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滲濾液應急預案范文

時間:2023-12-25 17:3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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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滲濾液應急預案

篇1

一、工作重點

(一)持續開展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后督察,集中整治城鎮污水處理廠、垃圾填埋場。

1.對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集中整治中發現的問題進行跟蹤。對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和調整不到位,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各類排污口取締措施不落實,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邊界地理界標和警示標志設立不規范,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或周邊化工企業沒有防止事故狀態下污染物通過“清凈下水”渠道污染環境的措施的,一律掛牌督辦。

2.重點整治垃圾填埋場未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已投入運行但未通過“三同時”驗收,直排滲濾液和滲濾液超標排放對周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等問題。

3.行業重污染企業進行監督檢查。重點查處不符合產業政策、準入條件、未經審批擅自開工或建成投產的企業和不符合有關環保規定、超標排放污染物的企業及拒不執行國家產業政策,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藝、設備的企業。嚴厲打擊已被取締關閉后死灰復燃的企業。

(二)扎實開展環境安全百日督查行動

結合全區安全生產百日督查行動,落實環境安全風險排查工作,防范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

1.加強對非煤礦山、危險廢物、養殖等重點行業領域的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治理,

2.嚴格檢查危險廢物非法傾倒、流散、泄漏等行為。

3.檢查企業環境應急預案落實、應對突發環境事件能力建設和處置演練等情況,確保環境安全事件得到有效、快速、妥善的處置。

(三)著力解決群眾反復投訴的環境熱點、難點問題

加強投訴案件受理與處理,結合干部大下訪工作,著力解決群眾反復投訴的環境熱點難點問題,維護社會穩定,確保群眾環境權益。

二﹑工作措施

1、成立機構,分解任務。鎮政府成立了以鎮長為組長,分管副鎮長為副組長,村鎮建設環保管理所、黨政辦、經濟發、司法所、農業服務中心、綜治辦六個部門為成員的鎮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明確了各成員單位的工作職責,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村鎮建設環保管理所。鎮環保專項領導小組負責統一組織領導,協調全鎮環保專項行動工作。

2、突出重點,目標明確。結合我鎮實際情況,我鎮明確了今年環保專項行動的重點和范圍:一是繼續開展全鎮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環境綜合整治;二是開展非礦山和煤礦污染專項整治工作;三是加快垃圾場建設,集中處理垃圾,改變臟、亂、差環境;四是做好生態旅游景點的保護和開發。

3、加強執法,遏制污染反彈。在加大重點污染源企業環境監管的同時,對全鎮污染企業的監管實行定期或不定期巡查,對檢查發現有污染物超標排放企業沒有安裝污染治理設施等違法行為,進行了嚴厲查處。有力打擊違法排污行為,維護正常的生產、生活環境。

三、明確職責分工

經濟發展辦負責對“十五小”、“新五小”企業、國家規定應淘汰的落后生產能力、工藝、設備和產品的清查,并依法提請區政府予以取締、關閉。監督電力企業按照政府決定,對違法排污企業采取停電、限電措施,并協同環保部門加強對發電企業環境行為的監督管理。

村鎮建設環保管理所負責對本轄區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并督促企業制訂、完善環境污染應急預案,加大環境執法力度,依法查處環境違法行為。并組織清查已建成鎮鄉生活垃圾填埋場的運行情況。加強對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運營的監督管理,提高其收集率和處理率。對飲用水源保護區內的生活排污口予以取締。

黨政辦負責對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以及政府任命的企業負責人執行環保法律、法規情況進行監察,依法依紀追究違反環保法律法規的有關人員的行政責任。

司法所負責環保法制宣傳教育、依法開展法律服務和實施法律援助,對群眾維護環境權益的行為提供必要的法律幫助,為專項行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綜治辦要加強對企業安全生產的綜合監管,嚴格實施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及安全生產“三同時”制度,督促企業制訂、完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落實應急措施,并切實提高預案的科學性和有效性。加強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監管,繼續開展化工企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防止或減少?;a企業安全生產事故及因安全生產事故引發環境污染事件的發生。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可能導致環境污染的各類化工企業堅決整頓或依法提請區政府予以關閉。

農業服務中心要加強技術指導,防止畜禽養殖污染,積極配合取締飲用水源保護區內的養殖業。

四、搞好綜合整治

要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等手段強化環境綜合整治。有關部門要加強配合,搞好協調,加大聯合執法力度,在產業政策、金融信貸、產品運輸、流通和消費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遏制有法不依的行為,嚴肅查處嚴重危害群眾健康、危害環境安全、影響社會穩定的環境違法案件。合理開發和節約使用能源資源,從源頭上控制環境污染,確保實現污染減排目標任務的完成。對違法排污屢禁不止、屢查屢犯,群眾反復投訴長期得不到解決、超過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達不到重點流域控制斷面水質標準、未完成淘汰落后產能、嚴重違反《環評法》等法律法規以及發生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引發重特大要嚴肅查。

篇2

關鍵詞:樺甸市;萬兩河;水源地;工程性保護措施

中圖分類號:TV213.4 文獻標識碼:A

1 概述

萬兩河發源于樺甸市樺南鄉,全長32.1km,流域集水面積162km2,屬山區性河流,水系發育良好。為滿足城市發展對供水的需求,解決城市供水不足的矛盾,科學開發和有效利用萬兩河流域水資源,樺甸市于2011年4月開工建設萬兩河水利樞紐工程,作為城市供水的新增水源地。

萬兩河水利樞紐工程以向樺甸市供水為主,同時兼具發電功能,工程建成后,每年將為樺甸市供水1904萬m3。萬兩河水利樞紐工程的建設將使樺甸市的供水能力大幅提高,從而為當地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提供可靠的水資源保障。

2 流域內目前存在的主要環境問題

萬兩河流域內主要的環境問題是非點源污染。居民區內無集中排水管網,生活污水多采用散排或明渠排放;垃圾堆放比較隨意;居民區多為平房,旱廁未作底部防滲處理;人畜糞便無處理設施,亦無及時清運;降水淋溶廢棄物的滲濾液隨地表徑流進入河道,同時對地下水構成威脅;追求“高投入、高產出”的模式致使農業生產過程中大量地使用農藥和化肥,亦對河流產生了一定程度的污染。

3 水源地建成后面臨的主要環境問題

水庫建成后水體流速減緩,污染物擴散減弱,受上游面源污染的影響,有機物和營養物質進入水體后,可能造成富營養化。

雖然萬兩河建成后因向城市供水而使水體交換較為頻繁,水溫高溫期較短,庫區水體富營養化的進程較南方水庫相對緩慢,但由于庫區水面面積相對較小,如不加以控制,勢必對水庫水質構成潛在的威脅。因此必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面源產生的氮、磷以及有機物等營養物質進入庫區水體,必須保證上游來水水質達標,才能使富營養化的趨勢得到有效控制,從而避免藍藻爆發形成水華等富營養化極端現象的發生。

4 工程性保護措施

針對前述存在的主要問題,提出工程性保護措施,通過水源地污染防治、生態恢復和建設、應急能力建設、預警監控體系建設、管理能力建設等具體工程方案的制定和實施,加強污染源控制和生態環境保護,提升環境監督管理能力,以求將飲用水水源地保護落到實處,最終達到全面保護飲用水水源地的目標。

4.1 水源地保護區保護隔離工程

4.1.1 圍欄

在已劃定的一級保護區邊界設鐵絲圍欄。圍欄高2.2m;鋼管立柱,間距3.0m;混凝土基礎,基礎深度1.8m;圍欄總長度8800m。

4.1.2 道路警示牌

在進出水源地保護區的道路兩側設立警示牌,對行人及車輛進行警示和提醒,在同一地點路的兩側分別設立進入保護區和駛離保護區警示牌。設置地點共10處;警示牌20塊。

4.1.3 界標

在水源地一級保護區、二級保護區、準保護區邊界線埋設砼基界標。界標內容包括飲用水保護區標志、名稱、范圍、管理要求和依據、監督管理電話、設立單位和時間等。

4.2 面源污染防治工程

4.2.1 農村廁所改造工程

建設具有防滲功能的農村無害化衛生廁所,廁所直接建在化糞池上,化糞池防滲層采用磚加1.5mm厚的土工膜加水泥砂漿抹面的復合結構,糞便定期收集后集中進行處理,對原有糞坑和廁所進行拆除,對下層1米的污染土壤進行置換,建設標準至少應達到《農村戶廁衛生標準》(GB19379~2003)中的Ⅱ類標準,糞便處理后應符合《糞便無害化衛生標準》(GB7959~2000)的規定。

4.2.2 農村生活垃圾處理工程

4.2.2.1設置垃圾箱

在村屯設置垃圾箱對垃圾進行收集,定期清運,集中處理。根據農村的實際情況,應以修建永久性垃圾箱為宜,垃圾箱修建總數50個。

4.2.2.2生活垃圾轉運站

修建垃圾轉運站10個。

4.2.2.3生活垃圾處理工程

采用車運方式將垃圾收集后,運至樺甸市垃圾處理場進行處理,增加密閉式垃圾清運專用車輛3臺。

4.2.2.4水土保持

采取全面的水土保持措施,建立完善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體系,主要包括以下措施:

a邊坡支護工程

建設10000平方米的邊坡支護工程,降低水源地邊坡的水土流失。

b坡地魚鱗坑建設工程

在15°~45°之間的坡度區域,不便于修筑水平的截水溝,采取開挖魚鱗坑的方式分散攔截坡面徑流,控制水土流失。

c導流排水溝

沿圍欄布設導流排水溝,總長度為8800m。

d坡耕地整治工程

對水源地保護區內的坡耕地進行整治,主要整治為等高梯田形式,整治面積為20000m2。

4.2.2.5農村能源替代工程

推廣能源替代與節約工程,減少農戶用柴量,減少植被的砍伐,起到保護植被和加快生態修復的作用,推廣節能省柴灶300個。

4.2.3 生態建設與恢復工程

4.2.3.1 生態截留溝

在水資源保護區的道路兩側建設生態截留溝,長度為5000m。

4.2.3.2 河道整治工程

水庫上游二級保護區內支流河道整治總長度28km,河道整治包括:攔 沙 壩;漿砌塊石;清淤。

4.2.3.3 生態浮床建設工程

生態浮床是借助浮體上栽培的水生植物,通過植物、根系上的微生物等的作用,直接從水體中吸收營養物質及其他污染物,達到凈水的目的。生態浮床具有凈化水質、消減風浪、美化水面景觀、提供水生生物棲息空間等多種功能。

根據水庫特點,在庫區內選擇合適的位置以及適宜的水生植物進行培育,通過吸收和降解作用,達到去除水中氮、磷等營養物質和其他污染物質的作用。

4.2.3.4 污水處理工程及濕地

接觸氧化處理系統依據天然河床、人工填充濾料等載體上附著的生物膜,在人工輔助曝氣或直接利用水中溶氧條件,通過吸附、降解及過濾作用去除河水中的污染物。主要包括礫間接觸氧化法、溝渠內接觸氧化法、人工填料以及與水生植物相結合的方法等。

人工濕地是利用濕地中填料、水生植物和微生物之間的相互作用,通過一系列物理的、化學的及生物的過程實現對污水的凈化。人工濕地凈化受污染水體作用是介質、水生生物和微生物綜合作用的結果,影響因素主要包括濕地的水力負荷的比率、滯留時間、填料的選用、種植植物的類型和數量等。

根據水資源保護區內村莊的分布特點,建設村莊污水接觸氧化處理系統工程和人工濕地工程,總投資150萬元。

4.2.3.5 入湖支流口前置庫建設工程

前置庫技術是利用水庫的蓄水功能,將因表層土地中的污染物(營養物質)淋溶而產生的徑流污水截留在水庫中,經物理、生物作用強化凈化后,排入所要保護的水體。其作用機理包括沉淀、自然降解、微生物降解和植物降解等。前置庫技術是水庫型水源地面源污染治理的有效手段。

根據萬兩河水源地上游流域內生產和生活的實際情況,采取對農村生活污水及蓄禽養殖廢水進行集中收集和處理的方式來減輕面源污染并不符合客觀實際,不具備較好的可操作性。而設置前置庫可以最大限度地發揮資源的生產潛力,減少治理成本并達到預期效果。

萬兩河水源地上游流域內人口及農田分布比較分散,為了能夠對面源污染進行相對集中的治理,本規劃采用在萬兩河水源地上游兩條支流的入庫口位置以上建設前置庫2座。

前置庫的庫容以滯水時間來確定,設計標準為夏季滯水時間為2天,春秋季滯水時間為4~8天,冬季滯水時間20天左右,同時滿足暴雨期懸浮物、總氮、總磷的去除率分別達到60%、40%和40%。

4.3 水源地應急能力建設工程

4.3.1 建設目的

加強環境事故風險防范能力,保證水源地管理機構能夠將突發性水污染事故的影響控制在最小范圍以內,避免或防止飲用水源污染,保障居民生活的用水安全。

4.3.2 基本原則

4.3.2.1以防為主,充分考慮潛在的突發性事故風險;

4.3.2.2充分考慮應急措施的科學性、針對性、及時性和有效性。

4.3.3 建設要求

4.3.3.1確定應急預案的目標、內容、響應方式和精度,確定主要保護對象;

4.3.3.2建設飲用水水源地應急系統,制定保障系統有效運行的措施;

4.3.3.3制定飲用水水源地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編寫預案實施要點及說明,研究并論證預案可行性,預案的排練和預演等,應急預案具體編制過程應參考以下內容:

a 應急預案的分類

常規污染型:由于氣溫等自然原因,導致局部污染或集中污染的爆發而影響供水,如藍藻的爆發。

突發衛生型:由于突發事件致使化學品等可能污染水體的物質流入水體造成水源無法供水的情況,如由于交通事故造成的化學品的泄漏等。

b應急級別

應急預案的級別分成3類,預警級別越高,預案的措施越要周密和完備。

基本應急狀態(一級:黃色)

緊急應急狀態(二級:橙色)

極端應急狀態(三級:紅色)

c監測與預警

水質監測

提出水質監測網絡的建設方案,提高飲用水水源地水質自動監測和實時監測的能力。

應急預警

編制飲用水源應急預警的標準和相關的技術指標,包括預警的條件、預警上報渠道,程序等。

d應急措施

根據應急級別編制相應的應急預案。所采取的措施分為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

工程措施

工程措施是在應急條件下為保障供水而實施的,主要包括跨流域調水工程、應急水源工程的啟動、運水工具和儲水設施、污染治理與修復工程等。

非工程措施

非工程措施主要包括應急組織機構、污染信息制度、決策的部門內、部門間會商制度、緊急用水管理制度、緊急救援技術及人員、宣傳和獎勵辦法等。

飲用水水源地應急機制的完善及相關的管理措施。

4.3.4 建設內容

根據上述要求,萬兩河水源地應急能力建設工程包括:

應急監測車1輛

配置水質快速檢測設備1套

配置庫區是指監測預警系統1套

配置有機污染物檢測設備1套

編制萬兩河水源地水體污染評估分析系統(含預案編制、預演和應急物資儲備庫建設)1套

開展管理者相關技術培訓

5 效益評估

5.1 環境效益

5.1.1 水源地保護工程效果評價

水源地保護工程實施后,水源地將得到有效監管和保護。隔離防護工程將有效防止水土流失;防護林和宜林地綠化使水源地生態環境的以美化和改善,并有效減少水土流失;農村面源治理工程將改變臟亂差的生活環境,改變農村居民不注意衛生的習慣,減少農村生活以及畜禽養殖造成的面源污染。

5.1.2 水源地應急能力建設工程效果評價

應急備用水源地建成后,將極大地緩解因突發性水污染事故對人民生活的影響;應急監測手段的提高,使得決策部門提高了應對突發性水污染事故的效率和能力,有利于構建和諧社會,有利于社會的穩定和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5.1.3 水源地預警監測體系建設工程效果評價

水源地預警監測體系的建設可有效提高水源地數據采集、傳輸和處理能力,快速反應水源地水質水量信息,及時向有關部門提供水源地的實時信息,為安全供水提供技術保障。實施自動監測后,可以有效保障水質安全,對生產起到很好的指導作用,還可以降低生產成本,提高應變能力;預警監測體系能夠及時發現污染事故,快速查找污染原因,并快速通報有關部門和人員及時采取措施,減輕污染造成的損失。

5.2 社會效益

水源地保護工程是造福當代、惠及子孫、讓人民喝上放心水的重要的民生工程,對于水源地數量不足的樺甸市來說,工程本身創造的社會效益要遠遠超過其收到的經濟效益,主要包括:

5.2.1保證水源地供水安全,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維持良好的生態環境。

5.2.2水源地應急能力得到進一步提升。

5.2.3實現水源地環境預警監控。

5.2.4提升全市的水源地環境管理能力。

篇3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以加大環境執法力度為手段,集中整治重污染行業和重點流域、區域環境違法行為,著力解決危害群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促進全市主要污染物減排的順利實施。

二、工作重點及要求

按照國家、省有關部門的統一部署,結合我市實際,2008年全市環保專項行動要重點做好三個方面的工作。

(一)以鞏固整治成效為目標,集中開展環保專項行動后督察

工作重點:

1.2005年以來,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掛牌督辦的典型環境違法案件和突出環境問題整治措施落實情況。重點檢查取締關閉、停產整治、限期治理等行政處罰措施落實情況,以及行政責任追究情況。確保各地掛牌督辦的環境違法案件,查處到位、整改到位、責任追究到位。

2.各地要在取締飲用水源地一級保護區內的排污口的基礎上,重點開展三個方面的清查整頓:督促各地制定并實施飲用水源環境保護規劃;集中整治影響飲用水源二級保護區水質的環境污染和安全隱患問題;加大對群眾反映強烈的農村飲用水污染問題的整治力度,切實保障群眾飲用水安全。要以整治影響飲用水源水質的污染問題為重點,深入開展后督察工作,確保飲用水源水質主要指標達標。

3.檢查被取締關閉的企業或生產線停電、停水、設備拆除等措施的落實情況。堅決淘汰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環境違法企業,防止死灰復燃和落后淘汰工藝、設備的轉移,鞏固減排成效。

工作要求:

1.各級環保專項行動協調領導小組要對本級政府及有關部門掛牌督辦案件及飲用水源等專項整治的措施落實情況逐一進行現場檢查。市環保專項行動協調領導小組將對縣(市、區)政府環保專項行動協調領導小組掛牌督辦案件及飲用水源等專項整治的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抽查,抽查面不低于60%。

2.對于逾期未落實掛牌督辦要求的案件,尤其是未能按要求取締關閉違法企業的案件,一律由上一級政府及有關部門重新掛牌督辦,限期完成,要查清原因分清責任,按照《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處分暫行規定》追究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相關責任人員的行政責任,并通報批評。

3.切實加強對停產整治、限期治理企業的后續督察工作。對已完成整治的,要在一年內將其作為重點監管對象,按照對國家重點污染源的監管要求,加大監督性監測和現場巡查頻次,確保穩定達標排放。對于未按要求完成限期治理的一律停產整治,對于未按要求完成停產整治的一律提請政府責令關閉。

(二)以促進污染減排為目標,集中開展對城鎮污水處理廠、垃圾填埋場等重點行業專項檢查

工作重點:

1.要加快我市在建污水處理廠的建設進程,確保按時完成建設任務,及時發揮減排作用。查清城鎮污水處理廠及其配套管網建設的基本情況,包括進出水水質、處理水量、主要污染物去除情況、污泥處置情況和在線監控設施安裝運行等情況。建立環境監管檔案,完善監管辦法,落實監管責任。實施信息報告制度,加強對污水處理廠進出水水量、水質和污泥處置的動態管理。加強監督檢查,嚴厲查處超標排污、直接排污和污泥不按規定處理造成二次污染等行為。

2.查清已建成的各生活垃圾填埋場實際運行情況,包括生活垃圾填埋場的填埋量、雨污分流情況、防滲措施、滲濾液處理設施運行情況以及地下水監測情況,對垃圾滲濾液未經處理直接排放、處理不達標的,要依法依規對運營單位進行處罰。

3.要緊緊圍繞節能減排重點工作,加大對電力、鋼鐵行業脫硫設施的監管,著力解決脫硫設施不正常運行問題;加大對化工行業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的監管,著力解決環境安全隱患整改中存在的問題,防范環境突發事件的發生。

工作要求:

1.對城鎮污水處理廠超標排污的,未對污泥進行無害化處理的,拒報或者謊報排污申報登記及運行情況的,未安裝自動監測設備或者按規定未與環保、建設部門聯網的,要嚴格按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規定對其運營單位進行處罰。對于不正常運營污水處理設施,造成污染事故的且后果嚴重的,要依法追究運營單位和管理部門及相關責任人的行政或刑事責任。

2.對不符合規范要求的生活垃圾填埋場,要責令限期整改;垃圾滲濾液未經處理直接排放、處理不達標的,要依法依規對運營單位進行處罰。加強對已經封場垃圾填埋場的環境監管,確保環境污染治理設施正常運行。

(三)以確保環境安全為目標,加強重點污染源的監督管理

工作重點:

1.加強對飲用水源、重點污染源、環境敏感區域的監管,重點檢查國控、省控重點污染源環境安全隱患和風險整改落實情況,確保治污設施和在線監控設施正常運行。

2.加強對涉及危險化學品企業的安全監督管理,防止因安全事故引發環境污染事件。

3.加強對天然氣井場的監管力度,嚴格按照環評要求對照檢查落實,產生的廢水應采用混凝、沉降、過濾等污染處理措施回用,嚴禁直接排放。

工作要求:

1.對于存在環境風險和隱患的企業,要完善應急預案,限期整改到位。

2.企業的治污設施不能夠正常運行、污染物排放不能穩定達標、應急預案不完善的,必須限期整改,確保設施正常運行,穩定達標排放。

3.涉及危險化學品的限期整改企業恢復生產,須先征求安監部門的意見。

4.對天然氣井場不按環評要求執行的,要依法進行整治,有違法行為的必須處罰,防止事故發生。

5.對未經批準擅自恢復生產的,超標排污的企業,要依法對企業實行限產限排或停產整治,并依法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要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繼續按照國務院和省政府以及市政府的要求,將深入開展環保專項行動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協調領導,完善工作制度,制訂具體實施方案,廣泛動員部署,有序推進,落實各項重點工作。市政府成立以副市長黃平林為組長,市環保局、市監察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經委、市司法局、市規劃和建設局、市廣電局、市安監局、達州日報社、市工商局、達州電業局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環保專項行動協調領導小組。協調領導小組負責安排部署全市的環保專項行動工作,組織開展對各縣(市、區)環保專項行動工作的檢查和驗收。各縣(市、區)也要成立相應機構,加強組織領導,定期召開聯席會議,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二)加強部門協調。各有關部門要嚴格履行各自監管職能,切實加大監管力度,加強協調配合。環保部門負責專項行動的具體組織實施,查處環境違法行為,督辦重點案件,督促落實整改措施。監察部門負責嚴肅查處環保部門移送的環境違法違規案件,依法依紀追究有關政府和部門人員的責任。發展改革、經濟部門負責宣傳和實施產業結構調整政策,監督檢查應淘汰的落后生產能力、工藝及產品,提倡和鼓勵企業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和清潔生產。司法行政部門要積極配合環保部門開展法制宣傳和教育,為群眾維護環境權益的行為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為專項行動營造良好的法制環境。安監部門要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監管。建設部門負責城市污水處理廠、垃圾填埋場的日常監管,督促在建項目加快進度,已投運項目穩定正常運行。市垃圾填埋場的監管由市發改委負責。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及時注銷、吊銷被政府依法關閉企業的營業執照,依法取締無照經營的不法行為。供電企業要嚴格按照政府決定,對違法排污企業采取停電、限電措施。

(三)強化責任追究。要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等綜合手段,加大對環境違法行為的懲治力度。在加大環境行政執法的同時,不斷在產業政策、金融信貸、產品運輸、流通和消費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遏制有法不依的行為。要不斷加大對行政部門環境違法問題的責任追究力度。對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出現重大決策失誤,造成環境嚴重污染的;對環境違法行為查處不力,甚至包庇、縱容違法排污企業,致使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的;對不依法行使職權的政府及部門負責人、有關責任人員,要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四)加強督查督辦。各地政府要圍繞專項行動工作重點加強督辦,明確目標責任、解決時限、責任單位、督辦部門、督辦程序及獎懲措施,加強跟蹤和督促檢查,對督查發現專項行動開展不力、問題突出、存在嚴重環境違法行為隱瞞不報、整治重點存在薄弱環節、上報不及時的進行通報批評,確保處理到位、整改到位、責任追究到位。對基層政府拒不執行環保法律法規,轄區內環境違法問題屢禁不止、屢查屢犯,群眾反復投訴長期得不到解決的問題實行掛牌督辦和實施區域限批,對相關責任人要嚴肅追究責任。同時,各地要加強掛牌督辦案件的管理和后督察工作,建立重點案件管理檔案,完善督辦制度,公示督辦結果。

(五)加強法制宣傳。各地要將環保專項行動列入今年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重點,根據階段工作部署,結合實際,制定宣傳計劃,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等媒體,加大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營造群眾參與和監督的良好氛圍。向社會公布環保專項行動進展、違法企業名單、典型環境違法案件查處情況;充分發揮“12369”環保熱線的作用,暢通投訴渠道,鼓勵群眾舉報環境違法問題。

四、工作階段安排

這次環保專項行動時間短、任務重,針對性強,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務求做到查處到位、整改到位、責任追究到位。各協調領導小組每月要定期召開聯席會,通報工作情況,研究專項行動中存在的問題及解決辦法。具體工作分三個階段:

(一)動員部署階段(7月中旬)

各地按要求及時成立環保專項行動協調領導小組,結合實際,確定整治重點,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全面完成動員部署工作。請各地將環保專項行動協調領導小組名單和實施方案于7月15日前報送市環保專項行動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集中檢查和整治階段(7月下旬—10月)

各地環保專項行動協調領導小組組織有關部門有計劃地完成集中開展環保專項行動后督察,集中開展對城鎮污水處理廠、垃圾填埋場以及電力、鋼鐵、化工等重點行業專項檢查,集中開展重點流域、重點區域環境監管工作,分別于8月18日、9月18日和10月18日前將各個階段整治情況報送市環保專項行動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

市專項行動協調領導小組將適時對各地環保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并將督查情況作為考核的重要依據,嚴格考核。

篇4

作為三峽工程所在地和全國113個環保重點城市之一,創建國家環保模范城市,既是推進宜昌科學發展的內在要求,也是宜昌市委市政府對全市人民的鄭重承諾。多年來,宜昌市委市政府始終堅持環境優先的發展理念,把“創?!弊鳛橥七M科學發展的重要載體,深入扎實地開展創建工作,取得明顯成效,實現了經濟、社會、環境效益“三贏”。

一、宜昌“創?!钡闹饕龇?/p>

國家環保模范城市涵蓋了經濟、社會、環境等多個方面的考核指標,“創?!笔且豁棌碗s的系統工程。宜昌市堅持“重民生、重過程、重特色”和“務實、真實、扎實”的“三重三實”原則,不斷創新工作思路,突出重點,彰顯特色,全面推進創建工作。

(一)完善創建工作保障機制,夯實環境保護群眾基礎。成立以市委書記郭有明同志為組長的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創建工作組織領導,統籌推進全市創建工作??茖W編制“創?!币巹潱敿氈贫ā皠撃!睂嵤┓桨?,將各項創建任務層層分解落實到相關責任單位,把創建工作納入全市目標管理,實行綜合考評,“一票否決”。多元化增加創建投入,幾年來累計投入環保資金近50億元,為“創?!碧峁┝藦姶筚Y金保障。開通12369環保熱線,在各類新聞媒體開辟“創模”專欄,面向社會聘請義務環保監督員,編發《市民環保手冊》,組織開展“創模”知識競賽、“創模”攝影大賽、“創?!边M社區等活動,拓寬環保公眾參與渠道,建立健全環保公眾參與機制,強化環保公眾監督機制。組建“青年環保志愿者”、“巾幗環保志愿者”和“環保小衛士”等環保公益組織,使“創?!惫ぷ鞯玫饺嗣袢罕姷拇罅χС趾蛷V泛參與,構建了扎實的環境保護群眾基礎。

(二)以節能減排為突破口,積極構建“兩型”社會。通過扎實開展節能減排等工作,積極構建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一是強力推進節能減排。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節能減排工作的意見》,將節能減排目標納入全市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組織實施了“十大節能工程”和“百家企業節能工程”。通過推進節能降耗技術改造,建成了一批節能企業,單位能耗普遍下降。全市化工、建材、冶金三大高耗能產業節能工作走在全國、全省前列,部分產品綜合能耗達到國內先進水平。2007年,全市規模以上工業每萬元增加值能耗為2.08噸標煤,比上年下降10.7%。截至2007年,共完成減排項目129個,化學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總量年度削減率分別達到15.5%和6.2%,提前完成省政府下達的“十一五”削減任務。二是把推廣清潔生產與污染治理有機結合,把推行環境管理體系認證作為規范企業環保管理的有效手段,積極引導企業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和環境管理體系認證工作。三是推進清潔能源利用,優化能源結構。充分利用水能資源優勢,科學實施水電能源開發,宜昌市域內已經建成葛洲壩、清江隔河巖和高壩洲等400多座水利水電工程。抓住西氣東輸機遇,積極建設天然氣利用項目,目前宜昌主城區各單位和家庭已用上天然氣。四是積極探索發展循環經濟。制定《宜昌市循環經濟發展規劃》,通過不斷探索實踐,形成了以“創新中循環,循環中增效”為特色的循環經濟發展模式。宜化集團、興發集團成為全國循環經濟先進企業,有7家企業被認定為全省循環經濟試點企業。宜昌開發區成為國家級循環經濟示范區。

(三)把三峽庫區作為重中之重,全面實施水環境治理。一是積極開展水污染治理?!笆濉逼陂g,全市實施了三峽庫區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項目47個。今年,又啟動了三峽庫區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項目42個。加強流域綜合治理,實施了黃柏河流域、香溪河流域、柏臨河流域綜合治理等一批水污染防治工程。加大船舶污染防治力度,對長江宜昌段所屬110余艘船舶的排污口進行了鉛封,禁止其向長江排污。開展庫區水質預警和同步監測,建立健全了三峽庫區水環境應急監測機制。二是編制《宜昌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進一步加強飲用水源保護區建設管理。按照國家環保部要求,對各飲用水源地水質實行嚴格監測。三是開展水土保持和地質災害防治。充分利用水土保持治理項目建設機遇,實施庫區水土保持綜合治理面積1000多平方公里。積極開展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建立了由400多個地質災害觀測點組成的監測預警體系。全市三峽庫區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完成效果良好,多次得到國家、省領導和專家的高度評價。

(四)加強環保設施建設,提高城市污水垃圾處理水平。一是提高污水處理廠建設管理水平。宜昌城區已建成4個污水處理廠,生活污水日集中處理能力達到26.8萬噸,集中處理率86.5%,在湖北省率先實現了大于80%的目標,并對污水處理廠污泥進行了安全處置和綜合利用。制定出臺了《宜昌市城鎮污水處理廠運行管理辦法》,積極推進污水處理社會化、市場化和專業化。二是加強生活垃圾處理場建設管理。全市城區建設了兩個垃圾填埋場,生活垃圾日處理能力達到732噸,無害化處理率89.88%。積極推進垃圾焚燒和垃圾堆肥項目建設,促進了生活垃圾處理方式由單一型向綜合型轉變,逐步實現城市垃圾處理產業化。配套建設垃圾填埋場滲濾液處理項目,使滲濾液經處理后達標排放。三是開工建設危險廢物處置中心,積極推進危險廢物集中處置。

(五)以工業污染防治為龍頭,著力開展城市環境綜合整治。一是大力開展工業污染防治?!笆濉币詠?,實施工業企業“退城進園”,全市共搬遷、關停并轉城區落后生產能力、污染嚴重企業近百家。持續開展環保專項行動,全面開展工業企業污染治理,對99家企業實行了掛牌督辦。2007年,全市關閉小造紙廠15家、小水泥廠14家,超額完成省政府下達的治理任務。全市已建和在建污染源在線監控系統75臺套,基本形成涵蓋所有重點污染源的在線監控平臺。三是加強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宜昌在湖北省率先啟動了淘汰燃煤鍋爐行動,中心城區基本實現無燃煤鍋爐的目標。逐步對城區公交車和出租車實行油改氣,加快推進機動車燃料改造。目前城區已有4個壓縮天然氣加氣站投入使用,486臺公交車和1300輛出租車完成改造。修訂完善了《宜昌市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辦法》,加大了機動車尾氣污染防治力度?!兑瞬谐擎偔h境噪聲污染防治管理實施細則》,建立環保、公安和城管等部門分工協作的噪聲監管機制,噪聲污染得到嚴格控制。在城區實行機動車“禁鳴”,進一步減輕交通噪聲污染。

(六)注重“創?!陛椛溲由?,積極推進農村環境保護。一是大力加強林業生態建設和自然保護區管理。全市累計完成退耕還林164.07萬畝,天然林保護1274萬畝,植樹造林23.65萬畝。不斷加強自然保護區、國家森林公園等建設與管理,初步形成了保護類型齊全、分布范圍合理的“受保護地”管理網絡。深入開展礦產資源開發秩序與環境保護專項整治,進一步優化礦產資源開發結構和布局,提高了礦山規?;⒓s化利用和生態環境保護水平。二是積極開展農村環保工作試點。把生態家園建設作為農村環境保護的切入點和突破口,不斷加大投入力度,積極發展生態農業,整體推進生態家園建設。全市建沼氣池農戶已達26.58萬戶,占總農戶的32.4%。加強小城鎮和村容村貌環境整治,加強農村飲用水源地保護,加強農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加強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農村生產生活環境得到極大改善。宜都市、遠安縣成為全國“農村環保小康行動試點縣市”。三是積極創建“國家生態示范區”。當陽市、遠安縣已進入“國家生態示范區”行列,遠安縣在省內率先開展了“國家生態示范縣”創建工作。

(七)增強環境突發事件應急能力,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環境安全。制定《宜昌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構建市、區(縣)、企業三級預案體系。建立應急環境監測中心,配備多功能應急監測車,應急環境監測能力不斷增強。積極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演練,應急反應速度和處理能力進一步提升。出臺了《宜昌市危險廢物管理辦法》,進一步加強和完善了危險廢物轉移、處置管理。對醫藥、化工等行業開展安全生產和環境污染事故隱患排查,有效地防治了環境污染引起和因安全事故引發環境污染事件,進一步維護了廣大人民群眾的環境安全。

二、宜昌“創?!钡闹饕尚?/p>

(一)“創?!贝龠M了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創?!币詠?,宜昌市經濟持續增長率達13.4%,人均gdp由1.36萬元上升到2.04萬元,均高于全國平均水平。在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能耗和污染物排放量呈現明顯下降趨勢。與“創?!背跸啾?,2007年全市規模以上工業每萬元增加值能耗下降0.26噸標煤,降低11.1%;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煙塵、工業粉塵等5種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平均削減17.89%。

(二)“創模”提升了對外開放水平。通過持續深入地開展創建工作,宜昌宜居、宜旅、宜業的特色魅力更加明顯,為建設世界水電旅游名城打下了堅實基礎。2007年,全市接待國內外游客1034萬人次,首次突破千萬人次大關;旅游總收入72億元,占全市gdp的8.8%。同時,“創?!睜I造了良好的投資創業環境和對外開放形象。宜昌先后與國內外100多個城市和地區建立經濟合作關系,締結友好城市。招商引資呈現出改革開放以來最好勢頭,南玻多晶硅、首鋼高磷鐵礦開發等一批知名品牌和優勢企業落戶宜昌,成為宜昌市經濟發展的強大后勁。今年初,湖北省和深圳市在宜昌市聯合興建了“深圳工業園”,為宜昌市承接東部沿海產業轉移搭建了良好平臺。目前,已有一批項目正在啟動。

(三)“創模”推動了環境質量持續改善。通過流域綜合治理,各流域生態環境得到了有效恢復和保護,水環境明顯改善。全市主要河流監測斷面全部達到地表水功能區劃規定標準,飲用水源水質長期保持在國家ⅱ類以上標準,水質達標率100%。環境空氣質量大幅提升。2007年,中心城區空氣質量優良天數344天,占全年總天數的94.2%,比2004年的64.5%上升近30個百分點,創歷史新高。聲環境質量得到較大改善。中心城區的區域環境噪聲4年來全部達到ⅰ類標準,與2004年相比,城區交通干線噪聲年均值下降2.4分貝。

三、對宜昌“創?!钡膸c思考

(一)良好的環境與發展綜合決策機制是“創?!钡暮诵?。正確認識和處理環境與發展的關系、建立良好的環境與發展綜合決策機制是實現經濟、社會與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根本要求,是“創?!比〉贸晒Φ暮诵囊兀瑫r又是“創模”的重要目的。在宜昌,“環境至上”理念形成共識,貫穿于全市各級黨委政府決策的全過程,宜昌市環境與發展綜合決策機制在“創?!钡耐苿酉?,不斷得到優化和完善。市政府與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重點工業企業簽訂了節能減排、污染源限期治理等目標責任書,對各地進行人居環境質量考核,實行“一票否決”和問責制,將環保納入綜合決策的重要組成部分。將建設項目環保管理作為從源頭控制污染和促進產業結構調整的重要措施,建立健全了建設項目環保審查機制、公眾參與機制和跟蹤管理機制,有力促進了全市經濟、社會和環境的協調發展。

篇5

一、工作目標

以改善環境質量,在圓滿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約束性指標考核任務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升環境質量排名為目標,根據市攻堅行動總體部署,堅持“四減四增”源頭防控,產業、能源、運輸和農業投入結構持續優化,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大幅減少;堅持問題導向,以環保督察、上級督查、各類巡查發現的問題整改為抓手,確保按時按要求完成整改;針對影響夏季環境質量的污染因子,突出重點、突破難點、分類治理,采取超常措施,通過攻堅治理迅速解決我街道存在的環境問題,推動街道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堅持目標導向,全街道細顆粒物(PM2.5)、可吸入顆粒物(PM10)平均濃度分別控制到64微克/立方米、104微克/立方米,空氣質量良好率提高到60%及以上;堅持冬病夏治,

采取有效措施,減少夏季VOCs、二氧化氮、臭氧等污染因子產生或排放,穩步提升我街道空氣質量排名;省控重點河流水質基本達到地表水環境功能區劃要求;全面消除城市黑臭水體;按計劃完成25個行政村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務;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放總量分別比2015年削減32%、33%、11.1%、14.2%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3%左右;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

二、工作任務

(一)落實《省煤炭消費壓減工作總體方案(2019-2020年)》,扎實推進市政府下達的煤炭消費壓減任務。(經濟發展辦牽頭)

(二)落實《關于單機容量30萬千瓦以下非所在地區唯一、不可替代民生熱源燃煤機組及配套鍋爐關停計劃的通知》要求。(經濟發展辦牽頭)

(三)65蒸噸/小時及以上燃煤鍋爐在完成超低排放的基礎上全部完成節能改造。(經濟發展辦牽頭)

(四)加強成品油市場監管。按照《市成品油網格化監管試點方案》要求,組織開展全街道成品油市場專項檢查治理,嚴厲打擊黑加油站點等違法犯罪行為。(環保所、安監站、派出所、各管理區牽頭)

(五)加強排污許可證管理。按照《2020年固定污染源發證清單》開展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7月底前,發證和登記率不少于60%,9月底前基本完成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環保所、各管理區牽頭)

(六)推進運輸結構調整。配合做好貨運專用線建設,確保項目盡快建成投用。(重點項目辦牽頭)

(七)推進國三營運柴油貨車淘汰工作。確保到2020年底前,完成上級下達的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淘汰任務。城市建成區新增或更新公交車、出租車全部為新能源汽車,實現全覆蓋。(交通安全辦、交管所牽頭)

(八)交通干線等線性工程要實施分段施工、濕法作業,拆除現場實施濕法作業。施工現場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現場配制砂漿。(交通安全辦牽頭)

(九)對國、省、市、縣、鄉級公路和高速公路積塵進行全部清理清洗,實行定期保潔、機械化清掃制度,降低道路積塵負荷,路面范圍內達到路見本色、基本無浮土。開展城鄉結合部,國道、省道等重點道路兩側路域綜合整治,對道路兩側土地、破損路面進行綠化或硬化。(交通安全辦、環衛所、公路站、綜合行政執法局中隊、城管大隊、各管理區牽頭)

(十)車站等物流園區堆場應當采取苫蓋、噴淋、道路硬化、車輛清洗等措施。(交通安全辦牽頭)

(十一)加快高耗能行業高質量發展。按照省政府關于加快高耗能行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要求,推進我街道鋼鐵、焦化等行業轉型升級、高質量發展工作,“一企一策”抓好落實,確保按時間完成上級確定的有關任務。(經濟發展辦牽頭)

(十二)加強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治理。工業企業物料堆場,應按照“空中防揚散、地面防流失、地下防滲漏”的標準建設揚塵防控措施,易起塵物料堆場應采取防風抑塵網與噴淋相結合的措施,火電、鋼鐵、焦化、有色等重點行業企業建設密閉儲存場所。(環保所、各管理區牽頭)

(十三)加強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細化行業整治標準和要求,推進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VOCs)綜合整治。(環保所、各管理區牽頭)

(十四)推進油氣回收治理,確保全街道所有加油站、儲油庫、油罐車完成油氣回收治理工作,加快推進安裝油氣回收自動監控設備并與上級生態環境部門聯網。(環保所、安監站、各管理區牽頭)

(十五)持續開展“散亂污”企業“回頭看”,對“散亂污”企業實施動態管理,發現一個整治一個,確保全部整治到位。(環保所、各管理區牽頭)

(十六)開展特色產業集群綜合整治,按照市統一要求,10月底前完成家具特色產業集群提升改造和驗收工作。(環保所、各管理區牽頭)。

(十七)推進重污染天氣應對,按照上級有關要求,修訂2020年重污染應急預案及應急減排清單;加快推進涉氣重點污染企業電力監控系統與門禁系統建設,9月底前接入市級環保智慧平臺。(環保所牽頭)

(十八)強化屬地政府秸稈禁燒主體責任,建立全覆蓋網格化監管體系,對秸稈焚燒情況加強“定點、定時、定人、定責”管控。(環保所、各管理區牽頭)

(十九)強化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督管理。加快推進工程機械安裝精準定位系統和實時排放監控裝置,2020年底前,新生產、銷售的工程機械應當按標準規定安裝,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按照上級要求開展在用非道路移動機械日常監督抽測工作。(環保所、各管理區牽頭)

(二十)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對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情況進行現場檢查,并對提交的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進行評審,出具評審意見。(環保所、各管理區牽頭)

(二十一)加強暫不開發利用污染地塊風險管控。對暫不開發利用的污染地塊,督促土地使用權人按照國家有關環境標準和技術規范,制定并落實管控方案。(環保所、各管理區牽頭)

(二十二)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按計劃完成農村生活污水治理,2018年以前治理完成的村莊鞏固提升達到省生態環境廳2019年驗收要求。(環保所、水利站、各管理區牽頭)

(二十三)提升危險廢物監管能力。一是強化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環保所按規定開展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評估工作,確保省級評估合格率不低于90%;二是開展固體廢物、危險廢物排查整治,梳理問題清單,環保、公安等部門開展聯合督導整改、銷號管理,對問題嚴重、拒不整改的依法嚴厲打擊;三是督促現有危險廢物經營企業和2019年危險廢物產生量100噸以上的企業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工作,2020年底前完成審核驗收。(環保所、派出所、各管理區牽頭)

(二十四)加快清理危險廢物存量。對電解槽大修渣、精(蒸)留殘渣等歷史原因造成的貯存危險廢物,加快清理進度,確保年底前歷史貯存危險廢物全部清零。對新產生的危險廢物,規范貯存、妥善利用處置,全面化解危險廢物環境風險。(環保所、各管理區牽頭)

(二十五)加快智慧環保監管平臺建設。智慧環保綜合監管平臺以整合環境管理資源、落實監管責任為重點建成全面覆蓋的環境綜合監測監管體系。按照“應裝盡裝,應聯盡聯”原則,完成2020年新增重點排污企業自動監測聯網工作。(環保所牽頭)。

(二十六)推進“天地車人”一體化監控體系建設和應用,加快對全街道具備條件的重型柴油車的車載診斷遠程在線監控安裝工作,實現與上級智慧環保監控平臺的聯網。(環保所、各管理區牽頭)

(二十七)加強工業爐窯管控,梳理工業爐窯整治清單,開展工業爐窯深度治理。(環保所、各管理區牽頭)

(二十八)會同相關部門完善對渣土、煤炭、石料、建筑垃圾等易產生揚塵的物料運輸車輛的行駛路線、禁行、限行區域和時間的設定;負責城區外的渣土、土方、砂石、垃圾、煤炭等散裝、流體物料的運輸車輛遺灑、飄散載運物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交警五中隊牽頭)

(二十九)運輸渣土、煤炭、石料、垃圾、灰漿、煤炭等散裝、流體物料的車輛必須按規定安裝號牌,不得故意遮擋、污損,對不符合要求的要嚴肅查處,并溯源追究運輸公司責任。(交警五中隊牽頭)

(三十)會同環保所聯合執法,對非法轉運、填埋、處置危險廢物構成犯罪的予以嚴厲打擊。(派出所牽頭)

(三十一)嚴格執行《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對于不聽勸阻或制止無效的違法燃放行為,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派出所牽頭)

(三十二)加強生產銷售領域成品油市場監管。對成品油生產、銷售企業開展監督抽測,及時公布油品質量抽檢結果,對抽檢不合格油品嚴格依法處理,年底前對轄區內煉化企業、加油站成品油質量抽檢實現全覆蓋。(市場監管所牽頭)

(三十三)做好礦山修復和治理工作。做好摸底排查工作,一經發現問題立即修復治理,并嚴格落實揚塵污染防治管控措施。(自然資源和規劃所、各管理區牽頭)

(三十四)開展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核算。配合自然資源規劃、生態環境、工信等職能部門梳理2017年7月1日以來的疑似污染地塊和污染地塊以及頒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地塊,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管理。配合生態環境、自然資源規劃部門依據評估報告,核算符合要求的再開發利用污染地塊面積。6月底完成第一輪核算,并根據要求繼續推進。(自然資源和規劃所、環保所、各管理區牽頭)

(三十五)嚴格再開發利用地塊準入管理。按照省要求,配合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認真梳理2019年1月1日以來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的地塊,建立清單,嚴格審核再開發利用地塊是否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對不符合環境質量的地塊,不予辦理相關用地手續。加強對列入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地塊的現場監督檢查,防止非法開發利用。(自然資源和規劃所牽頭)

(三十六)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則,采用“煤改氣”“煤改電”及集中供熱等方式完成上級下達的農村地區清潔取暖改造任務。(村建辦、各管理區牽頭)

(三十七)施工工程揚塵污染整治。建筑施工工地全面落實工地100%實行圍擋封閉、出場車輛100%清洗、地面100%硬化、物料100%覆蓋、土方開挖及拆遷100%濕法作業、100%封閉運輸、建筑面積5000平方米以上的施工工地100%安裝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設置100%符合標準要求的密目式安全網或者防塵布“八個百分百”要求。高層建筑施工單位按照要求清運施工垃圾,嚴禁高空拋撒。暫停施工的現場采取灑水、覆蓋、鋪裝、綠化等防塵措施。(村建辦、各管理區牽頭)

(三十八)市政道路要實施分段施工、濕法作業,拆除現場實施濕法作業。城市建成區內施工現場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現場配制砂漿。綠化工程要做好覆蓋、灑水等防塵措施。(村建辦、各管理區牽頭)

(三十九)強化非道路移動機械綜合監督管理。將部門管轄工地所使用非道路移動機械情況納入管理,禁止工地使用不達標或未編碼登記的非道路移動機械。(村建辦、交管所、水利站、各管理區牽頭)

(四十)對轄區內企業進行排查,一經發現有企業涉及庫存滲濾液問題,加大督導力度,確保企業按規定處理滲濾液。(環保所、綜合行政執法局中隊、各管理區牽頭)

(四十一)道路揚塵污染整治。街道主干道路采取機械化清掃為主、人工撿拾為輔的環衛保潔作業模式。通過不斷提升環衛保潔作業模式,使一級路段達到深度保潔標準,二級路段達到清潔、干凈、無揚塵,同時增加對外環路的機械化清掃和灑水頻次,降低道路積塵負荷,路面范圍內達到路見本色、基本無浮土;加大渣土車經過路段的清掃保潔力度,按照“誰污染,誰負責”的原則恢復污染道路面貌;綠化工程要做好覆蓋、灑水等防塵措施。堅決杜絕露天焚燒垃圾、落葉、雜草。(環衛所、綜合行政執法局中隊、各管理區牽頭)。

(四十二)加大城區渣土、土方、砂石、垃圾、煤炭等散裝、流體物料的運輸車輛遺灑、飄散載運物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綜合行政執法局中隊牽頭)

(四十三)嚴格執行《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積極巡查發現和勸阻制止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安監站、派出所、綜合行政執法局中隊牽頭)

(四十四)嚴格落實餐飲業管控,產生油煙餐飲設施必須安裝煙道排煙裝置與油煙凈化裝置,達到檢測標準要求且正常使用。(城管大隊、綜合行政執法局中隊牽頭)

(四十五)河道整治、水利工程建設要實施分段施工、濕法作業,拆除現場實施濕法作業。施工現場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現場配制砂漿。(水利站牽頭)

(四十六)推進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復,確保到年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3%左右。(農業辦、各管理區牽頭)

(四十七)保持化肥使用量零增長態勢,2020年全街道化肥使用總量比2015年減少6%,主要農作物化肥利用率達到40%以上。2020年全街道畜禽糞便利用率達到90%以上,污水處理利用率達到63%以上,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81%。(農業辦、各管理區牽頭)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組織保障

成立決勝2020——街道整治突出環境問題暨“夏季攻勢”攻堅行動領導小組,由黨工委、辦事處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領導小組名單另行下發)。各管理區、村、各部門要進一步細化工作目標、工作任務、工作措施、工作時限,做好上下聯動,迅速形成“夏季攻勢”攻堅行動的新。

(二)嚴格巡查督查

1.做好自查。各管理區、村、各部門對照攻堅內容分類督導和治理,持續加強監管和整改工作,確保實現攻堅目標。

2.督查組巡查。街道辦事處成立督查組在攻堅行動期間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四不兩直”巡查;各分管領導根據分工,對分管領域常態化巡查。

(三)強化問題整改

各管理區、村、各部門對環?!包h政同責”、“一崗雙責”落實方面的問題要即知即改;對上級反饋的問題,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向相關部門進行轉辦并及時調度整改情況,積極督促牽頭部門向市牽頭部門申請銷號。對上級領導巡查、督查新發現的問題,要對相關問題做好抽查復核。

篇6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突出污染減排這一中心任務,以飲用水源保護、重點流域專項整治、城鎮污水處理廠、垃圾填埋場集中整治及放射源安全管理為重點,進一步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嚴厲打擊超標排污行為,著力解決危害群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進一步改善全市環境質量,為促進我市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提供環境保障,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二、工作重點

(一)深入開展對飲用水源保護區的督查和污水處理廠、垃圾填埋場集中整治。

1.對2007年和2008年飲用水源保護區集中整治中發現的問題進行督查。落實飲用水源保護區內違法建設項目取締關閉措施,嚴格把關,杜絕飲用水源保護區內新的環境違法建設項目,進一步規范保護區地理界標和警示標志。

2.按照《松花江流域“十一五”水污染防治規劃》要求,加快市區污水處理廠建設進度,確保按期投入運行。明確污水處理廠運行、環境監管責任人,并建立相關制度。污水排入市政管網的工業企業必須達到相應排放標準。

3.加強垃圾填埋場建設和管理。生活垃圾填埋場今年年內開工建設,并且要對滲濾液進行處理,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二)集中開展重點流域超標排污企業專項整治。

按照長春市《2009年春季治污減排專項監管行動實施方案》的要求,對排污企業逐一登記,建立臺帳。對私設暗管偷排偷放、事故狀態下“清凈下水”收集措施不到位、超標排放的企業依法處罰;對存在重大污染隱患的企業,要制定環境風險應急預案,限期整改,對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處罰,必要時采取停產整治。對治理無望的要堅決予以取締關閉,對已經完成整治任務的,仍要將其作為重點監管對象,確保穩定達標排放。

(三)著力打擊“兩高一資”行業重污染企業的環境違法行為。

對“兩高一資”行業重污染企業進行監督檢查。對于不符合準入條件、未經審批擅自開工或建成投產的企業,使用落后淘汰工藝、設備的企業,要依法予以取締關閉。嚴厲打擊已被取締關閉后死灰復燃的企業。

(四)加強對重點放射源安全監管,確保輻射環境安全。

對重點放射源應用單位以及移動通信、電力等重點行業電磁輻射技術應用單位進行全面檢查。對于未辦理輻射安全許可證的Ⅲ類以上放射源應用單位、存在安全隱患的Ⅲ類以上放射源應用單位、未按要求辦理備案手續以及工作現場不符合要求的流動源使用單位、未履行環保手續擅自開工建設的電磁輻射技術應用單位,要進一步明確要求,限期整改。

(五)保護和改善民生。

要繼續對排放超標的采暖洗浴鍋爐進行治理,取締和撤并集中供熱管網覆蓋范圍內的1噸以下取暖小鍋爐;打擊餐飲業燃煤污染反彈,重點區域和環境敏感區餐飲業安裝油煙凈化器;加強生產噪聲、建筑噪聲、生活噪聲、交通噪聲管理,創造安靜生活環境;要加強畜禽養殖業環境管理和污染治理,改善農村環境。

三、工作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5月5日至5月15日)確定整治的重點,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完成動員部署工作。

(二)集中檢查和整治階段(5月16日至10月20日)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要組織有關部門,對“兩高一資”行業企業、“十五小”企業開展集中檢查,對飲用水源保護區整治措施落實情況開展督查,對城鎮污水處理廠、垃圾填埋場存在的環境問題進行集中整治。

(三)總結階段(10月21日至11月5日)總結環保專項行動的成效與不足,提出加強環境監管長效管理的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街和各相關部門要將環保專項行動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按照全市的統一部署和要求,明確職責分工,完善工作制度,廣泛動員部署,有序推進各項工作開展。市政府將把環保專項行動的開展情況作為環保目標責任制的重要內容進行考核。

(二)強化部門聯動。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要定期召開聯席會議,通報情況,明確解決問題的措施辦法,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密切配合,綜合運用經濟、法律、行政等手段,在金融信貸、流通、進出口監管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不斷強化環境執法效果,形成綜合治理的局面。

市環境保護局作為牽頭部門,負責總體工作的落實和與各部門的協調,分階段對工作重點進行檢查,對各類環境違法行為依法進行行政處罰。負責對企業的環境行為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加大執法力度,對排污單位和業戶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和查處環境違法行為。

市發展和改革局要按照規劃、產業政策、準入標準,嚴厲查處違反國家產業政策的行為。負責清理國家投資的違法建設項目,清理無法落實節能減排指標的建設項目。

市經濟局要嚴格落實生產能力淘汰政策措施。清理死灰復燃的“十五小”、“新五小”企業;對逾期未淘汰的落后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進行監督檢查,并依法提請市政府予以取締、關閉。

市監察局要強化行政監察職能作用、嚴肅查處違法案件,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對違法排污企業和相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的環境管理行為進行監察;對違法排污企業負責人進行調查處理;對違反環保法律法規、,造成嚴重后果的有關部門和負責人,依法追究其行政責任。

市司法局要有序推進環境法制的宣傳教育、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工作。為開展環保專項整治行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為群眾維護環境權益的行為提供必要的法律幫助。

市建設局要加快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和垃圾處理廠的建設進度,確保污水處理廠按期完成和垃圾處理廠按期開工;要加強供水設施管理,控制飲用水污染,確保水質安全。對小型采暖鍋爐尤其是排放煙塵超標的采暖鍋爐,加大并入集中供熱管網力度;負責對居民樓用途變更進行查處更正;負責控制有污染投訴隱患建設項目的審批。水源地管理部門負責飲用水源保護區地標劃定工作,對水源地邊界設置界標和警示標志。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要加大對“兩高一資”企業的審查力度,對應予取締的小規模造紙等“十五小”企業和應予關停的“新五小”企業堅決不予注冊。負責執行政府下達的取締關閉決定和被關停企業營業執照的吊銷工作,對無照經營企業依法取締。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要嚴肅查處危險化學品生產、貯存企業違反安全生產的行為,督促企業防范安全生產事故引發環境污染事件。要加強對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管,促使企業完善安全生產條件,以防止或減少因安全事故引發的環境污染。

市經濟局、市農電有限公司要監督各供電企業嚴格執行國家制定的節能環保電價政策,全力配合環保部門依法對超標排污企業、違法排污企業實施限電、停電、斷電等有效措施。

市宣傳部門要為環保專項行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要從正面報導守法企業,從反面曝光違法排污企業,尤其是對查處的環境違法案件,要跟蹤報導,不僅要報導企業的環境違法行為,還要對違法排污企業的負責人曝光。

市公安部門要加強交通噪聲和社會噪聲的管理,防止噪聲擾民,全力配合清理整頓環境違法案件工作,對出現抗拒執法的行為進行及時嚴肅處理。

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負責清理居民區內噪聲擾民及配貨站等經營場所、露天燒烤,拆除廢棄的取暖及餐飲業煙囪。

市政府法制局負責清理政府出臺的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政策、規定、辦法。

各鄉(鎮)、街環保機構及畜牧獸醫局要對達不到環保要求的規?;B殖場實行治理整頓,對規模以下的養殖場超標排污進行規范管理。

市衛生局要加強對餐飲服務業的管理,加強與環保部門的溝通,對違法排污單位未辦理衛生許可的堅決清理,直至取締。

市金融部門要嚴把綠色信貸審核關,對環境違法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不予發放貸款。

(三)落實責任追究。對無視環保法規,惡意排污,造成環境污染的企業;不依法履行職責,對環境違法行為監管查處不力,甚至包庇、縱容違法排污企業;干擾環保執法,致使環境污染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造成嚴重后果的,將進行“雙追究”,即在追究違法排污企業責任的同時,監察部門要對相關部門負責人、有關責任人依法依紀追究責任,以維護法律的嚴肅性。

(四)加強輿論宣傳。要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等媒體,公布典型環境違法案件查處情況,達到查處一家、震懾一方、影響一片的效果,進一步擴大社會影響。發揮“12369”環保熱線作用,暢通投訴渠道,營造群眾參與和監督的良好氛圍。

篇7

以鄧**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市委實施“雙五”戰略、建設富裕文明和諧新潞城”的總體要求,進一步加大環境執法力度,遏制“兩高一資”行業污染反彈,著力解決危害群眾健康、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為重點,保護飲用水源安全,嚴厲打擊違法排污行為,促進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的順利實施,改善重點流域環境質量,保障經濟可持續發展,為實現經濟平穩健康發展提供環境執法保障。

二、工作重點及要求

(一)鞏固2008年環保專項行動成效,持續開展飲用水源保護區后督察和城鎮污水處理廠、垃圾填埋場集中整治。

1、對2007年和2008年飲用水源保護區集中整治中發現的問題進行跟蹤督辦。凡是飲用水源保護區劃分和調整不到位的、各類排污口取締措施不落實、保護區邊界地理界標和警示標志設立不規范的,一律掛牌督辦;依法查處飲用水源保護區違法排污行為,堅決取締一級保護區內所有與供水設施和水源保護無關的建設項目,堅決取締二級保護區內所有不符合環保要求的建設項目;著力抓好飲用水源水質監測,準確掌握水質變化狀況,及時采取相應措施;編制完善突發污染事故應急預案,有效防范安全風險,健全完善飲用水安全保障報告制度,對發生或可能發生的突發飲用水源污染事件,一經核實要及時上報,堅決杜絕瞞報、漏報和誤報行為。凡是發現一級保護區新增設排污口的,要嚴肅追究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責任人的責任。確保飲用水源水質指標100%達標。

2、督促污水處理廠加快建設進度、提高運行負荷和出水達標率。重點整治污水處理廠處理負荷達不到設計能力、不能保證正常穩定達標排放的,污泥達不到無害化處理處置要求的,污泥外排造成環境污染的,擅自停運、超標排污和直接排污等問題。對污水處理不達標的污水處理廠,要依法征收超標排污費,確保污水處理廠正常運行和達標排放。同時,對排入市政管網嚴重超標、影響污水處理廠運行的工業企業違法問題進行集中整治。

3、全面整治垃圾填埋場環境違法問題。重點整治垃圾填埋場未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已經投入運行但未通過“三同時”驗收的,對周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群眾反映強烈及未經處理仍在直排滲濾液的問題。對不符合規范要求的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場,責令限期整改,同時要加強對已經封場垃圾填埋場的環境監管,確保設施正常運行。

(二)著力打擊“兩高一資”行業重污染企業的環境違法行為,開展鋼鐵、焦化、水泥等行業專項檢查

1、對“兩高一資”行業重污染企業進行監督檢查。重點檢查不符合產業政策和準入條件,未經審批擅自開工或建成投產的企業;不符合環保有關規定超標排放污染物的企業;拒不執行國家產業政策,使用落后淘汰工藝、設備的企業;嚴厲打擊已被取締關閉后死灰復燃的企業。

2、認真貫徹國家產業政策,加快淘汰落后產能,開展對鋼鐵、焦化、水泥行業環境污染專項檢查。摸清本轄區內工業企業執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規定及國家產業政策的基本情況。嚴肅查處違反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拒不淘汰列入產業結構調整淘汰類目錄的設備、工藝,主要污染物超標和超總量排放的違法行為。重點檢查脫硫設施和污水處理裝置的運行情況。

(三)全力推進COD減排,開展重點流域水環境污染專項檢查

按照《x市濁漳河沿岸企業專項檢查》要求,通過集中開展對直接排入或相當于直接排入(相當于直接排入,是指污水排入河道或溝渠、排污口距河道干流500米以內的排污口)濁漳河的工業企業污水排放口、污水處理廠排放口及其主要污染物排放情況的專項執法檢查行動,進一步強化排污申報工作,全面規范直接排入河道的排污口設置,建立企業排污口及污染物排放檔案,嚴肅查處私設排污口、超標排放污染物的環境違法行為,促進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

2、檢點

(1)重點檢查并掌握企業日均排水量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況;

(2)檢查企業是否按照《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按月進行水污染物排污申報;

(3)檢查企業是否按照規范要求設置水污染物排放口和排放口標志;

(4)檢查國控、省控重點排水企業是否在規定期限內安裝水污染物自動監測設備、是否按照規定與環保部門的監控設備聯網、自動監測設備是否正常運行;

(5)檢查企業是否按照環評要求落實水污染防治設施,是否建立水污染防治設施運行記錄并做到水污染防治設施正常運行;

(6)檢查企業是否按照規定對所排放的工業廢水()進行監測并保存原始監測記錄;

(7)檢查企業是否按照規定制訂水污染事故應急預案;

(8)檢查企業是否產生危險廢物,是否按照國家危險廢物管理規定處置危險廢物;

3、檢查要求

(1)進一步強化排水企業排污申報工作,全面規范水污染物排放口,建立企業排污口及污染物排放檔案。對檢查中發現不按規定進行排污申報、未按要求規范排污口、未按規定制訂水污染事故應急方案、未在規定期限內安裝水污染物自動監測設備或者未按照規定與環保部門的監控設備聯網、未按照規定對所排放的工業廢水進行檢測并保存原始監測記錄的環境違法行為,責令相關單位限期整改,對逾期不改的依法嚴肅查處;

(2)對違法建設、未建設水污染防治設施擅自投入生產的,要一律停止建設或生產。對私設排污口的要堅決予以取締。對超標排污、污染治理設施不正常運行的環境違法行為,要依法嚴肅查處;

(3)對環境問題突出的重點區域和流域,要采取掛牌督辦等有力措施,并嚴肅追究監管責任。

(四)強化污染治理力度,推進重點區(流)域整治工程

在去年綜合整治的基礎上,對本區域的排污企業重新進行全面梳理,對每一個企業都要有明確的處置意見,合法企業繼續鞏固提高,違法的企業依法處理。按照省、市政府的要求,強化對店上、王里堡等重點區域的環境綜合整治,8月底前通過省環保部門驗收。

認真落實《x市重點工業區域和行業環境整治工作方案的知》(長政辦發〔2009〕35號),潞寶工業園區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要求,全面開展區域(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所有工業項目,都要通過企業清潔生產審核,重新核實確定排放指標和減排任務,積極開展治理工作;焦化行業要進一步做好清理整頓的后期工作。全面實施濁漳河重點河段清理整治,徹底取締重點河段兩岸500米范圍內的土小企業、拆除設施,恢復地貌。重點河段兩岸500米范圍內不得新建污染項目,杜絕新增排污口,對現有排污口要按照國家規定要求進行規整,設立排污標志,注明排污單位、排放污染的種類數量及排放達到的國家標準,接受監督;堅決清理堆棄于河道兩側的垃圾等廢棄物,對河道進行規整,加大河道兩岸的植樹造林和綠化工作。淘汰鋼鐵、電力等落后生產項目,全面完成焦爐煤氣和然煤電廠煙氣脫硫建設任務,已建成焦爐煤氣和煙氣脫硫設施的要全部安裝污染物在線監控設備,并與省、市環保部門聯網,全面提高焦爐煤氣和燃煤電廠煙氣脫硫設施的投運率和脫硫效率,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市污水處理廠要進一步完善配套管網建設,提升污水處理標準,落實運行經費,保證穩定運行,水質達標。店上鎮要積極推進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的建設;通過以上措施,到2009年底使重點區域、流域的環境質量得到明顯改善。

(五)開展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專項執法檢查,推進生態環境監察工作開展

按照省環保局《關于開展規?;笄蒺B殖場專項執法檢查的通知》(晉環發〔2009〕127號)的通知要求,認真開展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專項執法檢查。全面查清規?;笄蒺B殖場執行環保法律法規情況及污染物排放情況,對畜禽養殖場環境違法行為依法查處,督促企業制訂整改方案,監督其整改到位。對地處禁養區內的畜禽養殖場責令其限期整改;對2001年底以后新建、改建和擴建的、未開展環境影響評價的規?;笄蒺B殖場,依法處罰并責令補辦環保審批手續;對未建畜禽糞便、廢水綜合利用或者無害化處理設施、設施不能正常運行以及污水不能達標排放的畜禽養殖場,除依法處罰外,實行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責令其停產整治或關閉;對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貯存的畜禽廢棄物滲漏、溢流、雨水淋失、散發惡臭氣味等對周圍環境造成污染和危害的,及向水體排放、傾倒畜禽廢棄物等違法行為,責令限期改正,并依法處罰。

三、組織領導和職責分工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組,負責對全市環保專項行動的組織領導,各鄉、鎮(辦事處)人民政府負責具體組織實施。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辦公室主任由趙耀紅兼任。

辦公室電話:0355—6762306(兼傳真)

各鄉鎮、辦事處要將環保專項行動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成立主管負責同志牽頭,各相關部門參加的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完善工作制度,制訂具體實施方案,廣泛動員部署,有序推進,落實各項重點工作。

(二)明確職責,加強部門聯動。各職能部分要充分發揮()各自的職責,進一步加強部門間的協調配合,堅持定期協商、聯合辦案制度和環境違法案件移交、移送、移辦制度,共同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合力治理環境污染問題。

環保部門負責對企業環境違法行為的統一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清理整治對象的調查摸底工作,為政府決策提供依據。

發改部門要按產業政策,嚴把項目審批關,對未完成清理整頓的鄉、鎮停止核準或審批基本建設項目。

經貿部門負責監督檢查年度淘汰落后產能名單所列淘汰的落后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依法提請市人民政府對有關企業予以關停、實施淘汰。

監察機關對國家行政機關、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的環境行為實施監察,對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和《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暫行規定》追究其責任。

司法部門負責組織環保法制的宣傳教育,并結合我市“五·五”依法治

城建部門負責對城市污水處理廠和垃圾填埋場建設及日常運行的監督管理,負責提供城市污水處理廠和垃圾填埋場建設、運行基本情況。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違法的污染企業,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對無照經營的違法企業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協同有關部門依法取締;對應取得而未取得環保部門前置審批的企業,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不予注冊登記。

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負責對化工企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堅決整頓、關閉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各類化工企業。

電力部門負責配合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對淘汰、取締、關閉的違法企業依法實施斷電措施。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嚴格落實責任,加強監督指導

各鄉鎮、辦事處,有關部門要繼續把深入開展環保專項行動作為重要工作內容,強化政府牽頭、各部門密切配合的工作機制,廣泛動員周密部署,有序推進各項工作開展。在組織開展全面排查的基礎上,對發現的問題制定全面的整改計劃,明確整改重點、目標、時限、責任人,限期完成。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組要切實加強對基層開展專項行動的指導;要按照各階段工作要求,制定督察工作方案;對各項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存在的問題,指導基層開展工作。進一步加強環保專項行動的考核,從組織領導、信息報送、階段情況及工作總結等方面加強對基層開展環保專項行動情況進行考核,切實保障環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二)采取綜合措施,全面進行整治

要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等手段,在加強掛牌督辦、后督察等環境行政執法手段基礎上,環保部門要分階段對照工作重點進行拉網式檢查,對各類環境違法行為依法進行行政處罰;經濟、工業主管部門要切實發揮在淘汰落后產能工作中的職能作用,查處違反國家產業政策的行為,并定期向相關部門通報淘汰落后企業名單;監察機關要強化行政監察職能作用,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司法機關要有序推進環境法制宣傳教育、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工作;城建部門要加強對()城鎮污水和垃圾處理運營的監管;工商管理部門要嚴肅查處“兩高一資”行業企業違反注冊登記法規的行為;安全監管部門要嚴肅查處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違反安全生產法規的行為,防范生產事故引發環境污染事件;電力監管機構要監督供電企業,對違法企業依法采取有效措施;進一步加強相關管理部門的配合,在金融信貸、進出口監管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不斷放大環境執法效果。

(三)加強分類指導,嚴格環境執法

環保部門要強化執法意識,對于存在主觀惡意的屢查屢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等環境違法行為,要從重處罰,并移送法院,追究法律責任;對其他環境違法行為,要規范自由裁量權的行使,堅持教育與懲罰相結合的原則,指導企業切實解決問題。建立企業環境監督員制度,有效發揮企業監督員監督企業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等方面的作用,促進企業守法意識的提高。

(四)建立長效機制,加強公眾監督

要以環保專項行動促進建立健全日常環境執法的長效機制,將專項行動檢查過的重點行業企業納入日常重點監管范圍。建立后督察制度,將定期檢查和不定期巡查相結合,鞏固整治成果,防止環境違法企業死灰復燃。規范和完善掛牌督辦制度,對專項行動中發現的典型環境違法案件和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環境問題,實行掛牌督辦,做到處理到位、整改到位、責任追究到位。要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廠進水監管,建立污泥轉移聯單制度。要積極組織新聞媒體進行跟蹤報道,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加大環保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暢通“12369”投訴渠道,營造群眾參與和監督的良好氛圍。

五、時間安排(一)動員部署階段

各鄉鎮、辦事處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要結合本轄區實際情況,確定整治重點,制訂具體實施方案,全面完成環保專項行動的動員部署工作。

(二)摸底和集中整治階段

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組組織有關部門對飲用水源保護區、城鎮污水處理廠、垃圾填埋場、鋼鐵、焦化、水泥等行業、重點流域排污企業存在的環境問題進行集中整治,并對各鄉鎮、辦事處環保專項行動工作開展情況進行階段性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