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養老問題及對策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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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養老問題及對策

篇1

關鍵詞 老齡社會 家庭養老 機構養老 社區居家養老

作者簡介:鐘志根,東北師范大學學部社會學學院。

近些年,隨著老齡化社會的加劇,長春市政府也開始引進并發展了社區居家養老這一全新的養老模式。所謂社區居家養老就是以家庭為核心、社區為依托、專業化服務機構為載體,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社會參與、非政府組織實體承辦的運作方式,采取日托、上門、鄰里合作等服務形式,為居家養老的老人提供以生活照料、醫療保健、心理慰藉等為主要內容的社會化服務。這種養老模式既能滿足老年人對于傳統家庭養老的需要,又能提高老年人的幸福感,因此,發展的速度較快。作為東北地區的第二大城市,長春市社區居家養老既有其自身的獨特性,同時在實踐中也遇到了一些問題。

一、社區居家養老的現狀

如果社會65歲以上人口占社會總人口的7%以上,那么就意味著這個社會進入了老齡化社會。從這個層面上說,長春市從上世紀90年代開始就已經步入老齡化社會。截止到2013年底,長春市65歲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達到10%,老少比已經達到78%。長春市正在全面進入老齡化社會。除此之外,長春市人口老齡化有其自身的特點:第一,老年人口比重不斷上升,人口老齡化速度較快;第二,“未富先老”,人口老齡化程度超過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的增長幅度;第三,人口老齡化超前于養老保障水平;第四,高齡失能老年人口比例高且撫養比大??梢哉f,養老問題已經十分突出。但是,長春市社區居家養老發展卻較為緩慢且需求巨大。據調查,在全市老年人口中,有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需求的占到了80%,但是可以提供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社區卻只有10%不到,長春市居家養老的供求極度不平衡。為此,近年來長春市政府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來推進長春市社區居家養老的發展。

(一)政策體系的支持

(二)服務對象的和服務面的擴大

長春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受益面正在不斷擴大,服務內容也在不斷增多。長春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受益對象由起初的針對80歲以上的“三無老人”、“空巢老人”、“孤寡老人”到現在的針對所有有需求的老人。與此同時,對于老人提供的服務也從最初的簡單的家政服務到目前的“以送餐為核心,融合了家政服務、醫療服務、義工關愛及社區馳援為一體的綜合服務”,盡可能的多方位地滿足老人的需求。

二、社區居家養老存在的問題

和許多處在起步和發展階段的城市一樣,長春市社區居家養老的發展也存在一些問題,遇到一些困難。

(一)發展速度慢、地區不均衡、供求失調

長春市由于經濟發展速度較慢,政府無力支持居家養老的發展。此外又缺乏國家的支持,使得長春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發展速度極其緩慢。據調查,長春市提供居家養老服務的社區不到10%,且由于缺少正規社會機構的參與,使得這些社區的居家養老服務發展緩慢,運行困難。而長春市老年人對于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需求卻達到了80%,這就造成了供求的失調。由于這種現狀在短時間難以解決,使得長春市政府只能集中優勢重點發展一些社區,而這就必然造成地區發展不平衡。在一些得到政府支持的社區,居家養老發展較好;而在一些缺少政府支持的地區,居家養老的服務幾乎處于一種停滯的狀態。

(二)資金缺乏且渠道單一

目前,受制于整個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長春市政府在資金上的投入遠遠不夠且呈現地區的差異,有些地區甚至沒有資金的投入。究其原因除了政府財政的不足以外,還有就是資金的渠道單一。一般來說,社會組織在養老事業中應起到十分重要的的作用。所以,社區居家養老的資金來源應該由政府、社會組織以及家庭三方面組成同時輔助以社會公益基金等渠道。但是,目前長春市的社區居家養老仍然主要由政府主導,缺乏相關社會組織的參與,同時,由于老人的收入較低,大部分老人無法支撐社區居家養老的費用。

(三) 服務內容的單一與不足

馬斯洛將人的需求由低到高歸納為五種,分別是: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實現需求。對于老年人而言,他們也需要這些需求。據調查,目前老年人最需要的服務類型主要有:日常生活需求、醫療保健需求、精神生活需求、求知需求、交往需求、法律需求、安全需求。長春市目前對于老年人的服務內容主要是以日常生活和醫療保健為主,而對于其他的一些需求基本無法滿足。除此之外,日常生活的服務以及醫療保健的服務也不夠全面且地區發展不平衡,長春市目前提供的日常生活服務主要是送餐服務以及一些簡單的家政服務為主,對于一些特定的需求暫時無法滿足;而醫療保健的服務由于醫療資源的短缺和有限也顯得十分緊張。 (四)服務人員水平層次不齊且數量短缺

目前,長春市居家養老服務人員普遍存在文化水平低、服務技術差、專業知識的缺乏等問題。服務人員大部分是由社區行政人員以及下崗職工組成,由于缺少專業培訓,因此,服務質量普遍較差。同時,由于缺乏專業的社工知識和技能,在對于心理需求這種特殊的需求是會產生問題。與此同時,長春市政府對于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人員隊伍的管理不足也加重了服務質量偏低這一現狀。除此之外,服務人員的數量缺口也十分的巨大。一個服務人員需要負責上百戶的居民,這使得服務的質量必然下降,而且由于人員的限制,使得發生突發狀況時,不能及時應對。為了解決這一狀況,許多社區開展了“以老助老”工程,但是,這種措施只能短期緩解人員短缺問題,從長期來看,不但不能解決問題,還有可能影響到整個長春市的社區居家養老的發展。

(五)社區與老人之間的信息斷層

社區居家養老想要發展順利必須需要老年人的主動參與,調動老年人的積極性,實現老年人的一種“自我增能”即挖掘老年人內部自身的潛能,促進其更好地發展,這對于推進社區居家養老這一模式的發展具有決定性意義。而想要實現這樣的目的,就必須要保障信息的流暢性即老年人可以充分理解社區有關信息和政策,積極參與社區居家養老的建設并結合自身情況提供相關建議。但是,目前,由于長春市社區與老年人之間的信息斷層使得老年人無法了解社區有關居家養老的相關信息和政策,有些老年人甚至都不知道。而這就造成了居家養老的主體即老年人自己無法參與到居家養老的建設之中,使得長春市目前大部分社區的居家養老并不能滿足老年人,也阻礙了長春市社區居家養老的發展。

三、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對策建議

隨著長春市經濟的發展以及老齡化社會的加劇,社區居家養老必定會成為長春市養老的趨勢,因此,針對長春市社區居家養老中存在的問題進行積極的探索和尋求解決的方法顯得十分的必要。

(一)拓展資金的渠道,引入市場機制

社區居家養老需要資金的投入尤其是在開始階段,但是,僅僅依靠政府的單一投入肯定是無法滿足的,想要促進長春市居家養老的更好發展必須要拓展資金的渠道。筆者認為,長春市后期的發展可以借鑒濟寧市的發展經驗:由政府單一投入轉為建立以政府資金為引導、社會投入為主體、福彩公益金和慈善捐贈為輔助的多元化投入機制,強化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資金保障。除此之外,將市場機制引入到社區居家養老模式中來對于社區居家養老會起十分重要的作用。國外養老事業的產業化也十分普遍,但是由于我國國情的特殊,養老服務完全依賴于市場是不可想象的,但是可以考慮引進一些社區和家庭無法提供,但是對于特定老年人群體有迫切需要的服務項目。例如:市場化的居家護理服務、市場化的居家醫療服務、市場化的臨終關懷服務等。這不僅有利于 提高養老服務水平,滿足老年人的需求,同時還可以減少政府在這些方面的資金投入,從而有利于整個居家養老的發展。

(二)加快政府職能的轉變

在社區居家養老模式中,社區的定位是十分重要的。由于我國社會長時期的行政化和官僚化,因此,在養老這一事業中也存在這樣的現象及問題即“社區一把抓”什么都管,由于社區是行政機關,對于居家養老并不是十分了解,因此,這種行為必然會阻礙居家養老的發展,尤其是不利于社會組織的參與。此外,政府對于社區居家養老的發展更多是以一種指令和命令的方式來進行管理,這顯然不利于居家養老的發展。所以,想要使得社區居家養老的順利發展,首先,必須改變社區的定位,社區必須要“放權”。在社區居家養老這一養老模式中,社區更多的扮演的是一個監督者和中介的角色,社區需要把自己的權力下放給社會組織,相信社會組織,由他們來提供更為專業的居家養服務。當然,這并不意味著社區就可以完全放手,社區要做的是接收和反饋老年人的信息,監督社會組織的服務,考察社會組織服務人員的同時也要調節老年人與社會組織之間的矛盾。只有做到這樣,才可以更好地保障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質量,提高老年人的幸福感,促進長春市社區居家養老的發展。其次,轉變政府的職能。政府應當調整自己的角色,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務型政府”轉變,解決好政府與老年人之間的“信息斷層”問題,讓老年人更多的了解相關信息和政策,充分調動老年人的參與積極性,鼓勵他們建言獻策,為更好地發展社區居家養老提供建議。同時,政府應該要積極引入社會組織,相信并依靠他們,給予他們更多的權力,讓他們成為居家養老服務的主導,與此同時,政府也要加強對于他們的監督和指導,積極調解社會組織和老年人之間的關系,從而形成一個社區、社會組織以及老年人自己都積極參與的良好發展的社區居家養老模式。

(三)加快對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人員隊伍的建設

從事養老服務的人員是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實踐者,他們的服務質量以及服務水平決定著整個居家養老服務的發展,因此,對于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人員的建設顯得十分的重要。而對于長春市目前的情況而言,對于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人員的建設更為重要。筆者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改善:首先,豐富養老服務人員的招聘渠道,吸納更多的專業的、有經驗的服務人員。其次,提升現有養老服務人員隊伍的文化水平以及專業技能,從而提升現有隊伍的整體素質。最后,建立和完善對養老服務人員監督和考查以及反饋機制,實現養老服務人員的“持證上崗”。 對于優質服務人員給予鼓勵和提拔,而對于未能達標的給予批評處罰甚至辭職以保障整個養老服務人員隊伍的水平,從而為老年人提供更滿意的更優質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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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國城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體系的構建 從人口結構變化看我國城市居家養老服務體系的發展 我國社區居家養老的體系建構研究 完善我國居家養老的對策 論我國居家養老模式的完善 多維視角完善我國農村居家養老服務體系的必要性分析 我國居家養老方式探析 我國新型“居家養老”模式發展研究 我國社區居家養老中的人力資源系統的構建 我國開展老年居家養老服務的原因分析 完善我國居家養老服務的對策研究 日本非營利組織參與社區居家養老對我國的啟示 對我國新型農村居家養老模式的探究 我國居家養老服務存在的問題及解決建議 我國社區居家養老模式的對策研究 推動我國社區居家養老模式的對策 我國的居家養老發展現狀分析 發達國家居家養老服務產業及其對我國的啟示 我國社區居家養老模式的問題與對策研究 對我國社區居家養老模式的思考 常見問題解答 當前所在位置:

②資料來源:同上

③資料來源:http:///jrzg/2007-05/28/content_628517.htm

④資料來源:http:///news_show.asp?id=503

⑤資料來源:同④

⑥資料來源:民政部《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十二五”規劃》(征求意見稿). http://.cn/policy/txt/2011-02/12/content_21903019_3.htm

⑦資料來源:同⑥

⑧資料來源:同⑥

⑨資料來源:同⑥

⑩資料來源:http:///wiki/Long-term_Care_Insurance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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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老齡化 居家養老 養老機構 公共服務

二十一世紀以來,世界范圍的人口老齡化趨勢不斷加劇。1999年,中國65歲以上人口比率超過7%,標志著我國步入老齡化社會。近年來,全國的人口老齡化趨勢迅速蔓延,人口老齡化問題日益突出。黨的十報告強調,要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大力發展老齡服務事業和產業??茖W認識和把握人口老齡化問題,加快我國居家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解決好數量龐大的養老問題,不僅是一項涉及千家萬戶的民生工程,也是構建和諧中國的一項重要內容。

一、居家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社會背景

1、老齡化趨勢加速,社會壓力日益加大

根據國際人口學會的定義,當一個國家或地區60歲以上人口所占比例達到或超過總人口數的10%,或者65歲以上人口達到或超過總人口數的7%時,其人口即稱為“老年型”人口,這樣的社會即稱為“老齡化社會”。據第六次人口普查數據,全國總人口為13.7億人,其中60歲及以上人口為1.78億,占13.26%,其中65歲及以上人口為1.18億,占8.87%。截至目前,我國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超過2個億,占總人口的14.9%。按照國際標準,我國已經真正進入老齡化社會。

同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60歲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2.93個百分點,65歲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91個百分點。我國老年人口在規模上繼續呈現增長態勢,我國人口老齡化進程繼續保持增勢。據預測,未來20年平均每年增加1000萬老年人,到2050年左右,老年人口將達到全國人口的三分之一。隨著老齡化趨勢的加速,解決好數目龐大的養老問題,給政府和社會提出了嚴峻挑戰。

2、家庭結構小型化,養老功能不斷弱化

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顯示,大陸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平均每個家庭的人口為3.1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的3.44人減少0.34人。這說明,我國的家庭規模、結構在不斷縮小?!梆B兒防老”是我國沿襲多年的養老模式,隨著社會的發展,“子少老齡化”已經成為現實,家庭結構“421”模式已經形成,2個年輕人要負擔起4個老人的養老任務,獨生子女無力、無暇照顧老人的矛盾越發凸顯。

此外,隨著城市化、工業化的發展,人口流動加速,人們的生活方式和思想觀念也發生了很大變化,子女婚后愿意追求獨立的生活空間,傾向于搬出父母家,組建新家庭,兩代人居住距離不斷擴大,使得空巢老人的數量逐漸增多。家庭結構和生活方式的變化,導致家庭養老功能的不斷弱化,人們的養老觀念也發生了較大變化,社會化的養老服務正在逐漸取代傳統的家庭養老。

3、養老機構供給不足,無法滿足社會需求

如今,面對養老問題,老人常常把“老了指望不上子女,接進養老院”放在嘴邊,充分體現了其對于社會養老的需求與依賴,而現實情況卻不容樂觀。從數量上看,截至2013年底,全國各類養老服務機構42475個,擁有床位493.7萬張,比上年增長18.9%,即每千名老年人擁有養老床位24.4張,即使增長13.9%,也根本不能滿足全國老年人的需求。

從質量上看,公辦和民辦養老院的水平參差不齊,公辦養老院設施服務較好,但容納程度有限。民辦養老院設施比較完善的,收費較高,許多老人無能力承受;收費便宜的設施簡陋,服務水平低,無法滿足老年人的需要。養老機構數量、質量與老年人的需求相比,差距非常懸殊。綜上所述,隨著人口老齡化、家庭結構小型化趨勢的不斷發展,家庭養老功能下降、機構養老數量不足,推動家庭養老從傳統型向現代型演變,大力推動社會化的居家養老是養老方式發展的必然趨勢。

二、居家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主要問題

1、參與主體單、資源整合不夠

目前居家養老服務,無論是建設服務設施還是成立服務機構、設立服務項目,都主要由政府來完成,這種政府積極參與、強力推動的思路,短期內效果明顯。但長遠來看可能會有一些新問題:一是政府過度介入,企業利潤空間狹小,不利于居家養老市場的培育;二是居家養老服務是政府、家庭、社會多元參與、多方責任共擔的一種新機制,政府介入過多很容易造成人們對政府的依賴心理,把家庭應該承擔的責任、社會可以承擔的責任推向政府,長此以往政府不堪重負,而且由于政府承擔大量事務性工作,可能會出現政策不完善、規劃滯后、監督不到位等問題,制約居家養老服務長期可持續發展。

2、資金投入不足、缺乏制度安排

雖然我國在養老事業和設施建設方面的投入在逐年加大,但與人口老齡化發展速度相比,還存在較大差距。特別是在老年人生活照料、文化娛樂設施建設投入方面,還不能滿足老年群體的需求,一些空巢老人、半失能老人吃飯難的問題還沒有從根本上得到有效解決。居家養老的資金來源主要應該依靠制度性安排,包括養老保障制度、醫療保障制度、長期護理保險制度、以房養老制度等。目前,我國前兩項制度已經建立,但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和以房養老制度仍然是空白,老年人的護理支出無從匹配,亟待建立居家養老的相關配套制度。因此,資金短缺是居家養老發展的瓶頸。

3、服務網絡滯后,覆蓋比例較小

為加快養老服務網絡建設,各省市區需要建立區、街、居委會多級養老組織,并按各自職責實施對社會化養老服務工作的政策制定、督導檢查、運營調控等;建立完善社會化養老服務運營網絡,進一步明確養老服務機構的審批和管理權限;明確政府購買服務、養老服務機構床位補貼申報和辦理程序。通過三級組織管理網絡和監督服務體系,保障居家養老工作高效運行。但服務網絡還處在建設初期,服務的范圍和內容有待于逐步擴大,服務的質量和效果有待于不斷提高,運行機制和服務效率有待進一步研究探索。

4、人員隊伍缺乏,專業化程度低

我國目前居家養老服務的提供者主要分為兩類:一類是帶薪的專業服務人員;另一類是不帶薪的志愿者。目前,從業人員隊伍主要存在以下三方面的問題:一是待遇偏低,人員缺乏。由于居家養老服務員沒有明確的職業特征,被大多數人等同于普通的家政服務員,社會地位和物質待遇都比較低。因此,導致專業的護理人員不愿跨入居家養老服務領域,本地人一般也不愿從事養老服務工作,而外來務工人員由于語言、生活習慣、交通往返等方面的原因,影響了服務的質量和工作的持續性。二是年齡偏大、專業化程度低。當前,居家養老服務中心雇用的服務人員數量嚴重不足且服務人員年齡偏大,缺乏創新意識和服務的激情。從業人員的專業化程度不高,不具備資格、臨時性人員占一定比重。三是作用偏小、志愿服務不規范。在專業養老服務員嚴重不足的情況下,志愿者隊伍作為養老服務的重要補充力量,就顯得尤為重要。但是,目前我國還沒有健全完善各個類別志愿者激勵和培訓機制,志愿者在養老服務中發揮的作用還比較小。

三、加快居家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對策建議

1、合理界定政府責任

居家養老作為一項社會工作,體現了政府的意志和倡導的社會價值觀,因此在工作開展初期,政府的推動、引導是工作得以順利開展的前提,貫穿于啟動、規劃、組織等各個環節和過程。但是,這并不意味著政府要把居家養老的所有事情包辦下來,因此,應該明確政府責任,重點圍繞以下內容開展工作:建立支持居家養老服務的相關政策及配套制度;建立并實施服務質量監督評估體系;積極倡導居家養老服務理念;積極培育民間組織,制定優惠政策,拓寬民間資本在居家養老服務業中的發展空間。

2、多渠道籌集資金

居家養老作為社會保障的組成部分,政府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要適當提高床位運營補助等建設補助標準,在財政預算中設立“居家養老專項資金”項目,保證必要的財政資金投入;要出臺優惠政策,積極引導和鼓勵企業、個人及社會團體的捐贈、支持養老服務事業,或是通過發行老年福利彩票等多種方式,廣泛募集社會資金;要逐步建立社會力量的準入機制,拓寬融資渠道,整合社會力量,吸引更多的民辦非營利性組織從事居家養老服務事業,使得更多的老年人得到實實在在的照顧、服務。

3、優化整合社區資源

由于政府、社會和市場三者之間互聯、互補、互動不夠,各種老年服務設施和服務市場的資源共享銜接亟待完善。因此,應該加強社區或共同居住區域的養老服務資源的優化與整合,提高社區服務功能,實現各類老年服務設施和服務市場的資源共享。一是鼓勵各省市區縣重點建設一批區域性、示范性的老人之家,并改造升級現有的托老、養老機構,探索區域化、小型化、多樣化的新型社區養老模式;二是盤活現有資源,把一些閑置的學校、廠房、單位內部設施等,通過贖買、租賃、合作等方式,改造成合適的服務設施,壯大居家養老服務的物質依托;三是加強社區服務中心建設,在政府、社區、家庭、市場中搭建溝通協調的平臺,整合家政服務、醫療保健、心理咨詢等服務資源,提高社區服務資源的綜合使用效率。

4、建立專兼職服務隊伍

一是加強專業人員培訓力度。與地方職業院校合作,對養老機構和社區養老服務人員進行培訓,確保養老服務人員掌握基本的保健、護理、康復知識和技能。二是創新志愿者工作機制,鼓勵和支持社區單位、居民、大中專院校學生以及社會各界人士為居家養老人提供多種樣式的志愿服務,通過創建愛心服務基地等形式建立長期聯系,為老年人提供更多、更高層次的服務。三是完善“以老助老”服務模式。建立老年協會或老年人互助服務中心,老年人既是社區服務的對象,又是社區服務的參加者、組織者,充分發揮醫務、教育、文藝、家電維修等退休人員的專長,使其服務于社區,形成“服務現在、享受未來”的老年義工服務模式。

5、促進養老服務規范化

要不斷地開發、完善不同形式的服務項目和服務模式,通過豐富多樣的服務內容、便捷靈活的服務方式,滿足老年人不同的個性需求。要科學設定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各項標準,通過合法程序,明確居家養老的服務內容、收費標準、各方的權利和義務、監督評價機制等,規范居家養老服務的內容、質量和標準,加強居家養老服務規范化、專業化發展。

【參考文獻】

[1] 孫慧峰:我國居家養老服務體系中政府的職責定位研究[J].蘭州學刊,2010(4).

篇4

關鍵詞:居家養老;老齡化;對策

老齡問題是我國目前面臨的重大問題。上海作為經濟發達的特大型城市比全國又提前了十多年步入了老齡化社會,人口老齡化程度一直列為中國之最。為了應對這種亟待解決的急迫情勢,養老問題成為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目前,上海各區積極開展居家養老服務,以確保老年人頤養天年。

一、研究背景

據2010年上海市老年人口和老齡事業監測統計信息,截止2010年12月31日,上海市戶籍人口1412.32萬人。其中, 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331.02萬人,占總人口的23.4%; 65歲及以上老年人口226.49萬人,占總人口的16.0%; 7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164.33萬人,占總人口的11.6%;80歲及以上高齡老年人口59.83萬人,占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的18.1%,占總人口的4.2%;100歲及以上老人997人,其中男性201人,女性796人。靜安區總人口30.51萬,其中,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8.19萬人,占總人口的26.9%; 65歲及以上老年人口5.71萬人,占總人口的18.7%。這兩項指標均居于上海各區老齡化程度排行之首。80歲以上老人人口占總人口比例排名全市第三。靜安區作為上海市中心城區,其土地價格極其昂貴,并且受轄區面積限制,養老機構的規模無法滿足全區老人需求,居家養老顯得尤為重要。筆者于2010-2011年期間對靜安區千名老人以及靜安區5個街道的部分居家養老服務機構的服務人員和管理人員(共計264人)進行了問卷調查研究。

二、靜安區居家養老服務的現狀

(一)、針對服務對象的問題

1.居家養老服務對象即老人對居家養老的認知度有待提高

調研發現,受老人自身文化程度以及居家養老服務的貫徹力度等多方面影響,35.9%的老人不知道靜安區有專門為其提供服務的居家養老服務機構,59.2%的老人對居家養老的相關政策和制度幾乎一無所知。這反映了居家養老這一模式并未真正深入貫徹到全區老人,其熟悉度和普及度都必須進一步提高。

2.未能給老人提供做夠的醫療保障

健康是老人最為關心的話題。隨著年齡增長的生理變化,老人或多或少都會受到病痛的侵蝕,醫療保健成為了居家養老中極為重要的一環。調查顯示,大部分老人的經濟能力十分有限,其經濟來源一般都是離退休金。有限的經濟能力使得老人無法負擔昂貴的醫療費用。

3.老人的精神文化需求未能得到滿足

現如今,老人們不僅要求得到全面的醫療保障服務,也需要得到精神層面上的豐富。由于兒女們需要經營事業,無暇照顧到老人,很多居家老人表示存在孤獨感,需要更多的人傾聽他們的訴說和想法。所以,調查中很多老人希望在社區里多開展一些能調動老人積極性和熱情的文體活動和聚會,擴大交往人際圈。

(二)、針對為老服務人員的問題

1.服務人員的整體素質不高

61.7%的工作人員均來自4050人員和退休人員,30%的工作人員為外來人員。這一人員結構顯現出居家養老服務隊伍年齡較大、文化程度偏低、專業技能和管理水平偏低等特點。提供具體服務的服務人員因工作特點和自身能力的限制,無法滿足服務對象日益增長的多元化需求。

2.服務人員缺乏必要的培訓和再培訓

服務人員缺乏培訓和再培訓的直接后果就是為老服務的整體水平不高,連續性不強。雖然大多數居家養老服務人員有等級不同的上崗證書,但仍有一大批服務人員未經過培訓或者只經過簡單的培訓就開始上崗工作,調研顯示,取得與沒有取得相關培訓證書的服務人員的比例為1.7:1,其中63.1%的服務人員取得了相關培訓證書,未取得相關培訓證書所占比例為36.9%。在取得證書的服務人員中,大部分都是為了參與工作而取得的初級證書。加上目前的證書頒發過程中存在的監管不嚴現象,致使服務人員的崗前培訓不到位。為老服務人員上崗以后的再培訓就更加少,即使有培訓,培訓的范圍也大多只限制于技術培訓,培訓的效果不理想,不能滿足老人的需求,甚至不能達到為老服務人員的心理預期。

3.服務人員敬業態度和服務積極性不高

在為老服務的過程中,由于為老人這個特殊的群體服務會有很多突況發生,跟老人的交流相對比較困難。加上很多老人的要求比較高,服務人員會面臨各種各樣的狀況,致使服務過程中困難重重。這些實際的困難和現實的情況致使服務人員的敬業態度和服務積極性比較低,直接影響到居家養老發展的速度和質量。

(三)、針對機構管理人員的問題

1.管理人員的管理經驗不足

由于居家養老在中國屬于初探階段,沒有成熟的理論和經驗可以借鑒,各地區在從事居家養老事業的過程中都是在摸索中前進,所以不可避免就會產生各種各樣的問題,由于缺乏經驗,導致管理人員在協調、溝通能力方面存在欠缺,無法充分調配、整合服務資源,工作中難以得到服務對象或服務人員的支持。

2.管理人員可利用的資源有限

最核心的就是資金不足問題,通過調查,為老人提供服務的公益性組織未得到養老機構同等的優惠政策,電、煤、水等公用事業費的收費標準均比居民標準要高。在資金投入方面,各中心沒有政府明確的日常運作補貼經費。由于各站點提供的大部分是無償和低償服務,以及各個站點自身的規模和服務質量的差異,統一的補貼辦法難以彌補各站點的資金需求。

三、建議和對策

(一)、重新定位政府職能,完善居家養老服務體系

政府在居家養老服務中的主要職能是政策扶持、資金支持、管理監督、服務資源的優化配置等方面。2007年靜安區政府將構建居家養老服務體系作為區政府1號實事項目,使居家養老事業得到了長足的發展,政府在其中起著功不可沒的作用。同時,政府應理清自己在整個居家養服務體系中的定位,將更多的時間和精力投入到居家養老服務的宏觀調控和協調監督層面上,為居家養老事業的發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環境和寬闊的發展空間。目前居家養老服務的三級管理服務網絡的搭建已經初步完成,如何進一步完善、優化這個網絡成為急須攻克的課題之一。運作機制上,堅持"政府主導,社會興辦,市場運作,實體管理"的發展方向。具體操作上,進一步深化服務平臺的優化、分類標準的科學化、項目管理推動等方面的改革。

(二)、優化扶持政策,加大資金投入

把養老服務社會化工作納入經濟以及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使其與經濟建設和社會其他事業協調發展。在政策扶持方面,政府應對組織、參與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公益組織出臺優待和優惠政策,如適當調整公用事業費收取標準,適當減免稅收、貸款優待等,以激發他們的參與積極性,提高服務的質量和檔次。在資金投入方面,政府在今后考慮老年事業經費安排時,應列出一部分專門用于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支出。具體實施上可采取"雙軌制",即政府應對各中心給予明確的運作補貼經費,對各站點實施區別對待的補貼辦法,這樣才能從資金上保證居家養老服務的順利開展。具備了政策上和資金上的有利條件,才能更好的吸引更多的社會組織承接為老服務項目,通過引導社會組織的良性競爭,使老年人得到更加專業化、個性化的服務。

(三)、吸引多元主體廣泛參與

政府應該充分發揮民間組織"民間性"的優勢,讓民間組織提供更多的居家養老服務;倡導社會各界加入到居家養老志愿服務當中,充分利用轄區各企事業單位、小區居民、學生的力量,形成一股龐大的志愿服務合力,為社區中的老人提供多樣的志愿服務;同時借助慈善機構的資源,積極推動社會慈善資源與居家養老事業聯合發展。

(四)、建立和完善評估監督機制

建立一整套完善的、切實可行的居家養老評估標準體系,將其指標體系與上海居家養老服務標準進行對照,好的方面予以保留并繼續發展,不一致的地方要進行調整或者修改,不斷提高居家養老服務的質量。選擇具有實力和社會責任感的服務機構或組織作為政府購買服務的對象,對于政府購買服務的機構或組織的行業資質、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進行適時監督,使政府的投入得到有效發揮,確保老人得到優質的居家養老服務。

(五)、建立長效地培訓機制

實行上崗培訓和定期培訓相結合的培訓制度,將培訓效果作為為老工作人員的績效標準。為服務人員提供專業的崗前培訓和再培訓,全面掌握服務對象的基本情況和服務需求,充分提升其家政服務、護理服務等專業技能。為管理人員取得社工證書提供專業支持和培訓,進行老年心理學、醫學、團隊管理及涉老法規政策等方面的專業培訓,提高管理水平,開發多樣且富有個性化的居家養老服務項目來完善各街道、社區的居家養老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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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居家養老 服務對象 需求分析

一、前言

本文通過為期兩個月的實地調研,運用抽樣法對靜安區老人進行問卷調查,隨機在靜安區居家老人數據庫中抽取1000份樣本,千名老人分布在5個街道25個居委會,每個街道發放問卷200份。其中有逝世和人戶分離的老人由系統隨機再抽取樣本進行調查。問卷涉及到基本情況、生活服務、醫療保障服務、安全服務精神慰藉和經濟等六個方面。調查資料運用SPSS軟件進行統計分析,對所有重要的數據均做了相關統計和檢驗,以保證分析結構的有效性。并針對居家養老服務對象即老人的需求以及所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以求找到解決的對策。

二、上海市靜安區居家養老服務對象需求的問題分析

發展居家養老服務的重點是滿足服務對象即老人的需求,但在實際的操作過程中往往會忽略這一最重要問題,老人在生活狀況、醫療保障、安全服務、精神慰藉和經濟狀況等方面的現狀是居家養老服務過程要解決的問題以及居家養老服務水平能達到的程度的重要基礎,下面就針對這幾項指標提出存在的一些問題。

1、老人對居家養老的服務、機構、政策了解程度不高。在調研過程中,雖然有78.3%的老人得都到過居家養老機構或居家養老機構的服務人員所提供的服務。但仍然有35.9%的老人不知道有專門為老年人提供居家養老的機構。對于跟他們聯系比較緊密的一些助老機構比如社區的樂齡家園服務站、日間服務中心等大多數老人相對比較熟悉,但像區居家養老管理服務中心和街道的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等機構,老人們就了解的不多。更有59.2%不知道任何關于居家養老服務的相關政策。只知道有關于養老方面的優惠服務。

2、目前居家養老提供的服務范圍太窄。目前,居家養老機構提供的服務項目包括助餐、助浴、助潔、助行、助辦、生活護理和康復等,但調研顯示,在得到過助老服務的老人中,46.7%的老人得到過為老服務機構提供的助餐服務,助浴、助潔、助行、助辦等等其他服務均勻分布,但都不高,平均只占到7%左右.其中老人最需要的服務項目中,老人們的要求不統一,幾乎是平均分布,都不超過15%。由此看來,老人除了得到助餐助浴等項目的服務相對比例較高外,其它各項普遍不高,這說明居家養老機構的服務項目只能滿足基本的生活需求。老人關于生活質量提高方面的需求還不能得到滿足。

3、醫療費用過高是老人就醫難的主要瓶頸。因為年齡較大的實際情況,大部分老人認為自己身體不是很健康,其中65.5%和10.1%的老人認為自己的身體健康狀況一般和較差,只有21.6%的老人認為自己的身體很健康。68.7%的老人患過慢性疾病,身體經常遭受病魔折磨;17.8%的老人曾是大病患者;7.9%的老人現在身患殘疾。老人的身體狀況決定了醫療費用是老年人的主要經濟支出。雖然大部分老人參與了各種形式的醫療保險和醫療保障,其中81.0%的老人有參加醫療保險,84.4%的老人參加退休職工互助醫療。但仍有百分之十五左右的老人沒有參加任何形式的醫療保障。這就更加加重了老年人的經濟負擔。加上目前國家醫改舉步維艱,并且效果很不明顯,導致醫藥費、手術費、住院費等醫療費用居高不下。沉重的醫療費用不僅影響到老年人的醫療,而且深深地影響到整個居家養老體系的發展。

4、大多數老人的交往需求很難得到實現。 孤獨是老年人的第一殺手,也是為老服務所要解決的重要問題之一,這種對老人精神上的無形的摧殘加速了很多老人的衰老甚至死亡。而居家養老的目的就是利用家庭和社區的情感溫暖使老人身心愉悅,達到養老的目的。但是就目前的狀況來看,為老服務的現狀還很難滿足大多數老人的交往需求。在調查過程中,大多數老人提出有一些孤獨感或者生活太單調、無聊,希望社區能夠開展各種能讓他們參與進去的文體活動,也希望社區能多關心老人,多找他們聊天,通過各種途徑建立聊天室或建立其他聊天渠道供他們與人交流。如有條件,希望提供開展一對一的心理訪談,解決他們的心理問題。調查顯示,大部分老人想與人交流溝通,其中63.9%的老人想找人訴說心事。當有心事時,他們首先會想到配偶、子女等親人進行訴說,比例占到了70.6%,很多老人想通過參加各種活動來減少孤獨感,有45.6%的老人表示經常參加各類活動。這就需要社區為載體的居家養老體系能夠把這部分愿意交往的聚集起來,開展各式各樣的文體、旅游和集體活動,讓老人們在社區中度過充實的每一天

三、上海市居家養老服務對象需求的對策分析

1、提供途徑是老年人更充分了解居家養老服務。居家養老的服務實實在在的存在,但很老人對這項服務卻知之甚少。很多社區的老人得都到過居家養老機構或居家養老機構的服務人員所提供的服務。但仍然有一大批老人不知道有專門為老年人提供居家養老的機構??梢哉嫘麄鳛橹鳎ㄟ^社區的各種途徑為老人普及居家養老的優惠政策。讓老人系統的了解相關知識,充分的融入到系統中間去。這對于居家養老體系資金的籌措、政策的實施、服務的流暢性和互動性都有積極的作用。

2、提供各種渠道滿足老人的社交需求。愉快的身心是老年人能夠安度晚年的最重要的方面,而社會交往是實現老年人價值的切實可行的途徑。“社會交往”指老年人參與的各種社會活動,包括志愿服務、文化學習、文體活動等凡是涉及“交往”的活動。老年人可以通過各種社會交往增強運動,或者通過交往和運動尋求新的平衡,社會交往是增進老年人身心健康和延長健康期的得力之舉。社區應在了解老年人社會交往偏好的基礎上為老年人提供科學引導,并注意發揮老年人自身在各種社會交往活動中的組織和管理作用,讓老年人認識到自己的潛能,以更加自信、積極的態度去生活。調研過程中發現,經常參與社區活動、志愿者活動,各種問題活動的老人與其他老人相比身體更加健康,對生活的態度也更加樂觀向上。

3、解決老人看病難的問題??床‰y幾乎是每一個老人發出的聲音,面對如此大的一個需求群體,居家養老體系不僅不能把老年人排除在體系之外,而且要作為養老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把按病患嚴重程度的不同分別進行需求管理?!吧鐓^醫療服務”、“護理、保健類”的需求在老年婦女群體中具有普遍性,同時不容忽視的是“應急呼叫類”的服務需求在上升。為此,社區應提供相關方面的優質服務。比如,為社區內的老年婦女建立健康檔案,提供送醫上門或是陪同看病服務,以此提高社區醫療服務水平;對需要“護理、保健類”服務的老年婦女,社區可以加強相關保健、健康知識的宣傳,加強組織體育健身活動,對健康狀況很差的老人提供入戶護理服務;針對“應急呼叫類”優質服務需求上升的現象,社區應著手開始建立及改進社區應急援助網絡。

4、針對不同老年群體,實行“按需”服務。作為社會特殊群體的老年人有著不同于其他人群的特點,同時,由于每個老年人在健康、家庭、經濟等方面存在差異,其養老需求也各有不同。此外,受到性別差異和個人愛好差異的影響,不同的老年人也有不同的養老意愿。因而,社區要切實從不同老年人的個人需求出發,設置多樣性的服務項目以供老年人選擇,社區可在各小區單元樓下開設老年信箱,接收老年人提出的意見與建議,更多地了解老年人的需要。

所以本文建議針對不同類型的老年人群,提供不同層次的居家養老服務。如針對高齡老人、非自理老人,他們由于各種疾病增多、生活不能自理、與子女的溝通也越來越少、常常會產生孤獨寂寞感,應以上門照料服務為主,為老人提供醫療、康復、護理、洗滌、購物、餐飲、心理咨詢等全方位的服務,針對剛從工作崗位上退下來的低齡老人、空巢家庭老人,他們一般身體健康、收入也較高、子女又往往不在身邊,應以上門照料服務為主,如家務助理、出行旅游服務等。針對生活基本能自理但又需要一定照料服務的中高齡老人,可采取日間護理中心、托老所、老年康復站等形式服務。此外,政府和社區組織要鼓勵、提倡、支持低齡健康老人在自愿量力的前提下,參與社會發展和公益事業,也可依托社區服務中心、老年活動室、老年大學,使他們參加各種有益的文化、體育、教育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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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老齡化;居家養老;福利性;市場化

20世紀80年代以來,隨著我國人口老齡化的發展和經濟社會的轉型,同時也為適應“社會福利社會化”改革,社區居家養老在全國各地蓬勃發展起來,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社區居家養老模式。加快發展社區居家養老,對于應對人口老齡化的挑戰,實現經濟社會的和諧發展有重要意義。

1 養老及相關概念區分

1.1家庭養老與社會養老

家庭養老與社會養老是兩個不同的概念,這兩個概念的區分主要是從支撐養老的經濟來源上來看的。社會養老的經濟來源主要是離退休金和養老補貼,如城鎮中離退休金、農村地區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待遇、五保津貼等都是社會養老的經濟支撐。家庭養老是指老年人晚年生活的經濟來源和支撐主要由自己或家庭其他成員來承擔,而不是由社會承擔。養老涉及經濟供養、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三個方面,家庭養老和社會養老不應簡單將經濟因素作為劃分的依據。雖然涉及的維度有所擴展,二者的區分主要還是在于承擔主體上。

1.2居家養老與家庭養老

目前學界在討論居家養老的時候,常常將其等同于家庭養老。從內涵上看,二者的側重點有所不同。居家養老是相對于機構養老(如養老院、托老所、老年公寓、敬老院等)而言的,是指老年人在家居住,由社區和社會幫助家庭為居家老人提供生活照料、醫療護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務的一種社會化養老模式,側重點在于養老居住方式上。而家庭養老側重的是承擔主體的問題,即誰提供養老資源的問題。居家養老和機構養老既可以是家庭養老,也可以是社會養老。

1.3機構養老與社會養老

同樣也需要厘清機構養老和社會養老的關系。機構養老是指老年人集中居住在敬老院、福利院、托老所、療養院等機構中養老,而不是分散居住在各個家庭養老。機構養老的養老費用可以來自子女親屬,也可以由老年人從社會領取(退休金或其他津貼)。所以,與居家養老的實質一致的是,機構養老也是就養老居住的方式而言的,與社會養老及家庭養老涉及的養老承擔主體這一內涵是不同的。

2 制約社區居家養老進一步發展的困難和障礙

2.1政策法規不健全

目前,我國除京、津、滬等城市外,各地對居家養老服務實施方案都缺乏明確的政策(法規)規定及中長期發展規劃。如此一來,政策實施的系統性、連續性、一致性、協調性將受到拷問,居家養老服務發展的持續性面臨挑戰。

2.2資金短缺

一方面,由于社區養老服務具有社會福利的剛性,社區養老服務支出具有不斷上升的趨勢;另一方面,隨著人口老齡化的加劇,老年人對社區服務資源的需求日益多元化和高水平化。

2.3志愿者隊伍及專業人員缺乏

從數量上看,雖然部分城市的社區志愿者十分活躍,在為老上門服務中起到了關鍵性作用,但就全國而言,社區志愿服務隊伍普遍缺乏,有的社區甚至根本沒有建立志愿服務站。

3 推動我國居家養老發展的建議

3.1確立政府總領性地位

在居家養老事業中,政府要確立其總領性地位,既要“責任擔當”,又要“抓大放小”。一方面,政府應當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重視居家養老事業的發展,將其納入社會發展和地方建設的整體規劃中,加大財政投入,制定切實可行的推進方案,對居家養老發展的經費投入,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工作做好統籌規劃。另一方面,引入居家養老服務運行的市場化機制,采取措施動員和鼓勵社會各界參與居家養老事業。

3.2通過市場機制建立多層次服務體系

市場化運行機制能夠合理有效地配置各種養老資源,通過市場化運行建立多層次、全方位的居家養老服務提供系統。從服務內容和老年人自身條件來看,可以確立兩種層次的居家養老服務方式:第一,對于高齡,生活難以自理的老人,主要提供康復、護理、生活服務等服務內容的,上門照料方式的服務;第二,對于生活基本能夠自理的中齡老人,采用日間護理中心,老年康復站的方式提供生活幫扶、醫療康復、休閑娛樂等方面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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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上海市養老服務業面臨著“深度老齡化”的挑戰,應運而生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成為服務民生與促進經濟轉型升級的突破口之一。目前,由政府投資并經營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存在著諸多問題,制約了上海市養老服務業的發展。本文針對此問題,提出引入“民辦公助”的PPP模式,實現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市場化運作,以滿足更多老人的養老需求。

關鍵詞:

社區居家養老;人口老齡化;PPP模式

據統計,截至2014年年底,中國的老年人口數量已達到2.12億人,成為世界上第一個老年人口破2億的國家。上海市作為全國第一個進入老齡化社會以及人口老齡化程度最高的城市,60歲以上老年人口已達到414萬人,占上??側丝诘?8.8%,遠高于全國15.5%的比例,進入了“深度老齡化階段”。[1]“十三五”期間上海老齡化將進一步深化,到2025年老年人口將超過600萬人。而從2025到2050年,低齡老人增速將趨緩,但高齡老人增速將加快,上海將會面臨更大的壓力。[2]為解決老年人口的養老問題,上海市基本確立了“以居家養老為基礎、社區養老為依托、機構養老為補充”的養老服務體系,并初步實現了“9073”(即居家養老、社區養老、機構養老人數分別占90%、7%、3%)的養老服務格局。然而,“421”家庭結構使家庭的養老功能甚微,上海市養老機構的“一床難求”現象更使老年人養老需求卻遠遠不能滿足。表1顯示從2010年至2012年上海市養老機構床位數占老年人口數均只有3%,在2013年甚至不及3%。因此,將居家養老和社區養老相結合的新型養老模式——社區居家養老應運而生。

一、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發展概述

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是以家庭為核心,以社區為依托,以專業化服務機構為載體,通過上門、日托或鄰里互助的形式,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復護理等為主要內容的社會化服務。相較于傳統養老服務,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在經濟負擔和精神情感等方面有著無可比擬的優勢。比如,與家庭養老形式相比,社區居家養老可以充分利用社區的資源和力量來為老年人提供多樣化、全方位的服務,滿足老人的各種需求。而與養老機構養老形式相比,在經濟上,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是以小時服務為主,每天1-2小時甚至每周只要幾個小時的服務就能夠滿足居家養老的需求,小時制的服務模式大大節省了客戶的支出;在精神情感上,養老機構中的老人抑郁比率要高于居家老人,生活事件的改變與老人晚年的抑郁顯著相關,而社區居家養老方式更符合老年人的心理,老年人在自己熟悉的環境中安度晚年,更容易獲得安全感和歸屬感。[1]在很多發達國家,居家養老已經成為人們主要的養老方式。美國有85%老人選擇居家養老,居家養老產業高度成熟,成為就業增長速度排名第二的產業;瑞典也有90%老人選擇居家養老。在我國,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起步較晚,市場尚未成熟。以上海市為例,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自2000年起探索,2004年首次被列為上海市政府實事項目,納入政府財政預算,進入全面推進階段。2013年末,全市共有340家社區老年人日間服務機構,230個社區助老服務社,日托老年人數從2005年的0.21萬人增加到1.2萬人,有顯著提高。然而,從實際的需求情況來看,上海市老年人對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需求仍高于目前的供給。這種現象的出現歸根為以下幾點原因:

1.資金保障嚴重不足社區養老事業的發展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資金匱乏已經成為制約其發展的瓶頸。對于政府購買的居家養老服務,政府每個月劃撥給社區的經費僅夠人員工資的支付和日常運轉的維持,沒有多余資金用來聘用專業人員和開展居家養老服務工作。居家養老服務經費主要靠社會籌集和企業捐助,但由于利益或觀念問題,籌集或捐助的資金渠道不暢,數量也有限,遠遠滿足不了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迫切需求。同時,由于政府對居家養老投入的資金有限,補貼的服務對象數量也非常有限。

2.政策導向機制缺失政府在鼓勵社會資源積極參與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方面的政策導向性作用發揮不夠,缺乏系統的養老服務體系。致使養老服務系統內的服務項目參差不齊,長效機制缺失,養老服務的社會資源后期支持乏力、養老服務項目市場缺乏活力等。另一方面,對于社會團體、社區、非政府組織在社區居家養老中應承擔的責任與義務,政府的指導又不到位,政策上的支持力度明顯不夠。[3]

3.服務項目和內容單一大部分社區居家服務中心由于缺乏必要的服務條件和能力,主要的服務僅局限于提供家政服務。比如,送貨上門、配餐、理發、洗衣、做飯等,而醫療護理、精神慰藉等服務的提供遠遠跟不上。同時,老年服務的配套公共設施、支持系統設施規模小,檔次低,難以滿足老年人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求。

4.專業護理人員匱乏大部分社區居家養老的社會服務人員主要是下崗工人與外來務工人員,不具備養老服務護理員的專業資質和執業資格,專業化的服務水平較低。而社區養老服務的志愿者人員不固定,服務缺乏經?;?,在很大程度上也影響了服務項目、服務內容的擴展和服務質量的提高。因而,要根據老年人的實際情況來擴大服務項目的內容和供給[4],進一步完善社區居家養老的服務機制、布局、結構,建立以社會籌資為主、財政資助為輔的“民辦公助”的社區居家養老模式,以滿足老年人對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需求。

二、PPP模式引入社區居家養老服務

PPP是Public-Private-Partnerships的英文縮寫,又稱公私伙伴關系。指公共部門與非公共部門(民營企業)以合作伙伴身份共同投資、建設并運營管理公共基礎設施及公用事業項目,在合作中參與各方實現自身經濟利益及社會公眾利益“多贏”的目標。PPP模式作為一種提供公共產品的新型管理模式,有著傳統模式不可比擬的優勢。一方面,該模式可以較好地吸引社會資本,將政府公共財政資本與社會資本結合在一起,拓展資金來源。另一方面,該模式能夠綜合政府與民營企業的優勢,取長補短,優勢互補,極大地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務質量,在一定程度上彌補可能出現的市場失靈與政府失靈問題;具體運作上,公共部門和社會組織以項目風險最小化及社會綜合效益最大化為基本目標,將會實現1+1>2的協同效應。

因此,PPP模式的引入將會促使社區居家養老的服務方式從以政府為主向多元主體共同參與轉變,使服務對象從保障性目標人群向發展性目標人群轉變,從而提升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社會化、專業化和信息化水平。首先,要發揮好政府在保障社區居家養老基本服務方面的主導及基礎性作用。其次,要利用好市場在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資源配置方面的決定性作用?;具\作思路如圖2所示。從政府角度,與社會組織或民營企業合作,劃撥土地,將閑置公益性用地調整為養老服務用地,支持民資運營公有產權的養老服務設施;為民營企業提供專項補貼,包括專項運營補貼及專門用于融資時貸款貼息的專項基金;減征或免征民營企業的增值稅、消費稅、房產稅和營業稅等,適當減免行政事業性收費,養老機構用電、用水、用氣按居民生活類價格執行。從企業角度,充分利用政府在養老服務方面的優惠政策,投入資金,并進行運營與管理;建設信息服務平臺,借助互聯網、物聯網實現智能化養老服務;培養專業的養老服務隊伍,發揮專業技能優勢;開發新產品、新服務以滿足養老需求??傊?,政府和企業通過合作,以最少的資源投入獲得最多的公共產品和服務的產出,實現社會資源的優化配置。

三、PPP模式在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應用的風險及對策

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具有前期資金投入大、回報周期長等特點,尤其是引入PPP模式的這種新型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尚處于探索階段,經驗不足,經營風險高。此外,我國現行的養老服務市場體系并不完善,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無法保障政府和民營企業在“民辦公助”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的權利和義務。比如,當財政補貼不能及時到位時,就會影響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正常運營,嚴重時甚至會導致破產。因此,可以從以下幾方面著手規避風險:第一,制定PPP模式應用于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相關法律法規。[6]在法律上對政府和民營企業雙方的權責關系、風險分擔等問題進行明確規定,并建立一套完整、系統的行政管理框架[7],嚴格規范實施流程,這是PPP模式成功的基石。第二,加強市場監管力度,完善養老服務市場體系。構建績效考核體系以及相應的激勵和懲罰機制,規范民營企業的經營管理行為;同時,在績效考核中增加公民的參與,讓社區居民通過政務服務熱線、意見箱、匿名舉報信箱等方式,對所提供居家養老服務的企業進行監督。第三,選擇合適的合作伙伴,實現各個參與方的整體利益最大化。制定項目準入機制,對民營企業的實力、信譽度、經營管理水平以及擁有員工的素質等方面進行嚴格的考核和篩選,并引入競爭機制,通過公開招標選擇合適的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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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區照顧:城市養老模式發展的新取向 論發展社區照顧推進養老服務 基于志愿者服務視角下的社區養老模式研究 行政管理視角下的城市社區養老模式探究 全面深化改革時期城市管治視角下的養老社區運行研究 日本城市社區養老服務日本城市社區養老服務 公共服務視角下的社區教育 從機構照顧到社區居家養老看我國老年福利服務政策的轉變 闡述城市社區養老服務的特點與作用 城市居家養老的社區服務探析 城市社區養老服務的現狀及對策研究 城市社區養老服務存在的問題與對策分析 社會企業視角下的社區養老問題研究 社區差異視角下的養老支持分析 政府購買社會組織服務視角下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評估述評 福利多元主義視角下的城市社區福利服務 社區沖突視角下的城市社區治理 城市社區養老服務模式探討 探討城市社區養老服務模式 績效視角下政府購買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研究 常見問題解答 當前所在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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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

關鍵詞:社區居家養老;法律問題;對策

在當前老齡化社會背景下,社區居家養老模式越來越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在其發展已取得了一定成效的同時,也面臨著來自各方面的掣肘,尤其是法律層面的諸多問題,已經成為了制約其發展的主要瓶頸,亟待解決。

一、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法律規制的基本理論

(一)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內涵與優勢

據有關資料統計,我國在1999年已跨入了人口老齡化國家行列。我國人口老齡化具有人口基數大、增加速度快、高齡化趨勢明顯、困難老人數量多、與家庭小型化相伴隨、先于工業化等基本特征,嚴重影響到經濟社會發展的同時,對養老服務體系也造成了極大沖擊,社區居家養老作為一種新興的養老模式異軍突起,其服務模式一方面能夠減輕傳統家庭養老的人力負擔,又能解決養老機構數量不足,門檻較高,老人身處其中感覺親情日漸淡漠的問題,獲得了很多老年人及其家人的青睞。本文認為,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包括兩個層次的內涵,第一層次是老年人不需要離開家庭,而是在自己熟悉的環境中,延續原有的社會網絡,享受養老服務;第二層次是政府積極主導,以居家為基礎,以社區為依托,整合互聯網+在內的各種資源,由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各類企業、社會組織和養老服務隊伍提供專業化和公益,滿足老年人社會化服務需求的養老服務模式,其服務內容應包括日間護理、家務服務、醫療保健、應急救援、文體休閑等綜合。目前,我國各地正努力探索社區居家養老模式,已經積累了一些經驗。在北京、上海、青島、寧波、武漢等全國大部分大中城市已初步形成了服務形式方便多樣化,服務內容豐富多元化的社區養老服務格局。據民政部2015年社會服務發展統計公報記載,截至2015年,我國的社區養老服務機構和設施2.6萬個,比上年增長36.8%,互助型的養老設施6.2萬個,比上年增長55%,社區服務志愿者組織15.8萬個,社區服務志愿人員900多萬名,民辦社會福利機構1600余家。①2016年10月,第四次中國城鄉老年人生活狀況抽樣調查情況,根據數據顯示,老齡產業市場不斷升溫。一是老年人照護服務需求持續上升。2015年,我國城鄉老年人自報需要照護服務的比例為15.3%,比2000年的6.6%上升近9個百分點。二是社區為老服務中上門看病需求居于首位。2015年,城鄉老年人的居家養老服務需求項目排在前三位的分別是上門看病、上門做家務和康復護理②。這些調查和統計充分說明了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出現,既能應對當前人口老齡化發展的客觀需求,又能緩解傳統家庭養老的壓力,提高老年人生活質量,維系社會穩定,發展前景非??捎^。

(二)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法律規制的理論基礎

社區居家養老其根本的目標在于通過良性的政策引導和法律保障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服務,在法理層面其歸屬于社會分配法律關系,其追求的價值目標在于建立與運行實質公平價值,有效分配養老資源,促進社會養老資源成果的公平分享,其最主要的理論基礎包括福利經濟理論、社會保障理論與需求層次理論。首先,福利經濟理論追求的重要的社會目標就是為了實現最高的社會經濟效率、公平的收入分配,實現社會整體利益價值,這是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在法理層面構建其制度體系的本位思想。每個社會成員都期待幸福和安定的晚景生活,老年人的利益實現程度對社會整體利益的實現有重大影響,不局限于個體單一受益,實現利益的普遍化才是根本,整體利益不是個體利益的機械疊加,而是個體利益相互博弈的結果,只有盡量逼近絕大多數人的利益最大化的“帕累托最優”并在不能實現最優的情況下盡量促進最小受惠者利益,才是實現了個體利益向社會整體利益的初步進化。在我國社區居家養老發展的現階段,政府和社區作為居家養老服務中的必然主體和主導,以社會整體利益為本位,才能理性提供政策支持,資金投入,引導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建設完善的社區居家養老制度,實現最優的經濟效益與資源分配效應。其次,社會保障理論體現了國家對于社會經濟生活的干預,是社區居家養老制度體系設計的關鍵。在開展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實踐中,政府應維持與促進市場自治與國家干預間的平衡,促進社區居家養老產業的供需平衡,建立民間資本與社會力量參與社區居家養老的市場運行與政府干預間的良好互動機制,促進資源的優化配置。最后,需求層次理論是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發展的基石。依照需求層次理論,作為一種開放型、多元結構的服務模式,社區居家養老可以滿足老年人對于家庭和社區的雙重依賴,滿足老年人在生理、安全、社交、尊重和自我實現等五個不同層面的需求。

二、我國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法律規制現狀及問題

(一)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法律制度現狀

新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規定“國家建立和完善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支撐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采取措施,發展城鄉社區養老服務,鼓勵、扶持專業服務機構及其他組織和個人,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緊急救援、醫療護理、精神慰藉、心理咨詢等多種形式的服務。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應當發展社區服務,將養老服務設施納入社區配套建設規劃,逐步建立適應老年人需要的生活服務、文化體育活動、疾病護理與康復等服務設施和網點?!痹摲ò恕吧鐣U稀?、“積極養老”、“法律援助”等主要內容,是我國社會在當前大力發展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和相關體系建設的基本法律依據。近2年來,我國眾多省市都先后了居家養老服務的地方性法規,繼北京市于2015年1月正式頒布《北京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以來,江蘇、河北、烏魯木齊、合肥、蘇州等省市相繼于2016年制定了地方性的居家養老服務條例,上述《條例》基本都明確了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的職責,充分體現鄉鎮街道、社區在居家養老服務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突出社區的基礎性和支撐性特點,規范了為老年人提供優質服務的內容。還有在部分省市,如上海市、湖南的郴州市,天津市,已經由民政部門等相關機構先后制定了地區性的居家養老服務規范。此外,在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改革試點方面,民政部和財政部兩部委于2016年7月19日聯合下發了《關于中央財政支持開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根據通知的要求,全國部分地級市(含直轄市的區)將逐步推開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改革試點。

(二)我國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面臨的主要法律問題

如前所述,我國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體系起步較晚,處于初級階段,法律制度還不完善,面臨的主要法律問題有:1.從立法角度,當前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法律體系不夠完善我國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法律制度的不完善體現在立法較為滯后,數量不足,尚未形成由中央到地方相互銜接的法律體系,且現有的法律法規內容不健全,缺乏統籌兼顧,各項配套制度也不完善,很多沒有落到實處。從規范的層級而言,目前,在國家法律③一級,我國尚未存在針對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專門立法。新修訂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在社會服務、社會優待、法律責任中對于社區居家養老有新增一定的內容,但不夠具體,較為籠統,法律責任也不清晰,如其中第82條規定,“對養老機構負有管理和監督職責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其上級行政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造成嚴重后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并沒有明確規定給予何種處分,可操作性較差。在地方層面,各地區針對社區居家養老的地方性規范或條例起步較晚,為數較少。有的剛剛頒布,尚未實施,有的條文過于原則性,細化程度不高,缺乏制裁規定,對于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各方的權利、責任、利益界定不清晰,法律風險較高,能否落到實處還有待檢驗。正是基于上述原因,有些地方的社區對開展日托服務顧慮重重。在有關部門層面,曾經制定的一系列社區養老服務的政策方案等如今有些已經擱淺乃至出現荒廢,如2001年6月,民政部在制定了名為“社區老年福利服務星光計劃”的工作方案后,在全國啟動了這一計劃,而如今這項歷時3年耗資134個億的資金建成的老年活動室,如今大部分已經難覓蹤影,很多甚至已經“面目全非”④。此外,與社區居家養老相應的配套制度和服務支撐體系還不完善。比如非營利性組織在提供公益性和專業中占有較大比重,但是由其法律地位至今沒有得到明確認可,扶持其發展的相關政策不夠完善。此外,國家現在鼓勵社會力量、民間資本興辦養老設施,發展社區居家養老,但其政策環境還有待進一步優化。最后,當前依托“互聯網+”,以智能化手段為支撐,創新養老服務手段,搭建起養老信息服務網絡平臺已經是社區居家養老發展的新趨勢,而相關規范標準尚不明確,無法有效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2.從執法角度,政府引導支持力度不夠,很多政策措施落實不到位徒法難以自行,有了好的立法,如何突破現實中的執法難關,將法律政策落到實處,是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領域內的一大難題。當前主要存在如下一些問題:第一,政府的引導和支持力度還不夠,運營經費難以得到保障。將居家養老服務事業經費列入財政預算,保障居家養老服務經費,已經是現行立法中居家養老經費保障的一般模式,傳統的經費補助模式側重于補助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建設而忽略了補助運營服務,造成部分社區居家養老設施建成后面臨后續資金運營匱乏難以為繼的尷尬局面,嚴重挫傷基層積極性,也使養老服務無法真正落到實處。第二,針對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評估和監督機制不完善。2013年7月30日,民政部印發了《關于推進養老服務評估工作的指導意見》,目的在于推動建立統一規范的養老服務評估制度,目前有些地區正在展開試點,制度化的評估和監督機制還不夠健全,處在逐步的完善中。不少地區對老年人的養老服務需求、養老服務的內容、工作體系建設、服務人員的業務水平、服務設施的質量、滿意度都還缺乏有效的評估與監督機制,管理的混亂和監督評估體制的缺失已經對居家養老服務的進一步規?;l展造成很大影響,亟待完善。第三,多元化和多渠道投入機制還不完善,對社會力量、民間資本參與的支持力度不夠。不少居家養老的地方性立法中鼓勵社會力量、民間資本加入居家養老服務網絡平臺,建立養老服務專業團隊,開展“智能化養老”,為居家老年人提供個性化、專業化、智能化的養老服務。但是目前,我國社區居家養老的服務設施建立,機構組建還基本處在政府推動主導的階段,多渠道投入機制還不完善,針對社會力量、民間資本、非營利性組織參與社區居家養老的扶持力度還不夠。3.從司法角度,當前居家養老糾紛中老年人的權益難以得到妥善保障在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首先服務機構和老年人之間是一種特定的消費者和服務者的關系,服務組織應當與服務購買人、接受服務的老年人或其人訂立養老服務合同。但是由于當前養老服務合同尚缺乏統一規范,居家養老護工的職業標準和規范管理問題依然處于探索之中,再加之老年人自身屬于弱勢群體,普遍缺乏法律知識,經濟能力也有限,一旦發生意外傷害事故或者遭遇暴力護工事件,面臨著舉證難、訴訟維權難等一系列難題,如何最大限度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

三、解決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發展法律問題的建議

法律是社會關系的調節器,社區養老服務要取得長遠發展,必須重視其中存在的法律問題,營造良好的法律環境,堅持福利性、社會保障性的指導原則,緊密結合我國老齡化的實際需求,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建立政府主導、民間資本參與、社會力量補充的多層次、廣互動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體系。

(一)完善立法及相關配套制度

從國家層面,應做好頂層設計,避免制度碎片化,在完善現有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制定一部專門的法律就社區居家養老的地位,政府、家庭、社會的責任,服務的內容、方式和標準,資金來源、設施建設、專業人員培訓等做出規定;從地方層面,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存在一定的區域性、地方化色彩,各地區應結合本地實際,加快制定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地方性立法和規章。在地方性立法中應注意建立社區養老機構的準入標準,規范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合同,細分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各方的權利、責任、利益,明確監管制度。在有關部門層面,應整合政策,協調聯動,改變目前有些部門在社區層面各成體系,缺乏整合,造成政策碎片化、資源和資金使用分散的情況,避免“星光計劃”類似的事件再次發生。在配套制度建設方面,應做好如下工作:第一,制定扶持非營利組織發展的相關法律制度,如改登記制為備案制,取消掛靠制,保持獨立性,加強監督和引導非營利組織的結構轉型,完善非營利性組織參與社區養老服務的激勵機制。第二,加大扶持力度,改善社會力量、民間資本投資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業的政策環境,保障用地需求,落實稅收、財政、信貸、土地、規劃等方面的優惠政策,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興辦養老服務機構。第三,各地民政部門應就“智能居家養老服務”出臺標準,明確提供服務的企業和機構的準入門檻、服務標準和收費標準,采取多地區聯合的方式,破解跨區域老年福利和養老服務方面的身份和戶籍壁壘等以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權益。第四,探索“醫養結合”新模式,健全社區養老服務管理制度,積極推進社區志愿者登記注冊制度,開展居家養老護工正規化制度建設,加強如養老服務協會等行業自律組織建設??傊?,應循序漸進,逐步建立從中央到地方,各項制度與配套措施銜接得當、統籌兼顧的社區居家養老法律體系。

(二)在執法層面,明確政府定位,加強政策

引導和政策落實在執法層面,政府應處于主導地位,從規劃統籌、資金保障、設施配置、產業培育、政策支持、標準制定、市場監管、搭建交流平臺、信息網絡建設等多方面,綜合考慮居家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在具體開展居家養老執法的方式上,可采取綜合運用議案督辦、執法檢查、聽取審議意見落實情況報告等多種形式,依法推進居家養老服務條例落實,以條例落實推動體制改革和制度創新。具體而言,主要應做好如下幾個方面的工作:第一,擴大政府財政投入,建立居家養老服務運營經費保障機制。為避免養老相關設施建成后運轉困難,挫傷基層積極性,一方面,政府應保證財政配套資金及時兌現,另一方面,應建立居家養老服務運營經費保障機制,同時加大轉移支付補助力度,一方面,通過以獎代補的形式,調動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的運營積極性,另一方面,對經濟特別困難的山區農村加大補助力度。第二,建立系統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評估與監督機制。建立養老服務評估制度,在評估內容上,首先是對老年人的家庭經濟情況、身體狀況、養老服務需求進行評估,對符合條件的高齡、失能、失獨等特殊困難老年人給予補貼。其次針對各地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開展成效,具體包括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體系中的政府主導、基礎設施、服務隊伍、管理制度、服務成效、群眾滿意度等內容開展評估。在評估方式上可以采取內部評估和外部評估相結合的辦法。內部評估主要包括各地根據具體評估指標準備相關材料并開展自我評估和民政部門對各地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建議各地區民政部門可以建立類似社區低保評定的服務監察和績效評估機制,設立養老服務監督員、定期或不定期走訪被服務對象,對社區養老服務的效果、效率進行服務質量評估。外部評估主要是委托第三方對居家養老服務機構開展評估,結合老年人的滿意度調查,根據評估結果進行星級評定,并與運營獎勵補助經費掛鉤,促進服務質量改進,提高老年群體的獲得感。第三,支持社會力量參與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以“走向社會化、推行信息化、提高專業化、擴大規?;凸膭罡偁幓钡乃悸?,通過政府購買、協調指導等方式,重點培育一批服務機構,支持其采用PPP、股份制等多樣化的經營模式,在穩健經營的基礎上有計劃地擴大規模,形成品牌效應。第四,完善社區居家養老基礎設施建設,依托“互聯網+”建設養老服務綜合信息平臺。政府應當做好配套制度建設,搭建智能化居家養老服務企業和機構合作交流的平臺,將這一政策落到實處,共同培育一批示范性智能化居家養老社區、共同完善智能化養老服務內容,廣泛借助移動互聯網、物聯網等媒介,為老年人提供內容更豐富、更滿足個性化需求,更方便的產品。

(三)加強司法保障與普法宣傳

在司法層面,人民法院系統應當繼續堅持對涉老案件實行“優先立案、優先審理、優先執行”的三優先制度,落實對特困老年人投訴案件實行訴訟費緩交、減交、免交制度,對較復雜、易反復的追索贍養費、養老金的案件實行“回訪制度”。應加強針對老年人養老糾紛中的法律援助,開辟養老權訴訟的法援綠色通道,可以借鑒成立少年法庭的經驗,設立老年法庭,專門審理侵害老年人權益的案件,使占比較重的涉及老年群體養老糾紛的案件能夠得到及時處理。同時在審理涉老案件時吸收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工作人員為人民陪審員,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同時,各地政府及民政部門應鼓勵、支持社區居家養老機構和公益性的社工組織,創造條件舉行以尊老敬老為主題的普法宣傳活動,以期達到增加老年人及其家人的法律知識,增強養老組織自身的法律意識,維護個人和他人合法權益的目的

四、結語

社區居家養老是一項新興的事業,盡管我國起步較晚,但在政府的積極主導、社會各界力量的共同參與下,相關法律、政策、制度正在不斷成熟,各地實踐也在不斷深化,我國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制度一定能獲得長足發展,成為緩解我國嚴峻養老問題的重大戰略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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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

“我們有護理中心、養老院提供給老年人,”羅杰爾·斯通是英國羅澤海姆市鎮議會議員,他說:“我們的養老機構給老年人提供各種服務,現在還沒有太多的抱怨?!笔蔷蛹茵B老還是去養老院?斯通先生介紹,英國人也為這個傷腦筋,問題是年輕人不太愿意與老年人生活在一起,他們希望生活得更有樂趣。

一位比利時的女士則說:“現在夫妻雙方都要上班,必須出去工作,否則生存都有困難,這種情況下雖然父母老了,但我們也不可能停止上班去照顧他們,所以建立大量的老齡公寓,讓老人們一起在那兒快樂地生活,這對子女和老人都是件好事?!?/p>

巴西:社區養老更經濟

來自巴西圣保羅社區大學護理部的科萊格爾女士認為,“空巢”已經成為廣泛的社會現象,最好的辦法就是開展社區醫療服務?!袄先诉€是習慣待在自己家里,所以在社區附近建立起低成本的診所、藥店對老人的養老非常重要?,F在我們還培訓了很多護士專門給老年人提供服務,這種住在自己家里,需要時就叫護士的做法比去養老院的費用低很多,讓老人既待在了自己家里又獲得了看護?!绷硪晃粊碜苑侵薜呐縿t直言,在不少非洲國家老人的養老問題還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

中國:“一碗湯”的距離最好

雖說養老是個世界性難題,可是各國的國情全然不同。當非洲人還在為老人的基本生活所需尋求資金來源時,中國人考慮的并不是這些。

在這次城市論壇上,中國房地產及住宅研究會副會長、原建設部房地產業司司長張元端就站在老人的角度提出了一個“親情社區”的概念,將老年公寓蓋到住宅小區里,讓老人與子女保持“一碗湯”的距離(形容兩代人不住在一起又很靠近的距離)。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關牧村也提交了一個提案,建議國家要建立相關機制,并撥一些資金,建立居家養老、敬老院并存的社區。

調 查

想住養老院的不到一成

在前不久召開的江蘇省新時期人口老齡化對策高層論壇上,省老齡協會披露了“南京退休人員養老方式調查”結果:

92.37%的老年人選擇“居家養老”;

7.63%的老年人選擇“住養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