入相應的社會、經濟和環境的政策和行動,并采取適當的方法盡可能降低氣候變化對經濟、公共健康和環境產生不利的影響。在京都議定書中為發達國家規定了有法律約束力的量化減排指標,使其CO2、CH4等6種溫室氣體排放量較1990年減排至少5%;同時,確定了“共同實施”、“清潔發展機制和”排放貿易“三種境外減排的靈活機制,使發達國家可以通過這三種機制在境外取得減排限排的抵消額,從而以較低成本實現減排限排目標,緩解其國內減排限排壓力。對發展中國家來說,國家溫室氣體排放清單是其義務的核心內容,要求采用由締約方大會制定的可比方法編制人為引起的各種溫室氣體的源排放和匯清除的國家清單,發達國家必須為其提供相應的資金。但是,要真正的具體落實十分困難,許多會議都是在討論這些問題的具體化,但都不能取得共識,需要更耐心地通過深入分拆,實事求是協調和合作共事地去解決??梢钥闯?,制定減排限排溫室氣體目標是一個重要方面,而確定不同區域生物多樣性保護、恢復和人工營造的方法來固碳的目標也是不能忽略的,兩者是相互相成的[22]。

8防治荒漠化公約

篇3

一、生物技術應用引發的生物安全問題

生物技術可以分為以下幾種主要技術:基因技術、細胞技術、酶技術、發酵技術和蛋白質技術。其中,基因技術是現代生物技術的核心,其他生物技術都是以基因技術為底座發展起來的[1](P.5)?;诖?,本文探討的生物技術主要是指基因技術,簡單來講,基因技術就是指重組DNA技術。(DAVID NAIOU:BIOTECHNOLOGY&NANOTECHNOLOGY-Regulation under environmental,health,and safety laws,OXFORDUNIVERSITY PRESS,p.5(2009).)

20世紀80年代以來,隨著人類大規模地開發生物資源,生物安全問題日益突出。生物安全問題有廣義與狹義之分,廣義的生物安全是指在一定的時間與空間范圍內,由于自然或人類活動引起外來物種遷移,外來物種在定居、建群、繁衍、擴展的一連串過程中造成的對本土物種和生態系統的威脅、危害,使之衰退,甚至退化和滅絕;或者由于人為造成環境的劇烈變化,導致生態環境的破碎化、邊緣化和退化,從而對生物多樣性產生影響和威脅;或者任意盜用和掠奪生物資源,砍伐和捕撈過度,嚴重時會導致物種瀕?;驕缃^;或由于在科學研究、開發、生產和應用中造成對人類健康、生存環境和社會生活的有害影響。而狹義的生物安全問題主要是指通過基因工程技術所產生的轉基因生物體及其產品的安全性問題,包括轉基因生物體及其產品可能引起的生態環境問題、人體健康問題以及社會經濟問題等。本文探討的正是這種狹義的生物安全問題,即基因工程技術引起的生物安全。

轉基因生物對人類健康、對自然生態環境和生物多樣性等都會存在一些潛在的威脅,具體來講,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轉基因生物對人類健康的安全性帶來威脅。概括起來主要是:(1)毒性問題。人們對基因活動方式的了解還很不透徹,沒有十足的把握能夠有效控制基因調整后的結果,因此,人們普遍擔心基因的突變演化可能導致有毒物質的產生。(2)過敏性反應問題。轉基因作物因為引入外源性目的基因后,會使轉基因生物帶上新的遺傳密碼而產生一種新的蛋白質,這些新的蛋白質可能引起食用者或接觸者出現過敏反應。(3)抗藥性問題。抗生素抗性基因可能被轉入人畜消化系統中的細菌體內,使其對抗生素藥物的治療產生抗性。(4)有益成分問題。有研究發現,外來基因會以一種人們目前還不了解的方式破壞食物中的有益成分,導致營養質量的下降。(5)免疫力問題。轉基因生物及其產品可能降低動物乃至人類的免疫能力,從而對動物及人類的健康安全甚至生存能力產生影響[1](P.54)。

第二,轉基因生物對自然生態環境存在潛在的風險。

轉基因生物對環境的影響可能是直接的,也可能是間接的;可以是馬上出現也可能是延遲出現的。這種風險具體體現在轉基因生物的“基因污染”可能造成的生態風險?!盎蛭廴尽奔椿蚬こ套魑镏械霓D基因能通過花粉(風媒或蟲媒)所進行的有性生殖過程擴散到其他同類作物上,在遺傳學上稱為“基因漂散”(gene flow)。而這種人工組合的基因通過轉基因作物或家養動物擴散到其他栽培作物或自然野生物種并成為后者基因的一部分,在環境生物學上則稱為“基因污染”。(注:南寧政務信息網:“淺析基因污染的概念及應對措施”,2005年6月1日。)例如,利用基因技術種植抗干旱、抗伏倒、高產量的玉米或者是抗干旱、抗蟲害的棉花,但是由于沒有對特殊基因物質進行有效的控制,其通過風媒或蟲媒散播了,結果在玉米或棉花旁邊長出了抗伏倒、抗干旱、抗蟲害、高產量的雜草。這種雜草比其他植物在自然中散播和存活的時間長,因為轉基因技術賦予了這種雜草與其他植物競爭的優勢并可以侵占其他植物的領地[2](P.106)。(注:DAVID NAIOU:BIOTECHNOLOGY&NANOTECHNOLOGY-Regulation under environmental,health,and safety laws,OXFORD UNI-VERSITY PRESS,p.34(2009).)這不僅增加了除草的難度,也給對農作物野生近緣種的利用造成困難或使其成為不可能。不僅如此,受基因漂散過程影響的植物,其從轉基因中獲得的性狀因為是未經過自然選擇過程的,其結果將會打破自然界的生態平衡,影響整個地球的生態系統。所以,“基因污染”對地球生態系統具有潛在危險,忽視這種危險,可能將重蹈工業革命對環境大規模破壞的覆轍,招致一場不可收拾的災難。與其他形式的環境污染不同,植物和微生物的生長和繁殖可能使基因污染成為一種蔓延性的災難,而更為可怕的是,基因污染是不可逆轉的。從美國的“星聯玉米事件”,加拿大的“轉基因油菜超級雜草”,到墨西哥的“玉米基因污染事件”越來越多的事實表明“基因污染”的威脅不容忽視。(注:人民網轉基因專題:“基因污染威脅中國生物安全”,2004年10月20日。)

第三,轉基因技術對生物多樣性的影響。主要體現在如下方面:

1.物種的引進和馴養問題。引進物種的原因可能是有意識的,有時也可能是偶然的錯誤。無意識的引進往往對生態環境造成很大的損害。物種的混雜使某些物種會損害當地的物種,改變生態系統和食物鏈。例如,滇池到20世紀80年代大部分水生植物相繼消亡,存30余種,禍害就是一種外來的名叫鳳眼蓮的植物,它嚴重破壞了滇池水生系統的結構和功能,導致大量水生植物死亡。(注:參見“國家漁政部門表示我國欲建外來物種預警機http//www.legalinfo.gov.cn/gb/special/2003-01/15/content_10032.htm.)此外,有意識的引進物種行為也并不全都會結有益之果。有選擇的馴養物種,也會破壞生物多樣性,以法國為例,在19世紀,法國可以生產2 000多種蘋果,但是后來由于農民有意識地選擇市場更樂于接受的品種,今天法國的蘋果品種只有10余種;此外,栽培與推廣單一的高產品種,人工林品種單一化都影響到生物多樣性的質和量,而生物多樣性的減少,使得人們無法從中培養和馴化更好的生物品種,這必然會影響到人類未來的食物結構[3]。由此可見,物種的馴養和引進會影響生態平衡,改變生物多樣性,從而影響人類的生存。

2.轉基因品種的大量繁衍和克隆物種的危害。轉基因技術大量的被應用于農業、醫藥和工業。在自然界種植轉基因作物可能給野生生物帶來災難性的影響,而且移植的基因可以越過性別障礙,并將遺傳特征轉給一種臨近的生物,因此,風險是廣泛存在的。如通過基因改良培育活的有機體,在環境中能夠潛在繁殖,一旦基因改良體成為一種嚴重的害蟲,要將其消除將十分困難。然而,更另人擔憂的是克隆技術??梢灶A見,自然界原有的優勝劣汰和進化過程將會因為這種技術的出現而受到影響,生態系統的自然演變因而增添了更多的干擾因素。毫無疑問,克隆技術增加了影響生物多樣性的可能方式。轉基因技術和克隆技術的進步,使得人類選擇性繁衍物種的能力得到增強的同時,意味著生物界自我循環的能力將受到更大威脅。

在農業領域,如果對植物品種授予專利,為了實現壟斷權,專利權人會對其研發的植物進行全面的控制,這將斷絕他人改良植株的機會,因此,有可能導致植物基因退化,從而影響生物多樣性。另外,大面積的單一種植使得整個農業建立在僅僅幾十個物種的基因基礎上;單一物種的次生林破壞了天然林豐富的遺傳基因;選擇多產的植物或家養動物取代利潤較低的更接近野生的品種。這些生產方式勢必會導致遺傳基因的貧瘠,長期下去,也會嚴重影響人類自身的食物結構和發展需要。再者,利用基因技術恢復已經喪失的生物基因并將其重新引入環境,也有可能破壞生態平衡。在工業領域,大規模工業化帶來的污染使得物種多樣性的破壞加速,在科技發達的時代,城市化、人炸、沙漠化、濕地干涸等等因素甚至直接帶來了物種的消失[4]。

目前,生物技術的應用對人類和環境影響的中期和短期影響已經越來越明顯。但是生物技術的應用對人類和生態環境的長期影響還不具有確定性,特別是,生物多樣性問題一直以來被不確定性嚴重困擾著。今天,我們僅僅粗略掌握了物種消失的速度,到下個世紀物種可能消失多少是不得而知的。物種的消失不同于其他的環境損害,因為一個物種消失后就永遠消失了。而且生物多樣性的大規模滅絕如果在目前得不到控制,將不僅使目前一半以上的物種遭到滅絕,而且使整個生物圈缺乏物種的時間至少達500萬年,相當于人類出現以來的20倍時間[5](P.62)。

二、風險預防原則指導下生物技術專利的慎重保護

伴隨著生物技術的發展以及人類對生物技術重要作用的認識,生物技術的法律保護問題越來越引起國際社會,特別是生物技術發展水平比較高的國家的關注。20世紀60年代至70年代末,國際社會通過了《保護植物新品種國際公約》和《國際承認用于專利程序的微生物保存布達佩斯公約》,以及歐洲國家締結的具有重要影響的《歐洲專利公約》,這些立法對許多國家產生了很大影響。在這種影響下,國際生物技術保護形成了兩類保護模式。第一類,雙軌制保護,即專門法和專利法保護兩種模式。第二類,單一制保護,即或采取專門法或采取專利法保護模式。

雖然形成了上述保護模式,但是,生物技術的專利保護問題一直以來都是國際社會有爭議的問題之一,也是WTO烏拉圭回合談判過程中的一項議題,不僅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存在巨大分歧,而且發達國家之間也存在許多爭議。各國對生物技術專利保護的差異,不僅和各國專利制度的歷史、經濟政策以及技術發展特別是生物技術發展的水平相適應,也反映了各國對生物技術專利的接受程度。

目前,我國對生物技術的專利保護完全達到WTO《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的要求,而且對可授予專利的生物技術的范圍也是比較寬泛的,基本上和發達國家一致。但是,我國專利法忽視了生物技術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忽視了生物安全問題;另外,我國專利法也沒有將對生態環境的影響作為專利審查的內容和標準,這不符合可持續發展戰略和環境保護一體化的要求。實際上,對生物技術可能給生態環境帶來的損害,有關部門已經予以了重視,例如,我國農業部頒布實施的《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實施細則》規定:對危害公共利益、生態環境的新品種不授予品種權。這一規定實際上就是將對生態環境帶來損害的生物技術排除在法律保護之外。這一點,部門立法反倒走在了前面。

筆者認為,我國對生物技術進行專利保護時應當采取慎重的態度,應該在風險預防原則的指導下對其決定是否予以保護,這不僅將對維護生物安全具有重要意義,同時,也可以作為限制外國生物技術專利的合法、有效的手段。

風險預防原則(precautionary principle)在理論上對其有不同的解釋,一種解釋是:“風險預防原則也稱風險防范原則、防備原則、謹慎原則,是指如果對某種活動可能導致對環境有害的后果存在著很大的懷疑(strong sus-picion)最好在該后果發生之前不太遲的時候采取行動[6](P.89)。國內學者都按《里約宣言》的規定,將其解釋為:“為了保護環境,各國應按照本國的能力,廣泛適用預防措施,遇有嚴重或不可逆轉損害的威脅時,不得以缺乏科學充分確實證據為理由,延遲采取符合成本效益的措施防止環境惡化?!币陨辖忉尪急砻鬟@樣一個基本精神:當遇有嚴重或不可逆轉的威脅時,不得以缺乏科學上的證據為由,推遲或拒絕采取行動保護環境。

風險預防原則立法興起于20世界80年代,其最初是德國在20世紀60年代提出的,隨后被一系列保護海洋的國際文件所采納。風險預防原則在國際環境法律文件中,例如,《生物多樣性公約》以及《卡塔赫拉生物安全議定書》中都得到了肯定。同時,該原則在其他一些國家和地區也明確得到了承認,例如,非洲《關于生物技術安全示范法》中明確規定了嚴格的事先預防原則。(注:Edited by LUC BODIGUEL and MICHAEL CARDWELL:The Regulation of Genetically Modified Organisms:Comparative Approaches,OXFORD university press,p.2(2001).)

促使風險預防原則進入現代環境法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包括生態危機在內“環境風險”等問題的出現??茖W技術的迅猛發展,一方面為人類解決環境或生物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技術支持;另一方面,也帶來了新的不確定性,如有毒化學品、轉基因產品釋放等導致的環境風險和生物風險。對這類風險目前在科學上沒有一個清楚、確定的認識,如果因此拒絕采取任何預防性措施,一旦危害后果出現,則不可逆轉。為了應對這些以不確定性為特征的環境風險或生物風險,遵循“風險預防原則”無疑是決策者的理智選擇。尤其在生物安全方面,由于現代生物技術、轉基因生物體等所導致的生態不安全風險很難得到科學確定性的證明,因而對生態風險更需要適用“風險預防原則”,采取防御性的措施和行動[6](P.89)。

在風險預防原則進入現代環境法以前,如果一種活動或者物質在被證明是危險之前則被假定是安全的,而風險預防原則轉變了這種假定,當一種活動或物質不能證明是安全的以前,則被假定是危險的。風險防范原則在環境保護中的運用改變了原來環境法在面臨不確定性時采取等待態度的做法,這反映了生態環境保護理念的轉變。

我國引入風險預防原則決定于是否對生物技術予以專利保護具有必要性。如前所述,生物技術對人類健康、對自然生態環境和生物多樣性等都會存在一些潛在的威脅,一旦這些威脅轉化為現實,其后果往往非常嚴重,甚至是不可逆轉的。為了防止這些威脅而導致的生物安全問題的出現,我國有必要引入風險預防原則。正如歐盟委員會一直堅持,由于科學證據無法充分證明部分創新性技術的安全性,因此該新技術即具有風險;因此,決策者在制定政策決定時,除應考慮該風險所可能引起之疑慮外,還應通過預防性措施將該風險消除或降至可接受的程度之內;這種不待相關科學知識之發展而先行采取措施的決定,即屬“預防性策略”[7](P.89)。

除去必要性考慮之外,我國引入風險預防原則還取決于對生物技術予以專利保護是否可行。對于生物技術的安全問題,《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第27條賦予成員國自行采取措施對威脅公共健康、生命或環境的發明可以拒絕授予專利的權利,也賦予了成員國以國內法控制生物技術風險的責任。根據該規定,從我國的國情出發,為維護我國利益,面對生物技術可能引發的生物安全,我國完全有權利將可能損害生態環境的生物技術排除在專利保護之外。

引入風險預防原則對生物技術予以專利保護的具體做法是:(1)修改現行專利法補充規定對可能造成環境損害的生物技術專利不授予專利權。(2)修改專利法補充關于“對已經授予專利權的生物技術規定可以通過無效宣告程序宣告其無效”的規定。在專利法中引入風險預防原則對于維護生態安全具有重要意義,環境問題的解決僅僅依靠環境法是不能完成的,在專利法中引入風險預防原則對于維護生態安全具有重要意義,通過各個法律部門的相互合作與協調,這樣才能夠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的協調發展。

注釋:

[1]劉長秋等著:《基因技術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2]唐安幫主編《中國知識產權保護前言問題與WTO知識產權協議》,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3]張金屯著:“論生物多樣性保護與可持續發展”,載《經濟地理》1999年19卷第2期。

[4]汪惠敏:“科技和法律在生物多樣性保護中的互動關系”,載《生物法律》2004年第2期。

[5]唐雙娥著:《環境法風險防范原則研究-法律與科學的對話》,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

篇4

關鍵詞:生物安全;風險社會;社會公共利益;法律供給與需求

Abstract:Theconcernsofbio-safetyarousedbythedevelopmentofmodernbio-technologyareasophisticatedsignintheprocessofindividualizationinindustrialsociety,which,whileindicatingthesupremacyofhigh-technology,warnsusofthelurkingofsomeunpredictablerisks:thetraditionalmodernizationmaybeledtothe“reflexivemodernization,”andthusa“risksociety”maybeimminent.Consequently,safetyofeco-system,health,andsocialethics&orderisinmoreurgentneedofattentionintheneweraoftech-revolution.Theruleof“balanceofinterests”intraditionallawneedstobereplacedbyanewinterestcoordinationmechanism.Whilemakingbio-safetylaws,itisrequiredthatsocialpublicinterestbeascertainedandprotectedinthecourseofmodernbio-technologydevelopmentsoastorealizethegenuineharmonyofmanandnature.Whilepeoplearewonderingabouttheoutcomesofmodernbio-technology,thetraditional“legalmarket”isnomorepeaceful.Therequirementsofbio-safetylegislationwilldisturbthebalanceoftraditionalsupply&demandoflawandultimatelyconducetotheenactmentofbio-safetylaws.

KeyWords:bio-safety;risksociety;publicsocialinterest;supply&demandoflaw

一、現代社會對生物安全的立法訴求

(一)現代化的反身性及其風險預設

關于現代性與反現代性的沖突與協調是20世紀社會學理論研究的核心論題。與“現代性終結”相抗衡的“第二現代性”或稱之為“反身性代性”的研究和探討在德國學者U.Beck的《風險社會》后變得更加引人注目。他從兩個角度對現代化的反身性作出了說明:一是“以財富和風險生產為例討論反身現代化的連續性和非連續性的混雜”;二是“工業社會中蘊含的現代性和反現代性(modernityandcounter-modernity)的內在矛盾”[1]。Beck認為傳統的現代化和工業社會的現代化是有區別的,一種是古典的現代化(classicalmodernization),是在19世紀反對封建社會、建立工業社會中發展起來的,而另一種是反身性現代化(reflexivemodernization),是在今天的工業社會之中發展的。在工業社會之中,存在著現代性和反現代性之間的沖突,因此工業社會不是一個徹底的現代性社會,而是一個現代的封建社會。在這種半工業半封建社會中,封建性的方面并非傳統的遺物,而是工業社會的產品和基礎[1]。

工業化社會的反身現代性主要起因于工業化過程中個體化崇尚取向,主張個體理性的張揚,強調自我為中心的權利建構。在傳統的工業社會中,社會不平等模式是階級模式,即存在著權利的平等,每個市民社會成員作為個人都平等地擁有并享受著某些權利,這些權利的私有化屬性最終成就了工業化社會發展的快速化和社會變遷。但同時這些私有化權利以其自身擁有的形式化外表逐漸掩蓋著實質的不平等,這種不平等將會主要體現在階級之間的不平等,體現為對不平等社會經濟現象的平等化和合法化

個體化趨勢沒有使得社會的不平等得到實質緩解,相反崇尚個體權益和理性的現代化社會結構和變遷在某種程度上正在加深這種社會內部的不平等,從而造成個體與個體之間,個體與社會之間,甚至群體與群體之間的利益不均衡,從而加速了風險社會的產生。

風險社會理論認為,工業文明在為人類創造了豐厚的物質條件的同時也為我們帶來了足以使整個地球毀滅的風險,舊的工業社會體制與文化意識在所謂的現代化進程中已經凸現其內在的反身性和高風險性特征。社會的政治、經濟和個人風險往往會越來越多地避開傳統工業社會中的監督制度和保護制度呈現出前所未有的不確定性,由此出現了以不確定性為基礎的風險社會與不確定性為基礎的現代政治法律秩序之間的內在緊張。風險社會理論本身作為一社會變遷理論而存在,但與傳統不同的是,風險社會挑戰既有工業社會的認知、發展基礎與典范,并企圖從此種就社會現代化過程中所衍生的災難風險、自危急性來建構社會自我翻轉、變遷的功能[2]。

貝克在《風險社會》中指出,“風險是個指明自然終結和傳統終結的概念?;蛘邠Q句話說:在自然和傳統失去它們的無限效力并依賴于人的決定的地方,才談得上風險。風險概念表明人們創造了一種文明,以便使自己的決定將會造成的不可預見的后果具備可預見性,從而控制不可控制的事情,通過有意采取的預防性行動以及相應的制度化的措施戰勝種種(發展帶來的)副作用。”[3]

風險與工業社會的反身現代性之間存在著某種程度的統一與連接,互為邏輯上的因果關系。工業社會中個體化浪潮促使以個體權益為中心的社會法律制度得以建立和發展,并以此為基礎不斷推進和張揚個人理性在社會工業化進程中的作用和角色。同時也正因為工業化社會對個體理性和權益的推崇,從而導致了工業化社會在發展過程中衍生更多形式上平等——但實質上不平等的經濟行為和經濟現象,如企業的排污行為等。以個體利益促進為導向的工業社會市場經濟逐漸形成了自身的規則體系和秩序范圍,體現為建立以契約自由、所有權絕對、意思自治等三大要素為核心的法律體系,并主導當今乃至將來很長一段時間內的社會經濟秩序構建。這就是所謂“現代性”的表現。隨著市場經濟和社會工業化進程的深入,出現很多諸如經濟壟斷、信息不對稱、經濟尋租、外部性、環境污染、生物技術安全等等形式上合法,但實質上對社會公共利益構成重大危害的行為和秩序內容。按照Beck對現代性和風險社會的理解,這種在工業社會高度發展時期出現的實質不平等現象就是現代化的反身性的表現。在全球經濟一體化的今天,反身性的現代化在內容層次和范圍層次上更加突出,呈現出全球化的發展趨勢。

(二)現代生物科技與生物安全

現代生物技術的繁榮與發展,逐漸成為推動世界新技術革命的重要力量,生物技術的產業化也開始對人類社會產生日益重要的影響[4]。然而,同其他科學技術成果一樣,現代生物技術也是一柄雙刃劍:一方面它給人類帶來了巨大社會經濟利益,讓人們仿佛看到了解決許多人類社會困境的希望之光,特別是看到了生物技術在解決人類社會糧食問題、人口問題、能源問題、健康問題和環境問題等方面的優勢和能力;另一方面現代生物技術也無法掩飾其內在和外在的負面效應,如在生物技術研究、發展以及產業化進程中無法保證人類生命和健康的安全性問題,無法保證生態安全問題以及可能存在的知情權問題、隱私權問題、基因歧視問題以及是否侵犯人類尊嚴問題等[5]??茖W技術的社會經濟價值已經為廣大公眾所充分認知,它給人類的社會結構、生活及行為方式等帶來了舉足輕重的變化,但是科學技術現代化過程中所具有的“反身性”和“吊詭性”特征將我們引入了一個前所未有的“風險社會”之中。

1.生態系統安全風險:生物技術的發展在不斷帶來社會經濟財富的同時,也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并威脅著整個生態系統的安全。所謂生態系統安全,就是指從整個生態系統平衡、穩定的角度出發來判斷生物技術發展所帶來的潛在危險,主要體現在農田生態系統安全、自然生態系統安全兩個方面。生態系統是在一定時間和空間范圍內,生物與生物之間、生物與非生物(如溫度、濕度、土壤、各種有機物和無機物等等)之間,通過不斷的物質循環和能量流動而形成的相互作用、相互依存的一個生態學功能單位[6]。按照貝塔朗菲對系統的認識,系統決不是數的簡單相加,相反則具有自身的規定性,它的整體性表現為時間維度上和空間維度上的內在穩定性、適應性、自我調整和內外環境的組織化。任何對系統本身的外在干預,都有可能破壞系統的穩定性和自我調整性。因此,生物技術的發展和應用,就是通過對生物體內控制其特定性狀的基因作為外源基因按照人為的意思,而非自然的過程,轉入到另一種生物體內并使之表達。所以這種非自然的人為干預和創制行為是對生物本身內在環境以及生物與生物之間構成的相對穩定的生態系統的一種干預,那么這種干預本身可能會有一定的積極意義,但是它會在某種程度上改變或縮短自然生成的過程,也會在原有的生態系統內創制一種全新的物種,也可能造成物種與物種之間相互地影響,最終有可能破壞整個系統的內部運行規律,改變甚至消滅一個已有的生態系統。

2.人類健康安全風險:現代生物技術的發展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滿足人類日益增長的物質需求,特別是在食品和糧食供應、疾病診療等方面具有突出的價值和意義。但是生物技術的“雙重性”特征仍然不排除人們對于技術本身隱含風險的擔憂,尤其是在研究、試驗、釋放以及產品化過程中,生物技術對人類健康安全的潛在風險不能完全有效地被排除。這主要集中在兩大方面:一是生物技術對人類食物的影響進而引發食品安全問題;一是生物技術對生存環境的影響進而引發生活安全問題。1988—1989年日本一家公司利用基因重組為生物技術生產的乙色氨酸投放美國市場后引起37人死亡;1998年英國Rowett研究所的生物學家ArpadPusztai就鄭重警告人們關注那些未被充分證明其安全性,便急于推廣的轉基因食品(GMF),因為他們可能有潛在風險;美國得克薩斯州ProdiGene公司于2001年在內布拉斯加州一塊約一英畝的田地里種植藥用胰島素轉基因玉米,在收獲中漏掉三株轉基因玉米以及一些溢出的玉米,2002年種植普通大豆時,結果使100萬畝大豆受到藥用轉基因玉米的污染[7]。

3.社會秩序和倫理風險:現代生物技術對人類社會的影響還遠不止于生態系統、自然環境以及人類健康等方面的潛在風險,任何改變人類物理循環狀態、生育繁衍規律、人類社會關系的生物技術都將對人類社會秩序和倫理構成深遠的影響??寺〖夹g、器官再造技術、雜交技術將科技的概念引入至一個又一個不可思議的領域。

在現代生物技術發展的初期,很多現實性的社會秩序和倫理問題已經開始展現我們面前,人體器官移植、器官捐贈、買賣、代孕等已經將人體物化,而克隆人的設計、生產、銷售、儲藏和買賣,則將會根本改變人作為社會人的最為樸素的概念和意義,與此相關的社會問題將層出不窮,新的種族歧視、性別歧視、人身商品化、侵犯人的尊嚴等新的倫理道德問題,極可能造成新的社會倫理風險、經濟風險和社會動蕩[8]。

(三)現代生物科技的反身性解決之道

風險社會理論一改傳統社會理論對科技至上主義、理性至上主義以及現代性的崇尚和張揚,給繁榮的市場經濟和全球一體化認識提供了一個逆向思維模式,給我們對生物科技發展的負面性和不確定性提供了一個全新的思維范式,為我們生物安全立法提供了強大的理論支持。其重要意義在于:(1)風險社會理論為進一步廣泛討論生態危機和生物安全提供了堅實的理論基礎。風險社會的概念雖然還不太成熟,它卻影響著人們的思維方式,打破了注重科技與工業發展的積極作用的傳統思想意識,培養了人們的反思和自省意識,從而,使人類進入了一個反思的時代。通過對現代性反思至少使人們意識到科學必須理性地發展。(2)風險社會理論增加了人們的風險意識,將生態危機與科技發展帶來的風險突現出來。然而,它對未來風險的描述有些夸張傾向,既不可能被計算也不可能被預知,這樣會使人們陷入一種無奈的憂慮,滋生悲觀主義情緒。雖然Beck本人宣稱他不是悲觀主義者,但他的思想的傳播仍會使一部分人在風險面前顯得焦慮不堪。為此,威爾金森專門從心理學的角度探討了風險與憂慮的關系問題,寫出《風險社會中的憂慮》一書。(3)風險社會理論在制度層面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在風險社會中,舊工業社會體系已經過時,民族國家已經無力應對威脅整個人類的現代風險,這必然要求并引發社會結構深層的變化和政府制度的變革與角色的轉換。在全球風險社會里,建立全球風險防范體系,最終以承擔風險的基本單元為基礎形成全球公民社會,這是Beck在《世界宣言》中的思想。然而,如何實現從工業社會向風險社會的轉型,如何實現生態民主與保持社會正義都還是擺在人類面前的難題??傊?風險社會理論的主要貢獻就是讓我們利用其關于風險、災害和社會思想的分析重建現代性理論[9]。

二、生物安全立法之社會公益論

“今天我們生活在一個科技革命的時代,相較于物理領域的科技革命,此種革命展現出一種全新的,或許還是極不尋常,其所有的后果完全無法估量的局面:生物科技革命?!保?0]由生物技術引發的生物安全問題是當前社會發展過程中的主要風險之一,是工業化社會個體化進程發展的高級表現,在彰顯科技至上主義色彩的同時隱藏著不可預知的潛在風險。風險社會的反身現代性一方面追求個體理性和科學技術的無限魅力,另一方面力求通過理性的法律制度和規范體系達到對社會秩序的調整和規制。反身性的過程就是對現代化的批判和反思的過程。生物技術高度發展是現代化進程的顯著成果,但同時生物安全的擔憂和風險又凸顯了現代化的反身性特征。根據上文對現代反身性立法訴求的論述,生物技術的風險回避就必須在法制目標上通過立法徑路予以完善。

對于生物安全的立法必要性研究不同于傳統的,構成工業社會之規范基礎的,以個體利益為內核民商事法律規范。雖然這種傳統私益本位的法律制度體系成就了工業社會快速發展的成果,但是其反身性的屬性也給現代社會秩序構成極大的風險,所以對現代化進程中反身性的克服就必須在法律制度構建以及立法宗旨的確立上有別于傳統的民商事法律,而轉向對集體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保有和維護。

生物安全立法的公益性研究必須建立在對生物安全公益性特征的深刻把握之上。所謂公共利益,學者們從不同的角度對其進行了分析和界定。美國社會法學創始人羅科斯·龐德將利益劃分為個人利益、公共利益和社會利益,但他對公共利益的理解帶有明顯地政治國家色彩,即將公共利益視為涉及政治組織社會的生活并以政府名義提出的主張、要求和愿望[11];傳統功利主義法學家杰里米·邊沁認為“公共利益是構成共同體眾多成員的利益的總和”,“社會公共利益只是一種抽象,它不過是個人利益的總和”[12]。人們似乎自然而然地認為,公共利益在某種利益上講必定是所有私人利益的總和;而如何把所有的私人利益聚合起來的問題,似乎又是一個無法解決的難題[13]。當前對社會公益的不同見解主要仍可歸因于思維的視角和切入點各異,即從不同的語境和研究背景下對社會公益的認識程度會存在或多或少的不同,如在民法語境下探討社會公共利益,可能更為主要地集中在對私人之集合的利益依存性;在行政法的語境下探討社會公共利益,就不可回避地與國家利益相關聯;在經濟法語境下研究社會公共利益可能會指全體社會成員的普遍利益,其中同樣包含國家的利益,因為它是在市場失靈和政府失靈的邏輯基礎上建構的法律秩序體系;對于環境法來說,特別是生物安全法,其對社會公共利益的研究和考察就應當走出全體社會成員的普遍性利益范疇,而轉向以全體社會成員利益為基準,人類利益關懷以及生態利益的實現和保護,所以這是更為寬泛范疇內的公益性釋解。鑒于此,生物安全的社會公益性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予以深刻把握:(1)利益的整體性和普遍性。從公益性的利益范圍維度來考察,生物安全主體中所關注的是社會成員集體利益、人類利益以及生態利益相整合的,具有普遍性特征的利益范疇;(2)利益主體的廣泛性,生物安全中的公益性研究必須跳出傳統以國家為界限的社會成員集合利益的藩籬,轉而充分關注個人主體之外的其他主體的利益,包括人類、國家以及生態系統(包括生物)等。狹隘的社會觀可能會使得我們對公共利益主體的理解囿于傳統的社會理論觀,但是正如學者在探討人與自然的關系是否為社會關系時指出的那樣,“社會是人化的自然與自然化的人的綜合體,社會關系包括人與人的關系和人與自然的關系”[14]。從這點來看,利益主體同樣也可以從人與人之間的利益關聯延伸至人與自然的利益關系,以及對整個生態利益的關愛。而且在生態倫理學中,生態利益是一個高于人類利益的上位概念,因為我們無法將人類與生態系統完全分割開來,否則將不存在實質性的人類利益,抑或社會成員的集合利益和個體利益。

(一)轉基因生物安全的公益性

轉基因的生物安全主要是指現代生物技術研究、開發、應用,特別是轉基因生物活體釋放到環境中以及進行跨國轉移,可能對生物多樣性、生態環境和人體健康產生潛在不利影響。主要體現在:(1)轉基因生物的重組基因,打破了自然界物種的界限,進而打亂了生物進化的歷程;(2)改變了生物的多樣性和群落結構,生態系統的穩定性可能會遭到破壞;(3)轉基因生物回歸自然界后,會不會使種植區周圍生物受到危害,會不會影響生態系統中能量流動和物質循環;(4)重組微生物對某些化合物降解后產生的中間物或最終產物,有的又會對環境造成二次污染;(5)重組DNA進入水體、土壤后,將流向何方?存活多久?他們會不會與細菌雜交,出現對人類有害的、新的致病菌?現在已知DNA在土壤中至少可以存留40萬年;(6)轉基因植物中,如含有對人體有害蛋白或過敏蛋白的花粉,有可能通過蜜蜂采集進入蜂蜜中,最后再通過食物鏈進入人體[15]。轉基因生物的潛在風險首先突出地體現在通過對轉基因生物本身的基因轉變或修飾而對生物內部組成結構、生物特性、生物機能等諸多方面產生的根本性演變,進而影響該生物所賴以生存的其它生物要素和自然生態環境,將其新產生的某種基因特性釋放到他原有的生態環境中去,構成對原生態環境的沖擊和影響,并在時間的長度上修飾和更改原有的生態系統,從而使得原有生態系統中的各自然生態要素的生存環境和能量交換等發生根本性的變化,最終對人的生存健康產生重大的、不可預見的影響。由此可見,轉基因生物安全的公益性就是在生物安全風險的基礎上衍生和發展起來的,也就是說,轉基因生物安全的公益性突出強調對轉基因生物安全的公共風險性的充分認識基礎上展開對其公益性的影響研究和對策研究,具體探討生物安全公共影響的深度、廣度,以及針對轉基因生物安全公共風險的防范對策、制度構建、規范設定性的研究。

從目前來看,轉基因生物安全的公益性主要集中在對轉基因生物的生態安全性研究和健康安全性研究兩個方面。所謂生態安全性研究,是指轉基因生物對任何以生態為單位的安全所構成風險的對策性研究,突出的表現為對以“基因污染”、“基因漂流”和“基因逃逸”等為核心的風險防范研究,從而確保生態環境的自然特性和安全特性。值得注意的是,此處的“安全”不是一個非常狹隘的概念詮釋,而是包括人類的生存安全和健康安全在內的,有關生物本身的安全、生物種群的安全、生態群落的安全以及生態系統的安全。所謂健康安全性研究,是指轉基因生物技術的發展給人類健康所帶來的潛在威脅的對策性研究,包括但不限于人類個體的生命健康、人類生活群體的健康安全、人類社會的健康安全,以及人類社會代際之間的平衡與安全。

(二)生物多樣性保護的社會公益性拓展

生物多樣性是自然界的核心要素,是自然資源的重要組成,也是人類生存與發展不可缺少的或不能替代的伙伴與資源。作為自然資源中最重要的活的資源就是生物多樣性,或者簡稱為“生物資源”,也像任何自然資源和社會資源一樣,具有它自身的特征價值,主要體現為有限性、稀缺性、多用途性、可更新性、區域性、可變性和計量的困難性[8]262。所謂有限性是指生物資源是有邊界條件的,并非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不能無限地供給;所謂稀缺性是指由于人類活動的廣度和深度,以及生物資源本身的邊界條件和有限性決定的資源稀缺性;所謂多用途性是指生物資源及其以生物多樣性為骨架和主干組成的生態系統的服務功能與用途幾乎是全方位的,在不同的資源搭配和能量循環中起著不同的作用和用途;所謂可更新性是指生物資源在自身發展過程中所表現出來的繁衍性、自我恢復性和可再生性,但是可更新性具有明顯地邊界特性,因此受到資源有限性的約束,人類對生物資源的開發利用均不能超過資源本身的可更新能力;所謂區域性,是指生物資源和生物物種的分布帶有明顯的區域和地理位置特點,根據區域的水熱條件、氣候因素等,表現出突出的地帶性和區域性,在地理區域的共軛性與相似性的基礎上,又明顯地表現出區域分異規律,即在同化前提下又顯著表征為異化現象[8]263;所謂可變性是指生物多樣性及其相應的生態系統在開放的不平衡條件下不斷地同外界交換物質與轉移能量,在不斷耗散的前提條件與進程中,形成有序地自組織的耗散結構,在相對的臨界平衡狀態或混沌狀態下不斷地推陳出新,辯證地前進,其結果可能表現為生物資源的再生、恢復、擴張、萎縮、衰減、退化或消失等;所謂計量的困難性是指生物資源的公共產品屬性、不確定性、條件參數的可變性決定了對其量化的困難性特征。

對生物多樣性的法律保護,其社會公共利益屬性重點體現在對人類社會共同體優良生存環境的保護和對生態系統保持平衡兩個方面:(1)生物多樣性是滿足人類基本需求的基礎,人類的生命維持資源、生活資源、健康資源、財富資源等均來自生態環境,其多樣性決定了人類需求的多樣性,任何多樣性的喪失最終構成對人類生存的威脅;(2)生物多樣性是維持生態系統平衡和創造優良生存環境需求的基本要素;從局部看,生態系統的穩定性和多樣性有利于涵養水源、鞏固堤岸、降低洪峰、防止土壤侵蝕和退化等;從全局看,它有利于維持地球表層的水循環和調節全球氣候變化[16],有利于維持生物與生物之間的能量循環和守恒,從而確保生態系統的相對穩定性。生態系統的相對穩定發展和質量保持將從根本上有利于人類的生存和發展。

生物多樣性的社會公共利益屬性在很大程度決定了,當生物多樣性的破壞或削弱構成對社會公共利益危害時,法律的規制和救濟是非常必要的,這也從一個角度說明了生物多樣性立法供給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三)防范外來物種入侵的社會共益性

相對于一個生態系統而言,外來物種入侵是指原來天然存在的區域性生態系統中并沒有某個物種存在,該物種借助于人類活動、自然因素或其他途徑和因素越過不能逾越的空間障礙而進入新的生存環境和生態系統之中,從而給新的生態系統的穩定性、安全性等造成一定影響。人類歷史上發生的外來物種入侵現象主要是通過自然的傳播、人類攜帶、有意引進等多種方式進行,其造成的不利影響也是非常深遠的,主要體現在兩大方面,即生態系統危害和人類健康危害,共同構成了對環境法學上“公共利益”的威脅與挑戰。

在生態系統方面,外來物種入侵給其他物種造成廣泛沖擊,入侵物種通過適應性進化能在定居建群后迅速繁衍,在競爭中奪取必要的營養和生存空間,創建了自身的競爭優勢,造成本地其他物種減少甚至滅絕;這種競爭一般稱之為“似然競爭”(apparentcompetition),包括占據生態位的競爭和威脅本土物種生存;另外入侵物種還存在化感作用,入侵植物通過向外釋放一些化學物質,影響、抑制或刺激臨近植物的生長與發育,從而對生物多樣性構成極大威脅;此外,入侵物種還會在物種遺傳方面造成物種侵蝕,使生物多樣性和遺傳多樣性喪失,出現某些物種的瀕危和滅絕。就中國而言,我們國家遭受的外來物種入侵威脅主要體現在:(1)生物多樣性喪失;(2)破壞景觀生態的自然性與完整性;(3)競爭并占本地物種生態為,使本地物種失去生存空間;(4)危害生物多樣性和遺傳多樣性[17]。

在人類健康方面,外來物種入侵在給生態環境造成破壞的同時,威脅到人類的健康和安全。從生態學的視角來看,人類作為生態系統的一個物種和要素,與其他物種之間長期形成一種較為穩定的系統環境,但外來物種的入侵給其他生物物種構成危害的同時,同樣也威脅到人類物種的健康與安全。一方面生物多樣性的喪失和遺傳多樣性的喪失直接給本地居住人口的生存環境構成極大影響;另一方面外來物種入侵也在很大程度上侵占了人類的生活領地和居住范圍,最近報道的紅蟻等外來物種已經嚴重侵害到當地居民的生產生活,有的外來物種已經將原來居民的勞作場所侵占殆盡;第三,最為嚴重的是,外來物種群侵害會造成人類的疾病,使原來深藏于自然生態環境中幽秘之處的某些病毒可能被激活報復或侵襲人類,如“第Ⅳ級病毒”,特別是1976年在扎伊爾、蘇丹等地出現的“埃博拉病毒”和“拉沙病毒”就是最惡劣的事例[17]132。除此以外,由動物傳給人類的疾病種類也很多,如擬桿菌屬和絲桿菌屬感染;炭疽;鼠疫、沙門菌;SARS;禽流感病毒等。

通過對轉基因的生物安全、生物多樣性和外來物種入侵防護的公益性探討來看,其共同的目標都在于對生態系統安全、人類的生存健康以及人與自然的和諧共生。其公益性之所以與一般的公益性有所不同就在于,其間增添了對生態利益、生態安全、生態正義等價值觀的考慮,豐富了公共利益的內涵,從而為生態安全法的邏輯基礎增加了更多的理論積淀,也為其價值目標的確定和立法本位的探尋發揮了良好的作用。

三、生物安全的法律供給與需求

公共選擇理論認為,人類社會有兩個市場組成,一個是經濟市場,另一個是政治市場。在經濟市場上活動的主體是消費者(需求者)和廠商(供給者),在政治市場上活動的主體是選民、利益集團(需求者)和政治家、官員(供給者)。在經濟市場上,人們通過貨幣選票來選擇能給他帶來最大滿足的私人物品;在政治市場上,人們通過民主選票來選擇能給其帶來最大利益的政治家、政策法案和法律制度[18]。在社會的上層建筑中,同樣也存在著市場,以市場的秉性和模式運行。作為維護社會安定、秩序的法律制度當然也可以設定為像市場一樣的運行模式和理論,存在著供給和需求的變換統一。任何一種法律都依存于供求雙方的交換才得以成為法律產品[19],因為它也具有社會有用性和使用價值,但同時由于法律的公共屬性,決定其在市場產品屬性上有別于經濟學中的私人物品,而凸現公共產品的特點。除此以外,法律市場在主體和效率方面與一般的經濟市場存在明顯的差別和特性,法律市場的供給者主要為國家,其消費需求者體現為廣大民眾,法律市場的立法產品、執法產品、司法產品的主要生產者和供給者都是國家機關,國家機關因此享有立法、執法和司法的壟斷權;正是因為國家機關對法律市場的壟斷才造就了法律市場的低效率。但法律市場的上述特性不能根本改變其與經濟市場在運行模式和構成要素上的統一性,即當前的法律制度不能有效滿足社會穩定和秩序要求,不能保證廣大民眾的多數需求時,亦不能有效滿足國家機關的統治意愿和利益時,法律的需求應然而生,國家為了繼續穩固自身的統治地位和統治利益,保障社會整體的利益、安全和秩序,彌補法律供給之不足,通過立法等法律供給措施滿足社會法律需求;此外,在法律供給中,法律生產要素資源的稀缺性,是制約供給能力的根本原因,法律供給能力的大小取決于法律生產要素的狀況和生產要素資源的配置及資源配置狀況兩個方面,其中法律技術、法律工作者素質的提高、社會物質財富的增長,都會擴大法律的供給能力[19]207。

(一)供給需求理論的法律延伸

經濟學中的供給與需求理論在很大程度上解決了市場的運作原理,通過供給與需求的力量互補和相互作用,產生均衡的價格和均衡的數量,從而達成市場均衡。市場均衡發生在供給和需求力量達到平衡的價格和數量的點上[20]。任何市場的非均衡態都決定了供給和需求的重新組合和排序,或增加供給,或減少需求。供給和需求的博弈永遠處在均衡的此消彼長過程之中,在需求增加的情形下,需求和供給的非均衡決定了相應供給的增加。

在非經濟的法律市場中,同樣存在著供給需求的均衡解。當法律的供給成一定的穩定態勢時,即在現行法律規范體系較為穩定的狀態下,法律市場的均衡將主要取決于法律需求。法律需求決定了法律供給和法律市場的發展狀況。但法律需求的產生主要受以下幾個方面的制約和約束。

第一,法律市場均衡與法律需求。所謂的法律市場,實際上是按照一般的市場要素和運行規律所擬制出來的以法律作為交易客體和核心的市場環境和市場秩序。法律市場的基本構成及其變換趨勢同樣依賴于市場主體雙方的博弈,以及由此產生的價格因素,亦即在法律需求者和供給者之間因法律的供給和需求所產生的類市場環境。按照市場運行規律來看,相對穩定的市場在供給和需求方面基本持衡,市場的均衡態就要求市場主體雙方在供給和需求上的相對均衡,任何一方發生變化,都會形成供給和需求的非均衡博弈,從而引發市場波動,通過供給增加或需求削減的方式再次達到均衡。就法律市場而言,國家或政府作為法律供給方,應當及時對市場的法律需求狀態作出評估和回應,從而滿足法律市場的要求,達到法律供給需求狀態的均衡。法律的市場供給主要取決于法律制度約束、法律價格因素以及法律物質技術等要素的影響,也就是說在現行憲法的規范范圍內,根據當前市場的守法成本和違法成本的差別比較,以及立法、執法和司法技術等相關因素,決定是否在現行法律體系范圍內增加或修訂法律,從而更大程度地滿足法律市場的需求。其中法律的價格因素客觀地體現為擬供給法律的效用范圍,如果其效用范圍廣,需求者的權益內容和范圍會基于該法律的供給得到更大程度的確認或保護,從而形成守法的受益范圍大于違法的潛在收益,在這種情況下,法律的供給就成為必要。

第二,法律市場主體的支付能力與法律需求。所謂需求,主要有兩個方面構成,一是需求主體對某種客體的愿望和欲望,一是該主體具有購買產品的支付能力。法律需求的產生同樣具有一般需求的內在要求,其支付能力主要體現為市場主體對國家機關法律活動的支付能力,執法、司法機關對立法活動的支付能力。法律市場主體的支付能力強弱在很大程度上體現為法律市場主體對自身權益、集體權益的認知程度,認知程度越高,就更大程度上決定了相應法律供給的需求度和必要性。也就是說,法律市場主體,特別是法律需求者對自身和集體權益保護的認識程度愈深,其相應的法律意識愈強,對能夠更大范圍內保障其權益的法律需求愈大,法律的供給市場應運而生,從而相應的立法、執法和司法措施成為法律市場的必然。

第三,法律價值與法律需求。人們對法律的需求根源于法律的價值(秩序、自由、正義、效率),而法律的供給,僅僅是確立并實現法律的價值的過程。政府并不能直接供給法律的價值,如秩序和效率,而是通過提供法律,通過提供立法、執法、司法活動來間接滿足人們的終極需求。法律的這種工具屬性,表明了國家機關僅能供給中間產品——法律,而不能供給最終產品——正義、效率等法律的價值和社會目標。在供給和需求之間探究立法的價值,就在于通過法律供給能否在法律的運作過程中實現對法律需求的滿足,確認、維護或保障應當保障的權益,防范或者遏制權益侵害、受損風險的產生。也就是說,立法的供給必須能夠明確確定擬供給法律的價值目標和立法宗旨,從價值目標上可以歸順法律供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第四,法律市場利益與法律需求。市場運作的機理在于交易雙方或供給雙方的利益交換或互補,法律需求的產生必然歸因于某種潛在利益的驅動,期望通過法律供給達到確認、維護和保障權益的目標。鑒于法律是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規范性文件,其供給和需求必然要在基本利益取向上滿足大多數人的需求和意愿。當某一種利益目標變成大多數人的利益指向,相應保護該種權益的法律規范的需求就應運而生,這種法律需求會打破原有的法律市場均衡,從而引發了法律市場的非均衡態,非均衡態向均衡態的發展就依靠保障該群體利益需求的法律供給與以相對應,從而最終實現立法。

(二)生物安全法的供求邏輯

法律需求屬于制度需求的范疇,是一種將外部性內部化的制度設計,雖然其供求邏輯在制度經濟學的理論下可以被解釋為一種供給和需求的邏輯發展體系,但不可否認的是它不僅是一種非市場需求,而且是一種非物質商品的需求。法律需求根源于需求主體對某種“潛在利益”的期望和追求,是一種在已有的法律制度安排中無法實現和獲取的利益。生物安全的立法需求源發于主體對保障生物安全利益的期望,從當前的法律結構體系和制度體系來看,該種利益期盼是無法予以滿足的。

上述的制度經濟學的立法闡釋,至少可以在以下幾個方面說明生物安全法的立法邏輯:

1.生物安全法律需求的主體廣泛。一般來說,法律需求的主體就是法律需要保護的利益主體,它既可能是一般的市場主體,也可能是國家政府,也可能是社會公眾。生物技術的發展所產生的轉基因安全風險、生物多樣喪失風險以及外來物種入侵風險等統一構成了生物安全法的風險體系和利益保護對象。在上述風險和利益保護的釋解當中,基于對自身生命健康利益和人類世代延續的利益視角,生物安全法律需求的主體主要體現為一般公眾;基于對整體社會安全和秩序利益的視角,生物安全法律需求的主體又將體現為國家及其政府;基于對生態系統安全利益訴求的視角,生物安全的法律需求主體甚至可以,也有必要突破原有的法律主體觀念,轉而確認并保護動植物,乃至生態系統的生存和安全利益。

2.生物安全法律需求的“潛在利益”。法律需求的“潛在利益”一般不能完全在現實的規范體系中得以體現,其潛在性深刻地反映了現實法律制度所建構的利益體系的非完整性。正是因為“潛在利益”的存在,構成了法律制度體系發展的牽動力,形成一個相對穩定,但又不斷地在“需求—供給”中發展的運動模式。

從生物安全本身來看,安全的主體范圍非常明確,一切可以歸屬為生物學中的生物范疇的主體都應當在生物安全法律中得以體現,并由特定的“潛在利益”與之相對應。根據生物安全法律主體的廣泛性,需要通過法律保護的“潛在利益”至少包括一般公眾的生命健康利益,國家政府的安全與穩定利益,一切生物體的生存利益和相互間均衡利益,以及生態系統本身的安全利益。

3.現實法律制度安排和規范體系尚無法滿足上述“潛在利益”。建立在傳統法律理論體系上的法律制度安排缺少也很難對生物安全利益提供應有的風險防范機制和保護機制:首先,生物科技以及全球化進程的加快所帶來的風險只是在20世紀末期才真正被人們發現和認識,科技的兩面性和吊詭性只有在科學技術知識較為普及的情景下,才能被廣大公眾所知曉??萍及l展所隱含的生物安全問題、生命健康問題、生態倫理問題等作為一種潛在的或現實的社會問題時,其重要性和緊迫性才真正上升為多數人的社會風險意識。風險是一個與利益相比對的概念,它意味著主體的某類利益正在或將要被侵蝕或剝奪,當一種風險演化為一種群體性、社會性的風險意識時,相關的風險防范措施必須在整體上予以采納或建構。法律作為一種規則和規范體系,預設人們的行為模式和行為結果,從而在制度層面上提供了一個可知悉、可預見、可防范、可制裁的規范模式,從而加快了主體的立法訴求,也推動了權力機關的立法供給。其次,現有的法律制度設計和安排都是建立在對人類自身利益的確認和保護之上,法律主體的范圍也很難突破對自然人或法律擬制主體的傳統認知,相應地法律的利益主體和權利主體也很難突破傳統之囿。然而,就生態系統而言,彰顯人類利益和智慧的科技現代化正是成就當前生物乃至生態系統風險的主要因素,現代化的反身性深刻地印證了至高無上的人類利益的局限性和短視性,也從風險的角度提出了將人類利益與生物利益、生態利益相融合的利益取向和規范模式。但就目前的規范體系和法律制度建設來看,生物安全法的利益譜系(包括人類利益、生物利益和生態利益)仍然任重道遠。

工業文明,特別是以生物技術發展為代表的人類第四次科技革命,在為人類創造了豐厚的物質條件的同時也為我們帶來了足以使整個地球毀滅的風險,舊的工業社會體制與文化意識在所謂的現代化進程中已經凸現其內在的反身性和高風險性特征。社會的政治、經濟和個人風險往往會越來越多地避開傳統工業社會中的監督制度和保護制度呈現出前所未有的不確定性,由此出現了以不確定性為基礎的風險社會與不確定性為基礎的現代政治法律秩序之間的內在緊張。不確定的生物科技和科學技術本身隱含的不確定性和風險性,必須在原有的法律秩序體系框架內重新建立并發展生物安全法律體系和由此產生的秩序體系。此外,生物安全法的利益取向和價值取向分析認為,生物安全立法的邏輯基礎在于,生物安全的社會公共性強烈呼喚并要求在法律秩序下重新建構生物安全立法的利益譜系,將人類安全利益與生物安全利益以及生態安全利益聯系起來,從而將人類的發展與整個生態系統的安全相互聯結,在利益層面確立生物安全立法的必要性和緊迫性。如果我們將法律規范體系和制度體系的確立和完善放在制度經濟學的理論背景下加以考察,法律需求和法律供給的辯證統一,以及由此產生的法律體系的均衡給生物安全立法的必要性設定了經濟學意義上的理論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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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

關鍵詞:城市;濕地公園;游憩;行為模式

作為城市重要的自然資源和人類生存環境資本,城市濕地公園建設不僅為人們提供了休閑的場所,改善了生活環境,同時也為人類和動植物提供了一個休養生息的地方。但是由于城市濕地公園在我國尚屬新生事物,在它的發展過程中面臨著許多問題,如生態環境、資源利用、人類干擾等。

人類在城市公園中的游憩行為模式,就是人們在城市公園中的活動內容和行為方式。城市濕地公園作為一種特殊類型的城市公園,為避免其生態系統受到人類的干擾和破壞,必須有效規范人類行為,以保護濕地功能和生物多樣性,使其在繁華的城市中保留大自然原生態之美。

根據濕地生物生態敏感性特點,兼顧人類的游憩需求,從人類與濕地環境的關系出發,將人類游憩行為模式劃分為隔離模式、交織模式和融合模式。通過在公園不同區域組織不同類型的游憩行為模式,力求達到在城市濕地公園建設中做到既尊重和滿足人類的需求,又尊重和保護濕地生物與環境。

一、隔離模式

在城市濕地公園中,其價值首先是其“存在價值”,只有在確保城市濕地資源的真實性和完整性不被破壞的基礎上才能實現濕地的多種功能。[1]因此,有必要采取隔離模式,限制人類的游憩行為,使人類與濕地生物互不干擾,保持相對獨立,這樣才能使城市濕地公園保值并增值。

(一)完全分隔

濕地與人類的生存、繁衍、發展息息相關,是自然界最富生物多樣性的生態景觀和人類最重要的生存環境之一。城市濕地公園的建設是濕地開發、利用和保護的示范區,它為人類的生產、生活和休閑提供了多種資源,是城市最重要的生態環境之一。[2]它一般應包括重點保護區、濕地展示區、游覽活動區和管理服務區等區域。其中重點保護區是生物多樣性集中分布區,是很多野生動物甚至是珍稀、瀕危物種的棲息地,也是鳥類、魚類、兩棲動物的繁殖、棲息、遷移、越冬的場所。如果它們受到自然或人為活動干擾,都會或多或少地導致濕地生態系統的變化,使其穩定性受到一定程度破壞。

因此,為處理好生態保護與科普教育、自然野趣與休閑娛樂、保護與游覽的關系,在重點保護區內設立為“禁入區”,隔離人的任何方式的游憩行為,將人類與濕地環境完全分隔,并與濕地核心區域保持適當的距離,這樣將有利于生態恢復和濕地價值的提升。例如有的濕地公園在重點保護區內,在珍稀物種的繁殖地及原產地設置禁入區,以及在候鳥及繁殖期的鳥類活動區設立臨時性的禁入區。

(二)遠距離的視線碰觸

濕地往往有著豐富秀麗的自然風光,是瀕危鳥類、遷徙候鳥以及其他野生動物的棲息繁殖地,具有很高的景觀價值。寬闊的水面、飛鳴的水鳥、叢生的蘆葦,野趣盎然,為城市增加了自然的氣息,使城市居民對城市濕地公園產生極大的興趣。如山東桑溝灣城市濕地公園動植物資源非常豐富,不僅有萬畝天然蘆葦、各種藻類和水草,而且是南北方遷徙鳥類理想的棲息地,除每年來此越冬的上千只大天鵝外,還有黑雁、灰鶴、海鴨、大雁、海鷗以及生活在海邊千畝黑松林中的幾十種陸地鳥類,形成了一個天然的鳥類王國。

現在人們提倡生態旅游、認知自然等,濕地則是最佳的認知場所。出于既要保護又要接近的需求,可以采用遠距離的視線碰觸的方式,在不驚擾生物的休養生息、不破壞保護地價值的前提下,通過這樣特殊的信息讀取方式,滿足城市居民的觀賞要求,加強人們對濕地的認知,創造城市中人與動物和諧相處的環境。例如在肇慶星湖濕地公園中就設有觀鶴棧道、觀鳥亭臺等,方便游客觀賞,拉近人類與野生動物的距離。

二、交織模式

城市濕地公園不僅是獨特的自然生態系統,還是人們游憩活動的重要載體。通過點狀或線狀的交織行為模式,在盡量不破壞濕地自然棲息地的基礎上,將人類作為濕地生態系統中的一個組成部分,使其行為活動和強度控制在濕地允許的承載力之內,實現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和生態環境的改善。

(一)散點式的人與自然對話

對于城市濕地公園,合理的輕度人為干擾可以保持較高的生物多樣性。因此,合理利用人為干擾,維護濕地群落物種多樣性及生態功能是濕地治理的關鍵。[3]在城市濕地公園建設中,建立合理的游憩空間,對于城市濕地公園的保護和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由于人本能地偏愛憑靠小空間去觀察更大的空間,所以在濕地公園的某些區域,可以利用此特點,構建分散的小空間,如隱蔽的停留點、休息平臺等,合理展示濕地資源。通過這種方式將人流分散,使其活動點綴于大環境中,化解保護與開發的矛盾,將人們的游憩行為對公園生態系統所造成的影響控制在最低程度。而且分散的小空間可以為人們提供穩定的心理空間,人們可以駐足、小憩或交流、觀測、沉思、感受等,進行人與自然的對話,也可以近距離地去了解、鑒賞和享用濕地的價值,這也是對濕地資源的一種利用。例如倫敦濕地公園為強調濕地和人類之間的緊密關系,鼓勵游客的積極參與。通過浸手于池塘,喂食飛鳥和參與園藝等活動,讓前來的游客在積極參與中領會濕地的基本價值和多樣性。

(二)流動的線式體驗

人對環境的感受并非是各個視線片斷的簡單疊加,而是在空間、時間多維交叉狀態下的某種方式的連續展現。在濕地公園中一些不宜停留和匯集的區域,必要的線狀空間對人們的行為具有方向上的指引和導向,是功能場所的聯系紐帶。在這里,人的活動是一個連續的序列,對環境的感知也是一個連續的過程。運動容易給人流動和延續的感覺,引導著游客向不同方向流動,減少大量人流的停滯對環境形成的干擾。人們在運動中完成感知自然的行為,在這種情況下,人與環境不再是孤立、被動的,而是在多種感官的帶動下形成的多元互動的復合關系,構成了人對濕地空間的認知構架及層次。在濕地公園的建設中,可以通過濕地公園游覽路線的組織,多種交通方式如游船、步道、棧道等的介入,構建流動的線式空間,使人們走進大自然,融入大自然,體驗大自然的清純與美妙。例如杭州西溪濕地公園的濕地植物觀賞區就是由長長的親水棧道在塘邊環繞,一路走去,幽幽的荷香伴著陣陣水波的清爽,讓人樂而忘返。

三、融合模式

城市濕地公園作為濕地和公園的復合體,除了多種自然功能之外,還具有歷史、文化、旅游等社會功能。以當今公園規劃設計理念而言,設計師更加強調以人為本,從人的尺度、需要、情感、知覺等出發,滿足人類生存、大眾行為、游憩娛樂及心理需求,強化大自然與人類生活空間的融合。

作為人類親水天性在現代生活中的一種表現,城市濕地公園不僅具有濕地的生物、土壤和水文等特征,同時又是人類以一定的審美眼光通過人工干預促使其發揮其觀賞、娛樂效果。因此,為滿足城市居民的休閑、游憩、教育等需求,城市濕地公園的建設應當將各種發展需求統籌考慮,依據資源的重要性、敏感性和適宜性,綜合安排、協調發展,為人們提供交往、聚會、休憩、游玩、演出等多樣活動集合的游憩場所。在這些區域,人類游憩行為集中,活動基本不受限制,重點體現動感歡樂氣氛。例如可以將濕地敏感度相對較低的區域劃為游憩活動區,安排適度的游憩設施,開展以濕地為主體的休閑、游憩活動。在這種情況下,人與濕地這兩種元素不再是孤立、被動的,而是多元互動的復合關系。人與濕地更加親近,人們可以觸摸濕地動植物,可以戲水泛舟,充分感受濕地環境和生物特有的生態優勢,加強了人與濕地的聯系。

四、結語

人類是環境中的一部分,二者始終處于一個積極的相互作用過程中。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日漸認識到順應自然規律、與自然和諧共存是整個人類延續的必然。城市濕地公園作為生態、功能和藝術的統一體,涉及的因素非常復雜。其關鍵問題就是在對人類與濕地之間相互作用的最大程度的理解基礎上構筑人與濕地資源的良好關系。

對人類的游憩行為模式的深入分析有利于城市濕地公園的建設,在規劃建設中既要滿足人類的需求,又要保護濕地自然棲息地,將生態保護、休閑游憩和環境教育等功能有機地結合起來,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共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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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

關鍵詞:溫室效應; 森林碳儲量; 人工林

中圖分類號:Q945.1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9944(2017)10013303

1 引言

溫室效應是因大氣里溫室氣體增加導致大氣層透過捕捉輻射使不同部分地區的氣溫相對穩定的效應。對環境、人類健康與經濟發展都具有嚴重的影響,威脅人類生存[1]。大氣中二氧化碳含量過多是溫室效應的基本特征之一,森林生態系統可通過光合作用將其轉化為有機碳,并固定于植物體中或土壤中,緩解溫室氣體的累積[2]。目前,由于人工林的大力栽培,森林覆蓋率都在不斷增加,其碳循環是主要研究領域。實踐證明,人工林也具有極好的固碳能力,其在CO2吸收和固定等方面的作用也越來越受重視[3] 。

2 森林碳儲量研究意義

隨著CO2濃度增加導致氣溫的上升,森林碳儲量的研究意義越來越重要,已然成為國際研究熱點之一。森林是地球之肺,對氣候調節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是最為經濟的吸碳器,利用森林固碳具有投資小、代價低及綜合效益大的特點,能同時滿足經濟效益、社會效益與生態效益的可行性。森林是陸地生態系統儲存碳量的主體,約儲存10000億t有機碳,占整個陸地生態系統的2/3。由此可見,森林固碳作用非常明顯,能有效緩解溫室效應的累積。

森林作為陸地生態系統中最大的有機碳庫,對社會的貢獻極為重要,但其發展過程具有漫長性及波折性。由于人類社會對木材的需求量正在不斷的增大,天然林的面積大幅度減少,森林總量急劇下降已成為國際關注熱點問題之一。隨著1994年《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的生效,《京都議定書》的出臺以及《波恩政治會議》的誕生,逐步推動了森林碳匯的地位。因此,研究森林碳儲量有著重大意義,既能促進人類對森林作用的認識,提高人們對森林的保護作用,又能有效緩解溫室效應的危害。

3 國內外森林碳儲量研究進展

正因碳儲量的研究對人類社會具有重大貢獻,長期以來,世界各國對森林生物量進行大量的研究。最早的研究始于德國對幾種森林的樹枝落葉量和木材重量的測定[4]。20世紀50年代,日本、英國和前蘇聯均對本國森林生態系統生物量進行大量的資料收集與實地調查[5]。之后的歐洲、美國、俄羅斯以及巴西等地均分別對本國森林碳平衡及其與全球碳循環之間的關系進行了詳細的研究,有關植被碳儲量的研究有較大突破;美國、俄羅斯以及加拿大對森林碳儲量的研究關注度極高[6]。國外對森林碳匯成本的研究也有著豐富的經驗。丹麥、英國、澳大利亞、加拿大和挪威等發達國家成立CO2減排交易體系,促進森林碳匯市場的發展[7]。荷蘭于20世紀90年代初成立森林碳吸收基金會,其成功帶來了巨大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此外,發展中國家如馬來西亞、阿根廷、俄羅斯、巴西、智利和墨西哥順利開展CDM森林碳匯項目,為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帶來巨大利益。為了滿足社會經濟的發展需求,越來越多的國家參與到碳匯項目工作,促進森林可持續發展。

近幾年來,我國對森林碳儲量的研究也日益蓬勃。我國的研究始于20世紀70年代,但研究熱忱并不亞于國際發達國家。20世紀70年代,李文化等[8]建立了一些樹種的相對生長方程,測定植被生物量和估算森林生物量。然而,此時森林碳儲量并未受到重視,1958年的大練鋼鐵運動導致森林大面積減少,生態系統遭到嚴重破壞,有研究結果表明,我國森林碳儲量以及碳密度在20世紀70年代前呈現負增長[9]。王效科等[10]根據全國第3次森林資源的普查資料,計算了中國森林生態系統的植被碳儲量為占全球的0.6%~0.7%,指出了森林生態系統植被碳密度在各森林類型間差異比較大,與我國人口密度的分配特征剛好相反,從東南往西北方向呈遞增的趨勢,反映出人類活動對森林碳密度存在極大的干擾。此后,劉國華等[11]利用森林資源清查數據研究我國17年(1977~1993年)森林碳儲量動態變化時發現森林含碳量呈遞增趨勢變化。因此可知,我國是一個森林碳儲量大國,森林碳匯的潛在能力需大力挖掘。

4 人工林碳儲量的研究進展

4.1 純林碳儲量的研究

由于對木頭的需求,而原生態森林完全不能滿足對人類的供給,隨著社會經濟發展及生態環境的壓力,于300多年前,人類已開始對森林進行培育。18世紀,德國已大面積栽培針葉人工純林。然而,大規模人工森林培育始于20世紀50年代。且以定向、速生、豐產、優質、穩定和高效為特點人工純林為主,以期緩解對木材的需求?;谀壳艾F狀,對人工純林碳儲量的研究也是發展的必然趨勢。當前,已有大量研究證明人工純林也具有較強碳匯能力。劉婷婷等[12]在2009年研究楊樹人工林生物量及其碳儲量時則認為人工林具有較大的碳匯潛力。馬煒等[13]人在研究不同林齡長白落葉松人工林碳儲量時得出同樣結論,碳匯潛力巨大。陶玉華等2011年在研究馬尾松、杉木以及桉樹人工林碳儲量動態變化時認為,馬尾松以及杉木人工林均有較好的儲碳功能[14]。此后,其在研究馬尾松和杉木人工純林碳儲量時得出相似結論:并且認為馬尾松的儲碳能力隨著年限的增長而增加,杉木則是以中齡林的儲碳量大于成熟林[15]。

由此可見,人工純林也有較好的碳匯能力,選擇合適的樹種,合理經營,均會產生較好的生態效益。但是,人工純林也存在一定的弊端,栽培人工林多以用材樹種為主,且輪伐時間較短,當達到輪伐期后,生態效益則會下降,不能同時兼顧經濟效益與生態效益雙贏。

4.2 混交林碳儲量的研究

長期栽培單一樹種的純林,生物多樣性單調,導致立地衰退和森林生產力下降,不利于可持續發展。且有實踐證明,長期連作多代純林致使其碳儲量下降。因此改變人工林營造模式成為探討的重點問題,混交林生物多樣性復雜,有效合理利用空間資源,增強林分抗性,減少病蟲害的發生?,F我國對人工復層林生物量、碳儲量的研究也日益興起。樊后保等[16]人實驗證明,生物量的空間結構在馬尾松純林和馬尾松-闊葉樹混交林之間存在明顯差異 ,混交林生物量分配比例明顯大于馬尾松純林。趙凱等[17]比較福建柏純林、火力楠純林和福建柏c火力楠混交林的碳儲量時得出結論,混交林生態系統碳儲量高于純林。劉恩[18]在研究我國熱帶林業實驗中心人工林碳儲量時發現,混交林碳儲量大于純林。葉紹明等[19]在研究桉樹與馬占相思人工復層林也得出一致結論,混交林碳儲量大于桉樹純林。董林水等[20]研究證明荷木與馬尾松比較可大大提高混交林生態效益與經濟效益。

由此可見,混交林能促進生態系統的穩定性,研究混交林的碳儲量,既能對立地條件起到改善作用,促進生物多樣性的發展,也能有效緩解溫室效應的產生,為經濟效益以及生態效應帶來雙重利益。但當前的對混交林研究存在局限性,加強混交林的碳儲量研究也將成為今后的重點工程。

5 總結與展望

隨著原生態林的不斷減少,人工純林大面積栽培,其結構簡單,導致生物多樣性的降低,易發生病蟲害,林地立地條件不斷下降,阻滯森林可持續經營發展。目前,混交林的研究還尚處在生長期中。因此,以林學原則為基礎,改變經營模式,加強對碳儲量的研究,才可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故提出以下幾點展望。

(1)以多元化經營模式改造人工林,將傳統的人工純林進行更新換代為以混交林為主,純林為輔的經營模式。其次,避免連作模式經營,大力發展輪作栽培。既能維持生物多樣性,保持立地條件的平衡,滿足社會對木材的需求,又可保證碳循環的正常運行。

(2)大力發展經濟林。經濟果樹林的栽培,不但能有較好的儲碳能力,且能增加群眾的經濟收入,保證經濟效益與生態效益的雙豐收。

(3)利用新技術,研發培育新樹種。選擇速生特性與較強的碳匯樹種進行雜交育種,既能滿足速生、豐產、優質、穩定和高效的特點,又有較強的碳匯能力。實行多國合作模式,將優勢樹種互相引進栽培,實行互補原則,既能減緩解溫室效應,又能降低對木材日益供給的緊張。

(4)封山育林,避免非法毀林。森林有極強的碳匯能力,也是極為容易發生火災的因素之一。加大力度保護生態公益林,同時大力宣傳,防止濫砍濫伐,避免火災發生。

可見,研究森林生態系統碳儲量是對人類社會的巨大貢獻,加強保護森林質量,研發高儲碳、高質量木材樹種, 滿足社會需要及生態效益多元化,保證森林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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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

    1 農業工程的研究與實施不當對生態環境的負面影響

    1.1 農藥噴灑不當,造成生態失衡

    由于森林害蟲繁衍快,危害大,人們往往會借助大規模的農藥噴灑來消滅害蟲。雖然農藥殺蟲效率高,但容易導致以這些害蟲為食的鳥類誤食害蟲而亡;同樣,以這些鳥類為食物的其他動物也容易中毒致死,害蟲的天敵大規模死亡之后,害蟲又將肆虐發展,進一步造成農藥的持續、大量使用[2]。同時,農藥的噴灑也對土壤、水、空氣等造成污染,嚴重破壞了自然界的生態平衡。

    1.2 耕作方式不當,破壞土壤生態結構

    不當的耕作方式容易破壞土壤結構,旋耕方式就是如此。從表面上看,旋耕實現了對土地的充分利用,實際上是破壞了土壤的結構,使土壤過于松散而不適宜農作物的生長;同時,旋耕也使土壤有機物的分解能力大為減弱。由于旋耕破壞了土壤的生態結構,人們為了提高作物單產只能施用化肥等,長此以往,土壤肥力減弱,農作物產量會降低。

    此外,有部分地區的土壤沙化和沙塵暴都是由人們的耕作不當造成。因此,在研究和實施農業工程的同時,應處理好農業工程與生態環境之間的關系。

    2 農業工程的研究實施與生態環境保護的要求

    2.1 應注重保護動植物的多樣性

    隨著現代農業耕作方式的變化,動植物的生存環境面臨嚴峻的威脅,動植物的種類不斷減少。有許多藥物都是從植物中提煉而成,人們的衣、食、住、行也脫離不了這個生態圈。在農業工程的研究與實踐中,如果不注重保護動植物的多樣性,并采取有效的措施來阻止動植物生存環境的惡化趨勢,人類發展必需的動植物將大大減少,由此影響自然界生態系統和人類的生存和發展。

    2.2 要保護好人類的生存環境

    土壤、水和空氣都是人類賴以生存的基本要素。農業工程的研究與實施過程中,要切實保護好人類的生存環境。由于土壤容易受到污染,且自身凈化能力有限,因而不當的耕作方式和過多的化肥和農藥會使土壤中的微生物受到影響,土壤質量下降,且容易導致沙化、沙塵暴等。此外,過多的農藥和化肥也會造成水質污染,大面積的井灌則會導致地下水資源的過快枯竭,圍湖造田會造成濕地生態失衡等[3]。因此,在改造自然的過程中不遵守自然規律,就很容易給生態環境造成不可彌補的傷害。因此,要加深對農業工程研究實踐和生態環境的關系的認識,增強保護地球、保護生態的意識。

    3 在保護生態環境基礎上研究實施生態工程

    3.1 加強農業工程研究實施的立項和審批

    農業工程對農業生產和發展、自然環境都有巨大影響,因此,對于農業工程研究與實踐的立項和審查都應該慎之又慎,可以通過建立和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嚴格立項和審批的申請資格和程序。同時,要提高農業工程研究人員和相關領導的生態環保意識。

    3.2 建立和完善相關的生態環境追蹤評估機制和預警系統

篇8

關鍵詞:《寂靜的春天》;生態整體主義;自然生態系統

生態整體主義是以生態系統整體利益為價值原則,以能否維護生態系統的和諧、完整、穩定、持續為標準來評價人類社會的生活方式、科技進步、社會發展的思想和主張。蕾切爾?卡遜的《寂靜的春天》是“一本引發了世界環境保護事業的書”,也是世界生態文學的經典作品,該書以人類對殺蟲劑的為出發點,描述了科技異化和化學藥劑濫用對生態環境的破壞,抨擊了科技進步對生態環境的負面影響,在世界范圍內引發了“發展戰略、環境政策、公共政策的修正”和“環境革命”。為此,可以用生態整體主義理論透視《寂靜的春天》所蘊含的生態哲學思想,挖掘《寂靜的春天》對生態保護的重要意義。

一、蕾切爾?卡遜與《寂靜的春天》

蕾切爾?卡遜是美國著名的海洋生物學家,也是為了生態保護和污染治理而勇敢奮斗的斗士。中學畢業后卡遜就讀于賓西尼亞女子學院,之后在霍普金斯大學攻讀碩士學位,畢業后卡遜先后當過大學教師、漁業管理局職員等,并兼職從事文學創作。作為一位熱愛自然的海洋生物學家,卡遜先后出版了《海風下》《海洋的邊緣》《寂靜的春天》等多部文學作品。在《寂靜的春天》第一章中,作者以憂傷的心態和詩意般的語言描寫了“關于明天的寓言”,“從前,美國中部有一個城鎮。田野里,麥苗綠油油的,山坡上,長滿了果樹……但是一片片從天而降的白色粉劑制造了一場瘟疫,植物枯萎了……”。隨后卡遜用詳實的資料、充足的數據、通俗的術語揭示了化學殺蟲劑對生態環境的巨大危害,批判了科學技術濫用所產生的環境問題。

1962年《寂靜的春天》出版后,在美國社會引起了強烈反響,甚至超過了達爾文出版《物種起源》出版時所產生的社會反響。有政府官員聲稱,“她(卡遜)是一個老處女,干嘛要擔憂那些遺傳學的事情”。同時,《寂靜的春天》也獲得了許多美國環保人士的支持,肯尼迪總統在美國國會上討論了該書,并要求美國科學咨詢委員會調查書中的結論。此后,美國政府出臺了多項環境保護政策,制定了環境發展計劃,各種民間環保組織如雨后春筍般迅猛發展。

二、《寂靜的春天》所蘊含的生態整體主義思想

(1)尊重生態系統的內在規律??ㄟd認為,大自然是完整的自然生態系統,有著獨特的內部運行規律,生態系統的成員有著足充足的、但卻受限制的生存空間,人類在享受大自然饋贈時,卻在破壞自然生態系統,甚至妄圖征服和統治自然,這顯然是不可取的,所以,人們應當從生態系統的整體利益出發考察人類的行為,要充分尊重自然生態系統的內在規律,保護生態系統的多樣性。在《寂靜的春天》中,卡遜批判了人類肆意破壞生物多樣性的錯誤做法,“單一的農作物耕種不符合自然規律……這樣人類毀掉了自然界的生態平衡”。此外,卡遜認為,我們中間許多人對身邊的環境污染、物種滅絕、生物多樣性消失等視而不見,覺察不到許多美麗、奇妙的生物正從我們身邊消失,“我們已粗心地輕視了它們對我們的保護和幫助”,如果我們總是以自身利益評價物種的價值,必然會導致生態失衡,導致人類的滅亡。

(2)以生態系統利益為最高價值。生態整體主義認為,應摒棄主客對立的思維方式和人類中心主義的價值觀,樹立主客統一的思維方式和自然中心主義價值觀,將生態系統的整體利益作為處理人與自然關系的價值標準。在農業文明時代,人類改造自然的能力有限,只能依賴于大自然,依靠自然的恩賜而生活,所以,人類在自然面前始終保持著謙卑、恭敬的姿態。在工業文明時代,人類的實踐能力有了質的飛躍,人類能夠通過科學技術肆意地掠奪和開發自然,于是,人類變成了大自然的“主人”,并以野蠻、殘酷的手段掠奪自然。在《寂靜的春天》中,卡遜就批判了這種狹隘的人類中心主義價值觀:當我們看到某種植物對人類有用時,我們就種植它;如果某種植物不符合我們的心意時,我們就會判它死刑,這種做法是不可取的??ㄟd認為,我們必從自然生態系統的整體利益出發處理人與自然的關系,必須承擔維護自然生態系統平衡的責任,誰也沒有權利用殺蟲劑殺死無辜的動植物。同時,卡遜認為,人類應當用生態的方法解決種植業所面臨的各種問題,而不是用高毒性的“死神特效藥”,“控制植物方面有效方法不是化學藥物,而是其他植物”。因而,人類應當從自然生態系統的平衡發展出發,合理控制人類開發自然、利用自然的行為。

(3)生命體之間是密切相關的?!都澎o的春天》中提出,自然生態系統是復雜的有機整體,所有生命體之間是密切相關的,在長期進化中形成的生命之網,與所有的生命共享地球上的各種資源,只有認真對待生命的力量(昆蟲所承受的各種生態壓力),“小心翼翼地將這種力量引向有益于人類的軌道上”,人類才能與昆蟲群落和諧共處,以殺蟲劑為武器對待昆蟲,必然會影響自然生態系統的正常運行,影響人類的生存與發展。此外,卡遜不僅論述了噴灑農藥對昆蟲的危害,還指出了化學農藥對整個生態系統的危害,比如化學物質滲透到土壤之中,必然會污染土壤、影響農作物生長,人吃了有害的農作物必然會影響生命健康。同時,卡遜指出,化學藥物還會污染地下水、河流、小溪、農田,給整個生態系統帶來巨大的危害。

三、《寂靜的春天》的生態整體主義價值

在《寂靜的春天》中,卡遜反對人類過度干預自然的思想和行為,批判了征服自然、破壞自然、損害自然生態系統平衡的做法,她主張以內在機制調節自然生態系統的平衡,以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認知范式對待大自然。卡遜的這種生態整體主義思想對生態倫理建設和生態文學批評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首先,《寂靜的春天》從生態整體主義視角為人類提供了嶄新的思維范式。在《寂靜的春天》中,卡遜引用了懷特的警句,“人類太精明于自己的利益了……如果我們不是這樣的多疑和專橫,我們本可以有更好的機會存活下去”。同時,《寂靜的春天》還告訴我們,人與自然之間并不是簡單的、線性的、貧乏的工具關系,而蘊含著復雜的、非線性的、豐富的價值關系,人們不能只考慮眼下的自然是否滿足人類的利益,還要考慮人與自然的和諧共生、共同發展。卡遜這種生態整體主義價值觀顛覆了征服自然、掠奪自然的傳統價值觀,解構了“我思故我在”“人為自然界立法”等人類中心主義價值觀,為人類提供了一種生態整體主義認知方式與思維框架,這對生態倫理建設和生態文明發展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

此外,《寂靜的春天》從生態整體主義視角提出了生態倫理的價值標準。在《寂靜的春天》中無論是單篇的內容闡述,還是整體的篇章布局,都有著生態整體主義的價值傾向,這也使該書的內在邏輯和意義指向。比如,卡遜以殺蟲劑為昆蟲的危害為切入點,揭示了化學藥劑對土壤、植被、空氣、水等所產生的惡劣影響,得出了生物鏈的爆發遞增譜系中“一個小問題可能會產生疑難的大問題”的結論。此外,卡遜從自然生態系統中各種要素緊密聯系的現實出發,揭示了無處不在、無所不有、千絲萬縷的聯系,如野生植物與土壤就是相互依賴的,土壤可以為野生植物提供生存所需要的物質和能量,而野生植物也可以涵養水源,避免土壤的沙化與鹽堿化,同時在植物死亡后其殘骸又以回歸于土壤之中。在論及環境污染所導致的病癥時,卡遜從生態學視角分析了化學藥劑對人體生態系統的危害,“為了發現疾病和死亡的原因,有時需要將許多孤立的毫不關聯的事物聯系起來”??傊ㄟd的生態整體主義價值觀啟示我們:生態系統的整體利益是人類利益的出發點與歸宿,也是評價人類的思想行為、發展模式的終極價值標準,唯有高度重視生態系統的健康運行,才能促進人類的持續發展與長遠生存。

卡遜的代表作《寂靜的春天》描寫了工業文明時代人類社會的環境污染問題,展現了殺蟲劑對生態環境的污染與破壞,被譽為美國生態文學史的里程碑。在小說《寂靜的春天》中,卡遜以嚴謹的態度、優美的文筆、詳實的材料揭示了化學藥劑對人類的危害,該書所體現的自然價值論與生態整體主義思想為人類提供了湫碌乃嘉方式,也使人們深刻認識到了自然的內在價值、工具價值和系統價值。

參考文獻:

[1]蕾切爾?卡遜.寂靜的春天[M].長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7.

[2]薛小惠.《寂靜的春天》會讓春天不再寂靜嗎?――評《寂靜的春天》的生態意義[J].西安外國語大學學報,2012(3).

[3]李玲,張躍軍.從荒野描寫到毒物描寫:生態批評的發展趨勢[J].當代外國文學,2012(2).

[4]石蕾.《寂靜的春天》的生態整體主義解讀[J].山東省農業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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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生態水利工程 河道綜合治理體系 環境保護

在現代水利工程建設中生態水利工程是一個新的分支,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內容。生態水利工程認為水利工程建設不僅要對人類社會生產生活的需求進行滿足,還需要保護好水生態系統,使得健康環保和持續性發展的水利工程得以建立。雖然當今社會科學在不斷的進步發展,但是大家也明白了,雖然傳統意義上的水利工程能夠使社會和經濟發展的需要得以滿足,但是,實際上這樣的水利工程將重點放在了假設經濟和促進社會發展上,但卻沒能很好的注意到河流生態系統自身也具備規律性和特殊需求的特點,這樣由于水利工程建設使得河流生態系統功能得到退化,既不能對社會經濟的發展起到促進,還會對后世子孫的發展造成危害。在以后水利工程的建設過程中,用切實的重視起水資源開發利用和生態環境保護的關系,在二者之間找到一個合理的平衡。著眼于全球,對生態水利工程、河流生態建設及河流環境立法進行考量,在生態水利工程建設中傳統的防污染技術、循環經濟模式及綜合水資源管理都將成為一種重要的手段。

一、提高生物群落的多樣性原則及措施

隨著社會的發展,人類活動在不斷的開展,同時基礎設施也逐漸得以完善,特別是大型工程的建設,近現代以來,這樣的大型水利建設工程大量的得以運用,造成了很多自然河流渠道化和非連續化的現象,另一方面,河流的棲息地面積在不斷的縮小,在很大程度上破壞了河流生態系統,許多生活在河流中的魚類不得不離開河流尋找其他合適的生活場所。因此,生態水利工程的建設,其前提是必須要做到對生物群落多樣性的維護,盡最大努力減少對生物多樣性的破壞。所以,大家必須要認識到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才是水利工程興建的目的,絕非是破壞。要想實現對生物群落多樣性的保護,具體的措施是在生態水利工程開展之前對生物群落動態和環境進行監測,事前生態系統監測一般情況下可借助下面兩種方法得以進行:其一是對生態變量的最優值進行監測,其二是對生態變量的最低值進行監測。以得出的這兩個生態變量值為基礎,在二者間形成一個關于生態修復工程的實施后包絡圖。然后,將反饋調整式的設計方法用于生態水利工程中,不斷反復循環的進行設計、執行、監測、評估、調整的操作流程,以保證生物多樣性不被破壞。這是一種以監測為基礎的反饋調整式的生態水利工程的總體方案設計,首先是對工程的設計、執行以及管理,再是評估工程以及周邊環境影響變量,接著針對水利建設帶給生物植被的影響進行定量評估,最后,針對上述情況進行調整。依據這樣的水利工程設計方法,能夠從根源著手在最大程度上降低周邊生態環境受到的生態水利建設工程的破壞。還有一種方法是直接引進鳥類、魚和其他物種或是在岸邊進行人工植被的種植。促使河流異構性形式的提高,在最大程度上使其與自然河流地貌學原則相符合,提供良好的條件以為生物群落多樣性的保護提供保證才是生態水利工程的重點所在。

二、生態系統的自我修復性

人與自然的和諧是我國傳統哲學關注的重點,直到現在我們依然努力追求這一點,力圖切實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相處。因為,這是對崇尚自然,遵循自然法則的哲學的建筑理念的反映,事物之間總是存在著互相牽制、作用的關系,這也是當今社會和諧共存發展理念的貼切反映。要在對生態系統的自我修復性做到切實遵循的基礎上進行生態工程設計,也就是說在原有的生態系統中自然設計和組織功能以及自我修復功能的基礎上,生態工程設計主要是發揮輔的加工作用,以盡量實現促進人力與自然力相互和諧得以實現的水利工程設計。

在設計生態水利工程時,設計師要對兩個方面進行考量,一方面是流域的水質水文、土壤、地貌特征的自然屬性,另一方面是植被種類、生物種類及其密度等的生態價值。同時,設計時還要考慮到如何防止外來物種的引入,以避免破壞原有的生態環境。生態水利工程的建造不是為了對環境進行改造,而是為了更好地適應環境的變化。所以,在建設水利工程時,工作人員切不可本著用“人類的力量去改造大自然,樹立新工程”的概念。人們要學會對自然生態系統進行合理的利用,使其能夠服務于人類社會,進而促進人類社會與自然環境的和諧共贏。水利工程的建設,必須要對河流的自然屬性做到尊重,因地制宜,以保護為前提對其實現生態開發。

三、景觀開發的整體性原則

首先,大家應當知道水生態系統是一個大的系統,它包含了生物系統,一般水文系統和人工系統工程設施。

作為人類活動的一部分,一般的水文系統與生物系統相結合,最終形成天然的生態系統。形成了積極和消極的影響水域的生態系統。同時,還必須重視水棲息地的環境波動流動性和隨機性的特點,河流淤積的變化和運動將引起侵蝕的運動,這些運動將對生態水系統造成嚴重的污染后果,人類的生活環境也因此面臨巨大的挑戰。所以,在進行對水利工程的景觀開發時,要從長遠的角度看問題,不能只著眼于目前的盈利而忽視了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即是,要注重景觀開發的整體性。

在開發生態水利工程時重視整體性原則的具體表現為:(1)注重流域特點。由于河流不斷流動,在不同的時間內河流的流量和水位等水溫特點都呈周期性變化從而對生物的遷徙和群居都造成了不同的改變。(2)要注重生物包括植物和動物的分布區域和生存環境的變遷。(3)要準備好對水利工程建設的周邊環境進行長期監測、評估、調整的工作。因為環境的變化不是短時間內驟變的,而是循環漸進的。向蝴蝶效應般在時間上需要漫長等待,而對整體環境帶來的變化又有可能是大家所無法想象的。因此,要基于以上整體原則進行水利生態工程景觀的開發,不能以破壞環境為前提。

四、結語

由于傳統的河道治理工程難免會加重環境負擔,而且會影響到我國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生態水利工程尊重和保護自然環境,實現了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的雙重目的。大家只要認識到生態環境與水利河道之間的關系,才能最終在河道治理中應用到生態水利。

參考文獻:

[1]谷曉存,劉景春,吳慶偉.城區河道治理與環境協調共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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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材簡析。

義務教育階段生物課程的內容標準有10個一級主題,八年級上冊第五單元第三章第一節《動物在自然界中的作用》雖然編排在第6個主題“動物的運動和行為”下,但是本節內容與第3個主題“生物與環境”和第8個主題“生物多樣性”密切相關。本章節站在生物圈的高度,對動物的作用進行概括,在整套教材中也有承前啟后的作用。本章節的學習離不開第一單元中生態系統相關知識的鋪墊,同時又為第六單元中認識保護生物多樣性的意義奠定基礎。人教版生物學教材的編寫突出了人與生物圈的關系,本節課對于進一步加深學生對生物圈是一個統一整體的認識具有重要的意義。本節內容看起來知識點很少,主要是動物能維持生態平衡,能促進生態系統中的物質循環,能幫助植物傳粉、傳播種子等三個作用,但是教學素材很多,何以取舍,給老師留有很多發揮的余地,能充分體現教師教學的獨特性。

(二)學情分析。

經過前面的學習,學生對生態系統的相關知識,以及保護生態平衡的意義已經有了初步的了解,而且很多學生對這部分知識具有較濃厚的興趣,教師可以此為基礎,聯系生活實際,精心設計資料分析、問題討論、圖表設計、角色扮演等活動,充分發揮和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和主動性,激發學生的愛護動物的情感共鳴,從而使學生對動物在生態系統中的作用形成理性和概括的認識。

(三)教學目標。

1.知識方面

能舉例說出動物在維持生態平衡,促進生態系統的物質循環和幫助植物傳粉、傳播種子等方面的作用。

2.能力方面

通過資料分析、圖表設計等活動促進學生主動開展探究性的學習,培養學生分析問題的能力,比較、歸納的能力;通過問題討論、出謀劃策等活動,培養學生表達、交流的能力;通過音像、圖片資料的享用,培養學生獲取信息的能力;初步學會運用所學的生物學知識分析和解決某些生活、生產或社會實際問題。

3.情感態度價值觀方面

通過問題分析,辨證地認識動物與人類的益害關系;認同動物是生物圈中重要成員的觀點,激發學生關注自然、保護生態環境的參與意識。

(四)教學的重難點。

1.教學重點

動物在自然界中的三個作用:維持生態平衡、促進物質循環,幫助植物傳粉、傳播種子。確立的依據:教材條理清晰,對動物在自然界中的這三個作用進行了描述,版塊分明。第一部分“在生態平衡的重要作用”中,提供的資料和設計的討論題比較凌亂,缺乏邏輯性,不符合學生的認知規律,所以我對資料和問題進行了重新選擇或重新組合。在第二部分“促進生態系統的物質循環”中,文字的表述顯得單調蒼白,我設計了一個活動,讓學生把文字轉變成圖表,使學習內容變得生動形象,加深理解。第三部分“幫助植物傳粉、傳播種子”,教材上提供了圖片,但是錄像資料更生動活潑,更能滿足學生的視覺享受,所以我選用了教材配套的錄像。

2.教學難點

理解動物在生態平衡中的作用;辯證地認識動物與人類的益害關系。確立的依據:這兩個難點在知識的分類中屬于概括性知識,“是把各種事實、現象以及觀念組織起來的知識,它集合了大量的具體事實,描述了這些具體事實之間的關系,經過一定的科學思維方式上升到理性認識的抽象知識”。生態平衡是比較抽象和復雜的知識,在教學設計中我通過資料分析、問題討論、出謀劃策、整理歸納等幾個連續的步驟,引導學生逐步深入,自主得出結論;在怎樣正確對待動物的益害問題方面,在問題討論的基礎上,播放相關錄像《動物危害植物》,引發學生的矛盾心理,鼓勵學生展開進一步的質疑和思考,對動物對人類的益處與害處形成綜合的認識,并能進行理性的決策。

二、教法和學法

我認為,“教”和“學”是一個相互聯系不可分割的整體,教師要以學生為主體,關注學生的發展,幫助學生建構“自主、探究、合作”的學習方式。生物新課程標準明確提出了三個理念:面對全體學生、提高生物科學素養、倡導探究性學習。我在本節內容教學設計中也有所體現:(1)引導并組織學生進行探究性學習:在“動物能維持生態平衡”的教學中,給學生創設情境,提供資料,引導學生發現問題,鼓勵學生自己思考、推理,讓學生主動探究。(2)面對全體學生:資料分析、問題討論等活動可以給學生提供參與的機會,使每位學生都有表達和交流的機會,在“合作”中體會樂趣。但是小組討論往往會流于形式,空洞的說理只會形成膚淺的認識,我想采用學案的形式,對學習的內容提出具體明確的要求,讓學生不僅可以說說,而且可以寫寫畫畫,尊重學生的獨特體驗,突出學習的“自主”性。(3)提高生物科學素養:人類對動物的認識過程也是科學與技術發展的過程,選用的素材中有很多人類對麻雀、狼、害蟲等動物的態度轉變的例子,啟發學生辯證地看待動物與人類的關系,在學習中有效地落實科學、技術和社會相互關系(STS)的教育,形成科學的態度和價值觀。

三、教學程序

(一)導入。

在導入部分列舉作家對春天的兩種描述,一種是熱鬧非凡、生機勃勃的,另一種是美國科普作家蕾切爾?卡遜在《寂靜的春天》中的一段,形成鮮明的對比,利用文學的感染力激發學生關注生活、珍愛動物的情感體驗。讓學生選擇喜愛的春天,他們會選擇有動物活躍的春天,因為動物是人類的朋友,缺少了它們,人類的生活將變得單調、寂寞。但是動物的作用不僅僅是這些,那么動物在自然界中有哪些作用呢?這就提出了要探究的問題。學生在已有知識和經驗的基礎上能說出一些,但是肯定不夠系統或者理解不夠深刻,教師在展開教學時要尊重學生的經歷,好好運用新舊知識的遷移。

(二)動物在維持生態平衡中的重要作用。

這是第一個知識點,也是本節課的重點和難點,我安排了四個連續的學生活動。

1.資料分析

資料一:麻雀啄食和糟蹋農作物,曾被列為主要的害鳥。二十世紀五六十年代,我國開展了“剿滅麻雀”的運動??墒乾F在專家發出了“保護麻雀”的呼吁,這是為什么?

資料二:呼倫貝爾草原是我國最大的牧業基地。過去那里有許多狼,對牧業的發展構成嚴重的威脅。為了保護人畜的安全,當地牧民組織了大規模的獵捕狼的活動。但隨后野兔卻以驚人的速度發展起來。野兔和牛羊爭食牧草,加速了草場的退化。想一想,野兔的數量會不會無限增加?為什么?

請你選擇其中一個資料,列舉該生態系統中的各種生物,用食物鏈或食物網表示各種生物之間的關系,并根據你的圖解解釋上述問題。

此處選用的資料,是人類對所謂害鳥、害獸態度變化的經典事實,讓學生針對自己畫出來的具體的食物鏈,分析各種生物數量的消長關系,知道生態系統中各種生物的數量和比例處于動態變換之中,對生態平衡形成感性的認識。

2.問題討論

以往人們習慣把對人類有益的動物成為益鳥、益獸,加以保護,而把對侵犯人類利益的動物稱為害鳥、害獸,不斷地獵殺。你是怎樣看待這個問題的?

在資料分析的基礎上提出這個問題,目的在于引導學生對人類錯誤的行為進行反思。此處采用小組討論的形式開展,利用學生的差異性,讓不同的觀點碰撞,從而形成比較統一的認識。小組討論不能流于形式,問題過于簡單,或者只有唯一答案的討論,就沒有意義,教師預設的討論題一定要能生成多樣的答案,讓學生在討論中學會表達,學會傾聽,學會辨別,學會采納或否決。

3.整理歸納

通過前面的分析和討論,結合圖片“蹺蹺板”(生態平衡示意圖),你得到什么啟示?(你認為自然生態系統中各種生物之間有什么樣的關系?動物有什么作用?)

在資料分析和問題討論的基礎上,給學生一個緩沖思維的過程,結合“蹺蹺板”的圖片,整理思路,自主歸納動物在維持生態平衡中的重要作用。

4.出謀劃策

(1)2001年9月,重慶壁山古老城遭受了罕見的蝗蟲災害,鋪天蓋地的蝗蟲像收割機一樣把當地近千畝的農田和果樹林蠶食得面目全非。請你出謀劃策,幫助古老城和其他相鄰地區躲過蝗災。

(2)美國阿拉斯加的涅利欽自然保護區,保護著4000多頭鹿。為了使鹿的數量進一步增多,人們把鹿的天敵――狼消滅得一干二凈,鹿過著無憂無慮的生活。10年以后,鹿群的總頭數猛增到42000余頭,鹿群吃掉了牧場上的草,破壞了整個鹿苑的植被,鹿因缺少食物開始大量死亡,出現瀕臨滅絕的危機。如果你是一名生態學家,你會給出什么建議?

此處模擬決策的活動,既是對所學知識的運用,又能激發學生關注與生物學有關的社會問題,初步形成主動參與社會決策的意識。

這連續的四個活動,遵循兒童認知規律,層層深入,同時也引導學生自主、探究、合作地開展學習。

(三)動物能促進生態系統的物質循環。

在生態平衡中我們強調的是植物和動物,即生產者和消費者之間的關系,但是生態系統中還有別的成分――分解者,即細菌和真菌,非生物因素如陽光、空氣、水等。那么在生態系統中它們是怎樣密切聯系的呢?學生回答。

請你用圖表的形式描述生態系統中的物質循環。

將文字轉化為圖表來學習,能使知識要點一目了然,形象、直觀,便于理解,易于記憶,能簡捷地展現完整的知識結構,有助于培養和發展想象、聯想、推理能力,開發智能。但是對學生來說,也有一定的難度,可以示以范例,給予鋪墊,鼓勵學生勇于創新。

選派兩位學生展示自己的圖解。

提問:如果沒有動物,這一過程會受到影響嗎?可見,動物有什么作用?

這個問題是承上啟下的,如果沒有動物,生態系統中的物質循環在短時間內還能繼續,只不過植物的分解過程,物質循環的速度會減慢,所以說,動物能“促進”物質循環。但是時間長了,也會影響植物的生活,因為很多植物的繁殖離不開動物,自然地過渡到下一個知識點。

(四)幫助植物傳粉、傳播種子。

本知識點不是難點,可先讓學生舉例,挖掘生活、經驗中的學習資源。然后播放錄像《動物幫助植物傳粉、傳播種子》,形象生動的影片可加深學生的體驗。補充渡渡鳥和大顱欖樹的故事(印度洋毛里求斯島上,渡渡鳥曾是當地的國鳥,由于肉質鮮美被人類獵殺,于300年前滅絕,后來島上的大顱欖樹的種子不再發芽,生物學家發現,原來只有渡渡鳥吃大顱欖樹的果實,大顱欖樹種子外堅硬的外殼在渡渡鳥胃中消化后才能發芽),讓學生介紹,如果學生不知道,就由老師介紹,同時鏈接相關網頁,讓學生了解網絡學習的快捷方便。

動物并不總是那么討人喜歡,比如下面錄像中的動物就讓人類很頭痛。播放錄像《動物危害植物》,以往遇到這樣的情況,人們是怎樣應對的?(使用殺蟲劑。)殺蟲劑的使用帶來什么后果?(寂靜的春天)慘痛的經驗教訓給人類帶來怎樣的啟示?怎樣尋求更合理的解決辦法?(生物防治)什么是生物防治?(P47科學?技術?社會)

本環節的設計旨在滲透STS教育,引導學生關注科學技術與社會的相互關系,辯證地看待動物與人類的益害關系,尊重生態系統的發展規律。

(五)課堂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