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砍伐的解決辦法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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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關鍵詞:樹木出家;泰國僧侶;森林保護;佛教生態倫理
中圖分類號:B91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723X(2013)02-0014-05
目前人類正面臨的一個緊迫問題就是環境的惡化,由于人類不斷地對大自然傷害,大量耗費各種自然資源,使得世界各地發生了各種各樣的自然災害。很多人認為環境破壞問題是基于當前西方社會人類中心主義所導致的三個錯誤的世界觀:人類和自然是分離而存在的;人類是自然的主人以及幸福在于物質上;人的幸福往往是根據人們生產和消費多少物品來定義的?;浇痰娜烁裾撜J為,上帝按自己的形象造人,并通過人統治世界,支配其他造物,使得人們把自然視為一個障礙或實現其自私目標的手段,因而不斷地尋找利用它或征服它的方法。[1](P34~36)佛教與之不同,佛教提倡生態中心主義,認為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人越與自然疏離越沒辦法生存?,F代科學技術發展所導致的全球氣候變暖現象就證明了這個事實。
近幾十年來,受到西方世界的影響,泰國已經日漸變成了一個工業化、城市化、物質主義和消費主義的“西化”東方國家。泰國人盡情享用自己豐富的自然資源而不考慮濫用它會導致什么樣的后果,使得如今泰國面臨著很大的生態壓力,而最大的生態危機癥狀之一就是對森林的砍伐。
一、森林對人類的價值及人與森林的關系
森林對人類有很大的價值,可以概括為以下四個方面:(1)經濟方面。森林是人類四事(衣服、飲食、住所、醫藥)的來源,同時也能用它作為生產原料,以獲得收入。(2)社會方面。人類的生活方式取決于森林,尤其是生活在森林環境中的人。森林影響經濟,經濟影響社會,每個社會成員之間的關系、分工、文化習俗也都會有所改變。(3)生態系統方面。森林資源為地球上可再生自然資源及陸地生態系統的主體,在人類生存和發展的歷史上起著不可替代的作用。(4)心態與心智的成長方面。森林給人帶來寧靜及幸福的感覺,能使心靈走向寂靜的狀態。對佛教來說,森林的寧靜有助于修行、禪定,培養心靈智慧的成長,以期克服“無明”。
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人們越來越遠離自然以及舊的生活方式(與自然和諧共存)。人類對森林的看法,從具有合作和幫助情感的 “朋友”慢慢地變成要競爭或敵對的“敵人”, 把自己視為森林的主人,可以隨意濫用,同時必須、也有能力征服自然。到現在,當全世界遭到生態危機時,才發現這種想法是錯誤的,先進的科學技術不能解決該問題,而人類需要精神上的東西來解決這種我們認為是道德崩潰危機所導致的自然危機,復興一些傳統意義上的宗教、文化和生態學思想。為了創建生態與社會之間有更大程度的平衡,在泰國的森林資源保護方面,泰國佛教起了很大的作用。
二、泰國佛教對待森林的看法與態度
佛教的起源與森林有密切關系。佛陀誕生、悟道、涅以及修行、說法等活動幾乎都發生在森林里。森林是寧靜的地方,能使得身心放松,舒暢,沒有世間的各種活動的干擾,因此,佛陀勸導僧伽居住在森林。很多捐贈給僧伽的佛教精舍都建在森林里,如迦蘭陀竹園(Veluvana)、祈樹給孤獨園(Jetavana)、Jīvakamphavana園,佛陀訪問釋迦族時居住的大林精舍(Mahāvana)等,這些精舍名稱后附的“vana”就是森林或園林的意思。由此可見,佛教與森林之間的互助關系有著悠久歷史,森林對佛教無疑具有重要的意義。由于佛教從來對森林持有樂觀的看法,深受佛教文化影響的泰國文化同樣對森林持有好感,互相依賴,和諧共存。泰國佛教的生態倫理是以生態為中心,與西方那樣以人類為中心來對待自然不同。泰國佛教對待森林的看法與態度有以下幾個方面,如:自然與人互為緣起;森林是追求心智成長的最佳環境;森林是人的善友,應以善對待,應該保護;森林種植是一種種福田之道;森林有保護神、樹神,是應該尊敬的,詳細的內容如下:
(一) 自然與人 “互為緣起”
泰國佛教生態倫理在遵循以生態為中心的前提下,不把自然視為人的附屬物,而是把人視為自然的附屬,將人視為自然的一個部分。泰國一位高僧佛使比丘(Buddhadasa)曾指出,一切事物都在“互為緣起”(Idappacayatā,Paticca samuppāda)的過程中相互聯系著。一切眾生都是六道輪回中的患難與共之友。
這個世界就是一個相連的、互動的、合作的整體,我們不能獨立于整個環境而生存。[2](P37)
佛教緣起論講“此有則彼有,此生則彼生,此無則彼無,此滅則彼滅”,宇宙間一切事物和現象的生起變化,都有相對的互存關系或條件。因此,自然與人是互為緣起,不是對立,萬事萬物皆是朋友,共生、共存、平等,各有其自身的價值。人類侵擾大自然也就是侵擾自己,自然被破壞,人也不能生存。
(二)森林是追求心智成長的最佳環境
泰國佛教把森林看成修煉佛法,獲得心靈寧靜與喜樂,以及最終達到最高的精神覺悟之境的地方。佛陀把森林贊美為修煉佛法之圣地,建議僧侶們居住在森林里,巴利文《三藏經》里的《牛角林大經》(Mahāgopālaka sutta)記載:
“大目犍連、大迦葉、阿難、阿那律(Anuruddha)、離婆多(Revata)和舍利弗一起論談,在這風光秀麗的牛角婆羅林中,應該居住怎樣的比丘才能使它增添光輝?阿難說多聞多記佛法之比丘;離婆多說樂于隱居森林修禪之比丘;阿那律說具有天眼通,常觀世間之比丘;大迦葉說安于居林、化緣乞食、穿著袈裟(舊破衣)、贊揚頭陀行之比丘;大目犍連說互相問法之比丘;舍利弗說能降伏其心之比丘,像大王或大臣擁有多姿多彩的服裝,可以隨心所欲穿著。佛陀肯定了這些說法,也提出一種比丘:坐禪定,挺直身,專心往內,而立志不達漏盡,決不起坐”。[3](P391)
又如佛陀對阿難尊者說:“哦,阿難,當一個比丘加入僧伽時,應該鼓勵他修煉佛法,遵守戒律,少言寡語,并且居于靜地,如果可能的話,就住在森林里?!盵2](P45)
泰國社會歷來與森林寺院密切相關,如今仍有許多森林寺院位于泰國各地,最著名的如位于泰國南部猜耶縣、佛使比丘所創建的“Wat Suan Mokkhabalārāma”(解脫自在園)。佛使比丘認為人居住在一個自然環境里,就會有很大的幸福感以及安寧感。此外,佛使比丘把“佛法”與“自然”視為同一詞語來理解,說自然就是“顯現佛法的自然”,擁有令人解脫的能量:
“如果我們居住在離樹和石頭很近的自然里,我們會發現我們所產生的感覺和思想都來自于普通事物。最初我們會有‘和平與寧靜’的感覺,然后或超越這種感覺直至個人的超脫。自然界把我們從日常世界中無處不在的煩惱、焦慮中‘剝離’出來,它所帶給我們的深深的寧靜感會保護我們的心靈和大腦。事實上,自然教授給我們的東西會讓我們超越我們自身的 ‘痛苦’而獲得新生?!盵2](P33)
佛使比丘把自然和佛法同等的看法,不執著于“經文”,而讓自然作為我們心靈和精神的老師,訓練我們心智的專注力,也訓練我們的道德品質。他提倡聆聽“自然的呼喚”,心、身感知自然,是能令人破執入涅之道的?!爸挥性谏掷?,樹、石頭、泥土、沙土、動物、鳥和昆蟲們才會教會我們忘我。”[6](P34)居住在森林里能讓人明白到“自然法則”的真理,讓人感受到自己是自然的一部分,人與自然互為緣起。我們在六道輪回患難與共,一起走過生、老、病、死的路途。在這條路上萬物不斷地變化,沒有永恒不變的東西。由于“無?!?,人生和萬物也都是“無我”的,一切生命的存在本來就無實在性。這種觀點打破了人自身的優越感和人在自然中的優越性,證明了佛教倫理準則是以生態為中心,而不是以人為中心的。人應該和自然界協調統一地存在。
佛教追求簡樸、簡單和知足的生活方式。注重進行自我探究,而不是去追求物質上的獲得和榮譽。佛教認為內在的心智的發展遠比獲取財富和權力重要,心靈寧靜和物質儉樸的生活更加有益和更使人有成就感。因此,森林里的寺廟依然以它的“自然性” 和寧靜感來吸引很多佛教信徒在森林寺院參禪。對泰國佛教來說,森林的價值不僅有助于僧侶追求精神皈依,為佛教徒禪修提供了最佳境地,而且還顯現著佛法,是心智成長的一個好場所,也就是說它對人的身心有著療養的價值。
(三)森林是人的善友,應以善對待,應加以保護
萬物“互為緣起”及“六道眾生,患難與共”的觀點,使人們的心產生了與自然的共同感及慈悲心。甚至森林對人類有恩澤,是人的善友,必須以佛教最基本的教義“感恩”來對待它。巴利文《三藏經》記載:“人在一棵樹下或坐或睡的,不應該砍掉其一節樹枝或摘下其樹葉,毀壞‘朋友’的人是邪惡的?!盵4](P22)我們可以看出,森林在佛教的眼中有著重要的地位。森林是人的善友,應以善對待,應該保護。
因此,佛在世時規定了幾條有關森林保護的戒律,如巴利文版《三藏經》里的記載。(1)《大分別》(Mahāvibhanga),《單墮》(Pācittiya,犯者須當眾懺悔)戒律,《植物品》第一條戒律:勿損害植物?!坝行┍惹鹱约嚎硺?,或叫別人砍樹,受到民眾的批評,因樹木有生命。所以,佛陀隨著民眾的決議,規定損死樹木(植物)的比丘,是犯單墮戒律的。”[3](P164)(2)《比丘尼分別》(Bhikkhunīvibhanga),《單墮》戒律,《蒜頭品》第九條戒律:勿在綠色植物上排放那種東西(拉屎)。“比丘尼在一位婆羅門的水田中排放大便,被婆羅門批評。因此,佛陀規定戒律,在綠色植物上排放,讓別人排放大小便或其他污穢東西的比丘尼,是犯單墮戒律的?!盵3](P193)(3)《大品》(Mahāvagga),《皮革犍度》里有關允許及禁止比丘使用鞋子,不許比丘使用以糖椰葉或竹葉編織而成的鞋子(因比丘經常邀請施主砍伐幼糖椰和幼竹子)。[3](P235)
此外,戒律還規定允許比丘、比丘尼食用蔬果,但不能損害其樹干。在森林建僧舍的比丘,若沒有得到批準就不能砍伐樹木,即使受批準也不能自己砍伐樹木。同時也必須當心不讓僧舍倒塌到樹上。[5](P462~465)
可見這些戒律的道德準則都建于對森林、樹木的“感恩”及“ 慈悲”的基礎上,因為森林給予人很多方面的好處,如:作為食物之源、作為生活用品之源、作為避暑避熱之地、作為修煉心智成長之圣地等。所以,應該以“慈悲”的態度來對待它,對森林加以保護,不讓它受損。
(四)森林種植是一種種福田之道
巴利文版《三藏經》,《相應部》(Samyutta nikaya),《有偈品》(Sagātha vagga)記載:“佛陀向天神回答問題說,‘那些人,建造花園、果園、園林(種植樹木以給他人避暑),建橋、水井、涼亭,那些人會得到福報,在白天、夜里每時節皆安樂。那些人遵循佛法,持戒圓滿,是走向天堂者?!盵6](P424)“一切佛法中,慈悲為大”,慈悲是佛教中重要的倫理道德。為別人種植樹木、園林,給他們提供避暑、放松心情的地方,以“慈悲”之心來關懷別人。佛陀贊成這樣的做法,說是一種種福田之道。
近年來,泰國很多保護環境僧侶在促進環保的工作上,將“種福田”與“森林保護”聯系起來,把佛教儀式應用于“森林保護”的措施,如:本文將要討論的“樹木出家”儀式,施放樹木儀式(改創于施放黃布儀式),在寺院種植樹木以種福田等。
(五)森林是有保護神、樹神,應該尊敬的
《本生經》(Jātaka)有這樣的故事:菩薩上座部佛教在《本生經》指的“菩薩”是佛陀本身在前世修行的,叫作“菩薩”,跟中國佛教的“菩薩”不一樣。(筆者)在一片森林里轉世為樹神。離菩薩安置不遠的地方有一棵樹,是一位樹神所附體的。森林里有獅子和老虎,村民非常懼怕,所以沒有人敢去砍伐樹木,使得兩位樹神一直安居于此森林。不久,一位樹神不能再忍受獅子和老虎沒吃完而剩下來的動物尸體臭味,把這件事情去跟樹神“菩薩”商量,以趕走獅子和老虎。菩薩提醒說,“如果把它們趕走,村民一看不見它們的爪印,將回來砍伐樹林,包括我們的仙境。我們的神樹能保留下來,都是因為它們倆的功勞?!绷硗庖晃粯渖癫宦犉兴_的勸告,以恐怖的形體來威脅獅子和老虎。這兩個畜生被嚇到而跑走。最后,村民沒見到獅子和老虎的爪印,就來砍伐森林里的樹木。兩位樹神也就沒有地方居住了。那位嚇跑獅子和老虎的樹神才知道后悔,也太晚了。[4](P20~21)
又如《佛弟子課誦本》,有一偈佛說:“很多人遭到困難,或皈依山,或皈依森、樹,或皈依神廟、或皈依神塔。”[7](P19)雖然佛說這些不是最善的皈依,不如皈依佛、法、僧三寶,但是也沒有拒絕神靈的存在。上面所提的佛本生故事也肯定了佛教“樹神存在”的思想。
三、樹木出家――佛教的森林保護方式
幾百年來,佛教在泰國人心中的地位一直是至高無上的,佛教思想已融入到了泰國人的生活當中,成為泰國文化密不可分的組成部分。泰國文化和佛教密切相關,是互為強化的。泰國人將和尚視為解除人們痛苦和煩惱的精神導師,每當遇到困難無法解決,便要向和尚請教。泰國自古具有“沒出過家就不算真正的男子漢”之說,年滿二十周歲的男子幾乎每個都要出家,沒有出過家的就會被稱為“生人”,即不成熟、不完成的人。
基于這種傳統想法,一位泰國“保護森林之僧”,“Pra Manasnatheephitak”把“森林保護”與之結合起來,創造了以佛教生態倫理為中心思想的“樹木出家”儀式,以期阻止對森林濫砍濫伐,保護泰國北部的水源林。
出家,泰文為“”(Buat),意思是諸惡莫作。人出家為和尚是為了避免進行諸惡行為,而“樹木出家”是為了防止樹木被人毀壞。樹木出家儀式由泰國佛教儀式及北方當地宗教儀式相結合。泰國宗教是包含了佛教、印度教及當地民間鬼神信仰的一個相互促進的、能動的和有創造性的結合體。
泰國森林主要集中在北部,而北部又是各種少數民族居住之地,有克倫族、拉祜族、阿卡族、苗族等。這些少數民族崇拜大自然,他們認為大自然是生命的起源。同時也具有萬物有靈之觀念,認為山岳、河流、樹木皆有靈、神保護,導致他們的文化思想與祭祀自然鬼神息息相關。久而久之該傳統觀念使得他們一代又一代人能夠與自然平衡共存。如克倫族有關“寬”(人的靈魂)的宗教觀念,他們相信“人”是肉體和“寬”(靈魂)的組合體。而人與自然有著密切的關系,自然的生命就是人的生命。因此,克倫族家庭一有新生嬰兒,父母就將其肚臍線放在竹筒里并縛在一棵樹上,表明該孩子的生命已與樹木的生命連接起來,若這棵樹被毀壞或被砍伐,孩子的“寬”會離肉體而去,導致肚臍線的主人生病,或遭到種種苦難??撤ピ摌淠镜娜艘矔萑氲酵瑯拥睦Ь?,將會與人吵架,家庭分散。唯一解決方法就是必須提供祭祀品給該樹木的主人,在舉行“招回寬”儀式時使用。所以克倫族人不會砍伐縛著肚臍線的樹木,樹木主人也要盡量保護好自己的那棵樹。[8](P92)顯示出人與樹木互相依賴、人與自然平衡共存的傳統思想。
樹木出家儀式由佛教儀式及泰國北部民間宗教儀式組成。民間宗教原有的自然鬼神信仰,使得泰國人更容易地去接受佛教所肯定的“樹神”思想。組織樹木出家儀式村民將集體去考察村子周圍的樹木,找出很有可能被砍伐的“樹王”(樹形高大、健康、具有繁殖性強的當地樹木)。準備供奉山神、森林神的祭祀品,如:熟糯米、熟芭蕉、檳榔、醬葉等。準備出家儀式用品,如:袈裟、法紗、法水缽、金合歡汁及建造樹神廟以請樹神來守護樹木。為樹木授皈依當天先從民間宗教儀式開始,將法紗圍繞森林或叢樹一圈,巫師祭祀樹神、森林鬼、山鬼,請求他們保佑森林、樹木。若有人來毀壞樹木,就請神、鬼懲罰他不得好死。接下來按照泰國北部傳統文化,以檳榔、醬葉來祭祀土地娘娘。然后再進行佛教出家儀式:禮拜三寶,請求戒師傳授三皈五戒,祈求偈,和尚將袈裟披在樹上,念誦祝福吉祥保護經文,最后給已出家的樹木灑法水,到此樹木出家儀式結束。[9](P103)
在泰國人的心目中,“樹木出家”不僅指把袈裟披在一棵樹木上,而是樹木本來就有靈魂,是神、鬼所附之體。樹木被授皈依后就變得神圣不可侵犯,像一位和尚一樣,見到必須禮拜,不許破壞損傷。在盛行佛教、和尚有至高地位的泰國,非法伐木工在砍“僧樹”前自然會三思而后行,因損害僧樹就猶如損害佛僧、損害佛教,是犯下重孽的行為。
樹木出家儀式至今已有三十多年的歷史,這種活動從森林覆蓋率較高的泰國北部地區開始,慢慢延伸到泰國其他地區,而且幾乎每年幾次的組織樹木出家種活動,對泰國森林資源的保護起了不少作用。此外,泰國還是一個君主立憲制國家,國王同佛教在泰國具有至高無上的地位。因此,泰國人經常把樹木出家儀式與慶祝國王登基紀念日、國王的生日等聯系起來,以期通過這種形式為國王積德,如,1996年為了慶祝國王登基50周年,組織了泰國北部“五千萬棵樹木出家”;2008年慶祝國王80大壽,組織“結心――給三千萊泰畝,泰國面積單位。1萊=1,600平方米。(筆者)樹木授予皈依”等??梢赃@樣說,“樹木出家”不僅起到了保護泰國森林資源的作用,而且能夠讓泰國民眾團結一心為我們的后代做出貢獻。
從“樹木出家”看,佛教在解除森林危機方面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蘊涵著解決生態危機的幾項佛教倫理。
(1)互為緣起:人類與森林的互相依賴。一切眾生互為緣起,互相依賴,是不分開的。這就是自然法則。因此,人不能獨立生存,不能把自己從森林或自然分開來。在解決森林危機的問題上,必須以綜合的眼光看待問題,要知道人類是地球生態系統的一部分。
(2)和睦團結:社會成員各有責。泰國佛教組織“樹木出家”這樣的儀式,由各社會機構社會成員來參與,如:宗教機構、政府機構、商業機構以及百姓,促進泰國社會的團結。因為團結是一種偉大的力量,人類能克服森林危機必須要團結一心。
(3)三利益:明白人生的目的。做人必須考慮三利益,就是自己的利益、別人的利益和公共的利益。人生的目標是幸福,可是真正的幸福不是自己得益、他人得益或群眾得益,而是三個部分組合而成。明白這一點,人就可以幸福地生活,就可以明白人生的目標。
(4)慈悲為懷:以慈悲之心來對待森林。眾生在生死輪回苦海上患難與共,因此應該以慈悲之心來對待我們的“朋友”。眾生皆有苦難,站在別人的立場上、為森林著想,也就是慈悲的一種表達方式。
(5)知恩報恩:感恩森林-向森林報恩。森林對人類提供很大的作用,人類必須感恩?!案卸鳌笔亲罨镜牡赖拢恰昂萌恕钡臉酥?。同時也應該向森林報恩,關愛它、保護它、不讓它受損。
(6)於食知量(Bhojane-mattannut?。哼m量使用森林資源。不以貪、嗔、癡之心來耗費森林資源。在泰國佛教眼中,人類食用、使用森林與森林的產物只是為了維系生存,維護日常生活的需要而已。如果人能知足、有理智地去使用森林資源,也是一種減除心里貪婪的方式,有助于智慧心靈的成長。
泰國一位高僧及佛學家法藏長老(Phra Prayudh Payutto),在其《泰國人與森林》一書中說,森林危機的解決辦法有三個層次:行為、心理、智慧。法律可以控制人的行為,社會習俗可以通過影響人的信念進而改變想法,培養智慧則能徹底地解決問題。雖然“樹木出家”只能通過“”來促使人們對森林有責任感,但也已經在泰國人心中奠定了更高一層“智慧級別”的基礎。這就是泰國佛教生態倫理對泰國森林資源做出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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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
關鍵詞:災害;森林災害; 災害人類學
一、災害人類學的定義
人類學作為一門應用性專業學科,其學科一直指導人們去解決生活中所面臨的各種問題,自然也包括各類災害。對于災害的研究,人類學的主要分支方向主要是災害人類學。提到災害人類學,其必須先了解什么是災害這個定義,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5版)對于災害的定義為:自然現象和人類行為對于人和動物及其生存環境造成的一定規模的禍害。可見對于災害而言,其就是對于生物生存環境會造成一定程度有害影響的事件。就災害的分類體系看,學界一般都根據災害的起因將災害分為自然災害和人為災害,其中常見自然災害如地震、洪水、冰雹、森林大火、火山爆發等,而人為災害則如核泄漏、計算機病毒流行、石油泄漏、戰爭等。而災害人類學的起因正是因為世界越來越多發的各種災害的背景下而產生發展而來,不論是自然災害還是人為災害其都是災害人類學關注的重點。
災害人類學最早起源于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后,二十世紀五十年代到七十年代之間,許多人類學家由最開始對于由戰爭的反思慢慢發展到對于各類自然人為災害的研究。其中以美國的災害人類學研究最為發達,美國人類學家安東尼?奧利弗?斯密斯和蘇珊娜?霍夫曼為災害人類學研究的代表人物。對于災害人類學的定義而言,其學科目前在西方學界包含了兩層含義,一個指的是災害人類學研究(anthropology of disaster)和另一個指的是人類學的災害研究(anthropological research of disasters)。兩者的概念區別在于前者側重于人類學的一個分支,后者則是指人類學家進行災害研究,尚未形成一個分支。在筆者看來,災害人類學是一門以人類學的知識和方法,結合其他自然學科如地質學、氣象學等以及其他社會科學如心理學、符號學等去研究災難及其災難影響的一門跨學科研究。
二、災害人類學的森林災害研究重點
災害人類學的研究重點來說,其主要的學科關懷在于以下三個方面:(1)以研究災害發生后的社會和文化變遷為重點;文化研究一直以來是人類學研究的核心,對于災害人類學來而言其研究的主要側重點在探求災害發生前與災害發生后的社會文化的異同、及其今后的文化社會發展方向和模式。(2)以災害應急、救災、和恢復過程為重點;災害人類學其不僅僅只關注與受災地區社會文化,還關注于與災害有關的災害預警、災害防治、恢復重建等方面。(3)以受災群體為研究對象,對于災害中的弱勢群體如婦女、高齡老人、殘疾人等在災害中的不同狀況和處境研究亦也是研究的重點。
對于森林災害而言,其主要的種類在于人為砍伐樹木的災害、森林由于自然或人為原因所造成的火災兩種基本大類。其中最主要的森林災害為后者。森林災害特別是森林火災其是一種突發性強、破壞性大和救災處置工作較為困難的災害。對于面對森林災害所帶來的危害,其不僅僅只是需要把災害消滅,更主要的是關注于森林災害所帶給所居住地居民所受影響研究。通過災害人類學的田野調查、深度訪談以及定性定量研究,其有助于恢復森林災害所帶來社區文化恢復,森林災害救災、應急預警系統建立、災害防治與災害避難的教育,受災群體特別是弱勢群體的心理治愈等。
三、森林災害的災害人類學研究意義
對于有著人類學“第五分支”學科稱號的災害人類學而言,因其學科對于現實生活中災難的現實關懷和整體論觀點,以及其本身強烈的應用性和實用性,在學術和社會上正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關注與重視。
筆者認為,災害人類學對于森林災害的研究意義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1)災害人類學研究有利于針對森林災難所給受災地的恢復重建提供更為合理的公共政策與解決辦法。在災害人類學視野下,其認為災害的發生在與復雜的自然、社會文化和生物三者相互互動而產生,通過人類學的調查和研究更有利于把握者三者之間的關系,去建立更適合受災群體的重建模式,為政府重建工作提供合理的意見和建議。(2)災害人類學研究有利于受災地區的文化延續與發展。以災害人類學的田野視角,去分析災害對于受災的文化社會的影響因素,通過訪談法去研究當地人的文化記憶機制,這樣進一步去研究當地文化生成的軌跡,有利于受災地文化更好地流傳與發展。(3)災害人類學有利于受災群體心理創傷恢復。在災害人類學學者的訪談下,人類學者能更加清晰地了解受災群體的心理情緒和心理狀態,為心理咨詢人員提供有利的信息,這樣更助于受災群體的心理創傷恢復。(4)災害人類學有利于人們對于森林災害防治和了解,通過對于災害人類學的教育,其有利于人們樹立森林災害的防災減災意識,正確處理和面對森林災害,有助于對于森林災害所帶來的破壞最小化。
篇3
關鍵詞:林業;可持續性發展;森林資源;措施
中圖分類號:F31 文獻標識碼:A
林業的可持續發展對森林資源的持續利用和生態環境的保護,實現森林效益的供求平衡關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林業的可持續發展是以整個自然社會系統的持續發展為前提的,其不僅依賴于資源的持續供給能力,同時還依賴于自然資源系統的調節、組織、協調和調控能力。
1 林業在可持續發展中的戰略地位和作用
森林資源是我國最重要的自然資源之一,是林業可持續發展的基礎,森林不僅能有效的保護水土,抵抗風沙的侵蝕,同時還有調節小范圍內的氣候和溫度,凈化空氣、降低噪音和美化環境等眾多功能。
1.1森林能提高大氣質量。森林中的樹木通過光合作用,吸收大量的二氧化碳,釋放出大量的氧氣,從而減少大氣中二氧化碳的含量,同時減弱由于大量的二氧化碳氣體的排放所導致的溫室效應。
1.2森林能有效保護生物多樣性。森林是動植物種群生息繁衍的場所,森林內的物種為了維持生態系統的平衡性,物種呈多樣性的發展。
1.3森林可防止水土流失。森林中由于樹木和植被的大量覆蓋,所以森林中的土壤具有非常好的吸水性和滲透性,同時森林中樹木根系都較發達,同時地表層有植被及枯葉的覆蓋,所以可以有效的避免雨水的沖涮,減少水土的流失。
1.4森林能有效遏止沙漠化。森林可能起到防護網的作用,有效的把沙暴的危害減至最低,起到防風固沙的作用。
1.5森林可防止地力衰退。森林中大量的樹木發達的根系,有效的保護中土壤中的水分,使土壤固持,同時常年的落葉腐蝕可以有效的為土壤提供一定的肥力,從而改善土壤的結構。
1.6森林能緩解水資源危機。森林是天然水庫,不僅可以吸收大量的降水,同時還能有效的抵御洪水災害,由于森林的調節作用,從而使水分循環加快,增加降水量。
1.7森林能消除噪聲污染。森林可以有效的減少噪音的傳播,從而降低噪聲污染。
2 林業可持續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自建立以來,林業取得了非常好的成績,無論是防護林體系的建立還是造林綠化的實施,都得到了大力的開展,在很大程度上對生態環境起到了極大的改善作用。同時在森林資源的管理方面也開始走向正規化。雖然取得了較好的成就,但在林業發展過程中還存在著較多的問題。
2.1林業產權結構模式受約束。在我國森林資源多數都是屬于國家和集體所有,這是長期以來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的,隨著市場經濟改革的深入進行,這種產權結構模式已越來越無法適應林業可持續發展的需要,制約了林業的發展。
2.2可采資源萎縮,生態平衡受到破壞。目前在我國林業生產中,面臨著重采伐輕補償的情況,在經濟利益的驅使下,大量的盲目的砍伐,破壞了森林的生態平衡,使森林的可采資源越來越少,同時又沒有資源補償機制的建立,從而使資源得不到持續的利用,導致生態平衡的被破壞。
2.3基礎設施薄弱,技術研究、推廣與信息發展滯后。國家對林業基礎設施建設投入相對較少,林業基礎脆弱,導致森林環境建設與發展后勁不足;另外,由于林業科技投入嚴重不足,造成林業科技進步滯后,科技貢獻份額遠遠低于其他行業。
2.4發展水平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不相適應。當前,隨著木材產量調減政策的實施,使木材市場的供求關系發生變化,林區的生產結構調整尚未全部到位,因此,使一些地方林業產業的發展仍處于低迷狀態。
2.5林業保護管理的監督力度不夠。林業保護的管理工作雖取得了一些成績,尤其是加大了對政府違法征用林地、毀林開墾、及退耕還林工程實施情況的監督,為國家挽回數億元損失。但一些監督管理部門監督力度仍然不夠,對林地用途管理制度、占用林地審核制度的監督力度及對破壞林地案件的監察力度還未落到實處。
2.6發展可持續林業的意識不夠堅定和廣泛。林業作為國民經濟的基礎產業和社會公益事業,肩負著維護國土生態安全,促進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使命。但由于宣傳教育工作不夠深入,還沒有形成全民的共同意識,或者在利益的驅使下動搖了自己的決心。
3 實現林業可持續發展的對策
3.1依靠科技發展林業。我認為可持續發展依靠科技的進步,因為可持續發展的內涵包括經濟的發展和對資源與環境的再發展的保護。那么既要發展經濟又要保證資源與環境的發展力,最有效的解決辦法就是依靠科技來發展經濟,改變傳統的以環境和自然資源為代價的粗放式經濟發展模式。因此,在林業發展上,實施科技興林,不斷提高林業建設的科技含量是林業可持續發展的關鍵。
3.2注重林業生態、經濟效益綜合評價。林業的生態效益是指林業的發展所帶來的生態方面的正面影響。人們普遍認識到,森林兼具有經濟效益、社會效益與生態效益等三種效益,且經濟效益往往最先受到關注,但我們可以看到,在目前的情況下,生態價值遠遠大于其經濟價值。而林業的生態效益和經濟效益有著密切的聯系, 林業的生態效益可以創造經濟效益。這些年來,林業的生態效益和經濟效益受到了極大的關注,各地在實踐中采取了很大的成效。
結語
可持續林業不僅從健康、完整的生態系統、良好的環境及主要林產品持續生產等方面反映了現代森林的多重價值,而且對地區、國家乃至全球的社會經濟發展和生存環境的改善,都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們應當長期地堅持林業的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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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古建筑 木結構 保護 應用
中圖分類號:F407.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一、前言
古建筑泛指通常作為文物保護的一類建筑。我國的古建筑以木結構體系為主,源于自然,利用自然,高于自然。它以靈活的風格,合理的布局,適宜的建筑體量和精巧的裝飾取得了高度的藝術成就。在世界上享有極高的盛譽。中國的古建筑以木結構建筑為主而發展,是我國悠久文化遺產的重要組成部分。古建筑木結構歷經幾百年甚至上千年后,由于受所處環境的生物、物理和化學等外部因素的影響,經常會發生老化(如腐朽、蟲蛀、開裂等) ,從而引起木材物理力學性能衰減,最終導致古建筑木結構的殘損和力學強度降低。木材材性的變化與古建筑木結構的壽命息息相關,是影響木結構性能的內在因素,因此木材的老化問題是古建筑木結構研究中必須要考慮的方面。考慮木材老化問題,對木結構進行結構性能分析更具實際意義。
二、古建筑木結構問題探討
我國古建筑木結構所用樹種頗有講究。對樹種選擇的考慮既有自然因素,又有社會人文因素,特別是封建等級制度的因素。通過對故宮建筑木結構樹種的研究可以獲得豐富的自然和歷史信息。
隨著歲月變遷,時光流逝,數百年前古建筑常用樹種已不多,甚至絕跡。因此現代的修繕只能選用性質相近的樹種代替。由于我國天然林禁伐,相近樹種、成規格的木料也已經很難得到。這是問題之一。對此,應該開展木結構樹種的系統研究,為擴展代用樹種的選擇范圍提供科學依據。
原木砍伐后,當年材質較好,樹皮完整,木腐菌尚未能侵入皮下感染木材,同時,樹皮下的大量害蟲暫時依靠皮下豐富營養生活,尚未鉆入木材內危害。此時加工利用,可以保證材質優良。但是,高達80%(或以上)的木材含水率會造成加工木構件的嚴重開裂變形。這是一般常識,是任何專業人士都熟知的,也不會有人這樣去做。原木經過貯存,含水率會有所降低,但是貯存期的原木會迅速降等變質。如果不采取任何保護措施,3~5 年后貯存原木會成為等外材而不堪使用。這是問題之二。為解決這一問題,一般規模較大的修繕工程都應該提前備料,并對木料采取專門的保護措施。當然,徹底的辦法還是人工干燥,這就需要相應的技術和較高的投資,難度很大。
根據修繕現場施工經驗,加工木構件的內部(10cm 以下)含水率多在40% 左右,有時更高,5cm 深處含水率多在30% 左右,這樣的含水率在干燥過程中仍然會使木材開裂和變形。同時與我國2002 年頒布的“古建筑維修規范”提出的修繕更新木構件含水率須在20% 以下相差甚遠。這是目前古建筑維修普遍存在的問題,也是歷來難以解決的問題,使古建筑修繕面臨一個尷尬局面。一些工程由于工期所限,倉促做了地仗、油飾,結果造成油飾木構件的迅速悶腐,而使這些古建筑4 ~ 5 年后便不得不進行修繕。這是問題之三。是材料問題,也是體制問題。市售含水率20%以下的合格木料,特別是原木,幾乎沒有。徹底解決辦法便是對木構件做人工干燥和科學的化學防腐處理。木構件在相對較高的含水率下,極容易發生蟲蛀和腐朽。一般來說,30%以上含水率木件在油飾情況下,干燥至20%以下含水率,需5 ~ 8 年,在此期間,有效的化學保護是絕對必要的。
三、古建筑木結構防護技術
木材是生物材料,所以它在潮濕的環境中,特別是在室外的環境中, 極易受到有害生物的侵襲(腐朽、蟲蛀等)。同時,一些非生物因素(物力、化學等)也以不利于方式影響著木材,使其發生變化。
1.木結構防腐
木材防腐的歷史可以追溯到約公元四世紀,晉朝葛洪《抱樸子》內篇“銅青涂木,入水不腐”,說明當時已經把銅的氧化物用于木材防腐。現階段我國的森林資源已日趨匱乏, 許多古建筑木結構所用的防腐樹種已無從尋覓,2006 年公布的第六次全國森林資源清查結果顯示, 全國森林覆蓋率為18.21%,人均森林占有面積僅0.08 公頃, 在全球排名134 位。所以將木材進行化學防腐已是大勢所趨, 木材的化學防腐就是用有毒藥劑(防腐劑)處理木材、殺死危害木材的各種生物或阻止其生長。防腐劑分為無機和有機兩大類,無機藥劑主要是一些水溶性的鹽類,有機藥劑又可分為油類和油溶性藥劑兩類。1957 年我國第一個木材防腐廠在武漢創辦,時至今日,從事木材防腐的廠家已有一兩百家, 雖然具體的木材防腐技術有很多種, 但具體到現場施工由于工期和現場條件的限制,已沒有必要也不可能自己進行處理,材料采購時完全可以直接購買專業廠家已處理過的防腐木材,現場加工時再對鋸切部位補刷桐油,釘接處均采用不銹鋼釘, 并在釘眼處填嵌膩子和補刷桐油。木柱除采用了支撐在混凝土柱礎上以隔斷潮氣上升的設計措施外,還在柱底開了十字槽口,以利通風和多余水分外滲。防腐劑要求廠家選用不影響油漆、可用于室外的材料,如銅鉻硼(CCB)、氨溶砷酸銅(ACA)等。
2.木結構的防蟲
木材防蟲的歷史可以追溯到約公元前500 年,孔子指出樹木只有適時砍伐,才能很好的避免蟲害,這和今天木材最好在冬天采伐的理念不謀而合。一般防腐木因為經有毒藥劑處理過均有防蟲功能,為保險起見, 在與木結構接觸的地面又加做毒土處理措施,即將高濃度殺蟲藥劑噴灑在土壤中,與地基一起夯實,以隔斷地下白蟻的來路。
3.木結構防火
對木構件的防火未嚴格要求,如果是房屋木結構,則首先要從構造上避免與高溫、高熱部位接觸,必要時對木構件進行藥劑處理,變易燃體為難燃體。
4.木結構防開裂
木材防開裂的歷史最早, 可以追溯到幾千年前燧人氏的鉆木取火, 因為鉆木取火必然是在干燥的木材上進行。木材的開裂與木材的含水率有著密切的關系, 木材的含水率是木材的一項重要的物理性質,對木材的防腐、防蟲都有重要的影響。一般南方氣干材的含水率為17%-18%,北方氣干材的含水率為12%-13%。為防止木材開裂,要求廠家提供存放了2-3 年的木材, 使表面含水率能夠降至25%以下, 或提供其他方法處理過含水率能夠滿足要求的木材。
四、古建筑木結構的修繕取材
用加速腐朽獲得的木材,代替古建筑木結構中的舊木材,可以解決古建筑舊木材缺乏的弊端。一方面,在考慮腐朽條件下,對古建筑木結構大構件進行試驗研究成為可能;另一方面,在加速腐朽前,可以確保新木材材質的一致性,使得腐朽后的木材和新木材具有可比性。通過試驗研究,可以得出在不同老化程度下,各種性能指標的衰變規律,以及老化對整體性能的影響,從而可以模擬古建筑木結構在使用數百年后的實際力學性能。
中國古代木結構,在中國傳統文化中占有很重要的位置,它們代表著中國古代科技發展水平。珍惜和保護這些文物古跡意義重大,本文針對古建筑木結構研究中存在的問題,把生物化學的研究方法應用到建筑結構分析中,用加速腐朽來解決古建筑木結構研究中的老化問題。用加速腐朽獲得的木材,代替古建筑木結構中的舊木材,可以解決古建筑研究中舊木材缺乏的問題,同時確保新、舊木材材質的一致性,使腐朽后的木材和新木材具有可比性。從而使古代木結構研究能更深入、系統、完整的進行,為今后古建筑木結構狀況勘查、維修方案制定和加固等保護性工程的實施,提供科學依據。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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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
更可怕的是,農業灌溉消耗了世界上70%的淡水資源,而肥料和殺蟲劑、除草劑的使用,又讓這些水無法飲用,這樣持續下去,一些人口密集地區將沒有足夠的飲用水。同時,農業生產還消耗了大量的燃料,由此產生了大量的溫室氣體排放――僅美國就消耗了全球20%的汽油與柴油,而食品價格又與燃料價格有關聯,這導致很多地方的食品價格在2005年到2008年間幾乎翻了一番。
一些農業學家認為,要解決這些問題,需要采用更集約化的種植方式,通過轉基因和農藥來提高糧食產量,并減少機械化的農業生產方式。但即便有這種方法,也是治標不治本,因為氣候環境的劇變已經迅速改變了整個農業生產環境。奧巴馬入主白宮后,他的能源部長朱棣文就曾表示:到本世紀末,氣候變化可能會毀掉加利福尼亞州的農業。
顯然,我們需要一種根本的解決辦法。一個能有效應對這些問題的舉措,就是在嚴格控制的條件下,在室內的垂直農場中種植農作物。尤其是在許多大都市的高樓里,可以考慮在空置的房間和天臺上種植溫室農作物,這樣不僅可以全年進行種植,而且還可以減少淡水的使用,也不需要化石燃料驅動的機械來運送農產品,從而減少溫室氣體的排放。另外,食物的口味也將成為一種“本地生產”的規范。這樣的垂直農場完全可以自己養活自己,這對于不斷增加的全球人口,將是一場革命。
這種方法,看起來似乎難以讓人理解,但是那些仔細研究過這項技術的工程師、城市規劃師和農業學家一致認為:室內種植不但可行,而且應當嘗試。目前,室內種植主要采用三種技術――滴灌、氣培和水培,而且這三種技術已經在世界范圍內得到了廣泛的成功應用。
在滴灌法中,農作物生長在輕便水槽內,細小的管子將包含著植物營養液的水分精準地灌到每一株作物的根部,從而免除了水資源浪費,而且水槽由惰性材料制成,可以反復使用多年。氣培法則是將作物吊在空氣中,然后注入蒸汽和營養物質,省去了對土地的需求。
現代水培法由農學家威廉?F?格里克在1929年發明,作物被種植在包含營養物質的水槽中,而各種營養物質可以在水槽內循環,里面的作物可以全年生長,能有效地避免各種自然災害對農業生產的影響,從而將產量最大化。早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美軍后勤部門就在南太平洋地區用水培法種植了360多萬公斤的蔬菜,供應給戰場上的軍隊,完善了士兵的伙食,為戰爭的勝利提供了有力的后勤保障。如今,英國、荷蘭、丹麥、德國、新西蘭等國家都有大型水培設備,美國亞利桑那州的Eurofresh農場,一年四季都有大量高品質的番茄、黃瓜和胡椒在生長。
篇6
(一)水土流失、森林砍伐及土地退化現象日益嚴重。
據有關統計資料顯示,全國約有1/3的耕地受到水土流失的危害,1/4以上的國土荒漠化,草原出現嚴重的退化、沙漠化、鹽漬化趨勢。全國水土流失面積356萬平方公里,且從20世紀90年代以來以,以平均每年2460平方公里的速度擴展,每年因荒漠化造成的經濟損失達540多億元,平均每天近1.5億元。
(二)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仍處于最高水平,水環境污染相當嚴重。
2003年,全國廢氣中二氧化硫排放總量2158.7萬噸,煙塵排放總量1048.7萬噸,遠遠超出環境承載能力,常規污染物排放總量的消減任務還未完成,機動車尾氣污染、農村污染、有毒有害有機污染等問題日漸突出;2003年,七大水系407個重點監測斷面中38.1%的斷面滿足I-III類水質要求,城市河段污染突出,各大淡水湖泊和城市湖泊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沿海河口地區和城市附近海域污染嚴重,赤潮發生頻次增加,面積擴大。
(三)資源嚴重短缺、利用率低、浪費嚴重
一是人均資源占有率很低。我國的土地、森林覆蓋及水資源的人均占有僅為世界平均水平的30%、13%和25%;可耕土地僅為我國總土地的10%;礦產資源探明量雖居世界第三位,但人均擁有量則僅居世界第80位,不到世界人均水平的一半。二是能源的使用效率很低,我國的能源利用率只有30%,而發達國家的能源利用率一般在50%-80%;在資源短缺的同時,資源利用卻存在驚人的浪費。
二、環境稅的涵義及特征
(一)環境稅的涵義
環境稅是指國家為了保護環境和資源而憑借其政治權力對一切開發、利用環境資源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其開發、利用資源的程度或污染、破壞環境資源的程度征收的一個稅種。從環境稅的內涵上看,可將其分為狹義和廣義兩種。所謂狹義的環境稅,就是特指環境污染稅,是國家為了限制環境污染的范圍和程度,而向導致環境污染的經濟主體征收的一種特別的稅種。而廣義的環境稅則是稅收體系中與環境資源利用和保護有關的各種稅種和稅目的總稱。
(二)環境稅的特征
第一,科學技術性。污染稅的征收必須通過環境監測、根據標準來進行,離開科學測定,環境稅無法實現依法征收。
第二,專用性。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目前對于環境稅收入的使用采取??顚S玫脑瓌t,雖然許多經濟學家認為該原則將造成稅收剛性,降低經濟效率,但大多數學者同時也承認,在目前環境形勢嚴峻、環境稅率尚未達到最優水平時,專款專用是現實可行的次優的解決辦法。
第三,過渡性。環境稅與其它稅收不同,它的首要目的不是為了增加財政收入,而是通過稅收手段的調節作用改變經濟當事人行為達到對環境的保護。當政府設計某一環境稅種的目的是為淘汰有損環境的產品的使用時,這一環境稅種往往具有時間性,它將最終退出歷史舞臺。
三、關于我國征收環境稅的思路與建議
(一)完善現有稅制
1.擴大資源稅征稅范圍并科學制定其稅額標準。我國目前的《資源稅暫行條例》只對礦產品及鹽的生產征稅,對于具有重大生態環境價值的水、河流、草原、森林、動植物、地熱資源等缺乏稅收調控,造成了資源的過渡消耗。因此條件成熟時,應將上述資源逐步納入資源稅的征稅范圍。同時科學合理的確定資源稅稅額,使其既起到調控作用又不影響該資源的合理利潤水平。
2.進一步改革消費稅制度。一是擴大征稅范圍,對過度耗費自然資源以及環境污染嚴重的消費品,如那些難以降解和在使用中預期會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而又有相關的環保產品可以替代的各類包裝物品、一次性使用的電池等列入消費稅的課征范圍;二是提高稅負,對環境污染嚴重的消費品以及引起公害和以不可再生資源為原材料的消費品課以重稅;適當提高含鉛汽油的稅率,以抑制含鉛汽油的消費使用,推動汽車燃油無鉛化的進程。
3.完善所得稅優惠措施。在企業所得稅制度中增加對實行企業化管理的污水處理廠、垃圾處理廠實行加速折舊的規定;通過所得稅對資源再利用給予充分的鼓勵,即對資源再利用的產品和產業給予減稅和免稅政策;對那些改進技術和工藝,改善環境所發生的費用達到一定標準的企業,不僅讓其在所得稅前扣除,而且可以在應納稅所得額中加以扣除,以體現對資源充分利用的獎勵和補償。
(二)開征新的環境稅
1.能源稅。由于能源的生產和消費直接影響到一個國家的社會經濟發展,同時又可能對大氣的壞境質量產生嚴重的影響,因此,許多發達國家對能源稅的改革產生了極大的興趣。我國在改革能源稅的同時,應利用稅收中性原理,在提高高污染能源稅收的同時,降低清潔能源和低污染能源的稅收。
2.空氣污染稅。以我國境內的鍋爐、工業窯爐以及其他各種設備、設施在生產活動中排放的煙塵和有害氣體為課稅對象,以煙塵和有害氣體的排放量為計稅依據,根據有害氣體的濃度,從量計稅。
3.水污染稅?,F行的水資源收費,主要在污水排放的環節,這種“偏重消費環節”的收費制度不利于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因此,需要在開采和使用兩個環節,同時利用稅收和收費的手段,以建立合理的水價格體系。水污染稅,即對企業排放的生產廢水和居民排放的生活廢水,以排放量為計稅依據,實行從量定額征收。
(三)加強稅收部門與環境部門之間的合作與分工
對于征收環境稅,如果由稅務部門全權負責征收,這顯然會增加稅務部門的擔子;如果由環保部門全權負責,環保部門并非國家征稅機關,由環保部門來征稅似乎缺乏法律依據。如果稅務部門和環保部門相互配合,對環境稅進行征收,將有利于發揮兩個部門各自的優勢。環保部門與稅務部門之間存在著潛在的利益沖突,所以我們應該注重對環境稅征管的分工管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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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張會萍,環境稅及其國際協調[D],廈門大學,2002.
篇7
關鍵詞:農家樂;旅游現狀;可持續發展
1 農家樂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由于農家樂迅速發展,旅游規模不斷擴大,前來的游客也與日俱增,極大的帶動了農村經濟的發展。但是在發展的同時,也同樣存在一些問題,現如今農村樂的發展還處在初級階段,一些游客雖然對鄉村的生活體驗的滿意度較高,但是對業主的經營能力的滿意度較低。因此,農家樂業主的經營能力需要進一步的提高,達到游客的滿意度,以此來吸引更多的游客,促進農家樂得到更大的發展。
1.1 旅游產品單一
目前,農家樂的主要經營者是當地農民,由于他們所接受的知識水平有限,加之受傳統的小農思想的影響較深,缺乏系統的經營理念,使得經營的農家樂產品結構單一,僅僅是簡單的提供食宿,不能更深次挖掘農村旅游文化的內涵,而且農家樂的業主喜歡盲目跟風,造成農家樂的產品缺乏各自的特色,造成雷同。游客僅僅是體驗到簡單的農家生活,并沒有真正享受到其中的樂趣和真正的文化內涵。
1.2 造成對環境的破壞
很多地區在發展農家樂的時候,缺乏對環境整體的合理布局,缺少科學的指導,不會將其旅游資源納入宏觀方面去考慮。甚至于有些旅游項目和設施沒有考慮到消費者的實際的向往和需求,經營者盲目的去砍伐樹木森林資源,占用土地,造成森林資源的破壞,生態系統的失衡,更加沒有讓旅游者去保護他們的家園的心態。如此長期以來,將會對生態環境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使得“農家樂”經濟實現可持續發展變得無計可施。
1.3 基礎設施不完善
部分經濟的農家樂還是沒有實現規模發展,加上改革開放至今,農村地區的發展和城市的發展差距較大,尤其是位于偏遠山區的景區,交通設施還沒有發展起來,住宿條件也不完善,造成游客資源比較匱乏。除此之外,由于農村地區的資金有限,加之農村的農民文化素質較低,環保意識較差,缺乏對環境保護,經常胡亂排放廢水,嚴重破壞衛生環境。有些地方的消防、衛生系統也沒有發展完善,在這些對游客生命安全沒有保障的情況下,很多游客不愿前往。
1.4 缺乏服務意識
很多農戶缺乏整體意識,過分之中自身的經濟利益,和其他人產生不正當的競爭。他們同樣缺乏經營理念,不懂的怎么留住顧客,怎么吸引顧客,服務意識不高。而現今游客在旅游的同時也會考慮到當地的風土人情,如果游客不能體會到優質的服務,不能感受到當地人的熱情必定會對農家樂大打折扣,不利于農家樂旅游的持久發展。另外,當地農戶普通話不標準,存在嚴重的鄉音,也大大影響了他們在游客心中的形象。
2 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對策
要實現農村的脫貧致富,必須針對目前存在的一些問題,加以考慮,提出相應的解決辦法,利用當前人們對農家樂的熱衷,在保護環境的同時,實現農村地區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
2.1 加強政府引導,結合科學發展觀
要實現農家樂的可持續發展無法脫離政府的引導,并且要加強科學發展觀,對農家樂旅游進行科學的規劃。當地政府要把以農家樂為代表的農村旅游業當作帶動當地經濟發展的一個重中之重,努力提高當地人民的素質,指導他們發展農家樂旅游業。政府還需要堅持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堅持對人們負責的原則,把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充分尊重農民的意愿,提高他們發展的積極性。還需要考慮到當地的特色,把發展農家樂和當地的特色相結合,打造農家樂的特色品牌,以此來吸引更多的游客。
2.2 因地制宜,規范經營
堅持科學發展觀的發展理念,強化對環境和資源的保護意識,在不破壞生態環境的同時適度開采,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除此之外,堅持因地制宜的原則,結合當地的實際進行發展。規范農家樂的經營制度,各個農家樂的經營都要規范經營,辦理衛生許可證,安全許可證,旅游從業人員崗前培訓證,經營許可證。對不符要求的經營戶給予停業整頓的處分。
2.3 完善基礎設施,提高服務水平
基礎設施是一切發展的前提,政府應完善旅游景區的交通設施,整頓旅游食宿,設置旅游服務中心。在消防和衛生方面,政府也要普及農民最基本的消防和衛生知識,定時對各景點進行消防檢查。消除廣大游客對消防和衛生方面的顧慮。另外還要強化經營者的服務意識,對他們進行文明教育。
2.4 注重宣傳
發展農家樂需要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積極發展規模經濟,實現規模效應。積極注冊商標,實現品牌效應,提高自己品牌的形象。另外要注重當地農家樂的宣傳,例如可以邀請知名媒體到農家樂景區開展專訪,提高景區的影響力。加大當地特色旅游業的發展,實現旅游一條龍式的連鎖發展。
2.5 提高當地農民素質
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現代經濟蓬勃發展的同時,對人民的素質教育要求更高。農家樂景區的大部分業主的科學文化素質都較低,服務意識落后,嚴重影響了他們甚至整個景區在游客心目中的形象。為此,政府應該大力發展當地的文化教育,完善文化基礎設施,并且適時的對業主開展培訓,提高他們的整體素質,進而提高農家樂的服務質量和水平。也為實現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打下了良好的文化基礎。
3 總結
實現農家樂的發展對于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實現共同富裕具有建設性意義。搞好農家樂發展,結合當地和時代的實際,不斷進行創新,提高當地人民的科學文化素質,提高業主的服務水平,在保護環境的基礎上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達到經濟的可持續性發展。用農家樂發展帶動農村地區經濟的蓬勃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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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
土地承包管理合同模板一
發包方:東遼縣泉太鎮新農村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農業科學技術的推廣,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公開協商討論同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并報鎮人民政府批準,將位于泉太鎮新農村一組面積_________畝(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 (土地類型)承包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如下:
東起:___ ______,
西至:___ ___ _________,
北至:_____ _________,
南至:____ __ _________。
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為經果林種植和養殖及相關農業科技開發、推廣、培訓、服務。
2.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為 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 元,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元。
2.乙方向甲方一次性全額交納承包經營期限承包金合計人民幣元(大寫人民幣 元),上述承包費已含原荒山雜樹補償款。
五、 地上物的處置
乙方有權處理承包區域內現存地上物及其他植被,在承包經營期內乙方所建設、種植之地上物所有權亦為乙方所有。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承包期間,如乙方需砍伐樹木,甲方應當配合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申請辦理采伐許可證。
4.協助乙方進行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宣傳、褒獎、應用。
5.按照合同約定,保證電路暢通,并無償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電價格收取乙方電費。
7.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復發包該地塊, 在承包期限內,如因承包范圍出現土地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若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由甲方按國家相關規定進行賠償。甲方必須確保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受任何干擾。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乙方在承包地范圍內可以種植速生樹種和其他林木、果樹,并可以養殖家禽、家畜及魚類等動物,但不得污染飲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環境。
4.乙方對承包地有獨立自主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林木處分權和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承包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獨自享有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6.在承包期內,乙方須按合同規定繳交承包款給甲方,并有權拒絕交納除合同規定承包款外的任何其他非國家規定之費用。
7.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轉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本合同轉包后,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本合同轉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雙方均不能追究對方的責任,但乙方必須及時將情況報告甲方,甲方應及早采取措施盡量減少損失,協助恢復生產,并根據乙方的損失情況協商減免承包款。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或其他原因)征用該土地,征用相關賠償費用為乙方所有,同時對于乙方所承包征用地上建物、樹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實際評估價值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因乙方為提高土地生產能力而投入相應資本及人力,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補償金額為人民幣十萬元。
5.如甲方重復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于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繼續承包,乙方必須將承包地的林木等砍伐處理完畢。在合同期滿后90天內將原承包地交還給甲方。如合同期滿時,承包地內的林木若因未達到經濟采伐期、或因采伐指標等限制未能采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請有限度延長承包期至林木采伐完畢,甲方應該適當給予延長承包期,延長期的承包費由雙方另行商定,但不得超過本和約承包費用之二倍。
7.本合同履行期間,即使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方的名稱改變、甲方分離或甲方與他方合并。
8.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及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之以上約定,即視為違約。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十萬元、并退還乙方所付的全額承包費;如乙方違約,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費,并且解除此合同。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超期繳交承包款,則按應付未付部分的日萬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給甲方,直至付清應交的承包款為止。如超過6個月尚未付清應交的承包款,則視為乙方違約;如因甲方發包地手續不合法或因甲方發包地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則視為甲方違約。
3.因乙方為提高土地生產能力而投入相應資本及人力,無論甲方在合同到期前以任何理由收回該承包土地,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補償金額為人民幣十萬元,同時對于乙方所承包地上的建物、樹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實際評估價值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遼源( 農用地、 商住地、 工業地)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公證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附 土地平面圖
發包方(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
土地承包管理合同模板二
發包方:___________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農業科學技術的推廣,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甲方將集體所有的農用耕地承包給乙方,用于農業科技的開發應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并報鄉人民政府批準,將位于_________鄉______村面積_________畝(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 農用耕地承包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東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附圖已經甲乙雙方 簽字確認。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為農業科技園藝開發、推廣、培訓、服務及農業種植和養殖。
2.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地上物的處置
該地上有一口深水井,在合同有效期內,由乙方無償使用并加以維護;待合同期滿或解除時,按使用的實際狀況與所承包的土地一并歸還甲方。
五、 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_____元,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本年度的承包金。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協助乙方進行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宣傳、褒獎、應用。
5.按照合同約定,保證水、電暢通,并無償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電價格收取乙方電費。
7.為乙方提供自來水,并給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復發包該地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享受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
4.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6.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經營權的土地抵償債務。
7.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轉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經過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則,可以將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2.轉包時要簽訂轉包合同,不得擅自改變原來承包合同的內容。
3.本合同轉包后,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征用該土地,甲方應支付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各種建筑設施的費用,并根據乙方承包經營的年限和開發利用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5.如甲方重復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于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
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額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額的20% 支付對方違約金,并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轉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公證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
附:土地平面圖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
承包方:(簽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
土地承包管理合同模板三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承包方(以簡稱乙方):
電話: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明確發包方與承包方的權利義務關系,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章 承包的土地、期限和承包金
第二條 甲方發包給乙方的地塊位于*****,面積***畝。附圖需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第三條 乙方依據本合同承包的土地,其地下資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承包范圍內。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承包使用年限為30年,從*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五條 乙方同意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承包金,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年每畝元,每年共計承包金元人民幣。
第六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乙方需于*年*月 日前以現金形式向甲方繳付*年全年的承包金元,自*年開始于當年的*月*日前支付當年的全部土地承包金。
第三章 承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節 承包方的權利
第七條 乙方依法享有承包土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經營和處置產品。
第八條 乙方有自主的用人權,但在同等條件下甲方的村民享有優先錄用權。
第九條 乙方承包的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第十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二節 承包方的義務
第十一條 乙方必須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業建設,不得修建永久性的建筑物、挖坑、挖塘、采礦等活動。
第十二條 乙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第十三條 乙方必須按期如數繳納承包金。
第十四條 乙方應按照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稅、費,包括國家規定的其他費用。
第十五條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包該土地。
第十六條 乙方使用土地進行的一切活動都必須符合我國法律的規定,不得利用土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責任及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七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四章 發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節 發包方的權利
第十八條 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按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第十九條 甲方有權制止乙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第二十條 甲方有權按時如數向乙方收取承包金。
第二十一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二節 發包方的義務
第二十二條 甲方要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第二十三條 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第二十四條 甲方有義務協調甲方村民與乙方之間產生的矛盾,如因甲方村民的過錯給乙方造成了不應有的損失,甲方負責賠償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二十五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五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六條 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七條 單方要求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的需提前30日通知對方,雙方經協商一致后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八條 合同履行期間,如果國家政策與合同簽訂時發生較大變化,嚴重影響到了一方的權益時,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九條 由于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拒繳、逾期繳納承包金,或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等侵犯集體財產的行為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到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三十條 因國家政策、法律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無法履行,合同自動解除。
第三十一條 承包期滿后,乙方返還的土地不得降低原有的種植能力。
第三十二條 承包期滿,合同自行終止。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三條 甲、乙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負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 乙方不能按期繳納承包金的,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當年租金5%的違約金,并按每日萬分之五支付滯納金。
第三十五條 乙方擅自改變土地用途或返還的土地不符合合同約定,乙方應賠償損失并支付當年租金10%的違約金。
第三十六條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直接損失。
第三十七條 甲、乙雙方發生糾紛后,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四十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報東昌府區人民政府備案一份。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法定人: 住址:
篇9
【關鍵詞】城市園林;綠化;施工技術
一、城市園林綠化概況
城市園林綠化以生態學和環境學原理為指導,以人整理工植物群落為主體,以藝術手法構成具有生態、景觀、休閑等綜合功能的城市綠色空間系統。它是在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發展,以及構建和諧社會等方面都有主要的作用,通過城市園林綠化建設,能使城市居民處于和諧的人居環境,呼吸到清新的空氣,享受到優美的環境,提高居民居住生活水平。它通過在城市建造一定規模的綠地生態系統,改善城市環境質量,緩減人對自然的破壞,促進城市社會、經濟和環境的可持續發展。城市園林的綠化的突出特點主要是強調城鄉不分、郊區有鎮、城鎮有森林、林中有城鎮,實現城鄉一體化、園林和城市一體化,促進城市與自然和諧發展。城市園林綠化所涉及的部門和學科相對來說比較多,在進行城市綠化的過程中,除了對城市的水文、土壤、地形地貌等因素進行綜合考慮意外,在對城市綠化進行施工建設中,也要充分考慮諸多技術因素,如施工前的準備工作、施工時間管理等方面都要進行綜合考慮。
二、現代城市園林綠化中存在的問題
(一)園林設計缺乏創新性
園林綠化設計理念缺少創新,特色樹種少,景觀整體上呈現出一種單調和呆板。一份秀的園林綠化設計對現代城市園林綠化工程十分重要,如同一個優秀的城市建設規劃對一座現代化城市十分重要一樣。然而,當代的園林綠化設計理念大多缺少創新,盲目地搬抄傳統的園林設計理念。一個優秀、成功的園林設計應當體現出該城市的特色和文化內涵,園林綠化設計決不能缺少創新理念。現代城市園林綠化需要創新,要有特色,然而當下的城市園林綠化多使用一些普通、普遍的樹種,而很少種植特色樹種和本土樹種來建立一個具有特色的、創新的園林,使園林景觀在整體上呈現出一種單調和呆板。
(二)苗木規格混雜,植物檢疫環節問題頻發
草坪有具休息和觀賞功能于一身的優點,近幾年來,草坪在城市園林綠化中的使用率逐年增長,形成了多數園林設計重草輕樹的局面。有些園林設計在偏愛草坪的同時甚至對原有的樹木進行砍伐,不僅破壞了原有的生態景觀,而且對整個城市的生態環境調節也帶來了一定影響。苗木規格混雜也是現代城市園林綠化中存在的問題之一,苗木混雜的規格不同會給綠化效果帶來極大的影響,加上近年來,國內外植物間的交流逐漸頻繁,使植物檢疫難以跟上發展,植物檢疫環節問題頻發,新的蟲病災害給城市綠化中的植物帶來了極大的危害。
(三)養護管理體系不健全
城市園林綠化中的養護管理體系不健全,養護不到位,導致蟲病災害嚴重,園林綠化的質量不高。現代城市園林綠化的養護管理體系還不夠健全,養護不到位,特別是在園林建設的工期結束之后,有些園林養護工作的頻率極低,盛夏久旱不澆水,蟲病防護的欠缺和治理延遲的情況時有發生。養護管理不到位會使植物蟲病災害時常發生,讓已有的蟲病災害更為嚴重,嚴重影響植物的正常生長,導致城市園林綠化不能有效地起到調節城市生態環境的功能。城市園林綠化與城市生態系統是相輔相成的,城市污染嚴重,空氣質量差,地下大量填埋垃圾等情況,導致土地貧乏,質量低劣,直接影響了植物生長生存的環境。
三、城市園林綠化關鍵施工技術
(一)做好園林綠化規劃設計
城市園林綠化的規劃設計主要技術包括:首先是生態設計。城市綠地以人、生物與環境的良性關系為目的。綠地生態設計可促使城市健康、安全、可持續發展,調整物流、能流、信息流等的良性循環,使綠地與城市生態要素功能耦合更為密切、城市生態系統運行更加高效和諧;其次是區域設計。21世紀城市園林綠化要突出區域特征,強調改善生物多樣性及生態環境,實現城市區域社會、經濟、環境和空間發展的有機結合,綠地規劃要符合生態性、生物多樣性、野郊休閑性、人居環境舒適性和可持續利用性,要擴大到整個城市區域范圍,建立城郊結合、城鄉一體化的綠地生態系統;再次是文化設計。通過城市綠地植物與景觀系統的結合來實現城市總體形象的整合、塑造和強化,建設有文化底蘊、形象鮮明的特色城市;最后是立體設計。立體技術包括垂直綠化(使攀緣植物沿墻面、廊欄、立桿、燈柱、棚架、涼廳、拱門等上升形成垂直的綠化面,形式有附壁式、籬欄式、棚架式、拱門式、立柱式及懸蔓式),生物墻(將墻砌成空心,內填種子及樹膠、肥料等混合物,供以水分形成綠色圍墻),屋頂花園(在建筑物、構筑物、城圍、橋梁等的屋頂、露臺、天臺、陽臺或人工假山體上種植樹木花卉)等。
(二)植物栽植技術
1、栽植時間植物的生長是有規律的,苗木的栽植必須符合其自然規律。一般落葉樹的移栽選擇落葉后到翌年春天發芽之間為宜;常青樹選擇2至5月或10月下旬至11月下旬為宜;落葉樹反季節植物需帶土坨并注重枝葉修剪和澆水次數?;ú莸姆N植或移栽要結合植物自身情況,盡量保證恢復生長時間短和成活率高。
2、植物配置植物配置要考慮種類組合、園林意境、色彩搭配和與周邊環境的融合,主要有考慮輕微重疊的單體植物布置、保持比例平衡的多品種搭配、注重視覺銜接的群體布置、改植物適地或改地適植物的適地處理、考慮夏季和冬季色彩的色調搭配等關鍵技術。
3、植物造景現代造景技術主要有對植、林植、群植、列植、孤植、花壇、花群、花叢和植物專類園等。喬木、草本、藤本等植物本身的線條、色彩、美感、形體是植物造景的基礎,植物群獨有的時空表現、空間分割、地形改造、景物襯托等功能為景觀藝術表現創造了條件。通過樹叢、樹群、花壇、花群、孤植樹等組合來創作自然植物群落景觀是構建園林綠地的基本方法。植物造景以適地適植物為前提,引進適合當地氣候的植物,做到觀賞性和生態性相結合。
(三)植物造景技術
城市園林綠化中,植物直接關系到綠化質量和美化水平。植物造景是構建園林綠地的基本手段,是運用喬木、灌木、藤本、草本植物等素材,通過藝術手法,充分發揮植物的形體、線條、質感、色彩等自然美來創作自然植物群落景觀。植物造景不僅要掌握各種植物的觀賞特性(觀花、觀葉、觀果等)、生理生態習性(如植物對光、水分、大氣、土壤等要求)、植物合理配置(如植物種間關系、種群密度、配置方式、樹種搭配、年齡結構等),還要注意藝術手法,進行合理的布局和設景,使植物充分發揮其表現時空、創造景觀、分割空間、改造地形、襯托景物、創作意境等功能。植物造景以適地適植物為前提,逐步引入適合當地氣候環境的優良園林樹種,充分展示園林植物形態美和群體美,利用植物香化、美化及凈化作用,最大限度地發揮園林綠地綜合效益?,F代園林中的植物造景技術主要包括孤植、對植、列植、叢植(群植)、林植、植物專類園、花壇、花叢、花群、花境等。?
四、結語
城市園林綠化作為改善城市生活質量、美化市容市貌的一種重要手段,通過充分利用園林綠化植物,以及科學、合理的藝術手段,模擬自然生態系統,構建層次多元、結構復雜、生態多樣、功能最優的綠地生態系統。良好的城市園林綠化應以優良園林植物的選擇、培育、栽培及養護為基礎,從群落構建、綠地規劃設計、植物造景、植物配置等環節進行科學地設計,使園林綠地能真正發揮改善人類與環境關系的作用。
參考文獻:
[1] 胡丹姿,沈美麗,王春霞,探討城市園林綠化中的反季節施工問題[J] 現代園藝,2012,06
篇10
關鍵詞:主體功能區;生態補償;生態產品;市場化
中圖分類號:F24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0176X(2012)110
主體功能區是國家“十一五規劃綱要”中提出的新概念,并在“十二五規劃綱要”中上升為國家戰略。主體功能區的劃分旨在規范空間開發秩序,優化空間開發結構,提升空間利用效率,構建高效、協調、可持續的國土空間開發格局。但主體功能區戰略的實施,可能會導致區域間的利益沖突,這就引發了對生態補償的潛在需求。本文基于生態產品視角,提出了通過市場化方式,以生態產品交易手段進行生態補償的初步構想。
一、相關文獻綜述
1 在主體功能區的理論研究方面
樊杰通過分析地域功能的基本屬性提出區域發展的空間均衡模型,闡明資源要素在各區域間的合理流動是實現空間均衡的前提以及主體功能區的形成有利于空間均衡的形成[1]。李軍杰根據區域發展的現狀,從主體功能區的角度對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發展潛力和現有開發密度進行了新的闡釋,并基于此提出設計功能區劃分指數的初步構想[2]。張可云從主體功能區的概念入手,據此提出可能出現的主體功能區規劃、管理的操作問題,并給出了這些操作問題的解決方法和區域管理的可能出路[3]。魏后凱從主體功能區的概念界定入手,認為主體功能區不同于綜合經濟區,而是典型的經濟類型區,進而分析了主體功能區的作用及可能引發的問題,最后指出主體功能區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需分步推進建設,不能急于求成[4]。
楊玉文和李慧明從生態學的角度并運用系統論的方法對我國的主體功能區規劃進行了解讀,提出優化開發區域應以穩態經濟思想為指導,重點開發區域應以生態經濟效率理論為指導,限制開發區域應以生態經濟和自然資本投資理論為指導,禁止開發區域應以生態環境價值論和公共物品及外部性理論為指導,并分別給出了對應的發展模式[5]。張明東和陸玉麒認為空間結構理論和人地關系理論是主體功能區規劃的理論基礎,并提出通過GIS的空間疊置和聚類等空間分析技術在主體功能區劃中的應用,可以較好地解決空間尺度與區域功能屬性之間的矛盾為給區域功能區的定位所帶來的影響。姜安印從空間資源優化配置的視角提出主體功能區從空間資源價值、空間功能互補性以及空間結構極化規律等方面對區域發展理論進行了創新[7]。孫姍姍和朱傳耿認為主體功能區規劃在區位定位方法、區域衡量發展、區域可持續發展和區域協調發展等方面具有重大創新,是對區域發展理論的豐富與發展[8]。Friedmann認為,“區域政策處理的是區位方面的問題,即經濟發展‘在什么地方’。它反映了在國家層次上處理區域問題的要求。只有通過操縱國家政策變量,才能對區域經濟的未來作出最有用的貢獻”[9]。
Gualini認為近些年來歐盟一體化過程中,面對各級政府間關系日漸緊張、區域功能的特殊性和將區域定位為聯系空間載體的強烈需求,使歐盟各國原有的區域發展規劃和政策體系面臨創新的壓力[10]。Hoover指出區域政策的目標是提高個人福利和促進就業平等與社會和諧。所以區域政策的實施應該有助于促進就業、提高生活水平和避免收入差距過大[11]。
2 在主體功能區的實踐研究方面
曾嵐根據漢中市的實際情況,提出漢中應按功能定位把生態環境建設上升到戰略高度,并對漢中市面臨的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矛盾的解決進行了探究[12]。徐偉金根據浙江省的實際情況,分析了實施主體功能區規劃對浙江省社會經濟發展的意義,提出了浙江省主體功能區劃分的初步設想[13]。林凌和劉世慶根據四川省的具體情況,提出四川省劃分為五大經濟特區的發展戰略,從而促進四川省各區域間的協調發展[14]。王潛以遼寧海城市為例,根據生態功能區規劃的內涵以及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對海城市的國土空間進行了功能區的劃分并提出了相應的生態控制方向[15]。胡昕和胡毅詔分析了主體功能區和生態補償的內涵以及兩者之間的聯系,在此基礎上,通過對甘肅省生態現狀的研究,提出了甘肅省主體功能區生態補償模式與保障措施[16]。
王利等分析了主體功能區劃分與空間開發戰略協調的必要性與基本思路,以遼寧省在全國空間開發總體戰略中的定位和內部空間開發戰略為基礎提出了遼寧省主體功能區劃分的可行性方案[17]。危旭芳總結分析了發達國家自20世紀50年代以來在構建主體功能區方面的做法和經驗,在此基礎上提出了有利于我國主體功能區建設的制度安排及相關建議[18]。鄧玲和杜黎明在分析同質化政府管理下的區域發展不協調的基礎上,對主體功能區建設的區域協調功能進行了研究,并從主體功能區區域規劃、行政區間合作、完善市場經濟體制和政績考核標準等方面提出政策建議[19]。
Murray認為歐盟區域政策的實施,對各種區域發展規劃的探索與制定具有極大的激勵性,其政策也得到了體現[20]。Branch根據多年來對美國區域規劃實踐的跟蹤研究,認為有效的區域規劃應該具有促進區域經濟發展、改善居民生活水平以及提高環境質量,而在實踐中美國各級政府間在區域規劃的合作上卻并沒有達到這些目標,使美國目前缺乏綜合、有效的區域規劃[21]。Twomey和Tayllor通過研究英國區域政策與區域間產業轉移的關系,得出區域政策對英國的產業轉移具有較強的影響,并且與投資激勵相比,區域政策更具有效率[22]。Wren和Waterson研究了區域政策對直接就業的影響,他們得出的結論是,區域政策對就業具有很大的影響,并且在不同的經濟周期階段影響的效果不同,在經濟衰退階段對就業影響較弱[23]。
在上述學者研究的基礎上,本文從主體功能區生態補償的角度對主體功能區的建設進行了探索。通過構建生態產品交易補償機制,使主體功能區的生態補償機制由政府財政主導的傳統的生態補償機制向由市場主導的生態補償機制轉變,從而提高生態補償的效率。
二、主體功能區對生態補償的內在需求
各個主體功能區因環境承載能力、現有開發敏度和發展潛力等的不同而被劃分為不同的功能定位,這種定位導致了主體功能區之間在發展模式和經濟效益上存在較大差異:優化開發和重點開發區域主要發展經濟效益高的工業產業,而限制開發和禁止開發區域則發展短期內經濟效益不明確或者說經濟效益無法兌現的生態產業。同時國家根據功能定位的不同而對不同主體功能區提供的相應的區域政策、產業政策和人口政策等政策支持也是各有區別,這種政策上差異對待又進一步加大了各主體功能區間的利益不平衡[13]。
1功能定位的限制導致某些主體功能區發展機遇的喪失
在我國現階段,各個地方都把經濟發展放在首要位置。而經濟發展的實現則要依托于具體產業的發展,在中國經濟發展的現階段,精細化產業和高附加值產業尚在起步階段,還不具備大規模發展的條件,對經濟發展貢獻有限,現階段的經濟發展主要還是依托于資源開發、化工和鋼鐵等傳統產業。雖然這些產業污染高、對自然環境破壞大,但由于其現階段利潤高,同時又能增加地方財政收入、增加就業以及帶動地方區域經濟發展,所以是各個地方區域爭先發展的產業。而主體功能區功能定位的劃分,使限制開發和禁止開發區域只能發展生態產業,禁止其進入現價段利潤高的上述產業,使其喪失了在現階段發展區域經濟的最快路徑,可以說是對該區域發展機遇的一種剝奪。
2功能定位的限制導致某些主體功能區承擔額外成本
由于功能定位的不同,優化開發和重點開發區域可以發展對自然環境有一定污染但經濟效益高的產業,走的是一條邊開發邊治理的道路,其開發產生的經濟效益遠遠大于其治理環境的成本,具有凈收益。而限制開發和禁止開發區域發展生態產業,提供生態服務是其主體功能。在實現這一主體功能的過程中,兩類功能區不僅要承擔喪失發展經濟效益高的產業的機會成本,而且還要為修復和維護生態環境支出一筆額外成本。例如,在傳統上以木材加工業為主業的大興安嶺、小興安嶺地區,目前,不僅禁止砍伐森林資源,限制木材加工業,而且還要額外投入大量資金進行森林防火、林木維護和封山育林等工作,失業的木材加工工人及其家屬的安置也需要投入不菲的資金[14]。這些額外成本投入往往是地方經濟無力承擔,同時也進一步增加了這兩個區域的經濟發展的負擔。
3功能定位的限制導致某些主體功能區勞動力資源的流失
限制開發和禁止開發區域的環境承載能力有限,不適宜發展工業化,人們就業途徑有限,所以該區域的勞動力比較富余。國家引導該區域人口向優化開發和重點開發區域轉移,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該區域勞動力過剩的問題。但有一個問題不能忽視,進行轉移的勞動力都是青壯年勞動力,存在明顯的擇優機制。對于遷出區域,剩下的絕大部分都是鰥寡孤兒,生產能力低下,也就是說該區域由以前的勞動力過剩轉變為現在的勞動力緊缺,同時還產生了一系列社會問題。這種勞動力的流失又為該區域的經濟發展蒙上了一層陰影。
雖然各個主體功能區承擔的主體功能不同,但根據要求,各個功能區域間要實現基本公共服務的均等化,即各區域不論經濟是否發達,居民都具有享受與全國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公共服務的權力。這就需要通過政府財政或其他途徑對經濟欠發達的限制開發和禁止開發區域進行相應的生態補償。
三、我國現有生態補償機制存在的問題
從經濟學角度來看,生態環境具有公共物品的屬性[15]。由于公共物品具有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特征以及由此產生的外部性問題,不能依靠市場的力量對其實現有效配置,只能由政府來提供。所以在現階段的認識范疇里,對生態的補償只能依靠政府的財政轉移支付來進行。但隨著主體功能區規劃的提出,這種財政轉移支付手段存在的問題也逐漸顯現出來。
1現有補償機制補償效率較低,成本較高
生態補償機制的效率如何,不僅取決于能否產生預期的生態系統服務,而且取決于提供這些新增生態系統服務的成本[16]。我國現有的生態補償機制是以政府為主導,市場化程度低甚至缺失,這直接導致補償效率較低,補償成本較高。按照規劃,限制開發和禁止開發地區的功能定位是開展生態產業,進行環境保護,這一功能定位在現階段不能給該區域帶來經濟效益,只能由政府對其進行財政補貼或生態補償。但是這種補償機制容易產生一系列效率低下和成本高企的問題,不能有效解決改善民生與環境保護的矛盾:第一,補償標準沒體現區域差異性。目前我國的生態補償采取“一刀切[17]”的標準。例如中國的退耕還林(草)工程,整個北方地區的補償標準是統一的,補償偏高和不足的現象都有存在,忽略了各個地區間在具體自然環境和經濟條件的差異[19]。第二,補償標準如何確定沒有明確的計量方法。政府在對補償標準的確定上主觀隨意性比較大,沒有按照科學合理的方法進行計算確定。在補償過程中,補償標準明顯偏低,不利于調動限制開發和禁止開發地區生態保護的積極性。第三,政府既是裁判員又是運動員,容易產生尋租問題。政府既是補貼政策與標準的制定者又是補貼的給予者,壟斷了整個生態補償流程,難免產生尋找的問題,推高補償成本。
2現有補償機制限制個人發展權
現有的補償機制主要強調的是對限制開發地區和禁止開發地區進行財政轉移支付,這些轉移支付主要是用于這些區域的公共服務上,而忽略了這些地區的個人發展權問題。雖然國家鼓勵該區域人口向優化開發和重點開發區域轉移(國家倡導的是主動性的人口轉移),但是不可能整個區域的人都選擇轉移出去,留下的人也擁有自身發展的權力,但該區域現有的功能定位以及產業政策是不利于這些人發展的,對這些個體來說他們為了給其他地區提供適宜的生態系統而付出的機會成本遠遠大于他們目前的收益(這里的機會成本是指為確保生態服務供給而放棄的收益[18]),即這些人的個人發展權被變相剝奪了。現有的生態補償機制顯然是忽略了這個問題。
3現有補償機制轉移支付模式單一
我國現階段的政府轉移支付主要以縱向轉移為主,而缺乏橫向轉移支付。首先,在縱向轉移支付中,中央對地方的轉移支付占絕對主導地位。在這種模式下,各地區能夠合理預期到最后會有政府出面買單,容易使這些地區產生依賴的思想,這不僅與“受益者付費”的原則相背離,而且不利于調動各區域進行生態保護的積極性。其次,我國生態服務的提供者主要位于西部,經濟欠發達,生態服務的受益者主要位于中東部,經濟較發達,由于缺乏橫向轉移支付,導致西部生態服務的提供者無法得到受益者提供的合理補償。這種單一的縱向轉移支付模式顯然削弱了財政轉移支付實現公平的最初目的。
4現有生態補償法律制度不完善
雖然涉及生態補償這一概念的法律制度已經存在,但是關于生態補償的規定主要散見于有關環境保護和自然資源的法律、規章中,目前我國還沒有頒布一部統一的關于生態補償的法律法規。由于這些規定比較零散、不全面以及使用性不強,不僅在宏觀上制約著我國主體功能區生態補償機制的建立,而且也無法滿足主體功能區生態補償在實踐中的實際需求。
四、生態產品交易補償機制的實現路徑
從上述分析中可以看出,導致我國生態補償機制出現各種問題的主要誘因是政府權力過大,市場化程度低,所以解決問題的重點應放在對現有補償體制進行市場化改革上。鑒于此,筆者提出了生態產品交易補償機制的市場化構想。一個市場的形成需要三種力量:企業或生產者、產品和消費者。在生態產品這一市場中,消費對象為是生態產品,消費者是全體人民,政府代表人民進行購買,但生產生態產品的生產者或企業在實際中還無法確定或是否存在。因此建議政府應在以下幾個方面構建生態產品交易補償機制。
1創建生態產品生產企業
企業是市場經濟的基本單元,對優化資源配置起著關鍵的作用。傳統的企業在生產過程中或多或少都會對自然環境產生一定的破壞,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為了實現企業利潤最大化,企業都盡量避免參與環境保護以免增加自身的經營成本,即企業追求利潤最大化的動機與參與環境保護是相矛盾的。這種傳統的企業模式不適合提供生態產品。
為了把企業利潤最大化的動機與參與環境維護的動機很好地結合起來,實現企業在生態產品市場中優化資源配置的作用,在此建議創建生態產品生產企業。生態產品生產企業遵循一般企業的利潤最大化原則,通過改善生態環境來提供自己的產品——生態產品的專業企業。其經營范圍包括植被維護、保持水土、保護生物多樣性等傳統上由政府參與的領域??紤]到市場建立初期,由于缺乏歷史經營數據,各種資金參與籌建這種新型企業的積極性不會很高,持有觀望態度的概率比較大。在這一階段,可以先由政府設立國有獨資的生態產品生產企業,員工全部面向社會招聘,以限制開發和禁止開發地區的人員為主,實行完全獨立于行政體系的市場化運營。待市場相對成熟以及相關政策逐步完善,各種資金,比如民間資本或外資會在“看不見的手”的指引下進入這一產業。為了避免市場地位不對等,政府可以考慮通過轉讓股權逐步退出這一生態產品供給市場,實現完全市場化,這將充分調動全社會參與生態保護的積極性。
此外,生態產品生產企業的建立,可以為限制發展地區和禁止發展地區的人們提供一個新的就業途徑,享有分享經濟發展成果的機會,避免了產生大規模生態移民以及由此產生的一系列社會問題,維護了該地區人們的個人發展權利。
2生態產品交易的市場化實現形式
在生態產品市場的生產者、消費者和產品都具備的情況下,我們進一步探討生態產品的交易如何來實現。
由于生態產品生產企業的利潤最大化動機與維護環境的動機是一致的,在通過提供生態產品并出售獲利的過程中,既實現了內部的經濟性也實現了外部的經濟性,也就是說企業同時實現了企業利益與社會利益。但需要注意的是,這兩者之間的實現次序是有先后的,只有在出售生態產品并實現社會利益的前提下,企業才能實現自身的利益??墒巧鷳B產品具有公共物品的屬性,即它的產權是一種公共產權,不能進行精確分割。在這種情況下,既無法精確確定生產者生產了多少,也無法確定消費者消費了多少,如果由個體消費者與生態產品生產企業直接進行交易的話,估計這一市場是無法維系的。所以,要選出一個全體消費者的人——政府來與生態產品生產企業進行交易,政府資金來源與傳統的政府主導型補償機制相同,都來自與政府財政轉移支付和生態稅費收入,不過資金的補償形式有傳統的收入再分配轉變成政府購買。
生態產品交易的市場化實現形式,從表面上看與傳統的政府轉移支付模式沒什么不同,但本質上卻差別很大,它是一種完全的市場交易行為。通過政府購買的形式金鼎生態產品交易,政府的角色由傳統的大家長變為消費者,不必參與生態產品的生產過程,杜絕了政府在生態產品生產過程中的尋租行為,提高了生態維護的效率。
3生態產品交易方式和利益分配
在生態產品的交易方式上可以借鑒我國的環境權益交易中心的做法,由國家環保部門牽頭為限制開發和禁止開發地區設立生態產品交易平臺[21]。所有的生態維護和生態修復項目通過這一交易平臺公開發表,面向全社會進行招標,在眾多潛在生態產品提供者中,依據個體差異,選擇最有效的生態產品供給者[22]。這就從源頭上杜絕了地方政府或行業主管部門既是規章的制定者又是政策的實施者的補償體制漏洞。由于這一交易平臺是一個開放的系統,可以調動全社會的力量對整個招投標過程進行監督,保證生態產品交易公開、公平、公正地進行。
生態產品生產企業同樣以利潤最大化為經營目標,企業持續經營的前提是企業能夠獲得合理的經營利潤。在對出售生態產品而產生的經濟利益進行分配時,可以分國有企業和私營企業來進行討論:對于國有生態產品生產企業在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利潤可以滾動計入生態基金,并繼續用于生態保護;對于私營生態產品生產企業產生的利潤,在減稅或免稅的基礎上歸企業自身所有,以提高其參與生態產品生產經營的積極性。由于提供生態產品具有正外部性,其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遠遠大于生態產品生產的成本,所以,對超額完成生態產品生產任務的企業,政府可以給予不同標準的獎勵。
4生態產品交易的實現路徑
在生態產品的交易過程中,政府的購買資金來源與傳統補償機制下相同,仍然以財政轉移支付、生態稅費收入以及生態基金為主。由環保部門對限制開發和禁止開發地區進行實地考察并根據考察的情況確定各個地區的生態項目,然后將生態項目放到生態產品交易平臺上向全社會進行招標。在招投標過程中,對于具有同等技術、設備的生態產品生產企業,可以優先考慮選擇由限制開發和禁止開發地區的人員為主組成的企業。競標成功的企業根據所負責的項目進行具體的生態產品生產。根據各個項目具體內容的不同分別由農業、林業、水利和環保的部門對個項目進行定期核查以監督其實施情況。項目完工后由各個相關部門對其進行驗收,在生態產品達到合同約定的生態指標后,對生態產品生產企業進行付款。
五、構建生態產品交易補償機制的政策建議
在實踐中要實現生態產品交易補償機制的構建,還有賴于國家提供相應的制度政策支持。
1加大財稅政策的支持力度
在生態產品交易市場中,政府是生態產品的需求方,生態產品生產企業是生態產品的供給方。在這一市場的構建過程中必須依靠財政稅收政策的支持實現生態補償方式由傳統的財政轉移支付向政府購買的轉變以及生態項目的建設由政府實施向企業實施轉變。首先,要拓寬政府購買生態產品的資金來源。在傳統的生態補償機制下,補償資金主要來源于縱向轉移支付,即中央撥付的生態補償資金,缺乏橫向轉移支付。由于限制開發和禁止開發區域是生態產品的提供地區,優化開發和重點開發區域是生態產品受益地區,所以后者應向前者進行橫向轉移支付,拓寬政府購買生態產品的資金來源。其次,對有志投身于生態產品生產的民營企業提供相應的政策支持。比如,對擁有技術但缺乏資金的民營企業提供貸款擔保、低息貸款或無息貸款;對已經生產運營的民營生態產品生產企業提供稅收優惠或其他稅費的減免等。同時,對于企業員工主要由限制開發和禁止開發區域人員構成的生態產品生產企業可以加大財政資助的額度。
2健全法律法規和監管體系
在通過生態產品交易來推進補償機制市場化的過程中,必須以法律的形式明確政府與生態產品生產企業的交易規則,規范生態產品市場的運行。雖說在生態產品市場中,政府擺脫了既是裁判員又是運動員的尷尬角色,但政府還是擁有市場監管者和消費者的雙重角色,這就可能導致在生態產品交易過程中因部門利益而產生沖突。為了避免這一情況的發生,必須在法律法規框架內創新管理體制,由利益不相關的部門分別負責生態產品的購買和生態產品質量的檢驗,從而實現政府雙重角色的內部分離。
3完善生態產品交易平臺
要建立市場化的生態補償機制,必須以生態產品交易平臺為基礎,促進生態產品投標主體的多元化,吸引各種力量及企業參與。生態產品交易平臺必須秉承公開、公正、公平的理念,從一個第三方的角度促進各個招投標項目順利進行。對于政府主導的生態建設項目必須通過這一平臺進行交易;并鼓勵社會公益組織主導的生態建設項目利用該平臺進行交易,從而實現生態建設資金的高效利用,以實現我國主體功能區生態補償機制的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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