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暴力的概念范文

時間:2023-12-20 17:41:22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網絡暴力的概念,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網絡暴力的概念

篇1

關鍵詞:互聯網;語言暴力;成因

中圖分類號:G20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8122(2012)08-0051-02

一、引 言

隨著互聯網的高速發展,網絡在信息傳遞和人際交往中正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但隨之而來的一些負面影響也日益凸顯,其中“網絡語言暴力”的泛濫更是引起普遍的關注,而對于“網絡語言暴力”概念的界定以及造成這一現象的原因也成為相關研究的一個熱點,本文即擬對這一問題進行初步的探討,以就教于方家。

二、“網絡語言暴力”概念的界定

關于“網絡語言暴力”的概念,首先涉及到對“語言暴力”的認識。對此,有著不同的定義方式。一種意見比較中性,僅從語言的形式特點作出某些界定,認為“語言暴力”(violence language)是指“激烈的語言或者用語言來表達激烈的、強烈的、有力的語言”。而另一種觀點則不僅注意到了語言的具體表現形式及特點,同時對這種語言所帶來的后果也進行了認定,這種意見認為“語言暴力”就是“使用嘲笑、侮辱、誹謗、詆毀、歧視、蔑視、恐嚇等不文明的語言,致使他人精神上和心理上感受到痛苦或傷害”。

這種差異也影響到對“網絡語言暴力”的定義,而筆者更傾向于后者的界定思路,即認為:所謂“網絡語言暴力”,是指以網絡為基本載體,以語言霸權的形式通過直接或間接對他人使用謾罵、詆毀、蔑視、嘲笑等語言,造成他人人格尊嚴、精神和心理健康遭到侵犯和損害的行為。

關于這一概念還需作兩點說明:

首先,有的研究者認為“暴力”是一個中性詞,而“語言暴力”也分兩種,一種是正義的暴力,一種是非正義的暴力。這種觀點筆者不能認同,持這種意見的人把針對丑惡現象所作的“批評”與“語言暴力”直接等同,這是錯誤的,其潛在的邏輯是當目的正義的時候實現它的手段或形式是無關緊要的。但筆者認為,程序的正義與目的的正義具有同樣重要的價值,對丑惡現象所作的“批評”并不必然采用“語言暴力”的方式加以呈現,而且,如果它采用了“暴力”的形式反而會降低其批評的力度和可信性。

其次,有人認為“網絡語言暴力”施加于虛擬空間,其所針對的對象本身也多為虛擬存在,所以這種讓人不快的“傷害”依靠自己的修養和漠視等主觀因素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消解和釋放,恐怕也談不上實質性的傷害。

這一看法顯然也是站不住腳的,“網絡語言暴力”并不會因為其載體的虛擬性而減少其對被施予者的“傷害”,而網絡中廣泛流行的“人肉搜索”使其所針對的對象本身由“虛擬”變為“現實”,再加之網絡所具有的廣泛影響和號召力,在某種程度上反倒強化了這種“傷害”。

三、“網絡語言暴力”的成因

(一)網絡自身特點

關于“網絡語言暴力”泛濫的原因,有很多研究者都注意到了網絡自身的某些技術性特點是重要因素之一,比如網絡世界的開放性和虛擬性使對他人肆意的謾罵和攻擊不受傳統的監督和審查,隨之而來的不受懲罰的心理暗示導致網民道德責任感和約束力減弱,人性中某些弱點暴露無遺。當然有從網絡管理、網民素質等方面所作的分析,大都言之成理。

本文認為,除此之外網絡群體藉由“集體心理”獲得的力量感也是導致網上“語言暴力”泛濫的重要因素。有研究者指出,隨著互聯網的高速發展,在網絡世界中出現了許多形形有著不同心理和利益訴求的網絡群體,它們是因持續的上網活動而聚合在一起,并因各類共同或相似的興趣愛好而形成了一定的集體心理的網民集合體。而處在一定“集體心理”狀態中網絡群體的個體成員首先感覺到的是一種巨大的力量感,法國學者勒龐《烏合之眾》一書中即指出:“即使僅從數量上考慮,形成群體的個人也會感覺到一種勢不可擋的力量。[1]”而網絡空間的延展性更使這種力量感迅速膨脹,與此相隨而至的是對本能的某種放任和不加節制,因為集體是無名的,因此不須為之負責。在此情況下,對他人的語言暴力就自然獲得了某種不受懲罰的心理暗示。

與在“集合體”中感受到的力量感同時存在的是群體壓力(group pressure)對網民語言選擇所產生的影響,心理學的研究表明當一個群體中的個體在思想或行為(包括語言行為)上與群體所表現出來規范和模式發生沖突時,個體成員為了求得與集體趨同會感受到程度不同的心理壓力,這種壓力一般會迫使個體作出群體所接受或認可的反應。

具體到網絡語言暴力中,一旦在討論中語言暴力的“場域”形成,參與語言暴力未必是全部網民真實語言態度的反映,其中很大一部分人是出自與群體保持一致的心理動機。這里最為吊詭是,當群體在帶給個體以安全感和力量感的同時,在某種程度上個體也為群體所脅迫和綁架從而成為群體語言暴力的犧牲品。

(二)思想文化方面的影響

篇2

2012年3月20日,舒淇在微博中表態支持甄子丹,隨即引發支持趙文卓的網友炮轟,許多網友到舒淇的微博上留言,謾罵聲不斷,甚至有網友將她成名前所拍的古裝艷照都翻了出來。不堪忍受的舒淇于3月26日凌晨一條一條地把1000多條微博全部刪除,并取消了全部關注,關閉了微博。眾多公眾人物紛紛聲援舒淇,引起一片混亂。力挺舒淇的香港演員杜汶澤隨即宣布以后再也不上微博,著名導演王晶則效仿舒淇把微博全部刪除。

這一系列事件讓網絡暴力再次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我們不禁要問,網絡暴力何以再一次猛烈來襲?互聯網如何實現理性回歸?

何為網絡暴力

在網上發表具有攻擊性、煽動性和侮辱性的言論,造成當事人名譽受損,人們習慣稱之為“網絡暴力”。網絡暴力在突破了現實社會中人與人交往的道德底線的同時,往往也伴隨著侵權行為。一些事件還未經證實,就有網民發表具有攻擊性、侮辱性的言論,造成當事人名譽受損,心理承受重壓:甚至一些網民還挖掘出當事人的個人隱私,侵犯其隱私權。網絡暴力并不僅僅局限于語言暴力,網上頻頻出現的人肉搜索、“水軍”圍攻等事件,都可以歸入網絡暴力的范疇。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知道如何禮讓,也知道不該隨便問別人的工資,不問女士的年齡,這是禮貌所在。但是在網絡空間中,還沒有形成這樣的網絡文化。

網絡暴力的形成,具有一定的盲從性。往往是一條信息發出以后,很多人就假定這條信息是真實的,于是進行轉發、評論等。但很多事件都證明,初始的信息可能是不真實的,或者是存在誤導的。信息的人,有一些出于善意,但沒有核實信息的來源,也有一些在主觀上確實具有一定的惡意。

此外,現實生活的緊張忙碌,讓部分網友積蓄了較多的壓力和負面情緒,為這些壓力和情緒找一個發泄口,是網絡暴力產生的—個重要因素。需要注意的是,你可以通過網絡發言緩解現實壓力和負面情緒,但是這種發言本身,不能騷擾、打擾別人,更不能侵犯別人的隱私和正當的權利。

環境影響態度

“網絡暴力”這個概念并不是從來就有的,而是隨著網絡的發展,由民間開始使用,后進入了學術界,成為一個值得討論的社會現象。

為什么有些平常生活中循規蹈矩,甚至溫文爾雅的人在網絡上就會變成謠言的制造者和毫無理性的謾罵者呢?人不是天使,也不是野獸,人本身具有兩面性,而且也容易受到環境的影響。特別是在一個道德水準普遍不高的社會中,當監督力量減弱的時候,即使具有較高的道德素養,某些人對自我的控制力有時候也會大大減弱,在網絡這個空間進行交流的時候,就很容易超越日常人們交往的底線,出現一些道德方面的問題。

浮躁心態的反映

網絡暴力是現實社會浮躁心態的反映。在當下社會轉型期的大背景下,人們焦慮、浮躁的心態有所增加,在網絡這個虛擬空間,由于缺乏監管和約束,人們的文明意識和自我控制的能力會降低,于是出現了在網上隨意發泄,甚至對他人進行攻擊、侵犯的行為。此外,網絡的隱匿性,也使人們從眾心態加強,容易讓個人宣泄轉變為群體表現形式。

“非理性網友+網絡水軍”造就暴力

在網絡這個開放的、相對寬松的虛擬空間中,一些非理性網友習慣于把自己的壓力與不滿發泄到網絡上,還有人則出于無聊,制造事端,于是網絡暴力時有所見。這樣的網絡暴力不僅侮辱了當事人的人格,也損害了網絡的公信力。

實際上,在此次事件中,大部分網民都對舒淇表示同情和理解,王晶、杜汶澤、馮小剛、姚晨、陳坤、曹方、寧財神等眾多名人也都力挺舒淇。盡管如此,為什么多數響亮支持的聲音卻還是比不過只占少數的“網絡暴力”呢?有專家分析說:“實質上,短期內有組織的網絡暴力只有一部分來自非理性的網友,大部分還是來自行動有素的網絡水軍,他們往往知道攻擊對象的痛處,攻其一點便達到目的?!?/p>

網絡暴力上危害

網絡暴力不是個人的問題,而是社會的問題。網絡暴力看似針對個人,但觀眾是誰呢?觀眾是整個社會的人。這些人作為旁觀者,他們在看熱鬧。經常處于這種狀態下的人會失去道德感,失去對人的愛心,而且往往把自己的快樂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上。這是網絡暴力對社會的一個根本危害,而這個危害可能很多人意識不到,因為這個事情沒有攤在自己頭上,而一旦攤在自己頭上,大家恐怕就會深刻認識到網絡暴力的危害。

還有一些不那么明顯的網絡暴力事件,危害同樣不容小覷。比如泄露他人隱私,表面上看無關痛癢,不過是說了幾句話,但它造成的后果有時候是非常嚴重的,會給當事人帶來很大的困擾。所以,網絡暴力的危害不存在大小之分,徹底將其根除才是正道。

如何根除網絡暴力

文明理性表達

網絡是公共空間,好的網絡環境需要大家共同營造,這需要網民們加強網絡自覺、提高網絡自律,重視網絡隱私保護。網絡的確給了每個人暢所欲言、充分交流的空間,但這并不意味著你可以肆無忌憚地使用網絡暴力?,F在反對網絡暴力,并不是不讓網民們在網上說話,而是要求網民們文明理性地表達,不要造謠、謾罵,更不要侵犯別人的正當權利。如今網絡趨于透明化,每個人都猶如生活在顯微鏡下,一言一行隨時可能曝光于網絡之上,這更提醒網民們應對自己在虛擬世界的言行負責。

守衛道德底線

現在上網的網民中未成年人的比重是相當高的,而網上的暴力行為很可能誘發未成年人去模仿。隨著他們的成長,這一代人如果習慣于在網上惡搞、謾罵、造謠、詆毀,甚至隨意搜尋、曝光他人的隱私,那我們這個社會的道德水準就會大大降低。我們現在需要做的就是牢牢守衛道德底線。守衛道德底線最基本的就是要尊重別人的隱私和正當權利。你尊重別人,別人才有可能尊重你。

強化制度監管

篇3

關鍵詞 青少年 互聯網 暴力游戲 暴力傾向

中圖分類號G206 文獻標識碼A

一、問題的提出及研究背景

網絡游戲出現于上世紀七十年代,在最近十幾年內迅速發展。與此同時,網絡游戲對青少年的生活產生巨大的負面影響。各地警方發現,在青少年喜歡玩的電腦游戲中,其情節內容基本上都帶有暴力內容,網絡游戲引發青少年犯罪居高不下,80%以上的青少年犯罪案件中,網絡暴力游戲成為他們違法犯罪的直接或間接誘因。由于網絡暴力游戲與青少年暴力行為之間存在可能的聯系,而當前網絡游戲在社會上日益流行,我國還缺乏必要的控制手段,為此,積極開展網絡暴力游戲對青少年攻擊行為影響的相關研究便顯得特別重要和緊迫。

在已有的網絡暴力游戲的研究中,研究者最關心的問題就是接觸暴力的網絡游戲與暴力行為之間的關系,采取了多種方法來論證,主要是通過讓被試者玩不同暴力水平的游戲,再分析所產生的暴力行為因變量上是否存在差異。研究的方法有調查研究和實驗研究,許多研究都證明了無論短期還是長期暴露于網絡暴力游戲都導致了暴力行為的產生。但已有的研究也存在著不足,包括研究的可重復性,樣本的大小是否足夠,信度、效度是否控制,是否有時間次序,以及潛在的虛假因素的影響是否控制,交互影響是否考慮等。而最不足的是缺乏長期的研究以及多角度、多變量的討論。本文試圖通過研究更好地認識網絡暴力游戲這個日益流行的現象,探討其與青少年暴力傾向的關系。

本文以傳播學的“涵化理論”和社會學的“社會學習理論”、心理學的網絡成癮理論為基礎理論,以廣州市的中學生為研究對象,探討青少年玩網絡暴力游戲的狀況。文章考慮了性別、年級、每月可用零花錢、網齡、父母學歷、與父母關系的和諧程度等因素。

根據相關理論,我們對與本課題相關的概念進行了如下界定:

(1)暴力游戲:游戲中含有“血腥”、“殺戮”、“戰爭”、“攻擊”、“打斗”等內容的游戲即為暴力游戲。

(2)網絡暴力游戲:是通過互聯網進行的電腦游戲;是多個游戲者參與其中的互動游戲;是以刺激、暴力和打斗為主要內容的并帶有描繪游戲人物試圖對其他游戲人物造成傷害的電子游戲。根據《大眾軟件》的劃分方式,網絡暴力游戲可以劃分為四個等級:A 零級。是指游戲中無任何表現血腥、暴力及非人的內容;B 一級。指游戲中有暴力傾向力’面的暗示,有少量表現的血腥或其它場面非人場景的內容;C.二級。指游戲中有暴力傾向,有一定數量表現的血腥或其它場面非人行為的內容;D三級。指游戲中有詳細表現肢體分裂的過程或狀態,有明顯的施暴過程以及表現其它非人性的行為。本文主要研究后三種游戲對青少年的影響。

(3)暴力傾向:是指具有暴力的想法且有可能發展成實際行動的一種心理與行動趨勢。

二、研究方法

1 研究對象

本文以在廣州市的中學生為研究對象,從16所中學(包括初中5所,高中11所)中進行隨機問卷調查,實際發放問卷574份,回收有效問卷535份,有效回收率是93.2%。在接受調查的中學生中,男生與女生的性別比例是4:6;高中與初中學生的比例亦是4:6;其中,將近7/10的被訪者就讀于?。兄攸c中學;超過7/10的被訪者每月零用錢不高于300元;超過九成的被訪學生網齡超過1年。

2 調查工具

通過Excel2007對樣本進行數據錄入,并以SPSS13.0統計軟件作為統計分析工具。

3 調查程序

本次調查時間為2009年3-5月,歷時兩個多月。調查問卷由課題組五位高校傳播學、法學老師在文獻資料搜集、分析下制定,并在試調查的基礎上進行了修改。

在研究變量(被訪者認知、態度、行為)確定后,進行變量操作化并設計成問卷。在問卷初步擬定之后,由廣東工業大學三位專家共同審讀問卷內容、斟酌文字,力求提升表面效度與內容效度。問卷初步確定后,進行了前測與試測以了解問卷的確切性,并依據測驗結果對相應題目予以修正。最后確定問卷,并由廣東工業大學社工系學生調查組對中學生進行抽樣調查。

三、研究結果

1 青少年玩網絡游戲的基本情況

(1)玩網絡游戲的頻次與時長

調查顯示,超過六成的被訪者(樣本為334;約62.4%)每周至少玩一次網絡游戲,將近15%的中學生每周玩超過5次。

筆者就每周至少玩一次網絡游戲的334個被訪者進行調查發現,將近半數的中學生每次玩網絡游戲的時長為1-3小時,而超過三小時的中學生有將近三成(樣本為98;約32.4%)。

顯著正相關,初中生每周玩游戲的次數非常明顯地高于高中生(t=6.852**)(見表1),男生玩游戲的次數非常明顯地高于女生(t=7.158"*)(見表2)。

每周玩網絡游戲的時長與“性別”顯著正相關(t=2.224*)(見表2),但與“年級”、“網齡”無太大關聯(見表3)。

表4的調查結果顯示,學生平均每次玩網絡游戲的時間長度在與父母關系融洽程度上存在顯著差異(F=2.536,p

調查結果顯示,“每月零花錢”、“父母學歷”、“父母關系融洽程度”對沉迷程度也有所影響。每月零花錢1000元以上的,玩游戲的時長非常明顯地高于500元以下的同學(t=4.129*)。父母學歷為“小學以下”或“研究生及以上”的,玩游戲的時長要顯著高于其他同學。與父母關系非常差的,平均每次玩網絡游戲的時間長度要顯著高于其他同學(t=2.536*)。

2 所玩網絡游戲的級別

調查顯示,被訪問的中學生中,有將近1/5(樣本是58.約17.4%)所玩游戲的級別在二級及以上(見表6)。且最受中學生喜歡的游戲排在前五位的分別是QQ游戲(N=110)、CS(N=50)、CF(N=37)、魔獸(N=28)、卡丁車(N=27)。

相關分析顯示,玩網絡游戲的級別同被訪者“年級”、“性別”顯著正相關,初中生玩游戲的級別非常顯著地高于高中生(t=4,604**)(見表1),男生玩游戲的級別明顯高于女生(t=5.522**)(見表2)。

父母學歷對玩網絡游戲的級別也有所影響。父母學歷為“為小學以下”或“研究生及以上”的,玩游戲的級別要非常顯著地高于其他同學。

2 青少年玩網絡暴力游戲與暴力傾向的相關性

(1)不同游戲級別對暴力游戲的認知

從表7可以看出,對網絡游戲“畫面血腥”、“音效富有煽

動性”、“現實中沒有的刺激”的認知,零級和一、二、三級差異顯著,零級更不贊同網絡游戲“畫面血腥”、“音效富有煽動性”、“現實中沒有的刺激”。而贊許度與認可度通常是暴力傾向形成的前提。

(2)對暴力游戲負面影響的認知

本次調查將暴力游戲的負面影響設置為三個指標,分別是影響手眼協調能力、導致精神緊張無法放松、浪費時間影響學習。筆者將非常贊同、比較贊同、中立、不太贊同、非常不贊同賦予分值,分別是10分、8分、6分、4分、2分。所有被訪者對暴力游戲的負面影響持中立態度(5分

3 對暴力游戲未來發展的看法

關于暴力游戲未來發展看法的調查發現,被訪中學生中竟然有近六成對暴力游戲的未來發展持明確支持(樣本為94,約17,6%)和中立(樣本為193,約36l%)的態度。這也印證了上文中得出的中學生對于暴力游戲負面影響認知不夠的結論。

4 周圍朋友/同學用暴力方式解決矛盾的例子數量

調查顯示,被訪者周圍的朋友與同學中用暴力方式解決矛盾的數量回答“非常多”、“比較多”、“一般”的人數占到44.1%?;卮稹氨容^少”、“非常少”的人數占到49.6%。

5 對網絡、現實中矛盾的解決方法

調查顯示,多數被訪的中學生是可以區分網絡和現實的區別的,針對這兩類性質不同的矛盾(虛擬/現實),解決方式也有所區別。對待網絡上的矛盾,多數被訪者認為“解不解決無所謂”(樣本=243,約45.4%),其次,多數中學生選擇“同對方就在網上PK”;而對待現實中的矛盾,將近六成的中學生選擇“用現實生活中的方式解決”,其次是認為“解不解決無所謂”。而不論網絡中的矛盾還是現實中的矛盾,選擇“將游戲中的暴力方式復制到現實中解決”的人寥寥無幾,前者只占了1.3%,后者只占了1.9%。

6 暴力行為贊同狀況

本部分調查中,筆者將對暴力行為的贊同狀況分為五個遞進的層次,分別是“暴力可以解決所有問題”、“暴力只能解決一些問題”、“無所謂”、“不太贊同用暴力解決問題”、“堅決反對用暴力解決問題”。其中,前兩個指標表示對暴力行為“非常贊同”和“比較贊同”,第三個指標(即“無所謂”)表示對暴力行為持中立態度,后兩個指標表示對暴力行為“不太贊同”和“非常不贊同”。調查發現,有超過1/5的中學生(樣本為109,約20.3%)對暴力行為持贊同的態度。這一數據確實應引起青少年教育者及傳媒人的注意。

另外,筆者將“暴力行為贊同狀況”這一指標同其可能相關的指標進行了相關分析,就現有的數據發現,中學生“暴力行為贊同狀況”同被訪者“性別”、“年級”、“與父母的關系”、“父母學歷”、“每月零花錢”無明顯相關性,而與“平均每次玩網絡游戲的時間”正相關,即平均每次玩網絡游戲的時間越長,暴力行為贊同度越高;與“玩得較多的游戲所屬暴力級別”正相關,即玩得較多的游戲所屬暴力級別越高,被訪者暴力行為贊同度越高(見表8)。

四、結論與討論

1、所調查青少年參與網絡游戲的程度較高,并且存在性別和年級差異,男生網絡游戲的沉迷程度更深,無論是頻次、時長,還是游戲級別,都顯著高于女生;初中生玩網絡游戲的頻次、級別明顯高于高中生。

2、青少年的網絡游戲沉迷程度還與家庭的各因素相關:每月零花錢300元以下和300-500元之間的青少年在玩網絡游戲的頻次、時長和級別方面差異不大,但1000元以上的青少年每周玩網絡游戲的時長顯著高于其他人;父母學歷程度為小學及以下的或研究生及以上的,每周時長和游戲級別明顯高于其他人。與父母關系非常差的,平均每次玩網絡游戲的時間長度要顯著高于其他同學。

3、青少年對暴力游戲的負面影響認知不夠,只對暴力游戲的負面影響持中立態度,

4、網絡游戲導致青少年一定的暴力思維傾向,玩過暴力游戲的青少年中,超過1/4的人存在崇尚暴力的傾向,且游戲級別越高,崇尚暴力的傾向越大。同時,青少年對暴力行為的贊同狀況也受他們玩暴力游戲的時間及游戲暴力程度影響。但網絡游戲對青少年暴力傾向的影響更多的是思想層面的,就行為上而言產生的影響較小,

以上結論印證了格伯納的“涵化理論”,即網絡這種傳播媒介的某些暴力性傾向,不知不覺地影響著青少年的現實觀,導致了青少年一定的暴力傾向。而且,沉迷網絡暴力游戲的程度越深,青少年所受的“涵化”影響也越深。

篇4

關鍵詞:兒童;死亡認知;研究方向

中圖分類號:G6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0118(2012)-03-0-02

一、引言

“死”與“生”都是生命的組成部分。有生無死,不是生命的本質;只死不生,不是生命的全部。生死一直伴隨著生命發展的每一個階段,對生死的思考也豐富了人類精神發育。

隨著生命教育在國內的研究和實踐的進行,生命教育中的死亡教育也無可避免的要進入我們教育的視野和實踐空間中。而相對于兒童,死亡畢竟不是很遙遠的事情。“絕大多數的兒童在聽見“死亡”信息時,會產生難過,害怕、不舒服、擔心的情緒?!睂和劳稣J知的教育,更是生命教育的一個重要的部分。怎樣更好地了解兒童對死亡的認知程度,研究兒童對死亡認知的規律,可以更好的進行死亡教育,減輕兒童對死亡的不快,甚至恐懼的心理程度。對死亡的認知教育,是對兒童認知水平的提升,更是促進兒童思考生命和加速其社會性的有效方式。從兒童生命成長過程中認識,死亡認知的清晰化可以更好為那些家庭遭受不幸變故的兒童更好的走出心理困境,以健康積極的心態迎接美好的生活。

二、兒童對死亡概念的認知

對于死亡的概念,國內學者,張向葵認為死亡是指生命的終結,是新陳代謝的停滯。我們對死亡的理解必然要涉及一下五個概念:“(Brend和Speece.1993,Corr.1995):universality(死亡的普遍性即人都有一死)”,irreversibility(死亡的不可逆性,即一旦死亡就無法復生),non-functionality(軀體功能失效性,即身體器官停止一切活動),causality(死亡誘發性,即因為什么而導致死亡)和non-corporeal continuation(非實體狀態的延續,即軀體死亡后以另一種形式繼續存在,也就是生者和死者的情感聯系等)。”

相對于兒童來說,兒童在5―7歲時(最遲10歲左右),就基本上把握了死亡概念的三個成分,即不可逆性、普遍性和非功能性,但是兒童對死亡的理解水平并不一致而且對死亡的每個成分的理解也不是同時達到的。

而今天,在醫學上,確定死亡,從傳統的“心臟死亡”――呼吸和心跳停止,發展為“腦死亡”――全腦功能的永久喪失。

盧錦珍(2004)認為,除了肉體之死外,還有“精神之死(心之死)――失去追求和目標之死;自我否定之死――人就必須通過不斷的超越自己,超越肉體生命的死亡,求得精神的永恒,以確立生命的意義”,喪失超越之心。這是有關于死亡的哲理層面的認知。根據李丹和陳秀娣對上海學生的研究,到了11年級后才會有超過56%的人開始認知到死亡的哲理層面。而兒童對“精神之死”是模糊不清的。

三、兒童死亡認知發展特點的研究

(一)國外對兒童死亡認知的發展研究

皮亞杰最初以4~10歲的兒童為被試,研究兒童生命概念的發展,并將兒童對生命概念的認識劃分為5個階段:階段0,沒有生命概念,兒童不能區分有生命的物體和沒有生命的物體;階段1,活動性階段,兒童把活動的物體認為是有生命的;階段2,運動性階段,兒童把運動的物體看成是有生命的;階段3,自主運動階段,兒童把能自主運動的物體看作是有生命的;階段4,成人概念階段,具備了成熟的生命概念。Carandang(1979),Perrin(1981)和Redpath(1984)分別對兒童病因認知的發展進行研究,結果發現兒童對病因的認知發展呈現不連續的階段性。Nagy用實驗研究推斷出兒童對死亡理解的三個階段,即死亡是一種睡眠或暫時的狀態;死亡是一個人,是“死亡先生”;死亡是一種普遍的現象,死亡不能避免。這一結果與皮亞杰提出的兒童生命概念發展的階段相對應。

(二)國內對兒童死亡認知的研究現狀

國內最早關注兒童死亡認知的學者為張向葵,他認把兒童對死亡認知的發展劃分為三種水平。

水平Ⅰ。對死亡特征的四個維度(不可逆性、必然性、功能喪失性和情緒性)不能清楚地認識,即使在研究者的啟發下,兒童也不能理解人會死的問題,尤其不能理解動物和植物會死的問題。

水平Ⅱ。能根據某些具體的原因,比較清楚地解釋死亡特征的四個維度,但是,表現出強烈的自我中心意識和情感色彩。就前者而言,兒童認為老爺爺、老奶奶生病治不好會死,因為他們太老了。他自己生病能治好,因為他還小,還沒有上學,永遠不會死的。就后者而論,兒童認為他們喜歡的人、動物和植物不能死,如爸爸媽媽、小花貓。

水平Ⅲ。能夠依據依據一定的自然原因、疾病原因和意外原因來解釋死亡,認為死亡是生命的結束,人死了不能再活。任何人、動物和植物都會死;死去的人、植物、動物既不能走,也不能想問題,并使人感到傷心、難受和悲哀。這意味兒童對死亡特征的四個維度和外延的認知達到較高水平。

此外,他還提出,我國學前兒童對死亡的三個特征(普遍性、不可逆性、功能喪失性)的認知并非像西方兒童一樣存在發展順序上的差異,而是均衡發展的。

朱莉琪等人(2006)的最新研究表明,四歲兒童對死亡認知的死亡的無機能性、不可逆性和普遍性等三個次感念都不清楚。5歲兒童在死亡的無機能和不可逆上認知較好。普遍性上的認知較低,而六歲兒童在三個次概念上的水平較高,尤其是認知較易產生困難的“死亡的普遍性”也很好。

鄭永愛(2006)研究結果表明:1、幼兒對死亡概念認知的年齡主效應顯著、性別主效應不顯著;2、幼兒對死亡概念的內涵有一定認知,但同時這種認知還是不太成熟。其中,對死亡的適用性和死亡無功能性認知較高,對死亡的不可逆性認知居中,對死亡的普遍性和死亡原因性認知較低;3、在三類生命體死亡概念的認知中,對動物死亡和人體死亡概念認知要高于對植物死亡概念的認知。

李丹,陳秀娣(2009)在對兒童死亡認知的基礎上,研究了兒童對生命的哲理性思考認知。

由表可知,不同年級水平的兒童,其對生命認知的抽象程度是不同的,隨著年級的升高,對生命進行具體形象認知的人數減少,能夠感悟生命哲理的人數越來越多;而對生命表達態度的認知到6年級有個最高的比例,隨后兩個年級漸次減少??傮w看來,6年級兒童的各類生命認知均呈一個明顯的轉折。男女兒童的生命認知無論總體還是分年級均無顯著差異。

四、研究兒童死亡認知的基本方法

閱讀相關兒童死亡認知研究的文獻,可以看出,在這一領域研究的主要方法有三種:訪談法,個案法、問卷法。

這三種方法外,在實際操作中為了增加研究可信度,基本上三種方法綜合運用。

五、當下兒童死亡認知研究的新方向

當下兒童死亡認知研究,在各個兒童年齡段上的死亡認知研究,已經被當下學者研究所剩無余了,而且已經蓋棺論定。于是很多的學者開始不斷發現兒童死亡認知研究的新方向和落腳點。

(一)兒童群體性死亡認知研究

兒童死亡認知從個體研究和個體年齡段的研究已經窮盡后。從個體走向群體。今天的學者開始了群體環境下的兒童死亡認知研究。在這方面上,比較突出研究是華東師范大學李芳的碩士畢業論文《大班兒童對死亡或死亡事件的態度及其影響因素研究》。該文從大班兒童為研究對象。該文從大班兒童這個一群體為對象,從影響他們死亡認知的外部因素為研究起點。從兒童性別,家長死亡態度,家長如何談論死亡對兒童的影響調查研究,兒童接觸死亡的經歷等四個方面來研究影響群體兒童死亡認知研究的外部因素。

(二)生命教育與死亡認知交叉研究

生命教育理念在國內已經研究和實踐了十幾年,而作為生命教育中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的認知生死價值部分,大眾對死亡的回避,忌諱的態度轉向認識死亡的價值。并借用死亡哲學和生死學研究成果。從哲學和文化兩大視角下觀照兒童死亡認知。多維度的了解死亡價值。這些研究領域的成果極大的幫助我們了解兒童對死亡的認知程度。引領我們的去學生認知死亡。從死亡價值領域去拾取生的意義,從對死亡認知中汲取生活積極力量。這一領域的研究成果極其豐富,數不勝數。

(三)網絡媒體環境下的死亡認知研究

作為外部因素對兒童死亡認知影響的研究。今天的社會,網絡媒體無孔不入,全方面的影響我們的生活。甚者,兒童從懷胎十月開始,父母就開始借助網絡,進行胎教。

當今的媒體上充斥了死亡事件,孩子沒有都可以從五花八門的電視新聞中大量接觸死亡事件,重大影響的災難事件。更令我們擔憂的是,當下媒體的無敵加無德定位,網絡媒體的平面上大量充斥了暴力,殘殺,恐怖的死亡事件,還有虛擬的暴力恐怖游戲。這無形中也會影響孩子們死亡認知。

張國華的碩士畢業論文《暴力網絡游戲對青少年的死亡認知及攻擊性的影響》就是這個死亡認知研究領域的代表作。在網絡游戲中,角色可以無數次“死亡”,然后在系統的控制下,扮演角色一次又一次地“活過來”。神話影視劇中,像孫悟空這類似的角色長生不老。在網絡暴力血腥游戲中,如CS類(反恐精英,穿越火線)中大量的殺戮,被擊殺死后,然后還能自動復活,再一次參與游戲?!扒嗌倌觊L期沉迷這類游戲中,很可能導致區分現實和虛擬的能力減弱,把人的生命與游戲中的“角色人物”相比。認為人的生命可以像在游戲中那樣通過‘加血’或重新開始游戲‘重來’,認為人(包括自己)是不會死去,即使死了也能再活過來。”

而相對于兒童來說,網絡電視媒體的影響更是強大。東北網6月9日電近日,雙城市13歲女生小影(化名)與8歲男生寧寧(化名)在和還沒有上小學的7歲小伙伴海洋玩“犧牲游戲”過程中,把電線纏在海洋的脖子上,將其吊在房梁上搖晃。其間,小海洋感到不適讓寧寧和小影將其放下,并不停地掙扎。寧寧和小影見狀害怕地跑了,小海洋被活活吊死。

參考文獻:

[1]黃曉月.對兒童死亡認知的研究綜述[J].現代教育,2010,(01):202- 203.

[2]張向葵.3.5-6.5歲兒童對死亡認知的研究[J].心理發展與教育,1998,(4).

篇5

關于“約架”之說,在微博上盛行久矣,當火藥味十足的口水仗不足以解決問題的時候,“約架”就成為一個干凈利落的解決問題之道,先有周鴻祎“約架”雷軍,后有“什邡鉬銅項目是否會污染環境”又引發了新一場“約架”。這樣的事情不禁讓人擔心:微博暴力是否已經成為一股阻礙理性和民主化進程的暗流呢?

微博暴力形成的原因

1.沉默的螺旋

諾依曼在1980年出版的《沉默的螺旋》一書中提出:人們在表達自己想法和觀點的時候,如果看到自己贊同的觀點,并且受到廣泛歡迎,就會積極參與進來,使這類觀點越發大膽地發表和擴散;而發覺某一觀點無人或很少有人理會,即使自己贊同,也會保持沉默,意見一方的沉默造成另一方意見的增勢,如此循環往復,便形成一方的聲音越來越強大,另一方越來越沉默下去的螺旋發展過程。微博是個雜亂無章的場所,說它是公共空間實在是過于樂觀,在這里面充斥著過于極端的言論和嘈雜的話語,甚至會導致始作俑者聽不明白眾人的意見,看不清楚態勢,以至于使粉絲數量變成了要挾的資本。

2.忽視言論自由的底線

緣何微博上的爭論會變成論戰,甚至于引發現實中的暴力呢?筆者發現,除了普通微博用戶的謾罵攻擊以外,在幾個微博事件中都包含不少的人身攻擊或不懷好意的說辭,李開復遭遇了幾個Boss的惡意評判,甚至被懷疑自傳里有造假嫌疑;羅永浩與方舟子跨年論戰,則涉及了大量的人身攻擊;“微博第一案”中360董事長周鴻祎被判侵權賠金山8萬元。法院認為:作為公民現實社會的投影和延伸,微博中的言論自由也并非沒有限制,其行使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權利,雖然法院的定性給了普通人較寬的言論空間,可是對于掌握“話語權”的公眾人物,法院認為應該有更高的限制。

對構建輿論場的消解

本文參照已有定義以及學界對于“輿論”的定義,將微博輿論定義為:對于社會現象和公共生活中的事情,用微博表達自己的意見或者參與進微博倡導的與此事相關的表達與行動,由上述引發的較為一致的并有一定持續時間的意見。而微博輿論場則是指上述一切發生的范圍,既包括載體的范圍,又包括輿論主體的范圍。雖然公共領域的概念在這里并不適用,但是借此定義,可以歸納出微博營造的輿論場需要包含的幾個要素:

首先,要有說話的主體,在微博中有加V的人,也有不加V的普通人,對于加V的人而言,他們因為在社會上影響力大,擁有粉絲數多,掌握的話語權就多一些,因此這些人的話的含金量就大,經由他們轉發的信息可能引發的效果要更強。

第二,微博有比較好的傳播系統,轉發系統促使了信息呈幾何級增長,而加關注或取消關注則保證了微博博主們的正常社交功能,也促使關注更加集中化、個人化,但是這同樣有負面作用,關注功能可能會導致小圈子傳播,不利于開闊視野,關注公共問題。

第三,在微博輿論場中,各個博主們發表的信息都是不一樣的,有的是私人化的,有的是公共的,如果說私人話題和公共話題恰巧有交叉點,那么這種私人話題的價值就可能被挖掘出來,信息的蕪雜可能會在一定程度上消解健康的輿論場。

微博暴力對公共輿論場的消解

1.微博暴力驅逐良性言論

一個爭議性的話題形成后,會出現多元化聲音,一旦一種聲音霸占了話語權,尤其是當這種聲音是刺耳的叫罵時,它就會逐漸裹挾周邊眾多小聲音,這時輿論場極端不平衡,沉默的螺旋形成,良性言論一旦錯過了發聲的最佳時期,就意味著將話語權拱手相讓,這時微博暴力便達到了驅逐良性言論的目的。

2.微博暴力導致事件極端化

群體極化現象最早是由凱斯·桑斯坦提出的,他在著作《網絡共和國——網絡社會中的民主問題》中指出群體極化的定義:團體成員一開始即有某種偏向,再商議后,人們朝偏向的方向繼續移動,最后形成極端的觀點,網絡暴力和群體極化是互相推動的,另外,微博雖然是一個人的麥克風,但是也存在著勒龐所說的烏合之眾,烏合之眾聚集在一起,就會做出單獨時不敢做的事情。

3.微博暴力破壞溝通理性

微博暴力傷害的不僅僅是某件事、某個人,更重要的是一種平等交流的機制,哈貝馬斯認為正是溝通理性使得社會實踐得以可能,不同行為者的極化和行為,通過定向于相互理解的語言使用和對可批評的有效性申述采取“是”或“否”的態度,在歷史時間長河和社會空間中相互聯結。通過溝通所獲得的同意——它可通過主體之間對有效性申述的承認來衡量——使得網狀關系的社會交往和生活世界得以可能。 一旦人與人之間的溝通理性喪失,整個微博交往中將會出現偽交流。

對策分析

1.加強對微博的管理

微博這種交流工具具有多種其他媒體不具有的特性:便捷、傳播速度快、內容限制刺激創作熱情。這么多的優點曾經一度讓很多學者大呼微博將改變一切,微博會重新搭建公共空間的平臺,以后可以暢所欲言了,似乎民主正在向我們招手,但是我們忽視了過度的自由并不是真正的自由。關于微博謠言,陳力丹先生曾經表示過微博有自凈功能,但是在微博暴力下微博的自凈功能也可能失去作用,這方面筆者認為還是應該由微博運營方多做一些工作,這當然不是說管制言論自由,而是說對于一些謾罵侮辱、人身攻擊等的不當言論應該予以提醒,不能任由發展,否則干干凈凈的池塘被污染后也就沒有人來游泳了。

2.鼓勵多元理性的聲音

網絡輿論場需要制衡,否則會像脫韁的野馬控制不住,每個人都應該理性地發表自己的聲音和意見,不做沉默的一員,這是社會更好發展的根本前提。

參考文獻:

①百度百科,http:///view/18306.htm

②趙楊:《國內“微博第一案”:周鴻祎被判侵權賠金山8萬》[OL],http://law—/cac/875069662.htm,2011年3月28日

③陳勤奮:《哈貝馬斯的“公共領域”理論及其特點》[OL],http://.cn/gov/governance/Theory/201007/t20100702_31523.htm,2010年7月2日

④劉中起:《公共網絡“人肉搜索”的群體極化效應及其調控》[OL],http:///Article_Show.asp?ArticleID=7216,201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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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是充分發揮了榜樣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我對他們有只崇拜和敬仰,我從來都沒有想過,如果他們怎么怎么樣我會怎樣,我只是覺得他們繼續亮麗自己的風景,我也在這條路上繼續努力著,這樣就很好。

我不知道很多人他們的思想是怎樣變得歪曲遷就我去打他們,一定要想著讓別人過得不好,他們才能過的好,我不知道為什么現在在網絡上有很多這樣的人。又或者說我們現在早就已經不習慣去提鍵盤俠這個詞了,這個概念好像也漸漸的在人們的思維當中逐漸消失和淡化。

可是我知道在每個網絡在每一個角落都充斥著這樣的網絡暴力,他們就好像是每天閑的沒有事情做,他們只希望別人能夠過的差一些,又或者是不知道為什么他們就突然看別人不順眼,然后就向攻擊報復。

有時候是真的無法理解這樣人的思想的。

所以我們到這個時候,如果一不小心被牽扯進去,那么能做的只是惹不起就躲得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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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公共道德;網絡道德;存在問題;網絡道德建設

中圖分類號:G64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2-2589(2013)36-0369-02

當下中國,洋溢著勃勃生機的同時,也出現了一些道德滑坡和價值淪喪現象??焖侔l展的網絡,在未來的道德建設中扮演著至關重要的角色,必須引起足夠的重視。

一、作為公共道德范疇的網絡道德

“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質,這是社會主義道德建設的基本任務”、“推進公民道德建設工程,弘揚真善美、貶斥假惡丑”、“推動學雷鋒活動、學習宣傳道德模范常態化”……黨的十報告中關于道德建設的重要論述,在社會上引起廣泛關注。之所以十報告如此強調道德建設,這與我國的現階段發展現狀是分不開的。市場經濟的建立和完善,讓我國的經濟總量和人均GDP突飛猛進,然而,經濟學研究顯示:當人均GDP超過3000美元后,一般國家都會經歷“拐點時期”,此時的轉型,最大的挑戰常常來源于“精神內核”的裂變。

談網絡道德,必須明確網絡道德是屬于公共道德范疇的。首先很有必要在“何謂公共道德?”這一問題認識的基礎之上,對公共道德的內涵進行深入探討。當前學者們對“公共道德”的概念把握之上,還沒有形成比較深入和統一的“共識”。高湘澤教授的觀點認為:“如果把事關私人事務(private affairs)和私人生活(private life)領域的道德稱作‘私人道德’(privatemorality),那么,與之相對的公共道德(public morality)便應當可以被理解為事關公共事務(public affairs)和公共生活(public life)領域的道德。”顯然,公共道德最突出的特點是公共性,只有包含在公共生活領域當中的那些具有普遍含義的道德觀念,特別是關涉社會基本結構、社會生活及公共事務的道德觀念,才能成為公共道德[1]。

根據2013年1月15日,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CNNIC)的第31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顯示,截至2012年12月底,我國網民規模達到5.64億,互聯網普及率為42.1%[2],面對互聯網如此迅猛的發展勢頭,網絡道德在公共道德中已經成為至關重要的一部分。網絡參與不僅包括普通民眾,還包括企業和政府,在這樣一個現實世界數字化的環境里,網絡行為的私人性和影響的社會性,更要求我們關注網絡發展過程中的網絡道德問題。

二、網絡發展過程中出現的道德困境

網絡在方便人民生活、提高企業效率、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方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但是網絡的負能量卻也充斥其中,從以下幾個案例,我們分析網絡發展的過程中出現的道德困境。

案例一:“人肉搜索”是通過網絡維護正義還是多數人的暴力?

2007年12月,一位名為姜巖的31歲的女白領跳樓自殺身亡,她在博客中披露自殺原因在于其丈夫王菲在外發生不正常男女關系。網上立即發動了一場關于王菲的“人肉搜索”運動,將王菲和他的家人關于姓名、照片、住址以及身份證信息和工作單位等個人隱私信息全部披露。此后,追殺、圍攻、謾罵、威脅、恐嚇郵件、網上被通緝、被原單位辭退等等一直縈繞王菲生活之中。最終王菲毅然決定將大旗網等數家網絡經營者訴諸法院以要求損害賠償。由網絡事件而上升到司法程序的女白領“死亡博客”案,亦稱“人肉搜索第一案”,2008年12月18日在北京市朝陽法院宣判,最終,兩家網站被判侵權,王菲獲賠精神撫慰金8000元。而法院則向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出司法建議,建議該部對“人肉搜索”等新生網絡事物進行引導。

從“人肉搜索第一案”,到之后的“銅須門”,以及“韓白之爭”、“死亡博客”等等,“人肉搜索”無時無刻不在互聯網上演。在人肉搜索之下,互聯網不僅是虛擬的,甚至可能是毫無隱私可言的。所以,網絡在促進民主進步和社會發展的同時,催生了大量網絡暴力。所謂法不責眾,個人融入群體,在心理上會產生一種安全感,這也使得參與人肉搜索的民眾敢于施行網絡暴力而不用擔心承擔相應責任。網上的民眾最終被定性為侵犯隱私的風險由于網絡生活的匿名制而大幅降低。一直以來傳統看法都是,互聯網絡應該作為一個最自由開放的場所而體現其存在價值,然而從連續發生的網絡暴力來看,所謂網絡自由空間卻一再發生多數民眾意見壓迫甚至無視少數民眾合理意見的情況,甚至發生人身攻擊。英國自由主義大師約翰?密爾也強調:“假定全體人類統一執有一種意見,而僅僅一人執有相反的意見,這時,人類要使那一人沉默并不比那一人要使人類沉默較為正當?!盵3]網絡暴力以道德鳥瞰的方式來裁奪他人表達權利,這無疑是一種“道德霸權”。

案例二:電商大戰,是讓利消費者還是欺詐?

每逢節日,電商之間的價格廝殺已經不是什么新鮮事,但2012年6月18日京東商城的店慶卻牽一發而動全身,國內知名電子商務平臺紛紛加入戰局。在本次戰局中,京東商城、蘇寧易購、天貓、國美庫巴網、當當網、卓越亞馬遜、一號店等一干電商巨頭參與其中。為了吸引消費者眼球,各家電商都放出巨資讓利促銷,正值店慶的京東商城更是號稱讓利10億元。然而令人唏噓不已的結果是,京東商城、蘇寧易購和國美電器攪動的“電商促銷大戰”原來是鬧劇一場。針對“8?15”電商價格大戰,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調查發現,上述參與價格戰的三家廠商主要在三方面涉嫌價格欺詐:促銷價高于原價、未完全履行價格承諾、用獨家銷售的產品進行比價等。而一淘網也存在部分數據失實的問題。相關部門抽查京東的15種產品顯示,這些產品的毛利率最低達4%,最高達22.43%,即使促銷后最高的毛利率也達到10%。此外還存在的虛假現象是,有的電商承諾低價出售商品,但在網店上卻標明無貨,而調查結果顯示商家倉庫實際有存貨。另一個涉嫌虛假促銷的表現是,有的電商促銷的產品是獨家經營,其他商家根本沒有,因此也無從比較其此前承諾價格究竟是否為最低價。

“8?15”電商大戰是一場電商的全民鬧劇,京東、蘇寧、國美、一淘吸引了眼球,但卻犧牲了電商公司的創始人信譽,微博營銷的過熱是否會導致整個行業的信譽坍塌?過度的宣傳是否會造成用戶的透支消費?企業為了贏利用盡了心思,挖空了頭腦,卻傷害了全國網購的消費者心,誠信的缺失,何嘗不是整個民族道德缺失的痛。

案例三:政府網站PS照片,是往臉上貼金還是自打耳光?

《人民日報》曾報道:目前100%的國務院組成部門和省級政府、95%以上的地市級地方政府、85%以上的區縣級地方政府建成了政府網站,然而,不少地方政府網站雖高調上線卻最終淪為擺設,內容更新緩慢,甚至整體處于休眠狀態。就在這樣近乎休眠的狀態下,一些官方的新聞照片中,PS技術似乎總是扮演了一個并不光彩的角色。此前,就有一些政府網站新聞圖片里出現過領導“到處亂飛”的照片,杭州某區政府網站、四川某縣政府網站的新聞中都出現過領導的懸浮照。政府網站本是對外展示政府形象的窗口,倘若淪為自欺欺人的擺設,勢必會給公眾造成一種負面影響,不僅破壞了“新聞的生命在于真實”這一根本原則,更是破壞了政府的公信力。為人民服務、實事求是則被人民看成一句句空洞洞的口號。為了面子工程,抑或是為了完成上級下達任務,政府部門如此做事,這又何嘗不是一種道德的缺失呢?

三、加強網絡道德建設,建設文化強國

文化大國并不能稱之為文化強國,力爭成為一個文化強國,就必須提高全民族的道德水準,而面對網絡如此迅速的發展,在社會生活中影響力的不斷擴大,網絡上道德問題的出現必須引起足夠的重視。如何加強網絡道德建設,關乎能否穩步實現建設文化強國的目標。以上三個案例分別從人民群眾、企業、政府三個主體分析網絡發展過程中出現的道德問題,應該從更深層次挖掘產生的根源,從而能更好地解決問題。

1.所有社會問題歸根結底都是人的問題,所以加強網絡道德建設,首先要從人的教育開始,加強個體道德修養提高自律意識。如果不能通過教育提高全民的道德水準,即便是有再嚴密的法律,也會有人刻意或者無意中去破壞?,F階段,年齡在10―29歲的網民占網民總人數50%以上,青少年是上網的最大群體,是上網的主力軍。青少年的認知與道德成長基本上還處于模仿和模擬的層次。所以說在日常生活之中,成年人,尤其是父母的行為對孩子的公共道德修養和成熟會產生直接和深遠的影響。到了互聯網時代,網上眾多民眾的不受傳統道德約束的行為,更容易給青少年造成許多非常惡劣的影響。因此,家庭、學校、社會都應當擔負起積極的教育作用,使新生代的網民從一開始就建立良好的道德自律。

2.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建立網絡里的行為規則。正所謂“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網絡不是虛無縹緲的世界,是各個主體參與的現實世界數字化,不僅每個個體要自覺增強自身修養,同時也要從總體上規范網絡行為。旨在規范網絡行為的法律法規不僅要規范普通民眾的網絡行為,還要能夠有效地管理企業的網絡商業行為,有效地監督政府的網絡行政行為。

3.加強網絡道德規范宣傳和監控機制。根據《當代公民的網絡道德問題調查》顯示,在接受調查的網民中,僅有5.2%的受訪者了解“文明上網自律公約”,可見加強網絡道德規范的宣傳是十分必要的。我們還應該積極借鑒發達國家和組織,如美國計算機組織協會、加拿大的信息處理協會等制定的信息倫理準則,他們的網絡道德堅實的研究成果和先進經驗,對現階段我國加強網絡行為的道德約束將發揮正面影響。

綜上,信息網絡是一把雙刃劍,它在給我們帶來諸多益處的同時,也帶來了較多的不符合倫理道德,甚至走向犯罪的諸多不利因素[4]。不管是普通網民,還是企業或是政府,在進行網絡活動時都應當遵從最基本的網絡行為規范。公民應該積極發揮網絡給自身帶來的積極影響,樹立正確的價值觀,利用廣博的網絡資源開闊視野,豐富知識;企業在利用網絡實現效益的同時應誠實守信,建立良好的社會責任感;政府部門在實現網絡辦公的過程中,應該堅持實事求是的作風,了解民情,傾聽民意,恪守道德底線。

參考文獻:

[1]黃永錄,李文中.淺述公民的公共道德責任意識[J].文教資料,2011(2).

[2]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第31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R].2013-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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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欺負 網絡欺負 青少年

分類號 B849

1.引言

以大欺小、恃強凌弱的現象在社會生活的諸多領域均有發生。欺負在中小學生中是一種相當普遍的現象,且它給卷入其中的學生和校園環境等帶來了多方面的消極影響與危害,欺負現象也成為青少年教育中面臨的一大難題。傳統欺負的形式包括言語欺負、關系欺負和身體欺負。然而,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欺負出現了一種新的形式,即網絡欺負(cyberbunying)。多項研究發現,4%-57%的青少年曾遭受過網絡欺負,網絡欺負行為會給青少年的成長帶來一系列負面影響,迫切需要學校開展相應的心理健康教育。但是以往學校教育更重視對傳統欺負的預防與干預,而忽視了青少年群體中存在的網絡欺負現象。近十年來,國外的研究者開始關注網絡欺負,對網絡欺負概念界定、普遍率、與傳統欺負的聯系及其影響因素等進行了探究。在國內,關于欺負的研究仍然集中在傳統欺負領域。本文旨在較為系統、全面地介紹和分析網絡欺負的概念、特征、危害及其影響因素,評述目前研究的不足,并在此基礎上展望未來的研究走向,為制定有效的青少年網絡欺負行為預防與干預措施提供理論依據。

2.網絡欺負的概念及特征

2.1網絡欺負的概念

最早專門研究欺負行為的挪威心理學家Olweug提出,傳統欺負是指帶有目的性、反復性,同時欺負者和受欺負者間存在力量不平衡性的一種攻擊行為。隨著電子通信技術的發展,電腦和手機日益普及,網絡欺負作為一種新的欺負形式出現,它是指個體或者群體使用電子信息交流方式,多次重復性地傷害不容易自我保護的個體的攻擊行為。實施網絡欺負所使用的工具包括手機、電腦、平板電腦等電子通信設備??梢钥闯?,網絡欺負是傳統欺負在電子通信平臺上的一種延伸。

2.2網絡欺負的特征

網絡欺負和傳統欺負一樣,包含有三個特征:目的性、反復性和力量不平衡性。然而在反復性和力量不平衡性上,網絡欺負呈現出不同于傳統欺負的表現方式。首先網絡欺負的反復性,在網絡欺負者發送大量的惡意短信或郵件給受欺負者時,體現得很明確。但是在網絡環境中,欺負者的一次攻擊行為也可能被他人重復實施,如上傳的令受欺負者難堪的照片會被多次轉發,使得受欺負者反復遭受傷害。如果這種重復行為不是由欺負者實施的,這種行為還算是網絡欺負嗎?Vandebosch和Van Cleemput認為一次網絡攻擊行為就足以被界定為網絡欺負行為,特別是這種行為會引發一系列線下的欺負事件。Fauman也認為由于網絡上的信息可以被廣泛地傳播,欺負者行為的反復性可能沒有在傳統欺負行為中那樣重要。因此網絡欺負的反復性不僅體現在欺負者的行為次數,還體現在受欺負者實際遭受到的欺負次數。

其次,就力量不平衡性這一特點而言,網絡欺負行為中欺負者強健的體魄并不是必要條件,網絡欺負中的力量不平衡性,體現在技術使用能力、匿名性兩個方面上。在線關系中,掌握更多先進通信技術的一方,更具有優勢。Vandebosch和Van Cleemput發現懂得更多網絡使用技能的小學生更可能參與不正常的網絡或手機活動。相比于沒有實施過網絡欺負的人,網絡欺負者更多地會將自己定義為網絡專家。需要注意的是,大多數中小學生經歷的都是短信或網頁欺負,所需的技術技能很少。除了技術的使用能力外,匿名性也能導致欺負者與受欺負者間存在力量的不平衡性。大量研究表明受欺負者不知道欺負者的身份,這就使得他們處于被動地位,不能對遭受到的欺負行為進行有效的回應。Vandebosch和Van Cleemput在對受欺負者的訪談中也發現,是信息的匿名而不是信息的內容,讓他們感到威脅。

由此可見,網絡欺負和傳統欺負間存在著差異,這就可能導致兩者所帶來的危害及其影響因素的不同,也啟示教育工作者有針對性的制定關于網絡欺負的干預措施。

3.網絡欺負的危害

所有形式的欺負行為都會對受欺負者產生負面影響,包括網絡欺負。和傳統欺負帶來的傷害類似,遭受到網絡欺負后,受欺負者也會產生情緒上的痛苦、生氣和悲傷,出現社會焦慮和自尊心的降低。但是與傳統欺負相比,網絡欺負對受欺負者心理健康的危害可能更大。在網絡欺負中,兩者雖然沒有直接的身體接觸,但是受欺負者在一天中的任何時間,都可能收到惡意的短信、郵件、視頻等,這種持續不斷又無法躲避的欺負行為,會給受欺負者帶來更嚴重的心理折磨。Perren等人就發現,網絡受欺負者在抑郁水平上的得分比傳統欺負中的受害者要高。網絡欺負的匿名性也使得受害者可能永遠不知道誰欺負了他,也就無力反抗,由此可能對青少年情感的發展及其幸福感產生更大的影響。

網絡欺負給青少年心理健康帶來的危害,會進一步導致不良行為的發生,給青少年的教育帶來新的難題。研究表明,網絡欺負者的學業成績會下降,同伴關系不和諧,存在吸煙、飲酒甚至藥物濫用等問題行為。反復遭受網絡欺負的個體也會出現學業成績的突然下降,逃學曠課次數增加,甚至會選擇輟學,開始認為學校不再安全。網絡受欺負者還會出現自我傷害行為,其自殺的可能性也會提高。由于網絡信息的傳播快而廣,大量的網絡旁觀者會瀏覽到針對網絡受欺負者的不良信息,并可能將其轉載擴散,進而在線上造成對受欺負者的再次傷害,同時這些旁觀者也有可能在線下對受欺負者做出嘲笑、辱罵等欺負行為。有研究發現,網絡受欺負者在現實生活中也會遭受到欺負。這種線上和線下的雙重傷害,可能使網絡受欺負者采取更極端的手段來保護自己。例如:Ybam等人的調查發現,網絡受欺負者攜帶武器到學校的可能性是其他人的8倍。

由此可見,若不及時干預網絡欺負行為,校園環境的安全也會受到威脅。就學校對青少年的教育而言,教師除了對學生進行學業教育外,更應當重視對其心理健康的教育,對網絡受欺負嚴重者及時進行心理干預。同時加強網絡道德教育,要求學生遵循網絡道德規范,文明上網,減少或防止網絡欺負行為。另外,網絡安全教育也不能忽視,教師應當提高學生網絡信息安全意識,防止個人信息泄露。

4.網絡欺負的影響因素

4.1個體因素

網絡欺負有可能和傳統欺負一樣,隨著年齡的增長,發生的頻率越來越低,以12-20歲的青少年為調查對象,就發現網絡受欺負頻率與年齡呈負相關;但是也有研究發現在10-15歲的青少年群體中,年齡越大,遭受網絡欺負頻率越高。Williams和Guerra進一步將被試按年齡段分為5、8和11年級三組,發現5年級學生受欺負的比率最小,只有4.5%,8年級學生受網絡欺負的人數比率最高,達到12.9%,到了高中這個比率就下降到9.9%。由此他們推測,年齡和網絡受欺負的頻率間可能存在非線性關系,網絡受欺負發生頻率最高的時期是在7-8年級。縱觀上述結果,有關網絡受欺負與年齡關系的研究結論不一致,可能是因為研究者們選取的被試年齡階段存在不同,在今后進一步的研究中要考慮到所選樣本的年齡跨度。明確網絡欺負與年齡之間的關系,能為學校重點針對哪個年級實施干預提供依據,以期達到最好的效果。

在傳統欺負中,男性較女性而言,更可能成為欺負者及受欺負者。然而目前有關網絡欺負的性別差異的研究結果還存在不一致。Calvete等人發現和傳統欺負一樣,男性實施網絡欺負的比例顯著高于女性。但是大量研究也表明網絡欺負行為不存在性別差異。這可能是因為在傳統欺負中,女生更多地使用言語欺負和關系欺負,而男生則更多地進行身體欺負。由于網絡欺負中的短信、電子郵件、電話等方式更多地與言語欺負類似,且不同于身體欺負,這就可能使女性會像選擇言語或關系欺負一樣,更多地選擇網絡欺負。同時網絡空間也給女性提供了更多實施攻擊的途徑,而不需要她們使用身體暴力。因此,在制定網絡欺負的預防與干預措施時,不能忽視女生群體。

4.2家庭因素

家庭環境與兒童的身心發展有密切的關系。有研究表明,小時候曾受到家庭成員不良對待,如遭受虐待、忽視、冷落等,或者家庭環境差、成員關系不和,都會使兒童日后成為群體欺負、攻擊的對象。傳統欺負中,親子關系不和諧會使孩子更有可能成為欺負者。同樣在網絡欺負中,欺負者的行為與其親子關系質量存在相關,自我報告親子關系較差的青少年會參與更多的網絡欺負事件。

另一方面,父母調節也可以在青少年網絡使用過程中起到一定保護作用。父母調節是指父母為了保護孩子,避免網絡危險而采取的活動。已有研究表明,長期上網的青少年更可能遭受到網絡欺負。同時青少年頻繁使用在線應用程序,特別是在線聊天工具,會提高他們遭受網絡欺負的風險。因此,如果父母更多地參與到青少年的上網活動中去,則受到父母監控和限制的青少年會較少地暴露自己的個人信息,如姓名、郵箱地址等,也會更少地訪問不良網站、約見網友。已有研究表明,父母制定的關于網絡活動的規定會降低青少年在網上遭遇危險的可能性。所以今后在對網絡欺負的預防與干預中,需要父母更多地參與進來,采取適當的限制性措施,降低青少年在網絡人際交往中可能會遇到的危險。

4.3社會環境因素

近年來,受社會生態學思想的影響,社會環境,特別是學校環境對欺負行為的影響越來越受到研究者的重視。研究顯示,學校整體氛圍影響欺負及與攻擊相關行為(如對抗行為、傷害老師行為等)的發生,積極的學習氛圍與欺負相關行為的降低有關。而網絡欺負同樣也受社會環境因素的影響。Calvete等人的研究結果發現,網絡欺負行為和暴力環境因素成正相關,和感知到的社會支持成負相關。青少年感受到的學校環境越是處于信任、公平和愉快的氛圍中,他們實施網絡欺負行為的可能性就越低。而來自朋友的社會支持越少,青少年越可能實施網絡欺負行為。Williams和Guerra也指出,感知到同伴是可信任的、關懷的和有幫助的青少年,存在更少的網絡欺負行為。由此也可以推測,孤獨感和社會關系的缺乏可能是網絡欺負行為發生的危險因素。

青少年網絡欺負行為還會受到不同文化背景的影響。Li分別選取加拿大和中國的青少年進行調查,發現兩國的青少年在傳統欺負行為上不存在顯著差異,但是在網絡欺負行為上,加拿大的青少年會比中國的青少年更多地實施網絡欺負,而中國青少年中網絡欺負的受害者和旁觀者,則更可能將所發生的網絡欺負事件告知成年人。并且,中國學校里的成年人在得知網絡欺負事件后,會更多地進行干預。欺負的產生、維持和終止是個體與其社會生態之間復雜的相互作用的結果,而非單純由個體或外部環境的某一種或幾種因素所決定。因此,未來研究需要綜合性地探討不同環境因素對網絡欺負的影響,以期制定出更全面的預防與干預措施。

5.研究展望

國外關于網絡欺負的研究已取得許多有價值的成果,但不可否認的是,目前的研究仍存在許多需要進一步探討的問題。

第一,在研究方法上,網絡欺負主要采用的是以問卷量表統計為基礎的定量研究方法。針對網絡欺負事件,心理測量固然可以測出研究樣本的一些癥狀,但其缺點在于很難觸及受欺負者的內心世界及真實想法,有些問題是僅憑測量難以發現的。而質性研究則是一種更人性化、更貼近實踐生活的研究方法,今后的研究中可以兼用質性分析去彌補定量研究的不足。同時,綜合考慮同伴、父母或老師的報告,可以獲得更接近真實情況的信息。

目前關于網絡欺負的研究多是采用橫向研究,難以檢驗網絡欺負與其他變量間的因果關系。例如,關于社會心理問題是使個體遭受更多網絡欺負的前提條件還是網絡欺負行為所帶來的負面結果,還不能給出肯定的結論。獲得縱向研究數據,將有助于更加全面地理解網絡欺負現象的形成及其影響。

第二,就研究對象而言,大多數研究選取青少年作為被試,限制了相應研究結果的推廣性。已有研究表明,17%的教師曾遭受過網絡欺負。未來需要進一步擴大網絡欺負研究對象的范圍,從而豐富網絡欺負領域。Kowalski和Limber通過問卷調查的方式,發現網絡欺負事件中也存在著欺負者、受欺負者、欺負/受欺負者以及未參與者四種角色。在網絡欺負事件中的每一種角色的人格特質、同伴關系、家庭環境等影響因素,以及在網絡欺負事件中所遭受到的危害和影響等,均值得研究者們進一步探究。

篇9

摘要: 家庭是維系社會穩定的基本單位,因此家庭成員內部的和諧相處不僅關系到內部成員的身心健康發展,而且關系到社會穩定。但隨著社會發展加快,社會中的各種因素導致家庭中因家庭暴力出現很多問題,本文中筆者試從家庭暴力的問題出發,提出相應對策,以從一定程度上減輕家庭暴力給受害人、家庭、社會造成的影響。

關鍵詞: 家庭暴力; 法律規制;法律界定

一、 家庭暴力的現狀

(一) 家庭暴力的具體界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家庭暴力的界定為:“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后果的行為。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p>

理論上,我國的法律學者對于家庭暴力的界定也主要根據((解釋(一)))做出的,認為家庭暴力不僅包括身體上的暴力,還包括精神上的壓迫。

筆者認為,關于家庭暴力的理解應對家庭和暴力兩個概念分別進行廣義理解。所謂家庭,不僅包括傳統意義上的基于婚姻、血緣和收養關系的長期居住的共同體。而且隨著社會多元化的家庭的出現,還包括目前社會上存在的非婚同居家庭、同性戀家庭、單親家庭與繼父母家庭等等。所謂暴力,從受害者的角度看,暴力指夫妻間的暴力、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暴力、成年子女對父母的暴力。暴力,從概念上講包括身體的暴力、精神的暴力、性方面的暴力。因此,我認為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性方面造成一定后果的行為。

(二)我國法律關于家庭暴力的立法現狀

目前我國并沒有專門針對家庭暴力的部門法,目前我國對家庭暴力法律規制的相關規定主要體現在以下法律或政策性文件中。我國的現有法律對家庭暴力的規定主要見于《憲法》《民法通則》《婚姻法》《繼承法》《刑法》《行政法》《地方性法規》。

(三)家庭暴力的產生原因

首先,幾千年的封建傳統思想根深蒂固是產生家庭暴力的歷史原因。封建思想中的男尊女卑、女子必須遵守的三從四德思想,使得家庭的男人處于主導地位,促使了家庭暴力的產生。

其次,社會相關部門的懲治力度和監管力度不足是產生家庭暴力的社會原因。家庭暴力一般發生在家庭內部之間,具有隱蔽性使得相關部門介入較難,除非當事人自己去相關部門主張自己的權利,再加上,社會相關部門缺乏針對家庭暴力的相關規范。

再次,我國現有的關于家庭暴力的法律法規尚不完善,沒有關于家庭暴力相關的懲治措施,并且法律規定不明確,立法分散,可操作性差,這些都是產生家庭暴力的法律原因。

二、 家庭暴力存在的問題

(一)家庭暴力的法律界定模糊,給法律適用帶來難題

根據婚姻法解釋一對家庭暴力的概念可以看出,首先,家庭暴力一般是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但由于社會的多元化的發展,家庭的形式的多元化的出現,那么家庭成員的具體標準出現不確定性,使得在司法判定時出現難題。其次,家庭暴力的手段的多樣性和隱蔽性,使得家庭暴力的手段的界定模糊,解釋一中僅列舉了幾個暴力手段,在實踐中并無多大意義。最后,解釋一中規定了家庭暴力造成的傷害包括身體上和精神上,但對具體傷害的界定標準和鑒定方式很難確定。

(二) 因家庭暴力導致的離婚損害賠償制度的缺陷

根據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因家庭暴力而導致離婚是無過錯方請求離婚損害賠償的法定事由,并且此種離婚損害賠償需要具備下列條件:存在侵權行為;有損害結果;侵權行為與損害結果有因果關系;主觀上有過錯;離婚。

從上可知,首先,家庭暴力的損害賠償的前提是離婚,也就是說只有離婚才能請求損害賠償,相反,不離婚的而導致的損害賠償會受到共同財產的制約,這使得執行出現困難。其次,關于主觀過錯的界定出現問題,法律沒有對過錯的程度作出解釋,司法實踐中也不存在同一的界定標準。

(三) 立法分散,缺乏系統性,可操作性不強。

我國的現行法律關于家庭暴力方面的規定,比較原則化,缺乏具體性,關于家庭暴力的認定標準模糊,不便于當事人知法、守法,也不便于執法部門執法,給立法、執法帶來困難。從立法內容上看,盡管有很多法律規定家庭暴力,但是沒有專章專節規定家庭暴力,使得家庭暴力缺乏應有的法律依據。

三、 家庭暴力的法律規制

(一) 制定一部切實可行的家庭暴力防治法

根據我國目前的立法狀況,針對家庭暴力方面的法律規定比較分散,缺乏實際操作性,因此制定一部切實可行的供當事人維護權益的家庭暴力防治法很有必要,在這部防治法中,我覺得應重點規定以下內容:第一,明確界定家庭暴力的概念,擴大家庭成員的概念,不僅包括傳統意義上的家庭,還包括社會上新出現的非婚同居家庭、同性戀家庭、單親家庭、繼父母家庭等等。第二,具體闡明家庭暴力的具體特征及界定標準,給廣大群眾和受害人一個明確的判斷標準,增強可操作性。第三,規定相關部門對家庭暴力的具體防治措施,規定有關部門對家庭暴力的監督檢查。

(二)加強司法對家庭暴力的制約

在完善立法的同時,還需要相應的執法措施來保障法律的正確實施,維護法律的權威,保護受害者的合法權益。因此,需要加強相關司法部門對執法的干預,在法律實施過程中,切實加強司法機關對法律的監督和實施。首先,加強公安機關對家庭暴力的監督與制約,要求公安機關對受害人關于家庭暴力的報案和控告時及時做出相應的處理,不拖延,同時,公安機關也可以在相應場所設置相應的應急措施來為受害者提供便利。其次,加強法院對家庭暴力的監督,基于家庭暴力而訴至法院的案件,若當事人不履行法院的文書規定的內容,法院可以采取相應措施對當事人進行相應制裁。最后,加強檢察院的監督,要求檢察機關在處理家庭暴力案件時,不僅要正確履行監督職責,而且要針對執法過程中的問題進行法制宣傳,使受害者在遇到家庭暴力時使用正確的維權渠道。

(三)構建多渠道、多方式解決糾紛的途徑

和諧社會的建設不要求任何問題的解決必須權力的部門的干預,當然,首先要充分發揮政府在家庭暴力防治過程中的威懾作用,但是當此種方式不能夠很好協調當事人之間的糾紛時,需要社會組織,如婦聯,人民調解委員會、社會組織的積極配合,同時作為受害者個人也不能只依靠別人,受害者應在遭受家庭暴力時積極搜取相應證據,提供自己人身權受到侵犯時的權益的相應證據,也可以通過網絡來維權。同時,我們社區應積極履行基層組織的職能,社區作為基層群眾自治組織方便與受害人進行聯系,與當事人進行充分協商,有利于迅速、及時的化解矛盾,解決糾紛,構建和諧家庭,和諧社會。(作者單位:新疆師范大學法經學院)

參考文獻:

[1]趙紅.家庭暴力及其解決機制的法律思考〔J〕. 2010,(1)

篇10

戰爭、兇殺、搶劫、礦難、黑磚窯、刑訊逼供、強拆強占……每天登錄網絡,相關內容的新聞隔三差五不斷更新,似乎暴力無時無刻不在我們的世界中上演。但是反觀現實的生活,這一切又似乎過于遙遠,它們總是發生在“別人”的身上,仿佛永遠不會落在自己頭上。那么,暴力果真看似真實、實則與己無關嗎?對于藝術家高孝午來說,顯然不是這樣。

2011年10月8日,高孝午最新個展“軟暴力”在林大藝術中心舉辦。展覽名稱已經直陳藝術家的意圖,即暴力不僅是具有進攻性和強制性的硬暴力,它也會以一種“柔和的、勸誡的、安慰的姿態出現”,在人們的習以為常中,悄無聲息地影響人們的生活,以致忽略它潛在的危害。通過5個系列的作品,高孝午想要提醒人們,這種形式的暴力以其不可察覺性,已經滲透進生活的各個方面,真正構成了無所不在。

何來軟暴力?

在高孝午的新作中,汽車無疑是表現最多的一個主題,其中最大的一件作品甚至直接以《軟暴力》命名。在這件作品中,高孝午用不銹鋼的材質將一輛輛汽車做成癱軟的肉般的質感,然后層層堆積起來,并通過繪畫中透視的方式,使之在空中慢慢延伸消失。而在另外一件作品《軟暴力1號》中,汽車被賦予同樣肉的質感,乃至與駕駛者融為了一體。

那么,汽車所代表的軟暴力來自何處?首先,交通擁堵、能源消耗、環境污染,由此構成的生存壓力使得汽車本身便帶有硬暴力的性質。而高孝午擁有汽車多年的經驗,又使他逐漸意識到它所帶來的隱性傷害。一方面,汽車使得人們的出行更為便捷,但也相應減少了人們的運動時間,長此以往缺乏鍛煉,勢必影響人的身體機能。同時,汽車也極大地加快了人們的生活節奏,作為現代化社會的通病之一,其危害也不言而喻。此外,尤其在發展中的國家,汽車也是一種財富和地位的象征,由此帶來的攀比壓力同樣不可小視。

表面上看,汽車所帶來的高效遠遠大于上述負面影響,正因為如此,人們面對汽車的軟暴力往往沒有任何防備性,甚至會以正面的態度去對待和接受它。但是,現實的結果并非優劣雙方涇渭分明的角力,正如硬暴力與軟暴力往往相生共存,如果任由其慢慢滲透,其危害會愈發明顯,直至難以修復?;蛟S將來,人們就像《軟暴力》這件作品下面那個被壓扁的小人,最終不堪軟暴力的重負。

未曾改變的主題

盡管直到本次展覽高孝午才提出“軟暴力”的概念,但是回顧他以往的作品,這一主題的蹤跡似乎從未斷絕。同樣是汽車,早在2009年的作品《直立行走紀念碑》中,高孝午便塑造了一個軟肉質感的汽車形象,只不過是被一只飛揚跋扈的猿猴踩在腳下?;叵肴祟悮v史,猿猴進化為人的重要標志之一就是直立行走,從而解放了雙手,但是汽車的發展正在不斷剝奪人們的行走空間和時間。當直立行走變得不再可能,雙手的功能也日益趨附于機器,人或許就如《軟暴力1號》中一樣,自此與汽車難分彼此?!吨绷⑿凶呒o念碑》中那只背脊光亮無毛的猿猴,是否也同樣代表著人類的退化?

展覽中還有另外一件名為《樣板》的作品,高孝午提出另一種形式的軟暴力。在一個巨大的骷髏里面,高孝午打造了一個個錯落有致而且逼真的樣板房間,里面的生活設施也一應俱全。在這里,藝術家并沒有直接追問當前人們普遍關注的房價、房奴等房產問題,而是站在更為原始的角度去回問人的追求。高孝午想要說明的是,人們對這種生存空間的追求已經陷入一種誤區,使得人們越來越遠離自然的本性,尤其是如此樣板式的套房當中,自然的元素正在逐漸消逝。

我們也可以由此進一步聯想,在某種程度上,“樣板”甚至可以解釋為“一模一樣”和“死板”的結合,對這種無差異化的趨之若鶩同樣也在壓縮人的自然本性。這就像經濟一體化和全球化日益演進的當前,文化同質化所引起的憂慮一樣。而這種形式的軟暴力同樣可以在高孝午曾經的作品《標準時代》中找到線索,那些卑躬微笑的都市男女無不受制于統一的標準化約束,其性質與《樣板》可謂如出一轍。

作品記錄生活

無論是早期的《標準時代》,還是現在的《軟暴力》,高孝午的創作總與他的生活經歷和體驗息息相關。在創作《標準時代》之時,高孝午雖然懷有藝術夢想,但同樣面臨著生存壓力。而在他的生活圈子中,看到的無不是人們每天朝九晚五的模式化生活,對此產生的恐懼構成了創作的動因。在此之后,現實與理想依然糾纏不清,《城市夢想》便是這種處境的集中反映。到了《我們這一代》,電腦和網絡開始普及,生存的焦慮也讓位于電子時代代表性的生活習慣,這同樣構成了另一種形式的軟暴力。

待到后來,高孝午戀愛、結婚了,其中的溫情在《都睡了》中顯露無疑。2008年,這段感情有了結晶,高孝午有了孩子,對于生命的思考開始進入他的視野,并直接體現在這次展覽中的新作《染色體》中。高孝午解釋說,2008年是社會變化特別大的一年,自然災害、金融風暴、房價、物價等等問題接連顯現,孩子的出生讓他開始思考,生命自誕生之初便開始面臨復雜的外在環境,其脆弱性可想而知。出于一個父親的責任,高孝午不能不感到憂慮。相比于其他作品將問題指向軟暴力本身,《染色體》則將目光轉向它的承受方,亦即生命本身。而這個嬰兒就像一面干凈的鏡子,孤零零反照著復雜的現實。

出路和責任

誠然,藝術家只需要提出問題,而不用提供解決的方法,但是面對各種形式的軟暴力,高孝午仍在展覽中提出了他自己的解決之道。其中,作品《排泄物》更側重于它的警示意義,高孝午想要表明的是,現代社會存在著太多需要排泄的東西,首先便是諸如工業污染這些可視的問題,但更為根源的危害則來自于人類道德底線的模糊和精神的污染,如果放任自流,甚至會大于可視性的危害。而排泄的前提是消化,經濟發展也好、社會生活也罷,如果過于求快,往往會吸收過多不必要的東西,因而更需要及時排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