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社會責任的認識范文

時間:2024-01-09 17:3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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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關鍵詞:企業經營者 企業社會責任 現狀和問題

本次調查報告的主要結論是:企業經營者普遍認同“優秀企業家一定具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企業在創造利潤的同時,也在為社會創造財富,促進國家的發展。企業經營者認識到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對企業的持續發展非常重要,認為近年來企業社會責任意識在不斷提高。

企業經營者高度認同企業履行經濟、法律、倫理、公益四個方面社會責任的重要意義,其中,對經濟責任認同度最高,其他依次為倫理責任、法律責任、公益責任;對股東、員工等內部利益相關者的責任意識高于對客戶、社區等外部利益相關者的責任意識。

調查同時表明,大多數企業經營者比較關注履行社會責任的威本;還有部分企業經營者認為,企業社會責任是企業發展到一定階段才能顧及的亭。不少企業經營者將提升企業品牌形象作為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主要動因。

企業經營者認為,企業不履行社會責任的表現主要是“污染環境”、“制造銷售假冒偽劣產品”、“偷稅漏稅”、“不正當競爭”、“虛假廣告欺騙消費者”、“拖欠貨款”、“拖欠或壓低員工工資”、“不顧員工的安全和健康”、“商業賄賂”等。

調查發現,對社會責任認識不夠、對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理論和方法缺乏了解、企業經營困難、企業經營者素質不高、缺乏良好的社會誠信環境以及社會相關部門責任履行不到位,被企業經營者認為是導致企業履行社會責任不夠好的主要原因。

企業經營者認為,履行好企業的社會責任,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一方面要在提高企業經營者個人素質的基礎上,提高整個企業對社會責任的認識和履行社會責任的自覺性,尤其需要提高企業的誠信意識和環境保護意識;另一方面要強化社會各界的責任意識,尤其是政府相關部門的責任意識;建立健全相關法規制度,加強全社會誠信環境建設;借鑒有關社會責任的國際經驗和國際標準,總結中國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方面的成功經驗,為建立與和諧社會相適應的現代商業文明而共同努力。

第一部分 關于企業社會責任的認識

本次調查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來考察企業經營者對于企業社會責任的了解與認識:(1)企業家具有社會責任感的必要性;(2)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成本;(3)企業社會責任的范疇及認同程度;(4)對企業社會責任相關知識的熟悉程度。

1、企業經營者普遍認為“優秀企業家一定具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一些企業經營者對履行社會責任的成本比較關注

關于企業經營者對企業社會責任的認識,調查結果顯示,對于“優秀企業家一定具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這一說法,絕大多數企業經營者表示認同,同意的占95.8%,不同意的僅占3.7%。大多數企業經營者也認同企業的根本責任是“為社會創造財富”和“促進國家的發展”,所占比重分別為87.4%和78.4%。相對而言,贊同企業的根本責任是“為股東創造利潤”的比重相對較低,同意的為67.9%,不同意的為31.5%。

關于“企業社會責任主要是大企業的事情”和“企業社會責任是企業基本責任之外的責任”等說法,調查結果顯示,同意的分別為8.3%和23.30%,不同意的分別為90.7%和74.9%。調查表明,總的來說,企業經營者并不贊成認為企業社會責任與己無關的看法。

需要注意的是,不少企業經營者在認同社會責任的同時,也比較關注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成本,可能會權衡企業自身發展和社會貢獻之間的關系。調查結果顯示,近七成的企業經營者同意“履行企業社會責任會增加企業的成本”。另外,對于“企業社會責任是企業發展到一定階段后才能顧及的”說法,有40.8%的企業經營者表示同意,不同意的有58.3%。

關于“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對企業持續發展的重要性”,調查結果顯示,認為“非常重要”或“比較重要”的企業經營者占83.2%,認為“不太重要”的占11.5%,認為“沒有影響”的僅占3.8%。調查表明,企業經營者認識到:履行社會責任不僅是企業家社會責任感的表現,而且有利于企業自身的持續發展。

從不同類型和經營狀況的企業來看,調查結果顯示,企業經營者對企業社會責任的認同程度存在一定的差異??傮w來說,對于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對企業持續發展的重要性,大中型企業、上市公司、盈利企業、處于成長階段企業的經營者認同程度相對較高。另外,學歷比較高的企業經營者對此認同程度也較高。

關于“企業社會責任主要是大企業的事情”,“企業社會責任是企業基本責任之外的責任”等說法,度相對較低

本次調查借鑒國內外有關企業社會責任的研究成果和理論,參考相關的國際標準,并結合中國社會和中國企業現階段的實際情況,選擇了20個題目來具體了解企業經營者對企業經濟責任、法律責任、倫理責任和公益責任的看法。

調查結果顯示,企業經營者高度認同企業各個方面的責任,認為企業很有必要履行經濟責任、法律責任、倫理責任和公益責任。對履行這四類責任的必要性的打分在5.64―6.49之間。

調查結果顯示,企業經營者對四類責任的必要性的評價存在一定程度的差異。其中,對經濟責任的認同程度最高(平均為6.49),對倫理責任的認同程度次之(平均為6.36),對法律責任的認同程度居第三(平均為6.23),對公益責任的認同程度相對較低(平均為5.64)。

從不同類型和經營狀況的企調查結果顯示,小型企業、虧損企業的經營者認同程度相對較高。這進一步表明不同類型和經營狀況企業的經營者對企業社會責任的認同程度存在一定差異。

比較而言,國有企業、上市公司、虧損企業以及處于衰退階段企業的經營者對履行企業社會責任可能帶來的企業成本增加顧慮比較多。

2、企業經營者對經濟責任認同程度最高,對公益責任的認同程業來看,調查結果顯示,企業經營者對各類企業社會責任的認同程度存在一定的差異。總體來說,大中型企業、上市公司、盈利企業、處于成長階段企業的經營者對各類社會責任的認同程度都相對較高。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經濟實力較強的企業更加認同企業社會責任。

從企業經營者的個人情況來看,女性對各項企業責任的認同程度都略高于男性;學歷比較高的更加認同企業經濟責任、倫理責任和法律責任,而學歷較低的對于企業公益責任,如“救助社會弱勢群體”和“捐助慈善事業”的認同程度相

對較高;年齡較大者對于“不從事賄賂、腐敗等行為”和“維護員工權益”的認同程度相對較高,而年齡較輕者對于“參與社會、社區公益活動”和“為社會提供就業機會”的認同程度相對較高。

在企業經濟責任的各項中,對“保持企業持續的競爭力”和“保持良好的經營業績”的認同程度最高,打分分別為6.62和6.51。其他依次是“依法納稅”和“保障股東權益”,這表明企業經營者把企業自身的生存和發展擺在首要的位置。

在企業法律責任的各項中,對“守法經營”和“為員工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

的認同程度最高,打分分別為6.52和6.43,其他依次是“建立健全企業治理結構”、“對企業可能造成的污染進行治理和補償”、“不干擾企業所在社區居民的正常生活”、“在同業競爭中遵守公平競爭原則”、“在用工、招聘中提供平等機會”,最后是“不從事賄賂、腐敗等行為”。相對而言,企業經營者對企業內部運作相關的法律責任的認同程度,高于對企業外部法律責任的認同程度。與東部和東北地區的企業經營者相比,中西部地區的企業經營者對于部分法律責任(包括“不從事賄賂、腐敗等行為”、“對企業可能造成的污染進行治理和補償”和“不干擾企業所在社區居民的正常生活”)的認同程度相對較低。

在企業倫理責任的各項中,對“為消費者提供優質產品(服務)”的認同程度最高,打分為6.62,表明企業經營者有很強的客戶意識和市場導向。其他依次為“營造健康和諧的企業文化”、“為員工進一步的成長和發展提供機會”和“維護員工權益”。從不同地區看,調查結果顯示,對于“維護員工權益”的認同程度,東北地區的企業經營者最高,東部地區最低。

在企業公益責任的各項中,對“為社會提供就業機會”的認同程度最高,打分為5.95。其他依次為“救助社會弱勢群體”、“參與社會社區公益活動”和“捐助慈善事業”。這表明企業經營者認為履行企業公益責任的首要工作是提供就業機會,其必要性比參與公益活動、捐助慈善事業更高一些。

值得注意的是,調查結果顯示,一方面,企業經營者對公益責任的認同程度低于對經濟責任的認同程度,另一方面,企業經營者對企業的根本責任是“為社會創造財富”和“促進國家的發展”的認同程度高于對“企業的根本責任是為股東創造利潤”的認同程度,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企業經營者可能有一個隱含的認識:企業承擔社會責任、促進國家發展的首要途徑是創造財富,而不是參與社會公益。

3、企業經營者對股東和員工等內部利益相關者的責任意識高于對客戶和社區等外部利益相關者的責任意識

將上述反映企業各方面責任的20個題目按照責任對象的不同來分類,可以計算出企業經營者劉企業承擔各類利益相關者責任的必要性的認同程度。其中,消費者權益責任的打分最高,為6.62,其他依次為:股東權益責任、員工權益責任、環境責任、客戶(同行)權益責任、國家社會責任和社區權益責任。

調查表明,總的來說,企業經營者對內部利益相關者(如股東和員工)的責任意識高于對外部利益相關者(如環境、客戶、社會、社區)的責任意識。作為外部利益相關者的“消費者”得到高度重視,其原因可能在于“為消費者提供優質產品(或服務)”是企業獲取利益的主要來源。

調查結果顯示,從不同類型和經營狀況的企業來看,企業經營者對各類利益相關者責任的認同程度存在一定差異。盈利企業的經營者對于股東權益責任、國家社會責任、員工權益責任、社區權益責任及環境責任的認同程度都相對較高;處于衰退階段企業的經營者對各方面責任的認同程度都相對較低;上市公司的經營者對于股東權益責任、員工權益責任、消費者權益責任及環境責任的認同程度都相對較高;大中型企業的經營者對于股東權益責任和員工權益責任的認同程度相對較高;東北地區企業的經營者對于員工權益責任和環境責任的認同程度相對較高。另外,學歷比較高的企業經營者對于股東權益責任和員工權益責任的認同程度相對較高。

4、對企業社會責任的國際標準和國際經驗的熟悉程度有待提高

隨著“企業社會責任運動”在全球的興起,很多優秀的跨國企業已經將企業社會責任納入發展戰略,并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同時,多個國際組織提出了多種有關企業社會責任的國際標準。本次調查了解了我國企業經營者對企業社會責任相關知識的熟悉程度。

調查結果顯示,對于“國內外公司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的典型做法”,熟悉的企業經營者占54.7%,不熟悉的占17.4%,不清楚的占27.9%;對于“同業中領頭企業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的經驗”,熟悉的企業經營者占51.3%,不熟悉的占16%,不清楚的占32.7%;對于“有關企業社會責任的理論觀點”,熟悉的企業經營者占51.3%,不熟悉的占19.9%,不清楚的占28.8%;對于“有關企業社會責任的主要國際標準”,熟悉的企業經營者占26.3%,不熟悉的占21.9%,不清楚的占51.8%。

調查表明,大多數企業經營者還沒有系統了解有關企業社會責任的理論觀點和國際標準,對于“同業中領頭企業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的經驗”和“國內外公司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的典型做法”的熟悉程度還有待提高。

關于企業經營者對企業社會責任相關知識的熟悉程度,調查結果顯示,大型企業的經營者高于中型企業,中型企業高于小型企業;民營企業低于其他類型企業。另外,東部地區企業經營者對“有關企業社會責任的主要國際標準”的熟悉程度高于其他地區。學歷較高者對企業社會責任相關知識的熟悉程度相對較高。

第二部分 關于企業社會責任履行情況的評價

本次調查主要從以下四個方面了解了企業社會責任的履行情況:(1)企業經營者對于本企業和同行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情況的評價;(2)對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主要動因的看法;(3)一些企業不履行社會責任的主要表現;(4)對一些企業缺乏社會責任原因的分析。

1、企業的社會責任意識在不斷提高,提升形象被當作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首要動因

調查結果顯示,65.2%的企業經營者認為過去三年來企業社會責任感“有所提高”或“明顯提高”,認為“沒什么變化”或“下降”的分別為24.7%和10.1%。

調查結果顯示,企業經營者對本企業在履行社會責任方面的評價比較高。對履行法律責任的表現評價最高(平均為5.95),其次是倫理責任(平均為5.75),經濟責任居第三(平均為5.59),公益責任居后(平均為5.14)。

比較對各類利益相關者的責

任的履行情況,可以發現,企業經營者對自己企業履行對消費者、股東的責任的評價比較高,對“為消費者提供了優質產品(或服務)”和“實現了股東資產的保值和增值”的評分分別為6.23和5.71。員工權益方面,企業經營者對本企業履行對員工的基本責任的表現評價較好,對于“及時、足額發放員工工資”、“為員工辦理國家規定的社會保險和公積金”以及“有保障員工安全和健康的具體措施”的評分分別為6.51,6.06和6.11。相對而言,對于員工培訓和發展方面的評分比較低,只有5.27。

值得注意的是,對于本企業“在同業競爭中,有時被迫采取不規范的做法”和“采取過恰當的避稅措施”,選擇“符合”的企業經營者分別有31%和58.3%,選擇“不符合”的分別有64%和31.9%。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企業對于同行和國家的權益的尊重還有待加強。

調查結果顯示,83.7%的企業經營者認為本企業“積極參與社會、社區公益活動”,77.7%的企業經營者所在的企業捐助了慈善事業。調查中了解了企業過去一年在社會捐贈方面的支出情況。調查結果顯示,90%的企業都不同程度地參與了社會捐贈。22.5%的企業過去一年中的社會捐贈超過10萬元,67.5%少于10萬元,僅有10%沒有捐贈。

不同類型和經營狀況的企業在社會捐贈方面存在一定差異。大型企業、上市公司、國有企業、盈利企業、處于成長和成熟階段企業的社會捐贈相對較多。在過去一年中,有60.7%的大型企業社會捐贈超過10萬元,上市公司為50.5%,國有企業為27.9%,民營企業為19.9%,盈利企業為26.4%,成熟階段的企業為26.3%,成長階段的企業為24.4%。

調查結果顯示,成立時間較早的企業的社會捐贈明顯高于成立時間較短的企業。在過去一年中社會捐贈超過10萬元的企業中,1978年以前成立的企業占272%,1979―1992年間成立的企業占29.1%,199―2001年間成立的企業占21.1%,2002―2006年間成立的企業占14%。

另外,參與社會捐贈的企業的地區差異并不大。在過去一年中社會捐贈超過10萬元的企業中,東部地區企業占23.6‰中部地區占21.8%,西部地區占20.5%,東北地區占18.1%。

值得注意的是,虧損企業中也有一定比例(12.1%)的企業過去一年中社會捐贈超過10萬元。

從不同行業看,過去一年中社會捐贈超過10萬元的企業的比重在30%以上的行業有:采掘業、房地產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電力、煤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以及制造業中的醫藥、黑色冶金、化纖。

調查結果顯示,在企業經營者看來,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首要動因是“提升企業品牌形象”。調查中請企業經營者從12項可能的原因中最多選擇三項,作為企業較好地履行社會責任的主要動因,結果選擇比重最高的是“提升企業品牌形象”,為71.3%。其他被選項目按照比重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是:“為社會發展做貢獻”(38.9%)、“獲得政府認同”(37.7%)、“建立持續競爭優勢”(33.4%)、“樹立企業家個人形象”(29.1%)、“實現企業家個人價值追求”(25.8%)、“更好地創造利潤”(17.8%)、“減低法律風險”(9%)、“更好地為消費者創造價值”(8.1%)、“應對來自社會輿論的壓力”(5.7%)、“應對競爭對手的壓力”(2.9%)等。

值得注意的是,選擇“提升企業品牌形象”的比重遠高于選擇“為社會發展做貢獻”的比重。另外,選擇“獲得政府認同”的比重居第三位,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企業經營者意識到建立良好的政府關系的重要性。有一定比例的企業經營者把“樹立企業家個人形象”和“實現企業家個人價值追求”作為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主要動因之一,反映了企業家的個人因素可能對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表現有不可忽視的影響。

分組來看,對于企業較好地履行社會責任的主要動因,調查結果顯示,選擇“提升企業品牌形象”和“建立持續競爭優勢”的比重相對較高的有大中型企業、國有企業、上市公司、盈利企業、處于成長和成熟階段的企業、成立時間比較早的企業的經營者;選擇“為社會發展做貢獻”的比重相對較高的有大中型企業、外資企業、上市公司、民營企業、盈利企業、處于成長和成熟階段企業的經營者;選擇“獲得政府認同”的比重相對較高的有中小型企業、民營企業、成立時間比較短的企業、虧損企業、開創階段企業的經營者;選擇“樹立企業家個人形象”的比重相對較高的有中部地區企業、小型企業、國有企業、虧損企業、處于開創或衰退階段企業的經營者。

另外,文化程度較高的企業經營者選擇“提升企業品牌形象”和“建立持續競爭優勢”的比重高于文化程度較低者,而后者選擇“為社會發展做貢獻”和“樹立企業家個人形象”的比重高于前者。

2、一些企業不履行社會責任主要表現在法律責任和倫理責任方面

調查結果顯示,企業經營者對同行中多數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表現評價一般,認為履行得“較好”或“很好”的有15.1%,履行得“一般”的有46.6%,“不太好”或“基本沒有履行”的有38.3%。企業經營者中,認為目前具有社會責任感的企業“比較多”或“很多”的有14.7%,認為“一般”的有44.1%,認為“比較少”或“很少”的有41.2%。企業經營者對本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評價較好,而對同行中其他企業的評價一般,二者的差異值得關注。

調查結果顯示,對同行履行社會責任的評價,大型企業的經營者略高于中小型企業。國有企業的經營者略高于其他經濟類型的企業。另外,盈利企業、處于成長或成熟階段的企業、成立時間較早的企業的經營者對于同行的評價相對較高。

調查結果顯示,企業經營者認為企業不履行社會責任最突出的表現是污染環境和不講誠信。調查涉及了17項企業不履行社會責任的主要表現,結果顯示選擇“污染環境”的比重最高,達54.1%。其他選擇比重比較高的有:“制造銷售假冒偽劣產品”(45.6%)、“偷稅漏稅”(42.5%)、“不正當競爭”(39.6%)、“虛假廣告欺騙消費者”(35.5%)、“拖欠貨款”(31.7%)。除了“污染環境”之外,其他選擇比重超過30%的都與不講誠信有關。其他選項按選擇比重大小的順序依次是“違法違規經營”(26.8%)、“拖欠或壓低員工工資”(26.8%)、“不顧員工的安全和健康”(26.1%)、“商業賄賂”(24.5%)、“拒絕參與社會公益活動”(16.6%)、“侵犯知識產權”

(15%)、“不履約”(14%)、“損害股東權益”(13.8%)、“披露虛假信息”(8.2%)、“用工、招聘中存在歧視”(3.9%)等。

總的來看,企業經營者認為一些企業不履行社會責任主要表現在法律責任和倫理責任方面。值得注意的是,企業經營者對本企業履行法律責任和倫理責任的評價卻相對較高。

調查表明,企業對社會和外部利益相關者(如客戶、消費者、競爭對手、供應商、采購商等)的責任履行狀況最差,對員工的責任履行狀況其次,對股東權益的損害相對比較輕。

分組來看,調查結果顯示,關于“污染環境”問題,東部地區企業、大型企業、國有企業、上市公司、盈利企業的經營者表現出更高的關注;關于“偷稅漏稅”問題,國有企業、盈利企業的經營者表現出更高的關注;關于“拖欠貨款”問題,東部地區企業、小型企業、民營企業、虧損企業的經營者表現出更高的關注;關于“侵犯知識產權”問題,東部地區企業、上市公司、盈利企業的經營者表現出更高的關注。

另外,文化程度較高的企業經營者對“污染環境”、“侵犯知識產權”、“不履約”和“披露虛假信息”等問題的關注程度高于文化程度較低者。

3、導致企業缺乏社會責任的主要原因在于經營困難、經營者素質不高、社會誠信缺失以及社會相關部門沒有履行好自己的責任

關于“導致企業缺乏社會責任的主要原因”,調查結果顯示,企業經營者選擇較多的是“企業經營困難”(54.4%)、“企業經營者的素質不高”(49.7%)、“缺乏良好的社會誠信環境”(48.8%)和“社會相關部門沒有履行好自己的責任”(29.4%),其他依次是:“惡性競爭”、“主管部門中存在腐敗”、“有關企業社會責任的教育培訓不夠”、“對違法違規企業懲罰不夠”、“同業中違法違規行為的影響”、“監管部門監督不力”、“公司治理結構不健全”等。

值得注意的是,“缺乏良好的社會誠信環境”被視為導致企業缺乏社會責任的首要外在原因,如前所述,調查也發現企業經營者認為不講誠信是企業不履行社會責任最突出的表現之一。關于誠信,本次調查還了解了企業經營者對于“在和您周圍的人打交道的時候,是否需要小心提防”這個問題的看法。調查結果顯示,回答“需要提防”的占61%,認為“不需要提防”的只占30.7%,“不清楚”的占8.3%。調查表明,如何改善社會誠信環境應引起全社會的高度關注。

對于“妨礙我國企業參與社會公益捐贈的主要原因”,企業經營者選擇最多的是“企業經營困難”(52.2%),其他依次是:“社會福利及救助制度不健全”(40.4%)、“企業經營者的社會責任感不強”(40.2%)、“沒有稅收政策的鼓勵”(37.3%)、“對接受捐贈的機構缺乏有效監管”(34.7%)、“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的限制”(14%)、“社會期望過高”(10.9%)、“媒體報道后導致更多的捐贈壓力”(10.1%)、“社會捐贈渠道不夠豐富”(8.1%)、“企業短期行為”(8%)、“股東不認同”(7%)、“企業經營者不露富’”(7%)、“公司治理結構不健全(2.8%)等。

調查表明,要促進企業更好地履行公益責任,不僅需要提高企業自身的經濟實力,提高企業經營者的社會責任感,而且需要健全相關制度,創造良好的社會文化環境和輿論環境。

篇2

關鍵詞 教師 社會責任 審思

中圖分類號:G455 文獻標識碼:A

Thinking about Social Responsibility of Teachers

XUE Tingting

(College of Liberal Arts, Shandong Normal University, Ji'nan, Shandong 250014)

Abstract Teachers are sacred and have a glorious career, and it relates to the future development of society and the state, teachers accordingly social responsibility is all the more significant. However, the status of teachers of social responsibility is not optimistic, there are many problems, which requires us from the community, schools, teachers, three aspects, focus on improving teachers' sense of social responsibility, clearly and assume their social responsibility.

Key words teacher; social responsibility; thinking

每個人都不能脫離社會而獨自存在,每個人生存和發展的一切需要都離不開社會,因此,為他人和社會服務是社會對個人的一種規定和使命,也是一種不可推脫的責任。作為教育工作者,也不例外,相反,正因為教師職業的特殊性,他們在社會中承擔的責任要更為重大。

教師是人類最古老的職業之一,被認為是“太陽底下最光輝的事業”。教師一直被譽為“人類靈魂的工程師”,他對學生的影響是潛移默化的,同時又是舉足輕重、潤物無聲的。教師的教育對象是千差萬別的人,教師的勞動是一種塑造人的活動,所以,教師的行為不僅關系到他自己,還關系到學生、家庭乃至社會,但目前教師這個行業的現狀如何呢?

在我國的教師行業中,其主流是積極向上的,大部分的教師都能主動承擔自己應盡的社會責任,但也存在著一小部分人因為自己的私欲而玷污了教師這個神圣而光榮的職業。有的教師隨意打罵學生,給學生造成一定程度上的心理陰影;有的教師強迫學生購買某些教學用書、參加自己的補習班來額外賺錢;有的教師對待學生、對待工作敷衍了事等等,這些都使得社會上某些人對教師這個職業的態度產生了偏差。讓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發生在汶川地震中的一件事。范美忠老師在地震發生的時候丟下了學生一個人跑出了教室,他也因此被網友譏諷為“范跑跑”,并引發了一場關于“師德”的討論。這位“范跑跑”并不認為自己有義務為學生而犧牲自己,他在回答記者訪問時說了這樣一句“如果再來一次,我還是不會為學生犧牲!”如果中國的每個教師都像“范跑跑”那樣,那么在這些教師的示范作用帶動下成長的未來年輕一代又將會如何,這簡直不可想象。因此,每一個教師都不能把自己的職業僅僅看作是一份工作、一種謀生的手段,而應該深刻地意識到教師職業的深遠影響,主動地承擔起自己的社會責任。

另外,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全球都進入了信息化時代,教師的教學不再是學生獲得知識的唯一途徑,從這方面來看,就更加突顯了教師在育人方面所發揮的獨特作用,因此,筆者認為傳授知識固然重要,但也要注重對他們進行思想道德教育,使之成人。陶行知先生曾講:“先生不應該專教書,他的責任是教人做人;學生不應該專讀書,他的責任是學習人生之道?!彼?,教師只有真正做到“精于教學、勤于育人、敢于創新、樂于奉獻”,這樣我們的學生才會有感恩之心,才會有進取之志,育人的職責也就達到了。

由此可見,一方面,教師承擔的社會責任重大;另一方面,如今教師的社會責任意識弱化,這一切都召喚著我們采取各種措施來積極引導教師自覺承擔和履行社會責任,實現教師社會責任的回歸。那么,怎樣才能使教師承擔起自己的社會責任呢?

1 創建尊師重教的良好環境

一方面,當前教師在社會上的地位并不高,工資也比較低,在加上某些人對教師職業的詆毀,這一切都使得一些教師感覺自己的這份職業并沒有得到大家的尊重和認可,也就沒有必要全心全意地投入到工作中來。另一方面,教師存在的道德困惑、職業道德失范,在一定程度上與當前社會風氣下存在的各種腐敗現象有關。只有在全社會形成一種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教育、尊重教師的良好氛圍,才能引導教師自覺承擔社會責任。因此,應該堅持廉政建設,消除社會生活中的各種腐敗現象,從根本上為教師創造一種良好的社會環境。另外,重視發揮社會輿論的宣傳作用,向社會全體應積極宣傳教師職業的神圣和光榮,呼吁社會關心、理解、尊重教師,形成一種尊師重教的良好氛圍,使教師真正感受到自己的職業是“太陽底下最高尚的職業”,才能更主動承擔社會(下轉第155頁)(上接第82頁)責任。

2 重視教師的師德建設,提高教師責任意識

首先,要從根源上抓起,對師范學校的學生進行人生觀、價值觀教育,幫助他們樹立起正確的職業態度。教師職業是一種非常艱苦的職業,需要從業者具有堅定的職業操守和職業信念,保持對學生負責的態度,做到甘于清貧,為人師表?!坝H其師,則信其道;信其道,則循其步”。師德是教師最重要的素質,是教師之靈魂。①因此,加強師范學生的師德建設是必不可少的。

其次,對在職教師進行定期培訓,提高教師責任意識。一位管理專家曾言道:“員工培訓是企業風險最小、收益最大的戰略性投資?!边@句話同樣適用于學校對教師的培訓。教師的定期學習和培訓有助于培養他們對工作的熱情感、對教學的自我效能感,幫助他們以更好的狀態來迎接以后的挑戰。然而,當前學校對教師的培訓主要集中在少數管理人員和骨干教師身上,大多數教師的發展需要并未得到滿足。因此,對教師的培訓應該是面向全體教師的,培訓的目的也不僅僅是提高他們的業務素質,而是要提高職業道德和職業責任。

3 教師要完善自身素質,勇于承擔社會責任

教育與人們的生活息息相關,與國家的繁榮興盛密不可分,因此,教師始終都是人們關注的一個焦點。由此可見,教師自身的素養不再是個人的事,而是全社會的事。著名教育家蘇霍姆林斯基曾說過,教師“不僅僅是教課的教師,也是培養人的教育者,是生活的導師和道德的教員”。著名教育家烏申斯基也說過:“在教育中一切教育都應當以教育者的人格為基礎, 只有人格才能影響人格的發展和形成,只有性格才能形成性格?!雹谶@些教育家的話無不揭示出教育者自身的素質在教育過程中的重要作用,因此,每一位課任教師都要有意識地通過各種途徑加強自身修養來充實自己,并充分挖掘各方面的教育資源,結合各種教學活動,把“做人、做事、學習”的正確習慣的培養融入到平常的教學活動中,全心全意地教育學生,使之成才成人。

社會責任是個古老而常新的話題,研究當前我國教師的社會責任,對不斷深化新時期的教育改革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注釋

篇3

Abstract: The sense of social responsibilty is a kind of people's intense self-consciousness, great will and attitude towards social duty. Acted as senior specialized talents reserves of socialist modernization program, social responsibility consciousness of college students is weak or not directly relates to modernization's success or failure.

關鍵詞: 大學生;社會責任意識;培養

Key words: college students;social responsibility consciousness;cultivation

中圖分類號:G64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4311(2010)14-0132-02

1培養大學生社會責任意識話題的引出

1.1 社會責任意識的概念社會責任是指一個人對他人、對社會所承擔的職責、任務。社會責任意識是公民對這種責任的一種強烈的自覺意識和崇高的情感、意志,是人的理想、志向和價值觀的高度統一,是對自身社會權利與義務的自覺認識。社會責任意識往往通過人們對社會責任的認識和理解、對社會責任的態度以及行為表現出來。

1.2 高校承擔這培養人才的重要使命當代大學生作為21世紀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中堅力量,加強當代大學生社會責任感教育,既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必然要求,也是大學生成才的必然要求。高校承擔著人才培養、知識創新和社會服務三大任務,其中一個重要內容就是教會大學生學會做人,而大學生的社會責任感又是學會做人的首要方面[1]。

2大學生社會責任意識的現狀

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不斷完善,給我國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帶來了巨大的變化,使人們的世界觀,價值觀,人生觀受到了嚴峻挑戰。大學生作為敏感的社會群體,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響,淡漠自身承擔的社會責任感意識之風悄然滋長,以自我為中心,過分關心個人的成敗得失,對他人、社會則有點漠不關心。

3大學生社會責任意識淡化的表現

3.1 重個人價值,輕集體與社會價值改革開放以來,一些大學生在西方倫理思潮的影響下,崇尚無限度的獨立、自由、個性等觀念,過分注重自我,從而造成大學生社會責任感的遺落。且激烈的就業競爭帶來的惶恐和迷茫,對社會發展中的問題存在偏激與不成熟的看法,導致他們社會情感淡漠,對公益活動缺少激情。

3.2 重個人利益,輕集體與社會利益一些大學生認為,唯有自己的利益才是最重要的、唯一“實際的”。有些大學生表面上也關心社會,但由于他們不能深刻地了解國情,不善于考慮行為的社會效果,言行脫離實際。有的功利思想嚴重,在對待社會利益和個人利益、社會價值和個人價值方面明顯傾向于個人。畢業就業時選擇“三大”,即“大城市、大機關、掙大錢”。他們沒有把在校學習作為增強業務素質、提高實踐本領以期將來為社會多作貢獻的機會,而單純地把學??闯墒菍崿F自身利益和愿望的跳板。

3.3 重權利的享受,輕義務的履行當今大學生中有很多人把上大學僅僅當作是為了獲得一張文憑,畢業后找到一個好工作,而不再將學習當作大學生活的主題。忘了他們有義務在校努力掌握科學文化知識,為國家與社會的發展作出自己的貢獻。他們都出生在八、九十年代,絕大多數是獨生子女,由于父母的寵愛,養成了只知索取不知回報的習慣,而忽視了自己作為子女的義務。

4社會責任感淡化原因分析

當代大學生社會責任感淡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與轉型期的社會環境有關,與家庭教育有關,也與大學生的自身因素有關,學校對學生責任感的教育也存在一定的偏差與缺陷。

4.1 西方消極文化思潮的滲透改革開放以來,西方各種文化通過不同的方式不斷傳播到中國,其中既有積極的文化,也有消極的影響,特別是個人本位主義。西方個人主義倫理思想家片面夸大了社會和他人對個人制約的“異己”力量,把“單純利己”奉為評價人的行為是否道德的唯一標準,這種觀念正好為道德判斷能力較弱的青年大學生所接受,使部分青年大學生以“自我”為中心的思想,找到了理論依據[[2]。于是,在這部分學生心目中,出現了關心自我,追求實惠,只要權利,不盡義務,追求實惠,唯利是圖的現象。

4.2 社會轉型的沖擊目前我國正處在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的重大歷史時期,而市場經濟是一把雙刃劍。在現實利益的驅動下,不少人的思想行為變得更具功利性,對金錢與物質財富占有的多少往往成為他們衡量人生價值的標尺。消極觀念的影響下,出現了學生考試作弊、惡意欠款等現象,這些現象的存在,說明大學生的責任感淡化。

4.3 家庭教育的空缺對每一個人的成長來說,家庭是第一所學校,父母是第一任教師。很多家長在培養孩子成長的過程中,不是把培養責任心作為成長的一個基本條件,更沒有把人格健全作為基本目標,而是一味的包容、愛護,逐漸形成了權利意識強烈而義務感和責任感淡薄的心態。

4.4 應試教育的弊端恢復高考制度以后至今,在國內應試教育指揮棒的引導下,中小學教育主要是以灌輸知識為主。升學率依然成為人們判斷學校水平的衡量體系,學習成績也自然而然地成為學校判斷學生好壞的主要標準[3]。學生把全部精力置于文化課的學習上,很少考慮自身對社會、他人、家庭的責任,這就造成一定程度上的人格缺陷,從而導致了大學生責任意識的淡化。

4.5 社會競爭的壓力隨著高校招生規模的日益擴大,從“精英教育”轉向了“大眾教育”,雙向選擇的就業政策把當代大學生推上了市場經濟競爭的大舞臺。強大就業壓力迫使學生更加注重個人發展、個人利益,他們是根據專業的經濟回報來選擇專業的[4]。他們認為,上大學的目的主要不是為了報效祖國,而是為了自己,為了能夠得到一份即穩定又收人豐富的工作。此外,大學生們為了不至于在市場競爭中失敗而被市場無情地淘汰,他們更加強調自身利益的發展方向,淡化了對他人和社會的責任。

4.6 自身方面的不足當代的大學生與以往的大學生相比,他們的求學經歷、生活條件、社會大環境相對優越,又沒有經歷過必要的挫折教育,因而,他們意志往往比較脆弱,克服困難的能力較差;又以自我為中心,對父母、他人、社會的要求高而多,對自我的要求低而少,權利意識強而義務感、責任感卻弱。

4.7 學校教育上的薄弱大學生社會責任感的形成和發展不是一朝一夕的,更不是一個自發的過程,必須通過平時潛移默化的教育才能實現。但是,長期以來,教育上普遍存在重視成績而輕視品德的傾向,“求知”似乎是學生進人高校的唯一的社會性本能,而“求善” “做人”則因無嚴格的量化指標考核而被弱化[5]。道德教育脫離了學生豐富多彩的生活現實,在這樣的教育中,大學生的社會責任感和社會主體意識不可能得到加強。

4.8 校園文化的欠缺一所學校要培養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需要的高級專門人才,就必須有“精氣神”,要養大氣,也就是要有一個好的校園文化氛圍,而現在學校在這方面卻做得不夠。在精神文化建設方面,缺乏富有文化底蘊的名家授課、演講辯論、興趣活動、信息傳遞、學術報告。因而這不利于大學生們養成求真、求善、求美的社會使命感。

5大學生社會責任意識的培養途徑

人的社會責任意識并非天生就有,而是在后天的社會實踐和教育中逐漸形成的。社會責任意識的培養是一個由低到高,不斷升華、不斷強化的過程,需要在內容、目標上由感性到理性,由對己負責到對他人、對社會、對國家、對民族負責的遞進。

5.1 加強大學生形勢與政策教育形勢政策課是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陣地,也是快速反映時事,貼近真實事例對學生進行宣傳教育的重要渠道。當前大學生學習成長面對著一個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新時代。跟上時代的步伐,關注中國和世界,成為在校大學生學習的內在要求。只有時刻關注我國國情的變化,認清社會現狀,才能提高大學生的社會責任感和使命感。

5.2 加強大學生思想道德教育充分利用 “兩課”來幫助大學生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和價值觀。并在此基礎上采用各種為大學生喜聞樂見的思想政治教育內容和方式,寓教于樂,幫助當代大學生樹立堅定的精神支柱和人生航標。教師在向學生傳授知識的同時,教會學生如何做人;以自身高尚的情操、崇高的德行感化與引導學生,通過在教學中的一言一行引導學生樹立正確的道德價值觀念。

5.3 加強大學生愛國主義教育一方面,應加強人文教育,讓學生了解中華民族悠悠的歷史和燦爛的文化,在內心深處產生強烈的自豪感。另一方面,利用大眾傳媒和計算機網絡宣傳愛國主義思想、集體主義思想。通過組織專題講座、演講比賽、參觀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等為主體的實踐活動,提升大學生思想政治和道德水平,加深大學生對黨和國家的熱愛,增強民族自豪感,提高大學生的社會責任感,促進大學生思想、道德、知識等素質的全面提高。

5.4 加強大學生責任情感教育學院要多舉辦一些高雅活動,例如音樂會、辯論賽等。借用藝術力量震撼人心,讓學生從藝術欣賞中悟出責任感的重要性,實現教育撥動學生心靈之弦的目的。此外,對學生進行心理教育,例如感恩教育等。讓學生擁有一顆助人為樂的感恩之心。最后,學校應組織一些有助于學生與家長,與社會溝通的活動,如心連心、與家長對話等,讓大學生在實踐中感受父母和社會對他的關心;并把自己對父母、對社會的感恩之情不斷外化為實際行動。

5.5 加強大學生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在新的歷史條件下,總書記提出了以“八榮八恥”為核心的社會主義榮辱觀。由于受市場經濟的負面影響,大學生的榮辱觀在一定程度上發生了錯位,把熱心為人民服務叫做傻干,把投機取巧、唯利是圖看作是“精明能干”。這就需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者加強對大學生的榮辱觀教育,幫助廣大學生樹立正確的榮辱觀。

5.6 加強校園文化建設以建設優良的校風、教風、學風為核心,以優化、美化校園文化環境為重點,以豐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校園文化活動為平臺,充分利用各類載體,營造和諧校園氛圍,推動形成厚重的校園文化積淀和清新的校園文明風尚,使學生在日常學習、生活中接受先進文化的熏陶和文明風尚的感染,在和諧的校園人文、自然環境中陶冶情操,促進自我全面發展和健康成長。

5.7 廣泛開展社會實踐活動實踐育人是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型育人方式。應以各級黨團組織為主導,引導學生參加各種有益的活動,如大學生“三下鄉”等。引導大學生走出校園,到基層去,讓他們在實踐的大課堂中了解社會,認識國情,加深對書本知識的理解,從而在思想上尊重群眾,感情上貼近群眾,行動上服務群眾。加深他們對社會現象、社會觀念的了解,引導學生正確把握社會發展的主流和本質,認識社會發展的趨勢和社會發展的遠景,從而牢固地樹立起國家主人翁的責任感。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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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周芳,金貴興.試論當代大學生社會責任感的培養.黑龍江高教研究,2003,(05).

[3]吳東泰,王寶珍.培養責任意識是大學生成才的關鍵.番禺職業技術學院學報,第7卷,第1期.

篇4

Abstract: Multiple food safety incidents highlight the food corporate lack of social responsibility, and the food safety incidents have constituted a major industry challenges and outstanding issues society. This articles explored how to solve the problem of lack of corporate responsibility.

關鍵詞: 食品企業;社會責任缺失;對策研究

Key words: food corporate;lack of social responsibility;strategies study

中圖分類號:F279.2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4311(2014)17-0161-02

0 引言

近年來,食品安全事件頻繁發生,其大量事實依據與實踐現象表明食品企業社會責任嚴重缺失。而造成其社會責任缺失的原因是綜合多樣的,概括起來大致有八點:企業逐利至上,經營道德缺失;中小企業過多,靠本能立足實力弱?。黄髽I家素質低,缺乏企業家精神;行業風氣不正,出現“劣幣逐良幣”現象;信息很不對稱,存于食品供應與消費環節;市場成熟度不夠,經濟行為未真正以消費者權益為中心;法律規范不全,監管執法未能到位;傳統經營論局限明顯,現代企業責任論研究宣傳力度不夠等。為此,企業社會責任缺失就成為現今食品行業亟待解決和突破的瓶頸及重大經濟社會問題。加強此問題的對策研究,就成為時代要解決的課題,其研究不僅具有明顯的理論意義,而且具有突出的現實指導與應用價值,還能為政府決策提供參考。

在這里,我們先應搞清企業社會責任內涵及其組成有哪些?現代企業社會責任理論告訴我們:企業不僅謀求自身與股東利益最大化,企業同時也負有維護和增進社會公共利益的義務。企業發展利用了社會提供的資源、經營環境、市場條件,當然就有義務與責任反哺回報社會,承擔社會責任。其組成包括:法律責任、經濟責任、倫理責任、自由慈善責任。不僅要對企業員工的股東利益負責,還要對消費者、社區、社會、環境、資源利用等影響負責。當今,食品企業只有樹立現代經營理念,以現代企業責任理論作為戰略指導,強化社會責任,才能適應未來挑戰與時代潮流而得以更好地生存和發展,否則就會被市場和時代淘汰出局。

那么,要解決食品企業責任缺失問題,其對策辦法有哪些呢?作者從以下七點來闡述:

1 樹立現代經營理念,強化企業商業道德與社會責任意識

企業經營理念是企業的經營哲學與價值觀,是指引企業發展方向的明燈[1],對食品企業而言,社會責任觀念不僅反映企業經營者的道德水準,而且有利于企業長遠發展,對企業盈利有積極肯定性影響,大量企業實踐表明了這點。如美國“企業社會責任促進會”的一份報道顯示,一個對社會負責的企業能獲得很多利益,其業務增長率是其它企業的4倍[2]。所以應樹立現代經營理念,將社會責任作為企業文化建設的重要內容,作為企業核心價值觀重塑的關鍵,樹立以人為本的觀念,把保障消費者的健康和安全作為食品企業的基本責任,強化品牌價值內涵,能提升企業公眾形象與聲譽,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可達到凝聚人心累積無形資產的效應。

在企業責任文化建設中,加強對員工商業倫理教育與培訓,強化企業社會責任意識,培育企業質量安全文化理念,通過宣傳教育獎懲來創建有群眾氛圍的責任文化,以現代企業社會責任理論改造員工基本價值觀與道德情操,堅持誠信經營,重視商業道德與社會良知,改變傳統經營理念,超出對利潤的追求,從戰略規劃上把社會責任貫穿于企業整體經營之中,實行全面質量管理,遵紀守法,加強售后服務,減少風險與危害,讓員工自覺樹立食品質量安全意識、道德與服務意識和社會責任意識(法律責任、倫理責任、自由慈善責任),將先進開放、合乎時代潮流的新的經營理念轉化成員工的自覺行動,所以企業應樹立與時俱進的經營觀念,這是時代對企業發展的必然要求。

2 推進食品企業社會責任的法制化建設

要強化與落實企業社會責任,不能僅靠企業自律與企業家的道德反省及社會良知,而要寄希望于法律規范的約束安排。20世紀70年代企業社會責任運動興起,其理論在國際上不斷傳播,到90年代其理論為中國社會和政府所關注。而近幾年,我國食品安全事件頻發,企業社會責任嚴重缺失,表明企業的社會責任已進入應該進行系統化、法律化、規范化管理的時期,因為企業存在的價值不在于為自己帶來什么,而在于為社會、消費者帶來什么。這就是企業的社會屬性與社會公共利益本位所在。企業社會責任的本質就是在經濟全球化條件下對自身經濟行為的約束,包括強制性的義務和協調現行經濟法關于企業社會責任的法律規范。

目前,我國法律中對企業社會責任的規定較分散地見于《公司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食品安全法》、《環境保護法》、《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之中,各法律規定之間缺乏有機聯系,條款籠統,約束力較低,操作性不強,法律效力不夠,停留在倡導性原則、概要性規定層次。需要建立系統完整配套的法律規范體系,以社會公共利益為本位,確立企業社會責任的強制性義務,對企業社會責任的概念、性質、內容及違反后應受的懲罰予以法制化規定,建立企業社會責任法定公開信息的披露機制和獎懲機制,對企業逐利性提出約束條件,促使企業在承擔社會責任的前提下,其利潤最大化,將社會責任作為企業價值目標[3],使企業逐利行為納入自愿守法的軌道。

3 構建食品企業社會責任評價體系

西方發達國家對任一企業的評價都是從經濟、社會和環境三方面進行的,在我國,對企業評價仍停留在經濟指標上,不符合科學發展觀要求。一套完整的企業社會責任評價機制需要由政府為主導,建立專門的評價機構,制定評價規章制度,通過誠信監管和市場調查信息,對企業社會責任行為進行誠信評價,以增強企業社會責任感,使之自覺遵守誠信的社會道德風尚并履行企業社會責任。

應構建以政府評價為主導、吸收社會評價信息、促使企業內部自我評價的評價機制。評價內容包括遵紀守法、安全生產、全面質量管理、食品安全達標、質量檢測、服務水平、環境污染檢測、資源合理利用、科技創新、市場誠信、信譽形象、社會責任感、員工與消費者權益、公益事業、社會效益、企業影響力等等,建立專門的評價機構進行評價,吸收公眾參與和社會評價,重視社會調查結果與食品產銷使用的原始記錄、相關材料及重要事件的影響后果、群眾反映及有關舉報等,以之作為評價依據與支撐。因此應建立食品企業社會責任評價標準體系,是政府面臨的緊迫性職責。如今對企業評價的指標多種多樣,如道瓊斯可持續發展指數、多米尼道德指數等[4],可資借鑒與參考。只有將社會責任納入考核體系中,企業社會責任建設才能取得實質性突破。

4 建立企業社會責任的內部監督機制

政府通過加強企業社會責任法制化建設與企業責任評價機制,可促使企業內部自我監督與評價,推動企業內部監督機制的建成。對此可借鑒美國的做法,2011年美國通過的食品安全法律FDA(食藥監管局)制定的預防性控制措施就值得學習,其規定食品企業必須制定書面的預防性安全控制方案,并涉及控制措施落實的監督[5],這就等于把外因變成內因的推動力,把外部監管變成企業內部自我監督落實的方案加強了,監督機制鑲嵌在企業內部生產鏈條各環節中[6],其內部的監督包括:對食品安全達標狀況進行檢測,對生產全過程進行管理監控,對內部的不同崗位定職定責,強化崗位間的相互監督。落實企業內部制度執行情況,主動跟蹤內外部環境的變化,及時調整相關內控措施與手段。企業要對內部的有效性評價出具鑒定報告,及時進行監督并提出改善建議,把食品風險消滅在萌芽狀態,從源頭杜絕食品危害。企業要提高食品風險意識,定期檢查各項防范措施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5 完善食品追溯與召回制

現代科技的發展為食品追溯提供了技術手段,它能提供控制食源性疾病危害和保障消費者利益的信息記錄體系,方便召回。我國現行食品安全法中應完善食品召回制,規定企業召回責任,一旦出現風險就立刻啟動召回程序與應急機制,政府部門與社會公眾可幫助企業快速完成食品召回。在歐盟、美國和日本,食品供應鏈中的所有企業者都有實施追溯系統的法定義務[7],它可確保產品有效快速撤回。食品召回制是確保食品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線,也是企業的社會責任。食品行業應逐步完善召回措施:可在企業內部設立食品召回小組,實行分工與合作,規范召回程序(明確各環節職責)[8],建立可操作性措施,對食品召回實行分類分級管理,不同召回級別采取不同管理方法,分類進行。建立食品追溯制與檔案制,完善每一環節的記錄制度,記錄其詳細信息保存事故記錄與糾紛信息檔案,以便有效召回。

6 在完善立法基礎上加強政府監管力度與執法到位

除了需要推進食品企業社會責任法制化建設外,還需要健全食品安全法律與監管體系。在法律上制定食品安全新標準、加大懲罰力度、突出全程監管等,在監管體制上理順監管部門職能關系,創新檢測技術,加強隊伍能力建設等,有了法律與監管的保障后應加大政府監管力度,防止包庇、瀆職、懈怠執法,強化監管職責,確定職能分工,并實行行政問責制,責任追究陽光化。從而督促監管執法到位,提高監管效率與隊伍監管的能力與技術水平,強化監管落實。

7 建立食品安全法定信息披露制與政府獎懲機制及廣泛社會監督機制三結合制度

確定法定信息披露制。依靠政府對企業信用評級,確定法定信息公開,并以配套監督機制保障信息透明真實。法定公開信息涉及到社會利益,包括對消費者、債權人、社區經濟發展與福利、社會公益事業等責任信息的公開,以謀求企業自身利益與社會利益的平衡。建立食品企業激勵機制。政府應注重企業社會責任感自主意識的培養,建立政策扶持、社會評價、獎勵機制、減免稅費等激勵方式,調動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積極性,政府應將關系社會利益的項目立項,用創造性的、有市場前景的方式使企業選擇成本效益較高的項目[9],最終實現企業和社會發展雙贏。

要求新聞媒體對于好的典型進行公開褒獎,對于出現食品重大事件的應予公開爆光與懲罰,建立廣泛的社會監督機制,提高群眾監督意識、食品安全意識,建立人人關心食品安全的社會氛圍與監督體系。

總之,以上思想觀點與對策辦法對解決食品企業責任缺失問題具有重大指導意義與現實應用價值,必將促進企業與社會經濟發展模式加快轉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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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徐永前.美國食品安全法的制度創新[J].食品與發酵工業,2011(3):55.

篇5

關鍵詞:社會責任;社會責任會計;問題;對策

中圖分類號:F2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07-0-01

一、社會責任會計概述

社會責任會計是會計學和社會責任的有機結合,它是一門全新的會計分支學科,是以企業與社會之間的相互關系為中心,在社會學、政治科學和經濟學等社會科學中的具體應用。具體是指企業在追求利潤、對股東承擔法律責任的同時,還要承擔對全體員工、廣大消費者、街道社區和人文環境的責任。反映的是企業應承擔的社會責任,以及企業在處理與社會的相互關系時所應承擔的義務。

二、社會責任會計在我國企業的實施現狀

(一)社會責任會計核算不健全

企業社會責任會計的核算整體表現有些混亂。哪些經營項目應該列入社會責任會計的核算項目,哪些不應該列入并沒有特別清晰的界定,很多企業的核算項目完全取決于企業自身;除此之外,核算方法多種多樣,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使得很多企業社會責任會計的核算結果不夠精準、缺乏可信度。

(二)我國企業實施社會責任會計的意識淡薄

傳統的會計把企業看做一個單純的經濟實體,而不是把企業看作是社會整體的一個組成部分,在這種情況下企業把追逐經濟利益最大化作為其主要目標,這樣就導致企業忽視了外部效益和社會價值。同時實施社會責任會計需要花費大量的人力、財力和物力,企業也不愿意為此而犧牲自己的短期利潤。

(三)社會責任會計人才匱乏

我國社會責任會計的起步比較晚,并且社會責任會計對會計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會計工作者不僅能夠完成傳統會計業務的核算,還要求能夠將企業所履行的社會責任會計計入到日常的會計核算中,進行記錄和計量。但是實際上大多數會計人員的會計責任的認知水平還達不到對社會責任核算的能力。

(四)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不規范

信息披露的不規范主要表現在如下兩方面:一是企業缺乏社會責任會計獨立報告的意識;二是披露內容不全面,很少有企業把與社會責任有關的問題設置獨立的社會責任會計科目并進行完整的披露,多數企業仍然將其作為常規的財務會計事項進行核算。

三、改變社會責任會計在我國企業實施現狀的具體對策

(一)科學合理地構建社會責任會計核算體系

首先要確定社會責任會計的核算內容。不同行業要承擔的社會責任是有區別的,應該將社會中的企業劃分為若干種類型。同時社會責任的具體內容不僅要遵循企業社會責任界定的標準,還要有利于企業社會責任會計的推廣。

企業社會責任會計界定的標準如下:以企業為核心,具體包括的內容有:一是企業基本的經濟責任。包括保護消費者的權益,為社會提供優質的產品和服務,改進產品技術,降低能源消耗和產品成本,為社會創造更好的經濟效益。二是對改善社會環境所承擔的責任。保護生態平衡、自然環境以及改善社會環境等。三是對社會價值觀念所承擔的責任。企業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經營理念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保障。

(二)強化企業社會責任意識

一方面要加強宣傳,通過各種途徑向企業高管人員、會計人員以及社會等宣傳實施社會責任會計的積極意義,使企業清晰地認識到自身所要必須履行的社會責任及義務,同時也提高了社會各界對社會責任會計的認識,加強對企業實施社會責任會計的監督。真正實現讓企業從主觀上重視起實施社會責任會計。

另一方面,還要加強社會責任法律法規的建設。要想保證社會責任的施行僅僅依靠企業自身的主觀方面是遠遠不夠的,當企業面對社會責任與經濟利益的沖突時,難保企業不受利益的驅使而放棄對社會責任的追求。因此,需要建立與社會責任會計相關的法律、法規,用法律的強制性來保證社會責任會計的有效實施。

(三)加強對會計人員的培訓,提高會計人員的業務水平

會計人員的素質直接影響到財務報表的質量以及社會責任會計的實施。由于社會責任會計的特殊性,會計人員必須更新傳統的知識結構,除了具備一般較高水平的會計技術外,還應該熟練掌握社會學、福利經濟學、計量學等學科的知識,了解企業生產經營業務與社會責任之間的關系。因此,應該加強對會計人員社會責任知識能力的培訓,加大對會計人員的培養力度,為社會責任會計的有效實施提供有利的保障。

(四)建立完善的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制度

首先要規范信息披露的內容,不同行業要披露的項目也不盡相同,應該將企業分為不同的行業,在行業內結合各行業的具體情況就企業應該承擔的社會責任對社會責任會計要披露的項目進行統一的制定;其次,要改變傳統的信息披露的時間。傳統信息披露的時間是固定不變的,但是現代網絡以及先進的科學技術越來越普及,信息披露的時間應該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和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在適時地時間進行披露,以提高會計信息的使用效率。

其次,還要增強第三方審驗。由獨立的第三方出具審驗報告,可以對社會責任會計報告的真實性和公允性進行驗證和評價,提高報告的可信度,對于提高報告的可靠性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四、結束語

社會責任會計的實施是經濟全球化和我國經濟發展的必經之路,實施社會責任會計不僅可以提升企業的競爭力、增強可持續發展的能力還可以加速社會的和諧發展。政府和社會各界應該積極監督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同時企業也應該自覺的履行自身所承擔的社會責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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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

關鍵詞:和諧社會;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路徑選擇

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提出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科學論斷。總書記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提高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能力專題研討會上,概括了其科學內涵,那就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從社會學的視角來看,和諧社會是社會各個系統之間以及社會系統內部各子系統之間良性運行、協調發展的狀態。伴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一些長期性問題和深層次矛盾依然存在。社會不穩定、不和諧的因素有所增長。因此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通過的《決定》指出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一個不斷化解社會矛盾的持續過程。這與社會工作的功能不謀而合,而社會工作,是一種以助人為宗旨,運用專業知識、理論和方法,協調社會關系、預防和解決社會問題、促進社會公正的專門職業。自社會工作產生以來,在其發展中始終是與不同時期社會問題的出現及解決聯系在一起的。因此,在構建和諧社會過程中要積極引入社會工作獨特的專業方法和技巧,創新傳統的調節機制有效地化解和預防社會矛盾。在社會矛盾產生的不同階段,社會工作的介入都能發揮及其重要預防、治療以及復原的功能,因此,我國社會學和社會工作學的前輩雷潔瓊曾經概括性地指出:“任何社會都存在社會問題,都有困難人群,但是不同時代、不同國家解決困難人群問題的方法不同。在傳統社會,人們的困難大多依靠親屬群體的幫助予以解決。在現代社會,社會工作成為專業化的解困救難的手段。作為一種社會制度,它發揮著解決社會成員的困難、維持社會秩序的功能?!币虼?,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決定》提出,“造就一支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的社會工作人才隊伍,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迫切需要?!倍F階段加強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必須從以下四方面入手:

一、增強社會工作者的社會認同度

社會工作作為一種職業,在歐美西方發達國家已成為一種大眾熟悉的專門的職業,社會工作與律師、醫生并稱為三大熱門職業,被譽稱為“社會工程師”或“社會醫生”,而我國真正意義上的現代社會工作剛剛起步。1987年,國家民政部與國家教委等有關部門就社會工作教育進行論證,確認了社會工作的學科地位。1988年,國家教委批準北京大學社會學系設立社會工作專業,由此,大學開辦社會工作專業成為中國社會工作專業的起點,這是一條與西方國家社會工作專業的發展完全不同的道路。由于它啟動于學者的努力而不是直接來自于社會的需要,因此至今都未取得格林伍德所說的“社會認可”。但社會轉型所帶來的制度結構的變化已經提出了對社會工作的需求,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為社會工作的發展提供了必要的條件,所以盡快使現代社會工作取得社會的認同,是當前發展社會工作的一項重要工作。首先,中國社會工作要取得政府層面的認同。政府在考慮社會工作時,必須注意改變原有的傳統看法。社會工作不是行政工作,也不僅僅是救急救貧的一種臨時性補救措施,而應把社會工作和樂善好施、扶危濟貧、開發人的潛能、維護人的尊嚴和保障社會公平等方面有機結合起來,把社會工作作為我國社會可持續全面發展模式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作為和諧社會建設的一個有效機制。其次,社會工作要取得社會成員的認同。社會成員對社會工作的理解、認可和接納程度是社會工作專業發展的根本動力。這不僅能夠拓寬社會工作專業人員的選擇范圍和志愿人員的選用區域。而且能夠拓寬社會工作的經費籌集渠道。事實上,社會工作以社會公正為目標,是社會健康、有效發展必不可少的環節,涉及每個社會成員的利益,但人們往往沒有意識到這一點。所以充分認識社會工作的重要性,增強對社會工作的認同感是推進社會工作發展的前提條件。

二、提高社會工作者的專業化水平

現代化的一個重要特征是專業化的社會分工。在理性主義的指導下,專業化的社會分工可以保障工作的高效率。專業化分工也適用于社會救助工作,當社會工作不是慈善式的活動,也不是管理和政治的附屬物時,由專業的服務隊伍采用專業化的工作方法,對有需要的社會成員提供有效的服務就是必然的,縱觀世界各國社會工作發展的歷史進程,我們可以看到世界各國的社會工作正由非專業化向專業化發展,由初步專業化向高度專業化邁進。社會工作專業化是指作為一種職業的社會工作逐步形成價值、理論和技巧相統一的知識體系,培訓與教育的規模逐步擴大,層次逐步提高,內部與外部的分工逐步明確,從而更有效地為社會提供服務的發展過程。社會工作者的專業能力包括:對當事人的正式干預能力、對特定當事人持續的個案管理能力、傳授適應性的日常生活技巧的能力、把當事人與資源聯結起來的能力、資源評估和進取性的當事人經紀人能力、服務計劃的啟動和調節能力、評估保護服務需要的能力、為當事人安排特定服務的能力、對群體正式干預的能力、自我發展和信息傳遞能力、質量保證的監控能力、職員管理能力、內部文件流通能力、項目實施和單元管理能力、管理組織變遷和外部關系的能力、項目規劃、設計和評價能力等。

首先,應大力發展社會工作教育事業,解決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稀缺的問題,培養一支富有社會工作價值、硯的。掌握現代社會工作理論、知識、方法和技巧的專業人才隊伍。而且,社會工作教育要實現系列化。這里講的系列化,主要是指學歷教育與非學歷教育的系列化。當前以及在未來的幾年中我們還應繼續積極地發展??婆c本科教育,積極社會工作碩士生(MSW)培養工作和社會工作博士生(DSW、PHD)的試點培養工作。再次,學歷教育與非學歷培訓并重。社會工作專業教育不要為專業而專業,在教育培養高素質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時不應忽視龐大的實際社會工作者隊伍,在提高學歷教育質量的同時,要重視與社會工作實務界的溝通,發展實際社會工作者的再培訓工作要在政府指導下,依靠社會工作教育機構,有計劃、有步驟地對在崗的各級社區及機構的社工人員和管理者進行系統的培訓,努力提高他們的專業能力和專業水平。通過對實際社會工作者價值觀的重塑和實際工作技能的提升。把社會工作專業的理念和方法融人實際社會工作中去。同時在培訓中也能密切社會工作教育者與實務工作者的關系,這樣有利于理性認識社會工作對社會工作教育提出的需求。在這個過程中可以梳理我國社會工作的寶貴經驗,并把這一經驗提升到理論層次,以彌補我國實際社會工作理論不足的缺憾。因此,

我國社會工作教育發展的規模與我的實際發展的實際狀況相適應,且要引導其從片面追求數量的擴張型發展轉變到追求質量內涵型發展的軌道上來,在實際培育過程中通過規范社會工作專業的設置,增強專業教師的業務能力,努力提高社會工作學歷教育與非學歷培訓的質量,以使培養的人才規格符合當前中國社會工作的實際需要。

三、提升社會工作者的管理水平

首先要設立配套的社會工作運行管理機制。社會工作職業化發展是一個系統工程,社會工作機構應著力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一是在人事管理方面,要大力推進公開選拔、競爭上崗等制度,設置崗位門檻,建立社工服務社會的標準、行業準人的標準、崗位從業的標準,使專業社工崗位由等級設定,按職責分設,根據任務分工,因條件錄用社工專業人才,更有利于提高社工職業技能、更好服務案主。并對社工進行有效監督和績效評估,把優秀人才推選到合適的崗位上,保障從事社會工作人才的質量。二是在考核評價方面,改革現有的政績評價制度,以工作業績、工作能力、專業知識、工作態度、合作精神等方面為主要考核內容,建立科學的社會工作者績效考核指標體系,實施績效管理,從而激勵社會工作者發揮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三是在薪酬方面,制定從事社會工作類專業技術人員政府指導標準價位下的協議薪酬制,真正貫徹“體現專業人才價值”的指導思想,設計及實行一套多層次、全方位的社會工作激勵機制。在薪酬的規劃設計上。采取學歷、資質、績效、崗位等多種指標相結合的方案,設立合理的社工薪酬標準。使其高于同等工作的一般從業人員,合理體現社工的專業人才價值。對于績效突出、能力出眾的社工和機構,設立各級各類人性化的獎勵措施,結合推優、嘉獎、深造等多種方式,在“政府購買服務”時,便于按社工人力成本列支,體現社工的職業地位,使科學合理的薪酬標準吸引留住一流的社工專業人才,激勵廣大的社會工作者。吸引優秀人才,激發社會工作者的工作熱情、從而更好地為案主服務、為社會的和諧作出貢獻。

其次要設立健全的政府、專業協會和具體社會工作機構的多層次管理機構。社會工作的管理理應由政府、專業協會以及社會工作機構三個層次的管理體系共同承擔。首先,政府是社會工作職業領域合法地位的確認者。政府應出臺相應的法律、政策來確定社會工作者的職業領域、職業地位和職業標準,為這項工作的開展提供權威性的基礎。同時在相關法律基礎之上。有關部門還要根據具體情況制定出可操作的實施細則。政府機構應該讓渡一些監管權力給行業協會,利用行業協會對整個行業進行引導與規范。使行業協會具有對從業人員和業內機構的注冊權、監管權、考核權等,以促進行業的規范化、正規化。如社會工作教育協會可以將提高社會工作者的專業知識、繼續教育、社會工作培訓等納入本協會的職責權限內。從而健全的政府、專業協會和具體社會工作機構對社會工作者的多層次管理,促使“又好又快”的發展,發揮其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的應有作用。

四、加快社會工作者的職業化步伐

先生曾指出。社會工作要最終成為一個專業的職業。就要確立其社會地位。盡管社會工作在西方發達國家已有百余年的發展歷史,但由于特有的國情,在我國卻姍姍來遲,至于社會工作的職業化更是剛剛起步。1997年,上海浦東敞開廣闊的胸懷,接納了中國內地高校第一批社會工作專業的畢業生。隨后在教育、衛生、民政系統進行社會工作職業化、專業化的試點工作。中國社會工作邁向職業化時代的序幕被緩緩拉開。社會工作職業化是對社會工作職業的確定及認同過程,是社會工作職責確定、職業定位、崗位設置、職業資格認定、組織制度、工作激勵、職業評價、職業聲望等一系列要素構成的體系,這一體系中任一要素的確立都必須通過制度的形式予以規定和規范。就此而言,社會工作職業化的過程就是社會工作職業制度的建設過程,因此,盡管我國目前已經把社會工作納入了社會職業體系,但在社會工作職責確定、職業定位、崗位設置、組織制度、職業激勵、職業評價、職業聲望、支持體系等方面仍然存在著許多急需解決的問題。

社會工作的職業化問題。是制約社會工作發展的最大瓶頸。目前全國開設社會工作專業的高校200多所,每年培養社工畢業生約1萬人,但只有不到30%的學生畢業后會從事社會工作,南都基金會負責人徐永光曾在媒體上表示,就他的調研,如果按發達國家的標準配備社工,中國需要300萬社工,但絕大多數社工專業學生畢業后即轉行,出現了“極大的需求、極少的供給、更少的對口就業”現象。而我國實際社會工作領域的絕大多數從業人員只能算是“準社工”。由于社會工作者所從事的工作不像一般技術工人,也不似會計師那樣可以在各類企事業單位謀職,所以企圖完全用市場化的辦法對待社會工作者的就業可能是不妥當的。從中國內地的情況看,要使某類人員得到大面積使用。自上而下的、行政方面的崗位人員配備方面的規定是必要的。從當前我國的實際情況來看,《社會工作者國家職業標準》的實施需要各相關部門的共識,需要促成相關部門共同簽署文件推動社會工作職業化。從實踐上看。體現為通過設置新的社會工作職業崗位,政府借助購買服務、依托舊有行政性力量和提高市場化需求自身來推進社會工作職業化、市場化進程,如先在一些社會工作屬性較為明確的機構中設置社會工作職業崗位,以后還可擴大到國有企業和非國有企業中去,讓“社工”參與企業諸如勞資關系、員工福利、員工教育培訓等方面的人事管理工作,用社會工作的理念參與企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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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社會責任 上市公司 財務績效 影響研究

企業盡到應盡的社會責任,將有利于企業獲取穩定、長期甚至更大的利潤;而企業不履行社會責任就會失去創造利潤的源泉和活力。社會責任的承擔固然會給企業增加一定的經營成本,然而我們更應該看到的是,社會責任的履行也會為企業帶來直接或間接、短期或長期的收益。

一、當前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現狀及原因分析

(一)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現狀分析

1、勞工權益方面的不和諧

有的企業根本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即使員工和企業簽訂了勞動合同,但合同內容中的一些霸王條款仍然存在。甚至在有些勞動合同中甚至出現與國家《勞動法》相悖的違規條款。

2、企業信用缺失引發的不和諧

幾年來隨著,三聚氰胺、蘇丹紅、工業酒精等等問題的不斷曝光,企業信用缺失已經成了影響企業形象的一個重要因素;消費者對于企業的不信任,已經嚴重影響到企業的效益。

3、外延粗放型增長方式導致的不和諧

受粗放型增長模式的影響,一些企業只注重產值和利潤,忽視社會效應。他們不注意環保、甚至是人民的生活,所以導致一些地方出現了“帶血的GDP”。這些都極大的影響了企業社會責任的承擔。

4、公益事業責任的缺失

通過汶川地震、玉樹地震等事件可以看出,我國一些企業根本不熱衷于公益,認為公益事業與企業產值和利潤是兩碼事。這些企業社會責任意識不強,對企業從事公益事業根本不重視。導致企業與公益相脫節,置身于公益事業之外。

(二)企業社會責任缺失的原因分析

首先,利益至上的原因。企業過分追求利益,忽視了其他可以提高企業形象和知名度的手段,也就是社會責任和公益。所以導致企業的社會責任意識淡化,把社會責任與企業的生長分割開來。

其次,企業缺乏正確的誠信經營意識。誠信為企業生存之本,任何一個企業只有把誠信放在重要的位置上,才能贏得消費者。企業缺乏誠信,就會失信于消費者,從而失去企業在消費者心中的形象。

最后,環保意識普遍較為淡薄。一些地方為了追求經濟利益,引進了一些污染嚴重的企業,導致了一些地方的消費者對該企業進行抵制。所以作為企業來講,環保意識一定要加強,一定要杜絕重經濟利益而忽略環保的事情發生。

二、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重要意義分析

1、企業承擔社會責任能夠提升企業形象,增強顧客忠誠度。

2008年汶川地震中捐款一億的王老吉,長時間被我們是民族英雄,其銷量長時間在國內領先。糾其原因,是因為消費者認為這個企業社會責任意識強,有很強的社會責任感,在這樣的企業消費,他們很放心。

2、承擔企業社會責任能夠吸引和留住人才,提高企業效益。

企業社會責任承擔的好,熱衷公益,企業內部員工就會對企業產生自豪感和歸屬感,在這樣的企業中工作,會有很大的社會認同感。通過對上市公司的縱向數據比較,得出的結果明確地回答了企業社會責任與財務績效關系的兩個基本問題:首先,企業社會責任與財務績效之間呈顯著正相關關系;其次,企業社會責任與財務績效之間互為因果,彼此影響,互相促進,前期較好的財務績效可以為公司履行社會責任提供所需的資源,促進企業社會責任的表現。

3、承擔企業社會責任為企業創造了良好的生存和發展環境。

社會責任承擔的好的企業,自然會得到時社會的信賴,自然會得到消費者的認可,這樣良性循環,自然有利于企業生存和發展。企業的外部環境改變之后,企業的生存空間會變的更大,企業的未來前景也會更加明朗

三、上市公司解決企業社會責任缺失,以提高財務績效的對策分析

上市公司大多是所在行業的佼佼者,其履行社會責任的好壞可以代表整個行業,也會更直接地接受著外界的監督與審核。隨著資本市場的逐步開放,上市公司應該通過履行社會責任規范企業行為,并正確處理好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短期利益與長期利益間的矛盾,從而增強自身的競爭力并獲得更多資本的青睞。

1、從公司財務上加大企業社會責任支出

社會責任支出,使企業公關和提升企業形象的重要保證,作為上市公司,一定要加大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財務支出,在財政上保公司社會責任的承擔。要設立專項資金用于企業社會責任的承擔,確保企業在從事社會服務的過程中有足夠的資金。從而達到提高財務績效的目的。

2、加強政府在實施企業社會責任戰略中的作用

上市公司社會責任的基礎性力量比較薄弱,因此更需要政府發揮領頭和引導作用。政府應該建立一套完整的制度對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行為加以指導和監管,鼓勵企業自愿性地、充分地履行社會責任。同時有必要推出完整獨立的社會責任報告體系,在上市企業的財務報告中單獨列示。企業社會責任運動的開展需要全社會的支持與關注。

3、建立激勵機制

對于履行社會責任好的企業,社會應該給予一定的獎勵,這樣可以促使更多的企業 更積極地履行社會責任。通過社會公眾的參與,評選出社會責任表現優秀的企業。這樣一方面可以激勵企業更好地履行社會責任,另一方面也可以擴大企業的社會影響力,提升企業的財務績效。同時可以對積極履行社會責任的企業給予實質上的獎勵,比如免稅等政策,通過社會手段使得社會責任觀念滲透到每一個企業。

綜上所述,公司不止是股東爭取利潤的工具,更應該成為其他社會利益者服務的工具。股東利益最大化并不完全等于企業創造社會財富最大化,而是企業利益相關者的利益最大化,這才是現在企業管理目的,符合現在管理學要求的一種合理的管理理念,才真正有利于提高企業的財務績效。(作者單位:朝陽師范高等??茖W校)

參考文獻:

[1] 劉元浩.論企業社會責任.合作經濟與科學,2010,09:22-24

[2] 馬志友.論金融機構的社會責任.合作經濟與科學,2008,05: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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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社會責任;信息披露;啟示

一、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概述

(一)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的內涵和外延

隨著現代經濟的發展,企業傳統的價值觀和責任觀正在發生轉化,企業社會責任成為企業經營存續日益重要的組成部分。盧代富(2001)認為,企業責任包括企業經濟責任和企業社會責任兩種,企業社會責任是企業在經濟責任之外所承擔的責任。

企業是一個商業組織,它的目標是實現股東利益最大化;企業社會責任是企業在謀求股東利益最大化之外所負有的維護和增進社會福利的義務,是對股東利益最大化這一傳統原則的修正和補充。因此,企業社會責任活動是企業在經濟責任之外所承擔的責任,它包括法律規定的活動和企業自愿從事的倫理活動。企業社會責任信息的內涵是指與企業社會責任的內涵直接相關的信息。

關于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所包括的具體內容,即企業社會責任信息的外延,來自不同國家的研究者所界定的范圍有所差異,但是,企業社會責任信息基本包括如下六大類:環境、能源、雇員、社區、產品與服務、其他。

在我國,企業社會責任應該包括以下6大類共17小類的活動:

1、環境問題類:污染控制、環境恢復、節約能源、廢舊原料回收、有利于環保的產品、其他環境披露;

2、員工問題類:員工的健康和安全、培訓員工、員工的業績考核、失業員工的安置、員工其他福利;

3、社區問題類:考慮企業所在社區的利益;

4、一般社會問題類:考慮弱勢群體的利益、關注醫療或教育或公共安全等、公益或其他捐贈;

5、消費者類:產品質量提高;

6、其他類:考慮銀行或債權人的利益。

(二)我國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的現狀

1、企業的社會責任意識淡薄。受傳統思想和觀念的影響,我國許多企業經營者將企業看成是純粹的經濟個體,追求利潤最大化、股東財富最大化或企業價值最大化,片面地追求企業經營的內部效益及經濟價值而忽視其外部效益及社會價值,沒有將其作為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自覺履行社會責任,維護社會整個利益。

仲大軍(2002)認為:當前我國企業最突出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無視自己在社會保障方面應起的作用,盡量逃避稅收以及社保繳費;二是較少考慮社會就業問題,將包袱甩給社會;三是較少考慮環境保護,將利潤建立在破壞和污染環境的基礎之上;四是一些企業提供不合格的服務產品或虛假信息,與消費者爭利或欺騙消費者;五是依靠壓榨企業職工的收入和福利來為所有者謀利潤;六是缺乏提供公共產品的意識,對公益事業不管不問。

出現這些問題的原因主要在于:第一,企業承擔社會責任必然要耗費額外資源,有悖于傳統的股東利益最大化原則;第二,在我國,違反《勞動法》、《環境保護法》的成本較低,違法成本遠遠低于違法所獲得的收益。地方政府一味追求經濟發展,以犧牲環境為代價,致使很多違反《勞動法》、《環境保護法》的企業得不到懲罰,有的企業得到的處罰更是少的可憐。

2、企業的社會責任信息披露意識還有待提高。目前,在我國,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的研究與實踐還處于起步階段,我國還沒有建立相對完善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制度,雖然截止2007年3月,已有14家大型國有企業和2家民營企業公布了社會責任報告,但與西方跨國公司相比,我國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的質量還存在差距。美國《財富》雜志2006年11月公布的“2006企業社會責任評估”排名中,在榜單中位居倒數前兩名的分別是中石油及國家電網公司,原因就是它們沒有及時披露獨立的社會責任報告;而此項排行榜中進步最大的是大眾公司,由2005年的56位上升到2006年的19位,而進步的原因是該公司第一次公布了一份綜合CSR報告。事實提醒中國企業:在履行社會責任的同時,更要重視社會責任信息的披露與溝通,在提升國際可比性、完善社會責任指標體系等方面做進一步改進。

二、德國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制度

(一)德國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的內容

在德國企業的年度報告中,除了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審計報告之外,還有一個部分是股東報告,它包括兩部分:第一部分是在報告期間內企業內部和企業外部所發生的重大事件;第二部分是就是“社會報告”(即社會責任報告),包括雇員信息、環境報告等信息。德國的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是十分詳細的,下面是不同種類的德國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的基本情況:

1、雇員報告。法律要求企業管理層向雇員代表提供信息,最重要的一個法律是1972年《工作章程法》,該法第43段規定,企業管理層至少每年一次向雇員代表報告企業的雇員政策、社會政策、經濟狀況和公司前景,如果涉及企業機密,可以不披露相關信息。該法第110段還要求,關于經濟狀況和公司前景的更加詳細的信息要向雇員經濟委員會報告。此外,該法的第90段、第92段、第97段要求雇員代表或者雇員委員會要了解雇員計劃、公司投資、培訓情況;1965年《公司法》第90段和110段要求:在企業的監督委員會中也要有雇員代表,除了董事會的日常報告之外,雇員代表可以不定期向董事會要求獲得相關的信息。

2、環境信息。企業的環境信息要向政府強制報告。對于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最基本的法律是《工商業管理條例》(Gewerbeordnung)的第16段,其內容部分被1973年《環境保護法》所取代,該法律要求企業預測污染、進行污染登記、進行技術研究與開發來減少污染等。

3、其他信息的披露。除了雇員報告和環境信息,其他信息的披露是自愿的,例如,Brockhoff K.(1979)的研究使用了296家樣本中,只有7家公司報告了慈善捐贈的情況。但是有110家公司報告了研究與開發活動。這說明盡管是自愿披露,研究與開發仍然受到極大的重視。

(二)德國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的形式

Dierkes M.(1979)描述了德國企業所采取的三種披露企業社會責任信息的形式:社會責任報表、傳統報告、目標社會責任報告。

1、社會責任報表。該份報告是以貨幣形式報告了企業在反對污染、雇員關系、與一般大眾的關系等方面所發生的成本和獲得的收益。而近些年來,使用社會責任報表的德國公司幾近消失,其原因是沒有大家公認的對社會福利的計量方法、指標體系。

2、描述性報告。描述性報告是更加謹慎的方法,通過收集信息,然后定期或者不定期公布這些信息。這是德國企業最經常采用的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方式,幾十年來,德國的企業就是這樣收集不同種類的數據,以社會報告的形式對外披露。這些數據中仍以雇員信息的披露最為全面,有關企業社會責任活動的其他方面的信息現在正逐漸地進入到企業社會報告中來。這個方法的缺點是沒有考慮特定報告使用者的需求,企業只是提供可以收集到的盡可能多的社會責任信息。

3、目標社會責任報告。這種披露形式除了對企業所從事的社會責任活動進行詳細披露之外,還詳細列示了企業未來的社會責任目標,該模式被稱為“目標社會責任報告”。德國Metro公司在2006年的社會責任報告中不但詳細描述了公司在環境、社會問題、雇員等方面的貢獻;還列示了公司在未來幾年的社會責任目標。

目標社會責任報告的優點是該方法的目標很明確,例如,降低污染排放量的具體數字很容易定出一個目標,而不用對這些污染排放所產生的社會影響進行計量,因為企業已經成功地降低了污染排放數量更容易使人了解企業在環境方面所做出的貢獻,而對污染排放的社會影響進行計量的方法則會導致大量的爭議。通過對比不同公司之間的目標和所報告的結果就可以知道其社會責任活動的差異。

(三)德國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的民間推動力量

德國的社會報告披露是自愿的,為了增加可比性,在1976年,由7家大型德國公司組成的一個研究小組探討了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的標準化問題,在1977年4月,了社會責任報告指南,指南對報告所使用的術語、指標、形式都提供了建議。對于披露所采取的形式,指南建議使用增值表、社會報告、社會賬戶3種形式。當然,這個小組的研究結論并沒有被眾多的企業所使用,德國公司在披露社會責任信息時采用的方式仍然是多元化的,例如,社會資產負債表、社會利潤和損失表、企業與社會的關系報告、社會報告等。

三、對我國的啟示

第一,推動我國企業責任信息披露框架的建立。制定部分重要信息強制披露的規章制度,然后繼續鼓勵其他信息的資源披露框架。披露框架實施的關鍵在于政府,政府在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體系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由于目前我國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情況欠佳,因此,披露社會責任會計信息的積極性不高,這就必須利用政府強制力進行推廣。我國可以借鑒德國經驗,通過立法,或制定披露準則,對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的要求分層次地由上市公司開始強制披露,隨后向其他企業推廣。對于某些對社會公眾有重要影響、共通的信息實施強制性披露。其他信息則通過相關激勵措施鼓勵企業自愿披露。

第二,繼續鼓勵企業的自愿披露。建設“和諧社會”的科學發展觀對企業提出了承擔社會責任的要求,社會越來越關注公司社會責任信息的披露,有必要鼓勵企業積極披露公司社會責任信息。從德國經驗不難看出,新聞媒體,政府的態度、媒體的宣傳對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是有一定促進作用的。例如,深圳證券交易所于2006年9月25日了《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會責任指引》,該指引鼓勵深交所上市公司建立社會責任制度,定期編寫社會責任評價報告,并與年度報告全文同時在指定網站上披露。該“指引”極大地促進了我國的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如果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能夠出臺類似的指引,將使得我國上市公司的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走向強制披露的階段。

第三,加強對企業社會責任披露信息的審計。信號傳遞理論認為,當市場面臨“誠信”、“社會責任”危機時,履行社會責任好的企業自愿披露那些可靠的、能增加利益相關者對企業未來前景信心的信息.可以展示企業強大的實力和美好的前景,能保持企業在投資者和消費者心目中的形象和公信度。企業的價值會得到提升。例如,中國電網公司已經以獨立報告的形式開始本公司的《2005社會責任報告》。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等企業也表示要定期更多的企業社會責任信息。但是,這些未審計的企業社會責任報告使公司有機會夸大事實情況,這將限制報告的有用性。因此,借鑒德國經驗,加強對我國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的審計工作是非常必要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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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彭興庭.國家電網公司為什么缺乏社會責任[N].東方早報,2006-11-16.

篇9

下午好!

我感到非常高興能夠來參加第三屆企業社會責任國際論壇中國企業社會責任論壇,面對全球化以及全球化所帶來的劇烈的競爭。我們歐盟希望在促進經濟繁榮的同時,發展社會公正。歐盟采取的是人稱里斯本戰略的這樣一種發展戰略,我們的根本目標是可持續發展。

據我所知,中國所采納的是經濟和社會和諧發展的概念。因此,中國特別重視經濟發展和社會發展的彼此相互依賴性。所以在這一點,中歐雙方立場很多是一致的,正是在一致的基礎上,中國和歐盟開展了關于就業和社會問題方面的政治對話和合作。 歐盟所采取的政策現在正在向長期可持續發展的方向變化,為了保證可持續的和諧發展,歐盟目前加強了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而且更多地尋求新的能源的來源,加強對水資源的管理,并且致力于清潔交通方式,致力于拯救和保護生物多樣性。歐盟的可持續發展戰略中其他重點還包括公共衛生、社會融入、人口和移民,在歐盟和世界各地消除貧困,為此,歐盟與公民社會和所有的企業共同結成伙伴關系。

在歐洲,歐盟委員會一直支持建立歐洲的CSR同盟,我想談兩點原則,可以成為中歐CSR合作框架的組成部分。

篇10

關鍵詞:企業社會責任;調查;分析

為了了解和反映寧波市企業在社會責任方面的認識狀況和履行狀況,本課題組進行了寧波市企業社會責任問卷調查。

該調查以發放問卷當面填寫以及通過電子郵件和傳真問卷的方式進行,調查的主要對象是各類企業的中高級經營管理者,回收有效問卷80份。

該調查的企業中,服務業企業占35%,工業企業占65%;50人以下的企業和50-100人的企業分別都占18.75%,100-200人的企業占17.50%,200-500人的企業占21.25%,500人以上的企業占企業總數的23.75%;企業的資金規模方面(資金規模以被調查者填寫資產總額為考察指標,標準參照國家統計局大中小型企業劃分辦法,資產總額達40000萬元以上的企業為大型企業,在4000萬元到40000萬元之間的為中型企業,4000萬元以下的為小型企業),大型企業占14.29%,中型企業占41.43%,小型企業占44.29%;企業的成立時間方面,成立1-5年的企業占企業總數的31.65%,6-10年的企業占30.38%,成立10年以上的企業占37.97%;被調查企業的經營狀況都比較良好,43%的企業有產品出口。這些企業,有27.5%的企業經常會接受客戶的檢查,32.5%的企業偶爾會接受客戶的檢查,從沒接受過客戶檢查的占22.78%。對于調查結果,本文主要從以下方面進行分析。

一、企業經營者對于企業社會責任含義的認識

對于與企業社會責任相關概念的調查,有89.87%的企業聽說過“企業社會責任”,有30.38%的企業聽說過“SA8000”,有22.78%的企業知道“跨國公司‘生產守則’”,另外有8.86%的人表示對以上這些說法都不了解。

在對于社會責任具體內容的理解上,認為企業社會責任包括環境保護責任的最多,占88.75%;其次是道德責任,占85.00%;再次是慈善責任,占77.50%;經濟責任,占75.00%;認為包括法律責任的所占比例最少,為67.50%。其中,51.25%的企業經營者認為企業應履行的責任包括經濟責任、法律責任、道德責任、慈善責任和環境保護責任5個方面,12.5%的企業經營者選擇了其中的4項,2.00%的企業經營者認為企業社會責任只有經濟責任,認為企業社會責任就是道德責任的占3.75%。其中大型企業和中小型企業,以及服務行業企業和工業企業在社會責任具體內容的理解上并無多大差異,成立時間長的企業相對成立時間短的企業對于社會責任的理解略顯全面。

在企業社會責任和可持續發展的關系上,72.15%的經營者認為企業社會責任和企業可持續發展有著極為重要的關系,另外有27.85%的經營者認為企業社會責任和可持續發展有關系,但不是很重要。

對于“企業社會責任會給企業帶來什么”的問題,87.50%和71.25%的經營者認為企業社會責任能給企業帶來良好形象和長期利益,35.00%的經營者認為企業履行社會責任能給企業帶來效益,25.00%的經營者認為其會給企業帶來財務負擔,與此相反,另有11.25%的經營者認為其能降低成本。41.25%的經營者表示在選擇供應商時會將對方履行社會責任狀況作為重點考慮,38.75%的經營者表示會作為不太重要的條件考慮。

對于以后的打算,38.75%的經營者認為需要更深入了解企業社會責任,65.00%的經營者會將其列入企業長遠發展策略。

由此可知,雖然企業社會責任的概念引入我國不久,但寧波市的企業對企業社會責任已經有了一定的了解,對于企業社會責任的內涵認識也有一定的深度,大部分企業經營者能初步認識到企業社會責任所包含的內容;另一方面,大部分企業對于跨國公司“生產守則”及“SA8000”準則還沒有了解,部分企業對社會責任內容的理解還不夠全面,還有部分企業對企業履行社會責任與企業發展的關系還沒有深入的認識。

二、企業經營者對履行社會責任的對象的認識

根據對“企業應履行社會責任的對象”的調查,認為“對消費者有責任”的企業經營者占93.75%,為幾個責任對象中最高的;其次認同最多的是對企業員工的責任,占86.25%;再次認同的是對環境的責任,占85.00%,對公眾的責任占75.00%,對股東的責任占65.00%;認為對政府有責任的企業經營者最少,占58.75%。其中,45.00%的企業經營者認為企業的責任對象應包括上述的全部6項,從不同的企業類型上來看,大中型企業對社會責任對象的認識較小企業全面。

由此反映出來,從總體上講,企業經營對直接利益相關者(如消費者、企業員工和股東)的企業社會責任感要高于間接利益相關者(如公眾、政府和環境),而對環境保護責任的認同程度高可能要歸功于近年來政府對環境保護的大力度和社會輿論對環境保護的宣傳等。

三、企業經營者對履行社會責任表現的認識

根據調查,95.00%企業經營者認同誠實納稅是社會責任的表現之一,此項是企業經營者認同度最高的社會責任表現;82.50%的經營者認為公益活動是企業社會責任的表現,80.00%的經營者認為考慮員工利益屬于社會責任的表現;考慮股東利益的經營者,占60.00%;排在最后兩位的分別是考慮企業倫理和自主創新,其認同度分別占50.00%和48.75%。31.25%的經營者選擇了上述全部6項,也有少數的經營者認為企業社會責任的表現僅限于對員工的責任或是對股東的責任。根據分析,無法看出對企業社會責任表現的認識與企業所屬行業、企業成立時間長短、企業類型等企業屬性之間有相互影響關系。

四、企業社會責任履行的現狀

被調查企業中8.75%的企業經常會企業社會責任報告,23.75%的企業偶爾會,而67.50%的企業則沒有過社會責任報告。在報告的企業中,報告的內容主要依次涉及的是有關消費者、財務資料、社區公益、勞工等。對于“有無從企業社會責任中受益”,18.75%的企業經常受益,40.00%的企業偶爾會受益,41.25%的企業表示沒有從履行社會責任中使企業受益。關于企業是否設立有與履行社會責任相關的部門,僅有4家企業設有社會責任部,有10家企業設有可持續發展部,有10家企業設有環境保護部,46.25%的企業沒有設置上述的任何部門。關于“企業是否有過公益捐款”的問題,31.65%的企業表示經常會,50.63%的企業表示有過,沒有的企業占17.72%,在捐過款的這些企業中,捐款主要用于扶貧、救災和社區公益。

企業內部責任方面,具有完善的員工培訓制度的企業占總數的29.11%,不太完善的占69.62%,沒有并打算建立的占1.27%。在企業的員工培訓投入方面,企業每年給每位員工投入的金額在100-500元之間的占29.87%,500-1000元之間的占36.36%,1000-2000元之間的占16.88%,2000-3000元之間的占6.49%,3000元以上的占10.39%。員工培訓制度方面,大企業要比中小企業完善,并且在員工培訓方面的投入也要比中小企業多。在企業內工會的設立方面,58.75%的企業設有工會,其中10.64的企業雖設立了工會,但工會作用不大,41.25%的企業未設立工會,但其中30.30%的企業正準備設立。在被調查企業中,所有的大企業都設有工會,而中型企業中設立工會的企業約占一半,小企業中設立工會的不到一半。在企業勞動安全責任制度建立方面,定期檢查企業內部設施和衛生,以及定期檢查企業內空氣質量方面的執行情況如表1所示,在這幾方面的制度建立與執行情況,大企業的情況要好于中小企業。

相對于企業經營者對企業社會責任的認識深度而言,被調查企業在具體責任實施方面的力度是不夠的,這與被調查企業所處的發展階段、對社會責任概念的認識,政府在促進企業履行社會方面的措施以及社會公眾對企業監督作用的發揮等是有密切關系的。因此,履行好企業的社會責任,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一方面要在提高企業經營者個人素質的基礎上,提高整個企業對社會責任的認識和履行社會責任的自覺性;另一方面要強化社會各界的責任意識,尤其是政府相關部門的責任意識;政府通過建立健全相關法規制度來規范和督促企業履行好社會責任也是必要的措施。

總之,寧波市企業在履行企業社會責任方面已經有所認識和行動。然而相對于中外先進企業對社會責任的認識,相對于經濟全球化對我國企業的挑戰,相對于我國建設和諧社會對企業的要求,寧波的企業,特別是中小型民營企業在提高對社會責任的認識和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的義務方面還需要做出很大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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