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家庭的教育特點范文
時間:2023-12-28 17:5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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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關鍵詞】 土瑤;家庭結構;特點
土瑤是賀州獨具特色的瑤族支系,人口大約7000多人,集中分布在賀州市沙田鎮、鵝塘鎮,因其獨特的語言、風俗、服飾和受到越來越多學者的關注。曾有一些學者深入土瑤,對其歷史、教育、語言、宗教、社會經濟、婚姻等進行相應的研究,在一定程度上揭開了土瑤神秘的面紗,為人們了解土瑤的社會經濟生活、風俗人情提供了一定的參考。但對土瑤家庭結構的研究,國內學者較少涉及。家庭結構是由住戶家庭成員形成的關系網絡,人們可以通過家庭結構,了解家庭成員數量、性別、輩份、姻親等關系,家庭成員、組成方式的變動直接影響著家庭功能的發揮。土瑤作為一個人口數量少、家庭戶數不多的族群,其家庭結構如何?家庭結構具有哪些特點?與其他族群有什么區別?為了了解土瑤家庭結構狀況,筆者專門深入沙田鎮金竹村進行調查,并根據戶籍資料對該村家庭結構進行了統計,分析土瑤家庭結構的特征。
一、關于家庭結構概念
在介紹土瑤家庭結構的基本情況之前,有必要厘清家庭結構的概念,以便更好地認識土瑤家庭結構。關于家庭結構概念,先生在1986年有過論述,認為家庭結構是指“一個家庭里包括哪些成員和他們之間的關系”[1],他將家庭結構分成四種類型:1.不完整核心家庭;2.核心家庭;3.核心之外的家庭;4.聯合家庭。本文對土瑤家庭結構的分類主要是根據在戶籍資料登記的家庭成員之間的關系來界定,即“家庭戶”為基準,采用了王躍生在《當代中國家庭結構變動分析》一文中對家庭結構的分類標準,并結合核心家庭概念,把家庭結構分為幾個類型:1.單人家庭;2.夫婦核心家庭;3.標準核心家庭;4.缺損標準家庭;5.二代直系家庭;6.三代家庭;7.其他類型家庭。
為了更清晰地了解家庭結構的分類,現將家庭結構做具體地分析:1.單人家庭:即一人一戶,獨立成戶,無其他家庭成員與其成為一戶;2.夫婦核心家庭:由一對夫妻組成的家庭,即“戶主+配偶”,夫婦核心家庭幾乎是無小孩或者是小孩已經獨立成戶;3.標準核心家庭:即一對夫妻與其未婚子女組成的家庭,即“戶主+配偶+子女”; 4.缺損核心家庭:指夫妻一方與子女組成的家庭,即“戶主和子女”,在這一類型家庭里,戶主另一半或是喪偶或是離異;5.二代直系家庭:指的是一對夫妻與已婚子女一起組成的家庭,兒子、女兒結婚后與父母一起組成的家庭,已婚子女尚未有小孩,這類家庭的組成方式是“戶主+配偶+兒子(女兒)+兒媳(女婿)”或“父母+戶主+配偶”;6.三代家庭:指三代人組成的家庭,就是中國人所說的“三代同堂”,從戶主關系的角度來說,有幾種組成模式:“戶主+配偶+子女+子女配偶+孫子孫女” 或“父母+戶主+配偶+子女”或“祖父母+父母+戶主+配偶”等;7.其他類型:不屬于以上類型的全部歸于這一類,這一形式的家庭模式主要由戶主與其他關系密切的成員組成的家庭,這種類型主要有:“戶主+配偶+兄弟姐妹+子女”或“戶主+姐妹+父母”等。
二、土瑤家庭結構基本情況
家庭結構是家庭成員的構成以及相互影響的關系,家庭結構變動,既影響到家庭之間的人際關系,也影響著家庭養老功能的發揮,甚至影響到土瑤社會的穩定、和諧。因此,分析土瑤家庭結構有助于深入了解土瑤家庭功能,有利于構建和諧幸福家庭。
筆者根據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戶籍資料,結合土瑤家庭戶主之外的成員如戶主、配偶、子女、父母等進行一個詳盡地分析,抽查了J組145戶家庭作為典型,分析沙田鎮J組土瑤家庭類型。
表1:J組家庭類型比例構成表
家庭類型 戶數 比例
單人家庭 7戶 4.8%
夫婦核心家庭 5戶 3.4%
標準核心家庭 49戶 33.80%
缺損核心家庭 21戶 14.5%
三代家庭 40戶 27.6%
二代直系家庭 1戶 0.6%
其他家庭 12戶 8.3%
從以上數據可以看出:標準核心家庭和三代家庭占的比例比較大,是土瑤最普遍的家庭類型,分別占33.78%和27.58%;缺損核心家庭也是土瑤家庭的重要形式,占14.48%。這三類家庭類型占總數的75.75%,是土瑤最基本的家庭類型。
根據以上數據以及調查結果,逐一分析土瑤家庭結構類型:
1、單人家庭
數據顯示,單人家庭類型在145戶中僅有7戶,占的比例不大。通過戶籍資料看到,單人家庭年齡結構較為均衡,19歲的有1人,25歲為1人,32歲之間的為1人,40-50歲之間為3人,50-60歲的1人。全部是男性。40歲以上的單人家庭其結構在未來基本上不變動,原因在于這些上了一定歲數的中年人,由于各種原因,其結婚或者再婚的可能性不大,今后其家庭傳統的養老功能將難以實現。而40歲以下的單人家庭有很大可能結婚生子,其家庭結構亦有可能往標準核心家庭發展。
2、夫婦核心家庭
在J組145戶家庭里,夫婦核心家庭僅為5戶,占3.48%,其形成的方式有兩種:一是夫妻雙方無小孩,二是子女成年結婚后獨立出去,不與父母同住。以下是夫婦核心家庭的年齡結構、戶數和生育情況:
表2:夫婦核心家庭戶主年齡、戶數及生育情況表
年齡 戶數 生育是否
20-30歲 1 無
30-40歲 0 無
40-50歲 1 無
50-60歲 0 無
60-70歲 2 1戶有小孩1戶無生育
70-75 1 有
從以上數據可以看出,在夫婦核心家庭中,有1戶戶主年紀較輕尚未育有小孩,這一對夫婦有小孩后可以往標準核心家庭發展,有3戶上了年紀的夫婦,未生育過,有2戶是因為子女成家后戶口獨立出去??梢姡谕连?,未生育的夫婦核心家庭人數并不多,而沒有生育的夫婦主要在于自身生理原因,而不是觀念的原因。
3、標準核心家庭
標準核心家庭在土瑤家庭里占的比重比較大,J組145戶家庭里有49戶屬于標準核心家庭,占33.78%。成家生育后選擇獨立生活是土瑤成年男女的首選,“夫妻+小孩”是土瑤家庭結構的主要模式。在標準核心家庭里,我們可以通過戶主的年齡、戶數進行分析:
表3:標準核心家庭戶主年齡分組情況表
戶主年齡 戶數 比例
25歲以下 0 0.0%
25-35歲 14戶 28.6%
36-45歲 16戶 32.7%
46-55歲 13戶 26.5%
55-65歲 3戶 6.1%
65以上 3戶 6.1%
從戶主年齡分組情況表可以看出:標準核心家庭年齡結構比較合理,25歲以下核心家庭比例為零,不存在早育情況,大部分都是在25歲以后生育;25-55歲核心家庭占的比重比較大,而且處于孩子的撫養期;到了55歲以后,孩子長大成人,通過結婚生子會成立新的家庭,因此這年齡段的標準核心家庭比例減少。此外,這49戶核心家庭戶籍資料顯示,生了一孩的家庭僅為9戶,而且這9戶當中6人年齡在31歲以下,這顯然是剛剛結婚只有一孩,他們有很大可能生育第二胎的。擁有二孩的家庭有13戶,擁有三孩的家庭有16戶,擁有4孩的家庭有5戶,生育了5孩以上的家庭有6戶,戶主的年齡幾乎都在50歲以上。從以上數據可以了解到,如今大部分土瑤家庭都有2到3個的小孩,與父輩四個小孩以上的比較,說明土瑤人生育觀念也發現了改變。
4、缺損核心家庭
缺損核心家庭占21戶,占14.5%,這個比重也較大,在21戶家庭中,男性在家庭的缺失僅為3戶,女性在家庭的缺失為18戶,這僅僅是戶籍上做的統計。后來經過調查發現:40歲以上的缺損家庭基本上是因為喪偶或離異,40歲以下的主要是妻子并沒有入戶主的戶籍,因此在戶籍上并沒有顯示。經過走訪調查發現,在J組里有6戶是夫妻的戶籍不在一個戶口上的,說明了即使是在土瑤,也出現“人戶分離”的現象,這一現象也說明:在戶籍上屬于缺損核心家庭,但實際是標準核心家庭或者是三代家庭類型。
5、二代直系家庭
在J組145戶家庭里,僅有1戶是直系家庭的,這說明了土瑤家庭跟別的地方一樣,子女結婚之后一般會獨立生活,與父母共同居住的很少,如果子女結婚生育后與父母一起居住就轉化為三代家庭,而夫妻結婚生育小孩后獨立生活自然就轉化為標準核心家庭。因此,二代直系家庭僅僅是一個過渡性家庭類型,維持的時間較短,占的比例也不大。
6、三代家庭類型
三代家庭在土瑤家庭中占的比重比較大,在J組145戶家庭里有40戶,占27.58%,與標準核心家庭一起成為土瑤家庭的主要模式。原因在于:一方面,土瑤老人需要子女的照顧和贍養,與子女以及孫子孫女組成一個大家庭,在生活上會有更好地照應。另一方面,子女在外出時需要父母在力所能及的時候能幫照顧孫子孫女或者操持家務。以上這兩種因素導致了三代家庭類型成為了土瑤家庭的主要模式。
7、其他家庭類型
通過戶籍資料統計,其他家庭類型的模式無外乎就是兩種:一是四代同堂,二是戶主與兄弟姐妹及其自己的子女以及侄女在一起居住。這樣的家庭模式土瑤家庭占的比例不大,僅為8.3%。
三、土瑤家庭結構的特點
根據對土瑤家庭結構的分析,總結出土瑤家庭結構的特點:
1、單人家庭少,核心家庭和三代家庭類型為主流
在土瑤家庭中,單人家庭較少,占的比例不大。而核心家庭和三代家庭類型占主導地位,占的比例為79.31%,成為土瑤家庭結構的最重要的家庭模式。
2、家庭撫養功能和贍養功能是家庭結構形成的重要原因
在標準核心家庭里面,所有家庭都在承擔著撫養小孩的責任。因此,子女尚未結婚,土瑤人一般不會讓其獨立成戶,這也是土瑤單人家庭少的原因。在三代、四代家庭里,幾乎所有的土瑤家庭都要承擔贍養老人的義務,也正是為了照顧老人,才形成了三代家庭。實際上,在其他類型的家庭里,戶主與自己的兄弟姐妹居住在一起,主要原因就在于自己的兄弟姐妹尚未成家,需要照顧。
3、晚婚晚育的現象較為普遍
從標準核心家庭年齡結構可以看出,大部分有過生育的土瑤男子,其年齡都在25歲以上。這似乎跟人們對少數民族的婚姻年齡所期待的不一樣。實際上,土瑤本身經濟條件落后,土地少而貧瘠,大部分男子離家出外打工,在與外界接觸的過程中,他們婚姻觀念有所改變,自然早婚早育現象也就減少了。
其實,土瑤家庭結構并不是外界所想象的那么神秘,隨著土瑤與外界交流、互動機會和平臺的增多,他們的家庭觀念、生育觀念等也與其他地方趨于相似。關注這一族群的家庭結構,目的在于幫助完善其家庭功能,更好促進土瑤家庭以及社區的和諧發展。
【參考文獻】
[1] .論中國家庭結構的變動[J].天津社會科學,1986(23).
[2] 王躍生.當代中國家庭結構變動分析[M].中國社會科學,2006.
篇2
家庭作為社會的基本組成,其抗風險能力十分重要。本文結合“家庭生命周期理論”對我國典型復合家庭在各個生命周期面臨的主要風險因素進行了分析,并總結了符合家庭風險周期的保險產品特征。
【關鍵詞】
家庭生命周期;家庭風險分析;保險要素
1 研究背景
家庭作為社會的細胞,承擔著基本的社會職能并且在家庭存續的各個階段面臨著來自然環境與社會變遷的多重風險。構建和諧穩定的社會,應該加大力量關注家庭的穩定,保險產品的設計也應該從分析家庭在各個階段的風險入手,利用保險產品的特性保障家庭生命周期內各個階段安全,利用貼心的保險服務,合理的發揮保險行業在構建穩定社會的獨特作用。
從某種意義上講,個人的幸福與家庭的幸福息息相關。我國保險行業發展時間短,居民的保險意識不強。利用家庭生命周期理論分析我國家庭在各個階段面臨的風險,對增強各個家庭成員風險意識,共同抵御家庭風險,也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此外,我國的家庭結構由于文化傳統、生育政策、經濟發展階段的特殊性,必然呈現與發達國家不同的特點,也面臨與發達國家不同的風險。根據我國家庭的特點,分析特有的高風險因素,并提出合理的家庭存續各階段規避、減輕風險損失的措施和建議,輔助普通家庭安然度過風險高發期也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本文結合英國著名的社會學家和慈善家 Rowntree提出的“家庭生命周期”理論,研究我國典型家庭在各個階段所面臨的風險因素,并提出利用保險產品規避風險的策略,為相關研究人員和感興趣的閱讀者提供參考。
本文第二部分簡要介紹了“家庭生命周期”理論的主要內容,及其在各個方面的應用。第三部分介紹了我國典型家庭生命周期內所面臨的主要風險因素。第四部分研究了我國家庭在不同發展階段可以利用保險產品規避家庭風險的策略。最后是本文的總結和未來研究工作的展望。
2 “家庭生命周期”理論簡介
20世紀初由英國著名的社會學家和慈善家 Rowntree提出的“家庭生命周期”理論 ,目前已被廣泛應用于有關家庭教育、家庭消費、婚姻及消費者行為等社會和經濟問題的研究。家庭生命周期理論認為,家庭與個人一樣,也具有生命周期。家庭生命周期中的不同階段具有不同的標志,家庭成員會根據不同的生命周期階段的需要,做出不同的行為選擇。
劃分家庭生命周期的標準因人而異,不同的人采取不同的標準。一般地說,影響家庭生命周期的因素,通常包括家庭成員的年齡、種族、婚姻狀況、教育狀況、職業狀況、是否有子女以及子女的數量和年齡等。Rowntree將家庭生命周期劃分為五個階段:兒童期、成年工作早期、父母期、子女長大后工作期、老年期。也有學者將其劃分為六個階段:單身階段,新婚階段,“滿巢”階段一、二,“空巢”階段和喪偶獨居階段。并根據家庭生命周期的不同階段研究了家庭消費的波動、家庭金融資產與保險的關系、家庭生命周期與貧困的關系等。研究表明處在不同生命周期階段的家庭,因不同的家庭消費需要而持有不同的家庭金融資產 。保險消費作為其中的一部分,在家庭生命周期的不同階段,會出現不等的消費數量和不同的消費形式。根據不同生命周期家庭面臨不同風險的需要,開發適宜的保險產品。調整保險產品結構,增加保險產品供給,已經成為中國保險供給方面的重要問題,同時也是保險消費者關注自身保險狀況,根據家庭生命周期制定風險規避策略的重要參考項目。
3 我國典型家庭在生命周期內所面臨的主要風險因素分析
而我國家庭由于傳統文化和生育政策的影響,多存在多代同堂,作為核心家庭的男女雙方,既有子女,又有高堂。其在家庭生命周期中的風險存在不同階段家庭風險重疊出現的情況。如下表1,按照Rowntree提出的“家庭生命周期”理論,我們依據我國典型同堂家庭結構,分析典型家庭在生命周期不同的階段可能面臨的主要風險因素特點。
從表1中可以看出,我國家庭生命周期中,風險因素呈現多重風險交織交替出現的復雜局面,如果按照Rowntree的生命周期劃分,我國典型家庭在兒童期、穩定期、交叉風險期I、相對穩定期、交叉風險期II等階段進行更替,在各個階段主流的風險因素并不相同,需要防范與規避的風險因素呈現波動的局面。如在第3階段,傳統上,我們稱之為上有老,下有小的艱苦階段面臨的交叉風險最大,也是最需要特別關懷的階段。無論是在保險產品的設計,還是在家庭成員的個人保險意識方面都應該高度重視交叉風險期的風險識別和規避,才能安全度過這個特別時期,使家庭成員獲得一個圓滿、幸福的人生。
另外,從表1中,我們也可以發現,家庭成員是資源共享和風險共擔的集體。作為家庭核心成員,父母的老去固然會帶來養老和醫療的風險,子女的成長也會起到分擔家庭風險的重要作用。在表1第四個階段,由于家庭年輕成員的成熟,家庭也會進入相對穩定的階段。但是我國生育政策,使新生家庭成員穩定性不足以補償老齡家庭成員老去風險的增加,保險產品的設計應該結合我國家庭特點進行貼心設計。
按照表1,我們按照我國典型家庭在兒童期、穩定期、交叉風險期I、相對穩定期、交叉風險期II的周期分類并分析總結各個階段的所面臨的主要風險如下:
兒童期:處于兒童期的家庭主要會面臨兒童夭折(意外身故或殘疾)、醫療致貧、父母早亡失去依靠、遭遇拐賣等社會犯罪的風險。兒童期的家庭保障主要來自父母的支持,主動風險防范較為困難,除非繼承較大規模的遺產并有事宜安排,否則應該以父母保障為主,來給與家庭中兒童成員的足夠保障。
穩定期:處于穩定期的家庭,子女已經成年,有穩定的經濟來源,能主動規避風險;父母也正值勞動能力的高峰期。此時,家庭整體面臨的風險較小。且一般家庭有足夠的經濟實力度過。這個時期家庭主要風險來自家庭成員的意外傷害和意外的重大疾病,重大責任險和財產保險。
交叉風險期I:“上有老,下有小”使處于這個時期的家庭倍感壓力。作為核心家庭成員的中年男女是最需要保障的人群,面臨現實和潛在的多重風險。子女未成年,帶來了兒童期的若干風險,比如意外與疾病的夭折與致殘風險;父母已經老去,重大疾病風險與日劇增;核心家庭成員男女還會有潛在的養老、健康狀況下滑、意外風險和子女教育與置業的要求。失業導致的財務風險也不同忽視。創業失敗也可能帶給家庭不確定的打擊。中年家庭還會面臨精神壓力下的心靈危機。在當前激烈競爭的經濟環境下,多種風險在家庭的交叉風險期I得以體現。
相對穩定期:如果在交叉風險期I做好保險規劃,風險可以在多年的保險積累下得到分散與規避。此時子女成年,兒童期風險已經滅失; 老年父母還存在大病風險;家庭核心成員有意外風險。但總體來說家庭風險穩定,在精心的保險規劃下呈現可以控制的局面。
交叉風險期II:隨著核心家庭成員男女的老去,子女婚嫁并為人父母。中國式家庭風險再次進入交叉風險期。核心家庭成員勞動能力逐漸喪失,有可能在意外事件和重大疾病的打擊下導致家庭的貧困。中國家庭的生育政策使新生家庭的穩定力量難以抵消核心家庭成員男女的能力衰減的影響。這一時期的風險規避也是家庭和社會應該關注的重點問題。
中國大家庭互助的文化、生育政策導致了中國式家庭的特殊的復合風險。這與歐美等國的家庭文化和規模有一定的差異。使家庭風險的分析也變得復雜。根據家庭面臨復合風險,適當的開發和選取不同實際的保險產品是保險業和中國家庭共同的利益點。其市場價值和社會效益應該得到研究者的關注。
4 我國典型家庭在不同發展階段風險規避策略研究
根據本文對我國典型復合家庭在各個階段面臨風險的分析,我們勾畫了不同時期家庭適用的保險組合的主要特征如表2:
如表2所示在家庭各個階段應該設計和選取能應對家庭面臨的主要風險的保險產品,在家庭預算和實際資產負債的分析基礎上,保證一定的保險產品投入,能取得保險收益和投入的最佳比例,實現家庭福利的最大化。
中國保險市場上存在的“一張保單賣全國”現象。國內外的研究和調查成果證明,不同家庭之間的收入、年齡、受教育程度和職業等差異,對其金融資產組合選擇及保險需求有著重要的影響。特別是我國家庭存在明顯的結構風險與周期風險特征。因此,保險公司應不斷增強創新意識,在對中國潛在家庭保險需求進行市場調研和市場細分的基礎上,設計、開發和推廣適合不同家庭、不同生命周期需要的保險產品。
5 總結和未來研究工作展望
綜上所述,本文借助Rowntree提出的“家庭生命周期”理論,對我國典型復合家庭在不同時期所面臨的風險進行的分析,提出我國典型復合家庭面臨的風險在兒童期、穩定期、交叉風險期I、相對穩定期、交叉風險期II若干的階段進行交替,并指出各個階段的主要風險點。針對各個實際的風險點,我們總結了適用于各個時期的保險產品的設計與選取的原則。本文研究認為家庭在保險產品的選取數量上也會與“家庭生命周期”的財務狀況有密切關系,結合家庭生命周期,定量的最佳的保險投入經驗比例在未來研究中具有重要價值。
【參考文獻】
[1]徐靜 徐永德:生命歷程理論視域下的老年貧困, 《社會學研究》2009 年第6期
[2]賈軍慧,保險人生各階段的生命屏障,《發展》2002年第10期
[3]魏華林 楊霞, 家庭金融資產與保險消費需求相關問題研究, 《金融研究》2007年第10期
篇3
關鍵詞:家庭類型;體育鍛煉;特征分析
中圖分類號:G80-05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4-4590(2012)02-0070-05
家庭,是建立在婚姻、血緣關系和收養關系基礎上的親密合作、共同生活的小型群體。它是人們社會生活的基本單位,是社會的細胞[1]。而今,隨著社會的發展和市場經濟的深化,中國城市家庭結構發生了前所未有的變化,一改過去傳統意義上的大家庭結構(三代、四代同堂模式),使得家庭結構更加小型化,類型更加多樣化。為了研究當今城市不同家庭類型的體育鍛煉行為特征,本文以“泛長三角”區域部分城市家庭結構為視角,對尤為凸顯的7種結構類型――即核心家庭、主干家庭、單親家庭、單身家庭、未育家庭、空巢家庭和隔代家庭,參與體育鍛煉所表現出來的特征,進行一定層面的分析。力求進一步地為城市家庭體育的發展提供一定之理論與實踐依據。
所謂家庭體育,是指“一人或多人在家庭生活中安排的或自愿以家庭名義參與的,以身體練習為基本手段,以獲得運動知識技能、滿足興趣愛好、豐富家庭生活、達到休閑娛樂、實現強身健體和促進家庭穩定為主要目的教育過程和文化活動”[2]。目前,關于家庭體育的界定在學術界有著多種解釋。本文借用的概念,盡管屬于學術界常用的概念,但從理論上看,此概念對于家庭體育活動的場所和參加體育活動的人數、性別沒有明確的界定,因而,本文探討的家庭體育,則以戶型――“不同家庭類型”參與體育活動為視域。
1 研究對象與方法
1.1 研究對象
選取“泛長三角”區域5座城市合肥、蕪湖、銅陵、湖州、鎮江的1200戶家庭為研究對象。需要說明的是,在城市家庭的調查過程中,因客觀上受到家庭類型難以細化或對應的限制,故而,針對采集到的有效問卷,并以此為依據梳理出7種結構類型的家庭為研究對象(表1)。
1.2 研究方法
本文運用文獻資料法,問卷調查法,邏輯分析法,數理統計法等研究方法。在問卷效度檢驗中,采用專家評定的方法,即誠請9位教授(安師大社會學院和體育學院組成)對調查問卷內容效度進行評價,有效率為96%。同時,在問卷信度檢驗方面,采用重復測試法,即在一定范圍內(合肥、蕪湖)100戶家庭進行前后兩次問卷調查,時間相隔為1個月,并將兩次問卷結果進行統計分析,信度系數為r=0.87,P
根據研究目的需要,本文研究采用分層隨機抽樣的方法,在“泛長三角”區域5座城市發放問卷1200戶家庭,回收問卷1185份,回收率為98.8%,有效問卷1153份,有效率為97.3%(見表1)。在數理統計中,首先利用Excel軟件對調查問卷進行數據化、標準化處理得到相關數據,而后應用Mat lab軟件對數據進行分析。
2 結果與分析
2.1 不同家庭類型體育鍛煉頻次及時間特征
所謂不同家庭類型,即為核心家庭(一對父母和未成年子女組成的家庭);主干家庭(一對父母和一對已婚子女組成的家庭);單親家庭(單身父親或母親養育與未成年子女組成的家庭);單身家庭(人們到了結婚的年齡不結婚或離婚后不再婚而是個人獨自生活的家庭);空巢家庭(子女長大成人后從父母家庭中相繼分離出去,只剩下老年一代人獨自生活的家庭);未育家庭(剛結婚不久或目前還沒有打算要孩子的年輕夫婦家庭);隔代家庭(父母親長期不在身邊或父母雙亡,只有祖孫兩代人組成的家庭)[3]。在對這七種不同家庭類型參與體育鍛煉頻次和時間的調查中發現(見表2、3):
核心家庭和主干家庭參與體育鍛煉頻次呈倒馬鞍型,即中間大,兩頭小,其中選擇每周2次者分別占被調查群體的58.3%、43.6%;單親家庭和隔代家庭參與體育鍛煉頻次選擇每周1次者最多,分別占被調查群體的49.0%、44.5%;空巢家庭參與體育鍛煉頻次呈直線上升,其中選擇每周3次以上最高,占調查群體的51.7%;未育家庭和單身家庭參與體育鍛煉頻次呈波浪狀。在鍛煉的時間上,核心家庭和空巢家庭選擇每次鍛煉時間在1-2小時者最多,分別占被調查群體的45.0%和47.4%,單身家庭、未育家庭和主干家庭選擇每次鍛煉時間在2-3小時者最多,分別占被調查群體的45.1%、44.6%和40.3%。單親家庭和隔代家庭選擇每次鍛煉時間在1小時之內最多,分別占被調查群體的36.5%和55.6%。
從頻次和時間來看“核心家庭”多數為每周2次,每次1-2小時的鍛煉狀況,這在一定程度上是與其家庭結構特點有關。即核心家庭主要是由一對夫婦和未成年子女組成,夫婦自身工作繁忙、子女學習任務較重,使得他們鍛煉時間不能過頻和過久?!爸鞲杉彝ァ倍鄶禐槊恐?次、每次2-3小時,這一鍛煉狀況,客觀的看應與其家庭人口較多、關系復雜有關,一對父母和一對已婚子女,興趣愛好各不相同,組織一次家庭體育鍛煉實屬不易,因而較為珍惜每次鍛煉機會,并能持續較長的時間?!皢紊砑彝ズ臀从彝ァ保捎谶@兩類家庭成員多為年輕人,家庭負擔輕,有充足的休閑時間,因而多數家庭在鍛煉時間上能夠投入較長的時間,這點在鍛煉頻次上也體現了出來?!翱粘布彝ァ倍酁槟昀系姆驄D組成,因有著充足的休閑時間,所以每周鍛煉3次以上者最多,但是由于身體機能原因,看得出每次在運動量和運動強度上有所控制,多數為1-2小時?!皢斡H家庭”,因其父親或母親獨自一人帶著未成年子女――自身工作和家務以及子女讀書等繁忙的生活狀態,致其多數家庭每周鍛煉的頻次僅為1次、每次鍛煉的時間也僅在1小時之內,但由于未成年子女童心好玩,在大人陪同鍛煉中仍有38.5%的家庭每周鍛煉2次,每次并有34.6%的家庭長達或接近3小時,說明單親家庭未成年子女在一定程度上起著調動或改善該家庭體育鍛煉的數量和質量。而“隔代家庭”因其祖輩年事已高,身體機能衰退,又要照顧孫輩,家庭負擔較重,故而,這類家庭多數在每周鍛煉頻次和時間的安排上最為緊張,每次鍛煉時間也最短。
總體來看,不同家庭類型每次參與體育鍛煉時間最長的是單身家庭、未育家庭和主干家庭,其次是核心、空巢家庭,最短的是單親和隔代家庭。而每周發生的頻次則有著不同的特點,即每周鍛煉頻次最多的是空巢家庭,其次是單身、核心、主干和單親家庭,最少的是隔代家庭。若從“體育鍛煉頻次是衡量人們參與體育活動經常性的重要指標”而言,7類家庭中有6類未達到每周3次。這可能在“經常性”指標的檢測中反映出不足或欠缺的問題,但從鍛煉科學本身討論,任何涉及到人體活動的檢測指標,很難說一周幾次或每次多少時間,就具有科學性或它本身具有嚴謹的科學依據。因而,筆者認為,不同家庭類型參與體育鍛煉頻次與時間之“長與短、多或少”,均是一次具有親情意義的家庭體育活動。
2.2 不同家庭類型參與體育鍛煉的人際環境、空間環境選擇特征
調查顯示(表4):不同家庭類型在選擇體育鍛煉的人際交往對象上有著明顯的區別。主干家庭在體育鍛煉的人際交往對象方面選擇“家人或親屬同去”最高,占調查群體的48.8%,說明主干家庭借助體育鍛煉來培養和維護家庭成員之間的親密關系,增加家庭成員之間的凝聚力,繼而得到家庭成員之間和睦共處目的。同時,他們對鍛煉場所之空間環境的選擇上,前三位依次是公園廣場、居住小區和免費公共場所。這種選擇主要是因為此類空間環境不僅鍛煉的人氣高而且很少有經濟消費,這既是大眾體育活動的常態環境,也是家庭體育活動的理想之處。核心家庭和未育家庭在體育鍛煉的人際交往對象方面選擇“家人或親屬同去”最高,分別占調查群體的56.6%、50.5%,這在一定意義上足以表明,作為現代社會這兩類主體型家庭結構“小型化”,普遍有著借助體育鍛煉與家人溝通的認同方式和社會心理。同時,他們在鍛煉空間環境的選擇上,核心家庭排序首位的是“單位”,而選擇單位作為鍛煉場所者多數則又指向學校,這可能基于學校不僅有著較好的人文環境,而且具有較大的活動空間,適于未成年子女成長和身體鍛煉;未育家庭排序首位的是“收費體育場所”,這一狀況,現實地講與他們年輕、觀念開放、消費超前、生活程序簡單,經濟盡管積蓄不足但負擔較輕等特征有關。單親家庭和隔代家庭在體育鍛煉的人際交往對象方面選擇“家人或親屬同去”最高,分別占調查群體的47.1%、55.6%,這兩類作為社會殊家庭――前者說明他們在體育鍛煉過程別注重于培養那種單親的親情;后者因孫輩和祖輩相依相親,祖輩們利用體育鍛煉的形式來維系祖孫之間親情就成為最常見的一種方式。那么,在對鍛煉空間環境的選擇上,這兩類特殊家庭――首選居住小區,這表明他們大多數有著“時間、經濟條件和家庭負擔”較重或不足等問題,使得他們選擇居住小區這種便捷、經濟實惠的鍛煉場所進行體育活動??粘布彝ピ隗w育鍛煉的人際交往對象方面選擇“社區(或單位)組織”最高,占調查群體的45.8%。說明空巢家庭的社交圈較為狹窄,多數家庭力求通過社區組織的體育活動來結交朋友、增大社交圈。然而,他們在體育鍛煉場所空間環境的選擇上,卻首推公園廣場,這一方面可能反映著“社區”組織的體育活動,場所空間條件不足,熟人熟套年復一年,缺乏新意;另一方面他們年老事少,休閑時間充足,不僅有著人際交往的迫切心理,而且期待著能夠認識更多的同輩群體,交流鍛煉心得,自然首選公園廣場便在情理之中。單身家庭在體育鍛煉的人際交往對象方面選擇“體育俱樂部”最高,達46.0%,這表明單身家庭是高消費型家庭,是體育消費的主力軍;另一方面也表明單身家庭的社交圈較窄,力求借助體育俱樂部這種方式來擴大自己的社交圈。同時,研究發現“單身家庭”在鍛煉的空間環境上與“未育家庭”的選擇十分相近――即首選環境優雅、檔次較高的“收費體育場所”。正如前面所言,這與他們年齡、觀念、經濟條件等有著較高的關聯性。
總體來看,7種家庭類型在體育鍛煉的空間環境選擇上,除了單身家庭和未育家庭選擇檔次較高的收費場所外,其他5種家庭類型則以居住小區、公園廣場等此類公共場所,作為他們進行體育鍛煉首選的空間環境。這種特征既符合大眾體育鍛煉屬性的開放性、經濟性,也符合家庭體育活動就近、便利實惠的實際需求。另外,在人際環境的選擇上,不同家庭類型參與體育鍛煉,除了單身家庭選擇“體育俱樂部”和空巢家庭選擇“社區組織”之外,其余5種家庭均選擇“家人或親屬同去”,這既反映了家庭體育以“血緣、族人”為結伴,也說明了親情和睦的紐帶,需要時常尋找其共同活動的機會,而體育鍛煉則不失為一項促進家庭穩定、增進親屬感情的紐帶之一。
2.3 不同家庭類型參與體育鍛煉項目的選擇特征
就家庭體育鍛煉項目來說,選擇什么樣的項目不僅反映該家庭的結構特征,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更反映著家庭成員體育鍛煉的興趣特色。調查顯示(表5):核心家庭、單親家庭和隔代家庭喜歡的前三項體育鍛煉項目(比率較高)依次是:羽毛球、乒乓球和跑步。從項目特征來看,前兩項需要有伴,而跑步對成年人亦無須尋伴可獨自練習,然而核心家庭、單親家庭和隔代家庭――小孩系為重心,自然他們在體育鍛煉中難以分離、互為“陪伴”,何況體育鍛煉在娛樂意義上本身就需要“有伴”。那么,這類需“陪伴”練習的項目,不僅在社會中而且在家庭體育的活動中尤為普遍,特別是“跑步”小孩本身也可獨自進行,但常態中少兒獨自練習者甚少――也就是說,在沒有大人陪伴鼓勵下小孩常常會無意堅持。因而核心家庭、單親家庭、隔代家庭選擇該類項目,在現實生活中并非緣其具有“簡單、方便和經濟實惠”,而是更大程度的符合著自身家庭結構的特征。空巢家庭喜歡的前三項體育鍛煉項目依次是:走路、武術和體育舞蹈(交誼舞為主)。就這類項目而言,走路是最簡單的形式,而武術即使是簡單的太極或推手等乃至交誼舞則是要講基礎的,尤其是交誼舞此類異性互動中的身體活動,在多數城市老年人中有著更為擅長的功底和興趣――他們可以夫妻融入某種氛圍中練習,也可以相背于對方各尋舞伴練習,已是常見的一種鍛煉現象。因而空巢家庭選擇該類項目,在一定意義上,并非主要因其符合自身年齡、生理特性(需運動節奏緩慢、強度小),而是興趣基礎之使然。單身家庭和未育家庭喜歡的前三項體育鍛煉項目依次是健身操、體育舞蹈和網球。這種選擇,一方面,從體育生活的社會化來看,這三項(當然還有許多)在城市中形成“營利性質”的消費場所較多,這與他們前面“空間環境”選擇“收費體育場所”十分吻合。另一方面,從這類項目特性來看,需要有一定空間條件及體能和技法,就發展歷史和本身活動的群體而言,這類項目在我國城市流行的時間尚不足15年(營利性質的),屬于時尚運動且大都是青年人。而在大多數由青年人構成的單身家庭和未育家庭,他們本身又是社會職業群體的生力軍,因而,與其說單身家庭和未育家庭因其年輕、消費觀念、追逐時尚的特性而喜歡這三項,不如說因其工作壓力和快節奏的城市化生活,使他們選擇了這類符合自身“表現性角色”[4]的鍛煉項目,一方面為工作之余或周末找到一處釋放能量、分散壓力和不良情緒之所,再則也成為他們“瘦身”、“交友”發展感情或促進夫妻關系的有形消費場所。主干家庭選擇的前三項體育鍛煉項目依次是:其它、羽毛球和乒乓球。從項目的文化屬性看,前者(在問卷中標注為“爬山、郊游、踢毽子、跳繩、健身球、扇舞、扭秧歌等”),屬于民俗體育文化――即“民間傳統和風俗習慣”中生成,并隨著人們對健康、運動和保健興趣的提升已有著廣泛的群眾基礎,而這類群眾基礎相對具有傳統性,現實中這種傳統性更多建立在中老年群體身上;后兩項,屬于現代體育文化,其鍛煉的氛圍在中青年群體中十分普遍。由此可知,主干家庭在選擇體育鍛煉項目上所表現出來的這種“傳統與現代”相融的特征,在一定意義上是與該家庭成員結構“一對父母和一對已婚子女組成”的傳統與現代式的家庭”有著較高的關聯性。
總體來看,上述七類家庭結構選擇“羽毛球和乒乓球”作為鍛煉項目者較多,表明這類“小球項目”因技術要求、運動強度、體力投入可因人而異,練習者組合男女不限、可老可少,心理體驗常伴隨著擊打中的“好球”而樂此不疲,這在一定程度上似乎證明著這類小球項目緣何――在城市居民體育鍛煉中廣有人群的邏輯起點。由此,不同家庭類型體育鍛煉對小球類項目注入較高的興趣傾向,無疑與其項目特征、項目的社會化基礎有著較深的吻合度。
4 結論與建議
4.1 結論
4.1.1 不同家庭類型在體育鍛煉頻次上有所差別。核心家庭和主干家庭參與體育鍛煉頻次呈倒的馬鞍型,中間大,兩頭小,其中選擇每周2次最高;單親家庭和隔代家庭參與體育鍛煉頻次呈下降趨勢,其中選擇每周1次最高;空巢家庭參與體育鍛煉頻次呈直線上升,其中選擇每周3次以上最高;未育家庭和單身家庭參與體育鍛煉頻次呈波浪狀。同時,他們在每次參與體育鍛煉時間上也有所不同,即核心家庭和空巢家庭每次鍛煉時間集中在1-2小時;單身家庭、未育家庭和主干家庭每次鍛煉時間在2-3小時;單親家庭和隔代家庭每次鍛煉時間在1小時之內。值得肯定的是,不同家庭類型參與體育鍛煉頻次與時間之多或少,均是一次具有親情意義的家庭體育活動。
4.1.2 不同家庭類型在選擇體育鍛煉的空間和人際環境方面差異性小于相同性。即單身和未育兩種家庭則傾向于收費型體育場所;核心、主干、單親、空巢和隔代5種家庭選擇鍛煉場所傾向于經濟實惠,以公園廣場、自家小區和免費公共場所為主。這種特征符合家庭體育活動就近、便利實惠的實際需求。在人際環境的選擇中空巢家庭參與的方式主要是 “社區組織”,而單身家庭則以“體育俱樂部”為主;核心家庭、未育家庭、隔代家庭、主干家庭和單親家庭參與體育鍛煉的人際方式主要是“家人或親屬同去”。這一特征在反映家庭體育以“血緣、族人”為結伴的同時,也說明了家庭體育活動是一項促進家庭穩定、增進親情的紐帶之一。
4.1.3 不同家庭類型在體育鍛煉的項目選擇上存在著明顯區別。盡管區別十分明顯,但“羽毛球、乒乓球以及跑步”是核心家庭、單親家庭和隔代家庭選擇度較高的鍛煉項目,這與項目特征“陪練中男女不限、可老可少”,強度、體力等要求適中有著較高的關聯性。空巢家庭選擇度較高的是“跑步、武術、舞蹈(大眾交誼舞)”,就武術與舞蹈而言,可能與空巢家庭老人興趣基礎有著更為擅長的功底有涉,因而并非主要因其符合自身年齡、生理特性,而是興趣基礎使然。單身家庭和未育家庭選擇度較高的是“健身操、體育舞蹈和網球”。這種表現性項目的選擇,一方面是與自身年輕、消費觀念、追逐時尚的特性有關,另一方面也與他們生活負擔較輕,需要交友、發展感情有著積極的關系。主干家庭選擇度較高的是“其它、羽毛球和乒乓球“。從項目的文化屬性看,“其它”屬于民俗體育文化,后兩項,屬于現代體育文化,這在一定意義上是與該家庭成員結構“一對父母和一對已婚子女組成”的傳統與現代式的家庭”有著較高的關聯性。
4.2 建議
4.2.1 提高家庭體育鍛煉方式的認識水平。從城市的結構主體和消費主體――家庭來看,無論何種類型的家庭、以何種體育生活形式的出現,體現的都不只是一種參與方式,因為家庭體育內容的選擇與社會提供的服務形式,以及社會不斷演進的消費觀念、人們不斷分化的消費指向,無不多層次、多角度地制約和影響著家庭體育生活。因而,作為“城市人”的每一個家庭,在迎接消費社會的背景下,不僅需要認識到參與體育鍛煉不僅是營造或提高家庭生活方式和生活質量的一項有益活動,而且還需認識到在體育鍛煉的空間里,盡管有眾多項目可供其選擇,但在實際的選擇過程中是有限的――應樹立集個性化和興趣化為一體的觀念來參與體育鍛煉。
4.2.2 強化家庭體育鍛煉的“便利性”。家庭參與體育鍛煉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伴隨著小孩接觸社會的面、以及對體育明星崇拜的偶像力量――會在突發奇想中向家人提出更高的欲求,這在給家庭體育注入活力的同時,也為不同家庭類型中的監護人制造著不同難度的參與內容及方式。而城市為體育消費確也提供了各色體育俱樂部、健身中心和會所,且還有更多空間的健身廣場及小而便利的社區健身環境[5]。因而,無論何種類型的家庭成員,盡管在選擇鍛煉項目、時間等方面有一定的區別,但在面對“便利性”的態度上,如同人們的生活消費行為一樣――趨于相同――而這種“便利性”的選擇應是所有類型家庭體育鍛煉的第一要素。
4.2.3 加大政府職能部門對城市體育的扶持力度?,F代城市人生活的一個重要方面是“日常消費”,消費者的基本單元是個體和家庭,其行為總是在特定的空間中完成。家庭體育作為特定的消費主體和其中對應的消費環境條件有著一定的互動關系,這種互動改變或優化著不同類型家庭體育的消費特征。因而,建議政府行政管理部門在創設更多公益性體育鍛煉設施條件的同時,應在社會各系統中增設社會體育指導員工作機構(名正言順的正當職業),并對其“放養”于市場化(注冊中的)各色體育健身中心及場所,給予企業待遇樣式的相應補貼――以此來優化城市體育生活環境,惠利于家庭體育活動的開展。
參考文獻:
[1] 方青,孔文.社會學概論[M].合肥:安徽大學出版社,2005:107.
[2] 張永保,田雨普.“家庭體育”新釋義[J].北京體育大學學報,2010,33(6):12.
[3] 楊善華.家庭社會學[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96.
篇4
【摘要】:CSI住宅作為一種新型的住宅類型,具有其他住宅形式沒有的優點,其自身的獨特建造模式使戶型的可變成為可能,這樣就可以使戶型就有強大的適應性,能夠滿足不同家庭以及同一家庭在不同階段的戶型要求。
【關鍵詞】:CSI住宅;適應性
【關鍵詞】:CSI住宅;適應性
Abstract: The CSI housing as a new type of dwelling, it have advantages that other residential forms don’t have, its unique construction mode of the size can make the apartment has strong adaptability to meet the different families, and the same family in different stages of the units.Key words: CSI housing; adaptive
Abstract: The CSI housing as a new type of dwelling, it have advantages that other residential forms don’t have, its unique construction mode of the size can make the apartment has strong adaptability to meet the different families, and the same family in different stages of the units.Key words: CSI housing; adaptive
中圖分類號:F287.8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2095-2104(2012)03-00
中圖分類號:F287.8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2095-2104(2012)03-00
CSI住宅是根據日本SI住宅模式演化而來的中國支撐體住宅, “C” 是英文China的縮寫,是具有中國特色的住宅發展模式;“S”是支撐體系統(Support System)的縮寫,是住宅中的結構體部分,是不可變的;“I”是填充體系統(Infill System)的縮寫,是可以根據需要靈活可變的部分。
CSI住宅是根據日本SI住宅模式演化而來的中國支撐體住宅, “C” 是英文China的縮寫,是具有中國特色的住宅發展模式;“S”是支撐體系統(Support System)的縮寫,是住宅中的結構體部分,是不可變的;“I”是填充體系統(Infill System)的縮寫,是可以根據需要靈活可變的部分。
1.CSI住宅系統的可變及意義
1.CSI住宅系統的可變及意義
CSI住宅是一種住宅的應變系統,是以住戶的居住行為為主體,能夠充分調動居住空間和住宅物質界面與居住行為的關系,通過一個整體的應變系統效應來提高住宅的適應度和生存能力。CSI住宅的適應性有個方面:它是以居住的方便、舒適、和諧為前提的,這是不能變的核心原則;CSI住宅的應變系統與社會系統相協調,住宅應變系統是社會系統的一個組成部分,必須與之相協調;住戶對應變系統的理解和操作決定應變的方式。可變性和靈活性是應變系統的設計出發點,住戶只要有一定的理解力和操作能力就可以很容易的完成應變系統,這是應變系統成立的重要標準。
CSI住宅是一種住宅的應變系統,是以住戶的居住行為為主體,能夠充分調動居住空間和住宅物質界面與居住行為的關系,通過一個整體的應變系統效應來提高住宅的適應度和生存能力。CSI住宅的適應性有個方面:它是以居住的方便、舒適、和諧為前提的,這是不能變的核心原則;CSI住宅的應變系統與社會系統相協調,住宅應變系統是社會系統的一個組成部分,必須與之相協調;住戶對應變系統的理解和操作決定應變的方式??勺冃院挽`活性是應變系統的設計出發點,住戶只要有一定的理解力和操作能力就可以很容易的完成應變系統,這是應變系統成立的重要標準。
隨著中國社會整體小康水平的實現,人們的生活方式發生了巨大的轉變,對住宅業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F有住宅單一、呆板的模式已經不能滿足人們對住宅的需求,也形成了住宅與人的需求之間的各種矛盾。現在的集合住宅模式還是以前那種為解決城市普通居民住房需求量的問題而出現的住宅模式,它本身不具有動態性、適應性、可變性,不能夠解決現今居民存在的各類問題,造成了很多的社會矛盾。CSI住宅的可變性能夠較好的解決這部分矛盾,實現住宅與個體家庭需求之間的完美結合。
隨著中國社會整體小康水平的實現,人們的生活方式發生了巨大的轉變,對住宅業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F有住宅單一、呆板的模式已經不能滿足人們對住宅的需求,也形成了住宅與人的需求之間的各種矛盾?,F在的集合住宅模式還是以前那種為解決城市普通居民住房需求量的問題而出現的住宅模式,它本身不具有動態性、適應性、可變性,不能夠解決現今居民存在的各類問題,造成了很多的社會矛盾。CSI住宅的可變性能夠較好的解決這部分矛盾,實現住宅與個體家庭需求之間的完美結合。
2.CSI住宅戶型的縱向適應性
2.CSI住宅戶型的縱向適應性
縱向適應性是指CSI住宅能夠滿足同一個家庭在不同階段的各種需求。現在的家庭結構構成還是以核心家庭為主,但是其他非核心化的空巢家庭、單身家庭、丁克家庭、單親家庭等也成為我國家庭結構的重要內容。一個正常家庭的結構演變史這樣的:從最先兩個人組成家庭開始,到有小孩的核心家庭,再到復合家庭,空巢家庭,父母與祖父母同居家庭,最后還原為最開始的兩個人組成的家庭,在這個過程中對戶型的各個功能房間的要求不同,原有戶型不能夠滿足下一階段的需求,就要對戶型進行改造。下面就各個過程中的家庭對住宅戶型的要求以及CSI住宅對此的適應性作出一些分析。
縱向適應性是指CSI住宅能夠滿足同一個家庭在不同階段的各種需求?,F在的家庭結構構成還是以核心家庭為主,但是其他非核心化的空巢家庭、單身家庭、丁克家庭、單親家庭等也成為我國家庭結構的重要內容。一個正常家庭的結構演變史這樣的:從最先兩個人組成家庭開始,到有小孩的核心家庭,再到復合家庭,空巢家庭,父母與祖父母同居家庭,最后還原為最開始的兩個人組成的家庭,在這個過程中對戶型的各個功能房間的要求不同,原有戶型不能夠滿足下一階段的需求,就要對戶型進行改造。下面就各個過程中的家庭對住宅戶型的要求以及CSI住宅對此的適應性作出一些分析。
家庭形成:從最初夫婦二人開始組建一個家庭,僅僅需要考慮的是夫婦二人的生活需要,對功能的需求相對簡單;
家庭形成:從最初夫婦二人開始組建一個家庭,僅僅需要考慮的是夫婦二人的生活需要,對功能的需求相對簡單;
核心家庭:伴隨著孩子的出生,需要增設兒童房,對住宅的功能需求有了變化;
核心家庭:伴隨著孩子的出生,需要增設兒童房,對住宅的功能需求有了變化;
復合家庭:由于現在社會工作壓力大,父母無暇照顧孩子,所以現在的孩子多數是由祖父母來照顧,這又對住宅功能提出了新的要求;
復合家庭:由于現在社會工作壓力大,父母無暇照顧孩子,所以現在的孩子多數是由祖父母來照顧,這又對住宅功能提出了新的要求;
空巢家庭:當子女外出上學或工作后,又恢復成了最初的夫婦二人家庭結構,對住宅功能的需求也趨向簡單;
空巢家庭:當子女外出上學或工作后,又恢復成了最初的夫婦二人家庭結構,對住宅功能的需求也趨向簡單;
父母與祖父母同居家庭:當自己的祖父母年紀大了,失去自理能力后,就會出現父母與祖父母兩代同居的家庭結構,不僅對住宅功能有了新的要求,而且要求對必要的家庭空間做無障礙設計,以方便老人的使用。
父母與祖父母同居家庭:當自己的祖父母年紀大了,失去自理能力后,就會出現父母與祖父母兩代同居的家庭結構,不僅對住宅功能有了新的要求,而且要求對必要的家庭空間做無障礙設計,以方便老人的使用。
因此,一個家庭的家庭結構是不斷變化的,對住宅的功能需求也是變化的,只有住宅滿足了家庭的動態需求,才能是住戶得到最大的舒適度和滿足感。但是傳統集合住宅卻不具備滿足家庭動態需求的條件,從而造成了住宅需求量的增加。CSI住宅的可變性使得住宅能夠根據家庭結構的變化進行戶型的調整,這是可變性區別于傳統集合住宅的最大特點。
因此,一個家庭的家庭結構是不斷變化的,對住宅的功能需求也是變化的,只有住宅滿足了家庭的動態需求,才能是住戶得到最大的舒適度和滿足感。但是傳統集合住宅卻不具備滿足家庭動態需求的條件,從而造成了住宅需求量的增加。CSI住宅的可變性使得住宅能夠根據家庭結構的變化進行戶型的調整,這是可變性區別于傳統集合住宅的最大特點。
3. CSI住宅的橫向適應性
3. CSI住宅的橫向適應性
橫向適應性是指CSI住宅能夠滿足不同人群的特殊性要求。由于人們的職業、受教育的程度、個人的年齡、社會交往范圍、性格、興趣愛好等多種因素的不同,其家庭生活方法是多種多樣的,對住宅戶型也都有自己獨特的看法和要求??偨Y起來,我們可以把家庭生活方式的不同歸納為三種主要類型:工作學習型;生活交往型;生活休養型。下面以一個90戶型為例來分析這三種不同類型的家庭對住宅戶型的不同選擇。住宅能夠滿足不同人群的特殊性要求。由于人們的職業、受教育的程度、個人的年齡、社會交往范圍、性格、興趣愛好等多種因素的不同,其家庭生活方法是多種多樣的,對住宅戶型也都有自己獨特的看法和要求。總結起來,我們可以把家庭生活方式的不同歸納為三種主要類型:工作學習型;生活交往型;生活休養型。下面以一個90戶型為例來分析這三種不同類型的家庭對住宅戶型的不同選擇。
⑴工作學習型。這類家庭除了必要的家庭生活、休息外,大部分時間是工作、學習,家庭成員一般都受到過良好的教育,比如:醫生、律師、金融、自由撰稿人等,他們希望戶內有個安靜的、不受干擾的獲取更多知識的工作空間。
⑴工作學習型。這類家庭除了必要的家庭生活、休息外,大部分時間是工作、學習,家庭成員一般都受到過良好的教育,比如:醫生、律師、金融、自由撰稿人等,他們希望戶內有個安靜的、不受干擾的獲取更多知識的工作空間。
家庭結構:多為受過高等教育的單身或夫婦,工作能力強,有良好的審美觀點和,自我意識,受西方文化和價值觀的影響較大,易于接受新鮮事物。
家庭結構:多為受過高等教育的單身或夫婦,工作能力強,有良好的審美觀點和,自我意識,受西方文化和價值觀的影響較大,易于接受新鮮事物。
居住模式:對于這類家庭,“家”是工作環境的延伸,住宅作為“家庭”的功能被大大削減,他們的生活重心偏向于工作和學習,反映在住宅需求上就是要有安靜的、大面積的書房,對廚房的要求不是很高。
居住模式:對于這類家庭,“家”是工作環境的延伸,住宅作為“家庭”的功能被大大削減,他們的生活重心偏向于工作和學習,反映在住宅需求上就是要有安靜的、大面積的書房,對廚房的要求不是很高。
居住需求:這類家庭對住宅舒適度、室內裝修、配套服務等的要求都比較高,對于未生育家庭會弱化起居、廚房等功能,強化主要的臥室、書房的需求。
居住需求:這類家庭對住宅舒適度、室內裝修、配套服務等的要求都比較高,對于未生育家庭會弱化起居、廚房等功能,強化主要的臥室、書房的需求。
典型平面:住宅套型的功能空間數量要求不多,滿足基本的起居、廚衛等功能要求,強化臥室與書房,符合工作學習型家庭生活模式。
典型平面:住宅套型的功能空間數量要求不多,滿足基本的起居、廚衛等功能要求,強化臥室與書房,符合工作學習型家庭生活模式。
⑵生活交往型。這類家庭屬于比較成熟的家庭類型,家庭成員具有一定的社會地位和廣泛的人際交往,除了正常的家庭生活、休息外,會有較多的團聚、會客、打牌等娛樂交往活動,他們需要的是一個較大的公共活動空間,這個空間能夠滿足戶主的使用要求,還要盡量避免對臥室的干擾。
⑵生活交往型。這類家庭屬于比較成熟的家庭類型,家庭成員具有一定的社會地位和廣泛的人際交往,除了正常的家庭生活、休息外,會有較多的團聚、會客、打牌等娛樂交往活動,他們需要的是一個較大的公共活動空間,這個空間能夠滿足戶主的使用要求,還要盡量避免對臥室的干擾。
家庭結構:多為夫婦或是夫婦二人外加一個子女,接受過一定程度的教育,家庭觀念比較強。
家庭結構:多為夫婦或是夫婦二人外加一個子女,接受過一定程度的教育,家庭觀念比較強。
居住模式:這類家庭與工作學習型家庭最大的區別在于他們會通過和家人、朋友聊天、聚合等來打發時間,他們最關注的問題是聚餐、交往等,因此對廚房、客廳面積的要求比較大;如果有子女,一般對子女寄予很大的希望,會對子女房間有一定的要求。
居住模式:這類家庭與工作學習型家庭最大的區別在于他們會通過和家人、朋友聊天、聚合等來打發時間,他們最關注的問題是聚餐、交往等,因此對廚房、客廳面積的要求比較大;如果有子女,一般對子女寄予很大的希望,會對子女房間有一定的要求。
居住需求:這類家庭對于注重舒適度、室內裝修等沒有太高的要求,注重的是廳的混合使用功能;臥室作為睡眠、儲物功能外,不賦予其休閑功能。
居住需求:這類家庭對于注重舒適度、室內裝修等沒有太高的要求,注重的是廳的混合使用功能;臥室作為睡眠、儲物功能外,不賦予其休閑功能。
典型平面:住宅套型的功能空間要求比較完備,臥室、廚房等功能單元滿足基本使用要求即可,重視公共空間的使用。
典型平面:住宅套型的功能空間要求比較完備,臥室、廚房等功能單元滿足基本使用要求即可,重視公共空間的使用。
⑶生活休養型。這類家庭規模較小,家庭成員具有較為輕松的工作或是已經離退休人員,他們注重的是生活的享受和自我興趣的滿足,一般以家務勞動、起居、娛樂、休養為主,多數時間在家中度過,下棋、養花、養鳥等打發時間,對精神方面的需求比較多。
⑶生活休養型。這類家庭規模較小,家庭成員具有較為輕松的工作或是已經離退休人員,他們注重的是生活的享受和自我興趣的滿足,一般以家務勞動、起居、娛樂、休養為主,多數時間在家中度過,下棋、養花、養鳥等打發時間,對精神方面的需求比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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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結構:多為夫婦兩人,因為社會活動的減少以及行動力的退化,其家庭功能更加緊湊、適用,一般會預留兒女用房。
家庭結構:多為夫婦兩人,因為社會活動的減少以及行動力的退化,其家庭功能更加緊湊、適用,一般會預留兒女用房。
居住模式:這類家庭的成員多屬于離退休人員,他們有大量的空閑時間,所以他們要善于從簡單的生活中發掘生活的樂趣,并且積極培養更多的業余愛好來消磨時間和排解寂寞,這就要求有可以作業、活動的陽臺等空間用以養花、養鳥等。
居住模式:這類家庭的成員多屬于離退休人員,他們有大量的空閑時間,所以他們要善于從簡單的生活中發掘生活的樂趣,并且積極培養更多的業余愛好來消磨時間和排解寂寞,這就要求有可以作業、活動的陽臺等空間用以養花、養鳥等。
居住需求:這類家庭注重的是生活的舒適性,重視親戚關系和家人團聚的良好氣氛,主要的活動空間要重視景觀性。
居住需求:這類家庭注重的是生活的舒適性,重視親戚關系和家人團聚的良好氣氛,主要的活動空間要重視景觀性。
典型平面:注重套型的各功能單元之間要注重流線的緊湊,在滿足兩居室的情況下,做到主要使用房間的陽光通透性和景觀性。
典型平面:注重套型的各功能單元之間要注重流線的緊湊,在滿足兩居室的情況下,做到主要使用房間的陽光通透性和景觀性。
4.CSI住宅的推廣
4.CSI住宅的推廣
CSI住宅的實現得益于其獨特的建筑施工技術,包括架空地板層,管線的自由排布,實現同層排水的管道層等等。
CSI住宅的實現得益于其獨特的建筑施工技術,包括架空地板層,管線的自由排布,實現同層排水的管道層等等。
CSI住宅優良的性能優勢也為其發展提高了可能。由于CSI住宅的耐久性、更新性、可變性等特點,使其能夠根據住戶需要改變室內空間布置,這相當于用一套住宅價錢買了幾套住房的使用價值,并且室內輕質隔墻的工業化生產使它的室內空間改造非常容易。性能優勢也是CSI住宅得以推廣并被接受的重要原因。
CSI住宅優良的性能優勢也為其發展提高了可能。由于CSI住宅的耐久性、更新性、可變性等特點,使其能夠根據住戶需要改變室內空間布置,這相當于用一套住宅價錢買了幾套住房的使用價值,并且室內輕質隔墻的工業化生產使它的室內空間改造非常容易。性能優勢也是CSI住宅得以推廣并被接受的重要原因。
目前CSI住宅的建設主要集中在濟南市。濟南作為首批國家認定試點城市,濟南市住宅產業發展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積極推進住宅建設的工業化進程,并取得了很大的成果。為推動CSI住宅的發展,市政府著力從制度和政策上對相關企業提供優惠措施,并積極建設CSI住宅產業化基地,為CSI住宅產業的發展鋪平了道路?,F在已經有幾個開盤項目在積極運作CSI住宅,并取得了不錯了效果,但是它被市場和住戶的認可還有一段時間,但我們相信,它必定會成為未來城市住宅的發展主流。
目前CSI住宅的建設主要集中在濟南市。濟南作為首批國家認定試點城市,濟南市住宅產業發展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積極推進住宅建設的工業化進程,并取得了很大的成果。為推動CSI住宅的發展,市政府著力從制度和政策上對相關企業提供優惠措施,并積極建設CSI住宅產業化基地,為CSI住宅產業的發展鋪平了道路?,F在已經有幾個開盤項目在積極運作CSI住宅,并取得了不錯了效果,但是它被市場和住戶的認可還有一段時間,但我們相信,它必定會成為未來城市住宅的發展主流。
參考文獻:
參考文獻:
[1](日)松村秀一,田邊新一21世紀型住宅模式 機械工業出版社 2006
[1](日)松村秀一,田邊新一21世紀型住宅模式 機械工業出版社 2006
[7]陳泳金.核心家庭住宅空間設計研究.西安建筑科技大學.2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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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馮昱.中小套型住宅平面適應性研究.浙江大學.2008.6
[10]馮昱.中小套型住宅平面適應性研究.浙江大學.2008.6
[6]劉子勤.典型中國住宅平面模式研究.湖南大學.2005.10
[6]劉子勤.典型中國住宅平面模式研究.湖南大學.2005.10
[3] 黃南翼“SI”住宅的研究[J]建筑創作2004(01)
[3] 黃南翼“SI”住宅的研究[J]建筑創作2004(01)
[15] 王全良住宅建設的革命――CSI住宅住宅產業2009(07)
[15] 王全良住宅建設的革命――CSI住宅住宅產業2009(07)
[17] 王爽濟南將推出首批CSI住宅中國建設報2009(11)001版
[17] 王爽濟南將推出首批CSI住宅中國建設報2009(11)001版
注:文章內所有公式及圖表請以PDF形式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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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結構:多為夫婦兩人,因為社會活動的減少以及行動力的退化,其家庭功能更加緊湊、適用,一般會預留兒女用房。
家庭結構:多為夫婦兩人,因為社會活動的減少以及行動力的退化,其家庭功能更加緊湊、適用,一般會預留兒女用房。
居住模式:這類家庭的成員多屬于離退休人員,他們有大量的空閑時間,所以他們要善于從簡單的生活中發掘生活的樂趣,并且積極培養更多的業余愛好來消磨時間和排解寂寞,這就要求有可以作業、活動的陽臺等空間用以養花、養鳥等。
居住模式:這類家庭的成員多屬于離退休人員,他們有大量的空閑時間,所以他們要善于從簡單的生活中發掘生活的樂趣,并且積極培養更多的業余愛好來消磨時間和排解寂寞,這就要求有可以作業、活動的陽臺等空間用以養花、養鳥等。
居住需求:這類家庭注重的是生活的舒適性,重視親戚關系和家人團聚的良好氣氛,主要的活動空間要重視景觀性。
居住需求:這類家庭注重的是生活的舒適性,重視親戚關系和家人團聚的良好氣氛,主要的活動空間要重視景觀性。
典型平面:注重套型的各功能單元之間要注重流線的緊湊,在滿足兩居室的情況下,做到主要使用房間的陽光通透性和景觀性。
典型平面:注重套型的各功能單元之間要注重流線的緊湊,在滿足兩居室的情況下,做到主要使用房間的陽光通透性和景觀性。
4.CSI住宅的推廣
4.CSI住宅的推廣
CSI住宅的實現得益于其獨特的建筑施工技術,包括架空地板層,管線的自由排布,實現同層排水的管道層等等。
CSI住宅的實現得益于其獨特的建筑施工技術,包括架空地板層,管線的自由排布,實現同層排水的管道層等等。
CSI住宅優良的性能優勢也為其發展提高了可能。由于CSI住宅的耐久性、更新性、可變性等特點,使其能夠根據住戶需要改變室內空間布置,這相當于用一套住宅價錢買了幾套住房的使用價值,并且室內輕質隔墻的工業化生產使它的室內空間改造非常容易。性能優勢也是CSI住宅得以推廣并被接受的重要原因。
CSI住宅優良的性能優勢也為其發展提高了可能。由于CSI住宅的耐久性、更新性、可變性等特點,使其能夠根據住戶需要改變室內空間布置,這相當于用一套住宅價錢買了幾套住房的使用價值,并且室內輕質隔墻的工業化生產使它的室內空間改造非常容易。性能優勢也是CSI住宅得以推廣并被接受的重要原因。
目前CSI住宅的建設主要集中在濟南市。濟南作為首批國家認定試點城市,濟南市住宅產業發展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積極推進住宅建設的工業化進程,并取得了很大的成果。為推動CSI住宅的發展,市政府著力從制度和政策上對相關企業提供優惠措施,并積極建設CSI住宅產業化基地,為CSI住宅產業的發展鋪平了道路?,F在已經有幾個開盤項目在積極運作CSI住宅,并取得了不錯了效果,但是它被市場和住戶的認可還有一段時間,但我們相信,它必定會成為未來城市住宅的發展主流。
目前CSI住宅的建設主要集中在濟南市。濟南作為首批國家認定試點城市,濟南市住宅產業發展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積極推進住宅建設的工業化進程,并取得了很大的成果。為推動CSI住宅的發展,市政府著力從制度和政策上對相關企業提供優惠措施,并積極建設CSI住宅產業化基地,為CSI住宅產業的發展鋪平了道路。現在已經有幾個開盤項目在積極運作CSI住宅,并取得了不錯了效果,但是它被市場和住戶的認可還有一段時間,但我們相信,它必定會成為未來城市住宅的發展主流。
參考文獻:
參考文獻:
[1](日)松村秀一,田邊新一21世紀型住宅模式 機械工業出版社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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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陳泳金.核心家庭住宅空間設計研究.西安建筑科技大學.2004.2
[7]陳泳金.核心家庭住宅空間設計研究.西安建筑科技大學.2004.2
[10]馮昱.中小套型住宅平面適應性研究.浙江大學.2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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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劉子勤.典型中國住宅平面模式研究.湖南大學.20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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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黃南翼“SI”住宅的研究[J]建筑創作2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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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王全良住宅建設的革命――CSI住宅住宅產業20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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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王爽濟南將推出首批CSI住宅中國建設報2009(11)00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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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
中國古代“孟母三遷”的故事是說孟母特別重視周圍環境對孟子的直接影響。起初,孟子家住一片墓地旁,常常看到埋死人,于是就學做埋死人的游戲。搬到集市旁邊后,孟子每天看到的是小商小販的經商活動,于是又學做買賣的游戲。最后搬到一個學宮旁邊,孟子每天看到的是文質彬彬的學生,于是也學著做一些文明的游戲。有人專門做過這樣的一個實驗研究,他把一對雙胞胎的女孩子,從小分開,一個留在大城市的家庭里,一個被送往邊遠的森林里隨親戚生活。兩個孩子的遺傳素質大體相同,由于生活的家庭環境不同,這兩個孩子個性發展完全不同。留在城市的孩子喜歡讀書,智力發展較好較快,也比較文靜;而在森林附近的親戚家長大的孩子,則不想讀書,身體很好,會爬樹,也很靈巧,性格很開朗。這都是家庭環境影響的結果。所以我們要設法為子女創設良好的家庭教育環境。
家庭社會環境
家庭社會環境,是指由家庭居住區域所形成的一定范圍內的社會環境。不同的社會區域,其社會成員的成分不同,所從事的職業不同,生活習慣、社會風氣也就不同。家庭生活和社會生活息息相關,當地的社會生活習慣、社會風氣,總是要滲透到家庭生活中去的,從而影響家庭生活方式、生活習慣,進一步影響到子女的成長和發展。比如,農村的家庭和城市的家庭相比,周圍的社會生活習慣、社會風氣就有所不同。
家庭居住城區,對子女的交友也有影響。某一地區知識分子家庭集中,那么孩子們的朋友中知識分子子女多;住在工礦區,則孩子們的朋友中工人子女多。同年齡階段的孩子相互之間接觸,交往多,相互影響作用是很大的,有時超過了家長、教師等成年人的影響。這是因為同齡的孩子,心理水平接近,有共同的思想感情,共同的興趣愛好,共同的語言。尤其是青少年,他們一般都特別重友情,講義氣,相互之間非常理解、信賴。有時父母、教師講的話,不見得都相信,而朋友之間都是相互信任,常常是無話不談,因此,相互之間的影響作用也很大。作為家長,應該重視和發揮家庭社會環境以孩子正面的積極的影響作用。
家庭學習環境
要為孩子的學習提供必要的物質環境。這里的物質環境通常是指安靜明亮的學習場所。有條件的家庭可設置孩子專用的書房,高矮合適的桌椅,用于補充光線的臺燈,專放各類書籍的書櫥或書架等。試想如果孩子沒有一個好的學習環境,今天在床上學習,明天椅子上湊合,怎么能把學習搞好呢?值得提醒家長的是物質環境的創設應視家庭經濟條件而定。因為好的物質環境只不過為孩子學習提供了有利因素,并不與學習成績成正比。條件優越的家庭,要防止孩子“養尊處優”,家長要積極引導他們充分利用客觀條件勤奮學習。
有了必要的家庭物質環境,還要注意它的整齊清潔和文化氣息。一般說來,整潔有條理的環境會給人以美感,它不僅使孩子感覺心情愉悅,同時還有利于他們從小養成文明的舉止與良好的習慣。相反,污濁雜亂的環境,不僅會使孩子心情煩躁、抑郁,而且也容易養成松懈、懶惰的不良習慣。因此,家長應充分注意室內環境的整潔。家庭環境除了整潔以外,還要反映出文化氣息,如在墻上貼些革命偉人、英雄人物或科學家、學者的畫像,顯然是有利于孩子的文化熏陶和修養的。
家庭生活環境
家庭是子女的生活條件和環境,這種條件和環境本身就是一種潛移默化的作用。構成家庭生活環境的因素:家庭結構、家庭經濟狀況、家庭成員之間的關系、家庭生活方式。
在我國現階段,家庭結構中核心家庭和主干大多數。
核心家庭,即父母雙全,有一個或兩個以上孩子構成的家庭。核心家庭的特點是人口數量少,家庭成員之間的關系密切,家庭的內聚力比較大。有矛盾也好處理;父母接觸子女的機會多,直接交往多,對子女施行教育也比較順利,一般不受外界的干擾;子女和父母關系密切,根本利益一致,利害攸關,能做到全力以赴,肯下功夫,肯進行智力投資,有教育的自覺性和迫切感。
主干是由祖父母、父母和子女三代人構成的家庭。家庭成員的層次較多,人口數量多,在這種家庭里,祖父母可以協助父母照顧、管理、教育第三代,孩子可以得到更多的愛和更充分的教育,生活上的照顧和日常的管理也比較周到。老年人對孩子生活的照料更有經驗,老年人一般也比較耐心、細心,能較細致地體察孩子的心情,教育工作也會做得更深入細致。家庭中的老人,需要兒女照顧,孩子也容易從父母身上學到關心、照顧老人的好品質。年老的祖父母,教育思想中的傳統意識可能多一些;做父母的年輕一些,容易接受新的教育思想,舊意識少一些。做祖父母的對于隔輩人更疼愛,容易嬌慣溺愛,而做父母的一般理智一些。在這種情況下,教育思想容易出現不一致的現象,教育態度、管理方式、教育內容和教育方法,很可能出現差別或矛盾,這樣往往不利于孩子進行教育。另外,在有些三代人一起生活的主干家庭里,有的婆媳關系、父子關系不協調,有矛盾,經常鬧意見,甚至爭吵不休,那對孩子的成長就更為不利。因此,要克服這些家庭的消極影響,充分發揮老年人在家庭教育中的優勢和作用。
和諧溫暖的家庭,對于未成年的孩子來說,顯得特別重要。一個家庭成員之間相處和睦,充滿友愛,這樣不僅為孩子學習提供了一個安寧的環境,使孩子學習情緒穩定,而且當孩子學習遇到困難時,能給予情感上的支持和鼓勵,增強孩子克服困難的信心,從而達到學習目標。相反,如果家庭關系緊張產生危機乃至情感破裂,如父母離異等,會使孩子產生恐慌不安的情緒和自卑、孤獨等不良心理狀態,直接影響其學習。調查證明:父母情感不和或離異的孩子有90%以上成績較差。因此,家長應努力為孩子學習創設和睦友愛的家庭環境。
篇6
[關鍵詞] “問題家庭”;青少年 ;心理 ;行為問題
家庭是人們社會生活的基本單位 ,是社會 的組成細胞。
是人們社會化進程 中最基本 的條件,是人們生存 、活動和全面發展的最基本環境。家庭又是青少年接觸最早、受影響最深的教育環境,是未成年人社會化 的第一重要場所。
如果家庭的存在和發展健康 、正常,就會對整個社會穩定、發展起到促進作用 ,反之 ,就會給社會帶來一系列嚴重的問題。有關專家將不健康 家庭稱為 “問題家庭 ”。它是指在家庭結構、家庭教育方式、居家生活環境 、家庭成員之間的關系等整個 家庭 系統 中的一個或 者多個亞 系統 出現“阻抗”的家庭 。通常 ,家庭 的結構特點 、系統狀況 、穩固性 ,特別是核心家庭成員中父母的思想意識 、文化修養、言行舉止 、家庭成員之間的關系 ,尤其是父母與子女之間的親疏狀況、父母 的威信、參與孩子教育 的能力、自覺性及其教育方式、家庭居住環境等方面存在一個或多個問題,都會對子女的身心發展產生不同程度的影響。目前,“問題家庭”的數量不斷增多, “問題家庭”使青少年產生負性情緒 、心理障礙和問題行為的現象 日益凸顯 。
一
、“問題家庭”類型及特點分析(一 ) 殘缺 型 家庭殘缺型家庭主要是指 內部結構不完整 的家庭 ,即家庭出現夫妻雙亡或一方亡故、分居 、單親、在押等情況 ,使青少年得不到一般家庭孩子應該得到的親情 、監護及教育,沒有或者早早地缺失親情的滋養 ,甚至根本沒有經濟上 的資助 ,青少年的健康成長很難得到保障,嚴重地阻礙 了青少年良好人格 的形成,誘發 了青少 年身心不健康狀 況 的產生。
殘缺型家庭中的孩子和完整型家庭 中的孩子相 比,更容易形成偏離常態的人格 :表現過分依賴、強迫、戲劇化 、分裂等特征;挫折耐受力 大多較差 ;認知偏離正常軌跡 ,有紊亂不定的心理特點和與人難 以相處 的人際關系。所以人格出現問題的幾率較大。其 中的單親家 長中有一部分 ,尤其是父親性情粗暴 ,對子女要么疏于管教,要么嚴加看管。這樣的教育方式一般子女不服教育 ,情緒相 當抵觸 ;還有的家長為了彌補虧欠子女 的關愛 ,在金錢方面對子女“慷慨大方”,易使子女養成好逸 惡勞、揮金如土 的不 良習慣 。
(二)瀕危型家庭
瀕危型家庭 中的父母經常處 于 “阻抗”狀態 ,一旦有“火星”,立刻 “戰火紛飛”“硝煙彌漫”,家庭環境嘈雜不堪、氣氛難耐。猙獰之詞,野蠻之舉 ,嚴重地污損了孩子無辜幼小的心靈。他們長期生活在這樣的家庭氛圍中,其情緒壓抑 、焦慮 ,整 日神經高度緊張,生怕稍微不慎引發“超級地震”。
一
般情況下 ,瀕危型家庭從危機初露端倪到正式 “土崩瓦解”,需要經過一段時期的 “廝殺”,其 間,父母大多因為考慮 自身的境況,會忽視對子女的關注、疼愛和監管 。
殊不知,此時的孩子尤其渴望得到父母的愛 和完整家庭 的呵護?,F實的缺失與需要 的矛盾 ,使子女的感情遭受沉重打擊???懼與怨恨 交織 ,煩惱 、郁 悶、焦慮 重重包裹 著“瀕危家庭”的孩子,導致這些孩子在任何環境 中都表現出猜疑 、仇視和偏頗的看法,難以改變的病態觀念及暴躁、極端的行為等 。
(三)暴力型家庭
暴力型家庭 ,是指對家庭成員用 肉體虐待或者精神摧殘等手段進行侵犯 ,致使該家庭成員在身心方面受到某種程度傷害的家庭 。家庭的弱者往往成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 ,家庭暴力是 “問題家庭 ” 中常見 的一種帶有普遍性 的現象 ,家庭暴力對家庭的弱者之一青少年的負性影響越來越突出。
家庭暴力不僅嚴重地侵害了當事人的人身權 、健康權、人格權 ,成為導致婚姻家庭關 系破裂的主要原 因,同時更影響著社會的穩定 ,阻礙社會 的進步和發展。暴力型家庭在對待問題的處理上 ,習慣采用暴力手段來解決。青少年耳濡 目染,會造成不 良影響,他們覺得什么問題都可 以通過拳頭來解決 ,造成他們心理上的扭曲,性格上魯莽兇暴、易于沖動,行為上膽大妄為 、不計后果,當遇到 問題需要處理的時候 ,他們就會采用暴力的思維來解決 ,就容易導致暴力型犯罪的發生,且多屬于主動或者被動攻擊性行為。
(四) “留守兒童 ”家庭
本文所指的 “留守兒童”家庭是指農 民工父母外 出務工 ,被迫將子女留在農村 ,由爺爺、奶奶或者其他親戚監護、托管、教育子女 的家庭。作 為社會轉型期的特殊社會現象 ,“留守孩子族群”越來越普遍 ,其教育與心理問題越來 越突 出。
在對占 “問題家庭”中21.3%的 “留守兒童”家庭共139個學生的父母外出務工的調查情況顯示 :父母 常年打工的60人 ,占總數的 43% ;父母 常年在家的 37人 ,占總數的27% ;白天外 出做工,晚上 回家的 42人 ,占總數的30%。從調查及訪談中獲悉 :這些青少年家長雙雙外 出打工的比例最大,他們打破 了共同監護子女 ,與子女生活在一起的常規 。家長們認為錢賺多了能夠更好地培養孩子上好學校、接受好 的教育 。誠然 ,子女吃、穿 、住 、用 的問題解決了,但正值青春年少的孩子由于缺失了父母 的監管 、關愛及正常的家庭教育 ,他們就像無頭的蒼蠅 ,無舵手 的航船 ,四處飄蕩 ,易產生信任感 、安全感等方面的缺失。
(五)教養方式欠缺型家庭
指對子女教養的方式不 當或者欠缺的家庭 ,有的對子女嬌生慣養,放任不管;有 的采取簡單粗暴,動輒拳腳相加等方式養育孩子的家庭。
父母對教育 的態度和具體的教育方式與青少年的身心特質發展正相關 ,教育的后果對青少年未來生活 的價值及取向等都至關重要 ,但一些家庭確實存在著教養方式不 當的缺陷。在調查 的 “問題學生”的家庭中,要么對子女親情過剩 ,嬌生慣養 ,隨心所 欲,養成 了他們嬌橫 、霸道、執拗、懶惰等不 良習性 ;要么堅信 “棍棒底下 出孝子”的觀念,當子女有點 缺點或犯些小錯誤時 ,就要拳腳相加、打罵體罰,極易使青少年養成叛逆心理 ;要么對子女期望值過高 ,一旦達不到要求 ,往往采用高壓 的、粗暴的管教方式 ,孩子的壓力 過大 ,無 法承受 的時候就會 逃學 、打架等。
(六)缺 陷型家庭
缺陷型家庭指的是核心家庭 中的夫妻生理 、心理或者教養能力不足或欠缺的家庭,有 的是夫妻中一個或雙方身體殘障、智力低下或者是精神病患者,根本無條件或者能力給予子女應有的監護 ;有的夫妻素質極其低下 ,要么 自身道德敗壞 ,吃喝賭 ,要么生活作風有 問題或參與社會違規活動。生活在這兩種家庭 的青少年 ,在家庭 中不可能受到良好的教育,還有可能因為生活在這樣家庭 的緣故受到凌辱 、歧視等,心理承受力不強。另外一種是家長的知識和教育滯后 ,無法跟孩子更好地溝通和交流 ,甚至沒有·108 ·能力進行監管。隨著信息傳播手段現代化 、大眾化 ,乘 隙而人的腐朽沒落的價值觀念和生活方式 ,給青春萌動 、追求新奇但又缺乏鑒別力 、自制力的青少年帶來 了很大的負面影響,而不少家長由于缺乏網絡信息化知識等,而不能對孩子進行正確的引導。
(七)不良家居環境型家庭
主要指家庭居住在出租屋、工棚或者其他臨時場所等,周邊是臟亂差的環境,近鄰 大多是學歷、道德 素質、文 明程度等較低成員的家庭。
青少年正處于身心的發育期、轉折期 ,通常被稱 為第二次 “斷奶期”,這個時期 ,青少年缺乏對具體事物 的判斷力 ,經常出于好奇的心理 ,傾 向于跟隨和模仿。在受到不 良習慣和行為的浸染下,缺乏相應的抵抗和判斷,往往成為犯罪分 子利用 的工具 ,并極有可能成為其中的成員 。
不 良家居環境型的家庭 中的夫妻,擁有的工作技術落后或者沒有一技之長等造成 的生存壓力 ,加上較低 的文化 素質和不勞而獲的心理狀態使居住其中的一部分人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 ,使得共同居住的子女和臨近的青少年受其不 良影響的浸潤,更容易誤入歧途。
二、“問題家庭”導致青少年心理、行為負性影響分析(一) 心理 困擾 日益嚴重1.退縮與孤僻生活在 “問題家庭 ”的青少年 ,極怕外界知道,不敢或逃避與朋友、同學接觸。由于青少年思想意識 尚不成熟 ,更不能客觀、辯證地看待家庭出現的這種現象 ,總會把 自己的家庭當成另類 ,忌談 、忌 問,內心深處萌生 自卑感 ,變得孤僻 、寡歡,極易造成 自我封閉,個性乖張 ,情緒低落等負性心理。
2.恐懼與敵對
父母喋喋不休地 的爭吵,有時加上身體上互相傷害 ;或 “白熾化” 階段隨即轉為 “冷戰”等成為每天必定要上演的一幕幕。這種 “家庭 戰爭”,帶給青少年 的是身心的極大傷害甚至是摧殘,這種不安定 因素使青少年產生不安定、孤獨感 ,日積月 累發 展成為焦慮 、恐懼 、敵對情緒 ,甚至導致過激言行 、負性情緒與違規行為。
3.抑郁與焦慮
“問題家庭” 的青少年 ,生活在一種不安定 的家庭環境中,性格內向的較多 ,幾乎整 日郁郁寡歡 ,表現出抑郁 、焦慮 、驚恐等痛苦的負性情緒 。這大多是因為父母構建 的不和諧家庭氛圍或者父母的某些缺 陷給子女帶來的不 良情緒體驗所致 ,在調查過程中了解到 “問題家庭 ”的青少年痛苦程度較完整、普通家庭 的青少年高得多 ,且男生尤甚。
4.挫折感與厭學
“問題家庭” 的青少年普遍挫折感與厭學行 為均較為強烈 ,表現為個性 偏執、戲劇化 、自戀 ;學習動力缺乏 、厭學、考試恐懼等紊亂不定 的心理、行為特征。
2008年 5月在對鄭州市六十九中初二 ·五班發放了問卷—— “你 目前最憎惡與最愿意做的事情是什 么?”答案是 “父母吵架” “父母鬧情緒” “爸媽冷戰” “爸媽離婚‘最想逃跑” “不愿上學 了”等 占全班人數 的 24.7%,其中的絕大多數是 “問題家庭” 的學生。家庭結構的不健全、內部系統阻抗 、疏離、糾纏等狀況 中的任何一種存在都會給子女的身心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
5.逆反心理
“問題家庭” 的青少年在家里 由于得不到父母正確 的教育和引導 ,極易產生對父母和老師的逆反心理 ,甚至覺得父母、老師和自己過不去 ,從開始的叛逆情緒逐漸轉變為偏激的逆反傾 向。有的青少年因家庭親情 比如關愛、溫暖等的缺失 ,便會 自怨 自艾、郁郁寡歡 。他們一旦心里空虛得不到慰藉 ,心理發育 出現畸形,對任何事情 的處理都采取消極 態度 :撒謊、逃 學、早戀 、沉迷 網絡、打 架斗毆、吸毒 、偷 竊等 ,這些 都 是 變相 的逆 反心 理 的外 在表現。
6.極端心理
“問題家庭 ” 中的父母大多因忙于繁 重的工作 ,或者生活、工作壓力過大,對子女疏于有效 的監管與教育。尤其是子女離開學校后 的時 間里 ,時常無法或者很少陪伴、照料 、監督子女 的學習、生活。由于缺失家庭的關愛 、溫暖,一旦學校、社會 的支持系統不健全 ,青少年就會產生對家庭 、社會 的不滿情緒 ,深感現實世界 的緊張、冷 漠、無助 ,容易流露出破罐子破摔的心理 ,甚至導致越軌等極端行為發生。
(二)學習狀況 日益堪憂
1.學業成績隨情緒變化“問題家庭 ”青少年學生 的學業成 績與家庭 的環 境、氛圍的變化和父母關系的好壞正相關 ,他們的情緒也出現相應的波動 ;極大地影響著青少年學生的學習動機和學 習興趣 ,導致他們學習的意志力不強,偶遇挫折便心灰意冷,因此 ,學習成績極不穩定 ,時好時壞 ,且特別容易偏科。
2.逃學 、厭學現象普遍
“問題家庭”青少年學生一般情緒較為低落 ,注意力不夠集中,上課聽講時或者課下學 習時總愛有小動作或者磨磨蹭蹭,疲勞感 自然較強 ,對學習不可能產生興趣 ,而是討厭情緒較濃。 “問題家庭 ”青少年學生在校學習成績不理想或犯錯誤時,家長不能或很少給予及時的關心、愛護 ,而學校教師一旦疏于管理 ,他們就會 由偶爾到經常逃學 ,沉溺于網吧、游戲廳等場所 ,龜縮起來 。
3.中途輟學現象凸顯
在逃學過程中, “問題家庭”青少年極易受到社會上不法分子的蠱惑、引誘 ,讓他們在某些方 面得到一時的安慰和滿足,最后卻往往誤入歧途 ,走上了違法犯罪 的道路。
有的父母 自身作奸犯科或者素質不高 ,甚至主動教導孩子一些不良行為 ,唆使他們到社會 中流浪、鬼混。致使一些青少年沒有受完 良好的教育中途輟學,過早 “浪跡江湖”。
(三 )犯 罪行為 日益 突 出
一般情況下 , “問題家庭”青少年的父母大多成長的環境和所受到的教育也存在著一定的缺陷。這樣 的家長對其子女的期望值絕大多數很高 ,但他們缺失 了解孩子成長的規律和科學教子的方法 ,往往拼命掙錢以滿足孩子的物質需求 ,卻忽視 或者對孩子 的精神和心理需求無 可奈何 ,孩子健全人格 、優 良品德和良好行為習慣的培養幾乎空白,致使家庭教育中存在著相 當嚴重 的問題 ,這是造成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原因。
青少年身體及心理上的重要特點之一表現在竭力想擺脫童年時期的依賴關系上。所以,他們需要 的內容與程度均發生了變化。然而,由于各種主客觀因素 (例如年齡的、性別的、狹隘的、習慣的以及其他種種觀念)的影 響,一旦這些需要長期得不到滿足,得不到尊重,享受不到應有的溫暖時 ,他們就會被不法分子利用走上犯罪的道路 ,給自身和社會帶來不可估量 的損失。
“問題家庭 ”導致青少年犯罪行 為 日益嚴重 ,呈現 出低齡化、低文化層次和結伙化等特點。青少年一旦得不到及時的教育 、引導 ,很有可能學業失敗 ,與社會上 自認為“同病相憐” 的人結伙 ,做 “隨心所欲的事情”,進而陷入違法犯罪的泥潭。
(四) 自殺、他殺現 象與日俱增
近年來 ,青少年 自殺 、他殺數量逐漸增多,且 明顯呈現低齡化趨勢 ,青少年 自殺、他殺的事件媒介不 斷報道 。
青少年自殺 、他殺事件 日趨頻繁的出現,反映了許多家庭 、學校 、社會等多方面深層次的糾結與矛盾。這些極端的現象及行為對我國社會轉型期的學制體制、教育資源的選擇 、教育、教學方式方法 以及 培養人才體系及 目標等各方面均是嚴峻的考驗,一系列頻繁發生 的 自殺、他殺事件最能夠暴露出當前 “問題家庭”教育的弊端及缺失。
目前 , “問題家庭 ”仍在 不斷增 多。家庭 結構 的改變、家庭成員的遠離、教養方式的不當以及不 良居住環境等的影響使青少年的心理 、學習、行為等方面的發展受到了沖擊、制約 。如何通過社會 (由其是專業社會工作者的介入 )、學校 (開展宏觀、中觀 、微觀層面的心理咨詢與輔導 )、家庭 (主干 、核心家庭成員 的參與 )以及青少年(自身主觀能動的充分利用)人手 ,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策略體系 ,系統 、高效 地解決 “問題 家庭”青 少年 出現的負性心理、越軌行為及其他方面的問題 ,已刻不容緩。
篇7
【關鍵詞】家庭征收;個人所得稅;稅收公平;實際稅負能力
一、個稅法改革的原因
(一)個人征收存在的問題
在我國財政收入來源中,個人所得稅占據了一定比重。它主要是起著調節收入差距,實現社會分配公平的作用。但是,現行的以個人為征收對象的征收模式,使得調節收入分配的功能大打折扣。比方說有張三和李四兩個家庭,張三家僅張某一個人工作,他每月收入4800元左右,她的妻子沒有工作,長期待業在家。張某有兩個孩子,兒子在中國人民大學讀本科,女兒在人大附中讀高中。張某的父母親為農村戶口,沒有養老保險,需要張某贍養,且老父親還患有高血壓。整個家庭的重擔都壓在張某一個人身上,全部的收入僅有張某每月的4800元工資薪金所得。按照現行個人所得稅法,張某仍需繳納個人所得稅39元; 而李四家夫妻雙方剛大學畢業,均在事業單位工作,每人月收入3500元,一共月工資薪金收入7000元。李四利用工作之余做一些英文翻譯工作,每月能有800元勞務收入;李四的妻子愛好寫作,偶爾在報紙上發表一兩篇文章,每個月也能有大約700元的稿酬所得。李四雙方父母均為北京城市戶口,有退休養老金,目前尚無生育孩子的打算。按照現行的個人所得稅法,李四家每月收入8500元,平均每人4250元,不用繳納任何個人所得稅。但是張三家共收入4800元,平均每人每月收入800元,卻需繳納39元的個人所得稅,這足可以顯示現有的個人征收方式的不公平,不能有效實現稅收公平和對社會資源的優化配置的目的。著名英國經濟學家、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詹姆斯?E?米德在論述選擇經濟政策的原則時指出,在任何情況下,都應該在全體公民之間相對公平地分配社會的總收入和所創造的財富。”這種模式化的費用扣除標準與納稅人所得收入應當負擔的支出沒有必然聯系,與維持家庭生活的基本支出、子女教育支出以及贍養老人的支出等沒有關系。這種扣除方式雖然簡單,方便計算,但在公平性上值得商榷。可見,中國的個稅征收方式需要改革。
(二)家庭征收的優點
首先,家庭征收更能體現稅收公平。通常,衡量是否稅收公平,主要依據兩項原則,受益原則和負擔能力原則。負擔能力原則是指根據經濟能力或納稅能力來決定納稅人的應納稅額和稅負。納稅能力強者多納稅,納稅能力弱者就少納稅。反應納稅人納稅能力的標準主要有收入、支出、財富三種。這三種標準,是收入在不同環節和不同狀態的動態表現,具有客觀性。也就是說,衡量納稅能力的不僅是收入,還包括支出和財富。所以,以負擔能力原則衡量稅收公平更具有現實意義。根據我國新頒布的《婚姻法》,婚后財產增值的部分具有夫妻共有性,如果按夫妻個人財產分別征稅,則不能體現財產共有性的特點。在中國養老及社會保障制度不完善的國家,老人的贍養,子女的教育都構成現實的家庭負擔。每個工作的人都不是單獨存在在這個社會中。在稅收征管的過程中,不能不考慮這些綜合因素。家庭征收模式能夠體現把家庭的支出負擔考慮在內,更加科學。
其次,家庭征收有助于縮小家庭貧富差距,有助于社會和諧?;嵯禂凳欠磻獓邑毟徊罹嗟闹匾笜?。根據國家統計局數據,2000年我國的基尼系數已經超過國際公認的警戒線0.4。從收入分配公平的角度來看,貧富差距的擴大主要體現在家庭收入水平的差距上,個人收入的差距最終要體現在家庭收入差距上。因此個稅法對個人收入調節可以集中到對家庭收入的調節上,這種選擇的最重要之處就是可以根據綜合能力來征稅,可以最大限度得實現稅負公平。除此之外,還可以以家庭為單位實現一定的社會政策,如對老年人的減免,對無生活能力的兒童采用增加基本扣除的方法。對有在校學生、支付貸款購房、購買保險、災區捐贈等項目的家庭都可以采取一定的措施,減免稅收或者把這些因素納入基本扣除項目,通過個人所得稅的有關規定實現促進教育發展、保障弱勢群體基本居住需要以及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等政策目標?,F行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主體為個人,計稅方式主要從收入角度來設計的,不能對特殊情況采用因素扣除,也就難以實現通過個人所得稅調節社會分配,促進公平的目標。家庭征收方式能縮小家庭的貧富差距,弱勢群體得到真正的關切,有助于社會的安定和諧。
二、家庭征收的困境分析
(一)界定“家庭”的范圍困難
中國目前實行城鄉二元的戶籍管理制度。城鎮人口的收入主要來自于工資、薪金收入,農村基本處在靠天吃飯的階段,收入主要來源為務農收入。伴隨而來的是養老制度的差異。城鎮居民一般有基本的社會養老金;而農村只有一小部分人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即使這樣,也難以保障老年基本的生活需要。如果納稅主體由個人轉換為家庭,則必須要合理界定家庭的范圍。我國與西方的核心家庭結構不完全一樣,通常西方的核心家庭成員數為三到四人,包括夫妻雙方及孩子,一般很少有幾代同堂的情況。但中國的情況卻有很大差異,中國養老體系尚未覆蓋全部人口,且保障水平較低,“養兒防老”的觀念根深蒂固。中國的核心家庭出現三代同堂,甚至是四代同堂的狀況。在界定“家庭”范圍時面臨的困境是究竟以婚姻關系作為家庭的基本單位,還是以實際居住或者撫養的人員為家庭基本單位。以婚姻關系為家庭的基本單位,對于有農村無收入老人需要撫養的家庭來說是極大的不公平,個稅家庭征收的現實意義也就不存在了。以實際居住或者撫養的人員為家庭基本單位,容易造成一些城鎮的年輕人為了減輕稅負將老年人或者是農村的其他親屬接到城鎮生活,可能會加劇城鎮人口的擁擠,老年人的實際生活質量也得不到提高。由于我國現在對于以家庭為單位征個稅中“家庭”的范圍沒有明確的界定,可能因界限模糊而造成這類事件的頻繁發生,從而影響以家庭為單位征收個稅的預期效果。
首套房貸及利息支出部分的稅前扣除。這幾年,中國房地產市場的不健康發展致使房價畸高。對于剛踏入社會的年輕人,高房價給他們造成了巨大的負擔,尤其在北京等大城市,衣食住行是生活必需,住房貸款的利息應當準許在稅前扣除。
醫療保障個人承擔部分可以有基本稅前扣除額。一個家庭中患有糖尿病、心臟病等需要支付較大醫療費用,其個人承擔部分數額較大的,可以每月有基本的扣除項。取得財產收入支付的費用應當扣除。對于取得收入所必須支付的有關費用的扣除主要是為了將納稅人取得收入所消耗的必要費用和支出扣除掉,如財產轉讓時按照規定支付的有關費用,可采取據實列支的辦法進行扣除。此外,一個家庭中撫養的孩子和老人的數量也可以規定不同的扣除額。比如,夫妻雙方工作的,一個孩子每月可以有500元的扣除標準,如果是雙胞胎則增加至1200元的扣除標準,孩子上幼兒園后還應當有每月200元的教育投資扣除標準。具體的扣除數額應當詳細調查,合理確定,力爭能體現家庭的實際稅收負擔能力。
(四)建立有效的個人收入監控機制
增強我國稅收征管能力,減少稅收稽查的成本,防止稅源的流失,一個有效的途徑是建立個人收入監控機制。我國可以借鑒美國的稅務號碼制度來監控個人收入。納稅公民須到政府機關領取納稅身份號碼,通過銀行賬戶的全國聯網,稅務機關可以通過此號碼,查詢個人的收入、支出信息。我國也可以對個人經濟收入實施有效監控,使個人乃至整個家庭的一切收入、支出都直接在此賬號下進行。各個地方稅務機關實施聯網,在實行銀行儲蓄存款實名制的基礎上,進一步增強個人收入的透明度,銀行與稅務機關實現信息共享,使有多方收入來源的公民的各項收入均處于稅務機關的有效監控之下。至于有關人士認為的成本過高,技術難度過大等問題,并不是不能克服的。美國一百年前就已經實現了以家庭為單位的個稅制度,二十一世紀的科技高度發達的今天我們沒有理由無法克服技術。我國火車票購買實名制和網絡實名制等話題在前幾年也被廣為談論,成本過高也是推行困難的原因之一。筆者認為,稅務機關聯網和推行稅務號碼在前期的投資會比較大,但是這是一勞永逸的工作,一旦建立起來,效果顯著。稅收稽查人員的減少,國家稅源的保障都能帶來巨大的社會和經濟效益。對比我國已經建立的火車票購買實名制,也可以看到目前購買火車票的方便快捷。推行稅務號碼制度能夠保證稅務機關對多元化、隱蔽化的收入進行監控,在嚴格制度的監控下,促進公民依法自覺納稅,減少透漏稅款的行為。同時,這也間接利于全國人口普查以及居民生活水平的摸底調查工作的開展。
四、家庭征收實踐中應注意的相關問題
除了以上解決家庭征收困境的建議以外,在實際的實施過程中,也應當針對不同的地區,不同的時間段有不同的征收措施。
(一)先逐步試點,后全國推行
個稅從個人征收轉變為家庭征收應當是一個逐步推行,逐步完善的過程。許多制度和程序的建立都需要經驗的積累,納稅人申報家庭狀況也應當給予充足的時間。所以,比較合理的方式是先在全國選擇部分地區試點,待時機成熟時再推廣至全國。對于家庭構成,采用抽樣調查的方式,選取最具代表性的家庭人數構成作為法定構成。對于費用扣除標準則可參照各省市統計局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數據。筆者認為可以分類選擇典型城市,如國際化大都市北京,中等城市青島,小城市嘉興等分別試點。依據試點中出現的新情況,調整費用扣除標準及數額,增加不同的家庭成分,及時合理的推廣至全國。民眾在城市試點的過程中可以感受到個稅家庭征收的人文關懷,也可以有合理的心理預期,有利于后續工作的開展。
(二)依據城市特點,設立不同標準
在收入水平相同的狀況下,在不同城市采用同一免征額和同一費用扣除標準,對納稅人是存在橫向的不公平。由于地區物價水平不同,消費支出也不同,如果執行相同的免征額標準,則發達地區的中低工薪收入者的權益無法得到保障,明顯是不公平的。在普通城市,一個月八千元的收入已經屬于較高收入者了,在北京一個月八千的收入可能過得捉襟見肘。北京的房價比全國普通城市要高出幾倍之多;即使是租房,每月的租房成本也占到工薪階層近三分之一的工資收入。北京的醫療、教育以及養老費用也是普通城市無法比擬的。筆者認為,可以依據收入和消費水平,把全國的城市劃為不同等級,北京、上海、廣州是第一級城市;南京、杭州、廈門等是第二級城市;青島、寧波、溫州等是第三線城市;嘉興、衡水等是第四等級城市等第不同等級。不同等級的城市采用不同的法定費用扣除標準和不同起征點。這樣既可以兼顧不同的城市的不同特點,也可以兼顧不同家庭的不同狀況,實現個稅真正反應負擔稅收的實際能力。
(三)實行費用扣除浮動制度,允許特殊支出申報
隨著中國經濟的發展,工資以及物價水平是不斷變化的,通貨膨脹不斷提高。費用扣除的標準可以指數化,與工資和物價水平掛鉤,實現動態化。這樣可以根據不同時期經濟狀況的發展變化,采用指標體系,合理計算稅負能力,以免稅收政策遲延于經濟環境的變化,給民眾生活造成不良影響,也可以保持稅收政策的穩定,給民眾合理預期。
同時,也應當允許納稅人申報特殊家庭支出的費用扣除,以平衡家庭的實際稅收支付能力。首先,可以體現公益事業發展的政策導向。應當允許家庭納稅人申報扣除一定比例的社會公益事業捐款數額,并設立最高扣除限額,比如納稅家庭捐贈貧困山區失學兒童,捐款予以重災區。其次,可以體現幫助弱勢群體的政策導向。應當允許納稅家庭申報扣除遭受自然災害后發生的損失,比如納稅家庭遭受臺風肆虐、洪水襲擊以及地災害等。家庭中如果有成員突發嚴重疾病,如白血病、心臟手術等,需要支付巨額醫療費,也應當允許申報稅前扣除。操作費用扣除時要與相關政策相結合,制定合理的費用扣除政策,才能體現各個家庭狀況不同的原則,實現稅收公平。在實踐中,也應當國家機關各部門的合作,建立聯動機制,加強醫療、教育、房貸等的綜合監管體系,防止納稅家庭通過特殊申報逃避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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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
[關鍵詞]家庭系統;學前兒童;親子互動;影響
[中圖分類號]G610[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4-4604(2010)03-0001-04
親子互動是指父母與子女之間的相互交往活動。對親子互動的研究始于20世紀30年代,目前已經成為學前教育領域的一個熱門話題。以往研究顯示,影響親子互動的因素不僅包括父母的特征。如父母的教養方式、人格特征和受教育水平等,而且包括兒童的特征,如兒童的氣質、性別等。隨著家庭系統研究的興起,研究者日益關注家庭系統對學前兒童親子互動的影響。筆者擬詳細分析相關研究成果,以期拋磚引玉,吸引更多有志之士投身這一研究領域,推動學前兒童親子互動研究的深化。
一、家庭系統對學前兒童親子互動的影響
家庭系統是指由具有親屬關系(如夫妻關系、親子關系、兄弟姐妹關系等)的成員組成的系統。各個家庭成員之間彼此互動、相互影響,形成了一個超越各分散部分總和的整體。在家庭系統中,各個家庭成員處于不同的位置,彼此之間雖然關系不同但是相互依賴,其中一個成員的行為變化會相應地引起其他成員的行為變化。因此,家庭系統研究者強調從家庭成員間的互動人手,從整體和系統的角度研究家庭中具有一定社會關系的個體之間的交往過程,以便解釋家庭成員之間的互動關系,了解家庭的結構和功能、家庭中各個成員的重要性以及家庭成員之間的溝通機制等。
家庭作為社會系統中的一個分系統,是兒童社會性形成的初始環境,是兒童獲得早期生活經驗、形成最初的道德認知和行為習慣的主要場所。無論是何種結構的家庭(如大家庭、核心家庭、單親家庭等),都會發揮和維持家庭系統應有的功能,對兒童的發展產生重要影響?!芭c教育成就有關的主要因素在家庭環境之內,家庭因素的重要性幾乎兩倍于社會與學校兩項因素的總和?!?/p>
家庭系統對學前兒童親子互動的影響主要表現在五個方面。一是滿足學前兒童個體生理、情感、社會性發展的需求。家庭成員之間會自動調整互動模式,使兒童在成長過程中擁有家庭系統賦予的權利和義務。二是幫助學前兒童處理因發展或成熟所產生的改變,如入園適應等,以促進兒童的健康、全面發展。三是幫助學前兒童與其他家庭成員建立起積極的關系,從而建立起安全型的親子依戀關系。使兒童在和諧溫暖的家庭環境中成長。四是創設有利于學前兒童成長的家庭環境,解決他們生活中的各類問題。五是發展家庭自身特有的互動風格或處事策略。在減緩家庭內外部壓力(如家庭日常開銷、父母工作負擔、祖父母老齡化等)的同時,為良好的親子互動創造條件。
二、家庭子系統對學前兒童親子互動的影響
在家庭系統研究中,親子互動的特點可以簡單地概括為兩點:一是兒童的行為特征既受父母教養行為的影響,又對父母的教養行為產生影響;二是親子互動既受父母婚姻關系的影響。又會影響父母的婚姻關系。也就是說,親子互動既是父母和子女之間相互回應的循環交互過程。同時也是父母乃至整個家庭系統影響兒童發展的方式,而且還是維持家庭系統平衡的重要機制之一,對家庭系統本身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1.學前兒童親子互動與夫妻系統
夫妻關系不同的家庭,親子互動的方式也不同。研究發現,婚姻沖突頻率高的家庭,其親子依戀類型傾向于不安全依戀。親子關系也趨向緊張。
一般來說,在夫妻系統完整的家庭,母子互動的情況較好;在夫妻系統不完整的家庭(單親家庭),母子互動的情況則大多令人擔憂。研究發現。在單親家庭里,恢復單身的父親或母親可能會在婚姻狀況改變后的較長時間內承受巨大的壓力。導致其與子女互動的方式發生變化。如果子女還處于嬰兒期,則會干擾其形成安全型的親子依戀。在離婚第一年,單親家庭的家庭系統承受著內外部巨大的壓力,單親父母常常情感淡薄,子女則表現出依賴、不服從、攻擊性、抱怨等特征,使得親子互動的狀況變糟。這一狀況在單親母親與兒子之間的互動上表現得尤其明顯。
有關繼親家庭的研究結果表明,由于繼父母的出現,家庭中原有的夫妻系統出現了巨大變化。這一變化對親子互動也會產生一定影響。一般來說,如果繼親家庭婚姻質量較高,則繼母與繼子間的親子互動也較好。
2.學前兒童親子互動與祖輩系統
以往有關祖孫關系的研究大多局限在祖孫接觸頻率與祖孫關系質量等方面,很少會探討祖輩系統對親子互動的影響。這一問題直到近年來才日益引起研究者的關注。
當前的家庭結構以核心家庭為主。由于家庭成員少,父母往往忙于工作,因此在學前兒童的教養方面難免需要祖輩父母的參與,這就強化了袒輩系統在家庭系統中的重要地位。研究發現,祖輩父母與孫輩子女的關系是家庭代際關系中的重要一環,祖孫關系會直接或間接地影響到親子互動的質量。
親子系統與祖輩系統、父輩親子系統等其他家庭子系統適當交互作用,有利于解決親子互動中出現的各類問題。必須強調的是,處于中間代的父母有能力支持或阻止祖輩介入親子互動系統,因此祖輩與父輩之間的關系會極大地影響到祖孫關系以及祖輩參與親子互動的程度。當父母與祖輩父母關系不良時。父母會阻礙祖輩父母與孫輩子女的接觸,從而減少祖輩系統對親子互動的影響。
三、對學前兒童親子互動研究的啟示
家庭系統研究關注家庭內各個子系統間的交互作用以及包含家庭本身在內的大環境系統對家庭的影響。不同于以往的親子互動研究視角,家庭系統研究的整體性和系統性特點值得學前兒童親子互動研究者借鑒。
1.拓展學前兒童親子互動的研究方向
學前兒童親子互動多被視為父母教養子女并且影響、塑造學前兒童行為的單一過程。隨著家庭系統研究的不斷深入,越來越多的研究者開始嘗試了解親子互動的機制及其對學前兒童發展的影響。
對親子系統內部而言,父母和子女的行為都會受到對方的影響,雙方共同決定著親子互動的規則。在親子系統之外,家庭系統中的每個成員都會對親子互動產生影響。已有研究顯示,夫妻系統、祖輩系統對親子互動的影響顯著。家庭系統中的其他子系統,如旁系親屬或兄弟姐妹組成的子系統對學前兒童親子互動的影響將會成為今后研究的重點之一。家庭之外的環境,如父母的工作環境、家庭所在的社區等因素對親子互動的影響也有待進一步研究。
2.開展對學前兒童親子互動的早期干預
運用家庭系統理論對學前兒童親子互動進行
干預多見于系統家庭治療。系統家庭治療始于上世紀50年代。兒童精神病學家阿克曼在干預過程中開始嘗試在與兒童面談的同時也與其他家庭成員會面。并且把治療的重點從研究兒童以往的經歷轉移到研究當前家庭成員間的互動上。從家庭系統的角度干預親子互動,重點不再局限于親子互動的雙方。而是關注親子互動所處的整個家庭系統。例如,如果兒童出現行為問題,那干預的焦點不應局限在兒童的偏差行為上,而是應當從家庭整體系統的運作、家庭系統動態平衡的過程、家庭規則的變化以及家庭成員間的關系等方面來尋求解決之道。干預目標是理解和改變整個家庭的結構。干預方法包括干預性的談話、正向暗示等。其中干預性的談話是干預的最佳方式。干預性的談話是指治療師基于某種假設或出于某種意圖向親子雙方提出問題。親子雙方可以通過這些問題感受到壓力,發現親子互動中存在的問題,從而產生改變現狀的愿望。并自發地采取相應行動。這一干預方式值得借鑒。
3.開展有效的親子教育
親子教育是指對“親”(父母)和“子”(子女)同時進行教育。家庭系統研究日益重視親子教育的作用。學前兒童親子互動受到父母及學前兒童雙方的直接影響。如果只單獨針對父母或兒童進行干預。那么在提高學前兒童親子互動質量上只能是事倍功半,很難在家庭系統的大范圍內有效促進學前兒童的發展。然而。傳統的家長學校往往只針對父母開展教育,即和父母探討如何教育孩子,如何回應孩子的要求。事實上,親子互動中的另一方――“子”的地位不容忽視。在親子互動中,兒童不僅是被動的受教育者,同時也是獨立自主的行動者,對親子互動具有重要影響。因此,對“子”的教育應成為親子教育的重要內容之一。學前兒童可以在親子教育中學習如何向父母表達自己的需要,如何與父母溝通等。親子教育可以采用親子平行小組的方法,教育者把家長和兒童各編入一個小組,同時介入家長和兒童各自的系統,不僅教育家長。而且影響兒童,以實現親子關系的和諧,促進兒童健康發展。
篇9
關鍵詞:家庭;家庭成員;家庭生活;家庭體育;最臨近的群體歸屬
中圖分類號:G80-0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007-3612(2010)06-0009-04
A New Interpretation to “Family Sports”
ZHANG Yongbao1,TIAN Yupu2
(1.Department of Physical Education,West Anhui University,Li u’an 237012,Anhui China; 2.School of Physical Education,Nanjing Norm al University,Nanjing 210097,Jiangsu China)
Abstract: With the method of documentation theoretical analysis,theory of sociology,athle tics and logics,the article probes into the connotations of family sports. With a clear understanding of the external and internal meaning of fami ly,the paper combines the real situation of the modern family and family life a nd analyzes the differences and misunderstandings in the some definitions of f amily sports. The connotations of family sports here are defined as an educatio nal course and cultural activity taken by one or more family members. They arra nge or voluntarily participate in the exercises. The basic approach is physical exercises. And the goals are acquiring sport techniques,meet the demand of ho bbies,enrich the family life,recreation,fitness and facilitating family harmo ny. Then,the paper gives a detailed explanation to the definitions
Key words: family; family members; family life; family sports; the close st group belonging
家庭是社會生活的基本單位,是構成整個社會的“細胞”,同時,家庭也是個人在其中生活 最長久的單位。因此,家庭的發展狀況及其發展趨勢,不僅涉及到個人的成長和發展,而且 關系到社會的發展、民族的興旺和國家的富強[1]。家庭體育是社會和體育發展到 一定階 段的必然產物,是現代家庭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我國,家庭體育已成為社會體育的基本 單位,是開展全民健身的新領域,是貫徹和落實《全民健身計劃綱要》等系列工程的新生點 [2]。家庭體育的研究出現于20世紀70年代,我國的研究是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 目前, 我國學者的研究主要涉及家庭體育的內涵、家庭體育的多方位功能、家庭體育開展的現狀、 影響家庭體育的因素和發展對策等諸多方面[3]。統計分析發現,在眾多專家學者 的研究成 果中,對家庭體育內涵的界定存在“定義不一”和“要義不準”之處,即眾多專家學者對家 庭體育內涵理解的意見不統一,且存在有悖社會學家庭理論和不符合家庭生活實際等現象。 研究認為,這種現象不僅不利于學術思想的統一和人們對家庭體育這一概念的準確理解,也 不利于學術界對家庭體育的深入研究并在一定程度上影響研究成果的學術價值和實踐意義, 甚至會影響政府的相關決策及職能部門相應的組織和管理,進而制約了家庭體育良性發展和 全民健身進一步推進。本文運用社會學、體育學和邏輯學相關理論,并聯系家庭和社會的發 展現狀,試圖對家庭體育內涵給予新的界定。
1 家庭的內涵與外延
迄今為止,社會學中有關家庭的定義有數百種之多,但釋義大同小異[1]。家庭是 “社 會生活的基本單位”,是“人們共同生活的社會組織形式中一種最典型的初級社會群體”[4]。傳統的家庭是指以婚姻關系、血緣關系或收養關系為基礎,以、母愛、父 愛等特殊情感關系為紐帶,以持續的共同居住和共同經濟生活為特征的社會群體[1]。所謂社會群體 ,簡單地說,就是處于社會關系中的一群人的合成體。社會群體成員之間具有直接、明確和 持久的社會關系和共同的身份、意識以及有一定的群體邊界等基本特征,且在規模上可分為小群體和大群體[4]。當然,這種規模上的大與小是相對的。就整個社會而言,家庭屬于小 群體,機關單位和學校屬于較大的群體,而社區、城市就是更大的群體了。就一個人而言, 可以歸屬于不同規模的社會群體,即既是一個家庭的成員,也是一個社區或單位的成員,也 是一個城市的市民,等等。
社會學中通常以家庭代際層次和親屬關系結構特點為劃分標準,將傳統的家庭分為核心 家庭、主干家庭、聯合家庭等類型。核心家庭根據家庭成員的完整性可分為完整核心家庭、 夫婦家庭、殘缺家庭和空巢家庭,主干家庭根據家庭成員的完整性可分為完整主干家庭、配 偶主干家庭、單親主干家庭和斷代主干家庭,聯合家庭主要是指有父母和幾個已婚子女以及 孫子女組成的家庭[1,4]。另外,由于近幾十年來兩性關系和家庭價值觀發生很大 的變化, 家庭形態出現了異化并派生出了一些變異家庭,如單親家庭、單身家庭、非婚同居家庭和同 性戀家庭等。單親家庭指由父親或母親一方與未婚子女組成的最為常見的殘缺核心家庭,單 身家庭是指喪偶(或離異)且又無子女或子女已婚公立門戶以及終身未婚而獨身生活的單身 戶,非婚同居家庭和同性戀家庭在國內外也較為常見[1]。總體看來,就我國社會 發展的實 際情況而言,核心家庭是主流,主干家庭也較為常見,聯合家庭現今極為少見,單親家庭和 單身家庭已成為當今社會的重要現象之一。
2 家庭體育定義的岐見
從20世紀80年代以來,家庭體育研究進入我國體育界部分專家學者的視野,對家庭體育 內涵的界定也有多種較有代表性的觀點。
觀點一:家庭體育是指以家庭成員為活動對象,家庭居室及其周圍環境為主要活動場所 ,根據居室環境條件與成員的需要與愛好,利用屬于自己時間選擇健身內容和方法,達到增 進身心健康的目的,以促進家庭和睦和社會穩定發展[2,5]。該定義沒有限定參與 人數,但指出活動場所以“家庭居室及其周圍環境”為主且“根據居室環境條件”。
觀點二:家庭體育是指以家庭成員為活動主體,為滿足家庭成員自身的體育需求,以兩 人或兩人以上的家庭成員為單位而進行直接或間接的體育活動,不介意其體育活動的地點是 否在家庭內[6]。該定義明確了活動可“直接或間接”參與,也“不介意是否在家 庭內”開展,但將參與人數限定在“兩人或兩人以上”。
觀點三:家庭體育是家庭生活中的體育活動,是家庭教育的組成部分,社區體育的基本 單位。也是家庭成員自我完善的重要手段,家庭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內容。家庭體育不僅是對 每個家庭成員個人的身體健康、思想道德、意志品質的培養有著直接的作用,也與社會的穩 定、進步和發展有著密切聯系。家庭體育的任務是,強身健體,防治疾病,陶冶情操,和睦 家庭,豐富和調節精神文化生活,以及延年益壽等[7]。該釋義主要是對家庭體育 的屬性 、作用和任務等進行了闡述,沒有給予邏輯學意義的內涵界定,但明確了家庭體育是家庭生 活中的體育活動,是家庭教育的組成部分,是社區體育的基本單位。
觀點四:家庭體育是指以家庭成員為主體,以兩個或兩個以上家庭成員為單位,根據成 員的需要與愛好進行體育活動,以達到增進身心健康,促進家庭和睦和社會穩定發展[ 3]。 該觀點主要是將觀點一和觀點二相集合進行表述,并依然將參與人數限定在“兩人或兩人以 上”。
觀點五:家庭體育是指在家庭生活中,以家庭成員活動為基本形態的活動,是家庭成員 根據自己的愛好和需求,按照一定的體育要求所進行的以增進家庭成員的身心健康、養成良 好的健身習慣為目的的各種體育鍛煉活動形式的總和。它包括父母或其他年長者在家里對兒 童和青少年進行的體育教育,家庭成員在家庭生活環境中的體育活動[8,9]。該觀 點沒有 限定參與人數和活動地點,但明確了家庭體育是家庭成員在家庭生活中的活動,也指出了家 庭體育包括家庭體育教育和家庭體育活動,并強調了家庭體育教育是“父母或其他年長者在 家里”實施,家庭體育活動是“在家庭生活環境中”進行。
綜觀眾多觀點,專家學者的共識之處是,參與者的身份必須是家庭成員,活動目的比較 認同滿足愛好需求、增進身心健康、豐富家庭生活和促進家庭和睦。“定義不一”點集中體 現在:有認為“可個別或全家”參與,有認為應“兩人或兩人以上”參與;有“不介意活動 地點是否在家庭內”,有指出在“家庭居室及其周圍環境”或“在家里”及“在家庭生活環 境中”;有強調是“家庭生活中”的體育活動,有將家庭體育教育納入其中,有將“臨近的 屬概念”表述為“體育活動”,但也有對這些問題未能提及或明確的。而“要義不準”處主 要表現在如下方面: 1) 活動地點家庭環境說。將家庭體育活動地點限定在“家庭居室及其周圍環境”或 “在家里”及“在家庭生活環境中”,存在將家庭這一以“婚姻關系、血緣關系或收養關系 為基礎的社會群體”狹義地理解為“家里”和“家庭居室”等家庭生活的具體環境之傾向。 讓人把舉家或部分成員外出參與體育活動,甚至是遠足進行體育旅游,以及家長送孩子在社 會培訓機構接受體育教育等理解為不屬于家庭體育,顯然是不符合邏輯。筆者比較贊同家庭 體育是“家庭生活中的體育活動”這一觀點,只要活動屬于家庭生活安排,不管何地,均應 歸是家庭體育范疇。
2) 活動形式多人參與說。將家庭體育的參與人數限定在“兩人或兩人以上”,一是 把單身家庭成員進行的體育活動排斥在家庭體育之外,有悖社會學中現代的家庭觀點;二是 多成員家庭的某一個成員在家庭生活中進行體育活動也不能納入家庭體育范疇,不合乎常理 和家庭生活實際。研究認為,即使是一個家庭中某一個成員的體育活動,只要屬于他的家庭 生活安排,就應該屬于家庭體育范疇。
3) 體育教育家庭實施說。家庭體育中存在家庭體育教育這是不容置疑的,部分觀點 中未能提及實屬缺憾。但家庭體育教育是否一定要由“父母或其他年長者在家里”實施呢? 筆者認為,判定對孩子進行體育教育的過程是否屬于家庭體育教育范疇,其核心是看該過程 是否屬于家庭主觀行為。家長利用寒暑假或周末等空閑時間將孩子送往社會培訓機構接受體 育教育,讓孩子獲得一定的體育知識、技能并得到強身健身和豐富生活等目的。雖說不是由 “父母或其他年長者在家里”實施,但這個過程是家庭主觀行為,也是家庭體育教育一種重 要途徑,應屬于家庭體育教育范疇。
4) 看活動目的的表述。首先,家庭體育中教育活動目的還應包含獲得體育知識技能 ,眾釋義中均未涉及;其次,從個人的生活需求和體育功能考慮,“休閑娛樂”應是家庭體 育動機之一,文獻中也未能提及;再次,開展家庭體育活動的確具有有利于“促進社會穩定 發展”,但把“促進社會穩定發展”界定為家庭生活中開展體育活動的目的,顯得有點“夸 大其辭”;再有,對家庭體育目的文字表述應盡可能簡潔,“強身健體、防治疾病、延年益 壽”等僅用“強身健體”一詞表達即可。
5) 再看臨近的屬概念。家庭體育屬于社會體育的一種形式,屬于體育范疇。用類似 “體育活動”之詞來表示家庭體育的臨近屬概念,存在“循環定義”之嫌疑。研究認為,家 庭體育的“臨近的屬概念”應與“體育”的“臨近的屬概念”相一致。當前,對體育臨近屬 概念較為統一或新的表述有,“體育是一種社會活動”[10]、“廣義的體育是一種 社會文 化活動,狹義的體育是教育過程”[7]、“體育是社會實踐活動”[11]、 “體育是教育 過程和文化活動”[5]和“體育是教育活動或其他文化活動”[12]等。為 了避免“社會 活動”或“社會文化活動”所帶來的理解偏差,筆者認為,用“教育過程和文化活動”作為 家庭體育的臨近屬概念更為貼切。
3 “家庭體育”內涵新界定
鑒于以上分析,筆者采用邏輯學中較為常見的“屬+種差”定義方法,將家庭體育定義 的種差限定為“一人或多人在家庭生活中安排的或自愿以家庭名義參與的,以身體練習為基 本手段,以獲得運動知識技能、滿足興趣愛好、豐富家庭生活、達到休閑娛樂、實現強身健 體和促進家庭穩定為主要目的”,將家庭體育的臨近屬概念確定為“教育過程和文化活動” 。分析認為,這不僅能夠較為準確地與社會學、體育學和邏輯學等觀點相吻合,同時也較能 符合家庭生活中開展各種體育活動的實際情況以及家庭體育的發展趨勢。
1) 把參與人數限定為“一人或多人”。首先,將“單身戶”在家庭生活中從事的體 育活動也納入其中,與社會學意義上家庭的外延保持一致。其次,也把多人口家庭中一人、 多人甚至是全部成員在家庭生活中參與的體育活動包括在家庭體育范圍之內,與不同家庭成 員的家庭生活安排可能不同以及家庭生活中安排的一些活動也不一定是全體成員都參加這一 實際情況相吻合。
2) 將活動性質界定為“家庭生活中安排的”或“自愿以家庭名義參與的”,這是區分家庭 體育與其他形式社會體育之間不同之處的關鍵所在。
首先,看“家庭生活中安排的”。它要求參與者從事的體育活動是其家庭生活的具體安 排,即是家庭生活中安排的體育活動。那么,對于個人而言,什么樣的活動才應屬于家庭生 活中安排的呢?研究認為,這要看這個人在從事該項活動過程中的群體歸屬是不是自己的家 庭。如果是,那么這項活動則屬于家庭生活中安排的。通常情況下,個體在不同的場合下, 會因其群體歸屬而有不同的身份屬性。如一個成年人,下班回到家里,是一個家庭成員,而 上班在單位里,是單位的一個職員;一個孩子,放學回到家中,是家庭子女,而上學來到學 校,是學校的一名學生。當然,成年人也好,孩子也罷,即使是回到家庭,也不能改變自己 是一個單位職員和一個學校學生的身份。因此,這里所說的個體在活動過程中的“群體歸屬 ”是指最臨近的群體歸屬,即在該活動過程中最能代表個體身份的社會群體。同時,個體在 不同的場合下參與的活動,會因其不同場合下的群體歸屬不同而有所區別。如成年人在單位 工作時,最能代表自己身份的社會群體是單位,因此,以單位職員的名義參與體育活動就屬 于職工(或單位)體育,而回到家里時,最能夠代表自己身份的社會群體就是自己的家庭,自 己在家庭生活中參加的體育活動則屬于家庭體育。同樣,孩子在學校上學時,最能代表他身 份的社會群體就是學校,所以,他在學校接受體育教育就屬于學校體育;而放學或寒暑假回 到家中時,最能代表他身份的社會群體也就是自己的家庭,此時在家庭或周邊環境進行有關 體育活動以及被家長送往社會培訓機構接受體育教育就屬于家庭體育。值得闡明的是,成人 或孩子下班或放學回家后,包括各種節假日,也有可能在空閑時間中到自己單位或學校的體 育活動場所從事體育活動,這應有別于他們在單位或學校參加的有組織性的單位體育或學校 體育。因為,既然已是下班或放學甚至是放假回到家中,家庭就是他們“最臨近的群體歸屬 ”,雖說是在自己的單位或學校中進行體育活動,但并非單位或學校組織開展的,而是家庭 生活中的一次體育活動安排,這與其他非單位人員或學校學生來這里參加體育活動沒有性質 區別。因此,這種性質的體育活動屬于家庭體育范疇。
其次,看“自愿以家庭名義參與的”。家庭體育是家庭生活中開展的體育活動,這不難 理解。但隨著社會的發展,特別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進程中,很多社會群體在組織文化活動時 也將家庭這一初級社會群體給吸收進去,要求以家庭為單位形式自愿報名參與,如“全家總 動員”和“寶貝2+1”等電視節目活動。就體育活動而言,在構建全民健身體系和實施陽光 體育運動的新形勢下,一些學校甚至是機關單位和社區在組織體育活動時常設立一些要求以 “家庭名義”自愿報名參與的比賽項目,如很多小學舉辦運動會時設立的要求父母和孩子即 “一家三口”自愿報名參與的“親子項目”。就學校而言,運動會設立“親子項目”及整個 活動的比賽過程,無疑屬于學校體育范疇,但對于參與這個項目比賽的“一家三口”而言, 則是自愿以家庭名義報名參加的。從自愿報名到參加比賽,這“一家三口”中每個人都代表 自己的家庭,即在整個活動過程中家庭是這“一家三口”最臨近的群體歸屬。對于“一家三 口”參與這次比賽而言,它體現的是這個家庭的體育參與意識,反映的是這個家庭的運動能 力和水平,展現的是這個家庭的精神面貌,應該歸屬于這個家庭的一次體育生活安排。研究 認為,這不僅屬于家庭體育范疇,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家庭體育已滲入學校體育和其他形 式的社會體育中,并逐步與學校體育和社會體育互動發展的趨勢。這是時下家庭體育的一種 新形式,也是發展家庭體育的一種新途徑,更是推進“家庭體育、學校體育和社會體育一體 化”[13]發展和構建全民健身體系的一種新思路。
第三,沒有對家庭體育的活動地點加以限制,這主要是與現實社會中的家庭體育的實際 情況相吻合。一個家庭的單個、部分或全體成員在安排家庭體育活動或體育教育時,可能在 家里或戶外以及周邊環境,可能進入離家較遠的某一公共性或經營性體育活動場所或培訓機 構,也可能舉家外出進行體育旅游,還可能是舉家參加有組織性的體育活動。不論是在家里 的、戶外的、社會上的和出遠門的,還是參加學校、機關單位和其他部門組織的,只要屬于 這個家庭在“家庭生活中安排的”或“自愿以家庭名義參與的”體育活動,均屬于家庭體育 范疇,打破了“活動地點家庭環境說”的局限性。
第四,將參與家庭體育的目的表述為“以獲得體育知識技能、滿足興趣愛好、豐富家庭 生活、達到休閑娛樂、實現強身健體和促進家庭穩定”,既包括了家庭生活中安排的體育教 育動機,也較全面地包含了家庭生活中安排或自愿參與的其他形式的體育文化活動目的,同 時文字上也力求簡潔并盡可能地避免“夸大其辭”。
第五,從“教育過程和文化活動”這個家庭體育的臨近屬概念看,家庭體育包括家庭體 育文化活動和家庭體育教育。不論在“臨近的屬概念”上,還是在“廣義和狹義之說上”, 均與體育概念保持一致。另外,就“安排”和“參與”而言,既可以是參加打籃球、跑步等 體育運動,也可以是觀看體育比賽、體育新聞等一些與體育關系密切的其他文化活動。從體 育的社會分層意義上說,這是參與方式及參與程度分層,前者是直接參與,后者是間接參與 [14]。
綜上所述,家庭體育是“一人或多人在家庭生活中安排的或自愿以家庭名義參與的,以 身體練習為基本手段,以獲得運動知識技能、滿足興趣愛好、豐富家庭生活、達到休閑娛樂 、實現強身健體和促進家庭穩定為主要目的教育過程和文化活動”。從活動內容看,包括家 庭體育文化活動和家庭體育教育;從活動性質看,可以是家庭生活中安排的,還可以是自愿 以家庭名義參與的其他社會群體組織的;從參與人數看,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或全體 家庭成員;從參與形式看,可分為直接參與體育運動和接受體育教育,也可以是間接參與其 他形式的體育文化活動;從活動目的看,主要是滿足獲得知識技能、體育興趣愛好、豐富家 庭生活、達到休閑娛樂、實現強身健體和促進家庭穩定等方面的家庭生活需求;從活動范圍 看,已突破家庭生活環境而融入社會,與學校體育和其他形式的社會體育互動發展,并將逐 步形成學校體育、家庭體育和社會體育一體化發展趨勢。
在社會體育蓬勃發展的新形勢下,特別是在全面建設小康和構建和諧社會的背景下,家 庭體育的地位和作用日顯突出。首先,《全民健身計劃》的實施,提升了人們的體育觀念, 改善了社區的體育環境,為體育進入家庭生活創造了有利的條件;其次,市場經濟的發展打 破了“單位體育”局限,使家庭體育快速興起成為必然;同時,獨生子女家庭日益增多,社 會和家庭對獨生子女健康的特別關心,家庭體育教育倍受重視;另外,5天工作日制和各種 節假日的增多,家庭及個人獲得的較多支配時間,為開展家庭體育活動創造了更多的便利; 再次,生活水平不斷提高的同時,不良生活習慣也給很多人帶來了更多的健康憂患,人們對 健康、科學和文明的體育生活方式,特別是家庭體育生活方式的追求欲望日益增強;再有, 中國人的家庭觀念根深蒂固,家庭體育活動對維系和鞏固家庭成員之間的親情關系,促進家 庭和諧穩定也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最后,家庭體育教育還是發現和培養競技體育人才的搖 籃。總之,家庭體育作為社會體育的基本形式,是學校體育的基礎,是終身體育的起宿點, 是競技體育人才的發祥地,是實現我國學校體育、社會體育和競技體育可持續性發展的落腳 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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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
“爭取今年有浙江、天津、重慶等10個左右省份實現農民工工資基本無拖欠,明年實現一半以上的省份基本無拖欠,后年實現全國基本無拖欠的目標?!?針對農民工欠薪問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楊志明在近日舉行的全國勞動關系工作會議上透露了這一目標。對于農民工家庭來說,這無疑是福音。
然而,我們不僅要關心農民工的福利待遇問題,更要關心他們的家庭離散化問題。
自上世紀80年代中期以來,我國農民持續大規模地從農村地區向城市地區流動。農民的外出流動極大地改善了農民家庭的經濟狀況,然而,伴隨農民的流動,也衍生出了大量的留守群體,如留守婦女、留守老人、留守兒童。有研究根據200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推算出,全國留守兒童為5861萬人,該研究還指出留守兒童不僅規模巨大而且增長迅速。另據國家民政部統計,目前全國有8700萬農村留守人口,其中有4700萬留守婦女,留守婦女占留守人口的54.2%。
我認為,從家庭結構的角度來看,留守群體問題其實就是家庭離散化問題。這些沉重的數字表明,農村家庭的離散化問題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難以在城市進行的家庭“再生產”
劉易斯關于農村勞動力轉移的“二元結構發展模式”認為,傳統農業部門由于土地的不可再生性、技術的簡單、非商品化、非盈利性以及農村勞動力不斷增長等原因導致從事農業的比較效益低;而現代工業部門因為生產資料的可再生性、科技技術的發展等特點使得從事工業的比較效益高。劉易斯認為傳統農業部門和現代工業部門間的差距,尤其是收入上的差距導致農業人口向城市轉移。
劉易斯的理論可以用來解釋我國農村勞動力大規模向城市流動的現象。眾所周知,我國長期以來偏向城市的發展策略使得農村與城市的差距呈不斷拉大趨勢,這種差距明顯地以城鄉二元經濟和社會結構體現出來。農村與城市之間的差距不僅表現在收入、社會福利上,還表現在發展機會上。因為工業、商業基本集中在城市,尤其是東南沿海地區,因此如果農民要謀求發展,就必須離開農村進入城市。
雖然城市與農村之間的結構性差異構成了對農民流動的巨大拉力,然而,對絕大多數農民而言,他們進入城市打工經商并不能改變他們在社會結構中所處的較低位置。農民工在城市中是社會的底層,處于城市社會的邊緣。農民工不僅收入低,而且工作不穩定。之所以收入低,一是因為他們不僅要與組織化的資本進行博弈,相對于強勢的資本而言,松散的農民工群體是弱勢的,不僅如此,農民工還要遇到來自群體內部的競爭;二是因為我國沿海地區的加工制造業基本都是出口導向型的,這些加工制造業基本都是代工企業,在國際產業分工格局中處于底端,這使得這些企業自身也只能獲得微薄的利潤,這些追求利潤最大化的企業不可能給農民工開出他們所希望的高工資;三是農民工所處的勞動力市場是城市底端的勞動力市場,對勞動力的要求低,相應地工資也低;四是受國家長期以來實行的“低成本”發展模式影響,勞動的“低成本”意味著低工資、低福利的制度,而這種有利于資本的制度,制造出農民工的“拆分型家庭模式”。農民工的職業不穩定和收入低使得他們難以在城市進行家庭的“再生產”,因而不得不把老婆、孩子留在農村老家。
從“三農”問題的視角看,農村“留守群體”問題是城鄉發展不平衡的必然結果。農村“留守群體”從一個側面反映了我國城市發展與鄉村發展、經濟發展與社會發展不平衡、不協調的現狀。
被制度擋在城市的門檻之外
我國是城鄉二元的社會結構,二元的社會結構是通過一系列的制度安排建構起來的,其中最為核心的是戶籍制度,其他與戶籍制度相關的制度安排包括社會保障制度、教育制度、就業制度等。農民工雖然從事非農職業,但身份是農民。農民身份使得農民工在失業時,不能像城市居民那樣享有政府提供的社會保障。農民工的子女也不能像城市居民的子女那樣在城市接受教育。
在東莞做調查的時候,一位來自閩西的馬先生跟我說他有兩個家。當時我很驚訝,他解釋說:“一個是由父母和兒子組成的留守家庭,一個是自己夫妻構成的流動的家?!睂τ趦蓚€家的形成,他認為是制度限制的結果。他說:“會造成這種局面還是因為小孩的讀書、教育問題。如果把小孩帶到這里來讀書,回老家參加考試是絕對沒有優勢的?!?/p>
質性資料分析表明,一方面城鄉分割的二元經濟和社會制度既使得城市成為絕對的誘惑,吸引無數渴望謀求生存尋求發展的農民成為它的勞動力,同時又制度性地排斥農民舉家進入城市。制度的距離轉換成空間的距離。
家庭離散:理性的無奈選擇
新遷移經濟學認為,外出流動的決定不是由獨立個體單獨做出的,而是由相關人群組成的更大單位,通常是家庭或家族做出的。在家庭中,人們集體行動不僅是為了最大化預期收入,而且是為了最小化風險……不像個體,家庭可以通過對家庭資源(如家庭勞動力)分配的多元化來控制對家庭經濟狀況的風險,一些家庭成員留在當地參與當地的經濟活動,其他成員可以到其他勞動力市場工作……
事實上,理性的農民把外出務工經商作為改善家庭經濟狀況的一種家庭策略。農民外出的直接驅動力是貨幣支出壓力,而深層原因則是為了家庭、為了孩子。在我調查訪問的時候,不斷地聽農民工們提起,“為了家庭”、“為了孩子”,這表明農民是家庭本位的。
在廈門,一位曾經外出多年的嚴先生向我談及自己外出打工的目的,他說,是為孩子未來的發展打好物質基礎,“為了孩子,小孩不會讀書,我和老婆現在掙錢好讓兒子以后不管做生意還是做其他事情都有本錢?!?/p>
一位跟隨丈夫在建筑工地做小工而兒女留守在家的張女士說:“在家里每年收入只有兩三千塊錢,不合算。如果不出去打工,掙不到小孩讀書的錢。就是為了孩子,不是為了其他東西。”
農民外出確實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家庭的經濟狀況,他們因此更有能力從物質上供應子女上學,但是,受諸多因素影響,家庭成員不可能舉家外出,面對家庭成員空間上的分離,他們顯得很無奈。一位獨自在廈門打工的男士談及夫妻分居問題時說:“生活所逼沒辦法,最主要是家庭經濟方面,如果經濟允許誰也不會往外走?!?/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