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及實施細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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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加強醫療機構審批管理,嚴把準入關是醫療機構監管工作的關鍵環節,是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依法行政的具體體現。三年來,嚴格按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云南省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衛生部關于醫療機構審批管理的若干規定》、《云南省衛生廳轉發衛生部關于醫療機構審批管理若干規定的通知》、《昆明市2011-2015年醫療機構設置規劃》等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嚴格準入,積極引入社會和民間資本進入醫療服務市場,舉辦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對于緩解群眾“看病難”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三年里共完成醫療機構設置審批?家,執業登記?家,校驗?家,變更?家。
但在工作中也不少問題,一是現行醫療機構審批管理主要法規《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原衛生部《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均是1994年制定并實施的,明顯滯后于經濟社會發展;二是醫療機構基本標準體系不完善,如沒有國家近年來大力提倡發展的老年病醫院和臨終關懷醫院基本標準;三是《云南省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部分條款與《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原衛生部《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同一內容要求不一致,如《云南省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規定醫療機構變更設置申請人、類別和執業地址的,應當重新辦理設置審批,而原衛生部《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規定只需申請辦理變更手續;四是醫療機構尤其是公立醫療機構時有不按規定申請校驗,但現行醫療機構審批管理法規均沒有對此有行政處罰的條款。
下一步工作:一是積極呼吁國家衛生計生委修訂《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原衛生部《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二是積極呼吁國家衛生計生委或省衛生計生委制定老年病醫院和臨終關懷醫院基本等??漆t院基本標準;三是提前告知醫療機構校驗有關事項,督促其按期校驗。
二、加強醫療質量管理,保障醫療安全。
1.開展抗菌藥物專項整治活動,并取得明顯成效:一是各醫療機構抗菌藥物品種數量達到限定范圍,品種結構較為合理;二是住院患者抗菌藥物使用率、門診患者抗菌藥物處方比例、急診患者抗菌藥物處方比例和抗菌藥物使用強度等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相關控制指標明顯下降;三是再者清潔切口手術預防使用抗菌藥物有所規范。
2.積極組織開展臨床路徑管理工作。為進一步規范臨床診療行為,控制醫療費用,提高醫療質量,保障醫療安全,為人民群眾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醫療服務,按照國家和省有關開展臨床路徑管理工作的要求和部署,我局在全市二級以上公立醫院大力推行臨床路徑管理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一是大多綜合三級醫院和所有二級綜合醫院的病種數均達到要求(三級綜合醫院不少于40個病種數、二級綜合醫院不少于10個病種數);二是進入臨床路徑管理的患者平均住院日、平均住院費用、人均藥費情況整體有下降趨勢,患者對臨床路徑管理服務的滿意度不斷提升。
3.加強院內感染控制工作
督促醫療機構加強醫院感染控制工作,落實《醫院感染管理辦法》、各項規章制度與技術操作規程,三年來全市醫院感染管理工作逐步得到規范,沒有發生重大醫院感染安全事故。
4.開展醫療質量控制工作。為加強我市醫療質量控制工作,提高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診療水平及服務質量,通過資料審核、現場審核、專家評審、公示等程序,原市衛生局先后成立了26個醫療質量控制中心。大多醫療質量控制中心均按照工作職責開展本專業質量控制工作。如護理、控感、藥事、病理、口腔、病案、康復等多個醫療質量控制中心圍繞建立和完善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長效工作機制,面向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開展專題培訓,有效地促進了本專業質量管理水平的提高。
篇2
順著話音望去,只見一位老婦人,眼睛半睜半閉地仰在待診席上。
一量血壓,竟然高達230/180 mm Hg。聽完心臟,主治醫生判斷患者患有房顫,于是問:“是誰陪你來看病的?”老人吃力地回答:“我自己坐車來的,一下車就暈了,也不知道是誰送我來到醫院?!?/p>
主治醫生讓她躺在檢查床上休息一會兒。忙開了急救藥讓實習生取來給老人含服,又忙著聯系老人的家屬。過了一會兒,老人清醒了一些,從檢查床上坐了起來,說要去衛生間。我上前扶住了她,攙著她走出診室。老人一邊走一邊流著淚說:“醫生,你說我咋不死呢?我真的活夠了。我剛從閨女家回來,兒子媳婦就一同質問‘回來干啥’。哎!我都81歲了,也該死了?!?/p>
聽著老人的哭訴,我的心顫抖著。我們也會老,兒女如此對待我們時,我們也會像這位老人那樣求生困苦、求死亦難嗎?想到這里,我用溫和的語言安慰道:“您身體沒什么大礙,又是兒孫滿堂的,還有很多好日子等著您呢。您想不想看到孫子、孫女或者外孫、外孫女長大成人、有出息呢?日子總是越過越好,您不要灰心。”在我的勸說下,老人的心情漸漸平復。
老人其實都很孤獨。這種孤獨的心理難免對他們的生活產生負影響,也就是我們所說的亞健康狀態。作為救死扶傷的醫生,我們對患者要講究人文關懷和心理疏導,尤其對那些急需幫助的老年人,更應如此。
您好!我是2001年贛南醫學院(臨床專業)畢業后,在一衛生院上班,2004年取得執業醫師資格,技術過硬,現想辭職在瑞金城區干個體醫師,請問我能申請開一家小診所,需要什么條件,流程如何?
瑞金市孟醫生
孟醫生:
你好!我們查閱了相關政策,并咨詢了當地衛生局,根據國務院《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衛生部《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在城市設置診所的個人,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經醫師執業技術考核合格,取得醫師執業證書。
2. 取得《醫師執業證書》后,從事五年以上同一專業的臨床工作。
3. 符合衛生行政部門制定的區域衛生規劃設置。
根據以上的規定,目前城區醫療機構設置已滿編,近期不再在城區增設個體診所。
關于申請個體診所的流程,根據國務院《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衛生部《醫療機構管理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個人申請設置醫療機構流程:
篇3
關鍵詞:《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有效期;校驗期;校驗;取締
1 案例簡介
2006年11月6日,盤錦市衛生監督所的衛生監督人員在監督檢查中發現某診所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為2001年3月10日取得,其中2003年3月、2004年3月分別通過校驗,但自2005年起就一直未行校驗。衛生監督人員當場下達《衛生監督意見書》,依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責令其補辦校驗手續;但至2007年2月再次檢查時,發現該診所仍未辦理校驗手續。衛生監督人員當即予以立案,擬對該診所下達行政處罰:①責令改正違法行為;②吊銷該診所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2007年3月14日,該診所繼續開展診療活動且因用藥錯誤致就診人王某死亡。檢察院以罪對該片區衛生監督員李某提起公訴。
2 案件評析
2.1本案衛生監督人員對有關法規理解有誤,造成執法錯誤,理應追究相應責任?!夺t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校驗的目的是為了監督管理醫療機構在醫療服務過程中其醫療設施、條件、活動是否符合衛生法律規范的要求,是對合法行醫的醫療機構的一種日常監督措施,其校驗對象必須是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合法醫療機構。
在查處醫療機構未辦理校驗行為時應注意:①《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在有效期內,但未按期辦理校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且又不停止診療活動的,責令其限期補辦校驗手續;若在限期內仍不辦理校驗的,吊銷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②《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超過有效期的,視為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開展診療活動,依法予以取締。
2.2該診所衛生許可證件已屬超過有效期的無效證件,應按規定予以取締。根據《衛生行政許可管理辦法》衛生許可證相關規定,被許可人沒有依照規定申請延續,當許可有效期屆滿后,原衛生許可證無效,該診所《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為2001年3月10日取得,校驗期為每年1次;《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有效期為5年,至2006年11月6日檢查時,該衛生許可證件已屬超過有效期的無效證件,故應按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之規定依法予以取締,并給予相應行政處罰。特別要注意的是,此時責任主體不再是已失效《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上標注的醫療機構,而應是該無證行醫機構的設置者(單位或個人)。
3 討論
3.1思考
3.1.1醫療機構設置審批權限劃分決定校驗期的不同:依據條例:"床位不滿100張的醫療機構,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每年校驗1次,向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申請;床位在100張以上的醫療機構,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每3年校驗1次,按照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申請。校驗由原登記機關辦理"[1];依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對于床位超過100張的各類醫療機構的設置,均需報由省一級衛生主管部門審批,而其它醫療機構的審批權限,則需由縣一級衛生主管部門審批[2]。綜上規定,省一級衛衛生行政部門審批權限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校驗期為3年;由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設置審批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校驗期為1年。
3.1.2校驗期決定有效期:依據規定:"《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及其副本要求注明的有效期限是指《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及其副本的有效使用期限"[3],據此決定了《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有效期只有5年和15年兩種;"地方性法規對有效期另有規定的,按地方性法規辦理;《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和副本的有效期限起止日期應保持一致。醫療機構辦理變更登記,需要換發新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新證的有效期限起始日期為變更登記日期,截止日期仍與副本規定的一致"[3]。
3.2建議 相關衛生法律法規沒有規定衛生許可證有效期限的,不得擅自設定衛生許可證的有效期;相關衛生法律法規沒有規定復核、審驗和核查的,不得擅自設定衛生許可證的復核、審驗和核查。有相應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
目前,有些地區為了所謂的"加強監管",以為只要在5年或15年以下即為合法,制定的諸如3年、1年等有效期限,實則均為違法之舉,應依法予以糾正,以維護衛生法規的嚴肅性。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醫療機構管理條例[S].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1994,03.
[2]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s].1994.
[3]衛生部醫政司.關于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有效期限問題的批復(衛醫管發〔1999〕第66號)[s].1999.
[4]吳英旗,崔玉明. 我國醫療損害舉證責任分配制度的完善-以《侵權責任法》相關規定為視角[J]. 中國衛生事業管理,2012,02:118-119.
[5]白杰,陸建驊,宓錚,等.經濟發達地區"黑診所"存在的需求分析及整治對策[J].中國衛生監督雜志,2010,05:497-499.
篇4
方案一:醫院崗前培訓方案根據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和工作需要,為使20XX新進人員充分了解醫院的文化發展建設過程及辦院理念,熟悉工作崗位特點和要求,了解醫療行業相關法律法規,增強團隊意識以及集體榮譽感和自豪感。特制定此新進工作人員培訓方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培訓目的:通過有效的培訓,提高員工的自身素質和業務水平,盡快適應我院的工作環境,有效的發揮自己的才能。
二、培訓時間:7月22日―7月30日
三、培訓地點:體育城、醫院會議室
四、培訓內容:
(一)陽光城拓展訓練
(二)院內培訓
1、正視現實 審視自己 作好人生職業規劃
(1)學習醫院核心制度,找到立足方位感
(2)學習醫院文化理念,找到價值認同感
(3)學習醫院發展歷史,找到職業規劃感
2、醫院業務發展相關情況)
3、醫教科培訓內容 (待定)
4、院感――預??婆嘤杻热?/p>
(1)傳染病報告
(2)醫院感染控制
(3)相關法律法規內容培訓
5、保衛科培訓內容
(1)消防安全知識培訓
(2)工作崗位注意事項
6、藥劑科培訓內容
**品、抗菌素、處方管理相關內容
7、財務科培訓內容
(1)欠費管理
(2)職工費用報銷程序及標準
(3)差理費管理條例
8、醫保辦培訓內容
9、急救知識與技能培訓
五、培訓制度:
六、培訓費用:體育場拓展訓練費用340/人,合計9860元。
七、培訓考核
(一)筆試。
(二)通過學習以上內容,以書面形式,談談此次崗前培訓的心得。
方案二:醫院崗前培訓方案為使新聘的臨床醫生充分了解醫院的文化發展建設過程及辦院理念,了解工作崗位特點和要求,培養其團隊合作精神以及集體榮譽感和自豪感。特制定新聘臨床醫生崗前培訓計劃,具體安排如下:
一、培訓機構:崗前培訓工作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培訓目的:通過有效的培訓,提高員工的自身素質和業務水平,盡快適應我院的工作環境,有效的發揮自己的才能醫院崗前培訓方案醫院崗前培訓方案。
二、培訓時間:即報到的第一天起培訓。
三、培訓地點:醫教科辦公室
四、培訓內容:
(一)醫院概況(人力資源培訓內容)
1、院訓(團結、誠信、求真、務實、開拓、創新);
2、服務承諾:“心貼心的服務、手握手的承諾”;
3、醫院的基本概況(發展史及遠景);
4、醫院的行政組織結架;
5、醫院獎罰制度;
6、學習員工手冊;
(二)醫教科培訓內容
1、《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
2、《醫療機構管理條例》;
3、《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三)質控科培訓內容:
1、府城醫院核心制度手冊(發放至個人);
2、醫療機構藥事管理法規匯編;
3、住院病歷質量管理實施細則;
4、府城醫院醫療文書獎懲補充條例;
5、運行病歷考核標準(發放至個人);
6、終末病歷考核標準;
7、新版《病歷書寫基本規范》
8、中醫、中西醫結合病歷書寫基本規范;
9、常見手術預防用抗菌藥物表(發放至個人);
10、處方評價標準(發放至個人);
11、府城醫院抗菌藥物分級目錄(發放至個人);
12、**品和**臨床應用指導原則;
13、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發放至個人);
14、**品和**臨床使用培訓后進行考核習題。
15、《抗生素管理制度》;
16、《抗生素類藥物分級使用管理實施方案》(試行);
院感培訓內容:
醫院感染知識培訓:
1、醫院感染相關概念;
2、手衛生;
3、醫療廢物管理制度;
4、職業暴露;
5、無菌操作基本常識;
6、醫院感染報告報告制度;
7、醫院感染暴發報告流程;
8、醫院感染診斷標準;
9、多重耐藥菌醫院感染管理制度;
10、多重耐藥菌報告流程;
傳染病防控知識培訓:
1、傳染病報告組織機構職責;
2、傳染病的報告制度及報告流程;
3、傳染病信息報告;
4、傳染病報告卡填寫要求;
5、常見傳染病的診斷;
6、考核與評估;
(五)醫務科培訓內容:
1、《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
3、《醫療事故分級標準》(試行);
4、《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5、《首診科室與首診醫生負責制度》;
6、《三級醫師負責制度》;
7、《值班、交接班制度》;
8、《處方制度》;
9、《轉院、轉科制度》;
(六)急救知識培訓(重癥醫學科)
1、心肺復蘇;
2、輸液反應;
五、授課形式:幻燈片形式進行授課。
篇5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005-0019(2009)7-0219-02
作者簡介:王道才,男,漢族,法學碩士,主要從事衛生監督法制稽查工作。
[摘要]醫療廣告的有關單位應該遵守相關法律的規定。但目前的醫療廣告市場存在著非法醫療廣告較多、整治較難等問題,造成這種現狀的主要原因有:有關單位與人員的法律意識差;監管部門查處非法醫療廣告的效果不夠理想;醫療廣告有關法律還有不健全之處。作者建議應進一步完善有關法律法規;查處非法醫療廣告的手段要更新、力度都要更強;進一步改革和創新監管體制;加大宣傳教育力度,提高市民辨別非法醫療廣告的能力。
[關鍵詞]醫療廣告;監督;管理;探討
廣告廣告,廣而告之。上海辭書出版社的《辭海(縮印版)》對廣告是這樣界定的:“通過媒體向公眾介紹商品、勞務和企業信息等的一種宣傳方式。一般指商業廣告。從廣義來說,凡是向公眾傳播社會人事動態、文化娛樂、宣傳觀念的都屬于廣告范疇。”隨著時代的發展,當今社會廣告的傳播媒介和形式早已突破了傳統的方式顯得更為廣泛,像互聯網、手機等都成為了廣告載體。
當然,廣告的法律概念與前述概念是不同的。自1995年2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廣告,是指商品經營者或者服務提供者承擔費用,通過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間接地介紹自己所推銷的商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務的商業廣告?!弊?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第二條規定:“本辦法所稱醫療廣告,是指利用各種媒介或者形式直接或間接介紹醫療機構或醫療服務的廣告?!?/p>
1醫療廣告市場現狀及原因分析
1.1非法醫療廣告屢見不鮮。虛假違法醫療廣告問題直接關系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是人民群眾十分關心關注的熱點問題。雖大力整治,醫藥廣告違法率仍居高不下。不少醫療機構未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醫療廣告,有些未經許可擅自醫療廣告,有些私自更改批準的廣告樣本內容,有的保證治愈或者隱含保證治愈,有的宣傳治愈率、有效率等診療效果等。非法醫療廣告的渠道主要有:非法印發醫療廣告刊物(大多數是免費贈送或者請專人派發)、在報紙、雜志、電視臺、電臺、網絡、公共交通等媒介或者形式作非法宣傳等。如有些醫療廣告充分利用了漢語言文字含義豐富的特點,明含或者隱含非法內容,如“除皺,祛斑,祛暗瘡,祛胎記,告別白癜風,還你健康,專業白癜風、牛皮癬診療科;讓怕痛的你不再痛――在安靜的睡眠中輕松完成全過程。一覺醒來,一切如故?!钡鹊?讓有些患者容易產生相信該醫療機構的技術力量和治療效果。
有人指出醫療廣告存在“五大陷阱”:夸大治療效果,誤導或欺騙消費者;利用名人的社會效應做廣告誘導消費者;宣稱“專治疑難雜癥效果顯著”欺騙消費者;隱瞞診療實情,開據大額藥方;不明示處方的真實內容和藥品的真實成分。不法醫療廣告泛濫成災,這與我國廣告市場缺乏健全的法制環境、行業體制等多種原因是分不開的。
1.2有關單位與人員的法律意識較差。一些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者的法律意識比較差。非法醫療廣告,一些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者(如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受經濟利益的驅使,特別是廣告者對非法醫療廣告有推波助瀾的作用,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一些廣告主取得《醫療廣告審查證明》后,私自更改或者授意廣告經營者更改經過批準的廣告樣件;一些廣告經營者向廣告者隨意提供未獲得廣告批準文書的廣告樣本、雖經批準但廣告主私自更改的廣告樣本、或者根據廣告主的授意或者默許更改的廣告樣本;不少廣告者對廣告主或者廣告者提供的廣告樣本,未按照法律規定進行審查或者未進行嚴格審查就予以,依法辦事觀念淡薄。
1.3查處效果不夠理想。違法醫藥廣告猖獗,利益驅動、監管難、處罰輕是重要原因。目前,全國各種報紙數以千計,省、市、縣電視臺擁有數千個頻道,監管部門對如此數量龐大的媒體及其他各種媒介進行全面和有效監管的難度是可想而知的。加上衛生監督部門到媒體等單位取證較為困難,衛生監督部門個別工作人員存在畏難心理,去媒體等單位調查取證的主動性、積極性不高,未主動與工商行政管理等職能部門進行充分有效的協調、要求其他職能部門配合查處的情況不太多。另外即使查到了違法刊發醫療廣告的事實,在現行的法律法規框架下處罰也較輕微,如衛生部門在此違法案件中用得最多的是給予醫療機構處以警告,醫療機構因非法醫療廣告被責令停業整頓、吊銷有關診療科目或者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處罰案例在實踐中尚不多見。而且衛生行政部門只能處罰醫療機構而不能處罰廣告經營者和廣告者,衛生部門處罰醫療機構后也未將案件的相關材料及時移交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使本應承擔相應責任的廣告經營者、廣告者常常沒有受到相應的處罰,勢必導致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者為了經濟利益而少有顧忌。
1.4醫療廣告有關法律還有不健全之處。我國現有的關于醫療廣告方面的法律規定也存在不合理之處。比較明顯的如《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第二十條的規定:“醫療機構違反本辦法規定醫療廣告,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應責令其限期改正,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核發《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衛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可以責令其停業整頓、吊銷有關診療科目,直至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痹摬块T規章第一條中說明該規章的立法依據是《廣告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中醫藥條例》等法律法規,但這些法律法規都沒有規定對非法醫療廣告的醫療機構實行吊銷有關診療科目、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行政處罰種類,此規定由于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導致實際操作性不強。另外,《廣告法》自1995年2月1日起施行后,并未明確廢止自1987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國務院行政法規《廣告管理條例》,而該條例又授權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解釋并制定實施細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于1988年、2004年先后根據此授權制定了《廣告管理條例施行細則》,2004年制訂的《廣告管理條例施行細則》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造成同一個行為多個法律規范進行調整的現狀,既不利于執法部門操作,也不利于行為規范通過法律來調整的統一性、有效性。
2對策與措施
國家有關部門針對有些泛濫的醫療廣告,也先后制定了各種措施來加以預防和治理。新聞出版總署和國家工商總局曾經對報刊廣告下發緊急通知,要求自2006年11月1日起,全國所有報刊暫停治療尖銳濕疣、梅毒、淋病、軟下疳等性病及牛皮癬(銀屑病)、艾滋病、癌癥(惡性腫瘤)、癲癇、乙型肝炎、白癲風、紅斑狼瘡等疾病和無痛人工流產內容的醫療廣告。二八年七月十七日衛生部下發了《衛生部關于進一步加強醫療廣告管理的通知》(衛醫發[2008]38號),通知中要求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切實提高對醫療廣告監管工作的認識;加強宣傳和教育工作;繼續做好醫療廣告審查出證工作;積極開展醫療廣告監測;加大對違法醫療廣告的處罰力度;加強部門合作,形成監管合力。2008年12月23日召開的全國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會議確定今年各級工商機關將以直接關系人民群眾健康安全的食品、藥品、醫療等廣告為重點,深入開展虛假違法廣告專項整治,切實維護文明誠信的廣告市場秩序。2009年2月13日,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等五部委聯合發出《關于進一步加強廣播電視醫療和藥品廣告監管工作的通知》(廣發[2009]8號),包括禁止聘請不具備執業資質的人士擔當醫療、健康類節目的嘉賓,嚴禁演員和社會名人主持醫療、健康類節目。重申了廣播電視媒體醫療、藥品廣告的四個不準,即:凡審批證明不符合要求,或擅自篡改審批內容的一律不得播放;凡以專家、患者形象作療效證明的一律不得播放;凡含有宣傳治愈率、有效率及醫生與患者進行現場或熱線溝通交流內容的一律不得播放;凡由藥品生產、經銷企業或醫療機構制作的醫療、健康類資訊服務節目一律不得播放。還要求廣電、工商、衛生、藥監、中醫藥等行政管理部門應根據“整治虛假違法廣告專項行動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要求,加強溝通協調,通力配合,加大對虛假違法醫療、藥品廣告的整治力度。狠抓典型,嚴肅處理重大違法違規問題。各監管部門對制作、虛假違法的醫療、藥品廣告構成犯罪的,應及時移交公安、司法等部門,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對監管過程中發現的典型違法違規問題,應向社會公開曝光等內容。
筆者認為,要建立健全好醫療廣告市場監督管理的長期有效機制,還應從以下幾方面加以改進和努力:
2.1進一步完善有關法律法規?!稄V告法》自1995年2月1日起施行后,該法第六章附則第四十九條只規定“本法施行前制定的其他有關廣告的法律、法規的內容與本法不符的,以本法為準?!逼渌嘘P法律法規包括《廣告管理條例》并沒有被廢止,不能不說是種遺憾,國家工商總局又根據該條例的授權先后制定了部門規章。法律規定不健全是無法可依,規范同一事件的法律規范太多會造成執法與守法方面的沖突,不利于法律的實施。建議借鑒國外醫藥廣告管理經驗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重新修訂我國的《廣告法》并廢止某些有關廣告的法規、規章,隨后有權部門可以根據新的《廣告法》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辦法等。另外像《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第二十條對醫療機構違法醫療廣告的行政處罰種類設置不科學,可操作性不強,效果有限,建議予以修訂。
2.2查處非法醫療廣告的手段要更新、力度要更強。非法醫療廣告用信手拈來形容也許并不過分。這就要求我們有關監督管理部門要不斷改進工作方法,提高查處此類違法行為的能力,加大查處的力度。像有些在廣播電臺、電視臺播放的非法醫療廣告,由于具有稍縱即逝的特點,監督管理部門收集此類證據就有一定的難度,必要時衛生行政部門應聯合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收集有關證據。就同一起非法醫療廣告事件,衛生行政調查處理完畢后,應及時將有關材料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請求其對違法廣告經營者、廣告者依法進行處理。若有印刷非法醫療廣告等其他違法行為的,還要對違法印刷非法醫療廣告等的有關責任單位和個人依法進行處理。同樣,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如果調查到廣告經營者、廣告者違法醫療廣告的行為,也應及時將有關材料移送衛生行政管理部門,請求對有關醫療機構依法進行處理。相關職能部門應加大對非法醫療廣告責任單位的處罰和打擊力度,尤其要重點監督和懲治有關責任媒體,改進執法效果。還要繼續加強醫療廣告的監測預警,及時把違法醫療廣告的影響和危害消滅在萌芽狀態。
2.3進一步改革和創新監管體制。當前醫療廣告監督管理體制也有不適應工作需要之處。在目前的體制下,若要更有效地治理非法醫療廣告,必須整合工商、衛生、新聞出版、廣電、監察、公安等部門的力量進行綜合治理,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對醫療廣告的依法管理。整治違法醫療廣告的工作涉及多個部門,考慮部門之間的關系和利益,監管中“高高舉起、輕輕落下”的現象也時有出現。筆者認為,倒不如把多個職能部門對醫療廣告進行監督管理的職能劃劃歸一個部門,相對來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是比較可行的。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負責醫療廣告的監督管理。衛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負責醫療廣告的審查,并對醫療機構進行監督管理?!比舾臑槿杂尚l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負責醫療廣告的審查,但對醫療廣告的監督管理包括對醫療機構醫療廣告的監督管理都劃歸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如果調查發現有非法醫療廣告的違法事實,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以依法對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者等違法行為人分別依法實施行政處罰,能有效避免因同一非法醫療廣告的違法行為,衛生行政部門處罰了醫療機構,而廣告經營者、廣告者等未受到相應處理的情形。
篇6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第2條規定,條例(指《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及本細則所稱醫療機構,是指依據條例和本細則的規定,經登記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機構。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體改辦等八部門《關于城鎮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的通知》第二條規定,建立新的醫療機構分類管理制度。 將醫療機構分為非營利性和營利性兩類進行管理。國家根據醫療機構的性質、社會功能及其承擔的任務,制定并實施不同的財稅、價格政策。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在醫療服務體系中占主導地位,享受相應的稅收優惠政策。政府舉辦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由同級財政給予合理補助,并按扣除財政補助和藥品差價收入后的成本制定醫療服務價格;其他非營利性醫療機構不享受政府補助,醫療服務價格執行政府指導價。衛生、財政等部門要加強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的財務監督管理。營利性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放開,依法自主經營,照章納稅。
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財政部國家計委《關于城鎮醫療機構分類管理的實施意見》第一條規定:"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和營利性醫療機構的界定
非營利性和營利性醫療機構按機構整體劃分。劃分的主要依據是醫療機構的經營目的、服務任務,以及執行不同的財政、稅收、價格政策和財務會計制度。
1.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是指為社會公眾利益服務而設立和運營的醫療機構,不以營利為目的,其收入用于彌補醫療服務成本,實際運營中的收支結余只能用于自身的發展,如改善醫療條件、引進技術、開展新的醫療服務項目等。營利性醫療機構是指醫療服務所得收益可用于投資者經濟回報的醫療機構。政府不舉辦營利性醫療機構。
2.政府舉辦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主要提供基本醫療服務并完成政府交付的其他任務,其他非營利性醫療機構主要提供基本醫療服務,這二類非營利性醫療機構也可以提供少量的非基本醫療服務;營利性醫療機構根據市場需求自主確定醫療服務項目。當發生重大災害、事故、疫情等特殊情況時,各類醫療機構均有義務執行政府指令性任務。
3.政府舉辦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享受同級政府給予的財政補助,其他非營利性醫療機構不享受政府財政補助。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執行政府規定的醫療服務指導價格,享受相應的稅收優惠政策。營利性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放開,依法自主經營,照章納稅。
4.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執行財政部、衛生部頒布的《醫院財務制度》和《醫院會計制度》等有關法規、政策。營利性醫療機構參照執行企業的財務、會計制度和有關政策。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第3條第2項規定規定,本法所稱公益事業是指非營利的下列事項: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事業。
根據上述規定,國有醫療機構是指由人民政府投資設立,符合條例和細則規定的醫療機構。醫療機構分為非營利性和營利性兩類。政府不舉辦營利性醫療機構,只能舉辦非營利性的醫療機構。非營利性的醫療機構屬于公益事業。
二、國有醫療機構產權改革的趨勢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體改辦等八部門《關于城鎮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的通知》第6條規定,轉變公立醫療機構運行機制。 擴大公立醫療機構的運營自主權,實行公立醫療機構的自主管理,建立健全內部激勵機制與約束機制。根據任職標準,采用公開競爭、擇優聘任為主的多種形式任用醫院院長,實行院長任期目標責任制。建立以崗位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內部規章制度,嚴格執行醫療技術服務標準,規范醫療行為,保證醫療服務質量。
加強醫療機構的經濟管理,進行成本核算,有效利用人力、物力、財力等資源,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實行醫院后勤服務社會化,凡社會能有效提供的后勤保障,都應逐步交由社會去辦,也可通過醫院聯合,組建社會化的后勤服務集團。
深化醫療機構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按照精簡、效能的原則定編定崗,公開崗位標準,鼓勵員工競爭,實行雙向選擇,逐級聘用并簽訂合同。嚴格執行內部考核制度和患者反饋制度,員工收入要與技術水平、服務態度、勞動貢獻等掛鉤。醫療機構也應減人增效,轉崗人員的待遇及再就業工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財政部國家計委《關于城鎮醫療機構分類管理的實施意見》第3條規定,做好與現有醫療機構管理制度的銜接工作
現有醫療機構性質的劃分應遵循如下原則:自愿選擇和政府核定相結合;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在我國醫療服務體系中占主體和主導地位;符合區域衛生規劃,優化衛生資源配置。
1.現有政府舉辦的承擔基本醫療任務、代表區域性或國家水平的醫療機構,經同級政府根據經濟發展和醫療需求予以核定,可繼續由政府興辦,定為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其余的可自愿選擇核定為其他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或轉為營利性醫療機構。
2.社會捐資興辦的醫療機構一般定為非營利性醫療機構。
3.企事業單位設立的為本單位職工服務的醫療機構一般定為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對社會開放的,由其自愿選擇并經當地衛生行政等部門核定為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或轉為營利性醫療機構。
4.社會團體和其他社會組織舉辦的醫療機構,由其自愿選擇并經衛生行政等部門核定為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或轉為營利性醫療機構。
5.城鎮個體診所、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中外合資合作醫療機構一般定為營利性醫療機構。
6.國有或集體資產與醫療機構職工集資合辦的醫療機構(包括聯合診所),由其自愿選擇并經衛生行政和財政部門核準可改造為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營利性醫療機構;也可轉為非營利性醫療機構。
7.政府舉辦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不得投資與其他組織合資合作設立非獨立法人資格的營利性的“科室”、“病區”、“項目”。已投資與其他組織合資合作舉辦營利性的“科室”、“病區”、“項目”的,應停辦或經衛生行政和財政等部門批準轉為獨立法人單位。
第4條規定,完善醫療機構分類管理的相關制度
1.加強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的國有資產監管。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的國有資產未經衛生行政部門和財政部門同意,不得自行處置、轉移、出租或變更用途;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轉變成營利性醫療機構,涉及的國有資產,必須經財政部門批準,確保國有資產不流失;從營利性醫療機構中退出的國有資產和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解散后的國有資產,經衛生行政部門商財政部門后可繼續用于發展衛生事業。
2.規范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職工工資等收入的分配辦法。政府舉辦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可在執行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和工資政策的基礎上,根據國家核定的工資總額,自主確定各類人員的內部分配辦法;其他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在堅持工資總額增長幅度低于經濟效益增長幅度,職工實際平均工資增長幅度低于本單位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原則的前提下,確定工資分配辦法。要將管理要素、技術要素、現任要素等納入分配因素確定崗位工資,按崗定酬,并將工資待遇計入醫療服務成本。
3.改革醫療機構管理體制。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是政府依法管理衛生工作的職能部門。要合理劃分中央和地方的事權,打破醫療機構行政隸屬關系和所有制界限,加強全行業管理。按照轉變職能、政事分開的要求,在實施醫療機構分類管理過程中,積極探索建立權責明晰、富有生機的醫療機構組織管理體制,如實行醫療管理委員會、理事會、董事會等管理形式,使其真正成為自主管理的法人實體。
醫療機構管理體制改革和對醫療機構實行分類管理是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一項重大改革,有許多開創性的工作要做,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地要加強領導,總結經驗,穩步推開,保證分類管理工作的平穩實施。
由此可見,擴大國有醫療機構的運營自主權,并對其產權進行改革是大勢所趨。
三、國有醫療機構產權改革后面臨的兩難選擇
實踐中國有醫療機構產權改革的形式多種多樣,但職工出資購買國有資產的一部或全部,從而形成國有資產與職工個人資產的聯合或者是全部由職工出資是其主要形式。如上所述,醫療機構分為非營利性的醫療機構和營利性的醫療機構,因此,在產權明晰后,其選擇的是非營利性,還是營利性的醫療機構,在法律上會產生兩難選擇。
(一)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面臨的兩難選擇
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是為社會公眾利益服務而設立和運營的醫療機構,不以營利為目的。享受相應的稅收優惠政策。政府舉辦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由同級財政給予合理補助。
職工個人投資的目的是為了取得收益。但投資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卻不以營利為目的,此時職工個人投資收益的目的不能實現。
因此,在此存在公益利益與個人利益之間的沖突。面臨是保護公眾利益還是個人利益的兩難選擇。
(二)營利性醫療機構面臨的兩難選擇
營利性醫療機構是指醫療服務所得收益可用于投資者經濟回報的醫療機構。以營利為目的。營利性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放開,依法自主經營,照章納稅。
職工個人投資在營利性醫療機構中其其利益能夠得到實現。但要照章納稅。
在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在醫療服務體系中占主導地位,享受相應的稅收優惠政策和財政補助的情況下,營利性醫療機構卻照章納稅,在市場競爭中處于不利地位。因不公平的法律地位,造成同是為公眾利益服務的醫療機構之間的利益失衡,使個人利益受到損害。因此,面臨是特別保護國有資產,還是國有資產與個人資產受同一保護的兩難選擇。
篇7
一、依法行政,進一步加強監督和管理
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加強醫療機構準入管理。以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校驗為契機,進一步加強對醫療機構校驗的管理工作,規范診療科目,嚴格標準,充分發揮校驗職能,把好機構準入關。并以此推動院感、麻醉等科室的進一步規范,確保醫療安全。
根據《執業醫師法》、《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及《醫師執業注冊暫行辦法》等規定,做好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組織管理工作,認真審核,完成醫師執業注冊登記及《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發放工作;提高護理整體素質,開展??谱o士規范化培訓,同時嚴格按照《護士條例》要求,做好全省護理人員的換證、注冊工作,督促醫療機構加強護理人力資源管理;加強對醫療美容醫師的準入管理,進一步規范美容醫師依法行醫。
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加強臨床技術準入管理。重點梳理心血管介入診療技術準入檢查情況,公布開展此項技術的醫療機構;進一步貫徹落實《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嚴格規范醫療機構器官移植活動。
二、健全體系,實施“醫療質量持續改進計劃”
在全省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開展“醫療質量持續改進計劃”,主要以完善質控管理網絡體系、改進質量評估考核體系、建立信息報告分析體系、創建質管教育培訓體系為主要內容,以提高醫療服務質量和群眾滿意度為目標。
在已建質控中心和技術指導中心的基礎上,各地結合工作實際,成立或調整相應的質控、技術指導中心,進一步健全質控組織網絡,完善質控管理體系。
組織修訂《**省醫療機構管理與診療技術規范》叢書,完善質量管理標準體系,全面指導醫療機構的診療行為。
以醫院等級評審工作為載體,完善質量評估體系。調整評審委員會領導小組成員,調整醫院等級評審專家庫,修訂三級醫院評審標準。年內將啟動第三輪醫院等級評審工作。
充分依托各個中心通過人員培訓、組織檢查等方式,指導醫療機構認真執行醫療服務管理法律法規和診療規范,建立質管教育培訓體系。
二、重視內涵,引導醫院科學合理發展
根據“衛生三強行動”方案的要求,開展旨在提高縣級醫院服務能力的“強龍頭”行動。強龍頭行動以“人才培養、學科發展、裝備和新技術應用”為核心,突出強化縣級醫院的基本醫療服務能力和對農村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指導職能。
對縣級醫院從確立醫院建設規模標準、設備配置標準、技術服務項目標準出發,從提高急癥疾病處置能力出發,重點加強急診、ICU、手術室、外科等??平ㄔO。
同時,根據“欠發達地區縣級醫院建設項目”要求,以第二輪萬名醫師支援農村衛生工程為載體,繼續實施省級醫院對口支援欠發達縣級醫院,使更多的農村縣級醫院與省級醫院建立合作關系,長期派駐醫務人員在基層服務的同時免費接收縣級醫院人員的進修,提升縣級醫院的內涵。
三、醫防結合,探索醫療服務新模式
醫療救治體系建設是加強公共衛生體系建設的重要環節。20**年,繼續開發市與縣急救分中心聯網的急救通訊調度及信息管理軟件,力爭在年內完成并投入使用。逐步制定和完善我省院前急救管理規范,特別組織專家對院前急救標識、急救服裝和車輛噴識進行統一管理。派遣省級醫療專家對省內特大突發公共事故進行現場醫療搶救和技術指導;加強隊伍建設,對全省應急專家隊伍進行培訓或演練,不斷提高院前急救體系應急反應能力和醫療救治水平。
根據《**省公立醫院支援社區衛生服務實施方案》要求,對全省實施情況開展調研,進一步落實方案要求,推廣好的經驗,做到醫防有效結合,真正建立起公立醫院與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間良好的“牽手”關系,提高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服務能力。
同時,各級醫療機構按照職責和任務要求做好各項公共衛生工作,加強對艾滋病、手足口病、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傳染病的防控。
四、深化改革,提升醫院綜合競爭能力
圍繞國家即將出臺的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意見和相關配套政策,協同相關部門做好改革試點工作。重點是改革和完善公立醫院管理體制和遠行機制,界定公立醫院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責權,探索建立以醫院管理委員會為核心的公立醫院法人治理結構,建立院長任職資格、崗位職責、選派作用、考核評價、教育培訓、激勵約束和問責獎懲機構,建立以公益性為核心的公立醫院績效評估管理體系和醫療質量安全評價管理體系,提升醫院綜合競爭能力。
五、以人為本,創造和諧執業環境
在寧波市深入試點和在各地倡導推廣的基礎上,與有關部門開展立法調研,適時進行立法評估,爭取頒發省長令,在全省范圍內建立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置新機制,從而更好地維護醫患雙方合法權益,塑造和諧健康的醫患關系。
嚴格實施《**省醫務人員考評實施辦法》和《**省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加強醫務人員職業道德、紀律法制和廉潔從業教育,建立治理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長效機制,塑造干凈、清新的醫療執業環境。
六、統籌安排,做好其他各項醫政工作
繼續抓好血液管理工作,確保無償獻血占臨床用血比例達到100%,自愿無償獻血占臨床用血比例在95%以上。
貫徹落實《醫療廣告管理辦法》及《**省廣告管理條例》,規范醫療廣告成品審查制度,進一步加強對醫療廣告的監管,嚴肅處理違規醫療廣告的醫療機構。
篇8
【關鍵詞】衛生監督 非衛生技術人員 違法所得 行政處罰
1 案發原因
2015年11月,深圳市某區衛生監督所在對轄區內某口腔醫療機構進行監督檢查時,在一樓診室內發現一名工作人員正在對患者開展口腔治療活動,經過執法人員對該工作人員行醫資質進行檢查,起初該工作人員并不愿配合,在執法人員的耐心勸說下,該工作人員表示自己不能出示《執業醫師資格證書》或者《執業醫師執業證書》,只能出示《中等專科畢業證》。
2 案件調查
執法人員對現場情況進行了確認,該口腔醫療機構已經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機構的負責人承認聘用了現場發現的工作人員張××在機構內開展診療活動,因機構的醫生前天回老家,人員不足臨時安排張××在機構內上班。詢問張××,其表示自己正如機構負責人所述的那樣,于前天開始來機構工作,今天看到的情況是自己正在給一名就診人員補牙。詢問就診人員,其表示自己因牙痛來到該醫療機構,給自己開展補牙的人員正是張××,今天是第一次來,交了200元的費用給診所。執法人員在現場發現一張處方箋,簽名醫師為張××,張××對開具處方的事實供認不諱。
3 案件定性
案件調查至此,案件辦理人員進行了一次合議,對證據進行了梳理,一致認定基本可以對案件進行定性,那就是口腔診所使用一名非衛生技術人員給患者開展口腔診療活動。同時,認定張××存在未取得《醫師資格證書》及《醫師執業證書》的情況下,開展診療活動的行為。以上事實有現場筆錄,處方箋一張,診所負責人詢問筆錄,張××詢問筆錄和就診人員詢問筆錄為證。
4 法律適用
口腔醫療機構使用一名非衛生技術人員張××開展診療活動的行為,違反了《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醫療機構不得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醫療衛生技術工作,依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的規定: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醫療衛生技術工作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處以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同時依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八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任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醫療衛生技術工作的,責令其立即改正,并可處以三千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并可以吊銷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一) 任用兩名以上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診療活動;(二) 任用的非衛生技術人員給患者造成傷害。醫療機構使用一名非衛生技術人員張××開展診療活動,應當予以罰款的行政處罰。
張××存在未取得《醫師資格證書》及《醫師執業證書》的情況下,開展診療活動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第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未經醫師注冊取得執業證書,不得從事醫師執業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未經批準擅自開辦醫療機構行醫或者非醫師行醫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予以取締,沒收其違法所得及其藥品、器械,并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醫師吊銷其執業證書;給患者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張××無證行醫,應當予以罰款,沒收違法所得及其藥品器械的行政處罰。
5 案件難點
辦案人員對案件定性無異議,但是對于對沒收張××的違法所得和藥品器械的認定卻存在分歧,一部分執法人員認為本案中張××的違法所得應該就診人員給的200元,藥品器械為張××使用,因此應當予以沒收200元違法所得和相關藥品器械;而另一部分執法人員則認為本案中張××的違法所得應該是診所給張××的行醫工資收入,藥品器械的物權應調查清楚屬于誰,如果屬于診所,則不應當予以沒收,如果屬于張××則應沒收。
6 后續調查
執法人員在討論完后對案件進行了進一步的調查,確定200元的收入歸診所所有,張××的性質屬于給診所打工,由于才來不久,診所尚未給其發放工資,張××用來開展診療活動的藥品器械,均歸診所所有,張××使用該器械給患者開展診療活動。
7 行政處罰
經過多方咨詢,執法人員認定藥品器械屬于醫療機構,其物權不屬于張××,不應當沒收,但告知醫療機構如發生民事糾紛其必須承擔民事責任,現場檢查發現的診療收入200元歸醫療機構所有,該財產的所有權亦為醫療機構,不應當予以沒收,對張××因無證行醫從醫療機構獲得的利益被認定為違法所得,因暫無證據表明張××從醫療機構獲得利益,因此暫無需要沒收的違法所得。
2016年1月,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決定對口腔醫療機構予以罰款2500元的行政處罰,對張××予以罰款20000元的行政處罰,兩位當事人均未提出異議,并于第二日履行繳交罰款的義務,本案結案。
篇9
幼兒園衛生保健工作管理實施細則完整版全文第一條 為進一步提高我市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工作質量和水平,預防和減少疾病發生,保障兒童身心健康,按照衛生部 教育部《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管理辦法》(20xx年第76號令)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成都市轄區內招收0~6歲兒童的各級各類托兒所、幼兒園(以下簡稱托幼機構)。
第三條 托幼機構應當貫徹保教結合、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做好衛生保健工作。
第四條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將托幼機構的衛生保健工作作為公共衛生服務的重要內容,加強監督和指導。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協助衛生行政部門檢查指導托幼機構的衛生保健工作。
第五條 市級婦幼保健機構職責:
協助市級衛生行政部門制定全市托幼機構衛生保健工作相關政策、標準及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建立完善的質量控制體系和評估制度;負責組織全市托幼機構保健人員、保育員崗前培訓及考核;收集并掌握全市托幼機構衛生保健管理情況,為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提供相關信息。
第六條 縣級婦幼保健機構職責:
協助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制定本地區托幼機構衛生保健工作計劃;對本轄區內托幼機構衛生保健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內容包括:膳食營養、體格鍛煉、健康檢查、衛生消毒、疾病預防等;每年至少組織一次轄區內托幼機構保健人員業務培訓或現場觀摩活動;定期召開轄區托幼機構工作例會,交流信息,布置工作;收集、整理、統計、上報托幼機構相關報表,并形成本轄區分析報告,報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和市級婦幼保健機構;
第七條 其他部門職責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定期為托幼機構提供疾病預防控制咨詢服務和指導。
衛生監督執法機構應當依法對托幼機構的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預防和控制等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第八條 托幼機構設有食堂提供餐飲服務的,應當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以及有關規章的要求,認真落實各項食品安全要求。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負責餐飲服務監督管理的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托幼機構食品安全的指導與監督檢查。
第九條 托幼機構的建筑、設施、設備、環境及提供的食品、飲用水等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規范的要求。
在建筑、設備、大型游樂玩具設施等方面要有安全防范措施,保證兒童安全;
園區內不能種植有毒、帶刺、有飛毛飛絮等存在安全隱患和對兒童生命、健康有影響的植物。
第十條 新設立的托幼機構,招生前應當取得縣級以上婦幼保健機構出具的符合《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工作規范》的衛生評價報告。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將衛生保健工作質量納入托幼機構的分級定類管理。
第十一條 托幼機構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是本機構衛生保健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第十二條 托幼機構應當根據本機構規模、接收兒童數量等設立相應的衛生室或者保健室,具體負責衛生保健工作。
衛生室應當符合醫療機構基本標準,取得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保健室不得開展診療活動,其配置應當符合保健室設置基本要求。
招收有全托兒童的托幼機構可根據自身情況設置觀察室。
第十三條 托幼機構應當聘用符合國家規定的衛生保健人員。衛生保健人員包括醫師、護士和保健員。
在衛生室工作的醫師應當取得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醫師執業證書》,護士應當取得《護士執業證書》。
在保健室工作的保健員應當具有高中以上學歷,經過市級衛生保健專業知識培訓,具有托幼機構衛生保健基礎知識,掌握衛生消毒、傳染病管理和營養膳食管理等技能。
第十四條 托幼機構聘用衛生保健人員應當按照收托150名兒童至少設1名專職衛生保健人員的比例配備衛生保健人員。收托150名以下兒童的,應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衛生保健人員。
第十五條 新上崗衛生保健人員應當經市級婦幼保健機構崗前培訓,并取得培訓合格證方能上崗。
托幼機構衛生保健人員應當定期接受當地婦幼保健機構組織的衛生保健專業知識培訓。
托幼機構衛生保健人員應當對機構內的工作人員進行衛生知識宣傳教育、疾病預防、衛生消毒、膳食營養、食品衛生、飲用水衛生等方面的具體指導。
第十六條 托幼機構工作人員上崗前必須經縣級以上婦幼保健機構進行健康檢查,取得《托幼機構工作人員健康合格證》后方可上崗。
托幼機構應當組織在崗工作人員每年進行1次健康檢查;在崗人員患有傳染性疾病的(如:法定傳染病、霉菌或滴蟲性陰道炎、性病、化膿性皮膚病、眼結膜炎等),應當立即離崗治療,治愈后方可上崗工作。
精神病患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機構工作。
第十七條 托幼機構應當嚴格按照《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工作規范》開展衛生保健工作。
托幼機構衛生保健工作包括以下內容:
(一)根據兒童不同年齡特點,建立科學、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培養兒童良好的衛生習慣,促進兒童身心健康;
(二)為兒童提供合理的營養膳食,科學制訂食譜,定期膳食評價,保證膳食平衡,滿足兒童正常生長發育,托幼機構的炊管人員應接受有關兒童營養及食品衛生方面的專業培訓;
(三)制訂與兒童生理特點相適應的體格鍛煉計劃,根據兒童年齡特點開展游戲及體育活動,并保證兒童戶外活動時間,增進兒童身心健康,全日制的托幼機構堅持每天2小時以上的戶外活動,寄宿制不得少于3小時/天;
(四)建立健康檢查制度,建立健康檔案。配合婦幼保健機構定期開展兒童健康檢查工作,1-2歲兒童半年一次,3歲以上兒童一年一次;堅持晨檢及全日健康觀察,做好常見病和傳染病的預防,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五)嚴格執行衛生消毒制度,做好室內外環境及個人衛生。加強飲食衛生管理,保證食品安全;
(六)協助落實國家免疫規劃,在兒童入托時應當查驗其預防接種證,未按規定接種的兒童要告知其監護人,督促監護人帶兒童到當地規定的接種單位補種;
(七)加強日常保育護理工作,對體弱兒進行專案管理。配合婦幼保健機構定期開展兒童眼、耳、口腔保健,每半年進行一次視力篩查和口腔保健,每年進行一次聽力篩查;積極開展兒童心理衛生保健,保證兒童身心健康;
(八)建立衛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各項衛生安全防護工作,預防傷害事故的發生;
(九)制訂健康教育計劃,對兒童及其家長開展多種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動;
(十)建立健全衛生保健工作的各種登記、統計制度,做好各項衛生保健工作信息的收集、匯總和報告工作。
第十八條 托幼機構應當在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指導下,做好傳染病預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托幼機構發現傳染病患兒應當及時按照法律、法規和衛生部的規定進行報告,在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指導下,對環境進行嚴格消毒處理。
在傳染病流行期間,托幼機構應當加強預防控制措施。
第十九條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收集、分析、調查、核實托幼機構的傳染病疫情,發現問題及時通報托幼機構,并向衛生行政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報告。
第二十條 兒童入托幼機構前應當經符合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進行健康檢查,合格后方可進入托幼機構。
托幼機構發現在園(所)的兒童患疑似傳染病時應當及時通知其監護人離園(所)診治?;紓魅静〉幕純褐斡?,憑醫療衛生機構出具的健康證明方可入園(所)。
兒童離開托幼機構3個月以上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后方可再次入托幼機構。
有傳染病接觸史應檢疫至檢疫期后無發病方可入園。
醫療衛生機構應當按照規定的體檢項目開展健康檢查,不得違反規定擅自改變。
第二十一條 托幼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衛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通報批評;逾期不改的,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一)未按要求設立保健室、衛生室或者配備衛生保健人員的;
(二)聘用未進行健康檢查或者健康檢查不合格的工作人員的;
(三)未定期組織工作人員健康檢查的;
(四)招收未經健康檢查或健康檢查不合格的兒童入托幼機構的;
(五)未嚴格按照《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工作規范》開展衛生保健工作的。
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及時將處理結果通報教育行政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將其作為托幼機構分級定類管理和質量評估的依據。
第二十二條 托幼機構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設立衛生室,進行診療活動的,按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第二十三條 托幼機構未按照規定履行衛生保健工作職責,造成傳染病流行、食物中毒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衛生行政部門、教育行政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罰。
縣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未按照本實施細則規定履行職責,未按要求開展兒童入托體檢,導致托幼機構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衛生行政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罰。
第二十四條 小學附設學前班、單獨設立的學前班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五條 對認真執行本實施細則,在托幼機構衛生保健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由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十六條 《成都市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工作規范》由成都市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制定。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1992年2月13日由成都市衛生局頒發的《成都市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管理實施意見》同時廢止。
托幼機構保健室設置基本要求一、房屋設施保健室房屋面積至少12m2以上,有觀察床、桌椅、藥品柜、資料柜、流動水等設施。
篇10
關鍵詞:病患自主;醫方自主;醫療倫理
中圖分類號:D923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2-2589(2012)35-0043-02
一、醫療觀念的流變——病患主體地位的確立
在遠古,在醫生施治過程中,常常不會就病情與病方進行詳盡交流,JayKatz謂之“醫患間的寂靜世界(silent world of doctor and patient)”[1]。醫生這種類似家父角色在醫療活動中主導和支配地位漸趨減弱。雖如此,醫生在為病患施治時的家父主義傳統和情結仍貫穿整個西方醫療史[2]。例如,1847年美國醫療協會的倫理守則《病人對醫生的義務》在第2條第6款規定:病患對醫生的指示應當毫無遲疑地表示絕對服從。①
但醫療行為畢竟不是醫生單方行為,施治中需要病方的配合。隨著西方社會科學近展在很大程度上消解了政治和宗教權威,個人也逐漸走出被支配狀態而獲取了決定個人事務的自由。在現代醫療技術高科技化、醫療行為去人性化、醫患信賴破碎化的現實醫療環境之中,強調病患自主的獨立意義,有助于進一步確立醫療行為的實質正當性[3],從而化解醫患關系之間的沖突。
現代醫療行為的實施,是建立在尊重病患的人性尊嚴基礎上的,一般說來,根據是否需取得病患同意,現代醫療行為可分為需病患同意的醫療行為和欠缺病患同意的醫療行為。前者存在醫方自主與病方自主的沖突,而后者在確定排除病方自主的范圍方面亦存在兩種自主關系的協調問題。這兩種沖突在現代法律體系,尤其是在侵權法體系中都無可避免,值得推敲。下文主要就前者進行分析。
1.醫方自主與病方自主的沖突與協調
病方自主即是相信病方才是其最佳利益的判斷者,有能力基于自己的理性、信仰及境遇滿足自身需要,得自主選擇,亦須自己負責。但同時,在人罹患疾病情況下,往往會受到自身生理和心理狀況惡化的影響,其理性抉擇能力往往減弱。②實際上,在醫療實踐中,醫生通?;趯I優勢相對于病人對病情更為了解,使得病人在進行醫療選擇時有必要依賴醫生的建議[4]。而且,醫生的專業判斷和建議決定了病人是否可以進入實質治療程序,且對病人的醫療選擇也具有某種控制力,這無疑為醫生的裁量權,即醫方自主,留存了必要的空間。
如上所述,如果說人類基于以往的生存條件建構的醫療倫理對家父主義的認同具有必然性和正當性的話,那么由現代醫療倫理支撐的病方自主也當然是人類文明的自然生發結果。與此相對,由于社會生活條件承載的醫患關系的實質內容并未發生顛覆性的變化,使得家父主義的部分內容經由現代醫療倫理的接續而轉換成了醫方自主。兩者的理據皆謂充分,無可避免會存在緊張關系甚至沖突。
而在更多的場合,醫方自主與病方自主之間往往是具有彈性的。善意的醫生的醫療方案通常被認為是有益的,理性的病人不會僅僅為了捍衛自主就拒絕醫療行善,兩方經由充分的溝通完全能夠達成一致。即使病人因缺乏謹慎考慮做出了不明智的決定,抑或基于其他生活目標而偏離了更有效的醫療選擇,深諳現代醫療倫理的醫生會充分尊重病人的選擇,當然,此種情境下的醫生需要做的是秉持謀病患利益的原則依據其醫療技術優勢努力幫助病人提升自主選擇的內涵、豐富程度和準確性。
在現代社會,如果病人能夠獲得充分的醫療信息,并在無強制的前提下作出合目的性的選擇,該選擇即為自主的。①考慮到現代醫療技術日趨復雜化和專業化,雖然病人獲取醫療信息的渠道較傳統社會更為多元,但要達到充分程度,仍有賴于醫生的專業知識支撐。鑒于此,病方自主和醫方自主存在協調的巨大空間。通常兩者的協調可體現為醫患雙方在醫療領域的法權關系,這種法權關系會因各國和各地區的社會生活條件不同而存在些微差異。
2.醫方義務、醫方裁量與病人自主——以說明義務對象為例
在法律層面,尊重病人自主通常體現在病患獲取知情同意的醫方信息和選擇給定的醫方預先指示的權利體系中,相應地,醫方自主則隱含于醫生所承擔的一系列法定義務中。質言之,醫病關系之展開系以說明同意原則為核心[5],其中,包括不可或缺之兩部分:一為說明原則(醫師的說明義務);一為同意原則(患者的自我決定權)[6]??傮w看來,說明同意原則在法律體系上的意義,在于表彰病患自主決定權,一方面,在侵權行為法領域具有阻卻醫療行為違法性的消極效力,另一方面,在契約法領域具有宣示醫病雙方法律地位平等,以及確定醫療給付內容的積極效力。通常,病患自主決定權只有在聽取醫方說明后,決定接受或不接受治療,或為避免造成不良后果,選擇一種治療方法下才具有意義,此外的范疇應屬醫方專業的裁量范圍[5]。這樣,醫方在承擔說明義務的同時也得享有裁量權,而患者有獲知事實的權利與自我決定權,但如何取得兩者的平衡,調和患者自我決定權與醫師裁量權的關系則有進一步探討的必要。
醫方完全說明并取得病方無瑕疵同意后再實施醫療行為,被認為是各國法律中貫徹病患自主決定權的重要原則。就醫方的說明義務,我國相關的法律、行政法規均有相應的規定。如《執業醫師法》第26條、國務院《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33條、國務院《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11條、《侵權責任法》第56條。依上述規定,說明內容包括:病情、醫療措施、醫療風險、替代醫療方案等,但并非全部均須經告知說明后同意才能實施相應的醫療行為。根據病方自與醫方專業判斷的強弱對比,可約略分出不同形態的醫療行為[7],其中,發生很頻繁而風險極小的醫療行為,幾乎完全以醫方的專業考量為主,法律并不要求病患同意,僅需告知說明即可,例如一般診療中的病情和醫療措施;而那些較少發生且高度危險和不確定的醫療行為,法律對之的規范強度較一般診療逐漸增加,作為病方自保障的病患同意要求更趨于明朗化,則需告知說明后同意才可實施,如手術、特殊檢查、特殊治療。
就醫方說明義務的對象,法律法規多有規定,但并不一致,大體包括:患者、家屬、近親屬、監護人、法定人、關系人。從《執業醫師法》、《藥品臨床試驗管理規范》的相關規定來看,醫方在履行說明義務時具有一定的選擇裁量空間,不以告知病患本人為必要,而是可以在病患、家屬或近親屬、監護人、法定人、關系人中任選。唯《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62條、《侵權責任法》第56條規定,原則上需告知病患本人,只有在“因實施保護性醫療措施不宜向患者說明情況的”或“不宜向患者說明時”,才得向患者“家屬”或“近親屬”說明?!夺t療事故處理條例》第11條只規定了告知說明對象為患者,無涉其他。上述三種做法都存在值得斟酌的地方。
我國法律將醫方的說明對象界定為患者、家屬或近親屬、監護人、法定人、關系人,為醫方在該情形下的裁量預留了巨大的空間。質言之,醫方完全可基于自身便利從中進行選擇,而置病患本人的意愿不顧。這嚴重背離了現代醫療倫理將病患本人的人格尊嚴置于核心地位的理念,②不得不說是家父情結在我國醫療法律制度中的反映之一。鑒于疾病在很大程度上屬于病患本人的隱私,如果不考慮醫方的道德風險,即便是基于謀病患利益的考量而任由醫方在如此大的說明對象范圍內予以選擇,也很難保證病患的隱私會限于其自主支配范圍。尤其是《醫療機構管理條例》不但將“關系人”列為說明對象,而且還可作為協同或代病患本人同意的主體,實在令人費解。因為“關系人”的范圍很難確定,既可包括與病患本人關系密切且利益可能一致的主體,如監護人、同居人、朋友等,也可包括與病患本人有利害沖突的主體,如交通肇事者。如果說將說明對象限定在家屬范圍內還可勉強解釋為是為謀病患利益的話,那么添列“關系人”就完全可能會與病患利益相悖,更遑論保護病患隱私。世界醫學會《關于患者權益的里斯本宣言》載明,有決定能力的病患有知道攸關自主決定相關訊息的權利,③以及決定何人可被告知的權利。④這表明,從法律的觀點來看,沒有人可以代表另一個有決定能力的成年人受領說明以及同意或拒絕治療。即便病患本人已獲知充分的醫療信息,強制他必須要做出客觀上合乎“理性”的決定,也似乎過于父權主義,從而有違個人意愿表達的自主。因此,關于說明對象的范圍并不是醫方可裁量的范疇,而是病患本人得支配的事項。①
而且,醫方為取得病患同意所做的說明,不論是基于侵權行為法上阻卻違法性的目的,抑或基于合同法上確定醫療合同的債務內容的目的,其性質屬于(準)法律行為,因此,該說明效力的發生應(類推)適用民法意思表示的規定:如果采對話的說明方式,以該說明為相對人了解時發生效力;如果采非對話的說明方式,應依說明的通知到達相對人時發生效力[5]。除非在具備特定正當事由的情況下可由他人代為受領意思表示,此處的相對人皆指病患本人。由此可知,醫方的說明對象原則上為病患本人。
如此看來,《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侵權責任法》原則上以病患本人為告知說明對象的做法較能契合現代醫療倫理觀念。而在“不宜向患者說明時”,并非可完全由醫方選擇裁量。如果病患本人在事前有明確指示,醫方須遵循該指示履行告知說明義務。即使在無指示情況下,醫方尚須秉持謀病患最大利益原則,在“近親屬”范圍內作目的限縮性解釋,向與病患無利害關系者履行義務,才謂妥當。
醫方說明、醫方裁量與病方自主之間適當的調節機制為:醫方裁量權受病方自主的制約,病方自主受醫方說明內容的限制,而醫方的說明須遵循醫療倫理并達到一般合理病患所客觀重視或該特定病患表明為主觀重視的基準[8]。
二、結論
現代醫療倫理將病患的人格尊嚴視為不可動搖的核心內容,然而鑒于現代醫療技術的復雜性,由病患的人格尊嚴凝結成的病方自主并不能完全排斥醫方的說明和裁量。雖然如此,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尤其是《侵權責任法》,在一定程度上與現代醫療倫理的契合為協調醫方自主與病方自主提供的基本框架,仍無法完全消融兩者與生俱來的沖突,因為兩方進行選擇時的現實基礎往往不能在利益層面上趨于同質化。這樣,反諸現代醫療倫理就成為醫患雙方共同的行為選擇基點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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